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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工作打算大全11篇

时间:2023-02-06 22:51:49

警察工作打算

警察工作打算篇(1)

中图分类号:D631.3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x.2016.01.080

On How to Strengthen the Network Police's

Law Enforcement Capacity Building

ZHANG Tao

(Jilin Police College, Changchun, Jilin 130117)

Abstract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network so that the network has become a necessity of life, there have been a large number of the corresponding network illegal was that cybercrime. Internet police as a new kind of police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main duties and responsibilities in the daily management of the network against cyber crimes. Due to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network, people familiar with the network, especially law enforcement personnel not only understands technology but also the police service network are scarce, the overall capacity of the network of police enforcement has also been severely affected. From the law enforcement capacity of the network status of the police, law enforcement capacity to analyze the causes weakening, and then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in team building, personnel training, professional ethics.

Key words network police; enforcement capacity; talent training

1 网络警察的执法行为是维护网络社会稳定的需要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技术进步,网民规模的不断扩大,网络已进入到社会各个方面,影响和改变大家的生活。网络这种所未有发展势头对传统社会稳定的影响日益加深,同时各种现实社会的违法行为也向网络这个虚拟社会蔓延,网络欺诈、诽谤、涉黄、涉赌以及组织借助信息网络的传播从事着危害社会的严重违法行为,对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①网络警察作为网络的守护者,随着网络违法的行为数量的增加和涉及的领域的扩大,网络警察的执法工作的范围和职责在不断增加,其业务能力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由原来的简单计算机操作记录案件的基本情况到现在必须熟练利用计算机网络保护信息安全的技术以及各种监控和侦控技术打击网络领域的各种违法犯行为。

在日常工作中,网络警察维护网络社会责任有明确的要求,首先要加强监管。对各网络主体细化管理手段,加强对网民的网络责任教育,注意加大各种方式的宣传尤其是对青少年使其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对有违法倾向或者已经对其违法处理过的网民要重点管理。对网站我们采用实名制,要求其登记相关用户信息,加强公用账号登记使用制度。对网络运营商和网吧涉及公共信息安全以及上网服务工作进行行政许可制度,完善许可前审核和事后监管制度,建立网络服务商与公安机关联网制度互联互通进行信息共享,以便更快捷地了解网络信息积极管理。在常态下监管中,网络警察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网上、色情、诽谤、传谣等及时处理,防止不良影响扩大,促进网络环境的净化。

其次网络安全的预防。政府、党务机关、金融、国企等部门网络警察要督促其加强网络安保工作,出现网络漏洞、黑客攻击、病毒等出现的网络威胁要及时提醒各部门注意防范,同时要建章立制完善预防机制,形成对局域网全面管理,对局域网进行常态化检测以及防范技术的更新换代,维护国家的网络安全。最后要收集网络信息情报工作。为网络犯罪的侦查和国家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信息的保证。

2现阶段网络警察的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公安机关网络监察专机构以及网络警察发展较快,在全国各省地市县都设立了相关机构,但是网络警务的范围和工作量随着网络的普及不断加重,网络警察本身属于特殊技术人员,而机构众多致使人员出现一定程度短缺。主要成因有几个方面:其一是由于网络警察本身要求具有较高的网络专业技术知识和警务技能,网络警察人才培养速度慢,对其重视不够。②其二,与网民人数的增加速度相比,网络警察配置受行政编制数额的影响缺口较大,随着网络违法案件的增加,网络警察的越来越难以维持工作的需要。其三,网络技术的发展对网络警察已提出了更新的要求,现有的以计算机专业为主的人才培养模式不能满足实战的需求,有较大的缺口。

网络警察的专业化水平薄弱,影响其执法能力的发挥。网络警察是一个新兴的职业,也是比较有前途的职业,可是我们在培养人才方面缺乏系统性的培养机制。其主要成因在于实战对网络警察的业务能力有一个综合性的要求,其一是必须具备网络和计算机领的各种基础知识,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水平的测试标准,具有不断学习的能力与网络科技发展同步。其二是网络警察又有警察身份,要求具备警务的执法能力,因此,网络警察的职业门槛很高,但是目前对网络警察的专门培训机制不完善,缺乏对网络警察计算机业务的更新培训。

网络警察的执法功能与其他政府部门执法行为出现重叠现象,客观上影响网络警察执法能力的发挥。目前,我国对计算机网络违法享有执法权中央机构很多,包括公安部、安全部、工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局等这些部门在网络执法上共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多部门交叉执法行为本身有一定的瑕疵,各部门的执法工作在案发后需要的执法协调成为工作的难点,各部门间协作受利益的驱动经常出现相互推诿或互相争抢案件情况的发生,既损害公安机关的公信力,也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

3网络安全形势对网络警察的执法能力提出新的要求

网络警察是维护网络安全的主要力量,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收集信息对违法行为进行侦查,并且对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的安全进行防范进行组织实施。这对网络警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要的是网络警察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意识,始终对于党、祖国、人民绝对的忠诚是网络警察政治素质的核心,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③因此要求网络警察加强政治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完备的政治责任感,要实事求是不受网络上不良信息的影响,遵纪守法、公正无私来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恪守职业道德、清正廉洁。

其次网络警察具有先进的网络知识。对于网络警察来说,计算机网络技术技能是其执法能力强弱的主要标准之一,网络警察的网络技术储备就十分重要,其主要表现在高级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人才与先进计算机网络硬件设备的结合。网络警察要掌握先进的计算机安全技术,将网络安全技术开发和公安机关办案专用技术应用到实践中,要掌握网络信息安全监察所涉及的各种网络基础知识和联网安全预警技术,对于各种网络违法行为进行网上信息分析和网络跟踪,同时获取相关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和鉴定,这有利于对违法者的处罚提供事实依据。

第三网络警察在具有技术能力的基础上,作为执法者,也有必要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只有掌握充足的法律知识,才能更有效地发挥网络警察保护网络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于网络违法者的打击力度。作为一支新型的警察队伍,战斗在网络违法犯罪的第一线,我们对其给予很高的期望,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必须具有网络技术全面、精通相关公安业务、熟悉各种相关法律和执法程序以及较为完善的日常网络监管理业务的警察队伍。随着网上违法行为复杂多样化,形成网络违法与传统违法行为出现一体化,需要多警种协同办案,这对网络警察的公安法律知识提出更高的要求,主要领域包括刑法学、公安学、刑事技术、刑事诉讼制度等,形成一支具有高度法律素养的警察队伍。

4 完善网络警察的培养机制,促进其整体执法能力的提升

(1)注重网络警察团队建设。网络警察并非个体独立完成警务任务,而是团队作战,如果人员结构过于单一,影响办案质量,对于团队成员的结构要有科学的配备,才能形成高效完成各种警务工作。④网络警察的团队的人员配备应该是具备整体功能,需各警种人员协同作战。在具体执法工作中,需要各警种人才相互配合才能完成任务,因此对于人员的要求在以网络警员为主其他的包括刑侦、刑技、财务等警员协同工作组建一支技术专业能力强,业务全面而高效的工作团队,能够有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判断,打击网络违法行为,维护网络社会的稳定。

(2)加大对网络警察的培养力度。公安院校是培养高素质网络警察的主要基地,其主因在于网络警察的技能要求具有双重标准,既要有高科技高智能的计算机知识,又要有充足的警务理论知识,而公安院校同时具备这些资源,⑤具有侦查系、治安系、法律系、计算机系等专业教学能力,能够使学生掌握计算机、法律、治安管理、侦查等的综合性知识,能够培养出的新型公安网络人才,符合实战需要。

(3)加强网络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网络警察是我们政法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使命,在工作中经常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对网络警察的品行要有明确的要求,必须德才兼备才能胜任。因此,在人才选拔上以其品德为先,对于工作不负责任、动机不良者坚决不予录用。在加入网络警察时要加强职业道德规范方面的培训,使之自我约束和组织约束相结合,形成日常行为规范。

注释

① 孙超,刘鹏.论中国的网络警察建设的必要性及其机制建设[J].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

② 李俊.关于我国网络警察现实问题的研讨和对策[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5).

警察工作打算篇(2)

关键词:法治公安;网络警察;执法规范化

法治公安就是以法治理念为指导,用法治方式建设公安队伍,开展公安工作。执法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是一切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整个法治公安系统工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警察执法活动的规范化、法治化是整个法治公安建设的基础工程。而网络警察作为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的主力军,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其重要地位不容置疑。网络警察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公安机关自身建设的需求,也是依法治理网络社会的重要基础。加强网络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是解决当前网络警察执法制度不完善、执法活动不规范的重要途径,也是全面提升网络警察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的重要突破口。

一、 网络警察的职责

1983年,公安部正式成立计算机管理和监察司,1998年更名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2010年更名为网络安全保卫局,地方公安部门的网络安全监察队伍也相继建立。随着网络社会的深入发展,我国的网络警察队伍也在不断建设和发展,从“网络社区警务”、“网格化综合巡控”到全面推进“网警网上公开巡查执法”,网络警察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应对网络社会带来的风险,全力维护网络社会安全。

根据我国《网络安全法》、《人民警察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网络警察的职责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打击网络犯罪行为。网络犯罪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犯罪,如黑客攻击、传播计算机病毒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另一类是利用计算机及网络作为工具而实施的犯罪,如网络、色情、盗窃、诈骗、非法交易等各类网络犯罪行为。网络警察的一项重要使命就是侦破各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社会的安全和秩序。二是网络主体管理职责,即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核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批准书》,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范合法经营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处罚。三是网络安全管理职责,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进行监督和保护,具体包括组织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审验,组织处置重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和事件,负责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防治管理,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服务和安全专用产品实施管理,对未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未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数据中心以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依法进行处罚。四是网络信息管理职责,即通过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谣言、色情等各类违法犯罪信息和有害信息,并对违法相关信息的网民和网络经营者进行教育警示或治安处罚。五是提供网络便民服务,即通过各类网络平台典型网络犯罪案例和警示防范信息,开展网上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网民提高法治意识,提升网上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并接受网民举报网上违法犯罪线索。

二、我国当前网络警察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网络警察是维护网络社会安全和秩序的核心力量,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环境日趋复杂,网络警察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因此也暴露出目前我国网络警察执法中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网络执法理念仍需改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国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公安W络执法执法实践中,这种“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并没有真正落实到每一个网警的思想观念中,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不尊重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重实体轻程序、粗暴执法、简单执法等不规范、不文明现象,甚至有少数网警存在特权思想,将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当做自己的特权,滥用权力,徇私枉法,如全国多地发生的“网警有偿删帖”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这样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网络警察的执法公信力。

(二)网络执法制度不够完善

网络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新问题不断涌现,我国网络社会的法制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总体来看,网络治理的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前瞻性和操作性,导致网络警察的执法工作常常面临无法可依的困境。如,对窃取网络虚拟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理?2005年发生“全国QQ被盗第一案”时,因法律对“虚拟财产”的保护没有规定,犯罪嫌疑人最后以侵犯通讯自由罪被定罪。直到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但是由于该规定过于原则,导致对这一问题的争论仍未停止,窃取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究竟应当如何定性,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中至今仍无定论,有的认为应当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认定,有的则认为应定为盗窃罪。又如,对于网络色情现象中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网络行为”,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识分歧,有以传播物品( 牟利) 罪定罪的,有以聚众罪定罪的,也有依《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的。除了这类因网络社会的发展带来新问题造成的立法盲区之外,针对网络警察执法流程和执法权限的具体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也不完善。

(三)网络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网络违法犯罪具有很强的技术性特点,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犯罪危害性大,同时,网络犯罪手段隐蔽,取证难,侦破难,网警与网络犯罪分子的较量,不仅是案件侦查能力的较量,更是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较量。一个合格的网络警察不仅需要具备公安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具有信息化观念和专业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适应信息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的外部环境。公安网络执法工作是一项艰巨繁复的系统工程,从执法行为涉及的法律环节上看,涉及到行政、刑事、民事各个领域;从执法行为面对的相对人来看,既有形形的犯罪分子,又有一般违法行为人,还有众多的普通网民,如何在复杂的网络执法环境中,清晰分辨不同的矛盾类型,正确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妥善处理不同的案件纠纷,对每一个网络民警来说,都是一个重大的挑战。

三、法治公安背景下加强网络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路径

(一)加强网络警察队伍建设,深化公安法治理念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只有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主体的每一名网警在思想观念上真正认识到法治公安的重要意义,认识到执法规范化对于建设法治公安的重要作用,才有可能真正主动自觉地投入到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战役中来。加强网警队伍建设,可以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信息平台等各种信息化资源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加强公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网警树立法治公安理念。

(二)立足实际需求,完善网络执法制度体系

执法规范化的前提是执法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因此建立健全与公安网络执法环节密切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成为各级公安机关的首要任务。应当针对当前网络执法制度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不断进行完善,如果在办案中遇到法律盲区,要及时向国家立法机关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和具体方案,促使国家有关部门尽早立法。如果国家法律在原则上已经赋予了网警明确的执法权,则需要公安机关从基层执法的实际需求出发,制定操作性强的执法工作规范,切实为一线网警的网络执法活动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各地方公安机关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网络执法规范时,要本着实际需求的原则,严格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安部的相关上位规定为依据,科学严谨规范地开展制度的制订工作。

(三)加大培训力度,促进网络警察执法能力提高

一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不断推进,整个社会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人民对于公安民警执法规范化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和普遍,另一方面,随着各类社会改革的不嗌罨,各种新问题、新矛盾不时出现,公安网络执法环境日益复杂,网络警察只有顺应时代需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能力,才能肩负起法律赋予的光荣使命。提高网络警察的执法能力,需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强网络警察的职业培训,培训方式力求多样化,除了传统的集中课堂培训之外,还应当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的功能,开展灵活多样的网络培训。培训内容应以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技能和网络违法犯罪打击技能为宗旨,力求实用化。此外,还要继续严格规范地执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坚决禁止考试走过场的形式主义做法,真正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进,引导广大网络警察不断学习更新网络执法知识,提高网络执法能力。

在法治公安的大背景下,执法规范化建设必将是各级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长期性的艰巨任务,而网络警察因职责的特殊性以及网络执法环境的特殊性,其执法规范化建设更是任重而道远,不断加强网络警察队伍建设,大力完善网络警察执法制度,切实提高网络警察的执法能力,是网络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刘明祥.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定性探究[J].法学,2016(1)

警察工作打算篇(3)

今年以来,我院以争创学习型检察院和学习型检察官活动为载体,继续加大对干警的教育培训力度。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根据区、州两院的安排,结合市委的有关要求,我院制定了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计划以及全院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根据《2003年至2007年的培训计划》制定了《2005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计划从岗位培训、学历教育、司法考试资格教育等三个方面做了安排,具体工作实行检察长负责制,在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加大教育培训工作的人、财、物投入等关键环节,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定方案,全力落实我院培训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我院政工部门也相应建立干部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培训次数、培训时间、培训成绩和鉴定,并以此作为提拨、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经党组会议研究,出台和调整了教(请登陆政法秘书网)育培训激励机制:

1、对获得本科以上学历证书的干警报销80%的学费。

2、对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干警报销培训费、报名费、差旅费。

3、对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干警报销辅导费、报名费和差旅费;对目前已任检察官职务,又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干警,给予1000元的奖金。(条件是通过司法考试后必须在本院工作五年以上)。

二、根据州院的要求和我院的培训计划,我院认真组织了政治理论培训、公文写作培训、计算机知识培训等,为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实现办公自动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组织干警集中学习的基础上,鼓励干警提高学历,自学业务,为干警参加学习及有关专业考试提供复习时间,创造便利条件,力争在5年内使我院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达60%。对于已经获得本科学历的干警,鼓励、支持他们参加研究生学历的深造以及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不断强化专业素质,更新知识结构。

警察工作打算篇(4)

我是丹堡派出所的民警张静,我演讲的题目是警察的誓言。

算上今天,我当警察才125天,但经过短暂的实习和老同志的帮带,让我对公安工作有个一定的了解,对公安工作的复杂性,艰苦性、危险性有了更深的认识。记得我们新警报到的第一天,刚到所里,就有人跑来报警,说市场十字街口有人闹事。新警们一听,都还挺激动地,迅速带好单警装备赶赴现场。到了现场之后,发现原来是一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的精神病人,拿着棒子大喊大叫吓唬周围的老百姓,当时正赶上学生们放学,孩子们都吓的不敢回家。出警的民警顾不上迎面扑来的恶臭味立刻冲了上去,可精神病人的情绪异常激动,挥着擀面杖粗的棒子就往民警身上打,民警们拿的单警装备根本没有想着用,他只是一个精神病人,根本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紧要关头一名警察将病人扑到在地,其他人一拥而上,才制服了他,并送回了家。所长还和家属商量怎样把他送往精神病院进行治疗。但我们民警却受了不同程度的伤。事后,所里老同志对我说,这就是我们基层公安民警的日常工作,脏活,累活,没人去干,我们警察去干,当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警察义要第一个冲上去,因为自从穿了这身警服,这些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要用自己的生命捍卫别人的生命。下班的时候,经过市场,看到学生们有说有笑的回家,市场的秩序恢复正常,大家脸上洋溢着幸福,顿时,我明白了:平安中国的基石,就是我们这些平凡的民警用实际行动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为了当初的誓言:我志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这点脏,这点苦,这点伤,又算的了什么呢!

我作为一名派出所户籍民警,日常工作就是和老百姓打交道,几个月的窗口服务,我努力实践着人民警察的誓言,无论何时,前来办事的老百姓都能看见一张笑脸,因为我深知,一脸微笑,一声问候,就会打动和温暖前来办事的群众的心,就会让他们真正体会到人民警察是人民的公仆。我的师傅,也就是所的另一位户籍民警,遇到一位住在深山里的五保户老人,为了办理身份证,他从家半夜就往所走,途中还掉进了小型电站的进水口,看到当时全身湿透的老人,师傅心里一酸,眼泪夺眶而出,他在自责,怪自己的工作还没有做到位,让老百姓受苦了。师傅不仅为老人出了办理身份证的钱,还为他掏了回家的车费,最后上门把身份证送到老人的家中。这样的事迹在人民警察队伍中数不胜数。

警察工作打算篇(5)

什么是跨越性发展?举几个与我们鼓足生活密切相关的例子:“高铁”日送10万人到广州,超越日本新干线。“教育”打破一考定终身铁律,自主招生偏才、怪才。“民工荒”进一步体现我国对人权的尊重。活的更有尊严。人口大国,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二条腿的人到处都是。

当前,公安事业发展面临的两大难题决定了我们必须用公安信息化来破解。一个是警力严重不足问题。信息化是解决警力不足的现实之路,我们能够向信息化要警力、要素质、要战斗力。警力增量总要达到一个饱和,想控制治安、压制刑案,只有走科教强警之路,另一个是经费严重不足问题。公安事业发展与经费瓶颈制约的矛盾相对突出并将长期存在,这就决定了必须探索实践低投入高产出,省力、省钱又省时的办法。信息化是解决经费不足的现实之路。过去,我们因为受信息化建设不足的制约,在案件线索摸排、追缉逃犯等方面,往往使用“人海”战术,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效果还不好。有了信息化,我们就能在网上串并案,就能在网上直接破案,就能在网上追逃,从而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极大增强警务效能。想控制治安、压制刑案,只有走信息化强警之路,把公安工作信息化置于优先发展地位。

五次警务革命:警察是世界上比较年轻的职业,任何都有祖师爷:中医孙思邈;木匠鲁班等。1829年罗伯特.比尔建立伦敦大都市警察,警务改革潮起潮落,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五次:(1)从无到有(苏格兰场)位于英国最北边,男人穿裙子,任总督。藏兵于农,凡民皆兵。(2)美国警察专业化(20世纪2、30年代)牛仔警察到着装和证件

(3)警察现代化(40-70年代)车代步、通信设备、个人装备(头盔、防弹衣)、对讲机、计算机。警力、物力、财力大增加。弊病警民关系恶化。

(4)社区警务。返璞归真。抑制犯罪的主力军是人民群众。返回“藏兵于民、全民皆兵”,综合治理。

实现“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全警共享”,形成人人重视信息、人人应用信息的良好氛围,把信息转化为警力、转化为效率、转化为战斗力,实现信息资源在公安工作中的有效利用。真正叫响“不懂计算机的领导将丧失指挥权,不懂计算机的民警将丧失工作岗位”的口号。

每周进行一次城区社会治安情况综合分析,就城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区域性治安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本着哪里治安混乱就集中治理哪里的原则,适时调整警力部署,把警情变化、动态布警与警力调度结合起来,实行巡逻防控“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等适应动态社会治安特点的勤务模式,确保24小时全时空、全天候的治安防控,有效提高了治安防范的针对性。

随着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逐步推进,网络和信息技术在公安工作中广泛应用,使原来需要几天、几十天甚至几年才能完成的工作,现在几分钟就可以完成;原来需要四处奔波,动用大量警力才能办成的事,现在坐在办公室,用公安信息网络平台即可办到。科技成果转化为战斗力的现实和信息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神奇”作用,对传统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产生了强烈冲击,广大民警切身体会到,现在的公安工作一刻也离不开计算机,要实现公安工作的现代化、正规化,首先必须实现信息化。

警察工作打算篇(6)

一、我院已具备在检察实务中运用电子笔录的物质基础

“以计算机技术为中心,初步实现办公自动化和办案现代化”是科技强检的重要战略目标。近年来,我院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委和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切实把科技强检工作纳入基层院建设和正规化发展轨道,采取有力措施,多渠道、多层次争取检察科技经费,为逐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目标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障。特别是我院近年来切实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增强工作主动性,不等不靠,多方筹集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和网络建设基础工作的落实。对于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网络服务器、无线通讯设备等硬件设施已经基本配备齐全,为在检察实务中运用电子笔录奠定了物质基础。

二、打印笔录的法律效力

打印出来的电子笔录交由当事人核对,需要大量修改的可以在制作的笔录中进行修改后再打印,少量修改的当事人可以在笔录上直接修改,并在修改处补捺指印,笔录打印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当事人每页签名捺印书写日期,页尾必须由当事人自己书写“以上笔录几页,我已看过,和我讲的一样。”签上名字和时间,讯(询)问人员和笔录制作人员的签名也必须手写,这样笔录完全具有法律效用,解决了电子笔录的合法性问题。

三、电子笔录同当前手写笔录的比较优势

1、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诉讼成本

电子笔录制作好后,对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办案审查终结报告中需要援引笔录的部分,可以直接“粘贴、复制”,大大节省了后期案件审查过程中文书制作的工作量。另外,现行手写笔录遇到重大案件要由主办干警自己书写笔录,记录人员与主办人员的相互配合很难实现,制作电子笔录,对于记录人员记录有出入的,主办人员可以立即提出纠正,减少了重新制作笔录的可能性。

2、文字书写规范,容易辨认

现行手工制作的笔录,各办案人员书写习惯不同,特别是遇到文字书写不规范的笔录,他人很难辨认,容易引起歧义,影响了笔录的法律效力。特别是在当前办公自动化的趋势下,再继续沿用手写笔录已经不符合时代的潮流。

四、电子笔录具体运用及开发笔录文书制作系统设想

1、当前在硬件设备上我院已配备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我院检察干警已经普遍使用电脑制作各种法律文书、庭审记录,打印各种报表资料,有熟练的使用电脑基础。同时经过我院组织的文字输入强化练习,我院干警文字录入水平已经得到很大提高,应该说,目前在我院使用电子笔录软、硬件要求均已经达到,完全具备立刻使用的条件。

警察工作打算篇(7)

为了节省经费,德国警察局从不专门购置警用巡逻车,而是从汽车商那里租车使用。汽车租来后,车身上的警用标志不用油漆喷涂,却是用锡箔纸粘贴而成的,三年租期结束后只需直接将锡箔纸揭下,就可由汽车商回收作为二手车售卖。

德国警察的算计还不止这些,偌大的国家,竟然各州的警察制服颜色不统一。部分州响应欧盟的号召更换为蓝色警服,可是首都柏林由于经费问题不能及时更换新式警服,至今仍然使用卡其绿警服。

然而,德国警察在某些方面却大手大脚,花起钱来一点儿都不心疼。在德国,每个警察分局都建有射击馆,规定在职配枪警察每年必须参加10次射击训练,累计打满700发子弹,经考核合格顺利结业,才能取得下一年的配枪资格。可是德国的警用手枪子弹根本不便宜,每发子弹价格要将近2欧元。一年下来,光一名在职配枪警察的射击费用,就快顶上一名刚入职的初级警员月薪(1500欧元)了。

德国是闻名遐迩的音乐之乡,普通德国人与音乐有着不解之缘,人们不仅喜欢听音乐,也积极参加各类音乐演出,连警察都不能免俗。柏林、慕尼黑和汉诺威三个城市的警察局不惜重金养“闲人”,招聘职业乐手组建脱产的专职乐队,使乐手们能够心无旁骛地排练。每逢重大节日,这些警察乐队都会走上街头组织公益演出,与其他乐队同台竞技,为市民献上一场场听觉盛宴。

在德国,警方出于安全考虑,往往建议市民骑自行车时戴头盔,但这并非法律上的强制行为。因此,警察局每年都会花上近80万欧元的广告费,在电视、报纸、网络上打广告呼吁市民这样做。然而,还是会有许多人将警方忠告当做耳边风,骑自行车时依旧我行我素,警察也不能拿他们怎么样。尽管广告效果并不咋的,警方仍然乐此不疲,年复一年投放这类广告。

警察工作打算篇(8)

公安系统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始终遵循未来的社会必然是信息化的时代,因此在信息管理中投入了更多的人力、财力以及物力,加强对公安系统的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建设这一方式可以使我国公安系统整体的办事效率以及破案速度都得到了明显的进步,为实现更加完善服务功能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这一前提下,社会变得更加和谐,人们也可以生活在安居乐业的环境中。我国公安机关中的信息系统汇集了软硬件、通讯设备以及网络等,可以有效的对信息进行处理,构成了一体化的信息系统,随着这一系统的投入使用,公安机关可以利用该系统进行更加有效的信息整理,将有效的信息输入数据库中,实现资源的共享。下面本文就这一信息系统的具体应用进行详细的阐述。

1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对于提高警力的意义

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人们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为社会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与此同时,犯罪方式也出现了明显的变化,以网络为基础的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如果不能对这一问题进行有效的控制,那么将会对社会生活以及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产生极大的影响,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为了应对高科技犯罪,就要采用更加先进的信息系统,可以对相关的情报进行收集、整理。在社会发展的今天,我国的公安系统应该走一条科技强警之路,有效的降低各省市的犯罪率,提供更加美好的社会生活。

1.1运用公安信息系统有利于建立精确化、一体化的打击防控机制

建立精确化、一体化的打击防控机制是提高警力的有效手段,它可以整合信息,在实战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安战斗力。传统的工作模式受行政区划和警种分工的限制,公安机关内部缺乏信息交流,往往各自为战,没有形成有效的合力。如今的信息化时代,将信息应用引入实战,实现了人与人、人与案、人与物、案与物等信息之间全方位、多角度的关联整合,使各警种融为一体,打击防控有机互动,提升了整体的作战效能。

1.2运用公安信息系统有利于建立科学化、高效化的决策指挥方式

公安系统是保障社会发展的核心力量,因此在对公安系统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利用信息系统对其进行更加有效的支援,从中所获得的案件相关信息可以确保为案件提供更加准确的决策。面对当前公安系统中警力不足的情况,就更加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相应的决策提供理论上的依据,因为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并不是一个单一的体系,其中包含了不同的阶层以及社会现象,在信息化时代的发展下,要想在复杂多变的社会发展中寻求到有效的信息并且对案件进行指导,就需要建立起相应的信息系统,以便顺利的完成工作中的各项任务。公安信息系统的建立改变了原有的决策方式,传统的决策方式主要是以封闭型为主,在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这一方式显然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了,为此,就必须要将决策方式朝着开放性的方向进行转变,这样才能实现更加准确的决策,在现代化的信息网络平台中提供第一手的资料。另外,信息系统的建立将原有的人工判断逐渐转化为智能型的发展模式,这一系统具有非常重要的可取之处,首先在信息时代的发展下,整个警台将各种分支系统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实现了通信、控制以及信息的集合,在这一发展趋势下,如果遇到重大的安全隐患事件,就可以在第一事件进行指挥,各个部门协调配合,为指挥工作提供决策时所必要的依据,在信息系统中,通常会采用卫星定位、视频监控等形式进行数据信息的搜集工作,以便在短时间内实现信息的传输,公安领导在有限的时间内开展积极的指挥工作。

1.3运用公安信息系统有利于提高警察工作效率

实现工作效率的提升可以有效的降低犯罪率,因此在公安系统信息建设的过程中,实际上也就是将主动权转交到警察手上,尽量为广大警察的工作排忧解难。首先,通过在公安机关内广泛应用信息系统,实际上可以达到控制警察工作主动权的目的,在现代生活中,各方面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革,采用传统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越来越快的时展的需要了,如果不能在第一时间将信息进行有效的收集,那么最终就会影响犯罪案件的侦破。而信息系统的出现,可以将所收集到的信息资源在第一时间进行分析与整理,为警察工作减轻负担,并且还可以作为侦破案件的理论依据。通过对相关信息系统的利用,证实破案率得到明显的提升。其次,利用信息系统对案情进行侦破,有助于实现更加高效工作效率。众所周知,计算机在运行的过程中具有三个主要的特点,一是可以存储大容量的信息,二是运转更加高效,三是实现了自动化的发展要求,能够有效的降低人力的使用。这三点优势为信息系统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特别是在我国,人口数量众多,如果运用人力进行信息数据的收纳与采集,工作效率将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在整个公安系统中实现信息系统的管理,可以为工作效率的提高提供重要的帮助。更重要的是,使用信息系统,能够降低人为操作上的失误,以实现更加便捷的服务。最后,在警察实际的工作中,通过信息系统的使用,可以有效的降低广大公安人员在办案时所遇到的困难,从而缩短办案时间,抢占破案时机。这在实际的办案工作中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因为信息具有时效性的特点,如果不能在第一时间及时的对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极有可能延误导致案件无法侦破,因此面对这一实际情况,采用信息系统对相关的案件信息进行排查与分析,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宝贵的资源,进而也就实现了工作效率的提高。

1.4运用公安信息系统有利于促进警察个体能力的提升

实现信息化建设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前我国公安系统的警力并不充分,受到各种制约因素的影响,如果警力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就不能发展我国的公安事业,也就不能维护社会的安定,正是在这一现实情况下,信息系统应运而生,这一系统的建立缓解了我国当下警察数量达不到要求的问题,并且使得公安系统变得更加专业化以及科学化,未来社会的发展必然是需要科技作为主导力量的,因此在当前的工作任务中实现信息化的发展是重要的举措。警察个体的能力提升了,才能促进整体警力的提高。每个公安民警科技素质的高低关系到我们是否能高质量地完成任务。我国目前公安民警对于人口的比例是非常低的,但依靠增加警察数量,只能是“治标”,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只有提高公安民警的科技素质,让每个公安民警掌握更多的与业务相关的公安科技知识和先进的科技手段,才能提升整体警力。例如,依托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推广应用执法办案系统,实现案件从接警、立案、办案全过程网上流转,执法办案的程序成为办案信息系统的流程,不按程序办事无法正常网上流转,促使民警养成守程序、按规范执法执勤的习惯,提高民警的科技素质和办案质量。

1.5运用公安信息系统有利于建立网络化、社会化的公共服务机制

公安系统中的科技要坚持可持续发展,为了保证这种发展的格局,就要对科技加强管理,保证公安的规划以及措施能够顺利实行,系统中所有与科技有关的工作也能真正的落实。而做到这一步,就要让公安中的管理部门有责任感,管理部门能够将自身在公安系统中的管理能力提高,在管理上能够取得一定的成就。使管理机制完善。除了管理部门以外,公安系统中其他部门的人员也都要有大局意识,坚持合作,从而推动公安信息化建设。网络化、社会化的公共服务机制可以规范服务内容,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水平。将它运用到公安工作中可以有效促进警力的提高。利用公安信息系统,全力打造公共服务型公安机关,不仅大大提高了执法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增强了执法公信力,而且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例如,某市路南、路北两分局采取光纤接入的方式分别为有条件的社区警务室接通了公安网。路北分局还依托互联网建立“路北公安社区警务系统”,群众可以在网上警务室与社区民警进行互动留言,向社区民警求助、报案、咨询问题,发表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供刑事、治安案件线索。

2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现状

公安系统的“金盾工程”在建设中,已经成功建设了更能满足于公安实战需求,更适合公安业务的信息系统。在这一过程中,为公安系统的信息化搭建起一个总体的框架模式,能为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安全和打击犯罪现象做出一定贡献,也使公安机关为群众服务的水平能力提高了上来。即便如此,在信息系统带来诸多好处的同时,还是会有一些问题存在,如系统中的数据共享能力差、关联水平低等问题,再加上数据在综合应用上水平不是很高,导致民警在应用的时候操作过于繁琐。首先,在系统地址和账号密码上需要记忆很多;其次,在信息录入的时候要在不同的系统中重复录入;最后,对于统计分析等任务还是要进行手工操作,比较麻烦。入侵检测系统也尤为重要,对于检查黑客入侵,采取进一步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入侵检测系统(IDS)是网络安全的闸门,它与防火墙系统配合工作,在遇到可疑行为时向系统管理员报警。另外,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中还存在着计算机网络发展不平衡、公安信息系统的应用技术不完善以及信息系统结构连接存在问题等问题。由此可见,在今后的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中,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3提高我国公安机关信息系统建设水平的途径

3.1加强科技管理,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务求实效

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是瞬间就能够实现的事情。在公安信息化建设时,不仅要具有发展的眼光,还要具有脚踏实地的精神。要立足于现实情况,结合长远发展,建设中将重点突出,尽量为之,切记盲目。公安信息系统不是马上就能够建成的,也不可能在建设之初就很完善。首先要进行整体规划,制定健全的方案,并按照步骤严格的实施,实现系统的滚动建设。当下的需求要充分考虑,还要为今后的技术升级奠定基础。软件的二次开发和创新要得到重视,使软件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得以确保。

3.2加强信息综合应用,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最终实现信息共享

数据的综合利用和共享资源的实现是信息化建设的一个基本目标。要立足于信息化系统建立和完善管理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这样一来,系统的效能才能够充分的发挥。实现信息化的手段和工具是先进的硬件和软件程序,能够及时、准确和完整将信息资源整理和综合,快速的将信息分类处理,有利于公安机关做出科学的决策。值得注意的是,准确和及时的数据是实现数据电子化的基础,如果数据存在失真和不完整的状况,那么数据信息化建设就失去其原本的意义,录入系统中的数据也是没有任何价值的。数据发挥作用的关键是实现数据的共享。跨警种的信息数据的共享面临很多的问题亟需解决。从实践来看,数据集中比技术的先进性重要。要加强数据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各警种和相关部门的作用,促进我国公安信息系统的进一步发展。

3.3重视公安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

公安系统的安全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威胁。而我国完善的公安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还没有形成,这就给黑客一些可乘之机,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办公。在建设信息系统过程中,要注重信息管理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还要将现有的信息安全保障技术不断的更新和完善,从而使公安信息系统的安全新有保证。我国全面建设的金盾工程,对我国公安信息系统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为我国公安信息的安全管理提供和一个计算机网络平台。

3.4大力引进人才,加大全警培训力度

人才是实现信息化建设的根本。在公安机关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有力条件和基础,硬件设备的建设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优秀信息人才也大量的培养出来。要有效的利用培养的优秀人才,还要采取有效措施将这些人才留住。同时,公安机关还要加大人才吸引力度,引进的人才必须具有专业的基础知识,还要有远大的抱负,有立志为公安事业奋斗的决心。复合型人才是公安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较为需要的人才类型,最好是具有公安基础业务能力,还能够精通先进的技术。还要立足于公安现状,建立健全用人机制,形成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将人才“留不住,进不来”的问题彻底解决。公安系统的管理人员应该多与技术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了解技术人员的需求,并帮助他们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大胆的使用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技术优势,促进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快速建设。

4结论

建设公安信息系统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打击犯罪分子,还有利于推动公安工作的现代化。但是在建设公安信息系统过程中,存在各种因素对公安信息系统的实践应用造成影响,因此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处理和解决存在公安信息系统建设中的问题,提高公安信息系统的实践功能,促进我国公安信息系统的深入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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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工作打算篇(9)

中图分类号:D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9-0100-02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法律地位,决定了其既是一个大量涉及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又是一个大量产生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的重要部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国际互联网的广泛应用,高新科技在检察系统得到迅速发展和广泛运用,局域网建设、专线网络的开通,这些都对检察保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形势下,检察保密工作必须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扎实推进保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一、检察保密工作的特点

(一)范围广

检察秘密包括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保密局《检察工作中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有12项检察工作涉及国家秘密,包括重特大案件及有影响案件的案情、案件材料,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措施等。检察机关工作秘密范围更广,根据《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中的保密规定》和《关于确定检察机关工作秘密的意见》,检察机关每个办案环节几乎都涉及工作秘密,特别是自行侦查的案件,从受理、初查、立案、侦查到终结,以及内部讨论、研究案件的情况,均是需要时刻注意保守的秘密。移送批捕、提起公诉等环节,也存在着泄密的可能性。检察机关内部文件、尚未公开的人事安排、内部事项也属于工作秘密的范畴。主要包括: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的案件和数字;举报人的有关情况;检察机关内部讨论与研究分析案件的情况及对策;正在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的有关材料和处理意见等。

(二)保密要求高

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随着执法办案力度不断加大、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各个岗位都会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保密任务重,要求高。一旦泄露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轻则本机关的工作会造成被动甚至损害,重则国家的安全、社会的稳定、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将受到危害。比如举报材料泄密,就可能导致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

(三)层次多

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也是一个保密工作贯穿始终的过程。涉及到初查、立案、批捕、等诉讼环节,重大、疑难案件往往一时难以办结,案件还需经公、检、法机关几经传递,逐级向上请示汇报,这样就涉及到共保的问题。

(四)保密期限长

《检察工作中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12项涉及国家秘密的检察工作中,长期保密的有4项、保密期限为20年的有3项、保密期限为10年和3年的各1项、执行后解密的仅有3项。检察业务工作中,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的刑事、不诉案件,按刑诉法规定,审查时间少则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受案之日起计算审查期限。办理自侦案件从受理举报到审结少则一两个月,多则一年半载,时间都比较长。

二、当前检察保密工作存在的隐患

(一)保密意识有待增强,保密工作制度亟待完善

目前,部分检察干警保密观念淡薄,没有将保密法制教育落到实处,有严重的麻痹思想,错误地认为“天下太平,无密可保”;少数人员保密意识淡薄,个别部门管理松懈,有的保密管理措施不到位,泄密隐患较多;保密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管缺失,防范能力滞后。

(二)密码设置不规范

有的干警密码意识淡薄,疏于安全防范,对的计算机未设置开机密码,对电子文档未做加密处理,使不明身份人员进入计算机系统进而查看、窃取检察秘密有了可乘之机。少数干警设置密码过于简单或使用原始密码,使得该类密码形同虚设。

(三)移动存储设备管理不够规范

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虽然对移动存储介质性质上作了和非的区分,用途上也作了公用和私用的区分,但在具体使用上未能严格区分.因此,存在着计算机和非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设备的现象,检察秘密随之游移于工作环境于私人环境之间,泄密的几率大为增加。

(四)保密设施不健全

由于经费紧张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有的检察机关使用一些盗版的计算机操作系统、杀毒软件,缺乏技术支持和后续的更新,易受网络病毒、恶意软件的攻击和其它安全威胁。有的保密部门如机要室、机房、档案室等未按照要求安装监控、防盗、报警等安全装置。

三、新时期做好检察保密工作的建议

警察工作打算篇(10)

大家在电影中都看过,首先不能动。在中国咱得自己下车,跑到警察叔叔那儿,说:“警察叔叔我出什么事儿了”;在那里是警察叔叔来替你服务,你别动了,把两个手清楚地放在方向盘上——因为美国民间有两亿支枪,你只要敢把手往腰里放,他立即就能向你开枪,而且他是不犯法的——老老实实坐在那儿等警察过来。然后按照正常程序,先要走一个直线,(我)走得很好——其实我没喝多少,跟后来那次不一样,什么事儿也没有,就是刚一发动车,就给摁那儿了。

第二项叫作背字母表,他随便说个F,F、G、H、I、J、K、L、M、N,往下背,也挺好,没事儿。然后我还跟人聊呢,跟人说,我送你一部我的电影吧,DVD。警察说别,你吹一下,一吹,好,这不行了,一吹然后就……我当时觉得特像电影,就是那一下,手铐给铐上了,而且是铐在背后。

在警车里,我问:“能不能先给我老婆打个电话?”警察说到了地方打吧。那里是这么规定的,喝了酒,先在一个地方睡8小时,你不能开回去了,这就是第一项。

忘了一个细节:就是把你关到那儿要睡觉之前,警察会问你:“你自己选择,抽不抽血。”我说有什么区别吗?他说:“不抽血的话,你可以上庭就翻供。你说那不是你吹的,警察自己吹的。因为没有拍下来嘴是谁的,你可以这么说。但是我也可以诉你吸毒,我诉你其他更多的罪名,因为你不抽血没法证明你没吸毒,抽血就证明了你只喝了酒。”

我不打算翻供,我也不是那种人,于是我就说,那好吧,抽吧。于是就抽了个血,跑到一个地方睡了8小时。那个地方还挺好,有6个双人床,4个大皮沙发。除了我还有另外两个人,大家还聊聊天什么的。

我出来的时候,有一个非常好的老警察,拿着非常厚的一摞罚单给我看,说:“我都帮你画出来了,大概有7项处罚。”然后又跟我说:“你有什么不快乐吗?”我说:“没有,我很高兴。”他说:“那你干吗喝酒?”我说:“就因为我高兴,我特高兴。”然后他说,那就好。我说:“你这警察挺逗的,你还负责这事儿?”他说:“不是,这不是我的职责,只是我自己愿意做的义工。”他说因为在这儿做了十几年了,看到不快乐的人喝酒开车,就多聊两句。

上法庭,千万别迟到

第二项处罚叫作restricted license。就是给你3个月限制性驾照,只能从家开到公司去——不是给你驾照吊销了。美国这个国家是长在车轮子上的,没车的话什么也干不了,而且除了纽约、波士顿、旧金山市中心以外,几乎没有什么出租车。当然你打电话会有出租车,坐出租车来回一天,能花200多美元。在美国租辆车,崭新的车租来开一天也就20多美元。人家为了让你能工作,所以发给你一个限制性驾照,让你每天必须直线从家开到公司,下班直线从公司开回家。可你一旦跑到另外一条路上,比如你去买东西,或者吃饭,只要在这条直线路之外逮着你,你就算无照驾驶,后果就非常严重。因为醉驾会给你算3年保释期,保释期内轻罪也重罚。警察特逗,还跟我说:“你不能打老婆,在保释期间打老婆算重罪。”我说:“我们中国人不打老婆。”

然后呢,是要上3个月每周一次的驾校,出来就去法庭。这种法庭,不是大家通常看到的还有什么陪审团之类的,就是一个简易法庭,进去一大堆人,早晨8点钟点名,全都得到。因为点名不到,你就出大事儿了。上去以后,如果你有律师,当然用自己的律师;如果你没有,政府会给你配备公共辩护人为你服务。

我的律师在洛杉矶,(酒驾)那事儿是在北加州出的,在那儿出庭,给我配备一个公共辩护人,我说挺好,结果给我寄了一张700多美元的账单。我说:“你不是公共辩护人吗?干吗找我要钱?”他说加州政府现在没钱了,希望你自己付。

我要求把这个诉讼移交回洛杉矶,法官说:“不行。因为你花了我们帕罗奥多市纳税人的钱,必须在这儿受审。”最后判了我一个周末的Sheriff’s Work,就是治安官强制你劳动一个周末。

在美国,倒被“劳动改造”了

既然在美国,什么都想体验一下,我就去劳动了。从洛杉矶自己开车600公里跑到帕罗奥多去劳动。到那儿晚了大概10分钟吧,结果可倒了霉了,因为越往前的人分配的活越轻。我大概是倒数第三个。一会儿来了一个警察,说:“你们最后四个人跟我走,进山开防火带。”我一听疯了,进山开防火带,那种重体力活,我一辈子没干过。什么叫防火带呢?就是火烧过来,所有易燃物在这防火带都没有。树枝子、树叶子,拿手抓,每个人一个大桶就进去了。

卡车只能停在路上。跑到森林里,每次装满一大桶就扛着,扛着扛着我也扛不动了。我说:“能给我一个小推车吗?”结果给我一个独轮车。一个独轮车在山路上,上面搁挺高一桶,里面堆满了泥和树叶子什么的,我手指甲都劈了。跟我一组的是一个墨西哥人,他什么都不干,我说:“你为什么不干就让?”他也无所谓,反正警察只要一转头,他就不干。后来我问:“你犯了什么罪跑来跟我一起干活?”他说他拿刀子在别人肚子上扎了五刀。啊!我说:“那得了,,您别干了。”

因为加州经济越来越差,监狱都开不起了,以至于现在好多犯人关不起,最后华人自己做了些小监狱,只要审查合格,就能租给政府。很多罪犯其实都应该判的,干脆就直接劳动了。哎哟,那天给我累的——而且中午不管饭。

第二天我五点半就去了,结果排第一个,去湾区的一个富人区,捡树叶子。那富人区干净得根本没树叶子,而且都有很好的风景,就在海边。于是我坐在那里看了一天海,好容易看见一片树叶子,过去捡起来,然后跟另外一个建筑师坐那儿聊了一天,特高兴。

警察工作打算篇(11)

近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的方式和途径,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不断增加科技强检投入,加强技术装备建设,在办公自动化和办案现代化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全面开展。但是,基层检察机关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当前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意义以及存在的问题、原因和解决办法,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对于检察工作中的重要意义

首先,提高工作效率。通过信息化建设能够规范工作程序,减少大量的重复性工作,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能够更好的实现资源共享,加强检察宣传、检察学习等为打造学习型检察机关打下良好的基础。

其次,提供技术保障。通过信息化建设能够更好地为侦破案件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可以对整个案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能够与办案人员时刻保持联系,能够全面掌握犯罪嫌疑人的一举一动,能够更好的应对突发事件。

第三,建立良好的宣传平台。通过信息化建设可以很好的与社会公众加强交流,增加举报途径,也能为检察宣传、建设工作提供很好的宣传平台,让更多的人了解检察机关。利用互联网推行综合治理措施,推进检务公开、加强法制宣传、收集社情民意、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利用其他社会信息资源、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近年来,基层检察机关认真按照上级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要求,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增强检察工作中的科技含量,科技强检的步伐不断加快,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人、财、物影响,基层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使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前进缓慢。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对信息化工作还普遍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部分检察干警思想观念的落后,是基层院信息化建设的思想阻力。实践中,部分干警存在着只需懂法就可以胜任检察工作的观念,习惯于一张纸、一支笔的传统工作模式,甚至简单的认为信息化就是会打字、能上网,没有深刻认识到信息化建设对检察工作有着什么样的重要作用。这种现状制约了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全面发展,进而阻碍了检察工作的与时俱进。

2、专业技术人才短缺,使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力不从心。信息技术人才严重短缺是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最普遍、最突出的问题。一方面,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过去所接受的专业培训中几乎不存在信息技术知识,所谓专门的技术人员大多为会计、法医等类型人员,因此对信息技术这门科技含量很高的综合技术,显得束手无策。近些年来各地基层检察机关在努力引进和吸收一些专业技术人员,但由于进入检察院需要通过考试,经过层层选拔,这就给人才的引进加大了困难。同时,信息化技术方面的培训工作也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基层院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的机会少之又少,一般都是自己在实践中摸索,难免会走弯路,影响工作效率。

3、建设经费保障不足,使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步履为艰。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的现代化基础建设,购置硬件设备、开发软件系统、进行人员系统培训,都需要足够的资金来支撑,即相应的建设经费加以保障。但在目前,基层检察机关的经费主要依靠当地财政拨款,虽然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了一定的设备费,但数额微不足道。因此,基层检察机关特别是贫困地区检察机关对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不足已严重制约了基层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步伐。

另外,不少干警在日常工作中,还是习惯于传统的手工信息处理方式,在办公办案过程中基本上是采用电子版和纸质的“双轨”工作模式,存在着明显的重复情况,使信息化建设效益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三位一体”的机制水平目前还只是处于初步尝试阶段,距离高检院提出的“三位一体”总体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三、基层检察机关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技术性强、投入大,需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动态工程。要确保规划计划任务的实现,领导是关键,组织是核心。因此,基层检察院应高度重视,切实按照高检的要求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健全基层信息化建设的机构,开展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一是要建立信息化领导小组,健全组织体系,确保工作真正摆上位、摆正位、落实到位;二是要进一步制定全院信息化各项制度,明确各自责任,用制度管事,增强全院干警的责任意识;三是基层院领导要了解掌握科技和信息发展的前沿动态,努力做到筹化到位、推进到位、服务到位,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作用。

2、更新观念,正确理解当前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内涵。基层检察院在信息化建设中一方面要通过信息技术培训和日常信息技术的运用,不断提高干警的信息技术运用能力,使每名干警都是一名既精通业务,又懂现代科技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通过办公、办案技术的应用,也使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程序化,透明化,将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最终落脚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上来,进一步促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3、着力机制建设,促进信息化工作规范管理。对网络管理员职责、计算机管理系统管理规定、计算机机房管理规定等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保障信息化建设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