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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大排查大全11篇

时间:2022-08-09 12:01:45

建筑施工大排查

建筑施工大排查篇(1)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在*年开展的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为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城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年开展的预防各类坍塌和高处坠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全面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包括: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

(三)排查治理方式: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三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建筑安全治理重点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为:

(一)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二)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三)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四、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年2月至4月):要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

第二时段(5月至9月):要围绕汛期安全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筑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及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要加强监督和指导。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要针对第四季度赶工期、抢任务现象增多和进入冬季的建筑施工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重点地区(城市)或直属企业、重点工程组织开展督查、抽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消除、处理。

11月下旬,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要对本地区、本企业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保障全国“两会”、北京“奥运会”等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工作方案部署和落实到实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果断采取处罚措施。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注意发挥专家、学者等专业人士的作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筑企业和有关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巩固治理成果。

(五)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和引导企业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要坚持抓典型,用典型经验指导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广泛进行安全生产宣传。要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强化舆论和群众监督。

建筑施工大排查篇(2)

一、目标任务

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泉县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及山西临汾“8.29”坍塌事故的惨痛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在全县开展***建筑工程违法违规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排查范围

(一)全县所有既有房屋建筑和在建房屋建筑。

(二)全县范围内的酒店、旅馆、饭馆、商铺、学校、体育馆、农家乐(民宿)、医院(卫生室)、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幼儿园( 儿童福利院、托护点)、厂房(扶贫车间)、剧院(剧场、乡村戏台)、行政办公楼等人员聚集场所建筑。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摸排清查重点

1.排查城区内所有既有房屋建筑在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的违法违规审批行为。

牵头股室:质安股

责任股室:质安股 建设股

2.排查人员聚集场所建筑使用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是建筑是否存在基础不均匀沉降、裂缝,主体或承重结构是否无法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受力构件是否处于危险状态,墙体是否出现结构性裂缝,是否存在改扩建、加层、开挖地下空间以及装修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导致安全受到影响的情况。

牵头股室:质安股

责任股室:质安股

配合股室:建设股住房保障股村镇股人防办

3.排查“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违规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牵头股室:质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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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股室:人防办住房保障股村镇股

4.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是否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手续,是否存在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和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以及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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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排查工作信息台账

排查工作应采取资料核查与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核查项目均要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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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股室:住房保障股村镇股

1.既有房屋建筑清查台账内容应包括建筑基本信息(建筑名称、地址、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型式、建成时间等)、建设单位及物业管理单位信息、建筑相关建设过程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立项、用地、规划、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备案、消防审查及验收、人防等)、运营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消防、特种行业等)等方面的内容。

2.在建房屋建筑清查台账内容应包括建筑基本信息(建筑名称、地址、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型式、开工时间、目前进度等)、参建各方主体信息、建筑相关建设过程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以及现场施工安全隐患等方面的内容。

3.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台账内容应包括建筑基本信息(建筑名称、地址、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型式、建成时间、改扩建情况等)、建设单位及使用单位信息、建筑相关建设过程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运营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建筑目前安全情况及存在的风险隐患等方面的内容。

现场排查时应留存影像资料,对建筑物实体及存在隐患等情况拍照留存。

(三)依法依规实施整改

1.对于发现的包括建设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验收、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等违法违规审批问题,要依法依规督促整改,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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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股室:住房保障股村镇股

2.对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在危险尚未解除前,由专人负责,动态跟踪监管;对观察使用的危险建筑应制订监管工作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对拟处理使用的危险建筑,应及时采取有效解危措施,落实解危主体,及时排除隐患;对暂时不便拆除且不危及相邻房屋和影响他人安全,需停止使用的危险建筑,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需整体拆除的危险建筑,应立即组织撤出居住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全面拆除危险房屋,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垮塌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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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法改扩建以及擅自开挖地下空间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依法严肃查处,确保“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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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股室:住房保障股村镇股

4.发现在建工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暂停施工,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经建设、监理单位复查合格,报项目安全监督机构核查后方可恢复施工;存在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手续,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和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的,要依法依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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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股室:住房保障股村镇股

四、工作安排

(一)积极部署阶段(2020年9月27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

对本次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具体任务、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牵头股室:质安股

责任股室: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对全县所有建筑按单体建筑逐一进行摸排检查,对排查发现问题的房屋建筑,纳入问题清单,建立台账,依法依规、分门别类逐一确定处置意见,对账销号。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要及时采取撤离、加固、拆除、停用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彻底消除隐患。2020年12底前完成人员聚集性建筑安全风险隐患和在建建筑安全生产情况排查,2021年6月底前城区违法违规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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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股室:住房保障股村镇股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15日)

认真总结违法违规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经验、问题不足和意见建议,巩固排查成果,着力从制度上强化安全监管建立违法违规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管理长效机制。

牵头股室:质安股

责任股室:质安股 建设股人防办

配合股室:住房保障股村镇股办公室

五、工作措施

(一)安排部署,加强协作。根据***住建局要求,立即部署开展建筑工程违法违规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相关工作,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应急、公安等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的协作和沟通,共同推进排查整治行动顺利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牵头股室:质安股

责任股室:质安股 建设股人防办

配合股室:住房保障股村镇股办公室

(二)分区分组,全面排查。分为三个小组(分组名单附后),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排查对象全覆盖、核查内容零遗漏、发现问题有落实。

(三)分类处理,整改落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逐一建立安全隐患问题台帐,并根据问题类型及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分类处理,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推进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

牵头股室:质安股

责任股室:质安股 建设股

配合股室:住房保障股村镇股

(四)确定节点,限时完成。对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和在建建筑安全生产情况排查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城区违法违规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排查工作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各股室分工人员积极配合质安股,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牵头股室:质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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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股室:住房保障股村镇股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各股室、中心,要深刻吸取福建泉县欣佳酒店坍塌事故及山西临汾陈庄村饭店坍塌事故教训,牢牢守住建筑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遏制中特大事故发生,扛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的专责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为副组长,具体主抓排查整治工作,质安股为责任股室,其他股室按照分工积极配合,协助质安股认真抓好贯彻,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有序推进工作落实。

(三)加强排查整治。按照方案要求,对全县内的建筑进行全面排查,由联络员***具体负责于每月2日前将我县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报送州住建局。2020年12月底报送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和在建建筑安全生产排查情况总结,2021年7月10日前报送城区建筑工程违法违规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牵头股室:质安股

责任股室:质安股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做细做实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予以查处,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大排查的良好氛围。

牵头股室:质安股

责任股室:质安股 建设股人防办

配合股室:住房保障股村镇股办公室

附件: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现决定成立***住建局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质安股,**同志具体主抓此项工作,**负责并牵头,***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整理资料,以及与***住建局联络、沟通、信息报送等工作,***协助。其余人员按分组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排查对象全覆盖、核查内容零遗漏、发现问题有落实。

隐患排查人员分组:

第一组(既有房屋建筑排查)

组长:**

组员:

第二组(在建房屋建筑排查)

组长:

组员:

建筑施工大排查篇(3)

Abstract: construction drainage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safety and quality control of the attention, and the rational use of water resources are closely related. , this paper building water supply for exis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afety and the quality control for the simple analysis and research.

Keywords: architecture;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Construction process; Safety and quality control

中图分类号:O21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给排水工程是不可或缺。建筑给排水工程作为整个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给排水工程质量的高低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并且,建筑给排水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能否有效的利用水资源,合理的控制好建筑给水和排水,保证用户的正常生活。但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没有能够很好的解决,尤其是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和质量控制问题,严重影响建筑给排水工程的施工质量。所以,建筑工程企业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建筑给排水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的控制,从而确保建筑给排水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一、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仍然存在,还没有能够有效的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因此,建筑工程企业应该认真分析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从而有助于建筑工程企业探索出较好的解决措施,保证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的安全性。

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首先体现在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期间,建筑工程企业没有对建筑给排水工程的现场施工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导致很多建筑给排水工程多是违规操作,无法保证建筑给排水工程的安全性。其次,建筑工程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没有开展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工作以及没有对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安全措施进行落实,从而导致建筑给排水工程存在较大的安全问题。第三,在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程序较为混乱。在凉水塔安装施工过程中不重视防火,防火安全意识较差;在使用电动工具过程中,没有对电动工具的绝缘性和施工的安全性进行严格的检查,从而导致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问题。第四,建筑工程企业在开展建筑给排水工作中,没有统一规划好埋设的临时施工用水管网,并且很多管线没有埋设在冰冻线以下的位置,施工过程中没有明确消防栓的数量。从而导致建筑给排水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由此可见,建筑工程企业在进行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定注意上述问题,保证建筑给牌是工程施工的安全性。

二、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在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控制问题是较为严重的,严重影响建筑给排水工程的施工质量,给建筑工程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首先体现在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中由于施工工艺较为粗糙造成的质量问题。例如,水管连接处发生渗水问题,设备安装的尺寸不标准产生噪音问题。其次体现在建筑给排水施工材料质量较差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主要是建筑工程企业没有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进行严格的检查,在施工材料投入使用时发生质量问题。从而无法保证建筑给排水工程的质量。第六方面体现在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是施工技术水平较低,从而导致在工程施工过程存在质量问题。由此可见,建筑工程企业应该重视对建筑给排水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上述现象发生,保证建筑给排水工程的质量。

三、加强对建筑给排水工程的安全管理

由于建筑给排水工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问题,建筑工程企业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加强对建筑给排水工程的安全管理。首先建筑工程企业应该严格检查管道安装材料的质量和尺寸,统一管道安装材料质量和尺寸的标准。其次,建筑工程企业应该重视对给排水、湿式喷淋消防工程的监督、控制和管理。例如,严格审核施工方案和所采取的施工技术措施;认真核查施工前的图纸,避免出现工程隐患;加强的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的检查,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第三,加强对室内给水管道安装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例如对隐蔽管道和给水、消防系统的水压进行实验,使其达到标准,在铺设管道和管道支座是不要铺设在松土上等。第四,加强对管道附件和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施工的管理。例如,重视对管道附件安装的质量选材;科学的设计和规范的施工自动喷洒和水幕消防装置的喷头;安装后要进行试压,保证其质量。

四、加强对建筑给排水工程的质量控制

由于建筑工程企业在给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因此,建筑工程企业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建筑给排水工程的质量控制。首先建筑工程企业应该对给排水工程进行跟踪管理,加强对给排水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和控制。建筑工程企业的管理人员应该对施工的每一道程序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其次,建筑工程企业的管理人员应该对明确建筑给排水施工技术,并且要向所有参与到给排水工程施工的施工技术人员明确给排水工程的质量要求,使施工人员形成维护工程质量的意识,从而提高对建筑给排水工程质量。第三,建筑工程企业监督管理人员应该做好质量安全巡视检查制度,对工程的是施工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并且还要不断的巡检,对于施工中存在的措施及时的进行纠正,从而保证建筑给排水工程的施工质量。第四,建筑工程企业应该制定明确的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体制,规范给排水工程的施工程序采用科学的施工工艺,加强对施工技术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施工技术,确保给排水工程的施工质量。所以,建筑工程企业通过上述措施加强对建筑给排水工程质量的控制,不仅能够保证工程质量,而且还能提高建筑工程企业的经济效益。

总结:

本文通过对建筑给排水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和质量控制的分析和研究,从中深刻的认识到建筑工程企业必须要重视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建筑给排水工程的整体施工质量,从而有效的避免给排水工程施工中出现安全和质量问题。总而言之,加强对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安全问题和质量问题的管理和控制,对于提高建筑工程企业在行业中竞争力和信誉度,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梁满光.浅谈给排水工程的施工管理.[J].工程管理,2007(9).

[2]李湛海.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探讨.[J].科技信息,2007.(3).

[3]张会.排水管安装质量通病和防治措施.[J].中华建设,2008.(12).

建筑施工大排查篇(4)

为贯彻落实11月13日省政府全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和10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电视电话会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省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甘肃省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手册》,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

一、深刻认清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排查整治工作是国家、省根据房屋建筑安全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级住建部门要在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确保优质保量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落实工作信息月报机制

各级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信息月报机制,明确信息报送责任人,对统计数据严格把关,严肃信息报送工作纪律,为全国和我省排查整治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撑,对存在迟报、漏报等问题的我厅将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督办。自2020年11月(包含)起,按月度每月月底前向我厅报送《甘肃省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见工作手册中样表,《关于深刻吸取福建泉州山西临汾坍塌事故教训加强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统计表不再单独报送)。2020年12月底前报送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和在建建筑安全生产排查情况书面总结,2021年7月15日前报送城区违法违规建设审批排查书面总结。

三、健全完善工作手册

各级住建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细化制定本辖区工作手册,将工作手册及时传达部署到排查整治基层工作部门和单位。对本工作手册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我厅质安处改进完善。

联系人:邵旭辉

联系电话:0931-8929723

电子邮箱:1535149336@qq.com

附件:《甘肃省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手册》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

甘肃省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

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手册

根据《甘肃省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住建部《关于深刻吸取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安委办《省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福建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和山西临汾“8·29”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按照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我省《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我厅《关于深刻吸取福建泉州山西临汾坍塌事故教训加强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具体要求,制定本手册。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调查报告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吸取山西省临汾市陈庄村饭店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全省开展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的建筑安全保障。

二、排查范围

(一)各市州、县区城区及兰州新区所有既有房屋建筑和在建房屋建筑。

(二)各地城乡范围内的酒店、旅馆、饭馆、商铺、学校、体育馆、农家乐(民宿)、医院(卫生室)、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幼儿园(儿童福利院、托护点)、厂房(扶贫车间)、剧院(剧场、乡村戏台)、行政办公楼等人员聚集场所建筑。

三、排查重点

从房屋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经营等九个方面进行重点排查:一是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二是违法占地建设;三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四是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五是无资质设计、施工;六是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七是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八是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九是存在第一项至第八项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相关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房屋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

四、排查方式及时间

(一)排查原则

各市州、县区政府是排查工作的主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由政府牵头成立市、县级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协调组织住建、发改、自然资源、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及乡镇、街道联合开展工作。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各自负责组织落实好本行业领域的排查工作。住建、发改、自然资源、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行业职权划分,负责房屋建筑从建设到运营全过程中,在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方面违法违规审批及房屋安全隐患情况的排查整治工作;教育、卫生健康、体育、文旅、交通、商务、民政、民族宗教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各行业对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景区、汽车站、商场、宾馆、饭店、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的重点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时限

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和在建建筑排查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城区违法违规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建筑排查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在此基础上,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问题整改。

(三)排查模式

各地可以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由各部门分别进行排查或者统一组织各部门开展联合排查,也可积极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排查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网格化排查作用,调动具备条件的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形成全方位、立体化排查模式。

在排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城市管理、消防、公安等主管部门专业数据信息,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和问题案件移交查处及信息通报机制,基础数据实现互联互通,对标对表进行核查,提高工作效能。

(四)排查内容

每栋排查建筑均需填写清查工作信息台账,同步建立电子数据台账,对建筑物实体及存在的问题隐患留存影像资料,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落实,实现对排查信息化闭环管理。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排查结果应经属地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确认签字后上报设区市政府备案。

1.既有房屋建筑清查台账内容应包括建筑基本信息(建筑名称、地址、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型式、建成时间等)、建设单位及物业管理单位信息、建筑相关建设过程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立项、用地、规划、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备案、消防审查及验收、人防等)、运营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消防、特种行业等)、建筑目前安全状况等方面的内容。

2.在建房屋建筑排查台账内容应包括建筑基本信息(建筑名称、地址、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型式、开工时间、目前进度等)、参建各方主体信息、建筑相关建设过程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以及现场施工安全隐患等方面的内容。

3.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台账内容应包括建筑基本信息(建筑名称、地址、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型式、建成时间、改扩建情况等)、建设单位及使用单位信息、建筑相关建设过程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运营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建筑目前安全状况及存在的风险隐患等方面的内容。

五、问题整改

1.对于发现的涉及建设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验收、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等违法违规审批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行业职责依法依规督促整改;对于发现的涉及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景区、汽车站、商场、宾馆、饭店、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由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行业职责依法依规督促整改。

2.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在危险尚未解除前,属地政府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动态跟踪监管;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及时予以加固。对观察使用的危险建筑应制订监管工作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对拟处理使用的危险建筑,应及时采取有效解危措施,落实解危主体,及时排除隐患;对暂时不便拆除且不危及相邻房屋和影响他人安全,需停止使用的危险建筑,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需整体拆除的危险建筑,应立即组织撤出居住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全面拆除危险房屋,从根本上杜绝房屋垮塌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对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法改扩建以及擅自开挖地下空间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行为,属地政府部门要予以坚决打击,依法严肃查处,确保“零容忍”。

4.发现在建工地存在安全隐患的,属地政府部门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责令停止施工,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经建设、监理单位复查合格,报项目安全监督机构核查后方可恢复施工;存在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手续,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和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的,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查处。

甘肃省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

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样表)

填报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序号

内容

有关情况

一、本地区总体情况

1

本地区设区市建成区总面积(万平方千米)

2

本地区设区市建成区既有房屋建筑总量(栋),其中已取得产权登记的房屋建筑总量(栋)

3

本地区设区市建成区既有房屋建筑总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已取得产权登记的房屋建筑总面积(万平方米)

4

本地区设区市建成区在建房屋建筑总量(栋)

5

本地区设区市建成区在建房屋建筑总面积(万平方米)

6

本地区党委政府领导是否做出批示指示

是/否

7

本地区市级住建部门是否成立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是/否

8

本地区市级住建部门是否制定专项清查工作方案

是/否

二、隐患问题排查整改情况

序号

内容

排查数量

整改数量

月度值

累计值

月度值

累计值

9

排查整改既有房屋建筑数量(栋)

10

排查整改既有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11

排查整改在建房屋建筑数量(栋)

12

排查整改在建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13

排查整改违法建设行为(起)

14

其中,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起)

15

违法占地建设(起)

16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起)

17

*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起)

18

*无资质设计、施工(起)

19

*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起)

20

*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起)

21

*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起)

22

存在前述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起)

23

清查违法违规审批行为(起)

24

其中,立项审批违法违规行为(起)

25

用地审批违法违规行为(起)

26

规划审批违法违规行为(起)

27

*施工许可审批违法违规行为(起)

28

经营审批违法违规行为(起)

三、隐患问题整改分类统计情况

序号

内容

月度值

累计值

29

予以拆除的房屋建筑数量(栋)

30

予以拆除的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31

予以加固处理的房屋建筑数量(栋)

32

予以加固处理的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33

予以没收的房屋建筑数量(栋)

34

予以没收的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35

予以责令停止使用的房屋建筑数量(栋)

36

予以责令停止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37

予以责令停工整改的房屋建筑数量(栋)

38

予以责令停工整改的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39

处罚企业数量(家),处罚人员数量(人)

40

罚款金额(万元)

41

下发整改通知单(份)

四、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序号

内容

月进度

总体进展

42

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进展情况

43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进展情况

44

清查数据是否已录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系统,或形成清查数据电子台账

1.已录入平台系统

2.已形成电子台账

3.未录入平台系统,未形成电子台账

五、存在问题隐患建筑清单

序号

编号

建筑名称

排查

类型

房屋

类型

基本

情况

问题

隐患

整改措施、进展及处罚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查处销号

填表

说明

按地区代号、排查年月日、三位序号编排,如兰州,“甘A20201119001”

按“既有房屋建筑”“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在建房屋建筑”填写

按“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公共建筑”“其他”填写

1.地址:

2.层数:

3.结构形式:

4.建筑面积:

5.建成时间:(既有建筑竣工验收时间或在建建筑开工时间、施工形象进度)

6.建设单位:

7.物业管理单位:

8.其他:

按本表第二项填写问题隐患情况

按本表第三项填写整改查处情况

填“是”或“否”

注:

1.各市级住建部门负责汇总统计本地区上述信息,并于每月月底前报送本月度数据;

建筑施工大排查篇(5)

(一)街道办事处成立辖区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能职责:贯彻落实中、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加强对辖区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违法建设专项清查的组织实施和政策协调,研究解决整治清查中重大问题,加强资金支持力度和人员保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在城市管理办公室。由同志负责相关事务,联系电话

(二)宣传指导组

负责人: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职责:负责指导各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房屋建筑违法建设、使用、经营活动的危害,动员群众开展自查、自纠,大力支持和配合排查整治。

(三)督导检查组

负责人:组宣统委员联系电话:

职责:督导各社区工作推进情况,对排查数据进行核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查验,对重大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重大问题隐患实行跟踪督办。

(四)网格排查工作组

职责:对各自辖区范围内房屋建筑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台账,作出初步判断,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

二、工作目标

坚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确保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彻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守牢房屋建筑安全底线。

三、工作内容

(一)排点

协同配合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着重围绕辖区内房屋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经营、使用等环节开展排查工作。一是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二是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三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屋建筑;四是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五是无资质设计、施工的房屋建筑;六是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七是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八是存在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九是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然在用的房屋建筑(老旧危房);十是在建项目施工安全责任落实和重点环节风险防控。

(二)排查步骤

1.自查自纠。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由业主进行自查,报告相关信息,规范房屋使用行为。

2.社区网格化排查。在业主自查的同时,各社区对辖区范围内房屋建筑进行拉网式排查,逐街逐栋逐户进行排查,对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

3.督导检查。街道城管办将对各社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数据进行核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查验,对重大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重大问题隐患实行跟踪督办。

(三)分类整治

各社区要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和房屋安全问题,逐项建立问题台账,依法依规实施整改。对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无资质设计、施工,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建扩建,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等问题情形的房屋建筑,要严格按照法定责权,压实隐患问题整改责任,逐项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跟踪整改情况,逐项实施问题销号。发现存在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有关问题情形的房屋建筑,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实施整改。

四、时间安排

2021年1月底,基本完成辖区内既有房屋建筑和农村(如吴家洲)用作经营的房屋排查。

2021年6月底,完成辖区内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以及人员聚集场所排查,并录入“省房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形成电子档案;力争基本完成农村经营性房屋安全隐患问题整改。

2022年12月底,基本完成辖区内所有房屋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建立完善房屋建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强化工作保障,严格考核问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机关各科室及辖区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组织精干力量,利用网格化管理,积极开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社区挂片领导督促抓,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排查责任,落实整治措施,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辖区内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以及违法建设专项清查的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辖区整体城市管理工作成效。

建筑施工大排查篇(6)

实施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支持;广泛发动群众,运用市场机制,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合理控制城镇开发强度,完善城乡地震避难场所和设施;加大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加固和改造力度,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抗震防灾综合能力,确保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落实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排查鉴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县市要在州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要全面启动、重点突出、分步实施;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经济实用;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乡兼顾;要强化管理、多方参与、务求实效,全面提高我州的抗震防灾水平。

二、目标和任务

自治州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自2008年起,在排查鉴定的基础上,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对不符合现行抗震设防标准的各类学校、医院、幼儿园、儿童福利机构、老年福利机构等公共建筑,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办公楼、影剧院、体育场馆、会堂(礼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保障城镇供水、供热、燃气等生命线工程的抗震排查鉴定和加固改造工作;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对不符合现行抗震设防标准的城镇多层住宅和棚户区的抗震排查鉴定和加固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和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新建建筑严格按照国家抗震设防要求设计施工,进一步加强城乡抗震设防基础性工作,使自治州抗震设防能力普遍提高。

主要任务是:

(一)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广泛开展既有建筑抗震排查鉴定工作

1.排查鉴定范围、依据和原则。

排查鉴定的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和疾控中心)、幼儿园(托儿所)、儿童福利机构、老年福利机构等公共建筑;保障城镇供水、供热、燃气等生命线工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办公楼、影剧院、体育场馆、会堂(礼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城镇多层住宅、棚户区。

排查鉴定依据:工程质量排查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系列验收规范和国家、自治区其他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建筑抗震鉴定按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及当地现行地震基本烈度执行;危房鉴定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执行;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按照《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和《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执行。

排查鉴定原则:

(1)工程质量排点对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设计质量、施工技术资料及工程实体现状进行质量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未进行质量监督、未按图施工、未进行竣工备案(验收)、无工程技术资料或主要技术资料不全、有质量缺陷(特别是结构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的工程,必须作进一步的质量排查(检测)或抗震鉴定,提出结论性意见及处理建议。

(2)抗震鉴定按照设计文件、鉴定标准、工程建造时当地抗震设防烈度及有关标准规范进行。

(3)1993年以前的工程按以下要求分类实施:凡使用预制楼板的砖混结构(包括底框结构,不包括有可靠连接的大型屋面板结构)、土木结构工程及棚户区建筑,可不做排查鉴定,直接列入加固改造计划;高层建筑以外的其他类型建筑工程应进行抗震或危房鉴定;高层建筑应进行质量排查(高层建筑的范围依据建筑工程分类,据JGJ3—91规定,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超过28M的为高层建筑)。

(4)1993年—2003年(含2003年)未进行施工图审查建筑工程的排查鉴定,按以下要求分类实施:砖混、土木结构的工程应进行抗震鉴定,对使用预制楼板且无整浇层的建筑直接列入加固改造计划;框架、框剪结构工程(不含高层建筑),跨度为30M以上的钢结构工程应进行质量排查;高层建筑、跨度为30M以下的钢结构工程可不进行排查鉴定。

(5)2001年(含2001年)以后通过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建筑工程可不进行排查鉴定。

(6)已经过抗震鉴定、结构检测、危房鉴定的建筑工程,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方案要求的,可不进行上述抗震鉴定。

2.排查鉴定和改造工作步骤、程序。

排查鉴定工作分单位自查、重点排查、抗震鉴定和加固改造四个步骤进行,纳入排查鉴定范围的建(构)筑物,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行业各单位进行自查,填写自查统计表(表一和表二),自查结果由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审核汇总(表三、表四),报同级建设主管部门汇总(表五、表六、表七)。根据各行业自查情况,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纳入重点排查范围的建筑进行重点排查,在表一上填写是否需要鉴定的审查意见,反馈相关产权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需要抗震鉴定、危房鉴定和结构检测的工程,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产权单位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机构鉴定,鉴定结果反馈产权单位、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

经排查,不符合现行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都要纳入改造范围;经鉴定属于D级的学校、医院、幼儿园、儿童福利机构和老年福利机构等建筑,要立即停止使用,实施拆除重建;凡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城镇供水、供热、燃气等生命线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加固改造。凡纳入排查鉴定范围的产权单位,均应立即将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工程质量鉴定(抗震鉴定)资料(需要时)整理存放于单位办公室备查。

(二)坚持各负其责,做好城乡重要公共建(构)筑物抗震排查鉴定和加固改造工作,排查鉴定工作的自查、重点排查、抗震鉴定结果和加固改造方案必须经各阶段负责人签章

1.学校、幼儿园的抗震排查鉴定和加固改造由州、县市教育局牵头落实,结合“两基攻坚”检查验收、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等工作一并进行。抗震排查(自查)工作于2008年8月31日前完成,抗震鉴定于2008年9月30日前完成,加固改造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

2.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和疾控中心)、血站(血库)、急救中心的抗震排查鉴定和加固改造工作由州、县市卫生局牵头落实。抗震排查(自查)于2008年8月31日前完成,抗震鉴定于2008年9月30日前完成,加固改造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

3.儿童和老年人福利机构的抗震排查鉴定和加固改造工作由州、县市民政局牵头落实。抗震排查(自查)于2008年8月31日前完成,抗震鉴定于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加固改造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

4.影剧院、体育场馆、会堂(礼堂)等文体设施的抗震排查鉴定和加固改造工作由州、县市文体局牵头落实。抗震排查(自查)于2008年8月31日前完成,抗震鉴定于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加固改造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

5.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办公楼、城镇供水、供热、燃气设施等的抗震排查鉴定和加固改造工作由各县市建设局牵头落实。抗震排查(自查)于2008年8月31日前完成,抗震鉴定于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加固改造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

6.多层商品住宅小区、单位自建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的抗震排查鉴定工作由各县市街道办事处牵头落实,建设(房改)部门进行指导,抗震排查(自查)于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抗震鉴定于2009年5月31日前完成,加固改造于2012年8月底前完成。

(三)坚持分类指导,积极推进城乡既有民居抗震加固改造工作

经鉴定需要加固的城镇住房,要提出加固措施,列入城镇房屋抗震加固改造计划,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由房屋产权单位按现行国家抗震设防标准组织力量进行加固改造。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多层商品房,由开发企业或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组织加固改造。具备条件的城镇住房,可将抗震加固改造与建筑节能改造一并进行。

州抗震安居办要督促各县市增加投入,按照下达的工作计划,在确保两年内完成农村抗震安居房建设任务的同时。对于已有新建抗震安居房农户的危旧住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坚决拆除。

对没有加固价值的城镇危旧房屋,纳入自治区和州棚户区(危房)改造计划,享受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危旧住房改造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步实施。

城市低保户和低收入群体住房需要拆除重建的,通过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予以解决;城市机关干部职工住房需要拆除重建的,通过单位集资建房形式解决;国有企业职工住房需要拆除重建的,通过州住房解危解困工程解决;城市其他居民住房需要拆除重建的,可出台优惠政策,通过招商引资,鼓励引导区内外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改造,其住房原则上在新建项目中通过产权调换的方式解决。

(四)健全管理机制,确保新建建筑符合现行抗震设防要求

各县市要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和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强化政府质量监管职能,确保新建建筑抗震设防和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新建和改造项目要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抗震设防烈度七度以上(含七度)的县城、乡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儿童福利院)新建、重建的,原则上只建单层建筑,特殊情况需建多层的,应控制在三层以下。学校(幼儿园)、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和疾控中心)、儿童和老年福利机构等公共建筑和城镇供水、供热、燃气等生命线工程,应按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1度的抗震措施进行设计(即按乙类建筑设防);所有新建项目不论规模大小,一律进行施工图审查,不得漏项;新建项中一律不得使用预制楼板。要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凡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施工图设计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审查,不得开工建设;超限高层项目必须由自治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审查。要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监督管理,重点对建设单位压级压价和施工企业低于成本价竞标进行监管,引导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合理定价,防止工程造价过低引发质量安全问题。要严肃查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和超资质承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择优选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效控制质量风险。要加强监理工作管理,规范监理单位行为,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确保工程质量方面的作用。要积极稳妥地推行工程建设代建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

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监管,对于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影响工程质量的,依法严肃查处。要严格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依据各自职责,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要加强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凡未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使用。要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定期检查制度,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加强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充实技术人员,配备必要装备,落实工作经费,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要健全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充实村镇建设管理力量,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要加大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力度,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增强村镇建设技术力量。

(五)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科学指导城乡抗震防灾建设

各县市要加快组织完成城镇抗震防灾专项规划修编、编制工作,为城镇抗震防灾建设提供科学依据。抗震设防地震烈度8度以上的县,要针对分布在地震活动断裂带、建筑物密度大、危旧房屋集中、缺少可用于避震通道和避震疏散场地的地段,尽快编制以抗震搬迁改造为主要内容的详细规划。城镇要开辟必要的避震场所和疏散通道,确保抗震需要;存在地震灾害安全隐患的地段,原则上只拆不建。地震时可能发生水灾、火灾、爆炸、放射性辐射、有毒物质扩散等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不得建在城镇人口稠密地区,已经建设的,要限期进行搬迁。要切实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把抗震设防内容作为城市各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执行。要严把规划审批关,不符合抗震要求的规划不得批准实施;不符合抗震要求的选址、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六)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抗震防灾基础工作水平

各县市要在州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快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制定完善地震等灾害应急管理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确保信息畅通,做好人员、物资储备,强化地震灾害应急管理措施,提高地震防灾应对能力。要开展经常性的地震应急管理演练,及时发现和改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高全社会应对地震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自治州重要建(构)筑物抗震改造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的高度,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自治州已成立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和指导协调州抗震排查鉴定工作。

各县市应尽快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工,层层建立责任制,尤其要落实县市、乡镇和各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确定专职工作人员,设立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办公用品,确保各项工作层层有人抓、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市按期完成年度排查鉴定和改造任务。凡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得力,不能按时完成计划,影响工程实施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动员全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各县市工作经费及建筑抗震设防能力排查鉴定工作费用,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级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建筑施工大排查篇(7)

    一个完整的建筑不仅包括建筑主体结构的建设,还要包括建筑给排水工程这些保证建筑使用质量的内容。建筑给排水的设计是保证建筑设计完成后能够满足用户生活需求和为生活提供便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所以其施工的质量与用户的利益息息相关,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1建筑给排水施工质量对居民生活的作用

    现在大多建筑对给排水的要求都比较高,不仅要有良好的设计而且必须有很好的施工质量,尤其是对于一些高层用户来说建筑给排水一旦出现问题带来的麻烦就会更多。一般的建筑给排水系统主要包括厨房、卫生间的供排水,主要是为人们生活提供正常保障,而且给排水的施工质量还对卫生方面有着很大的影响,例如,如果一个建筑的排水设施出现问题,就会对用户带来很大不便,如果严重还会带来一些财产损失。所以,给排水施工的质量和用户生活的质量关系比较密切,必须加强给排水施工质量的管理和监督。

    1.2 建筑给排水施工质量对消防安全的影响

    现在建筑中对消防安全和消防措施的安装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建筑来说主要就是防火安全,而要保证灭火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就必须保证建筑给排水施工的质量。目前我国建筑中的有关消防方面的设计有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技术、气体灭火等。其中最主要的还是利用水来灭火,而在这些技术的运用中最重要的就是给排水的保证,一旦火灾发生各种灭火系统能够立即投入使用。而且各种消防措施和有关给排水的管道必须定期检查,以保证所有设备的安全性。所以,建筑给排水市消防安全的重要保证。

    1.3 建筑给排水质量对于节能的作用

    我国现在水资源非常短缺,而且各种浪费水资源的现象也特别的多,尤其是在人们生活中的浪费现象最为严重,不仅是因为人们节水意识不强,还有就是给排水施工质量的问题,导致一些管道漏水现象的发生,造成水资源的大量浪费。如果给排水工程在施工中施工质量有足够保证或是在施工结束后的漏水检验中能够发现这些问题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漏水现象发生,因此建筑给排水施工的质量对于节能方面也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2 建筑给排水工程中的常见问题

    2.1 给水系统存在的问题

    2.1.1 生活给水方面

    第一,水表安装出现的问题,现在许多建筑为抄表的方面的建筑美观,一般都把各楼层用户的管道总阀以及水表设置在了建筑首层的公共地方,而且没有较强的防护措施。如果当用户要维修管道或是出现被别的居民误关阀门的情况就必须到楼下检查或处理,这样不仅会非常麻烦而且还会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把所有水表布置在一起,还会因为管井尺寸不足或是施工技术不佳造成水表之间距离过小,给抄表和维修造成很多不变,而且如果表线布置的有问题也会影响水表的正常运行。第二,生活水池排水管道管径选择不当,而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一些工程的排水管道的管径小于进水管道的管径,出口直接深入集水井内,如果这样设计的话一旦出现水位失控,就不能够保证多余的水可以从排水管道顺利排出。甚至还会导致积水回流,污染水质。第三,给水管材选择不当,一些工程中给水管道选用镀锌钢管作为给水管道,因为镀锌钢管会和水中的杂质发生化学反应,所以就容易导致管道接口或表面容易出现锈蚀,不仅导致管道的使用寿命缩短,而且也影响了居民生活的水质。

    2.1.2消防给水方面

    消防方面经常出现的就是管道的选用和安装出现的问题。现在一些建筑商为节省成本,会将塑料给水管道用于消防,或是将给水管道和消防管道混用。但是塑料管道在受热之后强度就会较低,假如发生了火灾塑料管道会因为强度过大出现损坏,不能够保证消防水的正常输送。还有就是有关方面消防栓安装的不合理,有许多建筑中的设置在墙壁内的消防栓上没有设置过梁,长期之后就会造成箱体的变形,箱门打开受阻,在火灾发生时不能够在最快速度内打开消防栓,影响救火的时间。

    3建筑给排水施工监管的主要措施

    3.1施工前期阶段的监管

    在施工前期阶段主要就是认真了解施工设计安排和一些材料的选用。其中首先就是对建筑的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阅读,充分了解设计者的设计意图和要求,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可以严格按照设计者的设计意图展开施工。另外还要注意的就是材料的选用,在给排水工程中施工材料的选用以及管道的质量好坏对整个给排水工程的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所以必须做好有关材料的采购工作,建立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确保所用材料达到相关的标准,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应立即清理出施工现场。

    3.2 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监管

    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主要就是保证管道系统的铺设不受影响。特别是在给排水系统的引入管和排出管穿越建筑物基础处、地下室和地下构筑物外墙体处时,一定要检查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预留了孔洞以及是否设置了应有的套管。还有就是在浇制混凝土前,应注意伸出地面管道的垂直度是否和施工图纸吻合,管道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要求等,在各个细节处一定要严格监督,才能确保在基础主体施工阶段不出现问题。

    3.3 主体装修施工阶段的监管

    主体装修施工阶段就是对排水系统相关设别进行安装的阶段,需要注意的是在管道经过建筑物结构的伸缩缝、抗震缝以及沉降缝时一定要设置必要的补偿装置,在管道安装前,应该首先打通所有管道在各楼层预留下的管道安装孔洞,采取自上而下的吊线方式来确定基准线,然后进行安装。安装完之后,还要检查管道是否安装在了垂直线上,如果管道的垂直度以及其与墙之间的距离符合要求,才可以用管卡固定。这些工作都完成之后还要将所有孔洞按照施工和设计要求全部修补好。

    3.4 工程竣工阶段的监管

建筑施工大排查篇(8)

1 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1 认真审核施工设计图纸。在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施工之前,施工单位要对给排水管道的施工方案和给排水系统的设计文件进行会审,仔细核对检查,仔细考察是否符合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给排水系统的设计规划是否满足业主的使用要求,对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施工设计方案进行经济性和技术性的科学论证,避免在施工准备阶段由于对施工设计方案考虑不周或者设计疏忽,给后期的施工建设带来困难和麻烦,避免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和建筑梁柱、管线、电缆等发生冲突[1],对于提前需要预埋或者预留的项目,要在施工设计图纸上明确地标注出来,明确关键环节的施工要求。

1.2 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准备工作。根据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的技术规范、设计要求和工程特点,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准备工作,优化配置施工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数量,仔细检查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结合给排水管道施工方案,全面熟悉相应的施工工艺,明确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施工监理细则,设置科学合理的给排水管道施工质量目标。

1.3 严格控制施工材料质量。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施工单位要严格控制砂石、水泥、混凝土管等材料的质量,仔细检查施工材料的性能和规格是否符合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施工要求,特别是水泥和混凝土管,采购人员必须要选择信誉好、质量高的生产厂家,并且亲自到生产厂家进行现场抽检和考察,确保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施工材料质量。

1.4 挖槽之前的准备工作。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施工,需要提前挖掘沟槽,特别是在建筑工程周围街道上的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在沟槽两边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如设置危险旗或者路障等警示标志。夜间要在沟槽边上每隔一段距离,悬挂一个指示灯,在交叉路口位置适当增加指示灯的数量。如果要在靠近建筑物的位置挖掘沟槽,要事先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地面清障处理,准备好施工排水设备和施工支撑材料。

2 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施工技术要点

2.1 沟槽开挖和支护。在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施工过程中,土方施工在整个给排水管道施工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这时可以采用推土机和轮胎式挖掘机配合人工挖掘相结合的方法,在土方运输量较大的地方配备自卸汽车。另外,在沟槽开挖过程中,要注意地面构筑物、电缆和管道的位置,确保沟槽开挖施工的科学合理性,做好迁移、保护等措施[2],确保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沟槽开挖施工的顺利进行。

2.2 施工测量。施工测量贯穿于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施工的各个环节,对于给排水管道的施工质量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相关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门的技术人员来负责施工测量,确保给排水管道施工测量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各个施工阶段获取准确的数据支持,施工单位在对给排水管道自检时,要提高允许误差精度,由专业的工程师来检测施工测量结果。

2.3 管基制作。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沟槽开挖施工完成后,要有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之后,施工单位再按照施工设计图纸上标注的中心线、标号以及尺寸等要求进行施工。在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施工时,要注意做好土质基底的养护,避免土质基底长时间的在空气中,充分考虑到施工现场的气候条件,避免混凝土材料远距离、长时间传输,提高混凝土材料的强度和稳定性,等到给排水管道的管基达到设计强度后,再下放给排水管道。

2.4 管材安装。在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施工过程中,首先,质量检测人员要仔细检查给排水管材,确保给排水管材没有孔眼漏洞和裂缝。在下管之前,设计人员要仔细检查给排水管道的井基、边线和中心线等高程和尺寸是否满足给排水管道的施工设计要求[3],还要注意检查给排水管道接口位置的防渗砂浆、混凝土强度等级、井距、位置等是否符合我国建筑工程给排水系统设计标准。在安装给排水管道接口时,要正确处理由于挤压造成的给排水管道接口位置出现的凸起接缝,避免管道出现流水断面减少的问题,确保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排水和流速的畅通,将堵塞管道的杂物清理干净。

2.5 砌检查井。在挖掘给排水管道沟槽时,要根据井基的圆圈尺寸设置检查井的中心线,在确定高程符合施工设计要求之后,再进行浇筑施工,晾晒一段时间后,确保混凝土达到施工要求强度,然后再进行下管,同时要注意将井筒位置预留出来。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井底高程和给排水管道的管底高程之间的连接保持一致,在管材放稳之后,适当调节给排水管道的管口,确保高程正确之后,再砌井。砌井过程中,要注意保持砂浆流槽通畅,浆液饱满,使检查井的井壁尺寸满足施工要求。井筒和管材砌筑完成之后,要立刻埋入弯管接头,为给排水管道的闭水试验做好准备。

3 结束语

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全面掌握给排水管道施工技术要点,做好施工材料、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多方面的准备工作,合理组织安装施工,不断提高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的施工质量。

参考文献:

建筑施工大排查篇(9)

2)施工单位对建筑采暖及给排水工程施工缺乏目标性和计划性。因为建筑采暖及给排水工程缺乏相关政府部门和施工单位的足够重视,没有具体的完善的施工计划和目标指导相关人员施工,导致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为建筑采暖及给排水工程预留的孔洞位置不适合或者是根本没有预留。使施工过程出现反复重改的局面,或者是在后期进行补救时,会对完成的建筑主体造成新的破坏,影响后期的施工,使施工工程的质量出现问题,存在安全隐患。

3)建设单位对建筑采暖及给排水工程的重视不足。建筑采暖及给排水工程是整个建筑施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相对于主体建筑物而言,建筑采暖及给排水工程所占的分量比较轻,因此,建设单位经常会忽视,甚至会有建设单位安排非采暖及给排水的人员进行现场监管控制,在施工过程中对出现采暖及给排水的管道预留位置不当甚至于未留等情况不能及时发现,这会给后期的施工带来很大的不便,也给住户造成居住隐患。

4)建筑采暖及给排水工程施工人员的技术和素质不高。目前,我国大多数的建筑采暖及给排水施工人员没有经过系统地培训,缺乏专业全面的施工知识,他们的学习就只有通过在施工的实践过程中得到,从而获得知识的积累和完善,但是这样获得的知识是片面的,会致使他们在具体施工时,出现与施工图纸不符的情况,造成建筑的质量出现问题。

2建筑采暖及给排水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1)做好建筑采暖及给排水工程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

a.结合施工的实际情况。对建筑采暖及给排水工程制定详细可行的方案和计划。在施工时,详细可行的计划很重要,在施工过程出现细节问题时,可以根据计划及时地做出调整,避免造成损失。施工计划主要有工程的整体结构、采暖及给排水工程计划提出的依据、施工前的所需材料的准备、对施工方案的审查、施工计划不足进行补充和提供保障。

b.仔细准备和检查建筑采暖及给排水工程的施工材料。准备施工材料时,需要进行以下工作:审查建筑采暖及给排水工程的施工图纸,管道直径、工程标高、大小尺寸以及建成主体的尺寸复核等相关工作,使之与相关的建筑规范、标准相符。还要对工程的施工设备机具进行检查和维修,不能有丝毫的马虎,严格按照相关的规范来检测,最后一定要取得设备的检验合格证书。

c.给建筑采暖及给排水工程的施工人员做好培训工作。建筑施工人员的技术是否精湛,是否具备很强的专业性,与建筑的施工质量息息相关。建筑施工单位可以定期配送一些员工去进行专业技术的学习,也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丰富其专业知识,提高其施工技术水平,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

2)保证建筑采暖及给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管、沟通和质量。

a.建筑采暖及给排水工程施工工程中的质量要保证。在进行建筑施工时,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要做到密切配合、协调沟通,使施工过程得以顺利进行。要做到统一的计划,把调试采暖及给排水、确定排水口位置还有水表的安装位置,以及暖气的安装工作做好。

b.施工时做到分类分区。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分类分区施工的方法,可以在进行高层建筑的建造时,减低因为建筑面积大、垂直高度跨度大而造成的施工难度,能够使得工程的施工工期缩短,成本降低。

c.预留埋设。在施工过程中,使用预留埋设的方法,精确地按照原来的施工图纸给预留位置进行布局,要仔细地观察套管和孔洞能否相吻合。

3)控制和保证建筑采暖及给排水工程后期的质量。在建筑采暖及给排水工程进行到收尾阶段时,施工人员也不能放松警惕,要仔细审查施工的质量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规范,主要检查管道漏水、管道位置、暖气通道等。对建筑采暖及给排水工程的试用是不能够被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工程进行试用时,如果发现存在问题,要及时地更正解决,保证施工质量。

3建筑采暖及给排水工程施工中经常采用的措施

1)加强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在建筑采暖及给排水工程施工中,相关政府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能够把监管工作只停留在表面,做形象工程,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全面做好对建筑工程的监管工作。如果在监管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地督促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进行纠正和补救,最后做好负责验收的工作,严把质量关。与此同时,相关政府部门也要重视自身人员专业素养的提升,提高其对建筑施工的整体质量的监管水平。同时也有必要做好施工人员技术培训的引导工作。

2)强化建筑采暖及给排水工程施工人员的专业素养。在进行建筑采暖及给排水工程施工时,不仅要求施工人员有专业的技术水平,还要有很高的道德素养。因此,施工单位要组织专门的技术培训课程,对施工人员进行系统全面地培训,告知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掌握和注意的施工要点,以确保施工质量。

3)要加强建设单位对建筑施工的重视。在建筑工程中,建筑采暖及给排水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建设单位必须要强化对其的重视度,根据不同的施工地点、施工条件,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定期在施工现场进行监管。合理选定监理单位及其专业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

建筑施工大排查篇(10)

建筑给排水施工技术水平的高低对施工质量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而作为建筑给排水施工企业,必须切实掌握建筑给排水施工技术要点,着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实力,才能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基于此,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作出以下几 点仅供同行参考交流的浅见。

一、建筑给水排水施工的根本前提

建筑给排水施工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作。因而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建筑给排水施工企业,必须掌握建筑给排水施工技术要点,才能更好的提高施工质量。因此,要想搞好建筑给排水施工,就必须认真做好建筑给排水施工图纸的审查工作,加强整个建筑给排水施工工程的组织设计,加强建筑给排水施工的原材料质量控制,掌握核心技术的要点,加强建筑施工后期的质量管控。尤其是各方面的工作都必须做细做全,以建筑给排水施工必不可少的施工图纸的审查为例,在图纸审查中,必须始终以能否满足我国的有关技术规范为基本原则,对图纸与施工现场的需要相符与否检查是否存在错误的标注,施工所用的管道与设备的型号能否满足施工需要等方面的工作都必须做到全面细致,才能确保工程质量。

二、建筑给排水施工技术要点的概述

(一)建筑给水设备安装施工技术要点的概述

在安装建筑给水设备之前,作为施工人员必须认真核查相关资料,保证其没有缺件、锈蚀、损坏等现象的发生,尤其是转动部分,既要灵活无阻滞,也不能有异常的转声。在安装给水设备机组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中的型号、数目以及大小等进行科学的规划,确保其位于水泵房之中的位置正确、排序规范。管道与管道之间应具有一定距离,若在室内平行敷设污水进出管道,通常给水管与污水管的外壁的鉴于不得小于甚至等于一米,即使与电缆线平行敷设,也至少应确保间距在七十五公分左右。

(二)建筑给水管道的安装施工技术要点概述

作为施工人员,在安装建筑给水管道之前,必须复测管道地沟,并认真查看支架与给水管道的标准安装坡度、高度要求相符与否,对支架的间距与设计图纸和建筑给水管道安装规范相符与否进行检查,方能进行建筑给水管道的安装。在建筑给水管道安装施工过程中,为了便于复检,通常法兰焊缝以及相关连接件均不能紧靠管架、墙壁。当建筑给水管道安装完毕之后,第一个要做的工作就是及时认真填写施工技术资料,并做好签证记录。若给水管道采取是埋地铺设的方式,还应进行隐蔽工程的验收,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有关隐蔽工程的记录资料.且及时将相关的资料整理并归档。若给水管道需要穿透墙壁、楼板、屋面,还应增设套管进行防护,并确保套管无接口,尤其是给水管道穿过屋面时,还应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若防水帽、防水层等防水设施,并将阻燃材料填塞在管道和套管之间。此外,在给水管道安装施工期间,若工程需要间断,那么就必须及时封闭敞开的管口,在连接管道时,既不能强拉对口,也不能采取加偏垫的方式用于错口、空隙偏差等问题的解决。当给水管需要焊接时,直管段缝距必须大于十公分,弯管段起弯点必须大于十公分且比给水管的外径要大。

(三)建筑排水系统施工技术要点的概述

在建筑排水系统中,作为施工人员必须掌握以下几点技术要点。首先,排水管道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位置需要安装相应的伸缩装置,当没有明确的设计要求时,一般伸缩装置的间距应不得超过四米;其次,排水主干管和水平干管都必须开展通球试验,且通球的直径必须大于排水管直径的三分之二,且确保百分之百的通球率;再次,污水管道坡度的设计必须与设计规范标准完全相符;四是排水管道立管必须设置相应的检查口,且中心高度在一百公分左右,尤其是朝向也应利于检修.若立管为暗敷.还应安装检查门,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特别是排水通气管禁止与烟道和风道相连。

(四)建筑给排水系统中管道间距与避让的技术要点概述

在给排水管道安装施工中,其能否正确排列对整个施工质量都有着直接的影响。特别是室内管道,往往室内管道设备很大,出现的问题也相对较多。因而在给排水管道安装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技术要点进行:当气体管与液体管、热管与冷管、保温管与非保温管、金属管与塑料管并行时,应确保前者上后下的原则进行安装。当管道相遇需要避让时,其技术要点如下:分支让主管道、小管径让大管径、常温让高温、有压让无压。若室内空闲有限,则应缩短管距.通常给排水管外壁和管路的最突出部位与墙壁的距离必须大于十公分。

(五)排水管道防渗防堵施工技术要点的概述

在建筑给排水施工中,防渗同样是重要的施工技术之一。因而为了更好的理解和掌握排水管道的施工技术要点,笔者分别从排水管道渗水和堵塞的成因和防渗技术要点进行分析。

l、排水管道渗漏和堵塞成因的分析

在建筑给排水施工中,渗漏和堵塞是最为常见的问题,也是决定给排水施工质量的关键所在。必须重视排水管道防渗和防堵。从大量的实践中发现.导致排水管道渗漏和堵塞的成因主要是由于施工时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施工,加上交叉施工较多.极易导致堵塞问题的出现,而一且渗漏和堵塞将给用户造成巨大的不便。因而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2、防渗防堵技术要点

首先,为防止因交叉施工导致管道被堵塞的情况,在清除杂物、疏通管腔的基础上,还应科学规范的使用各排水零部件,利用水泥砂浆封住排水管口,并掌握以下防堵技术要点:对于设立在立管之上的乙字管,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设置检查口于乙字管上部,以便于维修人员的检修,安装排水管道时,立管与埋地排出管暂时不连接,并利用托板基将立管的检查口的管插端支撑牢固,且确保立管穿二层楼板洞封堵的及时性,等立管稳定可靠之后方能将临时性的支撑物拆除。

其次,排水管道放水过程中如发现排水流速缓慢,应查明水平支管被堵塞部位,并将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为保证楼面地漏及屋面管口免受黄砂、石子、垃圾等掉落人排水管内,所有地漏及伸出屋面的透气管雨水管口应及时用水泥砂浆封闭,并经常检查封闭的管口是否被土建工人拆开。

最后,卫生器具就位时,先拆除排水管口的临时封闭件,检查管内是否有杂物,并把管口清理干净,认真检查卫生器具各排承孔确实无堵塞后,再进行卫生器具的就位。

三、结语

总之,对建筑给排水施工技术要点进行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建筑给排水施工人员,必须紧跟时展需要,在着力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度的同时,还应该在施工之前掌握建筑给排水设备安全、给水管道安装、排水系统、管道间距于避让、防渗防堵等施工技术要点,着力提高施工技术水平,以全面提高建筑给排水施工质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助推我国建筑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建筑施工大排查篇(11)

一:建筑给排水施工的现状

给排水工程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建筑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给排水工程是在建筑整体施工结束后再进行的,施工的基础前提是在主体施工阶段所预留的位置,这就对主体施工阶段的技术和质量有较高的要求。但是在实际施工中,由于施工企业不够重视后续给排水工程的施工,并且没有专业的人员指导,施工技术不够规范,没有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执行,所以为给排水工程预留的孔洞不是太小就是位置与设计标准不符,甚至是漏留孔洞,这些都为后期的给排水施工造成极大的影响,进而影响到给排水施工的质量。如果漏留孔洞,就需要在剪力墙上重新开凿,对于墙体的结构造成破坏,影响到承重效果,进而为建筑的安全留下隐患。对于预留孔洞较小并且无法实现扩展的情况下,就需要改变设计管道的大小,勉强安装管道,不仅影响到给排水的运行效率,同时在质量方面无法保证。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于给排水施工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无论是在施工技术方面,还是施工质量方面,都会与预期存在偏差,对以后业主的使用带来麻烦,同时也对建筑的质量有所影响。

二:建筑给排水设计施工中的问题

1.1排水管道堵塞问题

为了避免交叉施工中造成管道堵塞现象,在管道安装前,除应认真疏通管腔,清除杂物,合理按规范规定正确使用排水配件;安装管道时,应保证坡度,符合设计要求与规范规定及排水管口采用水泥砂浆封口等措施外,还必须采取如下多种技术措施以防止管道堵塞:由于建筑结构需要原因,当立管上设有乙字管时,应根据规范要求,在乙字管的上部设检查口以便于检修; 当设计无要求时,应按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在连接2个及2个以上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设置清扫口, 在转角小于135度的污水横管上,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排水管道安装时,埋地排出管与立管暂不连接,在立管检查口管插端用托板或其他方法支牢,并及时补好立管穿二层的楼板洞,待确认立管固定可靠后,拆除临时支撑物,此管口应尽量避免土建施工时作为临时污水排出口。在土建装修基本结束后,给水明敷用直通套(管)筒将检查口管与底层排出管连接。

1.2排水管道噪声偏大

随着我国普通排水铸铁管道逐渐被塑料管道替代,降低了施工成本,并且塑料管道耐腐蚀,易施工,综合性价比高且寿命长,已被施工单位和居民普遍接受,但普通的UPVC管道的排水噪音要比过去的铸铁管高约10dB,产生的噪音会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防治措施有适当加大管径、采用曲挠橡胶接头、支架与管道接触处加橡胶垫以及加装减压阀等。但注意减压阀本身也有噪音,要经反复调试,使噪音减至最小。

1.3给排水竖管位置不合理 建筑给排水竖管设计时应尽可能避免装在卫生间里,从而避免形成卫生死角,排水产生的噪音对周围房间的影响较大,而且竖管的管道暗装检修又不十分方便。另外,住宅的水表设置安装不合理,有时竟安置在低位水箱上方,不但是低位水箱箱内零件坏了不便维修,且不易经常抄表。

1.4 对给排水设计规范不了解 在建筑给排水设计时,由于给排水设计人员对国家相关法律和地方设计规范不了解,没有进行设计前期调查,施工组织设计编写不规范甚至没有撰写,建筑给排水施工进度模糊,没有进行科学的、详细的计算和核算,对管材等材料的选取不合理等,没有按规定进行整个系统图纸的审查,并有些给排水工程设计文件违反国家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甚至违反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强制规定等重大现象,且设计人员不能科学的指出建筑给排水设计在区域经济性、适用性、施工、管材管理和维修方便性等方面的问题,并没有在给排水设计前期与其它相关专业进行技术交底和沟通,致使后续给排水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均可能影响到工程质量。

1.5 给排水配套材料的选择不当

首先是施工方面的原因,施工单位在使用材料时没有选择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供应商以次充好,加上在安装之前没有做材料的漏水试验。这样容易把带有沙眼等质量问题的材料用上,导致漏水;其次是设计方面本身有问题。

在建筑给排水施工中,由于给排水配套材料及其附属设备的选取和质量、性能不足,从而影响给排水施工的工程质量,主要有:阀门类型选择不当。主要是阀型与管道系统功能和压力不相符,各种阀类的混用等,给排水管道运行和维修带来严重的后果;管材和管径选取不合理关系到建筑给排水施工的质量和成本,若选取过大、材质较好,就会增加施工成本,没有达到施工资源的优化配置,过小则会导致污水溢出甚至造成管路爆破,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三:关于给排水节水技术

防止二次污染造成的水量浪费 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使得建筑给水系统不能正常工作,造成用户用水困难。同时,受到污染的水将会被排放;对供水系统的清洗处理,也需耗费大量的自来水,这些都造成了水的严重浪费。因而防止建筑给水系统二次污染,对节约用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2 大力发展建筑中水设施

“中水道”,顾名思义输送的既不是上水道清洁的自来水,也不是下水道污秽的脏水。把一个地区居民洗脸、洗澡、洗衣服等洗涤水和冲洗用水集中起来,经过去污、除油、过滤、消毒、灭菌处理,输入中水道管网,以供冲厕所、洗汽车、浇草坪、洒马路等非饮用水之用。所以中水道又称为杂用水道。用一立方米中水道的水,等于少用一立方米清洁水,少排出近一立方米污水,一举两得,达到节水近50%。所以,中水道已在世界许多缺水城市广泛采用。

3.3 减少热水系统的无效冷水量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建筑功能的完善,建筑热水供应已逐渐成为建筑供水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据调查,各种热水供应系统,大多存在着严重的水量浪费现象,比如我们家在开启热水配水装置后,往往要放掉不少冷水后才能正常使用。这部分流失的冷水,未产生使用效益,可称为无效冷水,也就是浪费的水量。无效冷水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应想办法从建筑热水系统的各个环节抓起,减少无效冷水的排放,也可以有意识的将这部分收集起来用于厕所冲洗等发面。

结束语

总之,建筑给排水的设计施工应该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并将重点调整到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并重,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并重。在施工中统一管理,科学配置,这样不仅能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而且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用水供需矛盾,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参考文献:

1何雄飞.浅谈建筑给排水设计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J].科技创新导报.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