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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建工作要点大全11篇

时间:2022-06-20 00:38:00

乡镇党建工作要点

乡镇党建工作要点篇(1)

第一条 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战略部署,推动乡镇党委抓党建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促进乡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全面提升,有效解决乡镇党委党建功能弱化、党委书记党建责任虚化、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边缘化、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明显等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参照执行。

第二章 抓党建工作职责

第三条 明确乡镇党委抓党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从严治党有关要求,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把上级党组织党建要求与本乡镇情况紧密结合,制定本乡镇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上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要求中的“规定动作”,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把握好“规定动作”与乡村实际相结合这个关键,有针对性地提出目标要求、具体任务和推进方式,做到因势利导、因地制宜,使党建工作贴近农村实际、贴近工作实际、贴近党员群众实际。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工作运行机制、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第四条 强化乡镇党委书记统筹谋划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拿出足够时间和精力思考党建,带领党委班子提出科学合理、明确清晰的党建工作思路,指导制定本届党委班子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责任分工,明确党建具体责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每月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安排基层党建工作。每半年专题听取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抓基层党建工作汇报,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研究分析。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和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注重总结、提升、宣传本乡镇党建工作创新经验和特色做法。

第五条 落实乡镇党委书记带头抓党建要求。细化并落实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台账。每季度牵头对所辖村党建情况观摩1次。每年领办1个基层党建工作重点工程,打造1—2个基层党建创新点。每年至少为乡镇党员干部上1次党课。每年主持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本届任期内走遍所有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直接负责1个本乡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带头抓好村党组织会议制度、党课制度、党日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报告工作制度等7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每月到村指导1次整顿工作,

每月按时参加村党组织的“主题党日”活动,每半年参加1次村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每年为村党员上1次党课,每年参加1次全体党员大会;按照规定期限,完成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

第六条 抓实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计划要求和党建责任分工要求,围绕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强化领导核心地位,加强对分包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抓好村党组织7项组织生活制度规范落实工作,每月参加分包村“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参与分包村“逐村观摩”活动,每半年参加1次分包村民主生活会,每年为分包村上1次党课,每年参加1次全体党员大会;每半年向乡镇党委汇报1次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第三章 领办党建工程

第七条 领办总体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乡镇党委书记领办党建工程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乡镇党委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书记抓、抓书记,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促进乡镇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一岗双责”,推动乡镇党委党建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街道党工委书记领办党建工程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八条 组建党建工程库。县(市、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县年度中心工作、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问题、“三单制”管理要求、党建创新要求等,在征求乡镇党委意见的基础上,建立本县(市、区)党建工程库。党建工程库内容一般在上一年度末确定,年度内确需新增工程的,要提前征求乡镇党委意见。

第九条 集中开展工程申报。各乡镇党委书记在党建工程库范围内,按照“抓住热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创新亮点”的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党建工程库工程进行细化,确定1—2个本人拟领办党建工程,报县(市、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建工程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既从预计实现的目标倒推,厘清到时间节点必须完成的任务,又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顺推,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方法。每个党建工程的完成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条 严格进行工程初审。县(市、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乡镇党委书记上报的领办工程进行初审。初审重点围绕工程工作导向、课题价值、可行性分析评估等方面开展。

第十一条 认真确定工程项目。县(市、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工程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以文件形式进行印发,同时报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 抓好相关工作落实。乡镇党委书记要高度重视领办党建工程,要以具体执行人的身份亲自负责工作推进和落实,严禁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代管代办;要注意发挥本人领办党建工程的示范作用,带动本乡镇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一岗双责”。县(市、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乡镇党委书记领办工程建立台账,把工程纳入党建调研、督导范围,确保每个工程年度内督导走访一遍;对成效突出、具有推广价值的党建工程,要指导乡镇及时总结经验。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对乡镇党委书记领办的党建工程进行“以奖代补”,跟踪指导,并积极进行宣传推荐。

乡镇党建工作要点篇(2)

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第七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动力,以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为总抓手,大力实施“紫塞先锋”工程,进一步加强乡(镇)村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构建和谐*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全面提升乡镇党委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领导发展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把乡村两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工作务实、团结协调、开拓创新、公正廉洁的坚强领导核心,把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骨干力量。通过抓乡带村,使全县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不断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明显提升,达到“五个好”标准的村级党组织比例进一步提高。同时,积极探索加强乡镇党委建设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乡村党组织和农村党员队伍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三、基本要求

开展“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重点是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时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提出的“要增强信心、振奋精神,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努力改变家乡面貌”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要求和乡村党组织“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大力加强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和乡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强力推进全县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1、要提高认识,大力加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乡镇党委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是农村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和组织者,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和枢纽。乡镇党委直接面对着群众,处理最现实的基层矛盾,担负着一定的宏观管理协调任务,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乡镇党委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强弱,作用发挥的好坏,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的效果如何,直接影响着本乡镇乃至全县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和经济社会及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各乡镇党委要切实提高对“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文选》,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先进性有关长效机制的文件以及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的有关要求,学习省第七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科学发展观的有关要求,学习党建工作的业务知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理论修养和业务能力。各乡镇党委每季度都要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集中学习,同时吸收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起参加学习,并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各乡镇党委要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促进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廉洁勤政、团结协作、务实创新,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要切实转变作风,开展调查研究,扎实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乡镇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经常深入到村组、站所和企事业单位,围绕加强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向最基层的党员群众询计问策。要严格对照省委《关于落实乡镇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冀办发〔20*〕22号)的各项要求,查找自身建设方面、落实管党责任方面、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特别是所辖村级党组织换届以来在村班子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照上级要求,专门召开党委会,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制定出详细的“五个好”乡镇党委创建规划和创建目标,拿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改进措施。要按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紧密结合后进村党组织整顿转化、“紫塞先锋”工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工程”、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务公开、“双述双评”等重点工作,认真谋划好本乡镇所辖村级组织建设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要以党支部为核心,健全配套各类村级组织,健全以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确保“一制三化”工作机制的良好运行。要通过下村、包组、领导干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等方式,突出抓好后进村的治理整顿,认真完成年度转化目标任务。进一步合理设置乡镇直基层党组织,加强乡镇直单位的党建工作,促进其发挥作用。

3、要认真落实中央党员教育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继续深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必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的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各乡镇党委要坚持“双述双评”工作机制管理村干部,发挥党员教育管理联系会议办公室作用,利用好电化教育设施,做好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要把党建工作经费(每个村600元)落实到位,继续深入实施“紫塞先锋”工程、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工程”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双带能力强的乡村党员干部队伍。要突出高中以上文化、有带头致富本领、35岁以下、女性四个重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改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要进一步完善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创优争先等经验做法,加强对党员的责任化管理,建立党员发挥作用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流动党员服务站和流动党员登记站的作用,构建城乡一体的流动党员管理新格局。逐步探索党内关怀机制,注重关心和帮扶困难党员、伤残党员、农村老党员等弱势群体,使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按时进行党务公开。

4、要认真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强力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省第七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组织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要以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为重点,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三个文明”建设的关系。要按照“工业立县、产业富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制定和完善符合本乡镇实际的经济发展路子。要把发展壮大乡镇、村集体经济列入“一把手”责任制,乡镇主要领导要带头抓、持续抓,要按照“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要求,通过抓基层组织建设,带动经济社会建设,使乡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加,乡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增长幅度明显提高。要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党务和村务“双公开”,确保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要努力做好九年制义务教育、计划生育、法制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项工作,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要大力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拓宽投入渠道,广播电视、通讯、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力争适应新农村建设和小康社会发展要求,不断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推动农村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性转变。

四、推进措施

“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是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深入实施“紫塞先锋”工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采取领导联系、公开承诺、排查整顿、责任追究等有效措施,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整体推进。

1、县乡党委领导挂联。在“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中,每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1个乡镇、1个先进村、1个后进村{中共*县委关于20*年度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乡(镇、街道)、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有关事宜的通知(承县字〔20*〕7号)},每名乡镇党委成员都要具体联系1-2个村,确保每个村都有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包村。联系村的县乡领导要具体负责指导和督促所联系乡村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落实。

2、推行乡镇党委党建工作承诺制。乡镇党委对一年中要做的具体工作、要办的具体实事向全乡镇党员干部做出承诺。承诺要详细具体地列出一年中在党建工作方面要落实完成的具体事项、完成时限、第一责任人。承诺内容要广泛深入地征求群众意见,向党员群众,便于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知情和监督。乡镇党委要确保所承诺的事项如期兑现,做到有诺必践,取信于民。

3、整顿后进乡镇党委。县委按照省委《关于落实乡镇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冀办发〔20*〕22号)的要求,根据2006年党建考核、乡镇党委书记述职等内容,对全县各乡镇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分析和综合排位,按10%的比例到排确定党建工作后进乡镇党委。后进乡镇党委要紧密结合“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确保经过一年的集中整顿,彻底改变后进面貌。被确定为党建工作后进乡镇党委的,当年不能评为实绩突出单位,乡镇党委书记不能评为优秀,连续两年党建工作考核排位为后进的,乡镇党委书记不能提拔使用。

4、进行乡镇党建责任追究。根据省委《关于落实乡镇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冀办发〔20*〕22号)中明确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的六种情形,对工作中发现符合责任追究条件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按照乡镇党委党建工作的责任分工,县委依据有关党内法规,对乡镇党委书记或其他相关成员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主要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引咎辞职、职务调整、免除职务等。进行责任追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5、命名表彰先进典型。县委按照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有关要求和市委关于“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的安排部署,年底前对此项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对达到“五个好”标准的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申创“五个好”的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申创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乡村两级党组织及乡镇站所进行确认和挂牌公示,对原来达到“五个好”标准,但因工作退步或出现问题经考核没有达到“五个好”标准的,摘牌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在“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中认真履行管党责任,党建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成绩突出的乡镇党委和贡献巨大的乡镇党委书记,推荐参加全市“十面红旗乡镇党委”和“十佳乡镇党委书记”的评选活动,对受到表彰的乡镇党委书记,在干部任用上优先考虑提拔使用。

五、组织领导

开展“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是加强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一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保证活动扎实有效。

1、要明确责任。县委是“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对活动负有领导、指导和保障责任。乡镇党委是活动的主体,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树立争先创优意识,找准突出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落实具体责任,总结党建经验,注重工作创新。

乡镇党建工作要点篇(3)

基层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全县乡镇党委认真履行管党职责,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推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构建和谐孟村这一主题,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乡镇党委履行管党职责不到位,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力度不够。实践证明,建立和实行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提高我县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

第一,建立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强化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职责的有力举措。建立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乡镇党委的工作职责,有利于准确考核和评价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检验乡镇党委履行管党职责情况,有效强化乡镇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自觉履行“直接责任人”的管党职责。

第二,建立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创建“五个好”乡镇党委,保证基层党建任务目标落实的有效途径。乡镇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七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充分发挥抓基层党建的主角作用,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改进工作方式,促进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的落实,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建设沿海经济强县、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三,建立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是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常抓不懈的重要保证。通过建立健全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利于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的良好工作局面;有利于乡村党组织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落实好“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全面、深入、扎实、持久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二、明确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职责和目标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结合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研究制定本乡镇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全面把握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立足本乡镇实际,提出工作任务目标,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创新组织形式,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3、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乡村党组织“五个好”建设,选准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和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教育,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加强基层党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办法,建立健全常抓不懈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5、引导本乡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建职责,形成党建工作合力;重视总结工作实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善于把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工作制度。

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基层党组织实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确保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党员作用突出,先进性建设不断加强;各项工作得到促进,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党群干群关系密切,人民群众满意。

1、农村:每年按照县委转后安排,开展集中整顿工作,使后进村党组织班子得到加强,突出问题得到解决,村干部素质得到提高,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发挥;下大力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今明两年,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有率达到100%,较高标准的活动场所达到40%以上;建立健全以财务公开和民主议事为重点的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监督等工作制度;深化“素质工程”,不断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结构,到2010年,全县至少有一名大专以上学历干部的村数和具有“双带”能力的村党组织书记数量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每个乡镇“五个好”村党组织达到40%以上。

2、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2至3年努力,力争使绝大多数职工人数在50名以上的企业有党员;使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企业都能建立党组织;使绝大多数职工人数在100名以上的企业有党组织;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指导企业开展党组织活动,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和党组织工作。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积极开展活动,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乡镇直机关及其他领域:围绕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着力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服务群众,使乡镇直机关党建工作趋于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四型”文明机关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按照“提质、提速、为人民、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乡镇直机关效能建设。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使乡镇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形成学先进、比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有关制度

建立健全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强化管党意识,确保乡镇党委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的重要举措。主要建立健全五项制度。

1、乡镇党委书记专项述职制度。县委每半年听取一次乡镇党委书记述职,要突出重点,使述职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述职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反映基层党建工作和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的真实情况。县委主要领导对述职情况分别进行组织评议和会议总结,对履行管党职责情况做出总体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需要改进的工作和要求。

2、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每人每年至少联系一个村或一个企业,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平均每月至少到联系点工作一次,每半年参加二至三次基层党组织活动。乡镇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深系点调查研究,宣传发动,督促检查、全程指导、解剖典型、总结经验,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的示范点。

3、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群众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对述职时不如实反映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两委”班子瘫痪半瘫痪以及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等情况不如实报告的,要严肃追究乡镇党委书记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通过健全完善乡镇党委领导干部抓基层党建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强化乡镇党委管党责任意识。

4、督促检查制度。县委对各乡镇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考核奖惩制度。县委对乡镇党委每年考核一次,并进行排队。县委对考核排位前两名的乡镇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并推荐受市委表彰,给予党委书记、主管副书记、组织委员一定的奖励,将其工作实绩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考核成绩排位后两位的乡镇和党委书记、主管副书记、组织委员在年终实绩考核中不能评定优秀等次,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强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发挥工作合力。乡镇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乡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问题,安排部署工作,抓好督促落实。

乡镇党建工作要点篇(4)

1推动科学发展。重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发展思路,发展乡村经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努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相对富裕的乡镇和全市“千村示范”工程村以及“划档分类、升级晋位”工作中评定为标兵、先进的村,要以全面建设小康村为目标;经济发展落后的乡镇和“划档分类、升级晋位”工作中评定为达标、偏弱、薄弱的村,要以加快发展、脱贫致富为目标;产业发展有特色的乡镇、村,要积极以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为目标。通过争创,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年均增长10%以上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村集体积累和乡镇财政收入逐年增加,乡村债务得到有效化解。

2促进社会和谐。重在加强平安建设。党员、干部要经常走村入户听取群众意见,解群众意愿和心声,及时疏导群众情绪,努力把影响乡村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尤其是矛盾多、维护稳定任务重的乡镇、村,要把加强平安建设、创建和谐文明村镇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目标任务。通过争创,无群体上访和,无重大刑事案件和恶性治安案件发生,平安乡镇、平安村屯的比例均达到90%以上。

3服务人民群众。重在改善民生。使服务民生有形化、具体化。每个乡镇、村都要进一步完善乡村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站(点)建立健全农事村办、一站式”服务、为民服务全程等制度和做法,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乡镇、村党员干部、党务工作者要向沈浩同志学习,大力弘扬沈浩精神,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在出行、饮水、用电、就医、上学等生产生活方面,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实用的服务,真正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争创,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4加强基层组织。重在优化乡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提高整体工作水平。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对加强乡村党建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乡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通过争创,先进乡镇党委要进一步提高标准,努力实现更高层次的五个好”中间状态的乡镇党委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努力建设成为先进党组织;后进乡镇党委要进一步抓好整顿建设,努力实现转化提升。全市标兵村、先进村、达标村的数量,力争到年“七一”前,达到建制村总数的75%左右,10%左右的偏弱村和薄弱村至少晋位1个档次;力争到党的十召开前,达到建制村总数的85%左右,同比再有10%左右的偏弱村和薄弱村至少晋位1个档次。

二、贴近党员实际分类设计活动载体

乡镇、村党组织要以“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农民致富、维护乡村稳定”为争创主题,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以实施乡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为载体,结合乡村基层实际,按照党员好参加、群众看得见的原则,分类设计活动载体,进一步把活动载体具体化,确保每个党支部都行动起来,每名党员的工作热情都激发出来,周围群众都带动起来,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风气。

广泛开展“驻村入户、结对帮带”活动,要在乡镇机关党员干部中。每名乡镇党员干部都要驻村指导,并与困难户进行结对帮扶。

深入开展“技术到田头、服务到农家”党员一线行”推行党员联系户等活动,要在乡镇站所党员中。站所党员干部要进村入户,面对面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服务需求,更好地为农民提供服务。

开展“双培双带”活动,要在致富能力强的青壮年农民党员中。引导他争当“双带”先锋。

广泛开展“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党员中心户等活动,要在无职农民党员中。根据他自身的条件、特长和意愿,设置不同岗位,明确具体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办法,引导他积极参与村务管理,发挥积极作用。

开展“双向带动”活动,要在乡村流动党员中。鼓励引导他带动本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带动城市资金、人才回家乡创业发展。

组织开展“创业富民”活动,要在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党员中。政策上给予倾斜、资金上给予扶持,引导他争当创业致富能手,带领农民群众增收致富。

开展“立足岗位、争创佳绩”活动,要在乡镇、村党务工作者中。乡镇、村党务工作者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乡村党建的新路子,日常工作中创造优秀业绩,党员和群众中树立党务工作者良好形象,努力成为“五个表率”

三、完善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方式方法

按照易于操作,要结合乡镇、村的实际。群众好评价的原则,完善推进方式,规范推进步骤,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1对标定位。乡镇、村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要安照“五个好”五带头”五个表率”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争创目标。

2公开承诺。乡镇、村党组织要围绕实现届期目标和年度计划、完成中心任务、兴办实事好事等作出承诺。并通过党建网站、党组织服务民生网站、党务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向党员、群众公开。要认真履行承诺,把承诺真正落实到行动上。

3领导点评。要将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等情况作为主要内容。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努力方向。县、乡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参加组织生活会、调研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分别对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点评,党组织书记对党员进行点评。每半年点评1次。

4群众评议。组织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履行承诺、创先争优的情况进行评议。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乡镇党委书记要向县(市)区、开发区党(工)委和本乡镇党员以及群众代表述职并接受评议;村党组织书记要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本村党员以及村民代表述职并接受评议。

5选树典型。要以完成中心任务、做好本职工作、创造一流业绩、赢得群众公认为依据。大力宣传他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夯实有序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基础

大力加强乡村基层基础工作,要以乡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为统领。认真抓好乡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为有序开展乡镇、村创先争优活动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1抓好乡镇党委建设。按照“五个好”要求。推动乡镇机关工作重心下移,促使乡镇机关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真诚服务群众,树立良好形象。着力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特别是涉农项目资金使用、公务接待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2全面贯彻落实“一定三有”政策。继续抓好村党组织书记建设“一定三有”政策的全面落实。深入实施村“两委”负责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三项补贴”制度、正常离任村党组织书记生活补助制度、乡村基层干部“双选双聘”机制。重点落实好村干部,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一定”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村党组织书记的职责任务,全面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党员评议、村民评议和实绩考核,促进村党组织书记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带头人作用。

3大力推广“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要认真贯彻执行吉办发〔〕10号《关于在全省乡村推行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的意见》通知精神。制定实施意见,抓紧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认真研究所辖村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真正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同时,要积极探索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规范村务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完善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乡村基层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4全力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建设。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确保省委提出的年月底,实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全覆盖的目标。要健全活动场所和远程教育站点管理制度,完善配套设施,坚持“一室多用”发挥综合效能。

5组织开展建制村“划档分类、升级晋位”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指导意见》长组发〔〕5号)贯彻落实工作,年9月底前,按照标兵村、先进村、达标村、偏弱村、薄弱村五个等级,完成所辖村划档分类工作,力争到年“七一”前,全市标兵村、先进村、达标村数量达到建制村总数的75%左右,10%左右的偏弱村和薄弱村至少晋位1个档次;力争到党的十召开前,全市标兵村、先进村、达标村数量达到建制村总数的85%左右,同比再有10%左右的偏弱村和薄弱村至少晋位1个档次。

6扎实做好后进村整顿和党员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年度排查整顿后进村党组织制度。集中开展整顿建设,确保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整改转化一批、巩固提高一批。认真落实党员培训五年规划,突出抓好乡村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技能培育。

五、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关键在县、重点在乡镇。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加强领导,组织开展乡镇、村创先争优活动。精心组织,推动落实,务求实效。

1落实领导责任。县(市)区委、开发区党工委要加强对乡镇、村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县(市)区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在乡镇、村建立联系点。县(市)区直有关部门党组织要把抓党建与抓业务结合起来,指导督促乡镇基层单位搞好创先争优、促进业务工作。乡镇党委既要认真抓好自身争创活动,又要加强对乡镇站所、村级争创活动的领导和指导,确保每一个支部都行动起来,每一名党员都参与进来。那一世

2强化指导督查。要建立健全督查指导制度。加强对乡镇、村创先争优活动的调研、检查和指导。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进行整改。县(市)区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系点调研指导,努力将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要联系一个村。联系人要经常深系点,及时掌握活动工作情况,指出具体指导意见。要根据乡镇、村党组织和党员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乡镇党建工作要点篇(5)

1、发挥龙头作用是镇乡党委带领群众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迫切需要。强国富民的工作基础在农村。要搞好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除了要靠党的正确领导和党的方针政策外,关键是要靠农村基层党组织,特别是镇乡党委团结带领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去实现。在复杂的社会变革中,大量的社会矛盾将会不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去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相当一部分仅靠村级党组织是难以解决的,必须要通过镇乡这一级组织才能得到协调和解决。农村的大量事实证明,镇乡党委班子团结一致,战斗力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好,镇乡经济发展就快,农村生活水平就提高得快,社会就稳定,就能受到群众的拥护。如果镇乡党委处于软弱涣散状态,农村的一切工作就无从谈起。只有把镇乡党委建设得坚强有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根基打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目标,保持农村农村社会的稳定和促进农村的全面进步,才有可靠的组织保证。

2、发挥龙头作用是镇乡党委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一定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这是新时期加强党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和要求。党要管党,关键是管好党员、管好干部。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而言,落实这一要求,就是要通过发挥镇乡党委的龙头作用,抓好各级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管不好党员、干部就是镇乡党委的严重失职。如果基层党委和干部形象不好,群众就会对我们党产生不满甚至对立情绪,党的方针政策就无法真正贯彻落实到群众中去,党的威望就会下降。镇乡党委只有充分发挥龙头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强化管党意识,从严治党,才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

3、发挥龙头作用是镇乡党委履行“直接责任者”的基本要求。镇乡党委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最直接力量,对村级组织建设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直接责任者。镇乡党委在农村基层中处于前沿地位,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接触最直接、最广泛、最深入,了解最全面、最具体、最及时,联系也最经常、最紧密。因而,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只有依靠镇乡党委来抓,才能抓准、抓实、抓具体、抓出成效。大量事实证明,凡是镇乡领导班子发挥龙头作用好,那里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工作搞得就好,党组织的威信就高,作用就好。

二、影响龙头作用发挥的主要因素

近年来,我县各镇乡党委十分重视党建工作,抓自身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水平有了长足的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加强,为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可以说,我县农村的发展和繁荣,是与各镇乡党委发挥龙头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带领干部群众艰苦奋斗、苦干实干是分不开的。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不少镇乡党委发挥龙头作用尚不够充分,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重经济,轻党建,存在认识缺失现象。少数镇乡党委领导对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紧迫性、重要性认识不足,直接责任人这根弦绷得不紧,不能正确理解和处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关系,认识不到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仅是自身最基本的任务,而且是领导农村工作、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根本性措施。“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未真正建立,有的认为只要把经济工作抓上去就一好百好,对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热情不高、劲头不足,甚至认为是吃力不讨好的事。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经济建设是硬任务,不抓不行,而党建工作是软任务,不行了,可以再抓的思想。

2、重布置,轻落实,存在责任缺失现象。按照现有干部配备状况,抓党建的班子成员不少,力量不弱,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党群书记为具体责任人,组、纪、宣等各大员分管一块,职责明确。但由于党建工作存在“抓多抓少一时看不出”的特点,一些地方存在布置多、要求多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责任制还不够明确,“一把手”没有真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具体任务也没有落实到各线、各办及相关责任人。有的镇乡党委对全年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不够细化,没有形成正常的量化考核激励机制。

3、重功利,轻锤炼,存在形象缺失现象。镇乡党委良好的形象需长时间累积形成。但目前镇乡党委的届别意识比较强,许多地方表现出决策的短期性,急功近利情况非常突出,“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屡见不鲜,“一届受表扬,几届背包袱”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自身建设方面,表现为学习抓得不紧,要求放松,只求过得去,不求高标准。在对待村干部方面,过多要求其去完成工作任务,不舍得感情上贴近,用心帮助,真诚沟通,感情出现疏远。在抓基层组织建设上,对新情况研究不够,新方法探索不够,仍然停留在过去那种行政命令的领导方式、工作方法和工作水平上,只好沿袭习惯按经验办事,造成基层组织建设的特色和亮点不多。对镇乡干部的管理方面,要求不严,教育不多,关心不够,造成干部积极性得不到充分调动,有的解决农村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欠缺,措施办法不得力,一些长期困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4、重条条,轻块块,存在权力缺失现象。在与县级部门驻镇乡站所的关系上,名为条块结合,实际上是以条为主,镇乡党委在协调过程中经常会碰到条条框框的制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决策的实施。对垂直部门的干部名为监管,实为不管,导致镇乡党委对站所缺乏管理、协调、制约的有效手段,致使许多服务不配套、不到位,影响整体功能的发挥。另外,镇乡由于缺乏必要的处罚手段和措施,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工作中,处理有关问题往往处于被动地位,显得力不从心。

5、重负担,轻扶持,存在财力缺失现象。发挥龙头作用需要一定的经费保障。我县各镇乡财力普遍不强,无超亿元财政收入的镇乡,18个镇乡(街道)财政赤字较大。一方面镇乡财政收入范围缩小,实际财力增长缓慢。另一方面,事权调整滞后,各方面的支出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的矛盾十分突出,致使其履行其政治职能缺乏财力支柱,对农村党建工作投入比较少,造成基层党组织的物质基础比较薄弱。

三、发挥镇乡党委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龙头作用的对策措施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使镇乡这一级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镇乡党委龙头作用是否得到有效发挥,直接关系到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为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发挥镇乡党委职责,扎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为实现现代化生态型滨海旅游城市提供组织保证。

1、树立“抓党建促生产力”工作理念不动摇,以紧迫的使命夯实龙头作用的基础。镇乡党委能否做“龙头”,首先得看是否有牢固的“管党意识”,是否有“抓党建促生产力”的工作理念。这是敢做龙头,勇当龙头的思想基础。镇乡党委要牢固树立“管党意识”,增强当龙头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统一各级干部思想,紧紧抓住党建这一“牛鼻子”。在实际工作中,要坚决克服和纠正几种错误认识,一是点缀说,认为党建只是绿叶,只要稍抓一下就行;二是实用说,平时不用抓,出了问题再去抓就可以了;三是外延缩小说,认为抓党建就是支部建设,其它的都不用管。鉴于此,镇乡党委要清醒地认识到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镇乡党委不可推卸的主要职责。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任务重,面广量大且情况复杂,要树立“大党建”和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不懈地、一以贯之地抓紧抓好。镇乡党委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2、落实责任不手软,以严格的考核支撑龙头作用的发挥。镇乡党委能否做“龙头”,还得看抓党建的责任制是否真正健全和落实。过去搞过不少责任制,但流于形式的多,真正起作用的少。从支撑龙头作用发挥的考核体系来看,主要建立:一是镇乡党委抓党建的工作责任制。形成在县委统一领导下,镇乡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书记重点抓,行政领导配合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领导机制。二是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提出工作目标,下达分解到镇乡党委,镇乡党委制订工作要点,上报到县委,形成上下一体、互为关联的党建工作目标体系。三是党建工作目标考评制。将党建目标纳入全县综合考核体系,县委职能部门联合对各基层党委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评定,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党委领导班子及其责任人工作实绩的主要依据之一。要对工作推诿、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镇乡党委及其责任人,要采取逐询说明情况、通报批评、组织调整等办法予以处理,确保责任得到落实、到位。

乡镇党建工作要点篇(6)

1、发挥龙头作用是镇乡党委带领群众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迫切需要。强国富民的工作基础在农村。要搞好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除了要靠党的正确领导和党的方针政策外,关键是要靠农村基层党组织,特别是镇乡党委团结带领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去实现。在复杂的社会变革中,大量的社会矛盾将会不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去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相当一部分仅靠村级党组织是难以解决的,必须要通过镇乡这一级组织才能得到协调和解决。农村的大量事实证明,镇乡党委班子团结一致,战斗力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好,镇乡经济发展就快,农村生活水平就提高得快,社会就稳定,就能受到群众的拥护。如果镇乡党委处于软弱涣散状态,农村的一切工作就无从谈起。只有把镇乡党委建设得坚强有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根基打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目标,保持农村农村社会的稳定和促进农村的全面进步,才有可靠的组织保证。

2、发挥龙头作用是镇乡党委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一定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这是新时期加强党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和要求。党要管党,关键是管好党员、管好干部。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而言,落实这一要求,就是要通过发挥镇乡党委的龙头作用,抓好各级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管不好党员、干部就是镇乡党委的严重失职。如果基层党委和干部形象不好,群众就会对我们党产生不满甚至对立情绪,党的方针政策就无法真正贯彻落实到群众中去,党的威望就会下降。镇乡党委只有充分发挥龙头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强化管党意识,从严治党,才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

3、发挥龙头作用是镇乡党委履行“直接责任者”的基本要求。镇乡党委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最直接力量,对村级组织建设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直接责任者。镇乡党委在农村基层中处于前沿地位,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接触最直接、最广泛、最深入,了解最全面、最具体、最及时,联系也最经常、最紧密。因而,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只有依靠镇乡党委来抓,才能抓准、抓实、抓具体、抓出成效。大量事实证明,凡是镇乡领导班子发挥龙头作用好,那里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工作搞得就好,党组织的威信就高,作用就好。

二、影响龙头作用发挥的主要因素

近年来,我县各镇乡党委十分重视党建工作,抓自身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水平有了长足的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加强,为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可以说,我县农村的发展和繁荣,是与各镇乡党委发挥龙头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带领干部群众艰苦奋斗、苦干实干是分不开的。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不少镇乡党委发挥龙头作用尚不够充分,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重经济,轻党建,存在认识缺失现象。少数镇乡党委领导对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紧迫性、重要性认识不足,直接责任人这根弦绷得不紧,不能正确理解和处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关系,认识不到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仅是自身最基本的任务,而且是领导农村工作、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根本性措施。“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未真正建立,有的认为只要把经济工作抓上去就一好百好,对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热情不高、劲头不足,甚至认为是吃力不讨好的事。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经济建设是硬任务,不抓不行,而党建工作是软任务,不行了,可以再抓的思想。

2、重布置,轻落实,存在责任缺失现象。按照现有干部配备状况,抓党建的班子成员不少,力量不弱,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党群书记为具体责任人,组、纪、宣等各大员分管一块,职责明确。但由于党建工作存在“抓多抓少一时看不出”的特点,一些地方存在布置多、要求多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责任制还不够明确,“一把手”没有真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具体任务也没有落实到各线、各办及相关责任人。有的镇乡党委对全年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不够细化,没有形成正常的量化考核激励机制。

3、重功利,轻锤炼,存在形象缺失现象。镇乡党委良好的形象需长时间累积形成。但目前镇乡党委的届别意识比较强,许多地方表现出决策的短期性,急功近利情况非常突出,“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屡见不鲜,“一届受表扬,几届背包袱”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自身建设方面,表现为学习抓得不紧,要求放松,只求过得去,不求高标准。在对待村干部方面,过多要求其去完成工作任务,不舍得感情上贴近,用心帮助,真诚沟通,感情出现疏远。在抓基层组织建设上,对新情况研究不够,新方法探索不够,仍然停留在过去那种行政命令的领导方式、工作方法和工作水平上,只好沿袭习惯按经验办事,造成基层组织建设的特色和亮点不多。对镇乡干部的管理方面,要求不严,教育不多,关心不够,造成干部积极性得不到充分调动,有的解决农村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欠缺,措施办法不得力,一些长期困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4、重条条,轻块块,存在权力缺失现象。在与县级部门驻镇乡站所的关系上,名为条块结合,实际上是以条为主,镇乡党委在协调过程中经常会碰到条条框框的制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决策的实施。对垂直部门的干部名为监管,实为不管,导致镇乡党委对站所缺乏管理、协调、制约的有效手段,致使许多服务不配套、不到位,影响整体功能的发挥。另外,镇乡由于缺乏必要的处罚手段和措施,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工作中,处理有关问题往往处于被动地位,显得力不从心。

5、重负担,轻扶持,存在财力缺失现象。发挥龙头作用需要一定的经费保障。我县各镇乡财力普遍不强,无超亿元财政收入的镇乡,18个镇乡(街道)财政赤字较大。一方面镇乡财政收入范围缩小,实际财力增长缓慢。另一方面,事权调整滞后,各方面的支出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的矛盾十分突出,致使其履行其政治职能缺乏财力支柱,对农村党建工作投入比较少,造成基层党组织的物质基础比较薄弱。

三、发挥镇乡党委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龙头作用的对策措施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使镇乡这一级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镇乡党委龙头作用是否得到有效发挥,直接关系到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为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发挥镇乡党委职责,扎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为实现现代化生态型滨海旅游城市提供组织保证。

1、树立“抓党建促生产力”工作理念不动摇,以紧迫的使命夯实龙头作用的基础。镇乡党委能否做“龙头”,首先得看是否有牢固的“管党意识”,是否有“抓党建促生产力”的工作理念。这是敢做龙头,勇当龙头的思想基础。镇乡党委要牢固树立“管党意识”,增强当龙头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统一各级干部思想,紧紧抓住党建这一“牛鼻子”。在实际工作中,要坚决克服和纠正几种错误认识,一是点缀说,认为党建只是绿叶,只要稍抓一下就行;二是实用说,平时不用抓,出了问题再去抓就可以了;三是外延缩小说,认为抓党建就是支部建设,其它的都不用管。鉴于此,镇乡党委要清醒地认识到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镇乡党委不可推卸的主要职责。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任务重,面广量大且情况复杂,要树立“大党建”和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不懈地、一以贯之地抓紧抓好。镇乡党委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2、落实责任不手软,以严格的考核支撑龙头作用的发挥。镇乡党委能否做“龙头”,还得看抓党建的责任制是否真正健全和落实。过去搞过不少责任制,但流于形式的多,真正起作用的少。从支撑龙头作用发挥的考核体系来看,主要建立:一是镇乡党委抓党建的工作责任制。形成在县委统一领导下,镇乡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书记重点抓,行政领导配合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领导机制。二是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提出工作目标,下达分解到镇乡党委,镇乡党委制订工作要点,上报到县委,形成上下一体、互为关联的党建工作目标体系。三是党建工作目标考评制。将党建目标纳入全县综合考核体系,县委职能部门联合对各基层党委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评定,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党委领导班子及其责任人工作实绩的主要依据之一。要对工作推诿、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镇乡党委及其责任人,要采取逐询说明情况、通报批评、组织调整等办法予以处理,确保责任得到落实、到位。

乡镇党建工作要点篇(7)

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党委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乡镇党委是乡镇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乡镇党委建设,对于推进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乡镇党委建设的重要性。

多年来,我市各级党委十分重视乡镇党委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这项工作的发展不够平衡,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同时还要看到,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化和乡镇区划调整,使农业和农村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乡镇党委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党委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紧迫感,加大乡镇党委建设的力度,努力把乡镇党委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明确乡镇党委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乡镇党委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五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部署,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和区划调整后的新要求,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主题,以“五好”为目标,切实加强乡镇党委的思想、组织、能力、作风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努力提高乡镇领导干部的素质,把乡镇党委建设成为贯彻“五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社会稳定中的重大问题;领导乡镇政权机关和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加强对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领导本乡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五、认真抓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思想政治建设是乡镇党委自身建设的重点,各级党委必须高度重视。指导和督促乡镇党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联系农村实际,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五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把学习理论同改造世界观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

巩固和扩大农村“五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扎实开展好每年一次的农村“五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把经常性听取群众意见、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作为制度长期坚持下去,使乡镇党委真正成为用“五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起来,密切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和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战斗堡垒。

加强对乡镇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的系统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乡镇领导干部到各级党校轮训。副乡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进党校培训两个月。乡镇党委要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县市区委要加强对乡镇领导干部学习的监督与指导,并将学习情况列入干部考核考察内容。

四、进一步优化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结构

着力选配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坚持按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那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有本领、群众拥护的人及时选进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特别要选准配强乡镇党委书记。注重优化班子的年龄结构,努力形成以30至45岁干部为主体的年龄格局;注重优化班子的知识结构,进一步加大经济等方面人才的比例。同时注意培养选拔女干部。探索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法的改革,在乡镇党委换届中积极推行“一推两考”办法。坚持和完善从市、县市区直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任职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行乡镇领导班子设置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乡镇领导班子党政正职1:2 和副职1:1的比例,抓好后备干部的开发培养。

注意保持乡镇党委班子的相对稳定。乡镇党政正职一般要在一地干满一届,班子成员在任期内调整交流面不超过五分之一,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党政正职调整要事先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按副县级配备的党政正职,属市委管理干部。在乡镇党政正职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0年且政绩突出的,可享受副县级待遇。

五、着力提高乡镇党委领导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乡镇党委要自觉加强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学习教育,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认真加以贯彻落实。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观念,充分发挥当地比较优势,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牢固树立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观念,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更加注重加快社会发展;牢固树立城乡协调发展的观念,高度重视“五农”问题,更加注重加快农村发展;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和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本地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观念,坚持发展民营经济不动摇,坚持推进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不动摇,努力激发经济发展的活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

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强对乡镇党委成员工作能力的培养。坚持在高等院校举办农村经济管理知识培训班,对乡镇党政正职普遍进行农村经济管理知识培训。采取邀请专家、学者定期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到发达地区参观学习、挂职锻炼等形式,帮助乡镇领导干部掌握市场经济知识,学习先进的管理理论,提高领导经济工作能力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六、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委的作风建设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倡导求真务实之风。乡镇党委在贯彻上级指示中,要善于从本地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上级指示体现在扎扎实实地打开新局面上,体现在认认真真地解决实际问题上。当前要竭力为农民增收出主意、想办法、办实事,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工作的重点放到村组和企业,自觉履行好服务职能。坚持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一件一件调查核实,认真加以解决。树立扎根农村的思想,家在市区、县城的乡镇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以乡镇为家,不做“走读官”。

扎实推行乡镇为民办事全程工作。总结经验,完善措施,进一步拓宽服务的领域,提高服务的质量,使全程规范化、制度化,成为为民办事的有效形式。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乡镇党委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常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党委成员要严格按照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自己,及时克服和纠正不廉洁行为,杜绝腐败现象。

七、健全和完善乡镇党委的工作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并认真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坚持一切重大问题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书记会代替党委会。凡涉及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研究决定本乡镇改革、发展、稳定的目标规划、重大措施,干部任免,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以及按规定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党委书记要增强民主意识,发挥好委员的作用,并接受监督。班子的其他成员,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和监督。委员之间要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和尊重,切实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

进一步规范乡镇党委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以目标管理责任制为主体的各项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进行考核,认真兑现奖惩。同时要建立健全党委委员联系点制度、工作例会制度。积极探索乡镇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在试点乡镇试行乡镇党委向党代表大会报告年度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每季度至少一次,对乡镇财务、项目建设、以工代赈资金使用、救灾款物发放、土地征用等涉及到人、财、物及群众关心的重大、热点问题的决定和执行结果,通过公开栏张榜公布。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对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的结果作为乡镇党委领导干部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此外,还要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述廉制度、党委成员重大问题报告制度、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切实加强对乡镇党委成员的管理监督。

八、切实加强对乡镇党委建设的领导

县市区委要把乡镇党委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定期研究乡镇党委建设,把加强乡镇党委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市区委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调查研究,经常检查督促,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深入到乡镇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发现和总结典型,并加以推广。各级组织部门要集中精力,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加强对乡镇党委建设工作的分类指导。扎实开展“争创十强乡镇党委”活动,注意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对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乡镇党委,要鼓励他们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党委建设和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对工作一般的乡镇党委,要引导他们增强争先创优意识,激励他们奋力争先;对工作中存在较大差距的乡镇党委,要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乡镇党建工作要点篇(8)

第一条“三联三评”制度是指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和党代表评议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员评议党代表,群众评议党员制度。

第二条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制度

(一)乡(镇)党委委员结合分管工作,分别联系5名以上党代表;

(二)党委委员要通过走访、谈心等方式,每年与党代表联系沟通至少6次,了解党代表的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情况,并通过他们了解党员群众的所思所想;

(三)对来访的党代表,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对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研究解决。对党代表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

第三条党代表联系党员制度

(一)每个党代表联系所在党支部5-10名以上党员;

(二)联系的重点是老党员、复员退伍军人党员种养殖大户党员等;

(三)党代表负责向所联系党员宣传党代会精神,通报乡(镇)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

(四)在乡(镇)党委作出重大决策前,受乡(镇)党委委托,征求所联系党员的意见,为乡(镇)党委提供决策依据;

(五)收集党员对乡(镇)党代表大会决议和乡(镇)党委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建议;

(六)深入了解掌握所联系党员活动情况,摸准他们的思想脉搏,了解各种倾向性思想反映,积极向乡(镇)党委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七)关心所联系党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第四条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每个党员联系3名以上群众;

(二)联系的重点是复员退伍军人、特困户、种养殖大户、私营企业主等;

(三)向所联系群众通报乡(镇)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

(四)在乡(镇)党委作出重大决策前,受乡(镇)党委委托,征求所联系群众的意见,为乡(镇)党委提供决策依据;

(五)收集群众对乡(镇)党委的意见和建议;

(六)关心所联系群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七)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可结合“党群连心卡”活动一并开展。

第五条每年例会上,由党代表对本乡(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测评,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提拔的依据。

第六条每年民主评议党员时,由党代表所联系的党员,党员所联系的群众对党代表和党员一年来的工作、学习、联系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和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

第七条各乡(镇)党委要结合实际,细化量化“三联系”制度,相关表格由各乡(镇)党委统一制作印发。

二、党代表建议、议案回复制度

为切实发挥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根据《中国共产党员章程》和中央、省、市委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建议、议案,是指乡(镇)党代表在会议期间向乡(镇)党代会及其主席团提出的各方面工作的建议、议案,以及在闭会期间向乡(镇)党委提出的各方面工作的建议、议案,包括:

(一)乡(镇)党代表在党代会及其例会期间提出的建议及议案;

(二)乡(镇)党代表小组在代表小组活动期间提出的建议、议案;

(三)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及党代表所联系的党员提出的建议、议案;

第二条乡(镇)党代表提出建议、议案,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又要对党员群众反映的不宜作为建议、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解释、说明。

第三条建议、议案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由各乡(镇)党委统一印制《乡镇党代会(例会)建议、议案表》、《乡镇党代表小组活动建议、议案表》和《乡镇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议案表》。

第四条建议、议案可由乡镇党代表一人提出,也可由代表小组提出,还可联名提出,联名提出的建议、议案,以签名首位的代表为建议、议案代表人。

第五条建议、议案应确立题目,内容简明扼要,一事一件,并将表中的代表(党代表活动小组组长、联名建议、议案代表人)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填写清楚。

第六条各乡(镇)成立党代表联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代表的联络、服务及建议、议案的收集、整理、交办、督办等工作。

第七条对于建议、议案的办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或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又有条件解决的,应当及时解决;

(二)因条件所限,暂时不能解决而又确需解决的,应当积极创造条件解决;

(三)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当如实向提出建议的党代表解释、说明。

第八条对于建议、议案,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三月内,最迟不得超过六个月办理答复。

第八条建议、议案的答复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加盖承办部门公章,同时送乡(镇)党代表联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第九条党代表收到建议、议案的答复后,应当及时填写由乡(镇)党代表联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的《党代表建议、议案答复意见反馈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乡(镇)党代表联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相关部门要在一个月内重新办理和答复。

第十条在每次党代表大会、例会上,乡(镇)党代表联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向党代表报告建议、议案办理情况。

三、党代表视察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代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和党务公开,增强党代表对乡(镇)重大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乡(镇)要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根据乡(镇)党代会视察安排意见、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代表们关注的重大问题确定视察内容,组织党代表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视察活动。

第二条党代表的视察可安排在每年党代会、党代会例会期间进行,也可在乡(镇)党委认为恰当的时间进行。

第三条视察主要采取集中视察、专题视察、小组视察、跟踪视察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四条视察方案确定后,一般要提前5~10天将视察方案通报有关单位做好准备。

第五条代表视察后的意见建议的办理,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召开代表座谈会,整理代表视察的意见建议,写出视察报告;

乡镇党建工作要点篇(9)

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场)党委落实党建目标工作机制的意见(讨论稿)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乡镇(场)党委是直接责任人,乡镇(场)党委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的效果,直接影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整体运作。为认真做好新一轮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按照农村党建工作“关键在县、重点在乡、落实在村”的要求,不断强化乡镇(场)党组织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乡镇(场)党委落实党建目标工作责任机制,提出以下意见。一、建立和完善乡镇党委落实党建目标工作的职责体系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各乡镇(场)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乡镇(场)党委领导落实党建目标工作职责》,明确党政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并把责任落实到党委的每个成员,形成党委统一抓、书记带头抓、党政班子成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乡镇(场)党委要紧紧围绕乡村两级党组织建设“五个好”的目标要求,紧贴乡镇发展实际,建立一套以“五型班子”为目标的乡村领导干部选任机制,以“双培双育”发挥党员先进性为活动载体的党员干部选培机制,以形成科学民主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运行机制,以培育壮大“五大支柱产业”、推进“四个进程”为发展要求的小康建设目标机制,实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在“内容、形式、方法和制度”上的整体创新。在具体工作中,乡镇场党委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党建经济齐抓共管、整体推动,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切实发挥乡镇(场)党委牵头抓总的职能,真正做到抓基层组织建设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二、建立和完善乡镇党委落实党建目标工作的制度体系一是针对过去农村基层组织制度建设中零散、繁杂的问题,以“管用、实在、简便、可行”为原则,建立和完善乡镇农村基层组织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乡镇(场)党委要紧紧围绕“五个好”目标,重点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抓村级组织建设的责任制度、(乡镇党政干部抓党建岗位责任制度、乡镇干部包村抓党建任期目标责任制度和年度考评考核制度等。指导村级党支部紧紧围绕“五个好”目标,重点落实村党支部“”制度、党建工作制度、党支部定期报告制度、党员联系户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一整套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切实解决有章理事的问题。二是制定落实《乡镇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制度》、《领导干部分

片包村工作责任制》、《村队干部“民主日”制度》,规定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下基层搞调研不得少于个月,到联系村队进村入户时间不少于天,认真记写“民情日记”定期汇总向党委反馈,有针对性解决村队党建和经济发展中的各类问题,使得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成为“三级联创”工作的直接受益者。同时,各乡镇党委要注意在制度的具体制定和运行方面,坚持上下衔接、互相制约、协调运行的原则,确保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规范化管理。三、建立和完善乡镇党委落实党建目标工作的考评体系建立考评体系的主要内容,就是用细化、量化的党建和经济指标对乡村两级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采取全方位监督管理的方法,建立了一套完备的考评体系。在考评实施过程中,要重点解决好抓好党建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创新党建经济齐抓共管、协调运行的考核评价机制;在考评内容上,要把争创“五个好”乡镇(场)党委、村(队)党支部活动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并努力实现“转变一个方式”,即:推进“三级联创”以构建工作载体为主向强化效果为目标的创建方式的转变;在考评方法上,实施“上考下评”制度,即乡镇对村队考核,村队对乡镇评议。“上考”,即乡镇对村队、组织对个人的考核。具体办法是每年年初逐级签订《“五好”村队党支部目标考核责任书》、《党员目标考核责任书》,分级分类确定考核标准和细则,建立乡村组织和干部考核卡、实绩工作档案,采取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和部门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逐层对乡村两级组织及其成员进行考核;“下评”,即群众和党员分别对村干部、村支部评议,村支部对乡镇党委及乡镇干部进行评议。评议前,乡村领导干部要就一年来落实党建和经济工作的情况进行述职,由党员及村民代表对其认真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选任、奖惩的重要依据。通过建立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考评体系,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抓手”,推进农村党建工作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四、建立和完善乡镇党委落实党建目标工作的奖惩体系各县(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乡镇(场)党委落实党建目标直接责任

人奖惩办法》,把落实党建目标工作机制、推动一方经济发展作为考核乡镇(场)党委和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实行“倒排法”、位次管理,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抓得好、出成效的党委和主要领导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抓得不好、工作不力、位次靠后,领导长期不过问党建工作,以致基层组织建设起色不大的党委,要采取组织措施进行调整,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切实解决党不管党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抓与不抓一样,抓多抓少一个样”的问题。各县(市)党委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乡镇(场)党委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造就一支“党性强、素质高、作风正”的乡镇(场)党委书记队伍的一项重要措施,列入各级党委的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同时,要深入实际,调查了解乡镇(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立足实际,注重实效,积极探索和总结经验,真正把乡镇(场)党委党建目标责任制落实到实处。《党委落实目标工作机制的党建工作意见》党委落实目标工作机制的党建工作意见

乡镇党建工作要点篇(10)

二、建立和完善乡镇党委落实党建目标工作的制度体系一是针对过去农村基层组织制度建设中零散、繁杂的问题,以“管用、实在、简便、可行”为原则,建立和完善乡镇农村基层组织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乡镇(场)党委要紧紧围绕“五个好”目标,重点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抓村级组织建设的责任制度、(乡镇党政干部抓党建岗位责任制度、乡镇干部包村抓党建任期目标责任制度和年度考评考核制度等。指导村级党支部紧紧围绕“五个好”目标,重点落实村党支部“”制度、党建工作制度、党支部定期报告制度、党员联系户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一整套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切实解决有章理事的问题。二是制定落实《乡镇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制度》、《领导干部分

片包村工作责任制》、《村队干部“民主日”制度》,规定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下基层搞调研不得少于个月,到联系村队进村入户时间不少于天,认真记写“民情日记”定期汇总向党委反馈,有针对性解决村队党建和经济发展中的各类问题,使得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成为“三级联创”工作的直接受益者。同时,各乡镇党委要注意在制度的具体制定和运行方面,坚持上下衔接、互相制约、协调运行的原则,确保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规范化管理。

乡镇党建工作要点篇(11)

最近,我们对全区7个乡镇业余党校的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调查,通过调查发现,乡镇党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网络的基础、作为创建学习型村镇的主要基地,在培训乡村党员干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当前部分乡镇党校生存窘迫,功能萎缩,具体表现为“四无”:一是无场所。部分乡镇党校只有一块牌子,根本没有集中学习场所和培训基地。二是无师资。有些乡镇党校除了组织机构如谁任校长、副校长之外,教师队伍建设无从谈起,遇到培训任务则临时从外地或上级党校约请。三是无经费。一些乡镇疏于党校建设,连必要的教学器材都没有,现代化教学设备更是难见踪影。四是无培训。有些乡镇党校没有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长期培训规划,全年办不了几期班,培训不了多少乡村干部。

出现上述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乡镇党委重视不够。部分乡镇党委没有意识到乡镇党校在干部培训中的重要作用。个别乡镇主要负责人借口经济工作压力大,中心工作任务重,基层工作头绪多,乡镇党委无时间、无人员、无精力去抓党校的建设。二是乡级财政投入太少。当前,乡镇财政状况紧张,很难对乡镇党校进行必要的财力投入。三是上级对乡村干部培训包揽太多。有时,上级直接调训乡村干部或农村普通党员,客观上造成乡镇党校在干部培训上过多依赖上面,失去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乡村干部对乡镇党校缺乏认同感。大多数乡村干部认为乡镇党校只是业余性质,培训环境差、教学力量弱、学习收获少,远远比不上市、县级党校。从而对乡镇党校的有关培训兴趣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乡镇党校的生存危机。加强乡镇党校建设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乡镇党校建设责任制。要把乡镇党校的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乡镇的“双文明”考核内容,制定出具体的考核细则,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党校严格考核。同时明确各乡镇党委书记为乡镇党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由其兼任党校校长,给其压力,促其出力。

二、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一是可以采取县乡财政和县级自管党费各出一点、乡村党员捐献一点的方式,解决乡镇党校的基础建设问题。二是从乡镇财产中划拨出一定的经济实体如林场、果园、种养殖基地作为党校的专用资产,一方面可以作为农村学员的实践和培训基地,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党校的“造血”功能,适当解决培训经费,起到“以园(基地)养校”的作用。三是乡镇党校可以开办实用技术培训班,并开展有偿技术服务,以此解决部分经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