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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培训心得大全11篇

时间:2022-01-31 22:52:39

车险培训心得

车险培训心得篇(1)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

第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

第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从业资格管理

第六条国家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取得从业资格的比例分别是相关经营者依法获取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按照交通部编制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第八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月组织一次考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道路运输经理人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两次考试。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权限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

第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O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条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O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O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

(五)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O周岁;

(二)初中以上学历;

(三)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技术负责人员

1.具有机动车维修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掌握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质量检验人员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理论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年龄不超过6O周岁;

3.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二)驾驶操作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符合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的要求;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

4.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三)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掌握道路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

3.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四)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第十五条

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六条

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2),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

(四)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五)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七条

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三)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第十八条

申请参加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3),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学历证明及复印件,申请参加技术负责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也可以提供技术职称证明及复印件。

申请质量检验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同时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和维修技术工作经历证明。

第十九条

申请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4),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明或者技术职称证明及复印件;

(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驾驶经历证明;

(五)相应车型驾驶经历证明;

(六)申请参加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教学经历证明。

第二十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安排考试。

第二十一条

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1O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人员,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O日内颁发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第二十二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考试成绩逾期作废。

第二十三条申请人在从业资格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第二十四条交通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包括: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材料,从业资格考试及从业资格证件记录,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记录,违章、事故及诚信考核、继续教育记录等。

第二十五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相关从业信息的查询服务。

第三章从业资格证件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证件式样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的规定执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式样见附件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统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第二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全国通用。

第二十八条已获得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需要增加相应从业资格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

第二十九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交通部统一印制并编号。具体工作委托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负责。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和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证件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发放和管理。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发放和管理权限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

第三十条

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数据库,使用全国统一的管理软件核发从业资格证件,并逐步采用电子存取和防伪技术,确保有关信息实时输入、输出和存储。

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结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管理工作,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实现异地稽查信息共享和动态资格管理。

第三十一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发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应当由原发证机关在变更手续办结后3O日内移交户籍迁入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交通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三十二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办理换证、补证和变更手续,应当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式样见附件6)。

第三十三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申请予以办理。

申请人违反相关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且尚未接受处罚的,受理机关应当在其接受处罚后换发、补发、变更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三十四条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在发证机关所在地以外从业,且从业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当到服务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年龄超过6O周岁的;

(四)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第三十六条

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违章记录栏内,并通报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应当将该记录作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的依据,并存入管理档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违章记录直接记入教练员档案,并作为诚信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七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在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超过规定的,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每年的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供公众查阅。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从业行为规定

第三十八条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除可以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外,还可以驾驶原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或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

第三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从事道路运输活动时,应当携带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法经营、违章作业。

第四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相关法规、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十一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不得超限、超载运输,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第四十二条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式样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第四十三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当积极进行救护。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严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活动。

第四十四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危险货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安全作业规程对道路危险货物装卸作业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装卸安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应当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进行全程监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

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四十五条

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所在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品名和特性,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和应急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按照维修规范和程序作业,不得擅自扩大维修项目,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规范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不得擅自减少学时和培训内容。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O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1O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第五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

(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三)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四)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被吊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交通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组织从业资格考试的;

车险培训心得篇(2)

随着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和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我国汽车保险业务近几年发展迅猛,汽车保险行业对保险人才需求迫切[1~2]。而汽车保险业务的实践性和应用性特别强,尤其在查勘、定损、理赔环节,对人员专业能力要求高,导致保险公司期望尽快补充既有学历又能快速胜任岗位的专业人才,同时压缩岗位成长周期[3]。目前,一些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模式,来缩小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实际需求的差距,一定程度提升了学生第一岗位任职能力。但在汽车保险人才培养方面,校企合作模式存在流于形式和可持续性不强的问题,需要探索深度协同的新模式。为此,坚持“企业向人才培养环节前展、学校向人才岗位发展后延、共筑人才培养使用命运共同体”,信阳学院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产险信阳中支)建立校企战略合作关系,探索形成了校企双方协同培养应用型汽车保险人才的创新模式。

一、开展校企协同培养人才的背景

企业始终青睐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踏实肯干、创新能力强的人才,培养满足市场需求、受企业欢迎的人才成为高校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校企协同的教育模式是促进高校教育改革创新、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其根本目标就是满足市场需求[4~5]。在党的报告中也指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结合地区和行业发展特点的校企协同培养人才研究与实践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以信阳市为例,通过调研,信阳市保险行业对汽车保险专业人才5年需求量超500人,信阳学院汽车服务工程专业作为信阳市保险人才输出主体,只能提供不足100人,人才缺口很大,专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为更好满足信阳市汽车保险行业人才需求,学校汽车服务工程专业经过多年探索,运用“理实一体化”教学理念,总结提出了“三合一”教学模式,即“理论与实践合一、课堂与车间合一、实习与顶岗合一”。在此基础上,与信阳、十堰两地20余家汽车关联企业达成合作培养协议,初步走开了校企合作的路子。但在人才培养具体实施中,一直存在两方面不足:一是合作培养手段方法单一。合作培养流于表面,过于形式化,还在组织学生赴企业参观学习的低层次徘徊,有时甚至仅停留在纸面协议上。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及运行机制没有固化形成,并不能真正体现行业岗位需求。从企业用人反馈看,学生因专业技术生疏、岗位适应力弱等问题,毕业后基本不能满足岗位实际需要,需企业重新组织培训,耗费大量人力和时间。二是企业合作培养的驱动力不足。与学校合作的企业多为驻地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其更关注合作带来的附加成本,却忽视合作产生的长远效益,校企不能达成人才培养与使用“命运共同体”。因此,深化校企协同合作,促进企业参与深度,成为学校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

二、校企协同培养汽车保险人才的实践探索

平安产险信阳中支作为学校合作对象,高度认同校企共筑人才培养与使用“命运共同体”,对参与汽车保险人才培养表达了全方位、全过程、深层次的合作意愿。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常态化组织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科学研究等活动,逐渐固化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汽车保险人才校企协同培养模式(见图1),实现了学校教育与岗位需求的无缝衔接:平安产险信阳中支前展进入人才培养与评价过程,协同改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条件;学校向人才使用阶段后延,全过程跟踪人才培养成长,建立校企双向反馈机制,形成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

(一)联合修订人才培养方案。邀请保险公司专家骨干参与汽车保险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瞄准保险岗位需求,联合论证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环节、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修订与岗位实际需求不符的教学内容,融入更多基于协同培养的实践环节。如:在修订后的培养方案中,汽车保险与理赔专业课程在原有的汽车发动机构造、汽车底盘构造、汽车保险与理赔(36学时理论教学)基础上,增加了车险查勘与定损课程。针对上述课程的教学环节、教学方法等方面提出了教学改革建议。

(二)协同指导理论实践教学。1.聘请企业专家进校讲座。汽车服务行业日新月异,不断涌现的新思想、新技术很难第一时间通过课堂教学传递给学生,毕业后学生将很难跟上行业潮流,缺乏岗位的深入了解和认同。为此,学校举办专家讲坛,聘请企业专家定期进校讲座,让学生更好地掌握社会上最流行的思潮,最前端的技术,第一手的行业信息,学生普遍收获启发很大,同时也增强了学生胜任未来岗位的信心。2.聘请企业技术人员授课。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技术人员是企业拥有的独特资源,能很好弥补学校教师缺乏岗位实践经历的不足。学校聘请了多名企业的优秀技术人员到校参与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发动机构造、汽车底盘构造等课程的理论及实训环节的授课,过硬的专业技能、丰富的案例教学不仅提升了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同时也让学生在职业规范、职业道德方面得到滋养熏陶。3.搭建顶岗实习平台。企业选拔有意向的应届毕业生进行6个月的顶岗实习,目前已有两届毕业生完成顶岗实习,有8位学生留下来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16级有15位学生成为企业重点培养对象。这为校企进一步合作及汽车保险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企业实习基地,学生可以学习企业先进的技术、企业文化,操作使用企业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实现理论联系实际,从而提高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深入开展学术技术合作交流。学校汽车服务工程专业的教师基本是高校毕业的研究生,且多数是毕业后即从事教学,无企业工作经历,缺乏工程实践及对行业前沿的深入了解,而车险行业条款改革频繁,导致教学与行业发展脱节。为强化教学团队与企业的联系,定期组织教师团队深入企业集中实践学习,不断更新专业实践知识,定期组织校企人员开展学术技术交流,为学校教师和企业优秀技术人员共同探讨研究教学内容和方法、行业前沿问题提供了平台,并打造了一批“双师型”教师队伍。

(四)协同共建实训基地。校企双方在学校共建汽车保险理赔实训基地,校方提供实践场地,企业提供教学实物、教具,实现了资源共享共用。该实训基地承担了二手车鉴定与评估、车险查勘与定损等课程的实践教学任务。学生在实训过程中,不仅能够学会未来岗位的必备技能,还能提前熟悉工作环境,有助于进入保险行业及其他汽车服务行业工作后快速胜任岗位。(五)建立岗位成长反馈机制。针对毕业后留到合作企业工作的学生,学校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密切跟踪其在岗表现及成长,如,每学期定期组织毕业生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岗位等活动,并对每名毕业生建立岗位成长记录档案。通过分析学生岗位成长过程,能够发现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的差距,更精准定位企业岗位需求,促进学校和企业共同改进协同培养模式,反过来也使得学校和企业联系沟通更顺畅,实现全过程的协同培养。校企协同培养汽车保险人才实施两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方面,18、19届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95%以上,并同时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其中19届有8名毕业生进入平安保险公司工作。另一方面,汽车保险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通过在企业挂职锻炼以及同企业技术人员的深入交流,实践教学、案例教学的能力显著提升。此外,汽车保险理赔、查勘、定损等校内实训环节的实训环境、实训条件不断改善,为培养动手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应用型人才创造更优越的条件。

三、校企协同培养汽车保险人才的发展展望

现阶段学校与平安产险信阳中支开展的校企协同培养汽车保险人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随着新一轮合作的开展,将进一步深化:

(一)继续开展校内实训基地共建与共享。共建仿真实训室,加大实验设备投入,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实训条件。同时,利用校企双方的距离优势及学校的场地条件,将基地打造成企业员工培训交流中心,既让企业收益,也加强了校企互动。

(二)建设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库。汽车保险与理赔、车险查勘与定损课程的教学以大量案例为基础,而教学参考书中的案例众多,有些颇为陈旧,甚至出现相同案例不同参考书给出不同的结论。针对这一问题,收集保险公司理赔实例,提炼出典型案例,形成案例库,并不断更新,用于课堂教学,丰富教学过程,提升教学质量。

(三)构建订单式培养模式。企业对有兴趣、有潜力的学生组建兴趣班,有针对性地进行订单式培养,提升职业教育强度和比例,让学生更早地接触岗位工作环境,为其毕业后尽快适应工作打下基础。此外,学生入校开始就给予关注和指导,企业不定期地选派相关优秀员工进入校园开展职业选择、基本沟通和服务礼仪等方面的讲座。

(四)加强科研合作。校企双方已共同申报并立项教改项目一项,随着合作深度的增加,将继续加强双方的科研合作,争取在教学改革及科学研究方面都能有更大的突破,为课程教学和行业发展提供更多服务。

车险培训心得篇(3)

1.思想培训

车险理赔查勘定损人员与客户面对面接触,一言一语都代表公司形象。目前,车险理赔行业人员流动性高,道德风险环境复杂,企业现在十分注重员工思想的教育,以此增强员工的忠诚度,提高文化素养。实施员工的思想培训,团队建设是目前常用手段,加强员工之间人际关系的交流,增加团队意识,灌输思想的培养。

2.知识培训

对多家车险企业查勘定损人员的培训内容及对理赔一线的调查发现,目前知识模块主要为保险基础知识模块、车辆保险知识模块、法律知识模块、车辆知识模块等。因各车险企业查勘定损岗位职责不同,有些车险企业的查勘定损人员需肩负车辆查勘定损、人伤查勘、简易法律纠纷等多项任务,其技能培训方面的侧重点略有不同。

二、《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1.教学团队构建

汽车保险查勘定损岗是操作性非常强的岗位,由于应用性人才培养注重实践技能的特点,因此对师资队伍提出多元化的要求。教学团队可采用专业教师与车险理赔专业人士相结合的方式,综合采取多种途径:首先,从学校教师、校办产业工程师、保险公司员工三方中择优选择,构建起一支符合课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工程训练等多方需求的复合型师资队伍,其次,以全国闻名的汽车保险专家为团队核心,定期开展教学研讨;第三,与保险公司联合成立汽车保险研究所,校企人员定期交流;第四,建立汽车保险交流平台,团队成员、公司人员、毕业学生、在校学生能及时在线沟通。

2.教学教材编写

车险理赔人员的培训教材不注重理论知识完整性,仅侧重于知识的应用性,而目前高校学生所用教材,往往偏重理论灌输与说教,忽略理赔实务的开展,与车险理赔的实际工作相差较大。在教材编制过程中,可兼顾两者教材优点。对于基本原理部分,编写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对实践操作部分,则应以最新、经典的实际案例为切入点,以此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尤其针对现场查勘、理赔定损环节,需增加操作流程图片及典型案例等。在编写教材时,可广泛至车险公司进行调研,甚至具备一线查勘实践锻炼经验,根据实际查勘流程及标准进行编写,具体车辆查勘定损环节可由车险公司参与编写,确保其查勘定损内容符合当前应用。

3.教学内容更新及完善

汽车保险业发展迅速,车险理赔人员所需理论知识也在不断更新。企业培训追寻车险理赔内容的时效性及应用性,尤其是汽车保险法规的更新以及国家、保监会等出台的新政策。如2015年实施新费率标准以及赔偿责任等。还有某些保险公司推出的具有推广意义的新举措,如客户“手机自助理赔”系统、闪赔服务、查勘员“E理赔”手持终端、大案远程视频定损系统、“一纸化”、“一袋式”、“一站式”理赔服务理念、免费法律援助等,扩充学生知识面。企业需求的是知识、能力、思维的复合型人才。高校对学生的理赔教学过程中,还需加强管理能力的培养。学生踏入工作岗位,具备完善的岗位技能,却往往很难快速进入更深一层的管理层面,与学生课堂中管理能力培养的欠缺不无关系。

4.实践教学改革与完善

车险企业理赔查勘定损人员培训,注重学员的动手能力,完整的员工培训科目中通常包含发动机、底盘、电器件拆装及车身钣金修复等实训。绝大多数高校的汽车类专业学生都有拆装发动机等汽车配件的实验课,甚至不少高校开设整车拆车实习实训,而在对《汽车保险与理赔》的教授中,通常不再单独进行动手拆装,往往造成学生对事故车定损理赔的理解,达不到最佳的教学效果。《汽车保险与理赔》讲师可参与学生的整车拆装实习或开展有针对性的车辆总成拆装实习,着重讲解车辆发动机、底盘、车身等部件的定损及更换标准,让学生了解该零部件在损坏程度达到何时进行更换,损失程度多少只需修理,突出车险理赔实践性。针对车辆电器零部件,可尝试讲解水灾下车辆电器件进水后的修理,而非一味的进行更换处理,使本专业学生获得基础的实践操作技能,并具备对相关的车辆损失进行分析的能力。

车险培训心得篇(4)

二、建设途径

1. 改革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是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关键,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主要载体。汽车专业类卓越工程师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思想觉悟高、基础扎实、知识面广、实践和创新能力强、素质综合的卓越型人才。在构建崭新的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体系时,各种课程之间须关联密切,逻辑性强。可先通过基础的理论课程学习,如汽车构造、汽车电器与电子设备、汽车故障与诊断、汽车检测与维修等,了解汽车方面的相关知识,在此基础上再学习汽车保险与理赔、车辆查勘与定损、汽车事故分析与鉴定等课程。这样可使理论知识具有较好的衔接性,实践内容的安排也具有递进性,这样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方式更容易被学生接受,效果也更好。

2. 加强校企合作

构建“卓越工程师计划”实践教学体系,必须更新教育理念,紧密接触工程实际,加强校企合作。黑龙江工程学院一直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联合建立实验室、创办人才培训基地。目前已经建立的培训基地有丰田汽车技术培训中心、博世汽车故障诊断实训中心、哈飞汽车技术培训中心、中国安邦保险公司汽车理赔员培训基地等,在校园内形成了良好的工程环境,建立了具有高校行业特色的校内实践平台。并且与各大保险公司、哈尔滨运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森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黑龙江博远集团、长春一汽集团、哈飞集团等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均可成为教学实习和毕业设计的良好基地。

3. 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可以从企业和教师两个方面来加强实践教学,这主要是为了配合“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要配合企业“走出去”战略。一方面学校要利用和创造条件安排学生到相关企业进行生产实践。另一方面是教师根据学生的自身情况,为其量身定制自主实践内容,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同时,增设实验课比例,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使很多理论课与实验课能够整合起来,真正地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面向“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的教学应树立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观,学习形式主要以理论教学为主,辅以基本的实验和实训。适量采用探究式学习方法,如在汽车保险类课程的教学中,通过分组讨论等方式,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参与课堂教学活动,促进组员的沟通与协作。在汽车保险案例纠纷课程教学中,采用基于案例的讨论式学习方法,通过案例介绍、案例分析、案例总结这样的环节设置,培养和训练学生的逻辑能力和实践能力。企业的学习主要是依托企业的生产条件和环境,应以实践教学为主,辅以必要的理论专题。学生通过参加企业实践,参与工程研究开发和企业技术创新,根据企业需要完成毕业设计。可将“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事故分析与鉴定”当中的某些教学活动安排在企业进行,利用企业平台的工程环境、拥有的专业场地、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并能对学生的理论学习进行检验和修正。

4. 师资队伍建设

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需要建立一支经验丰富、素质综合的教师队伍。在汽车企业中遴选适合相关教学的高级专业人才,可选聘企业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到学校任教或做兼职,建立结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可定期以讲座、实操等形式为学生进行讲解。同时,学校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师培训。鼓励缺少工程经历的教师到企业参加工程实践,以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业务素质。大力推动“双师型”教师人才培养工程。

5. 完善教学资源

在课程建设方面,增设与实践相关的课程,增加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各类软件教学的比例,可分别增设 C + + ,UG、ANSYS 等各种仿真模拟操作软件教学,逐步形成专业特色。按照“卓越工程师”培养标准,卓越计划要求加大对课程教学的调整和更新力度,促进学科交叉,避免内容重复,在教学方法选择上注重时效性、多样性和科学性。选择合适的教材。教材是课程的主要载体和形式,合适的教材是专业教学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教材建设应该按照课程整合后进行编写和选择,突出知识的系统性、精简性和时效性,注意教材内容的重复与更新。实验室建设方面,应该与时俱进,做到及时、合理、有效地配备实验设施及器材。从而保证最终服务好学生,实现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整体培养目标。

6. 积极拓展网络教学

按照“卓越工程师”的培养要求,必须建设与完善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的教学资源,网络教学是教学资源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随着微博、微信、飞信等网络工具软件的发展,学生与网络的联系越来越紧密,针对这一趋势,要积极引导并加以利用,使之更好地为课程教学服务。通过网站建设,定期更新教学 PPT; 链接各大汽车企业及保险公司、技术讨论论坛,引导学生自我学习,积极补充课外知识; 通过网站自测题,可以检验学习效果; 通过微博、微信、飞信与学生积极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加强学生与教师的沟通交流。

车险培训心得篇(5)

一、前言

与常规商品相比,汽车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使用时具有一定的风险,汽车后市场便是因此而存在,保险主要针对的是汽车使用时的各种风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汽车市场逐渐显现出一些新的发展特征,汽车后市场保险也因此出现了新的特点,对于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形势下,针对保险新特点,积极探讨应对策略,是改善保险服务的关键所在,对于汽车市场的有序发展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二、汽车后市场的保险特点分析

经过长期的发展,汽车后市场保险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针对其特点进行合理分析,有助于保险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对其服务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也是帮助其获得更高市场份额的有效举措。总体来讲,汽车后市场保险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服务难度加大

现代社会,消费者的保险意识在逐渐提高,保险服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在出现保险事故时,客户与保险公司的沟通方面经常出现各种问题,导致双方很难达成一致协议,造成保险工作的开展中存在很多障碍。当前,保险服务难度大是汽车后市场的一个典型特征,对于保险企业来讲,无疑是一项巨大挑战。

(二)服务的复杂程度更高

当前,汽车后市场保险服务的复杂程度更高。由于汽车后市场中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较为激烈,为了获得更高的客户满意度、增加经济效益,不少企业推出了一些新的保险类型,不仅保额不一样,具体的流程和规则也有着较大的差别,结合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和地区汽车后市场发展现状分析可知:保险服务复杂化是其发展过程中不可抗拒的主要趋势之一。

(三)网络化趋势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汽车后市场保险的网络化趋势越发明显。网络化具有一定的优势,可以起到节约客户时间成本的作用,为客户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是,对于保险企业来讲,网络化趋势意味着其必须加强网络化建设、改善服务质量,才能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客户的满意度。

(四)客户需求的个性化

现代社会的人们更加注重个性,对于保险服务的需求也逐渐呈现出个性化和多元化的趋势。因此,保险企业必须重视客户的个性需求,顺应汽车后市场保险发展的个性化趋势,才能真正满足客户要求,便于开展保险业务。

三、保险服务改进策略建议

对于汽车后市场保险的新特点,保险公司必须重视积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才能为企业发展赢得先机。根据当前我国汽车后市场发展现状,笔者认为保险服务的改进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保险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保险服务从业人员对于保险服务水平的提高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因此,面对保险服务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保险企业应重视依据自身实际,及时采取有效的人员管理手段,通过加强培训等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从大的方面来讲,造成保险服务难度增大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新时期消费者更加重视保险合同,同时其对于合同的理解也更加全面,对于保险则提出了更高的服务要求。二、保险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很多人的工作能力与岗位要求匹配度低。因此,保险公司要想真正解决服务难度大的实际问题,就必须重视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在具体的培训中,保险公司首先必须重视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通过加强专业知识培训,使员工深刻理解保险的内在涵义,更好的开展工作。同时,员工专业素质的提升,可以有效避免由于业务不熟悉导致的服务问题,降低服务难度。此外,培训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服务态度,通过培训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使其正确认识服务态度的重要性,能够帮助员工减小实际工作中的阻力。

(二)重视服务水平的提高

汽车后市场的发展吸引了大批的企业,造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化,因此,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保险公司必须重视提高服务水平,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为服务目标。站在客户的立场,保险价格固然重要,但是获得与价格匹配的服务更为重要,若服务质量不能令人满意,那么客户对于保险公司就会很失望,直接影响到其业务量,因此,服务质量是保险公司之间竞争的重要内容之一。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形成客户至上的企业文化理念,对于员工形成有效的引导和督促,促进其服务质量的提升。二、完善奖惩制度,采取科学化管理手段,对于员工形成有效的激励,促进其自觉改善工作质量。

(三)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依据客户的需求差异,保险公司应有针对性的进行保险服务的合理开发,为客户提供具有差异性的服务,确保满足其实际需求。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必须重视加大服务创新力度,在全面掌握客户心理和实际需求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更好的为客户服务,提升其忠诚度和满意度,增强保险公司的竞争优势。

四、结语

综上所述,新时期背景下,汽车市场不断繁荣,汽车后市场保险服务呈现出难度高、复杂化、网络化、个性化等典型特征,对于保险公司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冲击。为了保障公司发展的可持续,获得更高的市场份额,保险公司必须针对这些新特点,结合企业的发展实际,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服务水平以及开发保险服务新类型等方式,可以显著提升保险企业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帮助企业获得市场竞争的胜利。

车险培训心得篇(6)

中图分类号:U492.8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我国化工原材料的需求日益增加,化工产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化学原料的运输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运输作为化工产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得到了很好的发展机会。国内危化品运输企业抓住发展的良好机遇,不断扩张企业的规模,但在发展的同时,过高的事故发生率给这个行业带来了一些不和谐,2012年1月30日,湖北孝感107国道上,因运输硫酸二甲酯的大型半挂槽车发生泄漏,造成101人中毒,其中1人死亡,重症中毒2人,中度中毒4人[1]。

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受到运来越多的重视,沈小燕等(2012)对2004~2011年866起危化品物流运输事故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82.8%的事故由交通事故引发,其中车辆单独事故占44.1%,车辆碰撞事故占38.7%;9.1%的事故由罐体及附件泄漏和阀门失效引起;就事故形态而言,67%的事故因人员因素导致[2];王海燕(2009)以预防危险品运输事故发生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危险品运输事故发生后的应急管理体系为核心,构建了危险品运输管理的总体框架,研究了基于危险性与可操作性分析的危险品运输预防性的管理手段[3]。

为降低运输事故率,企业在逐渐重视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在企业不断的发展过程中,摸索着如何使安全管理更加的科学与合理化。

1 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频发的危化品运输事故映射出的是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不合理,企业在过度重视经济效益的同时,忽略了安全管理的“不安全”所造成的损失和破坏。根据对多起事故进行分析总结,目前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1)人员素质是导致危险液体化学品运输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目前危险液体化学品运输行业中人员从业门槛过低,部分从业人员并未获得国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即存在着无证上岗现象,且危险液体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大多只有小学、初中文化水平;从业人员所进行的安全培训不足,致使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参差不齐、缺乏处理紧急事故的能力,频繁出现违章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为危险液体化学品运输安全带来了隐患。

(2)导致危险液体化学品运输事故当中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运输车辆不合格。车辆是危险液体化学品运输企业在日常运作中最为重要的工具,但是我国危险液体化学品运输企业对于车辆的管理却不尽如人意。许多运输企业至今未建立车辆管理信息档案,从事危险液体化学品运输的车辆车况不良,加之缺乏合理的保养与维护,未达到国家的一级车况要求,出现“病车”上路现象;车上安全设施不齐全,车辆内部GPS监控设备损坏,不能正常使用且长时间不进行维修;为扩大装载量对车辆、罐体违法改装,罐体清洗与维护不当,危险货物混装、超载等现象频现。

(3)运输过程管理是危险液体化学品运输过程中最复杂也是最难以控制的管理环节。目前,我国危险液体化学品运输企业中众多企业缺乏对于运输中车辆的安全行驶记录,没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应用安全管理方法对事故进行预防性分析;运输过程中对驾驶员、押运员起到制约作用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除此之外,多数危险液体化学品运输企业内部信息化水平过低,对于运输过程监控手段不足,导致对在途运输车辆的状况不清,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差。

(4)应急事故响应机制是危险液体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但是目前危险液体化学品事故发生时,由于企业平时的事故应急演练不充分,导致了应急救援人员专业知识以及救援能力的不足,加之企业普遍缺少应急救援协调组织以及缺乏应急预案的设定,处置现场比较混乱,严重影响了应急救援的速度和效率,容易错过最佳的事故控制时机。

2 改善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的对策探讨

面对上述危化品运输过程中的诸多问题,找到切实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成为避免事故发生的核心。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是由企业对于安全管理的投资以及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的提高所共同决定的。而在企业对于安全管理的投资当中,既包括企业为了增强安全管理水平而进行的安全设备、设施和技术等方面的投入,也包括了企业根据政府政策法规,制定安全作业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行为细则并保障其实施,还包括进行员工的安全培训、宣传以及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投入。因此,在危化品运输企业改善安全管理水平的过程中,要做到投入的平衡,切忌出现佩尔兹曼效应[4]。

危化品运输的过程中涉及到了人、车、物的安全管理问题,因此,本文的危化品安全管理体系框架是建立在信息化系统基础上,从人员管理、车辆管理、运输过程管理和应急事故响应机制四个方面进行探讨(框架见图1)。

2.1 严把人员管理关

做好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必须要把好人员管理这道关,据统计我国危化品事故中,70%~80%是由于人为因素所引发的[5]。人员管理具体分为三个方面:

(1)人员招聘。危化品运输企业在人员招聘的过程中要建立严格的人员招聘程序,从资格审查、理论考试、道路考试、场地考试、评定到最终的录取层层把关,不可放宽招聘门槛,对于人员素质水平的硬性资质如驾驶员准驾范围、相关车辆的驾驶经验、驾驶员危险品道路运输资格证、身体状况等必须经过认真审查,务必在招聘这一环节避免“南郭先生”的出现。

(2)人员培训。人员培训是提高从业人员对相关从业知识和从业能力的有效手段。从业人员在录用后,要进行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通过之后才能上岗。除此之外,为了使从业人员与行业发展同步,从业人员每年都需要接受货物知识培训、货物品种更换培训一次以上。企业应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安全培训可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的文件精神,进行培训学习。在培训期间,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书面考试检查,未能及时参加培训的人员,需进行补充培训,保证每次培训率均达到100%。

(3)人员培养。为了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危化品运输企业应与当地高校建立校企合作,成为高校相关专业的实习实践基地,为公司的关键岗位提前培养和储备优秀人才。

2.2 完善车辆管理流程

对于危化品运输企业来说,车辆无疑是企业运营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工具,车辆管理水平体现了企业对于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

(1)购买车辆。在车辆购置方面危化品运输企业应当选择优质的生产商,对车辆的发动机、变速箱、前桥、挂车罐箱、后桥与轮胎等进行优化配置,确保车辆具有良好的运载能力与安全性能。

(2)车辆检查。合理的车辆检查是车辆保持优越性能的前提条件。应当注重车辆的日常检查,严格遵守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和年检制度,确保所有车辆达到一级技术标准,并进行详细的检查记录。对于像车辆顶盖密封、紧固螺栓、各阀门关闭度等影响车辆密闭性的关键部位更是要经常性的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进行修复。

(3)车辆保养与维修。车辆的保养主要根据车辆运行的里程以及车辆使用年限按照保养标准及保养内容进行保养和维修(如表1所示),尤其要做好具有使用生命周期的车辆部件如轮胎等的使用及更换记录。

2.3 运输过程管理科学化

运输途中由于企业对于车辆的管理有限,安全管理主要集中在运输前的预防性安全风险识别、路线规划以及车辆监控方面。

(1)预防性安全风险识别。在运输之前,公司安全部门应当有专业人员根据车辆、货物的化学及物理性质、路线、具体作业活动等具体因素采用系统安全分析法进行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价。将部分可控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常见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包括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SCL)、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故障树分析法(FTA)、事件树分析法(ETA)、预先危险分析法(PHA)等。

(2)路线规划。危化品运输企业应当严把线路风险的评估关。由于线路制定的好坏将直接影响车辆在途的安全,因此对于每一条新开发线路的规划企业都应当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线路安全风险评估,通过实地的勘察,将高风险路段和事故敏感点进行拍照,并汇编至企业线路图中,通过培训等方式告知驾驶员注意事项与防范措施。

(3)车辆监控。由于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危险性大,危化品运输企业应当对整个车辆在外运输的全程进行监控与控制。目前我国已经强制要求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GPS全球定位系统,确保车辆的运行情况能够被控制。除此之外,危化品运输企业应当使用视频监控技术来提高车辆监控能力,危化品运输车辆中有4个部位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因此,随车监控摄像头要能够将驾驶室、油箱、装卸料口和前方道路的实施情况拍摄出来,并通过3G网络将信息实时传输至企业监控室,使监控人员能够密切掌握车辆情况,并能够强化驾驶员的自律能力,确保驾驶行为和车载货物的安全。

2.4 全面制定应急事故响应机制

应急事故响应机制犹如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的最后一张底牌,应急事故处理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事故危害的程度。为尽量的避免事故造成的损失以及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企业应详细制定应急事故响应机制,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

(1)建立企业应急事故响应领导小组。危化品运输企业为了能够更有效率的组织人员进行事故的应急处理,在企业内部需建立应急事故响应领导小组,确定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和每个成员的职责分工。一旦事故发生,每个成员都能迅速的到达自己的位置,领导员工展开事故处理工作。

(2)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重要程度丝毫不亚于工作规划,应急预案应当是根据不同的情况能够迅速做出正确反应的依据,危化品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公司营业范围内的所有货物的化学及物理性质制定不同的应急预案,并不断的完善。对于重大节假日或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也要制定工作预案。除此之外,危化品运输企业为了能够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还应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实际操作水平。

3 结束语

上述的每一个环节看似简单,都必须凝聚了危化品运输企业无数的心血和精力才能真正的达到。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不断受到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为更有效地进行安全管理提供了主客观条件。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的完善需要逐步的规范危化品运输标准,提高危化品运输的精细化,努力打造安全、绿色、和谐的危化品运输可持续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 刘全昌. 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须警钟长鸣[J]. 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分析,2012(11):36-37.

[2] 沈小燕,李小楠,谢培,等. 886起危险品罐式车辆道路运输事故统计分析研究[J].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2(11):43-48.

车险培训心得篇(7)

二、汽车后市场的保险特点分析

经过长期的发展,汽车后市场保险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针对其特点进行合理分析,有助于保险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对其服务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也是帮助其获得更高市场份额的有效举措。总体来讲,汽车后市场保险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服务难度加大

现代社会,消费者的保险意识在逐渐提高,保险服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在出现保险事故时,客户与保险公司的沟通方面经常出现各种问题,导致双方很难达成一致协议,造成保险工作的开展中存在很多障碍。当前,保险服务难度大是汽车后市场的一个典型特征,对于保险企业来讲,无疑是一项巨大挑战。

(二)服务的复杂程度更高

当前,汽车后市场保险服务的复杂程度更高。由于汽车后市场中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较为激烈,为了获得更高的客户满意度、增加经济效益,不少企业推出了一些新的保险类型,不仅保额不一样,具体的流程和规则也有着较大的差别,结合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和地区汽车后市场发展现状分析可知:保险服务复杂化是其发展过程中不可抗拒的主要趋势之一。

(三)网络化趋势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汽车后市场保险的网络化趋势越发明显。网络化具有一定的优势,可以起到节约客户时间成本的作用,为客户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是,对于保险企业来讲,网络化趋势意味着其必须加强网络化建设、改善服务质量,才能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客户的满意度。

(四)客户需求的个性化

现代社会的人们更加注重个性,对于保险服务的需求也逐渐呈现出个性化和多元化的趋势。因此,保险企业必须重视客户的个性需求,顺应汽车后市场保险发展的个性化趋势,才能真正满足客户要求,便于开展保险业务。

三、保险服务改进策略建议

对于汽车后市场保险的新特点,保险公司必须重视积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才能为企业发展赢得先机。根据当前我国汽车后市场发展现状,笔者认为保险服务的改进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保险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保险服务从业人员对于保险服务水平的提高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因此,面对保险服务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保险企业应重视依据自身实际,及时采取有效的人员管理手段,通过加强培训等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从大的方面来讲,造成保险服务难度增大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新时期消费者更加重视保险合同,同时其对于合同的理解也更加全面,对于保险则提出了更高的服务要求。二、保险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很多人的工作能力与岗位要求匹配度低。因此,保险公司要想真正解决服务难度大的实际问题,就必须重视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在具体的培训中,保险公司首先必须重视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通过加强专业知识培训,使员工深刻理解保险的内在涵义,更好的开展工作。同时,员工专业素质的提升,可以有效避免由于业务不熟悉导致的服务问题,降低服务难度。此外,培训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服务态度,通过培训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使其正确认识服务态度的重要性,能够帮助员工减小实际工作中的阻力。

(二)重视服务水平的提高

汽车后市场的发展吸引了大批的企业,造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化,因此,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保险公司必须重视提高服务水平,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为服务目标。站在客户的立场,保险价格固然重要,但是获得与价格匹配的服务更为重要,若服务质量不能令人满意,那么客户对于保险公司就会很失望,直接影响到其业务量,因此,服务质量是保险公司之间竞争的重要内容之一。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形成客户至上的企业文化理念,对于员工形成有效的引导和督促,促进其服务质量的提升。二、完善奖惩制度,采取科学化管理手段,对于员工形成有效的激励,促进其自觉改善工作质量。

(三)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车险培训心得篇(8)

“见义勇为”有保险了

一直以来,除了见义勇为基金,社会对于见义勇为人员的保护措施一直不是很到位。即日,从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大众保险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传来好消息,大众保险携手中国急救协会绿色通道救援联盟执行机构——远盟康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推出“大众见义勇为保障计划”,以避免出现“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的社会负面现象,弘扬社会正气。

据悉,这一计划不仅填补了国内此类保险产品的空白,还开创了志愿者个人见义勇为、企事业单位保险殿后的先河。

大众保险公司董事长张兴表示,该计划将在全国范围推广,这既能减轻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又有利于企事业单位的文化建设和品牌形象。

同日,大众保险及大众保险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还联合上海保监局等机构共同倡议成立“大众见义勇为志愿者联盟”。根据计划,凡有爱心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事业单位,愿意支持其员工做见义勇为志愿者,并为这些员工每人每年支付60元的急救培训费和保险费的,均可以加入该联盟,其员工不仅在接受120急救培训后获发“大众见义勇为志愿者成员急救培训证书”,还可以享受见义勇为者的各项保险保障。

据大众保险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彭董事长介绍,一旦志愿者(被保险人)遇到需要施救的人员,对其进行帮助同时有过拨打110的记录,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见义勇为的志愿者就可以享有最高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金及5000元的意外医疗保险金,同时志愿者还享有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

其实,中国人并不缺乏爱心,但是对于大爱的保障和支持体系一直很薄弱,大众保险这款“见义勇为保障计划”涵盖了专业急救培训、公共场所个人责任、意外伤害保险、意外医疗补偿及意外伤害救护车费用支付等保险利益。

同时,远盟康健(绿色通道救援联盟)会负责携手120急救中心,为所有自愿者提供急救培训并颁发受训证书。志愿者如因见义勇为行为被索偿,大众保险公司负责为其提供免费诉讼支持及抗辩。如抗辩未果或志愿者本人发生意外受到伤害,其法律赔偿责任或医疗费用等将得到大众保险公司的保险理赔;为见义勇为志愿者另行捐赠的资金,将存入“大众见义勇为基金”并通过与光华科技基金会合作的方式,专款专用。

球员失能:保险可“埋单”

体育保险方面近日也有了创新突破,国内首例职业篮球联赛球员失能收入保险近日进入理赔程序。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近日对外披露,可能向浙江稠州职业篮球俱乐部支付巨额保险赔款。这将是国内首个因球员意外伤病引发收入损失的保险赔案。

据悉,浙江稠州职业篮球俱乐部签约球员Denzel Bowles在训练赛中膝盖韧带撕裂,目前已回美国进行治疗,可能影响整个新赛季的赛事。为了规避高薪引入的核心球员因各类突发状况停赛或缺赛损失,从2011年开始,浙江稠州职业篮球俱乐部已开始尝试为签约的核心球员购买运动员失能收入保险,一旦球员出现意外伤病,俱乐部将可避免既支付巨额薪资,又无人上场的两头尴尬局面。

运动员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因意外事故本身造成被保险人身体伤害导致临时性完全失能由此引起的各项收入的损失。由于职业篮球比赛中运动员存在着激烈的碰撞对抗,风险高度集中,因此,很多外援球员来华打球,保险合同是经纪人谈判时一项极其重要的约定。正是基于越来越多赛事运动员的强烈需求,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凭借专业的技能,强大的再保支持,在市场上推出了运动员失能保险。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这种意外事故指得是首次发生直接导致的意外身体伤害,而不是一系列事故或损伤的积累所致,也不是保险生效前因直接或间接的体格缺点、疾病老化所引发、导致的伤病恶化。他同时指出,这种保险与一般的健康保障保险也不同,它不承担运动员受伤后的医疗救助、康复看护等费用,仅仅只针对球员薪资损失。

目前,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已第一时间介入该球员的治疗过程,及时提供康复、理赔指导,据悉,具体理赔金额目前还无法测算,将视该球员的康复情况及新赛季的参与情况最终定夺。

相关链接:美国职业篮球的体育保险制度

美国职业篮球联赛拥有健全的体育保险制度,体育保险作为工资之外的基本福利,提供给联盟中的所有职业运动员。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的体育保险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健康保险,二是收入保险。一般来讲,联盟中的每支球队都必须为每一名运动员额外支付年薪的1.5%~5%作为保费投保意外伤害险及意外医疗险等人身伤害保险;并且额外支付10%左右为球队中年薪前6的球员购买短期失能保险,甚至永久失能保险,用来保障发生足以引发退役的重大伤病。

保险动态:平安电销车险服务标准化

近日,随着保监会一纸批文的公布,国内获准经营电话车险的公司数量已增至19家。自5年前,平安产险在国内率先获批开展车险电销业务至今,电销车险始终扮演着引领整个车险行业服务升级的重要角色,而产品服务的领先,或许正是电销车险能够在金融危机中,始终保持逆市上扬的原因。

据保监会数据统计,2012年上半年,平安产险来自新渠道的保费收入为131亿,保费增长36%;人保财险新渠道共实现保费收入97亿元;太保财险新渠道实现业务收入44亿元。以规模领先的平安为例,电销渠道贡献占比已超过30%。经过5年的发展,电销渠道以基本完成了从“新兴”到“主力”的蜕变。

“谁能提供更加便捷人性化的服务,谁就能在竞争中取得优势,我这里说的服务不止车险理赔,还包括周边的用车保障服务。”保险学教授郝演苏表示。

车险培训心得篇(9)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

第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

第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从业资格管理

第六条国家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取得从业资格的比例分别是相关经营者依法获取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按照交通部编制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第八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月组织一次考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道路运输经理人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两次考试。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权限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

第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条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

(五)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初中以上学历;

(三)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技术负责人员

1.具有机动车维修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掌握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质量检验人员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理论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二)驾驶操作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符合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的要求;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

4.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三)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掌握道路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

3.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四)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第十五条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六条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2),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

(四)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五)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七条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三)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第十八条申请参加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3),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学历证明及复印件,申请参加技术负责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也可以提供技术职称证明及复印件。

申请质量检验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同时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和维修技术工作经历证明。

第十九条申请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4),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明或者技术职称证明及复印件;

(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驾驶经历证明;

(五)相应车型驾驶经历证明;

(六)申请参加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教学经历证明。

第二十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安排考试。

第二十一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人员,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颁发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第二十二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考试成绩逾期作废。

第二十三条申请人在从业资格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第二十四条交通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包括: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材料,从业资格考试及从业资格证件记录,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记录,违章、事故及诚信考核、继续教育记录等。

第二十五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相关从业信息的查询服务。

第三章从业资格证件管理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证件式样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的规定执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式样见附件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统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第二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全国通用。

第二十八条已获得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需要增加相应从业资格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

第二十九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交通部统一印制并编号。具体工作委托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负责。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和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证件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发放和管理。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发放和管理权限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

第三十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数据库,使用全国统一的管理软件核发从业资格证件,并逐步采用电子存取和防伪技术,确保有关信息实时输入、输出和存储。

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结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管理工作,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实现异地稽查信息共享和动态资格管理。

第三十一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发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应当由原发证机关在变更手续办结后30日内移交户籍迁入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交通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三十二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办理换证、补证和变更手续,应当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式样见附件6)。

第三十三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申请予以办理。

申请人违反相关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且尚未接受处罚的,受理机关应当在其接受处罚后换发、补发、变更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三十四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在发证机关所在地以外从业,且从业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当到服务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

(四)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第三十六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违章记录栏内,并通报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应当将该记录作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的依据,并存入管理档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违章记录直接记入教练员档案,并作为诚信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在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超过规定的,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每年的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供公众查阅。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从业行为规定

第三十八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除可以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外,还可以驾驶原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或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

第三十九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从事道路运输活动时,应当携带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法经营、违章作业。

第四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相关法规、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十一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不得超限、超载运输,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第四十二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式样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第四十三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当积极进行救护。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严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活动。

第四十四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危险货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安全作业规程对道路危险货物装卸作业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装卸安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应当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进行全程监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四十五条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所在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品名和特性,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和应急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按照维修规范和程序作业,不得擅自扩大维修项目,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规范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不得擅自减少学时和培训内容。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第五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

(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三)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四)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被吊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规定,交通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组织从业资格考试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其他违法行为。

车险培训心得篇(10)

1.前言

随着现代交通的发展,人们日常生活离不开道路车行,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诸多隐患。在影响交通安全事故诸多因素中,人的因素占着主导的地位。因此本文从机动车驾驶员违章的行为现象分析出发,对其产生的根源心理健康状况因素对交通事故影响进行深入探究,并对控制驾驶员违章行为,及提高驾驶员心理素质,保护心理健康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为减少交通事故做出贡献具有现实的重要意义。

2.驾驶员心健康状况对交通事故安全的影响

2.1危险知觉

要做好行车安全,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随时充分的获得有关信息,在危险发生之前对可能引起安全事故危险信息能有准确的感知能力,可是在行车过程中,各种信息,无论是有关的、还是无关的,是安全的、还是危险地,这些信息总是混杂的,还要靠驾驶人直接利用感觉器官对客观事物做出整体的反映,这就是知觉。危险知觉应该是驾驶重要技能之一,是对外来环境潜在危险因素进行主观认知、及判断和评价,以及应该具有的准备行为,危险知觉能力高低与驾驶员的年龄、以及实际经验有关,还和驾驶员身体状况有关。对感知能力的提高可以可通过培养和实际的训练来完成,尤其是瞬间筛选判断有用信息的能力。假如感知外界的信息发生了失误,比如驾驶员在患病,疲劳,酒后,压力过大,精神过于紧张都会对大脑产生不良的影响,这时极易发生感知错误,就会造成人们对信息的记忆、思维、以及对信息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等一系列都发生错误,严重的会造成事故。所以,加强驾驶员的危险知觉能力测试及训练是尤其重要的。

2.2 驾驶风格因素

驾驶风格实质上就是指驾驶员长期行车过程中养成的驾驶习惯,其包括是否好超速,是否好超车以及是否好违章等,驾驶员危险的驾驶风格甚至能掩盖了高超驾驶技能,不安全的驾驶风格主要有两个来源。首先,来源于不正确的驾驶态度和对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不够重视。其次,来源于驾驶员对其驾驶技能过高评价,太过自信,以及对安全水平不能正当的评估,因而有可能增加他们发生事故的危险性。

2.3感知运动能力因素

是指驾驶员的在行车时的反应速度、知觉能力、注意力、判断力等基本能力。驾驶员对复杂情况反映能力主要表现在其完成驾驶动作的准确、及时、协调以及可预见性方面。尤其是发生紧急情况时操作动作是否失误取决于操作的熟练程度。还表现对注意的分配上。驾驶员要安全可靠地进行驾驶,既要正确地完成操作动作;同时又要观察好道路交通情况,及时发现和判断有关的危险信息。这就要求对驾驶员的注意力进行有效地分配。要完成这种分配,这就要求驾驶员具有高超熟练的驾驶技术,以保证各种驾驶动作能“自动化”地完成。

2.4人格因素

在人心理特征个性化方面,个性心理特征是驾驶能力的核心部分,所以驾驶员培养和塑造良好的性格可以大大提高安全行驶的可靠性。据有关交通心理学研究,具有冷静、沉稳、温和开朗热情、情绪不易冲动、为人谦虚等性格特征的驾驶员不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要有良好的性格特征,离不开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情操,良好的性格和道德情操可使驾驶员在行车中正确处理好各种个人和他人的关系,理智处理行车中的各种问题,自觉地接受交通法规的约束,以确保行车的安全。

3.加强驾驶员考核、安全培训及心理健康教育减少交通事故的措施

3.1加强对驾驶员的选拔、安全培训与考核

对驾驶员的身体健康条件要有硬性标准规定之外,还要对其进行立体视觉检查和测试。对于专门从事运输的专职的驾驶员,还要增加一些有关心理健康标准进行考核选拔。对驾驶员的培训要以驾驶知识、驾驶技能训练及安全驾驶心理健康为主要内容,其中驾驶知识包括交通法规相关知识、车辆保养、性能及操作,安全行车和道路常识等。驾驶技能训练主要是掌握和反复训练动作要领,保证动作熟练协调,形成一个的动作整体;以保证驾驶动作“自动化”地完成。培养驾驶员安全驾驶的心理品质的培养主要针对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方面,重点是解决工作的态度问题及解决交通活动的社会关系,并且制定相关的考核标准。

3.2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

对新驾驶员考执照前要对交通法规进行系统地学习,特别对第五条第六条的主要条款,不仅要理解还要熟记;还要学好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特别是交通心理学方面的知识,提高行车安全意识;强化交通管理以及违章处罚力度;特别对故意违章行车的驾驶员,对其学习班进行安全教育,调整驾驶员的心理素质,保证其心理健康,减少和预防心理违章,同时也利用广播电视做好交通法规的宣传,用来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形成大众交通安全文化。

3.3加强心理训练,提高心理素质

加强对驾驶员的心理素质健康教育,按着交通心理学研究成果要求,对新驾驶员要进行适应性心理培训,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引导驾驶员进行自我心理调适,做好针对驾驶员心理健康问题的各项安全措施,从而控制交通事故的源头。

4.结束语

本文对交通事故中起主导作用的人的因素进行了分析研究,先从驾驶不安全行车行为分析,对其产生的根源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得出驾驶员的心理健康因素是产生交通事故主要因素的结论,进而提出加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及心理素质教育培训,积极保护驾驶员的心理健康的合理化建议和措施,可以有效降低交通安全事故,大力发展交通事业。

5.参考文献

[1]李辉,张涛,崔军等《宁波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上海预防志,2007,19(9):4540,4587.

[2]陈爽.驾驶员《心理应激与事故倾向性的相关研究》.山东交通学报,2005,13(4):77-81

车险培训心得篇(11)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自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7月12日,我院共办理危险驾驶案件115件117人,其中已审结提起公诉109件,已判决107件,未结案件6件。从受案量看,我区受理危险驾驶案件数量远高于厦门其他区,处于高发状态。已办结的109件危险驾驶案全部表现为醉酒驾驶,尚未出现追逐竟驶等飙车行为入罪案例。本文拟从我区危险驾驶案件呈现特征、原因出发,探讨危险驾驶罪预防对策。

一、我区危险驾驶案件特点

(一)涉案人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本地村民、外来务工人员居多

从文化程度看,受理的117个该类案件犯罪嫌疑人中,103人为初中以下文化水平,占犯罪嫌疑人总数的88%,高中或中专学历的仅有12人,无本科以上学历;从地域分布看,74人为本地人(其中59人为本地农村村民),43人为外来务工人员;从性别看,共115人为男性,仅2人为女性。

(二)入罪情节集中,主要集中于摩托车“醉驾”,无牌无证驾驶现象严重

目前我区受理的全部危险驾驶案件入罪情节均为醉酒驾驶造成事故、酒后无证驾车或者血液中酒精浓度过高的情况,尚无追逐竞驶情节入罪案例。117个犯罪嫌疑人中,因醉酒造成交通事故的有94人,占受案总人数的80%。涉案车辆中有91辆为摩托车,占涉案车辆总数的的78%,其中属于无牌或无证驾驶的有50余辆,占摩托车总数的55%,仅有12辆为汽车,占涉案车辆总数的10%,货车和客车的有6辆,占涉案车辆总数的5%。

(三)案发地点集中在设施简陋的村路和车流量集中的辖区主干道,案发时间多为晚上或凌晨

办理的所有危险驾驶案中,70%以上的案件发生在设施简陋,交通标志不全的村路以及车流量较大的主干道,且50%以上的案件发生在晚上或凌晨,究其原因是大部分涉案人员抱存侥幸心理,认为在深夜、凌晨或郊区“醉驾”不易被发现。

二、我区危险驾驶案件频发原因分析

(一)两轮机动车占有量偏高,相关机构管理不到位,部分驾驶人驾驶素养低

我区大量摩托车、助力车的存在成为危险驾驶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与中心城区相比,我区乡镇分布分散,地广人稀,公共交通体系不如中心城区一样完备。广大农村居民为出行方便,要自备适合长距离行驶的交通工具,限于经济条件,大量的村民都选择购买摩托车或者助力车作为代步工具。其次,我区位于厦门岛外,生活成本比中心城区低且区内设有很多工厂,吸引了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外来人员在工厂附近村庄租住,为工作和生活需要,购置大量的摩托车和助力车。从统计数据看,我院受理的115件危险驾驶案中,涉案车辆为摩托车或助力车的达91辆,占涉案车辆总数的78%。

目前我区对于两轮机动车的培训主要采取学员自学方式,驾驶技术培训采取应试式的“速成”培训,这种培训模式很难培养出高素养的驾驶人员。我区尚未建立规范的两轮机动车管理制度,部分驾驶人员或因为对相关制度法规不熟悉,或为节约经济成本,不惜钻制度漏洞,而未依法对车辆进行登记,也未按规定申领相应的驾驶证,导致区内存在大量无牌、套牌摩托车及无证驾驶情况。这些人驾驶素养低,对交通安全缺乏足够重视,不能很好的遵守交通法规成为醉驾案频发的原因之一。

(二)机动车驾驶者侥幸心理严重,法律意识相对淡薄

从我院受理的案件看,机动车驾驶者存在较明显的侥幸心理,这些人知道酒驾违法,但多数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虽然是酒后开车,但很清醒,能够保证自己不出事,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认为只要不出事,交警很少出来检查,就不会被查到,结果在被查后后悔莫及。刑法修正案(八)把危险驾驶归罪后,部分群众对此还不是很了解,根据分析发现,此类犯罪主体大多是无业人员,且文化程度偏低,此类人群往往忽略对法律特别是刑法的关注,没有意识到刑事归罪的严重性,也没有意识到此类案件潜在的危害后果。自去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我院受理危险驾驶罪人员117人,从文化程度看,其中103人为初中以下文化水平。从职业和身份看,其中102人为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地农村居民。这些人文化水平偏低,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人直到事发才知道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也涉嫌犯罪。

(三)派酒、劝酒的酒乡文化习俗浓厚,公安检查醉驾执法常态化

我区的酒文化源远流长,自古以来,无酒不成席,朋友、亲属相见,必然盛情款待,一醉方休;婚庆嫁娶更是酒宴必不可少;新春佳节,走亲访友,用酒来增进感情,所谓“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请客者唯恐朋友喝不尽兴,想出各种方式劝酒、派酒,使得醉驾成为可能,特别是无业的中青年自我约束力低,酒后逞强心理严重,从而引发此类人群醉驾案件频发。

目前我区公安交警查处酒驾已经形成一种常态化工作机制,各交警支队都在自己所在辖区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执法,常规检查、专项整治与临时抽检组合出击,查处酒驾,这也使心存侥幸的醉酒驾驶者被交警查获。

三、预防危险驾驶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车辆管理,严防制度漏洞

面对我区私人交通工具以轻便摩托车等两轮机动车为主的特点,今后应加强对轻便摩托车的管理制度。一是建立规范的两轮机动车管理制度。要严格规范一手交易市场,与各轻便摩托车经销商联系,做好出售摩托车的登记管理工作,通过对出售渠道的严格把关防止无牌、套牌摩托车的出现。要加强管理二手交易市场,规范二手市场交易行为,避免摩托车在二手交易流转中出现违规行为。通过加强对摩托车流通市场的规范管理才能保障车辆及驾驶者的合法性,保障公共交通安全。二是要建立严格的驾驶员培训制度。改变以往应试式的培训方式,切实重视两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重要性,比照小车驾驶员培训方式严格执行相关培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格的驾驶技术和素养。

(二)加强法制宣传,注重预防,遏制侥幸心理

酒驾者一次漏网便会产生侥幸心理,多次漏网便会满不在乎。危险驾驶作为一种新型犯罪行为,要加大宣传力度。针对我区的实际情况,建议采用“传单与多媒体宣传”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把务农人员、无业人员、摩托车驾驶者以及中青年人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将饭店、酒楼、酒吧、工地等场所作为重点宣传场所,借助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介,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老百姓讲述宣传法律,让老百姓听的懂,看的懂,真正理解和遵守。同时会同当地新闻媒体加大对醉酒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建议法院对酒驾案件采取集中公开宣判的形式,注重典型案例的宣传警示作用,用活生生的案例去教育感染群众,使他们切实体会到酒驾的危险和处理的严肃性,从而有效遏制侥幸心理,使得“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开车必被抓”的理念深入人心,让拒绝酒驾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形成强有力的社会舆论宣传氛围,促使机动车驾驶人员提升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深刻认识醉酒驾驶的社会危害性,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进一步增强我区广大人民群众对酒后驾车这一严重违法行为的认识,从而自觉抵制酒后驾车行为。

(三)鼓励“酒后代驾”,严格执勤执法,坚持多方联动,形成综合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