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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自查材料大全11篇

时间:2022-03-03 17:13:01

纪检监察干部自查材料

纪检监察干部自查材料篇(1)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细则

备注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

1.是否开展动员部署工作;

2.是否组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3.“回头看”期间是否开展重点检查工作。

1.查看动员部署会议材料(会议方案、领导讲话稿、会议签到簿、图片);

2.查看是否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的文件;

3.查看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问题清单台账、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

4.查看“回头看”工作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台账;

5.查看实际贯彻落实自治区“回头看”动员部署工作是否与4月5日上报的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材料相符。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各级党委(党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各级党委(党组)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各级党委(党组)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1.进行个别访谈,了解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查看2013年以来党委(党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比如学习贯彻次数、研究部署情况等内容;

3.查阅节假日重要节点党委(党组)是否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

4.查阅有关涉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问题文件的领导批示件等;

5.查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台帐材料,是否包含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宣传教育材料。

现场访谈

查阅资料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细则

备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责任履行情况。

1.是否建立健全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监督渠道;

2.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是否开展集中整治,并收到成效;

4.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律审查空白点;

5.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6.是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1.查看2013年以来是否有日常监督检查台账材料(包括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检查汇报等材料);

2.查看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处置的台账材料(有问题处置清单材料);

3.查看是否就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台账材料(有专项整治方案以及相关整治材料);

4.查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件办理情况清单;

5.查看十以来处理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表;

6.查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情况。

查阅资料

各地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各项制度规定情况。

1.是否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否就围绕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2.是否对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3.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隐秘场所聚会等问题。

1.查阅制度台账材料,查看2013年以来出台涉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规章制度;

2.查阅财务票据,查看“三公经费”预算是否逐年递减,对涉及会议费、出国考察费、培训费、接待费等票据及佐证材料重点查看;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公务接待财务支出凭证和台帐是否齐全,有无规范标准,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购买土特产,公款旅游等;

3.现场核查办公用房、饭堂装饰、公车管理、税控票据重点场所等情况。

查阅资料

现场核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细则

备注

各地各部门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1.各级党委(党组)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整改落实;

2.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否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是否及时查处对巡视整改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1.查看巡视整改问题清单,检查该单位是否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整改工作,是否有党委(党组)研究部署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相关内容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2.查看是否有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方案、整改清单及整改情况书面报告;

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否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监督,有无相关工作方案及查处涉及对巡视整改落实方面的问题(案件)。

查阅资料

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情况。

1.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贯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2.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和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1.查看是否有学习贯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台账材料;

2.查看是否有对《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监督检查的台帐材料;

3.查看是否有围绕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包含警示教育等台账资料;

4.查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否查办涉及《问责条例》《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内容的案件。

听取汇报

纪检监察干部自查材料篇(2)

一、纪检监察档案的概念和范围

纪检监察档案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本机关的会议、审查、审理、巡视巡察、信访、组织人事等方面的材料。其范围可分为案件档案、文书档案、巡视巡察档案、信访档案、人事档案、廉政档案等。

纪检监察干部自查材料篇(3)

(一)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下同)的干部;

(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

(三)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五)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

(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第四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第五条 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所列事项。

第六条 领导干部发生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的,应当在事后30日内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按照规定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第七条 新任领导干部应当在符合报告条件后30日内按照本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的,在提出辞职申请时,应当一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第八条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一)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中共中央组织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二)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不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上一级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领导干部因发生职务变动而导致受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原受理机构应当及时将该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交新的受理机构。

第九条 领导干部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认为有需要请示的事项,可以向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请示。

请示事项属于具体执行中的问题,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属于本规定的解释问题,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请示,并按照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的意见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当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第十条 报告人未按时报告的,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督促其报告。

第十一条 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报告情况进行汇总综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第十二条 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履行职责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案件涉及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第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接到有关举报,或者在干部考核考察、巡视等工作中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四条 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告人的报告材料,应当设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

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第十八条 本规定第三条第(六)项所称“移居国(境)外”,是指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本规定第四条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规定第四条第(三)项所称“房产”,是指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屋。

第十九条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制定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需要扩大报告主体范围或者细化执行程序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备案。

纪检监察干部自查材料篇(4)

近年来,人行澄迈支行纪检组认真落实“三转”,聚焦主业,积极主动作为,狠练内功,通过明责担当、合理安排、规范程序、加强学习,扎实抓好纪检监案各项业务基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勇于担当,做到一个“敢”字

“学党纪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是当前广大党员一项重要任务。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澄迈支行纪检组的理解是,除不踩法律红线、不违纪党规、守住道德底线外,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敢于担当、敢于做为,特别是做为纪检监察干部。今年初有一支行行长在聊天时谈到有的领导干部责任担当不够,怕得罪人,不敢抓,不敢管,层层传导意识不强、能力不够时,当场问澄迈支行纪检组长洪民胜:“如果是你,你敢吗?”,洪民胜同志是这样回答的:“可以负责的回答,敢!”。这几年来,澄迈支行纪检组在落实“三转”,聚焦主业,履行监督责任上确实做到敢于担当,敢于作为。对党组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员,敢提不同意见,敢适时提醒,对各部门、各位员工,做到敢抓敢管、敢于问责。比如,在今年支行大院进行翻修时,有干部提出为配套美观,将办公楼稍微破损的后走廊全部拆了重新搞过,对此,纪检组提出异议,指出后走廊只是稍微破损,还能用,没有必要为了配套而铺张浪费,党组书记、行长罗忠贵最终采纳了我们的意见。

二、合理安排,为求一个“稳”字

一是结合各项纪检监察业务的要求、特点,合理进行安排,力求稳定、有序开展。这几年来,对各项纪检监察业务的开展澄迈支行纪检组是这样安排的,年初制定计划,每月各股室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纪检组抽查,每季度开展一次风险点排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同级监督检查、党风廉政量化考核、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等业务检查;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则与支行的学习教育计划、党支部的“”有机结合起来,纳入支行党建宣传教育范围一并进行,如果中支临时下达任务,则穿插其中,灵活安排,力求做到各项纪检监察业务有序、稳定、合理安排和开展。二是建立稳定的执纪监督检查模式,破解纪检组人手少、工作量大问题,主要做法是整合各项业务检查,根据同级监督检查、党风廉政量化考核、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存在内容重复、交叉的特点,将这几项业务检查整合成纪检监察综合业务检查,分别立项,统一进行,一次性进场搞完,材料则分开做,避免重复浪费,减少大量人力、物力,检查时以纪检干部为主,适时抽调相关业务骨干,交叉进行检查。目前这个检查模式已运行了三、四年,效果很明显。

三、规范程序,注重一个“细”字

一是细化纪检监察程序,不漏一个环节,有效避免走形式。比如风险点排查,我们是将全行30个岗位355个风险点一一罗列出来,一条一条地认真进行勾兑排查,不留死角;又比如同级监督检查,在确定全行一个总体方案立项和总结外,我们还对每个股室都做到有方案、立项审批、进场通知书、工作底稿、检查意见书、确认书、检查评价、整改报告等,真正做到将执纪监督细化到每个部位,每一个环节,不走形式,达到执行监督的效果。二是细心收集各项纪检监察业务材料,分门别类进行归档,电子版、纸质材料同步进行,详细到每一个工作总结、汇报材料、信息反映,具体到每一张工作底稿,既方便查阅,又利于年终归档。

四、亲力亲为,坚持一个“亲”字

今年8月初,中支纪委赵书记到澄迈支行调研时说过一句话:“纪检组长做为党组成员,要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做为纪检组长,既要落实监督责任,还要落实纪检组的主体责任。”对于赵书记这句话,我们是这样理解的:一是做为纪检干部,首先严格要求自己,要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表率,首先自己干净了,才有资格去监督检查别人。从这个意义上讲,纪检组内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组长必须负主体责任。二是做为纪检组长,必须要亲力亲为,抓好纪检组内部管理工作,要做纪检监察业务的行家里手,不当甩手掌柜。澄迈支行这几年来其实一直都是这样做,也是这样要求自己的,我们纪检组有两个人,平常我们都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切实提高认识,做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同时,包括纪检组长在内,都亲力亲为,亲自动手,尽量熟悉掌握各项纪检监察业务担任程序和方法,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近五年来,纪检监察工作总结、经验交流材料、工作信息、党内廉政建设工作总结等都是由纪检组长亲自撰写,并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4篇。

五、学无止境,贯穿一个“学”字

纪检监察干部自查材料篇(5)

第一条为有效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廉政档案管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2014年1月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发〔2009〕26号)和《关于印发<**集团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神华党组〔2015〕106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了公司廉政档案工作的重要环节,明确了廉政档案的组织与职责、内容与收集、审核与归档、查阅与转递,以及档案使用等有关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领导人员是指公司本部部门负责人(正、副经理)、各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本办法所称廉政档案是指对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在加强管理和监督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反映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遵守党纪政纪及廉洁自律状况的各种文字、图表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廉政档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建立。领导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填写和提供廉政档案需填报的内容,不得虚报或瞒报。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公司纪检监察部是廉政档案归口管理部门,应指定廉政档案的专门管理人员,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廉政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第七条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指导并监督各所属单位廉政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管理以下人员的廉政档案:

(一)公司本部部门负责人(正、副经理);

(二)各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任前须报公司备案的领导人员。

第九条廉政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保管领导人员廉政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领导人员廉政档案材料;

(三)建立廉政档案名册,办理廉政档案的查阅、接收和转递手续;

(四)廉政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及时对所管档案进行清点,并履行交接手续;

(五)做好廉政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第十条其他形成廉政档案部门的职责。

(一)形成廉政档案材料的有关单位(部门),应在形成正式材料后的一个月内,按要求将材料送交公司纪检监察部归档。

(二)对在集团公司保管的廉政档案,各形成单位/部门应将所形成的归档材料及时报送公司纪检监察部,由公司纪检监察部报送集团公司归档。

第三章廉政档案内容与收集

第十一条廉政档案是反映和评价领导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廉洁从业等情况的重要参考依据。廉政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的核查结论,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结论及其他相关奖惩情况。由纪检监察部填写;

(二)按规定填报个人廉政档案信息情况。如领导人员基本情况、领导人员礼品(金)上缴/拒收情况等。由本人如实填报;

(三)年度述职述廉中有关个人民主评议情况;违反人力资源工作纪律和规定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门提供;

(四)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受到惩处情况。由纪检监察部填写;

(五)自觉接受监督的情况;

(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由纪检监察部填写;

(七)其他需要记入廉政档案的情况。

第十二条对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内容要根据以上发生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报送、更新、补充。

第四章廉政档案审核与归档

第十三条按照“谁提交、谁负责”的原则,纪检、人事、审计等部门对各自提供的廉政档案内容进行审核、负责。本人填写的廉政档案材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或不清楚的,要求领导人员本人及相关负责部门对相关内容做出书面说明,并视情况进行调查,书面说明及调查情况一并进入领导人员廉政档案。

第十四条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廉政档案的收集、整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上报或存档。

第五章廉政档案整理与保管

第十五条廉政档案以书面立卷与计算机录入同步建立,由专人负责录入、管理。

第十六条廉政档案要求一人一卷,做到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详细、格式统一。

第十七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要求,对廉政档案应严密、科学保管。

(一)配备专门的廉政档案库房或档案柜,库房或档案柜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防护条件,并经常进行检查;

(二)廉政档案保管必须建立登记制度,并定期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档案柜的钥匙不得随身携带,档案柜平时要锁好并保管好钥匙;

(四)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复制和销毁廉政档案。

第十八条各单位廉政档案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集中整理,并对廉政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总结,不断规范廉政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廉政档案的作用。

第六章廉政档案查阅与转递

第十九条廉政档案只可查阅,不得外借。查阅地点只限于在公司纪检监察部。

第二十条上级党委和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有权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查阅下级领导人员的廉政档案;其他组织机构查询和使用廉政档案,须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填写《查询审批表》(见附件1),经公司纪委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询。查阅廉政档案时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对廉政档案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第二十一条廉政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建立档案查阅(查询)台账,详细记录相关信息以备查验。

第二十二条在**集团系统内的领导人员的人事管理权限发生变更时,随人事管理关系同时办理转递手续,将其廉政档案转递给新的主管单位相应的廉政档案管理部门,转递廉政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廉政档案应通过机要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廉政档案必须认真核对。转出的档案必须齐全完整,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三)转出、接收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转出档案必须详细填写《廉政档案转递通知/回执单》(见附件2),与档案一道密封,加贴密封条并加盖密封章;

(四)接收单位要认真核对档案材料数量,确认无误后,将转入的档案详细登记,在转递通知单回执上盖章,将回执及时退回转出单位,转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将档案回执收回。

第七章廉政档案使用

第二十三条在以下情况时,领导人员廉政档案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一)对领导人员进行考察、推荐、提拔、任用、调动交流;

(二)对领导人员实施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及采取组织措施;

(三)对领导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业绩评定、评优评先、表彰奖励。

第二十四条相关主责部门需要公司纪检监察部提供领导人员廉政档案情况证明时,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纪检监察部根据其廉政档案记录情况出具书面意见(见附件3)。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所属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和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纪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

1.企业管理人员廉洁从业登记表及填表说明

纪检监察干部自查材料篇(6)

区纪委监察局在认真贯彻落实《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党政纪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从案件审理、执行监督、回访教育、沟通协调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研究制定了一些切实可行和管用的制度规定,有力地推动了案件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规范案件审理。成立案件审理小组,对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并指导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案件审理工作,形成了由区监察局长负责、审理室主任具体抓、审理小组成员和办案人参与讨论审议的层层审理工作格局。实行案件公开审理,即在进行案件审理时除审理小组人员外,还邀请案发单位的纪检组织负责人和相关业务职能部门的纪检组织负责人参加,充分听取参会人员的意见,确保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落到实处。2012年至今,审理小组审结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中,未出现申诉复查案件。二是推行案件审理证据公开。制定《区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证据公开制度(试行)》,在案件审理中试行证据公开。区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部门对进入审理阶段的自办案件,经区纪委常委会审定,同意进行证据公开的,在保密和保障证人、检举人等相关人员权利的前提下,在谈话、违纪事实见面中,对拟定案的主要证据及相关材料,通过示证、听取意见、解释说明、质证和辩论、结束或中止等程序,向被调查人适度进行证据公开。证据公开的推行,将进一步维护党纪政纪案件审理中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知情、参与、陈述、申辩和监督等权利,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同时,也将促进依纪依法办案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三是严格把关备案案件。制定查处违纪案件备案制度,并向全区下发了《关于对查处违纪案件实行备案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纪检监察组织依照职责,对在其职权范围内直接调查处理的违纪、政纪的案件,按照备案制度的要求,将有关调查情况及处理结论上报区纪委监察局备案,由区纪委监察局对案件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案件备案制度的推行,进一步加强了对区属各纪检监察组织案件检查、审理工作的协调与指导,规范了案件的管理。四是加强执纪情况监督。制定《区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联系通报制度》,坚持每年对当年党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召开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通报会,邀请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上,首先区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通报当年的党政纪处分案件;其次由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负责人汇报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最后各单位交流反馈涉案信息,分析发案的原因、趋势以及案件带来的社会影响等,研究预防违纪违法行为产生的有效方法和途径。通过开展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通报,及时纠正了一些单位解除处分未及时报区纪委备案,未将判决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装入本人档案,未按相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等问题。五是抓好处分执行情况回访。制定《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访制度》,规定采取个别谈话、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等方式,重点了解回访对象对违纪问题的思想认识,现实工作表现,以及所在单位的帮助教育措施、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同时将帮助教育意见向回访对象进行反馈。目前,已对区近年以来受党纪政纪处分的41名党员干部开展了回访教育活动,全面、深入细致地了解被回访人思想、学习、工作和受处分后的整改情况,帮助犯错误党员正确认识错误、坚定工作和生活信心。

二、严程序,确保案件审理更规范

纪检监察干部自查材料篇(7)

高校开展“作风建设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反腐倡廉的中心工作,以县(处)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大力倡导和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把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为党性强、作风正、纪律严、工作出色的表率机关,为全面建设和谐新疆提供有力保障。

二、“作风建设活动”各阶段的工作方法和步骤

各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活动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每个干部都能参加这次的“作风建设活动”。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提高认识(3周左右)

(一)学习教育、提高认识阶段的关键环节:

1、领会精神,做好开展“作风建设活动”的思想发动(3月6日——3月8日)

认真学习《关于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以大力倡导和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的安排意见》和《符强书记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以大力倡导和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掌握方法步骤,明确学习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做好思想动员。要通过动员发动,让每个党员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参与作风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抓住重点,有针对性地搞好干部的集中学习(3月7日——3月14日)

各高校纪检监察系统的集中学习由本校组织实施。学习时间:3月7日至3月14日(5个工作日下午),每个处级以上干部的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天半或20小时。同时,要安排好个人自学,规定学习篇目,提出学习要求。

3、督促学习对象做好学习笔记,认真撰写心得体会(3月7日——3月15日)

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阶段,每名参加作风建设活动的干部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学习阶段结束后,每名干部的读书笔记应不少于5000字,心得体会不少于3篇。对每名党员干部做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的情况,要进行检查,领导签阅。

4、确定主题,组织开展专题讨论(3月15日——3月16日)

要结合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情况以及本部门党员干部作风的实际,组织开展讨论。每次讨论要确定主题,做到人人发言。讨论要围绕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倡导和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转变机关作风,坚持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廉洁自律等问题,以如何“大力倡导和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如何坚持“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变机关工作作风”等为主要专题组织进行讨论。

(二)集中学习重点篇目

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文选》、《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读本、《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上领导讲话为主要学习教材。重点学习:(1)《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作风》;(2)《发扬五种革命精神》;(3)《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4)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5)吴官正同志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上的讲话;(6)王乐泉同志在自治区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7)符强同志在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8)新党发[2005]11号“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9)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同时,要在全体干部中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和无神论教育,增强全体干部对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党员的科学意识和科学精神。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相互评议(2周左右)

1、广泛征求意见(3月16日——3月20日)

征求意见的范围。各高校纪委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本级党委和其他部门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及成员的意见,以及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征求意见原则上在学校处级以上干部中进行。

征求意见的内容。重点征求在履行监督职责,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查办案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纪委班子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征求在遵守政治纪律、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求真务实、勤政廉洁、联系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普通党员重点征求在履行岗位职责、在各个方面体现“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的方式。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自治区教育纪工委将向各高校组织人事处发放征求意见表,由组织人事处在处级以上干部中征求意见。“召开好一次座谈会”,各高校纪委要召开一次座谈会,邀请其他处室负责人,基层单位代表进行座谈,征求意见。“开展好一次访谈活动”,广泛开展走访活动,高校纪委每名领导干部都要走访1个驻在部门业务处室,2名驻在部门干部,要做好谈话纪录。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有利于反映真实情况,有利于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制定有的放矢的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为分析评议和整改打好基础。

归纳梳理和反馈意见。征求意见表中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由教育厅监察室认真汇总、梳理,要分别整理出干部个人、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个别访谈中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由各高校进行归纳,整理。3月23日前统一交自治区纪工委监察室。对各高校纪委、纪委书记的意见,由自治区教育纪工委负责反馈;对其他干部的意见,由本单位纪委书记反馈。

带着问题搞调研。以“结合意见找问题、围绕问题找根源、依据根源找方向”为基本工作思路,开展调研活动。各高校党员领导干部要针对反馈的主要意见,认真思考,仔细研究。通过开展深入的调研活动,对提出的意见进行深入的分析查找,追根溯源,找出突出矛盾及症结所在,思考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形成调研报告,为整改奠定基础。

2、积极开展谈心活动(3月20日—3月23日)

要做到领导班子成员互相谈,其他干部之间互相谈,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之间互相谈。对征求意见中群众意见集中、反映问题比较多的干部,学校纪委主要领导要进行重点谈心。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敞开心扉接受批评,坦诚相待帮助对方,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力争通过深入谈心,为后续环节奠定思想基础,营造良好氛围。要作好个人谈话记录。

3、撰写对照检查材料(3月23日—3月25日)

每个党员干部要在对照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总结近年来政治、思想、作风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找准自身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每个党员干部的对照材料应在2000字左右。教育纪工委审阅学校纪委书记的材料、学校纪委审阅本单位干部的材料。领导审阅对照检查材料要提出具体意见。对照检查材料联系个人实际不够,问题找得不准的,要认真进行修改。

4、开好专题生活会(3月25日—3月26日)

要在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学习、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基础上,开好专题生活会。召开专题生活会,要把“大力倡导和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作为主题,把群众意见最集中、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作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点。要根据专题生活会的情况,认真修改对照检查材料。

在专题生活会上,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进行自我讲评,每名党员干部都要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征求意见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有正确的态度,做出实事求是的回答;对存在问题的原因深刻分析,真正做到触动思想,提高认识;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党员干部之间开展批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拓宽思路,畅所欲言,触及问题,帮助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各高校召开专题生活会2天前,报区教育纪工委监察室。

5、提出评议意见(3月26日—3月28日)

专题生活会后,要根据党员干部个人讲评、互评的情况以及征求到的意见和干部的一贯表现,对照“作风建设活动”的具体要求,对干部做出综合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出对每个干部的评议意见。

6、反馈评议意见(3月29日—3月30日)

对每个干部的评议意见,以书面形式如实向本人反馈,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

7、通报评议情况(3月31日—4月2日)

民主评议告一段落后,要以会议或书面等形式,通报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和专题生活会情况。通报范围原则上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致。通报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题生活会的基本情况,党员对存在问题的认识和整改意见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措施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报自治区教育纪工委监察室。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建章立制(3周左右)

1、进一步归纳梳理意见建议,确定整改提高重点。对评议阶段集体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专题生活会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和个别访谈等三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归纳梳理,深入综合分析,确定整改的内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影响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能的突出问题,要作为整改的重点高度重视,一个一个地研究解决。

2、紧密联系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每个派驻机构干部都要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和评议意见,以及自我剖析中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党员干部个人的整改措施,提交派驻机构主要领导,经班子讨论通过后备案,由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和驻在部门干部监督整改。整改方案要具体实际,有明确的要求及完成时限,确保对评议阶段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认真抓好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马上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说明情况,采取措施逐步解决。

四、落实“作风建设活动”各项工作的主要措施

1、建立领导责任制。各高校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作风建设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作风建设活动负有直接责任,要集中精力亲自抓;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对“作风建设活动”负有督查指导责任,要结合分工协助抓,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机关作风建设。各高校纪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下功夫抓好本部门“作风建设”活动的过程中,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作风建设”活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带头树立良好作风,在“作风建设活动”中要先学一会,先做一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突出领导干部抓班子带队伍的示范作用。“作风建设活动”期间,学校纪委的主要负责同志,除了参加重要会议、活动和急需处理、需在短时间外出的活动外,一般不要安排外出活动和考察。

3、健全完善制度。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的总体部署,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对涉及查办案件、纠风执法、举报、宣传教育、干部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纪检监察干部自查材料篇(8)

真查实干勇于创新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和提高办案水平

——xx县纪委查办案件先进材料

近年来,xx县纪委把查办案件工作当作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的重要手段来抓。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该室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真查实干,勇于创新,采取联合办案、独立办案、指导乡镇办案等多项措施,办案力度不断增大,办案水平也不断提高,以查办案件的明显成效,推动了xx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为xx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20xx年至今,xx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违纪违法案件98件,其中:县纪委监察室查办案件48件,占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总数的49%,案件合格率达到100%。处理党员干部57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21人;一般党员干部36人。收缴违纪款31万余元。

xx县纪委监察室在办案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一是坚持正确的办案指导思想,使办案工作有明确的方向。xx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求真务实精神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二是明确办案重点,使办案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xx县纪委监察室把查办科级领导干部违纪失职案件、影响经济发展案件、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基层干部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作为查案工作的重点。通过确立查办案件工作重点,增强了查案工作的计划性,便于开展工作。

三是领导重视,组织保障,使案件调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xx县纪委领导非常重视查办案件工作,针对县纪委办案人员不足,先后从县审计局、农经站调来两名专业人员充实到纪委纪检监察室,还为11个乡镇配齐了纪委书记和纪检干事。同时,保证了办案经费和交通工具,使案件查办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四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办案人员的整体办案水平。一方面是通过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培训班和参加县纪委的夜校学习来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是将监察室工作人员派往巴州纪委举办的培训班学习和到其他地州及兄弟县市交流,通过学习和交流,取长补短,学习外地的办案经验。

五是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办案机制,调动了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完善办案考核机制,把乡镇办案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纠风目标责任书》考核范围。实行纪委领导包案责任制,有效地提高了乡镇纪委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建立乡镇纪委向县纪委监察室汇报办案情况制度和县纪委对乡镇纪委办案巡查制度,有效保证乡镇纪委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奖罚机制,通过办案考核发放办案津贴,调动了县乡两级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六是真查实干,勇于创新,查案力度不断加大。xx县纪检监察室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不怕辛苦,敢于碰硬,查处了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不仅得到了县委、政府的认同,在社会上也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xx县纪检监察室广开办案思路,拓宽办案视野,通过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有关案情等方式,积极与组织、人事、财政、审计、检察院等部门取得联系,互相提供案件线索,拓宽案件来源,做到了案件线索资源共享,办案成果共用的效果。20xx年以来,xx县审计局向纪委纪检监察室提供案件线索来源5件,成案3件,处理党员干部4人,县检察院提供案件线索来源17件,成案16件,处理党员干部16人。

xx县纪检监察室在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方面,20xx年查处了野云沟乡塔里克村党支部书记艾某送自己未成年的孩子非法学经一案,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方面,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8件,处分21人。受处分人员中,既有经济问题,又有失职问题,同时还有问题。例如:20xx年6月,群众举报县草湖牧场场长买某存在经济问题。该室根据群众举报,对买进某行了调查核实。经查,买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利用手中职权占用单位冰柜一台价值2400元长期不还归个人使用、非法收受他人现金3000元、违反规定报销移动和固定电话费用7216.84元,违纪总金额12616.84元,给予买买提.阿不拉一年、撤销县草湖牧场场长职务处分。20xx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对县草湖牧场副场长牙某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核实,牙某在任职期间利用手中职权将牧场价值4283.7元财物和县民政局拨付给贫困户救济粮304元据为己有、收受他人贿赂480元、接受他人礼品1755元,违纪金额共计6822.7元,给予牙生·卡德尔留党查看一年、撤销xx县草湖牧场副场长职务处分。在查办这两起案件过程中,该室多次深入草湖牧场和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先核实,再接触调查对象,办案工作稳中取胜。20xx年,群众举报xx县宾馆经理郭某问题 。为了查清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室深入到该单位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在办理郭某违纪案时,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根据掌握的情况再到职工、老板、个体户中开展广泛的调查,又对该单位20xx年至20xx年的财务帐进行了核查。经调查核实,郭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单位财务上多次违规报销费用9513.72元、私设小金库9071.3元、假冒单位职工名义报销费用差旅费、出租车车费、医药费、住宿费等1417元、借用公款5000元长达2年不还,给予郭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方面,查办了6起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案件,处理科级党员干部11人,严肃了党纪政纪,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教育。20xx年至20xx年,对两起煤矿安全事故追究了应负领导责任3名领导干部的责任;20xx年,对一起种子事故追究了2名领导干部的责任。对一起贪污棉花保险理赔款案件追究了应负领导责任的2名乡党委领导的责任;20xx年初,对一起领导干部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20xx年8月,对县建设局一起安全责任事故中的3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在联合办案工作方面,加强了与县检察院、审计局联合办案的力度。联合办理了阳霞镇农税所所长阿某挪用公款51120.56元一案,县检察院对其提起了公诉,阿某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县纪委给予其处分。联合查办了县科委原会计马某贪污上级拨付的大农业丰收奖9700元一案,马某被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县法院作出有罪判决。通过联合办案,提高了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积累了办案经验。

在服务经济方面,严厉查处了经济领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随着xx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经济领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个别领导干部利用手中职权进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侵占资金等行为,为发展环境和经济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该室把查办经济领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20xx年至今,共查办经济违纪违法案件26起,处理党员干部26人,有效地维护了xx县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在办案质量方面严把质量关。近年来,该室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从办案的程序上严格把关,在审核证据材料的基础上,召开案件讨论会,确定案件的定性和对违纪人的处理建议。审核完毕后,将案件移送审理,以确保案件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纪检监察干部自查材料篇(9)

加强廉政专项监督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一环,是发挥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有效途径。

一、发挥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思考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我们认识到,监督责任不落实,监督体系的不健全、不完善,是造成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失控、腐败滋生的重要原因。因此,我们将加强对关键过程的监督,做为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环节。检维修厂党委、纪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同生产维护、安全环保等重点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进行安排部署。

(一)做好党内监督

做好监督,首先从内部做起,自觉接受监督组织。厂党委建立完善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制度,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制度等。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结合各自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班子成员勇于剖析自己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对同事坦诚相见,诚恳提出批评意见和接受改进建议。

(二)做好警示性监督

监督重在平时,重在实效。通过提示提醒,打预防针,提高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意识,防止滋生腐败隐患。对新任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以提高新任领导人员的防腐拒变能力。我们坚持对提拔提升领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学等考核,做出公正客观的任职鉴定,按程序进行领导人员的任用、聘用,新任领导人员也做出廉政承诺。

(三)做好预防性监督

履行监督职责时,我们坚持“关口”前移,避免造成损失再事后监督。能够认真执行《八项规定》、积极纠正“”。积极开展对材料、备品备件等计划申报、使用方面的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在事前、事中的监督职能,并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炼化公司物资管理相关制度,按程序操作,确保权力运行的公开、规范,确保人员安全、物资安全和生产维护安全。

二、推进纪检专项监督的做法

检维修厂纪委深刻认识到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既不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也不只强调主体责任而推卸、弱化监督责任。而是以生产安全为中心、多配合、不添乱,通过加强制度合规性监督、制度程序性监督、干部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监督,创新思路,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一)明晰职责定位

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党的十之后,中央纪委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提出新要求,切实做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握好工作的重点,突出工作实效,真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检维修厂纪委坚持在上级纪委和本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厂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组织协调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要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找准切入点,争取职能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认真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组织协调,做到专项监督检查与各部门工作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形成工作合力。

首先,要明确监督的程序和重点,结合当前主要工作,按照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监督,而且监督过程中实现到位不缺位,又尽量不给各部门的工作带来过多的干扰。

其次,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并细化追究的标准和操作程序,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程序制度规定,导致出现重大腐败隐患的,都要严肃按规定处理,增强责任制的威慑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意识。

(三)把握工作重点

做好专项监督,要努力使检查人员成为明白人,纪检干部首先要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上下功夫。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真正了解和熟悉具体的业务流程,说内行话,做内行事,俯下身子调查研究,挺直腰板指导业务。

三、认真开展物资采购专项监督检查

厂纪委开展监督检查,坚持与企业中心工作相结合,从狠抓管理的薄弱环节入手,力求通过监督检查,促进企业生产、安全管理的完善和优化。通过筛选,确定开展全厂范围内的物资采购合规性专项监督,切实加强对厂物资采购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检维修厂物资采购行为,为检维修厂完成2015年各项生产经营任务,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和坚实的组织纪律保障。

(一)做好调研

由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做好专项监督要把事前防范、事中制约监督和事后检查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开展监督检查才能事半功倍。

(二)制定方案

为使本次物资采购专项监督检查落到实处,切实对检维修厂物资采购工作的合规性起到促进作用,经过充分调研制定了《检维修厂物资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重点围绕2015年已实施的机务材料中的电焊条和氧气乙炔、低值易耗材料中的专用工具等物资采购中的质量验收和发放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中,重点内容包括机务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物资采购工作。着重检查物资采购是否按照相关制度执行,采购工作流程是否规范,实施过程是否合规,各车间、各办监督检查是否到位。

(三)扎实开展

纪检监察干部自查材料篇(10)

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职务设置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党委工作议程,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从党委会记录看,各单位较好地落实了半年1次听取纪委工作汇报的制度,研究分析并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和问题,注重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二是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全局28个设党委的处级单位全部建立纪委,配备了纪委书记。10个监狱、劳教所配备了副政委、纪委书记,占19个监所的52.6%。华厦宾馆和民星公司由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注意把党性好、学历高和年纪较轻的干部调到纪检监察部门,任免、调整纪检监察干部事先征求上级纪委意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三是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各级党委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查处工作,监狱管理局党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从干警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出发,支持纪检部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劳教局党委书记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按照《局规》和《处理程序》查办案件。基层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案件查处、举报核查等工作中遇到困难时,党委领导都及时给予支持帮助。特别是在查处案件中,党委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相对独立办案,保证了各项纪检监察工作的落实。

二、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抓得比较紧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一方面,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监狱管理局、劳教局纪委,除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司法局纪委举办的培训外,每年举办培训班,重点围绕《局规》和《处理程序》的贯彻、办案的质量要求、行政监察工作、释前、解教前谈话以及贯彻两个《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和交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基层纪委以《纪检监察业务简明教程》为主要教材,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的在岗自学,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注意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教育。各级纪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纪委历次会议精神,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今年,根据市纪委和局党委的要求,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让人民高兴、让党放心”活动,组织学书记等中央领导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观看了梁雨润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的录像片。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针对存在的作风、执法管理和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

各级纪委认真履行《》赋予的职责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调查表明,认为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能总体评价”为好的和较好的占96.7%。

(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级纪委主动积极地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调查显示,认为“协助党委抓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推进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好的和较好的分别是97.2%和96.4%。各级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目标和实施措施,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始终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教育与从严治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警队伍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了弘扬新时期“红烛”精神,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和“坚持执法为民、确保公正司法”等专题教育活动。以《党纪处分条例》和《局规》为特殊教材,组织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专题培训,开展测试、竞赛和专题征文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强化对干警队伍的纪律教育。运用典型案例或本单位的案例,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以案明纪,提高干警自身免疫力,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调查显示,认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好的和较好的占95.7%。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局规》和《处理程序》,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2000年以来,共查处72起案件,查处党员、干警84名。在案件查处中,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努力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纪适当,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对干警违法违纪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干警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抓住典型案例,发通报、编《案例》,积极开展警示教育

(四)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能。监狱劳教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坚持对执法执纪进行监督检查。近年来,又总结推广了监狱长、劳教所长信箱制度和罪犯释放前、劳教人员解教前谈话制度等行之有效的执法监督的措施。监狱、劳教所认真开展了罪犯释放前、劳教人员解教前谈话工作,对100%的释放罪犯和60%以上的解教人员进行谈话。今年,监狱局开展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专项检查活动,会同检察机关对2002年以来的减刑、假释等材料进行了逐份检查。劳教局开展对超时劳动、警戒具使用和民管班组长管理等专项检查。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对重大工程、设备更新、物资采购等经济活动的效能监察。调查显示,认为“对执法执纪的监督”好的和较好的占91.6%。

(五)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推进源头治理。各级纪委积极参与和推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健全。调查显示,认为“推进规章制度和源头治理情况”好的和较好的占93.1%。监狱局先后制定了《关于新收罪犯收押和分流的规定》、《罪犯保外就医工作的补充规定》、《使用警械具的试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涉及监狱执法、管理等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范,汇编成《监狱执法手册》,形成了完整的监管工作的“执法链”。劳教局制定了各项执法事项和日常管理的15个具体规定,近年来又不断补充和完善,编印了小册子,发到每位干警的手里。各单位积极推进狱务、所务公开、厂务公开,开展“阳光工程”建设,普遍推行了“爱生超市”,大宗物资招标及集中采购,罪犯劳教人员存款银行卡管理和考核、记分、奖罚电脑管理等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从源头上预防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经过调研,我们感到落实《若干意见》和《职务设置规定》的情况总体是好的,但单位之间贯彻文件精神的情况有着较大的差异。

(一)副政委、纪委书记职务的配备尚未全部落实。至2009年11月,没有落实副政委、纪委书记职务的单位还有9家,占19个监狱、劳教所的47.4%,分别是提篮桥监狱、五角场监狱、新收犯监狱、宝山监狱、白茅岭监狱、女子监狱、第四劳教所、女劳教所和少年教养所。

(二)监察室主任的配备和素质有待于加强。青浦监狱监察室主任还处于空缺状态。个别单位监察室主任兼职较多。在17位监察室主任中,近两年新调任的有8人,占47.1%。在新任的监察室主任中,存在着年龄偏大和身体较差的情况。监察室主任业务培训不够,接受两周以上业务培训和能熟练使用电脑的分别只有4人。

(三)纪检监察干部缺编比较严重。按照《若干意见》规定,有21个基层单位,需配备50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现配备了4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和4名兼职干部。专职干部的配备率只有82%,缺编单位8家,占38.1%。具体是:缺编2人的是青浦监狱(有1名兼职);缺编1人的有五角场监狱、北新泾监狱、新收犯监狱、第一劳教所、白茅岭监狱(有1名兼职)、军天湖监狱(有1名兼职)、少年管教所(有1名兼职)。

(四)年轻的纪检监察干部偏少,部分单位年龄结构偏大。30岁以下仅有4人,只占9.7%。女子监狱、五角场监狱、宝山监狱、青浦监狱和第四劳教所的纪检监察干部,年龄都在50岁以上。其中:女子监狱3名纪检监察干部平均年龄约53岁;五角场监狱3名纪检监察干部平均年龄约54岁;第四劳教所只有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是去年57岁时调任的。

(五)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纪检监察部门新进人员较多,存在业务不熟、经验不足的现象;少数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也存在着观念陈旧,知识结构老化,创新动力不足的问题。5年来,只有10人参加过两周以上的业务培训,仅占23.4%。不能熟练使用电脑的有35人,占85.4%。

五、进一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几点建议

纪检监察干部自查材料篇(11)

一、深入查找突出问题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我能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对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进行了系统的学习,但从学习效果上看,学习还不够深入透彻,学习方法比较单一,存在一知半解、浅尝辄止的情况,理论联系实际还不够紧密,理论指导实践上还存在脱节。

(二)担当意识有所淡化

日常工作中,我能严格进行自我监督,认真执行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但对照先进典型,感觉还存在较大差距。平常疲于应对日常事务,锐意进取思想不足,安逸消极心态偶有冒头,心里也对写材料存在畏难情绪,经常会想着去轻松一点的岗位,没有主动给自己加压,平常工作中,工作方式方法也相对单一,缺乏主动创新、积极建言献策的意识,更多的是按部就班。

(三)能力素质有待提升

国家监察体制的深化改革,给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带来了极大的机遇,与机遇一同而来的是更大的责任,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续具备更高的履职能力。个人自觉对相关纪检监察业务的掌握还不够熟练,特别是认为自己的岗位是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综合文字材料和沟通协调,不是一线监督执纪执法的纪检室干部,产生对监督执纪执法规定无需熟练掌握的错误想法,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的学习还不到位。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各种新问题、新的违纪行为层出不穷,在新时代如何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对照初心和使命,我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平常对政治理论学习要求不高,对党的政策和方针领悟学习不到位,政治敏感性还不够强。二是党性修养缺乏锤炼。作为一名7年党龄的党员,我的党性修养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提高,反而缺乏应有的敬业精神,在艰巨繁重面前,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在问题矛盾面前退缩,未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本人放松了对自我的要求,在发扬艰苦奋斗等党的优良传统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还是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

三、今后整改方向及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