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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调研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2-07-31 06:23:41

岗位调研报告

岗位调研报告篇(1)

一、公益性岗位的基本情况

(一)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八类人员,即: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困难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单亲(丧偶)人员;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现役军人家属、公安民警家属中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干部;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构成

目前,全市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共计1436人,其中:

1、市公安局协警员715人,分别是300人,200人,200人,15人;

2、市劳动保障局协理员316人(含干部家属12人)

3、市计生委计生专干212人(含企业干部10人),

__人,88人,10人;

4、市民政局低保专管员74人,招聘;

5、市行管局保洁保安员70人,65人,5

人;

6、市统计局统计专管员38人,招聘;

7、市行政服务中心保洁保安员11人,2人,

年2人,4人,3人。

(三)公益性岗位的待遇

我市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由三块构成:一是岗位补贴,按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由的每人每月350元增至目前的每人每月540元(扣除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后实际领取410元);二是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各用人单位发放的奖励、补贴等。

据调查统计,目前我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收入各有不同。

1、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量和业绩考核,协警员工资从430元—1000元不等;

2、市计生委计生专干工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执行,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10元。从4月起,相山区计生委给予本区75名计生专干每人每月60元奖励性计生补贴,街道对工作突出的计生专干也有奖励。

另外,1998年计生委联合市人事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大中专毕业生计生专干,工资薪酬不在公益性岗位补贴范围,享受普通社区干部待遇,工资由市财政定额专项下拨,不足部分由相山区政府承担。目前工资待遇1000元左右,并且仍有每年5%工资增长幅度。

3、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就业再就业财政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给予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乡镇劳动保障专职工作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岗位补贴。市劳动保障局协理员每人每月实发工资610元。

4、市民政局低保专管员工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执行,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10元。

5、市行管局保洁员工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执行,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10元;保安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500元;

6、市统计局统计专管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30元;

7、市行政服务中心保洁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500元;保安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560元。

业务主管部门按月提供工资名册,经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批,由市财政根据公益性岗位从业人数将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到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委托 银行以存折形式按月支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

(四)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模式

主要是采取业务主管部门集中管理和逐级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经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业务主管部门自主进行公开招聘。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各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础台账和人事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变更,必须由业务主管部门报市劳动保障和市财政部门审批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各用人单位之间的公益性岗位待遇不均衡。由于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同样是公益性岗位,计生专干、民政低保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和公安协警员的工资收入不同,差别较大,造成部分工作人员相互攀比,情绪不稳定、工作积极性受挫。

(二(来源:文秘站 ))公益性岗位管理职责不清,管理办法不健全。目前,公益性岗位由计生、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用人单位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直接分派到街道(乡镇)社区,人事、工资等管理与街道(乡镇)社区脱钩,造成业务主管、县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人、岗、事”管理职责不清,缺乏有效的约束力。有些部门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被长期抽用从事其他工作。

三、建议

岗位调研报告篇(2)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有成绩,也有潜力

县是一个林业大县,森林覆盖面积达到92.4%。拥有7.4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6万人,城镇人口1.4万人,目前共有下岗职工263人,占城镇人口的1.9%;采取公益性岗位开发解决下岗职工132人就业,其中“4050”人员23人,分别占下岗职工总数的51%和11%,还有26人等待就业。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中,社会管理岗位就业27人,占20%,主要在劳动保障协管员、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岗位;在社区服务岗位就业49人,占37%,主要集中在卫生保洁、环境绿化等岗位;在社区内单位的后勤岗位56人,占43%,主要在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和个体工商户的门卫、收发、后勤服务岗位。在以上三大类中,政府采取购买和支持岗位的共92个,占到岗位总数的69.8%,。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生态旅游强县、加大旅游投入作为解决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重大举措,提出以生态旅游带动二、三产业发展的号召,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提供了新的广阔的空间。初步预计,可开发公益性岗位100个,其中,各旅游公司预计可解决岗位70人,主要集中在门卫、保安、停车管理、卫生保洁等方面;城镇、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收发、门卫、老年人服务、群众娱乐、公用设施维护等方面可开发公益性岗位15个。政府组建中老年人娱乐中心,在交通执勤、卫生督管、汛期监测等方面可开发岗位15个。

二、公益性岗位开发“链条”脱节

公益性岗位如同一部机器一样,仅仅是主轴高速运转,相关部件不能跟上主轴运转步伐,就达不到实际效果。在公益性岗位开发过程中,也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

1、政府与部门之间脱节。(来源:文秘站 )中央、连续两年将解决农民增收问题以一号文件发出,中央的第一个会议就是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提出了就业再就业是以人为本的体现,是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省、市、县也出台了相关政策,为就业再就业奠定了政策基础。但是就业再就业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不仅仅是劳动部门的事情,劳动部门也无能力全部包揽下来,需要全社会、各级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才能实现充分就业。可是,政府下属的机关事业单位对开发公益性岗位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没有形成合力。一是机关事业单位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素质低下,无技能、无专长,开发岗位后,认为不能为我所用,存在这样那样的顾虑,就不予安排工作。甚至个别部门安置了下岗失业人员后,不给下岗失业人员安排工作,却发给他们50元岗位补贴,而自己却得到了安置下岗职工的政策补贴资金,将公益性岗位开发当作创造收入的渠道。二是不愿意掏钱为下岗失业人员出资付酬。政策上的补助只是下岗失业人员工资报酬的一部分,大部分资金需要用工单位支付,但是,在开发公益性岗位过程中,有的用工单位以占用自己财政经费为由,拒绝安置下岗失业人员。

2、岗位待遇不能满足下岗失业人员需求。公益性岗位开发后,一般单位只负担300元左右的工资待遇,加上公益性岗位补贴50或80元,还达不到企业最低工资指导线400元的标准。成为下岗失业人员不愿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下岗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不能接续,工伤、医疗保险不能落实等实际困难不能得到很好落实。

3、岗位安置与 就业观念脱节。在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中存在三方面的观念问题。一是社会对下岗失业人员存在观念问题。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就业的理解存在歧意,把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视为就业,甚至把就业的范围缩小到仅仅是“吃财政饭”的国家干部,对下岗失业人员的不稳定就业或者无稳定收入的就业视同没有就业,对下岗失业人员产生歧视,造成下岗失业人员心理压力。二是下岗失业人员自身观念问题。特别是下岗职工拿自己原有的工作经历做资本,在选择工种时,既要待遇高,又要工作轻松,高不成,低不就,就业平台难以建立。三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个体户的闲置岗位视同公益性岗位开发中,配套了税收优惠、岗位补贴等相关政策,但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个体户在使用下岗职工时,在利益驱动下,存在违背《劳动法》的行为,如延长工作时间,拖欠工资等。

4、岗位开发与主导产业建设脱节。任何一项产业的兴起,必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也会促进更多人员就业。从我县实际情况来看,主导产业也是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突破口,如生态旅游、矿山企业、城镇建设以及新农村建设等各个方面,在这些产业中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是上上之举。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脱节现象。政府在推动主导产业发展中,没有统一规划,岗位资源没有整合。只考虑经济效益,而忽视了下岗职工就业问题,没有与投资商、开发商达成共识或提出解决多少下岗职工等问题,造成外地人蜂拥而致,而本地下岗职工却无业可从。在招商引资项目中,投资企业往往使用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使用的本地下岗失业人员却很少,原因是本县下岗职工生于本乡本土,难以管理。

三、环环相扣,促进公益岗位开发

1、政府出面,合理整合公益性岗位资源。请求政府出面,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公益性岗位开发合力,在部门中形成“下岗失业人员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不是社会负担”的认识,用好了下岗失业人员既是财富,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用不好下岗失业人员就是社会的负担,甚至为经济建设造成不稳定因素,他们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关心和支持,因此,政府要协调相关部门,从部门中将可以吸纳下岗职工的岗位腾出来,合理整合,统筹使用,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与再就业,减少不稳定因素。要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以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为己任,抛弃“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劳动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的思想。劳动部门有义务为下岗失业人员解决就业问题,但劳动部门无权包揽。

2、部门要密切配合。各级各部门在生态旅游、新农村建设、城镇建设、招商引资、环境保护、矿产开发等各个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在与投资商、开发商达成协议时,能否将部分岗位让于本县下岗失业人员,使下岗失业人员不离土、离乡也能取得丰厚的收入。

岗位调研报告篇(3)

运用所学习的专业知识来了解会计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加深对会计工作的认识,将理论联系于实践,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为成功走向社会做准备。

实习时间:

xx年x月x日-xx年x月xx日

实习地点:

XXXX有限公司

实习总结:

一、良好的专业素质与职业操守

作为一个会计人员,工作中一定要就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职业操守以及敬业态度。会计部门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机构,对其从业人员,一定要有很高的素质要求。作为学习了差不多三年会计的我们,可以说对会计已经是耳目能熟了。所有的有关会计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结构体系,我们都基本掌握。但这些似乎只是纸上谈兵。倘若将这些理论性极强的东西搬上实际上应用,那我们也会是无从下手,一窍不通。

从知识上讲,会计工作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从业人员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跟上企业发展的步伐,要不断地充实自己,掌握最新的会计准则,税法细则,法律知识及攻关经济动态。这样才能精通自己的工作内容,对企业的发展方向作出正确的判断,给企业的生产与流通制定出良好的财务计划,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从道德素质讲,会计工作的特殊性使其可接触到大量的共有财产,所以作为会计人员一定要把握好自己办事的尺度,首先自己要做到安分守己,其次对于他人的威胁,诱惑,和指使要做到坚决不从。朱镕基同志曾经讲过不做假账。这四个字代表了他对整个会计界提出的要求和寄予的希望。如何挽救道德的缺失,将个人素质提高到一个新的层面上来,是我们每一个会计人员都要努力思考的问题。只有会计人员自身的道德素质提高,才能够走好职业生涯的每一步,只有会计人员全体道德素质提高,会计行业才能够得到更深的发展,市场经济的优势才能够发挥得更好。

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

作为一名会计人员要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会计部门是企业管理的核心部门,对下要收集会计信息,对上要汇报会计信息,对内要相互配合整理会计信息,对外要与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搞好关系。在于各个部门各种人员打交道时一定要注意沟通方法,协调好相互间的工作关系。工作重要具备正确的心态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记住一句话叫做事高三级,做人低三分。

三、严谨的工作态度

作为一个会计人员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会计工作是一门很精准的工作,要求会计人员要准确的核算每一项指标,牢记每一条税法,正确使用每一个公式。会计不是一件具有创新意识的工作,它是靠一个又一个精准的数字来反映问题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加强自己对数字的敏感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弥补漏洞。

四、注重实际操作性和实践性

以前,我总以为自己的会计理论知识扎实较强,正如所有工作一样,掌握了规律,照芦葫画瓢准没错,那么,当一名出色的会计人员,应该没问题了。现在才发现,会计其实更讲究的是它的实际操作性和实践性。离开操作和实践,其它一切都为零!在会计的实践中,漏账、错账的更正,都不允许随意添改,不容弄虚作假。每一个程序、步骤都得以会计制度为前提、为基础,体现了会计的规范性。

会计本来就是烦琐的工作。在实习期间,我曾觉得整天要对着那枯燥无味的账目和数字而心生烦闷、厌倦,以致于登账登得错漏百出。愈错愈烦,愈烦愈错,这只会导致雪上加霜。反之,只要你用心地做,反而会左右逢源。越做越觉乐趣,越做越起劲。梁启超说过:凡职业都具有趣味的,只要你肯干下去,趣味自然会发生。因此,做账切忌:粗心大意,马虎了事,心浮气躁。做任何事都一样,需要有恒心、细心和毅力,那才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通过这次的实习,我对自己的专业有了更为详尽而深刻的了解,也是对这几年大学里所学知识的巩固与运用。从这次实习中,我体会到了实际的工作与书本上的知识是有一定距离的,并且需要进一步的再学习。由于会计行业的特殊性我只能参加财务部门中较为简单的工作,如出纳及帮助会计进行帐目的核对等工作,但是,这帮助我更深层次地理解现在的企业会计,并且我对会计分录、记帐、会计报表的应用也有了进步的掌握。不在局限于书本,而是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实践暴露了我许多知识上的不足,也是对理论知识的一种补足。

会计工作中的每一个步骤都是十分重要的,只要有一个部分出差错,那么就会牵连到其他的部分,所以会计真的不是简单的算算记记,这是一项十分严谨的管理活动,工作前先做好个人工作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朋友、老师,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因为我知道只有和他们深入接触你才会更加了解会计工作的实质、经验、方法。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这次的社会实践中,让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也改掉了很多毛病。知道挣钱的不容易,工作的辛苦,与社会的复杂多变。而为了适应社会,我们要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提高自己,在实践中锻炼自己,使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会计职业调研报告范文2: 

实习是每一个大学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实习让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巩固知识,实习又是对每一位大学生专业的一种检验,它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既开阔了视野,又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也是我们以后走向工作岗位的第一步。因此,作为一名会计专业的学生,为了顺应社会对会计人员的要求,加强社会竞争力,培养自身的素质,培养较强的会计工作的操作能力,我来到天津一家电子厂企业,为自己创造了一次宝贵的实习机会,以检验自己这一年半在学校学到的专业知识,也为自己踏入社会工作岗位做好准备。

我的实习单位是xx有限公司。公司计划总占地十三万五千平米,厂房和行政办公区域占地八千一百平方米,高级管理人员及研发人员400人,是一家集科研开发、制造、国内外贸易、加工各类数码电子产品于一体的大型外资企业,该公司主要从事大容量光磁盘驱动器及部件、数字放声设备、播放设备、便携式微型计算机等电脑、通讯及数码电子消费品的生产,更专注于高科技术的开发,是一家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我所在的会计部门有四名会计,一名出纳,以及一名主管。这次带我实习的就是一名资深的会计长辈刘静刘姐,刘姐已经有十多年的会计工作经验,对于各方面都十分精通。

进入岗位后,刘姐亲自带着我熟悉自己的岗位,耐心的向我讲解,她告诉我我的主要工作就是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以及能运用电算化进行简单的操作,帮助她做一些简单的分工。

通过这次的实习,我对自己的专业有了更详尽而深刻的了解,这也算是对我一年多来所学知识的巩固与应用。从这次实习中,我体会到了实际的工作与书本上的知识是有一定距离的,我还需要再进一步的学习。 虽然我在单位中只是参加了比较简单的工作,但这正是现在的我 所需要的,这些工作不仅让我对课本中的只是有了更深刻形象的理解,也让我找到了我在学习和工作中的许多不足。

而通过在工作中与前辈们的交流,也让我有了许多对会计工作人员的感悟,这些经验不仅会对我以后在会计工作中有所帮助,而且我相信对我以后的人生道路也会有更加深刻的启发!

首先,作为一名会计人员,工作中一定要有良好的专业素质,职业操守以及敬业态度。从知识上来讲,会计工作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从业人员需要不断地学习才能跟上企业发展的步伐,要不断的充实自己,掌握最新的会计准则和税法知识以及相关的经济动态;从道德上讲,会计人员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的办事尺度,会计是一份非常敏感的职业,要做到安分守己,并且要坚持做到不受他人的诱惑和利用威胁,努力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

岗位调研报告篇(4)

(一)消防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消防法制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是不容置疑的,仅以立法而论,自1957年11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颁布了第一个全国性的消防法规——《消防监督条例》后,国务院相继制定了37个消防法律法规,地方性消防法规和规章80余部,国家强制性消防工程技术规范、国家和行业消防技术标准230余部,初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基础,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相配套,以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政府规章为补充的消防法规体系。为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加强消防执法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二)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日趋规范

随着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公安部消防局对所有消防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先后取消了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审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修保养资格许可证审批发证等10项消防审批项目,根据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的行政许可予以取消,同时重新修定了《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范》、《火灾调查规范》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等消防配套法规,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变以前的微观管理为宏观管理,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变指挥式管理为服务式管理,提高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从而进一步理顺了消防行政执法的职责权限。

但通过近几年的实践,以及笔者在消防行政执法中遇到的一系列实际问题来看,我国的消防法制建设还存在着一些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与缺陷。消防行政执法办案工作仍然存在诸多的矛盾和问题,面临严峻的挑战,消防行政执法难的问题仍很突出。

二、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执法软环境举步维艰

1、消防执法任务日益增加,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监督检查任务日益繁重,同时,在原有各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包括新《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还在不断出台,这都要求具备大量的消防执法人员和完善的执法机构和足够的物资技术条件和财力的支持。但现状却十分差强人意,以金沙县的现状为例,全县辖区面积2528平方公里,人口62万,辖26个乡镇,全县的个体工商户13596家,非重点单位14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22个,2008执法年度,金沙消防大队共检查单位1062余家,而我县消防大队大队机关仅有5名干部,其中3名大队领导、内勤参谋1名、防火参谋1名,平日还有大队干部必须参加的各种学习会议,及上级组织的各项考核、检查、评比,防火监督干部还得参加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安排的一些临时性的工作,都大量的挤占消防监督员的精力和工作时间,使消防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在德国、美国等欧美等发达国家消防员和当地居民的比例一般是1:1000,而我县的比例是1:20666,全国的比例是1:10000,我国全国的消防员和人口比例的平均水平只有欧美发达国家的十分之一,而我县的比例更是不足欧美发达国家的二十分之一,同时,因为我国地广人多,城镇化水平低下,乡镇距县城距离过大,仅以金沙县为例,我县相对人口和土地面积在全区还不算大,各县城到各乡镇的道路在全区来说还算是最好的,基本上都是柏油公路,但如果要到距最远的乡镇检查一个加油站,一个来回,加上中午休息的时间都要整整的一个白天,单就以上数据和事实已经充分暴露目前我国消防监督和执法工作所面临的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已严重影响消防执法工作的正常有序的开展。

2、地方行政干预导致执法不公。公安消防是一支现役部队,由公安部垂直领导。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又规定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而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创造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同时因为消防部队办公业务经费、营房建设、消防装备建设、社会化消防工作的开展都必须依赖地方常委政府的支持,而地方政府或部门的个别领导,因为个人对消防工作的认识问题,或是因单位、个人的原因,或多或少会对消防执法进行干预和影响,从而导致消防部门对某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不能关停、责令限改等,而这种情况的出现如果消防部门开了“绿灯”,将直接致使消防执法不公现象的出现,“绿灯”如果不开有时又会影响消防部门和地方党委和政府不和谐的情况出现,影响工作的开展,所以地方行政干预将直接导致,消防执法冲不破人情网、跳不出地方保护主义的怪圈,破坏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原则。

3、执法手段匮乏,强制性行政措施难于实施。现行法律关于消防行政处罚执法权力的规定不够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规定的“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物品扣留”等强制措施,执法主体均为公安机构或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当事人拒不执行,公安消防机构也因没有强制执行权而处于尴尬境地,这就致使了一些火灾隐患长期无法根治,也使公安消防机构的执法权威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所幸,随着5月1日新消防法的正式实施,这一现状得到了有效解决。

4、社会消防意识淡薄,执法环境不容乐观。目前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虽然已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一些单位领导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对职工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不少群众消防法制观念淡薄,对消防执法的认识不够到位,对消防行政处罚不认同,使消防执法的软环境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改善,不置可否,近年来随着全国消防环境的不断改善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已普遍提高,但要从根本上转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还有待时日,本人在毕节市工作期间对一个已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酒楼进行检查时,提问单位员工火灾报警电话号码是多少,此员工略加思考回答:“好像是823好多好多”,可能有人会说这是个别现象,但细经思索,社会化消防、全民消防工作的目标任重道远,现在全国探索的农村、社区、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和各地的试点工作有多少实效,还值得我们慢慢思考和检验。

(二)现行消防行政处罚程序烦琐,效率低下

我国现行的消防行政处罚程序是:对违法消防管理相对人经调查取证后进入处罚程序——从告知听证权利、组织听证会到作出处罚决定。若管理相对人对处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机关要求复议,再不服,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维持原判后,如被处罚人仍不履行处罚决定,公安消防部门还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烦琐的执法处罚程序耗费了大量的警力和时间,这些规定在实践中束缚了执法人员的手脚,使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严肃的处理。大大降低了行政处罚的效率。所幸的是,新《消防法》的颁布,对一些须设有前置条件进入处罚程序的条款作了修改,将会使这一现状有所改善。

(三)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

1、法律条文、相应的技术规范应用不准确

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运用上把握不准确,执法随意性大,消防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条款不相符,甚至不引用法律条款的行为时有发生。例如,有的执法者在应用法律条文中,只会应用《消防法》)和《消防条例》,而不应用其它相应的消防技术规范,使得法律条文运用不完整,对于一些违反消防技术规范的行为不能够按照规范定性,从而使得消防工作不到位。还有的执法者在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中应用《消防法》法律责任中的条款,而在下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却应用《消防法》火灾预防中的条款,有些《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内明明应该填写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条款的,而老是简单地打一条违反消防法的条款进去,更有胜者,有些在基层执法工作一线的执法人员,基本上每次出去检查都会发现被检查单位的灭火器不足的情况,但执法者本人连竟然不知道有一个规范叫《建筑灭火器设计规范》,连规范内规定的严重危险、中危危险、轻危险的场所的规定都不得不知道,就一句“灭火器数量不足”完事;对商场进行审核不知道有一个《商店建筑设计规范》,所以,由于执法者文化素质较低、不学习、不研究、不善于思考,对法律法规理解不透,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条文,从而出现了对一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该运用何种条文把握不准确,对违法行为定性不准确的现象。致使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2、法律文书的运用、填写不规范

(1)在对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的检查中,一些没有违反《消防法》和《贵州省消防条例》的行为应采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对于一些存在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该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到期进行复查,未按要求整改的按照规定实施处罚。而某些消防部门则二者颠倒,该处罚的不处罚,不该处罚的处罚。

(2)《行政处罚法》中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有些单位由于疏忽大意,在下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没有告之被处罚单位。更有甚者,还有就是我区各大队在行政处罚中普遍存在的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进行处罚时经常出现的本应对个人实施的行政处罚按照单位的进行处罚。

(3)一些单位在法律文书的填写上不规范,应该两个承办人一起签名的往往只有一人签名,尤其是一些不起眼的地方,比如《监督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这些平常经常运用的法律文书。在《行政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在消防执法过程中,应该是两人执法。如果这些消防部门在下发法律文书时只有一人签名,即代表该执法行为是一个人独立完成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以上列举的只是在日常工作中较为容易出现的法律文书的运用和填写上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虽然不起眼,却能够直接影响到消防部队执法水平的整体提高,甚至会因为一时的不慎引起消防行政执法败诉。

3、执法程序混乱

(1)执法程序错误。主要表现在:先处理后取证,先处罚后裁决,先裁决后审批;有的单位为图省事,发现违法行为先实施处罚,然后再补《立案审批表》、《告知权利通知书》、《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的手续。或者干脆就不问材料,不下发相关的法律文书。还有的执法者对当场处罚和一般处罚运用不准确,对不应当场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当场处罚。《行政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对于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的实施当场处罚。某些执法人员对于这些基本的法律常识不知道,竟然为了图方便而将一般处罚变为当场处罚。

(2)不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听证。而有些单位为了图方便不按照规定提前告之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或者是将《告知笔录》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二种法律文书同时下发。

(3)是执法程序中断。对消防违法行为,该整改的不责令整改,整改到期又不进行复查,整改不彻底或是不整改的,不要求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的要求一追到底,直至结束。

4、执法随意性大,自由裁量权没有明确规定

消防行政执法缺乏力度,执法随意性大。以罚代停,以罚代改,以罚代拘等违法现象仍然存在;当事人不符合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节的却减轻了处罚,而从轻及从重处罚条件,完全依靠消防执法人员的主观判断,行政处罚中“喊高罚低”,或告知后不处罚等现象屡见不鲜,相关消防法规又没有一个明确和具体的规定,虽然近年来为规范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各级消防部门都制定了一套系列的规定和制度,但从近年各级消防部门检查、督查、执法质量考核和各种执法投诉、举报的消防行政案件来看,消防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缺监督,执法随意性大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上文所列举的四种现象,虽然只是程序上一些不合法现象,但是很容易引起复议,一旦引起复议,败诉的将是消防执法部门。因此,消防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程序合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执法的合法、公正。

(四)执法者素质参差不齐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在消防部队执法班干部队伍中普遍存在不愿学习、还想学习的秒良现象,喊了好多年的打造学习型干部的口号一直停留在口号上,消防部队的年龄大一点的班干部业余时间大部分用来喝酒打麻将,年轻一点的班干部用来上网聊天玩游戏,不知道学习的重要性。而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经验丰富、业务娴熟的执法人员被调整到其他岗位,从而导致许多新进入执法领域的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业务水平不强,到了单位后只能“抬头看电线,低头看烟头”,到单位检查只能发现灭火器过期了、电线零乱了、应急灯损坏了等等一些面上的火灾隐患,检查过程中发现不了问题,找不出问题,导致执法不够规范、到位、严谨,随意性大。再加上一些执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较低,执法的目的不明确,执法不公,办人情案、办关系案、办金钱案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的存在,导致整个消防部队执法队伍综合素质难以提高。

(五)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能未切实履行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监督的重心往往是城市的中心区域,广大的农村消防监督工作的的开展往往要依赖公安派出所实施。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制定和下发了不少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规定、规范和制度,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范围都有了明确、具体细致的规定,我们贵州省甚至制作了“八本三册”等法律文书的模板,连文书的填写示例注意事项都有具体的示例。近几年,各级消防部门都在积极探索和思考推进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方法,年年都在抓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试点,希望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农村派出消防工作的切实开展。但因种种原因,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开展的情况往往差强人意。

三、加强和改进消防执法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一)提高执法者的素质,全面提升消防部门行政执法水平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执法者的素质低下将会影响到整个消防部队的执法形象,因此,要想全面提升消防部队的行政执法水平,必定要从提高执法者个人素质着手。随着消防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能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关键是要看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如何。而首当其冲的自然是政治素质,一名执法者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端正的工作动机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工作态度,是不可能公正公平的进行行政执法的。因此,首先要做的就是定期对消防执法者进行政治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提到一定高度,进一步提高执法者的思想素质,使消防行政执法有坚实的基础。同时,要不忘抓好消防法律和消防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为此,消防机构要建立一套业务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使消防监督人员能熟练掌握常用的现行消防法律和法规;熟练地制作和使用各种法律文书;同时,要及时组织考核,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促使各岗位监督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从而提高整个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以全面提升消防部门行政执法水平。

(二)强化消防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消防行政执法

要从根本上规范消防行政执法行为,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消防执法监督机制,通过监督机制的监督管理,促使执法者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的填写和使用,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从而使整个执法行为的到有效规范。监督机制可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首先从内部监督着手,不仅要搞好纵向监督,即不但上级对下级有监督权,下级对上级的执法活动,违法行为也有权提出建议;同时要搞好横向监督,即同一业务部门之间,不同业务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保证消防执法活动准确合法。在做好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做好外部监督工作,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制,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各单位应设立警务公开栏,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执法程序,让群众了解各种手续如何办理,公开自己的电话和单位的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聘请社会消防监督员,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征求对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时地发现消防监督员在执法中的不正当行为,包括吃、拿、卡、要等现象。只有这样,才能使得一些曾经有过吃、拿、卡、要等现象的消防监督员及时地纠正错误,改变工作态度,树立消防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从而提高消防执法水平。

(三)积极探索消防监督专业化、有偿化的新路子,缓解消防执法人员警力不足现象

消防是一门跨越多个学科的综合性边缘科学,具有广泛性、多样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特点,加之近几年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飞速发展,消防执法任务日益增加,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而消防属现役编制,增加警力根本不现实,要想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现象,只有合理依靠外力,逐步尝试借助各类和服务性质的中质组织作用,发展社会上诸如法律、会计、建审、特种设备检测等与消防监督工作有关的中介组织。由他们来承担部分消防安全咨询,科技指导等有偿服务项目,建立一套科学的监督仲裁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快速有效缓解消防部队警力不足的现象。

(四)加强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优化消防行政执法软环境

要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始终把消防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全民消防素质;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制,增强全社会消防法制观

念;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把责任层层分解,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逐步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执法软环境。

(五)以新《消防法》出台为契机,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迅速清理以前消防法律法规制度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相关消防法规和消防执法实施细则和规定,切实增强新《消防法》的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消防法的作用,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六)推动地方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各乡镇、社区、农村行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绩效考核

岗位调研报告篇(5)

Materials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Professionals'

Position Demand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JI Mingxiang, TIAN Wenfu

(Heilongjiang College of Construction, Harbin, Heilongjiang 150025)

Abstract Vocational education to meet the needs of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t is necessary to develop students' professional ability, professional quality of the overall goal. To achieve this overall objective, we must first identify the graduates of professional positions, determining occupational status on the students' knowledge and ability requirements, the ability to establish and professional positions matching curriculum. Through corporate research, to determine the "Materials Engineering" (cement, concrete direction) professional major course requirements.

Key words professional positions; professional competence; curriculum

为了能够更好的修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高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学院的要求,材料工程技术专业对本专业面对的职业岗位及岗位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深入、系统、量化的调研。一是横向的,对不同的企业进行调研;二是纵向的,调研了同一企业不同级别的人员。调研的形式有大家座谈、企业技术人员问卷调查、毕业生问卷调查等。

横向调研的单位有:伊春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哈尔滨北方水泥有限公司、佳木斯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双鸭山水泥有限公司等水泥生产企业及黑龙江宇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哈尔滨六合桂园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混凝土生产企业。纵向调研的人员级别有:水泥生产企业:主管生产的企业副总经理,技术外负责人、化验室主任、各车间主任,各岗位技术员;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主管生产的总工,化验室主任,质检员、试验员、内业人员等。通过座谈、填表等形式的调研,梳理出材料工程技术专业面对的职业岗位及各岗位的工作任务如下:

1 工作岗位及工作任务

1.1 水泥生产企业

(1)工作岗位。学生到水泥生产企业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①中控操作员,②生产车间技术员,③化验室,④技术处,⑤设备巡检,⑥销售部等。

(2)岗位工作任务。①中控操作员:该岗位的工作任务包括熟料煅烧、生料制备、水泥制成、原料预均化等操作任务。要求操作人员通过中央控制室的电脑控制操作现场各设备的开启、停车、喂料、加压、收尘等,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及产品质量。②生产车间技术员:工作任务是负责原料制备、熟料煅烧、水泥制成三大车间的生产工艺技术。解决现场各设备运转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正常现象。③化验室:工作任务包括生产控制检验,原料及熟料全分析,出厂水泥的化学成分全分析及物理性能检测。原材料品种、熟料的煅烧情况、水泥的细度、出厂温度等方面对商品混凝土质量的影响。④技术处:工作任务有全厂各车间的技术改造、水泥生产的工艺配料,对各车间进行技术管理,制定抢修、检修的计划及工作方案,布置、完善各车间的操作规程等。⑤设备巡检:工作任务是负责所管辖范围的日常巡检工作,并做好当班记录,说明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配合中控室进行现场检查和处理工艺问题等。⑥销售部:工作任务就是销售水泥。所以要掌握水泥的品种、细度、成分、强度等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及不同混凝土对水泥性能的要求等。

(3)工作岗位对学生能力需求的分析。根据对企业岗位及岗位工作任务的分析,材料工程技术专业的学生毕业后要到水泥生产企业就业,毕业生应具有下列专业能力:①掌握水泥生产工艺知识,了解水泥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原料预均化工艺流程、生料制备工艺流程、熟料煅烧工艺流程、水泥制成工艺流程),并了解中控室的自动控制原理。能够通过电脑按照流程开、停设备,合理控制设备的喂料、加压及通风,从而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及生产出合格产品。②掌握水泥生产设备的相关知识,了解各生产设备的原理及构造,设备的及维护。能够解决现场各设备运转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正常现象。③掌握一定的水泥生产管理知识。能够对车间进行技术管理,制定抢修、检修计划及工作方案,布置、完善车间操作规程等。④掌握一定的CAD制图知识。能够用CAD绘制设备、工艺改造的图。掌握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能够熟练的应用各种办公软件,制作电子表格等。⑤水泥的性能及原材料的品种等对混凝土质量的影响,混凝土的性能指标及在工程中的应用。⑥掌握一定的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的知识。具备下列能力:A.能按照规程规范地进行样品采集及制备;B.能针对不同样品和实验室条件选择合理的分析方法并制订合理科学的检验方案;C.能完成具体样品的化学分析、仪器分析,并能正确分析和处理实验数据,准确表述分析结果,能对实验数据作出科学的评价,编写正确的检验报告;D.能对检验结果进行校正、审核,并能正确处理检验结果中出现的可疑值,分析一般检验误差产生的原因,并对所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E.能对不同类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能初步了解和编写产品的质量管理文件;F.能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记录和资料归档。

1.2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

(1)工作岗位。学生到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①质检员,②试验员,③内业员,④控制室操作员,⑤化验室主任等。

(2)岗位工作任务。①质检员:该岗位的工作任务是检验搅拌好的混凝土的质量。包括新拌混凝土的坍落度、硬化后混凝土的强度、抗渗性、抗冻性、抗碳化性能等。②试验员:工作任务是检验原材料(水泥、粉煤灰、矿粉、砂子、石子、外加剂)的性能;水泥与外加剂相溶性试验,配合比设计的试配试验等。③内业员:工作任务是进行各种试验数据的统计,出厂混凝土的配合比,所用原材料的性能记录等。④控制室操作员:工作任务是进行混凝土搅拌,根据现场砂、石含水率,调整施工配合比,选择投料方法及确定搅拌时间。⑤化验室主任:工作任务是负责根据工程要求设计混凝土配合比,根据不同的水泥质量及原材料的品种调整混凝土的配合比,并对各化验室进行技术管理,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各种现象,布置、完善各岗位的操作规程。

(3)工作岗位对学生能力需求的分析。根据对企业岗位及岗位工作任务的分析,材料工程技术专业的学生毕业后要到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就业,毕业生应具有下列专业能力:

①掌握商品混凝土试配及性能检测相关知识。能对搅拌好的混凝土进行坍落度、强度、抗渗性、抗冻性、抗碳化性等检测,保证出厂混凝土合格。②掌握混凝土生产设备的相关知识,了解各生产设备的原理及构造,设备的及维护。能够解决现场各设备运转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正常现象。③掌握一定的化学分析的知识。能按照规程规范地进行样品采集及制备;能完成具体样品的化学分析,并能正确分析和处理实验数据,准确表述分析结果,能对实验数据作出科学的评价,编写正确的检验报告;能对检验结果进行校正、审核,并能正确处理检验结果中出现的可疑值,分析一般检验误差产生的原因,并对所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④掌握混凝土搅拌的相关知识。了解混凝土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原料储存、计量、上料的工艺流程等),并了解中控室的自动控制原理。能够通过电脑按照流程开、停设备,合理控制设备的给料、搅拌及卸料流程及时间,从而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及生产出合格产品。⑤掌握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及CAD制图知识。能够熟练的应用各种办公软件,用CAD绘制设备、工艺改造的图。⑥掌握一定的商品混凝土生产管理知识。能够对混凝土生产进行技术管理,能对不同类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能初步了解和编写产品的质量管理文件;能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记录和资料归档。

岗位调研报告篇(6)

一、公岗开发和安置基本情况

**县公益性岗位一直本着“因事设岗、以岗定员”的原则进行开发和安置,根据“4.20”地震灾害、瀑布沟水库移民安置后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卫生文明县城创建、脱贫攻坚、迁复建工程、疫情防控等重点中心工作的需求,先后开设了常规公岗、灾后公岗、农村残疾人公岗、建卡贫困户公岗、临时公岗等5种类别,开发了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监察协理员、环境监测协理员、交通协管员、市场协管员、保洁员、道路设施维护、堰渠清理整治、河道清理、养老护理、保安等10余个工种,援助安置了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建卡贫困户、残疾人、复转军人、失地农民等重点群体4593人实现就业。

(一)从开发情况分析。2016年——2020年岗位开发总数分别为1500个、804个、341个、675个、779个、945个,其中常规公岗数820个、796个、333个、417个、355个、229个,分别占开发总数的54.67%、99%、97.65%、61.78%、45.57%、24.23%;农村公岗数680个、8个、8个、258个、424个、716个,分别占开发总数的45.33%、1%、2.35%、38.22%、54.43%、75.77%。根据以上分析可见,公岗开发数呈现逐年递减趋势,特别是常规用于安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数减少率达30%,而农村公岗开发数呈逐年递增态势,总体情况足以说明在城乡一体和乡村振兴发展的进程中,农业农村对公益性岗位的需求越来越大,农村公益性岗位在促进农村城镇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从安置情况分析。2016年——2020年公岗安置人数分别为1500人、725人、288人、552人、688人、840人,其中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人数分别为820人、717人、280人、335人、307人、193人,分别占安置总人数的54.67%、98.9%、97.22%、60.69%、44.62%、22.86%;安置高校毕业生人数为4个、12个、6个、53个、53个、72个,分别占安置总人数的0.26%、1.66%、2.08%、9.6%、7.7%、8.57%;安置灾民、残疾人、建卡贫困户等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人数为680个、8个、8个、217个、381个、647个,分别占安置总人数的45.33%、1.1%、2.73%、39.31%、55.38%、77.02%;安置人员性别比,男性占32%、女性占68%;安置人员年龄结构,35岁以下、35——45岁、45岁以上人员分别为1286人、1543人、1764人,分别占安置总人数的28%、33.6%、38.4%。根据以上分析可见,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占比呈现逐年攀升情况,安置增长率达分别为8.31%、31.69%,相比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需求量突飞猛进,从高校毕业生对公岗的需求反映出就业压力在逐年攀升,从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对公岗的需求反映出农业农村就业的新结构,与城乡一体化进程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成正比融合,既符合农村发展需求,也符合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需求和愿望;女性人数远高男性36%,可见女性就业的困难程度远远大于男性;援助45岁以上人员就业数远大于青年年劳动力,反映出大龄人员就业的困难指数远远高于年轻人。

二、公岗开发安置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资金筹集缩减幅度大。上级补助资金量的逐年减少是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的最大障碍。近年来,由于“4.20”地震灾后重建、经济发展产业转型、脱贫攻坚等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中省补助资金重点倾斜于重灾区、重产区、重贫区,处于“非重区”的资金量大幅度减少。而新就业形势下大幅增长的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等新就业困难群体不断涌现,原有的困难群体仍需帮扶,加之连年增长的省平工资标准和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给就业援助工作带来的资金缺口不在小数(举例:全市最低工资月标准从2013年至今,已经历680元、710元、880元、1070元、1380元、1650元连续5次调整,涨幅达142.64%),“僧多粥少”的资金情况极易造成大量的就业困难人员得不到援助,甚至面临再次大龄失业。

(二)援助政策局限性强。一是岗位类别局限,公益性岗位开发类别仅局限于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监察协理员、司法协理员、市场管理协理员等10余个协助管理类岗位,可开发公岗的单位因此比较有限,能对等从事开发岗位工作的人员相应受限更大,常常出现“符合上岗的人员能力不足、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不符合上岗条件”的情况,因此容易出现开发岗位后聘请不到人员的“空岗”情况;二是补贴标准局限,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但各种岗位的工作难易程度有所不同,同样的薪酬不同的岗位付出,容易造成公岗人员相互攀比,各用工单位在聘用人员时反而被“嫌弃”,同时也造成“空岗”现象发生,不能发挥岗位的援助作用;三是援助期限局限,公益性岗位的援助期限为最长不超过三年,而能申请公岗的就业困难人员多数为下岗失业大龄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三年援助期后还要再次面临失业,后期生活压力显得尤为突出。

(三)援助措施缺乏后扶性。公益性岗位是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的过度性帮扶政策,长期缺乏人才留用机制,无论工作干得好与坏,三年援助期满后都将面临“退场”,因此造成公岗人员的严重不稳定,人员聘进、辞退成了公益性岗位管理日常,不仅不利于工作的开展,更是给监管带来空前的难度,最终还是“人、财、事三空”,不能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积极作用。

(四)公岗前置认定困难不科学。申请公益性岗位的前置条件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而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条件包含房屋、门面、车辆等购置情况,这些条件适用于审查生活困难,不是就业困难,两种困难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条件设置混淆,没有明确区分两者之间的差异和困难程度,从而在人员的进口就有失公平,让就业困难真假难辨,导致一部分人不能享受相关援助政策,不符合就业援助政策初衷。

三、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资金保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业援助政策的落脚点仍然是给予充分的资金保障。一是为保障已在岗人员劳动权益,建议资金分配充分考虑上一年实际上岗人数所需资金量,同时考虑待遇正常调整补差,结合历年来的正常增长率来下达资金;二是强制按比例筹集援助资金,在中省下达《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办法》和《上级财政下达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的通知》中明确各级政府匹配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的比例,避免上级财政力不从心、地方财政一毛不拔的情况继续恶化。

岗位调研报告篇(7)

(一)公益性岗位开况

广西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有:社会公共管理类,包括社会保障协管、交通协管、社区治安联防协管、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员等公益性岗位;社区公益类,包括街道(乡、镇)或公立医院开办的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敬老院后勤服务岗位,街道(乡、镇)、社区的保洁、保绿、保安及社会化服务等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包括收发、驾驶、门卫、打字、物业管理等需要招用编制外人员的机关后勤公益性岗位。

1.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开发从2003年开始,初期主要为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和破产需安置人员的就业问题,后逐步扩大范围。现安置对象含以下五类人员:残疾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人员(含高校毕业生),及其他难以实现就业的情形(如因失去土地或因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水库移民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

2.岗位开况。据调研统计,2003—2011年,广西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数量234598个,其中:社会公共管理类51996个,占22.16%;社区公益类48618个,占20.72%;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120376个,占51.31%;其他13608个,占5.8%。

截至2011年底,共有公益性岗位35716个,分布如下:社会公共管理类8395个,占23.5%;社区公益类5853个,占16.39%;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19294个,占54.02%;其他2174个,占6.09%。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

1.管理模式。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坚持“公开招聘、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服务中心承担具体日常事务,财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的核拨,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所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数量、劳动报酬等相关资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并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核、工种安排、工资(含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办理社会保险等业务。

2.劳动合同期限。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公益性岗位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终止其劳动合同,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据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含五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

3.享受补贴人员情况。从调研统计数据来看,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人员以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为主,平均比例为78.5%,高校毕业生所占比例呈逐年增加的趋势。(详见表1)

4.工资收入水平。广西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收入主要由岗位补贴和单位补贴组成,从调研情况来看,岗位补贴高的地区单位补贴相应要少,而岗位补贴低的地区则利用单位补贴来补充(如玉林、百色、河池等地),两者之和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当。其中,岗位补贴标准由各市规定,至2011年,最高补贴标准为来宾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其次是桂林市(120%)和柳州市(110%),其他市最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部分市对从事脏活累活、技术类岗位和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每月有50—150元的补贴增额;单位补贴除少数地区有明确标准(如玉林、百色两市不低于200元,河池市一般人员不低于300元、大专生不低于400元、本科生不低于500元)外,其他地区均由用人单位确定,额度偏低,且没有保证,对提高在岗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促进不大,因此广西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大致相当(或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资金使用情况

1.岗位补贴标准及社保补贴项目

广西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以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有两种补贴方式,一种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岗位补贴。广西大部分市采用这种办法,除柳州、桂林、来宾外,其他市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另一种发放形式是按岗位(或类别)确定补贴,如钦州市勤杂类岗位补贴900元/月,技术类岗位补贴950元/月,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以1100元/月的补贴标准发放;梧州市专职协管员(含劳动保障协管员、学校安全协管员、交通安全协管员等)的补贴标准为950—1000元/月。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四类,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岗位调研报告篇(8)

二、开展监督工作的有效做法

(一)责任制是有力保证。

国有企业以关键岗位工作责任制为形式,将各项监督要求分解到岗、落实到人。通过建立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保证了关键岗位人员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制的要求,基本形成责任清楚、相互制约的监督体系,使存在的履职不当,有章不循、执行不力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

(二)关口前移是重要举措。

1、制定预防方案。

通过调查分析,准确掌握企业重大业务活动流程,所涉及的资金、岗位、人员等基本情况,摸清易于产生职务犯罪行为的主要环节,了解职务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与特征。在此基础上,明确重点,制定预案,有针对性的强化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2、实行公开招聘。

采用群众推荐、票决制、任前公示等方法,坚持公平竞争、能上能下、任人为贤的原则,在考察应聘者业务能力的同时,重视对应聘者价值观的判断,明确应聘者业绩历史是否清白,从而选拔具有高度责任感、强烈事业心、工作能力强、在群众中有较高声望的优秀人才任职关键岗位。把好招聘关口,提高了关键岗位人才的录用准确率,使心术不正者丧失投机钻营的机会,规避用人风险。

3、定期岗位轮换。

按照有关规定,依据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情况,结合干部人事调整、机构设置调整,将思想端正、作风严谨、业务熟练的人员交流到关键岗位任职。定期轮岗作为企业经常性管理工作,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培养复合人才,消除弊端隐患。

4、坚持同步预防。

在重大业务、重点工程进行的同时,业务双方或多方共同制订预防方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避免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与关键岗位人员签订廉政协议,约束其履职行为,杜绝职务犯罪的可能。

5、规范招标投标。

招投标是经营活动过程重要环节,是易发职务犯罪领域之一。企业从积极预防的角度出发,建章立制,对招投标过程实行全程监控。通过审查项目立项和设计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程序及相关资质是否规范合格,及时制止违规操作,从而保证招投标的公正、公开、公平,保证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6、加强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机制的有效运作,是企业加强监督的重要方面。借助审计,对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效益性、合法性,及时发现问题,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关键岗位人员经营管理活动各个方面进行客观独立的审计评价,审计评价结果作为对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奖惩的重要指标参数。

7、重视举报。

职工与企业利益息息相关,坚决维护企业利益是职工共有心态。通过加大举报力度,畅通案件线索来源,拓展与延伸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在对举报信内容分析研究、判断甄别过程中,查找制度上的缺陷和各项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腐败的环节,积极加以完善与防范。

(三)民主管理是广阔平台。

1、推进厂务公开。

厂务公开内容包括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重大决策方案、财务工作、人事工作、大额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有关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等内容。厂务公开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关键岗位人员行使权力的内容、过程、结果公开化,增强权力运作透明度,降低“暗箱操作”,发生权钱交易行为的概率。

2、开展民主评议。

职工代表、民管会成员按制度、程序对关键岗位人员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是依靠群众抓好对关键岗位人员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评议结果是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通过民主评议,有力促进关键岗位人员队伍建设。

3、强化群众监督。

扩大职工参与企业管理途径,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如规定企业重大决策方案的出台和实施,必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组织职工代表就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以民主接待日形式,加强领导层与职工的沟通交流;以各种方式广开言路,倾听职工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部分国有企业在开展对重要岗位人员监督工作中存在一些认识上的模糊和行为上的偏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偏重经营业绩。

注重完成经营指标,对加强监督,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各类监督检查和管理机制不尽完善,对关键岗位人员有失察、失控现象。同时,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企业的考核也存在注重经营业绩,对关键岗位人员廉洁自律状况和队伍建设缺乏关注和监督的情况。

2、制度建设滞后。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企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多,原有制度已经难以与之相适应。在这种情况下,不及时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既不利于经营管理,客观上也为职务犯罪的产生创造可能、提供条件。一些关键岗位人员就是利用制度不完备形成的漏洞,采用各种手法实施犯罪行为。

3、监督形同虚设。

虽然制定了开展监督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但在具体落实上缺乏力度,使监督形同虚设。另外,真正让监督者敢说话,说真话,是有效监督的关键。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企业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诸多方面受制于被监督者,缺乏相对独立性,弱化了监督本身具有的强制性,形成对有“复杂背景”问题监督难现象。

4、责任追究乏力。

对于发生的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当、等现象,在依纪追究责任时往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处理时轻描淡写,采用批评、提醒、警示的方法较多,而违规者应当受到的撤职、罢免等“严厉”处罚使用较少。这种执纪不当,一方面削弱了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使职务犯罪者的蜕变过程,或者正在实施的犯罪过程得不到及时终止,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5、存在监督盲区。在对关键岗位人员加强监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长期以来较为重视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监督预防工作,理论研究充分,监督制约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较多较全。而对没有但任领导职务的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预防,存在关注程度不够、投入力量较小,覆盖面不广、产生监督盲区的问题。此外,重视对职务犯罪中贪污、挪用公款等“谋利”行为的防范监督,对渎职、失职行为的防范监督强调较少。

6、分配方式落后。

薪酬制度是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的重要内容,科学有效的薪酬制度是重要的激励和制约手段。部分国有企业受各种因素影响,传统平均主义的分配理念方式仍发挥着相当作用,关键岗位人员价值未能得到有效体现。业绩与薪酬的失衡,影响监督效果。

四、完善监督工作的途径

1、落实《实施纲要》。

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对于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监督,具有重要意义。应结合企业实际,确定重点领域,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监督“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情况,在涉及现金收支、资金流动的业务与管理中健全防范职务犯罪制度体系;把握重点环节,规范和优化业务流程,堵塞与纠正程序上的疏漏、错位和越位,夯实管理基础,提升内部控制和基础管理水平;管好重要人员,增强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业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

2、建设廉洁文化。

廉洁文化以鲜明的态度批判腐朽文化,从根基上摧毁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观念。通过建设企业廉洁文化,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职业道德教育,使职工在潜移默化中牢固树立廉洁理念。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正确行使权力、诚信守法教育,形成企业以廉为荣、风清气正的氛围,营造良好监督环境。

3、形成监督体系。

监督主体和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以机制创新为核心,权力制衡为手段,程序监督为重点,着重抓好党内监督与“三重一大”决策机制;预算、审计和财务监控机制;招投标与比质比价采购机制;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机制和民主管理机制建设,形成多层面、全方位的监督系统,实现无缝隙覆盖,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提高监督水平的基础。

4、开展效能监察。

效能监察是加强监督,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载体。效能监察紧贴企业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工作,注重业务风险分析、评估,注重过程中的控制、管理。效能监察通过对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企业正常秩序;吸收引进先进技术与管理方法,促进企业基础管理的完善和优化;使用监察手段,随时纠正偏差,堵塞漏洞,保证企业和职工从业行为规范合法。

5、加大惩治力度。

惩治是一种特殊的监督预防形式。对关键岗位人员从业行为中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与地方纪检、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查办案件合力,克服困难、一查到底。通过查办案件,明确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监督措施,完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效果。通过惩治的威慑作用,维护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岗位调研报告篇(9)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天韵咖啡厅是迪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一个托管门店即迪欧咖啡中翔广场店。该门店于2018年12月8号试营。主要销售快餐、咖啡、茶水等服务。属于个体工商户,为营业税纳税人。公司有四个部门:后勤、外场、厨部、吧台;后勤人员有门店经理、会计、出纳、采购。后勤人员主要负责门店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货物采购。外场人员主要是对客服务,提供必要的帮助。厨房人员烹制的快餐和吧台人员调制的咖啡茶水共同带来营业收入。

二、 岗位工作流程

门店成本控制岗位日主要工作流程是,早上配合各部门对外购货物的质量、数量、品种、进行验收,根据各部门的领料单填制出库单;中午审核统计各单据应付与已付物料金额,将购货情况在称菜记录本上反映,并将物料价格最近变动情况标记出来。分配各部门成本记录到日早报当中。通过日早报反映门店营业情况、各部门成本率、各种原料成本情况,及时向门店经理与部门主管反映,提出成本管控的措施。

三、门店成本控制现状

(一)采购制度不严

1、采购审批制度不健全

目前迪欧餐饮企业门店基本是由使用部门申请填写采购单,后勤部门见单负责采购。使用部门没有及时将请购单交与财务审核,以便行使监督权。

2、采购询价报价体系不完善

门店采购没有对日常消耗的原辅料进行市场价格咨询。对于零星的采购没有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对于公司统一配送的供货商的物资采购的报价分析反馈工作没有做好。对于价格的控制处于被动状态。

3、采购验货制度不严谨

物料主要来自总部工厂和门店对外采购。工厂到货,验货人员到场不全,无人监督入库的实际数量,也没有及时查看货物的生产日期。对外采购,质量与数量各部门没有严格按照采购单执行。验货的疏忽给供货商漏洞提供不新鲜的蔬菜肉类,价格和数量质量把关不严。

(二)、员工成本控制意识薄弱

1、仓储管理不到位

岗位调研报告篇(10)

(一)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八类人员,即: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困难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单亲(丧偶)人员;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现役军人家属、公安民警家属中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军转干部;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构成

目前,全市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共计1436人,其中:

1、市公安局协警员715人,分别是300人,200人,200人,15人;

2、市劳动保障局协理员316人(含军转干部家属12人)

3、市计生委计生专干212人(含企业军转干部10人),

114人,88人,10人;

4、市民政局低保专管员74人,招聘;

5、市行管局保洁保安员70人,65人,5

人;

6、市统计局统计专管员38人,招聘;

7、市行政服务中心保洁保安员11人,2人,

年2人,4人,3人。

(三)公益性岗位的待遇

我市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由三块构成:一是岗位补贴,按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由的每人每月350元增至目前的每人每月540元(扣除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后实际领取410元);二是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各用人单位发放的奖励、补贴等。

据调查统计,目前我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收入各有不同。

1、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量和业绩考核,协警员工资从430元—1000元不等;

2、市计生委计生专干工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执行,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10元。从4月起,相山区计生委给予本区75名计生专干每人每月60元奖励性计生补贴,街道对工作突出的计生专干也有奖励。

另外,1998年计生委联合市人事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大中专毕业生计生专干,工资薪酬不在公益性岗位补贴范围,享受普通社区干部待遇,工资由市财政定额专项下拨,不足部分由相山区政府承担。目前工资待遇1000元左右,并且仍有每年5%工资增长幅度。

3、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就业再就业财政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给予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乡镇劳动保障专职工作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岗位补贴。市劳动保障局协理员每人每月实发工资610元。

4、市民政局低保专管员工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执行,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10元。

5、市行管局保洁员工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执行,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10元;保安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500元;

6、市统计局统计专管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30元;

7、市行政服务中心保洁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500元;保安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560元。

业务主管部门按月提供工资名册,经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批,由市财政根据公益性岗位从业人数将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到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委托银行以存折形式按月支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

(四)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模式

主要是采取业务主管部门集中管理和逐级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经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业务主管部门自主进行公开招聘。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各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础台账和人事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变更,必须由业务主管部门报市劳动保障和市财政部门审批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各用人单位之间的公益性岗位待遇不均衡。由于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同样是公益性岗位,计生专干、民政低保员、劳动保障协理

员和公安协警员的工资收入不同,差别较大,造成部分工作人员相互攀比,情绪不稳定、工作积极性受挫。

(二(来源: )

)公益性岗位管理职责不清,管理办法不健全。目前,公益性岗位由计生、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用人单位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直接分派到街道(乡镇)社区,人事、工资等管理与街道(乡镇)社区脱钩,造成业务主管、县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人、岗、事”管理职责不清,缺乏有效的约束力。有些部门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被长期抽用从事其他工作。

三、建议

岗位调研报告篇(11)

(一)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构成。目前,我街共接收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56人,其中:调出10人,退休3人,现实际公益岗人员总数43人。主要岗位有劳动就业服务、劳动关系协理、劳动保障服务员、社区保洁、社区城管、司法纠纷调解员和社区残联主席等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条件的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退伍军人、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等等。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分两块,一是XX年6月前每人每月480元;二是XX年6月以后增至目前的每人每月650元。

二、街道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的经验和做法

为了把公益性岗位人员合理、科学的运用到了街道社区的各个工作岗位当中,充分发挥了他们应有的作用。文化街积极探索实践了“三化式”管理模式,强化了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