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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3-02-11 04:50:12

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

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篇(1)

1.1推行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成效,实现了从镇包办到村民自治的转变。由于计生工作重心下移至村一级调动了村级组织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村级干部由过去被动应付变为主动管理,乡镇也从围绕工作任务向围绕群众利益转变;从靠社会制约、行政手段向群众自我管理、自主选择转变;从单纯地落实育龄妇女节育措施为主向进村入户引导和帮助群众进行少生快富共同奔小康转变。

1.2增强了村民对计划生育工作民主管理意识,镇、村两级充分利用计生网络和计生协会组织有效开展计划生育国策、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方面自我教育和培训,并为村民制定各项服务制度,让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计划生育工作,使群众参与村级计生民主管理意识大大增强。

1.3加大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通过建立计生协会联系户制度、形成村级计生民主管理格局,使村级计生组织在管理流动人口、落实育龄妇女长效措施和做好随访工作时做到底子清、信息灵、措施及时、杜绝计划外生育,真正提高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成效。

1.4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自治章程为村居工作提供了示范,通过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群众会自觉地把计划生育与社会治安、土地管理、发展经济、尊老爱幼等相结合,制定统一村规民约,落实强有力激励措施,推动各项民主管理工作进程,促进村级经济发展共同走上富裕道路。

2.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

2.1一些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上热、下冷”现象,村级经济好的村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容易,干部群众乐于接受村民自治效果明显;村级经济薄弱的村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民自治组织名存实亡,干部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难以兑现,计划生育自治措施难以落实

2.2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组织不力,有的由于没有集体企业和家庭企业,村民的经济收入主要靠劳动力输出,为了脱贫致富,不少年龄轻、有文化、能力强农民基本上外出务工经商,而且部分村干部选举后也会外出务工经商,还有部分在家的经济头脑相对缺乏,一些村书记、村主任对亲自抓负责总责认识模糊,认为计划生育专干事,所谓亲自抓就抓专干;部分村班子软弱管不起来,所谓负总责就看考核,很少俯下身去抓重点解难题。

2.3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由于村级经济薄弱村民只关心自已经济、温饱等生产、生活问题对计划生育村民集体事情参与积极性不高,认为参加座谈会、配合调查、参与查孕查环等都干部事、多余事;认为只要自已不违反政策别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都与已无关,出现对违反计划生育现象不劝阻、不报告熟视无睹现象。

3.对策

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篇(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一法、一条例”,各级党委政府发扬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的精神,注重加强村级队伍建设,减员增效,提高村级计生人员待遇,尊重群众民利,注重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努力探索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推动村级管理步入经常化轨道的新路子,使计划生育村级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应看到随着计生形势的发展,目前村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仍不可忽视。

1、有的村领导基本不管。一些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对亲自抓,负责总责认识模糊,认为计划生育是专干的事,所谓亲自抓,就是抓专干;部分村班子软弱,管不起来,所谓负总责,就是看考核,很少俯下身去抓重点解难题;另有一些村支书、村主任有个人副业,无暇顾及,加之市、乡约束乏力,某种程度上成了抓自己(个人副业),不负责。

2、有的村专干管不过来。多数村专干一人对乡计生办布置的十余项基础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加之报酬不足以成为个人主要收入,导致专干不“专”,被动维持、应付。

3、有的育龄妇女小组长不会管。相当一部分小组长素质不高,其中一部分是只出于利益动机的村干部亲属,加之待遇偏低,只能跑腿儿,送信儿,开会儿,己远远不能满足育龄群众的服务需求,不能适应当前计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

4、育龄群众不愿让乡计生人员代管。由于村主要工作指标和上级考核前的准备工作多数由乡镇包办代替,且宣传形式呆板,内容空洞,实用性差,考核形式教条,内容要求与群众文化素质差距较大,加之季节、时间不定,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时有冲突,多有扰民之嫌,容易在群众中造成逆反心理,甚至产生对立情绪。

5、约束机制弱化。依法管理机制不健全,综合治理不完善,村级工作运行缺乏有力保障,导致约束乏力,管理工作出现断层。

6、计生人员待遇偏低,激励机制不能有效落实。税费改革后,市、乡经费普遍吃紧,投入相对不足,全市657个行政村,500人以下的村253个。农业税返还为20%,减去村“两委”工资,经费所剩无几,也就是说最少近40%的村计生人员开支已难以保障,提高待遇,落实优惠更无从谈起。因此在那些经济基础薄弱,村无积累的乡镇,问题尤为突出。目前的报酬难以充分调动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优待奖励激不起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对策及建议

针对村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否则,势必影响全市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健康的开展。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大力探索,形成一套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管理新机制。

1、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要做好村级计生工作,组织是保证,队伍是关键。因此,首先要选配好村“两委”班子,增强其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加强其对人口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认识,真正做到亲自抓,负总责。二是健全村计生办组织。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方式,择优录用有一定文化水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计生事业的专干、小组长,优化其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提高村级计生人员整体素质。三是完善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其人多、面广,能人汇集,贴近群众,灵活多样的优势,真正起到宣传、带动和“桥梁”、“纽带”作用,使村级网络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形成计生工作县级宏观调控,乡级具体指导,村为主、户落实的管理格局,建立起坚强有力的组织载体。

2、完善合同化管理机制,强化计划生育民主管理。《人口法》的颁布实施,要求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实现“两个转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体现在村级管理上,可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框架,规范村规民约,实行合同化管理,即经民主商议,以村民共同认可的形式,制定《计划生育协议书》,明确村干部(包括专干、小组长)和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把法律、法规所赋予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更加具体化的融入《计划生育协议》,使其具有合法性、民主性、互约性,使村组干部行使管理职责有明确标准,群众监督有实在内容,权利与义务对等,使每一个村民在参与管理的同时,也无形中管理自己,使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形成管理、监督、责任、义务的良性循环,以有效实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村干部(含专干、小组长)职责和村民责任。明确责任,严格奖惩,是调动积极性,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为了确保村级计生工作纳入经常化轨道,可采取乡镇党委、政府与各村“两委”签订任务明确、奖惩严明、要求具体的计划生育责任书,村“两委”与村专干、小组长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村“两委”与已婚育龄夫妇家庭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定期评议等制度,做到有责任,有义务,有管理,有监督,并且严格奖惩,严格“一票否决”,以增强村级主动承担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调动村民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建立起乡、村、户之间有责任,有义务,互相制约,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4、加强指导,建立工作运行保障机制。村级管理离不开乡级指导,更需要行之有效的运行保障机制。一是把农村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经济等融入计划生育工作,置乡、村职责于计生工作中,置计生工作于日常各项工作中,扩大计划生育辐射面,以避免工作断档,防止乡、村脱节,出现断层。二是加强乡级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可实行包村制、例会制(村支书、村主任、村专干),以便经常面对面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计生工作的动态信息,及时给予指导,帮助他们提高工作水平,使村干部始终保持工作热情不减,工作力度不减,使他们想干、会干、能干。村级也实行专干、小组长例会制,及时沟通信息,增强凝聚力,激发他们抓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村级管理健康运行。

5、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优化社会环境。生育的经济效益是夫妇和家庭决定生育子女数量的一个基本动因,而实践也进一步证明,通过利益调整和经济杠杆的作用,调节农民的生育行为,把来自外部的约束力转化为发自内在的驱动力,以此刺激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这既是引导和补偿农民的需要,也是新形势下政府实施人口宏观调控的一个有效途径。因此,进一步完善市级利益导向机制,切实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而言,一是制定落实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优先优惠经济政策,使他们能够获得直接的经济实惠。二是落实独生子女奖励,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施救助。三是制定落实母婴保健、社会化养老等社会政策,使其在整个社会中都能体会到优越感,充分体现奖励性和导向性,形成一个鼓励少生优生,促使转变婚育观念的整体社会环境,充分调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6、强化综合治理,优化村级工作环境。计生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仅靠一村、一乡、一部门孤军奋战难以奏效。尤其是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必须有付诸实际的真抓真重视(如开会必说,调研必谈,见面必问),真正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为确保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村级管理纳入经常化轨道,从方方面面创造条件,形成一种上面重视,周围协助,下面配合的良好的村级工作环境。

①经费保障。计生经费不足是影响当前农村计生工作上水平的重要因素。待遇偏低、报酬落实不及时,服务设施跟不上,奖惩不能兑现等,都将严重影响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阻碍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目前急需解决的是经费投入问题。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村级积累。二是畅通市、乡经费投入渠道,明确管理体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发展计生协会实体、开展社会募捐等形式,增加投入渠道,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县乡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不足问题。目前情况下,可本着突出重点,计生优先的原则,年初将村级经费按比例上交乡镇,不足部分乡镇无条件的予以补足,一次性到位,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以确保村级计生人员报酬及时兑现,奖惩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约束激励作用,并逐步提高村级计生人员待遇,充分调动其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篇(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一法、一条例”,各级党委政府发扬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的精神,注重加强村级队伍建设,减员增效,提高村级计生人员待遇,尊重群众民利,注重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努力探索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推动村级管理步入经常化轨道的新路子,使计划生育村级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应看到随着计生形势的发展,目前村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仍不可忽视。

1、有的村领导基本不管。一些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对亲自抓,负责总责认识模糊,认为计划生育是专干的事,所谓亲自抓,就是抓专干;部分村班子软弱,管不起来,所谓负总责,就是看考核,很少俯下身去抓重点解难题;另有一些村支书、村主任有个人副业,无暇顾及,加之市、乡约束乏力,某种程度上成了抓自己(个人副业),不负责。

2、有的村专干管不过来。多数村专干一人对乡计生办布置的十余项基础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加之报酬不足以成为个人主要收入,导致专干不“专”,被动维持、应付。

3、有的育龄妇女小组长不会管。相当一部分小组长素质不高,其中一部分是只出于利益动机的村干部亲属,加之待遇偏低,只能跑腿儿,送信儿,开会儿,己远远不能满足育龄群众的服务需求,不能适应当前计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

4、育龄群众不愿让乡计生人员代管。由于村主要工作指标和上级考核前的准备工作多数由乡镇包办代替,且宣传形式呆板,内容空洞,实用性差,考核形式教条,内容要求与群众文化素质差距较大,加之季节、时间不定,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时有冲突,多有扰民之嫌,容易在群众中造成逆反心理,甚至产生对立情绪。

5、约束机制弱化。依法管理机制不健全,综合治理不完善,村级工作运行缺乏有力保障,导致约束乏力,管理工作出现断层。

6、计生人员待遇偏低,激励机制不能有效落实。税费改革后,市、乡经费普遍吃紧,投入相对不足,全市657个行政村,500人以下的村253个。农业税返还为20%,减去村“两委”工资,经费所剩无几,也就是说最少近40%的村计生人员开支已难以保障,提高待遇,落实优惠更无从谈起。因此在那些经济基础薄弱,村无积累的乡镇,问题尤为突出。目前的报酬难以充分调动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优待奖励激不起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对策及建议

针对村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否则,势必影响全市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健康的开展。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大力探索,形成一套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管理新机制。

1、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要做好村级计生工作,组织是保证,队伍是关键。因此,首先要选配好村“两委”班子,增强其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加强其对人口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认识,真正做到亲自抓,负总责。二是健全村计生办组织。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方式,择优录用有一定文化水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计生事业的专干、小组长,优化其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提高村级计生人员整体素质。三是完善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其人多、面广,能人汇集,贴近群众,灵活多样的优势,真正起到宣传、带动和“桥梁”、“纽带”作用,使村级网络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形成计生工作县级宏观调控,乡级具体指导,村为主、户落实的管理格局,建立起坚强有力的组织载体。

2、完善合同化管理机制,强化计划生育民主管理。《人口法》的颁布实施,要求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实现“两个转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体现在村级管理上,可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框架,规范村规民约,实行合同化管理,即经民主商议,以村民共同认可的形式,制定《计划生育协议书》,明确村干部(包括专干、小组长)和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把法律、法规所赋予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更加具体化的融入《计划生育协议》,使其具有合法性、民主性、互约性,使村组干部行使管理职责有明确标准,群众监督有实在内容,权利与义务对等,使每一个村民在参与管理的同时,也无形中管理自己,使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形成管理、监督、责任、义务的良性循环,以有效实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村干部(含专干、小组长)职责和村民责任。明确责任,严格奖惩,是调动积极性,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为了确保村级计生工作纳入经常化轨道,可采取乡镇党委、政府与各村“两委”签订任务明确、奖惩严明、要求具体的计划生育责任书,村“两委”与村专干、小组长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村“两委”与已婚育龄夫妇家庭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定期评议等制度,做到有责任,有义务,有管理,有监督,并且严格奖惩,严格“一票否决”,以增强村级主动承担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调动村民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建立起乡、村、户之间有责任,有义务,互相制约,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4、加强指导,建立工作运行保障机制。村级管理离不开乡级指导,更需要行之有效的运行保障机制。一是把农村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经济等融入计划生育工作,置乡、村职责于计生工作中,置计生工作于日常各项工作中,扩大计划生育辐射面,以避免工作断档,防止乡、村脱节,出现断层。二是加强乡级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可实行包村制、例会制(村支书、村主任、村专干),以便经常面对面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计生工作的动态信息,及时给予指导,帮助他们提高工作水平,使村干部始终保持工作热情不减,工作力度不减,使他们想干、会干、能干。村级也实行专干、小组长例会制,及时沟通信息,增强凝聚力,激发他们抓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村级管理健康运行。

5、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优化社会环境。生育的经济效益是夫妇和家庭决定生育子女数量的一个基本动因,而实践也进一步证明,通过利益调整和经济杠杆的作用,调节农民的生育行为,把来自外部的约束力转化为发自内在的驱动力,以此刺激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这既是引导和补偿农民的需要,也是新形势下政府实施人口宏观调控的一个有效途径。因此,进一步完善市级利益导向机制,切实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而言,一是制定落实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优先优惠经济政策,使他们能够获得直接的经济实惠。二是落实独生子女奖励,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施救助。三是制定落实母婴保健、社会化养老等社会政策,使其在整个社会中都能体会到优越感,充分体现奖励性和导向性,形成一个鼓励少生优生,促使转变婚育观念的整体社会环境,充分调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6、强化综合治理,优化村级工作环境。计生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仅靠一村、一乡、一部门孤军奋战难以奏效。尤其是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必须有付诸实际的真抓真重视(如开会必说,调研必谈,见面必问),真正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为确保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村级管理纳入经常化轨道,从方方面面创造条件,形成一种上面重视,周围协助,下面配合的良好的村级工作环境。

①经费保障。计生经费不足是影响当前农村计生工作上水平的重要因素。待遇偏低、报酬落实不及时,服务设施跟不上,奖惩不能兑现等,都将严重影响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阻碍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目前急需解决的是经费投入问题。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村级积累。二是畅通市、乡经费投入渠道,明确管理体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发展计生协会实体、开展社会募捐等形式,增加投入渠道,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县乡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不足问题。目前情况下,可本着突出重点,计生优先的原则,年初将村级经费按比例上交乡镇,不足部分乡镇无条件的予以补足,一次性到位,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以确保村级计生人员报酬及时兑现,奖惩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约束激励作用,并逐步提高村级计生人员待遇,充分调动其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篇(4)

农村人口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因素。30多年来,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广大农民为农村进入低生育水平和全国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农村人口比例大、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传统婚育观念尚未根本转变、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一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仍面临生产、生活和养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仍然是"天下第一难事",重点和难点依然在农村。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需要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等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要牢牢把握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性地位和阶段性特征,坚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推进,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把帮助解决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现实困难摆在首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新时期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完善利益导向政策,强化服务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积极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旨在依托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倡导和促进健康文明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保障农民享有基本的生殖健康服务,培育一大批"富裕文明、身心健康、优生优育、权益保障、民主和谐"的新家庭,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实行计划生育,提高农民家庭生活水平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根本目标。要研究制定新农村新家庭的评估标准,把群众实行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要求。组织群众参与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把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和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利用人口学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口文化大院等阵地,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信息、组织优势以及各相关部门的优势,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先优惠的生产、生活以及生育等公共服务。

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农村文明健康水平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出生缺陷预防,重点推广一级预防措施,加强婚育咨询指导及孕前保健,推广使用预防出生缺陷的新产品新技术;积极实施二级预防措施,全面开展产前诊断工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努力推进三级预防措施,开展新生儿和婴幼儿系统保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做好孕前管理和服务,引导群众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借鉴国际先进理念,积极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发挥项目地区的示范作用。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

加强农村社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重要内容。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农村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人口国情、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立足农村社区实际,倡导树立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倡导女孩参与社区文化活动,鼓励男到女家落户,逐步改变重男轻女等封建传统意识和习俗,逐步消除性别歧视。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新农村建设试点应有新家庭计划的内容,研究制定相关经济社会政策要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把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纳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之中,根据各地的人口形势以及工作基础,选择不同经济发展类型的村或乡镇开展试点。积极争取地方各级政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各相关部门要互相协调、积极配合,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将新家庭计划和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三、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是惠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指导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手段。计划生育家庭为国家作出贡献,应当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困难家庭应当得到重点扶助。建立健全利益导向基本制度。

要切实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加快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探索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等制度。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奖惩政策措施。对违法生育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是党员、干部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做好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衔接。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以征地面积为主要依据计算和分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并对独生子女户、双女户予以照顾。移民搬迁、危旧房改造等补助政策,要以家庭作为基本的补助单位,并适当提高对计划生育纯女户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群众,不影响其同时享受其他惠民政策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所获得的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在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时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应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并按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扶助。

制定和落实惠民政策要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农村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等政策或项目,要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给予优待和照顾。要将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优先纳入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雨露工程"培训之中。将计划生育纯女户作为各级各部门结对帮扶的重点对象,推广"幸福工程"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探索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

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要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着手,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创新养老模式,逐步解除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养老之忧。落实五保供养制度,解决好"三无"老人的保障问题。继续发挥土地养老的保障作用,巩固家庭养老保障的基本功能。

要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调动政府、集体和个人的积极性,多方筹集资金,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各地为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因地制宜地开展养老保障项目。探索开展农村养老保险的地区要优先考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

积极开展助老养老服务。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建设,不断满足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需求,优先和优惠为身边无子女的计划生育老人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老年父母,按规定提供适当补助。要大力弘扬中华孝道、子女赡养、邻里互助的风尚,开展爱老助老义工活动,倡导社会各界关爱农村老人。

五、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流动人口的主体是农民工。各地要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的要求,坚持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的区域协作模式,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推动形成党政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流入地和流出地互动互补的"一盘棋"格局,统筹解决好流动人口问题。

流出地要从源头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流出地要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合流入地,及时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家庭的上门访视工作,帮助计划生育留守家庭及子女解决实际困难。

流入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人口总数,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全局,把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范围,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经费。流动人口可以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免费服务,逐步做到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服务。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加强城市社区流动人口信息登记通报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列入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职责。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考核评估工作。利用政府及各部门信息网络和资源,完善流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完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开展跨省或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与共享试点。建立科学合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评估标准,研究建立目标管理双向考核机制。

六、进一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关键靠农村基层组织,靠基础工作。要适应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综合改革的新形势,强基固本,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要按照辖区常住人口规模和工作需要,科学设立行政管理、技术服务机构,合理配备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改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施和装备水平。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县乡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岗位特殊、任务艰巨,要按规定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基层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队伍,确保人员、任务和待遇"三落实"。村级计划生育专干一般要在3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女性为主,实行"县管、乡聘、村用",鼓励民主选举、民主评议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适当提高计划生育专干待遇,其报酬可参照村委会主要干部的标准。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分类指导和支持力度。积极创造条件,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生殖健康权。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依法制定包括计划生育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引导村级集体收益和资源分配有利于实行计划生育的个人和家庭。进一步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维护群众权益,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

积极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化。抓好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以及各相关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发挥信息引导和支持作用。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户籍管理、婚姻登记等公共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各级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和方式,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逐步实现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未建立上述信息管理系统的,应根据需要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各级部门间定期信息采集制度。

七、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人口发展放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人口发展,做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和完善部门协调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制定相关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完善惠民政策时要充分考虑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评估,主动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探索建立人口发展指标评估体系,改革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强化对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篇(5)

(一)绵阳市基本情况。绵阳市地处四川盆地西北部,距省会成都98公里,具有*多年的悠久历史,是川西北经济、文化、交通重地,素有“川西北第一重镇”之称。幅员面积20249平方公里,*年末,总人口527万,其中农业人口410万。辖六县两区,27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3453个行政村,363个社区,代省管江油市、省政府科学城办事处。*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396.6亿元,人均7518元,财政收入30.75亿元。全市有乡以上计生工作人员1498人,其中有专业技术人员654人(1997-*年人口变动、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各级计生干部队伍构成情况详细数据列表附后)。

(二)本次评估的基本作法。一是依据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意见》(绵委发[*]16号)和《关于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决定》(绵委发[*]15号),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上成立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期评估领导小组,制定了评估方案,召开了县(市、区)计生局长会议,部署评估工作、培训评估骨干、动员相关部门、计生工作者及广大群众参与评估工作。二是分两个层次进行评估。一是由市计生委确定3个县(市、区)、9个乡镇、27个村作为样本点,并与县计生局统一组织人员进行评估;二是其余县(区)由各县(市、区)计生局牵头组织评估,市计生委对其进行质量抽查。全市9个县(市、区)及一个开发区共抽取22个乡镇、65个村作为评估样本点。三是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以及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评估。评估中,全市召开了75个座谈会,调查访谈了县、乡党政领导119人次,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176人次,县、乡计生工作人员308人次,育龄群众1002人次。

二、开展综合改革,促进全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绵阳市委、市政府十分珍惜国家把绵阳列为试点城市这一机遇,一方面积极争取省计生委的指导和支持,一方面遵照国家和省对试点工作的要求,有序开展试点,使综合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把综合改革作为推进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迈向更高更新层次的契机,切实加强领导。*年初,绵阳市被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为全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点市后,省计生委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绵阳市委、市政府党政一把手及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计生领导小组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问题,制定方案,解决困难。省人口计生委给予了强有力的指导和支持,一是省计生委党组三次专题听取绵阳综合改革的汇报,并提出针对性极强的指导意见;二是省计生委认真总结了绵阳综合改革的成功作法,并两次在绵阳召开全省性会议进行推广;三是省对绵阳作出了免于年度检查考核的决定,并提供了一定的物质支持。

(二)坚持积极稳妥方针,指导综合改革扎实有序地开展。三年来,绵阳市的综合改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启动准备阶段(*年初至同年6月)。主要是成立领导小组,在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制发《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意见》(绵委发[*]16号),明确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以及内容和任务,提出“一个确保、两个明确、三个重点”的综合改革基本思路,并通过会议、文件、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二是试点示范,积极稳妥实施阶段(*年7月至*年7月)。主要是把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化整为零,选择有一定工作基础和代表性的县、乡先行试点。*年5月,在试点示范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市计生委围绕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制发《绵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推进方案》(绵计生发[*2]31号),建立综合改革项目管理、加强指导督查和分年度进行考核评估制度。同时,对承担重点项目的县给予年终免检的政策,使其放手推进综合改革。

三是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年8月至现在)。*年7月2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分析全市综合改革的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决定》(绵委发[*]15号),调整确定了以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制度为切入点,实行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建立机制与完善提高相结合,创新机制与配套改革相结合”的综合改革工作思路。全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市委《决定》,努力创特色,求突破,带动综合改革全面整体推进。市委、市政府也因势利导,先后在全市总结推广了盐亭县探索建立的财政转移支付计划生育经费“指标到乡,乡有县管,乡镇审查,财政监督,节余留用”管理体制的经验;推广了三台县在村委会中建立村计划生育委员会,村计生委主任实行竞聘上岗,乡聘村用,兼职兼薪,动态管理,报酬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村级计划生育干部管理制度的经验;推广了北川羌族自治县建立县、乡技术服务站一体化管理新机制和乡镇服务站由乡办乡管改为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模式的经验;推广了江油市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经验;推广了平武县“旅游搭台、计生宣传、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山区旅游生育文化建设的经验。

(三)综合改革促进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与时俱进中稳步发展。通过三年多的努力,绵阳市综合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党委、政府改进和加强了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得到坚持和进一步完善。通过综合改革试点,特别是严格实行“三线”(党政线、相关责任部门线、计生业务线)考核制度、把计划生育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进行督查的制度和把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纳入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内容,使各级党委、政府从职责定位上,由过去只对出生人口控制结果负总责转到了对建立和完善新机制负总责亲自抓上来;在领导方式上,由过去单一依靠计生部门转到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施治上来;在领导作风上,由过去的原则领导转到具体领导上来,切实解决影响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问题,尽力为计生事业提供组织保障和物质保障,使计生经费投入从*年的人均4.06元,逐年递增到*年的人均6.63元,人均增长2.57元,增幅达63.3%。

2、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得到体现,对计划生育的满意度有所提高。随着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综合治理、利益导向等计生工作新机制的建立,广大群众特别是育龄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计划生育多种优质服务,尤其是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评议权和生育安排自得到落实,使人们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力、满意度有了很大提高。本次评估问卷调查表明,群众认为近两三年计划生育工作有大的变化的前三项是:服务周到、管理规范和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意识普遍增强,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或基本满意在95%左右。

3、以人为本的理念日益深化,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和方法有所创新。通过综合改革试点,以人为本的理念得到强化,服务意识逐步增强。生育文化服务、政策法规服务、生殖保健服务、统计信息服务、生产生育服务伴随“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日益制度化、规范化,基本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由管制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

4、现行生育政策深入人心,低生育水平更加稳定。近年来,全市人口出生率和出生数量却呈稳步下降趋势,*年,绵阳市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降到了6.15‰和0.56‰,与*年比较,人口出生率下降了1.6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了0.7个千分点。人口出生数也由*年的40424人降到了*年的32448人,下降7976人,下降1.9%。

三、坚持重点突破,带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和方法创新

(一)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在全面、整体推行中提高

绵阳市把建立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管理体制,既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又作为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体制创新的根本,坚持从改革管理体制入手,带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建立,促进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强化。

1、抓住“两个关键”、“五个环节”,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

第一,抓住“两个关键”,建立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责、权、利相统一的机制。绵阳市在建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中,把解决村级在计划生育中的管事权和有钱办自治之事作为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的关键进行突破。一是通过建章立约,明确村民委员会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的权力与责任。尤其是为了确立村级在计划生育干部的选人用人权,绵阳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改进和加强村级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绵委办发[*]07号),建立起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相配套的村级计划生育管理组织及选人用人制度。截止目前为止,全市已有40%的村建立了村计生委并公开选聘了村计生委主任。二是通过建立乡对村“两包、一挂”(包任务、包经费,与工作奖惩挂钩)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制度和“以奖代补”、“三级”配套制度,落实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经费。对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村每年由市、县补助工作经费500元,对被命名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红旗村、先进村的,由市、县分别奖补一定的工作经费。*至*年,市、县投入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经费已达到410多万元。

第二,把握“五个环节”,制定确保自治制度落实的措施。一是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宣传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增强村(居)民的主人翁观念和自治意识、增强村民委员会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定责任感;二是自治《民约》、《协议》一般经过“三上三下”,由村民反复讨论修改,并经村(居)民大会或代表会表决,村(居)民“四民主”权力初步得到体现;三是建立简明扼要,综合性、操作性强,包括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村民自治工作制度,精减、规范村级计划生育帐、卡、册、单和上墙图表,使村级将过去的“两帐”、“八册”、“十大制度”改为“一帐”(台帐)、“两单”(人口变化报告单、育龄群众需求报告单)、一版(上墙的综合性告知内容);四是落实自治监督,完善村(居)计划生育公开制度,实施村民自治的村都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相关内容及其实施结果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流程及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承诺公诸于村民,并建立有计划生育村(居)民代表议事制度和人大代表视察评议制度;五是加强村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与计划生育协会两位一体的“自治”体制,加大“自治”实施力度,增强“自治”活力。目前,全市已有95.5%的村实行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近30%的社区实行了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梓潼的南桥村、游仙的温馨社区等实行自治制度的村(居)还组织了自愿者生育文化宣传队伍,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宣传先进的生育文化;盐亭的林园、江油的中河等村还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相结合,为提高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水平提供物质保障。在中期评估中对育龄群众问卷调查表明:在村民自治制度产生方式上,由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占36%,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占62%;在自治协议签订上,村民亲手签的占71.4%,请他人代签占6.8%;在落实监督权上,参加全村计生重要事项讨论的占76.7%。

2、抓住“三个重点”,努力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

绵阳市按照“在推行中完善,在完善中提高”的思路,针对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意见》,重点从三个方面完善“自治”制度,促进自治水平提高。一是在保持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内容合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章程中的计划生育部分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及服务协议,剔除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措施。纠正了在“民约”、“协议”中违法设置的收取押金、保证金、滞纳金,甚至罚款的条款。二是提高“四知道”的措施基本完善。乡镇、街道办事处一般都知道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提供工作指导、政策和财力支持、培训村干部等职责;村“两委”知道在“自治”中的职权、责任和任务目标,广大村民尤其是育龄群众知道在“自治”中的权力、义务和服务协议的基本内容,党委、政府和干部群众都要知道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意义和目的。三是体现“自治”民的措施基本建立,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村一般都建有3-5人组成的自治监督组,并制定有对申请再生育对象进行评议、宣传资料发放、群众意见收集反馈、评议“自治”工作等制度,群众参与“自治”的权力基本体现到了具体活动中。本次评估问卷调查和座谈情况表明,调查对象知晓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相关内容的占92.1%,参加过对村民自治工作评估的占67.8%,认为村民对计生村民自治能履行监督权的占95%,认为计生村民自治能促进村民民利落实的占89.7%。

3、开展争创活动,引导乡镇政府加强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指导和支持。

绵阳市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坚持建立并不断完善激励村级深化自治工作,引导县、乡不断加强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指导和支持,全市在两个层面上开展“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先进单位”评审活动。一是采取分级评审的办法,在村(居)开展了争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先进村、红旗村活动。经*年年终初评,全市3453个村中进入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先进村、红旗村行列的分别达到30%、15%、3%。市上对98个红旗村已给予了每村500元的奖励。二是市政府在县(市、区)和乡镇中开展创建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模范单位评审活动。“创先评审”活动的开展,对理顺政府指导、服务与村级组织自治的关系、村级组织与村民自治的关系,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从形式到内容逐步成为完全意义上的“自治”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与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制度相适应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

绵阳市在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制度中,遵循体制决定机制的原理,坚持以先进的体制、科学的机制推进计划生育由管理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在与之相适应的新机制中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1、建立优质服务机制,促进生殖保健服务,进村到人,实现“自我服务”。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绵阳市根据实施村民自治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项目的需求,按照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努力建立和完善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健全基层服务网络,依法规范服务行为,为村计划生育自治组织承诺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提供支持。

在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上,绵阳市按照“加强县级站,建设中心站,稳定乡镇服务站,夯实村服务室,用好服务车,积极探索计卫合作,努力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思路,巩固发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217个,村计划生育服务室2971个。其中,县级站90个,乡镇站207个。市计生指导所和9个县级站均获得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江油、北川、盐亭、安县等县、市完成了乡镇站布局调整,建立了一批中心站或县级分站,依法规范了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卫生、计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准入资格及服务质量的监督制度。同时,市委、市政府还确立了以县管为主,乡镇协管的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在市、县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增设了基层指导科,加大对乡镇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监督。完善管理体制、调整布局后,确保了技术服务机构人员的经费保障,整合了乡镇计生技术服务资源,提高了技术装备的利用率,提高了技术服务质量,提高了受术群众的安全度。中期评估调查问卷显示,127名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和156名计生行政管理人员中,月平均工资达到704元,其中,按月足额领取的占80%以上。

在技术服务内容上,绵阳市在对群众尤其育龄群众技术服务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紧紧围绕避孕节育、生殖道感染、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把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不孕不育、防病治病、随访咨询服务确定为优质服务重点,全市各地相继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以生殖道疾病、乳腺疾病为主要项目的普查和优惠治疗及医疗建议指导活动。*年以来,全市对102.1万育龄群众进行了普查和治疗。同时,还改革和完善了避孕药具管理发放制度,在农家乐、文化活动场所、村及社区医疗点等人群集散场所,增设了避孕药具发放点,在城市安装了150台自动售套机,把避孕药具单一的避孕作用拓展到了预防艾滋病、性病等疾病上。

在技术服务方式上,绵阳市把服务目标由单纯的提供避孕节育服务转移到帮助育龄人群解决好不同生理期所遇到的问题,健康地渡过育龄期。由此,重点推出了“三改”、“一加强”政策措施。一是改避孕措施由服务者安排为受术者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自主选择,并建立健全了包括服务内容、程序、方法和考核评估、行政监督的避孕措施知情选择实施细则。二是改“三查”(查环、查孕、查病)以查环查孕为主为健康检查为主,在“查病”中进行环孕监测。三是改乡镇技术服务机构孤军作战为乡、村联动服务,明确乡镇技术服务站、村组各自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中的职责任务。四是加强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健康普查、技术服务、咨询服务、随访服务制度和培训制度,尤其在各县(市、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中列出15%—20%的经费作为术后随访报酬,切实加强了随访服务。这次评估问卷调查表明,全市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推广面已达到95%左右,术后随访率达到90%以上,有70%的乡镇开展了健康普查,其普查率达到73.7%,育龄妇女收到生殖健康小册子达到77.94%,接受出生缺陷预防宣传面达到90%以上,农村孕妇服用叶酸等的比例达到38%左右。

在政府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上,绵阳市建立了“考核评估”制度。评估内容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是否提高,乡、村互动服务规范是否健全,机构队伍建设及人员培训是否到位,服务站的环境是否整洁、优美,群众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的基本需求是否满足。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普知识的参学率、知晓率、期内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及时率、有效率、随访率、生殖健康普查率、意外妊娠率和群众对服务的满意率。与此同时,绵阳市还开展了以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四优一满意”乡镇服务站创建活动。去年,经专家组评审,已评选出16个“四优一满意”服务站,*年,预计将有20多个服务站达到标准。这些管理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服务机构的自身建设。经过对1002名育龄群众对技术服务部门服务情况调查问卷显示,有949人认为服务态度好,占94.7%;有858人认为技术服务水平较高,占85.6%;有788人认为技术服务环境好,占78.6%。

2、建立依法管理机制,加强法律法规服务。绵阳市坚持行政执法讲责任,行政管理讲服务的理念,制定和完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错案追究责任制度》、《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起了集“制度约束、来信来访、义务监督、政务公开”于一体的计划生育执法监督体系,改变了过去计划生育执法监督主、客体倒置现状。游仙、涪城、安县等县还推出了“监督卡”,卡上印有问候语、计生局地址及举报电话、五项服务承诺,广大育龄妇女能从监督卡上掌握办理证件、申请再生育程序和法定回复期限,避免跑冤枉路,非常便民。

特别是在政策法律服务上,重点推行了“三改”,“两取消”,“一规范”措施。即改重点向群众宣传应尽义务为把法律法规内容全部交给群众,并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改一孩生育审批为在政策指导下由群众自主安排生育,改群众“跑腿”自办法律法规规定“证件”为按生殖服务项目上门服务;取消《生育证》,实行《生育服务证》,取消为方便管理者违法授权和违法设置的政策措施,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的上墙图表、标语口号和公开栏中的相关内容;规范生育服务证、再生育审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办证服务流程。通过这些改革,加大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力度,仅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上,全市就印发“一法三规”及省《条例》小册子130万份,“一法三规”合订本3万册,分发到农户和村以上干部,其发放入户率达98%,干部群众的知晓率达95%以上,96.7%的群众认为计生部门办事程序合法规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认真。

3、改进宣传教育,深化“三结合”,为村民实行“三自”提供服务。

一是以实施生育文化建设工程为载体,改进和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绵阳市在综合改革中,探索并确立了“深入开发计生网络阵地,充分利用经济社会事业资源,强化结合、融入、渗透,全方位多层次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的工作思路,提出了精化环境宣传,深化新闻宣传,做实入户到人宣传的路子,依托大众传媒、城镇社区、旅游景区、文化站、“农家乐”等,建设多种类型的信息传输阵地,依托卫生、科技等部门建立融生产实用技术、市场信息、生育文化科普知识于一体的宣传咨询服务队,全方位、多层次传输以新型生育文化为重点的科技信息。去年以来,全市建设了新型宣传阵地150多个,购买、制作入户宣传品100余万份,投入宣传经费近100万元,为群众建立文明、健康、幸福的生活方式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

二是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为计划生育户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绵阳市抓住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机遇,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三结合”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以农村产业化项目为依托,对计划生育户实行政策帮扶、项目帮扶、科技帮扶、成片帮扶、生产生活生育一体化帮扶工作机制。在抓“三结合”工作落实中,形成了“政府总揽、农办牵头,计生服务、部门参与、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的三结合工作机制。北川县、梓潼县还创造了引导计生户发展经济的“五个一”措施,即每个计生户有一个稳定创收的科技多经示范园,有1-2口山平塘和沼气池,有一条进出方便的泥碎路或硬化路,有一个适宜种草养畜的养殖园。到*年,市、县两级建立帮扶基地352个,落实帮扶项目70多个、帮扶资金2500多万元,帮助20870户计划生育户脱贫致富。

(三)建立县指导、乡服务、村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运行模式

绵阳市委、市政府认为,综合改革的本质要求,是使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影响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是“下”改“上”不改,上下改革不配套,在全面推进综合改革中,首先需要县、乡政府切实转变职能,把计划生育工作重心转到为基层和育龄群众服务上来,把改革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满足群众需求上来,摒弃以往繁琐的考核和复杂的管理工作程序。因此,绵阳市制定了上下联动,分级定改的措施。

1、确立了市、县重点服务基层,乡镇(街道办事处)服务村(社区)和育龄人群的职能定位,明确了各级改革的重点和方向。

2、指导县(市、区)重点突破审批管理和用繁琐的考核推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方式,在统筹规划、宏观指导、政策推动、协调部门做好综合治理、督促检查上完善工作规范,在服务优质、指导有力、督查到位、支持和帮助基层创新发展上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在降低考核频率、简化考核指标、突出考核重点、引导服务上改革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管理及考核办法。

3、引导乡镇(街道办事处)把改革的重点放在摒弃以“权”服人、大包大揽、为管理而管理的计划生育工作方式上,侧重建立以开展政策法律服务、生育文化服务、生殖保健服务、生产生活服务、统计信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五大服务规范,使各级把精力集中到搞好计划生育“三结合”,为群众提供生产服务;建设生育文化大院,搞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群众提供文化生活服务;搞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为群众提供免费的生育服务。

4、指导村、社区居委会重点搞好村(居)民自治,建立村(居)为主、社配合、户落实的“自治”运行格局,健全村(居)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的“自治”机制,把计划生育落实到每个家庭。

四、存在的问题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及设想

(一)存在的问题:

1、财政投入不足和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困难。绵阳地处西部,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少,人口密度大,农业人口多,生育政策相对从紧,独生子女比例高,财政面临巨大的收支压力,争取对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到位难,争取法定奖励经费的到位更加困难,使综合改革措施落实到位缺乏经费保障,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难以建立和完善。

2、推进综合施治存在一定难度。部分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对综合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认识水平还停留在降低生育水平阶段,甚至有的认为生育水平降下来了,计划生育工作已经不重要了。因而,对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不够,职责法定的意识不强,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配套政策措施比较困难,即使制定了政策措施,也难以落实。

3、深化综合改革缺乏外部大环境。综合改革的部分内容与国家经济体制、社会事业改革的关系难以理清。尤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立法滞后于综合改革所需,难以处理好综合改革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如生育间隔、社会抚养费征收、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服务等。

4、技术服务设备陈旧。由于经费紧张,部分技术服务站,特别是乡镇服务站的设备简陋、老化,得不到及时的更新,无法开展基本的技术服务。加之,有部分技术服务人员文化程度不高,仅受过短期专业培训,又无技术职称,过去长期在计生部门工作,现年龄偏大,且政府又无力把这些人纳入失业、养老保险中解决,分流这部分人困难很大,阻碍了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改革进程,直接影响到技术服务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今后工作的建议及设想

1、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综合改革重要性的认识。综合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没有捷径可走,不可能一步到位,要从西部地区,从绵阳实际出发,加大对综合改革的宣传力度,增强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意识。重新审视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理清综合改革思路,采取切实措施,重点突破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综合施治机制的建立,积极推进而不冒进,真抓实干而不蛮干,开拓创新而不标新。促进综合改革深入开展,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篇(6)

核心提示

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是基层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是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途径,对加快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新机制,完成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河南省根据中央提出的建设人口计划生育新机制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开展指导评估,促进规范运作,强化利益导向,大力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全省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普遍展开,工作效果初步显现,涌现出一批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先进典型,对推动计划生育整体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部分典型单位的先进经验摘编刊发,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辉县市:加强“三项”建设抓好“五个”结合增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生机和活力

多年来,辉县市人口计生工作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村民自治的新模式,有力促进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自2005年创建成“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以来,辉县市又先后荣获了“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县”、“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先进集体”、“全国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先进县”等6个国家先进荣誉称号。

加强“三项”建设,着力构建村民自治保障体系

加强组织建设,提供领导保障。首先是加强村“两委”建设。辉县市每次都把村级“两委”换届选举作为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机遇,通过广泛宣传,力争把有能力、有威信、有责任心、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同志选进村“两委”班子,以提高班子战斗力。今年新一轮村级党组织和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辉县市要求进入“两委”班子的村管理员达到80%以上。其次是加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建设。辉县市推行的是在村民小组中每15户左右成立一个“计划生育自治小组”,每个小组民主选举1名村民代表,负责组内计生工作,同时要求村民代表、自治小组长、协会会员由1人担任,使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村民自治行为。要求各村结合本村实际,组织动员全体村民讨论制订好《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优质服务制度、村民代表议事制度、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管理员、自治小组长的职责,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加强考核奖惩机制建设,抓好村民自治的自觉性。市里直接组织市、乡两级计生干部采取平时抽查和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各行政村考核。平时抽查侧重检查基础工作和人口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年终主要检查各村年度人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考核结果,或给予重奖,或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这种重奖严惩的措施,有力促进了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促进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有效开展。

抓好“五个”结合,增强村民自治的生机和活力

与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相结合,提高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辉县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先后协调民政、扶贫办、财政等部门,筹集资金100多万元,建立种植、养殖、纺织等小康工程基地66个,吸纳2万多户计生家庭参与其中,计生家庭经济收入迅速增长。如常村镇各村规定,政策内双女结扎户给予一次性500元奖励;百泉镇百泉村规定,养猪规模在500头以上的,每户提供2万元无息贷款。

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相结合,提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服务能力。辉县市从加强村室建设出发,着力为群众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提升村级服务能力。今年以来,该市已建设合格村室228个,建设高标准村室286个。

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相结合,增强村级宣传教育能力。全市建设人口文化广场9个、人口文化大院120个、新家庭文化屋19个、图书室492个,组建计划生育宣传队82支,村级自我宣传教育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与生态文明村建设相结合,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深入开展。辉县市明确规定,经考核验收,达不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标准的,取消生态文明村的资格;达不到示范村标准的,不得参与生态文明村的评奖评先。

与基层党组织三级联创相结合,加强对村民自治的领导。在组织部门开展的基层党组织三级联创活动中,辉县市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验收: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罚的,不得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受到黄牌警告以上处罚的村,党支部书记已享受乡干部工资待遇的取消其资格。

由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稳步、扎实推进,过去计生工作“热在县乡,冷在村组”的被动局面在辉县市被彻底改变了,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多群众的支持与赞扬,干群关系、邻里关系更加和谐融洽了,群众的满意度也不断提升。

周口市:建立长效评估机制 巩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成果

周口市在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过程中,建立长效评估机制,牢牢抓住组织建设、群众参与、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四个环节,有力推动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管理水平

周口市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要求,依据《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指导评估意见》,出台了《周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指导评估意见》,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规范了考评程序及方法。《意见》规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命名后, 作为乡镇年度考核加分的依据,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较差的,按目标考核要求给予惩罚;凡是乡(镇、办事处)一年考核不合格的,该乡(镇、办事处)当年不得评为计划生育一类乡镇;连续两年不合格的,计划生育年终考评顺延降低一个类别。

抓住四个环节,稳妥推动村民自治

1.组织建设。各村都明确规定村委会候选人必须是模范执行计生政策的带头人。候选人确定后,先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然后将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四项民利交给群众,民主选举村委会。同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不违反计生政策的标准,选举产生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委员会。此外,他们还以计生协会员小组为基础,成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小组,使其成为村委负总责、村民搞自治、协会做骨干的“三位一体”的基层网络,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群众参与。以村计生协会为载体,组织群众自己制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村委会与村民在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下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既明确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又很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制订章程时,他们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合法性。制订的章程要上合法律法规,下合社情民意。二是互约性。既规范群众的婚育行为,又规范干部的管理与服务行为。三是民主性。制订章程时,广泛发扬民主,起草小组草拟出章程后,交村两委、村民代表、协会理事讨论,随后再征求村民意见,并形成修定稿,最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四是对等性。章程既体现村民的义务,又体现权利,做到权利和义务对等。

3.分类指导。对国优县要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达95%以上,做到工作内容丰富、服务形式多样,在全市起领跑和带动作用;对省优县要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达85%以上,力争向国优县靠近;对一般县要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达70%以上,并督促他们按程序开展村民自治工作,尽快地赶上先进地区。

此外周口市还规定,每个县市区至少有2~3个示范乡镇、每个乡镇至少有2~3个典型村在当地起到带头、推动作用,供借鉴和推广。如淮阳县就先后投入400多万元,建起了10个高标准的人口文化示范大院,为村民自治工作提供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和参政议事的场所。

4.动态管理。市计生协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对上年的示范村进行“回头看”,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止步不前的村,取消示范村、合格村的资格。2008年2月20日~3月20日,周口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合格村和示范村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评估后,重新确定了3386个合格村,摘掉了534个合格村、694个示范村的牌子,取消了相应的资格。目前,全市合格村占行政村总数的79.68%,其中示范村占行政村总数的18.68%,分别比2006年降低11.02%和14.32%,虽然合格村、示范村比例降低了,但村民自治工作扎实了,群众的满意度提高了。

2008年6月中旬,中国计生协、国家人口计生委联合调研组对周口市淮阳县、扶沟县的5个乡镇、4个行政村人口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协会工作进行调研后,对他们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方面做出的大胆探索给予了高度评价。

周口市的实践证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加速了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深化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内涵,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了计生部门的良好形象。

新安县: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全面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近来来,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政策推动、优质服务、综合管理”的新机制建设工作要求,新安县将村民自治工作作为突破口,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使村民自治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抓好工作试点 进行典型引路

2004年,新安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实施意见》,拉开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的序幕。随后的两年内,新安县人口计生委一班人从健全机制、宣传发动、完善村规民约入手,使城关镇厥山村、铁门镇克昌村、石寺镇石寺村等一批试点村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成为亮点。

然而,亮点并不完全代表着成功,要想全面推行村民自治,还要善于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为此,2006年,新安县人口计生委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立即抽调人员对先期试点的几个村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完善了铁门镇克昌村的“六好四到位”村民自治工作模式。

“六好”,即订好一个章程、建好一个网络、签好一个协议、做好一个公示、搞好一个评议、办好一批实事;“四到位”,即坚持制度先行,做到制度到位;落实自我管理,做到管理到位;完善服务措施,做到服务到位;建立监督机制,做到监督到位。

通过“六好四到位”工作模式的推行,克昌村基本实现了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2006年9月,全国人大计生法律法规调研组在克昌村调研时,对该村村民自治“六好四到位”的工作方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实施分类指导 推广试点经验

以克昌村为模式,新安县多次召开村民自治典型经验介绍现场会议,通过现场参观学习,大部分乡镇从创建两三个典型,扩大到全面实施“双创”。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强化工作措施,强力组织实施。把村民自治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乡、村三级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考核。

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对工作基础好、班子坚强有力、连续5年以上无计划外生育的70个村,全面推行“六好四到位”工作模式;对工作基础一般的210个村,稳步推进村民自治工作;对计划生育落后的17个村,全面做好抓后进、促平衡工作。

坚持动态管理,严格奖惩考核。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级考评制度》,实行动态监控和管理的措施。《制度》要求:凡是达到示范村标准的,一律按示范村对待,并享受相应的奖励措施;对示范村工作滑坡的,一律降为合格村甚至后进村;后进村长期不能达到合格村标准的,纳入重点管理,督促其尽快达标。

发挥网络优势 衔接各项工作

整合优势资源,小康工程蓬勃发展。2007年,新安县将多个部门出台的116项优先优惠政策进行充实整合,形成了“奖、优、减、免、帮、扶、救、助”八方面的优先优惠奖励政策。同时,全县40个部门联系100个帮扶村,与2000余户计生户签订了帮扶协议,现已落实帮扶项目700余个,协调小额贷款35万元。

倡导婚育新风,村容村风明显改善。近年来,新安县累计印制法律法规小手册、流动人口服务卡等宣传品260余万册(份),全县8万多户农村家庭基本达到每户一份;通过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计划生育五好新家庭”创建和评选活动,大力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园区、文化大院建设,提升了农民群众的文明程度。

完善保健服务,群众健康状况良好。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妇科病普查普治工程”,开展生殖健康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累计共为9万余名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妇科疾病普查活动60余场次,为所有怀孕妇女进行B超跟踪监控检查。

督促落实优惠政策,定期修改村规民约。目前,新安县的大部分村都对村民公约进行了修订,新的村民公约更加体现了对计生家庭的关怀,更有利于村民自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近几年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新安县计划生育的整体工作水平有了大幅提高,群众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改观,消除了过去党群、干群关系的紧张因素,为农村社会稳定创造了一个宽松和谐的环境。

舞钢市:突出三个保障强化利益导向 不断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

舞钢市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始于2001年 。多年来,该市实行具有舞钢特色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取得了显著成效:2003年、2005年,平顶山市计生协、河南省计生协分别在舞钢市召开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现场会,推广该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做法;2006年,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又把舞钢市作为全省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亮点县(市)进行重点指导。

强化组织建设,解决有人管事问题

通过民主选举和公平竞争的途径选人用人。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及村协会换届中,舞钢市严格按照程序选出村“两委”干部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成员,并适时对村计生管理员进行公开续聘。

完善队伍建设各项制度。建立和落实了村计生管理员岗位职责制、待遇落实制、定期考评制、末位淘汰制和上级计生部门协管制等动态管理制度。

开展培训和练兵活动。市计生委、计生协每半年对村计生管理员进行一次培训;乡计生办、计生协每月对村计生管理员进行一次培训,同时开展“六比六看”岗位练兵及争创 “十佳十优村计生管理员”活动。

落实待遇。舞钢市把村计生管理员工资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并以存折形式发放。此外,市委、市政府每年都要对30名优秀村计生管理员给予2000元以上的奖励。目前,全市有89名村计生管理员为党员,其中12人为市人大代表,21人为乡镇人大代表。

实行费随事转,解决有钱办事问题

为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深入发展,舞钢市把计生村民自治融入新农村建设中,自2006年起市财政按省定乡级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标准的50%给予乡镇财政补贴,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也出台相关文件,切实解决了村级有钱办事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网络建设,自2006年起,市财政对新建标准化中心村室的村,每村补助3万元。目前,全市已建起48个中心村室。为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中心村室都建起了计生文艺宣传队,通过快板、小品、相声等文艺形式,使群众在娱乐的同时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

完善各项制度,解决有章理事问题

坚持民主评议制度。村委会每年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告一次计生工作情况,接受群众评议和质询。

坚持定期修改计划生育村民公约制度。随着市、乡、村三级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不断整合与有关计生政策的调整,舞钢市要求各村每年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进行一次修订。目前,大部分村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都在20条左右,更加突出了市、乡、村出台的优先优惠政策。

坚持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近两年来,舞钢市在坚持按照河南省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要求做好公开的基础上,还对各种奖励救助落实情况进行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此外,他们还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名单、自愿放弃二胎指标对象名单、奖励扶助人员名单等制成版面及时进行公示,深受群众欢迎。

搭建惠民平台,提供政策推动力

舞钢市把利益导向作为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深入发展的不竭动力,不断整合社会资源,扩大奖励救助范围,建立和完善奖励、帮扶、扶助制度,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得以深入发展。

自2007年起,舞钢市政府把每年的8月10日确定为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光荣节,对计划生育家庭进行集中奖励救助。在2007年和2008年两届光荣节庆祝大会上,市政府共出资108万多元,共对1470户计划生育家庭进行了集中奖励和救助。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也以光荣节活动为契机,出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救助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自治增活力

多年来,舞钢市始终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合格村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在创建过程中,他们把计划生育示范村、合格村标准印发到各村,并组织广大村民认真学习讨论,使人人明白标准,各村都能按标准去创建。此外,各村开展了评先、表先活动,对评选出的计划生育自治模范户、计划生育模范互助户进行表彰;在全市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及争创诚信康检之星活动;成立“三夏”义务帮困队对计生户进行帮收帮种等。

舞钢市的这种处处以便民、利民、惠民、富民为出发点的工作方式,不仅改变了长期以来计划生育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和少数人管多数人的传统体制,也使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内黄县:建立“五四六”工作机制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从2000年开始,内黄县大胆探索实践,逐步建立了“抓好五个环节,落实四种制度,实施六动战略”的“五四六”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具有内黄特色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新路子。截至目前,全县531个村(居)全部推行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90%以上的村达到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标准。2007年,该县被国家人口计生委命名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抓好“五个环节”,打牢自治基础

一是抓好政府职能履行环节,强化基础建设与自治活动经费投入。县、乡政府除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政策外,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技术服务等方面都保证了资金的投入。近几年,县、乡财政累计投入3000多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其中投入700多万元,按照国家标准对17个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了新建和改建;投入1000多万元,在全县531个村(居)建起了达标的人口文化大院。

二是抓好自治活动开展环节,搞好计划生育典型评比、优秀“三位一体”学习小组评比及合格村、示范村评比活动。

三是抓好监督渠道建立环节,保障群众直接行使民主监督权利。

四是抓好创建评估环节,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创建程序进一步得到规范,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层次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是抓好自治活力注入环节,在责任田、宅基地等村级资源的调整、分配上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在村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分配上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待。

建立“四项制度”,确保工作实施

在实际工作中,该县按照“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评议”的原则,建立和推行了“民主议事、民主评议、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四种制度。

民主议事制度。村民有权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有权了解掌握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知识,有权监督村委会依法依规依约办事。

民主评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听取计生工作汇报,审议《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执行情况,讨论决定计生工作重大事项。

民主决策制度。村委会在研究计生工作时,吸收村民代表、协会专职副会长等人员参加,并通过落实村民会议制度,让村民直接参与计生工作决策。

民主监督制度。村委会坚持每月例会制度,按时对村民的婚育、节育、计生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公开;落实群众评议制度和差错追究制度,并将工作成效与村计生干部的考核直接挂钩。

实施“六动”工程,深化村民自治

“典型带动”工程。今年以来,该县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在继续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活动的同时,重点培植计划生育典型村、典型户,让典型带动多数群众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政策推动”工程。对各乡镇确定的典型村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建设新型生育文化阵地,实施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安居工程”等。目前,全县实施的198件“安居工程”中有87件都在典型村。

“部门联动”工程。该县组织、宣传、民政等部门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的重点村,制订相应的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予以重点支持。

“保障驱动”工程。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落实“三结合”帮扶、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和提供生活保障、救济时,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作为重点,优先安排。

“改革促动”工程。通过改革村组干部待遇落实形式,改革村室建设投入渠道等,调动村组干部和全体村民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积极性。

“奖励拉动”工程。通过评估验收,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成效显著的村授予“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明星村”荣誉称号,并对相关人员给予重奖,以此激励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典型不断涌现。

郑州市庙李镇:加大利益导向力度 引导计生村民自治

近年来,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不断探索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新途径,逐步形成了“依法管理、村民自治、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实现了人口计生工作与经济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从2005年起,该镇连续三年被郑州市评为“一类乡镇”,先后受到省、市、区的表彰。目前,全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率达到36%,超出省定标准26个百分点,其中女孩办理独生子女证比率占22%。

强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意识

近年来,庙李镇的土地开发速度很快,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村(组)集体经济福利分配成为农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但长期以来,由于该镇在计生奖惩措施上基本上以超生罚款为主,独生子女家庭只享受每月10元的奖励费,而超生户却与独生子女户享有同等集体经济福利待遇,这就极大挫伤了广大独生子女户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性。2004年,新一届镇党委、政府班子组成后,加大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力度,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形式,依托村民自治这个基层民主制度,以解决独生子女的优先优惠政策为突破口,把政府维护群众利益的决策落实好,教育和引导群众实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要顺利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村、组干部思想上的分歧。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村、组干部认为,既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已经受到国家处罚且7年内不得享受集体福利,期限满了之后就应当按人头享受福利;也有人认为,把独生子女家庭多享受1人份集体福利的待遇写进自治公约里,会遭到群众反对,等等。

为此,镇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到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面对面做思想工作,最终在全镇7个村达成了“独生子女家庭在集体福利分配上多享受1人份”的共识。在此基础上,该镇还要求各村在制订村民自治公约时,务必要把握好内容合法性、程序合法性、权利与义务平等原则,使其能在计划生育自治工作中发挥更好的约束引导作用。

抓好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是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整体发展的重中之重。为此,该镇要求,各村要确保做到计划生育政策和办事程序长期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对《生育证》审批情况、村本年度有生育行为人员、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等经常性工作要定期张榜公布,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发展

为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发展,庙李镇不断强化组织服务体系:一是选好配强能抓善管计生工作的村“两委”班子,在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中,把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作为干部参选资格之一,严格审查把关;二是加强村组计生队伍建设,全面推行村组计生工作人员“区管、镇聘、村用”管理机制;三是切实抓好计生协会建设,以各村人口学校和会员之家为阵地,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婚育、帮困、致富一条龙服务。

此外,该镇还逐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多方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2004年9月,该镇出台了《庙李镇关于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多分给一人份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的规定》。2006年6月,他们又出台了相关的补充规定,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年龄提前15年,并延长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年限。一些非独生子女户的村民感慨地说:独生子女户少生孩子,不仅省心,还受奖励,下辈子我们一定也要当独生子女户。

近年来,通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庙李镇的计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过去那种以乡镇单一行政管理为主和少数人管多数人的传统体制、被动局面不复存在了,广大群众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了, 符合二胎生育政策并领取了二胎生育指标最终又主动放弃的,越来越多,人口计生工作与经济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局面正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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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篇(7)

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市有关工作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推动实现“双降”目标的实施意见》,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诚信计生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双降”目标,强化诚信计生“村为主、组为本”根本措施,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村(居)人口计生工作力度,推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村(居)人口计生网络队伍建设的必要性 村(居)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战场,是整个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和重点。村(居)人口计生工作网络队伍建设事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对实现“双降”目标,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 (一)加强村(居)人口计生工作网络队伍建设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客观要求。当前,随着新一轮生育高峰的到来,低生育水平面临生育反弹的挑战,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依然很重。健全村(居)计生网络队伍,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和保证。 (二)加强村(居)人口计生网络队伍建设是诚信计生建设的需要。开展诚信计生建设,推进基层群众自治,是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建设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加强村(居)计生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这个核心,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村(居)人口计生队伍,才能使村(居)两委依法担负起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职责,才能使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村级人口计生工作队伍建设是开展优质服务的迫切需要。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只有建设一支生活在群众中、熟悉群众基本情况、善于做群众工作、了解群众需求,爱岗敬业的村级人口计生工作队伍,才能为群众提供最直接、最及时、多元化的优质服务。 二、加强村(居)人口计生网络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村(居)人口主任(村居计生专干)配备 1、职位设置。村(居)民委员会要根据人口规模合理选配人口计生主任,常住人口2000人以下的配备1名,2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配备2名,5000人以上的配备3名。 2、人选条件。村(居)人口计生主任必须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宣传、管理和服务能力;本人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问题;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为本村(居)居民,必须驻村工作,身体健康;优先选任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人口计生工作经验的人员;村(居)人口计生主任不得由村支书、主任或国家干部、职工兼任。 3、选任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村级人口计生主任要全面实行竞选制,按照“两推一选”的办法产生。即采取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经乡(镇、社区)进行资格审查后,通过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乡(镇、社区)按相关程序办理。 4、职责。 (1)组织村(居)民学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2)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监督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 (3)健全村级计划生育管理资料,准确掌握本辖区的人口变动情况,及时上报本辖区居住人员的流入、流出、新婚、出生、节育、死亡等基本信息,管理好计划生育表卡账册等基础资料; (4)组织育龄妇女按时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育龄群众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 (5)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服务活动,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咨询指导和随访服务工作,协助本村的育龄群众办理《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手续和证件,协助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等惠民政策,帮助育龄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困难; (6)对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7)按时完成上级人口计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加强村(居)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1、职位设置 按村(居)民小组数配备相应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 2、人选条件: (1)由本村(居)民小组育龄妇女担任; (2)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备一定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 3、选任程序:由各乡(镇、社区)指导村(居)两委,按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拟定、操作。 4、工作职责: (1)及时准确掌握本组育龄群众婚姻、怀孕、生育和节育、流动人口等情况,动员已婚育龄夫妇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及时向人口计生主任汇报; (2)组织育龄妇女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 (3)负责对申请生育、奖励优惠、办理有关人口计生证明的对象进行评议、上报工作,并在申请申报表中加注意见; #p#分页标题#e# (4)负责本组《计划生育诚信服务卡》审核把关; (5)对本组育龄群众开展入户访视服务,及时核实全员人口信息。 (三)落实经费、保障运转 村(居)人口计生主任报酬每月不低于800元,按筑党发〔2012〕7号文件要求,市、各区(县、市)、乡三级匹配分级纳入财政预算。其中110元从中央转移支付10%计生经费中列支,其余690元,按市、市、乡级5:4:1比例匹配。实行按绩付酬、奖优罚劣,与工作业绩挂钩的薪酬制度。原则上将个人薪酬总额的80%作为基本薪酬,20%作为绩效薪酬,根据本人年度考核情况,年终一次性发放。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报酬每月不低于50元,资金渠道不变。 (四)考核奖惩、严格问责。 建立村(居)人口计生主任绩效考核机制。市、乡两级要切实加大对村(居)人口计生主任的管理和考核,制定相关制度,签订年度岗位责任书。乡(镇)计生办、社区人口计生服务部要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项责任目标进行量化、细化,明确奖惩。要建立完善平时、半年和年终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对村(居)人口计生主任的德、能、勤、绩和育龄群众的满意程度等进行全面考核,建立考核档案,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群众评价好,所辖村(居)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的村(居)人口计生主任要给予大力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对在省、市考核中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影响全市考核结果的予以问责处理。各乡(镇、社区)要指导村(居)两委,参照相关政策和文件规定,制定出对村(居)育龄妇女小组长的考核办法。 (五)强化培训、增强能力。 建立村级人口计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机制。市、乡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村级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培训工作。对新任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市人口计生局要督促、指导各乡(镇、社区)每年对所辖村(居)人口计生主任进行四次轮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社区)要高度重视基层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特别是在组织选用、人员管理等方面要亲力亲为,务必确保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稳定,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标准。要按照人选条件对村(居)人口计生主任和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的选用工作严格把关,以解决人口计生工作在村(居)出现断层及个别村(居)人口计生主任不愿干、不敢干、不会干的问题,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 (三)按时完成。村(居)人口计生网络队伍建设情况要列入市对各乡(镇、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评估内容。各级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在5月20日前,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篇(8)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开展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是省人口计生委继优质服务先进创建活动后,提出的又一争先创优活动。其指导思想就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按照“走向生育文明、建设幸福家园”的总体思路,通过开展以“树立新的婚育观念、创新新的婚育生活、倡导新的婚育风尚、规范新的婚育行为、建设新的婚育方式”为主要内容的生育“三级联创”建设活动,采取“领导带头、宣传倡导、开展试点、优质服务、县乡村三级联创和利益导向”等方式方法,逐步实现生育观念、生育行为、生育制度、生育管理、生育服务和生育科技“五个文明”。其内涵丰富,意义重大,大家务必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首先,开展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是省、市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大部署。省委《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出台后,年省人口计生委分别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和实施方案,市、县人口计生部门也相继下发了实施方案,对“三级联创”活动进行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定位非常高,要求非常严。因此,从贯彻落实省、市重大部署的角度讲,我们没有退路可走,没有条件可讲。

其次,开展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家知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字目标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村容整洁。”而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的内涵与这20字要求是一致的。总得来讲,生育文明建设抓的是人这个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这一点抓好了,就抓住了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从生育文明的内容上讲,通过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可以促进“生产发展”;通过少生快富,落实奖优免补政策,可以推进“生活宽裕”;通过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可以推进“乡风文明”;通过生育制度、生育管理的文明,可以推进“管理民主”等等。这种有效的融入结合,充分表明了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必将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纵深发展。

第三,开展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内在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就是要动员全社会力量,通过宣传教育,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完善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社会保障和奖励扶助制度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从“惩罚多生”到“奖励少生”的转变,维护人口安全。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能实实在在地造福于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引导群众更新生育观念,潜移默化教育人,有效稳定低生育水平,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有效途径。

第四,开展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是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载体。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包括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方面面,抓好了创建,就能提升我县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水平;抓好了创建,我们才能进入生育文明先进行列。因此,“三级联创”是一个有效载体,是一个很好的抓手,我们必须要充分利用好这个载体,并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动全县人口、社会、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牢牢把握开展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的关键环节。省、市要求,今年要有40%的乡镇和村开展生育文明建设活动,年全面推开,年30%的乡镇和40%的村(居委会、社区)达到生育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2万农户达到生育文明示范建设目标,并接受省级评估。根据这一总的要求,我县今年的工作目标是:年底前,店垭、后坪、龙坪、过渡湾和两峪五个人口较少的乡镇,在办好1-2个村级试点基础上,全面启动生育文明创建工作;城关、黄堡、马良、歇马、马桥和寺坪六个人口较多的镇,在办好1-2个村级试点的基础上,选择40%的村启动创建活动。落实好这一目标,必须突出抓好五个重点:

一要抓好宣传造势这个重点。各地回去后,要在层层召开干部会、党员会、群众会等进行动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村级人口学校、宣传栏、公布栏、标语横幅、学习园地开展阵地宣传,充分利用乡村艺术团开展文艺活动宣传,充分利用文化科技下乡、农技知识普及等活动开展宣讲,充分利用进村入户发放资料开展宣传。有条件的,要把广播、电视等媒体优势利用好,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格局,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二要抓好各项计生业务这项基础。开展生育文明创建活动,抓好人口计生日常业务是基础、是前提。要按照乡级、村级、示范户的创建标准,确保各项计生指标任务落到实处。乡镇要确保无政策外多孩生育,村级确保无政策外生育,其它工作都要达到目标要求。人口出生、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出生人口孕情管理等工作都要较好落实。

三要抓好开展活动这个关键。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关健在于开展各项活动。要广泛开展“关爱女孩”、“关心独生子女”、“婚育新风进万家”和“推进文明幸福家园”等活动,把生育文明建设融入其中整体推进。要按照“计划生育好、子女教育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关系好和勤劳致富好”的五好标准,认真开展“五星级文明示范户”评选活动,树立生育文明先进典型,鞭策后进,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

四要抓好政策兑现这项举措。要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优扶和救助政策,以各项政策的落实促进生育文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特别要落实好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双女户结扎的奖励为主的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好以免费婚检、免费开展妇科病普查、免费开展生殖保健健康检查和免费为计划生育对象户落实节育措施等为主的免费政策;落实以农村女孩户提高5%农村医保报销比例等为主的优惠政策;落实好以帮助特困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和孤残儿童家庭的“三救助”为主的救助政策;落实以生育保险、务工保险、养老保险等为主的保障政策,通过各种政策的落实,让育龄群众切身感受到实行计划生育得到的实惠和好处,以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自觉性。

五要抓好基础建设这一保障。开展生育文明创建,硬件建设和制度建设是保障。要把重点和重心放在村级,狠抓基础硬件建设。村级要健全活动阵地。村村都要有人口学校、图书角、公示栏、宣传栏和各类基础档案;要有计生宣传品、药具发放品和计生服务室;要健全计生工作队伍,建立各项计生工作制度,完善计生工作机制,形成浓厚的计生工作氛围。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扎实推进。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委办、政府办分管领导和人口计生局、广电局、农业局、科技局、文化局、精神文明办、扶贫办、妇联、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人口计生局,龚永树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要按照06年和07年县人口计生局印发的有关“三级联创”文件要求,借鉴岞峪村试点经验,尽快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开展工作。要保障投入,确保各种奖励、奖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要明确职责,搞好配合。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特点,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口计生部门是“三级联创”活动业务主抓单位,要认真做好创建方案制定、工作检查指导、情况收集汇总和信息上传下达等工作。宣传部门要把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纳入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协调组织广电、文体等部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要结合“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和“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标准的生育文明文化阵地。农业、科技部门要充分利用农业、科技知识推广行动,把计生知识融入其中,制定惠民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致富奔小康。扶贫开发办要争取针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扶持项目和优惠政策,促进计生家庭尽快脱贫致富。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把生育文明创建纳入新农村建设工作内容,一同规划、一同安排、一同检查、一同督导。妇联要结合自身工作的优势把生育文明创建纳入关爱行动之中。各级各单位都要搞好协调配合,动员全社会力量,健立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创建机制,共同推进生育文明创建活动。

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篇(9)

为积极配合市人计局争创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我镇以提高村级计生服务水平为着力点,扎实开展了村级示范服务室创建工作。按照市要求和标准,在上路西村试点的基础上,在全镇33个村铺开,现已完成上路西、蛟镇、甘三、上高等16个村的创建工作,共计投入18000元,其他村预计将在9月底全面完成。

2、构建以依法管理为手段的公共管理机制。以率先实现单位法治化为目标,以落实单位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责任为目的,全面履行计划生育公共管理的各项职能,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长效管理与服务机制。我镇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 /> --> 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9.0pt”> 3、构建以加强宣传教育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公共宣传机制。我镇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思维、整合资源、务实高效、群众参与、因地置宜”的思路,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一是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并利用宣传教育、技术服务阵地,使广大群众能及时了解计划生育政策、动态,熟悉掌握计划生育工作方法、要点,以此增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辐射功能。二是创建新型的生育文化园区和生育文化村,切实转变群众生育观念。以上路西村为试点,深入开展生育文化特色创建活动,形成具有xx特色的新型生育文化。如为纪念7.11世界人口日,在上路西村开展了计生下乡活动,播放计生宣传片、进行健康检查、政策咨询等综合性活动,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同时,以政府搭台、计生卫生联合唱戏为主线,组织下乡小分队,将计划生育知识、技术服务送到育龄群众家门口。据统计,我镇以各种宣传活动为契机,向广大育龄群众分发了制作精美,外型美观的《村规民约》8000份;向各中小学校青少年发放内容生动,知识鲜明的生殖健康教育资料卡片3000余份。

4、构建以奖励“少生”为主体的利益导向机制。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计生工作的主要目标,着力构建多层面的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制度,帮助解决计生户疑难问题,解除计生户后顾之忧,让计生家庭得到更多的经济实惠和更优的生活保障。我镇自XX年开展《人口与计生

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篇(10)

一、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回顾

2004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优质服务为手段,狠抓源头性问题,扣紧基础环节,突出重点部位,使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一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回顾

1、圆满完成人口计划,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

2004年,我县较好地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全县计划出生1280人,实际出生1006,完成人口出生计划的78.6%;人口出生率为6.6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80‰;计划生育率为99.5%;综合性别比为99.6;二孩性别比为114.3。全县人口出生继续保持较低的生育水平。

2、加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目标责任制得到落实

3、新型生育文化有了新发展

结合《条例》贯彻执行,广泛深入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把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的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做为大事来抓。通过“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了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的参与率达到90%以上,知晓率达85%以上,固定性标语每村5条以上。加大了电教设备宣传力度,增加计划生育教育光盘数量,基本上满足了广大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知识的需求。开展了创建社会主义生育文化示范乡镇、示范社县活动。各乡镇街都有示范村社县,建立了图文并貌的新型生育文化带。开展了新型生育文艺演出活动,广大群众自编自演自导,寓教于乐,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4、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有了新提高

全县各级计生部门把优质服务作为牵动全局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积极为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全程服务。切实加强了计划生育服务站“三情”监测工作规范化的指导,每年保证上站两次,上站率要求达到95%以上。对重点人乡镇服务所做好记录,保证每季度监测一次。把对育龄妇女的服务和开展计生工作相结合,增强服务意识,监测过程中既治病又防病。对育龄妇女主动宣传优生优育知识、计划生育知识、预防生殖道感染知识。坚持术后随访“三沟通”制度,使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有新提高。改变了育龄群众对计生工作的偏见,广大育龄妇女真正享受到了优质服务。

5、“双优”工作不断深化

2004年,全县创建优质服务合格村、合格委工作得到了深化。优质服务合格村达到80%,优质服务合格委达到80%。全面实行了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育龄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率不断提高。在继续深入开展“双优”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创造条件参与创建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县活动。城市计生药具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果,为争创省甲级药具站,县投入16500元扩建了库房,购置了冰箱、空调等设备。保证了药具发放渠道畅通和准确无误,最大限度满足基层育龄群众的需求。

6、基层基础工作有了新变化

全县乡镇、街全部实现宽带上网,省统一开发的人口信息管理软件使用率达100%。继续开展村活动室、服务室、技术服务所、人口学校、村协会小组、中心户等达标创建活动。将后进转化工作纳入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如:沙锅屯乡后进转化工作,在人、财、物方面予以保证,又投入近6000元制作了很有品位的新型生育文化带,并且率先在全县兑现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去年,县

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继续加大对基层基础工作的调研、指导、检查。年初,对各乡镇、街计生干部、各村社县计生主任进行了全面培训。村委会换届选举后,再次深入到各乡镇对村计生主任、中心户长进行业务培训。深入到村社县、中心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面对面指导,有效地提高了各级计生干部和中心户长的素质,促进了基层基础工作开展。

7、依法管理工作有了新进展

04年,强化了计生工作的依法管理,把“一法三规”纳入了“四五”普法之中,对乡、村计生干部及中心户长进行了业务法规培训,按照市计生部门要求,县、乡两级行政执法责任制已经修改完毕。全县已有85%的村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在城县组织开展了社县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已有80%的社县实行了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初步形成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县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取得了实效。加大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0例,其中法院已执行8例。有效地教育了非法生育者,为稳定全县低生育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2004年卫生工作的回顾

1、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深化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随着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加强一批,弱化一批,转化一批”的指导思想,从2000年我县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实行了改革,改变乡镇卫生院由全民、集体经营模式。目前,暖池塘镇、缸窑岭镇卫生院承包给社会人员经营,暖池塘镇卫生院与兴城164医院联合经营,并聘用外院高资医生搞医疗,通过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改革,两家卫生院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黄土坎乡和沙锅屯乡卫生院按照农村卫生改革工作要求进行逐步弱化,保留了乡镇防保站职能,确保了农村预防保健工作正常运转。

二是进一步巩固村卫生室的建设成果。去年全面巩固农村初保成果基础上,重点对村卫生室的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内部建设和管理,使原有的村卫生室工作进一步规范。目前全县40%村卫生室达到甲级,98%村卫生室达标。为对新审批村卫生室一律按甲级标准建设。日常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计划免疫工作程序和妇幼保健工作要求执行。

三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去年集中对乡村医生进行在岗培训与测试,开展流行性疾病防治知识及卫生法规的培训,全年集中培训4次,参加人员达455人次,培训率达95%。测试卫生法规一次,参加人员400余人次,及格率98%;鼓励乡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提高自身医学理论和技术水平,为农民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2004年共有30人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使乡村医生队伍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2、农村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不断加强

三是开展农村健康教育,增强了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在经常性疾病预防工作中,各卫生院和乡村医生采取多种形式在农村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了广播、电视、板报、书画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疾病防治知识和保健常识,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一年来,共向群众发放防治各类传染病知识小册子5000册,宣传单20000张,挂图50套,通过宣传使农民群众提高了自我防护、自我保健意识。

3、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了医疗市场规范管理

04年,我们注重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中小

超市、卖店的执法检查,对校内和周边的食品卫生实行办证,办证率达100%,从业人员体检率达100%,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针对《辽沈晚报》报道缸窑岭镇陈仗子卫生所“非法使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事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县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医疗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陈仗子村卫生所违法、抗法行为进行严惩,没收其违法药品和器械,取缔其行医资格,并处罚金3万元。警示了全县各卫生院、个体诊所要依法行医和规范经营,使医疗服务场所经营秩序有所好转。

2004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认识当前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县计划生育卫生事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党政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卫生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没有真正做到亲自亲为。二是有些基层单位人口观念淡薄,对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不足不及时,有时存在着挤占、挪用计划生育经费现象;三是计划生育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基层基础工作不到位,计划外出生、瞒漏报问题时有发生;四是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还存在漏洞,农村群众生育观陈旧,仍有诊所在暗中利用“B超”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五是执法力量薄弱,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行政执法缺乏协调,多头执法现象依然存在;六是农村卫生机构管理水平较低,乡镇卫生院缺少懂业务、懂技术的管理人员,致使乡镇卫生院发展缓慢。上述这些问题,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将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摆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位置,坚持不懈地把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2009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事业“十五”规划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最为关键的一年,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各项工作总体目标,2009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加快农村计生卫生网络建设,提高城乡卫生服务能力为工作重点,以实施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开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卫生的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与卫生环境。

一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1、进一步开展专项治理,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

今年我县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相关文件,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药监等部门配合,严格规范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个体诊所管理,开展专项治理,进行集中整治,公开处理和暴光一批典型案例。建立起经常性工作机制,加大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非法行为,公示举报电话,建立举报查实奖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新闻媒体暴光制度、集中整治专项严打制度,形成强大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要坚持过程管理,做好跟踪随访服务工作,严格执行二胎指标两年有效制度,把解决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问题抓实抓好。要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出台有利于独女户和双女户家庭的奖励扶助政,要抓好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参保。要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在全社会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

2、继续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纳入本地县总体改革工作之中,组织力量,对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改革工作按照省定标准进行检查评估,年内改革面要达到100%;在城市继续推进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改革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改革,年内要达到100%;要巩固计划生育药具改革成果,认真总结和推广改革经验。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坚持规范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继续开展“三室、一所、一校、一户、一组”的达标升级活动;组织开展乡村统计质量和行政执法检查;继续抓好后进乡村转化工作,实行限期转化,年内转化率要达到50%以上;继续推广和使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指导,全面提升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3、全面提高计划生育优质

服务,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

努力拓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内涵和外延,增加科技知识含量,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继续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配合卫生部门积极开展一级预防工作。今年,我县要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开展好“优质服务合格村和优质服务合格委”达标活动。要加强县、乡两级技术服务机构建设,要搞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所“十一五”发展规划。年内,要有20%的技术服务站所建成市级示范站所。要积极探索融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管理和干部培训“四位一体”的计划生育服务站管理模式。会同民政、卫生部门在全县婚姻登记机关和助产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向结婚当事人和产妇免费提供“三送”送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和儿童保健知识宣传资料、送药具、送连心卡服务。要严格依法管理,作好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技术人员合格证的校验工作。

4、深入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全面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

大力加强计划生育普法宣传教育,协调社会宣传资源,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主题宣传活动,构建社会化宣传大格局。坚持依法行政,重点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兑现问题。积极争取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投入机制,足额预算2009年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做到四个确保:确保按照省税费改革对计划生育需求项目和补助标准,做到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足额到位并专款专用;确保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法律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确保省、市下达的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指标的完成。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坚持综合治理,做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样管理与服务,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依法规范计划生育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推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使人口和计生工作纳入依法治理轨道。加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维护社会稳定。

5、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

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发展战略,加快建立宣传教育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同宣传单位和新闻媒体的合作,继续开办好专题专栏节目。搭建多元的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平台,在城市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生育文化楼院创建活动;在农村开展丰富多彩的“三下乡”等公益活动,充分扩大新型生育文化的影响。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为国家生好娃,和谐健康幸福家”为主题,组织开展好“9.25”公开信发表25周年、中心户创建20周年纪念日等大型宣传活动;积极组织推广新型生育文化成果,充分扩大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影响。

二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9年全县卫生工作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巩固农村卫生工作成果,主动采取措施控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病率,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安全意识,推进全县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1、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卫生工作指导,解决好偏远农村人民群众的看病难问题,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为建立起农民群众群体抗大病屏障做好舆论准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是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集体医疗卫生组织,建立农村合作医疗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人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是建立农民医疗保障的有效途径。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今年应该着手做好开展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首先,要认真学习领会好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外地经验,全面把握好相关政策;第二,要选择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乡镇村。新型农村合作是一项新生事物,需要多方面筹集资金,因此要选择经济状况好,卫生基础坚实的村作为试点村拟在2009年开展试点工作;第三,要深入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让农民群众了解新型合作医疗是保障农民健康,解决治病难的有效途径,调动广大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进行职能定位。根据《葫芦岛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葫芦岛市深化乡镇卫生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继续坚持“加强一批、调整一批、转变一批”的改革发展思路,对4个乡镇的卫生院医疗布局进行调整和职能重新定位,依据职能整合卫生资源。缸窑岭镇卫生院为中心卫生院;暖池塘镇卫生院为偏远卫生院;

沙锅屯乡和黄土坎乡卫生院为一般卫生院;新设置的九龙街道卫生院为防保型卫生院。改革农村卫生院由管理体制,逐步履行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体制。

2、把握机遇,深化改革,做好城市卫生工作

一是探索卫生资源的整合。目前,**矿务局正面临着破产改制,企业所属医院划归地方管理的机遇,县卫生、财政、人事劳动部门要充分做好接收和重新整合地方与企业医院卫生资源的心理准备,要制定出科学的有操做性的接收方案,合理引导各分矿医院向社县卫生服务中心或街道卫生院方面转化,充分利用好矿属医院的卫生医疗救护职能。

二是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挖掘内部潜能。一是要更新服务理念,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患者是上帝的思想,以优质的服务赢得患者的信赖;二是坚持住院费用清单制、药品价格清单制和医疗服务公示制,用合理的医疗费用取信于患者。

3、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是加强传染病房建设,不断完善职能。传染病房已于去年底竣工,应该说,传染病房的建设为预防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提高整体防治能力奠定了基础。今年要利用好剩余资金,配置必须的设备,建设好化验室,装备好病房,添置必须的防护设施;二是加强防病队伍建设,要把传染病房各科室人员调配好,全面提高各种传染病的救治能力和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二是加强计划免疫工作,努力提高各种疫苗的接种率。

强化基础免疫工作管理,着力抓好流动人口和偏远地县的基础免疫工作,提高疫苗有效接种覆盖率。同时,要做好冷链运转工作,冷链运转工作很重要,要按各种疫苗所要求存放的温度,做好管理工作,确保接种安全有效。全县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城市要达到98%,农村要达到95%以上。加强乡、村计划免疫队伍的管理,实行计划免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计划免疫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切实做好艾滋病、“非典”、禽流感、流行性出血热等主要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虽然我县尚未发现艾滋病病人,但并不意味着就一定没有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今年,要大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从心理上筑起预防艾滋病防线。要抓住春秋两季集中力量开展灭鼠工作,努力降低鼠密度,降低流行性出血热的发病率。目前我县通过开展集中灭鼠和疫苗接种,基本上控出了出血热发病率,但我县个别村的发病率在全省还是很高的,各级党、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群众利益出发,切实将灭鼠和疫苗接种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流行性出血热要控制在3/10万以下。

4、加强妇幼保健工作,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服务

产妇系统管理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85%。

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篇(11)

1 计划生育协会群众性的具体表现

1.1 组织原则方面。基层计划生育协会一般采用“两上两下”作为制定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的组织原则。“两上两下”指村(居)协会制定村(居)规民约的流程的简称。村(居)协会先通过上门入户座谈讨论等形式广泛征求村(居)民意见,拟定出村(居)规民约讨论稿,然后发放到村(居)民手中继续征求意见。村(居)协会在充分吸收村(居)民合理化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村(居)规民约的正式稿,在公开场合。“两上两下”是“充分相信群众,充分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工作路线的真实写照。

1.2 制度建设方面。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在建立村(居)规民约时提出如下要求:群众性,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由村(居)大会或者村(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匹配性,在建章立制的同时,制定与之相匹配的实施细则,如孕检、随访、奖惩、评议等制度;相互制约性,做到权利和义务对等,使群众监督干部有实际内容,干部行使职权有明确标准;可操作性,规章制度的内容要与当地具体实际相结合,条文清晰,目的明确,措施要具体,表述条理,操作方便。以上要求对保证村(居)规民约的权威、规范群众和“村(居)两委”的权利和义务起到重要作用。

1.3 组织建设方面。基层计划生育协会要有好的领头人,确定会长人选是重要环节。一般来说选择会长的基本条件是,德高望重、保证时间、保证精力、热情,有感召力、有耐心,不辞辛苦、有一定文化水平,组织能力强的本社区居民。协会会长多是在村(居)里居住的老教师,老干部,他们退休以后,利用这个机会发挥余热。随着社会管理的需要,一部分以身作则,年富力强的热心青年逐渐吸收做协会领导。村(居)“两委”成员均是村(居)级计生协会会理事会成员,他们在协会兼任的职位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村(居)级计生专干属“两委”成员,由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从有文化、热情高、年轻的女性村(居)民中选举产生,一般兼任村(居)级协会的秘书长。村(居)级计生协会有村(居)“两委成员”和专门的计生人员成为理事会成员,体现出计生协会在村(居)民自治中的地位和以计划生育为中心的主旨。村(居)级计生协会理事会一般由10以上组成,除兼职村(居)干部外,其余都是退休的老同志,有国家干部、退休教师等。理事会成员必须是有文化、有威望、见识广、觉悟高、热心公益事业的村(居)级协会会员。

2 计划生育协会引领人口文化建设

人口文化是人类在繁衍、生存、发展中逐渐形成的,是人类对自身生产、抚育后代、婚丧嫁娶、道德教育等以及人的族类、群落、生存状况、生态环境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反映。群众文化以人民群众活动为主体,以自娱自教为主导,以满足自身精神生活需要为目的,以文化娱乐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历史现象。首先,群众文化概括了主体为群众,客体为活动;其次,群众文化内容广泛,以文化娱乐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最后,群众文化包含了群众文化活动、群众文化工作、群众文化事业、群众文化队伍。人口文化是群众文化的一部分,它包括简单的器物层次,制度层次和理念层次三个部分。

计划生育协会在人口文化建设中将“群众路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同志曾经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群众工作思想的核心内容,是党的根本路线,是我党根据党的性质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创造的一种科学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计划生育协会带头实行计划生育,搞宣传教育,搞生育服务、生活服务、生产服务,倡导文明村(居)风,在人口控制和农村(居)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人口文化建设是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的重要任务之一。群众成为计划生育协会的成员以后,会积极踊跃地参与到其中来,多数人做少数人的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很快取得成效。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工作,任何政策的波动都会引起生育率的反弹。因此,从根本上讲,要政府和村(居)民相互做到诚信,人口文化建设才有出路。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经常组织活动,活动采用腰鼓队、文艺宣传队、宣传栏、宣传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内容丰富多样,例如,妇科病、不孕症治疗咨询,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解答等。特别指出的是,逢每年的“5.29”和“12.1”村(居)级计生协会都要组织大规模的宣传活动。集市是农村人口集中的地方,很多基层计划生育协会抓住这个良好的宣传阵地,通过发放明白纸、小知识、宣传册、有奖竞答等活动搞好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科普宣传。

很多地方的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专题人口文化活动。比如,山东省菏泽市以“促进家庭幸福,构建和谐人口”为主题举办文艺调演赛,旨在宣传计划生育群众自强自立建设文明家庭的典型事例,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积极参与新型婚育文化建设和文明幸福家庭建设,努力为人口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山东省昌乐县坚持把倡树婚育新风作为打造新型人口文化的着力点,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人口计生政策,营造了浓郁的计生文化氛围。组建“幸福计生・和谐家园”文艺宣传队,队员全部为周边村(居)的育龄妇女,她们定期到各村(居)巡回演出,自编自演自导的快板、相声、秧歌、小品等节目深受农民群众喜爱;以重大节日为契机,联合镇团委、妇联、文化站等部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计生主题宣传活动。

3 计划生育协会进行人口文化建设的保障措施

3.1 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人口文化建设,提高计划生育协会的整体工作水平,应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领导小组,计生办、计生协、财政、民政、妇联、共青团、司法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具体负责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中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在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中的具体职责任务。领导组织的建立,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开展在方向定位、业务指导、基层组织建设、财政支持等方面提供了条件。同时,为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工作,加强人口文化建设提供了保证。

3.2 一定的经济基础是必要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文化建设要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做支撑。首先,需要支付给协会理事会成员报酬,以此作为他们耗费劳动的补偿。在农村(居),大部分年轻人到外地打工获取工资性收入,未能外出的村(居)民在当地寻找门路发家致富。如果理事会成员没有报酬,他们忙于人口文化建设,占用大量的时间和心血,而不能从事其他的有酬劳动,顾此失彼,会导致家庭生活水平下降。所以说,无论从激励的角度还是从劳动交换的角度看,理事会成员获取报酬是正常的,而工资的来源必须解决。第二,人口文化宣传活动本身需要经费。一是协会定期组织活动的费用,例如,发放宣传品、文艺汇演、慰问计划生育户等。如果村(居)里有计划生育困难户,对他们进行帮扶也需要一些费用。二是宣传品制作需要费用。明白纸、宣传册的印刷,标语制作等,需要打字店或印刷厂来完成,而这些琐事都是商业行为,必须支付相关的费用。那么,经费来源问题如何解决呢?我们认为政府财政拨付是首要来源,因为人口文化建设的目的是使群众自觉接受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集体经济、协会经济实体是活动经费的另一重要来源。个人捐助、企业赞助、募捐活动等是弥补经费不足的有益补充,不能作为活动经费的可靠来源,适当搞这样的活动大有裨益。再一个是,自力更生,创造经济条件。为了扎实做好人口文化建设工作,许多村(居)计划生育协会创办经济实体,用实体创收作为协会运作的开支和扶贫济困活动经费。

3.3 注意解决人口文化建设面临的新问题。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是流动人口管理。外出打工的村民数量多,分布分散,回家探亲没有固定时间,人口文化建设没有有效的载体。国家人口计生委曾明确指出,计划生育管理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在人口城市化加速的今天,流入地和流出地政府还没有实现对接的情况下,双向考核没有得到彻底落实,基本上停留在流出地考核的水平上,流出地计划生育工作非常困难。很穷的村因缺乏经费而难以开展人口文化建设。个别的很富裕的村对人口文化建设不当一回事,视计划生育政策如儿戏。村(居)计划生育协会开展人口文化建设只能是多交流,多沟通。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