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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2-11-25 02:43:46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论文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论文篇(1)

Abstract:Inrecentyears,alongwiththemarketeconomyunceasingdevelopment,theinternalauditgovernedtheroleintheorganizationwhichactedtoreceivetheattentiondaybyday,theacademiccirclesandthepracticalrealmallhopedthechallengewhichsolvedthecompanythroughtheinternalauditfunctionoptimizationtogovernwhich,theriskmanagement,theinternalcontroldomainappearedthequestionandfaces,andpromotedtheentireorganizationsimprovementbythis.Undersuchbigbackground,strengthensinternalauditqualitycontroltoappearessentialespeciallyandimportant.Thisarticlehadexpoundedinternalauditintheeconomicentitythenecessity,simultaneouslytostrengthenedinternalauditqualitythevitalsignificancetocarryontheindication,regardingdisplayedinternalauditeffectivelyintheeconomicsubjectfunction,hadtheverystrongconstructivenature,theguidanceandpointed.

Keywords:UnderinternalauditQualitycontrolWorksheetVitalsignificance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经济主体的组织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经济运行格局突破了原有模式,这些都给内部审计带来了新的课题,内部审计发现问题,预防问题发生,为管理服务,这些作用的有效发挥,就必须提高内部审计的质量,因此,改进内部审计管理,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十分必要且意义深远。

1.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必要性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它的目的是为机构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它采取一种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对风险管理、控制及监管过程进行评价进而提高他们的效率,帮助机构实现它的目标。内部审计的服务对象包括组织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作为组织成员的被审计单位(业务委托人)。内部审计师通过运用风险管理方法和控制措施,对风险管理过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分析、评估和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并建立跟踪检查程序,以监督、保证针对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所采取的行动是否得到有效落实,为管理层、审计委员会以及被审计单位提供帮助。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是保证组织目标得以有效实现的管理手段,包括审计执行主管(总审计师、首席审计执行官、首席内审师等)为使审计工作的开展符合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内部审计部门的章程及其他适用标准的要求,制定并实施的质量保证与改进程序,包括监督、内部评价、外部评价等方面。

1.1内部审计在组织中定位的特殊性和工作性质的重要性有必要加强自身质量控制。内部审计具有独立性和客观性,在组织中处于超脱地位。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活动独立于他们所审查的活动之外,它要求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经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批准并在内部审计章程中做出规定,审计执行主管由董事会任命,并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其他相关治理机构报告业务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组织风险管理框架中的定位是定期评价并协助其他部门进行风险管理,但不负风险管理的责任。客观性是指公正的、不偏不倚的态度,它要求内部审计师在工作中不与任何方面达成重大的质量妥协,不能把对其他事物的判断凌驾于对审计事务的判断之上。独立性和客观性是内部审计的必要条件,但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是独立性和客观性的有力保证,也是实现组织目标的有力保证。只有持续地加强管理、改进程序、提高质量才能在组织中树立权威性,达到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被审计单位的认可和满意,从而融洽各方面的关系,更好地开展工作

1.2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是遵循《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和《职业道德规范》的必然要求。内部审计和其他活动一样,受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国际参考标准的约束,内部审计机构应促进职业领域内的道德文化发展,内部审计师应熟练掌握专业技术、履行应有的职业审慎性、作为道德倡导者。《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包括属性标准和工作标准,工作标准涉及制定计划、开展业务、报告结果、监测进程等具体环节。《职业道德规范》中的行为规则,为内部审计师适任本职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遵循《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和《职业道德规范》,能够使内部审计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科学化,能够更快、更好地与国际接轨,从而将不同类型组织结构的审计客户的审计标准建立在统一平台的基础上。如果把内部审计师形象地比喻为足球赛场的裁判员,董事会和被审计单位代表两支球队,其他组织人员代表观众,相关的评价标准代表比赛规则,那么裁判员首先应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公平竞争理念,其次应熟悉比赛规则,最后在比赛中准确、熟练、审慎、公正地运用比赛规则,才能使双方队员信服,使观众满意,同时,也使自己的知名度和出场机会得以提高。

1.3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是全面质量管理的内在要求。全面质量管理是根据组织向顾客提供最优产品或服务的原则制定的长期战略性措施,是通过诸如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而实施的全部管理活动。它的主要原则是追求顾客的完全满意、不断地改进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全员全过程地参与。内部审计的顾客就是它的服务对象。最优服务就是从质量即利润的观念出发,以最小的成本帮助组织实现最大利润。它要求内部审计师充分利用审计资源,以高质量的保证活动和咨询服务对组织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揭示风险因素,提出改进建议,跟踪纠正措施的落实,从而使组织得到最大利润,最终实现组织目标。

1.4高质量内部审计工作底稿是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的最关键因素之一。银行内部审计监督的根本目的是促进银行业务经营、内控管理、综合绩效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底稿质量的优劣、高低,直接影响到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和效果的有效发挥。

1.5内部审计工作底稿质量是衡量内部审计质量的主要标准之一。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是为了通过高质量的内部审计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因此,衡量和评价内部审计部门各个方面的工作,归根到底还是要看内部审计质量及效果,而内部审计工作底稿质量作为内部审计服务的最基本、最有力的保证,自然也就成为评价和衡量内部审计质量的主要标准之一。

1.6保证内部审计工作底稿质量是树立内部审计人员形象的内在要求。对于内部审计人员来说,良好的内部审计形象是开展工作、履行职责的有力保障。内部审计人员只有通过高质量的内部审计工作,才能获得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及员工的认可,内部审计工作的作用和效果是最基本的支点。高质量的内部审计工作底稿是高质量内部审计工作的前提和保证。

2.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意义

2.1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有助于内部审计活动增加价值、改善组织的经营状况。内部审计的目的就是为机构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通过合理的质量控制,可以防止偏差,及时发现错误并予以纠正,确保落实责任制,从而帮助组织达到预期目的。质量控制并不只是活动终了时的审核,而是贯穿整个审计活动的始终,将质量标准分解到每个具体环节,每个审计人员都应进行自我控制,并由审计执行主管进行监督。它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事前控制主要是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事中控制主要是审计程序的选择与应用、工作底稿的记录与复核、报告的编制与审批;事后控制主要是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包括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反馈意见。内部审计活动范围涉及组织内不同的层次和领域,通过加强质量控制,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揭示风险管理漏洞和内部控制弱点,建设性地提出审计建议并跟踪落实,能够把组织的战略层、控制层和执行层上下左右联系成一个有机整体,既支持战略层针对目前需要改进的项目做出科学决策,又合理保证执行层按预定方案进行操作、不偏离目标,最终改善组织的经营状况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论文篇(2)

随着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也在不断地发展完善,因此如果想给企业内部审计的发展带来积极的作用,强化内审质量控制,提高内审质量控制的质量就成了必然的选择。同时,它还起着提高审计部门地位的作用,为进行审计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更加利于审计团队素质的培养,通过对审计工程中的审前阶段、审中阶段和审后阶段等各环节的深化,审计中的工作人员对素质要求有了全新的认识,在社会压力、自身动力的双重影响下,审计团队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知识将会有明显地提升,目的是更好的顺应当展对内部审计的需要。

(二)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制定提供实践基础

可以从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实践过程中积极总结经验、找出规律,同时吸收国外发达国家对我国有实质性帮助的经验和先进的管理模式,竭力创造适合我国基本国情有我国自身特色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系统,为我国制定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准则打下良好的实践基础。颁布《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准则》是我国审计事业顺应时展的需要,也是我国内部审计事业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二、我国企业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对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认识不到位

领导不重视,审计形同虚设。调查发现,人事组织部门在安排内审人员时,大多不考虑相关人员的知识结构、业务水平、工作胜任能力。一般情况是根据领导意愿,为财务、预算等部门“遗弃”人员找一个安生之地,可概括为审计部门是“老弱病差休”职员的“栖息场所”。特别是在某些基层单位,审计沦为可有可无的尴尬境界。此外,我国的许多企业,管理层没有认识到内部审计的作用,他们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支持是有限的,这大大影响内部审计质量,制约了内部审计的发展。

(二)企业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主体的权责落实不到位

当前有些企业对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独立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机构及相应的工作团队设置也不完善,有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因为日常内部审计工作量比较大,人事部门的工作做的不到位,几乎很少安排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即使安排了,内部审计人员也大都无暇顾及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工作。另有一些企业尽管安排了人员从事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工作,但质量控制主体不够明确,忽略了内部审计工作中和管理中的责、权、利相统一的法则,没有有效地激励制度和责任制度辅助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工作,多数监督检查工作草草了事,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

(三)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标准不健全

现在使用的内部审计制度体制建设侧重于内部审计法律、内部审计标准和规则的建设,忽略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标准的建设,导致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标准不确定、不具体,可操作性较差,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缺乏系统性,各单位内部审计控制标准无章可循,质量参差不齐。

三、完善我国企业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对策

(一)加强对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认识

全面提升企业领导层和内部各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改变传统看法上的偏差,重新认识到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内部审计人员也应积极通过自己的工作,让企业了解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创造积极的审计环境。

(二)落实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主体权责

完善企业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机构的设置,对规模、审计业务量较少的企业,可设立兼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岗位或由内审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对规模、审计业务量较大的企业,可设置专门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部门,明确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主体权责,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论文篇(3)

健全的内部审计机构是进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前提,合理、独立、完善的内部审计机构可以保证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及有效性,对于内审质量控制是必须的。而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在环境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是内部审计顺利开展工作的客观保证,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内部审计必须独立于所审计的活动。但行政事业单位现有的内审机构却呈现出多样化的现象:一些单位将内审机构直接设置在人事部门,有的单位将内审工作直接交由上层管理人员来进行而不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岗位,有的单位则将内审与监督部门之间合并在一起了。这些不合理的设置都使内部审计难以保证其运作的独立性。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内审人员作为审计质量控制的主体,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首先应当有足够的专业知识,掌握必要的综合分析能力,其次应当在进行审计时保持谨慎的态度,而我国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职业操守等方面还不够令人满意;此外,从事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人员的权责也没有落实到位,使得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效率较低。主要表现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知识掌握不全面。现有内审人员虽然掌握较多的懂财务专业知识,但并不了解相关的现代管理知识,缺乏计算机审计技能。职业道德不够。受一些因素的制约,内审人员在审计评价时不能保持客观的态度而使审计结果往往不能体现审计的真实性。

(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过程不规范

规范的内部审计过程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决定性因素。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在进行项目审计的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因素。具体来讲,在审计准备的阶段,有些单位在进行审计计划时只是凭借自身经验来主观地判断,而并没有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切实的风险评估,这样,一些高风险项目和环节就被排除在审计计划之外。在审计计划确定之后的审计实施阶段,又由于缺乏质量控制的标准,导致内审质量控制无章可循,难以进行统一的质量控制。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对策

(一)优化内审质量控制的组织保障机制

行政事业部门可以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来优化内审质量控制的组织保障。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来讲,可以设立内审机构单位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报告制度。单位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最高决策层,将内部审计机构设立在最高决策层下可以在保证内部审计机构权威性的基础上,与高层之间实现信息的及时传递,这样可以使得其在内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能够让上层重视。从外部来讲,应当充分利用国家审计的指导、监管作用,在促进内部审计规范运行的同时,大力提高内部审计机构的主体地位,从而达到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目的。具体来讲,首先应当完善有关内部审计规范体系,根据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现有的基本情况来进行完善,以提高内部审计规范的可行性;其次,可以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质量检查委员会,定期对内审机构进行质量检查或者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布、总结,来推广优秀的质量控制经验并对内审质量控制好的单位进行奖励,对不好的单位采取一定程度的惩罚。再次,实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年度备案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故意遮掩、袒护不予披露或披露的问题不进行整改、不彻底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国家审计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处罚。

(二)健全内部审计质量的人员控制机制

进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在设置健全有效的组织机构的前提下,应当保证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性。首先,应实行内审执业资格制度,要保证录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审机构的都是具备专业的审计知识与技能的人员,具有一定的从业经验。其次,在聘用内部审计人员时注重职业道德的考察,这一点可以通过在录用考试时增加职业道德考核来实现。最后,行政事业单位应强化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应当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让内审人员及时吸纳新知识。为确保培训事项的顺利完成,单位可规定内审人员每年要接受的强制性职业培训的最低时数,来不断提高内审人员执业水平和道德规范。此外,在进行人员控制时,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来考虑,例如若单位规模较小,审计业务量也不大,可以设置专门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人员或直接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担任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工作。这样,有助于将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权责职责切实落实到每一个专业人员上。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论文篇(4)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29-0069-05

*本文得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审计治理与投资者保护:机制、效应及其评价”(13YJC790121)以及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一、引言

Jensen和Meckling(1976)以及Myers(1977)等学者研究认为,由于企业债权人与管理当局之间利益不一致,且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企业管理当局会侵占债权人的利益,产生债务成本,降低企业价值。Spengupta(1998)和Yu(2003)的研究发现,信息不对称和资金成本之间存在相关性,投资人会通过提高资金成本的方式补偿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

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和外部治理机制的组成部分,是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确定内部控制的目标之一是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客观可靠的财务信息是企业外部债权人做出决策、维护自身利益的基础。独立审计能缓解信息不对称,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也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机制。目前关于独立审计与债务成本的实证研究较多,如李海燕和历夫宁(2008),胡奕明和唐松莲(2007),高雷、戴勇和张杰(2010)等,但关于内部控制与债务成本的实证研究较少,而且鲜有将内部控制、外部审计与债务成本三者联系起来的研究。目前的相关研究也基本是基于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而针对我国中小上市公司的相关研究较少。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信贷向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倾斜。那么,金融机构在设置债务契约条件时,是否考虑了中小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和外部审计质量所传递的信号呢?

基于以上认识,本文以我国深交所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内部控制对降低债务成本的作用,并且考察外部审计质量对内部控制与债务成本相关性的影响作用。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内部控制与债权人保护

杨雄胜(2011)将内部控制定义为“运用专门手段、工具及方法,防范与遏制非我与损我,保护与促进自我与益我的系统化制度”。内部控制作为实现权力制衡的基本措施,可以降低企业内部人员随机错报的可能性以及机会主义会计政策选择的可能性,从而提高财务报告的可靠性(魏明海等,2007)。Doyle等(2007)的研究发现,完善的内部控制可以有效增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减少公司管理层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高公司透明度,有利于投资者做出理性决策。Bushman和Smith(2003)认为,公司信息透明度的增加降低了信息不对称,增强了对公司管理者的监督约束,能够减少管理者的道德风险,即降低成本。Ogneva等(2007)的理论分析认为,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会使得会计信息质量较低,因而投资者的信息风险增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也往往意味着公司总体管理控制较弱,因而公司经营风险增加;无论是信息风险的增加还是经营风险的增加,都会导致权益资本成本提高。但Ogneva等(2007)的实证检验结果没有支持上述理论预测,可能的原因是样本公司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不具有信息含量。

我国上交所和深交所于2006年先后颁布并实施了各自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财政部等五部委于2008年《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于2010年《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至此,我国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近几年,我国学者关于内部控制对投资者利益保护作用的实证研究逐渐增多,但主要集中在对股权投资者的保护上,直接研究对债权人保护的较少(李晓慧、杨子萱,2013)。

国内学者杨德明和冯晓(2011)利用深沪两市上市公司2007―2008年的数据,实证检验内部控制质量与银行债务契约的关系,结果发现内部控制质量较高的企业能获得相对更多的长期贷款并且贷款的期限也更长,但这种情况仅在国有上市公司中成立,而在非国有上市公司中并不明显。李晓慧和杨子萱(2013)以2010―2011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内部控制质量与债权人保护的关系,发现当借款人拥有较高质量的内部控制时,债权人能够感知到更多的保护信号,选择的债务契约条件更为宽松,表现为偏好更多的债务资本、更长的债务期限和更低的债务资本成本。

基于内部控制能够增强财务报告可靠性,我们可以合理推断,高质量的内部控制能够向外界传递企业财务报告真实可靠以及经营高效的良好信号,债权人会根据此信号相应设置或修改债务契约条款,保护自身利益,由此提出假设1。

假设1:内部控制质量与债务成本负相关。

(二)外部审计与债权人保护

根据理论,审计是一项减少冲突、降低成本的机制。关于审计质量与大小股东之间冲突的研究已较为丰富。Fan和Wong(2005)研究认为,高质量审计能够降低冲突从而保护投资者利益。杜兴强等(2010)研究发现,高质量审计可以显著抑制大股东的资金占用,然而,大股东资金占用严重的公司并不一定会聘用高质量的审计师。

国内外有关外部审计与债权人保护的研究结论较为一致,即外部审计可以保护债权人利益。Watts和Zimmerman(1986)研究发现,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用来监督债务契约。Blackwell等(1998)研究发现,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企业,其银行贷款利率显著高于购买了审计服务的小型私人企业。Lin等(2003)研究发现,银行等债权人对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的财务报告的信任度会降低。胡奕明和唐松莲(2007)发现,银行的短期和长期贷款利率都与借款企业的审计师规模和审计意见相关,审计对银行贷款利率的决定发挥了一定作用。李海燕和历夫宁(2008)利用我国沪深两市制造业上市公司2001―2003年的数据研究了独立审计对债权人的保护作用,发现债权人能够根据审计意见所传递的信息设置债务契约条件,即审计意见具有预警作用,但本土“五大”和国际“四大”并不能给债权人更强的保护。高雷等(2010)利用沪深两市上市公司2004―2008年的数据分析发现,聘请高质量审计师和获得标准审计意见有助于公司获得银行短期贷款,并且提供的担保费用比例较低,而获得标准审计意见还有利于公司获得银行长期贷款。

总的来说,国内尚未出现将内部控制、外部审计和债权人保护一起进行考察的文章,只有杨德明等(2009)研究了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在降低大股东资金占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上是存在替代效应还是互补效应。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在保证财务报表可靠性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试图研究外部审计质量对内部控制与债务成本相关性的影响作用。当外部审计质量低时,债权人可能更依赖于内部控制对其利益的保护作用,而当外部审计质量高时,内部控制的保护作用会有所降低,由此提出假设2。

假设2:外部审计质量对内部控制与债务成本的相关性起到一定的调节效应。

三、研究设计与描述性统计

(一)研究设计

本文选取2012年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删除了主要变量缺失的公司,最终样本为497家上市公司。样本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情况来源于各公司年报,其余数据来自国泰安数据库。数据描述性统计和回归分析通过EViews6.0完成。

本文通过以下模型来验证假设1。

INTRATE=α+β1IC+β2CURTRT+β3SIZE+

β4ROA+β5GROWAV+β6CASHCD+β7GROWTA

+β8TUNNEL+β9EXFU

有关变量定义及度量标准见表1。

其中,INTRATE为被解释变量,表示企业的债务成本。根据委托理论,理性的债权人能够预期到公司经理人员可能采取的对其不利的行为,他们或者通过提高利息率的方式将经理人员的机会主义倾向所可能导致的损失预先考虑在内,或者在与经理人员签订的债务契约中对企业的某些行为加以限制。债务利息率与债务人的风险和借款项目的风险有关,是对债权人承担风险的一种补偿,因此可以作为衡量债务成本的指标。本文以利息支出率[利息支出/(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来衡量样本公司债务成本。

IC为解释变量,代表样本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用样本公司是否自愿披露内控鉴证报告来衡量。如果自愿披露了鉴证报告,则该指标为1,否则为0。根据信号传递理论,公司管理层有动机自愿披露更多信息以向外界传递公司高品质的信号,而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进行鉴证并披露鉴证报告,可以向外界传递公司内部控制质量高的信号。目前,深沪两市主板上市公司被强制要求披露内控鉴证报告,而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还处于自愿披露阶段。根据笔者对中小板上市公司内控鉴证报告的统计,发现内控鉴证报告的审计意见基本上都是无保留意见。因为上市公司如果没有获得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就意味着其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此时上市公司如果仍披露此鉴证报告,则会向外界传递公司内部机制不完善的信号,所以,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公司往往不会自愿披露内控鉴证报告。可以合理推断,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中小板上市公司,其内部控制质量较好。

参考国内外学者的研究,选择其他可能影响债务成本的因素作为控制变量,包括企业规模(总资产的自然对数)、收益能力(总资产收益率)、企业成长性(主营业务增长率和总资产增长率)、偿债能力(流动比率和经营现金流动负债比)、大股东资金占用程度和当年是否有其他外部融资。

为了验证假设2,本文借鉴杨德明等(2009)的做法,对模型进行分组检验。将全部样本公司按照审计事务所是否为国内六大分为两组,是国内六大的为审计质量高的一组,否则为审计质量低的一组。如果对于两个样本组,内部控制在降低债务成本方面的作用存在差异,则说明外部审计质量对内部控制降低债务成本的作用有一定的调节效应。

(二)描述性统计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2。

从表2来看,我国中小板上市公司中,约46%的公司自愿披露了审计鉴证报告,约39%的公司聘请了国内六大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从反映成长性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来看,最大值和最小值变化幅度较大,均值为51%,说明我国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发展能力差异较大,但普遍存在发展空间。从流动比率和经营现金流动负债比可以看到,2012年中小板上市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较高。

四、实证检验与分析

(一)实证结果及其分析

模型的回归结果见表3。IC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内部控制质量越高,债务成本越低,从而假设1得到验证。内部控制制度作为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一种制度安排,可以起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作用。杨德明和冯晓(2011)利用上市公司2007―2008年的数据研究发现,银行仅能识别国有公司的内控质量,却无法识别民营公司的内控质量,因此建议要重视对中小企业、非国有企业的信贷风险评估,在利用信贷资金扶持此类企业的过程中,要避免资金过度流入高风险的非国有企业。笔者的结论与其不同。本文的样本公司是中小板上市公司,基本上都是非国有企业,回归结果表明债权人能够感知中小非国有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传递的信号,更愿意以较低的利息率与拥有高质量内部控制的上市公司合作。

对模型的分组回归结果见表4。从表4可以看到,对于Big6=1的高审计质量样本组,IC的系数虽然为负,但并不显著,说明在高审计质量样本公司中,良好的内部控制质量能够降低债务成本,但作用并不显著。对于Big6=0的低审计质量样本组,IC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在低审计质量样本公司中,良好的内部控制质量能够显著降低债务成本。总的来看,不论外部审计质量高低,高质量内部控制都能降低债务成本,只是当外部审计质量较低时,债权人会更依赖于内部控制对其利益的保护作用,而当外部审计质量高时,对内部控制保护作用的依赖有所降低,由此假设2得到验证。

(二)稳健性检验

本文还采取了以下方式进行稳健性检验,假设1和假设2结论仍未发生改变。

1.将被解释变量替换成(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t-(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t-1,即两年的债务增量取自然对数来进行考察,检验结果显示内部控制质量越高,债务增量越大,高质量内部控制能够降低债务成本。

2.考虑到国内学者对高审计质量指标的选取有多种,如四大、六大、或十大,本文还采用了当年度的前作为高审计质量指标,假设2仍然成立。

五、研究结论与建议

本文基于2012年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研究发现内部控制质量的提高能够降低债务成本,这意味着债权人在对中小板上市公司做出信贷决策时,能够感知到内部控制传递的信号,对拥有高质量内部控制的债务人会提供更多的债务资本和更低的债务资本成本。因此,我国中小板上市公司应积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更要主动地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和提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获得更为宽松的债务契约条件,降低债务成本。

本文研究还发现,在高审计质量样本中,高质量内部控制降低债务成本的作用不明显;在低审计质量样本中,高质量内部控制降低债务成本的作用显著。这说明当中小板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质量较低时,提高内部控制质量从而降低债务成本的作用将更明显。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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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盛庆辉. 基于投资者保护的外部审计治理有效性研究综述及展望[J].财会通讯,2013(11下):16-18.

[11] Doyle J,Ge W,McVay S. Accruals quality and internal control over financial reporting[J].The Accounting Review,2007,78(5):1141-1170.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论文篇(5)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指由内部审计的业务管理机构或部门对内部审计的各种业务活动或行为进行有计划的监督检查,实施全面控制管理的行为。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如果一个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没有保证,其审计目标就无法实现,审计的实效和权威也就无从谈起。要提高审计质量,关键在于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笔者结合内部审计的特点,针对当前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1.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强

目前我国内部审计独立性不高的原因在于:首先,机构设置不合理。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依附于其他部门或者合署办公,导致了内审机构和人员受到多方利益的牵制,无法保证内审业务工作的自主性和权威性,从而无法保证内审质量。其次,内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不强。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内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品质,不能持谨慎、客观的态度进行审计评价,对查出的问题往往不能坚持原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随意性较大。

2.内审质量控制标准不明确

内审质量控制标准是内审质量的控制依据和内审业务的作业规范,是内审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现行的内审规范体系建设明显地偏重于内审法律、内审准则和内审职业道德规范的建设,而忽视了内审质量控制标准的建设,结果导致内审质量标准不明确,内审质量控制无章可循,各单位内审运行各行其是,质量状况参差不齐。

3.对现场审计缺乏适时有效的过程控制

由于缺乏对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致使部分审计人员在实施现场审计时,未按照内部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从而导致个别项目出现了重大“漏审”现象,给审计形象造成了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此外,审计组在被审计单位进行现场审计时,现场审计信息反馈滞后,各质量控制环节有关人员之间沟通渠道不顺畅,审计领导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现场审计动态。

4.内部审计报告缺乏纵向的勾稽复核

内部审计报告的复核,一是审计组长的审计复核,这是内部审计报告形成前的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它承上启下,把握内部审计质量关;二是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复核,主要是在对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重点抽查复核的基础上,全面复核结论性的工作底稿。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一环节往往被忽视,只是停留在对问题的定性方面考虑,没有实现真正的复核控制。

二、加强内部审计的对策

1.加强内部审计法律规范建设

明确衡量内部审计质量的标准。第一个层次的标准是《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第二个层次的标准是内部审计章程,它决定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宗旨、目标和范围、职责和权限以及内审工作的独立性;第三个层次的标准是由内部审计机构制定的审计手册、企业内部适用于内审机构的政策和程序、适用的审计技术和工具、企业和内审机构的发展计划等组成。

2.加强项目审计质量控制

一要制定科学的审计方案。审计工作方案是用于指导整个项目审计的指导性文件,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必要时可以进行试审,所确定的审计目标、范围、内容应当明确,重点突出,组织分工合理,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恰当。二要认真审查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内部审计机构要建立多级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的审查机制,通过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的审核,确保每一审计事项都有充分必要的材料支持,并据此确定审计组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描述是否准确、符合性测试及实质性测试是否履行、审计重要性确定及分配是否适当、受限制的审计程序是否已实施替代审计程序、重点审计领域和重要审计项目是否已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加强后续审计管理

后续审计是指在审计报告发出后相隔一定时间内,内部审计人员为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和建议是否已经采取了适当的纠正行动,并取得预期的效果而实施的跟踪审计。只有加强后续审计管理才能保证内部审计总体审计目标的最终实现,可见,后续审计是内审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

4.加强项目复核

内部审计还应有专人的或专门的复核机构,对整个审计项目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复核。复核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是否按照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实施,对调整的审计事项是否按权限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对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评估是否准确,对检查风险的确定是否满足可接受的最低审计风险水平的要求;根据符合性测试结果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描述及执行情况的判断是否正确,审计人员据此所确定的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范围及具体方法的采用能否保证发现已存在的重大错误及舞弊,结合管理层对已存在的重大审计问题的态度、采取措施的方式及最终对审计结论的影响程度,复核审计评价和审计结果的表述是否恰当。

5.加强监督与考核

内部审计机构还应建立专门的以专职审计师为主的审计业务监督和考核部门,制定明确的审计业务监督和考核程序及方法,使所有参与该审计项目的内部审计人员所从事的工作符合内部审计准则及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规范的要求

6.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现有内审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复合型人才少,普遍缺乏计算机审计技能,对经济业务复杂性的了解不足,难以将企业经营特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地披露与揭示。因此,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是审计质量提高的基本保证。可以通过组织培训、开展交流和讨论以及提倡审计人员自学等途径提高审计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论文篇(6)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指由内部审计的业务管理机构或部门对内部审计的各种业务活动或行为进行有计划的监督检查,实施全面控制管理的行为。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如果一个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没有保证,其审计目标就无法实现,审计的实效和权威也就无从谈起。要提高审计质量,关键在于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笔者结合内部审计的特点,针对当前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1.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强

目前我国内部审计独立性不高的原因在于:首先,机构设置不合理。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依附于其他部门或者合署办公,导致了内审机构和人员受到多方利益的牵制,无法保证内审业务工作的自主性和权威性,从而无法保证内审质量。其次,内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不强。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内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品质,不能持谨慎、客观的态度进行审计评价,对查出的问题往往不能坚持原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随意性较大。

2. 内审质量控制标准不明确

内审质量控制标准是内审质量的控制依据和内审业务的作业规范,是内审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现行的内审规范体系建设明显地偏重于内审法律、内审准则和内审职业道德规范的建设,而忽视了内审质量控制标准的建设,结果导致内审质量标准不明确,内审质量控制无章可循,各单位内审运行各行其是,质量状况参差不齐。

3. 对现场审计缺乏适时有效的过程控制

由于缺乏对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致使部分审计人员在实施现场审计时,未按照内部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从而导致个别项目出现了重大“漏审”现象,给审计形象造成了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此外,审计组在被审计单位进行现场审计时,现场审计信息反馈滞后,各质量控制环节有关人员之间沟通渠道不顺畅,审计领导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现场审计动态。

4. 内部审计报告缺乏纵向的勾稽复核

内部审计报告的复核,一是审计组长的审计复核,这是内部审计报告形成前的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它承上启下,把握内部审计质量关;二是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复核,主要是在对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重点抽查复核的基础上,全面复核结论性的工作底稿。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一环节往往被忽视,只是停留在对问题的定性方面考虑,没有实现真正的复核控制。

二、加强内部审计的对策

1. 加强内部审计法律规范建设

明确衡量内部审计质量的标准。第一个层次的标准是《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第二个层次的标准是内部审计章程,它决定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宗旨、目标和范围、职责和权限以及内审工作的独立性;第三个层次的标准是由内部审计机构制定的审计手册、企业内部适用于内审机构的政策和程序、适用的审计技术和工具、企业和内审机构的发展计划等组成。

2.加强项目审计质量控制

一要制定科学的审计方案。审计工作方案是用于指导整个项目审计的指导性文件,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必要时可以进行试审,所确定的审计目标、范围、内容应当明确, 重点突出,组织分工合理,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恰当。二要认真审查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内部审计机构要建立多级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的审查机制,通过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的审核,确保每一审计事项都有充分必要的材料支持,并据此确定审计组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描述是否准确、符合性测试及实质性测试是否履行、审计重要性确定及分配是否适当、受限制的审计程序是否已实施替代审计程序、重点审计领域和重要审计项目是否已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加强后续审计管理

后续审计是指在审计报告发出后相隔一定时间内,内部审计人员为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和建议是否已经采取了适当的纠正行动,并取得预期的效果而实施的跟踪审计。只有加强后续审计管理才能保证内部审计总体审计目标的最终实现,可见,后续审计是内审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

4. 加强项目复核

内部审计还应有专人的或专门的复核机构,对整个审计项目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复核。复核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是否按照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实施,对调整的审计事项是否按权限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对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评估是否准确,对检查风险的确定是否满足可接受的最低审计风险水平的要求;根据符合性测试结果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描述及执行情况的判断是否正确,审计人员据此所确定的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范围及具体方法的采用能否保证发现已存在的重大错误及舞弊,结合管理层对已存在的重大审计问题的态度、采取措施的方式及最终对审计结论的影响程度,复核审计评价和审计结果的表述是否恰当。

5. 加强监督与考核

内部审计机构还应建立专门的以专职审计师为主的审计业务监督和考核部门,制定明确的审计业务监督和考核程序及方法,使所有参与该审计项目的内部审计人员所从事的工作符合内部审计准则及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规范的要求

6.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现有内审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复合型人才少,普遍缺乏计算机审计技能,对经济业务复杂性的了解不足,难以将企业经营特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地披露与揭示。因此,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是审计质量提高的基本保证。可以通过组织培训、开展交流和讨论以及提倡审计人员自学等途径提高审计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F8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392(2006)09-0028-05

在本文中,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是指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主体对于其控制客体的一种能动作用。这种能动作用具有明显的目的性,它能够使控制客体运行于其控制主体所设计的质量标准轨迹之上,保证审计质量稳定在被控状态,从而达到预期的控制目标。

中央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是指中央银行以一定的质量控制标准、机制、过程和评价等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的具有控制内部审计质量作用的整体。中央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各组成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从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一、中央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标准

有效解决中央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问题,必须依法制定科学、合理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标准体系。审计标准不仅为衡量审计成果提供了基础,同时也为审计工作质量的一致性提供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标准是一个多层次的、互动的、完整的体系。一般来讲,可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法规制度

与审计有关的法规制度是国家运用立法权力,根据审计活动的一般规律,强制性地把审计的原则、权力、责任、程序和方法固定下来,由审计人员执行和遵守的规范性文件。审计法规制度是符合审计活动一般规律的,执行和遵守法规制度是中央银行内部审计活动的前提条件。

(二)内部审计准则和内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内部审计准则是由国家审计机关或审计职业团体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将一般认为公正适当的审计实践经验和惯例整理归纳而形成的一种审计专业规范。它虽然不属于法律规范,但它对内部审计人员具有约束作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是审计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应遵守的道德规范,是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的标准规范。该规范包括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品德、专业胜任能力以及职业责任等,完善的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有助于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

(三)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标准

中央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标准是指中央银行内部审计机构在保证审计组织从事各种审计业务中达到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所要求的业务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质量控制要求。根据全面质量控制理论,我们把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标准分为审计管理控制质量标准和审计项目作业质量控制标准。

1、内部审计管理质量控制标准。内部审计管理质量控制标准由内部审计制度建设质量控制标准、内部审计人员质量控制标准、内部审计资源综合利用质量控制标准等部分组成。其具体内容如下:

内部审计制度建设质量控制标准主要包括各项审计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与中央银行内部审计业务特点相适应;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能够严格执行。

内部审计人员质量控制标准主要包括人员选拔和录用的质量标准,如必要的学识、专业学历资格;必要的业务履历资格;必要的实际业务技能资格;必要的思想政治素质;必要的职业道德修养水平;必要的职业责任感和谨慎态度;技术职务评定和选聘的质量标准;行政职务晋升的质量标准;担任主审或者助审人员的质量标准;对审计人员定期进行业务技术培训的质量标准;对审计人员定期进行业务技术考核的质量标准。

内部审计资源综合利用质量控制标准主要包括内部审计力量和内部审计时间分配的科学合理性;内部审计权限及授权分配与布置情况;内部审计物质资源的分配情况等。

2、内部审计作业质量控制标准。内部审计作业质量控制标准一般由内部审计项目各种文件编制的质量标准、内部审计检查质量控制标准、内部审计取证质量控制标准、内部审计工作日记和工作底稿质量控制标准、内部审计结论和审计决定质量控制标准、内部审计档案管理质量控制标准等几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内部审计项目各种文件编制的质量控制标准主要包括:内部审计计划编制的质量标准;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编制的质量标准;内部审计报告编制的质量标准。

内部审计检查质量控制标准主要包括:内部审计检查的深度和广度是否适当充分,如果使用抽样审计方法,抽样比例的确定是否科学合理;如果采用内控评价方法进行审计,内控测试的结果和内部审计重点的确定是否正确;对于已审计范围内存在的某些被审计对象的严重违规行为发现、披露和控制情况;内部审计检查的级次是否合理,例如是否依据内审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多级(二级或三级等)检查制度。

内部审计取证质量控制标准主要包括:审计证据的确认、收集、分析和计算是否正确;审计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对于审计结论的支持是否充分。

内部审计工作日记和工作底稿质量控制标准主要包括:内部审计日记是否完整、真实;内部审计工作底稿内容是否完整;内部审计工作底稿是否进行了有效的复核。

内部审计结论和审计决定质量控制标准主要包括:内部审计结论和审计决定的内容是否完整;内部审计结论的论证和确立是否正确;对于违纪问题的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是否宽严适度;内部审计结论和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质量控制标准主要包括:是否建立了内部审计档案质量管理责任制;内部审计档案所包含的内容及档案管理程序是否完整、合规。

二、中央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机制

(一)组织控制机制

所谓组织控制机制,是指通过组织控制手段达到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目的,是对被控对象具有约束功能的各种组织形式、组织规范、组织措施、组织指令的集合。组织控制机制的内容主要包括:

组织形式,即组织的构成方式,它本身是一个系统结构,具有大组织、小组织之分,能够根据不同的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整合和分解;

组织规范,即对于组织成员或被控对象的约束范围,是对其行为空间的限定,它表征了其合理行为的集合;

组织措施,即为了实现组织目的研究制订的各种方法及其方法选择,它是组织控制目的得以实现的条件;

组织指令,即组织领导或控制主体对其组织成员或控制客体发出的令其作出某种行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控制信息。

针对当前中央银行内部审计存在的“同级监督难、责任认定难、问题处理难、规避审计风险难”问题,本文认为建立和健全内部审计组织机构设置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和发挥作用的关键。内审机构的设置应坚持独立性和权威性原则,一般而言,内审机构的组织地位和设置层次越高,其独立性越大,权威性越高,内审的作用发挥越充分。

(二)风险机制

所谓内部审计风险即内审人员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在进行工作时,由于自身的过错使审计报告及其相关报告、方案反映失实,被管理当局所采用而作出错误的决策所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审计风险对内部审计质量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在进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过程中,有必要引入风险机制。所谓风险机制,是指在内部审计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过程中,对于问题的检查、定性、评价和处理,必须坚持风险原则,即应预测和准备承担与其业务相应的风险。只有这样,内部审计人员及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人员在其工作过程中,才能保持高度的警觉和充分的审慎性。引入风险机制不是强调审计风险的不可避免,恰恰相反,是为了在充分认识风险存在的前提下,采取更加审慎的措施来认真防范和减少风险。

(三)人员控制机制

内部审计人员控制一般包括人员招聘控制、上岗前培训控制、在岗培训控制、晋升控制、继续教育控制、利用专家控制和咨询控制。在实行内部审计人员控制时,首先要建立内部审计人员职业化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执业资格制度,使从业者能具备内部审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熟悉会计、经营管理、金融经济、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从业经验。其次,要强化对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及相关审计责任的教育,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培训。再次,要实行专业化分工负责制,不同的审计人员承担不同的审计责任。

(四)奖惩机制

所谓奖惩机制,指在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过程中必须坚持严格而又科学的奖惩原则,明确奖惩范围,根据不同的责任层次,确定不同的奖惩级次。在一定程度上,奖惩机制也是审计质量控制的动力机制,只有制订明确的奖惩办法并严格执行,真正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公正,才能充分调动内部审计人员及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奖惩机制的主要内容有:制订科学的奖惩制度和办法;明确奖惩级次;严格执行奖惩制度,真正做到奖有因,罚有据,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分明。需要强调的是,惩罚是一种事后补救性质量控制方式,通过惩戒对责任人发出警示,但同时不能挫伤内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

(五)审计方法保障机制

为了有效实现中央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作用,我们应该充分研究内部审计的不同方法,结合中央银行内部审计特点和内部审计环境的变化,充分合理利用各种审计方法,特别是风险管理基础审计方法来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效果。

三、中央银行内部审计质量的过程控制

(一)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1、审计项目立项和编制计划。这个过程的目标主要是审计项目立项的重要性、针对性和可行性。重要性,是指立项的项目必须是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以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针对性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必须紧紧围绕中央银行的中心工作,二是立项审计的目的明确。可行性,是指审计立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范围,适合审计人力资源的现状。

就审计计划而言,制定年度内审计划和具体项目内审计划是保证内审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现代审计是在内部控制基础上采取的抽样审计,审计计划的制定就是在众多的被审计对象中寻找抽样点。中央银行内部审计计划,要抓住中央银行工作重点、要点、难点,围绕业务开展和风险,把这些项目列入审计总体计划,这样就保证了审计质量的高水平,也降低了审计抽样风险。具体审计项目计划越详细、越全面,审计效率就越高,审计质量就越能得到保证。

2、审前调查。审前调查是编制好审计方案的基础。项目审计前,审计机构要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日常管理等进行认真的调查。

3、制订审计方案。审计部门实施项目审计,特别是统一组织不同级次审计机构或多个审计组织开展的审计项目,要编制完善的审计工作方案,统一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要在搞好审前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制订好审计实施方案,细化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内容,对审前调查所得资料进行分析、复核,评估审计风险和确定其重要程度。

(二)审计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

1、现场作业控制。要深入细致,全面认真地完成具体的现场作业。审计人员要严格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具体审计事项,采取各种审计手段,收集审计证据。如实际情况确需调整审计实施方案的,应经批准审计实施方案的人员或审计会议批准。

2、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控制。审计组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应当其实、完整地逐日编写审计日记。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以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审计人员要在编写审计日记的基础上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3、内部审计报告控制。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最终成果。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提出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应在审计组长审核后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审计组所在部门要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审计事实的清晰性,审计证据的充分性,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性,评价、定性、处理、处罚的恰当性等进行复核,并提出书面意见。审计报告的内容要全面完整,审计证据要充分适当。

(三)审计终结阶段的质量控制

审计终结阶段的质量控制即审计质量的反馈控制,是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包括审计回访、后续审计控制和审计档案管理。这一环节旨在清除实际状态与目标状态的偏差,保证审计档案的完整性,使审计工作各环节更趋完善。

审计质量准备阶段过程控制、实施阶段过程控制和终结阶段过程控制,互相联系、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审计质量过程控制系统,是一个内部审计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的系统。

四、中央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评价

(一)中央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评价指标

审计质量控制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审计管理质量控制指标和审计作业质量控制指标两部分。

1、内部审计管理质量控制指标。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完善率(x1)。该指标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专门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监督机构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奖惩制度;适合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审计操作规程等。其公式如下:

x1=已建完善质量控制制度数/应建完善质量控制制度数(1)

――内部审计人才建设完善度指标(x2)涵盖以下几个项目:审计人员的品德素质(h1),学历情况(h2),专业实践情况(h3),专业技术职称(h4),业务培训(h5)。此指标的评定可实行百分制,根据每项内容的具体情况来评分。各项目得分之和就是人才建设完善程度的指标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x2=h1+h2+h3+h4+h5(2)

――内部审计决定落买率(x3)。该指标通过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来反映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而检查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其计算公式如下:

x3=已落实审计决定项目数/已下达审计决定项目数(3)

2、内部审计作业质量控制指标。

――审计方案质量控制率(x4)。该指标涵盖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审前调查。内容完整、初步分析复核、内部控制测评、重要性程度确定、审计风险评估、审计实施方案调整情况及审计方案责任制等。其计算公式如下:

x4=审计项目所含要素数/审计项目应含要素数(4)

――内部审计取证有效率(x5)。该指标是考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技术质量的指标,反映所取得的审计证据的证明及其有效程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x5=取得的有效审计证据数/获取的审计证据总数(5)

――工作底稿质量控制率指标(x6)。该指标反映内部审计工作底稿应该包括的主要内容和过程,以及应该达到的质量控制目标。其计算公式如下:

x6=工作底稿包含的有效要素数/工作底稿应含的有效要素数(6)

――内部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率(x7)。该指标反映内部审计报告应该包括的主要内容和过程,以及应该达到的质量控制目标。其计算公式如下:

x7=审计报告包含的有效项目数/审计报告应包含的有效项目数(7)

――内部审计档案质量控制率(x8)。该指标反映内部审计档案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以及应该达到的质量控制目标。其计算公式如下:

x8=审计档案具有的有效要素数/审计档案应具有的有效要素数(8)

(二)中央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评价方法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论文篇(8)

一、引言

继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上市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内部控制审计之后,2012年财政部、证监会的《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可分批分类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划分出了内部控制审计强制执行的过渡阶段(自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与美国的SOX法案要求全面实施不同。在该阶段,上市公司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存在自发性需求和强制性要求,主板上市公司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自行选择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另一部分必须按照规范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由于过渡阶段的特殊性,强制规则后有关内部控制的研究与国外对应时期存在差异,研究内容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未被纳入强制性要求范围的自愿性内控审计行为的研究,集中于对内控审计影响因素的探讨,一类是不区分自愿和强制的内部控制审计研究。从内控规范体系建立起,内部控制审计不断规范化并越来越受到各利益相关者的重视,有关内部控制审计的文献逐渐丰富,观点日趋多样,却鲜有文献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进行梳理并提出建议。本文试图从内部控制审计的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两个维度出发,梳理强制规则后,自发性需求与强制性要求背景下的内部控制审计研究、国内外对应时期研究重点和方向的差异,分析研究的不足之处,指出改进建议和进一步研究方向。

二、有关内部控制审计影响因素的研究

(一)有关内部控制实施影响因素的研究

美国的强制规则要求在上市公司全面推进,因此内部控制审计的实施是强制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甚至无效的公司也必须披露其审计报告,我国的情况与之存在差异。由于过渡阶段的特殊性,国内侧重有关自愿性内部控制审计的研究。方红星、戴捷(2012)在肯定披露动机影响自愿出具内控审计报告的观点基础上提出审计师是否愿意出具审计报告也是自愿性披露的影响因素之一,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均比本土事务所表现出更高的独立性水平和职业谨慎态度,越不愿意为有内控审计需求的公司的内部控制提供高水平的保证。其研究还证实了内控制质量高的公司接受高水平鉴证服务的主要动机是对外释放信号和降低成本。韩彬、陈丽蓉(2015)通过对2011至2013年的主板上市公司数据进行检验,以竞争战略这一新视角为切入点探索内部控制审计的自发性需求,发现成本领先战略与自愿性内控审计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二位学者认为内部控制审计所发挥的“补充”控制作用可以使实施成本领先战略的企业发现内部控制的漏洞,修正内控缺陷以为成功实施战略提供保障。此外,陈丽蓉、韩彬(2015)的实证结果表明了公司是否承担社会责任也会影响内控审计报告的出具和披露意愿。信号传递动机是自愿性内部控制审计的主要影响因素。强制要求的过渡阶段有关自愿出具和披露内控审计报告的实证研究一般都剔除了纳入强制性要求范围的样本数据,因此实证结果的可信度较高。进入全面执行阶段后,同国外一样,我国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的因素。

(二)有关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影响因素的研究与财务

报表审计质量影响因素的研究结论类似,强制规则后,主要有两方面影响内部控制审计质量的高低,一是审计供给,二是审计需求。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和审计师的专业性、胜任能力、客观性等影响审计供给,公司治理水平、产权性质等影响审计需求。JaggiBikki,MitraSantanu(2015)运用多元回归分析了在SOX法案规定执行较为成熟阶段,拥有行业专家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往往可以提供更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尤其在客户存在重大缺陷的时候,行业专家擅长发现并公布重大缺陷。Mount(2015)认为许多公司的管理层和聘请的审计师并不能恰当地判断内部控制缺陷的严重性,导致一些重大缺陷被认定为重要或一般缺陷。NathanJ.Newton,JulieS.Persellin等(2016)使用审计意见购买模型测试了美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行为与审计市场竞争程度、更换审计师之间的关系。研究表明,许多收到“清洁”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公司实际上存在着严重的意见购买行为,而且,激烈的审计竞争市场和在较晚的报告期更换审计师均会增加意见购买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这是因为审计市场竞争程度和更换审计师影响着审计师的独立性,进而影响内部控制审计质量。从审计需求的角度看,Krishnan(2005)的研究提出公司治理中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和成员数量与执行内部控制审计所披露的内部控制缺陷呈负相关。由于数据难以获取,国内的研究并未测试意见购买行为的存在,过渡期和全面执行阶段都鲜有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影响因素的相关文献。已有文献选择的变量大多参照财务报表审计质量的研究结论,主要有盈余水平、财务报表重述、异常应计估算、盈余反映系数、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审计师意见等。陈丽蓉、韩彬(2015)认为作为上市公司的顶层设计,公司治理水平正面影响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审计质量的需求,并将数据分为强制执行组和自愿实施组,发现强制要求内部控制审计的上市公司与自愿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的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审计质量需求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此外,作为公司的外部因素,产品市场竞争影响了上市公司对内控审计质量的需求,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程度与内部控制审计质量之间呈“U”型关系。总之,国内的相关文献均站在审计需求的角度,去探索内控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缺少审计供给影响因素方面的研究。

(三)有关内部控制缺陷影响因素的研究

近年来,国外学者转移了研究视角,开始更多地关注“非清洁”内控审计意见报告所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GrahamLynford等(2013)通过创建审计整改的影响因素模型,论证了公司内部信息技术的有效性和控制测试程序的实施时间正面影响着内控缺陷的整改,并且内控缺陷的整改出现在规模较小、财务风险较高、内部控制质量较低的公司的可能性比较低。BalsamSteven,JiangWei(2014)从股权激励这一新角度探讨了影响内控缺陷的因素。其研究结果表明,管理层的股权激励机制可以促进内部控制质量的提高,减少内部控制缺陷的发生。Bardhan等(2015)聚焦家族企业这一企业类型,论证了家族企业较之非家族企业,发生内部控制缺陷的可能性更大,原因在于家族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为实现个人利益,倾向于维持较低水平的内部控制。国内关于内控缺陷披露的研究比较多,缺少针对内部控制缺陷本身及其相关因素的探讨。如王海滨和于长春(2014)从规避风险的角度发现,当管理层会因为公司的经营状况差而产生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动机以规避风险,并且,审计师能够识别和判断该内控缺陷,从而出具非标准意见。董卉娜和严茹梅(2016)的研究结论与BalsamSteven等(2014)的结论类似,即管理层持股削弱了管理层背离股东目标、实现自身利益行为的动机,进而降低了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可能性。总之,在内控缺陷影响因素的探索方面,国内的学者还应该拓宽有关内部控制缺陷的研究视角,不应局限于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研究。综上所述,国内外在内部控制审计影响因素的研究重点上面存在差异。国外侧重于内部控制审计质量的研究,国内学者则针对过渡阶段的特殊性做出很多有关自发性需求影响因素的研究,将不同要求下的数据、结论进行对比和分析。我国已进入内部控制审计的全面执行阶段,应该重点研究内控审计的质量,以引导和培育企业对高质量内控审计的需求,提高审计师执行内控审计业务的质量。

三、有关内部控制审计经济后果的研究

(一)有关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经济后果的研究

HoganChrisE(2008)以内部控制缺陷改善的影响效应为切入点,通过经验数据检验得出结论,内部控制审计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的改善有助于提升盈余质量和投资者关于盈余预测的准确性,降低资本成本。Collins等(2008)通过研究萨班斯法案前后美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变化对公司经营风险和资本成本的影响,证实了强制性内部控制审计给公司带来了较高的审计费用,但同时也通过降低资本成本和减少信息风险使企业获益。进入强制性要求阶段,随着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上市公司数量逐渐增多,国内涌现大批学者探索内部控制审计这一新型审计业务的开展所带来的经济效应。人们普遍认同内部控制审计的强制实施能够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起到“补充”控制作用,从而影响公司的管理、财务上的操控手段。许骞、曾建光(2014)的研究表明,强制执行内部控制审计有效减少了真实活动盈余管理和应计盈余管理。自愿实施背景下,企业内控信息披露的成本较低,内控自评报告中可能充斥着虚假信息,从而使上市公司的现有投资者承受道德风险;作为企业的潜在投资者也会因无法有效识别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中真实和虚假的部分而面临逆向选择的风险。内部控制审计能够加强契约关系,对企业管理层而言,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吴秋生等,2015)。

(二)有关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经济后果的研究

许多以美国为背景的实证研究探讨了不同类型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经济后果,研究视角包括信息含量或市场反应对盈余质量、资本成本、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市场价值、CFO更换、审计费用、审计师变更、审计延迟等的影响。得到的主要结论是,如果公司收到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将伴随着更低的盈余质量、更高的审计费用、审计师更可能发生变更、更长审计延迟、更高资本成本、更可能发生CFO更换。SunYan(2016)发现收到“非清洁”内控审计意见的公司比收到标准内控审计意见的公司拥有更少的投资。这些收到非标内部控制意见的公司之所以减少投资是因为管理层通过内部控制评估看到了更高的投资风险,内部控制审计结果的好坏会影响投资者的判断,管理层又需要考虑公司可能的资本成本做决策。内控审计结果还会改变公司的会计原则,被曝出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尤其是财务报表层次重大缺陷的公司会提高会计稳健性(MitraSantanu,2013)。MichaelL.Ettredge等(2016)认为披露重大缺陷的内控审计报告往往伴随着更长时间的审计延迟,尤其披露的是财务报表层面的重大缺陷。其研究结果与已有结论一致,即审计师需要实施更多的实质性程序应对低水平的内部控制质量的影响。报告使用者在参考财务报告意见的同时,会怎样看待内控审计意见?市场对两种意见的不一致是怎样的反应?近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文献研究内控审计意见类型的市场反应,侧重于研究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和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不一致所产生的影响。张继勋、何亚南(2013)采用实验研究方法检验发现,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降低个体投资者对于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信心,而且不同性质的重大缺陷的影响程度不一致。吴溪、杨育龙等(2016)运用经验数据检验发现,内控审计意见为非标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为标准意见的上市公司仍伴随近期显著更高的重大错报概率,而我国股票市场对这类意见组合的反应尚不充分,有可能是因为审计师利用市场和监管者对内控审计意见的不了解为管理层提供便利,倾向于出具这类意见组合以缓解自身法律责任。

(三)有关内部控制缺陷经济后果的研究SOX法案

颁布后,Beneish等(2008)证实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现的重大缺陷能够让投资者获财务报告质量的相关信息。GrahamLynford(2015)的最新研究发现,较之其他类型的内控缺陷,税务方面的内控缺陷出现的频率更大,后果也更为严重,并且更可能造成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无论是内部控制审计还是传统报表审计,审计师都应该关注与税务相关的内部控制。MeiFenga等(2015)测试了财务报表层面的内控缺陷与公司营运能力的相关性,发现与内部控制有效的公司相比,存在存货方面内控缺陷的公司,伴随着较低的存货周转率。近期,国内也出现了一些具有新颖研究视角的相关文献。张红英、高晟星(2014)将内部控制缺陷划分为财务报表层面和公司层面的内控缺陷,探讨和证明了财务报表层面的内控缺陷与审计费用显著正相关,公司层面的内控缺陷与审计费用的相关性不显著。不同层面的内控缺陷的经济后果的差异性还表现在对公司盈余质量的影响上面,公司层面的内控缺陷反而比财务报表层面的内控缺陷更容易导致盈余噪音和异常应计(李万福等,2014)。综上所述,国内外均从内部控制审计的实施、意见类型、内控缺陷三方面探索、分析了内部控制审计的经济后果。国外的研究比较全面地涵盖了内部控制审计对公司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对内影响公司的治理水平、业绩指标、盈余质量、资本成本、管理层决策等,对外影响投资者对信息风险的判断、对公司价值的预期等。国内的内部控制审计长期处于探索阶段,研究虽然不够全面,但出现许多新颖的研究视角。该阶段有关内部控制审计经济后果的实证研究已不再区分强制要求和非强制要求了,以全部实施内控审计的公司作为样本。

四、研究评述及展望

(一)现有研究不足及建议

我国经历了内部控制审计的自发性需求与强制性要求并存的过渡时期,研究视角从自愿性内部控制审计的信号传递动机向强制执行的质量、结果等方面转移,研究方法也从仅限于规范、制度的理论研究向采用经验数据、实验分析等多种方法转变。进步的同时,仍然存在着研究不够全面的缺点,如缺乏内部控制审计质量方面的理论分析和数据检验,毕竟许多研究是以内部控制审计结果的有效性为基础展开的,审计质量的高低影响着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也影响着管理层的行为。在全面执行阶段,为促进我国内控审计的全面提升,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的完善,更需要深入探索审计质量问题,探讨内控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和高质量内控审计的经济效果。此外,可以加强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的研究,我国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依靠的是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这导致了内控审计报告所披露的内部控制缺陷的严重性依据不统一,有关内部控制审计的实证结果实际上不那么可靠。

(二)研究展望

国外的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日趋发展成熟,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与传统报表审计业务皆受到管理层及信息使用者的重视,有关内控审计的研究也比较全面,无论理论还是实证研究,都为我国内控审计业务的实施和监管指明了方向。国外的学者趋向于将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缺陷结合在一起,研究其影响因素及经济后果。我国主板上市公司已进入内部控制审计的全面实施阶段,内控审计的执行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将面临更多的挑战,研究分析管理层、投资者、监管方对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的质量、意见类型的了解和反应可以是未来研究的一个方向。已有文献检验股权投资者对该项业务意见类型的态度,未来的研究可以进一步考察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反应。其次,国外已将重点转移至内部控制缺陷方面的研究,研究角度越来越全面,如内控缺陷整改的影响因素、不同性质的内控缺陷产生的经济后果,进一步探究内控缺陷的影响因素和经济效果可以是未来研究的另一个方向。

参考文献:

[1]方红星、戴捷敏:《公司动机、审计师声誉和自愿性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基于A股公司2008-2009年年报的经验研究》,《会计研究》2012年第2期。

[2]张继勋、何亚南:《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类型与个体投资者对无保留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信心》,《审计研究》2013年第4期。

[3]吴溪、杨育龙、陈旭霞:《“非清洁”内控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充分吗?》,《审计研究》2016年第1期。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论文篇(9)

一、引言

继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上市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内部控制审计之后,2012年财政部、证监会的《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可分批分类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划分出了内部控制审计强制执行的过渡阶段(自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与美国的SOX法案要求全面实施不同。在该阶段,上市公司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存在自发性需求和强制性要求,主板上市公司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自行选择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另一部分必须按照规范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由于过渡阶段的特殊性,强制规则后有关内部控制的研究与国外对应时期存在差异,研究内容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未被纳入强制性要求范围的自愿性内控审计行为的研究,集中于对内控审计影响因素的探讨,一类是不区分自愿和强制的内部控制审计研究。从内控规范体系建立起,内部控制审计不断规范化并越来越受到各利益相关者的重视,有关内部控制审计的文献逐渐丰富,观点日趋多样,却鲜有文献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进行梳理并提出建议。本文试图从内部控制审计的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两个维度出发,梳理强制规则后,自发性需求与强制性要求背景下的内部控制审计研究、国内外对应时期研究重点和方向的差异,分析研究的不足之处,指出改进建议和进一步研究方向。

二、有关内部控制审计影响因素的研究

(一)有关内部控制实施影响因素的研究

美国的强制规则要求在上市公司全面推进,因此内部控制审计的实施是强制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甚至无效的公司也必须披露其审计报告,我国的情况与之存在差异。由于过渡阶段的特殊性,国内侧重有关自愿性内部控制审计的研究。方红星、戴捷(2012)在肯定披露动机影响自愿出具内控审计报告的观点基础上提出审计师是否愿意出具审计报告也是自愿性披露的影响因素之一,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均比本土事务所表现出更高的独立性水平和职业谨慎态度,越不愿意为有内控审计需求的公司的内部控制提供高水平的保证。其研究还证实了内控制质量高的公司接受高水平鉴证服务的主要动机是对外释放信号和降低成本。韩彬、陈丽蓉(2015)通过对2011至2013年的主板上市公司数据进行检验,以竞争战略这一新视角为切入点探索内部控制审计的自发性需求,发现成本领先战略与自愿性内控审计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二位学者认为内部控制审计所发挥的“补充”控制作用可以使实施成本领先战略的企业发现内部控制的漏洞,修正内控缺陷以为成功实施战略提供保障。此外,陈丽蓉、韩彬(2015)的实证结果表明了公司是否承担社会责任也会影响内控审计报告的出具和披露意愿。信号传递动机是自愿性内部控制审计的主要影响因素。强制要求的过渡阶段有关自愿出具和披露内控审计报告的实证研究一般都剔除了纳入强制性要求范围的样本数据,因此实证结果的可信度较高。进入全面执行阶段后,同国外一样,我国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的因素。

(二)有关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影响因素的研究与财务

报表审计质量影响因素的研究结论类似,强制规则后,主要有两方面影响内部控制审计质量的高低,一是审计供给,二是审计需求。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和审计师的专业性、胜任能力、客观性等影响审计供给,公司治理水平、产权性质等影响审计需求。JaggiBikki,MitraSantanu(2015)运用多元回归分析了在SOX法案规定执行较为成熟阶段,拥有行业专家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往往可以提供更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尤其在客户存在重大缺陷的时候,行业专家擅长发现并公布重大缺陷。Mount(2015)认为许多公司的管理层和聘请的审计师并不能恰当地判断内部控制缺陷的严重性,导致一些重大缺陷被认定为重要或一般缺陷。NathanJ.Newton,JulieS.Persellin等(2016)使用审计意见购买模型测试了美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行为与审计市场竞争程度、更换审计师之间的关系。研究表明,许多收到“清洁”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公司实际上存在着严重的意见购买行为,而且,激烈的审计竞争市场和在较晚的报告期更换审计师均会增加意见购买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这是因为审计市场竞争程度和更换审计师影响着审计师的独立性,进而影响内部控制审计质量。从审计需求的角度看,Krishnan(2005)的研究提出公司治理中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和成员数量与执行内部控制审计所披露的内部控制缺陷呈负相关。由于数据难以获取,国内的研究并未测试意见购买行为的存在,过渡期和全面执行阶段都鲜有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影响因素的相关文献。已有文献选择的变量大多参照财务报表审计质量的研究结论,主要有盈余水平、财务报表重述、异常应计估算、盈余反映系数、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审计师意见等。陈丽蓉、韩彬(2015)认为作为上市公司的顶层设计,公司治理水平正面影响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审计质量的需求,并将数据分为强制执行组和自愿实施组,发现强制要求内部控制审计的上市公司与自愿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的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审计质量需求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此外,作为公司的外部因素,产品市场竞争影响了上市公司对内控审计质量的需求,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程度与内部控制审计质量之间呈“U”型关系。总之,国内的相关文献均站在审计需求的角度,去探索内控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缺少审计供给影响因素方面的研究。

(三)有关内部控制缺陷影响因素的研究

近年来,国外学者转移了研究视角,开始更多地关注“非清洁”内控审计意见报告所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GrahamLynford等(2013)通过创建审计整改的影响因素模型,论证了公司内部信息技术的有效性和控制测试程序的实施时间正面影响着内控缺陷的整改,并且内控缺陷的整改出现在规模较小、财务风险较高、内部控制质量较低的公司的可能性比较低。BalsamSteven,JiangWei(2014)从股权激励这一新角度探讨了影响内控缺陷的因素。其研究结果表明,管理层的股权激励机制可以促进内部控制质量的提高,减少内部控制缺陷的发生。Bardhan等(2015)聚焦家族企业这一企业类型,论证了家族企业较之非家族企业,发生内部控制缺陷的可能性更大,原因在于家族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为实现个人利益,倾向于维持较低水平的内部控制。国内关于内控缺陷披露的研究比较多,缺少针对内部控制缺陷本身及其相关因素的探讨。如王海滨和于长春(2014)从规避风险的角度发现,当管理层会因为公司的经营状况差而产生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动机以规避风险,并且,审计师能够识别和判断该内控缺陷,从而出具非标准意见。董卉娜和严茹梅(2016)的研究结论与BalsamSteven等(2014)的结论类似,即管理层持股削弱了管理层背离股东目标、实现自身利益行为的动机,进而降低了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可能性。总之,在内控缺陷影响因素的探索方面,国内的学者还应该拓宽有关内部控制缺陷的研究视角,不应局限于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研究。综上所述,国内外在内部控制审计影响因素的研究重点上面存在差异。国外侧重于内部控制审计质量的研究,国内学者则针对过渡阶段的特殊性做出很多有关自发性需求影响因素的研究,将不同要求下的数据、结论进行对比和分析。我国已进入内部控制审计的全面执行阶段,应该重点研究内控审计的质量,以引导和培育企业对高质量内控审计的需求,提高审计师执行内控审计业务的质量。

三、有关内部控制审计经济后果的研究

(一)有关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经济后果的研究

HoganChrisE(2008)以内部控制缺陷改善的影响效应为切入点,通过经验数据检验得出结论,内部控制审计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的改善有助于提升盈余质量和投资者关于盈余预测的准确性,降低资本成本。Collins等(2008)通过研究萨班斯法案前后美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变化对公司经营风险和资本成本的影响,证实了强制性内部控制审计给公司带来了较高的审计费用,但同时也通过降低资本成本和减少信息风险使企业获益。进入强制性要求阶段,随着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上市公司数量逐渐增多,国内涌现大批学者探索内部控制审计这一新型审计业务的开展所带来的经济效应。人们普遍认同内部控制审计的强制实施能够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起到“补充”控制作用,从而影响公司的管理、财务上的操控手段。许骞、曾建光(2014)的研究表明,强制执行内部控制审计有效减少了真实活动盈余管理和应计盈余管理。自愿实施背景下,企业内控信息披露的成本较低,内控自评报告中可能充斥着虚假信息,从而使上市公司的现有投资者承受道德风险;作为企业的潜在投资者也会因无法有效识别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中真实和虚假的部分而面临逆向选择的风险。内部控制审计能够加强契约关系,对企业管理层而言,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吴秋生等,2015)。

(二)有关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经济后果的研究

许多以美国为背景的实证研究探讨了不同类型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经济后果,研究视角包括信息含量或市场反应对盈余质量、资本成本、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市场价值、CFO更换、审计费用、审计师变更、审计延迟等的影响。得到的主要结论是,如果公司收到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将伴随着更低的盈余质量、更高的审计费用、审计师更可能发生变更、更长审计延迟、更高资本成本、更可能发生CFO更换。SunYan(2016)发现收到“非清洁”内控审计意见的公司比收到标准内控审计意见的公司拥有更少的投资。这些收到非标内部控制意见的公司之所以减少投资是因为管理层通过内部控制评估看到了更高的投资风险,内部控制审计结果的好坏会影响投资者的判断,管理层又需要考虑公司可能的资本成本做决策。内控审计结果还会改变公司的会计原则,被曝出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尤其是财务报表层次重大缺陷的公司会提高会计稳健性(MitraSantanu,2013)。MichaelL.Ettredge等(2016)认为披露重大缺陷的内控审计报告往往伴随着更长时间的审计延迟,尤其披露的是财务报表层面的重大缺陷。其研究结果与已有结论一致,即审计师需要实施更多的实质性程序应对低水平的内部控制质量的影响。报告使用者在参考财务报告意见的同时,会怎样看待内控审计意见?市场对两种意见的不一致是怎样的反应?近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文献研究内控审计意见类型的市场反应,侧重于研究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和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不一致所产生的影响。张继勋、何亚南(2013)采用实验研究方法检验发现,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降低个体投资者对于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信心,而且不同性质的重大缺陷的影响程度不一致。吴溪、杨育龙等(2016)运用经验数据检验发现,内控审计意见为非标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为标准意见的上市公司仍伴随近期显著更高的重大错报概率,而我国股票市场对这类意见组合的反应尚不充分,有可能是因为审计师利用市场和监管者对内控审计意见的不了解为管理层提供便利,倾向于出具这类意见组合以缓解自身法律责任。

(三)有关内部控制缺陷经济后果的研究SOX法案

颁布后,Beneish等(2008)证实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现的重大缺陷能够让投资者获财务报告质量的相关信息。GrahamLynford(2015)的最新研究发现,较之其他类型的内控缺陷,税务方面的内控缺陷出现的频率更大,后果也更为严重,并且更可能造成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无论是内部控制审计还是传统报表审计,审计师都应该关注与税务相关的内部控制。MeiFenga等(2015)测试了财务报表层面的内控缺陷与公司营运能力的相关性,发现与内部控制有效的公司相比,存在存货方面内控缺陷的公司,伴随着较低的存货周转率。近期,国内也出现了一些具有新颖研究视角的相关文献。张红英、高晟星(2014)将内部控制缺陷划分为财务报表层面和公司层面的内控缺陷,探讨和证明了财务报表层面的内控缺陷与审计费用显著正相关,公司层面的内控缺陷与审计费用的相关性不显著。不同层面的内控缺陷的经济后果的差异性还表现在对公司盈余质量的影响上面,公司层面的内控缺陷反而比财务报表层面的内控缺陷更容易导致盈余噪音和异常应计(李万福等,2014)。综上所述,国内外均从内部控制审计的实施、意见类型、内控缺陷三方面探索、分析了内部控制审计的经济后果。国外的研究比较全面地涵盖了内部控制审计对公司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对内影响公司的治理水平、业绩指标、盈余质量、资本成本、管理层决策等,对外影响投资者对信息风险的判断、对公司价值的预期等。国内的内部控制审计长期处于探索阶段,研究虽然不够全面,但出现许多新颖的研究视角。该阶段有关内部控制审计经济后果的实证研究已不再区分强制要求和非强制要求了,以全部实施内控审计的公司作为样本。

四、研究评述及展望

(一)现有研究不足及建议

我国经历了内部控制审计的自发性需求与强制性要求并存的过渡时期,研究视角从自愿性内部控制审计的信号传递动机向强制执行的质量、结果等方面转移,研究方法也从仅限于规范、制度的理论研究向采用经验数据、实验分析等多种方法转变。进步的同时,仍然存在着研究不够全面的缺点,如缺乏内部控制审计质量方面的理论分析和数据检验,毕竟许多研究是以内部控制审计结果的有效性为基础展开的,审计质量的高低影响着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也影响着管理层的行为。在全面执行阶段,为促进我国内控审计的全面提升,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的完善,更需要深入探索审计质量问题,探讨内控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和高质量内控审计的经济效果。此外,可以加强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的研究,我国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依靠的是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这导致了内控审计报告所披露的内部控制缺陷的严重性依据不统一,有关内部控制审计的实证结果实际上不那么可靠。

(二)研究展望

国外的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日趋发展成熟,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与传统报表审计业务皆受到管理层及信息使用者的重视,有关内控审计的研究也比较全面,无论理论还是实证研究,都为我国内控审计业务的实施和监管指明了方向。国外的学者趋向于将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缺陷结合在一起,研究其影响因素及经济后果。我国主板上市公司已进入内部控制审计的全面实施阶段,内控审计的执行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将面临更多的挑战,研究分析管理层、投资者、监管方对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的质量、意见类型的了解和反应可以是未来研究的一个方向。已有文献检验股权投资者对该项业务意见类型的态度,未来的研究可以进一步考察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反应。其次,国外已将重点转移至内部控制缺陷方面的研究,研究角度越来越全面,如内控缺陷整改的影响因素、不同性质的内控缺陷产生的经济后果,进一步探究内控缺陷的影响因素和经济效果可以是未来研究的另一个方向。

参考文献:

[1]方红星、戴捷敏:《公司动机、审计师声誉和自愿性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基于A股公司2008-2009年年报的经验研究》,《会计研究》2012年第2期。

[2]张继勋、何亚南:《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类型与个体投资者对无保留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信心》,《审计研究》2013年第4期。

[3]吴溪、杨育龙、陈旭霞:《“非清洁”内控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充分吗?》,《审计研究》2016年第1期。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4-0066-04

一、引言

近年来,企业管理日渐规范,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也在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同时,随着质量管理体系的发展,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加入质量管理体系的现象也十分普遍。对于一家企业,如果既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又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就有可能带来管理的重叠和管理效率的下降。所以,针对这种情况,将内部控制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融合是很有必要的。

在日常管理中,不仅要将这两套体系整合,也需要研究评价的方法。将内部控制评价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方法进行整合,评价整合后的企业管理效果,以此整合出一套从实施到评价企业管理的完整体系。但目前,针对内部控制评价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方法整合却鲜有研究。因此,本文探讨了内部控制评价与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方法整合的可行性,以及如何进行整合。

二、文献回顾

由于内部控制评价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整合的文献较少,大部分研究集中于内部控制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的整合,因此通过回顾体系整合,为评价审核的整合奠定理论基础。曾亿红[1]提出,可以成立单一稽核部门,配备具有内部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两方面内部稽核专长的人员。旷明燕[2]提出文件层面的整合可以为评价体系的整合提供基础。李志京[3]提出将PDCA循环用于内部控制评价,构建多层次、多层面的管理模式。梅玮和吕红涛[4]提出内部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的一致性体现在目标和手段上。两者目标虽然从字面上不一样,但是实质都是为抢占市场份额,获得更多利润。两者的差异性则体现在内涵和关注焦点上。内部控制关注和控制企业各方面风险,内涵广泛;而质量管理体系更关注质量方面控制,内容不够全面系统,内涵范畴属于内部控制,并且提出,内部审计部门必须聘用质量管理方面的专家或者审计人员同时具备质量管理方面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且必须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不能由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兼任。

通过文献回顾可以发现,如果要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方法的整合,必须至少要做到文件整合、机构整合,并且,由于现有文献对评价方法整合的涉及很少,也凸显本文在内部控制与质量管理体系整合方面具有一定的意义,可以为今后更深层次的研究奠定基础[5]。

三、整合的可行性

(一)目的一致

内部控制评价的目的主要是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财务信息和经营效率,评价企业经营活动以及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目的是验证企业的质量活动及相关结果是否符合组织计划的安排,以确认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被正确并有效的实施,以及质量管理体系内的各项要求是否能帮助企业达成组织的质量目标。这两种评价方法都是从企业内部的角度出发,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达到减少损失、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企业发展的目的。

(二)手段相似

内部控制评价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以此增加企业价值并能够改善组织的运营。内部控制评价采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的运行效果,以帮助组织实现其经营目标。通常是通过自我评价或通过第三方审计的方法,找出缺陷并进行改进。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是由企业或者第三方以企业的名义对公司相关的方面进行审核,以此作为证明自我合格的基础。一般利用管理评审方法,发现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由此可见,内部控制评价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都是采用过程控制方法,通过企业内部检查、评价的手段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同时,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和内部控制评价都需要进行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并及时处理发现的缺陷。

(三)原则相同

无论是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还是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成员都要遵守独立性的原则。独立性原则是指工作组成员应在组织上、精神上和业务上保持相对独立,排除干扰,独立履行其职责。也就是说,应当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之外;即使由企业内外部有关人员构成的临时工作组,也应当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工作组成员应始终努力保持精神上的超然独立,从客观公正的立场开展评价审核活动。

因为内部控制评价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都是站在另一个角度评价他人的工作及成果,如果不能保证自身的独立性,就会带来评价结果的不公正,无法及时有效地发现企业存在的漏洞,甚至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内部控制评价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执行人也许不一样,但是都必须要保持独立性。

(四)过程相近

首先,内部控制评价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都需要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定计划,报经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其次,成立内部控制评价/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专项小组,并进行小组分工,确立工作目的、范围,以及时间安排。再次,进行实践工作,通过实地考察收集资料。最后,汇总资料,形成评价结论,并且,内部控制评价需要填写的工作底稿、缺陷认定、评价报告,与质量管理体系审核需要填写的现场检查表、不符合项报告、审核报告相近。

此外,大多数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和内部控制评价都是运用了PDCA循环。进行行动之前先确定计划,设计行动方案,进而按照计划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对行动结果进行检查、分析,以便了解计划是否可行,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在此基础上采取处置措施,如果计划可行则对该计划进行制度化和标准化,重复执行;如果计划不可行则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改进,然后启用新的循环。在不断循环中,提高管理水平,改善管理环境。

(三)方法整合

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时,可以采用提问与交谈、观察、查阅文件、实际测量、计算等方法。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有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比较分析、审阅与检查等。

方法整合可以将两者的方法结合,整合后的评价审核可采用询问、观察、检查、穿行测试、比较分析等方法。

1.问包括与员工交流、咨询,也可以采用填写调查问卷的方法,用于了解企业层面的评价。

2.通过观察,可以发现企业内部控制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情况,是否每项业务都遵循要求执行。

3.检查是用于业务层面评价审核的方法。既可以检查企业实物资产,如固定资产、存货等,也可以检查企业的相关文件,包括电子、纸质和其他介质的资料。

4.虽然穿行测试是用于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但是评价审核人员也可以通过穿行测试获取对质量管理体系的了解,查找出潜在的质量管理体系设计问题及相关控制问题。

5.企业可以通过比较分析方法,计算分析或者数据分析,识别出内部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关注点,找出异常情况,进行检查。

由于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中并没有项目必须通过函证验证,因此函证方法不适用于整合后的方法。但是,由于某些项目的特殊性,必须通过函证,以了解企业与第三方的协议或交易。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根据企业情况,考虑是否需要采用函证的方法。

(四)文件整合

内部控制评价与质量管理体系审核都有其相应的文件,将这两者的文件进行对比,见表1。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虽然内部控制评价与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文件名称不同,但其内容有相通之处,可以尝试将这两者的文件合二为一,整合成为一套文件。

第一步,工作计划由整合后的部门与董事会或类似治理层机构共同确定。工作计划应该明确评价审核的范围、工作任务、人员分工、进度安排和费用预算等事项,部门制定的工作计划,报经董事会或其授权审批后开始实施。

第二步,结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和现场检查表,我们可以整合为情况记录表,如表2所示。情况记录表中应该记录实施的评价审核程序,以及企业的相关情况。在该情况记录表中,首先要针对企业控制环境进行检查,例如制度建设情况、职能部门工作情况等,然后按照具体业务分类进行检查。在进行企业内部评价时,应及时记录每项总体评价或具体业务所涉及的评价程序,以及检查结果。

由于不同企业具体项目不同,本文只列举了一些常规项,实际运用过程中,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对情况记录表中的内容进行增减。评价内容不需要包括企业全部方面,但应涉及所有重要方面。在检查结果栏中应注明具体情况,在结论栏中分别按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审核结果填写:内部控制评价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内部审核为观察项、一般不符合项、严重不符合项。

以采购业务为例。采购业务是企业具体业务中的常见项目,与企业管理有着紧密联系,内部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都需要对采购业务进行评价审核。可以将采购业务分成:职责与权限、采购过程、物资质量等部分。职责与权限又可以细分:供应商信用评级;采购价格是否经过授权审批;采购合同是否经过审批等。记录评价审核结果,并且认定是否为缺陷项和不符合项。

第三步,填写完情况记录表后,出具问题项目表,列明评价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第四步,由于内部控制评价与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报告不一致,为了使评价报告更科学,可以根据内部控制评价与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分别出具报告,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报告。

六、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企业在整合内部控制与质量管理体系的同时,将内部控制评价与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进行整合,既存在可行性,又具有必要性。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通过机构整合、程序整合、方法整合和文件整合的办法,使得这二者融为一体。

同时,企业在实践过程中,应该根据各自的特点,及时进行调整,使得整合后的体系能够运行顺畅,真正将这两套体系和谐地整合在一起。

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可以为这二者整合提供一些意见和建议,最终促进内部控制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整合,从而更好地协调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实现企业经营目标。

【参考文献】

[1] 曾亿红.试论质量管理体系与内部控制体系的整合[J].企业家天地,2009(2):23-29.

[2] 旷明燕.内部控制制度与质量管理体系的整合及效果[J].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48-53.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论文篇(11)

一、引言

审计师选择作为审计需求的直接表现形式,以及审计市场上审计需求各方博弈的结果,从不同角度传递着审计市场的供需状况。国内外对审计师选择影响因素研究已有丰硕的成果,初期研究集中于公司具体特征与审计师选择关系,随着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审计师选择研究逐步延伸到公司治理机制甚至于公共治理机制层面。内部控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与审计理论和实践的发展相伴而生,有什么样的内部控制制度就有相应的审计模式相对应。继美国的萨班斯法案后,虽然各国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要求不尽相同,但通过比较相关准则不难发现,在国际趋势上对内部控制建立、披露和审计将会越来越规范并逐步趋于一致。内部控制所具有的立法地位使内部控制成为了强有力的信号传递机制,在审计师选择的过程中,许多会计公司都会将其客户披露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作为是否接受审查以及采用何种方法审查的依据(张洁,2007)。也就是说在审计市场上,审计客体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管理层与审计主体会计公司的双向选择中,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将是决定最终选择结果的重要因素,上市公司会因为自身内部控制状况的差异选择不同的事务所,而事务所本身也会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状况以及所显现出审计风险的高低,来决定是否接受审计业务,或是否继续承接前任客户的审计业务。过去的研究表明,我国审计市场缺乏对高质量审计师的需求,审计市场极度分散(李树华等,2000 ;余苗,2000 ;刘峰等,2002 ;朱红军、夏立军、陈信元,2004),以及审计差异化处理比较明显(陈宋声,2009)。也就是说,在我国审计市场上,对大规模事务所的需求并不强烈,多数上市公司不愿意主动选择大所进行审计。

二、文献综述

(一)审计师选择问题 关于上市公司审计师选择的经验研究始于西方国家,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西方相关学者就通过审计师选择的研究,对审计需求的各种理论进行经验检验(Chow,1982;Titman、Truman,1986等),初期研究表现为对自愿性审计选择的研究,后来为对高质量审计师选择的研究。国内对审计的经验研究起步较晚,除了制度差异外,基本沿用了国外的研究思路以及直接引用国外的研究成果。在对审计师选择研究文献进行回顾时发现,最初的研究视角集中在公司具体特征和审计师选择关系上,并且都是围绕着对审计需求的理论、审计需求的信号理论的经验检验展开,公司具体特征作为成本的替代变量表现为:公司规模、管理层持股比例、成长性、资产负债率、资产报酬率、独立董事比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等。随着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后来的审计师选择研究逐步延伸至微观公司治理机制以至于公共治理机制层面。微观公司治理机制主要包括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公司治理特征等,下面回顾这些公司治理机制对审计师选择的影响。

(二)审计委员会与审计师选择的关系Princas and wong(1989)的研究指出当公司设置了审计委员会时,他们更有可能聘请国际“”进行审计。Abbott and Parker(2000)也考察了审计委员会与审计师选择的关系,他们发现审计委员会若完全由外部董事组成并且每年招开两次会议的公司更有可能聘请高质量审计师。翟华云(2007)研究结论:设立了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更加可能选择大事务所进行审计,并且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越独立和活跃,聘请大所的可能性越大。吴水澎、庄莹(2008)在研究审计师选择的同时控制了设立审计委员会的自选择问题,得出了与上面不太一致的结论:没有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比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更可能聘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毛丽娟(2007)的研究表明审计委员会能够提高了董事会选择审计师的有效性,但是由于市场及制度背景差异审计委员会在我国审计市场上并未明显发挥此作用。车呈宣(2007)研究了独立董事比例、监事比例与高质量审计师选择的关系,结果表明,在“十大”与非“十大”所区分的审计师选择模型中,独立董事比例与审计师选择不具有相关性,但在以“四大”与国内事务所区分的审计师选择模型中,独立董事比例与高质量审计师选择显著正相关,这说明在聘请“四大”的公司中独立董事的治理作用更加明显。李明辉、刘笑霞(2008)利用我国2002年至2003年上市公司的数据,检验了董事会的规模、独立性(独立董事比重、两职分离)、勤勉性以及是否设立审计委员会等特征与审计师选择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董事会开会频率与选择大事务所的可能性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而与选择“四大”的可能性之间呈倒U形关系;是否设立审计委员会与选择大事务所的可能性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与是否选择“四大”之间则没有显著关系,但文中没有发现董事会的独立性、规模与审计师选择之间存在显著关系的证据。

(三)公共治理机制与审计师选择的研究 张奇峰、张鸣(2009)以2002年至2003 年A 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分析了公司控制权安排对盈利质量及其市场价值的影响,研究发现,非经营性国有控股、股权集中度低、股权制衡度低的公司更不愿意聘请“国际四大”进行审计。陈英莲(2009)认为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为金字塔结构,金字塔顶层的最终控制人对公司的审计师选择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表现为:在国有控股企业里,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程度及管理费用率与高质量审计师选择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在非国有企业里却不存在这种关系。公共治理机制与审计师选择的研究主要包括法律制度、政府干预等公共治理机制与审计师选择关系的研究。(1)法律制度与审计师选择。不同法律起源的国家,其会计和审计的需求具有差异性;不同的法律环境对审计市场具有不同的影响。Francisetal(2003)研究结果表明,普通法国家对审计的需求更强,证明了一个国家的审计如何受投资者保护水平的影响。同时发现在资本市场上,投资者保护的影响是第一位的,会计及审计的作用是第二位的。与Franeisetal(2003)的研究不同,Choi and wong(2005)利用来自39个国家的数据检验国际法律环境对审计市场的影响,研究所得出的结论与一般的情况相同,即在强的法律环境下,公司更可能聘请高质量审计师。然而,在大公司的样本里,尤其是那些拥有国际投资者的公司,他们的研究结果支持替代性假设:弱的法律环境下,公司更加可能聘请高质量审计师,因为在弱的法律环境下,外部审计师可能作为法律保护的一个替代角色,以减轻成本。(2)政治关联、地域因素与审计师选择。政治关联、地域因素是影响我国审计师选择的重要因素,Wong and Xia(2005)利用我国的数据研究发现,与非国有企业相比,由省、市和县政府控制的国有企业更加可能聘请本地小事务所进行审计。在制度更加落后的地区,中央控股企业也有这趋势。然而,地方和中央政府聘请小事务所的趋势随着制度的发展而变弱。雷光勇、李书锋等(2009)在政府干预多、法治水平低的地区,有政治关联的上市公司倾向于选择低质量审计师;无政治关联的上市公司则倾向于选择高质量的审计师,传递自身良好公司治理结构的信号。

(四)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 国内外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标准和格式的发展历程,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动因,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因素以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状况分析等这几个方面。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参差不齐,披露的标准和格式虽然随着相关法规的出台得到了规范,但其披露总体存在重形式、轻内容、过于模式化的问题,信息披露质量不高。由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所有内容并不都能体现内部控制的本质,所以本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的对象选取2008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外部审计对此发表的鉴证报告,在此基础上,信息披露选取的指标是那些能够体现内部控制本质,也即为影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信息披露,探讨这些信息披露如何影响审计师选择。李馨弘(2007)在强制性信息披露要求下,公司规模、行业类型、审计意见类型、地区特征、上市地点显著影响年度报告中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金斐、朱永华(2009)外部审计对内控制度的独立鉴证意见是影响内控信息披露质量的直接因素。还有研究表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越详细,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越高。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在以企业为纽带的博弈各方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审计师对内部控制的鉴证能够释放出企业内部控制有效的信息(杨红有、陈凌云,2009)。在强制性信息披露要求下,根据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来衡量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成为一项可获得并且量化的指标。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本文将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五个要素作为一级指标,再把控制活动划分为六个二级指标,通过查询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披露的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一旦上市公司建立或从事了与某一指标相关的制度或行为,即赋予1分,最后对分值进行加总,即可得该评价指标。由于该指标反映了上市公司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各种制度或行为,因此该评价指标越高,反映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越全面,其信息披露质量越高。基于此,提出假设:

H1: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越详细,该指标评分值越高的上市公司,其内部控信息披露质量越高,越偏向选择前十大事务所进行审计

萨班斯法案要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负责选择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付费标准,使得审计委员会成为审计师选择的直接影响因素。根据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第十三条规定,国内对审计委员会在内控监管方面与国外具有同样的要求。从有关审计委员会的建立及其特征与审计师选择研究的文献综述中看出,审计委员会是选择大规模事务所的直接驱动力。虽然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建立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管机构,但由于本文的样本数据取自2008年,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披露分别依据深市和沪市不同的指引和通知,并没有明确规定审计委员会为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管部门,基于此,提出假设:

H2:披露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检查部门的上市公司偏好于选择前十大事务所进行审计

国内外在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问题上差异较大,根据美国审计准则第二条,要求审计人员评估内部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其划分为实质性漏洞和重大缺陷,并要求审计人员将所有实质性漏洞和重大缺陷以书面形式通报给公司的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协商后确定的实质性漏洞和重大缺陷,将以书面的形式与其他定期报告一起向证监会报告。美国审计准则对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较为规范,在美国有关内部控制的实证研究中,都是以缺陷披露状况来衡量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且最新研究主要集中在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对应计利润质量、审计延期以及审计费用的影响三个方面(Jeffrey T. Doyle,2007;Hollis Ashbaugh-Skaife,2008;Ashbaugh-Skaife, DW Collins, WR Kinney,2009)。国内对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不太规范,即便是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其所披露的问题也仅表现为一些较为抽象的和无关痛痒的问题,如内部控制需要不断完善和提高、需要加强管理层的风险控制意识、如何更好地发挥外部董事的作用等,此类披露并不能体现内部控制的本质。然而,根据我国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征求意见稿,在内部控制缺陷披露法规要求上,其思路与萨班斯法案基本是一致,基于此,提出假设:

H3: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的上市公司倾向于选择非十大所进行审计

萨班斯法案404节要求管理层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担任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公司应当对其进行测试和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属于强制性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而目前国内对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属于自愿性披露,只有信息的自愿性披露才符合信号传递原理信息有效性的前提,所以国内通过研究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从而传递出对审计师选择的影响信息是有效的。我国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自愿性披露源于2006年和2007年上交所和深交所提出的《内部控制指引》。从国内相关研究成果可以看出,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上市公司,其内控较好,内控信息披露质量较高,基于此,提出假设:

H4: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上市公司更加可能选择大规模事务所进行审计

(二)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本文选取了2008年度我国证券市场上A股所有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剔除IPO样本、内部控制数据不全的样本、2008年进行重组和整改的样本,得到总样本1425家,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量的92.35%。所涉及的公司财务数据主要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CSMAR)和巨潮资讯网。前十大会计师事务所的选取来源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2009年中国总收入及综合排名前百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表》。涉及内部控制信息的数据由笔者手工整理。

(三)变量定义 本文的主要变量定义见(表1)。(1)被解释变量。经验研究中经常采用事务所规模来衡量审计师质量,大规模事务所代表了高质量审计师,虽然四大与国内十大在控制公司应计利润的报告上存在差异,但目前四大、十大还是被认为了高质量审计师的代表。本文沿用了这个思路,用国内十大与非十大代表审计质量师的高低。根据中注协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排名,本文选取的前十大为:普华永道、德勤、毕马威、安永华明、中瑞岳华、立信、万隆亚洲、浙江天健、大信、信永中和。如果上市公司选择任意一家上述十家大事务作为国内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则AUDITOR取值1,否则,AUDITOR取值0。(2)解释变量。VD: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详细程度,分值在0-10分之间;SUPERVISE:披露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检查部门取值1,否则取0;ICDs: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为1,否则为0;CAO: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为1,否则为0。(3)控制变量。第一,公司规模。在相关的实证研究中,多数是以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表示公司规模,为了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状况,本文采用营业收入的自然对数表示公司规模,并且已有的研究表明,公司规模与高质量审计师选择之间正相关。第二,财务杠杆。过去对理论经验研究表明,财务杠杆作为成本的替代变量,其值越高,公司就越有动力聘请高质量审计师。第三,独董比例。独立董事的经验研究表明:随着独董比例增加,审计委员会在履行职责时就会更加有效,从而提高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质量的监控力度,使其成为聘请高质量审计师的一个动力。第四,资产报酬率。用以评价企业运用全部资产的总体获利能力,是评价企业资产运营效益的重要指标,总资产报酬率越高,表明资产利用效率越高。资产报酬率与高质量审计师选择之间正相关。第五,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当冲突集中为管理层与第一大股东之间时,已有文献证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高质量审计师显著负相关;随着冲突核心的转移,从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冲突,转向了第一大股东也就是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冲突,已有学者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作为成本进行研究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我国上市公司选择“四大”呈倒“U”型关系。第六,成长性。根据以往研究对理论的检验,公司成长性与高质量审计师选择负相关。第七,政治关联。最近研究表明:在政府干预多、法制化水平低的地区,有政治关联的上市公司倾向于选择低质量审计师;无政治关联的上市公司则倾向于选择高质量的审计师,传递自身良好公司治理结构的信号。

(四)模型建立 本文的解释变量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详细程度,是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五要素来评分的,与变量是否披露建立了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部门有一定的重叠,但考虑到是否披露建立了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部门对体现内部控制的本质有直接的作用,为了更好地研究其对审计师选择的影响,所以将其作为单独的解释变量列出来,与整体评分值放在两个模型里,从而构建Logistic回归模型1和2 来分别检验H1和H2、H3、H4。

模型1:AC=β0+β1VD+β2LnSALES+β3LEV+β4INDE+β5ROA+β6CRI+β7GROTH+β8PC+ξ

模型2:AC=β0+β1SUPERVISE+β2ICDs+β3CAO+β4LnSALES+β5LEV+β6INDE+β7ROA+β8CRI+β9GROTH+β10PC+ξ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对全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如(表2)。第一,在全样本中,选择国内十大所作为主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一共有439家,占全样本的30.81%,说明绝大多数的上市公司不愿意主动选择高质量的审计师,此统计性结果支持我国目前的审计需求市场状况,国内对大规模事务所的需求不强烈;第二,内部控制披露状况的平均值为7,最小值为0,还有一部分在5以下,表明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参差不齐,差异性较大;披露建立内部控制监督检查部门的上市公司为634家,说明我国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较不规范,其监督检查部门有审计委员会、内审部、审计监察部等不一;第三,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上市公司有303家,国内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现象相对较为普遍;第四,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上市公司有267家,占总样本量的19%左右,这说明只有极少数的上市公司自愿性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内控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在笔者整理相关数据时还发现,在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上市公司中,深市的中小企业板块大多数的上市公司聘请十大作为主审会计师事务所,而沪市的上市公司却不具有这一特征。对十大与非十大的样本特征比较如下:在十大样本中,其内部控制的披露状况优于非十大样本;披露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检查部门的上市公司的数量也大于非十大样本;披露缺陷的上市公司的数量显著低于非十大样本;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状况十大与非十大样本差异不大。总体上,十大样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建立、监督、披露情况明显优于非十大样本公司。从公司的成长性和资产报酬率来看,十大样本也显著高于非十大样本。

(二)相关性分析从(表4)各变量之间的相关性检验结果看出:变量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详细程度与是否披露建立了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部门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相对较高,其原因是内部控制的建立、监督检查包括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详细程度的因素之中,加上考虑到本文的研究视角,已将这两个变量放在不同的模型中。其余变量之间相关系数均在0.3以下,因此,在作Logisitic回归时,可以认为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

(三)回归分析模型的多元回归结果见(表5)。第一,在回归模型1中,变量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详细程度的符号与预期的一致,并在5%水平上显著,支持假设1: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越详细,该指标评分值越高的上市公司,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越高,越偏向选择前十大事务所进行审计。第二,在模型2 中,是否披露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检查部门的系数符号与预期的符号一致,说明是否披露建立内部控制监督检查部门与选择十大所之间正相关,且其在1%的水平上显著,支持假设2:披露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检查部门的上市公司偏好于选择前十大事务所进行审计。是否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系数符号与预期的符号一致,说明是否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与选择十大所之间负相关,且其在5%水平上显著,支持假设3: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的上市公司倾向于选择非十大所进行审计。是否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系数符号与预期符号相反,但其检验结果不显著,其原因可能是因为,当时此变量选取时主要是依据已有的研究结论:规模较大、未发生过亏损的公司在信息和控制系统的投入较多,内控较好,信息披露质量较高,所以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可能性较大(林斌、饶静,2009),但在本样本中,所有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上市公司不一定都是规模大、在信息和控制系统投入较多,相反,有很多是来自于中小板块。第三,对于控制变量,公司规模、资产报酬率、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符号与预期一致且显著相关,这表明:资产规模、资产报酬率、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选择前十大所之间正相关。财务杠杆、独董比例、成长性、政治关联对高质量审计师选择影响不显著。财务杠杆一方面作为成本,与高质量审计师选择正相关,以另一方面,体现风险对审计师选择的影响,与高质量审计师选择之间负相关,在双向作用下,财务杠杆对审计师选择的影响不显著。证监会要求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此要求完善了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监管,使得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人数差异不大,从而对审计师选择影响不显著。政治关联对审计师选择的影响还受一个地区的市场化程度、法制水平等地域因素的影响,而本文并没有对相关因素进行区分,所以检验结果不显著。

(四)稳健性检验在本文样本选取中未剔除ST样本,为了检验是否ST对审计师选择的影响,进一步设计变量ST,如果是ST公司变量取值为1,非ST则取值0,然后把此变量带入模型1、模型2回归,回归结果为,ST变量在两个模型中都不显著,这表明,本文模型检验的样本可以不剔除ST公司。另外,本文又选用前10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子样本进行检验,如果选择国际四大事务所,则AUDITOR=1,选择国内六大事务所,则AUDITOR=0,然后对模型1、模型2进行回归发现,四个解释变量与是否选择大事务所进行审计的系数都不明显,说明用前十大会计师事务所代替高质量审计师并不影响本文的结论。

五、结论

本文采用2008年上市公司的数据从以下不同角度检验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审计师选择的影响:第一,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详细程度对审计师选择的影响;第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0、1变量,是否披露建立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部门、是否披露内部控制缺陷、是否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对审计师选择的影响。检验结果表明,除了是否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其余变量都显著影响审计师选择,总体上表露出来的是,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完善,信息披露全面的上市公司倾向于选择前十大所进行审计。进一步,本文还把全样本区分为深市、沪市两个子样本进行检验,两个子样本的检验结果差异性较大。2008年深沪两市的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披露,分别依据2006年的两个指引和随后的两个通知,检验结果的差异性说明,政策法规也是影响审计师选择的重要因素。根据以上研究结果,本文认为,作为上市公司本身应该在加强自身的内部控制建设的基础上,提高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质量,让选择高质量审计师作为上市公司自身的需求;在外部监管方面:一方面应该对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合,加快建设国内大所的步伐;另一方面,完善对上市公司的监督管理机制,早日向着国内大所占据百分之八十以上审计业务这样一个健康的审计市场发展。对中注协披露的相关数据整理后发现,国内十大所占全国审计业务的比例从2003年以来持续上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的数量也在增加(有的学者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的数量来衡量审计师质量),这一切表明,我国审计市场“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在逐步改善。本文研究不足之处,从2006年开始,上市公司的各个监管部门不断出台各种监管法规,使得样本收集时不同年分的样本数据不具可比性,所以本文只选取2008年一个年度的上市公司数据进行截面样本检验,致使模型的拟合优度较低,以及深沪两市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不一致,对模型的解释力度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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