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消费学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1-07 08:20:41

消费学论文

消费学论文篇(1)

表2—1

通过表1—1可以看出:此次调查主要涉及郑州市五所学校,七个校区,并兼顾到郑州市的几个主要的高校集中区。此外,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其中收回有效问卷765份,有效回收率为76.5%。问卷发放时间为2003年1月3日至22日,在收回的有效问卷中本科类院校学生为511人,专科类院校学生为254人。本科生为主的高校为此次调查的主体。其中男生491人,女生274人,男女比例约为11:7。这与上述院校多为理工类院校有着密切的关系。此次调查的问卷设计及数据处理主要运用了独立样本T检验,相关分析、回归分析、方差分析和群集分析等多种分析方法,主要分析软件为SPSS11.0版。

表2—2

由表1—2可以看出,此次调查收回的有效问卷中,艺术类学生为88人,毕业生为104人。特长生(艺术类)、毕业生也是大学生消费不可忽视的群体。此外,在统计中我们发现:目前郑州高校的在校大学生中来自农村的比重较大,约为66.3%,来自城镇和城市的相对较少,分别为23.4%和10.3%.这与整个河南省的招生生源比例(主要面向河南本省)是基本吻合的。

二、分析:

总体状况当前郑州市大学生的消费构成主要分为:基本生活费(衣、食、住、行),学习消费(学费、书籍杂费、考证费、电脑等),休闲娱乐消费(休闲、健身、旅游、娱乐等)以及人际交往消费(人情往来、恋爱)等四大方面。对于他们每个月所能得到的总生活费(不包括自己的课外收入),40.0%的学生集中在350—500之间,500—650元之间的约为21.3%,高消费群体(800元以上)为10.2%,低消费群体(200元以下)为9.1%,低消费群体的比重与高消费群体的比重相当。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目前的社会分配逐渐趋于两极化,同时也与他们对郑州市的消费水平的总体评价是基本相一致的(见表3-1)。此外,相比较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在2001年对全国大学生的消费状况调查状况(每月生活费在100—300元的占3.87%,300—500元的占44.41%,500—700元的占19.33%),郑州市大学生2002年末2003年初的消费水平与2001年全国的平均水平相当,略高于1996年南京市高校的调查统计所显示的情况(100—300元的占17%,300—500元的占70%,500—700元的占13%)。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郑州市的总体消费水平相比较于沿海城市还是有着一定差距的。

表3—1

2.消费支出

食物支出

衣物支出35.5%41%

休闲支出

学习相关支出

其它支出4.3%6.1%13.1%

图3-1

由上图我们可以看出:当前郑州高校在校大学生的消费内容主要集中在食物支出和衣物支出两大方面,其中食物支出占41.0%,衣物支出占13.1%。休闲娱乐占6.1%,与学习相关的各方面支出占4.3%。结合以前的调查可以看出:一方面,当前的大学生们用于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消费比重有所下降,而用于改善学习的消费比重在提高,用于满足精神文化需要的消费开始上升,另一方面,当前的大学生们日益重视健康消费,用于进行体育锻炼和保健的支出正在上升。健康消费和精神文化消费正逐渐成为主要的消费内容,而传统的物质消费(吃穿住行)或生存型消费也日益朝着更加营养,更加注重品位的方向发展。

对许多大学生来说,就餐已经超越了填满肚子的范畴。尽管食物支出仍是当前在校大学生的主要支出之一,约47.7%的被访者的食物支出约占总生活费的四成。约24.1%的被访者的食物支出约占总生活费的五成。但另一方面,大学生们走出校园食堂到外聚餐的费用与日俱增,麦当劳,肯德基以及一些价格不菲的特色小吃已成为当前大学生尤其是校园情侣们经常光顾的地方。

数据显示:47.3%的被访者平均每月的衣物支出在50—100元之间,也就是说近五成的受访者每年约有近千元衣物消费,占总生活费的比例仅次于食物支出,尤其是面临择业的毕业生们,他们的衣物支出比其它的大学生群体要高出许多。上述数据说明了作为大学生,作为即将步入社会的成年人,他们更加注重自己的外在形象。在这方面,女生的消费水平要高于男生。在被调查的女生中,近三成拥有价格在300元以上的品牌服装。

除去衣食住行消费,目前大学生的消费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休闲娱乐及学习消费表3—2(%)

调查表明:在休闲及娱乐消费方面,大学生群体有着比其他年龄群体更为旺盛的需求,这在90年代已经开始显现。进入新世纪,大学生的这种需求显得愈加强烈。外出观光旅行,90年代在我国大学生中才开始流行,但发展的势头强劲,大学生已经成为青年旅游者中的主体。而在旅游内容上大学生们更注重自然风光和文化品位。目前郑州市大学生的外出旅行支出约占总的休闲娱乐支出的四成,每年外出旅行消费在200元以下比例为29.1%,与从不外出旅行的比例26.9%相当.而从不外出旅行的比例主要集中在大一新生身上,这与他们进入大学较晚有很大的关系.在外出旅行支出中25.9%的人每年要花费200----600元之间,此外,近一成的大学生每年外出旅行支出在1000元以上,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目前我国人民的物质生活更加宽裕了。除此之外,当前郑州市大学生其他娱乐方式主要集中于上网,玩电脑游戏,看电影,以及跳舞.健身等,相应的娱乐支出也集中于此,如表3—2所示。但是,迪厅,茶楼,恋歌房等新兴的娱乐方式也正日渐受到大学生们的宠爱。此外,女生在这方面的支出要稍低于男生,这与女生们的休闲娱乐时间主要用于外出购物上了有较为密切的联系。而男生们的泡吧费用要远远高于女生.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当前大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是相对单调的.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们在紧张的学习之余,更希望拥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而不受外人的干扰。为此,他们中的一部分人不惜以外出租房为代价,这就使得他们原本就不充裕的生活费更加捉襟见肘了。

此外,尽管目前大学生们在学习上的支出比重有所上升,但是用于学习方面(购买电脑除外)的消费还是低于娱乐方面的消费,同时,关于郑州市大学生现有耐用消费品的调查也能很好的说明上述观点(见“耐用消费品消费”一栏)。由于近年来“考证热”在大学校园的悄然兴起,大学生们在对有助于求职就业的各类考试却是毫不吝惜的,这主要表现在高年级尤其是即将面临毕业的学生身上,这在毕业生消费一栏将有所体现,在此不再赘述。

(二)耐用消费品消费(价值200元以上)

调查数据表明:文曲星、电子词典、随身听在当前大学生中的拥有比例是较高的。在深入访问中发现,拥有价格上千元甚至数千元的超薄随身听,CD机以及MP3的学生也为数不少,另外,价格在千元左右的手机在大学生校园中是较为流行和常见的。高年级的,尤其是毕业生们为了实习和找工作的便利,拥有手机的比例更高一些。调查数据表明,在电脑消费上,在校大学生是一个庞大的潜在群体,12.1%的拥有量,虽然算不上一个很高的比例,但经过深入研究发现,拥有个人电脑的多数为学习计算机及其相关专业的学生,且不少学生是以宿舍为单位,采取集体所有、分担成本的方式购买电脑。同时,随着电脑由商务消费转向生活消费,校园网络的开通.个人电脑价格的下调也逐渐使得大学生们消费心理由实用至上转向感受为本。当然,当前郑州市大学生们使用的电脑多为价格在3000—4500元间的组装机,拥有品牌机以及手提电脑的较为少见。在上述的耐用消费品调查中,男女生的差异是比较大的,尽管女生在手机拥有量上与男生相当,男女生分别为32.7%和28.8%,但在电脑、随身听、MP3的拥有量上要远远低于男生。

(三)爱情、友情消费

爱情和友情是大学校园不得不说的故事。爱情是神圣的,但爱情也是建立在强大的经济基础之上的。大学校园里的每一位学子都或多或少地渴望过爱情,更有人说,没有爱情的大学生活是不完整的大学生活,但爱情的巨大投入仍会令不少家境相对困难的学生望而却步。当然,这并不能成为那些校园爱情的执着追求者的障碍。“馒头就咸菜,省钱谈恋爱。”已经成为不少校园爱情男主角的忠实信条。调查显示,仅有不到两成(19.0%)的学生承认有男/女朋友(这与我们在私下统计的数字相差较大)。从这不到两成的问卷上显示:有了男/女朋友之后,食物支出和衣物支出相对减少,其他方面的物质和精神支出相对增加,男生在这方面尤其突出。30.0%的“男主角”们每月在女友身上的投入约在100元左右。而对于有了异性朋友却又不同校的同学来说,每个月生活费中的相当一部分都“贡献”给电讯业了。对于恋爱费用的来源,在深入访谈中我们发现,有的是由“家里特别提供”的,有的是来自“勤工俭学”的,更多的是从“生活费中支付”的。这与大学生的社会角色有关,更与家庭对大学生恋爱的态度有关。

调查数字表明:同学之间、师生之间、老乡之间、室友之间、个人与班级、社团以及和学校之间等错综复杂的社会交往不仅占据了当前大学生的很大一部分时间,也在大学生的消费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人情消费因为其形式多样和不确定性而相对难以统计。朋友、同学间的你来我往,请吃请喝是在所难免的;生日聚会等各种形式的庆祝聚餐是不可或缺的;与不在一起的亲人、朋友的感情联络也是绝对重要的。同学过生日,考试得高分,当了学生干部、入了党、评上奖学金、比赛获奖等等都要请客,否则便被视为不够交情、不上路。据统计,近六成大学生的各种形式的聚会聚餐花费每年要在500元左右,近三成的大学生这类花费在800元左右每年。更有极少的一部分同学每年要花费上千元甚至数千元。此外,对于那些没有异性朋友而又有手机的同学来说,每月手机费中的大部分也用在此上了。据统计59.1%的手机族每月的花费在50—100元之间。没有手机的同学,电话卡则是不可或缺的。校园内201程控电话的开通,给我们打电话提供了方便的同时,电话费的开支也水涨船高,67.1%的大学生的每月的电话消费约为10—40之间,还有近两成(19.1%)的大学生的电话卡消费在40—80元之间。尽管现代电讯已经十分发达,仍有为数不少的(77.0%)的大学生们用书信与远方的亲朋好友联系着。当然,信件的消费相对于其它通讯方式来说是微不足道的。

(四)毕业生消费

调查数字表明:毕业生的消费主要集中于外树形象和内塑品质上。几乎全部的毕业生认为一身体面的外套、一部手机和一份漂亮的简历是在求职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为了增加职场竞争中的筹码,不少学生甘心对考证进行高额投资。在深入访谈中得知:考证费用已经成为是高年级大学生的主要投资。据有的学生讲,有些性质的考试一次要花费上千元甚至数千元。此外,参加各类人才招聘会也是一笔不低的开支,尤其是对于那些跨省就业的同学们来说。对于有志于考研的学生,购买各类辅导用书,参加各种层次的培训是不可或缺的。准备和参加各类考试如国家公务员考试,作为就业的重要途径之一,其花费也为数不少。而对于准备出国的同学的花费尽管难以统计,但其数目却是可想而知的。

(五)特长生消费

此处的特长生主要是指艺术类的学生,相对于普通统招生,他们的花费主要集中在购买与其专业相关的书籍、学习用具、以及外出写生、参观的花费。八成的艺术类学生每年在购买与其专业相关的学习用品上的花费约为500—1000元之间,而在用于外出写生等的花费上,根据路途的远近,该地区的消费水平高低以及时间的长短不等等方面综合考察,每次的花费约为1000元左右,这也是特长类学生的花费高于其它学生的主要原因。

(六)其它消费

对于有抽烟嗜好的男生来说,其“烟费”也是一笔不大不小的开支。通过问卷和深入访问所得数据表明,约占三成的男生有长期抽烟的习惯。根据“烟瘾”的程度不同,花费也不尽相同,绝大多数的“烟民”的品位集中在中低档层次上,因此每月的花费约为40-80元之间。此外,有6.1%的男生有购买的习惯,其花费也主要集中在每月10元左右。

零食对于60.2%的女生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她们的每个月花费在50元左右。此外化妆品的消费对女生来说也是不可或缺的,72.3%的女生每月的洗涤化妆用品消费在30元左右,另有少数(7.3%)女生的洗涤化妆用品消费在30-60元之间每个月,极个别的女生在此方面的消费达到100元以上每个月,其中包括定期去美容院做专业护理。

二.对策与分析

调查数据表明,35.2%的学生存在生活费超支的现象,甚至一学期的生活费被两三个月花光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在个人理财方面,当前的大学生是较为冲动和盲目的。而当生活费透支时,只有不到一成(8.1%)的同学愿意张口向父母索取。20.9%的同学愿意借同学或朋友的。大部分(61.0%)的同学更愿意节约开支及自己打工赚取。在对待属于自己的收入上,由于出发点不同,用途的分歧也较大,由于家庭经济原因而不得不挣点外快的学生中,近九成的被调查者选择把钱存起来以备它用,而对于那些纯粹是为了锻炼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水平的学生则把这部分收入主要用于娱乐,购物请客吃饭上了以及贴补透支的生活费上了。

在个人消费品购买选择上:67.1%的学生更注意性能价格比。此类大学生对购物地点多不太在意,也乐于去旧货市场或路边的地摊小店淘金。主要考虑是否喜欢的占到18.0%,也有9.0%的学生是非名牌不买的,在上述两类学生的心目中,广告的作用是非同一般的。他们追求档次,崇尚名牌,展现个性。专卖店,大型超市通常是这些学生的购物首选。之所以出现上述的差别,与他们各自的家庭经济背景和消费心理是密切相关的。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大学生这一群体在经济消费水平、消费构成上存在着巨大差距和差别,其中年消费最高的达到13500元,而年消费最低的只有1800元,这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不大,略低于2001年武汉市大学生的消费水平(最高18500元,最低2100元)。年消费支出均值为4963.96元(不包括学杂费和住宿费)。这其中有93.7%的大学生把家庭供给作为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家庭收入越高,对其子女的经济供给就越多,构成了大学生群体这一特殊的消费格局。

通过数据我们还可以看出:63.0%的大学生倾向于冲动型消费,女生在这方面的比例远远高于平均水平。此外,1/3的学生愿意借钱购买自己非常喜欢的东西,同时亦有近1/4的学生有或经常有为买来的东西没有或很少用到而后悔。在自评的消费类型一栏显示:只有1/3多一点的大学生们认为自己属于精打细算型消费,9.9%认为自己属于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大部分(55.0%)的大学生说不清自己到底属于哪种类型的消费者,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当前大学生在个人消费方面更多的是冲动和盲目的,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商家们有意无意的引导有着相当的关系。尽管如此,当前大学生们总的消费理念正在追求现实、实现自我、突出自我的前提下,个人与社会并重的方向前进,并呈现出如下的特点:

1.个性与模仿同在:

多元化发展源于个性化的彰显。大学生消费个性化的表现,是新型青年文化运动的显著特点。这种个性化也可以理解为时尚化和风格化,而不仅仅是传统的青年对个性和自我的刻意追求和表现。新知识的爆炸式增长、新技术的迅速推广应用和新的信息传播媒介对日常生活的深入影响,使时尚的形成和流行更快捷,同时具有更鲜明的主题和更人性化的表现形式,并因而成为大学生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具有象征性和大众化的色彩和基调,即成为一种风格化的东西。商品经济的发展,使消费市场物质极大丰富。大学生恰好正处于追求个性发展,自我意识增强,乐于接受新鲜事物的年龄阶段。面对五彩缤纷的消费市场,大学生的消费心理趋于理性化转变,在消费行为中开始表现出较为成熟的价值取向。大学生在购买像电脑这样昂贵的商品时,往往表现出购前的冷静,大部分大学生是在购买前查阅有关资料,比如价格、性能、品牌后再决定是否购买,其中有不少大学生会找同学或相关人员咨询有关问题,还有一些大学生是在与家人商量后再购买的。

今天的大学生消费有着强烈的模仿性特征,有着很深的"白领情结":名牌服装着身,手提电脑不离,信息把握在手,创造未来人生。这已成为众多大学生所羡慕、仿效的社会形象。今天,发达快捷的消费信息、不断提高的消费需求使大学生对时尚的领略和把握更为及时准确,尽管他们还不一定拥有,但却能对许多时尚品牌如数家珍。与此同时,他们更有自己对生活的理解、对消费的选择,他们注重讲求生活的品味和质量,宁缺勿滥,宁高勿低。他们追求的是一种既有物质享受,又讲求精神生活的现代人的生活方式。

2.多样与实用并存:

大众文化消费市场,是影响大学生消费文化多样性的重要因素。大众文化离不开青年大学生的参与、烘托和鼓噪。青年人总是引领消费市场的最新潮流。从中国近20年的发展来看,青年最先步入的不是人才或劳动力市场而是消费品市场,首先是青年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的改变促进了青年生活方式的变化,然后才是青年其他各方面的改变。大学生多样化消费的特点根源于大学生多元化价值目标的存在。这种多元化的价值目标,一方面使大学生的思想活跃,有益于大学生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和创造能力,多重比较,理性消费,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大学生受不良倾向的影响,出现一些消极的消费类型来。

在消费状况分析中,不论是大学生基本生活消费中的衣食费用,还是其学习消费中的学费、书杂费、电脑等;不论是大学生的休闲及娱乐消费,还是大学生的人际交往消费,都越来越趋向于带有浓厚的实用色彩。这从调查统计的休闲娱乐方式和花费上可以明确的表现出来。

3.消费差异日趋明显:

一是来自农村的学生的消费构成相对简单、总体消费水平也较低。二是来自东部沿海省市的学生的总体消费水平要相对高于河南本省的学生,同时,消费构成也相对多样化。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城市开放与否,经济发达与否,不仅影响着当前大学生的消费水平,也影响着当前大学生们的消费构成和消费理念。

最后,针对目前高校中普遍存在的盲目消费、攀比消费、赶潮消费、媚俗性消费、“面子”消费等高消费甚至浪费的不良现象,我们呼吁在全国的大学生中加强道德修养,积极改造人生观、价值观,健全人格。强调“合理与适度”消费,反对过度消费、高消费、超前消费,提倡“量入为出”有计划地消费;强调节约、勤劳俭朴等节俭消费观;强调理性消费、理,反对非理性的盲目消费,包括盲目攀比、盲目从众的病态消费等浪费现象。同时,充分利用校内大众传媒工具,引导高校消费舆论,培养合情合理的消费习惯、消费理念和科学的消费观,促进大学生的合理、适度消费,提高大学生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在校园内形成良好的消费舆论,把大学生消费行为引向正确的方向。

参考书目:

(1)风笑天.社会学研究方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2001

(2)风笑天.透视社会的艺术——社会调查中的问卷设计.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0

(3)李沛良.社会研究中的统计分析.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

(4)袁淑君、孟庆茂.数据统计分析——SPSS/PC+原理及其应用.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

(5)林杰斌、陈湘、刘明德.SPSS11统计分析实务设计宝典.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2

(6)张志祥.当代大学生消费趋势预测.中国青年研究,2002

(7)张志祥.当代大学生消费基本状况.中国青年研究,2002

消费学论文篇(2)

本文作者:王晓娜工作单位: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当今大学生消费行为特点及原因分析

注重消费品的实用性和品牌。从大学生的消费状况可以看出,大学生衣食住行的基本生活消费占较大比重;在学习消费中,重点选择技术类、娱乐和消遣类等这些实用类书籍为主,而那些科普读物、理论性较强书籍的选择率较低;在休闲消费中,学生认同友谊、爱情、旅游等,各类消费中都渗透着浓厚的实用色彩。在大学生购买决策的影响因素中,质量和价格的首要地位为他们的消费方式注入了实用的内涵。在实用化价值观的指导下,大学生进行购物选择时,非常看重品牌。大学生把品牌看作是一种质量保证和品味象征,学生购买时关注品牌,实际是想购买品牌背后的高质量、市场信誉和优质售后服务等。大学生在对某一新品牌的尝试中,依据它的好用程度,慢慢形成对品牌的忠诚度。消费行为的盲目性与个性化并存。大学生年轻有朝气,进入大学后,很多学生首次离开父母在外求学,每天都面临和朋友、同学、青年一代的亲密接触,他们渴望群体的认可和能够让自己零距离地融入学校的群体之中,就产生了很强的模仿性。常常不自觉地使自己的消费行为与大多数人的行为保持一致,大多数人喜欢的事物,自己也乐于接纳。因此,有时候有的东西别人买了,不管自己需要不需要,总是会也买一个,以便使自己缩小与群体成员的差异。与此同时,处于青春期的大学生,自我意识和自我表现欲望不断增强,追逐独立和彰显个性的心理比较强烈,在消费行为中他们又常常表现出独特的一面。消费中他们选择一些新奇、风格化的特色产品来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消费中他们不断变化着自己的需要和品牌偏好,来展示自己独特的消费理念。大学生的从众和求异的心理使盲目和个性矛盾地共存于他们的消费行为之中。消费行为中的感情型消费和随机性消费突出。大学生做为青年一代,还没有形成稳定的消费观念,活跃的思想使他们很容易受到外界环境和流行趋势的影响,加上人生阅历较浅,他们对事物的分辨能力还不成熟。学生在商品上,常常依据心理对商品好恶的感觉来决策,把情感诉求做为购买决策的主要判断标准,只要能够在情感上激起自己的兴趣爱好,就会迅速购买,消费行为常常伴随着感情型的冲动行为。站在时代前沿的大学生除了以心理感受评判商品外,还有着强烈的求新求奇的心理,喜欢去尝试新产品和新品牌,所以容易受媒体宣传诱导和周围同学群体的影响而改变选择意向,一旦受到外在的吸引刺激,随时可能发生购买行为,消费的随机性较强。消费对象日益多样,消费结构日益多元化。当今时代和市场经济发展孕育了多元化价值取向,反映在消费市场中出现了消费文化的多样性。跟随消费市场的新潮流,大学生进行着高雅的、通俗的、实用的等各种不同形式的消费,消费对象也日益丰富。大学生的消费一方面要满足自己在大学期间的生存需要,另一方面也要满足精神享受、自我提高和文化修养提升的需要,大学生的消费分为生存消费、享受消费和自我发展的消费,随着享受费用和自我发展费用地日益增多,消费结构越来越多元化。

大学生的消费趋势

从基本的物质消费向精神文化消费方向发展。随着我国整体消费水平的提高,大学生从过去以吃穿住行为主的传统生存型物质消费,开始转向以健康和精神文化消费为主的享受型消费。在大学生的消费行为中,用于购买营养品、保健品和特色用品的费用支出增加,随着大学生消费结构的转变,生活质量也必将有大幅度提升。用于自我发展和提升的消费不断快速上升。知识经济时代使终身学习成为必要,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适应知识和技术的快速更新。为了使自己在未来的就业竞争中占据优势,需要借助书籍、培训、网络等各种手段进行持续性学习,吸纳更多的知识和技能提升自己的整体素质,大学生将来用于学习的支出也会大幅度增多。休闲和娱乐消费以多样化方式增加。大学生是有活力的群体,他们有着超越其他年龄群的强劲需求,随着大学生对健康和健美的要求不断提高,体育健身和美容产品逐步成为大学生的消费时尚。青年学生在音乐、咖啡厅、影城等主流消费娱乐方式外,越来越追求旅游观光等品味度假和登山、潜水等新奇和刺激性休闲活动。对特殊群体的模仿性消费意识增强。身处大学校园的大学生往往对自己有较高的期待,一方面不仅期待将来能过富裕舒适的生活,另一方面又希望自己有着高雅的内涵和高级白领的内在气质,他们常常对社会上的成功人士、商界名流、群体偶像和高级白领有着潜意识地模仿,以期改变和塑造自己,向着自己对未来的设想而努力。

消费学论文篇(3)

一、消费的作用和异化消费

“消费”最初是个经济学术语,主要指对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费。正是这种消费,使得生产得以进行。也就是说,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消费作为经济活动四个环节(另外三个环节是生产、分配、交换)的一个重要部分,消费得越快,就越减少商品在流通过程中所耗费的时间,加快资金的周转速度,从而有利于扩大再生产,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一种劳动产品只有被消费了,才能凸显出其存在的价值;一个消费热点的出现,往往可以带动一个产业的发展。然而,消费不仅仅是一种经济行为,在其本质上,消费是“人的实现或现实”[1],亦即消费是与人的存在、发展以及人的本质相联系。消费对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消费却被异化了,出现了异化消费。

何为异化消费?丹尼尔·贝尔在《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一书中指出,一种永不满足、永无止境的“欲求消费”,便是消费异化[2]。由此可知,以满足自我欲求为目的的消费形式就是异化消费。“欲求”是相对于“需要”而言的,“需要”是所有人作为同一物种的成员所应有的东西,“欲求”则代表着不同的个人因趣味和癖性而产生的多种喜好,对于需要而言,它超过了生活本能,进入心理层次,因而,它是一种无限的需求。对此,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欲望比喻为一个永远饥馋、永不饱和的胃,或是一个永远张开的巨兽之口。异化消费意味着生活目的的异化,即人们消费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消费物的使用价值,满足生存的需要,并在消费的过程中开发人的精神资源,获得愉悦,实现满足人类发展和享受性的需要,而是纯粹为“消费而消费”,以消费物在最短的时间内消耗、更新或扔掉为消费目的的实现。在异化消费的过程中,人们成为自身行为和消费物的奴隶,不是获得自由与幸福,而是充满压抑和迷茫。

二、异化消费产生的条件、具体表现及其产生的后果

(一)异化消费的产生条件

1.以大量消费品的存在为前提。在前工业社会(即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科学技术的落后,人们付出艰辛的劳动仍不能满足或只能满足基本的生存消费需要,因此,在这一时期,异化消费不可能产生。资本主义制度产生特别是工业革命以来,由于科学技术广泛应用于生产领域,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逐步加强,使得大量丰富、充裕的消费品得以在较短的时间内生产出来,大量消费品的出现,为异化消费的产生创造了物质前提。

2.国家政策导向。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政策使得资本主义国家在较短的时间内经济获得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市场在调节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存在着缺陷: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因而到了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爆发了自19世纪初以来的第二次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危机。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疲软、失业严重、生产萧条,为了扭转局势,转移危机,资本主义国家不得不动用国家的力量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用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每当国内市场出现疲软的情况下,用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就成了拿手好戏。1953年美国前总统艾森豪威尔的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宣布了新经济的福音,他宣告,美国经济的“首要目标是生产更多的消费品。”[3]12也正因为这样,美国销售分析家维克特·勒博以传教者的口吻宣扬消费主义:“我们庞大而多产的经济……要求我们使消费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要求我们把购买和使用货物变成宗教仪式,要求我们从中寻找我们的精神满足和自我满足……我们需要消费东西,用前所未有的速度去烧掉、穿坏、更换或扔掉。”[3]5消费主义成为人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和各国经济的发展,这种消费方式由美国推向日本、西欧并进而传到世界各地。富人积极响应并付诸行动,穷人竞相向往。

3.广告宣传起到了传媒中介的作用。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人们无所适从。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广告业迅速兴起,特别是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在广告中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广告起到了引领时代潮流的作用:一种商品能够打响品牌,要依靠广告;消费者购买商品,无形中也离不开广告的影响。正如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中所说的,人们“最流行的需求包括:按广告来放松、娱乐、行动和消费……”广告何以有如此威力?这主要是由于广告的特点决定的。它切中了人们无意识深处的欲望模式(幸福的家庭、奢侈的生活、永远的青春活力、永远旺盛的性欲和完满的性生活等),它并不是赤裸裸的叫卖,而是通过“话语转化”,借助于文化与美学,变换各种修辞手段和叙述技巧将商业信息表达得委婉动听。广告尤其是电视广告,通过其丰富的视听语言——生动的画面、美丽的色彩、动听的音乐、诗意化的语言综合构成流动的信息,冲击着人们的感官,侵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它赋予商品以神奇的力量,似乎只要拥有这种商品,就可以化解一切痛苦、解决一切难题。广告抓住了人们的欲望心理,成了笼罩在人们心灵深处的意识形态,特别在人们丧失了合理批判社会现实的时候,广告更是发挥了作用,正如弗莱所言:“当一个人的思想害怕、轻信,幼稚到不想认真面对世界的时候,广告宣传绕过意识长驱直入地在人的头脑中建立起自己的结构。”[4]11广告宣传的影响起作用时,就像弥尔顿在《失乐园》中所描写的撒旦引诱夏娃一样:“可怜的夏娃,只意识到是一条向来沉默的蛇在对她说话,她的意识被某种不可思议的东西镇住了,撒旦所要告诉她的一切,都越过意识的警卫,抵达了我们称之为无意识的部位。当她后来在需要做出自由选择时,她除了撒旦的观念以外没有任何主见,于是只好采纳撒旦的观点。”[4]11正是上述三个条件的存在,消费主义盛行,它成了最强有力的意识形态,“消费主义是目前为止最强有力的意识形态——现在,地球上已经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能逃脱我们的良好生活质量的魔法。”[5]目睹当下的现实,到处呈现出一派消费的现象,“今天,在我们周围,存在着一种由不断增长的物、服务和物质财富所构成的惊人的消费和丰富现象,它构成了人类自然环境中的一个根本变化。恰当地说,富裕的人们不再像过去那样受到人的包围,而是受到物的包围……我们生活在物的时代,我是说,我们根据它们的节奏和不断替代的现实而生活着,在以往所有的文明中,能够在一代一代人之后存在下来的是物,是经久不衰的工具或建筑物,而今天,看到物的产生、完善和消亡的却是我们自己。”[6]

(二)异化消费的具体体现

1.消费的内容。首先,异化消费体现在侧重物质方面的消费,物质消费的比例大大高于精神消费。异化消费是在物质方面的极度消费,消费者以“多买多用多扔”作为自己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观念,在数量上多多益善,过分注重对物的占有和支配。他们认为,自己占有的物质消费品越多,这些消费品更新就越快,它就越容易使自己达到自我满足,从而实现自我价值,达到自我的自由与幸福。其次,异化消费在精神消费领域表现为颓废性消费。颓废性消费指人们对特定精神产品、服务的消费,不利于发展人的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生活,不利于人的休闲与自由的发展。具体来说,包括媒体网络所宣扬的色情、反动宣传等等,这些内容对缺乏社会辨别能力或是社会辨别能力低下的社会群体造成了极大毒害,它腐蚀了人们的身心健康,也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隐患。

2.消费的形式。异化消费具体体现为奢侈性消费、跟风式消费、攀比式消费等。奢侈性消费,即摆阔式消费,它通过提高消费的档次,如在豪华酒店和夜总会、高级度假村等地方消费,来满足消费者对自我身份的认同,显示自己的社会地位。跟风式消费是一种跟着感觉走,以时代和社会节奏的变化来决定自己的消费对象的消费方式,它缺乏对消费的理性思考能力,不考虑社会、国家和个体的实际需要,不讲求实际效益,在从众心理支配下,一味追求风潮、追赶时髦,以个人的情感、欲望来决定消费的异化形式。攀比式消费,即消费者不考虑自身的具体实际(包括自己的收入、创收能力等),不考虑自身的消费需要,在生产和生活消费中盲目同他人攀比,以追求“别人有的我有,别人无的我也有”为特征,满足自我虚荣心的消费方式。上述三种消费形式尽管在消费的目的、特征等方面有所不同,但是它们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却是一致的,它们都给社会、国家和个人带来了负面影响,既不利于个人的身心健康,也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从长远来看,也不利于民族的复兴和国家的富强,它们都是异化消费的具体体现,都是国家反对和禁止的。

3.突出地表现为符号化消费。符号化消费,即人的自然属性由对消费品使用价值的需求和占有转化为对消费品符号价值的欲求和占有的消费方式。人们买什么,用什么与“身份”密切相关,开什么牌子的车,穿什么品牌的衣服,住什么规格的房子,甚至喝什么酒都与自己的形象有关。对这些消费品的消费的目的不是满足人的基本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是为了占有这些消费品,从而拥有这些消费品本身所体现出来的符号价值,正如弗洛姆在《健全的社会》一书中所说的, “对许多物品,我们根本没有使用它们的要求。我们获得物品就是为了占有它们。我们满足于无使用价值的占有。因为怕摔坏贵重的餐具和水晶玻璃的花瓶,我们就从来不使用它们。人们买下一栋房子而占据着许多无用的空间,并且给房子配有多余的汽车和仆人,这栋房子就像小中产阶级家庭里摆设的老古董一样。”[7]

(三)异化消费必然带来一系列的后果

1.超越实际生命体劳动能力所获得的财富的消费必然给个体生命带来超负荷的压力和不幸。在当今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为特征的社会,消费者能够消费、愉悦消费必须要有金钱货币,而金钱货币的获得以消费者创造了社会财富为前提。因此,如果消费者之消费超过了实际生命体劳动能力所获得的财富,就必须在生命体能承受的基础上付出更多艰苦的努力。超劳努力创造社会财富理所当然损害了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正因为如此,它必然给个体生命带来超负荷的压力和不幸,法国文学家莫泊桑在其短篇小说《项链》所描写的主人公瓦蒂尔德太太,为了凑足一条金项链实际价值所需要的货币,耗费了30多年的青春就说明了这个道理。

2.在一定程度上说,异化消费是产生腐败的温床。导致腐败的因素很多,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体制、制度等客观方面的因素,但从揭露出来的腐败分子的生活方式来看,腐败的产生跟异化消费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说,异化消费是产生腐败的温床。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奢侈消费既是消费颓废的表现,也是腐败问题得以产生和蔓延的温床。”[8] “奢侈浪费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腐败行为,而且会助长其他的腐败行为。”[9]

3.异化消费必然对那些连基本的生存发展需要都得不到满足的穷人阶层产生不良的“示范”作用,进而导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面对富人阶层整天忙于灯红酒绿、花天酒地的生活,穷人阶层心底发出了强烈的呐喊:富人阶层凭什么能够享有这些生活,他们凭什么能够拥有如此之多的金钱财富,我们整天劳作能够创造多少财富,这些财富与我们现实生活相比是否相称……面对财富和现实生活条件的巨大反差,穷人阶层在社会生活中很容易出现消极极端行为。急于求富心理的作怪,他们往往嗜好于、等非法活动,消极对待生产,延误生产,不利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更有甚者,通过盗窃、贩毒、抢劫、拐卖妇女儿童等重大犯罪活动来寻求财富,从而不但不利于富人阶层的安居乐业,也对社会的和谐构成了挑战。

4.异化消费会导致价值虚无主义。人类价值在于实现对人的终极关怀,因此,只有以人作为目的本身而存在,竭力挖掘人的精神资源,才能超越单纯的对物的占有,实现人自身的全面发展。然而,在异化消费的社会,人不再作为目的本身而存在,人被物所沉沦了,人的精神属性(社会属性)由对人的全面发展的追求转化为追求不断被刺激出来的欲求的满足,人丧失了作为本真自我的存在,“一旦物质的东西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占据了最重的价值时,他本身也就变成了其占有物的一部分。”[10]人们对消费物的选择不是在于消费物的使用价值,而在于它所代表的符号价值,正因为如此,传统社会人们在生产劳动、社会实践中建立起来的理想、信念、道德、伦理等价值体系被拖到崩溃的边缘,人们对形而上的沉思被沉迷于符号的象征意义所取代,现实世界让人感受到了价值的沦落,人生意义的丧失,价值虚无主义犹如一个幽灵开始大踏步地在世界游荡。

5.异化消费给生态安全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自从“二战”以来,人类就面临着生态危机的威胁,世界各国、联合国以及各种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民间环保人士都呼吁关注地球,关注生态,然而,生态问题不但没有得到缓解,反而呈现出愈来愈严重的迹象,地球已被来自人类的“癌细胞”吞噬得千疮百孔。学术界对生态危机的根源进行了探索,得出了一些深刻的认识,生态危机的出现不外乎是由两个条件导致的。一是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工改造超过了自然资源的再生和复原能力;二是人类排放的废气物超过了地球生态系统的净化能力。在异化消费的社会,人们的消费主要侧重于对物的消费,并且,它不再主要集中于传统的用于满足人类基本生存需要且对生态危害较小的农产品如谷物、小麦等的消费,而是主要转向对石油、轿车、电力、核能等需要耗费大量资源且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威胁的产品的消费。为了满足人类对石油、轿车、电力、核能等的需求,就必须加快对自然界资源特别是不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破坏了自然资源的再生和复原能力。与此同时,人们在开发和利用资源的过程中,在消费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物也远远超过了地球生态系统的净化能力。从消费的内容来看,就可以知道生态危机的产生跟人类的消费方式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三、理性消费:走出异化消费的新途径

异化消费给社会、国家和个人都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异化消费的产生有其客观的原因(上述内容已经阐述),但从主观方面来看,主要是人的情感和欲望偏离了理性的正常发展轨道,进而使人的理性成了被感性和欲望支配的对象。要走出异化消费的阴影,探索走出异化消费的新途径,就必须发挥理性的作用,倡导并实施理性消费。要做到理性消费,必须做到如下几个方面:

(一)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节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丰富的关于节俭的思想。《尚书》中有“克勤于邦,克俭于家”的记载;孔子说:“礼,与其奢也,宁俭”,“奢则不逊,俭则固。与其不逊也,宁固。”(《论语·八佾》)“节俭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墨子用《节用》、《节葬》、《非乐》三篇专门论述他的节俭思想,他认为“俭则昌,谣佚则亡”,要求人们把节俭作为消费的基本原则,“其用财节,其自养俭,国富民治”(《辞过》);老子说:“多藏必厚亡”,反对人们对物质财富的过度追求和毫无节制地贪图物质享乐,把“去甚,去奢,去泰”当作圣人的道德标准;荀子说:“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减其余。节用以礼,裕民以政”(《富国》);司马光说:“俭,德之共也。奢,恶之大也”(《司马文正公传家集·训俭示康》)唐代诗人李商隐在《咏史》诗里说:“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的名句;诸葛亮在《诫子书》中说:“静以修身,俭以养德”;此外,《周易》、《朱子大全》、《二程集》等著作中都有诸多关于节俭的精辟论述。到了近代,严复和魏源等思想家也论述了节俭的重要性,其中,魏源制定出一个俭与奢的消费伦理标准。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雷锋精神以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道德规范中的“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等都是节俭美德的具体体现。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是由多种原因决定的。从国家的角度来看,尽管改革开放将近30 年,生产力得到了飞速发展,综合国力得到显著增强,人民的生活水平从总体上达到小康,但是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的小康依然是低层次的、低水平的、片面的、不平衡的,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巨大差距;从自然资源的角度来看,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能源数量低,且我国的能源开发技术落后,能源利用效率低;从个体的角度来看,人面临生老病死以及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拒因素的威胁。以上因素决定了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二)注重精神消费,反对颓废性消费

人的消费应该是全面的,既要有物质消费,更要有精神消费。异化消费侧重物质消费,沦为纯粹的物质主义,必然导致在对物的追求中遗忘了自己本真的存在,这也是人类出现价值空场、人文失落的主要原因。精神、价值是人的灵魂支撑,它指导和控制着人的行为动力、实践选择,目标调整和效果评价。一个具体的人如果失去了精神和价值,他就失去了前进的方向,失去了作为人的本性,因而也就被降低到与物相同的地位;一个国家和民族如果失去了精神和价值,那么这个国家和民族就失去生存的根本。精神承担着对人的终极关怀的神圣使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一个人或一个国家、民族的物质消费丰富了,只能说明这个国家已经解决了生存问题,但还没有解决发展和享受方面的问题;一个人或一个国家、民族只有拥有繁荣的精神文化,拥有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价值形态,才能实现个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国家的复兴繁荣和民族的振兴富强。精神消费所发挥的独特作用要求必须注重精神消费,但是,精神消费有科学与愚昧、积极与颓废之分。颓废性精神消费不但损害了个体的健康,也威胁了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喝劣酒容易使人得酒精肝,吸毒使人骨瘦如柴,国民体质下降,灵魂扭曲;媒体网络所宣扬的色情、反动宣传等等内容对人们造成了极大毒害,它腐蚀了人们的身心健康,也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隐患。因此,必须提倡积极的精神消费,反对颓废性精神消费。

(三)关注生态环境,倡导绿色消费

由于人们的异化消费,使得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工改造远远超过了自然资源的再生和复原能力,因而生态危机开始产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的异化消费不但没有得到有效地纠正,从消费的程度上来说反而得到进一步强化。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尽管世界各国、联合国以及各种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民间环保人士都呼吁关注地球,关注生态,但是,生态问题不但没有缓和,反而呈现出愈来愈严重的迹象。生态的恶化要求我们,要关注生态环境,就必须深刻反思和有效遏制来自于我们的异化消费,这是地球发出的对人类的最后一丝希望。正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学术界、生态界、环保组织(政府的或是民间的)提出了“绿色消费”这一消费新模式。绿色消费,即消费物的生产、开发必须符合生态标准,跟自然资源的再生和复原能力相协调,人们对消费物的消费没有给人的健康带来威胁且通过对它消费所排放的废气物没有给生态环境带来危害的消费模式。倡导绿色消费首先有利于个人的身体健康;其次有利于节约能源,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循环发展;最后是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

(四)注重代内消费和代际消费相和谐

代内消费和代际消费相和谐是人类在反思工业化时展模式造成环境恶化,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上产生的,它们是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代内消费是指我们不单要考虑自己的消费,而且在自己消费的情况下考虑他人(主要指弱势群体,包括欠发达国家的居民、穷人、能力低下者等等)的消费状况,考虑我们的消费对他们的影响以及我们所能够对他们作出的贡献;代际消费是指我们不单要考虑当代人的消费,而且要考虑后代人未来的消费,因为作为消费物来源的能源、原材料是有限的,我们消费得越多,后代人消费得就越少。要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正确处理好代际消费的关系。代内消费和代际消费相和谐从实质上来说是个社会公平问题,只有实现它们的和谐,地球上的人类才能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生态环境恶化的形势才能得到有效遏制,世界的和谐与进步才能实现。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21.

[2] 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M].北京:三联书店,1989:22.

[3] 艾伦·杜宁.多少算够——消费社会与地球的未来[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

[4] 诺思洛普·弗莱.现代百年[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

[5] 比尔·麦克本.自然的终结[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9.

[6] 让·鲍德里亚.消费社会[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1.

[7] 弗洛姆.健全的社会[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8:133-134.

消费学论文篇(4)

四、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法律责任,是经营者违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约定的义务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促使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从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法律责任主要是经营者的责任。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包括知情权在内的权益,有时同时侵犯了法律保护的多种多层社会关系,有时是交叉的,有时是重合的,有它的复杂性。在处理中,要慎重区分是违背了私法还是触犯了公法,根据不同情况,明确违反义务者的法律责任。(一)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民事责任是指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或者其与消费者约定的义务,侵犯消费者的民事权利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一般发生在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过程中。 在交易的整个过程中,先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即经营者不让消费者知晓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受利益趋动诈骗消费者购买、使用有瑕庇的商品,接受不合格的服务。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两种或多种民事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如若消费者单诉侵犯知情权,并已构成侵权的,可按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判决商家赔礼道歉等;如若消费者以经营者侵犯知情权,即以欺诈的手段致使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不合格服务并主张经济利益,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 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的规定进行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对经营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欺骗消费者的惩罚性规定,适用时要慎重,正确把握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有无。具体适用上,可根据1996年3月15日国家工商局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中的13种规定去衡量,符合的即可认定有欺诈行为。(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行政责任是行政责任在消费领域的具体体现,严格地说,它既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定职责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包括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保护消费者的行政管理法规定义务,违法经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后者无疑是其中最主要的部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往往也违反了国家的行政管理法规,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于经营者违法经营的行政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卫生法》、《广告法》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应承担行政责任有九种情形。一旦经营者实施了上述违法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有关行政机关有权依法给与行政处罚。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刑事责任主要是经营者违反消费领域的刑事法律规定,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经营者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及责任形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作系统的规定,而仅仅是在个别条文中有所提及。追究经营者的刑事责任依据的是《刑法》。目前我国《刑法》规定的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犯罪主要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卫生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劣质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虚假广告罪等,对触犯刑法的可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作出相应处理。[注释]1、符启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论》,南海出版社2001年9月出版,第54页2、黄建中主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释与倒解》,同心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3、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理解与适用丛书编委会编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理解与适用》工商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4、《联邦判例汇编》转引自张为华:《美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5、王利明主编:《人格权法新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88页[ 0年版3、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理解与适用丛书编委会编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理解与适用》工商出版社2000年版4、《联邦判例汇编》转引自张为华:《美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5、王利明主编:《人格权法新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6、严学军、王俊豪、宋华主编:《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研究》,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95年版7、黄伟国主编:《保护消费者权益常用手册》,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8、毛玉光主编:《消费者权益损害赔偿》,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9、李昌麒、许明月主编:《消费者保护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10、张文显主编:《法理学》,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11、戚天常主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程》,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消费学论文篇(5)

论文论文摘要: 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而消费者权利——消费者为进行生活消费应该安全如公平地获得基本的食物、衣物、住宅医疗和教育的权利等,实质即以生存权为主的基本人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为保护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我国的重视。一、消费者含义与消费者权利(一)、消费者的含义消费者是与政府、企业相并列的参与市场经济运行的三在主体之一。与上述消费的要领相对应,一般意义上消费者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消费者泛指从事一切消费活动的人,这里的消费即包括生活消费者也包括生产消费。而狭义上的消费者即法学意义上的消费者则专指从事生活消费活动的人。(二)、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在法律保护下,消费者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消费者的九项权利是: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二、消费者保护法的基本特征与基本原则(一)消费者保护法的基本特征1、消费者保护法以消费者权益为特定保护对象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多为强制性、禁止性规范3、消费者保护法的法律规范具有综合性4、消费者保护法具有预防和救助的功能(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1、国家对消费者特别保护的原则2、国家保护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3、充分、及时、有效保护原则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4、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5、经营者应当承担质量责任的原则三、加入WTO与中国保护消费者关系的问题 (一)WTO的宗旨和消费者保护的目标是一致的。 (二)我们在加入WTO所进行的谈判过程中,承诺逐步地降低关税以及开放金融、保险、电信、旅游等市场。(三)加入WTO以后,我们政府在履行入世承诺过程中,要遵守一些规则,这些规则尽管不是专门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所设置的,但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也是非常必要,也是有利的。 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而消费者权利——消费者为进行生活消费应该安全如公平地获得基本的食物、衣物、住宅医疗和教育的权利等,实质即以生存权为主的基本人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为保护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我国的重视。一、消费者含义与消费者权利(一)、消费者的含义消费者是与政府、企业相并列的参与市场经济运行的三在主体之一。与上述消费的要领相对应,一般意义上消费者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消费者泛指从事一切消费活动的人,这里的消费即包括生活消费者也包括生产消费。而狭义上的消费者即法学意义上的消费者则专指从事生活消费活动的人。因此,法学意义上的消费者的概念可表述为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这里应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法学意义上的消费者,也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制的主体仅限于个体社会成员即自然人,各种社会组织和团体都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体,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在消费者保护立法成之初,消费者权利的主体构成就补确定为个人生活消费者。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世界消费者运动的发展,各国纷纷在立法上进一步明确了只有个体消费者才能成为消费者权利主体。遗憾的是,我国国家标准局1985年的《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中给消费者定义为个体社会成员,但全国人大常委会1993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示明确采用这一主张。我认为,在市场中,所谓消费者是指非以盈利为目的的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从比较各国立法对消费以及消费者的定义来看,实际上,消费者这个概念它在商品交易领域,它是和商人相区别的概念。消费者就是指非以盈利为目的的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它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人。消费者购买或者接 受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只要不是用于交易,不是为了盈利为目的,都可以看作是一种消费,不管他购买这个商品是自己使用,是送人,是保存,是供自己欣赏还是用于其它的目的,或者供自己的家人使用,都可以看作是消费者。(二)、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在法律保护下,消费者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消费者的九项权利是: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 一、安全权 消费者的安全权分为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首先考虑的便是商品和服务的卫生、安全因素,不希望因卫生安全方面存在问题,导致生病、身体受到伤害,甚至产生生命危险。财产安全不仅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是否安全,更重要的是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以外的其他财产的安全,只要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消费者就有权要求赔偿。 二、知情权 作为经营者,诚实信用是交易双方应遵守的基本准测,不得隐瞒实情,不得作虚假承诺,否则就构成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一旦发生争议或造成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给予赔偿 。 三、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必须是自愿的,不必以经营者的意愿为自己的意志,主动权在自己手中。同时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行为必须合法,不能把自主选择权建立在 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之上。此外自主选择权通常只能限定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范围内,不能扩大到使用商品上。 四、公平交易权 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必须保证质量、价格合理、计量正确,不得违反平等自愿、公平交易的市场准则,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制交易。 五、求偿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故意,可能会使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侵害。这里的人身权包括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财产权 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和间接的财产损失。对于商品的购买者、商品的使用者、接受服务者以及在别人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其他人而言,只要其人 身、财产损害是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而引起的,都享有求偿权;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者均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其是否有过错;除非是出于受害者自己的过错,如 违反使用说明造成的损害,则商品的制造者、经销者不承担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消费者除因人身、财产的损害而要求获得赔偿损失这一最基本、最常见的方 式之外,还可以要求其他多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如修理、重作、更换、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等。 六、结社权 消费者组织起来依法成立消费者社会团体,形成对商品和服务的广泛社会监督,及时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指导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及时解决消费纠纷。 七、获得有关知识权 所谓消费知识,包括消费态度知识,使消费者科学指导自己消费行为;有关商品和服务的基本知识及有关市场的基本知识,以指导自己作出正确消费选择。所谓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包括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费者权 益保护机构,以及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的解决途径等。 八、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 尊重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的人格尊严是消费者享有的最起码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加以污辱和诽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利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对于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的行为,法律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民事制裁。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应予以刑事制裁。 我国有56个民族,各民族饮食、服饰 、居住、婚葬、节庆、娱乐、礼节、禁忌等风俗习惯有所不同,都应受到尊重,保护少数民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关系到民族平等团结、促进安定团结的大事。 九、监督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二、消费者保护法的基本特征与基本原则(一)、消费者保护法的基本特征1、消费者保护法以消费者权益为特定保护对象消费者保护法给予消费以特别保护,对生产经营规定了许多限制,这是消费者保护法最根本的特征,也是消费者保护法区别于其他法律,法规的标志。凡以消费者权益作为保护对象的立法均可归入消费者保护法的范畴。消费者保护法所保护的消费者权益包括两种:一是人身利益,即消费者对其生命、健康、名誉、安全等不受经营者非法侵害的权利;二是财产权利,即消费者所享有的财产在交易过程中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多为强制性、禁止性规范强制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具有绝对肯定的形式,不允许当事人之间相互协议和任何一方予以变更。禁止性规范是指规定不得为一定行为的规范。强制性和禁止性规范体现了国家对某一种法律关系的固定化和对破坏这种法律关系的禁止。消费者保护法以保护消费者利益已任,必然会采用强制性和禁止性规范的形式来体现这种傾斜。3、消费者保护法的法律规范具有综合性其一,消费者保护法调整多种社会关系,包括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国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国家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关系等等。其二,消费者保护法中即包括消费者权利、经营者有义务这些实体性规范,又包含如消费纠纷处理等程序性规范,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有机统一。其三,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的法律现任具有综合性。由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具有多种形态,在程度上也表现出轻重不一,所以一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兼备。4、消费者保护法具有预防和救助的功能消费者保护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主要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解决:一是通过对各种商品质量标准、安全卫生标准、计量、商品标示、广告等的规范预防损害消者权益行为的发生,如国家的各种计量标准、质量标准等。二是通过法律为消费者提供救济,在损害发生尽弥补损失,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争议解决途径的规定。可见,消费者保护具有预防和救助双重功能。(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了该法的内容及整个调整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或总的指导方针,是国家处理有关消费者问题,对相关社会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的基本准则。是贯穿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司法以及消费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根本宗旨。主要有以下几大原则: 1、国家对消费者特别保护的原则从法律地位上看,消费者和经营者都属于平等的民事活动主体。可以实际的生活中,在商品交易以及服务的过程中,消费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消费者是分散的个体,而经营者多数是有组织的经济实体,有些甚至是经济实力非常雄厚的企业,而消费者经济能力相对较弱又缺乏专业的辨别商品或服务的技术知识。再者,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主要是以满足其个人或家庭生活需要为目的,而经营者关心的是能否给其带来经济效益,两者之间利益需求的差异,必然要求给消费者以特别保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专章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同时,站在消费者权益的立场上,对经营者设定了明确的义务,也规定了国家机关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职责,同时,在消费争议的解决、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救济问题上,规定了一系列有利于消费者的程序和措施,对消费给予了特别保护。2、国家保护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世界社会共同的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3、充分、及时、有效保护原则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1)每个消费者的权益均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作规定的,受其它法律保护。(2)每个消费者都享有全面的消费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九大权利,基本上概括了消费者在社会生活不同领域、不同方面应当享有的权利。(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要求经营者对消费者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的责任,退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的责任,而且还要求经营者承担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承担因欺诈行为造成损害的加倍赔偿责任。(4)行政职能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司机关等。发现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及时立案查处。4、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消费者的权利”中又明确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尊重权等,在“经营者的义务”中也明确了经营者京戏当诚实信用的一些具体义务,在“法律责任”的规定中,更规定了经营者违反此原则的处罚措施。5、经营者应当承担质量责任的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因质量缺陷而遭受损害,可向有直接合同关系或没有直接合同关系的生产商、销售商(含批发商与零售商)提出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三、加入WTO与中国保护消费者关系的问题WTO规则是具体建立一个公平和有序竞争的体制。WTO规则主要是针对政府的,就是规范政府的行为。WTO协议里面并没有直接针对有关消费者保护做出具体的规定。WTO协议里面,没有对各成员国提出有关提高消费者保护水准的这些要求。但是,我们必须要看到,加入WTO对消费者的保护也是有关系的。这是因为:(一)WTO的宗旨和消费者保护的目标是一致的。因为WTO致力于通过在国际货物贸易里面削减关税和其它障碍,促进缔约方的生产和发展,从而保证充分的就业,保证实质的收入和有效需求大幅度提高,从而提高生产生活水准。可以看出,达到这个目标和消费者的保护目标是完全一致的。(二)我们在加入WTO所进行的谈判过程中,承诺逐步地降低关税以及开放金融、保险、电信、旅游等市场。开放市场实际上最终就是要使消费者受益。因为消费者必然要能够从市场开放,特别是有关服务业的开放过程中,最终受益的实际上是消费者。消费者会从市场进一步开放中得到更多的实惠,消费者实际的选择权也会进一步扩大。(三)加入WTO以后,我们政府在履行入世承诺过程中,要遵守一些规则,这些规则尽管不是专门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所设置的,但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也是非常必要,也是有利的。比如像Trips协议里面有关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大到不相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这些保护客观上都有利于防止消费者对商标的误认,也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等等。总体上说,加入WTO,对消费者的保护还是十分有利的。在加入WTO以后,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考虑,我们还需要采取这么几个措施。1、我们应当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消费者权益的意识,以及对消费者权利保护的意识。在这点上,我们还需要做更多的宣传,包括对消费者享有各项权益的普及。现在有人讲,不要把我们的消费者搞得斤斤计较,动不动就打官司,动不动就告状,对我们的社会没有什么好处。这个看法我是不赞成的,权利意识增强,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实际上是对我们依法治国,建立法制国家都是非常必要的。2、我们需要进一步地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总结我国消费者保护经验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我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总体上是非常好。但是,有些现在确实需要进一步完善。另外,我们可以形成消费者保护周密的机制,有些问题不光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规定的,可以在民法里详细的规定。3、我们需要利用WTO的规则,加强政府的管制和监督。加入WTO最大的挑战,实际上是对政府的挑战,就是政府要不得任意地规定关税税率或者任意地控制进出口的配额和许可证,这是违背WTO的规则。政府制定的一些规则也必须要有透明度,有可预测性。但是,我们必须要强调,加入WTO并不是意味着政府在经济事务中无所作为,更不是撒手不管, 而只是对政府管理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在消费者保护领域,我们在加入WTO以后,政府实际上要做的事情还是很多。就保护消费者利益来说,仅仅通过法律制度,消费者个人或者消费者组织还是不够的,还有许多方面也需要政府的介入。完全让消费者自己去起诉,要求赔偿有些方面还是不够的。比如说,对一些存在隐患产品的通告,对于产品质量存在缺陷的那些检验、鉴定,对于诉讼中证据的提供,都是可以发召回,召回制度和政府的干预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你不召回,政府应该有权干预。另外,政府对于一些进出口的商品,特别是进口的商品进行及时的检验,如果发现有缺陷,应当及时地把关,特别是对一些像什么洋垃圾、洋食品的进口,政府应该严格把关,这些都不是消费者能够做的,要强化对这些方面的功能。加入WTO以后,我们政府可能要做的事是非常多,对政府在加强消费者保护方面,应该提出来更高的要求。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自身的判断和识别能力,给予消费者这种合理的消费行为,特别是要进一步地培养消费者的权益意识、权益观念,对在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应当主动地提出请求,来积极地保护、捍卫自己的权利。注释 : 梁慧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法律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238、239 郭龙.消费者权益保护若干问题的思考.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3:32 漆多俊.经济法原理.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189 王江云.消费者的法律保护问题.北京:法律出版社.1990.23.24 李昌麒 许明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24 廖忠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八大问题渴盼解决.正义网法制日报 主要

消费学论文篇(6)

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网络文化资源极其丰富,大众化的网络产品服务层出不穷,各种文化产品通过网络不断复制、传播,网络提供了最优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丰富了大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改变了大学生的传统文化消费观念。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2013年中国青少年上网行为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底,大学生网民达到3,686.4万人,这说明大学生网络应用已经达到普及化的程度。网络信息化环境下,随处可见的电脑、上网本、手机等文化产品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大学生通过网络阅读、看电影、玩游戏、交流等进行文化消费,网络占据了大学生课外的大部分时间。截至2013年12月,中国青少年网民平均每周上网时长为20.7小时,较2012年增加了2.3小时。其中,大学生网民每周上网时长25.1小时,比2012年增加了2.3小时。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大学生平均每天有3~4个小时的时间上网,对互联网的使用深度不断加深。很多大学生每天上网时间超过4小时,吃饭、走路、坐车、甚至上课的时候都在上网,部分大学生沉溺于网络世界,正常的生活和学业受到影响,大学生网络文化消费观呈现出过度化特征。

(二)网络文化消费多样化,以休闲娱乐为主

大学生网络应用主要有信息获取、沟通交流、娱乐、商务交易等方面,大学生网络文化消费呈现多样化。大学生通过网络获取信息,丰富知识;通过即时通信、电子邮件、微博、个人空间、论坛等进行交流沟通;通过网络音乐、视频、文学作品等实现娱乐消遣;通过网络购物、在线支付、在线预订等进行商务交易。据《报告》统计,大学生通过网络获取信息、交流沟通、网络娱乐的普及率高出总体网民的普及率,这说明大学生是网络文化消费观的主体。网络文化消费观对丰富大学生精神文化生活起到了推动作用,成为大学生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网络应用中,大学生信息搜索、即时通信和网络娱乐功能等都高于总体网民使用率。在网络娱乐中,对网络音乐的使用率为91.3%,高出总体网民17.9%;对网络影视的使用率为81.9%,高出总体网民12.6%;对网络游戏的使用率为63.5%,高出总体网民8.8%。近些年来,移动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使部分大学生把网络作为娱乐和交友的工具,沉迷于网络游戏,陶醉于偶像剧和娱乐节目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大学生网络文化消费呈现出过度娱乐化和休闲化趋势。

(三)网络文化消费呈现个性化,但不够理性

网络文化具有丰富、迅速、广泛、虚拟、个性等鲜明的特点,这些对大学生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他们开始追求一种个性化的生活和消费。在网络世界里,大学生可以自由选择不同的文化项目进行消费,可以自主发表意见、进行评论,可以建立体现个性化风格的主页、博客空间,选择个性化的头像和表情、使用个性化和原创性的网络词语。互联网赋予了大学生更多的话语权,让他们能表够达真正的想法,不再迷信权威。相对于传统消费形式,大学生文化消费的积极性和自主性更强。网络信息化环境下,一方面极其丰富的网络文化资源、极具诱惑的网上文化服务,使大学生眼花缭乱;另一方面网络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文化资源的传播和消费很难限制。面对网络世界的海量信息,受到生活阅历及思想修养等方面的限制,大学生往往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容易凭一时冲动和个人好恶选择文化消费产品和服务。一些大学生冲破网络规范和道德限制,在网络上进行不良宣泄、沉迷色情游戏、传播垃圾信息和文化糟粕、披露别人隐私、进行人身攻击、虚假信息等等,网络文化消费不够理性和成熟。

二、网络信息化背景下大学生文化消费的引导机制研究

加强网络监管,净化网络环境,为青少年营造健康的网络文化消费环境,需要从社会观念导向、政府法律和制度保障、学校和家庭教育引导等三个方面建立起大学生网络文化消费的引导机制。

(一)社会观念引导

引导大学生认识复杂多元的网络文化,帮助大学生树立健康的网络文化消费观念,坚定大学生理想信念,提升大学生道德素养,促进大学生个性发展,社会各界包括政府、行业、学校、家长等社会观念的引导很重要。首先,要加强网络文明教育和网络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对网络不良文化信息的甄别、抵制能力;其次,建设网络思想舆论阵地,加大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文化;再次,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网络精神文化,宣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开发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网络产品,提高网络空间占有率;最后,综合运用法律法规、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建立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机制,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督,以正确的消费观舆论引导大众,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文化消费风尚。

(二)法律和制度保障

我国的网络立法目前还处在初级阶段,对网络文化产业发展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立法比较模糊,对网络主体的违法和不道德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管,因此需要政府等相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和治理。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并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适时更新;督促行业自律,实施对互联网的有效监管,加强网络制度文化建设,规范网络制度管理,使大学生在更加安全的网络制度环境下文明、规范地上网;政府和行业要联合营造健康的中文网络环境,加大对不良中文网站的管理,净化中文网络环境,积极鼓励、扶持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等开发建设自己的网站;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行业等都需要共同努力,建设绿色网络游戏,在提供丰富的游戏内容的同时,为青少年打造一个健康的绿色网络环境。

消费学论文篇(7)

正因为这样,经典的命运、对经典的态度,常常能够折射出特定时代、特定民族与群体的特定文化态度与政治立场。比如,历史上所谓文化守成主义与文化激进主义的分歧就常常集中表现为对于经典的不同态度。守成主义者总是维护统治阶级所确立的文化经典,他们深知要保守传统就不能不维护经典,经典是储存传统、维护规范的仓库。在以维护传统为主导的中国古代社会,士大夫阶层对于经典、尤其是儒家经典的主导态度就是尊奉。从接受的角度看,这种尊奉常常体现为一种绝对忠实于原文的接受方式——背诵;而这种接受方式反过来又成为作家创作的基础(由此中国古代的创作论历来强调背诵先贤经典的重要性)。背诵实际上一直是中国古代文学教育乃至整个人文教育的基本途径,当然也是文化规训的重要方式(它与下文要说的“戏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到了充满激进革命色彩的中国近现代,对于经典的这种敬畏态度与原样接受方式受到极大冲击。革命常常从思想领域开始,从“洗脑”开始,而“洗脑”首先是把脑子里原先的经典刻印抹去,然后植入新的刻印(建构并灌输新的经典)。文化激进主义者的反传统常常就从“离经叛道”开始。康有为重新考证经典,把许多重要的儒家经典指斥为“伪书”;顾颉刚辨古史的目的也是为了通过颠覆经典来反传统。陈独秀要打倒“贵族的”、“山林的”、“古典的”文学,实际上是要把古代的绝大多数经典的文体与文本统统置于死地。像鲁迅、钱玄同这样的文化革命闯将,还曾有过“不读中国古书”的极端主张,鲁迅《狂人日记》中那个“狂人”(他身上有启蒙主义者的影子)的觉醒,居然始于对《二十四史》等中国经典的重新解读:他在这些经典中读出了两个字:“吃人”!

如果说,我们必须在中国现代启蒙主义的文化价值建构,以及相应的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现代性语境中,理解人们的离经叛道、解构与重构经典的行为,那么,到了今天这个中国式的早熟的消费时代,经典所面临的则是被快餐化的命运。“五四”时期启蒙知识界对于经典的态度虽然偏激,其动力却来自启蒙知识分子真诚的变革愿望与启蒙救亡的社会文化使命感。他们真诚地相信,要想拯救中国的文化进而拯救中国,首先必须彻底背叛儒家经典。这种对于经典的态度丝毫不带有商业动机与物欲色彩,其对经典的解构也是以现代启蒙主义价值理想的建构为正面的肯定性内容,从而使之免于滑向虚无主义和犬儒主义。而所谓20世纪90年代肇始的经典消费化思潮,指的是在一个中国式的后现代大众消费文化的语境中,文化工业在商业利润法则的驱使与控制下,迎合大众消费与叛逆欲望,利用现代的声像技术,对历史上的文化经典进行戏拟、拼贴、改写、漫画化,以富有感官刺激与商业气息的空洞能指(如平面图像或搞笑故事),消解经典文本的深度意义、艺术灵韵以及权威光环,使之成为大众消费文化的构件、装饰与笑料。君不见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被用作音响产品广告的开头曲;各种宗教偶像的人像被制成商品在各个旅游景点廉价出售(甚至印制在文化衫上);巨幅的《蒙娜丽莎》复制品被用作瓷砖广告挂在北京街头。还有各种各样的文学作品、电影、电视剧在肆意地戏说历史、改写经典。

这些对于经典的戏说、改写形成了洋洋可观的所谓“大话”文艺思潮,它们在文化类型上则属于所谓“大话文化”。大话文艺的重要特点就是对经典的改写和戏说,从其创始人周星驰的《大话西游》,到最近出版的林长治的《沙僧日记》《Q版语文》,大话文化的风潮几乎遍及古今中外各种文化与文学经典。其中既包括中国与西方古代的文学经典(如《大话西游》《悟空传》《沙僧日记》等,还有新近出版的漫画版四大名著),也包括解放后创作的革命文艺经典(如《林海雪原》《红色娘子军》等所谓“红色经典”)。还有人从实用主义角度把经典改写为经济类、管理类和励志类的畅销书(如《水煮三国》、《麻辣水浒》、《孙悟空是个好员工》)。前段时间热闹一时的《Q版语文》更是用模拟语文课本的方式,把中学语文教科书中的那些所谓“范文”(如《孔乙己》、《荷塘月色》、《卖火柴的小女孩》、《愚公移山》等)大大地戏弄了一番。当我们带着思想史研究的兴趣来讨论大话文艺.文化的时候,我们关注的首先是它与90年代以来消费主义的关系,大话文艺很典型地表征了文化经典和文化权威在我们这个消费主义时代的命运。

大话文艺的基本文体特征,是用戏拟、拼贴、混杂等方式,对传统或现存的经典话语秩序以及这种话语秩序背后支撑的美学秩序、道德秩序、文化秩序等进行戏弄和颠覆。大话一代根本不认为对于经典必须毕恭毕敬,在他们看来,“文本不是由一个高高在上的生产者——艺术家所创造的高高在上的东西(比如中产阶级的文本),而是一种可以被偷袭或被盗取的文化资源。文本的价值在于它可以被使用,在于它可以提供的相关性,而非它的本质或美学价值。大众文本所提供的不仅是一种意义的多元性,更在于阅读方式以及消费方式的多元性”①,这正是大话文学对于传统经典的态度。

当大话文艺的作者通过改写经典而进行创作的时候,他们就具有了双重身份:既是作者同时又是消费者——消费经典。林长治创作《Q版语文》的过程同时就是一个(通过特殊的方式)消费与颠覆经典的过程,经典在这里成为他创作的“原型”和素材。如果说在文本的经典化过程中,官方化的阐释符码逐渐固定了文本的意义,那么,大话文艺的创造力则充分体现在对于这些被时间和传统所固定了的文本结构、意义与阐释符码的颠覆。这可以说是一种生产性的,也是一种冒犯和颠覆的②。这是一场文化的斗争:一方是对大话文艺持激进批判态度的文化守成主义者(教师、家长与教育部门官员),他们试图维护经典的规训权力(不管是它的美学权力、意识形态权力还是其他权力),限制经典的文化用途;而另外一方则是林长治等“大话一代”通过大胆地篡改、戏说经典而冒犯权威、亵渎神圣。这种篡改和冒犯几乎指向文本的所有方面:人物、情节、时空关系、话语方式。司马光砸缸后可以流出来七个小矮人、圣诞老人、兔巴哥、机器猫、刘老根、西瓜太郎、流氓兔以及李亚鹏。《背影》中的老爸会唱“快使用双截棍,哼哼哈嘿!飞檐走壁莫奇怪,去去就来!”《荷塘月

色》里的“我”居然希望在荷塘看见MM在洗澡。在话语方式上,大话文学继承了狂欢文化的精神,打破了时间、地点、文化等级的限制,把古语和今语、雅语和俗语、宏大话语和琐碎话语随心所欲地并置在一起,组成话语大拼盘。“七个小矮人”、“圣诞老人”、“兔巴哥”、“机器猫”、“刘老根”、“西瓜太郎”、“流氓兔”、“李亚鹏”,这些人物符号分别来自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宗教文化和世俗文化、传统文化和当代文化,但它们统统被抽离出原来的语境,跨时空、跨等级地拼贴在一起。如白雪公主“爱穿着高叉泳衣去打猎”;卖火柴的小女孩成了时髦的促销女郎;少年闰土变为“古惑仔”;贾宝玉竟然对贾政的丫环说“你别跟着我,我要去上网”。媒体中播放的广告词也在漫画中频频出现,“我给您备了金嗓子喉宝、三九胃泰、速效救心丸”。“爽”、“酷”、“MM”、“东东”、“886”、“GG”、“bingo”、“faint”、“酱紫”“视频”“晕菜”“切”之类的“新新人类”专用词语比比皆是。这典型地体现了大话文化的语体与的又一个特征:在传统的文本中夹杂大量的流行词汇,以便建立传统文学经典与当下日常生活、日常语言的相关性③。尤其是当我们注意到被改写、戏拟的作品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经典,而且是直接控制他们的思想,在课堂上根本不能进行自由阐释的课文时,冒犯的可能就更加强烈了。

二、大话文学的流行与政治文化功能

关于大话文学的流行原因,它的文化、道德、政治功能,无论是评论家、学生家长还是教育工作者,都是见仁见智。有人认为它完全是糟粕,是对传统文化与优秀的人类文化遗产的亵渎,应该加以禁止(这种观点无法也不想深入解释大话文学流行的深层社会文化原因,除了表达论者的道德义愤似乎没有更大的意义);有人充分肯定大话文学给大众带来的,并认为它具有颠覆正统意识形态和解放思想的作用(这种观点似乎过分夸大了大话文化的进步政治意义,而且对于不同的颠覆方式没有做出令人信服的说明);当然也有人试图对大话文学的流行原因与政治文化功能进行分析,这种分析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解释:

1.中学语文教学过失说。周士君在《中国青年报》撰文指出,中小学语文课本中那些有资格入选的课文,不是让孩子瞻仰和膜拜岳飞、孙中山等历史伟人的丰功伟绩,就是让学生感受和吟颂祖国大好河山的美好壮丽,使孩子们不得不接受语言学习和“思想改造”的双重压力。尤其是在“完人情结”主导下选进教材的那些正面人物(如雷锋、李时珍、詹天佑、宋庆龄等),与《Q版语文》中那些生动活泼的人物形象相比,距离如今孩子的生活现实和视野过于遥远,难免让他们心生高不可攀之感。结果,“传统语文教材,不知让多少孩子因其过于古板而感受不到学习语言文字的乐趣”。文章认为,《Q版语文》击中的是传统教材的软肋,它让孩子体会到了学习语言文字过程中轻松而快乐的一面,而其新鲜活泼的传授方式,更令孩子摆脱了一种近似“思想改造”的痛苦和熬煎。儿童有着与成年人完全不同的心理特点,尤其当他们置身于当今瞬息万变的信息时代时,一成不变的传统教材根本适应不了其需要。最后,作者认为,既然是编给儿童看的教材,首先就应该突出幽默性和趣味性,兼顾“思想性”,毕竟语文课的主要功能是向孩子传授语言文化知识,而不是上政治课或搞“思想改造”④。

这种观点当然不乏深刻性,特别适合于解释那些政治性强的作品。但是,我们也应该承认,尽管今日中国的语文教科书仍然存在政治化倾向,近年来总的趋势却是政治性逐渐淡化,而且,《Q版语文》所戏拟的恰恰是那些政治性不强而突出人类普遍道德价值和审美价值的作品,它们是比较标准的文学经典而不是“革命经典”。点明这一点很重要,这表明我们不能用“反感政治”来充分解释《Q版语文》的流行。《三只小猪》、《狼来了》、《小蝌蚪找妈妈》、《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些世界童话经典真的那么没有趣味、那么政治化么?回答恐怕是否定的。再说,即使我们承认中学生喜欢大话文学具有反感和挑战教科书的意味,也不能把目光单纯地集中在中学语文教育,须知中学语文教育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必须有来自社会体制、社会心理等方面的支持。

2.满足青少年心理说。有人把《Q版语文》的流行归因于青少年心理,比如娱乐需要、叛逆冲动等。殷建光认为,中小学生热读《Q版语文》,首先是因为这种读物读起来轻松、活泼。追求快乐是人的天性,中小学生当然也不例外。陷于沉重的学习、作业与考试重荷中的学生当然很想有一种轻松的读物,以排遣心中的疲劳、获得片刻的轻松与欢乐。《Q版语文》把经典改成了爆笑故事,从某种程度上可以满足学生轻松一下的心理需求。其次,这种读物满足了学生内心深处的潜在叛逆心理。“叛逆心理是中小学生的一种正常的心态,也是青少年成长中的正常现象,《Q版语文》对经典的篡改,实际上是对所谓经典的一种嘲弄,这恰好满足了学生的潜在心理的叛逆需求,传统的经典和现代生活杂交,产生一种别样的境界,学生当然会对这种文章喜爱有加”⑤。这种诉诸青少年普遍心理的解释不可否认有一定的道理,但依然不能抓住时代精神和社会心理的特殊性而流于抽象。如果说“叛逆”是青少年的普遍心理,为什么这种心理在今天才冒出来?特别是,它为什么采取后现代式的消费经典、调侃经典的形式,而不是“五四”时期或20世纪80年代的启蒙主义的形式?

3.缓解成人心理压力说。有专家指出,从某种角度来说,“戏说”、“大话”、“胡写”是一种成人的故意“童稚化”。“大话”就是吹牛说瞎话,而说瞎话常常是儿童天真烂漫、想像力丰富的表现。当今社会紧张的节奏和激烈的竞争环境,给一些成年人和正在走向成年的人造成了过大的心理压力,他们可以通过创作、阅读这种“戏说”、“大话”、“胡写”来缓解生活中的压力,重温自己幼时无忧无虑的时光,获得愉快轻松的心态。作者林长治自己也持这种观点:“无厘头文化是一种让人轻松并爆笑的文化,它在压力如此大的社会很有发展前景”,“《Q版语文》本来就是写给那些压力大的人看的,想让他们在紧张工作、学习之余身心能得到放松”⑥。这种解释同样是一种抽象的心理学解释,它所突出的社会环境——现代人的生活节奏的紧张——没有能够切中当代中国的特殊性。我们完全可以这样反问: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当代人的生活节奏同样非常紧张,为什么没有生产出中国特色的大话文学呢?或者即使有类似大话文学的东西,也不能像在中国这样风行呢?

我认为,大话文艺与大话文化表现了一种极度的颠覆权威和偶像的态度,它的流行可以看做是当代人,特别是青年人一种非常典型的文化心态:世界上没有神圣,也没有权威与偶像;一切都可以戏说、颠覆、亵玩,不但文学的权威、政治的权威、意识形态的权威是这样,就是宗教的权威也是如此。这种对神圣、权威的态度本身虽然不指向某种特定的官方主流话语,却使得任何对于主流话语的盲目迷信成为不可能。所以,大话文学及其所代表的大话式精神姿态一旦流行起来,无论是对目前的主流文化,还是对今后的权威话语建构,无疑都是釜底抽薪之举。当一个人说“我们不应该相信一切”的时候,他虽然没有具体说我们应该怀疑什么,但是任何具体的真理、价值却都已经逻辑地包含在怀疑与颠覆之列。我们不能不承认:这种精神对于防止盲从和迷信是有意义的,尤其是对“”权威话语与偶像崇拜仍然心有余悸的知识分子来说,大话精神当然具有积极或进步意义,它未尝不能说是80年代思想解放运动的成果之一。三、大话文学与犬儒主义

但是应该看到,大话文学与大话文化是思想解放的一枚畸形的果实。一味的游戏、戏说态度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消解了人为树立偶像、权威之类的现代迷信、现代愚民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这种叛逆精神或怀疑精神由于采取了后现代式的自我解构方式,由于没有正面的价值与理想的支撑,因而很容易转向批判与颠覆的反面,一种虚无主义与犬儒主义式的人生态度。

根据旅美学者徐贲的研究:现代犬儒主义是一种“以不相信来获得合理性”的社会文化形态。“现代犬儒主义的彻底不相信表现在,它甚至不相信还能有什么办法改变它所不相信的那个世界。犬儒主义有玩世不恭、愤世嫉俗的一面,也有委曲求全、接受现实的一面,它把对现有秩序的不满转化为一种不拒绝的理解,一种不反抗的清醒和一种不认同的接受”⑦。徐贲认为,这是一种令人忧虑的信任危机,其程度到了一个人自己的左、右手之间也没有信任的地步。

依据徐贲的分析,历史上的犬儒主义具有三种倾向,一是随遇而安的非欲生活方式;二是不相信一切现有价值;三是戏剧性的冷嘲热讽。而就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而言,还可以划分出“在下者”和“在上者”的犬儒主义。下层人面对世道的不平和权势的强制,没有公开对抗的力量和手段,冷嘲热讽和玩世不恭便成为他们以谑泄怒的主要表现形式;而对于“在上者”即“权势精英”来说,犬儒主义则是一种对付普通老百姓的手段。现代社会各场域的分化和各自建立的场域规范,使得权势政治和大众日常生活的道德规范经常处于冲突状态。冠冕堂皇的政治理想和令人失望的政治表现之间的差距,使得普通人对政治敬而远之,甚至视之为不道德的事业。现代大众犬儒主义的重要特点表现为政治冷漠,它表现了大众对政治的不满、抗议和无可奈何。在徐贲看来,“不管多么无奈,大众犬儒主义毕竟表现了大众某种独立的自我意识”⑧。

徐贲的分析对我们深入理解当代中国的大话文化及其所体现的中国大众的政治态度、生活方式和文化选择具有重要意义,借此我们可以深入理解大话文学与大话文化产生的社会文化原因以及它的双重特性。由王朔小说为开端、以周星驰和林长治等的“无厘头”文艺为代表的大话文化,具有明显的犬儒主义特征。一方面,大话一代聪明绝顶,具有超常的想像力和创造性,具有强烈的叛逆心理,认定世界上没有不可以怀疑和亵渎的权威和偶像;但另一方面,大话一代又玩世不恭,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值得献身的崇高价值、值得相信的真理⑨。一切皆不能信任,同时意味着一切都不值得执著、献身,他们的否定、调侃、戏说因此而显得很潇洒也很轻飘,激进无比却不具备建设性。这使得犬儒主义者的怀疑、批判与否定,由于价值底线的支撑可能滑向享乐主义,滑向与现实的妥协——敢于在心里否定,与嘲弄一切精神界的权威,却未必会触及现实中的敏感问题,小心地避免与权力的冲突。历史与现实都证明:由于没有“非如此不可”的信念,犬儒主义者很容易成为以另外一种方式接受与肯定现实的“顺民”。犬儒主义的这种双重特征,在王蒙分析王朔的痞子文学的时候就已经敏感地把握到了。一方面,王蒙认为,王朔笔下的那些“玩主”的玩文学、玩崇高、玩人生撕毁了“”时期政治化、非人性化的伪崇高、假崇高,“多几个王朔也许少几个高喊着‘捍卫同志’去杀人与被杀的红卫兵。王朔的玩世言论尤其是红卫兵精神与样板戏精神的反动”⑩。另一方面,他又指出:“他(指王朔和他笔下的‘玩主’)不像有多少学问,但智商满高,十分机智,敢砍敢抡而又适当搂着——不往枪口上碰”,“他们惟一的和平而又锐利的武器便是起哄,说一些尖酸刻薄或者边应付边耍笑的话,略有刺激,嘴头满足,维持大面,皆大欢喜”,“他们的一些话相当尖刻又浅尝辄止,刚挨边即闪过滑过,不搞聚焦,更不搞钻牛角。有刺刀之锋利却决不见红”11。这种非常讲究策略的捣蛋式的批判,既体现了对于现实的批判与不满,一种特殊环境下的特殊的斗争智慧,但又潜藏着向得过且过的犬儒主义式的生活方式发展的可能性12。

这种犬儒主义式的大话文化或无厘头文化的流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依据徐贲转述的西方学者的研究,在控制严厉有效的现代全权社会,或者在多元开放的民主自由社会,犬儒主义都很难广为流行。在现代全权社会中,因为绝大多数人生活在“强制相信”状态下,有效的一体化意识形态封杀了异端思想的可能生存空间。在这样的社会中,即使有人对政治和意识形态的空话、假话心存怀疑或不满,也不敢公然表示冷漠和抵制,更不要说对它冷嘲热讽。当然,在全权社会制度下,也可能存在对全权意识形态的怀疑,但它属于“双重思想”,而不是犬儒思想。“双重思想”者对自己思想的罪孽深信不疑,对自己所犯的思想罪行一面恐惧万分,一面却欲罢不能。经历过“”的人都不难理解双重思想的恐惧和罪孽感。与“双重思想”相比,犬儒思想并不带有自我罪疚感,这是因为人们根本就不信,罪疚感无从说起(所以在戏说和亵渎的时候显得轻松而痛快)。在犬儒主义的文化氛围中,无论从认知还是从道义来说,不相信是常态,相信才是病态;相信是因为头脑简单,特容易上当。“犬儒思想者也不再受恐惧感的折磨,因为他知道人人都和他一样不相信,只是大家在公开场合不表明自己的不相信罢了。”如果说“双重思想”是全权社会的文化表征,那么,流行犬儒主义生活方式的社会往往具有“后全权”的特征。

我以为,后全权社会正是大话文化与犬儒主义产生的最重要的社会根源。后全权社会和全权社会之间既存在延续性也存在差异性。一方面,后全权社会的生存与言论空间比全权社会虽然多一些,但其限制也是明显的。即使在事实上没有干涉或不太可能干涉的情况下,受制者对此仍然心知肚明,受制者不受干涉的限度是由别人设置的。所以,即使在不相信的情况下,也必须按别人制定的“规则”继续玩假装相信的游戏,或者至少不正面与之冲突。这样,后全权社会的重要病症就是表演性,人人都在正而八经地表演,都在假装相信并重复自己根本不相信的大话、假话、空话。随着全权社会的各种条件(比如计划经济体制、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封闭的生存方式,等等)逐渐消失,后全权统治的思想一体化已经不再具有实质效力,但它仍具有表面的效力。在后全权社会,意识形态话语的特点是:一方面是人们出于生计与实用的考虑不能不经常重复它们;但另一方面,说者与听者都根本不相信,它与说.听话者的真实生活严重脱节。在这样的情况下,必然出现意识形态话语的表演化现象。它既是一种不认同的接受,也是一种无奈的权宜之计。

但是,后全权社会又的确有较全权社会相对宽松的舆论环境和较大的思想言论空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意识形态的相对淡化、娱乐产业的发展、日常生活的非政治化,除了官员和意识形态工作者之外,大多数人不必经常重复那套意识形态话语,他们只是埋头过自己的日常生活;而那些具有较强叛逆精神和游戏冲动的青年一代,则选择一种大话式的表达方式,对一些无风险、至少无大风险的对象进行冷嘲热讽式的调侃与戏说,古今中外的文学艺术名著正是他们选择的对象之一。这导致了与正经八百的表演同时并行的、在被允许的范围流行的大话文化——各种各样以戏说、“胡说”(没有贬义)为特征的无厘头文艺。还有相当多的对于权力的调侃则采取了地下流行的方式,政治笑话和所谓“黄段子”是这方面的代表13。在这里,对什么是“被允许的范围”的心照不宣的把握,体现了后全权时代大话一代极高的政治和文化智慧,或者说打“球”的艺术(用王蒙的话说是“敢砍敢抡而又适当搂着”)。

这就非常典型地体现了大话文化抵抗与妥协、冒犯与合作的双重性格。一方面,受制性以及对于受制性的敏锐把握,使得大众犬儒主义和大话文化与现实存在妥协的一面,它不把矛头直接指向,它的冷嘲热讽的方式也不同于批评理性,而是一种非理性的否定和怀疑,与民主政治文化环境中的理性批评有很大的差距。大话一代不相信可以改变世界,因此与理性主义的批评是不同的,其对于建立理性、诚实的民主公众话语的正面贡献也是极为有限的。另一方面,结合今天中国公共话语空间的自由度以及大话文化的现实制度环境,我们又必须对之有同情的理解。由于非大话式的质疑和批评不可能自由进入公共话语领域,以非建设性的彻底怀疑和颠覆权威为特征的犬儒主义与大话文化的流行具有相当大的必然性与无奈性,正是这一点凸现了它相对于官方话语的受制性。而且,即使是最老到熟练的冒犯者也不可能完全准确地把握自己的受制性程度,更何况大话文艺所调侃的对象常常是介乎和非之间。比如,对于《西游记》的大话式戏说安然无事,而对于中学语文课本中的经典名著的戏仿和改写则惊险不断,因为,许多课文尽管不是政治文本,却与政治话语的关系相当紧密。正是这种受制性决定了大话式文本与语体的隐晦和曲折,正如斯各特在《统治与反抗的艺术》中指出的:“民间文化的暧昧和多义,只要它不直接与统治者的公开语本对抗,就能营造出相对独立的自由话语领域来”14。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大话文化还是特定社会历史语境中的中国式文化亚文化形式15。从年龄上说,“大话一代”多为80年代以后的大学生,他们生长于“”后的政治冷漠、犬儒主义生活态度流行、消费主义盛行的环境中,对“民族国家”、“人文关怀”之类的“大词”有先天的隔阂,他们热衷于生活方式的消费,历史记忆与社会责任感缺失。就其非建设性的怀疑精神而言,他们比那些经过了“”的一代更为激进(无选择、非理性),但是同时也更为现实。他们是反叛的,但是为了现实利益,批判、怀疑与反叛都可以搁置一边。在无奈中趋于现实和妥协,是“大话”一代典型的生活策略和文化姿态。

①费斯克:《理解大众文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171页。

②③参见费斯克《理解大众文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解读大众文化》,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④周士君:《〈Q版语文〉何以革了传统教材的命》,《中国青年报》2004年12月8日。

⑤殷建光:《〈Q版语文〉搞笑“经典”中小学生为何热读?》,人民网2004年12月7日。

⑥《访搞笑高手〈Q版语文〉、〈沙僧日记〉作者林长治》,《郑州晚报》2004年12月22日。

⑦⑧徐贲:《当今中国大众社会的犬儒主义》,载“世纪中国”网站,2004年10月15日。

⑨依据勒纳(M.Lerner)的观点,犬儒主义的重要特征就是不相信改变现实的可能性,它不像那些理性的怀疑主义那样相信人可以改变世界。“犬儒主义像是抱定般地不相信有任何根本变化的可能”(转引自徐贲《当今中国大众社会的犬儒主义》)。

⑩、11王蒙:《躲避崇高》,《读书》1993年第1期。

12在王蒙与王彬彬的争论中,王蒙所强调的是前者,而王彬彬所担心的则是后者(参见王彬彬《过于聪明的中国作家》,《文艺争鸣》1994年第6期)。

消费学论文篇(8)

一、导言

大学生不仅是当前社会的消费主体之一,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未来消费的主力和消费潮流的引导者。他们的消费方式将可能深刻地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消费方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他们的消费观念的塑造和培养更为突出而直接地影响其世界观的形成与发展,进而影响到社会风气和思想。因此,选取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为研究对象,分析其消费行为和方式,有助于认识青年一代乃至整个社会未来的消费趋势。

本次调查内容包括当代大学生的消费情况、消费心理、消费行为特点和消费状况存在的问题,具体涉及到的问题有大学生平时消费资金的来源、月消费状况、消费支出分布情况及其对消费方面的感受等。调查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对C大学2004-2006级150名在校本科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39份(男生67份,女生72份),有效率为92.67%。其次,通过面对面访谈等方式对其中15名学生进行了个案调查,从而提供了比较具体的资料。在以上两方面情况把握的基础上,结合网络上搜集到的一些资料,对当代大学生的消费状况进行了客观的分析。

二、当代大学生消费行为特点

(一)理性消费

1.合理计划。问卷调查显示,在费用开支上,16.6%的学生有详尽的计划,67.7%的学生稍有计划,只有15.7%的学生没有计划,随心花费;81.3%的学生没有或偶尔有透支情况,经常出现透支情况的只占到18.3%。也就是说,大部分的大学生在消费时都是精打细算,消费的盲目性并不能够用来形容大学生整体,当前社会上普遍关注的大学生超前消费只是大学生群体中的少数现象。

2.理性消费。根据调查问卷数据显示,在购买商品时,大学生们首先考虑的因素是价格和质量。有关数据表明,当代大学生普遍比较重视商品的质量和价格,也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和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可见大学生的消费方式主流是理性的。

通过访谈我们得知,由于消费能力有限,学生们在花钱时往往十分谨慎,力求“花得值”,他们会尽量选择那些价廉物美的商品。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当今大学生的各种社会活动都较以前增多,加上城市生活氛围、开始谈恋爱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他们不会考虑那些尽管价廉但不美的商品,相反,他们比较注重自己的形象,追求品位和档次,虽然不一定买名牌,但质量显然是他们非常关注的内容。

(二)追求潮流和品牌

当代大学生大多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喜欢站在时代前沿,追新求异,把握时尚,唯恐落后于潮流。而且大学生已经具有明显的品牌偏好。全国学生联合会、新生代市场监测机构和中国青年校园先锋文化有限公司联合公布的《2004中国大学生消费与生活形态研究报告》显示,诺基亚、联想、索尼、TOM、汇源、阿迪达斯等成为中国大学生心目中的首批先锋品牌。此次调查也清晰地反映出,在23类先锋品牌中,非内地品牌占了近一半。在我们针对性地访问中,发现电脑、手机、数码相机等商品消费上,基本都是外国品牌的天下。对C大学学生的调查资料也印证了这一点,就所占比例来看,“流行”紧随价格、质量之后,成为大学生考虑是否购买的第三大因素。根据《报告》,排在大学生购买首位是“喜欢购买具有独特风格的产品(57.7%)”,其次就是“单纯追求流行时髦与新奇的东西(30.4%)”。至于名牌产品,当问到“如果经济许可,会否购买名牌产品”时,80%的学生表示肯定。以上充分体现了大学生对追求高品质、高品牌、高品位生活的需要。

(三)导向性较强

大学生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强,其中也包括新的消费方式。很多商家都将大学生作为重要的目标顾客进行市场销售,学生思想活跃,对新事物有强烈的求知欲,喜欢追求新潮,并敢于创新,消费的趋附性强,娱乐消费占全部消费额的比重很大。最突出的消费就是使用手机。当代大学生们的消费中普遍增加了手机的消费项目。本次调查中发现学生手机拥有率已达到每班不低于60%。针对此种情况商家纷纷推出面向大学校园的促销活动。例如中国移动,他们借助流行时尚代言人周杰伦为“M-ZONE”加油助威,同时利用学生追求物美价廉的心理,推出学生卡,从而赢得不菲的业绩。其次是发型、服装、饰物、生活用品,大学校园中都不乏这些追“新”族。同样,金融机构也逐渐将业务延伸到大学校园,以大学生的消费行为作为新业务的推动,逐步拓宽市场。前些时,国内首张专门面向大学生的双币信用卡——Young卡由招商银行推出,不论专业、家庭经济条件,全国近220所著名高校本科二年级以上学生均可申办,最高可透支额度,在读本科生为3000元、在读硕士生5000元、在读博士生8000元;如急用现金,只需打个电话就可将透支额临时调高30%。几个月招行在全国就发放Young卡约8万张。这个数目相当可观,也证实了大学生对于信贷消费这种区别于传统的新型消费方式的认可和接受。对C大学生问卷调查的数据也同样说明了这个问题。

三、大学生消费状况存在的问题

(一)所处消费层次与消费水平的矛盾

大学生是消费群落的一个特殊构成部分,他们不参与生产,是纯粹的消费者。这点对于大多数在校大学生都是无可争议的事实。以下是通过问卷得到的数据:大学生消费主要来源,有83.45%来源于父母资助、8.7%来自奖学金和助学贷款,6.8%是个人兼职收入。也就是说大部分人的经济来源仍然是依赖于父母、家庭。这种依赖性,使大学生的消费水平与家庭经济状况直接挂钩。这种消费水平,完全决定于其家庭经济状况。至于家庭经济宽裕的,在必要的生活消费外,还有另外一笔钱可用于其它。从这一点看来,经济来源对于消费水平所起的决定性作用,是更甚于大学生本身的消费观的。在有限的消费宽度内,不论出于自觉与否,他们都必须严格地控制自己的消费行为,使之与经济状况相适应。所以中国大学生的平均消费水平理应与我国居民的平均水平相一致。然而事实并不同于公众一般的认知:大学生们每学期的平均收入为4919元,支出为4819元,同时,目前大学生每学期自筹收入平均491元、奖学金374元,即自身获得的总收入为865元,仅占每学期支出的18%。同时,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平均每人的年度可支配收入在8000元至9000元之间。而将大学生在两个假期的支出计算在内,我国大学生每年的平均消费支出已经在一万元以上。大部分几乎没有创造收入的大学生,每年的消费都要高于城镇居民平均水平,收入与支出存在严重的反差。大学生们既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却享受着高档次的生活,且消费水平和质量往往超过了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呈现出不合理的畸形消费现象。这个特殊消费群体的消费能力与他们所处的消费层次不甚协调。

(二)消费结构存在不合理因素,两极分化分明

大学生的消费,基本可以分为三大部分:生活消费,如吃饭、购置一些日常生活必需品;休闲消费,如娱乐、购物及其他;学习消费,如购买与专业相关的工具或书籍等。在这三个部分中,第一和第三部分的水平都比较平均,比如吃饭,大多数同学每月都用200元至300元左右。调查数据表现出,每月消费水平在600元~1000元的学生中,饮食支出与生活费月支出(680元)平均比率是31.9%,这可视为他们的“恩格尔系数”,这一水平已经低于我国城市居民2005年的恩格尔系数,女生相对更低一些。这说明大学生们的消费趋向已经不再满足于基本的生活消费。学生之间比较消费落差较大的,是第二部分,即休闲消费部分。低的在50元左右,高的则达到1500元,这些高消费包括电子产品、穿着打扮、交朋会友、文化消费等等。部分高价值消费品越来越多地进入他们的“消费地图”:60%的大学生拥有手机、27%拥有个人电脑、19%拥有PDA、12%拥有MP3、6.6%拥有数码相机。旅游、电脑、手机、恋爱被称为大学生的四大消费。对于能体现社会年轻人时尚、前卫等特征的高消费,如通信、旅游等,高收入家庭的大学生较之低收入家庭的大学生体现的更明显。追求品位、高雅、时尚、情调的文化消费,是大学生的又一特点。调查结果显示,68.9%的被访者去过酒吧、茶楼、咖啡屋等休闲场所。与这些新出现的消费热点增长迅速相比,学习消费所占比重要小得多。(三)消费心理易受外界影响走进消费误区

追求高消费、炫耀消费、享乐主义和超前消费诠释了后现代性的消费主义消费方式,也极大的影响着大学生的消费行为。追求时尚、潮流和高消费已渐成大学生的消费趋势。虽然在前面关于大学生消费的理性化分析中我们看到,大学生普遍持有理性的消费方式,但消费品的品牌和时尚特质仍然普遍受到大学生的重视。而且在事实上,“阿迪达斯”、“苹果”、“卡尔登”、“耐克”之类的世界名牌在大学生中的拥有者也不乏其人。当代大学生现有的消费误区具体表现有:庸俗性消费,突出表现是人情消费;超前消费,消费远远脱离了实际;炫耀消费和攀比消费,以追求高档、名贵商品为荣。同时,根据资料显示,大学生的对未来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期望,远远超出当前社会能够提供的标准。许多大学生在没有考虑自身情况的前提下,还抱着年薪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求职念头。而事实是,近日在广州举办的一次招聘会上,很多企业提供给大学生的月工资水平仅为700元~800元。

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的期望消费水平不仅远远高于当前我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时的普遍初始工资水平,而且也脱离了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国情。可见大学生群体虽然由于经济来源的限制,在校阶段的现实消费方式是理性的、有计划性的,但在他们心中所期望的仍然是一种消费主义的消费方式,而一旦时机成熟,这种对高消费的诉求就将导致他们的消费理性的颠覆和解构。

四、引导大学生健康消费心理和行为的建议

根据以上的分析不难发现,大学生群体拥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较宽阔的文化视野以及对新事物敏锐的反应能力,所以其消费行为和消费心理都存在着相对独立性和特殊性。我们应该肯定其合理的一面,也不能忽略消费行为和消费心理中存在的问题。由于大学生的消费行为方式在未来社会中会有较强的影响力,因此,我们应该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家长、大学生本人等各方面的力量与作用,针对大学生的消费心理特征,采取必要的、合理的、科学的措施,引导他们正确处理消费与金钱、精力之间的关系,树立理性的消费生活观和科学的消费方式。引导在校大学生客观、冷静、正确地审视自己的消费现状,树立积极、健康的消费观念。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在这里对大学生消费的引导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加强对大学生消费心理和行为的调查研究。希望老师在思想理论教学中,使用调查研究与理论教学相结合的科学方法,使理论教学真正摆脱空洞无物的说教。今后老师应当重视和加强对大学生消费状况的关注,注重研究大学生的消费心理与行为,从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帮助大学生养成健康消费心理,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家长应该教育正在读书的大学生子女明确自己的消费定位,不能过于纵容,尤其应该让大学生们清楚自身所处的消费层次和现在所能创造财富之间本来就存在着明显差距。其次,家长在日常生活消费的原则立场是子女最初始的效仿对象。有些父母本身消费观念存在误区,又何以正确指导自己的孩子呢?这样看来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就更为重要。同时社会舆论对大学生的关注不能只是一味的批评和指责,尤其是针对当代大学生的逆反心理比较突出,单纯的说教效果不甚明显,对其应采用结合现状的引导,用事实来帮助大学生建立自己合理的消费定位,摆正消费心态。

第二,培养和加强大学生的财商。所谓财商,指的是一个人在财务方面的智力,即对钱财的理性认识与运用。专家指出,财商的概念是与智商、情商并列的现代社会三大不可缺少的素质,也是现代教育不可忽略不宜回避的话题。可以这样理解,智商反映人作为一般生物的生存能力,情商反映人作为社会生物的生存能力,财商反映人作为经济人在经济社会里的生存能力。财商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正确认识金钱及金钱规律的能力;其二,正确运用金钱及金钱规律的能力。建议培养大学生合理的消费观,可以围绕这两方面的内容,在教学活动中设计具体操作型的教学形式以达到教育目的。

第三,通过良好的校风建设和学风建设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合理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大学生的思想很容易受到校园内各种观念和行为的影响,其消费观和消费行为也是如此。学生的消费心理和行为是体现学生生活作风的重要部分。高校应该把握育人第一位的原则,重视大学生为人处世每个环节的教育,重视培养和塑造大学生健康的消费心理和行为,以促进大学生学业的成功追求。一旦良好的消费习惯得到培养和加强,就会对良好校风的塑造起促进作用,并形成校风助学风的良性循环。针对当代大学生的心理特征,学校应该通过校园文化和校风的建设诱导学生主动调整和修正自己的消费行为。因此,学校应该把大学生良好消费心理和行为的培养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设计有关大学生健康消费理念的活动专题,以大学生良好的消费心理和行为促进良好生活作风的形成,与优良学风和校风建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许德琦,张新国,严学军.青年与现代消费[C].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

2.[美]迈克尔·R·所罗门.消费者行为[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3.韩璐.当代大学生畸形消费的社会心理学分析[J].重庆邮电学院学报,2004(4)

4.倪瑞华.可持续消费:对消费主义的批判[J].理论月刊,2003(5)

5.陆汉文.大学生:消费与现代性.青年研究[J].1999(6)

消费学论文篇(9)

二、行为经济学和传统经济学的分歧与融合

行为经济学的先驱西蒙在其研究成果中提出了“有限理性”假说,认为经济活动中的微观主体在进行选择决策时并不完全依循古典经济学家提出的“效用最大化”的原则,因而经济选择的最终结果完全可能背离了古典经济学家的最优化均衡点,从而解释了现实中的复杂经济世界。行为经济学对传统经济学的批评和发展首先就是建立在对行为人的假设上,并进一步提出了由于行为人并不总是完全理性的,因此也可能存在偏好无法排序或者偏好不一致的情形,这就构成了行为经济学和传统经济学的主要分歧。

(一)行为人的假设不同主流经济学假设经济主体都能进行理性决策,即假定所有参与经济活动的微观主体是同质的,具有完备的信息。行为经济学对这些假设前提提出了挑战,认为微观主体的选择和决策行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经济理性受到了主体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制度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因而表现为“有限理性”。与此同时,在做出最终的经济决策时,决策情景、当事人的心理活动特征、决策模式等都会对最终决策行为产生影响,微观主体的异常行为也因此产生,加剧了经济现象的复杂性。行为经济学强调当事人认知能力的局限,强调决策作为一个学习过程的动态变化。尽管行为经济学也坚持理性假定,但是认为行为主体的理性认知能力存在差异,对微观行为主体的假设不同于主流经济学的同质经济理性人,承认人的复杂异质性和社会性,并且利用心理学构建了自己的分析基础,从而导致了其和主流经济学并驾齐驱,成为一门独立的学派。

(二)偏好的假设不同主流经济学中偏好是外生的、稳定的,并满足自反性、完全性、传递性和连续性条件,从而在不确定条件下,微观经济主体的选择过程可以概括为冯•诺伊曼和摩根斯坦的期望效用函数。所以,偏好一致性以及由此产生的期望效用最大化构成了主流经济学的理又一重要基石。以严密的逻辑和数学分析构建的预期效用理论成为不确定性条件下决策的经典理论。但是法国经济学家阿莱斯通过一系列的实验,发现了现实中的人们面临风险时不总是追求期望效用最大化,选择行为也不是完全依据概率行事,即著名的“阿莱斯悖论”。特维斯基和卡尼曼(1979)对此做出了进一步的合理解释,并提出了前景理论。前景理论对于偏好的理解主要有如下几点:首先,偏好并不是完全外生的,不同期望的偏好并不独立于判断和评价的程序;其次,不同期望的偏好并不可以表示为单纯的概率分布函数,通常还取决于对给定分布函数的描述。他们的研究表明,决策程序以及决策的外在环境等都会影响到当事人的偏好,偏好既不满足完备性假定,也不满足传递性假定。另外,很多研究表明,诱导偏好会导致偏好反转(perferencereversals)。传统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在消费行为理论的主要分歧就是围绕着行为主体的理性假设人而展开的,对于前者的“理性经济人”的假设,行为经济学研究者通过大量的实验数据观测,发现了在现实世界中,消费者存在的非理性、非自私自利的选择行为,违背了效用最大化的目标假设,从而将消费者的心理特征、心理学研究成果引进来,合理解释了行为主体的“非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对“阿莱斯悖论”做出了解释。传统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分别解释了行为主体的理性和非理性选择,因此对复杂多变的消费者行为进行研究,两种理论并不是完全割裂的,而是应该互为补充,共同解释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

三、行为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及其研究方法

行为经济学试图将心理学因素纳入到传统经济学的理论研究中,并对传统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提出了质疑,提出了认知心理学概念,并侧重于行为主体的心理特征和认知活动可能对经济行为造成的影响,其代表人物卡尼曼和特沃斯基在研究中对传统经济学研究假设进行了修正,并进一步提出了“前景理论”,使得经济学的研究对经济世界的描述更加贴近现实生活。

(一)预期理论长久以来,期望效用理论作为不确定性条件下决策分析的经典框架在主流经济学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但是“阿莱斯悖论”对此提出了强烈的质疑,并通过大量实验数据验证了期望效用理论和现实世界存在的严重背离。卡尼曼和特沃斯基在大量社会学和心理学的实验研究基础之上,进一步提出了不确定性条件下人类决策行为的分析框架——预期理论,对“阿莱斯悖论”给出合理完整的解答,奠定了行为经济学分析的理论基础。卡尼曼和特沃斯基认为,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微观主体个人特征共同影响了人类的理性决策,应该对不确定性条件下的期望效用函数进行改造。他们认为人类的效用对决策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而且期望效用本身也是由个体主观认识所决定,因此采用了权重函数和主观价值函数来描述人的效用。主观价值函数反映了预期结果与人的主观满足大小之间的关系。卡尼曼进一步提出了效用评价函数是基于S形价值函数中的一个参照点,由于行为决策人更多的表现为“损失厌恶”而非“风险规避”,因而效用函数存在着拐点。所以,预期理论与预期效用理论分析中的最大不同即对效用的描述。在预期理论中,效用是由价值函数决定;而在预期效用理论中,效用是由效用函数决定。根据上述的预期理论分析框架,不确定性条件下的决策行为可以概括为如下三点:①影响人们决策的因素不是财富的绝对量变化而是财富值相对于参照点的相对变化量;②同样数量的财富减少引起的痛苦远远大于等量财富增加的快乐;③随着离参照点的距离增加,与参照点的差异对决策结果的影响存在边际递减规律。以上结论解释了期望理论对不确定性下决策的分析框架,也是对“阿莱斯悖论”的理论阐释,在很大程度上切合人类行为中的非理性因素。

(二)研究方法传统经济学经历了近200年的发展,已经从定性研究转向了定量研究,在理论构建中越来越多地采用数学语言构建数量模型,运用逻辑推理方法获得假设推论,并采用计量经济学方法进行实证研究。但是,这样研究存在着的不足即往往将个体的心理因素忽略掉了抽象了。虽然同样是研究人类的经济行为,但是行为经济学将研究重点放在了人类的心理因素,因此往往借助于实验的方法来进行研究。另外由于决策心理特征、行为模式和决策结果之间是互动的和关联的,因此行为经济学偏重于动态分析,而不是静态分析方法。

四、行为经济学视角下的消费信贷决策分析

机制消费信贷在我国已经有了近20年的历史,消费信贷的产生与扩张是否能够有效释放居民的潜在需求,促进消费总量的稳定增加,从而保证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增长?国内很多学者在上世纪末即着手研究消费信贷的影响因素,并且也试图运用实证分析手段验证我国消费信贷的消费需求刺激效应,不少学者认为消费信贷可以促进居民的短期消费,但是对长期消费效用不明显。现有的研究结论主要是建立在主流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假设上,并运用流动性约束理论、预防性储蓄理论构建了实证分析模型,提出我国居民存在消费的过度敏感性,而消费信贷的产生可以缓解居民的流动性约束,减少其预防性储蓄动机,从而增加当期消费。传统经济学的消费信贷分析框架更多的建立在宏观经济学的微观分析基础之上,认为消费者是同质的,不存在差异的,都是根据经济利益驱动做出最终决定。因此,建立在主流经济学分析框架下的消费信贷研究通常认为消费需求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放松了人们的预算约束限制,从而促进消费需求的增加。但是,正如上文阐述的那样,人类行为不仅由经济动机决定,也存在其他很多非物质动机。另外每个个体对不确定条件的判断受到各自过去经验判断的影响,尤其受到各自所选择的参照点影响,微观主体不应该是同质的经济理性人,而更多的表现为复杂多变的异质性,所以现有的消费信贷分析通常都将微观主体的差异性、心理特征等重要因素抽象或者忽略了,由此得到的结论很可能不能很好地刻画微观主体的现实决策行为。本文将传统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的个体决策分析有机结合起来,分别探索影响我国居民消费信贷的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搭建居民消费信贷的决策机制,并希望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分析可能导致的潜在风险因素。

消费学论文篇(10)

中国http://xzbu.com/3/view-6348763.htm

[关键词]酒店;女性消费者;心理特征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4.23.050

[中图分类号]F713.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14)23-0069-03

1研究背景

随着社会文化的变迁,男、女性别的角色在不断发生变化。过去,“男主外,女主内”是没有争议的性别角色界定,男性在社会活动中占据着绝对地位,因此,大多酒店产品的设计也是以男性的需求为基础。而现今,女性商务旅行者群体的崛起来势汹汹,这一消费群体正迅速成为经济中的新“亮点”,也催生了酒店“女性专属”产品。酒店若想抓住女性顾客的“芳心”,研究和探讨这一特定市场的消费特征是其迈出的第一步。

本项研究以此为契机,希望通过调研结果分析女性消费者的心理及消费行为特征,为日后从女性视角设计酒店产品中提供理论支持,帮助酒店挖掘女性消费市场的巨大商机。

本研究主要采用了问卷调查法,共发放250份调查问卷,回收205份,回收率82.0%,其中有效问卷205份,有效率100%。

2酒店女性消费者心理特征分析

从调查问卷相关题设的数据量表分析,不难看出女性消费者在购买酒店产品时较突出的心理特征表现为:安全心理、求便心理、求美心理、情感心理、自尊心理、求廉心理。

2.1安全心理

女性更追求“安全至上”。心理学指出,男女在生命的最初世界对安全感的需求和表述都是一致的,在慢慢地成长与社会化的过程中,由于社会对性别角色期待不同,男性开始学会不说害怕,女性开始学会说害怕。对安全的敏感似乎是女性在与男性的生存竞争中获得的,利于自我保护的一种人格技术,来对抗社会的不平等和逃避男性世界的意外攻击。虽然现代社会强调男女平等,但毋庸置疑的是与男性相比,女性仍然处于劣势,因此,她们更关注如何保护自己的安全。

女性在入住(尤其是单独入住)酒店期间,会有较为显著的安全需求。在我们的调查中这一比例高达74.13%。她们希望酒店的地理位置不要偏僻,酒店的安保措施较为完善,入住期间的个人隐私得以保护,酒店内有单独的女性活动区域,客房的隔音效果较好。此外,对于卫生的需求也应隶属于“安全需求”之类,这是女性消费者对于健康安全的需求,与女性的生理结构是密不可分的。

2.2求便心理

求便心理指的是女性消费者在消费酒店产品时追求方便、简单、快捷体验的需求。虽然男性消费者也对酒店所处地理区位、配套设施等有便利性的要求,而酒店女性消费者对酒店设施操作使用的方便程度有较高需求,和男性对设施设备较为精通相比,女性在这些方面往往就显得逊色得多。特别当操作困难时,她们往往无所适从。因此,女性消费者更希望酒店中的设施设备操作起来简单、方便。

2.3求美心理

女性爱美是天性,不管环境、经济、地位等状况如何,女人依然最大限度地执著于对美的追求。

接近51%的受访者在选择酒店时非常重视“美”的因素。酒店女性消费者“求美心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对于酒店产品设计审美的追求,对于酒店产品满足自己“扮美”的功能的追求。前者体现为女性消费者希望酒店客房色调以暖色调为主(不限于粉色、红色系),室内装饰物流线设计,有漂亮鲜艳的花艺等;另一方面,是女性对于自身美的追求,在入住酒店期间,她们希望酒店的产品设施能够帮助自己“更美”。例如,她们需要房间有宽大的穿衣镜,卫生间有化妆镜,卫生间的镜子是防雾的,客房配有护肤品,向女性房客提供美容、美发、美甲等信息。

2.4情感心理

大部分女性顾客是以感性思维为主,对生活充满想象,她们注重内心情感的体验。女性心思细腻,对生活品质要求较高,因此,客房内的各项硬件设施必须贴心化、细致化,有充分的情感含义,让女性真正感受到内心的关爱。如空调房里配加湿器增加空气湿度,衣架材质的分类(挂礼服和挂普通衣服的衣架),女性卫生用品的配备,小号的拖鞋,棉质睡衣,员工贴心的话语等。

2.5自尊心理

喜欢炫耀,自尊心强。对于许多女性消费者来说,之所以购买商品,除了满足基本需要之外,还有可能是为了显示自己的社会地位,向别人炫耀自己的与众不同。因此,女性消费者希望酒店产品具有私人定制之感,以充分体现酒店对于自己的尊重。此外,她们不愿意别人说自己不了解产品、不会挑选,因此,常常表现出“力求完美”的特点,在消费过程中,服务人员的表情、语言、评论都会影响到女性消费者的消费体验,需要服务人员表现出更多的耐心。

2.6求廉心理

求廉动机可简单地分为两类:购买高级或高档商品时求廉,常常是在确定购买品种、款式之后,希望花费能低一些;购买低级或低档商品时求廉,即对商品质地、款式要求不高,只要商品价格低廉、实用就会购买,特别喜欢购买处理、降价、折价商品。目前,酒店产品仍然属于高级商品,因此,女性消费者在购买此类商品时的求廉心理是在综合考虑产品的各项性能后产生的。

3酒店女性消费者行为表现特征分析

3.1舆论引导型消费

在205名调查对象中,68.1%的酒店女性消费者认为酒店的口碑对她们是否选择入住该酒店的影响非常大,可见酒店女性消费者的消费决策容易受到舆论影响。具体表现为,酒店女性消费者对酒店产品的消费决策直接受关于该酒店及其产品的公众点评而形成的舆论影响。3.2习惯性购买

69.83%的受访女性习惯购买已经被自己认可的产品,表现出偏好性消费。具体表现为,酒店女性消费者更倾向于选择自己曾经购买并且认可的酒店产品,从而产生重复性消费。

3.3象征性消费

51.72%的女性希望通过消费体现社会地位,10.34%的女性甚至认为酒店星级档次对其消费决策影响极大,表现出象征性消费。具体表现在,受现代消费观的影响,女性在酒店消费行为中迫切希望实现自我,追求新颖时尚、追求个性化,从而期望通过所选择的商品来证明个人成就及品位,获得社会认可与尊重,以此获得社会地位,这种消费行为体现了女性消费者对于自尊的需求。

3.4多角色消费

女性消费者,尤其是已婚女性既是消费行为的决策者、执行者、影响者,又是使用者。她们在购买中扮演的角色,比男性所扮演的角色要多。这是因为在现今社会,女性不仅仅承担着重要的家庭角色还兼任着各种职业角色,“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便是这种现实的最好写照。女性的社会角色受到生物特征、个性心理和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现代女性一般会在家庭、职业、审美、爱情和精神等领域占据一定的地位,并借助于一系列的消费活动扮演相应的社会角色。

4结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情感化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她们在消费决策中更倾向于选择能够自身心理认同,体现自己身份的商品,对于价格的考虑并不具有主导地位。她们在酒店产品的消费过程中扮演了多种角色,只有认识到女性消费者以上的消费特征,酒店才能准确进行目标市场定位,采取有效的针对措施,提供符合女性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主要参考文献

[1]牛绍华.消费主义视野下都市白领女性消费行为研究[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13.

[2][美]帕科・昂德希尔.女人为什么购买[M].曹进,白榆,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1.

消费学论文篇(11)

体育消费是指人们购买或使用体育有形产品与无形的体育劳务用品以满足自身体育需求的活动。大学生体育消费是指在校的大学生为了满足自身的生活和健身需要而耗费的体育物质产品、体育劳务产品和体育信息产品。

一、西部大学生体育消费意识

调查表明西部大学生对体育消费这种社会文化现象具有广泛的认同性,有89%的大学生认为健康投资有必要其中有56%的大学生认为非常必要这说明大学生对体育参与、体育锻炼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体育消费观念有所增强。总体而言大学生体育消费行为的动机比较单纯。大学生对体育消费功能的认识基本正确在体育消费过程中除了满足健身需求,还注重追求快乐的心理体验。这也与一直以来学校对学生传统体育知识的传授有关,大学生体育消费的最大动机是消遣娱乐与大学生的个性特征和价值理念相对应反映了大学生体育消费的主流方向。

二、西部大学生体育消费的水平

体育消费水平是指按人口平均的体育实物或劳务消费资料的消费数额是用消费的货币数额来衡量。从调查的情况看西部地区大学生2009年参加过体育消费的人数占被调查总人数的90%这说明绝大多数西部大学生在日常生活费中存在着体育消费的支出体育消费观念已普遍被当代大学生所接受。调查显示西部大学生每年体育消费支出多在10。元一30。元之间其中男大学生每年体育消费在100元以下的占8%,100元一20。元的占42%,200元一300元的占26%,300元以上的占24%;西部女大学生每年体育消费支出在10。元以下的占20%,10元一20。元的占58%,200元一300元的占12%,300元以上的占10%。

通过调查得知在西部地区有94%的大学生的日常生活费用是由其父母或家庭提供,大学生生活费用的依赖性就决定了其体育消费行为的非独立性。随着大学生家庭提供的生活费金额数且的增加和自身在校期间创业能力的增强体育消费支出的比重会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但支出总量基本上保持稳中有升的趋势。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的体育消费水平还不高,虽然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但大学生一个纯粹的“消费者”还没有什么经济基础.所以也就没有那么多的钱用在除了生活外的其他的消费上。由于经济原因目前大学生的体育消费能力还比较有限.但相对已经发生的消费水平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三、西部大学生体育消费的结构

所谓体育消费结构.是一定体育意识和消费层面的具体反映。体育消费结构的划分方式是将其划分为物质性消费和劳务消费。实物型体育消费主要是指大学生在参与体育活动中所消耗的实物产品运动参与型体育消费主要是指大学生为了增强体质、增进健康、休闲娱乐、提升自我综合素质而参加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班等各种体育实践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休闲观赏型体育消费主要是指大学生为了观看、欣赏体育比赛、体育表演、电视转播等而支付的门票费用阅读型体育消费主要是指大学生为了学习与掌握体育知识或获取体育赛事、体育明星、知名球队等背景材料或信息所购买的体育书刊、报纸、杂志及音像制品等消费。从调查结果显示西部大学生体育实物消费所占比例最高,达到so%,与收入成正相关;健身消费和体育信息消费比例相对较低分别为12%和9%。

四、影响西部大学生体育消费的主要因素

1.经济因素。经济是消费的基础经济水平决定消费水平。大学生的经济收入来源主要靠家庭供给,消费承受力亦随着家庭的供给的变化而变化。大学生的体育消费受其可支配收入决定西部地区大学生的支出主要由其家庭提供,所以大学生的体育消费独立性差整体水平偏低。

2.兴趣爱好。消费者在体育消费需求形成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差异反映了消费者对体育不同的价值取向而消费者的价值取向除受到不同个体差异影响外,还受到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从而影响到体育消费结构的选择。调查了解到普通大学生中对某些体育运动有浓厚兴趣和运动技术水平高的大学生的体育消费意识较强品牌要求相对较高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大学生,消费结构趋于合理体育专业大学生的体育消费意识、品牌要求最强,消费水平也最高,消费结构合理。体育锻炼习惯是影响体育消费结构的显著因素。:

3.缺乏体育消费的环境。体育设施对大学生提供的体育项目、服务价格、服务环境、服务质量等是影响大学生进行体育消费不可忽视的因素。选择该因素的男大学生为40%女大学生为45%体育场地器材设备和指导力量等条件不足、体育消费价格过高、也是制约西部大学生参与体育消费;受传统文化的影响虽然可支配收入增加了,但体育消费的资金比重仍然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