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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三年工作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1 16:24:30

特岗教师三年工作总结

特岗教师三年工作总结篇(1)

三年来,本人热爱党,热爱人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踏上工作岗位后认真学习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办事认真负责。热爱教育事业,把自己的精力、能力全部用于学校的教学过程中,并能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在学生中树立了良好的教师形象。能够主动与同事研究业务,互相学习,配合默契,教学水平共同提高,能够顾全大局,团结协作,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同时做到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为人师表,有奉献精神。

 二、师德培养方面: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这个道理古今皆然。从踏上讲台的第一天起,我就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力争做一个有着崇高师德的人。我

始终坚持给学生一个好的师范,不讲脏话、文明礼貌、互帮互助,他们在学校里学会了怎么做人,然后才是学会怎么做事,怎么学习。因为我觉得做人是学习的前提,先做好人再谈学习。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水平。教学期间,我努力学习师德师风,六五普法,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观,伟大中国梦等等,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今后我将继续加强师德方面的修养,力争在这一方面有更大的提高。

     三、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方面:

    三年来,我主要担任初中数学教学,以及历史学科教学。在教学中,我接触到了许多迥然不同的教学手段和方法,也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这对我日后的教学工作是有很大帮助的。

刚开始踏上工作岗位的时候,由于教学经验不足,再加上当时所带班级是年级内成绩相对欠缺点的班级,我所教的班科成绩不是很理想。在各位同事的帮助下,我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积极听优秀老师的课,找到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不断学习改正。后来我带的班级的成绩也有了显著提高,在2012年、2013年学区、县教研室组织的各项大型考试中,我所教的2014级5班数学成绩每次都进至全学区前五名;所教的2014级6班的历史成绩也多次进至全学区前六名。 

在教学中,我深入理解课本,在把握课本的同时,采用多种教法转学手段,结合多媒体应用,把新课改的要求体现到教学中去。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培养学生学习兴趣,积极开展各种活

动,开阔视野,帮助学生拓展思路,对基础知识能灵活运用,从而使同学们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 

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同时,我还积极配合学校领导做好学校及各处室办公室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班主任工作方面: 

三年中,我担任过14级3班班主任工作,在坚持教好书的同时,我从未放弃过育好人。乐于接受班主任工作,能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并努力创造性地完成工作,积极主动配合领导和各科老师的协调做好学校教学工作,努力向老班主任们学习,得到了领导和老师们的认可。我在班主任工作中,以爱心为工作前提,以细心、耐心、诚心为基础,去严格要求学生。有意识地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创设平等和谐的师生交流环境,全面提高班级风貌。这一工作也使我得到了极大的锻炼,了解了学生的心理活动和日常班级管理,对于一名年轻教师而言是异常宝贵的经验!

 五、学习培训方面: 

三年来,我一直坚持做好业务学习工作,为能胜任教师这一角色做好充分的准备。

特岗教师三年工作总结篇(2)

我省实施“特岗计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革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改善农村教师结构、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宗旨,按照“统筹规划、创新机制、科学配置、严格管理”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实施“特岗计划”工作。

1、与中小学编制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有机衔接。纳入“特岗计划”的县(市),应该是教师总体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结构性矛盾突出,且能够保证3年聘任期“特岗计划”实施结束后,能有空编用于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正式聘用的县(市),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城市、县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

2、与中小学教师补充、调整教师队伍结构统筹考虑,有机结合。通过实施“特岗计划”,逐步改善和解决贫困地区和边境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总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3、与教师资源的科学配置有机结合。特岗教师的安排要充分考虑中小学教师队伍现状,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统筹考虑学科、学段等因素,科学配置,发挥实效。原则上“特岗计划”安排在县以下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人口较少的边境县也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

4、地方“特岗计划”与国家“特岗计划”统筹规划,一并实施,招聘对象及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招聘人员的相关待遇和有关政策等保持一致。

5、严格执行政策,坚持规范操作。各市(地)、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机制,严密工作程序,确保招聘工作质量和管理的规范化。

二、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我省在今年继续实施国家“特岗计划”的同时,启动实施地方“特岗计划”,共拟招聘特岗教师808人。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实施国家“特岗计划”的范围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即“部级贫困县”)、边境县(市)、原“两基”攻坚县,包括泰来县、东宁县、抚远县、桦南县、汤原县、鸡东县、饶河县、爱辉区、孙吴县、逊克县、兰西县、漠河县等12个县(市、区),拟招聘特岗教师308人;实施地方“特岗计划”的范围为“省级贫困县”、“十弱县”以及有特殊需求的县(市),包括通河县、龙江县、克东县、富锦市、青冈县、明水县、望奎县、庆安县等8个县(市),拟招聘特岗教师500人。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特岗计划”与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结合实施。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应届毕业生中,已被2010年“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正式录取人员,若其签订服务协议的服务区域为“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且本人符合特岗教师招聘条件,可不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直接聘为特岗教师。这部分人数为11名,其所用岗位不列入公开招聘计划。因此,列入公开招聘“特岗教师”的设岗计划总数为797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以本科为主,专科为辅;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为辅。2009年已招聘的在岗特岗教师以及录取后未到岗或离岗的不能报考。

(一)招聘对象

1、取得教师资格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小教五年制专科)毕业生(限报小学岗位);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截至2010年9月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下同);申报小学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小学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

2010年服务期满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选派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从教人员,按2010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申报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学科和本人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对口或相近。

3、普通话条件。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各部门职责及分工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省教育厅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国家要求,认真做好教师公开招聘、岗前培训、跟踪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加强对实施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省财政厅要负责统筹协调“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协同省教育厅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及聘后管理工作;各市(地)、县(市、区)要根据省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事业编制总量,在“特岗计划”实施期满后可用空编数额安置特设岗位教师,省编办要加强中小学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设置特设岗位县(市、区)的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要成立实施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实施“特岗计划”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加强实施工作的管理。设岗县(市、区)的县级有关部门要为特岗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及其他生活必要条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设岗的学校要加强对特岗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五、实施办法和步骤

(一)前期准备

包括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各设岗县(市、区)的设岗计划并提出设岗方案、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和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开通招聘报名网站、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启动工作会议等。

(二)招聘

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集中培训、资格认定、签订合同、上岗任教的程序进行。招聘的具体办法详见附件1。

(三)聘后管理

1、省教育厅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对特岗教师实行聘后全程跟踪管理和评估。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也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将特岗教师的有关情况向省教育厅报告。

2、特岗教师聘用期间,其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地或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并应积极主动参加工作单位的党(团)组织活动;人事档案由服务县政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事业、企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保部门人才服务机构;未被录(聘)用人员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保部门人才服务机构。

3、特岗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设岗学校和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每年度结束,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教师的各方面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新晨

六、有关政策保障

1、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3)报考原籍所在县所设岗位的,加10分。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支教项目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笔试加10分,面试考核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2、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的有关精神,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城市、县镇学校招聘教师时,应优先聘用特岗教师。

3、黑龙江大学、哈师大两所高校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与“特岗计划”的实施结合进行。已被正式录取攻读教育硕士并符合“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人员可直接聘为特岗教师。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4、特岗教师聘期计算工龄、教龄。聘期内在评职、晋级、评优、参加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享受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相同待遇,并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

5、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所在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要求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合同。

6、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在省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事业编制总量内正式聘用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服务期满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由其自主择业,当地政府应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必要帮助。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及时给予办理相关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必要和可能的就业服务。

特岗教师三年工作总结篇(3)

一、前言

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然而,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尤其是边远的民族地区,教师队伍的质量参差不齐,结构不尽合理,专业水平不容乐观,制约了我国教育整体的均衡发展。为此,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联合颁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教师计划”,该计划以不改变教师管理人事权为前提,在现有教师编制内设立特别岗位;通过公开招聘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三年,引导和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旨在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笔者通过深入滇、桂、黔石漠化片区A、G、L三县对148名特岗教师的职业认同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当地特岗教师职业认同偏低,并对其原因进行分析,提出相关完善对策,以期保障“特岗教师计划”高效合理地实施。

二、“教师职业认同”概念辨析

“职业认同”是指一个人从内心认为自己从事的职业有价值、有意义,并能从中找到乐趣;职业认同一般是在长期从事某种职业活动过程中,对该职业活动的性质、内容,职业社会价值和个人意义,甚至对职业用语、工作方法、职业习惯与职业环境等都极为熟悉和认可的情况下形成的。教师职业认同既指一种过程,也指一种状态。“过程”是指教师从自己的经历中逐渐发展、确认自己教师角色的过程;“状态”是指教师当前对自己从事的教师职业的认同程度。[1] 就目前研究的情况来看,学界对“教师职业认同”的概念仍未达成共识。本文采用古德森和库勒对“教师职业认同”做出的定义,他们认为:“教师作为个人和职业者,在生活和工作时会受到教师内外和学校内外的因素和条件的深刻影响。”教师的职业认同情感具体表现为“教师承认自己的教师身份,乐于接受教师职业,并能对教师职业做出积极的感知与恰当的评价”。[2]

三、特岗教师职业认同影响因素分析

特岗教师职业认同偏低,将降低特岗教师职业效能,产生职业倦怠,从而加剧特岗教师不合理流动,使得当地教师队伍处在不稳定状态,影响当地教育质量的提高。分析特岗教师职业认同偏低造成的原因,成为缓解特岗教师职业倦怠、稳定当地教师队伍、提高当地教育质量的题中之义。造成特岗教师职业认同偏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拟从社会环境因素、学校环境因素、特岗教师个人因素三方面开展研究。

(一)社会环境因素分析

1.城乡二元结构带来文化不适应问题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导致我国社会人为地分化为城市社会与农村社会。作为在城市求学四年的大学生要去农村参加工作,能否适应农村社会的要求成为他们所必须面对的问题。调查数据显示:特岗教师对农村生活比较适应的占33.3%;一般适应的占26.7%;不太适应的占40%。这表明在特岗教师队伍中有部分人暂时还难以对自己的角色进行调整,特岗教师对农村文化不适应问题极易使得特岗教师既不属于城市也不属于农村,成为社会边际人。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特岗教师的职业归属感,使特岗教师职业认同偏低。

2.政府部门的行为选择

在调研的A、G、L三县中,L县特岗教师职业认同偏低最为突出。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由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出现不愿特岗教师留任的倾向。相关部门领导表示:他们很欢迎特岗教师来当地任教,改善当地教育状况,但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后转入地方编制,工资由地方财政负责,接收这部分特岗教师会造成地方财政的负担。

(二)学校环境因素分析

1.特岗教师绩效评估体系不健全

“特岗教师计划”相关文件规定,特岗教师的绩效工资由特岗教师所在学校负担,但当地特岗教师绩效评估体系不健全导致特岗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不合理,降低了特岗教师的职业认同。特岗教师绩效评估体系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①评估各指标所占比例失衡。特岗教师绩效评估体系包括教学成绩、教研成果、任职、表彰四部分,但重点是对特岗教师的教学成绩进行考核,而对特岗教师其他方面缺乏关注。②评估过程及结果反馈程度低。在特岗教师绩效评估体系中没有涉及评估过程中的反馈程序和对评估结果的反馈程序,缺乏反馈使特岗教师的教学工作容易失去明确的方向和目标。③特岗教师参与评估程度较低。特岗教师绩效评估工作能否有效开展,特岗教师的有效参与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3] 根据调研数据显示,特岗教师参与评估程度稳定在5%~8%之间,特岗教师参与评估程度偏低容易降低特岗教师职业认同。

2.特岗教师教学压力较大

特岗教师教学压力较大主要表现在任课门数较多。在调研的148名特岗教师中:任1门课的47人,占总人数的31.8%;任2门课的51人,占总人数的34.5%;任3门课的25人,占总人数的16.9%;任4门课的14人,占总人数的9.5%;任5门课的5人,占总人数的3.4%;任6门课的5人,占总人数的3.4%。特岗教师身兼数门学科教学任务,不利于教学任务的优质完成,不利于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对特岗教师身心造成巨大压力,使他们职业认同偏低。

3.特岗教师福利待遇缺失

社会福利体现了一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程度,对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重要意义。特岗教师的各种福利主要靠地方财政收入及学校收入状况维持,调研数据显示,特岗教师福利待遇整体完成水平偏低,难以保障特岗教师安心从教,极易导致特岗教师职业认同偏低。(见表1)

(三)特岗教师自我认识不足

高等教育是为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服务的。随着大学扩招,我国高等教育已步入教育大众化阶段,传统意义上的精英教育阶段已成为历史。而大学生的就业意识和自我意识落后于时展,认为自己接受过高等教育理应毕业后在城市为自己找一份稳定且收入不错的工作。[4] 这一滞后观念深刻影响着大学毕业生的择业观。这一传统就业观在名校毕业的特岗教师身上更为明显。在调研的148名特岗教师中,1人毕业于985工程院校,占总数的0.68%;13人毕业于211工程院校,占总数的8.78%;103人毕业于普通本科大学,占总数的69.6%;10人毕业于专科院校,占总数的6.76%。通过现场访谈发现,越是名校毕业,特岗教师职业认同越低;毕业于专科院校的特岗教师表现出相对较高的职业认同。

四、改善特岗教师职业认同的建议

(一)为特岗教师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构建一元社会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二元化的户籍制度造成城乡二元社会。二元社会对于特岗教师会产生相当大的文化冲击,最终可能使得他们既不属于城市也不属于农村,成为社会边际人。所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构建一元社会,既是提高特岗教师职业认同所必须的,也是稳定实施“特岗教师计划”,实现我国现代化所必须的。

2.严格政府自身行为

地方相关部门领导应摒弃看待“特岗教师计划”的功利态度,充分认识教师对于教育发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特岗教师留任工作,使特岗教师在当地教育的发展中发挥最大作用,实现国家特岗教师计划的预期目的。

(二)为特岗教师提供良好的学校环境

1.完善特岗教师绩效评估体系

①科学分配各指标所占比例。为科学合理地对特岗教师进行绩效评估,笔者认为在评估体系中要科学分配各指标所占比例,降低教学成绩所占比重,同时加强特岗教师科研成果、师德、关心学生成长方面的评估。②提高特岗教师绩效评估的反馈力度。对特岗教师反馈评估结果是指把评估所得结果回馈给特岗教师及有关学校的领导部门,以充分发挥绩效评估本身所具有的引导,激励被评对象不断改进、完善自身工作的功能,同时向决策部门提供决策依据的作用。③提高特岗教师参与评估的程度。适当提高特岗教师参与评估的比例权重,有效提高特岗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实现绩效评估所预期的结果。

2.缓解教师教学压力,同时改善特岗教师福利待遇

学校领导应积极地、多渠道地引进教师,为本校打造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过硬的教师队伍,使得每一位教师的教学压力适当,以利于教师充分发挥个人的教学水平。针对特岗教师福利待遇缺失的问题,学校领导要切实保障“五险一金”的贯彻落实,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保障特岗教师安心从教。

(三)特岗教师提高自我认识水平,安心从教、乐于从教

特岗教师应充分认识社会已经发生深刻变革这一事实,摒弃传统的就业观,树立科学合理的现代就业观。同时特岗教师自身也应安心从教、乐于从教。教师行业是关乎学生个人命运、关乎社会未来发展的重要职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进行职业选择的时候要充分考虑自己作为特岗教师的优势与局限,在充分衡量后做出抉择,这既是对自己职业选择的尊重,也是对教师职业的尊重。

【注:本文系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部级项目“‘特岗教师计划’实施与完善对策研究”(项目编号:GCX12063)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430074)

参考文献:

[1]陈华.中小学教师职业承诺状况调查与分析[J].当代教育论坛:学科教育研究,2008(5).

特岗教师三年工作总结篇(4)

一、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出台的背景

作为教育政策体系中的一个具体方面,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的出台不是政策制定者的简单主观判断,也不是问题充分暴露后自行生成的,而是在一定的社会和教育背景下,逐步进入教育政策的范围,并最终由政策制定者经过一个特定的政策制定程序后形成的。

(一)社会背景

1、我国城乡“二元化”的经济背景

城乡二元结构主要从经济和文化两个层面影响教育的发展。经济方面,城乡二元结构导致政府对城乡教育投资的失衡。我国义务教育经费筹措责任主体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因此,以高劳动生产率工业为主的城市和以低劳动生产率农业为主的农村所致的城乡二元结构直接决定了政府对义务教育投资能力的巨大差距。文化方面,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城乡二元文化制约着农村教育的发展。经济基础对意识形态具有很大的制约作用,一方面,农民自身经济水平有限客观上决定了他们在教育投入上能力不足;另一方面,政府投入不足导致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偏低的现实影响了他们对教育的需求,这种主观需求和客观可能两方面指数都较低的情况对农村教育的发展产生了一定阻力。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背景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是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出台的直接政治背景。人力资本理论全面揭示了教育与经济间的关系,指出与其他投资一样,用于人力资本形成的投资也是可以获得回报。其中,教育是人力资本形成的一个重要方面,投资于教育不仅可以提高受教育者的社会地位,同时也可以促进一个地区经济的发展。我国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不仅要解决有关“三农”的表层问题,更是要从本质上为农村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因此,大力发展教育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而毕业师资、教育理念等软件资源的配备是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瓶颈,政府对于师资配置的宏观调控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所在。

(二)教育背景

义务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政策必须承担保证儿童受教育公平的责任,同时从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和教学质量、教育管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措施。其中,师资配置同时贯穿于这几个方面,是政府在这几个方面都不可回避的一个共性问题。

1、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失衡

总体而言,我国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在不断提高。但是,教师总体水平的提高并不代表城乡教师水平的同步提高,反而会掩盖城乡师资配置不均的事实,具体表现在农村教师的数量、质量和结构等三个方面。首先,农村中小学代课教师大量存在的事实可以反映出农村中小学教师总量不足的现状。通过一年的清退工作,2005年我国中小学代课教师约由49.9万降为44.8万人,其中大约有30万分布在农村公办中小学[1]。其次,从学历水平看,2005年全国小学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教师,城市78.01%、县镇67.17%、农村47.49%,农村比城市低31个百分点;全国初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教师,城市62.44%、县镇34.5%、农村24.34%,农村比城市低约38个百分点[2]。再次,从年龄结构看,农村小学年轻教师偏少。城市、县镇、农村小学教师中35岁以下的分别占57.83%、51.44%和41.02%[3]。此外,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学科结构、职称职称结构与城市相比也存在很大差距。总之,城乡师资水平的巨大差距直接影响到农村教育的发展。

2、农村教师补充机制不完善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初次放开人才流动政策时,教师队伍中曾出现过一次“跳槽”热。近年来,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启动、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教师资格制度的正式实施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教师流动再度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由于教师流动制度的缺失,我国当时的教师流动主要表现为一种无序的流动:从教育系统内部流向外部;从落后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流向经济文化发达地区;从农村流向城镇,中小城镇流向城市,市县流向省会城市等[4]。在这种无序流动中教育系统内部的无序流动不利于义务教育的公平与协调发展。对此,网站由义务教育的特殊性决定,国家必须采取相应举措逐步健全农村教师补充机制,以缩小城乡师资水平的差距。

(三)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倾向

自1999年全国高校扩大招生规模开始,2002年后每年毕业人数均以约60万的数量逐年递增,在城镇新增就业岗位有限,而西部、农村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急需大量人才的背景下,高校毕业生结构性失业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对此,中央各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实施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等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大量优惠政策,如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选聘招录优先政策等进一步明确“基层就业”这一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主旋律。针对农村教师匮乏、队伍结构不合理等制约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现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成为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的又一项重要探索。#p#分页标题#e#

二、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的现实意义

(一)为农村教育补充一批优秀师资,成功创新了农村教师补充机制

1、特岗教师从数量上改变了农村中小学教师不足的状况

特岗计划从2006年到2008年实施三年来,共录用了5.9万多名特岗教师,分布在490多个县的6400多所农村学校,直接受益的农村孩子达到200多万人[5]。2009年,在对特岗计划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将国家计划设岗增加到5万名,实施范围由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扩大到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此外,部分省份在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基础上也在不断探索、创新特岗计划新机制。如河南省在国家特岗政策的基础上以1:1的配置标准实施特岗计划,既在国家5000名特岗计划名额的基础上以单独财政支出划拨5000名特岗教师工资,加大了国家特岗政策的执行力度,特岗政策执行两年中为河南省农村中小学补充近2万名优秀师资。

特岗计划实施范围的扩大、计划数量的提升、各省配套政策的出台为农村义务教育提供了一支数量庞大的教师队伍,相关保障政策进一步巩固了这支队伍的稳定性。

2、特岗教师优化了农村义务教育师资结构

针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师资结构不合理的现状,特岗计划在招聘学科及学历上都有严格规定,特岗教师优化了农村义务教育师资结构,包括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学科结构等,为农村义务教育注入了新鲜血液。

特岗计划明确规定,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同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由此可见,特岗教师低年龄、高学历可以弥补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年龄、学历结构出现的断层空缺,为农村义务教育提供一支老、中、青合理配备、学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为适应新课改的要求,特岗计划在招聘学科方面侧重外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等,相关特岗教师成为服务地第一名该学科教师,为某些农村学校实现了该学科教师零的突破。如2005年10月,国家在W县投入了价值9000多万元的远程教育设备,电脑大量进入农村学校课堂,当时W县农村许多在职教师不懂电脑,导致有些学校远程教育设备闲置[6],特岗教师的到来改变了这一现状。

(二)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2006-2008年,特岗计划为农村提供特岗教师5.9万多名,2009年特岗计划的设岗规模扩大到5万以上,加之各省对于特岗计划的创新,通过特岗计划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多,而这相对于2010年全国630万的毕业生总数而言似乎不值一提。但是,纵观我国相关教育政策,特岗计划已经成为解决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大范围就业的典范。

以河南省某独立学院为例,2009届毕业生总数1449人,其中通过特岗计划成功就业123人,就业率为8.49%;2010年该校毕业生总数1719人,其中通过特岗计划成功就业154人,就业率为8.96%。由此可见,相对于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预征入伍等其他就业途径而言,特岗计划成为毕业生就业的一条重要途径。

国家关于基层就业的政策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体系,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的思想也逐渐树立。但由于基层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如地方财力有限导致义务教育投入不足而无法引进高质量师资,加之部分地区因“普九”欠下了经济债,形成“有编不补”或“有编难补”的情况。而特岗计划明确规定,“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年1.5万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特岗教师经费的解决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改变农村师资配置失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进一步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

三、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中的困境

(一)“同工不同酬”降低特岗教师自我成就感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特岗教师在基本工资方面与非特岗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但在地方财政紧张及特岗教师流动性大的情况下特岗教师在3年聘期内的三险一金、住房、艰苦地区补助津贴等福利津贴无保障(见表一[7]),被社会认为是编外教师的身份,经济待遇的偏低还导致特岗教师的社会地位及受尊重程度同比低于非特岗教师。

一项针对贵州省某县80名特岗教师的调查显示,45.9%的特岗教师认为他们在当地的社会地位“一般”,25.7%的认为“较低”,还有14.9%的特岗教师认为“非常低”;在关于受尊重程度的调查中,43.2%的特岗教师认为“一般”,认为不尊重的占24.3%,14.9%认为“非常不尊重”[8]。

由此可见,特岗教师与非特岗教师“同工不同酬”的现状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特岗教师的自我成就感。他们拿着与非特岗教师有别的工资待遇,住在“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临时住所[9],长期“同工不同酬”的境况会逐渐影响到他们在教学中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影响到特岗计划这一农村教师补充机制运行的有效性和长期性。

(二)职业发展前景认识模糊,特岗教师出路难寻

《中国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的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规定,为广大教师提供了法律层面的保障,新聘教师入职后即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常管理范围内,有专门的入职教育、职称评聘、继续教育等程序,职业发展前景清晰。但是,对于聘期3年的特岗教师而言,特岗计划仅仅规定“特设岗位教师在聘期内,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等,对于特岗教师的身份没有明确规定,对入职教育、职称评聘、继续教育等更是没有相关阐述。因此,特岗计划政策在实施中逐渐暴露出特岗教师职业发展前景认识模糊的困境。#p#分页标题#e#

特岗计划招聘对象突破了师范类毕业生的限制,凡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考试的毕业生均可加入特岗教师的行列。但是,非师范毕业生的相关教育学知识背景与教师相关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而部分省份对拟聘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缺乏明确规定,当非师范类特岗教师上岗任教后面临更加专业的教育学类问题时,各地教育局、各学校也没有持续的入职教育,甚至有些特岗教师被安排担任非自身专业的学科教学,极大阻碍了特岗教师的职业发展。

由于身份不明确,特岗教师职称不能按教师职称评聘程序正常参与评聘,随之而来的就是相关工资、待遇等不能正常晋级。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3年聘期内无法评聘职让部分特岗教师产生前途不明确、不稳定的感觉。

为提高特岗计划实施的持续性与特岗教师队伍的稳定性,特岗计划对于3年聘期结束后的继续留任问题及将特岗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但是,在特岗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却出现了继续留任困难的情况。如四川攀枝花米易县的特岗教师就遇到如此尴尬,三年服务期已满,想继续留在这里工作却遭到拒绝。他们去教育局讨说法,教育局的领导说:政府不批,我们没有编制。而政府编制办的领导说:我们县教师超编了,你们留不下来[10]。

入职培训欠缺、不能参与职称评聘、留任困难等问题直接影响到特岗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完善相关保障体系建设。

四、完善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的建议

(一)借鉴国外相关政策

从师资方面入手解决义务教育发展失衡,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做法由来已久,其中定期流动模式和补给模式的运用比较普遍。

日本的教师定期流动制实施40多年来有效推动了日本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主要表现在师资配置更趋合理化、教师工作热情得以提高、学校办学更加充满活力等方面。补给模式主要针对经济欠发达或不发达地区师资短缺问题,通过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奖金等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优秀教师到该地区工作而建立的师资均衡配置模式。补给模式在美国的运用主要体现在政策和经费两个方面。政策方面,各州制定相关政策并采取各种措施向社会广泛招募教师,为均衡师资配置提供了政策保证。经费方面,通过加大经费投入来提高教师短缺地教师的工资待遇以及改善其工作环境,为均衡师资配置提供了经费保证。补给模式是政府对于公共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模式,突出了政府宏观调控的责任。

定期流动模式和补给模式在日本和美国的应用取得了很大成效,推动了两国义务教育师资的均衡配置,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的做法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但是,我国在学习和借鉴国外相关政策的同时也必须清晰的认识到各国相关政策出台背景的不同,如日本定期流动模式的广泛应用是以日本教师公务员身份为重要前提。《关于地方教育行政组织及营运法律》、《国家公务员法》、《教育公务员特例法》以及《行政不服审查法》等从根本上明确了教师公务员的职业身份,从根本上增强了教师定期交流制的可行性,保障了该制度的实施。目前,我国教师的身份很难单纯归类于公务员、雇员还是公务雇员,而是处于一种相对复杂的境况中。

(二)以中央及省级财政投入为主,为特岗计划继续推进提供经费保证。

特岗计划实施已经五年之久,中央及地方特岗计划都在不断调整。 2009年,中央财政将国家计划设岗增加到5万名,实施范围由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扩大到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部分省份在特岗计划实施中也不乏创新之举,如河南省在国家特岗政策的基础上以1:1的配置标准实施特岗计划。但是,特岗计划实施过程岗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的留任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无法留任的现象势必影响特岗教师队伍的稳定性与持续性。

特岗计划试点县为“两基”攻坚县、国家贫困县,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方财政不足是不争的事实,而且有些县还存在大量普九欠债。显然,这些试点县的经济能力无法承担留任特岗教师。如贵州省某县,如果没位特岗教师按国家补贴来算,每名特岗教师总支出得在3100元/年以上,这样县里每年得多拿2600多万元才能保证开支,这是我县财政无法承受的[11]。对此,中央、省级财政应该承担更多责任,从经费方面保证特岗教师继续留任。

此外,地方政府要把特岗计划定位为长期政策,而不是国家对于农村教师的短期补充机制。因此,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岗位申报工作中一定要务实、严谨,以各地实际需要且3年聘期结束后可接纳并解决编制的教师数量为准。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特岗教师3年聘期结束想留任却留不下的尴尬境遇。

(三)加强人本管理,为特岗教师职业发展提供平台

根据国内外大量的跟踪调查研究结果,新手教师成长的第一阶段为职后1-3年,其特点是适应新的环境和教师工作,形成教育教学的最基本的能力和技能,职后的五年才能进入成熟期[12]。对此,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对特岗教师必须加强人本管理,为特岗教师职业发展提供平台。

首先,必须加强宣传,提高特岗教师社会认可度。特岗教师与非特岗教师在教师身份方面不存在任何差别,虽然3年聘期结束后特岗教师可以自由选择去与留,但3年聘期内特岗教师就是教师队伍的一员。对此,相关媒体应该积极树立特岗教师典型并加以正面宣传,提高特岗教师的社会认可度,避免出现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要给予特岗教师更多人文关怀。

其次,重视特岗教师入职教育,科学设置入职教育内容。特岗计划在招聘程序专门设置“集中培训”环节,充分表明入职培训的重要性。但由于招聘工作由各省相关部门负责,“集中培训”也就因各因地而异。如河南省要求培训为不少于30学时的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四川省在特岗教师招聘简章中只提到“岗前培训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因此,针对部分非师范类特岗教师未能系统掌握教育学类相关知识;设岗县特殊的人文、社会环境,如少数民族地区;新入职教师教学实践水平较低等现状,各设岗县及学校要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及特岗教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入职教育内容。#p#分页标题#e#

再次,设置特岗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疏通特岗教师职业发展道路

《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了中小学教师职务晋升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条件。但是,本、专科毕业的特岗教师3年内却无法评聘职称,这对于聘期结束后想继续留任的特岗教师更是一个巨大打击。因此,各地应该设置特岗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疏通特岗教师职业发展道路,3年聘期结束后将每年考核结果纳入当地教师职称评定范围,彻底消除特岗教师3年职称评聘空白的压力。

特岗教师为农村义务教师加入了新鲜的血液,为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增添了活力与精彩,反思、总结特岗计划的成功与不足,配合其他农村教师补给政策,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一定会有一个崭新的发展。

参考文献:

[1][2][3]教育部.教育部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背景材料——2006年第4次新闻散发材料(4)[EB/OL].

[4]王俊明.关于我国中小学教师流动的几点思考——日本“教师定期流动制”的启示[J].玉溪师范学院学报,2005(5).

[5]邬跃.教育政策分析——以农村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为例[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0(1).

[6][8][11]杨廷树.贵州省W县“特岗教师计划”实施中的问题及建议[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10(5).

[7]杨廷树,杨颖秀.西部农村学校特岗教师现状调查与思考——基于贵州省Z中学的个案研究[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0(8).

特岗教师三年工作总结篇(5)

2008年国家教育督导团报告指出农村边远地区教师数量不足,教师学科结构性矛盾突出;初中教师初始学历合格率低,所学非所教问题突出;农村地区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依然偏低,服务待遇与工作环境较差。针对这些现状与问题,从探究义务教育的过程与结果公平角度出发,通过创新和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可以推测出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补充新的政策目标。在新形势下,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应达到以下三个方面的目标――规模与结构,能力要求,教师权益保障。

(一)规模与结构。计划到2020年,实现农村与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师生比相同。在此基础上,实现各村所属小学和边远地区的教学点的班师比达到全国平均配置水平,并实施统一的课时标准,重视外语、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等严重缺乏教师的学科的教师补充,解决学科结构问题。

(二)能力要求。重视各师范院校本职作用,着重培养本科学历的义务教育教师,新聘农村小学教师的初始学历必须为本科。继续推进《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为所属省市培养硕士水平的义务教育教师,扩大中学教师硕士文凭的比例。组织培训在岗农村教师,提高教学技能与理论素养。

(三)教师权益保障。设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补助额度标准;增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在市一级甚至有可能的地方实现省一级教师工资持平,落实农村教师的住房与交通补贴,并尽快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

二、搜寻、评析政策方案

针对农村教师补充问题,国外的办法主要有以下5个,(一)提供奖金和补偿金。(二)增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保证财力薄弱地区的教师工资和奖金,或者在更高的层面统筹教师工资。(三)为远赴困难地区和困难学校任教的教师提供特别的专业发展机会。(四)打破过去单一的工资序列,根据教师短缺的类型、根据市场需求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学科的基本工资。(五)采用行政调动的办法实现教师刚性流动,教师按照教育公务员(准公务员)管理。

在我国普遍采取了以上前三种做法,此外具体方案还有“师范生免费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当教师”“完善教师培训制度”等。属于数量补充型政策有始于2006年特岗教师计划与免费师范生计划。素质提升型包括针对在岗教师与管理人员的短期的直接培训项目,如暑假对西部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灵活的城镇优秀教师流动项目等。但总的来讲,培训项目无长效固定的机制,政策制定和执行的随意性比较大。

三、特岗教师计划的合理性说明

第一,周期短,成本低。“免费师范生”政策的培养周期为4年,相比之下,特岗教师计划直接从招聘环节入手,成本较低,能短期有效缩小城乡教师力量差距。

第二,针对性强,考试的招聘形式易于推行。目前来看,从2006年到2009年,特岗教师计划覆盖的范围县市越来越多,拟安排的特设岗位也越来越多。据教育部统计,2006年至2008年,全国共招聘特岗教师5.9万余人,覆盖西部地区400多个县、6000多所农村中小学。从2009年开始,特岗教师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中部地区,招聘人数将达6.3万多人,超过前3年的总和。

第三,特岗教师计划专门财政拨款的激励效果不错。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年1.5万元的标准,吸引了大批教育工作者的应聘。

第四,特岗教师计划公益性强。众多县市的招聘计划中都提到要“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特岗教师计划优先招聘毕业生,有效的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此外,只要是合符报名条件的社会人员都能参加,有利于吸引社会优秀人才。

第五,特岗教师计划可减少农村教师流失。应聘者自愿的前提下报名参加考试,能让学校选择到自愿来乡村地区工作的教师候选人,能在很大程度上减低教师流失率。这点是其他政策所不拥有的优势。云南省2006年招聘并在岗的4163名特岗教师中,服务期满自愿选择在当地留任的有4038人,占特岗教师总数的近97%。

四、总结执行的偏差,选择有效的政策工具

在具体的政策执行过程中难免出现偏差――特岗教师计划政策配套不到位,政策模糊不清,考试公正性有待加强、部分地区特岗教师期满留任率低等。为了更好的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应结合过去四年的地方经验与执行偏差,选择有效的政策工具。

(一)采用能力建设工具,训练特岗教师计划的招聘与服务管理人员。展开对新聘教师的上岗培训,帮助其适应新的校园环境与学习。此外,设立特岗教师职业发展档案,跟踪特岗教师执教效果,考核特岗教师所发挥的实际作用。

(二)执行部门协调与系统变革工具,特岗教师计划需要众多相关部门的职能协调:教育部、财政部、大学生就业中心、各级农村中小学,考试中心,招聘中心等。通过成立专门的特岗教师办公室进行特岗教师计划执行的信息收集与政策反馈分析,加强教育部、财政部、各级各市的教育部之间的信息沟通,达到各司其职,有条不紊的执行政策。

(三)完善特岗教师计划的公共服务,切实解决特岗教师服务与管理环节上的具体问题。落实解决农村教师的基本住宿与交通;鼓励在岗进修;提供期满后就业、转业优惠,如推荐读硕士等,鼓励期满留任。

特岗教师三年工作总结篇(6)

2014年3月,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28号,以下简称《意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权力下放到高校,各高校“自定标准、自主评聘、自主发证”,浙江省不再统一组织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不再颁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政府职能部门的功能向宏观控制和监督管理转变。该《意见》和之前(2009年)的《浙江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全面实施,成为浙江省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两大重要举措,既为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明确了方向,又为改革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落实了高校办学和用人的自,更能激发高校办学活力、提升办学水平,从而推动高校科学发展、特色发展、和谐发展。

一、构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岗位聘任有机结合的管理体制

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实现了由资格向职务和岗位的转变,打破了原有职称的终生制;实现了“评”和“聘”进行有机结合,强化岗位,淡化身份;改变了原来上级职能部门“评”(给资格)、用人单位“聘”(给待遇)的“两张皮”现象。今后,浙江省高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能上能下,鼓励拔尖”将是一种新常态。

第一,要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工作,是以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为前提开展的,不同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数量和结构,决定了当年自主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数量。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既要符合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又要结合学校发展目标;既要肯定现有教职工的贡献,又要有利于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既要顾及“老人”利益,又要充分激发青年教师的内在动力。高校岗位设置需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框架内,根据学校自身特点进行设置;学校岗位设置应紧紧围绕办学目标,以特色建设、高水平学科和专业建设为导向,进行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为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力,每年需留出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供业绩好、水平高、贡献大的教师竞聘。对于办学规模较大、教师数量多且专业技术职务层次高的学校,存在“僧多粥少”现象,势必会有部分教师降级聘任。如浙江师范大学,2014年的岗位聘任中,有6名教授降级聘为副教授,28位副教授降级聘为讲师,还有80多人岗位等级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同时有12人因业绩突出而成功竞聘在高层级岗位。但只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学校发展的出发点,广大教师是能够接受“优胜劣汰”的现实的。

第二,要制定科学规范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学校要根据自身发展目标,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真正发挥“指挥棒”的作用。评聘标准一要具有导向性――要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和科研工作的重要地位,建立与学校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的等效评价机制;要注重师德和育人业绩;要鼓励创新突破,鼓励拔尖;要强化地方服务成果,强化技术应用。二要具有科学性――要考虑学科的差异性,评价指标不搞“一刀切”;要根据不同的成果和贡献,进行分类评价(一般可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兼顾型、科研为主型和社会服务型);要重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要鼓励高端成果,允许破格评聘。

第三,要建立有效的岗位聘任管理机制。岗位管理的目的是持续激发广大教师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避免出现原体制下评上职称一劳永逸的弊端。目前,高校岗位聘任制大多采用聘期合同制管理,聘期以三年或四年为主;管理模式不外乎三种,即目标管理、过程管理、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兼有,三种模式各有优劣。

对于师资队伍完整、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几乎满员的高校,目标管理更适合。聘任合同中明确聘期目标,到期未完成目标,则降级聘任;到期完成目标,但业绩相对较差,也有可能因为岗位数量限制而降级。

对于师资尚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有较多空缺的高校,采用过程管理或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更适合。教师按聘期内的业绩,享受相应的酬金待遇;或既确定聘期目标(到期未完成目标,则降级聘任),又按聘期内的业绩享受相应酬金待遇。

由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每年进行,评聘周期与岗位聘任周期不同步,新上岗的教师聘任期可至本轮岗位聘任聘期结束;也可采用试聘形式,试聘半年或更长,到期考核合格,再签订聘任合同。

无论那种情形,对那些历史贡献特别大、成果特别突出的教授,岗位聘任聘期可适当延长,甚至可聘为终生(高等级)教授,或岗位等级只升不降。

二、以岗定薪,优绩优酬,建立公平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和岗位聘任制的实施,改变了原有的“职称终生制”和教师工资只升不降的弊病,为高校分配制度的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使绩效工资分配能真正体现“以岗定薪,优绩优酬”。

浙江省高校现行绩效工资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一般根据教师所聘岗位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级)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岗位绩效,大多数高校以岗位津贴形式发放,额度根据教师岗位目标完成情况或取得的业绩成果确定。

各高校发展目标定位不同,师资队伍规模、水平参差不齐,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自然也不能统一,大致可分为三大类:第一,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岗位津贴都按教师所聘岗位的等级发放。这种办法基于目标管理,适用于教师队伍稳定、数量充足、水平和素质较高的学校;教师能按照岗位目标,自觉地完成岗位要求的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各方面业绩。第二,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教师所聘岗位的等级发放,岗位津贴完全按照岗位业绩发放。这种办法基于过程管理,适用于办学定位是教学为主,教师队伍数量不充足、不稳定的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按照教学工作量、育人业绩、科研和社会服务业绩进行发放。第三,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教师所聘岗位的等级和岗位基本业绩完成情况发放,超额完成的业绩以岗位津贴形式发放。这种办法结合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适用于教师队伍相对稳定,但教师总量尚缺的学校;教师岗位基本业绩通常以教学工作量指标作为主要要求,再加上适量的育人业绩、科研业绩或社会服务业绩。后两种办法中,岗位津贴是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挂钩,取决于学校其它关联政策和政策导向。如教学工作量津贴(俗称“课时费”),如果课堂教学质量有专门的评价体系和津贴分配制度,那么每课时的教学工作量津贴可以是一个标准;或者学校要鼓励教师提高专业技术职务,那么每课时的教学工作量津贴可以按教师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分若干不同档次的津贴标准。

无论采用何种分配办法,教学、育人、科研和社会服务等不同类别业绩的等效评价会起到重要的导向作用,因此,学校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发展目标和工作重心,合理设计等效评价体系。如浙江工业大学等省重点建设高校,其发展目标是高水平大学,就应加大重大科研和教学成果在各类业绩中的权重;又如大多数独立学院,其发展目标是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就应加大应用技术类科研和社会服务成果在各类业绩中的权重。总之,只有结合学校实际,不断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才能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制度的激励作用。

三、建立基于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和岗位聘任的教师流动机制

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很大程度取决于高端人才的数量。高端人才一方面可以引进,另一方面可以在现有教师中培养。但在旧的管理体制下,已有教师职称和待遇只升不降,引进高层次人才将会增加学校办学成本,所以人才引进的数量和质量均不同程度受到限制;已有教师中发展潜力大的年轻教师,由于职称评审权不在学校,职称晋升竞争激烈、论资排辈现象较普遍,其工作积极性受影响,甚至调离。建立在岗位设置与聘任机制上的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制度,彻底解决了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政策瓶颈,将有力推进急需人才的引进和高水平教师的培养。

第一,要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做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每年要预留一定数量高等级教师岗位,用于引进高端人才。高端人才可以来自其他高校,也可以来自科研院所和企业单位;可以是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优秀教师,也可以是有突出科研成果的科技工作者和应届博士(后);引进可以是全职引进,也可以兼职引进。引进人才的聘任期可以不同于现有教师,要因人而异设定聘期和聘期目标。总之,只要学校急需的,就要不拘一格引人才。香港科技大学的发展令世界瞩目,其引进人才的经验高校值得借鉴和学习。

第二,对于发展潜力大的教师,学校要大力扶持。学校可通过多方考评和筛选,确定培养对象;学校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制定特殊政策;学校可以采用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明确聘期目标,聘期可延长,甚至延长到十年。这样,他们可以安心工作、潜心研究、不断积累,最终从量变到质变,实现突破。

第三,要建立教师岗位流动机制,发挥教师特长,做到人尽其才。岗位设置与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的实施,势必会有教师降级,也会有教师离开教师岗位,流动到其他岗位。高校教职工队伍中,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总体上高于其他岗位人员,教师流动到其他岗位实际上加强了其他岗位的力量,有利于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为广大师生的服务质量,因此,必须保障流动教师的切身利益,保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教师可根据自身特长、技能和喜好,有选择地应聘其他岗位,参加竞聘不受任何条件限制,且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任;学校要合理设定教师原有技术职务岗位等级与其他岗位等级的对应关系和教师任职年限的等同关系。如原任讲师职务的教师,可以竞聘管理七级职员,且在管理岗位任职后,原讲师任职年限等同于七级职员任职年限,即在以后高等级管理岗位竞聘时,讲师任职年限累加到管理七级任职年限中;若聘任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可以保留原岗位等级,原讲师任职年限也计入新岗位任职年限。

四、目前面临的问题和对问题的思考

浙江省先后出台的关于高等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管理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三大改革政策,极大地扩大了高校办学自,增强了高校办学活力,但仍面临一些问题有待解决,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统筹解决。

第一,绩效工资限额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的矛盾问题。浙江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起到了平衡不同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收入的作用。但高校有别于其他事业单位,是高层次人才集聚地,而且高校水平越高,高层次人才越多,绩效工资水平也应该越高。绩效工资人均额度的限制,势必会影响高校引进高层次的人才,也影响学校对高端人才培养。建议上级部门制定标准界定高层次人才,其工资收入不纳入学校绩效工资范畴,或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所占比例,提高该校绩效工资人均水平。

第二,岗位总量和岗位结构的限制与师资队伍稳定的矛盾问题。对于高水平高校,高级人才济济,贡献大的年长教授多,业绩优的年轻教师也不断涌现,但高等级岗位有限,学校很难取舍,岗位不能升级的或岗位降级的教授工作动力多少会受到影响,对师资队伍稳定和水平提升不利。建议上级部门组织评定终身教授,评定为终身教授的,其岗位不纳入学校岗位总量。

第三,管理岗位结构问题。2009年的《浙江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中指出:“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根据高等学校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与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有明确结构比例相比,管理岗位结构比例很含糊,在岗位聘任实施过程中,其他岗位教职工对此反响较大。建议上级部门明确管理岗位结构比例,六级及以上管理职员结构比例可以在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结构比例基础上并适当降低,既体现教师在高校中的主体地位,又能激发管理职员的工作热情、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独立学院管理岗位职级问题。浙江省教职工队伍主要有母体派出的教职工和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人才派遣或人事员工)组成。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制度的实施,解决了教师技术职务上升通道,尤其对非事业单位编制的教师,起到了稳定和激励作用。但高校管理队伍同样不可或缺,也需要重视;一个单位的人事管理,内部不同类别人员之间的各类待遇平衡问题是必须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可至今尚无政策依据来解决管理岗位的职级问题,甚至连独立学院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都没有明确。建议上级部门明确独立学院管理岗位最高等级、管理岗位总量和各等级管理岗位结构比例,或者明确放权,由独立学院自行设置。

第五,工程系列等应用技术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问题。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覆盖了高校内大多数类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但工程系列等应用技术类专业技术职务仍沿用原来模式,没有自主评聘权。而科研成果产业化、校企合作创新、应用技术人才培养等已成为提升我国创新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提高教师应用技术水平同样是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内容之一,对独立学院和高等职业院校尤为重要;独立学院正在向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转型,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对教师应用技术能力和“双师型”师资有很高的要求。建议上级部门放权,由高校自主评聘工程系列等应用技术类专业技术职务。

总而言之,浙江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制度打破了沿袭多年的高校职称评审体系,必将成为提升浙江高校教师队伍水平的重要抓手,在浙江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中将发挥长期有效的积极作用。

特岗教师三年工作总结篇(7)

学校年轻的领导班子精诚团结,本着“以人为本,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管理理念,充分尊重、理解、发动、依靠“特岗”教师。首先,求师若渴、安顿为先。每学年初进行迎接新“特岗”准备工作时,为了让他们在艰苦的条件下,旅途劳顿后感到家的温暖,安心工作,总让学校领导不顾节假日、双休日地操劳。为他们租民房找住处、备床铺置被褥、锅碗瓢盆炊具餐具样样俱全。学校根据实际条件,竭尽全力做到“生活落实,思想教育落实,工作安排落实,培养培训落实”,力争有求必应。使他们接之即来,来之即住,住下即工作,很多人感动得热泪盈眶,很快就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其次,学校发展,教师为本。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学校最基本的建设是师资队伍建设,没有教师发展,就没有学校发展。

一方面,学校搭建了校本培训平台,对全体教师通过以“一德三新”为主要内容,以师德水平提高为核心,以教学常规管理要求为重点,以个人专业知识理论与教学实践有机结合为突破,同时全员参与班主任远程培训、教育技术培训,全面推进班主任专业化及教师专业化发展进程。尤其对非师范专业的新教师,通过教研组的校本研修,采用新老教师结对帮扶等策略,使其快速融入教育教学工作角色,迎头赶上,还有的迅速成长为教学能手。另一方面,以校长为核心的领导班子,通过多渠道多形式,适时了解他们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切实落实“妥善安置留人、工作待遇留人、培养培训留人、专业成长留人、表彰激励留人、选拔任用留人、情感凝聚力留人”等系列措施。通过“雁群效应”、“木桶理论”等引领,使其树立要有优秀团队,才有优秀个人的意识,逐步增强团队凝聚力。再次,任人唯贤,抓关键“少数”。

在工作实践中,通过德能绩等综合表现,一些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学校领导及时发现培养,选拔任用到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四年来,上级和学校考察任用了政教主任、团总支书记、出纳会计、远教专干、实验室图书室管理员、各教研组长等13人,成为学校管理的核心力量。学校再通过中层干部、党员同志作新“特岗”的思想工作和业务指导,从而辐射其他,带动全体。在全校班主任中,90%以上是“特岗”教师担任,如“06特岗”万军、季兴洋老师,除完成教学工作任务而外,还担任学校中层领导职务,同时任两个班班主任,只恨分身乏术,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树立了很好的榜样。聂宗福老师,工作四年,党龄五年,被任命为政教主任,主抓学校德育工作。

xx中学建校三年来,历尽艰辛,筚路蓝缕,每上一步台阶,无不凝聚着“特岗”教师心酸的汗水与泪水。在艰难的跋涉历程中,有过困惑彷徨、有过“拼命三郎”的忘我工作、也不乏成功的欢呼雀跃。大部分特岗教师,尤其三位外省老师,千里迢迢、背井离乡,克服工作、生活上的重重困难,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乐业爱生,诲人不倦。给xx教育注入了新鲜血液,弥补了教师数量,解决了师资紧缺的燃眉之急;填补了音体美等专业学科的空白,从此歌声响彻校园,各类体艺活动异彩纷呈;给老教师带来思想上哥白尼式的教育教学新理念革命,对少边穷地区农村学校是一次彻底的洗礼。

特岗教师三年工作总结篇(8)

根据《云梦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云梦县中小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和《沙河学区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精神,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持续和快速发展,特制定《沙河中心小学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二、竞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任原则;

2.坚持师德为首、师能为重、注重实绩原则;

3.坚持岗责统一、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原则;

4.坚持以岗定酬、优劳优酬、岗易酬变原则;

5.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原则;

6.坚持分类管理、顺向流动、进城必考原则。

三、竞聘范围及对象

(一)竞聘范围

全体在职教职员工。

(二)竞聘对象

当年12月底前未到退休年龄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下列人员今年暂不参加竞聘:

1.2017、2018、2019三年新招教师不参加竞聘,由设岗学校直接聘用。

2.男满57 周岁、女满52 周岁(以竞聘当年12 月31日为界)的教职工,服从工作安排,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给予政策倾斜,分类予以安置。其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学校平均工作量的80%。

3.因病或孕、产等原因,暂不能上岗工作,并持有相关证明,履行了请假手续,正处在规定假期内的教职工,服从学校在岗位清单内的相关工作安排,可不参加竞聘,待假期满后由所在学校直接聘用。

4.经县教育局和学校同意,局机关、二级单位长期借调的教职工,可不参加竞聘,按其原岗位类别继续聘用,不占用所在学校岗位,也可自愿申请回原单位参加竞聘。

5.经县教育局和学校同意参加对外交流项目的教师,可不参加竞聘,按其原岗位类别继续聘用。

6.城区、城镇学校教师自愿申请到农村偏远学校任教的,由教育局根据需要安排,学校直接聘用。

7.近三年公开招录进城的教师,由设岗学校直接聘任。

8.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其他不宜参加此次竞聘的教职工。

四、竞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师德。

2.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

4.具备相应专业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5.工作严谨,积极进取,善于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水平。

6.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学校可依据上述基本条件,结合学校实际,细化岗位聘用条件。

五、竞聘岗位设置

学校教职工工作岗位分为管理、专任教师、教学辅助和工勤四类岗位。学校根据发展需要,按照因事设岗的原则,经过充分论证,并经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科学合理设置学校教职工岗位清单(包括具体岗位、职数、职责等),拟定岗位说明书。小学不得超过岗位总数的10%。岗位清单报教育局核准后实施,岗位总数须控制在县教育局下达的岗位总量内。

(一)管理岗位。是指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岗位,包括中层管理岗位和职员岗位。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机构按三处一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校长办公室)进行设置;中小学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团体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立;管理岗位职数原则上按《湖北省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及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可以一人多岗、专兼结合、相互兼职。

根据办学规模和特色化发展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中层管理岗位、职数、职责。同时考虑管理人员兼任学科教学等因素,可适当放宽管理岗位职数。

(二)专任教师岗位。是指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岗位。专任教师必须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设置计划、学校岗位总量及学校实际需要,遵照满负荷工作量原则,科学设置专任教师岗位、职数、职责。

(三)教学辅助岗位。是指主要从事教务、教学实验、图书、电化教育、财会以及卫生保健、档案管理等教学辅助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学校根据岗位总量、相应专业资格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遵照满负荷工作量原则,设置教学辅助岗位、职数、职责。

(四)工勤岗位。是指食堂、水电、文印、宿管等在编后勤服务人员。学校要根据学校的岗位总量、相应专业资格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遵照满负荷工作量原则,设置工勤岗位、职数、职责。

六、竞聘方式

竞聘上岗以学校为单位,每三年一个周期,根据学校内竞聘上岗,校内竞聘上岗实行校长负责制。

七、竞聘程序

(一)宣传动员

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省市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县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

(二)组建机构

1、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伟

副组长:喻俊容徐民国

成 员:贺华英徐想兰谭华波邓少兰李友华

2、学校监督小组

组 长:喻俊容

副组长:徐想兰邓少兰

成 员:钟进芳 陈 莉徐 朦游象珍

冷 娟 程国强

3、学校人事争议仲裁小组

组 长:贺华英

副组长:徐民国徐想兰

成 员:李友华邓少兰谭华波

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制定方案

依据本方案制定竞聘上岗方案,由学校按照核定的岗位数,结合学校实际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职责,经学校教职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实施。

(四)组织竞聘上岗

1、校内竞聘上岗。

(1)管理岗位竞聘:校长竞聘由教育局及学区组织,方案另行制定;各学校根据中小学校管理岗位设置要求组织开展中层干部竞聘。

(2)学校按班主任、业务管理人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科任教师、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清单。

(3)教职工向学校书面提出岗位竞聘申请;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竞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组织教职工竞聘会。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学校监督小组全程现场监督,县教育局及学区安排专人现场监察督导。

(4)聘任原校教职工的比例按原编制情况(超编、等编和缺编)及区域类别(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乡镇边远)聘用相应的比例,具体为:超编学校聘用原校人数=(教职工实有在编人数-超编数)×85%(90%、95%);等编缺编学校聘用原校人数=教职工实有在编人数×85%(90%、95%)。

(5)学校对已竞聘上岗人员、校内转岗人员可综合协调,统筹安排。

具体程序如下:

(1)公布岗位。各中小学校将《学校缺岗情况一览表》报学区及教育局,由学区及教育局根据实际需求确定竞聘岗位,并通过工作群、公示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2)报名。符合岗位要求的竞聘对象自愿报名,并填写《云梦县教职工公开竞聘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双选会。根据岗位要求,聘用学校自主确定考核方式,择优录用。但不得设置性别、年龄等基本限制条件;小学岗位除体音美学科外原则上不限制专业;对岗位只有1人竞聘,竞聘人又符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聘任学校不得拒聘。

2、教师交流。竞聘上岗结束后,各学区根据实际先组织学区内交流,教育局再根据需要组织县内交流和城乡学校联盟等。

(五)签订聘用合同

确定岗位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依法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学校根据教职工岗位职责履职及考核情况,进行新一轮竞聘上岗并续签合同。

通过竞聘未能上岗的人员,按照《云梦县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细则》,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转岗或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间按《云梦县中小学校教师待岗培训管理办法》实施管理。经培训和考核仍不能上岗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六)争议处理

教职工对岗位竞聘有异议的由学校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及时调解,不服学校调解的可向县教育局申请调解,仍不服调解的可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结果报送

学校完成岗位聘任工作后,向学区报送教职工竞聘上岗情况,学区向县教育局报送工作总结,由县教育局形成全县改革工作总结报县委县政府,聘任结果报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和县人社局备案。

(八)时间安排

校内竞聘上岗,原则上在当年8月26日前完成;学区、跨学区竞聘上岗在当年9月1日前完成。

八、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落实“县管校聘”配套方案

落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和县财政局指导细化改革的配套政策,落实转岗退出、待岗培训、交流轮岗、教师考核评价、绩效分配、职称聘任等实施办法,保障教育改革有效推进。

(三)严肃纪律。认真研究相关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加强过程监管,做到公开透明。要严格遵守纪律,一经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

(四)争议仲裁。学校要成立“县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人事争议仲裁小组,负责受理调解岗位竞聘过程中的各种争议,学区、县教育局具体协助处理。

(五)考核评价。“县管校聘”工作纳入对学校及学区的工作考核。

附件:1.云梦县中小学教职工岗位总量核定办法

2.云梦县中小学校教职工竞聘岗位设置办法

3.云梦县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细则

4.云梦县中小学校教师待岗培训管理办法

附件1

云梦县中小学教职工岗位总量核定办法

根据《云梦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和《云梦县中小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抓好全县教职工岗位总量设置工作,确保教师管理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各学校岗位总量,由县教育局在学校核定编制数内按照充分利用现有教师存量、均衡配置教师数量、优化教师学科结构的原则,分校核定,经局党组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二条 各学校教职工岗位总量的核定,应与学校布局要求、办学规模、发展目标相适应,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满足不同学校办学差异,考虑学校办学特色需要。

第三条 各学校教职工岗位分标准岗位、过渡性岗位、调剂岗位和特设岗位。学校的教职工岗位总量,为标准岗位数(含过渡性岗位数)、调剂岗位数、特设岗位数之和。

(一)标准岗位:依据《中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精神执行,即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初中1:13.5、小学1:19的标准核定。

(二)过渡性岗位:根据《云梦县中小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据实设置过渡性岗位。过渡性岗位教师必须服从学校统筹安排,否则不予聘用。

(三)调剂岗位:依据《教育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核定,即在标准岗位数基础上,对班平教职工编制过少的,分别按小学班平3人、初中4人的标准补足差额。

特设岗位:考虑到特色办学、电子教学设备管理、住宿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因素适当增加部分岗位。学区岗位数,按云梦县教育系统撤校并区工作方案执行。

特岗教师三年工作总结篇(9)

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把实施“特岗计划”,作为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听取“特岗计划”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实施工作。建立由省教育厅牵头,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等部门共同参与,紧密配合,各司其职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省教育厅成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3名专职工作人员。省财政厅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预算安排省级“特岗计划”所需专项资金,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免除应聘人员的人才服务费。省编制办统筹调控全省各地中小学教师编制,确保特岗教师有岗有编。

二、精心设计,科学安排

一是确定“特岗计划”实施原则。坚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科教师的实际需求设置岗位原则;坚持以招聘初中教师为主,根据设岗县实际,兼顾农村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原则;坚持充实教师紧缺学科力量,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原则;坚持统筹调剂教师编制,实行编制动态管理,着眼教师队伍长远建设原则;坚持公开招聘,合同管理,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是制定并落实吸引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的具体政策。特岗教师享受《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06〕12号)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岗教师试用期工资直接执行试用期满后转正定级工资。聘用期内,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实行“特岗计划”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对聘用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是制定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出台《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试行)》《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笔试)考务工作细则》等系列文件,对特岗教师的招聘原则、招聘范围、招聘程序、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等,都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保证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工作有章可循。

三、阳光招聘,公平公正

一是借鉴高考和国家公务员招聘考试的成功经验,采取从公布招聘岗位到应聘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笔试、面试、确定体检对象名单、正式聘用等招聘过程全程公开的做法,特岗教师招聘的每一项政策、每一个信息都在网上公开,将特岗教师招聘的整个过程自觉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是编制计算机管理软件,建立特岗教师招聘计算机管理系统,特岗教师招聘的每一道程序都通过计算机操作来完成,面试对象和每一批体检对象名单,都由计算机严格按岗位志愿,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确定,有效保证了特岗教师招聘的公正性。

特岗教师三年工作总结篇(10)

征求教职工代表(10-15名)意见,了解他们对特岗教师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看法、是否同意对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按期聘用等。教职工座谈要做好会议记录。

每位特岗教师的服务期满考核情况均要形成单份书面报告。报告要写清学校教职工核编数、实际在编教职工数、是否缺编、特岗教师基本情况、特岗教师三年工作生活学习综述及存在的不足、每学期教育教学业绩、每学期请假出勤情况、各种考核情况(试用期满考核、每学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是否愿意该特岗教师在本校继续任教等。学校书面报告要附教务、政教等部门的考核意见,及教职工座谈会议记录。

三、完善特岗教师政审表。由本人如实填写并到相关部门完善手续。

四、提供相关档案材料。

1.人事档案和业务档案。主要指在特岗教师高校学习期间的个人档案、试用期满考核表、年度考核表、服务协议书、工作派遣文件等材料原件。

2.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件指2008年报考时提供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学历有变化的,需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

2、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3、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普通话水平应达二级乙等以上。

4、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持有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当年度验证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未完成2009—2010学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教师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5、中专、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副校长(副园长)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应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并按培训计划参加提高培训,取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安徽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证书》。

6、市属中专、中学教师以及对职称晋升计算机作要求的县(市、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取得省人社厅统一颁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5个模块合格证书;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取得省人社厅统一颁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4个模块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经市人社局审核的免试审批表。

8、需转评中、小学教师职务者,首先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由非教师系列转到中专、中小学教师岗位,从教一年后方能转评同一级别教师职务。未经转评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凡需转岗评审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者,必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有关证明,并说明转岗原因,经主管部门初审,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后报相应的评委会评审。

9、申报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薄弱学校或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县城以上(含县城,下同)中小学教师,应有在薄弱学校或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职业学校教师必须定期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调研,平均每年不少于1个月;县级以上教研员、电化教育教学人员,必须有在中小学任教(兼课)1年以上的经历。

10、本人的职评材料一律由申报者亲自填写(他人填写无效)。

11、各校要做到职评情况五公开:即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推荐名单公开。在五公开的基础上,在申报单位指定地点公示3—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结果填入个人任职资格评审表的有关栏目内。未经公示的,评委会不予评审。

特岗教师三年工作总结篇(11)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1号)和《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1〕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21年我州“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547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487名(含1名“硕师计划”毕业生,下同),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60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具体各设岗县(市)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黔东南州2021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附表1)。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要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对原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地区的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充分予以满足,可根据需要提高村小、教学点的特岗教师招聘比例。

(三)“硕师计划”毕业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对我州已取得2021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1名贵州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今年实施“特岗计划”的国贫县,“硕师计划”指标(丹寨县有1个指标)包含在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初中岗位指标中(详见附表2)。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聘任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聘任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五)根据我州各设岗县(市)的实际情况,我州特岗教师招聘不再加试民族语言测试。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学历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

2.高等师范专科学历和非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大专学历,只能报考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特岗教师。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特岗教师签约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的,取消其特岗教师聘用资格。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州“特岗计划”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实际并参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设定,并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教育”公众号(微信号:guizhou_edu)和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上公布。

(六)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指总成绩在同学段同学科录取指标内末位平行分)优先录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八)中央“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地方“特岗计划”面向黔东南州户籍(生源)招聘。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到岗任教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时间段:2021年6月27日至2021年8月15日。

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并结合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招聘程序,结合实际研制招聘实施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州特岗教师招聘有关公告及考务工作安排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教育”公众号(微信号:guizhou_edu)和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上公布

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设岗县(市)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7日9:00至2021年6月29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市)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录取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设岗县(市)须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报州教育局。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9日。

2.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各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在招聘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到州教育局统一安排的资格审查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核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硕师计划”毕业生不需在网上注册报名和到现场资格审查(签约时再提供审查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成绩网页截图“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设岗县(市)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由州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21年7月15日至7月18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21年7月18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4.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学科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类试题笔试。报考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科学学科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治类试题。(考试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州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州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四)面试

面试的组织、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由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方式、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报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考生。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8月1日,地点待定。

请应聘人员关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保持通信畅通,掌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

2.面试要求:设岗县(市)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由设岗县(市)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通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设岗县(市)规定的其他排序条件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也存在并列的,由设岗县(市)再次进行面试,以最终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各设岗县(市)组织本地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设岗县(市)规定的其他排序条件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也存在并列的,由设岗县(市)再次进行面试,以最终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结束后,各设岗县(市)要按照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由州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州教育局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各设岗县(市)办理选岗和聘任等相关手续。

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按“特岗计划”县(市)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以县(市)为单位,按报考者所报考县(市)、学段、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可在报考本县(市)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如果在本县(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序递补还未完成录取指标,可从全州同学段同学科愿意调剂到本县(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完成所需指标数,按照愿意调剂到本县(市)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

选岗原则由聘用人员在录取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报考县(市)公布的学校中进行优先选岗,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的,由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

2.签订聘任合同:各设岗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21年8月15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各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在2021年9月1日开学前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报到时间:报到时间具体由各设岗县(市)确定并通知。

五、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聘任期)为三年,服务期(聘任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一管理。聘任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纳入同级财政统发范围,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在工资发放、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等工作。设岗县(市)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办理接转手续时,各设岗县(市)不得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各设岗县(市)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四)我州取得2021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1名贵州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三年聘任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服务期(聘任期),其聘任期内管理模式与特岗教师一样。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并根据相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接收县工作;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本人不愿意留任的(即不办理“特岗计划”接转手续),在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期间,不能享受公办教师带薪学习的相关待遇,毕业后设岗县(市)可不安排工作,由本人自主择业。

六、组织保障

为加强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成立黔东南州“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江朝伦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龙景灿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唐光宏   州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州教育局局长

袁世泽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葛玉萍  州委编办主任

        刘隆俊  州财政局局长

成  员:吴作钊  州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秦昌锡   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

吴发文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金  钢  州委编办副主任

        黄继培  州财政局副局长

朱鸿峰  州教育局副局长

文松涛  州教育局副局长

熊  敏  州教育局副局长

张文良  州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雷邦虎  州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金  晶  州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陈  鑫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科副科长

姚文明  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李兰萍  麻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王  娟  丹寨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杨轲荣  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杨 力  镇远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邓家福  岑巩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张美锋  三穗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王槐奎  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欧品金  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党组书记

杨彰群  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梁松成  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杨光攀  从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黄国锋  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教育局,负责招聘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吴作钊

办公室成员:由州教育局、各县(市)教育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黔东南州“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在州“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黔东南州“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小组遵照《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1〕23号)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逐步实施。具体招聘工作在黔东南州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进行。遇到重要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州政府分管领导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时,应约定12个月试用期。

(二)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特岗教师上岗任教前加强岗前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对三年服务期(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

各设岗县(市)于2021年10月1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1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三)各地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各地要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五)各地要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监查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特岗教师待遇保障、聘任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县(市)要及时排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县下一年度不再列入“特岗计划”实施范围。

(六)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微信号:guizhou_edu)、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上公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各县(市)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报考地教育行政部门电话咨询。

(七)咨询电话

黔东南州教育局:0855-8503442

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0855-8223107

麻江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2625069

丹寨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3695780

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2355756

镇远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5720954

岑巩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3573319

三穗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4522993

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5227633

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7222102

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3850378

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6222377

从江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6412145

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6627637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4785119341  13638505950          

八、防控要求

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对参加2021年黔东南州“特岗计划”的考生,要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一)所有考生须在考前14天返回黔东南州并按要求完成健康监测,填写《黔东南州2021年特岗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报考县(市)教育主管部门。

(二)考前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请按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和非法偷渡人员排查管控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1〕60号)要求,近期非必要不要到上述地区,以免因为疫情防控要求影响考试。

(三)按照贵州省卫健委疫情防控最新提示,对于6月7日12时前,广州市低风险地区来(返)我州的考生,应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抵达我州后要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并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6月7日12时后,按照《贵州疫情防控4提示》要求,对所有广州市、佛山市低风险地区来(返)我州人员是否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查验,未持有相关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在抵达我州后要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并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

九、监督投诉

州教育局和各县(市)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州、县(市)有关部门投诉。

    本方案由州教育局、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表:1.黔东南州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