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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1 16:24:43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篇(1)

今年上半年,在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趋于好转。截至6月30日,全省建设系统未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施工安全事故。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伤亡事故26起,死亡 2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0起,下降了27.8%,死亡人数减少16人,下降了37.2%。事故起数、死亡和三级重大事故情况均为近几年的最好水平,汕头、东莞等12个市没有发生1起四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广州、佛山、茂名、肇庆、云浮、河源等6个市伤亡事故一直保持下降态势。广州市与去年同期相比施工死亡人数下降了72%,由去年同期死亡22人降为死亡6人,少死亡16人。

二、全省施工安全主要工作情况

上半年,我厅紧紧围绕总书记、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站和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认真学习,从思想和观念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全省把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的认识统一到总书记和总理的讲话精神上来,并用于指导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上半年,我厅主要突出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的分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年初,我厅制定了“全省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比XX年下降10%的控制目标”,并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我厅与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强化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层级责任。

二是抓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创新管理方法和手段。今年以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规章和配套文件精神,一方面认真组织实施了建筑业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两项工作,多次发文要求全省严格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从招投标、施工许可、专业分包、专项检查等各个环节,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从严查处无证施工企业。据统计,截止至6月30日,全省已有4083家企业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占我省建筑施工企业总数的84.3%,目前我省仍有700多家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XX年至今,全省共有113657名建筑业企业的“三类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其中91822人考核合格,取得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考核合格率为81%。另一方面,加强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今年以来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广东省腾越工程公司等15家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作出了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90天的行政处罚,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广州市高盛隆工程公司依法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处罚,对在我省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中建三局一公司等3家外省施工企业除责令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整改外,按建设部规定向其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了行政处罚建议,并将处罚情况向全省通报,并实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受处罚企业不得承接新的工程施工项目的处罚措施。此外,对安全生产管理后进的地区和事故多发的地区、单位的领导采取了约谈制度,帮助这部分地区或企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上半年以来,我厅对广州、佛山、清远、肇庆、云浮等5个去年安全事故多发地区的建设局分管施工安全的领导进行约谈;对去年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分管施工安全的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并向全省印发了《部分外省及省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约谈会议纪要》。通过安全生产工作约谈,督促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抓强化事故预警提示制度,提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管理能力。为确保“汛期”、“两会”、“两节”、“台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厅及时对“春节”、“两会”“五一”假期、汛期、防御今年“珍珠”台风等工作都发出了紧急通知,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敦促各地在上述时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是突出重点,抓好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上半年,我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同时坚持每季度召开全省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突出抓好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深化施工 安全专项整治等十个方面的工作。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厅结合本省实际印发了《XX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今年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是:各地区必须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用最严格的监管,最强有力的措施杜绝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施工坍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XX年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XX年下降8%。通过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取得较好成效。上半年以来,在春节前、“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活动月期间组织开展全省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在3月份组织了全省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在6月份组织了全省大型起重设备安全使用专项检查,据统计,在今年上半年各次施工安全专项检查中,全省各地共检查工地23986项,查出事故安全隐患6484项,发出整改通知书7860份,局部停工通知书1224份。6月份,我厅组织各市建设局、施工安全监督站和部分大型施工、监理企业

的负责人约400人,在广州市召开了全省预防深基坑坍塌事故现场观摩会,针对近年来我省建设工程规模的逐步扩大、大型深基坑工程数量不断增加的特点,详细介绍了广州市去年以来在深基坑工程安全监管方面所取得工作经验,要求各市要学习借鉴,做好本地区深基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于7月中下旬组织对部分施工安全重点监控地区和企业开展施工安全专项督查。

五是抓建立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平安卡”信息管理制度。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逐步提高建筑施工工人的安全素质,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从无序管理走向有序管理,我厅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要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平安卡”信息管理制度,组织编写了《广东省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知识读本》和《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维权手册》,开发了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系统。目前,“平安卡”信息管理制度已在广州、深圳、 珠海等7个市开展试点工作。于6月30日在珠海市召开全省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现场会暨“平安卡”首发仪式,组织全省21个地级市建设局(建委)的分管局长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我省部分大型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超过1000人参加会议和参观珠海市的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工作的执行情况。建设部、省安监局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充分肯定了我厅开展该项工作的社会意义。我省推行的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平安卡”制度被广东省委列为争创“排头兵”的创新管理举措,并在省委召开的“排头兵”会议上作为工作经验进行介绍。

六是对全省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动态管理。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建筑工 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此管理办法作为规范性文件已由省政府进行公报,于7月1日起施行。通过对全省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过程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对施工、监理企业以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行为的管理力度,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扣分的结果将作为对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人员从业资格等管理的重要依据。

七是组织全省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厅及时向全省印发了《转发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全面布置、指导和协调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为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厅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建设厅厅长劳应勋担任;副组长由省建设厅副厅长陈英松、刘锦红担任;小组成员: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处室处长(负责人)。“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厅领导带队参加了全省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接受群众的咨询,全省各市也相应组织开展有声有色的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厅先后组织举办了预防深基坑坍塌现场观摩会和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系统运用现场观摩会,组织了全省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大型起重设备安全使用专项检查。同时,在广东建设报上刊登三期“安全生产月”专刊,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使整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丰富多彩,推动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三、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以来,虽然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建设系统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归纳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施工伤亡事故依然频发,事故起数仍居高不下;二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施工设备老化,安全监管缺位等问题仍然较突出;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经费仍然与当前的建设规模和安全生产监督要求不相适应,执法力度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在基层衰减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多发势头,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二)下一阶段我省施工安全管理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工作打算

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抓好防范重特大事故这项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

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为重点,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安全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和重点监控、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系统等措施,促进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3、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动态监管。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和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三类人员”上岗,对发生安全事故和安全问题管理突出的企业,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其限期整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篇(2)

今年上半年,在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趋于好转。截至6月30日,全省建设系统未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施工安全事故。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伤亡事故26起,死亡2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0起,下降了27.8%,死亡人数减少16人,下降了37.2%。事故起数、死亡和三级重大事故情况均为近几年的最好水平,汕头、东莞等12个市没有发生1起四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广州、佛山、茂名、肇庆、云浮、河源等6个市伤亡事故一直保持下降态势。广州市与去年同期相比施工死亡人数下降了72%,由去年同期死亡22人降为死亡6人,少死亡16人。

二、全省施工安全主要工作情况

上半年,我厅紧紧围绕总书记、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站和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认真学习,从思想和观念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全省把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的认识统一到总书记和总理的讲话精神上来,并用于指导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上半年,我厅主要突出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的分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年初,我厅制定了“全省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比20__年下降10%的控制目标”,并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我厅与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强化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层级责任。

二是抓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创新管理方法和手段。今年以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规章和配套文件精神,一方面认真组织实施了建筑业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两项工作,多次发文要求全省严格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从招投标、施工许可、专业分包、专项检查等各个环节,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从严查处无证施工企业。据统计,截止至6月30日,全省已有4083家企业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占我省建筑施工企业总数的84.3%,目前我省仍有700多家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20__年至今,全省共有113657名建筑业企业的“三类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其中91822人考核合格,取得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考核合格率为81%。另一方面,加强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今年以来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广东省腾越工程公司等15家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作出了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90天的行政处罚,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广州市高盛隆工程公司依法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处罚,对在我省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中建三局一公司等3家外省施工企业除责令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整改外,按建设部规定向其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了行政处罚建议,并将处罚情况向全省通报,并实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受处罚企业不得承接新的工程施工项目的处罚措施。此外,对安全生产管理后进的地区和事故多发的地区、单位的领导采取了约谈制度,帮助这部分地区或企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上半年以来,我厅对广州、佛山、清远、肇庆、云浮等5个去年安全事故多发地区的建设局分管施工安全的领导进行约谈;对去年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分管施工安全的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并向全省印发了《部分外省及省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约谈会议纪要》。通过安全生产工作约谈,督促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抓强化事故预警提示制度,提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管理能力。为确保“汛期”、“两会”、“两节”、“台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厅及时对“春节”、“两会”“五一”假期、汛期、防御今年“珍珠”台风等工作都发出了紧急通知,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敦促各地在上述时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是突出重点,抓好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上半年,我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同时坚持 每季度召开全省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突出抓好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深化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等十个方面的工作。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20__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厅结合本省实际印发了《20__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今年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是:各地区必须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用最严格的监管,最强有力的措施杜绝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施工坍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20__年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20__年下降8%。通过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取得较好成效。上半年以来,在春节前、“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活动月期间组织开展全省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在3月份组织了全省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在6月份组织了全省大型起重设备安全使用专项检查,据统计,在今年上半年各次施工安全专项检查中,全省各地共检查工地23986项,查出事故安全隐患6484项,发出整改通知书7860份,局部停工通知书1224份。6月份,我厅组织各市建设局、施工安全监督站和部分大型施工、监理企业的负责人约400人,在广州市召开了全省预防深基坑坍塌事故现场观摩会,针对近年来我省建设工程规模的逐步扩大、大型深基坑工程数量不断增加的特点,详细介绍了广州市去年以来在深基坑工程安全监管方面所取得工作经验,要求各市要学习借鉴,做好本地区深基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于7月中下旬组织对部分施工安全重点监控地区和企业开展施工安全专项督查。

五是抓建立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平安卡”信息管理制度。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逐步提高建筑施工工人的安全素质,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从无序管理走向有序管理,我厅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要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平安卡”信息管理制度,组织编写了《广东省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知识读本》和《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维权手册》,开发了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系统。目前,“平安卡”信息管理制度已在广州、深圳、珠海等7个市开展试点工作。于6月30日在珠海市召开全省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现场会暨“平安卡”首发仪式,组织全省21个地级市建设局(建委)的分管局长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我省部分大型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超过1000人参加会议和参观珠海市的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工作的执行情况。建设部、省安监局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充分肯定了我厅开展该项工作的社会意义。我省推行的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平安卡”制度被广东省委列为争创“排头兵”的创新管理举措,并在省委召开的“排头兵”会议上作为工作经验进行介绍。

六是对全省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动态管理。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此管理办法作为规范性文件已由省政府进行公报,于7月1日起施行。通过对全省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过程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对施工、监理企业以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行为的管理力度,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扣分的结果将作为对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人员从业资格等管理的重要依据。

七是组织全省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厅及时向全省印发了《转发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全面布置、指导和协调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为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厅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建设厅厅长劳应勋担任;副组长由省建设厅副厅长陈英松、刘锦红担任;小组成员: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处室处长(负责人)。“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厅领导带队参加了全省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接受群众的咨询,全省各市也相应组织开展有声有色的宣传咨询日 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厅先后组织举办了预防深基坑坍塌现场观摩会和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系统运用现场观摩会,组织了全省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大型起重设备安全使用专项检查。同时,在广东建设报上刊登三期“安全生产月”专刊,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使整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丰富多彩,推动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三、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以来,虽然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建设系统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归纳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施工伤亡事故依然频发,事故起数仍居高不下;二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施工设备老化,安全监管缺位等问题仍然较突出;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经费仍然与当前的建设规模和安全生产监督要求不相适应,执法力度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在基层衰减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多发势头,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二)下一阶段我省施工安全管理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工作打算

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抓好防范重特大事故这项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

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为重点,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安全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和重点监控、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系统等措施,促进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3、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动态监管。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和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三类人员”上岗,对发生安全事故和安全问题管理突出的企业,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其限期整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篇(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为依据,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切实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工作;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落实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全力遏制重大事故,努力压减一般事故,使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局面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组织

区建委和区安全生产监督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齐文东

副组长:王桂政

成员单位:

区建委安全监督站、区建委执法队

区安监局综合科、区安监局执法队

办公室设在区建委安全监督站。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四、工作内容及重点

(-)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实际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坍塌等事故的发生。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等5项标准的要求,检点为:

1.深基坑工程、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审批和专家论证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临电设施、大型设备的安全验收;

3.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的覆盖面和效果;

4.安全技术交底的及时性、针对性;

5.安全隐患的发现和整改;

6.个人防护用品的佩带使用;

7.安全网、漏电保护器、扣件等重要防护用品采购管理;

8.塔吊、外用电梯等大型设备的日常管理。

9.洗车池的设置情况,建筑、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情况;

10.主要路面硬化及施工现场的覆盖、固化、绿化、撒水情况。

(二)全面推行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标准化工作,督促、指导、检查建筑施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区建委将下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标准化光盘,对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三)全面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标准化工作。区建委将下发安全技术交底标准化光盘,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光盘规范安全技术交底,使每一位从业人员掌握作业环境危险因素及相应的工作要点和防护措施。

五、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上旬,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6月中旬–8月底,在施工程的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9月–10月底,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重点检查高处坠落、坍塌隐患、扬尘治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的标准化执行等情况;严肃处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1月份,各单位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1月15目前将工作总结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依据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将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6月15目前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开展期间,每月25日前将整治情况报区专项整治办公室。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篇(4)

二、检查范围:在建的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住宅工程,其中住宅工程检查的重点是各类保障性住房。

三、检查内容

(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施工企业和各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及责任落实情况。

(二)深入开展防范重、特大施工事故工作情况。

1、针对第三季度和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检查力度情况;

2、开展专项整治:“防高坠、防坍塌”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专项整治情况;

3、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对查出事故隐患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和落实整改情况;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演练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一)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建筑材料、构件、料具要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建筑垃圾也要堆放整齐,但很多的施工工地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建筑垃圾也乱堆,没有设置安全通道,一旦发生事故,建筑工人很难疏散。

(二)部分施工企业未设计安全急救方案,对突发事件措手不及,未能及时进行安全救援。

(三)临时用电:现场电工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范熟悉程度不够,线路敷设不规范,施工现场分电箱漏电保护器没有使用空气开关。

(四)安全管理:企业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监控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出现以包带管现象;项目部现场专职安全员到位率低,施工现场安全交底、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活动等制度落实不够。

(五)施工单位没有按照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汇编中的要求做好安全资料。

(六)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只停留在口头上,未落到实处。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已下发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7份限期整改通知书,各工地整改完毕后,我局检查组又对各工地进行了复查,在复查中我们还要求建筑企业加大对施工工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力度从而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防护意识。

五、今后工作计划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篇(5)

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项目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杜绝违章操作、冒险作业行为。逐步建立建设单位提高安全意识、施工企业加强自身安全能力建设、监理企业提升安全监理水平和监管单位严格执法手段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我市建筑施工行业事故多发势头。

二、工作目标

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线,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切实解决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建筑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安全生产秩序。重点对下列行为进行整治:

1、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监手续的;

2、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3、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停工整改等执法措施的;

(二)开展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电击等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1、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重点整治内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情况;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上岗前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教育开展情况。

2、预防起重设备安全事故。重点整治内容: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落实情况;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指挥、司索、司机、安装拆卸工等)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起重机械安装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及实施的情况;起重机械的检测、验收及运行情况;起重机械的维护、检修和保养记录等。

3、预防坍塌事故。重点整治内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情况;企业、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情况;基坑开挖工程、房屋拆除、临时设施、施工围墙、承重支撑架、支模工程和外脚手架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审核、技术交底、检查、验收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到位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等。

4、预防电击事故。重点整治内容:施工用电“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安装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架设情况;总配电房规范设置情况;临近高压线在建工程的安全防护情况;民工临时工棚的用电情况等。

(三)整治监管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现象。整治监管队伍工作作风,扭转监管人员侧重于技术服务不重执法的错误倾向。重点治理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的下列行为:

1、对安全隐患未能整改落实的施工企业,没有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对严重违反建设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不进行处罚或处罚力度不够;

3、对监管的工地没有签订四方责任书,其他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不能有效落实而不进行处理并听之任之的。

四、组织领导

市建委成立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落实本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认真分析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行动。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2013年9月1日-2014年2月13日(春节前)。每月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展一次督查,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随时督查。

六、工作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和建筑施工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市政府安委会的会议精神和建筑施工各项法律法规,特别是市政府和省厅最近出台各项政策和措施,把握基本原则,明确政府监督职责,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自身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分批分层次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的教育学习,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增强法制观念和业务水平。把“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深入传达到所有参建各方工作人员,营造气氛,形成氛围。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举办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提高现场操作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对发生事故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合格工程的企业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科长及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标准规范的学习,提高其安全生产知识和意识。新上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强制性岗前培训,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企业登记造册,建立上岗前培训档案。在检查中发现农民工未经岗前培训投入工作的,将对施工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三)改进安全监督检查方式,变以检查实体安全转为检查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行为。

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从以告知性的检查转为随机暗访和稽查,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中实体安全转为重点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行为及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情况,从而达到提高和促进企业自身的安全控制意识和能力。

(四)签订《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书》,狠抓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在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进一步强化市建委推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落实工作,所有在建必须签订责任书,明确建设主体各方的安全责任。今后凡新开工项目必须在开工前签订责任书,并检查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不符合开工条件或各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一律不允许开工,不予办理各项竣工备案手续。

(五)不间断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电击等专项整治工作。

在要求各施工单位进行隐患自查的同时,监管部门还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落实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电击等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专项整治不到位一律不准开工、复工,并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六)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事故隐患的事前、事中控制,切实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实行严厉处罚,坚决执行“人亡队清”的市政府安委会有关规定,经济处罚按上限执行,负有安全责任的管理人员限制执业资格,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同时加强事故隐患的事前事中控制,加大执法力度,对事故隐患经指出不能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将按照《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

(七)建立媒体“曝光”公示制度。

对发生安全事故和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的施工企业在建委网站中公示,情节严重的企业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特别是对拒不整改监管部门下达停工整改通知的企业,在进行严厉处罚的同时,由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发挥公众媒体的监督作用。

七、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9月上旬,召开全市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广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将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及时传达到各施工企业和建筑工地。开展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加强施工作业人员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二)自查自改阶段。9月中下旬,所有在建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和监管四方责任主体加强自查自改自纠工作。一查思想认识,对安全生产及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是否到位;二查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等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三查培训教育,一线作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教育是否到位;四查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工程施工是否严格按照论证和审批的专项方案进行施工;五查隐患排查,是否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和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六查安全施工费用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和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措施是否落实,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落实。

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带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认真进行专题排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重大隐患,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坚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在9月底前上报监管部门。

(三)执法检查阶段。2013年10月-2014年2月,建设主管部门每月对所辖地区所有在建工地各方建设主体的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和自查自改情况;监理企业现场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情况;监管人员的监管执法情况。检查中发现施工企业存在违反工程建设程序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要追究施工、监理和监管等相关单位的责任,严格查处,并进行通报。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4年2月,市建委将适时召开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会,总结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找出整治工作中不足,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逐步建立长效的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紧紧依靠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篇(6)

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安全监督基本情况

截至12月15日,我站共受理安全监督项目127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项目99个,建筑面积93.2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1.65亿元。已竣工项目105个(包括往年遗留项目),竣工建筑面积92.65万平方米,其中创县安全文明标化工地7个,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3个,省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1个。共出动1870余人次,巡查、检查累计344个建筑工地,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47份,其中停工整改通知书24份,对5家违法违规施工企业依法提出了行政处罚建议。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1、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

今年以来,我站继续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并且始终把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作为站中心工作来抓紧抓好。一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每月均提前制定工作计划,高密度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形成高压态势,如2月份的消防安全检查、3月份的春节后复工暨第一季度安全检查、4月份的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和五一节前安全检查、5月份的“5.19”活动环境卫生整治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以及专项治理等等,促使施工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抓好安全生产。二是改进监督模式,重点监督施工企业的安全行为,同时加强巡查,严格排查施工现场实体安全,及时消除了一批施工安全隐患。三是加大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对5家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四是实施差异化分级管理,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对监管不主动、不到位的企业予以批评,纳入重点监管对象,1-3季度共对11家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实施重点监管。五是建立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标后管理,狠治施工企业挂靠行为,对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力的施工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并根据《宁海县建筑业企业考核暂行办法》(宁建[]号)规定,对施工企业进行信用评分和考核,1-3季度共对35家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进行量化扣分。

2、严格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

根据建设部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实施细则》规定,今年起,我县全面实施建筑起重机械上网备案登记制度。我站按照上级要求,专门落实人员负责,严格把关建筑起重机械的首次产权登记备案、安拆装告知及使用登记备案网上登记工作。截止目前,共对130台起重机械进行了产权登记,建立了起重机械档案;对63台起重机械进行了登记挂牌,其中塔吊11台、施工电梯12台、物料提升机40台。同时积极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状况专项检查,在4月和8月份对全县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状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严禁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在没有检测的情况下投入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用,共检查了71台建筑起重机械,其中塔吊27台、施工电梯19台、物料提升机25台,签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23份,对不符合要求12台塔吊、9台施工电梯、16台物料提升机责令停用,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如及时消除了宁海果蔬市场工程中塔吊基础不满足设计承载力产生倾斜的隐患。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今年是“安全生产年”,根据县建设局《宁海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宁建[]48号)文件要求,我站在巩固去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开展了多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如6月份,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三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7月份,根据市建委甬建发[]163号文件精神,集中开展了一次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8月份,开展了防暑降温、防讯防台以及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的专项整治;9月份,根据县建设局《关于印发宁海县建设系统迎国庆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建[]89号)文件要求,开展迎国庆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10月份,开展了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11月份,根据市建委《关于深入开展城市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甬建发[]255号)要求,开展了城市建设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时根据站工作安排,对全县监理企业质量安全 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截止目前,我站累计检查109个在建工程,签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9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3份,排查出安全隐患1336条,隐患排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创新形式重实效,抓好“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

根据局《关于印发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建[]46号)文件,我站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个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安全活动:一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二是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于6月14日参加县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安全咨询日活动,展出宣传图板16块,接受咨询300余人次,散发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三是发动施工、监理企业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举办安全监督业务培训班,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自觉性;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示范工地参观学习活动。在6月23日,与市建委联合成功举办了全市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我县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300多人参加的现场观摩会,学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管理经验;五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结合第二季度的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在建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检查。

5、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一是狠抓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建立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平台,以提高一线民工的施工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注重关键岗位人员素质,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了二批“三类人员”延期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三是贯彻落实新政策、新法规、新技术,加强对我县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全县共创建农民工学校33所,共举办了4期培训班,参培人员达1060人,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保障。

6、强化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在节假日、恶劣天气季节以及施工高峰期,我站均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及时提出强化监管的相关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部署,及时向施工企业发送安全预警信息,累计发送安全预警信息3000余条,起到了防范安全事故目的。同时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了高温防暑、防讯防台以及重大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不够。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依然认识不足,自身没有真正重视安全,没有摆正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安全管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深入,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政策和要求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

2、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防范体系不健全,防范工作不到位,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对已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不坚决,处理不严格。还有不少企业不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施工现场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

3、施工安全没有安全技术支撑。施工企业的安全技术已严重弱化,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程序不规范,其专项方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到位,个别工地未组织专家论证和送我站备案的情况下,就擅自实施,且在实施环节未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缺乏相应监控措施。

4、企业和项目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无法真正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主要问题是不能到岗到位,在职安全员不但数量不足,而且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安全专业人才严重短缺,已制约我县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不利于我县建筑业安全发展。

5、部分监理对安全监工作不重视,监理行为不规范,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对部分施工重点环节,旁站监理缺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施工企业进行整改。

三、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站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检查力度,逐步完善工作措施,重点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以圆满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1、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基础工作,形成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使安全工作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在完善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特别要提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以形成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有力支撑和有效保障。

2、继续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高处作业、触电、支模架坍塌、机械伤害、火灾等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治理。一要加强督查巡查,做到“真整、真治”;二要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三要建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脚手架(包含模板支撑体系)所用材料及配件的安全管理机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四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备案登记和动态监控,使重大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3、继续强化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力度,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学习培训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装、检测、验收、登记备案工作程序,根据建设部166号令和《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强化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告知、检测和备案登记工作,对未履行安装告知、未经检测合格或者不能网上备案登记的建筑起重机械坚决予以停用,以确保我县所有建筑起重机械均安全使用条件。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篇(7)

各单位要高度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与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相结合;与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相结合;与建立和完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为加强领导,*建管局成立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区建管局局长

副组长:*区建管局副局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工程安监站,丁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镇建管站和施工企业应相应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二、整治重点及依据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完善和落实,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验算、审批及现场监督,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等。

整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213号)等有关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进行检查。

三、实施步骤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工作准备。各镇、各单位根据局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宣传、动员、布置,并将专项整治方案上报区建管局。

第二阶段(4月—9月):具体实施阶段。根据整治工作部署,各级主管部门及建筑施工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整治工作。以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掀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项整治活动的高潮。

第三阶段(10月—11月):整改提高阶段。各级主管部门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抽查,并组织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交流,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四阶段(12月):验收总结阶段。12月份我局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实际效果。对全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根据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并提出新的工作方案。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篇(8)

三项整治:

1、重点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工作,严格实行总配电房--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三级配电系统,开展施工现场配置标准配电箱整治工作等。

2、重点开展建筑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在我县施工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模板工程中全面淘汰木支撑,一律使用钢管支撑,严格实行模板支撑系统的审批验收制度,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方案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报监理单位审批,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要先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然后按审批后的方案搭设,模板安装好后,由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验收后再进入下一道工序。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要求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搭设,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禁止违章作业。

3、重点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及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导则》和国家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硬、绿、盖、洗、洒、围”要求,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防治工作。

对涉及到重点整治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县安全站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并实施行政处罚。

九项重点:

1、继续强化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快淘汰龙门架进程,限制已备案龙门架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及省住建厅《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技术要点》等关于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重点强化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包括:起重设备的注册备案、安装(拆卸)前告知、安装检测、综合验收,使用登记、专人操作管理及维护保养并建立记录档案等。

2、继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互查和检查,除三项整治工作外重点检查:施工用电是否规范;脚手架的搭设是否规范;现场文明施工、施工围挡、“五牌一图”、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规范等;

3、积极落实《省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细则》,认真检查施工、监理单位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

4、认真开展施工项目阶段性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施工现场施工到一定阶段时,必须进行安全标准化达标自评,并通知安全站到场验收,实施项目竣工标准化考核工作;

5、逐步规范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6、加强安措费的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安措费的退付进行现场评价与考勤工作挂钩;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篇(9)

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性行业,具有人员流动大、露天施工、立体交叉作用多等特点,施工中危险性大,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素多且点多面广,预防难度大。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管理跟不上、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繁,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十分严重。鉴于当前建筑业安全形势严峻的事实,我国政府制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体制。基于此,从安全管理体制中的组织机构、施工工艺、安全管理几个方面来谈谈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 建筑企业体制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在政府转变职能和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已经完全走入市场,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随着国家基建投资的不断加大,建筑企业准入政策的调整,使得施工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施工队伍迅猛发展,施工企业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大量采用,要求建筑施工工艺不断随之而变化,以适应现阶段新技术的发展。如高层建筑的不断出现,就必须以塔机代替以前的井字架施工,并增加了外用电梯。深基础施工从人工挖孔桩逐渐过渡到采用冲孔桩、沉管灌注桩、预应力管桩;增加了边坡支护工艺。也有采用旋喷、摆喷、臂沥灌浆方法来固结地基的。脚手架工程除落地式脚手架外,又出现了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以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过去的砼浇筑基本上是手推车入模和吊车斗入模,目前大部分已改为砼输送泵直接浇筑。这些新工艺的出现,一方面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不安全因素,迫使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管理,加大力度对操作人员实行新工艺的培训、安全工作的教育、施工现场的检查,增加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量。

二、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现状分析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

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关键是企业负责。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整个经营管理中,要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的目的在于提高经济效益,前提是必须做到安全生产。首先就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是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具体执行落实者,对安全生产负有重要责任。

许多私营企业没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没有配备专职的安全员。工地的现场主管既是施工员,又是技术员、安全员,一兼多职。安全生产制度无法落实,施工管理混乱,安全生产没有切实的保障。

国有企业安全组织机构虽然比较健全,但是公司安全部门的管理权限不够,现场安全员发现安全隐患不能直接安排人员整改,要先报告,能否落实还得看项目经理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遇到施工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总是难以摆正关系。

2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

首先是现场操作工人的管理严重脱节。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大量农民工进城从事建筑施工。施工人员都是招聘的农民工,主要管理方式是和民工队的“包工头”签订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明确双方责、权、利,安全全部由自己负责,企业只是片面追求产值利润。在施工进度、质量、效益、安全几方面发生冲突时,往往忽视安全生产,注重进度和效益。

其次是安全教育严重滞后。按照规定,新工人进厂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技能和安全知识两个方面,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但大多数企业招收的农民工都没有进行教育,致使这些人严重缺乏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安全操作水平低下,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极差。

三、今后的改进措施

(一)组织措施

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禁止挂靠施工。首先应从招投标开始,严格审查承建资格,不准超范围施工。项目经理实行注册制,凡是该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没有交工验收的不得再参加投标。其次是政府实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凡是挂靠施工、私自分包的工程一经查出,坚决严肃处理。

3加强对现场民工的管理。民工的来源应通过有组织的劳务公司,改变目前由社会零散人员自发组织起来的无序状态。劳务工的使用必须签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施工合同,明确安全生产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进厂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考试内容要包括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实行“三工制”,即工前教育、工中检查、工后讲评,积极开展安全活动,提高操作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公司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交通办公用品,给予足够的管理权力。施工队、项目部按规定配齐配够安全专职人员,严格实行安全优先、一票否决制度。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在工资待遇方面给予适当补助。

5建立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其安全责任。做到纵深到底、横向到边,各自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上岗操作行为。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安全主任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二)技术措施

1工程开标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照防雨、防洪、防触电等安全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现场规划。大门设计、生活、生产设施布置、各种材料堆放位置、给排水设施、施工用电设计及走向。安全防范重点,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监理公司批准,施工中严格按此执行。

2现场道路畅通、平整、坚实、硬地化。生产、生活区要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安放消防器材,编制消防预案,所有施工人员均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各种房屋、库棚、料场等要符合公安部门的消防安全距离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加工场和料库内吸烟。

3电气、设备防护、各种机械设备要有防雨及安全保护装置。要有专门人员进行管理、使用维修和保养。电缆线路应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距要符合安全规定,并架在专用电杆上或电缆埋地。变压器、配电柜、配电箱前要有绝缘垫。所有机器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并接零保护。手持照明灯要用36V安全电压,检修电器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箱上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安全警示牌,并派专人看管。必须带电作业时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篇(10)

一、高度重视当前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

第四季度是赶进度,冲刺年底目标的关键时期,个别企业在抓建设的同时,放松了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建设工程施工事故频繁发生。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教育等建设工程主管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紧盯防控事故不放松,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镇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稳定。

二、立即组织开展建设施工专项安全大检查。

各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大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全面自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部门检查和政府督查,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预防高处坠落、坍塌等多发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效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对所有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地大检查,对全镇建筑施工企业、重点现场和重要环节、重要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切实加大对高空作业专项检查,对在建工程安全网和安全带的配备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网质量和规范设置。要认真排查事故易发部位存在的漏洞,落实整治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篇(11)

通过推行在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和安全防护的标准化,促进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自我保障体系,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到2015年底,全区所有在建项目全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与考评工作。

在我区报建监管的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落实情况;

2、“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3、远程视频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4、扬尘整治措施工作开展情况;

5、“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系统”录入情况;

6、其他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优良。

1、不合格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评定等级为“不合格”:

(1)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2)未按规定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的;

(3)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在建项目被责令停工整改,未停工整改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整改的;

(5)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次或以上停工整改的;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月自评分平均在70分以下的;

(7)项目竣工验收时,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项目自评材料的。

2、优良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评定为“优良”:

(1)按规定开展了自评工作且《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月自评分平均在80分以上的;

(2)建立创建“平安工地”工作目标并积极落实创建工作的;

(3)开展扬尘整治工作,并取得明显效果的;

(4)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并有效落实的;

(5)“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系统”录入情况符合有关规定;

(6)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先评优活动中,取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

(7)未因施工安全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或予以行政处罚的。

3、合格

不属于上述1、2情况的,为合格。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专业工程由业主单独发包的、不纳入总承包单位管理的,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工程项目应成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组织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督查,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企业每季度都要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形成检查记录,督促项目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考评主体。在我区报建监管的项目由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负责考评。

2、考评时间。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项目考评工作,指导监督项目自评工作。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

项目自评材料包括:

(1)《__市__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见附件1)

(2)《__市__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度自评表》;(见附件2)

(3)施工企业对项目安全检查情况;

(4)项目安全生产经费使用情况;

(5)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

(6)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7)区住房和建设局规定的其它材料。

3、考评结果。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项目考评结果通知书(见附件3)。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月)

区住房和建设局应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由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制定内部工作流程,并对标准化考评工作进行宣贯,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宣贯工作,组织员工开展培训,积极营造工作氛围。

(二

)先行试点阶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选取不少于在建工程数量的10%作为试点,开展项目自评、主体考评工作,推荐示范项目,组织企业观摩、学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4月-11月)

全区所有在建工地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2月)

总结和提高安全标准化评价工作,巩固工作成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全面推进管理制度、技术标准、作业行为和现场防护等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建筑施工企业、各在建项目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自评工作小组,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制定自评工作流程,以安全生产为主要抓手,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并结合实际制定内部工作流程,对考评工作进行宣贯,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