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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七五普法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1 16:24:45

住建局七五普法

住建局七五普法篇(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襄建〔2006〕136号)确定的内容,认真总结和评价全市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检查验收内容和重点

《**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及与本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以及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参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指导标准》)。

三、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2010年4月开始,4月底前完成内部自查、5月份迎接市级检查验收,6月份以后迎接省建设厅检查验收。

(一)准备阶段。4月上旬,市建委制定《全市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

(二)自查阶段。4月中旬,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自查,自查工作要逐个单位、逐项内容进行,避免漏检或缺项。4月20日前,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单位将自查情况和五年工作总结报市建委法规科。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底前,市建委将组织检查小组,完成委属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市建委根据各地自查抽查情况,写出总结报告,报省建设厅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评比表彰阶段。结合检查验收及时发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整理事迹材料,筛选拟报上级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表彰工作做好准备。对先进典型,市建委将积极向省建设厅和市普法领导小组推荐。

四、基本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要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总结验收工作落到实处。

住建局七五普法篇(2)

一、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努力提升广大职工和公民的法律意识

(一)学习宣传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思想,大力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二)积极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完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机制、农民工“双清欠”调解机制等,积极引导公民、企业、法人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依法维权,依法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三)深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进一步促进法律思维的养成。积极推行全委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完善公务员网上学法制度。通过自学、网上在线学习及参加各类培训班等形式,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水平。建法治理

(四)深化农民工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继续在全市建筑施工工地开办“农民工业余学校”,依托“农民工业余学校”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继续做好“双清欠”工作,依法打击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2012年是“六五”普法的启动年。总结“五五”普法的好经验、好方法。高标准、高要求地启动并组织实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经费保障,措施落实。

二、深入开展依法治理,积极推进依法治建工作

(六)深入开展依法治建工作。继续推进《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依法行政创新机制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七)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保障建设。全面布置依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推进建设执法稽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与执法保障工作,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城建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八)健全完善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机制。围绕市住建委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建设,切实加强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充分发挥房地产行业协会、建筑业协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作用,依法规范开展房地产慈善基金等公益事业,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监督员制度”,做好市住建委爱民热线2471234受理工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注入活力。

三、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民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住建局七五普法篇(3)

(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我区实施“七五”普法以来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办事效率的提升,区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区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区推进“一次不跑”改革实施方案》以及《“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相关文件,对部门各单位改革事项和服务内容进行了梳理规划,进一步深化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办事模式,让群众少跑腿努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服务政务环境。截止目前,区政府常务会议出具合法性审查文件950份,共有31个行政执法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双随机系统对接“互联网+监管”平台同步事项230项,检查对象名录库35736条,办理新执法证237本,区政府全年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3件,仲裁案件3件,共梳理“一次不跑”事项到达241余件,政府科学决策、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效率明显提升。

(二)司法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七五”普法以来,区司法局打造了全省一流的司法行政信息指挥中心,以省司法厅“法务云”为依托,全面启动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监控平台、远程会见等平台建设,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律师公证、“12348”热线等司法业务系统全部接入司法纵向网,实现监控画面实时与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对接,同时指挥中心实现公安“天网”和政法委“地网”工程对接,通过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影像监控、实时对比、数据分析,实现了线上线下信息资源掌上移动办公。区法院稳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和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主动公开执法流程,全面实行了阳光执法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区检察院出台了《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提高量刑建议能力和办案效率。“七五”普法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114件3278人,批准逮捕1781件2721人,不捕325件548人,案件2419件3585人,移送2844件4258人,不诉221件329人。区公安分局以改革强警为目标,深化公安改革,推动警务流程再造,要素重组、责权利统一,人财物匹配机制。“七五”普法以来两抢立案177起,破案33起,盗窃立案10184起,破案3829起。有力维护了全区的社会安全稳定,通过完善机制、加强监督、阳光司法等举措,赢得了民意,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三)法治文化阵地宣贯作用明显提升。我区按照“以点带面、全面开法”的工作思路,重点打造了以高坑茶亭村、城郊里善村、后埠街柑子园社区法治文化巷、区财政局法治文化进机关示范点等法治宣传文化阵地为中心大小43个,遍布全区各镇街委的村(社区),法治宣传文化阵地内容涵盖宪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连的法律法规,使居民群众能够在日常生活和茶余饭后感受到法律无处不在,权益保障就在身边。去年11月全省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区顺利召开,会上我区代表全市各县区就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作典型经验发言,为全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了“样板”。同时区普法办借助法治文化阵地开展了“送法下乡”、“宪法进万家”、“法治文艺汇演”450余场次,受益群众达十万余人。

(四)“谁执法谁普法”格局效应明显提升。我区自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来,先后制定下发了《区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和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任务分工、责任落实、牵头单位等具体措施要求,确保各项普法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同时,按照要求建立普法工作台账,对普法资料和文件分类归档,进行规范管理,及时报送各类统计表、计划、总结等材料。我区持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及形式多样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按照重点工作普法要求,针对青少年学生、农村村民、社区居民等重点普法对象选取与他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制作图文并茂、简明易懂、形象生动的普法宣传册,选取部分学校、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极大的提高了辖区居民的法律素养,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七五”普法工作完成的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进,打造“七五”普法新高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为抓好“七五”普法工作,我区成立了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和处室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普法格局,有利地促进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明确工作计划。为扎实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市普法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区实际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转发《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等相关文件,下发至全区各镇街委、各部门、各单位。同时,为了普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我区每年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当年普法工作,划分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对每年普法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安排,有督促,目前我区普法工作稳步推进,态势良好。三是强化经费保障。“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在普法经费方面,区财政每年划拨22.86万元用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方面,2016年区财政安排5万元工作经费用于社区矫正工作,并于2018年起增加至每年40万元用于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方面,2016年区财政安排7万元用于法律援助工作,2020年增加至15万元,确保了全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在“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建设工作经费方面,自2018年“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开展以来,区财政每年拨付10万元保障“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建设。

(二)坚持精准普法,形成学法用法新常态

一是狠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我区建立了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年初制定计划并严格执行。将领导干部学法融入“法德大讲堂”,每季度举办一次专题法治讲座。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查和年度考评,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二是狠抓青少年普法教育。坚持普法从青少年抓起,把普法教育列入国民教育体系”。每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都着重加强了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同时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区教育局将青少年学生普法纳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内容,落实好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够得到基本的法治知识教育。目前,全区中小学都将法治教育列入了教学计划和课程表予以贯彻执行。三是狠抓企业管理人员法治意识提升。在“七五”普法中,对省、市驻区企业,积极主动与其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按照上级部署,加强督促检查,由企业自主抓好落实。对区内的民营企业,一方面根据企业的特殊性,加大培训力度,提出要求,督促检查,抓好落实;另一方面采取送法进企业等方式,将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紧密结合,努力营造企业的法治氛围,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定期到企业授课讲座,积极培育企业法治文化,提高了企业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四是狠抓农村法治宣传工作。贯彻落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全区各涉农镇街,借助“法德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等平台,联合公、检、法、民政、环保等部门,结合扫黑除恶、美丽河湖等专项行动,现场为农民群众开展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等普法活动175场次,多角度全方位的提高农村“法律明白人”法律素质。

(三)坚持依法治理,法治建设跑出新速度

一方面法治创建深入开展。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创建活动,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打造有影响、有内涵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截至目前,已打造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3个,全区民主法治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另一方面扫黑除恶工作成效显著。连续三年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普法工作要点,专门下发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方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统筹联合各执法单位在广场、小区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

(四)坚持创新驱动,开创宪法、民法典宣传新局面

一方面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全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七五”普法和依法治区考评内容。区委组织部和区普法办将宪法知识纳入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的必考内容。区党校把宪法列入了重点教学计划,将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每期培训班的必修课程。并通过在全区开展宪法进机关进单位、宪法专题讲座和宪法朗读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掀起了全民读宪全民学宪的新热潮,使宪法学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千家万户,推进了宪法宣传活动在大地落地生效,深入民心。另一方面成立区民法典普法讲师团,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开展民法典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机关等活动共计15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13000余人,使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掌握民法典知识。并与FM106.8电台合作,每天在黄金时段利用广播向市民及时、准确传播民法典知识,让老百姓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在普法深度上发力。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创新精神科学谋划好“八五”普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地见效,注重引导,普治相融,将普法宣传与执法司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深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住建局七五普法篇(4)

(一)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党的十七大报告通篇充满了法治精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和有效措施。我局将按照党的十七大对普法工作的要求,立足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加大对《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三法”)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今年是“三法”全面实施的第一年,要在去年普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三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对“三法”实施中反映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和解释工作,及时消除误解和疑虑。紧密结合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进程,统筹安排,科学谋划,突出重点,着力推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增强全社会劳动保障法律意识,维护劳动保障法律权威。

(三)加大对劳动保障民生工程政策法规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围绕劳动保障中心,抓住阶段性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等民生工程政策法规的宣传,为做到应保参保、应保尽保提供政策保障和法律氛围,切实把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二、紧紧围绕三个重点对象,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进一步推动“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

(一)加强对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把普法培训作为系统干部培训的一项必备的重要内容,围绕宪法、行政法、劳动保障法律制度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相关规定等重点,开展全系统干部普法培训。巩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争议仲裁、以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岗位人员的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对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要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牢固树立起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做到依法行政。

(二)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树立守法诚信的良好形象。结合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提高他们的劳动保障权利义务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加强对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提高劳动维权意识和能力。要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统筹城乡就业的一项重要内容,融入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中去。要通过各种普法宣传形式,引导劳动者正确理解法律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自觉守法,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推动普法方式创新,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一)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研究分析全社会对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客观需求,及时推广“法律六进”活动的新形式、新方法,推动“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整合普法资源,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搭建劳动保障法律服务工作平台,整合劳动保障部门各业务机构以及工会、妇联、青年团等普法资源,共同参与到劳动保障普法工作来。要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手机短信等现代传媒,丰富宣传内容,扩大普法覆盖面。

住建局七五普法篇(5)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任务中实施,使普法工作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为了使全局干部职工对法制宣传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的认识,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至关重要。为此,我局抓住每周二、四政治业务学习契机,结合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宪法》、《刑法》、《合同法》、《行政许可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局累计学习时间达到四周以上,学习次数达20次以上,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参学率达到95%以上。使全局干部职工熟悉法律、法规,并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依法从事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了依法办事、自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法制观念得到了较大增强。

三、建章立制,确保法制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确保一方平安,切实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县水利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联防机制,制定并完善了单位学习、工作、治安、民主评议等一系列制度,层层落实了责任,确保了法制宣传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制度、有人员,健康有序地开展起来,县水务局还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乡(镇)开展《水法》、《河道采砂管理办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取得显著成效。

住建局七五普法篇(6)

(责任单位: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直各部门)

二、组织实施好“七五”普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运行全省统一的公务员在线学法考法网络平台,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活动。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直各部门)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执法部门的普法责任。推进以“12·4”宪法日宣传活动为统领,集中开展“1+10”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一月一主题、月月有活动,上下互动、全市联动。

(一)结合三月法治宣传月组织开展以“三八”妇女维权、“3·15”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直各部门)

(二)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主题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国安局、市保密局,市直相关部门)

(三)结合“5·4”国际青年节,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直相关部门)

(四)结合“6·5”世界环境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直各部门)

(五)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开展禁毒法主题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直相关部门)

(六)结合秋季中小学校开学,开展“法治教育第一课”主题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直相关部门)

(七)结合“9·9”重阳节,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主题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直各部门)

(八)结合“10·17”国际消除贫困日,做好脱贫攻坚方面法治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扶贫移民局,市直各部门)

(九)结合“11·9”消防宣传日,开展消防法主题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市直相关部门)

(十)结合“12·1”世界艾滋病日,开展传染病防治主题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直各部门)

四、贯彻落实好媒体公益普法工作。党委宣传部门要督促市、县(区)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要媒体开办普法专题栏目,已有的普法栏目要提升深化,重点打造一批公益普法品牌栏目。继续推进日报、广播电视台、北纬网等市级媒体普法精品栏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各部门)

五、加强新媒体普法建设。做好省市两级普法网的有效对接,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建设和完善普法“司法”微信公众平台并有效运行。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资源,实现门户网站与普法网有机结合。加强新媒体普法的后台建设,设立网上解答咨询栏目,增强与网民的互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责任单位: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直各部门)

六、继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要持续做好法治微电影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作品成果要在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和车站、码头、医院、公园等人群集中的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推送展播。要开展“法治文艺进万家”活动。县(区)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有机整合各级法治文艺团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创编一批老百姓喜闻乐见有影响力的法治川剧、法治话剧、法治小品等多形式法治文艺节目并开展巡演。以科教文卫“三下乡”活动为载体,增加法治文艺节目在文艺下乡中的比重。开展法治电影放映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法治电影进乡村、进社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新广局、市司法局,市直各部门)

七、继续加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梳理、摸清监狱、法庭、学校以及法治公园、长廊、广场等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情况,打造一批省市县法治教育基地,已建成的法治教育基地要面向公众开放,要充分发挥教育基地作用。

(责任单位: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直各部门)

八、要进一步加强以法治示范县(区)为主的九大示范创建活动。要结合法治建设实际进一步健全法治创建考评标准和指标体系,通过开展多层级多领域法治示范创建,打造我市法治教育名片。

住建局七五普法篇(7)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县普法工作按照“整体部署、全面推进、普治并举、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适应新时代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县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日益增强,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D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保障“七五”普法工作开展

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县政府高度重视“七五”普法工作,将其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2016年,成立了县、乡镇(街道)两级“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调整补充领导小组成员,使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县政府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为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2016年,县法宣办印发《D县转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各成员单位的普法责任。同时,县人大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视察,县、乡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每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着力解决普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全面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要求。2016年12月,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正式启动D县“七五”普法工作。2017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召开了全县“六五”普法表彰暨“七五”普法启动大会,会议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总结表彰,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2018年7月,召开了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2017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正式启动D县2018年“江淮普法行”活动。2019年6月,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建议名单(讨论稿)》等相关文件,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3.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工作开展。县政府在财政状况紧张的情况下,2016年,县财政预算安排普法经费10万元,2017年安排15万元,2018年安排8万元,超出全市平均水平,保证了普法工作的开展。

县司法局征订并完成“七五”普法全国统编教材发放任务,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村支两委、青少年、农民工等群体配备统一教材,每年为全县公务员订购一月一法学习手册。购买《宪法》等普法读本6000本,编印普法挂图300余幅、宣传材料10000份,印制法律“七进”普法宣传练习册5000本,制作创意法治宣传品——法治钥匙扣3000个、法治宣传折扇1000把等法治宣传用品,满足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

为打造全县法治宣传阵地,落实《A省法治文化建设2017—2019年行动方案》《A省关于加强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意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2017年,县政府拨付50多万元,在居仁村建设D县法治文化广场、在各乡镇打造法治宣传文化园(廊)共8处。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县法宣办和各乡镇街道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骨干培训班,为全县培养法治宣传教育骨干人才,组织成立有135人参加的D县普法志愿者队伍。县法宣办建立了由41名法学专家、律师、执法部门工作者组成的法治副校长队伍,全县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100%,并组建了校园法治宣讲团。

二、开展法治宣传,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实施

1.强化法治意识,加强检查考核。2016年3月,县法宣办印发《D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对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在内容、课时、检查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县委组织部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委宣传部负责对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督促检查,把中心组学法列入年度理论学习考核的内容之一;县人大常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推动领导干部更好地学法用法。县政府每年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开展“一月一学法”活动,为全县公务员定制发放“一月一学法”读本,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以案释法,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推进普法工作的开展。

2.着力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每年组织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日、禁毒宣传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双提升”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二是结合节假日、文艺演出或是庙会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春节、元宵节、“三八”妇女节、庙会等节日活动相结合,开展送戏下乡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宪法宣传进基层”文艺汇演活动、“重拳出击、扫黑除恶、反对邪教、弘扬正气”文艺汇演等大型集中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是利用多种载体和媒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法治文化广场和普法宣传园(廊)的作用,以宣传牌、展板、墙体、视频、广播等为载体和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发挥普法志愿者、普法讲师团、普法艺术团队伍作用,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汇演;发挥普法网站、普法微信群作用,开展普法宣传,解决法律咨询。2017年,全县各村、社县已全面建立由村主任、社县主任、司法所所长为群主的“法律服务微信群”,实现了“法律服务微信群”全覆盖,每个微信群均有律师在线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

3.注重学生教育,打好法治基础。一是县教体局每年年初制定下发《D县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宣传工作要点》;团县委制定《D县团委青少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实施方案》《D县团委法治宣传教育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县行政执法局制定《关于印发D县文明创建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开展工作。

二是规范法制副校长制度,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法制辅导报告。县司法局、县教体局联合全县46名法治副校长上好 “开学第一课”普法教育,讲授《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做好对青少年的普法工作。

三是利用教育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县教体局印发《关于D县教育系统建立和利用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通知》,依托位于D县行政县域内的反邪教馆、法治教育馆等场所,建立了以本校教育基地为主,校外教育基地为辅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到基地参观学习。县检察院、县法院与H十八中建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法制实践活动。

四是多部门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县教体局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采取观看宣传片、国旗下讲话、黑板报、专栏、广播、手抄报、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交通法、禁毒、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300余场次,受教育2万余人次;为加强青少青普法宣传,县法司法局为全县中小学生印制并发放了中小学生练习册、笔、书袋等学习用品2万多份;2019年,县妇联、县教体局和县司法局联合开展为黄山小学270多名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团辅及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县司法局联合县教体局、城小学、D三小、宫集中心学校等多家单位创作“童声庆华诞、法治伴成长”法制童谣共11首。

4.整合资源优势,深化普法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全县法治宣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D生态环境分局、D交通运输分局等部门积极开展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企业内部管理法律法规制度、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法律法规培训。截至目前,已开展培训100余次,受训3000余人次。县司法局开展“送法进万企”活动,结合“双提升”大走访,对洛河电厂、步瑞吉制衣公司、富华服饰有限公司、润泽双孢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开展涉及企业发展法律知识普及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服务。

二是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引导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依法管理,鼓励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

三是开展民生常用法律“进村入户”活动。通过入户走访、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向村(居)民宣传《宪法》《人民调解法》《治安管理处罚法》《A省法律援助条例》等与农业、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县司法局利用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结合“双提升”大走访,进村入户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对2000余户村(居)民进行法治宣传,县委政法委、D公安分局、交警D大队、县检察院、县法院也结合“双提升”大走访对6000余户村(居)民开展法治宣传,实现了农村普法常态化。

四是加强村(居)两委法治培训及考核。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和各乡镇(街道)多次举办村(居)“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并将村(居)“两委”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做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执法单位在加强本部门、本行业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要面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是进一步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把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去开。加强律师与乡镇(街道)工作对接,充分发挥市级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住建局七五普法篇(8)

一、提高认识,增强主动性

继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等重大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促进和保障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归侨侨眷、外籍驻泸人员、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抓住重点,突出针对性

大力宣传“六五”普法重点内容,结合外事侨务旅游工作对象,扎实开展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外事管理规定的学习宣传,以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职工学习会经常性学法制度,坚持局领导班子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加强对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诚信经营,在全行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普法氛围,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大”理念。

三、普治并举,确保实效性

住建局七五普法篇(9)

一、提高认识,增强主动性

继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等重大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促进和保障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归侨侨眷、外籍驻泸人员、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抓住重点,突出针对性

大力宣传“六五”普法重点内容,结合外事侨务旅游工作对象,扎实开展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外事管理规定的学习宣传,以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职工学习会经常性学法制度,坚持局领导班子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加强对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诚信经营,在全行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普法氛围,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大”理念。

三、普治并举,确保实效性

住建局七五普法篇(10)

讲话稿一

同志们、朋友们,父老乡亲们:

大家好!当前我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进入了决战决胜阶段,这时候,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今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之大计、国之大计,也是民之大计。

这次全国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有效的信息支持。大家都知道,“心中有底,做事不慌”!只有摸清家底,弄清家底,全面了解各方面情况,中央才好统筹规划,才知道今后要修多少路,架多少桥,建多少学校和医院。就比如要懂得家里有几口人,有多少家当,我们才知道要放多少水、煮多少饭、摆多少碗筷一样。

这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是查我们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育、住房以及身份证和受教育程度,还有大家从事的行业、职业和迁移流动等情况。大家要记住,当普查员入户开展工作时,恳请大家要主动配合、大力支持,如实向他们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同时,我们也要求我县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严格保密普查获得的个人信息,禁止对外泄露,请大家放心、不必担忧。

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正式入户登记时间从11月1日开始,到12月10日结束,总共40天时间。这次普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理解、积极配合、全力支持。

“国家点名,没你不行!”让我们携手共进,齐心协力,共同高质量完成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任务!

拜托了,谢谢大家!

讲话稿二

同志们:

今天召开,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暨全市人口普查工作部署视频会议,主要目的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各项要求,研究部署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设主会场,参会人员有: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县市区设分会场,参会人员有:各县市区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负责同志,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会议共三项议程,下面,进行第一项,请市统计局张千华局长通报当前我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情况及下阶段重点工作安排。

刚才,张千华局长通报了当前我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情况及下阶段重点工作安排,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平原县政府依次作了发言,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相互学习、相互借鉴,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围绕做好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人口状况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国情。指出,人口问题始终是我国面临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开展全国性的人口普查是摸清人口状况的重要手段,人口普查也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回顾历史,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经开展了6次人口普查,xx53年开展了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最近的一次人口普查是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20xx年11月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十四五”规划编制的承上启下之年,在这个关键历史节点,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全面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一)这是全面摸清家底,了解国情国力的客观需要。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自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市在人口的规模、城乡分布、老龄化、素质,劳动力的供给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通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客观准确地反映我市目前人口的总规模、城乡分布、老龄化、劳动力素质等基本状况,有利于准确分析研判人口形势,把握人口发展趋势,完善人口发展战略,推动优化人口结构,提升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这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保障社会民生的实际需要。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更加准确完整的数据作为支撑。人口是最基本的国情。开展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等方面的最新情况,是制定和完善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现实需要,是优化教育、医疗、养老设施布局,测算住房供给规模、制定道路建设规划等的实际需要。

(三)这是科学制定规划,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2020年是承上启下的一年,查清这一时点的人口相关数据,对全市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人口以及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具有重要影响,有利于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明确重点,聚焦目标,保障普查数据客观精准

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是衡量普查成败的标准。各级人普机构、各成员单位要围绕提高人口普查数据质量出思路,想办法,依法普查、科学推进。

(一)提升普查数据质量。

普查数据客观真实是评价普查工作最根本的标尺。市人普办,各成员单位要把数据质量放在第一位,严格贯彻落实韩正副总理在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六个查清):查清人口总量,准确反映人口规模变化趋势;查清人口分布,准确反映人口结构演变情况;查清人口迁移流动,准确反映人口社会变迁特征;查清劳动力资源,准确反映人口就业情况;查清人口居住状况,准确反映居民生活质量。建立健全普查质量控制体系,建立数据质量追溯问责机制,杜绝瞒报、虚报问题,确保普查数据的客观真实。

(二)注重创新推进工作。

这次人口普查,既面临艰巨困难,比如,人口流动性明显,普查对象配合程度不高等问题;也存在很多积极因素,比如,普查手段由填表变为利用电子信息采集设备(PAD)或者手机录入,普查对象由被动接受调查,变为可以自行自主进行填报等。各级各部门要创新、科学推进工作,充分利用好遥感地图、航拍资料,提升普查区域划分的效率与质量;充分利用好户籍、出生、死亡等行政记录,注重数据比对,提升普查质量。

(三)坚持依法依规普查。

要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确保普查的各环节、各方面都依法进行。要切实保障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要履行好对单个人口普查对象资料的保密义务,普查数据也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要引导普查对象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接受调查,对于不配合普查,阻挠普查工作开展的,要在法律框架内,依法依规处理。

三、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确保普查工作圆满成功

人口普查是一项十分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在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当前开展人口普查面临诸多困难:一是当前人口流动频繁,人户分离、一户多房等现象突出,寻找普查对象难度加大。二是社会公众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普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不断下降,获取普查资料难度大。三是人口普查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待遇也不高,“两员”选聘难。在新时代背景下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做好人口普查工作,必须进一步突出普查的政府行为,依靠各部门形成合力,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强领导、压实责任、通力协作,推动各项普查任务顺利实施。

(一)部门通力协作。

市人普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强化同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各部门单位要树立人口普查全市一盘棋的思想,按照《德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工作方式》,完成各自承担的普查任务,又要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及时提供本部门数据,加强数据共享,共同推进普查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

前期,为做好普查准备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下一步,要继续加强领导,坚持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靠上抓,关键节点要广泛动员,人人参与。要继续充实人员,选派精兵强将从事人口普查工作。要继续保障人口普查所需的工作经费、设备购置费和两员补贴经费。要继续建立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市县人普办要在部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建立部门联络员会议机制,市县政府办要将人口普查纳入政府督查的工作范围。

(三)加强宣传动员。

人口普查面向千家万户,宣传至关重要。市人普办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利用好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互联网、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既要为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又要充分利用好系统内的渠道进行宣传,特别是中心城区,流动人口聚集的区域要实现人口普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阵地作用,为普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实认真开展工作,确保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圆满成功!

讲话稿三

同志们:

今天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济宁市关于第七次人口普查的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安排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下面,我就如何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再强调三点: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人口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人口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对于全面摸清我国人口状况,准确把握人口变化趋势性特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第七次人口普查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客观需要。人口状况是一国家最基本的国情,中国是人口大国,占全球人口的1/5,从国家层面来看自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发展出现重要转折性变化,人口总规模增长惯性减弱,城乡结构深刻变化,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为摸清人口现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0xx年10月3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国发[20xx] 24号) ,决定2020年开展人口普查。从省、市层面来看,王书坚常务副省长、于永生副书记分别组织召开了全省、济宁市的七人普工作会议,对做好普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二)第七次人口普查是助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人口状况見治国理政最基础的信息,实现治理精准化和现代化就必须及时准确掌握人口总量、结构、分布等基础信息。上次人口普查至今已经过去10年,10年来,全国人口信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就迫切的需要我们全面摸清人口的最新情况,进一步树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治理理念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重要基础信息。

二、严格普查,保证人口普查工作的数据质量

(一)保证数据真实。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确保数据质量贯穿于普查全过程,落实到工作各环节。要坚持依法普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从严1处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普查数据等违法违纪行为。建立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各级普查机构要定期对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推进,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发展和解决问题,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加强监督检查。一要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对工作进行有效调度,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二要建立督办通报制。市普查办要定期对普查工作进行督促,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要加强工作指导。市普查办要及时掌握普查工作进展、机构、经费落实情况,做到上下信息畅通,对工作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

同志们,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责任重大,普查工作要求高,时间紧,责任大,我们要认真落实省、市普查办的工作部署,以对历史负责、对发展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团结协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讲话稿四

同志们:

20xx年10月3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正式吹响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号角。11月21日,国务院人普办召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布置会议。现就贯彻落实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七人普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普查工作量大。

本次人口普查的普查对象包括现有人口和户籍人口,也就是说,不仅登记本户的现住人口,同时登记不在本户居住的本户户籍人口。对于流动人口(或人户分离人口),户籍地和居住地都要登记,即这部分人口要登记两次,因此,实际登记工作量要远大于公布的常住人口数。按现有行政记录测算,2020年人口普查全省登记工作量达到1.56亿人。

(二)社会动员面广。

除了向社会各界宣传人口普查外,本次普查需要选调的“两员”数量也是比较多的。按照2010年人口普查小区划分细则,每80户,约250人划分一个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员计算,1.56亿人的登记工作量,全省需要选调62万名普查员,如还需按10%比例配备普查指导员的话,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数量将达到68万人。

(三)登记时间延长。

本次普查短表和长表分阶段登记,所有住户完成短表普查登记后,在已登记住户中抽取10%的户重新入户登记长表项目。因此,普查时间长了,工作量增加了。具体延长多少时间,取决于普查登记质量,若登记质量不高,国家下发的补漏、查重工作量大,实际工作时间会明显增加。

(四)工作要求更高。

本次普查增加普查登记结果与公安户籍行政记录比对环节,在入户登记期间或复查阶段将已登记结果与公安户籍资料进行比对,补漏去重。若普查登记质量不高,重漏现象比较多,后续工作量将会较大。因此,各地要充分做好做细基础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基层,收集整理基层人口资料,将从基层收集到的个体人口资料上报给省,为做好比对工作奠定基础。

(五)数据采集难度更大。

一方面入户难一直是人口普查的主要难点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居民保护个人隐私意识的进一步加强,这次人口普查入户难度将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2020年人口普查原则上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使用智能终端完成普查数据采集报送工作。普查员入户摸底、登记,原则上使用智能手机或PAD,这对普查员素质和数据采集经费准备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这次普查国家将首次开发自主填报平台,供有自主申报意愿的住户自行填写普查表,这是人口普查数据采集方式的一次创新,如何做好宣传发动,提高自主申报率是2020年人口普查面临的新挑战。

二、我省人口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一)圆满完成人口普查部级专项试点工作。

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我省深圳、珠海市承担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普查登记专项试点任务。为高质量完成国家试点任务,省统计局秉持“新(改革创新)、先(先行先试)、实(落实求实)”的南粤统计之风,以“五个试出(试出合作交流、试出工作流程、试出工作机制与平台、试出新情况新问题、试出经验建议)”推进试点工作,在普查登记工作流程、普查表指标设置、数据采集程序等方面梳理出xx个主要问题,提出xx项建议,多项建议获得国家统计局的认可并吸收进《2020年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征求意见稿)中,为完善人口普查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普查登记方案提供实战案例参考。

试点工作完成后,省统计局利用国家专项试点入户案例,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处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暨普查局分享的人口普查/中期人口统计入户调查案例,编印了《粤港澳大湾区人口统计调查入户登记百例选编》。这是人口普查工作中的一次创新,一方面为普查员入户登记提供更多鲜活的示范案例参考,有助于开展人口普查业务培训;另一方面为逐步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常态化统计交流合作机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实施提供更好统计服务进行了一次有益的探索。

(二)成立省人口普查领导机构。

收到省政府办公厅转来的办文意见后,省统计局草拟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代拟稿)》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并将收集到的意见汇总报省政府办公厅审定。经过与省政府办公厅反复沟通协调,12月22 日,省政府签发《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对我省人口普查工作提出贯彻意见,成立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三)落实省本级普查经费。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省统计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普查牵头单位作用,科学合理测算人口普查工作量和经费需求,实事求是地编制普查经费预算,并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争取支持。11月,省财政厅核定广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省本级经费1.16亿元,有力保障了省本级普查经费。10月初,广东省统计局下发了有关通知,指导各地市开展人口普查经费预算编制工作。

三、科学、扎实、准确全面完成广东全省人口普查任务

(一)科学制定工作规划。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普查工作规划,细化工作环节,挂图作战,根据国家和省的工作进度表制定本地区人口普查工作进度表,并按进度表落实落细推进工作。各地对各项工作完成时间的限定不得晚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时间。人口普查对“两员”要求高,既要熟悉当地情况,又要熟练操作电子采集设备,因此“两员”选聘也是一“难”,各地也要科学谋划,提前做好“两员”选聘工作规划。

(二)扎实做好近期工作。

1.成立普查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国务院人普办要求和普查工作需要,各地级以上市要在1月底前成立普查机构,各县(市、区)要在2月底前成立,各乡镇(街道)要在3月底前成立。同时,要尽快完成相应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建。各地可参照国家和省的模式,根据本地实际及工作需要增减相关部门。机构成立后,普查办人员也要尽快到位,开展工作。

2.落实普查经费。

国务院通知明确提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国家统计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也明确了国家和地方负担经费的事项。根据目前情况,各地经费安排要注意三个问题:一是保证每个普查区(村、居委会)至少配备2台PAD。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申请地方财政经费,适当补充购置PAD。二是租用普查员智能手机费用问题。要适当考虑安排一定费用租用普查员智能手机和补贴手机应用流量。三是国家力推无纸化采集数据,不印纸表。省也不印刷纸表。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做好相关经费安排。

3.开展情况调研。

各地要通过开展调研,提前摸清情况,锁定目标。一是了解基层现有人口行政记录情况,特别是掌握电子化人口行政记录部门的情况及数据提供渠道。二是提出本地区开展人口普查的主要难点及初步的解决思路。三是收集整理本地区开展人口普查难度较大的村(居)委会(或区域)名单,提前研究对策,切实抓好落实。各市要在3月15日前上报调研情况报告。

4.关注网络舆情。

国务院通知发出后,社会关注度很高。特别是媒体对人口普查进行住房项目登记关注度较高,对普查结果用于开征房产税有疑虑。其实,近几次人口普查都在户记录上对住房项目进行过登记,住房项目并不是第七次人口普查新增的登记项目,登记结果主要反映人口的居住状况,并不是房屋的价格。因此,各地一方面要关注社会和普查对象对人口普查工作的反响,另一方面要注意各种媒体对热点问题的讨论,必要的时候,还要发出我们的声音,正确引导舆论,避免网络炒作。

(三)准确全面完成普查任务。

除贯彻落实国务院人普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外,我们还要突出以下方面,确保准确全面完成普查任务。

提高认识,贯彻全面的实事求是数据观。要坚决维护和全面体现统计数据观的核心价值,加强“两防(防弄虚作假,防少报漏报)”基础数据报送,始终将抓数据质量这一主线贯穿到普查全过程,切实提高普查数据质量,获取准确的人口数据。排除各种干扰,消除认识上的偏差,既不人为多报人口数据,也不故意隐瞒人口数据。

以行政记录为基础,提前做好数据摸底和比对工作。本次普查,准备时间短,工作任务重,我省人口总量大,人口结构复杂,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户登记工作任务难度很大,各地要树立不等不靠思想,提前收集好各部门的人口行政记录,通过比对补漏去重,掌握辖区住户的动态和基本状况,为正式入户登记打下扎实基础。这项工作早开展,可以争取主动,乡镇级普查办成立后即可布置落实这项基础性工作。

以入户登记为核心,抓好登记数据质量。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确保找到人,登准项目,全覆盖,不留死角。在登记方式上要以全覆盖,便于找人为目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登记方式开展入户登记;在具体指标上,要重点关注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60岁以上人口、14岁以下人口、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等,分析评估登记数据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查找出现差异的原因,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问题,确保登记数据质量。

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助力提高普查数据质量。一是重比对。通过将行政记录整理结果和入户摸底结果与大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客观合理比对,从宏观层面上助力防止出现连片的错报漏报,提高对普查数据的监控能力。二是强研判。切实加强大数据与普查对象登记资料衔接方面的分析研判,使经过整理的大数据能够成为助力提高普查登记质量的有效参考资料,避免因口径不一致产生误导,甚至引起社会质疑。三是精切入。找准在人口普查中应用大数据的关键切入点,在人口普查登记工作量大、入户难度大的城镇地区,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主要城市的市辖区,通过大数据技术获取与普查登记口径基本一致的区域人口资料,加强分析有效防止错报、漏报。

住建局七五普法篇(11)

太和二十年(496年),孝文帝为安置北天竺高僧跋驮赦建少林寺,公给衣供。跋驮于寺西台建舍利塔,塔后建译经堂。

熙平二年(517年),洛阳永宁寺建成,17年后毁于火。其间南天竺僧菩提达摩曾见此寺,后入少林寺后五乳峰山洞坐禅。

正光初(520年),跋驮弟子僧稠任少林寺主。

【东魏】

天平初(534―536年),菩提达摩行化于洛河地区,圆寂后立塔于熊耳山空相寺。

【北齐】

乾明元年(560年),僧稠圆寂,有《止观法》行世。

【北周】

承光元年(577年),周武帝下诏毁佛法,少林寺被废。

大象二年(580年),周静帝下诏重兴佛道二教,少林寺复立,更名陟岵寺。

【隋】

开皇元年(580年),恢复少林寺名。

开皇中(581―600年),隋文帝诏赐少林寺柏谷坞地一百顷。

大业十四年(618年),天下大乱。少林寺被山贼所劫,僧徒拒之,塔院被焚,灵塔尚存。

【唐】

武德四年(621年)四月二十七日,少林寺上座善护等十三僧,联合伪?摇州司马赵孝宰等翻州城,执王世充侄王仁则归唐有功。3日后,秦王李世民派员至寺颁赏。

武德五年(622年),少林寺因居伪郑之地被废省。

武德七年(624年),寺僧不服减省上诉。七月,敕少林寺依旧置立。

武德八年(625年)二月,重赐少林寺柏谷坞地四十顷、水碾一具。

咸亨中(670―674年),高宗巡幸少林寺,御题《金字般若碑》,留幡像及施物。

弘道元年(683年),禅宗大师法如入少林寺。九月二十五日,武则天遣武三思送金、绢等物至少林寺,立《大唐天后御制愿文》,为亡母杨氏造功德。

嗣圣元年(684年),高宗薨,武则天至少林寺为高宗造功德。

永昌元年(689年),法如圆寂,立塔寺东。

开元十一年(723年)十一月,玄宗御书碑额七字及“太宗教书”,遣一行送赐少林寺。

开元十六年(728年)七月十五日,少林寺立裴撰“皇唐嵩岳少林寺碑”。

【金】

金初,住持祖端立“妙色那罗延金刚神像碑”。

兴定四年(1220年),住持志隆创设“药局”。

【元】

称制元年(1242年),曹洞宗宗师万松派遣大弟子福裕住持少林寺。

称制四年(1245年),福裕受忽必烈之命,在少林寺作资戒大会。

定宗三年(1218年),福裕为都僧省总统,收回佛寺237处。

宪宗八年(1258年),忽必烈在哈喇和林主持举行佛、道大辩论,福裕为首僧代表佛教界参与辩论,道教败。

中统元年(1260年),福裕荣膺“光宗正法大禅师”,任大都大万寿寺住持,计14年。其间分建和林、燕蓟、长安、太原、洛阳五少林。

至元十二年(1275年),福裕圆寂,刊有《雪庭和尚语录》行世。

皇庆元年(1312年),谥福裕为晋国公。

泰定四年(1327年),日本国山阴道但州正法禅寺僧邵元入华,两年后至少林寺,住21年,任书记、首座等职。

至正十一年(1361年)三月二十六日,颍州红巾军至少林寺,紧那罗僧以神异阻之。

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天下动乱,少林寺僧仅存20多人。

【明】

洪武二年(1369年),子严始住持少林,前后计13年。

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来复撰“淳拙禅师道行之碑”,日本国沙门德始书丹。

弘治十四年(1501年),西天梵僧受古梅住持之请,任少林寺劝缘僧。

正德五年(1510年),文载住持少林寺,奉行《禅苑清规》,计12年。

正德七年(1512年),霸州农民刘氏起事,少林寺武僧奉命征伐。此年,建立雪亭。

嘉靖元年(1522年)十一月,山东清州矿丁王堂起事,少林寺武僧奉命征伐。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为武僧三奇周友立塔,敕名“天下对手,教会武僧”。

嘉靖三十一至三十三年(1552―1554年),少林寺武僧30多人奉命赴沿海抗击倭寇,英勇壮烈。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柘城盐徒师尚诏起义,少林寺武僧竺方、周参等奉命征讨。十月师尚诏伏诛。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徽王府为少林寺修建牌坊,徽王朱载(土仑)书丹。次年,朱载(土仑)因罪自杀。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小山住持少林寺,计8年。

嘉靖四十年(1561年),抗倭名将俞大猷至少林寺观武,认为“真诀皆失”,选寺僧宗擎、普从随其学习棍法。

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西天梵僧弟子扁囤和尚圆寂。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郑王之子朱载立“混元三教九流图”于少林寺。

隆庆间(1567―1572年),程宗猷入少林寺习武,近10年,晚年刊《少林棍法阐宗》等行世。

万历二年(1574年),常润主持少林寺。

万历五年(1625年),河南巡抚程绍在少林寺观武,作《少林观武》诗。

万历十六年(1588年),创建千佛殿,贮神宗母李太后所颁续刻藏经。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无言住持少林,计17年。袁宏道游少林观武。

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杭州人陈元入少林寺习武,1683年东渡日本,传少林拳棍于日本。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为都提举、征战有功万安同顺、授教师本乐宗武立塔。

崇祯十一年(1638年),登封农民李际遇起义。

崇祯十四年(1641年)冬,李自成军入豫,李际遇与之合军,攻克登封县城。

【清】

顺治十三年(1656年),海宽入京师,刊《五家宗派世谱定祖图》,次年领礼部子,为清代第一位住持。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圣祖御书“宝树芳莲”及“少林寺”匾额,赐少林寺。

雍正十三年(1735年),世宗御批重修少林寺,整顿少林寺门头。乾隆初年,由河东总督、河南巡抚王士俊主持重修少林寺,费银九千两。

乾隆五年(1740年),河南巡抚雅尔图上奏:“少林寺僧徒,向以教习拳棒为名。”

乾隆十二年(1747年),施奕簪、焦如衡编定《少林寺志》四卷5万余字,次年刊梓。

乾隆十五年(1750年)九月三十日,高宗巡幸少林寺,题诗书匾,夜宿少林寺方丈室。

道光八年(1828年),河南道员麟庆代巡抚杨海梁祭祀嵩山时,至少林寺观看武僧校拳。

道光三十年(1850年),鸦片战争结束,政府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武术普遍民间化,上层社会武术功能转向健身。

咸丰四年(1854年),王祖源入少林寺习“易筋经”,晚年刊《内功图说》行世。

同治元年(1862年),捻军西征,三月至九月两次过登封县境。是年蝗灾。

【民国】

民国初年(1911―1920年),世局动乱,土匪蜂起,少林寺购置火器成立保卫团,当家和尚恒林任团长。

民国四年(1915年),民国政府教育部通令武术进入西方模式新式学校课程。

民国五年(1916年),王云华修葺紧那罗神殿。

民国十二年(1923年),恒林圆寂,弟子妙兴继任。吴佩孚部收编少林寺保卫团为第一团,妙兴任团长。

民国十六年(1927年),妙兴率团赴舞阳,与任应岐部交战阵亡,保卫团武僧四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