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煤矿安全工作意见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1 16:26:51

煤矿安全工作意见

煤矿安全工作意见篇(1)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为活动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继续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继续推动我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继续抓好煤矿安全生产“一通三防”,扎实开展好煤矿“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对煤矿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使我镇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丛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到今年年底,实现煤矿较大事故为零,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全年各类煤矿伤亡事故人数力争控制在上级下*的指标数之内,确保事故发生率再下降10%。

二、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按照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的安全负责。一是各煤矿驻矿专员、驻矿员必须认真履职,加强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驻矿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镇长负总责、驻矿专员具体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每月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监督煤矿企业依法开采和依法经营,对辖区内的非法煤矿坚决予打击,杜绝死灰复燃,对拒不执行的煤矿要报告县政府;二是镇国土所要加强各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资源行为进行查处;三是镇安监所要不定期组织对辖区煤矿地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紧急情况下应先强制撤除危险区域内的作业人员,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煤矿伤亡事故的抢险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向镇主要领导及县安监局报告事故情况,并要求各驻矿员对已关闭煤矿、证照过期煤矿、停产整顿煤矿和整改煤矿必须盯紧盯牢,防止非法组织生产;四是镇派出所要加强各煤矿购买、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情况的监管,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参与查处矿山伤亡事故,并对重大责任事故立案侦察,严厉打击盗采和破坏国家资源与环境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国务院446号令的要求控制火工产品;五是河市电力公司要及时开展清理和检查,确保企业安全用电,对无证煤矿和非法矿井应限制供电(应保障生活和煤矿抽水用电)。

三、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一)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煤矿业主是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满足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和人员的配备与培训。必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必须全面落实并执行煤矿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每月下井带班不得少于4次,经营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天天下井带班。煤矿业主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采取措施,坚决把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班组,落实到生产岗位,落实到每个员工。

(二)建立健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煤矿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煤矿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监察科,配备2名专职安全监察员;每个采掘作业点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跟班作业。每个矿井必须配备煤矿技术负责人,设置由采掘、机电、通风、地测等相关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6万吨/年的煤矿必须配备采掘、通风、机电等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9万吨/年的煤矿必须完善采掘、通风、机电、地测防治水等技术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技术管理人才。

(三)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按有关规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维简、折旧、瓦斯治理等费用,保证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每年制定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安全资金要设立专用账户,专款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制定专门计划,落实资金,明确专人负责。

(四)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一是煤炭企业以新入井的工人必须组织专门培训,并严格进行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二是煤矿业主、矿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各采掘班组长和班组专职监管人员必须有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必须做到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率必须*到100%。

(五)强化煤矿基础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两个《指导意见》,实施“管理强矿”,指导各类煤矿奋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努力实现煤矿采、掘、机、运、通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必须全面*标,未*标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其余独立扩能矿井资源整合矿井必须重新设计重新建设。“三线建设”和“三推行”工作今年必须全面推进实施验收。

四、健全制度,强化安全监督管理

(一)强力推进煤矿科技兴安战略。各煤矿企业必须加大技术装备的投入,保证煤矿井下监测监控系统运转正常,凡监测监控系统运转不正常或随意关机的矿井,一律不得生产。同时大力推广煤矿井下支护改革,大力推行单体液压支柱。

煤矿安全工作意见篇(2)

1、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营造和谐矿区、和谐区队、和谐班组。

2、强化“本质安全、珍爱生命”理念,为集团公司和我矿加速创业发展步伐提供安全保障。

3、着眼于“三违”的长效治理,强化本质安全意识及应知应会教育,培育职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

4、继续深入贯彻《某煤矿职工本质安全宣传教育大纲》,进一步落实本质安全宣传教育挂牌问责制。通过人、物、系统、管理四要素中“人”的安全素质的提高、规范行为的养成,进一步趋近企业本质安全的目标。

二、主题理念

本质安全,珍爱生命;人的本质安全,是最核心、最关键的本质安全。

三、主题内容

明规范、晓利害、知轻重、强责任。安全教育的本质含义在于解决“想安全”的问题。安全管理的实践证明,影响人们安全目标实现的主观方面的因素:一是对规程标准的不了解;二是对违章作业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三是对安全和生产的关系处理不当;四是管理者的违章指挥等。针对上述问题,20__的安全宣传教育将围绕“明规范、晓利害、知轻重、强责任”(简称“12字”工作内容)等重点工作进行。

(一)明规范。即通过对新《煤矿安全生产规程》、岗位工作标准、“三违”界定标准的学习贯彻,引导职工上规范岗干标准活。

学习内容包括:1、新《煤矿安全生产规程》原文,要求正确理解规程的严肃意义,与原有规程的不同之处,以规程对照自己工作实际。2、要求熟练掌握并应用各岗位工作标准。3、《“三违”界定标准》及“三违”治理的处置程序标准等。要求熟练把握并准确应用;4、《某煤矿职工本质安全宣传教育大纲》,要求正确把握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基本理念以及实施本质安全教育的基本方式。

学习方式:1、各单位以班组为单位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规程、标准。

2、财资部、职工学校等部门要分析队伍现状,制定专门培训计划,建立以岗前、技能、专业知识、本质安全理念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要求每个职工熟记岗位的应知应会内容,以保证安全技能的提高。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培训盲点。

3、安全品行习练。继续组织好以执行与服从为主题的全员品行习练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落实,做好骨干人员的输出培训。

4、政工部、电讯中心等部门要开辟专栏、组织专访,大造学习声势。各单位可利用牌板、黑板报等宣传工具,演讲、班前有奖抽答、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规范(标准),力求做到全员参与、人人知晓。矿将适时组织电视知识竞赛及演讲比赛活动,深化推进宣教活动。

5、矿将举行一次学习规程(标准)集中辅导活动。

6、学习规程(标准)要重实效求实用。各单位要建立和健全学习考核档案,抓好教考分离,落实教考各环节岗位责任制。政工部、群工部、安监部、职校等部门将对各基层单位学习规程(标准)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晓利害。即主要通过安全案例、安全典型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遵章作业的重要性,安全对于企业实现百亿目标及个人和家庭幸福的积极影响。认识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引发事故的危害程度,不规范作业、习惯性“三违”的严重后果。认识到违规操作必须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

学习内容:集团公司及矿编发的安全事故案例。集团公司及矿选树的安全生产集体及个人的典型事迹。

教育方式:安监部编制安全事故案例学习材料,并在每起事故案例后提出思考题目,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并按照《某煤矿职工本质安全宣传教育大纲》的要求,运用系统思考的方法开展专题讨论。推行案例学习“四问法”,即问事故原因、问身边有无相类似违章现象、问自己有无违章行为、问有无避免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各单位通过现身说法、安全文艺小品演出等形式组织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寻找身边安全人(班组)”活动,选树身边的正面典型,对标找差。加强对安全生产落后班组、区队以及“三违”人员安全教育情况的摸底调查,查找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措施。

(三)知轻重。即通过算帐对比引导大家正确处理好安全和产量进尺及企业经济效益、个人、家庭长远利益的关系,树立起系统的安全利益观,增强大家主动遵章以及治理“三违”的自觉性。要组织开展“算帐对比知轻重”主题教育活动。算好如下几笔账:一是算生命账。按《大纲》第三章第一节要求,围绕生命不可复得、不可增补的唯一性开展珍爱生命意识大讨论,树立起安全是人生一切的基石、安全重于泰山的安全生命观;二是算经济账。算违章作业对企业造成或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算因为违章作业可能受到的经济处罚。算图省事怕麻烦带来的收益与违章成本支出的对比账;三是算家庭账。算安全事故给家庭带来的伤害,算违章作业对子女、家属荣誉上的损失;四算社会账。一个企业可能会因为一起安全事故而关闭或破产,或者使企业不得不放慢发展的步伐。一个工人的一个很小的失误可能给成百上千人的生命造成威胁;五算法律账。《煤矿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规程》均体现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违规作业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结合对“三违”人员的处理办法,算账对比,明确坚守“本质安全、珍爱生命”理念的重要意义,明确安全第一的具体内涵,明确轻重缓急权衡之中安全的重要位置。政工部门要分专 题编发宣讲材料。各单位在组织此项活动中要注意用职工熟悉的人和事来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安全观。

(四)强责任。即强化管理者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管理者遵章指挥的自觉性。管理人员在安全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此次教育活动中,要求管理者按照《大纲》第四章第二项对管理人员的要求,除具备一般作业人员应知应会的安全基础知识和工种职务要求的安全知识外,应加强对本质安全企业基本理念的学习,提高对人、物、系统、制度等要素的规划协调能力。班组长、技术员以上干部要集中上一次大课,人人写一份学习体会,人人进行一次安全责任承诺。在各类培训班上都要开设有关本质安全矿井创建方面的课程。要掌握系统追问的基本方式,能有效组织安全教育活动。要反思自己在以往的工作中有无违章指挥的行为,其思想根源在哪里?要在安全管理中树立“依靠谁为了谁”的人本管理理念。要采取专题安全讲座、典型案例剖析、班组长安全大课等多种形式,重点加强基层区队干部、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工作,强化他们的责任意识,使广大管理人员成为遵章守纪、创建本质安全矿井的模范。

四、主题活动

20__年全面推行“四无四保”主题活动,即:个人无违章、班组无轻伤、区队无重伤、矿井无死亡;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区队、区队保矿井、矿井保公司(集团公司)。

“四无四保”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1、上年度职工个人安全工作总结,主要填写职工个人上年度轻重伤、破皮伤、一般、严重“三违”、安全奖惩及安全责任履行情况。2、上年度本人安全工作的体会认识,用一两句话表述出来。3、自己认为在安全方面最大的问题、隐患,包括个人作业技能、社会及团体影响、安全意识、心理、生理、家庭等方面的因素。4、自己概括提炼一句安全警句格言、作业座右铭。5、制定填写职工个人新年度的安全措施,要求简短、实在、具体可操作。6、由单位党支部书记负责职工新年逐月安全情况考核,由职工填写“提建议、查隐患、定措施”栏目,签字盖章一栏必须由职工亲自操作。

具体实施:

1、全员制订。各单位所有在册职工必须在元月31日前全部制订“四无四保”计划。

2、分级管理。职工及班组“四无四保”计划管理考核由所在党支部负责;技术员以上干部的“四无四保”计划管理考核由政工部负责。

3、逐月考核。各基层党支部要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安全活动日,以考评会的形式,统一对职工“四无四保”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由职工本人签名盖章,不允许找人替写或提前盖章、提前签字,职工填写确有困难的由职工口述,党支部书记作笔录。

4、季度抽检。在基层党支部自查的基础上,矿每季度由政工部牵头对安全宣传教育总体情况抽查并予以全矿通报。

五、几点要求

(一)要大力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观,进一步认识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要迅速召开一次专门会议研究对此意见的落实。要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分工体系,狠抓责任制的落实。每一项工作谁主管、谁配合,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起一套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完整的全员抓安全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的工作机制。构建环环相扣、时空闭合安全教育体系。

(二)要完善由政工部门牵头,群工部、安监部、职校等部门共同负责的监督检查考核体系。完善以群众安全监督网、“安康杯”竞赛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安全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完善以“本质安全、青年当先”为主题的青年监督岗、青工安全思想教育、安全帮教为主要内容的青工安全教育体系。发挥以女工、家属、居委会为主要成员的“二道防线”作用,以亲情、友情、邻里情感染人。建立完善矿对区队、区队对班组、班组对个人的三级安全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考核机制。

煤矿安全工作意见篇(3)

这些问题,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存在,有的还非常严重。今年一至九月,全国乡镇煤矿因工死亡人数达三千八百五十四人,占全国煤矿事故死亡总数的65.5%,比去年同期上升了6.6%,特别是无证非法采煤的小煤矿事故更为突出,仅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就发生六十次,死亡四百零八人。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26.4%。今年以来,全国煤矿几次最大的事故就发生在无证的乡镇煤矿。三月二十日,山西省吕梁地区孝义市两个无证乡镇煤矿,争抢资源,井下贯通处发生煤尘爆炸,死亡六十五人;六月十七日,湖南省怀化地区辰溪县方田乡一无证煤矿,因瓦斯爆炸,死亡四十三人;九月六日,又是辰溪县方田乡的另一个无证小煤矿,井下透水,死亡三十三人;贵州省煤矿一至九月连续发生十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事故,其中六次发生在无证开采的乡镇煤矿,残废一百零三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全国一百零三个统配矿务局(矿)井田范围内开采的小煤矿约有一万一千二百多处,其中有五千八百多处是无证非法开办的,这些小煤矿对国营大矿的安全生产影响十分严重。例如,乱挖滥采大矿各类保安煤柱的有一千三百多处,与国营大矿贯通的有二千五百多处,进入国营大矿采区的有六百多处,已经造成透水事故三百八十七次,瓦斯爆炸二十五次,由此破坏生产矿井现有生产水平储量十五亿吨,直接经济损失十二亿元。江西省洛市矿务局四平方公里的井田范围内有九十七个小煤矿在乱挖滥采。由于这些煤矿主要是开采国营矿工业广场和建筑物下的保护煤柱,致使地面许多建筑物受到破坏。今年,丰城市楼前乡一无证煤矿发生透水事故,殃及相毗邻的另一小煤矿和龙溪煤矿,两个小煤矿死亡十九人,龙溪煤矿死亡七人,仅龙溪煤矿巷道被淹,经济损失就达一千五百我万元。为整顿乡镇煤矿和取缔无证非法采煤,近年来,国务院先后发出了《国务院关于乡镇煤矿实行行业管理的通知》(国发[]109号)、《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关于立即整顿国营煤矿井田内各种小井的意见的通知》(国发[]18号)、《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个体采煤的通知》(国发[]37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对小煤矿进行了多次整顿,乱挖滥采现象有所减少,有的地区乡镇煤矿走上了合理布局、依法开采、安全生产的道路,但多数地区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许多乡镇煤矿不具备起码的安全生产条件;无证煤矿在一些地区仍然大量存在;不依法开采、越层越界威胁国营大矿安全生产的问题相当严重。这些问题的产生和存在,其根本原因就是有法不依、执法有严、违法不究。对于煤炭资源开采的管理和安全生产条件,《矿产资源法》、《矿山安全条例》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省(区、市)均有明确规定》,关键是这些规定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有的地方对发展乡镇煤矿的指导思想不正确,尤其是有些县(区)、乡一级政府的领导,只考虑发展乡镇煤矿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农民致富和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一面,而不考虑乡镇煤矿违法开采,不安全生产、会破坏国家资源和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一面。有的地方置国家法令于不顾,管理失控,放任自流。从目前情况看,如不采取有力措施,这些问题有继续加剧的趋势,将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资源造成更大损失。为此,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当前小煤矿存在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制度。要充分认识各自在发展和管理煤矿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下决心依法严格管理,扶持和引导其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特别是县(市)、乡两级干部,认识到发展煤矿生产,必须合理规划,依法开采,安全生产,决不能盲目蛮干,不能无视国家法律和规定,从而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和政府的规定。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对贯彻《矿产资源地》、《矿山安全条例》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结合贯彻《矿山安全法》,制定有力措施,对当地存在的问题限期予以解决。当前,要立即对在国营煤矿井田范围内

的小矿进行清理,凡是危害国营煤矿安全生产无证开采的小矿要立即关闭,以保证国营煤矿安全生产;对自身安全存在严重问题的乡镇煤矿以及其它小煤矿,也要立即关闭,避免发生重大恶性事故。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对小煤矿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这是解决小煤矿问题的根本途径。开办煤矿都要按照《矿产资源法》的规定进行审批,审批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不符合规定的决不能批准;过去已经开办但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达到,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凡是不履行批准手续进行无证非法开采的煤矿要坚决取缔,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绳之以法,对负有责任的县、乡领导要坚决予以追究;对有证开采的小煤矿因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批准办矿单位的责任。四、清理小煤矿的工作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很大,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国营煤矿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支持并帮助地方发展经济,大小矿间的纠纷问题,要依靠地方政府做好工作。对一些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五、对其它小矿山的安全工作,也可按照本通知精神办理。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煤矿安全工作意见篇(4)

各党支部: 2005年是我矿抢抓机遇、创业发展的关键年。根据矿党委2005 年工作会议的安排以及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整体规划,结合企业安全工作的实际,现就2005年的安全教育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任务要求 1、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营造和谐矿区、和谐区队、和谐班组。 2、强化“本质安全、珍爱生命”理念,为集团公司和我矿加速创业发展步伐提供安全保障。 3、着眼于“三违”的长效治理,强化本质安全意识及应知应会教育,培育职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 4、继续深入贯彻《某某煤矿职工本质安全宣传教育大纲》,进一步落实本质安全宣传教育挂牌问责制。通过人、物、系统、管理四要素中“人”的安全素质的提高、规范行为的养成,进一步趋近企业本质安全的目标。 二、主题理念 本质安全,珍爱生命;人的本质安全,是最核心、最关键的本质安全。 三、主题内容 明规范、晓利害、知轻重、强责任。安全教育的本质含义在于解决“想安全”的问题。安全管理的实践证明,影响人们安全目标实现的主观方面的因素:一是对规程标准的不了解;二是对违章作业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三是对安全和生产的关系处理不当;四是管理者的违章指挥等。针对上述问题,2005 的安全宣传教育将围绕“明规范、晓利害、知轻重、强责任”(简称“12 字”工作内容)等重点工作进行。 (一)明规范。即通过对新《煤矿安全生产规程》、岗位工作标准、“三违”界定标准的学习贯彻,引导职工上规范岗干标准活。 学习内容包括:1、新《煤矿安全生产规程》原文,要求正确理解规程的严肃意义,与原有规程的不同之处,以规程对照自己工作实际。2、要求熟练掌握并应用各岗位工作标准。3、《“三违”界定标准》及“三违”治理的处置程序标准等。要求熟练把握并准确应用;4、《庞庄煤矿职工本质安全宣传教育大纲》,要求正确把握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基本理念以及实施本质安全教育的基本方式。 学习方式:1、各单位以班组为单位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规程、标准。 2、财资部、职工学校等部门要分析队伍现状,制定专门培训计划,建立以岗前、技能、专业知识、本质安全理念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要求每个职工熟记岗位的应知应会内容,以保证安全技能的提高。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培训盲点。 3、安全品行习练。继续组织好以执行与服从为主题的全员品行习练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落实,做好骨干人员的输出培训。 4、政工部、电讯中心等部门要开辟专栏、组织专访,大造学习声势。各单位可利用牌板、黑板报等宣传工具,演讲、班前有奖抽答、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规范(标准),力求做到全员参与、人人知晓。矿将适时组织电视知识竞赛及演讲比赛活动,深化推进宣教活动。 5、矿将举行一次学习规程(标准)集中辅导活动。 6、学习规程(标准)要重实效求实用。各单位要建立和健全学习考核档案,抓好教考分离,落实教考各环节岗位责任制。政工部、群工部、安监部、职校等部门将对各基层单位学习规程(标准)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晓利害。即主要通过安全案例、安全典型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遵章作业的重要性,安全对于企业实现百亿目标及个人和家庭幸福的积极影响。认识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引发事故的危害程度,不规范作业、习惯性“三违”的严重后果。认识到违规操作必须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 学习内容:集团公司及矿编发的安全事故案例。集团公司及矿选树的安全生产集体及个人的典型事迹。 教育方式:安监部编制安全事故案例学习材料,并在每起事故案例后提出思考题目,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并按照《庞庄煤矿职工本质安全宣传教育大纲》的要求,运用系统思考的方法开展专题讨论。推行案例学习“四问法”,即问事故原因、问身边有无相类似违章现象、问自己有无违章行为、问有无避免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各单位通过现身说法、安全文艺小品演出等形式组织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寻找身边安全人(班组)”活动,选树身边的正面典型,对标找差。加强对安全生产落后班组、区队以及“三违”人员安全教育情况的摸底调查,查找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措施。 (三)知轻重。即通过算帐对比引导大家正确处理好安全和产量进尺及企业经济效益、个人、家庭长远利益的关系,树立起系统的安全利益观,增强大家主动遵章以及治理“三违”的自觉性。要组织开展“算帐对比知轻重”主题教育活动。算好如下几笔账:一是算生命账。按《大纲》第三章第一节要求,围绕生命不可复得、不可增补的唯一性开展珍爱生命意识大讨论,树立起安全是人生一切的基石、安全重于泰山的安全生命观;二是算经济账。算违章作业对企业造成或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算因为违章作业可能受到的经济处罚。算图省事怕麻烦带来的收益与违章成本支出的对比账;三是算家庭账。算安全事故给家庭带来的伤害,算违章作业对子女、家属荣誉上的损失;四算社会账。一个企业可能会因为一起安全事故而关闭或破产,或者使企业不得不放慢发展的步伐。一个工人的一个很小的失误可能给成百上千人的生命造成威胁;五算法律账。《煤矿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规程》均体现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违规作业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结合对“三违”人员的处理办法,算账对比,明确坚守“本质安全、珍爱生命”理念的重要意义,明确安全第一的具体内涵,明确轻重缓急权衡之中安全的重要位置。政工部门要分专题编发宣讲材料。各单位在组织此项活动中要注意用职工熟悉的人和事来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安全观。 (四)强责任。即强化管理者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管理者遵章指挥的自觉性。管理人员在安全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此次教育活动中,要求管理者按照《大纲》第四章第二项对管理人员的要求,除具备一般作业人员应知应会的安全基础知识和工种职务要求的安全知识外,应加强对本质安全企业基本理念的学习,提高对人、物、系统、制度等要素的规划协调能力。班组长、技术员以上干部要集中上一次大课,人人写一份学习体会,人人进行一次安全责任承诺。在各类培训班上都要开设有关本质安全矿井创建方面的课程。要掌握系统追问的基本方式,能有效组织安全教育活动。要反思自己在以往的工作中有无违章指挥的行为,其思想根源在哪里?要在安全管理中树立“依靠谁为了谁”的人本管理理念。要采取专题安全讲座、典型案例剖析、班组长安全大课等多种形式,重点加强基层区队干部、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工作,强化他们的责任意识,使广大管理人员成为遵章守纪、创建本质安全矿井的模范。 四、主题活动 2005年全面推行“四无四保”主题活动,即:个人无违章、班组无轻伤、区队无重伤、矿井无死亡;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区队、区队保矿井、矿井保公司(集团公司)。 “四无四保”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1、上年度职工个人安全工作总结,主要填写职工个人上年度轻重伤、破皮伤、一般、严重“三违”、安全奖惩及安全责任履行情况。2、上年度本人安全工作的体会认识,用一两句话表述出来。3、自己认为在安全方面最大的问题、隐患,包括个人作业技能、社会及团体影响、安全意识、心理、生理、家庭等方面的因素。4、自己概括提炼一句安全警句格言、作业座右铭。5、制定填写职工个人新年度的安全措施,要求简短、实在、具体可操作。6、由单位党支部书记负责职工新年逐月安全情况考核,由职工填写“提建议、查隐患、定措施”栏目,签字盖章一栏必须由职工亲自操作。 具体实施: 1、全员制订。各单位所有在册职工必须在元月31日前全部制订“四无四保”计划。 2、分级管理。职工及班组“四无四保”计划管理考核由所在党支部负责;技术员以上干部的“四无四保”计划管理考核由政工部负责。 3、逐月考核。各基层党支部要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安全活动日,以考评会的形式,统一对职工“四无四保”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由职工本人签名盖章,不允许找人替写或提前盖章、提前签字,职工填写确有困难的由职工口述,党支部书记作笔录。 4、季度抽检。在基层党支部自查的基础上,矿每季度由政工部牵头对安全宣传教育总体情况抽查并予以全矿通报。 五、几点要求 (一) 要大力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观,进一步认识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要迅速召开一次专门会议研究对此意见的落实。要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分工体系,狠抓责任制的落实。每一项工作谁主管、谁配合,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起一套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完整的全员抓安全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的工作机制。构建环环相扣、时空闭合安全教育体系。 (二)要完善由政工部门牵头,群工部、安监部、职校等部门共同负责的监督检查考核体系。完善以群众安全监督网、“安康杯”竞赛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安全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完善以“本质安全、青年当先”为主题的青年监督岗、青工安全思想教育、安全帮教为主要内容的青工安全教育体系。发挥以女工、家属、居委会为主要成员的“二道防线”作用,以亲情、友情、邻里情感染人。建立完善矿对区队、区队对班组、班组对个人的三级安全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考核机制。 (三)要保证教育活动主题突出,整体目标与阶段目标、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四个方面的主题内容,可统一安排,但务必做到主题突出,阶段清晰。在统筹安排全年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时,对一些传统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要坚持并完善。提高班前会、安全活动日等为主要内容的区队安全教育活动的质量。注意突出重要节日期间和“一通三防”等阶段性专题性宣传教育工作的特色。 (四)安全教育要继续贯彻落实《庞庄煤矿职工本质安全宣传教育大纲》,在去年理念教育的基础上,做好经验的总结推广,提高先进典型效果,使安全教育保持连续性。 (五)对外出创业异地办矿人员,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措施,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附:1、2005 年安全宣传教育标语口号 2、“四无四保”考核情况登记表 抄报: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集团公司安监部 抄送:矿领导、副总、井领导 2005 年安全宣传教育标语口号 1、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为提前两年实现百亿目标提供安全保障 2、本质安全,珍爱生命 3、突出人本管理理念,建设安全和谐矿区 4、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企业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5、明规范、晓利害、知轻重、强责任,全力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6、抓好人、物、系统、管理安全四要素,不断向本质安全型企业目标迈进 7、学习《规程》,标准上岗 8、安全教育不放松,必知必会最重要 9、大力推行职工安全品行习练,培育职工严细实规范工作作风 10、着眼“三违”长效治理,追求人的本质安全 11、全员发动,各级参与,为加快实现本质安全型企业目标而努力奋斗

煤矿安全工作意见篇(5)

三、各乡镇政府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为监管人员履行监管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各乡镇安全监管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在3日内向所在县区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填写报告回执单,由所在县区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四、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并责令企业停产整顿、限期整改的,整改期满后必须进行复查验收。复查验收合格后企业方可恢复生产;复查验收仍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五、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各乡镇安全监管部门每月对本辖区内的所有非煤矿山企业的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一次;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每月对各乡镇的非煤矿山企业抽查面不得低于30%,市安全监管部门每月对县区的非煤矿山企业抽查面不得低于10%。

六、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非煤矿山企业日常监管情况(含下发给企业的执法文书复印件)及本月监管工作安排书面报给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县区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七、非煤矿山企业发生1至2人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市安全监管部门除依法对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外,还要对该企业其他相关直接和间接责任者也要进行经济处罚。死亡1人,企业停产整顿时间不得低于30天;死亡2人,企业停产整顿时间不得低于60天。

煤矿安全工作意见篇(6)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

1.建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矿山企业必须以文件形式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时确保每班必须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现场监督,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应取得安全资格证。

2.建立健全14项安全管理制度。矿山企业应重点建立健全14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公布上墙进行宣教,存档备查。(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安全例会制度;(4)安全检查制度;(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设备管理制度;(7)危险源管理制度;(8)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1)事故管理制度;(12)应急管理制度;(13)安全奖惩制度;(1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二)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山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矿山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下同)、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要上墙悬挂,矿山企业要与各岗位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职责。企业复工复产以及各项检查须与《县非煤矿山检查验收“十五项必须”》紧密结合起来,并抓好落实。

5.实行全面承诺制。矿山企业要与县安全监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明确承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等。

(三)加强和改进矿山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建设

6.建立安全技术管理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矿山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必须负责矿山企业技术资料编制,指导矿山企业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科学开采。

7.加强重点生产场所的技术管理。矿山应加强边坡、排土场等技术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重大隐患、灾害调查,制定相应的专项防治措施,并存档备查。

8.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在小型露天矿山全面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改善生产作业条件和环境。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使用的,必须经过专家组论证同意。

(四)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建设

9.加大现场安全管理力度。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现场检查制度,明确每月现场检查的次数。确保每天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人员要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督促加强现场管理。作业前后均要认真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认真填写“六簿一册”备查。

10.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制度。对于新建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批和许可手续。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禁边建设边生产。

11.推进和巩固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对于尚未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企业,矿山企业应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要求,开展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已经达标的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长效管理制度,巩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成果,促进矿山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2.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矿山企业每年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档案;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现场防治粉尘、高温、噪声和有毒有害气体危害的措施,切实改善现场作业环境;按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实向相关部门报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

(五)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建设

13.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75号《工伤保险条例》,非煤矿山企业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矿山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并设立专用账户,专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

14.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矿山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由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组织验收。

(六)加强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管理建设

15.加强作业现场劳动组织管理。矿山企业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责任,遵守劳动纪律。严肃查处“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制定能够有效制止“三违”现象的管理规定。

16.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所有矿山企业必须为职工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七)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建设

17.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矿山企业要制定应急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各矿山企业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并将演练情况制作成图片、总结上报当地乡镇、县安监局、经信局等部门。矿山企业必须与县矿山救援大队签订救护协议。

18.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如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矿山企业负责人应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救,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和事故后逃匿;支持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和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加强和改进矿山企业办公场地建设

19.加强矿山企业办公场地硬件建设。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尽最大的努力修建或改善办公场地,为企业职工提供必要的休憩场所。

煤矿安全工作意见篇(7)

就下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副市长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市政府的实施意见。

99号是全国全省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内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目前,市政府正在起草80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正在征求各单位意见,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严格安全准入、推进煤矿“四化”建设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措施。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达到政策支持到位、监管到位、煤矿企业落实到位。各产煤县政府要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减轻煤矿企业负担、引导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煤矿企业要向全员职工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好政策机遇,加大“四化”建设力度,自觉遵守有关安全准入禁止性规定,加大隐患整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各产煤县要认真整改全省煤矿安全交叉执法监察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对照会议通报的间歇性停产、以包代管等典型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检查,要用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决的措施、最严厉的手段坚决打击。

三要全力支持煤矿企业渡过难关。

市政府目前正在草拟关于省政府办文件的实施意见,计划由市财政根据财力情况每年适当安排一定资金支付煤矿企业质量标准化考核等费用,各地也要对煤矿企业税费负担情况进行调研、摸底,掌握真实情况,科学制定减负措施,政府领导态度要坚决,市级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

四要注重长远谋划煤矿企业的未来。

长远来看,煤炭市场行情要想有大的起色是基本无可能,是去是留,企业要作好长远打算。同时,各产煤县也要根据煤炭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布局,认真规划好煤炭产业发展的“十三五”规划,指导煤炭产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力做强做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能源支持。

煤矿安全工作意见篇(8)

(一)把煤矿矿长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区、州、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推动煤矿主要负责人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全面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市煤炭行业“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

(二)重点了解当前煤矿矿长思想动态,了解煤矿真实情况,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普遍性问题,探讨解决办法,推动矿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三)开展安全普法宣传和安全知识教育,凝聚坚守安全红线、推动安全发展的共识,大力实施《安全生产法》,全力推动《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七条举措,促进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矿工安全素质、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市煤炭行业年度安全生产实现“零死亡”目标。

二、时间安排

2016年6月1日—7月25日。

三、谈话内容

(一)学习、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13〕99号)、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新政办发〔2013〕143号文件、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自治区煤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煤矿安全生产新规定、新要求等。

(二)了解各煤矿企业目前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解决的办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双七条”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观看《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业公司“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山之殇》、《惊魂-米泉沙沟煤矿“10.24”重大顶板事故纪实》三部警示教育片。

(四)听取煤矿企业对市煤炭局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改进煤矿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谈话对象

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法人、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科(区、队)长和井下一线职工等人员进行谈心对话。

五、活动要求

煤矿安全工作意见篇(9)

一、抓好煤矿的基层基础工作:为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管理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较大事故,为煤矿事故摘帽奠定基础,牵头和参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意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国有煤矿基础管理指导意见、《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煤矿驻矿安监员管理办法》、《重点监管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煤矿事故摘帽工作方案》、《煤矿安全监管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为我省煤矿安全的持续稳定好转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及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执法监督办法,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创新工作思路,改变以往单纯在室内检查执法文书的方法,将煤矿督查专项行动、安全大检查工作与现场检查煤监分局的行政执法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检查标准不降低,内容不减少的原则,通过对现场执法过程追踪、及时纠正煤矿行政执法中,对安全隐患监察、重大行政处罚程序和实施、自由裁量权掌握、事故查处等方面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现象。定期对上报的执法统计进行分析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采用反馈《工作意见》、执法通报和现场分析会的形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执法过程中的错误,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对分局执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此外还根据对各地的监察情况,向地方政府下达《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书》。

三、煤矿安全监管工作:2008年以来,积极参与省组织的各类节后复工复产,重要时段、敏感时期的专项督查、检查。在督查中,服从带队领导的安排,与其他同志相互配合,按照局党组提出的“工作踏实、作风扎实、基础打实、监察务实、责任落实、成效求实”的要求,积极深入煤矿井下,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工作中不怕苦不怕累、不计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煤矿; 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共性问题,提出了改进煤矿安全生产的有益建议,将监管监察工作与对煤矿的指导服务相结合,2008年以来,每年累计深入基层煤矿达110天以上。

四、参与煤矿事故的抢险和调查:积极参与煤矿事故的抢险救援,2009年1月17日毕节地区赫章县一非法煤窑塌方被困3人。接报后,与事故处立即赶赴现场,经全力抢救,3人平安获救;2009年3月20日上午7点40分左右,黔西南州晴隆县联发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当班23名工人有13人安全升井,被困10人生死不知。10点20分,与事故处人员赶到现场,向矿方了解井下情况,并结合现场勘查及对图纸分析后,组织抢险人员紧急施救,成功救出9人,1人遇难; 2009年 6月17日15:30分左右,黔西南州晴隆县新桥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当班井下作业30人,其中15人安全升井,15人下落不明。事故发生后,温家宝、周永康、石宗源等领导均作出重要指示。省长林树森批示,要求“千方百计开展救援”; 副省长孙国强明确要求“1%的希望,也要付诸100%的努力”根据局领导的安排,从18日接到事故报告的当天立即赶到事故现场(18日刚从金沙检查回贵阳) 参加抢险救援17天。参与了盘县羊场煤矿2009年“3.18”冒顶和煤与瓦斯突出较大事故、威宁县东风镇2009年“3.19”非法小煤窑瓦斯爆炸较大事故、黔西县江丰煤矿2009年“8.25”瓦斯爆炸较大事故和黔西南州晴隆县中营镇新桥煤矿2009年“6.17”重大透水事故、普定县大坡煤矿2010年“10.27”重大透水事故、金阳新区富宏煤矿2010年“5.29”重大透水事故、荔波县2011年“10.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沿河县2012年“4.26”重大透水事故的调查。

五、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维护一方稳定和平安。几年来,特别是在国庆“六十周年”大庆,“两会”和“十八大”前的敏感时期,各地上访不断增多,对信访批示,都在第一时间协调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按期回复。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主要事迹材料

 

----煤矿安全监管处(执法监督处)洪福兴

 

洪福兴,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贵州工学院,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06年调入贵州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后,连续几年被评为优秀国家公务员、国家安监总局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个人,2012年被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授予“贵州省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该同志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为目标,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及省局党组的安排和工作要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恪尽职守,以坚定高昂的工作热情,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以“强基础、严执法、重服务、保安全”的工作思路,坚持标准,严格执法,强化服务,为提升我省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不遗余力地奉献自己的光和热,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形象和模范带头作用,以对煤矿安全监管事业高度忠诚的信念、高度负责的态度诠释了一个优秀安监工作者踏实奉献、敬业有为的工作真谛。主要事迹有:

一、抓好煤矿的基层基础工作:

(一)推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新突破。通过推动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树立典型、加强服务等多项举措,使我省有9对煤矿被国家安监总局评定为部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实现了全省2012年度所有生产矿井均达到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省三级及以上标准,其中省一级标准化矿井21处,省二级标准化矿井215处,比2011年度分别增加5处、169处,增长31.2%和369.4%。

(二)创新监管方式,改善监管效果。一是为了进一步改善煤矿安全监管效果,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的阶段重点,该同志参与起草下发了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提出了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驻矿安全监管员的职责和履职措施,促进煤矿安全监管第一道防线切实发挥作用;二是创新监管方式,组织参与了九个市(州、地)安监局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交叉检查,有效地改善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效果。

二、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及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执法监督办法,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创新工作思路,改变以往单纯在室内检查执法文书的方法,将煤矿督查专项行动、安全大检查工作与现场检查煤监分局的行政执法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检查标准不降低,内容不减少的原则,通过对现场执法过程追踪、及时纠正煤矿行政执法中,对安全隐患监察、重大行政处罚程序和实施、自由裁量权掌握、事故查处等方面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现象。定期对上报的执法统计进行分析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采用反馈《工作意见》、执法通报和现场分析会的形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执法过程中的错误,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

三、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名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的“老兵”,该同志十几年如一日,时刻以工作为重,无论是在开展煤矿安全检查工作时,还是参与省组织的各类节后复工复产,重要时段、敏感时期的专项督查、检查。在工作中,服从带队领导的安排,与其他同志相互配合,按照局党组提出的“工作踏实、作风扎实、基础打实、监察务实、责任落实、成效求实”的要求,无论工作任务有多艰难、工作环境有多恶劣,从不退缩。多年来,该同志经常深入煤矿一线,深入煤矿井下查找隐患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工作中不怕苦不怕累、不计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煤矿; 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共性问题,提出了改进煤矿安全生产的有益建议,将监管监察工作与对煤矿的指导服务相结合,在煤矿安全检查时经常因为忘我的工作,顾不上吃饭;经常为了完成工作任务,不惜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常常加班加点工作,牺牲小家,服务大家,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多年来,每年累计深入基层煤矿达一百多天以上。

煤矿安全工作意见篇(10)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结合煤炭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通过整顿关闭和收购、兼并、控股、参股等方式,对煤矿企业依法开采的煤炭资源及其他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重组,逐步形成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大中小型煤炭企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煤矿开发合理布局,增强煤炭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基本思路

在各级政府组织和指导下,以实施矿井煤炭资源整合促进煤矿企业资产整合,落实整顿关闭任务为主线,减少小型煤矿企业和矿井数量;以煤炭资源采矿权、煤矿企业资产所有权为纽带,实现企业的重组与并购;以资源科学配置、生产系统优化,提高办矿水平、产业集中度和技术水平为手段,达到增强煤炭供应保障能力、企业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目的。整合工作按照“资源资产化、企业股份化、区域集团化”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对煤炭资源、资产、资金、技术、管理、人力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重组以及合法矿井对已关闭矿井尚有开采价值的资源进行整合,将小型煤矿企业和矿井整合为“产量上规模、质量达标准、安全创水平、管理上台阶”的新型煤炭企业和矿井。

三、基本原则

(一)全面统筹,安全发展。煤矿整合应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和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相结合;与电煤供应保障基地建设和全县大多数小型煤矿开采极薄煤层的现实相结合;与解决三峡库区产业空虚问题和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农业、农村、农民生产生活问题相结合。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煤矿整合应结合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及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合理制订整合规划和具体方案,并有计划地分步实施。

(三)以大并小,优化组合。煤矿整合应坚持以大并小、以强并弱、以优并差和规模开发的原则,以大中型和具有资金、管理、技术相对优势的骨干煤炭企业为主体,整合小型煤矿,促进煤炭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实现规模化开发,提高产业集中度。

(四)明确标准,扎实推进。整合矿井必须经现场核实和方案论证,达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整合后的一个矿区(开采单元)原则上只设置一个采矿权。

(五)公开公正,接受监督。煤矿整合应兼顾各方利益,依法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整合过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目标任务

(一)*年末,煤矿企业总数控制在40户以内。构建10个20万吨/年以上生产规模的煤炭企业或企业集团。

(二)*年末,全县小型煤矿矿井数量控制在98个以内。

五、整合方式

(一)企业资产整合。按照《重庆市小型煤矿企业资产整合的意见》要求进行,需要调整的,按有关规定调整。

(二)矿井资源整合。对相邻矿井实行以煤炭资源为基础、开局调整为重点、生产系统优化为核心的重组,达到“一证一矿、一套生产系统”的要求。

六、整合标准

(一)企业整合标准。整合企业最低生产规模原则上不得小于10万吨/年,并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矿井整合标准。整合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9万吨/年;开采极薄煤层、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满足农业、农村、农民生产生活用煤为主要目标的小型煤矿最低生产规模应达到4万吨/年。

七、整合范围

整合的范围为所有具备整合条件的矿井。煤炭资源整合主要是合法矿井之间和合法矿井对已关闭矿井尚有开采价值的资源进行整合。其重点是:

(一)核定生产能力3万吨/年及以下煤炭资源相邻的矿井。

(二)国有煤矿井田周边对国有大矿生产开发有影响的矿井。

(三)一个矿区范围内存在多个矿井(生产系统),即“一矿多井、大矿小开”的矿井。

(四)小矿密集区内的矿井。

(五)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的矿井。

(六)实际生产能力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的矿井。

(七)采矿范围相邻,具备整合条件的矿井。

(八)其他具备整合条件,可以实施整合的矿井。

以下类型的矿井不纳入整合范围:

(一)凡存在煤(岩)与瓦斯突出、自燃发火、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经论证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3万吨/年以下矿井。

(二)资源已经枯竭且周边无资源可增划的矿井。

(三)在国家和市级规划矿区范围内,对大中型矿井未来开发有影响的矿井。

(四)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重要风景名胜区、部级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内的矿井。

(五)已经纳入永久性关闭煤矿名单、且无资源可供重新规划利用的矿井。

八、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形成整合意见:*年5月15日前,形成全县煤矿整合实施意见;

2.动员培训,编制规划:

①*年5月15日前,召开全县煤矿整合工作动员大会,并集中3天时间,邀请相关人士提供咨询服务,指导煤矿企业开展整合工作;

②*年5月2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煤安办召集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认真学习、讨论全县煤矿整合实施意见,并指导煤矿企业完成整合申请和整合意向协议书;

③*年5月30日前,各煤矿企业必须将整合申请和整合意向协议书及整合相关资料、文件等报县整合办;

④*年7月底前,县整合办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全县煤矿整合规划,并完成初审和报批工作。

3.*年12月底前,全县20%的整合煤矿取得(变更)采矿许可证,并进入初设方案的设计及报批;

4.*年12月底,基本完成全县煤矿整合工作,县人民政府组织检查验收。

(二)工作步骤

1.形成全县煤矿整合实施意见。县政府根据渝办发[*]112号文件要求,形成全县煤矿整合实施意见,确定煤矿整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2、召开全县煤矿整合工作动员大会,启动全县煤矿整合工作;

3、整合企业向县整合办提交整合申请和整合意向协议书(含资产整合和资源整合)及整合矿井已取得的有关手续(证照、批准文件等),并明确“整合成矿、独立成矿”的政策依据与条件、矿井名称、企业名称、系统布置、矿井规模、法定代表等具体事项;到*年5月30日仍不向县整合办提交整合申请和整合意向协议书的煤矿企业,一律视为自愿放弃整合并纳入拟关闭名单的矿井。

4.实行煤矿企业和矿井数量总量控制。根据全市煤矿整合关闭三年规划,必须在整合规划中具体分解落实我县煤矿企业和矿井数量控制目标,并于*年7月底前提出拟保留矿井、拟关闭矿井和未来发展矿井名单。

5.编制全县煤矿整合规划。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编制煤矿整合规划报市煤矿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联合会审。整合规划与矿业权设置方案必须保持一致。

6.明确实施主体。按照经批准的煤矿整合规划,确定整合煤矿企业主体,并预先核准企业名称。

7.编制整合煤矿开采设计、安全专篇和取得(或变更)采矿许可证。按照经批准的煤矿整合规划,编制各整合煤矿开采设计、安全专篇和取得(或变更)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分别报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重庆煤监局和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成熟一批、审查一批的原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的,进行整合。整合后扩大(或变更)矿区范围的,应进行必要的资源储量核查,缴纳采矿权价款。

8.依法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整合煤矿企业根据经批准的开采设计,组织施工队伍,并按照本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组织施工。整合工程竣工后,按程序申请相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9.检查验收。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煤矿整合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10.全县煤矿整合规划的编制要求。全县煤矿整合规划必须由具备煤矿设计、煤矿安全评价、煤炭资源开发、煤矿安全技术服务资质的单位编制。

九、政策措施

(一)继续推进小型煤矿企业整合。小型煤矿企业整合工作仍按照《重庆市小型煤矿企业资产整合的意见》要求进行,并将两阶段的工作合并。整合煤矿工作继续享受《重庆市小型煤矿企业资产整合的意见》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二)限期整合,规范操作。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快推进煤矿整合工作,经批准列入整合规划的矿井必须在*年10月以前进入开采设计、取得(变更)采矿许可证程序。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煤矿整合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整合矿井之间的兼并、重组应建立在平等协商、符合市场经济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由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督促、指导、协调整合各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

(三)整合期间证照办理暂行规定。整合期间,核定生产能力3万吨/年及以下矿井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可予以暂延,整合完成后,按新的要求处理。

(四)小型煤矿分类处置规定。根据*年煤矿生产能力复核认定结果或经批准的设计生产规模(新建、改/扩建),按以下原则分类处置全县的小型煤矿。

1.新建矿井。严格控制新建矿井的数量,未列入经批准的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煤矿整合规划的建设项目,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向市级相关部门转报。“*”期间,原则上停止转报30万吨/年以下的新建煤矿项目。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为满足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用煤需求,构建合谐新农村,在不突破全县矿井总数的情况下,可适度新建小型煤矿。新建煤矿生产规模不得低于6万吨/年;开采极薄煤层(0.65m以下)的,生产规模不得低于4万吨/年。

2.生产矿井。现有3万吨/年及以下矿井按以下方式分类处置。

(1)具备与相邻矿井实施资源整合的矿井,必须实施资源整合。整合后只保留一套生产系统。设计生产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9万吨/年。开采极薄煤层的,不得低于4万吨/年。

(2)不具备资源整合条件、但资源储量较大或具备增扩资源条件的矿井,可实施改扩建。设计生产规模不得低于4万吨/年。

(3)开采极薄煤层、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以满足农业、农村、农民生产生活用煤为主要目标的3万吨/年及以下矿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经市煤矿整合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审定,可适当保留。

(4)存在煤(岩)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水害等重大安全生产威胁,能够通过资源整合或改扩建使生产规模达到6万吨/年及以上的矿井,经县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论证,采取有效安全保障措施可以开采的,经市煤矿整合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审定,可予以保留。

(5)开采地质构造特别复杂块段、回收相对集中的残余或零星资源的矿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经市煤矿整合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审定,可规划到一个采矿权属范围内,分区布置,分期开采,设计生产规模不得低于4万吨/年。

3.拟关闭矿井

(1)具备资源整合或改扩建条件而拒不参加资源整合或改扩建的3万吨/年及以下矿井。

(2)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生产规模2万吨/年以下,不具备资源整合或改扩建条件的矿井。

(3)凡存在煤(岩)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3万吨/年以下的矿井。

(4)其他应纳入关闭范围的矿井。

4.政策性遗留问题矿井。以下情形按政策性遗留问题处理。

(1)经市级相关部门审批,设计规模在6万吨/年及以上的煤矿建设项目,按正常程序进行审查和竣工验收;正在建设或已作部分前期工作的设计生产规模6万吨/年以下、4万吨/年及以上的煤矿建设项目,可继续完善相关手续。

(2)经市级相关部门审批,正在建设或已作部分前期工作的设计生产规模3万吨/年及以下的新建、改扩建(含技术改造)、资源整合矿井,原则上纳入资源整合范围,整合后生产规模应达到4万吨/年及以上;不具备资源整合条件,但具备扩大生产规模资源条件的,可申请改扩建到4万吨/年及以上,继续完善相关手续;既不具备资源整合、又不具备改扩建条件的,一律停止建设,责令关闭,相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证照手续。

(3)对立项和设计批准的建设规模不一致的煤矿建设项目,以经批准的设计规模为准,限期完善相关手续后可继续建设;不按有关规定限期完善相关手续的,必须停止建设。

(4)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具有开采价值、实行先关闭后整合矿井的残余资源,可纳入整合范围。已通过市煤矿整合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审查的此类资源整合项目,可继续完善手续。

(五)实事求是实施整合,防止弄虚作假。4万吨/年至6万吨/年的整合煤矿实际产量在投产的第二年必须达到核定能力,否则,将核减生产能力,并按实际产量予以处理。

(六)整合矿井的采矿权价款处理。整合后矿井占用矿产资源储量较原出让时增加的,其增加部分资源储量的采矿权价款应按现行市场价格予以补缴,不再评估。

(七)鼓励和支持大中型煤炭企业参与整合。鼓励和支持县内外大中型煤炭企业充分发挥资金、管理和技术优势,参与煤矿整合,提高煤矿整合质量。重点是整合大矿区范围内资源较多,又有利于大矿集中开发的高瓦斯、突出矿井。在国有煤矿井田周边有资源纠纷或交叉重叠的小型煤矿,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处置:一是由国有煤矿采取兼并收购小型煤矿的方式进行整合;二是经县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论证,不影响大矿整体开发和安全生产的零星或残余资源,通过协商,划出国有大矿井田范围,由小型煤矿合理开发、充分利用。

(八)严格办矿准入。行业外新的投资者有投资煤炭行业意愿的,可以通过整体收购、控股或参股现有整合后合法矿井的方式进入。参与新的采矿权竞买者,要进行资质审查。

(九)加强煤矿整合期间的安全管理、监管和监察。煤矿整合方案实施中,只允许整合前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矿井,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与新建或改造工程互不影响的区域组织生产,并制定安全技术保障措施报县煤炭工业局审批。

煤矿整合期间,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度,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实施整合。

县煤炭工业局和各乡镇煤安办必须加强煤矿整合期间的安全监管、日常监察,组织定期、重点和专项监管、监察,严厉查处整合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整合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特别要防止核定生产能力3万吨/年及以下矿井突击生产、掠夺式生产,避免发生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确保整合期间煤矿安全。

(十)加强整合煤矿的环境保护工作。煤矿整合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十一)创造条件,加快进度。县煤炭工业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环保局、公安局、电力公司、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原则要求,制定和落实具体工作措施,为整合煤矿提供积极的政策支持。采取简化环节、联合现场办公等方式,对整合企业上报的整合方案原则上成熟一批、集中办理一批。充分利用已有技术和业务成果,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减少收费,加快工作进度。

(十二)建立小型煤矿退出机制。不按时提交整合申请、整合意向协议书和不具备资源整合、改扩建和保留条件的小型煤矿,由县人民政府决定纳入关闭范围,组织实施关闭。对*年度(*年6月至*年6月)已列入拟关闭名单的矿井和主动申请永久关闭的矿井,按照渝办发[*]93号文件规定,“对证照齐全永久关闭的矿井(指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且在*年内有效的),按照*年核定矿井生产能力为依据进行经济补偿。对核定生产能力为1万吨/年的矿井,一次性补助25万元;对核定生产能力为2万吨/年的矿井,一次性补助40万元;对核定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及以上的矿井,一次性补助50万元(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数上,每缺一个证照扣减补助金额5万元,以此类推);凡是被列为*年度关闭对象并实施先关闭后整合的煤矿,一次性补助10万元”。已列入永久性关闭名单的矿井,其资源需要重新开发利用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查后报市整合办,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

十、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施。

县政府成立*县煤矿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谢礼国任组长,副县长王程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煤炭工业局,负责组织制订全县煤矿整合工作方案,分解煤矿整合工作目标,落实整合责任,协调县级有关部门推进煤矿整合等工作。

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机构,负责对辖区内煤矿整合工作的组织引导、宣传发动、监督检查等。

(二)大力宣传,加强督导。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本实施意见贯彻到每一个煤矿企业,大力宣传煤矿整合工作的目的、意义、背景和相关政策,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赴产煤乡镇进行督查。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推动整合工作扎实开展,严防整合煤矿弄虚作假、超能力生产。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煤矿整合工作由县整合办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整合企业的组织协调。县级有关部门除法定职责以外,按以下分工,认真履行职责。

县煤炭工业局负责煤矿整合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整合规划、具体方案的审查;查处不按设计组织施工、拖延整合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整合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的查处,依法作出停产整顿、停止施工的监管指令;对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依法组织煤矿企业向重庆煤监局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向市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申办煤炭生产许可证。

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采矿权设置方案的编制、审查、报批,负责组织认定资源接近枯竭的矿井和已关闭矿井资源的开采价值;对纳入整合的资源协助企业依法申请划定矿区范围,重新设置采矿权,并协调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整合矿井的法人主体颁发(变更)采矿许可证;对采矿权范围调整和边角、残余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出处理意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整合后的企业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和登记注册。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整合过程中的社会稳定,依法打击整合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整合矿山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依法处置关闭矿山的爆炸物品,依法核定整合后矿山的爆炸物品用量。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整合煤矿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环境保护违法行为。依法审查批准整合煤矿环境保护措施。

综合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整合过程中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管,参与煤矿关闭工作。

供电部门负责切断关闭矿井的供电电源,拆除供电设施,查处向非法煤矿供电的行为。

煤矿安全工作意见篇(11)

国务院第92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炭工业的高度关注,对煤矿职工的亲切关怀;进一步阐明了煤炭工业的战略地位,指明了煤炭工业的发展方向,是一个全面的纲领性文件。第一,在指导思想方面,提出了要统筹煤炭工业和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统筹煤炭开发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统筹矿区发展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第二,明确了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炭资源管理之间的关系,要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炭资源管理部门相互配合,共同促进煤炭资源合理有序开发。第三,《意见》第6条,明确提出由国家出资完成煤炭资源的找煤、普查和必要的详查,统一编制矿区总体开发规划,再进行精查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市场化转让。第四,《意见》第18条提出“严格技术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这是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素质、解决煤矿技术人才短缺的根本性措施。第五,《意见》第20条提出“按照就近利用的原则,发展与资源总量相匹配的低热值煤发电、建材等产品的生产”,为煤矿发展循环经济指明了方向。第六,《意见》第23条提出尽快修订煤炭产业政策,完善办矿审核制度,严格准入标准。第七,提出了落实《煤炭法》的有关规定,研究建立煤炭产业积累煤矿衰老期转产资金制度,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第八,提出了改革煤矿工作制度,将矿工入井时间缩短到8小时之内,并尽快实行“四班六小时”工作制。这对企业来讲是一种压力,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我想就如何贯彻《意见》谈几点:一是组织专家编写学习辅导材料;二是已向国务院请示,建议召开全国煤炭工作会,将《意见》具体化,可操作;三是在适当的时候举办以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为主题的论坛。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第一副会长濮洪九:

目前,社会对我国煤矿的特点缺乏了解。美国67%是露天矿,中国只有4%是露天矿,大部分是井工矿,且深度大都在400米、600米至1000米,开采难度大;还要与瓦斯等自然灾害作斗争。煤矿安全管理、生产管理都有其自身特点。如何使煤炭行业转变生产经营方式,提高生产水平,成为一个技术先进、高效、安全、环保、可持续发展的行业,为我国的工业发展提供原料、燃料,为人民提供光和热,我觉得:一是应该大力宣传《意见》的重大意义,唤起全社会都来关注煤炭,促进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二是增强煤矿职工主人翁意识,树立全局观念,加大改革力度,加快煤炭工业结构调整步伐,为经济建设提供更有力的能源安全保障。

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司副司长唐元:

第一,怎么看待煤炭行业。我认为,煤炭行业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是关系到国家能源安全、经济安全的一个重要行业。煤炭行业的发展不仅是煤炭企业自己的事,而且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全局的大事。因此,应该跳出煤炭看煤炭行业的发展,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看待煤炭工业的发展。

第二,正确判断目前制约煤炭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最近,我对煤矿采掘比问题进行了调研,发现煤炭工业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据统计,1991年到2004年,整个煤炭行业新建3万吨以上矿井共投资1581亿元,只相当于2004年电厂投资4808亿元的33%。我认为,这是制约煤炭行业发展的一个根本性问题。造成煤炭行业投资不足有多方面原因,而财政、税收政策和各种不合理收费是最关键的原因。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分析,1993年税制改革前,煤炭行业产品税综合税率为3.35%左右,税改后的11年,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年平均为8.47%,比税改前增加了5.12个百分点,11年累计多缴税900多亿元。同时,煤炭行业长期承担不合理收费。自1991年开始向煤炭行业征收铁路建设基金,2004年煤炭企业就交纳了160亿元,占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当年销售收入的4.15%。应尽快形成煤炭行业良性发展的政策环境,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局局长李连仲:

《意见》一是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炭经济发展全局。二是针对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和解决的措施都做了详细、深入的研究。提出的改革思路,如对经济发展的协调、环境保护、经济结构的调整、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技术工程人员的配备、安检、瓦斯治理等等一系列措施,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相信《意见》对促进煤炭工业以健康为前提,协调为动力,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一定会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国家环保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副司长王德辉:

《意见》共六大部分28条,其中1/3以上的条款提到了环保。这对我国煤炭工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对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2004年,国家环保总局曾联合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对13个省市的矿山(包括煤矿)等的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我们发现,煤炭开采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不但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也严重制约了煤炭工业的发展。山西省煤炭的出省价是每吨200多元,据山西省有关部门测算,治理和恢复煤炭开采造成的环境破坏大约每吨需要花费50元。

根据《意见》要求,环保部门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制定相应的生态环评标准。污染控制已有具体明确的国家排放标准,管理比较严格,但生态的治理和恢复很难做到严格管理,主要原因是没有标准。我们要在做好煤炭开采环评工作的同时,制定生态环评标准,既控制污染,又预防产生新的生态环境破坏。二是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地方制定矿区环境的综合整治规划,防止新的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偿还计划经济时期留下的环境旧账。三是因地制宜制定生态环境补偿政策。《意见》中提到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以解决环境保护费用内部化的问题。四是指导地方政府制定和实施省级的煤炭开采环境保护条例。国家有环境保护法,具体到煤炭行业,应该有一个环境保护条例。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连昌:

关于如何落实《意见》,我提两条建议:第一,要制定出台配套文件。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涉及的问题很多,涉及的部门也很多,关系错综复杂,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利益,一个部门有一个部门的利益,没有配套文件容易出现扯皮现象。第二,文件出台后,解释的口径要统一,要便于操作。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按法律程序办事。地方文件与《意见》有矛盾的,应以《意见》为准,过去的文件要取消。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局长王守祯:

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关键在于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目前,山西煤炭工业不健康的主要因素有五个方面。其一,产业集中度低。2004年全省产煤大数5亿吨,由3826个煤矿生产,其中国有重点88个煤矿的产量占全省煤炭总产量的45.6%,平均每矿产煤256万吨;地方国有370个煤矿的产量占17.31%,平均每矿产煤23万吨;乡镇3368个煤矿的产量占37%,平均每矿产煤5.4万吨。其二,小煤矿的安全基础薄弱。2004年山西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首次下降到1以下,为0.98,国有重点煤矿为0.12,地方国有煤矿为1.28,乡镇煤矿为1.91,是国有重点煤矿的16.5倍。目前山西产5亿吨煤,多数小煤矿的生产是没有安全保障的。其三,小煤矿资源回收率低,国有重点煤矿的回收率大致在80%左右,而小煤矿仅在20―30%之间,全省小煤矿年产2亿吨煤,就要动用10亿多吨的煤炭资源,浪费十分惊人。其四,国有重点煤矿的社会负担沉重,与小煤矿不在一条起跑线上。目前山西国有重点煤矿除养活离退休职工外,还要负担医院、学校等各类人员10多万人,平均负担企业办社会费用20多亿元,加之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吨煤成本比乡镇小煤矿高出将近2/3,使国有重点煤矿始终受到生产力落后的小煤矿的困扰。其五,煤炭行业税负比其他行业要重得多,尤其是国有煤矿相对于小煤矿更加沉重。

当前,认真贯彻《意见》,就要大力实施资源整合、关小建大、淘汰落后,实现山西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实施资源资产化管理、企业股份制化改造、区域集团化重组,实现资源整合、规范管理、集团经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解决煤炭工业发展中存在的不健康问题。

陕西省煤炭管理局局长王双明:

煤炭行业的现状是,过去条条管理式所形成的规范,交到地方后,有弱化的趋势,应该加强这方面工作的落实。小煤矿的整合,地方政府实施起来有困难,国家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煤炭作为主体能源的地位,宣传时要把这个行业地位突出出来。

但有一个理论问题需要解决,即煤炭工业是属于竞争领域还是属于非竞争领域。这个问题一定要明确。如果属于竞争领域,国有经济是要退出的;如果不属于竞争领域,国有经济要控股。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院长王金华:

《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务院首次专门为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而颁布的纲领性文件,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炭工业的关怀和重视,充分体现了煤炭作为第一能源在我国的主体地位。《意见》首次提出了以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为核心内容的发展目标。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涵盖全行业的;必须充分依靠科学技术,不断巩固和培养壮大优秀的煤炭科技队伍,提升全行业的科学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

中国矿业大学教授王立杰:

我认为《意见》的意义有两点:一是引起了全社会对煤炭的关注。总理指出,这个文件不仅仅是煤炭的事,而且涉及到我国的能源,乃至经济发展的大事。二是指出了煤炭工业发展的正确思路。多年来,煤炭工业应该说走了不少弯路,《意见》的出台对煤炭工业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回顾煤炭工业的历史不难发现,过去我们对煤炭工业的发展重视得不够。例如,电力和铁路都有建设基金,煤炭不但没有建设基金,还要交纳铁路、电力建设基金。1985年以来,煤炭企业的发展全靠企业自身投入。在煤价偏低的情况下,企业负债经营,根本没有休养生息的机会。要发展煤炭工业,就要按照《意见》指出的按照资源回采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子走。总之,关键在于国家的重视程度,必须要有投入,才能逐步淘汰落后生产力。同时,要制定《煤炭产业发展政策》等与《意见》相配套的措施,从法律、制度等方面保证《意见》的真正落实。否则,煤炭工业还是很难走出困境。

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岳福斌:

我要讲三个问题:第一,《意见》的重要性。国务院第9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这个文件,是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同时也标志着中国煤炭产业由此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中国煤炭人的“福音书”,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考虑了煤炭人的苦衷,也充分认识到了煤炭人在中国目前40多个行业中是付出最多、索取最少的这一现实。第二,对《意见》的体会。这个文件之所以被大家看好,成为我国煤炭产业、煤炭经济发展史上第一个系统的纲领性文件,得益于对煤炭产业、煤炭行业、煤炭经济的研究,以及将其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来认识。第三,关于下一步工作的几点建议。一要分层次地开展研修,与企业一道把《意见》的精神理解透。二要组织宣讲团到一些大的煤炭企业去宣讲《意见》精神,这样做能够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地解决问题。三要重点培养和发现一些对贯彻落实《意见》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单位和企业,在适当的时候召开经验交流会或现场办公会,推广经验。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局长徐水师: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煤炭工业确实要进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时代 ,对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有利于全面加快煤炭工业发展;有利于煤炭资源规划和合理利用,促进煤炭资源管理和生产开发的相互协调;有利于国家大型煤炭基地的建设,煤炭集团的结构调整;有利于加强煤炭安全生产,推进煤炭综合利用和环境综合治理,完善煤炭法律法规制度。我们要深入学习、落实《意见》,全面加强煤炭勘察工作。要充分发挥煤炭行业人才优势、质量优势和管理经验,积极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对煤炭资源规划、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为煤炭企业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开展煤炭资源税率改革和研究,积极参与制定煤炭资源回采标准和办法,参加煤炭资源回采的执法检查,深化洁净煤技术的研究,为保护和合理利用煤炭资源服务。

山西焦煤集团公司董事长杜复新:

新中国煤炭工业走过了50多年风雨历程,在进入21世纪的今天,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党和国家回顾煤炭工业发展历史、深刻分析煤炭行业现状和长远考虑煤炭行业未来的重大决策,在煤炭工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意见》对煤炭工业的资源、生产、综合利用、节能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作为在煤炭企业工作了30多年的“老煤炭”,我认为这些意见非常符合企业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对于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煤炭作为基础能源,在未来几十年仍是能源供应的主体。随着时间的推移,科技的进步,新的能源会不断被发现,同样,煤炭的用途也会不断扩展。因此,保证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保证充足的煤炭供给,是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础知前提。现有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以及对未来资源的精查勘探,关系到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大问题。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矿区的稳定发展、广大矿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直接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我国有很多城市是煤城,煤矿兴则城市兴,煤矿安全稳定则城市安全稳定。

山西焦煤作为我国目前最大的焦煤生产企业,要抓住《意见》出台的契机,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切实动员和组织员工学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按照《意见》要求切实抓好资源开采,搞好安全生产,抓好资源综合利用,抓好矿区环境保护,提高职工生活质量;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煤―焦―化”、“煤―电―材”等产业产品链的延长工作,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要广开渠道,走出去请进来,加快专业人才的培养,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要全力加快晋中煤炭大基地建设步伐,到2010年实现产量超过1亿吨、销售收入超过600亿元。

宁夏煤业集团总裁张文江:

《意见》真正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煤炭工业的关心和高度重视。在贯彻《意见》时,要跳出煤炭来宣传这个文件。在贯彻落实上,要抓主要工作。建议有关部门出台一个比较详细的东西对《意见》进行解释说明。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李忠勤:

《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和国务院能源领导小组的成立,体现了国家对煤炭工业和煤炭企业的高度重视。以国务院名义颁布煤炭工业发展的综合性文件,多年来还是第一次。《意见》的出台,对加快煤炭大基地、大集团建设,促进煤炭企业做大做强,推动煤炭工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意见》中提到的“加快培育和发展若干亿吨级大型煤炭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优化煤炭工业结构、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平衡国内煤炭市场供需关系和走出去开发国外煤炭、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主体”,对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发展,特别是龙煤矿业集团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为保证《意见》的有效落实,建议尽快制定《意见》的实施细则,特别是应出台具体政策,重点支持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发展。一是在资源配置上,国家应优先保证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使其具备充足的后备资源。特别是随着二级矿业权市场化的深入推进,对以煤炭资源进行的招商,应有统一规划和重点倾向。对国有重点煤矿规划接续区内的煤炭资源,各地市县不能对外招商;在二级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化转让上,应优先转让给具备煤炭生产经营资格和综合竞争实力的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二是帮助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加快补还勘探欠账,提高勘探质量,形成更多可供建井的资源储量。同时,出台政策支持国有重点煤矿搞好老矿区深部找煤和找煤的地质勘查,延长老矿区的服务年限。三是制订具体的扶持政策,对主焦煤等稀缺资源和稀有煤种,实行有计划、保护性开采,同时严格限制小煤矿开采。四是对新建煤矿项目、煤炭转化项目、环保项目等,国家应在项目立项、资本金注入等方面给予大型煤炭企业重点支持。五是继续加大国债资金的投入,帮助煤矿加快补还安全欠账,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山东新汶矿业(集团)公司董事长郎庆田:

我讲几个问题。第一,关于资源问题。我听到社会上有一些流言,说一些小矿主们要和国家政策“赛跑”。“赛跑”的两种措施是能采的煤炭资源赶紧采,根本不考虑什么回采率;采不了的矿赶快卖掉。第二,关于洁净煤问题。洁净煤是煤炭工业发展的重点,将来的煤矿出矿产品应该尽量减少直销原煤,改为销售经过洗选加工的洁净煤。这既可以减少运输压力,还可以解决市场的掺假等问题。第三,关于资源税问题。资源税是依据销售收入征收的,这里面有通过洗选加工增加的收入,这不是鼓励洗选加工向社会提供洁净煤,减轻社会的成本。这个税不合理。第四,矿工的问题。矿工问题中有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就是提高特殊岗位的补贴。个人所得税出台后,矿工的下井补贴不应该计入个人收入。第五,价格问题。煤炭定价不合理,价格与价值严重不符,应该尽快实现煤炭市场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