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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委考察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2-11-01 00:33:35

支委考察报告

支委考察报告篇(1)

(二)严格培养发展程序

1、个人写《入党申请书》。

2、支部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负责培养人,即入党介绍人。

3、支部每半年对申请人考察一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期间党委进行时间不少于10个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

4、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研究确定上报预备党员发展对象。

5、党委考核审查,研究审批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并报组织部预审。

6、组织部审批后,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并报党委

研究确定为预备党员,填写《入党志愿书》。

7、预备期一年间,支部每季度填写一次《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期满本人写出《转正申请书》,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形成决议经党委检查培养教育情况后,研究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三)完备党员培养发展上报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支部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本人每半年《思想汇报》;

4、《调查证明材料》;

5、支部《政审报告》;

6、《党内、外群众评议记录》;

7、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学习合格证;

8、《支部考察报告》;

9、《党委考核报告》;

10、《入党志愿书》;

11、支部填写《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

12、本人《转正申请书》。

(四)入党积极分子应认真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听党课,积极参加上级党委的集中培训及党的活动和所分配的工作,经常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经得起党组织的锻炼和考验。

(五)入党介绍人要随时掌握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做好被介绍人的谈心教育工作,并及时如实地向党组织汇报。

支委考察报告篇(2)

1、乡镇党委要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并按照县(市、区)委的安排意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培训工作人员,确定职数配备及任职要求。

2、层层召开会议,宣传“两推一选”的意义、程序、步骤,公布村党组织成员的任职条件、职数,组织符合条件的对象报名,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推荐提名。

3、村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工作报告,经支委会认真讨论,反复修改后定稿。

二、党员推荐

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提名前,要对本届村党支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议情况,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以及对全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建议等情况作报告。提名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却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票的党员,可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征求意见,推荐情况上报乡(镇)党委,乡(镇)党委按照下一届村级党组织委员名额1:2的比例,研究确定候选人的初步人选。

三、群众推荐

村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乡(镇)党委批复的村级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信任投票,现场公开计票。参加投票的人数不得少于本村村民或村民代表的85%。乡(镇)党委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2至3人的差额,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审察

班子人选初步提出后,乡(镇)党委要派出专门考察组逐一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的任务是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全面了解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掌握是否参与非法组织活动、群体性活动、宗教宗族势力活动有牵连,重点掌握在管理财务、办理审批业务、调处矛盾纠纷中有无侵农、伤农、害农问题等。考察期间要对群众举报的反映先作出结论,然后确定人事方案。对“两委”班子要实行差额考察、差额研究。差额人数至少要保证1个。考察结束后,乡镇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候选人选,并报县委组织部集中审查。经审查同意后反馈给乡镇党委组织选举。

五、党内选举

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先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然后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将结果上报乡(镇)党委批准。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选举步骤:

1、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说明到会党员数和未到会党员情况,宣布会议是否有效。宣布大会开幕,奏《国歌》;党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推荐监票人、计票人。

3、介绍村党支部书记、委员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4、无记名投票。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结果。

支委考察报告篇(3)

1、乡镇党委要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并按照县(市、区)委的安排意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培训工作人员,确定职数配备及任职要求。

2、层层召开会议,宣传“两推一选”的意义、程序、步骤,公布村党组织成员的任职条件、职数,组织符合条件的对象报名,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推荐提名。

3、村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工作报告,经支委会认真讨论,反复修改后定稿。

二、党员推荐

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提名前,要对本届村党支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议情况,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以及对全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建议等情况作报告。提名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却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票的党员,可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征求意见,推荐情况上报乡(镇)党委,乡(镇)党委按照下一届村级党组织委员名额1:2的比例,研究确定候选人的初步人选。

三、群众推荐

村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乡(镇)党委批复的村级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信任投票,现场公开计票。参加投票的人数不得少于本村村民或村民代表的85%。乡(镇)党委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2至3人的差额,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审察

班子人选初步提出后,乡(镇)党委要派出专门考察组逐一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的任务是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全面了解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掌握是否参与非法组织活动、群体性活动、宗教宗族势力活动有牵连,重点掌握在管理财务、办理审批业务、调处矛盾纠纷中有无侵农、伤农、害农问题等。考察期间要对群众举报的反映先作出结论,然后确定人事方案。对“两委”班子要实行差额考察、差额研究。差额人数至少要保证1个。考察结束后,乡镇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候选人选,并报县委组织部集中审查。经审查同意后反馈给乡镇党委组织选举。

五、党内选举

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先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然后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将结果上报乡(镇)党委批准。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选举步骤:

1、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说明到会党员数和未到会党员情况,宣布会议是否有效。宣布大会开幕,奏《国歌》;党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推荐监票人、计票人。

3、介绍村党支部书记、委员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4、无记名投票。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结果。

支委考察报告篇(4)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进入考察期

4.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5.确定发展对象

6.政治审查

7.短期培训

8.确定入党介绍人

9.填写入党志愿书

10.支委会审查

11.召开支部大会

12.组织员谈话

13.党委审批

14.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15.入党宣誓

16.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17.预备期满

详 细 内 容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委考察报告篇(5)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正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经院党总支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党员和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员和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院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院党总支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六四”和FLG)的表现。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

七、短期培训

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县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集中培训。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县直机关党工委将指派有关人员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党支部组织进行)。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

十七、预备期满、考察合格、转正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审核;

7、县直机关党工委审批。

支委考察报告篇(6)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经院党总支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党员和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员和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院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院党总支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和)的表现。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

七、短期培训

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县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集中培训。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县直机关党工委将指派有关人员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党支部组织进行)。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

十七、预备期满、考察合格、转正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支委考察报告篇(7)

特此报告。

XX党支部

XX年X月X日

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报告县委组织部:

我乡11个村分别于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3日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了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各村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综合考虑平时掌握情况,按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了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纪检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出了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我乡党委于2016年1月3日召开会议,按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了各村党组织下一届委员、纪检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提出了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将推荐结果报告你们,请予审核。

附件:1、中共金源乡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

2、中共金源乡村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考察对象名册

中共西充县金源乡委员会

2017年1月3日

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报告各党支部: 

因党委委员、副所长王蔚国同志离所,为确保所党委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拟在近期增补党委委员1名。现将推荐党委委员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的推荐条件 

(一)党委委员候选人必须是党的组织关系在所的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三年以上(含三年)。 

(二)候选人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政治立场坚定、党性强、有大局观、办事公道、善于团结协作、对自己要求严格;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三)候选人须求真务实,廉洁正派,群众观念强,威信高,能够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四)现任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不在推荐范围。 

(五)所领导班子中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应为党委委员候选人。 

二、候选人的推荐名额 

每一位党员可推荐2名候选人。党支部在党员推荐基础上,支委会讨论确定3-4名候选名单报所党委。 

三、推荐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认真组织党员进行推荐,并于1月20日前将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报党群办。 

(二)党群办将各支部推荐名单汇总后,召开党委会确定候选人初步名单后,下发给各党支部进一步推选。 

(三)各党支部将推选结果报所党委,党委会讨论确定最终2名候选人名单。 

(四)党委向中共宁波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请示,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增补党委委员。 

(五)待中共宁波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复同意后,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增补1名党委委员。 

中共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委员会 

2016年1月5日

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报告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关于酝酿产生中国共产党鲁东大学第二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实施意见》(鲁大党发[2017]10号)要求,中共***总支部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各党支部书记和学校第二次党代会代表参加了扩大会议,对学校党委研究确定的“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讨论酝酿,按照要求分开推荐了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详见《鲁东大学第二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特此报告。

***党总支(盖章)

2017年4月10日

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报告党委委员候选人石井波同志的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察。

石井波,男,1965年9月出生,汉族,大专。1984年9月至2001年3月依山乡财政所;2001年3月至2004年11月任某水产科员;2004年11月至今任农业畜牧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一、学习方面情况

石井波同志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党对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对农村的各项工作吃得透、掌握的准确,并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二、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

石井波同志个人总体素质高,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能够按照中共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履行职责,品德良好,遵守机关纪律,勤政廉政。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活动中,他更是积极参与,能够认真学习有关的理论知识,收听、收看廉政教育宣传节目,并写出心得体会。

三、工作方面

该同志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的开拓精神,是一名德才兼备的干部,他的职务是农业畜牧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在他的带领下,先后组织了二次农民技术人员的培训班,讲解水稻栽培技术和后期管理工作。请县推广中心专家来我镇就水稻稻瘟病的预防和治疗作了专题讲解,并在镇里有关领导的支持下,为农民解决了近百台的喷雾器,为确保农民水稻大丰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四、中心工作情况

该同志包扶五四村,能够及时准确的了解和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从春种到秋收,在五四的田间地头,经常能看到他的身影,积极帮助指导农民对农作物栽培技术和管理。

五、不足之处

该同志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吃苦,敢于碰硬,有成绩也有不足。一是对新的栽培技术掌握不够全面;二是工作中要加大工作力度,为农民快速增收提供保证。

通过对石井波同志的考察,考察小组认为石井波同志素质过硬,工作能力较强,个人综合素质较好,可以作为党委委员候选人。

中共某换届选举考察领导小组

2006年9月20日

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报告按照中共某第十三届党代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要求,魏相和同志经全镇十四个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推荐,采取由上而下,由上而下的方式进行推选,经某党委换届考察工作小组对党委委员候选人魏相和同志的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察。

魏相和,男,1966年5月出生,汉族,大专。1996年入党,1990年至2005年某政府统计工作科员,其间兼任农经站农审员、企业办会计、统计;2005年至现在任某司法所司法助理。

魏相和同志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的坚持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觉悟,个人总体素质高,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能力强。有很强的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善于团结协作,工作中任劳任怨、积极进取、作风踏实,工作业绩突出,特别是在包村工作中,他包扶柞树村,对待柞树村的工作比对待自己家的生活还要重视,把村里的工作和群众的疾苦放在首位,在柞树村整村推进工作中,他夜以继日工作在第一线,帮助村里出谋划策,及时解决整村推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在平时工作中能够同群众打成一片,积极解决提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密切了干群关系。该同志能够积极参加镇里组织的各项活动,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活动中,他更是积极参与,能够认真学习有关的理论知识,收听、收看廉政教育宣传节目,并书写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

通过对魏相和同志的考察,考察小组认为魏相和同志素质过硬,工作能力较强,个人综合素质较好,可以作为党委委员候选人。

中共某换届选举考察领导小组

2006年9月20日

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报告张宏明同志经全镇十四个支部党员大会推选,镇党委换届考察工作小组对纪委委员候选人张宏明同志各方面进行了综合考察。

张宏明,男,1973年6月出生,汉族,本科。1993年8月至1999年11月依山乡农技站技术员;1999年11月至2001年6月依山乡农技站站长;2001年6月至2004年11月某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2004年11月至今任某科技科员、综治专干。

一、学习方面情况

该同志能够学习刻苦,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经常学习党对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有一定的理论功底,并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

二、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

该同志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和行动,思想进步、工作突出、克尽职守、任劳任怨,能够遵守纪律、勤政廉政。

三、本职工作情况

该同志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项工作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即接触群众,又接触干部,还要平衡执法机关的关系,特别是综治维稳工作,都是硬性指标,来不得半点马虎,综治维稳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也是群众非常敏感的一项工作。在抓综治维稳工作中,他时刻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放在首位,认真加以解决,并组织村民进行十户联防,加强治安防范;同时,还成立了治安联防巡逻队,全天候、全方位的执勤看护,杜绝了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四、中心工作

该同志包扶柞树村,他对包村工作有一定的经验,是一位老工作队员,从春种到秋收,他始终在第一线,张宏明同志曾经从事过农技工作,对农作物的病虫害防治有着独到的见解,他经常出入在田间地头,帮助农户排忧解难,指导生产。

五、工作中不足之处

该同志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的成绩,但也有不足。工作中一要加大力度,让违法犯罪行为无生存之地,没有滋生的土壤;二要加强对执法机关的检查督办力度;三要继续完善“十户联防”“警民联防”工作,发挥联防队的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保驾护航。

支委考察报告篇(8)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县委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 1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考察合格转正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委考察报告篇(9)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县委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 1 『 2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考察合格转正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支委考察报告篇(10)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rdq uo;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县委委组织部备案。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 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共2页,当前第1页1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 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委考察报告篇(11)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以及市委三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力平窝、魅力平窝、活力平窝、幸福平窝"建设目标,以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统领,以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遵循和党内有关规定,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三重"用人导向,大力培养选拔政治素质好、带领力量强、服务能力强"一好双强"的村党组织书记,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把村党组织班子建设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领导集体,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参选人资格的认定和正式候选人的产生,必须经过乡党委严格把关。

(二)群众公认原则。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正式候选人,必须通过民主推荐产生,并经过全体党员、群众代表的民意测评。

(三)竞争择优原则。全面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完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直接选举等关键环节的制度措施,着力营造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环境。

(四)依法办事原则。严格按照《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规范有序推进各村党组织换届工作。

(五)分类指导原则。在坚持人选资格条件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村实际,分类明确人选要求。对重点、难点村,制定差异化的换届方案。

(六)综合配套原则。各村党组织要以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健全新一届团支部、妇代会等村级配套组织。

三、工作步骤

各村党组织换届工作从2013年10月21日起全面推开,11月30日前结束,分为五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这一阶段主要做好6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领导机构。乡党委成立以书记任组长的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小组、人选考察小组、检查指导小组。各村党组织也应成立相应的换届工作机构。

2.制定工作方案。乡党委按照市委对村(社区)党组织换届的职数设置、人选条件、选举程序、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等,结合各村实际,科学制定《村党组织换届工作方案》。换届工作方案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报联系我乡的市级领导审核把关。

3.深入宣传发动。各村党组织要按照讲清楚换届工作的时间安排、工作步骤、操作办法和政策要求"四个讲清楚"原则,分别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议,统一党员群众思想。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手机、标语、专栏、墙报等多种载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换届选举工作氛围。

4.抓好离任审计。各村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搞好村级财务审计、清产核资、公布帐目和追缴失散财产等工作。农业服务中心要牵头抓总指导,各村党组织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离任审计工作在10月28日前完成。

5.开展业务培训。乡党委要积极组织对本次选举业务骨干和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6.做好任期总结。各村党组织要认真总结本届工作,研究起草村党组织的工作报告。工作报告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回顾和总结本届委员会在任期内的工作情况;二是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党组织工作的任务以及完成任务的主要措施。报告初稿形成后,应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二)推荐考察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这一阶段主要做好5个方面的工作:

1.实行"两推",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党员自荐、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党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推荐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鼓励符合条件的党员报名参加竞选,凡本人愿意并符合条件的,都可作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乡党委分村分别主持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推荐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2.开展资格条件审查,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乡党委将指导各村党组织对照任职资格条件,在听取纪委、计生、综治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自荐、推荐出来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党员群众测评,确定候选人考察人选。各村党组织要召开由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会议,对符合任职条件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民意测评。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5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考察人选。党员群众的民意测评结果要报乡党委审查。

4.结合乡党委考察情况,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乡党委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候选人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前,及时考察预告,广泛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对候选人考察人选的考察,对在考察中反映出的问题乡党委将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各村党组织必须结合考察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如凭德才表现难以确定,原则上确定民意测评得赞成票靠前的人选作为候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将在各村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天时间的公示,进一步征求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

5.乡党委召开党委会,确定正式候选人。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各村党组织应及时上报乡党委,乡党委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差额直接选举。

(三)选举准备阶段(11月16日-11月21日)。这一阶段主要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

1.制定选举办法。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委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选举办法经联系我乡的市级领导审核后,提交各村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施行。

2.通知党员参会。党员大会选举时间经乡党委批准确定后,各村党组织应提前通知到每一名党员。不能直接通知到党员本人的,应通过适当方式转达通知,并告知有关纪律。各村党组织要积极创新方式,做好流动党员参与选举工作,对确实不能到现场参与投票的党员,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可探索委托投票、电话投票等有效方式进行投票。

3.选前谈话和签定选举责任书。乡党委按照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对正式候选人的选举前谈话。选举前谈话采取集中座谈方式进行。乡党委将与正式候选人一一签订纪律承诺书,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

4.制作票箱和选票。各村党组织要制作专门的投票箱。选票上应注明填写选票使用的符号及填写说明,并留出供选举人填写表示意见的空格和填写另选他人姓名的位置。选举村党组织书记与选举村党组织委员的选票,要在颜色上有明显的区别。

(四)直接选举阶段(11月22日-11月25日)。党员大会由乡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负责人主持。主要议程有两项:一是听取并讨论由各村党组织书记代表本届党组织委员会向大会作的工作报告;二是选举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及书记。在组织党员选举大会中,严格按照党组织书记作工作报告、讨论工作报告、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候选人竞职演讲、回答党员群众提问、党员划票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宣布选举结果等重要环节进行。

村党支部委员的选举方式主要有四种。

方式一:先从支部委员候选人中直选1名支部书记,再从其余候选人中差额直选支部委员。若支部书记选举时候选人票数都不过半,则将得票靠前的2名被选举人重新作为支部书记候选人进行选举。

方式二:先从支部委员候选人中差额直选支部委员,再从当选的支部委员中直选1名支部书记。若直选支部书记时被选举人得票数都不过半,操作办法与方式一相同。

方式三:先在支部委员候选人中确定2名支部书记候选人,从中直选1名书记,再将落选的支部书记候选人一并纳入支部委员候选人差额直选支部委员。确定支部书记候选人原则上以在民意测评时得支部书记赞成票的多少为序,取前2位。

方式四:先从支部委员候选人中差额直选支部委员,再从当选的支部委员中确定出2名支部书记候选人,从中直选1名支部书记。确定支部书记候选人的办法与方式三相同。。

(五)完善资料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这一阶段及后续一个时期应主要做好6个方面的工作:

l.当选人员公示和上报乡党委审批。对各村正式选举出的班子成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要将选举大会的情况、班子成员的分工书面报请乡党委审批。乡党委及时作出批复,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和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乡党委将落实专人对落选退职的同志谈心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并在党员选举大会完成后7天内,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保证村级事务的正常运转。

3.开展任职谈话和培训工作。乡党委将对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进行任职谈话。同时,及时抓好村新一届村党组织干部的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