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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馆办公室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8 15:05:36

场馆办公室工作计划

场馆办公室工作计划篇(1)

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年,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关键年。根据《艺术馆改革方案》要求,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人员素质,强化管理与服务意识,为单位各部室提供全方位的行政、后勤服务,全面提高工作质量,为艺术馆的工作上水平做出贡献,为艺术馆的全面工作保驾护航。

二、加强办公室人员的队伍建设:

努力提高办公室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强化服务与管理意识,明确分工,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使我馆的行政、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认真学习各种深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定期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学习岗责。

2、继续做好单位的财产登记工作,解决各部室工作人员的办公室的问题,使每个人都有一个办公的地方,为更好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3、在分配好各部室工作地点的前提下,和各部室做好协调工作,重新划分卫生区,责任到部室,办公室成立卫生检查小组,负责定期对其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4、认真做好签到考勤工作,为评定绩效工资、年终考核等提供详实的依据。

5.、图书室管理人员要发扬创新精神,以高质量的服务,为全馆人员提供良好的借阅的环境,做到借有登记,还有日期。

6、完成全馆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和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定和评聘分开工作。

7.、财务报账人员严格遵守财会制度,及时报表,做好领导的参谋,定期向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并做好全馆人员的工资发放、调整和提高职补等工作。

8、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档案室人员要有严格的组织性、责任心,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负责上级机关及外单位来电文,做好文件的传阅、收回、定其归档和整理立卷工作。

9、认真做好馆务会、全馆人员会议以及由馆组织的大型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10、每年对全馆退休人员进行至少一次的走访慰问活动。

11、加强单位人员的用水、用电管理。

12.、完善本单位的报纸、刊物、信件的收发和管理工作。

13、对上级领导和外地来宾,做接待工作,使其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场馆办公室工作计划篇(2)

中图分类号:G27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5-0334-01

2009年,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档案局将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纳入中央财政支持的范围,2010年10月29日,以发改投资〔2010〕2588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印发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旨在解决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馆舍面积不足等问题。《规划》出台后,贵州省档案局积极谋划,迅速行动,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规划内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一、贵州省县级档案馆现状综述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省、地两级政府的支持下,全省有86个县(市、区、特区)均先后修建了独立的档案馆馆舍。但是,随着档案事业的发展,原有的档案馆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实际需要,严重制约了县级档案馆法定职责与社会责任的正常履行。主要反映在于:一是部分档案馆亟须重建或迁建。一些档案馆由于选址、设计以及年代久远等原因,现在已成为危房;一些档案馆由于城市发展规划需进行迁建,大量档案长期存放在临时过渡房中,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二是大部分县级档案馆规模偏小,档案库房严重饱和,不能正常开展到期档案的接收工作,严重制约了贵州省档案资源建设。2009年5月,随着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的启动,贵州省已有86个县(市、区)纳入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占全省县级综合档案馆总数(88个)的97%以上。“十二五”期间纳入中央支持的项目有37个县,2010年以来,全省启动的第一批县级档案馆建设正在有序实施,部分县市县级综合档案馆项目已投入使用,尚有部分项目正在如火如荼的建设中。

二、沿河档案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沿河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是中央资金投资项目,是沿河县“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建设工程,也是沿河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文化标志性工程。该项目由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铜仁市广远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项目总建筑面积4102.4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为1722平方米,总用地面积9659.35平方米,占地面积3380平方米,设计层数为七层双电梯,抗震等级为六级。2011年底完成地勘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2012年2月完成招投标, 3月1日开工,10月中旬工程封顶,除前期孔桩基础超深和恰逢雨季以外,项目主体工程历时83天完成任务。沿河县级综合档案馆完全按照规范档案馆“五位一体”功能建设,2012年底至2013年初室外装修和灯饰亮化、绿化工程结束。2013年,县政府投入600多万元,对档案馆进行内部装修和招投标购置密集柜(700m?)、电梯、网络监控和办公设备等,2013年9月,内外装修管库和办公室布置任务全部完成,10月顺利完成搬迁,11月1日入驻新馆办公。

三、沿河档案馆建设项目主要做法

一是当好领导参谋、获得政策倾斜。从开始编制项目、到项目申报、项目组织实施等全过程,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局领导班子都及时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详细汇报,让领导在第一时间内知道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充分认识实施县级档案馆建设的重要意义,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让领导帮助拿决策、定方案,从而获得政策上、资金上的倾斜。在中央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中央专项资金于2013年才全部到位),从县财政备用金里提前划拨地方自筹资金150万元,让项目得以提前开工,从而赢得了时间。

二是搞好部门协调、疏通关键环节。档案馆项目指挥部经常保持纵向与省档案局项目办、省发改委、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和市档案局汇报沟通;横向与县发改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努力解决好落实配套资金和建设用地等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统筹,为下一步强势推进县级档案馆建设铺平了道路。2010年以来省市档案局领导亲临沿河县视察,关心新馆筹备事宜和开工建设情况,领导们深入基层调研,帮助沿河解决了综合档案馆项目申报、选址、施工过程中遇到的许多具体困难。

三是做好精心安排、组织科学实施。项目工程一开始动工,档案局就以档案馆项目工程指挥部为中心,与施工方、监理方分别出台一系列档案馆建设管理方案和措施,从管理体制、前期工作、建设实施、项目验收、资金管理、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规范和强化项目的科学管理。就建筑功能设计、建设工期、施工安全、工程监理和工程质量等方面做了仔细的规定,确保了项目的科学规范实施和安全廉政管理。

场馆办公室工作计划篇(3)

图书馆是汲取知识增长见识的地方,良好的图书馆建筑规划和内部规划等能够提升图书馆的利用率,延长图书馆的使用寿命,易于维护等。在设计规划过程中,需要将实用性和美感统一结合,创造出富有表现力的建筑。

1 工程概况

海宁市图书馆新馆和查济民纪念馆项目拟建于海宁市中心核心区块,城市主干道文宗路紧贴用地西侧而过,西面学林街,北邻海宁市文化中心,东北面为城南公园张臂环抱,且与公园北侧的海宁市人民政府遥遥相望,基地沿东西向呈不规则的长条形,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地理位置优势突出。

该项目用地面积为20003m2,规划建设成为集图书借阅,电子阅览和学术交流展示等于一体的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图书馆,以及查济民纪念馆,为市民提供阅读交流和学习的空间场所,弘扬海宁市千百年来沉积的灿烂文化。

2 设计构思及规划理念

2.1 “两峡一水”城市文化和地理特色并重

海宁有着丰富而璀璨的城市文化、潮文化、名人文化与灯文化。而图书馆和纪念性建筑则是文化建筑中一个特别的类型,有着极为丰富的隐喻内涵,海宁市图书馆新馆和查济民纪念馆方案试图以“海宁文化之基石”作为主题展开设计,结合海宁市“两峡一水”的城市地理特色,图书馆和纪念馆建筑宛若两块磐石,水景宛若玉带从中间穿过,使建筑功能相对独立又浑然天成。

2.2 开放的城市空间

图书馆和纪念馆是向社会公众提供终身教育的场所,开放的建筑布局和建筑形式是信息扩大交流,方便公众获取和享用知识与信息的前提。方案将图书馆与纪念馆分别设基地东西两侧,中央形成开放式的文化广场,南北贯通,北侧连接城南公园,南侧连接水系绿化,使城市空间连贯串通,使文化广场成为城市的桥梁,广场上空有精致通透的玻璃顶,结合图书馆和纪念馆的主入口设计,是读者交流、休闲、观景的佳所,并成为城市公园的一部分。图书馆建筑内部采用大空间布局形式,围绕中心内院展开流线合理,采光充分。

2.3 “以人为本”建筑与环境和谐共处

设计中将为“人”创造优良的空间环境放在核心的位置,充分兼顾使用者的阅读环境及公共空间的设计,利用建筑周边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将城南公园与沿河绿化的优美环境延续到建筑的内部,形成“人在书中,书在人中,人书皆在景中”的和谐景象。

2.4 “前瞻未来”建筑将成为信息技术的多功能载体

新信息技术的出现,包括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无疑对图书馆建筑产生最直接的影响,也使现代图书馆建筑文化焕然一新,综合布线和智能化、为未来图书馆及其技术的发展留下广阔的空间。

3 总体布局

3.1 功能分区

鉴于“海宁文化之基石”的设计理念,结合用地的实际情况,文化广场西侧为功能齐备的图书馆,东侧为查济民纪念馆,城南公园优美的景观延伸至其周边,更加突出纪念性建筑的庄重典雅,两者之间有开放通透的玻璃顶棚相连,使得功能分区明确,而空间又相互渗透,见图1。

3.2 交通组织

车流: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设于南侧,地下车库出入口设于西侧,基地西侧、南侧设有植草砖停车场。

人流:由基地北侧、南侧进入文化广场,文化广场左侧为图书馆出入口,右侧有查济民纪念馆。少儿服务入口设在基地北侧。

3.3 内部流线

读者流线:由文化广场进入图书馆,中庭设有观光电梯,整个读者流线围绕中庭展开。

书流:由图书馆西侧货梯进入一层采编室。拆包、加工、分类、编目后分发到各个阅览区。

工作人员流线:工作人员入口设在基地西侧,由专用楼梯进入图书馆的业务办公用房。

3.4 相关规划要求

建筑退规划用地边界距离分别为:南侧退学林街道路红线10m,西侧退文宗路道路红线10m,东侧。北侧退用地红线为10m,符合相关规划设计要求。

4 平面功能布置

4.1 平 面

平面布局化零为整,采用大空间布局,功能布置灵活、方便管理。

4.1.1 图书馆

图书馆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布局,地下室布置停车库及设备用房,一层东侧为大厅,南侧为综合开架书馆,北侧为少儿服务区,包括借阅室和低幼儿活动室。二层北侧为自修室和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区,南侧为报刊阅览室,西侧为装订,局部二层为社会活动区,包括专题阅览室,个人研究室,学术交流室,三层为名人集中展示区,西侧为食堂和古籍书库,四层设有地方文献服务区,包括参考阅览区,地方文献工具书,南侧为办公业务用房,包括馆长办公室、副书记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等。

4.1.2 查济民纪念馆

纪念馆为两层布局,底层为展示厅,贵宾接待室,会议室,美工、办公等。二楼为250座的报告厅及附属用房。

4.2 抽象山水画

设计采用节约、理性、大气、整体新颖的策略理念,强调建筑时代性,与江南水乡传统文化的融合、传承与发展,光洁的“水晶磐石”以一种新的神态舞动着某种新颖的建筑文化身影。玻璃面上错落有致的镶嵌着深灰色的花岗岩,构成一副气韵深远的“抽象山水画”,长短不一的花岗石仿佛是书架上的一宗宗书卷,抒写着海宁历史悠久,民风淳厚,名人辈出的文化特色。

文化广场:从南侧入口处借景造园的手法使公园成为图书馆的对景,从北侧看文化广场宛若知识宫殿,气势恢弘,建筑成为城市的景观,见图2。

4.3 剖 面

图书馆地下一层层高为3.6m,地上一到三层层高为5m,总高为23.8m。查济民纪念馆一层层高为5m,总高为16.8m。

4.4 环境景观设计

文化公园:基地的东北侧是环境优美的城南公园,为城市的景观主轴线,基地东北角的景观水池,图书馆与纪念馆之间的文化广场,以及南侧的景观水池一直到后富亭港,形成基地景观轴线。基地整合四周大面积的景观绿带,整个基地环境是城市景观的延伸,而建筑成为景中景,见图3。

5 消防设计

总平面:基地消防车入口设于基地南侧,图书馆为四层建筑高度小于24m,建筑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系统,建筑防火分区按层划分,一层为两个防火分区,二~四层各为一个防火分区。分区面积符合规范要求,每个防火分区设有至少两个安全出口。

6 建筑环保设计

本工程建成后主要有汽车尾气、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厨房油烟、卫生间臭气、设备用房的噪音、区域交通噪音等影响。设计根据环评意见采取措施。

(1)建筑物周边按规划要求退让红线,尽可能扩大周边绿地面积,改善道路车辆噪音和尘埃污染。机动车主要在地下室停放,地面少量临时停车。

(2)建筑使用的玻璃采用节能玻璃。使用节能玻璃可以达到控制阳光、节约能源、热量控制调节及改变环境的作用。冬季,它可以将室内暖气散发的热辐射反射回来,保证室内热量不向室外散失,从而节约取暖费用。夏季,它可以阻止室外地面、建筑物发出的热辐射进入室内,节约空调制冷费用。

(3)所有设备均做消声、减震、隔振处理,机房墙面均做吸声隔音处理;空调机组,风机均要求采用低噪声机组,并采取设置减振基础或减振吊架,各管道上设置消音器等措施;本工程设备机房,卫生间等房间均配设机械通风系统,确保房间空气品质的要求。给排水管道设计时考虑减少水流噪音和共振处理措施。粪便污水经沉井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4)厨房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油烟经过净化,再经由烟囱至屋面排放。

海宁市图书馆新馆和查济民纪念馆项目建筑设计体现了建筑地域文化性、生态性,开放性、智能化性、节能环保,更好地发挥现代图书馆的功能。

7 结 语

场馆办公室工作计划篇(4)

【正文】

一、基本情况

海西州文化馆始建于2008年8月,2011年5月1日正式开馆运营,总投资2.7亿元,建筑面积30476平米,隶属于海西州文体旅游广播电视局,2019年更名为海西州文化馆(海西州民族文化体育活动中心),是全额预算公益类事业单位。现有职工66人,其中在编人员17人、政府雇员13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3人,临聘人员13人。场馆设有群众文化体育培训区、文化体育产品展示区、会议区、室内运动、健身馆、室外健身广场、休闲娱乐区及数字影院等功能区域。其中,室内运动健身馆主要包括健身馆、篮球馆、乒乓球馆、羽毛球馆。2020年来馆锻炼人数达到10万人次以上。

二、场馆运营管理情况

1.统筹布局,科学分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合理。根据体育赛事规则要求,针对活动人流较集中场馆,我馆科学划分了各主要区域,通过人流引导牌,导向标识牌等进行有效引导,各馆内均树立了安全警示牌,水电、消防、安保、应急设施和疏散系统、急救系统等设施完备,配置合理,为各类大小型体育赛事活动和形式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的顺利举办提供了扎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2.规范管理,紧抓落实,各项工作有条不紊。为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职责,特制定了详细的管理、财务、考勤、安全保卫、事务公开等制度,完善了服务、安全、卫生、信息公示、监督考核等制度,建立完整的档案台账,建立了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消防、环境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心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模拟演练,让各岗位工作人员做到分工合作,各司其责。

3.统一管理,合理安排,资金补助做到专款专用。按照国家《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建立了专项资金备查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产物资、免费开放资金的核算及管理,防止漏记漏收,做到统一管理、重点突出、合理安排、专款专用。各运动场馆按低收费的要求报物价部门审核制定收费标准,并公示、公布,使体育补助资金真正服务于民、惠及于民。

4.以人为本,全民健身,体育活动丰富多彩。中心始终牢固树立全民健身全员参与的理念,以体育场馆优质的硬件承载和软件服务为基础,自开馆以来,中心每年都有计划策划各类体育活动,通过定期举办省、州级乒乓球比赛、羽毛球比赛、州直机关和德令哈地区运动会等多项体育活动,及承接省州举办的各类区域性国际性赛事,为群众搭建起了完善的体育平台,使科学健身、全民健身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三、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情况

为发挥好场馆所有运动平台,场馆内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实行全年开放,各运动场馆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免费为公众开放,户外公共区域全年免费开放。全年开放时间为365天,每周开放时间84小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等,每天平均开放时间12小时,在寒暑假期间对大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对残疾人、老年人全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和天气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开放或需调整开放时间,均提前向社会公告。海西州民族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免费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平均每年15次、举办免费体育讲座、展览等每年平均7次、每年开展体育健身技能等培训达到1.85万人次、每年进行国民体质测试人数达到3200人次。

四、体育活动赛事

为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省级赛事5次,州级体育赛事10次,小型体育活动40余次,极大的丰富了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五、配套服务

中心为方便群众健身在健身馆、乒乓球馆、羽毛球馆等场馆免费配备储物柜;为广大群众免费提供开水;在健身馆免费提供洗浴间;在中心活动广场免费提供停车位,停车为达到120位;在各运动场馆建均建有休息椅等配套设施。

六、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补助资金共计100万元

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健身补助15000元

健身器材:254585元

临时工及公岗工资:281115.13元

清洁用品:43173元

五金耗材及维修费:39770.03元

体育用品:27619.25元

场馆宣传广告制作费24875.56元

物业管理费:92500元

广场舞活动补助:62798.16元

智能卡制作费:15000元

共计已使用856438.3元,结余143561.7元

结余资金已列入2021年计划,计划如下:

1至2月公岗及临时工工资110000

清洁用品15500元

体育用品18000元

其他1000元

结余资金计划4月底使用完毕。

场馆办公室工作计划篇(5)

目前,体育场、体育馆施工已进入收尾阶段,预计20__年8月投入使用。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已完成一、二层主体结构施工,预计20__年10月竣工,12月投入使用。运动员公寓项目已完成设计规划方案审批,力争20__年开工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3.22亿元,其中财政完成投资2.95亿元,社会完成投资0.27亿元。

一、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方式

市政府投资建设的体育场和体育馆实行代建制的管理体制,由市发改委成立的代建办公室进行具体运作。一是由代建办公室通过招标形式确定代建公司。由代建公司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代建公司对市代建办公室和市体育局负责。二是市代建办公室负责管理和监督代建公司工作,控制工程质量、工期和概算。三是体育局负责体育功能工艺监督把关,保证项目建设标准。四是代建公司负责资金、进度、质量等项目管理工作。五是由市纪委直接负责项目施工单位、材料采购等招标工作。六是为确保代建制规范运作,市政府成立由纪委、发改、体育、财政、审计、建设、检察院等部门组成的监督审计领导小组,全程负责监督审计工作。

二、项目建设中体育部门开展的工作

根据代建制的要求,我局做为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体育功能工艺监督把关工作,同时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一)监督把关内容。具体为七方面,分别是照明系统、音响扩声系统、智能化系统、计时记分led显示屏系统、场地材料(包括体育场跑道、足球场草坪、运动木地板)、座椅和主要体育器材。

(二)监督把关举措。一是聘请专业技术顾问。聘请国内体育功能工艺权威专家为技术咨询顾问,负责图纸审查、工艺技术规范标准把关、设备选型、招标及工艺验收。二是加强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审查。我局对此分两次进行把关。第一次是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初稿审查,提出修改意见,要求代建单位按照我局和体育功能工艺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第二次是对完善的文件进行确认后,通知代建公司实施。三是安排人员提前进驻现场。为加强对现场施工监督,熟悉掌握设备使用知识。8月,我局安排20名专业人员提前进驻施工现场,学习掌握工程结构、水、电、暖和体育功能工艺等各专业知识,同时做好监督把关工作,对项目建成后顺利移交、加强管理和平稳运营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三是加强现场检查。及时指出施工中设计存在的不足,要求代建公司进行修改弥补,最大限度保障使用。五是对其他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把关。对开标结果、外出考察、合同签定、进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重点环节全程参与,全程监督把关。

(三)招商引资工作。一是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吸引河北华脉集团投资1.2亿元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该项目建设有标准游泳池2个(训练池和比赛池各1个),同时建有乒乓球、台球、保龄球、体操、瑜伽、拳击、武术、跆拳道、艺术体操、、羽毛球、多功能健身房等功能用馆。我局负责该项目的体育功能工艺监督把关,重点是加强对施工图纸设计把关,保障体育项目不减,功能标准不降低。二是运动员公寓项目。吸引我市冯营子村投资1.2亿元建设运动员公寓项目,该项目设计为四星级酒店和配套设施。举办、承办赛事活动期间,为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提供餐饮、住宿等服务,提高大型赛事活动的接待能力。三是积极协助投资商跑办相关建设手续。为使引资项目尽快开工、尽早建成投入使用,我局积极协助投资商办理项目用地招拍挂、规划方案审批、申请开工许可等各项建设手续,为投资商创造优良投资环境。四是协调解决纠纷。9月,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因总包单位擅自撤离施工现场,导致华脉集团与劳务公司发生工资纠纷,工程全面停工。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与市政法委、劳动、建设、公安、法院等部门开展大量协调工作,多次组织双方进行造价评估,核对工程量,协助双方进入

司法程序解决纠纷,为今年顺利复工奠定了坚实基础。三、项目建后运营问题

项目建后运营工作,一直是我们重点考虑和研究的方面。在项目谋划阶段,我们制定了“三兼容”、“三结合”的指导思想。“三兼容”即实现全民健身、承办赛事、业余训练三兼容。“三结合”即奥体中心与周边大学体育服务设施相结合,体育产业与旅游产业相结合,公益性事业与体育产业相结合。确定“面向社会,以体为主,以商养体,协调发展”的运作模式,积极探索体育与文化、娱乐、会展相结合的经营之路,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场馆办公室工作计划篇(6)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和文件材料。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管理列入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规划,保障城建档案工作与城市建设事业的协调发展。城建档案馆(室)的馆库建设、设备购置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日常经费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县(区)建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是集中管理城建档案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收集、接收和保管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和资料;

(二)对城建档案的形成、报送和利用进行业务指导;

(三)对城建档案和资料进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城建档案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四)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

第六条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当设置档案室或者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收集和管理本单位的城建档案。

第七条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上岗资格。

第二章城建档案的形成与归档

第八条城建档案馆(室)重点收集、接收建国前后下列范围的城建档案和资料:

(一)城市勘测:全市和局部地区的地质构造、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综合成果;等级控制成果、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和综合管网测量成果;各种编绘图集等。

(二)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详细规划成果,以及城市规划基础资料(包括城市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统计资料、历史沿革、地名、经济、资源、人口、气象、地震等方面的资料)。

(三)建设工程: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大中型工矿企业的总平面布置图、综合管网图、地质勘察报告、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工程档案。影剧院、展览馆、博物馆、宾馆、写字楼、医院、体育馆、商场、学校、住宅等民用建筑工程档案。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包括广场、地下通道)、桥梁(包括立交桥)、排水(包括河道整治、排水管道、泵站、涵闸)、污水治理(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截流管道、提升泵站及附属设施)、防洪设施等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给水(包括水厂、供水管网、水库、增压站)、电力(包括电厂、供电线路、变电所)、电讯(包括中心枢纽及分支枢纽、线路、无线电微波收发台站)、城市公共交通(包括城市道路、市内公交车站点、地铁站线)、燃气(包括制气厂、燃气管网、调压站、储气柜、液化气储灌场)、环卫、城市照明等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

4、交通运输工程:铁路(包括各场站平面布置图、主要建筑物、地下管网)、二级以上公路(包括长途客运、货运站点和桥梁遂道)、航空(包括站场总平面图、主要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港口(包括港区总平面图、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主要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

5、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工程:风景区和公园的总体规划图、总平面布置图、主要景点建(构)筑物、公共绿地、纪念性建(构)筑物、城市雕塑等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

6、人防工程:五级以上人防设施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

7、军事工程:军事管理区和军事以外的地下管线走向和隐蔽工程位置图。

(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第九条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室)移送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完整、准确、系统,其内容包括工程前期文件、施工技术文件、监理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到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进行登记,签订《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

第十一条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将已形成的建设工程档案报送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进行专项验收,属于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验收应当由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项验收合格的,由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出具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未经档案专项验收或者档案专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准确、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工程档案经检查符合归档要求的,由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出具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

第十三条城市勘测、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以及其他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在本单位保管1至5年后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以及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和专业图,应当由工程建设单位或者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按照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准确完整地收集、保管,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在城市的道路、管线及其附近地段进行开挖、爆破、钻探等施工活动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到城建档案馆(室)和有关部门查清该地段的地下管线分布情况。

第十五条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的城建档案必须完整准确、图形清晰、字迹工整,案卷整理质量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江苏省城建档案案卷质量标准。

第十六条重点建设项目在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一套纸质档案的同时应当报送一份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归档的要求按照电子文件档案管理规范执行。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的汇总和报送,施工单位负责竣工图和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的编制,工程监理部门负责监理文件的编制并督促检查施工文件材料和竣工图的质量。建设工程档案不得少于两套,城建档案馆(室)、建设单位各保存一套。

第十八条工程竣工图应按有关规定随工程进度同步编制,每张竣工图编制完成后,均应加盖统一标准的“竣工图”标志章,并由编制单位、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监理总工程师等签字。

第十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和迁建的房屋建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时,应当核验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并列入房产产权产籍档案。

第二十条城建档案馆(室)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报送工作的业务指导,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督促检查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

第二十一条建筑物、构筑物产权变更时,其工程档案的归属与流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停、缓建的,其已形成的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单位撤销的,其工程档案移交上级主管机关或城建档案馆(室)负责保管。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的工程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和地下管线工程,无竣工图或竣工图不完整、不准确的,其产权单位应当组织补测补绘,并在补测补绘工作结束,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

第三章城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三条城建档案馆(室)对接收的档案和资料应当及时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保管、统计、鉴定、保护、编研和利用工作。

第二十四条城建档案馆(室)及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制度,严防档案散失和泄密。

第二十五条城建档案馆库建筑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有抗震、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强光、防高温、防尘、防有害气体和防有害生物等防护设施。

其他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当配置专用库房和必要的档案防护设施,确保城建档案有良好的保管条件。

第二十六条城建档案馆(室)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用品和装具;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配备各种设备,逐步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

第二十七条城建档案馆(室)应当依法适时开放所保管的档案,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提供服务,并根据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工作的需要,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第二十八条城建档案的利用实行有偿服务,具体办法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二)在城建档案理论研究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突出的;

(三)将重要、珍贵的城建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四)在非常条件下,为抢救、保护城建档案表现突出的;

(五)同违反城建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二条单位和个人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城建档案及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在城建档案工作中,、造成损失的,按规定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场馆办公室工作计划篇(7)

(一)取消已由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指导各类旅游接待服务设施的涉外定点工作的职责。

(三)划入原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市旅游局职责。

(四)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职责。

(五)加强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文物、旅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订全市文物、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点文物旅游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申报、保护和管理全市世界文化遗产;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审核、申报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审核、申报全市重点文物的保护、考古发掘等项目;管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并监督使用。

(三)负责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工作。负责全市文物、博物馆有关审核、申报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工作。

(四)检查指导全市文物旅游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全市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充分发挥文物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全市旅游产业;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负责全市文物旅游统计及分析工作。

(六)指导全市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和开发建设工作,负责市级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划分和审核、申报工作。

(七)负责和指导全市文物旅游资源调查、学术科研和相关保护工作。组织文物旅游资源普查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流散文物的征集、文物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文物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监督全市文物流通;负责文物复仿制品管理、文物鉴定工作;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全市旅行社的审报和管理;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服务标准;组织指导全市宾馆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

(九)依法对文物旅游从业人员实施管理,制定全市文物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物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资格认定。

(十)指导县区文物旅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物、博物馆社团和旅游协会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物旅游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服务、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年报统计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文物、旅游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资格认定工作。

(三)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市文物旅游企事业单位的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文物旅游市场管理规定和行业服务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旅游宾馆饭店星级申报、评定工作;负责全市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的服务标准;负责全市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服务技能的检查、交流和评比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统计工作;负责行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文物社团、旅游协会工作;做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有关工作。

(四)规划发展科

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拟订全市文物、旅游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组织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县区、景区点规划编制、评审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的评定、审核与申报工作;负责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库建设,申报、管理全市旅游投资项目;负责全市旅游专项资金的申报、监管工作;监督指导全市文物利用和旅游重点项目开发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文物、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全市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的开发工作。

(五)市场促进科

拟订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调研和收集旅游市场动态信息,负责旅游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促销和国际、国内旅游推介活动;拟订全市旅游节庆活动方案,组织协调旅游节庆活动;负责全市旅游宣传品的审定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区域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管理文物旅游网站工作;负责全市乡村旅游开发建设和规范管理工作。

(六)文物保护与考古科

拟订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文管所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承担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管理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并监督使用;申报管理全市考古发掘项目;负责全市文物业务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建设工程中的考古等文物保护工作。

(七)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

指导全市博物馆工作,承担全市博物馆管理制度规范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审核申报设立博物馆工作;负责全市博物馆藏品的管理、馆际交流协作及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负责审核设立文物商店及销售文物工作;审核申报文物复制品生产资质证;负责文物流通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文物外展及交流工作;负责全市博物馆业务统计工作。

(八)督查与安全科

拟订文物旅游安全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文物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文物违法行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单位、景区、博物馆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申报、审批和验收;负责文物旅游执法督查工作,对文物旅游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监管全市文物监管品市场,组织文物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文物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28名。其中:局长1名,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监察室主任职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原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市旅游局所属的事业单位整建制划归市文物旅游局管理。

(二)撤销市旅游执法大队,组建市文物旅游综合执法大队,正科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场馆办公室工作计划篇(8)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概况

“万宝国际广场”位于上海市长宁区镇宁路与延安西路交汇处的黄金地段,是由上海裕昌房产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开发的。项目用地南邻延安西路高架,东邻镇宁路,北邻东诸安浜路,西侧为办公及居住用地。地形略呈不规则梯形,南沿延安西路,东西长约150米;北沿东诸安浜路,东西长约85米;南北纵深约143米,纵轴为北偏西或南偏东约35度。

“万宝国际广场”总用地面积17766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0709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8854平方米,是集办公、宾馆、商业及高级公寓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建筑群体。本工程是依据发达国家城市建设的成功经验,致力于营造一个个性鲜明、总体和谐、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反映时代特征的新建筑群体,为上海市及长宁区的城市建设增添一道亮丽的城市风景线。

万宝国际广场工程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建筑物:一栋超高层办公楼,一栋超豪华五星级宾馆,二栋高级公寓及二层裙房的高级购物中心和豪华会所。

万宝国际广场的五星级宾馆屹立在这群建筑群体中,闪耀着璀璨的光辉。

经济技术指标

万宝国际广场——宾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万宝国际广场位于长宁区的中心商务区,是公共活动的聚集中心之一。本项目包含办公、商贸、金融、文化娱乐、旅游、会议、居住、休闲等功能,以强化市民公共活动功能,促进多元功能互动,增强城市活力,促进经济繁荣,提升文化品质。

以上多种功能分布在办公、宾馆和公寓等四栋主体建筑内,规划设计按照“闹”与“静”,商业活动与居住、休闲的既分隔又联系的原则,将31F办公楼和23F宾馆沿延安西路高架和镇宁路交汇点布置,以其高度和造型设计形成视觉中心,以突出其商业地标建筑的地位;二栋28层高级公寓布置在相对安静的东诸安浜路并用商业裙房围合,形成内部共享的中心花园广场。并通过交通组织,将机动车辆限制在并引入地下停车车库,实现人车分流。

由于地段的重要性,建筑标准定位应与之匹配: 5A级智能化超高层商务办公楼;超豪华五星级宾馆;酒店式管理高级公寓和高级购物中心等。对于造型、材质和色彩要求既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融入地域历史文脉,又要求具有独创和鲜明的视觉效果。建筑设计充分利用体块、线型、虚实、材质等造型元素,应用对比、统一的手法,深入进行有效组合和创作,使建筑形象无论白天和夜晚从各个方向都具有较强的视觉效果,使成为真正的地标性建筑。

总平面设计

本项目根据“闹”与“静”,商业与居住分隔的原则,结合原有已施工部分的现状相结合,在北部沿东诸安浜路原有A、B地块(原有高层住宅的位置),布置两栋高层公寓,为减少日照影响而采取的椭圆形的公寓平面;在西南部现已有桩基的原41F办公楼位置,仍布置31F办公楼,尽可能地对原有结构加以利用。东南部沿东诸安浜与镇宁路转角处布置12F/23F高低错落,以获得最佳的日照影响线,对周边建筑的日照影响降至最低。建筑物退红线和退界要求满足上海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由建筑物围合而成的中心绿地和休闲广场,大大改善了中心区的环境和生态条件。并在二层、四层和十二层的屋顶布置花园,使垂直绿化与平面绿化形成多层次、多视角的主体景观。创造宜人的人文空间环境。

总平面布置充分考虑消防的要求:场地西侧布置有南北贯通的6m宽消防通道,这样与延安西路、镇宁路、东诸安浜路形成外部环形通道,从镇宁路和延安西路都开设消防出入口与中心绿地广场的4m环形道路。高层建筑周围,满足1/4以上面宽登高扑救场地要求。

道路与交通组织

车行交通出入口设在延安西路办公楼,镇宁路进入宾馆辅路和东诸安浜路进入公寓的车库入口;办公楼和宾馆地下车库入口设于南侧过街楼入口处。办公楼和宾馆人流入口,设于延安西路,购物中心人流入口设于东诸安浜路和镇宁路。公寓人流入口从镇宁路过街楼进入中心绿地广场后再进入公寓大堂;会所由内广场入口。宾馆在镇宁路设有员工出入口;后勤货物从延安西路过街楼进入地下一层。区内南北主干道路面宽度为6米(南侧入口处为7米),城市型横断面形式,最小转弯半径9米;中心广场环状道路面宽度为4米,最小转弯半径9米。

景观绿化布置

中心绿化休闲广场约为4000平方米,是重点景观区,是公寓、宾馆、办公楼共享的中心广场,瀑布、流水、人家——一派闹市中的世外桃源,绿化覆土深度60厘米~100厘米不等造成人工坡地地形,绿地栽植以及观赏性树木、灌木和花卉草坪。周围地下室范围以外尽量多栽种高大阔叶乔木;宾馆沿延安西路边应密集栽种高大常绿乔木为主,以降低延安西路高架的交通噪声污染。二、四、十二层屋顶花园均精心布置屋顶花园,增加垂直绿化。

建筑设计

建筑概况

建筑分类: 一类

耐火等级: 一级

设计使用年限: 五十年

防水等级: 二级

抗震设防烈度: 7度

主要结构形式:框筒结构

建筑高度:89.35米

建筑功能布局与平面设计

超豪华五星级宾馆共23层(局部12层)主体建筑高度为48.3米/87.70米。

一~四层布置为酒店功能用房:一层布置有大堂、总服务台和前台办公(设夹层)、大堂吧、西餐厅(兼早餐厅)、西餐厨房、商务中心精品店和公共卫生间,一层层高为6.0米,营造出豪华而又舒适的五星级宾馆气氛;二层为会议中心。设大会议室一个(同时可灵活拆分成3个中会议室),中会议室一个,小会议室2个,贵宾室1个,会议休息区约为280平方米,二层层高为4.30米,满足宾馆大型商务需求;三层为餐饮区。设多功能豪华宴会厅1个(两层通高),内设10人大圆形桌30~45围,另外又设有中餐厅、日式餐厅、中餐贵宾包厢及配套的中式厨房和西式综合厨房。三层层高为4.3米;四层规划为康体区,设健身中心、无边游泳池、康体SPA中心(内设水中理疗、盐浴、香熏、全身护理、按摩区等)、美容美发中心、淋浴、桑拿、更衣,医务室等。

五~二十二层均为客房层,层高3.4米,23层设总统套房、大使套房,中间设行政楼层服务区,包括接待处、商务中心、休息区、会议室、用餐区及豪华单人套房。23层层高为5.4米。二十~二十二层是主体建筑高区,环境较安静、景观好,因此布置行政楼层区,规划2套豪华套房、2间双间,15个单间;十三~十九层豪华套房2套,双床4间。单间13间;十二层,豪华套房2套,双床6间,单床23间;十一层:双床12间,标准单床21间;六~十层:双床18间,标准单床15间;五层:双床17间,单床14间,双床残疾人1间,单床残疾人1间;

地下一层布置粗加工厨房、职工厨房、职工餐厅、洗衣房、职工更衣室、工程部及维修车间、设备用房及自行车库,地下二层为停车库。

宾馆垂直交通:中部布置18人高速客梯4部,13人观光梯2部,北侧端部服务工作兼消防梯3部,载重量为1150kg,一层至三层功能宴会厅设1600kg专用客梯1部,厨房设2000kg载货梯一部。

立面设计

“万宝国际广场”建筑综合体,位处上海市西部繁华中心区,紧邻延安西路、镇宁路,乃是长宁区的门户,位置十分重要。建筑设计力求创造一组既有现代感,又富于文化内涵,既与环境协调并融入城市文脉,又极具视觉冲击力的地标建筑。建筑造型采用弧线为主旋律:为减少日照影响而采取的椭圆形的公寓平面,呈半圆弧形的宾馆平面及方形办公楼出挑的圆弧墙面,使整体建筑融汇在“圆”的旋律之中,显现出完整、和谐和统一。同时普遍采用水平线条的划分,使建筑物具有稳定感。设计采用另一个重要元素,就是垂直的实体墙面,尤其是贯通式的双墙插入,使建筑由简单几何体变成复合几何体,打破了稳定和统一。 “垂直与水平”,“实和虚”,“单一体和复合体”等等对比手法,使建筑物获得了动感和“生命”。材料选用暖色天然石材和蓝灰色玻璃,通过细部线脚及装饰处理,使建筑亲切可人。尤其是超高层办公楼高度超过124米,乃是建筑群的构图中心。设计做了重点处理。采用贯通式双墙呈45度角斜向插入并高耸出顶,以弧线收头,在透视上产生尖翘冲天之感,加之夜间霓虹灯饰和泛光灯强化处理,极具视觉冲击力。与之相呼应的宾馆实墙和弧形的女儿墙,形成统一整体。

建筑消防设计

本项目属于一类高层建筑,一级耐火等级。

12F/23F宾馆一~四层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各层分两个防火分区,并在一、二层之挑空部分均设置特种防火卷帘;五~十二层设4部服务兼消防电梯和3部防烟楼梯,十三~二十三层设4部服务兼消防电梯和两部防烟楼梯。所有楼梯均出屋顶,开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所有管道井的门均为丙级防火门。

无障碍设计

遵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办公、公寓、宾馆、商场一层出入口均设有宽度不小于1200,坡度为1/12的无障碍坡道。宾馆、办公、商场的一层和主要楼层均设有残疾人专用厕所,电梯内外均设专用按钮和扶手。公共建筑内部均有导向标志和识别系统。

建筑节能设计

根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04,要求从建筑物的围护结构、采暖和空调、设备用电和照明等方面,达到节能50%要求。

本工程采用为LOW-E中空玻璃断热铝合金幕墙,外墙岩棉外保温,挤塑聚苯板保温屋面等节能设计,经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开发的PKPM建筑节能经济指标分析软件节能计算,满足节能规范要求。

场馆办公室工作计划篇(9)

一、思想建设情况

2016年办公室积极响应支部的号召,努力构建部门学习氛围,加强部员的学习气氛。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协助领导做好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班子会议等,今年协助支部完成了支部改选,成功举办工会换届大会。也逐渐形成了会前通知传达,会时采集记录,会后整理提炼的完善办会体系。同时,办公室统筹安排各项常规工作,协调、安排出车任务,每月按时统计上报考勤,值班记录等材料,合理调配人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较好的完成了来人接待、文件的上传下达等工作,第一时间领取和记录上级单位的各项工作安排和各项指示精神,做到重大任务及时上报,重要精神及时传达。保质保量完成各类文字材料撰写工作。及时完成信息采集、整理上报,情况汇报、年度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撰写。

(三)做好职工工作,包括安排好办公室日常的做饭煲汤订饭事宜,协助工会工作,做好节假日工会福利发放,组织集体出游、参与局工会组织运动会、联谊活动,保证职工福利的实现,加强了同事们在工作中和生活中沟通和交流,实现办公室为同事排忧解难的职能,给领导及同事一个舒适的办公环境。

(四)场地及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高度重视安全问题,紧跟上级部门相关的消防安全政策,配合馆长室严抓消防安全、场地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做好消防风险点摸查及整改工作。分别于9月及12月份迎接局领导的安全检查,我馆工作整体上得到了局领导的肯定,同时办公室也针对不足之外做出了调整和整改,力求让我馆职工、市民群众工营造一个整洁卫生、安全健康、高雅舒适的文化环境。

(五)完善馆内的内控制度建设,办公室根据我馆的现实情况以及上级单位的相关要求,拟定了合同管理办法、内部自行采购管理等办法。8月,根据财局要求,开展全馆内部控制自评工作,对单位的内控环境进行全面摸查,根据自查结果,再次调整和完善我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不相容岗位制度等重要制度,圆满完成自评工作,为我馆的进一步的内控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是本年度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使我馆的固定资产做到帐实相符,固从前期的工作准备,中间的清查盘点。后期的报告撰写,投入了非常多的工作,最终圆满完成工作。

(七)完成档案整理归档和检索工作。在档案管理的收集、保管、检索、利用等各个方面实现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做到了高效快捷准确。

圆满完成了2016年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文书档案共归档188件;设备档案共归档13件;CD/VCD: 451张(其中435张为重新整理编号归档光盘),数码照片光盘共归档4张,照片共归档693张,实物档案(荣誉)共归档8件。

全年共有67人次查阅利用档案235余卷(件),复印200余页,为馆各项业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服务。

(八)财务相关工作。2016年办公室财务人员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认真处理好每一笔帐目,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在日常工作中,保持了一贯的“求严谨,抓细节”的工作作风,在账目记录中做到字迹工整,干净整洁,确保我馆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统一化。2016年在日常财务工作、单位报税、财务决算、财政预算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一年间做了三个银行的年检,五个银行印鉴的更换、银行帐号的变更;做了几项重大专项报告,包括现金使用的专项报告、资产清查报告等;财务新增了几个制度,一是根据公务机票的报销流程的更改,在单据的提交报帐等方面做了相应的修改,二是单位内部采购询价流程,财务参与多次内部评标工作,三是配合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政策,完成所涉及的各种业务的变更,如税务、票种、税局、税务登记,劳务报税等流程。四是新增的培训费的管理办法,涉及专家的标准,更新了差旅费的标准,增加直接支付流程。

(九)认真做好人事工作。2016年,办公室所负责的人员调动、工资调整、公费医疗、退休人员和入职人员的医疗证办理等工作均顺利完成,各项申报、调查上报信息准确无误,今年加上公益性岗位一共为5个职工办理了退休,这离退休人员做好退休经费待遇和政策解释;在职称申报工作方面,完成一个初级认定,一个初级评审,两个中级评审,两个副高,一个正高的职称申报工作。

三、存在不足

由于办公室整体年龄结构较年轻化,如遇突发事件,存在经验不足情况,难免出现了一些工作布置不太合理,顾此失彼导致影响工作效率的现象,这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四、2017年计划

2017年,办公室将继续在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围绕文化馆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发挥部门职能,围绕大局,科学规划,统筹部署,周密安排,力争高效、系统、富有创造性的完成各项工作:

场馆办公室工作计划篇(10)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能源资源基本国策,深入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根据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要求,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技术、产品,开发应用太阳能光电等自然资源照明技术。把绿色照明工程作为完成“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的重要抓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在海南文明生态省和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切实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

二、工作目标

到年底前,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实现高效光源使用率100%;

到年底前,全市公共机构中的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科技场馆、礼堂及会议场所等大型建筑高效光源使用率100%;

年前,LED等国体光源及太阳能光电等可再生能源使用率10%以上。

三、改造范围及技术、产品

(一)绿色照明改造范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绿色照明改造包括:室内办公照明、室内公用场所照明(大厅、楼道、卫生间等)、办公区庭院照明(路灯、草坪灯、建筑物泛光照明)、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科技场馆、礼堂及会议场所、各级学校、各级医院、机关食堂照明等。

(二)绿色照明技术、产品。

高效光源包括:紧凑型荧光灯、直管荧光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发光二级管(LED)等;

高效设备技术:反射式灯具、智能控制装置等;

可再生能源技术:太阳能光电设备等;

自然光采用技术:主要指部分礼堂、会议场所,通过在房顶安装自然采光设备管理满足室内会议或工作需要。

四、运作模式

(一)单位投资模式。对于数量较少、规模不大的照明改造项目,可由本单位拿出部分资金或财政专项拨款更换节能灯具。以国家和我省每年推广使用节能灯工作为契机,充分利用国家和本省的财政补贴政策,及时进行更换。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于数量较多、规模较大的照明改造项目,各级公共机构要积极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按规定程序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充分利用社会节能服务公司资金及技术对公共机构照明设备及灯具进行节能改造,落实绿色照明改造工作任务。

在绿色照明改造过程中,应充分利用中央财政政策的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对建筑节能改造的财政支持或财政奖励资金。

五、责任分工

(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全市公共机构绿色照明改造的主管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并对改造实施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完成市直办公大楼办公区绿色照明节能改造任务,合署办公单位要积极配合改造工作。

(二)市级及乡镇级机关单位、东方工业园区、住建局(路灯站)、教育(包括中专院校、科研所、中小学校等)、交通运输局(包括车站、码头、公路等)、科技、文体(包括各大广场、图书馆、电视台、体育馆等)、印刷厂、卫生局等系统负责制定本系统绿色照明改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本系统的绿色照明改造方案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市直独立办公单位负责本单位绿色照明改造工作,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绿色照明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按规定要求和时间,完成绿色照明改造任务。

六、建设进度

年月前,市直公共机构完成办公区室内绿色照明灯具的更换工作;

年月前,市直公共机构完成办公区室外照明设备的改造工作;

年月前,市直各系统完成各类场馆等大型建筑的室内外照明改造工作;

各乡镇和市级教育、科技、文体、卫生等系统及有下属单位的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自行制定绿色照明改造工作计划,但必须在市政府总体建设进度时限内完成。

全市公共机构绿色照明改造工作从现在开始全面展开,改造工作可以边部署、边进行,建设进度在总体时间要求内可根据各级公共机构实际作适当调整。绿色照明改造工作必须按照《建筑绿色照明示范省总体方案》(琼府办128号)的规定,在年底前完成。

七、相关政策及措施

公共机构绿色照明改造工作的相关政策及措施参照《绿色照明示范省总体方案》执行。

(一)绿色照明节能改造形成的节能量将依据《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城镇公用事业(照明)附加费收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给予奖励。

(二)“十二五”期间,市政府加大财政资金对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建设绿色照明工程的支持力度,推广30万只财政补贴节能灯(视需要可适当增加推广数量),优先支持各责任单位实施照明节能改造计划。

(三)绿色照明改造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项检查和考核评价的重点内容。

市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对绿色照明改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八、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绿色照明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工作进度安排抓好落实,同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二)各单位应于年月日前将公共机构绿色照明改造方案(计划)和工作进度安排表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绿色照明改造进展情况按季度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总后报市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领导小组。

(三)要认真做好能耗分类、分户、分项计量,以及相关线路和控制系统的改造工作,为考核评估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奠定基础。

(四)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采取公共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在市级积案或省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承担项目施工任务。对项目改造使用产品的质量、节能效果进行严格评审。

场馆办公室工作计划篇(11)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论述城市自然面貌、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地下管线等建设情况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片、图纸、图表、声像、模型等文件材料的总称。

第三条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建设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包括外省市在本市的单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城建档案管理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建档案应当根据集中统一管理和分级保管的原则,做到完整地保护,科学地整理,有效地利用。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城建档案馆(室),配备相应的人员和档案保护装备,保障城建档案事业和城市发展相适应。

第六条市、县(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受本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对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进行收集、鉴定、统计、保管和提供利用,业务上受上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屯溪区所属建制镇的城建档案,由形成档案资料的建制镇负责收集,由市城建档案馆统一保管;其它县(区)所属的建制镇的城建档案,由形成档案资料的建制镇负责收集,由各县(区)城建档案馆(室)统一保管。

第七条房地产权属档案是城建档案的组成部分,市、县(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城建档案馆的建设资金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多渠道解决。

城建档案管理经费由财政部门纳入同级预算管理。

第二章城建档案的保管期限与范围

第九条城建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以下三种:

(一)凡记述本市重要的建设项目或者具有科学、历史研究价值,需永久利用的城建档案为永久保存档案。

(二)凡作为建设项目鉴定、维护、改建、扩建、管理等依据,需与实物共存的城建档案为长期保存档案。

(三)凡需在一定时间内查考的一般城建档案为定期保存档案。

第十条城建档案范围分为城市勘测规划档案、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文物古迹保护档案和城市建设基础资料档案。

(一)城市勘测规划档案包括:

1、编制城市规划所需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普查及详细成果副本;

2、编制城市规划所必要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工程测量成果副本;

3、城市地形图和地下综合管线图,城市地下管网普查、补测成果档案;

4、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各专业规划文件材料;

5、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形成的有关城市建设管理、管线管理等文件材料。

(二)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包括:

1、市政基础建设工程档案,含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桥梁、涵洞、隧道、排水、照明、污水处理工程档案及有关现状图;

2、城市公用设施工程档案,含城市水源地、给水管网、城市燃气工程、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等工程建设档案及有关现状图;

3、电力、通讯、邮政设施工程档案,含电厂建设、供电设施系统、通讯管线、邮政设施等工程档案及有关现状图;

4、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含铁路运输站台建设、长途客运场站设施、国道和高速公路城市段、索道、缆车工程档案及有关现状图;

5、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含工厂、住宅、商业、机关学校、社会公益事业及其他公共建筑工程档案;

6、城市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工程档案,含城市绿地、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园、风景名胜区、古树名木保护和城市标志性设施、雕塑工程档案;

7、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工程档案,含垃圾填埋场、大型公厕及其他重要环境卫生设施工程档案;

8、村镇建设工程档案,含建制镇、集镇的市政公用设施、公共建筑工程档案;

(三)文物古迹保护档案包括:

历代重要遗址、古建筑、纪念性建筑、宗教建筑、名人故居的历史照片、图纸、历史记载材料和修缮记录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

向城建档案馆(室)捐赠个人所有的古建筑、名人故居保护档案的,应当给予奖励。

(四)城市建设基础资料档案包括:

1、城市历史沿革、历史文化遗迹、地名、各项建设和设施发展史等文件材料;

2、城市规划、市政、公用、土地、环境保护、园林、环境卫生等专业管理部门以及各类开发区形成的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文件材料;

3、有关城市建设的规范文件、计划、统计、和设计、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标准图等城市建设资料。

第三章城建档案的报送和接收

第十一条实行城建档案无偿移交制度。城建档案形成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城建档管理的范围和期限,向所在地的城建档案馆(室)无偿移交城建档案:

(一)建设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和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定合同时,要对工程档案的套数、费用、质量要求、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及时收集、汇总本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所形成的工程档案。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认真收集和整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单位要协助建设单位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

(三)工程测量单位应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对于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城建档案馆(室)不得出售、转让。

(四)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至五年后,按本办法全部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馆(室)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五)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三个月后及时移交进馆。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材料。

(六)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按《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和材料。

(七)凡是若干单位共同协作完成的工程,其图纸和文字材料由主办单位负责整理移交。

第十二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城建档案管理纳入建筑市场管理程序之中,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与城建档案馆(室)签订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当地城建档案馆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预验合格后,由城建档案馆(室)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建设单位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档案的编制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工程竣工档案,要求做到一式三套,原件交城建档案馆(室),其它两套交建设(或主管单位)和使用单位。遇特殊情况需增加竣工档案的套数的,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

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的维修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结构和平面布置有变更的及竣工图变更超过有关规定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并在竣工后三个月内报送。

停建、缓建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临时保管,撤消的建设单位,撤消前,其城建档案应当由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档案经审查、验收后,城建档案馆(室)对报送工程竣工档案合格的单位或个人,颁发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第十六条所报档案应当线条字迹清楚、纸质优良、一律使用碳素绘图墨水或优质墨水,禁止使用不符合档案书写要求的圆珠笔、铅笔或劣质墨水。

第十七条城建档案馆(室)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范围及内容,接收城建档案。制定相应标准、规则,确保城建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章竣工图的编报

第十八条一切建设项目必须编制竣工图,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把编制竣工图列入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并明确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的责任、要求和编制套数等,待工程结束时提交验收。没有竣工图或竣工图不完整、不准确、不系统的建设工程项目不予验收。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一套规范的竣工图。

第十九条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各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安排人力、物力、财力,做好竣工图补测、补绘工作,确保本单位、本系统城建档案的图物相符、完整准确。

第二十条为了确保我市地下管线工程技术档案的准确性,地下管线和其他地下建筑物在工程竣工复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报送城建档案馆(室)。

第二十一条凡依据图纸施工的工程,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即可做竣工图;变更较小的工程,可用施工图代替竣工图,但必须用碳素墨水笔将变更的情况完整、准确、清淅地画在图纸上,并注明修改依据,加盖“竣工图章”;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难以在施工图上修改的,重新绘制竣工图。凡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加盖“竣工图章”,并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五章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二十二条城建档案馆(室)的管理应逐步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按照各项建设工程的专业特点,按照科技档案的形成规律,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登记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第二十三条城建档案馆(室)应采取措施,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工作,保证城建档案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报送、管理的城建档案,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档案保护管理规定,确保其安全无损。

第二十五条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因工作需要可持有效证件或证明查阅城建档案,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

第二十六条城建档案馆(室)对馆藏的重要珍贵档案应当以复制品代替原件提供利用。

载有城建档案馆(室)及其法人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档案复制品,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城建档案可以实行有偿利用,其费用标准由物价、财政部门核定。

利用本单位或者本人形成、报送、捐赠、寄存的城建档案,城建档案馆(室)应当无偿提供。

第二十八条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钻研业务,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移交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县以上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工程测量单位、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未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一条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未按本办法妥善保管城建档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