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岗位设置方案大全11篇

时间:2022-06-29 09:41:42

岗位设置方案

岗位设置方案篇(1)

二、保障措施

1、成立临夏师范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常生强

副组长:陈贵旭 章 俊 吴胜辉

成 员:王海忠 范广斌 马占才 刘文礼 马永清 马 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贵旭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文礼任办公室副主任,史文斌、卢彩云、杨小翠、刘 娟、鄂佩丽、马春英为工作人员。

2、制定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临夏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增强学校内部活力,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2)岗位设置原则:坚持科学合理,有利于学校长远发展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的原则;坚持转换用人机制,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原则;坚持优化组合,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

三、拟设岗位类别和等级设置

我校岗位设置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分别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三类。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审批,并同时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后,无特殊情形一般不予变更,确需变更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审批。

(一)岗位总量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临夏师范属专业技术型事业单位。按照文件精神,确定的三类岗位结构比例为:专业技术岗位占85%,计153个,管理岗位占9%,计16个;工勤技能岗位占6%,计11个。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省委办发【2010】]66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见附件一《临夏师范学校管理岗位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见附件二《临夏师范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四)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见附件三《临夏师范学校工勤技能岗位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五)兼职岗位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见附件四《临夏师范学校兼职岗位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五、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岗位设置方案、核定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岗位设置方案篇(2)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事业单位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学校现有编制105人,实有人员103人,设岗总数105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3人,分为2个等级,兼专业技术课程,具有小中高专业技术职称。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卫生岗位,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9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教师岗位名称:小中高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中高教师五级岗位、六级岗位、七级岗位;小高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学高级教师八级岗位、九级岗位、十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学一级教师十一级岗位、十二级岗位,小学二级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学二级教师十三级岗位。3、工勤技能岗位

本单位设置工勤技能岗位2个,岗位等级为四级。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三类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以德才兼备和业绩能力为导向。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泉委办[2011]73号有关规定执行。

2、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详见各级岗位说明书)。

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以德才兼备和业绩能力为导向。

3、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详见各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设置方案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四条 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条 国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国家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第六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人事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第七条 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

第二章 岗位类别

第八条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第九条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第十条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第十一条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第十二条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第三章 岗位等级

第十三条 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

第十四条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

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第十六条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第十七条 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确定。

第四章 岗位结构比例及等级确定

第十八条 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实行不同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控制。

第十九条 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最高等级控制和结构比例控制。

第二十条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第二十一条 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包括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之间的比例)按照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十二条 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二十三条 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的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五章 岗位设置程序及权限

第二十四条 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二)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三)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四)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五)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六)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部核准。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地(市)、县(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二十五条的权限申请变更:

(一)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二)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三)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第六章 岗位聘用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第二十九条 事业单位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第三十条 事业单位应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聘用人员。

第三十一条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的聘用条件应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应符合准入控制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 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第三十三条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员的聘用,由事业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人事部商有关部门确定。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岗位设置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第三十六条 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 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除经批准参照公务法进行管理的以外,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办法和有关行业岗位设置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第四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相关文章:

1.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规定

2.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规定

3.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办法

岗位设置方案篇(4)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

(一)单位范围

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财政差额拨款)以及经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范围。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实施的单位范围。

(二)人员范围

1、纳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人员范围。

2、事业单位经批准使用的临时人员,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人员范围。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方法步骤

按照2009年我市基本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总体安排。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7月20日前)

1、组建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教育、卫生等专业技术人员较集中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设岗办”)。设岗办成员由人事、教育、卫生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采取脱岗方式集中办公。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主要负责制定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对全市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出布置安排,加强对全市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组织协调。

2、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各县区(含开发区、新区,下同)、市各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要在全市动员会议之后召开专门会议,及时传达贯彻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对有关问题要及时梳理归纳,深入分析研究,切实掌握开展这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前做好设岗准备工作。同时,要加强学习宣传,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市领导在全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文件,使广大职工了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方法要求,深刻领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必然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市人事局将在局门户网站(网址:*)上设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专题,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文件上网宣传。

3、组织专题培训。全市动员大会结束后,组织县区、市各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全面、准确地掌握政策规定,明确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为顺利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21日—10月25日)

1、制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各事业单位要在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所属类型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及行业指导意见,结合本单位的人员编制、工作性质、职责任务、人员结构等相关情况,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明确主体岗位,确定各类、各级岗位的数量和内部结构比例、最高岗位等级设置,研究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市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和岗位类别设置表》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

2、上报核准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岗位设置核准表经主管部门、县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按《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上报市人事局核准。主管部门和县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重点审核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范围,岗位类别、等级划分,结构比例等级设置是否合理,岗位设置工作程序是否合适,报送材料是否齐全等。

3、制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按照不低于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要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经主管部门审查,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并报市人事局备案后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4、开展岗位聘用

各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每个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岗位,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

5、拟聘人员审核备案

事业单位完成岗位竞聘后,填写《岗位聘用情况审核表》、《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连同证明符合任职条件的相关材料,按《实施意见》规定的核准权限逐级上报核准或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进行聘用合同鉴证。

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的聘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验收认定阶段(10月26日—11月15日)

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后,要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建立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档案和台帐。其认定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验收后,按规定程序报市人事局备案确认。对经确认按政策规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按照人员新聘岗位等级,从确认的下月起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抓好实施和岗位聘用。要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代表等组成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人事部门牵头落实的工作机制,组织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业务熟练的人员,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各县区和市各主管部门的机构成立情况要及时报送市设岗办备案。

2、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市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与自身担负的职责任务结合起来,全面推进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发展。

岗位设置方案篇(5)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人才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体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遵循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

三、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1、主要职责和任务

(1)乡镇卫生院按本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承担相应任务。

(2)、做好日常门诊、住院病人的医疗服务和康复工作,应用西医、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的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防病治病,参加抢险救灾急救等卫生工作,参与医疗卫生科技活动和收集有关资料。

(3)、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推行计划免疫,开展食品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技术指导和职业病防治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4)、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经常性的健康教育工作,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

(5)、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村卫生室和个体医的管理和技术监督指导工作,推行合作医疗保健制度,有计划地选送培训乡村卫生人员,逐步实行各种形式的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

2、卫生院单位规格注册资金25万元、全民所以制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单位。编制员额5人,其中:单位领导正职1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疾病预防控制1名,妇幼保健1名、医疗卫生人员2名)。

(二)、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3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单位领导正职兼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总数3人(初级3人,聘用3人)

四、岗位设置

(一)内设机构及名称

根据岑巩县编办下达的《关于我县事业单位定编的通知》(1988)岑编字第011号文件,平庄卫生院编制数5人,领导职数1名(含兼管理职责、按专业技术岗位待遇管理的1个),单位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预防保健科、医技科、药剂科、医疗科。

(二)岗位类别

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管理岗位不低于25%、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70%,工勤技能岗位不低于5%的规定要求,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共5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含兼管理职责、按专业技术岗位待遇管理的1个),占20%;专业技术岗位4个,占80%(卫生院专业技术主体系列是防疫妇幼保健科,主体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人,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50%,专业技术岗位辅系列分别是医疗科、医技科、药剂科,岗位设置数为2人,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50%)。

(三)岗位等级设置

1、单位领导管理岗位1个(兼管理职责、按专业技术岗位待遇管理的1个),其中:卫生院院长1个。

2、专业技术岗位4个,其中:中级岗1个,初级岗3个。

(四)岗位职责说明书

岗位职责说明书详见附件3。

四、岗位条件

1、管理岗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并且有一定管理工作经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管理岗位兼卫生院管理职责、按专业技术岗位待遇管理,管理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有下定的工作经验或有较强的业务实践技能,能胜任和履行助理级岗位职责。

2、专业技术岗位:具备省、州规定各层级(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结合工作实际,各岗位各级别在聘任时还应具有本岗位说明书所应具备的条件。

五、岗位聘用

1、单位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竟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开展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专业技术中、初各层级岗位以及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工作,按照省、州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由单位组织聘用;管理岗位八级以上职员的聘用工作。

3、聘用的基本程序为:公布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个人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同等评议,组织考核,聘用公示,公布聘用决定,签订聘用合同等。

4、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两类岗位上任职。根据单位管理工作特点,确因工作需要同时任职的,按照从严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明确具体岗位名称、岗位管理职责和任职的专业技术水平条件要求,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确定。对经批准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任职的人员,按其执行的岗位工资系列,占相应的岗位职数。

5、新受聘的职工在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

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批准后,按照宁府办公室《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宁德市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与考聘分开实施意见(试行)》中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任。

六、岗位补充

单位岗位因聘用人员退休、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影响工作时,须通过主管部门向人事部门申报人员补充计划,按《黔东南州事业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州人发[XX]10号)办理。

七、薪酬待遇

(一)薪酬构成

薪酬由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是指从XX年7月1日起实行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各层级岗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按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的《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府发[XX]45号)文件执行;绩效工资包括:

等。

(二)绩效工资

根据国家关于绩效工资有关政策,将单位各种津贴补贴对应各类岗位的不同等级,设置绩效工资分配系数。绩效工资的40%部分随工资按月发放,60%部分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发放。

岗位设置方案篇(6)

一、岗位设置的原则

在企业中岗位设置是否合理与企业是否按照岗位设置原则有很大关系。岗位设置的原则主要是:

因事设岗的原则。在企业中设置岗位时根据工作需求合理的设置岗位,才能够充分发挥此岗位的作用,更好的促进企业发展。按照因事设岗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能够有效的避免岗位设置不合理,浪费企业人力资源的情况出现。

关系协调的原则。按照关系协调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是保证各个岗位之间协调作业,更好的完成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避免岗位职责不明,岗位作用重复等情况出现,浪费企业资源。

优化结构的原则。按照此原则进行岗位设置是从岗位的业务素质、工作技能、人员分配、目标考核的方面出发,提高岗位的应用性,使人员分配合理,充分的发挥工作人员的能力。

经济、科学和系统化的原则。企业规范化的管理是为了促进企业能够朝着经济化、科学化,系统化方向发展。基于此目的,从经济、科学系统化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是使其能够以企业的发展方向为基准,进行具体岗位安排,促进企业发展目标更快的实现。

二、国有企业岗位设置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对外开放以后,我国市场机制逐渐发生,这对于我国国有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尤其是一些绩效管理意识不强的国有企业,这种情况在岗位设置方面体现的较为明显,极大的降低了国有企业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实力。目前,国有企业岗位设置主要表现为随意性很强,科学性和合理性较弱。促使岗位设置存在很多问题。

1.缺乏岗位分析

我国大多数的国有企业带有一半政治性质和一半企业性质。岗位设置主决定于行政命令,并未从岗位分析的角度进行岗位设置,这使得岗位设置的灵活性和自由性较低,无法充分发挥各个岗位的作用。就当前国有企业目前岗位设置的情况来看,导致岗位设置缺乏岗位分析的原因是岗位设置人员比较欠缺岗位分析经验和岗位分析缺乏人力资源及相关的理论依据。在岗位分析欠缺各种条件的情况下,国有企业绝大多数不进行岗位分析。

2.目的不明确

通常一个企业在进行岗位设置时都要从企业实际需求的角度出发,设置出能够促进企业发展的岗位,充分的发挥岗位的作用。而在很多国有企业中进行岗位设置并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目的,绝大多数是因行政命令或者很单纯的进行此项工作出发,这使得国有企业中很多岗位设置意义不大甚至是毫无意义,这种情况不仅极大的浪费了企业资源,也无法体现工作人员的才能。

三、国有企业岗位设置优化方案设计分析

为了促进我国国有企业能够在当下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生存并且更好的发展,对当前国有企业岗位进行优化是非常必要的。针对当前我国国有企业设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出发,要想设计出合理的、有效的岗位设置优化方案,需要对岗位设置进行分析,解决了其存在的各种弊端、问题,才能够保证所设计出来的优化方案能够更加适合现在国有企业的需要。

1.岗位设置分析

在机构设置未作出根本性变革的前提下,对国有企业现有岗位设置进行分析,需要从工作负荷、岗位设置的影响因素、岗位设置不合理程度、岗位分类这几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才能够非常准确判断各个岗位设置是否合理及有效。

1.1工作负荷分析

对国有企业各个工作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负荷进行详细的分析,能够判断工作岗位在国有企业中的重要性。工作负荷分析的具体内容是对各个岗位工作人员进行详细观察并记录工作日写实情况,结合国有企业工作写实资料详细的分析每个工作岗位在企业中发挥的最大作用。

1.2岗位设置的影响因素分析

依据岗位设置的原则及员工的意见出发,对国有企业各个岗位设置进行详细的分析,确定各个岗位的设置是否存在岗位职责不明、岗位有无均可、岗位权责落实不到位、因人设岗、人员分配不合理、岗位设置重复等情况,详细的记录各个岗位所存在的影响因素。

1.3确定岗位设置不合理的程度

依照岗位设置的影响因素记录内容,对国有企业中存在影响因素的岗位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按照岗位设置的原则,确定岗位设置不合理的程度,将其作为设计优化岗位设置方案的依据。

1.4岗位分类

结合国有企业岗位设置不合理的程度将岗位设划分为四个等级,即工作负荷大于50%,不合理表现程度低于中值的是弱;工作负荷低于50%,不合理表现低于中值的是弱;工作负荷大于50%,不合理设置为高于中值的是强;工负荷小于50%,不合理表现程度为高于中值是强。以此,合理的分配国有企业的所有岗位。

2.岗位设置的优化方案

结合以上对国有企业岗位设置的分析,其中能够不需要调整的岗位是满足工作负荷大于50%,不合理表现程度低于中值的岗位;需要调整的岗位是工作负荷小于50%,不合理程度小于中值的,这部分岗位的调整是结合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的将岗位进行合并或者规划出新的、适用的岗位。对于工作负荷大于50%,不合理程度大于中值的岗位,最佳的处理方式是从国有企业需求的角度出发,对这些岗位进行再次的分析,挑出依据能够给企业创造价值的工作岗位,并进行适当的调整,留用在国有企业中。其他的岗位与工作负荷小于50%并且不合理程度大于中值的岗位撤销掉。从而真正意义上实现国有企业岗位设置的优化。

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不断的提高,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在此背景下,国有企业需要不断的优化和完善,才能够在社会中生存并更好的发展下去。但是,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绝大多数都表现为绩效管理意识不强,无法充分的利用企业内部资源促进企业发展。针对这一点,在岗位设置方面体现的非常明显,如很多岗位设置缺乏明确的目的或者缺乏岗位分析。作为现代化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做好生产、经营、销售的同时,我们要更加加强人力资源的管理,人乃企业发展之本,只有设计出合理的岗位设置优化方案,最大化的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出各自岗位的作用,才能推动企业更快、更好、更加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林军,张正祥,钱艳俊.优化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方法与案例研究[J].商业研究,2003(20).

[2]胡顺华.岗位设计创新――由刚性岗位设计到柔性岗位设计[J].企业研究.2003(01).

岗位设置方案篇(7)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二、岗位设置总量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根据机构编制部门[2009]12号文件规定,编制数10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本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方案,三类岗位的具体结构比例如下:管理岗位1个,占岗位总量的10%;专业技术岗位8个,占岗位总量的80%;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岗位总量的10%,主体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本单位管理岗位为1个等级,即九级职员1个。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3个等级,包括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为1:3:4.

3、工勤技能岗位

本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为1个等级,即四级技术工1个。

三、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和宁委办[2008]27号文件执行。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任职具体条件见《县茶技站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具体条件见《县茶技站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见附件2)

(四)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具体条件见《县茶技站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见附件3)

四、岗位聘用办法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定。组成人员如下:

县茶技站建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各级各类岗位的申报、推荐和初审。

六、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1年3月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一)2010年7月上旬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由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

岗位设置方案篇(8)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位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学校设置岗位总量1386个,其中:管理岗位243个,专业技术岗位1046个,工勤技能岗位97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75.5%.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师系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776个,占岗位设置总量的56%.辅系列岗位为工程技术,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档案资料,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辅系列岗位最高级为三级.

(一)管理岗位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243个,占学校岗位总量的17.5%.其中:五级以上46个,六级39个,七级78个,八级51个,九级29个,十级0个.

1,学校领导岗位8个.其中:三级职员2个,名称分别是院党委书记,院长;四级职员6个,名称分别是院党委副书记,院纪委书记,副院长;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77个.其中:五级职员38个,名称分别是机关各职能部门处长,系(院)党委书记等;六级职员39个,名称分别是机关各职能部门副处长,系(院)行政副院长等;

3,其他管理岗位158个.其中:七级职员78个,八级职员51个,九级职员29个,十级职员0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学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按15:30:47:8设置;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中的二级,三级,四级之间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中的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中的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中的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高级岗位的数量适当向教师岗位倾斜,其他专业技术适当压缩.教师岗位的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列按18.9:32.1:44.5:4.5设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按3.7:23.7:54.4:18.2设置.其中,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中不设正高二级岗位,且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按9.4:29.7:60.9设置.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7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

① 正高级岗位15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其中:二级岗位16个, 三级岗位47个,四级岗位94个.

② 副高级岗位31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0%.其中:五级岗位63个,六级岗位125个,七级岗位125个.

2,中级岗位49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7%.其中:八级岗位148个,九级岗位196个,十级岗位148个.

3,初级岗位8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列8%.其中:十一级岗位42个,十二级岗位42个,十三级岗位0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97个,占学校岗位总量7%.其中:技术工一级 1个,技术工二级5个,技术工三级23个,技术工四级66个,技术工五级2个,普通工岗位0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见附件(1)徐州医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2)徐州医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3)徐州医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4)徐州医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5)徐州医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五,岗位聘用

(一)聘用范围

我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不含内退人员),人事人员均可以应聘相应的岗位.

(二)聘用办法

(1)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竞聘上岗,双向选择形式,择优聘用.

(2)岗位聘用工作分级进行,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和管理五,六级岗位由学校聘用,其他岗位由相应聘用组织或单位聘用.

(3)岗位聘用分为聘期聘用和聘期内聘用.

聘期聘用为三年一次,聘期内聘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聘期内只进行因专业技术和行政职务晋升的聘用,不对其他岗位等级进行聘用,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单位提议,学校及时聘用.新调入人员和接收的毕业生聘用相应职务的基础岗位,并确定试用期.

(4)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用每年进行一次,管理岗位在任命的当月聘用,工勤技能岗位在江苏省人事厅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时间的当月聘用.

(5)XX年7月1日至首次聘用期间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的级别岗位条件者,按照相应的岗位级别重新计算退休工资,退休时间不变.

(三)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聘用条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4)聘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名单;

(5)公示;

(6)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学校成立聘用委员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管理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组,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组,分别负责对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工作.

(三)二级单位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七,实施步骤

2011年12月底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步骤实施如下:

(一)10月13日——10月16日 聘用委员会,各工作组讨论实施方案,各类岗位聘用细则.

(二)10月19日——10月30日 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

(三)11月2日——11月4日 党政联席会通过实施方案及细则.

(四)11月9日——11月12日 宣传动员,公布实施方案及细则,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五)11月13日——11月16日 应聘人员向各部门,各部系(院)申请.

(六)11月17日——11月22日 各部门,各部系(院)审核后将应聘名单上报.

(七)11月23日——11月25日 各聘用工作组初审,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八)11月26日——11月29日 校聘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名单.

(九)12月3日——12月7日 公示

(十)12月14日——12月18日 签定聘用合同.

八,合同管理与考核

(一)学校与受聘人员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受聘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聘任合同,保质保量地完成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聘任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按聘任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执行.XX年以后进入学校工作的人事人员,其岗位聘任合同从属于原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的调整按照聘用合同执行.

(三)经医疗单位确诊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承担工作任务的,暂缓签订聘任合同.

(四)学校依据《徐州医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级,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低聘或转聘其他岗位,转聘后聘期考核再次不合格者,不再聘任.

九,聘期待遇

(一)教职工在受聘期间原则上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二)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并聘任至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可以保留现已执行的技术职务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聘任至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人,受聘期间工人身份不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现已执行的标准兑现,绩效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解聘或退休后,仍按照工勤技能岗位兑现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十,聘余人员的管理

(一)学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不含人事人员),因岗位和聘任条件限制未聘任上岗的人员(不含出国逾期未归人员)为聘余人员.聘余人员可按规定进入人才交流中心,聘余人员在职期间学校保留其档案工资.

(二)教职工拒绝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的,学校给予3个月的择业期,择业期内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择业期满未调出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予以辞退.

(三)经确诊患有严重疾病而未聘任岗位的人员,可以履行病假手续,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病假工资和福利待遇.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病退或退职手续.

十一,争议处理

为了使岗位聘任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妥善处理在聘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成立岗位聘任申诉受理委员会.应聘者在公示期内有权就岗位聘任组织的决定和工作提出申诉.

申诉受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受理教职工对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申诉;

(二)负责对教职工申诉意见进行调查核实;

(三)责成有关单位对需要纠正的问题限期予以纠正,必要时提交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四)将处理结果向申诉人反馈.

申诉受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申诉受理委员会有责任为投诉人保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申诉人应以事实为依据,经查实,属于诬告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教职工对申诉受理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意见不满意,可依据相关法律或规定申请仲裁或提讼.

岗位设置方案篇(9)

二、实施范围

本着精简效能和以人为本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单位内部岗位不搞一刀切,平均分配,目的是使各类岗位之间,各类岗位内部不同层级之间形成合理结构,做到精简效能,科学合理,保证单位现有在岗人员都能最大限度得到合理使用。本次竞聘上岗范围,为人事部门核准、财政认可的编制内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指导意见规定的执行技术工资待遇的政工人员),全员聘用,基本按其职务与专业进入相应等次的岗位。

三、评聘原则

(一)、聘用条件。本着民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照《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指导意见》确定的基本条件,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对单位聘任人员,进行年度考评,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出现严重差错事故,年度考评合格等次以下的人员,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解聘、低聘或变更聘用合同,或降底等次使用。新聘、晋升、变更岗位,实行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完成规定程序。

(二)、评聘标准。单位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对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对照岗位设置方案,有岗的按岗竞聘。岗位内部不同等级的确定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工作表现与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般把技术职称聘用的先后,作为第一要素,及在岗时间较长的优先纳入较高档次依次聘用,在本职岗位工作时间相同的,把工龄长短作为要素,择长优聘;同等条件的人员,有获得省、市级优秀表彰的可以从优考虑,专业技术人员兼职管理岗位从优考虑。

为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工作水准和专业技能,积极进取,在取得技术资格后,符合岗位晋升条件的,在单位岗位限额内,及时聘用。对符合“指导意见”规定达到破格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仅限首次)可以破格晋升至本层级最高等次。

(三)、超比例结构人员。对通过考试考核已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枝术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本次设岗时,因考虑到单位的工作需要和未来发展,做到结构合理,人员优化,受到设岗比例的限制,不能给他们提供相应的岗位与等级,及时聘用到较高层次的,此类超比例结构人员,可以按原职务继续聘用,待岗位与等级空缺后,再进入相应等级使用。

(四)、兼职与不在岗人员。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对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其它工作的(不得拒绝单位安排的本专业技术工作),视为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因工作需要,而导致现岗位和专业技术资格不相符的,本着对其负责的原则,单位将充分考虑,尽可能地为其提供回到相对应岗位的机会,但兼职期间,与在岗人员同等对待,亨受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在岗位内部等级竞聘时,一视同人。

(五)、混岗人员。属于个人原因,而不在其专业技术岗位的,应自动回到与其相对应的岗位,或接受单位分配,否则将不亨受原职称的工资福利待遇,重新聘用时将由单位视实际情况而定,以保证做到“人随岗走,岗变薪变,岗职相符”的原则要求。

(六)、岗位管理。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各科室之间不搞一刀切,不搞岗位平均分布,编制内各类岗位实行总量管理,由单位统一调节使用,原则上对各类晋升人员,按其职务、专业技术技能给予聘用。严格执行上级岗位等级晋升政策,落实卫生系统等级晋升指导意见精神,完善办理程序,不得突破已经核准的人员结构比例。无岗位空缺,新调入人员和新取得资格的人员,一律不予聘任。

(七)、新进与变更岗位人员。新进及变更岗位人员要根据所聘岗位重新确定岗位等级,并签订聘任合同,岗位与等级由单位岗位等级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以保证原有已聘人员岗位等级的相对稳定为前提,只能进入相应岗位等级中缺额的级别使用。工作人员变换工作岗位的,顺具有所任岗位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对聘用合同的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从变更后的下月起执行新岗位的工资标准。

四、方法步骤

(一)、组织领导。单位岗位设置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岗位实施方案拟草和组织实施,方案报领导组集体讨论通过后公示,广泛征求意见,修订确认后,报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审核、备案、实施。

(二)、审核准入及量化考核。对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比照指导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核查相关证书,检查履职情况,对新聘人员进行评估,落实岗位说明书内容,严格执行准入条件。对申报人员逐一进行量化考核(见附件一考评细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确定相应岗位等级,办理聘用手续。

岗位设置方案篇(10)

政府机关事务局“四员”(即驾驶员、通讯员、打字员、炊事员)属机关事务局兼职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与事务局编制分开,经费由财政全额拨给,总人数为37人,属工勤人员。人员分布在四套班子领导成员的驾驶员、通讯员,还有的分布在科级单位无事业编制的行政机关。人员结构为:管理岗位比例为16%,工勤技能岗位比例为84%。其中:技师2人,占比例5%;高级工6人,占比例20%;中级工12人,占比例40%;初级工11人,占比例35%;科员6人,占比例16%。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机关后勤事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拟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37人(工勤人员):技师2人、高级工6人、中级工12人、初级工11人、科员6人。

(一)工勤岗位的名称、数量、等级

技师2人,占5%,其中:驾驶员2人。

高级工6人,占20%,其中:驾驶员3人、打字员3人。

中级工12人,占40%,其中:驾驶员11人、通讯员1人。

初级工11人,占35%,其中:驾驶员11人。

科员6人,占16%,其中:驾驶员5人、通讯员1人。

(二)工作职责

1、驾驶员:主要为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和科级领导干部开车的技术工勤人员。

岗位设置方案篇(11)

中图分类号:C9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01

为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根据中央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略谈肤浅见解。

一、岗位设置的意义

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2.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建立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重要基础;3.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岗位设置管理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人员聘用制度、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出发,从维护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二、岗位设置的主要程序及相关工作原则要求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委办〔2009〕138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10〕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以编定岗”是岗位设置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岗位设置必须在核定的编制数和各类人员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把编制管理与岗位设置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事业单位科学合理配置人员,不断规范用人行为;有利于实现“因人设岗,盲目用人”向“因事设岗、按岗聘人”的转变,同时还可有效控制超编进人,减轻财政供养负担。

坚持从实际出发和发扬民主的原则,充分考虑事业单位现有岗位及人员状况。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人员岗位三种类别。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以原岗位设置情况和三类人员岗位现状为基础,重新对各类岗位设置的性质、工作量、工作内容进行分析和论证,综合确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工作性质、设置原则、以及任职资格等做出统一、详细的要求。在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时,通过内部宣传平台,将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广泛征集职工意见,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审议,以形成的方案符合政策要求、顺应民意,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根据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确保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

2.编制说明书、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名称、岗位类别、职责任务、任职条件和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人员聘用与管理的主要依据。制定实施方案前,将各类岗位实有人数、任职的年限、学历、工作年限进行详细的统计分析、测算,全面掌握各类人员的结构比例情况,为制定实施方案提供充足的依据。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浙人社厅函〔2010〕439号),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职工大会审议,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上报岗位说明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

3.组织实施

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等规定,确定具体岗位和聘用期限,开展首聘工作,全员签订聘用合同。提交实施岗位设置的书面报告和相关附表,经上级部门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经认定后的次月起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兑现相应等级工资。

三、首聘后存在的问题

首聘时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完成首次聘任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本单位出现两个问题。

1.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符合变动岗位等级条件的,如在下一等级上工作已满三年、五年等条件,原可晋级到上一级岗位等级的人员,却无法晋级。

2.个别工勤人员已通过考试、评审取得了相应高一级的资格证书的。他们拿着资格证书,却进不了岗。

因为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岗位设置表,核准数低于首聘岗位数,首聘后没有空缺,导致职工无法正常晋级,为此出现情绪不稳定等状况。

四、解决方法

首聘后,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又已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可以采用“只出不进”、“自然减员(退二进一)”、“内部退养”、“调出”、“低聘或解聘”等逐步消减的办法,从而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再者就是要强化宣传,将相关政策条例进行宣传、解读,强化职工对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促使职工领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理解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认真耐心地做好职工思想工作,消除不稳定情绪。

五、加强管理

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对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聘用备案制度、职务晋升、聘任程序、职工培训、和年度考核等机制,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岗位管理制度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