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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营销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2-01-27 21:25:03

人寿保险营销论文

人寿保险营销论文篇(1)

一、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中的体现

寿险营销从管理的角度来讲就是一个对组织和人员的管理过程:从一个组织的角度来看,寿险营销是寿险公司对销售的管理方式之一,需要有职业经理人对寿险营销活动进行全面过程管理;从销售人员的角度看,寿险营销是销售人员自我管理的过程。从我国民族寿险业寿险营销的多年实践,我们可以看到寿险营销管理的一些具体方式,比如说销售人员的自我管理、寿险营销文化的塑造及对销售人员的柔性约束似乎都体现了人本管理的形式和内容。一是人力资源的招募体现了充分的民主。已经从业人员对适合从事寿险营销的人员进行招聘,一般是通过熟人或职业介绍所推荐,再通过公司的面试、培训,考试后录用。招聘的权力、过程、结果等完全由从业人员自主决策。二是寿险营销管理中体现了对人才培养的充分重视。目前国内寿险公司所开列的培训大致有:新人岗前培训、新人衔接训练;主任晋升培训、主任研修班;经理研修班、营业区经理研修等等,不胜枚举。据国内一些调查公司资料报道:如果按我国企业对员工开列职工培训课程来评比的话,寿险公司排在前三名。三是营造寿险营销的文化氛围。寿险营销的管理者:营业区经理、营业部经理、营业组主任都非常注重营销文化的塑造,尽可能地调动业务员的主动性、积极性。销售人员也把职场当成自己从事寿险营销事业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凝聚大家的是一种被认同和趋同化的文化。四是寿险营销的动力机制:员工晋升。寿险营销的组织架构及发展模式给了销售人员对寿险事业的期待和憧憬。寿险营销管理模式为业务。员的生涯作了长远的规划,职位的晋升不会因人际关系或职位设置及数量而受影响。

二、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中的尴尬表现

人本管理最终体现的效果是多方面的,但就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单位而言所要求的微观效应无非是:内部员工士气高涨、对企业忠诚度提高及企业外部绩效显著、企业社会声誉非凡。但寿险营销人本管理应用的结果却表现为:

(一)营销队伍不稳定,脱落率高。我国寿险营销队伍的脱落率平均在60%左右,成为全国行业员工流失率之最。我们仅以寿险业比较发达的浙江省为例,据统计,2002年底浙江省有7.8万寿险营销员,分布于近1900个营销服务部之中,平均每个营销服务部有40余人,庞大的营销队伍中仅有62%的营销员在本公司从业一年以上;2003年6月末,该省寿险营销员总量降至7.3万,而在本公司从业一年以上的比例降为43%;从持证情况来看,浙江省通过保险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的累计8万余人,但近几年营销队伍的持证率始终徘徊在50%上下,说明有大量取得从业资格的营销人员脱落。

(二)营销误导问题突出,寿险信誉受损。寿险业的经营已经出现了诚信危机,为此保监会还专门制定寿险销售人员的行为规范,强化社会对寿险销售人员的监督,由此可见寿险营销对寿险企业形象的塑造更多的是负效应。目前普遍认为:低素质的营销队伍、短期化的销售行为与寿险产品的不断“升级换代”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社会公众对保险服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寿险营销队伍为了维持和拓展自己的销售业绩而产生大量误导行为,损害了寿险业形象。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实践中既没有实现对内的目标,也没有实现对外的目标,理论与实践是否出现了矛盾,我们不能武断地下结论。但是,对于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应用的良好愿望及得到不令人满意的结论,是很值得理论界及寿险公司进行反思的。

三、对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中的反思

(一)人性假设与人本管理。管理理论的建立,总有一定的前提与假设。由于管理的对象是人,因而古今中外管理理论的建立都是以一定的人性假设为基本前提的。任何管理者在其管理活动中,都无法回避对于人的基本看法或人性观这个根本问题。

人寿保险营销论文篇(2)

关键词:人本管理 以人为本 寿险营稍 寿险会司 治理机制

一、引言

    人本管理,简单概括就是“以人为本”核心理念在管理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其效果体现为内部员工对企业忠诚度的提高和企业外部良好社会形象的塑造。一般来讲,人本管理具有以下特征:

    (一)个人的自我管理是人本管理的本质特征

    人本管理强调人的主体意识,个人既能自觉主动地参与企业管理,也能进行自我管理,能够根据企业的总体目标,在各自所在的工作岗位上自主地做好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实现自己的价值。

    (二)企业文化是人本管理的核心

    人本管理的基础是基于员工对组织行为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认知、理解与内化,它所依托的是组织的共同价值观和心理文化氛围,管理者的作用主要在于启发、引导和支持。

    (三)人本管理对人的约束是柔性的

    人本管理主要不是依靠权力影响,如上级的发号施令,而是依赖于员工的自觉性、主动性,管理比较松散,弹性较大。

    寿险营销体现了人本管理,但其效果与人本管理的目标相悖。本文拟对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中的应用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中的体现

    从管理的角度来讲,寿险营销就是一个对组织和人员的管理过程。从组织的角度来看,寿险营销是寿险公司对销售的管理方式之一,需要职业经理人对寿险营销活动进行全面的过程管理;从销售人员的角度看,寿险营销是销售人员自我管理的过程。从我国保险业寿险营销多年的实践来看,寿险营销管理的一些具体方式,似乎都体现了人本管理的形式和内容,比如说销售人员的自我管理、寿险营销文化的塑造及对销售人员的柔性约束等等,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人力资源的招幕体现了充分的民主

    寿险公司对适合从事寿险营销的人员进行招聘,一般是通过熟人或职业介绍所推荐,再通过公司的面试、培训,考试后录用。招聘的权力、过程、结果等完全由从业人员自主决策。

    (二)营销管理中体现了对人才培养的充分重视

    目前国内各寿险公司所开列的培训课程大致有:新人岗前培训、新人衔接训练;主任晋升培训、主任研修班;经理研修、营业区经理研修等。据一些调查公司资料报道,如果按照我国企业职工培训课程进行评比的话,寿险公司排在前三名。

    (三)特别注重营造寿险营销的文化氛围

    寿险营销的管理者主要包括营业区经理、营业部经理以及营业组主任,他们都非常注重营销文化的塑造,总是尽可能地调动业务员的主动性、积极性。销售人员把职场当成自己从事寿险营销事业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大家总是被一种被认同和趋同化的文化所凝聚,因此,销售人员能够心情舒畅、满腔热情地从事营销工作。

    (四)寿险营销的动力机制是员工晋升

    寿险营销的组织架构及发展模式给了销售人员对寿险事业无限的期待和憧憬,寿险营销管理模式为业务员的职业生涯作了长远的规划,职位的晋升不会因人际关系或职位设置及数量而受到影响。

    三、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效果中的尴尬表现

    人本管理最终体现的效果是多方面的。但是,对一个独立的经济单位而言,通过人本管理所要显现的微观效应无非是内部员工士气高涨、员工对企业忠诚度提高以及企业外部绩效显著、企业社会声誉非凡等。不过,当前寿险营销人本管理应用的结果却是相悖的,其具体表现为如下两个方面:

    (一)营销队伍不稳定,脱落率高

    我国寿险营销队伍的脱落率平均在60%左右,成为全国行业员工流失率之最。我们仅以寿险业比较发达的XX省为例,据统计,2002年底XX省有7. 8万寿险营销员,分布于近1901个营销服务部之中,平均每个营销服务部有40余人,庞大的营销队伍中仅有62%的营销员在原公司从业一年以上;2003年6月末,该省寿险营销员总量降至7. 3万,而在原公司从业一年以上的比例降为43%;从持证情况来看,该省通过保险决位人员基本资格考试的从业人员累计8万余人,但近几年营销队伍的持证率始终徘徊在50%上下,说明有大量取得从业资格的营销人员脱落。

    (二)营销误导问题突出,寿险信誉受损

    寿险业的经营已经出现了诚信危机,为此,保监会还专门制定寿险销售人员的行为规范,强化社会对寿险销售人员的监督,由此可见,寿险营销对寿险企业形象的塑造更多的是负效应。目前普遍认为,

低素质的营销队伍和短期化的销售行为与寿险产品的不断“升级换代”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社会公众对保险服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寿险营销队伍为了维持和拓展自己的销售业绩而产生了大量误导行为,这损害了寿险业的形象。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实践中既没有实现对内的目标,也没有实现对外的目标,理论与实践是否出现了矛盾?我们不能武断地下结论。但是,对于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应用中的良好愿望与得到不令人满意的结论之间的巨大反差,是很值得理论界及寿险公司进行反思的。

    四、对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中的反思

人寿保险营销论文篇(3)

一、我国寿险营销存在问题分析

1.营销队伍素质不高、脱落率和流失率高

目前的寿险营销采取的还是人海战术的粗放式经营模式,营销人员文化水平普遍低下,很多为下岗工人和无业人员,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营销员所占比例极小。人海战术,短期培训甚至不培训即上岗,使寿险营销员整体展业水平低,一般以缘故拜访为主要展业方式,往往在以自己、家人、亲戚朋友为业务拓展对象,在开发完这些资源后,由于不能拓展新的业务,寿险营销员只能离开寿险公司。寿险公司采用人海战术的目的,不是为了招聘优秀的寿险营销员,而是开发这些寿险营销员由于缘故而形成的社会资源,一旦这些资源开发完毕,营销员就会被无情的抛弃。寿险公司对寿险营销员实施以佣金制、增员与脱落为核心的管理制度。营销员两个月完不成业绩便要自动脱落。因此,寿险公司的减员与增员成为公司日常工作的主要方面。增员与脱落制导致我国寿险营销员留存率很低,一般为20-30%左右。营销员大多抱着“临时工”心态,因为年龄、文化层次、技能等原因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而临时将就,并没有一个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营销员本身并不是寿险公司的正式员工,除受业绩考核的压力外,并不受其他公司管理的硬性限制,对公司的忠诚度不高。

2.寿险产品同质化严重

目前我国的寿险市场,寿险产品同质化严重。人寿保险大致分为六类: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寿险、万能寿险、可调整寿险、变额寿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两全寿险是传统的寿险品种。万能寿险、可调整寿险和变额寿险是相对较晚的创新品种。不管是传统的险种还是较晚的所谓创新险种,大多是对同类寿险产品的简单“克隆”。同质化的原因主要是寿险公司注重短期保费的迅速增长而忽略了寿险产品品质差异性的塑造;寿险公司互相模仿,克隆对方卖得好的险种,无意进行新产品的开发;精算能力的欠缺也使得新险种的开发心有余而力不足。

寿险产品同质化形成恶性竞争的寿险营销环境,各个寿险公司为争夺市场份额采取各种手段,甚至包括挖其他寿险的营销精英和诋毁其他寿险公司。寿险产品同质化不利于提高首先是的核心竞争力,寿险市场的竞争越来越依赖于人海战术,以人取胜而不是以产品质量作为战胜竞争对手的主要依托。目前,分红型、投资型新型寿险产品最为畅销,寿险产品逐步失去了其保障功能而成为单纯的理财工具,背离了寿险产品设计的初衷。

3.寿险信用缺失严重制约寿险业的发展。

寿险业作为一个服务产业,具有服务业的所有特征,寿险产品同样具有服务这种特殊类型的产品的特征,即不可感知性、不可分离性、品质差异性、不可贮存性、不可转让性。寿险的营销更多的是靠寿险营销员的人格、品质、形象和公司的有形展示来取得客户的信任,而不是象有形产品主要通过仪器的检测。寿险产品主要是出售一纸承诺,虽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寿险协议的规定、说明与限制,但仍具有看不见、摸不着的特点。因此,寿险业对信用的要求要远高于其他行业。目前出现的寿险理赔难,误导、欺骗客户购买保险、骗保等信用问题,严重影响了寿险业的形象,使人们对寿险营销员唯恐避之不及,成为人们讨厌的对象。人海战术造成寿险营销员流动性大、留存率低,形成大量“孤儿保单”,己经售出的保单没有固定的人员提供后续服务。由于每份保单给营销员的佣金比例是逐年递减的,所以“孤儿保单”无人愿意认领。这必然会影响寿险公司的信誉和发展。

4.寿险机制有待完善

从培训机制来看,目前寿险公司的培训单纯以传授营销技巧为主,通过营销员经验的介绍、情景的模拟、话术的运用,信心的激励等来进行培训。这种培训方式进一步强化了营销员急功近利的心态,展业的一切都围绕着成交为根本目的,没有真正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长此以往,必将损害寿险公司的信誉,损害保护的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从营销机制看,现行寿险营销的推销、直销甚至传销性质,没有建立服务营销体制。寿险营销是一个整体,而不是单纯以卖出寿险产品为根本目的。推销的结果使寿险的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三个基本环节分离,不能够系统化、专业化地为保户提供服务。

从激励机制看,寿险营销员的激励机制以单纯的抽取保费为主,没有固定的工资和津贴以及其他福利。寿险营销员对公司没有归属感,公司和营销员互不忠诚,只是单纯的利益关系,公司单纯的以业绩为营销员的唯一考核目标,对营销员出现的问题缺乏关注,这就造成营销员与公司离心离德,流失率不断上升。

二、我国寿险营销存在问题的对策

1.提高营销队伍素质,改革管理体制,减少脱落率和流失率

在国外,寿险营销员是受人尊敬的职业,其文化水平大部分都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寿险产品和寿险条文、法律法规的复杂性对营销员的文化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化水平的提高使营销员对寿险条文的理解和解释,对营销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能够进行综合的思考。我国有些寿险公司规定营销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对营销员的文化要求有了初步的认识。由于我国寿险营销员工作不稳定、压力大、没有基本收入,难以吸引刚刚进入社会的大学生长期从事这份工作。据统计,大学生从事寿险营销员的留存率仅为1%~2%,远远低于一般营销员的留存率。因此,寿险公司可以采取将寿险营销员纳入公司正式员工的方式,为其提供基本的工资、津贴和其他福利,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减少寿险展业中的短期行为。这样才能吸引高素质的人才从事这一“能够给他人带来幸福的行业”,增强营销队伍的稳定性,减少孤儿保单的出现。

2.实现寿险产品的差异化

寿险产品作为一种服务产品,由于很难取得专利权的保护,互相模仿、互相克隆成为一种常态。然而,寿险公司要具有核心竞争力,取得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寿险产品的差异化不可避免。目前的寿险险种主要基于年龄和功能的初步划分,而这些划分还很粗糙,没有针对具体的客户群量身定做保险险种,客户的选择面很窄,主要在保费和公司信誉方面进行抉择。因此,要实行差异化,必须大力推进人寿险、健康险、养老险、意外险等产品的协调发展,逐渐调整保障型、分红型产品的比例和结构,针对不同职业、特殊行业、不同年龄、不同性别设计保单,形成多种适销对路的寿险产品。

3.维护和完善寿险公司的信誉机制

为规范和约束寿险营销员的营销行为,在增强其道德建设的同时,必须借助健全的保险法律制度。通过法律法规,加大寿险营销员的违信惩罚力度,增大失信的成本,约束寿险营销员的机会主义行为,使守信成为一种习惯。建立寿险征信体制,使没有信誉的营销员不能再从事寿险营销及相关工作。同时,加大行业自律,寿险公司成立寿险协会,制定条例惩罚同业间的违信行为。

4.完善寿险机制,特别是培训、激励和考核机制

人寿保险营销论文篇(4)

一、观念营销在中国寿险业中的适用性分析

就寿险的产品特点和服务性质而言,很多学者、专家包括社会各界一般都认为保险营销属于服务业的营销范畴,所以,服务营销学家布姆斯和毕特纳所提出的“7P”服务营销组合理论,即服务产品(Product)、服务价格(Price)、服务渠道(Place)、服务促销(Promotion)、服务人员和顾客(People)、服务的有形展示(Physical Evidence)、服务过程(Proccss)以及关系营销、内部营销理论广泛地适用于保险营销之中。笔者认同服务营销、关系营销、内部营销等理论和方法在保险营销中的巨大作用。但同时笔者认为,就中国寿险产品销售以及保险营销本身而言,观念营销理论和方法同样适用,并且自保险行业诞生起,就已经悄然、自然地将观念营销运用其中。原因如下:

1.从保险的起源和功能看

首先,保险是人们规避风险的主要手段,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保险的起源看出来。早在公元前2500年,中国的《礼记·礼运》中有这样一段话:“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装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皆有所养。”这一记载足以证明中国古代早有谋求经济生活之安定团结的强烈愿望,这也是最古老的保险思想。另外从世界范围看,寿险最早起源于欧洲中世纪的基尔特制度,即当时欧洲各国城市中出现的一些行会组织,共同出资救济包括死亡、疾病、伤残、年老、火灾等不幸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事故,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相互合作的最初保险组织——“友爱社”。无论是基尔特制度,还是“友爱社”,都是人们源自于主观上的一种想法、观念。同时,通过对近代保险的最早形式——海上保险的产生和发展历程的研究,可以总结出包括寿险在内的保险最初产生原因是源于对风险的存在认识基础上的、思想观念上的一种对风险的转移愿望,同样是一种主观思想、观念的产物。由此看出,保险行业本身就具有很强的观念性特征。

其次,保险的功能本身就是分摊风险、补偿损失。这种功能的发挥和表现同样是建立在客户对风险存在认知,主观上具有规避、转移风险的意识和观念的基础之上。下面我们以寿险为例,寿险是为了满足个体规避失去劳动力或死亡时所带来的风险而出现的一种保险形式。而风险有两种:生存与死亡。简单地讲,生存的风险就是指个体本身的生存(养老)问题;死亡的风险是指如果个体作为一个家庭的主要劳动者,他的死亡或者丧失劳动力,对家庭生活的灾难性影响。而寿险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来发挥功能:一是用确定性来代替不确定性风险。对于个人而言,他需要在具备劳动能力期间进行一定的积累,以备将来丧失劳动能力时维持生活。但是,他面临一个风险,即他并不知道自己能生存多少年,如果积蓄太少并且他的身体一直十分健康,那么,他的积蓄就不够维持他的生活;反之,如果积蓄相对于他的年龄而言太多的话,他虽然不必为老年的生活发愁,但是,对大多数人而言,这往往意味着青年时期生活质量的下降。总之,如果完全依靠个体,没有人会知道多少积蓄是适当的。这时,通过保险(如生存年金保险)就可以将这个不确定性的风险用一个确定性的支出来解决。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对未来生活的预期,以趸缴或者分期交费的方式,购买一定数量的生存年金。这样,就可以确保自己在失去劳动能力时,还会有固定的生活来源。这就是将不确定性的风险用确定性来代替。二是用确定性损失来代替不确定性的损失。在保险中,财产保险、寿险,以及健康险等多种保险都是以确定性小的损失,即所缴的保费来代替潜在的可能出现的巨大的损失。对于一个家庭,主要劳动者的死亡会对家庭的经济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保险同样可以规避这种风险(如死亡保险)。例如,一个家庭可以为其主要劳动者购买死亡保险,这样,如果在保险期间发生意外,家庭则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险赔付,从而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而如果一切正常,缴纳的保费不会为这个家庭带来任何收益。保险通过这种方式,使得人们可以将不确定性的损失(大的,且发生的可能性较小)用确定性的损失(小的)来代替。由上可以看出,寿险实现功能的过程是一个思想发展、观念转化的过程,观念在期间发挥着重大作用。

2.从寿险产品看

根据LOMA(美国寿险管理师协会)的研究,寿险商品具有以下特点:

(1)无形性。寿险商品是一份合同,与我们日常接触的商品相比,既没有色香味,又没有形状和温度,不易被感官直接感觉到。

(2)易失性。保险的易失性决定了保险销售人员在某一时刻提供服务的能力不能保留到未来某一时刻。

(3)异质性。保险服务是通过销售人员来完成的,每个人不可能保持服务的完全一致。

(4)不可分离性。保险服务的生产和消费是同时进行的。它是由人提供的,该人就是服务的一部分,不可分离。

寿险商品不同于有形商品,它是一种合同,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在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保险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的,提供给市场,满足人们对付人身风险、补偿损失需要的承诺。它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它与其他商品相比,具有明显的特征:第一,寿险产品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其保险责任一般是不幸事故或疾病、衰老等原因造成的生、老、病、死、伤残。第二,寿险产品本质上是一种承诺,是一种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相互信任。它是一种服务性无形商品,虽然购买时可以见到保险合同条款,但这只是承诺的文字化,并不是保险本身。第三,寿险产品是一种非寻求商品,也就是说,消费者不知道或即使知道也不会主动考虑购买的商品。寿险产品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死亡、疾病等事故。这些事故人们往往不愿正视,讳莫如深。第四,寿险产品具有互济互助性和损失补偿性,保险是转移风险、分散损失的社会机制,通过聚集社会上众多人的闲散资金,达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目的。寿险产品可以把个人和家庭的人身风险转嫁给保险人而获得保险人对家庭生活的经济保障,可以解除个人和家庭的忧患。第五,寿险产品具有明显的期限性,大多数寿险商品的期限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年。

综上所述,寿险产品本身就是一种带有一定虚幻性质的、通过感知来认识和接触的一种产品形态。具体讲,就是保险产品承诺在未来提供服务,在该服务未提供前,客户对所期望的服务是看不见、摸不着、经历不到的。因此,不能判断他们的质量。如果客户对保险没有意识,不了解保险的意义和功用,那么他绝对不会去进行购买,这就需要保险销售人员与客户进行交流沟通,进行面对面的讲解,使客户意识到风险的真实存在,使保险服务有形化,促使客户主观上能够认知和接纳,这期间也同样包含了一个观念的产生或改变的过程。

3.从保险营销特点的角度看

保险营销是围绕满足投保人的需要而进行的整体营销,即从搜寻保险市场上的需求一直到完成险种设计以及对投保人投保后的服务等一整套营销活动,是一种注重长远利益的保险企业活动。从实践角度看,保险商品的营销更注重主动性,人性化和非价格竞争,而这也恰恰符合观念营销的特点。

(1)保险商品营销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主动性营销。保险营销的主动性表现为以下三方面:第一,变潜在需求为现实需求。多数人对保险的需求是潜在的。尽管保险商品能够转移风险,提供一种保障和补偿,但由于它是一种无形的、看不见摸不着的抽象商品,因此,对大多数人来说,人们似乎对它没有迫切性,尤其是保险商品中的人身保险更是如此。因此,保险营销者必须通过主动性的营销变投保人的潜在需求为现实需求。第二,变负需求为正需求。人们因不喜欢或不了解保险商品,而对其采取消极回避的态度和行为。因此,保险营销者必须通过积极、主动的营销活动,扭转人们对保险商品的消极态度和行为。比如,通过宣传端正人们对保险商品的认识,引导人们用唯物主义的思想看待客观事物。第三,变单向沟通为双向沟通。作为保险商品的营销者必须将单向沟通变为双向沟通,也就是要通过主动性营销,将企业要传达的信息,按照消费者的理解和接受的方式,通过信息传播媒介传递给消费者,并跟踪和注意消费者对信息的反馈,收集消费者对所提供的保险商品的意见和反映,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策略,以实现顾客满意。

(2)以人为本的营销。保险商品营销是以人为出发点并以人为中心的营销活动。保险商品的经营者需要时刻面对自己,面对顾客,并实现二者利益统一的营销活动。面对自己,保险营销者必须首先面对自己,正确地了解自己的所需所求,并使其经营活动令自身满意。只有使其自身获得满意,才有可能令他人满意。面对顾客,保险营销的最终目的是实现顾客满意。因此,保险经营者要面对顾客,要能够从顾客的需求出发,不断开发和提供满足顾客需求的产品和服务;要能够针对顾客对外界事物认知的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营销活动;要能够维护顾客的根本利益,向顾客提供满意的服务。

(3)非价格竞争。一方面,保险营销不是保险推销,保险营销的重点在于投保人的需要,是通过投保人的满意而获得利润,注重长远利益。另一方面,保险商品价格费率是保险人或保险主管机关依据对风险、保额损失率、利率、保险期限等多种因素的分析并通过精确的计算而确定的,是较为客观、科学的。为了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这一价格一般不能轻易提高或降低。因此,为了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为了促进规范竞争,国家有关部门要对保险价格进行统一管理。所以价格竞争在保险营销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保险营销更适于非价格竞争原则,非价格竞争在保险营销中占有重要地位。 转贴于

二、中国寿险业观念营销实施研究

从中国寿险业的发展来看,寿险业基于观念变化、在充分进行客户分析的基础上适时设计、推出了一系列寿险产品,每一种寿险产品都被赋予了观念这一主要的、基本的元素。可以说,每一类产品都是一定意义上的观念产品。同时,毫无疑问,保险行业与生俱来的观念性特征直接赋予了保险企业鲜明的观念性企业特征,全面的信息传播,专业化的销售模式也极大地促进了保险产品的销售,寿险业20年的飞速发展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笔者认为,中国寿险业从诞生起就进行着以观念产品为中心的观念营销。表现在:

1.建立在客户分析基础上的寿险产品的不断创新

中国寿险市场产品种类繁多,例如,仅平安保险公司一家,就有各类寿险产品100多种。这么多的寿险产品,按照服务功能的差异大致可以分为传统型产品和新型产品。传统产品分为寿险、年金、意外险和健康险等4大类,新型寿险产品主要是指投资连接、分红保险、万能保险等新型产品。

在寿险业发展初期,寿险市场主要是传统寿险产品。国内寿险市场传统产品分为寿险、年金、意外险和健康险等4大类。当时消费者对保险的认识有限,储蓄是消费者主要的理财手段,孩子是家庭的主要关注点,抓住消费者“储蓄”和“再苦不能苦孩子”观念,寿险业开发和推广了储蓄型寿险产品以及针对少儿的险种。随后,在保险公司的观念引导下,人们逐渐认识到家庭主要经济支柱对于整个家庭的生存意义和为其购买保险的重要性,成人寿险产品开始热销。可以看出,传统的所有人寿保险产品主要是以保险的保障功能为核心,创新的出发点都是人们寻求保障的心理和稳妥、周全的观念特征。

自1996年起国家进行了几次大的利率调整,在这种低利率的环境下,寿险业的长足发展、严重的利差损包袱以及人们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和保险竞争的变化促成了新型寿险产品的面市。这期间,保险公司洞察了人们观念上的变化。一方面,理性的人们已经发现投资于“投机”色彩浓厚的资本市场,作为散户盈利很少,而且风险很大;另一方面,银行利率一降再降,储蓄已经对居民无实质性的吸引力,居民储蓄不降反升实属无奈之举。居民找不到理想的投资工具,投资于新型寿险产品以求投资回报,无疑是替代性的必然选择。同时,就中国人的传统观念而言,为家庭主要经济支柱购买保险提供家庭保障,没有为孩子购买保险有吸引力,而为孩子买保险又没有“钱生钱”的投资型产品更能吸引购买者的眼光。随着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和投资意识的增强,人们既希望有较高的人生风险保障,更希望得到投资收益,而传统的单纯保障性寿险产品已不能满足人们的这种双重需要。于是,1999年1O月23日,国内第一个投资连结产品——“平安世纪理财”呱呱落地。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不仅具传统人寿保险所具有的保障功能,还具有投资理财的功能。投资连结保险与传统人寿保险的最主要区别在于,它将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分成“保障”和“投资”两个部分,投保人每年所交付的保险费中,一小部分将用于人身保险保障,其余部分将转入专门设立的投资账户,通过保险公司的专业投资部门进行投资运用。除了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外,全部投资收益将转入该投资账户,并将用于各类保险给付。投资连结产品的诞生,标志着中国寿险产品由单纯保障性向投资理财型转变。与此同时,分红保险、万能保险等投资理财型产品也纷纷上市。正是因为保险公司在客户分析的基础上抓住和引领了消费者的这种“投资观念”,投资型产品也获得大卖,“平安世纪理财”推出的第1个月,就售出保单2450件,保费收入达1124万元。到2001年,全国人身保险总保费收入为1423.10亿元,其中,分红保险投资连接、万能保险等新型产品的保费收入为419.54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29.48%。

2.丰富的营销渠道和专业化的个人销售模式

实践中中国的寿险销售渠道主要有公司直销、保险人、保险经纪人、银行销售、网络销售等。

公司直销是保险公司利用公司设立的营业部直接向消费者提供保险服务。

保险人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授权,代表保险公司和投保人联系办理保险业务,向保险公司收取手续费。保险人可分为专业人,兼业人和个人人三种。专业人是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兼业人是受保险人的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个人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个人。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佣金的组织和个人。保险经纪人是保险营销的重要渠道之一,其主要多用于团险营销。

电话保险、网络保险、银行保险等都是新兴的重要营销渠道。银行保险业务是指通过银行的各种渠道来销售寿险公司的产品。寿险公司和银行签定协议书,由寿险公司提供适合市场需求的寿险品种,银行代为销售保单,保费存入该银行账户。

中国寿险业20年间取得如此大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如此丰富的营销渠道。但通过研究,不难发现,无论哪种营销渠道,都必须依靠人的信息传递来完成,离不开双向的交流沟通,这种销售模式要求营销人员必须具有一定与所售商品及其应用有关的专业知识和素养并经过专门销售技巧、市场知识与能力培训。在交流中凭借其强大的观念与文化、知识与能力以及保险产品的适用性后盾,为客户提供满意服务。

根据LIMRA(美国寿险行销协会)的研究,寿险销售主要采用个人销售方式。个人销售方式是一种与一位或多位潜在购买者在面对面交谈或电话联系中提供信息的销售手段。个人销售适合寿险商品销售,原因如下:

第一,教育消费者。寿险产品是复杂的,而他们被用来满足某人的需求与目的的方式则更为复杂。很少有人花费时间全面了解所有保险和金融产品如何运作。人们在购买寿险产品时,需要向能给他们提供更多的专业知识指导的人咨询。而人能够从客户的意见中确切了解客户的需求点,回答客户有关产品方面的疑问,使客户从人的回答中得到简单明了的答案。在这个过程中,销售人员对消费者进行了寿险产品的普及和教育,使消费者产生购买意向。

第二,关系营销的捷径。人花费时间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并向其推荐最适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这样会得到消费者的信任。从自己信任的人那里购买了寿险产品且满意的客户,会更容易购买其他保险和金融需求的补充性产品。同时,有关现有客户需求的信息有助于公司进行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活动,及新产品的促销选择。

第三,保险公司的公共关系。人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充当公司和客户的纽带。个人销售工作对公司乃至整个保险行业的信誉有着巨大的影响。人代表着职业形象并展示着自己的职业道德。进一步说,人不仅展示着资深的职业修养,还塑造着公司的基本形象。

第四,获得客户资料。销售人员能够掌握现有的和潜在的客户对公司及其产品、对公司在市场中的整体形象问题的第一手的、直观的资料。大多数公司通过与他们的销售人员定期会面,得到从客户处反馈上来的大量的营销和服务信息。

在营销实践中,也验证了这种专业化个人销售模式的高效性。如:1992年美国友邦寿险公司在上海开业,带来了全新的个人的营销模式,并很快抢占了上海的寿险市场;在不到2年的时间接收营销员近5000人,业务规模超亿元。1995年上海77万张个人寿险保单,友邦寿险就占了70万张,当时在保险业界引起了剧烈的振荡,由此引发了国内寿险公司的竞相效仿,从此个人制成为国内寿险营销的主渠道,并得到了保险业界的普遍认同和推崇,极大地促进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

三、结论

观念营销作为当代社会一种新兴的营销策略、模式、理论和研究范畴,正在实践中被较为广泛地加以运用和发展。站在实践层面上,归纳总结出观念营销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一种实施路径、一种操作方式,甚或者是一些需要注意、重视的环节、细节,对观念营销的操作者、实施者而言,都意义重大,对观念营销这一新兴理论的发展完善和推广运用,也意义深远。中国寿险业作为一个具有一定意义观念性质的企业,在充分的客户分析基础上,努力创造、生产观念产品,并以其为中心进行营销活动,注重专业化的销售和产品的更新,最终实现了观念营销的终极目标。

参考文献:

[1]徐丽娟.观念营销:提高交易效率的观念方法[M].北京:大地出版社,2006.

[2][美]威廉·M·普赖德(William M.Pride),O.C.费雷尔(O.C.Ferrell),著.梅清豪,等译.营销观念与战略(2000年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3]徐丽娟.基于观念营销的营销组合研究[J].中国流通经济,2004年,(4).

[4]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English2Chinese Dictionary[z].The Commercial Press,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7.

[5]Emile G.Communication in Rural Third World[M].Mcanany Preager Publishers,1980.

人寿保险营销论文篇(5)

一、引言

    人本管理,简单概括就是“以人为本”核心理念在管理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其效果体现为内部员工对企业忠诚度的提高和企业外部良好社会形象的塑造。一般来讲,人本管理具有以下特征:

    (一)个人的自我管理是人本管理的本质特征

    人本管理强调人的主体意识,个人既能自觉主动地参与企业管理,也能进行自我管理,能够根据企业的总体目标,在各自所在的工作岗位上自主地做好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实现自己的价值。

    (二)企业文化是人本管理的核心

    人本管理的基础是基于员工对组织行为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认知、理解与内化,它所依托的是组织的共同价值观和心理文化氛围,管理者的作用主要在于启发、引导和支持。

    (三)人本管理对人的约束是柔性的

    人本管理主要不是依靠权力影响,如上级的发号施令,而是依赖于员工的自觉性、主动性,管理比较松散,弹性较大。

    寿险营销体现了人本管理,但其效果与人本管理的目标相悖。本文拟对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中的应用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中的体现

    从管理的角度来讲,寿险营销就是一个对组织和人员的管理过程。从组织的角度来看,寿险营销是寿险公司对销售的管理方式之一,需要职业经理人对寿险营销活动进行全面的过程管理;从销售人员的角度看,寿险营销是销售人员自我管理的过程。从我国保险业寿险营销多年的实践来看,寿险营销管理的一些具体方式,似乎都体现了人本管理的形式和内容,比如说销售人员的自我管理、寿险营销文化的塑造及对销售人员的柔性约束等等,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人力资源的招幕体现了充分的民主

    寿险公司对适合从事寿险营销的人员进行招聘,一般是通过熟人或职业介绍所推荐,再通过公司的面试、培训,考试后录用。招聘的权力、过程、结果等完全由从业人员自主决策。

    (二)营销管理中体现了对人才培养的充分重视

    目前国内各寿险公司所开列的培训课程大致有:新人岗前培训、新人衔接训练;主任晋升培训、主任研修班;经理研修、营业区经理研修等。据一些调查公司资料报道,如果按照我国企业职工培训课程进行评比的话,寿险公司排在前三名。

    (三)特别注重营造寿险营销的文化氛围

    寿险营销的管理者主要包括营业区经理、营业部经理以及营业组主任,他们都非常注重营销文化的塑造,总是尽可能地调动业务员的主动性、积极性。销售人员把职场当成自己从事寿险营销事业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大家总是被一种被认同和趋同化的文化所凝聚,因此,销售人员能够心情舒畅、满腔热情地从事营销工作。

    (四)寿险营销的动力机制是员工晋升

    寿险营销的组织架构及发展模式给了销售人员对寿险事业无限的期待和憧憬,寿险营销管理模式为业务员的职业生涯作了长远的规划,职位的晋升不会因人际关系或职位设置及数量而受到影响。

    三、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效果中的尴尬表现

    人本管理最终体现的效果是多方面的。但是,对一个独立的经济单位而言,通过人本管理所要显现的微观效应无非是内部员工士气高涨、员工对企业忠诚度提高以及企业外部绩效显著、企业社会声誉非凡等。不过,当前寿险营销人本管理应用的结果却是相悖的,其具体表现为如下两个方面:

    (一)营销队伍不稳定,脱落率高

    我国寿险营销队伍的脱落率平均在60%左右,成为全国行业员工流失率之最。我们仅以寿险业比较发达的xx省为例,据统计,2002年底xx省有7. 8万寿险营销员,分布于近1901个营销服务部之中,平均每个营销服务部有40余人,庞大的营销队伍中仅有62%的营销员在原公司从业一年以上;2003年6月末,该省寿险营销员总量降至7. 3万,而在原公司从业一年以上的比例降为43%;从持证情况来看,该省通过保险决位人员基本资格考试的从业人员累计8万余人,但近几年营销队伍的持证率始终徘徊在50%上下,说明有大量取得从业资格的营销人员脱落。

    (二)营销误导问题突出,寿险信誉受损

    寿险业的经营已经出现了诚信危机,为此,保监会还专门制定寿险销售人员的行为规范,强化社会对寿险销售人员的监督,由此可见,寿险营销对寿险企业形象的塑造更多的是负效应。目前普遍认为,

低素质的营销队伍和短期化的销售行为与寿险产品的不断“升级换代”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社会公众对保险服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寿险营销队伍为了维持和拓展自己的销售业绩而产生了大量误导行为,这损害了寿险业的形象。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实践中既没有实现对内的目标,也没有实现对外的目标,理论与实践是否出现了矛盾?我们不能武断地下结论。但是,对于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应用中的良好愿望与得到不令人满意的结论之间的巨大反差,是很值得理论界及寿险公司进行反思的。

    四、对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中的反思

    (一)人性假设与人本管理

    管理理论的建立,总有一定的前提与假设。由于管理的对象是人,因而古今中外管理理论的建立都是以一定的人性假设为基本前提的。任何管理者在其管理活动中,都无法回避对于人的基本看法或人性观这个根木问题。

人本管理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是“人是目的”,人本管理是以谋求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终极目的的管理。所谓人本管理,就是通过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活动和以尽可能少的消耗,获取尽可能多的产出实践,来锻炼人的意志、脑力、智力和体力,通过竞争性的生产经营活动,达到完善人的意志和品格、提高人的智力、增强人的体力、使人获得超越受缚于生存需要的更为全面的自由发展的目的。这意味着我们必须从那种把对人的投资视为“经济性投资”的立场,转变为“全面发展性投资”的立场。企业组织在非人本管理学的指导下所进行的一切投资,希望得到的仅仅是利润;而在“人本管理”时代,企业的投资不仅产出利润,还产出“新人”—全面自由发展的人。

   而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的实际应用中,管理者对管理对象的假设前提实际上是以人的本性是唯利的、人是经济人为基本看法,因此,寿险营销管理中的人员招聘、员工晋升、营销组织发展、员工激励等各种管理措施,都在最大程度地调动人的经济属性。虽然形式上寿险营销管理的种种做法与人本管理的内容很相似,但在实践的应用效果中,寿险营销人员的经济属性在“经济人”假设的前提下被充分调动并挖掘出来,而且还得到了寿险营销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的肯定及强化。

    从人本管理的人性假设及寿险营销中人性假设的实际应用对比中,我们并不是要得出孰好孰坏的结论,我们只能说从某种意义上寿险营销还不是人本管理,或者说寿险营销中的人本管理还处于非常低的层次。同时,对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中的应用还需要做更深层次的探讨。人作为社会历史的存在物,其思想、行为的复杂性远非简单的人性假设所能概括。一方面,不同的人性假设都蕴含着某种程度的科学合理成分,它们在实践中总有其可用之处;另一方面,作为假设,总有它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特别是涉及到人这个社会历史的复杂体时,任何理论都不可能穷尽对人、对人的本性的认识,明智的态度应是充分利用所有理论,在管理中采取尊重人性的措施和方式。

    (二)制度基拙与人本管理

    产权结构是企业制度的基础,有什么样的产权结构就会有什么样的公司治理结构,有什么样的公司治理结构就要有什么样的管理方式与之配套。因此,从经济是物质基础的角度来看,任何形式的管理都是在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

    人本管理所依赖的产权基础是产权的高度多样化,企业的目标不仅仅局限在单一的股东利益基础上,企业治理重点由股东变为股东、员工、顾客、社区、政府等多边的共同利益所有者。因此,如果企业的产权结构倾向于对员工人力资本的承认,在报酬制度中体现对人力资本的回报,那么,在企业管理中自然就要求人本管理;同时,人本管理也会从具体的管理活动中使人力资源得以转化为人力资本。

    然而,目前我国大多数的寿险公司还是“一股独大”的产权结构,产权结构中体现人力资本的职工股及职工股组织几乎没有形成;同时由于国有股的所有者缺位,即便把人本管理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对员工人力资本的形成、认可及回报也会流于形式。

    换句话说,目前我国对寿险营销管理的制度基础不是对人本管理的回归,而是对人本管理的远离,是对目前寿险公司治理机制的巩固。目前,各寿险公司实行的决定寿险销售人员经济命脉的管理制度就是一个例证:寿险销售人员的收人包括佣金和津贴两部分,佣金是主要收人来源,不同产品、不同期限、不同缴费方式的佣金不同。一般新保单佣金率较高,为首年度保费的15%-35%,续佣逐年降低,但可持续2-6年。这种即期和延期相结合的佣金结构,不仅能激发人不断拓展业务,还可以增加他们“跳槽”的机会成本。营销管理制度中强调人员的“人脉”归属,虽然限制了人在不同营业单位的自由流动,但也保证了营销队伍各级人利益的一致性。由此我们看到,目前寿险营销的管理制度基础完全是股东唯上。

人寿保险营销论文篇(6)

一、引言 

    人本管理,简单概括就是“以人为本”核心理念在管理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其效果体现为内部员工对企业忠诚度的提高和企业外部良好社会形象的塑造。一般来讲,人本管理具有以下特征: 

    (一)个人的自我管理是人本管理的本质特征 

    人本管理强调人的主体意识,个人既能自觉主动地参与企业管理,也能进行自我管理,能够根据企业的总体目标,在各自所在的工作岗位上自主地做好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实现自己的价值。 

    (二)企业文化是人本管理的核心 

    人本管理的基础是基于员工对组织行为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认知、理解与内化,它所依托的是组织的共同价值观和心理文化氛围,管理者的作用主要在于启发、引导和支持。 

    (三)人本管理对人的约束是柔性的 

    人本管理主要不是依靠权力影响,如上级的发号施令,而是依赖于员工的自觉性、主动性,管理比较松散,弹性较大。 

    寿险营销体现了人本管理,但其效果与人本管理的目标相悖。本文拟对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中的应用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中的体现 

    从管理的角度来讲,寿险营销就是一个对组织和人员的管理过程。从组织的角度来看,寿险营销是寿险公司对销售的管理方式之一,需要职业经理人对寿险营销活动进行全面的过程管理;从销售人员的角度看,寿险营销是销售人员自我管理的过程。从我国保险业寿险营销多年的实践来看,寿险营销管理的一些具体方式,似乎都体现了人本管理的形式和内容,比如说销售人员的自我管理、寿险营销文化的塑造及对销售人员的柔性约束等等,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人力资源的招幕体现了充分的民主 

    寿险公司对适合从事寿险营销的人员进行招聘,一般是通过熟人或职业介绍所推荐,再通过公司的面试、培训,考试后录用。招聘的权力、过程、结果等完全由从业人员自主决策。 

    (二)营销管理中体现了对人才培养的充分重视 

    目前国内各寿险公司所开列的培训课程大致有:新人岗前培训、新人衔接训练;主任晋升培训、主任研修班;经理研修、营业区经理研修等。据一些调查公司资料报道,如果按照我国企业职工培训课程进行评比的话,寿险公司排在前三名。 

    (三)特别注重营造寿险营销的文化氛围 

    寿险营销的管理者主要包括营业区经理、营业部经理以及营业组主任,他们都非常注重营销文化的塑造,总是尽可能地调动业务员的主动性、积极性。销售人员把职场当成自己从事寿险营销事业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大家总是被一种被认同和趋同化的文化所凝聚,因此,销售人员能够心情舒畅、满腔热情地从事营销工作。 

    (四)寿险营销的动力机制是员工晋升 

    寿险营销的组织架构及发展模式给了销售人员对寿险事业无限的期待和憧憬,寿险营销管理模式为业务员的职业生涯作了长远的规划,职位的晋升不会因人际关系或职位设置及数量而受到影响。 

    三、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效果中的尴尬表现 

    人本管理最终体现的效果是多方面的。但是,对一个独立的经济单位而言,通过人本管理所要显现的微观效应无非是内部员工士气高涨、员工对企业忠诚度提高以及企业外部绩效显著、企业社会声誉非凡等。不过,当前寿险营销人本管理应用的结果却是相悖的,其具体表现为如下两个方面: 

    (一)营销队伍不稳定,脱落率高 

    我国寿险营销队伍的脱落率平均在60%左右,成为全国行业员工流失率之最。我们仅以寿险业比较发达的XX省为例,据统计,2002年底XX省有7. 8万寿险营销员,分布于近1901个营销服务部之中,平均每个营销服务部有40余人,庞大的营销队伍中仅有62%的营销员在原公司从业一年以上;2003年6月末,该省寿险营销员总量降至7. 3万,而在原公司从业一年以上的比例降为43%;从持证情况来看,该省通过保险决位人员基本资格考试的从业人员累计8万余人,但近几年营销队伍的持证率始终徘徊在50%上下,说明有大量取得从业资格的营销人员脱落。 

    (二)营销误导问题突出,寿险信誉受损 

    寿险业的经营已经出现了诚信危机,为此,保监会还专门制定寿险销售人员的行为规范,强化社会对寿险销售人员的监督,由此可见,寿险营销对寿险企业形象的塑造更多的是负效应。目前普遍认为, 

低素质的营销队伍和短期化的销售行为与寿险产品的不断“升级换代”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社会公众对保险服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寿险营销队伍为了维持和拓展自己的销售业绩而产生了大量误导行为,这损害了寿险业的形象。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实践中既没有实现对内的目标,也没有实现对外的目标,理论与实践是否出现了矛盾?我们不能武断地下结论。但是,对于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应用中的良好愿望与得到不令人满意的结论之间的巨大反差,是很值得理论界及寿险公司进行反思的。 

    四、对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中的反思 

    (一)人性假设与人本管理 

    管理理论的建立,总有一定的前提与假设。由于管理的对象是人,因而古今中外管理理论的建立都是以一定的人性假设为基本前提的。任何管理者在其管理活动中,都无法回避对于人的基本看法或人性观这个根木问题。 

 

人本管理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是“人是目的”,人本管理是以谋求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终极目的的管理。所谓人本管理,就是通过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活动和以尽可能少的消耗,获取尽可能多的产出实践,来锻炼人的意志、脑力、智力和体力,通过竞争性的生产经营活动,达到完善人的意志和品格、提高人的智力、增强人的体力、使人获得超越受缚于生存需要的更为全面的自由发展的目的。这意味着我们必须从那种把对人的投资视为“经济性投资”的立场,转变为“全面发展性投资”的立场。企业组织在非人本管理学的指导下所进行的一切投资,希望得到的仅仅是利润;而在“人本管理”时代,企业的投资不仅产出利润,还产出“新人”—全面自由发展的人。

   而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的实际应用中,管理者对管理对象的假设前提实际上是以人的本性是唯利的、人是经济人为基本看法,因此,寿险营销管理中的人员招聘、员工晋升、营销组织发展、员工激励等各种管理措施,都在最大程度地调动人的经济属性。虽然形式上寿险营销管理的种种做法与人本管理的内容很相似,但在实践的应用效果中,寿险营销人员的经济属性在“经济人”假设的前提下被充分调动并挖掘出来,而且还得到了寿险营销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的肯定及强化。 

    从人本管理的人性假设及寿险营销中人性假设的实际应用对比中,我们并不是要得出孰好孰坏的结论,我们只能说从某种意义上寿险营销还不是人本管理,或者说寿险营销中的人本管理还处于非常低的层次。同时,对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中的应用还需要做更深层次的探讨。人作为社会历史的存在物,其思想、行为的复杂性远非简单的人性假设所能概括。一方面,不同的人性假设都蕴含着某种程度的科学合理成分,它们在实践中总有其可用之处;另一方面,作为假设,总有它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特别是涉及到人这个社会历史的复杂体时,任何理论都不可能穷尽对人、对人的本性的认识,明智的态度应是充分利用所有理论,在管理中采取尊重人性的措施和方式。 

    (二)制度基拙与人本管理 

    产权结构是企业制度的基础,有什么样的产权结构就会有什么样的公司治理结构,有什么样的公司治理结构就要有什么样的管理方式与之配套。因此,从经济是物质基础的角度来看,任何形式的管理都是在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 

    人本管理所依赖的产权基础是产权的高度多样化,企业的目标不仅仅局限在单一的股东利益基础上,企业治理重点由股东变为股东、员工、顾客、社区、政府等多边的共同利益所有者。因此,如果企业的产权结构倾向于对员工人力资本的承认,在报酬制度中体现对人力资本的回报,那么,在企业管理中自然就要求人本管理;同时,人本管理也会从具体的管理活动中使人力资源得以转化为人力资本。 

    然而,目前我国大多数的寿险公司还是“一股独大”的产权结构,产权结构中体现人力资本的职工股及职工股组织几乎没有形成;同时由于国有股的所有者缺位,即便把人本管理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对员工人力资本的形成、认可及回报也会流于形式。 

    换句话说,目前我国对寿险营销管理的制度基础不是对人本管理的回归,而是对人本管理的远离,是对目前寿险公司治理机制的巩固。目前,各寿险公司实行的决定寿险销售人员经济命脉的管理制度就是一个例证:寿险销售人员的收人包括佣金和津贴两部分,佣金是主要收人来源,不同产品、不同期限、不同缴费方式的佣金不同。一般新保单佣金率较高,为首年度保费的15%-35%,续佣逐年降低,但可持续2-6年。这种即期和延期相结合的佣金结构,不仅能激发人不断拓展业务,还可以增加他们“跳槽”的机会成本。营销管理制度中强调人员的“人脉”归属,虽然限制了人在不同营业单位的自由流动,但也保证了营销队伍各级人利益的一致性。由此我们看到,目前寿险营销的管理制度基础完全是股东唯上。 

人寿保险营销论文篇(7)

 

一、寿险营销模式的涵义 

 

从营销学的观点出发,寿险营销就是指通过挖掘人们对保险商品的需求,设计和开发 满足投保人需求的保险商品,并且通过各种沟通手段使投保人接受这种商品,并从中得 到最大满足的过程。具体包括:保险市场的调查和预测,营销环境 分析 ,投保人行为研 究,新险种的开发,费率的厘定,寿险营销渠道的选择,产品的推销以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 

 

二、我国现有寿险营销模式与面临的问题 

 

(一)我国现有的寿险营销模式 

所谓“模式”按字面理解是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具体到寿险营销模式应该是指较为成型的、大家都可运用的销售方式。决定寿险营销 模式的因素很多,如  法律 因素,  历史 因素,市场需求因素及企业 的产品、战略因素和渠 道的选择及其组织等,但我们认为,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渠道因素,因此本文将主要从 渠道方面探讨我国寿险营销模式。 

在美国友邦进入上海之前,我国的寿险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营销,也没有个人寿 险的概念,业务以团险为主,销售方式主要是公司的业务员和行业,由于计划 经济 体制的影响 ,这一时期寿险的销售还带有大量的行政命令手段,并至今还在产生影响。 1992年友邦进入上海,将个人人这一行销方式引入国内,随着平安及

(二) 发展 网络 营销 

人寿保险营销论文篇(8)

一、我国寿险业营销的发展现状分析

1.寿险市场主体经营状况

目前的中国寿险按照实力可以分为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2003年以前一直占有中国寿险市场55%以上的市场份额,近年来随着寿险市场主体增多和竞争加剧,市场份额有一定下降,但仍占据寿险市场主导地位。

第二梯队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等发展较早、实力较强的股份制保险公司,近年来保持基本稳定的市场份额。2011年底,平安寿险占的份额为12.44%,太保寿险占9.75%。此外,新华人寿近年发展迅速,在2011年年底市场占有份额已上升至9.92%。

第三梯队为其他保险公司。这当中既有一些是全国性公司,如泰康人寿,也有一些是成立不久的中资寿险公司,如民生人寿等,还有数量众多的外资保险公司,如美国友邦等。从近年寿险市场份额变化来看,一些中资保险公司增长速度很快,外资保险公司也异军突起。虽然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还不足以影响国内寿险市场格局,但其经营机制和经营理念比较灵活,发展潜力和空间大,对国内市场的影响不容忽视。

2.寿险从业人员状况

中国保险业个人营销作为重要的销售渠道对保险业的贡献很大,其中寿险业务体现更为突出。近年来,营销员队伍保持了较快增长速度,从2007年1季度的163.5万人发展到2008年年底的256.1万人,增幅达56.64%,同时各家寿险公司重视保护营销队伍,加大了对寿险营销员的投入,这一转变有利于保持寿险营销员队伍的稳定。同时,各保险公司注意并加强了保险营销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加大对保险营销队伍的投入,包括主动为营销员购买商业保险,专门为营销员设计了补充养老保险产品等。但是,当前保险从业队伍整体素质偏低,诚信服务水平不高,与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二、我国的寿险营销模式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个人人营销机制及其特点

个人人制度是寿险营销的一种高级销售模式,它是建立在严格的理性、科学甚至数据化基础上的按照市场法则运作的管理模式。利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约束营销员的销售行为,理顺人关系,激发销售人员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从而达到营销业绩迅速提升的目的,是营销机制得以健康发展、合理运作的集中体现。总体看,目前的寿险营销已经形成个人业务以个人人为主导,团险业务以业务员直销和兼业为主导的营销模式,各公司没有明确的市场区隔目标,以圈地为主,产品没有本质区别,营销以产品为中心而不是以客户为中心。随着个人人营销机制的不断发展,这种销售方式越来越显示出其鲜明独具的特征,例如保险商品的特性决定了个人营销的主观能动性,佣金制的薪酬方式决定了营销机制的利益驱动性,团队属员的人力资本化决定了寿险营销是一项劳动密集型产业等。

(二)个人人制度在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 经营规划短期行为的弊端

经营规划的短期行为导致了个人人与公司行为目的的不一致,使管理层与销售层产生了矛盾。营销机制对公司发展和市场拓展的影响是间接和长远的,但多数经营者为追求在短期内拓展市场的目的,在制定公司业务规划时多为短期突击行为,表现为重业绩、轻增员;重展业、轻培训;重形式推动,轻理性引导。营销员由于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和支持,缺乏与公司进行深入沟通,逐渐陷入了单兵作战状态,久而久之就容易迷失方向。

2.个人人员素质总体偏低

个人人员素质偏低,失信行为严重,对投保人有误导、欺骗、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严重损坏保险行业声誉,也在客观上引发了寿险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制约了寿险业的快速发展。

3.业务形式存在的问题

业务形式单调、模式单一、过多过滥,对营销员展业行为产生了消极影响。有些公司业务推进活动的方式方法较为单一,多是通过不断加大奖励措施来保持营销员的最佳状态。这种做法,一方面容易使营销员滋生等靠思想,一旦推进活动结束,业绩就明显下滑,不利于总体业绩的持续稳定提升。另一方面有悖于营销机制自我发展的原则,且在无形中加大了经营成本。

4.各级主管管理职能划分不清

销售人员与主管人员界线划分不清晰,影响了各级主管管理职能的发挥。各级主管的主要职能就是要不断发展属员,迅速壮大自己的团队,同时还要帮助属员提高业绩,解决他们解决不了的问题。但实际上多数主管定位不准,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能,他们将大部分精力用于展业,很少关心属员的发展和团队中存在的问题,走的依然是靠提取业务佣金获取薪酬的路子。这样,就使得各级主管主而不管,团队缺乏凝聚力和亲和力,大量的问题积压下来得不到解决,影响了营销队伍的发展。

(三)影响我国寿险营销的其他因素分析

1.营销方式粗放,营销渠道单一

主要表现在:一,在没有质量保证前提下,单纯以保费数量作为人佣金分配的指标,促成了轻营销管理和服务,重销售市场的粗放型营销管理模式。二,重规模扩张,轻经营效益。各级机构在粗放型的经营政策推动下,普遍不重视对“投入―产出比”的分析,经营费用与成本负担日重,危机日重。三,寿险营销培训急功近利,培训效果不佳。当前虽然表面上看保险公司的培训活动多而到位,实际上培训效果并不理想。

2.部分险种结构单一,开发设计不合理,缺少竞争优势

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的基础,虽然近年来各家公司都加大了产品开发的力度,但仍不能适应寿险市场需求,可供消费者选择的险种很少,无法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这种状况使得保险公司的产品同质性大、差异性小,导致过度竞争和有限资源的浪费。

3.保险监管能力弱

我国保监会自1998年成立以来,在规范保险市场行为、完善保险市场秩序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然而,当前我国保险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和水平不尽如人意之处尚多。表现为监管理念欠科学,监管力量不足,监管力度不够。

三、我国寿险营销体系的完善对策及措施

(一)发展和完善寿险营销体制

1.严格执行营销员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完善的营销员晋升考核办法

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职级升降机制。重视营销员的工作成果,准确、及时地核发业务员的各项佣金和津贴;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尊重组织发展,不人为地干涉营销人员的组织发展,避免通过长官意志利用行政手段随意任免各级主管,靠公平竞争实现团队的优胜劣汰。

2.优化人队伍素质,走精兵强将之路

首先,把好人的入口关,提高考试人员的文化条件,增加考试内容的技术含量,严格考试制度。营销管理中的增员、选择、训练三者是互为一体不可偏废的。目前,保监部门正不断完善人持证上岗制度,一定程度上可以从源头保证人的基本素质。其次,对已经或准备进入保险行业的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必须是全方位的。寿险公司不能仅注重技能的培训,人对行业、对客户、对公司忠诚的态度和良好的职业习惯更为重要。只有用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筑起寿险营销的高平台,才能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增强公司的诚信度。

3.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

激发营销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的激励能使营销员在较长的时间内保持一种心理稳定状态,目标与欲望的平衡将产生无穷的动力,落实在行动上就是每个人永远都有一种不断超越的冲劲。把握营销员内在的、真实的需求是制定激励机制的关键所在。

4.建立全方位监管体系,约束营销员不良执业行为

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订立营销员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让广大营销人自觉做到自律自强,自觉规范执业行为,做到诚实守信、文明服务;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在保险行业协会内部成立个人人专业管理委员会,建立营销员档案信息,进行不良执业行为登记;三是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四是加强监管处罚力度,保险监管部门对个人人的规范行为,应及时查处。

(二)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以客户为中心,一切从方便客户出发,这是真正以客户满意为本经营思想的体现。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以客户需要为最高标准,以尊重客户为道德核心,充分挖掘客户风险需求,开发出能最大满足客户需求的险种,通过最方便、客户最能接受的方式,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保险需求,把客户满意作为全体员工的共同信念和行为准则,贯穿到寿险营销的全过程。

(三)创新并拓宽寿险营销渠道

1.个人营销渠道创新

要创新发展思路,依靠人力素质的不断提高和人均绩效的增加来实现扩张的集约式增长模式;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增加对人的培训和辅导,增强人的销售技能;要创新考核模式,从以保费规模为关键考核指标转变成以业务结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关键指标;要创新队伍管理模式,对现有人队伍逐步实现分级管理,变现有的单一管理模式为差异化管理模式。

2.团体直销渠道创新

要创新销售模式,通过推进员工福利计划等为客户提供一揽子风险保障手段,提高团体直销渠道的创费创利能力;要创新人才培养,努力培养职业化、专业化、具有丰富团体保险和员工福利知识的优秀销售队伍。

3.整合渠道资源

一是建立渠道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客户资源的共享、产品资源的共享和销售队伍资源的共享;二是共同开发客户资源,银行和团体渠道客户资源可通过资源共享方式借助人队伍实现二次开发;三是个人渠道的客户资源也可借助人开展团体保险的销售,实现客户资源的深度开发;四是共同维护客户资源,通过规范的客户服务体系来实现对客户资源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客户资源的可持续开发。

(四)加强政府监管及诚信服务,创造公平有序的寿险营销市场

从政府监管角度,需要做到:一是按照国际保险监管的发展趋势,建立保险营销市场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内容,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二是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寿险营销提供政策法规保障;三是督促保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定期对保险公司的章程、议事规则、会议决议和内控制度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抽查,强化制度执行,督促保险公司改进,实施重点监管;四是突出以被保险人为主的利益相关的利益保护,保险公司营销活动应体现社会责任的要求。

从诚信服务角度,加强诚信建设,重点在保险市场的主体,即保险公司。保险服务分为拜访、签单、理赔等业务环节,保险公司在各个环节都应以诚信道德观为指导,制定诚信行为准则规范保险从业者的行为,使诚信经营落到实处,不仅要诚信承保,更要诚信理赔,同时还应积极推进保险合同通俗化建设,降低保险合同信息不对称的程度。

参考文献:

[1]潘瑾,徐晶.《保险服务营销》,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

[2]陈教斌.《寿险公司市场营销问题及对策研究》,西南农业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

[3]关明明.《论我国寿险营销机制的发展与完善》,保险研究,2007年第7期

人寿保险营销论文篇(9)

关系营销对营销学科产生了重要影响,引发了营销学的重要变革,即从原来的以交易为基础的营销转变为以关系为重心的营销。其中一个解释如下:20世纪80年代的交易营销重点在于个人销售;90年代的关系营销则把侧重点放在单个客户,试图建立顾客与公司之间的长期关系。这种转变的结果是营销的定义把重点放在了关系上。

在人寿保险领域,由于保险服务的特殊性,使得关系营销策略在寿险营销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在我国寿险领域内,关系营销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为促进我国寿险业务的发展,要双管齐下,在当前的交易营销策略下,还要实施关系营销策略。

1 关系营销的理论概况

关系营销的基础在于卖方应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待顾客关系以确保能保留已有的顾客。实际上一些理论家对营销学领域只注重吸引新顾客而非保持旧顾客感到十分惊奇,而实际上,保持原有顾客远比吸引新顾客来得容易。根据美国信用卡行业统计表明:当顾客保留率提高5%,公司利润就会提高60%。

理论界对关系营销的认识可分为以下几种:保持顾客;锁住顾客;承诺与信任理论;关系、网络与互动理论;数据库营销。

主张关系营销是保持顾客的代表人物是Berry,他认为营销的目的不仅要争取更多的新顾客,还要保持原有的顾客,因为保持一个顾客比争取一个新顾客容易得多,且花费的成本也较少。

主张关系营销是锁住顾客的代表人物有Jackson、Turnbull 和 Wilson等人,他们认为买卖双方可以由结构纽带和社会纽带联系起来。由结构纽带联系起来的买者在前期关系结束后不能与卖者结束关系;社会纽带是指由个人之间的关系连接起来的买卖关系。关系营销通过建立和加强这两种关系形成出走障碍,把顾客锁住。

主张关系营销是承诺与信任理论的代表人物有Morgan 和 Hunt。他们强调了关系交换与非连续交换的区别。非连续交换以实物交换为基础,且时间较短,而关系交换以无形的东西为交换基础,且时间长,反映了一个持续的过程。

主张关系营销是关系、网络与互动理论的代表人物有Gummesson,他认为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人的联系,网络是关系的集合,互动是人们在关系和网络中的相互影响。有效的关系营销就是以“关系、网络与互动”促成各种关系的协调发展。

主张关系营销是数据库营销的代表人物有Colpulsky 和Wolf,他们认为营销者与顾客发展关系的动力总是存在的,但是只有获得发展关系所需资料及资料成本较低时,发展与顾客的关系才是划算的。随着科技的日益发达,对有关数据的掌握变得比以前更为容易,对数据的管理也变得更为有效。因此,关系营销就是利用数据库去保持顾客,发展与他们的关系。

关系营销的好处正由于以下4个因素受到重视:服务营销的逐步成熟、关系营销所提供的潜在利益、顾客利益和技术进步。服务营销逐步成熟的重要性在于服务产品的无形性使得那些寻求产品差异化的企业把重点放在关系这个话题上。

2 在人寿保险领域,关系营销的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1)寿险产品的无形性以及顾客在购买这些无形产品时所面临的风险使得服务的持续性显得非常重要。我们来研究一下“服务相遇”。这个用语用于寿险公司与保户间在购买保险时以及售后服务时的互动。“服务相遇”发生在一个顾客与寿险公司代表直接接触进行双向交流时。因此对这种“相遇”的管理,对于寿险公司的产品传递而言十分之重要。当买卖双方的互动随着时间增长时,由互动变成交易关系的可能性也进一步提高,这就隐含着相遇双方的信任和承诺的程度。如果没有这些因素,相遇并不会演变成关系, 而这个会导致我们研究寿险的销售机制。它是以个人销售为特征的。大多数的顾客仍要依靠那些有着保险产品相关专业知识的保险公司职员来作出其购买决定,人寿保险是一种无形产品,在个人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要解释这种产品的好处及特征,顾客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直接接触在营销机会中显得尤为重要。

(2)寿险产品多为长期契约,保户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是长期的。传统的交易营销仅注重于交易时的短期关系,与寿险契约的长期性不相符。关系营销正是把重点放在建立和保持与保户的长期关系上,与寿险契约的长期性相适应,因此发展寿险业的关系营销是符合保险公司和保户利益的。

(3)根据英国两学者对英国15个规模较大的人寿保险公司(其雇用的销售人员多于1 000人)中的5个公司进行调查,所抽取的5个公司是根据其市场份额大小来划分的。根据调查发现,许多寿险公司的销售人员更乐于发掘新顾客而不是为原有的顾客服务,而在原来顾客群体不稳的情况下去发掘新顾客的意义会大打折扣。因此,在寿险领域中采用关系营销策略,稳定原有顾客群体,再去积极发掘新顾客才是寿险公司的正确发展之道。

(4)保险产品的特殊性还在于保险合同的签定仅是保险活动的开始而非结束。保险功能体现在保险赔偿或给付,这些都是发生在契约成立之后的。传统的营销仅重视产品的出售,对售后服务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保户对保险公司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最终还是取决于保险赔偿或给付,即保险公司所提供的售后服务,如保险合同履行是否迅速、是否按合同约定赔付等。因此,与保户建立长期的关系,对提高保户的忠诚度进而促进寿险业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3 我国寿险营销的现状

我国寿险公司目前采纳的传统的“4P”(产品、定价、渠道和促销)模式, 属于交易营销,注重于如何开发新险种,把保险产品推销出去,不注重如何维持和提高公司与原有保户之间的关系,如何使两者关系发展成保户对公司的信任与依赖的关系;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保户对公司的投诉;如何提高保户对公司的满意度和忠诚度。这一连串的问题都非传统“4P”模式所能解决的。而这个正是关系营销所要做的事。当前我国的寿险营销主要是依靠保险人制度,许多寿险公司都雇用了不少人,但存在的问题却不少:人服务意识淡薄,趋利意识强化导致其只重业务,不重本身技能,无法提高保险服务水平。而保险公司也只重业绩不重服务,对其人的管理不到位。殊不知,提升服务水平、维持与保户的良好合作关系才是寿险公司生存的大计。由于不注重服务,顾客与公司间的关系仅限于买卖关系,不少顾客缺乏对公司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不仅会造成顾客对公司的不信任,还会造成原有保户退保及社会信誉度降低,从而减少潜在的顾客。最终阻碍寿险业的发展。

此外,我国寿险业传统的交易营销忽略了技术在寿险营销中的重要作用。

4 我国寿险业应如何采纳和推进关系营销策略

4.1 保险公司本身

(1)向关系营销经理提供有关顾客的信息和数据,让其尽可能了解保户的需要及当时的环境。

(2)要考虑关系定价问题。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到,要成功地与保户建立友好的关系,公司的信誉和所提品的高价值性都是必不可少的,保户倾向于了解公司、相信公司,而且他们与公司的接触会加强这种了解。对一些产品和服务进行关系定价,鼓励保户购买更多本公司的产品,加深其与公司间的关系。

(3)保险公司应重视如何使保户感到其价值的所在。这主要有进行保险公司与保户间的经常往来;经常性的保户服务反馈;实施忠诚度计划,在原有保户群中提高保险产品的渗透力。如5年忠诚管理计划或3年忠诚管理计划,这种计划的基本原理在于公司与保户的整个关系都是有价值的。

4.2 保险公司职员方面

保险公司职员对关系营销策略的实施十分重要。公司职员不应赞成“硬销”的策略,他们应能倾听保户的心声,即使保户对公司整体印象不好时,也能对公司职员有个良好关系,通过这个层面的接触可以为公司的改进出谋献策。

保险公司销售队伍的角色不但要反映在关系发展过程中,同时也要反映在销售培训当中。招收新成员及培训计划要进行修正以确保那些以保户为行动导向的个人能得到报酬或奖励。薪金结构也需进行调整,以奖励那些与保户接触较频繁的职员,从而表明留住保户与向保户推销同样重要。要把公司职员从交易为导向变为以保户为导向。

4.3 技术方面

保户信息是公司的重要资源,保户数据的收集、管理和分析是寿险公司发展的基石。随着科技的进步,寿险公司可通过直接接触、电话、电邮等方法获取保户的相关信息,并利用电脑对这些信息进行有效管理,现在不少公司开发运用了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就是关系营销的一个有力证明。当然,获得和管理这些信息不在于信息本身,而在于如何运用这些信息去发展公司与保户间的长期关系。寿险公司的客户信息主要包括了与保单相关的信息,还包括了保户本身的一些信息,如其对保险产品的购买习惯,对某种保险产品的偏爱程度,其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及受益人的情况等。这些信息可以让保险公司了解客户对保险产品的态度及信仰,了解每个保户的潜在生命周期价值,了解保户特定的“生命事件”,如是否加薪水,是否有过重大疾病等。通过对这些数据的了解, 整合现有体系,提高保户服务水平,还可以通过对数据进行分析,开发出适合多数保户需要的新险种或新服务项目。通过这些发展与保户的友好关系,保险公司在分析客户数据时,会对有份量的保户加以重视,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忽略那些盈利能力较差的保户,因为这些人随时可能会成为盈利能力强的保户。

可见,传统的交易营销模式已远不能满足我国寿险业发展的需要,我们只有在传统模式基础上实施和推进关系营销策略,依靠以上三个方面的共同协调发展,使保险公司与保户建立稳固的关系,我国寿险业才能真正突飞猛进。

参考文献

人寿保险营销论文篇(10)

1 我国寿险业电话营销发展现状

1.1 寿险业电话营销发展现状

在众多的新型销售渠道中电话营销是最受保险公司青睐的渠道之一,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为止国内外已经有60多家寿险公司在着手或者已经建立了自己的电话营销渠道或电销中心。虽然我国的寿险业电话销售渠道起步晚,但是随着科学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保险电话营销也得到进一步发展,每年的电销渠道的保费规模都在扩增,电话营销开辟了寿险业销售新途径。

1.2 影响寿险业电话销售的因素

(1)先进的系统技术支持:保险电话销售技术支持除需要硬件设备外,还必须要有一套功能强大,方便操作,便于管理的电话销售软件系统。这套软件应用的是一种讯呼技术,该系统可以批量导入和拨号,自动识别忙音,错误的号码,可以记录监听,三方通话,完成营销日志,方便电话营销人员在短时间内查询保险知识、保险条款。

(2)电销坐席人员的能力:这种能力包括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接触客户,与客户商谈,对产品了如指掌,对于客户的疑问解答应对自如,与客户做良好的交流沟通,为客户提供适合的保险产品方案。在此过程中,电销坐席人员运用各种技巧激发客户的需求,态度诚恳地为客户做好规划,激发客户购买欲望。

(3)客户的保险需求与能力:从客户购买需求与保险意识角度、经济能力三个方面分析。第一,客户对保险的需求。由于各种原因,部分人还是对保险有抵触情绪,其实每个人都需要保险来做保护,防患于未然。第二,客户的保险意识的培养。只有有保险意识的人才会接受电销方式的保险产品介绍。第三,客户的经济能力。客户的对保险的购买欲望是可以激发的,但是客户的购买经济能力确实不容忽视的因素,不能因为购买保险而影响日常生活。

(4)我国保险行业的政策支持,监管机构的执行到位:我国的寿险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中国保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通过行政立法、行业法规等手段从宏观上约束保险公司和消费者的行为。

2 我国寿险业电话营销渠道存在的优势及面临的挑战

2.1 寿险业电销渠道的优势

(1)成本低,效率高,覆盖面广:与传统寿险销售渠道比较,电话营销渠道通过电话与客户交流沟通,寿险公司只需要支付电销的成本费用,无需经纪人开展业务,省去了中间环节,降低了经营成本。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电销渠道通过结合现代通讯技术,客户资源数据库管理,信息传递主动、直接、有效,所以营销效率很高。另外,电销渠道拜访量空前巨大,月均接触客户是传统方式的几十倍,覆盖面广,迅速占领寿险市场。

(2)全程录音监控,便于监管:保险电话销售的全过程都有录音监控,语言基本统一,杜绝误导客户,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了透明销售。

(3)电销坐席人员稳定,素质高:电话营销员一般启用的都是公司的内勤人员,跟传统个险业务人员相比,电话营销坐席归属感强,工作相对稳定,人员素质普遍高,大多拥有大专以上文凭,从业人员趋于年轻化。

2.2 寿险业电销面临的挑战

我国寿险业电话营销渠道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客户信任角度讲:电话骚扰,对录音可靠性质疑。第二,从电销坐席角度讲:优秀销售人才缺失。第三,从寿险公司角度讲:产品单一,后续服务跟不上,售后服务质量不达标。第四,缺乏完善的信用制度体系和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体系,存在政策性风险。

3 我国寿险业电话营销渠道发展建议

根据我国寿险业发展现状,并针对我国寿险业电销渠道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问题的思路,采取相应的对策发展保险电话营销。

(1)电销中心采取相应措施杜绝扰民现象:针对电话骚扰严重问题,系统可以设置黑名单,凡是特别排斥电话销售或者语言无法沟通的客户一般放入黑名单库,长时间内不接触。也可以在初期采用外包的模式,保证电话呼出的合法性。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以后,尝试建立自己的呼叫中心进行规模运营。

(2)培养寿险业电话营销领域的销售精英:从培训、待遇、晋升空间、发展前景三个方面来培养销售精英,留住电销人才,组建专业的销售管理团队。任何一项专业技能都必须经过公司内部培训,电销也不例外,只有拥有了更加专业的销售精英才是必备了一把通向电销之门的钥匙。

(3)优化产品结构,产品属性与价格:电销的产品应该涵盖健康医疗保障型保险、意外伤害型保险、定期寿险和生死两全型保险等多种类型,做到产品结构化,满足客户不同需求。投保手续简单,审核快,无需体检。另外,价格也是客户最为关心的方面,保险电话销售的产品必须价格低廉,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4)跟进后续服务与流程,重视售后服务质量:对于电销坐席来讲,线上成交以后,要做电话回访,定期联系客户,做老客户维护。否则会出现比较高的犹豫期内退保的情况,如果退保,电销坐席的销售提成会因为退保而返还,这也直接与电销坐席的业绩挂钩。保险公司要对售后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5)建立健全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体系,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就目前而言,我国寿险业电话营销处于萌芽期,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存在出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局面,不能更好地预测未来风险,制度体系应该进一步加强。其次,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健全,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感,尤其是陌生人之间,而保险电话营销就是陌生人之间的交流沟通。所以寿险业电话营销渠道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完善的信用制度体系。

4 结语

随着电话营销在寿险行业的应用与发展,国家对保险知识的宣传普及,国民对保险的认知度会越来越高,与任何新事物发展规律一样,保险电话销售也要经历一个从无序竞争到逐渐发展成熟规范,再到形成一定的品牌认同的发展过程。我们要不断地探索创新,总结经验,让我国的寿险电话营销之路走的更远。

参考文献:

人寿保险营销论文篇(11)

一、绪论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爆发后,迅速在全球蔓延。金融危机对保险业造成的影响与损害,同样是触目惊心的。全球保险业巨头美国国际集团(AIG)的濒临倒闭和日本大和生命保险的破产等均给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经验、教训和警示。

中国保险业经过改革开放33年来、特别是近10多年来、尤其是加入WTO后外资保险业享受国民待遇以来的发展,已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站在了一个新的起跑线上,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如:市场体系初步形成、市场主体快速发展、服务能力逐步提高、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等。

2006年5月31日,国务院138次常务会议制定和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业内常称“国十条”.“国十条”指出:保险具有风险保障、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职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十条”同时指出,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晚、基础薄弱、覆盖面不广、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充分,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相适应,与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和全面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不相适应。

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国十条”和党的十七大报告为保险业的发展指明了广阔的前景,然而由于历史和社会观念原因,人们对商业保险认识不足,甚至存在误解和偏见。目前,我国保险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2008年,我国保险的深度(保费收入占GDP的百分比)仅为3.25%,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数量)仅为736.74元人民币,远低于2006年的世界平均水平—2006年世界平均保险深度为8%,世界平均保险密度为512美元(相当于3500-4000元人民币)。

我国商业保险领域内,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中国人寿、新华人寿等公司成立时间较早、规模较大,业内称保险行业的“第一军团”,虽然占领着八成以上的市场份额,但面临如何守住市场、优化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全面巩固和提升市场竞争地位的问题。

本文以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个人寿险营销策略为研究对象,结合笔者多年从业经验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在大量实际调查研究、理论研究、文献资料阅读和文件检索的基础上,采用系统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定性分析法、定量分析法和SWOT分析法,对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个人寿险营销策略所涉及到的外部环境、内部环境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个人寿险营销策略现状,基于关系营销理论和保险营销理论,对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个人寿险营销策略进行重新设计。主要策略为“建立产品、客户需求与公司品牌的关联;提高公司和营销人对客户和市场的反应速度;处好客户、人和公司内部之间的关系”该策略的前提是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和竞争战略;该策略的设计原则是:有效性、效率、整体协调和竞争性等原则。

(二)研究思路

本文的研究思路是:围绕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个人寿险营销策略,对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个人寿险营销所面对的外部环境、内部环境进行深入分析,找出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个人寿险营销策略存在的根本问题和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以此为出发点,基于营销策略组合理论、关系营销理论和保险营销理论,设计出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新的个人寿险营销策略,并形成方案,提出实施办法,同时提出方案实施过程中营销观念、组织机构、产品定位、人队伍、人力资源和财务等方面应作出的调整,确保新的营销策略实施成功。

本文共分四部分。第1部分:绪论,介绍研究背景与相关理论。第2部分: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个人寿险营销策略现状,包括公司简介、公司外部环境分析、公司内部环境分析、个人寿险营销策略等。第3部分: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个人寿险营销策略现状中存在的问题。第4部分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个人寿险营销策略设计,提出方案实施过程中公司在营销观念、组织机构、产品定位、人队伍、人力资源和财务等方面应作出的调整,确保新的营销策略实施成功。第5部分:结论。

(三)相关理论概述

1.市场营销策略的定义

市场营销策略是企业以顾客需要为出发点,根据经验获得顾客需求量、购买力的信息和商业界的期望值,有计划地组织各项经营活动,通过相互协调一致的产品策略、价格策略、渠道策略和促销策略(现代市场营销策略还要加上政治权利、公共关系策略,为顾客提供满意的商品和服务,从而实现企业目标的过程。

(1)紧密联系顾客

企业必须通过某些有效的方式在业务、需求等方面与顾客建立关联,形成一种互助、互求、互需的关系,把顾客与企业联系在一起,减少顾客的流失,以此来提高顾客的忠诚度,赢得长期而稳定的市场B提高对市场的反应速度多数公司倾向于说给顾客听,却往往忽略了倾听的重要性。在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市场中,对企业来说最现实的问题不在于如何制定、实施计划和控制,而在于如何及时地倾听顾客的希望、渴望和需求,并及时做出反应来满足顾客的需求。这样才利于市场的发展。

(2)重视与顾客的互动关系

如今抢占市场的关键已转变为与顾客建立长期而稳固的关系,把交易转变成一种责任,建立起和顾客的互动关系。而沟通是建立这种互动关系的重要手段。

(3)回报是营销的源泉

由于营销目标必须注重产出,注重企业在营销活动中的回报,所以企业要满足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价值,不能做无用的事情。一方面,回报是维持市场关系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追求回报是营销发展的动力,营销的最终价值在于其是否给企业带来短期或长期的收入能力。

2.市场营销策略的影响因素

影响市场营销策略的因素有宏观环境因素和微观环境因素。宏观环境因素指企业运行的外部大环境,它对于企业来说,既不可控制,又不可影响,而它对企业营销的成功与否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影响市场营销策略的宏观因素主要包括:

(1)人文环境。

a.人口因素。人口数量、年龄结构、人口出生率、人口性别比、家庭构成和家庭生命周期、人口城市化率等因素对细分市场策略有较大影响。

b.人口的地理分布因素。人口的地理分布、迁徙移特点与地理环境影响购买动机,进而影响营销策略。

c.社会因素家庭结构、社会地位阶层等因素影响细分市场。

(2)经济环境。

a.国民生产总值总量、人均国民生产总值;

b.个人收入高低反应购买力高低;

c.外贸收支情况。

(3)自然环境。

自然资源的稀缺性、政府对资源的保护政策、环境恶化、疾病等因素对产品价格、分销渠道、促销手段等营销策略要素有较大的影响。

(4)技术环境。技术对环境影响企业产品开发、产品生命周期、销售渠道、促销手段等;对消费者的需求、购买方式等因素有较大影响。

(5)政治-法律环境。政局的稳定和国家的政治法律环境都直接影响营销策略。政治权力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政府采取某种措施约束外来企业,如进口限制、外汇控制、劳工限制、绿色壁垒等等。政治冲突指国际上的重大事件与突发事件,对企业营销活动带来的影响或大或小,有时带来机会,有时带来威胁。

(6)社会-文化环境。消费者的教育水平、宗教信仰、传统习惯、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和审美观念等影响其购买行为,制约企业市场调研,影响营销策略;微观环境因素指存在于企业周围并密切影响其营销活动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包括供应者、竞争者、公众以及企业自身等。

二、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现行的营销策略分析

(一)中国人寿保险广州分公司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1996年8月2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公司总部设在北京。论文格式2000年11月,中国人寿全面完成经国务院同意、保监会批准的外资募股工作。目前,中国人寿共有19家股东,包括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瑞士丰泰人寿保险公司、新政泰达投资有限公司等著名中、外企业。

中国人寿始终奉行“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坚持“稳健经营、开拓创新”的经营理念,伴随着中国经济改革及开放程度的深化而不断前进。中国人寿的全体员工,始终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化、高品质的人寿保险服务,倡导青春、健康、时尚、幸福美满的现代生活观、现代消费观和家庭价值观。

中国人寿自成立以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08年,中国人寿经受住了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洗礼,公司业务超常规发展,实现强劲增长,成绩辉煌,实现风险控制、品质管理与价值增长的全面丰收。2008年全年实现保费收入577.45亿元,同比增长69%,继续保持内地寿险市场第四位;资产总额为1919.77亿元,实现税后利润16.87亿元。2009年上半年,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中国人寿坚定转型,稳健发展,实现总规模保费收入343.7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237%,远超保监会充足11类公司150%的标准。

在以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为核心的专业化、国际化的管理团队领导下,中国人寿组织建设与员工队伍建设发展迅速,一个以个险为核心,团险、银行保险、续期业务齐头发展,专业寿险集团和专业资产管理为框架的大型保险金融服务集团凸现。目前己在全国设立了广东、北京、上海、湖北、山东等32家分公司,265家中心支公司,成功完成全国性经营网络的搭建。同时,发起设立中国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家控股子公司。总公司由个险事业部、员工福利计划事业部、银行保险事业部、健康险事业部、创新事业部、运营中心等部门组成,形成管理功能强大的指挥中心。

以个人寿险为核心,团体保险、银行保险和续期业务齐头发展,健康保险积极探索,创新业务快速起步,投资业务名列行业前茅,年金业务崭露头角;产品涵盖医疗、养老、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分红、投连、万能保险等各方面。

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是中国人寿在西北地区的第一家分支机构,于2002年5月18日正式开业。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下设个人保险、团体保险、银行保险、续期保费四大业务系列,在全省10个地市(含西安)均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10年底,拥有内外勤员工队伍近14000人,年总保费收入127993万元,服务于近70万客户。

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注重以卓越的服务品质和中国人寿创新的保险产品塑造品牌形象,率先推出的“爱家之约”,实现了一张保单保全家的功能,一个家庭所有成员的养老、教育、医疗、重疾、意外等保险保障和家庭理财需求都可以通过一张保单得到满足,受到了工薪白领人群的认可。广州分公司目前已成功与省内数十家省内著名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深受客户的信赖。

在稳健发展的同时,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注重回馈社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传播寿险文化,公司专业、时尚、亲和、诚信的金融企业新形象很快在广州保险业界独树一帜。由于公司在诚信经营方面的优秀表现深得消费者以及媒体的关注和认可,在广州省消费者协会及华商报、广州电视台等单位组织的诚信评选中多次获得荣誉称号。2005年,公司荣获“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2006年获得“消费者最信赖的寿险品牌”称号。2007年,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在中国年度理财总评榜广州分榜中,荣获“2007年度广州地区最佳服务保险公司”称号。2008年,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被广州省国资委授予“广州省国资委2007年度青年文明号”称号。2008年,由中国年度理财总评榜陕西分榜评选中,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荣获“2008年度广州地区最具竞争力保险公司”称号。2008年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被评为“广州省优秀金融单位”广州省政府以陕政办字[2010]5号文进行通报表彰。2010年,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被广州省消费者协会评为“年度最受消费者信赖的品牌”.

(二)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现行营销策略

1.产品策略

根据公司“稳定、健康、持续、和谐”的发展方针,坚持价值成长导向,优化产品结构,大力推进核心业务的发展。该公司银行保险业务一致坚持分红为主导、坚持销售十年期及以上产品,大力推动期缴业务发展,总体上公司的业务结构符合监管方向。广州产品具有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尤其在资本市场波动形势下表现出极强的抗风险能力,得到队伍、渠道、客户高度认可;自2007年以来,银行期缴业务实现了快速发展,目前稳居市场前列的位置,保持了明显的竞争优势,完成了从短期趸缴向长期趸缴、从趸缴向简单期缴的转型工作。目前该公司银保业务考核导向为综合标保,即注重规模增长的同时大力发展期缴业务。

2.定价机制

产品定价,以总公司费率为基准,按照预定死亡率(生存率)、预定利息、率、预定营业费用率,通过大量的市场调研和市场分析,遵循行业费率,制定出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保险费率。

渠道定价,严格控制手续费标准并规范手续费支出方式,兼顾规模与效益、短期与长期,平衡考虑和银行的双方利益,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着眼长远的原则来合理支付手续费。严禁以任何方式支付手续费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促销手段

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培训,通过营销专推和心理辅导方面打造高素质、高技能的寿险理财规划师。业务人员在展业时做到完整、准确地向客户介绍产品,尤其是关于产品性质(保险产品)、缴费期间、保险期间、保险责任、犹豫期提示等问题,必须向客户进行相应地解释说明,不得夸大产品收益。通过开办各种产品说明会,客观、准确、真实的介绍本公司产品,是客户了解其各种功能。增加客户回访率,做到100%回访,在回访客户过程中了解客户的需求,挖掘新的客户。在银行内放置印制或顶板的宣传资料(总公司统一印发),包括:折页、海报、展架、产品手册、平面广告、视频光盘等宣传资料对公司产品和公司品牌进行宣传。

4.广告策略

以打造公司卓越品牌形象为目标,以宏观布局、主观管控、微观做细为指引,贴近一线,配合营销节奏、产品方案以及客户服务创新活动,精心规划品牌宣传,全面推进员工、业务、理赔、团队等多维品牌宣传,规划媒体组合、把握投放节奏,在分公司市场上不断提升广州品牌形象。在外部创造有利条件,以电视广告、广播广告、公交站台广告、报纸广告等多种方式、形式进行全方位、广覆盖的产品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启动渠道意愿。

(三)国内寿险业务基本情况介绍

我国寿险市场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恢复增长期(1982-1992)。从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办理中断已久的人寿保险业务到1992年,我国的寿险业务从无到有,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不断增长。此阶段从市场主体看,市场上仅有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几家寿险公司;寿险产品以传统产品为主,行销手段上主要以团险直销为主;投资市场不发达,金融生态环境较差,造成了保险资金投资渠道选择上较为单一。

2.第二阶段,高速发展期(1992-1997)。这一阶段发生了对寿险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两件大事,一是寿险的个人制度被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引入;二是财产、人寿保险分业经营的实施。尤其是个人渠道的开展,推动了我国寿险行业的大发展,1997年人寿保险销售保费收入首次超过财产保险保费,此后,这种格局一直延续至今。2008年,寿险保费占全国保费的比例曾高达76.n%,2009年这一比例为74.17%.在寿险业务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营销渠道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行销关系仍以关系行销为主,市场出现一定程度的细分,一司专属的人模式为主导,银行保险、专业经纪公司等营销模式开始出现。

3.第三阶段,调整增长期(1998-2004)。1998年后,我国银行利率多次下调,险的预定利率随之降低,寿险市场出现几次大的波动,同时,随着我国加入 TO,寿险业对外开放,寿险市场进行了新一轮的调整。2004年底,已有14个家和地区的38家保险公司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外资保险保险公司保费收入98元,占保费收入的2.3%.这一阶段,银行渠道保费增长迅速,如2002年内寿险保费同比增长16.56%,而银行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高达400%;险产品中分红型等具有理财功能的产品份额开始提升,传统产品的占比下降。

4.第四阶段,继续发展期(2004年至今),进入后WTO时期,我国对寿险业的保护期已过,寿险市场全面开放,国外寿险公司纷纷把营销资源带到中国,寿险市场成为中外资本较量的又一重要舞台。这一阶段,新兴的电话销售、网络销售等开始成为一些公司主要开拓的渠道,销售渠道多元化趋势逐渐明显。

由寿险发展的几个阶段可以看出,经过产、寿分业经营以及市场对外开放大背景下,寿险市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尽管如此当前寿险市场还处于发展的初期。伴随着寿险业的发展,营销渠道也经历了从直销渠道为主向间接渠道为主转型,并逐渐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营销渠道的发展不是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而是同一时期多种营销渠道并存,同一寿险公司多种渠道并用。

2010年,寿险业实现保险销售收入8144亿元,同比增长10.99%,其中银行邮政渠道占比最高,达到47.71%,其次是个人渠道,占比为43.87%,公司直销渠道占比为6.62%,其他渠道占比合计为1.8%.

三、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现行银行保险业务存在的问题虽然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取得了不错的业绩,但由于在目前行业发展大环境中,该公司与银行的合作还处于签署销售协议,由银行进行兼业的初级阶段,再加之该公司银行保险业务发展速度过快,业务发展各方面的制度建设和运行管控都还不够成熟,银行保险业务经营中存在许多待解决的问题。

(一)经营观念相对落后

在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这方面,由于总公司的考核机制过于注重对保费收入的考核,因此该公司在发展业务更加看中保费规模的增长,即希望能够在短期内,在较少的投入下,通过银行保险销售渠道卖出尽可能多的保险产品,获取尽可能多的保费收入。但实际上,由于银行保险的正常发展需要许多前期投入,如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培训、电脑系统升级等。

在合作银行方面,并且会加大经营成本,而大量的前期投入并不一定能在短时间从而影响了该公司规范发展的积极性。在思想上还是把银行保险业务作为其一项副业来发展,缺少全面的发展思路和长期的规划,在工作中积极性不足。

(二)银保产品单一,保障功能较弱

银行保险产品单一,保障功能弱化。目前广州分公司通过银行网点销售的保险,90%以上都属于具有储蓄功能的分红型产品,其中十年期交的红双喜产品占到了绝大多数,传统的保障性保险产品极少。从交费方式看,依然较高,市场的发展,年交型产品近年来有所增加,但占比仍然不到一半。

趸交型产品占比而且随着资本市场投资连结、万能、分红等银行保险产品与银行的理财产品也成趋同态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银行柜员很难区别客户的实际需求,推销更加适合客户大产品。而银行保险产品与银行主营业务的趋同,也在客观上导致银行工作人员在销售大过程中,将银行保险产品与储蓄业务的收益进行对比的销售误导现象。再从银行保险产品的类型进行分析,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银行保险中投资连结、万能型和分红型产品占比过高,在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资本市场低迷,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相对狭窄的情况下,客户对所购买的银行保险产品的收益率期望值较高,势必给公司造成过高的资本运用和利润获取压力。如果产品大实际收益低于客户的心理预期,将损害银行保险产品的形象,降低客户对银行保险产品的需求,加大产品销售的难度。

与同业市场产品同质化现象很严重,因此有多家分公司向总公司提出建议,设计一款更加灵活更适应消费者理财需求的产品。目前银保市场主要的竞争对手是广州人寿和趸交人寿两家公司,在产品营销方面,存在一定劣势。以下这张对比表是与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在趸交产品方面的对比。

(三)销售队伍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消费误导现象比较普遍。由于银行保险产品相对于银行柜员所熟悉的其他银行产品更为复杂,加之公司对银行柜员的培训大多数流于形式,使一些销售银行保险产品的银行柜员对所销售大产品没有一个全面准确的理解和把握,不熟悉保险业务运作规范。再加上银行保险市场的行业自律规范执行不够严格,导致一些银行柜员为完成销售任务或赚取高额手续费,在销售过程中误导客户,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储蓄混为一谈,客户与公司直接的合同纠纷时有发生。目前,这一问题已引起监管机关和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的高度重视,在加强对银行柜员的业务和合规培训的同时,通过定期抽查、暗访、客户回访等手段切实规范柜员销售行为,尽量避免销售误导行为的发生。

(四)手续费过高

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银行保险业务手续费快速攀高,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经营压力较大。由于目前多数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还未形成长远的、利益共享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仍处于兼业,签署销售协议的低层次合作,不可避免地造成银行与保险公司地在手续费上的博弈。2002年银行保险业务发展之初,公司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用不到l%,2010年市场上的手续费已经快速攀升到3%以上,公司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经营压力,业内人士常用“赔钱赚吃喝”来形容目前的高额手续费竞争。

(五)缺乏产品创新

1.产品创新与销售脱节。部分营销人员反映公司的产品设计没有贴近市场、贴近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真正保险需求不了解,导致“公司想卖的卖不出,客户想买的买不到”.

2.产品创新未体现地域差别。省经济水平、社会文化和人们面临的风险因素与东部发达地区有明显的差异,该公司未推出具有地域特色的产品。

3.农村市场产品适销不对路。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居民的保险需求日益增长,但现有保险产品大多针对城市居民需求设计,没有适合农村地区销售的产品。

4.产品设计与社保改革等不适应。随着社会保障改革的不断深入和责任险的发展,寿险公司原有的医疗、意外保险产品面临挑战,商业保险产品没有成为社会保险的有效补充。特别是一些年金型的人身险产品由于预定利率与储蓄利率直接相关,容易引起客户把保险和储蓄进行直接比较,储蓄主营业务与保险业务产生直接冲突。

相对于传统的保险分销方式,银行代售保险的技术含量要高得多。在传统的保险人的营销方式中,保险公司只须引进一些管理模式,并在公司内部消化即可。而对于银行代售保险这一分销方式来说,管理上就要考虑两个行业的协作,并且还要求保险网络能够与银行的结算网络做到相互融通,在这方面省内各银行与广州分公司的技术管理水平显然存在较大距离:首先,目前银行和邮政的电脑系统在各地是有区别的,采用了不同的供应商开发的不同的应用系统,这样不利于公司与银行系统在总公司的对接,这对银行对该项业务的统计、分析是不利的,也会延长系统合作的进程。其次,由于保险公司进行系统开发的成本比较大,而且要应付银行不同的系统。因此,保险公司对于电脑对接系统的开发进程较慢。

四、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银行保险业务营销对策(一)以人为本,创新经营理念

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建立以来,形成了很多同业公司难以望其项背的比较优势。如信誉、品牌优势、服务网络优势、人才优势等等。这些优势在市场主体增多、竞争日趋激烈的保险市场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同业公司与我们的竞争,仍然是追赶型的竞争,还远没有达到角逐型竞争的激烈程度。要继续保持这些优势,使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在较长时期内掌握在中国人寿的手中,进一步提高国寿的核心竞争力,我们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在企业经营和发展诸要素中,人力资源是第一要素。随着公司的快速稳健发展,公司各项工作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部门之间的分工越来越专业和细化,在员工队伍结构上大体形成了管理专业化、销售专业化和科技专业化三支队伍,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在国寿系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抓好这三支队伍的建设和成长。

1.要抓好两级公司的班子建设。在加强班子建设上,要围绕领导干部的品德、才干、正派、团结四个方面进行考察和规范。

2.围绕领导干部是否言而有信、言而有行、言行一致进行评判。增长才干,要善于学习,与时俱进;要勇于实践,锐意进取。公道正派,要把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公司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放在首位;二要以诚相待,秉公办事;3.讲求团结,顾全大局。通过严格的考核和教育,两级公司的班子建设方能显见成效,这是我们国寿与同业公司相比的最大优势。在队伍建设中,要加强对包括网点负责人在内的所有管理人员的考核和培养,使他们逐步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和管理水平。

中国人寿的诸多优势中人才优势是第一大优势,只要我们抓住这三支队伍的建设不放松,我们对同业的优势就能保持较长时间,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就能保持市场主导地位。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实质上就是要求我们在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运行中,不仅要密切关注各项经济指标的实现,解决怎么做的问题,而且要弄清我们努力实现各项经济指标的最终归属是什么,即为什么这样做。一个优秀的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只能建立在与社会、与客户共同进步,与企业有关的诸多利益群体,实现“双赢”的目标上,这个企业的生存才具有价值,这个企业的发展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因此,在企业的经营实践中,我们不仅要密切关注各项经济指标的实现,更要关注实现这些经济指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人的因素,关注股东、客户、员工等这些群体的根本利益。

保险企业在经营发展中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应该是统筹构成企业的五个群体即资本所有者、债权人、客户、管理层、员工的根本利益。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不能顾此失彼,更不能为了某些群体的眼前利益去损害其它群体的利益。在经营活动中维护五个群体根本利益的一致性,这就是我们要坚持的“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经营理念。

(二)产品多元化,提高保障功能

现在银保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每家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独到的经营模式,产品设计上也都有自己的特点。因为受到保监会统一监管,银保市场上的产品竞争体现得并不明显,更多的竞争是体现在银保的经营模式上,中国人寿的银保在经营模式上有自己的特色,看重的是信誉、服务、专业。

“目前银保产品正在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因为客户的需求趋于多元化,所以银保产品的细分就会越来越明显”,曾总说道,“公司现在已经研发出很多满足不同银行客户需求的产品,针对有理财需求的客户,提供中短期理财和中长期理财的产品,比如金菠萝A款就是定位在中长期理财的产品;对于有保障需求的客户,提供分别针对男性重疾和女性重疾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另外也提供纯意外保障型产品。总之,产品多元化是银保产品发展的必然趋势之一。”

(三)加强公司专业销售队伍的发展

1.加强紧密合作,营造团结协作氛围

在金融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银行与保险公司应该充分认识到银行保险的市场地位和发展空间,加强交流,共同制定未来合作的长远规划。对银行而言,需要转变观念,改变保险销售仅作为一种中间业务的想法,重视银行保险工作,将银行保险业务量作为各分支机构的考核指标之一;对保险公司而言,同样需要转变思路,改变银行保险仅仅是从银行网点“拿资源”的观念。在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从简单的兼业关系转变成“强强合作”的战略联盟关系,为销售队伍的成长营造团结、互助、和谐的文化氛围,最终实现“双赢”的目标。

2.探索共建模式,创新销售队伍建设

银行和保险公司应相互配合,将“队伍共建”工作作为双方“战略合作”的切入点。双方共同制定银保人才发展培养计划,以培养既懂银行业务又懂保险业务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作为工作目标;联合制订销售人才招募计划,共同参与人员甄选、培训工作;同时,制定完善的考核激励体制和利益分配体系,增强主动销售意识,确保各基层销售人员的实得利益,推动银行保险业务健康发展。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进一步重视销售人员的培养,提高队伍的专业性。保险公司需要对销售人员进行系统的保险知识、投资知识、营销技巧的培训,制定分类分级的培训计划,做好各类销售人员的岗前及后续教育;指导销售人员职业发展规划,发挥公司党、团组织作用,提升团队的凝聚力;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提高客户对销售人员的接受度和信任度。

4.加强风险防控,建立诚信营销文化

从制度建设上,政府主管部门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要加强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推行服务标准化;从队伍建设上,加强对保险专业销售人员的诚信教育,重视销售人员的品质管理,严惩违规违纪行为;从外部监管上,一方面加强诚信监管,构建销售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另一方面加强信息披露,建立产品相关信息披露平台。另外,还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力量。通过各方面的通力协作,建立一个以银行、保险公司自我管控为主,外部监督为辅的全面监管体系。

(四)规范保险手续费

1.切实推进保险公司经营体制的转变

保险公司经营机制的缺陷是手续费间题产生的根源,当前应积极推动国有保险公司体制改革,完善股份制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制度,强化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注重控制经营风险,完善经营管理考核体系。时机成熟时可推动保险公司上市,有利于保险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效益经营观念,在保险市场上依法、合规经营。

2.明确监管思路,完善监管方式

对于保险监管部门,手续费监管要改变直接监管方式,实行间接监管和社会监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既要管住管好,又要放开搞活保险市场。当前,要特别注意把退费、截留保费、洗钱等违规交易行为同手续费区分开来,具体要做好如下几点工作。

(1)要明确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合理界定手续费监管边界。明确监管重点,如果保险公司的经营体制没有根本性转变,手续费被当成作假、走帐的渠道的话,制定标准可能引发道德风险可能性很大,导致标准越定越高;市场经济要求尽量减少政府干预,监管要面向市场。保险监管部门正在逐步稳妥地放松对保险市场的管制,手续费监管也必须顺应这一大趋势。保险监管部门可与财政部门沟通,根据市场的现实情况合理确定手续费调节的手段,如对超过规定标准支付的手续费应按照一定比例征收调节税。总的来说应遵从市场规律,而不是采取“一刀切”方式,制定一个固定标准,认定超过多少就是违规。换言之,手续费标准不应成为保险监管机关直接监管的对象。

(2)要以加强保险公司偿付监管为出发点,实行在更高层次上进行监管。要把手续费作为成本的一部分,从保险公司总体成本角度进行核算,分析和评价公司手续费支出与总成本和利润等指标之间的关系及合理性,关注手续费支出是否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公司的偿付能力。最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的颁布为从总体上加强手续费管理提供了依据。

(3)要从手续费支付真实性和合法性角度进行监管,实行信息披露制度。当前,手续费支付的关键问题是不真实,有的借用单位名义空转保费,套现洗钱,有的内外勾结私分手续费。因此,监管重点是手续费的开支渠道、支付对象、支付方式以及业务管理是否符合保险法规和保险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加大对利用手续费非法退费、回扣、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人向投保人对手续费必要的披露制度,强化披露责任。

(4)要从防止保险公司为了业务规模、市场份额,以手续费为手段不计成本进行恶性竞争角度监管。应结合保险公司保险产品的精算基础,综合考核保险公司是否存在以手续费为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保险公司在申报条款和费率的同时,应同时核算手续费支付的比例范围,作为监管机关的监控指标进行监测。

3.重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

行业自律组织作为保险企业之间的民间组织,可以发挥保险监管机关效力范围之外的作用,具有调节和规范市场行为的优势,是政府监管的有效补充。为了防止保险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行业自律组织可以自行签订自律公约,建立企业征信机制,引进社会广泛监督,引导保险行业树立规范、有序、诚信、公正的市场环境。

(五)加大保险产品创新技术的研究

1.积极提升保险企业创新硬件

保险产品创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要求拥有大量的资金投入、专业的技术人才,并且受到企业所拥有的灾害发生的历史数据资料的限制。保险企业要加快保险产品创新的速度,在市场中抢占商机就必须在经营过程中注重自身硬实力的培养,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加大保险产品创新投入。保险企业应该转变经营观念,从重销售转移到产品开发上来,加大保险产品创新的投入。保险产品创新中市场调查、精算等环节是最重要的几个环节,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保险企业应该注重产品开发,从各方面调集资金支持产品创新,从源头上给保险企业的发展提供机会。

(2)加大对保险创新人才的培养。加大人才培养步伐,通过社会各界力量鼓励高校培养保险、精算等人才,以满足市场的需要。同时,保险企业要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开展各种培训活动,对有创新意识的员工要进行鼓励,这样才能为保险产品创新储备大量优秀人才。

(3)注重搜集和整理历史数据。保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注重对各种灾害数据的搜集,加大对这方面的人力与财力的投入,尽量使各种数据全面、准确,以便在进行产品设计时能够有理有据,能够对未来面对的收入与支出有个精确的把握。同时,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保险企业面临的业务范围越来越广,涉及技术含量越来越高,保险企业应该加大与各行各业的联系,与各界人士、各方面的专家逐步完善保险数据库。在这个过程中,保险企业还能够发现新领域、新商机,给保险产品创新创造机会。

2.提升保险企业创新软条件

尽管目前很多人认为,保险产品创新是建立在突破市场环境制约并将最终推动保险业的发展,但是保险企业作为一个竞争性的行业,其创新战略的出发点往往是基于相对其它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当前,保险企业可以从以下方面提升自己的产品创新软实力:

(1)客服理念及企业文化。在现代保险企业创新中,顾客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满足顾客多样化的需求是保险企业经营成功的标志,同时也是保险产品创新的出发点。市场需求是拉动保险产品创新的主要因素,贴近市场才能开发出适销对路、满足社会需要的保险产品。

(2)提升保险企业信息技术能力。信息技术显著地影响着知识生产的速度和水平,影响着保险创新产品的推出。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保险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但在处理经验数据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现阶段,保险企业要加快实现企业的自动化和系统化,加快对各种资料的整理速度,及时、便捷的反映各种经营数据,对保险产品创新提供数据支持。

3.根据不同的分销渠道,设计差异性的产品

在产品设计阶段,要充分考虑银行保险产品特点,根据目标客户的特点在保险费率、保障内容、客户增值服务等方面体现出银行保险产品的优势和差异性。例如,简单的储蓄替代型的产品适合在柜面由柜员进行销售,比较复杂的保障型产品和理财型产品则更适合在理财中心进行销售。为了进行产品创新,保险公司应当和银行合作,一起开展创新探索。

4.创新销售,从传统柜台销售向多渠道方式转变应该努力开辟新的保险销售渠道,为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实施多元化的营销策略,将银行保险的销售渠道由传统的网点柜面,拓展到银行理财中心、银行电销、个人客户经理、对公客户经理和网上银行等多种销售渠道。

(1)理财中心。目前,很多银行成立来理财中心,将中高端优质客户作为理财服务对象,通过整合配置最优的服务资源,为这些高端客户提供全面、个性化的财富管理和投资咨询等财务规划。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可以与投资理财服务较强的银行进行合作,将投资连接等较为复杂和高端的产品纳入银行理财中心销售和服务体系,与存款、基金、贷款等其他金融产品一起,组合成一揽子理财服务产品,推介给中高端客户,满足他们的保险保障和投资收益双重需求。

(2)银行电销。目前,很多银行都成立了电话销售中心,销售一些理财产品。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可以通过协议银行的客户资料库,根据客户喜好、兴趣、金融需求和风险偏好进行分析和分类,从中筛选银行保险产品的潜在客户群体,通过银行的服务热线对客户进行电话销售。这种销售模式具有目标明确,主动性强的特点,是一种成本较低、效率较高的销售方式。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可以通过与协议银行的深入合作,充分利用他们的电话销售渠道,直接开展产品宣传和销售。

(3)网上银行。通过网上银行销售保险产品是电子商务环境中保险业创新的产物。利用电子商务,保险公司不仅可以通过网络直接接触成千上万的新客户,而且随时可以为老客户提供详尽周到的服务,与各行各业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精简业务环节,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的效益与效率。对于客户来说,它们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无论身在何处都可以享受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不间断服务,理智的客户还可以通过对各家保险公司的充分对比分析,最终决定购买哪家公司的保险产品。网上保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保险电子交易,即通过网络实现投保、核保、给付、理赔等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