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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化学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1 17:07:12

普通化学论文

普通化学论文篇(1)

一级甲等是普通话水平测试“三级六等”中的最高等级,是我国纯正的国家通用语言的样本,自1994年开展普通话测试以来,随着普通话测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对普通话测试的研究日益深入,对一级甲等的分析思考及对策有进一步的认识。“音声化,就是使声音不断美化、艺术化”①,普通话音声创造强调语音与发声并重,注重艺术性表达。当前学术界对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甲等和普通话音声创造的研究是相对独立的,笔者搜集到的论文为数不多,经过梳理总结,提出新的研究视角,以期对今后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与教学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一、研究概况

本论题提及的研究成果集中于2000年至2012年,近三年来相关的论文仅有3篇,尤其对普通话测试一级甲等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出现停滞现象。据笔者调查,当前社会播音主持和其他相关的人才需求增加,作为从业条件的PSC一级甲等通过率不高,学术界对此现象缺乏深入探究,未能提出更具可操作性的PSC一级甲等理论与教学实践。

现阶段对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甲等和普通话音声创造的直接研究成果虽数量不多,但学理性强,兼具理论与实践意义。论文主要发表于语言学核心期刊(《语言文字应用》、《语言教学与研究》、《语文建设》等)和大学学报(如中国传媒大学学报《现代传播》)。这些权威学术成果研究者主要为语言学专家学者及学院派人员,主要包括应用语言学界和播音主持学界,对我国的语言规范化及普通话水平测试、播音主持专业理论具有指导作用。

二、研究领域

下文将对本论题提及的两个领域及密切相关的研究领域做概要性论述。

(一)对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甲等的研究

对PSC一级甲等的评分标准、语言特征、常见问题及对策的研究为应者和普通话教师提供了理论依据。本领域的实质性研究成果不多,但语料翔实,可信度高,对于后续研究者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孙海娜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甲等”评审的若干问题》针对“一甲”评测与复审的主要问题,以翔实的数据分析了未通过复审的语音样本的失误情况,探讨了一级甲等的语言特征,尤其对于“一级甲等”与“一级乙等”高分段进行了“质”与“量”的辨析,为测试员及应试者提供了较科学的评判方法和参考标准。

齐影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甲等”复审的分析及思考》通过比对1997至2008年的“一甲”复审数据,对一级甲等复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论述。较之孙海娜,齐影的论述角度更多停留在复审概况及相关政策的解读,并未对一级甲等的语音实质及对策展开深入研究。

孟晖的《播音员、主持人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常见语音问题分析与对策》选取了播音员主持人的测试语音样本展开分析,针对一乙的高分段和一甲的常见语音问题提出相应对策。论文关于前后鼻音、舌面音、舌尖前音、ian和üan、阴平阳平声调偏误等问题的描述客观清晰,实操性强。文章还提出传媒从业人员语音规范水平观点。要取得一级甲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将个人的语音问题类型化、系统化,建立自我纠正的发音机制。

胡黎娜在《播音员、主持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问题分析》中分析了影响进入一级甲等的关键因素,提出了科学的训练方法。文章认为,影响入级的主要因素有三:一是把握好字词项中声调的相对调值,二是不同语境下词的轻重格式,尤其是轻声词在语流中的自然运用,三是吐字归音和唇舌力度等吐字方法对音准的影响是“一级乙等”高分段和“一级甲等”的明显区别。此外还分析了影响入级的非音质因素,如语流、语感对声音传达的制约。胡黎娜的研究为应试者提供了切实有效的训练依据。

(二)对普通话音声创造的研究

“音声”是张颂最先提出的,语言具有音声性特点,音声创造是播音主持等艺术语言表达的基础,是语音艺术性的审美创造。姜媛在《“音声美”在现代汉语语音教学中的作用》中就挖掘音声美感因素、调动审美感知、实现审美创造三个方面,阐述了音声美对语音教学的作用。音声创造遵守语音规范且符合美学原则,美化音色、以声传情将使单纯的语音训练进入审美追求的空间。李亚虹的《普通话教学中的审美诉求》提到要把播音发声理论融合于语音教学以实现美感。从语音内在规律到外部技巧如何实现学与用的审美诉求值得进一步探讨。

胡黎娜的《播音发声教学多元化途径探析》、赵俐的《语言用声的唤醒与充实》、韩菊的《意念与感觉在声音整体性中的作用》等,都是从播音发声专业理论出发探讨科学规范的语言用声理论和训练方法。声音的承载力与张力依托多共鸣腔相互配合,产生整体感,而实践中,声音的控制调节能力直接唤醒了生活口语的原始状态,升华为返璞归真的自如状态。播音发声的多元化训练途径能有效获取音声的形象化艺术元素,增强艺术传达内涵。姜凤俐、姚怀彬和李德龙、张春梅的同题论文《播音主持有声语言形象感的音声创造》强调的是丰富可感的声音形象及有声语言的整体和谐统一等音声创造核心。个性化有声语言形象再造受制于语言感悟力、声音的驾驭力,要依赖多样的声音造型展现多彩的形象。朱力的《播音员、主持人有声语言表达的审美分析》在论述有声语言的规范美时,指出语音的规范性是表情达意的基础,语音的规范美是整体和谐的,它可以在恰当的语境完成言志传神的艺术语言创造。

邵新芬、张桂荣的《试论怎样拥有一级普通话水平》提出从高低感、音质感、轻重感、远近感、虚实感、明暗感等方面提升语感,与音声创造训练有相通之处,不失为异曲同工。

(三)相关领域的研究

普通话测试与语言艺术教育等语言学学科理论和研究成果为本论题提供了坚实的依据和基础。笔者梳理归纳了跟本论题密切关联的研究成果,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标准和语言表征的研究。陈章太在《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中论述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原则和依据、等级的内容和描述、等级标准的掌握和实施。姚喜双的《〈大纲〉修订和〈纲要〉研制的思考》论述了《大纲》修订和《纲要》研制的原则,并提出几大问题。宋欣桥《普通话水平的语言表征与相应的测试等级》论述了普通话的语言表征与相应的等级表尊的关系,为测试员和普通话教师都提供了实践依据。王晖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细则论析》和单虹、王颐嘉、乔丽华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细则研究》都探讨了测试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对教与学都有一定意义。

关于语音规范化的研究。语音规范化是语言学习者的重要依据,构建语音标准的立体层级系统具有深刻意义。宋欣桥的《略论现代汉语语音规范的确立与发展》对构建现代汉语语音标准立体框架做了总体设想,“设想由词典标准、应用标准、语音标准的符号系统三个主体部分构成”②,其文提出的语音应用标准中的教学标准、媒体标准、艺术标准、测试标准,符合当前语言发展规律与要求,该成果为现阶段语音规范研究开辟了新思路。张传曾《普通话等级测试标准的音位学阐释》以音位学理论阐释语音规范,对语音的本体研究体现很强的学理性,为后来的研究提供了思路。此外具有权威性的可借鉴的成果还有:孟晖的《从普通话水平测试谈新时期普通话的语音规范》、王福生的《浅谈艺术语言规范化与普通话测试》、钱乃荣的《论语言的多样性和规范化》、武传涛的《播音员、主持人语音不规范现象浅析》。

三、结语

综观以上对本论题相关文献的回顾与归纳,虽已有丰硕的理论成果,但在实践性层面还缺少进一步的探究,尤其是把PSC一级甲等和普通话音声创造这两者有着密切关系的领域融会贯通将开辟出新的研究视角。诸如如何实现普通话音声创造的规范化与艺术性以提升语音美感。

作为一名测试员和普通话教师,笔者在实践中愈发认识到,达到和谐自然之美是普通话语音训练的最高目标,这是PSC一级甲等的要求,因此在PSC一级甲等的研究中引入音声创造的理念与训练规律,无疑将使我们更清晰明了地掌握一级甲等的理论和教学实践,以此反哺教学,提高一级甲等的通过率,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注释:

①张颂.朗读美学[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0.

②宋欣桥.略论现代汉语语音规范的确立与发展[J].语言文字应用,2014(8).

参考文献:

普通化学论文篇(2)

长期以来,**地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理论普及工作,使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最迅速最广泛地同群众见面,着眼于振奋精神、激发热情、坚定信心,基层理论宣传做到了基调鲜明、方向正确、效果明显、富有成效。

一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相断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热情,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广大农牧民中传播。

二是在基层广泛深入地开展宣讲活动,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掌握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围绕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和十六大以来历次全会、扩大会议精神,从地区到各县(市),紧密结合实际,开展三下乡、面对面宣讲、特约宣讲员等形式多样、深入持久的宣讲活动,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心。

三是党的基层理论普及的阵地更加巩固。党的十六大以来,通过争取“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东风工程”、“新西工程”、“电视进万家工程”、“村村通工程”、“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全地区54个乡(镇),已建文化站36个;502个行政村中80%的村已建成水准较高的文化室,党的理论阵地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四是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为广大群众所了解掌握。近年来,各县(市)通过举办各种学习培训班、主题教育活动等,广泛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坚持不懈进行理论宣传普及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在充分肯定近年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基层理论工作依然是理论普及的“软肋”。长期以来,由于受到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固有差异、人才队伍不足等因素的制约,广大农牧民接触党的最新理论以及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明显地滞后于城市机关单位、厂矿企业、学校社区,这是不争的事实。随着党对“三农”工作不断的重视程度的与日俱增,基层理论普及与其它社会事业诸如卫生、教育、科技等一样,提到了一个重要的议事日程,这为基层理论普及带来了难得发展机遇。

二是文化资源整合成为理论普及的“重点”。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着力加强农牧村文化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着眼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地区基层农牧区的宣传文化投入逐年增加,国家、自治区、地区、各县(市)对基层阵地“四位一体”的格局已经形成,基层群众读书看报难、看电视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得到一定的缓解。但是,基层文化阵地管理相对滞动,需要有效地进行整合。如文化资源条块管理、各负其职、缺乏有效的整合和管理,中央、自治区配发下来的各类书籍往往被“束之高阁”,借阅使用率低;一部分农牧村喇叭、宣传橱窗成为摆设;村文化活动室还需在吸引力、感染力上下功夫。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是基层理论工作的“焊点”。做好基层理论普及,关键在干部,在队伍。据我们调研了解,目前各县(市)乡(镇)一级的宣传文化干事存在年龄结构老化、在编不在岗等情况。村级专兼职宣传员情况不一,近年来地区招录的大学生充实到村后,状况有所好转,但缺少必要的学习培训。

四是打造乡村文化成为理论普及工作的“终极”。在日新月异的二十一世纪,在党的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先进理念的倡导下,人们自觉不自觉地把各种思想碰撞、民族凝聚力、创造力归结到“先进文化”上来,更加重视提升文化“软实力”,传统文化、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乡村文化等等。从理论的层次上讲,基层理论普及当属乡村文化范畴。先进的乡村文化是理论普及的生存发展“土壤”,先进的理论离不开寓教于乐的教育形式;科学理论反过来又指导乡村文化,使其朝着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方向发展。它们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

二、加强基层理论普及工作的对策

从2008年3月起,地委宣传部理论宣教科开始着手加大基层理论的普及力度,我们先后在福海县的解特阿热勒乡、**市切木尔切克乡等地开展调研,本着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充分借鉴昌吉州的做法,草拟了《**地区基层理论普及示范点的创建管理办法》,各县(市)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推进基层理论普及的试点工作。

通过近一年的调研了解,我们认为基层理论普及关键要抓住两个重点。第一个重点:乡(镇)党委中心组学习。现在每个农牧业村都有一名乡(镇)领导挂钩,乡(镇)党委中心组的良好学习风气,必将带动农牧村理论普及。第二个重点:积极培育、健康、向上的乡村文化,用先进的文化来占领党的基层阵地,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地位。

为了做好基层理论普及工作,笔者认为应做到五个“着力”

一是着力搞好农牧村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公益性文化设施是传播先进文化、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必要物质载体和重要阵地。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着重搞好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以适应广大群众就近,经常参加各类政治学习、培训、文化活动的需要。

普通化学论文篇(3)

摘 要:斯普朗格把精神科学的心理学与伦理学对人格问题的研究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以人的生命形式为文化哲学的核心范畴,研究人的个性的培养和人格的塑造,一方面发展了狄尔泰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另一方面又将精神科学的心理学从认识论研究的路向转变为道德行为的研究路向,打通了文化哲学与教育理论的关系,从而使文化哲学的研究落到了实践的层面上,进入了对人的道德行为的研究。这些都使他在文化哲学史上占有独特的地位。他对生活形式的文化意义的揭示、对生活形式对于人的社会行为、人的个性和人格的形成的作用的分析,对于我们今天思考文化教育问题、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问题,有着重要的理论和方法论的启示。

关键词 :斯普朗格;狄尔泰;文化哲学;人的个性;人格;文化心理学;伦理学;文化教育学

中图分类号:B5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240(2015)02-0020-07

收稿日期:2014-12-06

基金项目:本文为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得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资助

作者简介:何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武汉大学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所长、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斯普朗格(EduardSpranger,1882-1963),狄尔泰的学生,曾先后任莱比锡大学、柏林大学和蒂宾根大学的哲学教授,以教育学家、哲学家享誉德国。他的教育学思想是他的哲学思想的阐发,他的哲学思想又是狄尔泰文化哲学思想的继承和发挥。与狄尔泰一样,斯普朗格也强调研究精神科学的心理学,以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展开他的文化哲学思想。但是,在具体的研究路向上,斯普朗格又不同于狄尔泰。狄尔泰以“历史理性批判”反对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力图通过建立表达生命存在的范畴体系来完成人的文化心灵的形而上建构。这就使他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带有强烈的认识论特征。斯普朗格在发展狄尔泰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时,并不是沿着狄尔泰的认识论路向前行,他不是努力扩展、完善狄尔泰的范畴体系,而是把狄尔泰精神科学的心理学的认识论研究路向转变为道德行为的研究路向。在他看来,人的生命形式最重要的方面是人的个性的培养、人格的塑造。文化哲学就是要从人的生活形式入手探讨人的个性和人格问题。可以说,斯普朗格正是借助于对人性和人格的文化形成的研究,打通了文化哲学与教育理论的关系,他也由此而成为贯通哲学和教育学两个领域的著名思想家。

简短地介绍斯普朗格的生平和他的思想特征,我们不能不得出这一结论:斯普朗格虽是狄尔泰的学生,但对狄尔泰的研究不能代替对斯普朗格的研究。斯普朗格的文化哲学有他独特的风格,应在文化哲学的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就他对人性和人格的文化形成的研究而言,对于我们今天思考文化教育问题、建立适合于中国文化建设的人格理论,有着重要的理论的和方法论的启示。鉴于此,本文将以他的文化哲学的代表作《生活形式: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和人格的伦理学》(Lebensformen: Geisteswissenschaftliche Psychologie und Ethik Der Persnlichkeit)为文本根据,系统地论述他的生命形式的学说。

一、精神科学与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心理学是研究人的科学,然而,心理学所面对的人总是个体的人。这似乎是一个无可争辩,也无可讨论的问题。但是,心理学与哪一种哲学的思维方式相结合,或者说,心理学在哪一个层面,以何种方式规定人、理解人和说明人,则是一个可争辩、可讨论的问题。斯普朗格的文化哲学就从这一可争辩、可讨论的问题开始。

斯普朗格反对康德以先验哲学的思维方式为个体的存在预设一个认识论的前提,主张从精神科学、或称之为精神哲学(Geistesphilosophie)的思维方式来规定心理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心理学的问题。

从精神科学的层面研究心理学,斯普朗格首先对心理学的对象作了说明。斯普朗格承认,心理学“是从个体主体开始的科学”[1],但是,在他看来,心理学所研究的个体绝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总是处于客观联系之中的存在。这种客观联系既有个体主体自身的联系,又有与客体的联系。斯普朗格所说的个体主体自身的客观联系,指的是个体以一定的生活形式形成的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历史的相互关联;他所说的主体与客体的联系,指的是主体与客体通过记忆形成的关联。从斯普朗格对个体主体的这一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斯普朗格虽然强调个体主体的地位和意义,但并不把个体主体封闭在主观性之中,而是努力发现个体主体存在的客观基础,努力从个体主体走向集体的、历史的、整体的主体。

斯普朗格在确定了心理学所研究的个体的性质后,就以此规定精神科学的研究对象。既然在精神科学的层面上,个体主体总是处于客观的联系之中,那么,精神科学就不能单纯从主观方面研究个体主体,它还必须从客观方面研究个体主体。于是,斯普朗格就很自然地得出结论:精神科学的心理学研究包括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客观方面主要研究主体所处的客观联系,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研究个体主体之间形成的相互关联,个体如何在历史生活中形成一种可转换的主体和集体的主体。对于这一客观性,斯普朗格亦称之为“历史的叙述”[1];二是研究“批判的标准”。这个标准是一种理想的、精神的规则,亦是一个统一的标准,它形成于个体主体进行批判的感性活动中,或想象的理解之中。主观方面主要研究主体的经历。与客观方面的研究内容相应,精神科学研究主体的经历也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来源于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的经历(die Erlebnisse);二是来自于批判的客观的标准的行为和经历。

事实上,斯普朗格对精神科学的客观内容的说明是比对主观内容的规定更有意义的方面。斯普朗格正是通过对精神科学客观内容的说明,彻底地改造了心理学,把精神科学的心理学与自然科学的心理学从根本上区分开来。因为,任何心理学的研究都要追溯主体的客观性,都要认定心理过程发生的客观基础,可以说,对主体的客观性和对心理过程发生的客观基础的说明,是整个心理学研究的基础,人们怎样规定主体的客观性及心理过程发生的客观基础,就会怎样去提出心理学的研究问题,确定心理学的研究方法。斯普朗格对精神科学心理学的研究也正是这样。在斯普朗格看来,自然科学的心理学所说的主体的客观性是个体肉体的客观存在,与之相应地,心理学以物理学、数学、化学、神经生理学为基础,主要研究肉体与精神的关系问题,运用原子式的分析方法分析单个的精神现象和神经活动,把精神活动看作是一种反映活动。斯普朗格把这种心理学称之为“要素心理学”(die Psychologie der Elemente)。斯普朗格把客观性规定为“历史的叙述”和“批判的标准”,就使主体的客观性超越了个体肉体的限制,成为文化的存在。①这时,心理学不再以物理学、数学、化学、神经生理学等自然科学为基础,而是以历史、以生活形式为基础,它所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关于心理的历史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与个体的体验问题,受这一研究问题主导,精神科学不强调主体的反映活动,而是探讨和说明主体的理解、经历和体验如何可能。在这里,不论是客观基础,还是主体的活动都不是以单个要素呈现出来,而是呈现为一种结构,一个有机的整体,所以,精神科学的心理学所运用的方法是功能性的方法。斯普朗格把这种心理学称之为“结构心理学”(Strukturpsychologie)。精神科学的心理学与自然科学的心理学在研究问题、研究方法上的差别表明,这两种心理学面对的是两个不同的世界:自然科学的心理学面对的是自然世界,它所研究的是人的自然心理,精神科学的心理学面对的是人的生活世界,或人的历史的世界,它所研究的是人的文化心理。

强调从历史文化层面研究人的心理,强调心理学研究的对象是处于客观联系中的个体,是斯普朗格文化哲学研究的基本出发点。

二、文化与文化科学

斯普朗格主张从人的文化历史层面上提出和研究人的心理问题,在这一点上,斯普朗格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和狄尔泰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是一致的,所以,斯普朗格和狄尔泰一样,都以价值、意义等范畴来表达和说明心理学问题。但是,斯普朗格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又与狄尔泰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有所不同:狄尔泰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主要是研究人的生命存在的问题,他所使用的价值、意义范畴主要是说明人的生命存在的方式,而斯普朗格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主要是研究人的精神生活,他所使用的价值、意义范畴主要是用以说明人的行为方式,他所说的人的精神生活其实就是人的文化生活。

斯普朗格提出研究人的精神生活①是非常有意义的。我们知道,人的精神生活是人的现实的文化生活,它是历史形成的,具有共同性,同时,它又因不同的文化形式的差别和民族、国家、个体的差别,而充满个性,变得丰富多彩。斯普朗格提出这一概念意味着,他所关心的不再是狄尔泰所研究的人的文化生命创造如何可能的问题,而是着重研究文化的历史现实问题。在研究这一问题时,他提出了如何看待文化与文化科学的关系问题。

关于文化,斯普朗格从他坚持心理学研究的个体总是处在客观联系之中这一观点出发,强调文化的客观性。他强调的文化的客观性具有两层意义:一是相对于个体而言,文化的客观性是指客观精神的结构,这是文化的价值现实;二是相对于不同的文化形式而言,文化的客观性是指人的整体的精神生活,这是文化的历史现实。这两种文化的客观性都是建立在承认文化的个体性和差别性之上的,所以,斯普朗格在提出文化的客观性时,并没有放弃对文化的个体和不同文化形式的研究,而是力图通过对文化科学的研究发现文化的个体和不同文化形式产生的根据,这就使文化的研究指向了文化科学。

在斯普朗格看来,文化科学是由不同文化学科组成的结构系统。文化科学存在于一系列的文化领域:科学、经济、技术、艺术、道德、宗教、社会团体、国家、法律、教育等等,参与这些领域活动的人们设立一定的目标体系和主导思想,并用独特的语言方式和意识来表达这些目标体系和主导思想,从而形成一些特殊的文化类型,构成不同的文化学科。现在,我们已经有了科学、艺术科学、宗教科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伦理学、教育学等等文化学科。但是,这些文化学科不是一些孤立的存在,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构成一个结构整体,即一定的价值体系。据此,斯普朗格把文化科学称之为客观的文化体系。

斯普朗格认为,文化科学作为客观的文化体系,体现着文化的共性。斯普朗格从文化本身和人两个方面说明文化共性对于文化形式的产生和人的形成的意义。(1)从文化本身看,文化共性是不同文化形式产生的根据。不同的文化形式虽然有其特殊性,但是,它们都必须在文化的共性中发现自己存在的根据,而文化的共性又因此把各种不同的文化形式联结为一个整体。因此,不同文化学科之间不是在空间上相互并列的存在,它们都是整体的一个部分和一些文化要素,以不同的方式表现着文化整体的实质和特征。在论述文化共性时,斯普朗格特别强调时代文化。他认为,时代的文化就是一个文化整体或文化的共性,体现着时代的价值取向,经济、法律、科学、技术、道德、宗教等文化学科都只是作为一些文化要素参与其中,体现文化的时代性,所以,我们可以从任何一门具体的文化学科中发现不同文化学科之间的关联性和一个时代的文化特征。比如,我们有什么样的科学体系,就会有什么样的国家形式、经济、道德和教育的观点,也就会有什么样的文化时代,而文化的时代特征也就是这些文化学科的时代内容和不同文化形式产生的时代根据。(2)从文化对人形成的意义看,文化的共性是产生不同类型的人的根据。在斯普朗格看来,不同类型的人产生于不同的精神生活或生活形式。精神生活或生活形式即是客观的文化系统,它制约着个体的人和个体的人之间的关系,把个体的人联结成一个整体,形成不同的类型。人的科学的、经济的、技术的和审美的本能是生活形式塑造的,人的道德、宗教本能、人的国家的、法的和社会的本质也都是生活形式的产物。斯普朗格所说的精神生活或生活形式不只是指时代文化,也包括不同形式的文化或不同的文化类型。所以,当他以文化的共性作为不同类型的人形成的根据的时候,他实际上是在探讨人格形成的问题。这样,斯普朗格就由探讨文化和文化科学的问题进到了探讨人格的形成问题。

事实上,斯普朗格强调的文化共性的两个方面的意义是相互联系的。文化共性对于文化形式产生的意义体现着社会的精神活动,而文化共性对于人形成的意义体现着个体的精神活动,两者都是以生活形式为基础构造起来的。所以,在斯普朗格那里,不论是谈文化也好,谈人的精神也好,谈人的行为方式也好,最后都要落实到生活形式。斯普朗格的基本观点是:人的行为即是人的文化活动,而人的文化活动是从生活形式开始的。[1]因此,生活形式是一切文化的根基、精神生活的根基和人的行为的根基。斯普朗格就以对生活形式的研究阐明他的文化哲学思想。

三、生活形式的基本含义

在斯普朗格那里,生活形式即是人的文化生活,包括文化创造和文化传播两个方面。具体地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生活形式是人的生活实际、生活现实,具有实践的意义。斯普朗格所说的生活形式尽管是指人的文化生活,但他不是就人的认识论意义的文化活动而言的,而是就人的行为意义的文化活动而言的。他强调人的文化生活本身包括文化创造和文化传播两个方面的内容,实际上是强调人的文化生活与人的实际生活、人的行为之间的联系。所以,生活形式首先是指与人的行为相关的活动,是人的生活实际和生活现实。人的认识论意义的文化活动是在人脑中产生的,是人的观念的活动,这种活动当然不具有实践的意义,但是,人的行为意义的文化活动是在人的实际活动中体现出来、实现出来的,是具有实践的意义。强调生活形式与人的行为相联系,是人的生活实际、生活现实,具有实践的意义,这是斯普朗格对于生活形式的最基本规定。

第二,生活形式具有文化的客观性。斯普朗格在研究生活形式时,反复使用“精神历史世界”、“客观的文化”、“精神结构”、“精神生活形式”等词来说明生活形式。斯普朗格使用“精神历史世界”是把人的文化生活与人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物质的存在相对立,说明生活形式是人的文化世界,而不是人的物理世界,人的生活形式的客观性亦指文化的客观性,而不是指物理的客观性。所以,在斯普朗格那里,“精神的历史世界”、“客观的文化”、“精神结构”、“精神生活形式”等词具有同等的意义,即都是指与物理世界相对的文化世界。人的精神世界的客观性即是人的文化世界的客观性,人的精神历史世界的发展规律亦是人的文化世界的发展规律。

第三,生活形式是系统化的结构整体。在斯普朗格那里,生活形式是人的生活现实,又是一个复杂的结构整体。从总体上看,生活形式是由主体的文化行为与客观的文化世界构成的,而主体的文化行为与客观的文化世界又都具有各自的内在结构。就主体的文化行为而言,有个体的文化行为和集体的文化行为,个体的文化行为是以不同的文化类型来确定的,集体的文化行为则受到共同的价值规则的制约;就客观的文化世界而言,存在着不同文化形式之间的内在结构关系。从斯普朗格对生活形式的整个论述看,斯普朗格从来就不把主体的行为与客观世界的结构分开,而是把它们结合起来,从人的文化行为与不同文化形式之间的联系中发现生活形式的整体构造。因此,在斯普朗格那里,人的文化行为与不同的文化形式之间有着对应的关系:人的认识行为与理论的文化形式相对应,从而造就出理论的人;人的宗教行为与宗教的文化形式相对应,从而产生出宗教的人;人的艺术行为与审美的文化形式相对应,从而形成审美的人,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说,斯普朗格的生活形式的结构也是人的内在的文化结构,或人的文化行为的结构,人的文化行为、生活形式和文化的人是这一结构的三个方面或三个要素。考察三者之间的紧密联系即是斯普朗格研究生活形式的一个始终如一的思想。

斯普朗格的《生活形式: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和人格的伦理学》是立足于前两个特征研究文化形式的结构。由于斯普朗格的文化哲学着重于人的文化行为,所以,他对文化形式结构的研究也主要按照人的文化行为结构来展开。

斯普朗格对人的文化行为结构的论述是从两个层面展开的:第一个层面是个体的文化行为与生活形式之间的关系;第二个层面是社会的文化行为与生活形式之间的关系。下面,我们就分这两个层面探讨斯普朗格的文化哲学思想。

四、个体行为与生活形式

关于个体行为与生活形式的关系,斯普朗格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个体的行为如何具有客观现实性的问题?从生活形式的定义出发,个体的行为如何具有客观性的问题不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生活现实的问题,一个实践的问题。斯普朗格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是:从人的生活实际、人的文化现实出发说明个体的行为与生活形式的关系问题。在斯普朗格看来,人的行为总是与人的实际生活相联系,而人的实际生活对个体行为的制约性来自于生活形式。人的实际生活也就是人的文化活动。从人的实际生活出发解决个体行为的客观现实性问题,就建立起个体行为与生活形式之间的这样一种联系:个体的行为总是要受到客观的文化活动的制约,而客观的文化活动又以生活形式为前提和基础,因此,个体的行为如何具有客观现实性的问题其实就是个体行为与生活形式之间的关系问题。

在斯普朗格那里,个体行为与生活形式之间的关系,是以不同的文化类型及其之间的关系来确定的。文化类型是生活形式的凝结,又通过个体的行为表现出来、得到实现。这就意味着,个体行为与生活方式是一致的:有什么样的个体行为就会有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同样地,人生活在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之中,必然会采取什么样的行为方式。斯普朗格依据文化类型把个体的行为区分为认识行为、审美行为、经济行为和宗教行为等等;与之相应地,生活形式也区分为理论的生活形式、经济的生活形式、审美的生活形式、社会的生活形式,政治的生活形式、宗教的生活形式等等。这些不同的生活形式也是一些不同的文化心理模型。个体的行为方式与生活形式相结合,就塑造了不同的文化类型的人。于是,人们就获得了理论的人、经济的人、审美的人、社会的人、权力的人和宗教的人等等。理论的人即是进行形而上学思考的人,是哲学家;经济的人是企业家、商人;审美的人是艺术家;社会的人、权力的人是政治家;宗教的人则是进行宗教认识的人和从事宗教活动的神职人员。

斯普朗格在研究个体的行为方式与生活形式之间的关系时,反对先前的哲学家们把人的不同的行为方式和生活形式看作是一些彼此孤立的文化领域,主张从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中把握文化的整体。在斯普朗格看来,不同的行为方式和生活形式都有其特殊性,都有一种为主的思维形式和活动方式,但是,这并不排除不同的行为方式和生活形式可以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影响,使一种行为方式和生活形式除了具有自身的结构和功能外,还可以兼有其他的结构和功能。人的认识行为与理论的生活形式相一致,是以概念、逻辑的方式存在的普遍性、一般性。在斯普朗格看来,揭示存在的普遍性、一般性是人的认识行为与理论的生活形式的主要特征。这里的普遍性、一般性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对主体而言,指认识的成就在不同的主体之间是通用的、普遍有效的;二是对客体而言,指认识是以概念的形式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世界的一般与普遍。人的认识行为与理论的生活形式所具有的这两层意义的普遍性、一般性,表明了它们与人的智力的联系,是人的智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因此,人类的认识行为与理论的生活形式最初产生于神话中的理智因素,以后又与科学活动结合在一起,并且在科学活动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和表现。所以,人们通常仅仅从科学活动的特点出发理解认识,认为人的认识即是关于世界的图像和精神的符号。斯普朗格并不反对把科学作为认识的一种形式,甚至还认为,可以把科学看作是认识的最高成就,但是,他反对把科学与认识画等号,视科学为认识的唯一形式。斯普朗格认为,人的认识除了与科学相联系以外,还和人们的经济生活形式、审美生活形式以及宗教生活形式等等相结合,是对这些领域的生活现象的抽象和概括,体现着这些领域生活现象的一般性和普遍性。正是从这种整体的联系出发,斯普朗格才肯定认识所具有的普遍性与一般性具有上述两层含义。

同时,斯普朗格还从这种联系出发,说明人的认识与不同的文化活动相联系,产生出多重功能:当认识与科学活动相联系时,认识具有理智的功能;当认识与经济活动相联系时,认识就具有了效用性功能;当认识与艺术活动相联系时,产生出直觉的认识形式;当认识与政治相结合时,知识就有意志和权力的意义;当认识与伦理学相联系的时,认识也就获得了价值的功能等等。斯普朗格认为,西方哲学的理论差别、体系各异,就在于哲学家们探讨认识功能的着重点不同。比如,柏拉图的“理念”就是对认识的审美功能的发挥;苏格拉底、普罗达戈拉的哲学是认识论与伦理学的结合。西方哲学与认识论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所以,对认识功能的揭示和研究也最为充分。其实,从文化整体的发展看,其他的行为方式和生活形式与认识行为和理论的生活形式具有同样的存在方式。经济行为与经济的生活形式相一致,以效用为其主要功能,但同时,又与理论的、审美的、政治的、伦理的等等功能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审美行为与审美的生活方式相一致,以艺术的形象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为主要的思维形式和活动方式,但同时,它又与科学、政治、伦理的文化类型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渗透而具有多种功能;宗教行为和宗教的生活方式是一种信仰体系,但它同样也在与其他文化形式的相互作用中形成多种功能。

斯普朗格在说明个体行为与生活形式之间的相互关系时,从两个方面改变了近代哲学的研究方式:其一,斯普朗格以对人的行为的考察改变了近代哲学仅仅以认识论的方式说明存在问题的研究方式。在对认识行为与理论生活形式的说明中,斯普朗格也谈到了认识论对于哲学建构的意义,但是,在他那里,认识不是单纯的逻辑思维形式,不是一个概念的问题,而是人的一种行为、一种文化活动。把人的认识作为一种文化活动加以考察,是斯普朗格的认识论与近代哲学认识论的根本区别;第二,斯普朗格以对文化整体的研究改变了近代哲学肢解整体的研究方式。近代哲学家们也意识到了不同文化形式对于哲学的意义,但是,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只不过是把不同的文化形式分离开来,片面地、孤立地研究某种文化形式。康德的三大批判就是把真、善、美分割为不同的领域,在它们之间划一条绝对分明的界限。康德的论证是典型的近代哲学的论证方式。与近代哲学不同,斯普朗格在肯定不同文化形式特殊性的同时,更强调不同文化形式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正是这样,斯普朗格虽然强调的是个体的行为,但他所研究、所揭示的依然是文化的普遍性和整体性。斯普朗格所说的客观性不是概念的客观性,而是文化的客观性。我认为,斯普朗格只是由于改变了近代哲学的上述两种研究方式,才能说明个体的行为何以具有客观性的问题,他所说的个体行为的客观性其实就是文化的客观性。

五、社会行为与生活形式

社会行为从人的本质的角度看,是人的价值实现问题。在斯普朗格看来,人的本质是人的价值,人的社会存在即是人的价值行为。人的价值实现是社会行为的最高目标,也是生活形式的本质内容。因此,在斯普朗格那里,社会行为与生活形式之间的关系是以价值问题的研究展开的。在这一层面上,生活形式的文化系统也就是价值系统。

如何看待价值的问题?在斯普朗格那里,价值问题本质上是一个文化问题,价值是人的本质,亦是人的文化活动。从这一基本思想出发,斯普朗格依据文化类型把价值分为不同的种类:经济价值、道德价值、宗教价值、理论价值、审美价值等等。斯普朗格认为,这些价值都来源于一定的生活方式,经济价值来源于经济的生活方式、道德价值来源于道德的生活方式、宗教价值来源于宗教的生活方式、理论价值来源于理论的生活方式、审美价值来源于审美的生活方式等等。这就是说,价值根源于人的生活方式,价值的发展规律即是生活方式的发展规律。价值与生活方式的联系即是价值与生活形式的联系。

但是,斯普朗格并不认为,不同种类的价值仅仅与产生于它的生活形式对应。在他看来,不同的生活形式是相互联系的,它们创造的价值规范也可以适用于其它的生活形式。价值与生活形式处于多重的复杂的联系之中。斯普朗格主要从社会行为规范的角度研究生活形式,把生活形式看作是一种伦理学体系,于是,他也就从伦理学体系的角度讨论了不同生活形式创造的价值规范对于构造伦理学原则的意义,比如,经济的生活形式适合于效用的伦理学体系,理论的生活形式产生伦理学的实际的、理性的原则,审美的生活形式构造了伦理的内在体验原则,宗教的生活形式适合笃信宗教的伦理学。这就是说,伦理学的原则并不仅仅是道德的生活形式创造的,而是多种生活形式共同创造的结果。在《生活形式: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和人格的伦理学》中,斯普朗格用第三章整整一章的篇幅来论述这一问题,表明他研究的社会行为着重指的是人的道德行为,伦理学的规范是约束整个社会行为的,它所塑造的是社会的人的文化心理。

斯普朗格在研究价值与生活形式之间关系的基础上,还研究了价值的内在构造以及价值实现的途径。斯普朗格把价值分为客观价值和主观价值。客观价值是道德行为的赋予,主观价值是人的自我确定,价值的形成是在客观价值与主观价值的冲突中实现的,而客观价值与主观价值的冲突又来源于道德生活本身。客观价值与主观价值及其相互冲突就是价值的内在构造。与价值的内在构造相一致,价值创造是通过两种途径实现的:一是通过价值的对象物或价值客体的形式实现;二是通过价值主体或通过价值主体的体验确定人的价值。在这两种实现途径中,斯普朗格尤其重视后者,认为,正是价值体验形成了对精神结构的理解,从而构造了精神结构的复杂类型和多种精神形态的历史,同时价值体验也塑造了人的理想和人格。斯普朗格强调主观价值对于人的价值实现的意义,并不妨碍他对客观价值的重视和研究,只是突出了生活形式中的活生生的内容。这表明,他所说的生活形式不是一些死的文化形式的组合,而是以人的行为为核心展开的价值体系,是活生生的人的文化创造活动的系统。

在斯普朗格对价值问题的论述中,有两个观点是值得重视的:第一,斯普朗格以生活形式为价值的根基,力图在生活经验的层面上研究价值问题,视价值为经验的存在,而不是超验的存在。这一观点突出了文化哲学心理主义学派重视生活经验的思想,厘清了价值与生活经验的关系,即生活经验是价值的根基,价值只有植根于生活经验之中,才能成为人的生命,才有意义,离开了生活经验,价值只是一种理论的抽象,空洞而无内容。第二,斯普朗格肯定了价值的社会意义。在斯普朗格那里,价值是一种社会的伦理规范,它是社会的创造物,具有社会历史的客观性。价值对个体的作用和个体对价值的体验是个体的社会化、客观化的过程。这就意味着,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是以价值为中介建立起来的,个体行为的客观化和社会化恰恰是以个体的价值化表现出来的。这就厘清了价值和个体行为之间的关系,为我们研究人的价值问题提供了一条新思路。

六、结语斯普朗格文化哲学的特色

斯普朗格在学派上承袭狄尔泰的文化心理学派,又有自身的特色。与狄尔泰的文化心理学体系相比,斯普朗格的文化哲学最有特色的地方在于,强调人的文化行为对于人的文化心理的意义。在斯普朗格那里,生活形式是由人的文化行为、文化类型和文化的人构成的,其中人的文化行为居于生活形式的中心地位。文化类型是由人的文化行为创造的,并通过人的文化行为表现出来,文化行为在创造不同的文化类型的同时,也创造出不同的文化的人,塑造出个体的或社会文化心理,形成人的理想和人格。通过这些研究,人的文化心理从认识论层面落到了实践层面,历史主义和相对主义对于人的文化发展来说,也不只是具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意义,而是具有了实际生活的意义。正是在这两点上,斯普朗格的文化哲学有别于狄尔泰的文化哲学,在一定的意义上,也可以说是超越了狄尔泰的文化哲学体系。斯普朗格以对人的文化行为的研究突破了狄尔泰文化哲学的认识论研究路向,开辟了文化哲学的实践思维的研究路向。这正是斯普朗格对于文化哲学发展所作出的最突出的贡献。

普通化学论文篇(4)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3)08-0040-01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化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型,高校办学主体日趋多元化,独立学院作为新生事物,已成为其中重要的一员[1]。在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中,对化学教育是相当重视的,英、美教育界把化学称为“中心科学”,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所有的系都开设了化学课程[2]。而在我国,对于大部分高校来讲,对化学课程的重视程度普遍不够,主要表现在:课时不断减少,有的甚至在教学计划中砍掉,这种现象在部分独立学院尤其普遍。

普通化学是非化学化工类专业的一门重要基础课程,其教学目标是通过化学反应基本规律和物质结构等内容的学习,使学生比较全面地了解化学学科概貌、各个分支、对人类社会的作用和贡献、发展现状、前沿和发展、化学与其他自然科学、技术科学以及人文社会的关系及互相渗透,等等。也就是给学生以化学通才教育,增强对化学的全面和深入认识,增强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和信心,并能运用化学的理论观点和方法来处理环境污染、能源获取、材料制备、信息技术、生物工程等问题[3]。

但是目前独立学院普通化学的教学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教学内容陈旧,针对性不强、教学方法、手段落后、实践教学不合理等方面,这直接导致了学生化学素质低下,并且影响了学生专业能力的发展。

一、独立学院普通化学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所用教材存在的问题

由于目前还没有针对独立学院学生的国家材出版,很多独立学院只能应用普通高校工科普通化学教材。不少教师把给普通高校学生讲课的教案拿来,直接面授独立学院学生。由于学生知识体系深度和广度,接受能力的不同,造成学生对讲授的知识接受不了,学生接受能力与教师传授的知识量和知识深度脱节,很多学生甚至产生厌学情绪。

此外, 现有的普通化学教材内容基本相似,针对性不强。都比较注重化学基本理论的阐述,而缺乏联系实际的应用例子。所以,独立学院教学工作者应该投入相应的精力,编写校内教材,针对独立学院学生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有目的进行教材改革。

2.忽视了实验环节

独立学院近几年连续扩招,教学设施不健全,理论上重视学生的动手能力训练,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动手能力训练较少,导致学生的实验环节被忽视了。

3.师资队伍有待提高

独立学院的普通化学教师多是从学校毕业后直接走上讲台的,他们缺乏长期从事教学活动和实践活动的锻炼,因此,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就不能够很好的把普通化学的基本理论知识跟专业的工程实际结合起来,这样非化学化工类专业的学生毕业以后很难用化学的观点和方法解决自己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4.教学方法、手段落后

现在的普通化学教学中,部分老师采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使学生对化学的理解只停留在抽象思维上,而缺乏生动直观的感受。

目前很多教师把给母体高校实施的方法拿到独立学院学生的课堂上,由于普通高校教学重点是理论知识的传授,而独立学院要求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更加重视应用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

5.考核方式不合理

现在的普通化学考核方式过于传统,主要围绕书本知识做文章。从教学到考核以“书”为本,考试—过关,似乎就认为掌握了普通化学的知识, 其实不然, 学生的化学素质和能力很难通过笔试考出来。普通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在学生的考核中,要注重实践能力的考核。

二、独立学院普通化学教学改革的对策

1.教学内容的改革

普通化学作为非化学化工类专业学生的公共基础课,涉及范围极其广泛,并渗透到化学学科内、外许多相关学科,在后续课程中起先导作用。

教师应注意教学内容与中学化学衔接和后续课程的衔接,又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反映学科的交叉、综合等现代化学特征,并根据专业的发展需要不断更新和丰富教学内容,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此外,教师要根据不同专业的需求选用适当的教材,根据实际需求对选用的教材内容进行恰当地删减和补充。国内现有的普通化学教材版本很多,但不适合独立院校学生学习,因此本教研室编辑出版了一套适合独立院校学生使用的普通化学教材及学习指导书,以适应独立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教学目标。

普通化学教学内容改革既要加强基础理论,更新教学内容,又要反映工科专业需要 ,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

2.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普通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课程,通过实验教学,培养学生综合性、实践性和创新性能力,为适应以素质教育为中心的教学观,注重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使普通化学实验成为培养学生专业课程实验技能的重要途径。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是独立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一项重要内容,只有高水平的教师才能教出高水平的学生。因此,独立学院在注重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引进的同时,更应注重引进有教学经验的教师,也要加强现有普通化学任课教师的进修和培训。

4.教学方法、手段的改革

传统的黑板式教学方法已无法适应信息大量增加的现代化学教学的需要。多媒体教学能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信息量比较大,能增加课堂教学的生动性和直观性,大大地改善传统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高教学效果[3]。教学有法,但无定法,只有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灵活地运用不同的教学法,探求合适的教学法,才能较好地达到教学目的。

5.考核方式的改变

首先是通过试卷考试的方式对学生所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进行考核;其次是学生出勤情况和平时作业和测试情况的考核;再次是注重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考核。实行教、考分离,统—试题标准,扩大试题的覆盖面,提高考试的可信度。

在教学实践中,通过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等几方面的努力,不仅可以让学生学到必备的化学知识,而且还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科技人文素质。教师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地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才能进一步提高普通化学的教学水平。

参考文献

普通化学论文篇(5)

关键词:坎普 桑塔格 审美文化

苏珊桑塔格于1964年在其《关于“坎普”的札记》一文中明确提出了“坎普”(“Camp”)的概念。在她看来,“坎普”“显然是现代的,是复杂性的一个变体,但并不等同于此。”“它不是一种自然形态的感受力”。“坎普的实质在于其对非自然之物的热爱:对技巧和夸张的热爱。”[1]

一、桑塔格“坎普”的构成

1、从“札记式”写作看坎谱的形式本质

有一些学者将桑塔格的美学看作是形式主义美学,这个判断的重要原因就在于桑塔格对于艺术形式外观的格外的关注,并对其展开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对于“坎普”这样美学新范畴,桑塔格明确指出:“要把握这种独特的难以捉摸的感受力,札记的形式似乎比论文的形式(它要求一种线性的、连贯的论述)更恰当些。以一种正经和专题论文似的方式对待坎普,只会使人不知所措。”[2]以札记形式作文论坎普,文章本来就已经是充满了坎普风格。

《“坎普”札记》英文原名为《Notes on “Camp”》,“note”一词在英文中的解释有笔记,短笺,注释之意。此文是桑塔格以奥斯卡·王尔德的言论为对象所作的笔记和注释。文章不似论文,也没有主体鲜明的严密论证,这种写作方式让人想到罗兰·巴特。桑塔格在其文论中不吝对罗兰·巴特的赞美,她说:“我想巴特将会作为一个相对传统的特立独行者,即以比他最狂人的崇拜者现在所宣称的还要更伟大的作家形象展现在人们面前。”[3]罗兰·巴特将文本视作是不断游移的、没有原初性和恒定象征意义的实体,因而提倡碎片性编制的写作方式,试图在这样一种开放和无定向的语言方式中揭示那个“闪耀的能指星群”。《“坎普”札记》除却开头对坎普内容的简要概述,剩余大部分则由8段王尔德的言论和58段桑塔格对此的阐释构成。以序列划分的,看似在逻辑间没有紧密联系的语段形成了一个非线性、网络状的结构,在这种结构中,感受力得以描绘,而非僵化为了思想。可以这么说,罗兰·巴特这种碎片式的写作方式是适合“坎普”这样丰富而复杂的范畴的。

这种写作方式可以看做是古典本体论到近代认识论到现代语言论转向的表征。古典哲学重视本体,所以出现了柏拉图之问,不断的质疑只为弄清逻各斯是什么。近代哲学关心的是“人的认识能力问题”。20世纪哲学的重心则是语言论。世界不在是一个永恒不变的本体,人认识世界的能力也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人是怎样谈论世界和谈论人对世界的认识的。只有语言正确了,才能正确的认识世界,才能讲出世界的本质。而语言学进一步发展成为符号学。符号学是什么?海德格尔说“语言是人的寓所。”卡西尔说:“人是制造符号的动物。”语言符号是连接人与外部世界的中介,亦是人文化生存的确证。[4]人此在的意义在语言和符号中得到展现。罗兰·巴特就通过否定了符号学中能指与所指的一一对应性,意在通过建构一个开放式的系统揭示意义。细读《“坎普”札记》文本,坎普的特征与符号学不无关联。这联系在于坎普对技巧的热爱之中。符号学认为语言符号是连接人与外部世界的中介,而具有坎普艺术风格的艺术在一定程度上也充当了符号的角色,正如桑塔格所说,“坎普是一种以风格表达出来的世界观——不过,这是一种特别的风格。它是对夸张之物、对‘非本来’热爱,是对非本身状态的事物的热爱。”[5]坎普改变了事物本来的面貌,使之呈现出偏离其本质的意义。人通过这样一种不同以往的风格重新认识事物,乃至认识世界。

2、坎普内容:作为一种感受力的坎普

1) 唯美主义

桑塔格将坎普看做是“唯美主义的某种形式,”“是把世界看做审美现象的一种方式。”唯美主义产生于英国19世纪后期,它以“为艺术而艺术”为口号,其代表人物王尔德提出美是高于一切的,他反对艺术的功利性,主张艺术不受道德约束和自然模仿艺术的观点。正如他的名言:“一个人应该要么成为一件艺术品,要么就穿戴一件艺术品。”艺术和审美的价值被其提升到了超越人生的高度。坎普观即是唯美主义者必须坚持的态度。

桑塔格认为坎普也是“一种见之于物体和人的行为的品性”。因此,并非所有的东西都能够被看做是坎普。首先,装饰性艺术构成了坎普的大部分,因为其“不惜以内容为代价来突出质地、感性表面和风格。”坎普的这一特征与唯美主义所强调的艺术的自为性不谋而合。艺术正是以其形式特征而独立成其为自身。其次,则是“够边缘”,大部分糟糕的,媚俗的艺术以严肃的眼光视之即成为坎普。

2) 非自然

桑塔格明确的指出:“自然中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成为坎普。”因为,坎普是以大量技术因素为基础的。坎普之人则是“十分纤弱以及极度夸张的人物,”特别是“女性化的男子或男性化的女子”。而不论是坎普人还是物,其都表现出了对于“夸张之物,对于‘非本来’的热爱,是对处于非本身状态事物的热爱。”坎普就是存在与这种‘本来’与‘非本来’的张力中。此外,坎普还是“‘生活是戏剧’这一隐喻在感受力中的最远的延伸。”普通贫乏的事情加引号后,意义有所改变。例如,女人加上引号成为“女人”,此时“女人”不在只是生物学生规定的雌性哺乳动物,而包含了诸如母性,美丽,诱惑等更繁复的意义。在这其中感知坎普,即是感知加了引号的意义。

总之,“坎普是哪种兼具两性特征的风格(‘男人’与‘女人’、‘人’与‘物’转换)的胜利。”为使人或物完成这种转换,需要的是技术的力量,还有对自身激情、感性感受力的刻意激发。因此,坎普具有非自然的内涵。

3) 严肃

坎普与严肃直接的关系微妙而暧昧。正如桑塔格所说,“纯粹的坎普范例非蓄意而为;它们绝对严肃”,“只有那些适当混合了夸张、奇异、狂热以及天真的因素的严肃”,“坎普是一种严肃规划自身的艺术,但它不能被全然严肃地对待,因为它‘太过了’。”实质上,坎普需要的以一种严肃的态度对待夸张或者奇异的事物或人,可见坎普区别与传统艺术的一点则是其对象的特殊性。带有坎普色彩的严肃,桑塔格将之称为“失败的严肃”,这里的失败性关键在于对待事物的严肃程度,归根结底,坎普强调的严肃性,在观者看来它无可避免的带有谐谑腔调。

关于“严肃”的论述,还有一点值得注意:“人们可以以严肃的方式对待轻浮之事,也可以以轻浮的方式对待严肃之物。” “轻浮方式”据桑塔格的解释是“作为理想的技巧,即戏剧性。”具体是“以一种喜剧色彩的世界观”对待事物,表现为“不那么投入事态的体验,不动声色、超然事外的体验。”超然事外的态度发现严肃中的特别的、好玩的一面,坎普因而形成。可以这么说,坎普趣味不存在轻浮与严肃、低级与高级的等级序列。

二、从“坎普”看当代审美文化

1、“坎普”溯源

“坎普”音译自英文“camp”一词,有三个主要意思:第一,作为名词时:有“帐篷”、“度假”、“拘留营”、“军队”、“阵营”等意思。第二,作为动词,意味着“扎营”、“暂住”。第三,作为形容词,主要代表“女性化的,典型的同性恋特征的”及“夸张,滑稽可笑的”含义。桑塔格所论的“坎普”,是对这个词本身三种含义的包容:“‘坎普’这个词作为动词的一种通俗用法,做某件事,称作‘做坎普’(to camp)。做坎普是一种诱惑方式——它采用的是可以作双重解释的浮夸的举止,具有双重性的姿态,行家深知其中三味,外行却对此无动于衷。同样,延伸开来说,当这个词变成一个名词,当某个人或某个东西成了‘一个坎普’(a camp),其意也有双重性。在事物可被理解的‘直接的’公共意义的背后,人们发现对该事物的个人的、滑稽的体验。”[6]

2、雅俗不分的“坎普”风格

人类社会经历了从前现代,到现代,再到后现代的历程,高雅文化和通俗文化也经历了从未分化——分化——未分化的嬗变。西方审美文化最早也是文野不分,雅俗难辨的。正如杜威所说:“形形的原始文化如舞蹈、哑剧、音乐、壁画、文身、装饰、陈设等,往往是用来显示杰出的才能,表示群体或氏族的身份,表达对神灵的崇拜,或者成为有意味的日常生活的一部分。”[7]但到后来,文学艺术最终还是与日常生活形式分离开来,成为一种审美和观赏的对象。古希腊时代,就将文类分为了不同的等级,史诗和悲剧是高贵的文类,喜剧是中庸的文类,讽刺诗和闹剧则是低俗的文类。19世纪浪漫主义诗学则对雅俗分化的观念提出了挑战,他们信奉“一切好诗都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而放弃了诗歌的叙事因素。而时间过渡到现代社会,现代主义的兴起则将雅俗文化的分化推向高潮。现代主义正是用一种反审美、反形式的激进风格对抗着商品社会的流行价值观,归根结底他们仍是将高雅文化和通俗文化分别对待,其本身则是高雅文化取向。至此,雅俗文化完成了从未分化到分化的转变。而从现代到后现代,雅俗分化转向了雅俗的去分化。这一趋向出现的时间也即是桑塔格提出“坎普”的时间,即20世纪60年代。

特里·伊格尔顿认为,后现代主义是一种折中主义、多元主义的文化风格,它“模糊了‘高雅’和‘大众’文化之间,以及艺术和日常经验之间的界限。”[8]桑塔格所论的“坎普”正是这样一种后现代主义风格的典型。桑塔格认为,“太重要的”或不够边缘的不能成为坎普。可见,坎普是为大众文化的代言,坎普要求以严肃的态度看待大众文化,就如过去对待高雅文化一样,在这样一视同仁的眼光中,‘高雅’与‘大众’的界限被模糊掉了。后现代主义介入的市场机制,使得艺术或者文化同商品社会规则不可分。坎普同样也为此种艺术代言,如将蒂凡尼的灯具视作和毕加索的绘画具有同样的审美价值。这也恰恰是后现代主义对艺术和日常经验界限消解的表征。但是仍有一点值得注意,桑塔格所论坎普实在存在两个维度,一个是“当某个人或某个东西成了‘一个坎普’(a camp)”,坎普作为名词,代表了一系列具有坎普特征的对象;另一个,则是一种“坎普观”,是一种感受力,是对“非自然之物”的热爱之情。如果说,前一个维度可以代表后现代主义文化观的种种,那么后一个维度则或多或少带有现代主义的精神。感受力所需要的是切身的体验,而体验则来自于对自我的认识,对“此在”的探索。将感性体验作为认识事物唯一依据,坎普正是这样一种眼光:从调动自身激情出发,放弃雅俗的区别对待,以严肃的态度欣赏鄙俗的艺术,使之形式的审美特性特以突出。(作者单位:贵州大学人文学院)

参考文献

[1]苏珊·桑塔格著,程巍译.反对阐释[M].上海市: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301.

[2]苏珊·桑塔格著,程巍译.反对阐释[M].上海市: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302.

[3]苏珊·桑塔格著,陶洁、黄灿然等译.重点所在[M].上海市: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76.

[4]张法著.20世纪西方美学史[M].成都市:四川人民出版社,2007:13.

[5]苏珊·桑塔格著,程巍译.反对阐释[M].上海市: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305.

普通化学论文篇(6)

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琵琶教学与艺术院校音乐表演专业琵琶教学有明显的不同,有它自身的特点与规律。研究这些特点与规律,对于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琵琶教学,既具有理论思考价值,又具有实践参考意义。为此,本文根据笔者个人多年来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琵琶教学的实践与理性思辨,对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琵琶教学,发表若干浅见,以期引起关注与讨论。

具体而言,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琵琶教学的特点与规律,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凸显民族文化思想

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琵琶教学的第一个特点与规律,是凸显民族文化思想。

琵琶作为我国传统民族乐器的拨弦乐器之一,当然以民族文化底蕴为其艺术基因与艺术亮点和艺术优长,所以,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琵琶教学首先就要高屋建瓴,以凸显民族文化思想为其题中应有之义。

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支柱,是千百年来这个民族所创造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总和。世界上每一个民族的文化思想,是该民族文化的基础与指导,也有着该民族的个性特征。

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思想博大精深,其总体特征是“天人合一”、“中正平和”、“气韵生动”等。“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最根本的区别之一,就在于前者强调‘天人合一’,而后者强调‘主客分立’。”“中西文化基本差异的表现之一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中国文化比较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而西方文化则强调征服自然、改造自然。”

琵琶曲反映“天人合一”民族文化思想的作品,比比皆是。例如《春江花月夜》(原名《夕阳箫鼓》)、《飞花点翠》等,就充分表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乐山乐水乐自然的中华民族传统的“天人合一”的文化思想。

由此可见,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琵琶教学,首先就要从高层次上凸显民族文化思想,以收居高临下之效。

二、彰显民族美学精神

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琵琶教学的第二个特点与规律,是彰显民族美学精神。

中华民族有自己独特的美学精神,与西方传统美学精神也有显著的不同:“中国传统美学强调美与善的统一,注重艺术的伦理价值;西方传统美学则强调美与真的统一,更加重视艺术的认识价值。中国传统美学强调艺术的表现、抒情、言志;西方传统美学则强调艺术的再现、模仿、写实。”有人说,中国美学是“贤人美学”,西方美学是“哲人美学”,此话颇有道理。在汉字中,最早的“美”与“善”,不仅是形近字,而且是同义词,“美”即“善”、“善”即“美”,“善”、“美”一体。这充分表现出中国传统美学以伦理道德为上的精神。直到孔子才把“美”与“善”区分开来,但他仍主张“善”在“美”之前,他评论音乐的标准是“尽善尽美”而不是“尽美尽善”。

琵琶这件民族乐器的产生,就与中华民族善良友好的美学精神密切相关。据晋代傅玄所著的《琵琶赋序》所云:“汉遗乌孙公主嫁昆弥,念其行道思慕,使工人知音者裁琴、筝、筑、箜篌之属作马上之乐……以方语目之,故曰琵琶。”可见琵琶是汉武帝为了与少数民族和解时为远嫁昆弥少数民族的公主所特别制造的一件可以在途中马上演奏的乐器。

三、强化民族音乐风格

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琵琶教学的第三个特点与规律,是强化民族音乐风格。

风格是艺术个性的集中表现,也是艺术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中华民族音乐风格,总体上呈现真挚朴实、自然乐观、含蕴婉曲等特点。

琵琶演奏的艺术风格,同样应当强化这些民族音乐的风格特点。中华民族的音乐是乐观向上的,在汉字中,“快乐”的“乐”与“音乐”的“乐”是同一个字,二者虽然读音不同,意思也并不完全一致,但这证明二者有必然的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音乐就是快乐,快乐就是音乐。

关于这一点,从琵琶的前身――弦鼗的产生中,就可以得到有力的证明。据学者考证,早在秦代,修筑长城的民工们面对劳累、饥饿、死亡的威胁,仍然乐观向上,寻求快乐。他们用鼗鼓张弦,制成“弦鼗”,这件乐器就是汉代琵琶的前身。所以,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琵琶教学,必须强化民族音乐风格,因为风格即人格、品格。

四、细化琵琶演奏艺术

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琵琶教学的第四个特点与规律,是细化琵琶演奏艺术。其中主要之点是:第一,全面表现作品的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的各个要素。第二,以表现作品的思想感情为重中之重。第三,具备琵琶演奏的基本技能技巧,主要包括音乐的尖、堂、松、脆、爆和左手指法(吟、带、擞、打、推、拉、进、退、绰、注、勤、煞、优、绞弦、断奏等)、右手指法(弹、挑、弹挑、扫、滚、划、抹、勾、剔、分、摭、扣、轮、摇、摘、提、夹弹、拂等)。

参考文献:

[1]彭吉象.艺术学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普通化学论文篇(7)

关键词:

高校;大学语文;普通话;推广

基金项目:

本文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课题,名称:《内蒙古地区高职高专<大学语文>课堂教学优化策略研究》(编号:NJZC310)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地域之间的经济贸易逐渐增多。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人需要通过统一的语言相互交流。而普通话作为我国的国家通用语言受到人们的青睐。高校教育是人才培养的基地,而普通话的推广属于语言教学的内容,所以,我国高校大学语文课程在普通话推广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高校大学语文课程对推广普通话的重要意义

(一)高校大学语文教学与普通话推广具有相同的目的

高校大学语文的教学目的是不断提高学生对语言文字的领悟和应用能力,提升学生的文学和道德修养。推广普通话的目的是便于不同语言区、方言区的人际交流,提高语言表达的实用性、功能性,使人们在社会主义发展的新阶段和新时期,学习和掌握普通话,推广和应用普通话,从而提高人民群众的国民素质,促进经济社会的前进、民族的团结、文化历史的优秀传承和祖国语言的健康发展。推广普通话与高校大学语文课程都能够继承和弘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促进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因此,高校大学语文教学与普通话的推广具有相同的目的,高校大学语文课程的开设有利于我国普通话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高校大学语文教材与普通话推广教材基本一致

高校大学语文课程的教材具有浓烈的人文倾向,选编了大量国内外古今优秀作家优秀作品,在教学实施的过程中大学语文教师十分重视学生的理解能力、朗读能力和说话能力的培养。加强对学生的文字识记、语音发音、节奏控制、语意表达等方面的锻炼,使学生能够熟练使用普通话进行交际交流,进行思维情感展示。而普通话推广所选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文章和内容同样蕴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并且着重强调学生的发音、停顿、语速、语调、语法、词汇等朗读说话能力。由此可见,高校大学语文教材与高校普通话推广教材具有一致性,两者都强调学生运用普通话的能力。

(三)高校大学语文是推广普通话和汉语言文字的优秀阵地

我国早在1982年12月颁布的宪法中规定了“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标志着推广普通话是国家一项重要的语言政策,并更加明确了普通话在我国语言文字生活中的主导地位。自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确定每年九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来,已近二十年的推广虽较好地实现了2010年以前普通话在全国内初步普及的目标(1997年12月第二次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提出的推广普通话的新世纪目标),但距离“到2020年,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汉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汉语拼音更好地发挥作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基本满足社会需求,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科学保护得到加强。语言文字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国家语言实力显著增强,国民语言能力明显提高,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发展”的《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总体目标而言,还需持续重视并积极加强普通话的推广,提高全社会对语言文字学习的重视程度,促进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提升。就《纲要》还指出,要“推进重点行业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要“加强学校汉语拼音教学”,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载体作用,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要在“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科学设置语言文字相关课程,以提高语文鉴赏能力、文字书写能力和语言表达与交际能力为重点,全面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及语言文字综合运用能力”。这些新时期普通话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中,无不将各级各类学校的语文课堂视为实施普通话教学及推广工作的主要阵地,重视其在推普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中国教育部颁布的《大学语文教学大纲》中明确“大学语文设置的目的在于提高语文的人文性,使之与现代科学的精神相结合,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出更多社会所需的高素质人才。”各高校《大学语文》课程是为各类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以汉语言文字为载体,优秀文化遗产为精髓的文化素质教育公共基础课,是培养学生人文素质的主干课程。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可以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审美鉴赏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外,还能够在国学文化、传统文化中汲取精神素养,以国学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阐释国家价值观、民族价值观、百姓价值观,以高度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可以很好地提升文化凝聚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思想文化氛围。《大学语文》课程注重人文传承与熏陶,但更注重现代汉语语音及文字的基础培养,可以在日常教学中更加专业化、系统化、理论化、技能化地培养学生,从而加强学生的汉语拼音理论与实践、汉字书写理论与实践、经典诵读理论与实践、写作技能理论与实践,切实提高普通话水平。所以说,作为高等教育的大学语文课堂是当之无愧的推广普通话和汉语言文字的优秀阵地。应该重视该课程的课程职能,充分发挥大学语文推普的专业作用。

二、高校大学语文课程普通话推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地域方言及少数民族语的干扰

高校大学语文课程普通话推广工作中受到地域方言和少数民族语的干扰。地域方言是人们的第一语言,从小时候学习说话开始,便一直使用地域方言,并形成习惯。在高校大学语文学习过程中,学生受地域方言的影响较大,导致学生在普通话的学习和使用过程中,不自觉地采用地域方言的发音方法,严重影响了普通话的学习和推广。尤其是少数民族在普通话学习中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少数民族的学生自小接触本民族的语言,而少数民族语言在发音方法及发音规律上与普通话有巨大差异,甚至我国一些少数民族语言与普通话不是一个语系,这些问题导致少数民族的学生在大学语文课程及普通话的学习中困难较大。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内蒙古是一个以蒙古族为少数民族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包含了蒙古族、汉族、回族、满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等49个少数民族,地域横跨东北、西北、华北地区,地域辽阔。在自治区的行政区域内少数民族语蒙古语也是自治区的通用语言文字,在牧区有大量长期使用蒙古语作为第一语言交流的蒙古族,他们由于长期使用属于阿尔泰语系的蒙古语,因此不论发音方法或是习惯都与普通话有明显差异,比方说字调、句调、字形、构词、语法等方面,这就给普通话的学习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另外,由于地域广袤,虽处北方方言区,但分布在不同地域的又分属不同次方言区,如有呼伦贝尔、兴安盟、通辽所在的东部方言区,有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所在的西部方言区,还有阿拉善所在的阿拉善方言区,使得各地区方言特色明显,并且“错”得不尽相同,这也给课程指导或者学生学习带来了艰巨的考验。

(二)教师素质有待提升

高校教师在大学语文课程普通话推广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起着师范性作用,其语言的发音方式及发音习惯会受到学生的模仿。而在一些方言氛围浓厚的高校,会出现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用方言讲课的现象,还有一些教师普通话水平不达标,或是即便达标了但在实际教学中弃用普通话,授课或示范语言表达不够规范,误导学生的发音,不利于语文教学和普通话的推广工作。

三、高校大学语文课程普通话推广的策略

(一)加强普通话教学

高校大学语文课程教学中应重视普通话教学,使学生熟练掌握并学会运用普通话进行交流。为此,高校大学语文课程教学应设计专门的普通话教学模块,教师向学生讲解普通话发音、书写、朗读、说话等方面的知识,加强学生的普通话能力锻炼。例如,大学语文课程可以设立单独的普通话学习单元,教师对普通话知识进行集中讲解,并加强学生语言能力表达锻炼。此外,在少数民族大学语文课程学习中,高校应积极引进专业的普通话培训教师,开设培训课程,做到让普通话知识和技能在大学语文课堂中日常渗透,在普通话专业培训中集中深入,从而多渠道使学生高效地系统学习并运用普通话。

(二)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教师在普通话推广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高校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此,高校应重视语文学科教师的语言能力,组织语文学科教师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和考核,参加省、市、自治区普通话测试员培训和考核,参加省、市、自治区普通话培训教师培训和考核,在不断完善语文教师的现代汉语知识、教师口语知识、普通话知识,提高教师的普通话运用能力的同时,不断提高教师自身过硬的普通话语言素质,获取普通话测试水平高等级(至少一级乙等),或者跻身普通话测试员、培训员、训导员的行列,做专业测试评定和推广。只有这样,才能加快高校大学语文普通话工作的推广。对于有少数民族的高校,学校应聘请普通话测试等级高、语音面貌好的教师担任大学语文学科教师,并指导本校的普通话推广工作,逐步提高高校大学语文课程及普通话课程的教学水平。

(三)设立普通话水平测试

设立普通话水平测试是推广普通话的有效途径。推广普通话的目的是使学生能够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而普通话的水平需要测试来检验。因此,高校应设立普通话水平测试,并且将普通话水平测试与大学生的成绩和毕业标准相挂钩,激发大学生学习和使用普通话的积极性。同时,在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过程中,应对汉语基础不同的人或不同专业设置不同的测试结果标准。

(四)丰富教学实践内容

高校大学语文课可以结合《纲要》精神,采用灵活丰富的教学方式方法开展多样性的语言教学活动,如演讲、辩论、经典诵读、成语大赛、汉字听写大赛、话剧、小品等等,利用课堂的阵地,趣味性地加强学生参与普通话学习、运用、推广的热情,切实提高普通话水平。

(五)营造良好的普通话氛围

高校是推广普通话最好的场所。高校的学生较多,且学生来自不同的地区,而高校课堂对学生具有较强的约束性,这些条件使高校普通话推广十分方便。因此,高校应积极重视普通话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的普通话氛围。例如,高校应要求教师和学生在课堂上均使用普通话,方便师生之间的交流。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学生自觉使用普通话能够加强同学之间的互动。另外,高校还可以通过组织学生开展辩论赛、校报征稿等方式,加强宣传使用普通话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普通话氛围。

总之,高校大学语文课程在普通话推广工作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其积极意义应该受到各高校的高度重视。积极研究高校大学语文课程对普通话的推广的作用和策略不仅能够提高学生的语言交际能力,优化课堂教学实效,而且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作者:王娟 塔娜 单位: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普通化学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 G423.、G63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6)06-0161-02

少数民族预科教育是我国民族高等教育的一个特殊层次和重要组成部分。普通化学是理工科和医科类少数民族预科生必修的一门重要基础课。因此,积极探究提高普通化学教学质量的新型教学模式是民族预科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

PBL(Problem-based Learning),即基于问题式学习的教学模式,目前已成为国内外比较流行的一种教学模式。与传统的教学模式不同,PBL教学模式是以问题解决为核心,把学习设置到问题情境之中,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为主体,通过学生自主的探究,学习隐藏在问题背后的科学知识,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自主学习的精神。[1]目前,PBL教学模式在国内的教学中已被广泛应用,其中在大学本科的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和生物化学等化学专业课程的教学中应用PBL教学模式均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2] [3] [4],但至今仍未见到将PBL教学模式应用于民族预科普通化学课程教学中的文献报道。本文从民族预科普通化学学科的特点及其教学现状谈起,尝试将PBL教学模式应用于民族预科普通化学的教学实践中,旨在进一步补充完善传统的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一、民族预科普通化学的特点及教学现状

普通化学是一门理论性、逻辑性、系统性很强的基础学科,其具有以下特点:1.学科内容多,跨度大;2.学科知识涉及面广;3.学科知识有深度。因此,对于已经习惯了高中化学课堂教学模式的民族预科生而言,普通化学知识显得更琐碎、繁杂、抽象,其学习难度增大,学生一时难以适应,在学习上产生畏难情绪和畏惧心理,进而对普通化学的学习丧失兴趣,最终导致课程考试成绩不理想。

在开展普通化学教学的过程中,以教师为中心的灌输式传统教学方法往往只注重对教材内容的细致讲解和课本知识的系统传授,并没有留给学生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进行思考。该教学模式下,师生之间缺乏交流,学生只能被动的完成学习,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难以充分调动。

二、PBL教学模式在普通化学教学中的应用

(一)普通化学PBL教学模式的实施程序

普通化学PBL教学模式的实施流程如下。1.创设情境,提出问题。问题的难度要适中,应该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以及学生的学科知识水平相匹配。教师根据课程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的安排,做好课前准备工作,适时将设计好的问题布置给学生。2.学生查阅资料,自主讨论学习。我们将2014级授课班级的学生分成6个小组,每组10~11人,各组选定一名组长。学员在组长的组织、安排下围绕教师提出的问题,通过钻研教材、查阅文献等方式收集、汇总资料信息,各小组通过分析讨论和归纳总结形成解决问题的统一意见。3.课堂点评与讲解。以学习小组为单位,由各小组推荐的代表回答课前提出的问题,教师对各小组的表现予以点评和总结。针对课前的问题,教师开始新内容的讲解。4.课后总结、反思。课后要求各小组及时反思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以书面形式上交一份陈述问题的学习报告。教师根据各小组的学习报告和课堂上的汇报情况进行评价,并根据学生反馈的意见及时调整教学,实现教学相长。

(二)普通化学PBL教学内容的选择

民族预科普通化学教学面临着教学内容多、课时少、任务重以及师资力量不足等一些实际困难,而刚踏入大学校门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其自主学习的能力有限。因此,在整个普通化学课程的教学中全部运用PBL教学是不现实的,应结合普通化学的特点和民族预科生的认知能力,选择出适合开展PBL教学的章节进行尝试。普通化学“化学键与分子结构”一章内容繁多、杂乱,且理论性很强,学生普遍反映本章内容是普通化学课程中最枯燥、最难学的部分。“化学键与分子结构”一章又是普通化学课程教学的重点之一。因此,为了突破普通化学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同时使PBL教学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本研究选择“化学键与分子结构”作为PBL教学的尝试。

(三)PBL教学模式应用于“化学键与分子结构”教学过程中的基本问题

普通化学论文篇(9)

一般认为职业教育是建立在普通教育之上,或者说是和普通教育相对而言的。如此看来,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关系似乎是明晰的。然而,由于我们对什么是职业教育、什么是普通教育有着不同的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也就并非像表面那样泾渭分明。

职业教育是一个舶来品,其概念在我国素存争议。仅就名称而言,在20世纪就发生过三次大的争论,即实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争、职业教育和技术教育之争、职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之争,其中最后一场争论,至今仍没有完全结束。与职业教育一样,普通教育(general education)也是一个从西方翻译来的词汇,亦译“通识教育”、“一般教育”。一般教育一词已很少使用,通识教育则多被用于指称高等教育阶段的普通教育。在西方教育史上,普通教育和今天我们面临的“职业教育”一样,也是一个充满争议的概念。直到1977年,美国学者还在抱怨:“迄今为止,没有一个概念像普通教育那样引起那么多人的关注,也没有一个概念像普通教育那样引起那么多的歧义”。因此,仅从字面或现有的辞书,很难正确把握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关系,而要做到正确把握它们的关系,就需要了解其发展变化的历史。

一、作为两种不同的教育哲学

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近代演进成两个对立的教育体系之前,首先代表着两种不同的教育思想或哲学。作为教育思想或哲学的普通教育,其先驱是古典的自由教育。[2]自由教育思想起源于古希腊古罗马时代。英文“自由”(liberal)一词是从拉丁文liber(自由的意思)发展而来的。这种自由与近代的自由主义不一样,它与个人在社会中的政治、经济有关。因此,自由教育只适合于与奴隶、工匠相对的“自由人”。亚里士多德是古典自由教育的代表人物。他认为,人的全部生活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鄙俗”的,一类是“高尚”的。“鄙俗”的生活是以实用、谋利为目的的“劳作”生活;“高尚”的生活则是以深思为最高理想的闲暇生活。与此相对应,他把教育相应地也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由人”的(liberal)教育,即通常所说的自由教育(liberal education);一类是“非自由人”的(或“偏狭的”,illiberal)教育。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由教育是以人的理性的自由发展和德性的完善为最高目标的教育,它以“自由学科”为主要教育内容,主要包括读、写、音乐、绘画、哲学等。“非自由人”的教育,是指为了谋生,以领取酬金为目的,以“工匠贱业的种种技艺”为主要内容,并以专门性的、狭窄的职业技能为手段而进行的教育。用今天的眼光看,亚里士多德所谓的“自由人的教育”和“非自由人的教育”,也就是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他的观点反映了阶级社会的等级思想。自由教育的势利倾向最突出地表现在对待职业教育的态度上。他把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对立起来,并对职业教育持有非常明显的轻蔑态度,认为“工匠贱业的种种技艺都破坏公民的身体,而领取酬金的活计会劳瘁公民并贬抑其思想”。

亚里士多德自由教育衣钵,在后来的资产阶级保守派的思想家和学者那里得到了继承。19世纪公认的、最伟大权威的神学思想家和作家之一,红衣主教牛曼(也译作纽曼),就是当时自由教育的伟大倡导者。所谓“自由教育”,牛曼认为它的真实含义是:“首先,从语义上讲,它与‘工役性’(servile,或‘奴性’)一词相对立,‘工役性’一词的含义,按照教义手册的说法,指的是无心智活动参与的体力劳动和机械作业……‘自由教育’是大学教育和绅士的特点……自由教育和自由职业是心智的、推理的、思考的活动。”他对职业教育非常轻视和排斥,认为职业教育尽管有些用处,但会“缩小、贬抑人的精神力量”。他的这种态度和亚里士多德如出一辙。

虽然牛曼的自由教育思想强烈地影响了后世的思想家,并且这种影响还将会继续持续下去,但是,随着资本主义力量的逐渐强大,一种“实用”的教育主张正在悄悄滋生。在牛曼大力提倡自由教育的同时,另一些与他同时代的重要人物如英国哲学家洛克(John Loke)等,都对自由教育持反对意见。洛克认为,教育应该为着某种特定的目的,应该涉及具体的事物和工作。任何事物、任何人都有它的价值,凡是有所花费的,都理应有所回报,所以教育和教学必需是“有用的”、“实用的”。所谓“实用的”是指“对学生将来的职业和营生手段有用”。在他看来自由教育一无所用:它不能教我们改进产品,也不能扩大我们的土地和庄园,改善我们的经济;也不能使一个人立刻成为律师、工程师或外科医生;也不能导致化学、天文学、地质学、磁学等其他任何一种学问的新发现。牛曼和洛克,这两种对待自由教育截然相反的态度,由此拉开了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旷日持久的争论。

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主张实用的观念,终于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潮流——实用主义哲学。杜威是实用主义哲学的集大成者,也是美国进步主义教育的代表人物。亚里士多德的逻辑体系倾向于把事物分成相互对立面的二元论。如把自由人和非自由人对立起来,把职业教育和自由教育对立起来。杜威却倾向于两个极端之间的连续性,他反对把职业教育与所谓文雅、自由的教育对立起来,认为这是封建时代的观念,是从前人类关系的阶级构造之残余。对于认为在初等学校甚至中等学校里开设手工训练、艺术和科学,会贬低“广博的自由文化”的结构的观点,他指出“即使不会导致可悲的结果,也将是非常可笑的”,“当学术专业看作是文化或自由教育的类型时,一个机械师、一个音乐家、一个律师、一个医生、一个农民、一个商人或者一个铁路管理员的训练,就会被看作纯技术的和专业教育的类型。它的结果使我们到处所看到的“文化人”和“工人”的区分,理论和实践的脱离。这种结果是他一贯反对的。杜威认为,原来那些被自由教育所排斥的职业,随着科学革命和工业革命的发展,许多已经“渗入了一种理论成分”,应该使“目前为社会所需的技术科目获得一种人文性质”,也就是说,他认为一个人要能完全胜任工作并充分享受工作的欢乐,就应该懂得工作的社会学的、历史学的、心理学的、文学的、基础艺术的各个方面。可以看出,在他的教育哲学里,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不是对立的,而是共生共存的。“职业是文化之根,文化乃职业之果”,这话是对他这种思想最好的概括。正象牛曼对于自由教育一样,杜威对于职业教育(或者专业教育、专门教育)产生了巨大甚至是革命性的影响。

在高等教育阶段,一方面工程技术知识开始进入以自由教育为荣的传统大学,另一方面,新兴的技术学院通过升格为技术大学,逐渐获得了与传统大学相同的学术地位。这种状况,使上边我们提到的“模糊性”的范围不断扩大。以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解释职业教育的内涵时认为:职业教育是普通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这除了反映了学校制度所发生的以上变化外,还反映了普通教育内容方面不断拓展的事实。在古典的自由教育阶段,西方教育的内容主要是“七艺”(文法、逻辑、修辞、算术、几何、天文、音乐);自由教育经普通教育改造以后,自然科学知识开始进入它的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使技术由前技术时代的经验技术更多发展到今天的理论技术——技术越来越具有理论的因素。同时,科学和技术联系越来越紧密,“科技”这一名词成了科学和技术不可分割的有力证明。这使技术进入普通教育领域成为必然。在西方的高等学校中出现了“技术科学”科目。“普通教育中的技术教育”早已成为职业教育词汇中一个常见的名词。因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长期以来,普通教育这个概念是有局限性的,它只限定了一定数目的传统学科。但是,现在普通学科与专门学科之间的区别正在消失,直到最近还是属于专家禁地的许多知识领域,现在已经渐渐向普通民众开放了。

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之前,我国教育体系按照功能分成四个部分,即普通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在中等阶段,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区分是明确的:一个是综合性的,一个是专门化的;一个是为升学服务,一个是为就业做准备。因此,职业教育和其他类别教育的界限是清楚的。但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由于“高等职业教育”的异军突起,原来明确的界限被打破了。职教界由于不满意“高职”的现状和不愿意把职教办成“断头教育”,出现了在学制上把“高职”扩展到本科甚至研究生层次,从而建立一个完全和普通教育相平行的体系的诉求。这就使“高等教育是普通教育还是职业教育”或者“哪一部分是职业教育、哪一部分是普通教育”成了需要讨论的问题。

对于我国,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是否应该分裂为相平行的两种不同的学校制度,需要弄清一个概念:何谓“普通高等教育”?现在我们习惯上把普通高校纳入普通教育体系,把“普通高等教育”看作是和“高等职业教育”相对立的概念。然而,实际上,“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普通教育”是两回事,和高等职业教育相对应的概念,应该是“高等普通教育”,而非“普通高等教育”。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语言次序问题。要说清这个问题,我们还需回过头去看看到底什么是普通教育?第一个把普通教育和高等教育联系在一起的帕卡德教授,在谈到普通教育的来源时写到:“我们预计给青年一种general education,一种古典的、文学的和科学的,一种尽可能综合的教育,它是学生进行任何专业学习的准备,为学生提供所有知识分支的教学,这将使得学生在致力于学习一种特殊的、专门的知识之前对知识的总体状况有一个综合的、全面的了解。”这是普通教育最初被赋予的涵义。一位研究普通教育的学者,在总结了国外50余种概念后,对普通教育(通识教育)作了一个概括:就性质而言,普通教育(通识教育)是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是所有大学生都应接受的非专业性教育;就其目的而言,普通教育(通识教育)旨在培养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有社会责任感的、全面发展的社会的人和国家的公民;就其内容而言,普通教育(通识教育)是一种广泛的、非功利性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态度的教育。

根据以上概括,普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从性质上看是一种非专业性教育。和普通教育对应的词通常有两个:一个是专业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另一个是职业教育(中等教育阶段)。我国现有的高等教育模式是学习前苏联的结果,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模式。培养各种专业人才成为高等学校的教学目标。这和西方的通才模式明显不同。《教育大辞典》对专业是如此界定的:“所谓专业,指培养学生的各个专门领域,它是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划分的。高等学校据此制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进行招生、教学、分配等项工作,为国家培养、输送所需的各种专门人才;学生亦按此学习,形成自己在某一专门领域的特长,为未来的职业活动做准备。”因此,无论是从国外关于普通教育的见解,还是我国关于“专业”的界定看,按照西方的文化,或许存在着高等教育是专业教育还是职业教育的争议,但毫无疑问,我国的高等教育肯定不是普通教育。也许,在西方存在着“高等普通教育”的学校形式,因为西方有专门施行普通教育的学校:文理学院。然而,在高等教育高度专业化的我国,到目前为止,普通教育还只能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事实上,“普通高等教育”,最初对应的是广播电视大学、夜大学、职业大学等成人高等学校。它们之间的区分,更多是行政上的,普通高等教育的最明显特征在于,它在招生和分配上被纳入到国家的正规体系,而成人高校则没有。因而,普通和非普通最恰切的含义应该是“正规”和“非正规”。把“普通高等教育”看作是普通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一种误用,反映了我们对普通教育认识上的模糊。也许有人会说,高等教育的某些专业是普通教育,比如说英语专业。持这种观点者,还是没有准确理解普通教育的内涵。与专业教育相对,普通教育除了具有基础性这一特质外,还有一个重要特质就是“综合性”。在英语里,general除了有“全面的、普遍的、一般的”含义外,还解作“不限于(人的、事物的、时间的)一部分的”、“综合性的”。也就是说,普通教育是指一组具有内在联系的科目,而不是某一个学科。单从任何一个学科而言,既可以是普通教育的,也可是是职业教育或者专业教育的。比如:对于一个研究生而言,同样是接受英语教育,如果是为了学习和交流,可以归为普通教育,如果是为了英语教学,则实质上是属于职业教育。

如果普通高等教育不是普通教育,那么,该如何看待高等职业教育呢?著名的职教专家石伟平先生是这样评价“高职”的:“‘高职’,系‘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之全称也,它极可能是我们国家的一种创造。我从事职教研究多年来,从未在国外的文献中看到或在国际交流中听到这样的表述……我们今天所谈的‘高职’大概是西方的‘高等专业技术教育’……照此理解,今天所谈的“高职”,在我国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新的职教现象或形态,其实践活动在我国‘早已存在’。我国的专科教育、工科、应用性专业学科的本科教育(甚至研究生教育),都可归于此类。只不过我们过去没用‘高职’这个词罢了。”其实,我国的高等教育无疑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普通教育,但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狭隘的职业教育。可以说我国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是一个同质的连续体。职业学校可以说是高等学校的初级形式,高等学校也可以说是职业学校的高级阶段,两者只有量级的不同而没有本质的差别。因此,所谓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两个平行体系问题,其实是一个伪命题。所谓的“高等职业教育”,是一个伪概念。

普通化学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3-0265-05

我国音乐教育学学科的划分既包括以培养专业音乐人才为目的的“专业音乐教育”,又包括侧重音乐能力培养为目的和归宿的“普通音乐教育”两种主要类目。仅就普通音乐教育而言,除去“社会音乐教育”存而不论,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尚且分为在基础教育阶段以及大学阶段的音乐教育。本文仅以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为研究对象,围绕中国传统音乐的课程内容设置问题,以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优势特征为依据,在充分分析中国传统音乐发展、演变、传承等问题的基础上,结合中国传统音乐发展的共时性与历时性特征,探讨普通高校音乐课堂教学中其内容及形式意义的拓延,目的在于以普通高校音乐课堂教学为阵地,在充分厘清中国传统音乐内涵、外延及发展脉络的前提下,洞悉其特殊传播形态下的文化实质,以拓展其传承方式与途径,发掘其文化内涵。

一、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及《中国传统音乐》课程设置概谈

(一)普通高校音乐教育概谈

“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简称“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其学科称谓早在1986年即已确立。1878年美国传教士狄考文夫妇在今山东蓬莱设办的“登州文会馆”[1],因其受教育对象的知识层次及教学内容同普通高校音乐教育有着极大的相似性,故而被视为我国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发端。后历经百余年的探索及诸如王国维、蔡元培等著名教育家的致力贡献,于上世纪90年代后步入繁荣发展期。特别是1996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意见》(教体[1996]5号),“进一步明确了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基本任务和目的,完善了艺术教育的管理体制,使其从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入手,抓好艺术课程的开设等工作”[2],国家政策上的扶持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促使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在进入21世纪之后作为一个新学科迅速崛起。著名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家、理论家冯兰芳先生将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学科的定位和教学宗旨归结为:“普通高校音乐教育是音乐学与哲学、美学等学科交叉的一门复杂的学科。它的宗旨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研究艺术与人、艺术与科学之间的关系,培养艺术与科学相结合的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3]可见普通高校音乐教育是以非音乐专业的大学生为教育对象,通过音乐为手段和方法,帮助大学生学习、了解和掌握音乐的本质特征;通过音乐教育的施行,培养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传承优秀的文化与科学创新精神”;通过音乐教育的方式“进一步开拓音乐学专业中音乐与科技、音乐与人文等音乐与多交叉学科的研究领域,分析和揭示人与音乐的关系”[4]。普通高校音乐教育是以音乐教育的方式,帮助大学生完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提升艺术修养、陶冶性情、培养创造力的重要途径。

(二)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优势特征

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在于美育教育,美育教育的核心在于艺术教育。艺术教育对塑造和健全大学生完美的人格有着重要意义,而音乐教育又是其中最不可或缺的一环,不仅能帮助大学生调整和深化音乐的素养和水平,还能通过对音乐文化的溯本探源,体味其中深刻的文化意义,这或许也是自上世纪90年代起,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发展加速崛起的原因之一。

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教育对象是非音乐专业的大学生,生源地属于不同的地域范围,且世界观、人生观都已基本形成,知识水平都达到了一定的层次,认知问题、分析问题、理解问题的能力相对较好,因而普通高校音乐教育迅速突显了其优势特征,也赋予了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以特殊的意义,具体概括如下:

1.地域范围的优势:社会学研究中关于地缘的概念,强调地理环境因素影响下对人所产生的影响。梁启超在《近代学风之地理的分布》一文中就曾以气候山川之特征差异,对住民性质、习惯及思想产生的影响展开论述[5],可见地域性特征的差异对人的影响,尤其是思想行为上的差异性的影响巨大。而今天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的乡籍差异已成常态,由此可见,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受教育对象也会在意识形态上由于地缘的差异而产生相互的差别。散分于各地的音乐形式既是传统音乐课程教学内容组成,倘若在课程教学的思路上将地缘差异上的特征转变为教学设计上的优势,针对性的借助这一优势资源发掘地域文化的内涵意义,普通高校音乐教育无疑具有先天的优势。

2.知识结构的优势:因为公共选修课的课程特性使然,来自各地的大学生聚首在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课堂上。虽然除了地缘关系形成的差异外,专业方向、学识结构、思维方式的相异,也导致了他们在知识结构上差异的客观存在,但他们的知识结构和水平都达到一定层次,对问题的认知、理解和分析的能力较好,故而有能力在音乐本体的背后,通过深入发掘传统音乐产生的社会、文化、历史、哲学、美学等背景,探究传统音乐深厚的文化内涵。同时还可以发挥不同专业间的学科知识构建,以学科的多样化为研究团队组建的优势,实现学科知识的互补,以利于综合研究的开展与深入。

3.研究与创新优势:“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应培养大学生思辨、评价和批判各种文艺思潮的能力。”[6]普通高校音乐教育除以施行素质教育的本初目的之外,在全球化和各类思潮频频涌动的时代,更重要的是引导大学生以知识为基奠,充分地发挥能动性和创新性,培养独立思考、分析与评价的研究能力。大学生均处风华年少之时,思维的敏捷与精力的充沛是人生其他生理年龄阶段无可比拟的,如此时加之精神食粮的给养及有意识的方向引导,不仅能够丰富他们的学识修养,而且为自主性学习能力的培养和终身学习的理念培养打下坚实基础。

当然,我们在乐观的同时,也需明确事物的两面性同样适用于到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公共选修课中音乐课程虽为必选课,但学生在专业上、知识结构、音乐素养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同样不容小觑,如不妥善引导亦会成为教学设计的羁绊。因此从事公共艺术教育的教师要开动脑筋,“变问题为优势”,充分发挥各个专业学生的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化问题为手段”,激发大学生学习的兴趣,提升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实施效果,为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发展凝聚智慧和力量。

(三)普通高校《中国传统音乐》课程设置情况

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从无到有,从萌芽到崛起的历程中,用大量的实践证明了艺术教育在提高大学生艺术能力与修养、提升想象力、激发创造性方面不可估量的作用。“传承先进的文化,理解多元文化并保护传统文化,使大学生的审美价值取向对社会文化起到引领的作用,并对推动社会的进步产生重要的影响。”[7]因此中国传统音乐教学在课程的设置上,也不断地根据教学实际,从最初过于专业化的倾向,调整为依据教育对象知识背景的多元,强调综合性课程的开拓。

就目前普通高校音乐教育课程设置中与传统音乐相关的课程而言,据笔者在北京、安徽、山东、江苏4省抽样调查的32所高校初步统计的结果显示,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开课率近97%,较之2006-2007年笔者完成硕士论文之时所做的调查数据有了极大的提升,有名无实的现象基本杜绝;已开设相关课程的名称包括:《中国传统音乐导学》《民族民间音乐赏析》《民歌演唱与欣赏》《中国传统音乐概论》《民间歌曲赏析》《中国传统音乐》几种;课程名称虽然不尽相同,但教学内容都在学界界定的中国传统音乐的类目之中,区别在于教师于课堂教学内容设计上的侧重,多数院校侧重民歌和民间器乐的赏析教学。调查结果显示,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经历90年代后的稳步发展,已成为各高等学校公共选修课的重要组成,发展的形势喜人。不足在于:该课程的教学内容仅限于冯兰芳先生分层次逐层深入总结的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研究方法中相关音乐本体的教学,未能深入至文化层面、音乐美学与心理学层面、哲学与史学层面、社会学层面的相关理论[8]。缺失在于:就中国传统音乐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而言,目前几乎所有高校都是通过审美的方式引入音乐本体及其基本形态,只讲了传统音乐典型的基本样态而未将传统的流变、发展、遗存等问题深入探究,仅关注了音乐的“表象”,未能发掘“表象”背后还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深厚的文化传统,这无异于忽视了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潜在优势,白白地浪费了优越的教学资源。扼腕叹惜之余,对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中传统音乐课程教学方式方法和内容的思辨则显得更为必要。

二、中国传统音乐在共时性与历时性双重体认基础上的文化认知

“任何一门科学或者学科,都必须界定其研究领域,明确内涵,还应寻求有秩序的框架对它进行科学的、有逻辑的分类,弄清其外延。明确内涵的方法是定义,弄清外延的方法是进行划分。”[9]“中国传统音乐是在我国漫长的农业社会中成形、积淀;在历代各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以及和外来音乐文化的交融中创新发展;是数千年华夏文明的结晶。”[10]“中国传统音乐是指在中华民族大地上历代产生并大多(或少部分)流传至今,和在古代历史长河中由外族(包括属于我国的少数民族和国外民族)传入并在我国生根发展的一切音乐品种。”[11]从上述不尽相同的概念界定上我们可以大致归纳出中国传统音乐的总体特征:1.产生于农耕文化的大背景之下;2.成形于各民族音乐文化长期的积淀中;3.丰富于各民族音乐文化以及外族音乐文化的(我国的少数民族和国外民族)交融中;4.流淌于民族的血脉中且具有随势而变的特性。“学者们的已有成果显示了传统音乐是在由文化意识与制度体系构成的既定框架下为适应时代变迁而动态存在的象征符号。”[12]从这几个层面上来讲传统音乐自产生之时即在发展之中不断地变化,会随其文化土壤之变而变,会随多方交融的环境而变,会随积淀中与外界共生关系的相互调适而变。

对传统音乐的概念做了概略性的总括,对外延的认知同样需要厘清。学术界对中国传统音乐类分的归纳有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研究所编著的《民族音乐概论》(1964年)中总结的五类论(即民歌和古代歌曲、歌舞与舞蹈音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民族器乐);1990年王耀华先生在《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中提出的四类论(即民间音乐、文人音乐、宫廷音乐、宗教音乐);袁静芳先生在五类论的基础上增添了佛教音乐、道教音乐、祭祀音乐而形成的八类论[13]。从上述几种主要的分类法中五类论及八类论的关系一脉相承,区别在于八类论中融含了宗教和祭祀音乐,四类论中以民间音乐囊括了五类论的5个部分,加上部分民间音乐形式兼具歌舞乐三位一体的特征而补充进了综合性乐种,6个部分将其统称为民间音乐归于一大类目,据此也帮助我们理解普通高校传统音乐课程名称的纷杂性的根源所在。

几种不同的分类方法分别是以传统音乐产生和使用的场合、创作和欣赏群体、音乐的功能性意义的差异等为依据。就传统音乐的功能性而言,其伴随着劳动人民的生产、生活的过程而产生,随着社会的演化而产生、消解、变异着某些功能。如原始状态下的作狩猎、交流、鼓舞的呼喊状的实用,衍生作表达悲喜、陶冶性情的审美,还有早期以礼的形式存留在宫廷,后又流转到民间作祭祀音乐的社会。“虽然在社会的演化过程中,某些功能可能减退,某些功能得以凸显,但是功能性的一直存在是毋庸置疑的。……在延续了数千年的祭祀文化、礼乐文化中,音乐的功能性意义显而易见,它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的符号。”[14]

三、普通高校传承传统音乐文化的使命感与紧迫感

全球化的不断深化,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的交融愈加深入。自20世纪20、30年代后西方音乐文化以强势的姿态植入于学校音乐教育之中,虽然那是当时社会形势环境下国人的主动选择,但回观传统音乐文化生存和发展的土壤,“西方音乐文化在历来最容易产生文化变异的城市中占据了主导地位是一个不争的事实”[15]。当西方的观念与西方视角大举“侵犯”我们看待传统的眼光时,“当西方音乐文化进入的时候,强调的就是‘为人’的、作为审美功能的音乐”[16]对音乐的审美功能性的关注逐渐消解了我们对音乐社会意义的思考。

随着封建制度的解体,传统以“礼”的形式转移到了民间,中国传统音乐的“大传统”由至20世纪初止“在农耕文化的大背景下,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其音乐文化有着相当程度的一致性”的特征逐渐消解[17],在几千年来中国音乐“大传统”的社会意义逐渐消退、审美意识渐次增加的现实环境下,其发展开始转向当下民间的仪式用乐之中。在功能性意义的背景下延续着几千年来的遗存,显现于今天具有逐渐消解之势的礼俗仪式用乐之中。因此我们不得不说在意识形态领域,特别是“精神层面”全面科学化的背景下,传统音乐无法再继续生存于现代语境之下,虽传统究竟是将部分变形发展还是消亡于其中我们不得而知,可我们应该清楚的意识到传统未来的命运堪忧。在所谓先进文化理念中以审美为先导的意识观念支配着传统音乐教学的现实面前,我们应该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历史上的主流传统、现在以非主流的形式存在于乡村社会的音乐文化,一直是多重功能性并存的,这种多重功能性的存在恰恰是中国音乐文化的大传统”[18]。

因而从这个层面分析,“礼失而求诸野”的命题并非空穴来风,“诸野寻乐”亦是历史赋予高校音乐教育的重要使命。普通高校中国传统音乐课堂教学的内容,必须要突出和强调普通高校传统音乐教育的文化意义,引导大学生在认知传统音乐本体层面“表象”的基础上,深挖“表象”背后的意义。作为文化传统的生成、发展、变异、演变的内驱力和原动力,从共时性和历史性双重认知的前提下全面的认识和把握中国传统音乐发展的脉络,认知传统音乐社会的消解、关注传统依存环境的变迁、洞悉现代语境下传统消解无力感的原因、承担起传承中国音乐传统的责任,增强大学生对中国传统音乐及其文化的深度体认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认同感与自豪感,这方是在普通高校实施传统音乐教育的真正意义和价值所在。

四、普通高校音乐教育视域下传统音乐课程教学内容的延伸及实施途径

(一)传统音乐课程教学理念的延伸

中国传统音乐的发展犹如一条数千年绵延不息的河流,在漫长的历史积淀中不断丰富着自身的发展形态与内容。“作为一个民族的文化创造,总是连贯古今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民族文化形成的历史长河中,都伴随着音乐文化的产生、发展、演变、衰亡的过程。传承性的运动规律是音乐文化延续、生存的根本条件与特征。”[19]因而传统音乐的文化属性中既有艺术形式所共有的实用功用和审美功用,又兼具重要的社会功能性特征。

1987年邵光琛先生即提出“传统音乐并非音乐传统”,学界对此多较为认同。“传统音乐是指历史上存在过的或是历史上产生而又流传至今的具体乐种和乐曲;音乐传统则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开放系统,既源自远古,又指向未来。”[20]既然音乐传统的涌动是推进传统音乐之河汇流发展的动力源,那么作为教育行为的实施者,教学理念假如仅仅局限于对音乐本体的表层的鉴赏与教授,则有舍本逐末之嫌,割裂了音乐本体、音乐现象与音乐文化间的联系,也忽视了传统音乐与音乐传统的互通共融性。“长期以来,我们的音乐教育被限制在音乐理论知识性传授和形式的抽象分析方面,使音乐教育成为悬浮在表层的纯技术操作,……在普及教育中,它只能使人们获得有关音乐的种种知识和技巧,而很难得到对音乐深层的鉴赏能力与美感趣味,造成这一状况的关键在于将音乐与文化分离。”[21]普通高校传统音乐教育同样需要引导大学生结合自身的地域优势、学识优势、精力优势、创新优势,“把握中国历史和当下‘民间态’客观存在的关联相通,理念调整很有必要,如不能做到这一点,学界提供给学子的就是不完整的传统音乐文化样态,难以对音乐文化传统产生认同。”[22]此处“学子”置于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语境下的意义性更加凸显,当代大学生施以传统音乐教育目的之一就是“立足于音乐的本体,向相关文化拓展,使大学生认识音乐艺术形式在历史进程中的演变、沿革和发展过程,音乐对时代和社会所产生出的深刻影响,理解音乐中广阔的精神内涵”[23],引导更广泛的大学生群体,以多元化的知识结构研习和思辨中国音乐文化的传统,让更多的学习者通过对中国传统音乐及其文化的感知,体认其深厚的文化内涵。

(二)传统音乐课程教学内容与形式的延伸

不可否认,在普通高校音乐教学中,对中国传统音乐经典作品的学习的确不失为让大学生尽快了解中国传统音乐,增强大学生对优秀的传统音乐文化的认同感的好方法,然而,倘若在普通高校音乐课堂中仅仅将中国传统音乐的教学局限于此,则未免太过保守,亦有悖于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对象知识能力水平提升发展的规律。故而普通高校传统音乐教育既要关注传统音乐中多类分的经典曲目的教学,又要关注音乐本体所蕴涵的文化传统,还要关注中国传统音乐发展与演变的脉络,关注在西方强势文化的倾轧与中国传统文化发展环境的演变中传统音乐的消解、演化、嬗变的过程与规律,关注“失于诸野”之传统的前世与今生,以文化的自觉关注传统之未来。

1.品评: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音乐的方式塑造更加美善的“人”,提升大学生的艺术修养是其要务之一,学会对艺术价值的品评乃是要领所在。“中国的传统音乐实在并不是一切都好,许多传统音乐出现危机,甚至濒临淘汰的边缘,那是它们不能适应今天中国人的需要,是无可奈何的事,当然我们今天完全有可能将这些祖传的宝贝都原封不动的保存起来……只要对今天的中国人的文明发展有利,该淘汰的由他淘汰,该继承的认真继承,该吸收的努力吸收,该借鉴的大胆借鉴。”[24]与封建社会制度有着密切共生关系的传统音乐,在内容与形式上必定有在制度的缺陷和弊端下衍生的“糟粕”,其现实样态必定有良莠杂陈之态的呈现,因而普通高校在传统音乐教学内容的选择上必须以谨慎鉴别和挑选。课堂教学内容上对经典作品的介绍与教学安排无疑秉承了去粗取精的要旨,倘若能在教学内容设计上加入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发展与演变的现实与分析,借助对这一问题的引入和分析,为大学生更加全面的了解传统音乐与传统音乐文化的全貌与发展大有裨益,通过这种方式使大学生学会正确认识和对待传统音乐文化的发展与演变,学会用发展的眼光对待传统音乐在形态上的变化与融流,学会甄别与品评传统音乐中的精华与糟粕。

2.辨析:环视中国传统音乐发展的文化土壤,其本初样态是与中国的农耕文化和封建制度长期并存的,但随着封建社会的解体、时代的进步、现代化进程的推进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与其有着共生关系的中国传统音乐在内涵和外延上也有了较大的拓展。传统不仅存在于广义上被赋予的音乐形式之内,也以仪式等形式存在于广袤的田野之间,对于中国传统音乐而言,其样态的呈现一定是同传统音乐生存与发展的文化生态环境密切相连,随其文化生态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衍生与嬗变,故而对中国传统音乐在概念上的理解应该是变动和发展的。对传统音乐本体的关注固然是基点,但却不可固步自封,止于基点,而要以基点为中心发散辐射至传统音乐的“前世”“今生”与“未来”。学会分析,就是要通过普通高校传统音乐课堂教学理念与内容的延伸,使大学生能够以清醒的头脑认识到传统音乐形态的蜿蜒与嬗变,清晰明了的洞悉我们的传统究竟是怎样的,我们的传统文化究竟是怎样的,我们的传统音乐究竟又是怎样的,清楚而自觉的探寻保护传统音乐的方法。

3.创新:创新是教学形式上的创新,重视学生主动性的提升。当然上述对传统音乐教学内容与教学形式的延伸会给教学本身带来一定的困难,尤其是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对教学目标的设定、教学内容与形式的安排、教学的准备工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准备教学的工作量会无形增大数倍,而且对传统音乐本身前世今生的清醒认知也成为普通高校传统音乐课程教师的必备知识。但作为普通音乐教育的实施者通过这种方式“授之以渔”对普通高校传统音乐的教学效果意义巨大。普通高校传统音乐课程除了关注学生知识能力水平的培养之外,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教学活动引导大学生的求知欲、探索欲、创新欲,通过激发大学生的多重潜能而促其自发、自觉地实现自我修养的提升与完善。通过对普通高校传统音乐课程教学手段的拓展和延伸,帮助大学生利用地域优势以及自身知识结构等有利条件,自觉地将传统音乐与文化联系起来,与民俗联系起来,提升自身学习的主动性与创造性,调动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与积极性。传统音乐教师不妨突出课程内容的主题性引发学生思考,使大学生通过自主学习活动为介质围绕教师预设的传统音乐相关主题展开深入的研究,通过对数据的搜集、整理、分析、归类获得阶段性心得,通过课堂讨论、成果展示与教师方向性的引导,锻炼大学生的思维能力、研究能力、自主学习能力、表达能力、思辨能力、创新能力等多种潜能的开发,通过实施传统音乐教学的过程实现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大学生创新精神的双赢目标。

如果说高校教育是育人、树人的重要手段,那么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则是完善人的重要途径;如果说传统音乐的本体样态是陶冶大学生艺术情操的有力工具,那么传统音乐随其文化生态环境嬗变的样态则是帮助提升大学生文化自觉的有效手段;如果说普通高校传统音乐课程在内容上对音乐本体的关注是教学的根基之上繁茂的大树,那么对普通高校传统音乐课程教学内容与形式的延伸则是枝繁叶茂之中累累的果实。通过对普通高校传统音乐课程教学内容与形式的反思,意在以普通高校传统音乐课堂为阵地,充分利用普通高校教育对象所具的地域等优势,在明晰中国传统音乐“前世”与“今生”的基础上“诸野寻乐”,使大学生在学习了解的同时,以文化的视角深入对其的认知,在历史和文化的双重考量下,达到传承之目的,探寻中国传统音乐发展的“未来”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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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化学论文篇(11)

2、思想性:科普是科学技术与社会生活之间的一座桥梁。它在向读者传授知识的同时,也使读者受到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作风的熏陶,宣传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提高人们的科学素质和思想素质。因此,科普作品要通过普及介绍科学知识,让人们深刻地理解科学的世界观的方法论,即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这就是科普作品思想性的体现。当然,科普创作的思想性,是内在的、从作品中自然表现出来的,不是贴上一些政治标签或外加一些政治术语。

3、通俗性:通俗性就是要用明白晓畅的文字介绍科技知识,使之生动、易懂。“整个科普创作过程,实际上也就是专门知识通俗化的过程。”(章道义等编《科普创作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38页)这句话点明了科普创作的实质。不通俗地把科学知识表达出来,读者理解不了,就起不到科普创作的作用,科普创作也就失去了意义。科普创作可以运用多种方法使科普作品通俗化。如用文艺形式创作,使之生动有趣,引人入胜。但这不是唯一的方法,科普作品,只要简明扼要,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写清楚,同人们的实际生活和工作联系起来,就能达到通俗化。切忌简单化、庸俗化,或简单得残缺不全,只在抽象的概念中兜圈子;或堆砌资料,照搬照抄,或把通俗化变成庸俗化,迎合低级趣味,这些都应在科普创作中杜绝。

4、艺术性:是由通俗性派生的一个特点,科普作品的通俗性常常要求运用文艺形式来介绍科技知识, 创作过程中,不仅使用逻辑思维来达到以理服人的效果,同时还采用形象思维,使之以情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