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贸易壁垒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
综合说:绿色贸易壁垒是指一国以保护有限的自然资源、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通过制定一系列苛刻的环保标准,对来自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服务直接或间接加以限制的贸易手段和环境措施。但是,绿色壁垒在影响上却是双重的。
1.它从保护全球的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为保护人类的生命和健康、保护人类和其他动植物的生态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毕竟,环境保护是当今世界上的潮流,各国政府的环境保护措施必然会反映到对外贸易上来。所以,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反映了世界各国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是人类社会走向文明和进步的标志。
2.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国家都是打着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与人类健康的幌子,表面看似很合理,但实际上是制造贸易障碍,是一种新型贸易保护主义行为。而且,绿色壁垒通常是发达国家针对发展中国家而设置的,所以具有极大的不平衡性。因为以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来要求发展中国家,是非常不公平的,这也是对技术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的一种歧视。
三、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应对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从而保护我国的国内、国际市场。
1.组建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团
任何活动都离不开人。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在应对国际贸易壁垒方面的法律人才短缺,这不能不说是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掣肘。由于缺乏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法律知识,企业面对“两反一保”调查等贸易壁垒时,往往怠于应诉,从而丧失商机。所以,我国有必要整合现有法律人才资源,加强培训我国的法律队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吸收具备反绿色贸易壁垒及诉讼能力的律师,相应的法律顾问团来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2.建立“绿色贸易信息网”
因绿色贸易壁垒而导致的贸易摩擦,有很多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很多发达国家了许多关于绿色贸易壁垒的有关信息,但是很多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对绿色壁垒的有关信息知之甚少。这样,就不利于规避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造成的不良影响。因此,我国应该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建立一个专门负责收集各国绿色壁垒有关信息的专门机构来搜集整理各国绿色壁垒有关的信息。以使我国能够有效地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规避他国对我国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
3.制定国际认证制度
获得国际认证是出口产品已达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志,可以获得国际市场准入,从而是本国产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建立国家级的统一认证机构,对产品进行认证。而且,今年可能多的开展与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的合作,相互承认对方制定的环境标志。
4.健全环境贸易立法
我国目前有关绿色贸易壁垒环境立法的可操作性差、保护力度弱、多头立法、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矛盾和重复等问题。我国应根据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贸易协定,尽快完善我国的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制度。我们应该借鉴美国、德国、法国等国家成熟的包装立法经验,采用单项立法与综合立法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包装法规。
5.大力生产和开发绿色产品
我们要加强自身的建设,把树立产品和企业的绿色形象作为国际营销战略的重要内容。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宁愿以高10%的价格购买有利于环保的产品。所以,政府应该实施优惠的财税、金融、贸易政策来鼓励企业生产符合环保要求的绿色产品。这样,从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我国企业的形象,从而有利于缓解其他国家对我国的经常性的实施绿色贸易壁垒政策
6.完善税收法律制度
消费税能起到限制那些高耗能、高污染、不环保的消费行为的作用,我国对本国产品开征环境税收同时,也应考虑对进口的相同产品征收同类环境税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我国积极应对他国对我国实行的绿色贸易壁垒。
总而言之,当今社会贸易摩擦和市场争夺愈演愈烈,但是,在国际贸易中争取双赢是完全可能的。面对我国国际贸易深受国外绿色贸易壁垒影响的事实,我们不应再将国际贸易看作是一场对抗性的博弈,我们要相信争取双赢甚至多赢都是可能的,关键是我们要对自己的处境,以及核心利益目标有客观而深刻的认识,才能趋利避害来最大限度地保障和维护自己的利益。
参考文献:
[1]钟莜红张志勋徐芳:绿色贸易壁垒法律问题及其对策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33
[2]王哉洪晓梅: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及其法律对策[J].东北大学学报,2000,4.12
一、TBT概述
技术性贸易壁垒(简称TBT)由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三部分组成,是指一国政府或非政府机构以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类与动植物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以及保证食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等为由采取的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限制措施或法规,在主观或客观上成为外国商品自由进入的障碍。WTO关于的TBT文件有两个,分别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于1995年1月1日WTO正式成立起开始执行。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
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实行农业保护最主要、最有效的手段,已经直接使我国的农产品出口遭受巨大损失,其扩散效应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计。与其他贸易限制措施不同,技术性贸易壁垒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隐蔽性,一旦出现,影响巨大,而且损失难以避免。那么我国农产品出口为什么容易遭遇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我们可以从国内各个方面进行分析。
1、中国农产品自身标准的落后性 中国农产品领域目前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检疫标准与国际标准和进口国标准还有差距,不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内在优势。而且中国标准体系混乱,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专业标准及企业标准,数目多而水平低下,使企业产品出口不畅。
2、中国农产品市场秩序没有理顺,农业管理体制落后 中国农产品流通市场的内部壁垒严重,全国统一的大市场没有形成局部领域的农产品市场秩序相当混乱,假冒伪劣产品对出口市场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此外,中国农产品生产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力度不够,存在着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问题,对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不够,流于形式。中国目前尚没有一部完备的食品安全立法。
三、利弊同行——TBT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双重影响
1、负面影响
(1)使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量急剧下降。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占对外贸易的比重不断下降,受影响的农产品企业日益增加,造成的损失逐年加大,截止到2007年7月份,我国农产品出口出现负增长,出口额为88,5亿美元,同比下降0.77%,农产品出口总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下降到6%。
(2)加大了我国农产品的市场准入的难度。发达国家凭借其在科技和经济方面的优势,通过立法或其他手段对进口产品制定苛刻的技术法规或标准来限制农产品的进口,我国的农产品一时难以达到其要求而无法获得市场准入。并且这种情况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明显加剧。
2、正面影响
(1)提高国内农产品检测技术。TBT在给我国农产品带来负面效应的同时,也给我国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正面影响。过去长期以来,我国在农业生产上较多追求农产品数量增加,对农产品质量问题重视不够,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评价体系与国际标准不接轨,农业监测体系建设滞后,使得农产品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同时,由于国内检测技术及监督力量薄弱,许多质量问题未显露出来。这就促使我国农产品出口行业对现有农产品生产体系、管理体系进行反思。
(2)加大对农产品标准化、质量安全等的建设、管理和监督。我国沿海各省市率先加大了农产品标准化等的建设。例如广东省河源市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重视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广东湛江在建立湛江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督网络的同时,还注意做好养殖基地建设,抓好加工环节质量监控,防止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发生二次污染。
二、WTO规则中的绿色贸易壁垒
WTO法律框架之下,有关绿色贸易的条款主要见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补贴与反补贴协议》、《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以及《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农产品贸易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规则中。
由此可见,环保浪潮对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产生了一定影响,在WTO的有关文件中均涉及环境问题。但是,WTO在此问题上的态度不明朗,条文不具体。一方面,WTO原则上承认各个成员为了保护各自的公共秩序和防止环境污染,有权制定本国的环保政策并组织实施;另一方面,则要求这些政策和措施不能妨碍世界自由贸易体制的正常运行,使环保措施成为变相的贸易保护手段。
就上述规则本身而言,绿色壁垒也对WTO的基本原则造成了冲击,主要体现为:首先,它背离了自由贸易原则。自由贸易是WTO要追求的目标,须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发达国家制定高标准的环境标准,使发展中国家丧失比较优势,从而使WTO的自由贸易的目标也就失去了根基。其次,违反了普遍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这是实现贸易自由的重要保证。虽然不像配额许可证那样明显,但绿色壁垒所起的作用无疑是相同的。再次,它违反了非歧视原则。在国际贸易中,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是WTO的最基本原则,依该原则,各成员国之间是平等的。但是,复杂而苛刻的环保要求,会使发展中国家望尘莫及,从而造成对发展中国家事实上的歧视。第四,为了实现实质上的贸易平等,WTO规定了发展中国家享有差别于发达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原则。发达国家统一实施环保标准,使WTO主张的发展中国家的差别与特殊待遇无法体现,更无法实现。此外,国际上缺乏有效的机制制裁与环境有关的贸易争端,发达国家就采取国内一整套环境法规来监管国际贸易,单边措施产生的溢出效应,使得绿色壁垒对WTO原则的背离更为严重。
总之,WTO法律框架下,绿色壁垒规定的分散性、不确定性、不完善性,对国际贸易是极为不利的,会使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得以出现、蔓延。
三、“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响及对策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出口货物大多属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因而这一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外贸与环境的波及是广泛和深入的。绿色贸易壁垒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经济现象,它的历史和现实充满着悖论:它既有歧视性又有合法性;既有贸易限制的主观动机,又有促进各国环保发展的客观效用。因此,对我国经济与环境领域的影响是多重的和不确定的。
(一)“绿色贸易壁垒”将对我国产生的消极影响
从静态效应看: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外贸的负面作用非常明显,几乎波及到我国开展外贸出口的所有领域。随着绿色壁垒的不断扩展,我国出口产品本身及出口贸易的各个环节,都受到了发达地区和国家环保法规的不同程度的影响。这里发生作用的机理有两种:一是市场准入的限制,即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或制定苛刻的环境技术标准,使我国不少产品难以进入他们的市场开展公平竞争。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因而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二是竞争力的影响,即发达国家虽然不对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直接设限,但通过开展绿色认证、征收绿色关税及实施所谓的反补贴措施,使我国出口产品的成本大为增加。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中小企业来说,这部分生产成本的增加将导致他们在价格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甚至被迫退出国际市场,客观上排斥了诸如我国等发展中国家的生产商。
从动态效应看: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出于其政治、经济和社会多方面的目的,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的技术标准和认证要求,使得绿色壁垒呈现出不断拓宽和加高的趋势,造成国际贸易的总量缩减与结构扭曲。各国的环保法规更快出台,这样将会导致贸易不正常流动。譬如,如果其他国家制定了环保法规,我国没有相应的法规,则有可能导致贸易转移,对我国国内产业造成冲击。同时,由于各国的相应法律不可能完全一致,我国生产商在产品出口时,可能面临多个制度的不同规定,这将给生产商造成极大的不便。
(二)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面对国际上日益严重的绿色保护主义倾向,我们应当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要以开放的视角、哲学的思维,对环境与贸易的关系问题重新审视和定位,充分利用中国经济在全球化框架内重新整合的历史性机遇,积极参与环境与贸易领域的国际博弈,努力实现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1.在国内层面上,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贸易环境执法力度,提高环保意识。第一,在污染防治方面,应逐步完善各项环保法规,以预防为主,强化监督管理;第二,我国在扩大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同时,要着眼于长远利益,严格审批,禁止外资在我国兴建污染大、难治理的农药、化工、印染、造纸、电镀等企业;第三,对于现有外贸企业的污染问题要限期治理,必须达到我国现有的环境标准;第四,加强对外经济贸易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使大家充分认识到环境在我国外经贸工作中的重要现实意义。在不断强化贸易环境执法力度的同时,大力提高国民的环保意识才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2.在国际层面上,首先,要在我国尽快推行国际环境标准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立法经验,制定、完善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其次,要充分理解、把握WTO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逐步转化为我国国内的法律文件。国际上各种环保法规层出不穷,我国应及时掌握信息,以便尽早采取对应措施。再次,对于国际公认的标准、制度更要积极遵守,促进我国出口产品在环境标准方面达到国际要求,减少国际贸易摩擦,扩大产品出口,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3.增强参与意识,变被动为主动。抵制贸易壁垒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要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有些规则包含保护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免受发达国家歧视的保障条款,我们可以利用这些相关条款,联合发展中国家,抵制发达国家利用绿色保护而采取歧视政策,以保护我国对外贸易的顺利发展。
4.妥善解决环境贸易纠纷。目前,我们应进一步加强与WTO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的联系,充分利用WTO多边贸易体系的谈判机制、合理对抗机制、非歧视原则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特殊照顾的规定,维护自身合理的经济权益。在发生环境贸易纠纷时,应主动依据上述规定和原则,向有关国家和国际机构提出交涉或申诉,力争通过磋商和谈判加以解决,从而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利益。
5.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贸易壁垒。认真研究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框架和运行机制,适度汲取其合理的内容,渐进地构造和完善我国自己的绿色贸易壁垒,利用其合理性、合法性、广泛性和隐蔽性等特点来限制进口,保护本国产品的国内价格和竞争力,同时,有效地规避全球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些负面效应,最大程度上保护我国的环境安全和经济稳定。
综上所述,面对绿色壁垒的发展势头,面对它对我国对外贸易的阻碍,我国必须采取一系列制度、措施来完善救济机制,消除外国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经济的冲击,促进我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的健康有序地发展,最终达到贸易与环境均衡发展的双赢局面。
参考文献:
[1]丁家云.绿色贸易壁垒与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J].经济问题探索,2002,(4).
[2]杜强.全球绿色贸易壁垒与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对策[J].商场现代化,2003,(2).
[3]施用海,邵宏华.应对新贸易壁垒[J].商场现代化,2003,(3).
[4]李轩.西方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述评[J].当代经济研究,2007,(5).
1、由于我国产品不符合进口国环境技术标准要求,被限制进口。由于发达国家技术要求较高,我国一些产品在环境、卫生和安全技术标准上不符合进口国的要求被限制进口的情况屡见不鲜。例如,从1998年1月起,在全美20多个仓库中陆续发现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材料里含有天牛,且1月中旬在芝加哥发现一些树木已遭到天牛破坏。1998年9月11日,美国农业部签署一项新法令,要求对所有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采取严厉的检验规定,所有包装都须经过高温处理、熏蒸或防护剂处理,否则,所有入境货物将一律被拒绝入关。虽然经过我国政府的多次交涉,但美国政府还是宣布从当年12月17日起将禁止中国木箱包装的产品进入美国境内。英国、欧盟等也宣布对从中国离境产品的木质包装采取紧急措施,实施新的检疫标准。据当时的估算,仅欧盟的这一决定至少影响中国70多亿美元的对欧出口贸易。
2、由于进口国家实施某种新的强制性规定或标准,被限制进口。发达国家经常颁布强制性法令,对进口产品的技术要求加以严格限制,以防止对环境和人体有害产品的进入。如浙江绍兴2000年就有两家纺织企业出口的面料因使用禁用偶氮染料被德国“封杀”。其实德国政府早在1994年7月28日颁布法令,禁止在纺织品中使用可分解形成20种致癌芳香胺中的任何一种偶氮染料。后来该法案又几经修改,致癌芳香胺数目增至22种,禁用偶氮染料增至118种。在德国实行此项规定后,欧盟另外一些成员国也纷纷效仿。欧盟近年来也一直在酝酿起草限制含有偶氮类染料产品使用和销售的法令,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完成关于禁用偶氮染料的立法。
3、由于进口国采取不合理的规定或标准,被限制进口。发达国家有时为保护本国产业而制定近乎苛刻的技术标准,以限制某类产品的进口。例如,2002年7月10日,日本政府对蔬菜进口商发出要“自我限制进口”中国冷冻蔬菜指令。原因是在中国冷冻蔬菜的检查中发现杀虫剂“毒死蜱”含量超过日本规定标准,达到0.07PPM。日本政府要求蔬菜进口商必须将农药超标的进口冷冻蔬菜全部销毁。其实,所谓中国冷冻蔬菜农残限量超标,完全是因日本政府对我冷冻蔬菜制定的“毒死蜱”残留限量标准太高所至。日本每年进口4-5万吨蔬菜,99%来自中国。为限制中国蔬菜进口,日本对从中国进口的蔬菜规定“毒死蜱”残留限量不超过0.01PPM,但对本国大量生产的萝卜规定的限量标准却是3PPM,相差300倍之多。去年由于日本对我国农产品进口实施苛刻的检疫标准,致使我国农产品很难进入日本市场。
4、由于进口国为限制进口而实行的双重标准,被限制进口。有些国家对进口产品和本国产品实施双重检疫标准,遂使我国的出口产品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例如,欧盟禁止从我国进口动物源性产品的事件便是一个典型的双重标准案例。2002年1月31日,欧盟决议,禁止从中国进口中国动物源性产品。该决议涉及我国94家企业,贸易余额达6.23亿美元,一些出口市场和产品结构比较单一的企业,已因此次事件濒临破产境地,这些企业中涉及的劳动力近5万人。禁止进口的原因是我动物源性产品中氯霉素超过其规定的0.1-0.3PPB。当时,仅在荷兰鹿特丹港滞留的我动物源性产品就有265个货柜。而且,被欧盟检出问题货柜的数量不断增加。一旦销毁,我出口企业将遭受巨大的市场损失。按欧盟规定,凡含有2%-3%动物源性成分的加工食品,均要延伸追溯,从市场上召回销毁。2002年3月中下旬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组团,赴卢森堡、德国、比利时、荷兰、瑞典、丹麦六国进行民间游说和交涉工作,发现荷兰和德国官方实验室做出的微量氯霉素对人体不造成危害的实验报告以及荷兰对出口到美国的小牛肉氯霉素检测标准为不超过10PPB的立法规定,但欧盟对公众隐瞒了一定含量的氯霉素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的试验结果。欧盟一方面以中国产品氯霉素超标为由禁止进口,同时却允许其成员含氯霉素的动物产品向其他国家出口(包括对中国出口的北极虾也检出氯霉素超标)。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世贸组织的非歧视原则。此外,欧盟要求我动物源性产品中氯霉素含量标准不得超过0.1-0.3PPB,但实际上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实验室的仪器都难以做到,不要说发展中国家的实验仪器,即使是欧盟各国本身也不具备对所有产品实行氯霉素含量精确检测的条件。据说,欧盟目前只有两家实验室有能力检测到0.3PPB。因此,连欧盟的进口商也认为,“欧盟是把自己还做不到的事强加给不发达国家,是把目前国际上还没有科学定论的东西用自己的法律套住别人,是对不发达国家的一种新的掠夺。”
(二)对产品竞争力的影响
新贸易壁垒对企业的间接影响表现在对产品竞争力的影响。一是企业技术、环保及为改善工人劳动条件的投入都直接增加了产品成本,从而丧失了产品价格优势,削弱了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二是国内缺乏先进的测试设备,进口大量设备增加了出口企业成本。三是企业要获取相关认证的费用也相应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具体表现形式有:
1、没有获得有关认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大大降低。目前,由于人们对健康和环境越来越重视,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产品或有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越来越受青睐,这就导致没有取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产品或没有获得环境标志认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大大降低。获得环境标志的产品表明,它不但符合质量标准,而且在生产、消费和处理过程中也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不会造成损害。如果市场上有两件同样的产品,一个有环境标志,另一个则没有,那么,即使前者的价格比后者要高,消费者也往往会选择前者。例如,厦门丝绸进出口公司的丝绸衣料很受该公司法国合作伙伴的欢迎,法国方面想进口,但由于这些丝绸衣料没有获得环境标志,厦门丝绸出口公司的法国伙伴无法从法国政府得到进口配额,因而这项交易没有成功。
2、为达到相关标准而增加原料成本削弱了产品竞争力。由于发达国家不断提高产品检验检疫标准,我国企业要达标须采购价格更高的原料,致使生产成本提高,削弱了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如纺织品出口在欧盟国家的检验中有几项重要指标,即染料中的偶氮和19种分散染料(染原料的几种有害化学成分)是否超标。入世后,纺织之乡绍兴出现了空前的出口好势头,但不少绍兴纺织品在欧洲国家屡屡受挫,多数问题出在染料上。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提供染料的化工行业抓起。虽然国内有数百家生产染料的企业,但六成以上的环保型活性染料市场被德国巴斯夫等国外大公司所控制,其价格相当于国内企业的两倍。但因国内同类染料的性能不够稳定,纺织品出口企业只好忍痛花高价买进口染料。这样,我国纺织品的原有价格优势就岌岌可危了。
3、技术、环保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投入使成本增加,削弱了企业竞争力。由于跨国采购商要求我国企业或产品获取ISO9000、ISO14000、SA8000及环境标志、安全标志等相关认证,必须对我国企业及其产品的环保、安全和卫生提出更高要求,这对我国大部分企业来说是一个沉重负担。如果我国企业想成为跨国采购商的供应商,必须要达到其提出的标准和要求。例如,若企业想成为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供应商,提出申请后,GE将派出技术人员考察企业日常管理过程是否符合GE的环保、健康和安全标准,该标准涉及面非常广,甚至包括夏天防暑降温与冬天保温设施是否齐全,厂房安全出口的设置是否合理,对工人的医疗处理设备、食堂建设等,具体指标依据每个供应商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技术人员根据实地考察做出评估报告,并根据报告列出这家企业需改进的项目。如企业愿意配合使企业达到GE的标准,就有可能实现合作。考察与改造完成以后才下订单。显然,企业有获得订单,必须投入相当人力、物力和财力,然而有时仅拿到少量的订单。
4、过高的检验检疫费用导致产品竞争力下降。由于进口国高昂的检验费用,使我国原本很有竞争力的产品失去了价格竞争力。2002年以来,日本对我国出口的农产品、水产品检验检疫措施不断强化,检验检疫范围已涉及所有对日出口农产品、水产品品种,增加检测农残的品目达43种;批批检验导致进口通关放慢,加大滞港费用,增加检验成本,这些都大大增加了检验费用使之占到货值的44%,并造成产品品质下降,以致产品失去竞争力,从而达到迫使日本进口商减少订货的目的。例如,日本对我出口鳗鱼实行机场48小时的吊水检验造成大量死亡,迫使我鳗鱼停止对日出口。据统计,2002年我国制作或包藏的河鳗(考鳗)出口,数量比上年减少8.6%,金额减少4.6%。再如,蔬菜保鲜期短,而批批检验导致进口通关放慢,造成蔬菜品质下降,同时由于抽样数量增加,检验费用从原来每批次5万日元提高到80万日元,高额的费用迫使日本进口商陆续取消我国的订单。
5、昂贵的认证费用导致企业产品竞争力下降。发达国家经常要求我国产品取得认证才能进入该国市场。然而取得和维持认证的费用非常高,这直接影响产品的竞争力。比如,建立及实施ISO14001认证的费用高昂,这些费用包括长期环境审查及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技术咨询、认证费用以及改善环境污染的设备、污染物检测、员工环保培训费用等等。目前我国申请ISO14001认证的费用,仅咨询费、体系建立费用、审核费和认证费用一般需20-30万元(未包括环保设备投入)。这对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更是难以承担。
二、我国的应对之策
新贸易壁垒在21世纪将成为世界上主流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产生深远的影响。由于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中大都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劳动力成本低是我国最重要的比较优势,所以新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冲击将更大,将成为我国对外贸易中面临的最大障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应对新贸易壁垒,关键在于企业全面提高综合竞争力,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档次,加强环境管理和职业安全管理,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从综合能力上缩短与发展国家企业的差距。同时,由于新贸易壁垒涉及到技术、法律以及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和各个部门,政府须发挥主导作用,帮助企业提高综合竞争力,突破新贸易壁垒。
(一)政府对策
1、制定出口可持续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成为我国国家的基本战略,出口贸易也就必须服从于这个基本战略,这就要求不仅要追求出口增长的数量,还要追求出口增长的质量,及其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对外经贸部门还应建立出口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可持续发展评估指标体系,鼓励那些有利于环境的产品出口并在信贷上予以支持,在条件成熟的沿海开发区建立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树立几个在出口可持续发展上作出贡献的典型企业。
2、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发达国家使用最多的新贸易壁垒将是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上个世纪80年代初,英、法、德等国采用国际标准就已达80%,日本新制定的国家标准有90%以上是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与此同时,我国技术壁垒的整体水平与发达国家有二三十年的差距,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远远不能适应要求。90年代以来,我国加快了国际标准采用速度,1997年以后制定修订标准的国际标准采用率已占60%,但从整体看,我国采用国际标准的状况仍很落后。因此,要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快采用国际标准的步伐。另一方面,文本的采用不等于产品的采用,采用国际标准的重点在企业,最重要的是推动一大批出口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
同时,我国应组织更多的标准化专家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把我国的一些意见和要求,充分反映到国际标准中去,为我国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条件。为此,建议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发达国家标准化工作的动态,积极承担ISO秘书处和其他标准化组织的工作,争取将我国制定的水平较高的标准纳入国际标准中,或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标准期间充分反映和体现我国的意见和利益。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国际标准的制定活动,跟踪国际标准制定的全过程。对于因标准问题产生的国际贸易摩擦,我国应参与协调,从而不仅能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同时能积累宝贵的经验。
3、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认证认可体系。认证是证明企业所生产的终端产品及生产管理体系符合某种法规和标准的合格评定程序。虽然大多数认证是自愿性的,但它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及环境认证,都是企业通向国际市场的一盏绿灯。很多企业产品就是因为缺少认证而被国际市场拒之门外。所以政府须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认证认可体系,确保认证机构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坚决取缔不严肃的认证机构,鼓励国内认证机构发展壮大并积极与国外知名认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建立与国际和国外权威机构认证的相互认可机制。相互承认彼此的认证是消除贸易认证带来的技术壁垒的通行作法。例如,欧盟以外的认证机构可通过政府和认证机构间相互承认合作评定的协议获得欧共体授予的“被指定机构”资格,从而使自己的产品在国内获得认证后即可顺利进入欧洲统一市场。因此我国应积极开展这项工作,提高我国产品声誉,节省产品在重复认证中的巨额花费。
进一步加强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种类环境标志、安全、卫生标准和社会责任标准等认证机构的建设,提高认证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认证主体的服务功能,扩大认证范围,提高认证工作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权威性,实现国际互认,全面为社会、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要增加技术设备配置,加强技术人员培训,形成建立绿色屏障的技术队伍和技术能力。
4、建立新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建立新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对于我国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因为国际标准化机构和各国政府及其标准化机构经常对其技术法规和标准进行修订,如果企业信息不畅,不能按照已经变化了的法规或标准要求生产产品,在出口时就会遭遇壁垒。因此,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尽快建立国外新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以负责收集、跟踪国外的新贸易壁垒措施,建立国外新贸易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同时,认真研究新贸易壁垒对我国主要出口产品的影响,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之,创造良好的出口环境。在获取国外新贸易壁垒信息方面,我们应充分利用世贸组织各成员方在《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下提供的有关技术标准、法规的国家级咨询点。另外,可利用驻外经商参赞处等机构及时收集国外环境技术壁垒信息。国家通过建立相关的信息数据库和网站,方便企业查询,为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5、发挥行业协会、进出口商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行业中介组织应在信息情报支持、组织企业应诉等方面发挥政府和企业无法取代的作用,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应树立为企业服务的理念,积极帮助企业应对新贸易壁垒。
6、加强新贸易壁垒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普及工作。由于大多数企业对新贸易壁垒没有足够的认识,所以应加强新贸易壁垒的研究和人才的培养,加强新贸易壁垒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普及工作,让出口企业越来越重视新贸易壁垒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
(二)企业对策
1、出口生产企业应实施以质取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企业应提高技术水平、注重环境保护和职工的劳动条件,从整体上提高企业竞争力,从根本上突破新贸易壁垒。
2、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企业的组织结构、战略管理及经营管理等必须适应科技时代和环保时代的要求。企业可以将ISO9000、ISO14000等管理标准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创造出适合自身的管理方法,从制度上保证产品质量品质和环保品质,从而在国际市场上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
一、绿色贸易壁垒概述
所谓绿色贸易壁垒,也称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环境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环境
贸易措施,使得外国产品无法进口或进口时受到一定限制,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由于发达国家的产品科技含量和公众的环境意识普遍较高,他们对环境标准的要求非常严格,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自我表现再利用等整个过程均需符合环保要求。
其表现形式有:1.绿色关税和市场准人。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的进口产品课以进口附加税,或限制、禁止其进口,甚至实行贸易制裁。2.绿色技术标准。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他们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3.绿色环境标志。环境标志也称绿色标志、生态标志。它由政府管理部门或民间团体按照严格的程序和环境标准颁发给厂商,附印于产品及包装上,向消费者表明:该产品从研制、开发、生产到使用直至回收利用的整个过程均符合生态和环境保护要求。4.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是减少废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又不污染环境的包装,流行于发达国家。5.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基于保护环境与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与技术标准。6.绿色补贴。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
我国之所以频频遭遇绿色贸易壁垒,既由于绿色壁垒所依存的国际法律依据本身的缺陷和发达国家利用这些缺陷给发展中国家在贸易出口中制造的障碍,又由于我国自身在促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实际工作中存在不足,导致我国经常遭遇别国的绿色贸易壁垒,因此,应尽快出台一系列应对措施。
二、我国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分析
(一)实施出口可持续发展战略
绿色贸易壁垒的出现体现了人类社会追求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要求,面对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我们只能主动适应:一是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协调对外开放与环境保护两项基本国策;二是树立环境竞争力意识把提高环境质量作为提高出口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三是国家应实施扶持绿色产业的政策措施.给予绿色产业以优惠政策:四是企业应把开发绿色产品作为优化出13产品结构的重要举措。
(二)建立绿色贸易壁垒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
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发展变化的动态特征,我们应密切注意国外绿色贸易壁垒的发展动向,搜集各国环境限制法规和环境标准,研究主要贸易伙伴的技术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同时.充分利用wT0规定的各国技术陛贸易壁垒信息通报与咨询制度获得有关信息。成功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关键在于能否获得并利用相关的信息.而这又有赖于绿色贸易壁垒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三)积极参与国际产业结构调整
目前我国的产业结构缺乏竞争力导致我们屡遇绿色贸易壁垒。我国要在全球化浪潮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须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与新材料.环境技术等高新技术为基础.对传统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并充分考虑环境因素的影响.提高经济的环境友好水平。
(四)实施标准化战略,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工作
国际标准反映了国际上普遍达到的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得到各国的同.是处理国际纠纷的重要基础。目前.发达国家的国际标准采用率已达80%甚至90%以上,而我国国家标准只有4O%左右采用了国际标准.与发达国家之间有很大差距”。国际IS014000认证和环境标志认证是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和冲破绿色贸易壁垒的“绿色通行证”.通过国际认证的企业和产品.相当于获得了进入别国市场的钥匙。因此,我国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五)改革环保管理体制,促使环境成本内部化
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是深化环境保护和针对贸易与环境新问题的重要措施。在经济发展中可以采用经济激励手段为主的多样化的环保调节手段.促使环境成本内部化.变末端治理为前端预防.从而免受绿色贸易壁垒之限。在进出口贸易中.逐步建立禁止进口、征收环境税补贴和反补贴等选择性激励机制,克服国
内外企业“搭便车”行为。
(六)实施多元化战略.提高对市场环境的应变能力
发达国家对进口产品的绿色技术标准、包装标签、动植物的卫生检疫、环保等方面的规定过于复杂苛刻.我们可以实施贸易对象国的转移.以此避开绿色贸易壁垒。我国企业应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之上,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市场准入的限制。此外.我国出口企业还可以力争在海外直接设厂.把投资的重点定位在经济一体化的区域和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实现直接跨越绿色贸易壁垒。
(七)利用贸易救济措施抵制不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
对于不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我们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WTO/TBT或SPS等协议依据.建立绿色贸易壁垒调查机制.借助法律技术.贸易等方面的专家力量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申请商务部对进口成员方实施的绿色贸易壁垒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要充分利用WTO多边贸易体系的谈判机制和对发展中国家特殊照顾的规定.向有关国家和国际机构提出交涉或申诉,遏制环保例外权”被滥用,防止贸易保护主义者动辄实施不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
(八)积极开展环境外交,力争制定公平合理的贸易与环境新规则
我国应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加强合作.使国际环境规则的制定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合理要求;应积极参与WTO关于环境方面的贸易规则的修改制定工作以及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谈判.为我国企业开展国际经贸活动争取主动权。
参考文献:
一、引言
随着国际贸易发展的自由化趋势,尤其是随着人类环保意识的增强,国际贸易中的保护措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作为国际贸易中非关税壁垒之一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日趋增多。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stoTrade,TBT)是指一国政府或非政府机构以维护国家或区域基本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措施或法规,这些措施和法规对其他国家或区域组织的商品、服务和投资进入该国或该区域市场产生影响。TBT形式繁多,大致可归为五大类,即技术标准与法规,合格评定程序;商品检疫检验措施;包装标志和标签要求;信息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等。
我国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已经遭遇了多次商品出口被拒的事件,给我国造成了很大损失,国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更多是持一种批判态度。事实上,在国际分工格局变化的今天,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不过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起着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及促进技术进步等积极作用,而另一方面它又可能会引发贸易争端,封闭市场,阻碍经济增长。因此,不同利益主体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价值判断是不同的,甚至会出现激烈的冲突。客观理性地认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功能,不仅是一个理论命题,而且直接影响着我们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态度,进而影响有关决策。本文主要讨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双重社会功能,以期有助于人们更为准确地理解技术性贸易壁垒。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有利于社会进步
合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可以保护环境,保障人类及动植物的健康和安全,提高生活质量。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自由化的发展,国际贸易在给各国人民带来巨大的利益和便利同时,也产生了严重的环境问题。由于资源的过度开发,污染物过量排放,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技术壁垒之所以能在WTO规则体系下存在与发展,最重要的是技术标准体现了对产品质量、产品安全、生命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关怀,因此,也体现了对人类的福利和动植物的安全的终极关怀。技术性贸易壁垒就是为了消除这种威胁而制定的。例如,技术性贸易壁垒对食品卫生的要求正成为国际贸易的热点,这是因为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同时,人类和动植物却面临着更多的安全挑战。有些病虫如松树线虫,一旦由出口产品带入进口国,很容易在进口国领土上“定居”繁衍,造成危害。于是目的明确、用意良好的食品检验检疫和食品标准措施在国际贸易中得到了应用。
当今人们的价值观已经开始由重视物质价值转向以强调非物质价值的绿色价值观,尤其在发达国家绿色消费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偏好和需求促进了国际贸易中绿色产品市场的扩大,为发达国家制定较高的环境保护标准提供了市场基础,使某些国家可以借保护自然资源、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理由,提高环境水平、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环保技术落后,过于追求低成本等原因,采用的环境标准低于发达国家,这就为发达国家采用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商品进口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国际贸易中也存在不合格、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如不安全家电、不安全儿童玩具、含汞化妆品、假药、旧服装、未经过安全证明的转基因食品、农药含量超标的食品等。如果不对这些商品的国际贸易严加限制,就会危害进口国国民的健康,因此,为了保护消费者健康,在贸易中加强检验、检疫措施极为重要。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完全有必要就各种商品制定相关的技术规章、技术标准、认证程序、包装与标签的要求等技术性贸易措施。一旦这些措施超出WTO有关协议的规定与约束,就成为阻碍商品贸易的壁垒。
日趋成熟的消费群体对生命健康的重视,对消费的产品质量和档次的要求不断提高,技术贸易壁垒措施产生并在国际贸易中得到了应用。同时,随着新化学物质不断增多,导致近十多年以来,全球环境日益恶化,严重地威胁到人类的健康和动植物的安全。气候变化、臭氧层损耗、温室效应、越界空气污染、水污染、食品污染、海洋污染、有毒有害与危险废物的处理,以及包括干旱和沙漠化在内的土地资源退化、森林破坏、酸雨沉降、物种灭绝等,使生态平衡遭到严重地破坏。对于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出现对其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保护健康与安全,促进公共目标的实现。技术法规与标准吸引着一个面临相似问题并能产生共同的消费利益的群体。在这个意义上说,技术标准与技术法规本身就是公共产品。比如制定有关废气排放量的技术法规与标准有助于保持清洁空气;可以保障人民健康和安全,如强制规定产品的安全标准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甚至生命;一国建立有效的TBT体系可以帮助其维护基本的安全。在国际贸易领域,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而采取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即绿色壁垒,一方面限制甚至禁止了严重危害生态环境产品的国际贸易与投资。另一方面,又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这些产业将成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新的增长点,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达到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三、技术性贸易壁垒会损害社会公平
虽然技术性贸易壁垒在保护环境和健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技术性贸易壁垒往往在环保绿色、安全卫生等名义的掩护下,打着合法的外衣行贸易保护之实。许多发达国家积极制定标准法规,为技术贸易壁垒提供法律支持。技术性贸易壁垒或者通过其数量控制机制的作用将外国产品阻挡在国门之外;或者通过价格控制机制,抬高进口商品的价格,从而使出口方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为了维护自身经济利益,出口方往往会对对方采取贸易报复措施,从而引起贸易纠纷和贸易战。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贸易争端的重要领域。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的案例中,技术贸易壁垒就占据了28个,双边贸易中的技术壁垒争端更是层出不穷。技术性贸易壁垒经常会被用为经济制裁的手段。在国际社会中常常会出现某些国家由于一些政治原因而对其他国家进行经济制裁。例如发展中国家就是发达国家制裁的主要对象。发展中国家作为世界政治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求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必然与发达国家控制的现行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发生冲突。而西方发达国家倚仗其强大的经济实力,不断对发展中国家施加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压力,干涉发展中国家的内部事务,寻找各种借口对不合他们胃口的发展中国家实行经济制裁或禁运。这种强权政治的行径遭到了发展中国家日益强烈的反对和抵制,效果越来越差。这时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广泛性、形式上的合法性及保护方式的隐蔽性等特点而常被使用。
根据WTO有关协定要求,在运用TBT时,不得任意采取不合理的歧视手段。但实际上,由于很难界定合法性和歧视性,加上TBT涉及面广,有关风险评估、科学论证及合理保护水平等常常引起争议,TBT较易被滥用,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发达国家利用TBT的合法性,变相推行贸易保护主义,其直接影响,就是发展中国家的许多产品由于技术、环保或劳工等因素无法进入目标市场或被迫退出目标市场。发达国家通过制定法规、法令等方式设置的技术壁垒的程度非常高,其中美国有2.5万个,英国有2.2万个,法国有1.6万个,日本仅在农残量方面的技术标准就达6000多个,这样就导致发展中国家的许多种产品无法进入这些发达国家的市场。比如在肉类生产上我国一直居世界首位,但由于美国检验局采用拖延方式拒绝接受我国企业进行有关检验、审查申请,使我国对美国的肉类出口仍是空白;在机电产品方面,由于欧美等国严格规定机电产品的性能、排污量限制、兼容性、可回收率、节能性等,给发展中国家的机电产品出口带来了许多障碍;在纺织品方面,欧美调整了原产地规则,轻而易举地就达到了限制的目的;在化工产品、药品等方面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这就给市场准入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造成这种状况原因有三个:一是我国出口产品不符合进口国的标准要求,被拒之门外;二是贸易对象国任意提高标准,致使出口企业无法达到;三是标准提高增加了出口成本,一些出口企业无法承担费用,不得不退出市场。
四、简要结论
技术性贸易壁垒可以促进社会进步,有助于环境、健康等社会目标的实现,并具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一面,但同时会损害社会公平,成为一些国家变相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作为一个正在复兴的大国,从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的角度出发,更加理性地看待各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而不是只停留在一般的应对国际贸易中层出不穷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和贸易纠纷。我们必须积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热潮,正视技术性贸易壁垒,并以正确的态度,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建立自己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
参考文献:
1.李树.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设置与我国的策略选择[J].改革,2003(06)
2.卢明袆.论国际贸易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D].外交学院,2006
3.柯大钢,冯宗宪.技术壁垒及其跨越方式[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
4.高浏琛.TBT发展动态与对策研究[J].北方经贸,2004(04)
5.周正祥,周建华.技术贸易壁垒影响我国出口的原因分析[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3)
6.白雪华.TBT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对策分析[D].东北财经大学,2005
7.刘映华,马晓峰.SPS协议下的国际贸易[J].辽宁经济,2006(08)
8.洪金莹.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J].当代经理人(下旬刊),2006(12)
技术性贸易壁垒相对于其他非关税壁垒来说。更隐藏,更灵活,且种类繁多,不易对付。其主要特点可归纳为如下:
(1)貌似合理性。它以公开的立法加以规定和实施,具有名义上的合法性。
(2)灵活多样性。制定技术性贸易壁垒,手续比较简便,伸缩性较大,可以针对进口商品随时灵活改变标准水平,或增加标准或技术种类。
(3)伪装隐蔽性。技术性贸易壁垒在看似公平的标准和法规中,渗入了国与国之间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和一些人为因素,这些隐蔽性差异正成为一些国家限制外国商品流入国内市场的借口。
(4)针对性。某些技术性规章和标准经过精心设计和研究,可以专门用来对某些国家的产品设置障碍。
(5)坚固有效性。科技水平相对不高的发展中国家的商品通常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要求而无法向重则向国家出口,故TBT被突破。
(6)广泛性。TBT的表现形式涉及公约、法律、标准、要求、制度等各个方面,极具广泛性,其影响也是多方面的。
(7)复杂性。TBT因涉及的技术和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因而远比配额、许可证、出口限制和外汇管制复杂。
(8)利弊双重性。TBT对进口国和出口国都有利有弊。
2国外对我国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及现状
多:欧盟的技术标准有10万多个。德国仅工业标准就有15万种,日本1994年的调查结果显示有8148个工业标准和397个农产品标准。
繁:技术法规、技术标准、质量认证、绿色壁垒……以认证为例,仅美国就有55种认证体系。产品安全认证体系UL、军用MIL,电磁兼容、FCC等诸多认证机构为外来产品设置了层层障碍。
细:西方国家对质量指标的要求往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出口企业哪怕是在检测设备上差一点,就会因细小的差别而遭受重创。
严:FDA每月会因各种技术原因扣留3500批各国进口产品,2002年美国又出台规定,所有供应商必须进行IS09000认证,否则拒绝进入美国市场。
3我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策略
3.1政府的战略
3.1.1重视技术引进,提高我国科技水平
不同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是发展中国家面临发达国家技术壁垒的主要原因,发展中国家只有提高本国的技术水平,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才能真正的跨越所面临的技术壁垒,而提高一国科技水平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增强本国在科技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二是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以提高科技水平,即通过与发达国家的贸易来获得技术的溢出效应。为此,政府需要从以下几点着手:
①增大教育经费、科研经费的投入,培养大批基础科研和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我国的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
②通过减免所得税,工业产品税,免除科研设备和技术进口关税等手段鼓励企业加大对技术研究开发的投资。
③加快企业结构调整,实现贸易结构升级。
3.1.2通过协调与国际互认跨越技术贸易壁垒
所谓协调是指以统一的形式标准化技术标准或法规,分为谈判协调与权威两种形式。谈判协调是指各国通过谈判形成一套共同的纪律来实现协调。权威协调是各国采用了一个权威的技术规范。
3.1.3建立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信息服务体系
我国大部分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是因为信息不畅造成的。我国应建立专门的TBT咨询中心,定期搜集、整理、国外TBT的最新动态,密切关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活动,对于贸易对象国的一些技术性限制措施的动态加以密切跟踪,向我国进出口企业提供详尽的技术壁垒咨询服务。
3.1.4积极适用WTO的有关规定
对于一些国家对我国出口产品实行双重技术标准或明显歧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可依据WTO的规定运用法律手段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另外,可依据WTO的有关规定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技术法规体系和贸易救济体系。
3.2企业的战略:
3.2.1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步伐,努力提高技术水平
要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障碍,其根本是要在技术水平上达到一定要求。因此我国外经贸企业要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优化贸易商品结构。
3.2.2健全和完善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基本情况:
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stotrade)简称TBT,主要有以下三个特征:
(1)广泛性,从产品到生产过程,技术壁垒无处不在。从初级产品到制成品,从劳动密集型到资本密集性,进口国有严格的限制。这种限制正在逐步的扩大;从生产过程看,它含概了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消费全过程。随着技术的进步,技术壁垒即将扩展到国际贸易的各个领域。
(2)形式上的合法性,贸易壁垒大多以国内国际公开立法的形式存在。由于国际上目前还没有关于技术壁垒的统一立法,对进口商品的技术要求大多由国内立法规定。这些法规是要求进口商强制遵守,这样外国厂商被合法的排除在外。
(3)保护方式的隐蔽性,发达国家设置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以高科技手段进行检验,使科技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难以适应。这种方式表面上是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不直接体现歧视性,但发展中国家厂商为了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不得不改进生产技术,调整原材料,增加了生产成本。降低了产品的竞争力。
TBT形式繁多大致可归为五大类,即技术标准与法规,合格评定程序;商品检疫检验措施;包装标志和标签要求;信息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等。
二技术壁垒产生的原因分析
WTO成员经常因卫生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发生争端,欧盟,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美国,印度,阿根廷,墨西哥等已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成为多起争端的当事国。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主观原因:有关成员的贸易保护主义思想依然存在,他们出于保护国内产业得到考虑,总是希望通过各种手段限制货物的进口。(二)客观原因:WTO贸易规则原则上禁止配额,许可证和高关税等传统的贸易保护措施,但WTO并不禁止个成员国为了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或为了保护环境而对进口货物规定原则上已禁止的配额高关税等传统贸易保护措施,而对进口货物规定必要的卫生和技术要求,正因如此,有关成员为了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必然会更加关注卫生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1]
三我国成为技术保护壁垒受害国的主要原因
1.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加强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实力迅速提高,对贸易飞速发展,对外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我国外汇储备逐年增加,2002年我国外汇储备名列世界第二。随着科技的发展,外贸产品中的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为了维护竞争中的支配地位,发达国家不断加大对我国实施 TBT的力度和密度,以达到限制我国出口,保护国内市场和产业的目的。
2.我国产品的相对弱质性
改革开放之前,由于国内国外两方面的原因,我国长期处于封闭状态,几乎割断了与外界的经济联系。由专家统计我国产品质量平均落后于发达国家10到20年。随着全球质量水平的和档次的不断更新,国际标准的不断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质量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否则将难以在国际市场取得竞争优势地位。
3对TBT认识和管理不够
我国出口企业大多没有认识到TBT的重要性,对产品质量没用清醒地认识,不注重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一味的强调廉价劳动力和低成本的优势。这必然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政府对技术贸易壁垒也缺乏做过的重视,政府内部没有负责贸易壁垒的机构,对贸易对象的技术标准和技术管理措施了解很少,没有给出口企业以宏观上的指导,这不利于我国在国际竞争中获得优势。
4.长期游离于多边贸易体制之外
国际贸易已广泛地将标准化作为贸易成交的依据。为了使产品能满足险费者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纷纷制定技术标准,为企业生产提供指南。这种标准十分强制性的有企业和用户自由采纳,但凡涉及公共安全,健康卫生领域的基本要求,由国内法作强制性规定。
四技术标准化的机遇与挑战
机遇:“对TBT的研究不能一味的强调它是一种壁垒,它也有其合理成分可以利用,但必须遵守国际规则。”[2]技术贸易标准化是各国政府在对外贸易中出于保护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原因所作的一系列强制合法的对产品性能进行检验的技术标准和测试方法。目前,国际组织,各国纷纷建立产品质量体系,如ISO9000等。这些被广泛接受的产品技术方法可以使生产上采取统一的设计生产,有利于形成规模效应,同时也保证了产品质量。另一方面,技术性壁垒尤其是其中的绿色壁垒对人类的生存也产生深远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利于全球环境状况的改观,保护人们的身体健康,而且,有利于社会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现在世界各国人们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形成或正在形成绿色的消费观。人们越来越看好绿色产品,如绿色冰箱,绿色轮胎,绿色汽车等等。有关资料表明,70%的美国人表示公司的环保信誉会影响其购买决定,40%的欧洲人更喜欢绿色食品而不是传统食品。[3]
挑战:随着经济,金融,科技全球化的深入,和国际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加快,运用TBT来维护合法利益和实施贸易保护必然成为一个大的趋势。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出口产品正在面临越来越多的TBT的挑战。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仅国外技术规定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就影响出口500亿美元。受经济发展水平低,出口商品结构档次仍较为落后等原因,将成为本世纪影响我国出口贸易的巨大障碍。我国的进口除关税壁垒外基本没有采取系统有效的技术性措施。在本世纪进入关税大幅度降低和非关税壁垒大量削减的情况下,若不建立有效,强有力的技术防范体系国内企业将面临严重的挑战。
五,我国应对TBT不利影响所应采取的对策
(一)消除TBT对我国出口的不利影响
首先,出口企业应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提高生产力的同时,注意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这就要求企业注重环保节能,开发绿色产品,建立清洁生产机制。争取取得环境质量认证。
其次,国家要为出口企业实施可持续发展提供条件。第一,加速我国相关技术标准法律法规的建设。我国政府一向很重视法律体系的建设,但是在环保、卫生等方面人很不完善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因此加快建立我国的相关法律体系十分必要的。第二,我国政府还需积极推国际标准的实施。首要的是ISO9000;2000标准和ISO14000标准,这两套标准都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在总结了工业发达国家先进企业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统一制定的。ISO9000已被世界各国广泛接受,一旦取得就相当于获得了多边认证,为进入国际市场减轻了阻力。
第三,最好能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收集贸易伙伴的技术标准和相关立法的信息。这个机构可以为出口企业提供咨询,也可以就相关国家利用技术壁垒为本国企业提供贸易保护的措施,提请我国政府注意。以便寻求外交途径或者争端解决机制消除其对我国出口企业的不利影响。
(二)利用TBT保护我国民族工业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背景
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带来了诸如资源短缺、环境污染、臭氧层被破坏、全球气候变暖、生态失衡等一系列世界性环境恶化问题,以及环境污染对食物的危害等,使人类认识到环境污染、自然生态系统失衡,最终将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许多国际环境公约对以往国际贸易中忽视的环境问题也进行了规范,增加了贸易在内的制裁条款。
绿色壁垒是指那些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通常,绿色壁垒应由进出口国为保护本国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而设置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法规标准等,是对进出口贸易产生影响的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
二、绿色贸易壁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发达国家基于自身的利益,屡屡打着环保的旗号,采取单方面的贸易措施,限制外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产品的进口,频频引发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与纠纷。
绿色贸易壁垒对进出口的影响取决于它的设立国家及其水平,因此,绿色贸易壁垒对进出口的影响既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
(一)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
绿色壁垒是调节进出口贸易的重要杠杆。绿色壁垒措施在调节贸易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日趋增多和复杂的绿色壁垒措施正在对国际贸易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通过建立绿色壁垒体系来调节贸易进出口,已经迫在眉睫。绿色壁垒和其他贸易壁垒一样,会对国际贸易的发展起到阻碍作用。设置绿色壁垒之后,受限产品的国际贸易额减少。
但是绿色贸易壁垒也可以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发展,为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新产品的国际贸易发展创造了条件。通过建立绿色贸易壁垒,可以促使企业提高科技水平和环境标准,降低污染排放,从而有助于增强国际竞争力。
(二)对进口国的影响
绿色壁垒和其他贸易壁垒一样,起到限制进口,引起进口国国内市场价格上涨和保护本国的市场和生产的作用。由于有污染的产品被绿色壁垒阻于国门之外,进口国消费者享受到更加健康、安全、清洁的产品,但由于产品价格上升,进口国的消费者必须以更高的价格购买所需的商品,而有关厂商却从中获得高额利润。另外,环保标准的国别差异导致一些发达国家将其有毒有害难以维持的印染、漂洗行业转移到环保要求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进行生产,这种不公平现象加剧了发展中国家的困境,使之进入污染不断加重、贸易利益不断减少的恶性循环中。
(三)对出口国的影响
绿色壁垒对出口国不同的生产厂商的影响是有所不同的。对于及时改用清洁生产技术、生产绿色产品的生产厂商,其在市场上处于有利的地位,绿色壁垒阻碍了国内许多厂商的出口,竞争对手锐减,出口市场广阔,而且国际市场上绿色产品价格上升,更使得生产绿色产品的厂商能够补偿由于采用清洁生产技术而增加的成本。对于不能及时改用清洁生产技术,依旧采用旧的有污染的生产技术进行生产的厂商,其境况将严重恶化。国内该类产品供给大大多于需求,短期内产品积压,使得价格下跌,产量减少。
(四)对我国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正面临越来越多来自于发达国家甚至发展中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的挑战。总体来说,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市场份额、贸易机会、企业和商品信誉等方面都产生了不利影响,导致国外消费者对我国部分产品尤其是农产品食品信心下降,对我国出口造成长期的负面影响。具体地说,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产品出口的市场范围
我国目前的主要出口方向仍然是日本、美国、东南亚、欧盟、韩国等国家,而这些国家(或地区)多数是环保主义倡导者和拥护者,也是绿色贸易壁垒的发源地。我国出口商品的市场销路极易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从产品的出口增长速度来看,由于我国的出口市场相对单一、固定,一旦目前的市场销路受到影响,出口的增长速度必然有所下降,尤其是在一些发达国家专门针对我国的某些商品设置绿色贸易壁垒的情况下,如不及时采取对策,就会影响到整个产业的发展。
2.企业的出口成本和出口效益
由于绿色贸易壁垒多数是以环境标准和标志的形式出现,要想实现其环境标准、获取其环境标志,就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进行技术改造,改善环境质量,使企业出口产品的成本大幅度上升,价格优势削弱,丧失了国际市场竞争力。比如一次性打火机出口,欧盟就提出一个CR法案,完全的技术壁垒,限制进口的一次性打火机必须安装安全阀来避免儿童不慎使用的时候的安全性,这一点就给国内的一次性打火机生产厂家就带来了难题,涉及到了技术和成本的问题。
3.从我国的对外贸易关系
由于遭遇了越来越多的绿色贸易壁垒,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国之间的贸易摩擦不断,稍有处理不当,就会影响到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因此,必须恰当处理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产生的冲击。
参考文献:
[1]杨树明.非关税贸易壁垒法律规制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
[2]顾肖荣.WTO法律规则与非关税壁垒约束机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3]刘绍坚.中国纺织品出口过程中的绿色壁垒及法律对策.法律出版社.2004.
[4]唐小波,沈秋明.WTO法律规则与中国纺织业.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5]郑炯.世界组织解决贸易与环境争议的新实践.国际贸易问题.1998(8).
人类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生态环境破坏。在此客观情况下,人类开始关注环境;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世界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更加频繁;为此,贸易与环境成为全球瞩目的焦点。当前世界贸易中出现了一种新的动向:发达国家通过制定高于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标准,作为市场准入的限制条件,来推行新的贸易保护主义,从而使传统的贸易壁垒逐步演变成绿色贸易壁垒。
一、绿色贸易壁垒对外贸企业的影响
当前,我国在大力发展对外贸易的过程中,面临着许多双边、多边环保协议及国家环保法规的直接或间接限制,绿色贸易壁垒成为中国加入WTO后遭遇到的第一道槛,也是最难过的一道槛,它直接威胁到我国企业出口贸易的发展。盛行于世界市场的各种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至少产生了三个方面的影响。
(一)商品的出口市场相对缩小。我国出口贸易以低技术含量的制成品、初级产品为主,出口贸易的主要市场是日本、美国、欧盟、韩国、东南亚等发达或较发达的国家。发达国家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使我国遭受了许多不合理的限制,出口市场相对萎缩。这些国家的产品进口标准,如防污标准、噪声标准、电磁辐射标准、包装标准等,大都是我国产品在短期内难以达到的环境技术标准。在农产品和食品方面,由于我国海洋环境不断恶化,欧盟已不再进口我国贝类产品。1994年以来,中国的牛肉、猪肉几乎不能出口美国,欧盟也完全禁止中国的牛肉、冻鸡肉进入。在服装和纺织品方面,西方国家通过立法禁止进口含有某些化学成份的纺织品,如1994年4月1日起德国禁止进口含偶氮染料的纺织品,这使我国使用104种偶氮染料的纺织品的出口中断。
(二)出口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发达国家设置的绿色技术标准使我国出口产品成本大为增加,削弱了该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我国外贸企业为了获得国外绿色标志,一方面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购买仪器设备等间接费用,另外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使用年费等直接费用。在包装材料及包装废弃物的处理方面,美、欧、日等也从自身的资源禀赋、包装技术、消费者偏好、现有设施等因素着手,制定了许多歧视性规定,使我国出口货物包装成本大幅度上升,出口贸易困难重重。在中国输美商品木质包装案后,欧盟效仿美国,于1919年6月1日公布了欧盟委员会的决议,要求成员国采取紧急措施,对1919年6月10日后从中国(不包括香港)离境的所有产品的木质包装实施新的检疫标准。由于新检疫规定要求采用热处理、熏蒸处理或防腐剂处理的木质包装,我国出口产品包装费用将增加20%左右。而如果被强行要求采用纸板、塑料等替代材料,包装成本则会成倍上升。据估算,仅欧盟的包装决定就影响了中国七十多亿美元的对欧出口贸易。另外,在成本内在化及反补贴措施的影响下,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对我国出口货物征收绿色关税,同样使这些产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由于成本提高而丧失价格优势,制约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三)与他国的贸易摩擦日益增多。20世190年代以来,工业经济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主要问题。尽管存在国际环保公约、国际环保法规标准,但由于各国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决定了其对环保技术开发、环保资金的投入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形成了各国环保标准的差异性,造成了国际贸易的摩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获得飞速发展,目前已经是世界第六大贸易国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出口国,贸易流量空前增大,外汇收入和贸易顺差逐步增加。在世界经济增长趋缓、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我国出口产品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绿色壁垒制约,引发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增多,影响了我国外贸的发展。
在农产品和食品领域,欧盟自1996年8月1日起禁止我国冻鸡肉进入欧盟市场。日本于11919年初出台《家畜传染病预防实施细则》,规定进口包括中国在内19个国家的猪牛羊肉及其制品必须经过指定设备进行加热消毒处理。从2000年下半年起,欧盟执行了新的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扩大了检测项目,大幅度提高了测量标准。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也和欧洲一样,以食品安全为名提高了对中国茶叶的进口壁垒。在纺织品出口方面,1994年4月1日起,德国正式禁止进口含偶氮染料的纺织品,凡违反此规定者视同犯罪,产品将被销毁。从上述简要列举的事例中可以明显看到,由于绿色壁垒的限制,我国出口产品所受的冲击将越来越大,与外国的纷争将更加频繁,严重制约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二、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我国加入WTO为企业加入世界经济贸易大循环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机,但是如果不能及时把握住“绿色环保”,冲破国外垒起的“绿色壁垒”,企业进军国际市场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在国际竞争中就无法摆脱劣势。为此,我们应该大力实施绿色战略,积极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创建一批有口皆碑的名牌绿色产品,突破绿色壁垒,走向国际市场。具体对策如下:
(一)提高绿色环境意识,树立绿色营销观念。我国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对于“绿色壁垒”尚处于毫无准备状态,对绿色产品的认识也仅仅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对获得绿色证书的重要意义缺乏清醒、明智、紧迫的认识。要想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就离不开广泛的宣传和教育。在对外经贸与环保方面的宣传上,特别要在国际环保公约、环境标准的法规上做文章,使得各级经贸工作者及企业领导者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在我国外经贸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同时,为了彻底消除污染,必须树立全方位、全过程的环境管理新思想,从产品的研制、生产、包装、运输、销售、消费到废物的回收、再利用,每个阶段都要考虑环保问题。另外,我们还应做好对对外贸易与环境保护负面情况的报道,增加危机感、紧迫感,以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新形势。例如,山东省冻鸡肉由于农药残留超标而失去国际市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这些教训应使我们清醒地意识到环保已不仅是影响企业的发展,而且是企业生存的必要条件。(二)追求技术创新,调整产品出口结构,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绿色贸易壁垒实质是高技术壁垒,对企业来说,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是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根本途径。首先,企业要认清市场发展趋势,增加科技投入,开发绿色产品。随着社会的发展,消费者在衣、食、住、行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绿色需求日益扩大,绿色消费成为主导国际贸易的新潮流。据美国克里兰夫市场预测公司的调查,国际绿色消费正以每年平均12%~15%的速度增长,到2010年世界绿色市场规模将增至12000亿美元。可见,要争夺国际市场、扩大出口,必须适应绿色消费潮流,依托高新技术,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有益于环境和消费者身体健康的绿色产品。目前我国企业研究与开发投入明显不足,许多中小企业没有专门的研究机构,许多大型企业的研究与开发经费只占年销售额的5%左右,只相当于发达国家的中小型企业。因此,必须努力进行技术创新,开发环保成本低、质量优、符合国际环境标准的绿色产品,抢占国际市场。其次,重视对传统产业改造。通过改造产品设计、包装,提高产品质量,努力达到各种技术、安全、卫生、环保标准以及包装、标签要求,顺应绿色消费的潮流,让自己的绿色产品大规模走向世界市场。我国冰箱年出口量1992年曾达40万台,1993年因受“蒙特利尔议定书”影响,出口量下降到20万台。经过技术改造,无氟冰箱研制成功,我国冰箱出口迅速扩大,2000年出口达到180万台,成为世界冰箱生产第一大国。我国冰箱行业的成功经验表明,注重对传统产业、产品的技术改造以符合绿色消费趋势,是大力发展出口、实现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三)加快环境管理系列标志认证工作。在绿色标准已成为国际贸易新标准的时代背景下,企业应对绿色壁垒最有效的武器是通过环境管理系列标志ISO14000认证。这一认证就是对企业或社团的环境行为进行两个方面的规范和评价,它们分别是组织环境管理体系和产品环境标志制度。为适应这一国际潮流、服务于企业出口,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联合组成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自1997年正式开展认证工作。但是,很多企业在环境管理上还停留在末端治理阶段,对ISO14000标准的理解和应用还不深。因此,我国企业尤其是外贸企业在认证问题上依然任重道远,要深入了解ISO14000认证的各项标准与要求,扎实做好企业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综合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和能力,争取早日通过国际认证,适应国际市场“绿色”潮流,走绿色企业发展之路,全力推进外贸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发展战略。同时,申请认证还能够推动企业的内部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引导企业按照绿色要求改进产品种类、生态设计、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推动企业的管理走向标准化、规范化和国际化,促使企业经营由粗放经营向可持续经营的转变。
(四)实施绿色营销,塑造绿色形象。绿色营销指企业通过交换,为满足人们的绿色消费需求,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与义务,实现自身的盈利所进行的与产品有关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企业搞好绿色营销,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搞好绿色品牌设计。在给绿色产品设计品牌名称时应融入绿色概念,一个好的绿色品牌名称有以下特征:暗示产品类别,支持标示物和标示语,尽量将品牌名与自然风景区的名称、少污染或无污染的地名及其具有代表性的动植物联系起来。其次,重视绿色产品的广告宣传。在绿色产品的广告宣传过程中,应强调产品对环境的友好性,使广告不仅突出产品的绿色形象,刺激消费者的购买,而且获得现代公众的好感与共鸣。在进行绿色产品的广告宣传中,可以实施差别策略,最立竿见影的方法有:一是注重产品包装。许多产品的外包装如可口可乐纸杯等示意消费者用后投入垃圾箱内,这很容易使环保意识较强的消费者对企业产生好感。从发展趋势看,可回收、易拆解,部件或整机、包装物可翻新和循环利用的产品将成为绿色消费的一种选择时尚,这无疑为广告产品差别化策略提供了新的诉求点。二是在商品上附上“绿色标志”。绿色标志也称环境标志,它是一张贴在商品上的特定图形,标志着该商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也符合环境保护的规定要求。目前绿色标志已逐步成为企业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所必备的通行证,因此,企业应努力取得环境标志并在广告宣传活动中对其加以强调,以增加绿色品牌广告的说服力。据有关资料表明,77%的美国人表示一个公司的环境信誉影响其购买决定,40%的欧洲人更喜欢购买绿色产品。我国青岛电冰箱总厂销往德国市场的电冰箱数量之所以居亚洲之首,就在于该厂将氟利昂含量减少到5%,获得了德国的环境标志。由此可见,在广告中宣传绿色产品的环保性能可以取得显著效果。
(五)加强国际间的相互合作,抵制环境贸易壁垒。当前环境与贸易问题的实质是改变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我国已是WTO正式成员,可充分利用WTO多边贸易体系的谈判机制、合理对抗机制、报复措施、非歧视原则及对发展中国家特殊照顾的规定,联合发展中国家共同抵制发达国家故意设置的歧视性绿色贸易壁垒,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为此,要进一步加强国际间的合作,树立全球经济伙伴思想,力争建立环境与贸易相互协调的良性机制;要坚持权利与义务平等的原则,在享受国际贸易带来的利益的同时,承担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称的环境义务,反对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的旗帜下推行“以邻为壑,奖出限入”的新重商主义行为;要坚持发达国家多承担义务的原则,要求发达国家对其工业化进程的环境欠账和现行的高度密集生产及奢侈性消费带来的环境后果负责,向发展中国家转让环境技术,提供资金支持,反对发达国家动辄实施环境贸易制裁,损害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利益。
总之,针对目前国际竞争的严峻形势,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现状,清楚自己的不足,进而研究具体可行的应对措施,顺应形势,把握市场脉搏,努力改变经营思路,迎接绿色挑战,树立绿色观念,开辟绿色产品,塑造绿色形象,满足绿色需求,将企业做大做强,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取得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丁家云.绿色贸易壁垒与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J〕.经济问题探索,2002,(4):75-719.
关贸总协定(GATT)作为协调世界经济贸易关系的三大国际组织之一,曾对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占世界贸易总量85%的贸易额发挥着影响。GATT制定的基本原则,如非歧视原则、关税保护原则、公平贸易原则、贸易壁垒递减原则、互惠原则等对指导世界贸易运行,消减各国之间贸易壁垒和非关税壁垒,解决各缔约国之间贸易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GATT签署的时候(1947年),环境问题还不具有国际性,所以,环境问题只是被作为例外的特例在第20条(GATT关于自由贸易“一般特例”)中有不太明确的规定:第20条(b)允许把那些“必要的保护人类、动物或地球上生物的生命或健康”的措施作为特例看待;第20条(g)则允许把“与保护不可更新资源有关的措施(如果这些措施同国内生产或消费限制相结合能够奏效的话)”作为特例看待。随着国际环境问题重要性的不断加强,GATT在处理与环境有关的国际贸易争端中显得越来越乏力。与此相应,要求“绿化”GATT的呼声日益高涨。对GATT的批评主要集中在国际贸易政策与环境资源保护的关系上,具体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
1.自由贸易对环境的影响
GATT的基础是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基础上的自由贸易体制。从自由贸易对环境的影响看,环境可能从以下五个方面承受了自由贸易的后果[1][2]:(1)自由贸易会增加经济活动,而经济活动的增加会消耗更多的资源和能源,占用更多的耕地,产生更多的污染,但在技术进步条件下,经济增长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未必同比增加。(2)自由贸易可能会导致工业和农业的重新组合以达到规模经济,规模经济对环境资源的占有能力、集约利用能力和对环境污染的处理能力都会增加,对环境的影响正负兼有。(3)自由贸易主张废除补贴,因为补贴是自由贸易的障碍,农业补贴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工业化国家对其农业的保护一般是通过农业补贴保持国内产品价格高于世界市场价格而实现的。但由于农业补贴鼓励农业过度生产,从而直接造成了耕地退化、径流污染、林地湿地破坏等生态环境恶果。废除补贴将大大有益于环境。(4)贸易自由化会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使经济水平进而人们的福利水平提高,这对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以及制定和实施环境政策均有正面影响。(5)国际自由贸易会增加市场失灵,因为它没有把环境外部成本计算在内。总之,自由贸易对环境的影响有正有负,如何消除自由贸易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是“绿化”GATT的焦点。
2.环境外部成本问题
对GATT的第二类批评是针对基于比较利益理论的贸易惯例忽略了环境外部成本而提出的[1][3]。环境外部成本是指由于环境外部性所造成的损失成本。国际贸易中的环境外部性可以分为单向外部性和相互外部性两类。单向外部性是指一方造成环境损失,却使另一方承受损失成本的情况,它可以进一步分为消费外部性和生产外部性。消费外部性指的是进口国对进口产品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外部性,如对受到农药化肥污染的食品的消费;生产外部性则是指出口国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所造成的环境外部性,如硬木贸易对森林的破坏,水产品捕捞对珍稀动物的威胁等。相互外部性是指环境破坏方和受害方都承担环境外部成本损失,共同财富被污染和破坏的情况,如气候变化、酸雨污染、共有水域的污染等。一般来说,生产外部性较之消费外部性更难以及时发现,而其对环境危害的范围更广,程度更深。GATT的问题在于,它仅对与产品消费有关的外部性有所考虑,却忽略了生产外部性。根据GATT的原则,如果能提供外部性的证据,能够证明某种贸易限制是有效率的,并且能够证明贸易限制适用于所有国家,那么消费外部性就是一个在第20条之下进行贸易限制的合理理由。与此不同,GATT不允许把生产外部性作为特例看待,认为
如果贸易限制是同生产过程相关而不是同产品本身相关的话,就不能认为贸易限制是合理的。
国际贸易中纯粹单向外部性的情况很少见,多数情况下的外部性是相互的(或共有的)。解决共有外部性的有效方法是制定共同遵守的国际协议,而GATT并不支持采用贸易限制来推进环境目标的做法。事实上,大部分具有环境意义的措施都会包含附加的环境条件,含有保护主义因素,许多情况下,很难判别究竟是贸易保护还是资源环境保护占主要地位,因此,批评者们认为GATT应对此有更明确的规定。
可持续性的国际贸易要求国际价格反映资源耗损的真实社会成本,即要把环境外部成本计算在内。依据“污染者负担”(Polluterpaysprinciple)原则,根据所造成的环境损失对不同的进口货源采取限制性措施,是缓和贸易政策与环境资源保护矛盾的有效途径,因为这会促使以破坏环境资源为代价的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考虑环境外部成本,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减少环境破坏活动。产品价格中包含环境成本,亦会促使消费者减少不利于环境的消费活动。
3.环境规定对贸易的影响
一种观点认为,环境规定会影响国际贸易的发展,因而不支持在国际贸易规范中引入太多与环境有关的规定[3]。这种观点不无道理。解决环境外部性的最佳措施是各国制定适当的环境政策来纠正市场失灵,贸易工具只是次优措施,因此,应该小心采用那些出于环境目的而限制贸易的政策。但是,这并不排斥在某些领域,尤其是涉及重大国际环境问题的领域实行统一的环境规定。
国际统一的环境规定是基于国际原则制定的环境保护规范,与公平贸易原则相一致。实行国际统一的环境规定,可以避免个别国家以某种借口滥用公平贸易原则,把本国的单边环境政策加于其他国家,设置贸易壁垒,从而有利于推动绿色贸易发展。当然,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要求各国完全对等地实行环境规定是不现实的,这本身就是不公平。因此,基于国际规则的环境规定应该给发展中国家一定的优惠和差别待遇。
上述有关“绿化”GATT的论争,促进了GATT对环境问题的重视,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制定的一系列协定中,进一步强调了国际贸易中的环境保护原则,如《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指出:不应妨碍任何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在《关于实施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的协定》和《服务贸易总协定》中也有类似的条款。
1995年底创建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把保证世界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目标联系在一起,作为重要宗旨,并专门设立了“贸易环境委员会”来处理国际贸易中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明确指出:在符合可承受的发展速度的前提下,允许缔约国合理地利用世界资源,以符合各国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各自需求与利害关系方式,寻求环境得到保护,并提高这种保护的手段[4]。
二、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警戒线
尽管存在着种种分歧和冲突,但绿色贸易的国际潮流已势不可挡,绿色贸易国际规范条件应运而生,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际上现行的绿色贸易规范条件主要有:全球性和区域性环境公约与环境条款;在国际贸易中加强环境技术管理,如制定产品的环境标准,颁发产品的环境标志以及进行环境审计等。这些绿色规范条件就像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警戒线,制约着人们的经济行为。
毋庸置疑,国际贸易中的绿色潮流在促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同时,也成为孕育绿色壁垒的温床。绿色贸易壁垒又称环境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中,某些国家借环境保护之名,对外国商品制定过分高于国际公认或大多数国家所能接受的环保标准,或制定比本国商品更高的环保标准,即推行双重标准,从而限制或禁止外国商品的进口,成为贸易发展的障碍,这是一种新型的非关税壁垒。
1.绿色贸易壁垒的起因与特征
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与环境问题的全球化密不可分。人类长期以来无节制地摄取自然资源,高消耗、高投入的生产方式,严重破坏了我们所赖以生存的环境,随着酸雨、森林破坏、海洋区域污染等跨地区、跨国家的环境问题的不断恶化,仅仅依靠传统的环境技术和环境政策来防治环境问题显得越来越乏力。在这种背景下,环境因素被纳入国际贸易领域,成为防止污染越境转移的有效措施。这时,在国际贸易中考虑与环境有关的方面并制定相应的法规条款,其初衷在于通过控制乃至禁止对环境有害的产品以及产品生产设备和工艺来减轻其对进口国的环境压力,本质上讲它并不具有贸易壁垒的特征。但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扩大,政府对贸易的干预不断加深。当某些国家为了保护国内企业,以环境保护为名,在贸易规范中设置种种苛刻要求,以阻止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时,就形成了绿色贸易壁垒,其实质是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
比之其他非关税壁垒,绿色贸易壁垒具有表面上的合理性、歧视性和隐蔽性等特征。
表面上的合理性——任何绿色贸易壁垒都标榜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与人类健康,因而极易蛊惑大众心理。
歧视性——天平的砝码总是倾向技术先进、资金雄厚的发达国家一方,而发达国家总是以领先者的姿态,无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现实,提出过高标准,甚至远高于国内标准,而实行双重标准。
隐蔽性——种种绿色贸易壁垒借环境保护之名,隐蔽于具体的贸易法规规定、国际公约的执行过程之中,成为进口国拒绝外国产品的“尚方剑”。
2.绿色贸易条件与绿色贸易壁垒
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与发展往往寄寓于国际贸易有关环境的规定,如国际贸易协议中的环境条款、国际环境公约、国际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ISO14000、环境标志制度等,国内学术界即有一种论点把上述范畴一概斥为绿色贸易壁垒[5][6],本文认为这种观点是有失偏颇的。
(1)国际贸易协议中有关环境的条款GATT、WTO以及相关贸易协议中的环境条款本身并非绿色贸易壁垒,但其中一些条款相对模糊的界定的确使某些发达国家为树立绿色贸易壁垒找到了借口,而当因此发生贸易纠纷时,进口国也容易从GATT或WTO有关自由贸易原则中寻求法律上的支持,因此,逐步完善这些环境条款是国际贸易协议应该努力的方向。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虽是区域性贸易规范,却是兼顾环境保护与贸易发展的典范,该协约充分考虑到贸易中的环境因素,并给予各种国际性环境公约以优先执行权,因而执行中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纠纷。
(2)国际环境公约国际环境公约一般是针对某一具体的国际环境问题如热带雨林、生物物种、大气变化等提出的。目前,我国已加入21项国际性环境公约,主要包括:国际保护鲸类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的蒙特利尔协定书(哥本哈根修订案)、控制有害废物越境的巴塞尔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国际木材协议等。其中,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国际木材协议及巴塞尔公约本身就是针对国际贸易提出的,体现了保护环境的首要目标,为缔约国保护本国环境资源、抵制污染转移和环境破坏提供了有力依据,因而赢得大多数国家的拥护。此外,我国自1979年以来,已签署了21项双边环境协定,如“中美能源与环境合作倡议书”等,这类协定是双方协商谈判的结果,一般不具有绿色贸易壁垒的性质。
有人提出,由于国际环境公约的制定者主要是发达国家,其条款规定是基于发达国家先进的技术水平,反映的是发达国家的环境利益,因此必然限制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出口,因而是一种变相的贸易壁垒[6]。笔者认为,上述国际公约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冲击、限制了国际贸易的发展,但它们也有力地促进了保护环境的国际贸易,是有利于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反映了全球社会发展的总趋势,对这些国际公约不应持排斥态度。并且,一旦加入国际环境公约,就有义务履行其规定。客观地讲,国际环境公约乃是多国协商的结果,是基于国际原则的环境规定,它确立了公认的绿色条例,有效地阻止了各种危害环境的行为。所以,国际性、双边环境公约作为绿化国际贸易的特别规定,本质上不是绿色贸易壁垒。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履约能力的差异,某些公约的实行往往会使发展中国家处于劣势地位,如蒙特利尔公约限制、禁用的消耗臭氧层化学品虽然不多,但都是基本化学品种,从而影响到上万种化学原料和制成品的生产和使用。尽管公约对发展中国家的禁用期限宽限了十几年,但发达国家的先行一步已经在国际市场上形成了绿色贸易壁垒,这对发展中国家冲击很大。因此,为保障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国际环境公约的制定应该在履约时间、条件等方面向发展中国家合理倾斜,发达国家有义务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顺利过渡。
(3)国际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ISO14000该系列环境管理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为保护全球环境,促进世界经济持续发展,针对全球工业企业、商业、政府部门、非赢利团体和其他用户制定的系列环境管理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继ISO9000后的重大举措。其标准号从14001到14100,共100个标准号,统称为ISO14000系列标准。ISO14000是个庞大的标准系统,由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环境行为评价标准、环境审核标准、环境标志等几部分组成,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是ISO14000的龙头标准。
ISO14000不是新的绿色贸易壁垒,而是为消除贸易壁垒制定的一套国际标准。众所周知,正由于某些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制定了过高的环境标准,甚至高于本国标准的双重标准,才形成了对出口国的绿色壁垒。而ISO14000是国际性标准,面对全世界的企业、政府以及一切组织,它涉及从原料开发到产品的制造、使用及报废的所有活动和过程,对任何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任何国家都可以拒绝进口,这就打破了发达国家支配天下的不公平局面。同时,由于在制定ISO14000系列标准时,从经济基础、技术等角度考虑了发展中国家的要求,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灵活应对发达国家的过高要求,推动自身在原有基础上进步,因而,可以有效地抵制发达国家所树立的壁垒,同时获得本国的持续发展。
(4)环境标志制度(EnvironmentLabel)环境标志制度又称绿色标志制度(GreenLabel)或生态标志制度(Eco-Label),它是一种产品的证明性商标,是由一国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按照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发的特定图形。它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合格,而且从产品原材料的采掘到最终废弃物的处置,整个生命周期过程均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无害。环境标志制度的基本目的是引导消费者选择使用那些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的产品,从而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品结构,采用清洁工艺,生产对环境友好的产品。
自德国首先于1978年实施了“蓝色天使”计划以后,加拿大、日本、法国、北欧五国相继推出各自的环境标志,目前已有20多个发达国家和10多个发展中国家(地区)实行了环境标志制度,我国也于1993年正式颁布了环境标志认证制度。为了规范各国的环境标志计划,国际标准化组织将环境标志标准纳入ISO14000系列标准中,其目的在于拟订一系列国际上一致同意的指导原则。
环境标志制度的确立和实施,超越了以往的末端治理模式,强调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的无害化或低害化,备受公众欢迎。在环境意识较高的发达国家,50%以上的消费者会自觉选择绿色产品,因而取得绿色环境标志,也就取得了通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有些国家便借此大行贸易保护行为,严格限制非环境标志产品进口。由于各国技术水平的差异,其环境标志所依据的环境标准不一致,对产品的评价方法也有差异,加之对外国产品的歧视态度,发展中国家往往很难获得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志认证,即使有幸获得,代价往往也太大,最终总会影响其产品的出口竞争能力。当一国规定的环境标志具有如下特征时,它就已经不再是环境保护意义上的政策工具,而是一种变相的绿色贸易壁垒:第一,取得环境标志认证所依据的环境标准过高,即使在进口国本国也只有极少数企业能达到要求;或者设立歧视性很强的双重标准,令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只能望“志”兴叹。第二,环境标志适用的产品类别过窄,明显有利于进口国国内产业布局与发展。由于对产品类别的选择所需资金以及整个运作过程皆由进口国国内企业参与、提供,广大发展中国家早已被拒之门外。第三,在认证过程中施行过高、过严的生命周期评价(LCA),或对工厂、产品的检测提出过于频繁、苛刻的要求,从而增加出口国不必要的经济、技术负担。第四,认证费用过高,或对外国企业增加手续,甚至故意刁难。
应当指出的是,不能笼统地把环境标志制度一概视为绿色贸易壁垒。大多数国家施行该项制度仍然体现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类健康的良好愿望,并且,它符合GATT的基本原则,如非歧视原则、透明原则、市场开放原则。对这种环境标志制度不仅不应该排斥,而且应当主动接轨。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协议中的环境条款、ISO14000、国际环境公约、环境标志制度等绿色贸易规范条件本身并不是绿色贸易壁垒,利用这些规范条件派生出不合理的环境标准及以此为据设置的贸易障碍才构成绿色贸易壁垒。认清这一点,是我们制定可持续性贸易政策的前提。
三、顺应绿色贸易潮流,冲破绿色贸易壁垒
为促进我国实行可持续性的国际贸易政策,在国际贸易中争取主动,本文提出以下基本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顺应绿色贸易潮流
很显然,无论哪种形式的绿色壁垒,从来都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树立的,这使得本来处于经济劣势、贸易困境的后者更加雪上加霜。一些贸易大国在国际贸易中单边设立的种种绿色壁垒,无疑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市场严重萎缩,发展中国家因此将长期处于一种自然资源和初级产品的廉价提供者、污染转移的庞大场所和发达国家大量产品的巨大市场的劣势地位上,这显然有悖于可持续发展思想,但这并不是说,所有限制环境有害产品产销行为的贸易制裁都暗怀贸易保护之心。为了全球社会的持续发展,在国际贸易中引入法规制度以约束、惩治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是必要而迫切的。发展中国家冲破绿色壁垒,首先必须顺应这股绿色潮流。
当绿色贸易大潮滚滚而来时,任何国家都很难置身其外。在其他国家都采取环保措施的情况下,一国如果不采取环保措施,将会在国际贸易中陷入困境。有些国家为求一时的发展,以损害自身环境为代价,提高其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鼓励与污染有关的产品生产的集中。长期看来,那些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国家,将会自愿地成为世界肮脏产业的落脚地。低环境标准国家的资源会加速退化,环境污染加剧,并最终导致竞争力的进一步下降。而高环境标准国家将会从善待环境的技术和产品中获利,从而在环境保护产业领域占据优势地位,在国际贸易中更具竞争力。因此,我们应该全面客观地认识绿色贸易的性质,既要认识绿色贸易规范条件的积极意义,又要分清某些国家寄寓于其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在保护自身正当权益的同时,使我国的发展顺应历史潮流。
2.发挥“环境外交”的作用,进一步关注并参与国际环境与贸易领域的活动
发展中国家冲破绿色贸易壁垒,不能一厢情意地寄希望于发达国家自动地照顾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实力,而必须自觉地积极参与到国际贸易和环境事务中,例如,协商加入各种国际环境公约、参与修订ISO14000、协商制定统一的国际环境标志等等。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在国际贸易谈判中的力量,抵制单方面将某个国家的体制与政策强加于人的倾向,从而使上述国际协定向着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方向改进。目前环境外交已成为许多发达国家扩大绿色贸易的重要手段,为在环境外交中争取主动,我国应积极开展关于国际贸易与环境管理方面的基础理论研究,探讨在我国实施最新环境手段的可能性及适合我国国情的技术工作程序,做到心中有数,充分运用外交手段正面反击各类绿色贸易壁垒。
3.组织高水平的科研队伍,提高科研技术水平,促进科技进步
组织高水平的科研队伍,提高科研技术水平,促进科技进步是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根本途径。这支科研队伍不同于一般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技术研究力量,而是国际贸易和环境保护的交叉结合,它担负着及时辨析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提供政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重要任务,是国内企业扩大出口,普及清洁生产的推动者。
4.积极向国际接轨,强化宣传,加强法制
在积极向ISO14000接轨的基础上,在企业中扩大关于绿色产品、绿色营销、清洁生产、环境标志等概念的宣传,提高企业绿色意识,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觉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消除、减少产品与服务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鼓励企业自觉向ISO14000和国际相关产品环境标志的认证要求靠拢,并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和信息上的必要支持。我国海尔集团以前瞻眼光实行绿色经营,改进生产工艺,率先取得德国“蓝色天使”计划及欧盟环境标志,使企业树立了长期的良好形象,扩大了出口业务,正是这方面的成功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