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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毕业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5 10:45:37

保险学毕业论文

保险学毕业论文篇(1)

FYP的意思分别有:

1、FYP,FinalYearProject通常指大学毕业论文。大学毕业论文,泛指专科毕业论文、本科毕业论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等。即需要在学业完成前写作并提交的论文,是教学或科研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2、FYP,FirstYearPremium,第一年度保费的缩写。指业务人员销售人身险保险产品或从事人身险保险经济业务而得到的第一年度的保险费。

(来源:文章屋网 )

保险学毕业论文篇(2)

中图分类号:F4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1-0019-02

前不久,国家统计局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2012年末,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2290元。而根据教育咨询机构麦可思的一项调查,截至去年6月25日的2012届本科毕业生中,69%的毕业生起薪不到2000元。另外,近日网上盛传的北京建筑业农民工月薪过万、部分地区大学毕业生月薪千余元等消息,引发了社会热议,加之就业形势的严峻,有观点认为大学毕业生的收入低于农民工,进而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读书依然是无用的。那么,究竟应该怎样看待这个问题,本文想理性地作一些分析。

一、从成本和收益的角度分析

根据人力资本理论,一个理性人如果预期未来教育的收益可以弥补并超越教育成本时,他才会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对于所有的劳动者而言,他们首先都属于劳动力资源,只有通过投资开发才形成人力资本。对于是否要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劳动生产率是最好的衡量指标。舒尔茨认为人的技艺、知识、熟练程度可以影响人从事生产性工作的能力。我国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在文化程度方面,农民工仍以初中文化水平为主,比重上,文盲占1.5%,小学文化程度占14.3%,初中文化程度占60.5%,高中文化程度占13.3%,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0.4%,同时,通过对年龄结构和务工区域分析,青年农民工和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文化程度相对较高。

前文所述的大学毕业生收入不如农民工的现象,目前是客观存在。但仔细看这些现象,对比的对象身份一般都是刚刚毕业就业的学生和农民工中的熟练工,其所从事的工作也不一定具有可比性。抛开工作可比性而言,农民工所从事的体力工作也会随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不断发生变化,以适应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客观要求。因此,农民工会面临不断地技能提高要求,也就是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因为掌握了一定的科技理论和较为先进的劳动技能,大学毕业生的劳动生产率及今后的生产率提高空间相对农民工要高,也更容易一些。所以受教育和掌握技能者具有优势,后续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教育投入就要少,相对而言其远期和长期收益高。高梦滔和和云(2006)曾通过调查和测算得出结论:平均而言,农村男性和女性劳动力多接受一年的教育能够使家庭收入分别提高14.1%和16.3%。[1]由此可见,人力资本投入越多,越能够提高个人的收入,并且可以为未来发展创造条件和机会。现行工资及工作条件不是决策时考虑的唯一因素,劳动者必须考虑未来的工资及成本变化。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表示,根据去年南方人才市场的一项调查,从近十年来的比较看,工资水平的高低仍然与学历是成正比的。高学历是进入高技能行业、进入优秀企业的一块敲门砖,有了大学学历,才有进入这些行业和企业的可能性,也才有取得更高收入的可能性。此外,我们还应看到,大学生就业后的职业发展通道相对较宽,他们凭借学历优势,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后,不仅可以调换工作,而且职务的升迁也给工资提高扩大了空间。农民工因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今后涨工资要困难得多,但总体看,未来仍将保持上涨势头,并会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速度保持同步,预计在近两年还欠账后,其增速会有所放缓。[2]

二、从非工资收益和福利方面比较分析

马克思曾指出,教育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一般来说,人力资本投资越多,越能够提高个人的收入,并且可以提高福利收益和改善工作条件。

首先从社会保障方面进行分析。一是“五险一金”享受情况。通常,我们说的“五险”就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此外,职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享受社会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此次调查的结果显示,在2012年,外出受雇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占43.9%,与上年基本持平。根据相关法规,签定了劳动合同,才能够享受“五险一金”,所以能够享受社保待遇的农民工不超过半数。而在此基础上,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和生育等保险的比例分别为14.3%、24%、16.9%、8.4%、6.1%。比例是非常低的。

自2010年元旦之后,养老保险可以“带走”了,医疗保险也实现了转移接续,住房公积金更是可以一次性转移全部账户余额,至于不能转移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后两者完全由企业承担,并不影响农民工收入。如果说彼时的社会保险尚不能异地转移,农民工因为流动性太强,担心缴纳保险是损失的话,那么,为何“五险一金”至今仍然被部分农民工“敬而远之”,因为政策初衷虽好,但在某种程度上还是与农民工的现实需要有距离。这种距离包括农民工所说的“很难累计缴纳15年”,也包括异地转移的费时费力,甚至可能包括与企业和社保部门打交道时的弱势等等。总之,基于对社保制度的某种不信任感和不确定性,农民工只想把钱攥在手里,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障,其收入仅限于真正落到口袋中的工资部分。

二是居住问题。有超四成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既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

三是工资拖欠问题。调查数据显示,农民工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占0.5%。除此之外,扣除生活成本,外出农民工每人月均收入结余1557元。

而大学毕业生绝大多数都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无论是在“五险一金”的享受、住宿还是工资是否按时发放等方面,情况都优于农民工。

四是其他收益方面。非货币性收益除社会保障外还有许多其他方面,包括健康、闲暇质量、孩子健康和教育的发展以及做出更好的消费选择的能力等等。[3]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测算》课题报告指出,推动城镇化,一个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为8万元。该课题报告研究成员金三林和许召元指出,农民工市民化是指农民工在实现职业转变的基础上,获得与城镇户籍居民均等一致的社会身份和权利,能公平公正地享受城镇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全面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实现经济立足、社会接纳、身份认同和文化交融。农民工市民化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的实质是公共服务和社会权利均等化的过程。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是指农民工要能够享受到没有歧视、没有差别,也没有特别照顾的基本公共服务待遇,而政府部门需要提供各项公共服务的支出。从该报告可以看出,农民工想要市民化需要一定的投入,而大学毕业生一旦获得工作岗位,就已经可以享受这些公共服务和社会权利。

因此可以认为,在非工资收益方面,大学毕业生比农民工享受的要更多一些。对于教育投资所带来的收益,不仅仅只局限于收入的提高,它对于个人生活状态和质量的改善都有着非常深远的影响。

三、从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进行分析

我国目前的劳动力市场存在不均衡现象。目前大学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结构性失衡的矛盾,再加上就业形势严峻,导致大学生往往没有从事与其学历相适应的工作,而从事了一些技术含量并不高的工作。而且越是体制内的工作,对人员限定越是严苛,被淘汰的大学生数不胜数。[4] 在现阶段,受社会就业状况影响,部分刚毕业大学生放弃技术性和专业性工作,进入非脑力劳动市场或者自行创业,领取了较低的劳动报酬。而同时再来考察市场需求,作为劳动力使用单位,更愿意接收技术相对熟练或体力占优的农民工,因为“民工荒”和大学生数量的增加,此时的大学生必须降低收入要求才可以获得就业机会。但这一现象只是经济转型期的短暂现象。同时,又面临农民工短缺,相当多的地方出现了“用工荒”,部分地区和行业劳动力供不应求,不少用人单位只有提高工资才能招聘到农民工。有最近的两组报道可以充分地说明该问题:一是教育部日前的《中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发展与就业报告》显示,中职生就业率超过95%,已经高于目前大学生的就业率;二是据孝感市人社局最新统计,该市2013年企业工人缺口至少有3万人,其中普工缺口最大,占总缺工需求的52%,其次是占总缺工39%的技工,管理岗位缺工仅为9%。[5]

此外,大学生与农民工的收入差异还应考虑工龄对收入的影响。工龄是影响收入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随着工龄的不断增加,劳动力工作经验及工作熟练程度会有显著的提高,相应的,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也会得到提高。基于劳动生产率对收入的影响,在进行劳动力收入比较分析时,必须考虑工龄因素。但目前所进行的各类调查统计和对比中,农民工收入是群体平均收入,而大学毕业生,则是按照他们刚进入劳动力市场的起薪来进行统计的。显然,二者不存在可比性。

通过上述分析不难发现,因为大学生工资收入与农民工比较现象导致的诸如大学毕业生的收入低于农民工、读书无用论等观点是需要商榷的。诚然,目前有部分大学毕业生工资收入仅够维持基本生活,甚至还有部分未实现就业,其收入水平与农民工比较,低了许多,但这一现象并不代表大学生不如农民工。无论是依靠经济理论从成本和收益的角度分析,还是从非工资收益方面和我国目前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进行的研究,无不再次验证了教育投入对劳动力收入的必要性。正如国家发改委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张燕生所指出的,农民工越来越难招,全国就业新增创新高,但是大学生就业越来越难,看似矛盾,恰恰说明这是中国经济出现的一个结构性问题的显现,也就是说现在社会要求的劳动力和以往不同,但大学没有按照社会的需要进行结构调整。大学生初次就业工资偏低的情况是供求关系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今后这种情况会持续。

有调查显示,认同“新读书无用论”的观念对大学生就业压力有显著影响。[6]所以我们应理性对待农民工和大学毕业生的收入差异问题,积极引导和鼓励教育投入,不能盲目认同“读书无用论”。教育投入对劳动力素质、技能、能力和劳动效率的提高是不言而喻的,也是影响劳动力收入的主要因素。

参考文献:

[1] 徐 舒.中国劳动者收入不平等的演化[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0.

[2] 叶晓楠.农民工工资快速上涨超过大学生[N].中国青年网,2012-06-01.

[3] 李飞.高职毕业生个人教育收益率研究[D].武汉:中南大学,2007.

保险学毕业论文篇(3)

关键词: 保险人才;高职保险;双证教育

Key words: insurance persons; vocational insurance; double card education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7-0214-02

0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近几年来,保险业呈现出又快又好的发展势头,无论是行业实力还是国际竞争力,都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但实践证明,保险业在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不是资金和管理,而是人才。由于人才储备不足、人才需求扩大以及对专业人才素质要求的提高,保险业对人才的需求已经达到如饥似渴的状态。据统计,每10万人口拥有保险从业人员数量,美国为1357人,香港为551人,台湾为619人,而中国大陆仅为110人。如我国每10万人拥有保险从业人员数量按500人标准计算,13亿人需保险从业人员650万,目前我国保险从业人员还不到一半,供需比例为1:2。若按1000人标准计算,13亿人需要保险从业人员1300万,供需比为1:4。高职教育的特色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周期短、见效快,是保险人才的重要输出渠道,可以有效缓解人才需求“饥渴症”。从这一点来看,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为高职保险教育开辟了广阔天地,高职保险教育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但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一方面保险公司人才短缺、流失严重,人才难求或求到人才却难以用得满意;另一方面众多高职保险毕业生工作难觅或找到工作却难以满足其心理预期,保险留存率很低。高职保险毕业生就业难,不仅是困扰高职教育的难题,也是保险业难以言及的“心痛”。面对求贤若渴的保险机构和迷茫困苦的毕业生,我们倍感心痛,良心和责任让我们深思这其中的主要原因。

①高职保险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够清晰。高职院校办学定位以“三个导向”(以就业为导向、以市场为导向、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为核心,培养满足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工作岗位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高职保险人才的培养目标主要定位为面向基层,培养出实际操作能力强、上手快、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但由于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时间较短,很多高职院校内部对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仍是模糊不清的。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公司的就业岗位主要分为管理(内勤)和销售(外勤)两大类。管理岗收入稳定、工作压力相对较低,很多高职院校在确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对此青睐有加。如某高职院校的保险人才培养目标为“成为在保险业胜任实践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这样的培养目标“宽口径、厚基础”,似乎有利于学生拓宽就业渠道,但大学三年时间极其有限,做到了“宽口径”,就很难培养出应用型人才,什么都行,其实什么都不精,就业就很难。其具体表现就是很多高职院校仍采用“学科本位”的人才培养模式,以班级授课为组织形式、以行业学科体系为本位、以课为单元、大面积、高容量的向学生传授系统的知识和技能。这种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学生掌握学科知识体系,但不利于培养学生灵活、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种模式培养的学生正如业界所形容的:才华横溢,但眼高手低;颇见理论功底,但脱离实际;言语滔滔,但能力平平。

②人才培养过程中产学结合不够紧密。近些年来,作为吸纳高职保险毕业生就业主体的保险业,正在发生着由人海战术的粗放经营到精兵简政的集约化经营的深刻变化。如此同时,保险业对大学生的吸纳能力、接受方式也发生着较大变化,对保险人才的知识结构、综合能力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但高职保险教育却还在进行封闭式的“自我循环”,不论业界怎样“风吹浪打”,我自“闲庭信步”。具体表现在课程设置老化、校企合作松散、教学内容理论脱离实际。虽然有部分院校建立了校内、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但校内实训因缺乏真实情境起不到应有的效果,而校外实习则因监控难、管理难等原因往往流于形式。如此直接导致很多学生毕业后缺乏基础操作技能,看不懂保险单证,不会填写保单、对车辆、企业财产、建筑工程等相关知识了解甚少;查勘定损基本程序不熟悉、缺乏技巧;沟通协调能力差,长时间难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笔者作为一名保险专业教师,长期兼任班主任工作,深切体会到毕业生就业时的茫然无措与痛苦抉择。结合自身的任教经验,下面我就高职保险毕业生就业难问题谈谈自己的几点思考,以供商榷。

1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

随着大学扩招政策的执行,大学精英教育时代已经终结,取而代之的是大众教育。大学生不再“稀罕”,保险公司找来一个大学生,直接目标不是培养中层以上的管理人才,而是马上上手具体工作的人,直接上岗、可以独当一面。高职保险人才培养目标应按照行业人才需求和岗位群所需的专门应用型人才来确定。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将保险人才分为四类:监管人才、经营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营销人才。高职保险教育是一种“就业教育”和“应用教育”,教学贴近保险业实践,追求“零距离上岗”的教育目标,培养的是既有一定理论基础又有业务技能的人才。高职教育的这些特点与保险市场上的营销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相吻合,所以,高职院校要瞄准市场需求,抓紧机会,积极主动地承担起保险营销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任务。在目前保险市场中,保险营销这个群体学历水平偏低,专科及以上学历不足35%,保险专业毕业的更少。随着保险市场经营主体的增加,保险公司业务上的竞争更加激烈,保险监管也更加严格。保险业对营销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将提出更高的要求,懂理论、有技能、高素质的营销人员肯定大有市场,目前鱼目混珠的营销市场将被重新“洗牌”。而随着保险市场的逐步成熟,保险业必将进一步分工,对风险评估、查勘定损、代为理赔的这样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如公估人)的需求必将大增。所以,从保险业长期发展的角度来看,将高职保险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高素质的营销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是有现实性和前瞻性的。

2合理设置专业课程

高职保险专业课程的设置应以岗位群所需的素质能力为导向。因此,首先,高职院校应深入保险企业调查研究,了解高职保险毕业生岗位群的工作流程、环节、操作内容和步骤,从而掌握这些岗位群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其次,根据岗位群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组织校内外专家、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者、有经验的教师等,商讨确定胜任这些岗位群所需的素质和能力。最后,针对这些素质和能力的具体要求,优化课程设置。具体来说,①保险商品的无形性,要求保险从业人员应该具备诚实守信、行为规范、遵纪守法的职业道德和基本品质,因此,要开设《思想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学生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公共关系》、《保险职业道德》等课程。②保险业务的激烈竞争,要求保险从业人员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应用现代化工具的能力,因此,需要开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知识》、《货币银行》、《会计学原理》、《统计学》、《西方经济学》等课程。③保险活动的专业性要求保险从业人员具有保险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因此,保险专业的核心课程包括《保险学原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涉外保险》、《保险营销》、《保险心理学》、《保险法》;非核心课程需要开设《保险中介》、《风险管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社会保险》。另外,还可以聘请保险公司的业务骨干,举办一些保险营销技巧、车辆基本知识、医学常识等讲座。在开阔学生视野的同时,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对专业的热爱。

3进一步改革教学方法

保险是实践操作性较强的行业,单纯的“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单调、枯燥,学生难以理解接受,对相关理论望而生畏,久而久之,甚感授课老师言语之乏味、面目之可憎,从而对保险丧失兴趣和信心。所以,我们在授课时,首先要掌握理论的深浅度, “必需、够用”即可,不必过于强调其体系的完整性。其次,在授课过程中多采用案例型、参与型、讨论型教学方法,在将枯燥理论通俗化的同时,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再者,在课堂教学中要将模拟展业情景、训练营销话术作为重要内容来开展。最后,加强实践环节教学,将教学课堂拓展到教室外,带学生参观保险公司、到实习基地去实习,到保险市场调查,直接面对客户,让学生在感受到实战氛围的同时,锻炼学生灵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4科学实行“双证”教育

为突出高职保险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特点、强化职业能力训练、促进就业,学校应重视职业技能和能力考核,将学习考核与社会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实行“双证”制度。即要求学生毕业时,必须持有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具体来说,就是学校鼓励学生在校期间报考保险人从业资格证、保险经纪人从业资格证书、保险公估人从业资格证书,在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增强就业筹码的同时缩短学生进入工作岗位后的适应期,具备到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就业的基本条件,彰显保险毕业生的专业性。具体安排要做到教学计划与资格标准相结合,教学内容要与职业技能鉴定内容相衔接。在大二上学期,学生已经学完《保险学原理》、《保险法》等课程,学校可组织学生参加保险人从业资格考试。大二下学期,专业基础课程已经学完,部分专业课如《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也已开设,这时可组织学生参加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从业资格考试。

5加强同业界的沟通交流

高职院校加强同保险业界的有效沟通和合作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保险教育师资和保险界实务人员互相交流,加深了解,从而加强保险师资实践能力,适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同时,通过沟通交流,提高保险实务人员的理论水平,有利于其工作的进一步提升。具体说来,保险师资可以利用寒暑假期间加入保险公司的业务实践中,增强保险教育师资对保险的直观认识。每学期聘请保险实务人员给学生开展业务技能、技巧的讲座,补充师资力量的同时,也加强了相互了解。另外,联手保险公司,开展联合办学、订单式教育。保险公司提供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校方搭建实践平台、提供部分指导老师。校方培养出的高素质人才回馈保险公司,使整个保险行业受益,最终形成学界、业界的良性循环。目前已有一些高校与保险公司建立了合作平台。新华人寿、太平洋保险集团就积极与高校联合办学,平安保险集团则直接创办平安大学。总之,通过加强同业界的合作交流,使得高职保险教育更加贴近行业所需,在提高毕业生就业率的同时为保险行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提供保障。

6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指导

保险业界有一句话形容优秀保险营销员:铜头、铁嘴、飞毛腿,形象的描述了保险营销员的艰辛与痛苦蜕变。很多高职保险毕业生之所以没有选择保险工作,主要是畏难、怕吃苦的情绪在作祟。针对这种现象,学校要加强就业指导,开展择业方法、择业技巧指导的同时,开展就业心理咨询工作。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自己、评价自己,正确对待挫折,保持积极乐观的情绪。①借助课堂教学,引导学生认清我国保险市场的特点和发展规律,明确我国保险发展的机遇与巨大空间,激发学生的职业激情。②加强信念教育、艰苦创业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消除、减弱畏难、怕吃苦心理。③聘请保险业界成功人士现身说法,开展励志讲座,增强学生从业信心。

参考文献:

保险学毕业论文篇(4)

一、我国保险业人才供需矛盾突出

(一) 保险企业人才需求难。

2008 年底, 我国共有120家保险公司, 是1980年的120倍;2008 年全国实现原保费收入9784.1亿元, 是1980年的2127倍。保险业高速增长、对外开放以及保险机构持续增多,使保险人才需求进入了一个旺盛期。据测算近几年我国每年的保险人才需求一直徘徊在16000名左右。尽管目前有近百所大学培养保险专业人才,但依然无法满足保险业对人才的强劲需求。2007年全国保险专业毕业生大概有5330名, 其中有30多名博士、1000多名硕士、4000多名本科生、300多个中专生。这与每年大约16000 名左右的保险人才需求量相比,供需比例仅约为1:4,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精算人员则更加缺乏,保险业界出现了不断攀升的高薪挖角现象。

(二) 高校保险毕业生求职难。

虽然从总量上看,保险人才供不应求,但从结构上来看,保险人才供求出现了岗位、经验和技能方面的错配。保险专业毕业生很难找到满意的工作。第一,岗位供求错配。保险公司招聘的岗位大多为营销员,而毕业生由于存在行业和岗位偏见、缺乏人际关系、社会经验和吃苦耐劳精神等原因,对营销岗位往往敬而远之,均希望能直接做管理、策划和组织培训等内勤工作。第二,经验供求错配。各家保险公司都对人才的从业经验提出较高要求。统计结果显示,有95.6%的招聘广告对工作经验提出明确要求,例如对主管人员的工作经验要求为3-8年不等,对于总精算师要求为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刚毕业的大学生不可能具备这些工作经历要求,对非常渴望的内勤岗位只能望而兴叹。第三, 技能供求错配。保险公司对应聘人才在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及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均提出较高要求,但由于保险学界与业界之间联系和沟通严重不足,高校在目前的教育资源、教育体制和教学方式下培养出来的学生,不能很好地满足保险公司的技能要求。

(二) 我国保险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1.重视程度不足。

大多数学校虽然一直提出实践教学,但是缺乏有效的实践教学激励和管理制度。目前,高校对教师的考核和职称评定评价体系主要以科研为主,教学为辅,实践教学只能沦为辅中之辅。

2.实践教学师资缺乏。

目前在各高校中的保险专业教师虽然大都具备了较高的学历资质,但具备一定的保险实践经验的教师更是少之又少。这与高校的人才招聘制度密切相关,各高校为了迎合主管部门的各种评估工作,在人才引进中不侧重于学历、证书,对保险工作经历并不重视。

3.实践教学流于形式。

当前保险实验室利用率不高,保险实践教学软件过时、过简、过陋,难以真实模拟保险实践中的交易环节,甚至有可能给学生的学习造成误导。保险实践教学中存在为教而教的现象,不注重学生操作能力的培养。

三、对于我国保险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探讨

(一) 校内实验室模式。

作为保险实践教学的基础环节,其可控性较强。在教学研究中,校内保险实验课可以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从《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海上保险》和《保险精算》等实务性较强的保险专业理论课中抽选出部分课时开设实验课;另一部分是把自成体系或综合性的实验课程进行单独开设,如《财产保险实践》和《人身保险实践》等。

(二) 校内第二课堂模式。

第二课堂是由学生自愿参加、有组织的各种有益活动,这些活动项目包括一系列的学术活动以及各种各样的保险实践活动,采取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学习方式,力求在那些学有余力、思维创新的同学影响带动下,在广大保险专业学生中形成一定的学习氛围。主要形式包括内部刊物(期刊)的编写、社会调查、课程论文和保险知识竞赛等。

(三) 校外实践基地模式。

校外实践基地旨在为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共分成三个层次,即认知实习、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认知实习安排在大一结束的暑假,专业实习安排在大二结束的暑假,大四的第二个学期则进行毕业实习。为了保证校外实践工作的效果,校外保险实践应当根据不同的专业知识体系分别和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以及保险、保险经纪、保险公估等中介公司签订实践基地协议,定期安排学生进行相应的实习。

参考文献:

保险学毕业论文篇(5)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11-0180-02

高等学历教育是高素质保险人才输入的主要来源,其中,保险专业本科教育是其基础和主体[1]。保险业的发展为高校保险专业的本科教育提供了发展契机,而保险高等教育的水平和质量也对保险业的发展影响深远。新常态下,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步伐愈发稳健,保险业的合规化、集约化发展对人才的数量和质量要求更高:保险有效需求随收入增长而增长,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需要保险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这需要从业人员有较高的素质;同时,保险市场的国际化也对保险人才提出了高要求。当前,保险业的发展新常态从质和量两个层面对保险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然而,新形势下,保险专业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尚存在人才培养规模与人才需求数量、人才培养质量与人才需求不完全相称的矛盾。

一、保险本科人才需求现状

(一)保险公司需要大量本科学历人才

我国保险行业目前处于高速发展期和快速转型期,对人才的需求处于旺盛阶段,尤其是近年来行业发展正从重视业务增长向提高内涵建设方向转型,对高素质员工的需求量在不断增加[2]。2014年底,全国保险公司从业人数为344.58万人,其中职工人数98.39万,营销人员255.48万(部分是职工)。从业人员中,具有学士学位的人数为60.41万,占从业总人数的比重约为17.53%,占职工人数的61.40%。相较于2013年,2014年保险从业人数、职工人数、具有学士学位人数、35岁以下人数分别增加了14.04%、34.09%、14.11%、5.56%,其中学士学位从业人员年均增加约8.3万人(见表1)。这充分说明了保险行业对本科学历人才有较高需求,保险专业是专门针对保险行业需要而开设的专业,人才培养具有保险行业针对性,能够直接满足保险行业的岗位需要。从前文分析可知,保险行业对保险学专业本科生有较高的现实和潜在需求。

(二)保险业转型升级需要大量高素质保险本科学历人才

我国保险业亟须从重视业务量增长调整到重视业务内涵提升、业务精细化发展、保险服务质量提高的转型升级道路上来。转型升级的关键是人才队伍建设。虽历经多年人才培养,我国保险业的人才队伍建设仍存在整体水平偏低的问题,亟须吸纳大量高学历保险专业人才来改善保险行业队伍质量。

保险业的高质量发展亟须更多保险学本科人才。我国保险业从业人数达三百余万,其中职工人数近一百万,而包括营销员群体、保险公司职工群体等在内的从业人员中,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从业者仅为六十五万人左右(见表1)。低学历从业人员比例过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保险业顺利转型升级、向前发展的突出问题,也是当前我国保险行业整体形象欠佳、保险诚信缺乏的重要原因。本科人才往往视野更宽、更有活力、思路更广、做事更为认真,更高比例的保险本科从业人员可以提高保险队伍的总体水平,是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队伍保证。

高素质的核保、核赔、精算等技术型人才和管理、营销、培训等经验型人才是队伍建设急需的[3]。保险专业本科毕业生是受过高等教育通识教育及保险学专业教育的专业技术人才,是保险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最佳来源。从保险业人才队伍建设角度考虑,是保险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生力军和最佳后备力量。

二、保险本科学历人才供给现状

首先,保险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数量少。截至2014年底,我国举办保险学专业各层次学历教育的高校共125所,其中有99所开办了本科层次学历教育,保险学本科专业在校学生23 706人,年均毕业人数约为5 900人。从数量对比看,保险专业本科年毕业人数与保险行业年增加本科从业人数之比约为1:14。即便考虑到保险公司所需本科人才不局限于保险专业,保险专业本科毕业生供给与保险公司本科人才需求之间仍存在巨大差距,有调查认为该供需比约为1:4[4]。由此可知,我国当前保险本科学历人才需求旺盛,保险本科人才的培养数量远远达不到行业发展所需。

其次,保险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达不到行业人才标准。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与行业人才需求不匹配, 导致保险本科毕业生在保险行业的就业率较低。通过同行交流及对教师的电话访谈,笔者了解到,江苏省内4所设有保险本科专业的高校近两年的保险本科毕业生首次就业率约为70%,就业学生中约三分之一毕业生进入保险行业就业,即仅五分之一左右的学生有机会进入保险行业工作。通过对江苏大学2015届保险专业毕业生访谈得知,部分学生有意愿而未能进入保险公司工作的原因大致有两点:第一,毕业生不具备保险公司所需的综合能力。从了解情况看,保险公司较看重公众演讲水平、领导能力、外语水平等综合能力,而除了外语之外,本科生往往缺乏上述其他有针对性的课程培养和训练。第二,保险公司需要的是经短期培训即能上岗具有较多实践经验的人才,而绝大多数学生往往只了解书本上的知识,实践能力不足保险公司不能“拿来就用”。

以上分析可知,保险本科教育存在量少质不合要求的供需错配现象。

三、保险专业本科生供需失衡现象分析

如上所述,在我国保险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保险专业本科生供需错位突出。一方面,保险本科人才的培养数量远低于行业需要;另一方面,高校保险人才培养质量不符合行业人才标准。虽然专业和学历不是衡量人才标准的全部,但是,客观而言,保险专业相对于其他专业来说更具有专业和行业针对性。保险本科毕业生供需失衡错配现象的原因,可归结为以下几方面。

(一)保险公司不愿投入长期成本进行人才后续培养

对于“挖墙脚”和频繁跳槽现象极为普遍的保险业来说,对新聘人才的长期培养具有过高的“外部性”,这种人才市场的失灵使得保险公司往往不愿意招聘刚毕业不能“拿来就用”的大学毕业生,而更希望通过重金在行业内部“撬到人才”或寻找有从业经历的社会人员。同时,在较高的就业期望下,由于缺乏较广的人脉基础和稳定的经济来源,毕业生往往不愿从事保险销售工作,这使得保险本科毕业生难以在保险行业谋得合适的岗位,从而供给不能得到有效释放。

(二)保险本科人才培养与需求脱节

高校是保险本科人才培养的承担者,其人才培养标准应尽可能适应行业人才的需要。但是,现有模式下培养的保险本科生往往不符合保险公司“拿来就用”的人才标准。

首先,人才培养“专而不博”。专才是专业知识精通的人才,通才指通晓多学科知识、知识面广博的人才。我国保险本科人才的培养往往过于重视“窄口径,重专业”的专才教育,开设的专业课程过于细化,但却忽视了保险人才所需知识的广博性、实用性、综合性。由于保险行业的实践性特点,尽管保险行业的分工越来越细化和专业化,但除了精算外的其他保险专门工作,从业者在具备基本的保险专业基础及必要的综合素质之外,多不需要特殊的知识铺垫而只需经过后续职业的再教育即能较好地胜任相应工作[5]。保险业的实践性特点要求学生在“专”的基础上应具备广博的知识和较好的综合素质,而“专才”的培养往往使得学生“专而不博”。

其次,本科生教育的实践环节针对性差。传统的社会学科教育多属于填鸭式的灌输教育,留给学生的思考和创新空间较少,学生缺乏创新实践的机会,教学侧重知识的传播而往往忽视能力的培养,使得学生毕业后进行创新性工作的能力偏弱,从而难以与保险业实践性强的工作特点相容。当前我国保险本科学历教育普遍比较重视保险专业知识的教育,学生进入社会后往往缺乏其他学科知识的储备,缺乏实务操作能力[6]。加之保险专业教师队伍往往缺乏保险从业经验,使得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空有理论而对保险公司的实务操作了解甚少。

四、优化保险本科人才培养的对策

(一)保险监管部门及保险行业应积极参与“宽口径、重实践”的人才培养

培养高质量的保险本科人才对促进保险行业发展具有正效应。基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考虑,保险监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建议及督促作用,建立类似于医学生实践环节的保险实习制度,使得高校保险人才培养与保险行业人才需要充分对接,保证高校培养的人才能够充分满足行业人才的需要,使保险专业学生能尽可能被行业所吸纳,使高校成为保险行业人才大军培养的基地。

首先,保险监管部门督促保险行业设定激励机制,将保险实习基地建设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对保险公司进行考核和监管的一项内容来抓,在保险行业内形成竞相建立实习基地的氛围和环境,使保险实践学习全程贯穿于专业基础知识学习及专业课程学习。在此过程中,保险协会、保险学会等组织可充分发挥产学研纽带作用,促使该种机制的形成和完善。

其次,保险监管部门应积极与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为保险公司与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可以鼓励具有较高学术素养的保险公司管理人员担任专业课兼职讲师、兼职辅导员等,鼓励保险公司为高校教学提供辅助教学资料或给予其他教学支持等。为形成激励机制,可以督促保险企业在职位晋升等方面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政策倾斜,从而在微观上形成保险公司与高校保险专业之间的良性互动。保险行业协会与学会组织可以在其中起到激励政策的助推作用以及高校与行业之间关系互动的协调作用。

再次,形成“订单式”保险人才培养模式。专业教育与行业发展是相辅相成、互为基础的关系。在保险人才供给远低于需求的情况下,只需在供需之间形成无缝对接,即可在人才的高质量培养和人才的有效需求之间建立有效流通渠道,这样既能保证保险专业学生的高合意就业率,同时也满足了行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基于保险业经营分散性的特点,通过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组织参与协调实现的“保险行业订单式”保险专业本科培养是实现保险人才培养充分贴合行业需要的有效举措。在重视基础理论教学的同时,将人才培养过程的实践部分放到保险公司来进行,这样,在强调本科教育“重基础、宽口径”的同时,又能充分实现保险行业“重实践”的要求。

(二)高校应优化“宽口径、重实践”的人才培养方式

受保险国际化及金融业混业趋势的影响,具备较强的数理分析能力、较高的经济学和社会学素养、掌握较多金融学理论的保险专业本科生往往具有更高的综合分析与判断能力,更易被保险行业接纳。因此,在保险本科人才培养上应以“宽口径,重基础”作为理论基础教学的方向。

保险业的实践性要求保险本科人才培养在重基础的同时,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作为专业课教学的思路。在专业课教学过程中,有目的地穿插实践教学,通过理论课与保险实践课或实习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促进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同步提升极为关键。通过专业课教学与专业课实践的同等重视和同步推进,可以促进应用型实践人才的培养,使学生成为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的人才。

保险学专业师资队伍缺乏行业实践经验是极为普遍的现象。这往往使得专业课教学内容滞后于行业发展实践,同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无法有效结合保险公司的实际做法传授相关的知识,造成保险学课堂教学的空洞,这样,学生往往疲于应付考试而缺少学习的动力和激情。要改变这一现状,首先,学校应当强化专业实践培养制度的建立。通过积极与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组织的沟通和联系,为专业课老师到保险行业挂职锻炼、调研等提供条件,使学生在课堂上所接受的就是与保险行业实践紧密结合的理论知识。其次,积极主动聘请具有较高理论素养的合格保险工作人员作为保险专业兼职师资力量,以充实保险师资队伍。

参考文献:

[1]叶安照.高校保险本科专业立体教育教学系统研究[J].保险研究,2010(6):101-106.

[2]陈靖.保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策略探究[J].上海金融,2011(1):116-118.

[3]贺思辉.从“新国十条”看保险大发展机遇对保险教育改革的影响[J].上海保险,2014(12):54-58.

保险学毕业论文篇(6)

随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的迅猛发展,市场对医疗保险专业人才的需求激增,全国各相关高校每年输送的医疗保险专业人才总人数也在逐年增加。但遗憾的是,近些年相当一部分专业学生毕业后没有走上与医疗保险相关的岗位,而是被动地选择了其他行业,造成经过多年精心培养的医疗保险专业人才严重流失。根据社会医疗保险单位和商业医疗保险公司的反馈,医疗保险专业毕业生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走上相关工作岗位后,动手能力差、适应周期长,导致用人单位新人培养成本高。

造成这一系列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一味强调理论知识的灌输和考核,忽略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造成专业学生培养与社会需求严重脱节。从专业性和实践性上来看,医疗保险专业应该被定位为应用型专业。

尤其是本科层次的医疗保险专业人才培养,不应以学术型和研究型人才培养为目的,而应定位于实践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以满足社会需求为专业发展目标,强化学生的相关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与实践能力。其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然而现有的医疗保险教学模式长期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多数院校至今仍主要侧重于书本理论知识的传授,实践教学极为薄弱。

1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实践操作能力强的专业教师、实操指导性强的教材和模拟软件。

(1)缺乏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专业教师。

首先,目前大部分医疗保险专业教师都是“从学校到学校”。由于目前的就业问题严峻,很多医疗保险专业的毕业生都选择通过继续深造以留在高校, “跻身”高校教师行列。

因此,这些教师是没有在专业实际部门工作的经历或实践的,虽然具有很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但是实践领会与操作能力则明显不足。在这方面,国外政界和教育教师界人力资源的自由流动为专业教育实践环节的师资问题提供了较好的解决通道。[1]而在我国,由于体制原因、学历要求等,有实践能力的人才或有政策实践的专家由于没有高学历而无法从教。

其次,医疗保险专业的交叉性造成了教师专业能力与实践教学需要存在一定的差距。医疗保险需要教师既具有扎实的保险专业知识,又具有深厚的医学底蕴。而某些院校医疗保险专业教师主要来自临床医学专业,这些教师有着深厚的医学知识,但只有少数教师有过保险公司实践经历,多数教师对医疗保险专业知识了解有限,缺乏医疗保险的实践经验;另一个极端是,专业教师都来自于金融保险专业,有着深厚的金融保险学功底但缺乏一定的医学知识。这些教师都很难将医学知识和医疗保险实务有效结合。

(2)缺乏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材和模拟软件。

目前,医疗保险专业的核心课程中一般涵盖了保险学、医疗保险学、社会保障学、人身保险学、健康保险学、医院管理等课程。这些课程教材数量多,更新速度快,但是偏重于理论知识的介绍和管理条例的罗列。有些教材虽然名为“××理论与实务”,但是实务部分一般仅陈述某省市的医疗保险政策或者某商业医疗保险公司的条例、细则,缺乏实际操作内容的介绍和指导,缺乏相关案例的讨论启示与实践延伸。

此外,医疗保险专业在许多高校并未配备实验室或者与其他专业共用实验室,并且各大高校在医疗保险实操模拟软件的引进和开发方面投入过少。

1.2 缺乏专业教育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

由于医疗保险专业的特殊性,其专业教育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医疗保险专业理论教学体系发展较为完善,而实践教育教学体系建设却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其主要表现就是缺乏专业实践教育教学基地。学生在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后无法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的认知和领会,这是各大高校普遍面临的问题。专业实践教育教学基地的匮乏造成了培养出来的学生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理性认知和感性了解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从而造成培养出来的学生无法较快地适应市场发展和需求。

1.3 实践课程设置层次不清、实践内容缺乏连贯性和递进性实践课程教学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必须按照教学发展的规律循序渐进地开展组织实践教学,为学生提供相互承接、相互联系的实践课程。然而,现在部分高校开设的实践课程没有统一的、相互联系的、递进的、完整的实践计划和安排,造成教学混乱的局面,实践课程教育的重点容易被学生和教师忽视,造成实践课程被“混着过”,这些不利于实践课程核心价值的体现和拓展,进一步造成了学生应付实践课、教师胡乱安排实践课的现象。[2]为了进一步培养符合市场要求的复合型人才,各大高校纷纷开设与医疗保险业相关的实践课程,如去医院医保科、商业保险公司等实操性实习单位熟悉相关专业岗位的职责及办事流程,开展医保政策实操手册的学习,进行数据处理软件的上机实验等。而这一类的实验操作课程由于没有统一、完整的教学安排,大部分支离破碎、流于形式,实际教学质量并不高,也未达到预期的目的。

2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的设计思路。

2.1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应具备的条件。

(1)“双师”队伍建设。

医疗保险专业教学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传授,同时包括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因此,要求授课教师既精通医疗保险专业理论知识,同时又要熟悉医疗保险业务,如医疗保险产品分析、医疗保险计划设计、医疗保险核保理赔、医疗保险产品营销等。然而,由于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的双重压力,一般的专职教师很难达到这样的要求。所以,在师资配备时,可以考虑安排“双师”教学,即医疗保险专业理论课程部分由专业教师承担,而实训教学,尤其是课外实训教学部分由保险公司相关专业人员负责。[3]“双师”教学既有利于专业教师专心负责和深化理论教学、从而减轻压力,也有利于让学生接受一线专业人员最直接、最权威的指导,亲身体验医疗保险实务操作流程,加强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避免出现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另外,各院校要考虑培养具有“双师”特征的专业教师。例如,将现有的专业教师分批送到相关岗位去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回校后便可胜任医疗保险专业相关课内实训教学活动的开展,同时也有利于避免完全依赖外界师资力量的尴尬局面。

(2)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社会医疗保险实践教学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校内实践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在校内通过对现有资源的整合利用,建立包括实训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进行岗位模拟、现场讨论、计算机模拟操作等教学。在校外,各大高校应当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如医院医保科、政府医保局、商业保险公司等)、民间团体(如医疗保险协会等)合作,将其建设为长期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去参观、学习和交流,从而提高学生的社会实物参与度和社会问题认知程度。另外,还应当联系相关企事业单位,了解相关单位在未来发展的知识需求和人才需求,根据市场需要培育满足企业发展目标与学生发展目标的人才。此外还应加强与外界交流,建立多种渠道,及时为专业学生提供更全面的市场信息和社会信息,以便学生在大学四年的时光里做出更好的安排和计划。

(3)实践教学资料的准备。

实践教学需要有与之相配套的实践教学指导教材、实践模拟操作软件等资料。体现出各部分实践教学的目的和要求、实践的方式及手段、实践教学效果的考核和评价办法。根据需要编制实践教学指导教材一部,教学软件可以通过外购或其他途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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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的形式。

(1)课堂实践教学。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课堂实践教学内容分为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两个部分。在介绍基本理论知识时,由于侧重于对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可以采用案例讨论的形式进行,具体形式可以小组讨论,也可以双方辩论的形式进行;在基本制度运用阶段,其实践内容应侧重于加深学生对基本制度的理解以及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这部分内容着重培养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等基本的工作能力。因此,在内容设计上应能够体现社会医疗保险职位的特点。可以按照医疗保险的职位设计实践内容,在实践过程中运用模拟实际职位手工操作与软件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具体做法是:提供固定场所建立模拟职场和实训室,引进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进行课堂教学企业化管理试点,装备模拟保险流程各环节的专业教学软件。

(2)校园实践教学。

在学校模拟保险企业等开展有关活动,培养学生的保险文化和职业素养。组织辩论会、演讲会等,训练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公关能力,培养其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增强学生独立处理问题和适应保险市场的社会竞争能力。通过各种公开和内部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竞赛,普及相关知识。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5]还可以组织专业学生在校内向同学开展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咨询服务。

科研和创新活动是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竞赛也是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的一种形式,是实现创新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展现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平台。[6]科技竞赛特别是国家教育部等主办的学科竞赛,对于推动医疗保险专业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促进教学与科研的结合,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协作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等诸多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医疗保险专业要倡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挑战杯”、“新苗计划”、“未来学术之星”等校级大学生科研课题、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各类科研比赛项目。

(3)社会实践教学。

校外综合实习部分结合学生毕业实习进行。

目前,医疗保险专业社会实践中的医学实践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医疗保险专业开设医学课程是专业工作的需要,但实际教学中总认为知道一些临床医学知识即够用,忽视临床操作技能训练。因此,作为一个完整的校外实践,医院临床实习是必不可少的。医疗保险专业本科的社会实践部分应建立医院临床实习和保险公司、医保部门“双实习”制度。[7]社会实践教学的具体做法是:根据医疗保险专业的课程特点可以选择医院、医保中心、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其校外实习基地,由实习单位教师指导学生从事具体的工作。其内容应体现社会医疗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一般按照实际的工作程序安排实习的内容,以锻炼学生各方面的能力为主,具体内容和程序可与实习基地教师合作确定。力求使学生在实习期间有良好的实习效果,获得实习单位好评,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实现实习后直接与实习单位签约就业。

(4)各实践环节可以相互联系、相互渗透。

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应当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按照不同年级学生的能力特点和专业知识水平进行安排,可将医疗保险专业理论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专业认知实践、课程实践教学、独立实验课、专业课题调研课、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毕业实习等形式,开展课内外相关实习课程,课程内容层层递进、相互联系,形成整个专业实习课程整体流程,培养出实操能力强、学习能力强、专业与市场对口的学生。[8]

1)理论课程与实践结合。如《社会调查方法》这门课主要由操作性和综合设计性实训项目组成。综合设计性实训项目要求学生完成一项实验课题,主要目的是运用所学理论知识,针对医疗保险改革中的热点问题,设计问卷并进行统计分析。每学期的第 1 周布置下去,第 1 7 周上交,学生可自行组成小组、自行选择课题方向、设计问卷、发放和回收问卷、做统计分析,最后撰写实验报告。

2)毕业论文与实践的结合。如:承担了校级科研项目的同学,由于有科研项目任务,因此会组织其他学生作为小组成员,利用暑期或平时的实践课程进行问卷调查,然后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和对策,最终各位小组成员完成这个项目的子课题并分别作为各自毕业论文的选题,从而较为成功地将学生科研与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有机结合起来。

2.3 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

对课程的考核应当体现理论知识的掌握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两个方面。可以结合课堂内外的教学采用“过程评价+考试考核”综合评价模式,考试考核学生对医疗保险学基础理论、基本制度的掌握情况,其中过程评价主要对学生活动过程中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评价,可以根据具体的内容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在评价过程中,可以选择相邻两届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对照,以此来评价其教学效果。

3 结语。

一个完整的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体系应包括实践教学条件、形式和评价,而开展该专业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的研究,将有益于全面实现专业教学目标体系,并为教学条件和实践管理提供较为具体的科学指导。充分挖掘医疗保险专业实践教学内容,扩展实践教学内容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比重,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使课堂实践教学、校园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教学相互补充,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有机的整体,为学生能力的拓展和将来的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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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袁杰,郑先平,等。我国医学院校医疗保险专业建设的理性思考[J].中医教育,2007(1):11-13.

[5] 郑先平,刘雅。对健康保险专业核保理赔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0(7):86-88.

保险学毕业论文篇(7)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可保资源的不断丰富以及保险需求的不断增长,保险业在服务经济社会中发挥的功能越来越明显,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也越来越重:从汶川地震到百年奥运、从交强险到房地产投资解禁、从应对金融危机到医疗纠纷、从社区养老到新农合建设等等,保险业在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体系和保障民生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保险业正逐步走出阴霾,成为一个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我们完全可以预计未来我国保险行业市场的规模会迅速扩大。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社会对保险学专业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保险业亟待补充大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各财经类高校保险专业毕业生步入了一个较好的“黄金就业期”。

1.保险专业就业竞争力问题之所在及其原因分析

受中国就业大环境的影响,部分高校保险专业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比较严峻,毕业生的就业层次、就业范围、就业潜质不甚乐观。笔者在某省属财经类院校担任保险专业学生辅导员多年,一直积极思考和认真梳理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症结。

1.1行业内部原因

1.1.1保险同行业间的竞争非常激烈,导致社会形象较差。一方面保险业较快的发展趋势导致行业内部存在较大的人才缺口,但却出现了“需求短视”的现象。各保险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其自身利益经常相互之间“挖墙脚”,造成了自我人才培养储备差的局面。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过低的进入门槛,导致了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偏低,尤其是外勤员工、基层业务员的粗放式营销理念,致使人们“谈保色变”,对商业保险评价不高,行业形象大打折扣。

1.1.2各大保险机构缺乏切实有效地人才培养机制和晋升体系。保险专业学生在通过求职进入保险行业时,起初都是抱着学有所成、施展拳脚、有所作为而来。可实际情况却是,不论学历高低大家都在同一起跑线上工作,这使得具有较高学历层次的学生没有任何的学历优势,反而只有心理劣势。再者,大多数保险机构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职业生涯规划和业绩考核晋升体系。但据调查显示,如果一名大学生从营销员做起的话,4-6年内很少会有机会转到内勤岗位或中高层次的管理岗位。

1.2学生自身原因

1.2.1毕业生对保险行业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长期以来,受传统观念影响,不少人认为保险专业学生就职保险公司就是去卖保险。殊不知,保险营销只是保险业务中一小部分工作,其他岗位诸如组训、讲师、核赔核保人员和资金运作人员、精算人员等,不仅人才需求大,而且工作体面,待遇优厚。在当前保险行业发展现状下,保险业不光需要吃苦耐劳的营销人员,更需要具有深厚的理论素养和较强创新意识的本科层次以上的专业人才。

1.2.2不少学生误认为保险专业毕业生就业只能是保险公司。保险学是研究保险及保险相关事物运动规律的经济学科,同时也是金融学专业的一个研究方向。保险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去向除了专门的保险行业外,还有金融业、证券业、考编考公、国有企业、中介企业、社会保障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就业途径、就业面反而更广。

1.2.3多数保险专业毕业生所学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脱节。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过程中,很少走出校门寻找实习机会来有效地提高保险营销能力。比如,许多同学所学的保险产品知识仅仅停留在书本上,缺少实际操作的营销技能,对保险合同分析、保单设计、理赔实务的处理力不从心等等。

1.3教育体制原因

1.3.1学科相对弱势。保险专业是许多高校近年来才开办的新兴学科,虽然大多数财经类院校和部门综合性大学都开设了保险相关的专业教育和培养工作,但对于绝大多数普通高校尤其是地方性高校而言,保险学科的教学培养工作还非常落后。

一是教学资源投入不足。相对于其他老牌学科,保险学科的力量较为薄弱,无论是在硬件还是软件的投入上通常处于劣势地位。学校对校内实验、实验室建设的投入严重不足,实践教学相关软件无法及时更新换代,也就难以模拟最新理念下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甚至会给学生造成一些误导。

二是教学方式、方法较为落后。保险学作为一门多触角的边缘性学科,有着很强的理论性,同时又体现出极强的实务操作性。因此,保险专业教学不仅要求学生要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更要求学生必须提高实务操作能力。当前多数高校普遍延续着传统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教师以教学为本位,通过课堂的讲授把知识灌输给学生,学生只能是被动的接受者,在毕业求职时无法短时间内适应保险业的岗位要求。

1.3.2师资力量不强。因为保险业发展的相对滞后性,同时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许多高校从事保险专业并具有较高学历层次的老师少之又少。

一是各高校在师资招聘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有些高校更看重具有高学历且属于热门专业背景的人才,而忽视了像保险等边缘学科专业人才的引进,这导致了许多高校热门专业人才济济,相对冷门专业人才匮乏的局面。

二是保险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必须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紧密结合,但绝大多数保险专业教师缺乏行业背景和经验,导致了当前难以有效开展实践类课程的教学。即便是拥有较高学历的相近专业教师,但却对保险学科的发展规律还缺乏必要的系统研究和探索,所以很难培养出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

2.提升保险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基于对当前保险行业的发展现状及学生就业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探讨和分析,作为一名保险专业学生的辅导员老师,要想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让他们在求职、就业道路上更加勇敢、坚定,就必须要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和所担负的责任。具体来讲,有以下几点思考:

2.1以行业需求为导向,明确就业目标

诚然,保险行业间的不规范竞争,导致了人们对保险业的看法有失偏颇。但从长远来看,学生在就业时选择保险这一朝阳产业将会有更大的职业发展空间。客观来讲,保险业在世界上已经发展了170多年,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据粗略估计,我国现在平均每十个人才有1张保单,而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每一人就拥有7张保单。所以说现在的中国保险业最缺乏的是高素质的管理人才,这正好与保险专业毕业生的求职状况形成正比关系。

2.2以多元择业为抓手,拓宽就业渠道

学保险专业并不意味着毕业时只能选择进保险公司这一种行业,因为保险学属于金融学的一个分支研究方向,同属应用经济学范畴,学生在择业时可以有多种职业选择。通过鼓励出国深造与跨专业考研相结合,省内就业与省外就业相结合,本专业就业与跨专业就业相结合,网络求职与现场应聘相结合,考编考职与自主创业相结合等方式,形成一种立体化、多元化的就业模式。

2.3以能力培养为目标,提高求职能力

企业招聘时最不喜欢看到的不是没有专业水平的学生,而是那些随性而为,态度有问题的学生。大学生入职前,除了要有过硬的专业能力,更要具备软素质,如一个人的执行力、学习力、创造能力、有主见、团队协作、乐观自信、能承受压力、控制好情绪等,这些对于毕业生的求职甚至未来的事业打拼都至关重要。习惯影响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尤其是保险专业的毕业生,应该改变消极的心态,培养正确的价值观,通过实战训练帮助自己克服恐惧心理,成功应聘,进入自己的事业轨道。

2.4以考级考证为手段,完善求职简历

虽然人们对社会上流行的各类等级考试、资格证考试争议纷纭,但学生如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选择性地参加一些考试,对于大学学习过程来说,既是一种自我督促也是一种自我鼓励的明智之举。一般来讲,保险专业的学生应该侧重于那些与本专业相关的考试科目,如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期货从业资格考试、保险从业资格考试、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师等等。这些等级证书的获得可以很好地充实到毕业生自己制作的求职简历中,为他们的求职创造更多的成功机会。

2.5以实践教育为契机,增加求职砝码

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所涉及到的各类实习、实践创新活动,如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及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数学建模大赛等,并将这些活动整合形成“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将实践内容以学分形式纳入学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这样便可以极大地调动学生参与实践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再者就是多渠道、多手段、多模式加强与保险行业间的合作,突出校企合作地位。通过建立校外实践基地、培训基地等,利用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各自的独特优势,把课堂上获得的知识与实践中获取的经验方法有效结合,真正做到“知行合一”。从而为毕业求职时打下良好的基础。

3.结束语

保险学专业人才就业竞争力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立足于当前保险行业发展的时代大背景,充分借鉴国内外成熟的经验、做法,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构建新形势下保险学专业人才的创新教育体系。针对保险学专业特点,以市场为导向,立足区域经济、行业经济背景,正确把握就业形势和市场需求,不断总结教学改革探索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及时调整人才培养计划,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提高学生的就业核心竞争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

参考文献:

保险学毕业论文篇(8)

从生源的原学校看,有毕业于普通大学的,也有毕业于所谓精英学校(私立学校)的。从生源的毕业学科看,有商法、私法、经营管理、商业运输等,法国保险学院并不特别青睐原保险专业毕业生。从生源的职业背景看,有在校学生、律师、保险公司职工等,具有一定保险职业背景的生源还是作为招生的主要指标之一。

初看之下,如此“杂乱”而水平不一的生源,很让人怀疑法国保险学院能否搞好硕士期间的培养和教学。但实际上这种“杂乱”发挥着其独到而重大的作用。首先是将不同的知识结构、不同的思维方式和不同的学习方法带进了同一个课堂。其次是学生的来源多渠道化,正好满足了保险行业对不同类型人才的需求。最后,这种“杂乱”有利于学生对保险相关各职业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沟通。

法国保险学院的研究生培养

“白多读一年”的“大学文凭”。在爱克斯马赛保险学院,硕士阶段教育除了职业硕士、研究硕士,还有一个“大学文凭”。一部分水平稍差但有潜力的学生必须先读一年的“大学文凭”,考试通过后,才能申请继续攻读保险硕士。这就等于说,这些学生必须多读一年,才能与别的学生拿到同样的保险硕士文凭。表面上看来,这些学生要“白多读一年”,但是这多读的一年对于保证学生的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顶级”保险人才的培养机构。法国的硕士阶段教育分为两种:研究硕士和职业硕士,研究硕士实际上是“博士预科”,只有研究硕士毕业才有可能读博士,因此博士属于纯研究人才,他们不需要任何工作经验。而职业硕士从硕士阶段起所接受的教育就与研究硕士完全不同。那些打算从事保险职业工作的人,读到职业硕士就算到头了,之后就必须到工作中获取更多的知识。对于博士后,其本意是“实习”,其目的是为了获得实践经验,在法国如果获得博士学位去做博士后,反而会让人觉得奇怪和不解。所以说保险博士已经是“顶级”的保险研究人才了。

泾渭分明的课程设置和师资配备。研究硕士的课程,其课程名称一般都很复杂,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常人所难以理解的高深理论研究,比如爱克斯马赛保险学院的研究硕士课程,其名称最短、最好理解的一门课叫“缔约自由权及保险合同”,有些课的名称让人看了都不知所云。相反,职业硕士和“大学文凭”则很像国内的课程设置,或按保险门类分类:人身险、寿险、财险、责任险、车险等;或按保险知识分类:保险合同、保险经济学、保险企业等。在师资配备上也是如此,研究硕士课程,其代课教授一律是博士水平的专职教授。而职业硕士和“大学文凭”课程,除了基础知识课——保险合同、保险经济学外,其余的代课教授多为外聘,他们个个保险经验丰富,在保险界地位显赫。

法国保险学院研究生就业准备管理

保险学毕业论文篇(9)

以爱克斯马赛保险学院为例,从硕士生源的学历水平看,只招收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或相关专业硕士毕业生。后者毕业后在我国被称为“双硕士”,在工作时一般给予博士待遇,但在法国保险行业没有这种“优惠”,这时,第一个相关专业的硕士在作用上就等同于“保险预科”了。

从生源的原学校看,有毕业于普通大学的,也有毕业于所谓精英学校(私立学校)的。从生源的毕业学科看,有商法、私法、经营管理、商业运输等,法国保险学院并不特别青睐原保险专业毕业生。从生源的职业背景看,有在校学生、律师、保险公司职工等,具有一定保险职业背景的生源还是作为招生的主要指标之一。

初看之下,如此“杂乱”而水平不一的生源,很让人怀疑法国保险学院能否搞好硕士期间的培养和教学。但实际上这种“杂乱”发挥着其独到而重大的作用。首先是将不同的知识结构、不同的思维方式和不同的学习方法带进了同一个课堂。其次是学生的来源多渠道化,正好满足了保险行业对不同类型人才的需求。最后,这种“杂乱”有利于学生对保险相关各职业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沟通。

法国保险学院的研究生培养

“白多读一年”的“大学文凭”。在爱克斯马赛保险学院,硕士阶段教育除了职业硕士、研究硕士,还有一个“大学文凭”。一部分水平稍差但有潜力的学生必须先读一年的“大学文凭”,考试通过后,才能申请继续攻读保险硕士。这就等于说,这些学生必须多读一年,才能与别的学生拿到同样的保险硕士文凭。表面上看来,这些学生要“白多读一年”,但是这多读的一年对于保证学生的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顶级”保险人才的培养机构。法国的硕士阶段教育分为两种:研究硕士和职业硕士,研究硕士实际上是“博士预科”,只有研究硕士毕业才有可能读博士,因此博士属于纯研究人才,他们不需要任何工作经验。而职业硕士从硕士阶段起所接受的教育就与研究硕士完全不同。那些打算从事保险职业工作的人,读到职业硕士就算到头了,之后就必须到工作中获取更多的知识。对于博士后,其本意是“实习”,其目的是为了获得实践经验,在法国如果获得博士学位去做博士后,反而会让人觉得奇怪和不解。所以说保险博士已经是“顶级”的保险研究人才了。

泾渭分明的课程设置和师资配备。研究硕士的课程,其课程名称一般都很复杂,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常人所难以理解的高深理论研究,比如爱克斯马赛保险学院的研究硕士课程,其名称最短、最好理解的一门课叫“缔约自由权及保险合同”,有些课的名称让人看了都不知所云。相反,职业硕士和“大学文凭”则很像国内的课程设置,或按保险门类分类:人身险、寿险、财险、责任险、车险等;或按保险知识分类:保险合同、保险经济学、保险企业等。在师资配备上也是如此,研究硕士课程,其代课教授一律是博士水平的专职教授。而职业硕士和“大学文凭”课程,除了基础知识课――保险合同、保险经济学外,其余的代课教授多为外聘,他们个个保险经验丰富,在保险界地位显赫。

法国保险学院研究生就业准备管理

保险学毕业论文篇(10)

一、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依托优势学科发展情况分析 

 

为了满足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培养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需要的专门人才,教育部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增设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1999年,全国首批有8所高校获得了招收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的资格,目前,全国已有125所高等院校招收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本科生,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学科体系与人才培养梯队,相关的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培训正在深入展开。 

由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是一个新兴的专业,没有标准可依,没有资料可参考,各校基本上都是利用本校的学科优势,在原有学科基础上结合本校特色确立自己的专业定位。 

通过对全国设置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学校调查,各校发展的方式有所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一是以社会学为基础进行建设,依托社会学的资源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从社会角度开展研究。二是以经济管理学科为基础进行建设,利用原有的经济管理学科的优势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从经济管理角度开展研究。三是以医学为基础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以医学为基础,侧重发展医疗保险方向是近些年一些医学院校的探索。 

 

二、中央财经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与保险学科交叉发展、培养特色人才的探索 

 

中央财经大学于2000年开始设立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至今己走过了10年的历程,目前已有248名本科层次的学生顺利毕业走向工作岗位,我们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进行了就业岗位及课程设置方面的调研。根据本次调查结果,有65.38%的毕业生工作在保险、银行、证券等金融行业,其中在保险行业工作的最多,占毕业生总数的34.62%。调查结果表明,具有中央财经大学特色的与保险学科交叉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已初步形成。 

 

1.在社会风险管理体系下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中央财经大学的保险专业是全国最早设立的,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底蕴,因此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设立之初就树立了在社会风险管理体系下依托学校既有的优质保险学科平台进行专业建设的理念,侧重发展社会保障。这种设置并不是两个专业的简单拼接,而是两个专业的有机结合。这种有机结合一方面是源于保险和社会保障这两个学科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虽然在我国的学科设置中,保险学归属于经济学科,而社会保障被划分到管理学科下,但保险与社会保障具有与生俱来相同的属性,二者都是应对风险的措施,保险和社会保障在应对和化解各种风险方面所采用的原则是一致的,都是多数人共同分担少数人所发生的风险——大数法则,从这个意义上说,保险与社会保障都可以包涵在社会风险管理的范畴之内,因此中央财经大学这种专业设置,充分体现了保险与社会保障两个学科的内在联系。另一方面,这种专业设置体现保险与社会保障两个学科在内容上既有交叉,又互为补充,各有侧重。社会保障是公民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而通过商业保险则可以使人们获得更高程度的保障。从应对和化解人们所面对的风险角度来看,保险与社会保障既具有同源性,又具有补充性。 

 

2.依托学校保险专业优质教学资源进行课程设置,培养特色人才 

在较强的保险专业实力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央财经大学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其培养方案中,在保证完成教育部规定的主干课程的前提下,设置了一组与保险学科相结合的保险类课程,在全国高校同类专业中形成了特色。这类课程包括:保险学原理、人身保险学、精算学原理、保险法、保险基金管理与运用、风险管理等课程。 

对中央财经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生的调查表明:毕业生对保险类的专业课程评价普遍比较高,特别是对保险学原理、人身保险学、精算学原理这三门课程。其中“保险学原理:在所有课程中排名第一,有65.39%的毕业生认为该课程对其毕业后的工作“有一些帮助”或“非常有帮助”。分析其原因有二:一方面这门课程是作为专业课程最先开设的,对整个知识体系的形成有帮助,另一方面该专业的很多毕业生在保险公司工作,这门课程是其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基础。有46.19%的学生认为“人身保险学“课程对其毕业后的工作“有一些帮助”或“非常有帮助”;34.62%的学生认为“精算学原理“课程对其毕业后的工作“有一些帮助”或“非常有帮助”。 

我校的课程体系设置,充分体现了学校在保险学科的特色,使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学生不仅具备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具备了保险方面的专业知识,扩大了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面,也满足了保险公司,特别是人寿保险公司对于具有社会保障知识背景的专业人才的需求。 

 

3.重视实践教学,共享保险实践教学资源 

实践教学是通过实验、调研、实习等手段,使学生直接接触实务,了解实际部门的运作,对课堂上所学理论知识进行验证,并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相辅相成,是实现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培养目标不可缺少的内容。中央财经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教学包括课堂内的实践技能训练和课堂外的实践活动两大类。课堂内的实践包括课堂讨论、案例教学、非独立设课的课程实验和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或模拟训练,课堂外的实践活动包括周末和假期的社会调查、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研究项目及“第二课堂”活动等。这些活动安排到了学生学习过程的各个阶段,形成了不间断的实践学习。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从2005年9月起在全院本科生中实施了本科生导师制。学生一入大学就可以在专业导师的指导下,系统地进行专业学习和实践,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三、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与所在学校优势学科交叉发展的对策 

 

根据此次对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生的调查,结合其他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设置及专业建设的情况,我们对未来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结合所在学校学科优势实现交叉发展进行了认真思考,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1.选准优势学科,合理确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与优势学科的结合点 

劳动与社会保障本身是一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和政治学等多学科知识的新体系,其内容包括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住房保障、教育保障,等等。但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理论本身还远未完善和系统化,甚至落后于本已迟滞的社会保障改革实践。因此随着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深入与理论的完善,作为主要培养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专门人才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建设也应突出特色,依托所在学校优势学科的基础发展是一种成功的尝试。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要特别重视优势学科的选择,应选择那些与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有合适结合点的学科,在其基础上进行特色发展,绝不能进行随意的组合,否则该专业就会成为两个学科或专业的简单拼盘,学生掌握的知识难以系统化,也难以满足用人单位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2.课程设置既要保持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基础,也要体现交叉特色 

依托优势学科发展并不是办“第二个”某专业,应立足于培养具有本专业背景和交叉学科特点的复合型人才。所以,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体系中,既要保证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核心课程和基础课程的开设,又要有交叉学科中与本专业领域关系密切的专业课程。中央财经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原来的课程体系中,保险学原理、人身保险学和精算学原理三门课程均体现了寿险公司的业务特点,受到毕业生的肯定,而风险统计模型课程虽与财产保险公司业务有关,但与专业主要为人的风险提供保障关系不大,毕业生对这门课程反应冷淡。 

另外,在课程设置方面,还应树立科学发展的观念,要经常通过问卷调查、师生座谈会、专业研讨会、走访用人单位等形式及时了解课程的适应性,并及时调整。中央财经人学在这方面深有体会,现行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课程体系与最初版本已有较大差异,根据毕业生反馈,我们及时删除了不适合的课程,如风险统计模型等,增设了适应需要的课程,如企业年金与员工福利、社会保障职业模拟(在高年级开设)等。 

 

保险学毕业论文篇(11)

高等学历教育是高素质保险人才输入的主要来源,其中,保险专业本科教育是其基础和主体[1]。保险业的发展为高校保险专业的本科教育提供了发展契机,而保险高等教育的水平和质量也对保险业的发展影响深远。新常态下,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步伐愈发稳健,保险业的合规化、集约化发展对人才的数量和质量要求更高:保险有效需求随收入增长而增长,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需要保险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这需要从业人员有较高的素质;同时,保险市场的国际化也对保险人才提出了高要求。当前,保险业的发展新常态从质和量两个层面对保险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然而,新形势下,保险专业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尚存在人才培养规模与人才需求数量、人才培养质量与人才需求不完全相称的矛盾。

一、保险本科人才需求现状

(一)保险公司需要大量本科学历人才

我国保险行业目前处于高速发展期和快速转型期,对人才的需求处于旺盛阶段,尤其是近年来行业发展正从重视业务增长向提高内涵建设方向转型,对高素质员工的需求量在不断增加[2]。2014年底,全国保险公司从业人数为344.58万人,其中职工人数98.39万,营销人员255.48万(部分是职工)。从业人员中,具有学士学位的人数为60.41万,占从业总人数的比重约为17.53%,占职工人数的61.40%。相较于2013年,2014年保险从业人数、职工人数、具有学士学位人数、35岁以下人数分别增加了14.04%、34.09%、14.11%、5.56%,其中学士学位从业人员年均增加约8.3万人(见表1)。这充分说明了保险行业对本科学历人才有较高需求,保险专业是专门针对保险行业需要而开设的专业,人才培养具有保险行业针对性,能够直接满足保险行业的岗位需要。从前文分析可知,保险行业对保险学专业本科生有较高的现实和潜在需求。

(二)保险业转型升级需要大量高素质保险本科学历人才

我国保险业亟须从重视业务量增长调整到重视业务内涵提升、业务精细化发展、保险服务质量提高的转型升级道路上来。转型升级的关键是人才队伍建设。虽历经多年人才培养,我国保险业的人才队伍建设仍存在整体水平偏低的问题,亟须吸纳大量高学历保险专业人才来改善保险行业队伍质量。

保险业的高质量发展亟须更多保险学本科人才。我国保险业从业人数达三百余万,其中职工人数近一百万,而包括营销员群体、保险公司职工群体等在内的从业人员中,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从业者仅为六十五万人左右(见表1)。低学历从业人员比例过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保险业顺利转型升级、向前发展的突出问题,也是当前我国保险行业整体形象欠佳、保险诚信缺乏的重要原因。本科人才往往视野更宽、更有活力、思路更广、做事更为认真,更高比例的保险本科从业人员可以提高保险队伍的总体水平,是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队伍保证。

高素质的核保、核赔、精算等技术型人才和管理、营销、培训等经验型人才是队伍建设急需的[3]。保险专业本科毕业生是受过高等教育通识教育及保险学专业教育的专业技术人才,是保险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最佳来源。从保险业人才队伍建设角度考虑,是保险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生力军和最佳后备力量。

二、保险本科学历人才供给现状

首先,保险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数量少。截至2014年底,我国举办保险学专业各层次学历教育的高校共125所,其中有99所开办了本科层次学历教育,保险学本科专业在校学生23 706人,年均毕业人数约为5 900人。从数量对比看,保险专业本科年毕业人数与保险行业年增加本科从业人数之比约为1:14。即便考虑到保险公司所需本科人才不局限于保险专业,保险专业本科毕业生供给与保险公司本科人才需求之间仍存在巨大差距,有调查认为该供需比约为1:4[4]。由此可知,我国当前保险本科学历人才需求旺盛,保险本科人才的培养数量远远达不到行业发展所需。

其次,保险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达不到行业人才标准。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与行业人才需求不匹配, 导致保险本科毕业生在保险行业的就业率较低。通过同行交流及对教师的电话访谈,笔者了解到,江苏省内4所设有保险本科专业的高校近两年的保险本科毕业生首次就业率约为70%,就业学生中约三分之一毕业生进入保险行业就业,即仅五分之一左右的学生有机会进入保险行业工作。通过对江苏大学2015届保险专业毕业生访谈得知,部分学生有意愿而未能进入保险公司工作的原因大致有两点:第一,毕业生不具备保险公司所需的综合能力。从了解情况看,保险公司较看重公众演讲水平、领导能力、外语水平等综合能力,而除了外语之外,本科生往往缺乏上述其他有针对性的课程培养和训练。第二,保险公司需要的是经短期培训即能上岗具有较多实践经验的人才,而绝大多数学生往往只了解书本上的知识,实践能力不足保险公司不能“拿来就用”。

以上分析可知,保险本科教育存在量少质不合要求的供需错配现象。

三、保险专业本科生供需失衡现象分析

如上所述,在我国保险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保险专业本科生供需错位突出。一方面,保险本科人才的培养数量远低于行业需要;另一方面,高校保险人才培养质量不符合行业人才标准。虽然专业和学历不是衡量人才标准的全部,但是,客观而言,保险专业相对于其他专业来说更具有专业和行业针对性。保险本科毕业生供需失衡错配现象的原因,可归结为以下几方面。

(一)保险公司不愿投入长期成本进行人才后续培养

对于“挖墙脚”和频繁跳槽现象极为普遍的保险业来说,对新聘人才的长期培养具有过高的“外部性”,这种人才市场的失灵使得保险公司往往不愿意招聘刚毕业不能“拿来就用”的大学毕业生,而更希望通过重金在行业内部“撬到人才”或寻找有从业经历的社会人员。同时,在较高的就业期望下,由于缺乏较广的人脉基础和稳定的经济来源,毕业生往往不愿从事保险销售工作,这使得保险本科毕业生难以在保险行业谋得合适的岗位,从而供给不能得到有效释放。

(二)保险本科人才培养与需求脱节

高校是保险本科人才培养的承担者,其人才培养标准应尽可能适应行业人才的需要。但是,现有模式下培养的保险本科生往往不符合保险公司“拿来就用”的人才标准。

首先,人才培养“专而不博”。专才是专业知识精通的人才,通才指通晓多学科知识、知识面广博的人才。我国保险本科人才的培养往往过于重视“窄口径,重专业”的专才教育,开设的专业课程过于细化,但却忽视了保险人才所需知识的广博性、实用性、综合性。由于保险行业的实践性特点,尽管保险行业的分工越来越细化和专业化,但除了精算外的其他保险专门工作,从业者在具备基本的保险专业基础及必要的综合素质之外,多不需要特殊的知识铺垫而只需经过后续职业的再教育即能较好地胜任相应工作[5]。保险业的实践性特点要求学生在“专”的基础上应具备广博的知识和较好的综合素质,而“专才”的培养往往使得学生“专而不博”。

其次,本科生教育的实践环节针对性差。传统的社会学科教育多属于填鸭式的灌输教育,留给学生的思考和创新空间较少,学生缺乏创新实践的机会,教学侧重知识的传播而往往忽视能力的培养,使得学生毕业后进行创新性工作的能力偏弱,从而难以与保险业实践性强的工作特点相容。当前我国保险本科学历教育普遍比较重视保险专业知识的教育,学生进入社会后往往缺乏其他学科知识的储备,缺乏实务操作能力[6]。加之保险专业教师队伍往往缺乏保险从业经验,使得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空有理论而对保险公司的实务操作了解甚少。

四、优化保险本科人才培养的对策

(一)保险监管部门及保险行业应积极参与“宽口径、重实践”的人才培养

培养高质量的保险本科人才对促进保险行业发展具有正效应。基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考虑,保险监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建议及督促作用,建立类似于医学生实践环节的保险实习制度,使得高校保险人才培养与保险行业人才需要充分对接,保证高校培养的人才能够充分满足行业人才的需要,使保险专业学生能尽可能被行业所吸纳,使高校成为保险行业人才大军培养的基地。

首先,保险监管部门督促保险行业设定激励机制,将保险实习基地建设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对保险公司进行考核和监管的一项内容来抓,在保险行业内形成竞相建立实习基地的氛围和环境,使保险实践学习全程贯穿于专业基础知识学习及专业课程学习。在此过程中,保险协会、保险学会等组织可充分发挥产学研纽带作用,促使该种机制的形成和完善。

其次,保险监管部门应积极与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为保险公司与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可以鼓励具有较高学术素养的保险公司管理人员担任专业课兼职讲师、兼职辅导员等,鼓励保险公司为高校教学提供辅助教学资料或给予其他教学支持等。为形成激励机制,可以督促保险企业在职位晋升等方面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政策倾斜,从而在微观上形成保险公司与高校保险专业之间的良性互动。保险行业协会与学会组织可以在其中起到激励政策的助推作用以及高校与行业之间关系互动的协调作用。

再次,形成“订单式”保险人才培养模式。专业教育与行业发展是相辅相成、互为基础的关系。在保险人才供给远低于需求的情况下,只需在供需之间形成无缝对接,即可在人才的高质量培养和人才的有效需求之间建立有效流通渠道,这样既能保证保险专业学生的高合意就业率,同时也满足了行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基于保险业经营分散性的特点,通过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组织参与协调实现的“保险行业订单式”保险专业本科培养是实现保险人才培养充分贴合行业需要的有效举措。在重视基础理论教学的同时,将人才培养过程的实践部分放到保险公司来进行,这样,在强调本科教育“重基础、宽口径”的同时,又能充分实现保险行业“重实践”的要求。

(二)高校应优化“宽口径、重实践”的人才培养方式

受保险国际化及金融业混业趋势的影响,具备较强的数理分析能力、较高的经济学和社会学素养、掌握较多金融学理论的保险专业本科生往往具有更高的综合分析与判断能力,更易被保险行业接纳。因此,在保险本科人才培养上应以“宽口径,重基础”作为理论基础教学的方向。

保险业的实践性要求保险本科人才培养在重基础的同时,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作为专业课教学的思路。在专业课教学过程中,有目的地穿插实践教学,通过理论课与保险实践课或实习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促进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同步提升极为关键。通过专业课教学与专业课实践的同等重视和同步推进,可以促进应用型实践人才的培养,使学生成为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的人才。

保险学专业师资队伍缺乏行业实践经验是极为普遍的现象。这往往使得专业课教学内容滞后于行业发展实践,同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无法有效结合保险公司的实际做法传授相关的知识,造成保险学课堂教学的空洞,这样,学生往往疲于应付考试而缺少学习的动力和激情。要改变这一现状,首先,学校应当强化专业实践培养制度的建立。通过积极与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组织的沟通和联系,为专业课老师到保险行业挂职锻炼、调研等提供条件,使学生在课堂上所接受的就是与保险行业实践紧密结合的理论知识。其次,积极主动聘请具有较高理论素养的合格保险工作人员作为保险专业兼职师资力量,以充实保险师资队伍。

参考文献:

[1]叶安照.高校保险本科专业立体教育教学系统研究[J].保险研究,2010(6):101-106.

[2]陈靖.保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策略探究[J].上海金融,2011(1):116-118.

[3]贺思辉.从“新国十条”看保险大发展机遇对保险教育改革的影响[J].上海保险,2014(12):5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