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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与审计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4-01 10:09:58

内部控制与审计论文

内部控制与审计论文篇(1)

随着人们对报表审计中内部控制重要性认识的深入,是否对内部控制进行单独评价及报告作为难题之一逐渐浮出水面,成为历史上一个长期争论的话题。而争论的焦点在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出具是否会降低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可靠性。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财务领域的学术研究逐渐表明,年度财务报告仅仅是债务和权益投资的部分决策因素,而对季度会计信息、内部控制、预测等信息的需求变得越来越明显。于是,一些学者开始对注册会计师进入这些领域的可能性进行了论证,并使用问卷表来调查公众对此的态度。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53年出版的《注册会计师手册》中指出一个新建议:在审计人员对财务报表的意见中,应包括一个对内部控制系统的意见。这个建议立刻引起了激烈的争论,许多人指出:对内部控制在审计报告中加以评价容易引起误解。到60年代,《审计程序说明书第49号--内部控制的报告》把在审计报告中是否需要说明内部控制的权利交给了管理当局。这使得如何表达对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成为一个更加突出的问题。1980年,《审计准则公告第30号--内部会计控制的报告》取代了《审计程序说明书第49号》,《审计准则公告第30号》指出:为了表示意见,注册会计师必须审查企业的内部控制结构。审查既可独立进行,也可以结合财务报表审计进行。可见,《审计准则公告第30号》采取了折中的态度,这也反映了实际中人们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审计报告二者关系认识上的转变。

在长期争论的基础上,人们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审计报告关系的认识于80年代末出现了明显的改变。1988年,《审计准则公告第60号--审计师对关注到的内部控制结构相关事项的传达》被颁布,该公告要求注册会计师就控制环境、会计制度和控制程序中存在的重大不足与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199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储蓄保险公司利用法(FDICIA),这一法律规定:所有资产大于20亿美元的金融机构管理当局必须对内部控制结构的有效性进行声明。该法同时还要求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当局的报告进行验证。2199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了《鉴证业务准则第2号--财务报告外的内部控制报告》及《鉴证业务准则第3号--符合性鉴证》,对企业提供内部控制报告及注册会计师对其进行评价并表示意见提供指导。至此,对于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报告关系的争论,以职业规范对内部控制评价及出具报告的认可而告一段落。实践的发展告诉我们,对内部控制进行单独评价及报告是因实际需要而产生的,是经济健康发展的保证,是独立审计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正确选择。

(二)关系重新定位

虽然对于内部控制报告与审计报告关系的争论已告一段落,但留给我们思考的问题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否影响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到底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审计报告的可靠性?二者的关系到底如何定位?笔者试在以上论述的基础上,就此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于被审计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这里的会计报表是企业管理当局向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方面财务信息的手段。一般地,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注册会计师以第三者身份,对企业管理当局提供的会计报表进行检查,并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作出独立鉴证,以增加会计报表的可信性。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被评价企业内部控制声明书发表评价意见的书面文件。内部控制声明书是企业管理当局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所作的认定。按最新理念,企业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五个要素。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企业管理当局的内部控制声明书中的认定进行鉴证,并发表评价意见,以满足利害关系人对此信息的需求。

从审计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比较中可以看到:审计报告仅仅是对企业年度财务信息的鉴证,范围较小,时效也较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则是对"……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实现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的鉴证,范围广,时效也较长。正因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对过程的鉴证,审计报告是对结果的鉴证,所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对注册会计师的报表审计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不是表面上的意见类型的一一对应,即不能认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无保留意见,则审计报告也应该是无保留意见。由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对整个企业范围内的、某个时期的全过程的鉴证,而审计报告是当年度财务信息发表意见,故财务报表所示财务信息的合法、公允及会计处理方法保持一贯并不表示整个企业的内部控制也一定是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同理,企业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或有效性上存在重大缺失也不等于企业当年财务报表一定不可信。内部控制对财务信息的影响是一种基础性的影响,是一种过程性的影响。

审计报告侧重于向信息使用者传递被审计企业当年度或短期的信息,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出来的信息则具有长期性的影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对审计报告所提供信息不足的补充,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为增加证券市场及其他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及有效性发挥着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美]道格拉斯·R·卡迈克尔约翰·J·威林翰卡罗·A·沙勒著刘明辉胡英坤主译.《审计概念与方法--现行理论与实务指南》.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高级审计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3.超越企管出版研发组.《内部控制制度作业要点及实务--公开发行公司自我评估规范》.超越企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局局版.1999

4.文硕.《世界审计史》.企业管理出版社.1996.第二版

5.王光远等编著.《会计大典第十卷--审计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

内部控制与审计论文篇(2)

1.2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控制作用内部控制制度是由一系列程序、制度和政策组成的完整体系,这个系统能够看出管理者的管理体系和目标。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有效手段,可以监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为了彻底地执行内部控制的程序、政策等,就必须要进行评价和监督。评价财务报告和会计资料是否完整、可靠、不失真;是否达到了企业对营运的效果或目的;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过程中是否确实发挥了对企业有效的控制作用;关键的控制点是否齐全等。内部审计是独立于会计和财务管理之外的,从传统对财务的审计延伸到了经营管理的方面。

1.3内部审计的角色逐渐发生转变内部审计逐渐从一个单纯监督者的角色转变为控制者。原来,内部审计相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如此才能使内部审计充分发挥客观的监督作用,对企业的财务作出最公正的评价。内部审计起初主要是应用与内部牵制,为了确保财政的安全,因为内部审计与财务情况具有先天性一致的目的,所以决定了他们必然是相互监督,缺一不可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内部控制侧重点的重心在发生着转移,导致会计审计也在发生着转变。“管理+效益”这四个字是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对内部审计所作出的一个定义“。确认和建议”则成为内部审计师的主要作用,而不再是从前的“监督和复核”,从而为最高层的管理者提供高质量的财务报告。

2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保障机制的完善

2.1强化企业的战略目标企业的最终目标是为了盈利。因此,企业的目标就是确定企业的股东价值和效率。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有着密切的关系,其目标存在着一致性。只要在不违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仅可以加强管理效率,提高企业运营中的收入,提高企业的信息质量报告,维护财产安全,还能够堵塞漏洞,排查错误,有利于管理层对业绩和盈利进行适当的监控,降低企业所面临的风险,让内部控制得到充分地发挥。

2.2加强对企业风险的管理风险管理是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的最新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社会环境的变化,周围的大环境对企业的生产盈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企业所面临的各种不确定性的风险也逐渐加大,所以企业要加强风险的管理。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需要通过风险进行监督、审核和评价,确定风险的区域,才能在风险到来时,将风险对企业的伤害度降低到最小和运用更加从容的态度去应对风险所带来的伤害。其实,在内部控制的初始就要进行风险评估,其实在各个部门中也存在着利益冲突,所以很难全面地去看待风险,对风险进行全面地防范,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内部控制其实也是建立在信息反馈和风险管理基础上的一种系统,采取各种防范措施,达到转嫁风险、预防和消除风险的目的。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成为了企业内部控制得以实施的有利保障,所以企业的风险管理是内部控制和协调内部审计的保障。

2.3完善公司管理结构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创造企业良好环境的有效手段。公司的责任、盈利和权利与企业的生产和产权要素要得到合理的分工和匹配,就必须要求在企业内部进行权利的激励和牵制,还需要拥有完善的控制程序和监督机制,同时也为了防止经营者和所有权拥有者发生严重的利益纠纷,导致信息目标的流向、流量和流速,还有企业的人流、资金流和物流发生错位或背离,因此内部控制制度逐渐成为了三合一的管理框架“制度安排+关系框架+控制机制”。

2.4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人员的作用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动态的系统,虽然在制定时也经历过初稿、汇总、修改、实施等一系列制式化过程,但审计人员在其中的作用却是不可替代的。在我国,内部控制制度主要是由总部负责对内部控制进行整体的设计,然后才由各个部门自己起草与本部门相关的内部控制,最后再从总部汇总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内部审计可以帮助协调企业内部所存在的关于信息协调的各种问题,从而提高管理者的效率和拥有更加理想的执行结果。内部审计是对内部控制实施进行发现、解决问题,并进行评价和监督的一个过程,通过对内部控制进行不断地更新,从而使制度更加完善。

3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相互协调的具体措施

3.1内部审计从事后审计逐步向事前及事中审计转变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经历两个基本阶段就是计划和实施。企业对每件事情都做一个计划并进行审核的过程,就是为了尽量避免决策出现失误。内部审计是属于事后监控,也是属于会计控制程序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其实市场经济的发展,仅仅事后的监督已经不能满足管理者对企业管理的要求,因为其监督的内容和范围相对狭小。在这样的大前提下,就要求内部审计监督向事前和事中进行转移,内审人员需要每天对会计工作进行审核与监督,在情况发生后立刻履行监督职责,及时进行补救和休整。内部审计目前仅依靠内部审计人员自身单方面的力量开始向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的方向进行发展,这是企业对内部控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评价和监督,但尚未让企业获得最大的利益。

3.2内部审计要从勘查错误,防止弊端向管理服务型进行转变国家的日渐强大,意味着国家对企业的监控也越来越严格,约束的条件也不断扩大。企业内控制度的建设,财务账上的错误弊端也逐渐减少,会计电算化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内部管理水平也逐步提高。种种原因都表明,内部审计从传统的防止错误开始向服务型转变,审计的重点也从简单的内部监督和检查开始向内部评价和分析转变。内审人员不仅需要准确、及时向组织管理的相关政府部门报告有关防止错误和弊端的资产保护信息外,还需要对控制和管理方面的不足与缺陷,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确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帮助管理人员合理使用资源,更加有效地进行管理活动和各项控制活动的开展,促使企业经营效率的不断提高。

3.3要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科学的定位与合理的设置为了能够发挥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企业在对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的设置以及对其定位上,应该坚持权威性原则和独立性原则。企业应建立高效合理的内部审计组织,对内审机构应重新合理定位并提出合理的建议,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组织地位的提高不仅有利于内审人员做出一番具有成效的业绩,而且增强了企业的独立性,为充分发挥内审的作用提供了充足的条件。

内部控制与审计论文篇(3)

二、规范财务控制活动

关键是规范财务控制活动的一般授权机制。企业管理层可以通过制定统一的、合理的授权规范以使与各项业务相关的财务授权普遍适用于某类交易或者活动政策。规范财务控制活动的特别授权机制,比如日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资本支出、大型机器设备的购置等等。通过规范授权机制,审计人员可能只需要通过采取控制测试,定义适当的偏差即可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范围内。

三、提升内部控制的信息传递效率

要提升信息传递的速度,提升信息传递的质量。在这方面,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网络技术,通过ERP、OA、即时通讯工具等进行相关信息、数据的传递,并通过电子授权的方式进行网上签署。以构建企业全方位的信息沟通,不仅为企业的管理运作提供高效率、稳定性高的环境,也为企业的财务内控提供了时效性较高的信息。ERP系统对内整合企业各个部门的财务信息以及有价值的管理信息,对外则将企业置于横向以及纵向的交易的过程中以获取企业所需要的信息,成为企业财务管理非常重要的工具。通过全面预算管理、业务流程、财务会计等纳入ERP系统的设计、运用中,实现信息的一体化,这样在开展内部审计时,将会使内部审计人员极其方便快捷地掌握企业业务流转、信息流转的途径、权限与结果,极大地提升了内部审计的效率。

四、完善内部控制的风险预警功能

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风险评估。对于一个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来说,不但要设计风险评估机制,还要设定风险预警及风险处置机制。对于企业特别是特大型企业而言,面对的风险都是无时不在的,而内部审计的主要关注点就是查错防弊,关注企业的风险控制问题。企业如果本身在内部控制中对于企业可能涉及的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等具有足够的重视与关注,那么企业能够识别大部分风险,同时对于无法回避的风险采取及时的对策,使企业不致遭到意外、致命的打击。这也是内部审计关注的重点方面。很明显,通过内部审计发现企业风险评估有可能的失效之处,也可以促使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做得更加完善。

内部控制与审计论文篇(4)

中图分类号:F23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101)10-0120-09

一、引言

内部控制本质上是组织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它是对企业整体的控制,内部控制的最终目标是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在安然、世通等舞弊案件爆发后,内部控制作为一项重要的风险控制机制,已经成为监管部门、上市公司和学术界等关注的热点。内部控制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审计风险的大小,进而对审计师审计模式和效率产生重要影响。国外学者通过研究审计与内部控制的相关性,在一定程度上实证检验了内部控制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效应。就笔者所涉猎的文献而言,目前国内尚无学者以审计师变更为视角,来研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效率。鉴于此,本文在借鉴国外相关实证研究文献的基础上,结合信号传递理论和风险传导效应,以审计师变更为视角,通过从不同的角度选取内部控制效率的替代变量,对中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效率进行实证研究,并据此为提高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效率,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本文以下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相关理论及文献评述,第三部分是研究设计,包括研究假设、变量界定与样本选择,第四部分是主要的实证结果,第五部分是研究结论与建议。二、相关理论及文献评述

内部控制作为内部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者是内部管理中的一个环节,在企业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从本质上来看,内部控制是企业的一项风险控制机制。2001年爆发的安然事件,更是引发了美国乃至全球对内控机制的极大重视,内部控制也由一项自发性的治理机制演化为一种政府监管强力推动的制度建设,内部控制信息的强制性披露被法制化,成为公司透明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口在这种背景下,我国也加快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步伐,内部控制已经成为监管部门、上市公司和学术界等关注的热点。

内部控制是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基石,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发展。外部审计是现代公司治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外部审计治理作用的有效发挥有赖于内部控制的良好运作。内部控制和审计分别是影响组织效率的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之一,二者自身的产生、演进和彼此之间的互动、耦合,都是追求组织效率的必然结果。现代审计依赖于内部控制,审计人员是内部控制理论研究的发起者和推动者,也是该理论发展至今最大的使用者。

审计师关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正是由于资本市场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才使得作为经济警察的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尤为关注。根据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审计师首先要了解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确定风险较高的领域,以便进行重点审计,从而提高审计效率,减低审计风险。

内部控制的良好运作,意味着企业具有较高的内部控制效率,内部控制效率是决定审计风险高低的因素之一。根据风险传导效应,内部控制效率越商,财务报告出现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越小,审计风险就越低。而较低的内部控制效率,一方面增加了审计风险;另一方面审计师还需要扩大控制测试的范围和改变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进而增加了审计成本。审计师为了规避风险,容易主动放弃风险较高的客户。因此,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效率越低,越有可能导致审计师变更。

根据证监会的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应当披露公司聘任、改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审计师变更是上市公司重要的非财务信息,导致审计师变更的原因比较复杂,不同的动因能够向外界传递不同的信号。审计师变更是审计师与管理当局相互博弈的结果,以审计师变更为研究视角,可以深层次地分析变更公司与非变更公司的不同特征。

国外关于内部控制与审计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sOX法案》颁布以后。2002年美国颁布了《SOX法案》,该法案的目标是提高公司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重建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根据《SOX法案》302条款和404条款的要求,美国的公众公司必须在定期报告中公开披露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报告,由于内部控制数据可以公开获得,这也为实证研究提供了大量数据。《SOX法案》404条款要求审计师必须对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并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Bryant、Peng和Zvinakis选取了2003年85家及时提交10-K报表和59家晚提交10-K报表的美国上市公司进行研究,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及时提交10-K报表的美国上市公司比晚提交10-K报表的上市公司具有更强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水平更高。而如果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则说明该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水平不高。内部控制缺陷是内部控制效率较低的标志,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公司,往往财务信息质量较低,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较大,客观上增加了审计风险。ChanLi和Yun-Chia Yan他们的博士论文中曾指出,公司在收到负面内部控制审核意见之后,容易发生主动解聘审计师的现象;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司,容易导致审计师主动辞聘现象。Krishnan研究发现,与内部控制不存在缺陷的公司相比较,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公司发生审计师变更的可能性更大。由此可见,审计师变更与内部控制总体水平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国内关于内部控制效率的研究主要采用规范的方法,从理论上分析产权制度(冯均科,2001)、分工与组织信任(徐虹和林钟高,2010)、信息技术(刘志远和刘洁,2001)以及人的行为(冯均科,2001)对内部控制效率的影响。由于数据的局限性,我国在内部控制尤其是内部控制效率方面的实证研究文献比较少,还处于起步阶段。根据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的要求,从2007年起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需要全面披露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情况,这为实证检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效率提供了数据支撑。本文拟基于内部控制与审计的密切关系,借鉴国外相关研究成果,以审计师变更为视角,对中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效率进行实证检验,以期能够为该领域的研究提供一些经验证据。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内部控制效率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内部控制是影响财务报告可靠性的一种重要机制,内部控制效率越低,财务风险就越高,审计师为了规避审计风险,容易

退出高风险的审计领域;(2)审计依赖于内部控制,较低的内部控制质量,将导致审计师扩大控制测试的范围以及改变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进而增加审计工作强度和审计成本,考虑到成本与收益原则,审计师容易辞聘审计客户或者提高审计收费,而审计费用的增加,又容易导致上市公司选择收费较低的会计师事务所;(3)内部控制效率较低的公司,容易收到不清洁的审计意见,或者较高的内部控制风险容易导致负面的内部控制审核意见,上市公司容易解聘“不听话”的审计师。因此,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效率越低,越有可能导致审计师变更。然而,内部控制效率是一个抽象的指标,没有实物可以观测与衡量。根据信号传递理论,信息披露是重要的信号显示机制。而作为最了解内部控制效率高低的管理当局,会通过一些信号向外部传递其真实信息。

首先,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反映了内部控制的总体水平,高质量公司的管理层有动机将公司高品质的信号(如较好的业绩、较好的内控及风险防范信息)及时传递给投资者,内部控制效率越高的上市公司,越倾向于披露详细的内部控制信息。因此,本文提出假设1:

H1:审计师变更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负相关。

其次,在国外的实证研究中,通常以内部控制缺陷作为衡量其内部控制效率的指标之一(Doyle,J.,Weili Ge和Sarah MCVay,2007)。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公司,内部控制效率往往比较低。因此,可以预期:

H2:审计师变更与内部控制缺陷正相关。

再次,完善的内部控制需要得到有效的执行才能体现出其效率。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部门如果定期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内控监督工作报告,则可以认为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该公司的内部控制效率相对较高。故而,本文提出假设3:

H3:审计师变更与内控监督部门定期提交监督报告负相关。

最后,自愿披露是一种信号显示机制,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也是向市场传递出内部控制效率较高的信号之一。因此,本文提出假设4:

H4:审计师变更与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负相关。

(二)变量选择

1 被解释变量

本文把审计师变更(CPACHG)作为被解释变量,CPACHG表示上市公司是否发生审计师变更,即2008年度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与上一年度不同。如果该公司发生了审计师变更,则设定为CPACHG=1;如果是控制样本,则设定为CPACHG=0。

2 解释变量

(1)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ICID)。本文依据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结合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内部控制五要素为线索,并选取具体的内部控制活动环节或措施,如关联交易控制、对外担保控制、投资管理控制、募集资金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业务控制等6项指标,加上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外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缺陷6项指标,总共设置12项指标。通过对上市公司2008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进行查询,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进行评分。每披露与某一个指标相关的制度或者行为,则赋予1分,披露完整12个指标则12分,显然,ICID得分越高,披露越详细。ICID反映了内部控制效率的总体水平。

(2)内部控制缺陷(ICW)。《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都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所存在的缺陷。根据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若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则ICW=1;否则,ICW=0。ICW从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的角度,反映了内部控制效率的高低。

(3)内控监督部门定期提交监督报告(IOR)。根据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若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部门定期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监督报告,则IOR=1;否则,IOR=0。IOR从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被执行的角度,反映了内部控制效率的高低。

(4)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ICAR)。同样,根据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若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则ICAR=I;否则ICAR=0。ICAR从外部监督的角度,反映了内部控制效率的高低。

3 控制变量

根据已有研究文献,本文选择以下控制变量:(1)审计意见(OP)。Chow和RiCet发现,收到“不清洁”的审计意见的公司在随后的一个审计年度更有可能更换其审计师,本文预期审计师变更与上一年度的标准审计意见负相关。(2)盈余管理(IS)。盈余管理程度越高,审计风险越高,审计师变更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因此,假设审计师变更与收益平滑正相关。(3)股权制衡(BALANCE)。《公司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股权结构会对审计师变更造成一定的影响,股权越分散,股东之间制衡作用越强,越不容易发生审计师变更,本文预期审计师变更与股权制衡负相关。(4)董事长变更(CHANGE)。审计师变更是管理当局与审计师相互博弈的结果,不同的管理者倾向于选择“听自己话”的审计师。李驶和薛祖云的研究发现,董事长发生变更的上市公司较容易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本文预期审计师变更与董事长变更正相关。(5)地域特征(ALIEN)。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存在着明显的地域性,审计师的异地特征是影响审计师变更是否发生的显著因素,本文预期审计师变更与上一年度的异地审计师正相关。(6)财务状况(LOSS)。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越差,审计风险越大。本文预期处于财务困境中的公司更有可能变更审计师。(7)资产规模(SIZE)。用公司期末总资产的自然对数来表示。

(三)模型设计

在此基础上,为了检验前述假设,采用logistiC多元回归进行验证,模型如下:

(四)样本与数据

本文选择了2008年度发生审计师变更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并按以下原则剔除样本:

(1)由于金融类公司与非金融类公司差异较大,剔除金融保险类公司;(2)剔除距年度报告日上市时间不到一年的公司;(3)剔除因前任审计师及其事务所合并重组、撤销资格、更名或政策性变更等导致非自愿性变更的上市公司。共得到98家审计师变更样本,其中上交所57家,深交所41家。为对照研究,我们选取了相同行业、类似规模但没有发生审计师变更的98家上市公司作为控制样本组,其中上交所57家,深交所41家。

本文所涉及的公司财务数据主要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CSMAR),并从巨潮资讯网(.CN)、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2008年度审计快报》中获取部分补充资料,涉及4个内部控制变量的数据由笔者手工整理。本文利用ExCel和SPSS16.0软件完成计算和回归分析过程。

四、实证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结果

对全样本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其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ICID)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

12,平均值为7.1990,占理想披露的60%,说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不高,内部控制效率普遍较低。另外,ICID的标准差为3.024,反映出各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差别比较大。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缺陷(ICW)的公司为42家,占全样本的21.43%,说明并不是个别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缺陷,而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定期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监督报告的公司为84家,占全样本的42.86%,说明大多数公司的内控监督部门,没有定期提交内控监督报告,没有有效地行使监督职能。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公司为40家,占全样本的20.43%,说明大多数公司不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或者并没有聘请审计机构为其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从总体上来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还不健全,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普遍较低,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存在“缺位”现象。

表3比较了变更样本与控制样本在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方面的差异,反映了各变量之间的平均数、中位数及其是否具有显著的差异。单变量检测结果显示:两类公司在变量ICID、ICW、IOR、OP、CHANGE、ALLEN方面表现出显著差异。其中,控制样本的ICID和IOR相对较高,分别在1%水平上显著高于变更样本;变更样本中ICV~-在l%水平上显著高于控制样本;控制样本中ICAR虽然高于变更样本,但并不显著。表3初步表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越高,审计师发生变更的可能性越小;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公司,更容易发生审计师变更;内控部门定期提交监督报告的公司,发生审计师变更的概率比较低;是否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可能不是导致审计师变更的原因。当然,严格的结论还有待于下文统计检验的结果来证明。在变更样本组与控制样本组之间,变量IS、BALANCE、LOSS和SIZE都不存在显著差异。

(二)相关性分析

表4说明各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表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ICID)与内控部门定期提交监督报告(10R)的相关系数在60%以上,不过由于这两个变量不会同时出现在同一模型中作为自变量进行回归,不会有共线性的问题。其他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最高为0.479,未超过0.5,因此不会存在明显的多重共线性问题,不需要特别关注。

(三)Logist回归分析结果

表5是Logist回归分析结果。表5中模型(1)、

(2)的差异在于自变量的不同,也就是以不同的方式衡量内部控制效率。模型(1)以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ICID)为自变量,ICID反映了内部控制效率的总体高度;模型(2)以内部控制缺陷(ICw)、内控部门定期提交监督报告(IOR)和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ICAR)为自变量,三者分别从制度是否完善、制度是否被执行和外部监督的角度,反映了内部控制效率的高低。

ICID的系数为负,与假设1一致;ICW的系数为正,与假设2一致;IOR的系数为负,与假设3一致;ICAR的系数为正,与假设4相反。回归结果表明:在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效率的高低是影响审计师变更的重要因素。即审计师变更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ICID)在1%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假设1得到验证;审计师变更与内部控制缺陷(ICW)在5%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假设2得到验证;审计师变更与内控部门定期提交监督报告(10R)在5%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假设3得到验证;审计师变更与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ICAR)之间不具有统计显著性,假设4没有得到验证,原因可能是现有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审计师对内部控制鉴证应负的民事或者刑事等法律责任,对于内控发表鉴证意见的审计风险没有引起审计师的重视。

就控制变量而言,上一年度的“标准”审计意见与审计师变更显著负相关,说明“非标准”审计意见仍然是导致审计师变更的主要原因;审计师变更与董事长变更(CHANGE)显著正相关,验证了李口和薛祖云㈣的研究结论:董事长发生变更的上市公司较容易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变更与ALIEN显著正相关,说明我国审计市场存在明显的地域性。盈余管理、股权制衡和财务状况的系数符号与假设一致,但与审计师变更不存在显著相关性。

(四)稳健性检验

内部控制与审计论文篇(5)

一、引言

2006年7月15日中国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成立,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正式提上日程,这是继2006年2月15日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以来国家经济领域的又一重大决策。作为内部控制专家的内部审计,能否抓住这次职业发展契机实现跨越式发展,直接关系到内部审计职业的未来。本文的研究焦点是内部审计如何发挥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关于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作用,国内外不同学者持有不同观点,不同准则也有不同规定,对于知识结构相对单一的我国内部审计人员来说,很难依据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来准确定位其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本文在追溯国内外内部审计的发展历史的基础上,从理论基础和现实动因两方面分析内部审计如何介入内部控制;在系统梳理专家观点和准则规定的基础上,总结出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评价、监督和咨询作用,并进一步提炼出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发挥作用的理论框架。笔者希望通过本研究,明确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应有作用,使内部审计人员认识到其在内部控制中作用的不足之处,进而依据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发挥作用的理论框架来准确定位其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 关于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国外学者Flint(1998)从受托责任观和评价职能入手研究指出:“凡是有审计的地方,一定存在一种受托责任关系,受托责任关系是审计存在的重要条件,审计是确保受托责任履行的控制机制,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现代内部审计之父LawrenceSawyer(2005)从另一个角度指出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他认为控制评价是内部审计人员的“执业秘诀”,“内部审计人员通过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和指出需要加强的内部控制的弱点,成为有力的管理工具”;内部审计专家Robert Moeaer(2006)也指出“内部审计人员评价组织机构各专门领域的内部控制的技能是他们渗透到组织中的敲门砖”。显然,Flint、Lawrence Sawyer和RohertMoeUer的观点都反映出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评价职能。Barley(2003)根据内部审计最新发展,在《ResearchOpportunitiesiIIInternalAuditing》中详细列示了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包括“测试内部控制的遵循性”、“协助管理层设计综合评价方法”、“协助管理层编制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报告”、“识别重大控制缺陷”、“推行计算机测试技术和推动控制自我评估”。早在1999和ⅡA颁布的内部审计新定义,就明确提出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确认和咨询职能,2004和ⅡA新的“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2120―控制”中规定:“内部审计活动应通过评价控制的效率与效果、促进其持续改善等工作,帮助组织维持有效的控制系统”,“在开展咨询服务时,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了解与此工作相一致的控制事项,并且应警惕是否存在控制薄弱环节”。国外学者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呈现出多方面特点。如Nagy和Cenker(2002)的调查表明,“内部审计职能从传统的确认职能导向到价值增值和咨询导向,各个公司存在显著差异”,所以,不同公司中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作用的侧重点也不同。RobertMoeller(2006)也指出,在不同规模的公司中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不同:大型企业中内部审计部门比较强大,内部控制比较健全,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是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而在中小企业中内部审计很难承担起评价内部控制的重任,在内部控制不健全的公司中内部审计应该将工作中心放在协助管理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上。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发挥作用还表现出明显的法规遵循导向:201)4年澳大利亚内部审计师协会、新西兰内部审计师协会和安永(澳大利亚)会计公司进行了一项题为“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内部审计发展趋势”的调查,其对象是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的前200位的公司和新西兰证券交易所(NZSX)前100位的公司,结果显示,95%的被调查者表示“内部控制确认和对风险管理程序、系统的确认”是内部审计的主要工作(ⅡA-Australia等,2004)。很显然,这是遵循《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TheSarbanes-OxleyAct,SOX)的必然结果。因为SOX法案规定:每份年度报告的文件中都应该包含一份内部控制报告,该报告应该声明建立并实施适当的内部控制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同时公司管理层在年度报告日之前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过评估。内部审计作为对管理层极具价值的资源,必然成为内部控制评估的主力,内部审计的工作重心转向对内部控制的独立评价。所以,外部监管法规会影响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作用。

(二)国内文献 我国学者在学习和借鉴国外学者观点和国际内部审计准则规定的基础上,对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进行了许多前瞻性研究。王光远教授(2005)认为内部审计准则的最核心概念有两个:内部控制与风险。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要素之一,其职能是对其余内部控制要素的再控制;内部控制又是内部审计的直接对象。通过内部审计的检查、评价能不断促进内部控制的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关注远远超过了政府审计与独立审计。曹伟、桂友泉(2002)认为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可以发挥下列作用:评价内部控制;参与重大控制程序的制定与修订;监督内部控制的运行;提供管理咨询等。王桦、庄江波、陈汉文(2003)提出了内部审计职业化的一种营销战略观,分别从宏观和微观层次对内部审计的环境进行分析,认为内部审计要在企业中寻找发展之机,就要在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中发挥作用,提供更多能体现其价值的咨询建议,树立“咨询专家”的公众形象,同时还要增进职业内部对这种形象的认识,积极推广这种职业形象,获得社会认可。张先治、孙文刚(2003)认为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有两方面:首先是内部审计要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从而促进整个控制系统高效运营;其次,内部审计人员通过与各部门、各层次管理者的会晤,了解经营中的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从而提高控制系统的管理效果。卜淑珍(2006)认为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培养全员控制意识,加强“软控制”,主要体现在内部审计作为控制专家宣传与培训内部控制;协助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网络;推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CAS)。但2003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颁布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中;将内部审计定义为: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虽然定义中将内部控制作为内部审计的对象,但对于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仅提到了“审查和评价”,而未涉及到咨询作用,这是充分考虑我国内部审计实务水平的权宜之计(王光远,2005)。显然在规范研究领域,国内外学者已经认识到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不仅有确认职能还应发挥咨询职能,但在具体职能的表述上非常凌乱,侧重点也不尽相同。在理论研究方面,虽然国外学者很早就提出过一般审计理论框架,如莫茨和夏拉夫(1961)提出以哲学为建基点的五要素组成的审计理论框架,安德森(1977)提出以审计目标为起点的七要素审计理论框架,尚德尔(1978)提出以假设为起点的五要素框架等,但尚未有学者提出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作用的理论框架。而在我国,鲜有学者对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进行实证研究。笔者认为这是因为长期以来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仅限于单一的监督,我国也没有类似SOX的法案,所以没有研究的必要性。但随着内部控制建设提上日程,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也将丰富多彩起来,对此进行实证研究,特别是研究影响和制约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发挥作用的因素必将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我国也自1986年就开始了内部审计相关理论的研究,如阎金锷(1996)构造了审计本质―审计目标―审计假设―审计原则―审计准则的五要素框架,蔡春教授(1994)提出了以本质为起点的审计本质―审计假设―审计目标―审计规划―审计信息―审计控制手段和方式的六因素框架,王若山和张建军(1996)构建了以审计目标为起点的内部审计理论,刘明辉构建了以审计环境和审计报告使用者为起点的审计理论。但尚没有学者提出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发挥作用的理论框架。笔者认为,虽然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发挥作用的理论具备审计理论和内部审计理论的普遍属性,但也有其特殊性,所以不能以审计或内部审计理论框架来代替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发挥作用的理论框架。

三、内部审计介入内部控制的理论基础

(一)受托责任理论 生产力的发展和财富的剩余带来了分权,分权带来了互相牵制,随之产生了受托责任,由于信息不对称,需要有人来监督承担不同职权的人的工作,内部审计作为委托人的监督机制而产生。委托人为了监督受托人认真履行内部控制受托责任,确保受托人的报告是真实的,需要独立于受托人的内部审计人员对受托人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对其报告进行鉴证;受托人为了证实自己的报告与业绩,解除受托责任,取得自己应得的利益,需要接受内部审计。内部审计的存在符合关系中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共同需求。受托责任按照层次不同可分为外部受托责任和内部受托责任见(图1);按内容不同可分为受托财务责任和受托管理责任,这里的受托管理责任采用王光远的观点,指的是狭义的管理责任,主要包括经营和计划责任。内部审计介入内部控制的历史体现了受托责任的发展过程:萌芽状态下的内部审计,其职责是协助管理层确保内部财务控制方面的受托责任有效履行,是对内部受托财务责任的一种控制方式;近代股份公司和家族企业集团的发展,股份制度的形成更凸显了受托责任的重要性;20世纪40年代,原材料和劳动力的短缺使管理层更加关注生产安排以及对规则的遵守,内部审计从关注内部受托财务责任转向内部受托管理责任,协助管理层对企业内部控制特别是内部管理控制进行监督成为内部审计的日常工作;企业经营活动的范围不断扩大,各国政府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干预有所增强,外部环境对企业影响日益加大。内部审计也逐步将外部受托责任作为其关注点,在内部控制中表现为:协助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充分性进行独立评价,从而帮助高级管理层履行内部控制方面的外部受托责任;20世纪90年代起,人类社会迈入信息时代,环境的多样化和多变性使风险管理成为受托责任的核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积极引入风险理念,一旦风险得不到适当的管理。组织目标的实现将受到威胁。于是内部审计开始关注风险,研究如何识别风险和协助管理层建立适当的内部控制来规避或控制风险。

(二)价值链理论 1985年波特在《竞争优势》中首先提出价值链理论,认为企业的各项活动都可以描述为价值链中的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通过价值链分解可以得到更细微的价值活动,也可以在分解过程中合并得到新价值活动。这种分解能帮助企业考查每个价值活动的成本优势,并分析每个价值活动产生歧异优势的可能性。即价值链分析可以帮助企业确定某项价值活动是否具有价值,从而决定将该活动内置、外包还是流程再造。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的业务活动,也可以用价值链理论进行分析。首先,内部审计活动是有价值的,体现为对买方即内部审计服务的利益集团的效用。其次,根据波特对价值活动的分类和基本的价值链图,内部审计属于辅助活动中的企业基础设施活动,它通过整个价值链而不是单个活动起辅助作用,是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见(图2)。最后,根据价值链分解的方法,内部审计活动还可以细分为若干价值活动,结合内部审计师责任说明书(SRIA)中关于内部审计职责的规定,可将内部审计价值链描述为(图3)。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职能的拓展体现了价值链分析方法在内部审计职业发展中的应用。1981年SRIANO.5颁布之前,内部审计服务的买方是所有管理者,内部审计服务对于买方的效用集中在协助管理者加强企业管理控制;1981年之后。内部审计服务的买方扩展到整个组织,对于组织来说效用更多地体现在决策的科学性和效果方面,所以内部审计注重对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独立评价;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组织更加看重内部审计在识别和规避风险方面的效用,内部审计对其价值进行反思后提出了以风险为导向、以增加企业价值为目标、更加注重在内部控制中的咨询职能的新思路。由此可见,买方和买方效用在内部审计介入内部控制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

(三)管理进化论 1776年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著名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也称《国富论》)中提出了系统分工理论。分工思想经过几个世纪逐渐发展成熟,并导致了工业革命的爆发与股份公司制度的建立。在工业革命和股份公司制度的相互促进下,企业的管理活动日益复杂并产生了内部多层次受托责任。这一切都为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供了有利条件,内部审计作为一种天然的控制手段介入到对受托责任的控制中。20世纪初弗雷德里克・泰勒提出了科学管理理论,使管理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亨利・法约尔创立了一般管理理论,从组织管理的角度来改进管理,提高企业效率。这些理论的提出使内部审计摆脱了财务的限制。进入了更为广阔的业务领域,由财务导向审计过渡到业务导向审计阶段,协助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成为内部审计业务之一;20世纪70年代之后,出于对企业外部环境的关注,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的目标管理理论和其他现代管理理论的提出,使注重高层管理活动成为管理理论的主流,同时,公司治理

问题逐渐凸出,内部审计将关注点转向高层的管理目标、方针及决策,所以协助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进行独立评价成为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工作重点。90年代以来以迈克尔・波特为代表的战略管理理论以及以迈克尔-哈默及詹姆斯・钱皮的企业再造理论为代表的新管理理论,对内部审计的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同时,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也逐步走向成熟,促使内部审计从积极兴利的管理审计转向价值增值的战略审计阶段,为规避风险实现增值目标,内部审计的关口前移,更加注重在内部控制中的咨询职能,充分发挥最高的客观陆和熟悉企业情况的特点协助管理层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

四、基于内部控制的内部审计理念转变

(一)事后审计向全程审计转变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六条指出,企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原则,在流程上应当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避免内部控制出现空白和漏洞。由此可见,内部控制强调全过程控制,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那么作为对内部控制负有监督、控制之责的内部审计,也必将变为全过程审计,由传统的事后审计变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与事后审计相结合。(1)事后审计的内控功能与作用。事后审计是我国传统内部审计的方式,主要侧重于事后的监督和评价,对内部控制进行查缺补漏。内审人员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估,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并作出相应处理。事后审计是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内省反思的过程,其侧重点包括战略的正确性、财产的安全性、法规的遵循性、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及经营的效率效果性,企业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进行报告。当经济活动结束后,内部审计人员应对计划、决策的完成情况作全面、综合的审查、分析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意见。企业应当分析内部控制缺陷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和实施改进方案,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董事长、审计委员会和经理汇报。(2)事中审计的内控功能与作用。事中审计侧重于审计的实时性,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过程进行实时跟踪,借助于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和软件技术,实时审计和远程审计都将成为可能。内审人员要进行跟踪审计调查,对计划的实施、方案的落实和决策的执行、经济效益和工作效果进行分析。实时审计能够及时纠正内控制定过程中对既定战略目标的偏离倾向和内控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偏差,实现对生产管理系统、营销管理系统、预算管理系统、财务会计管理系统等的实时监控,不断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与效果。在实施事中审计过程中,内审人员应重点关注以下领域和环节:在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方面弄虚作假;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企业资产;在开展业务活动中非法使用企业资产牟取不当利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舞弊给企业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可能造成的重大影响;员工单独或者串通舞弊给企业造成损失。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内部控制规定的行为,及时通报情况和反馈信息,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维护内部控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3)事前审计的内控功能与作用。事前审计是一种积极防御性审计方式,审计关口前移,体现了“要我审计”到“我要审计”的理念的转变。内审人员要对企业的计划、决策进行审计,审查决策方法的科学性,审查决策所依据的资料、数据的可靠性,审查决策有关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和执行情况与结果。在企业经营决策过程中,内审机构应积极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对各方面进行经济技术分析和论证,提出自己的意见,作为企业的决策参考。事前审计实质上是对内控体系进行风险评估和识别的过程,防患于未然,扼杀风险于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和财产的安全完整。事前审计强调在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之前就对风险进行评估,及时识别、科学分析和评价影响企业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并采取应对策略的过程,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风险评估主要包括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内审人员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依据风险的重要性水平,运用专业判断,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及其对企业影响的严重程度进行风险排序,确定应当重点关注的重要风险。内审人员应当充分关注包括管理层凌驾、串通舞弊、人为错误或者疏漏、制度滞后等内部控制的局限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可能发生的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内审人员应当根据风险分析情况,结合风险成因、企业接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次上的可接受风险水平,确定风险应对策略。风险应对策略一般包括风险回避、风险承担、风险降低和风险分担等。事前审计是一种积极预防性审计方式,是内部审计未来发展的方向。

(二)财务审计向管理审计转变 内部控制强调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的结合。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是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与可靠性。内部会计控制这一目标既包括保证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与可靠性两方面,又包括保证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和管理会计信息质量两方面。因此,会计控制不仅是通常所理解的财务会计控制,实际上应包括财务会计控制和管理会计控制。财务审计主要关注的是会计控制的内容,对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确认、评价和监督。传统的内部审计即是以账项为基础的财务审计,主要关注财务事项,专业的审计人员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测试检查会计资料、会计程序及会计控制,以评价财务报表是否真实,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透明度,企业资产是否完整,组织权益是否得到维护与保障,进而确认、解脱受托人的财务责任,体现了内部审计查错防弊的传统目标。随着经济的发展,组织的变革,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在需求,基于会计控制的的传统财务审计将向基于管理控制的管理审计方向发展,这是内部审计发展的基本趋势。内部审计的评价、确认、监督的领域不再局限于会计控制,而是转向更为广阔的管理控制的各个环节,包括计划、组织、执行、领导、人事、沟通、激励、协调等诸多管理环节。从国际内部审计实务上讲,1947年ⅡA的“内部审计责任说明书”将会计和财务事项作为内部审计的首要对象,在之后若干次的修改中,内部审计的责权已逐步走向管理审计。内部管理控制的目标是经营活动的有效性。有效性包括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两方面。效率是经济学的核心,也是经营活动的基本目标,效果或绩效是管理学的核心,也是经营管理的基本目标。内部管理控制将效率与效果作为目标,它是内部控制的主导和关键,也是组织内部控制的核心与目标。新兴的管理审计是以评价管理经营责任为主要的业务内容,通过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查与评价,并采用一定的标准来衡量其经济性、效率性及效果性从而找出差距,挖掘潜力,提高效益,或证实效益优劣,评价管理绩效,提供咨询意见,增加公司价值。

(三)基层审计向高层审计转变 企业内部控制从控制主体角度可分为三个层级:一是以董事会为主体的战略控制;二是以经营者为主体的经营控制;三是以员工为主体的任务控制或作业控制。三种主体的战略控制、经营控制及作业控制是紧密相关、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内部控制必须要搞好三者的有机结合。(1)作业控制与作业审计。以员工为主体的内部控制,称作业控制或任务控制,其主要任

务是有效地执行特殊任务的过程。执行这些任务的规则可被描述为经营管理控制过程的一部分。对作业控制的评价、确认和监督即是作业审计的主要内容。作业审计是对内部控制的业务层面和工作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提交相应的检查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等。作业审计重点关注如下环节:评价员工专业胜任能力;员工在开展业务活动中是否非法使用企业资产牟取不当利益员工是否单独或者串通舞弊给企业造成损失;评估具体业务层次上的可接受风险水平,建议管理当局应当实行风险回避、风险承担还是风险分担,合理保证将具体业务与事项的剩余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之内;评价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及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履行情况;评估财会等关键岗位员工是否建立规范的岗位轮换制度和必要的强制休假制度;评价各岗位员工的预算执行情况。对各部门和员工当期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强化对各部门和员工的激励与约束。(2)经营控制与经营审计。以经营者为主体的内部控制其主要任务是经营控制,包括资源投入控制、经营过程控制、产出成果控制、利益分配控制。资源投人控制、经营运作控制、产出成果控制和利益分配控制四种控制类型由于经营循环的联系,它们之间相互联系与包容,后者通常包容前者,即经营运作控制要以资源投入控制为基础。产出结果控制要以经营运作和资源投人控制为基础,利益分配控制则要以前三种控制为基础。经营审计主要审查经营者是否努力改善和充分利用企业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条件,审查利用生产力各要素的具体方式和手段的有效性,诸如是否厉行节约,是否改进了生产工艺,不断更新了设备等。经营审计就是对经营循环的全过程,包括投入、运作、产出、分配各个环节的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价、确认、监督。(3)战略控制与战略审计。以董事会为主体的内部控制是基于公司治理的战略控制,包括企业目标确定、公司经理人员的责任与权利、公司监督机制建立、企业战略选择、战略规划和战略计划全过程的控制。从内部控制角度看战略控制,主要是战略制定,即决定组织目标和达到这些目标的战略的过程。战略是大的和重要的计划,它反映了高级管理者对其组织的发展定向。组织目标有财务目标和非财务目标;在战略制定过程中,组织目标通常看作已知,但有时战略制定也强调目标本身。―个组织可选择许多方法以实现其目标。不同组织的战略制定采用不同的方法。战略审计是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对各层次的战略管理活动以及战略管理的全过程所进行的分析、评价与监督。战略审计是公司制定战略之前必须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对于企业内外环境的分析、过去战略实施效果的评估;评价现行战略的适当性和战略执行的有效性;同时还要对战略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监督有关的责任人认真履行与战略管理有关的受托责任;评估公司的管理绩效。战略审计是正式的战略考察过程,它同时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施加约束。纵观内部审计发展的历程,先后经历了以任务(账项)为导向的作业审讨、以制度为导向的经营管理审计、以风险为导向的战略审计,体现了一个由基层审计向高层审计发展的趋势。由经营审计向战略审计转变,是西方内部审计发展的十大趋势之一(韩晓梅,2002),面向21世纪的内部审计应以战略审计为重点(于玉林,2000)。

内部控制与审计论文篇(6)

随着人们对报表审计中内部控制重要性认识的深入,是否对内部控制进行单独评价及报告作为难题之一逐渐浮出水面,成为历史上一个长期争论的话题。而争论的焦点在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出具是否会降低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可靠性。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财务领域的学术研究逐渐表明,年度财务报告仅仅是债务和权益投资的部分决策因素,而对季度会计信息、内部控制、预测等信息的需求变得越来越明显。于是,一些学者开始对注册会计师进入这些领域的可能性进行了论证,并使用问卷表来调查公众对此的态度。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53年出版的《注册会计师手册》中指出一个新建议:在审计人员对财务报表的意见中,应包括一个对内部控制系统的意见。这个建议立刻引起了激烈的争论,许多人指出:对内部控制在审计报告中加以评价容易引起误解。到60年代,《审计程序说明书第49号--内部控制的报告》把在审计报告中是否需要说明内部控制的权利交给了管理当局。这使得如何表达对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成为一个更加突出的问题。1980年,《审计准则公告第30号--内部会计控制的报告》取代了《审计程序说明书第49号》,《审计准则公告第30号》指出:为了表示意见,注册会计师必须审查企业的内部控制结构。审查既可独立进行,也可以结合财务报表审计进行。可见,《审计准则公告第30号》采取了折中的态度,这也反映了实际中人们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审计报告二者关系认识上的转变。

在长期争论的基础上,人们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审计报告关系的认识于80年代末出现了明显的改变。1988年,《审计准则公告第60号--审计师对关注到的内部控制结构相关事项的传达》被颁布,该公告要求注册会计师就控制环境、会计制度和控制程序中存在的重大不足与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199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储蓄保险公司利用法(FDICIA),这一法律规定:所有资产大于20亿美元的金融机构管理当局必须对内部控制结构的有效性进行声明。该法同时还要求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当局的报告进行验证。2199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了《鉴证业务准则第2号--财务报告外的内部控制报告》及《鉴证业务准则第3号--符合性鉴证》,对企业提供内部控制报告及注册会计师对其进行评价并表示意见提供指导。至此,对于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报告关系的争论,以职业规范对内部控制评价及出具报告的认可而告一段落。实践的发展告诉我们,对内部控制进行单独评价及报告是因实际需要而产生的,是经济健康发展的保证,是独立审计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正确选择。

(二)关系重新定位

虽然对于内部控制报告与审计报告关系的争论已告一段落,但留给我们思考的问题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否影响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到底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审计报告的可靠性?二者的关系到底如何定位?笔者试在以上论述的基础上,就此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于被审计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这里的会计报表是企业管理当局向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方面财务信息的手段。一般地,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注册会计师以第三者身份,对企业管理当局提供的会计报表进行检查,并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作出独立鉴证,以增加会计报表的可信性。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被评价企业内部控制声明书发表评价意见的书面文件。内部控制声明书是企业管理当局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所作的认定。按最新理念,企业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五个要素。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企业管理当局的内部控制声明书中的认定进行鉴证,并发表评价意见,以满足利害关系人对此信息的需求。

从审计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比较中可以看到:审计报告仅仅是对企业年度财务信息的鉴证,范围较小,时效也较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则是对"……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实现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的鉴证,范围广,时效也较长。正因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对过程的鉴证,审计报告是对结果的鉴证,所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对注册会计师的报表审计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不是表面上的意见类型的一一对应,即不能认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无保留意见,则审计报告也应该是无保留意见。由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对整个企业范围内的、某个时期的全过程的鉴证,而审计报告是当年度财务信息发表意见,故财务报表所示财务信息的合法、公允及会计处理方法保持一贯并不表示整个企业的内部控制也一定是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同理,企业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或有效性上存在重大缺失也不等于企业当年财务报表一定不可信。内部控制对财务信息的影响是一种基础性的影响,是一种过程性的影响。

审计报告侧重于向信息使用者传递被审计企业当年度或短期的信息,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出来的信息则具有长期性的影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对审计报告所提供信息不足的补充,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为增加证券市场及其他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及有效性发挥着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美]道格拉斯·R·卡迈克尔 约翰·J·威林翰 卡罗·A·沙勒 著 刘明辉 胡英坤 主译. 《审计概念与方法--现行理论与实务指南》.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9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香港会计师公会. 《高级审计实务》.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8

3. 超越企管出版研发组. 《内部控制制度作业要点及实务--公开发行公司自我评估规范》.超越企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局局版. 1999

4. 文硕. 《世界审计史》. 企业管理出版社. 1996. 第二版

5. 王光远等编著. 《会计大典第十卷--审计学》.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9

内部控制与审计论文篇(7)

随着人们对报表审计中内部控制重要性认识的深入,是否对内部控制进行单独评价及报告作为难题之一逐渐浮出水面,成为历史上一个长期争论的话题。而争论的焦点在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出具是否会降低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可靠性。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财务领域的学术研究逐渐表明,年度财务报告仅仅是债务和权益投资的部分决策因素,而对季度会计信息、内部控制、预测等信息的需求变得越来越明显。于是,一些学者开始对注册会计师进入这些领域的可能性进行了论证,并使用问卷表来调查公众对此的态度。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53年出版的《注册会计师手册》中指出一个新建议:在审计人员对财务报表的意见中,应包括一个对内部控制系统的意见。这个建议立刻引起了激烈的争论,许多人指出:对内部控制在审计报告中加以评价容易引起误解。到60年代,《审计程序说明书第49号--内部控制的报告》把在审计报告中是否需要说明内部控制的权利交给了管理当局。这使得如何表达对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成为一个更加突出的问题。1980年,《审计准则公告第30号--内部会计控制的报告》取代了《审计程序说明书第49号》,《审计准则公告第30号》指出:为了表示意见,注册会计师必须审查企业的内部控制结构。审查既可独立进行,也可以结合财务报表审计进行。可见,《审计准则公告第30号》采取了折中的态度,这也反映了实际中人们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审计报告二者关系认识上的转变。

在长期争论的基础上,人们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审计报告关系的认识于80年代末出现了明显的改变。1988年,《审计准则公告第60号--审计师对关注到的内部控制结构相关事项的传达》被颁布,该公告要求注册会计师就控制环境、会计制度和控制程序中存在的重大不足与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199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储蓄保险公司利用法(FDICIA),这一法律规定:所有资产大于20亿美元的金融机构管理当局必须对内部控制结构的有效性进行声明。该法同时还要求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当局的报告进行验证。2199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了《鉴证业务准则第2号--财务报告外的内部控制报告》及《鉴证业务准则第3号--符合性鉴证》,对企业提供内部控制报告及注册会计师对其进行评价并表示意见提供指导。至此,对于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报告关系的争论,以职业规范对内部控制评价及出具报告的认可而告一段落。实践的发展告诉我们,对内部控制进行单独评价及报告是因实际需要而产生的,是经济健康发展的保证,是独立审计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正确选择。

(二)关系重新定位

虽然对于内部控制报告与审计报告关系的争论已告一段落,但留给我们思考的问题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否影响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到底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审计报告的可靠性?二者的关系到底如何定位?笔者试在以上论述的基础上,就此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于被审计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这里的会计报表是企业管理当局向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方面财务信息的手段。一般地,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注册会计师以第三者身份,对企业管理当局提供的会计报表进行检查,并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作出独立鉴证,以增加会计报表的可信性。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被评价企业内部控制声明书发表评价意见的书面文件。内部控制声明书是企业管理当局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所作的认定。按最新理念,企业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五个要素。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企业管理当局的内部控制声明书中的认定进行鉴证,并发表评价意见,以满足利害关系人对此信息的需求。

从审计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比较中可以看到:审计报告仅仅是对企业年度财务信息的鉴证,范围较小,时效也较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则是对"……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实现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的鉴证,范围广,时效也较长。正因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对过程的鉴证,审计报告是对结果的鉴证,所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对注册会计师的报表审计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不是表面上的意见类型的一一对应,即不能认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无保留意见,则审计报告也应该是无保留意见。由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对整个企业范围内的、某个时期的全过程的鉴证,而审计报告是当年度财务信息发表意见,故财务报表所示财务信息的合法、公允及会计处理方法保持一贯并不表示整个企业的内部控制也一定是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同理,企业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或有效性上存在重大缺失也不等于企业当年财务报表一定不可信。内部控制对财务信息的影响是一种基础性的影响,是一种过程性的影响。

审计报告侧重于向信息使用者传递被审计企业当年度或短期的信息,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出来的信息则具有长期性的影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对审计报告所提供 信息不足的补充,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为增加证券市场及其他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及有效性发挥着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美]道格拉斯·R·卡迈克尔 约翰·J·威林翰 卡罗·A·沙勒 著 刘明辉 胡英坤 主译. 《审计概念与方法--现行理论与实务指南》.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9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香港会计师公会. 《高级审计实务》.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8

3. 超越企管出版研发组. 《内部控制制度作业要点及实务--公开发行公司自我评估规范》.超越企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局局版. 1999

4. 文硕. 《世界审计史》. 企业管理出版社. 1996. 第二版

5. 王光远等编著. 《会计大典第十卷--审计学》.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9

内部控制与审计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3-0121-02

2010年4月26日,中国财政部等五部委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基础之上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内部控制新一轮的讨论,财务控制作为内部控制的核心自然成了国内学者广泛关注的焦点。

一、内部审计与财务控制

一般来说,现代公司的审计分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内部审计是“部门或单位内部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等标准,采用专门的程序和方法,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审核,检查其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以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1]内部审计本身就是内部控制的一部分,或者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2],它的职能包括两方面,一是对财务报表信息的合法性与公允性进行审计,这是内部审计的最为首要的职能[3];二是对企业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的审计,这将成为内部审计职能今后的重点发展方向[1]。何玉(2009)以法国兴业银行职务舞弊案为例说明,为预防职务舞弊,保障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运行,必须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4]。程新生等(2007)认为狭义上的内部审计机制有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委员会是公司治理的关键机构之一,同时拥有这两者的内部审计机制对于提高财务控制水平有显著的影响[5]。徐哲、潘志芳(2008)的研究表明内部审计作为影响内部财务控制环境的主要因素,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独立性差、审计人员素质较低、审计范围过窄等问题[6]。类似的研究还有时限等(2008),他们基于调查问卷的分析表明,除了存在上述问题以外,在内部审计方法选择上与国外企业的风险导向审计相比,国内企业更多的是选择“账项基础审计、多种方式交叉使用”[7]。因此,整合审计资源、优化审计方法、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能力、保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是提高中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效果,强化审计监督作用的根本出路。

基于内部审计视角的研究多倾向于规范性研究,缺少实证性研究,且大多数学者都选择了“内部控制”这广义范围,而对其核心内容――财务控制却少有关注。

二、预算管理与财务控制

预算管理作为一种有效的财务控制手段,目前已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和应用,于增彪等(2004)对清华大学140位DMBA进行问卷调查发现,中国98.5%的企事业单位已实行预算管理[8],作为企业实现决策与控制的有效手段,预算管理是企业日常经营运作的不可或缺的工具,学术界和实务界主要从功能、概念、模式等方面对其进行研究。佟成生等(2011)认为,预算管理的基本功能是决策和控制,前者是指通过预算过程将组织中某些专属知识和信息传递到组织的另一部门,以便做出资源配置决策;后者是指以设定好的并层层分解的预算目标为标准,对组织内部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将绩效和报酬挂钩,起到控制组织行为的目的[9]。于增彪(2007)将预算管理在概念上分为具有继承关系的三类,一是成本费用预算,这是中国最早的预算管理形式,在中国中小型企业广为采用;二是资金预算,是成本预算的进一步发展,在中国大型企业或集团广为流行;三是全面预算管理,它是预算管理的最高级形式,是资金预算的进一步延伸[10]。旨在提高成本和资金使用效率的全面预算管理,是学者们近年来关注的又一焦点。罗晓文等(2006)从内部控制的五大要素角度阐述了全面预算是内部控制的基础,内部控制措施要靠全面预算来落实,同时全面预算管理对内部控制有一定的统驭作用[11]。朱元午(2003)认为全面预算管理是按照全局观念统一管理企业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控制方式,对其注入较新的理论和相应改善后,可以“担当”财务控制系统之主线的重任 [12] 。李国忠(2005)认为,不同类型的企业集团宜采取与其管理目标相适应的预算控制模式,中国企业集团大多为战略控制型,较适宜采用折中型预算管理模式,即将集权型和分权型的折中。中国预算管理从理论提出到实践运用,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国内大多数企业已能够建立预算管理系统,但是目前中国的预算管理系统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全面预算管理尚未到位[13]。杨有红(2010)指出中国预算管理工作做的十分到位的企业很少,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预算与战略脱节,忽略预算管理先导性工作,将预算仅仅当成财会部门的事,没有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预算管理 [14]。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我们发现,不同的研究者、企业对预算管理的概念、内容与环节、控制模式尚未达成统一意见,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预算与战略、奖惩制度以及非财务指标相互脱节,预算管理徒有其名,预算“刚性”现象时有发生,大多数人甚至包括一些理论工作者仍然把预算仅仅当成是财务部门的“自足自乐”。

三、财务委派与财务控制

作为财务控制的具体手段,财务委派制自1993年在中国深圳试行,经过近二十年的实践和完善,目前在国内大部分企业尤其是集团企业中已得到普遍应用。财务委派制是指母公司为维护集团整体利益,强化对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财务控制与监督,由母公司向子公司直接委派财务人员(总监),并纳入母公司财务部门的人员编制[15]。实践证明(高言,1998;邵进兴,1999;叶新刚等,2000;何力民,2003)财务委派制有利于母公司强化对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风险控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16~19]。然而,还有一部分学者(邓春华,2000;于曾彪,2004)认为在目前的会计框架下中国的财务委派制不合逻辑、“徒有虚名”、“爹不疼,娘不爱”,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尴尬境地”[20~21]。究其原因,所有者的缺位,经营者的越权;财务委派总监职能与组织定位不明确;激励约束机制“不到位”导致委派的财务总监与子公司管理层之间的“合谋”(楼土明,2003;耿云江,2006;苏静,2006)是其主要原因[22~23]。为此,对财务委派人员进行正确的职能定位和组织定位,建立健全独立的委派管理制度和激烈约束机制。

四、结语

国内对财务控制的研究起步较晚,对中国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规范还处于探索阶段,但许多理论研究和实践规范已经开始尝试将与财务控制有关的经济学、管理学、系统科学等理论融进财务控制的理论与实践。但是财务控制的研究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包括:第一,在国内相关财务文献中,关于财务控制的内容少之又少,它们要么是内含在一般的财务管理之中,要么是隐藏在广义的内部控制之中,缺少它应有的相对独立性,而实践中的财务决策、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失控强烈要求理论层面上独立而先进的财务控制研究。第二,国内学者在财务控制方面的研究存在重“技术操作”层面的研究而轻控制制度建设的研究,且在制度建设的研究上国内学者又存在各自为政、就事论事的倾向,无法与公司的整体战略、治理结构弥合。第三,财务控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创新思维不够强烈,仍然存在较多地对西方财务控制理论的简单模仿,缺少原创性成果,西方经验的本土化和财务管理控制的企业个性化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 李越冬.内部审计职能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J].审计研究,2010,(3):42-26.

[2] 张杰民.现代审计与内部控制[J].财会月刊,1992,(9):19-22.

[3] 贺颖奇,陈佳俊.当代国际内部审计的变化与中国内部审计的发展机会[J].审计研究,2006,(4):87-90.

[4] 何玉.职务舞弊与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兼评法国兴业银行职务舞弊案例[J].审计研究,2009,(2):91-96.

[5] 程新生,孙利军,耿雯.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改进了财务控制效果吗?――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J].当代财经,2007,(2):118-122.

[6] 徐哲,潘志芳.内部审计与企业内部控制环境建设[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8,(1):55-59.

[7] 时现,毛勇,易仁萍.国内外企业内部审计发展状况之比较――基于调查问卷分析[J].审计研究,2008,(6):23-26.

[8] 于增彪,袁光华,刘桂英,邢如其.关于集团公司预算管理系统的框架研究[J].会计研究,2004,(8):22-29.

[9] 佟成生,潘飞,吴俊.企业预算管理的功能:决策,抑或控制[J].会计研究,2011,(5):45-49.

[10] 于增彪.全面预算管理:从概念说起[J].财务与会计,2007,(1):56-57.

[11] 罗晓文,朱莲美.论全面预算和内部控制的关系[J]财会月刊:会计,2006,(8):8-9.

[12] 朱元午.浅谈财务控制之主线[J].财务与会计,2003,(11):11-12.

[13] 张川,沈红波,高新梓.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师评价与企业绩效[J].审计研究,2009,(6):79-85.

[14] 杨有红.整合预算和内控 改进企业预算管理系统[J].财务与会计,2010,(9):11-13.

[15] 耿云江.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反思[G]//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2006年会暨第19次理论研讨会论文集(下),2006:461-463.

[16] 高言.关于会计人员委派制试点情况的调查[J].财会通讯,1998,(3):15-18.

[17] 邵进兴.关于“会计委派制”的若干问题[J].会计研究,1999,(9):8-12.

[18] 叶新刚,赵玮.试论会计委派制的可行性[J].经济评论,2000,(3):113-118.

[19] 何力民.委派财务总监加强财务监督――广钢集团委派财务总监的实践和思考[J].冶金财会,2003,(12):4-8.

[20] 邓春华.“会计委派制”的四个悖论及应采取的对策[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0,(9):54-56.

内部控制与审计论文篇(9)

引 言

“理性经济人”假设认为经济决策的主体都是利己的理性个体,目标都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高校作为组织,其本质是利益相关者的契约集合体,审计人员、单位管理者、上级管理部门、监管者等利益相关者相互博弈的结果推动了内部控制的发展。这也正是内部控制审计更本质和深层次的问题所在,本文拟引入博弈理论对此进行建模分析。

纵观已有的研究成果,关于高校内部控制博弈研究理论很少,仅有的一些研究也只是把内部控制理论简单套用于高校。尽管没有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博弈分析的相关文献,但从博弈的角度来看,高校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作用难以得到体现,除了我国缺乏统一的内控评价标准体系等原因外,更深层次的原因可能是高校管理层认识不到位,感觉没有必要审计,或是内控审计收益不高或在短期内难以显现。这些在本文分析中会有所体现,也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本文拟结合教育行业特殊制度背景来研究高校管理层与审计部门之间的博弈关系,为内部控制监管提供对策建议。

一、博弈论及其在内部控制审计分析中的应用

从审计对内部控制的作用来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强调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人员起关键作用,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也要求内审人员在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方面发挥作用。从高校的具体情况来看,其内控失效并不完全是因为缺乏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而是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高校在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后,一般只是在形式上予以公布,对于这些内控制度是否适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是否真正有效执行,则缺乏应有的关注。内部审计监督与评价的职能作用发挥于高校内控制度建设尤为重要,内部控制框架应以内部审计为核心,由内部审计充当内部控制的设计者、维护者和监控者,高校的内部控制框架才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基于高校内部审计的特殊作用,开展高校内部控制审计的博弈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博弈论主要研究的是博弈各方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的决策问题,即研究理性个人之间的相互冲突与合作。我国学者张维迎在《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中对此进行了经典、深刻阐述。从博弈论应用于内部控制审计方面来看,迪安吉洛(DeAngelo.L.1981)最早运用博弈论研究审计定价问题;弗林汉姆等(Fellingham.J.C.and D.P.Newman.1985)研究了审计师和客户在实际业务操作中的博弈战略相互影响问题。国内学者李正龙(2001)建立了政府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博弈模型,此后陈华友(2004)、王性玉(2004)、张莉(2009)、胡于高(2010)等都借助博弈论研究审计问题;邹玮(2011)利用博弈论分析了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价策略问题;黄业德、杜龙波(2011)从监管的视角进行了探讨,强调了法规制定部门和社会公众评价等博弈局外人的作用对博弈均衡的影响问题。上述研究缺乏对高校这个特殊行业的内部控制审计博弈分析。

二、博弈模型建立

1.在高校内部控制审计博弈模型中,博弈参与主体主要是高校管理层和审计部门。我们假定博弈的参与方博弈的策略和行为是相互影响的,双方决策的根本目标都是实现各自的效用最大化。

2.博弈双方的策略空间。假设内部审计的决策行为策略空间表述为(审计,不审计),管理层的决策行为策略空间表述为(内控得力,内控不力)。假设博弈为非合作博弈,即双方不会“串通”,来实现最大化利益。

3.审计部门经过努力付出一定的成本可以审计出管理层的内控不力行为,但不排除可能经努力仍然审计失败发现不了,即审计内部控制成功与否是一个概率事件。这个假设和其他文献的直接假定审计部门一定能够成功审计不尽相同。这个假设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因为审计部门不可能100%审计出内控的所有问题,即使其经过了很大的努力。

4.博弈模型。根据以上的假设,我们得到以下博弈模型。

博弈参与双方为审计部门和高校管理层。管理层选择内控得力的概率为Pf,选择内控不力的概率为1-Pf,审计部门选择审计内部控制的概率为Pc,选择不审计内部控制的概率为1-Pc,审计部门成功审计出内部控制问题的概率为Ps,不能够审计出内部控制的概率为1-Ps。

假设参与双方正常情况下的收益和损失为0,则博弈策略(内控得力,不审计)的支付函数值可表述为(0,0)。上述模型中的参数含义如下:

审计部门内部控制审计的成本为C1,审计的收益(这些收益可能是提高审计部门的声望、降低审计风险等)为R1,且R1>C1。

管理层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内控得力的成本为C2,管理层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所取得的收益(风险降低的预期利益)为R2,且R2>C2。

管理层内控不力而被审计部门有效审计所致的惩罚成本为S1;审计部门不评价内部控制所受到的惩罚成本为eS2,其中e为审计部门不审计,且管理层内控不力被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并被处罚的概率。

三、博弈求解

(一)高校管理层的策略分析

管理层内控得力的期望收益为:

E11=Pc×Ps×(R2-C2)+Pc×(1-Ps)×(R2-C2)+(1-Pc)×(R2-C2)

=(R2-C2)

管理层内控不力的期望收益为:

由上式可知,管理层选择内控得力策略的倾向性关键在于使得不等式成立,即使得不等式左边越大,或者使得不等式右边越小。因此管理层内控得力主要受下列因素影响:

1.Pc,审计部门审计的概率越大,高校管理层越倾向于内控得力;

2.Ps,审计部门成功审计出内部控制问题的概率越大,高校管理层越倾向于内控得力;

3.C2,高校管理层有效执行内部控制的成本越小,高校管理层越倾向于内控得力;

4.R2,管理层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所取得的收益(风险降低的预期利益)越大,高校管理层越倾向于内控得力;

5.S1,管理层内控不力被审计部门审计出所伴随的惩罚越大,高校管理层越倾向于内控得力。

(二)审计部门的策略分析

审计部门选择审计的期望收益为:

E21=Ps[Pf(-C1)+(1-Pf)(R1-C1)]+(1-Ps)[Pf(-C1)+(1-Pf)(-C1-eS2)]

=PsR1+PseS2+PfeS2-PsPfR1-PsPfeS2-C1-eS2

审计部门选择不审计的期望收益为:

E22=Pf×0+(1-Pf)×(-eS2)

=PfeS2-eS2

若E21=E22,PsR1+PseS2+PfeS2-PsPfR1-PsPfeS2-C1-

eS2=PfeS2-eS2

整理得:Pf=■

若E21>E22,审计部门倾向于选择审计。

由式(1)可知,审计部门选择审计策略的倾向性关键在于使得不等式成立,即使得不等式左边越大,或者使得不等式右边越小。因此审计部门是否审计内部控制主要受下列因素影响:

1.Pf,管理层内控得力的概率越小,即内部控制越不得力,审计部门越倾向于选择审计;

2.C1,内部控制审计的成本越小,审计部门越倾向于审计;

3.Ps,审计部门成功审计出内部控制问题的概率越大,审计部门越倾向于审计;

4.R1,有效审计收益(提高审计效率、减少审计风险、提升内部审计的声望等)越大,审计部门越倾向于审计;

5.e,内部审计不评价内部控制且管理层不执行内部控制被监管部门查处的概率越大,审计部门越倾向于审计;

6.S2,内部审计不评价内部控制而受到的惩罚越大,审计部门越倾向于审计。

(三)博弈的纳什均衡

根据前述分析,博弈的纳什均衡解为:当(1)式成立时,高校管理层选择内控得力,否则选择内控不力;当(2)式成立时,审计部门选择审计,否则选择不审计。

四、模型应用分析

审计部门在审计高校内部控制时,可能会基于审计成本的考虑,也可能由于专业技术方面的原因经过努力但仍然未能有效审计出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进而会影响审计内部控制的积极性。审计部门如不能有效积极地进行审计监督,高校的内部控制就可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其健全性和有效性就难以得到保证。对高校管理层来说,内控得力与否也要讲究成本效益原则。如内控不力,管理将陷入混乱,发展将得不到切实的保证,这当然是不理想和不希望看到的结果。结合上述分析结果,为促使博弈的结果向“管理层内控得力,审计部门审计”这个理想的均衡结果转换,应采取如下措施:

1.审计部门应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内部审计要与学校发展目标和风险控制相联系,内控审计的主要目标是为高校增加更多的价值。因为博弈双方的行为是相互影响的,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审计的重视程度与高校管理层内控力度息息相关,加大审计检查力度,必然会引起管理层足够的重视。实际上自“安然事件”之后,各国纷纷制定政策要求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方面发挥作用,高校也应该如此。

2.规范审计操作,提高审计质量,树立内部审计部门威信。应规范审计操作,按照审计准则和高校内部审计指南的相关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建设。加强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和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审计技术。在合理保证审计职业谨慎的前提下,控制内部控制审计的成本,有效提高审计效率。通过不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审计建议等,不断提升内部审计的地位和威信。

3.加大审计执法力度。针对内部控制审计发现的问题,应该严格要求、严肃处理,加大管理层内控不力的相应成本。同时应加强审计意见的落实和后续审计工作,确保内控不力必有惩罚,并且力度足够使其得到管理层应有的重视。

4.管理层要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意识,着力提高内部控制的健全完善和有效执行。内控审计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改进和完善高校内部控制,为了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高校管理层应根据COSO报告三目标五要素的相关要求,提高遵守高校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形成有章可依,有章必依的良好氛围,在降低内部控制执行成本的同时,切实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使得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所取得的收益更多,反过来可更进一步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5.强化外部监管力量对内部控制审计部门的监督力度和处罚力度。对于内部控制审计博弈,双方之间的博弈结果和博弈的局外人即外部监管机构也有一定的联系。如模型中内部审计不评价内部控制且管理层不执行内部控制被监管部门查处的力度和概率都会影响博弈的均衡,内部控制规范和内部控制审计规范指引等法律法规对此也有相应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完善违纪追究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监管,并加强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总之,本文建立了审计部门和高校管理层关于内部控制问题的博弈模型,对博弈双方的均衡策略进行了探讨,在求得纳什均衡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高校内部控制审计问题是个较新的研究领域,引入博弈论进行分析在学术界尚属首次。本文不同于一般的博弈研究直接假定审计部门一定就能审计出问题,这也更加符合高校内部审计的现实情况。本文虽然进行了一些创新和尝试性的研究,但未来在博弈模型的支付函数、内部控制健全性和有效性等分析方面还有更为广阔的拓展空间。

【参考文献】

[1] 黄业德,杜龙波.企业内部控制监管博弈模型构建[J].财会通讯,2011(11).

[2] 黄启平.投资者应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博弈分析[J].南通职业大学学报,2005(3).

[3] 葛家澍,吕胜光.财务报告规范必要性的理论基础[J].财会通讯,2000(8).

[4] 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5] 阎达五,杨有红.内部控制框架的构建[J].会计研究,2001(2).

内部控制与审计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9-0225-01

内部控制发展与构建一直是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经过了一个漫长的时期,大致可以区分为内部牵制、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结构与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等几个不同的阶段。2004年9月,美国COSO委员会在广泛吸收各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了《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用以指导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活动。中国内部控制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均起步较晚,1986 年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首次对内部控制制度作了明确规定。2008年6月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调了企业实施风险评估的基本方法。

理论研究方面,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中国的内部审计在国家的干预下建立起来。刘力云在专著《审计风险与控制》(1999)中认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比虽然在业务上有相似之处,但也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内部审计的风险有其自身的特点”,“内部审计目前面临的影响,其职业生存和发展为风险问题,这是内部审计当前面临的最大风险。”苏运法 (2001)指出,“目前内部审计风险存在认识误区,一是无风险论,二是不用承担风险论,三是风险难免论,四是法制观念淡薄。”

对内部控制风险控制的研究。因各自研究出发点不一样,提出控制的对策也有别,但总的来说,产生风险原因是综合性的,控制措施也是综合性的。如石爱中 (2001)认为,“形成审计风险的原因是综合的,采取措施也是综合性的,包括提高风险意识,严格执行独立审计准则,确定审计风险的时效性,加强执业质量的监督管理。” 张建军 (2001)认为,“独立性是审计最本质特征”,刘力云认为,“控制内部审计风险途径是内部审计要更加积极地促进企业实现经营目标,要改进内部审计方法,用风险基础审计方法代替制度基础审计方法,用风险评估技术确定审计事项。”阎达五、杨有红(2001)说明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的重头戏。

国内各界人士都在深入思考和尝试着实践一些改革措施。李爱华(2008)根据内部控制的理论发展和中国企业内部控制上存在一些问题,指出了中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首先在内部控制的认识不足,概念上不统一;其次在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的设计上比较混乱,所以内部控制制度不规范,造成了信息严重失真,舞弊等现象不断出现。张桂玲(2009)论述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整合可行性的基础上,提出了“大”风险管理概念,并针对实务中存在的问题,给出了相应的建议。李雅琴(2009)以ERM框架为参照,指出中国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以及ERM框架对中国企业内部控制的启示,并针对中信泰富巨亏事件从内部控制角度进行了分析。古淑萍(2009)提出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是一个静态不变的控制程序和方法,而是一个内容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它的内容会随着企业面临环境的不同而不断更新,在其体系中应当融入更多的思想,使其不断趋于完善。

内部控制与审计论文篇(11)

内部控制与审计是同一领域、内涵不同的两个概念,二者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是审计目标得以实现,审计质量得到保证的基础,作为经济管理与监督的两个重要方面,内部控制与审计共同作用于经济活动,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各自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正确认识和处理二者关系,使之各司其责,各尽其长,彼此协调,相互促进,对健全和完善军事经济管理与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内部控制与审计的比较

审计按其执行主体与被审计对象的关系不同,分为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任何一个国家的审计体系一般均由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构成。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

外部审计是指由被审计对象以外的国家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所进行的审计;内部审计是指由组织内的审计部门或专职审计人员所进行的审计活动。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除了审计的主体、与被审对象的关系不同外,其区别还表现在审计地位、职能、作用及审计标准不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联系在于:审计目的相同,都是为了维护财经秩序;审计对象相同,都是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在整个国家和社会经济体系中,军队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武装集团,其审计具有特殊性。军队审计是国家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主体是军队各级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审计对象是军事经济活动。相对于国家和社会审计而言,军队审计整体上具有内部审计的特点,而在军队审计体系内,每个军队单位与其外部的审计机构和人员又构成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

(二)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

内部控制是单位内部人员采用一系列手段和方法作用于控制客体,将手段和方法形成制度并运用于管理活动之中,为组织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控制客体包括单位内部的人、财、物及其在业务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关系。内部审计是单位内部设立的专门审计机构和人员,通过对本单位各种业务和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的审查和评价,确定有关经济资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是为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和控制服务的,具有服务内向性的特点,是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在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的同时,还负有监督和评价内部控制的职责,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

(三)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

外部审计是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所进行的审计,对军队单位而言,外部审计还应包括本单位以外的军队审计机构和人员所实施的审计。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存在着明显区别,内部控制是单位内部人员在本单位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开展的一系列管理活动,为本单位各项目标的实现服务;外部审计则是单位外部的审计机构和人员由国家或军队上级机关授权实施的经济监督行为,为国家和军队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服务,外部审计与内部控制主体间相互独立,构成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此外,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又密切联系,相互依赖、相互促进。一方面,现代审计对内部控制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内部控制是外部审计的基础,良好的内部控制对于缩小审计范围,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推动审计方法改革,防范和降低审计风险具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审计理论与实践又推动着内部控制不断趋于完善和发展。

二、军队单位实施内部控制的博弈分析

内部审计既然是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在运用博弈论分析军队单位的内部控制时,只需考虑军队单位与外部审计两个参与人之间的博弈,假定博弈双方的战略目标都是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假设军队单位只存在“实施内部控制”、“不实施内部控制”两种可能选择,外部审计只有“监督”与“不监督”两种可选策略。当军队单位选择“不实施内部控制”时,就不能保证目标的实现,如果外部审计选择“不监督”,军队单位可得效用V,外部审计损失为-D,如果外部审计选择“监督”,就一定会发现军队单位的违规行为,则军队单位损失为-P;当军队单位选择“实施内部控制”时,就能保证目标的实现,如果外部审计选择“不监督”,外部审计可得效用S,如果外部审计选择“监督”,则双方收益为0。据此,双方的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

此博弈没有纯战略纳什均衡。下面讨论其混合战略纳什均衡。设军队单位选择“不实施内部控制”的概率为Pt,则外部审计选择“不监督”的期望效用为:-Dpt+S(1-pt),其图像为图1中从S到-D的连线。该线与横轴的交点Pt* 即是军队单位选择“不实施内部控制”的最佳概率。这是因为外部审计“监督”的效用总为0,令-Dpt+S(1-pt)=0,则其解即交点Pt*= 。同理可知,外部审计选择“不监督”的最佳概率是图2中的Pg*,Pg*= 。

如果为了抑制军队单位违规现象而加大对其因“不实施内部控制”而导致违规的处罚,即P增大,则图2中的-P下移到-P′,此时,如果外部审计“不监督”的概率不变,则军队单位“不实施内部控制”的期望效用为负,军队单位会选择“实施内部控制”,在长期中,军队单位选择“实施内部控制”会使外部审计更多地选择选择“不监督”,即Pg*将会增大。但在长期中,军队单位“不实施内部控制”的概率由图1决定,而不受P的影响,因此,加大对军队单位因“不实施内部控制”而导致违规行为的处罚在长期中并不能抑制“不实施内部控制”发生的概率,反而使得外部审计更多地选择“不监督”。同理,如果加大对外部审计因“不监督”的处罚,即D值增大,其结果是长期中并不能使外部审计更尽职,但却能降低军队单位“不实施内部控制”发生的概率(见图1)。

三、军队内部控制与审计的协调

随着军事经济的发展,军队审计对内部控制的依赖程度将越来越高。当前,军队审计对内部控制的需求与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内部控制职能部分缺失形成矛盾。只有解决这一矛盾,才能使内部控制与审计彼此协调、相互促进。

(一)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协调的最优解――内部审计

通过军队单位实施内部控制的博弈分析可以看出,通过外部审计监督检查并加大对军队单位因不实施内部控制而发生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只在短期内有效,从长期来看外部审计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军队单位内部控制缺失的问题。外部审计受其自身的局限不可能对军队单位所有的经济活动及其业务过程进行全面、实时的审查,而在实际工作中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状况又具有很大的依赖性。要解决这一矛盾必须找到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的最佳结合点,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使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有机地统一起来。内部审计既是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又具外部审计的某些职能,兼有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的特点,是沟通、协调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的纽带和桥梁。外部审计可以通过内部审计将其职能延伸到军队单位内部,弥补自身的缺陷,内部审计通过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价,可以促进内部控制的健全与完善,进而满足外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需求。

(二)健全和完善军队内部控制及其监督评价机制

内部控制实践的长足发展以及与之相关的日益成熟的理论研究往往集中在企业领域,军队内部控制的理论与实践相对滞后。当前我军虽有较多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但相关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应参考国内外内部控制规范性文件着手制定符合军事经济管理特点的《军队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用以指导我军内部控制建设,这是健全和完善军队内部控制的前提条件和重要手段。此外,应注重加强对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确立内部控制监督评价的主体,规范监督评价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等,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三)增强军队审计的独立性,提高军队审计效率和质量

审计本质上作为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其独立性是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决定因素。我军现有审计条例的相关规定使各级审计部门处于本级党委、首长和上级审计部门的双重领导之下,无疑会极大地削弱审计的独立性,审计效率和质量便难以保证。针对当前我军内部控制与审计的现状,一方面应改革现有的审计人员管理体制,如实行军队审计人员委派制,使各级审计部门与审计人员摆脱所在单位的控制和影响,为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及监督和评价所在单位的内部控制提供有力保证;另一方面需探索建立军队审计的外部监督机制,如适当引入国家与社会审计对军队审计实行再监督,既可以防范军队审计部门与事业部门合谋舞弊等违纪问题的发生,又可以监督和评价军队审计工作,促进军队审计水平的不断提高。另外,也可以通过引入国家与社会审计来监督和评价军队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2、刘金文.内部控制基本理论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