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贸易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4-08 11: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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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贸易论文

篇(1)

1.注重学生专业综合素质培养的同时

突出强化专业外语的听、说、读、写能力。近几年来,为了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对国际化人才的大量需求,我们加强专业基础教育、专业技能教育,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以及拓宽学生的专业知识面,鼓励学生参加多种多样的课外活动,使其成为一专多能的综合性人才的同时,更加突出强化学生专业外语的听、说、读、写能力。除了基础英语外,我们还开设双语课程,并聘请外教上专业课,提高学生的英语应用交流能力。

2.注重学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

更加突出强化贸易实务和金融证券业务等实践操作能力。在考察、学习国内外各层次高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建设情况的基础上,结合上海电力学院人才培养定位和服务面向,我们将人才培养定位为:“宽口径、国际化、实用性、行业化”,基于这一定位,我们在注重学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更加突出强化贸易实务和金融证券业务等实践操作能力。在课程设计上,我们利用学院较为完善的各类实验设施,开设了综合性的大型作业“会计模拟操作”、“国际市场营销”,还开设了“进出口贸易实务”、“进出口单证及结算”等国际贸易实践类课程,同时还开设了股票、期货、外汇等金融交易的模拟操作课程。

3.依托上海电力学院电力、能源的行业学科优势

突出体现电力、能源贸易人才培养特色。作为电力、能源行业高校,学校要求从事教学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电力能源行业经验,不少教师都会安排专门时间在电力行业与电力企业挂职或兼职,通过校企合作模式,本专业学生每学期至少可以听到6~8学时的具有电力、能源行业背景的专家讲座。他们不仅为学生提供了电力能源经济理论、电力国际化与电力行业产品国际贸易的相关政策,也提供了来自一线的电力能源贸易实践案例。在课程设置上,本专业开设了多门“触电”课程,比如电力发展概论、电力生产概论、电力金融市场、电力系统优化与决策、国际电力市场、电力国际贸易等。在实践课程环节,安排和组织学生到电厂及电力公司等实习单位实习。通过以上途径使本专业学生在学好国际经济与贸易共性专业知识的同时,接触、了解和掌握一定的电力、能源特色知识,从而提升专业学生的竞争优势。

4.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提升专业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生的创新思维是学生走出校门、适应社会、迎接挑战、开创辉煌事业的基因。本专业从大一新生抓起,要求本专业学生必须踊跃参加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活动,参与各课外兴趣小组,参与教师科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在课程设计上,开设了大型实践课程《创业之星》,让同学们进行创业模拟实践。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自2011年以来,每年至少有3个团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全国性的学科竞赛活动。自2011年以来,共有15项涵盖校级、市级以及国家级的创新和创业项目立项。

二、实施特色国际贸易人才培养模式现存问题

1.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还缺乏本专业领域学术造诣深、知名度高的教学名师。大学肩负着人才培养的重任,人才培养质量取决于教师的业务素质,教学和科研水平是衡量教师业务素质最重要的两个方面,两者同等重要。教学是立足的根本,科研是保证。教学和科研应该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本专业教师在科研和教学上取得了骄人的业绩,但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在科研方面,表现为高质量的论文偏少,国家级、省级的科研项目还比较少。尤其是还缺乏本专业领域学术造诣深、专家级的专业带头人。这种状况的出现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主观方面在于教师普遍缺乏科研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客观方面的原因在于,繁重的教学任务和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使得他们很难抽出时间静下心来关注学科发展前沿并从事科研,科研精力不够。在教学方面,本专业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不够高,与学生沟通交流不够充分,还没有形成成熟的教学团队,还没有知名度较高的教学名师。这种状况的出现也是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主观上,教师对教学工作重视不够,教师敬业、爱岗、乐教的思想觉悟有所降低;客观上,面对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大学教师的收入相对较低,影响教师的教学积极性。

2.专业实践教学环节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校企合作缺乏深度。依据本专业人才培养“宽口径、国际化、实用性、行业化”的定位,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已经给予了高度重视,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这方面做得还不够,仍需进一步加强。主观上,本专业教师大多毕业于国内名牌重点高校,知识结构和思想观念依然偏好理论教学,致使教学中自然而然偏重理论教学,而淡化实践操作教学。客观上,一方面课时总量有限制,扣除各类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留给实践教学环节的课时非常有限;另一方面,实践教学的场地、教学软件、实习基地等条件有限,尤其是校企合作,目前大都流于形式,仅限于实地考察、听报告,还没有真正将合作融入专业实践教学。

3.在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方面仍缺乏经验

“高分低能”是当前中国大学教育普遍存在的问题,其核心症结就在于培养的学生缺乏独立思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是由于大学的教学还是填鸭式的教学模式,学生比较被动地在接受教育,缺乏积极主动性,教和学是相分离的,同时教学内容比较陈旧、不能与时俱进,在进行理论教学时不能很好地理论联系实际。本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同样存在这些共性问题,如何发挥教师教的指引作用和学生学的主体作用,在教与学的良性互动中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仍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今后亟需解决的问题。

4.专业建设经费的投入不是很充足

分配不均衡,使用不尽合理。目前普遍的看法依然是,社会科学类专业建设和发展不需要太多的经费投入就可以建好,尤其是在以理工科为主的高校,社会科学类专业会更加遭受建设经费投入的“歧视”。本专业作为上海电力学院中为数不多几个文科类专业,在专业建设经费投入上还不是很充足,教师的办公备课条件还不是很好。同时,有限的专业建设经费在使用上还不尽合理,体现在重硬件设施投入轻软件投入,一方面,因为这是可以用定量化指标进行评价和考核的。另一方面,实验室引进的部分教学软件,与现实管理存在差距且需要进行二次开发研究。

篇(2)

(一)格式不同而引起的内容误解。

各个银行和企业主导的电子信用证业务中,因为各方当事人偏好不同,可能会采取不同格式的信用证及相关单据,如果当事人基于此对单据内容产生理解不一致问题时,就会为贸易带来不便。根据民法的归责原则:责任在开证行时,则视为开证行未指定标准格式;责任在受益人时,开证行可以拒收相关单据并且拒付;责任在提供相关单据的第三方。但是责任认定往往是在事后,而且因为参与主体的复杂性,责任追究往往显得单薄无力,既不能及时挽回贸易损失,也在贸易双方之间产生裂痕。

(二)审单和交单停留在纸质阶段。

电子信用证业务的开证合同制已经进入电子阶段,相比起来,电子信用证贸易中最核心最重要的交单和审单,往往关系着一项贸易的所有关键性信息,它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为对网络安全性的担忧,导致大部分银行和商业公司在电子审单和交单这两项上一直比较谨慎,所以长期停留在使用纸质方式上。

(三)结算方式电子化面临挑战。

电子信用证业务的结算方式走向电子化还面临巨大挑战。在目前的电子信用证实践中,只有Bolero因为与SWIFT密切合作而申明采用eUCP规则,其他的电子信用证业务都是各自为政。另外,因为国际商会是以准立法方式推出的eUCP1.0,这项规定既给了贸易双方更多的选择,也从侧面说明这一立法有待完善和加强它的权威性。

(四)电子信用证电子签章面临的问题。

电子签章首先面对的就是法律效力问题,使用电子签章到底像不像书面签章那样比较容易获得法律认可。再则因为电子文件具有无数次的复制的可能性,电子签名也极有可能被别人利用,所以到底如何确认信用证是否是真人签发也存在一定的困难。站在贸易安全的角度上考虑,电子签章被盗用破译或者是贸易参与人必须付出大成本的检测代价才能确定真伪时,人们更偏向于使用传统方式,即纸质方式来进行贸易。

(五)电子信用证欺诈问题。

因为信用证方式是单证业务,银行在处理信用证的业务时主要是看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相关的货物和服务等是否和信用证相符,并不是银行决定是否支付的条件,也就是只要信用证和单据符合要求,银行就会据此议付货款。UCP制定这项条款的本意是要维护银行使之不卷入买卖双方的合同纠纷,但是这项规定不仅造成了当事人串谋造成银行资产流失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而且会使买方即使遭受卖方欺诈而必须承担损失的可能性也增加了。这种明显不公平的状况虽然已经引起了各国的注意,但是各方所采用的救济措施也只是事后的追究责任,所以成效不大,如何预防这类事件的发生将是一个重大的研究课题。

(六)电子信用证业务脱离银行担保。

银行出于安全的考虑,在电子交易业务中的步伐比较谨慎,相比起来,许多不具备担保资质的电子商务公司却纷纷加入了电子信用证业务,他们提供的单证服务和信用证服务已经没有了银行担保,成为了名不副其实的电子信用证服务。贸易担保公司要求必须缴纳15%左右的履约保证金,相对于银行对开证人和受益人的资信实力进行监督而言,他们为交易双方所设的门槛更加低,往往并不会要求交易双方交付大额保证金,对交易双方的资信调查也可有可无。这些没有资信实力的担保公司无疑是在为买方大开方便之门,使卖方的利益更加得不到保障。

二、电子信用证安全防范措施

因为国际贸易是两个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如果在具体执行中出现了问题,双方进入仲裁或者法院的司法程序的话,在取证和适用法律方面都必将面临极其复杂的情况,而且经历时间越久,遭受损失越大,司法过程中的耗资也越大。所以,事后追究责任的措施固然重要,事情防范的意义也显得意义重大。针对上面提到的安全隐患,可以寻求以下防范措施:

(一)尽量选择双方都熟悉的电子信用证格式。

不管是国际商会制定的标准格式还是商务公司或者银行的套用格式,对双方有争议的内容应事前进行良好沟通,并对所商议确定的结果在电子信用证中有所体现,以构成银行付款的必要条件和交易双方发生争议时的参考标准。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尽量避免落入对方的文字陷阱,特别注意对方故意利用他国语言形成歧义,故要求以两国语言形成对比参照是非常必要的。在双方协定产生纠纷时作为两方适用法律的问题上,也要注意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差异。

(二)推进电子交单和电子审单。

这就要从技术和法律两方面来进行保证:一要确保电子信用证的内容和单据内容的统一性、准确性,这就要求电子技术的改进;二是法律要明确在电子交单和审单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和偏差时,各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国际海事委员会电子提单规则》,简称《CMI电子提单规则》,它规定了电子数据等同书面、数据电文的鉴定、密码、单据的发送与审核等。运用电子密码,使电子提单的转让和使用成为了可能,并规定电子数据的效力等同于书面合同,当交易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同意在不违背任何国内法或本地法的前提下进行点传输和电子数据来进行商务往来时,双方当事人已被人为同意不再提出书面形式的抗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关于电子交单的附则》,国际商会eUCP1.0版,简称eUCP。可以看作是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补充,eUCP涉及了信用证法和电子商务法的内容,明确了一些贸易术语在电子单据和纸质单据中的不同定义以及电子交单的格式和电子拒绝通知的格式,此外还包括银行无法收到电子记录和电子记录损坏时的法律后果等问题。

(三)明确电子结算方式中各方行为的法律后果。

电子化的结算方式往往使资金在瞬间完成划拨和支付,因为法律关系复杂,包括银行和客户、计算机制造商、软件开发商、通讯线路提供者、供电商等都在这个复杂关系内,如果发生了资金未划拨或者划拨不及时等问题,那么出现的原因可能是复杂多样的,相应的原因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时,我们就必须面对法律的认证方法和对各行为人的处理措施并没有完善的规定,这种隐藏的风险和对资金往来及对商业交易内容安全性的考虑使交易当事人都不能尽量信任这种结算方式而积极采用。

(四)立法确定电子签名的认证方法及其法律后果。

针对电子签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签字示范法》,简称《电子签字示范法》中规定因为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总会发生对电子签名的真伪产生疑问的现象,而电子签名关系到对签名人身份的确认和对电子数据内容的认可,这项立法为尚无相关法律的国家提供了参考,并对电子签名所产生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做出了说明。而对我国来说,需要尽快立法确定认证电子签名有效的方法,规定相关检验机构的达标条件,政府不能只依靠市场条件来建立这些检验机构,而必须由国家出资成立一个以高标准为基准的检验机构。对于银行来说,有必要追加一项权利和义务,即向交易双方求证电子签名的真伪,而双方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回应。

(五)保证电子信用证业务没有脱离银行信用。

对于电子信用证业务不再是由银行而是担保公司来担保,那么,脱离了银行信用的电子信用证能走多远就可想而知了。电子信用证由商业信用发展成为银行信用的初衷就是因为银行作为一个不同于一般法人性质的产业,其背后有庞大的资金实力和政府的政策支持,它的抗风险性和安全性相较于其他商业团体要高。所以,一方面要提高国际贸易双方的安全意识,鼓励他们采用具有银行信用的电子信用证;另一方面也要打击紊乱的市场秩序,制裁无担保资格而进行信用担保的行为。银行信用不是制约电子信用证发展的绊脚石,反而是促进它发展的推动力。

篇(3)

1997年1O月1日至3日在ISO和TTU的倡导和支持下,欧洲经济委员会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举办了全球信息社会标准大会,会议首次提出了“电子商务”这一概念,即将信息技术渗透到商业贸易服务活动的整个过程,通过对信息流的利用和管理来控制其他物流和能量流的运动,以减少其运动过程中的各种损耗。电子商务通常是指是在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买卖双方不相谋面的情况下,实现交易达成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电子商务的开放性、全球性、地域性、低成本和高效率等内在特征,使其不仅符合商业经济的内在要求,还超越了其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出现增加了贸易机会、降低了贸易成本、提高了贸易效益,给传统的国际贸易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同时也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创新。

电子商务属于国际贸易工具创新,近年来在国际贸易领域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作用,并且在推动经济全球化方面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在国际贸易中它的的主要特点有:

1.现代信息技术服务。作为电子商务的支撑体系的现代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计算机软件程序设计、信息处理和传输服务、计算机系统及其网络的建设维护等。它主要是指与计算机以及通信手段有关的服务体系。它就像座桥梁连接着买卖双方,使双方达到各自的目的。

2.电子虚拟市场。与传统的国际贸易实体空间不同,电子商务环境下其运作空间为电子虚拟市场。电子虚拟市场指的是商务活动中的生产者、中间商和消费者在某种程度上以数字方式进行交互式商业活动的市场。电子虚拟市场是传统实物市场的虚拟形态。

3.全球化市场。传统的市场是实体市场,它的低速度决定了商品交易的市场规模和范围的有限性,而在电子商务这种虚拟化的商品市场中,由于商务的数字化带来的虚拟特性使信息的传递以极高的速度快速流转,在这种环境下,商务主体之间的距离被无限的缩短了,商务交易的时间限制和空间限制被突破了,商务交易的范围也从有限的区域性小市场走向全球化的大市场了。因此,相对于传统商务而言,电子商务的市场被深深的打上了全球化的烙印。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国际贸易的创新

1.电子商务环境下国际贸易政策创新

据统计,1996年,美国的软件销售已高达1000亿美元,其中47%销往海外,与此同时软件产业创造了多达60万人的就业机会,软件产业正成为美国的支柱产业。1998年5月19日至21日世界贸易组织132个成员国的贸易部长在内瓦召开了为期三天的电子商务会议,达成一项至少一年内对通过因特网销售的软件和货物免征关税的协议。该协议的达成对永久性禁止征收电子商务关税产生推动作用。网络贸易实施零关税对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虽然硅谷的许多公司都说他们对以在线方式从事商务的规则仍然是若明若暗,但是世界贸易组织对Intemet商务暂时不征关税的决定。还是给加利福尼亚的硅谷带来了一丝宽慰。那么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讲,这项协议所带来的结果又是怎样的呢?从客观上讲,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正在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免除网络贸易关税能导致计算机相关产品特别是软件产品进口价格一定程度上的下降。而且,有些发展中国家的软件产业呈上升之势,出口量不断增加。从这个意义上说,零关税方案对发展中国家也有利的。WTO的这项政策只适用于完全国际电子商务,而不适用于不完全国际电子商务。这项禁征关税的政策可能会给诸如在线旅游和数据业务等这些涉及信息或无形货物的交易的国际电子商务行业带来好处。因此,从全球范围来看,电子商务是未来25年内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最重要的驱动力,在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的摇篮时期。给予各国免关税扶持,无疑有助于促进“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

2.电子商务环境下国际贸易管理创新

全球电子商务的在不断的发展,这必将给国际贸易带来新的挑战。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宏观管理的创新。主要表现在:

(1)出口商品配额实行电子招标

电子招标。就是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充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提高招标采购的规范化程度,增强招标采购过程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2001年5月,商务部为应对我国加入“WTO”和加强国际招标的管理,开发建立了中国国际招标网。这是我国招标投标事业的一项重大进步,同时也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实行电子招标,使中国外经贸管理机关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对企业投标资格的确定,可以及时检查、跟踪、反馈、调整招标商品使用配额情况。投资企业每一个月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向各地外经贸委报送配额情况。各地外经贸委每月汇总报外经贸部。外经贸管理机关可以实行对招标商品配额的动态管理,解决配额使用率不高以及浪费等问题。可以实行网上抽查,取消违规企业投标资格,做好技术支持,提高配额使用率,使同等数量的商品卖价和出口额增加,规范贸易秩序,净化经营环境,外经贸部将扩大电子招标。

(2)实现网上申领发放许可证

为全面实现进出口许可证签发与管理的网络化,在2002年启用新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发证的基础上,外经贸部决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国推广使用企业网上申领许可证系统。它通过网络技术。连接各级配额管理机关、许可证发证机构、海关及进出口企业,对进出口配额的分配、进出口许可证网上申领、审批、同海关的联网核查等整个进出口业务和管理的各环节实现全面监管,形成全国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闭合网络。网上申领发放许可证可以帮助实行全面的进出口许可证核查:海关凭许可证验收,银行凭许可证结汇。这样可大大减少不必要的单证和中间环节。提高效率节省费用。

(3)运用电子商务进行海关管理

1998年9月1日,中国海关总署通过中国电信公众多媒体网向全国各外汇管理部门、各外汇指定银行提供了报关联网核查功能。从而告别了过去人工二次核对报关单的做法。在海关管理中运用电子商务,不仅可以提高管理效率,还可以在促进企业进出口,给企业提供方便的同时杜绝逃税现象。

(4)运用电子商务进行进出口商品检查

进出口商品检验是国际经营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与外贸经营单位、运输部门、银行、保险、出口商品生产企业以及国内外其它检验机构有着紧密的业务联系,各种单证交换频繁且传递量大。目前我国商检业务初步实现检验、检验出证的计算管理,初步建成了系统内数据通信阚。今后,我国商检电子商务应用的两个主攻方向:一是受理报验和签发商检证书;二是进口货物流向信息传递。

(5)实现外贸业务全过程管理的电子化交易

双方可通过因特网进行信息的沟通与交流,洽谈业务,电子付款和货物运输及跟踪,从而可以实现业务全过程管理的电子化。在我国,对外贸易运输的电子化管理已率先发展起来。国际贸易实现电子化管理,可以促进企业实现规模经营、专业化、现代化的管理。

3.电子商务环境下国际贸易运行机制创新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以信息交换为媒介的网上虚拟市场逐渐成为新的国际贸易运行机制,这将促进以信息网络为纽带的世界市场一体化进程。电子商务使各国紧密联系,促进了经济贸易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创新。

(1)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一种新型企业组织形式——电子公司应运而生。电子公司把因特网和企业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因特网改变企业进入市场的方法并通过它和客户直接沟通和交流。具有电子公司功能的国际贸易企业在外贸业务经营中可实时获取商情动态,与客户进行实时双向沟通,提高了国际贸易效率。电子公司的产生和发展将对国际贸易管理组织的改革产生深远影响,同时给全球经营活动带来迅速的变化。

(2)电子商务促进国际贸易管理组织的改革和创新在传统国际贸易中,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分公司每天的经营情况,包括财务、物资报表等(如出库单、入库单)都是人工操作,企业领导很难准确地知道公司的相应数据,这样就很难和其他公司及时准确地洽谈业务。但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内部数据通过网络准确、自动地汇总到总公司的数据库中,实现企业内部数据汇总的自动化。因此企业领导层迅速把有关指示和工作安排下发到下属各部门、各分公司,从而可以提高整个企业的经济效率。跨国经营的国际贸易企业可以在网上进行原材料、资金、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调度控制,优化各国资源配置。由此可见,以因特网为基础的电子商务正在使国际贸易走上一种新的电子化轨道。

篇(4)

我国已与世界所有国家建立了经贸关系。从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对外经贸关系迅速发展。2009年,我国已同世界上22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济贸易关系,来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超过190个,对外投资目标国达到102个,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对象国达到183个,对外援助对象国(经常性援助)达到123个,并与14个国家和地区签订并实施了自由贸易协定,经贸关系拓展的深度和广度均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

亚洲国家(地区)在我国对外经贸关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我国对外经贸关系的发展是从亚洲起步的。1978年,我国贸易伙伴国仅为40多个,其中,亚洲占16个,对亚洲贸易占外贸总额的49.2%;利用外资主要来源于日本、东盟、香港和澳门,约占我国利用外资总额的70%以上。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集中在伊拉克、埃及、索马里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对外投资尚未起步,对外援助主要面向亚洲周边国家和部分非洲国家。2009年,亚洲国家占我国对外货物贸易总额的53.1%,亚洲十国(地区)占我国利用外资总额的63%,亚洲占我国对外投资流量的77.9%(2008年),占我国工程承包总额的51.1%(2008年),占我国对外劳务合作营业额的79.2%(2008年)。从对外开放三十年来发展变化的态势看,我国对外经贸关系正在逐步从亚洲向全球更广泛的区域拓展,但以亚洲国家为主体的格局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

(二)领域格局: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之间领域各有侧重的经贸关系

1以货物贸易为基础形成的对外经贸关系全方位格局。中国的对外经贸关系格局是从发展双边货物贸易关系开始,逐步形成的。目前,我国货物贸易往来对象遍及全球所有国家(其中包括25个没有外交关系或已经断交的国家)。我国与贸易伙伴的贸易往来不断加深,贸易规模持续扩大。1978年至2009年,我国进出口货物贸易总额由206.4亿美元扩大至22072.7亿美元,共计增长了105.9倍。

2依托外商直接投资不断深化的我国与发达国家的经贸关系。利用外资是我国深化与其他国家经贸关系的重要纽带,以发达国家为主体,投资与贸易相互促进成为当前经贸关系格局的主要特点之一。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来源地也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对象,前10位投资来源地占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70%。1992-2009年,美、日、欧发达国家占我国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比重虽然没有显著提升,但我国与上述发达国家的贸易额占我国外贸总额的比重却从35%提高到43.4%,说明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了我国与发达国家的经贸关系的更快发展。目前,我国利用外资的来源国(地区)约有190多个。截至2009年年底,中国累计设立外资企业近68万家,实际使用外资9850亿美元,我国已成为全球重要的跨国投资东道国,在国际投资领域的地位举足轻重。

3依托多种形式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迅速发展的我国与发展中国家的经贸关系。与贸易、外商直接投资以发达国家为主体的结构相比,我国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对外投资及对外援助等各种形式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均以发展中国家为主要对象。2008年,我国对外工程承包的91%,对外劳务合作的86%,对外投资的93%都集中在发展中国家,我国的对外援助也以“南南合作”为主要特色。多种形式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不仅促进了东道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也为进一步密切我国与发展中国家的经贸关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1990年至2008年,我国与亚洲发展中国家的货物贸易年均增速达到21.4%,与非洲发展中国家贸易年均增速达到28.6%,均高于同期我国对外贸易增速。

(三)产业格局:依托制造业分工合作形成的对外经贸关系

制造业是我国发展对外经贸关系的重要载体。从贸易角度看,一是货物贸易发展规模大于服务贸易,2009年我国货物贸易总额达到22072.7亿美元,服务贸易总额为2868亿美元,前者相当于后者的7.7倍;二是货物贸易以工业制成品为主,2009年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所占比重达到82.1%。从投资角度看,一是外商直接投资以制造业为主,2009年,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中制造业投资占比达到52%;二是对外投资主要体现为我国制造业产业链下游环节的对外延伸。虽然2008年我国对外投资产业类别中商务服务业的占比达到29.7%,居第一位,但这些领域的投资大多是制造业下游环节的对外延伸。因此,我国当前的对外经贸关系发展主要是以制造业为载体形成的。

产业分工合作是当前我国对外经贸关系的主要表现形式。这一特点在我国加工贸易发展中体现得最为明显。我国加工贸易的进出口占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已经由1981年的5%提升至42%。其中,加工贸易进口主要来源于日本、韩国、东盟和中国台湾,占我国加工贸易进口总额的57.4%,加工贸易出口主要集中在美国、欧盟和中国香港,占我国加工贸易出口总额的61.9%,这一结果表明,当前我国的对外经贸关系主要体现为美欧发达国家与亚洲周边国家在产业梯次转移过程中形成的多层次的分工合作关系。

(四)发展模式:双多边合作共同推进的对外经贸关系

1世贸组织框架内机制性开放条件下推进多边经贸关系。2001年加人世界贸易组织使我国经贸关系发展模式从双边框架下的自主选择性开放,转变为多边框架下的规则机制性开放,对我国经贸关系发展规模、水平及经贸关系处理方式等均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从有利的方面看,加入世贸组织使我国的经贸发展环境更加开放和透明,促进了我国与世界各国经贸关系的发展,2002年至2008年,我国外贸总额从6207.7亿美元增加到25616.3亿美元,年均增速达到26.6%,高于1978-2001年的年均14.9%的增长速度。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从527亿美元增加到1083亿美元,年均增速达到12.8%,高于1979-2001年的年均11.6%的增长速度。大型项目、高技术含量的投资项目显著增加,对外经贸关系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从不利的方面看,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贸易摩擦的数量显著增多,从加入世贸组织前年均22起发展到目前的年均82起。据世贸组织统计,自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以来,成员方反倾销立案中涉及中国产品的调查案件占总数的七分之一左右,且中国已连续多年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目前,全世界三分之一的反倾销案件针对中国。2008年全球新发起反倾销调查208起、反补贴调查14起,中国分别遭遇73起和10起,占总数的35%和71%。中国已连续十四年成为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成员,连续三年成为遭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成员。2009年1至8月,共有17个国家(地区)对中国发起79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反倾销50起,反补贴9起,保障措施13起,特保7起),涉案总额约100.3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6.2%和121.2%。贸易摩擦的增多对我国对外经贸关系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2自由贸易区战略推动下更为紧密的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关系。自2002年中国签署《中国一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来,我国对外经贸关系发展形成了新的推进机制。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目前,我国已与14个国家和地区签订并实施了自由贸易协定,加快了双边和区域合作进程的发展。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加快了我国与有关国家的关税减让和领域开放进程,提高了领域开放程度,对发展更紧密的经贸合作关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以中国一东盟自贸区为例,2002年以来,我国与东盟各国货物贸易年均增长率达到27.1%,高于自由贸易区成立前年均17.4%的增长水平。中国与东盟的相互投资也取得了较快增长,2009年,东盟主要国家对我国的投资额达到43亿美元。2008年,我国对东盟各国的投资额达到24.84亿美元。东盟在我国对外经贸关系中的地位显著提升,以货物贸易为例,我国与东盟的货物贸易额占我国货物贸易总额的比重从2002年以前的8.2%提高至9.1%,在亚洲国家(地区)中的地位从第四位提高到第二位。我国的对外经贸关系格局呈现出“多边框架下全面推进与区域、双边框架下重点发展相结合”的局面。

二、我国对外经贸关系格局中存在的问题

(一)“不平衡”的经贸关系格局

1地理分布不平衡的经贸关系格局。目前,我国经贸关系格局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地理失衡现象,贸易与投资的主要合作伙伴集中于少数国家。从货物贸易领域看,2009年我国货物贸易前十大贸易伙伴分别为欧盟、美国、日本、东盟、香港、韩国、中国台湾、澳大利亚、印度及俄罗斯,与十大贸易伙伴的进出口额占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的76.4%。从服务贸易领域看,也存在着贸易伙伴集中度较高的现象。2009年,我国前五大服务贸易伙伴依次为香港地区、美国、欧盟、日本和东盟,与该五大伙伴之间的服务贸易额占服务贸易总额的68%。从外商直接投资发展看,截至2008年,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来源中,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日本、美国和中国台湾省居前五位,占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68.1%。从对外投资发展看,截至2008年,我国对外投资存量排名居前五位的分别为中国香港、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澳大利亚和新加坡,占我国对外投资存量总额的83.4%。综合比较,美国、日本、东盟、欧盟在我国对外经贸关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种高度失衡的经贸关系格局将增加我国对外经贸合作发展的风险。

2领域分布不平衡的经贸关系格局。我国在世界贸易格局中的地位不断提高,而在世界投资格局中的影响力则相对较弱,表明我国对外经贸关系的领域格局也存在严重的不平衡。从货物贸易发展看,2009年我国占世界贸易比重达9%,成为世界第二大贸易国。其中,出口超过德国,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进口则仅次于美国、德国,为世界第三大进口国。从服务贸易发展看,2008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已经达到3060.3亿美元。其中,出口1471.1亿美元,进口1589.2亿美元,分别增长了66、57.8及82.6倍。我国服务贸易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排位也不断提高,2008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及进口在世界的排名已升至第五位。从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看,2008年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仅占全球FDI流量的6.4%,截至2008年底,我国外商直接投资存量仅相当于美国的16.6%。从对外投资流量和存量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在全球占比虽然呈现上升趋势,但2008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流量仅占全球的3%,而对外直接投资年末存量的占比仅为1.1%。由此可见,我国对外经贸关系以货物贸易为主的不均衡现象是十分显著的。这种领域分布的不均衡使我国在处理对外经贸关系和应对国际贸易投资保护主义方面的灵活性大大降低。

3贸易收支不平衡的经贸关系格局。这主要表现在货物贸易领域,一方面,近年来我国货物贸易顺差额不断增加,2009年我国货物贸易顺差额已达1960.7亿美元;另一方面,我国货物贸易顺差集中在美、欧等发达国家,而贸易逆差主要集中在韩国和日本。尽管贸易收支状况并不完全代表国际贸易竞争力和各国实际获益情况,但美、欧发达国家动辄以顺差问题作为其挥动贸易保护主义大棒、干涉人民币汇率问题等行为的口实,这不利于我国处理与美、欧发达国家的经贸关系,也不利于我国对外经贸全局的健康发展。

(二)“低层次”的经贸关系格局

1加工贸易方式占据半壁江山,产业分工层次较低的对外经贸关系。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经贸关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42%是通过加工贸易方式完成的。其中,由外资企业完成的加工贸易总额近80%.这表明我国利用外资的较大部分也是以加工贸易为载体实现的。由于大部分加工贸易是以OEM为主要方式,附加值低,加工贸易企业利润率一般在5%左右,大部分处于价值链分工地位最低的加工组装环节。即使在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中,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所占比重也达到81.5%(2009年),这些都表明我国对外经贸关系的产业分工格局仍处于较低水平。

2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高度依赖进口,贸易竞争力水平较低的对外经贸关系。从我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看,我国出口产品中工业制成品的比重达到94.5%,但同时,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高度依赖进口,我国集成电路和电子元器件的对外依存度达到85%,高端核心芯片与电子元器件99%依靠进口,石油化工装备的80%、数控车床的70%,光纤制造设备的100%依赖进口。这说明,虽然我国经贸合作的规模不断扩大,并已居世界领先地位,但在对外经贸关系格局中,特别是同发达国家的经贸关系中,我国的贸易竞争力仍处于较低地位。

3以价格、资源、环境成本为主要竞争手段,综合收益水平低的经贸关系格局。作为全球第二贸易大国和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经贸关系发展规模虽然在不断扩大,但现有对外经贸关系格局主要是依靠低价格的成本竞争力,并付出了巨大的资源、环境成本代价形成的。因此,是低收益水平的经贸关系格局。以出口产品价格来看,我国主要商品的出口价格不仅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与发展中国家也存在很大差距。这说明现有经贸关系格局的扩张模式具有不可持续性,不利于我国对外经贸关系的长期稳定发展。从外商直接投资发展看,大量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转移到我国,在促进我国对外经贸关系发展的同时,也对我国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当前经贸关系格局具有脆弱性和不可持续性,是综合收益水平较低的发展格局。

(三)“被动型”的经贸关系格局

1外资企业为主体的被动型贸易关系格局。在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外资发挥了重要作用。2009年,外资企业完成的贸易额已占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55.2%。其中,外资企业出口占出口总额的55.9%,进口占进口总额的54.2%。由于形成了对外资企业、加工贸易方式的高度依赖,使得外资企业成为左右进出口货物流向和引导外贸关系格局的主要力量,而广大内资企业长期缺乏自主营销渠道和国际化发展经验,市场格局的拓展受制于人,现有经贸关系格局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动形成的。

篇(5)

据商务部《2004~2005中国电子商务报告》,我国虽然有61.2%的外贸企业通过Email和EDI的方式与业务企业进行业务信息的交换,56.4%的外贸企业已经可以通过Internet进行产品宣传和市场营销,但是在国际结算、国际货运、通关、检疫等环节的电子商务实施仍处于初级阶段。而新加坡,我国香港均建立了官方国际电子商务平台为外贸企业提供一站式外贸服务。

笔者认为推进我国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发展,应将重点放在一站式国际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实现外贸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与国内政务平台、其他商务平台、政府监管系统等的对接。这一平台如果最终实现,将大大简化我国外贸业务操作流程、提高中外贸易伙伴的沟通效率、降低外贸企业的运营成本,实现外贸企业内部无纸化操作和对外电子数据的高效交换,创建我国全新的国际贸易方式。

一、国际贸易中电子商务化情况

中国海关从1978年开始实施无纸贸易,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电子海关”、“电子口岸”、“电子总署”三大系统。在贸易管理部门,贸易许可证通过网上申领的比例已达到80%以上,电子产地证的签发率也已经达到60%。通过EDI方式传输的18种电子报文无论在交换的信息量方面,还是在整个集装箱运输过程的单证数量方面都已超过80%。

以上数据显示我国各外贸部门电子商务化水平已经达到一定高度,但是据商务部《2004~2005中国电子商务报告》显示,在外贸企业与政府的B2G业务中仍有22%的企业通过服务申办,而在货代企业中也仅有45.7%的企业可以直接采用电子商务技术进行电子报关,报检,申报等相关手续。

我们不禁要问政府各外贸部门电子商务化的成熟与外贸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稚嫩为何会产生如此鲜明的对比?笔者认为,虽然政府各外贸部门电子商务化水平已相当成熟,但是各部门之间仍然各自为阵,数据未做到充分共享,总体电子商务化程度不高。解决此问题的关键是建立起一个全国性的国际电子商务平台,使政府所有国际贸易管理机构连接到一个整体的网络平台中,为我国外贸企业提供一个真正的一站式外贸平台。二、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现状

新加坡是全球率先在贸易管理上全面建设电子商务平台的国家,企业能够透过单一平台,完成业务申报、资料处理及核准作业流程。新加坡政府投资2.1亿美元于1989年建立起被称为无缝的一站式电子通关系统(TradeNet)。该系统可以把全新加坡所有国际贸易管理机构(35个政府部门)连接到一个整体系统网络中,为进出口商、转口商、海关、港口等方面提供网络作业平台,贸易链上各方可以在网络上传输进出口电子文件、申办审批进出口货物,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据统计,通过该系统管理,新加坡全国通关费用节省达40%至60%,行政管理费用节省达30%至50%。TradeNet每年处理1千万报关单,每年可为新加坡节省10亿新元(约合6亿美元)的文件处理费用。

近几年我国的第三方国际电子商务平台的建立与运行也卓有成效。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运营的“在线广交会”作为我国无纸贸易服务的先行者为中国供应商提供每日更新的全球采购信息。为推动中俄两国经贸合作向前发展,提供全面、及时的信息服务,2004年9月22日,我国商务部和俄国经贸部共同主办的“中俄经贸合作网站”也正式开通。2006年4月16日,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宣布,正式启动我国国际贸易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平台——“贸自通”,该平台旨在为外贸企业信息化管理提供一个基于Web的全新解决方案。

但是应当看到,无论是“在线广交会”、“中俄经贸合作网站”还是“贸自通”系统,目前都仅仅只局限在国际贸易供求信息的和企业外贸信息的管理工作上,都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跨行业的、开放的、服务于贸易全过程的一站式国际电子商务平台。

篇(6)

通过实训室的流程模拟,学生可以达到熟练操作业务的程度。但是当前商贸企业的“理想员工”不光是业务熟练的员工,因为业务的熟练操作是可以在企业慢慢培养的,而且学生所学习的软件平台有时候并非企业所使用的软件平台,所以很多商贸企业的“理想员工”是能够开发海内外客户,能够拿到订单的员工,而不是只能在办公室处理流程的员工。

1.2扮演各角色,模拟业务流程

这种实训方法操作比较简单,就是让学生自由组队,每个学生扮演一个角色,用“演戏”的方法表演某个业务场景。如学习国际贸易术语FOB时,可设置进口方、出口方、保险公司、船运公司、出口地海关、进口地海关等六个角色,由六个学生分别扮演这些角色。于是,作为进口方的同学必须熟练掌握所学的术语知识,并根据术语的要求向保险公司投保,向船运公司订舱,向进口地海关报关等。而出口方同学必须做好出口地海关的清关工作。当然,表演过程中可能出现插曲,比如到了进口地货物出现损害,于是涉及到了索赔问题。这种实训“表演”的成分比较大,因而课堂气氛比较活跃。但由于时间的关系,能有机会“表演”的学生毕竟是少数,大多数学生只能在座位上看人家“表演”。于是,坐在位子上的同学的实训收效甚微。

1.3分析小案例,总结经验教训

这是商贸类课程考察学生基本技能的实训方法,往往和理论知识的学习相结合。教师首先查找课程资源库,选择针对某一知识点的典型案例。课堂教学中,由教师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一般来讲,学生的结论会多种多样,持不同结论的学生往往会展开激烈的辩论。最后,由教师总结分析,学生提交案例分析报告。这种实训方法操作简单,无需投入额外的实训设施,因而相对灵活,被广泛采纳。但是,案例分析往往只能起到“纸上谈兵”的效果。如果实训方法仅有案例分析,学生的理论功底可能是比较扎实的,但是因为没“操作过”,一旦从事相关工作往往感觉无从下手。不仅基本的业务流程不通,更谈不上开发客户和管理客户。

2商贸类课程实训环节引入电子商务思想的必要性

2.1适应新型贸易方式发展的需要

近十多年来,电子商务出现了井喷式的发展,促使贸易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通过统一的网络平台运作,可实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三位一体,并将传统贸易方式下繁琐的交易谈判、合同签订、通关工作、物流跟踪高度整合。虚拟企业、手机银行、微博营销、微信商圈等新型模式极大地渗入商贸行业中,并为企业带来丰厚的收益。商贸类企业之间的竞争在电商背景下变得日益白热化。谁掌握了前沿网络营销手段,谁才能继续生存下去。所以,作为把培养适合市场需求的人才为己任的高职院校,有必要在商贸类课程中加大改革步伐,特别是在实训类课程中,加大电子商务背景下的交易谈判模式、电子合同签订、网银结算等切实符合行业实际的学习内容。

2.2适应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需要

作为有志于成为外销人才的学生,不仅仅需要扎实的理论功底,熟练的操作技能,更需要把前沿的贸易信息技术应用于开发客户、管理客户的职业能力。操作流程的技能是最基础的,如果只具备操作流程能力的学生,在职业生涯当中可能将长时间处于底层,甚至由于网络技术、智能平台的发展面临被淘汰出局的尴尬境地。相反,如果能在专业学习中跳出传统的实训平台,增加电子商务技术的学习内容,引导学生在商贸类课程的实训中开发客户、管理客户、挖掘数据、分析数据,相比于第一类学生,显然能增厚专业功底,发展职业能力。既懂开发客户,又懂操作业务的学生不仅更受企业青睐,而且在其职业生涯中更容易脱颖而出。

2.3适应高职学校课程改革的需要

目前商贸类课程的实训方式以软件平台为主。但是,往往那些能在学校软件实训平台上得到高分的学生在顶岗实习时却感觉无从下手。究其原因是实训室里操作的软件跟企业应用的软件大相径庭。所以,实训课程不能光把重点落在模拟软件的操作上,而应该把学生的软件应用能力纳入进来。也就是说,不同的企业可能使用不同的软件,但是软件的功能模块是相似的。因此,在课程改革中,需要用电商技术加强学生对商贸软件功能模块的认识和流程的应用能力以达到“一通百通”。此外,必须要看到大部分的实训软件以仿真业务流程为主,侧重于“幕后工作”,至于贸易中的重头戏———寻找客户和揽取订单却是缺乏的,在课程改革中,也需要从行业实际出发,采用电子商务思想进行扩充。

3商贸课程实训应用电子商务的实践———以国际贸易课程为例

3.1突破实训室软件平台,引入电商平台实战

国际贸易实践中,通过专业的电商平台寻找客户或货源已成了外贸业务员的一大习惯。所以,在课程学习中,有必要使学生了解并熟悉这一技巧。例如,阿里巴巴系列网站包括最近发展迅猛的速卖通是专门为进出口企业服务的,也是最为真实和成熟的互联网平台。速卖通是面向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专为中小企业出口货物服务,集订单处理、货款支付、物流配送为一体的外贸在线交易平台。其官方网站还开设了速卖通大学,免费指导初学者从账号注册开始直到客户下单物流配送。在国际贸易课程的实训中,我们可以尝试让学生在速卖通上免费开设外销店铺,认识常见的营销工具,与外贸实践相接轨。此外,一些典型的面向全球的采购网站(如阿里巴巴全球)也可以纳入到课程学习中来。因为在这些平台上,往往集聚了全世界的货源,是从事进口业务寻找合适货源的主要工具。

3.2增加网络构建知识模块,熟悉网络营销手段

企业打开产品的国际销售渠道的模式一般分为两类。一是中小型外贸企业借助成熟的电商平台产品目录,如上述提到的速卖通;二是大型进出口企业构建自己的网站,在自己的网站上产品目录。对于第二类电商模式,商贸类毕业生应该能分析网站的功能模块以及如何利用这些功能模块完成商品的、订单的生成、付款的实现。不同的企业可能具备不同的网站形式,但是网站的功能和流程大同小异,所以在实训过程中应该增加电子商务网站功能模块及流程分析这些最本质的内容。此外,外销企业的电商网站建构完毕后首要的目的是要能被海外客户搜索到,所以还需要借助一系列网络营销手段扩大知名度,如网络广告、友情链接、搜索引擎关键字登记等。这些典型的网络营销手段同样也应该被运用于实训课程教学中。

3.3采用多种互联网教学手段,培养网络应用意识

跨境电子商务的崛起意味着国际贸易会越来越走向网络化,不仅仅是交易的网络化,也包括企业内部管理的网络化。所以,为了使学生毕业后能学有所用,更好地适应就业岗位,教师有必要采用多种互联网教学手段,培养其网络应用意识。如,随着智能手机在高校的兴起,微信、微商成为了一个热门词语。教师要让学生看到微信不仅仅可以跟朋友玩互动,也可以作为一种学习的手段,甚至可以作为一种商业模式。于是,教师可以先通过朋友圈功能,建立实时交流和分享平台,接着整合网络上的教学资源与微信平台相连接。学生通过手持智能设备,随时随地可以移动学习。当然,在此过程中,教师也可以慢慢地引导学生学习一些诸如微信营销、微支付等新型商贸手段,不仅仅能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也能培养网络应用的意识。

篇(7)

1.2网络交流、洽谈电子商务进行贸易往来时,因无法与客户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因此只能借助网络的聊天方式,向客户介绍贸易业务的具体环节和内容,所以融洽、准确、高效的网络交流和洽谈就变得尤为重要,并且网络交流非面对面的交流,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某些业务尴尬,具有独特的部分优势。

1.3网上支付款额电子商务从头到尾的工作流程都是在互联网上进行的,所以它的款项支付必然是进行网络支付,客户可以利用支付宝、网上银行或信用卡等支付方式,完成款项的支付,而且支付信息受到绝对的私密保护,很少会出现支付信息外泄现象。同时,网络支付方式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便利了某些人群的款项支付。

1.4网络化交易电子商务这种新兴交易形式,真正做到了无纸化、网络化,不仅使复杂繁复的经济贸易来往流程,可以简单地在互联网上便捷进行,而且使企业和用户之间仅仅通过电子回单和电子票据就可以完成贸易工作,并且也便于以后的分款支付和索赔工作的进行,大大节省了交易过程所需的时间和人力。

2研究电子商务发展对经济贸易的影响

2.1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多贸易机会电子商务所面对的市场十分广阔,其所面对的客户种类也异常繁多。任何会上网的民众都有可能成为电子商务服务的对象,所以,电子商务大可以摆脱束缚去努力挖掘客户资源,提高网络交易额。同时,这种开放化的网络环境,也使得各电子商务企业之间的信息可以最大化地共享与传输,便于自己企业吸收更好的商务理念,从而可以发展自己求得更多贸易往来业务。

2.2便于企业冲破现存的市场和管理壁垒近几年来,电子商务在经济贸易活动中的发展日益频繁,国内许多大公司大企业都应用了EDI,并且对于已经应用了EDI的企业有某些优先权利,这样的措施实行之后,就侧面地提醒了部分企业,必须着手对企业管理进行创新,打破原有的管理壁垒与贸易壁垒,为企业的发展找寻更大的市场,这样的手段也相当于是对企业发展的一个催化,有利于企业的不断进步与市场开发。

2.3统一国内市场互联网目前的覆盖面几乎延伸到国家的每一个角落,这样的覆盖现状必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所以建立全国范围内的电子商务统一市场是十分必要的。我们在经济贸易的交往过程中,发现商品可以在很大的范围内进行流动,不会固定地局限于某一范围内流动,加之电子商务的大众化地位,使得商品流动的范围可以触及国内任何市场,间接地统一了国内市场。

2.4利于经济贸易的多元化发展交易方式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出现了较大的变化,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面对面付款形式,而是更多地利用网上银行进行款项交易,简单的网络交易包括了资金、信息、数据的交易,超越了时间空间的障碍,最大限度地保证了经济贸易交流手段的便捷化,并且也挖掘出了全国电子商务的潜力,保证了经济贸易朝着高效化、便捷化、高频化的方向不断发展。

3我国在经济贸易中发展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3.1存在的问题

3.1.1安全机制缺陷电子商务从头到尾都是在互联网上进行的交易活动,所以换个说法,即电子商务可以看作一种虚拟的经营活动,不具有实体性,这也就使得交易双方可以随时违约,给交易的稳定性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并且网络环境不似现实环境,它没有完整细致的公安保护,难以在出现财产损失之后及时追回,给交易双方的财产安全带来一定的威胁。这种安全威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容易遭受互联网黑客的恶意攻击,使得企业机密数据被盗而造成损失;二是交易双方进行网络资金交易时,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而导致交易出现隐患。

3.1.2管理制度不善这里的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管理制度不善,多由企业自身的经营内容所决定。虽然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GDP总值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但是我国的国家性质并未改变,以市场经济体制为主的国家经济体制仍处于不成熟阶段,甚至还存在某些经济问题,加之科学技术较他国来说相对落后,所以我国的大部分企业仍以加工、劳动为主,这也就造就了我国企业的管理制度相对落后的现实情况,管理经验缺乏、信息化管理欠缺等问题频频出现,对于电子商务的引进应用有着较大妨碍。

3.1.3法律法规滞后相比美国以及欧洲的发达国家经济体来说,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不够完善,加之市场经济的运行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一旦经济行为受到法律限制后就无法进步发展,使得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仍较为落后。针对此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难以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进程完好配合。同时,因为电子商务在我国登陆不久,相关的法律条例更加稀少和紧缺,更加难以支撑现行的电子商务发展,所以法律法规的滞后也是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一大重要因素。

3.1.4专业人才缺乏作为新兴产业的电子商务,随着近几年来人才需求量的不断增大,我国广大高校所培养的电子商务人才已经无法跟上人才的需求进度,造成了电子商务人才的巨大偏差,无法满足如今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进程。同时,高校培养的人才进入社会,因缺乏工作经验和工作实践经历而无法快速步入电子商务领域工作,需要较长时间的锻炼,这也是一个影响人才应用的重要问题。

3.2对策分析

国家政府努力营造适合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条件

3.2.1规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我国现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主要以市场调节为主,辅之以必要的政府宏观调控,保证经济的正常发展,对于电子商务的发展,国家也应该进行必要的政府调控,保证电子商务能够在一个相对安稳的环境下成长发展。因此,政府应该努力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建立健全相应辅助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法规建设,并且实行好科学发展观与科教兴国战略,肃清网络环境中的违法行为,为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3.2.2大力培养电子商务人才“少年强则国强”这句话常常在电视节目上出现,将这句话所隐含的深意用于电子商务里,即国家需大力培养电子商务人才。那么国家来应该具体怎样培养人才呢?本文认为,国家应该加大教育投资资金和电子商务科研项目投资,在各大高校设立电子商务研究部,力求培养出大量的专业人才。同时,国家还应该多多提供某些电子商务实习工作,让在校大学生能够得到相关的电子商务实战训练,让专业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能力能够共长,保证高校学生毕业之后能够迅速进入电子商务领域工作。

3.2.3企业积极适应电子商务环境并努力融入作为企业,应该认识到电子商务的重要性。首先,对企业自身的基础设施进行完备建设,切实提高企业的信息化和数字化水平。其次,企业应该对自身的企业理念进行改革,以信息化建设作为企业发展理念,保证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工作进程都能够按照信息化建设的方向发展,确保企业在与别的企业进行经济贸易竞争时,能够得心应手、占取先机。最后,企业还应该对自身管理进行改革,努力掌握最新的电子商务管理方法,将企业真正地融入到电子商务的环境之中,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活力。

篇(8)

二、深度校企合作和实战教学的探索

政府对推进高职教育、深化校企合作给予政策、资金支持。以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为例,2011年该校拿到了教育部、财政部提升国际商务、商务英语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配套资金是600万。学校拿出8万元用于在线外贸交易实战基地建设。专门腾出一间教室,把它改造成办公室,配备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办公条件,建立在线外贸交易实战基地。学生可以一边上国际贸易实务课,一边去利用阿里巴巴平台和敦煌网在线交易平台开展外贸交易。有了这笔资金,教师去企业调研、带学生下企业参观、带学生去广交会的资金问题就解决了。校企合作离不开企业的参与和支持。学校希望企业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今后开展合作学校也要认识到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要充分考虑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利益点和成效。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对企业和学校是双赢的。企业经理、业务骨干参与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师带领学生下工厂、下企业,使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人才需求相吻合,培养出企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同时企业也为学校实训教学提供条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学校与20多家外贸公司共同创立了江西国际商务职教集团,将校企合作落到实处。学校的合作企业江西华昌竹业集团为学生实习实训贡献了很多,有一间教室专门用于展示公司产品,里面的竹地板和竹工艺品都是公司免费提供的。公司为学生分配了阿里巴巴邮箱,提供报价单,还派经理去学校指导学生哪些市场可以做,怎么做。学生利用在线外贸交易实战基地就可以开展实际业务了。学生通常会在报价上加一点,作为学生、教师的提成。这种尝试对学生而言,不仅积累了外贸工作经验,还能获得一定的收入。外贸业务员一般不欢迎学生介入其与外商交易的环节,教师带学生去公司也就是看看表面的资料,不可能去接手外贸业务员的工作。学校与企业共同培养的“订单班”也是近年来的有益尝试。企业会定期派人到学校进行免费企业文化和业务培训,暑期安排学生去企业实习两个月,按实习生标准发工资。实习期结束学生返校继续学习。学生毕业后企业会对订单班的学生择优录用。尽管困难很多,但需要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去推动校企合作,去积极申报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支持,这样我们所设想的事情就可以落到实处,使学生受益。

三、课程双语教学的思考

双语教学是指使用母语和第二语言进行授课的方式。双语教学在本科和高职的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能否推行?如何推行?国际贸易实务推行双语教学是可行的,也是非常必要的。国际贸易实务的教学内容很多涉及英语,比如保险险别、支付方式和贸易术语等。与外商打交道,英语是不可或缺的工具,使用双语教学,督促学生加强英语学习,培养学生的英语表达能力和准确使用英语拟定外销合同的能力。关于双语教学,目前有四个误区。一是100%用英语教学,不管学生的接受能力如何,也不管教学效果怎样。只要老师上课能全英文上课,就觉得很好,如果用中文较多,就会遭受质疑。二是双语教学变成了英语教学,学生把精力用于背单词、记短语,而教师也把精力投入到英语单词的发音、英语句子的组织上,忽略了课程的教学目标。三是滥用双语教学法。不管什么专业,不管什么课程都使用双语教学。四是消极情绪,认为学生英语基础薄弱,根本没法推行双语教学。衡量双语教学的成败,仍然应以教学效果的好坏进行评价,教师应该将精力用在教学内容的设计上,注重教学效果。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开展双语教学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教材无针对性、学生接受能力差异、教师英语应用能力低、学校欠缺激励制度和政府重视度不够等。国际贸易实务的双语教材比较少,可供选择的余地不大。双语教学对教师的英语水平的要求较高,尽管有些老师也过了英语六级,但是要求他用英语讲课,注意力都集中到英语上了,本身的特色和优势就发挥不出来。学校没有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教师双语教学的积极性很难激发出来。政府重视不够也制约着双语教学的推广。选择与教师自身的教学设计的思路吻合的教材,对学生根据英语高考成绩进行分班教学,对英语基础好的学生分层试点,以点带面,学校出资送教师出国进修,学校对双语课给予课时津贴,教育部门举办双语师范课程评比等举措,逐步破解双语教学的难题。

篇(9)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商务模式和商务理念,不仅改变了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与管理,而且给传统国际贸易带来了重大影响。电子商务促进了贸易效率的提高,降低了贸易成本,简化了交易过程,但与此同时,电子商务也对国际贸易提出了新的挑战。

1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冲击。

1.1对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的冲击。

传统的比较优势包括自然资源、资本、劳动力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差异。而在电子商务时代,信息化的浪潮席卷全球,信息流贯穿于电子商务活动的始终,信息是电子商务重要构成要素,信息已经成为了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信息比较优势正逐渐成为国际贸易的决定因素之一。信息比较优势是指国与国之间对信息的生产、传播、反馈与使用能力上的差异,信息技术因素已经成为企业竞争力和一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构成要素,国家或企业的信息处理效率成为其参与国际竞争的基础和条件,信息基础设施的发达程度和信息产业的规模比重都极大地影响了一国在国际贸易甚至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实力和竞争地位。这种情况也使发展中国家原来具有的自然资源及廉价劳力的比较优势和重要性降低,在信息流动的自由贸易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不少好处的同时,机遇与挑战并存。

1.2对赫———俄新古典理论的冲击。

赫———俄新古典国际贸易理论的基本前提是各国的要素丰裕程度不同,从而产生要素价格的差异,结论是一国利用相对较低价格的要素生产产品并进行国际贸易就可以获得比较利益。该理论主要侧重从供给方面分析国际贸易的产生,发展和流向,忽略了分析需求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电子商务的交易迅捷性和网络互动性使需求成为一种主动创造性的行为,电子商务更加强调企业对客户需求的满足,企业的生产成为按需生产,定制生产,即可以根据网络汇总的需求和市场信息的变化来迅速调整全球范围内的生产,需求对国际贸易生产和流向起着越来越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为修正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在此方面的不足,以需求出发来分析国际贸易的产生和流向应当是现代国际贸易理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的需要。

2数字鸿沟可能加剧国际贸易中的“马太效应”。

随着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日益广泛,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日益显现出来,即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不断加深的“数字鸿沟”。根据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文件,“数字鸿沟”是指由于信息和通信技术在全球的发展和应用,造成或拉大国与国之间以及国家内部群体之间的差距,这种差距尤其表现在掌握、应用信息技术(特别是数字技术)以及发展信息产业方面的差距。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全球收入最高的1/5的发达国家人口拥有全球GDP的86%和因特网用户的93%,而收入最低的1/5的发展中国家人口拥有全球GDP的1%和因特网用户的0.2%。从中我们很容易看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信息化领域的差距远远大于目前南北经济总量的差距。

发达国家经济实力强大,技术发达,电脑普及率高,企业人员素质高,而且信息化程度高,因此发达国家在电子商务方面具有先入为主的优势,牢牢占据了信息革命和电子商务的制高点,也必将在国际贸易利益分配中占据有利的地位。而发展中国家目前大多尚处于工业化阶段,部分国家处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型时期,而在新一轮的电子商务竞争中,信息、人才、技术等成为生产函数中极为重要的内生变量,这客观上弱化了发展中国家原有的普通劳动力、土地和资源优势,降低了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竞争力,使得发展中国家在新的国际分工中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

不仅如此,发展中国家要发展电子商务,在前期需要对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高投入,背负重债和财政困难的发展中国家无力承担大规模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因此,发展中国家在与信息秩序和电子商务相关的规则制定中几乎无发言权和影响力,在发达国家制定的电子商务和国际贸易的“游戏规则”中,发展国家容易被边缘化,客观上提高了他们参与国际贸易的门槛。

这对原本处于劣势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很可能导致在新一轮的贸易利益分配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差距的拉大,加剧国际贸易中的“马太效应”,扩大“南北差距”。

3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影响。

当前的有关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大多是在传统的国际贸易的基础上制定的,而电子商务大多应用信息技术,以计算机网络作为交易媒介,突破了传统的有纸贸易,因此原有的法律法规很多已经与这种贸易方式不合拍,这必然对原有的法律、法规、国际惯例形成挑战。

3.1电子合同的法律规范问题。

电子商务应用于国际贸易后,贸易合同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一是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是不见面的;二是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被数字签名所代替;三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形式的变化,给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的确定都出了一个难题,而且容易被改变和伪造。不仅如此,除了修改并完善现有合同法,适应新的国际贸易形式外,世界各国还面临着制定电子合同法,对电子合同的要约与承诺、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电子合同履行的方式与地点、电子合同履行中的验收、网上格式合同的法律规范等作出规定。

3.2电子商务中的管辖权问题。

管辖权是国家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手段对特定的人、物、事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在电子商务参与国际贸易后,由于其具有跨地区、跨国界的特性,管辖权的冲突会更加普遍,如果管辖权得不到解决,会极大的影响诉讼效率。

3.3知识产权问题。

1994年GATT/WTO签订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有所涉及,但不十分完善。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很多新问题随之出现。(1)版权问题。如何解决网上版权保护问题已经引起WTO的注意。(2)域名和商标的关系问题。(3)出版问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电子商务领域保护知识产权问题上作了不少努力。今后,WTO面临的政策挑战主要有:如何修订TRIPS协议,使之能够全面陈述电子商务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如何和WIPO合作,对电子商务所引起的新概念(如域名)、新问题进行统一的界定,并采取一致的、国际通行的准则来保护知识产权。

3.4其他问题。

电子货币与网上支付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市场的法律规范问题、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等等都是电子商务应用于国际贸易后不容回避的问题,世界各国必须在这些方面加强立法,才能保证国际贸易的顺利开展。

4电子商务的兴起对传统税收制度提出了重大挑战。

电子商务的兴起对传统税收制度提出了重大挑战,现行的税收在很多方面都无法适应于这种新型的商务模式,尤其是电子商务应用到国际贸易领域之后,使得原本复杂的问题更加烦琐,引发了现行税收制度的一系列矛盾。

4.1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加剧。

国家税收管辖权的问题是国际税收的核心问题之一,目前世界各国实行的税收管辖权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大体有按照税收控制要素即住所、机构、收入来源实行三种或两种管辖权的,也有实行一种的。但不管实行怎样的管辖权,大多坚持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优先的原则。但电子商务打破了传统地域的界限,商业交易已经不存在地理界限,即使有也很难确定,大大加剧了跨国家、跨地区交易的发生。但是税收还是必须由特定的国家主体来征收,而由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收入来源地和住所来源税收,因此会引发一些冲突,例如重复征税的问题。假设一个中国公民在美国的电子商务网站上订购货物,而且要求将货物发往法国,这样做的结果可能是,该公民将同时得到三个国家的税单。首先,按照住所税收管辖权,中国政府将有权向该公民征收所得税;按照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话,法国政府也有权向其征收流转税;而美国政府有可能以交易发生地为依据,也可根据来源地,有权向其征税。在传统贸易中,可通过双边税收协定来解决,而在电子商务中,由于来源地及交易者身份都难以判定,从而增加了解决国与国税收冲突的难度。

4.2传统贸易与网上贸易赋税不公。

首先,电子商务是虚拟的网络交易,网络贸易与服务经营往往比较隐蔽,一般税务机关很难得到交易信息,因此难以对网上交易进行稽查,导致以有形交易为基础的现行税制难以对网上交易征税,使得从事网络交易的企业可以轻易避税。其次,有些国家比如美国等国家为了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在线交易免税或者实行较低的税率。上述情形导致即使相同性质的交易,由于采用不同的交易方式,最后承担了轻重不同的赋税,有悖税收中性和平等原则。

4.3电子商务带来的税收转移问题。

电子商务从根本上改变了企业进行商务活动的方式,原来由人进行的商业活动更多依赖于软件、计算机和通信网络来进行,这样必然增强了商业的流动性,公司可以利用在免税国或低税国的站点轻易避税,从而大大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对高税率的国家和地区的消费者而言,会促使他们通过互联网,从低税率的国家和地区购买商品,此外电子商务加速了跨国公司的一体化,鼠标一点即可将其在高税收国家和地区的利润转到低税区。综上,电子商务对不少国家的税收收入产生了影响,使得不少国家国际贸易税款流失,电子商务导致的国际贸易中的税收转移问题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4.4国家之间尤其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税收征免方面存在分歧。

由于电子商务能降低贸易成本,提高效率,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国际贸易的发展方向。而且美国等发达国家在信息技术、信息产业方面具有绝对优势,已经在未来的电子商务领域占据了比较有利的位置。

为了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一直坚决主张电子商务免税。而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对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免税区存有戒心,因为这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意味着税基的大幅缩小,税收流失增加,财政实力大为削弱,从而南北经济实力差距将进一步拉大。

5电子商务的安全性问题是国际贸易必须面对的新问题。

随着Internet的快速发展和普及,它所面临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热点。尤其是近年来,在国际国内有关非法侵入计算机网络的事件层出不穷,给各国的经济造成了重大损失。在Internet上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一个首要问题就是要解决商务活动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任何电子商务系统必须在安全策略的指导下建立一个完整的综合保障体系,来规避信息传输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满足开展电子商务所需的机密性、认证性、完整性、可访问性、防御性、不可否认性和合法性等安全性要求。

只要能满足这些条件,电子商务活动才能顺利开展,与此相关的贸易活动才得以顺利展开,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周升起等著:《国际电子商务》[M].中国对外贸易出版社2002年版。

[2]娄策群,王伟军著:《电子商务政策法规导论》[M].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刘刚著:《网上支付与电子银行》[M].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齐玲:《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及国际贸易立法的影响》[J].《江汉论坛》2000年第12期。

篇(10)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对降低跨地区的交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益,最终改善全球的资源配置发挥积极作用。

在2008年“中欧企业与商会国际论坛会议”上,全球B2B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已经达到每年5.8万亿美元,即使在全球经济放缓的背景下,电子商务市场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预计2010年全球B2B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将达到26万亿美元。2008年,随着人民币升值、生产成本上升、美国因次贷危机缩减进口等因素影响,使得国内众多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处境艰难。而电子商务因其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和高效率等内在特征显示出传统的贸易方式不具备的优势,电子商务正在成为我国企业对外贸易方式的重要选择之一。

据有关专家估计,2009年电子商务这种全新的商务模式大大地增加了全球各经济体之间的贸易机会、降低跨地区的交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益,最终改善了全球的资源配置,成为国际贸易的必要桥梁。

一、全面认识电子商务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

电子商务一经诞生就以超常的速度发展,成为推动新世纪世界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也对我国国际贸易产生深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对从微观主体的影响:

1.1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交易双方的新要求

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面对面”式的商务交易模式,摆脱了展示柜与谈判桌,使商务交易变成了一种“点到点”“、站到站”的商业数据互动,但是,电子商务应用于国际贸易并不是想象中由供应商建立起一个自己公司的网站,全世界买家就能搜寻到该供应商的产品,而后发出查询、询价、要求样品等直至签定合同、安排货运、收付货款等等如此简单。国际贸易的开展,买家和供应商有各自独立的商业目的。只有把双方的目的有机地连接起来,贸易才能展开。同样,运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优化国际贸易进程也必须将买家和供应商各自独立的商业目的通过互联网,运用新的技术手段,软件,服务和相配套的流程将其相互连接,这样才能使双方达到各自的目的。因此,无论是供应商还是买家必须在第一时间将自己的产品及公司介绍展示在互联网上:而买家必须将供应商的信息收集、编辑成通用的形式以做比较,这样才能让电子商务为国际贸易作出更好的贡献。

1.2电子商务促进国际贸易新的经营主体虚拟公司的出现

跨国公司战略联盟是这种“虚拟公司”的主要表现形式。这种创新型的跨国公司战略联盟与“虚拟经营”采用了合作竞争的经营方式,揭开了信息社会公司组织及运作方式变革的序幕。通过开放系统的动态网络组合寻找资源和联盟,这种虚拟公司能够适应瞬息万变的经济竞争环境和消费需求向个性化、多样化方向发展的趋势,给跨国公司带来分工合作、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的好处。

2从宏观方面来看:

2.1电子商务要求虚拟市场——国际贸易新的运行环境的完善

电子商务通过网上“虚拟”信息的交换,开辟了一个新的市场空间,这是一个开放的、多维的、立体的市场空间,它突破了传统市场以一定的地域为存在前提的局限性,在全球范围内以信息网络为纽带连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和新型世界市场的形成。信息流动加速了资本、商品、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全球流动,带动了全球“网络经济”的崛起在这种网络贸易的环境下,各国间的经贸联系与合作也大大加强。

2.2电子商务促进国际贸易营销模式和贸易方式改变

传统的营销模式是先有了产品再寻找顾客,卖双方基本上是用电话沟通、邮寄产品目录、各式各样的展览会等方式交流意见和建议。而电子商务引起市场营销的巨变,促进国际贸易营销,产生新的市场营销形式——电子营销,即采用电子手段的市场营销和以因特网为核心的电子营销。而后者正在发展成为现代国际贸易营销的重要方式。另外,电子商务下的国际贸易方式与传统国际贸易方式不同,主要表现为:(1)交易各方以电子方式而不是以通过直接面谈方式或当面交换方式来达成和进行国际贸易交易:(2)国际贸易流程改革。实现对以纸面贸易单据(文件)的流转为主体的传统国际贸易流程和交易方式的改革,形成新的国际贸易流程方式。

2.3电子商务促进国际贸易管理和监管方式改变

电子商务提供的交互式网络运行机制,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种信息较为完备的市场环境。根据已有实践,运用电子商务进行的国际贸易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出口商品配额电子招标(2)网上申领发放进出口许可证(3)海关网络化管理(4)进出口商品电子化检验检疫管理(5)外贸企业全过程电子化管理。从监管方面来说,一方面要积极与世界各国合作,共同推进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发展:另一方面要在国际贸易的管理上加强电子商务的应用如出口商品配额的发放、电子报关、进出口商品检验等方面要尽快与国际接轨,使政府在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中成为主导力量。

二、我国发展国际电子商务的对策

对中国来说,如何更前瞻性地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新变化,更好地利用国际电子商务这一新的方式来提高出口企业的竞争力,大力推动出口贸易的增长,也是政府、企业界和相关各方面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在目前的环境下,中国发展国际电子商务应着重考虑以下几点:

第一,积极鼓励信息技术发展,加强电子商务基础建设。

继续完菩相关工程建设,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积极支持和鼓励公司或个人开发适合中国国情的适用先进技术,对从事信息技术开发和经营的公司或个人给予税收的优惠积极推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在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族的电子商务意识: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加强法律法规的研究与制定

首先,应密切关注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及时总结问题,为政策出台做好准备。其次,在政策的完善过程中应注重评估经济影响。再次,应注重和已有政策法规的衔接问题。最后,应和国际上对电子商务的政策接轨,使中国的政策、制度规范化。现行国际贸易法许多规定不适用于电子商务方式,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会带来许多难以克服的障碍,为了保证电子商务的发展,围绕电子商务发展及相关的网络管理、信息安全、金融结算、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应加快现行法律的修改步伐,及时制定、出台新的贸易法规。

第三,提高企业电子商务能力

企业是推行电子商务的重要主体,企业的积极参与是发展电子商务的必要保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需要具备必要的决策能力、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和资金能力。中国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能力不足,要继续推进各种形式的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教育和培训,高等院校要进一步完善科学建设,培养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不断充实和提高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的综合能力。

第四,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对话,积极参与国际贸易新规则的制定

篇(11)

当前世界经济迅速发展,我国的国际贸易更加频繁,国际贸易额不断扩大,国际贸易摩擦也不断增加和激化。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自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至2006年,我国已连续12年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据商务部统计,2007年,全球共有19个国家(地区)对我国发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调查近80起,遭遇美国“337知识产权调查”17起。2008年,我国面对的贸易摩擦形势仍然非常严峻。世界经济增速的放缓和不景气将导致国际贸易保护的加剧和贸易争端的增多。从2008年一季度的贸易摩擦情况看,共有8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发起17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涉案金额达20亿美元,遭遇美国“337知识产权调查”5起,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都有大幅度的增长。从涉案产品看,主要集中于轻工、纺织、机电等我国具有出口竞争力的产品,其中尤以纺织品贸易摩擦更为突出。如中美纺织品贸易争端,中欧鞋业争端,中美钢铁业争端,中美知识产权保护争端,中日纺织品争端等。

一、我国国际贸易摩擦的新特点

(一)反补贴成为我国国际贸易摩擦最大的新特点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近几年全球反补贴案件数量总体在减少,而我国与这种趋势相反,我国在极短时间里骤然成为世界头号反补贴调查目标国。至今,我国共遭遇反补贴调查22起,其中加拿大7起,美国13起,澳大利亚和南非各1起。从2007年起,国外对我国发起的反补贴调查频率创世贸组织的贸易救济史先例,反补贴成为我国贸易摩擦的新领域和热点。2008年一季度,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相继对我国产品提出反补贴调查或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澳大利亚是首次对我国产品发起反补贴、反倾销合并调查。早在2004年,加拿大就首开先河,对我国的烧烤架和钢制紧固件发起了反补贴调查。2006年11月,美国也改变了其20年不对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法的惯例,对我国铜版纸开始了首起反补贴调查。在我国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之前,反补贴调查是不可能发生的,但现在却频频出现。

(二)与我国发生国际贸易摩擦案件的贸易伙伴相对集中

我国与美、欧发生的贸易摩擦较突出,我国已连续6年成为欧洲反倾销调查的第一大国;2008年上半年我国对美出口1167.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9%,这是近7年来我国对美出口增速首次降至个位数,增幅远低于同期我国总体外贸出口21.8%的增速,较2007年同期对美出口增速回落9个百分点。我国对美出口呈全面萎缩状态,预计全年增长幅度很可能还要低于上半年的8.9%。

(三)我国遭遇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使相关产业受到影响

从2000年至今,我国生产的柠檬酸先后遭遇了美国、泰国、乌克兰、南非等诸多国家的反倾销调查。我国柠檬酸遭遇美国的“双反”调查,是继2007年遭遇欧盟的反倾销之后,对整个行业影响最大的一次。美国是我国柠檬酸的第一大国际市场,约占总市场份额的10%,美国市场对我国柠檬酸产业的发展来说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我国的柠檬酸企业面临着欧盟征收的高达49%的反倾销税,同时又面临美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双重调查,从长远来看,这必将给我国的柠檬酸产业带来一定的冲击。

(四)国际贸易摩擦的产品、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

2007年我国成为世贸组织争端案件中作为被诉方次数最多的国家。从产品看,纺织品成为贸易摩擦的热点,但已从个别产品的倾销与摩擦阶段,开始逐步向多产业贸易摩擦和结构性贸易摩擦方向发展;从领域看,从货物贸易向与贸易相关的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环境保护、劳工标准等方向发展;从国别看,已从欧美贸易摩擦,向美日贸易摩擦到今天的全球范围内,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以及发展中国家之间贸易摩擦的发展。如阿根廷、韩国、日本、菲律宾等贸易伙伴对我国玩具、轮胎、食品等设置技术性的贸易壁垒,限制甚至禁止我国出口相关产品;2007年6月1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制度正式生效,对产品的环保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我国产品的技术准入门槛;巴西、阿根廷对我国产品设置最低进口限价和违反周边规则的进口许可措施;美国利用“337知识产权调查”,遏制我国高附加值和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的出口。

二、我国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措施

(一)正确制定和运用补贴政策,避免不符合WTO规则的补贴

加入WTO并不意味着取消补贴,补贴是国家鼓励外贸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手段。根据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规定,只有政府实施的财政资助或任何形式收入或价格支持行为,或政府支配下的私人机构行为才构成补贴。《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规定的禁止性补贴主要以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为主。不可诉补贴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具有专向性的补贴;二是有专向性但符合规定条件的补贴,包括研发补贴、落后地区补贴和环保补贴,这是我们要充分利用的。可诉补贴具有双重性质,没有绝对禁止,但在给其他成员产生不利影响时则可能导致反补贴措施,我们应慎用。政府要加强对反补贴的认识,尽快熟悉游戏规则。要积极调整政策,规范促进贸易的政府行为。政府应该设法通过提高政府效率等手段,降低企业的隐性成本来鼓励出口,不要直接进行各种税费减免和补贴。反补贴调查涉及各级政府和多个部门,工作量大,协调困难。因此,政府部门协作应诉是取得胜诉的关键。我国各级政府的各种补贴名目繁多,补贴政策既多又杂,难免有些补贴政策与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相冲突。各级政府在已有的或将要制定的政府规章和具体政策措施中,应考虑与WTO规则《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的一致性,对现有各种补贴措施应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已颁布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应集中清理。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法规规章审查工作,确保新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WTO原则规则以及我国加入世贸承诺相符合,充分体现法制的统一性原则、非歧视原则和透明度原则。

(二)调整经济发展的战略、体制和政策,消除引发国际贸易摩擦的自身因素

1、建立和完善政府的权威信息与交换机制,并且建立预警机制。对进出口产品的市场份额、生产量、利润与亏损等进行通报,进行信息交换。贸易主管部门、国内相关产业主管部门之间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及时相互通报产品国内生产、销售与进出口情况。一方面,对进口产品数量猛增,对可能对本国产业造成损害或有造成损害的威胁进行预警。另一方面,对那些大批量单一产品的大量出口,可能引起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适用进行预警,并对出口产品多元化、出口国多元化提出建议;政府部门还要建立相应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相应的机构,对相关的事务做出快速的反应,避免经过繁琐的程序,耽误时机。以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框架下的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为基础,修改并完善现有产业损害相关规则,把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综合起来运用,使之适应全面开展产业损害调查的需要。

2、在经济体制和制度方面,应该按照规范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彻底转变政府职能。必须尽快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价格和市场改革,以消除可能诱发国际经济摩擦的体制和制度因素,并结合多边和双边谈判,尽快获得更多的国家对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可,摆脱在反倾销等国际贸易摩擦中的被动局面。遵守WTO的贸易自由化原则,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3、慎用贸易救济措施。作为国际规则允许的保护措施,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可以使用,但必须是在万不得以的情况下使用,更不能因国内利益集团的压力而滥用。在动用贸易救济措施时,不仅要衡量受保护产业的收益,更要计算相关产业受到的损害。只有在得出对大于失的情况下才能动用保障措施。否则,不仅对国内经济得不偿失,而且很可能引起国际贸易摩擦。

4、采用国际规则和标准。应该树立国际化观念,尽可能采用国际经济规则和国际技术标准。如果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标准存在严重缺陷,我国可以制定自己的规则和标准。但是国内规则和标准一定要比国际规则和标准更科学合理。同时,新的国内规则和标准要尽量与国际规则和标准保持一致或“兼容”,使得国际标准向新国家标准的转换简单便捷,并且不必付出太大的成本。

(三)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与完善,促进他国的贸易自由化

1、完善WTO的中性规则。即无论发达成员还是发展中成员都容易滥用、并且对所有WTO成员都不利的规则,特别是争端解决规则和反倾销规则,以尽量减少这些规则存在的漏洞,避免其他国家利用规则漏洞来限制我国产品出口和挑起中外贸易摩擦。

2、完善约束发达国家的规则。首先,约束发达国家切实履行以往开放市场的承诺,特别是纺织品和服装市场开放以及削减农产品补贴方面的承诺;其次,要求发达国家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特别是扩大发展我国优势产品的市场准入;最后,在贸易与环境保护标准等新议题的谈判中,尽量明确发展我国国际贸易中应该得到的正当利益。

3、完善约束发展中成员的规则。贸易保护主义不仅仅是发达国家的专利,目前,发展我国的贸易保护行为日益凸现,严重阻碍了发展我国之间的相互贸易,特别是使我国深受其害。我们应该转变观念,通过完善有关规则,促进发展我国国内市场的开放。

4、完善有关我国加入WTO的法律规则。在我国加入WTO的法律文件中,有些规则存在很大漏洞,导致其他WTO成员对我国滥用反倾销、特别保障等贸易限制措施。应该完善有关我国加入WTO的法律规则,应该学会讨价还价,通过多边和双边贸易谈判来弥补这些漏洞,避免由此引起的中外贸易摩擦。

(四)积极提升企业自身发展和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

企业发展不能完全靠政府补贴,要靠科技、品牌、效率和质量参与国际竞争。及时制定适当的营销策略,最大限度地获取出口利益的同时避免被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企业应通过调整和完善出口战略,实现市场多元化,分散被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的风险。企业一旦涉案,要积极应诉,因为只有企业积极应诉,政府和企业才可以相互配合,共同维护其合法权利。

参考文献:

1、于永达,戴天宇.反倾销理论与实务[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2、赵晓,柳阳.再论我国崛起之“国际经济摩擦时代”[J].国际经济评论,2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