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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文学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4-23 15:23:40

欧美文学论文

欧美文学论文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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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or figures are welcome for the online version of the journal. Generally, these figures will be reduced to black and white for the print version. The author should indicate on the checklist if he wishes to have them printed in full color and make the necessary payments in adv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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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a2+ b2.   

                                                                                                                                (1)

Literature References 

References are cited in the text just by square brackets [1]. (If square brackets are not available, slashes may be used instead, e.g. /2/.) Two or more references at a time may be put in one set of brackets [3,4]. The references are to be numbered in the order in which they are cited in the text and are to be listed at the end of the contribution under a heading References, see our example below. 

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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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Reference an article: 

[1] J. van der Geer, J.A.J. Hanraads, R.A. Lupton, The art of writing a scientific article, J. Sci. Commun. 163 (2000) 51-59.

 

Reference to a book: 

[2] W. Strunk Jr., E.B. White, The Elements of Style, third ed., Macmillan, New York, 1979.

 

Reference to a chapter in an edited book: 

[3] G.R. Mettam, L.B. Adams, How to prepare an electronic version of your article, in: B.S. Jones, R.Z. Smith (Eds.), Introduction to the Electronic Age, E-Publishing Inc., New York, 1999, pp.281-304.

 

欧美文学论文篇(2)

【论文摘要】 各国公司治理结构可分为英美的外部监控模式和德国的内部监控模式,法国属兼采用两种模式的国家。我国公司法应授权公司选择单层制或双层制,并对监事会权力作出重新调整,限制董事和监事的兼职数量,加强银行和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论文关键词】公司治理;单层制;双层制 现代社会,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及股东的分散化,使公司的支配权更多、更集中地掌握在公司的经营者手中,最典型的莫过于上市公司了。过分的集中致使权力滥用的机会增加,不仅给公司的股东,而且给社会和公司带来损失的危险性也更大。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以保障公司的治理系统正常、合理地运行。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正掀起一场公司治理运动。所谓“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根据其用法不同而有不同的含义。从经济学角度而言,有学者指出,公司治理是指“在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的条件下,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和控制关系。” ( P4) 另有学者较多采用政治学的方法,认为公司治理是指“董事、公司、经理、雇员、股东、消费者、债权人和供应商与公司间的关系及他们相互间的关系。” 而从公司法角度而言,公司治理主要是指公司董事和股东间的关系。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为股东利益的代表者,董事要根据股东利益而非他们自己的利益来作决定。 公司治理改革始于上世纪70 年代的美国,改革目的主要是针对忽视少数股东利益的董事。这种改革导致了一系列的敌意收购、董事被开除以及美国法律委员会《公司治理原则》的出台。这种改革的趋势也蔓延到了英国,其时适逢英国一些大公司如Poly Peck 、BCCI 和Maxwell 等接连卷进公司丑闻。英国随即成立了专门委员会,并出台了改善公司治理的行为准则,适用于那些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从世界范围看,各国公司治理结构可分为两种模式,即以英美为代表的“外部监控模式”和以德国为代表的“内部监控模式”。法国则是兼采两种不同模式的国家。外部监控模式依靠活跃的外部市场,通过并购等手段对上市公司进行控制;而内部监控模式控制权通常掌握在大股东包括银行手中。深入了解两种不同的主要模式,将为我们的改革提供有益的经验。本文即是在分析和比较美国、德国和法国公司治理特别是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基础上,探讨我国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和应采取的改革措施。 一、美国的公司治理及监督机制 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是在传统的自由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以外部监督为主的模式。 美国公司受到企业外部主体如政府、中介机构等和市场的监督约束,即产品市场、资本市场、经理市场等市场机制对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具有作用与影响。但因股权过于分散,股权结构不稳定,一般股东不可能联合起来对公司实施有效的影响,使股东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监控力度大为降低,形成了“弱股东,强管理层”的现象。由于不了解公司的内部信息,股东们不得不着眼于短期的业绩报告和股价来监督他们的投资表现。公司经理便以短期行为来满足股东的需求。面对股东的要求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美国公司的CEO 们便倾向于放弃长远计划和潜在利益来追逐短期利益。由此可见,美国公司治理制度的内在缺陷是:它迫使公司经营者追逐短期目标,而且缺乏所有者可以追究经营者责任的灵活机制。美国法律确立了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司控制制度,其基本特征是: (一) 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 美国公司的特点是股权分散化,这不但降低了投资者的资金成本,而且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假若股东自己经营的话,不但要承担所有成本,而且还要与其他股东一样按持股比例享有收益,因而美国公司的大多数股东宁愿分散持股而不愿为了控制公司而大量购买股票。由于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并不总是为 公司所有者的利益考虑,甚至经营者往往将自身的利益置于股东之前,因而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增加了成本。 (二) 董事会的内部监督角色 尽管让无数分散的股东监督公司的经营既不现实也不经济,但美国的公司治理制度还是建立起了促进股东行使监督权的内外机制。在公司内部,由董事会代表股东利益进行经营,股东通过章程对公司发号施令,并委以董事会一定的责任来检查他们的指示是否实现。通过选举非隶属于公司的外部董事,股东至少可以在理论上依靠公平的一方来维护他们的利益。然而,在实践中,股东们的利益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经营者往往挑选其他公司的CEO 来当本公司的外部董事,并决定他们的任期。通常这些外部董事并不会勤奋履行监督职能,也不愿意因为质疑经营者的决策而失去他们的职位。出于对理应受监督的经营者的感激,外部董事们并没有真正代表股东的利益。理论上,股东可以通过法庭来保证董事们履行其职责。然而,法官们通常避免事后判断某个商业决策的好坏,即使这个决定确实有害于公司。如果股东要对某个董事提起诉讼,他就必须负担大量的举证来证明该董事的决定是无知的,并且具有欺诈、非法或恶意;而且几乎所有的判决在不同程度上,都会给董事们因执行职务引起的责任给予补偿。最终结果仍然是股东们难以有效地利用诉讼来使董事们为他们的决定承担责任。 (三) 市场的外部监督 对公司经营表现最有效的监督者或许是市场本身。市场理论家坚持认为,股价反映了一个公司的所有可知信息,也是公司经营效益的可靠显示器。一个经营不善、其股价难以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或潜在价值的公司,就易受到敌意收购,最终被逐出市场。而那些能使股东回报最大化的公司就能吸引资本,有能力抵制不必要的公司并购。公司经营者以牺牲长远发展利益博取短期高股价的短期行为阻碍了公司的长远发展,也使市场失去了对公司行为监督的作用。 总之,美国的公司治理制度缺乏一种灵活的机制来减少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所引起的成本。外部董事们感激经营者并且远离股东们。短期行为的泛滥也使市场难以成为公司经营的监督者。股价和季度盈利不足以反映公司经营的真实情况,因为它们没有准确反映公司长期的价值并迫使经理们追求短期行为。特别最近一、二年来的大公司丑闻频频出现,暴露了美国公司制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使人们开始对美国公司治理模式进行重新审视。最近,国际上学者们的注意力开始放在德国公司治理制度上,后者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银行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 二、德国的公司治理及其内部监督机制 通常认为,德国是世界上最大规模及最成功的经济强国之一。它的许多大公司在国际上非常著名,尤其在汽车业、制造业及化工领域。德国因其出众的劳资关系而名闻天下,有着高劳动生产率、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令许多国家羡慕的经济基础结构。德国战后的经济奇迹在某些方面至少可归功于自产生以来就不同于英美模式的公司法和公司治理制度,这也正是德国经济的成功所在。德国模式的核心便是双层董监事会制。其中,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和日常事务,而由股东和职工选出来的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的经营。但随着一系列德国大公司的失败或近于失败,德国模式的有效性也开始受到怀疑。对德国模式的一个主要 批评是,这些大公司及多数其他著名德国公司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日益受到少数大银行及少数个人的控制,而这些人中的很多人与其所任监事的公司有着密切的商业联系或其他特殊关系。这种批评的含义是,这些人之间的交错关系有时太近以致不能有效监督公司的经营。 随着全球范围内公司治理运动的兴起,德国公司也开始了迈向现代化的改革。尽管改革中也有一些倾向采纳英美法单一董事会制的主张,但这种改革尚未触及德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原则:经营和监督严格分离,它们分属于职能完全不 同的董事会和监事会。虽然德国也意识到它的双层董监事会制并非完善,但它仍然试图输出这个概念。例如,德国就试图让欧共体指令将它的双层董监事会规定进去,以约束欧盟各成员国。 美国法律确立了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司控制制度,而德国是以银行为基础的制度。和美国的公司不同,德国上市公司的外部资金主要源于银行而非市场。基于此,德国银行以债权人的身份以及代表将股票交给银行托管的顾客积极参与公司治理。鉴于银行在德国公司中的广泛作用,德国股东与经营者的关系也远不同于美国,并且所有权和控制权在相当程度上是合一的。 (一) 德国股份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的规定 所有在德国市场公开交易的公司都要受到股份公司法的约束。按照该法的要求,每一个公司都要有两个分离的委员会,即监事会和董事会。每个委员会有不同的法律责任。监事会决定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则负责公司的实际经营,监事会又负责监督董事会的经营行为。此外,监事会还承担股份公司法规定的其他责任,并享有获得一定的公司经营信息的权利。德国监事会的角色类似于英美法单一董事会中的外部董事。除极少数特殊情况外,德国股份公司法明确禁止一个人同时任职于董事会和监事会;而且,禁止公司将经营执行权授予监事会或其他任何成员。监事会可以开除董事会成员,但只限于“重要原因”。股份公司法只要求监事会每年开两次会,以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相比之下,德国的董事会成员比起单一制董事会的内部执行董事(例如美国上市公司中的CEO 及其他内部董事) 独立性要大得多。德国的监事会远不同于典型的美国董事会。德国公司治理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很多公司的监事会中,都有国家机构的代表来代表小股东。这种代表小股东的组织在英美法中是没有的。德国的这种股东组织有兴趣从事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它们会建议股东如何行使表决权,并在某些情形下,对公司行为提起诉讼;它们还有权要求对公司进行特别调查或审计,甚至还游说进行立法改革。尽管他们的观点并非都能得到采纳,但公司董事会和大股东都很尊重它们的意见。 (二) 股权高度集中 由于银行对德国公司的控制,德国公司股权比美国集中得多。高度集中的股权妨碍了股市的流动,限制了个人投资者在公司中的作用,也使德国证券交易所的作用减弱,妨碍了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筹集资金。在德国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为数不多的公司中,只有少数是通过发行证券来筹集资金的;并且银行辛迪加还要给以种种限制,例如收取很高的费用等。少数个人股东愿意银行为他们托管股票,更增加了银行对公司的影响力,因而德国的股市缺乏流动性,缺乏投资者可以自由交易股票的二级市场。在这种公司治理制度下,即使对公司经营不满,德国股东也较难卖出手中的股票。与此同时,德国银行对公司的巨大影响力使得他们可以在公司监事会中有一席之地,这也是德国公司治理与美国公司治理的一个重大区别。德国监事会成员通常是由公司股东选出来的;而在美国,外部董事通常是由经理选任的。因而在衡量公司的经营决策时,德国的监事要比美国的外部董事更公平。在德国,公司经理要想长期不受来自股东的外部干预而从事损害公司的行为几乎是不可能的。银行对股东表决权的控制抑制了公司经理主宰过程,而这在美国则是普遍的。 更重要的是,限制公司经理在表决过程中的作用,有效地保证了股东在公司事务中的重要发言权。 (三) 德国的共同决定制 为了从内部监督公司经营,德国上市公司采用共同决定制度,即由监事会选任、解任和监督董事会,由董事会负责执行公司日常事务。监事会通常只对重要的经营决定给予指导,但在危急情况下,也会实际干预经营。双层董监事会制的最重要作用是它可以使公司所有者和经营者互相配合(在英美公司治理模式下,所有权控制的主要问题经常被描述为经理和股东间的斗争,并且以董事会作为斗争的舞台。)。为促进这种有意义的配合,德国监事会有权获得公司的各种信息 ,有权检查公司的季报、年报及各种财务报表。监事会还有权强制经营者在必要时向他们作出报告,经营者实施重大交易要经过监事会批准。德 国公司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良好配合使公司经理能将自己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保持一致,而股东也能减小投资风险,免除经理追逐短期目标的压力。 三、法国的公司治理及监督机制 法国这个欧洲大陆国家总与政治革命的悠久历史相伴。如今,对法国公司治理中的腐败的指控,激起了另一场革命。为了对此作出回应,法国商界开始在公司治理改革中反思传统治理的作用。 虽然公司治理改革始于上世纪70 年代的美国,但直到上世纪90 年代才登陆法国。法国公司多以英美模式为基础,但法国的公司治理改革运动并非全盘照搬英美模式,而是将英美模式的某些方面吸收到法国制度中。在微观层面上,这些改革将导致更大的股东投资回报;在宏观层面上,这些改革将使法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欧盟国家中,维持原有的经济地位。 尽管法国商界都赞同公司治理改革,但对到底采取何种改革方式最适合于法国却有着许多争议。法国上一次的公司法改革是在1966 年。1966 年公司法改革前,法国公司结构中,只有单一的董事会。改革后,公司可以选择双层委员会制,即董事会和监事会。许多观察家都欢呼这一发展,认为双层制使董事利益和股东利益相分离,将有效改进公司管理效率。但在实践中,法国公司却很少采用这一结构。结果是,舆论普遍认为双层制在法国是一个失败的改革措施。这种反常引起了许多法律学者的好奇心,他们一直在思索,为什么双层制在法国会失败?不同国家的两个公司,即使治理模式相同,其运行也未必相同,因为一个公司所处的文化和政治环境高度影响它的治理结构。虽然法国与它的欧洲邻国在历史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它的经济发展却有独特的一面,其中一个主要因素是,法国经济受家族经济的影响较大。这种对家族经济的依赖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法国公司对公众开放的速度要比英国和德国慢。法国经济的另外一个特点是,国家干预较强。截止到1992 年,法国共有2750 家国有企业,是欧盟国家中最多的。 在欧盟的压力和公众对公共企业低效率的批评下,法国开始了一场新的私有化运动,并于1993 年7 月颁布了新的私有化法。由于国家不再干预私有化后的公司,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需要便增强了。 一般而言,法国公司的股权高度集中。一个特定公司通常只为少数投资者所有。这种持股结构远不同于英国和美国。英美国家公司股权高度分散。法国的集中持股制度或许是家族所有权传统的延伸。公司创办者保留公司的大部分股权,著名分销商家乐福即是这样的公司。股权集中是存在于法国公司中的相互持股的结果,即一个“友好公司”持有另一个公司的大量股票。相互持股并非法国的独有现象,这种现象也存在于日本和韩国。但法国的相互持股由关联公司组成,不利于任何一个公司对其他持股公司行为的监督。而日本和韩国的相互持股是由非关联公司组成的,每个公司都可监督其他持股公司。因而从公司治理前景看,法国的相互持股特别危险,因为它使经营者脱离了外部监督和市场法则。经历一系列公司丑闻后,许多公司开始摆脱了相互持股的状态,一方面是回应少数股东的要求,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另一方面则是为吸引外资,最终增强法国经济。 除了相互持股外,公司还因关联董事而连结在一起。所谓关联董事,即一公司的董事同时出任另一家公司的董事。关联董事制度将导致董事们互相勾结。因为当两个董事互为对方董事时,就不可能对对方提出批评,最终牺牲的还是股东利益。就连法国公司的董事们也相信关联董事的实践存在着极高的道德风险。 双层制结构在当代法国并不流行,但它有悠久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856 年。1966 年法 国商法重新规定了双层制结构。该法允许法国公司或采单一董事会制或采双层制结构。这种双层制非常类似于德国的董、监事会结构。董事会和CEO 管理公司,监事会行使监督权。双层制结构的功能完全不同于单一董事会制。双层制结构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共同组成,它们每年要开3—4 次会议。董事会成员2—5 人,由监事会选任,任期4 年。董事长也是由监事会选任。虽然董事会成员有很大的执行权,但他们必须按季度向监事会提交报告。如果董事不履行这一义务,股东会就可以简单多数通过决议解任董事,无须监事会采取任何行动。此外,任何董事都不能任职于两家以上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为3 —24 人,由股东会选任和解任,但本公司雇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监事会主席同时主持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监事会负责批准董事会的决定,监督董事会,并向股东汇报成果。虽然监事会成员无须对公司经营负法律责任,但他们可能要对未履行好监督职责承担民事责任。监事会成员最多可出任8家公司的监事。 虽然1966 年商法典规定了双层制结构,但实践中采用这一结构的法国公司并不多,因为它引起的一个主要困惑是:究竟谁真正控制公司? 如今,法国只有不到2 %的上市公司采用双层制结构。1966 年商法施行30 多年后,法国商界又提出了一系列有关公司治理改革的新建议。主要反映在1995 年的Vienot 报告和1996 年的Marini 报告中。两份报告都提出了增强董事对股东责任的方案。 尽管在法国只有少数公司采双层制,许多公司治理顾问和学者仍然认为双层制具有下列优点:(一)明确划分了董事和监事的责任;(二)双层制下的小规模董事会有利于快速决策(董事会愈庞大,成员间的相互依赖性就愈大,致使董事会就愈具象征意义,无实质的监督作用。这也是为何美国董事会规模近年来不断缩小的主要原因。);(三) 双层制能够让更多的局外人加入董事行列,使董事会构成多元化、开放化;(四)双层制更易吸引外资。大的跨国公司常常强制它们的法国子公司采双层制。这种现象在德国母公司中表现最明显。有些美国母公司,也喜欢采用这种制度,例如IBM 就强制它的法国子公司设立监事会。 在管理权和监督权分离的双层制下,股东可以有效地行使监督权。而在单一董事会结构下,管理权、监督权交织在一起,股东无法有效监督经营者的行为。许多大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通过积极监督董事会的活动,监事会就可以限制CEO 和其他董事会成员的广泛权力。尤其在跨国公司中,双层制在决策方面比单一制更有效。因为在双层制下召开5 人董事会比单一制下的24人董事会要容易得多。如今公司治理的一个主要难题是董事利用会计方法夸大公司业绩,误导股东。这几乎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通过积极监督董事会或承担专业审计的角色,监事会可以迫使董事会采用更加透明的会计方法。 许多欧洲组织和机构的报告都承认双层制的优点,欧洲委员会也认识到双层制的积极意义。1991年的欧盟公司法指令( European Company Statute —ECS) 就允许成员国就单一制或双层制作出选择。不过,也有法国学者认为,尽管双层制有明显优点,但同样具有严重缺陷,这可能妨碍公司管理人员采纳双层制。双层制的缺陷是: (一) 过于形式化。在一项对2500 名管理人员的调查中,42%的人认为双层制过于形式化,尤其是关于董事会负有向监事会报告的义务。还有许多人认为,董、监事责任的严格区分会导致低效率,例如不必要的会议和大量烦琐的文件。(二) 过于严格,不利于构建灵活的管理机制。(三) 增加成本,包括金钱和时间上的成本。但相反观点认为,监事会对董事会监督,可以令其作出更好的决定从而减少公司的法律责任,这实际上是降低了成本。(四) 权力不平衡。许多管理人员和学者批评双层制在董、监事会间产生了新的权力不平衡。更有人担心监事会的职权过于大于董事会。但是,法国近来的投资 状况和以前大不相同了。 1966 年时的公司大多是由小规模的家族所有的公司和相互持股的大公司组成,而近年来,法国及外国的机构投资者占据了法国市场,意图通过监督公司董事来创造股东投资价值。基于这种变化,许多学者认为,设有监事会的双层制或许更有利公司作长远的决策。许多分析家也都认为双层制已开始在法国流行,并有逐步上升的趋势。 四、欧美等国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一) 建议公司法授权公司选择单层制或双层制 由于历史、文化和政治方面的差异,美国和德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及监督机制也表现出了很大的不同。正如上文所分析的,在美国,由于股权高度分散,对股东而言,与其花成本去监督经理,不如将股票卖了。短期行为的泛滥使市场难以成为公司经营的监督者,而且也无法保证监督就一定能产生好的结果。因而美国的公司治理制度缺乏一种灵活的机制来减少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所引起的成本。相比之下,德国的双层委员会制给了股东强大的动力去监督经理。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上的良性配合及控制投票权都有利于股东监督经理而无须付出很高的成本。此外,由于股东不易卖出其股票,这也迫使股东们去监督经理以保护自己的投资价值。 当然,没有一个国家的公司治理是十分完善的。单方面依靠内部监督机制将导致虚弱、不流动的股市,德国即是如此,高度集中的股权妨碍了股市的流动,限制了个人投资者在公司中的作用,也使德国证券交易所的作用减弱,影响了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筹集资金。而像美国那样全部依赖市场来对公司控制进行监督又容易导致短期行为而忽视长远发展。美国近年来的一系列公司丑闻即是例证。 美国模式与德国模式各有利弊,很难简单地判断哪一个模式是最好的模式。一个有趣的现象是, 美国学者认为德国模式有很多可借鉴之处,而德国学者也认为美国模式有许多优点。随着德国上市公司在全球市场中竞争力的加强,加之美国购并市场中难以监督经理们的现实,有美国学者建议美国的改革以德国模式为基础。 美国的一些公司养老金基金改革似乎正在向德国模式靠拢。随着美国股市机构投资者的增加,股权也开始像德国那样逐渐集中。结果是,大的机构投资者成了美国股市的主导力量,个人投资者已变得无关紧要。 此外,越来越多的人建议美国的公司治理改革以德国模式为基础。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建议就是让美国银行加入到证券业,允许银行持有证券并监督经理,将可减少公司成本,从而减轻经理追求短期目标的压力。自1933 年美国等西方国家实行银证分业经营体制以来,银行跨营证券业的问题一直是理论界的重大争议问题。随着全球金融自由化和一体化趋势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国家放弃了原先的金融分业管制政策,银行一改以往小规模渗透证券业的谨慎作风,大规模地跨营证券业务,以银行资本为主的多元化金融集团的发展迎来了历史性的黄金时期。当然,美国的文化、政治与德国的并不同,如果照搬德国模式,将损害美国资本市场的力量。德国模式并不适用于美国。最重要的是,加强股东和经理们之间的对话和沟通,将促使公司经理发展长远计划,并从长远上增强美国经济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 不全盘照搬某一个国家的固定模式是很多市场经济成熟国家的有益经验。虽然法国公司多以英美模式为基础,但法国的公司治理改革运动并非全盘照搬英美模式,而是将英美模式的某些方面吸收到法国制度中。日本虽然是大陆法系国家,但自从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就一直受美国法的影响。日本公司法就是德国法、美国法和日本原有传统的结合。我国作为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既要善于学习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尽可能减少转制带来的改革成本,又不能全盘照搬国外的模式,而应在借鉴他国优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确立最适合于我国的公司治理制度。一些人经常将美国股市作为中国股市学习的榜样,例如独立董事制度、股票期权制度等,似乎股市国际化就等于美国 化。但实践证明,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不一定有效,以致很多人将其形容为花瓶或麻袋上的绣花(郑百文曾有一位和财经无涉却遭证监会罚款、以为独立董事是一项荣誉性职务的陆家豪这样的典型花瓶。)。 我国在企业制度改革的初期引进的是大陆法系的公司治理模式,即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外设立一个监事会。但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入发展,实践逐渐暴露出监事会远未能起到监督职能。虽然《公司法》赋予了监事会在法律上与董事会对等的地位,但纵观我国的上市公司,很多监事会主席由纪委书记或工会主席担任,监事也往往是公司基层部门的管理人,即他们与董事长或总经理存在从属关系,结果导致监事会形同虚设。由于在制定《公司法》时,立法者没有把独立董事制度考虑进去,也就不会为独立董事预留法定监督权限,这样在上市公司推行独立董事时,不可避免存在独立董事与监事会权限的冲突。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既然德国模式和美国模式各有利弊,在目前又难以跨越德美模式的现实情景下,我国公司法不妨借鉴欧盟公司法指令和法国立法的思路,授权公司在其章程中选择单层制或双层制的公司治理模式及监督机制。尤其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一体化,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投资日益增多,允许公司自由选择治理模式,必将有利于进一步吸引外资,从长远上增强我国经济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二) 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对双层制进行改革 改革双层制的一个动因是在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更公平地分权和制衡。首先应对监事会和董事会的权力划分作出修改。在实行双层制的德国,由监事会选任和解任董事会成员,德国监事会不但有权检查公司的季报、年报及各种财务报表,还有权强制经营者在必要时向他们作出报告,经营者实施重大交易要经过监事会批准。这种监事会处于董事会上位的关系保证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实行有效的监督和制衡。在部分实行双层制的法国,董事会也是由监事会选任,监事会负责批准董事会的决定,但监事会却没有解任董事的权力。没有这个权力,监事会就难以拒绝董事会及难以实施监事会的要求,因而法国的双层制就不如德国那么有效率。在我国,监事会的低效率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监事会的权力貌似广泛但实际上并不明确。针对我国监事会既不握有重大决策权,也无董事任免权的现实,我国公司法应参照德国公司法的双层制模式,把监事会确定为董事会的上位机关,监事会有权任免董事会的成员。这种改革将给予监事会更大的权力,也将使双层制模式更有力。 其次,应限制董事和监事的兼职数量。我国公司法没有任何限制董事和监事兼职数量的规定,也 未限制监事兼任关联公司的董事,以致有的董事和监事同时担任数家甚至数十家公司的董事或监事。不难理解,董事兼任的公司越多,勤勉尽职的可能性就越小① ,监事兼任的公司越多,有效行使监督权的时间越少。并且这种同时兼职必然妨碍监事有效监督董事。法国公司法就规定,任何董事都不能任职于两家以上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最多出任8 家公司的监事。我国公司法应借鉴法国的这一规定,适当限制董事和监事的兼职数量,特别应禁止关联公司的监事互相兼任董事或监事,以防止存在于连锁董事会中的低效率和由此产生的道德风险。 再次,应加强银行和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在德国,由于银行对公司的控制使得银行在公司中有巨大的影响力,德国银行尤其受益于对公司经营的参与。作为享有表决权的股东,银行可以保护他们的股票投资而无须再向公司注资;作为有权了解公司内幕信息的债权人,银行可以使投资风险最小化,并能保证公司债务人承担长期债务。因此,密切监督公司经营,对德国银行而言是保护其投资的最有效途径。在我国的公司控制中,债权人是最薄弱的环节,银行和外部投资者缺乏足够的能力、动力和制度方面的支持来积极地监督和影响公司行为。国有企业的破产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行政过程,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债务人无力清偿时所享有的有效权利很微弱。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的分离意味着银行不能用所有权来加强它们作为债权人的权利并对公司施加更大的影响。地方政府往往在企业遇到困难时会给予它们支持,这种做法使信贷决策更多地取决于或明或暗的政府支持而不是企业本身的优劣, 从而弱化了银行评估和监督公司行为的动力②。因此加强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应当成为改革的一个重点,把纯粹行政性的破产过程转变为市场驱动的过程。其中应大大强化债权人在债务人无力清偿时所具有的权利,并让银行能参与到客户公司的重组中。让商业银行更多地参与投资银行业务,例如,提供证券咨询和托管服务,进而可以实现银行的投票,将加强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需要说明的是,单纯依靠企业监督企业这种组织形式难以保证真实客观的信息披露,也难以充分保护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利益。美国公司假账丑闻已经引起美国各界的反思,同时也为我国公司治理带来积极的思考。内部监督只是一个方面,完善的公司监督机制还应包括外部监督。这就意味着政府必须更多地依靠间接的监管方法,通过监管机构投资者、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这些独立于政府的机构,来对公司行为进行间接控制,将会提高监管的效率。【注释】 ①2000 年安然公司董事会召开了9 次董事会,仍然对公司运作的实际情况失察,中国那些只按公司法的最低要求一年召开两次会议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运作情况的了解就更可想而知了。 ②参见2002 年世界银行报告:《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市场制度》。 【

欧美文学论文篇(3)

作为一名成功的学者,不仅要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执着的敬业精神,还应具有善于创新的睿智和勇于担当的气魄,这是时代和社会赋予的良知和责任,也是治学生涯中孜孜以求的品格和精神。欧阳友权教授便是这样一位学者,多年从事文艺理论研究,成果丰硕,著述等身,从早期对文艺学、美学的“文化寻根”与“本体探索”,到数字化时代“比特世界”的人文精神理性建构,他始终以其独特的创新意识,孜孜不倦地挖掘治学的“富矿”。

欧阳友权教授是1977年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生,从硕士到博士一路与文学研究结缘。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从事高校教学和科学研究,由于在学术思想上不类前说,不惧定论,善于思考,敢于创新,加之心性勤奋,笔耕不辍,在学界的影响日益显现。他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表的《农耕文化——中国文学之根》《新时期文学与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等论文,因其视点新颖引起较大反响。硕士论文《文学创造本体论》从人类本体论的全新视角探讨文学创造本体而备受夸赞。他提出的“文学是主体审美意识的语符化显现”,更是被文论名家评价为“标示了新理念”的“卓有成效的做法”{1}。他的《人民文学,重新出发》等专题论文在《文艺报》引发了广泛的争鸣,并被《新华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转载。1990年代以来,欧阳友权教授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陆续出版了《艺术美学》《文学原理》(高等教育21世纪课程教材)、《艺术的绝响》《国民素质论》《萨特论艺术》(译著)等著作,这些著作多以本体论为支点,从哲学深层探讨人文精神价值经脉,为他的治学奠定了坚实基础。

出于对学术由衷的热爱与责任感,欧阳友权教授曾说:“我们这些永远‘在路上’的研究者的职责,就是设法走进前沿,敢于触摸前沿,勇于探索前沿,并希图对前沿研究有所推进。”{2}早在20世纪90年代,欧阳友权教授的学术视角便敏锐地触及了高科技与现代美学的关系问题,他开始从人类本体的意义上去思考现代高科技的美学品性,寻找这两者在价值取向上的人文精神趋同,提出:“对现代高科技的美学阐释,便是对人类本身的生命、个性、潜能的自我审视和心灵陶醉,思考现代高科技中的美学精神,是窥视人本、睥睨人伦、礼赞人生的又一面窗口。”{3}基于这样的洞见,面对信息革命的风起云涌,欧阳友权教授以“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气魄直抵文学理论最前沿,毅然站在信息媒体革命的潮头,以新的学术视野重构文学理论。

新世纪网络文学发轫之初,在许多人尚对网络文学观望质疑时,欧阳友权教授已走进这一领域,先后发表了研究报告《互联网上的文学风景》和论文《网络文学:挑战传统与更新观念》,并立即引起广泛的社会反响,为他接下来的研究增添了信心。从此,他在选定的这一治学“富矿”持续钻研,笔耕不辍,完成了博士论文《网络文学本体研究》,先后出版了《网络文学论纲》《网络文学本体论》《网络传播与社会文化》《网络文学概论》《网络文学的学理形态》《数字化语境中的文艺学》《网络文学发展史》《比特世界的诗学》《数字媒介下的文艺转型》等著作。主编了“网络文学教授论丛”“文艺学前沿丛书”“网络文学新视野丛书”“新媒体文学丛书”;在《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文艺研究》《北京大学学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重要学术报刊发表数百篇网络文学理论文章。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数十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其网络文学研究成果纷纷获奖。带领中南大学文学院研究团队成立了国内高校第一个网络文化研究所, 成功创办湖南省网络文学研究基地,以网络文学研究选题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湖南省重大重点项目等,创下了多个学界第一,从基础学理上奠定了网络文学的学科地位,欧阳友权教授因此被学界评价为“我国网络文学研究的开拓者和奠基人”。

欧阳友权教授从1998年介入“高科技美学”论题起,一直关注和涉足“科技与人文”“网络文学”“数字文化”等问题的研究,致力于对数字化语境中的文艺学问题的学理阐释,其核心的学术理念寄寓了他对“高科技与高人文”的期待与思考,表达了他对数字化时代人文精神的忧患与理解。由于在网络文学研究领域的成就和影响,中南大学文学院成了国内网络文学研究的重镇,欧阳友权教授和他的团队以网络文学研究成果走进人们的学术视野,又以扎实的基础学理研究一步步挺进学林杏坛,由此开启了一个新学科的学术征程。他带领学术团队完成的网络文学专著和同一领域的系列学术论文,成为国内研究网络文学不可或缺的学理标识。

二、纵横捭阖,游弋学海

欧阳友权教授经过十多年的呕心钻研,沿着“生成背景、存在方式、文学变迁、媒介叙事、主体阐释、文学性辨析、精神表征、文化逻辑、人文价值、研究理路”的基本逻辑线索,逐渐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网络文学学理形态体系。基于这样的理论思路,欧阳教授的网络文学研究在理论结构上可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从“史”的维度辨析数字传媒下的文论转型,二是从“论”的维度探讨网络文学的本体与本性,三是从“史”与“论”融合的维度反思“比特世界”的学理症结和诗学创生空间。通过这些有机联系的理论,系统而多角度地解读了网络文学的诗性蕴含,从纵向(史)和横向(论)的不同视野阐释了网络文学的审美价值和诗学向度。

首先,对媒介变迁与文学转型的探讨。对于数字媒介时代文艺学的转型问题,欧阳友权教授从艺术活动主体审美动因的改变、电子化文本对书写语言诗性的解构、技术语境对艺术经典的消解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阐述。一是数字媒介对艺术审美支点的置换。数字媒介的符号行为改变了艺术活动主体的审美动因,变换了人与世界之间原初的艺术审美关系,使得文艺学的理论逻辑与艺术实践之间呈现出调适性创生空间。二是数字媒介对文学性的祛魅与返魅。电子化文本的界面操作对书写语言诗性的解构,使文学作品的“文学性”问题成为技术“祛魅”的对象,传统审美方式及其价值基点开始淡出文艺学的思维视界。三是数字媒介对艺术经典观念的消解。技术语境对艺术经典性的消解,使得既往的文艺学观念积淀及其理论范式成为“去中心化”的覆盖物,丰富的历史文论资源成了期待重新审视的“昨日成规”。相对于传统的生产机制,数字媒介作品消解了真实与虚拟、话语能指与言语所指的两级分立,抹平了艺术的技术性与技术的艺术化的审美边界,更换了人们对文本诗性的认知与体验范式,用电子数码的“祛魅”方式褪去文学艺术的原有韵味,重铸人与虚拟世界间的审美关系,用符号仿真的图文语像刷新时代对艺术经典的命意。对于数字媒介革命所引发的文学变革,欧阳友权教授指出,媒介“载体和传播工具的改变,不会改变文学的本质与品格,不可能也不应该改变人类赋予文学的精神内涵”“技术进步会给未来的文学艺术生产增设更多的技术含量,但新世纪的中国文学转型最需要的并不在技术媒介的升级换代,而是借助新技术、提升作品的艺术水准与审美价值”。{4}

其次,对网络文学的本体与本性的探讨。欧阳友权教授指出,网络文学作为伴随现代数字化技术而迅速崛起的崭新文学形态,能否在艺术审美的表意链中形成文学史的一个历史节点,以媒介转型在文学审美场域中实现范式转换,是21世纪文学格局中一个意义重大的命题,一个期待合法性体认的文学母题。{5}他尝试采用了本体论哲学方法来探讨这一新的课题。本体论(Ontology)是关于存在的理论,所探讨的是事物(自然界、社会和人)的本原和本性的存在方式、生成运演及其本质意义的终极存在问题。他的《网络文学本体论》(中国文联出版社2004年版)运用本体论哲学思维探究网络文学时,借鉴“回到事物本身”的现象学方法和“存在先于本质”的本体论追问模式,聚焦网络文学“如何存在”又“为何存在”的提问方式,选择从“存在方式”进入“存在本质”的思维路径,从现象学探索其存在方式,从价值论探索其存在本质,即由现象本体探询其价值本体,解答网络文学的存在形态和意义生成问题。欧阳教授把这两者分别称之为网络文学本体的“显性存在”和“隐性存在”。最后再反思其“何以存在”的问题,以图从理论逻辑的“正题”与“反题”走向“合题”——将网络文学的本体论分析从“形态”与“价值”层面,延伸至艺术可能性层面,思考其本体的审美建构与艺术导向,完成网络之于这种文学的艺术哲学命名,以求探讨构建一种网络文学学理范式的可能性。他提出,网络文学本体存在的显性结构,包含几个相互依存的逻辑层面:媒介赋型、比特叙事、欲望修辞、在线漫游、存在形态。这些要素间的有机融合与脉理渗透,构成了网络文学本体存在的基本内容。而把握网络文学的隐性存在,需经由现象学走进阐释学和历史哲学,反思重建精神价值深度的必要与可能。这一隐性价值结构包括:文学体制转换、民间话语寻根、文学性嬗变、文化逻辑依凭、人文性的意义酿造等问题。另外,欧阳友权教授还从观念预设层面探讨了网络文学的本体建构问题:即坚守文学的本体论承诺、注重新民间文学的审美提升和实现电子文本的艺术创新。{6}

第三,对网络文学的学理反思与诗学前瞻。以互联网为标志的数字媒介以不可逆转的发展势头引发了新世纪文学的历史性转型,并由此衍生出文艺学新的研究热点。在对网络文学的学理指认中,欧阳友权教授指出,网络文学在我国的出现只有十几年的时间,对它所带来的文学转型研究还很不充分,特别是缺少内质性和前瞻性学理思考,亦很少有人从网络虚拟现实关系变迁的维度,去考辨在技术操作、资本运作的背后,是什么样的交往方式、生存方式,以及由此造成的人与现实审美关系和表意体制的深刻变化,引发并构成了网络文学转型的学术理路。面对数字媒介下的文学转型,研究者必然要碰到两个难题:一是阐释框架的非预设性,即没有既定的理论范式可供效仿和参照;二是研究对象的非预成性,网络文学前景如何,尚难定格其文化表情。这时候,研究者需要奉行的研究原则应该是:其一,建设性学术立场而不是简单的评判性研究态度;其二,基础学理的致思维度而不是技术分析模式。前者可以使我们避开对数字媒介文学“好坏优劣”的简单评判而将其当作科学研究的对象,后者则可以将多姿多彩的数字媒介文学现象作为有效的理论资源,为建构数字化语境中的文艺学开辟新的学术空间,这样不仅有利于新兴文学走向规范与健康,还将对推进数字媒介文学本身的基础学理建设有所裨益。{7}欧阳友权教授认为,网络文学历史性地出场,以及人们对于这一文学转型的研讨与争鸣,不仅需要解决“存在者”是否存在和如何存在的问题,更需要从学理逻辑上解决其理论形态、逻辑原点和意义与价值问题,后者才能真正揭开数字媒介文学的学理症结,也是新世纪文学转型由学术资源向学理建构提升的必由路径。

三、独辟蹊径,登高临远

面对数字技术对当代人文生活的深刻变革,欧阳友权教授深远地看到了数字媒介技术对文学生态良性发展的重要作用和积极影响,同时又清醒地认识到在其意志自由、知识民主、交往平等和信仰重塑等“后审美”现象背后隐藏的艺术审美价值、人文精神价值的表征危机。他在理论建构上既推重价值理性,关注意义承载,又自始至终保持着一种沉静严肃的反省态度和怀疑精神,彰显了乐观豁达、精深审慎的学术品格和学理特点。理性化的学理阐述,历史语境化的人文审视和立场鲜明的价值向度,使他在这一领域的研究表现出较高的理论水准和独特的学术魅力。

第一,学理阐释的自觉意识。多年来,欧阳友权教授和他的团队所做的网络文学理性审视和学理研究,主张以建设性的学术立场对待新兴的网络文学,力求从事实出发审视纷纭复杂的网络文学现象,避免情绪化的简单评判和非学理的即兴抒发。他从关注网络文学开始,就一直坚持和倡导“建设性的学术立场而不是评判性态度”,“基础学理的致思维度而不是技术分析方式”。这使得他的研究更侧重于“从原理性的角度”阐述网络文学问题,致力于建构完整的网络文学基础理论,实现对网络文学研究的理论提升。欧阳教授始终关注高科技时代文学的新变化,而非网络文学的技术性本身。在他看来,“文学的发展离不开技术,但它的艺术命意是超越技术的。”这决定了他的网络文学研究是学理分析性的,而非技术分析性的。是以文学性为核心的,而非以技术性为核心。基于这一思路,欧阳友权教授对网络文学进行了多维度、宽视野的基础学理研究,着力探讨网络文学技术性和人文性的双重品格,力图科学、全面地分析网络文学现象。所涉及的如网络文学的生成背景、存在方式、媒介叙事、文学性辨析、精神表征、文化逻辑、人文价值、消费意识形态等诸多方面。深入细致地对网络文学的一系列“元问题”作基础学理研究的努力,对网络文学的后现代话语逻辑、主体视界、创作嬗变、接受范式、价值趋向等问题展开思考论析。尝试采用本体论哲学方法来探讨网络文学这一崭新课题,力求将网络文学的本体论分析从“形态”与“价值”层面,延伸至艺术可能性的层面等等。这些方面的积极努力,显示出了作者建构新型文艺学体系的自觉意识和创新精神。

第二,学理品格的批判视野。欧阳友权教授长期致力于对网络文学存在的合法性及其学理症结进行论证,解决网络技术与文学的内在逻辑问题。他在构建网络文学的学理形态时,始终坚守可贵的人文立场,对各种文化现象秉持一种批判眼光,在热心呵护新生网络文学的同时,也冷静地剖析了它的局限和困境。他指出,目前网络文学存在的艺术症结问题有几个方面:一是数字媒介对于文学性的技术化消解,从而造成文学的非艺术化趋向加剧,不利于文学品质的改善和提升;二是主体承担感的淡化导致文学作品的意义缺失,文学放弃了应该有的艺术承担、人文承担和社会承担,出现作品意义构建上的价值缺席和承担虚位;三是类型化写作膨胀,隔断了文学与现实生活的依存性关联,使网络文学面临生活“断奶”的潜在危机;四是数字媒介下文学经典引退形成的文学信仰消退和地位下滑,数字化写作常以“渎圣化”思维,将精英文学时代崇高的文化命意改造成快乐游戏。面对上述问题,欧阳教授提出,网络写作需要对网络志存高远,对文学心怀敬畏,真正建立起文学承传“创造”担当和超越意识,提升自己艺术创造的高度,挖掘作品思想内涵的深度,描绘时代的精神影像和图谱,赋予文学更强健的精神品质,提供给读者更多具有人性温暖和心灵滋养的东西。{8}他指出,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不断拓展了网络文学的生长空间,然而,如果这种文学仅仅止于媒介传播和时尚文化消费的意义,而不能以自身的诗性魅力抒发人类的审美情怀,用技术的基质承载艺术的人文价值、建构审美的精神家园,人们对它的艺术期待就将是无所依凭的。当网络文学的媒介更新多于艺术创新、传播方式胜于传播内容、休闲娱乐消解审美意义的时候,它得到将不会是艺术的尊重,而是文学审美本体的缺失和历史合理性的悬置。面对这些表征危机,我们需要重铸这样的价值理念:用数码技术表征艺术审美,以电子媒体彰显文学本性,是网络文学必须坚守的本体论承诺。同时,欧阳友权教授还对网络文学在经典化探寻过程中如何实现技术与艺术的融通,网络时代文学创作的工具理性与诗性智慧抉择等进行学理追问,认为“如果我们不能从审美认识论上解决这些问题,势必会在艺术本体论上为之付出价值缺失和意图谬误的代价,形成审美导向的失依与失范。”{9}

第三,学理立场的正向秉持。欧阳友权教授所思考的学理逻辑主要遵循的是科学技术范畴与精神文化范畴的二元关系模式。基于这样的模式,他找到了把稳网络文学发展脉络的正确路径,认为数字传媒时代文学的转型最需要的不在技术媒介的升级换代,而在于借助新媒介提升作品的艺术水准和审美价值。在他看来,网络文学极大地解放了艺术生产力,使文学走下神坛,走向大众,使文学从专业化创作向新民间写作转变,网络这个高度开放、自由共享、话语平权的媒体拆除了纸质媒体的“高门槛”,实现了文学创作和接受的“零壁垒”准入与实时动态交互,文学交往变得便捷自如。在为之欣喜的同时,欧阳教授也在为网络文学存在的局限和问题感到焦虑,他从人文审美视角对网络文学进行了技术理性批判,认为网络文学要想在文学进步的历史节点上赢得人们的普遍尊重,需要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一是避免以游戏冲动替代审美动机。二是避免以技术智慧替代艺术规律。三是避免工具理性替代价值理性。在著作《数字化语境中的文艺学》中,他既为网络文学对文艺困境的技术救赎而欢欣鼓舞,又清醒地看到了文艺生态中数字机遇与数字鸿沟并陈、文艺形态新生与末路相伴的复杂状况,提倡对“读屏乌托邦”予以省思,并在科学与人、科学价值与人文精神的交汇点上,找到了数字化与美学的本质联系。对“高科技与高人文”的期待与思考,对“数字化时代人文精神”的忧患与理解是隐含在他著述中的一个核心文化理念。他主张把科技革命和人文关怀联系起来,克服“技术崇拜”和“工具理性”的观念误区,培育高科技时代的人文精神,实现科技进步与人的自由发展的统一。另外,在著作《网络文学论纲》中,他指出尽管网络文学在价值观念方面与传统文学颇为不同,但“对于对象的审美把握与审美价值创造”仍然是讨论网络文学价值的前提和基础。这即是要找准“人文审美”这一价值原点,上述问题便有了迎刃而解的可能。

欧阳友权教授的网络文学研究理路与思辨方式,彰显了哲学层面、精神层面的反思性高度,对“人文审美”的始终关注,是其重要的学理维度。正如他所倡导的,文论学术有责任从观念上把新媒体对文学的强势介入看做文学在涅槃中新生的历史机遇。当代文学的网络在线最终还是要靠人文审美和艺术创新的价值含量来表征它的历史存在、美学命意、艺术成色和深层文化积淀,只有这样才能成就网络文学的诗性命名。{10}“切入文学现场,关注媒介变迁,呼唤文学魂归,秉持守正创新”,欧阳友权教授以建设性的学术立场和基础学理的致思维度,从价值理性上探寻网络文学人文审美的必要与可能,在学界逐渐树立了旗帜性的理论创建,赢得广泛的学理肯定和深远的学术影响。作为一名永远“在路上”的学者,历经披荆斩棘的艰辛耕耘,终于在数字化人文的丛林中结出丰硕的果实。

注释:

①王先霈:《标示新理念》,《中国教育报》2001年2月1日。

②欧阳友权:《我们去哪里触摸文艺学的前沿》,《文艺报》2005年12月22日。

③欧阳友权:《现代高科技的美学精神》,《求索》1996年第6期。

④欧阳友权:《数字媒介与中国文学的转型》,《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⑤欧阳友权:《网络文学本体论纲》,《文学评论》2004年第6期。

⑥欧阳友权:《网络文学本体论》,中国文联出版社2004年版,第1—5页。

⑦欧阳友权:《比特世界的诗学——网络文学论稿》,岳麓书社2009年版,第253页。

⑧欧阳友权:《新媒体文学:现状、问题与动向》,《湘潭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

欧美文学论文篇(4)

    赵怀普《英国缘何对欧盟若即若离》指出了三个因素影响英国对待欧盟的态度:入盟涉及英国的对外战略选择、入盟侵蚀英国的主权、入盟冲击英美特殊关系。作者认为英国与欧洲一体化若即若离的困境是由深层次英国的独特政治文化和外交传统决定的,这同时意味着摆脱这一困境的艰难。

    王鹤在其文章《论英国与欧洲一体化———评价英国政府的欧盟政策》按照时间顺序表述了英国与欧盟的关系,从70年代加入加入欧共体始终是一个难以合作的伙伴。以后自80年代末期以来英国在欧盟中处于一种自我选择的孤立状态,主要政策可以总结为不全盘接受欧盟又不从欧盟中退出;立足点是本国的国家利益为主要立足点。指出主要的英国与欧盟的争论点包括两个方面就是主权问题的争论和经济问题的争论。

    有的学者从议会政党政治的角度来分析英国与欧洲一体化的关系:主要代表有李世安《英国议会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扞卫国家主权和利益的政策与措施》以及王展鹏《政治文化的趋同与英国工党的亲欧转变》、谢峰的《英国保守党欧洲一体化政策评述》,这三篇文章分别从议会如何扞卫主权以及工党、保守党如何对待欧洲一体化角度来表明欧洲一体化对英国的影响。王展鹏关注与工党对欧洲政策的转变在其《政治文化的趋同与英国工党的亲欧转变》一文中提出了这样的看法总的来讲工党政策在八十年代中期前后由反欧向亲欧方向转变表现为两个方面。

欧美文学论文篇(5)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2-0098-02

19世纪下半叶,美国虽然在政治和经济领域领先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但作为一个移民国家,缺少历史和文化底蕴俨然成为其弊病。因此,如何在欧洲文化的笼罩和美国商业文化的熏陶之下构建一种理想的美国文化成为思想家和文学家的主要议题。作为一个长期旅欧的美国小说家、文学评论家,受个人经历的影响,亨利・詹姆斯的作品围绕“国际主题”展开,描述了美国人和欧洲人交往的问题,进而探讨欧美文化之间的关系。对于他的“国际主题”及其体现的文化理想,评论界大多止于欧美文化的冲突,没有进一步探究和挖掘他理想中的文化构建,即如何解决这种冲突。虽然两种文化的冲突几乎在詹姆斯的每一个作品里都有体现,但他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比较欧洲文化和美国文化的差异和优劣,而是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形成了自己的独特的视角,通过这些冲突和对照,摸索出一条构建理想中的美国文化构建之路,即欧美文化的融合之路。

一、欧美文化的冲突

亨利・詹姆斯的作品大多描述了天真、直率的美国人带着对欧洲文化的向往进入欧洲,踏上了文化朝圣之旅,却遭遇圆滑、世故、奸诈的欧洲的冷眼和排挤导致的个人的悲剧。个人都是特定文化和社会的产物,两个民族的人的激烈冲突往往反映了两种文化和社会的激烈冲突。而文化之间的冲突“究其实质,是两种道德观念和社会风尚的冲突”(侯维瑞,1996),由此可见,文化间的冲突是具体表现在宏观的观念以及微观的社会风尚的。亨利・詹姆斯作品中的欧美文化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即社交礼仪与行为规范间的冲突,以及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间的冲突。

由于欧洲与美国历史不同,因此形成的行为规范和礼仪也不同。欧洲历史悠久,等级制度一直存在,因此19世纪末的欧洲的等级观念仍然很强。处在金字塔顶尖的贵族和底部的平民百姓是没有接触的,而每个人也会根据自己所处的阶级调试自己的行为和对待他人的态度。与此相反,美国是个移民国家,每个人的背景都不同,但人们更愿意将他人看成与自己平起平坐的人,履行不同的社会责任,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这种社会构成打破了原有的等级制度和观念,使得美国社会更自由平等。因此这种对待等级的态度的不同,必然导致美国人和欧洲人在交往的过程中冲突不断。在《黛西米勒》中,作为美国社会的产物,黛西没有等级观念,带着仆人去欧洲旅居,与仆人同坐一桌吃饭。她不仅将仆人带去欧洲,也将美国的自由思想带去了欧洲。这一被黛西视为正常的举动却遭到了习惯欧洲生活的斯蒂洛太太的反感,认为她没有教养,粗鄙不堪。这种平等对待仆人的行为在欧洲是难以想象的。民族性格的不同也造成了欧美人的激烈冲突。美国人天性单纯、热爱自由、真诚直率、注重实用;而欧洲人与此相对,更注重礼节和形式,举止文雅,但世故圆滑,更传统保守,一切言行均将其他人作为模版。在《黛西米勒》中,这种民族性格和行为方式的冲突被刻画得淋漓尽致。黛西米勒是个文化象征性的人物,代表了大部分美国人,她“似乎过于大胆草率,全然不把旧欧洲大陆的清规戒律放在眼里,也没想过要向它们妥协”(周元晓,2009)。小说中温特伯恩是典型的欧洲人物形象,初见黛西的时候并没有搭讪,因为向未婚女子攀谈是不合适的。欧洲人传统保守,行为做事前总是考虑是否恰当,并且在意他人的看法。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黛西米勒认识温特伯尼的时候便热情交谈,甚至谈论家庭琐事。作为女性,她的热情率真远远超过欧洲男性,而这被斯蒂洛夫人厌恶和排斥,认为黛西是轻佻粗俗的、没有教养的。由此可见,欧美文化的冲突充斥在这些细微的礼节和行为准则里。

亨利・詹姆斯在将美国优点暴露的同时也将弱点展示给读者,那就是美国的精神匮乏。另一个欧美文化的冲突体现在欧洲高雅的精神文明和美国的物质主义中。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短暂的历史导致其缺少文化的传承和累积,而通过自己的努力完成财富的积累就能过上好生活,导致了美国举国上下追求财富,注重实用主义,但精神高度贫瘠匮乏。亨利・詹姆斯本人对此也有深刻认识。他在评论文章《论霍桑》中说道:“我们可以一一列举出那些在别的国家里存在的、高度发达的文明所具有的‘文物制度’,而它们在美国社会的生活中却难觅踪迹,直至我们会惊讶地想,美国到底还有些什么。”(James,1984)而他对美国社会这种精神贫瘠的态度在小说《黛西米勒》中也有体现。黛西米勒对欧洲一无所知,也没有兴趣了解。在参观古堡的时候,她只关心同伴的琐事,而不在意历史;在罗马时,她只享受聚会,却忽略了这座影响欧洲大陆文明的城市历史。《美国人》中的主人公纽曼,是美国主流实业家。他逛遍欧洲的博物馆、教堂、画廊,却只关心文化产品的商业价值,而对文化审美和欣赏上没有任何提高。小说中的代表人物都反映了美国文化精神匮乏、无知狭隘的状况,以及作者对此现状忧虑与不满的态度。

亨利・詹姆斯通过不同的作品刻画了不同的人物形象,将欧洲文化与美国文化大到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的冲突,小到社交礼仪与行为规范两个方面的冲突做了详尽而细致的描绘,使读者更深刻和直观地体会欧美文化间的冲突。

二、欧美文化的融合

詹姆斯认识到了欧美文化的不同,但他并没有评判好坏优劣,不谴责也不赞同,而是分别从两种文化中挑出他欣赏的部分,融合构建成一个他理想的文化模型。他曾在给朋友的信中表达过他关于文化融合的想法:“我们可以以任何一个民族都能更自由地对待不属于我们自己的文明形式,我们可以采摘、挑选并消化吸收,简而言之,不管在哪里发现我们都可以认作自己的财产。……我觉得美国作家也可以表明世界上不同民族志趣和智力上的融合和综合不是不可能的,并且这种融合的状况会比我们所见到的成就更重要。”(亨利・詹姆,2005)这种文化融合在小说的结局中也有所体现。

小说《罗德里克・哈德森》用一位美国艺术家夭折的悲惨遭遇,揭示了美国人完全抛弃美国精神全盘接受欧洲文化却被边缘化面临身份危机的尴尬处境。小说中,哈德森一到罗马就急于抛弃自身的美国特质,全盘接受欧洲文化传统。他爱上了克里斯蒂娜・莱特,抛弃了美国的未婚妻玛丽・加兰。这两个女性形象都极具象征意味。克里斯蒂娜・莱特代表着欧洲高度发达的文明美和伴随而来的颓废。玛丽・加兰代表着美国清教传统,即极强的道德感和坚贞不渝的信念。哈德森抛弃了未婚妻意味着他抛弃了美国的道德感和勤奋耐劳的美德去迎合欧洲文化,最后迷失在欧洲的文明里。詹姆斯在这部作品里向读者表明这不是他理想中的美国人形象,构建美国文化的过程中不能完全摒弃美国特质。

小说《美国人》通过主人公纽曼的遭遇,揭示了坚持美国文化,不接受欧洲文化不是构建新的美国文化的途径。纽曼是典型的美国人,诙谐幽默、体魄健壮、慷慨大方、满目自信,缺少文化却充满道德意识。与哈德森不同,纽曼没有摒弃美国文化,而是认为美国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并一直坚持着美国的价值体系和民族特性。尽管他有强烈的道德意识,富有同情心,资助他认为的落难艺术大师,但他把三流画家错认为艺术大师的举动遭到鄙视和讥讽。他的价值观就是金钱至上,有了钱就拥有了一切,却对文化没有了解的欲望。这种缺乏对历史文化的体察和修养是不被欧洲人接受的。向贵族小姐求婚却被其家人挖苦嘲笑最后回到美国的悲惨结局向读者展示了作者的基本态度――拒绝接受欧洲文化的美国文化也不是他理想中的文化模样。

《一位女士的画像》中美国人的形象才是詹姆斯理想中的美国人和美国文化。与纽曼不同,主人公伊莎贝尔有着对知识的渴望,乐于感受欧洲文化。纽曼只是形式上逛逛画廊等文化场所,但思考更多的是商业价值。他与欧洲文化的关系是很紧张的。而伊莎贝尔与欧洲文化的关系却是非常和谐的。她走遍各个博物馆和画廊,用心欣赏着艺术品并享受这一切,积极地吸收着欧洲文化的养分。但与哈德森的全盘接受欧洲文化抛弃美国文化不同,她对两种文化的态度更理性、客观。她对梅尔夫人的转变曾评价,“她已经变得太柔顺圆滑,太纯熟,太高雅了”(亨利・詹姆斯,1984)。这个“太”字就体现了以萨贝尔的态度――不过分接受吸取欧洲文化。在保留她作为美国人热情乐观、敢于冒险、追求自由的特质的同时,适度接受欧洲文化。而伊莎贝尔最后发现丈夫的阴谋后,并没有选择逃避,而是选择回到丈夫的身边,勇敢地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她展示了融合了欧美文化的理想美国人,吸收了欧洲的文化精髓,同时具有美国民族的热情与活力,勇于承担、敢于牺牲、追求文化、成熟优雅。而这正是作者詹姆斯通过塑造人物形象的塑造和结局的设计向读者展示的理想的美国人和美国文化。

三、结语

作为长期旅外的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在系列国际题材的小说中一直在构建美国人和美国文化。欧洲文化在这个构建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詹姆斯挑出本土文化的羁绊,将欧洲文化作为丰富的资源,通过消化吸收欧洲文化来构建美国文化。异质文化不再是威胁而受排斥,而是作为一种正面的因素被积极地利用和吸收,即保留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文化积淀,也为这种深沉的文化注入新的生命力和生机。

【参考文献】

[1]James,Henry.Hawthorne[M].New York: Literary Classics of the United States,Inc,1984.

[2]亨利・詹姆斯.一位女士的画像[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

欧美文学论文篇(6)

艾朗诺(Rnoald C.Egan)是美国汉学界优秀的学者,其研究对象和路数往往不同于北美汉学界的主流。他关注文人笔记,关注士大夫的审美观念、思想情趣等,将钱钟书的《管锥编》翻译成英语,着实是一件嘉惠学林的义举。近来,笔者因研究欧阳修的需要,拜读了艾教授的大作《美的焦虑:北宋士大夫的审美思想与追求》(The Problem of Beauty: Aesthetic Thought and Pursuits in Northern Song Dynasty China)中的有关章节,根据翻译者杜斐然的理解,“因为与传统观念有所冲突,北宋士大夫意识到他们对美的鉴赏和追求是‘有问题’的,从而引起心理矛盾,以及试图克服矛盾的曲折表述”,照此理解,用“焦虑”来表达书名中的problem显然是再合适不过的选择。然而,仔细研读这本书的内容,笔者却每每有期待受挫的感觉。因为研究的重点在欧阳修及其《洛阳牡丹记》,所以这里仅针对第三章“牡丹的诱惑”中的观点做一检讨和回应。

全书的逻辑思路其实在上文引杜斐然的话中已经可以明确把握,即北宋士大夫为自己的审美对象或审美情趣做辩护。然而问题便在于,审美真的一定产生焦虑吗?撇开“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的普遍共识不论,早在白居易的时代诗人就已经意识到,审美是带有极大偶然性和个人性的心理特征,“彼因稀见贵,此以多为轻。始知无正色,爱恶随人情。”(白居易《白牡丹和钱学士》)可见,唐人已经初步意识到,人视觉、感受、印象当中的“美丑妍媸”其实更多体现其个人的审美感知,这种感知甚至随着心情的变化而有所不同。这让笔者对于艾教授的论述前提和逻辑进程多少产生怀疑,至少是不能完全认同。细读艾文之后,窃不揣,认为艾教授在有关欧阳修创作《洛阳牡丹记》的研究中存在着前提上的先入为主、例证上的偏颇不确、阐释上的过度失准等问题,而其中最值得检讨发覆之处,是艾教授所举例证因有失偏颇和理解不当故而无法有效证明他有关欧阳修的焦虑感的存在和辩护的论说。

一、何来焦虑?

艾教授举白居易《秦中吟・买花》和《唐国史补》“韩令”的例子来证明士大夫阶层在对市民阶层的“牡丹热”的反感。然而,笔者通过调查文献认为,白居易和韩令的例子因为过于特殊,在支持力度上已经大打折扣,这里至少存在两个问题值得检讨和追问:(1)《秦中吟》组诗被白居易编入“讽喻诗”中,其性质与《新乐府》相类似,是年轻的白居易希望通过诗歌来有补世道人心的表现,故在创作中往往主题先行于内容,表现内容多集中于所谓诗人眼中的“社会问题”,这样有补风教的诗能否真正体现诗人的审美观念?(2)两条例证皆将矛头指向了人们对于牡丹之美的痴狂行为,或曰“过度地溺爱”,但是,痴狂是因为超过了一定的限度,才引来白居易的“悲悯”恻隐之感和韩令个人府中不种牡丹的“禁令”。艾教授也意识到“韩令的态度可能过于极端”(第84页),而问题是,白居易和韩令他们所反对的都是以牡丹来牟利的行为,而不是正常的牡丹审美情趣,这样一来,二者的例子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证明艾教授先前所谓“士大夫阶层似乎对此种狂欢有点反感”(第83页)。更何况,无论是“牡丹热”还是商贩利用“牡丹热”牟利的行为,与欧阳修创作《洛阳牡丹记》似乎存在对象和性质两方面的不同,艾氏将此现象作为全文论述展开的前提,是否成立且置一旁,原本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类问题如何能够被植入同一中心的论述框架内?作为读者,在此可能要稍微打个问号了。与这种反感相对而存的是,今存唐人题咏牡丹的诗歌共150余首,或赞其色彩艳丽,或誉之以花王身价,或借牡丹之宠辱转喻王朝家国之盛衰,或借物喻人、慨叹时运不济等,角度不一。然直接表达对牡丹之美的不以为然的仅柳浑、王睿两人所作两首诗而已。读此二人之作,除了说明他们审美眼光的低下之外,似乎不能证明别的什么结论,更遑论整个“士大夫阶层”的审美态度。何况,白居易曾写过9首关于牡丹的诗,《新乐府・牡丹芳》和《秦中吟・买花》因创作指导思想特殊除外,其余7首皆不曾避讳自己对牡丹的爱慕,牡丹之于诗人起到了愉悦感官、召唤记忆、慰藉心灵的作用,是正常的审美冲动使然,而宋人如欧阳修等正是在中晚唐以来文人丰富多样的牡丹审美意趣的基础上,对有关牡丹的种植技艺和品种分类进行总结概括,《洛阳牡丹记》正产生于这样的文化大背景之下,欧阳修似乎不存在焦虑的前提,毕竟,欧阳修不是第一个记录、吟咏和表现牡丹之美艳的“始作俑者”。在他之前的钱惟演、僧仲休都曾有过类似的牡丹谱,只是因种种原因而无法保存下来而已(久保辉幸《宋代牡丹谱考释》)。

然而令笔者不解的是,艾教授为什么置士人牡丹审美意识的流变事实于不顾,以至于造成逻辑上的明显缺陷。他在专题的开篇就径直声称“即使有无数反对理由,他们毕竟还是意外地写出了专论”(第82页),并一厢情愿地代替欧阳修发现了因创作《洛阳牡丹记》而不得不面对的障碍、问题以及帮助解决它们的“巧妙的理由”(第83页),这显然是代古人立心声。因为无论是从当时欧阳修周围士大夫对《洛阳牡丹记》的态度,抑或后代各类目录著录的情况来看,作者实在没有焦虑的必要。《洛阳牡丹记》的写作既是作者心中未偿之夙愿,与他平生的洛阳记忆紧密相连,又深深地映现出欧阳修的博物趣味和审美冲动,在欧阳修生前就广为传抄,书家蔡襄手书并刊刻藏于其家(欧阳修《洛阳牡丹记跋尾》),此后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称:“蔡君谟书之,盛行于世。”且从后代文人对《洛阳牡丹记》的态度来看,显然是褒奖远多过批评,且批评的矛头往往指向欧阳修“误记”“错记”的问题,并没有对他作《洛阳牡丹记》的任何不满的声音。正如路成文先生所指出:“作为一部随笔杂记性质的作品,欧阳修的《洛阳牡丹记》不仅层次井然,结构完整,而且内容充实、丰富,体现出理性、科学的态度,是宋代博物学的典范,对后人影响极大。”(路成文《咏物文学与时代之精神关系》,第82页)陆游的《天彭牡丹谱》便完全依照《洛阳牡丹记》的形式体例而完成。如此来看,当时并没有如艾氏所谓“无数反对理由”,欧阳修也就不会因此而背负道德罪名,那么他的焦虑又从何而来呢?

二、不必焦虑

艾文带着强烈的先入为主的观念展开论述,其阐释难免有失准的。这集中体现在艾文进入正题后的论述当中。在论文第二节,艾氏先后举《洛阳牡丹记》“风俗记”“花品序”以及欧阳修的《洛阳牡丹图诗》,对其进行“精读”,但可惜的是,艾氏因先入为主地陷入“欧阳修作为一名初涉官场的年轻官员对牡丹栽培进行详细叙述却是一件不同寻常的事――他应该知道这会造成一种坏印象”(第82页)的潜意识,极大地影响了他的“精读”的客观性和结论的有效性。艾文在举“风俗记”后做了如下的案语:“通常士人阶层会避免表现出他们具有如此专门的实践类知识,因为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合宜的。与欧阳修同等地位的人唯一乐于展现的是跟精英与经典的学问有关的传统知识。”(第86页)根据艾的逻辑,这或许可以成为欧阳修焦虑感的来源之一。然而,这样的判断显然过于武断,他或许是受到孔子“吾不如老圃”的说法的影响,然而孔子此处之意不是轻视农桑稼穑之事及从事此类劳作之人的意思,而是出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审慎,本着对学生樊迟负责的态度,希望他请教那些“懂行”的专家。对于古代中国的士人君子,学问优博是立业之本,欧阳修作为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北宋士大夫,他的学问取径优博正是践履孔门“博闻强识”的遗教,至于博于何物,则又系乎具体个人的情趣。

为强化“焦虑”的存在印象,艾文举《洛阳牡丹图诗》为证,并认为“当他写那篇洛阳牡丹的文章时,是一种非正统的行为,相对来说他所受到的那种自然胜过人工的传统想法制约比较小。而当他用比较正统的题材(诗歌)来写作的时候,传统的观念就凸显并占据了主导地位”。(第98页)窃以为,用何种形式来表现牡丹是欧阳修的自由,且古文和诗歌在欧阳修的时代亦难以判定它们在文人心目中孰为正统、孰为非正统的地位身价,而且,在今天所看到的欧阳修的文字中,无法寻觅到艾氏所谓欧阳修思想的前后转变。因此,艾氏此处的判断纯属臆测,而没有任何阐释根据和文本内证。正如艾氏也承认的那样,欧阳修“以前所欣赏过的牡丹同样也是园艺师人工培育的产物”(第97页)。因此,在这首诗的理解上显然艾氏有迁就己说的成分在其中。据上面分析看来,欧阳修这首诗所要表达的主题恐怕不是“自然胜人工”的看法,他只是感慨光阴流走之迅速,10年前所目睹、记录之牡丹一晃被新的名品取而代之,其背后是对时间悄然而逝的感伤,与艾文所引申和阐发下的自然与人工之辩尚有着一定距离。

最后,艾文对《花品序》的解读也存在上述先入为主和过度阐释的问题,这都影响了他议论的准确性。他认为欧阳修既承认牡丹在元气论方面的偏病,却声称这种偏病不至于“对人有害”(第89页),从而成功化解了因为牡丹作“记”而可能引发的焦虑。不得不佩服艾氏的精读之功,然而当艾氏将精读置放在其事先所立的前提下时,他的精读亦难免出现“偏病”。 其实,欧阳修在“花品序”中只“破而未立”,他先是反驳了有关天地偏私于洛阳之牡丹的观点,其针对性是显而易见的,而对于洛阳牡丹之美的独特成因,欧阳修以“不可考也”四字作结,这也正体现了一位严谨的学者对待学问知识的负责任态度。接着,欧氏指出自己对于牡丹的倾赏非事出有因,同样作为天地之“异类”,比起臃肿的瘿木,欧阳修更愿意钟情于妖艳的牡丹。这也就是唐人所谓“何人不爱牡丹花,占断城中好物华”。(徐凝《牡丹》)面对人间尤物牡丹,大多数有着正常审美水准的人恐怕都倾向于情不自禁地怜爱吧。换句话说,欧阳修似乎没有为单纯因审美冲动而产生的行为、心理做辩护的必要,自然也不会因热爱牡丹、书写有关牡丹种植的相关技艺而产生焦虑。

艾教授在自己的阐释逻辑内,最终还不得不为欧阳修找到一个更加冠冕堂皇的理由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那就是“大众的喜爱”。“他在公众对牡丹的热情中找到了理由。这种热情已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阶层。……除此之外,他还能怎样为他的文章做辩护呢?”(第102页)仿佛“与民同乐”是欧阳修拿来平息自己内心焦虑的绝佳借口。然而,先前艾氏还举白居易和韩令的例子来证明士大夫阶层对民众的“牡丹热”表示“反感”,那为什么到了欧阳修身上就成为为自己辩护的理由了呢?这岂非自相矛盾吗?

类似上述先入为主的阐释和偏颇不当的解读也存在于艾著有关欧阳修《集古录》和《归田录》的研究中,大抵艾氏受到“丧志”的格言的蛊惑,认为搜罗整理古物古玩、强调写诗的技巧等“之举”会导致士人精神的集体陷落。然而他忽略了一个起码的事实,那就是宋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真正意义上时代的开始。与欧阳修同时稍后的宋代士大夫沉浸在各类“物”的收集整理、品鉴把玩、保存传阅当中;同时也正是在各类轻松诙谐的言谈之中,宋人明确了一条别具风神的新变代雄的诗学实践路线。这想必也是古代中国由中古而近世的一条线索,它反映的是文人审美情趣的嬗变,审美冲动下的种种在艾氏看来“不适宜”的行为,却恰恰开启了历史的另一条进路,其实这也是艾著的一个基本观点:“他们努力的成果是辉煌夺目而影响深远的。”(第3页)因此,艾文过于绝对化了传统和当代的界限,机械地理解古人的审美情趣,使得他的分析显得牵强而难以服众。

三、意义与立场:作为方法的海外汉学研究

尽管艾著在逻辑上或显牵强,例证上稍欠精准,阐发之处又难免过度,但我们还应该看到,海外汉学的可贵之处,恰在于他们理解中国传统文明时所表现出的异质性特征以及这种异质文化背景下的思考所能带给我们的“新奇感或具有颠覆性的认知”。(刘东的《汉学不是中国文化的简单复制》)随着国际学术交流的日益频繁与深入,学术研究中的国际视野和跨学科意识也日渐受到不同区域文明背景下的学者的关注和认同。于是,究竟以怎样的姿态去面对和评鉴海外汉学的研究成果是当下国内学者首先应该回应的问题。是亦步亦趋还是将信将疑,其主动权在我们自己。一方面,汉学为国内的中国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海外坐标,借助这一海外参照系,我们不仅可以实现学术研究上的借鉴互补,更重要的是,它促使我们对既有的研究方法、思维模式、阐释体系做一重新的评估和检讨,而学术研究、文化交流乃至国家发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获得了取长补短、继往开来的长足进展。另一方面,我们也觉察到,当下中国学术在西方强势话语面前缺乏应有的自信和必要的批判意识,将原本的他山之石奉为评判自己传统的标准,“有些学者对西方理论有相当好的掌握,由于浸润太深,久而成习,就会养成一切都以西方的观念作为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和终极价值评价的标准。这样一来,当然会对中华传统文化怎么看都不顺眼。”(莫砺锋的《请敬畏我们的传统》)如此稍不留神就会反客为主,让原本的参照系成为自己的视角,这是我们应该警惕的。“既肯定其带有西方文化背景的理论素养和思维模式以及由此产生的新颖的观点,也指出他们在文本解读、诗意阐释以及论点归纳等方面的错误和不足。”(莫砺锋的《新旧方法之我见》)平和的用心、客观的态度和审慎的拿来理应成为当今中国学者面对海外汉学研究成果的必要立场和取向。

欧美文学论文篇(7)

在长达50多年的创作生涯中,亨利・詹姆斯坚持不懈地致力于小说理论和题材的探索。他的国际题材作品聚焦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试图发现人们行为背后所隐藏的文化意识。詹姆斯通过对两种文化的对比,刻画了从文化冲突到文化融合的过程,并试图将美国人的高尚、淳朴与理想主义和欧洲人的智慧、成熟与现实主义相融合以构建一种理想的社会,这正体现了他的相对主义文化观:文化是相对的,各民族文化没有优劣之分,应通过平等的交流与对话,各自取长补短,和谐共处。这也是詹姆斯小说的精神向度之所在。詹姆斯对理想文化的探索与追寻贯穿于他整个人生及小说创作过程。正如E.M.Forser所说:“那种理想的文明社会正是亨利・詹姆斯及他的主人公梦想实现的,它既非欧洲,也非美国,而是一种信念……”

文化“是两三个最为复杂的英语词汇之一”,各国学者在文化的定义上看法千差万别。一些学者强调观念,认为文化通常意味着艺术、文学和意识形态,这种文化通常又被称作精英文化或高雅文化;而另一些则强调实践,指出文化乃社会成员共有经验的有机组合,是一个涵盖了价值判断、理解、思考和行动的标准的过程。

就詹姆斯笔下的文化而言,评论家可谓是众说纷纭。一些评论家认为詹姆斯探讨的文化是单纯、无知、自由却又散发着商业气息的美国人所代表的美国文化和历史与艺术,世故与腐朽兼具的欧洲文化与其有具体差别。哈罗德・比瓦将詹姆斯的文化视为高雅文化。他说作为一个美国人,詹姆斯是高雅文化的局外人。

笔者认为,詹姆斯在小说创作中探讨的文化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观念、文学、艺术及意识形态,即通常意义上的高雅文化。二是行为、习惯、传统和指导人的社会活动的准则。在詹姆斯看来,文化不仅意味着雕塑、博物馆等代表欧洲艺术的瑰宝,它更多的是意味着对人类行为背后的规则、传统和习俗的完美解读。雷蒙德・威廉姆斯的文化研究理论强调文化是一种社会实践,受社会属性影响的个人行为应该成为文化研究的出发点。詹姆斯的文化观念似乎与这一观点不谋而合。从他的第一部小说《罗德里克・哈得森》到《一位女士的画像》,詹姆斯表现的都是美国人在价值观念截然不同的欧洲的各种经历,强调了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欧洲人和美国人的经验和意识。这些人对当地习俗的漠视和对阶级差别的无知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美国的民主体制也就是威廉斯文化理论中的“制度”所决定的。作为典型的美国人,这些人物并非是真正“自由”的,他们不是生活在未来而是生活在过去。亦即,他们在欧洲所有的行为都是由美国的传统、制度和意识所决定的。

詹姆斯在作品中探讨的欧美文化冲突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首先是发达的物质文明与欧洲高雅的精神文化的对立。欧洲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氛围浓厚。她在文学、音乐、雕塑、建筑等方面的巨大成就与高深造诣深深地吸引着詹姆斯作品里的主人公。在《一位女士的画像》中,伊莎贝尔刚到英国杜歇先生的宅邸时,深深地为古老的庭院所倾倒,表现出她对欧洲古老文明的向往。欧洲文化的“高雅”还体现在欧洲人尤其上流社会的优雅气质上。伊莎贝尔就曾深深地为高雅华贵、才艺超群的梅尔夫人所吸引,与此相映衬的是美国的物质文化。美国民族的基本性格和价值观是以个人主义和实用主义为主,这就使得对社会财富或政治地位的追求成为一种普遍的风气,个人的追求是否成功成为评判一个人价值的重要标准,美国也成为一个追求物质财富的社会。物质主义泛滥,金钱至上的思想蔓延,这也导致了人们思想和精神上的高度贫乏。

其次是强烈的道德责任意识与自私自利的反差。詹姆斯作品中新旧大陆的对立在一定程度上象征着两种道德观念的冲突。在这一冲突中,詹姆斯既看到了美国缺少高雅文化的一面,又意识到美国所具有的严谨的道德责任感。这使詹姆斯的小说具有更为深刻而严肃的道德内涵。正是通过赋予理想人物这种庄严的责任感,詹姆斯向读者展示了年轻美国的道德魅力。

再次是独立自主与墨守成规的对比。《黛西・米勒》的主人公黛西・米勒是詹姆斯刻画的追求自由与独立的新女性的代表。黛西的活动舞台是罗马,在这一历史悠久的天主教中心,传统势力尤为强大。小说中,罗马人甚至熏染了罗马传统思想的欧化美国人,个个循规蹈矩,等级观念浓重,他们是传统信条和行为准则的忠实维护者,是传统思想的奴隶。对于黛西的行为,他们先是背后议论指责,继而是沃克夫人亲自出马对黛西同时和两个年轻男子散步进行“教育”,最后对黛西进行排斥,投以漠视的目光,将其拒之于上流社会门外。作品通过黛西在欧洲的遭遇,使美国人的自由精神与欧洲人的陈腐保守形成鲜明对比。

最后是天真单纯与世故成熟的对抗。亨利・詹姆斯其它的早期作品中,大多有一个无知与单纯的主角,如黛西、纽曼、伊莎贝尔等,这些人物都透射出了欧美人在性格上的一个明显不同:美国人单纯无知,而欧洲人则世故成熟。

詹姆斯出生于富有的美国家庭,父亲老亨利・詹姆斯秉着“世界主义”的教育观,让詹姆斯兄弟从小就往返于欧美大陆,这也使得处于两种文明中的亨利・詹姆斯对本土文化进行思索并通过一生的创作实践向世人提出了一个关于美国文化的全新构想,力图建构一种理想的文化模式,亦即欧美文化的完美融合。

《美国人》是詹姆斯发表于1877年的关于国际题材的一部重要作品。小说讲述的是事业有成的美国青年纽曼到法国接受文化熏陶却被法国贵族拒之门外的故事。纽曼之所以遭遇挫折是缘于欧美文化的巨大差异。贝勒伽德家族代表的是欧洲贵族文化,这些贵族后代们虽然身穿着富丽尊贵的外衣,但其道德已经开始沦丧,他们的观念到世纪末则显得愈加的陈腐和荒谬。相反,纽曼代表的却是新生力量:年轻、成功、自信、单纯、有活力,能做自己的主人。尽管詹姆斯提倡欧美文化的融合,但在《美国人》的创作中,他意识到了这种融合的困难。在谈及《美国人》的结尾时,詹姆斯说道:“我们都是环境的产物,森严的‘高墙’把我们隔开”。他不得不承认,欧洲文化就是欧洲文化,美国文化就是美国文化,任何一方试图超越这堵“高墙”都是徒劳的。虽然詹姆斯对纽曼的道德品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但他毕竟不是詹姆斯理想中的美国人,因为纽曼缺乏必要的文化修养,对异质文化缺少敏感和理解力,他担当不起文化融合的重任。在法国的“实验”失败后,詹姆斯把目光转向了英国,将他的文化融合的重担交给了来自新大陆的集德、智、美于一身的伊莎贝尔・阿切尔。

在《一位女士的画像》中,自由、独立,追求完美的主人公伊莎贝尔・阿切尔满怀憧憬和景仰来到了欧洲,在领略了欧洲古老而深邃的文化艺术,在经历了人生的洗礼后,她一改从前的单纯、无知和天真,变得成熟而富有经验,同时又保持着美国人所共有的自由和完美的道德意识,并最终选择留在欧洲,实现了小说家在精神文化层面上的强烈愿望。

珍爱独立自由的伊莎贝尔对欧洲文化满怀憧憬和向往,古老的贵族文化对她有着无限的吸引力。“这个小小的成熟的国家,对她来说,就像十月的梨子一样甜蜜。”与这种崇拜如影相随的是她的无知。与詹姆斯前期作品《美国人》中刻画的人物纽曼不同的是,伊莎贝尔对于自己的无知和不足有着清醒的认识。为了达到完美,伊莎贝尔充分地利用欧洲文化,努力让自己熟悉欧洲传统、制度和风俗。在詹姆斯看来,欧洲文化尽管有腐朽的一面,但也是有其可取之处的。如果说美国人最大的特点是率直、自由、待人热情、真诚,那么,欧洲人最突出的特点恐怕就是优雅、尊贵、拥有艺术、思想和文学,亦即高雅文化。詹姆斯所指的高雅文化指的是能够铺就成功之路,使人温文尔雅的知识。在某种程度上,这种知识就等同于对某一特定社会的传统、制度、习俗和礼仪的了解。作为一种间接经验,这种关于社会习俗的认识不是与生俱来而是可以后天习得。

为了获取知识,伊莎贝尔嫁给了奥斯蒙德。他们的结合有着重要的象征意义。它不仅是两性之间的结合,同时也是美国人的无知与欧洲人的经验的融合。准确地说,天真、单纯的伊莎贝尔希望通过婚姻来了解欧洲,见识欧洲;而奥斯蒙德在某种程度上则代表着旧大陆所有美与丑的事物。伊莎贝尔误以为奥斯蒙德是欧洲文化的代表,认为他贫穷但非常有绅士风度、有涵养,所以崇拜他并最终将自己的一生托付于他。随着故事的进一步发展,我们会发现伊莎贝尔最终通过审视自己悲剧性的婚姻实现了自我的成熟。最终伊莎贝尔选择回到丈夫奥斯蒙德身边,是出于非常重要的文化层面上的原因。这就是詹姆斯在他国际题材中期创作中体现的对欧美文化差异的态度。伊莎贝尔回到罗马既是出于责任感,也是出于对欧洲文化的认同。伊莎贝尔的回归反映的是一种新旧大陆的跨文化关系。回到丈夫身边意味着她意识到自己的不成熟,而这正是她的悲剧的根源。伊莎贝尔婚前的无知和幻想使她未能认识到两个大陆之间的文化差异,冲突也由此而生。伊莎贝尔回到欧洲回到丈夫身边,表明她已经从无知走向了成熟。

詹姆斯在晚年重新回到国际主题的创作并发表了三部相关作品――《金碗》《鸽翼》和《专使》,并再次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三部作品再次说明美国人完全能够凭借自己的人格魅力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感化欧洲,因而这些作品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欧美文化的互动,揭示了文化能使人成熟以及欧美文化融合的可能性。

欧美文学论文篇(8)

EU & NATO,风光背后

11月,我们来到比利时布鲁塞尔。这座城市以与荷兰海牙的严谨规范所截然不同的多元化的文化冲击力和独有的传统与现代结合的魅力将我折服。对欧盟总部、北约总部的参观访问让我们亲身感受了欧盟、北约的运作,受益良多。

在教材中和平时的课堂上,我们对欧盟有了一定的了解,总听教授讲欧洲政治制度是如何的民主化和透明化,但讲的更多的是臃肿的体制带来决策上的低效率。然而,真正到了布鲁塞尔我们才真正明白什么叫“体制低效率”。在经过几道安检分别参观了欧盟议会、欧盟委员会和欧盟理事会对外开放的地区之后,几位欧盟总部的研究员来给我们做了演讲。一位研究员向我们描述了欧盟议会的开会方式。他直言不讳地告诉我们,欧盟很大程度上是“分帮派”性质的开会讨论风格:即大国分庭抗礼,小国或团结一致或墙头草般有奶便是娘。

另一位研究员介绍,在上个世纪欧盟建立之初,每周要开一次例会。各国政要和议员要带着会议所有的卷宗往返于本国和布鲁塞尔之间,而会议的结果往往是无疾而终没有定论——因为太过民主反而谁的意见都要考虑。后来有了网络,欧盟议会也改为每月一次,对于议员们来说方便多了,但议会的结论和成果还是不尽如人意。

北约总部给人的压抑感比欧盟总部更甚。先不论更多一道的安检(手表、任何金属物如皮带、鞋等均不得入内,同学们不得不脱鞋甚至光脚入场)和在大家周围猛嗅的军用犬,一位北约的美国将军给大家做报告时一声声的“我们该怎么办”“北约的未来在哪里”让气氛无比沉重。将军讲述了他和他的军队受命进入阿富汗战场的过程,但是他当时无法想象战争后阿富汗地区的混乱情况。直到给我们做报告时,他认为,北约发动的这场战争已经超出他们的控制,“资金问题是我们最大的问题之一,早就到了该撤兵的时候了,我们耗不起了。”他如是说。我的美国同学们想象中的北约风光无限、作风强硬等等,因这次参观访问成了打肿脸充胖子、外强中干⋯⋯

欧盟主推的软实力

最受大家欢迎的是最后一位研究员介绍的欧盟软实力理论。他说,如果“女人来自金星,男人来自火星”,那么可以说欧盟来自金星,而美国来自火星。欧盟与美国之间是Soft power VS. Hard power (软实力VS.硬实力),相对于美国着眼在硬实力(如军事、科技、经济等)输出,欧盟则看重软实力(如语言、文化习俗、意识形态、政治价值观等)输出。硬实力主要指物质层面,软实力主要指精神层面。美国的形象是强硬、说一不二;欧盟则更提倡民主与多元文化。

“软实力”的概念最初是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教授约瑟夫·奈首先提出来的。软实力指在国际关系中除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以外的第三方实力。如今,奈又提出“巧实力”(Smart power),即硬实力与软实力相结合。美国国务卿希拉里也在2009年在美国国会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上提出美国将在外交策略上运用“巧实力”。这是变过度依赖硬实力为软硬兼施。

这位欧盟研究员告诉我们,与美国不同,欧盟倡导以软实力扩大自己的国际影响力,并实行内外兼修的策略。对内,欧盟所特有的三级分化的发展模式可以鲜明地展示出国家合作发展的重要性。欧盟提倡逐次递进地加强对周边国家的影响力,曲线地、间接地扩张自己的“势力范围”和影响力。

第一圈:“Core members”,欧盟核心成员国。包括德国、法国、比利时等六个欧盟首批成员国在内的一些对欧盟价值最有认同的成员国。他们是不仅均为欧元区国家,有着紧密的经济纽带,而且均为申根签证国家,有着紧密的国家安全纽带。这一级的成员国是欧盟的核心。

第二圈:欧盟普通成员国。例如英国、丹麦、和苏联解体前中立的奥地利、瑞典等。

第三圈:欧盟新近成员国。例如保加利亚等。在苏联解体后,一些东欧国家逐渐转变为欧盟成员国或正在申请成为欧盟成员国(克罗地亚、马其顿和土耳其)。

对外策略方面,在国际形象上,欧盟人认为美国掠夺资源而欧盟传播文化。在环境保护上,欧盟的“3R:Reducing, Reusing, Recycling”(即减量,重复利用,循环再造)推动全球环保进程。长远来看,欧盟的软实力——在文化、生活方式、政治制度等方面的影响力——更能增进跨国关系,加强国际合作。

其实,软实力不仅是欧洲发展的理论支柱,在我国也有这方面深厚的传统。《论语》季氏篇中:子曰:“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文德”即指软实力。当下我国领导人也提出:“要着眼于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形成与我国国际地位相对称的文化软实力,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可见发展软实力对于国际合作和提升大国影响力的重要性。

除了参观访问,我们还以小组的形式分别采访欧盟议会成员,以体会欧盟几个大国在欧盟建设中作用的不同。我们组一共5人,采访了一名经济方面的法国议员。我上学的丹佛大学的教授曾说,法国是站在欧盟之上想让自己看起来强大;德国是把自己作为欧盟的一部分让欧盟整体强大。在扶持东欧发展中国家的预算经费中,德国出资一半,法国虽然叫嚣厉害但与英国等几个其他欧盟主要成员国出资没有不同。然而,当我们与这位法国籍议员接触和聊天时,他满口法国如何强大,我们除了汗颜还是汗颜。“法国是真正的欧盟领袖,哦,孩子们你们不得不承认这点。看着吧,等你们美国(因为我们是美国学生所以他以为大家都是美国人)从霸主的地位上下来,我们法国会带领欧盟成为一个更持久的霸主的。”他那喝完咖啡蘸着奶油泡沫的胡子一颤一颤,给欧盟严肃庄重的外表渲染了一抹喜剧效果。

除了法德,英国因不愿承担更多责任和负担——例如较少的财政支持和拒绝加入申根国家等——导致其大国形象受损且影响力日益下滑。按教授的说法:“Not in means out! ”(不加入即弃权)无论对欧盟的制度体制机制有多大的不满,放弃自身融入这个组织的做法在长远看来是并不明智的。

欧洲和美国

提起“美国梦”,很多人会想到淘金,想到个人英雄主义,那么欧洲呢?“欧洲梦”又是什么呢?在欧洲学习越久,我越发开始思考这个问题。

美国学者杰里米·米夫金在他的《欧洲梦》一书中写到:“欧洲梦是这个混沌世界中的一缕光束,它引领我们进入一个宽容、多元、强调生活质量、深刻的、可持续发展、保护自然和维护一个新的地球上的和平时代。”这让我开始思考美国梦和欧洲梦的不同。美国梦注重强调经济增长、个人财富的积累和独立性;而欧洲梦更关注可持续发展、生活质量和相互依存。

欧美文学论文篇(9)

民族音乐学最初被称为比较音乐学。比较音乐学的名称是进入20世纪后首先在德国开始使用的,英文为“Comparative  Musicology”,其实比较研究的方法用于非欧洲音乐研究最早在17世纪就开始了,但是这一学科的建立是以1885年阿德勒的《音乐学的范畴、方法和目的》和亚历山大约翰·艾利斯的《各民族的音阶》为标志的。其研究对象是欧洲以外的种族、民族的音乐文化,正如萨克斯所定义的异国文化的音乐。这一学科的建立和研究对象的确立是与当时的历史背景和研究者的立场有着密切关系的。首先,比较音乐学的产生和发展与欧洲殖民主义的兴起和扩张有密切的联系。以18世纪为开端,欧洲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跨入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进入这些地区的西方人类学家、历史学家和文化学家首先向外部世界开启了这些非欧国家民族的传统文化之门。他们用西方学者的观点和方法试图了解、认识和把握这些国家和民族所具有的令他们新奇的特殊文化,想将这些相异于欧洲文化,不被欧洲人所知的文化公诸于众,加之古典进化论学派和马克思、恩克斯对于人类进化和原始社会经济的科学认识,至19世纪60—70年代,民族学作为一门科学在欧洲和美国产生并兴起,Enthnology一词 1830年首先由法国人让·雅克·昂佩勒提出,30-70年代民族学、人类学学会先后在法、美、英、德和意大利建立起来。比较音乐学则是在民族音乐学进入 80—90年代的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时应运而生的。这一时期的欧美出现了一支受过专业训练的民族学队伍,开展了世界范围的、有目的的民族学田野调查工作,异国的民间艺术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与此同时,欧美的许多城市建立起了人类学和民族学的博物馆,收藏了许多非欧洲的乐器和有关的音乐文物与手稿,记录亚洲、非洲、美洲民族音乐的材料大量增加,使人们对于非欧洲地区音乐文化的注意力进一步增加,加之1877年爱迪生发明了留声机,对无文字非欧民族音乐的研究产生了无法估量的推动作用。在这些基础上,比较音乐学这门学科在民族学诸多研究的影响下,应强烈而广泛的社会和时代需求产生了。英国语言学家兼物理学家和数学家艾利斯和阿德勒、艾斯比塔等欧洲学者为比较音乐学的建立和发展作出了贡献。

由此可见,比较音乐学研究的异国音乐文化是相对于当时殖民者的主体文化而言的,也是相对于起初参与比较音乐学研究的这些欧洲学者自身的文化体系而言的。相对于其原本欧洲音乐文化知识体系的未知领域就成了比较音乐学研究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异国音乐文化=非欧洲音乐文化,即形成了欧洲文化特别是欧洲城市艺术音乐文化相对于非欧洲音乐文化的比较研究。实质上是一种以欧洲整体作为一个中心以欧洲大民族为立场而进行的研究。

随着学科的不断发展,整个人类文化研究的进步和不同种族的非欧洲国家的学者对比较音乐学研究的参与,比较音乐学的研究环境和立场出现了变化和拓展,其研究方向和对象也出现了扩大和性质的变化,最初的比较音乐学的名称被民族音乐学所代替。

  比较音乐学到民族音乐学的确立

我们不得不承认,音乐的发展往往是在别的学科带动下进行的,在创作方面,西方城市艺术音乐的派别经常是步文学、美术之后尘,如古典派、浪漫派、印象派的产生,在学术研究方面,史学、比较学、民族学的发展都深深地影响和引导着其对应的音乐学的学科发展。比较音乐学的建立受到民族学研究的影响,并在民族学发展的影响下最终成为了民族音乐学。

进入20世纪后,民族学产生了众多学派,提出了不少新观点。传播学派是20世纪40年代在欧洲民族学界影响较大的一个学派,这一学派的先驱——德国学者拉策尔提出了把文化研究置于具体的地理环境中,同时重视各民族自身的历史条件的研究方法;功能主义的代表人物马列诺夫斯基认为每种文化都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要重视当前生活与现状的研究,反对殖民者对土著居民文化的粗暴干涉;美国波阿斯学派又称文化相对主义学派提出了文化标准是相对的,各民族文化珍品不能进行比较等观点和理论思想。这些立场、观点和理论我们都可以在比较音乐学的研究中找到其对应的影子。特别是波阿斯为代表的美国学派的兴起,使得二战后的比较音乐学有了较大的发展,即在重视非欧洲民族音乐研究的同时,开始重视对本民族音乐的研究。波阿斯提出的各种文化价值平等、文化不可比较、反对欧洲中心主义的观点使得比较音乐学研究的对象的相对基础,即欧洲整体作为一个大的中心民族的基础动摇了,突破了比较音乐学研究的非欧洲音乐的局限,对文化是否要相互比较提出了质疑。

同时,美国人类学家开始认为人类学的种种研究方法不但可以研究非母系文化,而且应该更多地用来探究其自身所属的文化,从而使美国人类学家开始以更多的精力研究美国的自身文化。与此同时,其中一部分人类学家开始带着这种思想积极地参与民族音乐的田野采录工作,而这在欧洲比较音乐学领域是不多见的。美国人类学家的参与虽由于本身音乐能力的限制,无法将其深入,只形成了一种思想趋向,但这种思想趋向却使比较音乐学的研究发生了很大变化。它使得美国的一些音乐家从音乐界转入人类学界,一些人类学家去研究音乐行为(并从技术上分析),同时还带动了这一思想趋向在欧洲研究机构的出现。

这一切的结果是,二战以后几乎所有的比较音乐学者都开始把注意力转向现存的自然民族音乐的人类学研究方向。于是,比较音乐学的研究范围和立场发生了质的变化,从地理性民族和欧洲中心看世界的角度转向了文化相对论,即站在全世界民族音乐文化平等的立场全面考查研究各民族 (包括本民族)的音乐文化。于是,比较音乐学在研究对象和立场发生巨大变化和没有进行更多比较的情况下引退,取而代之的是民族音乐学这一名称。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前叶,中国、日本和东欧学者对比较音乐学研究的参与,对于这一学科的转型也起到了比较大的作用。他们在美国开始重视研究自身民族文化之前就开始了对其本民族音乐文化的研究。实事求是地说,最初美国学者对本土音乐文化的研究还不如这些国家学者来得纯正,毕竟美国的学者也大都是英、德等欧洲国家的移民或后裔,他们的文化体系和观点和欧洲同出一辙,而他们对于本土文化的研究起初是热衷于北美大陆印第安民族音乐的探根溯源,从某种角度上说,属于一种异民族音乐文化的研究,但其提出的对本土文化的研究观点及其后来的发展,对突破欧洲中心论是极为重要的。而在这之前,的确有不少学者真正作了对本土音乐文化的研究。在东方比较音乐学研究中,中国的王光祈早在1926年就著有《东西乐制之研究》,其后又有1929年的《东方民族之音乐》和 1934年的《中国音乐史》,日本的 田边尚雄于1936年创立了东洋音乐学会,1948年著《东方的乐器及其历史》;匈牙利作曲家、音乐家巴托克和音乐学家柯达依分别于1906年和1905 年开始对匈牙利的民歌进行收集研究,并分别出版了《匈牙利民歌》和《论匈牙利民间音乐》。虽然他们仍是用比较音乐学的观点和方法对本土音乐文化进行研究,力图从东、西方音乐的比较中得到某些结论,尚属比较音乐学的范畴,但是他们参与研究的这一行为本身,和他们自身的非欧洲特质和立场已经使比较音乐学的研究发生了立场上的变化,虽然和美国学者的指导思想不同,却起到了异曲同工的作用,打破了比较音乐学研究的异国文化的框框,促使了民族音乐学的建立。二战后,荷兰人普·肯斯特提出了用Enthno-musicology这个术语代替Comparative  Musicology,首先被美国人所接受并固定下来。1959年,孔斯特的《民族音乐学》问世,这一学科正式成立。

  民族音乐学研究对象各家学说的分析及思考

自从比较音乐学因研究对象的变化而更名为民族音乐学以来,学术界就如何划界才属民族音乐学领域进行了不少讨论,有趣的是,这种讨论尚未终结而社会的发展却使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对象不断在拓展,民俗音乐和伴随着产业化社会而迅猛发展的大众音乐已无可争议地成为了民族音乐学研究的对象。所以,如何来划定民族音乐学研究的领域更加成为一个值得人们思考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看各家各派的观点。孔斯特在他的《民族音乐学》的开头就阐明了自己的观点:

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包括从所谓未开化的人一直到文化民族的一切种族、民族的音乐,研究所有类别的非西洋艺术音乐。民族音乐还把外来音乐的传入现象,即不同性质的音乐要素相结合而产生的影响这类社会学方面的问题也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西洋的艺术音乐以及通俗音乐不包括在这个领域之内。[1]

梅里亚姆在他的《民族音乐学的研究》中认为,“民族音乐学的目的和着眼点与其他学科的目的和着眼点并没有什么明显不同”,“它的特殊之处就是使用的特殊的方法,尤其在认为有必要使人类学与音乐学这两类资料相结合这一点上”,并强调“民族音乐学通常是由音乐和民族学这两个不同的部分组成,可以认为它的主要任务并不是强调任何一方,而是采用双方都考虑进去这种特征性的方法,使其融为一体”,提出“对文化中的音乐的研究”[2]。有人便据此认为民族音乐学就是研究所有的音乐文化,可以替代音乐学成为一个没有边缘的音乐学科。笔者认为这是不正确的。梅里亚姆在谈到民族音乐学者的工作的第一个阶段时阐明:“资料的收集,一般意味着对欧洲美国以外的地区进行实地调查。”[2]这句话应代表着他对民族音乐学研究对象或者说是着眼点的看法。

涅特尔在《什么叫民族音乐学》中对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对象进行了分类,他认为这门学科“主要探讨三类音乐,第一类有关无文字社会的音乐(music  of  nonliterate),第二类亚洲及非洲北部文化中的种种音乐,即中国、日本、爪哇、巴厘岛、西南亚、印度、伊朗以及阿拉伯语系诸国家(和地区)的音乐文化,第三类是民俗音乐(folk  music)可定义为,在上述亚洲高级文化和西方文明中,以口述方式来传承的音乐。”[3]

美国学者胡德在他的《民族音乐学导论》中则就美国的具体情况对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对象作了较为具体的阐述,他不仅提到了对美国以外的异国文化的研究、美国本土土著音乐的研究、民俗音乐的研究,还涉猎了新兴的电子音乐的研究 ——著名的甲克虫乐队[4],但同样回避了欧洲城市艺术音乐。

以上是欧洲和美国学者的看法,20世纪中后期兴起的以日本学者为代表的东方民族音乐学家们以他们不同的文化历史背景和视角逐渐为世界民族音乐学界所注目,他们对这一问题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日本学者岸边成雄先生认为:“比较音乐学成为民族音乐学主要是学者们对自然民族的研究,后来又加入了东方高文化民族的艺术音乐。”[5]山口修先生则认为“民族音乐学就是认识民族音乐的各种方法中的一种,即学术性的认识法”[6],也就是说民族音乐学的认识研究对象是民族音乐,他对民族音乐加以定义:“民族音乐则是作为各个民族集体所拥有的庞大文化事项中的一个项目而在其中占有一定地位。民族音乐是主要以‘音’作为表现媒介体的象征性行为的产物之一种。”[6]在中国,从1979年民族音乐学这一学科引进以来,就开始了对这一学科研究对象的争论。基于中国音乐学的特殊情况,这种争议也有其特殊性。从1980年到1988年,争议的核心是“民族音乐学” 是不是就是研究“民族民间音乐”的问题。后来,王耀华先生、杜亚雄先生将中国传统音乐加以梳理,得出结论:传统音乐包括民间音乐、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7]。中国民族音乐包括我国的传统音乐和新音乐[8]。而赵宋光先生和赵fēng@①先生则提出用Sinology-misicology来表达中国民族音乐研究,即汉民族与中国境内的各民族的华夏音乐。黄翔鹏先生认为“这一学科就是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并强调“用民族学、人类学、地理学、民俗学来讨论问题,不可避免涉及到音乐形态的差异”[9]。

近来,很多学者又认为没有音乐不是民族的,所以民族音乐学要与音乐学整合,研究所有的音乐和音乐有关系的东西。有人则提出民族音乐学只特殊在其研究方法上,用文化的、人类学的方法研究所有的音乐就是民族音乐学,并且应该更名为音乐文化人类学。同时,人们在对研究对象进行争议的过程中,也不断提出新的研究立场和方法,如70年代开始的文化视野看待音乐研究、重视人文性,90年代开始的全球视野,都对这一学科的范畴和定义作了相应的讨论。

综上所述,我们首先可以认定民族音乐学作为一门学科无论在世界上,还是中国都是已经确立并真实存在的。而作为一门完善学科一定有其确定的、与其他学科不同的研究目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其中方法和对象是相辅相成的,特殊的研究对象需要特殊的研究方法,特殊的研究方法有其适应的研究对象,它们同时决定着一个学科的特殊性、独立性,如同哲学、美学、历史学、人类学各有其独特的研究方法和与之相应的研究领域。民族音乐学是一门民族学和音乐学相结合的学科,也正如梅里亚姆所强调的“民族音乐学通常是由音乐和民族学这两个不同的部分组成,可以认为它的主要任务并不是强调任何一方,而是采用双方都考虑进去这种特征性的方法,使其融为一体”[10]。所以,要用文化的视角、人类学的方法来研究民族音乐学,用文化视野、全球视野进行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民族音乐学有其特殊的研究方法,这些认识都是正确的,也正是由于民族音乐学有这样的特殊的方法,才定义了它的研究领域和对象,即适合用这些方法去研究的对象和领域。所以,民族音乐学研究对象不是无限宽泛的,而是可以而且是有必要划定的。

无论民族音乐学的学者们怎样争论,最终都要落实到民族音乐学家们究竟研究了些什么。我们看到在中国和日本等非欧国家,很多学者致力于本民族音乐的研究,也有很多学者涉猎到自己本土以外的音乐文化的研究,如日本的拓植元一先生对西亚音乐的研究、中国的杜亚雄先生对匈牙利音乐的研究、王耀华先生对日本琉球音乐的研究、罗艺峰先生对东南亚音乐的研究、陈自明先生对南亚音乐文化的研究等等。由此来看,用国别、洲别甚至民族之别来划定民族音乐学研究的对象并不可取,仅研究本国的传统音乐更是不可能囊括民族音乐学的研究领域。

既然学者们早已开始用一种全球化的视野进行着全球性的民族音乐文化的研究,那么我们就应该把所有民族的音乐文化平等的摆在我们面前进行研究概括。笔者很认同山口修先生对于民族音乐的定义,即:民族音乐是主要以“音”作为表现媒介体的象征性行为的产物之一种。也就是说民族音乐学研究的对象应该是以音为特征存在的文化。这里有两个要点,一是“音”,无论要研究它是什么样,还是为什么是这个样,无论它是一样乐器还是一个仪式,无论是强调文化背景、群体还是个体,都要首先有音乐这个最基本的定位,一切都是与之有关进行衍展的。二是存在,无论你要追根溯源还是要展望未来,无论用历时性方法还是共时性方法,都要有一种音乐文化活生生的在你面前,然后将它呈现出来,再进行挖掘。当然也有用历时性的方法从前往后进行梳理,但在今天找到与之有关的对应的音乐现象是必不可少的。其实,这一总结是和这一学科的方法密不可分的。人类学的田野调查的方法可以说是这一学科必不可少的、并使之独立于其他音乐学学科的方法,田野工作是每一个民族音乐工作者的必由之路,没有一个民族音乐学学者可以在图书馆里完成他的课题。那么,可以并适合进行田野工作的音乐文化,即以音为特征的存在的文化就成了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对象。

明确了这一点有利于更好地运用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方法,有针对性的进行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这一点尤其值得亚洲、非洲等非欧民族的民族音乐学学者注意。因为,这些国家的民族音乐学研究属于引进学科,与西方接轨时不免要遇到视角立场的变化和不同文化背景的冲击,如,西方把对非本土音乐的研究都归为民族音乐学类,而在非西方国家则不能这样做,中国的欧洲音乐史研究学者肯定不同意将自己的研究对象划归民族音乐学研究范畴,而且也不适合这样做。还有,这些国家有着悠久的音乐历史,但是大多记谱法不发达,成为表现于文字的哑音乐史,而这些哑音乐史由于多文字少曲谱,使其包含的领域与西方的音乐史很不相同——不是音乐家、作品的历史,对于它的研究与西方的方法、成果也有所不同,因此在涉及到这个领域时,这些国家的民族音乐学工作者们不应一味照搬西方民族音乐学学者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理念。由于西方记谱法的普及运用较早、较成熟,大部分艺术音乐史上的作品都可以还原为音,并且很多至今流传,符合民族音乐学研究的对象条件,只要从民族学的新角度,运用民族学的新方法进行再研究,就可以得到不同于以前历史学研究的结果,如对贝多芬的民族音乐学研究。但很难想象中国民族音乐学者对万宝常、李延年的研究会达到如此效果。民族音乐学家眼里西方的音乐文化无非是有乐谱记录的音乐文化和无乐谱记录的音乐文化——被归为口传心授的民俗文化,大都适合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方法,因此那些认为民族音乐学就是研究一切音乐文化的论调也不足为奇。但是很多象中国一样具有丰富的哑音乐文化的国家的学者,要对这一论调有清醒的认识,在对本国音乐文化进行研究时应更好地认识民族音乐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这是非常重要的。

收稿日期:2001-12-25

【参考文献】

[1]孔斯特著.袁静芳,俞人豪译.罗传开校.民族音乐学[荷][A].民族音乐学译文集[C].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121.

[2]A.P梅里亚姆著.俞人豪译.金文达校.民族音乐学的研究[A].民族音乐学译文集[C].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206.

[3]B.涅特尔,龙君辑译.俞人豪译.金文达校.什么叫民族音乐学[A].民族音乐学译文集[C].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178.

[4]胡德,金士铭译.景zhān@②校.民族音乐学导论[A].民族音乐学译文集[C].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226.

[5]岸边成雄著.郎樱译.比较音乐学的业绩与方法[日][A].民族音乐学译文集[C].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265.

[6]山口修著.江明译.罗开传校.民族音乐与民族音乐学[日][A].民族音乐学译文集[C].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6):226.

[7]王耀华主编.王耀华,杜亚雄编著.中国传统音乐概论[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9.

[8]杜亚雄.民族音乐学的学科定位[J].交响,2000(3):11.

[9]黄翔鹏.关于民族音乐型态学研究的初步设想[A].中国音乐年鉴[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3.231.

[10]A.P梅里亚姆著.俞人豪译,金文达校.民族音乐学的研究[A].民族音乐学译文集[  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206.

欧美文学论文篇(10)

罗浮35岁加入欧莱雅时,曾担任外商顾问公司总经理,但是他加入欧莱雅的第一个工作,竟然是当“理发师”。

他到欧莱雅的沙龙训练学校,学了 3个星期的洗发、染发、护发,然后转到真正的美发沙龙,帮客人洗头。“我拿了不少小费呢!”罗浮笑说。他现在是欧莱雅集团全球人才培育及发展部门的负责人,为了纪念他短短的“理发师生涯”,办公室还挂着一幅剪发中的模特儿海报。

很难想象一个35岁做过总经理的大男人,到沙龙帮客户洗头发。但罗浮并不是例外,每一个刚进欧莱雅的新人,都要经过类似的“发现之旅”。化妆或被化妆,洗头或被洗头,不论你是男生或女生,经理或小妹,都要实际操作,藉此了解产品、产业,亲身体会自己或他人对“美”的追求。领导人欧文・琼斯说过,他要的欧莱雅人,即使是男人,也能很自在的在投资分析师面前拿起口红试用,而毫不感到尴尬,以显示对产品和产业的信心与热情。

如果你问欧莱雅人的特色是什么?或是欧莱雅对人才核心能力的定义,和其他集团最大的不同是什么?无论用英文或中文,他们都会回答你一个意味深远的法国字:metier。这个字像一个暗语,出现在各种提及集团文化的文件里,从不翻译成英文或当地语言。但是每个人似乎都有一种解释它的方式:有人说它代表专业,有人说它代表美感。每个人都强调,欧莱雅人必须要有“对metier的敏感度”。

不断练习与观察

“我们讨论很久,但是没有发现很正确的翻译,我们假设,到最后,每个欧莱雅人都能理解什么是metier。公司的文化,可以完全透过这个奇怪的法国字解释。很难写一本‘圣经’来定义什么是metier。但我们可以把它当做一个暗语,有些神秘感,”在巴黎总部,法国人罗浮回答得也很“法国”。

对欧莱雅人而言,metier代表着必须透过双手和不断练习,才能累积而得的专业。就像制作小提琴或手工艺品的人,要经过多次练习才能成就这种 metier。对欧莱雅而言,这代表如何制作、设计出有品质的产品,美丽地展现在架上,使之能取悦消费者;如何深入理解消费者的欲望,即使消费者不知道是否想要,欧莱雅也能使他们想要。这是他们的metier。

在定义管理能力的文件上,他们写下欧莱雅人应该具备的metier,包括:

对美的高度敏感,同时要能表现出美感

对产品和客户期望的高敏感度

对细节的注重,以及对产品品质的高度要求

对艺术与文化的品味,以及对多元的开放性

熟悉当代生活风格与时尚趋势

在正式的员工训练课程中,培养metier的企图无所不在。罗浮举例,行销人员的课程中,他们会让参与者每人拿一张白纸出去走走,一小时后回来要写满一整张纸的观察:看到了什么,这些“什么”代表了什么意义。

“欧莱雅成功的关键,就是透过观察,了解市场。通常欧莱雅人透过拜访市场完成这个训练。我们鼓励任何人把观察消费者后的心得,写纸条给CEO。但我们在课程上没办法这样教,所以设计这样的课,让大家体验‘张开双眼’的重要性,”罗浮说。

欧莱雅还有专门教metier的训练课程。讲师准备了两大箱的苹果和刀子,要求参与者在45分钟内只练习一件事:刀削苹果,削出完美的圆形。希望参与者从中感受到什么是“经由练习而学习”,因为不断练习所以更趋完美的过程,而不是一直看书却忘了实作。

又如在纽约,讲师会花半天的时间,带行销课程的参与者去体验纽约著名的创意大本营苏活区。在法国的员工训练课程中,他们带参与者去看展览,还请专门研究绘画和创造力的教授来谈创造力的过程。

因为欧莱雅所从事的美丽产业,一部分需要理性与科技,另一部分需要“幻觉”,或是创造“幻觉”的能力。产品的成功,不可避免的,有一部分要靠个人的天赋和直觉。“例如鲜绿色包装的卡尼尔果香洗发精在美国非常成功,你怎么解释这个现象?是因为气味、颜色、成分,还是价格?如果重新创造一个产品,你又该怎么组合这些元素?”罗浮举例。这是为什么在欧莱雅的正式和非正式训练中,都看重“感性”的潜力。“这是使欧莱雅和其它公司不同之处,”罗浮说。

所以欧文琼斯最常形容他要的人才,是“诗人和农夫”的综合体:头顶在云端,有想象未来的策略能力,但又能脚踏实地,管理进出货、库存、业绩……种种繁琐而必要的程序。

美与诱惑,美与创造

欧莱雅训练中心有一门很受欢迎的新人课程,叫“Future of Beauty”,充分展现了“诗人和农夫”的概念。他们不但请投资银行家从数字和财务的表现,探讨美丽产业未来的潜力,以及实际竞争业态;也找研发中心来谈美丽产业背后的科技力量;还请了研究历史和艺术的专家,来谈“美”在不同时空和文化背景下的不同定义。最后,他们还会找人来教烹饪,让学员从煮菜的过程中,感受颜色、气味、形状的组合,属于美与诱惑的metier。

“我刚来欧莱雅3个月很不适应,本来想辞职,上完那堂课,才让我决定留下来,”台湾欧莱雅公关经理张盈芳说,因为这个行业和公司,远比她想象中更开阔而迷人。

对美感与艺术文化的重视,深植欧莱雅人的血液中。如果你听到欧莱雅人说:“你看起来像个银行家,”千万不要高兴。那是爱美的欧莱雅人对“不美”的一种说法。

台湾欧莱雅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郭秀君,经常穿著一身宝蓝、正红或艳黄,一双手涂了 5 种不同颜色的指甲油,鲜艳得让人无法不看见。她常自嘲,刚从外商顾问公司转行到欧莱雅时,为了摆脱过去严肃的形象,她开始尝试穿各种很花俏的衣服。当时的法国总经理还将她列管,要求她“不要再穿花了,”并教她“先从一次穿一个颜色开始,直到我说你可以穿第二种颜色。”

拜访欧莱雅巴黎总部,随处可见的艺术品,是欧莱雅鼓励高阶经理人帮助年轻艺术家和失业艺术家的“收藏”。每一年,他们会选择25位年轻艺术家的作品收藏、展示,做为集团对美与创造的承诺。他们也和法国博物馆研发中心合作,针对罗浮宫的埃及古物收藏品,研究埃及人使用化妆品和香水的起源;他们赞助凡尔赛宫修复路易十五的浴室,从浴室镶金的壁画中,探索18世纪的西方皇室如何描绘“沐浴”带来的愉悦感。他们目前最新的计划,是要彻底研究“美的历史”:为什么人类爱美?“美”带给人类的实质益处是什么?从社会、心理、宗教等各层面探讨。

欧美文学论文篇(11)

【关键词】美国自然主义;欧洲自然主义;人的身份认同及价值

在欧洲自然主义文学的影响下,美国自然主义文学于19世纪末产生,主要以新兴大城市的年轻作家为代表,如斯蒂芬·克莱恩,弗兰克·诺里斯,杰克·伦敦以及西奥多·德莱赛。他们在创作自己的自然主义作品时,基本上遵循欧洲自然主义的相关理论及方法,但同时随着这些作家在科学和哲学上新的认识,他们更加关注美国的底层人民,在作品中真实客观的反应了这些贫苦人民的穷苦境地和情感危机。虽然美国的自然主义作家们严厉地批判现实,我们也能在作品中找到颂扬人性价值的一面,他们渴望肯定作为人的身份认同,肯定人类与自然,与社会抗争的能力。也就是,美国自然主义作家们并不是采用一种完全客观,科学的态度来进行创作,他们也颂扬了人性及人的价值。

一、美国自然主义

笔者认为,考虑到某些因素,美国自然主义有着自己的独特性,使之在美国文学史中彰显出其他任何文学流派所无可比拟的重要性,不仅如此,美国自然主义文学流派还为下一个文流,也就是出现于二十世纪20年代的“迷惘的一代”扫清了道路。首先,与欧洲自然主义相比,美国自然主义与发生在这个国家的更为迅速与激烈的经济社会变革联系更加紧密,这也可能是由于美国是一个年轻的国度的缘故。因此,对美国的社会经济问题的反应及批判是美国自然主义产生的根源所在,而不是源于当时所盛行的现实主义,正是这一点导致了美国自然主义文学流派与欧洲自然主义文学流派的不同。其次,与法国和德国的自然主义运动不同,美国自然主义从来没有发展成为拥有共同目标或纲领的文学运动或正式的组织,仅仅为几个作家,更为精确的讲是几个不同年代的作家所代表,这其中必然存在着多样性。美国的第一批自然主义作家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至末期出现,第二代作家于二十世纪初登上舞台,这些作家各不相同,因此,美国自然主义并没有形成什么纲领或组织,相应地,也更少地受制于这些不切实际的理论,这也正是美国自然主义的优势所在。最后,美国自然主义不仅历史更悠久,而且也更富于灵活性和驱动力。例如,宿命论在美国盛行的速度更慢,范围也更有限,所以很幸运地避免了过度极端主义的出现。再如,对于事实的描写通常是基于作家对其所居住环境的熟悉,并不是基于法国作家艾米·左拉所倡导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描摹。因此,从根本上讲,美国自然主义并没有成为一个文学短语,而仅仅是关于人类以及由人类所构成的社会的理论,是适合某一社会历史时期的文学风格,这也正是其为什么在如此长的历史时期内为众多作家所阐述的原因。这个结论可能缺乏说服力,但这却是事实所在。美国自然主义不同于欧洲自然主义文学流派,它更复杂,相应地,也就更简单。例如德莱赛的小说《嘉莉妹妹》并没有完全采用客观公正的态度来刻画人物以及采用科学的方法来进行创作,而是颂扬了人的身份认同以及价值。

对欧洲自然主义流派来讲,人类一无所有,没有灵魂,没有自由的意志,甚至没有自己的性格,当然,也不会真心忏悔。倘若偶然表现出了忏悔之意,那也仅仅是因为精神错乱,可是美国自然主义作家的作品并没有完全贬低人以类及人的价值。这些作家并没有采取消极的人生态度,也并没有夸大宿命论对人类的影响,与之相反地是,他们对于人类满含信心,承认人类高贵的一面,甚至带上了一丝浪漫主义的色彩。这些可以从德莱赛的小说《嘉利妹妹》中得到例证:在嘉利成名之前,她认为幸福就是追求物质生活,但在她成名之后,她不再认为幸福就是拥有这些物质上的东西,但她仍然不知道幸福是什么。作者借此想在小说结尾让读者思考什么是幸福,并启迪我们去探索人生真正的价值所在,因此,笔者认为,这些美国自然主义作家并没有贬低我们人类,我们也并不总是被毫无节制的欲望所控制,我们人类是这个毫无标准和目的的世界的最终评判标准,所以美国自然主义并没有摒弃社会道德和生活的意义,这一点正是与欧洲自然主义的不同之处——这些欧洲自然主义作家恰恰认为,人类的道德感和价值已经为了求得生存而彻底沦丧。

二、结语

综上所述,显而易见的是,尽管美国自然主义是在欧洲自然主义的影响下产生的,但却不同于欧洲自然主义,因此,美国自然主义并没有成为一个文学短语,而仅仅是关于人类以及由人类所构成的社会的相关理论,是适合于某一社会历史时期的文学风格,所以美国自然主义确实有着自己的独特性: 美国自然主义作家并没有像欧洲自然主义作家所倡导的那样,以一种完全客观科学的态度去进行创作,同时他们也并没有贬低人类的身份认同及其价值。

参考文献

[1] 常耀信.美国文学简史[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0.

[2] 德莱塞.嘉莉妹妹[M].裘柱长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3] 利里安·弗斯特,彼特·斯克爱英.文学术语批评丛书之自然主义[M].云南:昆明出版社, 1989.

[4] 柳鸣九等.自然主义[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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