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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集贸市场管理大全11篇

时间:2023-02-23 12:58:27

农集贸市场管理

农集贸市场管理篇(1)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以提升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明晰农贸市场定位,合理规划农贸市场布局,把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作为一项回应民声、顺应民心和彰显民本的重要举措,把它提高到“稳增长、促转型、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逐步实现农贸市场由营利性商业业态向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事业方向转变,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二、总体目标

准确把握农贸市场作为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以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行“两保一稳两化”改造,着力解决市场无主、规范无章、经营无序、管理无为等问题。同时,通过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体制改革、硬件改造、业态和管理方式创新。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使农贸市场布局更合理,建立起农贸市场信息公示系统、交易追溯系统和联网监测系统,努力提高农贸市场登记率、达标率和诚信率,实现农贸市场价格公示化、监管信息化、经营诚信化和创建标准化,全面提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示范阶段(2011年)。完成东兴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净菜市场的“两保一稳两化”改造试点,按标准全面完成改造提升任务。

(二)深入推进阶段(2012年)。完成城区和中心镇农贸市场的改造任务,并按标准全面建立市场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具体需完成改造的农贸市场为:集贸市场、第二中心菜场、崇福集贸市场、濮院集贸市场、乌镇集贸市场、洲泉集贸市场、大麻集贸市场、屠甸集贸市场、高桥集贸市场。

(三)全面完成阶段(2013年)。全面完成全市登记在册的农贸市场改造任务,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统一的电子监管平台,实现全市所有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信息联网。

四、主要任务

(一)合理规划市场布局。要科学编制农贸市场布局专项规划,并与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农贸市场的服务半径、区域辐射及配套设施等因素,合理设置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区域网点布局,建设批发集散与分销零售良性互动的农副产品供应保障体系,避免无序、重复建设。城镇小区配套的农贸市场,要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的要求配足用好摊位面积,严禁挪作他用。

(二)创新投资运营体制。逐步探索建立与农贸市场作为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相适应的投资运营体制。农贸市场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的确定,应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其公共服务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国有、集体资本参与投资经营,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

(三)加快推进硬件改造。以“地不湿、无异味、菜安全、价公道、计量准、可休息”为基本要求,以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标准为目标,对农贸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推行农贸市场在用衡器的“四统一”(统一配备、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统一轮换),进一步改善农贸市场购物环境。

(四)加快推进软件升级。以“价公示、可追溯、联成网”为基本要求,普遍建立农贸市场信息公告系统,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及时公布农副产品供应、价格、检测结果等公共服务信息;普遍建立交易追溯系统,对上市农副产品实行全程追溯管理,逐步实现农副产品的全索证、全备案;普遍建立联网监测系统,对农贸市场主要农副产品供应、价格和食品安全进行监测,并实现监测信息的区域联网共享。

(五)积极鼓励业态创新。支持农贸市场与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建立产销对接机制,探索建立直供直销、连锁配送、“订单提货式”、“菜单配菜式”、净菜销售等模式,实现服务的优质化、个性化和便捷化。

(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对农贸市场经营者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督促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质量承诺等制度;强制落实快速定性检测制度,完善快速定性检测体系,全面建立农贸市场检测室,增添检测设备,增加检测项目,提高检测频率,公开检测结果,并将检测情况录入电子信息系统,实现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实时监管;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市场经营户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市场投资者、监管者要承担相关责任,对检测不合格的农副产品要及时销毁,对屡次发现销售质量不合格农副产品的经营户要清退出场。

(七)加强供求与价格预警。大型农贸市场要逐步建立主要农副产品供求和价格监测体系,实时监控和公布农副产品供求状况和价格水平;逐步建立农副产品供需调节和价格预警应急机制,必要时可通过组织抛售储备,实施价格临时干预等形式,平抑重要农副产品销售价格;严厉打击恶意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违法经营行为,保持农副产品价格的总体稳定。

(八)强化信用评价监管。积极推进农贸市场经营户信用评价、计量诚信和分类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记录,公示信用分类结果,实施信用激励与惩戒,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契机,借助星级市场、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创建等有效载体,打造一批合法经营、诚信经商和文明示范经营户,构建起以品牌市场、品格商户、品质商品为核心的农贸市场商业文明。

(九)落实社会管理责任。对国有控股的农贸市场,要逐步降低和减免摊位费,并在与经营户签订租赁合同中明确提出平价条款;农贸市场规划用地不得改变用途;市场摊位的产权不得出售;市场举办者不再举办市场时,只能按股权或整体转让,不得将市场摊位和营业房分割转让;市场举办者要预留市场维护发展资金和市场物业管理基金,以确保市场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农贸市场集民生性、公益性和社会性于一体,是城乡居民“菜篮子”供应的主渠道,是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载体,是事关群众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指数的风向标,是考量政府执政能力、公共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更是展示文明城市形象的示范窗口。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发展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制定有力措施,加大对该项工作的指导、督导和检查,建立奖惩制度,确保全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按计划如期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工商局、经贸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宣传部、发改局(物价局)、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农经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国企办、供销总社、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和督促全市农贸市场按规划实施建设与改造;制定农贸市场建设与改造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会同市有关部门协调建设与改造期间相关工作;制定全市农贸市场建设与改造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市级补贴资金到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本辖区农贸市场建设与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责任主体,各农贸市场举办方为具体实施单位,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负责本辖区内农贸市场改造方案制定和日常监督管理。

发改局(物价局):负责指导全市农贸市场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和总体布局;监测分析农贸市场商品的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支持列入市基本公共服务的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并给予政策等方面扶持。负责农贸市场价格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农贸市场相关价费政策、明码标价制度的贯彻执行,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加强农贸市场价格、供求状况监测和预警分析,健全应急和预警机制,做好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急管理。

经贸局:建立农贸市场主要农产品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贯彻落实农贸市场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农产品现代配送体系建设;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和推进受国资办委托管理的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改造提升工作。

公安局:打击查处强买强卖等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农贸市场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确保良好治安秩序;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和指导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财政局(地税局):负责筹措落实支持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金使用审计和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国土资源局:做好农贸市场用地计划的编制与安排工作,对规划内新建或改造的农贸市场在用地上给予支持,严查农贸市场用地随意改变用途。

规划建设局:督促、指导全市做好农贸市场布局规划;负责审批新建、扩建、迁建农贸市场的选址及地块拆迁事项的协调;指导全市农贸市场供排水、节水、绿化、市容、环卫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安全运营和管理;督促、指导农贸市场做好公共环境卫生设施配备。

农经局: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贸市场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与监测;组织实施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负责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规范用标的监督管理;保障主要农产品供应,做好本地优质农产品优先进入农贸市场的指导、推进工作,预测并农产品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

卫生局:负责农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做好农贸市场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理。

环保局:负责对农贸市场新(拆)建或改造的环境评价报告审批,负责农贸市场环境污染防治监管。

城管执法局:负责农贸市场环境治理,依法取缔场外非法占道设摊等经营行为;协调其它相关部门做好市场改造期间临时过渡市场秩序管理。

国企办: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猪肉供应保障。

供销总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贸市场对接,积极探索农产品流通新模式,负责加强和推进由本社举办的农贸市场的管理和改造提升工作。

工商局:牵头、协调、指导、组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负责市场登记发证的审查审批;组织开展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承担农贸市场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等工作。

质监局:监督管理农贸市场计量工作,对农贸市场在用衡器实行“四统一”;做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统一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农贸市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在条件成熟时,成立市农贸市场行业协会,参与全市农贸市场建设与改造工作的规划、实施和监督,并通过行业自律,提高全市农贸市场的层次和水平。

(四)完善配套政策。市财政应积极筹措落实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农贸市场配套设施改造、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添置、市场监管人员配置、衡器“四统一”和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奖励等。其它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制定的土地供给、降低营业税费、用水用电优惠等扶持政策,以更好地体现农贸市场的公益属性。

具体奖励政策:1.新建农贸市场应视同公建配套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规费酌情减免。今后凡新建设农贸市场倡导以国有或集体投资建设为主。新建标准化农贸市场,验收合格后,市财政按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2011年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2.市政府确定的按文明规范农贸市场标准改造的农贸市场,竣工后经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验收合格,集贸市场、崇福集贸市场、濮院集贸市场,市财政给予80万元补助;第二中心菜场、乌镇集贸市场、洲泉集贸市场、大麻集贸市场、屠甸集贸市场、高桥集贸市场、市河山农贸市场,市同福农贸市场,市财政给予50万元补助;市西门农贸市场、市梧桐街道长乐菜场、市南日集贸市场、市梧桐农贸市场,市财政给予30万元补助。今年试点完成的净菜市场,市财政给予30万元补助。

农集贸市场管理篇(2)

民以食为天。农贸市场作为市民的菜篮子、粮袋子,它的商品价格一直为百姓关心、政府关切。从2012年起,重要主副食品价格信息采集就是成都市政府民生工程中的一项。2017年1月成都市十大民生实事公布,“每周中心城区重要主副食品价格信息”作为“推进便民服务工程”再次位列其中,凸显出农贸市场价格采集对于民生的重要性。

(二)农贸市场价格采集是政府履行市场监管和调控职能的需要

近几年,菜篮子领域“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猪坚强”轮番上阵,农产品价格涨声一片。自2011年5月成都市建立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以来,通过对农贸市场价格监测和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上涨情况跟踪,多次及时启动对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生活。同时通过农贸市场价格采集,及时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政府适时启动保供稳价应急预案,出台支持生产、促进流通、稳定价格的政策措施,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农贸市场价格采集是政府提供价格信息公共服务的基础

农贸市场价格采集的目的之一就是为老百姓、企业、经营者提供及时、准确的价格信息公共服务。通过价格信息服务,一方面可以为公众提供便利的价格信息资讯,同时有效引导公众价格预期,引导农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商品价格透明度,有效填补因市场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公平交易失衡,引导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营造阳光、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

(四)农贸市场价格采集是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要求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强化对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和趋势的分析研判,构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实时价格监测系统”,“以重要农产品、居民生活必需品为监测调点”,“逐步构建价格大数据平台”,农贸市场是农产品流通、消费环节的重要载体,实时、准确、高效地价格采集为构建价格大数据平台,提高价格预测预警和关联数据综合分析水平,增强政府价格决策预见性、针对性、有效性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农贸市场价格采集模式分析

(一)农贸市场价格主要采集模式

1.传统监测数据采集模式(简称传统采集模式):是由政府物价部门聘请市场管理人员充当采价员,在市场中通过对每一采价品种询问多个商贩获得价格,取其平均数作为上报价格录入电脑,再通过网络向物价主管部门报送数据,采价品种由物价部门监测报告制度规定,通常为20至40余种,采价频率为一周一次。2.移动采集模式:也是通过采价人员在农贸市场询问商贩获得价格,并在现场使用手持移动终端上报数据,采价品种一般不低于100种,采价频率高的可为一天一次。3.自动采集模式:通过在交易过程中自动采集每一笔销售信息,再从销售信息中获得价格数据,采价品种可覆盖市场中销售的所有品种,采价频率为每日实时。

(二)三种采集模式比较分析

1.移动采集VS传统采集传统采集模式是由采价人员拿着纸质采价表格,在农贸市场进行价格的询问和记录,再回到电脑旁录入数据、上报。这种方式主要存在数据时效性差、容易人为出错、采价工作不易监控等问题,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手段的升级换代,已逐渐被移动采集模式所替代。移动采集与传统采集相比具有如下优点:一是提高了采价效率,移动采集将现场采集的数据直接及时上报,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数据采集和处理效率,这一点可以从比传统采集更多的采价品种和更高的采价频率中得以佐证;二是提高了数据质量,移动采集通过实时定位采价员的采价时间和地点,实现了对数据采集、上报的实时监控,有效减少了编造价格的行为,提高了数据采集源头的质量。2.自动采集VS人工采集传统采集模式和移动采集模式的本质特征是人工采集,即通过采价员在农贸市场向商贩询价的方式获得价格信息。目前,在人工采集模式中,主要存在以下痛点:一是缺乏连续的实时数据。人工采集模式下,一天中只有采价时点上有数据,而其它时点上则是空白。目前农贸市场一天只采一次价格,导致公众在任何时点上查看到的都是一成不变的价格信息。二是数据缺少代表性。人工采集模式下,只能获得市场中极少数商贩的价格,采价样本数据偏少,难以全面、准确地反映整个市场的价格行情。三是数据质量难以保障。人工采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采价人员的个人因素,误报、迟报、漏报等情况时有发生,有的不太负责任的采价员还可能直接将过去采的数据作为当前的数据上报,导致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难以达到要求。自动采集的优点是摒弃了人工询价这一环节,利用信息技术在交易过程中同步实现了数据采集,其实现过程如下:商贩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首先在电子秤上选择商品品种,再输入商品价格,在商品称重计价后打印出含有品种、单价、总价等交易信息的条码,经过收银系统扫描条码将交易信息上传到后台服务器。与人工采集模式相比,自动采集具有以下优势:一是能够实现连续、实时的数据采集。自动采集基本覆盖了农贸市场整个经营时段的价格采集。有了连续的实时数据,不仅能满足公众在任何时点上查询当前的最新价格,也能够反映价格在一天内的变化趋势。二是数据更加全面。自动采集能够采集到发生交易的商品价格,由于商品交易具有随机性,从一段时间来看,市场内所有商贩的商品都有发生交易的可能,因而大大拓宽了采价样本的范围,而参与采价的商贩和商品越多、数据量越大,越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市场。三是数据更加真实准确。自动采集的数据来源于真实的交易信息,理论上天然带有真实、准确的特性。

三、农贸市场价格采集技术探索

自动采集模式在数据的实时性、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完胜人工采集,是农贸市场价格采集未来的发展趋势。但是目前这种采集技术还存在一定缺陷,原因是为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需要确保商贩在进行交易时选择了正确的销售品种,但是在实际运行场景中,总是会存在商贩不按规范操作,随意选择品种,造成品种和价格张冠李戴,从而导致数据错乱。绍兴市曾经在农贸市场试点使用这种自动采集模式,就是由于数据质量问题而没有推行下去。从技术角度解决问题的一个思路是利用计算机图像识别技术自动识别农产品,以机器的智能识别代替商贩的人工选择,避免和减少人为的失误。国内早期对于农产品的智能识别研究应用主要包括对水果的果面损坏检测、成熟度自动分级、自动识别采摘等。近几年,研究出了提高农产品识别速度和识别效果的算法,出现了针对超市、农贸市场场景的应用研究,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基于多示例学习的超市农产品图像识别和基于计算机视觉的蔬菜识别等。

(一)基于多示例学习的超市农产品图像识别

2012年,为了解决超市农产品价格需依靠人工记忆的问题,实现农产品的智能识别,研究人员提出了基于多示例学习的农产品图像识别方法。该方法采用特征提取算法和多示例学习算法对样本进行学习,通过图像识别模型,针对超市售卖的15种果蔬共5189张图像进行测试,结果表明在不同光照和存在干扰物的环境背景下,以任意方式摆放的多类别混合果蔬图像识别率最高达到94.21%,并且单类别果蔬图像识别优于混合类别。

(二)基于计算机视觉的蔬菜识别

2015年,为了解决农贸市场商贩在使用溯源秤时需要输入商品PLU码的问题,研究人员提出采用计算机视觉技术,使溯源秤实现蔬菜智能识别功能,以替代商贩人工输入PLU码。研究人员通过在溯源秤上加载摄像头和自动识别模块,采用图像预处理方法和图像识别算法,利用在农贸市场采集的24种时令蔬菜的960张图像上进行蔬菜识别训练,测试结果表明蔬菜总体识别率达到了80%以上。

四、成都市农贸市场价格采集现状

(一)成都市农贸市场价格采集模式

1.传统采集模式:采价上报时间为当日上午12点前,采价品种有41种,采价频率为一周一次。目前成都市主城区有18家农贸市场通过此种方式为政府物价部门采集价格监测数据。2.移动采集模式:采价上报时间为当日上午11点前,采价品种有100余种,采价频率为一天一次。目前成都市主城区有180余家农贸市场通过此种方式为成都市居民生活价格服务公益平台采集数据。3.自动采集模式:分为电子秤自动采集和标价牌视频识别自动采集。前者是通过自动采集交易信息获得价格,目前我市14家益民菜市通过这种方式获得数据;后者是通过视频识别标价牌信息获得价格,目前我市正在主城区的10家农贸市场进行试点运行。

(二)成都市农贸市场价格采集面临的困境

1.市场环境复杂不同于超市是单一经营主体,农贸市场的每一个摊位均是一个独立的经营主体;超市商品有自己的品牌和条形码,农产品缺少统一标准的商品标识;超市的每种商品价格具有唯一性,而农贸市场不仅相同品种蔬菜呈现多种价格,而且一天中价格变动频繁,因而在农贸市场形成了经营主体众多、商品缺少标识、经营品种相重、价格不一起伏不定的复杂局面。2.信息化基础薄弱传统农贸市场采取的是建场招商、摊位出租的管理方式,经营户是数量众多的个体小商贩,进货、销售都由经营户自主掌握。这种分散经营的状况以及市场管理者的“二房东”角色,导致农贸市场信息化建设既缺少意愿也存在难度。与连锁超市、商场、药店、医院等早已经具有成熟的信息化系统相比,传统农贸市场信息化建设十分落后,交易、结算都是手工方式,商品、价格、销售额等均未形成电子数据。3.明码标价实行困难我市自2007年开始在部分农贸市场试点明码标价,经过多年的推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农贸市场作为一个可以讨价还价的消费场所而具有的特殊性,以及经营商贩的流动性、农产品价格变动的频繁性和品种质量的多样性等多种因素,使得明码标价情况始终难尽人意。目前,我市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难以全面实行,中心城区有的农贸市场仍未实行明码标价,有的市场只有部分商贩或者部分商品明码标价,其它商品价格依然靠口头告知顾客。二是调价不及时,有些农贸市场虽然实行了明码标价,有的还设置了滚动显示屏显示电子价格,但难以做到价格随变随调,甚至有的标价牌或者显示屏上还是往年的品种价格。三是标价内容不规范,有的农贸市场经营者采用自制标价牌,只在上面标示了价格,缺少品名、规格、计量单位等必要信息。四是标价流于形式,讨价还价现象依然很普遍,标价与实际成交价存在差异。农贸市场明码标价问题使得价格难以通过直观准确获得,而需要采价人员去挨个询价,并且为了采集真实的交易价格,既要询问商贩又要询问消费者,十分影响价格采集的效率。4.技术升级难度大我市传统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主体和主管单位错综复杂。同时,传统农贸市场规模比较庞大,从几十个摊位到数百个摊位不等。这两个因素决定了一方面对传统农贸市场价格采集技术升级改造协调困难,很难一呼百应、统一推进,另一方面改造费用也必然是一笔不小的投入,可能对政府财政造成压力。

五、提升成都市农贸市场价格采集水平的建议

(一)建立农贸市场价格信息采集标准规范

采集标准的缺失是农贸市场价格采集的一大困扰,尤其对农产品品种、规格的确定,缺少统一的标准,多以主观和经验为主,这种粗犷的采集行为必然会影响原始数据的准确性。建议借鉴《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第1部分:可运输产品》(GB/T7635.1-2002)中的“蔬菜”类别,建立农贸市场农产品的采集品种、规格标准,并对每一品种规格进行细致准确的划分和描述,帮助采价人员正确识别。同时针对采集工作中如何抽样采价的商贩和数量,如何对相同品种的不同价格进行取舍,如何获得实际的交易价格等制订相应的工作规范和细则。

(二)推进农贸市场管理模式创新

管理模式和机制的创新永远重于技术的选择。不论是我市农贸市场价格采集面临的困境还是当前国内主流的人工采集模式都折射出传统农贸市场落后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这种管理理念和方式不仅带来基础设施落后、购物环境和卫生条件差、商品质量缺乏保障、市场收益率低等弊端,同时也严重制约了市场的信息化建设,制约了先进信息技术的应用。要从根本上提升农贸市场数据采集水平,必须对市场管理模式进行变革,实现农贸市场向生鲜超市的转型升级。

(三)加强农贸市场信息资源共享

农贸市场的信息采集往往涉及多个部门,有的是采集价格,有的是采集交易信息,如果各自都建立一个采集队伍和一套采集系统,既不环保也不经济。建议各个部门采集的数据互通有无,一方采集多方使用,通过资源共享减少重复投入,提高数据资源利用效率。我市于2016年10月印发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信息化溯源监督管理规范的通知》,通知中要求“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溯源管理制度,督促销售者履行溯源义务,确保交易信息进入信息化溯源管理系统”,因此建议借助农产品交易信息进入信息化溯源管理系统这一途径,同步实现农产品价格采集。

(四)提升价格采集信息化装备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切实提高价格采集水平离不开先进的信息技术装备。建议政府利用政产学研用合作通道,促进农产品智能识别技术、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视频图像识别技术等信息技术和装备在农贸市场价格信息采集工作中的研发应用,有效减少人工参与,减少采集误差,提高信息采集工作的自动化程度,提高采集效率和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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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何灏.关于价格监测体系和预测预警能力建设的思考[J].市场经济与价格,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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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罗承成,李书琴,唐晶磊.基于多示例学习的超市农产品图像识别[J].计算机应用,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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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常俊芳.城市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策略探究[J].经济师,2016(3).

农集贸市场管理篇(3)

农村集贸市场是指在一定时间间隔,一定地点,周边农村居民聚集进行产品交换的场所。作为一个商品交易的场所,农村集贸市场最主要的作用是对农村区域经济的带动和引导。不仅如此,农村集贸市场还是农村经济文化科技信息的集散地和现代文明从城市向农村传播的中转站,是党和政府政策、路线、法规的宣传阵地,农村集贸市场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当前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现状

1.商品质量不高,经营粗放

由于地区产业化没有形成,专业化水平低,产品批量小,质量低,经营粗放。大路货多,畅销货少;原始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老产品多,新产品少,不能适应多层次消费需求。进入农村市场的工业产品,适应农村居民买得起,用得上的“农”字号商品少,城市里卖不掉、销不出,甚至伪劣假冒商品充斥农村市场,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

2.市场缺乏规划、市场管理不力,突出表现为“三多”

一是沿路设摊多。此类市场以路为市,沿着公路干线随地摆摊,尤其是在交通要道处摆摊,严重妨碍了交通,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不安定因素,破坏了社会治安和正常的交通秩序。二是沿街摊点多。此类市场以街为市,沿街设点,门面交叉重叠,杂乱无章,既不必便于管理,也不便于购物。三是游动商贩多,此类市场以“动”为市,到处喧哗叫卖,骚扰行人。不仅是国家税收无着,而且影响机关、街道居民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加之少数不法分子借叫卖之名,行头骗之实,就更增加了人们对游动市场、流动市场商贩的反感和恐惧感。

3.有特色的专业化农村集贸市场不多

在市场竞争中,特色、专业化是提高竞争力和吸引力的主要手段。农村集贸市场的建设需要特色,需要专业化。这有利于推动农村的专业化生产、商品化经营,深化农村区域经济和社会生产的分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带动区域经济的增长。但目前,我国农村集贸市场普遍为综合性的、低层次的农副产品和日杂市场,市场建设大众化,而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专业化市场却不多。这就导致了市场的建设难以对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区域经济的增长起到显著的带动和引导作用。

4.法律制度供给不足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国家制定颁布了一批规范商业流通、市场管理、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公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使农村集贸市场的经营和管理有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集贸市场问题的规定散见在一些法律中,至今没有一部单一的、统一的、全面的有关农村集贸市场的法律。

二、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1.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区域经济的成长

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是农村经济快速增长、城乡二元结构差异消除和农民收入提高的必然途径。农村集贸市场的建设有利于引导和方便农民进入市场,并促使他们根据市场供需的变化趋势,及时调整农业结构,加快规模经营和专业化生产,及时调整工业结构,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进程,使农村经济逐步从自然经济转变为商品经济,实现农村经济的商品化、专业化、社会化,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

2.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有助于提高农民收入

集贸市场的发展与繁荣可以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一是农民通过参与集市交易,把农产品转化为货币收入;二是乡镇企业的产品也要通过市场转化为有价值的商品,从而间接地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农民可以通过参与集市交易活动的亲身感受和与周围农民、经营者的交流中获得的信息来改变其产品结构,使农产品更加适应市场的需求,也可间接地促进农民增收。

3.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有利于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

经济的发展最根本的决定因素是人,农村经济落后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村人口素质较低,比较保守,商品经济意识较差。通过农村集贸市场的建设,能够引导农民自觉或不自觉地进入市场经济的浪潮之中,从而激发和提高他们的商品经济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开阔他们的眼界,逐步提高他们自身的素质,培养出一批农村能人,以他们的示范效应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4.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有利于繁荣农村市场

一部分农民在集市上通过从“赶集”到固定摆摊设点、从季节经营到常年经营、从自产自销到采购经销的演化过程,慢慢地由自给自足的小农转化成市场经济的主体。在国家鼓励农民进城进镇务工经商的政策引导下,集市已经成为培养农民的重要练兵阵地。同时,通过市场熏陶而逐渐累积形成的市场经济的规则意识、诚信意识、竞争意识、价值意识,无形中提高了农民的素质,有助于农民市场主体的确立,对农村市场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三、完善农村集贸市场的几点建议

1.加强规划,根据当地的情况来确定集贸市场的数量、规模

在市场建设规划中,要注意围绕当地的资源状况、交通条件、地理位置、人口密度和商品流向等要素来合理确定市场的选址和规模。具体来说,一是要合理确定市场建设数量,不可互相攀比盲目发展;二是市场建设的档次要因市制宜,市场旺、生意活、交易批量大的农村专业批发市场、综合市场,档次可以高一些,而一般的农村集贸市场宜建成棚盖式;三是农村集贸市场的选址应为资源丰富、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商品交易量较大的地方,同时,要做到水、电、路、通讯的配套,要注意小市场与大市场的联结。

2.以产业发展带动农村集贸市场发展

从产地实际出发,根据产地资源优势和经济优势以及市场需求情况,选择一组可以重点发展,有一定规模,并能按本地自然、经济条件组织生产,既属本地拳头产品,有进入区外市场的竞争优势,又使当地农民受益的产品,作为一定时期的主攻战略重点,使之发展成为本区起带头作用的主导产业。农村市场的兴起,就是依据这一专业商品生产的形成和发展,为其提供丰富的商品货源,并依赖这些生产群体为这一专业市场的经营主体。这样就把发展专业市场和当地种、养、加结合起来,形成贸工农、农工商的一体化经营。打破地区界限,把本地区优势和全国大市场联系起来,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取得区域规模效益。

3.各级政府要重视农村集贸市场管理工作

农村集贸市场管理的有序化和规范化是市场机制运行良好的重要标志,也是市场生存发展和兴旺发达的重要保障。因此,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要提高认识,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真正把农村市场管理当作发展地区经济,保护农村健康消费和稳定社会的大事来抓把农村集贸市场管理工作提到议事日程。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集贸市场发展和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要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制度,坚持经常性治理和定期整顿相结合,特别是在每逢新年春节期间要进行重点治理整顿,以保护农村生活资料的公平交易。要主动接受和支持执法部门对农村集贸市场的管理,严肃处理阻碍正当执法的案件和责任人。

4.健全市场法规体系,创造良好的市场运行环境

对于目前农村集市管理落后、不规范问题,有关部门应建立和健全市场法规体系,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包括对市场主体的准入规定及资格进行审查,对进入市场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和技术监督等。同时,加大集市监管力度,规范农村集市秩序;严厉查处各种不正当交易和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公开举报电话,建立消费者投诉电话,健全农村集贸市场投诉受理机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建设公平有序、运转协调的农村集市。此外,规范市场管理者的行为,即对市场管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也要有相应的监督制度,防止市场管理者乱收费、多收费等问题的出现。

农集贸市场管理篇(4)

我县的农贸市场建设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曾为活跃农产品流通市场和促进城乡商品交流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我县属国定贫困县,市场建设所需的投入资金严重不足,我县至今尚无一家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交易市场,所有的农贸市场都具有规模小、管理粗放、辐射能力弱的特点。

(一)城区农贸市场现状:目前,我县城区主要农贸市场共有X个,即:XXX,另外还有XXX等X个马路市场,这些市场构成了我县城区农贸市场的基本格局。城区农贸市场总面积约XX平方米,经营各类农副产品。共有经营户约XX户,供养人口总数约XX万人,全年交易总额约XX亿元。

(二)乡镇农贸市场的现状:全县乡镇农贸市场总体情况是数量少,效益差,功能弱。到目前为止,全县XX个乡镇,除XX镇外,仅有X个乡镇有农产品交易场所,占X%,XX%的乡镇农民农产品交易均无场所。而有交易场所的X个乡镇,其市场基本是当地农民以赶集为主要形式自然形成的墟场,大都设施简陋或无任何设施,无法满足城乡群众交易需求。

(三)我县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科学规划,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我县的农贸市场从建设开始就没有经过科学规划。城区现有的市场基本上都集中在城区中的人口密集区域,谁有地有钱谁就建设谁就收费,八0九片区就有X个市场,而XXX片区有X万多居民,却只有一个农贸市场。乡镇市场大多数是在交通位置优越、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方沿公路两边自发形成,随意性较大。这些集贸市场建设时既没报当地乡(镇)政府同意,也没经县一级主管部门纳入统一规划,布局不合理,有的乡(镇)方圆十多公里没有一个马路市场。

2、脏、乱、差问题突出,规范管理难度大。因全县乡镇集贸市场绝大部分还都是马路市场,影响市容市貌,阻碍交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脏、乱、差问题十分突出。难以形成旺盛的人流、物流。个别分散、偏僻的农贸市场成了假冒伪劣产品的集散地。而管理部门又因缺乏必要的执法监督检查和专业的管理人员,造成管理、服务不到位的状态。

3、市场设施陈旧老化,功能不全,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我县的市场大部分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大多数市场只建有简易棚架,市场设施老化严重,安全隐患严重。市场内上下水、停车场、垃圾台等公共设施不全,因受地理位置和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改造困难重重。

4、资金短缺严重制约我县市场发展。县委、县政府在市场建设问题上,曾积极鼓励多方筹资,并执行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但市场建设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投资大,周期长,收益慢,加上农贸市场一直处于微利保本经营状态,民间投资者为了追求效益最大化,往往是重经济效益而轻社会效益,因此民间资本聚集在县城多,农村较少。而向金融机构借贷,门槛较高。政府财政支持与庞大的需求量相比,只是杯水车薪。造成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低,市场设施不健全,市场经营成本高,不能很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资金短缺成了制约我县市场建设和改造提质的关键因素。

在农贸市场建设上,要坚持“合理规划、积极扶持、提高档次、规范管理”的原则,努力推进市场规模化、现代化、群体化的发展,建立布局合理、结构完善、服务齐全、辐射力强劲的农副产品流通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生活。

结合我县现有农贸市场实际,“十三五”期间农贸市场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实施“411”工程,即:在县城提升改造铁路综合市场、谢家坪农贸市场及中学路农贸市场等4处农贸市场;在农村规划建设11处乡镇集贸市场。以逐步实现城区有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及交易市场,农村乡乡都有设施较为齐全、功能较为完善、管理服务比较到位的农产品集市的目标。(具体任务详见项目规划表)

(一)加强农贸市场的统一规划工作。今后,在城市总体开发建设中,首先规划出市场用地,合理布局农贸市场。市场的建设审批应规范化、程序化。在县城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时,要充分发挥商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参与市场建设项目审批。对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市场坚决不予审批,对符合建设要求的市场必须统一规划,明确管理责任,增强市场布局的合理性、科学性,全面体现市场的整体功能。

农集贸市场管理篇(5)

(一)场内人员行为缺乏城市公共商业空间内的文明规范

一是市民买菜沿袭路边交易习惯。有的习惯将菜叶扔在地上;有的边走边摘菜,菜叶、豆壳扔了一路;有的光膀子、随地吐痰、抽烟、乱扔烟头,不把农贸市场当作城市现代商业空间。

二是场内经营者还有路边摊位经营意识。为了扩大销售额提高利润,有的摊主喜欢突破摊位空间限制,溢摊、出摊经营;有的为图方便,在摊位周边乱扔蔬菜废弃皮壳,垃圾遍地;有的超越摊位条件开展批发业务,尤其在早市,有的甚至将经营摊位拓展到市场外和街道上。

(二)市场主办方的利益取向导致管理松弛

农贸市场主办者,一般不直接参与市场日常管理,只是根据摊位情况核算总租金,采取承包转包方式分派给日常管理人,并将日常管理费用压到很低水平,由于日常管理人手不够,难以维护秩序和场内保洁,市场只能维持低水平运作状态。同时日常管理人员为了增收,场内私搭乱摆,增加临时摊位,加剧了市场内部的拥挤混乱。

(三)政府行政主导的市场管理模式效率不高

第一,政府任务指派与职能分工不_致,致使管理效果短暂。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以及国家三定方案的落实,过去由工商部门一家统管的职能相继划分到相关职能部门,如农残、家禽防疫,生猪屠宰、收费监管就分别由农林部门、商务部门、物价部门监督和管理。但对市场活动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管理职责,一直由于农贸市场的定位问题而存在分歧,长期以来,职能分工让位于上级分工,常常出现指定负责的部门没有依法查处的权限,有查处权限的未被指定管理任务,使得许多行为难以彻底性纠正,只能是暂时性的,管一下改一下。

第二,条线部门超越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联合管理难以落实。为了实现某一管理目标,需要多部门共同配合,地方政府指定其中一个具有一定行政资源的部门,如行业规划权、政策制定权、资金扶持权等,来牵头负责情况汇总、居间协调、信息交流、共同行动。目前,地方政府仍然沿袭过去农贸市场的管理模式,越过商务部门职能指定工商部门作为牵头部门显然不合适,一是从工商部门职能看,它主要负责对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行为监管,是农贸市场管理中的一小部分;二是作为条线部门在市级以下政府中,工商部门不属于政府所辖部门,很难协调政府所属的块块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组织。

第三,过多地依赖行政手段而缺乏经济手段。农贸市场中属于事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应由相关的管理制度或机制来约束。现在的管理中,依照内部约定实施经济制裁的手段严重欠缺,即便有所规定,也很难有效执行,市场管理工作主要依赖政府部门的检查执法来推动,通过外在的他律实施监管,不胜其累。

(四)政府对农贸市场建设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足

第一,政府管理目标要求提升而公共投入却没有跟上。主办方为了盈利,尽量减少管理费支出,场内卫生保洁、场外车辆停放方面政府也没有补充投入,致使政府管理目标没有转化为市场自身的管理目标,导致农贸市场环境差的现象比较普遍。

第二,环卫部门公共服务的长期缺失。环卫部门每天固定时间在固定地点按次序收集垃圾,对于农贸市场这样生产垃圾的大户,并没有安排特殊的收集方式。在早晚上菜高峰期间。经常由于垃圾清运不及时,影响场内经营秩序。

第三,农产品交易准入制度不完善。从消费安全角度看,农产品交易场所必须具有设备检测和内部质量把控条件。由于缺少准入制度,一些规模很小的农贸市场,以及散落在城市里的个体蔬菜店、活禽店、肉店,还有那些开着卡车、挑着担子到处兜卖的流动摊贩,如果任其发展,农残、注水肉、瘦肉精、病死猪肉、禽类防疫、水产品运输过程中添加致癌物、水发产品致癌问题等安全隐患很难消除,而且会降低市场方提高管理水平的积极性,还会浪费大量的行政监管资源。目前,行政监管部门面临着诸多尴尬,一方面,无法依法责令场外经营小店整改和停业;另一方面,由于怕影响市民日常生活,对不具备条件也不整改的市场,不敢强行关闭。

二、农贸市场作为准公共产品具有多重管理属性

(一)农贸市场的公共性与准公共产品定位

首先,农贸市场长期融贯于百姓生活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公共性。

第一,农贸市场功能可替代性弱。对于居民生活十分重要。农贸市场为居民提供日常食品需求,满足居民的一日三餐;交易的农产品新鲜、方便和价格便宜深受居民认可。即便现在城市里已经拥有众多综合性超市。还有一些专业性生鲜超市或是蔬菜连锁店,但农贸市场依然是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流程中最便捷、最经济的平台。

第二,农贸市场选址基本上由历史沿袭,居民对此有很强的认同依赖。农贸市场设施基本都在居民密集区。所用场地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国有房产开发公司或政府兴建;二是政府规划由开发商享受优惠而兴建的配套设施;三是由镇街一级政府或大型企业出借闲置土地民资兴建;四是原有大棚市场改造为室内农贸市场,政府给予资金扶持。虽然现在大都实行了民营化,但其为居民生活配套服务的性质没有改变。

第三,农产品集中交易有利于货源和质量的把控,农贸市场是农产品进入市民餐桌之前的重要安全关卡。农产品没有标准化的生产工艺流程,质量问题随时都有可能在生产、加工、运输、流通等环节出现,这就需要有对货源正当性进行审核、对产品质量安全性进行检测的第三方管理机制,采取农产品集中交易模式、实现集中质量安全把控显得尤为重要。

第四,农贸市场盈利模式主要是靠获取租金,基本上属于微利性经营。农贸市场的经营模式主要是市场主办者通过投资兴建或上缴一定的土地房产租借费或承包费获取经营权,以收取经营户摊位费获取收入,摊位费再通过经营户成本最终传导到菜价上,形成租借链、成本链。从某种程度上讲,露天、大棚或设施越简陋的市场,蔬菜价格较低,人气反而较旺。

第五。农贸市场内集聚了众多经营户,交易方式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

准公共产品,是指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或有限的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它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如教育、政府兴建的公园、公路等都属于准公共产品。

农贸市场的经营活动具有非排他性和一定程度的竞争性。对于获得同一农贸市场承租摊位的经营者来

说,当甲从事食品经营的同时,并不会排斥乙卖菜。就是说。甲在使用农贸市场的同时,不排斥乙的使用,也不排斥乙获得利益。但是,场所内经营者之间的竞争是显然的。与超市、连锁经营者不同,农贸市场内集合了众多的市场经营者,他们的进货渠道大多来自于同一集散地,进货价格几近一致,利润率极其透明,其销售价格平均要比综合性超市低。

农贸市场具有公益性、微利性、替代性弱等特征,可以将此定性为准公共产品。对于准公共产品的供给,在理论上应采取政府和市场共同分担的原则。以此定位,来研究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问题,才能寻找到较佳的管理思路。

(二)农贸市场管理具有多层次性和多重属性

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要管理好两个层次的主体:农贸市场的主办方和场内经营户,政府应当对他们的经营活动与社会影响依法分别实施行政管理。二是农贸市场的主办方对于市场活动的日常管理,主要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实现对市场经营环境的维护,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引导场内经营户合法合规经营。三是市场管理人员对场内经营人员和入场消费的购买人实施具体管理。其市场内交易活动和场内行为都要遵守秩序。

不同层次和方式的管理,具有不同的性质。

第一,行政执法。政府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对市场中蔬菜农残、家禽与肉类检疫、农产品来源等,以及经营户的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实施行政监管,并依法对场内经营户和市场主办方的违法行为实施查处,维护市场法制,维护居民消费权益和生命健康。

第二,契约管理。政府通过行政合同规范市场举办者的行为。政府依法规划批准建设农贸市场时,市场举办方应有文明规范经营的承诺,由此形成与政府的合约:经营户在入场经营时向市场主办方签订文明规范经营承诺,相互形成契约;市场主办方向入场购买者提出文明倡议和宣传,与广大消费者达成共识。

第三,自律管理。农贸市场协会可以受政府的委托对所属各会员农贸市场的文明经营进行检查、评比,并对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奖励和惩罚建议;政府管理部门将检查、评估结果作为政策扶持的依据。同样,市场主办方将场内经营户组织起来进行评比考核,并将诚信摊位张榜公布,引导市民到诚信摊位消费,从而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自律机制。

三、建立自律、契约、执法相衔接的农贸市场管理架构

政府对农贸市场的建设管理,具有宏观性、行政性、依法性、外部性、非自主性的特点。农贸市场的日常运行和文明建设,主要还是要靠市场自身的管理。为此,需要把政府管理、市场管理与行业自律结合起来,构建以自律管理为基础、以契约管理为纽带、以执法管理为保障的农贸市场管理架构。

(一)建立农贸市场综合管理的政府职能协调机制

首先,明确主管部门职责。农贸市场的管理职责归于具有相关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承担,主要负责制订整个地区农贸市场的布局规划,制订农贸市场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等规划,提供农贸市场建设和运行的制度,协调政府对农贸市场的管理。

其次,划分和协调各职能部门行政执法的管辖范畴。农贸市场的文明规范建设,涉及工商、商贸、城管、环卫、卫生、质检、农林等多家职能部门,应先明确各自职能边界,再建立各部门合作管理的机制,实行有效监管。

(二)加强农贸市场有序进入和退出制度建设

首先,要建立农产品准入经营和入场经营制度。一是农贸市场必须具备对入场农产品货源管理机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这两项基础条件,方可对外经营。二是对小规模的独立门店实施行政许可。

其次,加强对摊位收费权限、收费标准的监督,提供相关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不同档次市场的收费,提升规范经营的水平;对不按规定的、屡不改正的市场主办者暂停或收回收费权,使得政府不因对市场主办的处罚累及百姓日常的购菜权,引发。

(三)构建由政府、市场、经营者组成的规范经营责任链

首先,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并通过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申办农贸市场时,需要对场内场外环境和卫生、摊位摆放秩序、买卖秩序、文明宣传等事项作出责任承诺;场内经营户提出入场申请时,也要签订相应的责任承诺。

其次,建立与承诺相对应的保证金制度。市场向政府指定部门或委托管理单位,缴纳文明经营保证金;经营户向市场交纳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证金。政府指定部门或委托农贸市场协会对各市场进行考核评比,对达到目标要求的,由政府兑现增加人员经费补贴或相关建设改造资金补贴: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动用保证金加以整改。

(四)充分发挥农贸市场行业协会组织自律管理的作用

第一,政府要对行业协会加强指导。一方面,主管部门制定农贸市场文明建设的规范标准,提出总体的管理要求,为发展中介服务组织提供良好的制度依据;另一方面,职能部门参与行业管理的制度设计,做好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的衔接。

第二。按照市场自治组织的要求建设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应保持自己的独立性、自律性、公正性,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完善内部机制,注重协会的微观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强化经济责任制和财务控制。完善行业协会内部结构,建立行之有效的规则和监管。

第三,充分发挥协会章程实行行业自我管理的作用。行业规章约束行业的从业人员,要把行业章程与每个市场主办方的经营管理直接挂钩,与市场中的经营户直接挂钩,更好地运用行业规范和经济责任调节经营者的行为。

第四,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业务素质,增强其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改变目前农贸市场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管理较弱的状况。

四、政府提供有效的扶持与服务

(一)政府提供必要的建设扶持资金,完善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

根据城市规划和政府工作计划,对兴建及改造升级的农贸市场,给予一定项目的一次性扶持资金,为农贸市场规范有序经营创造基本条件。为每个农贸市场配备农残检测设备,并提供一定的日常运作费用,确保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行,以便把好农产品质量关。

(二)政府提供或购买部分公共服务,激发农贸市场投资者提升管理水平的积极性

农集贸市场管理篇(6)

1 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投资实力不够,低水平建设

农贸市场的建设大多是经贸部门,建设资金有限,投资概算和布局没有充分论证,仓促上马,普遍存在“以街为市”、“以路为市”的状况。而且是市场一建了事,在后续追加投资和设施维护、管理方面根本没有投入或是投资甚少,造成农贸市场低水平建设、档次不高,适应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1.2 市场规划不合理、基础设施简陋

农贸市场大多在70、90年代兴建,依托在人口较多、地点便利的较大乡镇或是具有大宗农产品、特色产品的乡镇集市,或是老县城中心区,大多存在设计规划不合理、设施简陋等问题。具体存在问题:一是规划没有前瞻性、没有考虑建筑容积率、车辆和农产品吞吐容量等,特别是停车场问题,车辆没有固定地点停放,车辆占道停放和进场乱停放。二是安全隐患严重。大多农贸市场因陋就简,造成安全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齐全;虽然国家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明文规定,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不允许露天经营,仍然有肉类、禽蛋、熟食出售,生鲜品、牲畜交易和易污染产品交叉摆放,没有净菜上市,农副产品和工业品混杂;排污排水系统、公共卫生等严重滞后,存在火灾、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等安全隐患;三是市场设施简陋、陈旧。因受建设资金的限制,市场大都用钢筋混凝土钢棚结构,也有部分市场是砖瓦结构、钢或木制敞开式交易大棚,电力线路、钢结构、摊位等设施老化严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信息化硬件也跟不上时展的需要。

1.3 流通模式老套滞后

大多数农贸市场沿袭固化的旧模式,只是作为产品集散地、交易地,没有创新发展,集镇农贸市场更是停留在物物交易的传统零售方式。

1.4 市场管理不规范

一是乡镇自办市场因受经济利益驱动,不仅在建设之初就没有向市场建设审批单位申请和接受审查,而且建成后管理上只重收费,轻服务,市场内消防、治安、卫生跟不上。二是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违章搭建和经营的马路农贸市场脏乱差、市场内非法经营的摊位虽然归县行政执法局管,实际上行政执法局只是向摊位收取占道费,管理和服务受人员、精力限制无法到位。

2 发展公益性农贸市场的几点思考

农贸市场既是社会流通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反映一个城市建设水平、管理水平、生活水平乃至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农贸市场要发展,就得发挥其促进生产、引导消费、解决就业、增加税收、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作用。着重突出公益性的成分,才能拉动强大的农村内需市场,促进农村服务业发展。

2.1 高关注发展

首先,要充分重视。树立“大开放促进大发展,大流通促进大发展”的思想来关注农贸市场建设。可喜的是国家已在发展公益性农贸市场实行政策和资金倾斜。2011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累计安排37.6亿元资金,支持1200家农产品市场和企业建设了2135个项目,带动社会总投资231亿元。在全国29个省区市的117个城市,支持近1500个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推动试点城市及周边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要保持这个良好势头,继续督促各省份加大试点县市农贸市场的建设。其次,要发挥主导调控作用。省市县要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加强政府引导和总体设计,通过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引导,调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现代流通积极性。

2.2 高起点规划

农贸市场建设规划要以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作为重大战略意义,把协同推进城镇化和农村发展作为指导方针。要抓住国家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有利时机,把县乡集贸市场建设融入城镇建设规划。要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规划设计,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做到高档次、大气大手笔,可按照每万户居民拥有集贸市场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标准来规划。注重突出地方产品和文化特色、有创新。要充分考虑停车场、消防安全通道及消防设施等市场安全设施的设计。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级的意见,进行充分论证。要坚持一张蓝图管到底,如果确定了建设规划,可以分步实施,但决不能因为地方领导的改变而随意变更规划。

2.3 高标准建设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招商引资,招引龙头企业或骨干企业建设农贸市场、配套交易、仓储、加工配送等设施,提高市场建设档次。要以服务现代流通体系的需求来建设公益性农贸市场,按照商务部的《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对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经营设施及管理设施规定进行实施建设,严格交易厅棚、地面及墙体、出入口及通道、停车场、供电设施、给排水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对档口、计量经营器具等经营设施及办公、检测等管理服务设施也按照标准规范建设。要突出配套好信息硬件系统,以信息化来促进农产品流通,打造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产销链条稳定的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提升农村商品统一配送能力,提高农村商业的组织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重视现有集贸市场设施的改造,引导农产品连锁超市建立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对农贸市场经营环境、经营设施、经营管理和配套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新建公益农贸市场建设以社区为主,可由社区负责经营。

2.4 高效能管理。首先,推广实行“农超对接”模式,鼓励大型连锁超市与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名特优农产品产区进行产销对接,引导农贸市场紧密联系农产品生产基地,完善配送服务和网络交易,从而建立强大的生鲜配送体系和规模化的零售终端。政府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起职责,加强管理和服务,对市场组织管理、硬件设施配套、场内经营者行为、信用建设管理、消费维权措施等内容进行规范,按照商务部已134项农产品流通行业标准来实施,构建起专项和公共管理服务机构为依托、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和经营相结合、相协调的新型市场服务体系。实施好市场摊位经营台账和可追溯管理,提升技术服务能力,鼓励发展连锁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

参考文献:

农集贸市场管理篇(7)

做好现有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根据省政府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目标任务,全市在2013年全面完成改造提升任务。目前尚未实施改造提升的责任单位,须将该项工作作为2013年度重点工作予以落实。海昌街道硖东菜场、盐官镇丰兴农贸市场、市区南苑农贸市场、袁花镇袁花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需在2013年度完成。周王庙镇周王庙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要加强督促指导。农贸市场改造应对照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标准实施,注重完善停车场、停车位等市场配套功能。

规范便民交易点。对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硬件设施基本符合农贸市场标准,但因土地、规划等原因而无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的农副产品交易场所(俗称无证农贸市场或便民交易点,大多由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可行性方案,通过简化或补办手续,妥善开展市场名称登记,逐步纳入规范管理。

建立完善“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与市场产供销对接机制。强化农贸市场与蔬菜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直销对接,有效降低流通成本。2013年新增蔬菜基地面积500亩,并进一步优化农贸市场内蔬菜基地直销点建设。鼓励业态创新,推进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实行“农改超”;探索大型商业超市直供直销、连锁配送、净菜销售模式。

强化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探索肉类等重要商品品牌化经营,完善上市商品可追溯机制,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实现农副产品全索证、全备案。加快农贸市场检测点建设,拓展检测项目、提高检测频率,提升检测水平,农产品批发市场和50个经营户以上农贸市场全部设立检测点。建立电子监管网络,完善信息公示和价格预警。强化不合格食品后续处理,注重源头监管,加强部门协作,加大食品大要案查处力度,形成政府部门监管、市场举办者管理、经营户自律的良性机制。

扎实开展“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结合“六城联创”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创建“文明示范农贸市场”要求,力争每年成功创建1至2家省级“文明示范农贸市场”,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水平。

完善农贸市场摊位租赁费收费行为,平抑市场物价。发挥国有农贸市场示范带动作用,国有农贸市场按年度摊位费总额的5%、集体农贸市场按年度摊位费总额的3%,设立文明诚信经营奖励基金,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进行评比并进行奖励。实行摊位租赁费最高限额,确保摊位费维持在可控水平。以市场为单位,以满员市场前三年招标最高年份的总金额为最高限额,超过部分50%充入文明诚信经营奖励资金,其余50%作为市场发展资金。

政策保障

新建农贸市场。由国资或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新建农贸市场的,可通过行政划拨、协议出让、集体使用、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对新建标准化农贸市场,验收合格、办理市场名称登记后,由市财政给予实际投资额(不包括土地成本,仅限农贸市场部分)1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财政补助。落实减免规费政策,建设农贸市场按照社会公益基础设施规定,享受税收、建设、用水用电等相关扶持政策。大管网配套费等建设工程规费减半收取或全免,农贸市场水、电费用按居民用性质收取。

创建“文明示范农贸市场”、“星级文明规范农贸市场”。经星级市场考评合格,由市财政给予五星级50万元、四星级30万元、三星级20万元、二星级10万元、一星级5万元的财政奖励。由低星级评定高星级的,实行补差奖励。星级农贸市场复评合格(三年一复评),按上述标准减半奖励。经省考评组认定为“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财政奖励。

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农贸市场建设系民生大计,也是一项经济工作,关乎食品安全,关乎社会稳定。各镇(街道)、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做好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城市工程的根本性工作和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予以推进。

农集贸市场管理篇(8)

(一)废旧物资收购行业

“十一五”期间,我市出台《市废旧物资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多次组织开展了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的治理。目前全市仍有分散的废品收购点405家(其中有证经营的350家),主要以回收废纸、金属、塑料为主。其中距河道垂直距离小于20米的有92家,收购点用地面积大于200平米的有172家。全市建有2处集中交易市场,一是伊桥村废品收集中心,占地41.1亩,入驻经营户22家;二是丁公堰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占地50.3亩,入驻经营户47家。

我市废旧物资收购行业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规划滞后,设点随意。除市区建成区通过前期整治后废品收购大部分已集中进点经营外,因全市尚无收购站点统一布点规划,目前收购站点无序设置、布局分散、点多面广。加之废品收购未设定行业准入条件,导致目前废品收购站点普遍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环境差。二是管理缺失,无照经营。目前市区建成区内有照经营户只占50%左右,而市区建成区以外无照经营、不依法备案登记的收购站点大量存在,长期游离在监管以外,造成市区建成区内集中进场不彻底,建成区以外分散经营难管理的现象,导致收购管理“四统一”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三是设施缺乏,污染环境。我市废旧物资收购点在环境保护、卫生保洁、消防安全等方面普遍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废旧物资收购点缺乏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废品中的废液、分拣加工或雨淋产生的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直排,分拣后的残留垃圾乱倒,对水环境的污染较为严重。

(二)农副食品加工行业

我市自《市生猪定点屠宰行业发展实施意见》以来,遵循屠宰厂(场)设置适度集中、便于监督管理、有利竞争、促进生产和流通的方针,加强了统一规划和科学布点,全面提升了全市屠宰行业的工艺、技术水平和装备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担负全市生猪屠宰任务,主营生猪屠宰和鲜猪肉批发、零售业务,现有下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4家,分别位于许村、盐官、袁花和硖石,生猪屠宰加工年污水排放量约5万吨、废弃物约560吨。市生猪定点屠宰行业在污水防治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污水虽经处理但纳污集管率低,废弃物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够完善;二是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不够系统完善,日常监管有待加强;三是个别屠宰场实际屠宰量已超设计规模,作业场地、污水处理、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设施亟待改善。

我市自《市豆制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以来,根据全市统一规划布局,对不符合条件的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停产关闭,鼓励和扶持了袁花、斜桥、长安三个规模化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由于豆制品制造工艺的特殊性,生产废水具有水量大、浓度高、污染严重的特点。个别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受污水管网管径小等因素的制约,生产废水无法全部入网排放,对当地河道的污染较为严重。

(三)农贸市场

“十一五”期间,我市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根据市场规划和商贸服务业网点规划,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整顿一批、重新命名一批”的要求,以解决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差、档次低和环境“脏、乱、差”为突破口,全面改造原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加快了我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步伐。全市现有室内农贸市场39个,其中有证经营的有33个(市区11个、镇级12个、村级10个),无证经营的市区菜场6个。我市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各镇农贸市场布点规划相对滞后,网点布局不尽合理,农村临时交易点呈点多面广态势;二是镇村两级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差、档次低,管理力量薄弱,“脏乱差”现象较普遍;三是镇村两级农贸市场公共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39个农贸市场中有20个污水未接入城乡污水收集管网。

(四)其他行业和市场

和废旧物资收购、农副食品加工和农贸市场一样,我市“十小”行业、农批市场等其他行业和市场也具有以下共同的特点:一方面这些行业和市场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部分还带有公益属性,属于特定的行业和市场,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不能简单的一关了事;另一方面,这些行业和市场普遍存在“散、小、脏、乱”的特点,缺少转型提升的主观愿望和客观条件,加之缺乏行业和市场的有效监管,一直处于无序发展的状况,对水环境的污染也一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治水、铁腕治污”的原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快实施我市废旧物资收购、农副食品加工等特定行业和农贸等市场的污水防治,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为建设生态宜居新市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三、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我市在废旧物资收购、农副食品加工等特定行业和农贸等市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围绕科学规划、完善设施、整顿提升、强化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行业和市场管理,利用3-5年时间,重点实施废旧物资收购、生猪屠宰加工以及农贸市场污水防治专项治理行动,同时探索豆制品加工、“十小”等其他行业和市场的水污染治理,实现特定行业与市场污水防治长效管理。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废旧物资收购行业污水防治专项治理

通过废品收购行业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回收终端体系建设,建立并优化规范化的废品回收服务网点,提高废品物流速度,提高废品综合利用和处置环保技术水平,切实消除或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具体目标和任务为:

――完善废旧物资收购行业布点规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制定全市废旧物资收购行业发展规划,布局镇、街道废旧物资收购站点,解决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点多面广、布局分散、无序设置等问题,为整治开展创造条件。

――构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按照“集中化经营、市场化管理、规模化发展”的思路,构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加快废旧物资市场建设,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实现规模化经营。

――规范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的准入和管理。坚决取缔无证无照以及不符合条件的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完成市区建成区、水源保护区、河道两侧30米范围内的废品收购站点的清理,全部进入统一布局设置的规范化废旧物资收购场所。

(二)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污水防治专项治理

通过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屠宰加工污水、废弃物处理过程符合规范化要求,排出的废水达到一级排放标准,经过处理后的废弃物在出运、堆放、使用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具体目标和任务为:

——完善定点屠宰加工体系。通过严格控制总量、合理优化布局、促进规模经营、推进提标改造等措施,至2015年建立起与产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相适应、布局科学合理、竞争规范有序、加工设施先进、产品质量安全的机械化、规模化、现代化的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体系。

——强化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加快许村屠宰场异地改建进度。增设焚烧炉、设置无害化操作间,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高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污水达标排放处理能力。2013年硖石、许村屠宰场达到二星级标准,袁花、盐官屠宰场达到一星级标准,开展节水减排活动,污水截污纳管率达到100%。

——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监管。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检查、养护、维修等制度,加强废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加强督查,确保污水治理设施运转正常,防止出现由于设施故障而造成废水直排或超标排放的现象。硖石屠宰场屠宰间和无害化处理间设置监控探头,实行远程监控。许村屠宰场搬迁项目竣工投产后同步实行信息化监控。

(三)开展农贸市场污水防治专项治理

通过农贸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市农贸市场进行提升改造,加强市场下水道管网建设,完善市场基础配套设施,确保市场排污设施通畅,各镇中心农贸市场硬件设施达到“二星级”以上文明规范市场标准,实现市区所有农贸市场及各镇、街道和开发区中心农贸市场污水接入收集管网。具体目标和任务为:

——加强农贸市场规划选址布局。综合考虑农贸市场的服务半径、区域辐射、人口密度等因素,加强市区及各镇农贸市场规划布局,合理设置农贸市场网点,避免无序重复建设。完善城镇基础配套设施和服务设施,加快市场提档升级,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农贸市场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现有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以农贸市场公益性、民生性、社会性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农贸市场提级改造,对已建农贸市场污水处理及排污管网设施实施更新改造。到2013年底,市区所有农贸市场的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纳入污水收集管网。到2015年底,各镇、街道和开发区的镇级农贸市场硬件设施达到省二星级以上文明规范市场标准,市场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纳入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污水直排现象得到根本治理。

——提高新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要按照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三星级标准对新建农贸市场进行规划建设,优化市场布局,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纳入城市污水管网。力争2015年前再新建三星级以上标准农贸市场5个,创建省级示范农贸市场2-3家。

五、工作步骤

(一)废旧物资收购行业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

1.各镇、街道和开发区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废品收购点的位置,距河道及市级以上公路的距离,设立时间、用地性质、房屋权属、从业人员、经营人员、回收物资分类及回收量、环卫设施配置、场地围护、营业证照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和调查摸底的质量。

2.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各镇、街道和开发区上报的调查摸底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形成统计分析材料。在此基础上,按照分步整治、有序推进的原则,负责制定《全市整治废旧物资收购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标准和整治重点,开展宣传发动,部署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市经贸局是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的政府管理职能部门,承担全市废旧物资收购业的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制定促进废旧物资回收行业规范提升的意见,制定行业准入标准和发展扶持政策,鼓励集中化经营、市场化管理、规范化发展。要根据《市废旧物资收购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废旧物资收购秩序整治,推行流动收购“四统一”管理制度。

2.市供销合作总社要抓住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契机,负责规划全市废旧物资市场、固定收购网点布局,加快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恢复开展废旧物资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务。通过包装项目、招商合作,引入再生资源专业回收公司,加快废旧物品收购龙头企业培育,鼓励较大的经营户以加盟连锁等方式与专业回收公司进行联合。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居住区设立再生资源收购网点,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等经营模式,负责回收废旧可再生资源,并做到回收物日收日清,不在居民区回收站点存储。

3.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会同经贸、工商、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组织各镇、街道和开发区对所辖区域内的废旧物资收购点进行分类整治。坚决取缔无废旧物资收购执照以及市区建成区、水源保护区、河道两侧30米范围内的废品收购点。对其他符合保留条件的废品收购点,要认真开展环保、消防、安监、卫生方面的整改,确保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纳管排放。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

1.按照疏堵结合原则,由属地政府按照行业准入标准、网点布局规划和站点设置条件,规划确定辖区布点区域和禁设区,加强长效管理,严格新设站点的控制,坚决取缔未经批准的新出现的各类废旧物资收购站点。

2.加快硬件设施改造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无害化,提高组织化程度,发挥规模化经营带来的价格优势,淘汰零星分散的小型废品收购点。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扩大各连锁点的经营能力,鼓励进行初加工,并逐步向深加工发展,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最终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产业化。

3.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人员特别是对个体经营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非法经营活动的监督和举报,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开展再生资源利用共性技术研究和开发,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二)生猪屠宰加工行业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

由市经贸局组织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截污纳管现状调查,摸清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由环保部门对现有4家屠宰场污水排放情况进行突击抽查和系统评估,提出评估整改意见。市经贸局根据现状调查和评估整改意见,分析生猪屠宰加工行业污水防治的难点和关键问题,提出屠宰加工行业污水防治整治标准、工作步骤和主要工作任务,制订《生猪屠宰场污水防治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由市经贸局牵头组建市生猪屠宰行业污水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生猪屠宰场污水防治实施方案》,部署我市4家生猪屠宰场整治工作的任务,抓好责任落实和任务分解。

2.2011年底前硖石屠宰场完成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焚烧炉购置及土建工程,以及焚烧炉、落水管、消毒池、沉淀池、干化池改造并投入使用。2012年6月底前硖石屠宰车间、无害化处理间完成探头安装并网,实现信息化远程监控。2011年底前完成袁花、盐官生猪屠宰场无害化操作间工程并投入使用,2012年6月底前污水经达标处理后纳入城乡污水收集管网。

3.许村屠宰场2011年底前完成无害化操作间工程并投入使用。许村屠宰场异地搬迁项目争取2012年5月底前动工建设,2013年10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新的许村屠宰场污水处理纳管达标排放,生猪屠宰及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实行信息化监控。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

1.进一步优化屠宰场网点布局。制定并实施我市现有4家生猪屠宰场点的整合提升规划,推进屠宰企业规模化、标准化经营,不断提高屠宰加工行业机械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加强屠宰行业污水防治的日常检测,强化对生猪屠宰企业污水排放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屠宰加工行业污水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屠宰加工行业污水防治工作成果。

2.加大生猪私自屠宰执法。充实生猪屠宰执法力量,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大对定点屠宰企业、城郊结合部、农村以及市域交界地区的监督检查,实现生猪定点屠宰率100%。同时积极探索其他畜禽屠宰的监管,杜绝私屠滥宰场点对水环境的污染。

(三)农贸市场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

各镇、街道和开发区开展各自辖区内农贸市场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及截污纳管等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市工商局在此基础上,制定《农贸市场污水防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市工商局组织各镇、街道和开发区,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开展污水整治专项行动,落实市场举办单位的管理责任,开展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完善市场硬件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按照规范化要求,加强市场环境卫生保洁、污水处理和排污管理,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的更新、保养和维护。对偷排乱排市场污水的,责令市场举办者限期整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依托城乡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对全市20个污水未入网的农贸市场实施专项治理。其中,市区污水未入网的农贸市场有东苑农贸市场、硖东菜场、伊桥菜场、东郊菜场;镇(街道和开发区)污水未入网的主要农贸市场有盐官农贸市场、袁花菜场、许村镇农贸市场、杭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马桥菜场;镇村污水未入网的其他农贸市场有祝场农贸市场、斜桥镇路仲农贸市场、长安镇城西农贸市场、袁牧农贸市场、周王庙农贸市场、钱塘江农贸市场、丁桥镇新仓农贸市场、许村镇沈士农贸市场、许村镇科同农贸市场、许村镇翁埠农贸市场、先锋菜场。

3.上述20个农贸市场污水专项治理的实施时间,应根据城乡污水管网建设的进度,在具体的实施方案中逐一明确。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

1.加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的统筹和调控力度,进一步优化农贸市场规划布局,强化对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污水处理和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农贸市场污水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巩固农贸市场污水防治工作成果,促进全市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2.建立污水防治监管考核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全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污水防治监管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农贸市场污水达标排放的动态监管。对未如期纳入污水收集管网的农贸市场,与星级文明市场的评定及各项财政扶持政策挂钩,健全完善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晋级淘汰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污水达标排放处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特定行业和市场污水防治行动计划既是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行动计划之一,也是水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各专项治理行动要分别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城管、经贸、工商等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治理工作的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工作措施,按时完成各项治理任务。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以及农贸市场的污水防治专项治理行动是特定行业和市场污水防治工作的重点,必须加强组织协调,有序推进治理行动的开展,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位。与此同时,其他行业和市场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以贯彻落实我市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精神为抓手,举一反三,统筹兼顾,积极开展豆制品制造、“十小”行业、农批市场等其他行业和市场的污水防治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农集贸市场管理篇(9)

一、集贸市场整治时间:2011年8月1日—9月10日。

二、集贸市场整治范围:区辖区内的所有集贸市场,包括农贸市场、四普庄农贸市场、报社农贸市场、南岭山庄农贸市场、东苑阁农贸市场、龙骨井农贸市场及乡镇农贸市场。

三、集贸市场整治内容

(一)市场管理办(中心)证照齐全,市场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健全,收费标准遵照物价部门核批标准。

(二)市场内无销售病死家畜家禽水产品、假冒伪劣商品、野生动物、残留农药过量蔬菜及过期变质食品。

(三)市场容貌良好,经营户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摊位、店铺整洁;经营设施完好,无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张贴、乱停车辆、乱堆货物杂物现象;无乱丢乱扔现象,无空摊、溢摊现象。

(四)市场秩序良好,有(行规)行业牌,商品划行归市,分类摆卖,无超摊位、占道经营现象,交易秩序良好。

(五)市场卫生条件好,市场设置专职保洁人员,保洁人员统一佩带保洁标志,全天候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市场内每个摊位配有密封带盖的垃圾桶,自产自销的经营户自备垃圾袋,地面、摊位干净整洁,无废弃物;无积水、污水外溢现象。

(六)经营户文明经营,礼貌待客,不做损人利己的事。

(七)市场供水、排水、消防设施完善,上下水道畅通,无堵塞现象。

农集贸市场管理篇(10)

2沂堂农贸商场规划建设现状分析

2.1沂堂农贸商场概况沂堂农贸商场所在镇义堂镇,下辖35个村,镇域总人口10.1万人,镇辖区范围内有固定建材市场、农贸市场5处,市场面积130万m2。沂堂农贸商场位于山东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大义堂村双岭路东段南侧,商场占地1.67hm2,其中的经营范围包括成衣、熟食、面食、粮油、蓄禽水产。该农贸商场有着良好的区域位置,其北侧的双岭路是义堂镇的重要对外至区市的道路,同时义堂镇是临沂市区重要的西门户,商场所在地周边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物产丰富,有着发展农贸批发与零售的优越条件。因此对该商场进行研究分析,以提升其规划建设,增进其发展的硬实力,提升竞争实力,拓展其发展前景有着现实性意义。

2.2沂堂农贸商场规划建设现状通过实地的调查走访发现现状的沂堂农贸商场在规划建设中存在一些显著的现象与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规划建设、环境卫生、经营与建设管理。首先沂堂的规划建设存在诸多不符规范导致的使用不便问题。商场外部的交通环境较差,表现在停车场地的设置与管理,商场周边车辆随意停放,人与车流交织在一起,交通秩序混乱。商场内部功能布局相对混乱,尤其是熟食部分与成衣部分交错布置在一起,造成人流穿插,影响购物环境。沂堂商场的建筑以厂棚为主,没有严格的建筑质量标准,这种形式的建设冬季不利于保温取暖,夏季不利于通风乘凉,室内购物环境相对较差。其次,沂堂商场的环境卫生条件较差。其外部由于排水设施老化,部分地段采用了明渠排水,有些地面铺装损坏导致积水,恶化了其外部的环境卫生条件;内部的水电与排水设施不齐全,没有取暖设施,内部的各种线路暴露在外,整个室内的环境给人一种粗糙感,很难营造出令人舒服甚至愉悦的购物环境。与目前与日俱升的超市购物环境相比存在着很大差距,尽管农贸市场与一般意义上的超市存在着根本的不同,从资金与操作的层面看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提升为超市的建设标准,但根据其自身的特殊性,进行与当前城镇建设水平和大部分消费者潜在的消费需求相适应的改造建设是当前的迫切需要;从另一方面讲也能够提升其竞争实力,拓宽其发展前景。再次,沂堂农贸商场缺少统一规范化的经营管理体系。经调查发现,沂堂农贸商场的产权归义堂镇政府,经营管理主体是工商部门,环境卫生基本无人管理,城管部门只负责市场秩序的维护,这种无序与主体的缺乏,给监管部门也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超市相对农贸市场是一种较成熟的大宗消费实体,其在管理上主体明确,管理模式成熟。成熟的管理模式和明确的管理主体队与农贸商场同样存在着很大的必要性。

2.3沂堂农贸商场规划建设存在问题分析沂堂农贸商场存在以上问题现象,并不是短时间内产生的,它的问题也并不仅仅存在于这一个案例上,在国内众多的农贸市场上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上述的这些问题,针对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需要进行针对性的分析认识,以更好的解决问题,优化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为居民提供良好的日常基本的消费环境。

3乡镇农贸商场规划建设优化建议

首先针对农贸商场的规划建设需要进行改造提升。针对农贸商场的外部环境进行改善,包括交通、排水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改进。由于商场使用有着一定的时段,高峰时段人流拥挤,合理的组织其外部交通存在着一定的必要性,一方面要将出入口设置在主要的人流方向,并结合周边道路等级进行设置;另一方面要布置合理规模的停车设施,包括小汽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停放场地,具体规模根据农贸市场使用人群的规模来合理确定,同时可以参照地方的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条例设置。农贸商场外部的铺装和排水直接影响着其外部的环境卫生状况,对于需要改造的农贸商场要结合其周边用地的竖向进行排水设施的改造,尽量采用暗渠或者管道排水,避免明沟带来的气味影响商场环境。对于农贸市场的内部要注意三个方面:合理布局功能,组织交通流线,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内部进行功能布局应尽量将相同或相似的功能组织在一起,形成不同功能模块间的大类分区,小类集聚的特点,避免生鲜区与环境卫生要求较高的成衣区交叉布局。市场内部交通流线的组织和功能布局是相辅相成的,同时需要结合出入口进行组织,在主要地方布置一定的休息集散场地,避免人流过度熙攘而没有缓冲空间进行调节。集贸市场内部的环境卫生状况直接决定着其购物环境的舒适性,对提高农贸市场的营业额存在着间接的推动效应,一方面应该布置一定数量的环卫设施和公共卫生间,另一方面应该有着相应的卫生管理措施同步进行,雇佣一定的环卫人员维持市场内的环境卫生。这三个方面的改进将能够极大的改善农贸市场内部的购物环境。其次是农贸市场的建筑质量的规范化。

据调查发现现有的大部分农贸市场的建筑质量存在多方面的隐患与不足。沂堂农贸商场同样存在着建筑质量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建筑空间尺度的规范化,沂堂商场现状建筑进深以6m为主,在使用中存在储存货物与店面销售共用拥挤的现象,参考规范,将其进深拓宽至8m以提供足够的使用空间,使得购物空间有了很大的提升。其次要突出改善其消防防疏散条件,现状商场流线交叉,不利于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使用,通过调整功能分区使其流线明确;建筑施工质量也需要根据当地情况逐步提高,尽量达到冬夏两季能够舒适购物;同时建筑内部的管线、电路和水管能设备也要提高使用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这些都是建筑安全的基本要求。再次加强农贸市场的监督与管理。农贸市场产权和经营权不明晰的现状亟需改善,首先要明确这两项权利主体,与此同时应该结合灵活化的原则,实现产权的多样化,鼓励各种投资主体兴办农贸市场,但是在根本的管理上应该由工商部门进行统一的监管。集市的管理要具体责任落实到具体职位和人员,加强市场日常管理,健全环境卫生、消防和物业管理的制度系统,加强入市产品的质量监督,监管人员针对集市中存在的违法和不规范行为严加防范与治理。另外,相应的经贸、规划、卫生、农业、质监、城管、交警、市场业主等部门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本范围内的工作,实现全方位的集贸市场管理。

农集贸市场管理篇(11)

全区登记在册农贸市场20家,无证农贸市场(临时便民交易场所)32家,总计52家,分布在全区各街道、乡镇。其中省级文明示范市场10家,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1家,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3家,一星级文明规范市场2家。形成了大中小相结合,多层次、多品种和多种运行方式并存的交易市场网络,为搞活流通,促进农产品的生产,繁荣市场,振兴经济和方便群众生活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农贸市场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__年全省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现场会在黄岩召开,王建满副省长高度肯定了黄岩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区里专门成立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主动将市场改造提升与“多城同创”等政府中心工作对接。在具体职责分配上,工商部门制定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标准、市场摊位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市场制定经营户准则及其他管理制度。发改部门参与市场建设规划的编制,负责对市场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或备案,参与项目的综合验收,对市场价格进行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市场补贴资金和奖励资金的预算,并及时足额到位。国土部门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市场用地方案。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市场的选址和建设方案。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市场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核,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马路市场和流动摊贩取缔力度。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市场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二是制定政策,支持提升发展。20__年,黄岩区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农贸市场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制订了区农贸市场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__年,区政府印发了《黄岩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补助奖励办法的通知》,加大奖补的力度,对规定时间内通过省文明示范市场验收的市场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并明确了新建类(迁建类)、改造类市场每平方米补助250元、180元以及仪器设备的补助金额。为确保城区中心菜市场改造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区财政预支经费400万元用于中心菜市场改造提升。同时,财政、国土、建设、规划、行政执法、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密切配合,落实相应政策,帮助解决了市场建设中遇到的大量困难。

三是因地制宜,推进改造升级。根据各个农贸市场位置、功能、人流量等特点,实行“一场一策”,量身制定了具体的整治措施和目标任务。严格对照“地不湿、无异味、菜安全、价公道、计量准、可休息”和“价公示、可追溯、联成网”的创建要求,对即将改造的市场进行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设计摊位结构。为确保顺利完成改造任务,注重设计、招标、土建、信息化等关键环节,合理倒排工期,全力提升进度。同时,实行上下互动机制,区农提办、各责任乡镇街道、市场举办者和区工商分局安排专门联 系人,实行改造提升工作进度月报制,及时反馈问题和困难,并第一时间解决。

四是严格管理,保障规范安全。一是自“多城同创”活动启动以来,全面开展市场整治“铁腕行动”,对经营户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保洁不到位等问题及消费者违章停车、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已组织1000余人次集中整治农贸市场30余家。二是创新推行“业务指导员制”,全区每家农贸市场均配备一名工商干部担任工商业务指导员,每日至少一次实地巡查指导,三是以奖罚金形式优化市场进出机制。对固定摊位经营户采取“奖罚金”,由市场成立考核小组,若违规视情节按不同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罚金;如经营户全年无违规行为,市场年底对其予以奖励。四是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开展市场食品检测,形成了以商品质量检测为中心、市场巡查为纽带、经营者自检为基础、消费者送检为补充、工商部门抽检为保障的市场食品质量监督体系,指导12个农贸市场建立检测点。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对生活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农贸市场的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农贸市场城乡发展不平衡。城区农贸市场分布不够合理。由于缺乏长远的规划、合理的布局,存在旧住宅小区农贸市场多而乱,新建小区未建配套设施的现象。人口密度大的旧城区农贸市场周围形成自发的马路市场,严重影响交通和城市文明形象。村镇及城郊结合部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比较薄弱,临时疏导点多为大棚式市场,场内除摊位外几乎没有其它设施,排污能力差,经营、购物环境差,吸引不了人气,而所在/,!/的村集体不愿意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改造。

(二)农贸市场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仍然无证的农贸市场,场内管理、硬件设施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存在一定距离。目前,市场管理中心没有市场外部管理的职能,而有外部管理职能的一些部门管理不够到位,造成农贸市场外停车位缺乏、流动摊贩堵塞交通等现象。一些较小的农贸市场内部卫生较差,地面多水易滑,存在环境脏、乱、差现象。部分群众反映一些熟食和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需有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检测和重点抽查。

(三)经营者和管理者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素质和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缺乏市场经济意识,缺乏服务意识,没有完善的服务理念。个别经营者文明卫生意识较差。管理者还停留在收收税费、租金的较低级的管理层面,不能立足于根据市场需求而对集市进行适时改造和完善的层面。

三、 下阶段工作建议

农贸市场建设是一项牵扯面广、较为复杂的工程,建议政府将市场标准化建设与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落实。

(一)加强统筹规划,引导市场合理布局。为建立健全全区市场网络和流通体系,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调整增量,改造与新建相统筹,业态升级与优化相结合”的总体思路,认真抓好规划布局,从源头上为农贸市场建设预留足够的空间。通过规划的编制,改善农贸市场的空间布局,统筹考虑农贸市场的服务半径、区域辐射及配套设施等因素。在做好存量农贸市场盘活、调整、改造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老城区的网点补充和新发展城区的网点扩展工作,以解决部分地区设点不足的问题。新建市场则要按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适当超前,立足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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