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现状
1.档案材料收集工作不严谨。自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执行标准,各个地方的管理方法都存在很大差异,管理方案不尽相同,各乡(镇)、村在填写的记录卡上存在很严重的填错、填乱、漏填等现象,使得档案在查找、转运、领取等环节漏洞百出,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老百姓对社保的信任度。
2.资金不足由于当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工作需求普遍高于政府财政部门实际拨放的经费,缺乏雄厚的资金作保障,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就无法高效的落实展开。
3.缺乏高素质的档案管理人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看似简单,其实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面对复杂、繁多且零散的档案,需要具有一定档案专业知识的人才能对档案资料进行系统的梳理、归类;事实上,档案管理工作大多是由其他非专职的工作人员兼任,往往难以对档案进行有效管理。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基本特点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档案来源广由于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服务的对象相比以前更加广泛,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人群来自社会各个阶层,这使得档案来源广泛且内容复杂多样。2.档案流动性比较强我国农村人口比重大,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主体是农民,而农民往往缺乏固定的工作岗位、工作流动性强,使得其自身的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建立与养老保险金的缴纳常常处于不稳定状态,这使得档案流动性大大提高,增加了档案管理难度。3政策性强、操作标准要求高我国人口众多,且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协调,加之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处于初级阶段,如何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事业的多元化发展,建立起一个高效的管理机制,需要不断地探索前进。
三、规范管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网络信息化管理。传统的社会养老保险档案一般均采用手工管理的方式,在实际使用、查找过程中浪费了不少时间,这与信息化时展趋势极不协调。对此,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应该借助计算机进行管理,实际工作中更多的在计算机上进行档案信息的管理,这大大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降低了工作强度,使得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轻松、便捷。同时,还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内建立起居民社保档案资料库,这样就可以更大范围的统筹管理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然后再在各个区域档案资料库之间在通过互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如此一来,又可以很好的解决档案流动时带来的诸多麻烦,大大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2.建立起必要的档案管理章程,标准化管理档案。目前,我国还缺乏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为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资料的完整、真实、系统,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档案管理工作很有必要,对、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档案弄虚作假等现象予以严厉打击,真正确保社保工作与社保档案管理工作同步发展,保障档案资料的真实可靠。比如;按管理要求将居民的档案划分为参保类、发放类、转退保类等不同类别,每一类进行编号排序;每年定期向上一级有关部门上报档案管理业务报表;外部、内部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借阅、查询、利用制度,查阅档案只限在指定的阅览室内;档案要及时入柜、入库,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档案库房重地,非因工作事宜不得进入,对违犯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等;通过建立起统一的标准对档案进行标准化管理。
3.规范管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强化纸质资料审核,确保电子信息准确。二是纸质档案归档规范化。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纸质业务资料、表格进行科学分类、规范编目、标准装订、完善储存,归档时要填好《档案入库登记簿》,保证档案归档规范、存放有序。三是保质保量地完成参保档案归档工作。
4.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开发与利用规范管理档案的最终目的无疑是更好的利用这些档案资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搞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并充分的利用这些档案资源,能够吸引更多的居民参与到社会养老保险当中来,积极健康的促进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
四、总结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规范管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关乎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良好发展,我们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的积累经验,不停的完善档案管理机制,才能更好地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更好的推动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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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苏本超.浅析如何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J].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13年10月
由于历史的原因,过去一提到档案,就不自觉地突出了它的政治性、神秘性。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转变,人们对档案的认识不应仅局限于是一种人类实践活动的历史记录,还应意识到它是一种重要的文化资源;对档案功能的认识不应再局限于政治史,还应认识到它的文化教育功能;对档案机构的认识不能仅视为机要保密单位,更应视为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事业单位。因此,我们在更新观念,突破思维瓶颈,把城建档案当作一种文化来经营,即城建档案不应仅仅是一堆冰冷的图纸,更应该是一种建筑文化、历史文化、人文文化的折射。一切文化都是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社会的实践经验总结和物质形态的凝聚。档案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历史记录,是人类智慧的物质结晶,是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因而,档案也是一种文化,即“档案文化”,所谓档案文化,是以档案记录的形式来体现和昭示社会、时代的文明成果,并以文化形式表现出来。
第一,档案是一种文化财富。它的内容十分广泛,能全方位地反映以往的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档案不仅忠实地记录并再现了人类文明的全貌和过程,而且它还具有了延续人类历史、人类文化科学技术的作用。可以说,档案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是一种宝贵的文化财富。
第二,档案是文化的积淀。档案是人类积淀文化的一种有效手段,是人类文化的贮存器,如果没有档案,也就失去了连续地全面地直接记录和积累文化的原载体。所以,档案作为文化的积淀,又是衡量文明的标准,现代社会把档案保存的多少,档案馆事业发展的程度作为衡量这个国家文明发展的尺度,不是没有道理的。
第三,档案是文化传播的重要媒介。文化传播是指一种文化传递扩散的现象,文化的积淀通过人类世世代代的传播而继续下去。在中国古代,档案还是当时文化的主要传承载体。因此,档案不仅具有贮存人类文化的功能,还有传播文化的功能。同时,它的传播过程中还会促使文化增值,比如,档案史料的汇编出版,一方面克服了档案孤本的局限,扩大了传播面,另一方面史学家利用史料汇编完成了新的著作、论文,产生了档案信息质的某种增放。
基于以上认识,档案已不再仅仅是政治的产物、政府的珍藏,而是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财富,正在由幕后走向前台,成为改变我们生活状态的一种新的文化。城建档案工作的根本任务和目的就是为城市发展决策服务,为广大市民对档案信息资源的需求服务。我认为,把城建档案作为文化来经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些探索和尝试。
一、首先要树立档案意识,破除档案的神秘色彩,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突出城建档案信息的文化性、社会性,重塑城建档案馆的社会形象。加强城建档案工作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广大民众对档案文化的兴趣和认同与档案从业人员对广大市民的认同是成正比的,如果不能树立面向民众的社会档案观,档案馆将永远是一座“冷宫”。作为城建档案馆,馆藏档案的种类和数量要适应社会的需求。第一要充分利用现有馆藏,以开放的、平民化的服务心态创新提供利用方式。档案是珍藏历史的宝库,又是社会经济发展轨迹的忠实记录者,因此,拓展档案馆教育功能和服力功能,让更多人到城建档案馆了解本地的城市发展史,以激发他们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激情,从而提高城建档案的社会效益,推动档案文化事业的发展。第二要适当调整结构,丰富馆藏,特别要增加反映城市建设文化、建筑历史和民居风土人情档案,把档案馆建设成为信息交流中心,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欢迎和接受,让更多的人享受档案信息给他们带来的实惠。从单纯为政府、为建设单位服务,转而面向社会大众,以求最大限度地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第三要了解城建档案在建设大众文化方面的作用,主要通过发挥城建档案在休闲文化建设方面的作用体现出来,加强与外界的联系,给神秘的、乏味的档案资源贴上吸引人的“标签”。这样一来,档案才能被大众认可,才能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这种信息的利用往往会演变为一种文化活动,并成为休闲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事实上这一课题已被档案界关注、研究了较长时间,从五十年代开始,许多国家的档案馆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实践与探索。总之,要建立这样一个信息集散中心,就必须收集和存储足够的有价值的城建档案信息和资源。
二、加大具有特色的文化档案的收集,是档案文化建设的基础工作。
档案作为人类劳动创造的一种特殊知识产品,是人类社会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进步与发展的一种重要的智力资源。城建档案馆在每年按规定正常接收档案之外,应主动收集或征集一些富有特色和文化底蕴的档案。在档案的收集中突出文化特征和地域特色,加强对名人名居、名胜古迹、风土人情等具有社会普遍利用价值的档案资料的收藏力度,增强城建档案文化积累的层面和层次,以满足知识时代社会对城建档案文化信息方面的消费需求。再如,在馆藏档案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地针对市政府公布的三批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名单进行梳理,拾遗补漏,收集并建立一整套完整的档案资料,既丰富了馆藏,又可以为政府、社会、民众做好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提供良好的服务。
三、把城建档案从形态档案提升为一种文化资源。
通过整理、挖掘、综合开发、传播馆藏档案文化信息,以各种途径参与城市文化建设。积极探索城建档案文化建设的形式和途径,不断扩大文化辐射力,提高文化影响力,努力把城建档案馆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先进文化建设基地和传播基地。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已成为人们日常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先进工具,计算机能够高效处理庞大复杂信息与数据,其基本要求是输入计算机的各项原始数据必须是真实、完整和科学的,否则输入的数据与信息必然是不准确的,输出的结果必然也是错误的。所以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做好输入前信息与数据的收集、整理、著录等一系列前期处理性质的基础工作,使其充分满足计算机工作的技术功能,达到数字化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要求。
一、突出城建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质量水准
提高城建档案管理的质量水准就必须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工作程序与方法。依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建档案具体业务工作内容包括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著录、保管、检索、利用和编研七个方面;按照建设部分类大纲分为18大分类,102个属类,300多个小类。这些环节都要按照统一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进行工作,确保目标的精确、可靠。操作上应遵循以下五个要点:
1.抓好案卷的全面普查,使城建档案去伪存真。实现城建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的第一步工作就是对案卷进行全面的核定与清查,移交的竣工档案资料包括前期准备阶段文件、施工文件(水、暖、电)、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等都要完全落到实处,确保完整、准确、系统、规范。没有特别要求的城建档案原件保存一份,多余的全部剔除,避免今后实行计算机管理时出现重复与低效率的情况发生。
2.合理组合案卷,实现案卷规范化。按照规定城建档案案卷中的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是A4幅面(297mm×210mm)。凡小于A4幅面的,可由A4幅面纸以衬托法衬托,大于A4幅面的应折叠成A4幅面。纸张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该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竣工图的制作要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并加盖“竣工图”标志章,而且采用手风琴式折叠法统一折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得超过40mm,如果案卷过厚、内容混乱就要进行重新组卷。尽可能将那些相互存在某种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组合案卷的过程中对那些无页码、无卷内目录、无案卷标题或标准不清楚的案卷要重新加工填写,以保证全部案卷更加规范。组合案卷不仅可以优化馆藏、科学保管而且亦可以提高实行计算机管理档案后的利用效率。
3.根据单位实际,规范著录工作。城建档案的著录是实行计算机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也是直接影响输入计算机数据与信息的准确性的一项重要的前期工作。按照国家颁布的GB/T50323――2001《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施行著录,这是规范著录工作的最基本依据。但是由于各个城建档案馆的条件存在诸多差异,计算机管理又提出了新的技术性要求,所以各个城建档案馆应该从自己的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计算机管理的技术要求制定出适合本单位著录工作的著录《细则》,以此认真做好规范著录工作,提高城建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水平。
4.按照规定分类,保证检索查全率。用计算机检索的显著优势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检索的工作效率和水平,按照建设部分类大纲进行分类、归类整理。另外在分类的过程中一定中细心、耐心,同时加强校审力度,及时校正分类人员的错误。统一认识、统一标准,前后标引一致,同一类文件标引一致,从而达到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的预定目标。
5.规范城建档案题名,保证检索查准率。按照城建档案的分类号必须保证检索题名准确无误才能保证检索查准率的要求,既要查全又要查准。因此,必须统一规范档案题名。避免出现模糊不清、计算机无法识别的情况发生。在著录过程中要将题名、责任者等要素要准确完整,不要有疏漏,题名不易过长,否则计算机无法识别,对含义不清的文种题名进行必要的处理,不然会影响检索的准确率。
二、大力推进城建档案现代化管理工作的发展进程
在城建档案管理基础工作的过程中,真正的意识到计算机的数据的准备工作是一个比较大的工程,各个城建档案馆的情况不同,有的馆藏案卷多,著录工作量大而且复杂,如果没有一整套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工作程序与方法,会使计算机因数据准备不足而无法使用,甚至直接影响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现代化的进展速度。在著录工作中要做好如下四点工作:
1.事实求是,积极稳妥的建档。实现计算机管理城建档案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档案的利用率,使城建档案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因此必须加强城建档案的严格管理。所以,在推进计算机管理的过程中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卷宗的实际情况按照规范进行排序,有些档案还可以进行优先加工处理。这样不仅可以加快城建档案管理计算机现代化的进程,而且还可以提高城建档案的社会利用的效率。
2.规范著录档案,循序渐进的进行。按照《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进行档案著录,在此过程中可以将有些案卷分为几个层次进行,即项目级著录,案卷级著录,文件级著录。进行这样的处理的目的在于揭示城建档案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而且还可以减少著录条目和录入条目,既节约了时间、人力与财力,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快了工作进程。
1 对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分析与研究
1.1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1)有些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或领导对城建档案信息化工作认识不足,不能与时俱进的认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不能将日常工作与信息化建设有机结合。
(2)受资金的制约,硬件设备投入不足。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需要配置相应的计算机、存储、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开通内部局域网,连接外部因特网,进行信息安全防护等等部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3)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需要的管理系统软件不够完善,系统维护,特别是系统运行中的管理、完善和升级的技术能力还较缺乏。
(4)信息化建设相关技术人才缺乏。既懂城建档案业务知识又懂信息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缺少,城建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中,软件部分绝大多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是联合研发也说明了这一问题。
(5)建设任务量大,建设时间长。人工将馆藏的大量繁多纸质档案、音像、照片等转换成电子文件需要较长的时间。
1.2 对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现状的原因分析
随着信息化的浪潮席卷全球,也影响到我国社会的各个方面,城建档案事业也面临着这一冲击。从当前城建档案现状看,在城建档案信息化进程中总体态度是积极的,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急于求成、对困难估计不足的倾向,其表现大体有:
(1)对档案信息化建设认识不足,片面追求数字化。对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必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这样才能克服盲目性,避免在资金、人力、物力和时间等方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①目前城建档案信息化尚无这一指标体系、标准,城建档案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应结合自己的各方面情况,经充分论证后进一步制定出具体的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步骤与方法等。某些单位在目前缺乏实施细则、指标体系和基础工作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出现了过热地追求城建档案工作的“信息化”。
②有些单位甚至片面地认为馆藏数字化加信息上网就是信息化,这样做即便把所有的馆藏都进行了数字化处理也很难达到信息化的目的。从实际情况看不少单位数据库建设质量不高,例如著录标引深度不规范、信息检索途径单一、信息资源分散、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等,离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尚有很大距离。城建档案信息化是以资源建设为核心、信息网络建设为基础、信息法规、标准为保障的综合体系,它涉及计算机硬件、网络、信息输出、获取、处理、信息安全以及微电子等多个技术问题,需要人才、资金,在运行模式上也需要探索一条符合城建档案工作实际情况的路子。
(2)不讲究城建档案信息化的投入产出。信息化的关键不仅仅在档案信息数字化上,要使档案信息能信息化地“用”与信息化地“管”,因此应十分注意投入效果。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的资金有限,若浪费实在可惜。
①从目前情况看,不少单位仓促上马,没有一个一体化的完整构想,其结果是达不到信息化要求的,有的即便眼前似乎较原先进了一大步,过不了多久就呈现出滞后现象,这些实际上就是浪费。
②城建档案数字化的数据建设中过于追求速度,注重实效不够。
(3)缺少既懂城建档案专业知识又懂信息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城建档案部门待遇不高,优秀人才难以吸引进来,进来后又难以留住。
笔者以为,在整个社会快速信息化的背景下,城建档案部门力求在信息化建设上与社会同步发展的愿望是正确的,但是目标必须准确,阶段性目标更应切合实际。同时还要注意处理好速度与效果的关系,在追求速度中要注意信息加工质量,例如数字化城建档案与电子文件的著录标引是否规范、能否满足网络条件下对信息的检索与利用、管理软件数据结构与功能结构的标准程度等。实现城建档案信息化,没有一定数字化城建档案资源是不行的,但只追求数量而没有质量也是不行的,城建档案信息化不等于城建档案数字化。
从宏观上看,还应注意到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很不平衡,条件较好的地区与系统、规格较高的单位具有技术、资金、人力等优势,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搞得热火朝天,而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既无充足的资金,又无能从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技术人才,要搞信息化建设困难重重。浏览我国的城建档案网站就能明显地感觉到这种差距的存在。
2 当前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当前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国家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指导方针,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服务社会需求。以信息化提高创新能力,促进我国城建档案工作的可持续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把城市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城市建设事业的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的总格局中。实现城建档案信息化与本省、市信息化建设工作同步、协调发展。
(2)城建档案信息化是城市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社会需求等诸多因素共同推动的结果,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要与本省、市的经济发展相适应,因地制宜,避免不切实际地追求过高的目标。
(3)以为城市建设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提供有效的城建档案信息服务为宗旨,以数字化城建档案馆建设为方向,以城建档案网络化建设为基础,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以信息化人才队伍为保障。
(4)以信息网络为綦础,以数据库的建设为重点,逐步实现档案存储数字化、检索自动化、利用网络化。充分重视应用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5)将在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建设数据备份基地作为安全和永久保存国家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手段,并与各地城建档案主管部门电子政务数据库管理服务中心相配套。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还要组织开展城建档案异地数据备份工作。
(6)坚持发展城建档案专业特色,坚持有限目标,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突破和解决制约城建档案信息发展的“瓶颈”;突出专业化服务,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综合开发城建档案专业信息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实现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7)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处理好信息化建设中宏观与微观、速度与效益、市场导向与政府管制、开放与安全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关系。
(8)加快推进城建档案信息化标准与制度建设。
①建设和完善城建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研究制定电子文件归档、档案信息采集和整理、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城建档案网站建设与管理、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规范等城建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推动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序开展。
②研究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的规范。制订出台《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细则》和《建设档案电子文件报送接收标准》,加快建立健全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规范标准实施的机制。
③为加快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标准与制度建设,我们应注意:a.要吸收围内相关行业的成果,例如图书、情报部门与政府部门有关信息标准。b.要借用社会的技术力量。c.要研究、借用国外档案信息化的经验。从诸如城建档案工作体制、机构、法规、科学技术情况、信息化程度、利用情况等方面列出指标,进行对比,并找出差距,从而制定出城建档案工作现代化、信息化、网络化指标体系和实现档案工作现代化、信息化、网络化的时间表,以及城建档案数字化的统一技术标准,真正实现城建档案信息化。
3加快城建档案数字化进程是当前城建档案信息建设的必由之路
(1)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1007等标准规范,推广应用符合城建档案工作业务规范、要求和档案信息化建设规范标准的城建档案管理软件,为城建档案信息交换、实现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2)积极推进馆藏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进程。档案的数字化应以现实需要为前提,分阶段、分步骤稳妥实施,重点加强对珍贵、重要、易损和利用频率高的城建档案和现行公开文件的数字化转换工作。逐步实现馆藏纸质档案和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的数字化,建立数字资源库。
(3)积极开展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城建档案管理。按照《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1007的要求,积极开展电子档案接收、保管、利用的技术方法研究,研究制定电子城建档案管理办法,从源头解决馆藏档案数字化。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还应对建设电子文件的形成、收集、积累、鉴定、归档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保证电子档案的质量。选择有条件的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试点工作,逐步实现电子档案离线移交以及网络环境下的远程接收。
档案管理部门如何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将会成为全社会的新课题。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档案事业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加速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档案信息服务水平的必经之路,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重要举措,对于档案事业的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档案信息化是指在国家档案建设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组织下,在档案管理的活动中全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管理和提高利用,从而使档案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数字化、网络、社会化。
一、档案信息化对城建档案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人类社会正在迈入信息时代,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迅猛发展,过去、现在和将来信息技术都深刻地变革和影响着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信息化是社会发展的趋势,信息化的大潮势不可挡,而档案事业是国家整个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事业的发展就是一个不断与外部环境相适应、不断调整变化的过程,它的建设和发展只有同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才有生命力,所以档案信息化建设是顺应时展的必然选择。而城市建设档案是城市兴衰演变过程中有关建设活动的记录,同时也是机关工作者查考的依据,是城市建设的丰富资料,是科学研究的基础和条件,是宣传教育的生动素材,对城市的发展起着多种积极的甚至是不可缺少的作用。【1】加强城建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是顺应时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实施档案事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二、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定义与内涵
档案信息化是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组织下,在档案管理活动中全面应用信息技术,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处置、管理和提供利用服务。换句话说,档案信息化是指档案管理的模式从面向档案实体保管为重点,向档案实体数字化信息为重心的转变过程。在所有的档案信息化工作中,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在保证档案信息安全的前题下,为利用者提供快速、有效、安全、全面、准确的档案信息。
档案信息化建设具有非常深刻的内涵,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一是实现档案信息的数字化和网络化;二是实现档案信息接收、传递、存储和提供利用一体化;三是要实现档案信息高度共享;四是必将引发档案管理模式的变革。【2】
三、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内容
1、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是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物质保障,是城建档案信息化程度最直接,最集中的体现,是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是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技术应用的基础。而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是档案信息网络。【3】包括网络环境建设、硬件环境建设、系统软件建设等。
2、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城建档案信息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它的开发和利用是城建档案信息化的核心任务,是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程度是衡量档案信息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档案信息化建设,必须从资源建设抓起,资源建设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和核心。
3、标准规范建设。标准规范建设是档案信息化快速、有序、健康发展的保障。从管理、法制和技术等方面规范和协调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标准规范是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暴包括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档案信息的资源标识、描述、存储、查询、交换、管理和使用等,要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
4、应用系统建设。应用系统建设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档案信息网络建设的技术保障。信息技术应用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关系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速度与质量,集中体现了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效益。
5、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是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关键,是档案信息化的成功之本。人才对其他各要素的发展速度和质量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各级档案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建设一支能驾驭档案信息化建设,掌握档案信息化管理的专门人才队伍。
四、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一)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建设
档案信息化建设最关键的是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培养。随着大量高新技术在档案部门的广泛应用,必须建立一支分工合理、结构科学、素质过硬、保障有力的档案管理队伍。
1、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业务素质问题时关系到档案工作数字化建设成败的关键。档案信息化建设涉及数字化档案信息资源建设、计算机网络建设、办公自动化和文档一体化管理,简言之,就是把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技术运用于文书工作和档案管理,可谓是一项档案技术工程。这就要求档案工作人员既要掌握档案学基础理论和档案管理知识,还要掌握一些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知识、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操作技能【4】。 因此,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已经成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2、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
①坚定的政治信念。档案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机密性很强的工作.因此,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方针、政策,严守机密,树立政治意识和政治信念。
②热情的工作态度。档案工作具有服务性强的特点,要求档案工作人员要树立爱业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不为名、不为利的价值观,在服务态度上,力争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力争把档案的潜在价值转化成有用性、可用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③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档案工作不仅是一项政治性、服务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细致、烦琐的工作,这就需要档案工作人员具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这种工作作风,要求我们整理档案时区分全宗、分类立卷、编目、鉴定、确定保管期限、汇编、注释档集内容、利用档案的咨询等各个环节都要准确无误。
④较强的事业心。档案的收集工作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档案工作人员要在工作实践中培养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愿为档案事业奉献精力与时间,不为一时的困难所吓倒,为档案工作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钻研业务。
(二)档案信息标准规范化建设
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主要包括管理性标准规范、业务性标准规范和技术性标准规范[5]。 标准规范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交通法规”,是档案信息化法律法规和各种标准的支持,需要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制定出一整套系统化、规范化的规则,以保证电子文件、档案信息的统一规范和资源共享,根本目标就是要实现档案保管利用价值的最大化和案卷完整化、检索利用便捷化。
实行档案馆室规范化管理还可以增强档案工作者和领导干部档案法律意识,也极大地提高了档案工作的科技含量。
①档案信息著录的规范化
档案著录包括著录原则、方法、项目、格式、文字、来源、详简级次、主要规则和标识符号等。档案著录是建立档案信息数据库的第一步,通过著录将文件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记录下来,形成数据条目,再将数据条目录入计算机,组成档案信息数据库。著录必须统一规范,否则就会在出现同一事物或同一人物具有不同的名称,而不同的事物或不同的人物却具有同一名称等一系列问题时,造成同一检索点的条目前后不一致的现象,影响档案机读目录数据的检索和利用效率。 目前,我国已有《档案著录规则》《电子文件著录规则》等一些标准,这是我国档案信息化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文件,我们的著录标引工作应以此为标准。
②档案信息存储的规范化
目录档案信息多以硬盘为存储方式,随着数量的增加,为了安全起见,就要考虑卸载方式保存档案的信息,要研究统一的存储载体,如果以光盘为主,那么就要对光盘作为档案信息的保存载体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标准和操作规范。
③档案信息管理软件开发技术的规范化
档案信息管理是对传统档案实体信息及档案的管理信息利用计算机进行的辅助管理。作为一个规范化的档案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必须具备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保管、鉴定、检索、开发利用及档案统计等基本业务管理能力。它不是简单的模拟手工作业,而是根据档案管理中各个环节的业务工作流程,结合计算机硬件特性来实现一个具有高效率、高质量、简捷的合理化工作模式。因而我们应该更新原有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将原系统的档案信息数据库平滑转入新的信息平台并投入使用,使其为档案资源数据库高度共享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总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迅速发展,将极大地促进城建档案部门服务方式的转变,促进城建档案学理论和事件的发展,为城建档案管理全面实现现代化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江伟琴,浅论城市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科技信息,2008年第34期
【2】黄丽,城建档案馆信息化建设,城建档案,2007年第1期
【3】李海亮,对城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几点思考,城市建设2010年第11期
1.要适应机构的变化。城建档案纳入综合档案馆管理后,机构从部级专业档案馆向以文书、声像、财会档案与城建档案一体化的综合档案馆发展模式转变。在管理方式方法制度上,要设立单独的科室与上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接,便于业务指导。按照国家现行的档案法律法规来检查、督促企业、事业的档案行为,实行宏观的间接指导。在微观上来讲城建档案的管理,主要还是依据现有的城建档案系统内行业标准、法规体系进行工作。
2.要更新服务观念。注重城建档案管理的可操作性。未来的城建档案发展,作为档案管理者要有“大档案”的意识,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城建档案事业,要有更加开阔的视野,现有的工作模式和机构定位还停留在本部门、本系统内,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要有开拓精神、开放的思想、紧迫意识和法律意识,努力分析解决城建档案纳入综合档案馆管理后出现的问题,总结规律,用科学的理论、科学的方法和先进的档案信息化管理理论和手段进行现代化管理。
二、城建档案工作人员纳入综合档案馆管理后,要实现人员身份和业务建设的双重转变
1.理顺城建档案工作人员身份,提高工作积极性。在全国各级档案局(馆)的工作人员大部分都已经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为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城建档案管理人员纳入综合档案馆管理后人员身份也应与档案局(馆)人员身份一致,参照公务员管理[2]。
2.加强“参公”管理后城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参公”管理后,城建档案人才队伍的主体已具有公务员身份。公务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在其管理和要求上也有诸多不同。公务员的义务、权利、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工资福利、退休等都由《公务员法》进行规范。如《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应当履行义务的规定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参公”管理后城建档案人员的业务建设。提高城建档案质量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建立一支具有开拓和献身精神,较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的城建档案管理队伍。参公管理后,由于与原有的职称评聘制度分开管理后,有些专业人员弱化了城建档案业务的研究,综合档案馆领导要适当引导,加大对城建档案干部的真正培训,对培训过程中需要了解的有关知识都要有较深入的掌握和了解,把握城建档案的工作规律,提高城建档案干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城建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建设,促进纳入城建档案管理的综合档案馆工作平衡发展。运用奖励机制,对在业务研究领域有重大贡献和业绩的同志给予奖励。例如我局的做法是鼓励进行科研项目、发表专业论文、在各类型媒体发表文章、结合年终考评与评优相结合的方法加强业务建设。
三、城建档案纳入综合档案馆管理后,要加强协作意识和行业标准的灵活运用
1. 积极主动争取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依法加大对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管力度,促使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整体水平有较明显提高,使其逐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要加强与规划局、质检站等与城市建设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准确把握地方相关标准规定的信息畅通、灵活运用。共享某一时间段内本地区的建设项目的开竣工情况。为加强城建档案的统一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做好城建档案编制归档工作,统一城建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规范的城建档案。
2.加强城建档案前期业务指导。由于受行政事项审批制度的改革,各地区都在简化办事程序。以我区为例,为方便投资者办事,提高行政效率,我区取消了《辽宁省城建档案责任书》签订工作,这样就对城建档案的业务指导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我们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指导,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施全程管理。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深入现场发放城建档案归档标准、采取在项目开工密集时间段统一辅导城建档案编制标准、来馆现场手把手传授城建档案编制标准及网络、电话指导等方法确保业务合并后工作正常高效开展[3]。
3. 制定适合于本地区的城建档案标准体系。从研究国家、辽宁省建设项目档案标准入手,以完善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为工作重心,制定适合于本地区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要求及符合国家、省、市的规范性标准体系,为城建档案在综合档案馆中的发展奠定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宏观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DB21/T1342-2004)及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具有可操作性的城建档案各专业的归档规范。例如在 《建 设 工 程 文 件 归 档 整 理 规 范 》(GB/T50328) 市政工程文件归档标准中可以将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作为选择性归档内容,不作为强制性归档内容,适当增加城建档案影像、照片档案的归档比例。
四、城建档案纳入综合档案馆管理后,要创新管理制度实现档案信息化建设多元化管理
1. 信息化建设要实现由单一管理向集成管理转变。大连金普新区数字档案综合管理平台从资源建设上来讲,也与浦东新区档案馆大致相同,提供了文书档案、城建档案、声像档案、计划生育档案、财务档案和资料等各类档案的综合管理功能包括数据著录、修改、查询、统计、编研以及相应的自定义档案数据等[4]。该平台能集成管理各门类数字档案资源,具备收集、元数据捕获、登记、分类、著录、存储、检索、利用、鉴定、统计、命名、移交、审计、备份、灾难恢复、用户管理、权限管理等基本功能,灵活扩展、简单易用。根据辽宁省档案局对分布式档案异构数据库的研究,立足于当前档案部门分布式档案异构数据库的发展现状,通过分析不同层次与不同类型的档案异构数据库[5],建设我区档案数据内网与办公网、政务网的数据交换实现物理隔离,分层授权,专人负责,保证数据的安全。搭建安全、稳定、高性能、跨平台、跨系统、跨应用的信息交换平台,从而实现异构数据交换的快捷、方便、安全,并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安全性及可扩展性,提高了档案社会服务的现代化服务质量与水平。
2. 引 进 ISO9001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和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管理城建档案。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是对全区基本建设档案验收、整理、借阅及保管工作,对档案资料提供利用、查询、复印等服务。两个体系的引进,使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迈向更高台阶,推进城建档案的规范发展。我区建立 ISO 体系文件18 项,适用法律、法规 11 条,保持质量和环境工作目标体系的同时,在职能、岗位上分解较为细致,对每个人的职责、权限及分工较为明确,有效实施体系与本部门相结合,对受控文件及相关规定予以程序化管理模式。其中在建设项目接收工作中,对工程档案认真检查、逐件、逐条目录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从接收、整理、分类、编号、入库,这些一项项必不可少的环节,以体系控制文件程序、步骤形成的纸张、数据为重要管理手段,确保进馆档案的连续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的标准体系。对建设单位工程档案现存的问题进行整体评价,运行过程中坚持监督检查、分析,保证无遗留问题和不符合项目产生,顺利通过每年的管理评审及内部审核,加强体系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为区建设单位做好服务,切实加快城建档案工作的创新步伐。
3.探索城建档案合同管理制度的应用。在国内一些发达地区和城建档案管理成熟地区,已经将城建档案纳入项目档案合同管理制度。即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做出专门的档案文件内容,规定出相关的项目文件收集整理条款,条款中给出了具体的标准或提出对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合同可以以建设项目合同中的档案管理条款形式表现,也可以单独签订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合同、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合同、建设项目设备仪器文件归档合同、建设项目监理档案管理合同等。比如在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安装)合同时,可以在合同中列出专门条款规定施工(安装) 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应形成的施工档案归档内容。
参考文献
[1]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研究司,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释义[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4.
[2]沈耀东.浅谈“参公”管理后档案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J].中国档案,2010(4).
[3]赵焕林.抓住机遇乘势而为做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J].兰台世界,2010(9).
中图分类号:G271文献标识码: A
十把推进城镇化列为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近年来城市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然而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建档案的管理却严重滞后。城建档案是城市建设历史记忆,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行政许可、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的重要依据,在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拆迁改造、工程房屋维修、编史修志、区域规划、民事纠纷、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城建档案工作必须跟上快速发展的城市建设的步伐,否则,将制约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一、完善法规,保障档案事业顺利开展
提高思想认识,加大依法建档力度。要充分认识城建档案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已经刻不容缓。2001年国务院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未将工程竣工档案移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万至10万元罚款,将工程档案管理纳入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首次以行政法规设定了违反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2001年建设部修订了《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规定了工程竣工验收前申请工程档案预验收等制度,为我们城建档案的立法提供了依据。2013年陕西省人大通过了陕西省地下管线管理条例》。从《档案法》、《规划法》,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省人大通过的《陕西省地下管线管理条例》,构成了城建档案法规体系,为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然而, 任何一个法律都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我们有必要制定适合我省、我市实际情况的地方城建档案管理规定,来保障我们的城建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长期以来我们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重视不够,致使地下管线被破坏的事故时有发生,影响地下管线的正常运行,甚至威胁人民的生命和安全,所以也要加大对《地下管线条例》的实施力度,强化管理,推动我市城建档案工作的开展。
二、多方联动把关,确保档案收集
建议市政府依法重点加强城建大工程两个阶段的把关:一是建设单位报建前必须到城建档案馆签订档案报送责任书,规划部门才能受理报建,二是竣工前必须对工程进行预验收,未取得档案预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城市规划、土地、市政、勘察、人防等部门在制定本部门地方法规时,应有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城建档案等条款,加强法规之间的衔接,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
三、依法行政,维护城建档案法规的严肃性
城建档案法规体系建设和城建档案依法行政是城建档案工作法治建设的两个重要方面。目前,城建档案法规框架基本形成,但行政执法工作比较薄弱,在城建档案工作中违法现象大量存在,而且得不到及时纠正,致使城建档案进馆率低,因此,城建档案执法尤显重要,关系到城建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城建档案执法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明确执法主体,《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规定,城建档案的执法主体是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全国大部分的大中城市的城建档案馆,同时挂有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处)的牌子,依据我国《宪法》、《组织法》规定,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处)享有专门权限行政机关的职能。但我馆现在只有城建档案馆的牌子,没有城建档案办公室的牌子,建议我馆向其他省市学习,成立城建档案办公室,使城建档案馆享有行政执法职能。同时要注意的是我们只有行政执法职能,但不是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如果遇到法律问题,应报执法主体审核,由执法主体作出裁决。
二是建立城建档案执法监察队伍。必须建立高素质的专业执法监察队伍,开展城建档案执法监督日常工作,对所属范围内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执法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执法资格,有权依法对一定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城建档案行政管理行为。
三是建立加强行政监督,保障执法检查成效。有效的执法监督室提高执法检查成效的重要保证。执法监督是上级档案行政部门对下级档案行政部门的监督,是执法监督人员对执法检查人员的监督。执法监督室是实现法制化社会的重要条件,是维护法制统一与尊严的重要措施。如果机制不对,措施不力那也难以促进执法检查的实施和持久的开展。一项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是执法、守法和执法监督的统一体。建议政府建立督查激励机制,对城建档案移交情况定期清理,对及时移交档案的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未移交和未及时移交档案的要追究建设单位领导的责任,同时,坚决不予支付工程款,不予审批该单位的其他报建工程,并按管家和省有关法规予以重罚。、
从当前档案法律法规的配套体系看,档案执法监督机制,无论是制度上还是实践上,都未进入规范轨道。要使档案执法检查真正取得成效,还需同时完善档案执法监督的约束机制。
自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来,新时期社会进步飞快,城市建设也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城市化脚步越来越快。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建筑工程规模和数量不断增加,为了确保城市建设活动有序开展,需要全面开展城建n案管理数字化建设活动,实现数据的高效、安全和便捷存储,为城市建设规划提供更为科学合理的参考依据,推动城市化建设和发展。由此看来,加强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对于后续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开展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一、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的意义
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是一个具有十分广阔发展前景的行业,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仍然有许多缺陷和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中,由于传统的城建档案管理方法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需要人工对纸质档案进行管理和检索,需要占有大面积空间,档案资料查阅速度较慢,效率不高。与此同时,由于档案资料自身具有分散性特点,所以对信息资源的整合和查找只能依靠人工实现,一旦纸质档案出现损坏,将造成大量的珍贵资料丢失,产生严重的危害和影响。城建档案资料完整性和系统性不高,而在广度和深度上同样存在着局限性,而且很多城建档案馆分布在不同区域,档案馆之间的档案资料调度和查阅较困难,需要占用大量的存储空间。数字化城建档案能够有效改善此类问题,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技术实现资源共享和存储技术,充分发挥档案信息原有的功能,提供更大的便利和支持。
二、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城建档案管理中,主要工作内容在于如何长期地保存和查阅。伴随着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快速提高,越来越多先进技术涌现,并被广泛应用在城建档案管理中,能够实现信息的高效、安全和长期存取。城建档案信息数字化主要是在物质载体上记录,物质载体性能越好,存储时间越长。所以在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中,档案信息存储物质载体直接影响到数字信息的存取期限,保证物质载体的稳定性是尤为必要的。
城建档案由于自身性质较为特殊,所以除了记录城建的相关信息以外,还具有一定的法律价值。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中,档案信息存储载体是纸张,很难被改变,可以更有效地确保信息完好。但是对于电子档案而言,档案信息很容易被删改,可能造成数据信息的丢失和不完整,法律价值需要在长期验证中才可以肯定其原有价值。
数字档案资源共享,首要前提是建立一个统一标准,利用统一的格式和规范,实现更大范围的档案资源共享。但是就当前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现状来看,仍然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在不同程度上制约着资源的共享,影响到信息资源的大范围交换。
三、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对策
(一)做好全面规划。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中,前期规划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将大量的纸质档案资料信息转化为数字化档案,工作量十分庞大,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数字化建设中,需要对档案馆内部的信息资源储藏量具有一定的了解,深入调查分析后,才可以突出工作重点,根据档案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数字化建设活动。
(二)建立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标准。数字档案的资源共享,需要在相关标准和规范的支持下,实现档案信息的数字化。建立城建档案数字化标准,主要是包括对数字化档案管理规范和信息化标准规范,通过对数据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为档案信息提供更为安全的保障,并做好网站管理的相关说明。数字化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可以为后续的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提供更为充分的参考依据。
(三)建设统一的信息系统。城建档案数字化管理不仅仅需要依靠计算机网络开展工作,还需要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利用相配套的设备和软件,搭建一个网络平台,实现数字化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
四、结语
综上所述,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是应时展需求,提高城建档案管理水平的主要途径,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数字化档案信息管理的安全问题和系统稳定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参考文献】
第二条 城建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各种图纸、图表文字材料、模型、样品、照片、影片、录相、录音等技术文件材料的总称。它是历史的原始真实记录,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及信息资源。
第三条 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在特区内进行城市建设、管理的各机关、部队、院校、团体、企事业单位都应依照本规定搞好城建档案工作。
第四条 特区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制度、同一标准、集中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处是市政府管理城建档案的专门机构;市城建档案馆是收集、保管、提供、利用城建档案的科技事业单位。两部门合署办公,归口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业务上受市档案局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的城建档案工作;起草、制定城建档案工作法规性文件、标准、规范;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全市性的检查评比;协调城建档案工作与其它工作之间的关系。
(二)参加城市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审查接收需长期、永久保存的城建档案。
(三)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进行科学的系统管理;积极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研等工作提供服务。
(四)利用声像、影视等手段广泛积累城市建设的档案材料,不断丰富馆藏。开展编研工作,使市城建档案馆成为储存、利用、咨询和交流城市建设信息的中心。
第六条 各区、建设系统的各局、集团(总)公司有关专业公司和施工单位应分别设立城建档案室,建立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各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档案管理网。
第七条 各城建档案室应建立和健全城建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备库房和必要的装具,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收集本单位的城建档案材料,并进行系统整理、编目、科学排列,做到查找方便,为本单位生产、建设、管理及科研提供服务。
(二)检查、督促、指导所属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并参加本单位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三)根据本规定,按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接受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市城建档案系统组织和各项活动。
第三章 管理范围
第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城建档案分两级管理,市城建档案馆为一级管理单位,各单位城建档案室(或综合档案室)为二级管理单位。
第九条 市城建档案馆接收管理以下档案:
(一)市政、公用工程档案,包括:道路、隧道、桥梁、铁路、港口、码头、机场、防洪、涵洞、电讯、消防、供电、供水、排水、供气、供热以及地下各种管线工程(含部队、公安、海关、边检等所有的直埋通讯线路)和文教、卫生、广播、电视、体育、环保、环卫、城市雕塑等市政公用设施档案;
(二)本市确认的重点工程的档案;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办公、商业、住宅、综合楼等其它单位建设工程的档案:
1、十层以上(含十层);
2、投资在五百万元以上(含五百万元);
3、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含一万平方米)。
(四)设计新颖、有特色的建筑工程和具有纪念性的新、老建筑和构筑物的档案。
(五)住宅区、工业区总体档案材料(见归档范围细则)、同一类型的单体建筑档案。
(六)规划档案,包括:
1、总体规划;
2、分区规划;
3、详细规划;
4、专业规划;
5、工程规划;
6、编制规划所依据的基础材料。
(七)测绘档案,包括:
1、控制测绘成果;
2、地形测量;
3、摄影测量、航测相片;
4、地质勘察资料。
(八)土地管理档案,包括:
1、土地利用规划;
2、土地划拨和土地拍卖材料;
(九)建筑及施工管理档案,包括:
1、方案审批;
2、建筑报建许可证;
3、招、投标材料;
4、施工批准书;
5、质量、安全检查评比材料;
6、竣工验收、质量评定汇总材料;
7、施工队伍注册材料;
8、优质样板工程评定材料;
9、施工统计报表。
(十)产权档案
(十一)环境保护档案,包括:
1、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2、城市环境污染源的调查及监测统计,环境评价材料;
3、环境治理工程材料;
(十二)住宅管理档案,包括:
1、住宅区维修、改建竣工档案;
2、房改有关文件材料;
3、批准房屋出售的有关材料;
(十三)城市管理档案,包括:
1、城市园林绿化、名胜古迹档案;
2、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分布材料;
3、在城市管理方面获得省级以上的荣誉材料;
4、颁发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规。
本条(一)至(四)项规定的工程按归档范围要求报送全套完整的竣工档案和系统的照片、录像档案,没有条件拍摄的单位,可委托市城建档案馆或有关单位拍摄本条第(十)项规定的产权档案,由于使用频繁,设专门库房,由产权管理部门派人管理,接受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定期向城建档案管理处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第十条 第九条规定范围之外的、在市规划部门报建的工程,其竣工档案经市城建档案馆审查合格后,由各系统各单位档案室管理,但移交书和验收证明书应报市城建档案馆备案。
各区和有独立报建及验收权的单位按第九条规定范围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第九条规定范围以外的城建档案由各区和各单位档案室审查保存。
第四章 归档要求
第十一条 工程竣工档案由建设单位按下列要求汇总移交。
(一)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竣工档案,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六个月内移交完毕;不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竣工档案,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三个月内移交完毕。
(二)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工程竣工档案,要求做到一式三套,原件交市城建档案馆,其它两套交建设(或主管)单位和使用单位。不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档案,应做一式两套,原件交建设(或主管)单位,另一套交使用单位。遇特殊情况需增加竣工档案套数的,由建设单位统筹考虑解决。
(三)归档的城建档案应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各种鉴证手续完备,字迹清晰;原件严禁用复印、复写及易褪色的墨水编制和书写。
(四)城建档案的组卷,原则上按所属类别和专业进行,对照归档范围细则的顺序号对号入座进行排列,每卷厚度不超过二公分,同一内容的档案材料应紧接排列,防止内容脱节。
(五)竣工图原则上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对变更大的竣工图由责任单位负责编制。竣工图应是与实际物相符的新蓝图,并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竣工图”章。
对地下隐蔽工程,应有隐蔽记录简图、复盖前的现场实测数据,并经测量及验收人员签字。
(六)城建档案的整理装订。文字材料以十六开纸规格为标准,不够大的进行裱糊,去掉材料内的金属物,采用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统一印制的表格和卷皮、盒,用棉线装订整齐。竣工图采用手风琴式折叠,大小为四号图幅,按顺序装入档案盒。
(七)整理好的工程竣工档案,由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移交书就填写真实,各种签字盖章完备。
第十二条 规划、国土、测绘、环保、建筑报建、施工管理及住宅、城管等档案的移交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建设系统各部门形成的档案每年年底向各局档案室移交,由各局档案室汇总后在次年三月份之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如只有一份,并且在短期内要经常使用的,可在局档案室保存二年,第三年一季度内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二)建设系统各局形成的档案一般按项目或内容立卷,保持项目或文件内容的完整性。每一卷应书写卷内目录。采取散装的办法放入档案盒内,一个项目装一盒或若干盒。移交时由档案室填写移交一式两份,随档案一起移交。
第五章 档案的管理及利用
第十三条 市城建档案馆和各单位档案室对接收的档案应及时登记,科学排列,编制检索工具,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电脑检索。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部门应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及保管工作,档案库房应严格按“七防”要求,定期检查,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特别重要的档案应严格保密,确保其安全无损。
第十五条 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任何单位因工作需要可查阅档案,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
第六章 竣工档案保证金
第十六条 档案保证金是保证竣工档案完整、合格及时归档的一种经济手段。凡在特区范围内申报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报建前应向市城建档案馆或区及有关档案室交纳工程档案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回执为办理建筑报建应提供的材料之一。竣工档案按规定合格移交后,保证金原数退还交款单位。
第十七条 交纳档案保证金标准。凡属于第九条(一)至(四)项的工程按工程总投资额的百分之一交纳;住宅小区及其它一般性建设工程,可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最高不超过十五万元。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未按规定交付档案保证金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筑报建和施工报建手续。
第十九条 验收工程时,发现档案不真实、不齐全的,验收部门应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在限期内未改正的,不予验收。
第二十条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重视档案工作造成部分档案材料丢失和损坏的,城建档案管理处应责成责任单位补制档案,并扣罚10%的保证金“
工程竣工后,不按规定时间移交档案的,超过一个月,扣罚5%的保证金;超过一年仍不交档案的,或不在限期内补制档案的,除扣罚所有保证金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清责任,给予处罚: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暂停其新工程的报建;属施工单位的责任,暂停其参加工程报标。档案移交后,恢复工程报建或工程报标。
第二十一条 建设系统机关各部门形成的档案,必须按规定向档案部门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违反者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档案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妥善保管档案,造成档案遗失、损坏、不齐全者,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 在档案利用中,发现档案与实际不符,城建档案管理处有权责令原建设单位重新编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下面,我就全国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主要成绩、基本经验和今后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
中小城市(包括县、镇,下同)建设档案工作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逐步建立,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健全完善了工作机构,形成了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目前,全国520多个中小城市基本上都建立了城建档案馆或城建档案室,80%以上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了城建档案室或城建档案馆,负责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本地区形成的城乡建设档案,并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为加强城建档案馆(室)的监督指导职能,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赋予了城建档案馆(室)“城建档案管理处(办公室)”的职能,形成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工作体制。
(二)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建设档案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
各地中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档案法制建设,从三个方面加强了依法治档工作。一是认真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设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将《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等建设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细化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二是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制定建设档案工作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辽源、邯郸、鹤壁、普兰店、公主岭、张家界、铜陵、安庆、广元等一大批中小城市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和了加强建设档案管理的政府令或规范性文件。三是积极开展建设档案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交档案的单位。辽源、三门峡、宿迁等许多城市都开展了建设档案执法检查。通过依法治档,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档案意识大大增强,建设档案的收集渠道逐步畅通。
(三)馆藏档案数量快速增长,整体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多年来,各地中小城市城建档案馆(室)强化管理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收集保存了大量建设系统业务管理档案、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档案、重点工程档案、房地产档案、声像档案等,馆藏档案数量快速增长。吉林辉南、山西大同、安徽宿州、河南三门峡、广东梅州、内蒙古鄂尔多斯等一大批城市馆藏档案都已超过2万卷,吉林辽源、内蒙呼伦贝尔等地馆藏档案已达5万余卷,江苏昆山馆藏档案已达7万余卷。为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进馆,各中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将工程档案管理纳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备案管理程序,普遍实行了“一书一证”制度(即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要与城建档案馆(室)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要由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工程档案基本上都已接收进馆,接收率达90%以上。
为加强档案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各地加大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投入,建立了馆房,配备了密集架、计算机、扫描仪、温湿度自动监控设备等,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开发计算机管理系统,按照国家标准对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程度大大提高。
(四)村镇建设档案工作不断推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做出了贡献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村镇建设发展很快。为了记录和保存村镇规划、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为今后的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各地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和建设档案工作机构不断拓宽村镇建设档案工作领域,加强村镇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云南个旧、辽宁新民、普兰店、河北满城、涿州、江西都昌、江苏江阴等不少城市城建档案馆(室)开展了村镇建设档案工作的探索,他们与村镇建设办公室合作,将村镇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纳入村镇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备案管理程序,保证了村镇建设档案的收集进馆,在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认真贯彻建设部第136号令,地下管线档案工作全面启动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颁布实施后,各中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吉林通化、辽宁普兰店、天津塘沽、浙江余姚、山西长治、安徽铜陵、广东中山等一批中小城市(区)开展了地下管线普查建档工作。普兰店、保定、长治、中山、阿克苏等地认真执行查询制度、告知制度、竣工测量制度、档案移交制度、档案综合动态管理制度等,建立了地下管线档案报送与管线信息及时更新的动态管理机制,基本上实现了全市地下管线档案的综合动态管理,逐步扭转了因地下管线档案信息不全不准,造成地下管线被挖断事故频发的被动局面。
(六)档案管理日趋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各地中小城市城建档案馆(室)按照国家标准《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建设部颁布的《城建档案分类大纲》、《城建档案保管期限与密级划分》等一系列技术法规整理档案,并根据本地区档案管理实际,建立和完善了档案收集、整理、借阅、统计等各项规章制度,极大提升了档案管理质量和水平。同时,多数城市采用了计算机管理系统对档案进行著录、检索、查询、统计等,不少城市开设了局域网,有的已在着手建设数字化城建档案馆,档案现代化、信息化管理程度大大提高。
(七)城建档案馆(室)从收集保管型向开发利用型转变,档案开发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各地中小城市城建档案馆(室)不断探索从收集保管型向信息利用型转变的路子,面向城市建设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广泛开展编研工作,使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城市管理、房屋确权、解决纠纷、审计稽查、抢修救灾、运行维护、编史修志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如在广州至佛山城际快速铁路建设中,面对工程紧、难度大的状况,佛山市城建档案馆仅用20个工作日就为设计单位提供了地铁沿线的地下管线档案和149幢建筑物的桩基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等4165卷,既为勘察设计单位缩短了勘察时间,又节省了勘察经费,仅钻探工程费用就节约160万元。四川省“十五”期间,各级城建档案馆(室)共接待档案利用20万人次,查阅利用档案50多万卷(件),为国家、集体和个人避免经济损失4亿多元。广东梅州市城建档案馆近几年来通过提供档案利用,创造可测算的经济效益达1500万元。
纵观全国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发展历程,总结各地开展建设档案工作的经验,大家普遍认为,通过自身努力,争取领导重视和各部门的行政把关,狠抓依法治档、信息化建设和对外服务,是发展壮大建设档案事业的一条基本经验。其中,领导重视是关键,依法治档是基础,行政把关是保障,信息化建设是手段,搞好服务是核心,自身努力是根本。
在肯定过去工作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目前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不足,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有待于研究和解决。主要表现在:第一,有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部分县市至今还没有履行管理全市(县)建设档案工作的职能;第二,人员队伍思想观念陈旧,开拓精神不强,素质亟待提高;资金投入不足,经费相当紧张,制约着建设档案事业的持续发展;第三,建设档案收集难的问题依然没有根本解决,尤其是地下管线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在大多数城市仍进展缓慢;第四,档案服务工作与城乡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还没有实现从“收集保管”型向“信息服务”型的根本转变。
二、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面加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阶段,各地区各部门正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进程,在这种形势下,中小城市建设事业将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我们必须抓住这一机遇,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今后几年,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全面收集、科学保管、合理利用城乡建设档案,大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把城建档案馆建设为本地区建设信息资料中心、地下管线档案信息中心和城乡建设重要数据的备份中心,为保证城镇化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我们的工作重点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依法履行建设档案管理职责
做好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对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推进城镇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是城乡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切城乡建设活动,不论其过程多么复杂,最终只能留下两个结果,一个是建筑实体本身,另一个就是城乡建设档案。城乡建设档案是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行政许可、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的重要依据,是抗震防灾、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也是工程建设、维修养护、改建扩建、审计稽查、维护权益的可靠信息和凭证。
统一管理城乡建设档案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工作部门的法定职责。在国务院关于建设部的“三定”规定中,明确规定要“管理城建档案工作”,这也是全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在国家和地方近年来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范性文件中,都明确规定了建设性政主管部门对建设档案工作的管理职责。各地中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城建档案馆,须对城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建设档案,包括各级各类开发(园)区建设档案及村镇建设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应当强调,建设档案产生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同时也服务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它需要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中运行,需要纳入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程序。从一定意义上讲,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与建设档案工作既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又相互促进,密不可分。长期以来,各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形成了由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建设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践证明是科学合理的和行之有效的,需要继续坚持和进一步发扬。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切实履行对建设档案工作的管理职责,在领导谋划城乡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工作中,要统筹建设档案工作与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切实加强对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建设档案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特别要加大对建设档案事业的投入,从机构设置、人才队伍、经费投入、馆房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各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为建设档案工作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和条件。
(二)完善法制,强化机构,充实人员,为建设档案事业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依法治档是建设档案工作的基础,各地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馆(室)要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加强法制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设档案工作的法规规章,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关于建设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要积极开展建设档案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中小城市都应当建立专门的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特别是中等城市必须建立城建档案馆,收集和保管本城市应当长期和永久保存的基本建设档案。小城市和县镇要按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的有关要求,建立城建档案馆或者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内部设立城建档案室,并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城建档案馆(室)可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城建档案管理处(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在档案人员的配备上,要挑选年富力强、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担任城建档案馆(室)的领导,要更多地把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选拔任用到档案工作岗位上,不断提高档案队伍素质。
(三)全面收集城乡建设档案,把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本地区建设信息资料中心
与大中城市相比,中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能较为集中,除建设工程管理职责外,规划管理、房地产管理、村镇建设等工作职能都集中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这为建设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提供了很好条件。中小城市城建档案馆(室)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积极收集规划管理档案、房地产管理档案、村镇建设档案、建设工程档案、地下管线档案等各类建设档案,同时加强对声像档案的收集,把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本地区建设信息资料中心,避免一些大城市多头建立城建档案馆所带来的资源浪费。
在各类建设档案的收集、指导与管理过程中,城建档案馆(室)的同志们一定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要树立“服务是更好的管理”的观念,改变“坐、等、靠”的工作作风,从方便他人的角度出发,走出馆门,走向社会,主动服务。在具体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三个转变:一是变移交单位上门来请为主动上门服务,二是变只验收不指导为先指导后验收,三是变单一管理为既服务又管理。
档案的本质是信息,中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从节约资金、压缩编制、资源共享的角度出发,按照建设部1995年提出的建议,依托城建档案馆(室)建立本地区建设信息中心,充分利用城建档案馆(室)在档案信息资源、技术设备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倡导城建档案馆(室)和建设信息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运行模式,把档案和信息结合起来。
(四)大力加强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努力把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本地区地下管线档案中心
地下管线是城市的生命线,加强地下管线档案管理,是中小城市城建档案馆(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去年,建设部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中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和办法。第一,要建立有关政策措施,纳入行政审批环节。要把《办法》所规定的查询制度、告知制度、竣工测量制度、档案移交制度、预验收制度、档案动态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等,纳入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备案管理等相关环节,纳入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并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第二,要强化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建立起各部门、各行业加强协调、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资源共享的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各方共赢,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各类新建地下管线的档案信息及时移交城建档案馆(室)。第三,要借助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地下管线档案信息数字化管理,努力把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地下管线档案信息中心。第四,要在“不欠新帐,逐步还清旧账”的原则下,稳步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建档工作,逐步摸清地下管线分布、位置等详细情况,为今后的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可靠信息。
(五)大力加强对重要工程、重要数据的收集,将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城乡建设重要数据的备份中心
当前,我国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党和人民正在全力构建和谐社会,但一些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依然存在。近几年,国务院对城市防灾抗灾、应对突发事件和反恐怖等工作十分重视。各地城建档案馆(室)应紧密配合有关部门预防和应对城乡突发事件,并努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做好重要工程档案的收集管理,包括重要建筑、地下管线、人防工程、防洪工程等档案的收集管理,在集中管理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计算机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实现信息数字化,确保紧急状态下能够快速提供利用。二是加强与政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机构的合作,做好重点档案的备份和安全保管工作,建立紧急情况下重要工程档案的利用机制和受损恢复机制。要积极参与城乡紧急情况演习活动,提高城建档案馆(室)自身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加强对重要工程档案的研究分析,提高重要工程档案的利用效率,培养相关高素质专业人才,为制定应急预案和抢救方案提供服务。
(六)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建设档案管理水平
随着全球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城建档案事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产生档案和利用档案的行为都很大程度地转向电子化。适应这种形势,城建档案馆(室)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开发或商品软件的选用、信息资源数据库的建设、标准体系的建立、局域网的建设、与政府网的连接、国际互联网的利用、业务队伍的建设及管理方式和工作方式的规范等。城建档案馆(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争取经费来源,扎扎实实地分步推进。
(七)转变观念,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提高建设档案工作的生存发展活力
服务是提高建设档案工作生存活力的根本手段。建设档案工作既不能因为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而沾染“衙门习气”,也不能因为属于事业单位而“坐吃皇粮”,只有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服务”作为立档之本,才能不断做大做强,才能充满生机活力。
【关键词】
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思考
引言
在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城建档案是非常重要的依据和参考,它记录城市建设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和事件,在社会进入了信息化时代之后,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也开始向着全面落实数字化的趋势转变,实现档案管理的数字化,能够克服档案档案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同时也能够缓解当前档案管理的诸多压力,促进城建档案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1.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在构建城建档案管理信息化的过程中,也会遭遇很多问题,管理人员必须要客观看待这些问题,并积极去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够更快、更好的实现档案数字化,下面针对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几点分析:
1.1我国在档案管理过程中,长期存在技术落后、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在实现数字化管理也是如此,计算机软件与硬件建设方面也非常薄弱,不能做到及时更新。信息时代档案资源更新换代非常快速,如果基础性建设不完善,那么数字档案信息也很难及时更新,同时也不利于信息储存的安全性与规范性。
1.2从城建档案管理的特点来看,其具有一定的法律价值,在以往的管理中,纸质档案是主要的记录载体,档案信息在被记录之后,改变比较困难,因此在保密性和安全性方面与数字化档案相比,存在明显优势。但是实行了数字化管理之后,网络技术本身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加之我国在网络管理以及数字化档案管理方面的法律比较欠缺,数字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得不到有力保障。
1.3数字化档案信息具有一定的共享性,也可以说信息共享是数字化管理的一个突出特征,实现了信息共享,就可以全面提升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可以节约大量沟通交流的时间,对于档案管理工作的意义非凡。但是实现共享的前提是数字档案形式的规范和统一,必须要统一所有的数字档案形式,才能够实现共享。但是目前我国并不具备统一的数字档案格式和规范,同时在数字化建设方面也比较欠缺,这样必然会影响日后的资源共享。
1.4传统档案虽然管理任务重,但是在保存上相对安全,并且也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保存时间很长,因此传统的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相比具有一定的优势。而数字化档案虽然实现了管理空间以及时间上的优化,为管理人员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是缺乏对管理环境依赖性较大,必须要借助完善的信息化系统以及设备来实现,一旦系统环境出现了问题,信息数据就非常容易丢失,电子档案的稳定性与保存期限都不及传统档案,这也成为了我国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中的一大难题。
2.对做好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的基点思考
基于以上对城建数字化建设中存在问题的研究,可以看到制定更加完善的数字化策略已经非常迫切,在信息化的背景下,数字化建设在城建档案管理中的落实和普及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因此有计划、有目的的制定建设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2.1前期的全面规划。全面、科学的规划是进行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的前提,科学的规划能够提成数字化建设的速度,也能够保障数字化管理的顺利进行。首先,要将有价值的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文档的转化,这个转化工作的工作量非常大,因此管理人员必须要对整体馆藏有全面、具体的了解,做好调查分析,在这个前提下,对数字化档案的转化工作进行全面规划,转化需要依据一定的规范和程序进行,要掌握重点,主次分明,因此做好调查,合理规划是不可缺少的环节。
2.2加强标准规范建设。由于我国缺乏数字化档案管理的规范和依据,因此在建设方面遭遇了很多问题。所以在进行数字化建设的同时,必须要强化数字化建设的标准。针对文档资源共享的需求,建立相关的标准以及规范体系。具体来说包括信息化标准规范、数字档案的规范等等。
2.3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城建档案的数字化管理主要是依靠计算机网络,创建出一个档案信息系统不仅需要一定的设备,还要有相应的软件,建立一个独立的网络平台纪合档案的管理和共享在这里要注意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使用者或者管理者在访问网站时要进行安全认证和身份认证,以免发生信息被盗或者毁坏等情况的发生保障信息系统和档案信息的安全。
2.4完善资源浑的建设。城建档案需要进行基本信息资源库的建设这里包括目录数据、目录中心、全文数据库以及多媒体数据库等的建设为了提高数字档案的专业性河以将工作的重点放在特色资源库的建设上将各个专业和类型的档案信息资料建立专门的数据库使数据库变得更加条理清晰一目了然提高数字档案的实用性肩利于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5提高档案的使用效益。城建档案作为相关城市资料的提供者除了凭证需要还有应起到其应有的查询、使用功能,为社会带来一定的价值城建档案数字化应满足建设部门以及社会对于相关档案资料的需求,并为其提供查询和使用的服务,以实现档案的最佳使用效益。
结束语
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城建档案的数字化建设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并且发挥着不缺取代的作用。为了能够促进城市建设发展,必须要积极完善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的制度和规范,客观看待存在于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制定建设措施,这样才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实现城建档案的数字化建设,为城市的建设规范提供更加完善的数据支持。
作者:杨桂榕 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