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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专项大全11篇

时间:2023-06-01 15:57:00

技术创新专项

技术创新专项篇(1)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Innovative Construction and Practice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Technology Curriculum System based on "Project-oriented, task-driven"

JIANG Shuhui, ZHANG Yinhui

(Chongq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llege, Chongqing 400039)

Abstract This paper combined with current construction status and posts needs situation, take construction project for guide, actual work of typical work task for main line, on high vocational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professional of courses system, and teaching implementation, and practice teaching, area for has discussion, to training-oriented production, and construction, and service, and management frontline of practical type talent, hope to promote high vocational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fessionl.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technology; project-oriented; task-driven; curriculum system

1 研究背景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在职业教育改革上取了突破性进展,明确了以职业能力要求为导向的课程改革方向,提出新的课程体系改革模式,如“学习领域”、“培训包”、群集概念和模块式课程开发等。我国传统的职业教育沿袭普通教育模式,重知识、轻技能,重课堂、轻实践,重考试、轻操作,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两张皮”现象突出。在这种职教模式下培养的学生,难就业、难创业,即使就业,也必须经过再培训方能适应工作需要,其结果是,学生不高兴,企业不满意。

2 以职业岗位需求为目标,构建项目导向的课程体系与创新人才培养方式

“项目导向、任务驱动”就是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围绕真实项目,在典型任务驱动下,进行主动的探索和互助协作,在完成既定任务的实践过程中,学习并掌握专业知识技能。

2.1 深入调研,确定专业岗位(群)

通过对行业企业的调研、对毕业生跟踪调查、对建筑领域人才需求的深入分析,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生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的施工及管理工作。核心岗位是施工员,相关岗位是质量员、安全员、测量员、预算员等。

2.2 构建以建筑工程项目为导向的课程体系

(1)以建筑工程项目为导向, 确定以施工员为核心岗位的岗位群典型工作任务。基于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设计了以施工员为核心岗位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多个典型工作任务,形成行动领域(表1)。

表1 建筑工程项目导向的课程体系

(2)归纳行动领域,形成学习领域(课程体系)。根据典型工作任务设计了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等21个行动领域。按照“专业定位――职业岗位定位――工作过程分析――行动领域典型工作任务――行动领域核心职业能力――学习领域典型学习任务――学习情境设计”的思路,改革、完善、优化以能力为本位的课程建设,将原有“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体系按建筑工程项目的工作过程重新设计,以着重培养学生的核心职业能力,构建了基于建筑工程项目为导向的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等21门学习领域课程体系(表1)。

(3)开发课程标准、设计学习情境。在行业企业专家的参与下,根据项目的主要内容和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开发核心课程标准,并在标准中导入职业岗位标准和施工技术标准。根据学习领域,设计学习情景,每个学习情境都是一个完整的工作任务。按照结构部位、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的不同划分了各个施工过程(工序)操作、检测、验收等100余个主要学习情境。在学习过程中,用任务驱动学习,学生在任务单和实践工作页的引导下学习知识,掌握技能,完成教学目标,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课程。组建了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的课程开发小组,直接参与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实践环节的设计、科研及教学活动,对课程进行精心设计,解决了教材与生产实践之间的“时差”,使课程教学与实际工作相衔接,达到人才“零”距离上岗的要求。

2.3 创新人才培养方式

(1)构建 “五阶段阶梯式人才培养”模式,以建筑工程项目为导向,将专业学习领域课程和职业拓展能力课程进行整合,构建五阶段阶梯式人才培养模式,即职业基本素质训练―职业技能训练―岗位拓展训练―顶岗实习―管理能力拓展训练,实现了由施工员到技术员再到建造师的职业岗位能力的逐步提升。

(2)实施建筑工程项目导向的“IPDCE五步教学法”,在教学环节中,设计并实施了IPDCE(资讯、计划、实施、检查、评价)五步教学法:①从实际工作过程中出发,创设实际工作情景并向学生提出问题;②引导学生根据掌握的专业知识分析问题,确定切合实际的解决方法;③实训小组的每个同学根据任务分工开始实施,教师应对学生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积极示范引导、及时分析和解答;④对情景中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归纳。在任务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对学生的参与程度、所起作用、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进行总结及评价。

3 以建筑工程项目为导向,强化、完善实践教学环节

本着立足教学、服务地方经济、产学互动、资源共享、校企共赢的原则,与行业企业紧密合作,教学全过程开放,主要课程在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完成,部分课程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完成,建立健全了实践教学质量监督与保障体系。

3.1 校内实验实训

采取自建和共建的方式,与企业合作,学校提供场地,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傅,充分利用企业资源,按照仿真原则,开发设计实训项目,编制配套教学资料,构造建筑施工类实训环境,保证真实的实践教学,共建设校内实验实训项目,实现了教学内容与实践工作过程相衔接。

3.2 校外实习实训

根据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的要求,聘请企业专家和能工巧匠参与共建,分阶段、分层次与企业合作,建立了10余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创建真实的岗位训练,共同组织实习实训,将课堂建到生产一线,将教学过程和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

3.3 顶岗实习

根据以建筑工程项目为导向的情境设计,依托校外顶岗实习基地,以准员工身份参与施工过程,在真实情境中进行学习和锻炼,并定期轮岗,以达到适应不同工作岗位的要求。并按企业岗位技能标准的要求,由企业统一管理考核,通过顶岗与轮岗训练,提高岗位操作能力和职业素质,达到“零距离”上岗的目的。

3.4 改革学生评价体系

为适应新的课程体系,满足项目导向的教学要求,建立了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综合质量评价体系。把评价标准由原来以理论考核为主,转变为以岗位技能与职业资格考核为主。校企双方组成考核评价小组,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评价,对结果进行考核。

4 结语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我院本专业学生基础知识扎实、专业知识够用、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多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竞赛奖项,双证获得率达到100%,初次就业率超过96%,毕业生供不应求。对用人单位进行跟踪调查显示,毕业生职业素质、工作能力与态度等方面的“满意率”达到9 8%。众多的毕业生已经成为本地建设行业的骨干,因此该项目的实施对于加强建筑类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Z].教高[2006]16号.

[2] 姜大源,吴全全.当代德国职业教育主流教学思想研究―理论、实践与创新[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X)7:93-94.

技术创新专项篇(2)

第三条创新专项资金的安排应坚持“突出重点、集中使用、效率优先”原则。

第四条创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

(一)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国内外市场前景好,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和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高新技术项目;

(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三)为全面提高产品综合性能和重大装备成套能力,开展提升设计和工艺制造水平,解决行业产品共性的关键性的技术环节或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技术创新项目;

(四)四大基地和产业集群中,产业链条长,带动作用大的主导产品和成套整机技术升级项目及为骨干企业龙头产品配套的关键零部件产品的技术攻关项目;

(五)以国家重点工程成套为依托,以工程配套为重点,以提高产品光、机、电、液、仪一体化水平为目标的技术装备研制项目;

(六)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内企业的创业项目;

(七)科研院所、行业研发机构、大学以及国际技术向科技企业转移的技术转移项目和产学研合作项目;

(八)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中介机构等提供专业化服务的项目;

(九)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项目;

(十一)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需要支持的科技项目。

第五条创新专项资金包括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资金、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资金以及科技投融资引导资金等。

第六条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国家科技计划、国家知识创新工程产生的重大科技成果在本市实施转化的项目,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重点、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项目补助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第七条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重点新产品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等项目。项目补助额一般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20%。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技术中心,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补助。

第八条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各类综合孵化器、专业孵化器和二次孵化基地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补贴,用于支持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研发平台建设,用于支持认定的从事科技企业孵化、科技成果转化、咨询和科技信息服务等科技中介机构发展。项目补助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第九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孵化器内企业以及其他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支持技术的第一次商品化过程。项目补助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

第十条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对我市重点产业核心技术领域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尤其是发明专利,支持专利示范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支持企业、行业组织、研究机构自主制定或参与制定重大技术标准。专利申请资助,按照《**市鼓励专利申请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本市和落户本市的优秀专利产业化项目,补助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第十一条科技投融资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金融机构、贷款平台和担保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对符合**市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贷款企业提供的贷款贴息,贴息比例一般不超过贷款利率的50%,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根据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专项资金分别以无偿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

第十三条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创新专项资金一般不再予以安排。

第十四条市科技局、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每年会同市财政局归口管理资金的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

第十五条凡符合创新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由企业按规定提供相应申请材料。

第十六条市科技局、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按照有关要求,归口组织和受理项目申请并负责程序性审查,组织成立由具有一定权威的技术、经济、管理专家和企业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评估或评审。

第十七条专家组对申报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创新性、技术可行性、风险性、效益性、申报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财务状况等进行客观评估、评审,并出具明确的评估、评审意见。

第十八条市财政局负责确定创新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参与审议创新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会同市科技局、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审核并下达项目计划,下达并拨付创新专项资金。

第十九条市科技局、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创新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收回资金、取消申报财政性补贴资金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技术创新专项篇(3)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和管理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为无偿资助。

第五条专项资金资助的对象为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的企业、科研机构、事业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专项资金资助的范围:

(一)省级以上火炬计划、部级新产品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创新、创新基金、科技攻关、科技招投标以及星火计划项目的配套资助;

(二)取得显著成效的产学研合作开发签约项目、引进转让高新技术成果及专利技术签约项目的资助;

(三)组建市级以上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和县级以上科技中介机构的资助;

(四)创建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专利示范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制造业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市级工业设计创新试点企业)的资助;

(五)通过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县级以上科技成果、新产品认定及通过国家、省、市、县级鉴定、评审、验收的项目的资助;

(六)专利申请及专利实施资助。

第七条专项资金资助的标准:

(一)列入部级、省级火炬计划的项目,分别一次性资助15万元和10万元;列入国家863计划、973计划的一次性资助10万元;列入部级新产品计划的项目一次性资助5万元;列入技术创新、创新基金、科技攻关、重大科技招投标以及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其配套资金按上级要求额度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5万元。

(二)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开展的科技委托开发、合作开发项目及高新技术成果转让、专利技术转让等取得显著成效的签约项目,每年一次由县科技局组织评审,被评为优秀项目的给予1-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优秀项目每年不突破10项。

(三)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每家分别资助20万元、6万元、1万元;新认定国家、省、县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分别一次性资助50万元、30万元、15万元;新组建的部级、省级、市级、县级科技中介机构,分别一次性资助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办科技孵化器,各类孵化器可优先申报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经科技行政部门认定的,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奖励政策,同时优先享受符合条件的其他科技政策。

(四)新认定的国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一次性资助20万元、5万元;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创新型企业分别一次性资助20万元、10万元、2万元;新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省、市级分别资助4万元、2万元;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专利示范企业、制造业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市级工业设计创新试点企业),分别资助10万元、5万元、1万元;新认定的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省、市级分别资助4万元、1万元。

(五)通过国家、省、市级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分别一次性资助5万元、3万元、1.5万元;通过国家、省、市、县级鉴定、评审、验收的项目、科技成果、新产品,分别资助3万元、2万元、1万元、0.5万元。

(六)对本县单位和个人当年授权的专利,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补助1.5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0.2万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0.1万元;香港标准专利每件0.4万元,短期专利每件0.2万元;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件3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1.5万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0.8万元。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包括受让专利)实施后,年新增地税15万元及以上(实际入库数)或新增销售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

第八条专项资金资助申请和审批的程序:

相关单位或个人的专项资金资助,可以凭相关证件随时向县科技局申请经费资助,填写《县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由县科技局审核并提出资助意见,经县财政局审核监督,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征求社会意见后,由科技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下拨,同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小额度的专利申请资助,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县创新成果小额度资金申请表》,县科技局审核同意后,领取资助经费。

第九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申请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县科技局、县财政局的监督、检查。受助单位专项资金使用不当的,收回使用不当资金,并在二年内不得申请专项资金。

技术创新专项篇(4)

(二)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支持国家和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完善关键研发试验条件,构建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三)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设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联合开展产业政策研究、关键技术攻关等。

(四)引进国际先进研发仪器设备。支持承担国家和本市重点项目的单位引进国际先进研发仪器设备,不断提升基础条件和自主创新能力。

(五)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的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支持重大技术装备整机产品研制、关键零部件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研制以及重大技术装备测试、试验、认证能力建设等。

(六)重大技术装备首台业绩突破。鼓励装备使用单位与制造单位合作开发或者装备使用单位自行开发的国际、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投入工程应用,实现首台业绩突破。

(七)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需要支持的项目。

专项资金支持标准如下:

(一)纳入年度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的项目,支持标准不高于该项目研发总投入的30%,金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二)纳入年度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计划的项目,支持标准不高于该项目新增总投资的30%,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纳入年度产学研合作计划的项目,支持标准一般不高于该项目研发总投入的50%,金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其中,产业政策研究项目可由专项资金全额资助。

(四)纳入年度引进国际先进研发仪器设备计划的项目,支持标准不高于所购仪器设备价格的30%,金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五)纳入年度重大技术装备研制计划的项目,支持标准不高于该项目研发总投入的20%,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六)纳入年度重大技术装备首台业绩突破风险补贴计划的项目,对该首台(套)装备的本市使用单位给予风险补贴支持,支持标准不高于所购设备价格的10%或者保费额的50%,金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申报条件:(一)在本市登记注册;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三)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

(四)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项目方案合理可行;

(五)所申报项目为在建或者拟建项目,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上海市鼓励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六号公告) 所称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是指依法通过贸易、经济技术合作等方式,从国外取得先进技术并通过掌握其设计理论、工艺流程等技术要素,成功地运用于生产经营,以及在此基础上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并实现商业化的活动。

下列项目或者技术可以获得技术开发经费的补贴:(一)属于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或者本市重点支持的吸收与创新项目;(二)在吸收基础上创新的、具有市场竞争力或者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三)未列入市吸收与创新年度计划,但符合指导目录要求,经过市经委组织鉴定,确认其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并形成一定规模的项目。用于吸收与创新的技术开发经费,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用于吸收与创新的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价在规定数额以下的,可以一次或者分次计入成本。

列入市吸收与创新年度计划的项目,可以对设备进行快速折旧,并参照市新产品试产计划或者中试产品计划的规定享受相应优惠。可以申请优先列入市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获得贷款贴息的资助。承担单位需要引进外省市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按照规定直接申请办理外省市专业技术人才调入本市的手续;需要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专家、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有关专项资金的扶持。进行关键技术攻关,需要聘用国外专家的,可依据聘用合同向市有关部门申请经费补贴。本市各级机关在采购活动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属于扶持发展产业的吸收与创新产品。

吸收与创新项目属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或者在吸收高新技术基础上创新的成果转让取得收益的,按照国家和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规定,享受优惠。吸收与创新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增值税零税率优惠。吸收与创新的产品进行技术质量认证,企业可以申请有关的经费补贴。吸收与创新的技术或者产品申请国内外专利的,可以申请专利申请费、专利维持费、专利费的部分资助。引进国外专利技术用于技术开发,属于国内首次运用的,可以凭专利转让或者专利许可合同等有效证明,申请经费补贴。

在本市建立吸收与创新的下列机构,可以申请启动经费的补贴:(一)部级或者市级的企业技术开发中心;(二)部级或者市级的吸收与创新基地;(三)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联合建立的市级技术开发机构。

《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沪经技[2008]291号) 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对国民经济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为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以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申请条件:(一)企业所属行业必须符合上海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战略的要求。申报企业在本行业处于龙头地位,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年销售额不低于3亿元。

(二)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60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五)申报企业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每年必须有专利申报。

技术创新专项篇(5)

一、开创全省技术创新工作新局面

(一)继续推行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招投标活动,强化技术创新科学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管理水平

1、在*年组织省政府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招投标和省重大装备技术创新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出台*年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招标重点领域并向社会公告。明年招标工作仍按照“以市场机制为主,合理配置和适当集中资源,力争重点突破”以及“需求、科学、效益、能力”的原则,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和规定,通过专家评审优选项目承担单位,并在省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中落实配套项目资金。

2、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申报、扶持、跟踪、验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项目申报系统,改进项目库管理办法,充实完善专家库,优化专家评审制度。对申请列入省技术创新项目的项目采取专家评审打分制,结合当前工作重点进行遴选。对申请列入省技术创新资金扶持的重大项目实行跟踪管理,项目完成后落实项目验收和资金决算等工作。会同省财政厅制订出台《广东省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财政资金的下达及使用管理。

(二)构建体系,进一步培育作为产业创新基础的企业创新能力,以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为依托,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1、继续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技术中心的工作定位,突出产业竞争力目标,引导技术中心依托企业成为产业技术创新的主力军,支持企业技术中心研究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加强战略性研究,以技术中心承担省产业结构调整任务的项目为重点,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增强产业化能力和企业核心能力。依托华南理工大学组建广东省企业技术创新评估中心,加强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动态管理,为部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做好基础和准备。对已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实行“年审制”,对评审不合格的给予除名,每年度12月将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年上半年,组织一次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经验座谈会、采取专家指导、政府宣讲和企业交流等方式,使技术中心真正成为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的组织保障。

2、促进区域社会创新体系建设。在产业集聚区域,建立以产业共性技术、人才、信息等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促使其成为区域产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增强产业簇群竞争力和区域竞争力。加强与省中小企业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技厅等部门沟通协调,明确各自工作重点,形成合力。

(三)集中力量实施一批解决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的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培育具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核心技术,提升产业竞争力

重点关注九大支柱产业技术创新项目,以培育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寻求在关键领域实现重点突破,项目承担形式上鼓励产学研联合以及企业间联合,带动全省产业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年省财政资金支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领域:

1、重大装备技术创新专题。支持成套技术开发和系统技术集成;重点发展数控机床,环保设备,高压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通用、专用和成套设备,3G通信及网络设备,电子专用设备,医疗器械,纳米技术等新材料成套生产技术,汽车,现代化农业机械。

2、关键瓶颈技术创新专题。围绕重大装备技术创新项目,解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工艺),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瓶颈技术,重点支持密封件、液压件、自动化控制传感元件,汽车关键零部件,耐高温、耐高压、耐腐蚀新材料,防火隔热、绝缘新材料,环保水溶性油墨、涂料新材料,有机硅(氟)新材料、抗静电材料,大型精密复杂模具,金属表面处理。

3、嵌入式软件和信息化专题。重点支持嵌入式软件和应用软件开发,包括:企业管理信息化软件、生产过程控制软件,信息化装备及系统。

4、行业共性技术扩散专题。鼓励通过产学研合作、企业向合作加速行业共性技术在产业内、产业间的扩散应用,重点支持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应用和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推广应用。

5、名牌产品升级换代专题。重点支持名牌产品升级换代的技术创新和名牌产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名牌,提高名牌产品竞争力。

6、行业优势企业技术创新专题。突出培育我省优势行业中骨干企业的竞争力,重点扶持具有行业优势的企业进行具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开发,形成产业竞争优势。

二、加大全省技术改造工作力度

(一)技术改造项目重点领域

1、提升九大支柱产业竞争力。重点支持九大产业竞争力研究报告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把产业关联度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强作为技术改造重点领域支持的主要内容,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做精做强做大。培育一批“单打冠军”和“领航旗舰”。

2、振兴装备制造业。重点支持汽车制造、输配电设备及电工器材、通用机械、专用设备、电子装备、医疗器械、船舶制造七大行业75类重点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通过支持省认定的20家大型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做强做大我省装备制造业。

3、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重点支持已获得国家和省评定的名牌产品企业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出口规模,扶持企业做强做大。支持列入《广东省培育名牌产品指导目录(工业类)》企业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加快品牌成长,尽快创名牌。

4、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分类指导、梯度推进、协调发展、共同富裕”的方针,积极推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区域协调发展。重点支持珠江三角洲向山区进行产业转移的重点项目,包括资源型合作、生产型合作、科技型合作类项目。支持利用山区资源、海洋资源,发展资源深加工项目及有特色的优势产业技术改造项目。

5、企业信息化。重点支持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重点骨干企业进行信息化的示范性改造项目,以及为企业信息化服务的骨干软件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

(二)继续抓紧国家和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

1、抓紧国债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促使我省的国债技改项目尽快完成。一是加快对已完工未验收的国债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二是积极协调,落实项目国债资金。三是做好衔接,抓紧未批可研项目前期工作。四是加强监管,推进在建项目实施建设,使我省国债项目早日投产,发挥效益。

2、抓紧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工作。一是组织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委)和省有关单位,抓紧*年、*年下达的省财政预算企业挖潜改造专项资金和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挖潜改造项目的实施工作。二是加快围绕解决当前制约我省经济发展中的“瓶颈”而组织实施的重点技改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产见效。包括珠江三角洲地区燃气联合循环机组技改项目、山区“三大水泥基地”新型干法旋窑水泥项目、韶钢“转炉、高炉”生产装备大型化系列技改项目等。

3、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绩效评价。抓好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定期报告制度的落实工作,加强在建项目的跟踪管理。对已完工的项目,按照《广东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由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委)和省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三)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做好服务

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方案,结合当前技术改造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简化审批程序,进一步转变我省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增创体制新优势,促进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

1、以规划为龙头,落实大型企业集团的投资决策权,提高技术改造工作水平。省属16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省50户工业龙头企业及省政府认定的优秀民营企业可编制中长期技术改造总体发展规划,经论证审批后,规划内属国家鼓励发展的技术改造项目,在省级权限内的由项目承担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地市经贸局(经委)或者省属主管单位登记备案,并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或确认手续。企业要及时报告规划执行和项目建设情况。把龙头企业技改规划的编制论证作为新的指导面上工作抓好抓紧。

2、实行技术改造项目登记备案制。在省权限范围内,对非国家产业政策限制、不需财政资金支持和能自行平衡生产配套条件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生产安全等许可手续。

3、实行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制。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政府核准项目目录,在省权限范围内,对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技术改造项目,待国务院批准的投资体制改革方案正式下达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行部分技改项目招标。根据产业竞争力研究的最新成果,围绕全省技术改造投资重点领域,针对能够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关键技术改造项目,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采用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通过公平竞争优选项目承担单位。招标项目包括重大装备国产化项目和重点工程中标单位承担的技术改造项目。

(四)加强制度建设,抓好规范管理

技术创新专项篇(6)

第一,发挥团队优势,科学推进群众性创新工作。三个工作室汇聚了包括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吴成军、中央企业岗位技术能手钱勇、油田公司级技术专家尹华在内的全厂各单位的创新精英近40人,他们分成六个团队(职工技术创新工作室下设四个创新小组)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在技术创新推进工作中,本着“三抓五定”的原则开展工作。即,三抓:一抓选题立项。积极拓展技术创新活动载体,抓好项目的选题立项;二抓具体措施。项目确立以后,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有效的创新措施;三抓创新推广。通过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总结推广项目的实际效益和应用推广工作。五定:定项目。将收集整理的管理难题分门别类进行确定;定人员。将项目具体负责人、参与人进行分工确认;定时间。将项目的实施起始时间进行确定;定措施。帮助确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制定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定奖励。做到创新活动全程受控,年度总结表彰。通过此操作法,科学有效地保证了技术创新工作扎实、持续、高效开展。

技术创新专项篇(7)

现将**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抓政策驱动,科技创新改革深入推进。积极开展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政策制定,《**市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若干政策》已完成对外征求意见报市政府审核待批。了《**市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选取四川理工学院、四川盐产业技术研究院、四川花语公司3家单位开展改革试点。出台了专项鼓励政策《关于加强创新型企业培育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支持企业上等升级。在全市范围内首次推行“科技创新券”,促进科研机构与中小微企业“联姻”,制定并对外《**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二)抓平台建设,高端创新资源加快聚集。与清华大学、四川大学等知名高校合作进一步深化,清华大学与**驰宇盐品公司共建驰宇教学实践研究基地,四川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分中心、重庆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分中心已挂牌建设。创新平台布局日益完善,建成运机公司省级智能环保输送装备工程中心等省级研发平台7个,四川花语公司表面活性剂等市级中小企业研发机构12个,川润股份、东锅公司获批2个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

(三)抓技术创新,产业转型升级动能不断增强。沿滩工业园区正式升级为省级高新技术产园区。全年围绕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组织实施省级重点攻关项目25项,“350MW超临界CFB锅炉产业化示范”等12项关键技术研发取得突破,组织实施市级重点研发攻关项目40项,新增省级重点新产品5个,市级重点新产品6个,年度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60户,预计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610亿元,占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3%以上。

(四)抓服务提升,创新成果取得重大突破。四川升拓公司吴佳晔入选科技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5个科技创新苗子团队市级表彰。组织实施国省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4项,与四川大学实现产学研合作科技项目26项,新增技术成果38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9项,登记技术合同311项,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3.2亿元,对37户企业421个研发项目进行认定,为企业减免税收1.1亿元。到年底全市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预计能达到56%。

(五)抓示范引领,知识产权工作迈上新台阶。完成了**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申报。与北京市门头沟区知识产权交流进一步拓展,成功将“**灯会”引入京西古道。1-10月,全市共申请专利2014件,同比增长的13%,其中申请发明专利560件,同比增长40%,增幅位居全省前列。争取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308万元,切块资金位列全省第二。4项专利荣获国省级专利奖,11项专利获市专利奖,4家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9家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年度考核,四川凯茨阀门公司等11家企业获专利质押融资7981万元。全年共办理专利行政执法案件296件,其中假冒专利案件122件,电商案件174件,结案率100%,在全国副省级城市及地级市专利执法维权绩效考评中名列第45位,居全省第二。

(六)抓科技惠民,不断强化农社发展科技支撑。“富顺香辣酱衍生调味食品开发”“中药最细粉的药理及质量稳定性研究”等7个农业和生物医药项目获省级支持,“花茶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综合技术研究”等9个项目通过省上验收。沿滩、大安、富顺、荣县4区县贫困村实现科技特派员全覆盖,全年共实施肉鸡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富世镇丁海农业科技兴村扶贫项目16项,同比增长100%,其中部级项目1项,省级项目2项,创建市级科技扶贫示范村2个,科技扶贫示范户12户,开展科技惠农宣传培训20次,惠及受益群众2万人(次)。

(七)抓队伍建设,科技治理能力有效增强。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机关思想建设,认真组织开展科技系统“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组织学习22次,6次专题讨论,实现区县和重点企业调研全覆盖。深入持续发力,构筑科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支撑,组织机关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学习4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保证了局机关的风清气正。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研发投入严重不足。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仅0.73%,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72%),市级科研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偏低, R&D呈现重量小、单位少、强度低、支撑弱的特点。二是创新平台开放利用率不高。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数量虽逐年增加,但主要集中在大企业和科研院所,分散封闭且各自为政,行业间开放整合度不够,有效利用率不高。三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受经济环境影响,企业创新意识不强,创新动能不足,创新效率较低,重大关键技术自给力较低,全市发明专利年申请量、授权量长期处于全省中等水平。四是科技成果转化受阻。国有企业缺少对科技成果的处置权;企业普遍缺失对前沿科技成果的敏锐性和捕捉能力;科技成果转移中介机构少,政府搭桥服务能力弱,使中小企业获得科技成果缺少途径;金融市场单一,产业化项目融资困难。

三、2019年工作打算

继续坚持以科技创新促进动能转换,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关键技术攻关清单项目30项、重大成果转化项目20项、培育重点创新产品10个、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5个。力争全市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0.9%,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650亿元,实现技术合同交易额5亿元,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7%以上。

(一)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创新服务保障能力

1、全面落实科技创新优惠政策。以国家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权管理改革政策和系统性创新平台补助政策等激励创新政策,树立重科技成果转化的职称评审导向,深入基层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宣传辅导服务,用政策推动科技创新蓬勃发展。

2、大力提升科技创新平台服务企业的能力。鼓励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重点推进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科技园部级众创空间、沿滩工业园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海天公司彩灯创客中心建设,夯实科技创新基础。抢占产业发展技术制高点,加快工业泵公司“四川省泵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启动炭研院国家炭黑技术创新中心、东锅公司国家热能耦合重点实验室创建工作。全年新建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5个,市级平台10个,不断提升平台服务技术创新的能力水平。

3、加大投入提升科技支撑产业发展能力。继续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扶持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的开展;通过广泛发动和宣传,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指导企业及时、准确上报研发投入,做到R&D数据的应统尽统,力争全市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达0.9%以上;通过发挥科技金融的作用,以科技创新券和专利质押等形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创投基金注入科技型企业,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重要来源的多元化、高效率的投入新机制。

(二)全力推进科技创新示范性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1、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对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要求,完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申报。坚持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为突破口,修订完善促进知识产权创造的政策措施,提高专利运用能力,引导专利申请量质齐升,力争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00件,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达到10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突破5000万元。重点扶持转化一批产业发展方向、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优秀专利技术项目,实现专利技术新增产值40亿元。

2、积极争创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高新区为核心园区,引导发挥政策叠加、高端人才和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集聚的优势,促进创新成果和技术市场、资本市场的深度融合,全力推进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并辐射全市各区县,努力将**打造为具有较强区域竞争力的成果转移转化高地。

(三)扎实抓好科技创新支撑性工作,进一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1、扎实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探索市级科技奖励制度合规、合法、合理化,制定完善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评价标准和方法。支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内部科技奖励制度。抓好《**市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点推广工作,择优选取1-2家单位开展改革试点,积累改革经验。

2、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结合全市产业发展需求,修订产业技术创新指南,以“633”新型工业体系为重点,力争智能制造、新能源、航空燃机、生物技术等领域一批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纳入国、省重点攻关,全年实施“燃煤耦合生物质气化发电关键技术研究”等省级重点科技项目10项、市级重点科技项目50项,支撑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3、实施创新主体培育计划。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扭转高新技术企业下滑现象,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户,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80户。加大高新技术产品培育力度,开展市级重点新产品认定,全年新培育重点创新产品10个以上。做好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实现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全覆盖,力争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650亿元。

4、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将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放在突出位置,依托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引建1家高水平技术转移机构,常态化开展成果转移转化对接活动。抓好“现代海洋工程用焊接材料”等20项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全年完成市级登记技术合同300项以上,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5亿元。深化与高校院所合作,发挥好“四川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分中心”等各类联合共建“产学研”合作共享平台作用,推动实现校地科技合作项目30项。

5、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服务水平。组织实施“水稻优良骨干恢复系贡恢189选育及应用”“特色名优生猪技术集成与产业化开发”等优势特色产业和区域特色种养殖业科技创新示范项目,攻克绿色、安全、高效种养殖关键技术5项、农产品加工关键共性技术3项,开发新产品7个。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全面推进科技服务平台体、科技扶贫示范、产业技术支撑、科学普及和技术培训四大科技扶贫体系建设工作,创建农业特色示范点3个,实施“荣县种养循环产业”等扶贫项目12项。

(四)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夯实组织保障能力

1、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全面准确领会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对科技创新提出的新要求、新目标、新部署,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工作能力和水平。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思想建设,加强纪律建设,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严明纪律推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2、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目标,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好干部标准,培养选拔适应科技事业发展需要的干部队伍。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推动干部职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增强“八大本领”。

技术创新专项篇(8)

在制药厂中的机电安装工程中的技术创新,指的是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逐渐更新施工技术、施工方案等,或者应用新型材料与新型设备,同时需要投入实施,这样可以为机电安装工程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程时间。本文主要分析了制药厂机电安装项目技术创新,具体内容如下。

1 技术创新概述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人们对技术创新都有不同的定义,在具体的理解中也存在着差异。在机电安装项目中,技术创新指的是,在相关安装工程中的专业人员,会通过不断的工作实践,加以总结、完善,运用现代化的设备与材料,并且更新传统的施工技术与方法,提出新的施工计划,采用新型的施工工艺,在具体实施中取得成功,这样有利于节约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减少工程时间。随着社会的需要在不断改变,科学技术也在日益更新,当前已经开始进入剩余经济时期,市场竞争形势非常积累,创新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因此,人们应该不断通过对机制的更新,新型技术的应用来拓宽发展的道路,将生产、开发与学习紧密融合,这也是人们实现技术创新的根本方法。深入的研究与开发新型技术,并且投入生产,加强学习,并且重视合作与交流,有利于为技术创新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也是企业更新结构的首要前提。

2 机电安装项目技术创新的对策

2.1 明确制药厂中的具体创新目标

制药厂应该按照机电工程的特征,选取专业工作人员组成创新团队,仔细地分析机电安装工程,并且进行严格的筛选,总结工程项目中的应用技术创新的方面,明确技术创新的任务,然后上报到上级机构,获得批准后才能真正确定。然后,工作人员应该根据技术创新文件上的内容,配置不同专业的工作,然后再为创新团队分配工作。同时,也应该明确规定各个几点安装项目中的人员分配,然后再分配细节方面的工作。制药厂的机电安装项目创新的领导人是该项目中的负责人,技术创新团队由技术部门与不同专业工程师组成。

2.2 机电安装项目技术创新的有效措施

2.2.1 全面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促使各类专业技术可以发挥作用。同时,应该促进技术人员之间的沟通,加强相互之间的信任感,并且委以重任。制药厂的领导阶层应该尊重技术人员的付出,同时重视对技术的落实与改善;关注工作人员在生活与精神方面的需要,避免责备,尽可能地为他们帮助,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同时有意识地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这样可以有效增强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同时,应该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通过一定的激励措施,调动工作人员对创新的热情。并且,需要定期评价工作人员提出的创新计划或者优化建议等,对于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应该予以奖励。

2.2.2 在进行技术创新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的内容有很多,其中包括生产、管理以及营销等各个方面,这些对企业来说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与影响。在制药厂的机电安装项目中进行技术创新,可以有效的提高工程的质量与效率,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提升工程的总体素质,并且增强制药企业的综合实力了。因此,工作人员应该充分认识到技术创新的意义与作用。

因此,项目的负责人也需要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全面了解与掌握技术创新的流程,以及创新的方法。同时,也应该建立健全的创新体系,并且落实相关的制度,为技术创新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不仅应该转变工作观念,还应该积极地采取行动,监督与管理技术创新工作,保证机电安装技术创新能够顺利展开。

2.2.3 采用科学的方法开展制药厂机电安装项目技术创新工作,对于技术创新工作的管理,必须尊重科学,尊重其发展规律,必须用科学的方法、科学的态度,切实按照科学技术原理和客观规律去落实。新的创造发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要充分论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试验,经过一个合理的试验期,取得可靠的数据,才能进一步使用和进行推广。创新技术方案要以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为前提,做到经济合理,正确协调好经济效益与质量和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无条件遵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相关标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确保质量,安全组织施工,积极推广和应用取得的技术创新成果。

2.2.4 以往的实践证明,如果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思想保守,因循守旧,没有技术创新的活力,将无法在市场竞争中求得发展与生存。的机电安装施工企业,科技应用能力的差异而导致的工效和劳动生产率的差异也相当惊人,相应造成的成本差异更是足以将落后企业淘汰出局。创新直接关系到项目各项管理目标能不能顺利实现的可能,决定企业的存亡。

2.3 认真制定、落实的各项技术创新制度

2.3.1 关于制药厂机电安装项目技术创新的机构设置、立项、申报和审批该项目技术创新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亲自负责组建并担任组长,副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并负责日常性具体工作,其余成员由项目技术部门人员和各专业工程师组成,按照该项目的工程特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设立创新项目,按不同的专业设置金属结构、机装、管装、电装四个技术创新小组,分别由各专业工程师担任小组长,负责具体的技术创新工作的落实。项目确定后,按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批,并明确主要项目和次要项目。

2.3.2 制药厂机电安装项目技术创新制度完善的管理制度是技术创新工作的保证,不容忽视。主要包括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改造,技术档案管理和科技情报搜集,创新项目管理等。建立责任制,明确职责范围,内容包括技术创新领导小组职责、各技术创新小组职责、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的职责。各司其责,分工合作。制定和落实奖惩制度,制定和落实公平、合理的考核办法,赏罚分明,运用科学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级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性。

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社会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只有依靠技术创新才能够实现长久的发展。技术创新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基础。目前我国正在面临着激烈的国际竞争,如果不能有效的进行技术方面的创新,很容易被世界市场淘汰。因此,我国的企业应该重视技术创新工作,根据自身具体的情况,鼓励技术开发与创新,促进企业的稳定、长久的发展,同时在不断的发展中逐渐扩大规模,保持永久的活力。

参考文献

[1]魏小海,李军利.创新技术在机电安装项目的运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5).

[2]曹晓建.创新技术在机电安装项目的运用[J].商品与质量・建筑与发展,2011(1).

技术创新专项篇(9)

验收分为技术验收、财务验收、试点企业实地检查等方面。项目组组长张燕就创新方法在新疆高新技术企业的推广应用情况,从创新人才培养、创新方法试点企业、新疆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方法的推广应用、“新疆技术创新工程师培训与实践基地”建设、本土创新方法带头人的培养、技术创新成果集成、创新培训体系建立、项目实施过程研究、媒体宣传等九个方面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汇报。专家组认真审查了项目验收材料,听取了项目组汇报,经过质询、讨论,对项目实施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的评价,同时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验收会上,自治区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晓伟对验收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希望各位专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新疆创新方法更好的推广应用诊断把脉。中国二十一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副主任周元对今后新疆创新方法工作提出了“紧紧抓住企业、务求实效;强化基地自身能力建设,使之成为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多部门联动、协同创新”等要求。最后,科技厅副厅长崔玉亭对项目组提出了“加强专业团队建设、强化基地建设、从方法入手、强化示范、建立示范模式、务求实效”的目标,并表示自治区科技厅将全力支持创新方法在新疆的推广应用和企业示范工作。

“新疆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方法推广应用”项目于2010年9月正式启动,2012年10月结束,为期两年。通过项目实施,共为区内69家企业培养创新工程师258名,深入5家创新方法试点企业,为其培养创新团队,搭建创新平台,辅助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开展新疆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方法推广应用,共有3300多名党政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研发人员、管理人员接受了创新方法的学习,为企业解决技术问题152项,共产生创新方案1333个,其中有217个专利意向,有58个已申请专利,授权33个。组建了“新疆技术创新工程师培训与实践基地”,引入计算机仿真、质量管理、ERP电子沙盘软件,搭建精益研发实践平台。开展本土创新方法带头人的培养,选派企业1名技术人员,攻读博士学位和参加创新方法学习,培养MATRIZ二级认证2人。

“新疆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方法推广应用”项目旨在充分发挥技术创新、方法创新、管理创新对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立的重要作用,在遴选具有新疆区域特点、行业特点的高新技术企业为试点的基础上,通过在技术创新上实施方法的引入,使其率先架构出符合社会经济发展、企业研发能力提升的技术创新体系。帮助每个示范企业当年实现专利数量提高和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从而促进企业产品的更新换代,生产工艺的改进,以及产品附加值的提高,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由此以点带面,在技术创新方法应用推广、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创新平台建设、创新成果推广等方面取得成效。通过示范的效应,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在新疆中小企业的建立,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技术创新专项篇(10)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以强化企业为主体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中心,加强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通过培育创新主体,健全创新体系,完善创新体制,优化创新环境,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主要目标:通过两年时间的努力,基本建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以及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科技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公众科学素养明显提升,力争2009年通过省科技强市考核验收。

二、加大科技投入,推进科技强市创建工作

3、加大财政科技投入。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增加财政科技投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年初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分配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整个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达到省科技强市的创建要求。

4、建立科技创新资金。每年由市财政安排一定的科技创新资金,专项用于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科技创新的奖励和补助。

5、设立创强工作经费。根据建设科技强市的工作需要,市财政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用于科技强市创建工作。

6、引导企业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充分发挥企业作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和科技成果应用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开发费分别达到年销售收入的5%和3%以上,其他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以上的,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允许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但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采取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政策。

三、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

7、加快技术研发机构建设。建立一批以企业为主体或依托高校院所组建的技术研发中心,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培育企业自主研发能力。研发中心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金华市和兰溪市级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

8、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科技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技术依托关系或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每年从合作项目中,评选若干项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给予适当奖励。建立“产学研合作兰溪工作站”,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搭建服务平台,每年安排资金用于支持工作站的运行。企业通过“*网上技术市场兰溪分市场”、“工科会”等科技合作途径达成的科技合作项目予以优先立项,并给予一定的科技经费支持。

9、加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对以骨干企业牵头建立的市级以上行业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给予专项支持。支持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以科技服务为重点的中介机构建设,对经市科技部门确认的科技中介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加强兰溪市高新技术服务中心建设,为企业提供科技项目申报、技术交易、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知识产权等服务。加强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兰溪科技信息网、天然药物网、科技信箱的运行和发展。

四、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10、大力发展高新科技企业。积极支持企业申报金华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金华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被认定为省创新型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被认定为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金华市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兰溪市科技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各级各类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科技项目优先立项、科技经费给予优先安排。

11、鼓励市外高新技术企业来兰投资创业。凡部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来兰创办企业并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经市科技部门审核,视同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

12、鼓励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列入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并经评审确认的,部级新产品补助5万元,省级新产品补助2万元。上述新产品被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产品的,再补助1万元。每年安排20万元,选择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能够在行业中起引导推动作用的兰溪市级新产品给予一定的补助。

13、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业实施金华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对列入部级火炬计划的,根据项目实际给予适当补助。对列入金华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无上级资金支持的,根据项目实际给予适当的补助。对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按上级科技部门要求给予支持。

14、支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鼓励传统产业企业加强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和组织一批传统产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提高传统优势产业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水平。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扶持资金,重点支持传统产业优势特色企业通过运用先进技术、先进装备和先进节能技术改造提升。重点培育现代植物药、装备制造、新型纺织、有色金属延伸、新材料、电子信息、绿色化工等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上述行业企业优先申报各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利示范企业。对列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每年择优评选若干项,给予适当的补助。

五、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15、鼓励企业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积极支持企业和科技人员研发专利技术,对获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限美国、日本、欧盟)、国内发明专利、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国内外观设计专利的,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2000元、1000元。发明专利可以作为科技立项的依据。专利产业化成果效益显著的,可视同科技成果申报科技成果奖。对获得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名牌、*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申报科技项目优先立项,项目经费优先安排。

16、培育一批专利示范企业。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金华市和兰溪市专利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

17、鼓励专利成果产业化、技术标准化。设立企业专利实施奖,对引进发明专利或自主专利技术形成产业化,首次实现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根据专利类型、经济效益、行业引导作用等,每年择优选择若干项,给予适当奖励。对企业主持或参与国家标准制订的,给予适当补助。

1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专利宣传培训力度,增强全社会专利意识。把获得发明专利作为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评奖及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受到侵权,被侵权企业依法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应对并胜诉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助。

六、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加快农业科技进步

19、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壮大一批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科技研发中心,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金华市农业科技型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农业科技研发中心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和金华市级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的补助。继续增加对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星火计划项目的支持,对列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和金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给予适当补助。

七、加强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

20、鼓励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广播电视、电力通信等公共服务系统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被列入金华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视项目实际给予适当补助。

八、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21、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支持企业大力培养和引进创新人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尤其是高新技术人才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在充分用好本地人才和现有人才的基础上,广开招才引智渠道,重点引进高新技术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国外留学回国人才,培养引进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创新领军人物开展科技攻关活动。鼓励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对引进博士后到企业从事科技创新的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鼓励企业聘请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企业兼职或技术入股。开展评选市“十佳科技人员”活动,充分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九、重视科技资金管理

22、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负责。项目申请单位根据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条件向市科技局、经贸局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兰溪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有关部门初审后统一报市科技局汇总。经市科技局、财政局审核后提出资金安排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同一项目同一年度符合本意见多项资助的,原则上按“就高不重复”给予奖励和补助。

技术创新专项篇(11)

一是积极推进县科创中心建设。县科创中心强化技术与资金服务能力,努力提高孵化质量与水平,对在孵企业加大培育力度,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引进项目时更加注重项目的质量及与*本地产业的关联度,努力引进发展潜力大、技术含量高、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项目。科创中心全年新引进孵化企业14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0%;孵化企业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58项,有2家企业通过了浙江省软件企业认定,中心内软件企业达到4家。科创中心累计引进孵化企业达到83家,累计引进博士30人、硕士37人、高级职称人员36人,其中有26人为归国留学人员。入驻企业全年实现销售收入突破2亿元,为去年同期的3.7倍;外贸出口322万美元。中心先后被命名为省级青年创业基地、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二是加快建设行业研发平台。“浙江中科电声研发中心”、“浙江中科辐射高分子材料研发中心”等行业研发平台已正式组建,电声研发中心消声室土建工程正式奠基。这两个行业研发平台将依托中科院声学所和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强大的科研资源和人才技术优势,积极构建技术研发、产品检测、成果产业化平台,加快各类科技成果在*转化和产业化,为*主导产业结构调整、行业技术研发人才引进和培养提供载体。

三是加快建设主导产业公共科技创新平台。进一步完善电子电声产业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实施方案,向省科技厅申报了省级公共科技创新条件平台,进一步推动电子元器件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高我县电子、电声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与省林学院等单位接洽,研究探索组建*县木业产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可行性,利用科研单位的人才及产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优势,在木业行业共性技术攻关及科技成果转化上开展全面合作,切实提升*木业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二、努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一是积极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今年以来,我们立足*发展基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遴选一批市场容量大、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在电子、新材料、新能源、五金机械等领域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今年,全县新增各级高新技术企业13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0%,浙江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部级高新技术企业;新增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1家、市民营科技企业9家;新增省高新技术产品24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0%。截至年底,全县有各级高新技术企业43家,比20*年增长22.9%,其中部级6家、省级19家,有省科技型中小企业40家、嘉兴市民营科技企业90家。全县25家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全年实现销售收入58.16亿元,同比增长51.9%,上缴利税总额9.14亿元,出口创汇3.29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2.6%、38.8%。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24.83%,比上年上升1.67个百分点。

二是加强企业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大力倡导企业自主创新,鼓励和支持企业承担科技项目。组织实施了一批节能减排项目,以科技创新推动企业实现节能降耗。全县共列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291项,其中部级项目立项10项,“组合式墨盒”、“GPS/GSB/CDMA组合天线模块”列入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内增强型竹木复合集装箱底板”列入国家农业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列入省级项目161项、市级项目19项、县级项目101项;列入省级新产品125项,省级新产品验收82项,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156%、137%。全年获得各级科技进步奖51项,其中省级3项、市级20项、县级28项,市级科技进步奖取得历史性突破;获奖成果中,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水平的有3项、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有30项。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组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省级2家、市级5家、县级5家。

三是加强专利工作。认真抓好20*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专利培训,共组织专利培训班9次,参加市级以上专利培训5次,参与企业155家、230人次。全年共申请专利673件,授权专利543件,其中发明(进入实质审查)和实用新型专利187件,发明专利正式授权12件。加强专利示范企业培育,新认定专利示范企业省级2家、市级3家、县级6家。

四是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充分发挥科技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导向作用,与省农业科学院合作,开展了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创建工作,制定了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实施方案。7月,我县被省科技厅列为浙江省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大云镇、姚庄镇及缪家村、北鹤村、南鹿村分别被列为浙江省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镇和示范村。12月,大云镇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部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镇。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列入部级和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各1项。积极培育农业科技企业,新认定农业科技企业1家。

五是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组建了*县电子电声省级区域创新服务中心;县生产力促进中心紧紧围绕企业需求,开展技术咨询、科技项目申报、评估、专利、科技培训等特色服务,共科技项目61项,专利中介服务69项,开展独立评估业务157项。全县技术合同登记251项,合同金额1350.*万元。网上技术市场新增会员企业99家,上传技术难题140项,提供技术难题研发经费9763万元,网上签约技术合同37项,技术合同成交额6867万元,高新技术产品交易数16项,交易额960万元。

六是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全年县财政安排科技支出2946万元,占当年县级财政总支出的4%,比上年增长10%。其中科技三项经费支出2575万元,占科技投入的87%。落实对科技创新活动的优惠政策,对申报20*年度财政高新扶持资金的39家企业,兑现扶持资金457.6万元。

三、积极开展科技合作交流

一是加强科技横向交流。加强北京、上海科技联络站建设,调整充实了联络站成员。举办了“20*专家教授*行”科技交流活动,邀请了复旦大学、上海交大、同济、中科院上海分院、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等高校院所的15名专家教授,开展了科技项目推介、校企互动洽谈以及难题对接活动。组织企业参与省内外科技交流活动11次,举办了*纺织产业创新发展座谈会,邀请东华大学的专家教授为我县西塘、天凝、杨庙等镇纽扣、纺织、植绒行业的发展献计献策;组织企业参加北京科博会,与清华大学有关院系和中科院物理所、中科院微电子所等进行技术对接。深入各镇、企业,做好技术难题征集工作,筛选出46个难题汇编成册,发往北京、上海等地的高校、科研院所,为下一步开展科技合作交流活动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科技接轨上海。进一步深化与上海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制定了科技接轨上海工作方案。与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等单位开展了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对接洽谈,加强与上海科技中介机构的合作与沟通。积极参加上海举办的科技合作交流活动,将上海高校推介的项目整理、筛选后,选取适合我县产业的项目汇编成册,下发到有关企业。

三是加强对科技合作项目的支持。充分发挥科技合作专项资金的作用,加大对科技合作项目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强高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鼓励更多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今年,确定了万正电子的“高可靠性PTFE多层电路板的合作开发”等5个项目,作为科技合作专项资金项目,予以专项经费扶持。全年我县企业与高校院所共达成科技合作项目37项,合作金额6786.75万元,项目总投资19326.75万元。

四、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环境

一是完善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研究制订我县新的促进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的政策,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落实上级有关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的政策,出台了《*县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办法》,进一步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是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考核工作。调整充实了新一届县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特别聘请了6位杭州、上海等地的知名专家任委员,增强专咨委的力量。深化科技特派员工作,选派了新的一批科技特派员入驻11个镇,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的培训和指导。

三是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批”示范工程。通过开展科技进步、专利、自主品牌(商标、名牌)、标准化、信息化、农业科技等六类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基地)的培育,重点扶持一批科技创新型骨干企业,引导社会资源向科技创新型企业倾斜。

五、提高科技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在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经费的管理中,继续坚持“三审一决策”制、异地评审制、招投标和课题制、合同制,完善第三方独立评估制度,建立科学的评估监督和绩效考评机制,努力提高科技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