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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舞弊研究背景大全11篇

时间:2023-06-06 16:07:00

财务舞弊研究背景

财务舞弊研究背景篇(1)

一、背景与理论分析

(一)上市公司舞弊背景分析

上市公司通常会为了成功IPO,又或是保住珍贵的“壳”资源而进行舞弊。这个一方面是监管的原因,而另一方面也不乏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行为的影响—即投资者期望通过投资上市公司从中获得巨大收益。除此之外,上市公司进行舞弊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即管理层为了谋求私利。管理层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很可能会选择舞弊来夸大自己的业绩,以求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博弈理论分析

博弈论是二人在平等的对局中各自利用对方的策略变换自己的对抗策略,以达到取胜的意义。博弈论分析有两个基本假设:第一是理性人假设,第二是效用最大化假设。

二、博弈分析--管理层与股东的博弈

(一)博弈假设。管理层与股东均是理性经济人;管理层与股东存在信息不对称;管理层与股东均有两种行为选择,即舞弊或不舞弊、监督与不监督。

(二)模型建立

管理层与股东的博弈如表1所示,管理层以概率x进行舞弊,股东以概率y进行监督。其中r表示管理层的正常收益,w表示舞弊收益,p表示管理层舞弊被发现所承担的赔偿损失,s表示管理层舞弊被发现对其自身造成的声誉损失;c表示股东对管理层进行监督的成本,q表示管理层舞弊对股东造成的损失。

(三)博弈求解

针对以上博弈,采用期望收益相等法进行求解。

1、管理层:管理层选择舞弊和不舞弊的期望收益相等

则,y(r+w-p-s)+(1-y)(r+w)=ry+r(1-y) 解得,y=w/(p+s)

2、股东:股东选择监督和不监督的期望收益相等

则,x(p-c-q)+(1-x)(-c)=x(-q) 解得,x=c/p

(四)博弈的经济意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得出,管理层进行舞弊的概率为c/p,股东进行监督的概率为w/(p+s)。当股东监督的概率小于w/(p+s)时,管理层选择进行舞弊;反之,则不进行舞弊。当管理层舞弊的概率大于c/p时,股东选择进行监督;反之,则不进行监督。

其中,管理层舞弊的概率由股东的监督成本和其舞弊被发现的赔偿损失决定。股东的监督成本越高,管理层舞弊的概率越大;管理层舞弊被发现所承担的赔偿损失越大,舞弊的概率越小。股东监督的概率由管理层舞弊的收益、管理层的声誉损失和赔偿损失决定。管理层舞弊的收益越大,股东监督的概率越高;管理层的声誉损失越大、赔偿的损失越多,监督的概率越小。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上市公司的舞弊行为其实也是管理层和股东的博弈。我们发现如果提高管理层舞弊所承担的赔偿损失可以同时降低舞弊概率和股东的监督概率。这为我们治理舞弊提供了另一种思路。

三、思考与启示

通过建立管理层与股东的博弈,我们发现在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中,股东要求管理层赔偿的损失越多,上市公司舞弊的概率越小。不同于以前的研究,仅局限于上市公司与监管机构、上市公司于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与审计人员的博弈分析,本文以另一个全新的角度对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进行了分析。

笔者认为,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有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对管理层的索赔机制,加大管理层对股东的赔偿

2、建立对管理层的信誉评级,增大管理层的信誉损失

3、增加管理层的股权激励,使管理层通过正常途径分享公司的收益,不以舞弊的手段谋求更高的汇报

4、完善公司的治理和信息披露,使股东参与公司治理,降低股东的监督成本。

参考文献:

[1]李友俊,王瑾.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经济学博弈分析[J].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报,2013

财务舞弊研究背景篇(2)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28-0019-02

1引言

面对越来越猖獗的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行为,如何防止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成为我们目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而要解决问题就需要事先了解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及其治理研究的相关背景。

11研究背景

上市公司的期间费用舞弊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对外提供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能导致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进而损害相关者的经济利益和扰乱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从1720年引起轩然大波的英国“南海公司事件”开始,财务舞弊这一令世界各国都普遍头痛的问题开始渐渐突显在人们的视野中。尤其是近十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壮大,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上市公司虚假的财务报告信息不仅会误导投资者、债权人和相关人员的决策,导致他们遭受经济损失,还会阻碍我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12研究目的及意义

由于期间费用金额较大、项目繁多,上市公司可以比较容易通过操纵期间费用直接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对财务报告进行造假。对我国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行为进行研究,有助于了解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防止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2期间费用舞弊概述

21期间费用和期间费用舞弊的定义

211期间费用的定义

期间费用是公司本期发生的、不能直接或间接分配归入营业成本,而是计入当期损益的各项费用,包含了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212期间费用舞弊的定义

在全美反财务报告舞弊委员会的“1987年报告”中,将财务报告舞弊定义为:“由于故意或轻率的行为(错报或漏报)导致财务报告严重误导。”美国注册舞弊审查师协会把财务报表舞弊定义为:“有意或故意错报、漏报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误导性会计数据,以及提供在与其他所有可获得的信息一并考虑时,可能导致阅读者改变或调整其判断和决定的会计数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中将舞弊定义为:“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结合本文研究内容,从审计角度出发,将期间费用舞弊做出如下定义:公司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违反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财务报告中编制和披露虚假期间费用信息,以欺骗财务报告使用者,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

22期间费用舞弊的特点及危害

221期间费用舞弊的特点

第一,舞弊主体具有投机性和从众性。第二,舞弊行为具有预谋性和隐蔽性。第三,舞弊形式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

222期间费用舞弊的危害

第一,损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第二,破坏会计职业诚信和社会风气。第三,不利于公司的生存和长远发展。第四,不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3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的方式及原因

31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的方式

311通过费用资本化少计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的谨慎性原则也要求:企业对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收益、低估负债或费用。

312通过跨期推迟确认少计管理费用

按照企业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及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的及时性原则要求企业应当对已经发生的期间费用,及时地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任意提前或延后。

313通过关联方之间挂账少计销售费用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就是关联方交易,具体而言是指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劳务或者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对该行为收取价款。由于关联方之间特殊的利益关系,导致关联方交易有别于一般的市场交易,通常比一般的市场交易行为更有可能缺乏应有的公允性。

314通过关联方资金占用冲减财务费用

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不仅仅会通过关联方之间挂账的方式操纵销售费用,也可以通过相互之间的资金往来,收取较高资金占用费的方式调节财务费用,进而操纵利润。

32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的原因

321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的内在原因

第一,股东大会流于形式。第二,董事会缺乏独立性。第三,独立董事形同虚设。第四,会计控制执行不到位。

322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的外部原因

上市公司存在的内部问题是该公司发生期间费用舞弊的根本原因,而外部监管不力则为公司提供了最直接的外部诱因,降低了舞弊人员的担忧与恐惧。

第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监督不力。第二,证监会监管不足、效率低。第三,舞弊处罚较轻、成本较低。4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的治理

41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治理的内部措施

针对上市公司内在问题,要从公司内部防止期间费用舞弊的再次发生,应当从完善股东大会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和提高会计人员独立性这两个方面采取相应措施治理期间费用舞弊。

411完善股东大会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

完善股东大会制度,一方面,适当减持国有股,增加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另一方面,充分调动中小股东的积极性。

412提高会计人员独立性

提高公司审计与监督委员会的独立性,可以有效地实现对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检查。在公司内部,由公司独立董事订立一套关于舞弊的奖惩机制。在公司外部,一方面,建立保护会计人员的组织机构,解除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可从法律法规方面适当加重舞弊人员的惩罚力度,同时,及时披露舞弊人员的相关信息,从社会道德层面约束舞弊人员。

42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治理的外部措施

要防止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行为的发生,不仅要从公司内部消除舞弊诱因,还要消除外部诱因。

421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

第一,加强注册会计师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第二,改进审计委托与收费方式,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

422改进证监会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第一,建立上市公司风险预警系统,加强证监会事前控制。第二,提高证监会监管效率,加大惩罚力度。

423加大舞弊的处罚,提高舞弊成本

既然上市公司是因为期间费用舞弊的成本小于收益才决定进行舞弊,那么要防止其舞弊就应提高舞弊成本,使其舞弊收益小于舞弊成本,无利可图。

第一,完善声誉机制,提高舞弊的声誉成本。第二,加大舞弊的法律制裁,提高违法成本。

5结论

本文在借鉴相关舞弊治理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对部分上市公司的深入分析发现,公司的期间费用舞弊行为是众多因素共同作用导致的结果。

期间费用舞弊的原因可分为公司内在因素和公司外部因素。具体的公司内在因素有:股东大会被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操纵,流于形式;董事会缺乏独立性,被实际控制人的派出董事所控制;独立董事形同虚设,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内部会计控制执行不到位,会计人员易受到高层影响而随波逐流。外部监管不力表现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监督不力;政府监管不足,效率低下;舞弊成本较低,惩罚力度不够。

针对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防止期间费用舞弊的再次发生。在上市公司内部:完善股东大会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在上市公司外部: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改进证监会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加大舞弊处罚,提高舞弊成本。

另外,由于本人专业、水平的限制,对于文中给出的一些建议措施,可能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财务舞弊研究背景篇(3)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重大舞弊丑闻案件的曝光,管理舞弊问题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亟待解决的重大难题。关于管理舞弊形成因素的研究,国外学者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已经取得了相当数量的研究成果,其中较成熟的是舞弊三角理论。

一、引言

国内外证券市场发生一系列的重大管理舞弊案引起了各国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极度震惊和强烈不满,审计职业面临严重的信用甚至生存危机。管理舞弊行为是否发生,从经济学上解释,是相关当事人在对利弊得失权衡后做出的选择,其本质是一种违法性经济行为,是人的趋利行为和特定制度背景下的产物。而制度是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策及经济行为(舒尔茨T.W. Schultz),它们被用于支配特定的行为模式和相互关系(拉坦V.W. Ruttan),是管束特定行动模型和关系的一套行为规则。制度安排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林毅夫)。即制度实际上是一套用来约束、规范行为主体之间关系及行为的规则,在一个特定的社会制度环境下,各个个体的行为是特定制度安排的结果。因此笔者认为,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的管理舞弊行为不可脱离我国上市公司的特殊制度环境背景。笔者借鉴了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的创始人艾伯伦奇特(W. Steve Albrecht)提出的舞弊三角理论,深刻剖析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实施舞弊的特殊制度背景、行为及规律特征,以期通过制度遏制管理层实施舞弊行为。

二、诱导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实施舞弊的制度背景

(一)证券市场的制度背景

1.发行的审核制度

2001年前我国上市公司能否发行股票以及发行多少并非自主行为,是在中央政府规定总规模内,由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主管部门选择确定的,于是地方政府和企业便会纷纷争夺股票发行额度,导致股票发行市场出现地方割据垄断的现象。在争夺战中,为拿到更多的股票发行额度,为当地的财政、税收、就业等方面谋取利益,甚至出现了地方政府参与企业舞弊的情况;2001年后实行的“通道制”赋予了主承销商推荐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权利,并使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股票发行风险;2004年2月以来实行的“保荐制”对保荐人和保荐机构都赋予了较高期望,但江苏琼花的“国债丑闻”使我国的保荐制受到了严重考验。

2.新股发行定价模式

股票发行者从自身利益出发,为能在公开上市时多募集资金,往往试图提高发行价格,2005年前公司唯一可以控制的指标是提高“每股税后利润”,因此无论该指标的确定是依据盈利预测的数据还是过去三年已实现的“每股税后利润”,都将成为我国上市公司上市前管理层实施舞弊选择的可能性最大的指标。2005年推出的询价制度是我国股票发行市场化的一大进步。2006年9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对询价制度又做了更进一步的明确规定,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发行规模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绿鞋)”机制,授予主承销商在发行后一段时间内稳定股价的合法手段,有利于稳定大盘股上市后的股价走势,防止股价大起大落,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3.上市后的“配股资格”

在中国,上市公司上市后筹集资金有特定的先后顺序,配股是上市后的最佳融资渠道之一,但是自1993年至今,中国上市公司增资配股的条件越来越严格,1999年以来主要涉及的财务指标为净资产收益率,见表1:

4.被“摘牌”或被“特别处理”

《公司法》(2006年1月1日实施)规定,上市公司如果在“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将“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股票上市”,如果“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将“中止其股票上市”。按照这一法律规定,企业近三年的连续盈亏情况成为架在上市公司颈上的一把利刃。根据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5月实施)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异常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导致其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本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 *ST和ST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异常”情况主要指“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表明其股东权益为负值”。

(二)中国上市公司特殊股权结构

我国上市公司大多数是由国营企业改制而来的,国有股往往占有公司最大比重,见图1: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期货统计年鉴200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编

由上图数据可以看出,1.在我国,非流通股处于主导地位(所占比例超过50%),其中以国有股和法人股比例为主,由于上市公司的股权相当集中,非流通股占绝对优势,因此国有股和法人股保持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控制,社会公众股股东的“用手投票权”形同虚设;2.在非流通股中,国有股占绝对优势,虽然其比例从1995年至1997年有所下降(由38.74%到31.52%),但此后却不断增长,升至2006年8月的50.71%,国有股的总数也由328.67亿股上升到4297.52亿股,相当于1995年国有股规模的13.08倍,在各个利益股东中占绝对优势。另外,来自上交所网站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07年5月,沪市上市公司国有股比例仍保持在50.29%。这就形成了我国非流通股比例居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独特股权结构。

三、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实施舞弊的行为分析

(一)融资压力(Pressure)

格云・尼特勒在《谎言,欺骗和偷窃》中指出:失败者更易欺骗;……追求重大目标又有重大压力时,说谎、欺骗、偷窃的可能性越大;生存压力也产生欺骗动机。一般来说,管理当局会遵循合理及合乎道德的管理方式。但在经济萧条环境下,企业面对来自内部或外部的各种“经营业绩”压力时,管理当局就被迫开始一些短期行为,“追求绩效的压力”越大,管理者盈余操纵的行为就变得更理性。大量危机企业特别是遇到暂时性危机的企业,为减少甚至是避免企业破产或被重组、兼并,会设法采取各种措施,包括欺骗,以摆脱危机困境。压力是企业舞弊者的行为动机,也是直接的利益驱动,理论分析我国管理层实施舞弊,可以发现具有以下强烈的融资压力:

1.为满足上市资格而实施舞弊

根据原证券法规的规定,发行上市股票的公司必须连续三年盈利。许多企业为了发行和上市股票,必然通过各种舞弊手段进行会计处理,以确保公司连续三年盈利。如四川红光(600083)在发行上市材料中,将1996年亏损1.03亿元做到“盈利”5400万元。目前,《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对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的规定更加严格具体,企业的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和股本都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构成了企业为了达到上市资格实施舞弊的压力。

2.为募集更多的资金而实施舞弊

一家公司能够募集资金的多少是由股票发行额度和股票发行价格决定的。在中国,新股发行额是“稀缺资源”。股票发行额度受公司的影响较少,而前面已经分析,在我国,新股发行价格又受到发行市盈利的限制。在以利润数为基础的定价模式下,公司为达到上市资格的条件,必然会以各种舞弊手段虚增利润数,以期达到抬高发行价,使公司能够募集更多的资金。

3.为获得再融资资格而实施舞弊

配股或增发新股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再筹资工具,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上市公司要求在股票市场上再筹资的欲望更加强烈。然而,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配股或增发有严格的要求。为了满足该要求,以保持可能的配股资格,上市公司大都需要在会计年度即将结束时测算本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倘若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配股要求,在配股压力的驱使下,自然会想方设法采取各种舞弊手段来提高净资产收益率。不难推理,净资产收益率已成为中国上市公司配股或增发公司管理层实施舞弊的首要目标。

4.为避免公司上市后被ST 、PT而实施舞弊

公司上市后可能受到的处罚包括各种原因引起的批评、谴责,特别是因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恶化而被特别处理、停牌等等。上市公司一旦因亏损而被特别处理、暂停上市乃至终止上市,就意味着将丧失一种宝贵的“稀缺资源”,公司及其管理人员、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都将受到损失,是对上市公司最严厉的处罚,这显然是上市公司及相关利益者所不愿意看到的。于是,出于逃避惩罚,不愿意使上市公司连续亏损而被判处“死刑”,一些处于盈亏临界点附近的公司的管理层,具有巨大的利益驱动来粉饰其会计报表。

(二)舞弊机会(Opportunity)

机会主要指相对于舞弊财产或发生对象而言的舞弊者位置。舞弊发生的机会因子不可能完全消除,消除机会的任何努力将是非经济性和反生产力的。只要组织存在有价值的财产,而且这些财产由其他人(包括雇员、顾客及供应商等)流转、交易或控制,舞弊发生的机会将永远存在。(李若山,1999)机会要素是指舞弊者进行企业舞弊而不被发现,或者能够逃避惩罚的条件,机会要素的存在,使得舞弊动机的实现成为可能。

1.信息不对称与舞弊的可能性

公司管理层实施舞弊以及由此带来的“财富流失”,实质上是公司在委托-制度安排下所形成的内生交易费用。由于内生交易费用的一个主要来源是欺骗的可能性,而只有在信息不对称时才有可能欺骗。管理层实施舞弊既是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对委托人-所有者的“欺骗”与直接撒谎,当然也是所有者因为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逆向选择”和不可避免的内生交易费用。在知识差别的情况下,授权者和被授权者在行动信息上处于非对称状态,授权者很难对公司的经营目标提出确切的要求。即便授权者有可能对被授权者提出尽可能确切的经营目标,但因管理信息非对称分布,管理层凭借自己对公司的管理权威,即因为拥有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特殊专门知识而在有关信息的不对称公布上处于有利地位。管理层披露信息时,会有选择地提供对自己有利的信息,隐藏不利信息――逆向选择;在管理过程中,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福利而不是最有利于投资者福利的行为――道德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管理层具有借助于会计舞弊实现自己机会主义的动机和欲望,会计舞弊就会发生。

2.管理层逾越内部控制实施舞弊的机会

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实施舞弊机会主要取决于公司治理是否有效以及有效、健全的内部控制是否会被管理层逾越,体现在:

(1)股东大会职权得不到有效行使,公司内部法人治理机制失效;委托人与被审计人具有合一倾向,由此制约着审计独立性。在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一方面,国家作为大股东占绝对优势,但其往往存在有多个部门代行职权,结果造成所有者实质上的缺位;另一方面,中小股东因为缺乏影响力而忽视了自身投票权的使用,由此使得股东大会职权不能得到有效行使。与此同时,公司董事个人持股量一般很有限,作为公司所有者而能获取的剩余报酬微不足道。在既缺乏约束机制又缺乏激励机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缺乏维护股东利益的动力,他们在价值取向上反而与同为人的公司经理人员更为一致。可见,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人员三者之间的制衡机制名存实亡,内部法人治理机制失效,董事与经理人员往往同属于内部人。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实际上由内部人决定,股东大会的批准只是一种形式。也就是说,内部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查自身,这无疑也易使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受到削弱。

(2)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偏小导致其在经济上依赖客户,影响其独立性。由于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偏小,不仅难以规范正常的审计业务,而且,由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大公司,在经济上也不可避免地会对大客户产生依赖,很容易被由内部人控制的客户所收买,从而导致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独立性缺失,致使其难以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3.审计发现舞弊的概率低

在既定舞弊发生的机会水平下,可以通过增加发现舞弊的概率来降低舞弊风险,同时也可以起到遏制舞弊的作用。对管理舞弊而言,审计的独立性及审计能力是影响发现舞弊概率的关键因素,但就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情况来讲,对管理舞弊审计的专门措施和重视程度都不高。

4.惩罚的性质与程度

虽然目前并不存在惩罚与舞弊发生率关系的相关研究,但传统理念表明,惩罚的性质与程度在逻辑上具有威慑作用。伊斯兰国家中盗窃的发生率远远低于西方国家,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基于严厉的刑罚。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不构成犯罪的以通报和罚款为主,针对负责人的罚款在3000元到50000元之间。现实中对舞弊案例的处理最终也往往是对上市公司及其负责人道义上的谴责或行政处分或罚款,只有极少数人被处以刑事惩罚和民事赔偿。对于舞弊的管理层或大股东而言,这一微弱的惩罚措施与巨大的非法利益相比,起不到警示或威慑作用。

(三)舞弊合理化(Rationalization)的高尚借口

合理化实质上是一种个人的道德价值判断,人们总是通过自己的意图来判断自己,而通过行为来判断他人。对于自身而言,意图总是比行为要好得多,因此管理层为实施舞弊行为寻找借口就非常容易。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实施舞弊寻找借口并不是通常的“我更需要钱”这类个人舞弊借口,而是“为他人,为国家谋利益”这类更“高尚”的借口。理由如下:

1.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实施舞弊与个人报酬最大化的相关性不显著

根据理论,当公司经理与股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时候,股东会与经理签订报酬-绩效契约,以减少经理由于道德风险和信息不完全所的成本。在报酬-绩效契约下,经理的报酬将由企业的经营业绩来决定。因而,公司经理势必会通过提高企业经营业绩来提高自己的报酬。从理论上讲,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金报酬与公司经营、绩效应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西方学术界对高层管理层的激励-报酬问题也已经做过较多的实证研究。国外大多研究结论认为,经营者报酬和企业业绩强相关。Murphy(1985)以1964~1981年美国73家大公司的高层管理者为样本,分析管理者薪酬与股东收益之间的关系,发现管理者薪酬对股价绩效的弹性是强的。Coughlan &Schmidt(1985);Joscow,Rose Shepard(1993)等研究了高管持股与企业业绩之间的关系,证明了经理报酬和企业业绩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Sloan(1993)研究了会计绩效度量在管理者薪酬契约中的作用,认为会计利润与“市场调整的收益”之间的联系比它与未处理的收益之间的联系更紧密,基于会计绩效的薪酬更有助于管理者规避不可控因素。Hall 和Liebman(1998)利用美国百家公众持股的最大商业公司最近15年的数据,对公司的经营报酬及其相应的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了经营者报酬和企业业绩强相关的结论。在中国,推行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与其经理人员的收入挂钩的激励政策后,有认为管理层实施舞弊的一个动机是追求自身报酬最大化(陈致平2001)等,但魏刚(2000)、李增泉(2000)、扬瑞龙和刘江(2002)、邓春华(2003)等利用我国上市公司的年报数据,实证研究了上市公司高级管理层的激励状况、高级管理层激励与企业业绩之间的敏感性、高级管理层报酬与企业规模、国有股股权比例之间的相关关系。研究结果表明: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激励效果不显著,上市公司经理人员的年度报酬与企业绩效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与高级管理层持股比例也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可见,我国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实施舞弊是追求自身薪金报酬最大化学说难以成立。

2.“一股”独大的股本结构让管理层实施舞弊堂而皇之地披上了“为国家谋利益”的外衣

基于我国上市公司国有股“一股”独大特殊的股权结构,使上市公司的老总找到了一个高尚的合理化的舞弊借口,他可以说是为了国家的利益,或为了职工的利益而实施舞弊。这种逻辑推理似乎也很有道理:因为国家是公司的最大股东,职工是企业发展的直接受益者,只有企业免遭失败、免遭破产,国家和职工的利益才会有保障;上市公司管理层通过舞弊粉饰会计信息,从而使上市公司获得更高的股本溢价,筹集到更多的资金,作为大股东的国家,或国有法人股东的权益自然会增加;当一个上市公司处在危机关头,如果管理层通过会计操纵或舞弊粉饰了会计信息,从而使上市公司免遭被摘牌,或取得再融资的资格而得到喘息,度过难关,这既是为了企业的长期发展,也是股东、职工当前利益的内在要求,有何不好?(胡谷乔,2005)中国特殊的股权结构使中国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堂而皇之地将舞弊行为披上了“为国家谋利益”的外衣。丑恶的行为通过这样一个自我合理化的过程,便转化为一种高尚的行为,这显然是一种社会道德的扭曲,我国少数国有控股企业的老总就是在这样一个合理化的过程中使会计舞弊要承担的道德责任得到了自我解脱。

四、上市公司管理层实施舞弊行为的特征

(一)管理层实施舞弊行为的主要动机:公司融资压力

对舞弊样本公司舞弊行为发生前分析发现,主营业务收入呈下降趋势的样本公司占42%,净利润呈稳定下降趋势的样本占49%。据统计,在69个管理舞弊样本中,为保持业绩平稳而发生舞弊行为的占大多数,共有33家,占样本总量的47.8%;另外,有9家是为了避免被ST和PT,有10家是为了获得上市资格或增发新股,8家样本公司是因遗漏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或披露不实或未按规定披露等原因而受到证监会或财政部门公开处罚的,其比例分别13%、14.5%和11.6%。分析舞弊样本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发现,73%的样本的ROE处于阙值边缘,舞弊年度的ROE 分布在阙值处也较为明显,这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受资本市场融资的压力较大。

我国上市公司最常用的财务舞弊手段是高估资产、不恰当确认收入、虚减费用和损失及虚假陈述和隐瞒信息。具体来说,有30%的舞弊样本存在高估资产的行为,62%的样本的收入确认存在不合理(包括虚构收入的占46%,提前确认收入的占16%),24%的样本采用少计费用和损失或是递延费用的手段来达到粉饰报表、虚增利润的目的,23%存在虚假陈述和隐瞒信息的舞弊行为。少计费用或损失的手段对公司扭亏为盈或是调节ROE以达到上市融资目的起着“重要”的作用。控股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侵犯中小股东的利益是上市公司发生管理舞弊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在69个管理舞弊样本中,有近1/5的案例是控股大股东利用其自身控股权地位,采用资产置换等关联交易手段“掏空”上市公司,导致上市公司出现业绩滑坡甚至亏损或面临被ST、PT,或是上市公司未予披露其为控股大股东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信息而受到处罚。

(二)实施舞弊的主要参与者:董事会成员

据统计分析发现,69个管理舞弊案例中,除了3个舞弊样本以外,其余66家样本公司的处罚公告中均涉及到对公司董事和内部高管人员的处罚。其中,董事长参与舞弊的有63家,比例竟高达95.45%;兼任内部高层管理人员的董事参与舞弊的也有63家,该项比例为95.45%;外部关联董事(即灰色董事)参与的有41家,其比重为52.46%;独立董事参与舞弊的有7家,占总样本的10.6%。总经理纯粹作为职业经理人未兼任董事长职务而参与舞弊的只有21家,该比例为33.3%。从上述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我国财务报表舞弊的主要参与者是董事会成员,这与国外财务报表舞弊行为的参与人员有很大的差别。在美国,参与舞弊的人员主要是经理层。COSO委员会(1999)的研究表明:83%的财务报表舞弊涉及到首席执行官(CEO)和首席财务官(CFO)。

(三)舞弊实施者违规成本低:惩罚缺乏威慑力

财务报告舞弊一般涉及多个会计期间。舞弊丑闻曝光前,财务报表舞弊行为持续两个以上会计期间的舞弊样本占样本总量的49%,舞弊会计期间平均持续达3.09年,最长的持续5个会计期间,且在此期间舞弊行为基本没有中断过。上市公司舞弊被发现的时间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如很多上市公司的舞弊行为在3年甚至6年后才被证监会或财政部门发现并予以处罚。

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对舞弊上市公司的处罚主要集中在30万~60万之间,占了样本的56%,占了多数。而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处罚几十万的罚金比起它们上千万元甚至上亿的违规金额仍然是一个较小的数额。1. 对董事的具体处罚为:(1)对于董事长的处罚金额大部分在10万以下(占58%,集中5万以下的占了24%,5~10万之间占了34%)。显然,董事长作为公司舞弊最重要的责任人,对他的处罚是偏低的,起不到惩罚和威慑的作用。(2)对于其他的董事来说,受到罚款的金额更低,大部分只是在5万以下(含5万),对于他们的罚金相对于他们每年几十万或更多的薪酬来说是低的,处罚效果也是低的。(3)对于独立董事来说,虽然在处罚的公司中只有12家在舞弊时存在独立董事,但其中对他们罚款的只有3家,而且金额为3万或5万。2.对总经理与财务总监的具体处罚为:(1)很多总经理与财务总监未受到处罚,比例分别为28%和54%。(2)受罚款的金额偏低,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受罚款的金额都主要集中在5万以下(含五万),占受罚款总类别的比例分别为28%和20%。(3)受处罚的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大部分兼公司的董事长或董事,受处罚的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占受处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77.78%和69.57%。处理方案往往是对上市公司及其负责人道义上的谴责或行政处分或罚款,极少数人被处以刑事惩罚和民事赔偿。可见,我国的惩罚根本起不到警示作用。

五、结语

财务舞弊研究背景篇(4)

对于会计舞弊行为,我国《会计法》特别规定有防止会计舞弊的条款,制定了政府、企业和社会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在实践中有关会计舞弊方面的丑闻不断,新的作弊手法会顺应政策变化而产生。可见防止会计舞弊仅仅依靠法规措施还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会计信息舞弊的行为是人的行为产物和特定的系统背景, 个人行为的具体制度安排的结果。有必要结合我国经济社会环境深入探究会计舞弊的成因,从而进一步探求防范会计舞弊的措施。

一、会计信息舞弊的成因

(一)企业管理层具有会计舞弊的动机

我国采取的原则导向型会计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会计职业行为的约束性,加之会计政策的随意性和会计核算方法的多元性,可以增加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的灵活性,会计人员以职业判断为托词实际上违背会计公允计量原则,虚增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会计造假和会计舞弊。企业经营活动的目标是获取利润,企业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职业前景都与企业所赚取的利润息息相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旦经营困难,不能获取经营利润,企业管理人员会面临巨大的压力。按照理性经济人的假设,管理人员可能设法从别的途径获取收益。一旦制造虚假事项并披露虚假财务信息能为企业带来巨大收益,公司内部的管理人员也会因此获取丰厚的报酬,且收益远远大于未来可预见风险时,企业管理人员就会违背职业道德甘冒风险进行会计信息舞弊。

(二)会计准则不能涵盖所有会计行为

任何一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不可能涵盖会计实践中的一切业务,它们只能对会计工作提出基本的规范和原则,而且大多数只是对以往会计实践的总结,面对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的时候,总是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那么企业面临这些新情况下,只能依据现有的会计准则对其进行账务处理,往往不能真实公允的计量。当面临经营压力,具有会计舞弊动机的时候,往往这些新事物成为其会计舞弊的合适项目。

(三)会计舞弊信息的隐蔽性

公众所接触的会计信息,是企业向社会提供的财务报表,而报表数据是会计加工后的结果。但会计报表之前的会计信息,作为商业机密,一般公众无法获取,那么只能依据报表数据来判断企业是否存在会计舞弊。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为了进行会计舞弊会采用专业的账务处理方法,非专业人员,会计账务处理经验不足的人员在获取会计信息的情况下也是很难发现其会计舞弊行为。所以会计舞弊的信息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往往当国家执法部门对会计账务检查时才能揭露出会计舞弊行为。

二、会计信息舞弊防范和治理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严重侵扰了资本市场的效率和运行, 威胁着资本市场参与者对资本市场会计信息的信心,所以在会计信息舞弊的治理过程中,重点是要预防会计信息舞弊,使其在根源上能减少或者降低会计信息舞弊的行为。

(一)建立独立董事负责的内审部门

为了保障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国上市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组成人员中,有聘请社会独立人员作为独立董事的制度安排,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发挥重要影响。独立董事一般都选择财经领域的专业人士担任,为了防范上市公司进行会计舞弊,可以扩大独立董事的职能权限,设立由独立董事负责领导上市公司内审部门的制度安排。独立董事负责内审人员的招聘,工作绩效考核。独立董事作为上市公司向社会提供财务信息质量负责人,只有获得独立董事同意的财务报告才能向社会公布。这样可以从制度层面保证公司内审部门具有独立性,在开展内审工作过程中缺乏利益纠葛,保证其立场中立,能够确保内审工作质量,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公允。使得上市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信息能够成为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经济决策的依据。

(二)建立有效合理的监管体系

如果对所有上市公司账务进行全面检查,其工作量巨大,从时间上看和消耗的资源来看都不经济,但可以采取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检的方式,对选择抽检企业采用抽签的方式,可以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抽签,确保抽签过程公开、公正,避免行为,以提高抽检制度的公信力。针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进行抽检,对上市公司而言是一项重要的外部监管措施。抽检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提高监管力度,对出现会计舞弊行为的上市公司要进行严厉处罚,使其会计信息舞弊的成本大于会计信息舞弊的收益。

(三)利用最新科研成果防范会计舞弊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现阶段完全有能力采用大数据的形式建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数据库系统。该数据库系统作为国家对上市公司监督管理的主要手段。数据库建设过程中,需要把每家上市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存储单元,该系统不仅需要录入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还需要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对记账凭证数据或账簿数据导入数据库,而对于上市公司取得的原始凭证可以通过扫描的方式录入数据库系统。这样可以方便上市公司会计人员进行操作。会计数据包含很多上市公司的商业秘密,所以要严格加强对该数据库的管理,具有监管权限的工作人员才能进入该系统。为了防范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该信息系统可以与银行系统、税务系统、工商系统对接,可以很方便地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会计舞弊行为。

结束语

会计信息舞弊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阻碍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给会计行业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对于这一现象,我们必须从根源抓起,坚决抵制会计舞弊行为,并从源头寻找治理方案,争取将会计舞弊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

财务舞弊研究背景篇(5)

一、研究背景

我国“新兴”资本市场由于市场的监管不力钻空的投机倒把者屡见不鲜,从一开始就受到虚假财务报告的严重困扰。不论是曾经轰动一时的德隆系、格林柯尔系、操纵股价的琼民源、被大股东掏空的三九医药这类大型的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事件还是中小型企业做假账进行会计舞弊都将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造成大众对公司的诚信产生怀疑,进而影响公司的运作,最终损坏的肯定是企业自身的利益,而且还会对我国的经济建设成果产生极为负面的影响。国内外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分析研究有一定成果防治也达到成效,而针对中小型企业财务舞弊的研究比较匮乏。因此,本文就从财务指标研宄中小型公司财务舞弊的常用手段手段和如何识别财务舞弊。

二、文献综述

国外以美国对财务舞弊问题的研究最为深入,成立了美国注册舞弊审查师协会、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全美反财务报告舞弊委员会等机构都对财务舞弊有专门的研究,而其资本市场又有着悠久的历史,监管力度较中国市场成熟有效,为财务舞弊的控制及治理方向研究提供了条件。

国内学者以中国市场的财务舞弊事件为样本也进行了很多有意义的研究,例如余玉苗、吕凡(2010)以财务指标增量信息的研究角度识别财务舞弊风险,刘桂良、叶宝松、周兰(2009)以2003-2007年度5645家沪深两地上市公司其中209家舞弊公司财务舞弊的影响因素分析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特征,并进一步分析财务舞弊的治理。吴革、叶陈刚(2008)从已发表的文献中选取其中35个具有代表性的财务报告舞弊特征指标,选取1998-2006年被证监会处罚的舞弊公司作为样本,从财务报表和公司治理,对特征指标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显示,股权集中度、每股净资产差异率、非主营业务利润率、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等特征指标在不同程度上对财务舞弊的行为都具有一定影响。

三、以某公司为例辨认财务舞弊

该公司2013年与2014年申报项目金额对比情况:

从上图及2013年收入对比可以看出该公司的收入是呈现增加状态,根据计算该公司2013年的增值税的税负率为0.49%,2014年的增值税税负率为0.4%,对比该公司2013年与2014年的税负水平可以看出税负率是呈反向增加的趋势。

采取比率分析法和指标趋势分析法分析得出以下疑问点:

1、进项税额的增长率与销售收入增长率之比值大于1。

2、应税销售额有明显的增长趋势,但应纳税额却成负增长,二者基本应同步增长,但此时明显不配比。

3、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都有明显的增长,但税负率却有明显的下降。

通过合理运用对财务报告的三种分析方法对该公司财务报告的分析,不难辨认出该公司存在公司财务舞弊情况。说明现目前大多数的财务舞弊是能够通过对该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相应的分析,得出正确的答案。若合理运用,规范市场行为,即可减少很多中小企业妄图偷税漏税而做出的财务舞弊事件,更好的防范与治理会计舞弊。

减少财务舞弊除了做好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治理结构外,更重要的是加大市场规范监督治理。防范和治理会计舞弊问题是一项综合系统的工程,它不仅需要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更需要外部防范和治理机制的监督和强化。而这些的根本要求就是财务舞弊能够被识别,所以明确的分析并识别财务舞弊就成为我们当前的任务。

四、防治财务舞弊

(一)财务舞弊产生原因。财务舞弊产生原因最主要的根源是因为利益的驱动。企业为了能够或得更多的利润逃避国家的税收企业负责人选择会计造假,而会计人员因为自身的道德素质或者单薄的法律意识为了自身薪金、升迁、奖励等利益,按企业负责人的授意制造虚假的财务信息。而且国内法律环境的缺陷也很大程度的纵容了会计造假。政治经济环境中存在的或多或少的问题更是促使了各种财务舞弊的产生。

(二)财务舞弊的防治。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防治财务舞弊,首先我们必须得规范财务舞弊范围,形成完善的识别财务舞弊系统。分析公司财务报告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除此方法可能我们还会有更多更系统的方法,将这些方法整理运用起来是我们的当务之急。能够准确而快速的识别财务舞弊将极大的震慑投机倒把之徒,减少大部分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除此之外我们还必须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加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实现外部审计的独立,使外部审计能够更加客观不受公司影响的做出公正正确的审计结果。

在各方面都做好的情况下依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唯利是图的选择一己之利而做出财务舞弊的宵小之徒,不必对其客气,一定要加强加大惩处力度,增强会计法规威慑。加强外部审计奖惩制度,对做出不公正或错误审计报告的会计事务所严惩不贷。

参考文献:

[1] 普丽萍.财务报表舞弊审计相关问题的研究[J].时代金融,2015,02:182-183.

[2] 余玉苗,吕凡.财务舞弊风险的识别――基于财务指标增量信息的研究视角[J].经济评论,2010,04:124-130.

财务舞弊研究背景篇(6)

[2] MICHAEL A, MIKLOS A V. Thick data: adding context to big data to enhance auditability [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uditing Technology,2014(2):95-108.

[3] ALEXANDER K,MICHAEL G A,MIKLOS A V. Design and evaluation of a continuous data level auditing system[J]. Auditing: A Journal of Practice and Theory,2014,33(4).

财务舞弊研究背景篇(7)

一、引言

信息不对称是委托理论的基本假设,人较之委托人具有信息优势,委托人无法有效地观测和监督人行为的情况下,具有信息优势的人存在事后机会主义的倾向。而为了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降低企业运行的交易成本,委托人要求人定期提供反映企业运行状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信息不仅是企业利益相关者进行利益分配的依据,同时也是委托人考核人经营业绩,履行薪酬契约的核心指标。而为了掩盖自身的寻租行为,谋取个人短期利益的最大化,在信息不对称以及公司治理不完善的背景下,管理层会存在财务报告舞弊的动机。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而纵观我国出版类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皆属国有股占绝对控制地位,在国有企业改革浪潮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出版类上市公司面临着产权结构和利益分配的深层次变革。如何在改革过程中抑制管理层财务报告舞弊的机会主义行为,防止国有资产的滥用和流失,将是决定出版类上市公司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问题之一。基于此,本文在分析国有出版类上市公司管理层财务报告舞弊动机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控制策略。

二、出版类上市公司管理层财务报告舞弊的动机分析

(一)政绩考核动机

出版类上市公司大多数是由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而来,国家直接或间接地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这特殊的产权制度背景下,公司管理层大多由中央或地方政府直接委派,管理层是在享有一定政治级别的前提下,承担着职业经理人的角色。因而,作为衡量人经营能力的公司业绩,不仅与管理层货币薪酬的“显性激励”密切相关,而且还会对管理层政治升迁的“隐性激励”产生重要影响。而在官本位思想以及现有政治生态环境的影响下,出版类上市公司管理层更加看重个人的政治升迁问题,对于企业经济绩效的考量会更加侧重于对其政治升迁的影响。为了实现政治升迁的目标或者维持现有的政治级别,在业绩指标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情况下,出版上市公司管理层会存在强烈的财务报告舞弊动机。

(二)资产侵占动机

资产侵占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或员工非法占用被审计单位的资产,其手段主要包括:贪污收入款项;盗取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将被审计单位资产挪为私用等。资产侵占通常伴随着虚假或误导性的会计信息,其目的是隐瞒资产缺失或未经适当授权使用资产的事实。根据舞弊三角理论,出版上市公司管理层资产侵占的动机主要源自于其个人的财务压力。具体来说,这些财务压力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出版上市公司管理层在履职期间会享有较为丰厚的职位福利,如:免费的公车和住宅使用权以及一定额度的工作接待费用的报销权。这部分职务福利会使得出版上市公司管理层拥有较高的生活标准,在非工作时间以及退休离职之后,为了维持这种较高的生活标准就会给来沉重的金钱压力。另一方面,出版上市公司管理层所身处的社会圈子,会给其接触一些不良癖好的提供便利机会,主要包括:包养情妇、巨额和吸食等。而一旦出版上市公司管理层沾染了包养情妇、巨额以及吸食等不良生活癖好之后,就会对这些不良癖好产生强烈的精神依赖,需要大量的非法收入来不断维持这些不良的生活癖好。

(三)筹集资金动机

十二届三中全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2015年将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注册制的本质就在于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将企业的价值判断交还给资本市场的投资者,投资者进行自身的投资决策,从而实现资本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企业的优胜劣汰。换言之,在实施注册制之后,由于证券监管机构仅对股票发行公司做形式审查,资本市场的进入门槛将大大降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资本市场的企业供给量,在资金池一定的前提下,所有企业将面临着巨大的资金筹集压力。具体而言,在互联网经济以及电子化消费习惯的冲击下,出版类上市公司面临着运营模式转型升级的巨大压力,需要在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实现新旧媒体的有效融合。而在此过程中,出版类上市公司会通过增发股票的方式,募集企业转型升级所需要的战略性资金,而一旦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的顺利完成,出版类上市公司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将会面临巨大的外部竞争压力。因此,出于外部资金的竞争压力以及企业自身发展的生存压力,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出版类上市公司管理层将存在着强烈的财务报告舞弊动机,通过虚假的财务信息,筹集企业自身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四)规避ST监管动机

2014年,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健全完善的退市制度,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提高资本市场有效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退市制度不断完善和退市力度不断强化的市场环境下,出版类上市公司存在着被资本市场淘汰的可能性,即存在着退市的风险。而在企业退市之前,根据净利润和股东权益的相关情况,企业会被处以相应的ST预警处理,而一旦ST预警处理得以实施,企业的外部形象将面临巨大冲击,企业的发展潜力将受到巨大质疑,企业的品牌商誉将会遭受巨大损失,从而会进一步对企业的发展战略以及融资行为带来强烈的负面影响。这种由于被ST所引发的恶性循环,在企业经营困难的状况下,会进步提高企业退市的可能性。因此,出于对ST负面因素的考虑,出版上市公司管理层会存在财务报告舞弊的动机,通过对企业利润和资产状况的人为操纵,实现企业的扭亏为盈,从而规避监管部门的ST预警处理。

三、出版类上市公司管理层财务报告舞弊的控制策略

(一)完善内外部审计制度

与出版类上市公司相对应的审计制度主要包括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其中外部审计又包括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社会审计即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止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市场机制之一。尽管我国相关法律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责任和法律责任都已作出了基本的规定,但是相关规定仍然比较模糊,法律条款之间冲突较多,注册会计师的违规成本很低,这就造成了注册会计师在高额利益的诱惑下,很容易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合谋,共同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因此,为了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需要进一步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加大注册会计师违规合谋行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应该鼓励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并重组,通过合并重组的路径减少事务所的恶性竞争,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独立性。进一步,为了提高政府审计的独立性,发挥其应有的监督职能,需要打破现有的制度安排,将政府审计机关从政府部门中抽离出来,构建独立的政府审计监管体系,从根本上解决由于制度设计不合理所引发的监管独立性的缺失,从而有效的抑制出版类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财务报告舞弊行为。

(二)健全舞弊揭发检举制度

由于出版类上市公司管理层财务报告舞弊行为可说是一种具有高度隐秘性的犯罪行为,不通过相关当事人的揭发检举,不易被外界所知晓。而在审计师素质和审计经费无法满足充分审计的前提下,审计机构就无法有效的侦破出版类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财务报告舞弊行为。因此,构建相应的揭发检举制度可以有利于节省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从而有效的威慑管理层的财务报告舞弊倾向。而从目前我国所构建的检举制度来看,揭发检举制度仍然面临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奖励金额偏低、奖励范围过小、奖励兑现时间较长、奖励程序繁琐、奖励过程容易泄密、检举人保护措施缺失等。因此,为了提高揭发检举制度对于出版类上市公司管理层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抑制效果,需要不断修正和完善现有的揭发检举制度。首先,需要提高奖励金额的额度,激发检举人揭露出版类上市公司管理层财务报告舞弊的动机。其次,建立检举人保护制度,对于实名举报人的相关信息给予特别规范,防止相关信息的泄露。进一步,简化相关奖励程序,缩短奖励兑现的时间。

(三)创立高管廉政账户制度

出版类上市公司管理层财务报告舞弊的收益主要包括:年度奖金、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贪污受贿所得。其中,年度奖金、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是企业能够事前控制的部分,金额也基本确定,是企业激励机制的主要形式。而贪污受贿所得具有突发偶然性,又由于舞弊手段的隐蔽性,企业对这部分舞弊收益进行控制则较为困难。因此,本文提出建立高管廉政制度,将舞弊收益部中可以控制的部分(年度奖金、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作为控制对象,通过延长年度奖金、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等舞弊收益的发生期,以此降低出版类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财务报告舞弊倾向。

具体措施如下:年度奖金方面,出版类上市公司可以建立高管廉政账户,在颁发年度奖金之前,要求公司管理层将每个月的基本工资按一定比例(5%或者10%)存入到廉政账户。年度奖金颁发之后,首先需要将其存入到廉政账户之中,在不存在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前提下,企业再返还管理层的年度奖金、以前年度的基本工资以及相应的银行存款利息。股票期权方面,从激励计划实施到行权这段期间,管理层需要将年度奖金按一定比例存入到廉政账户,且在股票期权行权之后,通过激励计划所获取的收益同样需要存入到廉政账户之中。在不存在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前提下,企业再返还管理层的行权收益、年度奖金以及相应的银行利息。通过廉政账户制度,管理层存入到廉政账户的基本工资、年度奖金以及行权收益可以视为其诚实努力工作的保证金。在进行财务报告舞弊决策时,管理层就会将这部分资金纳入舞弊成本之中,从而有效抑制出版类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财务报告舞弊倾向。

四、结束语

在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深化发展的历史背景下,传统行业下的出版类上市公司同样需要借助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浪潮,转变自身的发展模式和提高自身的经营效率,最终实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发展目标。而在此过程中,管理层财务报告舞弊的机会主义行为会对出版类上市公司改革的效率效果产生关键性影响。因此,在考虑现有制度经济环境的影响下,本文对出版类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财务报告舞弊动机进行了探索性分析,即:政绩考核动机、资产侵占动机、筹集资金动机和规避ST监管动机。在此基础之上,尝试性地提出了相应的控制策略,包括:完善内外部审计制度、健全舞弊揭发检举制度和创立高管廉政账户制度。希望通过制度层面的策略构建,有效的抑制出版类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财务报告舞弊倾向,在保证出版类上市公司国有资产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企业转型升级的效率效果,从而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李明辉.试论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兼谈我国相关法律的修订与完善[J].审计研究,2006,(6).

财务舞弊研究背景篇(8)

二、 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1. 外部监督影响IPO财务舞弊识别。企业上市之前,投资者仅能依赖于招股说明书了解财务信息,这为IPO企业通过操纵盈余以获得上市资格或者获得较高的上市溢价提供了机会(Leland & Pyle,1977)。此时,本文假设:

H1:IPO财务舞弊与外部监督效率负相关。

Brauand(2009)选择1985年~2005年间的3 900家IPO公司作为样本,发现高声誉的承销商可以有效地抑制IPO盈余管理行为。高声誉的券商更愿意选择高质量的IPO企业,对其IPO的财务数据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监督。

H1a:IPO财务舞弊与承销商声誉正相关。

意见分歧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变更审计师的主要动因(陆正飞、童盼,2003)。为了方便暗箱操作,管理者往往选择将审计师更换成对企业了解较少的新人,尤其是具有政治背景的。杨鹤、徐鹏(2004)发现公司会有通过收买审计师来追求“清洁”审计意见的动机,发生审计师变更后的审计质量难以得到保障。为此:

H1b:IPO财务舞弊与审计师变更正相关。

媒体在资本市场担任着多种角色。Miller(2006)研究结果显示,有29%的公司在被SEC处罚之前,媒体已经察觉了公司的违规行为并进行披露;且公司违规侵害程度越大就会有更多的负面报道(Dyck、Volchkova & Zingales,2008)。媒体曝光引发的行政介入能够有效推动企业纠错,为此:

H1c:IPO财务舞弊与媒体负面报道正相关。

H1d:低速发展的公司,IPO财务舞弊与媒体负面报告呈显著正相关。

法治规范是国家对股票市场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法律规范越健全,执行监管就越严格。白云霞、陈华和黄志忠(2009)研究发现,法制欠发达地区地缘关系与审计质量存在相关关系,外地审计师的审计质量较高,说明了法律保护对于中介机构监管的重要性。当监管更为严格的法律规范后,如2012年实施新审计准则,将会有效遏制该年度舞弊的发生。

H1e:IPO财务舞弊与法制监督负相关。

2. IPO市场影响IPO财务舞弊。IPO财务舞弊具有特定的IPO特征,如IPO的市场热度、IPO当日市场反映均会影响IPO财务舞弊,为此提出第二个假设:

H2:IPO财务舞弊与IPO特征相关。

股市的市场热度不但是市场收益率整体走势的反映,同时也可以研判投资者对股票市场的预期前景。市场热度较高时,大量优质、业绩较好的公司选择上市,简单进行报表粉饰的IPO舞弊公司未必能在竞争中胜出,而当股票市场较为“清淡”时,IPO舞弊公司却容易成功发行。

H2a:IPO财务舞弊与市场热度负相关。

IPO财务舞弊公司上市的首要目的是从股票市场“圈”得更多资金,存在强烈动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虚假财务信息。通过造假,除了可以扩大发行数量,还可以提高IPO定价,从而在超募中获得更多利益。

H2b:IPO财务舞弊与IPO募资特征(超募和规模)正相关。

Levis(1992)表明那些业绩差的企业如果后续没有潜力,在上市后具有较高的风险,不会获得高的IPO价格。缺乏实力并通过舞弊实现IPO的公司,显然难以具有后续再融资的实力。

H2c:IPO财务舞弊与市场反映(市盈率、个股回报率)负相关。

三、 样本选择和研究设计

1. 样本选择。本文选取自中国股票市场1992年正式营业至2012年发生IPO舞弊且受到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剔除数据不全后获得65家样本,同时按照同行业相近资产总额配对了65家未被认定发生过舞弊的公司,共130个样本公司。

2. 变量与模型。本课题以FRAUD作为被解释变量,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建立如下回归分析模型,各变量的定义见表1。

四、 实证结果与分析

1. 描述性统计分析。本文采用SPSS13.0进行统计处理,IPO财务舞弊公司和配对公司描述性统计和T检验和Wilcoxon符号秩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MUW、EXCEED、EARNINGS、OSR、CHANG-E1、OWNER、VC、GROWTH、DEB-T、OPERATION在两种检验中皆显著。

组1为舞弊组,组2为非舞弊组。

2. Logistic回归分析。从表3可以发现,模型中变量预测方向与假设一致,模型拟合优度较高。

(1)外部监督机制。法律规范越健全、高声誉的承销商执业越严,IPO舞弊机会就越少。审计师的频繁更换可能是审计师在逃避舞弊责任,同时也导致审计工作不持续,为舞弊创造了机会。若承销商及审计师均未守住底线,则媒体的监督作用至关重要。MEDIA与舞弊可能性在10%的水平上正相关,GROWTH*MEDIA呈现负相关,即低速发展的公司在媒体负面报道时更倾向于舞弊。媒体通过对监管当局施加舆论压力,增加监管者“不作为”的声誉成本,有助于敦促监管者尽快采取监管措施。通过实证分析,我国IPO的外部监督机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IPO市场特征。市场热度高,大量公司上市,供过于求,监管更为严格、投资者选择众多,也易比较,IPO财务舞弊难度较大。在西方发达资本市场,为补偿投资者未来盈利的不确定性,公司在IPO时往往折价发行股票,由此导致发行时折价较多的股票有着较高的上市首日回报率(Beatty,1989)。因我国政府对发行价格的管制,有关公司质量的信息更多地反映在首日收盘价上。新股发行和上市成为众多公司的圈钱和套现机会,一直存在着“三高”问题:发行市盈率高、发行价高及超募资金高;而高发行价是实现超募及扩大IPO规模的重要因素。

(3)公司治理。刘立国和杜莹(2003)认为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用脚投票”对内部人产生一定制约作用。同时,风险投资机构作为大股东,对报表披露起到了监督的作用,减少了IPO财务舞弊机会。但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管理层大量持股都将降低管理的独立性,引发IPO财务舞弊动机;且董事长离职会削弱管理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为IPO舞弊提供机会。实证结果表明,监事会规模与IPO舞弊不相关,说明由于我国监事会还未能真正发挥作用。

财务舞弊研究背景篇(9)

一、会计信息舞弊的危害性

1.长远看来,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企业的资金来自股东和债权人,如果企业向他们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不是真实的,投资者就会感觉上当受骗。对于潜在的投资者来说,他如果意识到企业在使用这些虚假的会计资料来骗他的钱,他也不会投资。同样,银行也不会融资。这些都是最直接的恶性反应。从宏观上说,国家出台各种政策,采取正确和适当的经济行为都是以各地政府的财务报告为决定性依据。长远看来,势必会影响将来的市场环境。

2.侵犯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在市场经济环境里,企业的资金主要来自股东和债权人。会计信息是企业外部使用者决策的重要依据。为了做出合理的判断和信贷决定,需要掌握真实的信息,了解投资需求,以此来预测经营成果,这样投资者们才会做出决定――买进、卖出企业的股份。另外,银行等金融机构也是根据会计信息来决定是否给企业提供贷款。如果信息是假的,银行绝不会贷款给企业。或者根据会计信息反映出的经济实力,来判断是否要求何种担保或者条件。

3.影响国家、行业做出正确的决策

在市场规律操纵下的现代经济,政府部门用它来掌握国民经济的运行态势,据以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整个国民经济的有序运行,国家和行业决策主要是根据会计报表来完成的。会计报表反映的是行业真是的经济状态。会计信息作为连接国家、行业、企业三者之间的纽带,对经济市场能否健康、高效运作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国家的财政部门监督检查企业的财务状况,税务部门审查企业的会计信息,掌握税收的执行情况。一旦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上报国家的资料会严重误导国家行为,导致宏观调控失效,破坏市场经济规则,加剧市场投机和市场波动,导致行业的严重逆转,给国家和行业造成巨大的损失。

二、网络技术背景下财务舞弊的方法和途径分析

1.使用计算机窃取资产或贪污资金

随着电算化会计的不断推广和普及,这个问题将会日趋严重。例如:采用资金交易系统,交易双方均通过计算机互联网进行交易结算。这就产生了利用网络技术下的会计犯罪问题的可能性。通过网络非法转移资金,盗窃他人银行账户存款。为了满足一己私欲、不择手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有利地位查找银行计算机系统的漏洞,并利用这些漏洞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利用计算机操作隐藏或删除一些重要交易事项

有些会计人员,趁职务之便偷窃数据,从而掩盖某些重要的会计信息,逃避经济、法律责任。利用手中的便利条件贪污巨款;有些会计从业人员为了私利或与企业的高级领导相互串通舞弊,隐瞒或删除一些重要的会计资料,和上层领导人同流合污或者由于领导的高压威胁等原因而去做一些违背行业法规和会计师准则的事情。

3.上市公司提供虚假的会计报表和时务信息

上市公司财务人员编造经济业务、虚列支出、多列成本、费用等,使其财务报表的资产项目虚增,利用一些跨期待摊、计提项目进行舞弊,以此欺骗股权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损害其切身利益。例如著名的安然公司事件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

三、网络技术下的企业舞弊防范与治理

1.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网络技术下的会计信息系统建立,必须选择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上能胜任,并且具有会计和计算机应用技术复合知识的人才,组成承担系统运行的组织机构。其中包括程序设计、维护和管理人员,会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审核和保管人员,以及运行操作人员。在他们之间要按照内部牵制原则合理分工,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互相制约、互相监督,防止无意差错和有意舞弊事件的发生。

2.加强利用网络技术下的会计犯罪的法律监管

网络技术背景下的会计电算化的开发和管理,不能仅靠已有的法律、法规,如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对于网络技术下的会计犯罪一定要为此制定专门的法规并加以有效控制。电算化犯罪法制建设,也可从两个方面辅助进行:首先,建立针对利用电算化犯罪活动的法律,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电算化舞弊行为及其惩处方法;其次,建立电算化系统本身的保护法律,明确电算化系统中需要受法律保护(硬件、软件、数据)及受何种保护的具体措施。

3.健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科学、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是真实会计信息的根本保证,它可以消除舞弊行为得以实现的外部条件。建立和健全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应以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等质量要求为准则,制定科学、有效的披露制度,改进信息披露的内容、确定信息披露的标准、并加大对虚假信息者的惩罚力度,从而消除制度性缺陷引起舞弊可能。

4.加强企业外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

完善注册会计师监任制度,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经济督察”的作用。独立于企业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定期披露的经过审核的财务报告,由于其自身受到证券监督委员会的监任和法律责任严格制约,提出较为公证、真实的审计报告。同时还要加强企业内部审计控制,完善内部控制系统,预防更胜于治疗。

参考文献:

【1】曲晓鹏

陈颖

王超:完善信息化网络技术背景内部控制的措施【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9(04):11―13

财务舞弊研究背景篇(10)

    金融风暴席卷全球,灾难无法避免。中国政府在积极采取措施,温家宝做重要讲话。在这一背景下,对审计的重视程度一览无疑。投资者在听取投行方面意见的同时,也要时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真阅读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中易出现违法舞弊的事项多加注意。

    二、中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比较研究

    本文对2007-2009年间,证监会对103家上市公司及其管理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处罚通知的案例进行研究和统计分析。通观中美上市公司舞弊现象,可以大致得出如下的异同处:

    (一)中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相似点

    1.拓宽业务范围,寻求最高地位

    公司得以上市,需要满足一系列苛刻条件。当公司历尽千辛万苦成功上市后,大股东们往往会希望得到更多报酬。这就促使管理者们制定更高的公司战略。大全。当年德隆提出:3-5年内快速进入世界五百强,谋求成为中国制造业新价值的发现者和创造者。当时已是美国第一大能源公司的安然,不甘心只限制在美国,妄图成为世界第一。从美国到印度,从能源管道到宽带网络,处处是安然的身影。过于冒进的公司战略和过高的战略目标,促使他们在无法按时完成预定目标的的情况下只好粉饰报表,以维持其光鲜的形象。

    2.利益驱动

    利益,永远是商人不变的话题。为保住有红可分,为一己私利,安然管理层“偷窃”公司员工和广大投资者的财富。当漏洞越来越大无法弥补时,安然虚构了12亿美元的利润。最终无法摆脱破产的命运,成为当时美国最大的破产企业。一个公司的上市,涉及关系复杂,涵盖了众多利益。对股东而言,股东价值最大化,持有的股票有保值升值的能力最重要;管理者倾向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管理者收入来源以公司的经营成果为依据,直接取决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而员工的生存发展更离不开公司。外部环境,则有广大分散小股民、会计师事务所和政府、单位和社会团体组成。股民们希望跟着上市公司赚取收益;会计师事务所收入主要来源靠审计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政府需要若干知名企业带动地区发展,为地方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当这些利益者向公司施加压力或抱有太多期望时,对公司而言就会形成无形的压力。当各项财务指标没有达到要求时,公司就只能通过一系列舞弊手法粉饰报表,稳定人心。

    (二)中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不同处

    由于国情的不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与美国的相比,在“普遍性”里又存在“特殊性”:

    1.背景方面——市场经济发展不完善

    美国的资本主义市场发展较为完善,市场经济引领美国发展。直到2008年经济危机,美国有五大独立投资银行全部葬负于危机中,接受美联储的监管。在此之前,美国市场一直由市场自由调节。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持续时间较长,国有企业改革不完全,遗留下不少“后遗症”。解决这些问题也成为其不惜编造虚假财务报告以争取上市资格的动机之一。

    2.内部管理方面——我国公司管理体制带有浓厚行政色彩人事制度

    能被形象得分成几个“圈子”不仅是在社会大环境里的社会关系,中国的公司内部管理上也可以划分为一个个“圈子”。公司内部的升迁制度,薪酬管理制度,上司和下属之间、同事之间的交际关系等,都是影响公司经营的因素。虽然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亲属这种亲人关系对报表舞弊也产生一定影响。

    3.与中国特有的政策紧密联系——上市保“壳”

    “壳”是指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我国目前实行特有的“标准控制”和特别处理制度。它在保证上市公司质量的同时,又给上市公司带来巨大压力。国交易所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年亏损、亏损1年且净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公司股票进行特别处理,如果再出现问题,则进行PT处理。上市已属不易,在证券市场上“保市难度更大,为了能够在证券市场上长远发展,公司上市后往往也会采取些舞弊手段,以确保公司平稳发展。 4.监管制度上起步晚,条例不完善,操作、执行有一定困难 1985年全美反舞弊性财务报告委员会成立,致力于有关财务报告舞弊问题的研究。2002年通过了独立于政府的SOX法案,成立独立的公众公

    司会计监管委员会,对行业监管、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等做出具体规定。而我国1988年成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92年9月8日建立了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2002年11月,财政部下发相关文件,明确注册会计师的职责和会计管理机构的工作要求。尽管有了明确的条款,但由于市场经济不发达,证券市场起步晚等原因,我国证监会的作用并没有完全体现。

    三、财务报告舞弊防范预警、治理方法的探讨

    财务报告舞弊是各方面利益相关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探讨其防范、治理方法需要国家、上市公司主体、社会公众的齐心协力,共同防治。

    (一)加强上市公司外部监管

    1.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公司管理当局往往会利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漏洞进行舞弊,所以加强对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自身建设,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就成了当务之急。

    2.完善政府监管,加大惩罚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目前对违法行为最一般的处罚就是罚款,在数额上,明显偏低。证监会处理时间滞后,工作效率有待加强。当前,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检查,报表使用者们只能看到上市公司舞弊的最终结果。但对大多数投资者而言,并不熟悉中间检查的流程。如果证监会能够让工作流程更“公开化”、“透明化”,相信投资者们能够更及时的发现问题,避免盲目投资或将损失降到最低。

    3.投资者适时改变角度,不仅要对钱财投资,更要对知识投资

    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要仔细注意容易舞弊的报表事项。关注利润也不能忽视资产和负债的比例结构,尤其是报表附注内容。很多投资者往往不注意报表附注,附注是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报表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附注往往可以体现舞弊倾向,投资者关注这些细小环节,有助于提高投资者的防范意识,防止被骗。

    (二)加强上市公司内部监督

    1.加强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指由各部门、各单位内部设置的专门机构或人员所实施的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内部审计通过审查、评价企业经济活动和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2.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

    加强对大股东的控制。公司是股东的公司,财务报表总体上受大股东的主观影响。要维护员工和小股东们的利益,就要建立属于自己的组织机构。而当前我国大量的中小股东由于势单力薄,加上受业务素质和技术条件等的限制很难做出有影响的决策,因此往往只有名义上的发言权,使得股东大会被大股东所操纵,对董事会的监督作用也无从实现。因此,要限制大股东的权利就要实现“权力制衡”,通过提高小股东们的权利来制约大股东的行为。其次,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可以由大股东先提出候选名单,股东大会表决时采取回避制度,尽量减少大股东对选举的影响。最后,加强和改善监事会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全。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可以进行监事会人员构成改造,改变监事会成员的产生办法,控股股东代表在监事会上的席位,增加相关利益者代表在监事会中的席位,同时提高候选人员的知识水平,提高监督能力,使监事会的作用得到真正的发挥。

    3.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

    当前危害最大的是会计人员协同舞弊,即企业内部高层、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合伙舞弊,预防这种类型的舞弊,仅从企业内部采取预防措施效果已经不大。必须加强政府和注册会计师合作,共同实施监督以对其进行控制。大全。对外需要政府要出台严格规范的审计准则,加大处罚力度;对内则要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用道德的约束力时刻提醒注册会计师的任务责任,警惕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结束语

    财务报告舞弊三百多年来一直困扰着人们,探讨对财务报告舞弊的防范和治理,不仅是政府、金融界思考的问题,更是广大财务报表使用者时刻关注的问题。总体而言,中国的财务报告舞弊技术并不高端,在政府、会计师事务所、社会公众的共同协作下,把舞弊的苗头扼杀在摇篮里,最大限度的将损失降低。

    参考文献

    [1]家宜宾,美国上市公司典型舞弊案例分析,财会学习,2009,8(302),27:29

    [2]刘一天,张大为,基于博弈论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研究,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 ,5(344) 48:50

财务舞弊研究背景篇(11)

 

一、研究背景

2008年,是警醒的一年。美国五大独立投行无一幸免遇难,华尔街神话破灭,经济危机根源之一在于金融衍生工具的泛滥和滥用,把难以准确估价的金融产品包装的精美堂皇,花言巧语的欺骗投资者;另一方面,人们热衷于投资,在没有实际考察和缜密思索后盲目听取投行的一面之词,结果损失惨重。

金融风暴席卷全球,灾难无法避免。中国政府在积极采取措施,温家宝做重要讲话。在这一背景下,对审计的重视程度一览无疑。投资者在听取投行方面意见的同时,也要时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真阅读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中易出现违法舞弊的事项多加注意。

二、中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比较研究

本文对2007-2009年间,证监会对103家上市公司及其管理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处罚通知的案例进行研究和统计分析。通观中美上市公司舞弊现象,可以大致得出如下的异同处:

(一)中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相似点

1.拓宽业务范围,寻求最高地位

公司得以上市,需要满足一系列苛刻条件。当公司历尽千辛万苦成功上市后,大股东们往往会希望得到更多报酬。这就促使管理者们制定更高的公司战略。论文大全。当年德隆提出:3-5年内快速进入世界五百强,谋求成为中国制造业新价值的发现者和创造者。当时已是美国第一大能源公司的安然,不甘心只限制在美国,妄图成为世界第一。从美国到印度,从能源管道到宽带网络,处处是安然的身影。过于冒进的公司战略和过高的战略目标,促使他们在无法按时完成预定目标的的情况下只好粉饰报表,以维持其光鲜的形象。

2.利益驱动

利益,永远是商人不变的话题。为保住有红可分,为一己私利,安然管理层“偷窃”公司员工和广大投资者的财富。当漏洞越来越大无法弥补时,安然虚构了12亿美元的利润。最终无法摆脱破产的命运,成为当时美国最大的破产企业。一个公司的上市,涉及关系复杂,涵盖了众多利益。对股东而言,股东价值最大化,持有的股票有保值升值的能力最重要;管理者倾向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管理者收入来源以公司的经营成果为依据,直接取决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而员工的生存发展更离不开公司。外部环境,则有广大分散小股民、会计师事务所和政府、单位和社会团体组成。股民们希望跟着上市公司赚取收益;会计师事务所收入主要来源靠审计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政府需要若干知名企业带动地区发展,为地方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当这些利益者向公司施加压力或抱有太多期望时,对公司而言就会形成无形的压力。当各项财务指标没有达到要求时,公司就只能通过一系列舞弊手法粉饰报表,稳定人心。

(二)中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不同处

由于国情的不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与美国的相比,在“普遍性”里又存在“特殊性”:

1.背景方面――市场经济发展不完善

美国的资本主义市场发展较为完善,市场经济引领美国发展。直到2008年经济危机,美国有五大独立投资银行全部葬负于危机中,接受美联储的监管。在此之前,美国市场一直由市场自由调节。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持续时间较长,国有企业改革不完全,遗留下不少“后遗症”。解决这些问题也成为其不惜编造虚假财务报告以争取上市资格的动机之一。

2.内部管理方面――我国公司管理体制带有浓厚行政色彩人事制度

能被形象得分成几个“圈子”不仅是在社会大环境里的社会关系,中国的公司内部管理上也可以划分为一个个“圈子”。公司内部的升迁制度,薪酬管理制度,上司和下属之间、同事之间的交际关系等,都是影响公司经营的因素。虽然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亲属这种亲人关系对报表舞弊也产生一定影响。

3.与中国特有的政策紧密联系――上市保“壳”

“壳”是指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我国目前实行特有的“标准控制”和特别处理制度。它在保证上市公司质量的同时,又给上市公司带来巨大压力。国交易所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年亏损、亏损1年且净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公司股票进行特别处理,如果再出现问题,则进行PT处理。上市已属不易,在证券市场上“保市”难度更大,为了能够在证券市场上长远发展,公司上市后往往也会采取些舞弊手段,以确保公司平稳发展。

4.监管制度上――起步晚,条例不完善,操作、执行有一定困难

1985年全美反舞弊性财务报告委员会成立,致力于有关财务报告舞弊问题的研究。2002年通过了独立于政府的SOX法案,成立独立的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对行业监管、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等做出具体规定。而我国1988年成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92年9月8日建立了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2002年11月,财政部下发相关文件,明确注册会计师的职责和会计管理机构的工作要求。尽管有了明确的条款,但由于市场经济不发达,证券市场起步晚等原因,我国证监会的作用并没有完全体现。

三、财务报告舞弊防范预警、治理方法的探讨

财务报告舞弊是各方面利益相关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探讨其防范、治理方法需要国家、上市公司主体、社会公众的齐心协力,共同防治。

(一)加强上市公司外部监管

1.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公司管理当局往往会利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漏洞进行舞弊,所以加强对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自身建设,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就成了当务之急。

2.完善政府监管,加大惩罚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目前对违法行为最一般的处罚就是罚款,在数额上,明显偏低。证监会处理时间滞后,工作效率有待加强。当前,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检查,报表使用者们只能看到上市公司舞弊的最终结果。但对大多数投资者而言,并不熟悉中间检查的流程。如果证监会能够让工作流程更“公开化”、“透明化”,相信投资者们能够更及时的发现问题,避免盲目投资或将损失降到最低。

3.投资者适时改变角度,不仅要对钱财投资,更要对知识投资

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要仔细注意容易舞弊的报表事项。关注利润也不能忽视资产和负债的比例结构,尤其是报表附注内容。很多投资者往往不注意报表附注,附注是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报表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附注往往可以体现舞弊倾向,投资者关注这些细小环节,有助于提高投资者的防范意识,防止被骗。

(二)加强上市公司内部监督

1.加强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指由各部门、各单位内部设置的专门机构或人员所实施的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内部审计通过审查、评价企业经济活动和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2.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

加强对大股东的控制。公司是股东的公司,财务报表总体上受大股东的主观影响。要维护员工和小股东们的利益,就要建立属于自己的组织机构。而当前我国大量的中小股东由于势单力薄,加上受业务素质和技术条件等的限制很难做出有影响的决策,因此往往只有名义上的发言权,使得股东大会被大股东所操纵,对董事会的监督作用也无从实现。因此,要限制大股东的权利就要实现“权力制衡”,通过提高小股东们的权利来制约大股东的行为。其次,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可以由大股东先提出候选名单,股东大会表决时采取回避制度,尽量减少大股东对选举的影响。最后,加强和改善监事会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论文大全。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可以进行监事会人员构成改造,改变监事会成员的产生办法,控股股东代表在监事会上的席位,增加相关利益者代表在监事会中的席位,同时提高候选人员的知识水平,提高监督能力,使监事会的作用得到真正的发挥。

3.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

当前危害最大的是会计人员协同舞弊,即企业内部高层、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合伙舞弊,预防这种类型的舞弊,仅从企业内部采取预防措施效果已经不大。必须加强政府和注册会计师合作,共同实施监督以对其进行控制。论文大全。对外需要政府要出台严格规范的审计准则,加大处罚力度;对内则要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用道德的约束力时刻提醒注册会计师的任务责任,警惕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结束语

财务报告舞弊三百多年来一直困扰着人们,探讨对财务报告舞弊的防范和治理,不仅是政府、金融界思考的问题,更是广大财务报表使用者时刻关注的问题。总体而言,中国的财务报告舞弊技术并不高端,在政府、会计师事务所、社会公众的共同协作下,把舞弊的苗头扼杀在摇篮里,最大限度的将损失降低。

参考文献

[1]家宜宾,美国上市公司典型舞弊案例分析,财会学习,2009,8(302),27:29

[2]刘一天,张大为,基于博弈论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研究,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 ,5(344) 48:50

[3]秦文娇,王清峰,逯统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应重点关注的问题,财务与会计综合版, 2009,3(29),56:60

[4]万里霜,阎至刚,高莹,审计学原理及实物,2005,11,105: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