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大全11篇

时间:2023-06-11 08:57:42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篇(1)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03-0222-02

近年来,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高校的扩大招生,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高等院校学习深造的机会和人数也在迅速增加。成都中医药大学作为西部地区中医药教育的高等学府,每年都会招收优秀的少数民族学生进校学习。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本来就存在具有地方特色的医药文化,能极大丰富我们传统的中医文化。而且这部分受到高等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在学成归家后,也能积极促进中医药文化的传播与发扬。因此,我们应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与培养。

但是,由于文化背景、语言沟通等不适性的存在,少数民族学生成为高校内部的“特殊群体”,容易发生,对高校的稳定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必须将“完善少数民族学生管理”这项任务提上日程。

一、完善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工作的意义

高校稳定是高校改革和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没有高校的稳定,高校的改革和发展就无从谈起。而高校少数民族学生的稳定工作则是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不仅关系到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着高校乃至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还关系着建立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大融合的民族环境。

做好高校大学生的维稳工作,不仅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内在必要建设环节,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求,而且还关系到我们紧抓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

目前,我校在读的少数民族大学生约1 000人,占全校学生比例的6%,主要以藏、彝、维为主,共计28个民族,覆盖近10个学院。虽然少数民族学生只是高校学生中的一小部分,但由于文化差异、语言差异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汉族学生与少数民族学生之前时常有不和谐的事件发生。另调查显示,2009年乌鲁木齐的“7.5事件”、2014年“昆明事件”和“4.30事件”的发生,参与人员大多以“80后”“90后”少数民族人员为主。正是因为国情以及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影响高校少数民族学生稳定的因素日益复杂。高校管理工作者应重视引导和教育少数民族学生在行动上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维护祖国统一,把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塑造健康身心结合起来,并教育他们自觉地承担起振兴国家的历史使命和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这对我校改进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方法,完善教育管理制度提出了更高地要求。

二、高校少数民族学生的现状分析

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总结出普通高校中少数民族学生普遍存在的几大现象,并对背后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一)文化背景的差异性

从古至今,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都一直存在着,并影响着不同民族人民的行为方式与意识形态,每一个民族的文化都是历史沉淀的瑰宝,我们应该尊重与保护。但是,当一种文化进入另一种陌生的文化中时,首先面临的就是文化冲突的问题。例如,内地汉族大学生的性格普遍比较内敛与矜持,处事相对谨慎,而少数民族大学生则呈现出热情、豪放与坦率的性格特征。这种性格上的差异,加上不同民族在语言文化、、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冲突,使得少数民族大学生与汉族学生难以融合。内地高校毕竟是以汉族学生为主体,因此就导致少数民族大学生更愿意和本民族的学生交往,大学生活社交范围狭窄,即使在正常的社交活动中,也容易产生自卑、封闭的心理,还有一些少数民族学生对于汉族学生和汉族老师的日常生活、教学言语非常敏感,这些因素都可能影响民族团结影响校园和谐稳定。

(二)家庭经济普遍困难

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我国地区与民族之间贫富差距扩大,这一问题在东西部地区体现得尤其明显。少数民族大学生绝大多数来自于经济落后地区,且家庭经济都比较困难,面对高昂的大学学习和生活费用,少数民族学生则要承担更多的压力和困难。尽管国家与学校在经济与物质上的给了少数民族学生更多的倾斜和支持,如实物资助、助学金、减免学费等,但一些少数民族学生仍然因“囊中羞涩”而困,甚至产生自卑、抑郁等负面情绪,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各民族学生之间的关系和谐。另外,部分内地汉族同学由于家境优越而养成的奢侈习惯,也会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心理造成较大的冲击。这些都是影响少数民族学生思想稳定、学习主动和参与活动积极的重要方面。

(三)学习基础薄弱,语言交流障碍

内地高校几乎都是汉语普通话教学,但在少数民族大学生内部主要使用的还是本民族语言。究其原因,还是与当地汉语教师综合素质不高,即使有些学校提供有1到2年的提前汉语教学课程,也只重视对学生读、写能力的培养,轻视了对听、说能力的培训,一些少数民族的大学生,尤其是来自广大农村和牧区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学习与掌握不高。汉语授课的教学模式,间接增加了少数民族学生学习的难度。大多数少数民族学生仍然生活在原有的学生朋友圈中,日常生活中并不能熟练运用汉语与汉族同学交流,彼此之间缺乏理解和信任,在一些生活琐事上容易产生矛盾。另外,由于交流存在障碍,少数民族学生与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沟通也较少,从而导致部分任课老师“心有余而力不足”。

(四)思想波动较大,民族意识较强

不可否认,大多数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思想是积极而健康的。但是,也不乏一些新入学的少数民族学生,因为他们年龄小、阅历浅,在思想上容易受到本民族内部其他人的影响,也容易受到社会上那些别有用心之人的刺激,具有一定的盲动性、从众性,缺乏整体大局意识。另外,他们从小受本民族的文化的熏陶,在民族文化影响下形成了强烈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情感,不容侵犯。此外,面对陌生的外界,他们会对汉族同学老师的言论和态度非常敏感,容易造成思想上的不稳定性。当他们来到一个崭新的大学校园中时,尽快融入新环境与保持民族习性的冲突,在于与汉族学生大胆交流、主动接纳当地习惯,同时也希望自己的民族习惯也得到尊重和认可的过程中不断化解。

三、高校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其实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有很多相似之处,如关心时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勤奋好学、渴望成才等等,但对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之间差异性的掌握,才是管理服务工作稳定开展的关键。本课题组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总结出普通高校中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并对背后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第一,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缺乏人文关怀。目前在高校一定范围内,还存在教书、不育人,教学、不教育的错误思想和行为,不利于对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服务工作的改进。

第二,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责任划分模糊。由于高等院校的迅速发展、大学生扩招等原因,导致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管理学生人数较多,学校对少数民族学生的管理也没有具体要求,影响了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效率。

第三,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管理方法简单化。在强调“教育就是服务”的今天,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仍一直停滞在“管”的节点,管理方法仍停留于“出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层面,使得少数民族大学生的管理往往很被动,无法与高素质教育相适应。

第四,高校教育工作者的素质在一定范围内参差不齐。在高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网络的迅速发展与社交方式的多样化,要求教育工作者必须要掌握广泛的管理、心理等知识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但目前高校部分教育工作者的素质无法满足这一要求。

四、高校少数民族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对策

(一)科学知识的传授与价值观念的树立相结合

依据教育学、管理学相关理论研究发现,在“教育―管理―服务―发展”这一模式中,服务应该是贯穿全程的,教育是一种服务,管理也是一种服务,服务的比重越来越大。因此,我们应在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中探索一种“共识性”教育,如共同为人类的健康奋斗等。通过形式丰富的校园学习文化活动,通过教育――管理――服务的有效整合,帮助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最大程度的融合,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建立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从而建立“管理就是服务,服务寓于管理”的教育体系与运行机制。

(二)“特殊照顾”与严格管理相结合

笔者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线教师,直接管理了近100名少数民族学生。在实际工作中,学校对少数民族学生的“特殊照顾”也是目前高校对其管理的主要手段。例如高考加分、降低标准考试、单独管理、给予更多的经济资助等,出发点是鼓励少数民族学生努力学习,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但一些少数民族学生借此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不认真听课、不认真考试、不守校规,把学校给少数民族学生的特殊政策当作“特殊照顾”,把自身的行为放到“特殊”的待遇中。因此,在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过程中,应该把“特殊照顾”与“严格要求”结合起来,奖惩分明,不仅能维护大学教育的严肃性,而且有利于提高学生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能力,帮助学生养成正确的行为习惯和良好的道德风尚。

(三)加强教育管理与尊重民族习性相结合

少数民族大学生承担着实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的振兴的社会历史使命。首先,我们要帮助他们树立适合自己的学习目标和学习方法;提高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二是要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特殊性,量身打造适合他们的人才培养方案,夯实基础学习,强化实践操作能力;三是要进一步了解和尊重他们的民族习性,在教育、服务的过程中,让少数民族学生充分感受到来自学校、社会对他们真切的关怀,激励他们为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发展、振兴中华而努力学习。

参考文献:

[1]郝艳君,潘磊.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J].天津市经理学院学报,2014(2):43-44.

[2]刘瑜.构建民族高校信任和谐民族关系的思考[J].黑龙江民族丛刊,2014(1):174-177.

[3]张学娟.内地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校园适应性调查与研究[J].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89-91.

[4]雪晴.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探析[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4(1):32-34.

[5]张艳波,侯利军.新时期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差异化教育管理模式探索――以东北林业大学为研究个案[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4(1):20-22.

[6]杜菲,于国君.非民族高校民族学生统战工作探析[J].学理论,2014(1):244-245.

Current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of Ethnic Minority College Students Management Services

――A Case Study of Chengdu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GUO Yuqi,LEI Hongyan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篇(2)

但是,由于文化背景、语言沟通等不适性的存在,少数民族学生成为高校内部的“特殊群体”,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对高校的稳定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必须将“完善少数民族学生管理”这项任务提上日程。

一、完善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工作的意义

高校稳定是高校改革和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没有高校的稳定,高校的改革和发展就无从谈起。而高校少数民族学生的稳定工作则是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不仅关系到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着高校乃至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还关系着建立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大融合的民族环境。

做好高校大学生的维稳工作,不仅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内在必要建设环节,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求,而且还关系到我们紧抓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

目前,我校在读的少数民族大学生约1 000人,占全校学生比例的6%,主要以藏、彝、维为主,共计28个民族,覆盖近10个学院。虽然少数民族学生只是高校学生中的一小部分,但由于文化差异、语言差异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汉族学生与少数民族学生之前时常有不和谐的事件发生。另调查显示,2009年乌鲁木齐的“7.5事件”、2014年“昆明事件”和“4.30事件”的发生,参与人员大多以“80后”“90后”少数民族人员为主。正是因为国情以及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影响高校少数民族学生稳定的因素日益复杂。高校管理工作者应重视引导和教育少数民族学生在行动上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维护祖国统一,把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塑造健康身心结合起来,并教育他们自觉地承担起振兴国家的历史使命和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这对我校改进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方法,完善教育管理制度提出了更高地要求。

二、高校少数民族学生的现状分析

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总结出普通高校中少数民族学生普遍存在的几大现象,并对背后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一)文化背景的差异性

从古至今,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都一直存在着,并影响着不同民族人民的行为方式与意识形态,每一个民族的文化都是历史沉淀的瑰宝,我们应该尊重与保护。但是,当一种文化进入另一种陌生的文化中时,首先面临的就是文化冲突的问题。例如,内地汉族大学生的性格普遍比较内敛与矜持,处事相对谨慎,而少数民族大学生则呈现出热情、豪放与坦率的性格特征。这种性格上的差异,加上不同民族在语言文化、宗教信仰、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冲突,使得少数民族大学生与汉族学生难以融合。内地高校毕竟是以汉族学生为主体,因此就导致少数民族大学生更愿意和本民族的学生交往,大学生活社交范围狭窄,即使在正常的社交活动中,也容易产生自卑、封闭的心理,还有一些少数民族学生对于汉族学生和汉族老师的日常生活、教学言语非常敏感,这些因素都可能影响民族团结影响校园和谐稳定。

(二)家庭经济普遍困难

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我国地区与民族之间贫富差距扩大,这一问题在东西部地区体现得尤其明显。少数民族大学生绝大多数来自于经济落后地区,且家庭经济都比较困难,面对高昂的大学学习和生活费用,少数民族学生则要承担更多的压力和困难。尽管国家与学校在经济与物质上的给了少数民族学生更多的倾斜和支持,如实物资助、助学金、减免学费等,但一些少数民族学生仍然因“囊中羞涩”而困,甚至产生自卑、抑郁等负面情绪,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各民族学生之间的关系和谐。另外,部分内地汉族同学由于家境优越而养成的奢侈习惯,也会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心理造成较大的冲击。这些都是影响少数民族学生思想稳定、学习主动和参与活动积极的重要方面。

(三)学习基础薄弱,语言交流障碍

内地高校几乎都是汉语普通话教学,但在少数民族大学生内部主要使用的还是本民族语言。究其原因,还是与当地汉语教师综合素质不高,即使有些学校提供有1到2年的提前汉语教学课程,也只重视对学生读、写能力的培养,轻视了对听、说能力的培训,一些少数民族的大学生,尤其是来自广大农村和牧区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学习与掌握不高。汉语授课的教学模式,间接增加了少数民族学生学习的难度。大多数少数民族学生仍然生活在原有的学生朋友圈中,日常生活中并不能熟练运用汉语与汉族同学交流,彼此之间缺乏理解和信任,在一些生活琐事上容易产生矛盾。另外,由于交流存在障碍,少数民族学生与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沟通也较少,从而导致部分任课老师“心有余而力不足”。

(四)思想波动较大,民族意识较强

不可否认,大多数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思想是积极而健康的。但是,也不乏一些新入学的少数民族学生,因为他们年龄小、阅历浅,在思想上容易受到本民族内部其他人的影响,也容易受到社会上那些别有用心之人的刺激,具有一定的盲动性、从众性,缺乏整体大局意识。另外,他们从小受本民族的文化的熏陶,在民族文化影响下形成了强烈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情感,不容侵犯。此外,面对陌生的外界,他们会对汉族同学老师的言论和态度非常敏感,容易造成思想上的不稳定性。当他们来到一个崭新的大学校园中时,尽快融入新环境与保持民族习性的冲突,在于与汉族学生大胆交流、主动接纳当地习惯,同时也希望自己的民族习惯也得到尊重和认可的过程中不断化解。

三、高校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其实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有很多相似之处,如关心时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勤奋好学、渴望成才等等,但对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之间差异性的掌握,才是管理服务工作稳定开展的关键。本课题组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总结出普通高校中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并对背后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第一,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缺乏人文关怀。目前在高校一定范围内,还存在教书、不育人,教学、不教育的错误思想和行为,不利于对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服务工作的改进。

第二,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责任划分模糊。由于高等院校的迅速发展、大学生扩招等原因,导致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管理学生人数较多,学校对少数民族学生的管理也没有具体要求,影响了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效率。

第三,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管理方法简单化。在强调“教育就是服务”的今天,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仍一直停滞在“管”的节点,管理方法仍停留于“出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层面,使得少数民族大学生的管理往往很被动,无法与高素质教育相适应。

第四,高校教育工作者的素质在一定范围内参差不齐。在高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网络的迅速发展与社交方式的多样化,要求教育工作者必须要掌握广泛的管理、心理等知识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但目前高校部分教育工作者的素质无法满足这一要求。

四、高校少数民族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对策

(一)科学知识的传授与价值观念的树立相结合

依据教育学、管理学相关理论研究发现,在“教育―管理―服务―发展”这一模式中,服务应该是贯穿全程的,教育是一种服务,管理也是一种服务,服务的比重越来越大。因此,我们应在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中探索一种“共识性”教育,如共同为人类的健康奋斗等。通过形式丰富的校园学习文化活动,通过教育――管理――服务的有效整合,帮助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最大程度的融合,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建立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从而建立“管理就是服务,服务寓于管理”的教育体系与运行机制。

(二)“特殊照顾”与严格管理相结合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篇(3)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一、立德树人是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宗旨

自党的十报告指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以来,“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如何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是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者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也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1]。少数民族学生是高校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当前社会正处于激烈转型期,容易导致少数民族学生主流价值观迷失。同时,随着网络信息的发展,在学习资源和交流方式变得便利的同时,却也使得学生直接沟通交流的减少和某种程度上的冷漠。面对这些冲击和挑战,教育管理服务者应当坚持立德树人的宗旨,积极关注。

广东工业大学(以下简称“广工大”)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自1999年、2006年分别开始接受籍、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培养任务,至今已成功地为少数民族地区输送了数十名建设领域的专业人才。目前,在校新疆籍民族生分别来自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与塔吉克族;在校籍民族生分别来自藏族与门巴族。面对少数民族学生文化背景组成的复杂性,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本,以校园的安全稳定为前提,坚守育人底线和培育的正确方向,为促进民族团结融合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实践,促进少数民族学生成长成才。

二、多方面协同创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立德树人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是道德教育,而是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政治教育、心理教育、艺术教育等各方面的协同。因此,广工大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在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也以整体性的视角,多方面协同创新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1.坚持“无差别管理原则”,筑牢团结融合育人基础

少数民族学生受到自身民族文化背景等的影响,而且大部分少数民族生在上大学之前,享受的民族政策较多,导致部分民族生在一定范围内形成“小团体”现象。对此,应当坚持民族生与汉族学生无差别的教育管理,民族生作为学校和学院学生的一份子,同样受到学校和老师的关心与教育,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的管理。例如,民族生与汉族学生一样,按照学号分配宿舍,同一少数民族的学生不同住,实现学生混住,以此加强民族生与汉族生在生活上的交流。如果民族生在宿舍没有任何矛盾和冲突的情况下向辅导员提出调换宿舍,辅导员应向民族生强调学校宿舍管理的制度,引导学生认识到申请调整宿舍的理由是不充分、不合理的,并且通过组织宿舍卫生评比、宿舍交流茶话会等集体活动,使民族生在轻松的环境中与宿舍同学面对面交流,增进彼此的了解。对于个别经常提出资助要求的学生,辅导员应先通过多方面途径对其生活消费习惯以及家庭经济情况了解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协助其申请提供勤工俭学岗位,鼓励他们自力更生,避免^度依靠资助。民族生在获得勤工俭学报酬的同时,逐渐树立了“无特权、无特别待遇”的思想,克服“等要靠”的不良思想,锻炼了自身意识,也能够与汉族学生一样,自觉遵守学校与学院的教学与管理制度,通过自身努力解决生活问题。无差别化的管理覆盖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的各个方面,民族生在与其他师生交流中能自觉淡化民族身份背景,消除他们民族身份带来的“异样”的眼光,也为民族团结和融合提供良好基础。

2.坚守政治底线,树立“五个认同”育人意识

高校培育出来的人才,必须是忠诚于祖国,忠诚于党的领导,忠诚于社会主义道路的。学院引导师生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将培育和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民族生管理教育的一大方向,利用升国旗、入党等仪式及重大节假日等节点,在少数民族学生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学院团委学生会可以组织“城市游园会”“雪域风情文化展”等文化交流活动,展示不同地方文化及不同少数民族文化,通过歌舞、文字与语言教学、传统游戏游玩、民族服装试换等方式,增进民汉学生之间对各自文化背景及风土人情的了解。部分民汉学生从最开始的相互抵触,到现在相互认同、体验、学习和交流,在学院内形成良性的互动。为了增进民族生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感,学院党委加强对优秀少数民族学生的入党启发教育工作,组织党员与民族生“结对”培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启发、吸纳及培养对党忠诚、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民族生。

3.树立法律规则意识,法育与德育并举

部分民族生思想较为单纯,容易被煽动。加强法制教育和规则意识的培养,能够使他们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的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维护国家法律和社会长治久安。学院辅导员利用“形势与政策”等课堂,向所有学生进行普法宣传,在学生中初步形成法律意识。在社会突发某些安全事件时,及时利用微信群及公众号推送相关引导文章,引导学生正确客观分析事件,组织学生讨论。通过学生自行讨论,学生往往能够自行分辨真相、认清事实,并且学会了用法律武器武装头脑,用法律说理。

《学生手册》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各项行为的依据和准则。每年新生入学后,学院组织学生详细学习《学生手册》,专门为民族生详细解读相关的校纪校规,并对手册内容进行考核。在每个学期末,召开民族生考试动员大会或者座谈会时,强调《学生手册》中关于考试纪律的规定,不断强化少数民族学生遵规意识。学院自招收民族生以来,所有民族生均能遵守法律规定,以《学生手册》为行为准则,从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学生在学校获得了高度的评价,也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

三、落实育人措施,培养高素质少数民族人才

1.开辟宿舍育人阵地,营造良好融合氛围

民族生与汉族学生同住的宿舍是多元文化相互影响和交融的缩影,为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民族团结教育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学院实现民族生与汉族学生混住,开辟了宿舍育人阵地。一方面,组织开展宿舍文化内建工作。引导民汉同住宿舍四位同学一起设计规划宿舍舍风及文化,同时以每月一次的星级宿舍评比作为载体,民汉学生一起整理宿舍卫生,布置宿舍,参加宿舍评比。在这样的宿舍文化建设下,学生宿舍的成员从开始的不了解到以同一目标为目的布置规划自己的生活环境,能够承担起宿舍管理和宿舍文化建设的责任,实现相互探索自我、促进自我成长,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的朋辈教育效果。另一方面,建立宿舍文化交流机制。辅导员牵头,将民汉同住宿舍与其他宿舍进行抽签“结对”交流,每次交流以茶话会等轻松的形式进行,在茶话会上民族生与同宿舍同学一起跟其他宿舍同学相互分享家乡的风土人情,加深理解。除此之外,民汉同住宿舍与结对的宿舍还一起给近期生日的同学过生日,相互帮助复习功课,相互督促、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在讨论交流中总结问题,将解决不了的学习问题每周一次由舍长提交给专业课老师,请专业课老师解答。通过宿舍文化交流的各项活动,民族生逐u认识到自己与同学们的共性特点,渐渐减少对自己文化背景差异的关注,并以宿舍交流为窗口,拓展了社交圈,开阔了眼界和胸怀,更好地适应校园生活。

2.搭建活动育人平台,培养合作精神

大部分民族生多彩才艺,学院为其搭建展示风采的舞台,通过以才艺会友、以才能交友,使得民汉学生能够增进理解,加强沟通,并在活动中培养合作精神。学院每年借迎新晚会、毕业晚会等大型活动的舞台,为民族生提供与汉族合作主持、舞蹈表演、歌唱表演等才艺展示的机会,并根据学生特长,鼓励其加入或者将其推荐到校艺术团、院艺术团、校广播台、校模特队、校足球队等不同的社团组织。鼓励民汉学生组队参加各项科技活动及比赛,在赛事的准备、制作作品和赛时答辩中,让民族生增强团队合作的凝聚力、体验专业学习的乐趣,引导学生在交流和沟通中打破民族的隔阂。鼓励引导民族生担任班委、辅导员助理等学生干部职务,树立民族生的自信心,培养责任感、使命感以及服务同学的精神与性格。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如古尔邦节、藏历新年期间,学院组织民族生及汉族学生的交流座谈会,打破少数民族的神秘感,增进汉族学生对民族生生活习惯的了解。

3.树立模范典型形象,发挥榜样育人效应

注重树立优秀的少数民族典型的培养,以老典型培育新典型,以榜样力量激励学生成才,形成育人良性循环。学院配合学校“十佳大学生”“感动广工大人物”的评选,抓好学院少数民族学生典型的培育;指导每个年级优秀的民族生撰写《一个少数民族学生在广工大的日子》系列文章,分享他们在校学习和生活的体会,介绍学习方法和技巧,并在学校官网校内简讯栏目中进行连续报道,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院培养出以学生个人身份获得“感动广工大十大人物”光荣称号的藏族学生白马旺加; 2014届新疆籍毕业生因在校表现优秀、毕业后留在广州工作并被评为“广东省人民医院年度优秀职工”。民族生模范典型激励了一批又一批的民族生树立在学校学习和生活的信心,老典型传承优良的学习和生活传统,培育出一批新的典型。榜样的力量直接激励民族生群体向优秀典型看齐,使更多的民族生不断提高自我、完善自我,促进民族生全面发展和提高。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篇(4)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成都有55个少数民族成份,少数民族常住人口超过20万人、流动人口超过300万人次/年。特别是成都与全国第二大藏族聚居区、最大彝族聚居区和唯一羌族聚居区地缘相接,藏、彝、羌、维等民族在蓉人数较多,且自发形成“小聚居”格局,客观上增加了社会服务、治安管理的难度。近期,我们深入调研发现,尽管我市民族工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较大,但服务管理不到位、民族维稳压力大等问题仍较突出。当前,成都正处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的关键关口,必须创新工作方法、构筑有力抓手,着力建设三支高素质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做好少数民族同胞服务管理工作,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

一、经验之鉴:广州民族工作突出“三个倚重”

广州有55个少数民族成分,常住少数民族人口70万以上。近年来,广州实行借“民族之力”行“民族之治”,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引导,促进了民族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得到了全国人大、国家民委的充分肯定,2015年被评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广州民族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倚重三支力量构建三大抓手。

(一)日常管理:倚重少数民族干部

一是选调民族干部异地挂(任)职。从新疆、青海等少数民族流出地选调部分优秀民族干部到穗挂(任)职,如2014年选调新疆洛浦县县长艾克拜尔・吐拉洪担任广州市民委民族工作处调研员兼少数民族联络站站长。同时,将各地政府驻穗办负责人纳入广州市民宗局挂职干部管理,协同做好民族维稳和服务管理工作。

二是动员民族干部参与民族管理。针对少数民族商家内部纠纷多、管理难度大、涉稳问题突出的特点,在矛盾集中区域设立少数民族联络站,聘请部分常住广州且威望较高的少数民族退休干部协助管理民族事务,并指导部分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号召力的少数民族人士发起成立行业协会、商会,引导民族群众和商家自我管理、自我约束,遵守城市法规,融入城市社会。

三是建立外来少数民族党支部。凝聚外来少数民族中的党员干部力量,成立少数民族流动党员党支部,如指导青海化隆县在穗经营拉面店的流动党员成立了临时党支部。一方面,党支部加强与公安、城管、工商、旅游、民政等部门协调沟通,可及时解决民族群众实际困难,引导他们走向规范经营、合法经营;另一方面,党支部可随时掌握民族群众思想和经营动态,提前知悉并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筑牢了城市民族工作的基层防火墙。

(二)治安维稳:倚重公安民族工作队

少数民族治安管理工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相比一般的治安维稳管理,它需要公安力量以更加专业化、更有针对性的方式及时有效介入。为此,市公安局从新疆、青海、宁夏等少数民族人员流出较多的区域,选调部分长期从事反恐、治安、维稳工作的优秀基层民警,成立了以少数民族成员为主的公安民族工作队,归口治安管理支队。目前,广州市公安民族工作队已配置民警18名,其中,少数民族民警11名。

以公安民族工作队为依托,广州市公安局与甘肃临夏等在穗少数民族主要流出市(州)的公安部门签订警务协作协议,加大情报信息、资源共享等领域合作,推动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化、常态化,切实增强了广州民族、维稳、宗教、反恐等治安防控整体效能。广州有关部门先后高效稳妥处置了清真饮食纠纷、少数民族人员在医院猝死、民族群众寻衅滋事和集体上访等一批重大民族矛盾纠纷案(事)件,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1]。

(三)法律援助:倚重少数民族律师资源

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存在一定的语言交流困难,特别是缺乏法律常识和法制意识,这是他们融入城市的一大障碍[2]。为此,广州市司法局牵头建立了多层级、广覆盖的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体系,核心是依托少数民族聚居地街道、司法所和少数民族律师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两个平台,建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聘请少数民族律师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诉讼、非诉讼调解、刑事辩护等服务。目前已搜集在穗少数民族执业律师信息70余名,设立了6个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聘请20余名少数民族执业律师作为法律援助联络员,使每个工作站(点)均能提供24小时法援服务。2015年,全市少数民族法律咨询数量、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分别增加30%、25%,但涉及少数民族的警情却下降20%左右。

二、主要问题:成都民族工作缺少“关键抓手”

与广州相比较,成都主要少数民族成分更具敏感性,民族工作相对更复杂,形势更严峻,任务更艰巨。当前,我市民族工作主要存在“五难五多”问题。

一是稳定就业难,流动摊贩多。受文化程度、语言障碍、技能水平等影响,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渠道窄、岗位少,相当部分人以贩卖民族饰品、药品、干果、摆卖烧烤等为生,占道经营、违规摆摊设点成为常态,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解,暴力抗法现象较普遍。

二是文化交融难,民族矛盾多。少数民族群众有着浓厚的民族情结,思维方式比较传统,对民族地位、民族评价极为关注,对风俗习惯、十分敏感。

三是观念改变难,族规处置多。一些少数民族群众缺乏法律常识,甚至有“刑法赦免”的特权思想,产生矛盾纠纷后,大多依靠族规和民族习惯处理,给社会治安构成威胁[3]。如彭州“松潘宾馆资产案”,羌族群众因资产移交问题产生误解,多次聚众冲击法院并致部分法警受伤。

四是纠纷调处难,违法犯罪多。部分少数民族群众为独占商业资源,垄断经营、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等现象时有发生;因经济压力涉毒、涉盗、被民族极端势力蛊惑利用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所增加,由各种原因诱发的民族经济纠纷也日益增多。

五是风险预测难,资源投入多。目前,城市民族管理比较注重治安整治、维护稳定,缺乏对民族群众需求的了解和服务,进而对科学及时研判、排查民族维稳风险造成了较大困难。基层政府为了息事宁人,往往采取“花钱免灾”等临时性举措来处理涉民族事件,这实际上降低了法治公信,增加了维稳成本。

上述问题的出现,既有少数民族群众自身存在的主客观因素,也与长期以来我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不顺、政策把握不准、过度的维稳导向等密切相关。但更深层的原因在于: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视为城市管理的“麻烦”制造者,将其合理的利益表达与社会稳定、社会治安对立起来。这种观念逻辑,偏离了促进少数民族融入城市的目标,不仅不能治本,而且会恶化治标。

三、对策建议:建好三支队伍打造“三大抓手”

强调:民族工作关乎大局。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妥善有效地处理民族问题。总的原则是,既要考虑少数民族群众的现实状况,又要促进工作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当前,成都应大力借鉴广州有益经验,加快建立专门化、专业化的民族工作队伍,打造民族工作抓手。

一是成立公安民族工作队。近年来,我市少数民族相对集中区域警力(包括协警)投入较大,但基本上仍停留在处置突发事件层面,尚难延伸到预防违法犯罪层面,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缺乏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违法犯罪特点及其社会关系网进行持续追踪、分析、研判和提前介入干预的公安力量。建议研究设立成都市公安民族工作队,专门从事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治安管理、违法查处、纠纷协调等。

二是成立法援民族工作队。市司法局、民宗局应牵头协作,率先在武侯区浆洗街街道等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中心或站(点)。加快梳理在蓉少数民族法律工作者、民族语言翻译者及热心公益的民族群众信息,建立少数民族律师资源库、民族语言翻译资源库,聘请部分少数民族执业律师作为法律援助联络员,轮流值守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中心或站(点),为民族群众提供全方位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成立社区民族工作队。市民宗局、民政局等部门要牵头梳理和组织部分通晓民族语言、熟悉民族文化的在蓉少数民族退休干部、创业人士、工商界人士、大学毕业生,指导少数民族群众比较集中的街区发起成立民族商会、协会、联谊会、志愿服务队等,培育发展一批健康向上的少数民族公益性、自律性组织,引导民族群众逐渐养成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社会生态。充分发挥这些民族干部、商(协)会会长、企业家的作用,加强与属地街道、社区沟通,多方面协调解决部分民族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4]。

值得指出的是,对于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社区,应有计划地吸收部分民族先进人士或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两委班子,增强社区管理者与少数民族群众打交道的能力,以便为民族群众提供可持续、专门化服务,实现精细化人性化管理,促进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和交融,增进民族社区的安定和谐。

参考文献:

[1] 张晓颖.广州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与社会管理创新[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3(2):6- 9.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篇(5)

江苏省作为我国东部沿海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较快的地区,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和国际化、市场化、城市化、现代化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也是外来人口涌入最多的地区之一。

在我省的外来少数民族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由于人才流动、经商定居、务工内迁、投亲婚进等因素,流入后较快实现本地化,成为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比如,在苏州地区因韩资企业的发展,大量东三省朝鲜族人员由于语言、文化背景及族群关系相近等原因,从事与韩资企业关联的上下游产品的生产、物流配送和相关的餐饮、教育、家政等服务业而大量进入。不仅形成了一定的服务产业群,而且形成了特有的社区群体和文化群体。还比如,省内一些“贫、病、残”的男子通过迎娶中西部少数民族女青年,解决了成家难的问题,在最盛时期我省每年有多达6000个“婚进”少数民族家庭的建立。据统计。泰州市“婚进”少数民族数量达5105人,已占常住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69%;而在江阴市,仅土家族、苗族、壮族、侗族、布依族的“婚进”少数民族就有2835人。外来且本地化的少数民族占了常住少数民族总数的95%以上。这部分人虽然一定时期在生产生活、个人和家庭发展上存在不少困难,但他们融入程度较深、各方面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另外一部分,则是在省内短期务工、流动经商、求学旅游、临时访亲的外来少数民族。其中以在民营企业打工谋生、经营西部特色餐饮店和流动销售民族地区特色产品的人员为主,他们往往居住地不稳定。“钟摆”式地在东西部之间走动,其数量巨大、流动性强、融入本地程度较差、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较多,是我们要重点做好服务管理工作的对象。

从总体和长远上看,作为外来人口一部分的外地少数民族――“新江苏人”的进入,不仅直接为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也有利于逐步打破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局面。促进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他们还为流入地经济的长期增长提供了巨大的劳动力和潜在消费等市场动力,这是一个积极的现象与趋势,只有清醒面对、正确把握、妥善处理、积极应对,才能使我们的工作立于主动。

做好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它同整个民族工作一样,与改革发展全局密切相关。不论是从全国还是江苏来看,少数民族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到东部大城市和发达地区谋生发展、开创事业,对其民族本身而言就是一大进步。当他们直接参与我省改革发展的进程时。同样可以全面享有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外来少数民族在它乡异地面临着种种困难,他们生存适应、发展适应和文化适应的状况,对流出地和流人地都会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

随着流入地经济的发展、地方财政的增加。通过不断加大财政对公共投资的力度,可以进一步创造使外来少数民族公平地享受本地劳动力一样应有的社会保障环境,使越来越多的外来少数民族能够进得来、留得住、落得根,这也是对不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一种支援,是对全国各民族团结融合的实际贡献。尽管相当多的外来少数民族处于一种在沿海都市和西部家乡之间“钟摆”式的往返来回状态,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在为我省城乡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丰富的人力和文化资源支撑的同时,同样也会缩减东西部发展差距带来的负面影响,直接或间接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进程。在苏州市有2000多家以青海化隆籍为主的回族、撒拉族群众开的“兰州拉面”店,我们在他们家乡考察时发现,在一个村庄里房舍盖得最漂亮、最受人尊敬的就是这些业主和业主的家,在他们的眼里“江苏是西部少数民族谋生发展的热土,是民族团结和谐的好地方”。作为特定的人口转移――“婚进”少数民族群体,她们从西部比较贫穷的山区来到江苏,尽管多为“贫贫结合”、“贫病结合”、“贫残结合”,但在自身的努力下和各级、各界的关心扶持下,他们有了新的发展机会,有可能较快地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跨越式发展。仪征市“婚进”侗族妇女程必蓉在各方的帮助下。通过发展高效农业成了勤劳创业、有所成就的致富带头人,并当选为市政协委员的例子就是一个典型代表,不仅在我省也在民族地区传为佳话。

实践证明,积极做好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既直接关系到我省区域内的各项事业和各民族的协调、和谐发展,又关系到并促进了更大范围内的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民族之间的协调、和谐发展,增强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也相互离不开”的中华民族凝聚力,意义十分重大。

大量外地少数民族进入江苏,一方面展示了祖国民族大家庭的团结融合,以及经济文化交流繁荣发展的景象,另一方面又给这里的社会构成、社会关系、社会生活和社会稳定带来了深刻的变化与挑战。这包括:

社会结构新变化。南京市历史上就是我省少数民族人口比较多的地区,近些年由于外来少数民族流人和本地化,少数民族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员都增加非常快,目前少数民族常住人口已有9.8万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也达5.9万人。在苏州昆山市、无锡江阴市、常州市武进区,务工经商的外来流动少数民族都在2万多人。3年来,我省因农村“婚进”少数民族数量的增加,致使民族聚居地方的行列里新添了3个民族村。泰州市由于外来少数民族的本地化,土家族、苗族、壮族的常住人口,早已超过世居的回族,而布依族、侗族、白族、彝族等原本是西南地区少数民族也成为人口数较多的族别。江阴市十几年间少数民族族别由13个增加至42个,常住人口数量由130多人增加到3438人,外来流动少数民族更多达23740人,是常住少数民族人口的近7倍,少数民族总人口增加了208倍。

利益格局新调整。由于大量的、各个层次的外来少数民族进入,无论是在经济领域还是在社会领域,大家都是同域发展、同台竞争。因而,资源分配和利益调整诸方面的变化必然影响到整个社会,也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民族领域。就如同因大量物美价廉的“兰州拉面”店的开设,导致本地传统小吃店市场萎缩一样,新进入的西部拉面店也会对原有的西部拉面店提出重新分割市场的利益竞争诉求,更不要说“新江苏

人”在逐步、全面享有江苏发展成果之时的利益调整。

民族关系新情况。民族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部分,包括政治关系、经济关系和历史文化关系。当影响社会关系的社会构成和利益格局发生变化时,必然对既有的民族关系提出调整的要求,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世居少数民族与外来少数民族之间,甚至不同地区、不同时期进入我省的外来少数民族之间,都成了新的关系的相关方。

服务管理新领域。由于外来少数民族大多分布于城市,使我们民族工作的侧重点须围绕外来少数民族的服务管理,向城市转移;在农村则要一手抓民族聚居地方的新农村建设,一手抓“婚进”少数民族等相对贫困人员的脱贫致富,使我们的工作跟上形势、贴进实际。

稳定和谐新挑战。由于外来少数民族经商务工者相当多的无固定居所、职业和收入,远离乡土又缺乏稳定的发展预期,原有社区的行为规范和道德约束失去了作用,又未能纳入新的社会管理之中,加之有些方面工作不到位,涉法事件和涉及外来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多发,就是一种必然的结果。近几年,民族性中涉及外来少数民族的数量有增多的趋势且比例居高不下的事实。告诉我们工作的难点在于确保民族领域的稳定与和谐。

管理方式新课题。从服务管理主客体之间的关系看,流入地政府和社会处于主动强势的位置,外来少数民族无论是自身条件还是在社会关系上都处于相对被动和弱势。作为弱势群体的外来少数民族。在逐步融入我省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冲撞磨擦,对此必须有清醒、理性、深刻的认识,不能片面地强调他们素质方面的不足。不能不顾特点按照本地习惯做法去管理。更不能试图通过强制的办法使其“融入”,要更加强调和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与方法。

面对新的形势,应对新的挑战,完成新的任务,我们必须做好准备。这包括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认识和理念上的准备,法律法规建设上的准备,政策安排和制度措施上的准备,社会宣传与组织动员上的准备,服务管理执法主体素质建设上的准备,以及民生保障软硬环境的准备等。社会的转型进步推动了社会构成的不断变化,同样也提出了族群和睦、民族团结的要求。社会关系的调整是个复杂的过程。社会新成员的适应和融入是个双向的互动,作为处于主动和主导地位的流人地政府,只有顺应规律、适应大势。根据变化了的形势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才能实事求是地做好各项工作。

这些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认真做好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受到了国家民委的充分肯定,工作走在了少数民族散居地区的前列。基本经验就是,始终从江苏民族工作的省情和全国民族事业的全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坚持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思路,及时妥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推进民族关系的良性和谐发展。并在实际工作中实现了五个转变:即从消极对待、被动应付向高度重视、主动工作,联系实际、有所作为的方向转变;从以管理为主向服务和管理并重,寓教育引导于管理、寓服务关心于管理的方向转变;从民族工作部门“单打独斗”向各部门及人大、政协齐抓联动、形成合力的方向转变:从行政力量为主向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与社会力量。推进服务管理工作社会化、网络化的方向转变:从形式化工作为主向注重办实事、解难题、创环境、重民生、保和谐的方向转变。

――坚持把做好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置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国家民族事业、构建江苏和谐民族关系、实现全省各民族共同享有“两个率先”的大背景、大格局和大目标之中。去思考问题、制定措施、改进工作、抓好落实。

――坚持把强化组织领导,把握工作方向、健全和完善机制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作为做好外来少数民族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的政治保证与优先考虑,使之始终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和办事日程之内,推动工作的开展。

――坚持把广泛深入地搞好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形式多样、坚持经常、注重实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执法主体民族政策培训教育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和帮助外来流动少数民族和谐融入当地的认知基础、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篇(6)

公共管理类专业是我国高等教育近年来发展最为迅猛的专业之一。民族地区高校公共管理类专业在人才培养目标上,基本i效仿了一些重点高校的培养机制“宽口径、复合型,,的培养目标使得我们培养的学生很难具备特定‘域的专业知识,学习内容涉及广泛但不够精深,无法做到“术业有专攻”“复合型的课程”使得教学内容庞杂,交叉重复,专业性不突出,学生学习目标模糊。与此同时,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专业没能将地区特色及优势和人才培养有效结合,造成了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既缺乏专业特色又无法满足民族地区发展的特殊需求。

二、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必要性分析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发展既要顺应时代的潮流,

又要立足于地区的发展,区域社会的特殊需求应成为专业定位的合理方向。

(一)民族地区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需要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是与中国的改革实践及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包括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教育模式等诸多问题紧密相连的,而民族地区高&的公共管理学科发展不仅需要解读和规范上述种种问题,还需要区域特色化分析能力,只有如此,民族地区的公共管理学科的产生和发展才能实现特色化路径的突破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学科¥展要立足实际,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在专业特色的建设方面首先应合理定位,培养目标应突出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特色,树立“民族特色,服务地方,辐射周边,,的办学理念9。

(二)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环境特殊性的需要少数民族地区和谐发展的要求不仅是加快发展经济文化,更要重视少数民族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应有的平等地位和权利,维护边疆地区的和谐与稳定。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大量的社会事务中夹杂着民族习俗、宗教禁忌的因素,地区经济活动、社会交往及文化生活都带有强烈的民族、宗教特性。因此,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依法加强对少数民族的社会事务管理,调整和规范少数民族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从而,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工作对公共管理人才提出了特殊的要求:对民族宗教

知识的扎实掌握;对民族、宗教政策把握的灵活性;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等。民族地区高校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应立足区域发展实际需求,培养出高素质,能够胜任新时期公共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公共管理人才,能够兼顾少数民族同胞的民族情感和发展经济的需要y。

(三)解决公共管理类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需要目前我国公共管理类专业毕业生总体就业形势不容乐观,而民族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使得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毕业^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就业现状。

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只有突出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特色,树立“民族特色,服务地方,辐射周边,,的办学理念,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和少数民族公共管理事务的特殊性,调整教学方案,增加民族事务管理内容,将民族特色理论知识与先进的管理技术结合起来。通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改革调动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民族使命感和责任心,增强学生服务地方、服务民族的学习动力,凸显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的办学特色,增强地区性高校的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三、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专业特色化发展路径

基于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特殊性及其对公共管理工作的特殊要求,少数民族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应该力求保障少数民族权利,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地区高校应从现实出发,致力于培养符合少数民族i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少数民族管理特色的,能够适应复杂的管理环境的创新型公共管理人才。

(一)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机制,凸显民族特色在人才培养机制上,民族地区高校应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和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环境的特殊需求,以适应地区社会发展需求和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调整教学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完善培养过程的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增设民族特色课程,如民俗学、民族发展史、国内外同源民族关系、边疆地区发展历史等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处理民族发展权利与经济、社会变迁中出现的新问题的判断、分析能力,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开设民族特色经济、民&宗教事务管理等专业方向,尝试拓展民族文化产业管理学科方向,发挥民族地区高校服务地方的特色优势。

(二)适应民族地区社会发展需要,强调实践教学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应从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环境的特殊性出发,案例教学应体现地方特色,培养学生处理民族地区公共事务的实践能力,正确认识民族矛盾及民族权利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和谐因素,激发学生思考、创新能力同时,通过观摩社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管理工作现场及少数民族的节曰及宗教活动,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将所学公共管理知识同实际中的民族地区公共事务特殊性结合起来。在民族文化节日活动期间,可以组织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ii,鼓励学生参与社会活动的策划、实施,培养学生的社会工作能力。将多种形式的人文教育in素质教育溶入到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的日常培养当中:,通过强化实践教学,摆脱传统公共管理专业“纸上谈兵,,的教学弊端,通过实践活动的历练,使得民族地区高校的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真正成为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三)整合优质教学资源,拓展师生学习空间各高校应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将各类院校原有的建设成熟,硬件设施、实验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研究成果丰硕的强势学科整合起来,为公共管理类学生的跨学科、全方面发展提供高层次,多角度的理论和实践平台。邀请^管理一线的工作人员做专题报告并参与编撰具有民族地方特色、反映民族地区区情、民族地区公共事业管理规律的案例教i才、着作,让学生在身边发生的例子中学习、总结民族地区公共管理工作的实战经验。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篇(7)

摘 要:社区是社会管理的细胞和单元。社区建设对于完善城市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如何建设新型现代化社区,建立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现代我国各级政府需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民族融合的趋势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同胞进入城市,成为城市居民。然而,少数民族同胞与汉族同胞由于长期在文化生活上的差异,使得如何有效解决好少数民族居民在城市的生活变得尤为重要。这其中关于"如何处理城市少数民族聚集区的社区管理"这一问题尤其引人注目。成都作为西部第一大城市,无疑是少数民族居民迁徙的首选城市。成都在推进少数民族聚集区的社区管理上形成了一套较完善的管理方式。但随着少数民族人口的日益增加,成都在加强少数民族聚集区的社区管理的问题上也遇到了一定的瓶颈。因此,我们围绕成都是浆洗街洗面桥社区展开我们的问卷调查,通过对本地的少数民族居民与汉族居民的调查,找到在社区管理上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根据问卷反映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法。论文以少数民族聚集区的社区管理模式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研来对当前我国城市少数民族聚集区的社区管理进行分析与总结,为成都市的社区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和管理创新提出了相关建议,也希望我们的研究成果能为全国其它城市在少数民族聚集区的社区管理模式的构建上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 :城市;居民;少数民族;社区管理

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5-0076-03

基金项目:西南民族大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城市少数民族聚集区的社区管理模式调查研究——以成都市为例(S201410656067)

一、绪论

(一)城市少数民族聚集区的社区管理模式的选题背景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聚集的国家,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形成了56个民族聚居的多民族格局。近年来,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各民族间的交往联系日益密切,大量的少数民族居民逐渐流入城市,民族融合已成大势所趋。在各民族不断融合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系列相关的问题,因此,研究少数民族居民在融入城市的过程中面临的相关问题便显得格外重要。“社区”是少数民族居民进入城市后首先要与之发生联系的单位之一,社区是与他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紧密连接的重要单元之一。探究城市少数民族聚集区的社区管理模式与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紧密相关,只有研究好如何处理少数民族居民在社区的生活情况,维护好少数民族居民的合法权益,才能更好地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历史使命。

(二)城市少数民族聚集区的社区管理模式的选题意义

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外来流动人口的增加,少数民族居民的增多,少数民族居民在给城市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和多元化特征的同时,也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了诸多的挑战。基于我国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所以,治理好城市少数民族聚集区的社会管理也就成为了城市社区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这也是建设和谐城市的必然要求。探索并寻找一种适合城市少数民族聚集区的社区管理模式对帮助城市少数民族社区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建设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由之路。

(三)城市少数民族聚集区的社区管理模式的研究方法

成都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典型城市,所以我们选择以成都为调查对象,主要是从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管理的角度对这里的少数民族聚集区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成都市对少数民族聚集区社区管理的具体措施,不断完善社区管理的方式,进而更好地指导少数民族聚集区社区管理的实践,帮助顺利地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的社区管。

研究方法主要包括:

1.社区调查法。主要是走入成都少数民族聚集的一些社区,通过问卷与访谈广泛搜集记录社区少数民族居民的生活状况,社区建设管理情况。针对社区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出具体的原因,结合少数民族居民的切实需要,有针对地总结出符合少数民族居民愿望的社区管理模式。

2.比较研究法。针对成都市少数民族聚集区的社区管理特点并通过与其他城市少数民族聚集区的社区管理进行对比研究,找出成都市在少数民族聚集区社区管理上需改进的方面,并从社区自我管理和政府政策的角度上进行理性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3.文献分析法。通过收集分析各种文献档案、统计资料,引证出一些有针对性地解决城市少数民族聚集区社区管理问题的具体方法。

4.逻辑思维综合法。总结社区管理的任务和重点,仔细分析政府在对城市少数民族聚集区的社区管理模式的制订上的相关问题,据此提炼出一种适合于城市少数民族聚集区的社区管理的新模式。

二、社管管理模式的调查分析

我们此次的调查问卷根据调查对象的不同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社区管理人员进行的问卷调查,第二部分是对社区居民进行的问卷调查。此次共发放调查问卷113份,其中社区管理人员的分卷为13份,社区居民的问卷100份。我们从调查问卷中着重选取了一些较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了下面的分析。下面是我们对这两类人群进行的问卷分析情况。

(一)社区管理人员的调查分析

随着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城市社区的建设以及管理体制的改革,街道办事处作为城市区级政府的派出机关,其管辖的地域范围与人口基数都在迅速扩张,妥善处理辖区内过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等棘手问题使得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管理任务日趋繁重。然而,街道办的精力毕竟有限,社区作为街道办的执行机构则承担着街道办大部分的日常工作。社区工作具体分工下来则是由具体的社区管理人员来执行。

我们针对社区管理人员设计了单独的问卷来进行调查,其中包括对成都市浆洗街洗面桥社区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的问卷调查。通过是我们对问卷的整理分析,发现在社区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1.近85%的基层社区工作人员认为自己日常的工作量巨大。

2.部分社区工作人员认为在其工作中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并没有得到与其日常付出相对应的回报,这也招致了不少工作人员的抱怨。

3.城市社区管理人员年龄结构并不合理,绝大多数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偏大,老龄化现象严重;其次社区管理人员非专业化现象严重,高中与大专学历的管理人员占了大部分。

(二)社区居民的调查分析

在发出的100份关于社区居民的问卷调查中,少数民族居民的问卷共60份,汉族居民的问卷共40份。这里,我们着重从少数民族居民的视角来分析社区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问卷调查并结合访谈法,我们总结如下:

1.在社区选举方面,少数民族的参与力度不够。通过我们的调查问卷显示,高达98%的少数民族居民没有参加过社区居委会的选举。

2.少数民族居民日常了解社区情况的渠道主要是通过社区宣传栏,其次是通过媒体宣传及相关文件通知。这种传统的宣传方式对当今高度信息化的社会来说已经愈发显得滞后与缓慢。

3.在社区提供的培训活动上,调查对象中绝大多数居民认为社区很少举办相关的培训活动。通过我们的调查,少数民族居民认为对他们日常生活较重要的培训活动主要包括就业创业培训、医疗保健培训、社区安全培训这三方面。

三、少数民族聚集区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社区管理职能不明确

1.在社区的建设过程中,政府部门过多的干预了社区居委会本应办理的事务。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职能错位、缺乏抑或是管理的不到位,不仅阻碍了社区自我治理的活力,同时也加重了政府的额外负担。

2.街道办事处的地位是作为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在群众和政府之间起着中介的作用织,本来是没有人事权及直接管理社会的权力。但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街道办事处已越来越像一个综合性机构,同时兼具社区服务、市场主体、社会管理等多重功能。

3.社区居委会的自治色彩不断淡化,而行政色彩却在日益增强,使得社区居委会越来越倾向于“机关化”。

(二)社会中介力量薄弱

具有非政府、非营利性质的社会中介组织是社区发展的主导力量之一,行之有效的社会中介组织能够在市场和政府之外发挥极大的作用。然而,在我国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往往直接包办社会事务,忽视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扶持。因此,社会中介组织的缺失直接导致了社区社会组织力量的不足、服务内容不全面等相关的问题的产生。考虑如何帮助社区志愿者组织、民间团体等非盈利性组织参与到社区日常的管理中来是提高社区公共服务质量的一种重要方式。

(三)少数民族居民参与意识薄弱,社区参与机制有待健全

少数民族居民由于受语言、生活习俗等原因的影响,使他们在对社区参与上显得明显不足。这种参与不足会直接影响到他们对自身权益的维护,由于很少参与社区相关的活动,使得他们与社区的联系变得越来越少,更有甚者,逐渐被社区边缘化。因此,改进社区的参与机制是当前我国社区管理工作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在少数民族聚集的社区更需格外注意加强少数民族居民更多的融入到社区的日常生活中来。

(四)社区宣传方式单一,居民缺少便捷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问卷调查的数据显示,绝大多数社区居民了解社区宣传的方式时通过社区宣传栏,但这种传统的社区宣传信息的方式越来越无法适应当前社区居民的需求,特别是少数民族居民更是无法接受这种信细宣传方式。所以,改善社区相应的信息宣传渠道变得十分迫切。此外,据调查,在社区生活的少数民族居民对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知之甚少,这对他们的日常生活有很大的影响。如何更好地让社区居民特别是少数民族居民了解更多的维权渠道也是十分重要的。

(五)社区举办的培训活动较少,无法满足居民需求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区居民也由从前追求物质生活的提高转变为追求精神生活的满足上来,所以这也就要求社区从传统的管理型组织转变为向社区居民提供更多服务的服务型组织上来。但在社区管理的实际情况却是社区提供的相关培训类服务较少,根本无法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

四、少数民族聚集区社区管理的对策研究

(一)构建合理的社区组织结构,明确社区的职责定位

社区科学化管理的基础是发展具有差异化的基层自治组织,因此,社区居委会首先一定要明确好自身的职能定位与工作内容。居委会作为社区自治的组织者,可以帮助居民实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它的作用主要是协助政府处理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办理社区有关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居委会应该把目光集中在社区的事务上,并且要逐渐的明晰自己与基层政府的职能定位。

(二)支持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的不断发展,使其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1.积极培育和鼓励发展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将社区的相关服务转移给具有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使其逐步承接从社区剥离出来的部分社会职能,承办各类社区服务项目,满足社区成员多层次需求。

2.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合理、有序地组织志愿者为社区提供相关服务可以有效缓解社区“人少事多”的困境。

3.健全激励机制鼓励社区组织的发展。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社会组织发展,为其发展提供法律、制度和物质支持,给予奖励措施或者减免税收的优惠待遇,搭建服务发展平台。

(三)健全社区参与机制,调动少数民族居民参与社区日常事务的积极性

1.积极培育社区居民参与意识,鼓励少数民族居民切实参与到社区的管理中来。

首先,社区需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从社区居民迫切要求解决和关注的问题入手,办实事,重实效,使居民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增强他们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尤其是要更多地关注少数民族居民的一些特殊需要,是他们在社区得到更符合自身需求的服务。

其次,要把社区利益与居民利益挂钩起来,引导居民主动参与社区事务,并不断完善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动员更多的社区居民关心社区工作,参与社区治理。

2.加强社区相关的制度建设,保障少数民族居民更好地融入社区。

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保证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约束;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和社区听证会制度,切实保障居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居民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对社区的少数民族居民要给与更多的关注,使他们更好地融入到社区的大环境中来,为和谐社区的构建创造有利的环境支持。

(四)改变社区传统的宣传方式,拓宽社区居民维权的渠道

传统式是社区宣传方法已无法适应现今人们多样化的需求,今天,越来越多的社区居民需要看到、听到的信息传播方式是便捷、快速、高效的。因此,社区的宣传方式也应该与时俱进,采用更多方便居民了解的途径来进行传播。比如,采用户外广告式的宣传方式就要比传统式的在社区张贴宣传单快捷、简单的多,并且也便于社区居民阅读。

社区居民对自己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不是十分清楚,这一问题在少数民族居民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因此,加强宣传对社区管理意见反馈就变得尤为重要。只有健全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社区居民才能更切实地维护好自身的权益。

(五)社区应增加培训活动的数量,并保证培训活动的质量,有效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

社区的培训活动是丰富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一种重要方式,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培训活动甚至可以帮助一些居民学到一种谋生的技能。在我们调查中,大部分社区居民对许多培训活动是有一定的需求的,比如对就业培训、社区安全培训、医疗保健等这些与社区居民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培训活动。所以,在不断提倡建立“服务型”社区的今天,更应把这些群众呼声高的培训活动加入到社区日常的生活中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

参考文献:

〔1〕罗佳.我国城市少数民族社区管理研究:以沈阳市明廉朝鲜族社区为案[J].东北大学,2006.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篇(8)

《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

2007年2月27日

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

为加强民族工作,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精神,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特殊困难为切入点,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全面提升少数民族事业发展水平,不断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开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公共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不断发展,贫困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群众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对外开放水平有较大提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进一步提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理论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民族法制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民族关系更加和谐,民族团结更加紧密,实现少数民族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2010年主要预期指标。

1.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保持现有水平。

2.民族自治地方“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实现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

3.少数民族婴儿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5‰。

4.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种数比2005年增长20%,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印数比2005年增长25%。

5.少数民族各类人才占在业人口比重比2005年提高0.5%,基本接近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

6.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化率比2005年提高5%。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改善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基础条件。

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对带动当地发展起重大作用的交通、水利、电力、通信、能源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优先安排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田水利、草场围栏、人畜饮水、电力、通信、乡村道路、广播电视、贸易集市、清洁能源、民房改造等中小型公益型项目。

优先在条件具备的民族自治地方安排资源开发和深加工项目,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开发能源、矿产、农牧、旅游、文化等优势资源,进一步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带动当地配套产业、社会服务业的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支持、鼓励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培育龙头企业,提高资源就地加工水平和产品增值能力。加快建立和完善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治理风沙源、石漠化和荒漠化,妥善解决群众生存环境问题。

(二)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特困和特需问题。

重点扶持少数民族聚居的贫困地区,实施特困少数民族群众解困工程,加大安居温饱、易地搬迁和劳务输出力度,推动各项扶贫开发措施进乡、入村、到户。优先将少数民族聚居的贫困村全部纳入国家扶贫整村推进规划实施范围,强化对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直接帮扶。对缺乏基本生存条件、自然灾害多发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地方病高发区的特困少数民族群众,稳步推进生态移民和易地扶贫。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基本生活。

继续执行扶持民族贸易、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传统手工业品生产发展的税收、金融、财政等优惠政策,建立必要的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国家储备制度。建设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基地和区域性流通交易市场,扶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重点生产企业,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和传统手工业重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制订少数民族特需商品产业指导目录和传统生产工艺抢救计划。

(三)努力提高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水平。

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政策,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支持民族自治地方的农村牧区、偏远山区、边境地区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少数民族女童受教育的权利。采取可行措施,逐步提高民族自治地方中小学师资水平和教师待遇。支持民族自治地方教师定期到大中城市进修学习,加大“双语”教师培训力度,编写适合当地实际的“双语”教材。进一步完善对口支援制度,继续推动发达地区、大中城市对口支援民族自治地方搞好义务教育,积极开展“县对县”的教育帮扶工作,实施民族基础教育帮扶工程。

加强民族自治地方高中阶段教育,提高少数民族学生高中入学率,有条件的州(市、地、盟)、县(市、旗、区)要办好普通高中。继续办好内地中学(班)、新疆班。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结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重点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现高中阶段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的大体相当。

适当扩大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招生规模。改善民族高等院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增强民族高等院校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加快推进中央民族大学建成世界一流民族大学的步伐。按照新机制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完善奖助学金制度,建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远程教育和多样化继续教育的发展。

大力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帮助民族自治地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的科技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点建设,大力培养科技推广人才,提高科技信息服务能力,加大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力度。扶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科普宣传品的翻译出版,鼓励开设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科普栏目,建设乡村科普画廊、科普橱窗等科普设施。创新少数民族科普工作机制,开展科技下乡活动。继续开展智力支边活动。

(四)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疾病防治等方面,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倾斜力度。

加快完善民族自治地方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优先安排民族自治地方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改造,逐步实现公共医疗卫生机构的房屋、设备、人员、技术四配套。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疾病防控体系建设,重点扶持以乡镇卫生院为主体的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

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与农牧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牧区药品供应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看病难问题。

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医务人员培训。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民族自治地方服务,鼓励发达地区医务人员到民族自治地方开展医疗扶贫,组织大中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民族自治地方。

加强民族自治地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降低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发病率。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妇幼保健工作,大幅度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着力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大力推进改圈、改厕、改厨,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大力宣传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疾病预防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体系,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引导和鼓励少数民族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

加大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保护和抢救力度,实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发展工程。开展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研究与保护性开发,建立少数民族传统医药野生资源保护区。大力推广民族医药适宜技术,加大乡村民族医药工作者培训力度。加强民族医药基础理论和临床研究,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设立民族医药专业、开展民族医药学科建设,培养一批民族医药专业技术骨干和学术带头人。

(五)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

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继续在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投入、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文化建设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民族自治地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扶持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各类艺术人才的定向、定点培训。

国家在安排补助地方文化设施建设、广播电视建设经费和文物保护经费等时,要加大向民族自治地方倾斜的力度。继续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强民族自治地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实现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目标的基础上,重点改扩建一批县图书馆、文化馆和影剧院,提高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开展文化服务的能力;发展乡、村级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建立综合性的乡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选择少数民族文物史迹丰富地区,建设民族、民俗博物馆。继续实施“西新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努力实现民族自治地方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

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事业,实施精品战略,重点推进部级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载体建设。在加强保护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基础上,依托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民族文化产业,把民族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创造更多更好符合市场需要、满足群众需求的民族文化产品。

尊重、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大力扶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图书报刊出版。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队伍建设,建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资格认证制度。进一步加强跨省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协作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译制、制作能力,提高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覆盖率。

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发掘、整理和展示宣传。营建少数民族文化社区和文化生态区,有计划地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保存完整的少数民族自然与文化生态区。加强少数民族古籍、文物和珍贵实物资料的抢救保护,重视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的保护和传承,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人才。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建立少数民族文化队伍培训网络基地,采取远程培训、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快少数民族文化人才的培养。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研究,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办好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及少数民族重大传统节日集会。

(六)稳步提升少数民族社会福利水平。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扩大民族自治地方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的社会化程度。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社会保险工作,切实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加快完善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大力改善城乡贫困人口生活居住条件。加快发展民族自治地方以扶贫、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慈善事业。国家在安排社会福利事业项目和慈善救助项目时,加大向民族自治地方的倾斜力度。

大力推进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加大民族自治地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有序流动。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就业培训和服务体系网络建设,发展和规范各类就业服务中介机构。开辟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强对散居少数民族和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在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子女入学、权益保障、法律援助、文化交流、特殊需要等方面给予引导和帮助。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和供应,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特殊需要。加大对民族乡、民族村和城市民族社区发展的帮扶力度。

(七)切实加强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

制订和实施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大少数民族党政干部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实施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培养工程,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扩大数量、改善结构、提高素质。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创造良好的用人机制和环境,鼓励、支持、吸引各级各类人才到民族自治地方发展创业,贡献聪明才智。

培养更多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继续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继续做好为、新疆选派干部工作。加大民族高等院校选调优秀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力度。国家有关部门继续办好各种形式的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重点做好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少数民族妇女的干部培训工作。加大各级行政学院和国家重点大学培训少数民族干部力度。整合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扩大培训规模,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

加强民族自治地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选派少数民族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修学习。加强民族自治地方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强化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

(八)继续扩大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对外开放。

加大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提高民族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水平。实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合作工程,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参与全球性、区域性和双边、多边合作。扩大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实施民族文化“走出去”战略,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进一步加强民族高等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少数民族外向型人才培训。开展涉及民族问题的国际人权对话。做好与旅居国外的少数民族同胞的交流联络工作。推进沿边民族自治地方对外开放,扶持边境贸易区建设,加大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边境口岸功能,提升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水平。加大我国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对外宣传力度,展示我国各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的崭新面貌。办好2008年在我国召开的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联合会第16届世界大会。

(九)逐步健全民族法制体系。

制定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实施民族法制体系建设工程。加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制定或修订工作,推动自治区自治条例的制定。完善关于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清真食品管理、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管理以及少数民族丧葬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民族工作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办法,推进依法行政。

(十)不断完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

加强民族问题研究,推进民族理论政策创新。深入研究科学发展观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解决民族问题上的内在联系和有机统一,深入研究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加快发展少数民族事业和促进各民族和谐相处的思路与政策措施。重视民族理论基础研究,进一步深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研究、民族理论比较研究和国际社会重大民族事件的理论研究,深化对民族问题自身规律、世界民族问题变化规律、中国民族关系发展规律的研究,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推动民族理论应用研究和民族政策研究的创新发展,深入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入研究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特殊问题和特殊困难。加强民族理论政策研究队伍建设,建设一批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建立健全民族工作决策专家咨询机制。实施少数民族现状调查工程,研究制订少数民族经济社会调查及统计指标体系,开展全国少数民族现状调查工作。

(十一)继续营造各民族和谐发展社会环境。

加强对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民族基本知识、民族理论政策以及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制订实施宣传教育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组织编写适合不同层次人群的宣传教育用品。加强对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信息的管理,发挥大众媒体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把民族基本知识、民族理论政策以及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全国公民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建立一批全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社区)建设活动。筹备召开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建立民族关系监测系统,制订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依法打击民族分裂活动,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加强台湾少数民族研究,加大文化、教育交流力度,增进海峡两岸少数民族间的互相了解和友爱,广泛团结台湾各界少数民族爱国人士,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做出贡献。

三、重点工程

为适应各民族和谐发展的需要,从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以下工程:

(一)特困少数民族群众解困工程。

在《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框架内,为解决特困少数民族群众温饱问题,优先将尚未纳入国家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规划的特困村,全部纳入整村推进规划实施范围,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特困村通路、通电、通电话、通广播电视,有学校、有卫生室、有安全的人畜饮用水、有安居房、有稳定解决温饱的基本农田或草场的目标。扶持少数民族特困县发展支柱产业和开展劳动力培训。对生态环境恶劣、自然资源缺乏地区、自然保护区及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地方病高发区的少数民族特困群众,具备搬迁或安置条件的,按照统筹考虑、积极稳妥的原则,稳步推进生态移民和易地扶贫。对因生态保护失去生存资源或失去劳动能力,无法通过扶贫措施解决温饱的少数民族困难群众,通过社会救助等方式解决温饱问题。

(二)民族基础教育帮扶工程。

开展以民族自治地方中小学教师为重点的培训、轮训工作,选送骨干教师进修学习。按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总额的5%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切实加强管理,把民族自治地方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利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资源,做好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教师的培训工作。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双师型”教师培养。强化民族自治地方“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育扶贫工作,组织发达地区优秀教师赴民族自治地方农村牧区巡回讲学。有条件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要积极探索异地办学的有效形式。大力发展民族自治地方农村牧区寄宿制教育,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

(三)民族高等院校建设工程。

重点改善民族高等院校办学条件。加强民族高等院校学科建设,打造优势特色学科,创办生态环境保护、民族文化保护、民族医药等新兴学科,建设好重点研究和实验基地。推动民族高等院校与国际著名大学、研究机构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支持利用国外教育资源合作办学。

(四)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发展工程。

重点建设若干民族医医院、民族医特色专科。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民族医医院基础设施改造,大力改善乡村民族医药工作者的工作环境条件。加大少数民族医诊疗方法、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保护抢救力度,抢救、保护、整理、研究和发掘少数民族传统医药文献资料,建立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名录及其数据库。加强少数民族传统医药野生资源保护区、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GAP)、医药研发基地和医药推广培训中心建设。制订民族医诊疗标准、民族药药材标准、民族药药品标准和民族药炮制规范,编制民族药基本药物目录。开展民族药药用资源普查工作,制订民族药注册分类管理办法。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人工种植养殖业,建立若干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人工种植养殖培训基地。

(五)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工程。

按照《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切实加快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推出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少数民族文学、戏曲、音乐、舞蹈、美术、工艺、建筑、风情、服饰、饮食等文化艺术品牌;制作优秀的少数民族题材广播影视作品;扶持对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民族出版项目;实施民族自治地方送书工程,向少数民族聚居的县(市、旗、区)图书馆和中小学校赠送民族语文和汉语文图书、杂志,向民族自治地方农村牧区的村赠送“三农”实用技术民族语文和汉语文科技图书;保护、发展和培育少数民族特色表演艺术,支持民族特色艺术表演团体建设,开展大型民族特色文化艺术活动。

建设少数民族文化基地、少数民族文化社区。依托民族文化遗存丰厚的城镇、村寨,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博物馆或文物资料保护展示中心。抢救、搜集、整理、翻译少数民族古籍,按民族分卷编纂出版《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加大少数民族文物征集和收藏力度,建立少数民族实物资料数据库。调查、收集、研究、整理少数民族濒危语言文字,建立中国少数民族濒危语言文字数据库,建设部级民族语文翻译培训基地,建立少数民族“双语”环境建设示范区。实施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影电视节目译制工程,提高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影电视节目播出能力。建立一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培训基地,挖掘整理并抢救濒临失传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研制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器材并制订相关标准。

(六)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培养工程。

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基地配套设施建设,编写干部培训教材,建立干部培训课程体系,培养一支长期稳定、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对地、县级少数民族干部进行轮训,对民族工作系统的干部进行现代管理知识和综合能力培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县(市、旗、区)、乡镇少数民族中青年干部接受各种形式的大专以上学历教育。选派少数民族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医疗、卫生、环保等系统进行培训,培养造就一批少数民族专家学者、经营管理人才、科技骨干。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农村实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七)民族法制体系建设工程。

对民族区域自治、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等方面的立法,以及国家法规与民族习惯法的关系、民族法律法规执行与监督机制等专题进行深入研究。组织对国外相关立法的考察,进行有关立法可行性论证。

重点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建设,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条例,指导帮助尚未制定自治条例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加强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的立法工作,研究起草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加强民族工作实践急需的专项法规制定工作,制定清真食品管理、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管理、少数民族丧葬管理等法规。

加强民族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民族法规宣传教育“五五”规划,指导、帮助普法经费困难的民族自治地方开展普法活动,编写和出版民族法律法规系列丛书,并将有关法律法规编译为多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

(八)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合作工程。

建设少数民族对外宣传平台和网络,编辑出版中国少数民族系列外文图书、期刊,摄制中国少数民族系列外语电视片,举办中国少数民族发展国际论坛,培育中国少数民族歌舞、展览等部级对外文化交流精品项目。举办中国少数民族国际艺术节、文化月、文化周、文化节活动,加强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基地建设。中国少数民族白皮书。

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参与式扶贫开发国际合作项目、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文化生计开发与减贫国际合作项目、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人文特殊性的艾滋病预防和防治国际合作项目,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生态村国际合作项目的开展。

(九)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建设民族事务管理网络系统。建立联系各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民委系统电子政务网络体系;建立联系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体系;建立国家民委委员单位及综合统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体系;建立反映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民族关系的指标体系,建立以信息资源集成为基础的统计、分析、评价、监测、预警和决策咨询系统。

依托公共网络,建设少数民族事业公共服务网络系统。建立覆盖各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事业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研究制订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标准,研发、推广多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处理和交互检索技术;建立集群式“中国民族网站”。

(十)少数民族现状调查工程。

研究制订中国少数民族调查及统计指标体系,结合全国人口普查、全国农业普查和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对55个少数民族现状进行调查。

(十一)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建立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全面开展面向少数民族的职业培训、就业咨询、急难救助、法律援助、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把少数民族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要把加快发展少数民族事业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要把少数民族事业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少数民族事业与国家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二)落实规划实施目标责任。

建立健全实施少数民族事业规划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地方、各部门的积极性,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通力协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实施少数民族事业规划的协调监督机制和目标责任制。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少数民族事业规划相关内容纳入本部门、本地区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委委员制,充分发挥委员单位和兼职委员在实施少数民族事业规划中的重要作用。

(三)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投入力度。

制定和完善支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投资政策,形成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加大对少数民族事业的支持,要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逐步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民族自治地方的贷款需求,加大信贷投入,采取优惠政策,优先安排重大工程项目。继续搞好中央国家机关和发达地区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对口支援,鼓励和支持企业、个人、社会组织参与少数民族事业建设。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篇(9)

一、实施三项机制,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工作

__区民宗局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即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应急机制,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1、积极探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对民族宗教领域的一些不稳定因素提前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做到事前有评估、有预防,及时跟踪、及时化解,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一线。

2、全面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我们成立了少数民族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成员包括区民宗局、区司法局以及综治、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调委会下设调解室,上墙公示了各项制度,规范了调解流程,明确了调解责任。调解室配备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调解员,除正常受理并调处管辖范围内的汉族与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内部间的民间矛盾纠纷,还不定期在少数民族相对集中居住区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送法到人等活动,成为化解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矛盾纠纷的新途径。在全市政法工作创新项目中,__区“少数民族调解室”项目被评为三等奖,荣获“政法工作创新奖”。

3、重点落实应急机制。制定应急机制,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应急事件“110”的作用,严格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处置,确保把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上半年妥善处理了回民撞车冲突、回民拆违冲突、协助城管安置新疆人卖哈密瓜摊点等5起事件。

二、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启动年,年初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__区民宗局荣获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我们以此为契机,针对当前形势,认真部署,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大力开展宣传学习系列活动。组织学习传达“两会”精神和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大力宣传少数民族政策,扩大民族工作的影响,利用工作关系向基层单位的有关领导宣传民族团结政策,使民族团结平等政策得到社会更多理解和支持。春节期间,向全区少数民族发送了新春慰问信,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到在过去一年中,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少数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等情况,同时希望广大少数民族群众进一步发扬优良传统,维护民族团结。

2、组织举办第三届少数民族迎新春联谊会。这次联谊会得到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积极支持,纷纷踊跃参与,拿出充满本民族风情的舞蹈和歌曲,展示了我区少数民族的文化风采和民族风情。联谊会的开展,使少数民族同胞感受到和谐__民族团结一家亲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少数民族同胞之间的互动与交流。

3、举办少数民族青少年夏令营。7月26日,在市民宗局的组织下,第三期少数民族青少年“爱我中华,爱我家乡”主题夏令营开营。有土家族、回族、壮族、白族、瑶族等少数民族的41名青少年学生参加了开营仪式。通过夏令营这种特殊的教育形式,以创新民族团结教育的方式方法,坚持从素质教育的发展需要出发,着力促进少数民族青少年学生们的思想道德建设和能力素质培养。夏令营组织参观了乔园、泰州市规划展示馆、泰州市博物馆、秋月湖风景区等活动,让少数民族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感受泰州的新发展、新变化,激发了他们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浓厚情感和争做维护民族团结小标兵的热情。此次活动,还向少数民族学生赠送了价值4000多元的学习生活用品。泰州新闻联播新闻栏目进行了报道,受到了广大少数民族的一致好评。

4、举办“清真食品、餐饮业监督管理责任书”签约仪式。6月份,在市民宗局的组织下,举办“清真食品、餐饮业监督管理责任书”签约仪式,全区28家清真食品餐饮店店主共同签署了责任书。活动呼吁广大少数民 族经营业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主动接受民宗、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5、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按照国家宗教局《关于在全国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国宗发〔20__〕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四个结合”为抓手,全面推进“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即把“学习月”活动与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月”活动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把“学习月”活动与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把“学习月”活动与提高民宗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结合起来。本次政策法规宣传月聘请宣传员12人,设立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台3个。民宗局、宗教团体以及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各类宣传教育活动9次,参与群众人数有1500多人次。民宗局、宗教团体(场所)编辑发放宣传资料500份。宗教活动场所自身也积极开展各类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如心圣观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日,集中全观教职人员一起学习政策法规;泰山岳庙举办宗教政策法规讲课,让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集中学习,起到广泛影响。

三、做好社区民族工作,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

1、进一步推进民族工作进社区创建活动。按照民族工作进社区创建标准,以省民族工作示范社区春晖社区为重要载体和抓手,加强组织发动,完善组织网络、建立规章制度、创新活动载体,健全工作台帐,全面促进我区民族工作进社区进程。相关社区建立健全了民族工作的各项制度,包括学习交流、信息汇报、联系共建、定期走访、接待等制度,并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两个条例和党的民族政策,组织少数民族群众参加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共享社区的各种文体、教育活动资源,开展健康咨询、就业咨询、法律服务、走访慰问等活动,全方位关心少数民族人员。20__年3月,我区城北街道大浦社区被省民委命名为第二批“江苏民族工作示范社区”。

2、打造“少数民族之家”服务品牌。我们以点及面,从大浦社区开始,逐步与区各街道相关社区联合成立 “少数民族之家”,以增强各族群众的沟通与交流,更好地为少数民族群众送信息、送知识、送文化、送健康、送爱心。一是以少数民族之家为立足点,构建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党支部班子成员带头分片负责对社区辖区内的少数民族人口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少数民族台账,先后制订和完善了社区民族之家服务工作制度,建立社区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结对联系制度。二是拓宽社区工作新内涵。“少数民族之家”把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困难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民族传统节日节庆活动,开展谈心交流、走访慰问,为少数民族居民办理医疗保险、开展各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以及独生子女证、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同时还为下岗、失业及无业的少数民族群众“送政策、送岗位”。三是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开展。社区借助“少数民族之家”功能,掌握辖区内的民族关系状况,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性事件,认真协调处理好各类民事纠纷矛盾,做到“小矛盾不出家门,大矛盾不出社区”。为维护社区民族团结提供保障。

3、加强对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通过民族工作“三大制度”即民族工作“110”制度、少数民族召集人制度以及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制度的长效运行,及时掌握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的工作、生活、需求等情况,加强了对少数民族群众帮扶和支持,及时解决、处理流动少数民族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努力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4、开展少数民族青少年助学活动。为进一步关爱__区贫困少数民族学生,丰富我区少数民族特别是外来流动经商少数民族子女的暑期文化生活,7月份,我们联合昂立外语培训学校举办的第二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暑期培训班,参加此次培训班的有我区常住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的子女以及因家长外来流动经商而来我区就读的少数民族学生,此次活动共有10多名少数民族学生参与,助学活动作为我区帮扶贫困少数民族的长期项目,得到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大力支持。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充分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

1、积极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为载体,全面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措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狠抓宣传发动,开展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宗教团体作用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实施方案,宗教活动场所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二是突出宣传教育。把宗教法律法规作为宣传重点,营造强烈的创建氛围。制定出台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相关文件,民宗局负起“牵头抓总”的职责, 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全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三是狠抓制度落实。指导帮助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了学习、财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宗教界人士财务管理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学习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提高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和水平。四是严格实施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对申请备案的佛教、道教教职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教职人员身份证明等条件进行再鉴定、再核实。五是重视创建考评。制定创建考评办法,制定考核细则,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进行评比,营造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2、认真开展“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按照泰民宗发[20__]9号《关于20__年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全区所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三次安全检查活动。活动以“四有三无”目标,宗教团体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宗教活动场所自查自纠,解决了相关场所周边环境、水电路、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区宗教场所准提庵房屋经常漏雨,已影响庵内年老比丘尼正常生活,为此我们多次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沟通,最终解决了庵内漏雨问题。

3、增强宗教团体建设。不断加强我区宗教团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增强宗教自我管理能力,组织宗教界进行爱国爱教培训,开展“爱国爱教、同心同行”主题教育活动,保持了宗教界的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

4、引导宗教与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组织引导宗教界人士关爱人群,回报社会,引导宗教界以宗教特有的道德感召力,广泛联系信教群众和社会各阶层人士,发扬乐善好施、扶危济困、关怀社会、服务大众的传统美德,力所能及地参与了助学赈灾、养老恤孤等慈善救助活动。今年组织宗教慈善周活动,募捐1万多元,收益人数达20多人。这些慈善活动在宗教界代表的带头表率和引领下办得很成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认真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工作。对全区宗教教职人员开展基本情况摸底,按照实际情况,争取到政府财政补贴2万多元,帮助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保。

五、强化机关自身建设,促进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1、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学习党的十精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业务知识,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调研。

2、进一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和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队伍建设,加大监督和考核力度。

3、切实抓好信息工作。我局的信息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牢牢抓住自身特点,打造特色信息和精品信息。

一年来,我区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宗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民宗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宗教团体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在调研、信息工作方面仍嫌不够。我们将认真加以改进。

2013年工作计划

2013年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围绕__“十二五”发展目标任务,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突出抓好民族工作亮点工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努力开创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__营造良好的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

1、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经常性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让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等不同层次的评选表彰活动。

2、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完善帮扶工作台帐,抓好跟踪反馈,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带动和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脱贫致富,促进社会和谐。

3、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落实三项制度的实施,做好服务引导工作,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

4、推进场所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文化氛围,开展创建“ 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和谐寺观教堂”评比表彰。鼓励和支持各宗教团体发扬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充分发挥宗教在服务社会、促进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5、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抵御渗透工作。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篇(10)

1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和生活现状

1.1新环境适应较吃力

由于我国大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在西北,西南和东北边境等较偏僻的地区,少数民族学生接触城市的机会较少、方式较为单一,因此当他们远离家乡,进入高校学习与生活时,很多学生会觉得无所适从。并且由于少数民族所特有的文化和生活习惯与大众文化的差异,很容易导致部分少数民族学生入学之后难以融入集体,在新环境中感到孤独与无助。

1.2学习较吃力

大部分少数民族学生更习惯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日常交流与学习,一方面,他们的汉语基础较为薄弱,而我国高校普遍利用普通话进行教学与科研活动,这就导致部分少数民族学生进入高校学习时很难跟上老师授课的进度,也很难全盘消化教授的内容;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少数民族的基础教育水平较低,师资力量和教学硬件配备的匮乏使得少数民族学生的知识储备比起其他学生较为薄弱,他们在英语、数学、计算机等公共必修课的学习上与其他同学的差距较为明显,一些课程的难度超出了他们所能理解的范围,这就导致部分少数民族学生可能付出了相较于其他学生成倍的努力,却收效甚微,大大挫败了他们的自尊心,使他们日益缺乏学习的动力和奋斗的目标。

1.3较少与汉族学生交流

受相同或相近文化和习俗的熏陶,少数民族学生普遍更喜欢与自己同民族学生一起生活和学习,比起同汉族学生相处,他们之间交流起来更顺畅,交往起来更自如更舒心。这就导致他们与汉族学生之间的联系较少,很难与汉族学生建立深厚的友谊。再加上从小居住的生活环境与养成的生活观念的巨大差异,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在性格、观念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不同,这也是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之间交流较少的一个原因。

1.4部分学生心理压力较大

由于少数民族学生大多远离熟悉的家庭来到陌生的环境中学习与生活,再加上部分考入普通高校的少数民族学生大多是本地学校选拔出来的尖子生,当他们来到城市,进入普通高校之后发现优秀的全面的人才比比皆是,不免会产生心理落差。再加上基础知识储备薄弱、课业负担较重,而且由于生活习惯的差异,部分少数民族学生与宿舍舍友之间的交往不太融洽,如上因素直接导致的后果是部分少数民族学生除了承受学业方面的压力之外,还需要面对来自人际交往方面的难题,这些压力一旦排解不顺,极易导致少数民族学生产生心理障碍。

2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工作原则

2.1尊重风俗文化,求同存异

少数民族学生大多从小就生活在他们的故乡,因此受本民族风俗文化的影响较为深厚,他们在日常的风俗和生活习惯方面与汉族学生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少数民族学生的管理工作不能完全遵循管理汉族学生的标准,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教学指导和行为规范教育,应在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习俗和文化风俗的基础上进行。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尊重风俗文化不代表没有原则地允许少数民族学生进行宗教活动。在我国,大部分高校均明令禁止举行或传播与宗教有关的仪式或信仰,高校相关部门应明确地向少数民族学生传达国家法律法规针对宗教信仰活动所提出的要求,这样,少数民族学生就能从根本上理解和认同学校的管理制度和基本要求,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同时,高校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应时刻关注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动态,以便即时监督和及时叫停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条例的一切宗教活动。

2.2一视同仁,平等地对待少数民族学生

由于少数民族学生是普通高校中的特殊群体,部分高校中负责学生管理的部门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和标准差别对待少数民族学生。在提供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时,各位老师和负责人应始终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按照相应规章制度对包括少数民族学生在内的全体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加以引导和约束,不搞特殊化或差别化对待,使每位学生得到平等对待,针对学生的善恶行为施行相应的奖惩措施,以促进校园和谐,树立积极向上的校园风气。

2.3以学生为本,以服务学生为最终价值目标

高校学生管理的对象是学生,因此,应该充分地关注学生的基本诉求,在“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以及保证全体高校大学生利益平等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学生群体制定有特色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对策,从而达到管理与服务学生的目标。另外,高校大学生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应遍及与学生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各个细微的层面,无论是学生的学习情况、家庭状况、情感诉求还是心理状况,都应给予充分的关注和细致的照顾,这样做不但能够使每一名学生都能感受到学校的人文关怀,学校的氛围也会更加融洽,更加温馨。

3完善中国高校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的对策分析

3.1创建人文校园环境,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管理与服务水平

在管理与服务少数民族新生方面,各所高校可根据本校少数民族新生的来源、规模等实际情况,举办相应规模的入学新生交流会。交流会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举办气氛较为轻松的茶话会能够很有效地缩短少数民族学生与学校之间的距离。负责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的老师及领导,以及来自不同群体的高校大学生可选派代表与少数民族学生进行交流或一同参加校园活动,在交流与合作的过程中,学生与学校之间的距离感有望逐渐消除,双方也得以加深互相的了解。并且,老师的关怀与同学的友善相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帮助少数民族学生缓解学习与生活压力带来的无助感和思乡的情绪。各高校还可以在新生入学初期,组织一批本校的高年级学生,分院系和部门带领各院系少数民族新生参观校园教室、印务部、图书馆、校医院、学生食堂等涉及学生学习和生活各个方面的基础设施,带领他们明确学校各个部门的分布区域、职能及办事流程,从而使少数民族学生更快地了解学校,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和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在管理与服务少数民族学生方面,高校可利用专人负责制,招聘具有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经验的教师或专业管理人员与教学团队合作,建立高校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和服务台账,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人际交往情况、学习和生活条件进行实时的了解和记录。此外,高校还可以尝试建立少数民族学生事务管理委员会、辅导员座谈会、学生互帮互助会三级少数民族学生帮扶体系,组织具有专业业务能力的教师、少数民族学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以及学生代表每月定期召开少数民族学生管理交流会,及时发现和解决少数民族学生学习与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全方位多层次地完善高校对少数民族学生事务的管理效率和能力。

3.2培养并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学习能力,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由于基础教育水平的差异,一些少数民族学生与内地学生的学习差距很大。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实行“一对一助学”活动。各院系的高年级学生或者班级里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以重点帮助一名学习上存在问题的少数民族学生,针对该学生学习方面的薄弱点进行答疑解惑。对于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学习的学生,高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从而激发他们的助学热情,在校园内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带动其他学生的学习劲头。各院系的教师们应针对利用汉语进行交流和学习较吃力的少数民族学生提供相应的帮助。在授课时,可以将重点知识翻译为少数民族学生能够理解的语言进行双语教学,若少数民族学生仍感到吃力,教师可以在课下进行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同时,任课教师应提供学生以更多的课堂上及课后的互动,以便在学术交流和讨论的过程中,既培养少数民族学生的汉语语言表达能力和理解能力,以激发学习的积极性,又帮助学生养成良好高效的学习习惯,最终帮助少数民族学生树立自信、提升他们独立思考的能力、培养其大胆表达的个性。高校还应针对学习成绩优异,思想道德水平较高的少数民族学生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和表彰制度,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树立校园良好学术氛围、发掘及培养高层次人才提供驱动力。高校还应鼓励少数民族学生在培养本专业学习与实践能力的同时,注重自身的全面发展,引导和助力少数民族学生发现并发扬自身优势与价值,从而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培养坚毅的品质和独立的人格。同时,高校应为有才艺和特长的少数民族学生搭建展示才华,彰显魅力的舞台。例如,鼓励热心学生事务的少数民族学生成为学生会的一员,帮助他们在服务同学的过程中发掘和实现自我价值;鼓励有文体特长的少数民族学生加入相应的艺术社团,使少数民族学生在展现自我的舞台上逐渐培养出自信的人格,激发出更大的潜力,真正实现全面发展。

3.3开展多彩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各民族学生的交往

为促进全校师生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实现师生之间及学生之间的交融,从事高校大学生管理和教育工作的教师可通过主题班会、利用QQ、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方式,向全校师生介绍我国各个少数民族所特有的民族风情。同时,辅导员和任课老师还应当积极地引导学生尊重个体差异、发掘个体优势与价值,融洽地与他人相处。这样,一方面可有力消除因文化差异导致的歧视或侵犯少数民族学生人格的现象,减少因宗教信仰差异引发的严重冲突事件;另一方面有助于培养师生多元文化认同感,促进多民族学生之间以及师生之间的交流与融合。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高校应立足多元文化背景,结合本校少数民族学生生源的具体情况,举办相应的民族文化节和校园大联欢等活动。并且邀请学校领导和汉族学生参与到各项活动中来,以彰显学校及同学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尊重与重视、表达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关怀。如上做法一方面有助于培养全体师生对少数民族文化及风俗习惯的认同感,消除隔阂与误解,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另一方面有利于将我国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加以传播与发扬,对提高师生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情怀起到积极作用。高校还应组织多种多样的集体活动、提供各领域的社会实践机会,引导少数民族学生积极参与,帮助他们在活动和实践的过程中感受到来自集体的温暖与关怀,使他们充分认识自身全面发展过程中的优势与不足,从而培养少数民族学生人际交往及工作的信心和能力。高校还可通过青年志愿者活动或与企业或政府部门达成合作与交流项目等形式,为少数民族学生提供实践和实习的机会,使他们进入不同行业的不同领域,通过与各行业人士广泛深入的接触和交流,丰富他们的见闻,培养并不断提升少数民族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责任感。

3.4构建校园心理健康教育体系,重视少数民族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是否拥有健康的心理是衡量大学生人格健全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准。部分少数民族学生因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背负着多方面的心理压力,这些压力一旦排解不畅,极易导致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这就要求高校管理者重视少数民族学生心理及思想动态,并且建立适用于少数民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首先,一支高素质的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必不可少,队伍中由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师和心理咨询师负责不同的事务、提供心理咨询课程和服务,使学生能够获得心理健康知识并利用这些知识及时进行自我疏导。其次,为少数民族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少数民族学生心理素质评估和问卷调查十分必要,这些工作有助于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找准学生潜在的或已产生的心理障碍,做到及早发现和早期预防,为存在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少数民族学生提供心理干预和心理咨询服务。最后,还可以建立多元心理健康辅导平台,针对不同少数民族学生的个体特征提供特色心理健康服务。通过朋辈帮扶、设立匿名心理咨询信箱、提供面对面咨询服务以及举办心理健康周等方式帮助存在心理障碍的少数民族学生摆脱心理困扰,塑造积极心态,培养健全人格,从而实现全面发展。

4结语

我国各所普通高校少数民族学生的差异性使得少数民族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变得十分复杂,这要求高校管理者在发现和分析少数民族学生特殊性的基础上,本着“教育”和“服务”学生的理念,基于尊重风俗文化、一视同仁、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努力为少数民族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优美的生活环境,努力提高高校少数民族学生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快速发展,为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李佳璐.当前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日常管理问题[J].中外企业家,2016(32):172.

[2]庞志华.高校少数民族学生的特点及教育途径[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5(1):108.

[3]马世磊,蓝茂锋.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中的难点问题及对策研究[J].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30(1):102.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篇(11)

 

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决扛起促进民族团结的政治责任。始终把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从关系民族地区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始终把加强民族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生命线工程抓紧抓实。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区委将党的民族政策理论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举办理论辅导报告会、交流研讨会等各类专题活动,广大党员干部民族政策理论水平显著提升。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确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之一,写进“十四五”规划。区委、区政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专题安排部署,主要领导亲自研究推动促进民族团结工作,形成区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的民族工作领导体系。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出台《西山区关于巩固和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西山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2020年“十进”提质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等一揽子制度文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考核评价、督促检查、典型引领、政策保障等机制体制。围绕深化城市民族工作,出台《西山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流入地与输出地联动协作、走访联系、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推进民族工作管理有载体、服务有保障、运行有机制。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为抓手,在全区各族群众中组织开展“讲好一个故事、画好一幅画卷、播下一粒种子”活动,引导各族群众进一步树牢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一是利用新媒体发声,讲好西山民族团结“新故事”。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便捷、直接、实效明显的优势,联合宣传部利用“西山”、“今日头条”等平台,与昆明日报社签订合作协议,创建“西山民族一家亲”抖音官方账号,全方位、多角度、权威性解读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我区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建设美好西山的新举措和新实践。拍摄《团结花开同心筑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宣传片,制作《大美西山民族风情画册》,传承民族文化,展示民族精神。二是擦亮特色新名片,画好西山民族团结“新风景”。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利用“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宣传机制,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浓厚氛围,在“国庆”“中秋”“重阳”“三月三”“花山节”等传统节日和少数民族节庆期间,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70余场,打造民俗文化品牌,促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是紧抓重点区宣传,播好西山民族团结“新种子”。把组织和动员辖区各族居民群众参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作为宣传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在重点街道、广场、车站、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牌、标语等广泛深入宣传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营造讲团结促和谐的良好氛围。2018年以来,全区共悬挂更新宣传展板4000余幅,印制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刊发简报190余期,西山和今日头条创民新闻100余则,省市权威媒体报道西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70余期。《打好民宿经济五张牌昆明市西山区大墨雨村走出民族团结小康路》的报道在“学习强国”平台上刊载。

 

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抓手,精细化推进城市服务管理。把大力改善民生、推动服务提质增效作为守好促进民族团结生命线的落脚点,打造各民族共建共享的美好生活家园。一是创建法律援助平台,搭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直通桥。西山区司法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西山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实施方案》,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团结、碧鸡、海口三个办事处成立“西山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社区少数民族权益维护中心,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及时、可靠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依托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和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及时掌握少数民族群众的需求和动态,在全社会形成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的良好风气。二是建成暖心服务平台,打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样板单位。在复兴、里仁、棕树营南区、盛高大城等社区建立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复兴社区开通了少数民族网站,竭诚为广大居民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多方位打造城市民族工作平台。盛高大城社区建立了少数民族人口信息平台并与社区微信公众号进行绑定,居民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采集入口”轻松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在平台上,可以直观地看到社区少数民族的数量、民族占比、人口流动等情况,方便社区针对流动人口提供针对性服务。三是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权益,在信教群众集中的地方,发动社会力量深入社区,对信教群众中生活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增强他们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向同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四是发挥群团组织力量,在解决急难愁盼中凝聚人心。组建了以教师、心理咨询师、法律工作者等为主的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骨干团队,在区、街道、社区成立了西山家庭教育三级网络,深入各社区开展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并对全区学前儿童家长进行培训,免费接受妇女儿童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咨询,对问题儿童进行心理帮扶矫正。发挥好“两保”服务功能,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创业就业培训工作,搭建创业就业服务平台,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群组织开展电商培训班、育婴师培训班10余期,有效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好地生活在城市、工作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