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绿化工作规划大全11篇

时间:2023-06-25 16:10:21

绿化工作规划

绿化工作规划篇(1)

中图分类号:[F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城镇绿化在改善城区环境质量、美化城市景观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保持整个城区的生态平衡方面有着积极作用,是城区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居民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有了更高的标准,城镇最初的花花草草的简单式绿化已跟不上时代步伐了,已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在城镇规划中,园林绿化工作规范化日益提上工作日程。

1城镇绿化建设中问题突出不容忽视

1.1重建轻规。目前,随着国家对城镇绿化工作的重视,部级、省级园林县城建设政策的陆续出台,政府主管部门对园林建设环节逐年加大投入,但是如何建设、建设方向不明,开展随意性强,没有长远规划。

1.2重建轻管。由于没有专门的绿化监理公司,绿化施工监理多由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兼任,加之《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带“必须”的强制性条款很少,往往出现:土壤好不好,能栽就行;基肥施不施,不死就行;树坑不要大,栽下就行。只重视最后的景观效果,对土壤、基肥、树坑规格等不是很强调,致使一些树木生长不良,增加了后期维护管理的难度。再加上对后期管护投入微乎其微,致使一些园林景观达不到预期效果。

1.3盲目追求绿化率。为了实现规划部门30%的绿地率,在绿化工作中不注重绿化品位、效果。为了节约资金,降低成本,就请一些个体户,胡乱种上几棵树,铺点草,算是绿起来了。整个工程未经正规设计单位设计,景观效果差,品位低。

1.4绿化美感差。绿化工程不同于建筑工程,其严谨性、技术性不是很强,这让许多人误认为绿化施工不过是种种树,铺铺草而已,再加上其可观的利润,致使许多素质不高的个体队伍纷纷涌入绿化施工行业,不结合实际,机械地照搬图纸。殊不知绿化工作是“三分设计,七分施工。”

1.5绿化行业规范缺失。目前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尚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因此造成一部分的绿化规划、设计、建设、监理和养护工作缺少具体可参照的标准,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1.6绿化养护资金缺少。绿化养护资金是决定养护质量的关键因素,目前城镇绿化养护资金投入基本上仍由政府承担,面对城区绿化需要偌大的资金投入,政府财政压力很大。

1.7盲目追求“速成”和“与众不同”。为了追求绿化覆盖率与绿量,大多数城镇在绿化中采用在加速绿化景观上做文章。“大树进城”“外来物种进城”成了快速绿化,快速改变绿化面貌的有效手段,“大树进城”、“外来物种进城”虽然有效地改变了城市景观。但从区域生态和大树移植的科学性看, “大树进城”给城市和原生地带来了双重的生态风险。“外来物种进城”对当地植物造成了生长危机,因此,在城市绿化建设中不应提倡“大树进城”和 “外来物种进城”。

2城镇园林绿化的发展对策

2.1科学规划,完善城市绿化。应根据城镇发展现状,并结合城区现有的景观风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公共绿地的应急避难功能,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明确近期发展目标,按照生态学原理和“城市与自然共存”的原则,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工业区与生活区之间,建设高标准的区域型绿化隔离带,突出各区的独立性。利用城区山地、水面、海滨、滩涂、河道,谋划建设城区周围大面积的森林和沿河道、道路的生态环境绿廊、高效农田林网,充分利用郊区自然景观,建设风景林地和自然保护区,拓展人与自然融合的空间。

2.2因地制宜,优化绿化设计。根据城镇不同特点进行不同的绿化设计,突出城镇文化底蕴和内涵。集中力量在城区主要路口和繁华街头,营造一批人文景观,结合城区绿化布置有特色的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游憩设施,展现城镇的乡土风情,提升城镇品位。新城区以大面积的绿化种植为主;而老城区由于绿地面积有限,其绿化建设应以改造为主,结合城市居民活动休闲的需要做精做细,营造一区一景、一街一树的不同的城市绿化风格。同时将城市规划区现有的林地、果园、茶园、草场以及河塘、水池等水面,纳入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统一实施规划与管理,切实保护自然生态。

2.3注重生态,合理配植绿化树种。绿化植物的引种、选择及物种的保存是推进绿化多样性、创造地域特色、形成景观特色、维护绿地稳定性的基础性工作。一方面,我们不能盲目引种,要充分考虑绿化植物群落的需要,特别是花草、小灌木的生态侵入性与观赏树木的适应性,另一方面,对当地的乡土植物要充分利用,不能丢失,认真研究植物群落的特征和演替规律,大力提倡使用成本低、适应性强、本地特色鲜明的乡土树种,优先选用抗旱、节水、易养护的植物,使城市绿化物种丰富,结构合理。

2.4保持特色,杜绝千城一貌。近年来各地对园林绿化投入增多,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城市绿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很多城市变绿变美了,但形成自身园林特色的少,大多相互模仿、照搬照抄。绿化小区大同小异,过于单调。应鼓励各地设计建造有特色的园林景观,不能只顾绿地占有率,好的绿化可提升城市档次。现代城市建设应请专家对园林绿化作整体规划,合理配置园林小区,充分利用地方树种,突出特点,提高城市品位。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具有特点的城市绿地系统。

2.5回归自然,摒除工业化痕迹。现在城市的公园或公共绿地建设有“园林城市化”的趋向,人们往往热衷于对路面与广场进行精细的铺装,变换材质、花样与颜色,做出工业化味道很重的东西。这是脱离城市实际和现代绿化理念的规划与设计,必然埋下绿化安全的隐患。当前应构建大绿化格局和绿化生态网络体系,构筑乔、灌、草近自然植物群落, 不景观唯上,才能发挥城市绿化的最大效能。

2.6街道绿化,安全与美化并重。景观道路是城市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道路绿化与交通安全息息相关,不能片面强调绿化的组织交通与美化城市的功能,而不重视绿化带来的交通安全问题。景观道路如果忽视交通安全,在具体规划和养护管理中忽视转弯路口的安全视角、绿化带过高或开口设置不当,就会留下交通安全隐患。城区街道的绿化应尽量避免单一色调植物过长,摒弃一城一种树、条条道路一个样的低层次绿化,尽量在植物的色调、色叶树种的应用上下功夫,使我们的城市更生动更安全。

2.7重视管护,作好绿化养护工作。现行的养护操作模式还很简易原始,主要是拔拔草、浇浇水、喷喷药,忽视了修剪的艺术性、施肥、病虫害的预防等环节,其结果直接影响到绿化的景观效果,造成乔木长势不佳、灌木整形单一。同时由于绿化观念上人们存在着重规划设计轻养护管理,使得养护人员大多技术水平低下。然而随着城镇的快速发展,城市绿化工作越发显得的重要,单纯的修修剪剪、拔拔草、浇浇水、喷喷药已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引进日益重要,只有在园林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城镇绿化才能创造出舒适优美的环境,才能实现城镇绿化与生态的相结合,满足城市居民的需要。

参考文献:

绿化工作规划篇(2)

绿化造林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各村(社区)大力推进春季绿化造林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通达工程两侧绿化量大,成活率高,绿化效果明显,但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各村(社区)森林覆盖率存在较大的不平衡性。部分村(社区)宜林面积越来越少,单纯依靠河畔、道路两侧的宜林地进行绿化是无法完成成片造林任务的。因此,各村(社区)必须充分认识完成绿化造林任务的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克服困难,创新思路和举措完成绿化造林任务。

二、准确把握绿化造林的区域和要求

针对经济开发区的实际情况,明确全区绿化造林区域和要求如下:

1.除建设预留地、农保区成片拆迁地块、原开发区铁路以西、大明河以北区域外,必须做到应栽尽栽。

2.要全面完成绿色通道、村庄绿化、园区(厂区)绿化。

3.通达工程道路绿化单边植树的增加一排;

4.所有丰产沟实施双排绿化;

5.一、二级河道两侧绿化宽度各不少于25米,三级河道两侧绿化宽度各不少于10米,四级河道两侧绿化宽度各不少于5米;

6.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宽度各达到30米,铁道两侧绿化宽度各达到20米;

7.大力扶持鼓励湖桑、果树等经济林的种植。

各村(社区)具体栽种地点、品种及时间详见附表《经济开发区2014年度造林绿化小班规划表》。

三、积极筹集绿化造林建设资金

加大绿化造林投入力度是做好成片造林工作的重要保证。各村(社区)要增加绿化造林经费安排,切实落实好绿化苗木经费,确保绿化造林工作顺利推进。积极引导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农民群众参与绿化造林工作,扩大投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要坚持“谁栽树、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落实绿化工作管护责任制,大力推广承包制、股份制、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农村造林绿化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绿化造林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栽一片、绿一片。

四、迅速掀起春季绿化造林高潮

绿化造林工作季节性强,机不可失,时不我待,目前已进入植树造林的黄金时期,各村(社区)要切实抓住有利时机,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措施落实。通过召开广播会、现场会、印发技术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绿化造林工作的重要意义,发动全员参与绿化建设,迅速掀起春季绿化造林高潮,确保按时保质完成2014年植树造林任务。

五、切实提高绿化造林组织领导水平

1.建立绿化造林领导组,组长林凤平,副组长杭世银、包世斌。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沙国华兼任,办公室成员王兵、张书生。

绿化工作规划篇(3)

【分类号】:TU986

一、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缺乏完善的依据。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编制需要一些法律法规作依据,但是从目前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发展状况来看,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严重缺乏完善的法规文件依据,对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下面本文从以下两点说明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编制依据存在的问题:

1.编制依据缺乏详细的技术参数和标准。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编制依据必须要满足规划工作的需求,不能只包含方向性的指导内容,还要求包含更为详细的技术参数和标准,这样才能正确指导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一切工作项目。目前从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编制依据状况来看,作为编制依据的一些法规文件还不完善,只有简单的方向性指导,却没有对规划工作参照用的更为详细的技术参数和标准,在很多细节问题上一些概念还比较模糊,导致这些法规文件失去规划工作中的指导作用,从而在相关的规划实践工作中无法找到相应的参照标准和有针对性的原则依据,对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造成巨大的障碍。

2.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时效性不够。虽然我国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法规依据比较完善,但是它们都是很久以前出台的,对现代的很多实际问题没有参考价值,总之,城市园林化绿化规划编制的依据的法规文件比较落后,已经无法起到指导作用。

(二)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与城市规划不衔接。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中往往着重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问题,对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很少,导致出现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不衔接的局面,对城市规划的重视显得极其不够。

(三)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有效性有待提高。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建设中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位置,城市建设的质量和完整度依赖于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落实。目前为止,城市管理部门对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重视还不够,还没有专门的主管部门执行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使得城市园林绿化失去与城市建设部门间的协调性。

二、城市园林绿化的现状

(一)对城市园林绿化的需求大,城市实际绿化面积小。对城市建设来说城市绿地面积越大越好,因为绿色的树木花草能防止城市噪音、降低风速、调节城市气温、生产出对生物有用的氧气,总之,城市的绿地系统对城市的好处很多,城市对园林绿化的需求量也很大。但是,由于我们对城市园林绿化的重视不够,缺乏增加绿地面积的实际行动,特别是我们缺乏强有力的措施落实具体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筑物开发商等生意人和有些政府管理人还没有认识到城市园林绿化对城市建设的重要性,为了眼前的小小利益使劲的减少绿化用地,从而造成建筑用地与公共绿化用地面积严重不协调的局面,让城市绿化用地面积越来越变少。

(二)城市园林绿地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城市园林绿地不仅包括公共绿地还包括生产性绿地、防护绿地、绿化环带以及风景区等绿地面积,这些绿地面积的合理性、科学性会体现出城市建设的质量,如果绿地面积在城市总面积中的比例高,那么绿地系统会给城市增添一份色彩,使城市显得更优美,相反的话城市会发生脏乱差的现象。根据健康指数可知,城市的老城区和中心城区对绿地系统的需求更大,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城市园林绿化主要分布在城市的新建区和城市的,这些地方的绿地系统对城市气候、环境起到的作用远远不够。

(三)城市园林绿化精品工程少,缺乏文化品位。由于大部分城市对城市园林绿化不够重视,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往往出现盲目性,导致城市园林绿化过度呆板,缺乏创新性,或者是怕上层部门的监督管理,偷偷地照搬其他地方已有的园林绿化规划方案,没有因地制宜的进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四)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缺乏优秀人才,监督部门不严。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工作对专业知识的要求较高,专业人员必须要对当地的气候和地质条件进行综合分析,有必要为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依据。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工作部门的优秀人才很少,有的地方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差,自己都搞不懂城市园林绿化的工作内容,工作上出现敷衍了事的不良风气,给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工作的运行带来了极大的麻烦。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本身就是工程较复杂的项目,参与的施工与投资主体具有多样性,因此政府监督部门由于以上的原因无法对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每一个工程进行监督,出现监督相当放松的局面,从而导致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低下。

三、城市园林绿化的对策分析

(一)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体制。总结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现状,本文认为城市园林绿化的改善首先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体制,只要具有健全、有效的管理体制才能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1.政府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城市人民政府依法律授权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再也不能出现没有专门主管部门的情况,由专门的部门对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进行管理,根据城市社会发展计划和城市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使得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有部门管理,有依据可参照。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贵在于落实,不能把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变成空架子,必须要采取实际行动来实现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具体内容。城市人民政府与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相互协调相互监督,一起负责管理城市的各项建设活动,这样才能有效管理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工作。

2.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体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理性思考要求我们在进行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时充分考虑当地的水土、能源、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等特点,建立管理体制必须要“以人为本”的核心出发,解决好城市居民的衣食住行问题。因此,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工作的主管部门思想方面要认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性,强调办实事、讲实效。

(二)强化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指导实践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工作的决策者和指导者强化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认识,给城市园林绿化的相关工作建立强有力的规范依据和技术标准,从而提高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编制依据的有效性,不断更新法规文件,使得规划的指导实践保持很强的时效性。

(三)合理布置城市绿地结构,协调城市用地与绿地的比例。城市园林绿地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必须要合理布置城市绿地结构,尽量地增加城市园林绿化面积的比例,减少挤占城市园林绿化用地的不良现象,建造更美更健康的城市社会,从而推动独一无二的城市文明的发展。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提倡扩大城市绿地面积,因为主城区的绿地面积越大,该城市的居民生活会更健康,城市环境会更优美。

(四)加强人才培养,强化对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监督。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工作的完成取决于优秀专业人才的参与和付出,没有优秀的专业人才的研究活动缺乏参考价值,更不能谈起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主观部门有必要积极引进相关的优秀人才,同时应该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工作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效率。

结语:总而言之,对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要理性思考,把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工作看成重要任务,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体制,提升主管部门的指导实践的有效性和时效性,还要重视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从而提高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工作的合理性和实效性。

参考文献:

绿化工作规划篇(4)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城市绿化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建设的资源配置方式发生了直接的转变,绿化规划作为一项重要的政府职责,是城市绿化建设从“拆墙建绿”“见缝插绿”向“规划建绿”“依法治绿”转变的关键,是城市政府有效指导城市绿化合理发展、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其中,城市绿化规划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是城市绿化的根本保障,绿化规划的效率对城市绿化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绿化规划编制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绿化规划编制作为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的龙头,是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重点。当前,我国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以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回顾规划编制的发展历程,我国城市绿化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一)、规划编制依据的缺乏

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2002年制定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将城市绿地划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它绿地五大类,城乡一体化的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所涉及的规划对象不再局限于过去的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地,而是城市的整体生态环境,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上的都市农业、城市林业及城市各类园林绿地。

目前指导我国城市绿化规划编制的法规文件存在两方面突出的问题:一是以行政性法规文件为主,技术性标准与规范性文件明显不足,往往只能对规划做出方向性的指导,而不能对具体的规划内容做出明确的解答,导致规划具有不明确性,如各类绿化用地范围划定的科学依据、各地方树种群落规划的规范等。二是法规文件缺乏时效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明确提出了市域绿地系统规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两个重要的规划内容,但迄今尚未出台具体的专项技术性标准与规范性文件,这使得绿化规划编制的科学依据不足,不能有效指导下一步的详细规划,进而影响了详细规划作用的发挥,降低了绿化规划实施的有效性,也使得绿化规划部门在与其它职能部门(如土地、规划、建设等)的协调中处于被动局面。

(二)、与城市规划的衔接

目前,我国城市绿化规划编制主要集中在总体规划层面,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配合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分区规划及详细规划等几个主要规划管理阶段,绿化规划编制仍处于弱化状态,绿化规划的编制办法、规划指标及管理体系不能与城市规划相对应,这直接影响到绿地系统规划,使其不能在逐层实施中将总体规划落实到详细规划的可操作层面,特别是不能为实施中绿化用地的控制提供科学依据。规划编制的逐步弱化也是绿化规划在实施管理中不能与城市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进行有效协调与衔接的重要原因,最终影响到实际操作中绿化规划实施的有效性。

(三)、行政职能管理部门间的协调

城市建设中,以规划部门为龙头的城市建设涉及众多职能部门的分工与协调,绿化管理作为城市规划的专业规划管理,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存在着协作与监督的双重作用。

《城市绿化条例》赋予了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绿化规划管理的权限。在配合城市详细规划管理的过程中,如何对绿化详细规划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绿化总体规划实施的有效性,是城市绿化规划实施的关键性问题,它涉及监督管理的核心问题、职能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与监督方式的问题。

二、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思索

针对上述情况,要做好绿化规划管理工作,必须先做好以下几个层面上的工作:

(一)、加强规划编制,引导建设管理

规划作为建设管理的龙头和先导,首要的是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在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中,要突破过去城市建成区的概念,从系统的角度整体规划城乡一体化的绿地系统,以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生态分区规划为指导,合理整合规划区内的城市建设用地、农田耕地、林地、牧草地、水域等多用途的土地空间。针对规划对象的扩大化和多元化趋势,首先,应做好总规层面的分层规划编制,合理确定市域、大都市圈及中心城区3个层面的规划重点和内容,以架构良好的自然生态网络结构,配合城市总体规划管理;其次,应以绿地系统规划为指导,加强和完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详细规划3个层面的规划编制,将绿地系统规划逐层落实到城市建设管理的各个层面,以保证规划的真正实施,特别是要加强详细规划的编制管理工作,以配合城市详细规划管理(2003年,国务院取消了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公共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的职能权限,因此,加强绿化详细规划层面的规划编制工作就是要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管理中法律依据的制定);再次,应及时更新和完善地方性法规文件。编制中,根据《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城市绿线制度的出台及绿化管理部门的职能调整等情况,建议及时调整有关绿化规划的重要地方性法规文件。

在绿地系统规划编制过程中,规划编制采用分期建设方式,重点是加强近期建设项目的编制,目的是引导、建设完善的城市绿色生态网络框架。

(二)、用地范围线的严格控制

从总规到详规的逐层实施过程中,绿化规划的重点是进行绿化用地的空间布局。因此,规划编制中划定绿线和灰绿线,特别是在城市中心城区,严格划定绿线以确保中心城区一定的绿化用地比例,这是改善高密度下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其中,绿线是规划控制城市绿地(即G1~G5),它严格控制绿化用地性质;而灰绿线则是根据温州市建设用地少的特殊建设情况而提出的实验性管理办法,它补充完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在不改变城市用地性质的情况下,通过提高绿地率,建立完整的城市生态廊道、景观廊道和绿色交通廊道网络,同时达到增加城市绿地总量、改善城市气候、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竞争力的目的,促进绿地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综合发挥。 在规划编制中,为配合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管理,建议对绿线进行专章规划,以单独图则编制,用以加强城市绿线的法律地位。审批通过后的绿线规划具有法律效力,如需调整需要通过原规划审批部门的审批;灰绿线主要作为规划审批管理的参考依据,为城市绿化建设预留建设空间,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加强城市绿线管理制度是控制绿化用地的重要法律手段,是切实抓好城市绿化建设的重要管理措施。因此,从规划编制到实施管理对策,应建立完善的编制程序和管理制度。

(三)、规范规划审批程序,完善审批监督机制,增加管理透明度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完善管理体制,并根据部门职能的调整,在配合城市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加强对绿化用地审批、审查的监督管理,确保绿化用地的物质空间,协调好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协作与监督关系,并建立完善的批前监督、批后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建立稳定的管理机构,建立定期汇报制度以评估绿化建设情况,达到对绿化规划实施管理进行监督的目的。

目前,我国一些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发放批文、加盖绿化行政部门公章(如北京、重庆)、发放审批许可证(如上海)、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公文(如广州)及采用绿化审批专用章(如无锡)等多种形式配合城市规划部门对“一书两证”的管理,这种管理尚未形成某种确定的管理形式,因而在管理上易受政府领导意识的影响。健全相应的管理体制可避免执法中过多的人为性和随意性,是职能政府走向依法行政的必经之路。因此,为配合城市详细规划中的绿化设计管理,发挥绿化行政部门协作与监督的管理作用,可通过明确绿色图章的法律地位来确定职能部门间的协作与监督形式,确实做好城市详细规划管理中的绿化规划管理工作。此外,明确绿化规划资质管理也是确保城市绿化规划建设质量的重要措施。

(四)、加强园林科研工作

绿化工作规划篇(5)

中图分类号: TU986.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12-0287-1

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美化城市环境、优化人居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绿化效果如何与规划方案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对环境的要求也随之提高,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但是,在实践中发现,有的城市园林绿化做得不好,或者是具体某一个项目做到不好,有一个主要的原因是规划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

1 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规划编制依据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知道城市绿化规划编制方面也有一些法规文件,但是这些最为具体规划制定的依据还不是很完善,主要表现为:这些依据只是给规划工作以方向性的指导,没有更为详细的技术参数和标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不能够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在一些细节问题上概念还比较模糊,在城市绿化规划过程中,遇到一些比较具体的问题,在相关的依据中找不到相应的参照标准和有针对性的原则;另一方面,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相关依据时效性不强,不健全。在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比较系统、完善的规范性文件,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很长时间以前出台的,针对目前的实际状况,这些有关规定显得相对落后,不能够很好地对园林绿化规划工作进行指导。

1.2 绿化规划与城市规划的衔接问题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只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做出相应的要求,没有具体涉及城市园林绿化的内容。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城市园林绿化在整个工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绿化规划的重要内容。所以,在实际操作中,绿化规划的编制办法、指标及其管理体系与城市总体规划不衔接,致使城市总体规划不能够落实到城市园林绿化的实际操作层面上。

1.3 行政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问题

园林绿化作为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建设部门之间存在着相互协作和互相监督的双重关系,但是没有专门的主管部门执行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很多时候是一些建设单位自己随意进行的,对这一方面的工作没有专门的部门进行强有力的监督和科学的指导,在城市园林绿化的有效性上还存在着较多问题。

2 城市园林绿化的现状

2.1 需求大,实际绿化面积小

从人们需要的角度来讲,对绿地的要求是非常大的,但是实际上,出现了人人都在思想上有需求,但是没有强有力的措施落实具体的绿化规划。特别是在一些城市,建筑用地与公共绿化用地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开发商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挤占绿化用地的事情时有发生,是本来就十分有限的绿化用地变得更少。

2.2 绿地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

从全国的情况来看,一些大中型城市对城市园林绿化的重视程度要高一些,也都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保护已有绿地,并不断扩到绿地面积,但是在一些相对落后的小城市,城市绿化问题还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对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发面还是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因此就出现了一些城市的绿地面积在城市总面积中的比例高,并且城市环境优美,有些城市的绿地面积比较少,存在着脏乱差现象。另外,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绿地主要分布在城市的新建区和城市的,而人口最集中、最需要绿地的老城区和中心城区比较少。

2.3 精品工程少,缺乏文化品位

从总体上来看,在城市园林绿化中正真的精品并不多见,很多地方就是为了走过场,或者是为了城市形象的需求照搬其他项目已有的规划方案,没有真正结合当地实际,从生物多样性、景点文化品味等角度精心规划园林绿化。

2.4 监督部门不健全,优秀人才不多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繁杂,参与的施工和投资主体多元化,政府部门不能够对城市绿化具体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因此,一些施工单位或者投资者就为了缩短工期、节约成本,不对园林绿化进行专业的规划设计,更没有专业的人才对当地的气候、地质条件进行综合分析为绿化提供科学的依据。有些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素质很差,责任心不强,搞绿化就是为了赚钱,对投资者来说就是为了应付上级的验收、检查,在这样的情况下想把城市园林规划工作搞好也是很难的。

3 城市园林绿化的对策分析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上的,也有相关人员主观上的,但是,就目前的情况看,我们应该尽快采取措施,切实为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维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3.1 做好园林绿化规划,强化规划指导实践的有效性

在做城市规划的时候,应该把园林绿化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能只是粗线条的进行指导,要依据有关规范、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尽可能详细的技术标准,以此来指导园林绿化的具体施工,约束相关单位和个人确保规划内容的落实。

3.2 严格控制城市用地,确保园林绿化用地的供应

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制定以后,应该严格落实,并以城建部门为主组成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一些私自侵占绿化用地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建立有效的管理队伍,建立健全绿化管理机构,提高管理队伍的专业素质,有效开展绿化管理工作,保障绿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3.3 加强人才培养,在研究的基础上完善法律法规

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积极引进城市绿化方面的专业人才,从事相关研究和管理工作,必要时可与高等院校联合培养人才或进行相关课题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水平。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出台适合当地情况的政策法规,为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工作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绿化工作规划篇(6)

1.武汉城区园林绿化的现状

1.1各区域绿化面积差距大,未形成整体性的系统

根据调查发现,武汉城区绿化总量不多,总体发展不平衡,现存绿地比较分散,很少有成片成块的绿地,系统化程度相对较低,很难适应居民日常生活休闲的需要,也与现代化城市功能要求不匹配,同时现有的绿地规模达不到“绿色城市”的要求。

1.2绿化结构存在多种矛盾,总体布局不合理

在城市辖区范围内绿化程度各不相同,总体的布局也不尽合理:郊区绿化面积较大,而市中心区绿化面积较小。在人口稠密区域缺少公共绿化用地,植被覆盖率较低,要想新增绿地就需要拆迁其它的建筑,而位于地区的绿地绝大部分都没有发挥出其休闲娱乐和改善局部气候的作用。

1.3园林绿化规划不到位,缺少高品质绿色景观

在武汉,虽然有较多的园林景观,但是高质量的绿化精品相对缺乏,从各个园林来看,乔木、灌木和绿草的品种不足,各种植物的类型不够丰富,对于城市树种的规划不完善,尚未完全体现生物的多样性。在现有的园林中,具有深刻内涵的景观较少,更缺乏文化品位较高的景观,在城市的绿化过程中,大多数的园林都没有很好地融入城市的文化底蕴,没有体现出武汉的特色。

2.武汉园林绿化规划存在的问题

2.1园林规划编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2.1.1园林规划编制缺乏依据。首先,现有的法律法规大多数是以行政性法规文件呈现,缺少技术性标准的规定,也缺少规范性的指导,规划具有不明确性。这是因为这些规划只有方向性的指导,而无法对具体的规划内容做出明确的解答,导致后期的工作难以开展。其次,大部分的法规文件缺乏时效性。专项技术性标准与规范性方面的文件,迄今为止国家尚未出台,湖北省也未曾出台过,这样就会使得绿化规划的编制缺乏科学依据,极大地降低了详细规划的作用,也对绿化规划的实施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2.1.2行政管理部门间配合不足。在政府中,规划部门是城市建设的龙头,负责与多个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在城市进行详细规划管理过程中,多个部门合作固然有其优势,但是更多时候会降低工作效率。首先,绿化规划需要多个部门进行审批,无疑会耗费一定的时间,延长工期。其次,城建、园林和国土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规划,各种意见难以调和,无法形成最终的结果。

2.2园林绿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在园林绿化建设中,若是投资主体是多元化的,政府不占据主导地位,政府主管部门就难以直接掌管建设项目的绿化工程,只能被动地接受开发商的建议。第二,我国的绿化施工队伍大都不专业。总体来看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无法将工程的设计思想完全体现出来。众所周知,绿化工程与建筑工程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一个景观工程要想完美地呈现,需要设计者和施工方良好的配合。第三,缺少第三方的监管。我国还没有专业的园林绿化监理公司,在绿化施工中,通常是由施工方来兼任监理,其忽视了基本的绿化项目,例如,不注重土壤、基肥、放样和树坑规格等,只注重后期的景观效果,致使草木在后期出现生长不良的问题,无法达到预期的景观效果。

3.武汉园林绿化规划的对策

3.1做好园林绿化规划,强化规划的指导作用

园林绿化作为城市建设的一部分,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在规划方面不能只是粗线条的指导,必须根据有关的规定和实际工作情况,制定详细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指导园林绿化的施工工作,力保规划内容的全部落实。

3.2合理规划城市用地,确保园林绿化用地的供应

绿化工作规划篇(7)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绿线的划定和对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市(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工作;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园林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绿化建设活动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线管理工作。

国土、林业、水利、环保、房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下列区域应划定城市绿线:

(一)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

(二)城市规划区内的江河、湖泊、池塘、山峰等城市景观和生态建设需控制的区域;

(三)城市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散生林植被、古树名木等的保护范围;

(四)其它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

第六条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组织编制**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确定**市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等各类绿地并确定绿线。**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后实施,并接受公众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举报投诉城市绿线管理违法行为的权利。

第七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绿地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

第八条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提出绿化配置的原则或者方案,划定绿地界线。

第九条市域范围的县城、建制镇也应将绿地系统规划作为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总体布局,规定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

第十条城市绿线分为实施线、控制线,应明确绿线所在区位的坐标,制定落实管理措施,纳入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管理。其审批、调整按照《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地率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新建居住区不低于30%,其中居住小区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1平方米。园林式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40%,其中园林式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2平方米;

(二)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不低于20%;(三)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的工厂不低于35%,并根据国家标准应设立宽度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

(四)学校、医院、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不低于35%;

(五)园林景观路不低于40%,园林景观路按红线宽度的1/2规划建设,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不低于30%,其他主干道不低于20%,次干道不低于15%;

(六)城市内河、湖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应不少于30米。

第十二条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第十三条城市园林绿化部门参加城市的绿化规划编制,负责城市工程建设绿化方案的审核,并对建设项目绿化部分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实施绿色图章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绿色图章是指城市绿化审核专用章和城市绿化工程验收合格专用章。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建设用地或建设工程审批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第十条规定划定城市绿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绿线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附属绿地设计方案,并到市园林绿化部门报审建设工程绿化方案,提交有关图纸和资料,经市园林绿化部门审查合格者,加盖“绿色图章”。

第十六条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的绿化工程要与该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图纸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时严格把关,对未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的建设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加强绿化工程施工的跟踪管理,及时查处擅自变更绿化规划或无绿化资质施工的行为。对绿化工程达到规划设计标准的,在验收报告上加盖绿化工程验收合格专用章。

第十七条城市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控制、管理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予以及时查处。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城市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对违法本办法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有关管理人员、、、索贿受贿、枉法执行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绿化监督检查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绿化工作规划篇(8)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精神,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工业新城”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区镇一体化建设进程,着力打造绿色生态*,着力提升工业区城市品位,着力创建一流局办,为全面实现管委会20*年各项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1、编制四项规划,即马鞍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成区广告规划、08年开发地块规划图则和航道规划。

2、实施四大工程,即路桥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渠化工程,完成政府性基础设施投资2.16亿元。

3、建设四大配套,即安镇变配套工程、钱塘江码头配套工程、污水处理三期配套工程和*电厂配套工程,完成社会化基础设施投资6亿元。

(三)、工作措施

㈠着力推进区镇一体化建设进程。

以《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强区镇规划统筹,实施基础设施对接,强化规划引导控制,切实推进区镇一体化建设进程。

1、区镇规划全覆盖。加强区镇规划统筹,在07年完成《马鞍分区规划》基础上,着手完成马鞍分区核心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抓好马鞍分区规划实施、控制和管理,做到区镇一体化规划到控规阶段全覆盖。

2、区镇基础设施对接。加快建设连通马鞍镇区到工业区商贸主中心的主干道路----安滨路延伸工程(迎宾路到寺桥路),为区镇规划建设一体化打好基础。该工程新建道路1.37公里,路宽24米,总投资3173万元,计划08年完成塘渣路基。

3、加强规划引导控制。加强镇区范围内项目建设规划引导控制,重点是引导农民公寓房、家庭工业、新农村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理选址,严格控制二、三类工业项目建设,引导商贸项目向主中心集聚,确保规划引导控制落到实处。

㈡着力打造绿色生态*。

以打造绿色生态*为理念,大力实施绿化景观工程,切实加强生态绿地养护,积极构建绿化建设新格局,不断优化城市人居环境。

1、实施绿化景观工程。实施两大景观绿化工程,新增绿地75万平方米。一是新建*大道(新围路至征海路)景观绿化工程,新增绿地58万平方米,当年完成工程进度的60%。二是建成绍兴、柯桥入口景观绿化续建工程,新增绿地17万平方米。为此,要精确研究确定建设档次定位,择优选择实力强、经验丰富的设计单位,大胆引进上海、杭州地区先进的设计理念,以四季常绿、三季有花、看木成林、层次分明的景观塑造原则,着力打造*大道两侧生态性景观林带,全力打造工业区中心绿色大道。此外,加快建成道路绿化工程实施,加大绿化“盲点”建设力度,拓展绿化生态覆盖面,使工业区形成“行在绿色间,走在花丛中”生态环境氛围。

2、加强绿地养护管理。按照绿地养护管理要求,做好工业区建成的200多万平方米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不断优化生态人居环境。一是加强绿化养护。通过公开招投标,引入具备养护资质且养护能力强、水平高的落实养护单位,明确养护要求和标准,进行绿地养护。二是加强监管考核。严格按照养护要求和标准,加强对养护单位的日常监管,通过每月一次养护考核,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落实奖罚并施措施,确保绿地养护质量。三是加强绿地开挖管理。严肃查处绿地未批先挖、批后乱挖等不规范开挖行为,及时恢复开挖绿地,杜绝绿地破坏或和形象损害现象发生。

㈢着力提升工业区城市品位。

通过加强规划调控引领和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健全工业区发展功能,完善基础配套设施,确保全年完成政府性基础设施投资2.16亿元,社会化重大配套设施投资6亿元。

1、加强规划调控引领。一是规划先行,精心编制工业区各项规划,完成马鞍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成区广告规划、08年开发地块规划图则、航道规划。二是落实阳光规划,深化规划联席会议制度,有序推进规划集体民主决策。充分利用*网站载体,充实“阳光规划”内容,拓展社会监督渠道。三是强化规划审批和批后管理,对入区项目严格按工业区总体规划和控规要求,严格控制各经济指标,严格规划设计部门资质及规划方案的比选。积极实施规划公示制度,切实做好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示,切实落实跟踪管理制度,严格进行规划验收,维护规划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2、提升配套承载能力。重点是通过实施四大基础设施工程和建设四大重大配套设施工程来提升配套承载能力。

实施四大基础设施工程。一是道路工程,建设安滨路延伸工程(迎宾路至寺桥路)和完成柯联路(安滨路至中心路)、北五支路、东环路工程(K4+050至开源路)工程,新建道路4.27公里。二是绿化工程,建成绍兴、柯桥入口景观工程和*大道(新围路至征海路)景观绿化工程,建设*大道(新围路至镜海路)绿化景观工程。三是亮化工程,完成南二路等8条道路的路灯安装工程,新增路灯665盏。四是渠化工程,加快建成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红绿灯等设施建设,完善道路交通设施。

建设四大重大配套设施工程。一是电力配套,加快安镇变电所续建工程建设,确保按计划建成投用。二是码头配套,加快钱塘江码头3个1000吨级液体化工泊位、PX管线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力争按期竣工投用。三是排污配套,加快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确保在年底前工程全面完工。四是热电配套,加快*热电厂建设,完成天马热力管配套和远东热电技改项目建设。

3、提升商贸区形象。一是服务商贸项目。对引进落户的商贸三产项目主动开展服务对接,主动介入规划设计,为商贸三产项目提升规划设计标准和及早完成规划设计提供优质服务。二是提升人居理念。从“以人为本”的人居发展理念出发,充分考虑宜居因素,提高规划设计标准,积极打造品位较高的住商小区和安居小区,努力形成品位较高的*居住区块。三是加快公益配套,加强工业区学校、医院和*供电营业所的规划服务,力争及早启动建设。

㈣着力创建“一流局办”。

绿化工作规划篇(9)

中图分类号: K928 文献标识码: A

1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重要意义

城市园林绿化对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在这种背景下,加大政府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投入与管理,推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朝着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方向发展,将是保持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城市竞争力不断增强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研究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问题,无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表现在:1)通过对我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现状分析,提出如何提高我国城市园林绿化规模的对策与措施;2)通过对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现状与其他国家的比较,从而找出差距,扬长避短,在对我国现实问题进行进一步分析的基础上,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法,推动我国城市园林绿化事制改革;3)通过对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的分析,找出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科学结构,并提出提高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的责权体系。

2 我国城市的园林绿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对城市园林绿化意识认识不足。我国城市建设发展起步较晚,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面临着生态环境恶化和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迟缓的严峻局面。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许多城市政府对园林绿化在城市文明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尤其是在城市环境保护与管理中的战略地位与功能认识不足。

2.2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不健全。第一,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在本质上仍未从根本上消除计划经济时代管理的运行痕迹和框框,政府挑着经济与社会两副重担,明显跟不上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政府管理机构的设置有背于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和精简高效的原则。第二,园林绿化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目前,许多地方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各自为政,如:各开发区、各开发商及企事业单位等有关部门的园林绿化管理,自成体系,缺乏全局性、系统性、规范性的管理体制。由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使得侵占城市园林绿地事件时有发生,随意伐木毁绿事件更是屡屡发生。第三,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监督机制薄弱。尽管已实行政务公开制度,但监督制度本身具有缺陷和信息不完全透明是客观事实。在我国,很多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都未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没有把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督和考核,甚至未列入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之中。一些城市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在政府工作议程上排不上号,造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后劲不足。

2.3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不到位。首先,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缺乏长远性与科学性。城市环境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园林绿化的质量,而园林绿化的质量又取决于城市园林绿化进行科学的布局即规划设计。通过规划设计,要使园林绿化地在整个城市中占有一定的位置,在各类建筑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从而保证城市园林绿化发展和巩固,为城市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其次,一些城市至今仍未形成完整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由于没有较为稳定、长久的规划系统来指导绿化规划,在进行城市园林管理时没有可靠依据,导致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编制与规划实施的脱节。

3 如何提高我国城市的园林绿化管理水平

3.1 政府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城市人民政府依法律授权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体现为依职权的主动行为和依申请的控制、引导行为;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城市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以使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进一步深化和具体化,从而可以付诸实施操作;政府通过财政拨款及信贷等筹资手段,直接投资于某些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所确定的建设项目,如城市公园建设与改造、城市街路与广场建设与改造等,以体现其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性质和职能。

3.2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要全民化。园林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向社会各界群众宣传讲授园林绿化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培养青少年爱护绿地成果、保护城市环境的意识与习惯,形成全民参与园林绿化管理的积极氛围,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深入人心,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促进绿化工作的进一步展开。

3.3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要规范化。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是伴随着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完善起来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既是一门涉及多学科知识的综合性学科,又是一项引导城市园林绿化的政府行为,还是一种鼓励公民参与的社会运动。它的制定一方面要具有综合性、权威性、前瞻性、阶段性、区域等特征。另一方面要依据国家城市发展和建设的方针,经济技术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与区域规划;城市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和建设条件来编制。

3.4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要法治化。首先,坚持“以法治绿”的原则。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必须强法和执法,管理法规要完善,并要严格执行,依法办事。管理监察队伍,要知法、执法、守法、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各级管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克服“以权代法”“、以人代法”的倾向,从人治转向法治轨道。其次,要加快出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健全城市绿化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加强管理,走依法治绿之路。“十一五”期间,我们要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初步形成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的、比较完善的现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规、规章框架,形成和进一步完善严格、规范、文明的执法制度和依法行政的工作程序及监督机制。

3.5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要现代化。在体制上进一步完善分级分权管理,重点是梳理关系,管理重心下移,调整职能配置,强化职权利挂钩,从而构筑起上级政府管理的,下级政府不管,条管的,块不管,但以块为主的格局。同时,对块与块、块与条边界模糊的领域建立一种磋商和协调机制。

4 结语

现代化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制对于完善、改进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工作都具有明显的助推作用。根据现实情况处理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园林绿化部门要坚持改革,强化管理,因地制宜,不断总结与完善,真正地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打造出崛起中的城市新形象。

参考文献

[1] 李敏.现代城市绿地系统规划[M].北京: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绿化工作规划篇(10)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入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树立大通道、大绿色的理念,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以绿化促美化、以绿色促文明、以绿色促致富为核心,坚持绿化、美化、经济化原则,以面路一重山造林、治理“青山挂白”为抓手,以省道主要交通干线绿化为重点,加快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步伐,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文明、港城崛起。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规划工作小组,负责编制全区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规划,完成市区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规划正文、设计表、设计图;负责各乡镇编制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规划的技术指导,业务咨询;负责协调林业、国土、交通、公路、建设等部门齐心协力完成规划任务。

三、规划范围

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规划包括现己建成通车的省道两侧边沟外缘起10m—30m,因地制宜,宜宽则宽、宜窄则窄。道路边沟或隔离栅外缘100m范围内沿线村庄绿化、沿线可视范围内的“青山挂白”、一重山等造林绿化。

四、规划任务

对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地块进行全面调查,根据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编制造林类型表及森林经营措施类型表(各地应参照附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确定建设地点、内容、规模和进度安排(项目建设期限为3年,即年至年,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年度安排)等,进行投资概算与效益评价,制定实施的关键性措施,编写规划设计报告。

五、规划内容

一是对道路控制线外两侧绿化带规划,分别旱地、低洼地和排水不畅的水田、排水良好的水田,高架桥两侧、厂区前沿、居民点前沿等按因地制宜,进行不同的种植方案规划设计;二是对一重山造林规划,分别无林地、疏林地,按适地适树进行造林或补植套种规划设计;三是对道路两侧“青山挂白”的规划,分别对坛口、挂白点治理采用不同种植方法进行设计;四是对村庄绿化,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创建绿色家园,开展村庄四旁绿化种植珍贵树种进行绿化规划设计;五是对造林绿化技术进行规划;六是对种苗需求量进行规划;七是对管护工程进行规划;八是对施工组织进行规划;九是整个工程建设投资概算,十是提出绿色通道工程建设保障措施。

六、工作步骤

(一)搜集资料

1、各乡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生态公益林界定报告及2006年资源数据;

2、各乡镇最新统计年鉴;

3、各乡镇有关部门专项规划报告;

4、底图:道路两侧绿化带规划采用道路设计图(1:2000),村庄绿化采用村庄规划图(1:2000),“青山挂白”规划采用1:2000的实测图,一重山规划采用1:1万地形图和林业基本图。

(二)外业调查

1、调查规划方法:采用现地调查方法进行调查。

2、调查规划内容

(1)道路两侧绿化带规划调查应记录各地块的基本情况,如地名,道路名称,地类(早地、水田、低洼地、厂区前沿、居民点前沿等),绿化长度、宽度、面积,公里桩号,填方量,是否采用挖沟起垄等特殊措施,立地条件,排水条件。风力大小,造林地块与路面高差,年度安排等。

(2)一重山规划调查采用1996年—1997年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材料,对一重山的无林地、疏林地等进行现场全面核对,对主要小班因子发生变化的地段进行补充调查。技术规定参照《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2006年)执行。应记录的因子:乡镇、村、林班号、大班号、小班号、小班面积、造林面积、地类、林种、生态林等级、山权、林权、海拔高、立地质量、病虫害种类、程度、树种组成、郁闭度、年龄、每亩株数、造林类型、森林经营措施类型、年度安排、备注等。

(3)“青山挂白”坛口治理规划应落实地点、片号。类型(石壁、乱石堆、泥石堆等)、面积、垂直高度、水平宽度、造林类型、山权、林权、海拔高。立地质量、年度安排等。

(4)村庄绿化规划为村庄规划图中的绿地范围、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四旁”等地,应落实地点、片号、类型(片林、带状、公园等)、面积、长度、宽度、造林类型、年度安排等。

(三)内业整理:通过内业整理,完成项目建设分地类面积统计表;项目建设分类型面积统计表;道路两侧绿化带分道路名称分类型面积统计表;项目建设填方量和特殊措施面积统计表;项目建设分类型面积统计表(分年度);项目建设单位面积工程量表;项目建设指标表;项目建设单位面积投资表;项目建设总投资表;项目建设分年度投资表;省道边沟外缘两侧绿化带造林类型表;一重山宜林地造林类型表;一重山森林经营措施类型表;“青山挂白”治理措施类型表;村庄绿化造林类型表。

(四)编写规划设计报告书。按照《省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规划大纲》要求,正式编写××县(区、管委会)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规划使用说明书。

(五)制图。按照《大纲》要求,编制项目建设分布图(以县区为单位,比例尺1:60万—1:20万);绘制各类植物配置图,编制道路两侧绿化造林设计图(比例尺1:2000);绘制“青山挂白”造林设计图(比例尺1:2000);绘制村庄绿化造林设计图(比例尺1:2000);绘制一重山造林设计图(比例尺1:10000)。

(六)提交成果。

(1)以乡镇为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报告(含正文、附表、附图等),并分乡镇和道路名称进行数据统计汇总。

(2)电子文档格式:文字以·doc格式、图以.jpg或.dwg格式。

七、部门分工

绿色通道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重、协调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地方为主,部门分工”的原则,政府牵头组织,部门分工负责,上下合力推进。省、县道绿化由交通、公路部门按管辖范围各自负责,在公路两侧红线范围内组织规划设计;道路外侧绿化带由林业部门规划;沿线一重山绿化由林业部门为主负责;乡村绿化由建设部门规划;“青山挂白”治理由国土部门规划,林业、环保、水利等部门配合进行规划。

八、时间安排

(一)7月5日之前,完成市区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规划设计的培训。

绿化工作规划篇(11)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载体,结合县城的自然景观和资源优势,按照“环境做美、特色做浓、品味做高”的目标,不断强化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美化人居环境,突出诗酒文化特色,把县城建设成为以现代化生态工业为支撑的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捷、安全高效的生态型山水园林中等城市,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

奋斗目标: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总体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力争在**年成功创建部级园林城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基本形成组织管理到位、规划设计科学、景观保护得力、绿化系统完整、市政设施配套的建设格局。

二、工作步骤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人民共同努力,持之以恒,整个创建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编制工作计划和上报审批阶段(**年5月—**年2月)。主要任务是:搞好县城区新增各类绿地统计工作,开展创建申报工作;邀请建设部及省建设厅领导和专家指导创建工作;向建设部提交《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请示》。

(二)全面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阶段(**年3月—**年8月)。按创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逐一抓好城区园林绿化建设;机关单位60%以上达到园林式单位标准,住宅小区60%以上达到园林式小区标准;适时邀请建设部相关领导和专家指导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创建资料和各项硬件建设任务,搞好绿化航拍和绿化现状图绘制工作。

(三)迎接国家检查验收阶段(**年9月)。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查漏补缺,整改完善;作好国家园林城市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在**年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提高绿化档次,增加有色植物及鲜花,美化绿化带造型,全面清理并完善各区域的公共绿化,使城区街道绿化率达100%。对城市主次干道绿化带进行改造,突出特色,力求做到“一街一景”。抓好新建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对旧城区和城北片区、城西片区、河东新区等新建城市道路进行高起点绿化建设。抓好城区北大门和南大门等城市进出口道路绿化建设。

(二)建成区绿化景观带建设。抓好滨江路景观带、前锋渠景观带、子昂城景观带、武安河景观带等景观绿化建设,丰富绿化层次,点缀绿化小品,形成绿化中的亮点和精品点。开发和完善涪江两岸的绿化建设,突出我县山水园林城市的特点,使城市的“蓝带”和“绿带”相辉映。

(三)城市公园、街头绿地和风景林地的绿化改造。按照布局合理,分布均匀,服务半径达到500米(建设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的要求,对子昂广场、未来广场、新世纪广场要进行公园化改造。增加便民设施,增大绿化面积,使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达标。按照植物景观突出、植被多样化的要求,加大风景林地的保护改造,对平安森林公园、金蟾寺风景区,凉帽山风景区和老鸦山风景区实施低强度开发建设,建成城区森林文化旅游风景区。

(四)城市庭院绿化建设。进一步抓好新增居住小区绿化建设。继续开展“园林式居住小区”创建活动,新增一批绿化好、环境优美的居住小区。继续抓好社区绿化建设,开展社区环境整治和群众绿化活动。继续抓好机关单位绿化建设,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开展“拆墙透绿”活动,实现院内院外绿化共享。加大力度,推广建筑物、屋顶、墙面等立体绿化。此外,扩大生产苗圃绿化面积,生产绿地总面积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四、工作职责

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办公室:负责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组织协调工作;制订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实施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负责建成区绿化统计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搞好园林式单位和小区的评选工作;负责安排、部署、汇总国家园林城市申报评审材料及相关准备工作。

县规划和建设局:负责按年度绿化指标要求规划编制年度城市绿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建成区绿化现状的航拍,绘制现状图;负责实施辖区绿地建设,组织实施居住区绿化、加强生产绿地建设;负责建设项目绿地方案审查工作;加快老城区城市道路、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积极推广使用天然气和自来水;负责督促指导县城区各单位完善绿化建设。

县城乡规划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绿化改造、建设规划审查;负责建(构)筑物、屋顶、墙面等立体绿化的方案审查工作;负责规划区内新建项目绿化规划方案审查、强制性绿化指标控制工作。

县城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综合治理;负责绿化维护管理的执法工作及开发建设项目绿化建设监督执法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城市绿化建设和管养资金,负责创建资金的筹集,加大城市绿化建设管理资金投入。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城市绿化用地征用,生产苗圃用地的供给。

县城司:负责抓好滨江路景观带、前锋渠景观带及城北片区,城西片区绿化建设。负责抓好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化建设;负责辖区内现有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县交通局:负责实施规划区范围内的过境公路、铁路、桥梁等防护绿地建设,负责城区主出入口绿化景观的打造。

县林业局:负责平安森林公园、金蟾寺风景区,凉帽山风景区和老鸦山风景区绿化建设;组织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建档、立牌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活动;参与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建评比活动。

太和镇:负责督促辖区内单位、小区实施环境整治、绿化建设工作;组织辖区内单位、小区参与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建评比活动。

县环保局: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大气污染、水污染治理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江河流域绿化规划及建设工作。

县人事局:负责充实县园林绿化管理单位人员编制工作。

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创建工作和绿化建设的落实,并逗硬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县文明办:负责组织城区各单位、学校开展文明市民学习教育活动。

县经委:负责燃气企业和供水企业的燃气指标和用水指标,确保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创建部级园林城市的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规范和建设局县财政局

县城乡规划局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县林业局

县国土资源局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环保局县城司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人事局

县纪委太和镇党委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和建设局,主任由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担任。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从建设、规划、园林等单位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将创建部级园林城市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正确处理创建工作与其它具体工作的关系,切实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创建机构、制定创建方案,落实创建工作。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办公室要将全县每年绿化指标任务分解到各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向社会公布创建任务,主动接受群众鉴督。创建指标要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未完成绿化任务或有破坏绿化成果行为的单位及责任人要依法处理。相关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实行部门一把手负总责,落实分管领导和专门的工作人员,把创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配合,密切协作,整合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创建格局。

(二)建立政策保障,规范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城市绿化法规规章制度,尽快完善政策体系,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尽快制定完善绿化政策和制度,加大园林绿化执法力度,使城市绿化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要加大对城市绿化法规的宣传报道,增强广大市民的爱绿、护绿意识,加大绿化执法力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城市绿化条例》、《绿地系统规划》进行审批和实施,城市执法部门,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对绿线、绿化建设、绿化成果要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依法制止和打击各种侵占绿线、挤占绿地、损坏绿化设施和花草树木的行为,对重大破坏行为要及时曝光。

严格执行“四同时”、“两同步”制度。新建、改建项目必须划定绿线,并严格按绿线划定范围实施建设。“四同时”即:绿化必须与建设工程同时纳入计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没有绿化设计方案或未经审批的不得开工建设,绿化没有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办理竣工手续。“两同步”即:坚持庭园绿化与周边公共绿化同步建设,建设用地相邻的公共绿化由用地单位负责建设与管理,其具体范围为建筑项目红线内人行道上的行道树及绿化带。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后,应先实施周边的公共绿化。

严格事前监督制度。为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防止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脱节,管理部门提前介入绿化规划、设计和施工,根据绿化管理的实际提出建设改进意见,城市绿化规划、设计应征求园林管理部门的意见,绿化工程竣工验收须由绿化管理部门签署意见。严格绿化验收标准。根据绿化规划设计、绿线范围等的要求,县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审查各种绿化指标和绿线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绿化工程的竣工验收情况。达不到城市绿化要求的不得办理验收手续,规划部门不予规划验收,房地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地产手续。

(三)加大投入力度,落实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