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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大全11篇

时间:2023-06-26 16:14:13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篇(1)

停车场管理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

为加强本商城机动车的停放管理,保证商场地下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车辆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一、基本情况:

1、 地点: ;

2、 车位号:

3、 收费起止日期: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9月1 日;

4、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车主租用停车位: 元/ 月/辆,收费金额共计元/ 年/辆;

车主自购停车位: 元/ 月/辆,收费金额共计 元/ 年·辆;

5、 本地下停车场采取年付费方式。乙方应于每年9月1日前缴清下一年度管理服务费。

二、由甲方负责本停车场的日常管理服务。管理服务内容包括:

1、秩序维护

地下停车场交通秩序的指挥管理,车辆停放管理,车辆安全管理,人车分流管理和车场设备设施管理;

2、车场清洁

定期清扫擦洗地面和交通标识,保持地下停车场清洁整齐,标识清晰。定时开启排风设备和新风输入导引设备,保持地下停车场空气达到规定指标;

3、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对地下停车场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地下停车场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4、消防管理

定期检查巡视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及时发现、排除火灾隐患,严格限制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地下停车场;

5、其他

保管签约车辆登记记录,保存电子监控资料,针对本地下停车场可能发生的水火险情制定相应的紧急情况处理预案。

三、管理方式: 本地下停车场实行一车一证一卡管理;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停车管理制度和实施停车管理;

2、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务费;

3、有权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调整本停车场的收费标准, 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4、有权对违反《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的用户予以书面警告,对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5、 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小区道路通畅或影响公共安全的车辆采取移动、上锁等措施,因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有权获取停入本停车场车辆的真实资料的复印件,如发现所提供资料虚假,有权拒绝乙方将车辆停入本停车场;

7、有权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

8、有权拒绝无车辆行驶证和无本停车场停车证的车辆使用本停车场,对无证车辆拒绝停放与放行;

9、负责本停车场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

10、负责安排专人看管停车场;有权劝阻、制止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停车场管理的规章制度,遵守《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2、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3、按规定使用本车场的设备、设施;服从停车场管理服务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4、提供车辆真实资料,并为该车辆购买第三者责任险;车辆在本车场出险后,凭车辆保险合同,有权要求甲方出具出险的证明材料;

5、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6、按规定使用本车场的车位,合理停放车辆;保证不将车辆停放在车位以外的其他位置上;保证车辆停入车位时不骑线、压线、越线或进行其他不合理停放;保证在特殊情况下按本停车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停放;

7、保证车、证、卡相符,如需更换车辆须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换车证申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车辆进入本停车场;

8、车位管理采取一车一证一卡方式,乙方不得使用伪造、过期的停车证及感应卡,不得将证卡转借他人使用, 如被发现,甲方将

予以没收,对于乙方借出证卡或使用伪造、过期的停车证及感应卡期间发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车位如被他人车辆占用,甲方应为乙方安排替代车位,并及时通知该车车主将车辆移出本车位;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五个工作日内按协议向甲方交纳管理服务费用,逾期不缴纳,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车位的管理责任。并有权拒绝乙方车辆使用本停车场;

3、 乙方不得使用地下停车证将车辆停放于小区地面;

4、地下车库作为特殊用途的地下空间,按政府人防、消防、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由停车管理单位统一进行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和规范设置交通标识、施划停车线、车位号。任何用户不得随意搭建构筑物或施划标识。否则甲方有权利拆除而无需担负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5、按照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如因维修甲方需暂时占用乙方车位时,甲方应安排临时替代车位用于乙方停放车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车场的维修养护工作,不得借口阻挠或要求甲方支付车位使用费。因阻挠维修造成损失扩大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不论乙方车位是否空置,乙方必须就其车位的管理向甲方按期全额支付当年管理服务费;

7、乙方出租车位时,管理服务费由乙方交纳;

8、乙方转让车位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各项费用;

9、乙方出租、转让本车位时,应至少提前10 日通知甲方,乙方应遵守有关政府规定,有义务保证承租方、受让方书面承诺遵守本协议及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10、乙方在采取出卖等方式处置所拥有的车位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并应持有政府房管部门批准的有效合同或协议于30 日内到甲方处备案。否则该车位的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仍由乙方承担支付义务;

11、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乙方转让车位产权时所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车位所有权同时过户;

12、 乙方如违反以上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3、乙方已详细阅读并了解《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之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均同意,《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地下停车场收费价格及收费办法

1、管理服务费价格: 20__.00元/ 年/辆;

2、 管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按年计费交纳;

3、如遇政府有关部门调整停车场的收费价格,则甲方有权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调整本停车场的收费标准, 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通知方式为:在本小区各楼宇地下停车场入口处和各楼宇一层大厅布告栏内张贴《调整停车场管理服务费用通知》,张贴七日。乙方应在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按新标准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用,如乙方按时足额交费的,本合同继续有效;如乙?讲话词苯荒杉盎虿蛔愣罱荒筛梅延?,则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交回停车证等停车手续,结清本合同项下

停车场管理协议书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乙方因公司的业务增长、车人扩大,增加了运输量,特向甲方租用停车用地,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出租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租方和租借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场租用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停车场租用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借方向出租方租借停车用地为_________平方米,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交租方式由银行办理转账入户,账户为:_________。

第三条、出租金额应按月计算,而每月_________日定为交租日期,租金为每月_________元人民币,交租期限不得超于每月的_________日,

第四条、租借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_________计算利息。

第五条、乙方对其车辆自己行使保管责任。

第六条、乙方除了停放其车队的车辆外,还有权对外经营车辆保管业务。

第七条、乙方自行办理消防、公安、工商、税务等一切相关的法律手续。

第八条、乙方延迟两个月末交清租金,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收回场地。

第九条、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第十条、租借方对该土地仅作停车用地使用,并没有出售权,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出租方不得在租借途中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或违约,否则要负责租借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停车场管理协议书3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为了充分发挥 停车场的作用,根据停车场的实际情况,甲方决定将停车场实行承包经营,乙方自愿承包,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承包时间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承包期间内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财务管理权,人事招聘权和收益分配权,在承包期间,乙方有自行转租他人权。承包期间停车场内甲方固定资产和其他财产不得出卖,转让和抵押。承包期满时。甲方如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一、承包经营范围和地段(停车场地块)

1、下首一层固定车位10间,计建筑建地面积400平方米。(可自主经营)

2、靠城东路一层店面10间,计建筑建地面积629平方米。(可做服务性行业自主经营)

3、主车道一条,副车道一条。

4、传达室一个,在不影响停车情况下自主经营。出租车承包合同二、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每年承包费 万元,承包金分为 年一付,最后 年每年递增万。如乙方逾期交纳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包资格。

三、承包期间,停车场内可使用停车、汽车维修、汽车美容等其它功能。乙方必须自觉接受有关联部门的监督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一概不负责任。乙方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等报表资料,按规定如期交纳有关部门规定财务各项税费。

四、承包期间,乙方自主经营,照章办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应在银行单独开户,贷款和对处,重新立新几本。对前投资建设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概不负责。

五、自本合同签订后,停车内的水、电费,甲乙双方核对结算清楚。承包期间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六、承包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偿付乙方违约金壹拾万元,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乙方擅自中止合同,应偿付甲方违约金贰万元,并交清乙方承包期间应交而未交的承包费和其他的款项。

七、自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甲方代表人不得变更本合同。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必须解除合同时,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1、乙方需甲乙出具办理营业证件,甲方需积极配合。如甲方不给出具证明和拖延,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如遇政府拆迁,赔偿损失原属甲方的固定改施外属于乙方。

3、如遇房顶污水等情况,应由甲方负责出资维修,严重时应另协商。

合同签订起甲方无偿同意乙方 月装修期限。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篇(2)

多个原因形成交通拥堵

对第三次交通拥堵的原因,王卫东进行了客观分析。

2009年冬季,迎来了特殊寒冷的天气,进入冬季连续降雪、降雨,积雪清理过后马上又降雪,而融雪剂在-15℃以下不起融冰作用,路面积雪结冰,“路面光得就像镜子,车在上面行驶,速度肯定要慢下来。”路况差、车速缓慢,是造成堵车的一个原因。

2009年,长春轻轨三期工程开建、导致长春东部南北干线的临河街封闭,远达大桥桥面折断、大经路部分路段修建、长春市市区近200条街路维修、26个路口导流环岛建设等工程项目建设,导致伊通河以东区域车辆向其他街路分流,市内主要街路车辆通行困难,是导致交通拥堵的第二个原因。

“长春市现在城区车辆约有40多万辆,每天还在以300辆的数量增加。”王卫东说,车辆在不断增加,反映了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人民富裕,同时也给城市交通带来了压力,不算在本地行驶的挂外地牌照车辆、武警部队牌照车辆、外地来长办事车辆等,长春城区车辆已经超过40万辆,15%~20%的增长量是拥堵的第三个原因,而停车场不足,临街随意违法停车是造成拥堵的第四个原因。

同时,城区中心街路并未增加,人们已经形成了以人民广场为向心力的生活模式,突飞猛涨的车辆与现有街路不成比例,交通矛盾势必要显现出来。

齐抓共管联合解决交通问题

“对于交通问题,各个部门要齐抓共管,多管齐下联合解决。”王卫东说,对于长春市的交通问题,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询问解决方案。对于解决交通问题,规划是前提,就像盖楼,要出图纸,要有合理的布局。城市建设是基础,管理是保障。多年来,作为管理部门,长春市交警部门挖掘道路潜力,进行道路交通宣传,加强管理,有效地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不能用简单的方法解决复杂的交通问题”,“不能让市民工作、学习、生活的时间耽误在马路上”。长春市有目前的交通局面,也是全体交警辛苦付出的结果,长春交通管理连续五年在全国864个城市交通畅通工程评比中排名第三。“长春是同等城市中立交桥最少的城市,平交路口靠信号灯调控是惟一办法,但长春是国内惟一对出租车没有任何通行限制的城市,形成了出租车全国万人拥有率第一的规模,保证了市民通行。”

同时,交通管理要社会化,各部门都要重视提高公民交通素质和意识,加强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我建议把违反交通法规作为单位的考核指标,公民交通素质提高了,交通环境会更好。”

两对主干线将实行单行

“今年,我们计划在一些大的街路也实行单行。”王卫东说,单行线的优点是可以提高25%的通行率,缺点是绕道。设置单行线,并不是简单地将一条街路设置单方向通行就可以了,还要设置一条与这条单行线相匹配的反方向单行线,直线距离最好在500米左右,这样既方便车辆通行,又能方便乘坐公交车辆的市民来回乘车,还要在适当节点,有四通八达的车辆调头点,形成环路。

虽然长春市目前有70多条单行街路,但单行线还不是纯粹的单行,每条单行线都有逆向行驶的公交车,从而降低了单行线的通行效率。根据目前的交通状况,交警支队准备建议将安达街与建设街设为上、下行的一对单行线,将大经路与大马路设为上、下行的一对单行线,同时,将为已经实施单行的新疆街“配对”,准备选择与其邻近的牡丹街或长庆街为单行线。

四大商圈将实行区域单行

“交通拥堵最为严重的,基本上都是商业繁华街路。”王卫东说,围绕长春市主要商圈,交警支队建议设置商圈附近单行区域。

站前商圈,建议在长白路、胜利大街、汉口大街、辽宁路区域内实行单行;重庆商圈,建议在北安路、重庆路、文化街、文化胡同、崇智路区域内实行单行;桂林商圈,建议从义和路向南至立信街区域内,实行东西方向单行;红旗商圈,建议在红旗街、工农大路、延安大街区域内实行单行。

同时,王卫东表示,吉林大路交通拥堵问题虽然目前还没有显现,但也应该未雨绸缪,建议在东盛大街、临河街、和顺街区域内实行部分单行。再下一步,建议将东民主大街与西民主大街也实行单行,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在不破坏景观的条件下打通文化广场,让东中华路与西中华路对接,可以有效地缓解解放大路的交通问题。

建议两处街路实行下穿

“长春市中心区域交通拥堵问题,主要是人民广场附近。”王卫东说,人民大街修地铁后,限制左转弯将减少对主干线的干扰,但要因地制宜地进行设置限左路口,而下穿也是改善交通拥堵的重要措施之一,可以解决20%~30%的拥堵,在人民大街修建地铁时,建议人民广场修建下穿道路,将长春大街、西安大路两个路口下穿通行,地面上人民大街、民康路、建政路正常通行,可以有效地缓解人民广场附近的交通状况。

“宽平大路两侧东西开运街不一样宽,拓宽西开运街后,可设置下穿通道。”对于宽平大桥路段的拥堵情况比较严重,王卫东建议将西开运街下穿宽平大路,方便车辆通行。

建议改造自由大路为准快速路

“改造快速路也是一个很好的措施。”王卫东说,长春缺少快速路,人民大街修建地铁后,随着实施下穿、限左等措施,以及周边区域部分街路实行单行后,从人民大街通过的车辆将会减少,已经可以说是形成了一条准快速路,再加上亚泰大街,两条主干线形成南北向的准快速路。

“以人民大街为界,人民大街以西的自由大路为‘一块板’街路,以东的自由大路现为‘三块板’,路形不一、宽度不等,可统一改造成二块板道路,中间隔离,封闭小路口,改造成双向8车道。”王卫东说,在东西通行方向,建议将自由大路改造为准快速路,从新民广场直通洋浦大街,形成通向机场的东西向快速路。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篇(3)

乙方:

为保证空军干休所小区地面停车场车位能够统一科学规范的使用,确保小区地面车辆出入停放有序,小区道路的消防通道安全畅通,根据我国《合同法》、《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空军干休所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车位的使用与服务事宜,达成如下约定,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适用于本小区内地面停车、出入小区的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对所有相关人员及车辆具有约束力,凡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则视同其同意接受本规定,作为物业服务公司与其发生临时服务行为的约定。

第二条 凡进入本小区的机动车辆一律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1、露天停放:180.00元/月〃辆;

2、临时停车过夜超过八小时:8.00元/次〃辆

3、临时停放:40分钟之内不收费,超过40分钟,3元/小时。每超一小时加收2元

第三条 相关费用交纳

1、地面露天停放:按月/季度交纳;

2、临时过夜停车场停放:按日交纳;

3、临时停放:按小时交纳;

第四条 未按时足额交纳车位服务费用的责任和处理

1、乙方应自觉按时交纳服务费用,不得拖欠。逾期交纳的,甲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交纳费用3‰的滞纳金并进行公示通报;

2、若乙方欠费期超过3个月,甲方将收回车辆出入证,并禁止进入小区。

第五条 车位的使用、车辆的行驶与停放

1、车位的使用、车辆的行驶与停放见附件之《空军干休所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制度》;

2、甲方根据相关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乙方及其车位使用人或其车辆驾驶人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3、因维修养护或者公共利益等原因,确需临时占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4、因乙方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或其车位使用人(车辆驾驶人)在使用车位或者车辆的过程中,已经或者妨碍、危机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或有妨碍小区内交通秩序、堵塞消防通道的,应及时整改、移除和维修;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乙方不履行或无法履行整改、移除和应急维修义务,甲方可代为进行,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本小区无露天车位,原则上应租用地下停车场,做到现有资源充分利用,露天停车采取先来后到原则,不固定人、车,甲方可视院内车辆停放情况限制车辆进入,避免造成交通堵塞现象;

7、乙方须为车辆办好保险,将车停放后,应关闭车辆门窗,锁好车门并随身带走车内贵重物品;甲方提供的服务仅限于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内容,不承担乙方车辆及其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凡露天停放,车辆有损坏及划伤,甲方不承担责任,

8、小区内公司业主停车,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9、临时停车进入仅限业主子女及直系亲属。

第六条 实行出入证放行制度

1、乙方带齐业主身份证明,到甲方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在甲方签订本协议后,由甲方发放出入证;

2、一车一证,不得涂改,借用;

3、进入院内请注意各种交规标识,关闭车上报警器,自觉停放在指定位置,如占用通道应及时移开;

4、出入证应放在醒目位置,自觉接受检查服从门卫指挥调度,院内消防通道禁止停车,违者将禁止进入本小区;

5、未持证车辆,甲方有权禁止其进入小区;

6、凡涂改出入证或出入证号与车牌号不符的,不服从管理员指挥的,门卫协防人员有权收回出入证;

7、禁止一切车辆在禁停区域停车;

8、出入证如有丢失或损坏,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在提供有效证明后,办理相关补办手续;

9、乙方应在出入证使用期到期前,带上相关证明和出入证来甲方处办理续期手续,以免影响车辆的正常出入。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空军干休所《物业服务管理协议》及本协议的约定,以统一管理为原则,有权按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并向乙方收取场地占用费等相关费用;

2、有权要求乙方及其车辆使用人参与、配合甲方的管理服务工作,遵守小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3、甲方应及时对小区道路、停车场及其他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养护,保障正常使用;

4、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影响小区道路通畅或影响小区公共安全的,甲方有权按照本服务协议处理;

5、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车位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变更情况;

6、乙方车辆在小区内受到损害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7、露天停车收费另行立账,使用经业委会同意,全部用于道路维修及物业公司服务成本;

8、接受乙方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合理使用车位

2、乙方应遵守《空军干休所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制度》及小区有关车位使用等公共、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

3、乙方须按时足额交纳本协议约定的相关费用;

4、乙方对其车位使用人,车辆使用人因违反本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和本协议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应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道路、车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2、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协议;

3、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1)不能提供车位或所提供车位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车辆停放使用;

(2)甲方未尽修缮义务,严重影响车辆停放使用;

4、车位使用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出入证:

(1)损坏车位所在地相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承担违约金100.00-500.00元,并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协议约定的车位用途的,承担违约金50.00-200.00元;

(3)利用车位存放危险品或者进行违法活动的,承担违约金200.00-1000.00元;

(4)拖欠车位场地占用费累计3个月以上;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终止;

6、协议双方的变更: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车位使用权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十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服务费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2、为维护公众、乙方或他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计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爆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的突发事件,甲方应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乙方车位、车辆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一条 乙方与其车位使用人或车辆使用人就本协议的权利

义务进行约定,但其车位使用人或车辆使用人违反协议约定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约定后可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8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停放服务协议范文2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小区内交通秩序,规范机动车停放,确保业主车辆安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小区车位租赁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车主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驾驶证号: 车牌号: 车型: 颜色:

常驾此车人士:

上述资料如有变列,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条 物业情况

物业位置: 物业名称 车位编号: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并书面告知乙方;

2、负责建立健全本小区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

3、制止违反本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的行为。

4、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管理处办理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甲方有权将该车位转租他人,转租时不再另行通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的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就车辆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如因乙方违反《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而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依据本协议按时缴纳车位租金和管理费;

4、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服务;

5、对停放车辆办有相关齐全的保险手续。

第四条 车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车场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有序;

2、公用设施设备配套完好,运行使用正常,无事故隐患,日常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规范;

3、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4、消防设备设施配置完好,运行正常,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制定有效的消防应急方案;

5、车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五条 车辆停放中的禁止行为

1、停放车辆时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非停车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2、不得损坏车库内的设施设备,不得私占他人车位,不得改变车场的使用性质;

3、车场内不得练车、修车、冲洗车辆。如有滴、漏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4、禁止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场停放;

5、小区停车场严禁烟火,经制止不改者,将取消停车资格。

第六条 停车场车位仅作为乙方停泊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或在该车位停放非本协议指定车辆。

第七条 甲方与乙方形成车辆停放服务关系,甲方负责妥善打理车场设施,维持车场秩序,制止违章行为;乙方须做好车辆的防盗措施,车辆及车辆内的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甲方恕不赔偿。

第八条 停车费价格与收费办法

停车管理服务费: 元/月 车位租金: 元/月租用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共__个月,合计 元,乙方须于协议到期15日前到物业中心交付下一期的车位租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的处理

1、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乙方有权督促甲方限期整改;

2、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达到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停车资格;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停车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欠款,并有权取消乙方停车资格;

5、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所停车辆的完好状态,由于滴、漏、电路问题等车辆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为维护业主、公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发现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 业主有车位购买优先权。因业主购买车位而造成车位租赁发生相应调整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停放服务协议范文3立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甲方为方便乙方 车辆停放,现就车辆停放有关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只提供停车位供乙方车辆停放,不负责乙方车辆的安全以及车辆设施防盗等工作。

二、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停车场停放车辆时,必须停放在甲方制定的停车位上,不得随意停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车辆进入停车场停放。

三、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停车场停放时,随车垃圾不准随意倾倒,同时不准使用甲方自来水清洁车辆。否则甲方有权收取卫生费。

四、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停车场时,不准损坏甲方停车场水泥场地,否则甲方有权收取场地损坏维修费。

五、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停车场停放时间为昼夜停放,停车位租金为每天 元。

六、本协议期限为 天。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停车位租金合计为 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缴清租金。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篇(4)

【中图分类号】U4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02-0244-01

近十年来,我国经济增长保持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状态。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居民收入不断得到提高,购买力日渐提升。我国居民不仅在房地产和土地资源等固定资产投资,而且购买各种高级车辆供家庭日用。日渐增加的家庭车辆对道路产生了极大压力,道路拥堵问题已很多大城市的焦点问题。在本文中,我们不讨论道路拥堵现象及其原因,我们对家庭车辆维护、安全和运行等诸方面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加以论述。

一、家庭车辆维护误区及对策

家庭车辆作为居民私人资产,对其拥有自由管理和使用权力,从原则上,怎么维护和怎么保管等问题是属于私事范围之内。出于维护保管和安全防御的考虑,我们提出了车辆维护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紧固、调整等,除主要总成部件发生故障时必须解体外不得对其进行解体。”[1]目前,在家庭车辆中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1.增加洗车擦车的频率,保留车辆新貌的观点。这是一个误区。现在,洗车店都用高压水进行洗车,高水压对车皮有一定的损害,因此,洗车次数要适当,我们建议自己动手洗车擦车更有利于车容的维护。

2.停车不开车有利于维护车辆的观点。这是维护家庭车辆的第二误区。车辆也是易耗品,长期停车不用,侧被日晒雨打将会生锈,自动报废。因此,每天适当地开一些时间,发热发动机。

3.在恶劣天气下,加强车辆维护。防晒防雨是日常保护的一个侧重点。平时,下班之后或外出返回之后,用篷布盖好车,以免风吹雨打。

除此之外,在长途开车中,没开四个小时,停车一段时间休整,预防发动机过热的现象。

二、家庭车辆的安全检测问题

安全出行是我们普遍关注的问题。那么,如何实现安全运行目的?我们从如下三点研讨家庭车辆安全运行问题:

1.定期检查。车辆像人体的定期诊断和治疗一样,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现代汽车是集机电一体化的各种总成、部件、系统,装置于一身的高速度、高智能、高性能的陆地交通运输工具, 随着使用行驶里程的不断增加, 其技术状况会逐渐变坏。因此, 通过汽车维护来达到保持车辆整洁, 及时发现和消除车辆故障及隐患, 防止车辆早期损坏,恢复其完好的技术状态,尤其重要。”[2]这是安全运行的前提,因此,车主定期对车的刹车当、油箱、车灯和车轮等基础设施进行检查,有问题送到修理厂加以维修。

2.定期维修。车的毛病可分大问题和小问题两类,在车辆运行中,小问题会不断出现,如果忽略小问题不管,将会积累成大问题。因此,为了安全运行,定期检查车轮、发动机和电路。车主自己动手拧好车轮和车内小设备的螺丝,以免发生意外。假设我们根据可靠度的要求, 设定期保养周期, 达到保养周期里程时, 把某些零件更换, 则汽车可保证可靠度为70 %―80 %。保养周期越短, 可靠度就越高, 然而零件使用寿命未被充分利用的部分也越大。[3]

3.加强学习交通规则。我国不断完善和加强交通道路法规,已出台了《新交通法》,很多交通规则发生了变化。因此,作为驾驶员,需要不断学习交通规则,提高道路安全意识。在驾驶时,必须按照路标车速限行,决不能超速。“防范事故,做好车辆的管理与保养工作,要始终坚持以提升人的素质为前提,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并坚持从细处着手,对车辆的运行状态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面的检查保养,消除设备的不安全状态。”[4]

总之,家庭车辆的维护和安全是一个学问。为了延长车辆寿命期限,为了长期安全运行,除了洗车擦车之外,我们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我们以家庭车辆维护中存在的误区为切入点,对家庭车辆全面地加以考察,提出了一些建议,供大家参考。

参考文献:

[1]陈龙虎、刘世森.汽车维护及检测诊断[J].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0(08).

[2]徐树盛.汽车维护应用检测诊断技术刍议[J].中国矿业,2000(09).

[3]王建康.汽车维护及检测诊断[J].林业机械与木工设备,2004(06).

[4]党璇.做好车辆管理与保养的探讨[J].科技与企业,2012,(13).

[5]张永枫; 姜勇锐.基于B/S结构的车辆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计算机与现代化,2012(01).

[6]王杰.工矿企业车辆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发展.科技与企业,2012(02).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篇(5)

在对交通运输情况和发生事故现象进行深入研究中,发现我国近些年来由于交通行业不断发展,导致道路上出现车辆的概率有很大提升,众多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生碰撞、追尾等现象,情节严重的就会导致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而且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目前发生交通事故比较多的交通工具就是大型客车,不仅仅因为大型客车体型比较大,而且其自身的安全监管体系还没有得到全面建立,这就加大了客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对人们的生命和经济都造成非常严重的威胁。针对于这种情况就需要采用合理有效的方法对发生客车事故的现象进行制止和解决。

1 客车管理现状和做法

由于驾驶人员和外界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汽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这种事故的发生不仅仅会对车辆本身造成一定影响,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和自身经济都产生非常严重的威胁。在对现在社会上发生车辆交通事故进行全面研究中,发现在现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的主要交通工具就是客车。而且对于人们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对于这种客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现象需要进行全面研究,并根据研究结果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从根本上减少客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进一步保证人们的人身安全。

1.1 建立高端协调机制

在客车运行的过程中需要采用有效的机制对其自身进行有效管理,在这种管理实施的时候还需要对其自身的道路配建标准进行统一制定,并且在这里还需要有安全联合会议的配合,这样不仅仅能够减少客车运行中违法的行为,对提升客车运行安全性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1.2 设定行业准入门槛

在对客车进行研究中,了解到目前我国客车由于制造厂家不同,其自身安全和功能上也存在一些差异,很多客车由于自身安全系统的缺失,使得客车整体安全系数有很大的下降。针对于这种情况就需要采用合理有效的安全执行系统对客车运行进行有效监督。这种执行系统的实施不仅仅能够对客车行驶状态做出有效监督,对客车自身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也能够及时有效的解决,从而减少汽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1.3 实行科技动态监管

在车辆上安装有效的监管系统,可以将汽车运行和道路状态等相应数据全面反映,并且这项系统本身就是一项24小时监督平台,对汽车行驶过程中涉及的相应数据也能够全面合理的监督,保证客车整体在设备控制的状态下。这一系统的实施能够从根本的角度上实现客车驾驶人员、企业和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合,这样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监控便利也有很大的提升。对于这种实时监控系统来说,由于其自身具备非常多的优点,这就促使这项系统手段在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得到十分广泛的应用,对于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1.4 开展联动执法监管

在客车运行的时候,要想全面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仅仅指依靠相应监督系统是根本不够的,还需要在实施交通安全监督系统的时候开展合理的联动执法监管。其根本实施过程在于执法人员通过对汽车行驶数据进行分析,对相应数据有一个全面掌握,并在这个过程中对数据进行比较评定,对驾驶人员的优劣进行有效区分和处理,促使我国交通行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1.5 加强道路隐患治理

建立交通安全隐患滚动排查机制。高速公路交巡警、交通路政、经营企业组成“一路三方”联动力量,落实高速公路隐患治理。地方党委政府通过挂牌督办等形式,落实国省道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和城市道路交通组织不合理等隐患的治理工作。

2 客车监管面临的挑战

虽然近年来某市积极探索和实践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的机制、方法和技术保持了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但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安全隐患、重点违法等问题的治理难度仍然较大,需要从源头上、根本上、制度上予以研究解决。

2.1 高层协调管理客运车辆的力度不够

由于针对客运车辆的管理职能分散在公安交巡警、交通运政、旅游等相关部门且执法所依据的法规相同,交巡警部门执法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部门执法依据是《道路交通运输条例》政出多门的情况难以避免难以形成合力。

2.2 车辆安全技术硬性规定不够系统

国家对客车,特别是超长途双层客车的生产、运营、管理等环节缺少整套管理政策,现行的客车安全技术过于强调整体,且标准过低,缺少车辆安全部件的硬性安装规定。

2.3 职业驾驶人培训实习机制存在缺陷

A类驾驶证培训重前期技能培训、轻后期实习管理。A1类驾驶员不能直接培训,驾驶员来源紧缺,企业一般不轻易辞退、淘汰驾驶人。营运车辆的职业驾驶人培训和私人汽车的非职业驾驶人培训使用同一套机制,没有区分导致职业驾驶人素质不高。

2.4 客车公车公营模式推广不足

部分“转制”成为私营的客运企业,表面上是企业化、公司化管理实际上挂靠车辆与挂靠公司管理松散,经营各自为政,存在安全风险。

3 有关对策建议

3.1 强化综合协调机制

建议在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建立交通安全委员会统筹全国、全省公路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把好客运市场源头、运行、监管关口。

3.2 提高车辆准入标准

建议车辆生产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大中型客车的关键性安全设施的生产标准,将车身强度标准提高,将智慧运营系统、车身稳定系统、应急逃生系统、爆胎应急系统纳入准入标准。

3.3 严格驾驶人职业培训

建议将大客车驾驶人培训纳入职业教育体系;建议进一步严格A类驾驶人实习环节和后续管理;建议人社部门建立驾驶人分级技术考核管理体系。

3.4 明晰公路客运的交通定位

建议交通运营部门进一步明晰交通连续性原则,科学规划运行线路,发挥公路短途运输作用,从结构上、制度上要求超长途运输退出交通客运市场。

结束语

在对我国近几年来的交通运行状况进行深入中,发现我国客车经常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其自身的监管体系没有得到合理的建设,针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为了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就需要在客车运行的时候制定有效的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对客车整体运行状况进行有效监督,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促使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篇(6)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确定乙方为_________市公务用汽车的协议维修单位。

本协议所称汽车维修是指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包括汽车的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不包括汽车轮胎和蓄电池)。本协议所称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本协议所称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

为保证公务车辆协议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依据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就公务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收费标准

(一)维修收费计价公式:维修费总金额=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1+外加工管理费率)

(二)实行明码标价。乙方应当在其营业结算室醒目位置以固定形式张贴公布计价公式、工时单价、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管理费率,并提供《_________》供车主查询。

(三)乙方应按本协议的承诺,在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规定收费上限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价格优惠,其中工时单价为_________元/小时、材料管理费率为_________%、外加工管理费率为_________%。为保障市场的充分竞争,乙方可以在其所报优惠率范围内给予公务车维修更优惠的价格和优惠率,但应及时通知甲方,报甲方备案。对经甲方备案的价格和优惠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同时乙方应保持对所有公务车维修优惠价格和优惠率的统一性,不得对送修车辆区别对待。

(四)严格执行本协议所承诺的收费标准。汽修配件价格,不得高于甲方配件价格数据库内的价格,更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真实的材料进价信息。汽车配件价格发生变化时,需将配件价格变化情况上传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配件价格数据库内。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监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到中标的协议维修厂(包括乙方)进行协议维修(不含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二)负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协调乙方与纳入政府采购单位在车辆维修方面的关系,并与有关部门一起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汽车维修的优质服务要求

1.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1997和gb/t16739.2-1997规定的经营范围认真搞好车辆维修服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及车属单位的权益。

2.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设置公务车辆维修专门接待柜台,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公务车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并利用计算机为送修的公务车辆分车建立维修档案,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维修的档案信息。

4.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提供服务,并保证对所有公务车提供相同优质的服务。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域内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给予公务车在_________市行政范围内免费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5.根据送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未征得送修方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送修单位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送修单位确定。

6.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7.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甲方或车属单位的利益。

8.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全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以上维护或_________元以上维修项目合同化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二)汽车维修的结算要求

1.所有参加投标的汽车修理厂都必须联网进行汽车维修、档案材料的管理。

2.维修项目、配件等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双方就加项延长时间及维修费用等问题进行商定。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要退还送修人,并在委托维修单上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计价情况。

3.汽车维修厂在结算收费时,必须使用电脑打印结算清单,必须标明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必须标明正厂还是副厂)、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外加工管理费率,应将修理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分列清楚。

4.对公务车辆的维修结算,一律使用公务车辆专用卡,并严格对卡对车辆维修、结算。除维修结算外,乙方不得允许专用卡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或顺带购物。对竣工的送修车辆,严格核对送修单、结算单、车号、维修专用卡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结算。不可提前结算或弄虚作假,原始修理清单及相关档案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5.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送修单位有权要求维修企业无偿维修至合格或符合送修单上的项目为止,送修单位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当次修理费用总额的30%的违约金。

6.为实现对协议维修厂刷卡交易、联网监控的目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乙方须向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交纳1.5%(包含网络维护费)的银行卡刷卡交易费。

(三)汽车维修的质量要求

1.经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竣工车辆出厂后正常保养、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大修的车辆保证正常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无故障;二级维护保证正常行驶3000公里或30天内无故障;一级维护行驶1000公里或10天;小修保证正常行驶1500公里或15天。

2.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因维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承修的汽车修理厂必须优先免费修理。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四)汽车维修的联网监控要求

1.维修企业必须对车辆维修实行计算机管理。乙方必须通过计算机对车辆基本情况、技术档案、维修档案、汽车配件材料、计费结算等进行管理。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记录(车辆库,通过政府采购网下载)、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年审)记录、车辆检测记录、其他应当建档的记录。车辆维修档案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二十四小时拖车、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维修服务费用记录、其它应当建档的记录。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时限将车辆维修有关数据上传至_________市政府采购站点(www._________.com)。

3.乙方必须能与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联网。政府采购中心建立汽车维修中央数据服务器,并建立维修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公务车辆库、汽车配件价格库、维修结算清单库及政府采购卡维修支付费用库五个专门数据库。采购中心将对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并通过政府采购网向送修单位、维修厂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查询和数据分析报告。

4.乙方需准备必要的软、硬件,确保最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能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网上传数据。

(五)乙方无条件接受由_________市交通局、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_________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_________市监察局、_________市审计局、_______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_________市工商局及甲方共同成立的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其履约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乙方同意自觉遵守《公务车协议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违反该规定时,同意无条件接受监督小组及甲方根据该办法对其的处理。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会同由_________市交通局、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_________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_________市监察局、_________市审计局、_______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成立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定期对协议维修厂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查处(监督管理办法由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起草后各相关部门会签)。公务车协议维修投诉受理由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有权与车属单位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进行索赔。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车属单位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二)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车属单位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做出的违规行为,乙方有权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三)对维修经费未落实、维修经费不足的送修车辆或无理取闹的送修人员,有权拒绝接待(对收费是否落实,可事先通过银行卡查询或向采购中心查询);对已竣工车辆,未办理好维修经费结算手续的,有权拒绝提车。

第五条 监督管理

(一)甲方负责结算系统的正常运作和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对维修经费未到位或维修经费不足的车辆,乙方不得承修,否则,甲方对维修费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由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3分,监督小组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珠海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一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三分之一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协议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珠海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

(三)在协议执行期间,如乙方被_________市交通局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协议维修企业资格。

(四)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三、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拆,经监督小组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送修单上约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能完成的,每迟延一日,将按每日维修金额千分之五的数额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物品遗失或车辆损毁,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篇(7)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确定乙方为_________市公务用汽车的协议维修单位。

本协议所称汽车维修是指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包括汽车的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不包括汽车轮胎和蓄电池)。本协议所称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本协议所称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

为保证公务车辆协议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依据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就公务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收费标准

(一)维修收费计价公式:维修费总金额=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1+外加工管理费率)

(二)实行明码标价。乙方应当在其营业结算室醒目位置以固定形式张贴公布计价公式、工时单价、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管理费率,并提供《_________》供车主查询。

(三)乙方应按本协议的承诺,在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规定收费上限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价格优惠,其中工时单价为_________元/小时、材料管理费率为_________%、外加工管理费率为_________%。为保障市场的充分竞争,乙方可以在其所报优惠率范围内给予公务车维修更优惠的价格和优惠率,但应及时通知甲方,报甲方备案。对经甲方备案的价格和优惠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同时乙方应保持对所有公务车维修优惠价格和优惠率的统一性,不得对送修车辆区别对待。

(四)严格执行本协议所承诺的收费标准。汽修配件价格,不得高于甲方配件价格数据库内的价格,更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真实的材料进价信息。汽车配件价格发生变化时,需将配件价格变化情况上传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配件价格数据库内。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监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到中标的协议维修厂(包括乙方)进行协议维修(不含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二)负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协调乙方与纳入政府采购单位在车辆维修方面的关系,并与有关部门一起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汽车维修的优质服务要求

1.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1997和gb/t16739.2-1997规定的经营范围认真搞好车辆维修服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及车属单位的权益。

2.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设置公务车辆维修专门接待柜台,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公务车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并利用计算机为送修的公务车辆分车建立维修档案,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维修的档案信息。

4.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提供服务,并保证对所有公务车提供相同优质的服务。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域内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给予公务车在_________市行政范围内免费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5.根据送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未征得送修方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送修单位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送修单位确定。

6.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7.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甲方或车属单位的利益。

8.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全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以上维护或_________元以上维修项目合同化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二)汽车维修的结算要求

1.所有参加投标的汽车修理厂都必须联网进行汽车维修、档案材料的管理。

2.维修项目、配件等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双方就加项延长时间及维修费用等问题进行商定。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要退还送修人,并在委托维修单上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计价情况。

3.汽车维修厂在结算收费时,必须使用电脑打印结算清单,必须标明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必须标明正厂还是副厂)、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外加工管理费率,应将修理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分列清楚。

4.对公务车辆的维修结算,一律使用公务车辆专用卡,并严格对卡对车辆维修、结算。除维修结算外,乙方不得允许专用卡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或顺带购物。对竣工的送修车辆,严格核对送修单、结算单、车号、维修专用卡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结算。不可提前结算或弄虚作假,原始修理清单及相关档案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5.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送修单位有权要求维修企业无偿维修至合格或符合送修单上的项目为止,送修单位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当次修理费用总额的30%的违约金。

6.为实现对协议维修厂刷卡交易、联网监控的目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乙方须向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交纳1.5%(包含网络维护费)的银行卡刷卡交易费。

(三)汽车维修的质量要求

1.经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竣工车辆出厂后正常保养、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大修的车辆保证正常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无故障;二级维护保证正常行驶3000公里或30天内无故障;一级维护行驶1000公里或10天;小修保证正常行驶1500公里或15天。

2.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因维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承修的汽车修理厂必须优先免费修理。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四)汽车维修的联网监控要求

1.维修企业必须对车辆维修实行计算机管理。乙方必须通过计算机对车辆基本情况、技术档案、维修档案、汽车配件材料、计费结算等进行管理。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记录(车辆库,通过政府采购网下载)、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年审)记录、车辆检测记录、其他应当建档的记录。车辆维修档案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二十四小时拖车、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维修服务费用记录、其它应当建档的记录。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时限将车辆维修有关数据上传至_________市政府采购站点(www._________.com)。

3.乙方必须能与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联网。政府采购中心建立汽车维修中央数据服务器,并建立维修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公务车辆库、汽车配件价格库、维修结算清单库及政府采购卡维修支付费用库五个专门数据库。采购中心将对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并通过政府采购网向送修单位、维修厂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查询和数据分析报告。

4.乙方需准备必要的软、硬件,确保最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能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网上传数据。

(五)乙方无条件接受由_________市交通局、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_________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_________市监察局、_________市审计局、_______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_________市工商局及甲方共同成立的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其履约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乙方同意自觉遵守《公务车协议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违反该规定时,同意无条件接受监督小组及甲方根据该办法对其的处理。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会同由_________市交通局、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_________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_________市监察局、_________市审计局、_______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成立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定期对协议维修厂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查处(监督管理办法由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起草后各相关部门会签)。公务车协议维修投诉受理由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有权与车属单位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进行索赔。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车属单位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二)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车属单位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做出的违规行为,乙方有权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三)对维修经费未落实、维修经费不足的送修车辆或无理取闹的送修人员,有权拒绝接待(对收费是否落实,可事先通过银行卡查询或向采购中心查询);对已竣工车辆,未办理好维修经费结算手续的,有权拒绝提车。《3》

第五条 监督管理

(一)甲方负责结算系统的正常运作和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对维修经费未到位或维修经费不足的车辆,乙方不得承修,否则,甲方对维修费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由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3分,监督小组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珠海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一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三分之一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协议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珠海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

(三)在协议执行期间,如乙方被_________市交通局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协议维修企业资格。

(四)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三、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拆,经监督小组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送修单上约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能完成的,每迟延一日,将按每日维修金额千分之五的数额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物品遗失或车辆损毁,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篇(8)

1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各参建公司的项目管理人员真正了解、熟悉施工机械进入铁路安全区内作业的有关规定

开工前,项目经理部要组织各专业公司参建的架子队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要认真学习铁道部铁建设【2008】14号《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工程施工技术暂行规定》、铁道部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0〕51号关于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铁道部铁运【2006】177号《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铁道部、铁路局有关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程、规定、文件。

通过教育培训,明确各种施工机械进入铁路安全区内作业的各项规定,明白各项管理程序,明白各项手续的办理,明白各项监控要求,明白各项安全措施,明白各项安全责任制度。

2 必须按规定办理安全协议

要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在开工前必须与既有线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2.1 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2.2 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2.3 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2.4 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施工地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2.5 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2.6 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2.7 安全监督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各项安全协议由铁路局主管处室和安全监察室审查批准,并加盖本部门公章,未签订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内容不齐全及安全协议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施工计划,一律不得在计划表上签字盖章。

安全协议经审批后,要上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上级安全技术主管部门,架子队﹙作业队﹚要建档管理待查。

3 进入铁路线路区间安全保护区内作业的施工机械、车辆必须填报《施工机械、车辆站内施工作业审批表》、《施工机械、车辆区间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审批表》

在区间使用施工机械、车辆进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同时,必须向设备管理单位提报《施工机械、车辆区间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审批表》,说明施工项目、使用的机械或车辆类型、数量、地点、时间、驾驶员姓名、施工负责人。报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审批,未经审批严禁施工作业。

4 涉及到站内施工作业,还应由直属车站或车务段签发《施工专用车辆通行证》

施工机械、车辆进入站内施工,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同时,必须向直属车站、车务段提报《施工机械、车辆站内施工作业审批表》,说明施工项目、使用的机械或车辆类型、数量、地点、时间、驾驶员姓名、施工负责人。由直属车站、车务段审批,办理《施工专用车辆通行证》。未经审批施工机械、车辆严禁进入站内。大型站台、站舍、天桥、风雨棚、排水槽改造施工,需要使用施工机械、车辆上站台作业时,必须具备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条件,与车务段(直属车站)、房产生活段鉴定安全协议,车务段(直属车站)由主管站段长签字审批。施工机械在站台作业时,必须留出足够保证旅客安全乘降的通道,在距站台边缘两米处设立警示绳,在作业范围设立围档及标有“此处施工,注意通行”警示牌,必须有专职防护员防护,机械设备、车辆作业不能侵限。当日施工结束,移动式机械、车辆不得在站台停留。施工车辆在站台走行必须按车站指定路线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5 严格落实例会制度、做好技术和安全措施交底

凡是站内使用施工机械、车辆的施工作业,无论是否纳入施工计划,在第一次使用前,车务段(直属车站)都要召开例会,通知相关设备主管单位参加,设备主管单位要根据使用机械、车辆的作业性质、影响范围提出要求;对于区间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使用机械、车辆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向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技术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交底,便于掌握施工作业的安全事项进行监控。

6 设备管理单位监控人员未到达作业现场前不准进行施工

使用施工机械、车辆施工,必须在施工前一日通知受施工影响的设备主管单位指定的车间(班组),设备主管单位必须派人到场全程监控。监控人员到场必须准确提出施工注意事项,指导、监督、确认施工单位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监控人员未到场不准施工,作业及防护措施保证不了安全不准施工。

7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员要实行一车一人防护制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篇(9)

(一)在机构体制上

当前全市汽车类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工作由市局内设的办税服务厅(以下简称为办税厅)负责,办税厅为市局内设的一个科室,不独立具有法人资格,按照《征收法》的有关规定,不能行使独立的执法权,因此办税厅在税收执法、征收管理、行政复议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问题。

(二)在职责职能上

办税厅不能象其它职能科室一样,承担着承上启下的职能,对上省局没有对口的办税服务厅,所属业务只有通过平级的流转、征管、信息、票证等其它科室进行指导或检查。对下属各县(区)局也没有对口业务,不存在指导、检查职能。

(三)在票证的使用管理上

由于办税厅与票证中心同属内设的平行科室,而且市局票证中心不直接对使用人发放票证,因此,办税厅使用的税收票证只能通过市局的派出机构直属分局领用和结报,对税收票证的领取、使用、保管等存在职责不清的问题。

(四)在征收服务上

当前办税厅对车辆购置税的征收是按照省局统一设置的软件,统一设置的流程。按照验车岗申报岗审核开票岗收款岗打印完税证明岗整理归档岗的流程逐一进行,纳税人必须经过上述岗位的所有窗口才能完成办税事宜。与总局为方便纳税人提出的“一窗式”、“一户式”的办税程序相违背。

(五)在管理服务上

由于办税厅只承担对购车人的车辆购置税进行征收,不承担其它管理职能。因此对车行销售汽车开具发票的内容(包括开票时间、车辆型号配置、销售价格、金额等等)无法进行跟踪检查和管理服务。导致销售汽车低开配制、低开价额而减少纳税,虽然总局统一设置有各类车型的最低计税价,但最低计税价与实际销售价仍然存在有差距,容易出现各车行之间不公平竞争的现象。

(六)要求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过于复杂,不方便纳税人办税

纳税人购车后凭购车专用发票及合格证将新购车辆开至验车场地,供验车岗查验并填具验查凭证,到申报窗口填写申报表后,仍需提供购车发票、购车合格证书、新车发动机号码拓印件、车架号码拓印件、购车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所提供资料繁杂,特别是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码的拓印件。纳税人大都因无工具较难获取,因此,在办税厅附近,开设了代办办税事宜收取费用的代办机构(个人)。无形中增加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干扰了正常的办税秩序,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二、完善和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理顺机构体制问题

建议:1、将当前负责车辆购置税征收工作的市局内设办税服务厅(科级),改为市局的直属机构,设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局(科级)。行使独立的执法权,既符合“征管法”的规定,又理顺了行政复议,票证使用、保管等方面的关系。

2、撤销现有的办税厅,将现有办税厅职能分解。一方面将各县局辖属内的汽车类车辆购置税,交回各县征收(据公安交管部门反映,为便民从现在起逐步将各县、市(区)的车辆交回各县、市(区)上牌);另一方面将市直和梅江区辖属内的车辆购置税,划归由市直属分局或梅江区局负责征收。这样既解决了机构体制问题,又解决了职能职责的问题。同时理顺了税收执法,行政管辖、行政复议、票证管理、纳税服务等方面的关系。

(二)改革征管软件

建议省局将车辆购置税征收的征管软件改革为“一窗式”办税流程。即在一个窗口从办理申报、到计算税额、到开具票证、到划缴税款、到打印纳税证明、到整理归档同步完成。纳税人只需在一个窗口即可将所有纳税事宜办结。减少纳税人的办税流程和时间,方便服务纳税人。

(三)简化纳税资料和手续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篇(10)

    2 LNG清洁能源的优点

    首先,LNG汽车是以液态天然气为燃料的新一代天然气汽车,LNG能量密度大,气液体积比为625:1,汽车续驶里程长,建站投资少,占地少,无需大型动力设备,运行成本低,加气站无噪音,LNG可用专用槽车运输,建站不受天然气管网的制约,便于规模化推广。

    第二,LNG汽车发动机振动噪音明显低于柴油机,对于同功率的柴油机而言,LNG发动机的噪音比柴油机少7aB(A),提高了车辆乘坐舒适度。

    第三,在尾气排放方面,LNG汽车较传统柴油汽车有大幅降低,其中二氧化碳减少24%,一氧化碳减少97%,碳氢化合物减少72%,氮氧化合物减少14%,苯、铅、粉尘等固体颗粒减少100%,综合排放指标降低约80%,可有效降低市民患呼吸疾病的几率。

    第四,LNG汽车的安全性方面,一是天然气不易被点燃或爆炸。天然气燃点比汽油高200°C以上,这说明天然气不像汽油那样容易被点燃。其次大气中有1%的汽油浓度就容易发生着火爆炸,天然气却要累积5%才达到它的燃烧下限。更重要的是天然气比空气轻,其密度只是空气的55%,如果稍有泄漏,很容易向大气扩散,不至于达到低燃烧界限。二是气体发动机燃料系统材质有保障。气体发动机的燃烧系统所用元器件不多,主要是一些开关和减压阀、混合器等,这些部件的关键点是密封,选材、加工、安装、高度等都应在严格质量管理保证的条件下进行,质量安全有保障。而且可燃混合气的形成及点火方式都与柴油发动机不同,安全性更高。

    3 天然气汽车燃料方式的选择

    目前,天然气汽车使用燃料方式主要有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天然气(LNG)两种,实践表明,使用LNG燃料的效果要好于CNG燃料,因为LNG是将地下气田开采出来的天然气,经过脱水,脱除酸性气和重质烃类,然后进行压缩、膨胀和液化等工序,使气态的天然气冷凝成以液态形式存在的天然气,不含任何其它的杂质,如油、粉尘、硫化物或氧和氮。而CNG是压缩天然气,并未经净化处理,故LNG较CNG的燃料成分更纯净。而且LNG燃料汽车有着占地空间小,续驶里程长,载客量大,燃料罐处于低温、低压的工作状态,较CNG燃料更具有环保、安全、可靠的优势。而建设同样规模的CNG加气站,其占地面积约为LNG加气站的2.5倍。占地大,投资多,建站必然少,发展也就慢。

    4 加气站的布局和建设

    加气站的布局和建设是发展天然气汽车的关键,由于城市用地趋紧,市区的消防要求又非常高,因此,加气站的选址和建设的难度非常大,加气站建设必须因地制宜,多种建站形式相结合,新建站与现有加油站改造相结合,专用站与社会站相结合,逐步向社会站开放。

    5 推广应用LNG汽车和加气站建设的建议

    天然气汽车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有车必有站,有站才可能有车,为加快发展天然气汽车的应用与推广,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对清洁燃料汽车产业的发展,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运作,由政府颁布产业发展政策(包括投资贷款、税收、排污费减免、购车差价补贴等优惠政策)引导,鼓励大中型公交、运输企业带头投放使用清洁燃料汽车。从福州LNG公交车为例,目前LNG车辆比燃油车辆的购置成本高5~8万元/辆。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篇(11)

一、目前车船税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车船税的征管工作工作中,主要有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摩托车、三轮车以及低速货车等车辆的参保率不高,导致出现比较严重的漏征税现象;二是在进行捆绑车船税的过程中,会导致新的漏洞出现;三是信息不对等,一些车船税的比例有问题。下面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摩托车、三轮车以及低速货车等车辆的参保率不高

在车船税的征管工作中,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的参保率不高,有严重的漏税、逃税现象[1]。出现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有摩托车、三轮车这类车辆的价格比较低,税金相对较高,车主的安全意识较低,指购买小年检,不参保,这项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会逐渐形成税收成本过高,车船税的流失加大。

1. 摩托车危险性系数大,出险率高

摩托车、三轮车的行驶危险系数较大,一些保险公司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会谨慎的告知车主其安全性问题,导致车主对车船税所能起到的作用并不了解。

2. 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较多

摩托车、三轮车以及低速货车的车辆较多,并有较大流动性,经常在农村和城乡交际使用,该地方的使用率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提升交警部门的力量,也很难达到完全政治的目的。虽然摩托车、三轮车及低速货车的理论税源很大,但在车船税的征管工作中,真正得到的税收非常少,尤其是摩托车,其车船税的税收基本为零。

(二)进行捆绑车船税的过程中,会出现新的漏洞

根据现有的制度规范,车船税由保险机构在收取强险时依法代收车船税。但从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出现了新的漏洞。一些乘用车的车主为了不缴纳车船税,利用交警部门的两年一次年检的间隙,去验车而不去办理强险,而且还没有申报车船税,从而逃税。还有的车主有接近使用年限的车辆,或是经常放在外地,很少使用的车辆,为了不缴纳车船税,没有办理强险业务和车船税,甚至没有进行机动车审验,从而逃税。

(三)信息不对等,一些车船税的比例有问题

这种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主要有:

地税部门与保险机构缺乏有效的联系,没有完善交强险的信息共享机制,税务机关在进行相关审核工作中,有较大的难度。根据目前我国的政策规定,一些保险机构应按照该地区的代缴管理方法进行实施,应及时向所在的地方税务缴纳和申报税款。但是这个过程也有一定问题,保险公司缺乏全面的信息资料,无法掌握所有的交强险情况,然后仅按照业务部门的情况进行上部,从而导致税款与解税款不平衡。部分保险公司业务部门数据导出权限受总公司控制,核查困难,给基层税务机关的日常管理带来了不便。

二是交警、交通管理等部门,对车辆类型的划分不够明确,所以导致车辆数据对比不一致。如果以“挂车”和“半挂牵引车” 为例,交通运营管理部门的统计情况,这两类车辆可以算为一种车辆,不单独处理;但是在车船税法的规定中,“半挂牵引车”主要归为商用花车,而“挂车”为单列。

三是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流通比较慢,税务部门的基础数据无法及时更新,尤其近年来,机动车的数量不断增加,导致税源管理越来越复杂。

二、改善车船税征管工作的建议

(一)充分考虑节能减排和普通老百姓的利益

相关人员要制定车辆的税额标准,充分结合节能减排的情况,从而保证人民的经济利益。相关单位要以2.0升为限定标准,然后上下调整税额。从三线城市数据看,2.0升以下的车辆是所有乘用车的90%。根据车辆的用途分析,人们购买车辆是为了满足生活的基本需求,这种情况显示,这些车辆并不属于奢侈品[3]。在国内通货膨胀和宏观政策的影响下,要保护这些消费者的利益,并适当减少这些车型的税收费用。相关人员应充分理解抑大扬小的作用,明确汽车消费走向。相关单位应刺激消费者购买小排量的车辆。还应提高大排量车型的税额,例如2.0升以上的车辆,要适当考虑税额。

(二)建议对摩托车实行免征

对摩托车实行免征,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虽然在交警部门等级的摩托车的数量比较多,但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各种车型不断出现。摩托车逐渐被取代,大部分摩托车并没有到交警部门注销;一般摩托车基本不入强险,要依据上路检查,这种情况增加了征收成本。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

因为信息不对等,难以比较税源基数,并且有漏征现象存在,导致车船税的征管工作比较滞后。相关人员可以通过搭建信息共享平台,解决这个问题,并实现税务、公安和保险机构之间的税收共享。通过这种手段,及时掌握全区域车辆的增减变动情况以及车船税缴纳情况,分析是否有漏管漏征的现象存在,从而避免监管缺位。

三、结束语

通过上文对车船税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分析,车船税的实施比较困难。所以要由针对性的进行分析,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税额,有针对性的解决车船税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肖国民.车船税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北方经贸,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