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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金融科技大全11篇

时间:2023-06-26 16:14:28

新的金融科技

新的金融科技篇(1)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0-000-01

前言

时代不断更新变革中,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大大的促进了金融行业更好的发展,数据时代既可以促进金融工具更加齐全、加大金融产品量,还可以在运作过程中减少障碍,避免时间以及空间上不必要的限制,“金融科技”顾名思义是金融与科技结合而成,“金融助力科技腾飞,科技增强金融体制”。无论是发展还是创新都需要科技的辅助。自我国加入WTO以来,机遇与挑战就是并存的,在国内,发展较好的银行一般为国有银行,主要是因其在创新制度上的不懈努力,以及观念上的积极跟进。但是,与其它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技术还存在诸多弊端,其中“业务流程、管理制度”需要着重注意,并及时加以改善。

一、世界范围内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的基本现状

目前,我国信息技术和电子方面的手段都比较薄弱,纵观整体金融行业,科技的推动力还是不够足,互联网行业的蓬勃发展,加快了现代金融科技的运营速度。在国外,发达国家将金融创新视为整个金融发展的主要路线,长时间的金融创新使得金融行业整体迈向了一个新的征程。一些细节的创新设计就可以体现出来,以现在比较火的网上银行以及较为普遍的自助银行为例,全部以客户为核心进行服务,将网路时代到来后,技术手段上的创新和优化充分利用起来,把之前部分没有集合的业务进行整顿,明确业务流程,加大力度进行业务上的全面整合。将企业管理体制逐渐完善起来,为融入当今千变万化的金融市场做准备。

我国金融体系与先进国家的金融体系相比,由于科技发展较晚,所以整体上还不成熟,这些在业务流程、管理机制、发展战略上都可以体现出来,在信息技术与电子建设上,还需要将战略进行不断的革新以及逐步的、深入的探索,尽管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相应的法律法规上还存在一些纰漏有待完善,具体业务的实施上,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但是,对于我国整体上的网点建设工作,完成的还算出色,因此,随着金融科技创新工作的不断实施,前景还是很乐观的。

二、分析目前我国对金融创新造成制约的因素

对于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形成制约的根本性因素还是相关人才的稀缺,从根本上就限制了金融行业的创新进程,其中“金融工程师”就是金额行业创新的专业人才的统称,还被金融界简称为金融业的“创新斗士”,这是由于其特殊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得出的名称,这些人对金融行业枯燥的理论知识了如指掌,并且要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战经验要足,对于金融方面的工程师而言要具备统计学、数学运算、计算机操作、远程设备处理技术、开发软件、应用相关软件等多方面的能力,这需要金融行业的工程师,必须要经历漫长专研和苦读,为达到相应的标准要克服种种挑战和问题,最后,在专业上、心理上、思想上都要达到一定水平。在我国,由于金融行业发展较晚,整体的技术和管理理念都处在一个不成熟的阶层,金融技术的不发达对我国金融创新行业形成了很大的阻碍[1]。

三、对我国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简要分析

监管是金融行业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把金融行业保持在一个平衡点上,过分监管会抑制金融行业的良性发展,放松监管就会有金融风险以及金融危险的发生,所以,这是相辅相成的关系,金融创新在当今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金融监管的介入要保持一定的度,二者要将国家经济繁荣发展视为最终目的[2]。

四、对我国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的简要分析

金融行业牵一发动全身,金融科技是金融创新的原动力,科技的逐年发展促进了金融创新[3]。同时,大大增加了金融科技的衍生,面对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要从多角度进行分析,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无疑加速了金融行业整体的发展,在这个基础上,金融行业的运营成本逐渐的减少,将金融交易的效益整体提升了上来,创新的脚步逐渐加快,科技的发展进程逐渐拓宽,二者相互作用、共同进步[4]。

金融的创新进程制约着金融业整体的发展,金融创新发展的根基是金融科技,我国在金融行业起步较晚,发展进程较慢,目前的基本情况对世界范围内的金融行业竞争是没有充足把握的,因此,我国要不断的进行技术方面的开发,为金融创新的实施做充足的准备,将金融科技进行充分有效的利用。要大力加强金融方面人才的培养。在国际的大环境下,要想与国际金融市场相适应,进行金融创新已经是大势所趋,国有银行在近年来金融创新的新形式下进行了飞速发展,积极顺应时代的变化,完善和改造了整体的科技和技术,并且针对市场情况,更新了多种电子金融产品,品类繁多,均以服务客户为最终目的,细节上的完善,是努力在激烈的金融竞争中稳步前行的踏脚石。

五、总结

快速的金融创新也会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所以,有关部门要予以重视,要在监管下进行金融创新,减少风险,避免危险,使我国金融行业在良性的运行通道里不断的发展和创新。

参考文献:

[1]郑萌.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耦合的机制与实证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3.

新的金融科技篇(2)

良好的商业模式是科技创新带来盈利的前提条件,获取潜在的收益也是金融主体参与到科技的创新的主要目的。对金融进行创新,有利于金融主体选取最佳的介入方式,有利于科研单位更容易获得金融资本的支持。本文首先分析了科技金融的运行机制存有的问题,并着重论述了金融创新。

一、科技金融运行机制存有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在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科技金融工作取得了不小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本之间还未充分有效对接,大量科技成果未得到有效转化。二是创业风险投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力度不足。创业风险投资总体规模小,投资早期创新型项目少。三是受考评机制等因素制约,目前金融机构更倾向于向大项目、大企业提供贷款,对科技企业信贷规模较小,支持力度不够。四是科技金融服务支撑体系不健全。科技金融融合还处于探索试验阶段,没有统一协调机构,缺乏运行联动机制和综合服务平台。

二、科技金融的创新

(一)进一步厘清科技金融工作思路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仅体现在资金链不稳定上,还与其自身的运营水平、风险抵押能力密切相关,较低运营水平和风险抵抗能力会严重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意向,降低企业融资的可能性。所以说,我们应厘清科技金融的工作思路,跳出金融工作的低级、低效形式,除了要在资金上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必要的帮助外,还应坚持市场导向,鼓励企业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风险抵抗能力,从优化整体运营模式的方式来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对金融服务体系进行优化,确保其多样性、多层次,以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要,注重金融目标的选定,加强对企业的引导,鼓励政府资金、民间资金参与到社会化融资中。要创新科技企业、信贷融资产品服务以及对接模式,努力打造优势互补、创新组合、善于突破、勇于实践的科技金融工作机制,助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

苏州高新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是苏州高新区首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是苏高新创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作为国有担保机构,2014年公司科技型企业在保余额达到7亿元,在保客户70家,科技担保业务占比接近总额的30%,涉及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医疗器械等多个新兴产业与行业,为促进区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进一步丰富了融资服务体系的层级。

(二)明确金融支持科技发展的主要方向

鉴于我国目前经济尚处转型发展时期,财力有限,金融市场不够发达,科技发展的发展要明确,要多支持国家或地方重点科技项目,多支持市场转化率高的科技项目,多支持关系国计民生的科技项目,重点支持合芜蚌改革试验区加快创新研发和产业化进程;积极支持海内外科技人才兴办企业创业,培育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高成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推动其不断发展壮大。比如,设立专项的科技银行,科技银行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业银行,服务对象是不能取得一般商业银行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这类企业缺失有形资产抵押物,导致业务风险性相对较高。从国内外经验来看,要保证银行的可持续经营,还需要银行进一步探索。比如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特征创新银行金融产品和服务。特别是针对初创型企业、小企业的资产结构特点,开展股权、知识产权、订单合同、库存等资产的银行信贷业务,充分整合多种金融实体优势资源,实现银行资金与保险、创业风险投资、信托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集成创新。像金华银行科技支行推出“存货质押”这类新产品就是一次有益的探索。

(三)构建多层次股权融资服务体系

以政府引导基金为重点,吸收民间资本,构建多层次股权融资服务体系,注重对科技新企业的金融服务,创造多样的金融与科技融合方式。整合省级科技创新财政性投资资金,组建省高新产业投资基金,并逐步扩大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形成以市或县为单位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发挥省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注入政府资本来提升投资者信息,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业风险投资领域。组建混合所有制专项基金,发挥引导基金的引导放大作用,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和风险补助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鼓励创业风险投资,必要的情况下可进行财政倾斜,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企业的投资力度,引导民间资金转化为产业资本。

比如,2015年3月辽宁(本溪)为做大做强本溪集群生物医药企业,辽宁省科技厅与本溪市政府联合设立本溪生物医药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由本溪市政府成立的本溪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该基金重点用于参股以社会资金为主的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公司,同时积极引入域外资本参与设立创投基金,重点解决本溪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融资渠道少、融资额度低等相关问题,加快形成上下联动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体系。

(四)构建多层次债权融资服务体系

以政策性担保贷款为核心,扩展贷款的渠道,简化中间的审批流程,构建多层次债权融资服务体系,为科技型型中小企业的贷款开通绿色通道。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建立担保风险池资金,建立健全促进科技创新信用增进机制。探索财政贴息扶持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与国有商业银行开展“统借统还”的贷款业务,与普通的大型盛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与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小额的信用贷款,以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融资需要的科技型企业的需求[3]。出台符合企业科技创新发展需要的信贷管理制度,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简化信贷审批手续和流程,建立科学、合理的科技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评分制度。

(五)构建多层次上市融资服务体系

构建多层次上市融资服务体系,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新三板”和创业板进行资本融资创造条件。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因改制产生税费问题,建议在现有费用补助基础上,研究制定和落实按规定减免或延后缴纳拟上市科技型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办理资产置换、剥离、收购、财产登记过户涉及的交易税费和其他费用的政策,并建立企业改制上市服务协作机制,寻找科技与金融融合的突破口,以方便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区域性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拓展融资渠道。

三、结束语

以金融创新为科技的发展提供条件,以科技的发展来反哺金融市场的发展与长大,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推动产业的转型以及产业布局的优化。从整体上看,金融市场的发展壮大有利于科技企业募集到更多的社会资金,科技的发展会推动市场的多样化发展,会给投资者带来高额的投资回报,继而实现科技进步到金融发展至科技进步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新的金融科技篇(3)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的科技水平也得到了质的飞跃,而在金融体系当中对于科技的应用也是一个趋势与潮流,即使我国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在很多人的不断努力之下取得了很显著的成绩,但是当前科技金融和科技创新之间还没有形成协同良好发展的机制,金融资本能够投入到科技创新当中的比例还比较小,由于金融机构对于科技创新的诉求越来越强烈,不管是股权介入还是债权介入,都希望能够在未来的科技创新当中获得可观的收益,所以,一个良性的商业模式与可观的盈利前景提供了金融资本与科技企业结合的前提。但是知识产权和商业模式的相关评估还要依赖敏锐的市场眼光和灵敏的市场敏锐度,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只有建立一套有效的灵敏的运行机制,才能够与科技企业、中介机构、金融机构、政府进行衔接,使得科技企业与金融资本能够真正地结合起来。

1.科技金融运行机制的介绍

从过去几十年积累的数据上进行分析,对于不同的国家来说经济增长具有不同的幅度,差距形成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科技的进步应用在经济的增长上,科技发展的不同水平导致了经济增长的差距。对于发达国家来说,科技进步对于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不断升高,而发展中国家的科技进步对于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率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这说明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而金融又是当代经济发展的核心,所以科技与金融可以说是当代经济增长的左膀右臂。所以,科技金融体系的构建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但是,虽然今年来科技金融体系的建立得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国的科技金融体系的建立过程当中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很多人认为,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的良性的共同发展机制还尚未建立起来,对于科技资金的筹集还主要是来自于企业资金,所以,对于金融机制当前的利益诉求还是需要进行讨论,尽量使得科技与金融之间能够更好地结合,所以,我们要搞清楚科技企业当中的主要的具有决定性的生产要素,那就是独特商业模式、特定产业集群、核心知识产权、强大客户支撑。而产业集群与客户支撑的相关评价还比较简单,商业银行能够依托着产业集群进行互保联保贷款,还要使得核心客户进行收账款保理,对于科技企业的发展进行支持;但是知识产权与商业模式的评估还要依赖于好的战略眼光和高的市场敏锐度,当前还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只有进行有效的一整套运行机制的建立,才可以进行商业银行、投资人、科技企业、风险投资机构等几方之间的衔接,进行金融资本和科技企业的有效结合。

2.科技金融运行机制建立的具体措施

2.1进行科技企业和金融资本相结合的有效运行机制

在科技企业进行金融支持的寻找时,一般存在着一些比较明显的硬伤,其中的原因在于我国普遍的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比较低,像是北京的科研院所或是高校的科技成果在北京本地的行业转化率十分低,转化率过低导致的就是投资人对于科技领域当前发展前景的有效判断,这样即使能够得到高效的科技成果,但是没有良好的商业模式,那么仍然不能得到比较好的经济效果,只有进行市场与技术的有效结合,才能够使得科技的优势得到充分的发挥,使得产业竞争力能够有效形成。

2.2进行金融服务创新体系的有效完善

能够使得高新技术的一套权威的评估体系与投融资成功对接通路后,对金融服务创新体系进行维护,能够为科技企业进行量身定做的一套金融服务方案的制订,是使得科技和金融进行协同发展的一个必然的要求。能够对于企业的生命周期理论进行结合的金融服务更加具有价值。从一个企业的生命周期来看,企业在进行创业、成长直到成熟与衰退的四个完全不同阶段当中存在着完全不同的金融需求,但是成长期与成熟期的具体金融需求更加旺盛。在企业的创业期,很多企业通过周围亲友的无息或是低息的借款,开始进行艰苦的创业历程。但是企业的经营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使得亲友在借款问题上存在着很多的顾虑,并且受限于规模与借款期限的影响,往往不能够具有持续性。这样, 科技企业的核心资产在于实验室成果、样品和专利,没 有形成市场效益,难以得到商业银行的贷款。

总结

利用科技创新进行金融创新的引领,以金融创新来推动科技创新,使得金融、科技两者之间的融合创新得到充分发挥,融合创新在进行产业的转型与升级上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当中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的建立,使得金融资本的来源得到了充分的丰富,也为了彼此间的合作提供了充分的基础。使得彼此的渠道、资本与客户的优势得到充分的发挥,使得金融服务产品得到了充分的培养,为我国的科技创新提供更多的支持与推动。而金融和科技的有效结合,一定要进行权威的一套评估体系的建立,只有进行技术和商业的融合,才能够实现美好的盈利前景,使得资本回报变成现实,使得科技金融体系充分实现自身价值。

参考文献:

新的金融科技篇(4)

一、引言

技术创新是一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内在动力。现如今各国都把推动技术创新作为提升本国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手段。然而技术创新本身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其顺利进行需要一个外部支持体系为其保驾护航。虽然有众多外部因素能影响技术创新的各个过程,但能为其融通资金、化解风险的科技金融体系无疑占据重要位置。鉴于科技金融资源的有限性,科技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就显得尤为重要。若运行效率低下,对技术创新的支持也就缺乏可持续性。因此,如何合理配置有限的科技金融资源,提升科技金融体系自身的运行效率进而提高技术创新效率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二、技术创新效率测度方法选取

国内外学者使用较多的技术创新效率测度方法包括随机前沿分析法(SFA)和数据包络分析法(DEA)。与随机前沿分析法(SFA)相比,数据包络分析法(DEA)不需要事先人为假定生产前沿函数的具体形式,并且相比于SFA局限于对单产出多投入的系统效率测算,DEA尤其适合多产出多投入的复杂系统的效率测算。因此本文利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并选取其中规模报酬不变的C2R模型,对我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技术创新效率值进行测算与分析。

三、指标选取和数据来源

研究技术创新效率,主要基于投入产出的角度来构建指标评价体系。根据以往的研究文献,一般选取科技经费投入和科技人力投入作为技术创新活动的投入指标(池仁勇等,2004;黄鲁成等,2006),故本文选取科技经费内部支出额作为科技财力投入指标,选取科技活动人员和研发人员全时当量作为科技人力投入指标。由于技术创新活动的复杂性,创新产出也并非单一指标能够衡量,本文在借鉴相关文献(白俊红等,2009;李燕萍等;2011)的研究基础上,选取专利申请授权数、新产品产值、各地区技术市场成交额以及国际数作为技术创新活动的产出指标。

上述各数据均来源于各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和《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为了剔除价格影响因素,对新产品产值、技术市场成交额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进行平减;对科技经费内部支出额用CPI指数进行平减。各年相应价格指数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四、我国各省市技术创新效率的测算与比较分析

本文选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中的C2R模型,利用DEAP2.1软件对我国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005年—2008年技术创新投入产出的数据进行测算,测算结果如表(5—6)所示。

比较各省市的具体效率情况可以看出,技术创新效率较高的地区有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广东、海南、重庆、湖南、湖北等,大部分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究其原因,与国家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有关。此外,2005年至2008年一直保持DEA相对效率值为1的省市有4个,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和浙江。说明这4个省市为DEA有效,即处于效率前沿面,其技术创新达到了最优配置。技术创新效率较低的地区有河北、山西、江西、四川、贵州、云南、新疆等,大部分集中在中西部地区。

五、科技金融对技术创新的作用效率研究

(一)变量选择

根据上文DEA测算出的技术创新效率值为被解释变量。鉴于科技金融的研究主题,选用科技金融体系中政策性科技投入、金融机构科技贷款与创业风险投资的相关比例指标作为解释变量,再以科技活动人力投入、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规模、出口导向相应指标作为控制变量,构建模型来研究科技金融对技术创新的作用效率。具体指标解释如下。

1、技术创新效率变量。将上文采用数据包络法(DEA)测算得出的技术创新效率值(Tec)作为被解释变量。

2、科技金融变量。分别选取政策性科技投入指标(COV)、金融机构科技贷款指标(BANK)、创业风险投资指标(VC)作为科技金融的变量。其中政策性科技投入指标(COV)以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表示;金融机构科技贷款指标((BANK)以金融机构科技贷款占科技经费筹集总额的比重表示;创业风险投资指标(VC)以各地区创业投资额占地区GDP的比重表示。

3、控制变量。基于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究基础,本文选取外商直接投资、科技人力投入、企业规模、出口导向的相关指标作为控制变量。其中外商直接投资指标(FDI)以各地区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利用额占地区GDP的比重来表示;科技人力投入指标(HUM)以各地区科学家和工程师数占科技活动人员总数的比重来表示;企业规模指标(SIZE)以大型高技术企业总产值占行业总产值的比重来表示;出口导向指标(EXP):以高技术产业出货值占地区GDP的比重来表示。

(二)数据来源

上述各变量来源于各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对外贸易经济年鉴》、清科数据库和CVsource数据库。

(三)模型设定

新的金融科技篇(5)

    (一)在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中,创新具有鲜明的周期性,由周期性的创新所导致的经济发展是不连续和不均衡的,它体现为繁荣和萧条的交替进行。由此,长波周期缘于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周期性变化所导致的经济的长周期性波动,从根本上说,是由于技术创新的不连续性所致,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是以周期性波动的形式呈现的,而这种周期性波动与技术创新之间存在着一种本质联系,周期的产生是因为创新不是均匀地出现而是以集群形式出现。同时,经济长波经历的时间跨度也内在地由技术创新的周期性变化的时间决定,当技术创新和扩散的速度加快时,经济长波周期所经历的时间可能随之缩短。在此过程中,技术创新往往是作为经济新一轮增长的先导,从而引发经济结构的调整,具体包括产业组织的演进、市场结构的变迁和体制机制的创新。熊彼特关于经济长波起因的解释,是以各个时期的主要技术发明及其应用和生产技术的突出发展作为各轮“长波”的标志的,从而使经济长波周期呈现出繁荣、衰退、萧条和复苏等四个阶段。雅各布?J?范?杜因在其《创新随时间的波动》(1986)一文中考察了截止1973年的经济长波,总结了前三波的各个阶段以及第四波的前两个阶段的主导技术创新及其历时时段(表1所示)。陈漓高、齐俊妍(2004)在其《技术进步与经济波动:以美国为例的分析》(2004)一文中通过对二战结束以来美、日、德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波动,并着重对美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状况与经济波动进行深入分析,总结了第四轮长波的后两个发展阶段,描述了以汽车和电子计算机为主导的第四轮经济长波(1948~1991),并认为在经济下降期孕育的新一轮技术创新可能会推动经济进入又一轮长波,明确提出正在经历的以信息技术创新和信息产业为主导的第五轮经济长波的存在及其第一阶段(繁荣期)开始的时间为1991年。另外,熊彼特还指出每一次经济长波都会产生新兴产业,并且其中的一些新兴产业最终成为国民经济中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同时传统产业受技术创新影响进行大量的改进创新,从而实现产业重组和产业升级。每一次经济长波和一次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相呼应。技术创新推动着新兴产业发展,一旦出现某个新兴产业,高额的利润会诱导大量资本的投入,驱使企业家的需求大量增加,投资高潮紧随而至,新兴产业将急剧发展。而技术创新在关联产业间的扩散、流动,形成新兴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联盟。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美国奥巴马政府致力于推动新能源战略和发展新能源技术,试图以此为突破口,化“危”为“机”,作为振兴美国经济的主要政策手段,以此发动新的经济、技术、环境和社会的总体革命。欧盟提出加快向低碳经济转型,欧盟各国积极响应,如英国的长期目标是实现全欧洲到2020年降低30%的减排,2050年降低60%的减排总体目标;法国考虑创造“零碳经济”;瑞典大力推行“环保车计划”;德国将环保技术产业确定为新的主导产业重点培育;丹麦则在全球率先建成了绿色能源模式,成为世界低碳经济发展典范。日本也重点发展低碳经济,2008年7月29日内阁会议通过了《建设低碳社会行动计划》,致力于以长期目标指导低碳经济发展。印度作为又一发展中大国,近年来也努力通过国家计划统领低碳经济发展,印度于2008年6月30日《气候变化国家行动计划》,确定到2017年将实施8个国家计划。中国也于2009年提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当前,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都在加紧部署和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许多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许多省市的地方性规划早已纷纷出台,且选定了重点发展领域。应该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计划的调整和筹划适应了经济周期变化的需要,有可能推动世界经济真正走向复苏和新一轮的繁荣。

    (二)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的周期性机理卡萝塔?佩蕾丝(CarlotaPerez,2002)在其着作《技术革命与金融资本》中针对学术界对金融与技术间关系问题的忽略,指出了金融资本在技术创新与经济周期之间所起的重要作用,认为“技术革命—金融泡沫—崩溃—黄金时代—政治动乱”这样的顺序大约每半个世纪重来一次,形成一个周期。两百年来这样的技术创新已经发生过五次,产生了五个经济长周期。[4]7-16在佩蕾丝看来,在一次产业革命的发生及其后的经济结构调整、社会制度创新以及金融资本在其中的作用中间,存在着如下的一个阶段序列:一次产业革命的序列开始,即新产业资本的产生(技术革命爆发期)金融资本对新旧产业资本的投入,经济结构的调整期(狂热阶段)由金融危机引起的反思、调整、治理,导致经济和社会制度创新(转折点)金融与产业资本在新的制度支持下的合理的生产应用(协同阶段)市场饱和与技术成熟,埋下新的金融危机的种子(成熟期)下一次产业革命的开始,金融资本投向新技术(技术革命爆发期)。这样的观点看起来有循环论的意味,卡萝塔?佩蕾丝认为,在过去二百年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大体经历过五次这样的产业革命长波周期,其中“金融资本和生产资本之间的相互关系决定了增长的节奏和方向”[4]13。而且,技术革命或新兴技术早期的崛起是一个爆炸性增长时期,会导致经济社会出现极大的动荡和不确定性。在由技术创新引发的经济社会的重大演变和革新过程中,金融创新扮演着关键角色。它首先支持了技术创新的发展,继而加剧了技术经济领域和社会制度领域之间的不协调,而这些不协调可能引发冲突的产生和放大。当这两个领域之间的协调建立起来后,金融创新又成为技术创新进入展开期的推动力。一场技术创新即将结束,金融创新又会对催生下一场技术创新产生重要作用。佩蕾丝将技术革命引发的经济演化分为两个时期四个阶段。两个时期是导入期和展开期,各含两个阶段。导入期的两个阶段是爆发阶段和狂热阶段,展开期的两个阶段是协同阶段和成熟阶段,介于两者之间会有一个转折点。如此划分,整个技术变革周期就由爆发、狂热、协同和成熟四个阶段构成。爆发阶段是技术的时代。在这个阶段,旧的技术经济范式已经衰败,新的技术经济范式开始形成。伴随着新兴核心技术的商业化和产业化,新产品、新产业呈爆炸性增长特征,此时,金融资本开始介入,金融资本成为促进技术革命的新的风险资本。狂热阶段是金融的时代。在这个阶段,金融资本主宰着技术革命不断引导新范式深入地传播,对新兴技术体系、新兴产业过度融资,出现大量金融资本追逐技术资本,产生资本市场狂热发展脱离实体经济的疯狂现象,并进而出现泡沫破裂和狂热衰退现象。协同阶段是生产的时代。在这个阶段,技术开始缓慢走向成熟的商业化和产业化,金融也受到必要的干预和规制,金融资本和生产资本之间形成愉悦的联姻,技术创新与金融资本形成相对的协同和一致性的成长。成熟阶段是孕育的时代。在这个阶段,由于技术的成熟和市场的饱和,技术创新的潜力逐步耗尽,技术革命的动力逐渐衰竭,技术创新的收益不断递减;产业接近成熟,利润率下降,使得宏观经济增长出现停滞,甚至进入持续的萧条和衰退周期。此时,金融资本开始退出并寻求新的机会,因而,这个阶段也成为新的核心技术、战略性产业、新兴产业的酝酿和培育期。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也就是由于两者创新主体不一致(金融资本集团与科技生产者)所带来的问题,如创新收益分配不一致、创新激励不充分等。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提出如下研究假设:H: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互动具有一定的历史规律、周期性机理和趋势性特征,这需要探讨由于创新主体不同所引发的创新主体效用最大化问题。

    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的演化博弈分析

新的金融科技篇(6)

在物理学中,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模块体系或运动模式进行各种相互作用而产生影响的现象称为耦合。它反映了系统由无序变为有序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系统内部各子系统的元素之间相互依赖、协调互助,对系统的稳定起着重要作用,同时也影响了系统的特征形态与发展规律[7-9]。因此,通常采用耦合度对系统之间的协同作用进行度量。本文以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两个子系统元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程度定义了两者之间的耦合度,并通过其大小来反映其协调程度[10]。1.建立功效函数衡量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对系统耦合协调发展所作的功效贡献程度时,通常采用功效函数法。将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系统的第i个子系统的综合序参量设为变量ui(i=1,2,…,m),而对于第i个序参量的第j个指标对耦合系统的贡献大小设为uij,其数值表示为Xij(i,j=1,2,…,m)。Aij、Bij是耦合系统稳定状态时序参量的上、下限值。功效系数uij可表示为:正功效系数uij=(Xij-Bij)/(Aij-Bij);负功效系数uij=(Aij-Xij)/(Aij-Bij)。其中,uij取值范围为[0,1],0表示最不满意,而1表示最满意。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作为两个相互依存、互利共生的子系统,在计算其子系统间协调作用的总贡献值时,可以采用集成方法论的方法,通常情况是以线性加权和法以及几何平均法来实现,本文采用线性加权法。2.构建耦合度函数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状态一般采用耦合度函数来表示[12-13],如式(1)所示;而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之间耦合作用的强度则用耦合度来表示。当耦合度较高时,说明两者的耦合关系良好,子系统之间协调发展,共同推进系统演化;当耦合度较低时,说明子系统之间的耦合程度较低,没有形成良好的互助关系,处于平行无交集的发展趋势,对耦合系统的有序发展产生阻碍。3.构建耦合协调度函数在分析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时,通常考虑多种评价指标,并用其作为评价标准。但是,当系统整体呈现较高耦合水平时,其中各个评价指标间并非也处于相同高度的耦合状态,可能存在较大的波动,即耦合度函数在反映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所构成的耦合系统的整体功效和协同效应方面失去解释力[15]。要解决上述问题,则需建立耦合协调度函数,如式(3)所示,以此来衡量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两者的协同程度。4.评价流程图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协调度的评价流程如图2所示。

二、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确定方法

1.构建耦合协调度评价指标体系为了全面分析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之间的耦合协调程度,更好地反映两者之间交融互动的条理性,本文遵照科学严谨、全面系统等原则建立了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协调度评价指标体系,如表2所示。2.评价指标体系权重的计算方法在计算指标权重时,通常认为单纯的主观赋权法缺少权威性,具有偏差,因此,一般采用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方法。将专家意见法与熵值赋权法相结合,得出评价指标体系9个评价指标的权重,具体步骤如下:本文中给出了10个评价指标,用5个评分等级对指标的重要性进行衡量,分别是“不重要、比较不重要、重要、比较重要、非常重要”,通过20个专家的打分计算出各指标的权重,如表2所示。

三、实证应用

1.数据收集与整理根据耦合协调度指标体系,本文选取了辽宁省2003—2012年10年的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相关统计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初始数据如表3所示。2.结果分析通过耦合协调度评价模型,分别对金融创新序参量u1、科技创新序参量u2进行计算,并最终根据耦合协调度的计算公式求得Z值,结果如表4所示。同时,在构建耦合度协调函数时,根据辽宁省的实际情况定义了待定系数α=0.5,β=0.5,因此T=0.5α+0.5β。对2003—2012年辽宁省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协调度计算结果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辽宁省在2003—2012年10年中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协调度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其中,2003—2006年耦合协调度Z∈[0,0.3],处于低水平耦合状态,说明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系统的要素和要素之间影响作用不明显,系统有序性差,两者基本不协调;2007—2009年耦合协调度Z∈[0.3,0.5],处于拮抗时期,反映了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系统的要素和要素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互影响作用,但影响作用不大,系统勉强调和;2010—2012年耦合协调度Z∈[0.5,0.3],处于磨合阶段,体现了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系统的要素和要素之间存在较强的相互作用和影响,系统比较协调。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协调度的逐年增长,体现了辽宁省对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互动耦合发展关系的重视,但仍需根据本省未来发展方向,确立正确的耦合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为实现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高度协调发展而不懈努力。(2)从整体来看,辽宁省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协调发展呈现出金融创新滞后于科技创新发展的状况,如图3所示。在所考察的10年中,仅有2007年、2010年的金融创新综合序参量数值明显大于科技创新综合序参量数值,其余均小于或相差不大,因此将其忽略。这反映了辽宁在科技创新方面已有了较深的研究,对科技创新的认识也较为深入,但其金融创新发展得较为缓慢。从图3可以看出,辽宁金融创新的发展速度是较快的,反映了政府对金融创新的重视程度在不断加大,并将其作为全省今后努力发展的对象,逐步实现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互动,以求将两者的协调性发挥到最佳。

新的金融科技篇(7)

DOI:10.13956/j.ss.1001-8409.2017.04.05

中图分类号:F832;F1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409(2017)04-0019-04

Abstract: Base on the panel data of 29 provinces from 2001 to 2013 in China, this paper measures the technology fina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Meanwhile, using Spatial Durbin Model (SDM) in the condition of spatial distance weights and spatial economic weight, it empirically tests whether technology finance could promote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whether the regional technology innovation is affected by the development of other provinces technology finance. Results show that, the technology innovation in space is not randomly distributed, but has a significant spatial autocorrel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echnology finance can significantly improve the regional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bility. In the features of spatial geographical and social economic, technology finance has a significant positive effect on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provinces technology finance can influence the other provinces technology innovation.

Key words:technology finance; technology innovation; spatial autocorrelation; SDM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是促进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党的十明确指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科技创新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发展需要科技的助推,科技创新必须与金融创新有机结合,相互作用,相互推动。因此,如何利用科技金融推动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和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是经济新常态下的重要热点问题。

1 文献综述

关于科技金融和科技创新的相关问题,学者们从不同视角进行了研究。国外学者对“科技金融”的解释接近于“科技与金融”,强调的是科技与金融的互动关系,并没有对科技金融进行定义。大多数研究侧重从不同角度分析金融如何影响科技创新,King和Levine通过构建内生增长模型,以企业创新活动为纽带,把金融与经济增长联系起来,认为金融系统能够促进创新,主要通过评估筛选潜在的项目、筹集资金、评估创新活动风险和预估未来利润来实现,金融与科技的协同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原因[1]。Neff指出,金融与科技创新相互影响,没有金融支持,企业的科技创新就非常困难[2]。Atanassov等采用计量实证分析方法对1974~2000年美国上市公司融资与科技创新关系进行了研究,结论显示:拥有更多创新项目的公司更容易通过多种方式(如公债和股权)获得融资,能够在未来获得更多的创新产出,导致未来价值增加20%以上;而创新项目较少的公司一般通过银行贷款融资,未来的创新产出较少[3]。也就是说,拥有多种融资方式自由权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优势更加显著。

相对国外学者从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视角研究而言,国内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科技金融进行了研究。赵昌文等最早对“科技金融”的概念进行了界定[4]。之后,国内学者在微观和宏观层面上对科技金融进行了诸多研究。叶莉等以我国322家科技型上市中小企业(2006~2014年)为样本,运用计量分析方法的实证结果显示:政策性、自主型资金对科技创新具有显著的积极推动作用,特别是政策性融资对科技创新表现出极强的正向作用[5]。张玉喜和赵丽丽采用2004~2012年中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结合静态和动态面板数据模型方法,实证分析了科技金融投入对科技创新的作用,结果表明在短期内,科技金融投入对科技创新具有显著正向作用,而长期并不显著[6]。徐玉莲等在分析区域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系统协同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系统协同发展的系统动力学模型,揭示了系统协同发展的运行机理,提出了实现系统协同发展的方略[7]。尹志超等采用2013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研究了金融知识对家庭创业决策和创业动机的影响,结果发现金融知识水平越高,家庭参与创业活动的积极性就越高,家庭就会越主动业[8]。基于协同学理论,和瑞亚和张玉喜构建了耦合协调度模型,对我国28个省级区域的耦合协调度进行了评价,研究结果显示,我国各省级区域科技创新与公共金融的耦合协调程度整体较低,大部分区域公共金融滞后于科技创新[9]。王任祥和杨曼利用两阶段GMM回归模型,从最优化视角论证了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最佳耦合协调的存在性,认为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耦合协调度对经济效率的提升具有显著正向作用[10]。

尽管国内外学者对科技金融和科技创新的有关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研究,但仍然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①多数学者在现有经济理论基础上,分别研究了金融发展、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等层面的影响,但忽略了科技金融对科技创新的影响。事实上,科技金融对科技创新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②现有研究对科技金融和科技创新的评价表现为两种极端:大多数研究采用单一指标来评价科技金融和科技创新,与当前科技金融和科技创新日益复杂化的现状不协调;有些研究采用很多分析指标,使得某些指标之间高度相关,造成研究结果偏误。③现有研究很少考虑空间面板数据的空间依赖性和空间相关性。实际上,科技金融和科技创新数据具有很强的空间关联性,Tobler和Anselin认为,一个地区某一属性与邻近地区同一属性是相关的[11,12]。因此,如果理论和实证研究忽略空间相关性,就会使得相关研究的结论缺乏解释力和说服力。针对以上不足,本文的贡献在于:①从理论和实证双重层面分析科技金融对科技创新的影响。②通过构建多指标评价体系对科技金融和科技创新进行评价。③运用空间杜宾计量模型,分析科技金融是否显著地提升了科技创新能力,各地区科技创新是否具有空间依赖性。

2 指标构建及数据来源

本文通过构建空间计量模型对科技金融是否促进科技创新进行实证研究,需要解决以下问题:①科技创新的测度问题。目前,国内外文献普遍采用专利授权量作为科技创新的变量,忽略了科技创新能力的多指标特性。于此,本文从科技创新投入、科技创新产出、科技创新扩散和科技创新环境四个方面评价科技创新能力。②科技金融的评价问题。本文根据科技金融的界定,选取能够代表各省市区发展状况和现实情况的科技金融评价指标。

2.1 科技创新能力(inno_tech)的评价

为了能够全面地评价各地区科技创新能力,本文基于徐玉莲、宋跃刚和杜江等提出的有关思想[7,13],主要从科技创新投入、科技创新产出、科技创新扩散和科技创新环境四个方面评价科技创新能力,表1显示的是科技创新能力指标体系和权重。

2.2 科技金融(fina_tech)的测度

国内外文献关于科技金融的研究较少,对于科技金融的评价指标更是没有统一的标准和体系。本文基于徐玉莲等度量科技金融的基本思想[7],从科技信贷额、科技信贷占GDP比重、风险机构投资总额、风险投资机构数量、科技型上市公司总市值和科技型上市公司数六个方面来衡量科技金融,表2显示的是科技金融指标体系和权重。

2.3 控制变量

事实上,尽管科技创新受到科技金融的影响,但也受到其他因素的约束。本文借鉴宋跃刚、张林等采用的方法[13,14],对一些可能影响科技创新的主要因素进行控制,这些因素包括:产业的集聚程度用集中化指数(hhi)和专业化指数(sli)衡量①;产业结构(stru_indu)用第三产业产值占GDP比重度量;金融深化程度(deep_fina)用信贷总额占GDP的比重衡量;对外开放程度(openess)通常用进出口总额占GDP的比重度量;人力资本投入(human)用Barro和Lee提出的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近似表示[15];城镇化水平(urban)选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度量。

2.4 数据来源及其处理

为了保证研究的客观和真实,充分考虑数据的易得性和可行性,本文选取的样本是除自治区和海南省外的29个省(市、自治区)2001~2013年期间的省际面板数据①。以上变量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教育年鉴》《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国泰安数据库和WIND资讯金融数据库。在指标的计算过程中,为了保证各指标跨年度可比性,对各项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②,然后通过熵权法算出每个指标的权重和综合值。对于部分年度缺失的数据,通过线性插值法填补。

3 空间计量模型的构建

3.1 空间矩阵构建及空间相关性检验

关于空间计量模型的问题,一般通过空间依赖性检验比较LMLAG和LMERR的显著性来选择[17],但是适用于截面数据而非面板数据。对于面板数据而言,本文依据宋跃刚和吴耀国的检验方法[13],结果显示应该选择空间杜宾模型③。然后,对空间杜宾模型进行Hausman检验,卡方统计量为36.39,对应的P值几乎为0,在1%的显著水平下,拒绝随机效应的原假设,选择固定效应模型。

4 实证结果和分析

4.1 空间相关性检验

为了判断各省(市、自治区)科技创新能力在空间上是否存在策略性互动的可能,本文选取我国29个省(市、自治区)2001~2013年科技创新面板数据作为空间单元观测值,对被解释变量科技创新(lninno_tech)进行了Morans I检验,如表3所示。根据Morans I检验值,各地区科技创新能力的Morans I统计值总是大于期望值-0.036,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存在显著的正向相关性,表明科技创新能力在空间上并非呈现随机分布状态,而与具有相似空间特征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密切相关。

4.2 回归结果及其分析

本文运用中国29个省(市、自治区)2001~2013年科技创新和科技金融的相关数据,共377个观测值,分别进行了普通面板模型和空间杜宾模型回归①,结果见表4。

根据表4模型(1)至模型(5)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无论是否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各地区科技金融能够显著地促进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1)通过普通面板回归结果(1)显示,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解释变量科技金融系数显著为正,科技金融水平每提高1%,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就会提高0.19%。表明科技金融科技创新有着明显的正向促进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科技金融能够显著地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2)由地理权重和经济权重的空间杜宾模型回归结果(2)至回归结果(5)显示,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空间自回归系数(ρ)全部为正,说明各地区科技创新存在显著的正向相关性,即每个地区科技创新受其他相似空间特征地区科技创新和科技金融的影响。

(3)从系数值大小看,与地理特征权重模型(3)的相关系数相比,当模型中引入了专业化指数、集中化指数、产业结构水平、开放水平、金融深化程度和城镇化水平等控制变量后,社会经济特征权重模型(5)的相关系数相对较高,即在空间经济权重下,各地区科技金融水平每提高1%,科技创新能力就会提高0.155%,高于空间地理权重下的0.129%。说明社会经济因素对科技创新的影响更加明显。

(4)就其他控制变量而言,考虑空间地理权重模型(3)和空间经济权重模型(5),在5%的显著水平下,集中化指数、产业结构、金融深化程度和人力资本对各地区科技创新能力有显著正向作用,说明一个经济体的产业集中化程度、产业结构特征、金融深化程度和人力资本在一定程度上都能够促进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但是产业专业化指数、开放程度和城镇化水平对各地区科技创新能力的影响并不显著。

5 主要结论和政策启示

本文考虑了区域科技创新的空间依赖性,采用空间杜宾模型对科技金融是否促进科技创新进行了实证检验,得到如下结论:

(1)科技金融能够显著地促进区域科技创新。无论是采用普通面板回归,还是采用空间杜宾模型回归,都显著地支持科技金融促进区域科技创新的理论。

(2)科技金融对科技创新能力的影响呈现空间互动效应。即各地区科技创新能力受其他地区科技创新和科技金融发展水平的影响。

(3)相较于地理空间距离因素,经济距离因素对科技创新能力的影响更强。即社会经济特征更有利于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就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看,应加强各地之间的联系,拓宽融资渠道,促进科技金融多层次多维度发展,使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有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科技产业的快速发展,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King R G, Levine R. Finance and Growth: Schumpeter Might be Right[J].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993,108(3): 717-737.

[2]Neff C. Corporate Finance, Innovation, and Strategic Competition[M]. Springer Science & Business Media, 2012.

[3]Atanassov J, Nanda V K, Seru A. Finance and Innovation: The Case of Publicly Traded Firms[R]. Ross School of Business Paper, 2007.

[4]赵昌文,陈春发,唐英凯.科技金融[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5]叶莉,王亚丽,孟祥生.中国科技金融创新支持效率研究――基于企业层面的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J].南开经济研究,2015(6):37-53.

[6]张玉喜,赵丽丽.中国科技金融投入对科技创新的作用效果――基于静态和动态面板数据模型的实证研究[J].科学学研究,2015(2):178-187.

[7]徐玉莲,王玉冬,林艳.区域科技新与科技金融耦合协调度评价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1(12):116-122.

[8]尹志超,宋全云,吴雨,等.金融知识、创业决策和创业动机[J].管理世界,2015(1):87-98.

[9]和瑞亚,张玉喜.区域科技创新系统与公共金融系统耦合协调评价研究――基于中国28个省级区域的实证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4(7):31-37.

[10]王仁祥,杨曼.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耦合关系及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来自35个国家的经验证据[J].软科学,2015(1):33-36,41.

[11]Tobler W R.A Computer Movie Simulating Urban Growth in the Detroit Region[J]. Economic Geography, 1970(46): 234-240.

[12]Anselin L.Spatial Econometrics: Methods and Models[M].Dordrecht:Kluwer Academic Press,1988.

[13]宋跃刚,吴耀国.制度环境、OFDI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进步的空间视角分析[J].世界经济研究,2016(11):78-85,136.

[14]张林.金融发展、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增长――基于空间计量的实证研究[J].金融经济学研究,2016(1):14-25.

新的金融科技篇(8)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3-000268-01

一、文献评述

对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作用研究最早的是熊彼特,他在《经济发展理论》中强调了技术在企业成长和经济增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而国内关于金融对科技创新的研究则起步较晚。李悦(2008)分析研究了金融在不同产业阶段对科技创新产生的不同影响,并发现金融支持对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在产业阶段的初期表现最为明显。张小凤(2010)则认为在不同产业阶段技术创新都需要大量且长期的资金支持,而金融市场则可以提供资金,帮助分散风险,因此创新活动的展开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秦军(2011)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更系统全面地论证了金融支持是促进科技创新的不可缺少的关键因素。在政策金融领域方面,龚天宇(2011)通过分析比较间接平台、政府主导和直接合作这三种模式,对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模式改良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王宏起、徐玉莲(2012)则从二者的协同关系入手,通过实证分析科技创新与金融的双向关系。针对此现状,徐玉莲和王玉冬(2013)通过构建系统动力学和协同发展管理模型对二者的协同关系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总体来看,国内研究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文献大多进行片面研究,将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分开讨论,这难免忽略了金融系统对科技创新的整体作用,为后续研究留下了一个努力的方向。

二、金融支持对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

科技创新离不开金融支持。一个完整有效的科技创新金融支持体系应该具有多层次化,包括政策性的金融机构、商业性的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等子系统组成。金融能够为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并且帮助企业预测并分担创新风险,对创新过程中的企业信息起到揭示作用。绝大多数科技型企业都要经历研发期、种子期、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饱和期和衰退期。金融市场能够为处于不同成长周期的企业提供相应的支持,在研发期、种子期和创业期,研发初始成果尚未投入市场,企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来维持研发的升级,金融市场可以为其提供大量的资金支持;在成长期,金融市场为研发的初始成果的升级提供所需的资金;在成熟期和饱和期,面临不断增加的成本和市场上产品的普及,金融市场为企业生产设备的升级和产品的进一步改造提供必要的资金;进入衰退期后,企业产品开始落后并逐渐被淘汰,此时金融市场则为企业的重新转型,即“二次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总之,科技创新主体无法靠其内部资源来满足不同时期的资金需求并完成产业产品的创新升级,而金融支持是创新主体不断成长壮大所需的必要的条件。另外,金融支持体系对于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还表现在,使得科技创新的主要活动者——企业,在融通金融市场和投资者的资金的同时,也要主动接受各投资机构的监督与约束,从而促使企业将所得到的资源以最大效率地应用于创新活动中去,并且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从而为科技创新活动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政策思考

研究表明,一个完善的科技创新金融支持体系是指自身功能较为完善的金融系统。因此应积极完善金融系统的各项功能,提高金融运行效率与服务水平;通过实施区域性金融政策,从整体上提高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效率;通过完善对科技创新的保险服务,降低科技创新投资风险,吸引资金流向技术创新领域,以摆脱科技创新融资难的困境。

参考文献:

[1]严成樑,龚六堂.熊彼特增长理论:一个文献综述[J].经济学(季刊),2009,03:1163-1196.

[2]李悦.产业技术进步与金融的市场化趋势:①基于银行与市场功能比较的分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02:35-40+85.

[3]张小凤.金融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机理、现状及对策[J].海峡科学,2010,11:85-86+90.

[4]秦军.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研究[J].科研管理,2011,01:79-88.

[5]龚天宇.政策性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模式研究——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例[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11,05:84-88.

[6]王宏起,徐玉莲.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协同度模型及其应用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2,06:129-138.

新的金融科技篇(9)

——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着眼点是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新动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新引擎,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新坐标,为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着力点是综合使用多种融资工具、创新融资模式,加快形成科技与资本对接的有效机制。目前,我市科技企业融资结构仍以债权融资为主。债权所有者需要定期获得固定收益,与科技企业特别是初创期科技企业的风险不匹配;相对于债权融资而言,股权融资在科技金融中应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但股权融资一定程度上稀释了创业者对企业的控制权,一些创业者不愿意采用这种融资方式。要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加大金融工具、金融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强多种金融工具的统合使用,促进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政府资金和社会资金、实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形成为不同发展阶段科技企业提供更好金融服务的良好效应。

——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关键是发挥好政府的推动作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关乎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民族振兴,而科技企业特别是早期科技企业资产少、规模小、实力弱、风险高,科技与金融结合存在天然的障碍,这就要求政府承担起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责任。政府应通过搭建平台、完善制度、营造氛围、加强监督等手段,有效化解信息不对称、风险收益结构不合理、社会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在弥补科技研发和产业化阶段市场失灵缺陷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运作中应注意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采用多种方式,努力使政策措施产生尽可能好的效果。

——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重点是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高投入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条件。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初创期企业资金缺乏且风险大,融资非常困难。日本、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都在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国或本地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通道,加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我国大陆一些地方也进行了有益的实践。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针对科技企业多元化的有效融资需求,探索形成了“一个基础、六项机制、十条渠道”的科技企业融资促进机制,并使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难点是解决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科技创新涉及领域多,专业性强,金融机构很难对科技成果的价值、科技企业的发展前景做出准确判断,这影响了为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意愿和效率。应通过培育和发展各类中介组织搭建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之间的有效沟通桥梁,特别是要加强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把关于科技企业的有用信息提供给金融机构并让其采信,使那些有创新实力、有市场潜力的企业及时获得融资。应支持引导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逐步发挥其资源开放化、成本集约化、渠道自主化等优势,促进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

综上,进一步推动北京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基本思路是: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这一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各类主体作用,完善科技金融体系,优化科技金融环境,以破解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难为重点,建立健全以政策性资金为引导,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补充、政府资金和社会资金相配套、实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有机结合,多种融资手段统合使用的科技企业融资工作机制,促进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高效对接和良性互动,促进首都率先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格局。

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工作协调和政策集成

一是完善科技金融国家层面和市级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北京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高层指导与统筹协调。拓宽中关村创新平台科技金融工作组服务范围,使其统筹负责全市科技金融发展。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 统筹使用科技金融资金,改变各方资金一定程度上的分割游离状态。

二是增大科技金融政策合力。从整体上加强金融政策、财税政策与科技政策的协调,形成推动北京科技金融特别是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的政策合力。协调国家相关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一系列先行先试政策的落实措施,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政策服务体系。加强对各部门各区县已出台的支持科技企业信贷融资、债券发行、上市、私募股权融资以及信用体系建设等政策的分类整合和效果评估。根据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重点需求以及目前政策缺陷,进一步完善对知识产权质押、商业银行引导和民间资本进入等的支持政策;对部分不符合改革方向和上位政策规定的条款,要及时清理或修改完善。

(二)积极推动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建设

按照国家九部委和市政府联合的23号文要求,以中关村核心区为基础,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由国家科技金融创新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工作。要从系统论的角度看待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应用系统论观点,构建动态的空间布局,充分整合各种资源,最大限度地释放功能区系统的功能,切实发挥功能的导向和龙头作用。具体开发建设工作由属地政府委托相应的融资建设平台来进行。经认定的科技金融机构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在功能区内先行先试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总结和积累经验。特别是要加快中关村西区产业转型调整和空间腾退,充分发挥该地区已有的科技金融要素聚集的优势,充分释放本地区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潜力,尽快出形象、出品牌、出影响力。

(三)优化调整财政资金支持重点

依靠政府各部门掌握的企业信息以及专业机构评审等多种方式,挑选出创新潜力较大、发展前景较好的早期或首次融资的中小科技企业作为扶持重点,采取资本跟进、贷款贴息、无偿补贴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要注重从平台建设、政策扶持、手段采纳等方面,构建政府、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等多方共同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建立支持金融机构参与科技创新的长效激励机制。在支持债权融资上,把扶持重点从给企业贴息,转到金融机构的风险补偿上来,通过设立风险备偿金并逐步扩大其规模,提高风险补贴的针对性。在支持股权融资上,通过整合现有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追加财政资金、追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手段,做大北京股权投资母基金规模,支持母基金与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作。

(三)大力促进股权投资机构发展

进一步完善落实有利于股权投资基金在京注册、发展的便利机制和激励机制,吸引行业经验丰富、行业背景深厚的“一般合伙人”团队。推动社保基金、保险资金、信托资金、捐赠基金、境内外合格机构投资等期限较长的资金积极参与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激活“有限合伙人”庞大资金储备。全力支持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更多私募股权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交易。发展并购市场,拓宽股权投资退出渠道。鼓励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在中关村核心区继续聚集,促进金融机构与股权投资机构开展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银投联贷、并购重组、股权交易等投融资合作,使中关村核心区成为全国创新资本中心。

(四)创新和改进间接融资服务

深化政府与政策性银行的合作,在控制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门槛,稳步扩大统贷业务规模。

鼓励商业银行按照银监会提出的四单原则(即小企业专营机构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财资源、单独进行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进行会计核算)完善特色化的考核管理机制,适当提高对小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探索对未发生道德风险、单笔数额不大、经追索确无法收回的小企业不良贷款的自主核销机制。抓住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机遇,申请先行先试政策,争取民间资本尽快在京开办银行。

借鉴“硅谷银行”模式,设立科技银行或创新创业银行,与风险投资公司密切合作,灵活运用股权与债权,为不同行业不同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和增值服务。

支持依法设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特色担保公司,适当扩大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等专业担保机构的资本规模,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之间通过分保、联保、再担保等方式提高行业承保能力。鼓励中小企业通过联保、互保等抱团方式实现增信。

鼓励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共保保险,利用履约保证保险给企业增信,降低授信风险。保险公司要着重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风险的研究,加大对科技保险新型险种的开发力度,尤其是科技企业对外合作和产品推广应用方面的险种。

(五)抓紧完善科技金融配套服务体系

加快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建立良好市场秩序中的监管作用,整合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的基础信息,强化信用信息的采集与更新,建立和完善科技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渠道,推动统一、完备、全覆盖和一体化的征信平台建设(其中包括将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信用信息纳入征信范围)。规范信用评级机构行为,增强信用评级机构的公信力,推动提高评级报告质量,扩大评级报告应用范围。加强政策引导和信用监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舆论监督等手段,完善信用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入实施“以信用促进企业融资,以融资推动企业发展”的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战略,紧密围绕信用宣传、信用服务和信用管理三大主题,推动企业信用与自主创新、企业信用与科技金融创新、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企业信用与区域合作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创建中关村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评估和处置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属地管理制度,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评估信息服务网络。大力发展专利、信息服务、价值评估、技术评价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培育知识产权质押物流转市场,丰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处置途径。

新的金融科技篇(10)

[关键词]

科技金融;创新型企业;国际经验;启示

培育和发展创新型企业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作用点,是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点,也是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由之路。国内金融服务对创新型企业支持力度不够,缺乏相关的监管机制、相关法律法规,使创新型企业普遍面临融资困境。因此,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进而为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提供足够支持,是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问题。对“科技金融”一词的理解,本文以赵昌文教授(2009)《科技金融》一书中的定义为基准———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型安排,是由科学和技术创新活动提供金融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在银行和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作用研究方面,国内外学者认为,银行和资本市场通过为从事风险和生产率水平较高的创新活动提供保障,来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金融系统选择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并加大对这些项目的信贷资金支持来促进技术创新[2];银行体系在贷款技术、融资工具等方面创新后,能够有效缓解科技创新依赖银行信贷与创投机构普遍惜贷之间的矛盾[3]。资本市场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保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尤其是风险资本市场并以此推动科技创新及其产业化的发展,对于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4]。

在风险投资对科技创新的作用研究方面,大多数学者认为,风险投资家为了获取高额利润,投资于新技术领域,从而出现了金融资本与技术创新的高度耦合,导致技术创新的繁荣和金融资产的几何级增长[5];美国经济中风险投资对技术创新有相当大的实质性影响,而且风险投资在创新中的效率比传统的投资要高得多[6]。在运用实证研究分析科技与金融的相互作用方面,运用回归分析方法,以有风险投资投入的中国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风险投资的介入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风险投资积极地推动了技术创新投入活动[7]。科技金融体系的形成,有助于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前人研究证明,金融资源配置可以提高技术创新效率,扩大创新活动范围,促进经济增长。以上文献为科技金融的研究提供了借鉴和帮助,同时存在以下不足:大多数研究都倾向于简要论述中国科技与金融的结合现状、制约因素和存在问题等,间接提及科技金融活动,并未将科技金融有效地运用在创新型企业中。本文主要分析了科技金融对创新型企业的支持作用,通过总结、借鉴国际经验,使科技金融能有效融合,进而促进中国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一、科技金融与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一)科技金融的发展1.天使投资是科技金融发展的主要模式。在美国,多数创新型企业均依靠天使投资起步,截至2013年,美国的天使投资人约258000人,年均天使投资金额约200亿美元,单个投资人的单笔规模为1万~10万美元,每年可获得天使投资的创新型企业有60000家,其中80%是早期或种子期投资。天使投资为企业的早期发展奠定了基础,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在企业成长初期投资的绝大多数是天使投资人,天使投资是科技金融发展的主要模式。为了分散投资风险,天使投资交易模式由多位投资人共同参与逐渐转变为天使组成联盟投资模式,天使投资者聚集在一起,交流经验,吸引了大量企业家,进行筛选,只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才能接触到天使投资。日本通过“天使税制”对投资于风险企业(类似我国的创新型企业)的天使投资人给予税收优惠,用以激励民间资本对风险企业进行天使投资。2.创业风险投资(VC)是科技金融发展的原动力。创业风险投资是发达国家的主要投资模式。由于政府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发达国家的高科技产业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得以发展,这种极具创新力的资本运作方式,增强了各国的经济实力。美国是VC的发源地,也是风险投资业最为发达的国家,2012年,美国风险投资交易额283亿美元,交易数量3267起,交易额比2011年下降7.5%,但交易量增长了7%,这主要得益于种子期风险投资活动,这类企业往往是创新型企业,常会遭遇担保难、抵押难、贷款难的问题,VC解决了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企业在种子期、初创期的融资困难,激发银行、创投机构将更多资本投入种子期企业,更好地培育了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为科技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原动力。3.科技保险是科技金融发展的保障。科技保险由中国首创,美国、日本等保险业较发达的国家虽有类似险种,但并没有真正提出发展科技保险。科技保险通过政府引导和补贴,运用金融工具服务于科技型企业。科技保险是我国科技金融发展中重要的探索性环节,自2007年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国共设置了12个科技保险试点城市,主要涵盖北京、上海、重庆等城市和高新区。华泰财险、平安寿险、人保财险、中国信保4家保险公司针对科技企业融资困难、研发投入大等特殊风险特征,专门研发了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险、关键研发设备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小额贷款保证险等15个险种,更好地满足了科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保障需求。科技保险保障、分散化解风险的作用,能激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促进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有效引导更多银行资金流入,有助于优化创新的融资环境。

(二)创新型企业的金融需求特征1.创新型企业的界定标准。创新型企业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具备良好创新管理和文化,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市场竞争优势和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对创新型企业的界定有不同的衡量标准,从纵向看,经历了从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型中小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到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动态发展阶段;从横向看,美国、日本和韩国对创新型企业的定义和内涵理解有同有异,可作为开发中国创新型企业概念的基础[8](见表1)。2.创新型企业的生命周期及金融需求。根据企业发展理论,将创新型企业划分为四个阶段:种子阶段、起步阶段、成长阶段、成熟阶段。每个发展阶段,企业的规模、不确定性、金融需求、收入都明显不同(见表2)。围绕科技金融而出现的多层次金融体系、多样化产品供给、多元化融资服务不断丰富,成为创新型企业与科技金融良性互动的重要领域。根据融资方式不同,金融体系对创新型企业的资金支持有两种方式: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融资模式的选择对企业的融资规模、参与阶段等的影响不同。整体来看,资本市场中的风险投资适用于创新型企业的初创期,融资规模较小;股票市场适用于中小规模的创新型企业;商业银行适用于较大规模的创新型企业。

(三)科技金融未能有效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的原因1.银行理念和制度的约束。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创新型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业的有力支持。目前,中国的金融结构还是以间接融资和银行体系为主,由于银行自身理念、风险承受能力的限制,对需要金融服务的创新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受限;银行缺少发现和培育创新型企业的主动性;创新型企业的核心技术较难评估,科研成果的风险性大,可用于抵押的有形资产少,使银行信贷管理与制度安排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此外,创新型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资信程度低、可抵押物状况差、死亡率高等问题,银行信贷支持不足成为严重制约创新型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2.资本市场的层次发展不够完善。创新型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是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但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尚未建立。(1)债券市场发展不足。债券市场对企业的安全性要求较高,能够在债券市场上发债的主体大多是成熟行业的大型企业,创新型企业多以中小企业为主,很少企业能够符合公开发行债券的要求。(2)中小板市场匹配性低。中小企业板块只起到了将符合发行条件的、规模较小的企业集中起来的作用,而没有为这些企业提供直接的融资机会。(3)创业板市场发展有限。我国的创业板市场刚刚起步,尚不成熟,其发展还需进一步的探究。3.科技保险发展相对滞后。近几年,科技保险虽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也存在以下问题:(1)科技保险险种开发不足。目前市场上已开发出的险种,还远不能满足创新型企业多样化的需求,保险公司不能有效提供针对性强的险种,科技保险在我国仍处于试点阶段,保险公司没有足够的承包经验,也不能准确计算科技风险发生概率和保费标准等。(2)科技保险人才匮乏。科技保险需要掌握科技创新与保险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但目前的保险人才基本只具备保险类专业知识,科技创新知识相对匮乏。(3)政府对科技保险的支持力度不足。科技保险的试点工作由政府主导,但政府与保险公司尚未形成有效的协作交流机制,试点地区虽已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但真正落实的少,存在补贴政策不稳定、补贴资金不能完全到位等问题。

二、科技金融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和中国实践

(一)国际经验1.商业银行与VC深度融合的典范--美国硅谷银行。(1)发达的风险投资体系。美国是市场主导型国家,是商业银行与风险投资高度融合的典范。美国风险资本热衷于投资科技创新企业,风险投资有力的支持了美国创新型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与生产,被誉为美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孵化器”[9],与VC合作,是硅谷银行发展的关键点。(2)完善的信贷担保体系。美国有3个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是全国性的信用担保体系。由小企业管理局及其在各地的96个办公室直接操作。二是区域性的专业担保体系。由地方政府操作,依据各州情况不同而各有特色。三是社区性的担保体系[10]。(3)高科技创业公司。硅谷银行的特别之处在于,没有营业柜台,不接受个人储蓄业务,只“铆牢”高科技创业公司,半数以上的美国创业公司都获得过硅谷银行的贷款。2.政府主导型科技金融模式———日本政策金融公库。在推动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中,美国模式是以资本市场为主,商业银行为辅,日本模式是以银行为主,逐步发展资本市场的金融体系。日本的“银行导向型”模式,是世界的典型代表。(1)政府支持。一方面,政府对创新型企业实行减免税收、提供长期贷款、发放补助金等政策,并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指导和支持;另一方面,日本中央银行利用居民储蓄率高的条件,掌握大量资金,对商业银行进行窗口指导,调节商业银行的放款额度与投资方向,间接有力地支持创新型企业的发展。(2)主银行制。日本的银行体系由中央银行、政策性金融机构、民间金融组织等组成。日本的商业银行中,都市银行为创新型的大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地方银行和第二地方银行为创新型的中小企业服务。日本成立了大型金融公司,这些金融持股公司资产实力雄厚,集团分散风险能力强,金融持股公司又成立了创业投资子公司,也同时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3)创业投资。1991年,日本模仿美国Nasdaq引入了Dasdaq市场,为创新型的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二)中国实践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在政府的引导下,我国创新型企业也不断进步,涌现出了一批批各具特色的科技园区,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2年8月,由浦发银行和美国硅谷银行合资建立的国内首家独立法人科技银行--浦发硅谷银行登陆上海杨浦。1.中关村自主创新的示范作用。(1)银行信贷专营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北京银行、中国银行等14家商业银行专门设立了为科技创新企业服务的特色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设立了科技金融处;交通银行联合创业投资机构推出“投贷一体化合作项目”,建立了银行与创业投资机构在客户联动服务、优先授信支持和产品研发等领域的合作机制;推出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开展了科技小额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天使投资、代办股份转让、信用保险等创新型科技金融业务。(2)政府设立“代偿资金”发挥介入和引导作用。中关村管委会设立了“代偿资金”,政府发挥引导作用,吸引金融机构与政府共同为创新型企业融资做担保。政府向银行方与担保公司承诺,若出现代偿,政府负担50%,担保公司负担50%,政府承诺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再给予担保公司担保补贴。银行由于政府承诺加上担保公司的担保,基本无风险,也愿意合作。政府的介入和引导,有效地解决了创新型企业贷款难的关键问题。2.硅谷银行登陆上海的助推作用。(1)“1+4”创新的合作方式“:1”代表硅谷银行在杨浦的创智天地设立中国代表处,“4”包括共同组建4家机构:引导基金管理公司、中早期基金、小额科技贷款公司、股权估值公司[11]。(2)“理事会+基金管理公司”专业的运作模式。杨浦区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委托SVB金融集团管理进行专业化管理的方式,共同筑造了一个以出资、管理、监管“三方共赢”的风险投资系统。同时,借鉴“职业专家管理”的经验,将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作用联合互动,增加了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透明度,提高了企业的抵御风险能力,发挥了引导基金杠杆的放大效应,从而为创业投资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科技金融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的中国策略

国际科技金融发展的成功经验为我国提供了很多可借鉴之处,但任何一种有效的科技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是一定历史条件与制度环境的产物,不能一味盲目地效仿他国的金融支持体系,应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体系。根据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科技金融的现实情况,得到如下启示。

(一)注重资源集聚整合,构建上市融资服务平台1.扩大创新型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试点规模。创新型企业规模小、资信评级低,一般很难满足发债的条件。为缓解创新型企业融资难题,可将联系紧密的创新型企业整合为一个整体,集体成员相互监督,开展集合债券模式。各创新型企业捆绑发债,既能高效筹集资金,也能降低融资成本,同时政府为了支持创新型企业集合发债融资,简化了审核程序,鼓励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创新型企业创业基地。集合债券模式重点在于,金融机构要合理创新集合类融资产品(集合信托、集合票据等)。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健全和完善创新型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和违约风险控制体系等,防范集合债可能引发的各类风险。2.推进创业板和“新三板”市场发展。创业板与“新三板”的推出,有效地助推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大了对创新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创业板市场重点支持具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上市,具有上市门槛相对较低,信息披露监管严格,市场风险高于主板市场等特点;“新三板”为更多的高科技成长型企业提供了股份流动的机会,为私募基金提供了资本退出新方式。目前创业板的发展时间和空间有限,尚不成熟。因此,创业板必须改革其新股发行审批制度,尽量减少行政干预,逐步实现注册制;并且要加快创业板市场制度创新与产品创新,建立退市机制,退市责任人共同承担退市补偿责任。

(二)强化科技金融服务功能,创新企业融资模式1.完善创新型企业专营机构。借鉴美国硅谷银行的发展模式,设立和完善专门为创新型企业服务的银行,即科技银行。银行通过设立中小企业专营机构,推出创新型的金融产品,缓解创新型企业融资难题。但是科技银行面临高风险、创新型企业融资过程复杂、频率高等问题,我国风险投资市场尚不健全,因此,应结合我国实际,完善创新型企业专营机构。首先商业银行应筛选品质优良的风险投资机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合作伙伴;其次政府应建立和完善风险补偿基金,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科技投资力度,通过银行贴息补助、税收减免等形式,在鼓励银行业为创新型企业提供贷款的同时降低银行风险,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2.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在市场上竞争力较强,但缺乏可用于担保、抵押贷款的固定资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商业银行为缓解创新型企业“融资难”问题而创新的业务,为创新型企业办理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可以有效缓解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难题。实践中,因知识产权在价值评估、知识产权变现、风险控制等方面技术不足,需要由政府引导,科技部门承担,成立权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保证评估的专业性。3.开展集合保理融资业务。银行集合保理融资是将多家创新型企业的应收账款批量打包,创新型企业把出售产品和服务形成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为应收账款进行担保,并专业管理,应收账款集合保理出售给政府平台公司,由银行向政府平台公司提供贷款,创新型企业获得融资。风险发生时,由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代替偿还。集合保理提高了资金使用率,减少了审批程序,降低了单个企业的融资成本。4.发展天使投资。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发展天使投资。天使投资于初创项目,具准入门槛低、投资规模小等特征,投资方参股不控股、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我国的天使投资起步晚,发展慢,国家在立法层面缺乏对天使投资的界定。因此,应在政府的引导下,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正确认识天使投资;发展天使投资团队,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完善风险预防机制,拓宽天使投资退出渠道。

(三)加快科技金融创新步伐,健全人才资源管理体制1.深化科技保险发展。科技保险始于中国,在这方面没有其他国家的经验可以借鉴。因此,我们应根据自身要求,开展科技保险试点工作,慢慢总结经验,首先,逐步扩大科技保险的保险标的范围,增加标的种类,保障售后服务;其次,创新更加灵活的科技风险定价方式,成立专业的风险评估小组;增加科技保险试点的数量,丰富科技保险产品数量,使试点向常态化发展;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实施科技保险财税支持政策。2.加强科技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将创新能力、技术能力、国内外市场拓展等能力与金融知识结合使用的综合性人才,建立健全培养各类人才的激励机制,出台吸引专业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聚集高端人才、急需人才,健全完善各类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体制。鼓励研究机构与学校交流合作,设立实验机构、技术交流平台与数据库,吸引教授协助创新型企业研发新技术。一方面,可以加深学校师生专业技术研究能力,促使科研成果更接近产业需求;另一方面,搭建产学研技术交流平台,可以培育市场所需的高科技人才,协助开拓产品市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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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田云.农业科技金融理论体系构建研究[D].2013:1-75.

[3]郭非寒.科技金融对产业技术创新影响的研究———以高技术产业为例[D].201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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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黄德春,陈银国,张长征.科技型企业成长支撑视角下科技金融发展指数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3(20):108-112.

[6]戴学来,董正英.风险投资与技术创新效率比较[J].科技导报,2003(3):42-44.

[7]王玉荣,李军.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影响的实证研究———基于中小企业板的经验数据[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2):47-52.

[8]周松兰.国外创新型中小企业界定理论综述[J].工业技术经济,2008(03):42-45.

[9]张靖霞.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机理分析及体系构建[J].改革与战略,2012(7):60-63.

新的金融科技篇(11)

1农业科技创新的财政金融支持现状分析

 

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现代农业的根本出路,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杜会性,因此,财政在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方面大有可为。近年来,中央财政逐步加大农业科技投入,2012年安排农业科研、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体系建设等资金248.4亿元,比上年增长28.4%,其中,专门安排26亿元支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将实施范围覆盖到全国所有农业县(市、区、场)。各地财政部门也不断加大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力度,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了重要支撑。如,山西省财政不断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进一步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截至2013年6月底,已下达农业科技创新资金3960万元,占全年预算计划的78°%,支持56个项目为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自2010年起,山东省财政设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资金,现已累计投入1.1亿元,争取中央投入3.31亿元(其中2013年省财政投入5000万元,争取中央投入6500万元),支持建立了34个部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9个省级技术体系创新团队。

 

经过多年的发展,金融组织体系曰趋完善,具备了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实力。金融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既是农业科技发展的需要,也是银行自身发展、提高竞争力的需要,各级金融部门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信货支农力度持续加大,农业科技货款稳步增长;信货结构不断调整和优化,积极拓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货款领域,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科技企业的信货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农村金融科技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环境和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步伐,为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围绕科技创新的特点不断丰富特色金融产品,满足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新需求;积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积极利用证券市场进行融资;发展风险投资,支持农业科技企业的发展。

 

2财政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2.1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相对量不足,农业投资强度偏低

 

农业科技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杜会性,必然要求财政资金在农业科技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各级财政部门把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放在了突出位置,加大了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了较有力的保障。但是,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的绝对量虽然逐步增加,相对量仍然不足,农业科研政府投入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重即农业投资强度偏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研究表明,当一个国家农业科研投资占农业产值比重大于2%时,该国农业科技才会出现原始创新,农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才可能协调发展。我国农业投资强度远低于该投入水平,尤其是地方财政可支配的资金不多,民生工程建设等其他方面的支出压力又比较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相对就显得力不从心,资金到位相对较低。

 

2.2财政对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补贴很少,降低了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意愿

 

由于农业科技创新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而且在创新的每个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同时还要应对可能出现的自然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种风险,因此,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需求不仅规模大,而且占用时间长,具有较高的风险,一旦创新失败,就无法偿还资金。而金融机构的逐利性、安全性的特点使得其不愿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融资支持,金融机构惜货现象比较严重,从而使得一些发展前景好的农业产业项目和新技术推广项目由于缺乏资金难以具体实施。而我国财政资金对于金融机构的这种活动的补贴很少,不能很好地激发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忌愿不高。

 

2.3金融产品的供给与实际需求不相匹配

 

2.3.1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品种少

 

目前,虽然部分金融机构把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作为了信货扶持的重点,但是由于农业科技创新的周期比较长、风险比较高、收益不确定,往往很难得到充足金融资本的支持,大多数金融机构也没有建立相应的信货管理制度或者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特点开发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主要是提供货款,而且所提供的货款品种单一化。同时,这些货款还需要提供以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为主的抵押物,使得许多承货主体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物,知识产权质押货款、农产品抵押货款等与农业科技创新相关的贷款很难获得金融机构支持。

 

2.3.2金融产品的期限与实际需求不匹配

 

农业科技创新的周期一般比较长,如一般情况下一个农业新品种从研发到广泛推广需要大约7年左右的时间,但是现有的金融产品多是短期小额的流动资金贷款,或者是针对大项目的长期货款,与农业科技创新周期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几乎没有。再加上银行货款程序复杂,货款条件严格,许多承货主体满足不了银行的条件,很难获得银行的融资。

 

2.4农业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狭窄

 

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目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国家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也逐步增加。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是仍然不足,政策性金融的货款门槛相对比较高,商业性金融货款条件严格,而且发放货款时有着明显的倾向,倾向于农业龙头企业,证券市场有着严格的审批制度,创业板和中小板主要支持科技含量高的农业企业,国内上市的农业企业数量较少,而且这些上市企业缺乏投资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农业保险品种还不丰富,风险投资发展缓慢,投资主体单1,这些都使得农业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狭窄,融资困难。

 

2.5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缺位

 

农业科技创新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创新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这削弱了投资主体对农业科技创新进行投资的积极性,使得农业科技创新在—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农业科技创新的这种高风险需要有良好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来防范和化解。但是,目前我国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缺位,无法分散风险。—是能够转移分散风险的保险的作用未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覆盖面窄,险种少,同时由于存在补偿范围认定难、农民参保意识薄弱等问题,农业保险发展缓慢。农业科技创新保险存在更高的风险、更大的不确定性,开展业务也更艰难,一旦出现风险,金融机构只能自己买单。二是担保体系建设还不完善。担保能够起到放大资金的作用,但是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担保体系还不完善,担保机构承担风险过大,资金规模过小,财政支持不到位,都使得担保体系不能满足农业科技创新过程中对担保的要求。

 

3农业科技创新的财政金融支持建议

 

3.1加大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充分发挥财政的引导和资金撬动作用

 

纵观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农业科技创新都离不开财政的鼎力支持。因此,为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我们需要不断加大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并且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但是,增加财政投入并不是把资金投入所有农业科技创新环节和领域,财政应重点支持基础研究领域,中央财政在加大对基础研究支持力度的基础上,以资金配套等多种形式引导和带动地方财政加大支持力度,改变地方财政由于注重短期经济效益而对基础研究投入不足的局面。同时,要充分调动企业、个人等杜会力量投入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杜会资金对农业科技的投入。

 

例如,可以通过无偿资助、财政贴息、创业投资引导、以奖代补、经营参股、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吸引杜会资金的注入,使农业科技资金投入渠道多元化。此外,通过对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不同的扶持,充分发挥财政的引导和资金撬动作用,探索财政资金的金融化运作方式。一方面财政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降低农业科技企业的风险,增强其融资能力,提高农业科技企业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另一方面财政通过对扶持农业科技企业的金融机构进行贴息、给予税收优惠、补偿其为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所造成损失等方式激发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意愿,从而使财政资金更大范围的发挥作用。

 

3.2创新金融产品和模式,满足农业科技创新的需求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金融机构要优化农业科技货款的审货程序,提高货款审批效率。同时,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农业科技创新对不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一是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品种。扶持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必须把自身的特点和农业科技创新对产品的需求结合起来,设计出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特征的产品品种。

 

例如,针对农业科技创新周期比较长的特点,设计出与农业科技创新在时间上相匹配的货款品种;针对农业科技企业一般抵押物比较少的特点,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扩大抵押物或质押物的范围,探索以农业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股权、应收账款等抵押或质押进行货款的信货产品;对一些信用等级较高、有还货能力的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信用货款。二是适当放宽对农业科技创新的信货限制,如对货款对象资产规模的要求、抵押物的要求等等。三是探索实践多种货款模式,如对于规模比较大的货款,可以联合几家银行通过银团货款提供支持;对于一些中小企业,可以用企业联保货款、企业互保贷款等方式;针对处于供应链上下游的农业科技企业,可以发放供应链融资贷款;探索开发"银行+保险+担保"、"银行+保险+财政补贴〃等多种货款模式,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增信融资。在不断开发新的货款模式、金融产品的同时,要注意对这些模式和产品的推广进而推动金融资本与农业科技创新的融合,满足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需求。

 

3.3拓宽农业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一是政策性金融要加大支持力度,扩大支持范围。政策性金融应该主要支持农业科技研究及基础农业科技发展等相关的项目,这些项目一般属于国家优先发展领域、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较高的杜会价值,但是由于建设周期长,财务风险高,商业性金融一般不愿意介入,需要政策性金融的大力支持。政策性金融要扩大所支持的项目范围,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降低货款门槛、简化货款程序,满足承货主体的资金需求。二是商业性金融要适当涉农货款风险容忍度,允许货款利率在一定范围内浮动,不断创新信货品种,加大对农业科技企业等承货主体的信货支持力度。三是通过财政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和商业资本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四是支持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竞争力强、运作规范、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农业科技企业通过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并且对已上市农业科技企业,采取各种方式鼓励他们做大做强。五是完善风险投资体系,扩大风险投资规模,通过政策优惠鼓励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农业科技创新,增加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