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经营类别大全11篇

时间:2023-06-27 15:53:50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商标的经营类别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商标的经营类别

篇(1)

商标权转让方: (甲方)

商标权受让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1、核定使用商品类别:第[ ]类。

2、具体商品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

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 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配方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生产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还应提供配方说明书、配料表、投料时间表,购买原辅料的客户名单。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双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双方提供的相关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共 万元;

2.付款方式、时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同时归还商标权。

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合同签订地点:

转让方: 受让方: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9、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负责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2)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合伙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③合伙协议。

(3)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签约人身份证;②承包合同。

(4)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经营者的身份证;

②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5)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篇(2)

个人注册商标需要的条件是:

1、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应该是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或农村承包经营户、或其他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2、商标的构成要素要符合规定,即由商标法规定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元素单一或组合组成。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来源:文章屋网 )

篇(3)

    (2)商标注册的申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填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改变文字、图形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3)申请在先与使用在先的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以公告。

    (4)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的原则: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国家对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上是否使用注册商标不作强制性规定,由当事人根据需要决定使用的商标是否申请注册。强制注册原则是指国家以生产经营者所使用的商标,作必须依法注册的强制性规定,生产经营者就商标使用是否注册没有选择的权利,例如烟草、药材、药品属依法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未经注册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5)商标注册的核准登记: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无异议或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始予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篇(4)

商标权受让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1、核定使用商品类别:第[ ]类。

2、具体商品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

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

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配方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生产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还应提供配方说明书、配料表、投料时间表,购买原辅料的客户名单。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双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双方提供的相关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共 万元;

2.付款方式、时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同时归还商标权。

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合同签订地点:

转让方:

受让方: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篇(5)

一、转让注册商标名称及类别: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甲方(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注册商标的唯一权利人。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后,且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将该注册商标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________万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3.付款时间: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篇(6)

一、转让注册商标名称及类别: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甲方(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注册商标的唯一权利人。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后,且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将该注册商标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________万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3.付款时间: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篇(7)

中央一直在倡导企业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创立中华民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世界名牌。而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企业诚信经营,提高产品质量,实施技术创新,从而不断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但仅仅是企业自身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目前尽管《商标法》已经有驰名商标的相关规定,但在保护力度和措施上仍需要进一步加强。为此,就加强驰名商标保护、修改完善《商标法》提出以下建议。

一、国内企业的驰名商标正在遭遇跨类抢注行为的不断侵蚀。由于我国商标注册的商品分类很细,有几十个类别,一千多个小类,数万种商品,企业不可能花费高额的费用将其驰名商标在每个类别、每种商品一一申请注册(即便这样做了,还会面临《商标法》所规定的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的风险)。这样的分类制度,就造成了很多企业和个人在与驰名商标所在类别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上抢注与驰名商标完全相同的商标。就像“娃哈哈”早已是食品饮料商品上的驰名商标,不仅在国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在国际上也有较大的影响力,但我们现在还在不断遇到有人在化工、机械、电器等商品上抢注“娃哈哈”商标。这种商标抢注行为如果不予以及时制止,今后市场上就会出现几个甚至几十个冠以“娃哈哈”品牌的企业,而普通消费者却无法分清究竟哪个是真正的“娃哈哈”。更为严重的是,一旦这些挂着“娃哈哈”牌子的企业进入市场发生质量问题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真正的驰名商标企业就可能蒙受不白之冤,其艰苦创立起来的商标声誉可能被毁于一旦。因此,建议国家选择一些具有很高知名度并且有希望发展成为世界名牌的商标予以全类别的保护,不准其他企业和个人在任何类别上注册与驰名商标相类似的商标。

二、驰名商标本身就是企业通过诚信经营提供品质优良的商品和服务,由此取得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和消费者美誉度的品牌。对于符合这样条件的品牌,就属于驰名商标就可以给予认定和保护。《商标法》规定企业遇到商标侵权、假冒等问题可以去认定驰名商标从而获得保护本身亦有一定的道理,但不应将驰名商标的认定仅限于这样的途径。为了更好地鼓励企业创立品牌,我们对于具有市场知名度并且国内消费者认可的品牌应及时、主动认定其为驰名商标或者著名商标,以促进其发展,鼓励其创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名牌。

三、要允许和鼓励驰名商标企业对经过合法认定的“驰名商标”进行广告宣传。不仅要通过宣传扩大其品牌的影响力,还要通过宣传达到权利公示的效果,让全社会都知道其为驰名商标,并予以保护。

我们相信,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创立真正的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民族品牌。

篇(8)

商标注册申请则需明列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注册商标可以是任何能够将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等。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享有专有权,商标权可以依法转让和许可。

商标是生产者或经营者在生产、加工、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上所作的一种特殊标记,其功能是证明商品或服务的特定身份,以与其他商品或服务相区别。企业名称是市场主体拥有的、附载人格特征和商品信誉的称谓标记,其功能是区别不同市场主体,具有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双重属性。

目前企业名称和商标注册均属于工商系统管理,但分属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两部门各自拥有数据库,并不共享数据。也正是由于企业名称核准并不审查是否侵犯他人在先的注册商标权,而注册商标核准也不审查是否侵害他人在先的企业名称权,这就造成了企业名称权和商标保护的现实冲突。实践中,因为商标权人认为在后企业名称权人恶意注册与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字号用于企业名称中,或者企业名称权人认为在后商标权人恶意注册与企业名称字号相同的商标用于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务而引起了大量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

企业名称权和注册商标专有权的冲突,主要是发生于企业名称与注册商标类别同行业,且企业名称字号与商标中文标识相同的情形。而冲突原因,除了无恶意的偶然行为外,通常出于恶意“傍名牌”、“傍名企”心理,以及恶意抢注行为。典型案例就有“克莉丝汀”案、“尚宏”案等。冲突往往混淆商品或服务来源,从而误导消费者、造成侵权者的不当得利,给在先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损失和贬损商誉的后果。

篇(9)

商标对于商品的辨识度来说,是一种稀缺的资源。市场上某些商家会搭乘商标的“便车”,进行不正当的竞争,但是从市场发展的角度来说,对于非主观原因的商标共存,知识产权法律应该构建一个合理合法的体系来对商标共存形成约束。构建商标共存制度,对完善我国商标侵权的判定和预防、化解商标纠纷,有着关乎市场繁荣的重要意义。

一、商标共存的特点

那么,本文讨论的商标共存,主要是共存的商标存在以下特点:1.不同的经营者;2.商标相同或者相似;3.使用在同类或相似产品上。例如步步高电器和步步高超市,属于不同类别的商标,也就不在此讨论范围之内。

二、构建我国商标共存制度的对策

首先,商标共存有利于为不同的竞争者提供相同的竞争权利。法律的构建是为了规范社会活动,公正是其存在的主要目的。商标的价值体现在市场中,只有投入市场之后商标才能产生价值,累积价值。因此,对于商业使用的商标,受到法律的保o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条件。随着民众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钻法律空子抢注商标的案件也是屡见不鲜。商标的使用人在商标累积价值后,被他人抢注商标,还被告侵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商标的共存制度,可以对市场的公平竞争产生良好的促进作用,保障商标价值归商标创造人所有。

其次,商标共存制度是法律对市场秩序价值追求。法律主要是保护商标人的使用权利,更是要维持市场的交易秩序。例如对于允许“球”商标的共存,看似对其他商标持有人的产权保护是不合理的,但是对于维护交易的安全性,市场主体的一致性和连贯性,法律必须保护保护这种制度设计看起来不合理却又发挥现实作用的制度。从商标使用制度上来说,尽管商标的使用会存在一个先使用人,根据“先占原则”,应当受到合法的保护。但是,如果后来的商标使用人是善意的,没有窃取先使用人的商誉,是通过自己的投资来培养消费人群的,那么商标法应该给予他共存的权利。如果法律只是一味的强调先来后到的顺序,而武断的剥夺了后来者对商标的使用权利,就打破了不同消费者对不同经营主体认同而产生的“经营商――消费者”的交易秩序,对于市场的培养是不利的。

目前我国的商标法缺少的就是商标共存的理念与思维。

遵循保护注册商标的原则,对先使用而未注册的商标是不利于商标实际价值的保护的。商标法对于侵权的定义是:商标的使用人未经过商标注册人的允许,在同类或者相近产品中使用了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先使用但是未注册的商标,在法律上是没有办法禁止其他人对该商标进行注册的和使用的。但是从市场的合理性上说,先使用未注册的商标具有正当性,其使用是不应该受到后注册相抵触商标在法律上的否定;另外,若是相抵触后注册的商标,是善意的,通过诚信经营取得了自己的市场,获取了商标价值,那后注册的商标也是具有正当性的。对于商标识别而获得的正当性,是应该受到商标共存制度保护的。

商标的共存主要是建立在混淆的理论上,区别混淆可能性的近似商标是理应是可以共存的。1999年的“鳄鱼”商标法案更是开创了一条新的裁判原则:“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意义上的商标近似应当是指混淆性近似,即足以造成市场混淆的近似”。这个裁判规则等同于认可了商标共存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混淆原则是商标侵权和商标共存的基本原则。

若需要完善商标共存法律,首先我们需要引入商标先用权。商标先用权的判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在他人商标注册之前,已经在相同或者相似商品上持续使用了一段时间;2.商标在一定范围内为消费者所熟知;3.先用人对商标的使用是善意的,无不正当竞争之嫌。先用人对商标的使用需要保持在原有范围内,不得扩大商品的使用类别或者地域范围,也不得转让和许可他人使用。为了避免商标混淆的问题,商标注册人可以要求商标先用人在其上表示添加一定的标识,用以区别。

其次我们需要完善商标撤销制度。商标法中明确规定了商标撤销的法定期限,对于过了期限的商标,先注册商标的人不得在申请撤销后再注册相同或者相似得注册商标,后注册人注册的商标对前注册人不构成侵权。同时,不论先注册人和后注册人,都应该积极的避免和对方的商标产生混淆。相关部门也应该积极督促注册人区别商标的注册。

三、结语

总之,法律视角下构建我国商标的共存制度,明确商标共存的审核,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平衡商标使用者的利益,维护竞争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张玉敏. 论使用在商标制度构建中的作用――写在商标法第三次修改之际[J]. 知识产权. 2011(09).

篇(10)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注册商标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商标曾与××××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知××××。

七、注册商标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注册商标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九、注册商标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注册商标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注册商标转让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注册商标。

十、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___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注册商标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各单。

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漏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注册商标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____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访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3.其他……

十七、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章) 受让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商标转让合同范文二商标权转让方:

(甲方)

商标权受让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1、核定使用商品类别:第[ ]类。

2、具体商品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

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 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配方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生产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还应提供配方说明书、配料表、投料时间表,购买原辅料的客户名单。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双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双方提供的相关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共 万元;

2.付款方式、时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同时归还商标权。

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合同签订地点:

转让方:

受让方: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商标转让合同范文三转让方:

受让方:

经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__

二、商标图样:____。

三、商标注册号: ;国别: 中国 。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20xx 年 7月 13日前半年内续展。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第25类 具体商品:1、服装2、领带3、T恤4、帽5、衬衫6、鞋 商品截止

六、转让方的保证

1.转让方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

2.转让方保证在国际分类第 25 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 25 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转让方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3.转让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将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该权利或与其类似的商标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内的任何权益,且上述所有权利均将由受让方行使。

4.转让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方或受让方的人。

5.如果该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转让方应退回已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中国 。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受让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 无偿转让 。

2.付款方式:_______无_________。

3.付款时间:________无_________。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声明及保证

转让方:

1.转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转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转让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转让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转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让方:

1.受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让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受让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七、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5_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30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九、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中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2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二十一、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2__年,本合同正本一式__2_份,双方各执__1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1__份,送_商标局_留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篇(1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注册商标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商标曾与××××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

效之日起,原与××××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

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知××××。

七、注册商标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注册商标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九、注册商标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注册商标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注册商标转让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

年___月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注册商标。

十、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___

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注册商标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

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

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各单。

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漏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注册商标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____万元;

2.付款方式:



3.付款时间: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

不得从事其他与访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

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

受让方解除合同;

3.其他……

十七、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

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章) 受让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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