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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收支审计的意义大全11篇

时间:2023-07-14 16:34:05

财务收支审计的意义

财务收支审计的意义篇(1)

修订后的《审计法》第三十一条增加了审计机关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的权限;同时,第三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

增加这两项权限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目前被审计单位普遍采用电子数据管理系统处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数据,利用电子数据进行审计,是审计工作适应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第二,电子数据和相关计算机技术文档在本质上属于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资料;第三,电子数据管理系统是否安全可靠,直接涉及到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数据的真实和完整;第四,《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审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已经授权审计机关检查电子数据及其管理系统;第五,国外审计机关普遍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电子数据及其管理系统。

审计机关在行使这项权限时,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被审计单位必须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提供电子数据和计算机技术文档等资料,可以在实施审计时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也可以在非审计时要求被审计单位定期提供。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电子数据必须符合财务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国家标准或者审计机关要求的格式。

第二,审计机关检查被审计单位的电子数据管理系统并不仅仅局限于财务会计核算系统。有的财务会计核算功能嵌入在其他系统之中;有的财务会计核算系统和其他系统紧密整合在一个大的系统之中,相互调用数据;有的财务会计核算系统的基础数据是由业务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审计机关有权检查所有可能影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而不管这个系统的名称是什么。

第三,审计机关在检查电子数据管理系统时,应充分关注该系统是否存在违反财务会计规定的逻辑错误,是否能够防范非法修改数据,还应该充分关注该系统是否故意为被审计单位预留了“舞弊”功能。使用功能强大的审计软件可以导入被审计单位的原始数据,重新计算,生成报表,将二者产生的最终报表进行比较,就能发现被审计单位电子数据管理系统存在的大部分问题。

第四,审计机关在检查电子数据管理系统时,要确保该系统的安全,并严格保密。要检查电子数据管理系统,审计人员需要使用较高权限的用户身份进入该系统,任何一个误操作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审计人员一般不要在实时运行的系统上进行检查,而应该建立起备份系统或者测试系统进行检查。如果确实需要在实时运行的系统上检查,审计人员不能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得向该系统中写入或改写任何信息。审计机关在检查电子数据管理系统时,可能涉及到财务数据、业务数据、数据结构、软件程序等内容,必须严格遵守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手续,并严格保密。

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和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的公款

修订后的《审计法》第三十三条增加第二款规定:“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增加第三款规定:“审计机关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赋予审计机关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的权限,这是吸收《审计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的,对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进行监督,既是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又是审计机关履行审计职责的必需手段。

赋予审计机关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以下简称公款私存的账户)的权限,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被审计单位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储在金融机构,其背后往往隐藏着挪用公款等严重违法犯罪问题;第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执法几个问题的通知》已经授权审计机关查询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第三,按照现行规定,监察机关、银行业监管机构和证券监管机构都享有查询个人存款的权限;第四,部分外国审计机关有权查询个人存款。

审计机关行使这两项查询权,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审计机关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不仅包括正在使用的账户,还包括审计期间内曾用过的账户;不仅包括交易频繁的账户,还包括长期不发生交易的账户;不仅包括银行账户,还包括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审计机关不仅有权查询账户余额,而且有权查询开户日期、开户经办人、预留印鉴、销户日期、交易记录、交易对方账号、交易对方账户名称等信息。

第二,为了防止审计机关滥用查询权侵犯公民隐私,审计机关必须首先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才可以查询该存款。目前对此还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审计机关如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将单位公款转入个人存款账户,从个人存款账户中频繁支付应由单位公款支付的款项,或者将个人存折存放在单位财务部门保险柜内等情形且无合法理由,可以视为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第三,审计机关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和公款私存的账户时,应该执行严格的程序。查询被审计单位账户,必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正职或副职)签发的查询通知书;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账户,必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正职)签发的查询通知书,此外,审计人员查询金融账户还应持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应当提供金融机构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审计机关在查询时,可以抄录、复印或者拍照,但不得将原件借走。

第四,审计机关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和公款私存的账户,负有保密义务。特别是在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账户时,该账户可能同时包含个人储蓄存款,审计机关通过查询该账户就获得了包括个人储蓄存款信息在内的所有资料信息。对于与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无关的个人储蓄存款信息,审计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秘密,不得披露,也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修订后的《审计法》第五十二条增加了审计人员泄露所知悉的秘密的责任追究内容。

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修订后的《审计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或者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的行为,审计机关“有权予以制止;必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对其中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增加这项权限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封存有关资料和资产,是审计机关查清事实,顺利取证,维护国家利益的有效手段;第二,原《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已经赋予了审计机关封存有关资料权限;第三,由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改为审计机关直接封存有关资产,有利于分清责任,提高效率;第四,国外审计机关通常享有类似权限。

审计机关行使上述封存权,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的行为,首先应予以制止,只有在制止无效,并充分考虑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前提下,才能采取封存有关资料和违规资产的强制措施,但对其中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财务收支审计的意义篇(2)

2006年4月在深圳召开的效益审计现场会上,审计署副审计长余效明要求各特派员办事处借鉴深圳效益审计经验做法,加强效益审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在推动效益审计工作中起到主力军作用。 这是审计署继2005年底将效益审计列入“十一五”期间审计工作重点后,首次正式部署效益相关工作,也标志着国家审计已从揭示违法违规问题的财政、财务审计,发展到防止损失浪费的效益审计,中国的国家审计工作正在步入更高层次。

一、对效益审计涵义的认识

效益审计也称绩效审计,其内容包括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efficiency)和效果性(Effectiveness)三个方面,简称“三E”审计。经济性是指节约或最大限度地防止损失、浪费;效率性指投入与产出的对比;效果性包括完成预算目标或达到计划目标。效益审计是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的,它的形成与政府职能的扩大有着必然联系。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爆发经济危机之后,主张国家全面干预经济活动的凯恩斯主义引导了资本主义世界,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进行宏观调控,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随着公共开支的日益增加和公营企业的大批涌现,占用了巨额的财政资金,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引起了公众对公共资源节约和效益的关注,要求对受托管理这些资源的政府官员所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审查。具有独立地位和专业资格的审计机关承担了这项任务,从而把财务审计推进到效益审计的高度。

效益审计是审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特殊内容,我国最早提出的相关概念是“经济效益审计”,指的是经济效益实现途经开发利用和实现程度的审计,此种提法更侧重于微观主体的经济活动。其中的经济效益简单地说是指投入和产出的比例关系,投入越少产出越多、效益越高。考虑到国有企业的效益好坏不能简单地以是否盈利作为评价依据,由此产生了经济效益概念外延的扩大,提出了审计评价中应该坚持微观经济效益与宏观经济效益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直接效益与间接效益相结合、长期效益与短期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与此相适应,经济效益审计逐渐被效益审计概念所取代。

从宏观上讲,资源稀缺是一种普遍现象,一个国家的政治、法律、经济制度以及政府行为(包括公共资源的取得、分配和使用)都在发挥着社会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依据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是影响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制度本身也有效率和效益问题。政府的效益审计,需要更多地运用经济学概念的效益,即在社会资源一定的情况下实现这正是审计的价值所在。

二、对效益审计特点的认识

经济效益审计是一项独立的审计监督活动。财务收支审计是审计的基础,经济效益审计是审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在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独立的审计类型。它的内容和重点超出了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本身, 是更高层次的审计目标。经济效益审计应是一个独立的审计类型, 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效益审计相对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而言,其审计的范围扩大了,要对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决策过程、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进行审计;二是效益审计的方法有了新的发展,除了需要运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常用方法外,还要运用其他的审计方法,涉及到一些非财政财务收支的具体内容;三是审计的目的不仅仅是真实性和合法性,还要更多地涉及效益性,更具建设性、全局性和宏观性, 揭示的问题层次更高、作用更大。

(一)经济效益审计,就其内容上讲,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扩展

其目的是通过审计,确定被审计单位资源管理和利用是否节约、有效,抓住其不经济或低效率等典型性的问题进行分析,指出原因,提出意见建议,促进规范管理。经济效益审计的内容已经不再是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本身, 是在对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会计资料审计的基础上,对全部经营活动结果进行评价,是对整个经济活动的全方位审视,涉及到有关的生产、技术、工程、经营与计划、决策、管理、组织结构和控制系统等方面。

(二)经济效益审计运用科学的技术方法和国家的法规进行综合分析,而非对审计证据真实合法性的审计

经济效益审计除了采用审阅、核对、盘点、调整和分析等方法外,还要按照审计项目所需评价效益事项运用不同的经济分析、数学分析、经济论证或其他管理科学方法。

(三)由于经济效益审计的方法和手段等都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有重大变化,对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要求、分析能力、政策水平、相关业务知识掌握程度的要求更高。

(四)经济效益审计要求跳出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局限

其着眼点在体制、机制、制度、失误等重大问题上,更大地发挥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以便使审计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三、对我国效益审计必要性的认识

(一)从国家审计产生的根源看

审计作为社会监督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从古至今都扮演着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兴衰及公司成败的重要角色。国家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是在财产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以及多层次经营管理分权体制形成的经济责任关系下,基于经济监督需要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由于两权分离、经济关系的确立,财产所有者就会委托专职机构和人员对受托管理者所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实行必需的经济监督,从而使国家审计作为一项独立的监督活动产生。目前,我国国家审计机关主要开展财政收支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但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逐步向集约型转变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人们越来越关注经济效益问题。国家审计机关在对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的同时,有必要根据客观需要逐步开展效益审计。

(二)从财政支出规模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最大功能就是通过政府配置资源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矫正市场的盲目性。伴随政府对经济干预力度的加大,公共开支日益增加,占用了巨额的财政资金,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引起了公众对公共资源节约和效益的关注,要求对受托管理这些资源的政府官员所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审查。具有独立地位和专业资格的审计机关承担了这个任务,从而把财务审计推进到绩效审计的范围。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财政支出包括政权建设领域支出、事业发展领域支出、公共投资领域支出和收入分配调节领域支出等。我国人口众多,人均所占有的自然资源较低,资源短缺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准的提高,政府的社会保障负担也愈来愈重,社会及公众对政府公共支出提出了更高的期望,要求政府能够更有效率地发挥其职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财政实力大大增强,但科技与教育的投入、西部开发、东北振兴、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经济发展仍需要大量的资金,现有的财力很难满足需要。要解决上述问题,最佳方式就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开展效益审计,以有助于提高决策水平,以最少的资源投入换取最大的经济收入,解决我国自然资源和财力不足的矛盾。政府不能仅仅满足于按照预算合法地分配、管理和使用公共资源,还要在经济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方面下功夫。

(三)从国家审计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用看

财务收支审计的意义篇(3)

1、宣传,认识。在审计工作前,县农业局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通知》(綦农业〔XX〕120号)。通知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能够地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惠农政策;能够村级财务公开和民主制度建设,村级监督和权力制约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是“三农”工作的要求,是民生和农村的要求,是农村发展的保障。要求各街(镇)要认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意义。

2、成立和工作班子。各镇都成立了由分管农业的或纪检书记担任组长,农经干部、财政干部、驻村干部、会计为的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农村财务审计工作。

3、审计工作的范围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的范围,是街(镇)、村两级XX年度农民负担情况和农民负担资金的提取使用及惠农政策的情况和日常财务工作。审计的是农民负担和惠农政策情况、日常财务审计。

二、农村财务审计的结果及的问题

314个行政村、2629个村民中,已审计249个村、2046个村民。审计的村、社在农村合作医疗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民集资收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未贪污挪用、自立项目、收费、强行以资代劳筹工等情况。检查审计,主要反映出问题:

1、挪用集体资金的情况仍有。村组干部思想素质不高,财经纪律意识不强,挪用集体资金的情况仍然。审计中查出:挪用集体资金8人,金额53050.54元,:安稳镇一村支书挪用集体资金23000余元,永城镇一村民组长挪用集体资金20859.54元,古南街道一村民组长挪用集体资金4536.5元;23人,主要是在集体报销旅游费、伙食费、重报支出等费用,涉及金额15418.5元。到为止,已有21人作了退赔,退出集体资金6243.5元,占应退赔金额的9.92%。

2、村组制度。农村财务委托和电算化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村组干部思想素质不高,遵章守纪意识不强,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制度。审计中查出集体收入未入账17笔84578元,少支多报1笔50元,拒绝不开支入账25笔9541元,新增债务3笔18170元。

3、财务管理监督仍需。开支审批手续。开支单据或无事由,或无经办人签字,或无审批人审批,或无民主理财审核盖章。票据不规范。村组仍有使用三联收据收款或白条单据付款的情况,本应正规合法凭证的经济,却以非正规票据代替。民主理财未能监督职能。共有民主理财2214个,村314人,社1900个,民主理财无报酬或民主监督意识不强,不愿或按要求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共有161个村、组民主理财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由村、组干部兼任民主理财组长,有名无实,形同虚设。公款私存情况仍然。村欠有银行或农村信用社贷款,不愿或不敢在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开设集体存款账户,将集体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或农村信用社,集体资金管理失控。三角镇一村主任将集体资金263100从1999年3月至XX年1月期间,该村向9户私人发放借贷款,到为止,经清理督促追收,累计至今尚有60000元未还,原村会计将计划生育管理费、农税、水费等集体

资金24578.07元以私人的名义存入银行,现已追收上缴,存入乐兴村集体资金账户。

4、村干部经办集体经济。制度规定,村组集体的经济收支只能由财务人员办理,但支书或主任不放手,强行经手集体经济。

三、整改措施

1、督促检查,制度。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乃至整个农村工作的组成,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农村财务管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农村社会的意义。,今后要一项经常性工作,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农村财务制度。各镇本地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措施,纠正和,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财务收支审计的意义篇(4)

一.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预算管理

做好教育系统的收支预算,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和“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充分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加强财务收支管理

收支管理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加强这一管理,教育局今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__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使财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要求局属单位严格落实执行财务制度,既保证了教学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健康顺利地开展,又使各项收支的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极大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教育收费的管理

按照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加强教育收费公示。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实行微机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计[20__]24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收费工作效率,规范收费行为,加强票据管理,20__年春季开学时,教育局举办了中小学电脑收费培训班,对中小学财会人员进行培训,掌握了电脑收费软件的各项功能及操作方法。自20__年春季开始,城区中小学全部实施微机收费。

四.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局属各单位健全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在每学年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上报处理。对固定资产使用要重视提高效益,避免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的现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做好20__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杂费和贫困生资助工作

根据《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__区免除农村义务教育杂费实施细则》的文件规定,从20__年春季开始,我区在全省率先实行免除农村义务教育杂费。全年共有8841名学生免除杂费和享受政府资助,其中:小学5263人,初中3578人。减免和资助资金总额80.81万元,其中:杂费75.69万元,书本费5.12万元。

六.参与各项招投标工程及政府采购

随着教育改革的迅速发展,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协助区政府采购办参与、制定、管理学校采购工作的相关规定并监督实施。在招投标工作中真正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半年来,共参与招投标项目及采购项目百余项,涉及金额近348万元,为学校节约资金近30万元,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维护了学校的经济利益。

七.加强财务集中核算

今年,大杨镇和三十岗乡学校财务进入会计核算中心,全区教育系统45家单位已全部实行财务集中核算。为进一步促进了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核算中心在工作量加大,人员紧张的情况下,一如既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财务收支审批以及财产物资登记的审核,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和支出行为。

八.加强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工作遵循“依法审计、热情服务”的工作思路,以学校教育工作为中心,结合内审工作实际,围绕学校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审计工作。06年通过对五所学校原任校长离任审计工作中发现一些问题,并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同时为教育局提供参考依据。

二七年工作思路

20__年,计财(审计)科将继续围绕“严格财务制度,加大财务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强化内审工作,杜绝‘账外账’,严禁违规开支,严禁‘小金库’,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完善财务监督管理机制。

一、按照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教育经费保障的要求,做好教育系统的收支预算,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校舍安全以及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的基本保障经费。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增强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意识。贯彻落实《会计法》精神,加强财务管理,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落实“票据管理规定”,规范财务行为。加强收入支出管理,严格报销手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健全固定资产账务。加大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同时,指导

和监督局属单位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做到有制可依,有章可循。三、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强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主体意识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定期举办分管财务领导、财务人员培训班,增强财务管理水平。

四、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20__年将进一步提高教育收费管理的认识,从教育反腐败的高度,从依法治校的高度,严格执行财经政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好“一费制”管理要求,切实加强收费管理工作,杜绝不合理收费。

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随着教育均衡发展,政府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投入日趋加大,学校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需要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加强固定资产的实物和账务的管理制度,做到对固定资产定期盘点与清产核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财务收支审计的意义篇(5)

其次,村集体实行“一支笔”财务审批制是村主任履行职务的极为有效的手段。当前,绝大多数地方,对农村财务实行了委托乡镇代管的体制,在各乡镇依托财政所(或农村经营管理站)设立了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在村集体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分配权、核算权不变的基础上,对村集体的财务进行核算和管理,取消村集体银行账户,取消村会计和出纳,各村只设报账员,通过委托, 集中核算管理。在村主任领导下,管理村集体的财务活动,统一向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财务机构报账。不管是哪种类型,村集体的财务活动都受村主任领导;而村主任要履行好这一领导职责,财务收支审批是极为有效的手段。

不过,在现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的“一支笔”财务管理制度下,仅仅只提倡村委主任的“一支笔”的集体,不考虑村民的民主管理的现象也有存在,不得不承认当前少数村主任凭借“一支笔”的财务审批制度的权力,而不顾财经纪律公然违反财经纪律、会计制度和相关规定,不负责任的超范围、超标准违规开支,想方设法采取巧立名目等多种方法和手段来国家职能部门的审计监督,更有甚者,常年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这些问题的存在,迫切要求我们完善“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为村集体发展提供后勤保障。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完善建议

首先,要端正一个认识。要提高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的“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的认识,准确把握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实行的“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的真正涵义。经常听到有些同志戏称“某领导的笔会出水,某领导的笔不会出水”,这是片面理解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的典型认识。实际上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实行“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并不是说所有开支都是由村委主任一人说了算,它是一项财务管理制度,这个制度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由村委主任负责对村集体的各项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统筹严格把关具体体现。作为负责签字的村委主任,仅仅是代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理财,是严格把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开支关口的第一责任人。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聪明才智,集体理财,把财理好,可以减少因个人决策失误给国家、村民和集体造成的损失。从本质上讲,“一支笔”财务审批是一种集体理财、严格把关的制度,而不是“一个人”财务审批,负责签字审批的村委主任只是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理财,是严格把好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关口的第一责任人。要正确行使“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村集体必须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细则,明确规定村主任的审批权限,超出审批权限的,必须由村支两委会领导集体讨论。只有基于这种认识,才不会把签字权看成个人权力的象征,村支两委其他领导和财会人员才会有更强的主人翁意识来参政议政,村集体的财务管理才能循着规范道路发展完善。

其次,要强化两个机制。第一是要强化村委主任权利和责任对等机制。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村委主任审批财务活动应该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而不能简单地把由于审批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当作是“交学费”。要强化村主任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村级财务管理的水平。第二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要建立内部制约机制,严格区分村主任、会计、出纳等各个岗位在经济业务中的职责;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在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基础上,健全完善集中核算制度和村集体审计制度,将外部监督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保证村集体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村级经费使用的效益性。

再次,要做到两个结合。那就是做到对事后审批与事前审批相结合。财务审批制度作为控制村集体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手续,更应该包括事前的审批控制。没有事前审批,一旦违规业务成为既成事实,村委主任行使“一支笔”财务审批就易成形式主义;当然,为保证工作效率,事前审批不可能也不必要囊括所有收支业务,而只需要针对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细则中应明确规定事前审批的范围、限额和程序,使事前审批与事后审批有机结合。再就是做到行政审批与财务审核相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应先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支票据逐一进行真实性、合理性审核,审核同意并加盖印鉴后,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如遇重大开支和事项,还需先经过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在报账时,再由服务机构对村组的报账单据进行复审。

最后,要规范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主管部门要制定“一支笔”财务审批的配套制度,包括什么项目、开支多少金额要经过领导集体审批,什么类型的开支、多大数额要经过村民代表讨论或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审核,多长时间研究一次财务开支或报销问题等。同时,除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常财务报表外,要将有些项目的开支,如招待费、公务费、其他支出等,也要接受村民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制度建立之后,就要坚决执行,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发现有些单位不执行“一支笔”财务制度或者执行中走了样的,要严格按新会计法进行处罚。

三、村主任运用“一支笔”审批财务收支单据要求

财务收支审计的意义篇(6)

二、“校财局管”:沙洋县农村义务

教育经费绩效管理模式2012年12月笔者在湖北沙洋县进行了调研,沙洋县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校财局管”模式,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构建了安全、规范、高效的义务教育经费运行机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2006年秋季,沙洋县被国家确定为中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县。沙洋县组织人员经过认真调研和分析,大刀阔斧,积极探索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创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模式。

(一)制度保障

沙洋县为规范农村中小学经费管理,健全和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从财务管理、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支付、国有资产管理、资金管理、信息网络管理、监督问责等各制度层面出台了相关规定,这些制度体现了绩效管理理念,提出了绩效管理要求,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校财局管”改革予以制度保障。2006年9月,出台了《关于实施中小学经费预算管理的意见》,在全县实施中小学经费预算管理,农村中小学启用新机制财务核算管理系统,实现学校、教育、财政主管部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络管理。2010年,沙洋县教育局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的意见》,对中小学预算管理、收费管理、支出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学校债务管理、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票据管理、财会队伍管理,以及中小学财务管理的责任与监督方面做了进一步明确和完善。2011年,沙洋县教育局、财政局重新修订了《关于农村中小学收费和资金管理的暂行办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专款专用、收支平衡、公开透明、责任追究的原则。《沙洋县中小学公用消耗物资管理制度》,明确公用消耗物资使用和保管的经济责任。《沙洋县中小学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明确规定学校必须按照国库集中收付工作流程办理国库集中支付。《沙洋县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计价、固定资产账务处理、调出变卖报废固定资产的申报制度和审批制度、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等方面予以规定。《沙洋县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资助的管理制度》,明确了资助对象及核定程序和要求,并对资助经费的拨付和使用、资助管理和资助监督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确保中小学贫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具体做法

沙洋县制定《沙洋县中小学经费预算管理实施意见》,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管理、预算监管为抓手,立足科学化、精细化,切实加强学校预算管理,从源头把握支出去向,从过程控制支出额度,确保学校公用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1.抓预算编制,体现预算的统一性和真实性。在预算编制上做到“三全”:即全部学校、全年时间、全部收支,力求学校预算编制科学、规范、全面、真实。在操作上,一是摸清家底,确定基本数据。学校全面认真地开展资源调查,确定学校人员情况、校舍情况、设施设备情况等基本数据,为编制学校预算打好基础。二是掌握政策,分析预算形势。学校先总结和分析上年度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掌握学校财务收支和业务活动的变化情况,确定本年度预算的一般性因素;然后对影响预算的各项政策进行分析,掌握学校收支的政策性变化;最后考虑各项县级已列入计划的大型支出项目等因素,科学分析预算形势,准确判断学校收支情况。三是量入为出,编制收支预算。在编制的过程中做到收入编全,支出编实。

2.抓预算执行,确保预算的刚性和严肃性。学校编制预算经县教育局审查后,送县财政局审核,报县人大批准后,下达各中小学执行。每月10日前,各中小学按预算指标在网上申报当月资金用款计划,经县教育局审查,县财政局审核后下达。学校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各中小学在下达的用款额度内,在网上录入支出项目,经县教育局审查后,在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实施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通过一整套严格的预算执行程序,强化对学校的资金管理,确保学校经费用在刀刃上。

3.抓决算管理,保证资金的合理性和绩效性。决算是对一定时期预算执行结果、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是预算管理的终结。每年,学校均对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在此基础上为下年度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做好准备。同时对资产进行清理清查,报送教育、财政主管部门汇总、审核,提交县人大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抓预算监管,做到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一是监管学校预算编制。县教育部门对学校上报的预算报告进行审查,要求学校预算项目及额度符合主管部门的编报口径,符合学校实际需求。二是监管学校预算执行。县教育部门每月审核学校申报资金用款计划,控制学校月度用款额度;审核学校支出,监督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财务进行年度审计。三是实时监控。从2007年开始,各学校年度预算均经教育、财政部门网上审核、批复,实现“预算编制直达学校”、“财务核算直达学校”、“资金拨付直达学校”、“财务监控直达学校”。全县92所农村中小学归并为35个财务核算点,其他学校为报账员,学校成为独立的核算主体;35个财务核算点已在当地农业银行设立零余额账户,每月各学校通过网络申报用款计划,经县教育局汇总审核,县财政局终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可对全县中小学财务状况进行实时监控。

(三)经验总结

1.以加大投入为关键,把握保障性。一是确保中央、省级资金划拨到位。县级财政坚持“优先划拨、足额划拨、按程序划拨”的原则,将中央、省级资金及时按预算计划全额下达学校。2007年以来,中央和省补助沙洋县资金全部直达到校,充分保证了学校经费足额预算、全额到位、正常运转。二是确保县级资金配套到位。县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同时,坚持“上进下不退”的原则,保证学校有充足的经费加强基础建设。三是确保学校非税收入管理到位。各中小学收取的各项非税收入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统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并作为学校可支配经费统一纳入预算,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有效堵住了支出漏洞,防止了乱收乱支现象的发生。

2.以强化管理为重点,把握规范性。为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2007年,沙洋县财政拨款为全县农村中小学财务核算点统一配置电脑设施,安装了“湖北省农村中小学财务核算管理系统”软件,实现了校与县、县与省市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联网,实行对学校财务管理的全程监控、时时监控,建立起规范化、现代化的财务管理新机制。学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参与学校经费预算管理,监督学校资金运行。

3.以提升素质为根本,把握原则性。为实现财务人员实际操作的规范性,避免因业务不熟和违纪违规造成损失,沙洋县切实加强了对财务人员的培养和培训。一是转变观念,选准人。选择具备从业资格、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法纪意识牢的财会人员从事报账工作,在工作量及相关待遇上给予保证,使之能安心本职。二是强化学习,培养人。通过对学校财务管理人员多次专项培训,让他们熟悉业务、迅速进入角色,熟悉法律、坚持按规操作,使之能严格履职。三是严格要求,用好人。要求学校报账员精通业务,通盘掌握学校的开支渠道及规模,当好校长的参谋和助手,实行“预算失控与违规责任追究制”,使之能尽职尽责。

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校财局管”模式的管理绩效

从沙洋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实证分析可见,“校财局管”模式以推进绩效管理为目标,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多层次、全方位的预算执行监督管理机制,真正做到了“收入一个笼子、计划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确保了教育资金的安全高效,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成功模式,在实现义务教育经费绩效管理的同时,取得了明显的管理绩效。

(一)义务教育经费得到有力保障

对于农村义务教育来说,强制性、普及性、基础性是其三个本质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校财局管”模式,规范了政府行为,按时保量地分担、拨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

(二)财务管理得到有效规范

通过改革经费管理体制,实行“校财局管”,初步形成了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六统一”的运行管理模式,即“统一编制预算、统一科目、统一核算、统一国库集中支付、统一财务核算管理软件、统一报表”。既规范了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行为,更重要的是学校财务收支计划更加透明,从而有效杜绝了经费使用的随意性和暗箱操作,有效杜绝了学校的违规乱纪行为,从真正意义上提高了资金使用的效率性和效益性。2011年3月,“沙洋县中小学经费预算管理”成果被评为湖北省首届“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三等奖。

(三)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校财局管”模式在规范管理的同时,也大大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根据调研整理,几年来,沙洋县学校投入1961万元,新建、改造校舍61642平方米;投入330万元,更换学生课桌凳30630套;投入308万元,在80所学校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实现了远程教育“校校通”全覆盖;投入191万元,启动了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工程,全县各学校办学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推动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迅速提高。

财务收支审计的意义篇(7)

2009年,国家审计署在财政审计一体化理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审计署及其派驻机构、各级地方审计机关均围绕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内涵以及具体组织实施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开始在审计实践中探索财政审计大格局思想的运用。实际上,早在1999年,我国审计机关就开始探索运用系统观点,整合审计资源来实施财政审计(李金华,1999)。近年来,来自于审计实务部门的工作者也就财政审计一体化以及财政审计大格局的涵义、目标、思路、具体措施等问题进行了探讨(金勇,2000;刘正均,2009;章丁万,2010;等)。然而,财政审计大格局毕竟是一个新的范畴,对于财政审计大格局下审计理念、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组织方式与传统的财政审计究竟有何不同等问题,还需要深入研究。本文拟就财政审计大格局的涵义、意义以及如何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等问题谈一点粗浅的认识,以期对我国财政审计实践有所借鉴。

一、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内涵

2009年3月3日,在财政审计项目培训班上,刘家义审计长代表审计署党组首次提出了构建国家财政审计大格局的理念,即探索建立以中央财政管理审计为核心,以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财政转移支付审计、财政专项资金审计、财政收入征管情况审计为基础的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体系,把财政审计的重点放在推动建立健全更加统一完整的政府财政和中央预算管理制度、促进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系、促进建立事权和财力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促进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一致、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提高财政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上。

在2009年12月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暨全国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刘家义审计长再次重申了上述理念。刘审计长还指出,“审计管理涉及到审计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如果没有系统和规范的管理,审计工作是难以搞好的。当前,加强审计管理就是要着力解决审计资源调配和整合问题。首先是项目计划的整合。要搞好年度项目计划与长期发展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建立动态项目库,编制滚动项目计划;还要做好年度各项目之间的整合,避免交叉重复而又各自为战……其次是审计内容的整合,就是围绕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综合审计模式,每个项目都要探索从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入手,以责任履行和责任追究为重点,将合规审计与绩效审计融为一体,从政策执行、资金使用、资源利用和行政效能等诸多方面综合考虑其效益、效率和效果,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的多方面需求。最后审计方式的整合,就是根据项目特点,科学选择审计、审计调查和跟踪审计等方式,积极探索和推广多专业融合、多视角分析、多方式结合的管理模式。”

由刘审计长上述讲话可以看出,财政审计大格局是一个以财政管理审计为核心,以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财政转移支付审计、财政专项资金审计、财政收入征管情况审计为基础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体系。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要求运用系统论的观点,在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审计方式等方面对财政审计项目进行整合。其核心是高度整合审计资源,建立一体化的财政审计,从而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系服务。

综上,财政审计大格局是一种以系统论为指导,以高度整合资源、提高财政审计的效率和效果为目标,在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审计结果与报告等方面都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调度、系统整合的财政审计新思维。它是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系过程中我国审计机关为更好地适应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要求而作出的一种探索和尝试。

二、财政审计大格局提出的背景和意义

尽管财政审计大格局这一概念提出的时间并不长,但我国审计机关对于整合资源、更有效地实施财政审计的探索却从20世纪末即已开始,可以说,财政审计大格局是我国审计机关多年来对如何更好地实施财政审计探索的最新总结。

(一)我国关于财政审计大格局的探索历程

1.关于财政一体化的探索

早在1999年,我国即开始有关财政审计一体化的研究(刘正均,2009)。1999年12月13日,李金华前审计长在1999 年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研讨班上就提出要在审计工作中运用系统论的方法。他指出,“财政审计是一个大系统。财政本身就是一个系统,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它里面有若干个小系统,税务是个系统,海关是个系统,它在大系统里有各自的位置和关系。财政支出分为若干个系统,每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又是一个系统。只有掌握系统论的观点,才能从总体上把握审计的对象、目的、任务和重点。各个审计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不能再象过去那样隔离开,自扫门前雪……”以系统论的观点来认识和实施财政审计,实际上是财政审计大格局的方法论基础。

从2003年起,随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政府审计制度的不断发展,我国审计机关开始不断探索如何整合审计资源。2003年7月1日的《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整合审计资源,实现审计业务的科学管理。并要求,改进审计计划管理,明确年度审计工作总体目标和各项目审计目标,突出审计重点,增强计划的科学性;成立财政审计、环境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协调领导小组,合理调配审计力量,统筹安排审计工作;科学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整体优势;加强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和开发利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审计信息利用的层次和水平。2003年9月,在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培训班上,时任副审计长的刘家义同志提出要加强资源整合。在组织方式上要坚持“五统一”的原则:统一组织、统一方案、统一实施、统一报告、统一考核;在工作方法上要坚持“两个强化”,“四个结合”。“两个强化”,即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二级单位的审计;强化对中央本级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调查。“四个结合”,一是一级预算部门与重点二、三级预算单位审计相结合,也就是要在审计一级预算单位的基础上,沿着资金的流向审计重点二、三级单位,主要是要揭露行业性的问题、管理上的漏洞和一些重大违法违规下沉问题;二是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审计紧密结合;三是中央预算部门审计与决算草案审签要逐步实现结合;四是审计和审计调查要逐步结合。审计署2005年的《审计署关于进一步深化财政审计工作的意见》(审财发[2005]33号)进一步提出,财政审计要坚持“统一审计计划、统一审计方案,统一审计实施,统一审计报告,统一审计处理”的“五统一”原则,全面整合财政审计资源。并要求,以计划为载体统一审计目标,整合审计力量;以方案为载体整合审计内容;以报告为载体整合审计成果。①

从2003年起,我国开始正式推进财政审计一体化进程。审计署专门成立了财政审计协调领导小组,对中央补助地方支出、基础教育经费和财政支农资金各专项审计进行组织协调,将传统的财政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联合共同实施(刘正均,2009)。与此同时,审计署各特派办、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也都进行了财政审计一体化的探索和实践。例如,2004年12月,浙江省厅了《浙江省审计厅关于推进财政审计一体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提出,财政审计一体化是审计机关在现有的财政审计对象、审计人员配备、审计装备手段等条件下,对审计资源进行统一调配和整合,对财政性资金运作全过程进行监控,并最终以“两个报告”为主要载体反映审计成果的过程。财政审计一体化的目标是:科学整合审计资源,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发挥专业审计优势,增强审计机关整体合力,提高“两个报告”质量,全面提升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通过财政审计一体化,要实现审计工作的“四个转变”、“六个结合”。“四个转变”,一是从关注一般预算资金向全方位关注财政性资金转变;二是从财政收入和支出审计并重向以财政支出审计为主转变;三是从真实合法性审计为主向真实合法性审计与绩效审计并重转变;四是从侧重解决微观层面的问题向注重研究宏观层面的问题转变。“六个结合”则包括专业审计目标与财政审计目标的结合、一般部门单位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结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财政绩效审计的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的结合、专项审计调查与财政审计的结合、审计信息化建设与财政审计的结合。该意见还提出,实现财政审计一体化,要树立“一盘棋”的观念,充分发挥财政审计各专业部门的优势,形成整体合力,统筹审计资源和计划管理,突出重点,使审计机关的整体效能大于各部分效能的简单之和。2007年,浙江省厅进一步了《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工作的意见》(浙审财〔2007〕67号),要求把全部政府性资金纳入审计监督范围,从而进一步推进了财政审计一体化的思想。

应当说,先前的财政审计一体化与我们现在所说的财政审计大格局,具有思想上的继承性,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财政审计大格局是对财政审计一体化的形象概括。当然,早些年的财政审计一体化,一定程度上只是审计工作的一体化,局限于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制定、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和审计考核等与具体审计项目有关的审计全过程整合,其基础是与具体审计项目有关的审计程序,其核心与纽带是传统的财政审计而不是作为审计客体的政府预算(刘正均,2009)。而现在的财政审计大格局则要求在审计对象范围、审计目标、审计计划、审计流程与方法、审计结论等多个方面都进行改革和整合规划,是彻底的财政审计一体化。

2.财政审计大格局思想的提出

审计署2008年7月的《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指出,“坚持多种审计类型的有效结合。坚持预算执行审计与决算审签相结合,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金融、企业审计等相结合,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同时,坚持揭露问题与促进整改相结合,审计监督与其他部门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通过结合,协调各种资源和要素,加大审计力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的各种需求,提高审计的效果和影响力。”这里,多种审计类型的结合,初步体现了财政审计大格局的思想。

2009年3月3日,在财政审计项目培训班上,刘家义审计长代表署党组正式提出了构建国家财政审计大格局的理念。审计署还调整了年度计划期间,每年11月至次年4月集中力量开展预算执行审计,5月至10月开展企业、金融、经济责任、资源环境、重大投资项目等方面的审计,并采取措施,加大审计计划、审计资源、审计方式等方面的整合力度。在2009年10月的2009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培训班、12月的财政审计大格局业务培训班以及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暨全国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刘家义等署领导又多次阐述了财政审计大格局的思想。从此,我国各级政府审计机关掀起了一股探索实践财政审计大格局的高潮。

(二)当前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重要性

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是我国政府审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1.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是审计机关面对不断增加的审计任务与有限的审计资源之间的矛盾时的必然选择。随着我国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审计机关的有限资源与日益繁重的审计任务之间的矛盾逐渐突出,资源不足成为各级审计机关共同面临的问题。但另一方面,在审计实践中,却存在资源配置不当、严重浪费的问题。李金华前审计长在总结20年审计工作实践时曾经指出,“目前,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很多。最大的问题是,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人员自身力量不足之间的矛盾。审计力量不足不仅仅是数量意义上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审计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从系统的角度来整合财政资源,避免审计项目的重复、交叉,从而实现审计资源的高度整合优化配置,是解决审计机关资源短缺与审计任务日益繁重之间矛盾的必然选择。

2.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是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的需要。财政审计在政府审计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其防护性和建设性作用的发挥,对于政府审计能否发挥免疫系统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在原先,财政审计由许多单个项目组成,并由不同部门按照业务职责划分来组织实施,各部门各自为战,缺乏有效的整合,导致审计资源高度分散。另一方面,依照业务职责来分隔实施财政审计,实际上各个部门、各个审计项目都是在“盲人摸象”,相关的审计结论和建议往往只是针对具体单位、具体项目乃至一个方面,没有把财政预算执行纳入全部政府性资金这个大系统中去考量,因而无法反映一个总体的执行情况和政策制度执行中的问题,也不能对审计信息进行深度挖掘,深入系统地去分析问题、寻找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而提出具有全局性和战略高度的审计建议。因此,传统的财政审计模式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审计资源,还导致审计机关无法对政府预算执行的情况完整地作出评价和建议,从而严重制约了财政审计建设的发挥。当前,我国正在加快服务型责任政府的建设,这要求政府审计机关从合规性和绩效性两方面对全部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进行全面的评价,着重从全局和体制上找原因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从而促进政府加强预算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共受托责任。正如刘家义审计长在2009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培训班上讲话时指出的,“这些年的财政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这些成效大多体现在某一项资金、某一个行业、某一个具体事项上,将若干项资金、若干个事项、若干个行业综合协调起来运用全面的、联系的观点进行深入研究做得还不够,主要是由于在审计项目安排上没有统筹考虑,各司局联系、协调不够,导致总体上摸不清当前财政资金在分配中、管理、使用和制度建设中存在什么重大问题,以及财政绩效怎么样,也很难将其量化和具体化……要加大整合力度,真正构建国家财政审计大格局。”

3.提高审计效率、减轻被审计单位检查负担的需要。在原先的财政审计思维下,各业务部门各自独立实施审计,不仅忽略了财政资金运动的整体性和内在的关联性,导致审计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容易导致一个被审计单位甚至同一个项目被不同的审计部门反复审计,极大地加重了被审计单位的负担。采用全局的系统观点,对财政审计进行整体规划,各部门共同围绕财政资金审计的目标紧密配合,相互协作,不仅可以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而且可以避免对被审计单位重复进行审计,有利于融洽审计机关与被审计机关的关系。

4.我国预算制度改革的要求。随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相继推行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综合预算等制度。尤其是为了完整、准确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为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各项财政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创造有利条件,我国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改革后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由“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构成。实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在财政信息管理系统的有力支持下,可对任何一项财政收支进行“多维”定位,清清楚楚地说明政府的钱是怎么来的,最终用到了什么地方。在财政收支分类体系下,政府性资金的管理由原来的分账、分部门管理改变为相对集中管理,包括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收入以及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等大部分政府性资金都纳入了政府收支分类管理体系,资金核算也更加全面、系统、直观,这不仅为开展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的财政审计奠定了基础,而且也对财政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从整体上对全部财政资金(包括收入和支出)实施有效的审计监督,以加强预算管理,并促进政府加强绩效管理,努力提高政府绩效。

5.我国绩效审计的深入开展,使得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成为可能。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人们对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关注由原先的合规性逐渐向更高层次的绩效性转变,相应地,政府审计应当由原先偏重于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转向合规性审计与绩效性审计并重,从而更加全面地评价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促使政府部门更好地履行其受托责任。就我国而言,原先的财政审计侧重于对政府部门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评价,其本质是合规性审计。近年来,随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政府审计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我国审计机关逐年加大了绩效审计的分量,并开始探索中国特色的绩效审计方式方法。《审计署2008 至2012 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使用、利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促进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责任追究制。在2012年,每年所有的审计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因此,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改变原先财政审计过多地注重财政财务收支的合规性而忽视财政资金的绩效性的状况,是科学发展观理念以及建设服务型责任政府背景下我国财政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另一方面,政府审计中心的转变,绩效审计的不断深入,也使对政府财政收支活动进行全面审计从而更加全面地评价政府部门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包括低层次的合规性和较高层次的绩效性)使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成为可能。

三、如何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

刘家义审计长在2009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培训班上讲话时指出,构建国家财政审计大格局,必须做到四点:一是必须整合审计计划,实行审计计划的科学管理。国家财政审计总体目标是什么,审计内容和重点是什么,总体上要抓哪几个问题,要在哪些方面提出建议,必须进行整合,统筹研究确定。二是必须整合资源,统一组织。三是必须将不同的审计项目或类型实行有效有机结合。如省长经济责任审计与地方财政收支审计、专项转移支付审计与地方财政收支审计、各种基金(如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的审计与地方财政收支审计等都必须做到有效有机结合。只有把不同的审计项目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国家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在管理和体制上存在的问题。四是必须从财政管理体制、制度和财政绩效这个高度来整合审计信息,充分利用和挖掘审计信息。审计结束后,要按照宏观性、建设性、整体性的要求,充分挖掘审计取得的各类信息,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在2009年财政审计大格局业务培训班上,在谈到如何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时,刘家义审计长再次强调了上述四点。刘家义审计长的上述四点要求是对财政审计大格局基本精髓的高度概括,对于各级审计机关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笔者认为,在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时,尤其应当做到以下方面:

(一)审计范围的高度整合

财政审计大格局中的审计客体的范畴包括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债务预算等。政府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是国家财政的范畴,都应当纳入财政审计的范围。要把政府的全部财政资金作为一个系统,以预算为主线,通盘考虑,以便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和运用进行全面的监督和评价。2010年7月,刘家义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财政审计工作要以推进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为目标,把政府的全部收支纳入审计范围。这正体现了财政审计大格局的要求。

(二)审计项目的高度整合

在财政大格局思维下,应当改变原先的多种审计相互割裂的做法,将中央财政管理审计、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央转移支付审计、中央税收征管审计、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地方财政收支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农业资金审计、社会保障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国有企业审计等有机地整合起来。为此,审计机关在期初即应当确定财政审计的总目标,并以财政审计总目标为起点,进行适当的分解,从而确定有关项目(或方面)的具体目标以及实施者,然而再交给相关的部门去实施。此时,虽然财政审计仍然要由多个部门完成,但各部门都是财政审计大项目中的一个项目组,都围绕一个共同的审计目标展开工作,而不是原先的财政审计之下相互独立的松散主体。

在财政审计大格局下,必须要树立全局思想,统筹安排,科学制定审计计划。为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财政审计大格局下,相关的专项审计应当预先统筹考虑,尽量纳入常规性财政审计,实在无法纳入的,也应避免重复;二是为了提高各审计项目的整合度,应当加强被审计单位的数据库建设,尽量做到一类数据只提取一次、一次提取所有所需数据,并实现数据库在各部门之间的共享,这不仅可以提高各项目组之间的合作(不同项目、部门间的整合)并有利于以后期间的审计(不同年度的整合),同时也可以减少到被审计单位反复提取数据的情况;三是借鉴民间审计中的“利用其他审计师工作”思维,充分利用其他项目组的成果,提高审计效率,降低被审计单位的负担。

(三)审计资源的高度整合

在财政审计大格局思维下,应当实现审计资源统一调度,审计机关内部各部门应当克服专业分割和机构壁垒,做到不同专业部门围绕财政审计的大目标协同作战,相互配合,信息共享,避免交叉、重复。为此,有必要对审计机关内部机构设置进行必要的优化组合,以便于财政审计工作的协调开展。刘正均(2009)提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的总体要求,调整审计机关内设机构及其职能,改变分行业对口设置模式,考虑按被审计单位管理和使用资金的性质分类设置专业审计部门,并以此为基础,形成涵盖政府预算全过程的审计模式。笔者认为,这一思路值得研究。除此之外,还可以借鉴民间审计中项目组的做法,打破现有的政府审计机关内部设置,围绕财政审计总目标及其分解来组织项目组。在保持现有组织设置的情况下,则有必要成立相关的协调机构来统筹规划财政审计工作。这一点上,审计署以及部门派驻机构都已经付诸实践,并取得一定成效。

(四)审计结论的高度整合

审计结论是审计工作的最后成果。财政审计大格局之下,要提高各项财政审计工作的有效整合,必须要实现审计结论的高度整合。为此,一是要合规性审计与绩效性审计相结合,既注意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评价,也要注重对财政支出的绩效性进行评价;二是审计结论要立足整体,全面评价,由反映单项审计信息向反映综合性审计信息转变,并注重从制度层面提出综合性的建议;三是要整合审计信息,实现审计信息在各部门之间的共享,从而提高审计结论的效用。

四、结语

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是我国政府审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不仅可以促进政府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升预算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充分发挥政府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而且也是政府审计部门提高自身审计效率、解决不断增多的审计任务与有限的审计资源之间矛盾的必然选择。

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在理念上,要树立系统的观念,将整个财政资金作为一个系统、将财政审计工作作为一个整体性的系统工程来看待;在审计对象上,要以预算为主线、贯穿财政收支的各个节点,使审计能够涵盖政府全部资金的各个方面;在具体实施时,要注重审计的整体规划和科学设计,通盘规划财政审计工作,将全部审计资源作为一个整体,围绕审计目标,合理配置资源,从而使各部门共同合理分工、相互协作,共同对财政资金管理与运用的合规性和绩效性作出全面的评价和建议,以保证财政审计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 金勇.试论以财政同级审为龙头的一体化审计模式[J].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2000(6):26-27.

[2] 李金华.在1999年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研讨班上的讲话[Z].1999-12-13.

[3] 刘家义.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暨全国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EB/OL]. 2009-12-28.

[4] 刘正均.财政审计一体化研究[J].审计研究,2009(1):23-26.

[5] 章丁万.关于构建国家财政审计大格局的若干思考和建议[J].审计与理财,2010(2):10-11.

[6] 《中国审计》编辑部.整合审计资源 ―― 扩展审计功效的战略举措[J].中国审计,2004(4):32-35.

财务收支审计的意义篇(8)

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环节上存在的问题是:(1)中央级财政转移支付环节上,大量存在着挤占、挪用、截留、沉淀现象,其共同的特点是让国家受损害而使部门获利。财政部门只管拨款、不问资金使用去向的现象,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2)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分配环节上,存在着重复设置项目、多头审批、层层截留等严重问题。财政部提交全国人大代表讨论的2003年中央转移支付8000多亿元资金中,竟然有2300多亿元专项支付没有说明具体去向。同时,转移支付资金到达农村后,使用效率也极其低下。到达县乡的专项资金,绝大部分用于平衡县乡财政预算;到达农村的项目资金,大多都是干部主持对“资本家”招标。例如,大别山区一个部级贫困县近10年间,一共争取到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2.4亿元,其中有60%以上用于平衡县级财政预算。此外,专项资金下拨到项目后,县乡都要专门成立机构来主持资金、项目运作,还要有专门人员、配套办公地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所剩无几的资金再来一个“官商合谋式”的招标,结果是专项资金到该用的时候已经是“钱到地头干”了。由此可见,巨额的支农资金主要用在了养农业行政机构和不干活的农业行政人员上。

财政转移支付路径、财政资源的配置方式、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体制存在的问题非常严重,除宝贵的财政资金大量浪费外,更大的后果是造成了政府机构和人员的膨胀,资源越多,政府机构和人员膨胀就越快,经济发展的好处不能让人民分享,而是被政府体制内的既得利益集团消耗了。据报道,有关负责人指出,当前农民负担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地区的农民负担仍然较重,有的地方2005年农民人均负担百元以上;一些领域的集资摊派仍然较多,主要包括乡村道路、水利电力、校舍修建和报刊征订等领域;一些项目的收费仍然较乱,主要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农业用水用电、外出务工收费等项目。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财经法纪审计

财经法纪审计是对国家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所进行的专案审计。财经法纪审计的重点是审查和揭露各种舞弊、侵占各种社会主义资财的事项。财经法纪审计既可以单列一类,又可以认为是财务收支审计中的特殊一类。因为进行财经法纪审计要涉及到财务问题,而进行财务审计又必然要涉及到法纪问题。一般是在财务审计中,对案情比较重大的违反法纪的事件专门立案审查。从近年来“三农”资金审计的情况来看,存在着诸多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挤占挪用、滞留、拖欠、改变资金用途现象相当普遍;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擅自调整建设项目,重投资、轻效益,重建设、轻管理,资金和项目没有很好地发挥应有的效益,损失浪费现象比比皆是;管理监督缺位、少为,财务核算不规范,资金支出和使用杂乱无章;地方配套资金少或迟迟不到位,一些地方“等、靠、要”、“跑步进京”愈演愈烈;国家无偿下拨的财政资金改为有偿使用,非但老百姓得不到实惠,相反还加重农民负担;,行贿受贿,中饱私囊的现象触目惊心。这些问题不会因建设新农村的“新”而迎刃而解。因此,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财经法纪审计可以借鉴农村税费改革的审计经验。

(一)农村税费改革的财经法纪审计

1、对村级开支的集体资金进行审计。审查对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等用于村级开支的集体资金,是否按国发[2001]5号文件规定,由乡镇代管,按村设账,审核预算、审查开支,加强监督管理。有无成立由村民代表参加的村民理财小组,实行民主管理、财务公开、村民监督、上级审计。审查村级三项费用有无被截留、平调和挪用。

2、对各种涉农收费进行审计。由政府审计机关向电力部门、电信部门、邮政部门、农机部门等涉及农村经营性收费的部门进行审计监督。审查这些部门面向农民的服务收费、经营收费是否坚持公开、公正、自愿委托和质价相符的原则,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分开实施和执收。有无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有无乱加价搭车收取的现象,有无强制服务或强行收费的现象,有无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的现象。对各种乱收费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进行审计。为了支持农村税费改革,2004年中央财政拿出396亿元用于转移支付。这些资金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就会发生严重问题。以安徽省蚌埠市为例,从2000~2003年度共收到安徽省财政部门拨付的转移支付专项补助资金16518.3万元,经蚌埠市审计局审计发现转移支付资金存在下列问题:拨付不及时、乡镇统一支配村级补助资金71万元、违规支出。

4、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费用进行审计。定期审查村级会计账簿,审核预算,审查开支是否在规定的议事范围内,有无按程序办事,开支标准有无实行上限控制,是否由村民代表对议事过程进行监督,是否实行民主管理、财务公开。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财经法纪审计

1、必须加强对农村经济的财经法纪审计监督。农村经济组织中虚报产值、资产以及资产挂账、流失现象严重;财务会计管理混乱,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会计人员素质偏低,无法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私设“小金库”,贪污浪费之风滋生蔓延。因此,只有强化审计监督,才能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稳步、健康、快速的发展,这对于推动农村工业化乃至农村现代化的进程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于顺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也有着深刻的意义。

2、必须加强对乡镇资金的财经法纪审计监督。如收入方面,存在不合法、不合规收入,有些收入是偷逃国家税收取得的,有些是无依据征收的;支出方面,存在不规范、失控现象,甚至有贪污、挪用乡镇资金的问题。因此,加强对乡镇资金的审计监督,可以规范乡镇资金收支行为,健全乡镇资金管理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乡镇资金的运行质量。

3、必须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财经法纪审计监督。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当前,要加强对集体土地征用、集体企业改制、“村改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发放到村到户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资等事

项的审计力度,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

三、结论

财务收支审计的意义篇(9)

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环节上存在的问题是:(1)中央级财政转移支付环节上,大量存在着挤占、挪用、截留、沉淀现象,其共同的特点是让国家受损害而使部门获利。财政部门只管拨款、不问资金使用去向的现象,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2)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分配环节上,存在着重复设置项目、多头审批、层层截留等严重问题。财政部提交全国人大代表讨论的2003年中央转移支付8000多亿元资金中,竟然有2300多亿元专项支付没有说明具体去向。同时,转移支付资金到达农村后,使用效率也极其低下。到达县乡的专项资金,绝大部分用于平衡县乡财政预算;到达农村的项目资金,大多都是干部主持对“资本家”招标。例如,大别山区一个部级贫困县近10年间,一共争取到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2.4亿元,其中有60%以上用于平衡县级财政预算。此外,专项资金下拨到项目后,县乡都要专门成立机构来主持资金、项目运作,还要有专门人员、配套办公地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所剩无几的资金再来一个“官商合谋式”的招标,结果是专项资金到该用的时候已经是“钱到地头干”了。由此可见,巨额的支农资金主要用在了养农业行政机构和不干活的农业行政人员上。

财政转移支付路径、财政资源的配置方式、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体制存在的问题非常严重,除宝贵的财政资金大量浪费外,更大的后果是造成了政府机构和人员的膨胀,资源越多,政府机构和人员膨胀就越快,经济发展的好处不能让人民分享,而是被政府体制内的既得利益集团消耗了。据报道,有关负责人指出,当前农民负担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地区的农民负担仍然较重,有的地方2005年农民人均负担百元以上;一些领域的集资摊派仍然较多,主要包括乡村道路、水利电力、校舍修建和报刊征订等领域;一些项目的收费仍然较乱,主要包括农村义务、农业用水用电、外出务工收费等项目。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财经法纪审计

财经法纪审计是对国家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所进行的专案审计。财经法纪审计的重点是审查和揭露各种舞弊、侵占各种社会主义资财的事项。财经法纪审计既可以单列一类,又可以认为是财务收支审计中的特殊一类。因为进行财经法纪审计要涉及到财务问题,而进行财务审计又必然要涉及到法纪问题。一般是在财务审计中,对案情比较重大的违反法纪的事件专门立案审查。从近年来“三农”资金审计的情况来看,存在着诸多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挤占挪用、滞留、拖欠、改变资金用途现象相当普遍;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擅自调整建设项目,重、轻效益,重建设、轻管理,资金和项目没有很好地发挥应有的效益,损失浪费现象比比皆是;管理监督缺位、少为,财务核算不规范,资金支出和使用杂乱无章;地方配套资金少或迟迟不到位,一些地方“等、靠、要”、“跑步进京”愈演愈烈;国家无偿下拨的财政资金改为有偿使用,非但老百姓得不到实惠,相反还加重农民负担;,行贿受贿,中饱私囊的现象触目惊心。这些问题不会因建设新农村的“新”而迎刃而解。因此,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财经法纪审计可以借鉴农村税费改革的审计。

(一)农村税费改革的财经法纪审计

1、对村级开支的集体资金进行审计。审查对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等用于村级开支的集体资金,是否按国发[2001]5号文件规定,由乡镇代管,按村设账,审核预算、审查开支,加强监督管理。有无成立由村民代表参加的村民小组,实行民主管理、财务公开、村民监督、上级审计。审查村级三项费用有无被截留、平调和挪用。

2、对各种涉农收费进行审计。由政府审计机关向电力部门、电信部门、邮政部门、农机部门等涉及农村经营性收费的部门进行审计监督。审查这些部门面向农民的服务收费、经营收费是否坚持公开、公正、自愿委托和质价相符的原则,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分开实施和执收。有无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有无乱加价搭车收取的现象,有无强制服务或强行收费的现象,有无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的现象。对各种乱收费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进行审计。为了支持农村税费改革,2004年中央财政拿出396亿元用于转移支付。这些资金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就会发生严重问题。以安徽省蚌埠市为例,从2000~2003年度共收到安徽省财政部门拨付的转移支付专项补助资金16518.3万元,经蚌埠市审计局审计发现转移支付资金存在下列问题:拨付不及时、乡镇统一支配村级补助资金71万元、违规支出。

4、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费用进行审计。定期审查村级 会计账簿,审核预算,审查开支是否在规定的议事范围内,有无按程序办事,开支标准有无实行上限控制,是否由村民代表对议事过程进行监督,是否实行民主管理、财务公开。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财经法纪审计

1、必须加强对农村经济的财经法纪审计监督。农村经济组织中虚报产值、资产以及资产挂账、流失现象严重;财务会计管理混乱,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会计人员素质偏低,无法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私设“小金库”,贪污浪费之风滋生蔓延。因此,只有强化审计监督,才能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稳步、健康、快速的发展,这对于推动农村工业化乃至农村现代化的进程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于顺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也有着深刻的意义。

2、必须加强对乡镇资金的财经法纪审计监督。如收入方面,存在不合法、不合规收入,有些收入是偷逃国家税收取得的,有些是无依据征收的;支出方面,存在不规范、失控现象,甚至有贪污、挪用乡镇资金的问题。因此,加强对乡镇资金的审计监督,可以规范乡镇资金收支行为,健全乡镇资金管理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乡镇资金的运行质量。

财务收支审计的意义篇(10)

一、国家审计

(一)国家审计的基本概念

所谓国家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实施的审计。实施审计监督是确保国家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有效的重要方式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我国国家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二)国家审计的领导体制

目前,全球共有15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国家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监督制度。纵观全球,国家审计机关的领导体制主要有以下五种:

一是立法体制,即国家审计机关设在国会等立法机构,依照国家法律赋予的权限对政府机关的财政经济活动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向立法机构负责并报告工作,如美国、英国、俄罗斯、葡萄牙、奥地利、卢森堡、挪威、芬兰、波兰、丹麦、埃及、以色列、科威特、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二是行政体制,即国家审计机关设在政府等行政机构,依照国家法律赋予的权限对政府各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如瑞典、泰国、沙特阿拉伯等国。三是司法体制,即国家审计机关同时独立于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拥有有限的司法职权,如法国、巴西、西班牙、意大利等国。四是财政体制,即国家审计机关隶属于政府财政部门,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如瑞士等国。五是独立体制,即国家审计机关单独设置,同时独立于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向国家元首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家元首负责将审计情况报告国会,如德国、日本、印度、新加坡、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塞浦路斯等国。

我国的国家审计机关设在政府,属于行政体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于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之一,级别为正部级,由国务院总理直接领导,行政首长为审计长,级别为正部长级。此后,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相继成立。

(三)国家审计的总体态势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我国国家审计呈现出以下总体态势:

一是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体系初步建立,财政审计大格局初现端倪。二是围绕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改进企业审计方法,实施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三是适应反腐倡廉需要,建立并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四是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行业同步审计,不断深化民生、投资等各项专业审计和审计调查,承担上级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署除外)及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临时事项。五是积极构建审计信息化环境,建立并完善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经济责任等联网审计信息系统。六是建设并维护国家审计监督法治体系,扩大审计结果公告的覆盖面,提升审计公开的层级,加强审计执法的力度,拓展审计结果运用的广度和深度。七是开展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内部管理,努力营造优质的审计环境。八是积极宣传审计成果,参与社会审计管理,服务并指导行业内部审计。

(四)国家审计的对象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必须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的部门和单位包括:国务院各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国家事业组织;其他应当接受审计的部门和单位,以及上述部门和单位的有关人员。审计的内容是上述部门和单位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接受审计监督的财政收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以及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接受审计监督的财务收支是指国有的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国家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监督的其他各类单位的财务资金的收入和支出。

(五)国家审计的主要特征

我国国家审计的主要特征即国家审计具有法定性。国家审计属于法定审计,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国家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审计决定涉及其他有关单位的,该单位应当协助执行。我国国家审计的基本特征包括:

1.独立性

一是组织独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这表明:国家审计机关独立设置,不隶属于其他任何部门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审计署受国务院总理领导,地方审计机关受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领导,同时独立于被审计单位。

二是人员独立。审计署审计长人选由国务院总理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人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人选,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审计署副审计长由国务院任免。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提名,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人选。下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及调动应当征求上级审计机关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审计机关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审计机关负责人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的,不得随意撤换”。

三是工作独立。国家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不直接参与国家日常经济管理工作,审计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独立编制审计方案,独立取证,独立评价,独立出具审计报告,独立下达审计决定,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四是经济独立。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各级人民政府承担,同时,国家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拥有检查权及行政处理权。

2.强制性

一是地位强制。国家审计机关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内部建立的,代表国家实施审计监督,并在业务上对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的政府组成部门之一。这种管理、指导和监督是强制性的,是不以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意志为转移的。

二是立项强制。国家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项目立项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据单位的职能级次、资金性质等,运用统计抽样原理,参考上级审计机关、本级人民政府等的委托或授权,结合实际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不受被审计单位和其他各方的干涉。

三是权限强制。国家审计机关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国家审计机关作为行为主体,其审计程序、审计方式方法的运用是以完成审计任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为原则的,被审计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四是处理强制。国家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作出的审计结论和下达的审计决定必须送达被审计单位及有关协助执行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国家审计机关还有义务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依法移送至纪检监察机关等执法执纪部门。上述部门、单位及个人必须主动地、自觉地履行或协助履行,否则国家审计机关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强制执行。

五是监督强制。国家审计机关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均需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专题报告,国家审计机关还可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媒体审计结果公告,接受国家和人民的监督。

3.权威性

作为我国根本大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将国家审计监督制度确立为国家财政经济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这就保证了国家审计监督制度的稳定性,确立了国家审计机关的法定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是具体规范国家审计监督制度的基本法律,它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国家审计监督的规定为法定依据的。

国家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个人的干涉。也就是说,国家审计机关不但可以对各级政府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审计监督,还可以对财政、税务、工商、海关、统计、物价等专业监督部门进行“再监督”;不仅可以监督微观层面,而且可以监督宏观层面。由于国家审计机关专司审计监督职责,与其监督对象无直接关联,居于客观公正的独立地位,其监督更具有权威性。

4.综合性

国家审计机关是综合性经济监督部门,一方面可以通过对综合反映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进行审查、鉴证、评价,从不同侧面、不同环节上监督经济运行的轨迹,在宏观调控中发挥着其他经济监督无法替代的综合性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大量的微观审计,直接监督微观主体依法开展经济活动,促进宏观调控措施在微观层面的落实和微观经济效益的提高,并向宏观决策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促进宏观调控的改进与完善,间接提高宏观经济效益。此外,国家审计机关还可以对专业经济形式的各业务范围内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与再监督,形成多层次、多角度的经济监督网络。

(六)国家审计的直接目的

我国国家审计的直接目的就是通过审计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最终达到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障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目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是国家对地区、部门和单位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的基本要求。所谓真实性是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是否发生,有关资料是否如实反映。所谓合法性是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是否遵循国家的相关规定。所谓效益性是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转贴于

二、国家治理与依法治国

(一)国家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国家治理传统源远流长,国家治理理念与时俱进,这使得它能够始终指导中国的具体实践,并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

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体实践的现念,既具有包容一切先进思想的进步性,又具有强调历史发展阶段的现实性。我国的国家治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广泛吸收借鉴国内外国家治理理论的思想精髓和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总结我国国家建设的经验教训,从基本国情出发,体现了民族性与时代性的完美结合。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国家治理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方式、过程和状态的统一。我国国家治理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充分体现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和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性质。

(二)依法治国

国家治理需要相应的组织、政策和权力基础,其实现程度受制于政治文明的发展程度。我国的国家治理将服务大局作为重要使命,将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要求全面服务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建设,不断增强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与依法执政能力。1997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中国共产党在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经验,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制建设的经验,借鉴现代法治合理成分的基础上形成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意味着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约束的范围内活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反映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特点和要求。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保证人的尊严、价值和主体性得到充分尊重,才能保证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有效发挥,才能创造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实践表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它将坚持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了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了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的功能

国家是一定范围内的人群、语言、文化、环境等组成的共同体。国家机构是国家机关体系的总和,在一定范围内拥有国家治理权。在国家治理系统中,需要不同的职能部门分别承担起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控系统的角色。国家审计是依法运用权力制约权力的控制方式、控制行为和控制活动的集合,是国家治理系统中内生的监控系统,服务于国家治理的决策系统,监控着国家治理的执行系统,其本质是国家治理系统中的“免疫系统”。国家审计通过发挥监控系统的信息收集、正反馈控制、负反馈控制和前馈控制等作用,在国家治理系统中具有揭露、防御、改善和预警等“免疫系统”功能。

(一)揭露功能

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通过发现问题发挥揭露功能。揭露包括揭示和披露。首先,国家审计通过查错防弊、揭示问题,抵御各种因素对国家治理体系的侵害。揭示问题是国家审计实施前馈控制、发挥预防作用的基础和前提。其次,揭露问题是制约权力的客观需要。将不符合法律和秩序的权力运行披露出来,将责任与权力不匹配的事实披露出来,国家审计才有可能帮助国家将各种权力约束在法定的边界之内。再次,揭露问题是维护法律和秩序的必要前提,及时揭露某些领域对法律和秩序的系统背离,决策者才有可能深入思考如何调整或完善现行的法律和秩序。

(二)防御功能

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通过纠正偏差发挥防御功能。防御功能的实质是纠正偏差,纠正对法律和秩序的偏离和破坏。防御功能或纠正偏差属于负反馈控制,负反馈控制的意义在于:国家审计机关以事先确认的一组标准或目标为基准,观察和检查事项或活动,从中发现偏差,在假设原定标准或目标正确的情况下消除偏差,使事项或活动回归到原定的标准或目标上来,重新达到原定的稳定状态。在国家审计实践中,维护国家意志、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是国家审计通过负反馈机制发挥防御功能的典型表现。

(三)改善功能

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通过促进完善发挥改善功能。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发挥改善功能,不仅可以揭露问题,还可以对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从现象到本质、从个别到一般、从局部到整体、从微观到宏观的深层次分析,提出改革体制、健全法制、完善制度、规范机制、强化管理、防范风险的建议,提高经济社会运行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建设性作用和改善功能属于正反馈控制,正反馈控制的意义在于:国家审计机关通过检查事项或活动,从中发现偏差,但经过认真研究,认为这种偏差是良性的,需要调整的不是事项或活动,而是原定的标准或目标。正反馈对于整个国家治理体系而言,往往意味着打破原有的平衡,在新的水平上达到新的平衡,实现新的稳定。国家审计机关不断促进完善法律、改革体制、改善机制和优化政策的过程就是国家审计通过正反馈机制发挥改善功能的典型表现。

(四)预警功能

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通过提示风险发挥预警功能。预警功能属于前馈控制功能。所谓前馈控制,也称为预先控制,是指通过观察现状、收集信息、总结经验和把握规律,最大限度地预测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未来可能产生的偏差。国家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能够保证其及时发现隐蔽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感知风险,未雨绸缪,提前发出警报,发挥预警作用,促进国家和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及时应对、防微杜渐,这些都是国家审计发挥预警功能的典型途径。

财务收支审计的意义篇(11)

一、研究的背景

(一)政策背景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紧急通知》(财教[2012]425号)指出,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基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近年来,为促进义务教育发展,国家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据全国教育经费统计,2012年我国实现了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然而,在义务教育得到财力保障的同时,对义务教育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规范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绩效,也就成为了当前教育经费管理中突出而亟需解决的问题。

2012年11月26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紧急通知》(财教[2012]425号),一是要求各级财政和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管理好义务教育经费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大工作任务,抓实抓好;二是科学合理安排经费、严格学校经费管理,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三是明确管理责任,建立奖惩机制。财教[2012]425号文件的出台,为各地财政和教育部门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提供了制度性、纲领性指导意见,但是具体如何操作,需要各地认真研究,采取行之有效的教育经费管理模式,实现义务教育经费的预期绩效。

(二)现实背景

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增加,教育经费管理工作的难度也相应加大,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凸显,概括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一些地方虚报学生人数套取财政资金,有的甚至人为调账,多报债务;二是挤占、挪用教育经费时有发生;三是部分地方教育经费预算只做到县教育部门,学校没有单独编制预算;四是学校支出科目不统一,报表不统一,记账不规范;五是绝大多数农村学校财务基础薄弱,没有会计报表,没有会计档案,“包包账”、“流水账”、“纸烟盒账”等不规范的原始单据普遍存在;六是部分学校核算不真实,多列支出,少计收入,甚至伪造假合同、假依据、假基建专账和假会计凭证等;七是有的学校严重违背《会计法》有关规定,财务人员既做会计,又兼出纳。

由于存在上述问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资产、债务、收支等数据不真实、难以提供真实依据,也难以堵住虚报冒领等种种漏洞。究其成因,既有思想认识不足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目前大多数地方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尚未实行事前(预算)、事中(执行)、事后(考核)全过程管理,继而管理不到位、执行不严格、追踪问效不力,最终资金使用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绩效管理模式。

二、“校财局管”:沙洋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绩效管理模式

2012年12月笔者在湖北沙洋县进行了调研,沙洋县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校财局管”模式,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构建了安全、规范、高效的义务教育经费运行机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2006年秋季,沙洋县被国家确定为中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县。沙洋县组织人员经过认真调研和分析,大刀阔斧,积极探索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创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模式。

(一)制度保障

沙洋县为规范农村中小学经费管理,健全和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从财务管理、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支付、国有资产管理、资金管理、信息网络管理、监督问责等各制度层面出台了相关规定,这些制度体现了绩效管理理念,提出了绩效管理要求,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校财局管”改革予以制度保障。

2006年9月,出台了《关于实施中小学经费预算管理的意见》,在全县实施中小学经费预算管理,农村中小学启用新机制财务核算管理系统,实现学校、教育、财政主管部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络管理。

2010年,沙洋县教育局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的意见》(沙教字[2010]9号),对中小学预算管理、收费管理、支出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学校债务管理、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票据管理、财会队伍管理,以及中小学财务管理的责任与监督方面做了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2011年,沙洋县教育局、财政局重新修订了《关于农村中小学收费和资金管理的暂行办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专款专用、收支平衡、公开透明、责任追究的原则。《沙洋县中小学公用消耗物资管理制度》(沙教计[2011]2号),明确公用消耗物资使用和保管的经济责任。《沙洋县中小学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沙教计[2011]3号),明确规定学校必须按照国库集中收付工作流程办理国库集中支付。《沙洋县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沙教计[2011]5号),对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计价、固定资产账务处理、调出变卖报废固定资产的申报制度和审批制度、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等方面予以规定。《沙洋县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资助的管理制度》(沙教[2011]8号),明确了资助对象及核定程序和要求,并对资助经费的拨付和使用、资助管理和资助监督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确保中小学贫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具体做法

沙洋县制定《沙洋县中小学经费预算管理实施意见》,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管理、预算监管为抓手,立足科学化、精细化,切实加强学校预算管理,从源头把握支出去向,从过程控制支出额度,确保学校公用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1.抓预算编制,体现预算的统一性和真实性。在预算编制上做到“三全”:即全部学校、全年时间、全部收支,力求学校预算编制科学、规范、全面、真实。在操作上,一是摸清家底,确定基本数据。学校全面认真地开展资源调查,确定学校人员情况、校舍情况、设施设备情况等基本数据,为编制学校预算打好基础。二是掌握政策,分析预算形势。学校先总结和分析上年度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掌握学校财务收支和业务活动的变化情况,确定本年度预算的一般性因素;然后对影响预算的各项政策进行分析,掌握学校收支的政策性变化;最后考虑各项县级已列入计划的大型支出项目等因素,科学分析预算形势,准确判断学校收支情况。三是量入为出,编制收支预算。在编制的过程中做到收入编全,支出编实。

2.抓预算执行,确保预算的刚性和严肃性。学校编制预算经县教育局审查后,送县财政局审核,报县人大批准后,下达各中小学执行。每月10日前,各中小学按预算指标在网上申报当月资金用款计划,经县教育局审查,县财政局审核后下达。学校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各中小学在下达的用款额度内,在网上录入支出项目,经县教育局审查后,在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实施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通过一整套严格的预算执行程序,强化对学校的资金管理,确保学校经费用在刀刃上。

3.抓决算管理,保证资金的合理性和绩效性。决算是对一定时期预算执行结果、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是预算管理的终结。每年,学校均对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在此基础上为下年度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做好准备。同时对资产进行清理清查,报送教育、财政主管部门汇总、审核,提交县人大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抓预算监管,做到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一是监管学校预算编制。县教育部门对学校上报的预算报告进行审查,要求学校预算项目及额度符合主管部门的编报口径,符合学校实际需求。二是监管学校预算执行。县教育部门每月审核学校申报资金用款计划,控制学校月度用款额度;审核学校支出,监督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财务进行年度审计。三是实时监控。从2007年开始,各学校年度预算均经教育、财政部门网上审核、批复,实现“预算编制直达学校”、“财务核算直达学校”、“资金拨付直达学校”、“财务监控直达学校”。全县92所农村中小学归并为35个财务核算点,其他学校为报账员,学校成为独立的核算主体;35个财务核算点已在当地农业银行设立零余额账户,每月各学校通过网络申报用款计划,经县教育局汇总审核,县财政局终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可对全县中小学财务状况进行实时监控。

(三)经验总结

1.以加大投入为关键,把握保障性。一是确保中央、省级资金划拨到位。县级财政坚持“优先划拨、足额划拨、按程序划拨”的原则,将中央、省级资金及时按预算计划全额下达学校。2007年以来,中央和省补助沙洋县资金全部直达到校,充分保证了学校经费足额预算、全额到位、正常运转。二是确保县级资金配套到位。县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同时,坚持“上进下不退”的原则,保证学校有充足的经费加强基础建设。三是确保学校非税收入管理到位。各中小学收取的各项非税收入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统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并作为学校可支配经费统一纳入预算,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有效堵住了支出漏洞,防止了乱收乱支现象的发生。

2.以强化管理为重点,把握规范性。为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2007年,沙洋县财政拨款为全县农村中小学财务核算点统一配置电脑设施,安装了“湖北省农村中小学财务核算管理系统”软件,实现了校与县、县与省市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联网,实行对学校财务管理的全程监控、时时监控,建立起规范化、现代化的财务管理新机制。学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参与学校经费预算管理,监督学校资金运行。

3.以提升素质为根本,把握原则性。为实现财务人员实际操作的规范性,避免因业务不熟和违纪违规造成损失,沙洋县切实加强了对财务人员的培养和培训。一是转变观念,选准人。选择具备从业资格、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法纪意识牢的财会人员从事报账工作,在工作量及相关待遇上给予保证,使之能安心本职。二是强化学习,培养人。通过对学校财务管理人员多次专项培训,让他们熟悉业务、迅速进入角色,熟悉法律、坚持按规操作,使之能严格履职。三是严格要求,用好人。要求学校报账员精通业务,通盘掌握学校的开支渠道及规模,当好校长的参谋和助手,实行“预算失控与违规责任追究制”,使之能尽职尽责。

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校财局管”模式的管理绩效

从沙洋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实证分析可见,“校财局管”模式以推进绩效管理为目标,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多层次、全方位的预算执行监督管理机制,真正做到了“收入一个笼子、计划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确保了教育资金的安全高效,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成功模式,在实现义务教育经费绩效管理的同时,取得了明显的管理绩效。

(一)义务教育经费得到有力保障

对于农村义务教育来说,强制性、普及性、基础性是其三个本质特点(刘冬兰,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校财局管”模式,规范了政府行为,按时保量地分担、拨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

(二)财务管理得到有效规范

通过改革经费管理体制,实行“校财局管”,初步形成了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六统一”的运行管理模式,即“统一编制预算、统一科目、统一核算、统一国库集中支付、统一财务核算管理软件、统一报表”。既规范了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行为,更重要的是学校财务收支计划更加透明,从而有效杜绝了经费使用的随意性和暗箱操作,有效杜绝了学校的违规乱纪行为,从真正意义上提高了资金使用的效率性和效益性。2011年3月,“沙洋县中小学经费预算管理”成果被评为湖北省首届“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三等奖。

(三)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校财局管”模式在规范管理的同时,也大大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根据调研整理,几年来,沙洋县学校投入1 961万元,新建、改造校舍61 642平方米;投入330万元,更换学生课桌凳30 630套;投入308万元,在80所学校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实现了远程教育“校校通”全覆盖;投入191万元,启动了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工程,全县各学校办学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推动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迅速提高。

(四)治乱减负取得显著效果

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校财局管”模式以来,学校所有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按照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将资金通过开户银行缴入“县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实行分校管理、核算。通过严格学校经费管理,杜绝了学校乱收费行为,实现了学校收费多年来的“零投诉”。2008年,沙洋县被评为湖北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紧急通知(财教[2012]425号)[Z].201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