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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主要方法大全11篇

时间:2023-07-21 17:12:41

股票投资主要方法

股票投资主要方法篇(1)

一、股票投资风险的分类

(一)股票投资的系统风险

1. 利率风险。利率是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经济杠杆,它会经常发生变动,从而给股票市场带来明显的影响。一般来说,银行利率上升,股票价格下跌,反之亦然。

2. 汇率风险。汇率与股票投资风险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本国货币升值有利于以进口原材料为主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不利于产品主要面向出口的企业,因此,投资者看好前者,看淡后者,从而引发股票价格的涨落。

3. 购买力风险,又称通货膨胀风险。通货膨胀对股票价格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影响,在通胀之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因通货膨胀而水涨船高,物价上涨不但使企业存货能高价售出,而且可以使企业从以往低价购入的原材料上获利,名义资产增值与名义盈利增加,自然会使公司、企业股票的市场价格上涨。同时,预感到通胀可能加剧的人们,为保值也会抢购股票,刺激股价短暂上扬。

4. 市场风险。是股票持有者所面临的所有风险中最难对付的一种,它给持股人带来的后果有时是灾难性的。在股票市场上,行情瞬息万变,并且很难预测行情变化的方向和幅度。收入正在节节上升的公司,其股票价格却下降了,这种情况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还有一些公司,经营状况不错,收入也很稳定,它们的股票却在很短的时间内上下剧烈波动。出现这类反常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投资者对股票的一般看法或对某些种类或某一组股票的看法发生变化所致。

5. 宏观经济风险。主要是由于宏观经济因素的变化、经济政策变化、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以及国际经济因素的变化给股票投资者可能带来的意外收益或损失。

(二)股票投资的非系统风险

1. 经营风险。企业原材料价格上升,竞争对手降价销售都可归为外部经营环境风险。由于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差、技术水平落后和竞争能力下降等原因导致企业盈利能力的下降,进而影响股价的风险,可归纳为内部经营风险。

2. 筹资风险。由于筹资结构不当,或者由于负债比例过高,而使公司出现严重财务危机,致使公司股票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下跌,使投资蒙受损失的风险。

3. 流动性风险。如美国的通用汽车公司、埃克森石油公司股票,每天成交成千上万手,表现出极大的流动性,这类股票,投资者可轻而易举地卖出,在价格上不引起任何波动。而另一些股票在投资者急着要将它们变现时,很难脱手,除非忍痛贱卖,在价格上做出很大牺牲。当投资者打算在一个没有什么买主的市场上将一种股票变现时,就会掉进流动性陷阱。

4. 操作性风险。操作风险纯粹是由于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操作不当所造成的风险。因为在同一证券市场上,对于同一种股票,不同投资者的操作结果有时截然不同,有的盈利而有的亏损,这与操作风险直接有关。操作风险主要来自于不同投资者的不同市场判断、不同投资决策和不同心理素质等多重原因。不断研究投资市场和培育良好心理素质是降低此风险的关键。

二、股票投资风险的管理

股票投资风险管理的全过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股票投资风险的识别,即在实际的投资活动中根据种种社会经济、政治现象和市场情况,去发现风险;第二阶段,股票投资风险的评估,即运用各种方法,测定一定时期内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以及造成的损失程度;第三阶段,股票投资风险的控制,即采取各种方法防范风险,减少或抵补风险造成的损失。

(一)股票投资风险的识别

1. 股票投资系统性风险的识别。股票投资中的系统性风险是由基本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的不确定性引起的,因而对系统性风险的识别就是对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宏观的经济状况和政治气候作出判断。具体来说,可以从国民经济增长率、国内投资动向、信贷资金供给、利率与通货膨胀率、政府财政收支这几个方面的变化中进行分析。

2. 股票投资非系统性风险的识别。股票投资非系统风险的识别主要包括:(1)企业因素分析与风险识别。企业因素的变动会给投资者构成股票投资风险,因而,投资者可从各种途径去详细了解企业的真实状况。一般来说,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通过企业的各种文件去了解。(2)市场因素分析与风险识别。基本因素、企业因素的变动与股票投资风险之间的因果关系,可以通过各种宏观经济数据、报道、文件资料等反映出来,而市场因素变化与投资风险之间的关系就比较复杂了。但是,人们在实践中发现,这种关系可以从大量的统计数据变动的轨迹中得到验证,也就是说,借助技术分析方法,可以识别股票投资中的市场风险。

(二)股票投资风险的评估

1. 股票投资风险的评估方法。股票投资风险评估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主要取决于评估的意图、评估对象和评估的条件。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出选择,也可以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来进行。目前比较常用的评估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专家调查法、经济计量评估法和财务指标评估法。

2. 股票投资风险的评级。在实际投资活动中,投资者要对股票的投资风险进行准确评估是一种十分困难的事,因此,通常的做法是借助专职证券信誉评级机构对市场上发行和转让的有价证券风险评估的成果,评价自己感兴趣的那些证券的风险程度。股票的评级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目前全世界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美国标准-普尔公司的股票评级方法和台湾《经济日报》的评级方法。

(三)股票投资风险的控制

1. 股票投资风险控制计划,与投资计划通常是合并在一起的。投资计划是实现风险控制目标的必要条件。现有的投资计划具体形式虽然很多,但大体上可以归为三类:(1)趋势投资计划。这是一种长期的投资计划,适用于长期投资者。这种投资计划认为投资者在一种市场趋势形成时,应保持自己的投资地位,待主要趋势逆转的讯号出现时,再改变投资地位,市场主要趋势不断变动,投资者可以顺势而动,以取得长期投资收益。(2)公式投资计划。这是一种按照定式投资的计划。它遵循减少风险、分散风险和转移风险等风险控制原则,利用不同种类股票的短期市场价格波动控制风险,获取收益。(3)保本或停损投资计划,是投资者在股市前途莫测、股价动荡不定时,为了避免或减轻投资本金损失,遵循留置风险的原则所采取的一类投资计划。主要有两种具体形式:一是保本投资计划;另一是摊平投资计划。

2. 股票投资风险控制的基本措施。(1)正确地认识和评价自己。几乎所有的投资者在投资股市之前,总是认为自己会取得成功,然而,事实却往往并不遂人愿,这其中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投资者自我认识和评价上出现了偏差。要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关键是要客观地分析自己以下几方面的准确情况:一是投资动机;二是资金实力;三是股票投资知识和阅历;四是心理素质。(2)充分及时掌握各种股票信息。信息对股市的重要性就如同氧气对于人一般,充分及时掌握各种股票信息是投资成功的法宝。掌握信息的关键在于获取信息、分析处理信息和利用信息。(3)培养市场感觉。所谓“市场感觉”是指投资者对股票市场上影响价格和投资收益的不确定因素的敏感程度以及正确判断这些因素变动方向的“灵感”。要培养良好的市场感觉,必须保持冷静的头脑,逐步积累经验并加以灵活运用,同时要有耐心,经常进行投资模拟试验。

3. 股票投资风险控制的技巧。主要包括:(1)技术分析法。是指投资者根据股票的市场价格和交易量变动的趋势及两者之间的联系,对市场未来行情作出预测,择机买卖股票以期免受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并谋取投资收益,这种技能的主要依据是统计数据和图表。(2)投资组合法。这是最能体现分散风险原则的投资技巧。投资组合又称资产组合或资产搭配,是指投资者将资金同时投入收益、风险、期限都不相同的若干种资产上,借助资产多样化效应,分散单个资产风险进而减少所承受的投资总风险。(3)期货、期权交易。股票指数期货交易是一种新的金融交易品种,运用股票指数期货进行保值交易的话,可以为投资者大大地减少投资风险。

参考文献

[1] 朱博义.企业投资风险的成因及控制[J].会计之友,2011 (7):12-14.

[2] 蔡幸.企业管理诊断与风险投资公司的风险治理[J].改革与战略,2006(1):21-23.

股票投资主要方法篇(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动了股票市场的发展。尤其是加入WTO 以后,外资的进入刺激了我国股票投资的增长,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刺激了股票投资市场的活跃。⑴股票市场是一种将股票作为交易对象的市场,法人或者自然人对股票进行买入和卖出,从中获取差价或者红利、股息等投资行为,是股票市场直接投资的重要方式。当前,股票市场发展并不成熟,大量投资风险存在于股票投资市场上,严重威胁着股票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因此,加强对股票市场投资风险的研究,可以正确的指导投资者的投资,规范股票投资市场,有效规避投资风险,为有关部门提供股票市场管理依据。本文分析了股票投资市场的风险性特点,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一、股票市场的风险性特点

(一)股票市场的风险分类

根据风险的不同,可以将股票市场的风险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所谓的系统性风险,主要是指因为某种因素的影响和变化,导致股票资本市场中的某一种商品或者市场整体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而且这种不良的后果不能通过技术手段消除,并且会导致多个其他市场的连锁反应,导致股票市场陷入经营困境,投资者也会因此遭受利益的损失的风险。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也称不可分散风险,其对市场上所有的股票都会产生影响,包括经济风险、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政治风险、购买力风险、政策风险等,是单一证券所无法拒的风险,不能通过投资组合分散。⑵

所谓的费系统性风险也成特有风险,主要是因为市场的参与主体的市场行为导致的,其影响的是某一种具体的证券,并不会导致整个投资市场的系统性波动。主要包括上市公司风险、交易中介风险、投资者风险和监管方风险等,可以通过投资组合将其分散。⑶

图1 股票投资市场分类简图

(二)股票投资市场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股票投资市场存在大量的问题,导致投资市场的风险性居高不下,主要的股票投资市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股权结构的不合理。目前,我国很大一部分的上市公司的法人结构并不合理,上市公司的股价远远高于非流通股票的价格,经营管理层并不是以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作为经营目标,正是由于这种股票价格差别的存在,导致股票市场上出现很多的投机投资者,增加了股票投资市场的系统性风险;⑷其次,利润操纵问题。一些上市公司为了达到某种经营目的,往往会通过更改会计账目来提高自己的业绩,进而提高自己的股票价格,这种利润操作行为导致股票价格虚高,增加了投资者投机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引起股票市场风险;再次,信息披露问题。作为一种信息产品,股票对信息的敏感程度加高,投资者往往是通过自己获得的股票价格、上市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政策变化等信息决定自己的投资行为,因此,理性的投资是建立在完全信息披露的基础上的,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股票信息并不被所有投资者掌握,导致投资盲目性的出现,引起市场投资风险;最后,政策风险严重,我国曾长期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虽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刺激了投资市场,使市场的自由度增加,但是,我国宏观经济很大程度受到了国家经济政策的影响,政策的调整往往会引起股票市场大幅的波动,因此造成的风险也远远超过其他国家。

表2 股票投资市场存在的问题

二、股票市场投资风险规避对策

(一)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创新

创建新的上市公司治理原则和标准,真正实现上市公司的经营转制,才能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上市公司在决策激励机制以及分配制度等方面按真正的股份公司体制运作,这样才能真正发挥股份公司制度的优点。也只有通过这种创新才能保证中国股票市场平稳、健康的发展。⑸

(二)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应该加强我国股票市场的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的投资法律法规,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在股票投资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时,努力与国际有关条款相吻合,这样一来企业在发行上市和公司监督方面都能够遵循先关准则,规范投资市场,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市场的安全稳定。⑹

(三)强化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对规范股票投资市场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强化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的动态监管机制,加强资本市场的会计审计制度的落实,规范上市公司组织结构,以此来消除利润操纵行为的发生,加强对企业所募集资金使用和投向的监督。

三、结语

股票市场投资风险影响着股票市场的稳定以及投资者的收益,因此,必须对股票投资市场进行合理的规范,确保市场的稳定运行,保护投资者的收益,为股票投资市场建立一个稳定的环境。■

参考文献

1、谢罗奇,戴永平.防范资本市场风险完善我资本市场监管体制研究[J].经济纵横,2007(6).

2、陈永生.陈晓鹏.论新经济下的中国股票市场[J]山东经济,2002(1).

3、张同信.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冷思考[J].现代经济探讨,2012(9).

4、王 益.中国资本市场的全面分析(上)[J]. 管理现代化,2011(7).

股票投资主要方法篇(3)

关键词: 股票投资;投资决策;层次分析法;逼近理想解方法

Key words: stock investment;investment decision;AHP;TOPSIS

中图分类号:C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1-0175-02

0 引言

企业投资决策,是企业决策者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规划以及国家经济建设的相关方针和政策,综合考虑与投资项目有关的各类信息,采用科学分析的方法,对投资项目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综合评价,选择项目最优投资方案的过程。股票投资是指投资者(法人或自然人)购买股票以获取红利及资本利得的投资行为和投资过程,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相关配套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股票投资已经成为企业直接投资的重要渠道之一。本文的研究,以企业股票长期投资决策问题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股票长期投资问题的特点分析,构建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指标赋权模型和基于TOPSIS的综合评价模型,进而通过示例说明了方法的具体应用过程。

1 股票投资特点分析

股票投资的特点主要包括收益性、长期性和风险性:①收益性。进行股票投资的目的,在于获取包括股票升值、股息和红利等在内的经济收益;②长期性。股票投资的长期性指的是,购入某项股票的同时意味着认可该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认为反映该企业价值的股票价格在未来的某个时点会有较大的上升空间;③风险性。股票投资的风险来源主要来自于企业经营和收益的变化,同时,股票投资的风险也受到股票市场本身波动性的影响,即使企业本身经营状况良好,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也会给股票市场带来巨大冲击。

2 股票投资决策影响因素分析

股票投资决策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概括起来可以归纳为以下方面:

2.1 宏观经济环境 国家的经济周期、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法律政策等对股票价格走势影响很大,例如,当宏观经济处于繁荣期的时候,市场总体需求量大,有助于促进股票市场的繁荣,反之,当经济处于萧条期或衰退期的时候,整个市场需求降低,企业利润减少,股票市场也会随之萎靡;又如,当国家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时,有助于促进股票价格的上升,反之,当国家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时,会抑制股票价格的上升。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对整个股票市场产生影响,因此,宏观经济环境分析属于股票投资决策的外部因素。

2.2 行业状况分析 行业状况主要包括行业的政策、行业生命周期和行业竞争。行业政策是政府对该行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的总和,对行业的发展、行业结构的调整和行业的组织等产生影响;如同经济周期理论一样,任何行业或产业的发展都会经历一个从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到衰退期的全生命周期。一般而言,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的行业,盈利能力较强,而处于初创期和衰退期的企业盈利能力则比较弱;另外,行业内的竞争强度也是影响行业业绩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完全垄断的市场环境中,垄断者容易获得超额利润,而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各参与主体只能获得平均利润率,因此,行业竞争强度越高,该行业内企业股票价格相对较低,反之,行业竞争强度越低,企业股票价格相对较高。

2.3 公司经营状况分析 就影响股票价格的决定因素而言,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状况只是外部因素,而公司的经营状况才是股票价格的决定因素,尽管短期内股票价格可能由于投资者预期等因素背离由公司经营状况决定的股票价值,但是从长期来看,股票价格必然是其价值的具体体现。公司的经营状况可以由一系列财务指标反应,主要指标包括:

股票投资主要方法篇(4)

股票窃用交易行为的本质是他人对财产合法所有人财产权利的侵犯。但是证券市场股票价格的波动性以及股票交易的无纸化,使此类行为的法律适用与侵害有体物财产权的行为有着很大的不同。本文拟运用民法基础理论,结合具体案例,重点从侵权法的角度对股票窃用交易行为的相关问题进行考察,尤其将对因证券公司融资纠纷引发的股票窃用行为(即证券公司强行平仓行为)进行分析。

一、股票窃用交易行为的概念、特点和法律性质

(一)股票窃用交易行为的概念

正常的股票交易中,普通投资者的股票买卖行为总是委托证券公司的营业部来进行,后者在接到投资者的交易指令后,通过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的席位报单撮合,最后完成交易。交易过程中,直接处分股票的是证券公司,而其处分的合法性则来源于股票合法所有人的有效委托。证券公司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有效,会要求委托人在自己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和股票账户,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确认相应的账户密码。然后,证券公司将制作并发放资金卡和股票账户卡给委托人,委托人可以凭借相应证件和密码进行股票委托买卖[4].股票窃用交易行为就是发生在前述股票交易中的委托环节,窃用人通过某种途径获得股票合法所有人的密码、账号后,指令证券公司进行委托交易,然后再利用伪造或其他方式获得的证件从相关账户提取现金。

因此,本文所称股票窃用交易行为是指加害人在未经股票及资金合法所有人知晓或同意的情形下,非法处分该合法所有人所拥有的股票或者处分股票并提取、划转其资金账户保证金余额的行为。此处所指股票窃用交易,既包括股票盗买、盗卖的行为,也包括行为人从相应资金账户的划转或提取现金的行为。窃用者既可能实施其中一个行为,也可能实施多个行为。考虑到窃用者的目的一般是为了非法获得现金(股票统一登记托管于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窃用者不可能提取),最终都要通过卖出股票变现提取,因此统称为窃用交易。

(二)股票窃用交易行为的特点

如前所述,股票窃用交易行为的本质是加害人对财产合法所有人财产权的侵犯。但是,与侵害有体物财产权的行为相比,股票窃用交易行为的特殊性在于:

第一,股票交易的无纸化,使股票的合法所有人并不能实际占有股票和相应资金,其对股票和相应资金的控制力仅仅依赖于有效证件和密码。一旦合法所有人的证件或密码落入他人控制,则股票所有人的股票和现金就可能陷入被他人非法处分或划转的危险中。因此,在处理股票窃用交易行为纠纷案件中,首先要解决的是确认合法持有股票交易所需的有效证件和密码的民事主体身份、对该等有效证件和密码的安全性负有保障义务的民事主体以及其他可能接触到相关证件和密码的人。

第二,证券市场股票价格的波动性,使股票被盗卖后的损失计算和责任承担方式都显示出其不同的特点。一方面,股票价格瞬息万变,以何种价格作为损害计算的确认点,在不同的案件中有不同的说法;另一方面,在不同的股票价格下,金钱赔偿和原物返还对于当事人的赔偿意义显然不同。因此,有必要确认一些一般的原则。

第三、证券交易中实际发生的透支交易、集体委托交易,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变得复杂化。典型的情况如:投资者对证券公司透支,证券公司为减少损失,强行对投资者的股票平仓;多人利用同一账户进行股票交易,一人实际操作其中属于另一人股票的行为。在这些情况下,资金的所有权和股票的所有权、一种股票的所有权和另一种股票的所有权往往联系在一起,由此导致对窃用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判断变得异常复杂。

股票窃用交易行为所表现出来的特殊性,使其在法律适用中的个案处理也显示出不同特点,对这些特殊问题的探讨,容在后文详细阐述。

(三)股票窃用交易行为的法律性质

对一种行为法律性质的判断,既涉及到当事人对该行为寻求救济的请求权基础,也涉及到具体的请求权成立要件和救济方式。股票窃用交易行为发生在股票委托交易中,涉及到不同的法律关系,由此也可能确立不同的请求权基础。如果窃用行为是证券公司的平仓行为,则股票合法所有人与证券公司因存在委托合同关系,可以基于合同权利主张请求权;如果股票合法所有人与窃用人之间不存在契约关系,则其只能基于其对股票的所有权向窃用人主张请求权。

股票窃用交易行为可能构成违约行为,也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在一些特殊情形,股票窃用交易必然会发生侵权法上和合同法上的责任竞合问题。学界对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的竞合,讨论甚多。就目前所通行的理论而言,请求权基础竞合说似乎取得了通说的地位。根据该说,责任的竞合是基于不同规则形成的请求权基础的竞合,原则上应允许当事人择一行使其请求权,该请求权一经行使,另一请求权则当然消灭;但在适当情形得限制或扩张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如限制当事人仅可行使某一特定请求权,或允许当事人在一请求权未得法院认许后,得行使另一请求权。[5]而且,竞合既是一个实体问题,也是一个程序问题。在实体法上,竞合的核心是请求权基础,而在程序法上,竞合的核心是诉的识别。[6]因此,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对竞合问题的解决,应首先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达成一致,法律的适用才可能统一。

在实体法上,如果出现责任竞合的情况,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请求权人是否享有选择权;在一请求权行使失败后,请求权人是否可以行使另一请求权。就股票窃用交易行为而言,本文认为,股票窃用交易行为属于商事领域发生的违法行为,应属一般侵权行为,如果发生责任竞合情形,法律适用应以股票合法所有人与窃用人的利益达到一般均衡为原则,并无特别理由需要限制或扩张股票合法所有人的请求权选择,因此采一般立场即可,即应允许股票合法所有人择一行使其请求权,该项请求权一经行使,另一项请求权当然消灭。

考虑到股票窃用交易行为所引致的合同责任构成较为显明,其损害赔偿范围虽然与侵权责任不一致,但直接损失的计算则与侵权责任下的情形一样。因此,本文将重点讨论股票窃用交易行为的侵权责任的构成,但在进行行为类型分析时将就合同责任问题做一些具体的评述。

二、股票窃用交易行为的主要类型和主要问题

在实践中,股票窃用交易的类型复杂,涉及到不同的主体,而相应股票和资金的所有权也存在一定的混同情况。为了简便起见,本文以实施窃用交易行为的主体为标准,将股票窃用交易行为分为三类:证券营业部窃用行为;与受害人无特定关系的第三人窃用行为;与当事人有特定法律关系的第三人窃用行为。此处所指第三人,是指除证券营业部以外的窃用交易行为人。这三类行为各自有不同的主要特点:与受害人无特定关系的第三人窃用行为主要涉及证券营业部的安全保障义务,证券营业部窃用行为则与投资者透支行为密切相关,而与当事人有特定法律关系的第三人窃用行为则既可能涉及雇主责任,也可能涉及契约责任,以下具体分析。

(一)证券营业部窃用交易行为

证券营业部的窃用交易行为,即证券营业部在某些情形下强制出售投资者持有股票并划转相应资金的行为。此类行为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证券营业部为谋求非法利益,利用掌握投资者股票和现金账户的便利,非法卖卖投资者股票的行为;另一种是证券营业部在与投资者发生融资纠纷情况下,强行平仓的行为。前一种形式比较少见,其责任划分也比较明显,证券营业部直接侵害了投资者的财产权利,应承担侵权责任。后一种形式,则较为复杂,以下详细探讨。

在股票交易市场,证券营业部对投资者的融资行为一直屡禁不绝,而由于融资纠纷引发证券营业部强行卖出投资者股票,进行平仓的行为也是屡见不鲜。因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股票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专门对股票融资纠纷做出了一些规定。实质上,股票融资纠纷和股票证券营业部的股票窃用交易行为是一个问题的两面。对此类纠纷的解决,既要考虑融资行为的合法问题性,还要考虑融资买入股票的所有权归属。对于这些问题的认定,涉及到股票窃用交易行为主体的责任划分。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做出的《关于武汉市中南证券部与彭先祥股票纠纷一案的请示答复》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年1月的《关于审理股票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二条均将透支交易定性为非法交易,认为应确认无效。《关于审理股票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融资双方关于强行平仓等约定,也应一并确认无效。这些规定符合《民法通则》第57条规定中无效民事行为自始即无法律约束力的立法精神,应值肯认。

虽然无效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双方应发生相互返还,所得利益应归国库的后果。但是,投资者利用融入资金购买的股票,其所有权仍应归属投资者本人。因为,一方面投资者融入货币资金后,作为种类物的货币所有权已经转移,其利用该等资金购买的股票所有权理应归属本人;另一方面,股票系无因证券,投资者购买的股票也不因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与否受到影响。因此,发生融资纠纷后,证券营业部对投资者的股票进行强行平仓,侵害了投资的财产权益,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股票二级交易市场,证券营业部的融资存在合意透支和恶意透支的区分。前者是投资者与证券营业部有明确的融资约定,后者则是投资者利用证券营业部的管理漏洞,超出自己资金账户保证金余额进行股票卖卖,从而发生实际融资的关系。[7]

在合意透支情形下,如果证券营业部为了自己资金安全,强行平仓,出卖投资者股票,应该要求证券营业部承担主要的侵权责任。因为,一方面,我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都明确要求要求证券商不得为交易提供融资,证券公司作为股票交易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从透支产生的过程看,证券商对形成透支也起到决定作用。如果证券商不主动提供资金,透支后果就无从产生。因此,发生合意透支,证券商的过错要大于股民。

在投资者恶意透支情形下,情况有所不同。上海证券交易所1993年10月《关于继续查处信用交易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各会员单位在受理委托中发现客户信用透支要求应坚持拒绝,有权在发现当天或最迟在下一交易日强制性平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股票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6条也规定:客户未经券商同意,利用券商管理漏洞恶意透支购买股票,券商有权在发现当日或最迟下一交易日强行平仓,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承担。司法实践中,各人民法院对恶意透支后的强行平仓行为一般均照此处理。但是对其法理依据,仍有必要进行适当探讨。

投资者超出自己资金账户准备金余额购买股票,无论其是否意识到该等事实,都直接构成对证券营业部财产权的侵害。因为,在中央净额结算制度下,证券营业部当日必须垫付投资者的资金缺口,以保障与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的结算顺利完成。在此种情形,投资者或者出于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基于此,证券营业部为避免发生重大损失,做出的强行平仓行为,应认许该行为为是一定条件范围内的自力救济。虽然现代民法为避免强权凌驾法律,保障“法律的和平”,对法律允许的自力救济限制颇多。[8]但在此处所探讨的恶意透支情形下,证券营业部的强行平仓行为应能符合法律自助行为的基本条件,即自力救济方存在不能及时得到官方救济,且不及时自助则难以实现的请求权。因为股票交易市场价格变动不居,如果证券营业部不能及时强行平仓,其损失可能迅速扩大化,而投资者也很难有足够的资金弥补亏空。

但是,对证券营业部的强行平仓行为也应有所限制,一方面,证券营业部应在发现恶意透支当天或最迟在下一交易日强制平仓,如果证券营业部未及时平仓,则说明其对该项请求权并不在意,无自力救济之必要;另一方面,证券营业部的强行平仓行为仅限于投资者用恶意透支资金购买的股票,而不可以因该等股票平仓时未能弥补亏空而强行处分投资者其他合法持有的股票。如果证券营业部超出前述限制进行强制平仓造成投资者损失,则同样侵害了投资者的财产权,应按其过错程度承担侵权责任。

(二)与受害人无特定关系的第三人窃用交易行为

与受害人无特定关系的第三人窃用交易行为,其主要行为特征是第三人通过某种途径获得受害人证券交易的密码,获得受害人股东账户卡、资金卡和身份证,进而直接在受托证券营业部或其他营业部进行股票卖卖行为,最后变现提取资金。

1998年以前,此类与受害人无特定关系的第三人窃用交易行为的发生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制度曾经存在的缺陷密切相关,也是早期普遍存在的窃用交易行为。因此有必要对此做一简要介绍。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制度经历了三个演变过程:[9]早期,交易所实施的是“证券集中托管,交易通买通卖”的交易方式,即由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集中托管和管理投资者的股票。在此类情形下,只要投资者在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开立股东账户,就可以在任何一个证券营业部的交易席位进行股票委托卖卖。投资者可以任意在任何营业部设立股票账户和资金账户,由此导致证券存在被第三人窃用的隐患。典型的情况是,窃用交易行为人非法获得受害人股票交易密码,径行在另一证券营业部开立新的资金账户(无需知道原资金帐户密码),从而利用新的营业部并不认识原受害人的漏洞,通过伪造相关证件进行股票盗卖和资金盗提行为。1994年,由于此类窃用交易行为太过普遍,中国证监会出台了《关于健全检查制度防范股票盗卖的通知》,明确要求各证券经营部积极履行交易安全保障义务,其第五条规定:证券经营机构遇到投资者新开设资金账户并委托卖出从其他证券经营机构购入的股票时,应在查验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后,将其复印留底,并应尽量与购入股票的证券经营机构联系核实后方可办理。该条规定直接针对的就是此类情况。

由于前述“证券集中托管,交易通买通卖”存在的弊端,上海证券交易所从1994年开始推出“可选择性的指定交易制度”,即投资者可以指定某一证券营业部为其独家受托人进行股票卖卖活动,但股票仍集中托管于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此项制度实施后,大多数中小投资者出于交易方便考虑,并未办理指定交易,由此使得股票窃用交易行为仍然极为普遍。基于此,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98年开始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要求所有投资者在开立股票账户时,必须指定一家证券营业部为其独家受托人。投资者如果需要在新的营业部开立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则必须撤销前一指定证券营业部,由此大大消除了股票窃用交易的隐患。

1998年后,跨证券营业部进行股票窃用交易的行为基本不再出现。但在同一证券营业部,利用投资者疏漏和证券营业部管理上漏洞进行的窃用交易行为仍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纠纷并不少见。[10]

此类窃用交易行为,窃用交易行为人直接侵害了投资者的财产权利,应承担侵权责任。但由于行为人容易逃匿,投资者很难直接找到,所以引发的往往是投资者与证券营业部之间的纠纷。其责任的具体构成因不同主体而有所不同。

1998年以前,跨证券营业部的窃用交易行为涉及到投资者的股票卖卖受托营业部和窃用交易行为人设立新账户的证券营业部。两个证券营业部对投资者均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对于受托营业部而言,由于其与投资者存在委托合同关系,如果未能适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则亦构成契约义务之违反,应认许投资者可以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22条选择行使请求权。对于窃用交易行为人为盗卖股票而设立新账户的证券营业部而言,如其未能按中国证监会《关于健全检查制度防范股票盗卖的通知》和有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的要求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则投资者可以以其未履行法定义务为由而要求证券营业部承担侵权责任。

1998年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均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跨证券营业部进行的窃用交易行为基本消失。此后,无特定关系第三人实施的股票窃用交易行为直接发生在受托证券营业部,这些行为往往暴露出证券营业部在业务操作安全方面的不足。在发生纠纷时,股票委托交易和资金提取既涉及到密码、股票账户卡、资金卡以及投资者身份证的实际控制情况,也涉及到证券营业部内部的审核和确认程序,因此查明窃用交易实际得以发生的原因,既是确定各方责任的关键,也是一个司法实践中的难点。考虑到正常的股票委托交易程序和金融机构资金提取规则,我们认为,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有必要区分股票盗卖和现金提取两个不同阶段。股票委托交易以密码指令为主,在此阶段投资者对密码的保护承担主要责任,但证券营业部应提供相应交易记录,以排除其内部利用密码进行操作的可能[11].对于现金提取,考虑到现行金融机构存款提取规则也仅限于大额提款需要身份证,否则只需凭密码即可提取。因此,我们认为,对证券营业部不应苛责过严,在其办理取款业务时,,原则上应以是否通过密码校验为主要的责任划分界限,证券营业部对身份证、股东卡应作常规审核(身份一致性审核),对于其自己制作的资金卡则应承担严格的审核责任(真实性、一致性、有效性)。

(三)与当事人有特定法律关系的第三人的窃用交易行为

在股票窃用交易行为中,有另一些第三人,与受害者存在某种特定法律关系。这些法律关系的存在,使得相应的责任划分也呈现出不同的面貌。这些第三人,典型的有两类,即证券营业部的雇员和投资者委托进行股票交易的人。

证券营业部的雇员,利用日常工作便利,窃取投资者股票交易密码盗卖股票并划转现金的行为,也并不鲜见。在此类情况下,理论上投资者可以要求证券营业部承担雇主责任,但我国现行法律并无关于雇主责任的明确规定。因此,投资者针对证券营业部的请求权的法律基础仍存在一定疑问。有学者建议,可以扩张解释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要求雇主对其雇员的利用职务进行的行为承担责任。[12]虽与立法精神比较稍显牵强,但司法实践不妨采纳,以使投资者利益能得到有效救济。

另一类股票窃用交易行为人,是投资者委托其在证券经营部以投资者自己名义进行股票交易的人。如果受托人却利用其掌握的密码和账户进行盗卖股票并提取现金,则构成股票窃用交易行为。此种情况,投资者可以选择行使请求权,要求窃用交易行为人承担契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实践中,投资者的受托人从事的股票窃用交易行为有可能同时涉及透支行为,进而引发证券营业部的强行平仓行为。在此类情形,股票所有权和资金所有权的确认殊为重要,尤其应厘清透支资金买入股票的所有权与原投资者自己持有股票的所有权。证券营业部的强行平仓行为不可侵犯原投资者自己持有股票所有权,更不可划拨其资金账户上的资金余额。

三、股票窃用交易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关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学界基于不同的过错理论,有三要件说和四要件说,前者以法国法为代表,将加害行为的违法性置于过错要件中;后者以德国法为代表,将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作为单独的一个构成要件。[13]笔者认为,过错是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对行为人过错程度的分析,是现代民法中自己责任原则的基本体现。而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与否,则表明了对当事人行为在法律上可责难性的一种判断。只有二者单独作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才能正确的反映当事人侵权责任的归责基础。本文在分析股票窃用交易行为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时,也采四要件说,即加害行为违法性、行为人过错、损害、加害行为与损害的因果关系。

(一)当事人与加害行为

股票窃用交易行为发生在股票委托交易的过程中,因此股票窃用交易的受害人是将股票和资金委托于证券公司营业部的人,一般称之为客户或投资者。股票窃用交易行为人则是非法强制处分或转移受害人股票和资金的人,一般有受委托的证券公司、受委托证券公司的雇员、与当事人有特定法律关系的第三人、与当事人无特定法律关系的第三人。在诉讼当中,不同的股票窃用交易行为人,可能发生不同的证明责任。加害行为的违法性是对当事人行为在法律上可责难性的一种判断。就违法性的具体判断标准,可以从结果违法和行为违法两个方面加以考量。[14]结果违法标准,系指如行为结果侵害了他人权利,即构成违法。行为违法标准,系指如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义务之违反,或怠于履行义务,即构成违法。究其实质,两个标准分别从受害人的权利和行为人的义务两方面对加害行为的违法性进行判断,而其本质在于行为是否侵害了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或违反了法律所确立的义务。

一般而言,股票窃用交易行为表现为行为人盗卖受害人股票并提取现金的行为,直接侵害了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因此符合结果违法的标准。受害人的财产权利为对股票和现金的所有权,属于绝对权利,因此不特定多数人都负有不得侵害该等权利的义务。因此窃用人的行为也符合行为违法性的标准。

在股票窃用交易行为中,也涉及到证券经营机构对投资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在某些合同关系、潜在合同关系或一方当事人提供大众服务的情形下,一方当事人负有的保障该等情形下他人之财产和人身安全的义务[15].如果证券经营机构怠于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也可能构成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中国证监会于1994年6月14的《关于健全检查制度防范股票盗卖的通知》对各证券经营机构在为投资者接受委托、开立和新设账户、办理提款时的安全保障义务有比较详细的规定。具体而言,在股票委托交易中,受托保管投资者的股票和资金账户的证券经营机构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有:在交易场所保证投资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保证交易系统安全的义务;提示投资者保护自己的财产信息的义务;交易时核查相应证件和密码真实性的义务;保存股票委托交易资料安全的义务等。

股票投资主要方法篇(5)

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可以分为收益权(即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股东的各项权利一般都是根据同股同权的原则投票确定,即通过股东投票选举和更换董事等实现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分配,通过审议批准(或修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等实现对公司收益权的分配。因此,投票权事实上成为股东获得各项权利的基础。

(二)中小股东投票成本过高

股东权利的行使最终要通过对公司重大决议的表决来实现。目前股东履行投票权利的一般程序是获取股东大会资料、参加股东大会、进行投票。提前向股东告知股东大会的日期及需表决的议案是各国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股东现在基本都可以方便经济快捷地获取股东大会的资料,但由于上市公司股权高度分散(我国是一股独大与小股东的高度分散并存),多数股东居住地也高度分散,对大多数中小股东而言,参加股东大会就必须承担额外的支出,比如交通、食宿费用等。此外,还有不少股东受时间等因素限制而不能亲自参加股东大会。显然,对中小股东而言,行使投票权的主要障碍就在于必须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中小股东大多放弃了股东投票权。

为扩大股东的参与范围,各国纷纷设置了表决权行使制度,即股东可以委托人代为参加股东大会并投票,以降低股东投票成本。权投票的领域一般包括选举董事、股票期权计划、董事薪酬、资本增加授权、兼并和股东建议等。从实践效果看,表决权行使制度不仅扩大了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范围,而且为公司控制权市场的竞争提供了新的工具,增强了对公司管理层和大股东的约束力。但由于程序一般有比较明确的要求,手续相对烦琐,实际上只有机构投资者和持股规模相对较大的个人投资者才可能参与,征集小股东投票权的成本仍然相对较高,大多数小股东仍不愿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三)投票权行使成本过高不利于对中小股东的保护

由于中小股东持股数量很少,投票成本相对较高,绝大多数中小股东不得不放弃投票权,这也就意味着他们放弃了对公司控制权的配置,从而使得大股东和内部人更容易控制上市公司。虽然上市公司的收益权是根据所持股份等比例分割,但控股股东和内部人却可以凭借其控制地位做出更有利于大股东和内部人的分配方案。因此,中小股东放弃投票权实际上也就失去了保护自身权益的基础。

二、电子投票制度的含义及其进展

(一)电子投票制度的含义

本文所称的电子投票制度是指通过应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可靠的电子通讯手段,使上市公司的股东能够在不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下通过电子网络进行投票。

(二)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与应用是推行电子投票制度的基础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对证券市场产生了深远影响。目前不仅证券市场实现了证券交易的电子化与网络化,而且随着互联网的普及,选择网上交易方式的投资者人数也在迅速增长。比如,美国网上证券委托的开户数1999年就已达930万户,在欧洲、日本、韩国等国家,网上证券委托的发展也相当惊人,目前韩国约有70%的交易量通过互联网完成。不仅如此,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种网站常就各种问题进行网上投票,网民对此已非常熟悉。综合考虑两方面因素,在上市公司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技术和设施基础已经具备。

(三)电子投票制度在发达国家的进展

1.有关机构积极倡导。OECD的《公司治理结构原则》指出,“本原则认为通过投票一般是可行的。另外,因为目的是要扩大股东参与,那么公司需要在投票中扩大技术的使用面,包括电话和电子投票。外国股东日益重要的地位也表明为求平衡,公司应竭力使股东利用现代化技术的手段进行参与,通过开发可靠的电子通讯手段,使股东可以互相交流而无需遵守执行委托制的各种手续,能够促进股东对股东大会的有效参与。至于透明度,会议程序应保证所投选票经过正确计数和记录并及时宣布结果”(对OECD《公司治理结构原则》的注释,《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9年第5期)。

2.法律上已经承认电子投票的结果。随着互联网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通过互联网投票已成为现实,目前在一些国家,已对电子投票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如在美国的特拉华州,2000年就通过了相关法律承认电子投票的结果。

3.机构投资者开始利用网络优势提高“投票”的效果。在美国资本市场中,机构投资者大约持有上市公司50%以上的股份。加州公职人员退休计划(CalPERS)是美国最大的养老基金之一,为了便于和其他股东及市场参与者交流,提高投票的效果,从1999年开始,CalPERS开始将其在股东大会中的投票决定在网上公布,公布的时间一般是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两周。

4.出现了专门为电子投票提供服务的机构。这些机构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向上市公司提供电子投票的技术解决方案;另一类是为股东提供投票参考意见,这类机构专门研究上市公司的情况,并对股东大会要表决的决议提出投票意见。

三、我国应适时引入电子投票制度

(一)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意义

目前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各种措施从根本上说仍然源于的思想,比如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等。虽然积极的监管以及更独立的董事会在保护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但是这些都不能代替直接赋予小股东和独立股东应有的权利,使得他们能够保护并增加他们自己的利益。(斯道延·坦尼夫、张春霖、路·白瑞福特,《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市场制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

降低中小股东的投票成本是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举措。引入电子投票制度后,更多的中小股东将有机会参与股东大会的投票,因此,参与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份会增加,这意味着大股东或管理层控制股东大会的局面有望得到改善。同时,网络快速和低成本的优势为不同股东间的交流提供了机会,不仅为机构投资者征集投票权提供了便利,有利于机构投资者“股东积极主义”的行动;也有利于分散的中小股东成为一个有力的利益群体,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从长远发展看,我国企业在海外上市和加入WTO后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客观也需要为海外投资者提供方便的投票机会。

有关实证研究表明,投票制度的引入和推行股东积极主义能够产生净收益,股东积极的参与公司治理将有助于提高公司创造价值的能力。因此,电子投票制度的引入将为个人投资者向“积极的股东”转变创造条件,电子投票制度的推行将是保护小股东利益的根本举措,也是提高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二)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可能性

1.已经具备技术上的可行性。我国自建立证券市场以来,一直十分重视信息技术在证券业的普及、应用、提高和创新,实现了交易、结算等方面的电子化、网络化,并被广大投资者认知和接受。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网民数量的迅速增加,网上投票这种新的形式也日益被大家所熟知。从技术上看,引入电子投票制度已不存在障碍。

2.已经具备股东应用的可能性。对沪深股市网上投资者的状况进行分析基本可以判断股东利用互联网的程度。据中国证监会的统计,2001年网上委托的客户开户数达332万户,占证券市场总开户数3325万户(沪深总开户数的一半)的9.98%。2001年每月网上交易的成交额占当月的市场总成交金额的比例呈现逐步增长的势头,全年累计的成交金额与2000年末相比,在沪深市场总交易金额减少约30%的情况下,网上交易的成交金额增长了约100%,达到了3578亿元,占前12个月证券市场股票(A、B股)、基金总成交金额81715亿元(双边计算)的4.38%(斯道延·坦尼夫、张春霖、路·白瑞福特,《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市场制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2002年以来,网上委托客户、网上交易额继续快速增长,2002年上半年,网上委托的客户开户数已达451.2万户,占沪、深交易所开户总数一半(3402万户)的13.26%,2002年6月份,证券公司网上委托交易量为750.00亿元,占沪、深证券交易所6月份股票(A、B股)、基金总交易量8595.28亿元(双边计算)的8.73%(斯道延·坦尼夫、张春霖、路·白瑞福特,《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市场制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这表明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认可网上交易这种方式。网上交易的快速发展将使投资者更容易接受电子投票这种方式。

3.监管部门已经明确了原则。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月7日联合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已经明确提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原则,该准则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股东大会时间、地点的选择应有利于让尽可能多的股东参加会议”。

从实践中的进程看,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使全体股东享有同等的知情权,并为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权利创造更好的条件,2002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5个工作日将全部会议资料上网披露。该通知还要求,上市公司会议资料内容不得超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不得向与会股东发放超出网上披露部分的会议资料。这表明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一些基础工作正日趋完备。

4.机构投资者有望发挥重要作用。在中国证监会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精神指引下,近两年,我国的机构投资者队伍迅速扩大。截止2001年底,我国共有14家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数量达到51支,基金发起份额总计811亿元。基金已经成为很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之一。而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养老金体系的日益完善,保险公司和养老金也必将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中的重要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实力的不断增强有利于推行“股东积极主义”,从而有利于带动中小股东参与电子投票的积极性。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障碍

1.电子投票制度还面临法律法规上的障碍。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只能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原则上不能以电子投票的形式表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第6条规定:“年度股东大会和应股东或监事会的要求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同时规定临时会议在审议重大事项时也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这种排除包括网络投票在内的通讯表决方式的股东大会投票机制不利于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使得公司更容易被大股东和内部人所控制。

2.电子投票制度所需要的基础条件还不完备。从实践方面看,进行电子投票需要一定的条件。一是上市公司要有一套能够进行电子投票的系统,这是进行电子投票必备的前提;二是股东能够方便地进入上市公司的电子投票系统。相对来说,第一个问题比较容易解决,难点在由于很多中小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尚不具备上网等条件,因此电子投票的范围在初期可能还比较有限。但是,采用电子投票制度至少会使原来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投票的部分小股东可以开始行使他们的权利。

3.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不利于电子投票制度的推行。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现象还很突出。如果大股东在上市公司居于绝对控制地位,即便中小股东通过电子投票制度能够积极参与,但由于所持有的股份比较有限,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也就相对有限。此外,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现象也不利于电子投票制度的推进。由于电子投票制度的引入会扩大股东参与投票的范围,这意味着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的约束力将不断增强,因此受大股东控制的上市公司缺乏推进这个进程的积极性。

4.股东对电子投票的安全性还有顾虑。网络的安全性是各行业在应用互联网过程中普遍关心的问题,消除股东对电子投票方式安全性的顾虑是引入电子投票制度必须解决的问题。

四、在上市公司中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政策建议

(一)修改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尚不允许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期间进行电子投票,因此实行电子投票制度还缺乏法律上的基础。鉴于利用网络等方式进行交易的投资者越来越多,建议可以着手研究和电子投票制度相关的法律问题,待条件成熟时及时推出。

(二)逐步建立并完善电子投票制度所需的基础设施

电子投票基础设施建设是进行电子投票的必备基础。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可以建立“公共投票系统”,即所有的上市公司可以共用同一套投票系统,与现在的股票交易结算系统类似;二是上市公司可以自行建立电子投票系统。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水平

投资者主要是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投资决策和投票决定,因此,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就成为股东理性决策的必然要求。

(四)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股票投资主要方法篇(6)

由于股指期货是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所以他包括了两个方面的特性:一是股票特性,二是期货特性。

从股票特征上看,两者的区别体现在影响股指现货与商品现货的因素不一样。这就决定了两种期货的研究方法有很大的差异。一般为了分析商品期货的走势,投资者需要对影响商品现货走势的供求状况进行深入的调查。但是这种方法对股指期货研究将不再适用,因为股指的走势预测要比商品的价格走势难以预测得多,投资者最好是将股指期货作为一种股票价格的保障手段加以运用。另外,股指期货本身就是为了防止股票市场价格波动的金融工具,股票市场是一个具有相当风险的金融市场,股票投资人面临着两类风险。第一类是由于受到特定因素影响的特定股票的市场价格波动,给该股票持有者带来的风险,称为非系统性风险;另一类是在作用于整个市场的因素的影响下,市场上所有股票一起涨跌所带来的市场价格风险,称为系统风险。对于非系统风险,投资者用增加持有股票种数,构造投资组合的方法来消除;而对于后一种风险,投资者单靠购买一种或几种股票期货合约很难规避,因为一种或几种股票的组合不可能代表整个市场的走势,而一个人无法买卖所有股票的期货合约,所以不能回避系统风险。但股票价格指数基本上代表了全市场股票价格变动的趋势和幅度,如果把股票价格指数改造成一种可买卖的商品,便可以利用这种商品的期货合约对全市场进行保值。因此,股指期货的最根本的作用就是防止所有股票集体下跌的风险,而不是获得更高的收益。

从期货特性上讲,股指期货同商品期货的主要区别在于到期日结算方法的不同。商品期货合约持有到期时可以进行实物交割,一方给付货款,另一方交付货物,也可以进行现金交割,即支付期货与现货的价差。但考虑到股指“现货”――股票指数不可交易的特殊性,世界各国推出的股指期货均是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一般的做法是以最后交易日收盘前一段时间指数现货价格的加权作为未平仓指数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如果投资商品期货,我们支付现金还可能获得实物资产,但投资股指期货,则不会获得实物资产,反而可能要支付一定的成本。

所以股指期货投资者一般要具有股票和期货双方面的知识,如果投资者还有以下几方面特征,则可以考虑投资股指期货:

1、不善选股的股票投资者。部分投资者对于大盘的涨跌判断准确,但是选股却总是把握不好,这样的投资者不在少数,他们如果投资股指期货的战绩应该会优于投资单只股票。

股票投资主要方法篇(7)

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可以分为收益权(即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股东的各项权利一般都是根据同股同权的原则投票确定,即通过股东投票选举和更换董事等实现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分配,通过审议批准(或修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等实现对公司收益权的分配。因此,投票权事实上成为股东获得各项权利的基础。

(二)中小股东投票成本过高

股东权利的行使最终要通过对公司重大决议的表决来实现。目前股东履行投票权利的一般程序是获取股东大会资料、参加股东大会、进行投票。提前向股东告知股东大会的日期及需表决的议案是各国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股东现在基本都可以方便经济快捷地获取股东大会的资料,但由于上市公司股权高度分散(我国是一股独大与小股东的高度分散并存),多数股东居住地也高度分散,对大多数中小股东而言,参加股东大会就必须承担额外的支出,比如交通、食宿费用等。此外,还有不少股东受时间等因素限制而不能亲自参加股东大会。显然,对中小股东而言,行使投票权的主要障碍就在于必须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中小股东大多放弃了股东投票权。

为扩大股东的参与范围,各国纷纷设置了表决权行使制度,即股东可以委托人代为参加股东大会并投票,以降低股东投票成本。权投票的领域一般包括选举董事、股票期权计划、董事薪酬、资本增加授权、兼并和股东建议等。从实践效果看,表决权行使制度不仅扩大了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范围,而且为公司控制权市场的竞争提供了新的工具,增强了对公司管理层和大股东的约束力。但由于程序一般有比较明确的要求,手续相对烦琐,实际上只有机构投资者和持股规模相对较大的个人投资者才可能参与,征集小股东投票权的成本仍然相对较高,大多数小股东仍不愿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三)投票权行使成本过高不利于对中小股东的保护

由于中小股东持股数量很少,投票成本相对较高,绝大多数中小股东不得不放弃投票权,这也就意味着他们放弃了对公司控制权的配置,从而使得大股东和内部人更容易控制上市公司。虽然上市公司的收益权是根据所持股份等比例分割,但控股股东和内部人却可以凭借其控制地位做出更有利于大股东和内部人的分配方案。因此,中小股东放弃投票权实际上也就失去了保护自身权益的基础。

二、电子投票制度的含义及其进展

(一)电子投票制度的含义

本文所称的电子投票制度是指通过应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可靠的电子通讯手段,使上市公司的股东能够在不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下通过电子网络进行投票。

(二)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与应用是推行电子投票制度的基础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对证券市场产生了深远影响。目前不仅证券市场实现了证券交易的电子化与网络化,而且随着互联网的普及,选择网上交易方式的投资者人数也在迅速增长。比如,美国网上证券委托的开户数1999年就已达930万户,在欧洲、日本、韩国等国家,网上证券委托的发展也相当惊人,目前韩国约有70%的交易量通过互联网完成。不仅如此,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种网站常就各种问题进行网上投票,网民对此已非常熟悉。综合考虑两方面因素,在上市公司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技术和设施基础已经具备。

(三)电子投票制度在发达国家的进展

1.有关机构积极倡导。OECD的《公司治理结构原则》指出,“本原则认为通过投票一般是可行的。另外,因为目的是要扩大股东参与,那么公司需要在投票中扩大技术的使用面,包括电话和电子投票。外国股东日益重要的地位也表明为求平衡,公司应竭力使股东利用现代化技术的手段进行参与,通过开发可靠的电子通讯手段,使股东可以互相交流而无需遵守执行委托制的各种手续,能够促进股东对股东大会的有效参与。至于透明度,会议程序应保证所投选票经过正确计数和记录并及时宣布结果”(对OECD《公司治理结构原则》的注释,《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9年第5期)。

2.法律上已经承认电子投票的结果。随着互联网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通过互联网投票已成为现实,目前在一些国家,已对电子投票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如在美国的特拉华州,2000年就通过了相关法律承认电子投票的结果。

3.机构投资者开始利用网络优势提高“投票”的效果。在美国资本市场中,机构投资者大约持有上市公司50%以上的股份。加州公职人员退休计划(CalPERS)是美国最大的养老基金之一,为了便于和其他股东及市场参与者交流,提高投票的效果,从1999年开始,CalPERS开始将其在股东大会中的投票决定在网上公布,公布的时间一般是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两周。

4.出现了专门为电子投票提供服务的机构。这些机构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向上市公司提供电子投票的技术解决方案;另一类是为股东提供投票参考意见,这类机构专门研究上市公司的情况,并对股东大会要表决的决议提出投票意见。

三、我国应适时引入电子投票制度

(一)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意义

目前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各种措施从根本上说仍然源于的思想,比如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等。虽然积极的监管以及更独立的董事会在保护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但是这些都不能代替直接赋予小股东和独立股东应有的权利,使得他们能够保护并增加他们自己的利益。(斯道延·坦尼夫、张春霖、路·白瑞福特,《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市场制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

降低中小股东的投票成本是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举措。引入电子投票制度后,更多的中小股东将有机会参与股东大会的投票,因此,参与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份会增加,这意味着大股东或管理层控制股东大会的局面有望得到改善。同时,网络快速和低成本的优势为不同股东间的交流提供了机会,不仅为机构投资者征集投票权提供了便利,有利于机构投资者“股东积极主义”的行动;也有利于分散的中小股东成为一个有力的利益群体,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从长远发展看,我国企业在海外上市和加入WTO后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客观也需要为海外投资者提供方便的投票机会。

有关实证研究表明,投票制度的引入和推行股东积极主义能够产生净收益,股东积极的参与公司治理将有助于提高公司创造价值的能力。因此,电子投票制度的引入将为个人投资者向“积极的股东”转变创造条件,电子投票制度的推行将是保护小股东利益的根本举措,也是提高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二)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可能性

1.已经具备技术上的可行性。我国自建立证券市场以来,一直十分重视信息技术在证券业的普及、应用、提高和创新,实现了交易、结算等方面的电子化、网络化,并被广大投资者认知和接受。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网民数量的迅速增加,网上投票这种新的形式也日益被大家所熟知。从技术上看,引入电子投票制度已不存在障碍。

2.已经具备股东应用的可能性。对沪深股市网上投资者的状况进行分析基本可以判断股东利用互联网的程度。据中国证监会的统计,2001年网上委托的客户开户数达332万户,占证券市场总开户数3325万户(沪深总开户数的一半)的9.98%。2001年每月网上交易的成交额占当月的市场总成交金额的比例呈现逐步增长的势头,全年累计的成交金额与2000年末相比,在沪深市场总交易金额减少约30%的情况下,网上交易的成交金额增长了约100%,达到了3578亿元,占前12个月证券市场股票(A、B股)、基金总成交金额81715亿元(双边计算)的4.38%(斯道延·坦尼夫、张春霖、路·白瑞福特,《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市场制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2002年以来,网上委托客户、网上交易额继续快速增长,2002年上半年,网上委托的客户开户数已达451.2万户,占沪、深交易所开户总数一半(3402万户)的13.26%,2002年6月份,证券公司网上委托交易量为750.00亿元,占沪、深证券交易所6月份股票(A、B股)、基金总交易量8595.28亿元(双边计算)的8.73%(斯道延·坦尼夫、张春霖、路·白瑞福特,《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市场制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这表明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认可网上交易这种方式。网上交易的快速发展将使投资者更容易接受电子投票这种方式。

3.监管部门已经明确了原则。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月7日联合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已经明确提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原则,该准则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股东大会时间、地点的选择应有利于让尽可能多的股东参加会议”。

从实践中的进程看,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使全体股东享有同等的知情权,并为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权利创造更好的条件,2002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5个工作日将全部会议资料上网披露。该通知还要求,上市公司会议资料内容不得超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不得向与会股东发放超出网上披露部分的会议资料。这表明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一些基础工作正日趋完备。

4.机构投资者有望发挥重要作用。在中国证监会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精神指引下,近两年,我国的机构投资者队伍迅速扩大。截止2001年底,我国共有14家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数量达到51支,基金发起份额总计811亿元。基金已经成为很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之一。而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养老金体系的日益完善,保险公司和养老金也必将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中的重要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实力的不断增强有利于推行“股东积极主义”,从而有利于带动中小股东参与电子投票的积极性。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障碍

1.电子投票制度还面临法律法规上的障碍。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只能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原则上不能以电子投票的形式表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第6条规定:“年度股东大会和应股东或监事会的要求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同时规定临时会议在审议重大事项时也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这种排除包括网络投票在内的通讯表决方式的股东大会投票机制不利于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使得公司更容易被大股东和内部人所控制。

2.电子投票制度所需要的基础条件还不完备。从实践方面看,进行电子投票需要一定的条件。一是上市公司要有一套能够进行电子投票的系统,这是进行电子投票必备的前提;二是股东能够方便地进入上市公司的电子投票系统。相对来说,第一个问题比较容易解决,难点在由于很多中小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尚不具备上网等条件,因此电子投票的范围在初期可能还比较有限。但是,采用电子投票制度至少会使原来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投票的部分小股东可以开始行使他们的权利。

3.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不利于电子投票制度的推行。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现象还很突出。如果大股东在上市公司居于绝对控制地位,即便中小股东通过电子投票制度能够积极参与,但由于所持有的股份比较有限,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也就相对有限。此外,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现象也不利于电子投票制度的推进。由于电子投票制度的引入会扩大股东参与投票的范围,这意味着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的约束力将不断增强,因此受大股东控制的上市公司缺乏推进这个进程的积极性。

4.股东对电子投票的安全性还有顾虑。网络的安全性是各行业在应用互联网过程中普遍关心的问题,消除股东对电子投票方式安全性的顾虑是引入电子投票制度必须解决的问题。

四、在上市公司中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政策建议

(一)修改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尚不允许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期间进行电子投票,因此实行电子投票制度还缺乏法律上的基础。鉴于利用网络等方式进行交易的投资者越来越多,建议可以着手研究和电子投票制度相关的法律问题,待条件成熟时及时推出。

(二)逐步建立并完善电子投票制度所需的基础设施

电子投票基础设施建设是进行电子投票的必备基础。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可以建立“公共投票系统”,即所有的上市公司可以共用同一套投票系统,与现在的股票交易结算系统类似;二是上市公司可以自行建立电子投票系统。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水平

投资者主要是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投资决策和投票决定,因此,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就成为股东理性决策的必然要求。

(四)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股票投资主要方法篇(8)

关键词:商业银行 资金 投资 股市

加入WTO后,我国经济理论界对金融业混业经营问题一直争论不休。商业银行可否将资金直接投资于股市,这是金融业混业经营理论讨论中需要破解的一个难题。本文试从理论上寻求决策的依据,从逻辑上分析商业银行可否将资金直接投资于股市这一问题答案的可靠性。

风险管理理论

同样是基于风险管理理论,却可以得出相反的结论,即禁止商业银行资金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的理论依据是:银行投资股票市场的风险大于银行向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发放贷款的风险;而主张商业银行资金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的理论依据是:银行资金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可以起到分散风险的效应,并且,股票投资的风险,未必大于发放贷款的风险。

股票投资与发放贷款,究竟哪种行为风险偏大,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银行资金投资股票的风险主要有股票价格风险和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当股票价格跌到银行投资者的投资成本以下时,银行投资资金就会缩水。股票价格风险主要来源于经济周期变动、利率波动、汇率波动、政策变动、通货膨胀率变动、股票市场周期波动、上市公司经济效益变动、股市投机的影响、银行的股票投资决策者判断失误或操作失当、银行股票投资决策者为了个人利益而丧失道德进行恶意操作等等。上述风险有的可以通过投资组合来分散,被称为非系统性风险,例如上市公司经济效益变动风险;有的则不能通过投资组合来分散,被称为系统性风险,例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有的需要通过严密监控才能防范,例如银行的股票投资决策者道德风险。当上市公司退市时,持有该公司股票的银行就会发生资金流动性与资金缩水的双重损失,特别是如果上市公司破产,银行资金损失就会更大。银行发放贷款的风险主要是贷款本息部分或者全部收不回来的风险。从风险来源看,银行贷款风险主要有来自于银行内部贷款决策者的道德风险和智力风险,国家政策变动和政府干预的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借款人所在行业的生命周期风险,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借款人的产品销售市场变动的风险,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和经营管理能力的风险等等。

从风险来源看,银行投资股票的风险与发放贷款的风险都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但是给人的感觉是银行投资股票的风险大于银行发放贷款的风险,其主要原因是:在股票流通的条件下,股票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的特点,从而使股票投资的损益具有显性化与短期波动幅度较大的特点,因而对人的感官冲击力较大,风险感受比较明显,而银行贷款风险由于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显现出来,所以容易使人产生贷款风险小于股票投资风险的幻觉。

其实,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观察,股票投资的风险管理要比银行贷款的风险管理更为有效。其一,股票投资风险管理要比发放贷款风险管理更具有灵活性,因为银行的股票投资者可以通过卖出股票的方式进行止损操作,而贷款的收回周期比较长,甚至难以收回。其二,股票投资风险管理的主动权要大于贷款风险管理的主动权,因为在操作适当的条件下,银行的股票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决定何时变现股票、收回资金(虽然变现率取决于市场状态),而贷款本息能否收回,银行能否止损,银行的决定力往往小于借款人。其三,银行卖出股票的程序、手续要比催收贷款简单的多,风险管理的效率更高。其四,股票投资的信息收集成本要比贷款信息收集成本低,股票投资信息收集数量要比贷款信息收集数量多,从这个意义上说,股票投资的风险管理成本要低于贷款的风险管理成本。

从分散风险的角度看,允许银行资金直接投资股票,等于为银行增加了一条分散经营风险的渠道,便于银行进行较大范围的资产组合。

需要注意的是,股票投资的灵活性、简便性也蕴含着投资操盘人员的道德风险,因此需要加强对投资过程的严密监管。

以上分析表明,银行资金投资于股票的风险要小于发放贷款的风险,但银行和政府部门要加强对银行资金投资股票的监管。

资金流动理论

维持资金的安全性、追求资金的效益性和力保资金的流动性,这是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三个原则。这三个原则往往互相矛盾,不可兼得。当三者互相矛盾时,安全性为首选,其次是追求效益的最大化。资金流动性则是为安全性和效益的,其功能主要有四点。一是在资金安全性出现问题、资金可能收不回来时,立即将资金变现。二是当资金出现亏损,其亏损程度随着时间推移而加大时,果断将资金变现,保护已有的资金运用效益,维持资金的效益性。三是当出现效益更高的投资项目时,将原投资资产变现,改投新的项目。四是当债务到期而无力偿还时,将投资资产变现,以用于还债。在多数情况下,资金如果失去了流动性,其安全性和效益性反而无保障。例如,如果某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本息,银行又不能转让其债权,那么银行的贷款本息余额就极有可能收不回来,安全性和效益性无从谈起。可见,银行资金的流动性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资金运用项目主要有放贷、贴现、债券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银投资、存入中央银行等。这些资金运用项目的流动性均不及股票投资。当然,此处所说的股票是指流通市场或称二级市场中可以交易的股票。股票投资的流动性之所以最强,是因为股票交易程序简单、手续便捷、交易速度快、交易手段先进、投资者集中。股票投资流动性的强弱,还取决于股票市场的状态、股票交易的活跃程度、股票买卖委托量的大小等因素。贷款由于是有约定期限的,而且存在收不回贷款本息的可能,所以对于银行来说,贷款的流动性比较差。从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看,大量的贷款成为不良资产,实际上这些贷款的流动性已经非常弱,而对于成为死账的贷款而言,其流动性已经丧失。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使贷款的流动性增强,但其流动速度不及股票投资。票据贴现的流动性与贷款的流动性类似。债券投资的流动性因债券的流动性而异。有些债券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其流动性比较差,因而该类债券投资的流动性也比较弱。投资于可流通的债券所形成的投资资产,其流动性强于不流通的债券的投资。债券投资相对于股票投资而言,低风险低收益,在人们偏好于股票投资的情况下,可流通债券投资的流动性要弱于股票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的流动性与可流通的债券的投资的流动性相似。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流动性因基金的性质而异。封闭式基金由于可像股票那样进行交易,所以封闭式基金投资的流动性较强,但由于封闭式基金是有期限的,而且其交易量一般不如股票,所以封闭式基金投资的流动性不及股票投资。开放式基金可以反复被申购和赎回,所以开放式基金投资也有一定的流动性,但是由于成交量的限制,而且大多数开放式基金是通过柜台进行赎回的,所以开放式基金投资的流动性也不及股票投资。金银交易的投资者不多,交易量不大,信息披露也不如股市,所以金银投资的流动性弱于股票投资。在中央银行存款(法定准备金存款除外),其资金流动性强于股票投资,风险也较小,但是从全社会来看,这部分资金被闲置起来,资金使用效率较低。因此,从资金的流动性来分析,应该允许商业银行资金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

公平竞争理论

根据公平竞争理论,同业竞争的各方应该使用同一竞争规则,在市场中的同类主体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负有平等的义务,否则这个市场就是一个带有歧视性规则的市场。当然,权利平等不等于权利一样,因为各主体的条件不一样,只能说在同样的条件下享有同样的权利。所谓的条件,主要包括最低的资本规模、必要的经营场所、基本的内部治理规则、管理者与一般员工均具备从业资格等。无论是市场准入,还是经营范围的界定,规定一定的条件,并不是歧视。具备的条件不同,享有的权利亦有差异。各主体占有的市场份额不同,也未必违背公平原则,只要其市场份额不是靠行政力量的帮助,也不是靠武力强占市场,而是消费者自愿选择的结果,那么各市场主体拥有不同的市场份额也是正常的。

从理论上说,所有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其基本条件是一样的,因而应该享有一样的权利,遵循一样的竞争规则。

我国内资商业银行的竞争规则基本是一致的,因为它们都执行同一部《中华人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同一竞争环境下进行经营。我国境内的外资银行在境内开展业务时,应该遵循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规则,但是如果外资银行投资于中国境外的股票市场,或者在中国境内的外资银行分机构通过其在中国境外的母公司向境外股票市场投资,我们是无法阻止的,在此情况下,从全球的视野看,外资银行实际上是实行混业经营的,其业务范围要大于我国境内的内资银行业务范围,因而实际上在业务经营范围方面,外资银行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内资银行与外资银行之间存在不平等之处,这与公平竞争的理论相冲突。另外,我国内资银行已经向外资银行开启大门,允许外资银行参股我国内资银行,这实际上是允许外资银行在我国境内进行股权投资,而我国商业银行法是不允许内资商业银行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还需提及的是,目前中国正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改革的核心内容就是上市公司(包括上市银行)的股票全流通,这样,外资银行就有可能进入我国股票市场进行股票交易。所以,根据公平竞争的理论,我国商业银行资金进入股票市场进行投资也是必然的趋势。

金融监管理论

此处所说的金融监管不是指政府对整个金融市场的监管,而是指政府对商业银行投资股票市场过程的监管和商业银行内部进行的自我监管。商业银行资金进入股票市场进行直接投资具有引发金融危机的可能性,而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是减弱这种可能性的必要条件。金融监管、银行资金直接进行股票投资、金融危机这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是:金融监管能够及时发现银行资金在进入股市进行股票投资时出现的问题,以便采取措施进行纠偏,从而避免引发金融危机的后果;如果监管不到位,则银行资金就会在进行股票投资的过程中遭受重大损失,银行体系会遇到支付困难,由此引起存款户的恐慌,引发挤提狂潮,迫使银行关门,并导致一些企业资金链条的中断。

银行资金直接投资股票时,外部监管的内容主要有:银行体系的资金进入股票市场的比例;银行投资于股票市场的资金安全及增值情况。需要内部自我监管的内容主要有:银行负责股票投资的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的考察;股票投资盈亏情况;资金账户内资金的去向等。

银行资金直接投资股票时,外部监管的形式主要有监管机构的设立和监管人员的责任界定、法律法规约束、行政监督、股市规则的指引、投资情况跟踪监测等;内部监管形式则主要是监管部门的设立和监管人员的安排、制度约束、投资情况跟踪监测等。

从金融监管的角度看,我国的金融监管状况还不足以支持银行资金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因为从外部监管看,既缺乏相关的规则,又缺少先进的风险监测跟踪技术;从内部监管看,银行存在的大量不良贷款说明银行内部的监管效果并不佳。因此,从金融监管方面分析,目前尚不具备银行资金直接投资股市的条件。

市场发育理论

银行资金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需要有发育成熟的股票市场。

任何市场都要经历一个比较长期的发育过程。有的主体可以在市场刚产生时就介入其中,伴随市场一起成长,有的主体则需要在市场发育比较成熟时方可介入其中。在股票市场,证券交易主体是投资者和发行者,劳务交易主体是证券公司、咨询公司、投资者和发行者。从谨慎原则出发,商业银行作为投资主体进入股票市场时应该具备一定的条件,其条件之一就是股票市场发育成熟,因为商业银行不同于一般的投资者。一般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之外不经营货币,其投资股票的盈亏对国民经济影响不大,而商业银行的主营业务是存款与贷款,其存款和贷款业务涉及社会公众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如果一家银行因股票投资而亏损甚至倒闭,则会波及许多个人与企事业单位,对国家或地区经济整体影响较大,所以商业银行要成为股票市场的投资主体,应该把股票市场发育成熟作为重要条件之一(不是全部条件),以减弱商业银行的股票投资风险。当然,商业银行股票投资风险因素有多种,股票市场发育程度只是其中的一种,商业银行需要从各个方面加强风险管理。换言之,成熟的股票市场可以减弱商业银行遭受股票投资风险损失的可能性,但不能保证商业银行不因其他原因而遭受股票投资风险损失。

不能否认,国外商业银行曾经在股票市场发育不成熟时介入股票市场,但是,国外商业银行由混业经营到分业经营再到又恢复混业经营的过程,恰恰说明商业银行应该在股票市场发育成熟时再进入股市进行投资,我们应该珍惜和利用国外的实践经验,本文的市场发育理论正是建立在国外经验教训之上的。

衡量股票市场发育程度的指标主要有市场主体的守法率、守规率和守约率、市场规则完善率、违法违规违约案件及时发现率和公平处理率、市场主体合法利益保护程度、政府政策合理化程度及变化频率、披露信息真实程度、信息公开率、信息披露效率等。相应地,成熟股票市场的标志就是大多数市场主体遵守法律法规和承诺,少数主体虽有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但都能够及时得到公平的处理,市场主体各方的合法利益均得到完全有效的保护,市场规则严密、完善,得到公认,政府出台的政策能够较充分地表达多数主体的意志,且长期稳定,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均能够及时而充分地、详细地披露。

从我国目前的股票市场状况看,虽然股票交易手段已经实现了现代化,但是整个市场依然是一个发育不全的市场,主要表现在市场规则不完善而且多变,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和不真实,违法违规违约现象频繁出现,投资者利益得不到有效而充分的保护等方面。目前我国股票市场正处于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之中,股票市场行情低迷且动荡不定。所以,从市场发育程度来看,我国尚不具备允许商业银行资金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的条件。

股票投资主要方法篇(9)

一、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较

(一)股利支付形式不同

现金股利是公司以现金资产来支付股东股利的股利支付方式,是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最常用的形式。股票股利是公司用无偿增发新股的方式代替货币资金,按股东股份的比例分发给股东作为股息的股利支付方式。

(二)适用条件不同

现金股利只有在公司有足够多的累计盈余以保证再投资的资金需求,并有足够的现金用于股利支付的情况下才适宜发放。股票股利只要在符合股利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即公司不管是否实际收到现金,只要账上可以盈利,就可以发放。

(三)对投资者的影响不同

现金股利最容易被投资者所接受。远期收到的股利对投资者来说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现金股利的发放可以消除股东对未来收入不确定性的疑虑,增强他们对公司的信心,更加支持公司的发展与壮大股票股利并不直接增加股东财富,但是利用税法对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不同征收方式,可以达到避税和提高流通股股东实际收益的目的。我国现行税法中对资本利得税不予征收,给股东带来节税好处。如果公司在发放股票股利后同时发放现金股利,股东就会因为所持股份数量的增加而得到更多的现金股东也可以通过二级市场将股票变现,以获得更高的实际收益,满足自身需求,并可以滋生获得意外收入的满意情绪

(四)对公司的影响不同

根据信号传递理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现金股利可以向市场传递这样的信息:公司过去一个经营周期经营良好,能产生丰富的现金流,满足投资项目需求并足以支付现金;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经营充满信心,并显示了其良好的经营决策和管理能力;公司管理层对投资者的负责态度。股票股利则会被认为是公司资金周转不灵的征兆,从而降低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引起股票下跌。但是,在我国,股票股利也可能向投资者传递这样一种信息:公司有新的投资项目需要留存现金,以满足长期发展的要求;公司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及光明前景。这样就会增强投资者信心,在一定程度上又可以起到稳定股价甚至提高股价的作用。此外,现金股利的支付会减少管理层可供支配的自由现金流量,对管理层造成经营上的压力,以避免其因为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做出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从而降低成本。

(五)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不同

较多的派发现金股利,就使得公司减少了内部融资,而不得不进入资本市场寻求外部融资,从而便于接受资本市场的有效监督,达到减少成本的目的经常通过金融市场筹集资金的公司更可能按照投资者利益进行决策。发放股票股利,公司便利用了内源融资的低成本优势,同时债权人也希望公司将现金留存,以增强后续发展和盈利能力,从而获得债务偿还的良好保证。

二、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选择

(一)美国上市公司的选择

1.以高支付率的现金股利为主

美国公司将每年盈余的大部分用于向投资者派现,主要原因是美国公司股权结构长期以来具有分散化的特点,使得投资者和管理者之间存在较严重的问题,成本较高于是投资者对红利十分偏好,同时对股价的涨跌也十分敏感。出于保持公司每股收益稳定增长和公司股价稳定性的考虑,公司管理层不得不采用较高的现金股利支付形式。一家公司支付现金股利的数量和这种支付的稳定程度,成为衡量该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成长性的重要标志。

2.股票股利不受青睐

美国上市公司并不经常采取发放股票股利作为股利分配方式,他们把高比例的送红股认做股票分割,而不认为是对股东的回报。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当用累积盈利向现有股东派发股票的数量不超过现发行在外股票数量的25%时,称为股票股利;超过25%时,称为股票分割。将这一规定描述成我国投资者熟悉的表达方式就是:法律允许上市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最高比例是l0送2.5。而美国对于25%以下的股票股利采用市价法,高于25%采用面值法;这种会计处理方法就对上市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样只有在具备较高的盈利能力、有较多未分配利润时,上市公司才可能具备高比例送股的能力。因此美国上市公司较少采用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

(二)我国上市公司的选择

1.2000年以前:多股票股利,少现金股利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从一开始就带有浓厚的中国特色,主要表现为”三多一少”一股票股利多、转增股本多、不分配多、现金股利少。这与美国股利分配行为形成了鲜明对比。比较中美差异,主要原因在股权结构上。与美国股票市场全流通的情况不同,我国有着独特的股权分置问题。20世纪90年代我国上市公司主要是国有企业通过改制,将一些好的企业包装上市。在当时高达70%以上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的情况下,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定价机制严重不对等:非流通股的价格是按每股净资产来计量,而流通股的价值则是按市价来计量而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使大股东没有必要担心控制权问题,其高度关注的是如何实现股本扩张和将来的再筹资机会,而可能忽视上市公司的真实业绩的增长。在迎合中小股东的投资偏好又不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下,他们选择了多送股,多转增,少派现的方式。

2.2000年后:现金股利比例增长,象征性分红出现

为了改善上市公司不分配现金股利的状况,证监会2001年在《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中,把分红派息作为上市公司再筹资的必要条件。自此之后,上市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比例有了很大提高然而证监会只是将分红与再融资挂钩起来,却没有规定发放现金股利的比例,于是很多上市公司只是象征性地分红以达到再融资的目的。这样一来,强制性的分红政策并未从实质上改善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状况,反而对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方式的选择起到了一定的限制对于处于高速成长期的公司,由于良好的投资项目需要留存现金,并且同时需要再融资的时候,管理层在股票股利和现金股利的选择上便面临难题。除了股票股利与现金股利的区别影响公司管理层做出不同的股利分配决策外,影响我国股利分配现状的原因还有以下几点:

(1)公司治理不完善在英美法系的国家中,较为彻底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得公司治理的主要矛盾是管理层与外部分散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解决矛盾的主要方法就是大量派发现金股利,减少管理层可供支配的自由现金流,避免其做出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从而降低成本。而大陆法系下的我国,结构上安排了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存在严重的”一股独大”和股权分置问题。冯根福(2004)认为,在以股权相对集中为主要特征的上市公司,实际上存在着双重委托问题:一种是大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问题,一种是中小股东与其人之间的委托问题。在股权高度集中的上市公司中,呈现出大股东强而经营者弱的特征,可以有效减少大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成本;但由于中小股东分散持股,大股东实际成为了中小股东的人①。大股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凭借实际控制权就很可能做出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股东非理性投资。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未成熟,现金股利的号传递作用没有十分明显地发挥出来,市场往往对派现作出不明智的反应。而投资者投机心理严重,他们对于股票价格走势的关心甚至多于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关心,这就导致投资者非理性投资。而不完善的资本市场又使投资者的这一愿望得以实现。

3.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变化

股权结构是影响我国股利分配方式的重要因素之一。自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起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我国股利分配状况得到了一定改善。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2006年、2007年派发股票股利的上市公司合计数分别为l56家、173家、353家,所占比例分别为1341%、1408%、2244%,较历史情况下降显著,并且比例不高;派发现金股利的上市公司合计数为615家、685家、785家,所占比例分别为5288%、5574%、4990%,接近或超过一半,上升势头明显。由此看出,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对上市公司分红派现起到了很好的提振作用。由于可全流通后,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不平等的定价机制消除,全部按市场价格来计算,业绩好的公司将在市场上受到追捧,而业绩差甚至亏损的公司将会受到抛弃。这样有利于使上市公司更加注意提高公司业绩,将公司做强做大,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

三、关于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选择的思考与建议

股利分配方式的选择受到来自公司治理结构、投资者偏好和资本市场成熟度三方面因素的影响,现分别从这三个方面提出一些建议,以对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现状得到改善提供帮助。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股权分置改革的成功使得控股大股东的股份也成为流通股,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获得资本利得,有助于股权的分散化,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从而提升我国上市公司分红派现的倾向。但也应看到,我国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的是国有股和法人股,远远超过其他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后仍处于控股地位,甚至是绝对控股地位,对公司控制仍然很强,这就并未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的股利政策倾向,也不能从根本上抑制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侵占的行为。因此,我们仍然需要不断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治理与外部法理的制度规范,对控股股东与经理人进行严格监控,降低成本,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转变投资者投资理念,引导理性投资

股票投资主要方法篇(10)

多元统计分析方法是研究股票价格的一般方法,本文利用统计分析方法考察并确定上市公司与股票价格相关的基本因素,利用聚类分析与因子分析两种分析方法来进行实例研究,并判断出各公司股票质量特征,为投资者的投资提供科学严谨的建议.

关键词:

聚类分析;因子分析;股票市场

股票市场是对已经发行的股票进行转让、买卖和流通的场所.股份公司通过对股票的全面发行,可以迅速集中大量资金,实现生产的规模经营;而社会上分散的资金盈余者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投资股份公司,谋求财富的增值.当今中国股票市场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着股票市场的行情,将自己的资产投入到股票行业中以期得到丰厚的回报,为了促进股票合理化,产生了对股票市场价格变动的分析和预测,对上市公司股票业绩进行综合评估是十分必要的.多元统计分析是研究股票价格的新型方法,我们利用统计分析方法,考察并且确定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之间的基本关键因素,利用聚类分析与因子分析两种分析方法来进行实例研究,判断出股票价格的基本变动趋势,为股票投资者的投资提供科学的建议.国外学者Serpil[1]将主成分分析与判别分析相结合,对早期综合预警模型进行估计.AprilKerby和JamesLawrence[2]利用主成分分析与判别分析来作为选择质量好或不好股票的依据.NewtonDaCosta等人[3]提出了一种根据风险回报准则的基于聚类分析方法对现货市场中的股票分组的技术.Anderon[4]利用判别分析来对资本市场作进一步的研究.国内许多专家学者[5~10]根据证劵报告中的信息,选择每股收益、投资收益、净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对一些公司或企业的这些指标数据进行了多元统计分析,试图将这些公司和企业进行分类,为股票的选择和分析提供依据进行实例研究.本文应用聚类分析和因子分析方法对30家上市公司进行了实证研究,为投资者提供科学依据.

1股票市场数据的统计分析

1.1数据的选取

统计分析方法是处理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的有效方法,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11~13].为了研究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在股票市场中的应用,需要进行实证分析.本文任意选取了巨潮资讯网2014年度报告数据中的30家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总资产、净利润、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共7项财务指标数据进行实例研究.每股收益,通常被用来反映企业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衡量普通股的获利水平以及投资风险,是投资者等其信息使用者据以评价企业盈利能力、预测企业成长潜力进而做出相关经济决策的重要财务指标之一.净利润为最终经营业绩,净利润越多,就代表企业的经营效益越好;净利润越少,则企业的经营效益就越差,它是企业经营效益的主要衡量指标.每股净资产是指股东权益与股本总额的比率.每股净资产越高,则股东拥有的资产现值就越多;每股净资产越少,则股东拥有的资产现值就越少.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净利润与平均股东权益的百分比,是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的百分比率.净资产收益率是衡量股东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财务指标.总资产指的是某一经济实体拥有或控制的、预期能够为自身带来经济利益的全部资产.净资产是属企业所有并且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即所有者权益.企业的净资产,是指企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以后的净额.营业收入指的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它业务收入.由巨潮资讯网年度报告数据中选取30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数据见表1(股票名称略去,以编号代替).总资产、净资产以及营业收入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盈利情况,这3者是股票是否有购买价值的基础,只有基础越好,股票才越具有购买价值.所以这3者是人们在购买股票时需要长期关注的.

1.2聚类分析

图1是运用SPSS软件对30家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系统聚类分析后得到的树枝状联结图,选取的聚类指标是30家上市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包括: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总资产、净利润、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共7项财务指标.根据图1,可以依据股票的财务状况将这30支股票分为3组.第1组:25号股票;第2组:3号股票和4号股票;第3组:剩下的其它27支股票.从分组情况看,第1组股票归为第一类.这支股票总资产、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的财务指标都很高,且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的财务指标也都不低,说明这支股票的获利能力高,并且股票的数量庞大,使总资产和营业收入等均很高.总体来说25号股票作为第一类股票有很大的投资价值,投资者可根据个人的投资理念和即时的市场条件等各方面因素对此类绩优企业进行投资.将第2组股票归为第二类.这两支股票的7项财务指标均很高,特别是每股收益是最高的,说明股票的质量很好,数量也够庞大.企业的发展速度与前景也都比较可观,投资者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其它情况以辅助自己做出投资的决策对第二类企业进行投资.剩下的27支股票归为第三类.这些股票的财务状况不如第一类和第二类好了,其中,有几支股票的每股收益甚至是负的,由此可见,这类企业显然是不适合投资者对它们进行投资的.当然在实际情况中,投资者可以结合企业的具体的其它财务指标对股票进行分析,辅助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这样既实现了投资者的资本增值目的,又满足了整个社会的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

1.3因子分析

因子分析的主要目的是数据降维,如果原始变量之间不存在相关性,那么因子分析的意义并不大.为了进行因子分析,首先判定各指标间的相关性.相关系数是研究变量之间线性相关程度的量.从相关系数结果表2来看,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相关性最大,相关系数达到0.700,即每股收益越高,则净资产收益也就越高.总资产和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的相关性都很大,相关系数均超过0.900.接下来,判断是否可以应用因子分析来进行数据降维,判断的方法为Bartlett球形检验和KMO方法.结果(表3)显示,KMO检验结果为0.706.球形度检验统计量为571.392,p值为0.000,检验结果是显著的,可以进行因子分析.下面计算各变量共同度,每个变量之间的共同度越高,就说明提取的公因子越能反映原来的7个指标的变化,结果如表4,所有变量的共同度全都超过了0.700,就说明了公因子能够很好地反映原来的7个指标的变化.应用SPSS软件的计算特征值以及方差贡献率得到表5数据,由表5可看出:只有前两个因子的特征值大于1,并且前两个因子的特征值之和占特征值总和的92.772%,也就是说只需要前两个因子就已经能够解释这7个财务指标信息的92.772%,所以本文仅采用前两个因子对股票进行综合评价.

进行因子旋转,得到效果比较好的因子.表6中的系数为旋转后的因子负荷系数估计值.表6中的2,3列分别是两个特征值的特征向量.载荷程度越大说明该指标在因子中的影响程度就越大,越小则说明该指标在因子中的影响程度就越小.把7个指标归为总体财务状况因子和股票质量因子这两类主要因子:因子1在总资产、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这4个指标上有较高的正载荷,可以将这4个指标定义为总体财务状况因子;因子2在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这3个指标上具有较高的正载荷,可以将这3个指标定义为股票质量因子.将成分矩阵表中所显示的数据代入因子得分模型,可得到旋转后的因子得分函数如下:Factor1=0.045Z每股收益+0.980总资产+0.998净利润+0.996净资产-0.037每股净资产-0.008净资产收益率+0.982营业收入;Factor2=0.876Z每股收益+0.077总资产+0.035净利润-0.035净资产+0.953每股净资产+0.942净资产收益率-0.073营业收入.

计算不同股票的两个因子得分,如表7所示.在因子1中总体财务状况因子的排名中包揽前3名的分别是25号、3号、4号股票,说明这3支股票的综合财务状况较高.因子2中排名较前的是18号、3号、15号股票,说明这3支股票的质量较好,每股获利较高.注意到18号股票的因子1排在最后而因子2排在第一,这是因为该公司的总资产额在30家公司中相对较少,营业收入也相对低,导致因子1排名在后面,但其每股收益达百分之四十多,与其它公司比遥遥领先,因而因子2排名领先.

综合聚类分析的树枝状联结图1所得出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出:第一类的股票可以被称为蓝筹股,这类股票发展前景好,公司的盈利能力也是十分可观的.这表明投资者可以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投资,投资于公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的股票可以获得更好的投资效果.第二类股票可以称为绩优股,这类股票不论是在综合财务状况方面还是在股票盈利方面的表现都可圈可点,人们购买这类股票时需考虑即时的市场情况,分析公司即时的财务状况.第三类股票可以称为劣质股,这类股票总体财务状况则表现较差,投资于财务状况较差的股票面临着更高的风险,却不能获得更高的期望收益率,人们在购买这类股票时则需要慎重考虑.

2结论

本文运用了描述统计和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对随机选取的30家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把3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分为3大类,体现了各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结果与各上市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相符合.聚类分析综合了选取的7项财务指标反映各上市公司的盈利状况和发展水平.因子分析将文中所选取的上市公司的7项财务指标综合为总体财务状况因子和股票质量因子两个综合变量,为分类和评估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的优劣提供了有力的依据.除此之外,采用因子分析的方法建立的综合评价函数评价上市公司的业绩,避免单指标评价的片面性.也可通过各因子的得分,了解财务状况的具体发展情况和经营管理中的优势和劣势,从而使得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的评价更加全面客观.实例证明,本文所采用的统计分析方法为股民选择和分析股票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和实例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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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李庆东,李颖.证劵投资分析方法新探索———聚类分析方法运用[J].现代情报,2005(11):50-53.

[11]李淑娟,赵立纯,黄玉洁.病虫灾成灾面积的ARMA模型的分析及应用[J].鞍山师范学院学报,2014,16(6):1-5.

股票投资主要方法篇(11)

1 股票技术分析及预测方法

1.1 股票技术分析方法

进行股票的预测,最直接和基本的方法是股票的技术分析,它依据统计图表和股市的图形研判股市的未来动向,技术分析方法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判断股价趋势为主的趋势分析,如道琼斯理论、趋势线法、移动平均线等;形状分析,如k线系统、整理与反转形态、支撑与阻力以及箱性理论,波浪理论等;人气指标,如成交量图、obv指标等。虽然技术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准确性,但是由于技术指标分析方法众多,各种方法之间差别巨大,对于投资者来说学习不易,掌握更难,同时技术分析理论缺乏可靠的理论支持,分析结果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直到目前它仍然是大多数投资者在使用和依赖的分析预测方法,但是改进和发展它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

1.2 基于统计学理论的预测方法

统计学理论的预测方法,主要是基于模型拟合和最小二乘原理建立各种回归、自回归、混合回归模型进行预测。此类方法,具有严格的数学基础,应用也最广泛,近年也有相当的发展。如nelder,ja和 wedderburn,r·w·m提出了广义线性模型,它放松了经典线性模型的假设,极大地丰富了回归分析的理论。aaron li和duanleo对假设进一步放松,提出了一般回归模型,该领域研究具有十分惊人的前景。在计量经济研究中,ichi二则提出了一类十分重要的模型——单指标模型。研究的重点在于使之更适合于实际社会经济系统建模。

1.3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股票预测技术

由于计算机与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为股票市场建模与预测提供了众多的新技术、新方法,基于人工智能的股票预测技术进展迅速。基于神经网络的股票预测方法,主要使用神经网络进行股票价格数据的学习训练,然后使用训练模型进行股市预测。采用模糊模型技术进行预测,主要是依据专家经验或统计方法建立模糊模型进行预测;另外还可采用遗传算法进行神经网络的学习权值调节或模糊模型、模糊规则的调整,使神经网络模型或模糊模型更加逼近系统模型。

1.4 股票的组合预测方法研究

决策者面临决择的预测方式可能不只一种,且各有千秋,都能从一定程度上提供不同的有用信息,如何综合利用这些信息,解决多模式预测方式问题,正是组合预测的研究内容。在1989年,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forecasting和journal of forecasting分别出版了组合预测专集,granger和clemen分别给出了精辟的综述与详论,clemen从信息集合讨论了组合的实质,从而为进一步探讨获取最有用信息抛弃无用信息提供了指导。自bates和granger发表组合预测一文以来,组合预测有了很大的发展。组合的目的在于综合利用各种预测方法所提供的信息,尽可能地提高预测精度。从原理上说,组合预测结果是对各单个预测线性加权。组合预测研究主要是考虑组合机理、权值确定,主要从统计分析、贝叶斯分析和信息集合三个角度来考虑。

2 非模糊环境下投资组合分析

现在先介绍一下用传统的方法在非模糊环境下如何选择最优的投资组合。

设投资者将其资金投资于n项风险资产,xi为在风险资产i上的投资份额,ri为风险资产i的收益率,它是一个随机变量,ri=e(ri)是ri的期望值,σij=cov(ri,rj)是第i,j两项资产的协方差i,j=1,…,n。ki是每单位风险资产的变化所需的交易费用,ki≥0;ci是第i项风险资产的交易费用。

给定投资组合x0=(x01,x02,…,x0n)和一个新投资组合x=(x1,…,xn),第i项风险资产的交易费用可表示为ci=ki|xi-x0i|,i=1,…,n。

总交易费用为

■c■=■k■x■-x■■

总收益为

r(x)=e■rixi-■k■x■-x■■

=■rixi-■k■x■-x■■

总风险为

v(x)=■e(ri-e(ri)xi)

一般地,投资者希望收益最大且风险最小。数学上可以表示为以下双目标规划模型

maxr(x)=■rixi-■kix■-x■■

minv(x)=■e(ri-e(ri)xi)

st■xi=1

用线性加权法求解多目标规划问题, 可得如下参数规划问题

max(1-λ)■rixi-■kix■-x■■-λ

■e(ri-e(ri))xi

st■xi=1

xi≥0,i=1,…,n

其中,参数λ在[0,1]中取消,它被称为内险回避因子,λ取值越大,投次者风险加避意识越强。

3 利用模糊决策方法评价股票投资价值

3.1 概述

股票投资过程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如何从一系列可用于投资的股票中选择一种或一组最优的股票,这是一个对不同股票的价值如何进行评估的问题。对股票价值的科学评估不但为股票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也可以促使上市公司的规范化运行,从而有助于股票市场的良性发展和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

要对股票价值进行评估,首先就要对与股票价值相关的诸因素进行综合的分析和研究。由于股票持有者是股票发行者的股东,他们投资的资金是无法向股票发行者直接收回的,他们投资的收益主体来源于发行者向股东分派的红利和股票价格上涨所带来的资本利得。所以股票价值的评估主要从影响股份公司派发股息或红利水平的公司属性和影响股票溢价收益的市场属性两方面来进行。股票的市场属性方面,用该股票在市场上的收益率、市盈率、流动性、波动性、有效性、透明性和系统风险等指标来反映股票的价值。具体来讲,在一定的考察期间内:收益率取经过除权除息调整的日平均百分比收益率,以反映股票市场上的资金溢价收益;市盈率反映股票投资的回收期,回收期越短则股票越具有投资价值;流动性用股票的换手率表示;波动性用股票百分比收益率的标准差表示;有效性用股票价格与其内在价值的平均吻合程度表示;透明性用该股票的交易信息和上市公司信息在市场上的透明程度表示;系统风险用β系数表示。以上指标除了有效性和透明性要聘请专家来评估外,其余均为定量指标。

股票的公司属性是影响股票价格变动的内在因素,它不仅决定着股利水平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股票的市场属性。用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管理和决策能力以及股权结构合理性等指标来衡量股票的公司属性,其中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不能仅用几个财务指标的简单加权来衡量,还应结合上市公司所处的行业类型、公司在行业内的垄断性、公司的发展阶段、公司规模等影响公司业绩但又未反映在财务指标上的因素加以综合评估;发展能力则要从公司资金实力、技术创新能力、人力资源及市场前景等因素综合评估;管理和决策能力以及股权结构合理性是反映公司治理能力的指标,前者反映了公司治理水平,后者影响着公司治理模式,清晰合理的股权结构能为股票投资者带来合理的确定性收益预期。以上几个指标均应聘请专家来评估。

3.2 模糊多属性决策方法

给定一组方案a1,a2,…,am,伴随每个方案的属性记为c1,c2,…,cn各属性的重要程度用ω1,ω2,…,ωn表示,符合归一化条件ω1+ω2+…+ωn=1。决策的目的是要找出其中的最优方案,记为amax。

(1)引入三角模糊数,三角模糊数常用表达形式有两种,分别记为(l,m,γ)和(m,α,β),两种表达形式可以相互转换,转换公式为α=m-l,β=γ-m。

(2)对模糊指标矩阵,f和模糊权重矢量,w进行归一化。收益类的归一化:xi是三角模糊数,记xi=(ai,bi,ci)。则归一化的模糊指标值ri可以写成■i=(■,■,■∧1);i=1,2…成本类的归一化:xi是三角模糊数,记xi=(ai,bi,ci),则归一化的模糊指标值ri可以写成■i=(■,■,■∧1);i=1,2…。

(3)建立模糊决策矩阵rij=wjxij。rij采用bonissone近似积公式进行计算,即ωj=(a;α,β),xij=(c;δ,γ),则rij=(ac;aγ+cα-α·γ,aδ+cβ-β·δ)。

(4)求出模糊理想m+=(m1+,m2+…,mn+),其中mi+=max{r1j,r2j,…,rmj},j=1,…n,n是属性j的模糊加权指标值所对应的模糊极大集。m-=(m1-,m2-…,mn-)其中mi-=min{r1j,r2j,…,rmj},j=1,…,n,n是属性j的模糊加权指标值所对应的模糊极小集。再确定方案ai与m+之间的差异di+,方案ai与m-之间的差异di-,di=■,i=1,…,m按照di值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方案的优劣次序。

3.3 实例分析

取深圳股市其中3只股票作为例子,为了更加有代表性,取3只代表不同类型的股票。他们分别是000001的深发展、000933的g神火还有000805的st炎黄。如前面所述,作为评价一直股票都投资价值,可以考察很多方面,现在只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主要因素:现在的股票的价格,股票的业绩,流通股本,行业的发展前景即长期投资价值。截至到2006年2月23日,三只股票的价格分别为7.01元,7.70元,2.42元。业绩以2005年中期业绩来算,分别为0.11元(一般),0.94元(很高),-0.08元(低)。流通股本分别为140 936(万股),23 660(万股),1 441(万股)。至于长期的投资价值主要看公司的行业背景,深发展是银行业的龙头代表,稳定发展,所以属于高;g神火是石油能源类的股票,最近该行业正处于强发展阶段,产品供不应求,而且该股票为g股,已经完成股改,所以投资潜力很高,st炎黄为st类亏损股票,而且是做软件外包装的行业,所以长期投资价值较低(见表1)。

先用三角模糊数表示决策矩阵中的定性指标:

d=

7.01 (0.6,0.8,0.8) 140 936 (0.6,0.5,0.6)

7.10 (0.8,0.9,1.0) 23 660 (0.8,0.9,1.0)

2.42 (0.2,0.3,0.4) 1 441 (0.2,0.3,0.4)

并且假定权重矢量为w=[(0.1,0.2, 0.3),(0.3,0.4,0.5),(0,0.1,0.2),(0.2,0.3, 0.4)]。

决策矩阵归一化后为

d=

(0.345,0.345,0.345)(0.600,0.889,1.000)(0.341,0.341,0.341)(0.800,1.000,1.000)(1.000,1.000,1.000)(0.250,0.333,0.500)

(0.010,0.010,0.010)(0.600,0.556,0.750)(0.061,0.061,0.061)(0.800,1.000,1.000)(1.000,1.000,1.000)(0.200,0.333,0.500)

模糊加权决策矩阵rij=wjxij

v=[rij]=

(0.0345,0.6900,0.1035)(0.2334,0.3556,0.5312)(0.0341,0.0682,0.1023)(0.3000,0.4000,0.5600)(0.1000,0.2000,0.3000)(0.0498,0.1332,0.1914)(0.000,0.0010,0.0020)(0.0724,0.1668,0.2136)(0.000,0.0061,0.0122)(0.2000,0.3000,0.4400)(0.000,0.1000,0.2000)(0.2000,0.3330,0.5000)

模糊理想解m+=[(0.100,0.690,0.300),(0.300,0.400,0.560),(0.000,0.100,0.200), (0.200,0.333,0.500)]

m-=[(0.0341,0.0682,0.1023),(0.0498, 0.1332,0.1914),(0.000,0.001,0.002),(0.0724, 0.1668,0.2136)]

最后由di=■,i=1,2,3解得

d1=0.5855,d2=0.3523,d3=0.2332;d1>d2>d3

所以,投资价值深发展比g神火好,g神火比st炎黄好。

4 结语

模糊多准则决策在生产生活的很多方面都有很多的应用,本文用了一个判断选择股票的投资价值的模型来说明了一下其在经济领域的应用。但是本例子尚有不是非常完善的地方,例如本例只研究了股票的四个方面的因素,但是影响股票的价格走势的其他因素还有很多,例如政策面的影响,庄家的操盘手法等,这些都是很重要的因素,但是却是不能用任何数学工具研究预测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