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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大全11篇

时间:2023-07-23 09:17:46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1)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issues related to the legal system of bidding and contract between the strokes, and the actual problems existing in current bidding work were analyzed, in order to better achieve the bidding work fair, justice and standardized operation.

Key words: bidding; contract; justice; specification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序言

近来,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 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 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 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 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 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经历了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到建设施工企业逐步进入交通建设领域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再发展到现在各工程建设市场的逐步形成,建设施工企业逐渐适应国家的改革,积极参加各个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建设领域在政府的引导下,逐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透明度不断增强,改革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2000年1月1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陆续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有效遏制了各个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对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惩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环节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必须加大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的执法检查制度,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行为,以保证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二、我国招投标及合同签订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招投标从业人员不专业,招标经验不足,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纰漏,对工程技术要求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出现倾向性要求,如必须采纳某种型号的材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过于苛刻或者不公正,导致废标或者流标。由于有了倾向性的技术指标,许多潜在投标人没有兴趣参加,带来了招标范围狭小,缺乏竞争力,投标人往往低于法定规定,少于3 家,造成招标困难以至失败。

(2)对评标定价监督不力。自2003 年7 月1 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对招标时评标定价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了避免投标人串标、哄抬标价,我国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最高限价的规定,即“招标控制价”。值得注意的是,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它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但在实践中,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尤其在欠发达地区比较突出,一是有很大一部分招标人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或者延迟公布招标控制价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所包括的内容和费用与招标控制价并不一致,从而导致废标或实际工程施工中一系列变更和签证的出现,造成预算超支;二是招标人无视现行定额水平,所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远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水平,致使有些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到实际施工时再发生大量变更和签证,远远超出投资预算,造成国有资产浪费,而一些信誉好的承包商反而不能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

(3)合同的签订有失公正。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强调承包商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方面的约定很少,也没有相应的处罚办法,因而妨碍了施工合同的公正公平履行。还有些业主除了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以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与承包商私下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不能真正合法地履行原合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4)有的招标人存在这样的看法: 合同谈判阶段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都必须得到投标人的确认后才能构成合同文件的正式内容,因此与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平等、自愿原则并不违背,而且也是一个进一步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是完全合法的。但实际上在我国,由于整个工程建设市场基本属于买方市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甚至在整个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同意发包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提出的无理要求,投标人面临的将是无法顺利承揽项目、失去与业主方的良好合作关系、被列上业主的黑名单、失去应有的市场份额等诸多可怕后果。所以就算是中标人最终同意招标方的无理要求,那也是被形势所迫,决非完全自愿;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对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合同法规定的主要条款的变更,通通都属于“实质性变更”,而招标投标法系列法规规定“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属于“黑合同”,是无效合同。可见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招标方是不得背离投标文件而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变更的其它无理要求的。

三、加强注重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1)加强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培训,认真执行标准文件和招标文件范本。标准文件在总结我国施工招标经验并借鉴世界银行做法的基础上,规定一些章节应当不加修改地使用,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市场形成。范本对通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精细化,实现科学管理。

(2)招投标各相关方要加强监督管理意识。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担负并履行对未按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的责任。

(3)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合同审查备案制度,通过对其审查,确保施工合同具有可行性、严密性、条款的完备性、文字的准确性,提高使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自觉性。

(4)认真推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经济合同制度,解决施工合同中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合同纠纷多等问题。标准合同文本的施行很好地解决了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长时间存在的种种难题,有效地避免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长期存在的诸多牵扯不清的问题。

(5)坚持利益原则,减少风险。当合同条款不完善、不完备,缺乏对业利的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时,应全力争取去修改完善它,这样可以规避合同中的隐含风险,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在我国很大部分业主都处于强势地位,承包商受制于业主,或者轻信业主合同以外的一些口头承诺而草率地签订合同,人为地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签订合同双方处于平等地位,承包商有权要求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可以陈述利害,说服业主删除或修订原本不合理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因此,坚持“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指导思想,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6)让熟悉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谈和签订过程。大中型工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其中极可能会隐含大量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有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型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尤其是对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合同中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严密。

(7)索赔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对施工企业来说, 索赔工作做得好, 不仅可以维护自身利益, 甚至可以因为索赔节约资金或增加效益。 相反, 索赔管理工作做得不好, 就可能面临损失。索赔需要证据, 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 索赔难以成功。所以, 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和签证, 并对资料归档保存, 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 招、投标文件不仅是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合同价款的主要依据, 也是有效控制工期、质量、成本的法律性文件。投标报价和合同价款的确定密切相关, 施工企业只有加强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的管理, 才能做好每一份投标书,签订好每一份合同, 承接到更多的施工任务, 才能在建筑市场占据主动, 为企业创造更多、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结束语

在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活动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极其重要的, 且二者相互依托、密不可分。只有不断的提高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水平,才能搞好工程项目总承包工作。随着建设工程领域的开放,要求我们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上的做法,加快培养既懂得法律、财务、经营、造价、工程技术等的专业人才,同时,又熟悉国际通用惯例,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人才,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2)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的招标与投标项目是建设工程的一种市场交易过程,也可以说是一种公开、公平、开放式的签定合同的方式,即按照招投标的详细操作规则,通过投标竞争的方式,形成工期、价格、质量等级等不同的要约,经评标招标方同最大限度地符合事先制定的评标标准的单位来签订合同。因此 ,招标投标的操作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到合同的真实、合法、有效的性质。

一、建筑市场中投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定义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中所产生的带有竞争性的工程承发包的交易方式。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由发包方设定建筑工程,其中工程价格、质量、工期限制为主,邀请若干施工单位参加竞选,由发包方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展开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最终选择最优施工单位的整体过程。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的承包合同,是指建筑工程的承包发包双方,以完成该项建设工程为目的而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关系的一份合同协议。在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作为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是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中采取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的主要依据。它既是明确双方利益关系有效的法律文书,也是解决义务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合同管理工作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前提则是做好合同管理。

二、投招标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招标投标以及合同管理制度已经逐渐被人们认识接受,成为了符合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要求的一种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手段。并对市场发展起到了引导、优化资源配置等良性作用。我国早已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对招标工程应具备的条件以及投招标单位具备的资格做出了明确的规范。虽然法律法规较为健全,但是,在当前的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中,仍然存在着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建设工程的招标仍不能达到规范,存在违法违规现象。

2、协议合同的相关内容不够充实不够具体,投标招标的结果并没有真正在合同上体现出来,因而不能真正作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3、私下协议、幕后交易甚至是不签订合同直接进行施工的现象仍然存在。

4、“阴阳”合同的签订情况仍然发生。

很多地方仍存在违反基建程序的做法。比如对施工单位管理不力,资格审查控制不到位。根本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无独立资质的挂靠他人企业资质中标。这是当前工程建设模式的一大弊病,直接影响了工程的质量甚至造成更大危害。不仅如此, 有的建设单位不按招投标规定选择总承包施工单位, 违规审批和规避招标,对分包管理不严格要求, 在工程承发包中任意肢解或者转包工程, 层层转包现象相当严重屡禁不止, 甚至未经招标投标就直接发包。还有一些建设施工单位没有合同方面的专门人才,不能有效掌握或控制施工招投标制的工程经济及管理方面, 导致标底不准确, 中途变更较多, 严重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泄露标底、 串标等现象时有发生。 还能发现施工企业为达到中标目的采用微利标有意压低报价甚至亏损致使投标书编制极度不完善。

三、招标投标管理措施

通过各级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不断努力与监督,首先在招标工程中禁止倒手转包、 挂靠承包等不良现象, 来维护市场秩序, 保证工程质量; 严格限制议标, 坚决杜绝假招标。加强上级招标办对下级招标办的监督管理观察, 并逐步建立群众监督、 社会监督、 舆论监督等多方面的监督制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继续得到发展,进一步规范交易中心管理制度的规章和运行规则将陆续出台, 以规范发包方、 承包方、 中介方和管理部门的行为; 同时也将进一步提高交易中心技术装备水平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将广泛应用计算机处理各类信息数据, 实现工程报建、投标企业档案、 招标信息、场内办理手续等的微机管理; 交易中心的功能和管理将日趋完善, 逐步成为信息中心、 管理中心、 交易中心、 咨询服务中心。合同是招投标结果的体现, 与招投标工作密不可分。在合同管理方面, 规范甲乙双方合同的签订行为、 增强索赔意识仍需做大量工作; 推广使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等合同示范文本将是今后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之一。此外,为更好的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需要。投标企业要应用计算机建立投标报价系统, 实现快速、 准确报价。

四、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主要应对措施

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只有通过健全制度、 完善机制、 强化监督、 规范招投标活动来切实加以解决。否则, 将严重破坏建筑工程市场秩序, 损坏建筑行业的良好形象, 影响建筑工程事业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4.1完善招标投标法、 规范招标程序、 公开进行招标。当今建筑工程招标已延伸到建筑、 装潢、 建筑设备和工程监理等。明确的显示出今后招标范围招标覆盖面将得到进一步延伸与扩展。 依法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必须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规定执行。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在指定媒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对非法干预招标公告活动的, 将依法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严惩不贷。要公布招标事项核准、 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 中标结果、 招标机构活动等信息, 及时公告对违规招投标行为的处理结果、 招投标活动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信息, 以利于社会监督。

4.2进一步加大资格预审工作量

将扩大资格预审的范围, 扩大到投资方想要清楚了解的未来承包商的各个方面, 主要是清楚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等人员的资质及近几年所承担的工程。要求承包商可用于该工程的专利技术以及了解承包商的信用水平, 这些技术要有相应的专业证书,不但可以提供一些核心机密还要可以预测承包商可能降低费用的整体水平。

4.3加强招投标制度管理

各级建筑工程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法律法规,取消各个地区非法设置的招投标环节的资质验证、 行政审批、 注册登记等手续, 杜绝带有地方保护倾向的不恰当不规范做法。禁止以获得本地区、 本系统奖项等歧视性要求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中标条件, 来保证招投标制度的统一协调。主管部门要落实切实加强对招标人员的管理及监督, 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资格核备制度。要督促招标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管理制度进行执行, 遵循公平、 公开、 公正的原则, 依法组织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或者委托招标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机构要对招投标活动的有关情况和资料绝对保密, 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来侵犯国家利益、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招标机构必须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 杜绝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的存在。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招标机构, 将取消招标资格。

结束语

做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至关重要。目前招投标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希望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 完善规章制度, 把招投标工作更好地纳入法制化轨道, 为承发包方提供一个真正公开、 公平、 公正的竞争平台, 通过竞争, 达到降低工程造价, 确保工程质量的目的。

参考文献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3)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供水工程的建设从某一方面而言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而对于我国目前的情况,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人民对于供水工程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为了保证我国的供水工程能够较快较好地进行,就需要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注意选择好价格合理,质量过硬的施工方。而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为了保证施工方能够在施工过程中完全按照承包商的要求来进行施工,就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要求好供水工程的各项要求与标准,做好供水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但是对于我国而言,由于供水工程的经验显得有些不足,因此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以及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对供水工程造成了一定的隐患。这就需要对供水工程的招标投标以及合同管理进行探讨。

一,供水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与合同管理的联系

(一)供水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

供水工程的招标投标主要是指社会中的供水工程建筑单位根据供水工程的具体情况来向社会发出通告,使用法律规定的方式来吸引社会中的各个承包单位来参与到供水工程的竞争中来。并且在这些承包单位来竞争之后,根据其竞争的情况使用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挑选出最适合建造供水工程建设任务的承包单位。简而言之,供水工程的招标投标就是承包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填写完成,并且在招标过程中争取中标的行为。

(二)供水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

供水工程的合同管理主要是指在承包单位中标后,承包商与建设单位在对供水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认真自觉的履行合同中的各项要求,按照合同中所规定的各方的义务以及权力来做好自己需要在供水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所做的事情。并且在供水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来让供水工程较快较好地完成。

(三)供水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于合同管理的联系

供水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就是承包商与建设单位对供水工程提出订约提议,并且通过商议来让承包商接受订约提议的过程。从交易的角度而言就是双方在没有建立其具体的法律交易的前提下进行的交易。而只有在签订了合同后交易才会通过合同的方式来保存下来,也就是说只有在签订了合同之后交易过程才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的交易行为才会受到法律保护。

二,合同管理工作对于供水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影响

供水工程的合同文件是供水工程的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且合同中的各项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例如价格,供水工程的规模等,可以很好地保护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于当事双方而言合同都是极其重要的。但是我国目前在进行供水工程的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合同的管理人员往往会出现对招标投标过程的理解不够透彻,认为合同的签订工作与供水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过程,并没有任何联系。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的建设单位在进行合同签订的过程都是先进行招标投标的工作,在选定了承包商后才进入到合同签订的阶段,显得较为局促,招标单位也无法很好地对来进行竞争的承包商进行相识并且透彻的了解。投标单位在进行投标的过程中也无法对供水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的了解,对工程的各项情况认识的不全面,一些细节工作就无法做好,投标的质量也就会显得不高,为日后供水工程的建设造成一定的隐患,无法达到招标投标工作应该达到的效果。而且一些承包商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往往不会对供水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的了解以及科学的分析,一味的迎合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这也就会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造成招标文件的条款与合同条款有出入的情况。但是由于合同的签订,在实际的供水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商也就会一味的按照合同中的要求来,各种成本都达不到要求,不考虑实际情况缩短工期,这都会对供水工程的质量造成巨大影响,威胁到我国人民的生民财产安全。这种情况的发生不仅无法起到招标投标的作用,甚至会影响到供水工程。

三,如何让供水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于合同管理工作相结合

(一)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到招标投标工作中

为了让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很好的符合招标投标工作中的各项内容,首先应该让合同管理人员参与到招标投标活动中。在进行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招标文件的各项内容进行深入的了解与查看,对于其中一些有可能会影响到合同签订以及具体执行的条款进行提出,并且给出一些修改建议,从而让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更加完善。并且在进行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时,合同管理工作人员也需要配合工作,在第一时间掌握到参与竞标的承包商的具体情况,对各个承包商的施工能力,所使用成本等可以进行科学的分析,以保证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承包商可以体现出自己的真实情况,从而可以保障合同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完全按照要求进行。

(二)加强对于合同管理专业知识的学习

在进行招标投标的工作中,招标人员也需要学习合同管理的专业知识。通过对于合同管理专业知识的学习,招标人员能够了解到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招标工作的如何进行才能够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完好进行。因此招标人员就可以有针对性的对于合同管理专业知识进行学习和分析,在具体的招标工作中也可以运用到这些专业知识,保证在招标的过程中的各项行为能够更好的符合合同管理的工作,也就能够保证在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过程中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可以较为轻松的进行合同管理,增加合同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以及工作效果。

(三)不能随意更改招标文件的内容

由于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难免建设单位会与承包商产生分歧,因此就需要对招标文件的一些内容进行更改。但是在更改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到更改的内容必须不能是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如果需要更改,那么也需要按照严格的程序以及要求进行更改。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更改可以让合同签订的过程更加专业化,也可以保证合同的各项内容符合供水工程的实际要求。

四,结语

在供水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招标投标工作与合同管理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它们会互相产生影响,从而对供水工程的完成情况造成一些影响。因此就需要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注意合同管理工作的各项内容,并且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也需要注意配合招标投标工作的要求,从而保证供水工程又快又好的完成,为我国社会建设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杨选忠.试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J].中华民居,2013,(18):263-264.

[2] 黄燕飞.基于任务驱动教学法的“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设计[J].广西教育C(职业与高等教育版) ,2013,(11):154-155.

[3] 史海庭.浅议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3,(17).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4)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持续冲击,我国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也在政府的管理和引导之下,逐渐向着规范化、有序化和经济性的方向发展,招投标目前已经成为工程建设的基本项目。工程的招标、投标是工程方与承包方在选择对方时的一种有效措施,同时也与最终签订的合同以及合同的管理有着密切的关联性。对此,研究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具备显著意义。

1当前工程招标与投标现状

(1)招标、投标人员对工作的不重视或不了解招标、投标是工程承包企业相互竞争以及工程与承包企业双方相互选择的主要方式,是对竞争活动公开、公正竞争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许多招标、投标人员,对于该工作的重视度并不高,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违规的招标、投标行为很容易发生,导致招标、投标本身的竞争性存在缺陷,从而出现恶性竞争、暗箱操作的情况。例如,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员通过自身便利,将某一个企业的投标信息出售给其他企业,从而促使其他企业具备更高的竞争优势,刻意修改自己的竞标书,并从中获取相应的经济利益。对此,这样的招标形式,不仅对于企业而言没有明显的帮助,而且还无法体现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作用。(2)招标、投标过程规范性不足自从2003年我国政府对招标、投标工作改革之后,许多地方针对恶性竞争或各种不法行为,对工程招标、投标给予了适当的限价,要求招标企业公布招标控制价,并部分招标信息。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因为监管力度的不足,许多地方和企业仍然存在着不严格按照招标控制价的规定执行招标、投标,借助监管部门的不严格监管,导致串通对方,通过一些职务便利完成招标、投标行为,不仅违背了招标、投标的公平竞争、透明竞争原则,还有可能导致中标方不具备相应能力的情况出现,促使最终工程施工情况无法满足预期效果。

2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为了更好的实现规范化工程招标与投标,根据合同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工程招标、投标的双方参与者都必须强化法律意识,增加法律教育。(1)对招标、投标工作者开展相关培训招标、投标工作者大多数都是工程招标、投保工作的实际操作人,有计划性、目的性的强化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以及法律意识,可以更好的实现规范性、合法性和公平性的招标、投标工作。企业与单位可以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参与到招标、投标的学习、培训活动中,可以在市场当中定期选择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或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到企业当中来为员工进行培训,促使员工能够充分的理解和掌握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使用意义以及具体使用规范等,例如书写的规范性和格式的规范性,降低因为对招标、投标行为的不熟悉或缺少法律意识而出现招标、投标失误。(2)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标准工程的招标方与投标方都应当熟练掌握和自觉遵守我国的招标、投标法案以及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等,在实际的招标、投标过程中,严格控制自身行为。此外,企业可以借助建立监管人员或部门的方式,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所出现的不规范行为给予及时、严厉的处罚,对于不规范和违反法律的行为,必须给予制止,以法律法规为根本真正规范招标、投标行为。(3)强化管理以及监督力量在市场经济不断冲击的环境之下,一方面,政府相应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以监督者、仲裁者的身份严格执行监督与管理的职能,并借助大力宣传招标、投标工作公平、透明的原则,强化社会主义法律建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监督法律法规在实际招标、投标行为中的实行情况。另一方面,企业需要正确认识到对招标、投标行为以及合同的管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建立额外的管理人员或部门,对相应的行为进行自我管理,从而促使管理更加有效。

3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招标、投标是目前我国工程领域中最为常用和普遍的工程企业、承包企业之间相互选择的承包方式,同时和最终的合同签订以及合同的管理有着直接决定性关联,所以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工程的方与承包方都必须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具体法律程序进行招标和投标。除此之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必须严格根据合同的内容进行活动,强化合同的管理效果,从而真正促使建筑市场具备公平、公正、公开的特点。

参考文献:

[1]张一航.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分析[J].四川水泥,2015,02:68.

[2]盛菲.浅析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5,07:424.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5)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Practice of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Course Teaching Reform

LI Hui

(Zhengde Polytechnic College, Nanjing, Jiangsu 211106)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reform, quality education has been widely used and popular, school or college are deeply influenced by the quality of education.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as a compulsory course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the more integrated, more difficult to learn, this article on the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course under the new curriculum teaching reform to discuss the situation, which improve the 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teaching, promote overall development of students.

Key words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course reform; current situation; methods

1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现状

1.1 教材内容得不到及时更新

教材的内容设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对学生的培养深度。现阶段,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教材比较陈旧,这些教材的内容无法体现当今社会发展的态势,这些教材的内容没有得到及时的更新,一些法律法规已经进行了更新,但教材上还是沿用之前的法律规范,其实用性不强,严重影响了教师的教学质量,同时也给老师的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1.2 具有较大的学习难度

由于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涉及的领域较多,使得学生必须掌握较全面的知识,才能编制出比较完善的招投标文件;招投标文件进行编制时,要对现阶段的法律法规进行大致的了解和掌握,因此,需要学生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于工程合同管理中,涉及到管理知识,这又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在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中涉及到太多方面的内容,使学生感到学习具有难度,完全掌握内容更是难上加难,也使得老师的教学过程感到力不从心,不知道该如何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1.3 教学方式较为落后

对于大多数高职院校而言,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教学方式比较落后,几乎都是老师讲,学生听,老师只是盲目地让学生去画重点、难点,但学生根本没有真正理解这门课程,一味地死记硬背;个别老师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一般都是毕业后直接进入院校担任教师,并没有去建筑公司工作的经验,对教材的内容也是一知半解,边教边学,老师讲的内容,使学生难以消化,面对枯燥的讲述,学生很难提起学习的兴趣。

2 教学改革措施

2.1 优化教材的内容

要对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进行仔细的研究,进而理解和掌握其内容,然后结合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课程内容的构造;要体现基础课的特征,将建设程序和招投标作为老师讲课的线索,进而将其他相关知识与课程内容进行密切结合,例如:技术、经济和法律等知识;将合同管理与招投标过程进行有效的融合,使学生通过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学习,提高管理合同和编制招投标文件的能力;将理论知识作为课堂教学的重点内容,并以实践教学的环节相辅之,实现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相结合的目标,促进学生全面提升自身的素质;在课程设计过程中,将招投标过程进行实践模拟,进而促使学生加深对招投标过程的印象。

2.2 转变教学方法

2.2.1 启发教学法

在课堂上,老师要善于采用启发式教学,对于所讲的内容要启发学生去理解,让学生对自己所提的问题进行探讨,并将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例如:当讲述招投标的过程时,就要运用启发式的语言,你觉得在招投标过程中,标书封面应该这样盖章吗?老师可以拿几个做好的标书让学生观察,并让他们自己寻找答案;老师通过启发式的语言让学生去积极寻找答案,有利于他们以最快的时间掌握相应的知识,调动学生思考的积极性。

2.2.2 善于运用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运用的过程中,需要老师根据教授的内容设计相应的案例,通过案例的讲解,使学生更清晰地掌握知识。对于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中运用案例法,培养学生编制标书的能力,并锻炼学生合同履行管理和索赔处理的能力。老师要将平时遇到的,或者相关职业资格考试中的案例进行整合,在课堂上通过讲述一两个案例,然后让学生对招投标额案例进行分析,加强学生的课堂练习,促进学生掌握教学的内容,提高学习的能力。例如:可以通过案例教学法,让学生对招标投标法规进行了解和掌握,案例中明确分析了招投标文件不允许的内容、招标人的保密义务及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效的几种体现,通过直观的案例分析,使学生更易于掌握所学的内容,并与实际相结合,提高了学生的学习能力。

2.2.3 加强实践性教学

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实践与理论知识进行有效的结合。老师要组织必要的实践活动,例如:当把招投标的内容基本讲完后,可以安排学生进行一次现场的招投标模拟活动,分组进行,选出投标和招标方,并选出平时理论知识掌握较好的学生做评委,老师在整个过程中充当指导者的角色,最后进行总结。让学生全部参与其中,通过参与、互动、讨论等环节,促进学生真实掌握招投标的过程,并加深对其中细节问题的记忆;建立一体化教学体系,将实践内容与课堂互动进行有效的结合,突出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对于实践教学环节的资料要准备充分,尽量满足每个学生都有一份资料,以满足教学的需要;同时,还要组织必要的社会实践,让学生完成实践报告,有条件的话,可以组织学生参加本地区的招投标开标活动;实践课要将班级的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分组,老师要将实践课的任务和教学大纲展现出来,让学生对自身的任务有所了解。

2.3 采用新的教学手段

教学过程中,老师要运用多媒体技术,自编教学课件,保证教学内容的丰富性,将学时进行合理压缩;充分利用校园网、网络学堂平台等手段,开发出综合性的课程教育资源,集师资队伍、教学文件、案例库、在线辅导等为一体的平台,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对于学生的评估不仅仅依靠考试成绩,要采用多种考评方式,例如:学生自评、互评与教师评价相结合。

2.4 培养双师型教学者

在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改革过程中,老师的作用不可小觑,无论是教学方法的转变,还是教学目标的完成都离不开老师,因此,要发挥老师的优势,促进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学校要安排专职教师进行实地实践,掌握招投标现场的新技术,并进行反映,提高和推广运用新技术的能力;另外,要组建兼职教师队伍,引进有经验的招投标人员进行讲课,以满足培养学生实际能力和专业变化的要求,这样有利于提高教学的效果。

3 结语

本文论述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的基本现状,并结合现状提出了促进教学改革的措施,从更新教材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努力,就会促进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改革的顺利实施,进而提升教学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唐钱龙,李玮.基于项目导向的《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改革探讨[J].职业时空,2010(1).

[2] 董晶,孙娜.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类课程教学改革与创新[J].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13(2).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6)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指建设单位或个人通过招标的方式,将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监理等业务,一次性或分步发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通过投标竞争的方式承接。其最突出的优点,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工程建设领域,将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方统一纳入市场,实行交易公开,给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赋予了极大的透明度;鼓励竞争,防止和反对垄断,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效益的最优化;通过严格、规范、科学合理的运作程序和监管机制,有力地保证了竞争过程的公正和交易安全。

(二)合同管理工作

承包合同是指工程建设的承发包双方以完成该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既是明确双方关系的法律文书,又是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具体地讲,管理部门对合同的管理工作包括:审查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招标文件中有关的合同条款以及承包合同文本,监督双方签订、履行承包合同,定期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及时调解合同纠纷,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中介机构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作为招投标活动的管理机构,之所以既要监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要约和承诺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定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了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二、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重要性

(一)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相脱离给工作带来的弊端

过去,由于我们对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招投标只管招标文件、投标、开标,合同只管合同的签订、履行,两者互不联系,结果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二)合同审查的必要性

由于前几年没有建立合同正式签订前的审查制度,在进行合同检查时发现没经审查的合同存在着许多严重问题,对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十分不利;由于签约行为的不规范,引发的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方面的违约现象比比皆是,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三)正确处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地处理好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地向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的宣传工作。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合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当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工程建设的“四项制度”真正推行开来,各地在这方面的探索实践都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同时也发现了很多问题。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但实际操作中,却往往是分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施工合同背离示范文本

招标文件是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之一。但有一些业主存在着强势心理,往往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去掉范本条款,自行附加一些霸王条款,或者通过条款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将工期提前,不计赶工措施费;提高工程质量等级,不计工程质量奖,不计材料差价;工程价款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甚至设置复杂的计量程序等,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国家正式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履行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合同中语句有歧义

由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条款多、文件涉及面广,其中的矛盾、错误、歧义等问题常常难免。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建设单位应主动起草合同文件,应对合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但是施工企业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往往对施工合同不加细致研究,最终与招标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距甚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单位对其不够重视,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或因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不够,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上的矛盾、错误和有歧义的语句大量出现;甚至一些施工单位被迫有意使然,待事后通过“沟通”解决。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建设单位,不计成本,违心地提高质量等级、压缩工期,或低于建设成本承包工程,使得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率低。

(三)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脱节

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不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在执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招标机构只负责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机构的人员未必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很难提高,如果合同不准确、不全面,会给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依据,合同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将会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与原来的合同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四、对策与建议

(一)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

合同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招标人的施工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的拟签合同主要条款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全面性、公平性等进行必要的先期审查。

(二)参与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合同管理部门配合参加较大工程的开标和现场勘察。在开标会议上,各投标人要唱标,发包方要宣布标价等,这些内容中有许多都是招投标当事人对将来签订合同条款真实意思的表示,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合同的检查,使合同更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参加现场勘察,了解现场情况,是因为在合同中有诸多条款是涉及到施工现场条件的,合同管理部门掌握一些现场情况,有助于调解合同当事人的不同意见,从而起到协调关系、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作用。

(三)参与招投标项目的后期管理

合同管理部门配合好招投标项目的回访工作,可以征求承发包双方对其履行政府监督职能的意见,还可以督促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巩固招标投标成果。在回访过程中,要依据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投标书等资料,对工程进行合同履约检查并建立考核制度,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处理,强化承发包双方的合同意识,督促其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提高合同履约率。建立合同履约检查,考核制度,提高合同履约率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跟踪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提高招标投标工作水平、巩固招标投标成果的需要。合同履约的顺利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招投标工作的成功与否。定期的合同履约检查,既是对该项建设项目招标活动的一种评估,也为下次招投标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借鉴。通过对施工合同履行的检查、监督,建立工程招投标跟踪管理档案,将每次检查情况填表,最后整理成评价报告,分成等级,作为今后招投标活动中评标的参考资料,以此引导投标企业充分适应竞争机制,使其树立“以履约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意识,使信誉高的施工企业多中标、中好标,逐步提高招投标的工作水平。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7)

公路工程交通系统中重要构成,推动着交通快速地发展。而公路建设中,对于其管理也是重要的一环。在管理期间,不仅要将招投标的工作做好,还要管理好相应的合同。只有两项工作同时得到完善,才能保证公路工程高效运行。

1招投标作用

公路工程建设期间都要进行招投标,这对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不仅能促进行业市场规范化,还能促进行业的长远发展。在以往公路工程中,主要采用任务分配式的交易方式,由于该方式更多地采用机械化操作,因此不能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经过不断实践和进步,在工程建设中招投标方式被广泛接受。这种交易方式的中心是市场,确保公路工程建设具有市场性和商品化属性,促进了该行业在规范化市场中参与竞争,保证行业的良性发展。

2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关系

招投标过程中其内容和施工合同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工程管理人员要严格监督招投标工作进程,实施监控合同签订和实践过程,充分发挥其作用。招投标期间,要针对合同内容进行谈判,待双方对合同内容无争议后,签订合同。从这种交易模式来看,整个过程必须遵循合同的相关规定。待交易行为完全达成后,双方分别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和制约。在招投标实践中,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相应的招投标程序,让招投标工作在规范程序中进行[2]。参与其中的人员,对于招投标和合同之间的关系也要有一个清晰认识,在工作中协调好它们的关系。只有在工作中将合同和招投标的重点把握好,才能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展开。

3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方法

公路工程中协调好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工作,能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施工得以顺利展开。在招投标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操作。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工程建设的管理不到位、对合同的重视不够,甚至发生假中标和假投标现象。针对这些情况,相关的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招投标双方的检查。

3.1健全招标体制

对于招标体制,要结合现行政策和市场环境,做出相应改革。不仅要有完善的招标文件,对财政、招投标及建设等各个部门,分别明确制定工作内容,并结合各自不同特性,完善招投标体制,保障招投标及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施工单位要将招投标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将区域和行业相互融合,提升招投标完善体制的效果[3]。消除区域的限制性因素,把招投标制度统一起来,进而提升工作效率。各个部门充分协调,实现公路建设的顺利完成。

3.2加强过程管理

管理人员通过评估招投标单位,建立相应诚信档案,并将诚信档案应用其中。对于有诚信缺失行为的单位,将其记录档案中,防止违规行为出现。如有违规行为出现,就对其进行信用等级降低处理。后期进行招投标期间,诚信档案就作为参考依据。对此工程企业应该拟定完善合同,对相应合同进行完善和管理,并组织好相应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对工程管理,促使工作人员对相应工作流程更加熟悉。在实际工作中,应确保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具备专业技能,并配有专家,对整个过程能够规范地进行考核和评价。

3.3投标组织机构

结合招投标设置,根据工程特点,合理设置上相应投标机构。在相关机构正常运行中,确保招标的内容符合工程标准。在投标机构设置中,既要保证其原则性,又要保证其精简结构,使得分工更加合理。企业单位对各个人员的权利和责任能够进行明确分工。同时各个工作人员应明确投标机构目的,组建起一支高水平队伍,提升竞争力,便于获取标的。因此在进行投标时要严格规范流程。比如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清晰掌握施工图纸以及合同条款。

3.4加强风险防范

公路工程中的风险主要从招投标的投资投资价,控制工程的量,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和进度。对合同进行更合理的管理,并将他们有效融合,形成有机整体,使得工作人员能更好地预测和分析招投标的情况。在此期间对于招投标风险要进行合理预测,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因此,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拟定文件,了解与投标单位相关情况以及参与其中其他的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掌握好相应报价技能,科学制定企业造价标准,将其中的风险有效转移或分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将风险损失降到最低。

3.5合同文本管理

如果在合同中涉及到的条款不合理,就会带来合同风险。因此企业可采用严格评审制度,使得合同文本风险得以防范。在拟定合同条款时,必须严格法律法规制度。同时还要结合工程特点及相关工程建设的经验等,在立足本工程实际情况上,建立标准的合同文本。并在这个基础上,充分吸收外国先进经验,充分关注国外发展趋势,确保合同管理朝着更为规范化方向发展。在管理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应的文本体系,使得各个环节能和企业的实际运行和管理性适应,将合同管理作用更大程度发挥出来。

3.6信息化管理

在当前信息技术发展下,在合同管理中也能将信息技术应用其中。比如,借助互联网能促使各个单位和部门更好地沟通和联系。当网内数据得以更新后,能够实现合同更规范化地管理。通过技术的广泛应用,有效避免传统管理出现的数据错误等问题,大大提升管理效率,避免更多的人为干预。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路的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的管理,受政策影响较大,具有极强的专业性,这也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为保证招投标更加规范,更加科学,在遵守相应法规的同时,应在不断实践中对其进行完善,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张迎辉,苪捷.浅析国内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若干问题[J].公路,2006(3):220~224.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8)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我国的建筑事业也取得了不小进步。自引入招投标制度以来,我国的建筑市场正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建筑工程的招标与投标项目作为建设工程的市场交易过程,其实质应是一种公开、公平、开放式的签定合同的方式。我国引入招投标制度较晚,目前在招投标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我们对此进行探讨。

1 建筑工程招投标概述

1.1 建筑工程招投标概念

建筑工程的招标主要是指建筑单位就其拟建设的建筑工程公告,通过法定方式吸引建筑工程承包商参加竞争,通过法定程序择优选择承包商的法律行为;建筑工程的投标是指经过审查获取投标资格的建筑单位,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1.2 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意义

我国建筑工程实施招投标制度是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的,主要体现在:

1.2.1 规范市场

我国建筑事业以前的交易方式为任务分配形式,这样不能保证合理的工程造价,具有一定的机械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在建筑领域引入招投标制度,交易方式变为了以市场为中心的交易形式,建筑产品得到了商品化和市场化。在市场的作用下,建筑工程的工程造价更加趋于规范、合理。同时,我国制定了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有利于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的监督和管理。

1.2.2 促进行业发展

建筑市场中采取招标投标的方法,各个建筑承包单位为了中标,会不断地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增强企业信誉,不断增加自身的企业实力。在市场经济中,各个承包单位之间相互竞争,客观上有利于建筑行业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与推广,促进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对于招标单位,由于是对投标单位综合考量,从优选择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质和量上都可以达到更好的效益,实现双方互赢。

2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招投标管理机构除了监督招投标活动外,还要对施工项目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进行监督。这是因为,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也是建筑合同的谈判与签订的过程。从市场行为上来看,招投标的过程也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的交易过程,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正是对这种交易行为结果的确认,从而形成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此外,从招投标的跟踪管理的角度去看,想要评价招投标项目是否成功,只有通过检查与监督双方对于施工合同中各项条款的履行情况才能体现。

在实际操作中,招投标的管理单位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三者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相辅相成。正确处理好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利于保证建筑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

3 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手段

建筑领域中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对市场的发展起到引导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被人们普遍地接受。虽然我国制定了较为健全的法律规范,但是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建筑工程招标不规范、缺乏合同意识,存在假公开投标和串标、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不严格、过分重视投标报价等一系列问题。在实际操作中,要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为目标,加强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手段。

3.1 改革招投标体制

改革招投标体制首先要做到管办分离,对建设、财政、招投标管理办和监察局等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和招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招标机构等办事机构进行分开化设置,使其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和隶属关系。其次,加强招投标中心的公平作用,通过区域融合、行业融合等方式,能够最终取消区域的界定,进而达到统一的招投标制度。此外,还有提高工作效率,进行相关部门的合并和职能部门的分离。

3.2 建立投标组织机构

在投标机构的设置上,建筑企业必须要按照企业自身的特点,组织自己的投标机构,并能够掌握投标技巧。投标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有一般性原则的,即要结构精简、分工合理,权责明确,各部门之间协调运作。设立投标组织除了要遵循一般性原则外,还要明确设立该机构的目的,即要通过这支有知识、有水平的专业队伍,在建筑招投标市场中,能够顺利的拿下项目,进军建筑市场。

此外,为了规范投标行为,投标单位还要认真编制标书。首先要认真阅读和研究招标文件,熟悉招标文件的工程综合说明、施工图纸及相应的说明书和工程量清单,还要弄清合同条件,了解施工合同中承包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其次,承包单位要进行现场踏勘,对现场的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和经济条件进行仔细勘察。在做好充足工作的情况下,认真编制标书。

为了增加中标机会,承包单位不得采取违规违法的手段,应当采取合法手段公平竞争。承包单位可以聘请专家进行预测,为决策提供较为科学的依据;在进行工程报价时,要把握好投标报价的高低带来的利弊关系,既不能高出拦标价,也不能以比成本价更低的价格和苛刻的附加条件去赢得工程项;承包单位为了降低风险程度,应以工程的难易程度确定项目的单价,根据工程量的多少决定增减项目单价,按照工序的先后顺序调整项目的单价等等。

3.3 加强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

工程项目风险主要来源于投标报价价格、工程量风险、合同风险等。这些风险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并形成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且只能依靠项目管理人员分析预测。做好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对手情况,规避风险;注重投标报价技巧,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选择适用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替代方案报价法、并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注意风险的转移和风险的分散;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损失。

3.4 加强过程管理

对招标单位进行诚信评估,进而建立有关诚信档案,对影响正常招标秩序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对不法行为进行预防和处理。同时,还要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合同进行严格控制,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可以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坚决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对业务的熟悉程度。此外,还要规范评标阶段的行为,建立评委专家库,制定管理统一、专业齐全的评委专家名册,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每年对专家的评标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取消其评价不合格的评委的评标专家资格。

4 结束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建筑领域的建设模式也更加地灵活多样。实行招投标制度的意义在于通过招投标引进竞争机制,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性等等。为了使招投标制度在建筑工程领域更好地发挥作用,我们要不断地总结经验,理清思路,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9)

Abstract: On the present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ostly by means of bid invitation and bidding and contract implementation, it is also worrying situation, as everyone knows the truth. Fundamentally, contract performance problems began in the party at the beginning of, therefore, in this paper, by way of bid invitation to form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proceed with,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signing and performance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Key words: project bidding;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s;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7-0020-02

引言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最终结果就是形成承包合同,这是合同订立初始阶段的合同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讲,招标投标从属于合同管理的范畴。那么,招标投标活动与合同缔约方式应当是对应的。但是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仍有概念混淆的现象。而澄清一些概念,理清招标投标与合同的关系,对我们整个合同管理工作是大有裨益的。

一、关于两个概念的澄清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有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明确,包含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一经到达投标人即不能拒绝其投标,因此应该属于要约。而通过招标订立合同的过程就是:招标公告(要约邀请)—发出招标文件(要约)—投标(承诺)—发出中标通知书(承诺生效)的过程。另一种认为是,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才是要约,通过招投标订立合同的过程就是:招标公告(要约邀请)—发出招标文件(要约邀请)—投标(要约)—发出中标通知书(承诺)的过程。笔者同意后者意见,理由是:

1、从目的来看,《合同法》第十五条明确指出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其目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发出招标文件的目的仍然一致,招标人此时并没有向特定的投标人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的目的非常明确,希望招标人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承包合同。

2、从内容来看,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合同主要条款,如价款、工期甚至质量等都不确定,投标行为无法据此做出承诺,必须对其补充,仅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无法签订承包合同。

3、从结果来看,《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如果招标文件是要约,投标文件是承诺,那么当投标截止后合同即告成立,而事实上因为没有确定中标人合同仍未成立; 而认为投标文件是要约,签发中标通知书为承诺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此时,虽然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而且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价款、质量、工期等均已经明确。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存在,合同即告成立。概念二:《招标投标法》与《合同法》有无矛盾之处?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而《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问题是:投标文件生效后,怎么还可以补充、修改,甚至撤回?我国这两部法律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笔者认为两者并无矛盾之处。按照《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但是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依据《招标法》,投标文件依然可以补充、修改甚至撤回,这表明此时内容不确定,不具备要约的规定,只有在投标截止后,没有撤回的投标文件才称为要约,此时该要约生效并且不能撤回。不能仅从字面理解投标文件的含义,一概把投标文件作为要约,要考虑投标文件的实效,只有在投标截止后仍未撤回的投标文件才是内容具体明确的,招标人并接受其意思表示,不得拒绝其投标。

从上述两个概念的澄清,我们可以得出投标活动实质上是:招标公告(要约邀请)—发出招标文件(要约邀请)—投标截止后未撤回的投标(要约)—发出中标通知书(承诺)的过程。

二、当前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此通常的认识是目前合同管理缺位、合同缔约双方的素质不高,深入追究就统统推到体制的问题上。笔者认为,不管什么问题的出现必有其成因,只有把成因分析清楚,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就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来说,在履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前期招投标活动(即缔约过程)中的问题是紧密相关的。

对招投标活动与承包合同履行两者的关系认识不够。说到招投标,很多人想到最多的是遏制腐败,公开、公平和公正,提高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等等,而各地的具体招投标监管活动中更多是围绕合理、合法地确定中标人这一目标上。《招标投标法》第一条明确指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表明我们应该认识到招标投标活动作为合同管理的缔约过程,因而在保证突出竞争力的基础上选择中标人的同时,思考如何制订一份完善的合同。

制订完善的合同离不开对招标文件编制的审慎。目前的招标文件编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合同主要条款中对计价规则的不确定,如合同价款仅说明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未说明是固定单价还是总价:工期较长的项目中的材料价格不予调整,对承包人不利:关于设计变更等工程量的调整一律按照投标文件的报价及优惠幅度执行,考虑投标时可能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一律按照投标文件的报价对发包人不利。合同缔约时贪图省事必然给后续履约带来困难。

三、提出相关建议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10)

0引言

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要充分发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加强法治精神、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教育。以诚信建设为重点,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教育,提升道德素养。202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明确指出全面进行课程思政建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战略举措,要将价值观培养融入课程知识教学和能力培养之中,使全部课程都担负起育人的责任,专业课程和思想政治课程同向同行。

1《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融入思政的必要性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建筑类专业的专业课,授课对象广泛,以咸阳职业技术学院为例,涉及专业有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等。在建筑市场中违法发包、资质挂靠、串标围标、行贿受贿、阴阳合同等违法案件时有报道,有时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导致招投标失败。因此,除了建设工程管理与合同管理的知识和能力的教学外,教师还需要进行思政教育,将思政教育潜移默化地融入课程的教学中,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培养学生严谨、认真的科学素养和相互协作的团队合作精神。

2《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思政改革实践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思政改革,就是把思政精神纳入到课程教学中,不断挖掘课程专业知识和能力教学内容中蕴含的思政元素,重点是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充分发挥课程的育人作用。

2.1专业课教师和思政课教师共建课程

专业课教师和思政课教师共同组建课程团队,团队课教师共同开展教研活动,研讨课程思政改革方案,根据课程面向的主要工作任务和职业素养研究修订新的课程标准,挖掘课程思政元素,研讨课程教学方法和方式。通过课程共建,充分发挥专业课教师和思政课教师各自的优势和特长,把思政精神自然融入到专业课程的教学中,充分发挥专业课程的育人价值。

2.2将思政内容纳入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规定了课程的性质与任务、课程的素质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及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与建议、课程评价建议等。课程标准是老师平时授课的依据,也是期末评价学生学习情况和老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体现课程思政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课程标准,是根据《意见》和《指导纲要》的要求,把课程思政的内容纳入到课程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实施要求中。根据课程自身的特点和具体的内容,加强思政教育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引导学生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专业知识、技能的培养与价值引领。

2.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更新课程内容

根据国家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法律法规安排课程的教学内容,并及时根据新颁布实施的法律规范更新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

2.4挖掘课程的思政点,做到思政与课程知识的有机融合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思政建设把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课程思政的重点,结合本课程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目标,凝练出本课程承载的思政教育的主要内容:追求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提升个人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政治素养和爱岗敬业、团队合作精神。通过教学,引导学生在掌握建设工程招投标知识和能力的过程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爱国情怀,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深化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的认知,做到在学习中、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任何环节中都要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不弄虚作假,评标定标中做到公平公正,逐渐树立认真负责的职业精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

2.5改革教学方式、方法

采取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是保证课程思政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方面。本课程是一门专业性、实践性很强的课程,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因此,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采用多种教学方式、方法,线上线下互动,将正确的价值观传递给学生,实现思政教育与课程专业教学的有机统一。在本课程的教学中,结合课程的教学内容和特点,主要采用项目教学法、任务驱动法、情境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并应用“课堂派”等智慧教学平台。融“教、学、做”为一体,理实结合,学生在学习中的动手实践活动更多,学生在亲自实践中增强了对课程知识和思政内容的理解,能力得到提高。

2.5.1项目教学法

在课程教学过程中,以完成本校的某个实际建筑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为主线。根据课程目标和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分析,将课程内容分为6个教学项目。学生在学习的不同阶段,完成这个项目的招标工作策划,编写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拟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课程的教学实施过程和实际工程项目紧密结合,增强了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5.2任务驱动法

在课程教学中,把6个教学项目分别细化为不同的教学任务,每次教学完成1个小的任务。学生的学习过程就是完成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评标及合同签订等的具体工作任务。在进行每个任务的教学时,设置了任务描述→任务布置→信息准备→任务实施→考核评估→任务总结几个环节。课程的教学过程就是完成实际工作任务的工作过程,实现了“教、学、做”一体。

2.5.3情境教学法

在实践教学中,根据教学内容创设教学情境。学生组成多个任务小组,搜集完成任务所需的资料,团队合作完成教学任务。例如,在学习招标投标项目时,各组分别扮演招标人、人、投标人;在学习开评标项目时分别扮演招标人、投标人、监督人、公证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评标专家等;在合同签订阶段扮演发包人和承包人。学生在亲身体验中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对知识的运用能力,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和政治素养。

2.5.4案例教学法

结合不同的教学任务,教师选择一些媒体报道的建筑市场中的典型案例,通过师生的分析讨论,找出案例中的工作人员的疏忽或违法的内容,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认真负责的职业精神和法治、诚信等意识。

3《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思政映射与融入点

结合本课程的教学内容,梳理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课程思政映射与融入点,以预期达到成效。

3.1爱国精神教育

结合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况的教学,进行爱国教育。通过鲁布革水电站工程的招标和超级工程———港珠澳大桥、北京鸟巢、方舱医院等工程成功建设的案例分享,让学生体会我国的建设成就,深刻理解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树立职业自豪感和使命感。

3.2公平、公正理念教育

结合招投标原则、评标定标的教学进行平等、公正等价值观的教育。在学习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建设工程评标、定标时,通过实际案例分析、讨论,让学生明白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各个环节中都要公平公正,平等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引导学生干部处理日常学生工作时也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3自由、法治意识教育

结合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学习、评标定标等的学习,进行自由、法治意识教育,培养学生的自由、法治观念。通过实际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违法典型案例分享,在教学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程序、评标定标时,强调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各个环节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进行,评标、定标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评标标准。同时,建设单位可以依法自主选择中标人,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引导学生在生活、学习中也要做到遵纪守法,依法、依规自主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

3.4团队协作和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教育

结合招标工作策划、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编制的学习,进行团队协作和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的教育。招标工作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合同条款的拟定等,需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造价人员等协作完成,出现计算失误、签字盖章不符合要求等细节问题可能导致投标失败。通过讨论、分析招投标案例中出现的问题和原因,培养学生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3.5诚信教育

结合招投标和合同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诚信价值观的教育。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投标全过程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弄虚作假;在订立合同前和合同履行中、直至合同履行完毕后都应当诚实守信。结合课堂教学知识,引入招投标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案例,引导学生凡事遵守法纪、讲究诚信。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在平时作业、课程实践、考试中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人们之间以诚相待,培养学生树立诚信意识。

3.6友善教育

在选择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工程索赔内容的教学中,通过工程案例的讨论分析,引导学生在发生纠纷时,首先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平等、友善地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调解、争议评审、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解决。通过学习,培养学生法治意识和遵守校纪校规意识,养成友善、法治等价值观。

4结语

基于课程思政理念,《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将知识与能力的教学和价值的引领相结合,通过在课程中设计相关思政内容,借助智慧教学平台,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学全过程,实现专业课与思政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

参考文献:

[1]刘敏.“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建设探讨[J].陕西教育(高教),2018(7):47-48.

[2]黄志华.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务课程思政教学探析[J].山西建筑,2020,46(6):164-165.

[3]刘甘.高职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思政化的有效路径探析[J].四川水泥,2019(10):203,227.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11)

一、《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分析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建筑类专业中的一门核心课程,它揭示了建筑工程行业市场交易的一般规律,明确了招投标的方法与步骤及应该遵循的原则,阐明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内在联系;是学生学习建筑工程专业知识,了解承包市场发展规律的基础课程。主要内容包括索赔管理、投标报价技巧和合同管理能力等。该课程的主要目标在于让学生理解工程承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工程风险、施工索赔的相关知识;培养学生招标、招标文件编辑、投递投标文件、索赔管理、合同管理的能力等;塑造一个具有遵纪守法、诚实可信职业素质的工程管理人才。

二、《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进行慕课和翻转课堂实践的必要性分析

(一)《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现实性分析

第一,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在课堂上往往只是进行知识的传授,而知识的内化是学生课后完成的,但是由于工程类学科本身的学科特性,让学生理解起来比较困难,从而在课后因缺乏有效指导而不能进行很好的吸收,或者因为学习的困难性,致使学生不愿自主在课后对知识进行内化,最终导致了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比较低[2]。第二,因为在传统的课堂中,教学时间是非常有限的,所以课程的教学资源会受到时间和场地的限制,使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少且受到教师指导的机会也不多。最终导致《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课程的实际效果与其本身的课程目标存在较大的差距性,影响了课程的质量与效果。因此,必须改革课堂教学模式,翻转课堂,才能让《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课程保持活力,才能培养出适合时展的工程类人才。

(二)《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行慕课与翻转教学模式凸显的优势

在《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中引入慕课和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是变革教学的一种有效的重要途径。它通过让学生在课前进行在线自学、同伴讨论和教师的在线指导,对所学的知识进行初步的认知;接着在课堂上通过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活动、同伴之间的合作和自主的探究方式,将自学的内容进行吸收内化。进而实现课内与课外的翻转,提升课堂教学的效率,提高课堂的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自主探究能力、合作能力的发展。除了课内与课外的翻转之外,线上线下的翻转也是引进慕课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重要效果体现。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线下传统的课堂教学越来越多地搬到了线上进行网络教学,使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更为广泛,师生的互动性更强。它不仅是课堂教学的延伸,而且解决了课堂上因受时间限制尚未解决的问题。例如,《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投标报价技巧的内容,不是在教室上几节课就可以掌握的,它需要不断进行实践尝试,需要汲取各方面的知识来拓展思考的全面性。而网络平台教学,有效地弥补了课堂教学资源不足的缺陷,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让老师可以做到因材施教,让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有效地选择合适的教学视频或教学直播课进行学习,真正做到了“以生为本”[3]。

三、慕课视角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翻转课堂实践途径

在《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中,将“慕课”与“翻转课堂”进行深度融合,就是指教师通过将课程当中的某个知识点录制微课或微视频,给予学生进行课前自学,并自行按照教师的要求完成相关测试作业,标注自己质疑的地方。而在课堂上则是通过师生之间的互动,同伴之间的合作探究深入理解知识,辨析易混易错点,内化知识。在课中解决疑问后,教师再根据学生实际给予学生高一层次的网络测试,并对测试结果进行数据分析,进而给予学生更为针对性的反馈和指导。因此,要想提高《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课堂效果,完成课程的目标,培养工程类人才的能力,深化课程改革,就必须做好课前导学、课中教学、课后巩固三个环节的设计。

(一)以课程目标为导向设计课前导学活动

教师应根据课程培养人才的需求,列出课程每个单元的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明确课程的重点内容,把知识与能力的培养融合在线的知识加入视频和测试作业中。在预设计制作微课视频时,首先要明确教学的内容和目标;其次要考虑学生的个性化需求诸如学习方法、接受能力等方面;最后还需要对微课视频的内容进行作业的设计,对学生自主学习微课的内容进行针对性地检测。如果学习者未完成在线作业,系统则会自动抽取这些学习者进入下一轮的验证性学习,提示、督促学习者观看相关内容的视频,完成相关内容的测试,直到学习者的学习效果达到了预期的学期目标之后才可进入课中学习。这样,虽然不同学习者在课前导学阶段的学习时间和学习环境有所不一样,但是通过这一个环节的学习,能确保课程的大部分学习者对课程内容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4]。

(二)以互动为主要形式开展课中教学活动

课堂是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主阵地,也是解决学生课前质疑,内化知识的主战场。其主要的特点是互动性强,既包括师生之间的互动也包括生生之间的互动,以讨论、合作、交流、探究的形式为主。教师应在课中教学之前,对学习者的课前导学情况进行分析,了解学习者的质疑点,从而设计出利于激活学习者思维的问题,让学习者通过自我思考、自主探究、合作探究、教师问题解答的方式内化知识,加深理解,提升知识运用能力、探究能力、合作能力等等。

(三)以进阶式的测试方式开展课后巩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