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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政策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2-05-14 12:05:42

金融政策论文

金融政策论文篇(1)

近年来,出于自身经济效益的考虑,国有商业银行更加注重集约化经营,县域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大量撤并。另一方面,随着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些乡镇实施撤并,设在这些乡镇的信用社及农业银行营业所也发生同方向变动,从而使有限的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农村多元化、分散性的金融需求。而且,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过分强调风险防范,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严重挫伤了信贷员的放贷积极性。他们为减轻责任追究,实行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条件,人为设置贷款障碍,拉长信贷决策链条,制约了三农对资金的要求。

2.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定位不明确,缺乏分工协作?

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虽然比较健全,但服务面窄,其职能还远远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仍有许多盲点。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逐步退出了农村服务领域,政策性金融机构仅仅围绕粮棉油收购做文章,没有体现出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农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也没有体现出政府对弱势产业的重视,农业基础性设施建设少有金融机构问津,弱势群体特别是贫困人口的信贷需求得不到支持。以支持三农为己任的农村信用社因历史包袱沉重,甚至相当一部分社已资不抵债,加之结算手段落后,吸储能力不足,很难真正发挥好为三农服务的主力军作用。

3.农村金融组织产权不清,内部治理结构残缺不全

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治理结构粗糙,“社员代表大会、监事会、理事会”形同虚设,经理人控制现象严重,三会成员也主要由农信社主任与上级部门任命,或由他们提名,再经过社员代表大会选举这一程序。而农业银行虽为国有独资产权模式,但所有者缺位问题严重,缺乏真正对国有资产负责的持股主体,并且单一产权制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容易造成政企不分,政府过多干预,责权利不明,董事会、监事会难以发挥作用,同样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

4.农村金融组织缺乏良好的经营环境

农村经济落后,再加上经常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许多地区农民生活贫困,乡镇企业不景气,破产倒闭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村金融组织的正常业务开展。而地方政府为出政绩,支持不该支持的行业或企业,当贷款难以收回时,政府甚至鼓励企业逃废债务。对于民间金融机构,政府也没有进行引导、监管,而是不允许其存在,丧失合法地位的民间金融机构只能转为“地下金融”方式,资金紧张的农民在一定程度上又依赖于这种“地下金融”,导致高利贷盛行,一方面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又严重扰乱了农村金融秩序。

此外,在推进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农村的金融需求已经突破了“传统农业”和“自给自足”的局限,农村金融的需求层次也呈现多元化的趋势,与此相应的对金融机构、金融机制、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的需求显然也是不相同的。因此,在加入WTO和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农村金融服务不能依靠单一主体(信用社)的垄断供给,农村金融不能被排除在市场主体多元化的进程之外。

二、明确和加强政府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但农业生产的高风险、低收益,很难引进商业银行资金的支持,所以,迫切需要政府的介入。从各国的经验看,农村金融建设离不开政府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各国政府一般都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一是农业保护政策等软公共产品。农业是天然的弱质产业,面临着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因此,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都很重视对农业的保护,制定了许多农业保护政策,如政府补贴、农业保险制度等。二是农业基础设施方面的公共产品,包括交通运输、电力设施、水利工程、治理农业污染等。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也是农业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主要是农业生产资料、农民生活需要物资的供应和农产品销售和服务的各种设施,如贮存技术和设施。三是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的公共产品,包括农业信息、中介服务、农业气象预测预报等。此外,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也是极为重要的。通过完善农产品市场加工、储藏、保鲜、监测、检验等配套设施,建立起信息系统、质量检测检验系统、电子结算系统等,完善农产品市场行情信息网和供求信息网,完善市场信息收集与制度,提高农产品市场设施水平,强化服务功能并消除农产品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加强这些公共产品的建设是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生产要素生产率的有效措施,而且也是加入WTO之后对农业保护的可行选择。针对我国人多地少、人均农业资源匮乏、农户生产规模较小、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等特点,我国政府更应把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作为重点。因此,我们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继续抓好大型水利工程、农村能源、电力、生态环境改善等建设;加强农村通讯、信息、市场、城镇化建设,构建农业发展的良好平台;对于可市场化运作的项目,国家应采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投资,并在税收、信贷等方面予以优惠。

2006年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表示,允许并鼓励私有资本、外资参股乡村社区金融机构;文件还对农村金融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十余项重要举措。这意味着中国农村金融体制将出现重大突破,鉴于此,笔者提出完善农村金融的几点政策建议。

三、完善农村金融的政策建议

(一)强化政策性金融的支农作用

政策性金融是世界各国普遍运用的基本符合世贸组织协议要求的重要支持手段。农业发展银行应该重新定位,真正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国家应整合对农村的资金投入,区分国家必须的财政投入和国家予以补偿的财政投入。对农村的公共道路、重大的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农业的基础科学研究建设等可以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无偿投入,除此之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应列出一部分预算用于补偿性财政支出,即向有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机构提供贴息资金和呆账损失的弥补,用少量的财政补贴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业和农村。农业发展银行要突破单纯依靠央行再贷款支持的路径,通过发行债券,逐步转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二)培养和提高农民的信用观念,完善农户自身的贷款条件

农户的信用观念差是影响农户贷款取得的重要原因。当然改变农户信用观念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金融部门、法律部门、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来实现。通过对农产贷款进行商业化管理,逐步培养农户的信用意识。此外,农业产业风险大、农户收益水平低,也是限制农户取得贷款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须对农业的税收政策、对外贸易政策、农产品流通体制等多方面进行配套改革,使农民的收入水平相对提高,使农业经营者可以获得平均利润,使土地所有者能够获得地租收入。

(三)农村信用社的组织形式应多元化

我国农村幅员辽阔,各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只要坚持了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农村信用社的组织形式可以因地制宜地多样化。首先,贫困地区的农信社可暂时转为政策性银行,作为农业发展银行的基层网点,等待时机成熟,再采取合作金融方式;其次,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广大农村地区,取消县乡两级法人制,实行县级统一法人,减少管理层次,划清责权,提高抗风险能力;再次,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可参照江苏江阴、常熟、张家港的做法,转变为农村商业银行。同时,加强信用社的内部管理,主要是解决两大问题:第一,明晰产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资扩股,充实资本金,发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有效职能。重视社员代表大会行使其职权的独立性;分设理事长与信用社主任,杜绝内部人控制现象;监事会不能流于形式,帮助完善贷款审查、财务审计、管理层及员工行为监察、风险防范等内控制度。第二,加强职工素质建设,重视人才培养,定期开展在岗培训。干部选拔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且对外广纳贤才,改善内部人才结构。

(四)规范和发展民间金融组织

金融政策论文篇(2)

一、引言

始于2007年4月的美国次贷危机,目前已经演化为席卷美国、影响全世界的金融危机。中国作为一个正在积极融入世界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国家,自然也无法置身度外。此次金融危机对我国各行各业的经济都产生了或多或少的影响。那么,如何才能消除金融危机给我国带来的不利影响?那么这就需要我国自身采取措施,积极主动地解决由金融危机带来的各种问题。作为宏观调控主要手段之一的财政政策自然得加入到这场经济战争中,为我国安全度过危机提供保障。

二、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国宏观经济现状分析,即金融危机对我国各行各业的影响。

从整体层面上分析一下这次金融危机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影响。我们可以看一些数字,首先看出口问题,从去年11月份进口开始出现负增长,去年10月份下降了2.2%,(PPT放映)这是2001年以来的首次负增长,12月份下降了11%,今年1月份下降了29%,这个影响是非常大的。再看看财政收入,从10月份开始,全国财政收入出现负增长,11月份也是下降的,12月份有所增长,但是到今年前三个月依然是负增长。再看一下经济增长速度,如果中国经济没有遇到这次全球金融危机,我们原来预定的目标也是要控制通货膨胀,防止经济过热,也是在有意识的加强宏观调控,实际上从2007年的三季度开始GDP增速就开始下调,2008年第四季度的调整是非常猛烈的,到去年第四季度GDP的增长速度下滑到6.8%,因为去年第三季度还是9%,从9%下滑到6.8%,这中间差了2.2个百分点,这对中国这么大的经济体来讲这种下滑是非常迅猛的。今年一季度的数字今天刚刚公布,GDP增收继续下滑到6.1%,去年四季度是6.8%,今年一季度是6.1%,这个6.1%是不是今年的底,现在很难说,因为我们的目标是“保八”,我们希望这个6.1%是底了,如果二月份仍然是6.1%的话,那问题可能就比较大了,那可能还需要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这是金融危机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下面分别从我国三大产业看金融危机的影响

1、金融危机对我国第一产业的影响。金融危机对农业、农村经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一是农产品价格全面下行。

二是农民工就业困难。

三是优势农产品出口受阻。

四是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困难加大。

总得来说,金融危机对“三农”的影响有四个特点,第一这次金融危机对农民增收的影响要比农产品生产的影响要大,第二对外出农民工的影响要比在家务农的影响比较大,第三对出口加工度比较高的农产品比出口加工度低的农产品影响大,第四是对沿海地区的影响要大于对内地的影响。

2、金融危机对我国第二产业的影响

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工业的影响逐渐显著并且加重。工业增速大幅度地回落。从去年6月份16%一路下滑,到去年11月降到5.4%,12月降到了5.8%。今年1、2月份已经公布,合起来是3.8%,扣除日历天数的影响,大体在5.2%,仍然没有走出低谷。

3、金融危机对我国第三产业的影响

第三产业大多是服务业,包括旅游、酒店、通信、银行业等等。行业的复杂性导致金融危机对它们的影响也不同,单总的来说,中国经济形势不太好,失业的人多,找不到工作的人也多,人们收入减少,能在家里解决吃饭问题就尽量在家里解决,减少去酒店,餐厅等地方消费。

三、金融危机发生后暴露我国经济制度的缺陷,主要分析财政政策应对机制的局限性。

1、财政政策对经济的作用机制。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它对我国经济的调控作用非常有效并且有用。

⑴财政政策的概述

财政政策是指国家根据一定时期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而规定的财政工作的指导原则,通过财政支出与税收政策来调节总需求。增加政府支出,可以刺激总需求,从而增加国民收入,反之则压抑总需求,减少国民收入。税收对国民收入是一种收缩性力量,因此,增加政府税收,可以抑制总需求从而减少国民收入,反之,则刺激总需求增加国民收入。财政政策是国家整个经济政策的组成部分。

⑵财政政策的种类

①扩张性财政政策(又称积极的财政政策)是指通过财政分配活动来增加和刺激社会的总需求;增加国债、支出大于收入,出现财政赤字来实现:

②紧缩性财政政策(又称稳健的财政政策)是指通过财政分配活动来减少和抑制总需求;

③中性财政政策是指财政的分配活动对社会总需求的影响保持中性。

⑶我国财政政策的基本手段

①国家预算。主要通过预算收支规模及平衡状态的确定、收支结构的安排和调整来实现财政政策目标。

A、财政赤字影响货币供给财政赤字对经济的影响和赤字规模大小有关,但更主要的还是取决于赤字的弥补方式,即向银行透支或借款来弥补财政赤字。

B、财政赤字扩大总需求的效应凯恩斯主义所奉行的财政政策是运用政府支出和税收来调节经济。在经济萧条期,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经济中存在失业,政府通过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刺激总需求,以实现充分就业。

C、财政赤字的排挤效应财政赤字的排挤效应一般是指财政赤字对私人消费和投资所产生的排挤影响。当政府因支出庞大产生预算赤字时,一般需发行公债向公众借款。

②税收。主要通过税种、税率来确定和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调节社会经济的分配关系,以满足国家履行政治经济职能的财力需要,促进经济稳定协调发展和社会的公平分配。

③财政投资。通过国家预算拨款和引导预算外资金的流向、流量,以实现巩固和壮大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调节产业结构的目的。

④财政补贴。它是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和一定时期的政策需要,通过财政转移的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对农民、企业、职工和城镇居民实行财政补助,以达到经济稳定协调发展和社会安定的目的。

⑤公债政策。作为一种财政信用形式,公债最初是用来弥补财政赤字的。随着信用制度的发展,公债已成为调节货币供求、协调财政与金融关系的重要财政手段。

⑥财政立法和执法。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对财政政策予以法律认定,并对各种违反财政法规的行为(如违反税法的偷税抗税行为等),诉诸司法机关按照法律条文的规定予以审理和制裁,以保证财政政策目标的实现。

⑦财政监察。是实现财政政策目标的重要行政手段。即国家通过财政部门对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团体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财政政策和财政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我国现行财政政策(积极财政政策)的局限性。

实施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是以社会上存在着一定数量的闲置资源为前提。也就是说,这部分闲置资源依靠市场力量不可能得到有效的利用,必须依靠国家的力量,运用国债的形式,才能得以有效的利用。但是经济资源的总量究竟是有限的,伴随着经济不断扩张,资源的瓶颈约束迟早是会到来的。假如累计的财政赤字和累积的发债规模已经很大,而扩张性财政政策受惯性影响又收缩不下来,财政从金融市场筹集过量资金,就有可能导致经济过热,引发通货膨胀。因此,经济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积极财政政策不可能长期实行下去,换句话说,从长期看,我们仍然必须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况且,从理论上说,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积极财政政策本来的定位是对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短期性的总量失衡进行反周期调节,调控的对象主要是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关系。

四、应对措施

1、我国财政政策决策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

财政政策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之一。在政策决策时,应具备国际视野,又要立足我国实际,兼顾近期与中长期的不同需要,充分发挥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各项调控目标。简言之,此轮积极财政政策决策至少需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1、积极财政政策要有长远打算。

1998年2月,针对亚洲金融危机蔓延之势,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一直持续到2004年,我国经济才开始进入新一轮的上升周期。7年间,除减税、收入分配等政策调控以外,中央财政累计发行长期建设国债9100亿元,安排国债项目资金8643亿元,拉动银行贷款和各方面配套资金等逾2万亿元,主要投向农林水利和生态建设、交通通信、城市、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农网改造,以及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较好地兼顾了城乡、区域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比较妥当地处理了近期困难化解与中长期发展之间的关系:当前,我们面临的考验比上一轮金融危机有过之而无不及,出口、消费与企业投资都受到明显削弱,除房地产和汽车市场之外的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培育与发展也不是短期可以做到的。此轮积极财政政策究竟要实行多久,恐怕不是两三年的事,我们要有长期“作战”准备与长远打算。

2、我国财政的压力承载能力有多大?

当前,全社会都在热议“四万亿投资”之事,除此之外还有扩大消费与促进出口等一系列措施要实施,所有政策的核心无非是减收增支。处处要钱,钱从何来?财政收入毕竟是有限的,而且首先要保吃饭与稳定,其次才是建设与发展。从名义上看,我们仍具备一定的发债空间,财政风险也处于可控状态之中,但从现实进一步深入考察,业已存在的基层财政困难、多种变相的地方政府债务以及其他隐『生的资金缺口等因素,缩小了我国财政的压力承载空间。在这种情况下,出路到底在哪里?我们必须跳出常规思维,求变图新方能成功应对。要点在于:一是中央发行建设性国债的期限要在十年之上,而且要避开上一轮积极财政政策所发国债的偿债高峰;二是谨慎对待地方政府发债问题,绝对不能一哄而上;三是大力挖掘潜在财源,壮大财政基础;四是将现有的财力用在刀刃上,务求取得实效;五是千方百计地撬动社会资本,“众人拾柴火焰高”;六是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与制度,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3、全面准确地理解财政政策的内涵。

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财政就是“收收支支”,这是一种非常狭隘的财政观。实际上,财政是治国理政的基础,“‘收收支支”只是外在表现。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决策都包含着财政要素,其行为举措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最终的财政绩效。因此,我们应该树立大理财观,即政府财政管理每个机构与个人都有责任,而且要借助法律与制度予以贯彻和落实,并基于此实现业务管理创新与财政良眭循环。如果不具备这一视野或理念,很可能带来不可估量的困难或损失。

综合上述三个方面考虑,此轮积极财政决策受制于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与国内经济形势的改善,我们应有长期准备与长远打算,对于由此给财政带来的压力需要通过多种渠道予以化解,让政府有效发挥作用,让各部门各单位有效发挥作用,让市场有效发挥作用,是此轮积极财政政策的核心之所在。

2、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的财政政策选择

当前,经济增长下滑的威胁正一步步逼近我国。这一局面的形成,既有周期性原因,也有结构性原因;既有国际影响,也有国内因素。是综合因素叠加的结果。通过主动的政策选择,从需求、供给、制度改革等多个角度入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协调配合其他调控政策,在稳固外部需求的同时更加注重扩大内需,我们一定可以成功应对当前复杂局面的考验。.

(1)近期可以采取的扩大内需的财政政策举措。

①找准政府投资的切入点,对冲经济“发动机”的减速。美国早期的发展经验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

②把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与改善投资环境结合起来,为撬动社会资本投资与激发市场活力创造条件。

③实施促进产业升级、自主创新与延长产业链条的财税政策,培育与壮大民族工业和关键技术行业。

④树立科学的消费观,正确引导与促进国内消费。

(2)在有效稳定外部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有序地转换出口结构及外向型发展战略。

在外贸主体多元化的今天,国际市场需求是客观存在的,是一个国家不容忽略且不可放弃的发展动力源之一。从市场微观层面看,只要出口有利可图,企业就具有扩大出口的动力,这是出口企业生存发展的现实基础。当然,无论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企业,在对待外部需求问题上必须正确处理外需规模与结构两大问题,尤其是结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反而会殃及国内经济社会发展。

当前,我国面临着外部需求下滑的不利局面,此问题的根源与国际金融危机有关,更与我们的出口结构亟待调整有密切关系。出口结构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自然选择所形成结果的具体体现,它的优化调整势必也将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而且不是政府单方面可以在短期内实现的,需要坚持以企业和市场为出口结构调整的主体,政府可借助“市场倒逼”机制,给企业和市场适当加以引导,使政策引力和市场压力形成合力。在出口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出现群体性经营困难与大面积失业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危及社会稳定和长期的经济发展,政府有责任予以干预与救助。

(3)中长期可供选择的财政政策选择。

①坚持公共资源公益化,反对泛市场化。资源、地产和垄断性的公共服务都是一国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对其征收租金和资源税,是一个国家经济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也是能否解决民生问题所需资金的重要选择。在我国,房地产的物业税尚未开征,不少资源以市场化的形式运营管理,没有被市场化的资源行业的社会分红比重有待提高,垄断性的公共服务所固有的潜在财政性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流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削弱了国家财政的实力,也使得民怨难止,社会不和谐因素累加。比如,一些城市的出租车司机对上缴出租车公司的“份钱”数额意见很大,意味着出租车管理体制需要作出妥当的改革。总之,我们应坚持公共资源公益化,大力挖掘潜在财源,为解决民生问题提供物质基础,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公益化。

②高度重视与有效发挥粮食、石油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功能,积极应对国际博弈。美国之所以能在全世界建立霸权,主要依赖于四大支柱:军事与科技实力;美元本位制;对全球资源的控制;农业和粮食战略。近现代以来,围绕着石油、粮食等重要战略物资的生产与储备,国家之间上演着错综复杂的国际博弈。我国应在财政政策的支持下,不断增强重要战略物资的生产能力,掌控相关商品定价权,以防受制于人;③应深入研究国际博弈背后的客观规律,为我所用,并随着大宗商品价格的起伏开展不同类型的交易,稳定与增加粮食等重要物资的战略储备,严控进口型通货膨胀的输入,为改善政府宏观调控奠定良好的基础。

③在财政领域实现传统文化与市场经济的有机融合,以公正、均富为导向建立利民强国的财政体制。历史一再告诉我们,财与势不能号令一切。若要发挥出财与势的最大效应,关键在于建立一种公正、均宫的体制,由此酿成的民众心态必然是和谐、平稳的,在富贵面前不骄纵奢侈而能自享其乐,在贫苦面前不怨天尤人而能泰然处之,这种“同心同德”所具有的威力是难以用经济数据来衡量的,尤其是在危机到来时,能够保持经济和社会基本面的稳定,而不致被冲垮。④事实上,这种美德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可以与市场经济并行不悖,既实现经济兴盛,又实现文化繁荣;既会生产,又懂生活,还可以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参考文献:

经济研究参考2009第7期

经济师2009第2期

金融政策论文篇(3)

各国把合作金融作为农业金融制度的基础

美国、德国、日本和法国等许多发达国家的实践证实,合作经济是组织个体农民、个体工商户及中小企业发展经济、参与市场竞争的有效组织形式。合作金融的参加者多是社会中低收入阶层和贫困阶层,是市场竞争中的弱者。美国、日本、德国等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明确信用社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法人,免征税收。

信贷决策以基层信用社为主,资金清算以上层信用社为主。最基层的信用社是信贷决策的主体,上一层次的合作银行或联合社不进行干预,中心合作银行或中间层次的合作银行则发挥“信用社的信用社”作用,为基层信用社提供资金清算和融资服务,主要是解决“小”信用社普遍面临的两大问题:一是单个信用社法人主体没有像大商业银行一样庞大的分支机构,缺乏自己的结算网络,业务受到限制;二是单个信用社规模小,假如备付金过多,影响信用社的盈利水平;备付金过少,轻易发生资金流动性不足问题。这样,基层信用社和上一层次的信用社就形成了有效的业务合作关系。

财政扶植农村金融进而间接补偿农业成为重要通道

各国政府制定了一整套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金融的政策和措施。由于财政的力量是有限的,各国政府制定农业金融法规,建立农村金融制度,对公营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直接治理和监督,并通过他们贯彻农村金融政策。同时,为了保障农业信贷资金的投入,许多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发达的农村金融体系,除了政府的银行,也有私人银行、农村信贷协会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还有非正式金融组织。政府通过税收、补贴、担雹基金、信贷政策和利率等手段进行调控,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农业信贷的资金总量,支持农业开发项目和农业现代化。

各国政府通过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其目的是以农村金融为渠道,把财政的补偿输导给农村经济。通常采取的方法有税收优惠、利差补贴、提供低息和无息贷款资金、提供担保等等。例如,财政贴息后,银行执行低利率的政策,目的是降低农业发展的融资成本。那些坚持合作金融组织基本特点和性质的国家仍然维持了对合作金融组织的优惠扶持政策。为了吸引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各国政府还对那些向农民提供优惠贷款服务的银行直接给予财政资助和补贴,并随着贷款的增加,补贴的数量也随之增加。

1.美国信用社享受免征联邦收入所得税的待遇

美国只有3%的农业人口,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粮食生产国和出口国,是与其高度发达的农村金融制度分不开的。美国拥有强大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也是政府对农业保护度极强的国家,粮食生产过剩在美国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问题,为了保护国内的粮食生产能力和粮农利益,美国政府一方面在粮食压库和销路不畅时,就组织农民休耕和粮食出口,由政府出资补贴农民的损失;另一方面通过健全的金融制度对农业进行间接补贴。

美国的信用社是发放个人贷款,向社员非凡是同一个公司的雇员提供消费信贷的非盈利性组织。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法规放宽,答应信用社提供类似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和储蓄贷款协会一样的金融服务。联邦注册的信用社能够发放信用卡和住房抵押信贷。许多信用社也提供生息的结算账户。信用社免除联邦和州的税收,能够高于市场利率吸收存款,并低于市场利率发放贷款。1984年对信用社会员资格的治理放松了,答应吸纳新的会员,并通过缴纳股金增加信用社的营运资金。目前美国拥有信用社11000多个,有社员7600多万人,约占美国人口的1/3。自愿入社的人只要填一份表格,交5美元股金,即可成为信用社的社员,享有存贷款、获利分红和选举的权利。

美国合作金融的核心是把非盈利性作为其发展的基本宗旨,其主要目的为通过传授金融知识,帮助无力获得商业银行的正规金融服务的工薪阶层和低收入家庭培育良好的金融意识和理财能力,提高生活水平,促进社区合作和经济发展。美国的第一家信用社是1909年成立的圣玛丽教区居民信用社。由于当时正规的商业银行既不愿意接受小额存款,又不愿意发放小额贷款,这些“小存款人和小借款人”就自发地联合起来,以互助合作精神为宗旨,吸纳社员的存款,服务对象主要是工薪阶层和低收入家庭,为这部分非凡群体提供小额消费性贷款。美国信用社对社员有一个基本要求——共同联合要求,规定信用社必须建立在某种共同联合关系的基础上,例如,同属一个雇主,同属一个组织,同属一个社区。美国信用社的注重力主要集中在为社员提供各种便捷廉价的服务,这些服务是其他商业银行所不愿或无法提供的,目的是互助合作,改善社员生活,促进社区发展。关于是否保留信用社特点的问题,在美国有很大争议。1998年4月美国众议院以411比8票通过HRll51法案,答应信用社接收新会员,维护信用社的合作性质和会员扩展计划。

美国信用社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建立起一套较完整的法规体系。最主要的法律是1934年通过的《联邦信用社法案》,法律规定了联邦信用社治理局的职能与作用、信用社股份保险以及中心流动性安排等具体内容,信用社治理局1998年修订的《准则与规章》对信用社的具体运作做了十分详尽的规定。1937年美国国会决定信用社享受免征联邦收入所得税的待遇,并在《联邦信用社法案》中作了明确规定。后来当此项政策受到银行业的普遍反对时,国会多次审查信用社的免税资格,以“信用社是一个非盈利性的合作互助组织,其收入均用于帮助社员提高生活水平和促进社区的协调与发展,因此它的收入不构成利润”为由,也就可以免征联邦收入所得税。美国信用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其社员的储蓄性股份,作为一种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由储备、公积金和未分配的盈余这三部分组成,不包括储蓄性股份。社员存放在信用社的资金在名义上仍被称为“股份”,所以社员来自股份的收益也就称为“红利”,而不是“利息”,从而得以免征个人利息所得税。这两大免税特点使信用社迅速成为最受欢迎的金融机构,而社员规模的不断庞大又进一步增强了信用社的政治影响力,使信用社在与商业银行关于税收待遇的长期斗争中,能避免储蓄与贷款协会及储蓄银行的结局,而始终保持着它的税收优惠。

2.法国通过贴息贷款扶植农业

法国对符合政府政策要求及国家发展规划的贷款项目,都实行低息优惠政策。向农业经营者直接发放贴息贷款,鼓励农业经营者积极向农业投资,而优惠贷款利息与金融市场利率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农业信贷互助银行是法国惟一一家享受政府贴息的银行。贴息资金,一直固定由农业部从政府拨给的农业年度预算中统一支付给农业信贷互助银行。贴息贷款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借款者的利息负担,很受农业经营者的欢迎。此外,也增强了农业信贷互助银行的竞争能力,扩大了信贷业务,提高了收益。贴息贷款,在期限上只限于中、长期贷款,在放款用途上,主要用于生产开支和生产设备投资,在行业上主要是对各种农业合作组织、农村市镇小手工业等放款及住房放款。贴息放款的用途、期限和数量均由农业部按信贷原则确定,具体放款办法则由银行根据农业部制定的基本原则和该行放款章程确定。每年的放款指标由总行逐级分配给省行及基层行,至于贷给谁、贷多少、贷款期限长短、贴息期限长短、贴息幅度大小,则由经办行自主确定。贴息贷款并非整个贷款期限内享受贴息,而只是在一定贷款期限内享受贴息。比如,购买土地的贴息放款,对年轻农民的贷款期限最长为25年,享受贴息期限10年,对一般农户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享受贴息期限7年;对扩大经营的农场主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享受贴息期限只有5年。

二、建立以农信为载体、扶持三农的通道

“金融体制缺乏效率的问题,不可能只由金融机构和金融政策的改善而得到解决。金融体制的改革应与其他非金融政策的改革配套进行。在改革金融制度时如不同时采取正确的国内税收刺激政策和财政政策等,仅仅改革金融制度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扭曲的财政政策将减少社会的金融资产,制造金融业内不平等的竞争环境。建立财政政策补偿金融、金融扶植农村经济的渠道,就是国家把扶植农业经济发展的补贴和保护政策,更多地通过对农村金融的扶植和补贴,改善金融业的融资环境,增强农村金融反抗风险的能力和信用创造功能,发挥对经济的亲和力和推动力,以及对经济资源的组织和调节能力,并把对金融的补贴,以降低利率、改善贷款条件、增加信贷额度、扩大贷款范围等方式,输导给需要扶植的农村经济部门,达到反哺农村经济的目的。这是一种直接补贴金融,间接补贴农业的方式。

补偿金融优化财政补农政策效果

财政政策给予金融机构的补偿,同样的财政资金,效用是不同的。财政补偿银行,银行支持经济的方式,其目的是财政能够利用较少的补贴支出推动数倍的农业贷款的投入。下面举两个例子:

一种是财政直接投资与间接补偿的效用比较。例如,有5个农业项目,需要投资的资金总额都是100万元,共需500万元。由于项目的投资周期长,前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偿还贷款利息,商业银行因现金流量不足“不情愿”贷款。假如财政资金只有100万元,由财政单独用于直接投资,只能投资其中一个项目。现在财政用100万元分别对5个农业项目进行贴息,则商业银行看到收回利息和本金有了保障,愿意给这5个农业项目分别贷款100万元,那么5个项目共500万元的筹资完成了。

另一种是对金融机构补贴的效果。假设某县有10家农村信用社,其中5家亏损,原因是存款都只有800万元,均达不到盈亏点最低存款1000万元的限额。在无人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只有把5家农村信用社全部撤销,以降低金融风险,则该县农村信用社可能减少存款4000万元。现在通过减免农村信用社税收措施,使农村信用社经营成本下降,盈亏点降到了存款800万元的水平,这5家农村信用社能够盈亏持平了,可以继续营业。那么该县就有了这4000万元的信贷资金,用于支持经济发展。

以上举例省略了其他因素的干扰,但可以说明利息补贴有利于增加金融机构的信贷意愿、改善贷款条件,从而增加信贷资金供给;减免税收,有利于降低银行营业费用、扶植偏远和落后地区金融机构的发展,也能够起到增加信贷资金供给的效果。

财政多渠道支持金融实现对弱势农业的扶植

笔者认为目前主要可以采取以下财政对金融的补偿渠道,以恢复和提高金融机构的信用创造功能,并增强对农村经济的贷款意愿。

1.适当的税收补贴

1996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乡信用社财务治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把城乡信用社当作城镇集体企业来对待,征收所得税、营业税和其他各种税赋的规定对农村信用社是不公平的,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公益法人与非公益法人不分的继续,是把合作制等同于集体制错误观念的继续。应该借鉴国外发展合作金融的成功经验,对合作金融必须明确其为公益法人,非纳税团体,免征税赋。可行的方式有:给予支农贷款税收政策优惠,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牺牲的利润和承担的风险进行合理补偿;根据农村信用社是一个“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合作金融组织的特点,加之其服务的对象与部门本身需要政策补贴,信用社应当免除营业税,减免或降低所得税税率,或返还所得税;农村信用社存款作为社员存款,视同股金,免缴利息税,减少农民的税收负担,增强信用社的竞争力。

2.合理的收入补偿

目前农业投入机制的致命弱点之一是缺乏投入补偿机制,通常是投入高、产出低,这与农业的高风险、低收益的产业特征密切相关。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业经济的市场化程度都较低,农业的自我积累功能低下,积累效益差,造成投入的资金不能较快地形成投资收益,投资主体投入的积极性遭到打击。由于投入补偿机制缺乏,尽管有政策约束,也轻易造成资金对农业的假投入,虽然统计在农贷科目中,实际上投入到其他方面。因此,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和制度,维护农村资金的完整性,调动投资主体的积极性,保证农业投资的连续性、有效性,降低投资的风险,使有些项目投资的回率能够基本达到全社会平均利润率水平,吸引商业银行直接投资。建立农业贷款的保障机制,例如,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建立向农业倾斜的信贷激励机制,主要是国家对积极支持农业发展而使经济效益受到影响的农业金融部门给予必要的奖励,从利益上鼓励金融部门增加农业信贷投入的有效供给;建立贷款项目的配套机制,中心和地方财政安排一些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农业项目贷款贴息和资金配套,降低单独由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支持的项目风险;对农村信用社历年垫付的保值补贴利息支出给予补偿;?砸恍┟飨源姓咝苑銎豆δ艿拇睿缍ê侠淼恼咝钥魉鹂占洌湔咝钥魉鹩刹普Σ埂6岳仙俦咔畹厍呐逍庞蒙纾┟袢肥敌枰执锊坏焦婺Pб娴木魉穑捎傻胤讲普植梗?6)财政补贴除了补贴金融机构外,还要继续运用财政补贴杠杆对农产品市场进行调控和治理,对边远地区、山区等实行特定的补贴政策,改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环境。

3.贷款利息补贴和免缴存款利息税

存贷款利率是金融资产的相对价格,政府通过干预利率的结构,把它作为征税和作为补贴的一种途径。如存款利率的补贴,在金融机构储蓄短缺的情况下,对储蓄补贴有利于增加储蓄总量,“使储蓄可以从现金窖藏中提取出来”;存款利息税的免税;对贷款利率的补贴等等。这样,利率由金融手段转变为财政金融综合手段。

商业银行支农贷款的利率安排比法定利率低一些;农村信用社可对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的项目,降低贷款利率上浮的幅度,以降低融资成本,达到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民减负的目的。给予信用社财政政策优惠的目的,不是提高信用社的利润率,而是通过降低融资费用,从而降低贷款利率水平,反哺农村经济,发挥政策的杠杆效应。

存款利息税是利用利率环节征税的一种形式。我国征收存款利息税,在农村刺激消费的正效应不够明显,反而带来抑制农村经济的负效应。由于农民对金融工具的选择就是存款和现金,其他方面的投资农民得不到,征收利息税不会发生投资的转移,等于增加了财政预算收入,减少了农民的现金收入,同时抵消了贷款利率补贴的作用。免缴利息税可减轻农民的负担,同时也可以作为扶植农村信用社的措施。巩义、新密农村信用社化解风险过程中采取了利息税由当地政府代缴的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剥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

下决心解决农村信用社由于体制、历史等因素形成的当前信用社存在的大量不良资产问题,补偿其为农村经济发展付出的代价。鉴于财政有困难,可首先解决有支付风险的信用社。第一步,农村信用社在账务方面把与农行分家前形成的不良资产进行剥离。第二步,由省一级政府成立地方性的金融资产治理公司,收购农村信用社剥离的不良资产。其中,财政部门收购资金的来源:一是把从金融机构取得的税收,返还给农村信用社,作为收购资金的一部分;二是从财政支出中切出一块专项资金;三是经中心政府批准发行地方财政债券;四是直接向中心财政借款。第三步,把不良资产的清理责任按属地划分落实给各级政府,清理收回的现金作为当地农业贷款的担保基金。

5.建立信贷担保基金

地方政府牵头,在县和乡一级,由地方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成立信贷担保基金,其余可在当地企业中募集,作为以工补农的渠道。盈利的信用社可把部分盈利用于认购担保基金。担保难问题也是农民贷款难的主要问题之一。通过贷款担保基金,解决农民贷款条件不足的问题。

通过金融渠道,把对金融的补偿转变为以间接补偿方式为主的对农业的补偿,由经济主体对国家政策的被动依靠,转变为市场主体能够清醒地判定和把握市场规律,自主做出经营决策,主动进行投资选择,这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

参考文献:

中共中心政研室赴美农业考察组.美国的农场主合作社.中国农村经济,1998,.

张贵乐.合作金融论.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金融政策论文篇(4)

20世纪20年代,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在其名著《经济发展理论》中认为:[4,69-70]创新是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包括新产品的开发、新生产方式或者技术的采用、新市场的开拓、新资源的开发和新的管理方法或者组织形式的推行。熊彼特创新理论研究的对象是广义的经济发展中的创新。对于金融创新的定义,学界尚无统一的说法。这既由于不同学者关注金融创新的侧重点不同,又因为金融创新本身仍处于不断演化之中,必须动态地对其进行跟进研究。综合已有文献的观点,并结合当代金融创新的发展特点和趋势,本文将金融创新界定为:在特定的经济金融环境和技术条件下,金融管理当局或金融机构基于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对其机构设置、业务品种、市场结构及制度安排等方面进行的持续创造性变革和研发活动。金融创新主要体现为: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机构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

因此,我认为金融制度创新可被定义为:引入新的金融制度因素或对原金融制度进行重构。这包括:(1)金融组织变革或引进;(2)新金融商品被引入;(3)拓展新市场或增加原金融商品的销量或市场结构的变化;(4)金融管理的组织形式创新;(5)金融文化领域的创新。

(二)货币政策概述

货币政策是指政府或中央银行为影响经济活动所采取的措施,尤指控制货币供给以及调控利率的各项措施。用以达到特定或维持政策目标--比如,抑制通胀、实现完全就业或经济增长。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设置银行最低准备金(最低储备金)。

二、我国货币政策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金融创新经过了20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5,125-138]:

(一)组织制度上的创新

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银行体制,形成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十多家股份制银行为主体的存款货币银行体系,城市信用社也改成了城市商业银行。建立了多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放宽了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和保险业市场进入的条件,初步建立了外汇市场,加快了开放的步伐。

(二)管理制度上的创新

中央银行从纯粹的计划金融管理制度转变为金融宏观调控,调控方式由计划性、行政性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向经济和法律手段转变,调控手段上逐步启用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工具,对金融机构业务管制有所放松,各专业银行可以开办城乡人民币、外汇等多种业务,公平竞争;企业和银行可以双向选择。对信贷资金由原来的“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控制”改为“总量控制、比例管理、分类指导、市场融通”。

(三)金融市场创新

建立了同业拆借、商业票据和短期政府债券为主的货币市场,建立了银行与企业间外汇零售市场、银行与银行间外汇批发市场、中央银行与外汇指定银行间公开操作市场相结合的外汇统一市场。在资本市场方面,建立了以承销商为主的一级市场,以深、沪市为核心、以城市证券交易中心为外圈、以各地券商营业部为网络的二级市场。

(四)金融业务与工具的创新

从负债业务上,出现了三、六、九个月的定期存款、住房储蓄存款、委托存款、信托存款等新品种;从资产业务上,出现了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按揭贷款等品种;在中间业务上出现了多功能的信用卡。从金融工具上看,主要有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融资债券、回购协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资本工具和长期政府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股票、期货、受益债券、股权证、基金证券等。

三、中西方金融创新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影响

(一)金融创新对货币需求的影响

1.货币需求结构发生变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交易规模的扩大和在通货膨胀下物价水平的上升,都会导致货币需求绝对数量的增加,金融创新却降低了对货币的需求并使货币需求结构发生了变化。金融创新涌现出大量货币性极强的新型信用丁具和存款种类、兼具流动性与收益性的证券,这些新型金融工具模糊了各层次的货币供给量之间、货币与收益性资产之间的界限,在金融电子及支付清算系统的推动下降低了收益性资产变现为货币、广义货币变现为狭义货币的成本,给投资者带来较高收益的同时,又确保一定的流动性,促使公众在资产组合中降低了通货M1、M1占M2、M2占收益性资产的比率。

2.货币需求函数的稳定性降低

根据凯恩斯的货币需求理论,人们持有货币有三种动机[6,216]:交易动机、预防动机和投机动机。交易动机和预防动机是实际收人的函数,投机动机是利率的函数。金融创新创造了许多流动性很强的金融工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人们的流动性偏好,从而改变了人们持有货币的动机,对交易性及预防性货币需求下降投机性货币需求上升。一般的理论认为,实际收人在短期内是相对稳定的,因此以实际收人为白变量的交易和预防性货币具有可以预测和相对稳定的特点;投机性货币需求受市场利率、个人预期等因素影响,具有易变且难以预测的特点。金融创新使前两种货币需求的比重下降、投机性货币需求比重上升,因此动摇了货币需求的稳定性。

3.货币流通速度不稳定

货币供给量最终是以流量的形式作用于总需求。货币流通速度直接影响到以货币供给量作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实施效果。[7,236-237]1994年以来货币流通速度呈现不规则减缓的趋势。1996--1998年M1的流通速度为2.71、2.40、2.29,M2的流通速度为1.0l0.91、0.83,波动很大,导致货币供给量很不稳定,难以达到中央银行的调控目标。1996--1998年M1年增长率分别为18.87%、16.54%、11.85%,M2的年增长率分别为25.17%、17.32%、15.34%。从1994年到2000年7年间,M1实际值与目标值相差不到一个百分点的仅有1996年。

由于金融市场上的投机、套期保值、套利等金融创新业务的出现,金融市场结构发生了变化,金融市场交易量增加。使金融交易比商品和劳务交易具有更高的收益。其结果就是金融市场的交易能够有效的从GDP市场吸收货币,使货币收人流通速度持续上升并显示出不规则性。

(二)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工具的影响

1.金融创新限制了存款准备金机制的作用

①金融创新缩小了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作用范围

例如,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对创新工具的使用,如回购协议、货币市场互助基金等不受存款准备金制约的非存款工具,更充分地利用货币市场。这样做既能确保其负债规模,又能规避存款准备金对其的约束。中央银行也可以通过负债管理的创新,调整其负债结构,降低寸款比例,增加其他资金来源,减少应交准备金。中央银行还可以通过创设不受存款准备金管制的新机构(如设立子公司或附属机构),使存款准备金对其鞭长莫及。

②金融创新增大了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的弹性

存款准备金制度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是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相对固定。这样,才能对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作出反应,法定准备金率的变动才能起到收缩信用或扩张货币和信用的作用。金融创新却破坏了这一基本前提。由于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的创新,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创新业务和创新工具,轻而易举地通过货币市场,调整其超额准备,从而使超额准备的弹性增大[8,50-53]。当中央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而在收缩信贷时,中央银行可以减少超额准备,以维持其贷款规模至于货币的流动性不足,也可以通过金融创新来解决。其结果是中央银行难以达到紧缩信用的目的。可见,超额准备金的增强,削弱了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作用力。

2.金融创新弱化了再贴现政策的效用

①金融创新使中央银行实施再贴现政策时的被动性进一步加大。再贴现政策因受到一些诸如商业银行不愿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以及贴现窗口管理过严、贷款期限过短等非市场或非价格因素的影响而具有被动性,金融创新则使这种被动性进一步加大[9,26]。金融市场上兴起的贷款证券化、融资证券化、发行短期存单、从国际金融市场上借款等筹资渠道的创新,为商业银行提供了避开贴现窗口,获得资金融通的机会。商业银行能通过金融市场,以较低的成本筹集到所需的资金,或以较优惠的条件将剩余资金贷出去,以保持资产的良好流动性。随着愈来愈多的市场筹资方式的创新,能一次解决所有需求的金融超级市场得以产生。这使得商业银行对再贴现窗口的依赖性越来越小,中央银行运用贴现率政策,调控经济的做法渐渐失去了意义。

②金融创新使合格票据贴现的规定逐渐丧失。金融创新使再贴现的有关规定向自由化方向发展[10,94]。目前,大多数中央银行不再对再贴现作出严格的规定,其原因有二:(1)金融创新使“真实票据说”的理论影响逐渐消失,活跃的金融工具创新使新型票据都能符合中央银行的有关规定。(2)金融机构可以以政府债券为抵押,从中央银行借人准备金。这种方式在再贴现业务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而它并不受再贴现条件的约束。由此可见,创新使合格票据规定的作用逐渐丧失,导致再贴现政策的效用不断下降。

3.金融创新加强了公开市场业务的作用

①金融创新为公开市场业务提供了灵活、有效的手段和场所。

金融创新导致的资产证券化趋势为政府融资的证券化铺平了道路,它不仅满足了政府融资的需要,而且为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提供了多样化的买卖工具;同时,它还创造了回购协议等灵活有效的买卖方式,使中央银行能更加主动地按既定的时间和数量注入或减少基础货币[11,223]。

②金融创新使公开市场业务能够更直接地影响金融机构的运作。

在金融创新的证券化趋势中,金融机构调整了其资产负债结构,增加了有价证券在其总资产中的比重,特别是政府债券已成为金融机构举足轻重的二级准备。这使得金融机构在补充流动性资产或资产的重新组合中,对公开市场的依赖性增大,而这有利于中央银行加强其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效果。

(三)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影响

1.金融创新使货币需求的利率弹性不断下降

①金融创新使银行间资产的替代弹性大大提高。

例如,当中央银行想通过各种政策手段减少准备金供给以压缩货币供应量时,银行可以通过负债在公开市场上购买资金,而不是像过去那样通过减少贷款满足存款准备金的要求。所以,要达到增减某一货币量的目的,必须使利率经常波动,利率调控对宏观经济变量的作用相对缩小;

②银行把资金转向纯粹信用中介以外的用途。

金融创新以后,银行越来越多地把资金转向纯粹信用中介以外的用途,非利息收入不断增加,利润总额对利差的变化反映灵敏度降低[12,158];另外,金融创新与金融国际化互为因果,跨国银行国外利润的比重不断上升,它对国内利率的变化反映越来越迟钝。

2.货币供应量与国民经济相关性减弱

在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上,我们过去一直强调,为控制通货膨胀压力,M1增长率与GDP增长率加物价上涨率之差一般应控制在4%的水平。而从1995年第1季度到1999年第2季度,这一差额呈快速上升趋势。从1995年第1季度到1996年第4季度,这一差额从-2%上升到4.6%,物价上涨率从18.7%下降到4.7%;从1997年第1季度到1999年第2季度,该差额从5.1%上升到10.7%,物价上涨率从4.4%降到-3.4%。另外我国一方面M2/GDP比率自1998年到2000年直线上升,三年分别为1.31、1.46和1.52,在全球为最高;另一方面,尽管近几年货币供应速度不减,尤其是M1增速更快,但经济增长速度却趋于平稳稍降,物价甚至出现了下跌势头。尤其是从1998年起,M1与物价出现了明显背离,物价在M1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持续下跌,就业压力也不断增大,甚至出现了城镇就业人口绝对下降的趋势。由此可见,我国现行货币供应量指标与国民经济的相关性已出现了明显问题。

(四)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传导过程的影响

1.金融市场的创新削弱了各国中央银行对国内货币的控制能力

以欧洲货币市场为例,它的出现使各国中央银行调控货币政策的难度加大。例如,[13,71-72]当一国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降低利率或减少准备金时,另一方面,在中央银行提高利率时,国内银行可以通过欧洲货币市场取得资金而维持其信用规模,使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过程受阻,紧缩效应难以达到。

2.金融机构的创新削弱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控制的基础

随着金融机构的创新,出现了大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它是银行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分流了银行的存款来源,使银行的存款更多地流向证券投资,使传统的货传导的主要载体一商业银行的作用减弱,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机制的作用范围缩小,中央银行货币控制的基础被削弱。

3.金融业务创新削弱了中央银行的货币控制能力

金融业务的创新导致金融机构业务的多元化及金融机构本身的同制化,使经营活期存款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它们都具有货币派生的作用[14,109]。这样,货币创造的主体不再限于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而趋于多元化,传统的以控制商业银行派生乘数为中心设计的倾向控制方法难以奏效。此外,随着金融同质化的发展,属于货币政策控制范围以外的业务和机构增加,传统的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中出现了真空,这就降低了中央银行控制货币的能力。

四、货币政策面对金融创新的改革建议

(一)建立货币政策体系自身创新机制和动态自我调整机制

金融创新对货币供求机制与传统货币政策的影响,只是意味着传统货币政策操作体系的失效,并不意味着货币政策本身功能的消失。如果说金融创新是市场本身发展力量的自发显示,而货币政策则是政府运用货币手段对市场发展中表现出的某些方面的失灵和缺陷进行的人为调整和补救。只要这方面的市场缺陷存在,货币政策便有存在的必要,两者的这种冲击与调整的对比较量便会持续下去。从长远的发展需要看。必须在明确目标的条件下,在政策目标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实现货币政策操作体系本身与时俱进的动态化调整。必须建立货币政策体系自身的创新机制。

(二)进一步提升中央银行地位,确保货币政策的独立性

金融创新破坏了传统的货币供求机制,不管是货币需求还是供给都因此由确定变得不确定,货币政策的可控性大大降低,提高了货币政策的操作难度[15,68],同时,也加大了政策的操作风险,稍微的政策偏差可能将诱发严重的宏观经济震荡。因此,必须切实保证货币政策制定者性,以保证其对其它各类参与货币创造过程的经济主体的影响力。

(三)锁定单一的最终目标,灵活调整中问目标

随着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经济增长内生性的加强,货币政策多重目标间的矛盾必将变得相当突出。[16,73-76]作为货币政策,首要而根本的目标应当是保持币值的稳定,为切实实现这一目标,防止其他目标的干扰和冲击,必须实现最终目标的单一化。在锁定这一根本目标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的经济金融环境,根据“可测性、可控性、相关性”等要求灵活选择中间目标。在传统既有的条件下,我们主要以货币供应量作为我国货币政策操作的中介目标。然而从现在的情况看,由于货币供求机制的变化,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有效性正在逐渐减弱。为保证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应当及时调整,适当考虑选择利率、汇率、通货膨胀率等作为我国货币政策操作的中介目标。

(四)调整货币政策工具的选择,提高政策操作市场化程度

适应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工具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货币政策的操作必须突破传统模式,充分重视对社会公众市场反应的重视,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增加货币政策操作的市场化色彩。例如,面对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工具效力的减弱,提高公开市场操作这一政策工具的地位,规范政策操作,提高决策的透明性,更多重视货币政策操作对社会公众的导向性影响,通过调整社会公众的预期,在尽可能取得社会公众行为配合的情况下,实现货币政策操作目标。

(五)循序渐进,有步骤有重点地全面推进

金融政策论文篇(5)

2008年9月集中爆发了被称为“华尔街风暴”的金融危机,其影响之大、范围之广,使得人们将之与1929-1933年资本主义经济大萧条相提并论。

9月7日,曾占据美国房贷市场半壁江山的房利美和房地美被美国政府接管;9月15日,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保护,第三大投行美林被美国银行收购;9月21日,美国第一大投行高盛和第二大投行摩根士丹利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加上今年3月第五大投行贝尔斯登被摩根大通收购,至此,美国前五大投行已“全军覆没”。其它的金融巨头也未能幸免:9月16日,世界最大保险公司--美国国际集团(AIG)告急;9月25日,美国最大储蓄银行华盛顿互惠银行被美国联邦监管机构接管;9月29日,美联银行被花旗银行收购……金融机构纷纷倒闭不仅意味着“华尔街模式”的覆灭,而且引发了人们对于金融市场的深刻反思。

美联储前主席艾伦·格林斯潘(AlanGreenspan)10月23日表示,信贷危机“与我所能想象的任何情形相比,涉及面都要大得多”。在回答美国众议院监督委员会主席沃克斯曼(HenryWaxman)的问题时,美联储前主席表示,他从自己的思路中“发现了一个缺陷”。格林斯潘说:“当时我犯了一个错误,就是假定各机构(具体来讲就是银行和其它企业)的自我利益决定了,它们是保护自己股东利益的最佳方面。”[1]

格林斯潘曾经是神话般的人物,他1987年8月开始担任美联储主席,并且史无前例的四次连任,历经四位总统。他导引下的美国经济经历过两次衰退、一次股市泡沫和一次历史上最长的增长期,在克林顿时代创造出了“零通货膨胀”的经济增长奇迹。美国媒体曾经毫不掩饰的宣称:“谁当总统都无所谓,只要让艾伦当联储主席就行。”

由于格林斯潘对美国经济政策的影响力,人们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清算”到他头上也不奇怪,那么格林斯潘错在何处?他的错误对今天的危机应当负多大的责任?要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理解这次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

一、投机与扩张--华尔街模式的本质

长久以来,以大摩和高盛为代表的一批从事证券买卖、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同时比从事储蓄和贷款业务的传统银行受到更少监管的独立投行,一直是华尔街的“形象代言人”。他们以少量资金投入,通过杠杆作用,对各种衍生证券进行炒作,以小博大,极短时间内实现牟取暴利。在这样的模式下,风险也随着一次次交易进行而累计、扩大,最终爆发出来。

金融衍生产品主要的积极作用是“对冲”投资损失,或者说规避风险,但并不是消除风险,只不过把一部分人的风险转移到另一部分人头上。比如商业银行为居民提供住房贷款,就面临着居民违约的风险;为了转移风险,商业银行将这些贷款合同卖给房地美、房利美和投资银行等机构;投资银行当然不能成为最终的风险承担者,它一方面将贷款处理成债务抵押债券(CollateralizedDebtObligation),卖给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养老金、对冲基金等在内的全球投资者,让债券持有者来分担房贷的风险;另一方面,投行创造出“信用违约保险”CDS(CreditDefaultSwap),让保险公司如AIG等为这种次债提供担保。

金融衍生产品的另一个作用是投机和套利,炒家除了会投机升跌,还会投机波幅。在1995年时,衍生金融工具投机得到臭名远播。尼克·李森,巴林银行的一名交易员,造成13亿美元的损失,导致这家有数百年历史的金融机构破产。

“次级抵押贷款”是指一些贷款机构向信用程度较差和收入不高的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无法还贷的风险很高。随着美联储连续17次加息,次贷购房者的还贷负担不断加重,同时美国房价下跌,使次贷购房者难以通过出售或抵押住房来获得融资,这样,越来越多的次贷购房者无力还贷。于是,房贷机构(商业银行)形成了大量的次贷坏账;“两房”、投资银行、全球各类投资者手中的大批次债由于失去偿付来源而大幅贬值,金融危机从此汹涌袭来。

“把钱借给能还钱的人。”是人类第一间银行大门柱上刻的唯一一句话。可是今天这些世界顶尖的银行家们竟集体把钱借给低收入者,投资银行给把贷款做成债券并且给予很高的等级,保险公司甚至为这种债券担保,为什么?

追逐利益固然是根本原因,另一方面则可以用心理学的一个规律解释:群体在做同一件事情时,个体容易丧失自我。于是人们相信:只要美国地位不变,全世界的人就都想去美国定居,美国的土地有限,那么房子价格总是要上升的,只要住房还在,我的贷款就不会收不回来。

次贷危机之所以演变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则是金融衍生市场的高杠杆性。衍生产品的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margin),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资金只需满足基础资产价值的某个百分比。以雷曼兄弟为例,从2004年到2007年,雷曼炒作的资产负债表高达3000亿美元,主要是通过购买住宅和商业房地产贷款证券作支撑的后盾。而同一期间,雷曼只增加了60亿美元的股本--相对3000亿,可说微乎其微。所以,雷曼的资产从极高位的24倍资本,增加到了更高位的31倍。反过来,如果投资总价值下降3%,那股东的权益便完全被销除一空。[2]

二、新自由主义--格林斯潘拒绝监管衍生金融市场

既然认识到了衍生金融市场本身的高风险,以及银行家及投资精英可能利用专业知识和影响对其他投资者作出不当引导,那么首先想到遏制危机的重要办法就是加强市场监管。然而美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奉行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强调减少政府对金融、劳动力市场的干预,从而埋下了危机的祸根。

20世纪90年代,有些人声称,衍生品市场已变得如此庞大,并且难以理解。为了金融系统的整体安全,他们要求联邦政府介入,加强衍生品监管。无论是会见政府官员、出席国会听证会,还是在听众云集的场合发表演讲,格林斯潘一直坚决反对限制衍生品交易。他希望这一问题由华尔街自行解决。[3]格林斯潘一方面信奉市场的力量,相信华尔街金融市场的参与者行为是可靠的,因为他们都应该是自己机构利益的最佳代表;另一方面,他认为与个人私利相比,政府的干预会是“邪恶的”。1998年,对冲基金“长期资本管理”因衍生品投资而陷入破产境地,引起一场金融风暴。但在格林斯潘施压下,美国国会仍然宣布冻结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6个月监管权力。

格林斯潘对华尔街的信任并非毫无理由--经济学基本假设之一就是“理性人”: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知道什么是有利的,什么是不利的,并且总是趋利避害。所以华尔街精英们应该珍惜自己的声誉,把握好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关系。然而,他低估了市场扩张的力量,一个人冒险固然不是明智之举,拉上其他人一起“摊薄”风险之后,人们的行为就要大胆得多。正是有投行的分析、金融创新作为支撑,商业银行才一再扩大次贷业务;而投行有了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以及其他投资者作为客户,金融创新之举也越来越多。当经济不再增长,资金链断裂,自然是一损俱损。

在反对一切政府干预和宏观调控的政策下,政府放弃了对市场的有效监管,金融市场的高风险性也无法得到有效控制。高度自由最终导致金融风险爆发,对金融系统和实体经济造成严重冲击。

三、政策导向的变化--金融危机的影响

金融危机的影响不仅仅是大量金融机构的倒闭、危及实体经济,还将改变经济政策导向。从格林斯潘“认错”来看,金融危机将促使人们重视金融监管,背离自由导向的市场原则。

自现代经济学产生的三百年间,西方国家一直强调自由市场的力量,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曾频频指责其他国家比如中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市场的优点非常明显,能够促进效率,而它的缺点也非常明显,以自我为中心的盲目扩张容易导致危机。1929-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是一例,这次金融危机也是。

理论在现实面前总是虚弱的,尽管美国一再推销“让金融体系自己寻找平衡点”的自由主义金融政策,但是自由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拉美债务危机;美国储蓄和贷款危机;斯堪的纳维亚银行业危机;美国房地产危机;日本房地产泡沫和随后的金融危机;墨西哥龙舌兰危机;亚洲和俄罗斯金融危机;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ong-TermCapitalManagement)破产;“网络泡沫”;以及现在的“次贷危机”。金融自由化的好处明显:让很多人变得格外富有,但坏处也是明显的:危机频繁并且代价高昂。

于是在金融危机面前,白宫毫不犹豫的举起了干预大旗:10月14日,美国政府宣布向银行注资2500亿美元,同时为银行新债提供担保;10月21日,美联储表示,将动用多至5400亿美元,用于向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购买短期债务,以扶持美国金融体系的一大关键支柱;推行从陷于困境的金融企业买入问题资产的7000亿美元计划;[4]等等。

美国政府这次市场干预的政策力度堪称历史之最,对我们也有重要启示。首先,市场自由是相对的,比信奉自由主义更重要的是把握好国家在经济中的职责,那就是维持经济稳定,尤其注重行业监管的力度,预防危机的发生--多数人相信,如果美国政府重视金融市场的风险,对金融衍生品加以管制,那么次贷危机不会扩展到今天这个地步;第二,金融危机的关键是如何恢复信用,政府注资私人银行最主要的作用不在于提供资金,而在于给出一个信号:政府将对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美元本位制给中国资本市场带来的困扰乃至灾难的风险急剧增加,如何应对国际金融市场动荡的传递效应,这已是关系到我国金融战略和中国整体发展战略的问题。尤其是我国正处于金融市场改革的重要时期,以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制订政策、如何对待衍生金融市场,都需要更加谨慎的考虑。

参考文献

[1]引自《格林斯潘“认错”》,FT中文网,2008-10-24

金融政策论文篇(6)

1农村政策性金融概述

农村政策性金融,是以政府发起、组织为前提,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配合、执行政府农业和农村产业政策、区

域发展政策为主要目的,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在农业及相关领域从事资金融通,支持、保护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一种特殊的金融活动和金融形式。农村政策性金融的服务对象不仅包括农(种植业)、林、牧、副、渔业,还包括农村的工业和第三产业,其市场主体主要是农户(农民)、农村私营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乡镇企业、国营农场等等。农村政策性金融一般有三种形式:一是由政府组织成立的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农业提供优惠贷款或发展资金;二是由政府部门确定使用方向,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必须为农业提供的政策性贷款;三是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信贷分配政策受政府干预,不能自主地根据其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信贷分配。

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点:一是经营方向的政策性。二是经营目标的非盈利性。三是经营范围的界定性。四是资金运用的优惠性。农村政策性金融还为业务对象提供优惠条件的担保,以改善借款人的融资条件和地位,鼓励其它金融机构扩大农业贷款。

2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的现状分析

目前在我国承担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机构主要有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尽管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我们必须看到当前的农村政策性金融体系非常不完善,政策金融缺位现象严重,这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是不相符的。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政策性金融规模小、业务萎缩,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十分有限。近年来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总体上讲规模比较小,政策性金融所发挥的作用不明显,业务面比较窄,支持效果不佳。目前广大农村农业产业化经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人畜引水工程、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急需政策性资金支持。而对于这些项目,大部分政策性金融服务都未涉及到,部分已涉及的项目政策性贷款也在逐年减少。

(2)立法滞后,政策性金融无独立的法律依据。国外政策性金融机构都有独立的法律依据,它们在政府支持的产业方向和范围内独立决策和经营,是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独立法人。而我国恰恰相反,1994年农发行成立后,关于政策性银行的立法却一直没有出台,对政策性银行经营范围、运行规则、违规处罚等都没有明确规定。这带来明显的负面效应:一是使政策性银行的业务经营不规范;二是监管部门监管无法可依;三是制约政策性银行职能发挥和自身发展。

(3)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开办政策性金融业务遇到较大困难。一是农业发展银行自身生存与发展陷入困境难以承担起农村政策性金融的重任。二是农业银行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职能错位,不能有效履行农村政策性金融的职能。三是农村信用社因开办小额农贷造成部分经营亏损,承担农村政策性金融职能陷入“两难”境地。一方面是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另一方面要按照为“三农”服务的经营方向完善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大支农信贷役入。

(4)农村政策性金融与财政性资金功能分割,没有形成整体合力。近年来中央明确了“多予、少取、放活”政策,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财政转移支付逐年增大,但未与政策性金融资金配套使用,作用发挥十分有限。一是财政转移支付支农资金通过多个途径多个部门分散划拨难以形成规模优势。二是财政直补资金未能与农村信用社开办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相结合,支农作用分散。

3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发展思路

(1)推进农村政策性金融立法进程。目前,在农村政策性金融方面应尽快出台《社区再投资法》,规定任何金融机构只要吸收县及县以下农村存款,就应有一定比例必须用在其吸存业务所在社区的农业贷款上,如果不用,就退出存款市场;出台《农村政策性金融条例》,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条例和章程,明确农发行的业务定位、服务领域、经营宗旨、经营原则、风险补偿机制和有关部门对农发行的监管职责;颁布《农业保险法》,将一些关系国计民生、易受灾害的品种、项目和行业确定为政策性险种、由政府对其提供保费补贴免税支持。

(2)重构农村政策性金融体系。从现阶段农村市场需求来看,单凭农业发展银行现在的规模和实力,是无法满足的,必须对现有农村政策性金融进行重构。重构农村政策性金融有两种思路:一是继续扩大农业发展银行的规模和业务,使农业发展银行成为农村市场举足轻重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形成以农业发展银行为主、其他政策性金融机构为辅的政策性金融体系;二是细化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范围,按照不同业务范围设立多种政策性金融机构,如设立区域扶贫银行、住房储蓄贷款银行、农业项目银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等专项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多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并存,共同构成较为完善的政策性金融体系,拓展农村金融业务范围和深度。

(3)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性金融机构之间、各政策性金融机构自身之间相对分工、适度竞争。需要明确的是,政策性金融机构是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以宏观经济管理为主要目标的金融机构,必须以从事政策性金融业务为主。政策性金融机构应该准确定位,准确界定政策性金融业务范围,充分实现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性金融机构之间、各政策性金融机构自身之间要做好协调配合,在相对分工的基础上允许适度竞争。现阶段,要转变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发展理念和经营模式,避免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混淆,更不能利用政策性金融的幌子来参加商业性竞争。在业务分配上,政策性金融必须立足于政策性业务和范围,为实现经济社会的特定目的,运用政府指令、财政直接补贴等方式,开展业务;在业务运作上,主要通过业务招投标方式保证政策性业务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力求政策性业务的透明,形成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性金融机构之间、各政策性金融机构自身之间相对分工和适度竞争的局面,提高农村金融体系的运作效率。

(4)在农村政策性金融的业务领域进行不断创新。借鉴国际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拓展农村政策性金融的业务领域。大力发展农业贷款再担保或农业担保信用保险等中间业务,通过引用国家信用对农业贷款担保机构实施再担保或者担保信用保险,以此提升农业贷款担保机构的信用,有效分担农业贷款担保机构的风险。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农业贷款担保体系,扩大农业贷款担保机构的数量和规模,从而达到以少量政策性资金拉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农业,政策性资金在更宽的范围,以更大的倍数达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目的。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国家财政支农资金拨付、结算以及由财政部门承担的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对我国农村的转贷款业务。

参考文献

金融政策论文篇(7)

近年来,出于自身经济效益的考虑,国有商业银行更加注重集约化经营,县域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大量撤并。另一方面,随着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些乡镇实施撤并,设在这些乡镇的信用社及农业银行营业所也发生同方向变动,从而使有限的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农村多元化、分散性的金融需求。而且,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过分强调风险防范,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严重挫伤了信贷员的放贷积极性。他们为减轻责任追究,实行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条件,人为设置贷款障碍,拉长信贷决策链条,制约了三农对资金的要求。

2.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定位不明确,缺乏分工协作?

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虽然比较健全,但服务面窄,其职能还远远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仍有许多盲点。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逐步退出了农村服务领域,政策性金融机构仅仅围绕粮棉油收购做文章,没有体现出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农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也没有体现出政府对弱势产业的重视,农业基础性设施建设少有金融机构问津,弱势群体特别是贫困人口的信贷需求得不到支持。以支持三农为己任的农村信用社因历史包袱沉重,甚至相当一部分社已资不抵债,加之结算手段落后,吸储能力不足,很难真正发挥好为三农服务的主力军作用。

3.农村金融组织产权不清,内部治理结构残缺不全

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治理结构粗糙,“社员代表大会、监事会、理事会”形同虚设,经理人控制现象严重,三会成员也主要由农信社主任与上级部门任命,或由他们提名,再经过社员代表大会选举这一程序。而农业银行虽为国有独资产权模式,但所有者缺位问题严重,缺乏真正对国有资产负责的持股主体,并且单一产权制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容易造成政企不分,政府过多干预,责权利不明,董事会、监事会难以发挥作用,同样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

4.农村金融组织缺乏良好的经营环境

农村经济落后,再加上经常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许多地区农民生活贫困,乡镇企业不景气,破产倒闭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村金融组织的正常业务开展。而地方政府为出政绩,支持不该支持的行业或企业,当贷款难以收回时,政府甚至鼓励企业逃废债务。对于民间金融机构,政府也没有进行引导、监管,而是不允许其存在,丧失合法地位的民间金融机构只能转为“地下金融”方式,资金紧张的农民在一定程度上又依赖于这种“地下金融”,导致高利贷盛行,一方面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又严重扰乱了农村金融秩序。

此外,在推进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农村的金融需求已经突破了“传统农业”和“自给自足”的局限,农村金融的需求层次也呈现多元化的趋势,与此相应的对金融机构、金融机制、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的需求显然也是不相同的。因此,在加入WTO和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农村金融服务不能依靠单一主体(信用社)的垄断供给,农村金融不能被排除在市场主体多元化的进程之外。

二、明确和加强政府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但农业生产的高风险、低收益,很难引进商业银行资金的支持,所以,迫切需要政府的介入。从各国的经验看,农村金融建设离不开政府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各国政府一般都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一是农业保护政策等软公共产品。农业是天然的弱质产业,面临着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因此,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都很重视对农业的保护,制定了许多农业保护政策,如政府补贴、农业保险制度等。二是农业基础设施方面的公共产品,包括交通运输、电力设施、水利工程、治理农业污染等。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也是农业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主要是农业生产资料、农民生活需要物资的供应和农产品销售和服务的各种设施,如贮存技术和设施。三是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的公共产品,包括农业信息、中介服务、农业气象预测预报等。此外,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也是极为重要的。通过完善农产品市场加工、储藏、保鲜、监测、检验等配套设施,建立起信息系统、质量检测检验系统、电子结算系统等,完善农产品市场行情信息网和供求信息网,完善市场信息收集与制度,提高农产品市场设施水平,强化服务功能并消除农产品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加强这些公共产品的建设是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生产要素生产率的有效措施,而且也是加入WTO之后对农业保护的可行选择。针对我国人多地少、人均农业资源匮乏、农户生产规模较小、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等特点,我国政府更应把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作为重点。因此,我们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继续抓好大型水利工程、农村能源、电力、生态环境改善等建设;加强农村通讯、信息、市场、城镇化建设,构建农业发展的良好平台;对于可市场化运作的项目,国家应采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投资,并在税收、信贷等方面予以优惠。

2006年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表示,允许并鼓励私有资本、外资参股乡村社区金融机构;文件还对农村金融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十余项重要举措。这意味着中国农村金融体制将出现重大突破,鉴于此,笔者提出完善农村金融的几点政策建议。

三、完善农村金融的政策建议

(一)强化政策性金融的支农作用

政策性金融是世界各国普遍运用的基本符合世贸组织协议要求的重要支持手段。农业发展银行应该重新定位,真正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国家应整合对农村的资金投入,区分国家必须的财政投入和国家予以补偿的财政投入。对农村的公共道路、重大的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农业的基础科学研究建设等可以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无偿投入,除此之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应列出一部分预算用于补偿性财政支出,即向有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机构提供贴息资金和呆账损失的弥补,用少量的财政补贴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业和农村。农业发展银行要突破单纯依靠央行再贷款支持的路径,通过发行债券,逐步转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二)培养和提高农民的信用观念,完善农户自身的贷款条件

农户的信用观念差是影响农户贷款取得的重要原因。当然改变农户信用观念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金融部门、法律部门、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来实现。通过对农产贷款进行商业化管理,逐步培养农户的信用意识。此外,农业产业风险大、农户收益水平低,也是限制农户取得贷款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须对农业的税收政策、对外贸易政策、农产品流通体制等多方面进行配套改革,使农民的收入水平相对提高,使农业经营者可以获得平均利润,使土地所有者能够获得地租收入。

(三)农村信用社的组织形式应多元化

我国农村幅员辽阔,各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只要坚持了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农村信用社的组织形式可以因地制宜地多样化。首先,贫困地区的农信社可暂时转为政策性银行,作为农业发展银行的基层网点,等待时机成熟,再采取合作金融方式;其次,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广大农村地区,取消县乡两级法人制,实行县级统一法人,减少管理层次,划清责权,提高抗风险能力;再次,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可参照江苏江阴、常熟、张家港的做法,转变为农村商业银行。同时,加强信用社的内部管理,主要是解决两大问题:第一,明晰产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资扩股,充实资本金,发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有效职能。重视社员代表大会行使其职权的独立性;分设理事长与信用社主任,杜绝内部人控制现象;监事会不能流于形式,帮助完善贷款审查、财务审计、管理层及员工行为监察、风险防范等内控制度。第二,加强职工素质建设,重视人才培养,定期开展在岗培训。干部选拔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且对外广纳贤才,改善内部人才结构。

(四)规范和发展民间金融组织

金融政策论文篇(8)

11月下旬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准了8个省(市)的农信社改革实施方案;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调降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实施。

此外,四季度内,《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相继出台,省级银监局相继挂牌组建,银监会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扩大银行业的对外开放;证券发行上市制度改革取得突破,发审委改组,保荐制登台亮相,监管部门正式受理券商发债申请,QFII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中国人保、中国人寿相继在香港H股市场挂牌交易。

一、货币政策及其实施

1.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11月份,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表示,充分发挥利率机制调控作用,贷款利率逐步过渡到下限管理。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充分发挥利率机制调控作用,将是人民银行今后着力开展的五项工作之一。我国将进一步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幅度,逐步过渡到取消贷款利率上限,对贷款利率实行下限管理。存款利率将在条件成熟时实行上限管理,允许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向下浮动。

同时,要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稳步推进人民币可兑换进程,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此外,人民银行还将完善经济金融运行趋势监测指标体系,增强货币政策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金融市场体系,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努力建立健全与财政部及银行、证券、保险等监管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政策协调合作机制,提高货币政策调控效力。加快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主要是采取多种措施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充实资本金,通过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为上市创造条件。

12月10日,央行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1.7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下限保持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不变。以一年期贷款为例,现行基准利率为5.31%,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后,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可在4.78%-9.03%的区间内按市场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政策性银行贷款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贷款利率不上浮。

2.调降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

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3年12月21日起,将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由1.89%下调至1.62%。法定准备金存款利率仍为1.89%。

3.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提出要积极推进三市场协调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03年第四季度例会在研究下一步货币政策取向和措施时提出,要着力调整信贷结构,控制信贷资金流向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行业,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扩大消费、增加就业方面的贷款支持。积极推进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的协调发展。

会议认为,应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的基本稳定,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会议深入分析了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和物价变动情况,认为要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

4.资本项目限制将放松

12月初,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郭树清称,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客观需要,可有选择、分步骤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将那些对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积极作用、与之相伴的消极影响可控的资本项目挑选出来,先行试点,逐步扩大。

近中期我国将在完善经常项目管理、进一步满足经常项目用汇需求基础上,放松条件已成熟的资本项目限制。主要内容包括: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国内企业海外直接投资;有条件地批准部分外资跨国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调往境外运作,支持中资跨国公司补充其海外公司资本金或运营资金;允许合法移居国外的公民和非居民个人按规定汇出其在境内合法拥有的资产;有选择地引进国际金融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探索引入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外进行证券投资等等。郭树清说,推出这些措施后,就实现了人民币资本项目基本可兑换;之后,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实现人民币完全可兑换。

5.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03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丰富和完善了现有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并推出了一些新的措施。《通知》的实施,明确解决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过程中新出现的问题,为下一步扩大试点、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增强境外投资发展后劲,推动“走出去”发展战略的深入贯彻实施。

国家外汇管理局自2002年10月1日起,先后批准了浙江、江苏、上海、山东、广东、福建、北京、天津、四川、黑龙江、重庆、广西、湖北、海南等14个省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整体看来,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虽然国家外汇管理局在试点地区推行了较为宽松的购汇政策,但企业购汇并没有大幅增长。

6.中国人民银行与印度尼西亚银行

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

2003年12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与印度尼西亚银行(印尼中央银行)行长阿卜杜拉在北京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与印度尼西亚银行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根据此项协议,中国人民银行可在必要时向印度尼西亚银行提供最多达10亿美元的信贷资金,作为其接受国际金融机构援助资金的补充,以支持印度尼西亚解决国际收支困难和维护金融稳定。

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的签署是中国与印度尼西亚两国央行在东盟加中、日、韩合作框架下落实《清迈倡议》的具体行动,体现了我国推动东亚地区货币金融合作持续发展、增强本地区金融稳定,以及进一步巩固中国与印度尼西亚两国睦邻友好关系的努力。

该协议是中国人民银行继与泰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5国的中央银行分别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之后,签署的第6份协议。迄今为止,中国人民银行在《清迈倡议》下签署的货币互换协议总额已达105亿美元。

二、银行监管与市场

(一)《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修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制定

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的修改决定,通过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这次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所遵循的原则是从法律上分清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职责,为这两个机构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为银行业的进一步发展留下空间。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是统计、调控货币供应量。货币供应量由现钞和商业银行的存款组成,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主要是调整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讲,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与金融监管既有相对独立的一面,又有难以分割的联系。为此,在两法修改中最大限度地划分了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职责,同时也一再强调了双方之间的协调和信息共享,以尽可能地提高货币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和监管的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金融机构不必要的负担。

(二)8省市农信社改革实施方案获国务院批准

10月下旬以来,8个省(市)陆续上报了农信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要求,银监会会同人民银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对8省(市)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国务院。11月下旬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准了8省(市)实施方案。

国务院批准的8省(市)农信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均按照国务院15号文件要求,对此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重点内容作了具体规划,就管理体制、产权制度、政策扶持以及经营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管理体制改革方面,8省(市)实施方案都明确提出由省级政府承担辖内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风险责任,并提出了具体落实的工作措施。除重庆、江苏已建立省级联社外,其余6省均选择省级联社作为省级政府管理本省农村信用社的载体,通过建立省联社实现指导本地区农村信用社加强自律性管理。

产权制度改革方面,按照“科学合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自由”的要求,8省(市)实施方案对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提出了具体措施。在制度选择上,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各地结合实际选择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以及继续规范完善合作制等多种制度形式,并积极推行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吸收各类经济主体和自然人入股。初步匡算,2004年,8省(市)将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30家左右,有30%以上的县(市)将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目前,各地正在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辖内信用社增资扩股的计划,经过2-3年的努力,在政策扶持的基础上,通过增资扩股,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将达到监管部门的规定要求。

政策扶持方面,国家除给予8省(市)部分农村信用社保值储蓄利息贴补,并在税收政策上给予适当优惠外,对8省(市)农村信用社将给予380亿元资金扶持(包括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和专项借款),以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转换经营机制,逐步走上良性循环轨道。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也结合实际提出了资金支持、资产置换、清收不良资产、打击逃废债等扶持措施,从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农村信用社在改革中发展。

经营机制方面,8省(市)方案按照国务院明确的“花钱买机制”的要求,在国家和地方政策扶持的基础上,都提出要结合产权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促进信用社形成“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具体措施上提出,加快以竞争上岗、末位淘汰、绩效挂钩、奖罚并举等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步伐,从而形成决策、管理、监督相互制衡,激励和约束相互结合的新的经营机制。

在支农服务方面,8省(市)方案明确提出,通过改革,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农村信用社的支农服务,提升支农服务水平。无论采取何种产权形式,都要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并都结合实际,提出简化贷款手续、增加信贷投入、扩大贷款面等相应支农要求。

(三)银行业不良贷款“双降”

中国银监会统计,按照“一逾两呆”口径,截至2003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不良贷款余额2.4万亿元,比年初下降1574亿元;不良贷款率15.19%,比年初减少4.69个百分点。

经测算,本次不良贷款余额下降对不良贷款比例下降的贡献率提高到21%。从类别上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59万亿元,比年初下降131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6.86%,比年初减少4.71个百分点;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540亿元,比年初下降7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6.50%,比年初减少3.03个百分点;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993亿元,比年初下降58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2.85%,比年初减少4.87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为5049亿元,比年初下降8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9.72%,比年初减少7.5个百分点。

银监会表示,2004年将重点抓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及推广工作,加强对商业银行的考核,全面实施和加强贷款风险分类监管系统,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密切关注风险集中度和新的风险点,确保不良贷款比例和余额的持续“双下降”。

(四)《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台,汽车金融公司获准筹建

10月3日,中国银监会

公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次出台的《办法》是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起草,并在去年10月8日公布的《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修改而成。《办法》主要从汽车金融公司的市场准入条件、业务范围和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在出资人方面,《办法》规定凡是在境内外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均可依照一定条件发起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在经营范围上,《办法》规定,汽车金融公司不仅仅可以吸纳到股东单位3个月期限以上的存款,而且可以提供信贷,甚至可以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并且还可以到金融机构借款。

11月12日,《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出台。《细则》的颁布实施意味着汽车金融公司的设立进入实际操作阶段。细则规定汽车金融机构发放汽车贷款的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基础上,可上下浮动10%—30%。并规定,新设立汽车金融公司要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不同阶段,银监会将在受理筹建申请后6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筹建的书面决定。拟设公司筹建工作结束后,还要向当地银监局提交开业申请,银监会又将在受理开业申请后3个月内作出是否核准开业的书面决定。

12月初,中国银监会先后受理三家汽车金融公司的设立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市场准入条件,对申请进行审查。经上海、北京银监局初审并报中国银监会审核,申请符合《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12月末,中国银监会批准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和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进行筹建。这是《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及《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颁布后,首批获准筹建的汽车金融公司。

三家汽车金融公司获准筹建后,将于2004年上半年完成筹建工作,获准开业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届时,我国金融组织体系中,将增加一类新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

(五)省级银监局相继挂牌组建,银监会组建国际咨询委员会

10月10日,北京银监局挂牌成立,其主要监管范围包括辖内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此后,银监会按照行政区划设置派出机构,相继在全国31个省、区、市和大连、青岛、厦门、深圳、宁波5个计划单列市设银监局,在地、市设银监分局,在部分县、市设监管办事处。

11月份,中国银监会甄选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组成首届国际咨询委员会的工作基本完成。6位在金融监管领域享有国际盛誉的权威人士被确定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届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这些人士均在制定银行业国际标准的国际金融机构或组织及发达经济体的金融监管机构中长期担任过高层职务,在金融监管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很高的国际知名度。

银监会首届国际咨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1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主要讨论国有银行的改革发展和监管、巴塞尔核心原则自我评估情况及资本市场等方面的问题。

(六)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次级债可纳入金融机构附属资本

1.规范农村金融机构

为保护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金融机构的行为,中国银监会颁布实施《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根据这两项新规,农村商业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共同发起成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农村合作银行则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入股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这两类农村金融机构可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部分或全部业务。在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方面,农村商业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执行,农村合作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要求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80%,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

2.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10月1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的主要宗旨是从市场准入、内控机制和风险监管等方面对金融机构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提供一般监管原则和基本管理规范。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是指交易产品价格由其他一种或多种基础金融资产或指数决定的交易,包括远期、期货、互换和期权交易及其他具有衍生工具特征的交易。《办法》指出,银监会是金融机构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监管机关,金融机构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应经银监会审批,接受银监会的监督检查;非金融机构和未经批准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金融机构不得向客户提供衍生产品交易服务。金融机构从事的即期以外的外汇买卖,视同衍生产品交易,应遵守《办法》规定。

3.商业银行有权单方停止支付集团客户尚未使用贷款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0月29日颁布实施《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根据《指引》的有关规定,集团客户出现六种情形,商业银行有权单方停止支付集团客户尚未使用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这六种情形是: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经营财务事实;未经贷款人同意擅自改变贷款原定用途,挪用贷款或用银行贷款从事非法、违规交易;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以无实际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债权到银行贴现或质押,套取银行资金或授信;拒绝接受贷款人对其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和有关经营财务活动监督和检查;出现重大兼并、收购重组等情况,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到贷款安全;通过关联交易,有意逃废银行债权。

4.中国工商银行我国第一个票据价格指数

11月7日,中国工商银行正式对外由其编制的“工银票据价格指数”。这是迄今为止我国编制的第一个票据价格指数。工商银行每周授权其直属票据专营机构——票据营业部在指定媒体上公布“工银票据价格指数”。“工银票据价格指数”包括“转贴现价格指数”和“贴现价格指数”。

5.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拓宽

12月份,中国银监会发出《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决定增补中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次级定期债务,计

入银行附属资本。

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加强对银行资本的监管,遵循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制定了非现场监管指针和考核办法,但未将“次级定期债务”规定为银行附属资本的组成部分。目前银行的资本来源除增资扩股、利润分配和准备计提外,缺乏相应的可操作的债务工具,商业银行在资本充足率下降或不能满足监管要求时,难以迅速有效地弥补资本不足。导致中国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普遍达不到监管要求,附属资本所占比重非常低,资本补充渠道单一。无论从监管当局强化银行资本监管的角度,还是从商业银行长期稳健发展的需要,都要求借鉴国际经验,拓宽融资渠道,增强银行实力。

该通知的出台,使各商业银行有望通过发行次级定期债务拓宽资本筹措渠道,增强资本实力,有助于缓解中国商业银行资本先天不足、资本补充渠道单一的状况。商业银行除了实收资本、利润提留、计提一般准备、上市发行股票外,还可以通过募集符合规定条件的次级债务来补充资本,特别是在中国资本市场尚待成熟的情况下,此举不仅有利于商业银行增加资本,增强实力,也有助于为银行债券初期市场的形成探索有益的经验。

(七)稳步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

1.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地域扩大

11月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说,根据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两年内,将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扩大到济南、福州、成都、重庆,并在已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向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服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向外资金融机构进一步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公告》规定,自2003年12月1日起,在济南、福州、成都、重庆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可根据有关规定,提交经营人民币业务申请。已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金融机构,可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扩大到上述四城市。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外资金融机构可在已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向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服务。现已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金融机构申请经营中国企业人民币业务应符合两个条件:第一,提出申请前2年连续盈利;第二,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它审慎性条件,包括具有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稳健的风险管理体系,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有效的反洗钱措施。

2.7家外资银行分行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新成员

11月份,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东亚银行广州分行等7家外资银行分行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新成员,从事同业拆借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核定东亚银行广州分行、大华银行深圳分行、南洋商业银行蛇口分行、汇丰银行青岛分行、马来亚银行上海分行、东亚银行大连分行人民币同业拆借最高拆入、拆出资金余额均为1.5亿元。核定三井住友银行广州分行人民币同业拆借最高拆入、拆出余额均为3亿元。上述7家外资银行分行拆入资金最长期限为4个月,拆出资金期限不得超过对手方的由人民银行规定的拆入资金最长期限。

3.《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

12月8日,中国银监会《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按照自愿和商业的原则,参与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组与改造,并对投资入股的条件与程序加以适当的规范。该办法于2003年12月31日起施行。

按照该《办法》,境外金融机构包括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和在外国注册成立的外国金融机构,中资金融机构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批准设立和监管的各类中资金融机构,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办法》主要在资产规模、信用评级、连续盈利、资本充足率、内控制度、注册地监管制度等方面规定了境外金融机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的条件,并将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向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的上限规定为20%。

(八)标准普尔、穆迪分别公布中国内地银行评级结果

11月27日,标准普尔公布了对内地8家银行过去一年的评级结果,依据公开资信评级分别为:中国农业银行Bbpi(pi表示该评级是利用已公开的财务资料或其他公开信息作为分析的依据,即标准普尔并未与该机构管理层进行深入讨论或全面考虑其重要的非公开资料,所以这类评级所依据的资料不及全面的评级全面。)、中国招商银行BBpi、上海浦东发展银行BBpi、中国民生银行Bpi、深圳发展银行Bpi、华夏银行Bpi、中国光大银行Bpi、广东发展银行CCCpi。

此前标准普尔已经公布了另外4家银行的评级:中国银行BB+、中国建设银行BB+、中国工商银行BB+和中国交通银行BB。

标准普尔以往一直在对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国有银行进行评级,2003年则扩大了对内地银行评级的覆盖面,对光大、招商、民生、华夏等股份制银行的评级结果系首次公布。

几乎是与此同时,穆迪投资服务公司宣布,上调浦发银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评级,下调中信实业银行的财务状况评级。浦发银行的财务状况评级由D-上调至D,长期外币存款评级由Ba2上调至Ba1,评级前景列稳定档;招商银行的财务实力评级从D-级上调至D级,其长期外币存款和长期债务评级从Ba2级调高至Ba1级,评级前景为稳定;将中信实业银行的财务状况评级从D下调至D-,长期外币存款评级维持不变,依然是Baa3,评级前景列入负面档。

三、证券市场与监管

(一)《证券投资基金法》通过并予公布

10月28日,备受证券市场关注和期盼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以146票赞成、1票反对、1票弃权获得通过,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

(二)推进证券发行上市制度改革,发审委改组,保荐制登台

为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改革我国股票发行审核制度,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12月5日正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自之日起施行。1999年8月批准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简称《条例》)同时废止。

按照《暂行

办法》的规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简称:发审委)对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和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的初审报告进行审核。发审委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证监会在发审委审核意见的基础上,依照法定条件核准股票发行申请。

为确保发审委制度改革的基本精神能够在具体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中国证监会根据《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12月11日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就发审委会议前的准备工作、发审委会议的规程、发审委会议后相关事项的处理规则、发审委会议纪律等作出更加细致的规定。该工作细则自之日起施行。2001年4月4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程序执行指导意见》和2002年7月18日的《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程序执行指导意见〉的补充通知》同时废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成立,其成立大会12月24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六届发审委是中国证监会对发审委制度作出重大改革后的第一届发审委,中国证监会此次聘任的第六届发审委委员共25名。

12月底,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拟于200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实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是中国证监会深化发行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对证券发行上市建立市场约束机制的重要制度探索。

此次出台的《办法》设立了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制度,明确了保荐责任和保荐期限,建立了监管部门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施行责任追究的监管机制。保荐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建立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管理制度;明确保荐期限;确立保荐责任;引进持续信用监管和“冷淡对待”的监管措施等。

(三)规范年报信息披露,主审会计师轮换,受理券商发债申请

1.中国证监会修订年报内容与格式,前十大流通股东必须现身年报

12月份,中国证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2年修订)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稿第二十五条增加了“公司前10名流通股股东的名称全称、年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和种类(A、B、H股或其它)。如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应予以说明。”等内容。

2.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文:主审会计师定期轮换

11月份,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规定》明确,签字注册会计师和审计项目负责人为同一被审计客户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5年。《规定》自2004年起正式施行。

这些被审计客户包括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司、证券及期货经营机构、证券及期货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及其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其中为首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在该公司上市后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3.券商发债申请开始受理,券商债券登记结算业务办理规则

10月8日起,《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监管部门正式受理券商所报送的相关发债申请文件。伴随着《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一些符合条件的券商陆续向监管部门报送发债的申请文件。

12月2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办理规则》,对定向发行的证券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业务作出详细规定。《规则》适用于定向发行的证券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业务,该规则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其他业务规定。《规则》明确,合格投资者参与券商发行债券的认购、转让等活动,应当通过提供转让服务的证券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开立合格投资者专用债券账户,即专用账户。一个合格投资者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专用账户,证券公司负责合格投资者的资格审查。

4.证监会颁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

12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签署第17号证监会令,公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该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办法,券商将可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规定了三种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形式,包括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又分为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两种。

对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试行办法》从净资本、内部控制、合规经营等方面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根据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较大的特点,中国证监会将从严选择资质好、管理严、有信誉的证券公司为试点单位。

《试行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可以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既可以自行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也可以委托其他证券公司或者商业银行代为推广。但客户在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之前,应当已经是证券公司自身或者其他推广机构的客户。

《试行办法》还对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防范问题作了规定,包括:对客户的条件、委托资产的最低金额和业务推广方式进行限定;确立强制性的客户资产第三方托管制度,以有效防止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资产及从事其他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重申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作出保本、保底承诺的法律规定;对证券公司的组合投资比例进行了明确规定,严格限制关联交易行为。

(四)长江电力发行新股募资百亿,二级市场涨升有力

10月28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招股说明书,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行23.26亿股,每股发行价4.30元,募集资金总额超过100亿元,成为年内募资总额最高的上市公司。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34元,预计2004年公司全面摊薄每股盈利将达到0.332元。

11月6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情况及中签率公告。公告显示,参与长江电力配售的

市值为8923亿元,占计算日两市A股流通总市值的77.6%,创下市值参与新股配售比例的新高。原先的纪录是由华夏银行保持的,当时参与华夏银行配售的市值约为9254亿元,约占计算日两市流通A股总市值的75.3%。

从市值配售中签率看,此次长江电力网上发行的中签率是1.43%,高于同是超级大盘股的中国石化和招商银行的发行中签率。中国石化网上发行中签率为1.14280209%,招商银行网上中签率为1.24789021%,低于中国联通发行的中签率,中国联通网上中签率高达2.75038932%。同时,15家战略投资者及1272家机构投资者参与长江电力的网下申购,网下中签率达1.176%,冻结资金高达2381亿元。

11月10日长江电力市值配售缴款正式结束,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宣告成功。长江电力11月18日上市公告书称,公司总股本为78.56亿股,可流通股本是23.26亿股,11月18日上市流通股本为12.793亿股。参与网下配售的法人投资者获配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方可上市流通。其中战略投资者持有4亿股,锁定期限为18个月;一般法人投资者持有6.467亿股,锁定期限为6个月;法人投资者获配股票上市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上市后,长江电力股价节节攀升,11月18日的开盘价6.23元,12月31日的收盘价为8.68元,相当于其发行价的两倍。

(五)QFII投资额度达17亿美元

10月8日,中国证监会宣布,批准摩根大通银行的QFII资格。10月份,瑞银集团完成3亿美元QFII首次投资额度后,又申请了1—5亿美元的新的投资额度。

11月3日,德意志银行与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宣布,双方已正式签署《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协议》。德意志银行选择汉唐证券作为在深圳交易所的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机构。汉唐证券成为继中金、银河、申银万国和国泰君安后,第5家获得QFII境内证券投资机构的券商。

11月19日,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宣布,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额度5000万美元。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选定中国工商银行为其托管银行,同时委托中信证券及中国国际金融公司为其经纪商。

11月份,花旗环球金融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瑞士银行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分别增加QFII投资额度1.25亿美元、1.5亿美元、3亿美元。11月17日,QFII摩根大通银行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5000万美元投资额度的批准。

此前,外管局批准了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增加QFII投资额度5000万美元的申请。

至此,已有十家QFII计17亿美元的资金被批准进入中国内地证券市场。这9家机构分别是:瑞士银行有限公司6亿美元、野村证券株式会社5000万美元、花旗环球金融有限公司2亿美元、摩根士丹利国际有限公司3亿美元、高盛公司5000万美元、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1亿美元、德意志银行2亿美元、ING银行1亿美元、摩根大通银行5000万美元和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5000万美元。

四、保险市场与监管

(一)成思危:加快发展保险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0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出席中国保监会举办的“中国健康保险发展论坛”时指出,保险业应当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要加快发展保险业,更好地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成思危说,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社会保障体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个适度的、公平的、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当是一个三维结构。所谓三维结构,就是它包括四个方面、四个层次和四个支柱。具体讲四个方面,就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和意外事故保险;四个层次,就是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四个支柱,就是政府、社会、单位和个人。只有上述诸多因素综合起来才能真正形成有我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如果商业保险发展规模和水平不相适应,只依靠前三个层次,不足以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

成思危指出,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业既要规范,也要发展,但不同的历史时期侧重点有所不同。从当前我国商业保险业发展情况看,虽然近年商业保险业以年均30%以上的速度发展,但由于起步较晚、规模较小,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障需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相比差距较大,规模和水平都有待进一步扩大和提高,加快商业保险事业的发展更显重要。

成思危认为,加快发展我国保险业,一是通过实践,努力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保险业发展道路。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探索,通过实践,总结经验,探索有中国特色的保险业发展道路。二是要认真研究国外保险业发展的历史经验教训、各种保险产品的特色、适用范围和推出的背景。三是提高保险业者的水平。四是做好保险资金的运营,要注意安全性、营利性、流动性的平衡。成思危建议,在我国金融业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前提下,保监会、证监会、银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之间要尽快建立沟通、协调、联系机制,以便准确监测和及时化解金融风险。

(二)吴定富: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10月18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中国健康保险发展论坛”开幕式上指出,商业健康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利益密切相关。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形成,有效满足健康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强消费信心,拉动消费,支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吴定富强调,加快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要从等待外部体制和环境完全理顺后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转变为主动做好与地方政府、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发展健康保险市场。二是要把目前仅提供费用补偿的医疗保险转变为提供全面健康管理和服务的商业健康保险,化解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健康保障需求。三是要把商业健康保险仅承担理赔管理转变为提供专业化的服务管理,提高商业健康保险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构建我国健康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三)保险公司可从事境内外币拆借业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自10月1日起,允许保险公司开办境内外汇同业拆借业务。凡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具有“外汇同业拆借”业务经营资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保险公司,经与交易中心签订“拆借中介服务协议”,可以参与外汇同业拆借业务;保险公司参与境内外汇拆借必须通过交易中心进行,目前不得与境外机构开展外汇拆借活动;保险公司办理的外汇同业拆借业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拆入和拆出资金总额均不得超过公司外汇资本金的50%,单笔拆入资金不得超过公司外汇资本金的10%,单笔拆出不得超过15%。

(四)人保、人寿相继登陆香港H股市场

10月底,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财险”)发行30.052亿股H股,占公司扩股后的28%;每股定价1.8港元,集资额超过54亿港元。此前的10月9日,美国国际集团(AIG)宣布,将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财险”)作出等于其股本9.9%的投资。11月6日,人保财险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开盘由发行价的1.80港币升至2.45港币,飙升36%。

人保财险注册成立于今年7月7日,其唯一发起人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后者于7月11日更名和重新注册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人保控股)。根据2002年9月30日生效的重组协议,人保控股将全部商业保险业务注入人保财险,作为资本出资,折合人民币约102.71亿元;作为对价,人保财险于2003年7月7日向人保控股发行80亿股股份,占发行前股本的100%。

12月11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香港交易所的招股结束,首次公募发行64.7亿股,相当于其发行后总股本的25%,国际发行每股定价3.625港元,香港发行每股定价3.59港元,美国每ADS(存托凭证)18.68美元。超额配售前融资规模为30亿美元,超额配售后达35亿美元,此次募股成为今年全球最大规模的上市筹资行动。

中国人寿占据内地45%的人寿保险市场份额。该公司确定的发行定价区间相当于中国人寿2004年每股收益预期的14倍左右,相当于该公司2003年预估每股账面价值的1.6倍。该公司以预托证券形式在美国纽约上市,12月17日在纽约公开挂牌交易时的开盘价超过23美元,12月18日在香港交易所开盘交易时开盘价为4.45港元。由于已达到自由流通股数的要求,2004年1月6日起,将被纳入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指数。

(五)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挂牌,数家合资保险公司开业

12月22日,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及旗下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重组后的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注册资本39亿元,代表国家持有子公司股份并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负责法定分保存续业务、经营非主营业务及其他管理职能。商业再保险业务全部交由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中再集团对这两家子公司分别控股45%和45.1%。

此前,由中再集团控股60%设立的直接保险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月20日已在上海挂牌营业。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第一家由国有独资保险企业吸收外资和社会资金参股设立的保险公司。在这家公司10亿元的资本构成中,既有国有控股,又有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参股,10家股东中有5家境外股东,分别是亚洲联合企业有限公司、新鸿基地产保险有限公司、香港亚洲保险有限公司、泰国大众保险有限公司和印度尼西亚保险有限公司,共占比10%。

金融政策论文篇(9)

政策分析中的一个突出困难是发现指导政策决策者恰当的价值观。根据前人研究结果,世界各国因各自的历史、文化、经济等国情不同而出现三种宏观教育决策模式:中央集权型、地方分权型与地方均权型。中央集权型是把教育领导权集中在中央政府的教育宏观决策体制上,法国、荷兰是较为典型的教育集权制国家。美国、澳大利亚是地方分权型的教育宏观决策国家,不存在典型的中央政府与地方均权的教育宏观决策,但英国是相对均权型的教育宏观决策国家。我国也属于中央集权型教育宏观决策国家,教育宏观决策模式则是政府议程,即由“国家决策机构或领导人提出大致的政策目标、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而后成立方案领导小组,小组授权政策研究机构或综合部门进行具体的调查研究,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起草政策方案;再征求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反复磋商、修改、审定决策方案,最后由决策机构批准执行”⑦。但是,受全球化的加剧、WTO要求成员国放开国际教育市场以及近20年来技术劳工市场的全球流动等因素的影响,各国的教育宏观决策机制都有所松动。比如,法国“许多管理权从中央下放到了地方教育行政机关”⑧,而我国教育的宏观决策体制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由政府议程逐渐转向公众议程,这一转化在我国职业教育宏观决策方面尤为突出。过去,我国职业教育的宏观决策也“是在计划经济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权利相对集中的政治体制的条件下形成的,决策体制比较单一,行政垄断现象比较严重,决策者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政府组织作为公共管理权的唯一主体,决策者几乎包揽了决策过程的所有环节,使得决策组织在制定教育发展目标、处理与教育组织的外部关系,以及实现持续发展的教育功能方面存在诸多问题”。⑨例如,中职教育因与高等教育不对接,其毕业生无法实现社会的垂直流动。中职学校的实习指导教师来自普通高校毕业生,缺乏企业生产实践,对中职学生的职业影响仍然是升学教育而不是就业导向的教育。如此长期发展,就导致目前中职教师政策存在问题,如中职校的实习指导教师缺乏企业操作经验,在“黑板上开机器”并继续进行职称晋升。

在职业教育的宏观决策机制从政府议程向公众议程转化的过程中,决策主体发生了变化。温明丽认为:“教育决策乃透过行政管理或经营,以决定并落实教育计划或方针的过程与结果。决策是行使权力的重要内容,不仅覆盖有形的组织、制度、行动与法令规范,也包括抽象无形的权力、理想与价值判断。”⑩进入WTO前,教育政策的决策主体是国家领导人或政府部门,其政策价值取向是政策制定者的价值选择标准。金融危机后,世界产业发展出现转型变化“,碳排放”计入经济发展成本,低碳经济对我国政府决策的价值取向有所限制;国际分工与产业转移对我国政府单一决策主体的价值取向产生影响。可以说,中国职业教育的宏观决策由政府议程被迫走向公众议程,政府机构外的大众传媒、公众、非政府机构、企业行业是公众议程的主体。这些公众不仅有本国公众、NGO组织,还有跨国企业。决策主体的多元化,使得职业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也发生多元变化,但这种变化必须以提高政府议程的开放性、民主性为基础。

2.中职教师政策的价值取向在主体间关系的表现——政出多门

中职教育属于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校。虽然中职教师政策的价值取向主体是政府,但政策主要来自两个政府部门,由教育部负责前三类学校的教师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出台技校教师政策。由于部门利益造成政出多门,导致“我国由于在职业教育证书体系上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职业学校学历证书由教育部管理,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放。不同种类职业教育资格证书在内容上要求不统一,证书认证过程也互不相认,不利于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在职业教育宏观政策方面,教育部要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搭建“人才培养的立交桥”,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培训政策产生了利益冲突。教育部门认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除学校学历教育外,还应包括职业培训“,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实现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的大职业教育局面。虽然1999年4月在韩国汉城召开的第二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技术教育”“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融入TVET的新提法体现和明确了现代职业教育的内涵,但这种新提法代表的是价值取向主体是谁、是否符合中国的国情并有切实的指导作用,还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和沉淀。

3.中职教师政策价值取向的困境——对教师与技师的信念分歧“

双师”定义众多,本文认为“双师”中等职业教师政策的价值取向具有钟摆特点。斯蒂文森在《伦理学与语言》中认为,价值分析的第一个目的是澄清“公正”与“应当”;第二个目的是提供伦理判断的一般方法。我们分析中职师资政策的价值取向所使用的分析工具有两把尺子:一是分歧;二是一致。分歧的刻度有“信念分歧”和“态度分歧”。限于篇幅,本文仅涉及价值取向的“信念分歧”。在描述意义时,我们注意到语言规则的作用,每个个别的单词都如同一个完整的句子一样,具有影响认知的倾向。词语的排序同时说明了价值取向的先后,由于词语排序不同而产生价值取向的变化,例如,牛奶——奶牛,语法——法语,鸡蛋——蛋鸡,牙刷——刷牙,校企合作——企校合作,职业技术教育——技术职业教育。斯蒂文森把上述这些情况称为“信念分歧”,是“是”与“非”的分歧。在这类事例中,“一个认为P是答案,另一人则认为非P或某个与P不能共立的命题是答案,各自都可以在讨论中努力提出一些证据来论证自己的观点,或借助较新的材料来修正自己的观点。我们把这种情况称为‘信念分歧’”。使用“信念分歧”这个工具来分析相同政策下不同主体的答案。关于中职教育教师政策,在中国内地目前有两个政府部门出台政策,一个是教育部出台的有关中职教育师资的培养培训政策;另一个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有关技校、技工学院的师资政策。教育部的教师政策信念是“职业技术教育”,政策对象是“教师”,与此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技校、技工学院的政策信念是“技术教育”,政策对象是“技师”。在中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中,双师型教师和兼职教师成为研究关注的焦点。由于缺乏技术指导,兼职教师成为中职教育师资的一个来源,“大陆在引入具有行业经验和产业实践能力的技能专家作为专职或兼职教师时,大多会遇到学历、职称、身份、编制等传统人事管理制度的制约,致使他们的教师资格认证、待遇等难以得到落实”。对年轻的兼职教师存在不同程度的制度歧视。由于受教师政策和编制的限制,兼职教师多为退休人员,在产业升级、技术更新步伐加快的世界职业教育趋势下,没有掌握科技前沿的新技术,也难以将先进技术传授给学生,从而限制了我国中职学校的发展。

尽管“理实一体”课程要求专业课教师具备实习指导的能力,但教师并不了解企业真实的生产环境,也不了解市场顾客需求的高品质产品是如何在企业里研发、生产的。此外,对教师与技师认知的不同,也是中职教育缺乏实习指导教师的原因之一。中职学校的专业课教学曾经被认为是基础课,如果教师政策的价值取向以教师教授学生学科知识为主,势必导致教师仅在教室传授技能,缺乏模拟企业环境的演练。虽然学校加强了实训教学,教师的工作地点也从教室搬到了实训大楼,但这种教学空间的转换并没有脱离职业教育从学校到学校的模式,造成了“双师”型教师政策的价值取向困境。

陈运春认为,无论是国家(政府)、商业(企业)还是个人所做的环境决策都是在环境价值观指导下的价值“选择”,人们在“选择”中都遵循一定的伦理原则和价值取向。这种选择强调国家(政府)、商业(企业)和个人在决策中应该理清“是”与“应该”的关系,并把两者有机统一起来。价值取向是关于愿景的问题,思考为什么做,而不是执行问题,思考如何做得更好。由于中职教育教师政策所面临的复杂性信息和不充分信息,加上国际劳动力分工等一些不确定因素,迫使决策者做出的价值取向决定就存在一个时间限制模型,使得我们思考问题的根源在何处。我们必须区分价值,从而追求“合理的价值观”。中职教师不仅要熟悉纯粹的技术科目,而且要知道那些影响技术并被技术影响的全球性力量、经济力量、文化力量和环境力量,重视学生的技术学习、实习和创业机会,让学生与企业家广泛接触,从而具备企业认可的素质

二、后金融危机中职教师政策价值取向主体间的关系

如果说“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是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职业教育政策的应然状态,那么行业指导缺失和企业参与的长效机制匮乏就是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的实然状态。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要走“坚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劳动者素质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的道路。在这条道路上存在两个障碍:一是行业指导的缺失;二是企业在中职教师师资培养培训方面参与不积极。行业企业技术的变化是企业战略管理变革的主要动因。技术变化从引进、仿制到自主开发以及技术创新,技术创新的速度越来越快。日本企业的经验显示,投入R&D的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小于1%,企业迟早倒闭;等于3%,企业可以勉强维持;大于5%,企业才有竞争力。技术研发属于企业机密,企业都把研发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出于企业对自身利益的保护,校企合作只有行业协会可以全面掌握各个企业之间的关系。如果行业协会缺失,中职教师的企业实习难以收到实质效果。随着跨国公司在世界各国传播、实践、改进,技术突破了国界的限制,各国行业协会对本国企业的保护作用随着其研究与指导能力的逐渐提高,主要表现为核心技术研发与知识产权保护等具体的硬实力上。行业协会以其专业性为基础,坚持价值中立原则,广泛搜集质量评估信息,研究并制定客观、合理、公正的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以此为依据对职业教育进行客观的质量测评,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这有利于克服单纯由学校组织或政府评估产生的主观性和片面性,从而实现对职业院校教育质量的实时跟踪监控,真正促进职业教育的健康良性发展。政策出台的路径依赖是导致价值困境的根本原因。

中职师资政策的价值取向定位不明确,教师顶岗实习的意愿是否被企业接受,取决于教师政策的决策主体选择正确的政策工具。由于企业经营和管理技术不同,企业的寿命各异。研究表明,全球500强企业的平均寿命为40~50岁,中国境内的小企业的平均寿命是3.5岁,跨国企业的平均寿命是11~12岁,中国集团公司的平均寿命是7~8岁。企业为了生存,更需要实施战略管理变革,这是因为企业的生存前提假设由稳定、可预测的转变为不确定、长期不可预测的。进入WTO后,“蝴蝶效应”使得中国企业经营的大环境更为严酷。企业之间的关系有中立关系、竞争关系、偏害关系,即一方受抑制,一方无影响;有寄生关系,即小企业依靠大企业生存;有偏利关系,即一方有利,一方无影响;有原始合作关系,即双方有利,但互不依赖;有互利共生关系,即双方有利,并互相依赖。中职师资政策要渗入何种类型的企业和部门,就需要重新审定政策的核心价值观、发展观,从而从根本上实现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到技术技能型支持产业的过渡。

金融政策论文篇(10)

论文摘要:2007年4月2日,美国新世纪金融公司宣布申请破产保护,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两年来,危机逐步升级,演变成一场世界范围的金融危机,并且已经波及实体经济。众多学者对于次贷危机发生的原因进行了研究。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美国经济增长模式以及资产证券化的弊端等方面。从2000年以来美国货币政策角度对次贷危机的政策根源进行探讨,并由此引出一些思考。 论文关键词:金融危机;货币政策;启示 1 2000年至今美国货币政策的背景及回顾 1.1 2000年前后美国经济背景 2000年前后影响美国经济最重要的事件是新经济泡沫的破灭以及发生在2001年的“9·11”事件。 (1)新经济泡沫的破灭。 1999年圣诞节前美国纳斯克股指曾一举跨过了4000点大关并一路走高,2000年3月10日上升到有史以来的最高位5048点。但随后股指一蹶不振,不断走低,2000年一年中的跌幅达到39.3%,市值损失约3万亿美元,有近150家美国网络公司倒闭。2001年,纳斯达克指数继续快速下滑,3月12日跌破了2000点关口,这是纳斯达克指数自1998年7月中旬以来第一次最糟糕的表现。纳斯达克指数的大幅度下跌,也对道-琼斯30种工业股票平均价格指数以及东京等世界主要股票市场股价产生影响,导致世界股市产生连锁性反应。纳斯达克指数的下跌导致大批高科技及新兴电子商务企业倒闭,传统高科技企业如思科、微软等纷纷调低盈利预期。新经济泡沫的破灭使得美国破产企业数创20年新高,美国经济面临衰退。 (2)“9·11”事件。 “9·11”事件无疑为美国经济走势增添了新的消极因素。首先,恐怖袭击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据纽约市政府估计。这一事件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至少900亿美元,包括建筑等财产损失340亿美元,人员伤亡造成的损失110亿美元,灾区现场清理和抢救费140亿美元,其他后继工作的费用至少340亿美元。其次,导致股市再次暴跌,股市重开的第一周,道琼斯指数、纳斯达克指数和标准普尔指数分别下降14.3%、16.1%和11.6%,股票市值缩水1.4万亿美元。第三,直接冲击了航空、保险和旅游等产业,并间接波及飞机制造、零售、汽车、娱乐等产业,造成重大生产损失。第四,这一事件导致美国在国内和边境强化安全措施,不利于生产要素的快速流动。将导致经营成本增加和生产率下降,等于向企业征收“安全附加税”。第五,使美元贬值压力增大。 在这种背景下,美国经济面临严重的衰退危险。为了帮助美国经济摆脱困境,美联储的救市行动成为关键,而降息是美联储的必然选择。 1.2 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分析 (1)货币政策的工具。 一国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对经济产生影响的工具主要有:法定存款准备金、贴现率和公开市场操作。准备金方面,上世纪80年代以前。控制通货膨胀一直是美联储的首要目标,美联储主要通过对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频频调整来实施货币政策操作。自上世纪90年代至今,随着通货膨胀压力的减轻,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推进以及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市场。美联储实际已经放弃了对存款准备金的控制。 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资本流动性增加,利率和汇率对货币政策预期的敏感性越来越高,因而利率成为美联储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1994年7月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做出重大调整,放弃以货币供应量的增减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的做法,并以调控实际利率作为经济调控的主要手段。此举标志着,美联储将主要通过提高或降低实际利率来影响个人和企业对商品和服务的需求,并最终影响到支出、就业和通货膨胀。 (2)美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特殊性。 美国货币政策对经济的调控主要是通过货币政策对实际利率产生影响,进而改变企业和个人对商品和服务的需求,最终影响支出、就业和通货膨胀。 但由于美元国际储备货币的特殊地位,美国货币政策不论是传导途径还是时滞效应都有其特殊性,不能以开放经济条件下的小国货币政策效果来分析美国的货币政策。首先,由于美元的强势地位,在国际货币市场上对于美元的需求存在刚性。就小经济体而言,过量的货币发行一定会引起商品和资产价格的上涨,也就是通货膨胀。但是,过量发行的美元却能被其它国家吸收,成为外国 储备,而不会迅速引发通胀。其次,外国的通货膨胀能够通过贸易和投资等途径向美国传递。当外国商品价格较为低廉时,美国能以美元支付,从外国购买低价的商品和劳务。一旦外国商品和资产价格上涨,尤其是以美元计价的原油、矿石和粮食等大宗商品价格的上涨,通胀将由外国向美国自身传递。 由此可以总结出美国货币政策一条特殊的传导途径:过量的美元发行导致对外国商品和劳务需求的增长,进而引发外国商品、劳务以及以美元计价资产价格的上涨,外国的通胀通过贸易和投资途径传递回美国引起美国自身的通货膨胀。因而。美国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同于其它国家,其传导时滞也更长。 以2000年至2006年美国核心CPI和总体CPI的比较为例。2002年尽管核心CPI为2.6%,但由于原油价格的下降,其CPI只有1.6%。在随后的几年中,尽管美联储一直在执行宽松的货币政策,不断下词联邦基金利率和贴现率,美国的核心CPI却保持了相对稳定,与此同时,其总体CPI却在原油价格的推动下不断走高(表1)。 2 美国2000年至2006年货币政策的失误 2.1 美联储的降息未能有效拉动和正确引导私人投资 美国的经济增长属于消费拉动型,虽然私人投资在美国GDP中只占大约20%的比重,但是投资对于国家资本的积累、技术水平以及生产率的提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事实证明,单纯依靠消费,甚至是借贷消费的经济增长方式是不可能长期维持下去的。从美国新任总统奥巴马的施政纲领来看,美国在今后一段时期将对基础设施、教育及新能源的发展进行大规模的投资。因此,有必要对美国2000年以来货币政策对于美国国内私人投资的影响进行分析。 新经济泡沫的破灭及2001年的9·11事件使得市场信心受到打击,私人投资出现了较大的下滑。2001年美国私人投资净额下降了27.6%,美国经济面临加速衰退的危险。为了防止经济出现衰退,美联储放弃了联邦基金利率3—6%的长期浮动区间,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将联邦基金利率由3%下调至1%,并从2003年6月起,将1%的利率维持了一年的时间。美联储以罕见的力度放松银根对于缺乏信心的市场起到了很好的刺激作用。如下表所示,美国的CEO信心指数随着利率的不断下调而提高。2003年一季度以后的CEO信心指数一直维持在50以上的景气区间,明显高于2003年之前的水平(表2)。 美联储的连续降息政策显著提高了市场的信心,伴随着市场信心的恢复,私人投资下滑的趋势得到了遏制,并且在联储维持1%低利率的一年中,美国的私人投资净额增长了25%。到2006年,美国国内私人投资净额即超过了2000年的水平。单纯从总量上看,联储的降息政策的确收到很好的效果;然而从私人投资的构成上看,尽管2000年到2006年美国私人投资出现了波动,但私人投资净额中住房类投资则保持了不断上升的势头,即使是在2001年私人投资出现了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住房类投资净额仍然保持了3.88%的增长。与之相对应的是美国企业对于非住房类投资支出的大幅度下滑。尤其是对新设备和软件的投资,一直没有回到2000年的水平。软件和设备的投资能够反映企业对于增加设备和扩大生产的信心。然而软件和设备投资却持续低下(表3)。 从2000年到2006年私人投资的变动可以看出,尽管美联储的货币政策提升了市场信心,扭转了私人投资不断下滑的趋势,但是,美国企业对实体经济前景预期依旧悲观,并不愿意扩大投资与生产。相反,大量的投资进入房地产行业。一方面,本应用于技术创新和生产率提高的资源被大量浪费在地产投资上;另一方面,过度的地产投资也成为此次危机的爆发的原因之一。 2.2 美联储的降息政策未能阻止美国私人商品生产部门的萎缩 制造业在20世纪50年代曾是美国经济中最为重要的产业。然而。半个世纪以来,制造业占美国经济的比重在不断下降。如表4示,从1990年至2005年,尽 管美国制造业所创造的实际GDP保持增长。但增长速度远低于GDP总量的增长。同时,其制造业在名义GDP中所占比重不断下降。这一趋势在2000年至2005年表现得更加明显,制造业的年均增长率仅为0.58%,占GDP的比重进一步下降到12%。更为严重的是,不仅是制造业,整个私人商品生产部门占GDP的比重相比1990年至2000年都在加速萎缩。 由此可以看出,美联储的降息政策未能刺激美国国内私人商品生产部门和制造业企业扩大其产出。其原因首先在于美国制造业比较优势的丧失。过高的劳动力成本,使得制造业不得不进行全球化产业调整,将处于低端的生产部门转移到国外,仅仅在国内保留制造业的高端部分。因而美国市场上最终产品中很大一部分需要在国外生产,然后通过贸易途径进入美国。由此带来的后果是,尽管货币政策相当宽松,企业对扩大美国国内生产依然持谨慎态度。大量的美元通过贸易途径成为外国储备。其次是美国技术创新的停滞。近十年来,美国未能在高技术领域找到新的突破点,如新能源和环保技术方面。与此同时,在传统高技术领域,其它国家的科技水平在逐渐接近美国,美国制造业企业的竞争力有所下降。国际竞争的压力也使得美国制造业企业对于新的投资和产出的扩大信心不足。 2.3 美联储放松了对货币存量的关注,从而忽略了投机资本对美国的潜在影响 私人商品生产部门和制造业的萎缩使得美国不得不依靠巨额的贸易逆差维持国内消费和经济增长。由于美元占据着储备货币的重要地位,美国可以依靠过量发行货币维持其贸易逆差。过量发行的美元会引起各个层次货币存量的变化。 美联储度量对狭义货币M1的定义为,流通现钞、活期存款(无利息的支票账户存款)以及旅行支票。美联储的M8货币总量是在M1的基础上再加上包括货币市场存款账户、货币市场共同基金(非机构)及其他流动性较强的资产,如小额定期存款(10万美元以下)、储蓄存款、隔夜回购协议和隔夜欧洲美元存款等。美联储的M3货币总量是在M8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些流动性不强的资产,如大额定期存款(10万美元或以上)、货币市场共同基金(机构)、中长期回购协议及中长期欧洲美元存款等。与M1相比,M2和M3补充了金融机构的美元资产以及外国所持有的美元资产,是对境内外美元及一切美元近似物存量较为全面的统计指标。由于美国制造业的萎缩,这些美元资产的特殊背景决定其主要投资方向不可能为回收期长,风险高的实体经济部门,而是投机性较高的虚拟经济部门。因而需要对其投机行为进行监控。 然而1994年美联储调整其货币政策的调控目标,不再盯住货币供应量。从2006年3月开始,美联储更是宣布停止公布M3数据,完全放弃了对M3的关注。这一政策调整意味着美联储放松了对金融机构及外国在美国大额存款的监管。尽管美联储不再提供2006年3月后的M3数据,我们仍可以从之前的数据中(表5)发现,2000年至2005年底,美国广义货币M2和M3在迅速增长,1999年12月至2005年12月,M1的增长幅度为21.8%,而同期M2和M3的增长幅度分别为43.8%(年均6.2%)和57.2%(年均7.8%)。另有学者综合各方面的数据计算并得出结论,2006年以后的M3年平均增长率在9%以上,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广义货币M2和M3的高速增长,说明金融机构以及外国的美元存款大幅增加。由于无法从美国国内制造业投资中获得满意的收益,这些美元资产毫无疑问的进入了收益率相对较高的金融服务业和当时正在高涨的房地产行业。为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埋下了伏笔。 3 结论 3.1 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必须配合相应的财政政策 单纯的货币政策仅仅能影响企业获得货币资本的成本和难度,而企业的成本以及收益不仅仅取决于获得货币资本的成本,还包括劳动力成本、原材料及设备成本等各方面因素。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还有更多的因素需要考虑。因而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必须配合相应的财政政策。 尽管布什政府在这一时期出台了多项经济振兴政策,但是其主要目标是减税和刺激消费,并没有对实体经济和私人商品生产部门做出长期 的和有力的减税。导致实体企业对于投资和扩大生产保持相当谨慎的态度,国内实体经济不断萎缩。与此同时,对房产的购买和继承做出了相当大的税费减免,进一步吹大了房地产行业的泡沫。使得美国货币政策的效果适得其反。 3.2 对于国际储备货币而言,其货币政策有着特殊的传导机制 由于美元的特殊地位,美国货币政策的制定不能单纯盯住国内的通货膨胀。如前文所述,在美联储宽松的货币政策和货币存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美国的核心通货膨胀率仍然维持在较低的水平。然而在国际市场上,以美元定价的资产和大宗商品价格则在不断攀升,随后通过贸易和投资途径影响到美国自身,最终导致了美国资产的泡沫和危机的爆发。单纯盯住短期国内通货膨胀率会对货币政策的方向产生误导。 美元特殊的地位为美国带来特殊的权利。同时,美国也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义务。其货币政策的考虑范围不仅仅包括本国经济,还应该考虑到所有以美元结算外国经济部门。美国货币政策会影响到全球资产价格和资源配置,并最终影响到美国。

金融政策论文篇(11)

关键词:后金融危机时代;出口贸易政策

一、引言

2007年3月13日,作为美国第二大次级抵押贷款机构的新世纪金融公司因濒临破产而被纽约证券交易所停牌,这标志着美国次贷危机正式爆发了。受宽松的货币政策和复杂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推波助澜,次贷危机迅速发展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我国的对外贸易亦深受影响,2008年出口额为14285亿美元,增长17.2%,但比2007年增速的25.7%要放缓很多,全年的顺差为2955亿美元,增长13.5%,相比2007年的47.7%下降很多。2009年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为217817亿元,同比增长7.7%,比上半年加快0.6个百分点。这证明我国也正逐渐进入后金融危机时代。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的背景下,出口政策不能停留在应对金融危机开始时期的短期策略,应该集中在中长期的调整上,应从税收政策、汇率政策以及信贷政策方面做努力。

二、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外贸出口面临的挑战

第一,国际市场需求持续萎缩影响我国出口贸易。我国自21世纪以来,对外贸易依存度便一直居高不下,年均38%以上,2008年更高达63%。对外贸易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力,同时,金融危机对我国外贸的负面影响也是尤为突出的。2009年前三季度,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为15578.2亿美元。欧盟作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市场,双边贸易额为2600.5亿美元,占同期我国进出口总额的16.7%;同期美国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中美双边贸易额为2118.8亿美元,占同期我国进出口总额的13.6%;进入后金融危机时代后,各大经济体的经济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的恢复期,而对国际市场的需求也将持续萎缩。

第二,人民币的持续升值压力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在全球金融危机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全球主要经济体纷纷采取降低利率以稳定金融系统和刺激经济。目前,欧盟、美国、英国和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经济体的利率都接近于零。同时,宽松的货币政策也成为这些国家抑制金融危机的办法。国际市场上的出口贸易主要以美元为结算货币,美联储不断降低利率的政策,使人民币与美元的息差会吸引大量美元资本注入我国市场,这将进一步导致美元的泛滥,从而进一步推动美元资本向我国市场的持续流入,导致我国人民币币值更快的升值,仅2009年2月份人民币有效汇率的上升幅度就超过6%,这将大大削弱我国出口产品的相对竞争力。

第三,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的出口贸易的影响。自由贸易一直是全球经济发展的主要基调,但每当国际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各国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发展,贸易保护主义便会抬头,值此后金融危机时期也不例外。如2009年11月24日,美国商务部做出终裁,以我国油井管产品存在补贴为由宣称对相关产品实施10.36%-15.78%的反补贴关税,该案涉及金额高达27亿美元,是迄今为止美国对我国贸易制裁的最大一起案件,这表明后金融危机时代的贸易保护主义将更为严重,并将发展为全球性的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的外贸出口将形成全面性的制约。

三、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出口贸易政策

第一,税收政策。我国应当有选择性的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并分析该出口退税和其他有关政策调整的效果,进行适当评估和微调。同时,我国的海关机关应积极推行“提前申报”、“属地申报,口岸验收”等快捷通关措施,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降低企业通关成本。近期出口退税率的不断上调从短期来看是必要的,也刺激部分产品的出口增长,特别是针对2007年和2008年上半年部分产品的退税率过度下调所采取的纠偏措施更是理所当然的。但要把出口退税作为从整体上挽救外贸出口下降趋势的基本政策手段,甚至是唯一手段,从而全面或大面积大幅度提高出口退税率,对所有出口商品或大多数商品实行普遍优惠政策是不可取的。

第二,信贷政策。贸易融资是最现实和最迫切的问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冯国经先生说,国外进口商对我国出口商品采购量的下降,其重要原因不是该国居民的购买力,而是进口商难以从金融机构得到流动资金贷款来购货,因为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普遍遇到了流动性困难。根据WTO的报告,2008年年底全球贸易融资缺口为250亿美元。因此,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综合优势,运用出口卖方信贷、出口买方信贷、外汇担保等多种政策性金融手段支持企业出口。积极配合实施科技兴国战略,重点支持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

第三,汇率政策。在新形势下为了保证外贸稳定增长,我们不妨将思路放在人民币汇率上。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货币体系将会持续性地动荡,汇率风险将会进一步加大,这对我国外贸出口而言将是更为严峻的考验。我国可以通过政策来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深化国际金融创新,发展符合当前出口贸易需要的避险工具与解决方案,以减轻汇率风险对我国外贸出口的负面影响。这对于推动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经贸关系发展,规避汇率风险,改善贸易条件,保持对外贸出口稳定增长,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