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方式大全11篇

时间:2023-08-02 16: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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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方式

篇(1)

一、做好合同分析

企业合同条文多如牛毛,不仅合同条文杂乱而缺乏体系,就连合同文件也常常杂乱无章,所以很多管理人员都不愿意认真阅读企业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文是合同管理的第一步,如何有系统有效率的阅读企业合同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能够确保合同分析的有效性。本文仅就如何分析合同内容,简单介绍几个步骤如下。

1.区分出程序合同与实体合同。所谓程序合同是指当合同发生争议时,合同中约定有关如何处理争议的相关约定,例如合意管辖、仲裁条款、证据合同、争点合同、仲裁前置程序、合意鉴定机关等,这些约定发生程序法上的效力,故称为程序合同(陈勇强,张永波,2000)。而实体合同是指发生实体法上效力的约定。区分程序合同及实体合同的目的在于所适用的法律与法理皆不相同,故分析合同内容时应区分清楚。

2.从实体合同中区分出主合同与从合同。从实体合同中还可区分出主合同及从合同,所谓从合同是指从属于主合同或是担保主合同债务的合同,如果主合同关系不存在,从合同关系也一同消灭。有关从合同的约定有押标金、差额保证金、预付还款保证、履约保证、保留款保证、保固保证、人保、法定抵押权、权利质权等约定。常有人将从合同约定与违约金约定混为一谈,应予注意(胡季英,关柯,李忠富,2004)。

3.从主合同中区分出合同责任及侵权行为责任。从主合同关系还可以区分出合同责任及侵权行为责任,所谓侵权行为责任是指有关劳安、工安、邻损等责任的约定。而合同责任则指工期、货款、合同变更、品管等有关企业制造与付款的相关约定。

4.从主合同中分析有几种合同要素及彼此间的关系。企业主合同是承揽合同、买卖合同与雇佣合同的混合或并立的合同,故在阅读企业合同时应清楚区分合同要素,并了解合同要素间的关系及合同发生漏洞时法律适用的问题。

二、合同管理的综合化创新

1.确定应办事项。企业合同的内容、厚度、重量可说是十分复杂。企业合同虽然又厚又重,但是其中图说及合同规范就占了绝大部分,谈到合同当事人间权力义务关系的条文并不多,而且很多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再加上企业合同承揽人独立性原则的性质,必须于承揽人依约排定工项间的逻辑关系及进度后,才能确定定作人的应办事项,所以企业合同充满漏洞是可以预见的。当定作人及承揽人签订企业合同,并由承揽人依约排定施工计划后,双方应进一步协商具体的应办事项以补充合同的漏洞,其中包括具体的事项、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条件、由谁履行等内容。确定双方当事人的应办事项后,应制作成合同网图,将双方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网图的方式展示出来,以便于管理。

2.合同变更。有关于合同变更的合同管理有两点是要特别说明的。首先是合同变更需要符合四种原因之一:单方变更、合意变更、裁判变更及法律变更等。尤其是单方变更及合意变更,企业必须仔细分辨定作人有关合同变更的表示是“合同变更的要约”或是“合同变更的意定形成权”( 徐金梁,陈玉珍,2007)。其次是合同变更成立后,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改变,变更后的法律关系应表现在网图上,并再度确定变更后合同双方当事人间的应办事项。

3.保全合同权利。所谓合同权利的保全是指,为满足法律规定权利行使前应完足的要件所采取的行动,例如:违约的催告、指示不当的告知、即时检查义务、抗辩权的行使等。另外,需要落实采证工作。国际上某位知名索赔专家在被问及索赔成功的三大法宝时,曾幽默地回答:第一是记录,第二纪录,第三是记录。采证工作说穿了只有两个重点:第一是抓违约、第二是提损失;所谓抓违约就是紧盯业主是否违约,就像是警察躲在暗处抓交通违规一样,一遇业主违约想办法纪录下来,只要各企业人员捉到业主违约,应计点奖励,记录不是漫无目的的纪录,是有重点的在记录,企业人员必须了解熟悉业主的应办事项有哪些,并且时时注意业主是否依约履行;所谓提损失就是要证明自己因为业主违约而受有多少损失,提损失是个很不容易做而且辛苦的事情,必须将损失的证明有系统并且简而易懂的呈现出来。

4.分包管理。分包管理是总包管理的延续,基本上应符合“Flow Down”、“Pay When Paid”与“Back To Back”三项原则,企业建管理的角度来看“Pay When Paid”与“Back To Back”同为“Flow Down”的派生原则,其意义在于总包管理与分包管理彼此间作业流程具有一惯性(即Flow Down原则);简单的说就是业主要求做什么,企业就通过合同要求分包厂商做什么(即Back To Back原则);业主何时付钱,企业就通过合同何时付分包厂商钱(即Pay When Paid原则);所以分包管理的唯一原则就是总包合同风险完全移转至分包合同,其中包括发包时工料要分开、企业分包之管制、以进度为中心安排精致的履约保证制度等(陈通,任明,宫立新,2007)。

总的来说,企业创收有三大支柱:一是索赔、二是企业变更、三是调价公式。这三大支柱的实质就是合同价格外的收入,做好合同管理是确保这三大支柱得以实现的基础,本文试图从宏观的角度讨论企业该如何全面的做好合同管理,希望有助于企业摆脱传统错误观念,唤起企业的求偿意识。

参考文献:

[1]陈勇强,张永波.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组织模式的探讨[J].中国港湾建设,2000年第3期

篇(2)

现阶段我国房屋建筑工程总体建设步伐比较稳定,总体布局较为清晰,这为我国社会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建筑行业是法律纠纷多发行业之一,其特点是涉案主体多、涉案标的额大、涉案客观因素复杂等。作为建筑主体的施工企业必须掌握施工合同管理要点,做好风险防控,避免纠纷,减缓企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在本文中,我将站在施工企业的角度,根据现阶段部分施工企业管理状态,剖析施工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存在的四个主要问题,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法。

一、存在的问题

1.施工企业的风险控制构架体系不健全,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现阶段我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及风险控制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施工企业风险控制构架体系不健全和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企业的管理工作起决定性作用是:有健全的管理体系和优秀的管理团队。合同管理缺陷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为谋求生存和发展施工企业对明知有风险又不得不冒险,在承接任务签订合同中向业主方承诺自愿承担风险,包括让利、垫资、担保、处罚等,施工过程履约管理脱节现象严重,缺少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其次是管理人员综合管控能力低且缺乏责任心,施工企业基本都是建筑专业人才法律意识淡薄,在工作中不能准确识别风险掌握合同管理要点,从而使风险控制措施和合同履约管理产生误差;最后是管理团队执行力弱,风险防范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施工风险连环发生,进而导致项目利润下降甚至亏损。例如房地产项目,具备土地证并办理合法施工许可证后开工比较稳妥,但频频出现有些施工企业项目合同刚签订,就着急进场开工,有些施工合同未签订为占住一席之位即先派遣施工队伍进场垫资开工,由于项目开发手续不完备导致资金链断裂,施工款被无限期拖欠追悔莫及。2.施工企业的风险控制与合同管理两项工作缺乏交流沟通。现阶段我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及风险控制第二个问题,就是两者管理上缺乏协调与沟通。工作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比如合同签订有效性、项目内部承包、项目公章、管理人员对外签字风险、物资采购、工期、质量、安全、变更索赔、中途停工复工、解除合同退场、竣工验收移交、结算、优先受偿权风险认知、质量保修、财务管理、履约担保、保险、如何应对项目法律纠纷、造价鉴定、行政处罚、阻工、威胁恐吓与敲诈等问题,都属于工程风险控制和施工合同管理两个方面相互制约和促进的管理范畴。工程风险控制是保证项目安全开展的重要前提,而施工合同管理是保证项目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两者的执行部门不同,平行管理,缺乏信息交流沟通,导致交叉点疏漏管控。施工企业在按合同履约追赶工程进度质量时,往往又忽略了项目成本控制商务风险。特别是边设计边施工的EPC项目,合同对项目设计概算审批、施工图预算审批属于风险管控重点,但施工企业往往盲目追求产值,合同约定价格确认手续没履行导致项目结算举步维艰后悔莫及。3.施工企业的风险控制和施工合同管理缺乏主动适应市场能力。现阶段我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及风险控制第三个问题,就是两者管理上缺乏主动适应市场能力。全面实施营改增,是国家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企业发展转型的一项重大税制改革,对建筑业影响深远,不仅对行业整个产业链、上下游都产生重大影响,而且也彻底改变了每个企业过去已经习惯的经营管理、组织构架以及合同、分包、采购、资金、成本管理等工作流程,倒逼企业必须进行管理变革,具有挑战也有机遇。2016年5月1日建筑业营改增正式实施。“营改增”成为了研讨议论的热点,但我们很多施工企业在新老项目的管理上仍然依赖政策的模糊界限,没有研制如何进行调整优化,适应“新常态”,而是都往旧项目上套政策,或一味的想方设法把项目变为简易计征以此来权衡所谓的减税,缺少管理模式变革提升。项目的税务风险来了,频频出现财务管理的疑难杂症不得不放缓建设步伐。4.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风险控制和施工合同管理缺乏先进性。现阶段我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及风险控制第四个问题,就是缺乏先进性。在科学技术日益发展的今天,涌现越来越多先进科学技术,这些为社会生产力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然而,我国很大一部分施工企业缺乏先进的技术支撑,缺少先进技术管控设备,缺少先进技术人才。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其他合同范本,但当我们面临开放市场,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时,这些范本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很多合同条款使用和项目风险的来临都是因为缺乏管理先进性导致企业措手不及,惨遭重大损失,被市场淘汰。“一带一路”顺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潮流,秉持开放的区域合作精神,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但是项目建设标准衔接差异,政治环境、融资途径保障、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等,由于缺乏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先进性,很多施工企业仍然处于观望不敢轻易“走出去”。PPP项目模式推进过程中的众说纷纭,许多施工企业蠢蠢欲动,但是由于缺乏对政策的理解和PPP模式的研究,缺乏对合同风险管控新风险点的预测能力,除中央企业外,其他施工企业尚未在PPP项目推进中占据市场份额。

二、解决上述存在问题的方法

1.建立制度,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在此提出合同管理第一个要点:人。管理就是通过控制、计划、决策、组织、协调、领导将一些份数的个体组合起来,以期发挥比个体功能之和更大的功能。要想把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并稳固,关键是人,管理的推行需要人的智慧与行为的控制。有人,才有健全的管理体系和优秀的管理团队,风险才能被识别、转移、化解。鉴于目前绝大部分施工企业的管理还是粗放型,要扭转现存管理局面,实行人的精细化专业管理将成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必备武器。制度建立固然重要,但是要有人,且人在制度的笼子中监督执行,同时也在制度的边缘鼓励创新。我们经常要求项目管理团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定期组织学习,学习项目管理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施工企业需要鼓励全员参与项目合同管理风险控制,风险发生前、中、后团队研讨决策并相互监督执行,建立清晰、切合实际、操作可行有效的构架体系,而不能仅限于汇报推委责任。现阶段在具体项目上基本没有或极少有相关法律专业人员,在此一方面倡导施工企业实行项目法律顾问制度,引进专业咨询团队;另一方面倡导企业落实责任制,制定多跑道多层次的激励机制,寻求激励手段和效果的一致性。2.提质增效,加强工作的沟通协作。在此提出合同管理第二个要点:沟通协作。沟通能力包含着表达能力、争辩能力、倾听能力和设计能力。施工企业内部除了必要的企业资源保密措施外,很多合同管理方式方法及施工风险控制措施有共性,经验的分享,相互交流借鉴监督执行非常重要,同一个风险控制节点产生的预警、应对预警采取的防范措施、措施落实整改监督执行、风险控制成效等环节,都可以通过沟通来传承。经营、生产、财务、清欠结算、法务、信息等风险控制管理部门之间建立了互通平台,分享各自掌握项目合同管理信息,让更多参与合同管理的人才共同建立维护沟通的桥梁探讨风险控制措施。沟通能力提升了,如何做到协作?市场上有关项目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的软件非常多,企业需要投入研发经费,开发符合自己管理需求的精品软件很重要!长期以来,粗放型建造方式为主,劳动和能耗的双重密集使建筑领域发展越来越不可持续。基于BIM技术的新型建筑工业化精益协同发展,以信息化带动的工业化,对技术和管理要求更高,着重强调项目整体成套的集成生产技术,以实现建筑产品全寿命周期价值最大化的可持续发展生产方式,是工业化与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处理等技术的深度融合,有助于建筑业绿色化的转型升级。我们的合同管理迫切需要适应新的格局,需要BIM技术建立宏观协同管理模型,微观层面又为各阶段具体风险防控工作带来协同管理技术手段,实现全过程、全方位高度整合协作实时调控防范风险措施。3.主动适应市场,补短板。在此提出合同管理第三个要点:适应。营改增后施工企业面临税务风险管理的高要求,面临市场行情的变革。传统的合同管理税务风险控制方式已经逐步不合时宜,许多不规范的发票管理混乱现象不再得以存续,我们需要适应市场需求,调结构转方式,协同管理补齐短板。很多施工企业内部出台了预防税务风险的管理手册,制定了项目内部发票管理的流程,同时为保障项目发票抵扣认证的合法合规,施工企业内部对外招标一批合格分包商、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公司、劳务队伍等,建立了企业的内部使用“仓库”并严格进行入库筛选,签订的各类管理项目管理合同进行了格式化、标准化,这是规避合同管理风险主动适应市场的体现。4.保持管理先进性,高瞻远瞩开拓创新。在此提出合同管理第四个要点:先进性。施工企业员工幸福感来源于良好工作环境和匹配的工作效益。施工企业不仅要立足于国内,也要放眼国外,积极开展中外标准对比研究,不断推出新标准规范,缩小中国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的技术差距,越来越多参与开展工程技术标准双边合作。传统的合同管理理念会随着建筑业电子招标评标,互联网+信息化管理,远程视频监控,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装配式建筑及PPP项目落地推广而不断更新,施工企业管理产生的合同管理风险点必将逐渐增多,这些已成为我们风险管控和合同管理中的关键控制环节。管理的先进性可以体现在方方面面,施工企业需要高瞻远瞩开拓创新,才能适应市场的同时,控制好合同管理各个风险点。不断优化现代管理理念,不断学习和应用先进的管理思想和信念,将民主科学的管理方式融入其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三、结语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施工企业需要稳健经营,强化管理增效益,整合资源,主动作为,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在全面发展促和谐上抓落实见成效,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对现阶段我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四个问题进行了分析阐述,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建议,提出四个合同管理要点希望可以成为施工企业管理的思想启示,扬长避短激发新的合同管理抗风险斗志,为有效推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防范项目风险起到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业营改增实施指南—组织优化与经营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609:6.

篇(3)

一、引言

就目前来看,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发展中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近年来,由于合同管理方面的疏漏导致纠纷并引发严重后果的事情层出不穷。我国企业已经越来越认识到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已由原来单纯追求利润逐渐转换为在风险权衡的基础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众多企业意识到,合同法律管理不仅仅代表法律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是关乎企业发展的经济问题,在整个合同管理中,需要由以往的事后审核向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转变。

二、合同订立阶段的法律风险

合同订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企业通常将合同订立、合同履行至合同终结视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在合同订立阶段,需要合同双方相互履行权利义务以及条款合约,最终目的是能够使合同顺利履行。当今企业一般都具有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整个体系存在的目的是最大限度降低交易风险。笔者认为,在整个环节的风险防范中,最根本也是最直接的就是合同订立阶段的风险防范。

(一)合同主体资信调查的法律风险

合同订立之前,需要对合同主体资质进行审查,这样能够有效预防风险的发生。在企业运营的过程中,合同双方责任重大,合同相对方是否能够正常运行直接影响到本企业的生产运营和成本收益。这就需要在签订合同之前首先认真核查供应商的主体资格,尽可能了解到对方的真实信息,必要时甚至需要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在多方权衡之后才能够签订合同。需要采取的防控建议是:第一,严格进行供应商资格预审,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确保对象的主体资格适合,查询对方的行政许可,重点审查对方企业法人代表以及主管单位的授权氛围。第二,需要对供货资质进行动态维护和更新。签约前,企业的相关部门不能简单相信对方企业所提供的信息,而需要对对方企业的资质进行复核,保证信息的真实性。第三、在进行行政许可等特殊资质的,需要供应商出具相对应的资质证书,并需要核实其证照的真实有效。

(二)合同约定条款的法律风险

合同约定条款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最终实现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在合同条款中应该具有明确的信息指示,如果在合同条款约定上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双方的交易,甚至造成损失。需要采取的防控建议是:第一需要在订立合同条款的过程中,严格明确标的名称,使用规范的全称,避免出现歧义。第二要根据质量条款明确物资质量验收标准,在验收的过程中严格根据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第三是物资的单价和总价表明,避免在合同款项以及结算时出现风险。第四是明确合同履行期限,避免发生合同延迟履行的法律风险。第五是明确确定履行地点和方式,避免单方违约现象。第六在订立合同时,需要明确不可抗力范围,企业双方都有义务通知对方做好防范措施,避免风险的发生。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法律风险

(一)交付的法律风险

在这个阶段中,客户很容易恶意不提货,使得企业无法在规定的时间交货,履约损失。根据交货方式的不同,在交付中经营遇到的风险分别是自提风险、代办托运风险、送货风险等。面对这些风险,我们可采取的防控措施是,当客户恶意不提货导致我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交货的,可以采取提存措施保证我方的权益。另外,在交货的过程中,我方交货人员应仔细核查对方提货人员是否有相应授权,还要注意注意符合合同规定,提货人员出示的提货权限与合同权限保持一致。先付款后提货的,我方需要对款项进行查明,确定款项到账之后才能进行发货。代办托运或送货的,我方都需要在运货之前检查运输工具是否合格以保证货物的安全。当客户领取货物之后,需要在合同或合同规定的其他凭证上签字证明。

(二)结算风险

第一,在这个阶段,一些供应商要求企业进行先款后贷,但是容易出现我方付款后供应商不提供货物的情况,这就需要在合同上明文规定,约定供应商发货时间,一旦延迟发货,需要承担相对应的违约责任。第二,企业内部沟通不及时,在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发货时,企业已经付款从而受到损失,这需要企业各个部门加强沟通,在办理对外结算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第三,选择预付款以及分期付款的合同,在付款比例以及时间上控制不当,会给企业带来风险,这就要求相关部门明确付款比例,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每期款项付款的条件。

(三)货物验收、入库风险

第一,物资采购部门在进行检验的过程中,没有严格的按照合同标注的规格进行检验,在检验物资质量时没有运用专用设备进行质量检验,这些未认真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检查的物资,使得在今后出现问题时,供应商会依照这个借口逃避责任。这就需要企业对合同进行明确,明确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相关验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第二,企业验收人员没有进行验收就在货物验收单上签字、仓库人员没有进行校对就签字允许入库、在没有经过上级指令允许就擅自签收的,这些都容易对企业带来法律危险。需要企业双方在合同规定下,在验收的过程中,严格的按照合同上的标准进行验收,出现问题双方都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这样能够最大程度避免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问题的发生。第三是产品质量存在隐蔽性瑕疵的,这就需要验收人员和仓库人员得到质量部门的核查认定之后才能进行签字准许入库。

四、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思考

首先需要在合同风险防范意识方面进行有目的的培养,在企业中,尤其要建立对领导干部和关键部门核心人员的监督机制,对相关知识进行培训以及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最大程度的避免风险的发生。要求企业人员正确认识合同管理的功能,要重视合同的管理,不能忽视每一个环节,合同法律工作人员要兼顾每个环节,进行及时的维护管理,避免风险的发生。在企业中需要不断的对法律工作人员进行约束和激励,需要企业提高法律人员的地位,不断实行激励机制促进他们努力工作。其次,在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上,需要相关负责部门进行监督,在多个部门进行全权把关中,实现法律资源的优化整合,使得每一个部门都各司其职,保证合同管理有效进行。在合同制定、履行以及审核阶段,要求相关部门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每一个环节,避免企业风险的发生。

五、结束语

总之,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企业要结合经营实际不断的总结经验,借鉴先进的合同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企业合同的立体化管理。

作者:杨晟 单位: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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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2)06-017-02

项目管理承包(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简称PMC)是目前国际上流行的管理模式,即由业主聘请管理承包商作为业主代表,对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EPC承包商及设计、采购、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管理。在PMC模式下,业主仅需对一些关键问题进行决策,绝大部分的项目管理工作都由PMC承包商来进行。由于PMC承包商从初期就参与项目,因此可以对项目从全局的角度进行设计优化和技术经济比较,从而达到项目寿命期成本最低;在完成基础设计后,通过合适的方式招标,可以加快工程建设的工期,为业主创造最大程度的效益。

建设部在建市[2003]30号文《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明确,要积极推行工程项目管理承包模式,这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的必然要求。由于项目管理承包(PMC)在我国尚处起步阶段,实践过程中难免出现种种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一直都是大家讨论的热点。因此,本文在研究PMC模式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探讨在PMC模式下,业主如何有效地实施合同管理。

1 关于PMC模式的基本内容

1.1 PMC的概念辨析。根据《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文)中的规定:我国的PM/PMC的主体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其提供的产品为“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PM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一般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PMC则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除完成PM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可以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等工作。

同时《指导意见》还规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这就意味着PMC模式在我国只属于“型”的工程咨询,即PMC不承包工程,在施工中监督承包商对承包合同的履行。

这显然与国际上对于PMC的定义范围有所背离。国际上的PMC原意为项目管理承包(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其业务范围与PM模式相仿,但在工程合同链中的地位与PM模式截然不同。如果说PM模式的主旨是作为第三方的“服务”,那么在PMC模式中,其主旨就是作为工程主要参建主体的“承包”。PMC组织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再与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PMC合同是工程合同链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从事PMC组织不再是独立于业主与实际承包商之外的第三方责任人,而是需要保证业主提出各项指标得到完整实现的主要负责人。

国际上的PM与PMC相比较,PM的咨询管理应用更为灵活,根据业主的不同需要,PM可以从责任范围最小的“只对业主提供项目咨询服务,由业主自己管控整个工程”,到责任范围极大的“全程业主,对工程进行监督控制”。而PMC模式本身就是一种工程总承包,主要适用于业主希望将大部分费用风险和工期风险转移给承包商,并且业主只对工程进行较少控制的工程。

1.2 PMC的类型。按照国际惯例,同时结合国内PMC现状,我们可以将PMC模式分为三种类型:①代表业主管理项目,同时还承担部分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即EPC模式)工作,这种模式对PMC来说风险较高,但相应的利润、回报也较高;②作为业主管理力量的延伸,管理EPC承包商而不承担任何EPC工作,这是我国目前工程建设领域中常用的模式,也是本文重点介绍的部分,这种PMC模式相应的风险和回报都较上一类低;③作为业主的顾问,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未完工作及时向业主汇报。这种PMC模式风险最低,但回报也低。

1.3 PMC的工作阶段和内容。根据国际上普遍流行的项目阶段划分方式,可把PMC项目分前期阶段(即定义阶段,指详细设计开始之前的阶段)和实施阶段(又称EPC阶段,即设计/采购/施工阶段)。

前期阶段包含了详细设计开始前所有的工程活动,该阶段工作量虽仅占全部工程设计工作量的20~25%,但该阶段对整个项目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0~90%,因此该阶段对整个项目具有重大意义。在项目前期阶段,PMC主要负责以下工作:项目业主选案的优化;对项目风险进行优化管理,分散或减少项目风险;审查专利商提供的工艺文件,提出项目统一遵循的标准、规范,负责组织或完成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和总体设计;提出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投资估算;编制EPC招标文件,对EPC投标商进行资格预审,完成招标、评标等相关工作。

在项目实施阶段,由中标的总承包商负责执行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PMC在这个阶段,代表业主负责项目的管理协调和监理作用,直到项目竣工。主要负责以下工作: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工程验收、向业主移交项目全部资料等。

2 我国PMC模式下的合同关系

在我国目前工程建设领域中常用的PMC模式中,业主、项目管理承包商和施工承包商三方构成一定的合同关系。其中,业主与项目管理承包和施工承包商分别签订合同,而项目管理承包商与施工承包商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项目管理承包商只是代表业主来管理和监督施工承包商的工作。

通常,业主和管理承包商之间签订带有风险激励的合同,以使PMC与业主的利益一致,并共同承担风险。其中PMC承担以下风险: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投资控制目标、项目工期目标、现金流量目标。

业主与施工承包商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由施工承包商承担技术风险、经济风险、完工风险等。通过上述合同安排,业主由传统方式下承担项目建设期的全部风险,转为承担部分风险。

3 PMC模式下的合同形式选择

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模式有很多种,有固定价格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一般来说,业主在选择合同模式时,通常会考虑如下几个因素:工作内容、工作量及项目最终交付成果的确定与否、业主合同管理成本的大小、承包商与业主对风险分担的理解等。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作量和最终交付成果比较明确、实施风险较高的项目,在这种合同模式下,业主的合同管理交易费用最低,执行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固定单价合同则适用于工作量不确定、但执行风险较小的项目,相对而言,业主的合同管理成本较高;可调价格合同的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对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风险做了分摊,业主承担通货膨胀的风险,而承包商承担合同实施中实物工程量、成本和工期因素等的其他风险。可调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由于合同中列有调值条款,所以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项目较适于采用这种合同计价方式;而对于工作量不确定、最终交付成果不明确、实施风险较大的项目,则应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这种情况下,业主的合同管理交易费用较高,且必须自行承担实施过程的大部分风险。

PMC合同属于委托合同,评定PMC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好坏的标准不仅要考核是否节约了建设投资,而且要考察项目管理活动的成效。因此,PMC合同通常采用“成本+酬金”的计价方式。该类合同一般对于PMC工时等方面的成本花费采用实报实销的方式支付。另外,业主可在合同中定义一些里程碑,承包商每完成一个里程碑,将从业主那里得到一部分酬金作为其利润。另外,为鼓励PMC承包商工作的创新性并鼓励其费用节约,一般在与PMC签订的合同中均有奖励和罚款条款。对于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如提前完成工程或有重大的投资节约并且在项目投产试车考核合格后将得到相应比例的奖励,反之将要对其进行罚款。该类合同有益于在PMC与业主之间形成真正的双赢关系。PMC将有机会根据其在项目费用、进度、装置性能及实用性等方面做出杰出表现而赢得酬金和奖励。

4 业主应加强对PMC合同实施管理

由于PMC合同是成本加酬金合同,很多费用采取实报实销的形式,因此业主应加强对PMC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管理,控制人工时、差旅等费用的合理发生,进而控制项目的总体费用,是业主进行PMC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4.1 择优选择PMC承包商。业主成功选择综合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信誉好、业绩多的、有丰富项目管理经验的优质PMC承包商,这是业主后面顺利实施PMC合同管理的前提条件。因此,业主应充分调动国内外市场资源,鼓励竞争,对PMC承包商评估时可采用技术上可行、评估价格最低的方式,这样可以确保选择到技术可靠、费用最省的承包商,为业主节省项目建设投资;最后,合同谈判的重点应集中在PMC承包商提出的合同偏离,通过严格而周密的合同条款来规避风险;合同签订阶段,业主可以要求要求PMC承包商提供履约保函或母公司担保,以转移业主的管理风险。

4.2 重视PMC合同管理界面。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业主必须在项目上设立专门的界面经理,负责有效妥善的处理业主、专利商、项目管理承包商、设计承包商、施工单位和其他第三方的界面关系。对于PMC合同,业主应在合同中合理界定好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的范围,如果界定不清、处理不当,就会对项目管理产生阻力,引起不同合同在工期、质量、技术上的矛盾和冲突。因此,业主必须重视合同界面管理。

4.3 重视对PMC合同价格的跟踪控制。PMC合同为成本加酬金合同,除对PMC承包商的实际费用(人工时、差旅、办公杂费)等实报实销外,再向承包商支付称为酬金的费用。

4.3.1 业主对PMC成本部分的控制。业主在PMC合同签订时,应将项目总人工时数和预估费用作为PMC人工时控制的总体目标,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实时予以修正更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PMC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先得到业主的批准,在实际派驻之前其工作内容、办公地点、人员级别、适用费率、估计工作起始时间等,业主与PMC承包商应事先达成一致。在派驻到项目组之后,由项目经理根据其实际工作小时数每月核算,进行动态控制,这样才能从源头上真正控制人工时的有效利用。在项目总体费用达到临界值时,业主有自由裁度权对人工时进行缩减。在这个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与各项目组紧密配合,从总体上把握并时时预警,使之不超过总人工时数及预估费用。

对于加班人工时和差旅费用,业主在合同谈判阶段,双方应对差旅政策、出差人工时计算、差旅补助等问题达成一致,以避免执行阶段双方的理解不一致;另一方面PMC承包商的加班和差旅应得到业主的事先批准。

对于办公杂费,业主应要求PMC提供联合办公室和必要的办公管理,费用由业主进行实报实销。这部分费用由于是杂费,包括办公室租金、网络接入、电话费用、办公用品等,经常不被人重视,但实际可占PMC合同总费用的5~6%。在对这部分费用进行管理时,业主应注意与PMC承包商在合同签订前商谈一致,做好界面划分,如哪些项目是实报实销,哪些项目已经含在人工时单价中,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执行过程中双方扯皮推诿的现象发生。

4.3.2 业主对PMC酬金部分的控制。酬金可以分为两种:①固定部分,与项目的实际投资多少不发生联系,只要工程按约定的里程碑进度完成,即可获得相应于该部分的酬金;②激励部分,是对项目完成过程及成果,除了投资控制目标以外,与PMC承包商管理能力相对应的酬金。待项目结束时,按合同约定的考核办法对各项目标值进行指标考核,只有达到预期目标部分的约定指标值,PMC承包商才可以获得该部分相应的风险酬金;若某项指标未达到约定考核值,则业主不支付相关指标的酬金。同时,也可以在合同中设置一个对承包商酬金奖励封顶的最高额。

4.3.3 项目结束阶段,业主应进行PMC执行评价。执行评价主要有两个目的:①从业主的角度对PMC承包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找出优势劣势;②进行经验教训的总结,为以后的PMC招标和合同管理积累经验。

5 结束语

近年来项目管理承包PMC这一先进的管理模式已被我国工程界越来越广泛地采用,也给我们的工程管理领域注入了一个新兴的行业,但从当前项目管理公司的运作情况来看尚无成熟经验。而笔者对于PMC合同管理的研究,尚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我们希望在工作实践中,合同双方既能坚持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又能在实践中灵活应用,从而最终实现业主与PMC承包商的“双赢”,这是合同双方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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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田爱民.项目管理承包PMC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J].合同管理,2009(1)

3 丁郡瑜.工程项目PMC难点及应对措施[J].工程项目管理,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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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建筑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且竞争性质相对恶劣,造成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中的获利较少,进而出现拖欠工程款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作,还会降低企业的信誉名声,进而使企业进入恶性循环,严重时甚至会造成企业破产。此外,企业缺少良好的项目管理工作,对签证资料管理等工作缺少重视,造成施工进度拖延、工程质量受损等问题,进而产生高额索赔的情况,造成工程亏损。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施工企业一定要注重管理工作,尤其是合同风险管理。要从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入手,明确各项法律风险,并针对风险内容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施工企业的正常收益,进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形态

(一)交底风险

在每个工程项目开工之前,项目双方都要先了解合同内容,然后进行工程交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与其他合同有所不同,该合同的参与人数较多,各个施工人员都将成为合同内容的履行主体,其会对施工的合约性造成直接影响,与企业利益有很大的关系。在进行交底时,要由多方人员进行参与,确保工程项目与合同要求相符。从实际施工角度出发,如果交底工作有所欠缺,那么就很有可能出现违规行为,进而造成合同内容不明确,施工人员无法正确履行合同义务,进而造成违约现象,最终导致工程纠纷、索赔等问题的出现。

(二)分包风险

建筑工程项目往往会涉及各个方面的专业知识,进而需要多方配合来完成整个项目。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承包人(发包人)会将项目进行分包,使其转移给第三人,进而项目主体就会不断的增多,风险也会随之增多。实际上,每个分包商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资信水平,其资信水平会直接影响施工质量,甚至有些工程无法按期完成。如果承包方同时还要担任分包方的职责,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测人,如果出现延期、质量低下等问题,要承担的违约责任较多。

(三)风险

在建筑工程项目实际开展的过程中,由于需要较多人的参与,为了简化工程管理,确保施工效率,大部分施工项目会采用经理责任制,由项目经理进行项目的管理工作。项目经理有权处决项目相关的各个事项,有些时候,项目经理的利益与施工企业发生重读,就会造成个人利益优先,企业利益受损的情况,进而产生法律风险。具体来说:项目经理没有得到企业授权,私自签订合同、结算协议等,这种行为会造成施工企业来承担法律后果,严重影响企业利益。

(四)进度、质量风险

在工程项目运作的过程中,施工阶段是最常出现法律风险的阶段,由于质量、进度等问题,合同的风险程度也会随之增加。施工阶段往往容易受到各个因素的影响。如施工人员的影响、业主的影响等等。这些问题都会导致工期的延误,如果采用总承包模式,那么出现工期延误的问题时,会以维护业主利益为主。一些合同条款会明确业主利益,在合同中对延期行为进行严格的要求,一旦出现工程延期,施工方将会承担巨大的后果,?乐厮鸷κ┕し降睦?益。

三、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签订前的风险防范

在双方进行项目合同签订之前,建筑施工企业要做好相关的法律风险分析,并根据风险内容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而避免各个风险所带来的巨大危害。承包人在签合同前要对招标文件、施工许可等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调查,确保合同内的有效性与发包人所具备的能力条件。此外,要对履行能力进行详细的调查,明确双方的履行能力,进而确定是否能够顺利开展合同内容,避免违规行为所造成的法律风险。以施工企业的角度来看,合同是法庭审理时必不可少的重要依据,其效力水平会直接影响到纠纷处理的结果。要对合同无效所产生的法律风险进行预防,可以采取以下几点措施:第一,审查资质。在签订合同时,要对承包方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和信誉进行调查,确保承包方的实施能力;第二,正确处理挂靠情况。如果出现该情况,那么承包方需要承担的风险较多,如行政处罚无效,其需要承担较大的法律责任;第三,明确招标范围。如果该工程项目在招标范围之外,则合同无效;第四,根据法律法规进行招标。依照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展开招标,确保合同效力有法律法规的支持,进而保障自身权益。

(二)签订中的风险防范

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施工企业要明确合同内容,对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的全面与规范。根据该业务的规律进行格式文本的制定,要考虑合同双方的各项权益和责任。合同中的要求和条例要明确的用文字阐述说明,不能存在模棱两可的词语,确保合同内容的直观性。施工企业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免不了要进行一些经济活动,进而出现派生合同,如采购合同等等。为了避免风险的发生,做好派生合同的风险管理也是必不可少的,要使用合同的范本进行合同的拟定,减少法律风险。派生合同的内容主要有专业分包、材料采购等等,要对内容进行详细划分,并根据合同要求进行落实,以此来防范法律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三)风险管理和索赔管理体系的建立

要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就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风险过程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信息手机,对企业内外的法律风险信息进行收集;风险评估,识别、分析和评价风险;风险把控策略的制定,选择恰当的管理工具;解决方案制定,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管理方式改进,采用有效的管理手法,加强自我评估,根据以往的经验和数据手册进行管理强化和改进。此外,也要加强项目风险管理,明确划分风险类型。通常可以分为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两种,根据不同风险类型,采取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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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Contracting out network energy management is a new trend that saves energy and money for the operator. It has also given rise to a new commercial contract model. Clients can optimize their investment by using advanced, highly efficient energy-monitoring equipment to determine the power consumption of base stations. This also helps improve overall energy efficiency at the site. Energy-saving companies aim to help operators recoup their investment, obtain profits, and re-invest the savings in rolling development. This new commercial model reduces project investment and technology risk, and faster lower power cost and operating cost, and improves users’ competitiveness.

Key words: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energy conservation; profitability model; energy-saving reconstruction

目前,中国的“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需要加快合同能源管理,并陆续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和补贴政策。三大运营商正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中国电信公布2012年“单位信息流量综合能耗”比2009年下降30%以上,中国移动在2012年12月底实现了单位业务量耗电下降20%的目标,中国联通也提出能源消费零增长的目标。

如图1所示,基站设备和空调是节能降耗的重点对象。我们需要为企业客户在各个环节实施节能改造,并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的“一条龙服务”,同时向客户提供能源审计、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指导、人员培训、节能量检测、改造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收回项目投资、获得利润,形成滚动发展。

节能服务公司(在一些国家简称ESCO公司,在中国简称EMC公司)的经营机制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ESCO公司的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相关部门同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开发和实施了“世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并在北京、辽宁、山东成立了示范性能源管理公司。

1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

特点和应用

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中,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是由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而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其资金由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质就是把“节能”当作投资,项目实施后节省的能源费用成为投资回报,投资方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从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并分享部分利润,合同期满后,节能设备及长期收益全部归企业所有。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管理模式[1-3]。

为进一步加强能源管理和运营商的节能减排工作,中兴通讯能源配套部首次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根据不同的设备及场景,为企业提供了最佳的解决方案。

1.1 主设备节能

当基站的话务量下降时,软件自动控制基站,并根据话务量变化动态关闭或开启部分没有负载的收发信号单元,从而达到节电目的。主要可以有两种方式来解决话务量下降的问题。

·载频关断。通过话务符合情况及对话务情况进行的相关预测,关闭多余的空闲载频以节约能源,或者打开已关闭的载频使该载频可以随时待命。

·时隙关断。当载频中业务时隙空闲,系统会自动关闭这些空闲业务时隙所占的功放,如果需要占用时隙则再打开,以达到节省功放功耗的效果。

1.2 开关电源节能

1.2.1 整流模块休眠技术

电源系统能根据当前状态下负载电流和电池电流,计算出系统最高效率工作时的整流模块开机数量,关闭其他整流模块,使工作的整流模块处于效率最高点,降低损耗,从而实现节能[4]。

1.2.2 呼吸式能量管理

工作与休眠的整流模块定期切换,可以避免少数整流模块处于长期工作状态而另一部分整流模块处于长期休眠状态的情况。

利用“先开先关”机制可以保证每个模块的工作时间;使用“先开后关”方式可以保证不间断供电。从整流模块的寿命出发,采取呼吸式功率能量管理方式让多余的整流模块轮流处于关机状态,即每隔一定时间开启一个整流模块然后关闭另一个整流模块,我们称这段时间间隔为呼吸周期。呼吸式能源管理的轮换方式如图2所示。

1.3 蓄电池地埋技术

蓄电池地埋技术是主要通过对蓄电池进行地埋处理,并利用土壤与空气的温度差异为其提供一个适宜的工作环境,从而使得蓄电池的使用寿命以及使用效率能够得到最大的利用[5]。

蓄电池地埋技术可以节省地面空间,有效防止偷盗,具体的蓄电池地埋技术方案如图3所示。

1.4 机房升温改造技术

将机房空调启动温度调高到35℃,把蓄电池放入恒温柜内,温度保持在25℃以下,利用智能通风系统,根据室内外温差,将机房外冷空气吸入机房,排风机可将室内设备产生的累计热量排出机房,从而达到降温效果,并且可以减少空调的能耗。该技术的节能效果为:机房空调启动温度提升到35℃,可使空调能耗降低40%~60%。蓄电池恒温柜测试效果数据如表1所示。

1.5新能源——纯太阳能方案

纯太阳能供电方案是利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换成电能,然后通过控制器对蓄电池充电,并直接给直流负载供电,如果有交流负载,还可以通过逆变器对交流负载供电。如遇到光照不足或者连续阴雨天,则由后备蓄电池放电为负载供电。由于纯太阳能供电方案中没有后备电源,为保障供电可靠性,蓄电池容量和太阳能组件容量要适当地进行配置,若配置容量不足则可能会影响供电的可靠性。

1.6 空调的精细化管理

在站点运行过程中,旧空调在使用一段时间后会出现换热效果下降、用电量增加的问题。其原因是由于压缩机内部油耐磨性不足,在换热器管路内壁形成不同厚度的油膜,降低了换热器的导热效率,导致出风口温度下降,用电量增加。可以采用向空调内添加节能添加剂(PROA)的方式,使压缩机形成一种永久的保护膜,以减少压缩机的用电时间,降低空调磨损,延长使用寿命,该技术节电率可以达到10%~20%。

同时,需要根据季节气候变化特点,加强对空调的使用和维护工作,如定时清理出风口,根据机房温度要求,在基站正常工作情况下适当调高空调制冷温度,以便于减少空调压缩机的工作时间。

2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作

机制及盈利估算分析

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独立承担了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大部分风险,这样使得客户实施节能项目的风险减少。同时节能服务公司对系统管理、资金筹备等多方面的综合优势,可以有效地减少项目成本,促进自身的发展壮大。以如下的模型为例,分析节能公司的相关盈利模式:

模型为基站1 000个,40A以下基站900个,40A以上基站100个,华东地区典型气候,砖混结构机房,5年框架合同,每年节省电费4:6分成。公司盈利预估分析见表2。

节能企业享受节能项目免税,及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优惠。这给企业带来了便利。

以某节能公司为例,其合同能源管理年收入2 000万元,5年累计收入为1亿元,其中一次性的投入成本为5 000万元(80%为固定资产投入)。因取得节能企业资质享受相关税务优惠,则5年累计优惠税额为:营业税及附加优惠金额560万元、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616万元。 税务优惠相当于增加毛利,两项合计提高毛利率:1 176万/1亿=11%。 税收优惠参见表3。

3 投产应用效果

3.1主设备节能

通过以上方案,我们在以下站点进行了投产,站点开通后的能耗对比参见图4。

如图4所示,东方红站点开通载频关断功能前平均日功耗为63.7 kWh,而开通功能后日功耗为50.6 kWh,功耗下降20.5%。石牌坊站点开通时隙关断功能前平均日功耗为53.2 kWh,而开通功能后日功耗为46.1 kWh,功耗下降13.3%。

3.2 开关电源节能改造

通过单独升级节能改造管理软件,可提高模块带载率整流器优化服务,并可在软件升级节能效果基础上提升2.6%~4.2%。整体平均节电比例为 8.43%。开关电源节能改造效果对比如图5所示。

4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

应用中的建议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的投资收益模式,在项目合作和合同谈判中,必须注意节能效益分成的财务处理方式。并且必须充分考虑在合同期内,如果由于某种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对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如何处置。

合同中应该明确设备故障或不能正常运行且对节能效果有影响时,双方节能分享比例如何确定。同时,要注意节能量的计量方式,这是双方分享节能收益的关键。如变频器的节能测试,应该在生产工艺相同的情况下,进行连续的工频、变频运行测试,准确测试出单位小时节电量。

5结束语

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尚属新生事物,但经过几年推广、发展,已经逐步得到认可,市场前景非常诱人。总而言之,由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出资为企业进行节能改造,让企业在投资很少或不投资的情况下,每年可节省数量可观的能源费,值得在企业推广。

参考文献

[1] GB/T 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S].2010.

[2] GB/T 2589-2008.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S].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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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企业经济合同是企业在运行、经营、生产等重要环节中重要的经济文件,是确保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和核心基础,为了防范企业经营和运行中的风险,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应该重视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在防范相关风险的同时,做到对企业健康成长与长久发展的根本保障。本研究以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为中心,研讨了通过强化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实现风险防范的措施,希望为提高企业经济管理质量,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有所启发。

关键词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原则;动态管理

[DOI]10.13939/j.cnki.zgsc.2015.13.035

1前言

经济合同是企业经营与管理的重要基础,在市场化背景下企业实现对经济合同的科学管理有助于企业从根本上对经济活动实现调节、控制的功能,也有利于企业在管理活动中实现把握与监督,进而做到对企业运行与经营的过程和细节的掌控,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对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在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中要建立起风险意识,以风险防范作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建立起企业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以动态的经济合同管理开和严正的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体系达到对各类风险的识别与控制,在促进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实现法制化的同时真正做到对风险的防范,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与维护。

2建立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2.1依法原则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时应该遵循法律的基本要求和规范,要以国家、行业的法律体系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建立基础,认真将法律规范贯穿于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使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活动既能够符合法律的规范,同时也能够取得法律体系的支撑与保护,达到对企业风险的有效防控。

2.2预防风险原则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而市场的不断变化会给企业造成各类风险,因此企业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要针对市场的变化预留出空间,避免企业经济合同出现经济纠纷,以有效的措施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取得,从风险的产生上阻断逻辑链条,做到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强化与落实。

2.3实事求是原则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特别在实际的运行中内外因素对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具体活动都构成影响,这就需要在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过程中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实际过程制定出具体的策略与方法,在落实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重点的同时,确保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质量。

3推行企业经济合同的动态管理

动态管理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方式,只有动态管理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也只有动态管理才能对经济合同进行调整,在尊重企业经济合同的基础上,实现对风险的有效识别与防范。当企业签订经济合同后就应该开展动态管理,要及时收集经济合同相关的信息,形成企业经济合同的反馈与沟通,便于企业进行有效调整,做到对企业经营和运行活动的全面控制。在经济合同动态管理过程中,要针对企业的特点对合同履行状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合同双方能够顺利履行相关合同内容。当出现经济合同出现不能履行的情况时,应该引进协调与调整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合同变更的方法,避免因合同不能实现而引起的各种损失,控制企业运行的风险。

4完善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是企业落实经济合同管理职能的基础,如果企业没有规范严格的合同管理体系和机制,将会出现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责任不清、权利不明的实际问题,进而会导致经济合同执行和管理过程中相互推诿的问题,引发恶性的企业竞争,给企业经营与管理带来重大的隐患。从现代化的企业制度建设看,应该将完善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体系作为当前建设工作的重点,要建立起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相关机构,明确企业经济合同管理部门的责任,构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制度体系,使企业经济合同从起草到签订,从落实到执行都有专业性的管理体系,以此来防范企业经济合同执行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以《合同法》为中心建立起合同管理的新型体系,确保管理工作落实在合同管理的实处。企业也应该通过相关的培训来提升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使市场化和法制化成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主体,在建立健全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各项制度与规范的基础上,构建经济合同管理的新体系与新机制,真正将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每个环节做到相互协调,将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5增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法律意识

经济合同的主动权一般掌握在起草合同方手中,如果是使用己方的文本,不仅可以仔细斟酌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还可根据双方所要协商的内容选择有利于己方的措辞,一定程度上可以节省交易成本。最重要的是,企业可以全面充分考虑所要履行合同将要面对的法律风险,便于在履约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及时解决,保护企业自身利益。在企业经济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应该根据具体的法律条文严格审查合同对方的基本信息、基本情况,如对方在合同方面的履约能力、对方资信方面的具体情况,以规范和法制化的手段避免企业经济合同出现欺诈的风险,提升企业经济合同的有效性,维护企业切实的利益和价值。在具体的工作中应该认真核对对方资金情况和近些年的经营情况,尤其是营业执照是否通过年检,资金流动是否正常,这些都是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重点。如果企业经济合同涉及金额较大,必须要求对方提供企业税务证明、银行授信证明等资信情况的数据,确保企业免受合同风险的影响。订立合同是风险性与技术性同在的经营行为,一旦合同生效便会产生法律效力。应该以规范的手段签订规范的企业经济合同,在合同文本上应体现双方协商内容的合法性,以确保企业经济合同能够得到双方的尊重与法律的保护。签订企业经济合同时应该借助法律专业人员的专业优势,使他们参与到签约过程中,对企业经济合同中可能会出现的风险进行专业化处理,尤其是一些复杂和重大的经济合同,必须有专业的法律专业人员在旁边提供法律意见,以保证企业所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都具有合法性。企业中与合同相关的工作人员都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企业应对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相关的管理人员、合同人员进行普及与经济合同有关的知识,组织员工认真学习经济合同法,使工作人员认识到个人利益与经济合同的签订、履约都有着紧密联系,提高企业决策部门和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做到对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法制化目标的保证,以法制化的强制性来提高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质量与效果。

6结论

企业加强经济合同管理、控制经济风险是企业经营与管理活动的根本目标和重要基础,是企业核心的工作,因此,应该在具体的企业经济活动中强化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的措施,从源头上建立控制企业各类风险的体系和机制,遏制企业经济合同存在的隐患爆发,在确保企业正常运行和合法经营的同时,控制好企业的成本,以更为健康的状态和良好管控的企业效益与质量,进而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冯静.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J].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4).

[2]叶福才.如何加强经济合同管理提高企业效益[J].经营管者,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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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志红.对当今形势下经济合同管理的问题解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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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范翠平.企业合同管理必须强化风险意识[J].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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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6)24-0223-02

1 为什么要将校园一卡通系统和计算机机房管理系统的应用进行整合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计算机机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比如,谁被授权在那一台计算机上面进行操作,以及操作的时间限制,操作是否需要付费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先解决身份识别的问题。人工验证的方式会增加工作量,而且容易出错。所以,需要将机房管理和校园一卡通的系统进行结合,使得支付功能能够和身份识别同时使用,减少工作量的同时,为师生带来了更多的便利。

2 校园一卡通系统和机房管理系统的应用整合的期望

利用一定的管理平台来管理机房,在管理的这个过程当中,可能会完成这样几项不同的工作:

可以实现几种不一样的关于上机的管理模式,也就是说,将机房的管理方式分为下面这几种:第一种是,课堂内上机,根据课表来实现预约上机,也就是师生直接登陆便可以上机。第二种是,课堂外上机,没有进行计划过,根据一定的规则给学生配备计算机,限定上机时间,学生付费即可上机。第三种是,学生完全自费上机,也没有严格的规定上机的时间限制,正常情况下,在管理电子阅览室、课余开放的机房的时候,都会采用这样的模式。将一卡通和机房的系统进行结合,可以完成下面这几个功能:

第一,自动化机房管理,也就是说,系统能够对学生的身份进行自动的验证,并且自动的安排学生到指定位置上机,同时对上机情况进行记录。

第二,对上机的时间进行限定,根据上机的实际情况自动记录费用,第三,自动对费用进行结算。整个过程都不需要人工值守。

要想实现上述功能,不能单靠机房管理系统,因为在连接机时消费和自费上机的时候,必须依靠校园一卡通这个系统。因为校园一卡通具有支付功能和身份验证的功能。如果不进行整合,那么就只能在机房内进行人工的管理和收费。

3 校园一卡通系统和计算机机房管理系统的应用整合的可行性

某高校当中,采用了校园一卡通系统,在先进的硬件软件平台当中,设计出了集机房管理和一卡通系统为一体的终端。整个系统被分为管理层和应用层两个方面,应用层包含了支付、身份验证等多个方面。系统会按照实际情况来进行操作,由管理中心向终端机发出不一样的应用软件模块,从而实现不同的应用功能。在一卡通系统里面,完成整个系统的结合,这样便可以更加方便的查询数据。也就是说,系统在进行了对接以后,可以共享校园一卡通里的信息和资料,方便查阅和验证。不仅如此,校园一卡通系统也可以完成第三方信息系统传过来的业务数据的管理和自动结算的任务。因为一卡通的接口非常多,因此可以实现紧耦合,松耦合以及不耦合这几种对接的形式,这样一来,整合就变得更加容易。

4 校园一卡通系统和计算机机房管理系统对接实施

4.1 布置机房管理系统

整个机房管理系统,包含了机房管理的服务器终端,刷卡终端以及学生端的配置等。其中,刷卡端的配置有所不同,需要根据限定的功能,以及其他因素来划分,每一个刷卡端来对机房进行管理。正常情况下,每一个区域配置两台机房管理刷卡端。

4.2 校园一卡通和机房结合

可以将校园一卡通的系统当中的POS机在机房刷卡端中进行设置。收费机有通信口分为两种,其中一种可以直接连接一卡通,最终完成时钟同步的任务,最终上传交易流水。不仅如此,还有另外一种,另外一种通信口可以通过计算机串行通信口,和系统的工作站进行连接,最终促使整个大的系统可以实现对IC卡的读写等。

4.3 机房管理的刷卡端和“一卡通”专用POS机的数据接口

要完成整个对接工作,使一卡通和机房系统进行结合,就需要一卡通系统提取出取学生的IC卡中的一些信息。在进行对接的时候,通过接口动态链接库,整个机房管理系统可以读取出卡内的一些信息,比如持卡人的身份信息、个人资料等。这样一来,就可以实现对IC卡的有效验证。另外,也可以通过这个接口动态链接库,从而实现收费的行为。收费的明细都会生成一定的记录。最后,流水和明细全部通过专用的收费自动被传到“一卡通”的系统当中,最终实现合理的结算。

将机房管理系统和一卡通管理系统进行结合以前,“一卡通”管理系统采取的形式是word文档、Excel文档,这样来记录持卡人的基本信息,然后将机房的管理信息系统导入进去,最终产生账户信息。

它的流程是这样的:第一,在机房的系统内,拥有专门的POS机,学生消费的时候可以通过POS机来付款。第二,通过POS机来验证IC卡的真实度、有效性。第三,机房管理系统读取卡里的用户基本信息,也就是学生的身份信息,卡里的金额等等。从而将其送到机房管理系统服务器里面去。第四,通过机房管理服务器端来监督学生的行为,与此同时,向机房管理刷卡端传输出用户的身份信息、个人资料等等。同时也从这个刷卡端里面所管理的机房当中,为用户提供一台电脑,显示出电脑的号码以及机房的号码,以及卡里的金额,使用的时间等。第五,上机的人根据指定的号码来登陆计算机,开始使用计算机。第六,时间到,结束使用计算机的时间,计算机自动关机,用户到刷卡端刷卡付费,扣除卡内的钱。这样就完成了整个过程。

校园一卡通系统里面的接口程序,和刷卡端进行配合,对数据进行调整,其具体的流程是这样的:第一,调出并且采用所提供的动态库,对输出函数的地址进行获取。第二,根据串口函数的情况来进行操作,另外还有一个收费机连接的串口,对其进行操作。第三,使用各个功能函数。第四,将串口函数以及串口进行关闭。

4.4 对机房管理系统进行参数方面的配置

这一般需要对机房管理参数进行设定,举个例子,组织学生使用计算机的时候,要设置收费的方式,比如免费、自费上机等,这也才能够更好的对机房管理刷卡端的刷卡参数进行配置。

5 总结与体会

校园一卡通是一种非常方便的技术,为师生带来了更多的便利。因此,需要将一卡通系统和机房管理系统进行整合,提高管理的效率。不仅如此,两种系统的结合也能够使管理工作走向自动化、科技化的方向。

参考文献:

[1] 韩佳峰.高校一卡通系统建设与管理浅谈――以天津大学仁爱学院为例[J].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3,16(13):105-106.

[2] 易著梁.校园一卡通系统的设计与数据管理问题及对策[J].广西轻工业,2008,24(9):9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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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约和承诺的概念

(一)要约的概念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而发出的,由相对人受领的意思表示。在商业活动中要约也称为“报价、发价或发盘”。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首先,要约必须是特定的人的意思表示,旨在以要约人的承诺以成立合同。要约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次,要约一般要向特定的人发出,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向不特定的人发出。例如,悬赏广告。再次,要约必须能够反映所订立合同的主要内容,即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是对未来合同的设计,一旦被承诺,合同即成立。第四,要约应表明要约人在得到有效承诺时,即受其约束的意旨。

(二)承诺的概念

承诺,是指受领要约的相对人为成立合同而同意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在商业交易中又称“接盘、还盘、收盘”。

有效承诺必须具备以下要件:首先,承诺必须由受领要约的相对人作出。其次,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对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的,不构成承诺而视为新要约和反要约。再次,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否则,除要约人及时通知该承诺有效以外,视为新要约。最后,承诺需向要约人作出。

三、企业对采用要约和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管理

采用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形式,通过要约和承诺形式订立合同虽有许多优点,但是采用这种方式订立合同无论就合同订立过程而言,还是就合同证据形式而言都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为防范合同风险和合同订立过程的风险,企业应当加强对该种缔约过程的管理。

第一,必须有订立合同的需求,方可对外发出要约或对要约人进行承诺。要约及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发出就意味着有可能使合同生效,届时如果企业不履行要约或者承诺,就可能面临被追究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的风险。

第二,要约和承诺应当经由企业法律顾问或者律师审查。在采用信件或数据电文形式以要约和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情况下,合同一旦生效,要约和承诺的内容将构成合同条款,如果没有企业法律顾问和律师把关,很可能给企业带来合同风险。

第三,严格管理自己的各种数据电文信息系统。根据《合同法》第11条规定,这些系统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根据《合同法》第25条、26条、16条、32条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以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合同可以无须像合同书那样经过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才可生效,除非交易双方事前做出关于签订确认书的约定。从实务中看,传真虽可以盖章或者签字,但由于接收方收到的是复印件,其盖章或者签字已经不能成为有力凭证,电子邮件等不能直接用印。因此,笔者认为只要要约和承诺是从企业的系统中发出的,无论企业是否在电文上盖章或签字,都会对企业产生法律约束力。因此,企业应当严格管理好自己的各种数据电文系统。

第四,企业对外发出的要约最好明确规定承诺期限。根据《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要约规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规定期限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据此,如果企业在要约中没有规定受要约人承诺的期限,受要约人就享有在合理期限内承诺的权利,而合理期限在实务中是非常难以把握的,这就势必使企业处于一种被动不利局面。

第五,企业对外发出要约最好规定接受承诺的方式。根据《合同法》第22条的规定,如果要约规定了承诺方式,承诺应当按照要约的要求作出,如果要约没有规定承诺的方式,承诺根据交易习惯作出。实践中承诺可能是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口头、行为等方式。因此,根据《合同法》第26条、16条、21条关于承诺生效和合同生效的规定,如果企业未在要约中明文规定承诺的方式,势必给企业的业务部门及时接受承诺和判断合同生效的时间带来影响。

第六,企业对外发出要约最好规定接受承诺的方式和接受承诺的系统及联系人。承诺的效力是承诺一经成立后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其主要是指发生的时间与其效力的内容方面。生效时间理论界主要有发信主义和受信主义两种观点。我国立法采用的受信主义又称“到达主义”,即承诺的生效是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时,对于一些承诺并不需要进行通知。由此可见,在电子商务往来中,采用数据电文的形式所订立的合同中,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承诺的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承诺生效时间。承诺到达则合同生效,此时若行政部门与业务部门沟通不及时则会导致合同履行的延误,可能构成合同违约。

第七,为了节约缔约时间程序,企业对外发出要约时,可以在要约中载明哪些条款受要约人是可以变更的,并表明变更范围和幅度。这种明示方式既可以保护企业的合同利益,又可以加快缔约进程。

第八,正确使用电子签名签发要约和承诺。根据《电子签名法》第2条、第3条规定,企业可以采用电子签名的方法签发要约和承诺,以有效证明发送的数据电文的真实性。企业也可以要求对方采用电子签名的方法签发数据电文,以确定接受电文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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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环境,防止污染,我国城市已全面实行了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排放系统作为城市排水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已经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子系统,其功能主要是排出地面雨水、雪水。一个城市拥有一个良好的雨水排放系统就能够保障雨水的城市交通,最大限度地消减洪涝灾害,全面改善我市卫生条件。

一、充分认识雨水排放系统的完整性

城市中根据雨水设施所在的位置,将对城市雨水排放系统的组成概括为四个方面内容:1、房屋雨水管道系统:包括天沟、竖管及房屋周围的雨水管沟。2、街坊或厂区和街道雨水系统:包括雨水口、庭院雨水沟、支管、干管等。3、泵站。4、出水口或渠。而且城市雨水排放系统还应包括城市中的河流,其组成还可以根据管理范围进行划分,从而形成一个更加完善的城市雨水排放系统的概念。

市内河流应当成为城市雨水排放系统重要组成部分。从城市的分布来看,几乎所有的城市都建在河畔,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河流本身及其冲击形成的地质结构给人们带来了赖以生存的淡水。从河流的形成过程来看,河流本身就是相应流域内降水的排泄通道。虽然城市中很多河流已不是取水的水源,但其行洪泄水的功能依然如故。因此,城市中的河流应是城市雨水排放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可以说,市区河流的排洪能力 限制着市政干线的排泄能力。在城市雨水排放系统的规划工作中,布置市政雨水干线必须考虑市内河流的分布情况和排洪能力,因此,我们应该对城市河道的建设和维护给予充分的重视,狭窄之处要拓宽,淤积之处要清理,违章建筑要拆除。在我市东南明渠维护管理中,就经常需要处里这些问题。

城市雨水排放系统的组成按管理范围可以划分为三部分。1、河道系统:包括城市内的各条河流、河汊及附属设施。2、市政雨水干线和次干线:包括沿大街及街坊路雨水主、次干线管渠系统和泵站。3、用户雨水设施:包括各单位、厂矿、学校、生活小区等的内部雨水设施。目前,城市河道一般由河道管理部门管理;市政雨水主、次干线和明渠由市政管理部门管理;用户雨水设施由相关单位或生活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城市河道系统、市政雨水主次干线、用户雨水设施构成了完整城市雨水排放系统。在相应的规划工作中,必须进行统筹安排,要认真地研究城市所处的自然地貌,确定好排水区域。在城市雨水排放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中应坚决贯彻规划意图。我们认为尽管城市雨水排放系统各部门的管理是条块分割的,但政府有关部门要注意其完整性,并进行统筹管理,对于雨水排放系统的任何组成部分都不能偏废。

我市多年来雨水系统进行较大规模的改造,基本消除了过去经常出现的城市内涝现象,但仍然存在雨水下泄较慢,积水时间较长的问题。我们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是由于用户雨水排放设施的建设严重不足造成的。城市的建设开发上去了,但开发者很少考虑开发地段的雨水排放设施建设,大多数的生活小区都没有雨水排放设施。降雨后,雨水不能及时进入地下管道,而是沿路面流动,最后汇集到大街上。每逢大雨,大街上便出现大陆成河路难行的景象。由此可见,注意城市雨水排放系统的组成的完整性是必要的,只有搞好各组成部分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才能拥有一个良好的雨水排放系统。

二、充分认识雨水排放系统的独立性

由于城市雨水排放系统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系统,因此在其建设与管理过程中要突出这种独立性,以利于解决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在工程建设中,我们应当把雨水排放设施的建设独立地作为一个单位工程对待。在实际中,往往是把雨水排放设施作为城市道路的附属工程,因此,当雨水排放设施与道路一同建设时就失去了独立地位,不能按照《市政排水管渠质量评定标准》CJJ-90独立评定质量等级。这样就难以了解雨水排放系统的整体质量情况。从我市里的情况来看,污水管道、给水管道等市政设施建设时,它们都作为独立的单位工程评定质量等级,只有雨水排放设施作为道路的附属工程不能独立评定质量等级。我们认为城市雨水排放设施应当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独立评定质量等级。

在日常维护管理中,经常查到有用户将污水管道私自接入雨水管道中,这给雨水管道维护和管理带来了诸多问题,一是我市冬季比较寒冷,雨水管道浅到冬季就不能使用,排入的污水经常外溢,造成冬季污水跑、冒、漏现象;二是污水的接入增加了雨水管道清通难道,现在我市正全力进行查改,彻底清理需要各部门配合和时间,还需要人们对雨水管道的独立性从分认识。

三、充分认识雨水排放系统的特殊性

雨水的来源、强度、频度、流动动力、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等都有自己的特点,这决定了城市雨水排放系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般来说,雨水管道系统的布置要遵循以下原则:

1、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入水体。

2、尽量避免设置雨水泵站;

3、结合街区及道路规划;

4、结合城市竖向规划;

5、合理开辟水体;

6、合理设置雨水口、截洪沟等雨水收集设施。

城市规划和建设中,雨水排放系统应具有最高优先级。雨水是重力流,与压力流相比其流动力能力比较弱,如果河道和雨水管渠中存在阻水障碍,往往使其过水能力大大降低。因此,其它管辖不应当从河道和雨水沟中横穿而过,更不能平行设置在雨水管道内。无论河道还是雨水管渠,其内部都应当是干净、畅通的。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使雨水排放系统具有最高优先级,最先规划、最先建设,而其它管线要做避让处理。

雨水流动是属于弱动力的,更应该精心保障雨水管渠的畅通。我国城市建设中,常常有很多后期建设的地下管线,难免雨水雨水管道发生交叉或冲突。但是,这些工程的建设不应破坏原有的雨水设施,也不能影响雨水设施的功能。作为雨水排放设施管理部门决不能容忍那种“边建设,边破坏”的现象存在下去,要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好已有的雨水排放设施。

四、充分保障雨水排放系统的有效性

要使城市雨水排放系统达到良性运行,实现最佳效果,还需要从雨水排放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多方面加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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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风险规避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施 工 合 同 风 险 的 识 别

1.1施工合同风险的成因

由于施工企业在工作中存在重中标,轻履约;重报价,轻措施;重义务,轻权利;重口头承诺,轻证据保留;重实体规定,轻程序过程;重客观性,轻时效性的情况。这直接导致施工还没有开始,风险已经临门。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承包方主动或被动放弃自己的权利。承包方摄于发包方对中标单位的决定权,放弃自己的权利;心理上不敢与发包单位进行平等的协商,对许多隐藏着风险甚至重大风险的中标条件、不合理要求和不利客观环境因素,自愿不自愿地予以接受。更有一些承包方,为了争取中标机会,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条件之外,又进一步放弃自己的权利,提出超出公平范畴的更为优惠的要约条件,以至带来更大的风险。

第二是承包方对合同风险控制工作不够重视,放任风险的发生和存在。由于缺少风险意识和科学、有效的风险控制方法,对合同谈判和签订阶段的关键问题未能发现和有效处置,对计价方式、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奖罚额度重大问题约定不明确,对程序问题和时效问题重视不够等,导致施工合同中存在重大风险因素。

1.2施工合同风险的常见形式

承包方从参与投标,签订合同到履行合同,直至工程结算和最终的履约完毕,合同风险呈现顺次递延、逐渐增加和最终显现的特征。合同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施工合同订立时的要约风险。订立施工合同需要经过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阶段。发包方利用承包商急于中标的心理,可能通过编制招标文件、对信息的高度垄断,以及主导订约过程,签订有利于自己一方的合同。承包方在急于中标的情况下,缺乏对发包方主体资格及相关资信方面了解,主动或被迫接受发包方垫资施工、肢解招标、指定分包、低价中标保证等显失公平或违法的要求,放弃自身的一些重要权力,订立潜在风险的不对等,显失公正合同。从形式上看,承包方对风险具有主动接受性。

(2)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风险。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这种合同形式,尽管工程竣工结算方式较为简单,比较省事,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双方就价格的争议较少,但承包商的索赔机会也较少,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较大。首先是价格风险,包括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材料价格上涨。其次是工作量风险,包括工作量计算的错误和漏项等。三是承包商报价的两难境地,工作量算高了,报价没有竞争力,不易中标,算低了,自己要承担风险和亏损。

2合 同 风 险 的 分 析

建设施工合同形成、履行过程来分,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参与投标取得合同资格;二是通过合同谈判进行正式签约;三是合同履行中的风险。作为承包人,要充分利用有利于自己的因素,请教法律专业人士,力求使双方责权利关系平衡,没有苛刻的单方面约束性条件。

2.1参与投标取得合同阶段

投标前要深入了解业主的资金信用、经营作风和签订合同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了解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有关设计的施工图,是否有计划部门立项文件、土地、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应拆迁是否已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已到位等。从侧面调查了解业主资信情况,特别是该工程的资金到位率,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单位最好应充分了解其以往工程招标签订的合同条款。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具体地逐条地确定合同责任,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详细勘察施工现场实地,仔细研究审查图纸,认真复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条款,并与项目经理部认真确定各个子项的单价和各项技术措施费用并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2.2合同谈判及签约阶段

2.2.1施工合同谈判阶段注意事项

1.施工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明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如经营处,负责施工合同的审阅,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 同时应该对投标工程要对合同条款认真研究,尽可能在投标书中在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实持性条款的情况下,作出有利的选择。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再做出是否能够承诺。

2.合同谈判或投标时,当施工企业在对发包人详细了解后,认为可以承担这项工程时,才能进行合同实质性谈判。

3.在取得合同资格后,应把主要精力转入到合同谈判签约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对策以及最终签订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

2.2.2施工合同签订的要求

1.尽可能采用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要依据通用条款,结合协议书和专用条款,逐条与发包人谈判,部分发包人提供的非示范文本合同,往往条款不全、不完备、不具体、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要尽可能地修改完善,这样的合同一旦签订存在大量的隐含风险,最终将导致施工单位的巨大损失。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漏洞,可以采用施工合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办法。

2.在人员配备上,让熟悉业主知识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加,大中型建设工程合同一般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为了预防承包商的索赔,特意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技术顾问起草合同,一般质量较高,其中既隐含许多不利于承包人的风险责任条款,又有业主的反索赔的条款。因而要求承包人的合同谈判人员既要懂工程技术,又要懂法律、经营、管理、造价财务等,因此承包人必须有精干专业的合同谈判小组。在合同实质性谈判阶段,谈判策略和技巧是极为重要的,应选择有合同谈判能力和有经验的人为主进行合同谈判。

3施 工 合 同 风 险 的 规 避

应该看到,任何建筑施工企业不可能在承揽工程时不承担风险, 但如何承担风险,承担多大风险,以及如何化解风险是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不关注的问题。规避风险实际上就是一个识别、确定风险和实施化解风险的过程。施工企业要做到有效规避风险,必须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防范:

3.1签订有利的工程合同

合同风险是属于不确定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任何承包工程的施工方都愿意签订一个对自己有利的合同,减少工程施工中的风险损失,获得更多的利润。因此,承包工程的施工方必须从制定投标报价、深入了解工程情况开始,尽可能掌握签订合同的主动权。安排精明强悍有经验的合同人员进行具体谈判,分析合同条款中各种可能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