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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行情投资理财大全11篇

时间:2023-08-03 16:19:18

基金行情投资理财

基金行情投资理财篇(1)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出资,是指财政部门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安排的资金。

第四条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或合同章程规定代行政府出资人职责。

第二章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

第五条政府出资设立投资基金,应当由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本级政府批准。

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控制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数量,不得在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基金。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一般应在以下领域设立投资基金:

(一)支持创新创业。为了加快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

(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了体现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意图,扶持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改善企业服务环境和融资环境,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增强经济持续发展内生动力。

(三)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为了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扶持重大关键技术产业化,引导社会资本增加投入,有效解决产业发展投入大、风险大的问题,有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重大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

(四)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为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公共设施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八条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可采用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制等不同组织形式。

第九条政府投资基金出资方应当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组织形式,制定投资基金公司章程、有限合伙协议、合同等(以下简称章程),明确投资基金设立的政策目标、基金规模、存续期限、出资方案、投资领域、决策机制、基金管理机构、风险防范、投资退出、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等。

第三章政府投资基金的运作和风险控制

第十条政府投资基金应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运作。

第十一条政府投资基金募资、投资、投后管理、清算、退出等通过市场化运作。财政部门应指导投资基金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确保投资基金政策性目标实现,一般不参与基金日常管理事务。

第十二条政府投资基金在运作过程中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第十三条投资基金各出资方应当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约定收益处理和亏损负担方式。对于归属政府的投资收益和利息等,除明确约定继续用于投资基金滚动使用外,应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投资基金的亏损应由出资方共同承担,政府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为更好地发挥政府出资的引导作用,政府可适当让利,但不得向其他出资人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不得承诺最低收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政府投资基金应当遵照国家有关财政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制度,建立投资决策和风险约束机制,切实防范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十五条政府投资基金应选择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托管银行依据托管协议负责账户管理、资金清算、资产保管等事务,对投资活动实施动态监管。

第十六条加强政府投资基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投资基金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信用记录,并将其纳入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第四章政府投资基金的终止和退出

第十七条政府投资基金一般应当在存续期满后终止。确需延长存续期限的,应当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与其他出资方按章程约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八条政府投资基金终止后,应当在出资人监督下组织清算,将政府出资额和归属政府的收益,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第十九条政府投资基金中的政府出资部分一般应在投资基金存续期满后退出,存续期未满如达到预期目标,可通过股权回购机制等方式适时退出。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应与其他出资人在投资基金章程中约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政府出资可无需其他出资人同意,选择提前退出:

(一)投资基金方案确认后超过一年,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设立手续的;

(二)政府出资拨付投资基金账户一年以上,基金未开展投资业务的;

(三)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不符合政策目标的;

(四)基金未按章程约定投资的;

(五)其他不符合章程约定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政府出资从投资基金退出时,应当按照章程约定的条件退出;章程中没有约定的,应聘请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出资权益进行评估,作为确定投资基金退出价格的依据。

第五章政府投资基金的预算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级政府出资设立投资基金,应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章程约定的出资方案将当年政府出资额纳入年度政府预算。

第二十三条上级政府可通过转移支付支持下级政府设立投资基金,也可与下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投资基金。

第二十四条各级政府单独出资设立的投资基金,由财政部门根据年度预算、项目投资进度或实际用款需要将资金拨付到投资基金。

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的投资基金,由财政部门根据投资基金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案、项目投资进度或实际用款需求以及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将资金拨付到投资基金。

第二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向政府投资基金拨付资金时,增列当期预算支出,按支出方向通过相应的支出分类科目反映;

收到投资收益时,作增加当期预算收入处理,通过相关预算收入科目反映;

基金清算或退出收回投资时,作冲减当期财政支出处理。

第六章政府投资基金的资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完整准确反映政府投资基金中政府出资部分形成的资产和权益,在保证政府投资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各级财政部门向投资基金拨付资金,在增列财政支出的同时,要相应增加政府资产——“股权投资”和净资产——“资产基金”,并要根据本级政府投资基金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基金清算或退出收回投资本金时,应按照政府累计出资额相应冲减政府资产——“股权投资”和净资产——“资产基金”。

第二十七条政府应分享的投资损益按权益法进行核算。政府投资基金应当在年度终了后及时将全年投资收益或亏损情况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按当期损益情况作增加或减少政府资产——“股权投资”和净资产——“资产基金”处理;财政部门收取政府投资基金上缴投资收益时,相应增加财政收入。

第二十八条政府投资基金应当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基金运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投资损益情况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其他重大情况。按季编制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实施前已经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要按本办法规定将政府累计投资形成的资产、权益和应分享的投资收益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要按照本办法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要求,相应增加政府资产和权益。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制度,按年度对基金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投资运营情况等开展评价,有效应用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十一条政府投资基金应当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对基金运行情况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基金运作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基金行情投资理财篇(2)

1、新开工项目过多,投资规模大。 投资规模应同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应控制在国家财力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但在现行投资体制下,出于利益机制驱动,一些部门和单位,千方百计上项目,扩大建设规模,再加上审批制度不健全,导致新开工项目过多,甚至有的低水平、重复性建设项目也能蒙混过关。据统计,从1991年到1995年,全国基建投资规模年均递增31%,超过同期国民经济年均递增12%的水平,大大超过了国家财务所能承受的能力。

2、建设资金不落实,投资缺口大。在大上基建项目的同时, 基建资金不足却是摆在建设单位面前的棘手问题。有的基建项目是在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情况下仓促上马的,项目开工后基建资金迟迟不能到位;有的项目则是受建筑材料、设备价格、人员工资等市场因素变化,加上建设期间工期延长,不可预料的地质、地形等情况,工程建设所需资金超出预算的范围;有的项目一开始就搞“钓鱼”工程,钓到多少资金就建多少,钓不到就摆在那里,处于半建半停的状态,人为形成“胡子”工程,“半拉子”工程。

3、概预算审查不严,三超现象严重。投资领域内普遍存在“三超”现象,即建设项目概算超计划、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三超”现象形成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有的建设项目不是严格按批准的可行性报告开展设计工作,编制设计概算,甚至有的设计部门为能多收设计费人为抬高设计概算,使编制的概算一开始就超计划;二是人为压缩概算。有的建设项目开始申报时为能申报,争取上项目,或为减轻税费负担,人为压缩概算、预算,一旦项目批下来,又把摊子铺大;三是概预算审核不严。由于某些管理方面的原因,工程的概预算审核不严,或是审而不调,对有的建设项目概预算应做调整的不及时调整或不调整,使实际施工远远超出原定的概预算。

4、基建投资成本高,投资效益差。目前施工管理普遍不严, 施工质量差,建设过程中损失浪费严重,加上基建单位的财会人员素质低,会计核算、成本核算弱化,而伸向建设工程的收费项目越来越多,标准越来越高,一个项目下来,各项税费开支占总投资的30%左右。有的项目的基建资金很大一部分是通过贷款来的,投资期的利息负担很重,建设成本过高,资产交付生产部门后效益往往不理想,有的重点建设项目成了重点浪费项目。

5、基建资金分散,财政可控性差。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投资领域出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资金来源多渠道的局面,其中属于财政性的资金但由其它部门、单位掌握和支配的资金越来越大,相当一部分资金脱离了财政预算管理的轨道,不少的部门、单位利用自己支配的资金大搞基本建设,大量的基建资金没有按照基建程序来管理,基建资金的源头失去控制,对基建投资规模膨胀起了推波助澜作用,对整个投资计划冲击很大,不仅不利于财政监督,而且分散了有限的财力,降低基建投资的整体效益。

二、产生问题的根源分析

基建投资领域存在以上各种问题,同我国现行的投资体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未完全建立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究其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

1、投资体制不健全,机制有缺陷。理论研究和基本建设实践证明,一个科学的固定资产投资决策体系要由三个因素组成:一是行政约束机制,二是利益驱动机制,三是风险约束机制。这三个机制缺一不可。而目前我国投资体制,应该说风险约束机制没有真正形成,一项投资,在大多数投资者心目中,仅仅着眼于利益,而不注意风险,因此全国范围内形成投资冲动,争上项目,造成基建投资规模膨胀。

2、考核制度不完善,领导工程多。我国这几年投资体制改革, 包括目前推行的项目法人责任制,都只停留在决策后的实施阶段,没有对项目决策阶段的责任问题真正涉及到,造成责任制的奖励和惩罚措施不对称,而且即使有责任制,也没有将基本建设投资、生产、经营联为一体,对投资的改换往往脱离开对生产经营的改换而单独进行。由于决策阶段责任不明,加上目前干部的考核制度存在某些方面的弊端,有的领导出于树政绩、树形象考虑而盲目决策一些项目,或为争取部分上级资金上了些可行性研究差的项目,资金虽争取到了一点,但却给地方财政带来了沉重的包袱,毕竟大部分基建资金须由地方政府筹集,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却难以取得应有效果。因此,投资效益的问题在投资领域少有人问津。

3、预算约束不严,资金到位率差。基建预算是保证投资计划按时、按质、保量完成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基建支出预算和施工图预算。目前投资领域中集中体现为预算约束不严,基建资金到位难于达到施工进度的要求,其中自筹资金到位不足尤其突出,往往是财政资金用完以后,项目就停建。不少财政困难的县市,财政基建资金集中在年底一次性拨,造成有的项目建设资金得不到满足,而有的项目则资金闲置,财政宏观调控的力度弱,有的县市财政对上级追加的基建预算限于财力被挪用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建设过程中预算往往得不到有效执行。

4、机构建设滞后,财务管理弱化。 财政收回职能后必须配备相应的机构和人员,积极开展基建财务管理工作。目前的状况是不少的财政部门尤其是县市级财政部门人员机构建设滞后于管理的需要。以赣州地区18个县市为例,据统计,只有8个县财政部门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并且都是与预算部门合署办公,其人员由预算部门的人员兼任。从人员的业务素质看,除个别县调入专门人员外,其余的原来都未涉及工程建设方面的业务;从各县市开展的工作看,除个别县市业务开展比较顺利外,不少的县市基建财务管理工作仅局限于拨付预算资金,编报会计报表,不能有效担当起管理基建财务的职能;从建设单位看,负责基建管理的人员不熟悉基建程序,对基建会计、财务核算比较陌生,财务管理混乱,有的地方基建财务管理工作处于无人管的状态。

5、制度不够健全,管理不够规范。财政收回职能已有两年, 但在投资领域中并没有制定出一套比较规范、完整的制度,大部分仍沿用当时中国建设银行代行职能的制度,针对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少的制度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另外一些部门、单位的法规、文件和财政有关法规、规定有冲突和矛盾,各主管部门和单位为维护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各行其是,给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各级财政部门基建财务管理工作,由于缺少统一规范的制度指导自己的工作,都处于一种摸索前进的过程,业务工作开展被动。

三、构筑基建财政财务管理体系的设想

财政部门作为基建财务的主管部门,应从深化改革入手,加强制度、业务、机构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以提高投资效益为中心,基建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中心,按照“制度办法统一、管理要求统一、拨款方式统一、会计核算统一”的“四统一”要求,实行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中央和地方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和财务,避免机构和管理重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建财政财务管理体系,指导各级财政部门基建财务管理工作。这一体系主要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规范财政职能。建立新的基建财务管理体系, 首先是要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要求,规范财政管理基建财务的职能。根据基建投资的特点,财政管理基本建设的职能应包括:

第一,强化宏观调控,参与投资计划研究。财政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调控手段,要通过管理基本建设投资,参与投资计划研究,实现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实施宏观调控职能,一是搞好投资规模总量控制;二是要制定好一定时期的投资重点,产业政策;三是要制定和实施政府的投资、融资改革,引导资金按市场的要求优化配置;四是立法建制,规范新的管理模式。

第二,拨付配置基本建设资金。把有关的资金配置到基建项目上去。

第三,搞好财务管理,包括制定和实施基本建设过程中的财务管理制度,确定各种收费开支标准,进行项目建设成本控制,开展效益评价。

第四,实行项目监督管理。包括参与前期研究和招投标管理,对项目工程概预算、决算进行审查,搞好国有资产移交,对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实施监督。

总之,通过规范财政职能的目标是要实现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财政财务管理。

2、强化预算约束。确立新的基建财政财务管理体系, 必须加强基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办事。一是要建立计划和预算相结合的制度。财政部门应加强同计划、城建等部门的协调,共同搞好投资计划的制订,防止以计划代预算,重计划轻预算等情况的发生,切实建立计划和预算相配合和制约的机制。二是财政用于基建的支出要统一口径,归口管理,加强监督,防止用款单位将单位经费和建设费用混用,人为造成本部门内部多口管理和项目资金来源复杂化,逐步向项目预算过渡。三是要把其它的基建资金、各专项建设基金逐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对投资规模和投资总量实施宏观调控,保证建设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在财务许可的情况下,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合理确定支出预算,并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根据需要及时调整预算。

3、严格资金管理。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 必须建立统一规范的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基建资金,实行源头控制。一是要建立资金审查和专户存储制度。凡对投资资金来源不落实,来源不合理或属重复性、低水平建设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协同有关部门一起,严格控制,计划部门不得下达投资计划,财政部门不安排预算,城建部门不发给开工证。对末经批准擅自上项目的要按违纪处理,严格查处。基建资金应实行专户存储。按照基建程序管理的要求,对属于财政性的资金必须纳入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建设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存储。包括预算内基建拨款、预算外用于基建的资金、用于基建的各专项事业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基金。由财政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会计核算。其它的基建资金、银行应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有关的财务会计报表,共同搞好基建资金的管理。二是规范资金拨付程序。财政部门应制定相应的资金拨付办法来规范资金的拨付。建设单位按规定的程序每月向财政部门报送用款计划,请领资金。财政部门应根据批准的投资计划、支出预算、施工进度逐期拨付建设资金,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上级财政部门补助下级财政的基建资金可采取划转预算或划转资金形式,保证一些财政困难地方的基建资金及时到位。三是建立考核和奖励制度,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评价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

4、强化项目管理。基建项目管理是财务的重要内容, 也是一个难点,要求的技术性、专业性高。针对财政部门现有的人员力量,必须建立财政管理和社会中介机构办理相结合,以财政部门委托业务性强的业务给中介机构办理的管理模式,对建设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事前管理:一是要积极参与项目工程立项、设计审查、招投标等管理工作,这是实施财政监督,加强项目管理,管好用好资金的前提;二是建立项目档案,掌握一些必备的基础资料。

事中管理:必须坚持“四按”拨款原则保证资金用到实处。

基金行情投资理财篇(3)

近年来,银行理财市场的日趋成熟,为进一步细分市场,抢夺客户资源,一些儿童理财产品纷纷问世。中国民生银行最早面向全国推出了首张儿童理财借记卡“小鬼当家卡”,随后,兴业银行的“自然人生”家庭理财套卡也将儿童理财作为一项重要业务;还有银行针对儿童客户专门设计了儿童账户。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大学生投资理财市场,却鲜有人问津。相对于未成年儿童,大学生群体具有思想独立,行为自主等特点,反而被市场冷落,鲜有针对大学生的理财产品面市。需求和供给之间的差距引人侧目。然而这种差距的原因何在?大学生投资理财市场有潜力可挖吗?大学生投资理财又具有怎样的特性呢?带着这样的疑问,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大学生投资理财项目设计――基于开放式共同基金(091052059)”的支持下,我们以武汉地区大学生投资理财市场为例,发放200余份问卷,对结果进行了统计并对大学生投资理财市场进行了相关分析。

一、大学生进行投资理财的现状分析

(一)大学生投资理财有一定的基础,是理财机构的潜在优质客户

通过对200余位武汉市在校大学生的问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见图1),大学生日常生活的经费来源方面,近九成完全来自家庭供给,少数人的收入部分来自兼职等其他途径。对于大学生投资理财的行为而言,以家庭供给式为主的资金普遍具有稳定的特点,而这也为适当的投资理财行为提供了有利的稳定保障。从月收入金额的角度来分析,约70%的大学生表示月生活费在500元-1000元之间,约20%的大学生在500元以下,剩余约10%在1000元以上。在问卷调查所得数据的基础上,再综合考虑社会学规律,即当问卷问题设计答卷人隐私时(如工资,收入等)会出现一定程度的虚高,可以推测出实际情况大致是月收入在500以上的武汉大学生超过50%,其平均生活费水平在700元左右。

另外,在随机访谈中,我们发现大部分大学生在资金使用方面有一定弹性,绝大部分拥有资金使用的自和决定权,这为大学生个人投资理财提供了一定的资金基础及弹性优势。

调查结果显示,整个大学生群体在投资理财方面具备资金来源稳定,资金量相对有限但仍具备一定投资空间的特点,符合理财机构对潜在优质客户的基本衡量标准。

(二)大学生有一定的投资理财意愿,但对投资理财市场缺乏了解,市面上切合大学生投资理财现状的理财产品也十分有限

在大学生目前的投资理财现状方面,根据对受访大学生持有理财产品情况的数据加以统计分析(见图2),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大学生选择银行储蓄,只有少数大学生选择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大学生在投资理财产品的选择上表现出较强的单一性。

在大学生对投资理财产品的风险看待情况方面(见图3),大多数大学生表示在追求相对银行利率较高收益的同时愿意承担本金有少量损失的风险,反映出目前大学生对稳健性投资理财产品的投资意向。

在此基础上,对大学生对新型低风险灵活性理财产品的投资意愿进行调查(见图4),统计数据显示近80%的受访学生表现出了很强或较强的兴趣,这一统计数据充分地反映了大学生对投资理财的意向。再一次对大学生投资理财市场存在巨大开发潜力进行了证实。然而此处所反映出的大学生对投资理财强烈的积极性却恰恰也与图2分析结果中所反映的大学生投资理财产品现状的单一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即体现出大学生投资意向与实施现状的不相符。分析现象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反映了大学生对投资理财产品了解有限、自身投资理财意识观念有待加强,相关产品的宣传力度亟需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相关投资理财产品市场上切合大学生设计及需求的投资理财产品种类较少且局限性较大等问题。

在走访过程中,我们发现相对于文科类大学和综合类大学(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武汉大学),理工类大学(如华中科技大学)的在校大学生对于投资理财相关知识和市场情况的了解更显局限,很多受访同学纷纷表示对于分红型保险,基金定投等理财产品几乎完全不了解。联系之前关于大学生理财产品的持有情况方面所显示的,银行储蓄几乎可谓是是大学生群体仅有的选择。显而易见,大学生群体虽然普遍表现出了较强烈的投资意愿,却缺乏对投资理财市场及产品的相应了解,了解渠道也十分有限。

二、大学生投资理财的特性分析

综合大学生的经济来源、资金使用情况、投资理财现状及其意向,对问卷及随机访谈的结果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当今大学生在理财现状及其需求上有如下特性:

(一)大学生有一定的投资理财资金及其稳定性方面的基础

绝大多数大学生月经济来源稳定,有足够的资金可供自己合理分配、规划和使用,然而与此同时大学生自身资金有限、资金流动不够稳定以及消费的灵活性的特点,也决定了大学生对投资理财的需求不同于一般家庭投资。大学生更加倾向于无风险或小风险的投资,他们看重存款类产品的稳定性,却又不满于银行的有限利率,而且大多数大学生对新型理财产品表现出较浓的兴趣,这为大学生投资理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大学生对投资理财风险控制的稳健性偏好

大学生对资金使用的弹性要求较高,他们愿意选择资金灵活性较强的理财产品。如今银行现有的投资理财产品要求定存、定额、定取,这是大学生最忌讳的问题,投资理财的灵活性就成了大学生投资理财需求的必备条件。但回报是投资理财的首要问题,他们希望能有一个相对较高的利率,从而给他们带来较高的回报,但由于资金有限,而且他们注重投资的安全性,回避投资的风险性,不敢进行股市基金类高风险投资;他们向往保险类理财产品的较高利率,却难以达到相关投资理财类保险的“基本门槛”;他们也想通过手中的钱能生钱,想通过自身的努力提高生活质量实现自身的价值,但又无法保证资金的安全可靠,他们不敢冒险碰运气,大学生对投资理财的独特性决定了大学生在一定范围内无法成为投资理财的主力军。

(三)目前投资理财产品还没有有效地延伸到大学生的生活领域

目前大学生对投资理财产品了解不多,真正进行实质性投资理财的大学生更少,一方面说明专业机构宣传产品的力度不够、幅度不大,特别是针对大学生的、适合大学生自己操作的投资理财产品不多,理财产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未延伸到大学生的生活领域;另一方面说明大学生的投资理财意识还处于萌芽阶段,虽有兴趣但没有足够的收益来为他们提供相关的动力,少有人真正地进行了实质性的投资理财操作实践。

三、切合大学生现状及需求的投资理财产品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具有思想活跃、自控能力有限、资金使用情况不定的特点。相应的,大学生投资理财市场也应是一个针对大学生群体共性特征来定位的投资理财市场。若能对此市场的共性特征善加利用,综合国内大学生群体巨大的人数基础以及作为未来市场中坚主力的前景预期,相信大学生投资理财市场也不可不谓是一块香甜的蛋糕。

一是大学生现状及需求的产品的条件:一方面,通过对大学生在选择理财产品时所关注问题的调查,可分析得出大学生团体对产品的投资风险控制、资金随存随取的灵活性、提供该理财产品的公司或银行的声誉较为关注。分别对应了调查中所显示的大学生群体的稳健性风险控制偏好以及资金流动稳定且金额有限的群体特征。另一方面,根据对大学生群体的资金流现状特征进行把握,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限制方面,门槛应尽量调低,以满足大学生对资金灵活性的需求,应着重加强对理想理财产品的校园宣传力度,在市场开发时,相关营销机构应着重加强在校园内对产品的宣传力度,可通过充分利用大学生校内网等网络传媒,加强校园广告宣传力度,开办理财专题讲座等多种渠道实施进行。

二是大学生投资理财的特性:根据此次市场调查分析,大学生投资理财特性的概述大致可分为以下投资意愿和投资能力两个方面。从投资理财意愿的角度来看,他们表现出了追求较高收益的同时要求将风险控制在最低的水平的意愿,较高的收益能激发他们的投资积极性,较低的风险则保证了投资的稳健性,增强了大学生进行投资理财的积极性。从大学生投资理财能力的角度来分析,一方面大学生资金来源具备稳定性的优势同时也受到资金量有限的限制,理想的理财产品应有相对较低的投资门槛。另一方面大学生消费虽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却也有规律共性可循,不确定性体现在消费时间、消费金额、消费项目上,这无疑是使大学生进行投资理财时又多加了一层资金流动性上的限制。与此同时,大学生资金流的变动情况也存在一定的规律性,具体说来则是指大学生一年当中资金的持有情况具有一定的普遍规律,如每学期期初资金较充裕期末较少,每月月初刚领生活费时手头资金明显多于月末等。

三是开发理想的投资理财产品:理想的投资理财产品应该在把握大学生群体对投资理财特性的基础上,从市场需求的角度出发,开发针对于大学生的投资理财产品。对大学生投资理财产品进行基于需求的开发和推广具有优势和积极意义。从大学生群体现状和需求出发,不仅可以对大学生群体资金流的规律进行充分利用,更加科学合理的设计出可营运性更强的理财产品,而且可以迎合大学生对投资理财的尝试兴趣和积极性,进一步抢占大学生群体这一未来社会的主要客户源,还可以填补市场空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机构自身的产品推广盈利创造更有竞争力的条件。

当然,大学生群体在投资理财市场中也不可避免的有它自身的局限性,如资金量有限,理财意识有待加强等。但是综合考虑该市场的现状需求以及发展趋势前景,相关投资理财机构若能准确把握大学生群体特征,审时度势地推出切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参考文献:

1、朱香.大理学院学生理财意识培养的研究[J].中国经贸导刊,2009(24).

2、孙凌霞,宫永建.天津高校学生理财观念与理财行为调查报告[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4).

基金行情投资理财篇(4)

财政投融资是指政府为实现一定的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目标,通过国家信用的方式、触通预算内外的长期投资资金及其它闲散资金,集中由财政部门管理,采取直接或间接的贷款方式,在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前提下支持企事业单位发展生产和事业的一种资金活动,财政投融资本质上属国家信用的范畴,是在财政政策导引下的融资和投资的有机统一,它综合利用了社会闲散资金,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日本肘政投融资体系评介 财政投融资在西方发达国家较为普遍,其中尤以日本为典型.日本财政投融资亦称‘第二预算”,是以实物资本形成为目的的政府金融活动,具体而论,即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筹集资金,以出资(入股)或融资方式将资金投入政府企业、地方政府、民间企业以及居民家庭的金融活动.日本经济能够成功并维持长达20年久的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完备的财政投融资体系,利用其筹集大量长期性资金,并把这些资金用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高新技术开放,为实现经济的高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日本财政投融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有:(l)大藏省资金运用部资金.包括:邮政储蓄存款、厚生年金、国民年金、互助年金、回收金等资金;(2)简易保险资金;(3)产业投资特别会计;(4)政府保证侦、政府保证借入金。 日本财政投融资的资金运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向运物、通讯等基础设施部门提、供所需的巨额资金,积极为私人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有选择地对民间企业进行投资弥补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私人资本的不足:财政投融资运用兼顾公共性和收益性两方面,其领域包括:住宅、环境整治、厚生福利、文教、中小企业,农林渔业国工保护与灾害拯救、道路、运输通信、地域开发、产业技术、贸易及经挤合作、资金运用等。并且在不同时期、财政投融资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投资的重点也有所不同。 在日本,财政投融资是由大藏省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大藏省每年要编制《财政投融资计划》,根据各项政策目标需要、并结合一般会计预算情况,确定各项用途的分配额,且大藏省直接掌管着资金,可以直接将资金调度到位确保计划的实施和各项政荤目标的落实。日本财政投融资金的使用不是委托一般金融投资机构,而是建立特殊投资机构专门从事这一工作.诸如两库旧本进出口银行、日本开发银行)十库(国民金融公库等十个公库)一基金(海外经济合作基金),以及公团,公库等专门的财政投资部门。 日本财政投融资作为政府行为,对国家财政有极大的补充作用。其一,财政投融资对国家财政预算资金方面的补充作用主要是通过消化公债来实现的。如1986年国家财政投融资认购国债50000亿日元,相当于当年财政投融资计划资金总额的1/5,占当年发行国债总额的1/4。其二,财政投融资资金在国库短期资金调度或调控国债市场方面也起着重要作用。其三,财政投融资资金使用以政策实施为目标,主要用于扶持产业发展和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为政府实施产业政策、能源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做出了重要贡献.其四,在政府的经济稳定政策中也发挥着十分重要作用,政府经济稳定政策的关键是总需求调节,要求政府采取与国民经济“热”、“冷”相反的灵活的支出政策。由于一般会计预算具有支出刚性和支出调整时间滞后的缺陷,在总需求上的调节显得乏力,相反财政投融资具有灵活变动性,调整余地大、为稳定经济可以发挥其重要作用。 二、建立我国的财政投融资体系 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面临着许多问题,诸如基础设施落后,生产技术水平低,产业结构不合理等等,要较快地改变这种状况,就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在一般金融资本投资动力不足,财政建设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财政投融资便有其存在的现实意义。 (一)其必要性体现在: 第一,是弥补财政资金不足的需要.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培育阶段,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的滞后需要财政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比照日本财政投融资的作法,在不增加社会税收负担的情况下,扩大财政收支规模,充分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仍具有可借鉴之处. 第二,是弥补国家财政信用不足的需要。我国的财政信用筹资规模小,领域狭窄。这些资金始终在国家预算的范围内周转,不仅资金量小,而且调度缺乏灵活性,如果采取投融资政策,把资余来源延伸到邮政储蓄资金、各种保险资金,其资金量大且稳定可靠. 第三,是加强财政宏观调控的需要,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职能必须以财政拥有大量资金为前提.在1992年底累计硬赤字达9.5亿元人民币的情况下,很难形成足够的调控能力;相反预算外资金却增长很快,1990年达2700亿元,几乎和预算资金持平,相当于社会财力的20%,国家资金的1/3,虽然这部分资金也属于财政资金,但却分散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且其来源渠道多,甚至改头换面吞食预算内资金不仅肢解了财政职能,还助长了不合理需求,形成国家财政由于缺乏资金而宏观调控乏力,同时大量预算外资金游离于统一管理之外的畸型财力分配格局。因此,财政部门有必要通过财政投融资掌握一笔有偿性财政资金,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提供资金,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财政投融资体系的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的资金来源应严格区别于一般财政资金来源,它吸收的应是有偿的长期性的资金。结合财政投融资的一般原则和我国国情,可考虑以下几个来源。 1.政府预算中用于长期产业投资的部分,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中的沉淀部分,历年积存的各项周转金,财政间歇资金,以及经常性预算的结余等.这类资金本来就属财政资金,并已在财政内部流通起来,关键是搞好统一规划,合理调动。 #p#分页标题#e# 2.发行国家中长期建设债券和地方财政建设债券.我国现在一年举债仅200多亿元,在城乡居民储蓄和手持现金高达1.3万亿元的情况下,放开一点,一年举债800亿元是可能的.目前公债发行的难度较大,关键是受股票、证券的冲击而不景气。在理顺公债、股票、证券的关系的同时,提高公债的信誉,简化券种,增加品种,提高发行频率,缩短发行周期,以各专业银行承购和企业、个人自愿认购为发行对象并要求国债利率市场化,使发行价格具有竟争性。另外,适当地发行地方财政建设债券,以弥补国家长期投资的不足。 3.将邮政储蓄、待业保险、养老金保险、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结余和房改资金的结余,纳入财政投融资体系。当前,要疏通这部分资金还需要借助一定的行政手段,如国务院正式发文等。同时应明确,财政同邮电、保险部门不是资金“平调”关系,而是信用关系,必须设计适当的利率。之所以把这部分资金纳入财政投融资体系,乃异因为这部分资金稳定可靠、且数额较大,例如1991年全国职工待业保险和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沼.64亿元,滚动结余189.53亿元从1988到1”1年结余平均递增28.77%,滚动结余平均增长“.59%,其前景是相当可观的,但其使用效益却不高,通过财政投融资政策,可以正确引导其流向并提高其使用效益。 4.企业上交利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它对国家的主要贡献是纳税,由于它的财产全部或部分归国家所有,应根据盈利情况上交部分利润(实质上是一种分红)。企业上交利润是财产收入,它与税收实质不同,而且具有不稳定性和风险性。纳入经常预算并不可取,可作为国家财政融资的一个无偿的来源,一方面可投资于中长期建设,一方面也可用于弥补经常预算的不足。 5.跨地区融资。财政跨地区融资有中央的也有地方的。在国内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地区和部门的资金实力相差悬殊,对资金的需求和运用也大不一样,这种地区间部门间的资金余缺为财政跨地区融资提供了可能性,尤其是相关地区间,有共同受益的基础设施或基础产业,更应采用“放出去,引进来”的方式,跨地区融通建设资金。另外一种形式是利用外资、在当前形势下,财政融资可借助政府信誉,大力吸收外资,也可以财政担保方式鼓励企业和部分投资项目大胆利用外资,以此建设一些大型工程。 (三)财政投融资资金的运用. 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起步阶段,政府财力有限,产业结构不合理,基础产业与加工工业、农业与工业之间的不平衡状况严重,当前情况下,财政投融资首先应加强能源、交通、原材料、公共事业、基础设施的建设.积极发展农业和教育等,下一步则考虑中小型企业、生活环境、福利设施的建设。这其中必须明确的是,财政投融资作为拜种信用行为,不同于传统体制下的无偿拨款,但它又决不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它强调宏观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而非具体的某个微观项目的投入产出问题。否则,财政投融资就无异于银行信用了。财政投融资资金可用于一定程度上弥补财政调度资金的不足。诸如在粮油收购时期的财政资金不足,短期性购销长期国愤的周转金不足等等,均可向财政投融资拆借。 另外,财政投融资资金在调节经济波动时,应采取与金融市场行为相反的步骤。在投资膨胀时期,银行和私人等民间资本必定充斥市场,寻找投资渠道。从纵向上看,基础产业、基础设施所需资金较易获得,此时财政投融资则应抽紧其资金投放量,适当地退出一部分投资领域,以防止投资过度膨胀,激化通货膨胀,相反.在民间资本投资动力不足时,财政投融资则扩大投资规模,一方面满足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正常资金需求,一方面诱发各方而的资金投入,从而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总之,财政投融资在发挥其调节经济的作用时一定得掌握其营运的最佳时机和最佳量度。 (四)财政投融资的管理。最大限度上发挥财政投融资资金的使用效果,建立一套合理、有效的资金管理体系是成败的关键。 首先.要建立和完善有关的法规和政策。因为财政投融资活动涉及面非常广,如果没有健全的法规与政策作保障,要处理好这些关系也就缺乏法律与政策依据,其结果是不难设想的。 其次,要有统一严密合理的财政投融资计划。本着需要与可能的原则,充分考虑到计划安排与国家财政金融政策以及国家预算安排的协调。 第三,要有一体化的财政投融资管理机构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宜在原财政部领导的中国投资银行的基础上组建中国长期投资发展银行、仍由财政部直接领导、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财政职能由其承担,将原财政直属的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并入长期投资发展银行。该银行与其它专业银行的主要区别在于它是管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政策性银行,其资金来源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和融通的闲散资金,而不是依靠吸收社会存款。

基金行情投资理财篇(5)

虽然2005年证券市场低迷的表现,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信心,顺带让股票型、指数型基金陷入少人问津的尴尬局面,使得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一度风光无限。但从2006年股市迎来开门红开始,A股市场终于等来了牛市的春天,重新焕发出生机勃勃的景象,在好行情的带动下,基金行业也抓紧良机,加大了开发的力度。截至目前,今年新发基金的数量达到了27只,除去6只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型、股票型基金占据了半数以上的份额,据统计,超过半数的股票型基金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里总回报率都超过了20%,最高的甚至接近40%。

股市喜人的涨势,投资者高涨的投资热情,让基金公司对未来的发展形式表现出了乐观的态度,在此背景下,各公司在新品发行上也不遗余力。由图可以看出,自今年3月份开始,基金在数量上开始加大,共发行了7只基金;4月份已经到了销售高峰期,共有9只基金发行;而在行情高涨的“红五月”里,各类基金的发行也已进入正轨,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目前(截至5月13日)已有6只基金进入了发行期。

不用时刻关注行情走势,却有机会轻松获得高额收益,一部分所谓的理财“懒人”已经开始对基金刮目相看了。加之各基金公司浩大的宣传声势,与多方积极合作推出了优惠认购的措施,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基金投资的魅力所在,纷纷转战进行投资。4月末,工商银行联手16家基金公司推出的一站式网上基金服务和定期定额认购基金活动,投资者只需通过工行基金频道轻点鼠标即可轻松完成开户、购买、赎回等全部流程;9月30日前,通过工行办理基金定投业务,就可享受申购费率8折的优惠。另外,第一理财网在日前举行的“优选新发基金预约认购优惠活动”也给有意投资基金的各阶层人士提供了最为便捷的认购渠道,投资者在认购博时7号、海富通强化回报基金时,根据认购金额的不等,享受认购费率对折或零费用的优惠,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响应。此类活动的开展,不仅对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好消息,还对银行、基金公司的业务发展拓宽了渠道,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新品当中细比慢挑

从本月第一理财网的跟踪检测信息反馈中显示,对于银华、广发、交银施罗德、国海富兰克林四家基金公司的新基金投资者给予了很高的关注度。其中,有“2005年最佳基金公司”称号的广发基金公司旗下的第五只基金“广发策略优选基金”则最受投资者青睐。这与广发基金公司曾经“孕育”了2005年开放式基金净值增长率的冠军广发稳健增长基金,累计总回报率高达57.96%的优秀业绩不无关系,冲着今年基金行业发展的迅猛势头,年内出现年回报率超过50%的基金也是很有可能的。

此外,富兰克林基金公司旗下的“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基金”也颇受关注。它直接脱胎自美国著名的富兰克林邓普顿基金集团旗下明星产品―――富兰克林弹性市值基金,该基金自1991年成立以来,总累计收益率超过610%,平均每年为投资者带来超过14%的回报。其采用的弹性市值投资策略(flexible capital)是一种国际流行的投资策略,最大的特色是不局限于投资对象市值规模的大小,而是根据证券市场的不同发展趋势,随机采取不同的资产组合计划。

拥有良好业绩的银行号基金公司交银施罗德旗下第三只产品“交银稳健配置基金”称得上是一个不错的品种。该基金属于投资策略较为灵活的配置型基金,采取组合风险投资策略管理(PRISM)系统进行风险管理,在此基础上加入按经济周期进行资产配置的策略,牛市时积极配置股票类资产,熊市时主要持有债券等防御类资产。

对于仍然钟情于安全、稳健的“活储蓄”货币市场基金的工薪阶层而言,富国天时货币基金也可列为选择名录中。该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和回购、银行存款、大额存单、中央银行票据等货币市场工具。另外,投资者可在富国旗下的天益、天瑞、天惠等股票型基金、天利等债券基金之间适时转换。

了解风险从容应对

虽说基金投资已成大势所趋,但挑选出适合自身需求的品种,也非易事。股票型基金是今年以来投资绩效最好的基金类别之一,尤其适合于股票市场为牛市行情的时候运作。但风险也始终相伴,比较适合风险承受能力强的投资者。就当前股票市场高涨的行情走势来看,非常适合投资此类基金,如果股票市场的基本面情况没有重大变化,股票市场的后市仍将看好,因此,以股票市场为主要投资标的的股票型基金也就十分值得看好。

如果风险承受能力低,不妨以中等风险中等收益或低风险低收益类的基金产品为主要投资方向,如债券型基金、保本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都可供挑选。不少此类基金虽然风险很低,但也有不放弃追求超额收益的空间,无论熊市牛市都能游刃自如,比较符合符合有低风险投资产品需求的人群。例如短债型基金中的易方达月月、南方多利;偏债型基金中的国投瑞银融华、天治财富;保本型基金中的南方避险增值、银华保本、国泰金象保本等;货币市场基金中的融通易支付、国泰货币、华夏现金增利、南方现金增利、博时现金收益等基金都是很好的选择。

“红五月”虽是一个令人激动的月份,但如果能挑选好品种,把握好时机进行投资,获得丰厚收益也就指日可待了。第一理财网建议投资者在面对种类繁多的基金品种时应多多关注业绩良好、表现强势的基金和拥有强大实力的基金公司,切勿因小失大。

基金行情投资理财篇(6)

一、中小城市工薪家庭理财方式及收入来源

“你不理财,财不理你”,早已成为人所共识。中小城市工薪家庭普遍存在养老、医疗、育儿、赡养长辈等生活责任,家庭理财负责人亲力亲为学会理财,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家庭生活状况。对工薪家庭来说,一方面,应进行稳健的投资;另一方面,应进行均衡略偏积极的理财投资活动。

亲力亲为的理财方式,就是由自己规划家中的财务。中小城市工薪家庭亲力亲为理财时,首先必备的条件是家庭理财负责人应掌握一定的财富管理知识,能够量入而出。在这个过程中,家庭理财负责人必须立下目标,然后收集相关的资讯,分析目前的财务状况,研究并探讨实现财务目标可行的方法,从中找出适合家庭的投资工具及方案。同时理财负责人必须经常监督及掌控投资理财活动的进度。通过这种“自立”的理财方式,不仅可以从中获得满足感,还可以不借助专业理财师的服务,从而节省一笔开支;无需公开家庭的重要机密资料。因为较清楚家庭所追求的目标及需要,也可能会取得更好的理财效果。

中小城市工薪家庭收入主要依靠工资和奖金,每月收入扣除必要的生活开支后的结余不是很多。要加速家庭财富的积累,实现人生各个阶段的购房、育儿、养老等理财目标,在安排好家庭的各项开支,进行必要“节流”的同时,应通过合理的投资理财,即“开源”也尤为重要。

二、中小城市工薪家庭理财基本要求

1、养成良好的理财习惯

如果不把理财当作一个习惯来养成,那么在开始理财的初期可能就会功亏一篑。因为理财最困难的时期,就是在刚开始理财的时候。通常刚下定决心理财的人,往往凭着一股热情,期待理财能立即改善家庭的财务状况。但他们却常常忽略了一点,即初期理财的绩效,是不容易有显著成效的。在一段时间后,就会对理财产生失望的情绪和认知上的差距,从而进一步导致原来设定的理财目标被放弃。培养良好的理财习惯,投资者可以渐渐控制自己的理财行为。如在日常生活中记录投资行为;剔除日常不必要支出;对于某些风险性产品严格按照“止赢止损”操作等。

2、设定家庭理财目标及实行计划

家庭理财目标最好是以数字衡量,是需要努力一点才能达到。具体地说,就是要先检视家庭每月可存下多少钱、要选择投资报酬率多少的投资工具、预计需花多久时间可以达到目标。建议家庭理财第一个目标最好不要订得太难实现,所需达到的时间在2―3年左右最好。当达到这一目标后,就可订下难度高一点、花费时间约3―5年的第二个目标。

3、定期检视理财活动

不论做任何一件事,追求成效的人都很讲究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因为通过这些控制,才可以确定事情的发展是不是朝着我们既定的目标前进;若不是,也可以立即做出修正。理财投资是有关钱的事情,应加强控制,定期检视。理财的事前控制如设定理财目标,拟定达成目标的步骤;事中控制如坚持记帐,分析长期的记帐记录;事后控制如家庭理财投资计划完成时所做的分析总结,也是下一个理财投资规划重要的参考资料。

三、中小城市工薪家庭理财规划

1、备用金规划

工薪家庭一般都要赡养老人和养育小孩,因此应该至少准备家庭三个月的生活费用作为备用金,建议备用金按照每月的必需支出为单位,错期循环存为三个月的定期储蓄或者购买知名基金公司的高收益货币基金,这样既保证了流动性,又取得了比活期存款明显多的收益。据统计2008年全部实现正收益的货币基金,实现了3.56%的平均年化收益率,远超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截至2008年底,规模居于前三位的货币基金是工银瑞信货币、华夏现金增利和嘉实货币。

2、教育金规划

孩子的教育金具有可预见、期限长的特点。九年制的义务教育结束后从高中开始教育花费就会逐步加大,建议考虑购买保险公司相应的大学教育金等保险产品,每年投入几千元,到孩子接受高等教育的时候可筹集到数万元的资金。在目前银行利率较低的情况下,购买保险具有防范风险和投资增值的双重意义。

3、购房规划

已拥有满意住房的工薪家庭没有购房压力,而那些没有自己名下房产的家庭或对现有住房不满意的家庭,可根据自己现有的积蓄情况,选择相应的房源分期付款或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2009年房价有下降空间,但降到大多数工薪家庭现有积蓄的地步也希望不大,等攒够钱再买房,等待的年限可能太漫长。因此,想购房的工薪家庭应抓住购房有利时机,利用现有积蓄积极采取实际行动。

4、投资增值规划

工薪家庭理财负责人应根据自己的爱好、知识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利用业务时间做相应的金融投资增值活动,进一步增加家庭的收入。

(1)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现在多家银行都推出有不同期限、不同品种的理财产品,如农业银行的“本利丰”,经过多期的运作收益率稳定在12%左右,而且风险较小。风险厌恶型的工薪家庭可根据每月收入情况购买大比例的银行理财产品。

(2)购买基金。尽管基金在2008年的亏损让“基民”口袋缩水,但是专家认为,作为专业的投资理财工具,基金的投资理财功能不可小看。在经历了2007年的超常规发展和2008年的超常规下滑后,基金公司也会从挫折中反思和改进的。本身已是“基民”的工薪家庭可根据自己现有的基金品种运营状况,及时补进或更换。购买基金应首先选择好基金公司的基金。2008年,遭遇全球经济危机,中国基金业管理的资产规模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但“强者恒强”的局面并没有改变,大基金公司依然占据着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行业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底,在全部基金公司中,资产管理规模超过500亿元的基金公司共有10家。前十大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了9775.15亿元的基金资产,占全部基金管理公司的50.44%。华夏、嘉实、博时分别名列60家基金管理公司的第一、第二、第三名。

2008年系统性风险让基金业绩“一团糟”,大家比的是谁亏的少。2009年结构性的机会将更加考验基金公司的投研能力。基金公司业绩的迥异,将会导致基民对基金公司不同的取舍,从而导致资源向规模更大的基金公司倾斜。因此,投资者在选择基金产品时,除了对自己的风险收益偏好、资金投资期限等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外,还要对所投的基金产品进行细致分析,尽可能地选择资产管理规模较大、综合管理能力突出的基金公司产品。

其次,选择适当种类的基金。截至2008年12月12日,银河证券数据中心数据统计显示,股票型基金平均下跌49%,偏股型基金平均下跌48%,指数型基金平均下跌61%,混合型基金平均下跌41%,仅债券型及货币型基金平均业绩呈正收益。券商机构总体认为,2009年对股票型基金总体思路和策略是增持。因此,愿意降低收益换取较低风险的家庭理财负责人应根据家庭节余状况,分阶段逢低陆续介入股票型基金。而券商报告中对债券型基金总体思路和策略是减持,大都认为花无百日红。多家券商报告一致认为,“2009年股市将以震荡式呈现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倾向于混合型基金的投资。”集合多家券商机构2009年投资策略报告分析,2009年券商最为看好的10家基金分别是,华夏大盘精选、华夏策略精选、嘉实增长、富国天益价值、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上投摩根双息平衡、博时平衡配置、泰达荷银成长、汇添富优势精选、华夏回报。

家庭理财负责人在购买主动型基金之外还可适量配置一些被动投资的指数基金。经济危机中,“危”和“机”总是相伴相生的,A股从6000点跌到2000点下方,而长期来看中国经济在短暂调整后仍是长期上行的。因此,对长期投资而言,现在买入指数基金不失为抄底良机。

另外,低风险的货币基金和债券基金仍可少量购买,作为工薪家庭急需现金时的有力补充。货币基金流动性高、费率低,分化不太明显,但收益率预期较低;债券基金流动性和费率均较好,而基金分化较明显,需要谨慎选择。

基金种类众多,家庭理财负责人购买基金时应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状况,将资金投放在风险回报各自相异的基金产品中来分摊风险。在基金组合投资方面,建议投资者保持谨慎为主,适度灵活的投资思路,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进行必要调整。

(3)购买股票。2008年,我国政府为了应对全球经济危机,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刺激经济。预计今年将是经济逐步走出低谷、进而复苏的关键年。由于时间、精力、相关专业知识及资金等方面的限制,工薪阶层一般不宜直接进行实业投资。同时在金融投资上,建议最好不要涉及高风险的期货、股票等投资,但是股市经过一年多的深幅调整,已经进入长期投资价值区域。因而工薪家庭少量购买经济优先权的股票也将是明智的选择。从逆向思维的角度来看,风险总在万众瞩目时,机会总在无人问津处。

因此,工薪家庭在进行投资增值活动时,应综合考虑家庭自身的具体情况,保证家庭财务状况安全,将理财产品、基金、股票合理配置,达到既分摊风险、又确保较高收益的目的。换言之,工薪家庭既可以进行稳健的投资,又可以进行均衡略偏积极的理财投资活动。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家莱斯特・梭罗说:“懂得用知识的人最富有”。家庭理财是个“长征”,中小城市工薪家庭要使家庭理财过程更有成效,家庭理财负责人必须自发自主地提升财富管理方面的知识,不断检视家庭的财务状况,并通过多种渠道获得理财最新资讯,学会利用理财软件等。长此以往,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小城市工薪家庭会将有限的收入合理配置,合理控制消费、积极投资增值,提高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基金行情投资理财篇(7)

关键词 房地产 投资基金 项目 财务监管 体系

作为一种产业投资基金,我国的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起步较晚,相较于美国的房地产投资基金模式,我国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运行仍受法律、法规、税收等因素的影响。此外,由于我国的流转税、房产税高达17.5%,房地产投资基金一般不会投放于物流出租,同时也不会投放于房地产企业的股票中。目前,我国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运行,主要是针对资金密集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投资,而财务监管问题就成为了广大投资者普遍关注的话题。

一、实施财务监管的原则

(一)灵活的监管方式:

目前,在我国房地产投资基金投资项目中,总体投资主要由开发商、投资基金及其以外的投资着提供,三者应相互协调、配合运行基金对外投资房地产项目。因此,房地产投资基金投资项目的财务监管,应根据主体、情况、阶段的不同而灵活调整监管方式,促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基金、开放商以及其他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协调,以便及时做出调整、解决问题,保证开发项目的高效运转。

(二)明确重点,加强力度:

长期以来,我国的房地产投资基金在针对某一开发项目进行投放时,无论股权比率是高、是低,均是一种战略型的投资行为,而并非直接掌管房地产发开项目的运营。为了能够及时、顺利的撤出,保证原有投资款与利润的安全,房地产投资基金投资项目必须采取全过程的财务监管,而监管工作的主要内容及重点就是对资金活动的监督、管控。

(三)适中的监管力度:

在房地产投资基金投资项目中,财务监管的实施应当在不影响地产项目常规性运作的前提下,对项目资金的活动进行全程监管、把控。在实施财务监管的过程中,房地产投资基金方应指派专人、代表负责具体的财务监管工作,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经理协同合作,在已授权利范围以内,第一时间签批、执行已落实基金的预算与计划,而对于授权范围以外的部分,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待经过审核、批复后予以执行。此外,对于已落实基金预算、计划之外的其他支出款项,项目的开发商与地产投资基金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待增补计划办理、完成后,方可予以签批、执行。房地产投资基金投资项目的财务监管,应主要针对预算、计划之外的其余支出款项,以及销售回笼资金与数额较大的支出款项实施监督、管控,而对于其他方面的监管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做出调整、放松。

二、我国房地产投资基金投资项目的几种监管模式

(一)有限责任公司监管模式:

房地产投资基金投资项目倘若采用此种模式进行监管,一般需要根据股权的比率,由股权份额较大的投资者来掌管开发项目的运营管理、财务监管。此外,其他投资者可指派专人参与到开发项目的管理中,由最大股东统一进行管理。根据开发单位的具体章程,开发项目与公司运营的重要事项及活动主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进行决策。

(二)信托监管模式:

此种财务监管模式,主要是针对房地产投资基金项目,由信托机构负责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待对该项目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评估、总结后,综合考虑可否实施债券贷款、股权投资。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此种监管模式对于开发项目现金流的监督、管控较为系统、全面,但对于整个开发项目运作的监管则有待改进、完善。

(三)银行监管模式:

目前,我国银行贷款的分类,按时间可分为短期、中期、长期贷款;若按贷款方法可分为票据贴现、担保、信用贷款。此外,还有特定贷款、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等。长期以来,我国各大银行对于企业、单位融资贷款的财务监管,通常侧重于放贷前的审核、检查,之后并未采取跟踪监控。一般情况下,为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我国多数企业、单位通常会选择担保、抵押的方式获取贷款,而一些经营规模较大、实力强、信用评级高的大型企业则会采用授信贷款的方式。

(四)自主监管模式:

此种财务监管模式,其主要是由投资基金项目的开发公司自行构建财务监管小组并根据项目运营需要制定具体制度及内容。

三、房地产投资基金投资项目的财务监管体系

(一)财务监管的职能部门:

在房地产投资基金投资项目的财务监管中,基金管理单位内部的财务部,可将其视为财务监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是针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前期财务进行分析、调查、研究,同时在开发项目运营过程中实施全过程的财务监管并展开内部审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基金财务代表,应及时的了解、掌握项目开发商实际的财务活动情况及问题,对于一些关键事项、重要问题,应第一时间向基金经理汇报,以便及时做出调整、处理。

(二)财务监管的领导小组:

房地产投资基金投资项目若要实施财务监管,应事先由项目基金经理负责组建财务监管领导小组,针对开发商的年度运营计划、整体预算、预算外的支出款项,以及在指派监管代表授权以外的大额支出款项进行审核、批复。此外,为全面监控开发项目的所有财务活动,还需构建财务监管小组,从而将监督、管理、审核渗透到项目运作的每个环节中。为此,财务监管小组应配备会计、市场营销、工程等专业人员,以此保证财务监管的有效性、科学性。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同步实施多个开发项目的财务监管,为避免受利益驱使而单一监管某一项目,应根据每个项目的特点与需要,适当调整监管力度,以此保证财务监管工作的效率及质量。

(三)财务监管人员:

目前,我国房地产投资基金投资项目的财务监管人员,通常是来自基金管理单位内部的财务部门,指派至投资项目的基金财务代表。基金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竞聘上岗制度,针对已录用的财务人员进行系统的

教育培训,使其具备一定的财务监管意识,充分了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运作模式及流程,熟练掌握有关金融、市场营销、会计、工程等各个专业的理论知识及业务技巧。基金管理单位指派至开发项目的基金财务代表,应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良好的沟通技巧、优秀的个人品质以及一定的实践经验,以此保证财务监管工作的效率、质量。在实施财务监管的过程中,基金财务代表与基金工程代表等有关人员应协同合作,及时向基金管理单位的财务部门上报开发商的实际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等,但无需参与到开发商的财务核算中去,避免影响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正常运作。

四、实施财务监管的重要事项

(一)财务风险的预防:

房地产投资基金在确定具体投资项目前,应针对所有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财务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审核,最好事先介入开发商内部进行财务调查。此外,还可聘请社会上的中介机构负责调查各个开发商,并主动参与到整个调查过程中,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各个项目单位的财务情况,及时消除财务隐患,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二)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报告制度:

房地产投资基金在确定投资项目后,首先需要与开发商、原股东进行协商、洽谈,明确基金在开发项目运作中的监管权限,待各方意见达成一致后,方可进行投资。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一切财务活动必须通过审批才可予以放行,而对于一些重大财务事项,开发商必须向基金管理单位报告,未予以批准,开发商不得自行开支。

五、结束语:

基金行情投资理财篇(8)

在上述理财业务中,投资者必须了解7个基本的法律关系:

首先,许先生与银行咨询服务之间的合同关系。许先生向银行的理财顾问进行咨询,理财顾问根据许先生提供的个人基本情况、理财目的、收益预期等情况,为其提供一套或多套的理财方案供其选择。但是,投资是有风险的,理财顾问提出的仅是建议,所以许先生无权要求银行为其提供的理财方案承担责任。

其次,许先生由于购买了企业债,所以他与发行企业债的企业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第三,银行与基金公司之间的关系。银行仅是基金公司某项产品的人,银行不为基金公司与客户之间因基金产生的任何问题负责。

第四,银行与基金公司之间的托管与被托管的法律关系。《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基金,应当委托商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委托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第五,许先生与基金公司之间的基金投资法律关系。投资基金的法律关系是一种金融信托,即投资者将汇集的资金交给专业投资机构管理,投资机构根据与投资者商定的投资原则,争取最佳的投资回报和最小的投资风险。

基金行情投资理财篇(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行为,强化财务监督,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农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业系统(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农垦、乡镇企业及部属企事业单位等,下同)所有执行国家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项目建设单位。第三条农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和农业部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核算、监督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及时筹集和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努力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多渠道、多层次投资和群众投工投劳的特点,全面反映国家投资项目的各种渠道资金,明晰产权,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第四条农业基本建设经营性项目应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推行投资的筹划、建设、生产经营、还贷全过程的系统管理。非经营性项目参照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办法,实行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农业部财务司是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农业基本建设全过程的财务活动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二)研究制定本部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三)审核、汇总、编制农业部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四)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和农业部投资计划,审核、汇总部直属单位用款计划;编制中央与地方联建项目用款计划,并按财政部批复的用款计划和工程进度拨款。(五)审核、汇总、上报基本建设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和季度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报表,审核、汇总、上报、批复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六)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监督重大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的落实。(七)审核和审批部属单位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第六条有中央级基本建设资金支出的省级农业、畜牧、水产、农垦、农机、乡镇企业等主管部门,应设立或指定适应工作需要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农业部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和督促所属单位和下级部门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二)按计划、工程进度及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拨款,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三)审核、汇总上报基本建设项目季度投资完成情况,审核、汇总上报和批复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四)监督重大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的落实。(五)审核、审批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第七条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部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原则实行一级财务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编报用款计划和资金的解拨及核算。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农业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二)依法设置会计账目,加强会计核算。(三)按计划和工程进度付款,及时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四)编报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季度报表和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表。(五)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加强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六)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并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档案管理部门。部直属单位建设项目发生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部财务司提交有关文件和资料的复制件。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应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方向和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监督。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加强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账户(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范围的部属单位,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执行),建立基本建设会计核算账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农业部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批复执行,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基本建设资金。第十一条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的各种资金,都应纳入预算,实行项目预算管理。第十二条建立基本建设资金拨付的审核制度,财务部门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支出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拨付资金。新建项目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开工后才能拨付工程款,没有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财务支出,财务部门不得拨付资金。第十三条对多渠道资金配套建设项目,各建设单位应将安排落实配套资金的年度投资计划,抄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对配套资金不落实或不到位的,上级财务主管部门不予拨付基本建设资金。第十四条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经营性项目应在项目总投资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资本金。筹集的资本金,需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性资产投入项目的资本金,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作价。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在项目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在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应认真清理结余资金。经营性项目清理出的结余资金,相应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非经营性项目清理出的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如有结余,30%作为建设单位的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第十六条项目检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的留成收入70%用于项目管理和配套设施建设,30%用于职工奖励和福利。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上交的基建项目竣工结余资金应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三十日内按拨款渠道逐级上交。其中中央投资形成的应上交结余,应逐级汇总上交部财务司。第四章建设成本第十八条建设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第十九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批复的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第二十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批复的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第二十一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批复的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贷款)项目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汇兑损益、报废工程损失、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航道维护费、航标设施费、航测费、其他待摊投资等。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不得将非法的收费、摊派等计入待摊投资支出。第二十二条其他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批复的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范围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施工现场津贴比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的办法。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并按投资总概算的不同规模分档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一)。特殊情况确需超过上述标准的,需事前经部财务司审核并报财政部批准。第二十五条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沙)育林(草)、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报废及其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作待核销处理。项目竣工后,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冲销相应的资金。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第五章政府采购第二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和纳入预算管理的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执行。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办法。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应当依法实施集中采购。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应将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入部门预算,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第三十条纳入中央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采购资金由财政部国库管理部门直接支付给供应商,采购单位应按照合同和财政部有关要求,填报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报财政部国库管理部门审批。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按现行资金管理渠道和合同规定自行付款。货物、工程或服务的采购与验收,必须严格按程序规范运作,并建立内部制约机制。第六章财务报表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准确编报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季度报表、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认真详细编写决算说明。建设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编报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第三十二条报送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季度报表,必须使用财政部开发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及项目信息系统”软件编报,并按要求逐个项目录入,产生汇总上报数据,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报部财务司。第三十三条各建设单位要在做好建设单位资金清理、账务核实的基础上,采用财政部统一编制的“数据处理软件”,及时、准确编制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表。在编报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表的同时,应对年度基本建设财务的全面状况和国债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本年其他基建拨款”的构成情况做详细的说明。第七章竣工财务决算第三十四条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组成部分,是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决算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手续的依据。建设单位应按财政部、农业部和国家相关规定,实事求是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第三十五条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工业性项目经负荷试车考核或试运行期能够正常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性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编报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第三十六条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建设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待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编制项目竣工财务总决算。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准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第三十八条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或扩大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其批复文件;招投标文件;历年基本建设计划、历年财务决算及批复文件;合同、工程结算等资料;有关的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其他有关资料。第三十九条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两个部分。(一)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表式见附件二)主要有以下报表:1封面;2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4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5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2会计账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3基建结余资金等分配情况;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5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6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7需说明的其他事项。第四十条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经所在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签署意见,由农业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按以下权限进行:(一)部属农业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农业部财务司审批;(二)部属科研单位院本级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农业部财务司审批,院下属各所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报院本级审批;(三)部属垦区本级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农业部农垦局审批,垦区下属各单位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垦区本级审批;(四)中央与地方共同投资的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四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大中小型划分标准。经营性项目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非经营性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其他项目为小型项目。第四十二条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视同项目已正式投产,其费用不得从基本建设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本建设收入管理。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根据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或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及时调整有关账务,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进行资产产权登记。第八章监督检查第四十四条各级农业基本建设财务主管部门应严守廉政规定,加强与计划、审计、监察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普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建设单位管好用好项目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和国家资金运行的安全、合理和有效。对检查中发现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有重大问题的项目,应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追究项目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四十五条各级农业基本建设财务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追踪、检查和监督工作。对纳入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的资金,应保证按投资计划使用,不得挪用、挤占;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四十六条各级农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机构,应参与指导和监督政府采购制度的落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财务预算、工程实施中的资金使用、年度财务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作为有关审核、审批的依据。第九章财务分析与评价第四十七条基本建设财务部门应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分析与评价工作。第四十八条财务分析报表主要包括财务现金流量表(利用外资的项目分报全部投资和国内投资)、资金平衡表、基本建设投资表、基本建设借款情况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表、基本建设收入情况表等报表。第四十九条财务评价指标包括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到期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偿还率、综合建成周期、交付使用率和资产产出率等主要指标。第五十条建立和完善投资效益的分析报告制度,部属单位和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在编制财务报表的同时,加强项目实施和已完工项目形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情况的跟踪分析,正确反映基本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第十章附则第五十一条逐步加强基本建设财务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基本建设项目资料档案库,认真搞好有关信息资料的采集、加工处理、传递和利用工作。第五十二条加强基本建设财会队伍建设,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第五十三条本办法由农业部财务司负责解释。末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基金行情投资理财篇(10)

尴尬现状

《新理财》:“郭美美事件”、“卢美美事件”让基金会的透明度被广泛质疑,资金捐赠也受到影响。长期以来,公益基金会被冠以非营利组织的称号,给人们的印象是不可以从事以营利为目的活动?

邢建绪:这样理解是不正确的。“基金会”这个词是舶来品,国外基金会的模式是,先有一笔资金,为了管理这笔资金,使其不断增值,汇聚了一群人来管理,比如这种基金会是以财团为法人;中国则多是先有了目标,之后成立了基金会,再组织一群人去筹集资金,这种基金会是事业法人。我认为,中国也应该有以财团为法人的基金会。

在欧美国家,非营利组织参与商业活动,通过向社会提供服务或者投资从而实现盈利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基金会不是单纯地募集资金和做慈善,而是一种“投资”,是一个能赚钱的机构。

《新理财》:现在中国的基金会的基金现状是什么情况?

邢建绪:基金会快速发展,其规模不断壮大。目前全国共有2000多家基金会,公募的有1000多家,私募的也有1200多家,随着基金会数量不断增加,基金总量也不断增多,但基金会自身的质量有待提高。目前,基金会面临最严重的问题是通货膨胀压力。

基金会现在的投资方式非常单一、投资渠道狭窄。怕承担风险,许多基金会不做或者很少做投资,最常见的办法是把钱投入银行、国库券、最多是投向3或6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因此,基金的保值增值成为了焦点。

路径选择

《新理财》:因为其公益身份,所以基金会多是减免税收的,基金会可以赚钱是否会导致基金会的主业不是做慈善,而是沦为赚钱的工具?

邢建绪:从字面理解“基金会”,基金会首先要有基金。其实基金会的本意是动利息而非本金。中国民政部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成本运营费用标准是10%,余下的20%资金要考虑投资。所以不会出现只赚钱,不做事的情况。

其实在国外,基金进入资本市场是一种惯用方法。例如,1917年税法规定,美国慈善捐赠免税,而捐赠的资产大多以股票形式运营,国会和公众对此都没有任何争论。

另外,发达国家的教育发展都离不开基金会的投资管理。哈佛、耶鲁、斯坦福这些知名高校,它们背后都有规模强大、实力雄厚的基金会推动其发展,基金会支持力度非常高,有些甚至可以达到基金会与国家投资各占一半。这些大学基金会募集资金,并且管理运作资金,市场运作是非常普遍的一种方式。他们灵活运用多种方式进行投资。投入股市、信托方式、甚至许多大学基金会成为金融市场的大买主。大学和基金会的合作实现双赢,基金会资金如雪球般越滚越大,有了资金,大学教育和科研水平越来越高。可以说,基金会支撑着世界著名大学的发展。

2008年,由中国民政部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鼓励公益基金有计划地进入资本市场,为在“入市”门槛前徘徊的慈善基金会点亮起了绿灯。对基金会资金的保值、增值以及运作给予税收支持。

《新理财》:“入市”是一种投资方式,中国基金会还有哪些投资渠道?

邢建绪:银行应是基金会投资的首选。但不是现在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而要银行为基金会专门设立的理财产品。美英法等发达国家都有专门为基金会设立的理财产品。例如,英国有存款为百年的理财产品,利息丰厚。这种百年的存款个人不需要,而基金会特别需要。

其实银行与基金会同命相连、血脉相通,都要建立自我的公信力,所以银行应该是公益事业的忠实支持者。但是现实情况是嫌贫爱富的银行,对基金会的支持非常不足。

多方协力

《新理财》:如何保证基金在安全的基础上实现保值增值?

邢建绪:这就需要基金会与市场建立信任关系。基金会要保值增值,应取得市场的公信力。只有基金会遵循合法、安全的原则,才能赢得投资人和捐赠人的信任。

招聘、培养专业的投资人才。目前,基金会专业的理财人才很少,主要是因为基金会派发的工资水平无法与专业的理财机构相抗衡。国外大基金会都有专门的投资人或机构,与它的运作部门完全分开。我们希望政府为基金会量身培养一批投资专业人士,负责经营投资。同时,希望政府组织人才培训课程,激励基金会从事投资活动。

基金会也必须承担贬值风险,投资回报率越高的理财产品,风险越大。所以基金会规定其忍耐度标准非常重要。

基金行情投资理财篇(11)

申购与赎回有限制

对于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基本可以做到根据需要随时申购与赎回。基金化银行理财产品是否也能够做到呢?这需要根据具体产品而定,有些产品可以达到与开放式基金完全相同,有些则不然。

比如,光大银行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公司共同推出的基金宝同赢8号产品2――瑞丰精选阳光资产管理计划项目,该产品在申购与赎回上,完全与开放式基金相同。投资者既可以在产品存续期内随时赎回,同样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申购。而基金宝同赢5号产品4,则设定产品成立满3个月之后的每个自然月的10日及25日为产品开放日,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日办理申购与赎回,其他时间只能办理预约申购与赎回。同样为基金化银行理财产品,农业银行的本利丰第10期基金精选理财产品,在为期2年的产品理财期限内,投资者是不能够申购与赎回的。

因此,投资者在选购基金化银行理财产品时,如果有流动性方面的要求,需要结合具体产品所能提供的申购与赎回条件,作出最适合自己的决策。

规避投资单个基金风险

一般而言,基金化银行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精选的基金,可称之为基金中的基金,即FOF。FOF能够凭借专业的投资机构和科学的基金分析及评价系统,更有效地从品种繁多、获利能力参差不齐的基金中找出优势品种,帮助投资者规避风险,获取收益。FOF与开放式基金最大的区别在于以基金为投资标的,而开放式基金是以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为投资标的的。通常,基金规避了投资者直接投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风险,而FOF则在更高的层次上规避了直接投资单个基金的风险,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投资者获得基金平均收益水平以上的收益。

据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精选基金经理蒋高峰介绍,银行FOF产品首要通过专业团队,精选市场表现良好且未来升值潜力大的基金建立基金投资组合,并根据市场行情及未来走势进行动态调整。同时,通过投资基金品种的多样化,分散了投资单个基金的风险。

投资标的更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