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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的管理方法大全11篇

时间:2023-08-03 16:19:18

采购的管理方法

采购的管理方法篇(1)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8)41-0148-02

引言

采购是酒店管理薄弱环节,却是经营关键环节,应当引起酒店服务业重视。酒店采购不仅是订单开出,也含需求确定、供应商选择等。有人视采购为简单工作,认为采购人员只需有伦理道德观,无须有专门化能力。其实,采购工作的复杂性远较其他管理工作为甚,良好的采购不仅可免麻烦,而且可助达成既定目标。分析酒店采购管理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具有实际意义。

一、酒店采购管理存在的漏洞

采购是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采购人员通常由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能够鉴别商品优劣,懂相关知识的人去担任,现实中选符合要求的人并非易事。现实酒店采购管理存在的漏洞是:

1.部分酒店采购人员选择不当

(1)用人不当。选派领导红人、上级部门塞进的人为采购人员,发现问题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长此以往,漏洞会越来越大。有人把采购看成肥差,吃提成捞回扣,损害酒店利益,用错一人,损失几十万甚至数百万是常有的事。据统计有3%至5%的利差在没进酒店前便流失在采购环节中,日积月累不是一个小数字。

(2)个别采购人员。部分酒店管理人员与采购人员心心相通,充当有劣迹采购人员的保护伞。由于采购人员是某些领导的知心人,员工忌谈,问题在较长一段时间内解决不好,给采购部门以后工作开展带来负面影响。

2.部分酒店采购制度不完善

(1)使用部门采购缺乏计划。盲目采购库损高,造成流动资金呆滞,常发生在新开酒店;零库存,急需时紧急采购,不能给予采购部充分市场考察时间,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

(2)不能坚持多人采购制。领导说了算,不能坚持多人参与,对采购造成客观的局限性,缺乏对商品原料的质量价格比较,熟人面子难拒,人情采购甚至白花钱的事时有发生。稽核、审计部门很少对采购部门进行专门监管,即使做了也缺乏客观性。

3.采购成本高

(1)大件商品采购暗箱操作,未能实行公开竞标。供应商选择暗箱操作,采购大宗低值易耗品质次价高,损耗大。厨房鲜活原料采购多以半成品、海干货采购多以市场发好的为主,对原料优劣缺乏鉴别能力,导致增大成本,影响菜肴质量。

(2)酒店进货采购打游击战。造成很大的人力、财力的浪费,无法享受供货方的批零差价,更无法稳定采购成本支出。

4.监督控制措施不健全

(1)采购缺乏市场调查。缺乏价格走势的预见性,造成的损失不容忽视;缺乏客观同行间比较,不对比物品品质差异,盲目评判。

(2)监督部门失察。因缺乏专门技能知识,或另有原因,财务部门只关注采购价格的高低,不遵循市场规律按实际进行价格和采购监督,对采购工作起到消极的影响。

二、酒店采购管理的解决方法

针对酒店采购存在的漏洞,本文提出酒店采购管理的解决方法如下:

1.把好采购人员选定的第一关,对采购人员实行心理监控,防患于未然

(1)采购人员选定要听取各方面意见。好工种采购许多人都想干。采购人员不能选用领导亲属担任;上级部门指派的人最好不用,一旦出了问题左右为难,处理起来棘手。过去曾在别处干过采购,来后百般要求再干的人不能用;有过劣迹的人不能用;采购员之间曾是同事亲属的,不能选派在一个采购部门工作。

(2)有必要实行心理监控。健全有效的监控措施对绝大多数采购人员能起到约束作用,对个别侥幸心理监控就有必要。由保卫部门组织政治学习,宣讲典型案件,尤其是本酒店的反面教材,增强其法制意识。组织参观贪贿犯罪案例展览,使其明白不义之财拿不得,否则追悔莫及。这些教育方式看起来似乎过分,其实是有效进行心理监控,对采购人员有益无害。

2.完善采购制度,做好采购管理的基础工作

若不制定严格的采购制度,不仅无章可依还会给采购员提供暗箱操作的温床。完善制度从以下做起:

(1)建立严格、完善的采购制度。规范酒店采购活动、提高效率、杜绝部门扯皮能预防不良的采购行为。采购制度应规定采购申请、授权人权限、采购流程、相关责任、采购方式、报价和审批等。如可在采购制度中规定采购的物品要向供应商询价、列表比较,然后选择供应商,并把所选供应商及报价填在申请订购单上;可规定超限额采购须附三个以上的书面报价等供财务部门审核。

(2)建立供应商档案和准入制度。对供应商要建立档案,有编号、联系方式和地址,每个档案应严格审核才能归档。采购必须在归档供应商中进行,档案应不定期更新,有专人管理;同时建立供应商准入制度。重点物品供应商须经质检、财务等部门联合考核才能进入,如可能要实地到生产地考察。

(3)建立价格档案和价格评价体系。采购部门对所有采购物资建立价格档案,对采购物品报价,先与归档采购价比较,采购价不能超档案价。对于重点物资价格,建立价格评价体系组成评价组,定期收集供应价格信息、评价现有价格水平,并对价格档案进行评价更新。

(4)建立标准采购价格以进行比价采购。财务部对重点监控采购据市场变化定期定出标准采购价,促使采购员货比三家,不断地降低采购价格。

3.降低材料成本的方法和手段

酒店采购管理要达一定水平,应对采购市场调查,这样才能充分了解市场状况和价格走势,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本文提出降低采购成本的方法是:

(1)把握价格变动的时机,通过付款条款选择降低成本。价格会经常随着季节供求而变,因此,注意价格变动规律,把握好采购时机。若资金充裕或银行利率较低,可采用现金交易或货到付款,这样往往能带来较大折扣。

(2)向厂商直接采购或结成同盟联合订购。向厂商直接订购可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售后服务更好;几个酒店结成同盟联合订购,可克服单体量少得不到更多优惠的矛盾。

(3)以竞标的方式来牵制供应商。对大宗采购有效方法之一是竞标,通过供应商相互比价,最终得到价格底线。对同种材料多找几个供应商,通过不同供应商选择和比较使其互相牵制,从而使酒店在谈判中处于有利地位。与讲信誉供应商合作能保证供货质量,还可得到价格优惠,与其签订长期合同,往往能得到更多的优惠。

4.制定健全有效的监督控制措施,实行战略采购管理

(1)对采购部门和人员实行监控。监控是防止出现漏洞,采购与其他权力一样,都必须置于必要监管下,采购部门人员应接受监督,具体措施必须根据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如采购进货必须共同采购,不能一人说了算;制定效益考核指标,规定采购物品在保质前提下,批量进货必须低于市场价格。配置物价调查人员,预测价格走势,供采购部门参考,对采购人采购物品的价格实行监督。派专人验货给予一定权力,对每批采购的货物进行检验;对大宗物品采购实行公开竞标,择优采购。采购人员可光明正大地要回扣,将回扣交财务部门作为年终对采购部门奖励依据来堵塞漏洞。

(2)估算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成本。真正做到对采购成本全面控制,仅靠强调内部努力这点是不够的,应对供应商成本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谈判中占主动。通过参观供应商设施,观察提问获有用数据,尽可能加强沟通,从而寻求成本降低途径,降低采购成本。这种谈判要始终争取双赢的局面,以达到长期良好的合作。

(3)对竞争对手进行分析。明确我方与竞争对手相比的态势如何,我们的优势、对手优势在哪,其根源是什么,然后从消除劣势,保持优势入手,制定在竞争中战胜对手的策略。

三、结语

要做好酒店采购管理并非易事,要有一个平衡的心态,不能有私心,同时要工作勤奋。

不难发现,酒店采购理念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在追求一种平衡,追求货品价格与货物质量的平衡,追求成本与效益的平衡,追求采购成本与服务质量的平衡,同时也得保持采购人员心理的平衡。酒店采购看似简单,但想要做好,却是一门高深的艺术,成功的酒店采购是酒店整体和谐的反映。

作者单位:西安广播电视大学财经教学部

参考文献:

[1]张毅.控制采购成本的方法项[J].科技信息,2007,(27):54-55.

[2]胡松评.物资采购供应与控制管理实务全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采购的管理方法篇(2)

目前,建筑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施工企业为了提高中标率,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要求一味满足其办法。就许昌而言,一个政府投资项目中标价与拦标价相比下浮比例一般为12%,有的甚至高达17%。然而,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越来越高。在目前的状况下,施工企业如何进行成本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作为构成施工项目的主要成本在建筑材料,据测算建筑材料占到工程成本的60%左右,那么材料成本的采购控制显得非常重要。现在就材料采购管理的一些经验进行简单的总结:

一、建立和完善采购制度

(一)建立采购制度

建立严格、完善的采购制度。采购制度应规定材料采购的申请、授权人的批准许可权、材料采购的流程、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关系、各种材料采购的规定和方式、报价和价格审批等。比如,可在采购制度中规定采购的材料要向供应商询价、列表比较、议价,然后选择供应商,并把所选的供应商及其报价填在申购单上;还可规定超过一定数额的采购须附三个以上的书面报价及上级领导审批等,以供财务部门或内部审计部门核查。

(二)建立供应商档案和备案制度

对企业的供应商要建立档案,供应商档案除要有有关合法证件外,还要有联系方式、地址、银行账户、供应商评价,另外注明付款条件、交货条件、交货日期等。供应商档案不断更新,每隔一段时间进行评估,不合格的清理出供应商队伍。供应商档案有专人管理,不断完善。

(三)建立内部市场价格体系

采购部门在采购材料价格的基础上建立内部材料价格体系,在采购过程中,原则上不能超过内部价格各水平,如果超过内部价格水平,要对此进行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对重要的采集要成立价格分析制度,不断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更新、分析、预测。

(四)采购人员的管理

对采购人员根据工作成绩进行必要的奖惩。对按照采购价格完成任务,不予奖励;对于低于采购价格的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没有完成采购任务的视情节给予处罚。

二、采取措施低采购材料的成本

(一)充分使用金融工具

根据目前的情况,加强和金融企业的合作,使用承兑汇票。在大宗材料采购中,我们不即可给予现金支付,而是采取银行信用开具的承兑汇票,它作为远期兑现的票据,可有效降低材料采购的成本。

(二)结成战略合作伙伴

目前工程中使用最多的是商品砼、钢筋、砂浆、门窗、保温、涂料等工程。我们选择有实力和信用好的企业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利益我们之间的信用,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在进行货款支付,从而到底节约的目的

(三)以竞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

对于大宗材料的采购,一个有效的方法就是进行公开竞标,在材料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方法、企业信用、垫资能力等方面能够最大限度满足要求,作为供应商的候选队伍,这样能够选择价格比较低的供应商。

三、降低采购材料成本的方法

(一)科学分工

施工企业消耗的物资品质繁多,消耗量差别很大。采取科学的分工,根据物资消耗的规模数量和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程度,科学划分采购分工。把材料采购分解到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实施分级采购,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做到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

(二)批量采购

集中批量采购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趋势,是实现降低采购价格的重要方法。实行批量采购,企业内部和流通环节减少,生产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降低单位成本,为需求单位提供更优惠的价格

(三)加强渠道管理

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加强渠道管理非常重要。从众多的渠道中选出主渠道,形成以主要渠道为主,多渠道为辅费采购方式,以形成渠道间的竞争为格局,保证物资采购低价格的实现。

(四)全寿命成本分析

在采购时、要充分考虑储存、运输、维修、养护、自然消耗等成本。进行全寿命成本分析,是采购环节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是实现材料价格降低一个不能忽视的方面

四、材料供应商的管理

(一)作为建筑材料的供应商,每个地市都要具体的规定

处理一个企业具备的基本条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代码证;还有的必须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等。

(二)对供应商在组织健全、社会信用、企业实力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价

选出能够按时交货、质量稳定可靠、价格合理、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满足采购方的一些微调要求的。

(三)地理位置在供应商选择上也要充分考虑

虽然他可能价格偏高,但是考虑到建筑材料的运输成本和对供应商的全面考察方面,有些时候还是要使用本地供应商。使用本地供应商可以方便双方的沟通,交货方便快捷,当有紧急情况时,也能够很快的处理和解决。

(四)供应商的评价

对于供应商我们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在资信水平、经营状况、交货能力、技术水平、产品性能、管理水平等指标进行评价。把合格的供应商分为ABCD四类,分别优秀、良好、较好、一般。评价体系是一个动态的,每六个月进行一次评价,工管理水平、产品性能、交货能力、售后服务能方面进行评价,进行动态考核,调整供应商的等级,从而实现采购环境的优化。

总之,采购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关系到方方面面,是企业施工项目能否赢利的关键因素之一,对成本工程在质量、进度和费用的支出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建立合理有效的采购管理体系,具有提高市场竞争力、降低经营成本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采购的管理方法篇(3)

目前,建筑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施工企业为了提高中标率,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要求一味满足其办法。就许昌而言,一个政府投资项目中标价与拦标价相比下浮比例一般为12%,有的甚至高达17%。然而,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越来越高。在目前的状况下,施工企业如何进行成本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作为构成施工项目的主要成本在建筑材料,据测算建筑材料占到工程成本的60%左右,那么材料成本的采购控制显得非常重要。现在就材料采购管理的一些经验进行简单的总结:

一、建立和完善采购制度

(一)建立采购制度

建立严格、完善的采购制度。采购制度应规定材料采购的申请、授权人的批准许可权、材料采购的流程、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关系、各种材料采购的规定和方式、报价和价格审批等。比如,可在采购制度中规定采购的材料要向供应商询价、列表比较、议价,然后选择供应商,并把所选的供应商及其报价填在申购单上;还可规定超过一定数额的采购须附三个以上的书面报价及上级领导审批等,以供财务部门或内部审计部门核查。

(二)建立供应商档案和备案制度

对企业的供应商要建立档案,供应商档案除要有有关合法证件外,还要有联系方式、地址、银行账户、供应商评价,另外注明付款条件、交货条件、交货日期等。供应商档案不断更新,每隔一段时间进行评估,不合格的清理出供应商队伍。供应商档案有专人管理,不断完善。

(三)建立内部市场价格体系

采购部门在采购材料价格的基础上建立内部材料价格体系,在采购过程中,原则上不能超过内部价格各水平,如果超过内部价格水平,要对此进行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对重要的采集要成立价格分析制度,不断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更新、分析、预测。

(四)采购人员的管理

对采购人员根据工作成绩进行必要的奖惩。对按照采购价格完成任务,不予奖励;对于低于采购价格的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没有完成采购任务的视情节给予处罚。

二、采取措施低采购材料的成本

(一)充分使用金融工具

根据目前的情况,加强和金融企业的合作,使用承兑汇票。在大宗材料采购中,我们不即可给予现金支付,而是采取银行信用开具的承兑汇票,它作为远期兑现的票据,可有效降低材料采购的成本。

(二)结成战略合作伙伴

目前工程中使用最多的是商品砼、钢筋、砂浆、门窗、保温、涂料等工程。我们选择有实力和信用好的企业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利益我们之间的信用,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在进行货款支付,从而到底节约的目的

(三)以竞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

对于大宗材料的采购,一个有效的方法就是进行公开竞标,在材料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方法、企业信用、垫资能力等方面能够最大限度满足要求,作为供应商的候选队伍,这样能够选择价格比较低的供应商。

三、降低采购材料成本的方法

(一)科学分工

施工企业消耗的物资品质繁多,消耗量差别很大。采取科学的分工,根据物资消耗的规模数量和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程度,科学划分采购分工。把材料采购分解到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实施分级采购,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做到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

(二)批量采购

集中批量采购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趋势,是实现降低采购价格的重要方法。实行批量采购,企业内部和流通环节减少,生产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降低单位成本,为需求单位提供更优惠的价格

(三)加强渠道管理

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加强渠道管理非常重要。从众多的渠道中选出主渠道,形成以主要渠道为主,多渠道为辅费采购方式,以形成渠道间的竞争为格局,保证物资采购低价格的实现。

(四)全寿命成本分析

在采购时、要充分考虑储存、运输、维修、养护、自然消耗等成本。进行全寿命成本分析,是采购环节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是实现材料价格降低一个不能忽视的方面

四、材料供应商的管理

(一)作为建筑材料的供应商,每个地市都要具体的规定

处理一个企业具备的基本条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代码证;还有的必须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等。

(二)对供应商在组织健全、社会信用、企业实力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价

选出能够按时交货、质量稳定可靠、价格合理、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满足采购方的一些微调要求的。

(三)地理位置在供应商选择上也要充分考虑

虽然他可能价格偏高,但是考虑到建筑材料的运输成本和对供应商的全面考察方面,有些时候还是要使用本地供应商。使用本地供应商可以方便双方的沟通,交货方便快捷,当有紧急情况时,也能够很快的处理和解决。

(四)供应商的评价

对于供应商我们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在资信水平、经营状况、交货能力、技术水平、产品性能、管理水平等指标进行评价。把合格的供应商分为ABCD四类,分别优秀、良好、较好、一般。评价体系是一个动态的,每六个月进行一次评价,工管理水平、产品性能、交货能力、售后服务能方面进行评价,进行动态考核,调整供应商的等级,从而实现采购环境的优化。

总之,采购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关系到方方面面,是企业施工项目能否赢利的关键因素之一,对成本工程在质量、进度和费用的支出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建立合理有效的采购管理体系,具有提高市场竞争力、降低经营成本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采购的管理方法篇(4)

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实体、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工程建设中,管好了建筑材料,建筑成品的质量就有了保障,建设成本也就会相应降低。面对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如何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地实现预警、规范和转移风险,已成为摆在建筑企业面前的又一个重要课题。因此,搞好材料采购管理对于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材料采购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以价廉物美的(较好的性价比)材料满足施工和生产的需要,并在过程中控制材料的质量和数量,并把工程和产品的材料成本控制在最低的区域范围。

1 长期以来建筑企业材料采购成本居高不下的问题

1.1 长期以来, 一些企业领导一味抓生产、抓产值。认为生产是第一位的, 是压倒一切的, 忽视了对材料价格的管理, 更没有把它提到企业的议事日程, 使材料采购管理出现了真空。

1.2 在买方市场条件下, 部分材料的采购价格仍然很高。其原因不外乎没有建立企业自己的价格信息系统, 对市场的具体情况了解不够。不了解国际市场对国内市场和行业市场、国内市场对区域市场和小市场的影响, 以及这些市场对企业所需材料价格的影响。对市场缺乏准确的认识, 造成企业的供应商单一, 制约了企业的材料供应。

1.3 目前大部分企业都设置了物资管理部门, 承担着企业材料的计划、采购、存储保管工作。技术检查部门负责材料采购入库前的检验,审计部门负责材料采购的监督, 财务部门负责材料采购的结算。这样的机构设置从表面上看很合理, 但是在一些环节上不可避免的存在诸多弊端。如物资管理部门既管计划又管采购还管价格, 造成计划、采购、价格决策没有相互独立, 由一个部门说了算的局面。而审计部门的监督在不能系统了解市场价格的情况下也只能进行事后审计甚至抽查, 起不到真正的监督作用。

2 材料采购成本管理存在的不足

2.1 采购决策透明度不高。以往我国的许多企业采购材料都是分散进行的, 由某个领导或负责人与供货商一对一的谈判定价, 个人因素起决定作用, 缺乏公开招投标机制, 购买决策方式不透明, 使得采购过程中可能存在暗箱操作, 出现大量的权钱交易、人情交易, 增加了企业的材料采购成本, 还不能保证材料的质量, 进而威胁到工程的质量,使得企业的竞争力下降。

2.2 采购市场不固定。由于材料的价格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工程材料种类繁多,资源分散,采购面广,这些都使得企业不能形成有效统一的采购活动,不能拥有自己稳定的供货商,从而不能有效控制材料采购成本价格。

2.3 缺乏预算,无计划采购。企业没有根据工程量来制定科学的采购预算,没有根据需求量来制定采购计划,从而导致盲目采购、重复采购、随意采购等问题,造成仓储设施重复投资、部分物资库存储备过多,而另一部分材料却供应不足或不及时的情况,这不仅增加了采购成本,还影响了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2.4 采购信息量不够。企业对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没有把握好, 没有建立自己的价格信息系统, 对材料的种类、价格、性能等的变化不了解, 从而无法选择最好的供应商, 价格谈判缺少主动权, 制约了企业材料采购成本的降低。

3 如何控制采购材料的管理

(一)建立健全建筑材料的采购制度

1.建立严格、完善的采购制度。采购制度的建立应规定申请程序,获得授权人的准可权,确定各种材料的报价和价格。比如,可在制度中明确规定采购的材料要向供应商询价,实行列表比较,在此基础上,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其他事宜。

2.建立供应商档案和备案制度。对各类材料的供应商要求建立档案,并不断进行更新,每隔一段时间进行评估,把供应商的相关合法证件,以及联系方式,地址,银行账户等信息列入供应商档案。

3.建立内部市场价格体系。采购部门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建立内部价格体系,在进行采购的时候,原则上不超过内部价格体系。如超过内部价格水平,要对此进行书面说明并记录到档,同时不断对价格水平进行及时的更新,预测。

4.对采购人员实施奖惩制度。根据采购人员的工作成绩,对低于采购价格的要结合实际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降低建筑材料成本的方法

1.科学分工。施工企业消耗的物资材料品种繁多,采取科学的分工方式,根据材料的不同特点,科学划分,把材料分解到各个部门,实行分级采购,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做到分工明确,规范有序。

采购的管理方法篇(5)

众所周知,项目的执行除了需要必备的人力资源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设备设施、服务以及其他物质资源,如果离开了这些物质资源,即使项目经理再优秀,也不可能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在现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产品与服务都是要通过一定的采购活动来实现的,即项目采购。而所谓的项目采购管理,是指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为实现项目目标所进行的一系列采购项目产品或服务的管理活动。梅瑞狄斯曾经在《项目管理——管理新视角》中有提到,“在采购设备、原材料和分包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清楚的界定出特定的需要,并且还要找到最低的价格和最具竞争力的供应商。”虽然,在实际的项目采购操作中,要真正实现这两个“最”字的目标是非常有难度的,但我们可以通过控制项目采购管理中的部分环节,努力降低采购成本,实现项目资金的最优配置,进而提高项目采购管理成效。现笔者在本文就如何最大化降低项目采购管理成本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希望能够抛砖引玉,为有效控制项目采购管理成本尽绵薄之力。

1.项目采购管理中成本降低的几点认识方法

1.1确定项目采购模式,制定项目采购预算

在项目采购管理中,首先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特点,综合考虑采用有效合理的项目采购模式,实现成本最低化。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采购模式都具有其自身的优势与劣势,在具体的选取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种客观与主观因素来确定合适的模式或者模式组合,实现成本最优化控制的目标。

其次,在确定好项目管理模式之后,要制定详细的采购预算,对组织内部各种工作进行稀缺资源的配置。预算不但是计划活动的一个方面,还是组织政策的一种延伸,更是一种控制机制,发挥着比较标准的作用。因此,制定科学的采购预算是对整个项目资金的理性规划,笔者认为,要想做好采购预算工作,就必须对项目的采购资金进行合理的配置与分发,同时建立相关的资金使用标准,随时监测和控制项目资金在一定范围内的合理使用。有了采购预算的约束,能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项目采购管理中资源的调配,查找资金使用过程中一些例外情况,有效控制项目资金流向,达到控制项目采购成本的目的。

1.2充分利用好采购环境,建立良好的市场信息机制

充分利用采购环境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了解市场情况、熟悉市场行情以及掌握项目所需要各种物质资源和服务的多方面市场信息。如,结合所购货物或服务的种类、性能参数、价格、质量和数量的要求等等,全面了解国内的供求、价格以及货物来源等各方面的情报和信息,然后对搜集的资料进行整合和分析研究,做出市场变化的科学预测,从而帮助采购者制定合适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全面降低采购成本。

此外,要建立良好的市场信息机制,只有在项目采购中做到“知己知彼”,对采购环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把握,才能“百战不殆”,让采购者处于供需双方的有利地位,不仅取得高质量的货物或服务,并赢得价格优势,降低采购管理成本。否则,如果缺乏对相关信息的熟悉,很容易造成采购工作的延误,更严重的是将会失去成本控制优势,提高采购成本,甚至超出预知成本,因此,要实现项目采购管理成本的降低,就必须充分利好采购市场环境,并建立良好的市场信息机制,以保证采购信息的畅通无阻,提高采购管理部门应变能力,最大程度降低采购成本。

1.3加强岗位建设科学性,注意人员选择上的素质性

一方面,为了防止项目采购权利过于集中,同时又不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需要针对项目采购的不同环节,设置不同的岗位。总体来说,一个好的项目采购管理团队至少需要五个岗位,即采购经理、合同员、询价员、采购员以及库管员,当然,因行业与项目的不同,还可以相应的设置其他岗位来加以辅助,进而推动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另一方面,建设好相应的岗位之后,还需要挑选一批高素质的采购人员来开展工作,笔者认为,作为采购管理部门的工作者,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沟通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不仅要对所购材料属性有相应的了解,还要对材料管理的流程有一个十分清晰的思路,与此同时,由于采购部门经常要跟金钱打交道,虽然很多企业都在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上采取了各种措施,但对于处于一线的采购人员来说,难免都会遇到供货商给予的种种诱惑,因此,要想减少甚至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就必须加强对采购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培训,而作为企业,则要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和企业目前采购管理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出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内控机制,防止采购人员的“”,降低采购成本。

此外,在挑选采购人员时,还应尽量避免“任人唯亲”,特别是采购经理或相关负责人的岗位,很多企业领导人一般都会选择自己的亲信人员来担当,由此造成人员选择标准上的冲突,这也是企业在采购管理过程中问题不断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要想真正降低项目采购管理中的成本,就必须杜绝这一现象,而秉着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来挑选高素质的采购管理人才,并根据采购管理的整体绩效来实行人才晋升和淘汰机制,促进项目采购管理工作的不断进步。

采购的管理方法篇(6)

库存管理是对制造业或服务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各种物品、产成品以及其他资源进行管理和控制,使其储备保持在经济合理的水平上。企业进行库存管理,就是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需求的前提下,使库存量保持合理的水平,掌握库存量动态,适时、适量提出订货,避免超储或缺货,减少库存空间占用,降低库存总费用,加速资金周转。我国电力企业物资供应渠道多,物资的品种、规格千变万化,对库存管理造成一定难度。同时,电力企业的基建总投资中,大型发电厂的设备和材料投资占其总投资的70%左右;发电过程中各电厂从维护安全生产出发,都储备了大量的备品配件,库存占用资金每年要承担上亿的银行利息。因此,用现代化的物流管理方法和手段大力降低在电力建设、生产过程中的物流库存成本,提高电力企业的物流管理水平,是加快电力企业发展的关键之一。

一、导人物资“集中批量采购"模式,有效降低库存成本

从目前情况看,改进措施就是采取集中批量采购的策略,在优化采购策略的基础上实现对库存物资的科学管理,其采购模式分为战略性采购和操作性采购:

战略性采购在电力企业的具体实施,就是省级或者区域电网公司根据一段时问内基建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的品种、数量,不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组织招投标。然后,与一个或几个中标厂商签订一定时期内的供货协议,明确供货期,供货单价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的一种操作方式。包括建立采购物资类别、设计采购战略、建立供应商名单、选择实施方式、选择供应商、与供应商运营整合、进行市场基准化比较七个战略采购步骤。这样,公司与供应商建立起的是一种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对双方而言都实现了共赢。省级或者区域级电网公司的主要采购物资包括:220kV和110kV主变、SF6断路器、避雷器、电压互感器、VD4开关、GIS、开关柜和电容成套设备、电缆、导线、金具、铁件和零星小五金产品等。

操作性采购对电力企业而言,针对为某些项目工程设计制造,通用性差的产品,如10kV以上的电力变压器、负荷开关、110V以上的输变电及配电设备、220V以上的铁塔、高压电瓷等,由各分公司汇总物流需求计划清单,然后由省级或者区域电网公司统一采购。另外市县级公司对于少部分物资可以自主采购,这些物资主要为:办公用品、小额的非标件加工、清洁服务等。

二、在集中采购模式下采取的库存管理方法

在这种集中批量采购模式下,对于不同性质不同特征的电力设备、材料物资,电力企业可以采取不同的库存控制策略。

1、对于常用的必须留有一定库存的设备材料,可以采取ABC和CVA分类法

ABC分类法,又称重点管理法,最早由美国通用公司在库存管理中采用,是库存控制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管理控制原理中最有用最有效的方法。

ABC分类法的原理是将所有库存物资按在技术经济方面的主要特征,进行分类排队,分清重点和一般。如图1所示,它把被分析的对象分为A、B、c三个等级。A类物资数量约为10%,所占资金约为60%左右;B类物资数量约为25%,所占资金约为20%左右;C类物资数量约为65%,所占资金约为20%左右。A、B、c三类物资区分后,便可以针对三种不同类型开展有区别的管理。

A、B、C方法对电力物资特别适合。电力物资中电力设备等大宗物资对电力系统最重要,而且具有数量少价值高的特点,可以将这些物资看作ABC分类法中的A类物资。对于这类物资,需要有详细的进出库记录,经常检查库存情况,精心做好货物存储工作,随时提供准确的库存信息,进行严格控制。在满足企业内部需要和客户需要的前提下维持尽可能低的经常量和安全库存,可采用定期库存控制法进行管理。而对于物资数量不多,所占资金总额也不多的B类物资,可以通过定量库存控制,库存的数量可以按照各种具体情况来决定。在电力物资中,一般的电力物资,则是数量和品种繁多而价值量相对较少,可以将其看作是ABC分类法中的c类物资。对这类物资的管理,可适当加大定购量,采用定量库存控制法进行控制。在库存配置上,可以经常性地放置在企业仓库中加以存储。

在对于C类物资的库存管理上,由于其所占价值量相对较少,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而有可能会造成整个生产的停滞。鉴于此,电力企业有必要在物资库存管理中引入关键因素分析法(CriticalValueAnalysis,CVA)。具体的做法就是,对电力生产起关键作用的物资,划为最高优先级,一定要做好库存管理工作,不允许缺货;对于电力生产起基础性作用的物资,划为较高优先级,比较重视库存工作,允许偶尔缺货;对于电力生产比较重要的物资,划为中等优先级,允许合理范围内的缺货;而对于一些生产经营中需要,但可替代性较高的物资,则划为较低优先级,允许缺货。在电力物资的库存管理中,将ABC分类法和CVA管理法结合使用,可以达到分清主次,抓住关键环节的效果。

2、对于一些备品备件则可以采用供应商

采购的管理方法篇(7)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企业的物资采购管理体系越来越完善,很多企业都进行了物资招标采购方案的优化,进行招标采购管理各个环节的协调,这就让企业更具市场竞争力,能够有效率的进行日常运作,有利于进行物资供需的了解,有利于针对市场变动行情进行发展策略的改动。招标采购管理效率的提升,有利于提升采购的透明度,从而实现企业采购成本的降低,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深远。

[

关键词 ]招标采购;管理效益;市场化竞争;企业发展;物资质量

前言

从字面意义上分析,物资招标采购就是针对不同的物资供应方,做出对于企业最合理、最有利的选择,这个模式应用的前提是完全市场化竞争,公司需要针对不同的物资供应渠道进行组织及其引导,确保不同供应者之间合理、有效的竞争,最终的目的是缩减企业的物资成本,从而提升企业的综合效益。

一、现代市场招标采购的优点

1、公司进行招标采购是非常有利于其自身的生存发展的,首先这是由于招标采购的公开性,其面向社会整体,公司将需要采购的物资信息公布于众,这样符合要求的相关人员及其单位都可以参与招标采购活动,这就实现了物资来源渠道的扩大,有利于进行市场潜力的挖掘。

通过对招标采购方式的应用,这有利于进行企业各个工作步骤运作成本的控制,可以有效的进行采购腐败情况的控制,并且进行采购方式的优化,也有利于进行物资采购质量的控制,让不合理的采购状况大大减少,这样也有利于实现企业基础成本的控制,并且这种方法的应用可以保证不同供应商之间的有效竞争。企业进行采购管理方案的定期优化,有利于实现整体采购成本的优化,有利于减少影响采购质量的各种负面状况,也有利的保护了计采人员,有利于物资采购不同程序的协调,有利于企业内部各个工作步骤的协调管理,让事后检查与事前预防很好的结合起来。

2.招标采购是企业在运作,实际上也是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让物资的材料成本更贴近现实,很好的摆脱人为的不良影响因素,让价值链条发挥应有的作用。在投标过程中,一些供应商会进行自身成本体系的核算,比如供应成本、真实利润等,会进行标书的认真填写。在这种情况下,标书的中标与否完全取决于产生自身的性价比,包括产品的价格、企业形象、售后服务等情况,这些客观的情况都如实的反映在招标采购中。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物资招标采购扮演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物资招标采购体系在我国市场越来越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完善了物资采购管理体系的应用步骤,这有效促进了企业成本的降低,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有利于实现企业资产流失的控制,更好的进行企业腐败情况的预防及其治理,有利于实现企业基础成本的控制。

3.通过对企业招标采购方案的优化,能够提高物资的采购质量,能够进行设备及其相关材料成本的控制,也能够增强采购风险的防范能力,通过对物资招标制度的强化,有利于实现企业各种物资成本的降低,缓和企业的发展压力,缩小基础成本,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建设企业招标采购管理队伍与健全企业招标采购体系的必然联系

在企业的整个发展历程中,物资招标采购管理扮演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为了与未来的市场经济发展相接轨,企业必须建立符合自身性质的现代物资招标采购管理体制,以实现招标采购体系的健全,促进不同工作步骤的协调。这自然就离不开企业招标采购管理队伍的建设。

目前来说,有些企业的招标采购依旧存在一些弊端,比如有的企业进行合同管理的物资采购控制,其物资采购职能部门,货比三家,确定好采购的要素,再利用合同谈判的方式,进行物资采购数量、价格、质量等的确定,这种方式的确能够降低成本,并且能够确保物资的质量,但是这种方式也是存在很多缺点的。这种方法的应用是非常考验业务员个人能力的,企业物资采购的工作效率,物资价格的高低水平,都要受到业务员个人能力的影响,这是由业务员操作能力、思想素质、消息灵通度等控制的。这种方案的应用,容易导致社会市场不公平、不合理的状况,有的人员钻管理的空档谋取私利,比如进行感情采购、关系采购等等。这些方式的存在,也容易出现采购漏洞,滋生企业的腐败现象,从而导致资产的流失。

为了应对这些不利影响,为了确保企业的合法经济效益,企业应该做好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做好批量采购,充分利用规模效应的优点。这时企业就需要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的要求建设一支合格的招标采购管理队伍,严格按照国家的招标要求进行招标。招标采购管理队伍的建设,应该注重业务人员自身工作素质培养,进一步的落实物资的采购责任制度,实现质量检验制度、价格管理责任制度等,形成一整套完善的采购质量责任保证体系,最有效的降低采购不合格率。这也需要进行企业民主管理的强化,满足现代企业的发展形势需要,保证企业的良好发展。

企业招标采购管理队伍的建设必然要放在企业整个招标采购大环境下,这需要企业进行招标采购体系的健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标采购的集中化处理,保证不同工作模块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实现招标采购制度体系的规范,保证审核环节、审批环节、监审环节等的协调,保证采购质量的提升,进行整体采购成本的控制,满足采购队伍建设的需要。上述几点是采购管理效率提升的关键之处,正因为采购管理的优势地位,才需要我们应用更好的采购管理方案,以适应现代企业的招标采购管理需要,这离不开现代企业的内部管理。只有实现企业招标采购管理的内外结合,才能够更好的适应多变的市场需求,满足企业的长期发展需要。

三、现代企业招标采购内部管理体系的强化

企业招标采购管理队伍的建设固然重要,但是要把它放在企业招标采购的整体环境下,才能突显其重要性,而企业招标采购体系的建设,必然离不开企业招标采购内部管理体系的强化。

现代物资招标采购管理的内部强化,主要是针对企业的内部员工、内部制度等的强化。在物资招标采购管理中,业务人员的作用是尤为重要的,公司要确保物资招标采购人员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具体踏实的工作态度,有不断学习的能力,能够不断进行自身知识结构的优化,遵循企业的发展理念,履行好自身的工作任务,做好企业的物资招标采购管理,从而实现企业物资招标采购体系的健全。

企业作为招标方,必须明确所需物资质量及其价格的关系,价格固然重要,质量也是同等重要,公司要按照合理的标准进行公开招标,这就需要进行企业物资公开招标采购的强化,比如在公共通讯媒体上进行招标广告的发放,保证物资需求信息的公开性,落实好供应商资格审查程序,将运作不合理的供应商排除在外。

企业要做好相关的物资招标承诺,中标的标准并非是最低价格,价格过低,质量很有可能不能保证,价格过低,供应商难免在产品生产过程偷工减料,这就不利于产品质量的控制。

为了提升企业的招标采购管理效益,企业需要合理的解决合作纠纷问题,比如资金纠纷问题,这种问题多是企业自身债务债权控制不得当引起的,处理不当,会导致招标采购缺乏效率,因此,企业需要做好债权债务的控制工作,进行不同形式的融资控制,保证企业物资招标采购的良好运行。

在这个过程中,进行企业内部管理体系的健全是必要的,只有落实好企业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企业内部工作步骤的协调。为了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良好运行,企业要树立好良好的招标采购管理意识,进行物资计量的控制,做好质量检验工作,进行入库工作的良好控制,保证中标物资购进工作的良好运行,进行实际物资购进与标书约定情况的对比,防止出现腐败情况。

进行招标工作内部考核制度的强化,需要引起相关监督部门的重视,保证招标工作的良好运行,做好违规操作的控制工作,做好相关责任人员的考核工作。对于工作状况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人员,需要进行责任的考核,属于招标工作失误情况的,需要进行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的考核,对于验收失职情况,需要进行相关业务人员的考核,按照其情节的轻重缓急,进行罚款、职位调离等的处罚。

企业需要进行招标工作财务监控的优化,针对信誉好、物美价廉的供货单位,优先使其获得资金支付优势,这也需要企业以不同付款方式进行购进价格的制定,保证其公平性及其合理性。

在企业的物资管理过程中,进行招标采购制度的推广是必要的,在物资采购过程中,需要进行竞争意识的引入,完善好竞争机制,从而适应市场对于企业的要求,进行采购渠道的多元化开拓,进行采购质量的优化,保证采购资金的节约,进行采购成本的降低,保证企业采购行为的规范,保证采购监督的积极强化。

四、结语

通过对物资招标采购管理方案的更新,企业的基本成本会得到有效的控制,这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通过对现代企业物资的招标采购优化管理,可以有效整合内外部发展条件,抓住市场发展趋势,提升企业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采购的管理方法篇(8)

在我国,财政部已正式颁布了我国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其有关管理规定,明确由各级财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将逐步走向正规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我国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借鉴国外经验,并根据国际惯例,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采购制度。

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政府采购制度框架我国在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尚未确立之前,应按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办法》进行管理。政府采购具体政策的制定应由财政部门负责;工作规划、组织和管理由财政部门牵头;供应商的资格确认、采购预算和项目管理,由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共同协商办理;采购货款,在供应商履约后,由财政部门按合同支付;采购中发生的争议应按现行规定处理,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对采购中介组织、采购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应按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别负责,财政部门可以起协调作用。,其管理模式的基本设想如下:

1.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政府采购属于本级预算支出管理制度,因此,各级政府可在不违反中央政府制订的采购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制定各自的采购管理规则。但是,如果地方政府进行的采购项目,含有中央政府的专项拨款,应与中央政府协商确定采购主体。

2.建立政府采购主管机构。

根据国际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政府采购中的集中采购项目应由一个专职机构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采购。政府采购中心是由政府组建并根据政府授权负有组织行政事业单位重大和集中采购事务,并直接开展采购业务的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中心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以及其他有关采购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一些招标事务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承办。

政府采购中心应当组织开展的主要工作是:工程采购。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由财政拨款的公共工程的概、预算进行评估论证,核定建设成本;参与公共工程招投标。服务采购和货物采购。主要负责项目预算,确定标的底价,开展商务谈判、合同签订;监督合同执行,参与验收等事务。行政保障。主要负责各采购项目的资金结算;中心的财务管理,中心行政事务。采购中心的人员应以专业人员为主,要特别重视吸纳工程设计、工程预决算、工程管理、国际贸易、经济法、质量监管等方面的人才。科学选拔和安排政府采购中心人员,是为了确保采购队伍的专业化,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

采购中心的经费来源于向委托方收取的服务费。关于服务收费问题,考虑到政府采购中心既可自行直接组织采购,也可委托招投标中介组织采购,同时采购中心要承担履约、验收工作和采购风险这些特点,可参考国内现行招标机构向委托采购方收取服务费做法。所收费用,主要用于业务开支(包括纳税)、工资、人事培训及补充风险基金等。

3.明确具体的采购模式。

目前,国际通行的采购模式大致有三种:集中采购模式,即由财政部门或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所有的采购;分散采购模式,即由各单位自行采购;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即财政部门或专职机构直接负责对支出单位大宗、大批量或单项价值较高的商品或服务的采购,其他商品(主要是低价值和特殊商品)或服务则由各支出单位自行采购。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应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采购模式。

4.加强对招标机构或采购机构的管理。

招投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之一,由于招投标技术性很强,因此应当允许借助招标机构来办理。另外,有的支出单位出于种种原因,不愿意或不能自行采购,如果实行分散采购模式,他们就可以委托给采购机构来办理。因此,我国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后,要鼓励社会上建立招标机构和采购机构。一般来说,这些机构属于社会中介组织,主要是帮助采购单位组织招投标等。财政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机构并制定办法对这些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管理。

5.建立仲裁机构。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必然会产生许多矛盾,需要进行仲裁。仲裁的主要内容是招投标和履约中的疑义和有争议的问题。在招投标和履约的过程中,招投标双方和履约双方在一些程序、协议条款和运作方式上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疑义和争议,当这些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就需进行仲裁,如遇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还涉及到国际仲裁问题。从国际看,政府采购仲裁机构,有由财政部门负责的,如新加坡、韩国等;也有设立独立的采购仲裁机构的,如加拿大国家贸易仲裁法庭、日本政府采购审查委员会等;还有不少国家是由地方法院来进行仲裁的。我国也需要建立或明确政府采购的仲裁机构,以解决政府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确保政府采购公正、公平原则的落实,维护政府采购的信誉。

建立和健全政府采购的法规体系国家财政部已正式出台《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统一由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采购管理事宜,要求各级政府的货物、商品、服务采购主要通过竞争招标方式进行。同时,我国的《招标法》也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及控股企业在购买一定规模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时必须实行招标,这样就把部分政府采购纳入招标投标管理,强制性地对招标范围进行规范,因此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有了招投标法,无需再制定政府采购法。事实上这两个法有着本质的区别:

1.调整对象不同。政府采购法的调整对象是政府采购商品、工程和服务的经济行为;招投标是指招标人发出邀请,要求投标人对所采购物品或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进行承诺的行为,因此招标投标法调整的对象是订立合同的行为。

2.法的类别不同。按法律的性质分类,政府采购法为行政法范畴,招投标法为民法、经济法范畴。

3.立法目的不同。政府采购法通过对采购的政策性和技术性进行规定,有利于加强支出管理,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有利于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并与其他有关政策结合,使政府的有关政策目标得以贯彻。招投标法是为了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主要是从技术上明确招投标的具体程序及相关要求,保证采购活动能够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地运作。

4.适用对象不同。从适用对象的覆盖面上看,招投标法要比政府采购法宽得多,政府采购法的适用对象是所有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及使用财政资金的社会团体。招投标法的适用对象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和集体企业及其控股的企业。如从涉及的业务来看,政府采购法包括适用对象所有采购活动,而招投标法只涉及到适用对象中采购金额达到一定数额以上且又适合于公开招标的采购活动。另一方面,政府采购法只强调买进行为,而招投标法应该包括买进和卖出两种行为。

政府采购法除包含招投标法的主要内容之外,还要规范政府采购的主体、政府采购方式及各自的适用条件、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管理机制等内容。招投标法主要规定招投标程序和规则或规范企业的招投标行为,但不涉及采购实体、采购政策、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内容。总之,两法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关系是:政府采购法为实体法,招投标法为程序法。我们考虑,政府采购的立法应与政府采购实践的进程相结合,政府采购立法工作应以现行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为基础,在经历大量实践的完善后,最终完成人大立法,形成《政府采购法》。“办法”属行政法规(规章),只是将政府采购行为统一于规范于国内的行政管理范围之内,使这项工作在国际谈判中仍有较大的灵活性;《政府采购法》属于国家法律,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最高形式。这需要一个时间过程,但最终必须以法的形式出现。由于政府采购法涉及国际贸易关系,因此,在政府采购立法中,应充分尊重相关国际法的有关准则。

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立法指南》,世界贸易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政府采购非约束性原则》,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的《贷款、信贷采购指南》应作为我们重要的参考依据。制定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应把握以下基本原则:政府采购法中的有关政策性条款,要从国情出发,结合国际惯例加以明确;对采购行为的规范和管理,要有利于强化财政的主导地位;国内已有成文法中对采购行为进行规范、但不影响财政对采购工作管理的,仍应维持其有效性。稳健起步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的实践应从政府采购的试点工作开始,目前,上海、重庆、深圳、河北、安徽、沈阳等地财政部门已经在进行政府采购的试点工作。中央财政也将适时地对一些专项购置按照政府采购方式进行。我们将力争用3~5年时间完成从试点到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进程。

关于试点问题,各级政府应根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级的采购管理办法,同时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政府采购工作的范围,应严格控制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范围之内,不应包括国有企业。按国际惯例,国有企业可以不包括在政府采购管理的范围之内;如将国有企业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等于扩大了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将来在国际贸易中会使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2.政府采购工作中,在采购项目和方式上要注意多样性和全面性,既要安排标准产品的采购,也要安排一些非标准产品的采购;既要安排竞争性招标采购,也要安排分阶段采购、限制性招标采购、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以及集中采购和批量采购。这样做的目的是,可以积累经验,锻炼干部。

3.在采购工作中,财政部门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制定采购政策和采购管理方法,监督采购政策、管理办法的落实,处理采购工作中产生的采购机关与供应商之间的纠纷及采购管理人员的培训等方面,不应干预(参与)采购机关与供应商之间的具体采购事务。各地在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时,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中,不应也不能出现地区垄断和地区保护性条款。

4.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财政部门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政府采购工作不仅与预算编制、支出管理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紧密相关,而且还涉及产业政策、国际贸易政策及外汇管理等项工作。按现行我国政府的职责分工,这些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因此,财政部门在工作中,应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共同把工作做好。切实搞好配套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是现行财政管理方式的转变和延伸,它的实施需要相应的内部和外部条件。从财政系统来说,它需要改革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

第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虽然政府采购制度在西方已有相当长的历史,但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各方面能否对建立这一制度的紧迫性、必要性及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要作用形成统一、深刻的认识,将从主观上影响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因此,需要大力宣传和普及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使社会各方面达成共识。另外,由于预算外资金的大量存在,我国用于政府采购的资金既有预算内又有预算外,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把各种采购资金纳入统一账户,各部门预算也必须细化,财政对各部门资金使用的监督将大大强化,这必将触动各部门的既得利益。同时,统一、公开的政府采购活动对行业垄断将构成相当威胁,也必然会遇到部门、行业的阻力。就地方政府来看,公开的政府采购将使其采购活动对本地区的保护难以奏效,从而影响地方政府的利益。因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也需要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

第二,加强预算监督。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后,财政监督将由价值形态向实物形态延伸,从而改变目前财政监督乏力,财政支出管理弱化的现状。而要真正实现这一目标,财政部门不仅要制定政府采购政策,而且要参与指导采购管理。这就意味着财政部门的工作领域将得到拓宽,财政干部的知识结构也要做相应的调整和改进,既要懂政策、懂技术,还要懂市场经济,真正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的监督。

采购的管理方法篇(9)

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政府采购制度框架我国在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尚未确立之前 ,应按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办法》进行管理。政府采购具体政策的制定应由财政部门负责 ;工作规划、组织和管理由财政部门牵头 ;供应商的资格确认、采购预算和项目管理 ,由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共同协商办理 ;采购货款 ,在供应商履约后 ,由财政部门按合同支付 ;采购中发生的争议应按现行规定处理 ,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 ;对采购中介组织、采购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应按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别负责 ,财政部门可以起协调作用。,其管理模式的基本设想如下 :

1 .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政府采购属于本级预算支出管理制度 ,因此 ,各级政府可在不违反中央政府制订的采购管理办法的前提下 ,制定各自的采购管理规则。但是 ,如果地方政府进行的采购项目 ,含有中央政府的专项拨款 ,应与中央政府协商确定采购主体。

2 .建立政府采购主管机构。

根据国际惯例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政府采购中的集中采购项目应由一个专职机构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采购。政府采购中心是由政府组建并根据政府授权负有组织行政事业单位重大和集中采购事务 ,并直接开展采购业务的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中心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以及其他有关采购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一些招标事务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承办。

政府采购中心应当组织开展的主要工作是 :工程采购。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由财政拨款的公共工程的概、预算进行评估论证 ,核定建设成本 ;参与公共工程招投标。服务采购和货物采购。主要负责项目预算 ,确定标的底价 ,开展商务谈判、合同签订 ;监督合同执行 ,参与验收等事务。行政保障。主要负责各采购项目的资金结算 ;中心的财务管理 ,中心行政事务。采购中心的人员应以专业人员为主 ,要特别重视吸纳工程设计、工程预决算、工程管理、国际贸易、经济法、质量监管等方面的人才。科学选拔和安排政府采购中心人员 ,是为了确保采购队伍的专业化 ,提高采购效率 ,保证采购质量 ,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

采购中心的经费来源于向委托方收取的服务费。关于服务收费问题 ,考虑到政府采购中心既可自行直接组织采购 ,也可委托招投标中介组织采购 ,同时采购中心要承担履约、验收工作和采购风险这些特点 ,可参考国内现行招标机构向委托采购方收取服务费做法。所收费用 ,主要用于业务开支(包括纳税 )、工资、人事培训及补充风险基金等。

3 .明确具体的采购模式。

目前 ,国际通行的采购模式大致有三种 :集中采购模式 ,即由财政部门或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所有的采购 ;分散采购模式 ,即由各单位自行采购 ;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 ,即财政部门或专职机构直接负责对支出单位大宗、大批量或单项价值较高的商品或服务的采购 ,其他商品 (主要是低价值和特殊商品 )或服务则由各支出单位自行采购。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 ,应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采购模式。

4.加强对招标机构或采购机构的管理。

招投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之一 ,由于招投标技术性很强 ,因此应当允许借助招标机构来办理。另外 ,有的支出单位出于种种原因 ,不愿意或不能自行采购 ,如果实行分散采购模式 ,他们就可以委托给采购机构来办理。因此 ,我国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后 ,要鼓励社会上建立招标机构和采购机构。一般来说 ,这些机构属于社会中介组织 ,主要是帮助采购单位组织招投标等。财政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机构并制定办法对这些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管理。

5.建立仲裁机构。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 ,必然会产生许多矛盾 ,需要进行仲裁。仲裁的主要内容是招投标和履约中的疑义和有争议的问题。在招投标和履约的过程中 ,招投标双方和履约双方在一些程序、协议条款和运作方式上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疑义和争议 ,当这些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就需进行仲裁 ,如遇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还涉及到国际仲裁问题。从国际看 ,政府采购仲裁机构 ,有由财政部门负责的 ,如新加坡、韩国等 ;也有设立独立的采购仲裁机构的 ,如加拿大国家贸易仲裁法庭、日本政府采购审查委员会等 ;还有不少国家是由地方法院来进行仲裁的。我国也需要建立或明确政府采购的仲裁机构 ,以解决政府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确保政府采购公正、公平原则的落实 ,维护政府采购的信誉。

建立和健全政府采购的法规体系国家财政部已正式出台《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明确规定统一由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采购管理事宜 ,要求各级政府的货物、商品、服务采购主要通过竞争招标方式进行。同时 ,我国的《招标法》也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及控股企业在购买一定规模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时必须实行招标 ,这样就把部分政府采购纳入招标投标管理 ,强制性地对招标范围进行规范 ,因此有一种观点认为 ,我国有了招投标法 ,无需再制定政府采购法。事实上这两个法有着本质的区别 :

1 .调整对象不同。政府采购法的调整对象是政府采购商品、工程和服务的经济行为 ;招投标是指招标人发出邀请 ,要求投标人对所采购物品或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进行承诺的行为 ,因此招标投标法调整的对象是订立合同的行为。

2 .法的类别不同。按法律的性质分类 ,政府采购法为行政法范畴 ,招投标法为民法、经济法范畴。

3 .立法目的不同。政府采购法通过对采购的政策性和技术性进行规定 ,有利于加强支出管理 ,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 ;有利于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 ,并与其他有关政策结合 ,使政府的有关政策目标得以贯彻。招投标法是为了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主要是从技术上明确招投标的具体程序及相关要求 ,保证采购活动能够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地运作。

4.适用对象不同。从适用对象的覆盖面上看 ,招投标法要比政府采购法宽得多 ,政府采购法的适用对象是所有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及使用财政资金的社会团体。招投标法的适用对象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和集体企业及其控股的企业。如从涉及的业务来看 ,政府采购法包括适用对象所有采购活动 ,而招投标法只涉及到适用对象中采购金额达到一定数额以上且又适合于公开招标的采购活动。另一方面 ,政府采购法只强调买进行为 ,而招投标法应该包括买进和卖出两种行为。

政府采购法除包含招投标法的主要内容之外 ,还要规范政府采购的主体、政府采购方式及各自的适用条件、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管理机制等内容。招投标法主要规定招投标程序和规则或规范企业的招投标行为 ,但不涉及采购实体、采购政策、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内容。总之 ,两法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关系是 :政府采购法为实体法 ,招投标法为程序法。我们考虑 ,政府采购的立法应与政府采购实践的进程相结合 ,政府采购立法工作应以现行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为基础 ,在经历大量实践的完善后 ,最终完成人大立法 ,形成《政府采购法》。“办法”属行政法规 (规章 ) ,只是将政府采购行为统一于规范于国内的行政管理范围之内 ,使这项工作在国际谈判中仍有较大的灵活性 ;《政府采购法》属于国家法律 ,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最高形式。这需要一个时间过程 ,但最终必须以法的形式出现。由于政府采购法涉及国际贸易关系 ,因此 ,在政府采购立法中 ,应充分尊重相关国际法的有关准则。

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立法指南》 ,世界贸易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政府采购非约束性原则》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的《贷款、信贷采购指南》应作为我们重要的参考依据。制定我国的政府采购法 ,应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政府采购法中的有关政策性条款 ,要从国情出发 ,结合国际惯例加以明确 ;对采购行为的规范和管理 ,要有利于强化财政的主导地位 ;国内已有成文法中对采购行为进行规范、但不影响财政对采购工作管理的 ,仍应维持其有效性。稳健起步 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的实践应从政府采购的试点工作开始 ,目前 ,上海、重庆、深圳、河北、安徽、沈阳等地财政部门已经在进行政府采购的试点工作。中央财政也将适时地对一些专项购置按照政府采购方式进行。我们将力争用 3~ 5年时间完成从试点到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进程。

关于试点问题 ,各级政府应根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级的采购管理办法 ,同时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

1 .政府采购工作的范围 ,应严格控制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范围之内 ,不应包括国有企业。按国际惯例 ,国有企业可以不包括在政府采购管理的范围之内 ;如将国有企业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等于扩大了我国政府采购市场 ,将来在国际贸易中会使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2 .政府采购工作中 ,在采购项目和方式上要注意多样性和全面性 ,既要安排标准产品的采购 ,也要安排一些非标准产品的采购 ;既要安排竞争性招标采购 ,也要安排分阶段采购、限制性招标采购、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 ,以及集中采购和批量采购。这样做的目的是 ,可以积累经验 ,锻炼干部。

3 .在采购工作中 ,财政部门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制定采购政策和采购管理方法 ,监督采购政策、管理办法的落实 ,处理采购工作中产生的采购机关与供应商之间的纠纷及采购管理人员的培训等方面 ,不应干预 (参与 )采购机关与供应商之间的具体采购事务。各地在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时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中 ,不应也不能出现地区垄断和地区保护性条款。

4.在政府采购工作中 ,财政部门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政府采购工作不仅与预算编制、支出管理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紧密相关 ,而且还涉及产业政策、国际贸易政策及外汇管理等项工作。按现行我国政府的职责分工 ,这些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因此 ,财政部门在工作中 ,应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 ,共同把工作做好。切实搞好配套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是现行财政管理方式的转变和延伸 ,它的实施需要相应的内部和外部条件。从财政系统来说 ,它需要改革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

第一 ,统一思想 ,提高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虽然政府采购制度在西方已有相当长的历史 ,但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各方面能否对建立这一制度的紧迫性、必要性及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要作用形成统一、深刻的认识 ,将从主观上影响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因此 ,需要大力宣传和普及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使社会各方面达成共识。另外 ,由于预算外资金的大量存在 ,我国用于政府采购的资金既有预算内又有预算外 ,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把各种采购资金纳入统一账户 ,各部门预算也必须细化 ,财政对各部门资金使用的监督将大大强化 ,这必将触动各部门的既得利益。同时 ,统一、公开的政府采购活动对行业垄断将构成相当威胁 ,也必然会遇到部门、行业的阻力。就地方政府来看 ,公开的政府采购将使其采购活动对本地区的保护难以奏效 ,从而影响地方政府的利益。因而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也需要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

第二 ,加强预算监督。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后 ,财政监督将由价值形态向实物形态延伸 ,从而改变目前财政监督乏力 ,财政支出管理弱化的现状。而要真正实现这一目标 ,财政部门不仅要制定政府采购政策 ,而且要参与指导采购管理。这就意味着财政部门的工作领域将得到拓宽 ,财政干部的知识结构也要做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既要懂政策、懂技术 ,还要懂市场经济 ,真正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的监督。

采购的管理方法篇(10)

政府采购与财政相伴而生,是为弥补实物性财政收入不足而将大量货币性财政收入向政府行政所需物资转化的过程,二者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并与国家政治进程密切相关。一方面,这种密切关系可通过一种隐含的政府与公民间的契约关系得以体现。政府采购治理体系的宗旨在于,对社会契约结构和民主政治程序的维系与实现;另一方面,这种密切关系在我国《政府采购法》中有重要表征。如在《政府采购法》中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和“促进廉政建设”,并非“经济”层面的目标,而是“政治”维度的诉求。由此可见,政府采购其本质是政治性的。

政府采购什么、采购多少、怎样采购等一系列命题都属于公共选择范畴,彰显着政府采购中的政治高度和民主化程度,可以说,政府采购就是一个政治色彩浓厚的公共选择过程。目前,我国政府采购治理在政治维度面临着诸多棘手问题。一方面,政府采购的民主化程度不高,还未实现人民当家采购;另一方面,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及秘密采购事项尚未完全上升到政治层面。另外,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个别采购人、采购机构,往往注重经济计算而忽略政治考量。

随着全球一体化趋势和国内市场化进程日益推进,如何突破体制弊端并对政府采购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如何在政府采购治理中充分体现人民当家采购;如何体现政府采购治理的公平与正义;如何将纯粹技术层面的政府采购数字转变为政治层面的政府采购等,需要政府采购治理符合我国政治文明的发展要求,迈向民主化和法治化的方向;需要在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事项、环境保护、廉政建设和少数民族利益保障以及国际间贸易纠纷等问题上升到政治层面;需要加强人大对政府采购的审查与监督等,以确保政府采购治理的民主化、公共性、公平性与正义性,提高政府采购的政治性、合法性和信任度。

二、政府采购治理变革的管理维度

在管理维度上,我国政府采购治理也面临着诸多症结:一是政府采购的管理体制尚不健全,政府采购机构设置不够规范、职能定位和运行机制还有待完善。二是政府采购专业化人才相对匮乏,培训严重不足。美国采购队伍包括3万名采购专家和1500名采购官员。而我国不仅采购人员不多,采购专家更少。三是政府采购治理技术相对落后。我国政府采购治理技术不够先进,电子化采购作为新兴的采购方式尚未得以普及,在提高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削减开支、鼓励竞争、加速送货等方面也未取得明显成效。针对以上症结,建议政府采购应在管理层面实现进行革新。

(一)实行政府采购治理变革,型构科学政府采购治理模式

1、转变政府采购职能,设立专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

一方面,科学设置政府采购机构职能,调整商品和服务采购程序,扭转政府采购机构职能只在执行环节得以发挥,变更政府采购机构被动接受的运行机制。在节约资金和获取批零差价的同时,调整公共财政支出内容和规模。另一方面,我国政府采购尚未真正实行行政与监督分开。因此,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采购制度,设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并强化政府采购中心的职能,成立以分管财政的相关领导为组长,由财政、纪检、工商、审计和技术监督等部门相关领导组成的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下设立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修订与完善工作及编制和审查政府采购预算、下达采购计划和督办落实各项制度规章等。

2、以集中采购为主,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治理模式,加强政府财政支出管理,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效益采购。依我国现实情况而言,中央层级的采购实行集中采购,确保统一性;地方层级的采购可以实行分散采购,确保多样性。但总体而言,在我国政府采购过程中,需实行以集中采购为主,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方式。

3、建立供应商资格的准入制度,强化定点采购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供应商资格准入制度关乎着政府采购质量的高与低及采购结果的成与败。建立资格准入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发现潜在的较为优秀的供应商并使其提前进入政府采购主体的视野,阻止不合格供应商的进入,并列出“永久供应商名单”,实行定点采购。定点采购作为政府采购的一种有效形式,具有确保质量和简化环节等优势,但这一采购方式的实行需要以较为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为前提,否则,将可能出现垄断倾向和舞弊行为等。

(二)加强采购专业人员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1、加强采购人员和采购专家的基础教育培训和业务培训

重点加强责任、服务、风险和廉洁意识教育,为采购机构和供应商提供更好的服务,降低采购风险,遵守廉政准则,使采购活动更加公开透明。同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提升采购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及会计、成本核算等业务操作能力,深化采购人员对相关法律、政策和国际规则的理解。

2、创新采购人员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在培训内容上,统一并更新培训教材,除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等进行培训,还需增加新内容,加强采购技巧、和高级谈判等培训。在培训方式上实行会议式、现场式、观摩式等方式。同时,派遣高级采购人员参加国内及国际论坛与会议,以掌握国际采购发展的最新动态。

3、加强培训管理工作

制定采购培训教育规划,定期、不定期地邀请国内外采购专家举办培训、教育讲座;选拔优秀人才到国内或国外培训;重视培训质量,加强培训组织管理,维护培训秩序,严肃培训纪律,规范培训考核管理。通过加强采购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夯实政府采购的人力基础。

(三)开发、利用和完善电子化采购模式,并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与领导

开发、利用和完善电子化采购模式需要建立健全整体性软硬件系统,使政府采购业务流程电子化和规范化。要建立整体性软硬件系统,则需对政府采购的交易流程、信息统计、方式审批和合同备案进行电子化管理;实行网上注册和审查、在网上投递投标文件、网上竞价及电子支付;通过网络、下载采购信息,实行电子招投标等。其中,电子化招标是电子化采购的一种具体形式,在提高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削减开支、鼓励竞争、加速送货等方面具有明显成效。通过电子化采购,能重新确立采购机构和供应商间的良好关系,破除时空障碍,增加信息透明度,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在我国政府采购中,应进一步完善电子招标和电子采购,并将这一电子化采购职能交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与领导,以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实现效益采购。

三、政府采购治理变革的法律维度

政府采购法律体系是政府采购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的法律依据。世界各国都很重视政府采购的法律体系建设。我国已出台了《政府采购法》与40多个配套规章和文件,初步建立了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的政府采购法律框架和政府采购管采分离的管理体系,为政府采购的良好治理提供了法律保障。但与该法律相配套的制度和管理办法相对较少,统一标准缺乏,不少采购工作无章可循,管理出现混乱,影响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政府采购法》对采购机构的设置缺乏统一的要求并存在理解上的偏差,使各政府组织集中采购机构设置和机构归属方面各行其是,如有的隶属于政府组织或财政部门,有的隶属于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国资委的,甚至有的不设集中采购机构,而是将政府采购业务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采购,从而增加了贯彻执行中央法律法规的难度。二是我国尚未正式加入世界贸易政府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且《政府采购法》与《政府采购协议》之间还存在诸多矛盾。三是缺乏采购信息透明的法律依据。2004年我国财政部就曾颁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要求政府组织在采购过程中实行信息公开透明。但该办法只规定了采购主体或采购人将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形,对于各供应商申请公开信息却完全没有涉及,譬如,我国政府组织的采购中,若供应商被拒绝,则采购主体没有向其说明详细原因的义务。另外,违反《政府采购法》如何处罚还不明确。针对以上问题,建议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完善。

(一)要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细化采购信息管理、专家管理、招投标管理和供应商投诉处理等相关配套制度与管理办法

应从立法层面上规定对本国货物的采购;强调信息披露和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建构电子统一采购交易平台,规定金额达到一定数目需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之于众,实现采购过程全程公开;采用全新的定点采购、协议供货等框架协议的采购工具,统一其使用条件和程序;明确集中采购的机构设置及其数量;明晰违反《政府采购法》的处罚方式和力度;明确采购者与供应商的利害关系;采购合同中不得将赠品和回扣纳入其内;明确界定“本国货物”,并细化政府采购本国货物规则;加强外部监督,实现阳光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既要回避血亲,更应切断利益关系。

采购的管理方法篇(11)

一、政府采购的基本问题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政府采购管理体制遵循的原则

政府采购原则是政府采购制度在设计和运行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思想和准则,同时,也是衡量和判断采购行为是否规范的标准和依据。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原则就是竞争性原则。在市场经济化的今天,竞争是其特征之一。要想用有限的资源取得较高的资源利用效率就必须引入竞争机制。政府采购的最优选择只有通过竞争才能达到。竞争必须是公开的,只有公开的竞争才能平等化,也就是说,才能给各供应商平等的机会。政府采购与商业采购是有本质区别的,它不以盈利为目的“物有所值”是政府采购的基本要求。一方面,通过批量采购可以实现以量制价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有效竞争可以实现质美价廉。

现代政府采购具有一定的政策功能,一是节约财政资金,使财政资金支出效益得以提高;二是反腐倡廉;三是对宏观经济管理进行辅助。我国政府采购管理体制还需不断进行改造和探索。而国际在这方面已经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因此,我国应该结合我国国情,合理借鉴国际经验,这样不仅有利于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更有利于我国的政府采购与国际接轨。完善我国政府管理体制必须坚持科学性原则,政府采购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管理体制必须与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相符,充分体现经济体制转轨和财政管理改革的方向。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其完善是需要各方面改革的配套进行。

(二)政府采购的管理模式

纵观各国的政府采购,不外乎三种管理模式,这三种管理模式的划分是基于采购主体的不同。一是集中式采购或称集权式采购模式,即财政部门统筹采购;二是分散式采购或称分权式采购模式,即各级单位或部门按需自行采购;三是混合式采购或称适度集权式采购模式,即财政部门统筹采购和各级单位或部门自行采购相结合的采购管理模式。无论采用哪一种采购管理模式,在实施采购行为时都必须选择规范的方式。考虑到我国的政府采购管理现状,政府采购采用混合式采购管理模式较为合理。我国政府采购的混合式管理模式,在具体操作上即为各级财政集中采购同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采购主体是各级财政部门,分散采购的采购主体则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集中采购的对象主要是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重要的、通用性的物品,如基础设施项目、汽车、锅炉、办公设备、打印纸等;分散采购的对象主要是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个性化的、零碎的物品,如价格较低的特殊规格型号的设备仪器、批量较小的物资、造价较低的建筑工程及材料等。

二、我国现行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法》框架下我国现行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政府采购法》确立了我国政府采购的法律和政策的基本框架,同时也确立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政府采购法》第60条规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这一条明确要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分开设置,形成两个相互制约的机构,从而在法律上解决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的体制问题。从《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和我国政府采购的实践看,我国现行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大体为:

1、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其在政府采购中的监督管理职责主要包括:政策制定、预算编制、资金支付、信息管理、采购方式管理、合同管理、聘用专家管理、供应商投诉处理、集中采购机构业绩考核和政府采购管理人员培训、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2、政府采购采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组织形式,这就确立了我国政府采购组织问题上的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混合采购组织模型,特征是:一是实行集中采购目录制度。即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二是集中采购机构是政府集中采购的法定机构,负责实施集中采购。由此可见,我国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是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机构负责实施集中采购的混合模式。

3、政府采购执行机构为采购机构。采购机构是国家设立或认可的独立法人,主要从事政府采购业务。根据政府采购机构的性质不同,采购机构分为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是专门从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采购活动的机构。其他采购机构又称非官方采购机构,是指依法成立的,接受采购人委托、提供政府采购业务的社会服务中介组织。其主要职责是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代为办理有关政府采购事宜,如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协调政府采购合同的签定和履行等。从法律意义上看,其他采购机构接受采购属于委托的一种,应遵守法律和有关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