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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大全11篇

时间:2023-08-07 17:19:16

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

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篇(1)

中图分类号:U412.3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概述

当前,高速公路市场投标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承揽工程,投标单位竞相压低单价,造成工程施工几乎无利润可言,甚至亏损。另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价格波动频繁,这无疑又加大了施工企业亏损的风险。

“利润”是施工企业从事工程施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实现工程项目扭亏为盈,确保利润最大化,除了加强施工成本管控做到“节流”外,更重要的是必须通过设计变更策划和实施来增加项目盈利点,进而实现“开源”。

2.设计变更策划

工程施工中因业主优化设计、设计文件的地质描述与实际不符、地形地势变化、环境及地方要求等因素均可能导致设计变更的发生。设计变更策划工作就是要在工程施工前(甚至是投标阶段),综合考虑可能发生设计变更的各种因素,结合工程单价、施工条件、资源投入等条件拟定设计变更点,以“利润”为目的实施相应变更。设计变更策划可以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2.1 重视图纸会审,从设计文件中寻找变更点

随着高速公路建设的飞速发展,设计院的工程设计工作量也成倍递增,在时间、成本、人员素质等因素影响下,设计图纸中错、漏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错误在投标阶段无法进行全面详细核对。因此,在项目中标后进场施工前,必须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详细审核,发现图纸中工程数量、尺寸、结构等存在的问题,进而提炼设计变更点。

2.2 加强现场勘查,从施工现场与设计图纸不符的内容中提出变更

设计勘测阶段,受人员、器具、环境等各种条件限制,势必造成设计文件内容与实际情况的偏差。另外,设计勘测阶段与工程开工的时间差值较大,在这时差区段内可能存在现场地形、地势甚至地质情况因自然或人为因素而发生改变的情形。因此,在项目中标后进场施工前,必须高度重视设计图纸与施工现场的核对,从地形地势、原地面标高、结构物位置或数量、地方交通水利等方面发现设计文件与实际情况的不符或不足之处,形成现场勘查记录,提出相应设计变更。

2.3 熟悉合同文件,利用有利条款发现变更机会

承包合同是业主和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的法律文件。在熟悉合同文件的基础上,如何利用有利条款发现变更机会,也是实现设计变更利润的关键所在。举例如下:

例1:某合同中规定“线外排水工程变更增加属计价范围”。对于山区高速公路施工时,靠山坳侧的填方段落如果没设计涵洞或其他的排水设施,容易形成积水而浸泡路基。此时便可采取利用路基弃土将山坳填平的方法,既可实现部分弃土,又可起到排水(不填就会有积水)和反压护道的作用,然后利用此条款提出变更,对弃土方填筑进行计价,既合情又合理。

例2:某合同中规定“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时,增加的成本承包方承担20%,发包方承担80%;设计变更工程量减少时,发包方扣回减少成本的70%,承包方收入剩余的30%”。针对这一条款,应尽量实施减量变更。对于增量变更,则必须详细核算利润和增加成本之间的关系,避免越变越亏,适得其反。

因此,充分合理利用合同条款发现变更机会至关重要。

2.4 了解地方需求,创造变更机会

设计文件的内容无法面面俱到,特别是对于地方需求,这也为我们提供了很大的变更机会。工程施工中应充分调查和了解地方交通、水利、农耕,甚至是区域发展规划等方面的需求,然后结合工程单价高低创造变更机会。常见的变更有:增设机耕通道、涵洞,增加改路或连接线,增加改河、改渠工程,将临时便道变为永久性道路等。

2.5 采用发散性思维,全方位、多角度落实变更策划

除注重采用上述四种方法进行设计变更策划外,还应采用发散性思维,全方位、多角度落实变更策划,如利用国家政策导向、工程实体使用功能和外观要求、施工工艺优化、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等,提出合理、经济的变更策划。

3.设计变更的实施

在做好设计变更策划工作的基础上,必须遵循“按计划、讲策略、齐资料、勤跟踪、快签认、紧计量”的方针,逐步实现设计变更的实施目标。

3.1 实施精细化管理,做好与业主方、监理方、设计方的充分沟通

3.1.1重视设计变更的精细化管理,树立细致、严谨、规范的工作形象

设计变更实施过程中必须重视精细化管理,要做到“文字精炼、数据精确、图纸标准、资料有序、装订整洁”,严格树立细致、严谨、规范的工作形象,为设计变更的签认和批复工作打好基础。

3.1.2 设计变更的提出必须有“理”

设计变更的提出必须合情合理,有理有据,要把“理”作为设计变更签认的基础,可以在合同条款中找“理”,从设计文件中找“理”,从施工实际中找“理”,必要时召开专家论证会议树“理”,以确保变更计划的实施。

3.1.3 做好与业主方、监理方、设计方的充分沟通

一份设计变更的实施需要监理、设计、业主等多方的签认,与这些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建立设计变更签认实施的畅通渠道至关重要。项目应在树立工作形象的基础上,以“理”为出发点,与各方建立互信。

3.2 及时、全面收集和提供变更资料

实施设计变更,资料的及时、全面收集至关重要,要重视相关资料的有效性、时效性。资料收集范围主要有:

3.2.1 施工原始记录的签认和收集

施工原始记录有:测量资料、试验资料、地质勘探资料、施工台班记录、施工日志、工程数量确认单等等。在做好相关记录的同时,及时找监理或设计方签认,以便作为设计变更资料附件,需第三方出具检测资料或数据时,及时组织第三方检测。

3.2.2 重视影像资料的收集

影像资料是设计变更资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直观、全面地反应现场实际情况,为更好的表达设计变更情况和意图起推动和辅证作用,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变更影像资料的收集。影像资料拍摄时应注重拍摄角度、采光等拍摄质量,做到重点突出,整体和局部的全面协调。

3.2.3 相关图表

设计变更图表也是变更资料的中不可或缺的内容。项目必须提供必要的、详细的、标准的设计变更相关图表,主要有:场地布置图、地质断面图(柱状图)、地形地势图、施工结构图、工程数量表、费用计算表、单价分析表等等。为使设计变更尽快批复实施,必要时应主动为监理或设计单位承担一部分工作,如:主动绘制设计变更图后转交设计代表签发,主动配合监理进行变更费用的核算等。

3.3 及时签认和计量

设计变更意向确定,资料收集完成后,必须尽快完成相关书面资料的签认和批复工作。切忌以业主或设计方的口头承诺为依据,先行实施设计变更施工,以免为后续的变更确认和计量造成麻烦。

设计变更的签认应主动出击,必要时及时组织各方现场踏勘,完成设计变更申请的现场签认,随后尽快收集上报变更资料,施工完成后及时计量,使设计变更实施尽快转化为施工效益。

4.结论

高速公路设计变更策划和实施必须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跟踪,有总结”,以策划为龙头,以签认实施为手段,以创效为目的,增加项目盈利点,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

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篇(2)

【中图分类号】TU255【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674-3954(2011)03-0434-01

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主要分为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成本控制,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最重要的工作是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签证的管理。规范、准确地做好设计变更、签证工作,能及时掌握、控制设计变更、签证的费用,动态地反映工程造价,对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设计变更、签证的类型及内容

规范、准确地管理设计变更、签证,首先要明确设计变更、签证的分类和包括的内容,明确施工阶段哪些情况属于必须办理签证,哪些内容不用归类到签证范围内。只有清楚签证的范围和内容,就不会混淆、错乱,不至于与结算图出现重复的现象。例如按实结算的工程中属于变更增加或取消的范围,应在竣工图上进行反应。竣工图是由原来的施工图加上设计变更而形成的,是进行竣工结算的最终依据,按竣工图计算的造价再加上签证造价就形成了最终的项目结算造价。在竣工图上反应了的变更不能再计入签证,否则将造成重复计算,采用总价包干价格的工程除外。

设计变更的类型主要包括:(一)、由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二)、由于设计部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三)、由于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承包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它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四)、由于销售部、客户服务部、业主提出变更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

签证的类型主要包括:(一)、因设计变更导致施工部位需要拆除:主要内容包括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括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施工合同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 (二)、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主要包括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

二、设计变更、签证的办理流程

设计变更、签证的办理流程要规范、明确,审批的权责要清晰,这样可以有效地掌握设计变更、签证的动态,并且通过层层把关,更好地控制设计变更、签证的成本。

设计变更、签证的办理首先由设计、工程等立项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变更指示或变更要求,然后由成本部根据变更资料进行估算,经办部门根据费用大小报审批权限人进行审批,最后由工程部经理审核签发,工程师通知监理、施工单位施工,由监理、现场工程师确认完成情况,确认后施工单位在5日内上报变更结算书,成本部在5日内审完变更结算并核对,签字盖章存档。

值得一提的是流程中对设计变更、签证实行先估算后实行这一过程很重要,有利于对整个动态成本的管控:成本部对设计变更、签证进行估算完成后,应就累计发生的成本(合同价+已发生的累计变更、签证额+本次发生的估算金额)及后期可能发生的预估金额与目标成本进行对比分析,如发现超目标成本,应及时与设计、工程等立项部门进行沟通,由立项部门进行优化,以保证控制在目标成本范围内。如确因工程需要且无法优化而造成超标时,应及时将情况上报集团成本部,并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成本预警。这样就可以对未知的风险进行很好的控制,有些公司在进行动态成本控制时对这一过程进行了忽略,以至于对设计变更、签证成本无法控制,造成有些签证造价过大,大大地超出了动态成本的目标范围。

三、设计变更、签证的办理时效

设计变更、签证办理的时效性对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工作非常重要,不及时、合理地处理设计变更、签证,会对工程进度造成重大的影响,而且对后续工作的开展造成障碍。设计变更、签证时间拖延太久,时过境迁,原来的情况已经完成或隐蔽,熟悉情况的工程师可能调换,造成设计变更、签证论证、证据不足,给后续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

正常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单应在有效签字人共同签署完成,并与承包单位核定费用后,才通知承包单位开始实施,特急类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可以先实施再核定费用,如属隐蔽工程,则必须要求承包单位在隐蔽部位覆盖之前提出预算并对清工程量。对于费用未核定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单,发包单位工程部必须督促承包单位尽快计算变更签证费用,最迟在变更签证内容全部施工完成后的5日内(自监理及甲方工地代表确认完工情况的日期开始计算),向甲方报送完整的变更签证结算书。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由成本管理部负责5日内核定工程量,确定造价。监理、现场工程师应在变更、签证内容完成的5个工作日内在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上对完成时间和完成情况进行说明。

在施工合同中,可能都会对设计变更、签证的办理时效进行约定,但实际操作起来,都不能够按照约定的执行,以至造成设计变更、签证的管理难度和混乱,有的工程可能都竣工验收了,有些设计变更、签证还没有办理,这其中有施工单位的原因,也有发包人的原因。

对于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处理:首先对于由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可以在合同附件中再签属关于设计变更、签证办理的协议,在合同或设计变更、签证协议中约定:“承包方违反设计变更、签证结算时间的违约条款,每拖延一天,则扣减上报结算总价的5%,扣完为止”等处罚等款,施工单位没有遵照执行,严格按照处罚条款执行。我认为严格按照协议条款进行处罚的话,施工单位还是会按照约定时效执行的,因为没有哪个单位会和自身经济效益过不去。产生上述情况,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发包人没有严格按照合同或协议条款进行相对有力度的管理,不严格执行协议,施工单位就会找各种理由来延迟办理设计变更、签证。

其次对于由发包人的原因造成设计变更、签证时效过长,可以采取对设计变更、签证时效处理纳入到绩效考核指标,督促管理人员对设计变更、签证的办理效率,达到按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的效果。

四、零星委托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合同范围之外的零星工程,以签证形式委托给承包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可能会以工程量少、施工难度大为由,采取报天价或者不平衡报价方式,以阻止发包人对其进行委托,造成发包人无法有效控制成本、施工进度拖延、工作时效降低。为控制工程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我认为对于造价3万元以下的工程可采取零星委托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零星委托一般由项目工程师进行立项,经过工程管理部审批后实施,委托给已签订零星工程委托协议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单位必须通过招标确定,由成本部牵头,工程管理部和成本部共同参加,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后,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工程要求及费用结算的各项条款。施工过程中,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对施工质量把关,对于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完成对实际施工工程量的复核和确认,并做好有效记录,工程验收后,主办工程师在三天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负责对工程量的审核,填写《零星工程竣工验收单》。

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篇(3)

由于建设工程本身独有的特性,不管是施工合同还是施工图的预算都不可能对整个工程项目做出完整准确的预测和约定;并且在工程全过程实施中,由于甲乙双方和监理方等任一方条件的变化都会给整个建设过程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导致工程变更的产生。工程变更与工程签证涉及面广,构成因素复杂,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只有加强对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才能有效的对建设阶段的重点作出控制,这也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

1 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的概念

工程变更的内容及其宽泛,通过对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FIDIC施工合同条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对工程变更的描述,合同所规定的允许工程变更情况主要是增减合同约定的工作量;改变工程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改变施工顺序或施工时间;增加附加工作。现场签证是指工程建设方与承建方在履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或经过协商一致,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经济索赔、工期顺延情况等所达成的既定补充协议,是对施工图和施工合同未包括以及工程量清单未考虑的,实际施工所发生的工作内容的及时真实的记录,是工程结算时增减工程造价的依据。

2 发生现场签证的原因

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窝工损失;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缓建或由于设计错误或设计变更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窝、返工而发生的材料倒运、人员和机具调迁等损失;在施工过程中非施工单位原因的停水、停电,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施工企业又无法安排停下来的施工力量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于大检修工程、零星维修项目大都没有任何正规的施工图纸,往往在检修前由施工企业提出一套检修方案,检修完毕后办理工程签证,然后依据工程签证办理工程结算,此时工程签证工作尤为重要,直接关系到检修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结算结果的最终确定。

3 发生设计变更的原因

设计本身出现的错误或遗漏。在建设单位组织的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原来施工图的做法,属于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地质勘测资料不详而引起的修改,如地基加深或排水处理等。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在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在施工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材料品种的改变。

4 加强建设工程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管理的措施

4.1 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

4.1.1 明确责任、规范管理行为。明确和规范各级领导、施工技术、预结算等有关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只有责、权、利明确了,才能规范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在建设工程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的管理行为,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4.1.2 健全现场签证制度。现场签证项目要及时全面,做到一事一签,及时处理,防止遗漏。现场签证内容要具体、明确、真实,要素齐全,便于计量。现场签证由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现场签证应附工程变更签证单、图纸及说明等相关依据。

4.1.3 加强现场施工资料的收集。施工企业在结算时要向建设单位提供依据,建设单位在结算审核时也必须以真实完整的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的资料为依据,因此施工企业的预算人员和施工技术人员都必须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地做好记录,写清详细情况,并取得相关资料,为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的顺利进行打好基础。

4.2 加强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的预算编制工作

在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工程签证、设计变更应及时发放到预算员手中,预算员应及时地编制增减预算,与当月工程量进度报表同时递交监理和建设单位,尽最大可能地实现真实效益,反映工程的真实造价。

4.2.1 加强预算员业务水平。预算员应加强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对签证或变更要和施工图一样地重视,同时要熟悉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施工方案、预算定额及有关文件。变更和签证的增减预算编制及结算应与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原则程序、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相一致。

4.2.2 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工作原则。在编制签证或变更的增减预算时,要实事求是,要考虑签证和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与施工图预算、预算定额和相关费用的内容是否有重复,将那些已经包含在施工图预算或设计变更预算中已办理工程现场签证的剔除出来。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为工作准则,使现场工程签证准确无误,正确反应建设工程的真实造价。

4.2.3 注意手续齐全。在编制签证或变更的增减预算时,要注意手续齐全,凡是变更都应有设计单位的盖章签字才能生效,签证都应有建设单位的盖章签字,这是变更或工程签证有效的前提条件。因此在编制增减预算时,应注意签证或变更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为有效的依据。

4.2.4 内容是否清楚完整。在编制签证或变更的增减预算时,要注意签证或变更的内容是否清楚完整,是否满足编制预算的要求。预算员在编制增减预算前,仔细阅读设计变更,对其中含糊、遗漏或不清的地方,必须要求设计单位予以明确、补充并且另外出设计变更予以说明。

5 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实施的费用结算

由于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造成的,正常程序相同,但监理工程师应注明原因,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投资效益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

由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所生的费用,由监理单位协助业主与设计部门协商是否索赔。

属变更削减的内容,也应按上述程序办理费用削减。若施工单位拖延,监理单位可督促其执行或采取措施直接发出的削减费用结算单。

6 结语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加强签证和变更工作是工程施工生产活动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核算施工成本,把好收支关不可忽视的要点,同时也是施工企业现场施工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加强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的管理工作,还有待工程项目建设各参与单位的共同努。

参考文献

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篇(4)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在施工管理中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工作是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因为它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的时间长,难以确定其造价。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而调整的工程造价占整个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多则接近20%,少则也在6%左右,尤其在技改、技措工程中所占比例更大,大都在20%以上,有时甚至达到了30%。因此,认识和理解设计变更并及时准确地搞好工程签证既是把握业主和承包商既得利益的依据,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

一、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含义及内容

1、设计变更的含义及内容: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和业主、监理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四方签字同意也可作为设计变更。

2、工程签证的涵义及内容: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如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或无法预见的情况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

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

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由建设单位造成的停水停电,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施工企业又无法安排调整其它作业,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技措技改工程中,常遇到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作面过于狭小、作业超过一定高度,造成需要使用大型机具方可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企业在发生时应及时将现场实际条件和施工方案通告建设单位,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此时施工企业应办理工程签证。

对于大检修工程、零星维修项目大都没有正规的施工图纸,往往在检修前由施工企业提出一套检修方案,检修完毕后办理工程签证,然后依据工程签证办理工程结算。此时工程签证工作尤其重要,直接关系到检修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办理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原则及注意事项

1、办理设计变更的原则及注意事项

设计变更洽商由施工方提出,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但在提交洽商时应注意以下原则:①改了后施工方便了吗?②增加的造价是不是建设单位能接受的?③为了办理结算时免除不必要的麻烦,尽可能以工程变更形式替代材料代用单,与设计沾边儿的可办签证可办变更的尽可能办为变更,作为造价增减的结算依据。

一般设计变更的原因有:

①发包人的变更指令(包括发包人对工程有了新的要求、发包人修改项目计划、发包人削减预算、发包人对项目进度有了新的要求等);

②由于设计错误,必须对设计图纸做修改;

③由于新技术和知识的产生,有必要改变原设计方案或实施计划;

④工程环境的变化;

⑤法律、法规或者政府对建设项目有了新的要求、新的规定等。

2、办理工程签证的注意事项:

及时办理现场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找现场代表核实后签证,如果现场代表拒签,可退一步请他签认事实情况,及工期顺延。并且要马上向你的领导汇报办理情况。

不适合以签证形式出现的如议价项目、材料价格等,应在合同中约定而合同中没约定的,应由有关管理人员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

3、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管理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规范领导、施工技术、预结算等有关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只有责权利明确了,才能规范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在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行为,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2)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让每一个参与施工项目的人了解合同,并做好合同交底记录,必要时将合同复印件分发给有关人员,使大家对合同的内容做到全面了解、心中有数,划清甲乙双方的经济技术责任,便于实际工作中运用。

3)严格区分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根据我国的现行规定,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费用都属于预备费的范畴,但是设计变更与工程签证是有严格的区别和划分的。属于设计变更范畴的就应该设计单位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所发生的费用按设计变更处理。属于工程签证的由现场施工人员签发,所发生费用按发生原因处理。

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篇(5)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管理是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要格外重视的内容之一,由于两项内容涉及面广泛、其中的要素众多、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因此,一定要重视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单位可以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

二、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与工程签证的关系

设计变量单、工程联系单与工程签证单是工程实际过程中常用的三种联系方式,三者并不是孤立存在的,有区别又有联系。

1.设计变更单是设计单位就工程设计变更有关事项的说明文件,任何单位如果有关于设计变更有关的事项进行协商时,必须与之相符,除非要求对变更内容进行合理修改的建议除外。设计变更单是由设计院出具的对于施工图的不足弥补或者修改、变更,工作量较小的时候使用。如果变更比较大,需要重新出图纸。设计变更单是对图纸的补充与完善,与原图具有同等的效力。

2.工程联系单是可用于参建各方之间的联系方式,可以就工程建设有关问题进行协商,但是协商意见以议定的纪录为准。工作联系单可以是设计、甲方、监理、施工方等任何一方出具,关于工程中某项事宜的工作联系用;工程联系单只是一种联络单。

3.工程签证如果与工程变更有关,就必须与之对应,不能随意修改变更意图。工程签证大多是施工方出具的关于工程中需要监理、甲方等认证的项目;工程签证单是根据现场实际发生的一些符合要求的现场改动。工程签证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依据之一,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形成的重要记录。

三者发生矛盾时,应该是:签证不能与设计变更单矛盾(只有设计单位有资格进行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内容与设计变更单矛盾时,应该以联系单生效后的变更单为准。如果没有再变更,应该以原变更为准。当联系单与签证单矛盾时,应该看与联系单的议定纪录是否矛盾,有矛盾时,一方面看两者生效日期,以后生效的为准;一方面看实际发生情况,以发生事实为准。结算时,应该要以合同为中心,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的以上三单逐一论证是否可调价款。

三、现场签证的管理

1、现场签证的概念

本人认为这一工程费用称之为现场签证费用比较妥当。若称之为预算外费用,则其范围大,涵盖面比较广泛,不能真实地反映实际,现场签证费用只是它其中的一个方面。因此,确切地说,现场签证费用是指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以外,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而必须进行的各项工程及其耗用的工料和其它费用。一般是由施工企业详细做出记录,并有现场监理人员签证,以此作为编制预算办理结算的依据。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现场签证费用属于预备费的范畴,一般来说不能超过工程总价的1%。

2、现场签证与设计变更的严格划分

一项工程的建设要有施工图,犹如设计人员的一部作品,由于受各种条件、因素的限制,往往会存在某些不足,这就要在施工过程中加以修改、完善,所以要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但须注意的是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是有严格的区别和划分的。属于设计变更范畴的应该有设计部门下发通知单,所发生费用按设计变更处理,不能由于设计部门为了怕设计变更的数量超过考核指标或者怕麻烦,而把应该发生变更的内容变为现场签证。

另外,工程开工前的施工现场“五通一平”、工程完工后的余土外运等费用,严格说来也并非属于现场签证的范畴,而是由于某些建设单位管理方法和习惯的不同而人为地划入现场签证范围以内。

施工企业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现场签证费用随时做出详细的记录并加以整理,即分门别类、尽量做到分部分项或以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分开;现场签证单多的要进行编号。同时注明发生时间,施工单位名称并加盖**。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的现场分管监理人员认真加以复核,办理签证并签字注明日期,若有改动部分要加盖私章,然后由主管复审后签字,最后盖上**(即“两章一签”)。

一般现场签证均是由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或监理公司的监理人员)负责。要求管理人员首先要熟悉整个基建管理程序以及各项费用的划分原则,把握住哪些属于现场签证的范围,哪些已经包含在施工图预算或设计变更预算中,不属于现场签证范围。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为活动准则,使现场签证准确无误,如实反映工程的实际。其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个部门之间互相制约,使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防止扯皮现象的发生。

3、在签证过程中需要坚持的原则

(一)准确无误原则。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不能笼统含糊其辞,以预算审批部门进行工程量计算方便为原则。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二)实事求是原则。凡是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但应严格把握,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

(三)废料回收原则。因现场签证中许多是障碍物拆除和措施性工程。所以,凡是拆除和措施工程中发生的材料或设备需要回收的(不回收的需注明),应签明回收单位,并有回收单位出具回收证明。

(四)现场跟踪原则。为了加强管理,严格投资控制,凡是费用超过万元以上的签证,在费用发生之前,施工单位应与现场监理人员以及造价审核人员一同到现场察看,必要时最好拍下现场照片记录备案。

四、现场签证费用预算的编制原则及处理方法

1、签证首先应该实事求是,是确实发生但在相应的定额或预算内而又不包括的施工项目。因为现场签证费用是整个工程投资的一部分,所以该费用预算的编制及结算应与正规的预算编制原则和程序相一致;其中执行的定额、基价及取费标准也应与主体工程所签合同规定相吻合。应该克服那种不管合同,只根据施工企业等级制定一个综合系数,而且几年不变的做法。

2、工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设备,其供应原则及办法也应与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相一致;其材料价差的处理也应符合国家以及地方的现有规定,尽量避免乙方将原设计做法、施工方案、材料品质改动,否则单价等签证就会变动。

3、按照国家的规定及国际惯例,现场签证费用的审核应由现场监理工程师负责。但根据我国的现状,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掌握程度存在差异,还是应由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把关为宜。

4、对拆除性工程的旧材料、旧设备以及措施性工程中所发生的一次性使用材料、设备,原则上应有建设单位的材料和设备供应部门回收;且回收所发生的费用由回收部门承担。施工单位凭回收证明,与预算审核部门处理其相关费用。如建设单位不回收,则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的有关部门现场鉴定、摊销、折价后交给施工单位,并在预算中扣除其价款。

5、现场签证费用不论是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公司均应抓紧及时处理,以免由于时间过长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6、无论是施工单位依据现场签证单所编制的预算还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进行审核,必须注意签证单上的内容与设计图纸、定额中所包含的内容是否有重复之处,有了重复项目内容必须予以剔除,因为有些工作内容虽然没有在图纸上反映,但含在定额之中。

7、对于停水停电、一般的刮风下雨应该是一个有经验的施工承包商能够在事前估计到的并应该考虑在工程造价之内。因此,对于这样的风险,应该由施工承包商自己承担,除在合同内已有具体的规定,象停水、停电在一周内累计八个小时以上时才可以签证,一般不给于签证(索赔)。

另外,在处理地下障碍物拆除工程时,应注意拆除物已按现场签证处理,所以应扣除原招标或施工图预算中已给的土方开挖量,避免重复计算,一个优秀的签证,必须熟悉施工现场和图纸以及定额。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只要在工程建设中各方面都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就一定能管好用好现场签证这笔费用,真实反映工程的原貌。

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篇(6)

引言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工程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满足现场条件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设计变更不可避免,如何更好地管理设计变更和尽量减少设计变更,这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

1 地铁工程中设计变更的概述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根据以上定义,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或其它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两者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凡属设计变更的范畴,必须按设计变更处理,而不能以现场签证处理。设计变更是工程变更的一部分内容,因而它也关系到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地铁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大、工期长、技术复杂、涉及面广。由于主客观的原因,在施工中必然会出现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可能导致工程建设费用的增加或工期的延长,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出现索赔和反索赔。所以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对规范各参与单位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控制工程造价,全面提高设计质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地铁工程中设计变更原因分析

地铁建设中可能导致设计变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参与地铁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均可能提出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的原因主要有:

1.由建设单位提出

地铁建设单位常常会因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出来的部位、部件没有想象的那么好看、那么实用而提出设计变更;有时候会因为地铁运营部门额外提出的功能要求而提出设计变更;有时还由于地质条件、天气、意外事故等原因而提出设计变更,从而保证施工能顺利完成。如在深圳地铁试运行的过程中,由于运营部门根据自身的需要,提出很多额外的要求,如增加空调的数量、增加照明灯具的数量、增加车辆段附近的轨道防护栏等等,都会引起设计变更。

2.施工单位提出

施工单位常以图纸中要求的材料买不到,天气影响,甚至还以替建设单位省钱等原因而提出设计变更要求。施工单位还可能因施工失误而提出设计变更请求,已便完成施工任务。

3.设计单位提出

由于地铁工程的复杂性,涉及的专业广,经常是由多家设计单位合作完成,这就不可避免的出现设计遗漏、接口混乱等现象。原设计图纸错漏、审图未通过、有关政府部门提出的图纸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等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只能通过设计变更来实现。

4.监理、勘察等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有时监理也会提出一些设计变更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因出现了原勘察未发现的问题而提出变更请求。

5.其他施工单位提出

在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一般会有多个专业施工单位参与施工,因此有可能发生专业冲突与碰撞的现象,这时为了便于施工,一些施工单位就会提出本专业或其他专业的设计变更请求。

3 地铁工程中设计变更的控制措施

3.1 技术上的控制措施

根据地铁工程中出现各种设计变更的原因分析可知,要减少设计变更的数量,就必须加强对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管理。针对可能引起设计变更的原因,可采取的控制措施如下:

1.要在设计的各个阶段,应充分了解规划、发改委、规划国土委、住建部、人防、消防、交管、环保、卫生防疫、城管等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沟通协调,将各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在图纸中正确、完整、仔细地表达出来。同时,设计单位应该详细了解运营部门对地铁设计的办公场地、设备选型、工艺等要求。

2.要给予设计单位相对充足的时间,便于设计单位设计出来的图纸达到规范要求和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避免因设计深度不够导致设计文件缺陷、错误、遗漏、碰撞等需要修改、补充完善设计而引起的设计变更。在地铁设计中,经常因施工工期的要求,设计单位匆忙设计,施工单位匆忙施工,导致施工图深度不够,出现边施工边修改的现象,这样就会产生大量的设计变更。

3.要仔细审图:施工图纸一方面要提交给审查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审图,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另一方面建设单位也要认真审图,确保图纸准确地表达建设单位的建造意图,并少有错漏。在这个阶段,地铁运营部门应该仔细核对图纸,要搞清楚自己的使用要求在图纸中有没有明确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应该及时提出图纸审查意见,要求设计单位及时修改;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审查图,把一些施工难点、相互冲突的地方在施工前就提出来,并拟定解决方案。

图纸审查时间应该有一个期限,不应该贯穿整个施工过程,而应该在施工招标前完成审图。在深圳地铁的建设过程中,就出现在工程建设即将结束的时候,运营部门提出和图纸不符的整改要求,增加新的的使用要求,这样产生许多设计变更,导致设计无法收口。

4.减少在施工过程中的错误。

3.2 责任与奖惩方面的控制措施

为有效控制和管理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应制定明确的责任与奖惩措施,并让参与地铁建设的各相关单位充分学习、了解,具体措施如下:

1、责任界定:设计变更审批过程中应明确各参建单位需承担的责任及其比重。对有争议的设计变更原因和责任界定,应在相关会议纪要中记录各方意见,在工程变更审批的过程中明确;

2、赔偿处理:勘查、设计、监理、咨询单位未认真履行职责,审查、把关不严或未尽到应尽义务,造成虚假变更或变更后未按批准的变更方案实施,给业主带来损失的,按以损失额度计算的勘察费、设计费、监理费、咨询费的2倍作为勘查、设计、监理或咨询合同的违约赔偿,从其合同中扣除,合同款不足扣抵的,不足部分视为勘查、设计、监理或咨询单位已经到期的应付债务。由勘查、设计、监理、咨询等单位引起的设计变更,造成投资或延长工期的,责任单位按照增加投资及赶工增加投资额的10%承担责任。

3、不予支付:由承包商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造成投资增加或工期延长的,承包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业主不支付任何费用,同时要求承包商采取措施赶回可能损失的工期;

4、优化奖励:属于优化设计、创新设计、技术革新等的设计变更,节省投资10万元以上或缩短关键线路上的关键里程碑工期20个工作日以上的,经批准实施后,由设计管理部门按照合同或公司奖励办法提出奖励意见,可以按节省投资总额的10%的计提奖励金奖励提议单位及主要设计人员,奖励金应当主要用于对节省投资起重要作用的关键人员。

4 地铁工程中设计变更的审批与费用结算

地铁工程建设中设计变更的实施过程分为审批、实施和费用结算三个阶段。为有效地控制设计变更的数量,必须坚持先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批,讨论变更的必要性、变更的依据是否充分、变更费用是否合理等。只有等审批通过后,设计管理部门才能通知设计单位出正式变更施工图,进入设计变更实施阶段,最后进行设计变更费用的结算。由于地铁工程往往工期紧迫,工程管理部门为了及时完成预定的政府责任目标,未等审批通过就通知施工单位施工,这样的做法容易导致在设计变更的费用结算时遇到麻烦,最主要的原因是设计变更依据不足,程序不全等。

另外,设计变更的实施后,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注实施意见,但应注明以下几点:

1、本变更是否已全部实施,若原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变更,则应注明因牵扯到原设计图中的材料制作加工、安装、材料费以及拆除费的金额。若原设计图没有实施,则要扣除变更前部分内容的费用。

2、若发生拆除,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均应由监理人员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回收。

凡是没有经过监理工程师认可并签发的变更一律无效;若经过监理工程师口头同意的,事后应按有关规定补办手续。

5 结论

通过对深圳地铁工程建设出现的设计变更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地铁建设中可能导致设计变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参与地铁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均可能提出设计变更。

2、根据地铁工程中出现设计变更的原因分析可知,要减少设计变更的数量,就必须加强在地铁工程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管理。另外,建设单位可以制定明确责任与奖惩方面的措施来有效控制设计变更的数量。

3、地铁工程建设中设计变更的实施过程分为审批、实施和费用结算三个阶段。为有效地控制设计变更的数量,必须坚持先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批,讨论变更的必要性、变更的依据是否充足、变更费用是否合理等。只有等审批通过后,设计管理部门才能通知设计单位出正式变更施工图,进入设计变更实施阶段,最后进行设计变更费用的结算。

4、设计变更不可避免,但通过有效地设计变更控制措施可以尽量减少设计变更。同时,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则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

5、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对规范各参与单位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控制工程造价,进而提高设计质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篇(7)

由于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而调整的工程造价占整个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非常大,尤其在技改、技措工程中所占比例更大,作为建设工程系统的工作人员,我深感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管理是施工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工作。

1 设计变更的含义及内容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1 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1.2 施工企业在施工工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1.3 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实际需要或新增一些设备势必会增加新的管线,要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1.4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2 工程签证的含义及内容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如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或无法遇见的情况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

2.1 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

2.2 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2.3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由建设单位造成的停水停电,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施工企业又无法安排停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4 在技措技改工程中,常遇到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作面过于狭小、作业超过一定高度,造成需要使用大型机具方可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企业在发生时应及时将现场实际条件和施工方案通告建设单位,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此时施工企业应办理工程签证。

2.5 对于大检修工程、零星维修项目大都没有正规的施工图纸,往往在检修前由施工企业提出一套检修方案,检修完毕后办理工程签证,然后依据工程签证办理工程结算。此时工程签证工作尤其重要,直接关系到检修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如何更好的控制好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

3.1 如何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①要在设计前进行调研,将房屋使用要求正确完整仔细地表达出来。②要给予设计单位相对充足的时间,便于他们完成满足施工要求的图纸。图纸要达到规范规定的设计深度和施工要求。③要仔细审图,一方面要提交给各图纸审查单位审图,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另一方面,建设单位要认真审图,确保图纸准确地表达了建设单位的建造意图,尽量减少错漏的发生。④在施工前要各专业的施工队审好图,把一些施工难点、相互冲突的地方在施工前就提出来,并拟定解决方案。⑤在施工前做好各方面的交底工作,以避免或减少在施工过程中的错误。

3.2 明确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篇(8)

建筑工程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我们既要大力发展,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注重环境保护、资源节约,避免重复建设及短命建筑,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

一、造成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环保意识薄弱、建筑质量低劣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目前,我国建筑材料仍以传统材料为主,材料部件缺乏统一标准,性能低,通用性、耐久性差,施工多采用手工操作或半机械化操作,使得建筑产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甚至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造项目的过程中采取“抽筋”的方式来减少建筑成本,还有不少与房地产开发挂钩的部门,不晓得了多少“灰色成本”。这无疑压缩了开发商的利润空间,除一部分转嫁到高房价中去,另一部分会以偷工减料来进行消解。

2.城市规划短视、混乱 目前“中国处在一个规划爆炸的时代”,规划滞后、混乱,与未来城市发展步伐不协调,建筑质量再过硬也难逃“夭折”厄运。尤其许多城市“一届政府一套城市规划”的现象非常普遍,一些地方官员受错误的“政绩观”影响,大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今天建明天拆,重复建设。

3.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大规模城市拆迁、改造,把大量没有达到使用寿命的建筑拆迁,以此带动了相关建筑、材料等行业的发展,增加GDP。但是从长远来看,通过拆迁、卖地来增长GDP的方式缺乏可持续性。由于缺乏稳定、可靠的财政收入来源,没有找到新的稳定的经济增长点,靠地吃地就成为重要选择。

4.一些开发商为最大化降低成本,往往以牺牲建筑的某些功能,尤其是“超前”功能为代价。在利益驱使下,现在设计单位也越来越迁就开发商,即便有心为使用者着想,也会因开发商的反对、设计时间的限制作罢。

5缺乏统一的“建筑施工质量过程控制规范”,只重视验收环节,轻视施工质量预先控制措施和施工过程质量把关。这种把工作重点放在事后的“质量验收和质量检测”上的做法是难以搞好工程质量的。

6.后续维护十分欠缺,目前我国的住宅建筑是按使用寿命50年的标准验收的,但是在建筑规划设计的阶段很少有针对房屋维护的相关规划和保障的配套措施,大部分建筑住宅仅能使

用30年,都是非天然性的破坏所致,如年久失修、维护措施不到位等等。

二、推行可持续发展策略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建筑材料的可持续发展

正确选择和合理使用工程材料,对整个工程的安全、实用、美观、耐久及造价有着重大的意义。在设计的初始阶段要考虑到材料的可更换性,可再生性和耐久性,生态建材是一个指导性的原则,其目的是防止对生态环境的损害,促进人类活动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保证建筑材料具有更好的性能等。生态建材是绿色建筑的基础。如果选用的建材不环保、不生态,建造的建筑也不可能是绿色的。在生态建材的发展和过渡期,如何选择建筑材料很重要,归结起来有三类材料的选择,即可再生循环的材料、环保材料和过渡性材料,包括对的一些传统材料的类比和选用。发展生态建材,建设绿色建筑要在满足人居发展总量和居住品质提升的同时,加强建造居住环境的建筑材料和建造方式转变。应用生态建材与生态工程技术可以延长建筑与人居环境的生命周期,减少建筑垃圾,节约建筑材料;生态建材可以降低对自然环境与人居环境的污染,有利于社会资产的合理递增。

2. 施工阶段的可持续发展

2.1节约水资源

通过监测水资源的使用,安装小流量的设备和器具,在可能的场所重新利用废水或者循环利用生产用水等措施,来减少施工期间的用水量,降低用水费用。

2.2节约电能

通过监测利用率,安装节能灯具和设备、利用声光传感器控制照明灯具,采用节能型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降低用电量,节约电能。

2.3减少材料的损耗

通过更仔细的采购,合理的现场保管,减少材料的搬运次数,减少包装,完善操作工艺,增加摊销材料的周转次数等降低材料在使用中的消耗,提高材料的使用效率。

2.4利用可回收资源

可回收资源的利用是节约资源的主要手段,也是当前应加强的方向。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使用可再生的或含有可再生成分的产品和材料,这有助于将可回收部分从废弃物中分离出来,同时减少了原始材料的使用,即减少了自然资源的消耗;二是加大资源和材料的回收利用、循环利用,如在施工现场建立废物回收系统,再回收或重复利用在拆除时得到的材料,这可减少施工中材料的消耗量或通过销售来增加企业的收入,也可降低企业运输或填埋垃圾的费。

3.减少“短命建筑”的数量

“百年大计、质量为本”目前我国建筑的平均寿命能持续25-30年,这样的短命建筑一方面造成拆拆建建的资源的浪费,同时也会产生了巨大的建筑废物。有时候还会因为拆迁行为引起社会动荡和人民内部矛盾。因此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将是最大的节约,是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3.1对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特别是对偷工减料的工程要从严处理。严厉打击开发商们为扩大利润空间靠以次充好、缩减程序等手段来减少建筑成本以求得更大的利润空间的行为。

3.2、加强从设计到施工到验收全过程的监督。特别要针对近年来土地规划、建设、银行、质检、环保、人防、消防、园林等政府职能部门因开发建设而产生的蛀虫,加大建设领域的反腐败力度。对因设计、施工、验收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建筑物使用寿命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制定专门的法律,站在节约型社会的高度,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予以严惩。

3.3、科学制定城市的总体规划,并严格执行已批准的规划,但事实上,很多地方规划的随意性强。要给规划以权威性,使规划市长动不了,县长不能动,让人大这个权力机构来具体管理这项工作。切实改变一些地方“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橡皮擦擦,最后能不能实施,全靠领导一句话”的做法,强化城市规划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的执法力度。

3.4现在,许多国家都在发展长寿建筑,就是结构可以不动,但建筑的其他部件都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变动。但在我们国家,对于既有建筑物的利用改造以及维护都没有相应的法规。因此,我们应该学习国外先进的建筑设计理念,杜绝让建筑现代经济信息在地方政府一轮复一轮的拆建过程中,沦为了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的牺牲品。

3.5适时适当修改涉及建筑质量的法律法规,适时适当修改政绩评价的方式和准则,我国建筑因行政道德和企业道德的双重贫血——只顾眼前利益的最大化,不顾及对公众生命安全的危害,不管对社会财富造成的浪费,也不管对人类生存环境造成的巨大损坏,最终造成了建筑物寿命异常短暂。

三、结束语

在建筑工程活动中,应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新理念,有效利用并切实保护自然资源,多实施绿色工程,多建造绿色建筑,最大限度的节约社会财富。可持续发展不只是个口号,只有落实下去,才能给我们带来真正的效益。

参考文献

[1]苏振民. 可持续发展条件下的建筑管理模式——建筑工程整体化的探讨[J]. 建筑经济,1998,(11).

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篇(9)

一、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区别

在工程建设中,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共同结果就是工程成本的增减,从表面上看,并无明显区别。但从提出的角度、原因、费用的责任归属来看,两者又是有明显区别的。明确二者的定义对于判断费用承担责任是非常重要的。

1.设计变更

1.1定义

设计变更是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做出的补充、完善、优化,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

1.2类型

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承包商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承包商、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具体类别有如下几种:

(1)施工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三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的依据之一。

(2)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设备参数调整进而导致基础尺寸发生变化,在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3)施工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的依据。

1.3产生原因

(1)修改工艺技术,包括设备的改变;

(2)增减工程内容;

(3)改变使用功能;

(4)设计错误、遗漏;

(5)提高合理化建议;

(6)施工中产生错误;

(7)使用的材料品种的改变;

(8)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不准确而引起的修改,如基础加深。

由于以上原因所提出变更的有可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中的任何一个单位,有些则是上述几个单位都会提出。

2.工程签证

2.1定义

由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约定而提出的关于零星用工量、零星用机械量、设计变更或局部功能变化所引致返工、合同外新增零星工程量的确认。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2.2分类

(1)在设计院的变更出具前已经施工,如果按后出具的设计变更去施工需要返工、拆除、利旧或更新,这时承包商需要与发包方、施工监理确认现场工程量时就要用到“工程签证”;

(2)没有改变原设计图纸,而是受甲方委托在该工程范围内增加或改进功能需要投入合同外的人工及材料设备等,也需要办理工程签证。

二、如何有效对工程变更进行管控

2.1建章立制―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1)在管理体系中对约定变更和签证的目标、地位等内容;

(2)在企业制度/项目制度中,制订专项制度和流程,约束变更和签证的管理权限、审批额度、工作流程等内容。

2.2动态管控―项目实施阶段的实时管理

(1)事前管控:项目策划和规划设计阶段,采取各种方法和措施,基于项目经营和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尽量明确项目范围和内容。

(2)事中管控:尽量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变更,避免施工阶段的变更;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以合同为依据进行变更和签证管控;变更和签证审批应严格经费控工程师同意,并明确费用出处后方可向申请单位批复。

(3)事后管控:在对变更和签证进行最终结算时,应确保单价的合理性和对变更和签证工程量的审核。

三、工程变更与费用控制的动态关联

3.1费控的基本思路:严格单项概算控制;以合同额为基础,进行日常费控;超单项概算后,项目公司变更和签证的审批权限降低;所有费用均需明确动用来源和依据。

3.2变更和签证台账的建立是与费控关联的基础。

3.3变更和签证应及时审批、结算(或预估),并按月计入费控月报,并以单项概算是否超概确定项目公司的审批权限,以及超概后的变更和签证的费用出处。

3.4控制依据:合同+变更+签证+索赔≤±10%,并在单项概算内。

四、如何在“严格变更和签证审批管理”的情况下,对其有效管控

4.1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是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过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由建设单位文控人员办理发放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但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设计遗漏和确有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

(2)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以后所产生的效益(质量、工期、造价)与现场变更往往会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等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做出决定。

(3)工程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总概算的范围之内,若确需变更但有可能超概算时,更要慎重。

(4)设计变更应简要说明变更产生的背景,包括变更产生的提出单位、主要参与人员、时间等。

(5)设计变更必须说明变更原因,如工艺改变、工艺要求、设备选型不当,设计者考虑需提高或降低标准、设计漏项、设计失误或其它原因。

(6)建设单位对设计图纸的合理修改意见,应在施工之前提出。在施工试车或验收过程中,只要不影响生产,一般不再接受变更要求。

(7)坚决杜绝内容不明确的,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增加材料用量的变更。

4.2设计变更的实施与费用结算

4.2.1设计变更实施后,由监理工程师签注实施意见,并需注明以下点:

(1)本变更是否已全部实施,若原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变更,则应注明。因牵扯到原图制作加工、安装、材料费以及拆除费。若原设计图没有实施,则要扣除变更前部分内容的费用。

(2)若发生拆除,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均应由监理单位联系建设单位组织回收。

4.2.2由施工单位编制结算单,经过造价工程师按照标书或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审核后做为结算的依据,此时也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由于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造成的,正常程序相同,但监理工程师应注明原因,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投资效益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

(2)由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所生的费用,由监理单位协助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

(3)由于监理单位责任造成损失的,应扣减监理费用。

(4)设计变更应视作原施工图纸的一部分内容,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应保持一致,并根据合同条款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费用调整。

(5)材料的供应及自购范围也应同原合同内容相一致。

(6)属变更削减的内容,应按上述程序办理费用削减,若施工单位拖延,监理单位可督促其执行或采取措施直接发出的削减费用结算单。

五、二级企业(项目公司)与上级单位(部门)的变更审核思路

二级企业(项目公司)应严格执行上级单位(或部门)(下文简称为上级单位)的变更审核思路和要点,具体如下:

5.1设计目标重大调整

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上级单位核准后的基础设计(初步设计)进行后续设计和建设,不得自行更改建设规模、建设范围和建设标准。应报相应职能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审核,报上级单位最高职能管理部门核准后实施。

5.2单项重大工程设计变更

(1)央企的二级单位一般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单项工程概算控制。在其核准基础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后,与相关部门会商明确该建设项目的各“单项工程”、“单项费用”及其概算。

(2)在变更涉及的“单项工程”其费用预计(计入了该变更影响)超过概算前,对于调增或调减金额达到该单项工程概算的1%,且超过50万元的每个工程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包括变更动因、变更内容、变更预算和工期影响的变更方案报相应职能管理部门和工程管理部审批,获准后才可以实施。

(3)在变更涉及的“单项工程”其费用预计(计入了该变更影响)超过概算后,对于调增或调减金额达到该单项工程概算的0.2%,且超过10万元的每个工程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包括变更动因,变更内容、变更预算和工期影响的变更方案报相应职能管理部门和工程管理部审批,获准后才可以实施。

5.3工程签证

(1)单项工程签证涉及金额应较小,超概算前且不动用预备费时,单次工程签证费用超过10万元的,需向集团职能部门报批。

(2)超概算前且需要动用预备费的,单次工程签证费用超过5万元的,需向集团职能部门报批。

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篇(10)

一、正确理解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含义和内容,并给予定义

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包括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设计文件一经审查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由于项目建设条件的改变或施工实际需要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充分论证,还必须遵守项目合同中的全部规定。

业主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主要涉及到: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功能体系、主要部位,对外部群体景观、主要使用功能和主要施工方案有重大影响,如建筑物整体布局,道路、管线总体走向或高程,大面积地基处理,大面积路基路面结构,群体建筑立面效果,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变更等。

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本着对工程技术、工期、投资等三大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对设计过程中的错、漏及优化问题,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对变更理由、内容及相关专业影响等,应从全局考虑并详细说明,按程序报批。

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不符合,或为了减少投资,缩短工期,确保质量和安全生产,更好地推进工程建设,根据规范合理提出变更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地质勘探单位未勘查到的地下防空洞,需要地基处理,或是由于市场资源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施工条件不成熟需改用其它材料代替等。

工程签证:指除施工图纸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的施工现场发生的实际工作,由监理工程师确认其工程行为的发生与数量,是否予以计量与支付,应按合同原则及项目的有关规定办理。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不予签证的几种情况。

由于工程的施工标段众多,工期紧迫,会出现许多交叉施工机会,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规定,此项费用应在投标报价时就充分考虑,不得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受拆迁工作的影响干扰,承包单位在投标中就充分考虑这一因素,由此而引起的费用增加,不得签证。

因赶工期而需要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签证。

因工期紧迫,要求承包人提前进入现场,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由此产生的设备闲置费用已考虑在施工合同总价中,不得签证。

二、明确规定工程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1.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调、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的图纸及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各部门付诸实施。变更原则如下:

①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

②设计变更要尽量提前,最好在开工之前就发现。认真地搞好图纸会审,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赶在施工前变更。

③变更工作应在技术上可行,并全面考虑变更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决定。对由此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合同范围内,更需慎重。

④变更后的施工工艺不宜复杂,且对总工期不产生影响。

⑤变更后的项目不得降低使用标准。

⑥对设计变更应详细记录,详细说明原设计情况、设计变更原因、内容及对其它专业的影响,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造价,并应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

2.签发设计变更应主意事项

在实施项目之前,要制定变更令的标准格式。变更令包括如下内容:

①项目名称或合同号。

②变更令编号和签发变更日期。

③产生变更的原因和详细的变更内容说明:依据合同的哪一款发出变更令,变更工作是在接到变更令后立即实施,还是确定变更工作的费用后实施等。

④先前变更产生的累计费用额,此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费用额,累计部分变更费用额。

⑤分清设计变更的责任原因,确定费用承担方及承担额。

⑥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签证。

⑦变更令应附附件,附件包括:变更工作的工程量表、设计资料、设计图纸和其它与变更工作有关的文件。

三、明确规定工程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1.严格签证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不予签证的情况。

2.根据合同原则,严格审查各种签证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真实性,杜绝事后追认的现象,对签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一次性增减项目造价在1万元以上的现场前证,在施工的同时必须有业主方和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跟踪审查,其相应的工程量签证最迟在完工后的10天内办理好签认手续,如不按规定执行,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签。

3.严格按规定格式及程序办理签证。首先,需办理“合同外项目签证表”,并填写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编号,即签证依据。签证后,需办理“工程变更申请表”、“变更工程量清单”和“变更综合单价分析表”,并附上完整的支持材料。

4.严格遵守规定的报批程序和报批时间,不得无故延误,并制定工程签证流程表。

四、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管理的一些措施

1.充分发挥业主在投资控制方面的龙头作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规范承包商、监理、业主的职责,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各相关人员的职责。

2.提高各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严把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关。

3.做好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台帐,要求按月统计汇总上报。

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篇(11)

设计文件一经审查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由于项目建设条件的改变或施工实际需要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充分论证,还必须遵守项目合同中的全部规定。

业主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主要涉及到: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功能体系、主要部位,对外部群体景观、主要使用功能和主要施工方案有重大影响,如建筑物整体布局,道路、管线总体走向或高程,大面积地基处理,大面积路基路面结构,群体建筑立面效果,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变更等。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地质勘探单位未勘查到的地下防空洞,需要地基处理,或是由于市场资源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施工条件不成熟需改用其它材料代替等。

工程签证:指除施工图纸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的施工现场发生的实际工作,由监理工程师确认其工程行为的发生与数量,是否予以计量与支付,应按合同原则及项目的有关规定办理。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不予签证的几种情况。

由于工程的施工标段众多,工期紧迫,会出现许多交叉施工机会,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规定,此项费用应在投标报价时就充分考虑,不得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受拆迁工作的影响干扰,承包单位在投标中就充分考虑这一因素,由此而引起的费用增加,不得签证。

因赶工期而需要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签证。

因工期紧迫,要求承包人提前进入现场,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由此产生的设备闲置费用已考虑在施工合同总价中,不得签证。

二、明确规定工程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1.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调、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的图纸及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各部门付诸实施。变更原则如下:

①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

②设计变更要尽量提前,最好在开工之前就发现。认真地搞好图纸会审,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赶在施工前变更。

③变更工作应在技术上可行,并全面考虑变更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决定。对由此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合同范围内,更需慎重。

④变更后的施工工艺不宜复杂,且对总工期不产生影响。

⑤变更后的项目不得降低使用标准。

⑥对设计变更应详细记录,详细说明原设计情况、设计变更原因、内容及对其它专业的影响,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造价,并应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

2.签发设计变更应主意事项

在实施项目之前,要制定变更令的标准格式。变更令包括如下内容:

①项目名称或合同号。

②变更令编号和签发变更日期。

③产生变更的原因和详细的变更内容说明:依据合同的哪一款发出变更令,变更工作是在接到变更令后立即实施,还是确定变更工作的费用后实施等。

④先前变更产生的累计费用额,此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费用额,累计部分变更费用额。

⑤分清设计变更的责任原因,确定费用承担方及承担额。

⑥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签证。

⑦变更令应附附件,附件包括:变更工作的工程量表、设计资料、设计图纸和其它与变更工作有关的文件。

三、明确规定工程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1.严格签证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不予签证的情况。

2.根据合同原则,严格审查各种签证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真实性,杜绝事后追认的现象,对签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一次性增减项目造价在1万元以上的现场前证,在施工的同时必须有业主方和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跟踪审查,其相应的工程量签证最迟在完工后的10天内办理好签认手续,如不按规定执行,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签。

3.严格按规定格式及程序办理签证。首先,需办理“合同外项目签证表”,并填写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编号,即签证依据。签证后,需办理“工程变更申请表”、“变更工程量清单”和“变更综合单价分析表”,并附上完整的支持材料。

4.严格遵守规定的报批程序和报批时间,不得无故延误,并制定工程签证流程表。

四、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管理的一些措施

1.充分发挥业主在投资控制方面的龙头作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规范承包商、监理、业主的职责,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各相关人员的职责。

2.提高各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严把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