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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大全11篇

时间:2023-08-11 17:02:02

专项经济责任审计

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篇(1)

下面,我就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我市专项资金监管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财政专项资金既是政府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物质保障,又是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稳健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近几年来,中央、省、市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当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下拨和安排给我市的各种专项资金越来越多,每年数以亿计。这些专项资金涉及到扶贫、救灾、社保、低保、医保、交通、水利、农业、卫生、教育、科技、计划生育、房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国债资金和市政建设等多个方面,其使用结果直接影响着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与稳定。因此,市委市政府对这一工作一直很重视,始终坚持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依法行政,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鄂州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文秘站:。

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证各种财政专项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和效益,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围绕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建章立制,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监督办法。

财政部门结合财政体制改革,出台了《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了资金拨付国库直达支付体系,规范了部门预算,严格了专项资金的支付程序,建立了项目审批、预算编制、资金拨付等跟踪监控机制,保证了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

审计部门通过加强对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和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了一些问题并进行了纠正查处,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作出了贡献。

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反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案件,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遵守财经纪律,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上的腐败,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这些都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监管措施不严,制度落实不力,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现象在我市个别地方和单位时有发生,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

一是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有的地方截留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有的地方和单位挪用专项资金建房、买车;有的单位挪用专项资金滥发工资、补贴;有的部门以提取管理费、服务费,收取 设计费、检验费等名义,层层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有的单位弄虚作假,套取、转移专项资金;还有的单位将专项资金转入“小金库”,挥霍浪费。在近几年的一系列检查中,几乎每年都有一些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如:20__年市纪委、市监察局查处的市园林局骗取财政绿化资金30余万元等问题,该局原负责人受到处分。去年六月,市纪委、市检察院查处了武钢鄂州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市工商联原会长王庆佑伙同他人虚报冒领上级下拨的科技专用经费160多万元,并私分60余万元的重大问题。最近,省政府主要领导还批示对我市段店镇政府挪用教育经费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已将调查处理情况在全省通报。市财政监督部门在对20__年度21个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抽查过程中,查出违规资金516万元。20__年我市对14名县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问题资金5697.5万元,绝大部分是专项资金。

二是有的单位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中不按制度办事,财务管理人员法纪观念淡薄,专项资金管理的“专户专帐、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资金私存乱放、擅自扩大开支范围、随意用专项资金列支管理费开支,甚至根据单位领导意图造假帐、编假数据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最近,市纪委、市监察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一起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查出违纪金额140余万元,这些违规资金已全额追缴上交财政,下一步将对有关责任人追究纪律责任。

三是对专项资金的监管滞后,对发现的一些问题处理不够有力。近几年,尽管财政、审计、监察机关对各类专项资金加大了监管力度,但是对照上级的有关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开展经常性的监督不多,事前、事中监督做得不够,大多都是事后监督;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工作还没有形成合力;对发现的问题处理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今后,凡是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其他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四是用专项资金为小团体谋利益。从这几年发现并查处的案件看,部分单位小团体观念、本位主义思想比较突出。少数单位把上级和市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当作部门单位的资金随意乱用,这种做法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是公共权力的滥用。对此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导致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一是部分单位对专项资金的性质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如何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措施不力;二是有些单位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法纪观念不强;三是缺乏严密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地方和单位,但是影响很坏,危害极大,不仅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破坏正常经济秩序,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而且腐蚀干部,败坏党风政风,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和良好形象。对此,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对专项资金监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首先,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建设、支持农业、科技进步、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和政策性补贴等专项投入,对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扶持群众发展生产、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和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着重要作用。只有管好用好这些专项资金,才能真正把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才能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

其次,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不仅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而且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政府对经济的调控和管理,影响政府职能的发挥,从而阻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因此,只有严肃财经纪律,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才能保证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保证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第三,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必然要求。财经纪律不严、资金管理混乱容易给腐败分子作案以可乘之机,各种腐败行为也大多与对金钱的攫取和占有存在着丝丝缕缕的联系。因此,只有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与管理,严肃查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保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才能从源头上遏制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一些地方和部门违反财经纪律,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关键的是有法不依,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对违规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查处不力,从而使少数胆大妄为者有机可乘,部分徘徊观望者攀比作案。各地各部门要针对这些问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保证财政专项资金切实按照统筹规划、科学立项、统一分配、分级管理、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进行分配和管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应有的作用。在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方面,要突出抓好以下四个重点。

第一,要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程序,保证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投向不出问题。去年,我市市直55个部门的189家单位全部纳入了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公检法等6家拥有执收执罚权的单位,其所有收入都纳入了部门预算管理,这为我市专项资金的申报、预算编制和审批实现程序化运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今后,全市所有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审批都要坚持集体研究、公开透明的原则,为防止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暗箱操作”问题的发生,要结合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公开形式,将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检查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向社会公开,增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要实行专家评审和项目公示制度,对社会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专项资金项目要实行听证制度。财政部门要严格按法定程序做好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从源头上防止虚报、套取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的发生。

第二,要进一步做好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的规范管理,堵塞专项资金监管上的漏洞。为了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防范和杜绝各类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的发生,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项财经纪律规定,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会队伍建设,规范各类资金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要结合实际和专项资金的特点,将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细化为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重点是要规范完善资金专帐管理、专户储存制度,使用审批制度,管理使用责任追究 制度,确保各类专项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要将专项资金的监管与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专项资金的拨付一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专项资金支出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一律按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办理;属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必须按规定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办理。去年9月,市直单位国库集中收付网络正式启动,同时取消了市直各预算单位自行开设的所有银行帐户,市直一级全额预算单位全部纳入规范管理,为财政资金专帐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避免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提供了良好的运行平台。今年,三个区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工作要抓紧落实,确保下半年正式投入运行。各乡镇街的会计服务中心也要抓紧建设,力争今年全市所有村、居委会全面实行会计服务,保证财政专项资金自上而下的全程财政监督,避免使用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等滥用行为发生。

第三,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及时遏制专项资金监管上存在的问题。要最大限度地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使用要用在“刀刃”上,切实维护鄂州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要扎实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当前要以检查和纠正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购车、建房和乱发奖金福利等问题为重点,坚决查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以检查和纠正挪用专项资金经商办企业,为单位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为重点,坚决惩处领导干部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弄虚作假、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以及扶贫、救灾、社保、低保、卫生、支农、计划生育、国债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检查面不能少于专项资金总额的50%。

第四,要进一步加大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各级执纪执法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对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投资,截流、挪用、挤占财政专项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从严查处,以维护党纪国法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一般性违反规定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党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构成违纪的,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对因疏于管理,工作失职,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混乱,或违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程序,盲目决策,造成财政专项资金损失浪费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的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舆论等多种手段,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结合起来、内部通报与公开曝光结合起来,坚决打击和惩治违法乱纪行为,把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工作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既是做好经济工作的内在要求,又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落实好,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实行专项资金监管行政领导责任制,强化各级政府、各部门的责任。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财经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把执行财经纪律、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加强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制度。要认真组织开展财经纪律大检查,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检点予以部署,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与此同时,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和责任意识,带头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的模范。要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管理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观念,坚决纠正以权代法、部门主义、本位主义,以及利用国家专项资金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错误行为,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纪国法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依法行政的要求上来,讲政治、讲大局、讲法纪,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部门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认真执行财经纪律特别是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法规,保证各项财经政策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篇(2)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682(2012)07-0005-02

开展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高校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学校及各单位加强管理,促使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并为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高等学校作为特殊的行政事业单位,决定了开展高等学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具有行业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依据具有特殊性

高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依据区别于企业和政府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依据教育系统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受部委制度约束。20世纪90年代末期,随着国家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日益重视,国家各部委针对教育系统陆续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的范围和内容进行了明确。1992年4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印发了《国家教委直属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自此,开始在教育系统试行离任审计。1997年12月国家教委又颁布实施了《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教育系统企业单位有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2000年9月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对高校有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外,教育部及工业信息化部等所属院校还应同时执行部委内部审计规定,如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又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提出上述规定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明确提出高校等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受部委规定约束。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具有特殊性

高校应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从总体上讲,包括学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校办企业领导人员两类,从性质上来说分为事业编制领导干部和聘用干部。党政领导干部根据干部管理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党政领导干部分为由上级干部管理部门管理的领导干部和由学校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如学校任命的部门领导干部。

通常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是指学校任命的院(系)、部、处、所、直属单位等部门的行政第一负责人(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和学校出资并控股的经济实体、企业部门的负责人。其他干部,如副校级领导、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是否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及有关部门决定。需要说明的是,从审计实践来看,多数高校尚不能完全达到先审后离的要求,而企业资产重组时的经济责任审计尚未广泛开展,更难达到同时审的要求。因此,目前较符合高校实际的做法是先审后任;此外,积极开展审计关口前移,有计划的开展常规经济责任审计。

三、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具有特殊性

第一,在经济责任的划分上,高校一般实行一级财务核算,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是其下属各院、系、部、处的主要领导人,除校办产业、后勤集团外,各部门都以教学和科研服务为主,基本不涉及盈利问题和投资筹资问题。因此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与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有所不同,在审批管理方面的责任和财经法纪方面的责任相对较多,主要体现在所管部门经济行为的真实合规性、所做经济决策的合法性和所管部门经济行为及经济决策的效益性上。

第二,在审计重点上,高等学校各院、系、部、处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遵守财经法纪;制定工作计划,执行预算;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耗材、图书等;自筹经费等经济决策主要包括二次分配,奖惩等。对应于“经济”和“责任”来说,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除了审查责任人履行其一般职责及其效果外,更多的审查、描述和评价,都会集中表现在货币或会计指标、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否方面。

第三,在审计的经费范围上,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除审计行政预算经费的使用外,对科研经费代管经费、专项经费的审计内容也具有较强的教育特色。如对各院系部领导干部进行审计时应重点关注科研经费的使用是否有据可依、依据是否充分、经费的使用情况和科研经费产生的效益状况等。高校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如党费、团费、学会会费等。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来说,代管款项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学校统筹或校领导直接分管的专项经费,由处(部)履行审批职责,处(部)承担经济管理职责的经费;二是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管理的款项,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核算的经费,学校相关单位负责经费的使用和支出的审批等。审计的内容对前者主要包括代管款项的支出合规合法性、决策程序、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等,对后者主要审核经费的收支情况,相应的制度规范执行情况,资产账务处理及权属情况等。高校取得的国家专项拨款项目经费及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建设项目需要所拨的专项配套经费数额较大,因此专项经费的审计是审计的重点。专项经费的审计,主要是审核专项经费开支的用途及范围是否符合国家专项经费拨款的管理使用办法和相关的财务制度与规定;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是否做到了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和违反专项管理规定的行为等。

四、高校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具有特殊性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有关知识和方法的应用,需要综合多学科的内容。例如哲学辩证法归纳、分析等,经济学价值理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因此,高等学校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一种政策性、制度性、技术性很强的业务工作。

目前,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研究多针对党政机关及部分国有企业,但是针对高校内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偏少。随着管理理念的不断发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有的高校讨论或试行增加了目标性评价内容,即领导人对各部门未来发展做出贡献的经济责任评价。但是,对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评价仍然主要集中在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三个方面。

参考文献

1 崔燕.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及其指标体系研究[D].昆明理工大学,2007

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篇(3)

作者简介:张继香(1978-),女,山东莱芜人,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莱芜供电公司,会计师。(山东 莱芜 271100)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23-0191-02

一、 推行“1+N”模式下四责联审经济责任审计的背景

1.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方法、采取的手段有限

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广、涉及的事项多,既要审计被审单位的情况又要核实个人的材料,由于审计职能和手段有限,只能通过被审计单位提供会计资料财务收支查询来取得证据,并通过审计情况来评价被审计者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还是会计报表、账本、凭证及相关资料,其主要工作都集中在财务领域而未深入到管理和经营领域,而当前财经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更加隐蔽,一些个人经济方面的问题通过财务收支审计不一定能暴露出来,经济责任审计中仅依靠审计手段难以发现查实。

2.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间有限

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时间比较紧,任务比较重,审计力量有限,给审计调查取证带来了很大困难,加大了审计工作的风险。

3.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协作性很强、关联度很高的工作,需要与其他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部门配合协作不到位。审计部门常常“单打独斗”力不从心,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监督的效力和效果。开展经济责任制审计仅仅依靠职能部门单兵作战不仅难以深化和拓展,也影响工作效率和成效。

因此为更好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需要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项目管理模式出发,将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企业统一调控,组织部门牵头,审计、人资、监察、办公室参与,联动实施,构建以经济责任审计为龙头,其他专项审计同步实施的“1+N”模式四责联审的经济责任审计大格局。

二、推行1+N模式下四责联审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和方法

1.按照“1+N”的模式统一安排审计项目计划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需要与其他部门协调后才能确定,因此可以按照“1+N”模式安排项目。所谓“1”是指经济责任审计,即先与监察、人资、办公室等部门密切沟通协调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项目。所谓“N”指的是各专项审计,即待经济责任审计确定后再考虑将与之相关的其他专项审计项目纳入统一的计划安排。

2.整合审计资源统一组织实施

整合人力资源,形成合力。在审计实施上采用“五通五分”的形式。“五通”指统一工作实施方案、统一审计前公示、统一审计动员、统一审计情况反馈、统一分析结果上报;“五分”指审计工作人员分别派出、审计具体事项分别检查、审计时间进度分别掌握、审计检查报告分别形成、审计结果运用分别落实。这样不但有效整合有关监督力量,又充分尊重各部门的法定职能。

构建经济责任审计大格局需要打破各科室界限,按照大格局各项目的需要,结合审计人员的特点和专业情况统一调配人力资源,最大限度利用现有人力资源。

3.整合审计内容,减少不必要的交叉重复

根据各审计项目内容既有交叉重复,又有各自工作要求的实际情况,使经济责任审计中涉及各专业领域的工作内容合理地编入各专项审计的工作方案,同时各专业审计在兼顾总体要求的情况下编制具体的工作方案。

以四责联审为基础、四个重要方面使用权力的行为和责任为监督内容,监督检查的针对性较强;各部门根据分工同步实施,监督检查的力度更大;上级组织、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审计对象、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实施监督检查的公认性较强。所以四责联审不但是一次执行政策法规、实施用权为民情况的纪律检查,也是一次领导履行职责、推动经济发展情况的效能评价,还是一次工作业绩认定、德才表现情况衡量的干部考评,是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的一项综合措施,将取得明显的综合效益。

三、 实施“1+N”模式下四责联审的主要做法

根据各审计项目内容既有交叉重复又有各自工作要求的实际情况,使经济责任审计中涉及各专业领域的工作内容合理地编入各专项审计的工作方案,同时各专业审计在兼顾总体要求的情况下编制具体的工作方案。

1.把经济责任审计与企业重大事项专项审计相结合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中之重是经营决策审计。经营决策审计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企业对内对外投资、大额采购、经济担保、资产和股权变动转让等重大经营决策是否严格执行了内部审批控制制度,决策程序是否民主、科学,是否存在企业负责人由于管理不善和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损失。企业重大事项审计调查涉及查阅办公会会议纪要、财务年度预算等资料,以了解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可从重大事项审计所得到的信息资料共享基础上选择与该领导任职期间有关的事项重点审计。对资金量比较大的经济事项可延伸查阅相关的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原件,对决策程序实施跟踪审计,查证领导决策者在实施决策程序中是否做到论证充分、程序合法、过程民主、结果科学。对任职期间具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进行重点抽查,从重大决策的形成、决策的过程、决策的实施和实施结果进行全面了解。

2.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制度建设检查审计相结合

经济责任审计的首要环节是内控审计。领导干部经济管理行为涉及企业全方位的经济活动管理。要从检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方面入手,审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及执行效果,分析和发现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一是法人治理结构问题,主要涉及设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其关系。二是管理部门设置及关系,主要了解企业重要的内部管理措施,企业内各部门的职能设置是否清晰,有无不相容职务混岗现象,领导人员是否兼任不相容职务,是否在业务关联单位兼职取酬,内部各项管理流程是否清晰、执行顺畅,财务制度是否健全,能否执行到位,资金支付、出借及融资决策是否经严格授权审批。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检查企业风险管理及内控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促进领导人员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3.把经济责任审计与企业业绩专项审计相结合

业绩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内容。领导干部工作业绩涉及企业的发展状况、管理效益和经营成果、有关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等方面。审计要以真实合法性审计为基础,通过对被审计单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资产质量的检查审计,核实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确保被审计单位财务绩效评价指标数据的真实性。

要紧紧围绕经济效益目标加大审计监督执法力度,从检查财务经营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入手评价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和经济责任,促进企业领导人员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4.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廉政监督检查相结合

经济责任审计通过查事而评价人,廉政监督检查的对象范围比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大,但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廉政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经济责任审计与廉政监督检查相结合能够很好地解决重点监督对象的问题。要重点围绕财务方面突出问题,大胆揭露侵占挪用国有资产、损害职工利益、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一是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规定的情况;二是被审计领导任职期间本人遵守廉政制度的情况。通过一定范围内公告、座谈会和延伸调查的形式取得证据,严厉查处,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利益。

四、实施四责联审,保证审计质量,严格把握四个关键

1.严格把握审前调查关

审计之前严格审查被审计对象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及廉洁从业情况,组织调查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掌握其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

2.严把审计评价关

通过正确区分前任责任和现任责任、主要责任与一般责任,正确区分清领导责任和执行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达到保护改革创新者、查出违纪者的目的,保护干部的积极性。

3.严把审计重点关

不但审计本级单位,还延伸到有关联业务的关联单位,把审计重点放在具有资金流向的关联单位,深查细究。

4.严把审计结果审定关

审计报告必须在各专项审计结束后分别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组负责汇总各专项审计报告后综合分析、梳理有关问题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由集体讨论审定,以确保审计质量。

五、实施四责联审的优势

1.抓住了监督领导干部权力的重心

通过对用物、用财、用人的核心权力的监督明确了监督的重点,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效力创造了条件。

2.整合了监督审计资源

在实施审计监督过程中,虽然各管理部门职能不同、任务不同,但存在许多相关、相似的地方,所以四个部门联合起来,工作方案统一、监督重点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最后做出完整的审计报告,这对于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篇(4)

二按照部署完成了两个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篇(5)

在安排好县级国土部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又对市国土局局长的经济责任进行了认真的审计。进点前,我们系统地地学习了土地相关政策法规,编制了针对性较强的审计方案,确定了审计重点,做到了有的放矢。审计中,我们采取审计与调查相结合,查帐与询问、座谈相结合,资料审查与深入现场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参阅年度预算审计资料相结合,有效地实施了审计。通过审计,查出违规行为金额535万元,对应收未收矿产资源补偿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未及时下拨、隐瞒截留收入等十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披露,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三条合理化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篇(6)

535万元,对应收未收矿产资源补偿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未及时下拨、隐瞒截留收入等十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披露,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三条合理化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按照部署完成了两个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我们按照局里的整体部署,对市公安局、市水利局2个单位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我们严格程序,严把审计质量关。如对市公安局审计时,严格审查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资金的支出,查出该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2万元,违规使用票据39万元的问题;又如对市水利局审计时,着重对其专项资金的拨付情况等进行审查,查出该单位滞留专项资金598万元的问题。针对查出的问题,我们提出了适当的处理意见,落实了审计决定,

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篇(7)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必须加强领导,协调运作。一是统一了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性的认识。20__年以前,由于监管力度不强,我县曾出现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资金利用效果不好,领导干部、违反财经法纪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反应,影响了县域经济健康发展。痛定思痛,我们认识到,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督是产生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为此,县委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统一了一班人的思想认识,使大家感到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行为和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十分必要,十分紧迫。在此基础上,我们及时召开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五部门”参加的联系会议,明确部门职责,合理分工,从而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上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切实发挥领导组织作用。为切实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20__年起我县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的职能。在每年年初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依据县委组织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和上级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审计机关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年度项目审计计划,保证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遇到难点问题时,各部门协调作战,实现了优势互补,保证了工作效果。我县芦苇公司问题积压较多,情况复杂,因退休职工工资发放问题而引发了集体上访。针对这一问题,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作出了关于对该公司经理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决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一同介入,借助职能优势和工作手段,很快完成了此项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查清了事实,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上访职工得到了满意的答复,维护了一方稳定。为了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县委对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重新作出调整,组长由县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干部和纪检工作的县委副书记担任,高层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几年4月份,在对某局局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该局长不仅不配合工作,反而百般刁难。经济责任领导小组在听取审计情况汇报后,建议县委先行将其待岗。通过审计,发现了该局较多的经济管理问题,事实查清后,县委根据审计结果免去了该局长的职务,从而进一步树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县政治经济领域活动中的权威地位。三是积极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20__年,为解决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县委组织部选调政治素质好、懂财务、审计工作的业务干部5人到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室挂职工作四年,到期后,4人被提拔重用。20__年,在机构改革,精简编制的情况下,破例为县审计局增加了4个编制,同时设立的经济责任审计室,将室主任高配到副科级。通过面向社会招录的形式,将具有注册会计师职称的专业人才充实到了审计一线。今年我县又为县审计局增加了5个编制。根据工作需要,我县在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安排一定的资金,保证经济责任审计

工作的经费支出。在此基础上,县财政累计拨付专款50万元,为审计局更新配置了15台计算机,建立了局域网,实现了办公现代化,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二、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客观公正

规范有效的工作制度,能够克服工作中随意性。为此,我们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上建立了一整套的工作制度。一是研究制定了《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我县按照边审计边规范的原则,注意及时总结经验,在实践中将较为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指导全县审计工作健康发展。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通过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内容、方法、程序等进行了相应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制定了我县《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并于20__年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以县委文件依法执行。《规定》将全县所有履行经济责任的科级干部全部纳入到审计对象之中,使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达到100%。除此之外,20__年以来,先后印发《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及组织办法》、《__蒙古族自治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追究及结果公开制度》、《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关于对局级领导干部实行全程审计的实施办法》、《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办法》、《关于财政、审计部门参与干部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规定》等规章制度。二是实行了“先离后审”制度。为解决审计结果和作用滞后的问题,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实现了离任审计向在职审计转变,事后审计向事中、事前审计转变,对领导干部的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转变。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实行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属审计对象,任职3年的,必须对其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拟提拔、调动工作的,不经审计不能提拔和任职,而是将其先行免职,在进行审计,然后根据审计情况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在干部任用上实现了“先离、后审、再任”的运行机制。仅今年上半年就完成了13名在职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县委调整中层领导队伍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三是实行了审前公示和审后通报制度。为了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监管干部的目的,在工作中我们又相继制定了审前公示和审后通报制度。实行审前公示制度有利于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利于审计人员更广泛地搜集被审计对象的相关证据,拓展审计的工作空间,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实行审后通报制度,有利于组织部门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为考核任免领导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有利于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增加透明度,以确保工作质量。四是建立了审计成果综合利用制度。在审计成果的利用上,我们实行了“一单到底”的运行模式。一项审计工作结束后,通过填制《审计结果督办单》的形式,将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了封闭的循环系统,使审计成果转化实现最大化。

三、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审计质量

为保证审计质量,审计机关注意从以下几个环节入手,使审计方法科学有效,内容全面具体。

(一)项目安排上着重把握“三个环节”。对于拟提拔、调任的优先安排审计;对不涉及升迁调动的适时进行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安排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二)在审计过程中把住“三个关口”。一是把住“质量关”。在严格执行审计署6号令的基础上建立了“三级复核”制度,对审计项目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二是把住“人情关”。在严格执行“八不准”的基础上,县委同审计局签订了廉政责任状,审计局同全体审计人员签订了廉政责任状,在廉政问题上实行一票否决。三是把住“评价关”。在对被审计单位评价上,我们严格区分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由审计机关召开业务会议讨论决定,确保了对被审计对象的评价客观公正。

(三)在审计内容上注重“三个热点”。一是着重看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二是着重看主要经济指标完成的情况及其经济效益情况;三是着重看被审计对象执行财经纪律及廉政情况。这样就保证了从多个角度去评价被审计对象,收到了事半功倍的的效果。

(四)在审计方法上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在项目安排上,注重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统筹考虑,有效地节约了审计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意发现被审计对象普遍存在的的共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针对这些情况及时对其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县委、县政府及时解决问题,提供重要依据。三是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着重核实重大经济决策所产生的效果,为客观评价干部提供依据。

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篇(8)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其他类型审计同步进行的项目合并归档,案卷无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情况有一定代表性,并有“审计机关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不利于保密”的说法。此外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无审计决定书,即便制作审计决定书,也加上限制词,如“关于某同志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财政(或财务)问题的审计决定书”。这些做法和说法不符合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的基本程序,影响了审计复核、报告处理和审计档案等后续程序及工作质量。

思考二: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要主题突出

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重要的审计实体,在规定要素、内容齐备前提下,应当围绕“个人任期经济责任”突出主题。

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篇(9)

(一)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内容高校领导干部应紧紧围绕其职责范围确定审计内容,重点放在经济管理责任、经济发展责任和个人经济行为责任三方面。按照高校领导干部特点确定审计内容,一是与责任人有关的管理制度,主要指应由责任人建立的影响经济行为和经济结果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包括成文和不成文的制度,如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牵制制度、财务规章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二是与责任人有关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责任人的经营方针、经济决策、对资产的保护、对财经法纪的遵循程度、对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正确反映等。三是与责任人有关的经济结果,主要指经济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包括:计划和预算的执行结果、经济效益实现程度、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及职工收入和福利水平等。

(二)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对于资金流量大,有独立财务核算的单位,其审计重点是本单位各类资产、负债、权益的真实情况。各类资产、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利润分配是否真实合规;债权、债务是否真实、清楚;本单位经济任务及经济目标的情况,规定的经济任务与目标是否及时足额地与上缴。对于院系等部门的经济责任人,其审计重点是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有无未纳入预算或超预算和不按计划执行的情况;各项资金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有无违规收费,各项收入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有无隐瞒、截留、私设“小金库”行为;各项支出及分配发放的合规性与真实性情况,有无超标准、超范围支出、虚列支出、不合规等问题。对于处(室)管理职能部门,重点放在本单位所掌管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二级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国有资产的购置、管理和使用、保值和增值与安全完整情况,购置审批程序是否按学校规定执行;经济决策与对内对外投资项目及经费使用的审批程序、合同签定与执行效果情况,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等问题。

二、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分析

(一)审计过程中审计标准不规范、不统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范围、方法、程序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编制缺少专门的规范和准则,给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带来了难度。有的审计范围过宽,将被审计单位的社会效益、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被审计单位可持续发展纳入评价内容,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难度,加大了审计风险。有的将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在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之上,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内容过多,产生了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的问题。为了避免矛盾,审计评价往往泛泛而论,对经济责任的归属采用回避的态度,违背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特别是不能区分被审计者的个人责任和单位集体责任,以及应负领导责任、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一般责任,背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和方向。

(二)审计程序滞后,出现“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的现象在高校现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大多在领导干部届满、调动、免职、辞职、离退休等情况下进行,这就造成了经济责任计往往是领导干部离任或晋升后才实施的情况,出现“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的现象,给经济责任人的认定和追究造成了困难,审计成了干部管理的一道手续,极大地削弱了审计的意义。由于前任领导已经离开岗位,新任领导认为于己无关,审计人员在收集、查证等方面都很被动,致使审计人员匆忙上阵,草草收场,降低了审计的权威性。同时审计结果的运用严重滞后,即使查出问题也为时已晚,使审计效果大打折扣,甚至流于形式。

(三)审计技术与方法不完善目前,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大量的账面考核来判断和评价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及其本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主要手段就是查账。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越来越宽泛,被审计人所在单位的经济业务日益复杂,违法违规手段越来越隐蔽,有些违法违纪问题很难从账面上发现。审计手段的局限性使审计人员无法全面准确了解经济责任人的真实情况,也就无法对领导干部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从而使审计风险加大。

(四)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与标准体系尚未建立评价最大的困难是没有指标和标准。虽然许多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有几年,但是由于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未能建立,审计人员在审计评价过程中缺乏标准,如对重大经济事项、重大经济损失的判断标准不一致,对审计责任大小的评判就难免存在偏差。

(五)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透明与缺乏标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不透明和缺乏标准影响了审计效果审计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报告,送组织部门和主管领导。审计结果只对组织部门负责,不允许公开披露,组织部门如何利用审计结果没有明确规定,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的利用缺乏标准,不利于将教职工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

(六)审计力量不足、人员专业素质普遍偏低由于高校内审机构承担着校内的基建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校办产业经济效益审计、科研经费专项审计等多项审计任务,而高校中的二级部门多达几十个,既要进行期中审计、又要进行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审计任务十分繁重,各校审计人员普遍不足,甚至没有专门从事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严重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致使审计效果大打折扣。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方面多、内容广,政策性强,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和广博的复合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而我国的审计院校数量较少,内审专业设置较晚,高校中现有的内审人员大多专业素质普遍偏低,审计风险意识不强,制约了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效果的发挥。

三、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机制的建立

(一)法规、制度创新是审计机制创新的关键为加强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从法规、制度完善、创新人手,建立起一套既有较强指导性,又适合高校特点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范围和审计方法、工作程序等都做出明确详细的规定。应明确规定审计的目的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明确其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和存在的问题及应负的责任,促进学校对干部的管理,为学校领导、人事部门考察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

(二)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有离必审、先审后离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审计部门可以化被动为主动,不仅更便于审计证据收集和查证,提高审计效率,还可以使审计评价结果得

到更有效地运用。应将经济责任审计纳人高校内部审计整体体系中,使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以及专项审计有机结合,将领导干部任期后经济责任审计扩展到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审计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使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利用其审计成果,实现审计资源共享,达到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的目的。

(三)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创新审计方法一是实绩评价法。即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期内所完成的工作任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和发挥的作用以及遵守财经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审计时要对会计账簿、凭证、报表资料等进行认真核对。二是民主评议法。对被审计者在任期内所掌握的财务收支情况,内部管理,遵守财经纪律,内查外调等方法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实情,以充分的事实对被审计者做出准确评价。三是公布公示法。高校审计部门可以在内部校园网上适当公布相关信息,让知情者提供线索,同时审计部门应做好保密工作,进行调查取证,对经济责任人尽可能客观公正、完整而准确地评价,从而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四是抽样调查法。在开展对领导干部审计中常常遇到的难点是时间跨度大,审查范围广,内容多,情况杂,采取抽样调查法。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篇(10)

1.内部控制制度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内控制度制定的健全性、适用性及执行有效性,主要评价以下几项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债权和债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制度。

2.预算执行情况评价。对预算的制定与实际执行进行对比分析,分析预算制定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3.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评价。对收入、支出、结余、资产、负债、净资产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对有关反映经营管理、经济状况、发展能力的指标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4.“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涉及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制定和调整、重要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未列入预算的不动产购置、大型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或医用耗材、大批量(或大型)仪器设备招标、采购等、国内外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含合作办学、办医)以及对内、对外投资项目、房屋、土地、设备、设施的出租、出让,固定资产的报废、更新等方面,是否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

5.专用基金、财政专项经费的管理及使用情况。包括专用基金提取及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财政专项经费是否专款专用、并对使用效益进行分析。

6.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净资产状况。包括收支是否遵守国家法律、财经法规及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无违法违纪问题,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对资产、负债、净资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计评价。

7.“三产”审计相关内容同上。另需对“三产”与被审计单位的责权利划分是否清晰、合理,双方是否按合同或协议履行职责进行评价。

8.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看是否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有无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问题。

9.其他。包括:解决前任遗留问题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综合性审计,涵盖内容非常广泛,其中包括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内控制度评审、效益审计等,而在此项审计工作中,难免会发现这样那样有关账务处理及物资管理方面的基础性问题,如果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披露此类问题所占据的比重较大的话,会对经济责任的总体评价产生一定影响,造成经济责任审计等同于财务收支审计的误解。因此,在此项审计中,为了严格区分经济责任与会计基础规范性问题,对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披露,区别性质,程度,予以分别披露。在现场审计结束后,分别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与财务收支审计报告的征求意见稿,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披露的是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重大问题及个人存在的经济问题,而财务收支审计报告披露的是有关会计业务技术性问题,避免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化的问题。采取这种一次审计两种用途的方式,既正确评价了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同时又规范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管理。

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篇(11)

摘要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审计结果是对干部考察、综合评价、任用和奖励兑现的重要依据。通过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学习和工作实践,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模式及工作机制、强化组织协调管理、创新审计方法和手段等对策,为今后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指导作用。

关键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分析对策

一、概述

经济责任审计是伴随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适应我国国情而不断实践、创新审计理论的永恒课题。国内的专家、学者、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观点不一。各级审计机关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仍然处于摸索阶段,存有工作实践与相关理论脱节,达不到理想的审计效果。在查阅分析一些专家、学者的论著的基础上,对经济责任审计定义、内容、制度建设等进行重点关注和综述。

(一)关于经济责任的理论定义。目前基本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经济责任是领导干部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1] 。另一种观点认为,经济责任是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2] 。前者认为经济责任就是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后果,经济责任审计则是对领导干部所负责任的追究;后者强调经济责任是领导干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经济责任审计则是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后一种观点科学、全面表述了经济责任的内涵,是领导干部在职期间职权、责任和义务的统一。如此表述消除了人们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偏见,客观上能够促使领导干部逐步转变认识,自愿接受审计监督,自觉依法行使权力,有效履行职责。

(二)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论述。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具有广泛性和复杂性的特征。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履行的职责不尽相同,故而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也不好统一。比如,审计署经济责任司李树廷司长认为经济责任审计要以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但不能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应重点关注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情况、内部管理情况、执行国家政策情况 [3]。学者张仕德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从注重财务责任审计逐步转向更加注重领导干部“角色责任”“能力责任”“财产责任”“道德及法律责任”[4]。学者李明认为审计内容要由关注经济活支的真实合法性向关注领导干部履行“四权一廉”(经济决策权、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管理权、监督权和廉政建设)的职责转变[5]。《规定》对各审计对象及审计内容给予全面及详细的表述,集中体现了先前专家、学者的论述。但由于《规定》政策性、理论性较强,审计内容和涉及的范围比较宽泛,审计对象“个体性”特点,进而给审计工作实践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论述。2000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联合发文提出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03年国家相继出台《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有关部门协调与配合的意见》,规定联席会议的组成部门为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由中纪委、审计署牵头。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之后,全国各地审计机关纷纷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相应的联席会议办公室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纵观其产生与发展的历程,联席会议制度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深化发展的必然产物,重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做好有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须进一步加强对该机构的组织管理,更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与存在问题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已经走过20多年的历程,在其制度机制、技术方法、效果效能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都得以长足的发展,审计工作成效明显,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审计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但是,当前经济责任审计也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在审计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独立性受到制约

1.现行的双重管理体制 ,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独立性。审计机关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向政府报告工作,对政府负责,依法对同级党委、政府部门及其所属进行审计监督,就此体制制度看,国家审计实质是一种具有“政府内部审计”性质的审计。这种状况使审计的独立性先天不足,尤其在地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表现突出。如在对县级以下机关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人员发现某些单位挪用“专项建设资金”变身为“上缴财政收入” 形成虚增财政收入问题;一些“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违规举债问题等等,实施者为具体部门,但决策者往往为上级领导,若如实追究经济责任,则往往形成“下问上责”,反之则有失公允,这就常常使审计人员在揭示问题方面陷入两难境地,其独立性地位无形中受到影响。

2.经费保障不足,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独立性。审计机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拨付。受地方财力状况的影响,各级审计机关经费苦乐不均。经济发展水平较快、财力状况较好的地区,经济责任审计经费比较充裕;经济发展水平较慢、财力状况不佳的地区,经济责任审计经费就相对紧张。以致出现靠罚没返还弥补审计工作经费或由被审计机关提供车辆、安排住宿等问题,这种看似审计机关的“无奈之举”,或曰团体利益上的“粘连”,必然严重违背审计的独立性,进而使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的有效实现受到置疑。

(二)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形式及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1.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中枢”作用发挥不明显。审计实践中发现,一些地方领导对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能有效发挥其应有作用。有的联席会议办公室形同虚设,未设立和配备专门办事机构和人员;有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领导人员早已升迁或调离 ,却未作相应调整;有的牵头单位不太重视,成员单位被动应付,一年活动一两次,仅仅听听审计汇报而已,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沟通协调作用;有的对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认识不到位 ,各成员单位各行其是,未能形成监督合力。

2.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编制偏少、结构不优。一是审计人员少、任务重。如某县级审计机关受地方编制的人员限制,全局审计人员也就二十人,其中经济责任审计人员仅三人,每年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最多达60多名。因此,审计机关不得不打破常规,发动全员参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如此做法势必会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的专业性水平。二是审计人员结构不合理。从事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多为会计、审计出身,对固定资产投资、金融行业 、上市公司 、绩效审计等领域存有专业盲区。随着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范围的扩大和审计内容的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再是一项“单纯”的审计业务工作,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更需要熟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专业型、复合型人才队伍。

3.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计划性不够。多数审计机关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缺乏计划性管理,完全依赖本级组织部门下达的委托计划。有些地方政府遵循“满三年或五年一审”、“逢离必审”的“一刀切”政策,组织部门在安排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时又很少征求审计机关的意见。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管理、实施上比较被动。审计机关不得不克服任务重与人员少、时间紧与要求高的双重矛盾,如期完成阶段性(满三年或满五年一审)的任中审计,还要完成突发性(领导干部调整)的离任审计。大量集中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造成“重复审计”、“疲于审计”、“项目延压”的现象发生,还容易造成审计人员一味追求“短平快”、不重视审计质量的后果。

(三)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有待提高

1.经济责任的审计内容略显“单薄”。由于受审计力量、技术、手段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审计人员微观审计多,宏观审计少;对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多,对经济决策及管理效益审计少;对财务资料审计多,对业务资料审查少。当然,这不全是审计人员的责任,受外界因素的影响,审计人员也常常面临取证难、难取证的问题。所谓“取证难”,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私设小金库、未经集体讨论处置资产和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程序上不合法等敏感性、实质性、隐弊性的问题难以取证;所谓“难取证”,是指审计人员受外界阻力影响,较难取到账册以外的审计资料,如会议纪录、重大经济决策资料、业务档案等。有的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拒绝提供账外资料;有的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资料予以应付。但无论是“取证难”还是“难取证”都直接影响审计取证的质量及审计内容的完整性,进而影响审计评价的公允性、全面性。

2.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失偏颇。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尚未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加大了审计评价风险。目前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有“以偏盖全”、“舍本逐末”、“政绩倾向”等问题,未能科学合理地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在经济决策、经营管理及遵守财经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功过。有的简单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评价直接代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的照搬被审计单位工作总结及个人述职报告,将未审计的事项进行超范围评价;有的仅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但处理处罚不到位,套用法规时避重就轻,未将领导干部该为这些问题承担的责任份额分清;还有的将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实质性问题进行规避,致使审计评价由“客观化”趋于“政绩化”。

3.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渠道不畅。一是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机制不健全,审计整改缺乏后续监督,有些问题是履查履犯、屡禁不止,淡化了审计成果。二是审计成果转化意识不强,审计人员重审轻用,重罚轻管,存有“完成报告交差了事”的思想,不注重从宏观角度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致使审计成果利用率低。三是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对审计结果的运用重视不够,使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监督管理相脱节。审计机关将审计结果报送政府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后,对它们如何运用审计成果监督管理干部,得不到相应的反馈信息,必然造成大量的审计信息和成果被闲置。

三、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对策

(一)创新审计模式和工作机制,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前提,是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保障。

1.打破常规审计方式,力求经济责任审计“零阻力”。打破地域的限制,授权组织开展上审下、交叉审、异地审;打破审计主体的限制,建立审计、财政、纪委等部门的联合审;打破审计结果的唯一性,注重利用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审计成果,从而形成审计监督合力。目的是消除各级党政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干预和阻挠。

2.完善二项管理机制,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独立性。一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各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的数量及规模、现有的办公条件及信息化发展要求,建立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经费,并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为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及信息化建设提供经费保证,从而保障审计的独立性。二要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审计机关要从思想上引导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独立思考、认真负责、敢讲真话、敢于坚持原则的独立品格;从业务上多措并举,加强对审计人员政策法规、审计业务的知识培训,提高其独挡一面的能力;从廉政建设上保护审计人员,要警钟长鸣,促使审计人员自觉遵守审计职业道德,保持应有的政治敏感性和强烈的责任感。

(二)强化组织协调管理,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运作

1.项目立项时,应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目标明确”的原则。“统筹兼顾”就是审计机关应主动与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沟通,通过了解年度内这些部门在干部监督和管理方面的重点及干部调整动向。然后,兼顾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审计等计划,避免重复审计加大工作量。“突出重点”就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集中分析组织部门提出的委托建议,确定审计监督重点对象。重点将掌管财政资金数额较大或有专项资金较多的领导、有行政执法权及收费权的领导、群众举报多的领导或以前年度审计发现有严重财经违纪问题的领导列入审计计划,着重安排任中审计。“目标明确”就是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除了确定合理的审计任务量外,还必须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达到的目标,便于审计实施中监督目标明确并有所侧重,以防审计结果“流于形式”。

2.实施过程中,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搞好配合和支持,不能将经济责任审计当作是纯粹性的审计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不定时现场查看并指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使审计成果更符合监督管理干部的需要;财政部门要积极协作解答有关政策规定;纪委监察部门要将有关的问题线索、群众举报情况及时提供给审计部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集体商讨,提出明确的好优劣差分档评级意见,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目标。

3.成果利用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共同研究利用审计成果的措施,并将审计成果利用结果及时反馈审计机关。审计机关要对查出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处罚或移送。同时加大审计整改与落实力度,如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对审计问题的后续监督机制,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开公告制等,全面提升审计成果的利用效果;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党政“一把手”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直接与党政领导个人考核或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考核挂钩;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审计移送问题的查处力度,并将查处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情况的重要内容。

(三)创新审计方法和手段,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1.积极引入现代计算机审计手段,加快审计信息化进程。大力推进审计署金审工程基础建设, 搭建一个技术先进的审计业务和审计办公信息化平台,完善互联网和局域网两套系统,从而实现审计机关之间、审计机关与政府部门和重点被审计单位之间 、审计机关与审计现场之间的广域连接及数据、信息共享。对重大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要积极应用计算机审计,并逐步开展联网审计,利用计算机分析技术发现案件线索,查处重大问题。加大对计算机审计方法的培训及普及力度,着力完善和推广网上学习培训功能,通过审计专网进行互动交流学习,以优秀的计算机审计案例提高审计人员的实践动手能力,着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技术含量和水平 。

2.积极引入绩效审计理念,将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

一要加快审计人员观念转变和知识更新。审计人员要树立全面评价观和绩效审计理念,在关注真实性、合法性的同时,更要关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因此,审计机关要在引进高素质人才的同时注重现有审计人员的知识更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 等多种形式展开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审计人员的宏观全局意识和专业水准。

二要注重绩效审计方法的应用。不仅要采用现场查阅、询问调查、实地查验等传统审计方法,还应采用因素分析、量本利分析等经济活动分析法,图表分析、回归分析、时间序列等数学分析法,以及项目评估和最优实例复合等对比评估方法,合理进行经济测定、效率测定和效果测定及评估。如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内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图表化比较,分析寻找变化趋势;依据即定的评价标准,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量化分析;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各项工程的实际效果,特别是各项民心工程的实际效果,采用发放测评表的方法,测评群众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各项工作的满意度。

三要将绩效分析评价作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的组成部分,对领导干部执行能力、决策能力、发展能力等进行综合性考核。从领导干部经济决策、重大项目投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关系民生的事项入手,在审查真实性、合法性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对项目资金绩效情况审计,并注重反映领导干部在落实有关政策、决策过程中潜在的风险,多方位、多角度透射出领导干部驾驭经济和决策的能力。

四要建立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重点对领导干部管理不善、决策程序违规、决策失误、决策执行不力造成的重大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内容进行指标设计,按不同问题的性质或同一问题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并与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份额挂钩。绩效评价指标不宜太多,但即要有定性指标,也要有定量指标。其目的是增强问责问效的可操作性,促使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有效履行职责。

参考文献:

[1]王英姿.审计学原理与实务第二版.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8:(417).

[2]刘家义.切实加强审计监督 促进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中国审计.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