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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方法大全11篇

时间:2023-08-29 16:35:15

股权投资方法

股权投资方法篇(1)

一、股权投资程度的分析

1. 股权投资比例达到50%以上时,投资程度被定义为绝对控制。无论是否存在投资企业影响被投资单位的标志,投资企业会形成对被投资单位的绝对控制权。所谓绝对控制权,是指投资企业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管理决策。控制的主体是唯一的,不是两方或多方。即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提议不必要征得其他方同意,就可以形成决议并付诸实施。

当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比例大于被投资单位股份的50%即成为被投资单位的第一大股东,由此也被赋予了最大的投票权。50%以上的投票权最终产生的是50%以上的意见,形成公司最终的决策。

2. 股权投资比例在50%以下时,国际会计准则通常以影响程度来判定投资程度,分为“缺乏重大影响”和“具有重大影响”。标志性影响因素存在的时候,投资程度并不由股权投资比例决定。即在投资比例小于20%时,投资企业可能对被投资单位管理和经营施加了重大影响。而投资比例大于20%时,投资企业也有可能对被投资单位管理和经营不存在任何重大影响。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对重大影响标志的解释为:①投资企业参与董事会,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管理;②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管理决策;③存在重要的关联方交易;④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内部管理人员的相互流动;⑤存在重要的技术信息条约。

3. 股权投资比例在50%以下但缺乏以上明显的影响标志时,投资程度通常由投资比例决定。即在股权投资比例为20% ~ 50%时,可以被认定为对被投资单位产生类似重大影响。

(1)夏普里—舒比克权力指数反映了股权对公司决策的影响力,能够客观地度量某股东或某些股东对股份制公司的控制力。夏普里值所反映的是参与人在一个投票体中的“影响程度”,或投票人与其他投票人结成联盟的可能性,即作为关键加入者的次数的比重。所谓关键加入者,是指某一投票者加入某一联盟中,可使得该联盟成为获胜联盟;或该投票者在已形成的获胜联盟中退出时,该获胜联盟将因此而瓦解,从而不能成为获胜联盟。此时的夏普里值反映的就是投票人的“权力”。它的核心假定是,投票者形成的每一个排列是等可能的。

将夏普里值用于投票分析,所得到的投票决策者的夏普里值就为夏普里—舒比克权力指数,也就是股东的权力。对于以半数为通过临界点的议案,如果一股东拥有超过50%的股份,那么他的夏普里—舒比克权力指数为1,而其他股东的夏普里—舒比克权力指数为0。由此也说明在股权投资程度大于50%的时候,投资企业可以对被投资单位产生绝对的控制。但当一股东持股比例小于50%的时候,那么他的夏普里—舒比克权力指数会下降,而其他股东的夏普里—舒比克权力指数上升。

(2)从被投资单位股权结构角度分析。若投资企业持有被投资单位相对控股权即持股介于20% ~ 50%,则可以被视作大股东,大股东定义即为持有被投资者股权相对较多的投资者。

第一,对被投资单位内部决策的制定产生重大影响,但并非形成绝对控制的程度。若被投资单位的股权相对集中,则持股20% ~ 50%的投资者并不一定是绝对唯一的大股东。对上市公司而言,董事会成员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根据理论,大股东会根据他们自己的意愿选举出代表他们利益的董事,进入董事会,形成被投资单位的最高决策层。因此,不同的董事会成员将代表不同的大股东意愿。当被投资单位出现重大决策议案时,若不同的大股东之间的意见并不一致,那么代表大股东利益的董事会成员的意见也往往出现冲突,从而很大程度上影响到被投资单位内部的决策。当然最终结果是由董事会成员中超过半数以上的意见形成重大议案的决策方案,即最终代表着几个相同意见的绝对比例大股东意愿。

第二,对被投资单位管理层的监督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因被投资单位由少数几个大股东分享控制权,使得任何一个大股东都无法单独控制公司,一定程度上达到互相监督,抑制股东因自身利益牺牲公司资源的现象。另一方面,公司所有权同经营权分离使股东与管理层形成了委托关系,成本应运而生。股东对经营者的监督成本是成本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有效地控制监督成本是减少成本的一个重要途径。因此,持股比例在20% ~ 50%之间的大股东之间应考虑如何有效率地配合,而非无效地监督,增加监督成本。

第三,公司兼并时产生重大影响。由于公司兼并必须得到每一方公司超过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股东的赞成票方获批准,因此,在公司面临最终兼并或被兼并时,持20% ~ 50%股权的股东的赞成与否往往对企业兼并成功与否起到关键性作用。投资程度达到20% ~ 50%的投资企业在董事会的决策上有较大比重的发言权及决策权,一旦这些股东和管理层之间存在根本利益冲突,这些股东将会凭借其相应比重的决策权更换管理层。这些投资企业大多会参与公司一些重要决策的制定和表决。

(3)从被投资单位绩效方面分析。该投资比例下的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经营管理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被投资单位的绩效。在大股东持股比例在20% ~ 50%之间、股权结构相对集中且公司有若干个可以适当相互制衡的大股东的情况下,由于大股东拥有股份数量较多,因此有动力也有能力发现公司经营中的问题并提醒管理层进行改进,而其他股东由于也拥有一定的股权,对被投资单位经营管理和大股东行为也有监督动力和制衡力。强有力的监督和积极的态度会使得被投资单位的运营更加健康,公司绩效也会因管理的加强而更加可观。

股东参与董事会并针对管理层制定较有效的激励措施,如设立绩效奖励或股权分配的措施,这都将有助于公司绩效的提高。甚至在公司出现资源不足的问题时,持股20% ~ 50%的大股东会考虑直接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进行支持。这些都将对被投资单位产生重大的影响。

4. 在股权投资比例大于20%而小于50%且又缺乏以上明显的影响标志时,投资程度可以被认定为类似“缺乏重大影响”。

从投资目的而言,对于持股20%以下的投资者,一部分投资者投资目的仅是获取投资收益而非对被投资单

位管理决策施加重大影响和控制。另一部分投资者的投资目的可能存在参与管理意愿,但由于股权比例小于20%,其影响力也会低于20%,最终重大公司管理决策仍然由其他大多数股东意愿决定。 从股权的稳定性角度而言,持股比例小于20%的股东流动性更大,他们更多地关注公司短期利益,而缺乏对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思考。

二、不同股权投资程度决定了投资者的核算方法选择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主要分为两种:一种为成本法;另一种为权益法。《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对股权投资核算采用成本法,《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在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即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影响程度来决定核算方法的采用。影响程度包括无重大影响、重大影响和控制影响。当缺乏重大影响时,投资企业采用成本法来核算,而存在重大影响时采用权益法来核算。所谓重大影响是投资企业通过获取被投资单位的投票权股票(一般指普通股)达到影响被投资单位管理的目的,准则明确提出,若缺乏重大影响的证据, 通常以所购买投票权股票占全部被投资单位在外发行的投票权股票比例来决定。持股比例0% ~ 20%代表无重大影响,20% ~ 50%代表重大影响,而超过50%则意味着绝对控制。当出现控制的关系时,投资企业可选择成本法或权益法(如下图所示)。

成本法与权益法两种核算方法存在很大的差异:

1. 成本法是指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计价的方法,即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原始取得成本入账后,始终保持原资金额,不因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成果发生增减变动而受影响。它是一种以收付实现制为确认基础、以历史成本原则为计量基础的会计处理方法。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成本法主要适用于两种情况: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投资,即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目前,大部分国家对成本法所适用的投资程度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保持一致,美国会计准则对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产生控制这一投资程度没有要求投资企业使用成本法,更多的采用的是权益法。

2.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股权投资比例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与成本法不同,权益法在投资实物中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在国际会计准则中,权益法同样适用于两种情况: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起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的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对于权益法所适用的投资程度,各大会计准则的规定基本一致。

三、权益法或成本法的选择对投资者财务报告产生的不同影响

1. 在初始投资时,若采用成本法,投资结果只会影响资产项目之间的变动,即现金减少,股权投资额增加,资产总额不会发生变化;若采用权益法,投资者报告要受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评估价值影响。若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时,投资企业对于其溢价值要根据不同资产在当期进行摊销,摊销的结果使投资企业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额减少,相应当期权益额下降,当期盈余收益减少。

在投资报告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布发放现金股利时,若采用成本法,投资企业的资产、权益以及当期盈余收益同步增加;而若采用权益法,投资企业资产项目之间金额发生一增一减的变化,而资产总额、权益以及当期收益保持不变。

在投资报告期结束时,若采用成本法,则不必进行任何会计处理;而若采用权益法,则投资企业当期资产、权益以及当期收益都必须按股权比例计列被投资单位当期收益。

2. 现以2009年某国际餐饮集团BAISH(投资方)投资于国内某着名的餐饮连锁有限公司XFY(被投资单位)为例,说明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股权投资方法篇(2)

1.私募股权投资概况

1.1 私募股权投资的定义

“私募股权”(PE)一词源于英文“Private Equity”,也有人译为私人权益资本,是相对于在市场上公开募集的可以随时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权益资本而言的。利用私募股权方式募集到的资本即私募股权资本,与其相对应的投资即私募股权投资。

1.2 股权估值是私募股权投资运作中的关键环节

私募股权投资的目的是获得资本增值收益。投资机构通过对有高成长预期的目标企业进行权益投资,成为其股东,并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为其提供经营管理增值服务,待被投资企业发展壮大后,选择合适的时机转让所持股权,获得投资收益,达到资本增值的目的。可见,在选定投资目标后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对拟投资企业进行估值,尤其是股权估值,对于私募投资机构而言,是否能对拟投资企业进行正确的股权估值,不仅关系到投资成本的高低,更直接影响到整个投资项目的成败。

2.种子期企业的股权估值方法

2.1 种子期企业的特征

种子期主要是指技术、产品的开发阶段,产生的仅仅是实验室成果、样品和专利,而不是产品;甚至有的投资项目往往只是一个好的想法或创意。企业可能刚刚成立或者正在筹建过程中。该阶段的企业充满了不确定性,投资风险非常高。对该阶段的企业进行投资成功率是最低的,平均不到10%,当然,获得单项股权所要求的投资也是最少的,成功后获利率也是最高的。

2.2 种子期企业股权估值方法的选择及应用

通常,对拟投资项目进行价值评估首先应考虑的是财务因素,但种子期目标企业的风险投资项目往往只是一个想法或创意,其技术、生产、市场以及管理等各方面都还不成熟,尚未形成收益,无法提供可以进行量化分析的财务数据。因此,只能依据项目关键的价值驱动因素通过因素评价法从定性的角度分析拟投资项目本身的价值。那么,因素评价法就成为评估种子期目标企业价值的首选方法。

对处于种子期的企业进行项目评估,其主要的目的是衡量目标项目是否具有投资价值,是为了正确选择投资项目。

对种子期项目特征以及其关键驱动因素进行分析后,就可以建立一个系统的评估指标体系。由于种子期企业的大部分指标都没有现成数据和历史数据作为依据,只能是通过评估小组的专家打分来确定,所以,最终的决策结果在很大程度上会受风险投资家主观经验的影响。具体评估指标体系如表2-1所示。假设每一个指标相对于其下一级子指标来说,总权重为1。权重可以利用比较矩阵来计算,评估小组打分必须要借助大量相关资料对目标企业现有状态进行全面分析。特别指出,每一个指标的分值代表该项指标有利于投资的程度,越接近1,对投资越有利,反之,则越不利。确立权重和分别打分后,就可以得到一个总的加权值W。然后,根据W值的大小将目标企业的投资风险分成:风险很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较小和风险很小几种情况。当然,不同的行业这个区间的划分也不太一样,还要根据项目所处具体行业来作出最后的投资决策。比如在生物医药这样的高新行业,一般认为W在0.8-1.0之间风险很小,在0.70-0.80之间风险较小,在0.6-0.7间风险一般,在0.5-0.6间风险较大,小于0.5时,风险很大。

例如:某PE投资机构准备投资一个乙肝治疗性疫苗项目,这个项目是国内某著名大学的重点实验室的科研成果,该实验室的想法是:利用其科研成果吸引投资机构投资,共同组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是公司各项指标的简单描述:

公司管理人X先生:是企业发起人、法人代表、总经理。2013年,他成功的协助国有企业改制,成为了公司的总经理,同时也让国有企业开始扭转亏损的局面,转为盈利。2014年,准备成立该公司并任总经理。

产品技术评价:该产品目前只是在实验室阶段,实施还有很大的可能性,但由于由知名专家研制有很好的独特性和防模仿性,短期替代品市场难以林立。

产品市场预测:我国目前患有慢性乙肝的人数多达30万,每年有200万的急性乙肝需要治疗。因此,乙肝是目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最为严重的一种病,故该项产品的市场需求和稳定性是可以保证的。

企业地位:生物医药工程是一门新兴的科学,行业朝气指数很高,进人壁垒也很高。

得知以上的信息后,评估专家们可以根据分析结果对各指标附于权重和进行打分,进而计算分值评估投资项目风险的大小 (见表2-l)。

最后加总得出各个加权值之和W=0.80075,按照上面划分的几种情况,认为投资该企业风险很小,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投资决策。

3.总结

种子期企业的风险投资项目往往只是一个创意,没有可以量化的财务指标对其进行价值评估,故只能使用因素评价法从定性的角度分析项目具体的价值驱动因素来分析目标项目本身是否具有投资价值。(作者单位:楚雄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股权投资方法篇(3)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投资后治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得净损益)×投资比例-投资单位已冲减的投资成本。

照此公式和原则计算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数额的确复杂,较容易使人产生混淆,并且缺乏操作性,尤其是初学者更是茫然,笔者在新准则的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简便易行的操作方法:

投资当年分以前年度股利,一律冲减成本;投资当年分当年股利,前冲成本后计收益;投资以后年度分股利,累积股利减累积净利,差额需判断:累积股利=累积净利,将以前已冲减的投资成本转回。

累积股利>累积净利,将(前者累积股利-后者累积净利-以前已冲减投资成本)的差额冲减投资成本。将投资企业当年应收取股利计入应收股利,将应收股利和冲减成本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累积股利

下面结合例题进行分析:华兴公司2007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天山公司10%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采用成本法核算。天山公司于2007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06年的现金股利100000元,天山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400000元。2007年5月2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属于“投资当年分配以前年度(2006年)股利,一律冲减投资成本”。

借:应收股利1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天山公司 10000(冲抵成本)

假如2007年5月2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包括本年实现的利润300元,则属于“投资当年分当年股利,前冲成本后计收益”投资当年实现的利润300元计入收益,其余700元属于以前年度的利润应冲减成本。

借:应收股利 1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天山公司700(冲抵成本)

投资收益300

若2008年5月1日天山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300000元。属于“投资以后年度分股利,累积股利减累积净利,差额需判断”的情形:

应收股利=300000×10%=30000(元)

应收股利累积数=10000+30000=40000(元)

应得净利累积数=0+400000×10%=40000(元)

属于“应收股利累积数=应得净利累积数,将以前已冲减的投资成本转回”

借:应收股利30000

长期股权投资——天山公司10000(转回成本)

贷:投资收益 40000

若2008年5月1日天山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450000元。属于“投资以后年度分股利,累积股利减累积净利,差额需判断”的情形:

应收股利=450000×10%=45000(元)

应收股利累积数=10000+45000=55000(元)

应得净利累积数=0+400000×10%=40000(元)

属于“应收股利累积数55000>应得净利累积数40000,需将(前者累积股利55000-后者累积净利40000-以前已冲减投资成本10000)的差额5000冲减投资成本。将投资企业当年应收取股利计入应收股利,将应收股利45000和冲减成本5000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 45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天山公司5000(冲抵成本)

投资收益40000

若2008年5月1日天山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360000元。属于“投资以后年度分股利,累积股利减累积净利,差额需判断”的情形:

应收股利=360000×10%=36000(元)

应收股利累积数=10000+36000=46000(元)

应得净利累积数=0+400000×10%=40000(元)

属于“应收股利累积数46000>应得净利累积数40000,需将(前者累积股利46000-后者累积净利40000-以前已冲减投资成本10000)的差额-4000恢复投资成本。将投资企业当年应收取股利计入应收股利,将应收股利36000和恢复成本4000的和计入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36000

长期股权投资——天山公司4000(转回成本)

贷:投资收益 40000

若2008年5月1日天山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200000元。属于“投资以后年度分股利,累积股利减累积净利,差额需判断”的情形:

应收股利=200000×10%=20000(元)

股权投资方法篇(4)

Abstracts: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that based on a company's investment strategy is to target investment units while format a kind of financial assets of the rights of the target unit.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business investment. The accounting treatment of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s including the initial measurement follow-up measurement method for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which account for the conversion and disposal of contents.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has two critical methods including cost method and equity method and the conversion of these two methods is a key difficult.If can not correctly solve this problem it may become a means to manipulate profits. Accounting standards on the part of the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s made important pro-modified with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s in the revised accounting treatment .for compared with the old standards the revised one is more comprehensive and more converge with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Keywords: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the cost method ; the equity method

一、引言

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基于其投资战略对目标单位进行的投资,同时形成对目标单位权益的一种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企业的投资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按照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投资份额的大小不同从而拥有对被投资单位权益的不同,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取得投资后,如果投资单位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或者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达不到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投资在市场上无报价且公允价值得不到可靠计量,那么,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应该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除此之外,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应该采用权益法。当然,在持有投资期间,投资单位也会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扩大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份额,或者出售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由于投资方改变了投资份额从而改变了其在被投资单位拥有的权益,所以就出现了投资方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的转换问题。如果取得投资后,投资方不能正确处理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的转换,就可能成为企业操控利润的手段,从而有恶意制造差错的嫌疑。所以正确处理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转换对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及其转换

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有两种:成本法和权益法。成本法,是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权益法,是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单位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当企业对子公司投资或者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达不到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无报价且公允价值得不到可靠计量时,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均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进行投资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

企业在投资持有期间,因为各方面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其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由一种方法转换为另一种方法。后续计量方法的改变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一)投资单位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后续计量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如投资单位原持有被投资单位1%的股份,由于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市场上无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故后续计量方法采用成本法核算。后来,企业追加投资至20%,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所以,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

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无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在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分原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

1、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

2、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追加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和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根据上述调整时,应当综合考虑与原持有投资和追加投资相关商誉或计入损益的金额。

3、对于首次投资后至追加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的,一方面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追加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应调整留存收益;对于追加投资当期期初至追加投资交易日之间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应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二)投资单位因处置部分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下降,后续计量方法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如投资单位原持有被投资单位60%的股份,由于对被投资单位能达到控制,故后续计量方法采用成本法核算。后来,企业出售了部分投资,使投资份额降至20%,对被投资单位达不到控制但有重大影响,所以,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

首先应按处置比例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在此基础上,应当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在权益法下我们只认一个公允价值,那就是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因此,对于处置或收回投资时点上,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我们无关),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估产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处置投资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扣除已发放及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中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之日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三)投资单位因追加投资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上升,后续计量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如投资单位原持有被投资单位20%的股份,由于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故后续计量方法采用权益法核算。后来,企业追加投资至60%,能够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所以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核算。

(四)投资单位因收回部分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下降,后续计量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如投资单位原持有被投资单位20%的股份,由于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故后续计量方法采用权益法核算。后来,企业出售了部分投资,使投资份额降至1%,对被投资单位达不到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市场上无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所以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核算。

其中,前三种情况在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的转换时,基于其重要性原则要进行追溯调整,而第四种情况由于投资企业在收回投资后,其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份额较小,从重要性角度分析,投资企业的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重要性,故后续计量方法的转换不必进行追溯调整。

以下分别从这四种情况出发,举例说明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转换的会计处理。

三、举例说明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

例1,A公司于20×8年2月取得B公司10%的股权,成本为900万元,取得投资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84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且无法可靠确定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A公司对其采用成本法核算。本例中A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20×9年1月10日,A公司又以1800万元的价格取得B公司12%的股权,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20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B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能够派人参与B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权益法核算。假定A公司在取得对B公司10%股权后至新增投资日,双方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B公司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净利润为900万元,未派发现金股利或利润。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1)编制20×9年1月10日,A公司追加投资的账务处理。

(2)编制长期股权投资追溯调整的账务处理。

1)借:长期股权投资 1800

贷:银行存款 1800

2)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

① 对于原10%股权的成本900万元与原投资时应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840万元直接的差额60万元,属于原投资时体现的商誉,该部分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在原投资时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公允价值的变动3600万元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360万元(3600×10%),其中属于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部分90万元(900×10%),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同时调整留存收益;除实现净损益外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270万元,应当追加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针对该部分投资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36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70

盈余公积 9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1

② 对于新取得的股权,其成本为1800万元,与取得该投资时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440万元(12000×12%)之间的差额为投资作价中体现出的商誉,该部分商誉不要求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例2,A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7500万元取得B公司60%的股权,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2009年1月1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仅有一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相等,除此之外,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该固定资产原值为200万元,已计提折旧40万元,B公司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A公司预计该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400万元,A公司剩余使用年限为8年,净残值为0,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不考虑所得税因素。假定A、B公司间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B公司2009年和2010年与该投资相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下:2009年B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变动为60万元,分配股票股利200万元。2010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变动4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500万元。

A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出售B公司20%的股权,出售价款3000万元。A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在出售20%的股权后,A公司对B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0%,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中派有代表,但不能对B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实施控制。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要求:根据上面资料编制相关的账务处理。

(1)A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7500万元取得B公司60%的股权,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7500

贷:银行存款 7500

(2)、(3)、(4)、(5)、(6)

成本法下A公司不做账务处理。

(7)2010年B公司分配现金股利500万元。

借:应收股利 500

贷:投资收益 500

(8)A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出售B公司20%的股权,出售价款3000万元。

① 结转已出售部分投资的账面价值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2500

投资收益 500

② 按照权益法核算剩余长期股权投资

由于5000(7500×2/3)>10000×40%(剩余投资账面价值大于剩余投资部分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不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明细科目金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5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5000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和“其他权益变动”明细科目。

首先,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科目金额=[900-(400÷8-200÷10)×2-500]×40%=136(万元)

调整“其他权益变动”=100×40%=4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136

——其他权益变动 40

贷:盈余公积 (136×10%)13.6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36×90%)122.4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0

(二)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1、投资单位因追加投资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上升,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因追加投资原因导致原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的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例3,A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3000万元取得B公司40%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2009年1月1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仅有一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相等,除此之外,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该固定资产原值为200万元,已计提折旧40万元,B公司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A公司预计该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400万元,A公司剩余使用年限为8年,净残值为0,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不考虑所得税因素。假定A、B公司间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B公司2009年、2010年其他资料如下:

2009年B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变动增加60万元,B公司分配股票股利200万元。2010年B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40万元,B公司分配现金股利500万元。

A公司于2010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4000万元取得B公司50%的股权。至此A公司持有B公司90%的股权,对B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实施控制。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核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关的账务处理。

(1)A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3000万元取得B公司40%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10000×40%-3000)1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0

(2)2009年B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00万元。

将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调整为各项资产、负债为公允价值下的净利润:

调整后的净利润=400-(400÷8-200÷10)=37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370×40%)148

贷:投资收益 148

(3)2009年B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6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24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4

(4)2009年B公司分配股票股利200万元。

不做会计处理

(5)2010年B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00万元。

将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调整为各项资产、负债为公允价值下的净利润:

调整后的净利润=500-(400÷8-200÷10)=47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470×40%)188

贷:投资收益 188

(6)2010年B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4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其他权益变动) 16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6

(7)2010年B公司分配现金股利500万元。

借:应收股利(500×40%)2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200

(8)A公司于2010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4000万元取得B公司50%的股权。至此A公司持有B公司90%的股权,对B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实施控制。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4000

贷:银行存款 4000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①由于3000<10000×40%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借:盈余公积 (1000×10%)1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0×90%)9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 1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3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 3000

② 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调整“损益调整”=[900-(400÷8-200÷10)×2-500]×40%=136(万元)

借:盈余公积 (136×10%)13.6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36×90%)122.4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136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其他权益变动)40

(2)因收回部分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下降,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因收回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无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应以转换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基础。如投资比例由40%减持为1%的情况。

例4,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的有表决权股份,因能够对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2009年10月,甲公司将该项投资中的50%对外出售,出售以后,无法再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且该项投资不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出售以后转为采用成本法核算。出售时,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80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3900万元,损益调整为900万元,出售取得价款2700万元。

则甲公司确认处置损益相关的会计分录:

①结转处置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银行存款 27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3900×50%)1950

——乙公司(损益调整)(900×50%)450

投资收益 300

②将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转入到成本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24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1950

——乙公司(损益调整)(900×50%)450

四、研究结论

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金融资产,正确区分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拥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并能依据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对企业具有重要作用。会计准则委员会结合我国企业的具体实际情况和国际上的先进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不断地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准则做修正。现在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越来越符合经济实质且具有可理解性,但对其调整还在继续。我们要结合经济事实和准则要求,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持续探讨研究,这样才能使会计信息更大程度地服务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使会计真正成为有效的经济管理工具。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张彬.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分析[J].现代商业2010(06).

股权投资方法篇(5)

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的相同之处

(一)取得投资时,确定初始投资成本的方法相同 在初级职称考试中,不考虑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这部分内容在中级职称考试中将涉及到。通常考核的是以银行存款购买被投资单位的股票。新准则对企业购入的股票根据投资人持有的目的、时间、形式进行了规范,对企业打算长期持有的较大比例的股票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两部分:即购买的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如果购买价款中包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投资单位应作为应收股利,不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二)收到现金股利时会计处理相同 投资单位收到现金股利时,仅仅是资产内部发生增减变化,此时不应确认投资收益。两种核算方法都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在这一点上很多考生最容易出错,认为收到的现金股利就是进行投资获取的收益。

(三)对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两种核算方法处理相同 如果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成本法不需要作账务处理,权益法下,由于宣告发放股票股利涉及“股本”、“资本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之间的增减变动,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也不做账务处理。另外,被投资单位提起法定盈余公积金,成本法和权益法都不做会计分录。

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的不同之处

(一)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的本质区别 成本法核算的实质,通常在整个持有期间账面金额等于初始投资成本,只要没有追加投资和出售股票,不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金额,一般保持不变。权益法核算的实质,在持有期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金额是否发生变化取决于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即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总额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会相应的增加或减少。

(二)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方法的区别 (1)会计科目设置不同。成本法下,不需要设置明细科目。权益法下,需要在“长期股权投资”总账科目下设置三个明细科目,分别 “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进行不同业务核算。

(2)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会计核算不同。成本法下,会计核算比较直观,通常按照取得时支付的价税费合计金额作为初始入账金额。权益法下,财务处理相对复杂,需要比较两个数字的大小,一是初始投资成本,二是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以下简称为应享有的份额)。当初始投资成本>应享有的份额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商誉,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按照确定的初始投资成本进行核算。当初始投资成本

(3)确认投资收益的时点不同。成本法下,投资方是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注意是宣告分派而不是实际发放,按照应该获得的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权益法下,投资方是在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确认为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的盈利会增加其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按照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在“损益调整”明细科目调增长期股权投资。反之,投资方做投资损失处理,即借记“投资收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投资单位承担的投资损失以该长期股权投资总账余额为零为限,超出的部分进行备查登记。值得注意: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是对实现的净利润进行了分配,会引起自身所有者权益减少,投资方一方面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金额(在“损益调整”明细科目下核算),同时确认一项应收股利。

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不管是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投资方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出应获得的股利,增加“应收股利”账面金额,但是两种方法涉及到的对应账户有所不同。成本法下是作为一项投资收益的增加,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权益法下由于利润分配使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总额减少,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提醒考生特别注意的是: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是不进行账务处理的。

(4)持股期间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账务处理不同。成本法不需要进行财务处理;权益法下,投资单位需要在“其他权益变动”明细科目核算,同时调整“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5)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二者账务处理不同。权益法比成本法需要多做一个会计分录,权益法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用处置取得的价款和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相比较,如果处置所得大于账面价值,确认为投资收益,反之,确认为投资损失(这一点与成本法账务处理相同),还要考虑将原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转入 “投资收益”科目。

四、成本法与权益法比较应用分析

为了方便比较分析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的应用,特举例说明如下:

[例]甲公司2013年1月2日支付2000万元取得非上市公司乙公司10%的股权,另外支付相关税费20万元。并打算长期持有。

分析:通常持股比例在20%以下的,用成本法核算。(单位:万元)

初始投资成本=2000+20=202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2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020

2013年1月20日,甲公司购入恒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00万股并准备长期持有,占恒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40%,每股买入价10.2元(其中包含有0.2元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另外支付相关税费16万元。2012年12月31日,恒生股份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200万元。

分析:通常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

初始投资成本=(10.2-0.2)×200+16=2016(万元)

应享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5200×40%=2080(万元)

应调整初始投资成本,确认的营业外收入=2080-2016=64(万元)

应收股利=0.2×200=4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恒生公司――成本2080(调整后的成本)

应收股利 4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056

营业外收入 64

2013年1月25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500万元。

分析:甲公司应分得股利=500 ×10%=50(万元),同时确认为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 50

贷:投资收益 50

2013年3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分派的利润。

分析:该业务涉及资产内部的增减变化,不确认投资收益。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50

贷:应收股利 50

2013年3月15日,收到恒生公司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分析:该业务不确认投资收益。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40

贷:应收股利 40

2013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800万元。

分析:由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甲公司不做会计分录。

2013年,恒生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

分析:恒生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引起所有者权益增加500万元,“损益调整”明细科目增加500 ×40%=200(万元),同时确认投资收益200万元。

2014年2月10日,恒生股份有限公司宣告分派2013年度现金股利,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20元。

分析:甲公司应分得股利=200×0.2=40(万元),由于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导致其所有者权益的减少,甲公司应同时调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40万元,在“损益调整”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2014年4月1日,甲公司收到来自恒生公司的现金股利。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40

贷:应收股利 40

2014年3月10日,甲公司全部售出乙公司股票,所得价款净额2200万元。

分析:处置所得2200元大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020元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22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020

投资收益 180

2014年5月30日,恒生股份有限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300万元。

分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300万元,使恒生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增加300万元,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300万元,甲公司按照应享有的份额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00×40%=120 (万元),在“其他权益变动”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20万元。

2014年6月28日,甲公司将持有恒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全部出售,扣除交易费用后2560万元存入银行。

分析:出售股票时,“成本”明细科目借方余额=2080万元,“损益调整”明细科目借方余额=200-40=16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明细科目借方余额=12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2080+200-40+120=2360(万元),处置时应确认投资收益=2560-2360+120=320万元。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560

贷:长期股权投资――恒生股份有限公司――成本 2080

――恒生股份有限公司――损益调整

160

――恒生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权益变动

120

投资收益 200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20

贷:投资收益 120

股权投资方法篇(6)

对企业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力下降,由控制变成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是与其他投资人一起实施了共同控制,从而影响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笔者通过举例的方式进行解析转换的过程,包括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层面。在投资企业的个别报表层面,首先将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予以结转,在此基础上,将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追溯调整为权益法,具体来说是由成本法核算的一步(被投资方发放现金股利,投资方进行账务处理,否则不作账务处理)变为权益法下的7步(即比较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在被投资方享有的公允的可辨认净资产的份额作比较;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时投资方进行账务处理;被投资方发生亏损进行账务处理;被投资方发放现金股利时进行账务处理;被投资方因其他原因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应享有的份额,投资方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资本公积,或者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因为发生逆流交易和顺流交易,投资方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这是整个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核心思想,若将此处的会计处理全部弄清楚,后面的问题迎刃而解。在合并会计报表层面,按照2个层面进行处理,首先将原来成本法下的的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追溯调整成权益法下的处置,因为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基础是权益法而不是成本法,同时将个别报表层面的追溯调整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空买空卖。同时将原来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相关账户的金额转入到处置当期的投资收益。下面通过举例的方式进行相应的解析:

2015年1月1日,甲企业支付600万元取得乙企业100%的股权,投资当时乙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商誉100万元。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乙公司的净资产增加75万元,其中按购买日公允价值计算实现的净利润50万元,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升值25万元。2017年1月1日,甲企业转让乙企业60%的股权,收取现金480万元存入银行,转让后甲企业对乙企业的持股比例为40%,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2017年1月1日,即甲企业丧失对乙企业的控制权日,乙企业剩余4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320万元。假定甲、乙企业提取盈余公积的比例均为10%。

2015年1月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长 600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00

2017年1月1日: 在个别会计报表层面

借:银行存款 48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600000×60%)3600000

投资收益: 1200000

对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追溯调整(把1步变7步,按步骤依次进行)

A:首先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和在被投资单位享有的公允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原来40%的初始成本为240万元,享有份额为200万元(500万×40%),通过判断,属于吃亏情况,不作账务处理。

B:当被投资方盈利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00000

贷:利润分配―― 利润 180000

盈余公积 20000

F:被投资方因其他原因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应享有的份额,即其他综合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100000

贷:其他综合收益 100000

在合并报表层面共分为2步,第一步在合并会计报表当中,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是权益法,而不是成本法,因此要将原来的处置部分进行追溯调整,然后再处置,同时与个别报表已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追溯调整。

A:对已处置的部分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后再处置: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150000

贷:其他综合收益 150000利润分配 300000

借:银行存款 48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600000

――损益调整 3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150000

投资收益 750000

借:其他综合收益 150000

贷:投资收益 150000

B:成本法下处置:

借:银行存款 48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600000

投资收益 1200000

C:追溯调整:

借:投资收益 300000

贷:利润分配 300000

第二步:对个别报表层面已经追溯的长KS进行空卖空买

借:长期股权投资 32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700000

投资收益 500000

借:其他综合收益 100000

股权投资方法篇(7)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会计准则委员会结合我国企业的具体实际情况和国际上的先进理论不断地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准则进行修订、调整使其符合经济实质且具有可理解性。我们要结合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杜绝利用两者之间的转换关系进行对利润的操控,对税费的操控,要使会计真正的成为有效的经济管理工具。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1、追加投资导致的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因追加投资导致所有权的增加,可以实际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给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的方法应按照权益法的核算要求进行追溯调整,追加投资的部分按照权益法的核算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追加投资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部分,应根据计算的追加投资确定的投资成本和追加的投资比例应属于被投资单位的份额比较,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如果追加投资的成本大于追加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份额的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即通过投资反映的商誉),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如果追加投资的成本小于追加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份额的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要对其差额进行调整,也包括调整追加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例:2008年1月1日,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720万元的价款(包括相关税费)取得A公司有表决股份的8%,因为甲公司对A公司没有重大影响且A公司股份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甲公司把它列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2009年4月1日,甲公司再次以1750万元的价款(包括相关税费)取得A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5%。至此,甲公司已累计拥有A公司23%的股份,可以对A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所以,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进行核算。2008年1月1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2009年4月1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为10000万元。2008年度,A公司实现净利润1200万元,未派发现金股利;2009年1月1日至4月1日,A公司的净利润为200万元。甲公司在取得8%的股份时,A公司各项负债、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甲公司与A公司的会计年度及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取得8%的股份后双方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

(1)2008年1月1日,购入A公司8%的股份。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成本) 7200000,贷:银行存款 7200000。

(2)2009年4月1日,再次购入A公司15%的股份。追加投资的成本为1750万元,按追加投资比例计算的追加投资时应享有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为1500万元(10000*15%),追加投资体现的商誉为二者之间的差额:250万元,不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甲公司对追加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成本) 17500000,贷:银行存款 17500000。假定2009年4月1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则甲公司还应对追加投资的成本作如下调整:追加投资成本调整额=12000*15%-1750=50(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成本) 500000,贷:营业外收入 500000。

(3)2009年4月1日,对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进行调整。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720万元,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的取得原投资时应享有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为640万元(8000*8%),原投资体现的商誉为二者之间的差额:80万元,不对长期股权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假定2008年1月1日,9500万元是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则甲公司应对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作如下调整:原投资成本调整额=9500*8%-720=40(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成本) 400000,贷:盈余公积 40000,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60000。

(4)2009年4月1日,调整应享有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损益调整) 1120000,贷:盈余公积 96000,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64000,投资收益 160000,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其他权益变动) 480000。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80000。

2、处置投资导致的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由于投资股权的处置导致所有权下降,不再控制被投资单位但还能够行使重大影响权或与其他投资者一起联合控制的,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应当按照权益法的核算要求进行调整。转换核算方法时,应首先根据处置投资所占的比例核销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其他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权益法的核算要求进行追溯调整。转让股份时借记一“银行存款”,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投资收益”;调整其他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调整应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二、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1、追加投资导致的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投资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使原有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的投资,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应按成本法进行调整。转换核算方法时,应当对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按照成本法的核算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即最初取得成本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经追溯调整后的原投资成本加上追加投资的成本,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追加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贷记“银行存款”;调整原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2、处置投资导致的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由于投资股权的处置等原因不再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其行使重大影响,并且不能可靠计量该投资的公允价值和不能明确其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转换成成本法。在会计核算方法转换时,以成本法核算要求为基础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例: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B公司股份2000万股,占B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0%,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截止2009年3月31日,该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500万元,其中,损益调整300万元,成本2200万元。2009年4月1日,甲公司出售1500万的B公司股份,收到转让价款1950万元。此时甲公司拥有B公司5%的股份,不再具有重大影响,并且B公司股份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所以,甲公司仍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改按成本法核算。转换核算方法时,B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00万元。2009年4月20日,B公司宣告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1元;2010年3月25日,B公司宣告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5元。

(1)借:银行存款 19 500 000;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16 500 000; — B公司(损益调整) 2 250 000;投资收益 750 000。

(2) 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剩余股份的账面价值=2500-1875=625(万元),其中:成本=2500-1650=550(万元),损益调整=300-225=75(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750 000,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750 000。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S].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8.

[2] 刘永泽,陈立军.中级财务会计[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2010.

[3]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调整及财务影响[J].财会通讯,2011.3.

股权投资方法篇(8)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对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方法的初探

收录日期:2011年11月9日

按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成本法下,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因此,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投资收益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为投资年度分回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第二种为投资年度以后分回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处理。

一、成本法下投资当年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投资企业在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一般不作为投资收益,而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因为当年实现的盈余一般在下一年度发放利润或现金股利。如果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有一部分属于投资后被投单位的盈余分配,则应作为投资企业投资年度的投资收益。

以上原则在实务中应按下列方法操作:对于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如能分清是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的,应当区分投资前和投资后计算确认属于应当确认投资收益和冲减成本的金额;如果分不清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的,可以按如下公式计算:

1、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当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当年投资持有月份/全年月份(12)

2、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

这种情况下会计分录为两种情况:投资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冲减成本,分录如下: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作投资收益,分录如下: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二、成本法下投资年度以后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以后年度,投资企业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或应减少的投资成本。

1、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未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未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2、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如果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大于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利润,则按上述公式计算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反之,则被投资单位当期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中应由投资企业享有的份额应于当期确认为投资收益。另外,如果已冲减投资成本的股利,又由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未分配的净利润弥补时,应再恢复原冲减的投资成本,使投资成本又保持原投资时的成本。企业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冲减投资成本及以后恢复的金额,应在备忘簿中详细记录。

上述会计处理方法,在实务处理中,会计界还是觉得太繁,而且限制条件较多,计算较复杂。这种会计处理方法分为投资当年和投资以后年度分别处理,且投资以后年度又分为投资后被投资方累积分配现金股利大于或小于等于投资后累积实现净损益两种情况,此外还要考虑转回的投资成本是否超过原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数额限制,有时还离不开账表外的“备忘簿”等。因此,实务界认为,现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不符合重要性要求,增加了会计信息错、弊的可能。还由于计算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会计人员出错的几率,同时也为会计人员制造假、错信息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鉴此,财政部经过广泛征询后,于2009年6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在该通知中长期股权投资适当简化成如下描述: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所以不再冲减成本,而是确认投资收益,成本法下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确认自被投资单位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后,应当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在判断该类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时,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这一简化,充分体现了财政部删繁就简和重要性原则并重的与时俱进的科学发展观,简便了会计核算和报表的阅读。简化后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利润和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与前一种会计处理方法相比不再需要考虑原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限制,不再需要去理解记忆那些计算公式;同时,简化后的计算办法也降低了会计人员人为造假机会,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会计信息错、弊的可能。

而权益法核算下,并未改变,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会计界对这一改变,很多人不理解,认为纯粹是为了简化实务界的会计核算,而从理论上来讲,这一改变不合理。其实不尽然,只要我们对成本法和权益法这两种核算方法有一个清晰地划定,弄清这两种方法的会计核算本质,就会得出结论。

1、权益法核算下,其核算的实质就是关键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权益法下,投资者对其长期股权的后续核算唯一的依据,那就是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来作为依据的,并以此作为核算调整的基础,调整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如果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亏损)了,就会导致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会发生增加(减少)变动的,那么投资单位就以其所享有所有者权益的份额比例来相应地确认“投资收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要注意的一个核心问题,那就是眼盯着“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再如,被投资单位要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了,就一定会使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发生减少,那么这时投资单位也就将按其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来确认“应收股利”,同时调整(调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再如,被投资单位要发放股票股利,这时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就不会发生增减变动的,所以投资方就不做任何“账务”处理。

2、成本法核算下,就是以原始确认入账价值作为后续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成本法下,原始确认入账价值一经入账,以后的后续计量中,就不再调整和变动了(追加新的投资额和出售全部或部分投资的不属于此情况),但可进行减值。在这种核算方式下,关键词是“宣告发派现金股利或利润”。即,眼只盯住被投资单位是否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只要发放,投资方就做账务处理,按享有的份额确认“应收股利”,同时再确认相应的“投资收益”。否则,被投资单位不论有什么样的业务与经营业绩与利润,投资方都不做任何的账务处理。

所以,对新准则下的成本法解释,在2009年6月进行了重大的调整,由原来的很复杂的处理简化为现在的简单而又易懂的处理。而权益法并没有调整,所以就没有发新的解释。所以说,现在的成本法与权益法,处理的区别更加清晰化了。

主要参考文献:

股权投资方法篇(9)

    不同的核算方法不仅对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的关系有不同的认识,而且对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的认识也不相同。

    成本法认为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和会计主体。投资企业只有在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以原有资产增减变动为条件的经济业务,或对被投资单位税后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为实际收到或确定将收到的利润或股利。

    权益法认为被投资单位是投资企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被投资单位的所有经济活动都部分或全部被看作是投资企业的经济活动,投资企业对此均应在活动发生时或年终进行会计结算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则因核算方法的不同而不同。从财务的角度不难推导出,非完全权益法下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理论上一般应为投资额与市场利率的乘积,与被投资单位个别利率无实质联系;完全权益法下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理论上最后则为所享净投资额(所有者权益)与被投资单位个别利率的乘积,体现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的整体一致性。

    二、应用范围的比较与分析

    在我国会计实践中,核算方法的具体应用范围通常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或会计核算制度的明确规定。根据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如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实质控制权,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可用成本法,反之则应用权益法。《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相关内容还表明,当企业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应使用完全权益法。虽然现行的行业会计制度并未就权益法的具体类型加以说明和限定,但从有关应用举例及说明上看,所用的权益法应是非完全权益法。

    在核算方法的具体选择上,确定投资企

    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实质性影响是十分重要的。按《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规定,是否具有实质性影响的标准是看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是否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如果存在则为有实质性影响,反之则否。从这一规定及相关说明来看,核算方法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企业对其在被投资单位可供分配利润中所占份额的可控制程度。当这种可控程度较高,投资企业有权按自己的意愿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取得投资收益、或有权否决一切不利于自己实际取得投资收益的决议时,则倾向于采用权益法,反之,则倾向于选用成本法。

    显然,前述规定是不完善的,它并未考虑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企业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情况。实际上,在这一比例较高的情况下,即使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难以使其对被投资单位产生实质性影响,但被投资单位的盈亏及资产的受赠等行为仍会在实质上对其财务状况及相关指标产生影响。如果投资企业仍按前述规定选用成本法对相关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投资企业投放到相关长期股权投资上的那部分资产的运营状况将得不到充分的披露,进而极大地影响到投资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例如,我国大量上市公司即使盈利也从未进行过利润分配,这就使得许多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的法人股东(投资企业)未能在其会计报表上反映出这部分投资的真实情况。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使用权益法对相关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应是最优的选择。

    三、应用过程的比较与分析

    核算方法的应用过程就是对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变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过程,以及对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过程。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变动具体包括取得税后利润、发生税后亏损。进行利润分配、接受实物捐赠、出现法定财产重估增值以及产生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所谓股权投资差额则指取得股权的支出与其所代表的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为借差,反之为贷差。无论何种差额,在投资企业个别会计报表上是不作直接反映的。

    在成本法下,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变化一般都不进行确认,只有在投资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实际收到利润(行业会计制度)或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时,投资企业才按实际收到的利润或应当收到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股利”科目,贷

    记“投资收益”科目或“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如被投资单位发生税后亏损,或无利可分的情况下,投资企业不作任何反映。当然,这种只认盈利不认亏损的做法对投资企业单个会计报表而言,是有停谨慎性原则的;另外,通过不同的法规对同一会计事项规定了不同的确认标准,不仅缺乏规范性,而且违背了可比性原则。

    在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前述相关变化均视同投资企业自己相应项目的变化,一旦被投资单位发生这些变化,投资企业就应进行恰当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被投资单位取得税后利润,投资企业应按其所占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反之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被投资单位实际支付利润,投资企业应按实际收到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发生其它相关变化,投资企业应按其所占份额借记“长期投权投资”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在完全权益法下,不涉及到股权投资差额的分摊问题。股权投资差额为借差,投资企业应按本期的分摊额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反之,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按我国规定,分摊方法一般采用直接法,分摊年限借差不超过1O年,贷差不短于10年。

    另外,如果涉及到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核算方法还会对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程序产生影响。按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的暂行规定》,母公司(投资企业,下同)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对子公司(被投资单位,下同)进行的股权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权益法才会涉及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问题。按规定,当母公司直接待有一子公司的股份比例很低的情况下,母公司对相关股权投资可用成本法进行核

    算,该子公司一般也不属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若加上通过其它子公司间接持有该子公司的股份之和超过50%的情况下,母公司仍应将该子公司纳入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因而仍会涉及会计报表的合并问题,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需按权益法对该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权益法下则不存在这一过程。

    四、应用结果的比较分析

股权投资方法篇(10)

一、引言

长期股权投资的质量是指长期股权投资为企业带来价值增值的能力。长期股权投资相对于企业内部资产可控性较弱,风险较高。质量较好的长期股权投资能够为企业带来预期的利益,而质量较差的长期股权投资却由于种种原因不但无法给企业带来预期的利益,其原始投资也一再缩水,甚至于全额计提减值,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随着我国上市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张,长期股权投资在上市公司总资产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对于以广大投资者为代表的外部分析人员来讲,对拥有高额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质量分析就显得至关重要。但是,长期股权投资的质量分析较为复杂。首先,由于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特点导致现阶段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其他资产相比较差;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质量通常以其为企业带来价值增值的能力作为判断依据,而对于不同类型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为企业带来价值增值能力的判断方法也有很大的差异。

目前我国理论界对于长期股权投资质量的分析方法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张新民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质量分析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构成分析;权益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所产生的“泡沫利润”和“泡沫资产”;资产质量恶化迹象;会计处理的异常变化。但并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质量分析的具体方法进行深入的研究。

二、河南省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占总资产的比例调查

我国许多上市公司都拥有高额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河南省上市公司为例,截至2011年,包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的23家公司(剔除1家ST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的10家公司,在深市中小企业板上市的22家公司,以及在深市创业板上市的8家公司在内的63家上市公司中,长期股权投资占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在40%以上的有6家,其中最高的达到了80%,长期股权投资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在30%~39%的有2家,占比在20%~29%的有7家,占比在10%~19%的有16家,其余的为10%以下(见表1)。

长期股权投资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20%以上时,应当视为比重较高,对这些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质量应当进行重点分析。河南省63家上市公司中,长期股权投资占资产总额比例在20%以上的共计15家,约占总数的24%。

三、长期股权投资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透明度的影响

本文假设其他影响财务报告信息披露透明度的因素不变,只考虑长期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透明度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需要披露合并报表及附注、母公司报表及附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号第四章第十七条有关长期股权投资披露的规定,投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的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信息包括:(一)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清单,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二)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当期的主要财务信息,包括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合计金额。(三)被投资单位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严格限制的情况。(四)当期及累计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金额。(五)与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由此可见,需要披露的被投资企业信息极为有限。所以,当长期股权投资在母公司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较低,同时集团公司的主要资产集中在母公司,且集团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主要由母公司带来时,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的透明度相对较高,因为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集团公司和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都需要在财务报告中披露。而当长期股权投资在母公司总资产中所占比例较高,被投资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及经营业绩占集团总额的比例较高时,由于子公司、联营与合营企业的财务信息在财务报告中的披露十分有限,而无控制、无共同控制及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企业的财务信息根本无需在财务报告中披露,造成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的透明度相对较低,加大了对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质量分析的难度。而对于这一类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又恰恰需要进行重点分析。

四、长期股权投资质量分析方法

无论是以对企业自身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控制为目的的长期股权投资,还是以企业多元化扩张为目的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以扩张核心业务或是获得投资收益为目的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质量高低的衡量都应当依据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来判断。但对于不同类型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判断依据与分析方法存在较大差异。影响长期股权投资质量的因素包括投资方向、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及影响度,减值准备的计提,投资收益、现金股利等。本文认为应当从长期股权投资的类型构成、获利能力和资产减值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类型构成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照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程度可以将被投资企业分为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是重大影响,控制三种类型。在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深入分析之前,应当首先计算上市公司不同类型长期股权投资占全部长期股权投资的比例,以估算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集中度以及上市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控制能力。投资较为集中、能够体现企业核心竞争力、控制程度较强的长期股权投资质量相对较高;反之,质量相对较差。

以2011年长期股权投资占总资产份额达到20%以上的15家河南省上市公司为例(见表2),根据各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期末长期股权投资占总资产份额在99%以上的公司有9家,80%~90%的有3家,且各家公司的投资方向都集中在核心业务;只有两家企业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投资超出了对子公司的投资;有一家企业对无控制、无共同控制及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企业投资额度较高,达到39.92%,控制程度相对较弱。总体来看,大部分上市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都集中在控制能力较强的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与合营企业的投资较少,无控制、无共同控制及无重大影响的投资极少,整体表现出控制能力和集中度都较强的特点。

(二)长期股权投资获利能力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不同类型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所以在对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获利能力进行分析时,对不同类型的长期股权投资也需要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

1.对子公司的投资获利能力分析

对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效益性的分析,首先应当关注被投资企业的业务类型,考察该项投资是属于上市公司主业的扩张、上下游产业链的整合,还是上市公司主业成熟之后的多元化经营、是否与上市公司的战略相吻合。由于母子公司之间利益的一致性以及母子公司之间通常存在着关联交易及内部转移价格,在分析对子公司的投资获利能力时,投资企业是否从子公司获得了现金红利以及获得了多少现金红利都不应当作为分析的重点。对子公司投资的效益主要体现在集团公司整体价值的提升、整体经营业绩的提高,以及子公司自身的获利能力。

根据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子公司应当纳入合并范围;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在成本法下,当被投资企业宣布当年损益时,投资企业无需做任何会计处理,只有当被投资企业宣布分配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才按自己应得的份额计入投资收益。在这种条件下,子公司整体所实现的损益只能通过财务报表合并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与子公司净利润的差额反映出来。由于子公司纳入报表合并范围,分析时应重点关注合并报表数据并结合母公司报表进行对比分析。主要关注点包括:母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与相应的合并数相比所占的比例,母公司利润与合并利润相比所占的比例。由此可以推测出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盈利能力的总体状况,以对上市公司该类长期股权投资的整体获利能力作出判断。例如:有些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相对于母公司拥有较高的资产份额,但却只能带来微薄的利润甚至是亏损,就说明该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投资的效益性较差。分析时可以通过计算对子公司的投资报酬率(IRR)来衡量投资的获利能力,以CNP代表本期合并净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NP代表本期母公司净利润,以CB代表本期母公司从子公司获得的现金红利,以LTEI代表本期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年平均数,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当合并净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高于母公司净利润时,投资报酬率为正,差额越高,说明子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越强,投资报酬率越高。当合并净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从子公司收到的现金红利之和低于母公司净利润时,投资报酬率为负,说明子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较差,绝对值越大,说明其效益越差。

从上述8家公司中选择三种投资类型都有涉及的焦作万方为例,2011年该公司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期初余额为6.09亿元,期末余额为9.59亿元,合并净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1亿元,母公司净利润3.94亿元,计算该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报酬率:

该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报酬率为-1.66%,说明子公司总体亏损,盈利能力较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质量较差。查阅其年报中披露的子公司信息,验证了上述结论。

需要注意的是,考查盈利能力时应当关注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状况以及母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转移利润的现象。对子公司投资额占总资产比重较大的公司,还应结合附注中披露的各个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对每一笔投资的获利能力进行考查。

2.对联营与合营企业的投资获利能力分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当投资企业根据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而确认投资收益时,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不能带来现金回款的部分,将形成泡沫利润(投资收益)与泡沫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从而降低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资产的质量。在对这一类长期股权投资的获利能力进行分析时,应重点关注投资收益率以及投资收益的现金回款率。以IRR代表投资收益率,以I代表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以LTEI代表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年平均数,则投资收益率的公式可以表示为:

以CR代表现金回款率,以CB代表当期从联营和合营企业分得的现金红利,以I代表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则现金回款率的公式可以表示为:

也可以同时计算现金投资收益率,即从联营和合营企业分得的现金红利与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年平均数的比率,以CRR代表现金投资收益率,则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仍以焦作万方为例,2011年,该公司对联营和合营企业投资的期初余额为9.54亿元,期末余额为13.56亿元,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为3.90亿元,投资收益率为:

虽然投资收益率高达33.77%,但是,由于来源于联营与合营企业的现金红利为0,其现金回款率为0。也就是说,该公司对联营与合营企业的投资全部为泡沫利润。同时考虑到该公司的两家联营与合营企业中,一家亏损,来源于另外一家企业的投资收益3.91亿元,占公司该年度净利润的102.55%,该公司的利润完全依赖于对这一家参股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且没有带来任何的现金流入。根据上述分析判断,该企业对联营与合营企业的投资质量不高,且经营状况不佳,整体利润质量较差。

3.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的投资获利能力分析

首先,应当关注这一类投资的规模及其在全部长期股权投资中所占的比重。由于对被投资企业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决定了这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的控制程度较差,质量不高。该类投资所占比例越高,风险越大,会降低长期股权投资的总体质量。

根据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企业对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这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获利能力的分析应当重点关注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现金红利的多少。可以通过计算相应的投资收益率来判断该类长期股权投资的获利能力。以IRR代表投资收益率,以CB代表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现金红利,以LTEI代表对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年平均数,则投资收益率的公式可以表示为:

仍以焦作万方为例,2011年,该类长期股权投资额的年平均数为0.10亿元,来自于该类被投资企业的现金红利共计0.01亿元,投资收益率为:

10.00%的收益率证明焦作万方该类投资的收益能力一般。同时,该类投资仅占该公司2011年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的0.44%,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整体质量影响较小。

(三)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质量的影响

由于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旦计提不允许转回,势必造成上市公司在业绩不好的年份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过于保守,而在业绩较好的年份一次性大量计提减值准备。所以,在分析长期股权投资的质量时,必须考查其资产减值计提的合理性。

以焦作万方为例,2011年度,该公司没有计提长期股权投资的资产减值准备,但是,根据其年报中所披露的信息,其子公司的净资产合计数仅为6.26亿元,比该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9.59亿元还要低3.33亿元,同时考虑其中一家子公司已经进入清算程序,该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计提明显过于保守。

综合以上对焦作万方2011年长期股权投资质量分析可知,占其资产总额比例高达45.43%的长期股权投资质量较差。由此可以推测其资产总体质量状况不佳。

五、结束语

股权投资方法篇(11)

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成本法转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成本法转权益法会计处理举例说明如下。

例1 甲公司于2007年2月2 13取得乙公司10%的股权,成本为900万元,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且无法可靠确定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甲公司对其采用成本法核算。2009年4月10日,甲公司又以1800万元取得乙公司12%的股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乙公司章程规定,甲公司能够派人参与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

(1)2009年4月10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

(2)2009年4月10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5000万元。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1800

贷:银行存款

1800

(2)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1800

贷:银行存款

1800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60

贷:营业外收入

60

例2 甲公司于2007年6月20 取得乙公司60%的股权,因甲公司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甲公司对其采用成本法核算,2009年10月28日,甲公司转让其持有乙公司的40%股权,转让股权后,甲公司不再能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但仍然能够对其产生重大影响,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转让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余额为80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500万元。

(1)20×9年10月28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5000万元。

(2)20×9年10月28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0000万元。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75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8000

(2)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75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8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500

贷:营业外收入

500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权益法转成本法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权益法转成本法会计处理举例说明如下。

例3 甲公司于2007年3月10日取得乙公司3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生产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甲公司对其采用权益法核算。2009年5月10日,甲公司将该项投资中的50%对外出售。出售以后,甲公司无法再对乙公司生产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且该项投资不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甲公司对该项投资转用成本法核算。出售后,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4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1950万元,损益调整为450万元。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24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950

――损益调整

450

例4 2007年1月18日甲公司对乙公司投资8000万元,占乙公司表决权资本的40%,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甲公司对其采用权益法核算。2009年1月2日,甲公司出资4500万元再次购买乙公司20%股权(不考虑相关税费),持股比例达到60%,并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再次购买乙公司股权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各明细科目的余额如下:“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88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1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其他权益变动)”500万元,未提减值准备,投资期间乙公司未发放现金股利。甲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所得税。(1)甲、乙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两个企业,合并日乙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25000万元。(2)甲、乙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两个企业,2007年1月18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2000万元。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15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8800

(损益调整)

1000

(其他权益变动)

500

银行存款

4500

资本公积

200

(2)首先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调整为最初取得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8000

盈余公积

180

资本公积

5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62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8800

(损益调整)

1000

(其他权益变动)

500

其次购买日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