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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书大全11篇

时间:2023-09-07 18:08:24

经济责任审计书

经济责任审计书篇(1)

审计处:

为了表示对贵处审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充分合作,按照津职大审通字[xxxx]xx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谨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所有经济业务交易事项,均遵循《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2)提供的审计年度内各类资料,均能做到真实、完整,且所有经济业务交易事项皆已入帐,无账外账及小金库行为;

(3)本单位经济活动中无偷漏税问题,对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及所领取的各种形式的收入计算应纳入个人所得税,无偷漏个人所得税问题;

(4)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我们的责任;

(5)无蓄意歪曲或虚饰会计报表各项目金额或分类的情况,无违纪违法舞弊的现象;

(6)无其他可能影响审计报告真实性应予提供而未提供的资料;

(7)本人无经济违纪及其他问题;

(8)对以上承诺内容中未能得到保证的部分均已做了说明,审计机构可以此承诺为依据,对承诺内容充分信任。

经济责任审计承诺书范文二

审计组:

根据《z医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审计处《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的要求,我已向审计组提供了本人任期内担任领导职务,履行经济责任,廉洁从政情况的书面材料,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部门所提供的各项审计资料均是真实的、完整的(以《资料接交清单》为准),公允地反映了本部门的财务、资产状况和业务情况。无账外账和账外资产。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和未决诉讼、抵押借款或为其他单位担保等或有事项。

二、本人所提供反映个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遵守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情况,以及审计范围涉及的其他业务、财务资料,均是真实的、完整的。对本人难以明确的事项和不能承诺的事项将以报告方式专门予以陈述。

对上述承诺,本部门和有关负责人愿意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的有关法律责任和党纪、政纪所规定的有关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书篇(2)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完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为目标,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切实依法履行经济职责,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重点对乡镇领导干部执行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执行权、经济监督权和个人遵守廉洁从政(业)规定情况来实施审计,对其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评价;对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必须有针对性的进行处理,整改落实一定要到位;通过审计,加强乡镇领导和班子建设,规范乡镇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推动乡镇经济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二、审计重点及注意事项

(一)乡镇党委书记的审计重点

乡镇党委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党的方针、党的政策的基层党组织,是我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乡镇党委书记通过主持乡镇党委全面工作,维护乡镇稳定平安,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乡镇党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应注重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监督权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的审计,重点关注: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重大投资项目的效益;大额资金的审批;重大财经政策和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其他需要关注的情况。

(二)乡镇长的审计重点

乡镇长通过全面主持乡镇政府工作,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人大的决定与决议,搞好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对乡镇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应注重重大经济决策和国家重大的财经政策的执行责任、各项财政财务的管理责任、各项财政资金的监管责任的审计,注重执行财政、财务收支预算、有关财政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落实重大经济决策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的审计。重点关注:任期内的主要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政府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人代会报告工作完成情况;财政收支完成情况;“三公”经费执行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民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其他需要关注的情况。

(三)审计注意事项

以被审计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提出的工作思路为起点,准确地梳理出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工作思路,清晰列示与其工作思路对应的重点工作、重点政策、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安排,进而确定重点审计的内容;具体审计中,以经济决策、决策执行和执行结果为审计实施的切入点。

三、审计评价

(一)审计评价的依据来源

审计评价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所依据的各项指标是:县(区)委全会、县(区)人代会确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乡镇党委政府、乡镇人大的计划和决策。

(二)审计评价的工作方式

充分利用社会各阶层的评价意见,组织开好几个会。乡镇机关、各站所干部职工测评会;县(区)级在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测评会;村“两委”班子测评会;到县(区)级财政、发改、民政等主要部门调查了解对乡镇领导的意见。

(三)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档次

在审计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过程中,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组应当充分考虑问题的性质、产生后果或负面影响的严重程度、财政资金的大小、与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责任等因素,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实际情况,依照两办《经责审计规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发现的任期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应当承担的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依法依规进行经济责任界定。

审计评价要坚持依法评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独立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全面性相统一。做到依法应该审计什么就审计什么,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审计到什么程度就评价到什么程度,确保审计内容与审计评价一致。应用审核考评表格所得分数依次定性为:很好地履行经济责任(90分以上);较好地履行经济责任(75分至89分);基本履行经济责任(60分至75分);没有有效履行经济责任(59分以下)。

四、审计结果运用

评价为“很好地履行经济责任”等次的,应作为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评价为“较好地履行经济责任”等次的,正常任用,但一般情况下不得被评为优秀个人或先进个人;

评价为“基本履行经济责任”等次的,不影响任用的,建议由组织、纪检部门进行诫勉谈话;

评价为“没有有效履行经济责任”等次的,建议给予组织处理。

五、审计工作建议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基层审计机关要合理安排计划和调配审计力量,精心组织实施,保证审计质量,做到早安排、早动手、早落实。同时,建立审计工作的检查监督制度,审计组要注重自身的审计声誉,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责任控制体系,以确保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

(二)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程序,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要认真贯彻落实《经责审计规定》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审计的重点内容和重点事项,提高审计的针对性。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把“人”和“责任”相统一,提出合理的审计建议,促进审计结果的全面人格化。严格审计取证和复核工作,切实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认真执行审计情况报告制度,上下互动,及时沟通相关信息。

(三)突出审计重点,加大计算机审计力度

经济责任审计书篇(3)

一、在思想上,要勇于改革创新

作为一名乡镇党委书记,既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的组织实施者,又是本乡镇重大工作的决策者。所以,一个乡镇的工作搞得怎样,关键取决于党委书记有没有改革创新意识和超前的工作,这就要求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责任感。一个优秀的党委书记应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对本乡镇的工作不断提出新目标,以此促进自己不断的追求。要想做到这一点,一是要有怕干不好工作的危机感;二是要有应该做的工作没有做的欠债感;三是要有自身应当具备的某些知识和能力而没有具备的不足感。有了这些,才有与干部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思想准备;才有不怕任何艰难困苦、励精图治、坚定开创工作新局面、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信心和决心,才能不断激励自己奋勇进取,攀登新的高峰。凡有“怕苦怕累怕困难,庸庸碌碌守摊摊,熬过几年进县城,舒舒服服度晚年”的思想,不可能有所作为,也难以胜任乡镇党委书记职务。正是基于这一点,党委书记应该经常围绕着在新形势下,是创业,还是守摊,是开拓进取,还是抱残守缺的问题,查思想,查工作干劲,查创业精神,使改革不断赋予新意。

(二)紧迫感。乡镇工作的客观条件,需要党委书记具有充沛的精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这一特点决定乡镇党委书记的最佳任期不会太长。这就要求党委书记应具有时效观念,有雷厉风行的紧迫感。能今天办的事不拖到明天,能马上办的事不等一会儿办,问题看准了就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一步一个脚印地带领干部群众把任期目标变为现实。在工作上要分清轻重缓急,讲究方法,提高效率,善于找准对本乡镇经济发展带有突破性的战略重点,全力靠上去抓出成效。真正把多数人受益,群众急需,长期起作用又力所能及的每一件事办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创新精神。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后,党中央又提出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而到了一个乡镇,如何去贯彻执行呢?作为乡镇党委书记,必须要有改革创新意识,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具体讲就是要体现出“快”、“新”。“快”就是中央方针、政策一经传达下来,就要立即组织实施,“敢为天下先”,敢于进行别人没有进行的试验,不能片面地强调所谓“绝对保险”,搞“一看二慢三通过”那一套。“新”就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符合实际的决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如果只会照搬照转,事事都向上级要办法,没有自己的创造性和主动性,就不能做开拓性工作,不可能适应改革的新形势,在事业上是很难取得成功的。

二、在工作方法上,要发挥集体力量

乡镇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光靠哪一个人去干是不行的。作为党委书记要学会“弹钢琴”的方法,当好指挥员,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力量,把大家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形成“书记掌舵,委员划船”的新格局。要实现这一点,党委书记必须做到:

(一)充分发扬民主。民主意识是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必备的政治素质。特别是当前,增强民主意识,显得更为重要。现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要求日益强烈,要求政治民主的意识大大增强,只有顺应这一形势,改变和克服过去那种高高在上、行政命令的领导方式和方法,才会充分发挥好、调动好、保护好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点燃建设家园这颗“火种”,让农民建设新农村的激情涌动,纵深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那么,怎样才能充分发扬民主呢?首先,要树立强烈的民主意识,重大的问题集体讨论决定,不搞“家长制”、“一言堂”。坚持做到:研究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独断专行,善于倾听不同意见;布置工作,注意尊重接受任务者的意愿;做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疏导的方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党委成员和下级干部工作中出了问题,上不推下卸,横加指责,自己要勇于承担责任;对犯错误的同志,要进行推心置腹、肝胆相照地谈心,帮助他们认识错误,使其幡然醒悟。其次,要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当前主要应建立和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党委民主决策程序》等,使党内民主规范化、制度化。

(二)大胆用人放权。一个班子能否精诚团结,齐心协力,关键还在于党委书记是否能够做到大胆用人放权。在用人上,党委书记对委员要有信任感,真正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在放权上,对委员要责权相称,委员分管什么工作,就应该给予什么权力。书记不能大小事一把抓,大小事一手揽。要做到“定其职、给其权、信其人、夸其绩”,让其他领导同志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这样,既发挥了班子群体内每个成员和各个部门的整体效能,又相应地减轻了主要领导的工作压力,以便集中精力抓好面上的工作。

(三)要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就是要解决各种矛盾,消除各种摩擦。作为一个基层党委书记,就应该具有平衡、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及人际之间关系的本领。千方百计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把一切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为委员开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人际环境。主要应协调处理好三种关系:一是处理好党委和政府的关系,一方面要支持党政分开的原则,不以党代政,不包揽政府的工作;另一方面,还要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对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乡镇经济活动上的重大事宜,要敢于抓、善于管,不能光喊不干,当“甩手掌柜”。二是处理好党委书记与乡镇长的关系,这是两套班子团结合作的关键所在。要经常和乡镇长沟通思想,做到知其所愿、晓其所难,齐心协力克服困难,做好工作。三是处理好党委和各部门、各村的关系。只有这些关系理顺了,领导同志才能左右逢源,如鱼得水,全面工作才能在困难多、压力大的情况下打开局面。

三、在作风上,要当好表率

乡镇党委书记的行为、作风如何,代表着一级党委的形象,直接影响着基层,影响着统管的对象。这就要求党委书记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严于律已,加强作风修养,为全乡镇的干部作出表率。

经济责任审计书篇(4)

县审计局:我叫***,现年30岁,党员,2007年9月起任**乡党委书记。2007-2009年是全乡经济社会快速推进、健康发展的两年。两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建设县委推进“四个加快”的战略目标,团结带领全乡广大干群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全乡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开创了全乡工作新局面。现将个人几年来的 四、以构建平安和谐**为落脚点,狠抓了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高度重视教育发展,“两基”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积极推进民政和社会保障工作,仅2007年就发放民政资金37万,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纳入低保人数827人。

经济责任审计书篇(5)

《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审计通知书送达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要求,及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领导干部本人,应当按照要求写出自已负有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事项的书面材料,并于审计工作开始五日内送交审计机关”。然而在实际操作当中,由于审计人员和被审领导干部对书面材料重视不够,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大多未能按照要求按时写出书面材料,有的在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数日后,为了应付差事写个支言片语,敷衍了事;有的虽然扬扬洒洒数千言,却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有的让财务人员只写出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还有的甚至在审计组都已结束审计,归档时还没有被审领导干部的书面材料。

经济责任审计书篇(6)

经济责任是指行业所属企业或部门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所在企业或部门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行业所属企业或部门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行业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县级局、物流配送中心等非法人独立核算主体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分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期间,以人事部门任、免文件为依据。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的起止点一般以人事部门任、免文件发文之日的前月末来确定。

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程序

审计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制定工作计划、下达审计通知、编制实施方案、召开进点会议、开展现场审计、编制审计底稿、出具审计报告、下发审计意见、上报整改报告、建立项目档案。

1.制定工作计划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本着“凡提必审,凡离必审,任期内轮审”的原则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由审计部门负责制订,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部门拟订审计对象名单以及审计要求,交审计部门制订工作计划。如因年中临时人事调整导致审计计划调整的,由人事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提交联席会议审议后进行调整。

2.下达审计通知

经济责任审计通知应在实施现场审计三个工作日前,向被审计责任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被审计单位)下发审计通知书并抄送被审计责任人。因特殊情况,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3.编制实施方案

审计部门根据审计通知组成审计组实施审计,审计组负责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经审计组组长审核后实施。

4.召开进点会议

审计组进点时,由被审计单位负责组织召开由被审计责任人及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进点会。

5.开展现场审计

审计组实施审计时,可以运用检查、观察、询问、监盘、重新计算、外部调查等方法,获取充分、适当、可靠的审计证据。对被审计单位的信息系统,可以采取复制、截屏、拍照等方法取得审计证据。

6.编制审计底稿

审计人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均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应当经审计组主审、组长复核。

7.出具审计报告

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以书面形式征求被审计责任人及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组长对审计报告负责。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责任人基本情况、企业财务绩效分析、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需要说明的事项和审计评价等六个部分。被审计责任人及被审计单位应当在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达审计组,如逾期提交或不提交书面意见,均视为无意见。

8.下发审计意见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收到审计报告30日内,完成审计报告的审定工作并拟订审计意见书,经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给被审计单位,抄送被审计责任人。

9.上报整改报告

被审计单位要在接到审计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审计意见书的要求,对照审计报告和底稿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逐条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10.建立项目档案

审计终结后,审计部门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所有审计资料整理归档。经济责任审计档案按“项目立卷、审结卷成”的原则定期归档。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的项目,要在委托合同中明确审计项目工作底稿、报告的归属权。

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评价及责任界定

审计组对被审计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施审计后,要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对被审计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审计评价。审计评价要以审计数据为基础,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审计责任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评价指标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审计评价不应超出审计的职责权限和审计范围,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要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撑,与审计事项不相关、审计证据不充分的问题可以不评价。

审计组对被审计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要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界定。

三、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工作成果运用

1.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除向下达审计指令的管理层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外,还要抄报上一级内部审计管理机构并抄送本单位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审计结果和整改报告作为干部业绩考评、职务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被审计责任人的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纳入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审计部门要对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需在审计中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审计并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反馈。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审计查出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意见书后15天内,要以一定的形式在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传达。

2.各单位要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跟踪检查制度和问责制度。被审计单位按时上报整改情况,审计部门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意见和整改建议,对执行审计意见或整改不彻底,要查明原因,及时督促落实,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整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纪检、人事部门要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以及领导干部管理档案,作为单位、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整改措施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问责。

参考文献:

经济责任审计书篇(7)

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对全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统一组织协调,区纪(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区反贪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等有关职能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要定期总结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分析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和意见建议,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工作规范,落实有关管理措施,督促审计结果运用工作的落实。

各单位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要以经济责任审计为抓手,提高依法理财、依法治财的意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带头遵守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财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纪律要求,通过组织学习和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素质。

二、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函询制度

审计机关作出审计结论文书后,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发出函询通知书,进行组织函询。

被审计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在收到函询通知书后,须在两周内作出书面答复。答复应包括以下内容:对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说明;明确本人应该承担的主要责任;提出整改的计划或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收到函询答复后,与《审计结果报告》一起报区委、区政府和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制度

被审计单位应认真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排出整改时间表,原则上应在2个月内整改完毕,并形成《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报告》,报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收到《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报告》后,应及时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跟踪回访,对整改情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以专报的形式报送区委、区政府和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落实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属审计机关法定职责范围内的,应依法作出处理、处罚的决定;不属于审计机关法定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以《移送处理书》的形式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相关职能部门接到《移送处理书》后,应在一周内提出受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反馈审计机关。

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审计中发现的有违纪、违规行为应依法及时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应进行严肃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于违法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束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处理结果报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探索经济责任审计通报制度

采取适当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教育作用和警示作用,教育、促进各个单位强化管理意识,完善管理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书篇(8)

第三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对局管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一是对任职5年以上的局管干部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对局管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条局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任职期间,局管干部依法履行对本单位经营活动管理职责情况,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情况。

(二)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基建项目工程、大宗设备采购、大额经费支出和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三)预算执行、单位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国有资产采购、使用、管理及处置情况;

(四)任期内主要工作目标或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效益状况;

(五)其他应当审计的事项。

第五条根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或局工作安排,局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局审计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在实施审计前,审计组向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如遇特殊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条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及时、如实向审计组提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下列资料:

(一)财务收支的相关资料;

(二)工作总结、会议记录(纪要)、经济合同等资料;

(三)被审计局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八条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第九条审计组人员在审计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审计实施结束后,审计组应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业管理要求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等,对被审计局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评价应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要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

第十一条在审计报告提交前,审计组应当书面征求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第十二条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及书面反馈意见报经主管领导同意或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审计组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并附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的书面意见,同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

第十三条 对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存在的问题,卫生局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审计结果将作为考核局管干部工作业绩和实施奖惩、任免或者聘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存入被审计局管干部本人档案。

经济责任审计书篇(9)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2)22-0157-0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家需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因此,对事业单位党政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也由浅入深,需要审计人员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

1 经济责任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1.1 经济责任和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

经济责任是指法定代表人在任职期内对其所在部门、单位的资产、负债、净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该负有的责任。

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党政领导干部个人履行经济责任、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所进行的监督、评价和鉴证行为。经济责任审计是财务收支审计的深化,深在思路中,化在结果上。

1.2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

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在于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运用审计和干部监督管理的综合手段,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正确评价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且治事之官员,有功者置之进其爵,有过者废之退其位”;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约束其职务行为,惩治腐败;促进各部门、单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1.3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是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产生的,完善了干部管理监督制度,给考核使用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在严肃财经法纪、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自我约束意识等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2 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根据国家财政对事业单位管理的特点,对其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审查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重点审查事业单位综合预算执行及其结果是否达到规定的目标,具体考核指标有:资产负债率;经费自给率;人员经费占全部经费比率;公务费占全部经费比率;社会贡献率;资本保值增值率。

2.2 审查财务收支活动是否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重点审查财政补助收入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并按预算级次反映;各项收费是否报经有批准权限的主管部门批准,并按核定标准执行;事业性收费收入和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分账核算;应存“财政专户”的事业性收费收入是否按规定缴存;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依法缴纳各项税费;有特定用途的收费是否首先用于特定方面;有无利用事业性收费收入资金给职工违规建房、购车等问题;收入、支出、结余资金是否真实、完整、合法地进行反映。

2.3 审查资产、负债、净资产

重点审查任职初期和任职终结时的债权、债务;审查账表、账账、账证、账实是否相符;各项资产、负债、净资产是否真实、完整、

合法。

2.4 审查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重点审查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执行是否有效;是否能够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堵塞漏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单位工作效率。

2.5 审查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

重点审查有无私设“账外账”、“小金库”;有无违反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擅自购置专控商品;有无乱摊派、乱收费行为;有无会议费、招待费超标、超支现象;事业性收费收入是否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是否存在公款私存、公款炒股、期货交易等行为。

2.6 审查党政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

重点审查被审人员的各项收入(工资、奖金、补贴)是否符合规定;使用单位的资产情况;有无在本级或下级报领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

3 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

审计机关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开始于经济责任审计委托的接受,终止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意见书等法律文书的出具或送达。

3.1 接受委托

审计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按照干部管理部门的委托进行,并接受书面委

托书。

3.2 编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机关在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后,应当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要求编制工作方案,对审计的组织方式、分工、协作、汇总、处理等事项做出具体规定。尤其注意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相结合,利用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结果,以提高审计效率。

3.3 进行审计前调查

要求被审单位提供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其他有关情况;职责范围或者业务经营范围;银行账户、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的纸质和电子会计资料;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相关的会议记录和电子数据、文件。

3.4 编制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经济责任审计书篇(10)

一是各地发展不平衡。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有些省(市、区)起步比较早、发展较快,如广东、山东等省,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很多省份同步审计还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完全展开。

二是审计组织方式基本一致。全国多数地方审计机关将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以从1个审计项目立项、1个审计通知书、出具一份审计报告,逐渐转变为1个审计项目立项2个审计通知书、出具2份审计报告;在审计实施上各地做法基本一致,都采用组成一个审计组、同步进点、对党委书记和政府行政首长两人同时进行审计的方式。

三是审计内容和重点基本确定。中央两办《规定》第十八条明确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从而从法规和制度层面统一了党政领导同步式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四是党政主要领导审计内容侧重点不同。党委书记和政府行政首长在工作的程序、分工方面,一个侧重于决策,一个侧重于执行,所以对两者审计的内容和重点各有侧重。对党委书记的审计,一般侧重于对其任职期间宏观经济管理、重大经济决策等方面的内容,主要审查其发展思路、工作措施和实施成效;而对政府首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则主要侧重于对党委重大经济决策的落实执行情况,审查其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建设性及有效性,重点关注政府在预算管理、政府投资、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民生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是审计层次明显提高。基于对党委书记是“一把手”和其领导经济工作主要侧重于决策的认识,与已往审计不同,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时将经济决策作为审计的重点与切入点,主要关注领导干部决策机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决策程序是否规范、透明,决策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决策实施的效果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等,特别关注涉及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民生改善、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出台的重大经济决策事项。与过去相比,审计层次明显提高。

六是审计方式方法有所变化。由于将地方党政领导同步审计在内容和重点上的特点,审计的方式方法上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审计实施中进一步加强了对党委政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决定,党委书记、政府行政首长的批示和领导干部签批的有关报告文件及内部规章制度的阅研;广泛开展与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成员以及离退休老同志、基层代表的座谈,听取他们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工作思路、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工作效果的意见等。

二、县级党政领导同步审计的难点。

(一)经济职责划分困难,经济责任界定难。因为地方党委、政府同是一个地方的决策层,目前有关规定尚未对党政领导应当履行的职责作出具体规定,党委在决策的过程中承担着执行上级决策的职能,政府在执行的过程中也需作出决策,党委书记和政府首长的职责虽有分工,但并不是完全独立,在政策、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两者职能相互交叉,决策职能与执行职能客观上是难以截然分开的。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是以“权”定“责”区分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对书记和政府首长权力运作方式和任期经济责任实质并没有较为清晰的认识,无法明确各自的审计重点,在评价其各自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时,职权范围的不明确使责任划分难度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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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好“审什么”的问题。书记县市区长同步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审计对象的双重性。书记县市区长分别代表党委、政府行使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既有相同的目标,又有不同的分工。把握好书记和区长的审计范围是做好同步审计的关键。同步审计涉及面广、内容繁多、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不同的县市区审计的侧重点也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以书记县市区长的权力运行为切入点,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重大决策事项为重点,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事项,上级党委政府制定的经济目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以及书记、县市区长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等事项,突出“三权一廉”,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权和个人廉政情况作为主要审计内容,更加关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

(三)准确定位,着重解决好“怎么审”的问题。书记、县市区长系地方党政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农村教育、财政收支、农村工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书记、县市区长不直接经手财政财务收支和具体经济事项,主要工作是在政策和决策层面,因而对书记、县市区长的同步审计不同于对部门负责人的审计,处理好全面和重点的关系,既要全面覆盖,又要突出重点,应围绕“三条主线”开展同步审计。

1.围绕重大经济决策,审计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益性。我们通过审查党委、政府会议纪要,从财政、税收、土地及招商引资政策等层面,着重反映重大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改制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出让、税收征管等方面内容,对与财政收支相关的重大经济决策依据、程序及执行效果进行审计。一是审查本地区的重大决策,是否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二是关注重大战略部署,是否既贯彻了中央的指示精神,又符合地方的实际。三是制定的具体经济政策,是否与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精神保持一致,有无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方面。四是调大项目建设,其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益性如何。如对袁州区委书记、区长同步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组针对袁州区实际,制定了“从微观入手,着眼宏观”的审计思路,在审计政府财政收支的基础上,抓住袁州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招商引资、土地资源利用、社会事业发展、惠农政策执行等重点经济事项开展延伸调查,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揭露了袁州区在财政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县域经济秩序管理中存在监督缺位、控管不力等问题,并对其形成原因认真分析。

2.围绕重大投资活动,审计重点项目建设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对重大投资活动的审计是对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审计的重点。审计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项目投资的经济性与效益性,投入的到位和使用情况。重点关注政府投资领域、土地出让、特许经营权出让、市场准入、政府补贴或扶持项目、政府采购中有无个人、利用个人影响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关注领导干部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效益方面发挥的作用,是否为追求短期政绩,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关注领导干部在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作用,重点关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建设是否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在民生方面关注领导干部在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社保体系建设和弱势群体社保问题和“三农”资金的投入力度与政策出台力度方面的作用。

3.围绕重大消费活动,审计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洁性。消费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公务消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开展公务活动中,利用财政资金消费的情况,看有无铺张浪费、化公为私、行贿等情况。二类是个人收入与消费。通过审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个人报销的费用、发放的补贴、家庭的收入等情况,看有无不正当收入和不合理支出等问题。

(四)实事求是,着力解决好“怎么评”的问题。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中,我们坚持“谁掌权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原则,合理区分、科学界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