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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的难题大全11篇

时间:2023-09-20 09:42:55

社区治理的难题

社区治理的难题篇(1)

当前开展矛盾纠纷调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以及群防群治等工作还存在些许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基层人民调解难作为

在基层人民调解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调解员未接受系统的法律培训,致使有些调解员在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对于法律规定与责任不明确,存在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等问题。同时有的口头调解没有笔录,也没有制作调解协议书或登记造册,为档案留存造成困难。

2、社区警务工作难开展

运行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社区警务工作不规范。由于不了解社区警务概念,对社区警务没有形成共识,而且公安机关还没能完全实现重心下移,警务前移,再加上当前警力不足,基层民警面临的临时应急任务多,难以全身心沉下去做工作,以致有的社区虽然挂有社区警务牌子,但并没有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社区民警下社区开展工作还难以保证;

3、基层创建工作难见成效

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载体,是新时期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安好转的有效形式。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人的价值取向出现了偏差,而且对基层平安创建认识程度也很低,导致基层创建工作难推进。群众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即使千方百计搞发动,又是标语口号、又是大小会议布置,又是专栏报道,有些人还是“发”而不“动”。视社会治安和平安创建工作为负担,视见义勇为为管闲事,致使群防群治组织难以落到实处。

4、普法教育难适应形势

群众法制观念的更新与法制建设之间存在差距。在法制建设日新月异的当今,广大群众法制观念日益增强,但在"是与非、似懂非懂"之间,与法制建设的脚步存在差异,历史遗留下来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错误思想在群众中普遍存在。一旦认为自身利益遭到侵犯时,不是依靠政府、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而是采取闹的方法求得解决。同时,多数群众仍然保持"法不责众"的心理,认为只要闹的人多,法律及执法机关就无法处理。职能部门和执法机关在依法办事的过程中难免与群众发生分歧,是导致群体性闹事事件发生的一个原因。

二、意见和建议

为了能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一是实行领导负责包案制度。坚持一把手负责,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二是完善工作责任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归口调处。三是落实排查制度。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四是加强信息反馈及报告制度,实行小事每周报,大事随时报,无事零报告。五是推行奖惩制度。通过表彰奖励、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制度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大力推进社区警务规范化建设。一是进一步明确社区民警工作职责,使其工作内容具体化、操作程序化、考核指标数字化,逐步完善警务工作规范。进一步确立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公开与秘密相结合、动态巡逻与静态值守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重点教育控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逐步完善治安防控工作规范。二是最大限度挖掘社区资源。在常与社区群众接触,多与社区群众交流,广泛发动社区群众搜集社区信息的基础上,对一些不安定的苗头性因素,及时发现,共同化解。同时积极开发社区内的治安辅助资源,最大程度激活“联防联动”机制,引入更多的力量参与社区的治安防范控制。

社区治理的难题篇(2)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社会结构的调整,社区日益成为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利益群体的聚集地。社区加强基础管理,服务市民生活,和谐文化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突出。

一、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1.工作应付,缺乏系统。有部分社区工作者存在应付上级检查、突击开展群众教育活动的情况,缺少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没有真正将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理顺群众情绪、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渗透到日常的工作和活动中去。

2.方法陈旧,缺少创新。社区干部手头工作多,事情杂,精力有限,对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思考不够,大部分社区普遍缺乏宣传意识、宣传创意、活动经费等,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也仅仅依靠宣传板报、口头说教等形式对群众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形式单一。

3.脱离实践,效果不佳。大部分社区干部对思想政治工作认识不足,没有将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与本社区实际情况相结合,导致思想政治工作既不能针对群众思想上的问题答疑解惑,又不能融入社区工作助推实际问题的解决,所以大部分居民对思想政治工作不了解,不愿参与其中,工作效果不佳。

二、做好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几点思考

1.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社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社区是基础社会管理单元。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社区逐渐成为基层社会生活的服务组织形式,在服务社区群众思想、教育、生活等各方面都承担重要责任。大部分社区都存在人员构成复杂、素质参差不齐、社会矛盾集中、管理难度较大的情况,因此,要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引导社区干部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强深入开展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思想政治工作摆上社区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改变被动处理解决群众思想问题的情况,在平时社区工作中,要重视群众宣传教育及文化活动的开展,将主流思想宣传教育渗透其中,让广大居民群众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态度,减少基层矛盾,维护和谐稳定。

2.规范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社区创新管理新模式。

当前,许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如拆迁安置、旧城改造、物业管理、拆除违章等工作延伸到社区,社区各种实际矛盾凸显,在这种情况下,社区干部要不断做群众思想工作,对基层群众讲明政策、讲透道理,解疑释惑、解决问题,对社区工作者的压力和考验非常大。所以,要规范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社区创新管理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地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充分发挥社区党支部的龙头作用,发动群众调解员、社区工作室等热心群众的积极性,组建以群众自治为主的社区协调组织,共同参与社区思想政治工作,为思想政治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要完善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协调、社区舆情、激励考核等方面的制度,用制度倒逼思想政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激发和调动广大社区干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广社区管理的创新做法,在现有的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挖掘适应新形势、新需求的社区创新管理模式,继续开展“一居一品一特”创新管理方式的研究,逐步形成各社区居民普遍认同的精神理念、思想氛围和文化特色。

3.夯实工作基础,切实解决社会关注民生问题。

坚持把为社区居民群众谋利益作为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解决好思想问题。极力改善社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小区道路、农贸市场等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市民学校、阅报栏、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建设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居民健身广场等文化设施建设,这些基础性工作体现社区组织作用,让广大社区群众感受到社区替居民着想,为居民谋利。关键是要把社区思想政治工作中解决群众思想问题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及时解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例如根据各家庭的实际困难,开展爱心募捐、解决就业困难、申请低保援助、及时处理纠纷等做法,解决部分困难群体的实际困难,真正达到暖人心、得人心的实际效果,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的满意度,这样在以后做群众思想工作时候,才有基础和说服力,也才能得到群众的积极支持和配合。

4.突出工作重点,增强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

社区治理的难题篇(3)

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原则上是围绕石油生产与管理开展的,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也出现了新的挑战,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也从以往只注重自身的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逐步向所辖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来。本文对新形势下石油企业所面临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分析与探讨,为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

1、石油企业综合治理面临的问题

1.1单一企业厂区向多功能社区转变

石油企业大都建立在地理位置较偏远、周边交通生活环境不便的地方,以前的石油企业主要是针对厂区方面进行的综合治理,综合治理也大都局限于企业的社会治安方面,但是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张,加之石油企业自身内部环境的不断改善,石油企业的社区化功能不断凸显,这就与企业的业务功能与服务功能发生了一定的矛盾。由于石油企业作为一个生产企业,其性质限制了自身的综合治理工作内容,依照市场规律,石油企业只能对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管理,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由于社区化的建立,从一定程度了提高了石油企业员工的生活环境,方便了大家的工作,但社区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则强加给石油企业,这就给石油企业带来了一定的负担,同时增加了石油企业综合治理的难度,比如社区化后,小区内的闭路电视信号、小区大门外的交通拥堵、小区的盗窃、医疗卫生服务、学前教育服务、老年工作服务等问题,都会让石油企业来解决,这使得石油企业在管理自己的同时,还要承担政府的职能,与石油企业的实际性质冲突较大,也相应地让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额外增加不少。因此,社区居民对石油企业综合治理寄予的这种高期望,希望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能够附带解决社区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把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从“重管理”转变到“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状态,也使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从以往只注重企业自身的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逐步转变到社区所辖居民小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理上来,为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验与挑战,这一方向性的转变,将很多难题摆在了石油企业综合治理工作者的面前。

1.2 社会治安环境日益复杂

社区化给石油企业周边环境带来了很大的改变,也让石油企业周边的环境变得复杂,石油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复杂化程度也不断增加。这种复杂化程度主要体现在以下的几方面。一是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不断出现。例如近年来出现的短信诈骗、银行卡诈骗,同时,伴随着这些新的违反犯罪案件的发生,在社区发生多发财案件如“盗窃机动车”等也呈现出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等特点。这些新型的违法犯罪不断给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带来新难题。二是矛盾纠纷日趋复杂化。随着石油企业周边环境的好转,社区居住人员的多元化,带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难度在不断增大,需要协调好的关系更为复杂。三是移交社区负责的特殊群体人数众多,管理难度大。按照石油企业管理的统一部署,社区化后接手管理的特殊群体有:退养家属、协解人员、企业失业子女、改制单位移交油田人员。这些特殊群体在油田每个社区人数都数以千计,是社区在职职工人数的数倍。巨大的人员底数,带来的是管理难度的增大。

2、石油企业综合治理措施探讨

2.1 完善综合治理机构

为适应新形势,保证综合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应改变思想观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班子成员副组长,具体分管这项工作,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并把综治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2.2 加强保卫队伍的建设

加强保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综合治理工作在新形势下的适应能力。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将综治工作与党政工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形式,经常开展“爱企、敬业、守法”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思想教育,尽量多照顾有困难的职工,让他们安心工作,增强保卫工作者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二是加强作风建设,从抓保卫人员风纪入手,严明组织纪律。从军事训练入手,使保卫工作真正成为半军事化组织,把保卫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有组织、有纪律、懂业务,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内行,为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内外治安环境,为构建和谐企业贡献自己的力量[2]。

2.3 利用信息化网络辅助管理

由于社区化的功能增加,给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带来了额外的负担,因此,石油企业内部的综合管理就相应的会减弱,而在工作人员不能快速扩充的情况下,有必要通过一些高科技的辅助手段来加强综合治理工作,使用信息化的监控网络是一项很重要的措施,也可以利用其他的防控措施,所以我们可以通过:(1)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防联动。石油企业综合治理工作依靠公安机关的支持与配合,增加企业周边联网防控,才能真正震慑犯罪,打击犯罪,确保企业平安(2)加强人口流动密集区域监控。在企业与社区人口流动密集的区域,重点加强视频监控,对可疑人员随时掌握动向,必要时,通过视频锁定可能带来综合治理隐患的人员。(3)与地方政府的联防联动。由于企业在地理位置上隶属于一个地方政府,搞好好社区的综合治理工作,还需要地方政府的支持,并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综合治理工作专项行动。(4)发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联防联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本身就是需要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对象,社区居民是社区综合治理工作不可或缺的一只重要力量,吸引居民参与到社区综合治理工作中来,做到治安一起管,防控一起抓,社区治安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才能真正铸就抵御违法犯罪的铜墙铁壁。

社区治理的难题篇(4)

1、居委会面临新的困境

目前,深圳市基本形成了“居站合一”(即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和“居站分设”(即居委会和工作站完全分开)等两种社区治理模式。理论上,社区工作站的设立似乎可从制度设计上解决居委会的行政化问题,缓和日趋紧张的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矛盾。但实践中,新的社区治理模式中的居委会又面临了新的问题。

第一,“居站合一”模式的尴尬。理论上,设立社区工作站后,居委会不再承担政府职能,可以真正通过选举产生,专心开展社区自治。然而,实践中深圳市的几乎所有居委会组成人员完全都由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兼任,他们在时间和精力上更多的是放在完成上级任务上,社区自治功能仍难以发挥。“居站合一”模式所反映的政府天然代表全体居民利益的思路,无疑又回到了计划经济下传统意识形态的宣传公共权力系统天然代表全体人民的老路子,否则“居站合一”模式就会产生自我矛盾。因此,从制度设计上来看,这样的制度安排很难说是成功的。

第二,“居站分设”模式的尴尬。目前,深圳市只有盐田区完全实行“居站分设”,这种模式在实践中也不尽如人意。首先,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彻底分开以后,二者的角色定位存在问题。社区工作站不但承接了政府下达到社区的各项工作,而且承担了部分本应属于居委会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而居委会虽然不再承担行政工作却又暂未能担当起“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角色;其次,部分居委会在社区自治的制度模式下开展社区服务,难以实现自负盈亏。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居委会资金来源存在困难时,工作如何实现良性运作?再次,由于居委会主任及委员们缺乏工作的热情、动力和民主的习惯,居委会难以真正运作起来。部分原居委会成员在居委会脱离政府“管制”之后,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甚至有某种失落和无所适从感。

第三,面临被边缘化的可能。在“居站分设”的情况下,居委会不再承担行政性工作,与业主委员会一样应该同属于群众性自治组织。但现实情况是,居委会联系群众的功能似乎被抽空了,居委会存在被“边缘化”的可能,一些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影响力大于居委会就是最好的说明。有学者指出,业主委员会在维护居民利益、推动社区自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僵化的街道——居委会体制形成了很大冲击,如果居委会还不实现自治功能的回归,就有可能被业主委员会“挤垮”。

2、业主委员会对社区治理的影响

随着住房的商品化和市场化、物业管理的兴起、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居委会自治能力的缺失,拥有住宅私有产权的业主成为了现代社区的真正主体,业主的社区自治要求日渐增强,并呼吁成立业主委员会甚至业主联合会。在这样的背景下,组织化、专业化的维权组织的成立就成了业主的必然选择。

尽管业主委员会还是一个非常年轻的组织,且其自身运作还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但它作为一个新型的社区组织,在社区内的地位、作用及扮演的角色对社区居民、居委会乃至整个社区治理结构的变革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业主委员会的产生与发展不仅改变了原有的城市社区治理结构,而且还推动了社区治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为发展基层民主提供了新思路、增加了社区组织关系的复杂性。

二、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关系的现状及症结所在

1、二者关系的现状

面对业主委员会的兴起,有人开始怀疑居委会存在的必要性,要求改革原有社区体制的呼声不断,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潜在冲突也随时间的推移日渐显现。由于居委会角色错位,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居民开始绕开居委会寻求新的利益表达渠道。

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但其法律地位的不明确直接影响了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与业主维权的开展。业主委员会还经常受到房管部门的行政干预,这些部门本该行使对业主委员会的辅助工作,但由于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不清,这种行政辅助行为就往往演变成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反过来政府的行政干预又更加模糊了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因此,当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欺骗和损害业主利益时,业主委员会很难以合法组织的身份去捍卫业主利益,其共同利益表达和权利维护的功能受到限制,从而不得不时求助于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一方面依赖居委会,另一方面又不断挑战居委会,而居委会角色的错位使其不可能避免地卷入小区内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以及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利益纷争,其“裁判员”身份受到业主质疑,甚至最后成了业主攻击的对象。

随着社区工作站的成立,由于社区工作站承接了社区居委会原有的社区资源,作为“准政府组织”的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摩擦开始部分地转为社区工作站(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其矛盾的中心集中体现在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社区资源、社区治理权、在社区治理中的地位等方面。由于目前居委会并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组织,其作为社区自治组织与业主委员会的矛盾还没有完全凸现。现实中,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矛盾仍表现为行政权与自治权的矛盾。由于《指导规则》明确规定居委会领导业主委员会,使得二者之间已经存在的矛盾更为尖锐。

2、现阶段的主要矛盾

现阶段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矛盾可归纳为几个方面:

(1)围绕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而产生的矛盾

深圳市多数业主委员会从成立开始,就难以得到居委会的支持。一方面法律上,《指导规则》出台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必须得到居委会的支持,否则难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更不用说备案成立业主委员会了。另一方面现实中,目前居委会仍或多或少的以“政府”的身份参与社区治理,为了减少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所带来的“麻烦”,居委会往往不支持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甚至以各种借口延缓或阻止其成立业主委员会。

(2)围绕社区资源而产生的矛盾

社区资源包括许多方面,如居民支持、办公用房、活动场所、政府的社区政策等等,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居民支持。首先,居民支持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发展的前途命运,离开了社区居民的支持,任一社区组织都难以在社区继续生存。由于居委会长期以来“行政化”的色彩过于浓厚,居民对它的认同非常脆弱。当代表着居民根本经济利益——房产——的业主委员会出现时,居委会与居民之间那种脆弱的关系遭到了严重威胁,这使得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有一种本能的敌视。其次,在深圳,随着社会分化越来越细,社区成为独立的发展实体,社区的可用资源与办公用房、活动场所等越来越紧张,生存在社区内的各种组织必然为争夺社区资源而展开激烈的竞争,这种竞争也导致了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矛盾的深化。再次,当前政府的社区治理体制明显对一贯具有“行政化”色彩的居委会有利,其他社区组织则难以获得同样的待遇,尤其是业主委员会。当政府的社区政策的天平明显向居委会倾斜时,业主委员会的不满情绪进一步被激化,业主委员会与居委会的矛盾也由此加深。

(3)围绕社区治理权而产生的矛盾

如果社区内同时存在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部分功能重叠的组织实体,它们之间必然存在功能上的矛盾与冲突,并且必将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日趋激烈。例如,以业主为中心的物业管理模式和以居委会为中心的行政管理模式之间的矛盾;以财产关系、利益关系等为纽带的居民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和传统的街道、居委会行政管理组织之间的矛盾。

尽管国务院2003年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允许业主大会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由业主委员会选任物业管理公司具体执行。但按照《居委会组织法》,居委会负责协助政府或其派出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和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这种法律上对社区治理权的不合理安排,造成实际操作中的混乱。

(4)围绕着在社区治理中的地位而产生的矛盾

在社区治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围绕社区治理地位问题也产生了矛盾。从居委会的角度来说,理所当然地把社区治理归为自己的份内事,认为自己是社区治理的主体,理应在社区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业主委员会应听命于居委会或直接成为居委会的附属机构。而业主委员会则认为居委会代表政府对社区行政事务进行管理,社区依靠居委会达不到有效的自治,自己才是居民的真正代表,而不是居委会的附属机构。居委会要求把业主委员会纳入其管理框架内,而业主委员会则要求有独立活动的保证,围绕着双方在社区治理中的地位问题,二者展开了激烈的较量。

而《指导规则》和《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权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相反加紧了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控制,如三级管理即市(区)主管部门、街道办、社区工作站或居委会共同管理的模式,并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纳入街道办、社区工作站或居委会的领导之下。虽然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维权的冲动不断高涨,但由于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约束,业主委员会存在“成立难、维权难”的问题。这是行政权力扩张与民间自治权试图寻求发展之间的冲突。如何合理定位二者关系成了社区治理体制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关系的合理趋向

治理理论为解决上述问题、重构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供了一个新的视野。治理理论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其主体既包括政府,也包括第三部门(ThirdSector)或非政府组织(NGO)、企业及社会自愿者,是多个主体针对社会公共事务而开展的分工合作协商的共治过程。

1、创建合作互动型关系

当前学者和政策研究者对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定位问题的几种主要观点,包括用业主委员会取代居委会、将业主委员会纳入居民委员会之中、将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合二为一、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二者间形成竞争关系、居委会暂时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能等等。但笔者以为:虽然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有部分功能的重合,如公共卫生和社区安全管理方面,但二者在权利来源、管理边界、职责功能、代表主体等方面都有明显差异。二者在功能方面是互补的,所以二者并不可以相互替代或者合并。此外,二者之间竞争、冲突的关系也不可取,因为从法律地位和代表性来讲都不具有对等性。

笔者认为,应建立互相合作、依赖互动为特征的合作互动型关系,以缓和社区矛盾,畅通利益表达渠道,构建和谐社区。事实证明,无论是居委会,还是业主委员会,都无法拥有独立解决所有问题的能力。“不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能够拥有解决综合、动态、多样性问题所需的全部知识与信息,也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去应用有效的工具。”每一个社区组织都必须通过与其他社区组织交换信息、资源,通过相互合作来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

在以居委会为单一社区自治主体的社区治理体制下,居委会难免沦为政府的附庸,政府的行政管理通过居委会渗透到社区的各个方面,居委会难以摆脱其“行政化”的宿命,社区自治实质上被政府的行政管理所代替。所以,当前进行社区治理体制改革,应该在确立以社区自治为基本价值导向的基础上,把改革现有的居委会与开发社区内其它自治资源结合起来,组成社区的自治管理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各社区组织通过密切合作来实现社区治理的目的,其中居委会负责社区公益性事务,业主委员会管理与物业或财产有关的事务。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作为社区内较为重要的两个组织,共同构成这个自治管理系统的核心,建立合作互动的新型关系,共同构筑良性的合作型社区治理架构。

在这种良性的合作型社区治理架构下,社区治理将会在社区组织间的相互交流与合作中达到“善治”。这一新型关系不仅有利于集体选择和集体行动的开展、有利于自下而上的居民参与,而且还有利于降低治理成本,从而构建和谐社区。

2、合作互动型关系的实现途径

(1)还权于民,合理定位国家与社会关系

根据治理理论的要求,从国家与社会层面看,应变过去的垂直式的行政隶属关系转为横向的相互协作的伙伴关系,构建一种新型的社区组织网络模式。

其一,坚持规模原则、民主原则、责任原则和理性原则相结合的社区治理原则;其二,实现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其三,确定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社区建设顾问而不是控制者的职责。变过去的行政上下级关系为横向合作的伙伴关系。政府根据居民需求制订社区发展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社区组织负责具体实施。

(2)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业主委会法律地位

有关部门应尽快组织对《居委会组织法》进行修改和完善,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基层社区组织的性质、功能和建设的目标,实行政社分开,为建设和谐社区提供法律保证。2007年9月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没有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作出应有的规定,业主大会及其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和维护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公共合法权益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应该通过立法规定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成为公益性社团法人。这样定位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不仅是我国公民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解决物业管理服务市场诸多问题的迫切需要。

(3)还原居委会的自治功能,健全沟通机制

首先,还原居委会的自治功能。构建良性的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关系,必然先要求加强居委会的独立性,把居委会从行政体制的束缚中独立出来,还原其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本来面目。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的办法,通过项目管理和契约管理,由社区工作站承接政府下沉的一些事务性、操作性的工作以及从居委会剥离出来的工作;居委会则回归其“本位”,实行自治,负责收集社情民情,开展社区服务,调解居民纠纷等。

其次,要明确界定社区各组织的职能范围。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职能范围界定是双方构建良性关系的基础。社区管理中属于物业管理的内容,如治安、清洁、卫生、绿化、车辆停放等事务可以逐步由业主委员会通过合同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而居委会则集中于社区居民事务管理与协调上,并发挥主导作用。“居站分设”是实现社区自治、理顺社区组织关系的前提。要制定法规严格规定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各自的职责范围,不能贪图一时的方便,而重新让居委会陷入行政事务的泥潭,慎防将居委会再次变为社区工作站的再派出机构的“怪圈”。

再次,构建社区组织间的协调机制。社区组织间的协调机制的构建是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关系改良的重要条件,没有一个制度化的社区组织协调机制就不会有良好社区治理体制。只有构建好制度化的社区组织协调机制,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才能增强合作,社区体制改革才有可能成功。在构建制度化的社区组织协调机制时,要摆正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位置。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是实现调控、制定公平合理的裁判规则,而不是过多的介入。政府只有放松对社区组织的管制,让社区各组织自发调整彼此的关系,社区组织关系才能得到较优的组合,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良性关系才能实现。

最后,要理顺社区自治组织与政府的沟通机制。目前社区治理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社区各组织与政府之间的沟通极不平衡,其中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与政府的沟通尤为欠缺。政府应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尽量保持与社区各组织之间的平衡关系,使社区各组织协调发展,这才能有利于社区自治的实现。为此,政府要主动完善回应机制。深圳市南山月亮湾片区设置人大代表工作站的做法可供“居站分设”之后社区自治组织如何行使职能作参考。这样社区自治组织在收集到居民意见之后,就有了一个良好的沟通渠道,即通过人大代表向政府反映民意,居民与政府形成良性互动,也强化了政府对居民问题的回应。

社区治理的难题篇(5)

1社区公益微创投的存在必要性

社区公益微创投是针对社区服务领域公益项目的公益资本投入,目的是通过资金、管理和技术支持,培育充满活力的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其出现主要是为了弥补政府功能的分散化和社区结构的碎片化而产生的社区治理危机。政府功能分散化,是以功能性分工为原则的官僚科层体制自身的弊端造成的,而中国传统文化中公共理性精神的发育不良则是社区碎片化难以进行自我疗伤的深层次逻辑。非居民需求导向的街居体制使社区许多现存与潜在问题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同时社区居民缺乏共同治理的情感与人际基础,及自我治理的能力。当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两条治理路径均面临困境时,社区公益微创投应运而生。它强调明晰行政资源与居民自治相结合的各自边界,最终实现社区内部组织从“自娱自乐”到“参与治理”、从“单一活动”到“项目运作”、从“各自为阵”到“抱团取暖”的转变。

2从公益微创投到社区自我治理的路径探索

一个个公益组织构成了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元素。在从公益微创投走向社区自我治理的过程中,有如下四个重要阶段。

2.1为激活社区居民的需求而建立社区草根组织

在社区开展公益微创投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外来提供服务类与社区内部组织两类,而公益微创投的真正起点是社区内部组织的草根组织。其可以从居民最感兴趣的、成本付出更少而生活收益更高的地方开始,通过社区动员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热情与积极性,在专业社工队伍的带领下,挖掘社区能人,通过街道层面的新型平台,申请微型项目,建立起更多的草根型社区组织,为了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发展。

2.2实现责任主体从基层政府到草根组织自身的转移

公益微创投的最终目的在于培养社区自我治理能力,同时为社区居委会减负。公益微创投所运用的项目指导型“三社联动”机制,有利于发挥专业社工启发草根组织自我意识的作用。结合我国台湾地区社区营造经验,专业社工可以引导草根组织确定组织发展目标,启发社区草根组织解决社区难题,而且可以长期陪伴草根组织,逐步培养其自治能力。在这个过程中,草根组织逐步建立自我意识,独立解决问题,开展工作。治理责任随着治理能力的提升而加强,自下而上的草根组织开始分担居委会的功能,为居委会减负,还可以实现从社区草根组织到社区自治组织的转变。

2.3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社区内生型社会组织承接组织资源

政府购买服务环节是对草根组织治理能力的检验与历练,这必须建立在其治理能力到达一定高度的基础上,这一阶段社区草根组织的关注点从文体娱乐上升至志愿服务及社区自治。如果基层政府通过购买服务这一规范化的方式给予社区内生型社会组织更多的资源,那么社区难题的治理将更加便利,同时通过与外来社会组织的竞争和社会购买服务项目的评估,内生型社会组织的专业性会进一步提升,也更加契合居民需求,基层政府的负担将减轻。

2.4社区实现自我治理

经过公益微创投,居民需求导向的社区草根组织纷纷建立,并在专业社工的引领下独立承担风险与服务责任,在治理能力提升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成为与专业社会组织相竞争、相补充的社区内生型社会组织,不断为基层政府减负,解决居民关心的社区难题,并通过公益微创投平台,吸引越来越多的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形成社会治理网络,居民的自我意识与参与度得到质的提高,社区实现真正的自我治理。

3结论

我国当前的公益微创投仍处于建立社区草根组织的初级阶段,而且受到行政考核体系的制约,草根组织给街居体制带来的更多的是增负效应。而公益微创投平台的年度项目制、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造成项目的不可持续发展问题,也在制约着社区草根组织向更高治理层次的转变。从公益微创投走向社区自我治理依旧还有漫长的道路,需要政府的配套改革、社会工作体系的完善与居民自我治理意识的提高等。

参考文献

[1]吴新叶.政府主导下的大城市公益创投:运转困境及其解决[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7,18(03):38-45.

[2]孙燕.以“三社联动”为基础大力开展社区公益创投[J].社团管理研究,2012,(01):45-46.

[3]尹浩.整体性社区构建:来自公益创投机制的启示[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5.

社区治理的难题篇(6)

广州市是全国外来流动人口最多的超大城市之一。“如何使来穗人员‘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在创新基层工作和社会治理、破解超大城市流动人口融入难方面走出了新路。”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曾凯章如是说。

《小康》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2015年7月开始,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下称广州市来穗局)便牵头会同白云区委、区政府和三元里街道以三元里松柏岗社区为试点,探索来穗人员融合社区建设。两年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被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批示“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 共议共治 为有效破解来穗人员参与属地社区治理难题,2016年4月,广州市来穗局会同白云区来穗局及三元里街,在三元里成立了全国首个由来穗人员和本地居民组成的松柏岗社区共治议事会,探索搭建多元共治社区民主议事平台。

来穗人员城市融入难题

今年年初,广州市统计局公布,至2016年末,广州市常住人口1404.35万人,其中超过六分之一的人口又集中在白云区,达到244.19万人,而白云区的户籍人口只有94.36万人,是人口倒置的典型地^。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7月,广州全市来穗人员登记数量为772.27万,而白云区来穗人员数量为163.44万,居全市之首,占全市总量21.2%。其中三元里村既是中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村,也是一个典型的城中村。

三元里街地处白云新城核心地段,辖区面积5.21平方公里,下辖13个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1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4.79万人,来穗人员5.8万人,人口倒挂现象严重,既是著名的历史文化名村,也被誉为“中国最早的城中村”。5.8万的外来流动人口,主要从事化妆品、皮具、印刷业三大产业。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等因素制约,该村来穗务工人员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培训、住房、户籍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他们迫切需要解决子女上学问题,改善生活居住环境,提供生活就业技能培训和市民化培训,提供文化娱乐场地,提高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能力,解决社区融入难等。

三元里来穗人员已经是本地户籍人口的2倍,目前在基层社会治理中面临两大难题。

一是三元里原居民从村民到市民的转型中的自身文明建设问题。随着城中村土地和房屋大幅度升值,大量村民通过集体经济的分红和自己的出租屋经济,个人财富急剧增长,现在的三元里已经是一个物质生活富裕的“城中村”,但相当一部分原村民并没有完成从非城镇居民向城镇居民文明素养的转型。如何完成原住民的城市化文明问题,如何重塑现代社区精神家园,已成为城中村社区建设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是三元里村作为一个典型的“城中村”, 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等因素制约,来穗人员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培训、住房、户籍管理、家庭生活等诸方面,与城市居民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对城市融入和社区公共服务的需求非常迫切。对三元里230名来穗人员问卷调查显示,他们的社区需求依次为:解决子女上学问题,改善工作生活环境和医疗条件,提供技能培训和市民化培训,提供文化娱乐室或学习室,组织开展文体健身活动、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等。如何让来穗务工人员更好地融入本地社区,与本地居民一起共建和谐社区,是值得研究和探索的重大课题。

“创建三元里融合社区是建设广州市新型城镇化的需要。广州市在2014年已被国家正式列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我市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为,立足现有基础条件、比较优势和地区特色,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关键,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探索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新体制和新机制,特别是创新来穗人员的城市融入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曾凯章说,选择三元里社区作为广州市融合社区建设试点,对凝聚基层社会力量、培育居民和来穗人员主人翁意识、探索来穗人员城市融入和社区融合的新模式、破解超大城市社会治理难题、推动广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里程碑式意义。

市、区、街道探索共治新路径

广州市来穗局向《小康》记者解释说,融合社区指的是,来穗人员与本地居民生活在同一社区内的关系密切、守望相助、相互认同的社会共同体。融合社区有助于解决社区空间的封闭性和排外性,促进来穗务工人员与市民之间的交往与融合。融合社区的构建必须依托一个实在的社区空间的载体,通过专业的社区工作方法,营造社区感,将来穗人员纳入到社会发展中来。

2015年7月,广州市来穗局大胆创新,在全国建设首个来穗人员融合社区,坚持以融促建、以融促稳、以融促安、以融促新的思路,在全国率先探索破解超大城市大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带来社会治理难题的新办法、新路子。

为了把这项开拓性的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曾凯章亲自带队先后组织11批次深入白云区三元里街道11社区,进行深入调研,并和白云区马文田书记共同主持召开市、区、街道相关部门人员的协调会议,以全面铺开推动相关建设事宜。同时,成立了市、区、街道联动的三元里融合社区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融合社区创建领导小组),由市来穗局局长曾凯章任组长,市来穗局副局长陈运则和白云区副区长冯炳辉任副组长,负责对三元里融合社区创建的统筹指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等工作。经过广泛调研论证与协商,为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在进一步细化充实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目标、标准、任务、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等前提下,制定了《三元里街融合社区“五个一工程”工作任务表》,建立各项工作制度,然后分工抓落实。市融合社区创建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研究部署、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并采取现场督导与随机抽查方式,及时反馈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市委书记任学锋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广州市副市长谢晓丹也曾多次亲自前往来穗局调研指导,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三元里融合社区创建工作自始至终得到了市委书记任学锋同志的亲切关怀和具体指导,方案制定上报后,任学锋书记迅即做出“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的重要批示,在创建过程中又指示要把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推广”。

在白云区进行融合社区建设不仅得到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等领导的支持,基层单位也积极给予了配合。记者了解到,白云区来穗局注重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与沟通,白云^来穗局局长唐皓同志经常到三元里街道,为创建工作出谋划策,协调解决具体问题。三元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作为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单位,工作积极主动,严格落实周工作例会制度,街道党工委书记杨颜泽同志大局意识强,具有担当精神,亲力亲为推动每项工作,使各项创建任务能够落实到位。

为确保“五个一工程”建设稳步有序向前推进,并真正走向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轨道,广州市来穗局着力构建了“市区领导指导、街道主责主抓、社会组织力量参与、来穗人员和三元里居民配合”的大融合格局,通过上下协力,多元发力,凝聚合力推动创建。

如何提高归属感

2016年4月,为有效破解来穗人员参与属地社区治理难题,广州市来穗局会同白云区来穗局及三元里街,在三元里成立了全国首个由来穗人员和本地居民组成的松柏岗社区共治议事会,探索搭建多元共治社区民主议事平台。

广州市来穗局向记者介绍说,社区共治议事会共设代表13名,由6名社区居民、6名来穗人员和1名街道委派人员组成,共同协商解决社区社会性、区域性、群众性、公益性事务。鉴于融合社区共治议事会为全国首创,广州市来穗局高度重视,一方面,会同三元里街道起草了《松柏岗社区共治议事会章程》并组织松柏岗社区居民和来穗人员讨论,同时广泛征求专家学者意见,以此形成《松柏岗社区共治议事会章程》;另一方面先后两次组织三元里街道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到增城下围村就村民自治专题考察学习,并就如何围绕议事规则选取议题开展议事等环节,进行了专门培训。目前,社区共治议事会已成功就首个议题“建设社区微公园”开展协商,并达成共识,推动属地街道协调增设社区公共文体活动场地。共治议事会是拓展基层民主协商、推动社区居民自治的有益探索,有效激发本地居民和来穗人员的社区参与意识,在共治共建中实现融合。

“首先要让他们有事情可做。”记者在三元里采访时,一位本地老居民如是说。对此,广州市来穗局深以为然,于是“开展个性化定制,着力提升来穗人员融入社区的能力和素质”,也成为融合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社区治理的难题篇(7)

“再苦,再累,我们也要把社区环境治理好”

今年春节前夕,中江县委开展了“城乡面貌大提升”活动。来不及做过年的准备,唐玉萍和班子成员都一心扑在了社区环境综合治理上。

小南街社区内大多是已拆迁或待拆迁的老房子,杂草丛生、垃圾乱堆。社区连一条下水管道都没有,长期污水横溢。面对摆在眼前的难题,唐玉萍给班子成员打气:“难也要干!我们要广泛发动党员和群众参与到环境综合治理中来。”

他们将社区划分为5个片区,每名班子成员负责一个片区,将责任落实到人头。“继光大桥开通后,我们组织人员去清扫桥头垃圾,那些果皮渣子扫不起来,大家就用手捡,足足捡了十几推车。”社区主任黄阳秀说。

受了党总支的感召,社区党员和群众都自发加入到环境综合治理的队伍中。80多岁的老党员罗大伟自发当起了义务劝导员,退休女教师黄心菊挨家挨户说服商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在社区党员和居民的支持下,污水处理了,垃圾运走了,“门前五包”也全部落实了。

“社区的情况虽然很特殊,但党员和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很高,为社区服务从来不计报酬。再苦,再累,我们也要把社区环境治理好!”唐玉萍说。

“为群众解决问题,是我们的责任”

在小南街社区办公室的墙上,挂着一面绣着“情系百姓,排忧解难”的锦旗,这是居民杨玉林送给社区党总支的。

社区治理的难题篇(8)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4-0179-03

导言

随着时代尤其是交通运输技术的发展,汽车越来越成为人们出行的代步工具。由于地下停车场昂贵的使用费,以及对驾驶技术的高要求,居民大多愿意使用收费少、驾驶技术要求低的路面停车位,这就引发了居民住宅区停车位使用混乱、难以管理的问题。如何切实有效地解决居民住宅区停车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于居民住宅停车位使用问题的研究多停留在停车位归属权这一方面,即从法律角度进行研究,也有不少是从物理技术层面对小区停车管理进行研究,但甚少有从公共资源和合作性治理的角度探讨该问题。本研究旨在从公共资源和合作性治理角度提出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对策。

一、研究的理论基础

1.多中心治理理论。该理论认为,“治理如果仅仅停留在一个层次上是不能获得持续成功的”,只有在权威与市场之外关注公民社会才能实现权力的均衡化发展,只有建立起多中心决策与运行机制才能使主体在协作、竞争的冲突中提升治理绩效。应该说,多中心的治理是先进的,不仅包含合作与责任的理念,也囊括了服务型社会人本、开放、法治、善政的应有之义。该理论指导我们以公共资源理论为基础提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区和住户的合作性治理的策略来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2.自治组织理论。奥斯特罗姆自治组织理论的中心内容是研究“一群相互依赖的委托人如何才能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够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形态的情况下,取得持久的共同收益”。该理论指导小区居民选出信任的代表组织起来进行小区停车的自主管理,从而增强居民们的责任感,从自身做起避免停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社区管理。社区管理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社区基层组织与社区居民、社区单位等部门或机构,为了维护社区整体利益、推动社区全方位发展,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社区的各种事务进行有效调控的过程。该理论能够促使社区基层组织在小区停车治理方面发挥作用,从而更好地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为民服务。

二、研究方法设计

1.文献研究。在前期文献检索中,查阅研究了大量关于小区停车现状及其停车管理以及合作性治理、自治组织理论和社区管理等的文献书籍,为我们的社会实践调查提供理论支持。

2.问卷调查。我们通过文献检索、实地初步走访,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制订了《关于扬州小区内停车问题的问卷调查》。

3.访谈。在调查中,分别对物业管理人员、居民委员会负责人、社区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从不同角度了解小区停车存在的问题以及他们对停车问题的看法和解决措施。

三、调查结果与数据分析

本研究对扬州4个行政区的8个典型住宅小区的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1 000份调查问卷,有效回收973份问卷。

由图1可知,虽然有约76%的车主都接受现在情况下的车位租金或购买费用,但是仍有24%的车主表示不太容易承受车位的租金或购买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车主因避免缴纳停车费用而乱停乱放。

由图2可知,有36.3%的车主认为小区的停车位规划较不合理,9.8%的车主甚至认为非常不合理。随着小区私家车数量的不断增加,物业公司为了解决眼前停车位数量不足的问题,把共有道路划为停车位,一旦发生火灾等,消防车、救护车都很难通过,这严重威胁了小区的交通及居民的生命安全。

由图4可知,扬州市居民住宅区发生停车纠纷的情况还是比较严重的。下页图5显示,在发生停车纠纷时,物业公司还是会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问题。他们会对占用他人停车位的车主及时进行电话联系、说明情况并劝导业主把车辆停放在规定区域。若车主对物管的劝告置若罔闻,物管就会在违停车辆上贴警告单,对多次不听劝导的车主则采取比较强硬的措施,比如扣押违停车辆等。但大多数情况下物业公司是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很多车主反映他们缴纳物管费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服务,因此物业公司的服务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

下页图6的这些数据清晰地反映了扬州市住宅小区的业主们所认为的现今出现的小区内停车难问题的原因。有270人次认为现今的停车难问题是由私家车数量太多引起的,198人次认为是社区停车面积太少而引起,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客观因素。133人次选择了物业管理公司对停车位安排不合理的选项,另有69人次和54人次分别选择了车主不道德的停车行为和国家法律法规甚少涉及此处。

结论与政策建议

通过社会调查,本研究发现导致扬州市居民住宅区停车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私家车数量日益增多、住宅区停车位规划不合理以及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善以及物业、社区、居委会、居民没有很好的合作。由此,本文提出了以下政策建议。

1.物业管理公司方面。首先,完善小区“软设施”建设。各小区应该在注重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尽快落实完善小区业主委员会、社区的建设与发展,发挥其作用。其次,公开透明收费机制。物业公司应张贴具体收费标准,向业主提供收费依据,在业主不清楚的地方加以解释。再次,提高服务质量。物业工作人员要提高服务意识,妥善处理业主的投诉,重视业主的需要,以业主需求为工作的出发点。

2.住户方面。首先,提高公共意识和道德素养,避免占用他人停车位。其次,积极配合物业工作。业主们要增强责任意识,相互理解,积极地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共同改善住宅区停车乱的境况。再次,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合作性治理的过程中,需要的是四方共同发挥作用。业主在享受成果的同时积极承担责任,充分发挥其在四方治理中的作用,秉持公正的理念,监督物业的工作。

3.社区方面。社区工作人员应当重视业主在停车问题上反馈的问题与信息,主动地与物业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在监督物业工作的同时,发挥桥梁作用。

4.业主委员会方面。对业主委员会来说,首先是要健全内部机制,重视业主们在停车方面的问题与困难,并且与物业、社区取得积极联系,监督物业、社区的工作,同时也要对其他随意乱停车的业主进行劝导,从而共同解决问题。

5.政府等其他部门。除了物业、社区、住户、业主委员会这四方面以外,政府等公共部门也应当充分重视这类问题。因此,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问题。首先,规范收费项目。对于小区的停车费的收取应当明码标价,同时运用法律手段对各个小区进行监督,为业主提供一个公平的环境。其次,联合规划部门,对一些停车问题严重的小区进行内部重新规划。必要时可以开发地下停车场,以合理价位租给居民用户。对于周边有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的小区,这些单位夜间停车场空闲,可以适当向周边小区的居民开放,缓解小区内停车难问题。

对于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的方案中,不可忽略的一点就是综合上述四方,物管、社区、业主委员会与住户之间形成合作性治理的局面,让小区内所有相关人员都参与到停车管理之中。本文认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区和住户有必要合作治理小区停车问题。对停车问题有切身体会的业主应积极向业主委员会、社区、物管反映问题,并从自身做起,杜绝乱停车行为。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停车行为,代表业主向社区与物业管理处反映停车问题,与社区共同商讨解决停车问题的解决措施,同时监督物管的停车管理服务行为。社区就要代表基层政府实施对物管的监督与必要的管理。最后,物管要充分负起提供停车服务项目的责任。

参考文献:

[1] [美]奥斯特罗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2] [美]奥斯特罗姆.公共服务的制度建设[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3] [美]奥斯特罗姆.规则博弈和公共池塘资源[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1.

[4] 刘玲.以广州住宅小区为例小议住宅小区车位管理[J].经营管理者,2010,(10).

[5] 刘玲.住宅小区车位车库租售管理研究[J].知识经济,2010,(13).

[6] 张东辉,张少峰.居住小区停车问题研究[J].中外建筑,2004,(2).

社区治理的难题篇(9)

一、我县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

为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的有效指导,我县各乡镇先后制定出台了《“十好社区”考核办法》、《关于对社区公路建设的奖励办法》,建立了对农村公益事业、经济发展等社会各项事业的以奖代补政策,确立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出台了《关于对村支两委干部实行“两票制”民主评议管理办法》,把村干部的工资待遇、任免去留置于理事会的评价之下。这些措施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村民参与村民自治的热情,从制度上保障了农村社区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二、推行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动因

一是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的指引。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完善村民自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要求;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县的做法是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解决当前村民自治存在问题的一种尝试。

二是农村发展的客观要求。一是农村社区事务管理的需要。农村税费改革合村并组以后,村组范围扩大,农村出现了利益多元化、需求多样化的倾向,以村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讨论决定某一事务意见难以统一,形成公共事务难管,公益事业难办等难题。“撤组建社”模式划小了自治单元,使村民自治的形式和方式更加灵活,效率更加快捷高效。二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虽然保障了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利,但不可否认的也形成了生产资料分割的局面。农民长期分散经营,组织化程度低。千家万户进入市场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农村增产不增收,减负不增收情况突出。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一种新的模式来整合农村优势资源,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市场竞争力。三是正确引导农村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民收入的增长,逐步富裕起来的农民开始更加关注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必须要建立一种适应时代要求,让农民真正成为农村主人的新模式来适应这种需要。**桥模式建立了社区内自治、社区间联合自治、以村为单位整体自治的三层自治架构,从体制上适应了农村改革和发展要求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要求。

践证明,只有把共同利益的群众组织起来自主决定办自己想办的事,才是村民自治的活力和源泉。

三、我县农村社区建设解决的主要问题和运行效果

(一)解决了村民自治的体制缺陷。传统村组设置模式,村组行政化倾向浓厚,以对上负责为主,在体制上缺少一个不受上级干扰,真实反映农民意愿的自治组织。农民“直选”产生的农村社区理事会,则是完全意义上的群众自治组织,社区内要办什么,不办什么,怎样去办,都由农民说了算。“撤组建社”,解决了传统村民自治模式的体制缺陷。

(二)解决了村民自治的机制障碍。在村民自治的决策机制上,通常必须要以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才能表决。这种方式导致一方面

由于利益多元化难以形成决策,另一方面又有一部分没有达到影响全村的事被忽视,进入不了全村自治的范畴。以农村社区理事会为平台,“议事恳谈、一事一议”的决策机制,使每个农户的不同利益得到了尊重和满足,并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

社区治理的难题篇(10)

一、我县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

为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的有效指导,我县各乡镇先后制定出台了《“十好社区”考核办法》、《关于对社区公路建设的奖励办法》,建立了对农村公益事业、经济发展等社会各项事业的以奖代补政策,确立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出台了《关于对村支两委干部实行“两票制”民主评议管理办法》,把村干部的工资待遇、任免去留置于理事会的评价之下。这些措施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村民参与村民自治的热情,从制度上保障了农村社区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二、推行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动因

一是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的指引。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完善村民自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要求;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县的做法是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解决当前村民自治存在问题的一种尝试。

二是农村发展的客观要求。一是农村社区事务管理的需要。农村税费改革合村并组以后,村组范围扩大,农村出现了利益多元化、需求多样化的倾向,以村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讨论决定某一事务意见难以统一,形成公共事务难管,公益事业难办等难题。“撤组建社”模式划小了自治单元,使村民自治的形式和方式更加灵活,效率更加快捷高效。二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虽然保障了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利,但不可否认的也形成了生产资料分割的局面。农民长期分散经营,组织化程度低。千家万户进入市场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农村增产不增收,减负不增收情况突出。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一种新的模式来整合农村优势资源,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市场竞争力。三是正确引导农村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民收入的增长,逐步富裕起来的农民开始更加关注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必须要建立一种适应时代要求,让农民真正成为农村主人的新模式来适应这种需要。**桥模式建立了社区内自治、社区间联合自治、以村为单位整体自治的三层自治架构,从体制上适应了农村改革和发展要求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要求。

践证明,只有把共同利益的群众组织起来自主决定办自己想办的事,才是村民自治的活力和源泉。

三、我县农村社区建设解决的主要问题和运行效果

(一)解决了村民自治的体制缺陷。传统村组设置模式,村组行政化倾向浓厚,以对上负责为主,在体制上缺少一个不受上级干扰,真实反映农民意愿的自治组织。农民“直选”产生的农村社区理事会,则是完全意义上的群众自治组织,社区内要办什么,不办什么,怎样去办,都由农民说了算。“撤组建社”,解决了传统村民自治模式的体制缺陷。

(二)解决了村民自治的机制障碍。在村民自治的决策机制上,通常必须要以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才能表决。这种方式导致一方面

由于利益多元化难以形成决策,另一方面又有一部分没有达到影响全村的事被忽视,进入不了全村自治的范畴。以农村社区理事会为平台,“议事恳谈、一事一议”的决策机制,使每个农户的不同利益得到了尊重和满足,并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

社区治理的难题篇(11)

一、企业社区思想政治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和应有之义

开展企业社区宣传教育、推动企业社区文化建设,能够最大限度地抵制庸俗、邪恶思想的渗透和侵蚀,密切企业与职工的血肉关系。从小处说,企业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是打造好民风、好作风的有效抓手;从大处说,企业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

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找准工作开展的突破口和切入点,要以创新的思路、务实的作风、有效的措施,做好新形势下的企业社区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在四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凸显“亲民形象”,即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情暖人、以人为本、以爱关怀,因地制宜、设身处地地做工作、搞宣传、做教育,真正使企业社区思想政治工作成为企业深入群众、贴进家属、了解民情、服务大众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二是要真抓实干。思想政治工作要在实实在在上下功夫。思想政治工作需要热心肠、暖心茶,需要聆听职工家属的意见建议甚至质疑。思想政治工作者则要耐心解释、因势利导、讲明原委,还要在群众不理解时耐心地解释,在群众生活有困难时及时走访慰问、雪中送炭。要多做关心人、爱护人、理解人的工作。群众工作一时做不通时,要换个角度替群众想一想,广泛与群众开展交心交友活动,沟通思想,少说空话,为民多办实事。三是要真心实意,即思想政治工作要做到讲真话,说实话,坦诚相待,以理服人,以一颗客观真挚的心感化群众、教育职工家属,要把大趋势与小道理有机结合起来。四是要着眼矛盾做工作,即思想政治工作要发挥好化解矛盾的功能。让复杂的事儿变简单,让影响面大的事儿影响变小,要有尊重别人、解开矛盾、抚平情绪、认清方向的思路,要勇于讲正气、说真理、行大道,以率先垂范的行动影响和感化周围的人群。要学习、探索并创新思政工作方法,为企业和谐稳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三、以人为本,做好社区思想政治工作

近年来,晋煤集团凤凰山矿居委会从狠抓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健全矛盾纠纷调查排摸机制入手,大力加强社区调解工作的组织、制度和队伍建设,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使社区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健全完善,社区有纠纷找居委会已成为职工群众的共识。居委会工作人员要想在创建“构建和谐平安矿区”的过程中继续发挥积极的作用,必须“以人为本,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才能不断发挥居委会在社区民事调解、解决纠纷等方面发挥的具体作用。

1.目前,社区的困难职工家属生活困难问题,计划生育等问题都比较突出。这些都给社区管理增加了困难和压力,如果处理不好,解决不当,势必增加矿区的不稳定因素。而创建和谐社区,就是要通过社区这一基础平台,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体,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保持社会稳定。可以说,当前社区居委会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突出,建设和谐社区的要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迫切。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矿区结构正在发生变化,一些矛盾、问题开始沉淀到社区中。为此,社区居委会结合实际采取适当的形式化解各种矛盾。一是完善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居委会要形成“预防、控制、化解”于一体的社会治安合理体系,为居民营造稳定、祥和舒适的优美环境。二是加强阵地建设,为社区提供硬件支撑。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南北家属区制作了两块专栏,每周三次定期更换张贴报刊。方便居民群众及时了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新闻健康等方面知识。同时,加大对文化广场的支持力度,开展各种娱乐健身活动,不仅提高了社区文化广场使用效率,也使广大职工家属的生活更有趣味,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确保了矿区的政治、治安、生产稳定。三是认真做好社区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努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积极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抓好防激化、保稳定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及时依法调处家庭、邻里之间的问题和矛盾,积极防范、遏制各类案件和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