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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民健身的看法和理解大全11篇

时间:2023-12-20 11:39:34

对全民健身的看法和理解

对全民健身的看法和理解篇(1)

全民健身事业在我国体育事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关系到人民体质的增强、健康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是文明、科学、健康生活方式的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将建成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出到2010年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在这样的背景下少数民族地区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也成为当今研究的一个主题。贵州省少数民族人口占贵州省总人口的38.7%,总计1485万人。因此本研究选择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现状研究论题,研究目的在于促使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国民体质健康水平得到普遍提高,促进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得以完善,进而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群众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1.研究的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居民为调查对象,以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内容和运行过程为研究对象。

1.2研究方法。

通过相关的访问,确定了调查问卷的基本框架。召开了由5位专家组成的小型座谈会,就问卷的内容和结构进行了研讨,删除了一些与研究无关的问题。对贵州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居民发放调查问卷200份,回收178份,有效问卷167份,有效率为83.5%。同时对贵州省民族地区地(州)、县(区)体育局及民族事务宗教局、文化局、旅游局等单位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回收86份,经检验剔除无效问卷7份,有效问卷79份,有效率为79%。通过调查及田野实证了解当前建设贵州省少数民族地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过程中的基本情况。

2.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调查结果与分析

2.1对抽样调查94名研究对象的统计分析。

2011年8月22号至10月20号分别对贵州省黔西南、铜仁、毕节、六盘水、黔东南、贵阳市体育局领导,以及大众健身人群进行了抽样调查,具有代表性的94名研究对象的调查数据统计如下:

2.2健身理论指导系统的调查结果与分析。

2.2.1政策法规

《体育法》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等政策及法规的颁布是保证全民健身在整个体育工作中的地位的基础。调查发现,选择知道《体育法》的有12.0%;知道《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有24.6%;两者都知道的有39.5%;综合起来对于政策有了解的人数比例有76.0%,约占整体的四分之三;两者都不知道的有24.0%,有近四分之一的人对此毫无了解。

因此,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在未来的“体系”建设与运行中,除了一方面应深化政策法规的改革与发展,继续细化充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内容,将之丰富为符合新时期全民健身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全民健身计划》外,另一方面应当重视对于政策法规的普及与宣传。

2.2.2全民健身计划了解情况

全民健身计划推行情况调查结果显示,知道且了解全部内容的占8.4%;知道且了解部分内容的占40.1%;知道但不了解的占40.7%;回答完全不知道的占10.8%,这说明我国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在贵州少数民族地区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要看到依然存在不足,对于计划内容不了解的人数比例合计51.5%,知道且了解全部内容的人数仅占8.4%,约为整体人数的十二分之一。因此,应继续加大对计划内容的宣传力度。

2.2.3体育健身意识培养现状

体育健身意识的养成指数是衡量理论指导系统建设成效的主要参考指标。本研究以少数民族地区居民健身的重要性认识为指标,从这里可以看到,有92.2%的人认识到了体育健身的重要性,并且将之置于一个较高的位置,只有7.8%的人对于健身的重要性感觉无所谓或者一般。这说明了全民健身事业是关乎人民群众自身的切实需要的事业,同时也可以看到全民健身事业具有良好的基础。态度决定行为,因此,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当前体育意识颇为乐观。

2.3健身活动服务系统的现状调查与分析。

2.3.1体育健身场地的现状调查与分析

受健身活动服务系统的现状调查与分析

课题组成员2011年8月20号对贵州省黔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广场健身的群众及体育文化局的领导做了问卷及访谈。文体局有资料统计,上级拨款每年至少有30万其中共有25万建设场地,5万再配给相关器材。以下是黔西南2006年―2011年场地分配情况。

以上场地一般要求修建在农村学校及乡村运动广场,场地可以达到充分利用,参与的人群较多,场地利用率较高。但是调查中发现仍有部分未建学校及广场的场地利用率较低,堆放了一些民用垃圾、杂物及晒的衣物,没有合理地利用场地。

2011年9月―10月对六盘水、铜仁、毕节等地的调研统计分析显示:以上地区健身活动的宣传、咨询、技能传授、器械租赁、活动中介等服务产品相对欠缺,有效供给相对匮乏。加之农村乡(镇)的财政比较困难,在保障享有基本体育公共服务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当中,80%的乡(镇)体育经费只是临时性地东拼西凑,地方财政并没有专项支付,在惠及体育服务权益上,建立必要州、县(乡)镇(村)的群众体育组织只是形同虚设,保障农村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差而且简陋,体育主管部门所起的作用、行政权限和使用经费非常有限,导致全民服务系统不完善,少数民族群众在享有基本的体育服务权益方面举步维艰。

2.3.2健身活动组织现状与相应管理政策制定的现状调查分析

从调查结果分析得出,有46.7%的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内并没有健身活动的组织;达到2次以上的比例合计仅有36.6%。《纲要》提出的全民健身“一二一工程”中针对社区提出:“提供一处以上体育活动场地,每年组织二次社区范围的体育健身活动,建立一支体育指导员队伍。”然而调查结果显示,达到目标中提出的“二次社区范围的体育健身活动”的比例仅有36.6%,结果显示社区中对于活动的组织现状很不理想。目前贵州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全民健身活动仍缺乏统筹规划和必要的管理措施。社团的组织形态和职能均缺乏必要的法规制度加以保障和规范;主管部门应思考如何寻求有效的制约措施。考虑到实际情况,应该以现有法律、法规为依据,在此基础上制定出更具有可操作性的相应法规。只有这样才能推进高贵州少数民族地区的全民健身的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

3.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全民健身服务系统建设的对策

3.1提供政策法规援助,建立表彰机制。

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构建离不开群众体育政策法规的援助、科学宣传和评估表彰工作。该体系的建设应该以《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体育法》《党的重要文献》《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法律基础,提供政策法规的支持力度,以国家资助西部贫困地区建设县、乡宣传文化中心为契机,结合、中央文明办组织实施的“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文化部组织实施的“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工程、广电总局组织实施的“村村通工程”,发挥这些项目和设施的示范与折射作用,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进行富有成效的宣传与鼓动,开辟或扩大全民健身方面的专栏、专题,评选精品健身工程,形成“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表彰先进、重在建设”的全民健身活动评估表彰机制,实现评估表彰体系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3.2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各方面为补充的多元化融资渠道。

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奠定其建设主要表现在区域经济、政治和文化,它们制约着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方向、规模、速度和水平。目前贵州少数民族地区与全国发达地区相比,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提供给全民健身活动的支撑力还很薄弱。要实施这一宏伟目标,就必须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各方面为补充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注重场地设施的建设。

3.3完善组织管理。

在由政府职能部门、宗教事务、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负责人组成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贵州少数民族地区要成立地(州)、县(区)、乡(镇)全民健身群众组织,其宗旨担负起发展当地群众体育事业的责任,将群众体育工作由部门性工作提升为政府性工作,由体育部门专职工作转化为全社会、全民族共同的事业,强化对群众体育事业的领导力量和领导力度。并以各体育协会为辅,积极联系社区、乡(村)群众体育组织,形成以健身运动项目为主线,以街道、乡村站点为基础,以学校、社区、乡镇为重点,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骨干,以自愿参加为原则,以非营利性为主体,以不同阶层的人群参与为特点,以社会化为方向的群众体育组织,最终构建市、县呼应,独立运作,上下交流,横向联系,覆盖面广,包容量大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形成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体质健康水平负总责、负主责的格局。

3.4将民族文化项目融入到全民健身项目中。

将民族文化的基因融入到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当中,不但弘扬了民族传统文化,增强了民族凝聚力,而且极大地丰富了群众社会文化生活,铸造了西北特色的全民健身工程。如“骑马”、“射箭”、“摔跤”、“民族舞蹈”等项目是开拓全民健身工程的宝贵资源,此类活动可以促使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区域的人们对各类体育活动产生强烈兴趣,积极引导群众开展科学、健康、文明的健身活动,用健康向上的健身活动占领群众体育文化阵地。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纲要》[Z].1995.6.

[2]董新光.全民健身大视野[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3.

[3]卢元镇.中国体育社会学[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0.5:75.

[4]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国际大众体育现状及发展趋势[M].内部发行,2001.1.

[5]中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课题组.中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与研究[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1998.12.

[6]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L].国家体育总局,2000.12.

[7]董新光.对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涵义、特征和架构的讨论[N].中国体育报,2003.5:29(7).

[8]裴立新,周兰君,周结友.全民健身体系若干问题的研究[J].体育与科学,2004.9:49-52.

对全民健身的看法和理解篇(2)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5)01-0045-06

Realistic problems in and development suggestions for national fitness

――Starting with outdoor dance disputes

ZHAO Jun-hui1,TANG Yan2

(1.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Lanzhou University,Lanzhou 730000,China;

2.Department of Sports Education Training,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Shanghai 200438,China)

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outdoor dance disputes, the authors analyzed problems existing in national fitness in China at the current stage, such as insufficient fitness playgrounds, especially community sports playgrounds, failure of existing fitness programs to meet the fitness need of the middle and old aged women, inadequate management of actual approaches to national fitness, lack of civilized fitness promotion and guidance for the masses, imperfect national fitness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currently effective, etc. The authors believed that these problems were caused by that the overall circumstances of national fitness currently implemented in China failed to adapt to the developing and changing of social environments, and put forward the following suggestions: strengthen national fitness playground assurance; pay attention to the need of the elderly fitness people; strengthen national fitness approach management; strengthen civilized fitness guidance; strengthen national fitness legal construction, etc.

Key words: social sports;national fitness;outdoor dance;elderly man;China

据国家体育总局2013年《20~69岁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抽测工作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参加体育健身的人数明显增加,经常参加体育健身的人数呈增长趋势,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参与度提高。” [1]随着全民健身运动推广,人民群众的健身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现在广为流行的广场舞。然而,近几年全国各地不断发生广场舞纠纷,广场舞已经从普通的健身项目发展成为一种受到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

与其他全民健身项目相比,广场舞具有以下特殊性:第一,广场舞的参与人群较为集中,主要由女性组成,男性较少,其年龄结构又多集中于四五十岁之间;第二,广场舞娱乐性很强,在广场舞的开展过程中,一定要有音乐伴奏,且其伴奏音乐节奏强烈、声音高亢;第三,广场舞是群体性项目,在开展过程中追求“人多势众”的氛围,人越多气氛越热烈;第四,广场舞主要流行于人群密集地区,相对于农村地区,城镇中广场舞的开展更为广泛。基于以上特点,广场舞成为全民健身易引发纠纷的项目。然而,广场舞并不是引发纠纷的唯一健身项目,此类纠纷也出现于其他健身项目中,例如秧歌、甩鞭扰民引发的纠纷,甚至出现过因群众利用健身路径时噪音扰民造成的纠纷,这充分说明健身扰民引发的纠纷,不是广场舞项目独有的现象,而是居民自发进行全民健身时存在的普遍问题。只是因为广场舞参与人群基数大、数量多,广场舞纠纷发生的频率更高、影响人群更多,因而引发的社会关注度更高。

对于广场舞纠纷现象,刘玉[2]认为其原因是因为噪音影响和管理方面的矛盾造成的,对于广场舞健身活动应该疏堵结合,提出通过场地建设、立法与监督制度予以解决。胡宏亮[3]认为活动场地不足是广场舞扰民的根源,提出通过场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健身召集人的引导与培训,解决广场舞扰民问题。于秋芬[4]认为广场舞纠纷是体育权利与居民安居权利之间的冲突,提出统筹利用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从立法、司法、社会层面入手,解决广场舞纠纷问题。这些研究为解决广场舞纠纷提供了思路,但如果仅就事论事的解决广场舞问题,不解决全民健身发展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问题,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因健身而引发的纠纷。因为在我国全民健身开展20年中,全民健身的社会环境已经发生巨大改变,群众健身需求越来越大,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国现行全民健身供给已经无法适应社会的巨大变化。以广场舞纠纷为代表的各类健身纠纷,正是由于我国全民健身活动现状无法适应我国社会巨大变化造成的。

本研究以广场舞纠纷为切入点,审视广场舞纠纷暴露出的全民健身发展至今遇到的现实问题,将全民健身发展置于我国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中,思考我国全民健身应如何发展,以便更好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带来的变化,适应社会老年化、城镇化的发展趋势,满足我国社会的高速发展与转型带来的人民群众不断增加的健身需求,为我国未来全民建设的发展提供参考。

1 我国全民健身发展现状

自1995年我国实施全民健身以来,分别于1996、2001、2007和2013年进行了4次全国范围内的全民健身调查,通过对这4次调查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全民健身发展的整体态势为:1)全民健身观念深入人心,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人数比例不断提高。参加体育活动的人群比例,从1996年34.34%上升到2001年35.0%、2007年41.5%,2013年达到49.2%,而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群比例从1996年的15.5%,逐渐上升至2001年的18.3%、2007年的28.2%,至2013年达到32.7%。2)青少年与中老年人是我国全民健身的主要参加人群。从健身人群年龄结构看,我国健身人群从青少年到中年的人群比例逐步降低,到中老年开始又逐步升高,形成“马鞍形”,这一现象出现于4次调查中,这预示着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青少年和中老年人将依然是我国全民健身人群的主要组成部分,青少年参加全民健身活动主要由学校体育提供,而中老年人健身需求的满足必须依靠政府和社会力量,如何满足这部分人群的健身需求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将是我国全民健身必须解决的问题。3)可供全民健身开展的正规场地依旧不足,非正规公共场所是人民群众的主要健身场地。能利用正规体育场地进行健身的人群在1996年为29.4%、2001年为28.8%、2007年为40.3%、2013年稍有下降为38.3%。能利用正规场地进行健身的人群比例总体呈现增加趋势,体育场地紧缺的问题较全民健身开展初期已经得到一定缓解,但现有体育场地仍然无法满足全民健身对场地的需求,大部分健身人群依旧需要在公共场所等非正规体育场地进行健身活动。

从以上发展态势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全民健身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如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健身需求。对于我国全民健身的主要参与者中老年人来说,在我国现阶段体育场地不足的情况下,很多对场地要求高的健身项目难以在公共场地得到开展,他们只能选择在公共场地便于开展的健身项目。广场舞对场地要求不高,仅需要一片空地即可开展,其运动量较适合中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其趣味性、娱乐性能够吸引中老年人的健身兴趣,其社交性可以满足中老年人情感需求,众多特点使得广场舞在我国健身人群中迅速流行开来,成为我国全民健身重要的活动形式。广场舞的项目特点决定其必须在音乐伴奏的情况下进行,在开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对周围人群造成一定的影响,在广场舞没有大规模流行时,这种影响可以被忽视,随着参与人群的增多,广场舞对周围人群的影响越来越大,当这种影响大到无法忍受时,周围人群便以各种形式阻止健身人群开展广场舞运动,并逐渐演变成广场舞纠纷。

2 广场舞纠纷暴露出的全民健身问题

2.1 健身场地尤其是社区体育场地不足

在广场舞纠纷产生的原因中,最重要的是广场舞开展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纠纷地点多发生于住宅小区或邻近居民区的广场、公园。广场舞健身参与者选择这些地点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小区、公园内有花有草、绿树掩映,环境宜人,二是因为小区、公园离家近,来去方便,不受交通限制。我国居民习惯于选择距离住地或单位较近的锻炼场所进行健身,2007―2013年统计数据显示,距离居民居住地超过1 km的锻炼场地占40%以上。显然,便于随时就近进行健身活动的社区体育场地明显不足。我国全民健身场地不足的情况由来已久,历次全国群众体育调查都显示存在此一问题,并已经引起学者关注[5-8]。而在我国原本不多的体育场地中,社区体育场地不足的情况更加严重,据全国第5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显示,2003年,全国体育场地共有81万多个,较1996年增加约20万个,但布局不合理,其中城市居民最需要、也最常利用的社区体育场地仅占全国体育场地的5%,所有场地中,对外开放的体育场地不足26.78%。这种情况致使群众只能选择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健身,这种现象如今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2013年利用非正规体育场所健身的人群占61.7%,比2007年的59.7%还增加了2.0%,这说明在2007―2013年,全民健身场地的建设速度明显落后于全民健身人群的增加速度。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大量人口进入城市,一方面使得城市区域快速向外部扩张,使原本在城外的公园成为城内公园,另一方面城市内部建筑密度不断增大,挤压城市空地,使原来远离住宅的广场、公园离居民住宅越来越近。在以往我国城市建设过程中主要考虑“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18],缺乏全民健身需要的考虑,因此我国已建成的城市社区,尤其是老城区社区群众健身场地更为紧缺,使得大批群众聚集在为数不多且离居民住宅较近的公共场所处进行健身活动,随着健身人数的不断增多,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最终引发各类健身纠纷。

2.2 现有健身项目无法满足中老年女性的健身需求

根据调查,2007年全国有3.4亿城乡居民参加过体育锻炼,其中男性是1.94亿,女性是1.46亿[5]。根据2013年10省市15~65周岁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过去的一年里,有49.2%的人参加过体育健身活动,其中,男性为50.2%,女性为48.2%[1]。2012年,全国总人口13.5亿人,其中15~65岁占74%[14]。按此推算,2012年全国女性中有2.35亿人参加过健身活动,比2007年增加8 900万人,增幅达到60.9%。虽然这个数字并不十分准确,但足以说明,通过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我国女性健身人群大幅上升,出现大量女性健身人群,根据我国几次群众体育调查显示,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人数比例增大。这说明在增加的女性健身人群中,相当大一部分属于中老年人,从而显示我国中老年妇女的健身需求强烈。

《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中,列举的我国全民健身的活动主要包括: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排球、网球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以及健身操(舞)、传统武术、健身气功、太极拳(剑)、骑车、登山、跳绳、踢毽、门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10]。参加广场舞的健身人群主要是女性,又以中老年为主,其中40岁以上占79.8%,他们大部分没有受过高等教育,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占86.2%[11]。

在我国,通过在学校接受体育教育和自学是获得运动技能最主要的两种方式,参加广场舞的大部分人群,接受体育教育的时候在20世纪80年代甚至更早,“当时的体育课程……围绕竞技运动编订……教学内容过多、陈旧”[12],他们在学校中没有能够得到较好的体育教育,当他们需要进行健身运动时,只能通过自学。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各项身体素质开始下降,又缺乏必要的场地和指导,重新学习竞技性强的体育运动项目,难度较大,只能选择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在全民健身计划列举的简易健身活动中,传统武术不太适合于女性,骑车需要专门的器材,门球需要专门的场地,跳绳、踢毽项目过于活泼,太极拳(剑)需要较为专业的教练,登山对体力要求较高。身体柔弱、天生爱美、年龄较大,这3个特点决定了中老年女性在健身项目上多选择具有保健型、健身性、娱乐性、实用性和审美性的项目,中老年女性较之其他群体更具有勤俭朴素的特点,所以他们大多选择免费的健身场所[13]。

综合中老年妇女这些特点与需求特征,现阶段全民健身活动中符合她们的健身方式,就仅剩下健身操(舞)、健身气功等为数不多的项目可供选择。中老年妇女的健身需求巨大,而适宜他们的健身项目不足,致使大批中老年妇女健身人群选择广场舞作为健身项目,这就是广场舞近年快速发展的原因,同时也是导致广场舞纠纷增多的重要原因。

2.3 全民健身路径实际管理不力

广场舞因其健身费用低廉、简便易行、健身效果较好等特点吸引了大量健身参与者。在我国全民健身体系中,有一种健身方式也同样具备简便易行、健身效果较好的特点,甚至相对广场舞而言,它不需要任何健身费用,完全供健身人群免费使用,这种健身方式就是全民健身路径。全民健身路径是我国全民健身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利用体育公益金,在社区、村、公园、绿地等建设由室外健身器材组成、占地不多、经济实用、可免费使用的体育健身设施。

自1996年国家体育总局决定把体育公益金的60%用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开始在全国城市和农村资助修建全民健身路径以来,已投入大量资金修建了大批全民健身路径。全民健身路径具备随时性、便捷性、通用性、普适性,担负着为我国健身群众就近免费提供简便易行的健身方式的重要任务。但在实际使用中,经常出现健身器材损坏无人维修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这大大降低了全民健身路径的使用率。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现阶段我国全民健身路径的管理与维护是由受赠方即健身路径所在小区、公园、社区负责,但受赠方往往因缺乏经验对健身路径维护不足,极易造成健身器材的损坏,而在损坏后又缺乏维修条件,很少及时进行维修。当全民健身路径无法正常使用时,原本利用健身路径进行健身的人群就会转而寻找其他具备花费低廉、简便易行、健身效果较好等特点的方式进行健身活动,这增加了广场舞等健身方式的参与人数,加大了广场舞纠纷的发生几率。

2.4 缺乏对群众文明健身的宣传引导

从报道的广场舞纠纷来看,居民反映在纠纷发生前都曾与广场舞健身者多次协商,却毫无效果。广场舞参与者往往在进行健身时只顾自己,毫不考虑他人感受。这种情况一方面的原因是广场舞参与者自身文明素质不高,更重要的原因是相关部门缺乏对群众文明健身的引导。

我国全民健身实施至今,对群众健身活动的宣传引导工作主要是两方面,在实施初期,主要是引导群众自觉参加健身,随后又加入群众科学健身的引导,以舆论宣传作为引导工作的主要方式。从《全民计划纲要》规定的“形成全民健身的舆论导向,增强全民体育健身意识,提高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视程度”,到《全民健身条例》规定的“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增强公民健身意识”,再到《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规定的“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终身体育”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舆论引导的主要目的是“激发群众健身热情、增强群众健身意识、引领群众科学健身”[15],主要内容是“报道全民健身相关活动,反映党和政府对全民健身的高度重视;开设全民健身节目,引导全民健身全面开展”[16]。

在全民健身运动实施初期,由于急需引导人民群众加入到健身行列中,而当时健身人群数量少影响也小,文明健身宣传重要性不高。而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逐步开展,群众的健身热情被大大激发出来,健身意识得到增强,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开始参加健身活动,此时文明健身宣传的重要性逐步凸显出来。由于缺乏对文明健身的引导,各种自发性的群众健身组织无序发展,出现了各种不文明的健身行为,这些不文明健身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人的正常权益,因其引发的冲突也会对健身人群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甚至因为纠纷的频发,使社会对某种健身形式产生偏见,妨碍其他群众的正常健身。

2.5 现行全民健身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众多有关广场舞纠纷的报道中,可以看出很多居民面对广场舞噪音扰民的最初反应是进行投诉,有向小区物业投诉的,也有向广场、公园管理者投诉的,还有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的,但效果都不明显,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由于相关法规对健身影响他人该如何处罚,以及由哪些部门进行处罚缺乏明确规定,健身场所的管理者和政府执法部门只能进行劝阻,而无法依据具体法规对扰民者进行处罚。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权利包括:政治权利与自由、人身权利与自由、的自由、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健身运动权利就包含在第4个权利之中,《体育法》和其他相关全民健身法规中有关“公民健身权利”都是《宪法》赋予的。《宪法》在规定公民各项基本权利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公民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然而,指导全民健身实施的具体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中,都没有规定当居民行使健身权侵犯到其他人的权利时该如何处理。由于这些法律法规缺乏具体实施细则,使得出现因健身者行使自己健身权对其造成影响时,相关部门无法及时依法进行处理,导致矛盾升级发生冲突。

3 对未来全民健身发展的建议

3.1 加大全民健身场地保障

十明确提出:“要确保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随着我国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和全民健身思想的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参加健身活动的人数将会大大增加。同时,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时期,越来越多的人口涌入城市,2013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7.3亿,城镇化率为53.7%,根据规划,预计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60%左右[17]。城镇化程度越高,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人口进入城市,这将使全民健身场地不足的现状更加严重。对于已经建成的社区和规划建设的社区,加强全民健身场地保障可以从不同方面着手。

对于已经建成的社区,应该发挥社区内已有体育场地功能。由于我国对基础教育的重视,各社区都有相应的中、小学校,各学校的体育场地较为丰富和齐全。如果能够协调教育部门,打消学校关于安全等方面的顾虑,在节假日、寒暑假以及学校放学以后向社区居民开放学校内的体育场地,就能够大大缓解社区体育场地不足的情况。对于规划建设中的社区,应尽早将全民健身需求纳入到城市规划中去,根据社区规模、人口数量等制定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规划,以保证在将来建设中能够建设足够的健身场地,或预留出一定的场地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健身需求。

3.2 重视老年人健身需求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若以60岁为老龄标准,2014年将达到2.03亿,2026年将达到3.04亿,2039年将达到4亿人[19],我国将迎来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结合我国多次群众体育调查显示,我国中老年人一直是我国参加健身的重要人群,这说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全民健身中中老年人比例将越来越大。我国社会老年化还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空巢老人的增多,随着社会发展和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步入老年,新增加的老年人中空巢老人将越来越多。对于空巢老人而言,由于社会现实条件的限制,空巢老人不可能每天都享受到子女和亲人的看望和关怀,空巢老人也渴望得到朋友、邻居的关心和交流[20]。健身活动对他们而言是情感交流的主要方式,也是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与人交流的重要途径,这意味着对于老年人来说,健身除了具有锻炼身体功能以外,还具有调节心理、情感等功能。

未来全民健身应该进一步重视老年健身人群健身需求,加强老年人群健身研究,修建适合于老年人健身的场地,开发适合老年人健身的项目,设计适宜老年人使用的健身器材,建立完善老年体育健身组织,加强对老年健身的指导工作,以适应我国社会老龄年化的到来。

3.3 加强全民健身路径的管理

当前我国全民健身路径实行受赠方管理、维护的方式,实际管理主体多是小区物业、公园管理处、社区居委会等机构,从表面上看这种谁受赠、谁维护的原则较为合理,但在实际情况中,由于全民健身路径由居民免费使用,管理主体无法从中受益,因此缺乏管理、维护动力,一般情况就是小区物业、公园管理处、社区居委会等机构将全民健身路径安装了事,既缺乏日常维护,在出现损坏后也不去及时进行维修,出现大量健身路径损坏后无人维修,大大降低了全民健身路径的实际使用率。

针对我国全民健身路径受赠方众多、管理不利、缺乏必要维护、对受损健身器材维修不及时的现状,可以考虑将全民健身路径的日常维护,交由所在区域的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将维护、维修、管理费用纳入全民健身财政预算,以便于对本区域内的所有全民健身路径进行维护,出现损坏及时修复。一方面,可以在全民健身路径附近设置公告指示牌,在公告指示牌中公布该处健身路径管理部门的电话,便于当居民发现健身路径损坏时能够及时通知管理部门进行维修。另一方面,建立全民健身路径定期巡检制度,管理部门派出专人对辖区内所有健身路径进行巡检,一是对健身路径进行日常维护,以降低器材损坏率、延长器材使用寿命。二是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以提高全民健身路径的使用率。

3.4 加强文明健身引导工作

我国全民健身的宣传工作主要是引导群众积极健身和科学健身,由于缺乏文明健身的宣传引导,群众尚未建立起文明健身的习惯,群众在健身过程中无法自觉做到文明健身。在群众无法自觉做到文明健身时,需要健身组织者能够担负起引导群众文明健身的任务。在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是群众健身的重要组织者,但现行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中,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主要任务是在全民健身中起到向公众提供传授健身技能、组织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21],尚无担负文明健身宣传的要求,即在我国群众自发健身组织中从组织者到参与者,既没有文明健身的宣传引导,也没有文明健身的组织引导,这造成了我国现阶段全民健身中不文明健身行为不断出现。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文明程度会越来越高,社会对各种生活方式的文明程度提出更高的要求,全民健身也应该适应社会文明的发展。为减少健身不文明行为,使全民健身健康发展,可通过宣传和组织两方面努力,引导群众进行文明健身。一方面,需要加大文明健身的宣传引导,在我国现行全民健身“积极健身、科学健身”的宣传理念中,加入“文明健身”理念,成为“积极健身、科学健身、文明健身”。在各类媒体有关全民健身的报道中既要引导群众积极健身和科学健身,也要引导群众文明健身,形成提倡文明健身的社会舆论。另一方面,加大文明健身的组织引导,通过改革现行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在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职责中,加入“组织引导公众进行文明健身”。在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中,加入组织引导群众文明健身的知识和方法,在社会体育指导员审批与注册环节中,加入引导群众文明健身的要求。

3.5 加强全民健身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民健身的健康发展需要更详尽的法律保障。从我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颁布以来,我国全民健身法律法规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期,此后,国家又相应颁布了《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等国家层面的全民健身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应的配套法规,各省市也相应建立了全民健身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但我国现有的全民健身法治状况尚有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对全民健身领域的法治调控职能还缺乏应有力度和广度,全民健身立法与事业发展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22]。

加强全民健身法治建设,首先需要继续加快健全全民健身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尽快出台全民健身相关法律实施细则,尤其是细化对于居民行使健身权利影响到其他公民合法权利时的处罚规定;其次应加强全民健身相关法律规定的宣传,使居民明确在健身活动中哪些损害他们权利的行为是明令禁止的,以便于居民自我约束;再次应明确相应执法主体,当出现健身违法情况时,便于受害群众向相关部分进行投诉并及时得到依法处理;最后,要根据社会发展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使其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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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民健身的看法和理解篇(3)

作者简介:田思源(1962-),男,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体育法学。

摘 要:针对《全民健身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依据激励理论,引入激励机制,以激励对象为切入点,重点分析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学校、社区4个激励对象,构建以激励需要、激励目标、激励手段为核心内容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民健身各方主体的积极性,以促进和保障《全民健身条例》的有效实施。

关 键 词:体育社会学;全民健身条例;激励机制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2)02-0063-06

Applications of stimulation mechanism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Nationwide Fitness Regulations

TIAN Si-yuan,LANG Fu-zi

(School of Law,Tsinghua University,Beijing 100084,China)

Abstract: Aiming at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Nationwide Fitness Regulations, we should introduce stimulation mechanisms based on stimulation theories, primarily analyze such 4 stimulation subjects as governments, sports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schools and communities by basing the starting point on stimulation subjects, establish a nationwide fitness stimulation mechanism which bases its core contents on stimulation needs, stimulation objectives and stimulation means, and fully mobilize the enthusiasm of major parties in nationwide fitness, so as to promote and ensure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Nationwide Fitness Regulations.

Key words: sports sociology;nationwide fitness regulations;stimulation mechanism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国的法治建设将从立法为主向法律实施为主转变。①在体育法领域,唯一的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面临修改,而2009年刚刚颁布实施的《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理应成为《体育法》实施的最重要的配套法规。因为该《条例》的实施效果如何,直接影响着我国群众体育的发展,群众健身权利的实现,人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既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也需要健身场地、设施等物质条件的保障。而在这些方面我们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直接影响和制约了我国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条例》的实施遇到了很大的障碍。如何保障《条例》有效实施,学者们提出了各种不同的意见,但鲜有通过激励机制促进《条例》实施方面的考察。本文通过引入激励机制理论,建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以解决《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 《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1.1 《全民健身条例》实施中存在问题及原因

概括起来,《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用地无法保障、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维护和管理滞后、学校体育设施开放不足、全民健身资金欠缺、体育行政部门积极性不高等5个方面。

1)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用地无法保障。

必要的体育设施是全民健身的物质条件,而体育设施的建设用地是目前困扰我们的最大问题。虽然《条例》要求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使用、保护要遵守《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定了体育设施用地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城乡规划部门按规定指标纳入土地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改变用途。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则要重新确定体育设施预留地,并不能少于原有面积。新建、改建、扩建的居民区,配套体育设施应当与居民区的主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等。但在实践中体育设施用地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如以往建成的居民区大多没有专门的体育健身用地,小区基本没有空地增建体育设施,新开发的小区要么没有规划居民健身用地,要么在实际建设中将其用作他用。“先建后拆”、“拆建同步”等原则无法实现,因城市发展和规划调整而拆除已有体育设施后,不能及时有效地保证新建用地的落实等。

究其原因,就政府而言,经济发展是政府工作的主旋律,发展经济远比体育事业更重要,在经济社会发展、政绩形象工程面前,政府没有足够重视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用地规划和建设问题。土地作为稀缺资源,是地方政府财政的重要来源,地方政府为了保证财政收入,也不愿将有限的土地作为体育设施用地。就开发商而言,更是不愿意拿出大块土地进行体育设施建设了。就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而言,因其在土地规划利用上没有更多的发言权,更不要说实施有效监督。所以,《条例》所规定的“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应当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已形同虚设。

2)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维护和管理滞后。

公共体育设施属于“行政公产”。所谓“行政公产”,是指行政主体支配的(包括所有权和管理)供公众使用或公务使用的财产。提供“行政公产”的行政主体应负有对“行政公产”维护、维修、管理等的义务,从而保障使用者能够安全、有效地利用。公共体育设施是“行政公产”中的供公众使用的财产,须由行政主体提供公用,以公众使用为目的,服务于公众利益。但就目前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维护和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一些全民健身设施的场地和健身器材由于长期缺少维护,损坏严重,很多已经无法使用或不能安全使用。有的健身场地因监管不到位而被占作他用。虽然《条例》第30条规定“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对该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配置的全民健身器材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人。”但事实上这项规定很难落到实处。

究其原因,主要还是责任主体不明、监督措施不力、经费不足等造成的。以社区的体育设施为例,一般是体育行政部门利用体育收益或者全民健身资金来设置,在保修期内由提供体育设施的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以外由所在的社区自己负责维修,日常管理由社区自己负责。一些地方也探索由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和维修,但无论是社区负责还是体育行政部门负责,都遇到人手不足、资金紧缺等问题,难以实现对健身器材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导致社区体育设施缺乏管理和维护的局面。

3)学校体育设施开放不足。

体育设施开放分为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我们这里主要是指学校体育设施的对外开放、对社会开放、对群众开放。当然除了学校体育设施的开放以外,还存在着机关、企业以及学校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的开放问题;在对外开放上也还存在着与对内开放的关系处理问题。

学校体育场馆的功能和作用已从单一的体育教学功能逐渐向多元化功能发展,学校体育场馆服务于社会的功能凸现[1]。《条例》第28条规定:“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国家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根据该规定,公立学校的体育设施应当向公众“积极开放”,而对民办学校是“鼓励开放”。其实,早在《条例》出台前,很多地方的体育行政部门就已经出台了类似的规定,但实施效果并不令人满意。公立学校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态度并不积极,有许多公办学校在实施开放一段时间后,不得不取消开放,而民办学校主动开放的更是寥寥无几。②

之所以出现开放难的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是安全、管理和经费3大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安全问题。校园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必然给校园的安全带来隐患。一些学校的校舍出现被盗窃的现象,校园的体育设施也经常遭到损毁;另一方面,开放中的伤害责任也是学校非常头痛的问题。其次是管理问题。我国的学校与国外有所不同,大量的教师和学生住在校园中,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补课学习、加班工作的情况非常普遍。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影响校园的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也影响了校园的宁静和卫生环境。第三是经费问题。体育设施的开放必然加速体育设施的损毁速度,学校要在维护体育设施上花费更多的钱,这对资金原本就不充裕的学校来讲也是一个巨大的压力。同时,如何处理好学校内部的教师、学生与学校外部的社会公众在学校体育设施利用上的利益关系,也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4)全民健身事业的资金欠缺。

我国全民健身事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也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全民健身工作的宣传、普及和指导。虽然《条例》第2条、第26条规定了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应当纳入本级政府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加大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所需要的经费应当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并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很少会将资金投向全民健身事业。

除了政府投资以外,社会捐助资金也是全民健身的重要资金来源。《条例》第6条对此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国家鼓励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但是,由于捐助支持全民健身事业与投资竞技体育的收益产出不具有可比性,所以社会对全民健身的资金支持热情有限。

5)体育行政部门积极性不高。

全民健身是体育行政部门的职责。但就目前情况看,其工作积极性和行政效率并不高。人大代表曾对北京市的区县体育行政部门做过调研,结果显示:“北京市和区县体育行政部门是《条例》的执法主体,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是依法治体、依法治市的需要。但是从调研中发现,北京市体育执法机构和队伍很不健全,执法经费严重不足,体育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亟需提高。目前,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包括《条例》在内的7部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其中包括对不符合全民健身活动场所条件、未达到强制性体育服务标准等14项行政处罚事项、6项行政许可。但是北京市18个区县体育局只有9个区县体育局设有专门的执法机构,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体育行政执法工作,执法队伍人员不到100人,大多数为兼职,流动性大,且大多数区县体育行政部门无专门执法经费,难以满足繁重执法任务的需求”[2]。

造成体育行政部门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外部因素,体育行政部门没有足够的经费作保障,在组织体育活动、组织执法队伍上受到经费限制过大,积极性肯定不高。此外,体育行政部门、体育社会团体、体育事业单位的分工不明确、责任不明确,很多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做的工作没有去做,而应当由其他部门去做的工作,体育行政部门又去做了。

1.2 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引入竞争机制

针对《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不少专家学者呼吁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增加强制性条款的数量,减少促进性的条款,增强条款的执行力。还有的学者呼吁尽快出台《条例》的实施细则,将《条例》的规定具体化,这样更加有的放矢。

法的实施无外乎两种手段,一是刚性手段,二是柔性手段。就《条例》而言,无论是通过修订还是通过实施细则,从“刚性”视角出发,增加强制性和处罚性的规定并不现实,这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得到法律的授权。同时鉴于“全民健身”鼓励性、引导性、促进性的性质和特点,过分强调刚性手段亦不可取。而通过细化条款,增强可操作性,理论上讲是有利于《条例》实施的。但我们应该看到在《条例》出台之前,实际上已经有很多省市出台了本地方的“健身条例”,而且不乏具体的实施细则,但实施效果也并不那么理想。③《条例》实施中的问题其实质在于政府、学校、社区、体育行政部门等主体的全民健身工作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全民健身责任主体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如果我们不去妄想社会秩序的维系可以仅仅依赖于强权或严刑峻法,那么我们就一定会承认法治社会中的法律只能诱导而不可能强制人们选择社会所希望的行动[3]。也就是说,法律的首要目的是通过提供一种激励机制,诱导当事人采取从社会角度看最优的行动[4]。如果我们能够引入管理学与经济学中研究比较成熟的“激励机制”理论,运用激励机制的原理和方法分析、解决《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全民健身责任主体为激励对象,将这些主体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使得这些主体关注全民健身、积极服务于全民健身,应该是我们可以考虑的一个有效促进《条例》实施的对策方案。

所谓激励机制,是指“在组织系统中,激励主体通过激励因素与激励对象(或称激励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方式。简单的说,在组织中用于调动其成员积极性的所有制度的总和”[5]。其内容可以概括为8个字,即诱导、导向、规范、适度。“诱导”是用于满足激励对象需要的各种手段;“导向”是指激励者希望激励对象所达到的目标和遵循的价值导向,是对激励的方向性的把握;“规范”是将激励机制的内容以及对激励对象的要求以规范化的形式表现出来;“适度”是激励机制的作用要与对激励对象所产生的效果相适应,激励强度和激励频率要适度。激励机制是激励主体与激励对象之间双向交流、相互促进的过程。激励主体通过了解激励对象的激励需求,选择薪酬激励、工作激励、授权激励、晋升激励、奖励激励等适当的激励方式,以实现激励目标。

由于《条例》本身所规定的激励条款仅限于第6条④、第7条⑤和第28条⑥,第6、7条是“奖励激励”,第28条是“授权激励”,其所规定的激励方式单一、内容笼统、目标不够明确,这与建立激励机制的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本文引入激励机制并不是法律文本意义上的通过完善《条例》关于激励条款的规定来实现《条例》的有效实施,而是实践意义上的通过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来保障《条例》的有效实施。

2 《全民健身条例》实施中激励机制的构建

2.1 政府激励机制的构建

政府的激励在《条例》实施中的激励机制构建处于核心地位。政府对《条例》的重视和支持是《条例》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将政府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才能保障《条例》的有效实施。

1)激励目标。使政府重视全民健身工作,理解全民健身工作的意义,积极支持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保证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用地的规划和使用,保证全民健身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符合。

2)需求考察。政府的职责是由政府工作人员来完成的,因此,政府的需要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政府工作人员的需要,特别是政府的主要领导人的需要。因为激励目标关注的是全民健身宏观决策、规划方面的问题,因此,要将政府主要领导人的需要作为考察重点。根据对公务员激励因素的相关调查,不同层级的公务员的需求是有差异的,层级高的公务员比较看中个人在工作中获得的成就感、看重自己的晋升、看重组织的奖励。而物质的奖励、工作兴趣、福利水平已不能对其产生大的激励[6]。因此,激励对象的需要,主要是工作的成就感、职位的晋升和组织奖励(主要是精神方面的)。

3)激励机制的构建。(1)有针对性地宣传全民健身的重要性和意义,树立政府官员对全民健身事业的使命感和成就感。而工作的成就感和责任感是高层官员的一项重要的激励需求。(2)完善官员的考核机制,将全民健身工作的成绩反映到官员的考核机制中。公务员的绩效考核既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激励公务员工作的重要方式。公务员的绩效考核直接与公务员的晋升、福利、奖励联系在一起,对公务员管理和公务员本人就有重要的意义。如果激励目标能够反映在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标准中,那么这个绩效考核对公务员的激励作用将会非常的明显;如果激励目标不能在考核机制中得到反映,无疑将大大削弱其它激励方式产生的效果。而如果将全民健身工作的成绩作为官员绩效考核中的重要一项,那么,官员考核制度对于调动政府官员重视全民健身、支持全民健身的积极性将会产生明显的激励作用。(3)完善全民健身工作的奖励制度。政府的主要官员对于组织上的奖励十分敏感。奖励主要是精神上的,因为政府官员都很在乎自己的名誉和组织对自己的评价,这直接影响着自己的地位和发展。所以,应设立相关的精神奖励给政府的主要官员,满足他们这方面需求,而不是仅仅奖励直接从事体育工作的人。

2.2 体育行政部门激励机制的构建

之所以将体育行政部门单独作为一类激励对象,一方面是因为体育行政部门是《条例》专门的实施、监督部门,在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另一方面,体育行政部门作为政府的具体执行部门,工作人员的需求与政府主要领导的需求有很多差异。体育行政部门的激励目的是解决体育行政部门自身存在的问题,与政府相比有所不同。

1)激励目标。提高体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体育行政部门对全民健身宏观政策的执行力和对全民健身工作落实的监督力,将具体的事务逐步交给相关社会组织执行。

2)需求考察。对于体育行政部门整体来讲,必要的体育行政经费保障是其开展工作的基本条件,没有这种必要的经费保证,体育行政部门的正常工作就不能够维持。同时作为体育行政部门来讲,需要在体育行政工作的有效运行中和外部对体育行政的积极评价中获得成就感。其实体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是有做好本职工作的需求的,如果体育行政工作重点不突出,管理、服务职能没有很好的区分,体育行政工作将失去吸引力。作为公务员,当然有对职务晋升的强烈需要,这也是成就感的一个重要来源。另外,对于一般的工作人员来讲,薪酬、福利的需求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3)激励机制的构建。(1)必要的工作经费的保证。经费保障其实和政府的激励有着直接的关系,因为体育行政部门经费的保证来自于政府的财政支持。政府对必要的全民健身经费的保障也是政府激励的重要内容。体育行政部门将自己的职能明确,将宏观规划和保障监督的职能保留,将服务、具体执行的职能交给社会体育协会组织,也会减少其经费的投入,保证必要经费的使用。(2)明确职能,将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分离,保证工作重点和工作效率。长期以来,体育行政部门管理的范围过于广泛,没有将自己应当承担的管理工作和应当交予体育社会组织的具体组织、服务工作分离,使得体育行政部门的工作面大,重点不突出,工作人员数量远远不足,经费紧张,该管理的工作没有做好,应当放开的工作也没有放开,这就导致了体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自身工作的不满,外界对体育行政部门的抱怨也比较大,体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体会不到成就感。(3)晋升激励。体育行政部门在政府的组成部门中是一个较为“弱势”的部门,与政府中的强势部门相比,体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晋升机会不多,而且,即使是晋升也是在部门内晋升,很少到其他部门任职。因此,要发挥晋升激励的作用,可以尝试增加体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到上级部门或者其他部门挂职锻炼的机会,使体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有更多学习新知识、提高综合能力、开阔视野的机会,这样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将会进一步提高。对在全民健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可以优先予以提拔,优先进行挂职锻炼和交流,增加他们学习、晋升的机会。(4)完善考核机制,发挥奖励激励的作用。做好阶段性的考核、反馈是提高激励机制效果的重要手段。针对体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现状,在工作之初就应当结合各个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将目标落实到个人。在工作中期、后期进行考核监督,将完成情况反馈给个人,使之保持工作热情。对于工作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精神上的表彰和物质上的奖励。

2.3 学校激励机制的构建

1)激励目标。学校主动地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维护体育设施的正常使用,并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受干扰和破坏。

2)需求考察。将学校负责人作为激励的对象,从学校不愿开放体育设施的管理、经费、安全3大原因入手,为学校的对外开放扫除障碍。我们可以将学校原有的利益不受到损失作为学校的第一个需求。那么根据激励理论,成就需求是人在基本生存需求满足后最重要的需求,其次还有权力需求、合群需求。成就对于学校负责人来讲,无疑就是将学校办好,使之成为有很高声誉、高级别、示范性的学校。权力需要反映在学校负责人身上,就是要获得更多的可支配的权力,获得晋升。此外薪酬、奖励当然也是重要的需要。

3)激励机制的构建。(1)采用政府补贴与学校收费制度,解决学校体育设施建设与维护经费问题。首先对于必须开放的公立学校,政府一定要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条例》规定,全民健身的开支要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那么这一部分补贴就必须包含在预算中。而仅仅靠预算不能解决的话,学校可以试行收费制度,收费的标准要征求群众的意见,报政府审批,收取的费用只能用于体育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不得用于其他方面。(2)采取会员制,解决管理问题。需要进入学校进行体育锻炼的群众可以在学校办一张会员卡,作为进出学校的凭证,另外学校可以按照办卡的人数,合理的安排体育设施开放的时间,控制某一时段进入学校的人数,既不会太影响学校的课堂秩序,也会使得体育设施得到充分的利用。这样做就防止了不法分子随意进入校园,一旦发生意外,也可以为公安部门提供调查依据。(3)采用体育保险制度,解决安全问题。在这一方面,我们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日本于1976年由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联合会设立了学校管理者赔偿责任保险,对3种情形下发生的学生及市民人身伤害事故给予赔偿:都道府县立学校的设施、设备及管理问题引发的事故;在都道府县立的学校计划实施的活动中发生的事故;都道府县立的学校中发生的饮食事故和预防接种中发生的事故。该保险专门面向都道府县立的学校设立,解决了学校体育活动及体育设施对学生和市民造成的伤害,极大地促进了日本的学校体育设施对市民的开放。(4)修改学校的等级评定标准或者是优秀学校的评定标准。高等级的学校或者是优秀的学校,不仅要看学校体育设施的硬件标准,更要关注体育设施的开放程度,把学校的体育设施的使用效率以及对外开放程度作为学校等级或者是优秀学校的重要评定标准。这项措施实际上是调动了激励因素中的成就、认可因素。从另一方面讲,学校等级的评定与学校领导的成绩和升迁是密切相关的,其实也调动了职务晋升的因素。也可以将体育设施的利用效率和对外开放程度直接作为校领导成绩考核或者是职务升迁的重要评定标准,这就直接使用了发展前途和职务晋升的激励作用。(5)加大全民健身重要性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性。传统上,学校认为教学才是学校核心的工作,体育、音乐等至多是辅的活动,不是学校关注的主要方面,这样就造成了学校的领导不重视学校体育,更不要说群众体育了,一旦这项工作有阻力,学校领导就会放弃努力。因此,要提高学校对开放体育设施的积极性,就必须使其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从而树立责任感。一方面,这需要政府的切实重视,政府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学校的态度;另一方面,要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对全民健身的重要性和为全民健身工作贡献力量的意义进行宣传,提高这项工作的影响力。一旦学校认识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意识到自己的责任,也就会提高工作的积极性。

2.4 社区激励机制的构建

这里所研究的社区是以居委会所辖区为界限,在这个范围内的社区具有群众自治的性质,这一方面可能造成全民健身事业管理上的松懈,另一方面也为全民健身的多元化实现提供了基础。要解决社区全民健身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对社区的资源进行整合。

1)激励目标。解决社区体育设施无人管理、随意占用的问题;解决体育设施匮乏,项目单一问题;解决经费不足问题。

2)激励对象。社区居民、居委会、体育项目经营者、体育协会。

3)需求考察。社区居民对体育设施缺乏、管理松懈的情况已深有不满,希望这种状况得到改善的需求十分强烈,这个需求其实也是居民希望能够强身健体、健康生活的需求的体现。这种需求可以说既包括了激励理论中的生理低层次需要,也有自我实现的高层次需要;居委会有实现社区正常管理的需求,希望全民健身中的问题得到解决;体育协会有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全民健身的需求;体育项目经营者当然是希望得到丰厚的经济回报。

4)激励机制的构建。(1)建立社区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解决人手不足,管理松懈的情况。可以由居委会和体育协会发出倡议,号召居民成为志愿者,并为志愿者提供专业的体育锻炼指导。志愿者可以负责体育设施的管理以及体育设施状况的反馈。特别是社区的老年人,平时没有专职的工作,体育锻炼对他们很重要,他们要求改变现状的愿望最强烈,会积极响应。(2)引入社会资本,共同建设半盈利性的体育健身场所。全民健身器材不足,健身项目单一,设施用地少,很大程度上是和全民健身经费不足有关。而在短时期内,经费不足的问题也不会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为此需要探索多方共同经营体育设施的途径。居委会可以帮助体育项目经营者解决用地问题,体育协会可以提供专门指导,政府可以适当的提供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体育项目经营者提供资金进行建设,向居民收取必要的费用。这既解决了纯盈利的体育项目收费贵的问题,也为居民提供了更好的健身条件和健身项目的选择。

致谢:

在2011年8月杭州召开的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上,于善旭教授、张厚福教授对本文作了评论;董小龙教授等对本文给予了鼓励,特别是于善旭教授、陆作生教授对本文提出了修改建议,本文予以采纳并作了相应修改。特此致谢!

注释:

① 2011年1月24日上午,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座谈会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当日下午,总理在国家局与上访群众对话中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② 例如,西安市曾在2007年就进行了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试点工作,确定10所中小学在周末向市民免费开放体育设施。此举一度获得社会和群众的好评。但是,在2010年记者再次来到这些学校调查采访时发现,这些学校均已停止开放,当记者问起原因时,相关人员也没有积极地回应。参见《西安日报》的2010年10月20日。

③ 如2001年《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2003年《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山西省全民健身条例》,2004年《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2006年《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等。

④ 第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⑤ 第7条规定:“对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⑥ 第28条规定:“学校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向使用体育设施的公众收取必要的费用”。

参考文献:

[1] 刘勇,刘鸣鸣. 我国学校体育场馆服务于社会的动力[J]. 体育学刊,2011,18(2):53-55.

[2] 陈连合.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贯彻执行中的几个问题[EB/OL]. 中国人大网:npc.省略/npc/

xinwen/rdlt/sd/2008-10/26/content_1455234.htm,最后访问日期:2011-06-28.

[3] 付子堂. 法律功能论[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68.

对全民健身的看法和理解篇(4)

王:我们基金会是2005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一个全国性社会公益组织。主管部门是国家卫生部,注册机构是国家民政部。在工作上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

我们基金会是一个慈善性质的社会公益组织。4年多来,我们秉承“团结,创新,依法、为民”的办会理念,开展积极的、有创造性的社会公益活动。在农村的健康教育和扶贫活动已经扩展到10个省(区),在北京率先发起的“全民健康活动”,在奥运会之后,全国已有7个大城市开展了类似的全民健康活动,城乡受益群众达1亿多人。2007年被国家民政部评为4A级社团组织,进入全国优秀社团前十名。2008年,在“健康奥运、健康北京――全民健康活动”中,我们基金会荣获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奥组委颁发的特殊贡献奖。自基金会成立以来,国家卫生部给予了亲切关怀和充分肯定。2010年2月26日,我会又被民政部评为”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单位“。对此,我们要谦虚谨慎,保持清醒的头脑,虚心向其他先进社会组织学习,把我们基金会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做好。

倡导科学理念:“健康是重要的生产力”

记者:您曾深刻阐述并大力倡导“健康是重要的生产力”的观点,请问这个观点是在什么情况下提出来的?

王:这个观点主要是针对有些领导干部对人民群众的健康问题关注不够提出来的。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中要求各级党政领导把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许多地方根据中央的要求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使这个问题得到了缓解。但是,应当看到,我国医疗卫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许多地方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健康需求。

我们通过深入调查发现,不少干部在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问题上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一些地方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往往把有关医疗卫生和群众健康的支出摆在末位,甚至列不到规划中。最近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公布了《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但如果认识上不到位,《意见》的贯彻仍然会遇到阻力。

记者:您能否谈谈“健康是生产力”这一观点的深层次内涵?

王:健康是生产力。这本来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观点。世界银行组织专家对过去40年问世界经济增长进行测算,发现其中8%~10%归功于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我国30年改革开放的历史,也证明健康是不可忽视、不可替代的重要生产力。保护健康就是保护生产力!

健康的人越多,GDP增加得越快,医疗费的支出却越少。任何一个国家,为了让劳动者源源不断地创造新价值,就必须保证劳动者的健康。我说健康是生产力的道理就在这里。健康还是一种很大的产业,包括疾病预防和治疗、药品生产、医疗器械制造。生存环境治理、劳保用品等,都是当代用途广,收益高的产业。培训乡村医务骨干,做好“新农合”下篇文章

记者:基金会成立伊始的一个大动作,就是为广大农村培训了大批医务骨干,请问为什么要这么做?

王:这项工作我们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一个紧迫问题展开的。“新农合”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根据我国农村实际推行的一种新的合作医疗形式。在广泛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两个问题制约了“新农台”的发展和巩固,一是经费不足,二是医务人才匮乏。这说明,实行了新的章法制度、建立了机构、筹措到了钱,仅仅是“新农合”的上篇文章,而建立一支宏大的、能满足广大农民看病需求的乡村医生队伍,是“新农合”的下篇文章。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各级各类医学院校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好、愿意到基层服务的医疗卫生队伍,可这在短期内难以傲到,那么,对现有基层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办法。

记者:你们实际培训了多少农村医务人员?总体上看效果如何?

王:应该说,我们的培训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在陕西、河南,河北、贵州、四川等地和广东一些欠发达区县,我们把医疗扶贫与“新农合”结合起来,持续不断地培训了大批的乡村医生,援建了许多乡镇医院和村卫生室。实践证明,培训农村医务人员,是“新农合”得以推广和巩固的重要前提。

开展“健康中国流动医院”扶贫模式

记者:基金会在内蒙古地区首创了“健康中国流动医院”扶贫形式,具体是怎么做的?

王:我们国家大,发展不平衡,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必须从实际出发,与当地情况相结合,不能简单地生搬硬套。

内蒙古地广人稀,国境线4200多公里。牧民居住极为分散,无法建立永久性的固定医院。就医难,是困扰草原游牧民族几千年的历史遗留问题。

从2006年开始,我们就如何缓解内蒙古地区牧民看病难问题,进行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在内地行之有效的三级医疗体制,却不适合内蒙古特殊的区情。只有像当年”乌兰牧骑”送戏上门那样开展送医上门服务,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于是,我们与福田汽车厂合作,设计生产了一种适用于牧区特点的流动医疗车,每辆车的主要装备和功能接近于一座二级医院的水平。到2008年,基金会先后投资3000万元,为牧区无偿捐赠了20辆流动医疗车。

记者:请问“流动医疗车”的作用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王: ”健康中国流动医院”,等于在草原上建起了一座座可移动的“二级医院”,实现了草原牧民就医的跨越式发展,使数以万计散落在广阔草原上的农牧民群众乃至边防官兵,足不出户就能享受现代化的医疗服务。它的作用主要有这么几点:

一是巡回医疗、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二是根据体检建立的健康档案,对病人实施持续跟踪治疗。三是对急性病人展开抢救,使不少病人转危为安。四是宣传普及医疗知识。五是应对突发性卫生事件和重大活动的医疗服务保障。六是为边防官兵和邻国边民服务。如流动医院在中俄边境地区巡诊时,境外俄罗斯居民也过来就医。七是经济实用。数字显示,在城市建一座二级医院大约需要2000万元,在农村建一座二级医院需要1000万元,而一台“流动医疗车”的造价才150万元。

如果在西部地区推广流动医院的做法,不仅可以解决牧民看病难的问题,而且对增进民族关系、军民关系,党群关系,加强边防建设,增进与邻国人民的友谊,对推进西部大开发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以北京奥运会为契机,开创建设健康城市先河

记者:奥运会之后,全国一些大城市

都借鉴北京“全民健康活动”的经验。您被北京市政府和奥组委授予“特殊功勋奖章”,基金会被授予“特殊贡献奖”。您能否介绍一下基金会开展北京“全民健康活动”的情况?

王:可以这样说,北京奥运会为我们基金会开展全民健康活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

当我们基金会提出在全市开展全民健康活动的建议时,立即得到了北京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全力支持。

从2007年4月至2008年8月,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基金会与北京市委宣传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卫生局等单位密切合作,在全市开展了一系列“全民健康活动”和宣传,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记者:北京“全民健康活动”为什么会受到市民的欢迎?

王:我认为有这样几个原因。一是这项活动瞄准了领导的关注点和群众的聚焦点,把领导的意志和群众的要求结合了起来。二是把专家的积极性和群众的积极性调动了起来。三是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与解决其他遗留问题结合起来。

记者:你们发起北京“全民健康活动”有什么深层次的背景?

王:这要从当前我国城市居民健康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来谈。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由于经济发展,气候变化,使空气,饮水污染加重,自然环境对健康的影响愈来愈大;市场竞争加剧,人际关系变化,对人的心理压力加大;食品结构不合理和不良生活方式、人口老龄化等因素,都导致人们的健康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在一些城市和富裕地区居民中,“三高”、 “富贵病”的患者明显增加,连一些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都出现了脂肪肝等症状。这都对传统的健康观念和医疗保障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只有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特别是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才能从根本上适应新的变化,使我国避免重走西方国家”生活富裕了、富贵病增多了”的老路。

所谓“大卫生”、“大健康”观念,首先强调人是社会的主体,“健康是重要的生产力”。要求各级领导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促进人民身体健康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真正抓紧抓牢。健康是全民的需求和权利。“大卫生”、“大健康”观念就是强调参与人员的广泛性,使每个社会成员都能享受当代物质文明成果和完善的医疗保障。必须改变“重治轻防”的医疗模式,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必须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格局。

记者:您曾说,以奥运会为契机开展的北京“全民健康活动”,在中国开创了健康城市建设的先河,这句话该如何理解?

王:健康城市建设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进行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和结果。它是包括健康环境、健康教育、健康服务、健康饮食、健康文体在内的系统工程。只有这几个方面都符合健康要求,才能保障人的身心健康。在奥运会筹备和举办过程中,这五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效,留下了一笔丰厚的奥运遗产。但是,应当看到,健康城市建设的过程,是一个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不良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决裂的过程,也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一方面,需要把保障全民身心健康的物质条件和制度、机制科学化,长效化i另一方面,也要求人们在身体、心理、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上逐渐适应这种变化。

从这个意义上说。北京”全民健康活动”开创了中国健康城市建设的先河。此后,北京市委,市政府又制定和启动了《健康北京人――全民健康促进十年规划(2009~2018年)》。规划提出通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动员全民参与,提供健康保障,延长全市居民健康寿命,争取用10年时间将北京建成具有一流水平的“健康环境、健康人群。健康服务”的国际化大都市。

对全民健身的看法和理解篇(5)

我国高职院校学校体育的发展进步以及高职院校学生良好体育锻炼习惯的养成一直是我国各级教育部门以及各个高职院校近年来所迫切解决的重要问题。从山西省高校招生计划来看,高职类院校招生人数超过每年高校招生总数三分之一,如此庞大的学生群体更要求相关部门要确保山西省高职院校学生体育健身事业落到实处。要培养良好的健身意识首先需要对现阶段山西省高职院校学生的体育健身意识的现状进行深入了解和研究,这样才能从起点出发,从根本上确保山西省高职院校学生能够形成自身良好健身意识和体育锻炼习惯。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山西省高职院校学生体育健身意识现状。本研究的调查对象是山西省部分高职院校的部分在校大学生,且学生选取于不同性别和不同年级。

1.2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根据本文的研究需要,阅读有关的社会体育学、学校体育学、心理学论、高等教育学等教材和专著,收集、整理相关文献资料。

1.2.2问卷调查法

根据研究的现实需要,并遵循问卷设计的基本原则,本研究设计了调查问卷,对问卷的效度、信度进行了检验,进行实地发放和有效回收。

1.2.3数理统计法

本研究所有数据均采用Excel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对有关内容进行检验和分析。

2结果与分析

2.1山西省高职院校学生体育锻炼情况

要分析和研究山西高职院校学生体育健身意识,首先需要大致了解山西省高职院校学生体育锻炼的基本情况。

从表1中所列出的数据可以反映出,在所调查的部分山西省高职院校学生中,选择经常从事体育锻炼的学生数量最少,仅占到调查人数的18.8%。大多数学生参加锻炼频率较低且毫无规律性,同时也很少进行主动锻炼。由此可以看来,山西省高职院校学生体育锻炼的主动性比较差,大部分同学都是在学校和集体的压力下被动的参与体育活动,还没有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这就导致了高职院校学生体育健康状况持续下降的情况出现。

2.2对体育锻炼与健康关系的认识

从调查中发现,有413人(56.9%)觉得体育锻炼对自己的身体健康会有好处,在所列举出的七因素中排名第三,而不吸烟饮酒以及保证充足的睡眠则排在前两位,认可人数分别占总人数的83.8%和65.9%,同时认为规律作息以及适当参加娱乐活动的人数也比较多。以上结果表明,虽然大部分学生能够认识到体育锻炼对身体健康所带来的积极意义,但是对于体育锻炼是保证健康的最基本方式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2.3山西省高职院校学生对全民健身的认识

我国现阶段在大力推广全民健身计划,但是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来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在网络游戏和其他娱乐媒体的冲击下,青少年将更多的余暇时间用于多媒体娱乐,而几乎停止了户外的身体锻炼,青少年体质健康也逐年下降,因此,科学看待全民健身计划和终身体育思想,有助于形成正确的体育观念。

从表2中看到仍有91.9%的山西省高职院校学生对于全面健身计划未听说或不清楚,这与我国大力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的宗旨背道而驰,与我国提高全民体质健康的宏伟目标也有较大出入。但是就目前来看,山西省高职院校对于全面健身的宣传力度还不够,还没有让学生真正把全民健身作为日常生活的重要部分去加以重视,这必然会影响学生体育健身意识的培养。

2.4山西省高职院校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动机

表4中对山西省高职院校学生体育锻炼动机的调查可以发现学生的体育锻炼动机具有多元化的特征,并且目标性极强。调查数据可以充分显示,现阶段山西省高职院校学生对于体育锻炼的基本功能能够形成明确的认识,大多学生能对于体育锻炼对身体健康所带来的积极作用给予肯定。由于缺乏科学指导或者限于场地器材的不足而无法深刻感受到体育健身和体育锻炼所带来的娱乐感和幸福感,这部分人的体育健身意识是极不稳定的。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1)山西省高职院校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频率少,学生体育锻炼内容单调,锻炼情况不理想。

(2)山西省高职院校学生对于全民健身的了解情况很不理想,大多数学生只是听说过全民健身,而不了解其内容。

(3)山西省高职院校学生的体育锻炼态度状况并不理想,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不喜欢体育锻炼,没有感受到体育锻炼对身体的改变,还没有真正的享受到体育锻炼和体育健身活动所带来的幸福感,学生的体育锻炼认知现状在总体上不乐观。

3.2建议

(1)各学校要逐步增加体育理论课程的比重,其次,要提升老师的理论授课水平,要求教师要将教材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同全民健身内容结合起来。

(2)学校的体育教师应该主动向学生讲授一些流行体育健身项目的参与方法与竞赛规则,让学生对于这些项目的陌生感逐渐消失,同时也增加对于这些体育项目的理解程度。

(3)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兴趣开展不同项目的体育选修课程,让不同兴趣爱好的同学根据自己对于不同项目的兴趣自由选择体育课程的内容。同时,学校要积极招聘一些大众体育项目专长的体育老师,将类似于瑜伽、体育舞蹈、健身、自行车等近年来社会普及度很高的项目引进到学校中来。

参考文献:

对全民健身的看法和理解篇(6)

中图分类号:G852.1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7661(2012)06-0050-02

目前在新疆太极拳的相关研究还很少,为了促使太极拳走进新疆居民的生活之中,发挥太极拳在新疆全民健身运动中的作用,提高新疆居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必须较全面地了解现阶段太极拳在新疆开展的情况,促使太极拳在新疆全民健身运动中健康与发展。

本文旨在通过调查了解太极拳在新疆人群中的开展现状、其目的在于找出太极拳在新疆全民健身中开展的优势及存在的问题,并依据问题提出发展对策,促进太极拳在新疆全民健身运动中的开展,充分发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为太极拳在全民健身运动中的开展提供理论参考。

一、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1.1研究对象

以新疆哈密地区、吐鲁番地区、库尔勒市、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昌吉州、奎屯市、克拉玛依市、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博州和伊犁州16个地、州、市为主要研究地,以各地的体育主管行政领导、太极拳协会的主管及领导和太极拳锻炼者为研究对象。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

研究过程中查阅太极拳、全民健身等相关的著作,各大体育院校学报和核心期刊。集了大量关于太极拳和全民健身运动开展现状的资料。

1.2.2问卷调查法

根据本论文的研究的需要,设计了有关太极拳运动在全民健身中开展人群现状的问卷。对新疆16个地、州、市群众体育人进行抽样调查,共发放问卷1340份,太极拳锻炼者问卷发放1300份,回收1159份,回收率89.15%。

1.2.3访谈法

作者曾多次向负责太极拳活动的有关领导和社会指导员交流,并为本论文提出了大量宝贵资料。

1.2.4数理统计法

对调查所获得的各项数据,运用SPSS13.0和Excel200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2.1.新疆太极拳锻炼者群体男女比例情况

调查结果表明,新疆太极拳锻炼群体中,其中男性占38.19%,女性占61.81%,女性明显高于男性,见(图1)。这一现象的产生与多种因素相关。第一,从社会因素分析,与中国社会的发展,女性地位的不断提高紧密联系。随着女性地位的不断提高,在教育、劳动就业、婚姻家庭、生活方式、社会参与、女性法律地位、社会人士与自我认知等方面不断发生变化,这为中国女性参与太极拳活动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第二,女性日益关心自己的健康状况,促使她们在药物与保健品之外的体育活动中寻找达到身心健康的途径。这为女性参与太极拳锻炼提供了内部条件。第三,太极拳的项目特点是全身运动,不是局部运动,节奏比较慢、频率较低、稳定性较强比较适合女性,太极拳运动简便易学、消费较低、对场地设施的限制较少,其动作优美、舒展大方、易学易练,更加吸引女性。

2.2新疆太极拳锻炼者人群年龄情况

由调查的数据显示:新疆参加太极拳锻炼主体是中老年人,而青少年还不到10%,其中在所调查的锻炼者中50-59岁占29.12%,60岁及以上占48.35%,见(表1)。在我国太极拳被很多人误解为“老年专利”,认为只有年老体弱的人才会为增强自身的健康参与太极拳锻炼,尤其是青少年青年学习和工作的压力,无暇顾及身体锻炼,因此甚少参与锻炼,更谈不上参加他们本来就有误解的太极拳的锻炼。

2.3新疆太极拳锻炼者人群学历情况

从练习者的文化程度来看,新疆参与太极拳锻炼者的人群中,高学历人群所占比例较少,高中或高中以下占绝大多数。其中初中以下占9.34%,初中占31.04%,高中(中专)占29.12%,大专占17.31%,本科或本科以上占13.19%,见(表1)。由表1可以看出,新疆居民参加太极拳锻炼的文化程度与其受教育的程度不成正比例。高学历层次的人群一般身兼比较重要的工作,或工作任务比较繁重、琐碎,业余时间比较少,或者接触到其它健身项目或健身机会比较多,从而能加入太极拳锻炼队伍的机会较少。另外,从以上的年龄分析中可看出,参加太极拳锻炼的人群主要是中老年人,而在高龄人群中文化水平相对比较低。所以出现了下表中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群所占比重较少。

不同文化层次的人对事物有不同程度的理解能力,太极拳运动是哲学和运动有机统一内很丰富的一种拳种,因此,太极拳对练习者的理解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对于理解能力差一些的人来说比较难一些,练习过程中容易出现消极情绪。从而影响锻炼者的兴趣,甚至会导致他们放弃太极拳的练习。

2.4新疆太极拳锻炼者人群职业情况

根据调查显示,新疆参与太极拳锻炼的人群已离退休人员为主,其它职业人员仅占少部分。离退休人员占70.88%,在职工人占2.20%,务农人员.20%,在职教师占2.75%,在职教科文人员占1.10%,在职管理人员占2.20%,机关人员占1.37%,学生占7.69%,其它占6.04%。

三、小结

新疆参与太极拳锻炼的人群中,女性锻炼者所占比例明显高于男性锻炼者,锻炼人群以中老年离退休人员为主,高层次学历较少,学历层次高中及高中以下居多。由此可以说明,太极拳运动是中老年人休闲及身体锻炼的主要运动项目。是作为健身手段最为普遍、较为喜欢的运动项目。出现这种情况与我国的基本国情相关,同时也因我国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社会进步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的平均寿命不断增长,健康意识不断增强,追求健康已成为人们的时代主题;第二、数多已经退休,业余时间比较多,为他们从事太极拳健身运动提供了充足的时间,通过太极拳运动来消耗业余时间,也大大解决了老年人的寂寞感和孤独感,而其它人员如机关人员、在职教师、在职教科文人员、在职管理人员、学生、务农者,积极从事工作学习,闲暇时间较少,无法确保锻炼时间,因此中老年已离休人员参与太极拳运动较多,而在职人员较少;第三、运动简单易学,不分年龄,比较容易开展,不需要特殊的场地和器械;第四、早已经被许多实践和试验证明具有特殊的健身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相如.全民健身研究新视点[M].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8 [2] 政策与法规.国家体委关于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全民健身一二一工程”[DB/OL].2008-3-18.]

对全民健身的看法和理解篇(7)

一、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

1、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主体单一,社会参与度较低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由政府主导,但并非政府是建设的唯一主体。受过去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全能政府”治理体制和观念的影响,政府是社会公共服务的唯一供给主体,既是公共服务的组织者,又是公共服务的生产者,社会力量难于参与到公共服务的供给当中。[1]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企业和社会组织政策的逐步放宽,鼓励并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广大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石家庄市由于处于我国经济和社会改革的前沿阵地,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一定进展和突破,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通过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丰富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使政府“大包大揽”的局面有所改善,社会力量开始参与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中来,但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体育健身需求相比,这种参与仍显得不足,还存在较大差距。

2、对城乡一体化理论认识尚有不足,城乡一体化水平有待提高

城乡一体化是石家庄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础,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对这个概念及其内涵的理解不够透彻,致使建设效果受到影响。[2]

城乡一体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应只是全民健身设施。

体系的城乡一体,还应包括全民健身组织、全民健身指导、全民健身活动和全民健身信息体系的城乡一体,只有每一个子体系达到城乡一体,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整体才能实现城乡一体。同时,全民健身公共保障体系的建设也较薄弱,尚未形成城乡一体的格局。此外,城乡一体化最重要的一点是城乡相融合,但是就目前石家庄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来看,基本还是城市建城市的,乡村建乡村的,城乡之间缺少互动和交流。所以,要真正实现城乡融合,还要转变这种城乡分割的观念。

3、全民健身公共保障体系不健全,保障功能难以充分发挥

从目前石家庄市全民健身公共保障体系建设情况来看,还不够完善,其内容还比较单薄,每一方面的内容甚至还没有形成一个体系。首先,就全民健身组织管理而言,一方面有些基层政府不够重视,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相关部门协调合作意识较差;另一方面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依旧匮乏,整体素质仍然偏低。其次,就全民健身资金投入而言,一方面财政拨款十分有限,尤其是社区、农村等基层财政更为困难,而且有限的经费多用在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方面,其他方面则相对较弱;另一方面社会资金参与度不高,未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再次,就全民健身法规政策而言,一方面政策类规范性文件较多,而相关法规较少。另一方面相关制度不够完善,使得公共体育设施利用率较低、体育社团组织影响力较小、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管理不够规范和全民健身经费投入等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最后,就全民健身考核评价而言,一方面政府部门考核多以量化指标的形式进行,缺少实际质量的评定;另一方面有些基层单位不理解考核的真正用意,存在为了考核而考核或应付考核的现象。所以,如何完善全民健身公共保障体系,是石家庄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

二、石家庄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1、创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式,推动建设主体多元化

政府主导作为石家庄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理念之一,在当前建设过程中得到重要体现。然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石家庄市千万人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光靠政府机关的几个部门、几个工作人员必定是难以完成的,这要靠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实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共建共享。

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式的两仪,缺一不可。要提高社会参与度,就要将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与政府一道作为主体,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发挥各自的特性和作用,共同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首先,制定相关政策,通过政府购买和税收优惠等方式,向企业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发挥企业专业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其次,社会组织作为市场和政府的补充,兼具公益性与灵活性的特点,也应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之一。随着国家对社会组织政策的开放,要注重全民健身类社会组织的培育,使其承担起建设百姓身边的全民健身组织、全民健身指导和全民健身活动等的责。

2、促进城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融合,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

当前,石家庄市城乡一体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缺少城乡之间的交流融合。虽然城乡都在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但是城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与农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之间却缺少必要的沟通和交流。要摆脱这种城乡分割、各自为政的境况,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关键是要推进城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

首先,要保障城乡居民享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权利公平。其次,要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机会均等。最后,要确保城乡居民享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结果大体相等。

3、健全全民健身公共保障体系,维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持续运转

全民健身公共保障体系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运行血脉和活力源泉,它可能不像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内容那样让人看得见、摸得着,但是它却时时刻刻保障着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运转。针对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加强和改进。[3]

第一,健全全民健身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强化全民健身组织管理体系。

第二,拓宽全民健身资金来源渠道,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资金投入体系。

第三,加强全民健身法制建设,完善全民健身法规政策体系。

第四,实行全民健身目标责任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全民健身考核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对全民健身的看法和理解篇(8)

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643(2013)09-0011-04

生态移民是因为生态环境恶化或为了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所发生的迁移活动,以及由此活动而产生的人口迁移。“十二五”期间宁夏实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生态移民,对居住在山大沟深、偏远分散、生态失衡的西海固贫困人口实施整村整乡搬迁,集中安置到现有的扬黄工程渠道沿线、公路沿线和城郊。

移民离开自己久居的村落,改变了原来生活环境,生活习性在新的环境下都有所不适,所以在移民点开展体育活动不但是移民强身健体的手段,也是人际交往、参与社会活动的重要方式和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

因此,通过对宁夏生态移民点移民体育锻炼活动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试图找出制约各移民点体育锻炼活动开展因素等方面的问题,从而拟定有针对性的建议,为银川市移民点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提供理论依据。

1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1.1 研究对象

银川市生态移民区移民体育锻炼活动开展现状。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通过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库和互联网查阅大量有关生态移民和全民健身方面的文献资料,全面了解本研究领域的现状,从而为本研究的开展和论文的撰写提供理论依据。

1.2.2 问卷调查法

由专人向银川市五个生态移民点(兴庆区月牙湖移民点、金凤区良田镇移民点、西夏区镇北堡镇移民点、永宁县闵宁镇移民点和贺兰县高荣移民点)现场发放问卷615份、回收问卷615份,回收率100%,有效问卷586份,有效率95.28%。

1.2.3 访谈法

访谈当地移民和具有十年以上的高校体育老师以及体育行政部门领导。

1.2.4 数理统计法

运用Excel软件对收集的问卷进行整理、统计。

1.2.5 逻辑分析法

对所调查的材料进行科学合理的逻辑分析。

2 研究结果与分析

2.1 银川市生态移民的基本情况

到2012年7月,银川市三区两县(兴庆区、西夏区、金凤区、永宁县、贺兰县)22个移民安置区已安置宁夏中南部地区10369户的36410口生态移民,完成银川市移民总规模的46.7%。

2.2 银川市生态移民对健身运动的认识

2.2.1 对体育锻炼功能的认识

调查结果表明,在银川市生态移民中77.6%的人认为体育锻炼能增进身体健康,体育锻炼在促进少年儿童骨骼和肌肉的生长发育、延年益寿提高生活质量、提高心血管系统机能水平、娱乐功能和调试与保持心理健康的人数分别只占30.1%、29.4%、27.8%、25.7%和24.5%,肯定体育锻炼的教育功能和提高呼吸系统机能水平功能的人分别只有19.2%和15.6%(见表1)。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银川市生态移民对体育锻炼功能的认识还是比较片面的,大多数人对体育锻炼功能的认识只停留在增进身体健康层次,却不知体育锻炼对人体的器官的促进作用和预防疾病等方面的功能,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移民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所以在移民区提高人口素质,加强体育与健康的宣传和教育,让移民真正了解体育锻炼的意义和作用,对生态移民区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有巨大影响。

2.2.2 参与健身活动的目的

由表2可知,有82.2%的男性和70.3%的女性参与体育锻炼的目的是为了锻炼身体,而对体育的其他衍生功能认可的人数少之又少,对体育的“减肥”、“娱乐”和“社交”功能认可的男性人数分别占调查总数的2.5%、10.4%和5.5%,女性人数分别占22.8%、13.8%和3.7%,有10.4%的男性和7.3%的女性参与体育活动仅仅是为了“消磨时间”。这一现象不利于体育活动在生态移民区的全面开展,也减缓了体育社会化前进的步伐。

2.3 银川市生态移民健身活动现状

2.3.1 参加体育锻炼的现状调查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移民有体育锻炼的行为人占总调查人数的95%,其中,男性占52%,女性占43%,仅有5%的人没有参与体育锻炼的行为。

2.3.2 银川市生态移民区健身活动场所的现状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银川市生态移民从事健身活动的主要场所是小区体育设施,占总调查人数的47%,以附近的学校和单位为体育健身场所的占27%,选择在家里、路边和其他场所的分别占15.7%、13.5%、7.3%(见表3)。由此可见,健身场所设施的好坏与远近直接决定着人们对健身活动欲望的选择,而且距离越近,选择比率越高。总体上看,银川市移民体育活动场所相对较为固定,基本上以居民生活区及其周边小范围为中心进行锻炼和健身。

在实地考察中发现在移民新区建设过程中,部分移民区缺乏健身场地和设施规划,移民新区建筑密集,房屋之间空间狭窄,移民区人口多又相对集中,体育活动场地较少。只有19%的人认为健身产地和设施能满足自己的需要,44%的人表示基本能满足,而26%的人认为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另外有11%的人认为健身场地和设施很缺乏。可见,健身场地不足对移民参与健身活动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

2.3.3 参与健身活动的形式

调查结果表明,银川市移民以“与年龄相当的朋友”一起锻炼的形式最多,占总调查人数的52.4%,与“家人锻炼”的形式次之,占18.9%,采取“邻居一起锻炼”、“个人锻炼”、“其他”分别占12.4%、6.8%、12.8%。不同年龄人群采取的健身形式有明显的倾向性,年轻人多喜欢“年龄相当的朋友”;中年人比较偏向采取“个人锻炼”或“与家人一起锻炼”;而老年人则倾向于与“邻居”、“年龄相当的朋友”一起活动的形式。因此,只要抓住这些特点在移民点开展健身活动,就能取得成效。

2.3.4 参与健身活动的内容

由表5可知,银川市生态移民参与健身活动内容情况如下:

(1)银川市生态移民进行体育锻炼时男性主要选择的是跑步、篮球和,分别占总调查者人数的55.5%、49.7%和48.5%,女性主要选择跑步和利用健身器材,分别占总调查人数的61.8%和43.1%。

(2)男性利用健身器材、羽毛球和毽子,分别占被调查者总数的19.9%、19.0%和12.2%,女性是羽毛球和毽子,分别占被调查者总数的33.1%和31.3%,此类运动强度适中,技巧性要求大多数人可以接受,居民参与程度较高。

(3)舞蹈、太极拳、钓鱼、健身气功、健身秧歌等,这些项目相对来说,兴趣偏向较大,而且参与者需掌握一定的运动技术、技能,再加上缺乏场地和指导,所以居民参与的程度比较低。

2.3.5 参加体育锻炼的频率

调查结果显示,男性参加体育锻炼的次数总体高于女性,男性平均每周活动的次数主要集中在3次-3次以上,占62.6%。女生则集中在1-2次,占62.2%(见表6)。以上结果反映了绝大多数的移民对体育锻炼具有积极的行为表现,但是练习的频率仍不够,而一小部分移民对体育锻炼却“无动于衷”,有5.2%的男性和4.1%的女性每周参加体育锻炼的次数为0次。由此看来,提高移民从事体育锻炼应重点提高他们对体育锻炼的认识和锻炼的次数,特别应解决这一小部分每周0锻炼的移民体育锻炼的问题。

2.3.6 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

由表7可知,银川市生态移民每次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男性主要集中在半小时以内,占45.7%,其次是0.5-1小时以内,占36.8%,女性主要集中在0.5-1小时以内,占46.3%,其次是半小时以内的,占43.1%。实地调查表明,移民在搬迁过程中损失较大,现有生活条件较差,所以搬迁后忙于生计,无暇顾及与参与健身活动,健身的时间就明显减少。

2.3.7 健身活动的组织

调查表明,在银川市生态移民点没有开办过体育活动的占42.2%,每年开展1-2、3次及3次以上的均仅占28.6%,这些体育活动有私人组织的也有政府组织的。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体育行政部门和移民区对在移民中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认识不到位;二是经费缺乏,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源严重不足,许多干部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三是真正对健身活动感兴趣的是“在家闲着”的中老年人,大多数移民成天为生活而奔波,根本无暇顾及参与健身活动。种种问题和矛盾使得移民区在组织移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方面显得举步维艰。

2.4 影响参加体育锻炼的因素

2.4.1 人口结构因素

由于教育基础薄,大多数移民接受系统体育教育的年限较短甚至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体育教育,错过了培养体育意识,掌握健身手段的最佳时机,导致健身意识不强,健身方式单一。实地调查中发现,移民区的移民有相当一部分成员,对自己的文化弱势和低素质状况既缺乏忧患意识,又缺乏努力扭转弱势处境的压力和动力,从而也加大了在移民区移民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难度。

2.4.2 生活习惯因素

看电视、闲呆、聊天占据了移民大多数余暇时间,而且生态移民中更有12.6%的人认为现在开展的体育活动没有意义、不能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和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不良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严重阻碍了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因此,如何将移民从“无所事事”中解放出来,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活动占领广大移民的余暇时间,应当成为我们关注的问题。

2.4.3 时间和场地设施因素

调查显示,银川市移民经济拮据、生活水平不高,大多数时间为了生计、工作和学习,而且场地设施对移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也显得尤为重要,再者就是移民的体育健身意识淡薄,认识不到体育活动对健康的积极作用,如何让移民有时间而且愿意加入体育锻炼,应是当前最应该关注的问题。

3 结论和建议

3.1 结论

(1)生态移民区经济发展滞后是制约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阻碍“参与体育锻炼活动”的根本原因。

(2)不论是从移民对体育锻炼功能的认识还是参与体育锻炼的目的来看,移民对体育健身需求不旺是不争的事实。

(3)移民区体育健身场地和健身设施不完善严重影响了移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银川市移民区每年组织的体育健身活动次数少,有的移民点甚至没有组织过,其主要原因有:第一,移民点的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不健全。第二,没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体育健身指导员。第三,体育健身活动的宣传力度不够,移民体育健身意识淡薄。

3.2 建议

对全民健身的看法和理解篇(9)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提出:全民健身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现全民建设小康社会的民心工程。全民健身的开展高度依赖于健身场地设施资源,所以健身场地设施的数量、分布与有效利用情况,决定着全民健身工程的整体成效。为此,本文对廊坊市区全民健身场地资源的现状与利用情况进行研究,以期为进一步提升廊坊市区全民健身工程的综合绩效提供理论支持。

二、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针对廊坊市安次区、广阳区下辖的87个社区及其周边已利用的健身娱乐场所、企事业单位的健身场地、公共体育场馆、生活区健身场地等进行调查。研究方法主要包括:

1.文献资料法。在廊坊师范学院图书馆收集全民健身场地及廊坊市区全民健身工程相关文献30余篇,从而全面了解该领域的研究现状、趋势与研究经验。

2.访问法。与廊坊市负责全民健身工作的相关领导、学者及健身场地所属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就场地设施的管理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从而较为详细地了解健身场地现状及相关资料。

3.实地调查法。深入街区,对廊坊市全民健身场地进行实地调查与统计,以查缺补漏,进而提高研究的科学性。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1.廊坊市区全民健身场地资源现状

(1)廊坊市区全民健身场地数量与面积。截止到2011年元月,廊坊市区共有已利用的全民健身场地约1486个,场地总面积达528070m2,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目前廊坊市区全民健身场地呈现出以学校、社区、街头游园、健身俱乐部为主的多元化供给状况,为廊坊市区全民健身工程的开展,提供了一定的场地设施保障。

然而,从实际利用情况来看,大部分健身场地并未得到有效的利用,其健身功能难以得到有效的发挥。例如,学校场地资源较丰富,但除了少数中小学和几所高校外,其余学校健身场地基本不对外开放。大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健身场地也不愿对外开放,由此则限制了此类健身资源的有效利用。此外,各单位间缺少相应的场地资源互补、互用机制,由此则限制了各单位之间员工健身项目的多元化发展。

(2)廊坊市区全民健身场地分布情况。就廊坊市区健身场地分布情况而言,廊坊市区北部居多(如表2所示),南北差异明显,不利于均衡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所以应适当加强南部的健身场地资源建设,使其合理分布,为健身活动提供便捷,满足人民健身需求。

(3)廊坊市区全民场健身地设施类型情况。对廊坊市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进行类聚分析,可将所有设施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健身路径,目前已有1058条,平均每千人约1.59条;第二类为羽毛球室、室、乒乓球台、乒乓球室等小型健身场所,建设数量在约300-400个之间,平均每千人约0.6-1个;第三类为健身房、游泳池、网球场等场地设施,建设数量在71-100个之间,每千人0.1-0.2个。由此可见,廊坊市全民健身设施以全民健身路径为主,而其他场地设施则相对较少。

如图1所示,就可利用的健身场地面积而言,廊坊市区各学校开放的健身场地资源面积最大,各生活区及企事业单位的健身场地面积次之。私营健身俱乐部近些年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其场地面积超过了青少年宫。健身路径及街头游园的场地面积位居第三,其增长势头亦反映出廊坊市区的健身人群与健身意识得到了较快地发展,公众参与健身的意识逐渐加强,由此则需要政府部门不断丰富廊坊市区健身场地设施,以满足公众参与健身活动的需求。

2.廊坊市全民健身场地资源存在的问题

(1)场地设施面积数量不足。目前,廊坊市区共有全民健身场地1486个,总面积达528070平方米,而廊坊市区拥有固定人口66.7万人,人均占有场地仅为0.79平方米,可见廊坊市全民健身场地是较为短缺的。虽然,部分公众可以选择在公园、河边参与健身活动,但此类活动仅限于散步、慢跑、太极拳、气功等活动,项目较为单一,不利于体育运动项目的宣传、推广与普及,不利于全民健身项目的多元化发展,降低了全民健身项目的趣味性和公众投入健身的积极性。

(2)场地设施分布不够均衡

从表2、表3的情况可以看出,健身场地资源的分布不均衡,从总体来看廊坊市区呈矩形特征,因此本文将廊坊市区矩形的对角线进行连接,将廊坊市区分为东、南、西、北四个部分,分别对每个部分的人口与场地面积进行研究分析。据调查显示,廊坊市区北部拥有固定人口约17.2万人,其健身场地为384个,每千人2.23个;廊坊市区东部拥有固定人口约16.3万人,其健身场地为370个,每千人2.27个;廊坊市区西部拥有固定人口约16.1万人,健身场地376个,每千人2.34个;廊坊市区南部拥有固定人口约17.1万人,健身场地356个,每千人2.08个。由此可见,廊坊市区西部、北部、东部健身场地设施相对较为丰富,而南部场地资源则相对短缺,表现出市区健身场地资源分布不够理想。

(3)场地设施闲置状况较为严重。在廊坊市全民健身场地资源供给过程中,存在着场地闲置情况。如为河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兴建的廊坊市体育场,在无赛期内,大部分时间呈闲置状态。此外,其他场地设施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闲置情况,如笔者调查走访中了解到,开发区大学城体育场、轮滑场、足球场均存在着严重的损坏情况,究其原因不外乎疏于管理、缺少维护、选址偏远、收费偏高、设施陈旧、损坏严重所致。因此此类场地只能废弃或闲置。这种场地状况严重影响了公众对全民健身设施的利用,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

笔者在走访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场地管理人员和观察了解到,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场地设施利用率较低,如新奥光伏员工反应,该单位的体育场地只有熟人介绍或员工闲暇才能使用,而大部分时间则是用来停车、存放货物或处于闲置状态。

3.相关问题产生的原因

(1)财政能力有限,导致场地设施数量不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是需要强大的地方财政资金为其提供保障的,且场地设施建成后,其服务供给过程中仍需要政府部门为其提供设备维护、保养等方面的经济补贴,而此项支出的数额也是较为庞大的。调查显示,廊坊市近3年的财政收入平均为155.37亿元,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兴建则需动几百万甚至千万余元,且建成使用后仍需政府部门提供维护与管理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廊坊市相关政府部门创造了财政压力,为减少财政支出,政府部门只能根据自身财政能力,适当为公众提供健身场地设施。由此可见,财政能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供给。此外,财政资金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现有场地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影响了场地设施的正常使用。

(2)决策失误,导致场地设施分布不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分布与规划主要是由政府官员来完成的,而政府官员并不是场地设施建设规划方面的专家,其拥有的建设规划信息及经验也是较为匮乏的。因此,本文认为完全由政府官员组成的场地规划决策团队是难以科学、合理地完成场地设施建设的规划工作的,并易导致场地设施分部不均等问题的出现。此外,加之廊坊市“三年大变样”规划政策的出台,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廊坊市人口分部与场地设施数量失衡的现象。

(3)场地产权问题,导致部分单位内部场地闲置。在廊坊市现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中,根据产权与管理权的特性,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体育局管辖下的健身场地设施,如廊坊市体育馆、全民健身路径等;第二类为企业性质的健身俱乐部;第三类为企事业单位厂区内部的场地设施。在此三类体育场地设施中,第一类与第三类场地设施存在较为严重的闲置状况,就第一类场地设施闲置而言,其原因在于设施破损严重或开放成本过大;而第三类场地设施闲置是因为该类场地设施的产权与使用归自身单位所有,但由于企事业单位大部分时间忙于公务,则场地设施在不同程度上呈现出闲置现象,导致了资源浪费的发生。

四、结论与建议

1.放宽准入政策,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场地设施建设

就廊坊市区而言,民间资本参与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主要以体育俱乐部为主。目前,场地设施相对短缺的南部地区不仅缺少政府供给的公益性场地设施,同时也缺少经营型体育俱乐部,而该地区具有人口数量为17.1万人,且较为集中,可见该地区是具有一定健身需求及健身市场潜力的,因此,政府部门可放宽该地区的体育俱乐部审批与准入政策,并积极规划该地区的健身俱乐部选址与建设工作,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南部地区的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弥补因政府财政短缺所造成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不足、分布不均等问题。

2.健全民意表达机制,均衡分部场地设施

廊坊市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分布不够均衡,与体育行政部门决策与政策引导关系较大。因此,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建设的不同时期,管理层与决策主体应健全民意表达机制,实行政务公开,并积极主动的培养公众参与意识、鼓励公民参与健身场地设施的规划与设计工作。通过完善听证机制与民意反馈机制,使公众了解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健身场地规划决策信息,并通过热线电话、网络、民意反馈部门等多种方式,将公众的规划发展意见反馈给决策机构,使体育行政部门的各项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此外,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的规划、选址等重大事件决策过程中,管理者还可考虑借助“外脑”,主动听取高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工作者的规划意见,以提高场馆管理决策的科学性,规避决策失误、场地分布失衡等问题的发生。

3.鼓励场馆设施对外开放,避免场地设施的闲置

鼓励高校与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对外开放,不仅可以减少场地设施的闲置、提高场地利用率,同时还可以有效缓解廊坊市全民健身场地资源不足等问题。首先,相关行政部门可以鼓励高校、企事业单位之间借鉴“虚拟经营”管理方式,开展场地资源的互补利用。例如廊坊市供电局仅拥有篮球、乒乓球场地,而廊坊师范学院则具有综合大型体育场地,两单位距离较近,因此若供电局内部需要开展职工田径运动会,可租用廊坊师范学院的场地,以弥补自身场地设施项目的不足;其次,鼓励企事业单位场地设施对外开放的同时,体育行政部门可考虑为其提供一定的场地折旧与管理费用,这样可以省去新建全民健身场地的巨大开支,该举措是解决廊坊市场地短缺的权宜之计。

4.搭建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政府部门可考虑建立全民健身设施资源共享的协调机构与服务平台,提高各单位、各部门间互相租借体育场地的便捷性,在不增加政府投入的情况下,实现健身场地资源的共享,有效提高健身资源的利用率,从而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劳动者对健身活动的多元化需求。而且此类举措亦可实现各单位场地租赁及使用的经济创收,实现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 李森.全民健身供给模式的探讨[J].体育与科学,2007,28(3):34-36.

对全民健身的看法和理解篇(10)

关键词 健身 对策 居民 参与

阜新市居民闲暇时间的增多,为全民健身计划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是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战略措施。然而在执行和推广这项计划中,发现群众健身意识还不够强,健身活动的场地,设施不能满足各年龄层群众参与的需要,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有待于我们思考和探索。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随即抽取阜新市参与健身的居民作为研究对象。

(二)研究方法

1.问卷调查法:对参与健身的居民、不同年龄、性别,共200人进行书面的问卷调查,已收回调查材料表190份。收回率95%。

2.文献资料法。

二、结果与分析

(一)全民自我体育意识的现状

体育作为一个文明的橱窗,可以迅速,鲜明地反映一个企业、城市乃至一个国家发达,文明的程度。从调查的大量情况资料表明,阜新市居民的体质与健康状况有显著的改革和提高,但起点较低,全民自我健身意识不强。可以看出190名调查者中,82%的人表示了解,其次是12%的人非常了解,不了解的人占6%,可以说明《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在阜新市的宣传还是比较成功的。72%的人都认为体育锻炼对自身的非常重要。说明了当地居民具有良好的体育意识。生活方式的改变,人们物质生活条件的日益提高,让我们也非常清楚的认识到,只有体育锻炼才能获得健康,而居民的体育意识也在悄悄发生的变化。

在列出的多项运动锻炼方式中最受欢迎的是健身(美)操这一运动项目,占43.2%,群众性的健美操把初级舞蹈的美,体操动作的力和慢跑运动的韵混合在一起,随着柔和的音乐,借助体力的氧气来调节心脏和呼吸系统,达到健美、健身、健心的目的。

男性和女性的比例悬殊,据分析,这是普遍存在的,男女参加活动的比率大至为2:1。我们把40-50岁这个年龄为中年,那么在年龄层上则偏向于中老年,占的25%。其次是青年人和中青年和占到34%。老年化的出现使更多的老年人开始关心自己的健康问题。而退休在家的中老年人也渐渐加入到体育健身当中。调查中发现有一部分是一家三口甚至一家五口在一起体育锻炼,家庭体育的介入具有广泛的影响性,也带动了周围体育运动人群。综合来说,老年人的闲暇时间较多,由于自身对健康的需要而进行体育锻炼,中年人工作压力大,他们在选择体育锻炼的时候是有边动性,又因为重视家庭关系和睦,很多人都是陪孩子一起出来运动。因为他们也可以看成是相对固定的运动群体。

(二)对体育的投入

调查表明,城镇居民对健身投资消费已有所认识,多数居民表示愿意花钱去健身,近半数居民认为娱乐消费应首选健身活动,也同意家庭健身消费支出还可加大,阜新市居民越来越注重身体的健康,同时家务时间逐渐减少使人们在工作之后从事休闲、娱乐健身活动成为可能。但也有近半数的居民认为目前的健身场所的收费较高,工薪阶层难以负担。

(三)体育设施状况的调查分析

从观察和资料中了解到,从2000年开始阜新市先后投资2亿多元在市区中建了24处占地近108万平方米的大型健身体育休闲广场和点缀市区的730万平方米的生态园,极大地改善了阜新市民的健身环境。除加大户外场地设施的建设,阜新市加大了市区现有场馆的维护和合理的使用。目前,阜新市四区有一个能容纳近3万人的大型综合体育场,4个标准田径场,5个体育馆,8个有看台和灯光的球场,6个室外游泳池,13个网球馆,11家保龄球馆及10家各种健身俱乐部。全市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达到84万,占总人口的36.6%阜新市已逐步织起一张全民健身的大网。 总之,全民健身活动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要求全社会都要重视它,做到群策群力,从实际出发,全面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并推向新的高峰。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自从1995年实施全民健身以来,体育健身越来越受到阜新市居民的重视,阜新市居民参与健身活动的动机呈现多元化,但主要动机是为了身心健康、预防疾病。

2.居民在选择体育健身项目时,呈现出明显的性别差异。男性重视对抗性比较强,如篮球、网球。女性则喜欢从事运动量小,对抗性较弱的项目,如健美操、太极拳等项目。

3.居民健身活动的主要是在公园、广场等免费地点。居民支持健身消费的占56.4%,但体育消费水平较低。

4.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人口数量剧增,体育场地设施还不能满足居民体育健身的需要。

5.《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在阜新市这几年的宣传成功,物质水平的提高,大大提高了居民消费观念。

(二)建议

1.继续加强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宣传力度,使群众从家庭体育过渡到社区体育项,形成终身体育的概念。

2.把健身的群众组织起来,通过开展活动互动、互助、互学等活动,丰富社区文化,无论是文艺还是体育,都要开展起来,与阜新市建设同步发展。

3.组织专门的全民健身指导中心,作好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定岗、组织等方面的工作,充分调动体育骨干的积极性,发挥其指导作用。

对全民健身的看法和理解篇(11)

关键词 :农民工??医疗保险??扩面运动实施方案

前言:

近年来,随着工业现代化、城镇化进程的脚步不断加快,农业生产机械化逐步提高,进城务工农民工规模的不断壮大,农民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就越来越突出,又因为农民工的特殊身份和在城镇中的社会地位差异等因素,又使得属于弱势群体的农民工“不敢看病,怕看病”,这就使得农民工的健康受到威胁,然而,庞大的农民工群体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坚力量和重要方面军,早在2008年,我国的外出农民工就占全国农民工总数的四分之三。所以保障农民工的医疗健康问题就是就是保障国家社会的的发展。近年来,苏北盱眙的经济发展迅速、产业结构出现重大调整。农民工数量骤增,他们的医疗问题日益凸显,对其医疗保险扩面势在必行。

1、农民工医疗保险的现状。农民工进城务工也同样像城镇人一样面临着工人失业、养老住院、突发疾病、误伤工伤、生育等风险,所以传统的农业社会的医疗保障方式已经不适合现在的进城务工农民工,保障方式与风险的不匹配不仅仅给农村社会保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同样也对外出打工的农民工的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健康是人类的发展目标之一,所以在农民工外出打工所面临的风险中,健康保险问题也尤为突出,虽然现在进城的务工人员大多数是正处于青壮年时期,但是他们的平均健康状况还是不容乐观,而且多数的流动就业人员处于非正规的企业中,恶劣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对其的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但由于多种因素,目前,经济欠发达的盱眙县,农民工参保意识不强,参保数量不足。据不完全统计,盱眙进城的流动务工人员的医疗保险覆盖率只有23.4%,对进城农民工设计一套完整的医疗保障制度并采取相应措施,提高农民工医疗参保率就显得极其重要而且十分必要。

2、当代农民工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2.1 当前医疗保险存在盲点。从目前的形势情况来分析来看,农民工的医疗保障是城镇医疗保障的盲点,虽然从就业的职位看,他们不再是从事农业劳动生产的农民,但是由于我国实施的户籍管理制度没有根本改革,所以从他们的身份上看仍然是农民。我国是以分级财政为基本特征,城市的社会保障制度始终对外来务工人员起排斥作用。虽然他们为城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却很难的享受到城市的发展成果,尤其是城市的福利政策成果。以往以来,农民工都在城市的医疗保险政策之外农民工在患病时没有享受相应待遇的权利。

2.2 医疗保险对部分农民工的意义不大。在现在的中国,农民工的经济还是比较有限的,一旦患上大病,那么后果不堪设想。从新型合作医疗推行至今,全国参加人数已经达到里8亿多人,覆盖了全国农村人口的91.4%,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的经济压力作用,但是对于患大病的农民来说,目前的医疗报销比例还是很低,有时候还不能够及时报销,负担仍然很重。这就体现了医疗保险任然存在这弊端,所以各个医疗卫生机构应该积极努力的设计出合乎合理的适合农民工的医疗保险措施。

3、农民工医疗保险的相关建议

3.1 健全医疗机构体系。想要农民工的医疗保问题得到解决,首先必须健全与农民工医疗保险相关的配套机构,所以就需要卫生部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等多个部门建立多方协作机制。在这个整体机制中,在农民工医疗问题的不同领域和层次发展中,各方面的利益相关者可以依据自身优势来发挥各自不同的作用,形成一种能相互互补的态势,进而能快速有效的解决农民工的医疗保险问题。在各个部门协调合作同时,还要健全农民工医疗保险法。

3.2 为农民工树立法律意识。法律是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从法律上明确规定医疗保险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用法律的形式来强制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医保费用的义务,从法律上规范医疗机构对医疗资金的管理和运营,这样就能杜绝基金被挤占和挪用的现象。除了这些,还要加强农民工自身的医疗保险意识,现在的许多农民工对医疗保险的意识比较薄弱,对其认识有限,他们仅限于眼前,认为当前身体健康就不愿意缴纳医疗费用。拒绝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活动,所以,国家应该大力发展传播参加医疗保险的好处和必要性,增强农民工的法制观念和权力观,对他们做好医疗保险的相关法常识和普及工作。

3.3 相关部门加强在此方面的宣传力度。加强相关部门对农民工医疗保险的监督力度,所以首先我们要建立健全的保险基金的监督机制,要求其建立并完善基金的开支记录制度和基金的存储制度。对每一位农民工的每一例病症都能够按照程序管理办法进行报销,并且及时的向当地群众公示管理记录,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同时,工会、共青团、妇联、各类民间组织以及大众媒体也应该在监督工作上有所作为,应该做到形成一起监督、自我监督、社会监督、公开监督和政府监督的内外合作监督体系。加强领导组织在此方面的作用,不断的对政策进行完善,确保整个机构的正常运转。积极的宣传做好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各项工作,各部门要积极的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

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作为建设新型社会主义的主力军,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队伍不断壮大,其所产生的问题就越来越多,这已经引起盱眙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我们人社部门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高度重视。只要充分利用好政策,积极采取措施,争取政府、企业、员工、社会力量的支持、配合与协调,就能做好农民工医保的扩面增量工作,维护好农民工切身利益,为盱眙地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