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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资产评估大全11篇

时间:2023-12-20 15:10:46

境外资产评估

境外资产评估篇(1)

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无形资产在我国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而是已经成为企业中较为常见的一种资产形式,在我国当下企业的无形资产评估中,其本身还存在着一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着无形资产评估的相关发展,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对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应用进行相关研究,就显得很有必要。

一、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无形资产的评估中,无形资产评估的内外部环境还不能够满足具体评估工作的展开,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与总结,希望能够以此推动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相关发展。

(一)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中外部环境出现的问题

在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具体应用中,外部环境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直接制约着其相关应用有效性的提高,在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的外部环境问题中,市场有效性不强、法律制度不健全、政出多头、信息化水平较低是其主要面对的问题。所谓市场有效性不强,指的是在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中,其很难进行较大规模的市场交易,评估人员很难获得有效信息;而法律制度不健全,指的是我国当下无形资产评估行业中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着对评估师责任不明确、过错标准不具体的缺陷问题,这种问题的出现与我国相关法律实施效果不好也有着很强的关系;所谓政出多头,指的是在无形资产评估中我国财政部、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矿产资源评估等部门都纷纷进行资产评估行业的干预;最后,信息化水平较低主要表现在相关评估机构信息化水平不一、相关机构数据采集投入较低以及评估所需的信息较多等方面,直接制约着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的相关发展,值得我们予以重视。

(二)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中内部环境出现的问题

评估师综合能力较差、评估机构风险意识淡薄、评估监管主体监管力量薄弱是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中主要存在的三点内部环境问题。所谓评估师综合能力较差,指的是在我国当下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中,一些评估师平时很少涉及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着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界定不清、评估方法使用不当、无形资产价值类型选择不当、具体评估程序不完全、参数选择过于主观、案例对象选择不当等多种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评估师的自身缺乏专业胜任能力;所谓评估机构风险意识淡薄,主要是部分无形资产评估机构迫于竞争压力而承接超过自身胜任能力的业务、缺少无形资产评估的专业培训、自身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使得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在应用中自然得不到有效的发挥;在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内部问题的评估监管主体监管力量薄弱中,其主要由我国相关行业自律性差、行业协会影响力小、行业协会对评估机构的处罚较轻、以及具体监管方式单一所致,这些问题的出现使得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发展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我们需要对其予以格外重视。

二、提高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效率的策略

上文中我们对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在下文中笔者将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对提高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效率的相关策略进行具体论述,希望能够以此推动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相关发展。

(一)加强无形资产评估外部环境建设

上文中我们提到了在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中,外部环境出现的种种问题制约着其的具体应用效率提高,所以相关政府部门与业界必须通过加强无形资产评估外部环境建设的方式,推动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的相关发展。具体来说,相关政府部门与业界应通过完善法律制度、统一政令、提高业界信息化水平、保证无形资产交易市场有效性的方法进行具体的无形资产评估外部环境建设,以此促进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效率的相关发展。

(二)提高相关评估师自身素质

通过提高相关评估师素质的方式,能够有效提高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的相关效率。具体来说,相关业界应从提高评估师专业胜任能力、职业道德以及风险意识三方面对其进行具体的素质培养,并以此促进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的相关发展。

(三)强化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风险管理

针对我们上文中提到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强化无形资产评估机构风险管理的方式予以解决。具体来说,通过强化无形资产评估机构项目管理、改进相关无形资产评估的监督手段,都能够起到促进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发展的作用。

(四)无形资产评估监管主体加强监管

为了提高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效率,相关无形资产评估监管主体应通过改善监管手段的方式,提高社会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应用。具体来说,相关无形资产评估监管主体应通过提高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影响力、加大行业检查力度以及积极促进无形资产评估立法的手段,促进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效率的增强。

三、结束语

本文就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应用进行相关研究,详细论述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希望能够以此推动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用的相关发展。

参考文献:

[1]高亚冰.实物期权在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中的应用研究[D].辽宁大学,2014

境外资产评估篇(2)

1.2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和科学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兴起的社会中介服务行业,是一项独立的鉴证业务。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标准和方法一直处于长期的摸索之中,资产评估缺少量化的标准,难以准确的提供客观数据,使得资产评估的结果误差变得很大,存在着重大偏差。资产评估重大偏差是指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作出严重失实的结论,即严重高估或低估。误导性的结论是指由于评估人员对于评估结论的前提、假设及范围等重大方面阐述不明确而造成评估结论存在误导性的可能性”。

1.3注册资产评估师缺乏职业道德建设目前,一谈到加强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许多人便认为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育他们“出淤泥而不染”。这固然有一定的作用,但往往流于形式,缺乏说服力,成为枯燥的说教。因为职业道德不能等同于思想道德。同思想道德相比,职业得到的具有很强的社会性。职业道德的遵守虽然具有自觉的性质,但相当多的职业道德问题的产生是因为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所以,建设良好的职业道德,首先必须从净化资产评估的外部行为环境找着手。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存在复杂性和困难性,存在着无形资产种类多,相互间可比性低的问题。因此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尤为必要。

1.4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机制不健全现有的资产评估机构中,一些评估机构的注册评估师全部都是挂靠的,评估机构中执业的评估人员则没有评估师资格,这些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可想而知。机构只进不出不利于整个评估行业的发展。目前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的结论是否公正,需要一定的权威机构予以复核、认定。

2.加强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

2.1净化资产评估外部环境尽管资产评估法规、制度、组织章程等资产评估活动有各种规范的要求,但是,面对面对各种各样的现实问题做出合乎道德的选择并不容易,因为许多道德问题本身都泾渭分明。有事迫于压力,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资产的评估结果会有高估或低估行为,而当这两种道德标准相冲突时,注册资产评估师所面临的问题就陷入两难的境地中。可见,注册职业道德建设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有来自会计自身内部的因素,也有来自外部环境的因素。

2.2建立完备的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资产评估质量就是资产评估结果的质量。“公允性”是衡量资产评估质量的组合指标。资产评估结果不仅需要得到评估界人士的认可,而且需要得到资产评估委托者和评估报告使用者信服。我们需要建完备的立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的建立可以确保资产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独立,还可以保持无形资产评估业的本来面目,使资产评估机构成为真正的客观、公证、独立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此外,资产评估业需要完善和强化行业协会的职能,改革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的管理方式,建立具有高超的管理芝术、高度的行业自律性管理机构。

境外资产评估篇(3)

一、现行评估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1、评估原则和评估方式的缺陷

从基本方法和模式看,政策性金融境外投资项目评估选用的是传统评估模式,即评估重心放在发起人自身经营、财务状况及还款能力,而对所投资的具体项目的认识和控制,则处于次要位置。如果投资项目失败,则贷款本息依然可以由发起人偿还,金融机构不会直接受到影响。从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定位看,传统评估模式的原则和分析方法无法适应和满足政策性金融境外投资项目的需要。

(1)传统评估模式过分重视投资人财务指标而对项目本身的重视程度不够。首先,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金融的根本区别在于不以赢利为目的,而要执行政府产业政策。然而,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境外投资项目贷款、担保等业务的价格低于商业性业务30%以上,如果以商业行为推向市场,就会导致资源的浪费,也无法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其次,把偿债能力集中在财务报表的分析上面,本身存在很多缺陷:比如,财务报表是静态的,仅反映企业的过去和现在,不能体现将来;再比如,由于财务杠杆的作用或市场扩张的需要,资产负债率的多少、现金流的正负,不一定能说明长期偿债能力的强弱。

(2)传统评估方法是从项目微观角度考虑而忽略了其他层面。首先,从项目角度看,应具有较满意的赢利能力和充分现金流,以确保按时还本付息,并达到境外投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客观效果。其次,从发起人角度看,应在评估项目本身财务效益的基础上,考察因项目建设、经营而给发起人带来的所有财务效益。第三,应从社会和国家整体利益角度评价项目的宏观效益。对此类项目,应主要从宏观的机会成本角度进行评估,以取得政策性金融支持的作用和效果。

(3)传统的评估模式适合于国内的建设项目评估而不利于境外投资项目评估。传统的评估模式适合于国内的建设项目评估,但对于与国际经营关系密切的外汇管制、税收影响、涉外法律等问题却无法解决,而这些问题恰恰是国际经营项目的主要风险所在。据统计,目前我国的境外投资中,盈利项目占1/3左右,在2/3的未赢利项目中,因未充分把握当地法律、政策、国际惯例而造成项目终止、暂停、亏损占38%以上,因税收变化、汇率浮动导致亏损者占20%。因此境外投资项目评估必须重视与国际经营相关的风险评估。

2、评估程序和指标的缺陷

(1)对清算价值的估算不够重视。部分项目的经营战略指出了经营一定时期后转让,但没有对具体的转让方法(如当地政府收购)、转让的价格条款给予分析和数据测算。

(2)对NPV的测算和折算率的选取缺乏依据。净现值测算被认为是行之有效的项目评估测算指标之一。而目前对NPV的测算、内部折算率的选取都存在不够重视现象,部分项目甚至没有NPV测算。

首先,缺乏折算率选取标准,评估人员一般照搬了发起人评估报告中的折算率。但发起人是从纯商业角度、从自身的资源条件计算资金成本、选取折算率的,这与政策性金融的角色完全不同;而部分发起人为了片面追求投资扩张甚至会人为夸大或缩小折算率。

其次,折算率没有考虑项目所在国市场平均收益及风险溢价。首先,国外经营与国内经营,市场相关系数必有降低,甚至为负值。根据CAPM模型,对项目收益率的要求也应有相应降低,折算率需要调低。其次,对香港、日本、德国等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和国家,与墨西哥、泰国等国家相比,也应该用不同的项目折算率标准。

(3)风险评价的系统化和定量化尚待提高。目前许多境外投资项目的评估中,都没有对境外投资影响较大的汇率、税收、投资所在国外汇管制等因素的定量分析。而从操作角度看,以上指标的定量分析是可行的且是必须的,因为这些因素超出一定的变化幅度,对项目的可行性起到决定性作用。

二、评估理念和方法优化

1、从项目角度看

境外投资项目只有满足以自身现金流和资产申请和归还贷款的能力时,才具备投资的价值。因此,境外投资项目应该、也必须与项目融资的基本条件相吻合。对于财务指标不能满足投资价值的项目,通过项目融资的评估方式,可以划清发起人与政策性金融的经济责任和分工,继而明确对项目公司、发起人的利益补贴,再辅之以发起人角度、宏观效益角度、外交角度的评估和评价,有效地筛选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境外投资项目。

2、从政策性金融角度看

首先,应该作为政府的委托人,肩负起对境外投资项目评估、筛选,提高境外投资整体效益的责任。实行项目融资后,要求金融机构必须从项目的立项开始参与其中,严密跟踪并反复论证,对发起人和经营者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进行评估,并且经常对具体的融资结构进行创新。从客观上保证政策性金融能够从项目评估阶段开始提高境外投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3、从发起人角度看

一是项目融资克服了“表内融资”的状况,使得会计报表不至于因境外投资出现负债比例过高的局面;同时,因受行业周期或市场原因而国内经营暂时不景气的企业,当遇到境外的优质项目而申请境外投资贷款时,不再被会计报表而“一棍子打死”。二是可以获得超过自身财务状况的融资,同时项目较高的负债可以享受利息税盾。三是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全方位介入可以充当项目顾问的角色,而风险的分配使发起人不至于因项目的失败而破产。

综上,可以得出结论:在理论上,境外投资项目具备项目融资的适用条件,项目融资方法有利于提高我国境外投资项目的效益,从整体上促进我国境外投资的发展。

三、评估模式的优化

1、有效划分风险

如上所述,传统的评估模式下,发起人必须对境外投资项目的所有风险负责。政策性金融机构虽然不以赢利为目的,但仍以收回贷款本息或释放担保责任为最终目标。而引入项目融资理念后,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境外投资项目分担风险并为其中的系统风险买单。对境外投资项目来说,发起人应该对项目的商业风险和自身的信用风险负责,对超出预测的政治风险和不可预见风险,除了投保境外投资险之外,应由政策性金融承担。

2、有选择地应用不同的评估模式

总体上看,境外投资只能实行有条件的以项目融资理念和方法为基础的评估。即政策性金融在评估境外投资项目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具体的评估模式:一是完全地应用以项目融资理念和方法为基础的评估;二是有条件地以项目融资理念和方法为基础的评估,即对不具备“特许权经营”和“政府保证”项目,则在实行项目融资的同时,对发起人追索权、风险分配因项目而调整;对现金流不足以覆盖贷款本息的资源、高科技引进项目,则在严格按照项目融资方式进行微观财务评估的同时,对宏观效益和微观效益对比分析、对系统性风险进行量化评估和责任明确,在加入宏观效益、剔除系统性风险损失的基础上进行财务可行性评估;第三,部分规模小、操作不够规范的依然使用传统的评估模式。

3、不断改进评估指标

引入项目融资的理念与方法后,必须围绕项目启动,综合分析和评价项目的整体效益,并对有关指标进行调整,从而于项目现金流中予以测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指标。

(1)政策性补亏。在采用项目融资模式的基础上,对能源、稀缺资源类境外投资项目,由于国家经济战略需要,项目本身无法自负盈亏的,依然以项目融资的方式进行评估、管理、风险划分;对短期或局部看现金流不理想的项目,可以相应延长贷款期限,或划分以项目资金、发起人机会成本收入的还款比例及期限。对国家战略项目、能源资源类项目,其政策性亏损部分由政策性金融机构予以弥补,然后在弥补的基础上,运用项目融资方法对项目进行财务评估。

(2)项目寿命期预测。对一个不准备中途转让的项目而言,项目的寿命期会影响现金流,虽然随寿命期长度的增加,它对现金流的影响逐渐减弱,直至忽略不计。对完全意义上的项目融资,在“特许权经营”背景下,其项目经营期就可视为寿命期;而现阶段的境外投资项目,项目公司和发起人并非能够决定寿命期,因为政治事件可能迫使一些项目的清算比计划要提前。因此,对项目既要设定合适的寿命期,又要做好提前结束寿命期的风险预测。

(3)清算价值(税后残值)估价。相比于国内投资,境外投资项目的税后残值对项目现金流的影响要大很多,这是因为:项目寿命期难以控制和预期;残值受当地技术、社会环境、金融市场的影响非常明显。残值估计有3种方法:

一是当残值不确定时,需要考虑残值的各种可能结果,在此基础上重新评估项目的净现值,必要时估算残值的盈亏平衡点。二是对上市公司,转让价值可以根据红利贴现模型计算,由公式:V0=D1/(1K)D2/(1K)2…DH/(1K)HPH/(1K)H(式中,V0为已知,D1…DH由损益预测表得到,K可以根据投资所在国市场平均收益率确定)计算得出。三是房产、设备、无形资产等残值应根据市场、技术等具体情况进行预测。房产价格受当地房地产行情、地理位置、政府经济开发政策等因素影响,而设备和无形资产制约于行业技术变化。新晨

(4)机会成本计算。境外投资项目涉及的机会成本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发起人因投资项目带来的出口。包括项目建设设备和生产期原材料出口,由于收益归发起人,而如果以项目作为评估对象,就不应纳入项目现金流。二是项目给发起人带来的经营成本节约。主要指发起人利用投资项目的销售网络、地区双边税收减免、打破垄断阻力等条件,带来成本节约。三是技术转让及研发收入。发起人收购或投资建造研发中心,利用当地先进的技术进行新产品开发,或为回避因投资收益汇入国内的税收,从而在当地建立研发机构。这些收益及支出应根据归属,计入发起人或项目收支。

综上所述,政策性金融机构境外投资项目的评估应在引入项目融资的理念与方法的基础上不断探索优化,以提高评估的可靠性。

【参考文献】

[1]范龙振、唐国兴:项目价值的期权评价方法[DB],上海: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网,2004-5。

[2]SasiliaSigal:通过选址流程和竞争性比较研究选择最佳投资区域[J],海外投资与出口信贷,2005,(4):23-27。

境外资产评估篇(4)

关键词:外资并购 商标 评估 

 

外资并购是引进外资的重要形式。所谓并购是企业合并与收购的总称,企业并购最先在英美国家实践和提出,它泛指以取得企业的财产权和经营权为目的的合并、股票买入和经营权控制等活动。在我国,外资并购指的是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外资进入中国的方式有了重大改变,那就是与中国的知名品牌企业合资。外资的进入虽然给中国经济发展注入了资金、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但外资进入中国时所采取的所谓商标战略给中国企业带来的品牌损失和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威胁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外资并购中商标价值评估状况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为了表明自己、区别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可视性标志,即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标志。外资企业愿意并购中方企业,更多看重的是中方企业的商标价值,因为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商标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企业产品的标识,更多意义上是代表一个企业产品的质量、企业文化和在所属行业中的影响力,更多的是在标识一个企业的商誉。特别是驰名商标的价值更是不容小觑。在外资并购中必须要对商标价值进行评估,以便交易双方明晰商标价值,尤其是让被并购企业清楚知道自身商标的价值。然而由于商标评估存在种种问题,以至于中方企业的商标的价值被低估甚至不作价拱手让与合资企业。如1994年,“金鸡”品牌的持有人——天津日化四厂,为了引进外资,与美国莎莉集团所属奇伟日化公司合资组建了中美合资奇伟日用化学(天津)有限公司,当时金鸡鞋油已占据中国鞋油市场的半壁江山,而合资时金鸡品牌却只折价1000万元。又如广州饼干厂与香港一家公司合资时,将其在50年代注册并享有盛誉的“岭南”商标无偿转让给合资企业使用,这都造成了中方的巨大损失。

二、商标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外资并购的前提和难点是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和评估资产。科学准确评估商标的价值,合法公正地处置商标,有利于在并购过程中维护双方企业的利益,推动和保障外资并购的顺利实现。目前在商标价值评估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表现在: 

(一)缺乏有关商标评估的法律 

国家工商管理局曾在1995年颁布《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转让商标或以商标权投资,应当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接着1996年又颁布了《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但该办法只对商标评估机构的条件、业务范围及评估原则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规定,而对商标价值的构成、评估的具体方法等商标评估的实质内容为予明确,操作性不强。然而这两个规章在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被废止。目前我国没有一部关于商标评估的法律法规。 

(二)评估机构不规范 

商标等指知识产权的评估技术含量高、程序要求严格,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置把关不严,对从业人员缺乏严格的培训与考核,常常出现评估结果与实际状况差距极大的问题。 

(三)评估方法不科学 

按照国际惯例,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三种,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不同,评估方法也不同。有些单位却是不分对象和目的,只用一种方法或用错了方法。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估方法,导致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中,标准不统一,高估低估现象严重。 

(四)不重视对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评估 

境外资产评估篇(5)

《首席财务官》:资产评估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承担着重要作用,但此次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之一是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被无限度的放大,直至最终破灭,这使我们不得不反思在资产的评估上,整个世界范围内评估体系的准则和标准是否存在问题?您如何看待?

吴勇为:我们首先需要认清金融机构发行衍生工具时为其定价和对衍生工具评估其公允价值这两项不同范畴工作之间的分别:前者(即为衍生工具定价)是指衍生工具发行商中的金融工程(financial engineering)专家,通过复杂的计量财务模型,为衍生工具厘定其发行价或买卖价,并从而收取衍生工具的溢价和佣金,在定价过程中,并不需要根据任何特定的评估准则,而是受发行商以及投资者各自所预期的回报、风险、投资年期等种种因素所决定;后者则是独立的评估师根据一些认可的评估方法准则为客户去评估他们拥有或发行的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从而符合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增加财务报表的透明度与发行商及投资者买卖衍生工具时的定价并无直接关系。

因此,我认为评估体系的准则和标准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公允评估并不是危机爆发的成因,相反我认为近年来国际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协会所推行的有关公允价值评估方面的要求及确立公允价值的基准,正是希望能够让企业及金融机构更确切的反映出衍生工具的风险与价值。而公允价值评估,这里包括对企业有型、无形资产及企业价值的整体评估,还有金融工具的评估等,在避免降低金融投资风险方面从本质上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首席财务官》:经历过这次危机,您觉得当前通行的评估准则是否会在将来产生变化?

吴勇为:正如我刚才讲的,评估准则并不是构成此次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当然长远而言,评估准则肯定会随着时代的变迁及环境的变化而有所增补改进。比如国际与各国的会计及评估标准逐渐统一,均有助于改善财务数据及资产价值的可比性;中期而言,我相信会计及评估准则对评估方法、参数和假设的披露会有更高的要求,让投资者对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有更透彻的了解。

《首席财务官》:财务核算能直观反映资产价值,但在当前动荡的经济环境下,您怎么看待评估中的非财务指标对资产价值的影响?企业的CFO如果在当前开展并购业务,除了目标公司的财务指标,还应该关注什么?

吴勇为:一项并购活动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合并双方能否迅速有效地融合其商业模式和日常运作,并互补长短、增加销售渠道、减低成本、获得更佳的市场战略地位,从而产生协同效应,为企业增值。当然,除了目标的财务指标外,有各种在财务报表以外的“无形”因素:如企业文化、管理层作风等,同样非常重要。在当前相对波动的市场环境下,我认为以下几点财务指标以外的因素需要特别的关注:

在目前经济环境下,部分投资项目在缺乏信贷及资金的情况下往往变成不良资产(Distressed assets),有些投资者认为正是以低价购入不良资产的好时机。但是,在收购不良资产时,投资者同样需要考虑财务数据以外的因素,例如该等不良资产价值大幅下跌的原因是由于管理不善或是这些项目本身的收入或商业模式出了问题?完成收购时,有何方案可改善这些项目的状况并从而提升其价值,产生投资回报?

在过往数年经济周期上升时,目标管理层能领导企业年年上升,在目前经济环境下,管理层是否有同等卓越面对逆境的能力,领导企业逆流而上?

在节省成本的前提及趋势下,目标公司管理层是否能够凝聚员工士气、同心协力、共同面对挑战?

在过往数年原材料价格呈上升趋势,有部分企业对签订定价的长期购货合同,而这些签订的合同未必会在资产负债上得到确认。当整体经济收缩,原材料的需求和价格下跌,这些定价的供贷合同往往变成公司的潜在负债并带来亏损,所以企业收购前进行的尽职调查,除了关注财务报表上的数字外,也要透彻了解报表外的无形资产/负债所带来的影响。这些都涉及到我们评估及交易顾问服务的内容。

《首席财务官》:那么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像美国评值这样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在本土CFO进行相关并购和私募的过程中能带来哪些不可替代的帮助?

吴勇为:一般在中国,很多时候客户是在事后因为监管需要才聘请评估师的,但客观来讲,实际上独立的评估服务其实在并购投资前实施对项目的成功投资显然有着更为实际的用途。

美国评值在大中华地区提供独立的资产评估服务已有超过30年的历史,有极为丰富的评估经验,在当前金融危机环境下,对并购、私募投资特色服务包括:

协助企业到海外进行收购:有不少市场相关人士认为,目前海外企业的估值相对便宜,正是到海外进行策略性收购的好时机,美国评值在全球共有超过50个办事处,超过1000名专业评估人员分布在亚洲、南北美洲、欧洲和大洋洲,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一站式评估及咨询服务,包括交易前收购价的敏感性分析,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尽职调查,买卖双方价格的咨询顾问服务和交易后符合国际或美国会计准则的收购价分配方面商誉减值测试的资产评估服务。

行业整合及合并相关的评估在目前经济环境下,也有不少企业积极透过各种方式(例如股权互换)进行合并,以强大本身实力,面对逆境的挑战。美国评值在企业及股权公允价值评估方面,也有极丰富的经验,能够协助参与合并的各方,制定合理、公允的合并方案。

境外资产评估篇(6)

目前,国内外理论界对于生物资产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会计领域,涉及生物资产评估问题的研究相对较少,主要成果有:国外方面,Edward Philips(1963)研究了农业生产部门的收益与生物资产自然增值的关系。Harden Stuart(2000)提出对农业资产中的生物资产进行评估的必要性,并深入分析了资产评估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Ratnayake(2010)等学者提出生物资产的价值在不能可靠确认的前提下,应该尽量选择公允价值,其中关键要素就是要合理地确定折现率。Charles Elad(2011)提出提出在对生物资产进行价值确认时,如何确定与风险相称的未来净现金流量和选择合适的折现率,是一个值得继续关注和研究的问题。何梦园等(2006)分析了生物资产的特征及其价值评估的影响因素;赵丽洪等(2007)对生物资产评估问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阐述与评价;高立宁(2008)深入探讨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生物资产评估,并给出相关建议;张红霞(2009)研究了基于AHP法的生物资产评估,并结合案例对该方法进行了检验;范文娟(2010)研究了不同种类生物资产的评估方法,提出生物经济模型法并对其精确性进行验证。上述研究都不同程度涉及生物资产评估问题,但都没有从评估体系构建的角度来研究生物资产评估问题。本文通过借鉴前人的研究经验,重点探讨基于评估体系构建下的生物资产评估问题。

二、生物资产评估体系的构建

(一)生物资产评估目的 资产评估的目的会影响最终的评估结果。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是在涉及 “交易行为”和“产权变动”时,提供资产在特定条件下的的公允价值。作为价值判断和提供资产合理价值的一项社会经济活动,公允价值应该成为资产评估的基本目的或目标(姜楠,2004) 。生物资产评估指依据特定目的,评估人员根据生物生长发育和市场经济规律,运用科学的方法,依据法定标准和程序对生物资产的现时价格进行评定和估算的过程,通过发挥生物资产评估的鉴证功能、管理功能、咨询服务功能,为生物资产交易的公平合理提供保障和技术支持。生物资产业务种类繁多,性质各不相同,一部分通过市场交易进行资源配置(如奶牛、肉鸡),一部分作为公共物品由政府进行管理(如防风固沙林),因此,生物资产评估目的也是不同的。生物资产的评估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服务于会计、审计活动。涉农企业或农业类上市公司在对生物资产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时,如何提供相关、可靠、有用的资产价值信息,是当前会计实务界亟需解决的问题;一些审计、验资等中介机构在参与一些农业企业的业务时,也对生物资产合理性的价值信息表现出强烈的需求。(2)服务于产权交易。近年来,农产品、农业资产交易市场发展迅速,涉及生物资产的业务较多。当生物资产所有权转让时(如承包、租赁、出售等产权安排方式),因供需方对资产交易价格期望不同,为确保交易过程的顺利,并保证公平,需要对生物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3)服务于农业保险。目前,我国多个省份都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部分农作物和家畜已经纳入其覆盖范围。当农户对农作物或家畜投保时,为合理确定所有者应缴纳的保费,需合理地评估生物资产的价值;发生损失时,参保方和承保方期望对受损失资产的价值进行科学评估以确定合理的保险额和理赔额。(4)服务于纳税处理。在对生物资产进行纳税处理时,需明确资产的纳税依据,即纳税人所持有的生物资产的价值量。为确保纳税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合理确定生物资产的价值量。

(二)生物资产内涵及分类 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IAS41)赋予生物资产的定义是“活的动物或植物”,如肉羊、能繁母猪、经济作物、人工养殖的鱼、虾等,生物资产是涉农企业和单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中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说法,指出生物资产是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有生命的(即活的)动物和植物。根据资产的定义,生物资产是指企业或单位拥有的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生物资产是由企业或单位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或单位拥有或者控制、预期给企业或单位带来经济利益的活的资源。自然界之中有许多无产权归属的生物资源是不能认定为生物资产的;(2)生物资产的成本及其为企业或单位提供的未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可靠地予以计量;(3)生物资产具备相关性和可靠性的信息质量,其信息有助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而且是真实和可验证的。生物资产品种繁多,形态各异,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1)按照生命科学中生物资源的基本类型,生物资产可以分为植物资产、动物资产以及微生物资产;(2)按照生物资源是否成熟,生物资产可以分为成熟生物资产和未成熟生物资产;(3)按照不同的经营目的和性质,生物资产可以分为经营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4)按照不同的生物的生长周期,生物资产可分为多年生生物资产和一年生生物资产;(5)按照不同的农产品产出状况,生物资产可以分为产出多次完成的生物资产和产出一次完成的生物资产;(6)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的规定,生物资产可以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由于进行生物资产评估主要目的就是要提供公允价值,因此本文对生物资产评估体系展开论述时,分类依据是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

(三)生物资产的特殊性 影响生物资产价值的因素很多,主要体现在生物资产的生长发育规律方面,生物资产的评估比一般资产的评估更为复杂,生物资产的特殊性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生物转化”与自然增殖、减殖的功能。生物资产与非生物资产的本质区别在于:生物资产可以自然增殖及通过人工繁育而增殖,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价值不再增加或者逐渐降低;生物资产的价值通过人类劳动及自身发育共同形成,其价值形成的过程很大程度受自然因素的影响。(2)功能多样性。农业生产活动的多功能性也决定了生物资产的功能也是具有多样性的,例如林业资产不仅具有经济价值,同时还有很强的生态功能和社会效益。(3)周期性和季节性。生物资产的生命周期长短不一,如肉鸡的出栏时间只有45-90天,而林业资产的生命周期长达几十年、上百年;生物资产还有很强的季节性,如农作物资产的播种收获期较为集中,奶牛在夏季的产奶量会下降。(4)流动性和非流动性。消耗性生物资产,如肉牛、蔬菜,只能利用一次,价值一次性地转移,具有较强的流动性。生产性生物资产,如奶牛、果树,可以多次利用,逐步转移价值,形成长期资产,具有非流动性。通常情况下,生物资产的流动性和非流动性还可以相互转化。(5)整体性和地域性。整体性体现在森林资产和农作物资产是与土地不可分割的,渔业资产依赖于养殖水体。地域性体现在同一类型的生物资产生长在不同的地区,其数量和质量都会有显著的差异。(6)风险性。农业属于高风险产业,由于农业活动对自然环境有较强的依赖性,自然条件的异常变化会引起农业灾害,农业灾害会影响到存续期间的生物资产,使得生物资产的预期收益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7)非标准性。外部环境和自身发育的规律导致了生物资产的个体差异显著,例如同一种类的生物资产,其质量、大小有很大差别,而不像工业企业的资产那样具有同质性。(8)后续支出高。生物资产在“存活阶段”需连续不断地对其投入才能维持存活状态,如禽畜和渔业资产,必须按时投放饲料,以及定期投入医药管理费用。

(四)生物资产的价值理论 生物资产价值理论分为3个方面:价值类型、价值形成和价值变动规律。(1)生物资产价值类型。生物资产评估首先应该明确价值类型,价值类型是对评估结果价值属性的抽象与归纳,贯穿于整个资产评估的过程,不同的价值类型都应该予以明确的定义。《国际评估准则》规定:“专业评估人员应避免使用不明确的价值概念,对涉及到的特定价值类型应予以明确阐述。”关于价值类型,有两种代表性的观点:一是将价值类型划分为重置成本、现行市价、清算价格和收益现值,这是根据估价标准划分的;另一种是根据《国际评估准则》将价值类型划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这是根据评估进行的条件和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而划分的,生物资产评估会分别考虑以上两种观点。(2)生物资产价值的形成。根据资产的定义,生物资产的价值是未来经济利益的体现,反映了资产的获利能力,持有生物资产就是为了获取这种价值。生物资产一般具有自生性和可再生性,若管理得当,其价值实质上是“持续经营价值”。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观点,生物资产的价值为凝结在其资产实体中人类的一般劳动。生物资产与自然环境是密切相关的,与其他生产部门相比,农业生产部门更易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其主要特点是自然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是交织进行的,例如果树在生长发育过程中,水果的产量和品质是与土地的肥沃度、光照、水分补给等因素有很强的关联性的。另外,良好的耕作制度、科学的饲养方式和优良的管理都可以提高生物资产的产量和农产品的品质。(3)生物资产的价值变动规律。由于生物资产具有自身生长发育的特点,生物资产的价值是不断变化的,并且生物资产价值的变动是双向的,表现为正向的增加和反向的减少。生物资产价值的增加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生物资产单位市场价格的变动导致的增值,另一种情形是具有再生能力的生物资产由于本身生理机能而发生的增殖,即生物资产数量和个体形态的变动导致的增殖,如犊牛、小鸡、树苗的长大与成熟,新生犊牛、仔猪等等导致的价值增加。生物资产价值的减少也有两种情况,一是生物资产单位市场价格发生变动,导致生物资产减值,另一种情形是生物资产发生个体死亡、生产机能衰退等生物资产数量减少导致生物资产价值的减少。因此,引起价值变动的因素主要为两个,即生物资产自然因素(形态变化与个体数量)和市场因素(生物资产单位市场价格),被称为“双因素”(张心灵,2008)。

(五)生物资产评估的特点 生物资产的特殊性和资产评估的基本原则,决定了生物资产评估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依赖于生物学理论。生物资产的类别不同,生命周期也各不相同;同一种类的资产,不同生长阶段的价值差异也很大;生物资产的价值很大程度会受遗传因素、生理因素、环境因素、饲养管理因素的影响,因此,有必要通过依靠生物技术手段来保证评估的科学性。例如在研究奶牛价值的变动规律时,可以将该品种奶牛的泌乳曲线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依据。生物技术检测手段的应用往往会增加评估成本。(2)以合理分类为前提。生物资产品种多,功能各异,价值不能简单地汇总相加;使用和存续时间长短不一,也不能笼统地加以评估;即便是同一类别的生物资产,其生产能力也会存在差异。因此,生物资产评估必须以合理分类为前提,如评估奶牛价值时,可分为成熟奶牛和后备奶牛(犊牛和育成奶牛),分别评估其价值。(3)考虑无形损耗。无形损耗包括经济性贬值和功能性贬值两个方面。前者体现在: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导致生物资产或者农产品市场低迷,而使生物资产发生经济性贬值,如“三聚氰胺”事件的发生,使得原奶需求量下降,价格降低,进而影响到奶牛的价值;后者指由于技术水平的落后和生物机能的退化导致评估对象功能的下降,使得生物资产的价值降低,如由于培育管理技术的落后导致果树产量的下降,使得果树的价值下降。(4)评估工作量较大。由于生物资产在农业生产部门和单位的全部资产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而且流动性强,种类繁杂,定性和定量难度大,因此,生物资产评估是农业生产部门和单位资产评估的重点与难点,应认真对待。(5)使用的评估方法全面。生物资产可选择的评估方法较多,不同类别的生物资产或同一种类不同生长阶段的生物资产使用的评估方法是不同的。

(六)生物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评估方法是连接资产评估理论与评估实务的纽带。在众多评估方法之中,得到国际权威认可的是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这三种方法在不同的领域有着广泛应用。由于资产类型的多样性和价值构成的复杂性,国内外学者还提出一些新的评估方法,如条件价值法、德尔菲法和实物期权法等。目前,国内外对生物资产评估的研究较少,理论基础和数据支持不足,特殊方法的研究与开发时机还不够成熟,因此,应重视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这三种方法在生物资产评估中的应用。通常情况下,人们对于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这三种评估方法的认知是肤浅和片面的,即只停留在对字面含义理解的阶段:如市场法就是在有成熟交易市场的前提下,通过参照物的对比或者直接询价等手段获得评估对象的价值,运用成本指标的评估方法就是成本法,涉及收益指标的方法就是收益法。事实上,上述评估方法之间是存在交集的,如重置成本法中的重置成本,可以通过市场询价获得,也可以通过参照物的对比获得。姜楠(2004)曾指出: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并不仅仅是一种评估方法,更确切地应该称为评估的技术思路或技术路线。在进行评估活动前,应该分析三种评估思路的适用性,选择实现技术路线的操作方法,明确各流程的操作细节,同时还要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选择合理的指标和经济参数,并对指标和经济参数进行量化。

例如在奶牛养殖企业中,一头品种优良的奶牛,有效经济年限大约为8年,分为犊牛期、青年期、产奶初期、产奶高峰期、产奶下降期和淘汰期几个阶段,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性状和特点,应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在犊牛期和青年期,奶牛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通常依据成本法的思路进行估价:首先应该对畜牧业生物资产进行分类(可依据品种、外表体征、养殖时间、获取途径等标准);然后对牲畜和家禽进行成本分析,具体包括获取成本、饲料或饲草费用、医药费、职工薪酬、房屋设备折旧、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修理费用、费用分摊及其他费用等;完成成本分析之后,将发生的成本费用按照牲畜和家禽的类别和比例进行分配,即可得到不同类别畜牧业生物资产的重置成本。在泌乳期,奶牛属于生产性生物资产,通常应该按照收益法进行估价:评估时采用的收益现值模型为: ,评估过程的关键在于:量化每期的收益值Rt、奶牛的剩余泌乳寿命t以及与奶牛养殖风险相匹配的折现率。奶牛进入淘汰期之后,一般是育肥后作为肉牛直接出售,进入肉类产品市场,可以借助肉牛的市场报价来确定价值。

(七)生物资产评估环境 资产评估环境是资产评估的重要外部因素,与资产评估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密切联系,决定着资产评估发展水平的高低。资产评估环境主要包括市场环境、法律环境和制度环境。市场环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资产业务的市场环境,例如在进行以生物资产产权交易为目的的评估活动时,可以将公开市场上的价格信息作为一项重要参考;第二,资产评估行业的市场环境,例如在整个评估行业,规模大而且具有生物资产评估经验的事务所越多,越利于整个市场中生物资产评估水平的提高。法律环境方面,通过制定一系列关于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能对其进行有效约束,使资产评估活动更加规范。制度环境方面,生物资产的产权制度对生物资产的定价有很大影响,明晰的产权制度可以提高资产评估的效率,良好的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规范评估人员的执业行为,降低评估过程中出现风险的概率。充分了解资产评估的外部环境对于提高生物资产评估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结论

生物资产的评估目的、内涵与分类、资产的特殊性、价值理论、资产评估的特点、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评估环境是环环相扣,密不可分的。生物资产评估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公允价值。为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生物资产应分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三个类别。生物资产最显著的特点是其“生物转化”与自然增殖、减殖的功能,该特殊性使得生物资产的价值不仅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同时还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因此,生物资产的评估过程依赖于生物学理论,还要以合理分类为前提,并且要考虑无形损耗的影响。在选择评估方法时,优先考虑的是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这三种传统的方法,其中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选择合理的指标和经济参数,并对指标和经济参数进行量化是整个评估过程的难点。同时还应考虑市场、法律、制度等宏微观环境,以此作为资产评估的一个重要依据。整个过程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构成了生物资产的评估体系。

[本文系内蒙古自然基金项目“农业类上市公司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研究”(编号:2012MS1010),内蒙古农业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生物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何梦园、马慧:《生物资产的界定与评估》,《财会通讯(理财版)》2006年第5期。

境外资产评估篇(7)

中图分类号:F40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9)12-0055-03

东北三省的对外经贸活动基本上是伴随新中国建立开始的。经过半个多世纪,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在FDI的规模,投资来源地区以及产业结构分布上都形成了一定的特点。

一、东北三省FDI规模来源、产业分布

东北三省近几年逐渐加快推进对外开放,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经济合作,FDI规模逐渐增长。2001年,东北利用FDI的总额为8.6亿美元。而2007年东北三省实际利用外资127.8亿美元,同比增长35.8%,高于全国14个百分点[1]。东北地区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是辽宁省。辽宁省2007年在全国利用外资下降的情况下,实际吸引外资额达到91亿美元,比上年大幅增长51.9%[2]。黑龙江省2007年实际吸引外资额达到20.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2.2%[3]。但与这两个省份情况不同的是,2007年吉林省实际吸引外资额比2006年下降了8%,仅为15.6亿美元[4]。

东北三省的投资来源大致相似,其中中国香港、韩国、日本、美国、中国台湾、新加坡、英属维尔京群岛、德国等是东北三省的主要外商投资来源,这些国家(地区)提供的外资占东北三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绝大部分。其中投资规模最大的是中国香港。由于辽宁作为东北唯一的沿海省份,正发展“五点一线”的沿海经济开放带,所以成为港资企业在东北三省投资的首选。2007年底,香港在辽宁的投资项目达到9 600个,合同金额达到471亿美元,实际利用金额达到173亿美元,占东北地区实际使用外资总额比重的76%[2]。

东北三省FDI的产业分布呈现出不同特点。辽宁省第三产业利用外资额呈上升趋势。2007年实际利用外资额超过第二产业,比上年度增长215%,占全部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的56%,其中辽宁省房地产业吸引外资额占到当年外资总额的45%[2]。黑龙江省FDI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其中以制造业为主,2007年黑龙江省制造业吸引外资总额占该年度外资总额的75%,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外资进入较少,仅占外资总额的10%[3]。

二、东北三省FDI投资环境指标体系建立

(一)投资环境影响因素

影响东北三省投资环境的因素包括:(1)基础设施环境因素,其中省内基础基本设施、对外基础设施以及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是典型的基础设施环境。(2)政治环境,其中主要是政府环境因素方面,并通过对外资的优惠政策表现。(3)社会文化环境,是影响和制约投资经营活动的各种社会文化因素的总称,其中技术存量和教育水平是影响东北三省投资环境最主要的因素。(4)经济环境因素,是影响东北三省投资环境最重要的因素。其中人力资源、税收负担、商务经营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状况及外资参与情况对东北三省投资环境影响较大的环境因素。

(二)投资环境指标体系

根据东北三省投资环境发展变化状况,本文构建了一套投资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建立这套指标体系时,本文借鉴了系统层次分析和关键因素分析综合评价,选取了基础设施环境、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作为一级指标[5-7]。

(三)评价方法

1. 指标权重的确定。本文采用专家评价法来确定各指标的权重:每个指标权重0≤WJ≤1,且按算术平均法进行每个指标的计算和反复的校对,每级指标权重之和等于1,即见公式(1):

本文共发放100份调查问卷,有效回收83份,回收率83%,通过整理分析,得出各指标的权重如表1所示。

2. 指标值的计算方法。本文对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投资环境评估值由公式(2)计算得出。数值越大,表示投资环境越好。

在式(2)中,P表示投资环境的综合评值;Wj表示第j个指标的权重;Xj表示第j个指标的评价分值;j表示指标个数。

三、东北三省FDI投资环境评估

(一)二级指标评估

1. 基础设施环境评估。基础设施是以物质形态为特征的基础结构系统,是企业生产效率的重要决定因素。基础设施的数量和质量构成了投资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计算得出3个二级指标的得分和修正值后,由公式(3)计算出基础设施的总得分和最终排名(见表2)。

A1总得分=A11修正得分×0.35+A12修正得分×0.35+A13修正得分×0.30(3)

2. 政治环境因素评估。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不同,从而造成了不同省企业税收负担的不同。为了客观地评价各省的政治环境,本文选取了企业所得税总额占省生产总值比例以及各省税收的GDP弹性评价指标指标。通过计算得出政治环境的评价指标的得分。然后按照比重6∶4,可以计算得出各省的优惠政策情况的最后得分和排名(见表3)。

3. 社会文化环境评估。教育水平比较高的区域比较容易吸引企业的投资。因此本文把教育水平和技术存量作为评估投资环境的重要指标。通过计算得出社会文化环境的评价指标的的得分。然后根据权重,对标社会文化环境的评估,如表4。

4. 经济环境因素评估。经济环境是企业进行投资时候考虑最多的环境因素。综合分析东北三省的投资环境影响因素,论文得出了影响东北三省投资环境最重要的经济环境因素。通过评估得到了这些因素的评价值。然后按赋予经济环境各环境因素的权重和评价值计算方法,得出经济环境的评估结果(见表5)。

(二)总指标值计算

在得出评价指标和二级指标的得分后,对各省总的投资环境进行评估(见表6)。

四、总结

辽宁省是东北三省投资环境最好的省份。无论在基础设施环境、政治环境还是在社会文化环境、经济环境,该省均领先于东北的其他两个省份,这为外商到辽宁省直接投资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吉林省的投资环境虽然比黑龙江省的投资环境好,但是与辽宁省存在很大的差距。为了更好地吸引外商的直接投资,需要加大力度来优化投资环境。黑龙江省的投资环境最需要优化,它的投资环境在东北三省排名靠后,尤其黑龙江省的政治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和经济环境。黑龙江省的投资环境给来该省直接投资造成了巨大的障碍。为了加快黑龙江省经济快速发展,需要投入人力物力来改善投资环境。

参考文献:

[1]周庆海.东北老工业基地投资环境评价[J].黑龙江金融,2008,(3):26-29.

[2]黑龙江省统计局.黑龙江统计年鉴(2008)[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

[3]吉林省统计局.吉林统计年鉴(2008)[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

[4]辽宁省统计局.辽宁统计年鉴(2008)[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

[5]罗嵬.沈阳长春哈尔滨三城市的投资环境分析[D].吉林大学,2006.

[6]尹康,杨涛.“中部崛起”的投资环境及政策建议[J].经济与管理,2005(11):12-15.

[7]吴为超.投资环境评估指标体系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03.

Assessment and Comparison Analysis of FDI Investment Environment of the Northeastern Three Provinces

Li Wanhong, Liang He, Luo Huazhi

境外资产评估篇(8)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7-0186-02

目前,作为服务于我国股份制改制、产权重组、中外合资、承包租赁等活动的重要中介业务之一的资产评估,已经日益受到各方的关注与重视。资产评估的基本职能是为各相关利益方提供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在企业和个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资产现时价值及其管理的背景下,资产评估结果的准确与否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与此相应,不准确评估结果的生成与规避也成为研究资产评估准确性问题的重要内容。

一、资产评估准确性的参照依据

资产评估准确性的参照依据可以从结果与过程两个角度进行论述:

1.从结果角度,依据不同的资产评估目的可以派生出“估价均值”与“资产的实际销售价格”两种不同的准确性参照标准,并分别形成了“错误边际的可接受水平”与“估价置信区间”这两种用以衡量资产评估准确性幅度的概念。

“估价均值”这一参照标准主要侧重于司法鉴证,用于判定评估师是否履行评估职责(在国外,资产评估是司法鉴定管理的内容之一,法庭或财政部门可以全部或部分地采纳其出具的价值咨询性意见,评估师的声誉往往以其出庭次数以及其证词被法庭采纳的多少来衡量)。这一标准以不同估价师的估价均值为准确性参照依据,进而判定估价的方差,并用估价方差来代表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幅度。其中,方差表示评估值偏离平均值(即由大量专业评估师同时对同一资产进行评估时产生的估价均值)的程度。用此方法表示的资产评估结果准确性的幅度通常被表述为“错误边际”的可接受水平。其中的“错误边际”(margin of error)则是指,在职业过失行为中产生的,与专家给出的平均估价之间的差异。它涉及到估价师是否在执行估价过程中采取了合理的谨慎态度和技术。学者Hager and Lord、Hutchison与David Parker等指出,“错误边际”的可接受水平应该在5%~15%之间。

“估价置信区间”遵从“资产的市场价值”这一估价准确性标准。“资产的市场价值”主要侧重于为得到评估日公开市场价值的资产评估目的,它常常适用于财务报告、销售、购并、贷款等资产业务领域,是目前资产评估实务界所广为接受和使用的评估准确性标准,适用于大多数的资产评估业务。国际资产评估准则(IVS)作为指导评估实践的纲领即是将此作为资产评估的基准,并根据市场的活跃程度进一步划分为市场价值与非市场价值。这一标准是以待估资产的日后实际交易价格为参照依据,判定评估值与销售价格间的预测准确度。按照这一标准,资产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幅度被表示为一定水平下的可置信度。如国外学者Matysiak与Wang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得出资产的实际销售价在+/-10%资产评估价内的概率为30%,销售价在+/-15%资产评估价的概率为55%,当提升至+/-20%水平时,概率为70%。

2.从估价过程角度对资产评估准确性的表述,主要是侧重于对资产评估过程的探究,研究评估参与人(客户、评估师、社会机构等)的心理与行为,以及非人的因素(如评估程序、资产的固有特性、资产或市场环境、信息等)对评估结果准确性影响的定性与定量评价。目前,对这一内容的表述主要限于学术研究以及资产评估实务与行业的管理层面,但已显露出其在未来阶段对估价准确性判断依据的导向作用。如有的学者站在评估主体(即评估师)的视角,应用行为心理学相关理论来研究评估师的知识和经验、启发式判断、对信息的理解能力与评估结果准确性之间的关系;有的学者采用调查研究方法探寻评估过程中,对由于评估程序、信息搜寻、市场环境、评估方法的不同选择等因素对评估结果准确性的影响与原因进行探寻,提出降低不准确性的办法等。在定量性的综合评判方面,一般包括设定指标、确定权重、应用评价模型予以评判等内容。

综上,对资产评估参照标准的适用目的、适用范围与衡量依据的恰当理解,将对资产评估结果准确性的最终判定起到决定作用。

二、资产评估误差的生成

资产评估对象一般为具有很强异质性的资产,市场的可比资产少,加之资产评估活动又是一项人为的估测与预测活动,这就造成评估值难免与待估资产的日后实际销售价格,或与其他评估人员的结论存在差异。西方的评估准确性研究也表明,资产评估不是一项精确性的活动,资产评估结果受主客观条件的影响也不可能达到百分之百的正确。

资产评估误差是资产评估结果与资产评估价值标准之间的差异。按照如上资产评估准确性的实务表述,一般意义上的资产评估误差是资产评估结果与资产实际交易价值的偏离程度。借鉴误差理论成果,可以定义资产评估随机误差、粗大误差与系统误差这三种概念。三者的关系是:随机误差与粗大误差是资产评估机构与评估师可以控制的非系统因素,而系统误差则往往是资产评估主体所无法控制的系统因素。资产评估结果实质上是包含随机误差、粗大误差以及系统误差的结果。其中:

“随机误差”是指评估师虽然按照资产评估规范的要求进行了评估,但由于最终评估值与参照标准不一致而所形成的误差。

“粗大误差”是指由于评估师不谨慎、不道德或没有按照规范的要求,所形成的资产评估值与参照标准的误差。

“系统误差”是指由于经济社会等外部环境因素影响而形成的资产评估结果误差。

具体来说,资产评估误差的生成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不确定性的资产评估环境;(2)资产评估师对特定的资产市场缺乏经验;(3)在资产评估中对可比较资产数据的错误选择、错误阐释与不恰当使用;(4)资产评估师之间估价意见的差异;(5)由资产评估师在调查取证中由于疏忽出现的偏差;(6)资产评估师调查深度不够(如评估时不能取得重要的或足够多的信息);(7)错误的估价程序;(8)不同估价方法的差异;(9)客户的影响或压力;等等。

可见,资产评估误差分析是在评估环境、评估主体、评估程序、评估信息等评估过程要素与环节的框架下进行的分析。这一框架也为资产评估机构与评估师如何规避资产评估风险,控制资产评估的不准确性提供了分析依据。

三、资产评估误差的规避

从影响评估值的整个资产评估系统来看,在资产评估系统中,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的营造是保证资产评估值合理与否的保证。由于宏观政治经济条件等所引致系统误差属于系统性误差,是资产评估机构所无法把握的因素,因此,对于资产评估机构与评估师而言,规避资产评估误差的思路只能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寻求,即在资产业务要达到的目的、资产的存续状态、评估参数的准确理解,以及对资产评估主体的业务技能培训、资产评估程序规范、资产评估方法的正确选择、资产评估信息的恰当搜集等重点与综合内容中寻求。

在资产评估实务中,资产评估主体作为资产评估中的能动因素,对其进行素质强化是保证资产评估结果准确的关键要素。作为有限理性主体,评估师在信息深化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启发式判断偏差,如典型性偏差、可得性偏差、锚定和调整性偏差、框架依赖类偏差,以及诸如损失厌恶、后悔厌恶、证实偏差等情感认知偏差等。同时,鉴于资产评估还面临知识更新与贬值速度快的现实,评估师还应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学习以及道德素质教育,加强项目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以法律与社会舆论监督为促动,使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能正确依据评估信息做出正确的评判。

境外资产评估篇(9)

(2)行业性原则。所属行业不同的企业,在内部管理、经营运作、外部环境等条件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所以,应该根据行业特点,科学合理的制定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估标准,对所有行业应用统一的评估指标显然是不科学的。但是,行业的划分也要遵循一定原则,否则行业划分过细,也会给评估造成不利的影响。

(3)主导性原则。在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估上,需要分清主次,确保评估工作科学规范,不可盲目进行评估,从而影响评估的准确性。企业经营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的工作,涉及范围广泛,这就需要在进行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估过程中抓住重点,分清主次。对于需要重点评估的方面需要认真调查和分析,对于并非重要的环节予以省略。

(4)动态原则。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在不断发生变化,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在发生着变化,所以,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估也只能反映企业在某一阶段的核心竞争力。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估也需要根据市场变化以及企业的管理模式的转变不断的修正和审核评价指标,实现企业核心竞争力动态评估,客观真实的反映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 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估内容

(1)企业竞争实力。企业竞争实力主要体现在企业规模、企业经济实力、企业技术水平以及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竞争实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估的重要内容。企业规模影响着企业的市场运作;企业技术水平是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是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动力;高水平的内部管理帮助企业提供正确的决策,优化企业结构。

(2)企业竞争潜力。企业的竞争潜力主要体现在创新能力、技术投入以及营运能力。竞争潜力是企业为了获得核心竞争力而采取的措施,有助于帮助企业建立竞争优势,创造其他可控发展条件,促进企业全面发展。

(3)竞争环境。竞争环境是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估重要的外部影响因素,竞争环境有着不可控性,主要的影响因素包括经济环境、技术环境、产业发展、政策环境等。

3 企业核心竞争力指标体系的建设

(1)企业技术创新评估。技术创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估的重要评价标准。主要内容包括:①企业科研水平评估:包括企业科研人员数量、科研人员学历、科研实力(人员配置和科研设备)、科研成果等。②科技创新水平评估:包括企业新产品市场占有率、科研成果转化率、新产品科技创新率、新产品占全部产品的比例。③企业科研投入:包括企业投资的科研经费、科研人才引进和科研设备投入等。

(2)企业发展潜力评估。企业发展潜力评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估的重点内容,所以,必须设置科学规范的企业发展潜力评估标准,保障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主要的评价指标包括企业的资本积累率、智力资本比率、员工满意率以及员工离职率。资本积累率是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实力的重要指标,也是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估的重要影响因素。智力资本比率是指企业人力资源和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是评估企业发展的重要指标。员工的满意率和离职率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出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企业管理者的管理素质和管理能力,人才流失对于企业核心竞争力有着不利的影响。

(3)企业生产经营评估。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是企业获取利益,积累资本,扩大企业规模的商业行为,也是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估的重要指标。企业生产经营评估主要包括生产要素配置、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企业创新能力、企业服务质量等。生产要素配置是评估企业人、物、财等重要生产要素的配置是否合理,是否能够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的高效运作。产品市场占有率是企业品牌效应和市场份额的体现。技术创新能了是指企业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新产品研发和生产的能力。企业服务质量是提高顾客满意度,树立企业形象的关键。

境外资产评估篇(10)

外资并购是引进外资的重要形式。所谓并购是企业合并与收购的总称,企业并购最先在英美国家实践和提出,它泛指以取得企业的财产权和经营权为目的的合并、股票买入和经营权控制等活动。在我国,外资并购指的是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外资进入中国的方式有了重大改变,那就是与中国的知名品牌企业合资。外资的进入虽然给中国经济发展注入了资金、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但外资进入中国时所采取的所谓商标战略给中国企业带来的品牌损失和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威胁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外资并购中商标价值评估状况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为了表明自己、区别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可视性标志,即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标志。外资企业愿意并购中方企业,更多看重的是中方企业的商标价值,因为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商标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企业产品的标识,更多意义上是代表一个企业产品的质量、企业文化和在所属行业中的影响力,更多的是在标识一个企业的商誉。特别是驰名商标的价值更是不容小觑。在外资并购中必须要对商标价值进行评估,以便交易双方明晰商标价值,尤其是让被并购企业清楚知道自身商标的价值。然而由于商标评估存在种种问题,以至于中方企业的商标的价值被低估甚至不作价拱手让与合资企业。如1994年,“金鸡”品牌的持有人——天津日化四厂,为了引进外资,与美国莎莉集团所属奇伟日化公司合资组建了中美合资奇伟日用化学(天津)有限公司,当时金鸡鞋油已占据中国鞋油市场的半壁江山,而合资时金鸡品牌却只折价1000万元。又如广州饼干厂与香港一家公司合资时,将其在50年代注册并享有盛誉的“岭南”商标无偿转让给合资企业使用,这都造成了中方的巨大损失。

二、商标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外资并购的前提和难点是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和评估资产。科学准确评估商标的价值,合法公正地处置商标,有利于在并购过程中维护双方企业的利益,推动和保障外资并购的顺利实现。目前在商标价值评估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表现在:

(一)缺乏有关商标评估的法律

国家工商管理局曾在1995年颁布《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转让商标或以商标权投资,应当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接着1996年又颁布了《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但该办法只对商标评估机构的条件、业务范围及评估原则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规定,而对商标价值的构成、评估的具体方法等商标评估的实质内容为予明确,操作性不强。然而这两个规章在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被废止。目前我国没有一部关于商标评估的法律法规。

(二)评估机构不规范

商标等指知识产权的评估技术含量高、程序要求严格,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置把关不严,对从业人员缺乏严格的培训与考核,常常出现评估结果与实际状况差距极大的问题。

(三)评估方法不科学

按照国际惯例,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三种,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不同,评估方法也不同。有些单位却是不分对象和目的,只用一种方法或用错了方法。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估方法,导致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中,标准不统一,高估低估现象严重。

(四)不重视对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评估

有的中国企业在重视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却忽略了通过自己长期经营形成的商标等知识产权,在评估时将这一部分资产价值低估甚至没有将这一部分资产作价,造成商标流失。尤其是造成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流失时,其损失更为巨大。

三、完善外资并购中商标评估

(一)加强商标评估理论的研究

商标评估是按照一定的估价标准,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通过分析各种因素的影响,计算确定商标资产在某一评估基准日时现时价值的工作。商标价值构成比较复杂,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比如,商标的设计、注册、广告宣传等费用,商标的使用期限、侵权状况、法律保护程度,商标的显著性以及商标带来的市场占有率、企业知名度和信誉,商标资产依附于有形资产发挥的作用,包括所使用产品所处的不同生命周期阶段,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与行业发展前景,企业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等。④加之我国开展商标评估的时间较短,积累经验还不够。为了促进并实现商标评估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应当在借鉴国外商标评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企业商标价值的现状和具体实际,加强理论研究,探索影响商标价值的定性因素及定量计算方式,逐步发展一套更加科学合理和规则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以及技术规则,通过有关政策法规的颁布与实施,建立科学合理的商标价值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

(二)完善商标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当前商标评估无法可依的状况,应加强商标评估立法,制定商标评估的统一法律规范,详细规定商标评估的形式、时间、表现、机构及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商标价值评估制度。

1.关于商标评估标准和方法。在商标评估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商标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并通过法律法规将其确定下来。

2.关于商标等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国家工商管理局曾于1996年颁布了《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使评估结果严重失实的,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实际上让商标评估机构在对商标价值评估失实时仅承担警告、罚款的法律责任并不能起到处罚作用,也不能有效遏止此类事件的频繁发生,并且该规章在2001年被废止。虽然随后国家出台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但是这两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并没有规定评估机构承担的法律责任。目前我国没有相关法律对商标等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应承担的责任做出任何规定。由于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我国商标评估价值失实几乎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经济责任、道德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尤其是法律责任,导致背离商标实际价值的评估现象屡见不鲜。针对这一情况,在商标评估立法时要明确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法律责任。

3.关于外资并购时的商标价值评估。外资并购涉及外方企业,与企业并购时双方都是中方企业不同,外资并购时企业商标等无形资产被低估甚至是没有估价,会造成商标流失,造成损失,尤其是造成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流失时损失更大。因此法律要对外资并购时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评估做出严格的规定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

(三)强化企业商标保护意识,重视自身商标价值评估

境外资产评估篇(11)

外资并购是引进外资的重要形式。所谓并购是企业合并与收购的总称,企业并购最先在英美国家实践和提出,它泛指以取得企业的财产权和经营权为目的的合并、股票买入和经营权控制等活动。在我国,外资并购指的是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外资进入中国的方式有了重大改变,那就是与中国的知名品牌企业合资。外资的进入虽然给中国经济发展注入了资金、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但外资进入中国时所采取的所谓商标战略给中国企业带来的品牌损失和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威胁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外资并购中商标价值评估状况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为了表明自己、区别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可视性标志,即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标志。外资企业愿意并购中方企业,更多看重的是中方企业的商标价值,因为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商标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企业产品的标识,更多意义上是代表一个企业产品的质量、企业文化和在所属行业中的影响力,更多的是在标识一个企业的商誉。特别是驰名商标的价值更是不容小觑。在外资并购中必须要对商标价值进行评估,以便交易双方明晰商标价值,尤其是让被并购企业清楚知道自身商标的价值。然而由于商标评估存在种种问题,以至于中方企业的商标的价值被低估甚至不作价拱手让与合资企业。如1994年,“金鸡”品牌的持有人——天津日化四厂,为了引进外资,与美国莎莉集团所属奇伟日化公司合资组建了中美合资奇伟日用化学(天津)有限公司,当时金鸡鞋油已占据中国鞋油市场的半壁江山,而合资时金鸡品牌却只折价1000万元。又如广州饼干厂与香港一家公司合资时,将其在50年代注册并享有盛誉的“岭南”商标无偿转让给合资企业使用,这都造成了中方的巨大损失。

二、商标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外资并购的前提和难点是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和评估资产。科学准确评估商标的价值,合法公正地处置商标,有利于在并购过程中维护双方企业的利益,推动和保障外资并购的顺利实现。目前在商标价值评估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表现在:

(一)缺乏有关商标评估的法律

国家工商管理局曾在1995年颁布《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转让商标或以商标权投资,应当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接着1996年又颁布了《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但该办法只对商标评估机构的条件、业务范围及评估原则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规定,而对商标价值的构成、评估的具体方法等商标评估的实质内容为予明确,操作性不强。然而这两个规章在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被废止。目前我国没有一部关于商标评估的法律法规。

(二)评估机构不规范

商标等指知识产权的评估技术含量高、程序要求严格,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置把关不严,对从业人员缺乏严格的培训与考核,常常出现评估结果与实际状况差距极大的问题。

(三)评估方法不科学

按照国际惯例,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三种,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不同,评估方法也不同。有些单位却是不分对象和目的,只用一种方法或用错了方法。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估方法,导致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中,标准不统一,高估低估现象严重。

(四)不重视对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评估

有的中国企业在重视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却忽略了通过自己长期经营形成的商标等知识产权,在评估时将这一部分资产价值低估甚至没有将这一部分资产作价,造成商标流失。尤其是造成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流失时,其损失更为巨大。

三、完善外资并购中商标评估

(一)加强商标评估理论的研究

商标评估是按照一定的估价标准,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通过分析各种因素的影响,计算确定商标资产在某一评估基准日时现时价值的工作。商标价值构成比较复杂,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比如,商标的设计、注册、广告宣传等费用,商标的使用期限、侵权状况、法律保护程度,商标的显著性以及商标带来的市场占有率、企业知名度和信誉,商标资产依附于有形资产发挥的作用,包括所使用产品所处的不同生命周期阶段,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与行业发展前景,企业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等。④加之我国开展商标评估的时间较短,积累经验还不够。为了促进并实现商标评估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应当在借鉴国外商标评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企业商标价值的现状和具体实际,加强理论研究,探索影响商标价值的定性因素及定量计算方式,逐步发展一套更加科学合理和规则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以及技术规则,通过有关政策法规的颁布与实施,建立科学合理的商标价值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

(二)完善商标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当前商标评估无法可依的状况,应加强商标评估立法,制定商标评估的统一法律规范,详细规定商标评估的形式、时间、表现、机构及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商标价值评估制度。

1.关于商标评估标准和方法。在商标评估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商标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并通过法律法规将其确定下来。

2.关于商标等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国家工商管理局曾于1996年颁布了《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玩忽职守,使评估结果严重失实的,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实际上让商标评估机构在对商标价值评估失实时仅承担警告、罚款的法律责任并不能起到处罚作用,也不能有效遏止此类事件的频繁发生,并且该规章在2001年被废止。虽然随后国家出台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但是这两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并没有规定评估机构承担的法律责任。目前我国没有相关法律对商标等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应承担的责任做出任何规定。由于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我国商标评估价值失实几乎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经济责任、道德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尤其是法律责任,导致背离商标实际价值的评估现象屡见不鲜。针对这一情况,在商标评估立法时要明确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法律责任。

3.关于外资并购时的商标价值评估。外资并购涉及外方企业,与企业并购时双方都是中方企业不同,外资并购时企业商标等无形资产被低估甚至是没有估价,会造成商标流失,造成损失,尤其是造成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流失时损失更大。因此法律要对外资并购时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评估做出严格的规定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

(三)强化企业商标保护意识,重视自身商标价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