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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智能建造的看法大全11篇

时间:2024-01-18 14:49:23

对智能建造的看法

对智能建造的看法篇(1)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is the inherent requirements of the global manufacturing industry development, and is also China's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innovation, industrial structure to upgrade the key breakthrough,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is becoming an important direction for industrial development and change. On the basis of the previous research on the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 we construct a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capability, using the factor analysis method to analyze the 19 provinces in the central and eastern regions of China, and draw the comprehensive score and rank of the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ability of each province, compare the level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the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capability from 2012 to 2015, analyzes the main influencing factors of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capability, put forward reasonabl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and then improve the level of development of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Key words: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capacity;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factor analysis

制造业一直以来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和支柱产业,也是一国经济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德国凭借强大的制造业优势依然保持了经济的稳定增长,成为受危机影响最小的国家,德国提出的“工业4.0”主要致力于智能制造方面的发展,形象的被誉为第四次工业革命。金融危机后,美国提出了“先进制造业国家战略计划”,并采取多种措施“吸引制造业回流”,英国提出了“高价值制造业战略”,日本提出了“产业复兴计划”、法国提出了“新工业法国”等[1]。当今世界各国为摆脱经济危机带来的影响,致力于振兴实体经济,制造业在大国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作为世界制造大国,为了能在新一轮的竞争中取得优势,2015年5月我国依据自身智能制造产业发展水平及其特点正式提出《中国制造2025》,以大国及强国战略思维和战略布局,全面提升中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新优势。

当前,实现我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离不开智能制造产业的发展壮大,这也是实现我国制造业新优势的现实需要[2]。长远看来,智能制造给制造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可以预见的未来,但是由于受企业因素或技术、管理的影响,实现智能制造还面临着诸多的挑战。高昂的软件费用、建设费用使得众多制造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无法接受,信息化基础薄弱也导致信息集成方案无法正常运作,当前类似SAP、Oracle等信息集成方案只能应用于大型制造业[3]。中国各地区制造业发展水平各不相同,中东部地区相对西部地区在经济实力、科学技术水平、硬件设施等方面占据一定的优势,因此结合智能制造的发展条件特选取中东部19省年主营业收入在2 0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作为主要研究ο螅并结合当地政府智能制造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及资源投入等方面对各省智能制造能力进行综合评价与研究。

智能制造能力研究涉及范围广,相关学科体系多,较难对其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目前国内外在智能制造综合能力评价方面研究少,研究方法及内容局限性较大,在设置评价指标权重方面难免带有一定的个人主观性。因子分析法能够有效地避免人为进行权重确定的主观性,具有较强的客观性[4],因此,本文采用因子分析法对研究对象的智能制造能力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研究各省差距所在,给出相应分析,并据此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与建议。

1 智能制造能力评价体系构建

1.1 指标选取

在智能制造能力的评价过程中,构建合理的智能制造能力评价体系是至关重要的,而评价指标的选取是建立有效评价体系的基石。因此,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是智能化制造能力综合评价过程中的基础、关键和核心工作。

本文基于科学性、合理性、系统性以及导向性原则,围绕智能制造能力这个一级指标,分解出3个二级指标和15个三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别从创新能力、绩效产出能力、基础设施3个维度对智能制造能力进行衡量,并将三级指标编码为C1~C2,便于后续工作的进行[5]。具体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1.2 指标含义

(1)创新能力。强有力的创新能力是智能制造发展模式必不可少的条件,创新能力的基础是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因此本文将R & D人员全时当量、R & D经费、R & D项目数纳入评价指标体系内[6]。此外,选取专利申请数、有效发明专利数、发明专利申请数作为创新能力水平的体现。

(2)绩效产出能力。绩效产出是发展智能制造的最终目的,智能制造能不能为社会带来价值,关键在于成果的转化,因此本文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主营业务收入、嵌入式系统软件开发项目数、智能装备销售收入4个子指标来对智能制造能力评价。

(3)基础设施。大量的物资信息,通过先进的基础设施进行快速流通和共享,更好地发展智能制造产业必须构建安全、实用、先进、全面的基础设施网络。因此本文选取互联网上网人数、域名数、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铁路营业里程、等级公路里程5个三级指标作为基础设施建设衡量指标。

2 实证研究

2.1 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年鉴,选取2012~2015年我国中东部地区19省智能制造能力指标数据进行整理分析,针对2015年统计数据进行详细分析说明,并使用SPSS软件处理样本数据。

2.2 统计分析

2.2.1 KMO和Bartlett检验分析

本文样本数据分析结果如表2,KMO检验值为0.799,大于0.7,卡方检验的概率等于0,小于0.05,满足能够使用因子分析法的基本需求,且表明各变量之间存在显著相关,因子分析效果较好。

2.2.2 方差贡献分析

利用方差最大正交旋转法对因子的主成分进行提取,依据特征值大于1和累计解释方差大于85%的原则,本文依据表3数据提取第一主成分F1和第二主成分F2两个公共因子作为新的综合指标对智能制造能力进行评价。

2.2.3 因子载荷矩阵和得分矩阵

通过使用SPSS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采用方差最大正交旋转法对因子进行处理,得出表4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和表5因子得分系数矩阵。

公因子F1、F2从两个不同的方向反应智能制造能力水平,为了更准确对各省的智能制造能力水平进行评价,在因子分析法的基础上,可以应用回归法分析获得两个主因子的得分,并将上文分析中每个主因子所得的方差贡献率和总贡献率进行比较,得出比值,并以此比值作为权重进行后续的加权求和,进而可以得到2015年19省智能制造能力总得分及排名,具体如表6所示。计算公式如下:

F=∑F×方差贡献率/总方差贡献率

2.3 结果分析

依据上文经计算得出,中国中东部地区19省在2012~2015年间的智能制造能力综合得分及排名,具体如表7所示。

针对我国中东部地区19省4年间的综合得分及排名进行分析可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从整体发展来看,我国中东部地区19省在2012~2015年间智能制造的发展基本呈正向上升态势,其中,除了广东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和山西省在4年间的得分趋势呈现轻微下降趋势,其他15省综合得分均呈上升趋势,尽管某些省份综合得分上升趋势有限,或期间某年下降,但其上升趋势是毋庸置疑的。而且在此4年间智能制造能力综合得分均值东部地区0.559高于中部地区-0.416,反映了东部地区的智能制造能力水平要高于中部地区。

第二,从具体得分的角度看,把我国中东部19省智能制造的发展态势进行聚类分析可划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是4年间综合得分均在1以上的省市,说明智能制造能力较好,由江苏、天津、北京、广东和山东构成;第二层次是4年间综合得分存在1以下且均在0以上的省市,说明智能制造能力一般,由浙江和上海构成;第三层次是4年间综合得分存在0以下的省市,说明智能制造能力较差,由剩余12省构成。其中,0是一条评判智能制造能力高低的重要分界线,由分析可知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智能制造能力处于较低层次,仍有待提升。

第三,从横向比较的角度看,我国中东部地区19省在2012~2015年间的发展差距较大,说明我国各省内部存在着较为严重不均衡问题。从“一头一尾”进行比较可以得出,居于前列的天津和列居末位的海南,尽管两省同为省级行政单位且土地面积相近,但是它们在2012~2015年这4年间的综合得分跨度均值超过了2,这既说明我国各省之间存在两极分化的现象,同时也意味着两者之间的差距不是短时间内能弥补上的。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比较来看,两个层次之间的综合得分差距最小值也高于0.5,这表明在智能制造发展水平方面,不仅是单个省,处于不同发展层级的各省之间也存在着较为突出的分化和不均衡问题。

3 对策建议

本文通^构建智能制造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分析我国中东部地区19省智能制造现状和水平,找到智能制造的有效实现路径,对当今企业发展方式以及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对政府引导和扶植有实力的制造企业向智能制造转型提供了必要的参考和理论基础。基于以上理论分析和我国的发展现状,可以给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3.1 企业对策

3.1.1 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科技并行

建设智能制造系统、智能工厂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必须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效益为先”的原则进行规划。首先要将其纳入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确定企业5至10年的发展愿景、企业目标及企业在所属领域内的位置;其次要在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下找出企业发展的弱点和不足,确定重要程度,在可行条件下分阶段、分目标依次进行改进;最后必须紧握企业可持续发展核心竞争能力,确保优势,并积极发展智能制造相关科学技术以及引进新产品和新设备[7]。

3.1.2 M行智能制造投资效益分析

智能工厂建设的首要目标是工厂自动化以及智能化,这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撑,在工厂建设过程中资金大量消耗的基础上进行效益分析显得尤为重要,不能只是简单的追求工厂智能化发展。虽然我国劳动力成本近年来呈现上升趋势,但相较于世界上其他发达国家劳动力成本优势亦相当明显,人工作业在工厂某些生产活动中所表现出的优势亦不容忽视,在某种程度上人工作业相较于机器作业更经济有效,因此建设自动化、智能化工厂时,对于工作环节的选择需要十分慎重,盲目建设全面自动化以及智能化工厂的行为缺乏合理性。企业应在考虑自身发展状况的基础之上,结合本企业现阶段已有的技术、经济以及能力水平稳步实现工厂技术与设施更新换代。

3.2 政府引导

3.2.1 明确目标和主攻方向

各省的实际情况和当前智能制造相关技术产业的发展现状与国家提出的“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计划进行有效互联互动,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驱动、示范带动,以推动制造业智能化发展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工厂(车间)建设和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为主攻方向,着力推进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智能化,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加快提升智能制造整体水平,推进产业结构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

3.2.2 大力推进智能化建设,加强智能化的保障实施

大力实施制造业强基计划,加强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等产品技术攻关;推动数控技术和智能技术在重点产品、领域的渗透融合,推进产品的数字化、智能化,进一步提高产品的信息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促进工业产品向价值链高端发展;发展物联网、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与工业设计、软件等智能化的新兴产业,协同提升产业的智能化水平;提高我国信息网络发展水平,积极完善各省智能制造产业全面普及。同时,各级政府应该加大对智能制造产业的重视以及支持力度,并积极引进人才、科学技术以及更完善的政策、资金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工业企业和研发中心,实现领域内相关产业的对接和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互联互通。

参考文献:

[1] 王友发,周献中. 国内外智能制造研究热点与发展趋势[J]. 中国科技论坛,2016(4):154-160.

[2] 刘源清. 中小企业智能制造系统应用与研究[D]. 杭州: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3] Jinfa L, Biting L. Evaluation Method of R & D Investment Value of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 Based on Growth Option[J]. Procedia Engineering, 2017,174:301-307.

[4] 何晓群. 多元统计分析[M]. 3版.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5] 吴琼. 黑龙江省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程度评估研究[D]. 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6] 郭璇u. 区域创新效率影响因素实证研究[J]. 商业经济研究,2015(10):125-127.

[7] Dombrowski U, Wagner T. Mental strain as field of action in the 4th industrial revolution[J]. Procedia CIRP, 2014,17:100-105.

对智能建造的看法篇(2)

智慧政府就是基于公共属性和信息技术所构建的现代化政府。智慧政府的公共属性集中体现在治理和服务两个方面。具体来说,体现在代表公共利益、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公共秩序、承担公共责任等六个方面。

从智慧政府的本质看。智慧政府的本质体现在五位一体的政务治理和服务两大层面,也可以概括为感知、融合、共享、协同、智能五个方面。因为,我国的智慧城市是通过互联网增加各种基础设施来感知的。

从智慧政府的目标看。从根本上来看,智慧政府是通过智能的治理、智慧化的服务来打造公平正义、廉洁有为的现代化政府。这包括两个目标,也就是双结构目标。第一个目标是提高民众的便捷感、安全感、获得感、公正感和幸福感。因为无论是智慧城市的建设还是智慧政府的建设,都离不开人,都是为人而建设。第二个目标就是提升政府的公共政策、社会治理、民生服务、自身约束和促进经济增长等五种能力。只有这五种能力得以提升,才能更好的为公众提供服务。

从智慧政府建设的路径看。要通过现代化的信息网络技术应用,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技术应用,打造整体政府、开放政府、协同政府三种新的网络政府形态,最终建成智慧政府。整体政府就是说要用新的网络形态,创建法制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用信息网络政府打造无缝对接的政府。开放政府则包含信息开放和数据开放两个方面,同时开放政府也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方面政府部门的职责数据应该开放、共享,否则无法协同;另一方面,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是因为民众的权威信息都汇总沉淀到了政府各部门,政府是最大的公共信息源。如果这些数据不向社会开放的话,大数据无法被使用,相关的大数据公司也就无法开发出多种多样的应用。因此,政府很有必要定期开放数据,让社会进行挖掘再利用。只有开放政府构建起来,才有可能构建出协同政府。协同政府通过流程再造、优化,提高效率,最后才可能达到智能化的治理、智慧化的服务。

智慧民生是智慧政府的核心

一直以来,都在不断强调民生。他说只要人民群众向往的,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基于的治国理念与未来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现了依法治国、服务利民、公平公正、特行独立这四个治国理念和重塑中国执政形象、重建中国官场、重构中国秩序、重构中国价值和重构中国发展方向等五大治国使命。而现在,要构建人民满意的政府,对绝大部分人民来讲,就要看民生服务能不能服务到位,能不能关注民生。因此,我认为,构建智慧政府,核心是要大力发展智慧民生。

民生问题突出,是中国社会矛盾尖锐的根源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每个老百姓都从中得到了实惠,但民众对现在的民生服务并不满意,当前的民生问题非常突出。一方面,体现在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养老难、就业难这五大民生问题,这群众五难是绝大多数底层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另外一方面,体现在企业、民众在政府办事难、负担重。现在仍有“门难进、脸难看”,甚至不给钱办不了事的情况发生。而民生问题突出则容易造成大量社会矛盾尖锐,增加,使民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带来很大的危险。

民生问题突出的原因分析

从社会结构上来看,有两个结构性的变化深刻影响着普通百姓对政府的民生服务诉求。第一个是中国社会正从生存性社会转向发展型社会;第二个变化是中国正从中等人类发展水平国家向高等人类发展水平国家转换。

从生存性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转变有四个标志。一是恩格尔系数。发展型社会的恩格尔系数会降到50%以下,而我国城市和农村现在的恩格尔系数在34%-40%之间。二是第三产业。发展型社会中,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不能超过15%,第三产业则不能低于40%。我国去年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达50.5%。三是中产阶级人数占比相对要高,最穷和最富的人则是少数。据美国有关研究表明,我国已有4|中产阶级,随后几年,这一人数可能达到7至8亿。四是城镇化率。发展型社会的城镇化率不能低于40%,而我国去年城镇化率达到55%。这四个数据指标能表明是否完全跨入发展型社会,而发展型社会将深刻影响到老百姓对政府提供服务的诉求。

联合国曾提出医疗指数、教育指数、生活质量指数等三大指数来衡量人类发展指数。利用这三大指数,联合国衡量了全世界两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对三大指数加起来平均值在0.5以下的,定义为低生活质量国家;平均值处于0.5-0.8的,定义为中等发展国家;平均值达到0.8以上的,定义为高发展水平国家。目前,我国的这个平均值大体处于0.78左右,正由中等人类发展水平向高等人类发展水平变化,处于临界点的状态。而人类高发展水平的到来将深刻影响到老百姓的公共服务需求,进而影响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

那么是什么造成了我国民生问题突出,矛盾越来越尖锐?我认为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我国政府在公共服务的投入方面不足,并且相当不够。我国现在对民生的投入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大概是30%,只有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一半。其次改革成果不能被全民共享,贫富差距过大。最后,我国公共服务的供需矛盾突出,政府提供服务的方式陈旧、落后。比如计划经济时代,虽然经济贫困,但食品药品安全能得到保障。而如今,经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可是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没有了很好的保障,大量个人信息被泄露,给电信诈骗提供方便,房价虚高导致老百姓买不起房等等。因此,如果不能为绝大多数普通百姓提供更好的基本民生服务的话,公共服务的供需矛盾将会更加突出。

政务信息化发展面临的问题突出

政务信息化在中国的发展还是很快的,现在县级以上的各级政府,如果离开了信息化,就几乎“玩不转”了。这说明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政机关对信息化的依赖程度已经非常高了。但通过仔细观察,可以发现我国政务信息化还存在着三方面问题。

一是电子政务在解决经济社会中面临的问题方面,特别是解决民生服务方面,作用明显不足,体制障碍、应用滞后、各自为战、难以形成合力的问题相对突出。二是以电子政务为依托的民生服务,滞后于电子商务发展以及信息社会的快速到来。究其原因,我认为,十年前是政务信息化带动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带动电子商务,带动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而经过十年的发展,已经变成了电子商务“陪着”电子政务走,社会信息化“陪着”政务信息化走。因为电子商务和社会信息化完全是靠市场的力量、市场机制来推动的,而电子政务则完全靠行政驱动,需要主要领导人强力推动。三是政府信息能力、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与强大的公众诉求有明显的落差。其中包括企业、民众在政府办事的便捷性,政府公共信息的提供和服务,保障个人隐私等公众的安全感,社会的广泛参与与互联网内容管理的冲突等方面。

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

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提出,为构建智慧城市,加快政府信息化步伐提供了非常多的抓手。

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提供契机

首先消费互联网异军突起、产业互联网构建、社会信息化水平快速提升,这些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为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奠定了基础。其次,以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改革为重点的政府改革,为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扫清体制机制障碍。总理对改革提出了三句话――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本轮行政改革最显著的特征。而审批、监管体制改革,将为大数据应用提供制度保障,其中审批和监管分离,最重要的是体制不变,通过技术手段来实现。同时,我们要大力推进城市综合执法改革,特别是县域综合执法探索,打破每个部门都有执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形成交叉的情况。这个改革将深刻影响到网络化治理和社会治理。最后要构建“五张清单一张网”,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创造条件。五张清单包括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共服务项目清单、财政专项资金清单,一张网则是指打造一体化的公共服务网。在这方面,全国只有广东和浙江两个省做到了,其中浙江省做得最彻底。我相信,如果全国能普遍做到“五张清单一张网”,将为我们下一步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奠定非常重要的条件。

借助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政务服务新模式

如何准确把握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内涵。一是这个政务服务决不是单一的公共服务,也包括监管服务和治理等。当然,管理也是服务,是最大的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核心是管理智能化、服务智慧化,就是智能化管理、智慧化服务。其主要发展逻辑主要突出“三个一”――一号申请、一口受理、一网通办。这“三个一”是立体的,不是平面的。而“三个一”后面的逻辑是一号申请,就必须要有强大的数据量支撑。只有一号申请,一口受理,有数据库和共享平台的支撑,才能够支撑一网通办。所以这“三个一”的核心寓意是单一号,小窗口,大网络。其基本逻辑是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资源共享,政府协同运作,构建全新的政务服务体系,打造新的政务服务模式。

对智能建造的看法篇(3)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崛起,传统手机厂商衰落,富士康国际的营收也逐年下滑。为改善业绩,富士康国际曾多次希望承接母公司富士康科技的苹果代工业务,但均未成功。2013年5月31日,富士康国际宣布将公司英文名称由“Foxcon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更改为“FIH Mobile Limited”,并采纳“富智康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正式中文名称。

富智康希望通过改名向外界清晰传达,富士康国际和富士康科技是两家不同的公司,以此获得更多的其他品牌的代工业务。但是,拥有更多的代工业务,富智康的前景又能怎样?作为母公司的富士康科技,虽然长期为世界上最热门的品牌苹果代工,但是由于苹果iPhone5和iPad订单下滑,富士康科技2013年第一季度的销售额也创下7个季度以来的新低。

对比两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可以看出:苹果公司并不生产任何产品,可它是全球最值钱的公司之一,去年,苹果公司的销售额达到1565亿美元,净利润率为26.6%;富士康国际代工生产诺基亚等品牌的很多产品,去年营业额为52亿美元,亏损3.16亿美元。苹果是一个非常赢利的公司,而富士康国际不是。

毫无疑问,相比于生产产品,建立品牌更能让公司赢利,因此,富智康应该建立自己的品牌,而非仅仅生产产品。显然,富智康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并采取了行动。6月12日,富智康联手台湾电信服务运营商“台湾大哥大”一款低价的自有品牌手机 A5,合约价折合人民币为 823 元。这是富智康首次为本地运营商生产自有品牌的手机。

由此看来,富士康国际更名为富智康的举措,一方面是为了防止与母公司混淆,争取更多的代工业务,更重要的考虑还在于布局未来,打造自己的品牌。

但是,建立一个品牌比生产一个产品要困难得多。富智康建立自有品牌的第一步就证明这个公司并不知道如何建立一个强大的品牌。

首先,建立品牌要从一个好的品牌名开始。富智康的英文名称“FIH”是首字母的一个缩写,通常这种缩写形式无法建立品牌,消费者看到这些字母组合时,首先会想 “这些大写字母代表的是什么”。虽然很多著名的公司都使用大写字母组合,例如GE、IBM和KFC,但是它们在用这些字母组合代替其名字之前就已经很出名了。FIH是什么?富士康很出名,而FIH代表的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并不为人熟知。

此外,富士康国际很明显是为它的消费品品牌启用了一个新品牌,因为它想把消费品品牌(富智康)和OEM品牌(富士康)区隔开来。然而,富智康这个新名字所做的恰恰相反。从英文名称来看,消费者记住FIH这个名字唯一的方法就是将其“还原”成“富士康国际控股”(Foxconn International Holdings),所以,实际上这个公司现在仍然只有“Foxconn”这一个名字。

其次,新品牌的定位。对于富智康公司来说,进入消费者智能手机业务为时已晚。目前,智能手机品类已被分为两大阵营:一是位于高端的两大领先者三星和苹果都很赢利,去年,它们占据了全球智能手机市场50.3%的份额;二是位于底部的其他数十上百家公司,绝大多数都在亏钱,比如排名第三的诺基亚只有5.0%的市场份额,排名第四的黑莓仅占4.8%。

面对智能手机市场上所有这些竞争对手, 富智康可以填补的空缺是什么?目前来看,富智康似乎希望定位于低端市场,但是“低成本供应商”不正是OEM生产商必须占据的定位吗?如果富士康科技作为低成本代工生产商无法赢利,其子公司富智康如何以低价消费品供应商赢利?更重要的是,在低端市场很少能建立品牌,最强大的品牌通常都是在高端市场建立起来的。例如,苹果公司的iPhone和三星的Galaxy。

一个虚弱的名字(富智康或FIH)和一个虚弱的低端定位,富士康的自有品牌如何成功?很难!

富士康的问题是所有代工企业面临的问题。长远来看,这些企业都应打造自己的品牌。但是,打造品牌和代工产品完全是两回事。要想成功打造一个自己的专属品牌,这些企业需要从根本上转变现有的观念和做法,尤其是改变那些帮助他们在代工业务上取得成功的做法。我们的建议是:

第一,从内部产品导向转向外部认知导向。代工企业往往都非常迷信于自己的产品生产能力,认为自己可以生产出比市面上现有品牌质量更优、价格更低的产品,这些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将最终赢得消费者的认可。但是市场竞争实际上是认知之战,而非产品之战。尽管事实上苹果iPhone的产品均由富士康生产,富士康自有品牌的产品质量不会差于iPhone,可消费者仍然不会购买“富士康”,因为在消费者的认知中“富士康”不是“iPhone”。代工企业需要转变传统的由内及外的思考方式,改以消费者心智为起点,由外而内,根据消费者的已有认知来重新规划自己的产品。

第二,自有品牌需要一个独立的、不同于原有代工业务名称的命名。就起步而言,要与从前为其代工的品牌进行竞争,新品牌必须摆脱消费者心智中的“代工”认知,独立的命名就变得尤为重要。长远来看,代工业务和自有品牌业务很难在一个体系里共存,分拆是必然结果。因此,从规划阶段开始,自有品牌就应有一个完全独立的品牌名称。

对智能建造的看法篇(4)

一、智慧教学环境的内涵

今天我们所说的智慧教育源于IBM提出的“智慧地球”,智慧地球的核心是以一种更智慧的方法通过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来改变政府、公司和人们交互的方式,以便提高交互的明确性、效率、灵活性和响应速度。智慧地球具有三个明显的特征:①对环境透彻的感知力,通过利用物联网等实现随时随地感知、测量、捕获和传递信息;②更全面的互联互通,在有线和无线网络支持下,利用先进的系统协同工作实现全面互通;③深入的智能化,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获取智能化的洞察并付诸实践,进而创造新的价值。[1]

《2015中国智慧学习环境白皮书中》指出,智慧学习作为一类学习系统,是通过物联网技术、大数据系统和人工智能技术等现代高科技来全面感知学习情境、识别学习者特征,提供合适的学习资源与便利的互动工具,自动记录学习过程和测评学习结果,有效支持人们的终身学习、职业发展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从而可以实现人们能够在任意时间(Any time)、任意地点(Any where),以任意方式(Any way)和任意步调(Any pace)(简称4A)进行学习,这类学习环境能够支持学习者轻松地(Easy Learning)、投入地(Engaged Learning))和有效地(Effetive Learning))(简称3E)学习。[2]

我国学者祝智庭教授认为:智慧教育的真谛就是通过构建技术融合的学习环境,让教师能够施展高效的教学方法,让学习者能够获得适宜的个性化学习服务和美好的发展体验,使其由不能变为可能,由小能变为大能,从而培养具有良好的价值取向、较强的行动能力、较好的思维品质、较深的创造潜能的人才。[3]

通过对上述概念的分析可以看出,智慧教学环境的基本条件是对环境的感知、全面的互联互通和深入的人工智能;智慧教学环境中主要用到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来感知学习环境和学习者特征、营造学习情景,主动提供学习资源、自动记录和评价学习结果;智慧教学环境建设为培养具有良好的价值取向、较强的行动能力、较好的思维品质、较深的创造潜能的人才,提供环境保障。

智慧教学环境主要具有如下特征:①?ρ?习者和环境的感知,比如,通过一些传感设备(物联网)实时控制教室的温度、湿度、亮度等,为学习者提供最为舒适的学习环境;②个性化资源的推送,在智慧教学环境中,可以实时感知学习过程,并主动推送个性化的学习资源;③对学习结果的记录与分析。智慧教学环境通过对学习者学习过程的记录与分析,可自动分析学习者的特征和学习情况,并产生相应的学习报表或者学习建议;[4](4)智慧教育最根本的特征是要实现教育信息化的终极目标。

二、智慧学习环境的建设现状

当前智慧教学环境的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部分高校已经建成了智慧教学环境示范区。为深入研究智慧教学环境的建设与应用情况,笔者对部分高校的智慧教学环境示范区进行了实地考察,发现当前的智慧教学环境可分如下几类:

1.普通多媒体教室的改造升级

在已经建设成功的“智慧教室”中最为初级的是普通多媒体教室的升级版,此类教室只是对普通多媒体教室进行了装修和改造,使得教室中的座位灵活、舒适,其多媒体设备配置更加先进。当前改造成功的多媒体教室中基本都安装了高清投影、交互式电子白板或互动式大屏幕、无线扩音系统等。

2.课堂互动工具应用型

当前智慧教室中的互动系统种类繁多,比较常见的主要包括:利用台式电脑通过局域网进行互动、利用Internet进行远程的互动教学、基于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互动系统:

(1)基于台式电脑的互动系统。这种类型的教室中,每个学生座位上配有一台台式计算机,通过相关的互动软件,可实现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在网络环境下的实时互动交流,包括教师单独辅导,下发、上传资料等。

(2)基于网络的远程直播、互动系统。为实现跨校区之间、跨区域之间的教学直播互动,部分院校建设了“远程直播”教室。在此类型教室中通过高清摄像机、直播管理系统,可实现远距离直播、互动等功能。此外,通过录播控制系统,也可以实现对教师授课过程的自动录制和保存。

(3)基于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的课堂互动系统。有些学校的“智慧课堂”可以看到基于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互动系统,此类互动系统可以让师生之间通过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进行互动,下发、上传资料,也实现了学生实时投票、抢答等功能。另外,此类课堂互动系统已经初步实现记录课堂教学过程,并对授课情况可进行初步分析与统计。

3.教学资源库及社会化软件应用型

(1)有些地区或学校建设了相应的资源库或学习平台,便称之为智慧教育环境。

(2)还有些学校可利用微信、QQ等社会化软件实现新生注册、宿舍查询等功能,他们把这些社会化软件的简单应用说成了智慧校园。[5]

4.环境友好型

(1)教学环境的提升

部分智慧教学示范区中教室颜色鲜艳、明亮,走廊和学习区温馨、清爽,桌椅板凳舒适、灵活,教室里面配置了中央空调、电动窗帘等,整个示范区使学生能感受到愉悦、清新。但在信息化智能技术的应用方面,很少看到大数据分析系统、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型技术的应用,因此,这些环境也难以称为智慧教学环境。

(2)物联网的初步应用

有些学校建成的“智慧教室”中开始使用一些初级的物联网设备,比如,显示温度、湿度、照度等参数设备。仅仅使用一些物联网设备也难以称之为智慧教学环境。

5.综合应用型

一些学校智慧教室中综合了各种前沿技术,我们似乎看到了智慧教育的影子。此类教学环境中:教室实现有线和无线网络的全覆盖;教室外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和RFID考勤机,这些系统采集的数据可直接传送到教务系统;可以感知教室的温度、光线等,并可实现自动控制;开发了基于云计算的教育资源库和移动学习管理系统;此外,还有智能控制系?y、增强现实的互动演示和视频会议系统、自动录播系统等。[6]

三、现阶段高等院校智慧教学环境“智慧”的缺失

通过对智慧教育内涵的研究,结合智慧教学环境的建设现状,发现现阶段“智慧教学环境”的建设与传统教学环境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但还没真正实现“智慧教育”。下面笔者对照智慧教育的概念与特征,从环境建设、技术的运用以及对人才培养的支持等方面对现阶段的“智慧教学环境”加以分析:

1.对环境和学习者的感知

感知学习情景涉及学习者特征分析、传感器技术和自动推理等方面的应用,通过信息采集、动态建模和情景推理三个模块来实现[7],要感知学习情景,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是必不可少的。目前,智慧教学环境中对物联网技术的应用还处在最初级的对基本环境的感知方面,比如,温度、湿度和光线的感知,缺乏对物联网的深入应用。要实现对学习者特征的自动识别,必然用到人工智能、学习分析等技术,但在目前的智慧教育环境中还没有看到成功案例。

2.智慧教育资源的提供

智慧资源是指以培养具有21世纪生存技能的智慧创造者为目的,支持智慧学习和智慧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具有泛在性、情景感知性、联通性、进化性、多维交互性和个性化智能推送等核心特征的新型数字化学习资源[8]。在智慧教育资源的建设和应用过程中:首先,用到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学生的学习特征和学习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其次,通过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向学习者进行优质教育资源的精准推送;第三,可通过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来全面感知学习环境,利用VR技术营造更为真实的学习情境。在当前建设的“智慧教学环境”中,虽然可以看到丰富的学习资源和互动工具,但它们并没有达到智慧资源的标准。

3.对学习结果的记录与分析

Siemens认为学习分析是:“关于学习者以及他们的学习环境的数据测量、收集、分析和汇总呈现,目的是理解和优化学习以及学习情境”[9],学习分析必然会用到学习科学、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方面的理论和技术。目前我们看到的是一些授课软件对课堂的记录与初步的数据统计,并不能达到学习分析的标准。在对教学过程的记录过程中,通过自动录播系统,可以实现对教学过程的自动录制,但这种记录只能是机械的记录,缺少智能成分。

4.对教育目标的实现

智慧教育最根本的特征是要实现教育信息化的根本目标,即“要破解制约我国教育发展的难题,促进教育的变革与创新;要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10]。要对教育发展产生革命性影响,智慧教学环境应做到如下几点:首先,要改变知识产生、传播和管理的方法和模式,让知识变得触手可及;其次,要支持学习者的终身学习、职业发展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第三,要营造良性的教育生态环境,使学习者能随时、随地开展所需的学习。显然目前的“智慧教学环境”还不能支持实现教育信息化的根本目标,因此还难以称之为智慧教学环境。

四、智慧教学环境建设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智慧教学环境的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目前建设的很多“智慧教学环境”只能说是现代教育环境,还不能称之为智慧教学环境。要真正实现智慧教学环境,还需要在教育理论、技术和方法等方面大幅提升。结合上述分析,本文对智慧教学环境的建设提出如下几点认识:

1.强化顶层设计,准确定位,系统规划

智慧教学环境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校园环境、教室环境、硬件设施、软件系统,甚至还包括教师的教学理念、方法,学生的学习习惯、方式等方面的内容。因此,智慧教学环境的建设首先需要明确目标,强调顶层设计,对我们将要实现的目标进行系统的规划。

2.遵从事物发展规律,循序渐进,稳步推进

智慧教学环境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智慧教学环境的建设过程中还伴随着教学方法、理念的转变。因此,智慧教学环境的建设应该在系统规划的基础上分阶段开展,循序渐进地做好每个阶段的工作,最后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智慧教育。

3.明确智慧教育本质,平心静气,不忘教育根本

对智能建造的看法篇(5)

(一)

“平衡”也可以理解成均衡。所谓均衡,用法律经济学的观点看,是指每一方都同时达到最大目标而趋于持久存在的相互作用形式。[1] 在知识产权理论上,平衡涉及到在信息的生产、专有与信息的接近之间达成平衡。知识产权可以看成是一定的信息,从信息产权的角度看,知识产权可以被看成是一定的信息财产、信息产权。在一个特定时期内,信息的容量总是有限的。在这个有限的信息量内,信息的专有和公有具有彼此消涨的关系。专有的成分太多,势必会给信息接近造成障碍,从而影响到公众对信息的获取以及信息的自由流动,最终将妨碍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的实现;公有的成分太多,则会形成知识产权的弱保护,可能导致对信息的生产的原动力严重不足,从而造成信息的稀缺,最终也不利于社会效用实现最大化。在这样一个简单的分析中,可以得出结论:知识产权制度应当在信息的生产、信息专有和信息的接近之间达成一个适当的平衡。平衡论特别是强调利益平衡的平衡论就是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基础。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权,或称之为垄断权。这种垄断权的授予无论是从智力创造的劳动学说、还是从智力产品的人格属性或者激励主义层面上都具有充分的正当性。然而,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品(或称为智力产品)具有无形性、继承性的特点,从而使之也具有公共商品的属性。换言之,社会公众对其也有合法的需求。知识产权法的一个主要目标是实现创造性表达的最大化。该法律通过创造者对其劳动果实的权利和未来的创造者自由表达的权利之间探寻一个适当的平衡,并试图实现这样的目标。缺少知识产权的保护将会减少对于创造的激励;而创制垄断权的过度的保护会超过创造性表达的原材料。这样一来,立法者在进行知识产权立法时,必须考虑两个问题:第一,立法能够在多大的程度上激励创造者并在多大的程度上使公众获得利益;第二,在多大的程度上垄断权的授予会损害公众。这种垄断权的授予,在适当的条件下,赋予了公众一个利益,该利益超过了临时的垄断带来的弊端。例如,著作权法就提供了两种机制,通过这两种机制著作权所有人的权利可以获得保护,而不会损害公众接近信息。这些设计的第一个方面是,在具有著作权性的表达与不具有著作权性的思想与事实之间做了明显的区分。一方面,作品中的思想不具有著作权性,主张保护思想会因为阻碍了信息的传播而减缓社会效用。另一方面,思想的表达受著作权保护,通过这种保护,著作权法为作者的权利提供了基本的保障。第二个方面是确保公众需要利用信息和作者对于原创物的垄断之间的一个适当的平衡的手段。

知识产权制度中的知识产权人对智力产品的垄断和社会公众对其的合法需求构成了矛盾的两个方面。这种矛盾始终存在,知识产权制度从设计(立法)到实施都体现了这种矛盾的彼此消涨。为了实现知识产权制度的宗旨、功能,确立平衡原则具有关键的意义。否则,要么是知识产权权利的权利过大,损害了公众接近和利用智力产品的权利和利益,从而使知识产权制度的根本目的——通过对智力产品提供充分的保护,激励对社会有益的创造性智力产品的生产,同时有利于广泛传播这种知识产品,从而为社会的文明进步提供法律上的保障——无从实现。或者要么是损害知识产权权的利益,使智力产品生产的原动力不足,同样使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不能实现。

从国外几百年来知识产权立法的轨迹看,一方面,知识产权人的权利随着新技术的发展而在不断的扩张,另一方面则是公众信息自由的范围也在逐渐扩大。围绕着立法设计和实施,在背后作为一个根本的指导原则在起作用的实际上是利益平衡的原则。当然,我们并不否认在一般的法律中同样存在这种原则,甚至它被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解释方法论。[2] 然而,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利益平衡之特色较之其他的部门法可能要强得多。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所致的:(1)对于一种权利明确被法律赋予专有权,这在其他法律中不多见;并且,在知识产权法中,必须解决好这种专有权的范围、限度——法律上体现为对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时间性和地域性等,以及公众可以自由或有限地接近的领域和程度;(2)知识产权制度的根本目的决定了其立法设计必须围绕专有权的分配和公有领域的设定、专有权和公众权利的合理、公平配置展开;(3)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专有权在不断的膨胀,而社会公众对智力产品的合理需求同样在不断扩大,两者始终处于矛盾的对立和统一之中,需要不断修改立法来加以完善;[3](4)在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利益平衡原则被用于指导司法实践。

利益平衡论围绕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与社会对智力产品的合法需求这对矛盾,探讨利益平衡原则在知识产权制度中的正当性和合理性,以及通过剖析知识产权中所涉及的各种权利的配置和利益的分配,试图提出一个以利益平衡原则为基础和核心的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框架和体系。应当说,这一思路和理论构建在知识产权法理论意义上是值得充分重视的。这里先从信息的生产、控制与信息自由、对信息的接近之间的关系初步阐述这种平衡论的思想,然后再提炼这种思想的一些实质性的原则。我们可以看出,利益平衡确实可以作为认知知识产权制度的一种方法论。

(二)

对个人所有权建立以“自由”为基础的权利将会创造有形物中的财产基础。然而,对财产权的以自由为基础的讨论,则可能会得出反对知识产权制度的结论,因为专利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垄断权妨碍了其他人以某种方式占有智力财产的自由,知识产权制度限制了思想的自由流动和个人自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人主张知识产权存在道德上的障碍,它妨碍了个人自由,故应该被废除。这些权利限制了涉及到合法占有财产的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的行为的全部范围。与有形财产权仅仅排除其他人对于该物的控制相比,知识产权是排除了人类行为的全部领域。

从表面看,“自由”和知识产权似乎是不匹配的,因为有形客体中的财产对行为的限制只是及于特定的商品,而观念客体的财产限制涉及到没有空间和时间界限的全部范围的限制,涉及到除了被国家授予垄断权以外的人的所有合法占有的智力财产。也就是说,知识产权在限制自由方面与其他财产权的限制不同。有形客体中的财产权根本就不限制自由——它们只是限制行为。以拥有一个苹果为例。甲拥有一个苹果的实质是,在他希望时他可以随意地处置它,而这要求其他人在任何时候需要时却不能拥有它。但这不等于说,除非甲允许,否则其他任何人不能拥有一个苹果。但知识产权则不同,它不只是如对有形财产的所有权控制一样——排除他人对于该物质的控制,而是涉及到人类行为的很多领域,甚至涉及到个人的私人生活领域。[4] 知识产权则确实限制自由。如前所述,有人正是从知识产权限制个人自由的角度认为知识产权由被授予特权的那些人限制了“涉及到合法占有财产的在时间和地点上不受限制的行为的全部”而主张知识产权存在道德上的障碍。这种被限制的自由从信息产权的角度讲,实际上是信息的接近和利用的自由,或者简称为信息自由。知识产权和信息自由是否为完全对立的关系呢?是否确实因为知识产权“是抑制自由的特权” 而应该否定这种制度呢?这里得借助于利益平衡论的观点解决这个疑团:

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典型的利益平衡机制。利益平衡机制的构建兼顾了知识产权人的专有权和社会公众的自由接近信息的利益,最终使得知识产权制度通过对信息接近的有限的抑制,扩张了信息的总量,为更大程度的信息自由提供了保障。从权利的自由度看,在知识产权领域中,社会在权利界定与分配上实行的是“专有区域”与“自由区域”的分野。所谓专有区域,是指知识产品创造者独占的领域,在专有领域中,他人使用知识产品一般既要征得权利人的同意也要向其付酬,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法定许可、强制许可),虽然不需要征得许可,但是要向权利人付酬。所谓自由区域,是指对知识产品的使用,既不需要征得许可,也不需要向权利人付酬。著作权制度中的合理使用原则就是这方面比较典型的例子。专有区域的设立,可以为智力创造者从事智力产品生产提供足够的激励,在经济学上讲是有效益的。自由区域的设立则在不损害智力创造者的利益的前提下促进的信息的传播和利用也是有效益的。这种专有区域与自由区域的分配,实际上反映了知识产权人和知识产品的使用人利益的平衡问题。

作为信息选择的工具,知识产权通过专有权的保护,对信息的有价值的交换带来了便利,并且达到最大限度地利用和获得福利。另一方面,信息的使用者以不损害信息的交换价值的方式利用信息,这会相应地刺激信息的交换。在信息的生产、交换、流动过程中,从知识产权的角度看,信息的最佳分配关注的是怎样构建一种信息生产和传播的制度,使其最大限度地分配相关的信息给那些最需要使用信息的人,而不是怎样地被公正地分配的问题。这样一来,知识产权制度必须考虑一下一个平衡问题——知识产权法有效地促进信息的选择和分配,而不会损害信息提供者扩散信息的积极性。

知识产权对信息和思想的自由流动的限制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方面是知识产权也确保了思想和信息总流量的增加、确保了思想和信息的公开、确保了信息的专有只是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和一定的时期内,从而促进了信息的有效选择和分配,协调了专有权利与公众对信息接近的权利的矛盾,最终实现了对知识产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均衡保护。

从信息产权的角度看,增加智力公有物容量的最佳的办法是通过分配信息的和更广泛的知识产权增加对产生新信息的激励。思想和信息的有效的公开,自然是思想与信息自由流动和传播进而促进信息的分配的必要条件。在促进思想和信息的公开方面,特别是通过产权激励促进信息的公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知识产权制度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促进思想的使用和传播。除了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比较特殊外,专利、商标制度对于权利的获得、保护都有公开的要求。特别是专利制度,技术公开是其非常重要的特点。专利法律赋予发明者以专利垄断权,排除他人对其发明的某种使用,以换取其发明向社会公开。这种直接激励公开的产权模式甚至被演绎为专利制度的一种重要理论——契约论。即国家以授予发明者专利权为代价,换取发明者将其发明向社会公开,国家和发明者之间就好像是在订立一个契约一样。当代的著作权制度虽然一般没有公开的要求,著作权人要实现其权利也必须公开其作品,否则著作权只是处在一个期待权利状态。由于人们学习知识离不开对他人思想成分的吸收,思想与信息向公众公开对满足公众的需要就是不可缺少的。当智力创造者把他们的思想公开时,专利和著作权将会增强而不是限制思想的自由流动,虽然它们仍然限制了思想的广泛使用和自由的传播。

再有是,知识产权制度对权利的授予不是绝对的;相应地,其对信息和思想的接近的限制只是相对的。这主要表现在知识产权制度设计中的权利限制。如那些反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学者如果看一看权利限制的一面,他们就可能发现他们的主张与知识产权制度的本意不相适应。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确立的如合理使用、权利穷竭、侵权例外、强制许可等限制形式确保了在相当多的场合接近信息不受限制,特别是为个人使用、非赢利性目的和教育目的来使用专利或者著作权作品。如果限制自由对于知识产权有消极的后果,那么可以包括更多的对于所有权的限制。

(三)

知识产权理论上的利益平衡论,可以进一步概括为以下几个原则:

1.对创造者从事智力创造的激励与对智力创造物的传播的激励的平衡

人类通过智力上的努力,创造了作品、技术、产品,形成了智力上的财产和信息资源,这些财产与资源通过进入市场流转被社会公众所利用而促进了社会的繁荣与进步。这些智力财产在市场中的流通显示了其经济价值,在所有权被确认的范围内,它们被称为知识产权。从经济和市场的角度说,这些智力财产的实现取决于智力产品的创造成本、潜在使用的需要、市场结构,以及允许其所有人控制其使用的法律权利。其中后一点尤为重要,它既涉及到智力产品所有人即知识产权人权利的实现和对智力产品生产的激励,也涉及到对智力产品在市场中的流转的效用,用信息产权的语言来说即是信息扩散的效用和程度,也就是对智力创造物的传播。

因此,在完整的平衡意义上,仅仅对于信息、智力创造物的创造激励还是不够的,信息的传播、智力创造物的使用同样重要。一种知识产权的制度设计可能使智力创造的激励达到最大化,但如果没有对传播的相应的激励机制,这种知识产权制度的整体社会效用就难以称得上是最佳的。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人财产权,成本与利益共存表明它在观念上可以作为一种激励创造的东西。但这种权利的背后支持的是对智力产品扩散和接近的需要。在建立知识产权的规则时,社会必须建立这样一种平衡:知识产权人控制其智力产品的需要以及使用者使用的需要,如个人对智力产品的必要利用、进行后续发明、智力创作的需要等。

换言之,这种制度应当在创造和传播知识产权方面创造一种适当的平衡。一种不让革新成果不被广泛使用的制度可能比较少强调创造但确保新思想和创造性作品广泛传播的制度得益要少些。例如,许多专利因为没有找到商业市场而从来没有被商业上的使用,此时商业化的刺激就与对创造的刺激同等重要。在这点上,该制度通过以下几方面为刺激创造与激励传播提供了重要保障:(1)准许以市场为基础的促进创造的刺激;(2)尽量使创造活动的成本最小化;(3)为实现经济与社会目标,及时规定发明与创造的公开与合理的公正使用制度;(4)通过与其他规则或经济制度相互衔接,像反垄断政策、影响知识产权价值的贸易与政策等。

虽然知识产权中的不同的制度的经济和社会目标不相同,它们却都试图在为开发新技术、信息产品和艺术创造中提供充分的激励,并且确保在智力产品的有效分配进入经济中达成平衡。从政策工具和市场运作机制的角度看,知识产权制度对于解决市场中开发和信息流转的失败,是一个极佳的手段,因为对智力创造的刺激是以市场为中心运作的。实际上,在当代的知识产权制度中,它被建构为既保护作者和发明者的努力,同时尽可能广泛地传播信息。

从我国的几部知识产权专门立法来看,对激励智力创造与激励智力创造物即智力产品的传播都被看重,可以认为比较好地实现了这种对创造与传播的平衡。以《专利法》为例。在我国第一部《专利法》即1984年《专利法》的起草过程中,对是否应当建立中国的专利制度曾存在激烈的争论,反对者的主要意见是,专利法通过专有权的授予会产生对技术的封锁和垄断,影响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这种意见实际上把专利的专有与发明创造的传播对立起来。《专利法》实施的事实证明,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专利法》在起到鼓励发明创造作用的同时,也通过一系列制度构建使发明创造被广泛地推广应用。这些制度构建表现为专利的公开制度、许可和转让制度、权利限制制度、有限的保护期制度等。

再以《著作权法》为例。我国《著作权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保护作者等著作权人的利益与保护邻接权人的利益并举,以达到既促进优秀作品的创作,又促进作品的广泛传播的目的。处理好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的利益关系,始终是《著作权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其原因是,作品创作和作品的传播是一种源和流的关系。没有“源”当然谈上“流”,作品的传播自然是建立在作品的创作的基础之上。但是,作品的传播对于实现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利益也具有关键意义。没有有效的传播机制,作品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将很难实现。如果再考虑到社会公众对作品的需要和利用,作品的传播的意义就更大。正是基于此,我国《著作权法》在确立以保护作者权益为核心的同时,注重协调著作权和邻接权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注意均衡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5] 实践证明,这较好地实现了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

应当说,在促进智力创造与传播上,商业秘密法律有其特殊性。尽管商业秘密法律最初的目的并不是促进智力创造的公开和传播,因为它以保密作为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但是,在整个制度的层面上,商业秘密制度最终是促进了智力上的努力。所以,以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否认激励创造与传播的平衡这一特点是不可取的

2.创造者从事智力创造的激励与使用者对智力创造物的需求、使用之间的平衡

从“利益”的角度看,在智力产品中,智力创造者和其他对该智力创造物享有权利的知识产权人以及社会公众都有合法的利益。创造者的合法利益的根基是基于其智力创造的事实行为,而社会公众的合法利益的根基则在于智力产品的社会性、继承性、人类自身发展对知识共有物的合法的需求。只要有一个不断增长的思想的公有,它能够被每个人不受限制地使用,那么每个人至少与在荒野中第一个占有资源的人一样,有机会去占有思想。在那些通过私有化从公有中移除的那些思想与社会主要依靠的那些思想之间,有一个平衡。这有点类似于罗尔斯的关于不同时代之间对待公正的问题的观点。罗尔斯认为,不同时代之间一个固定比例的留存准许每一个时代有同样的收获并在未来做同样的投资。[6] 这可很好地印证知识产权。像在一个思想的银行投资一样,思想的公有增加了。在一个特定的智力创造物中,存在着智力创造者或者其他知识产权人的利益与潜在使用者的利益需求。使用者的使用可能是作为“公有”的思想的一部分,也可能是作为“专有”的部分。专有的部分之所以也能够被作为使用的对象,是因为知识产权的制度设计中已经限制了这部分专有的权利,以便利公众的接近。这种制度设计的基本思路则是创造者对智力产品的专有和社会公众对其合法的、正当的需求的平衡。实际上,试图阻止个人性地使用他人的发明或者创作物可能会严重地威胁到他的个人。作者创作和发明者进行发明的意义和尊严也要求他人来使用创作物或发明以促进智力产品的公开和流转。但问题是,知识产品的创造者和知识产品的使用和消费者的立场和出发点是不同的:知识产品的生产者追求垄断利润的最大化,可能会忽视社会对科技和文化知识的合法的最大化的需求;知识产品的使用者和消费者则从知识产品的公共商品的特性出发,他们会追求怎样使个人利益最大化,而不大关注是否会损害知识产品生产者的利益。从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信息和非竞争性商品的角度看,为允许最大限度地接近信息,知识产权法在实现最佳社会效用目标中存在一个信息分配的问题。这样也提出了在激励信息的创造与信息的接近之间建立一个理想的平衡的问题。该问题的实质是对智力创造的激励与公众对智力创造的使用与需求的平衡。

3.知识产权中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知识产权中的私人利益是不言而喻的。知识产权中的私人利益表现为通过被赋予专有权,知识产权人可以凭着对智力创造的独占而获得精神和经济上的利益。现代各国的知识产权法无不对知识产权人的专有权作出尽量周全的规定。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目的,也在于保护知识所有者的知识产权。并且,近些年来,这种专有权有不断扩张的趋势。以我国新修改的几部知识产权专门法律——《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商标法》为例,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强化了对权利的保护。这种强化有利于更好地实现知识产权人的私人利益。不过,在自我利益市场知识产权私人利益的可能的膨胀已引起了一些学者的担忧。例如,《知识产权哲学》一书的作者 Peter Drahos 在该书第六章《财产、机会与自我利益》中即认为在市场中自我利益行为者的行为在知识产权膨胀中的危险:“在抽象物中的财产权给那些所有人在市场中的战略性的机会。这些行为是给他们一个警钟。即要认真考虑适合他们的这些权利的行使和重新设计。结果是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分开了。”他认为在自我利益的竞争性市场上,知识产权人会进行有限制的竞争,因为他会自然地开发限制模仿的战略。

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只是知识产权利益平衡机制的一端——知识产权这种私权中还存在着公共利益。知识产权中私人利益的过度膨胀可能会损害公共利益,使知识产权制度的公共目标无从实现。从利益平衡论的角度看,知识产权制度也试图在激励功能和知识产权法的分配之间,在公共和私人利益之间确立一个精妙的平衡。科尼斯(Cornish)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具有商业价值的思想和信息的适用。目前有越来越多的政治与法律的活动主张强化对思想保护类型。但没有国家对思想的创造授予长期的财产权。这种特权的政治和经济上的含义是值得注意的。关键的是通过这种保护获得的平衡适合于国家经济的需要。对不同的标的法律给予的保护不同。不同的标的运行的规则也不同,这是因为它们需要在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达成不同的平衡,即社会的整体利益是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个人利益则是确保对于其智力上的努力或者是资本投资或者劳动能够有一个公平的价值。[7] 行为人过多地占有信息自然会导致不平衡,相应地应受到公共利益的约束。

从利益平衡论的角度看,知识产权中的公共利益也是值得充分重视的。这样一来,就牵涉到知识产权中的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平衡问题。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首先从关于财产的利益学说这样一个更大的范围加以理解。这里以西方最著名的庞德的社会利益说为例略加阐述。

庞德是上个世纪社会法学派的代表任务、美国法学家。在他的观念中,利益是“人们个别地或者通过集团、联合或关系,企求满足的一种要求、愿望或期待;因而利益也就是通过政治组织社会的武力对人们关心进行调整和对人们的行为加以安排所必须考虑到的东西。”[8] 他提出,二十世纪不再争论法的本质、权利、制度的出发点等问题,而是转移到人们的利益、要求,并重视调和各种关系。此时人们更多地关注实在的利益分配。但是,这种实在的利益分配离不开法律的社会控制手段。他认为法律是实现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根本上必须在合作本能和利己本能之间维持均衡。社会控制的任务就在于我们有可能建立和保持这种均衡,而在一个发达的社会中法就是社会控制的最有效的工具”。[9] 庞德的社会法学理论,“以承认个人生活的社会利益为基点”。[10] 有学者认为,庞德的真正的学术上的贡献是找到了社会利益的平衡点。[11] 笔者深为赞同。确实,从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平衡的角度看待知识产权的正当性,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知识产权中的公共利益与“公共领域”有相契合的地方。知识产权中的公共领域涉及到资源共享的问题。在当代,人们注意到,存在着知识产权保护受经济利益驱动不断地升级和信息资源共享的呼声日高并存的两种趋势。在调和这两重利益方面,维护创造者的权利与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利益的平衡作为知识产权法的一个重要的政策起了重要作用。知识产权立法虽然立足于保护知识所有人的知识产权,但同时又注重构成这种产权的知识的充分公开和利用。特别是在我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在重视个人的经济权益和人身权益时,也要充分重视社会公共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结合,才能实现繁荣和发展我国科学、文化事业的目的。

进一步说,知识产权法尽管在总体上属于“私法”性质,但都有公共利益目标,只是在不同的知识产权专门法律中有所不同而已。如在著作权法中表现为,增进知识的学习、促进文化和科学的进步,以及方便接近信息和信息的流动。在专利法中表现为,信息的交流和接近技术与信息,最终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没有对公共利益的保障,知识产权的立法宗旨将无从实现。因此,在知识产权中,主要的公共利益也是应该受到鼓励的。建立在对公共利益的维护上的对创造者和传播者的保护将是实现知识产权中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平衡的主要机制。

从以上的讨论,我们可以认为利益平衡论是解读知识产权制度的一种有说服力的理论模式。正如有学者所说,大多数法律制度采用功利主义的态度,认为知识产权追求发明和创造之间的平衡。知识产权是更平等主义的——知识产权具有有限的保护期并且能够被任何人所获得,它可以被看成是一种酬报,[12] 一种授权的手段。知识产权通常是被称为有天份的财产——它倾向于达成某种平衡。

(四)

知识产权法是一种激励知识创造,促进科技、经济发展和文化进步的重要法律制度。社会的发展需要丰富多样的知识产品。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者对知识产品的专有权是激励知识产品生产的重要法律机制。然而,知识产权法这种产权制度的运行是有代价的,这表现为专有权的授予限制了知识和信息的自由流动。为此,需要在知识专有权和知识共享权之间进行利益平衡,以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的整体福利。在几百年的知识产权立法设计和司法实践中,人们逐渐发现,利益平衡原则作为一项根本的指导原则起着实质性的作用。从国外知识产权立法与司法实践来看,知识产权法中利益平衡原则通过司法实践得到了发展,回过头来又明确地用于指导司法实践和立法的修改与完善。国内外学者对知识产权法中利益平衡原则与机制越来越达成共识。在知识产权法的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利益平衡始终是知识产权法发展的主旋律。知识产权在历史上总的趋势是不断扩张,这种扩张的背后也是利益平衡机制在起作用。在当代的知识产权立法和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利益平衡依然是知识产权法的重心。正是基于此,笔者视利益平衡为知识产权制度之理论基础。

注释:

[1] 参看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著:《法和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22页。

[2]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国外学者提出了利益衡量论的法律解释方法。

[3] 实现这种动态的平衡,这恐怕是当代各国知识产权法被频繁修改的一个重要原因。

[4] 在著作权领域的合理使用制度中,对“家庭录制”的限制就是一个例子。

[5] 一般性参看笔者文:《我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权益分配的均衡思想探析》,《知识产权》1996年第4期。

[6] J. Rawls, Theory of Justice,204-93 (1971)。

[7] W. R. Cornish, Intellectual Property: Patents, Copyright, Trade Marks and Allied Rights, London: Sweet Maxwell, 1996,Third Edition, 4-6.

[8] 引自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90-91页。

[9] 引自罗·庞德:《法律的任务》,童世忠译、杨昌裕校,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对智能建造的看法篇(6)

打造一流的智库人才队伍。智库的核心是人才。在我国历史上,孙武为吴王阖闾献谋、吴起为魏文侯献谋、孙膑为齐威王献谋,使这几位国君在治邦立业中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里的孙武、吴起、孙膑都是一流的谋士。今天,建设一流政府智库,首要的是有一流的智库人才,。为此,政府和学会首先要有“求才若渴”之心。智库人才是具有创造性的社会精英,大都具有人格独立性。真心想发挥人才的作用,必须尊重其独立性和创造性。其次,要根据政府智库建设的需要,网罗各学科各类人才,在人才结构、知识结构上不能“单打一”。再次,要用才有方,对具体人才作具体分析,“能当梁做梁,能当栋做栋”,不能“人才倒挂”,更不能错把庸才、奴才当作人才大用。只有把人才网罗起来、恰当用好,“政府智库”才能立起来。

对智能建造的看法篇(7)

建筑的智能化建设是当前时期不可逆转的建设趋势,它通过借用各种智能化的系统与设备,可以充分地推动建筑物实现舒适、健康、多功能、生态化,从而满足当前时期建筑住户的各种需求。但是,智能建筑建设较为复杂,从策划准备到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各方面都具有严格的技术要求,而且贯穿于建筑建设中的测量工作较为繁琐。而目前的智能化建筑的建设人员往往存在着对细节建设与具体测量等工作的忽视,致使建筑工程存在明显问题,难以达到标准的建设质量,极其不利于我国智能化建筑建设水平的提升,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一、建筑智能化以及工程测量二者的常见问题分析

1、建筑智能化问题

智能化作为新时期建筑建设的主流趋势,它是工程整体建设中对先进技术与高素质人才应用最多的环节,体现出对技术、人员素质以及管理工作方面的较高要求。正是鉴于此种状况,建筑的智能化建设成为当前的建筑建设中问题频发的一个环节。本文下面就具体分析一下智能化建设常见的问题:

1.1 设计工作不足

1)建筑工程的设计人员在开展设计工作时,普遍更加重视对整体建筑结构方面的设计,而忽视了对智能化的系统与设备应用及安装等工作的设计,为此项设计工作投入的人才较少。2)智能化设计的人才缺乏专业的有效区分,致使各项智能化的设计成果只能处于较为浅显的水平,而无法体现出专业深度以及精度,也不能使建筑的智能化设计实现在整体与部分方面的有机协调。3)我国各个建筑设计单位在开展智能化的设计时,普遍采取境外设计而境内顾问的方式,虽为我国的设计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但不利于我国智能化设计工作的创新与水平的提升,且容易使设计工作陷入与建筑工程实际状况不相符的境地。4)各参与设计工作的单位及人员,在进行智能化设计的过程中,往往还存在着分工不明、职责不清的问题,导致智能化的设计经常出现落后于工程施工进度要求的状况,为建筑施工工作造成了诸多的阻碍。

1.2 技术水平低下

1)当前时期,我国智能化建筑的设计依然是以计算机作为主要控制设备,来开展智能化系统的构筑,这种构筑方式在短期内可以满足人们对智能化建筑的需求,但是,从建筑的长远使用利益来看,此种系统必将迅速地落后于时展的要求,对智能化技术的提升刻不容缓。2)我国设计单位在为建筑的智能化的设计选择技术的过程中,普遍是以对未来时期人们的智能化需求发展的预测作为技术方案的设计基础,缺乏对于智能化现状与人们需求的有效调研与分析,致使某些具有创意的高性能的设计方案难以通过设计要求,从而造成了设计方案的低技术水平,难以有效迎合智能建筑的发展趋势。3)设计人员对建筑中各个方面的智能化设计也处于粗略的估算状态,未能针对冷热负荷、水平平衡、电力供给、消防设计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有效的计算与设计,致使建筑中各方面设备的智能化水平,无法满足人们的应用要求。

2、工程测量常见问题

智能化建筑的施工队伍在开展建设的过程中,必须首先展开各方面的放样、复测、定策等几项工作,此项工作开展于施工控制网完成建设之后,施工人员以施工图纸为基础,针对智能建筑的场地、形状以及高低等参照,进行实地测量与标注,以作为工程施工人员的施工依据。但是,目前智能化建筑的测量工作存在众多问题。具体来讲,其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测量人员失误

从目前智能化建筑的建设来看,它在我国的发展尚处于未完全成熟的阶段,测量人员普遍缺乏对于智能化建筑的全面掌握,致使他们在开展测量工作的过程中,无法真正地依据总施工图纸、细节施工图等各方面的材料,展开精准无误的测量。而且,他们在测量中经常会出现放样方法错误、测量顺序颠倒、测量数据计算方式错误等问题,所得到的测量结果与实际的施工图纸相差甚远,从而使得测量工作产生了对实际施工的错误引导。

2.2 技术定位偏差

智能化建筑作为高精度的系统化工程,它在水平度、斜行度、平面度、铅直度、曲线度、直线度等方面皆具有较高的精准度要求,这就需要测量人员必须能依据控制点坐标、轴线测量标志等因素,做出对各方面测量的精确放样定位。就目前来看,我国测量人员开展智能化建筑的测量工作普遍采用的是光学准直、光学弦线、激光准直等基准线法以及弦线支距、距离交会几种方法,测量人员在以设备辅助开展施工的过程中,往往无法做到对于设备精度的有效定位,过高定位造成高技术成本耗费,而定位过低则难以达到测量要求。

二、建筑智能化以及工程测量二者问题的解决策略

我国建筑的智能化建设以及其工程测量二者存在的问题,严重地影响着工程建设水平的提升,阻碍了国家智能建筑发展速度。因此,智能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努力结合现有问题,严格做好对于各项问题的应对与解决,以推动智能建筑良好建设的实现。本文下面就具体对二者问题的解决策略加以分析:

1、智能化问题解决策略

1.1 完善设计工作。智能化建筑的设计作为保障建筑建设质量的首要因素,它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解决智能化的问题,必须要推动设计工作的完善。1)设计人员要加强对于工程实际状况的分析与掌握,以根据其建设目的、内容、规模、施工条件等各项因素,全面协调功能性、经济性、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的目的,开展严谨的设计工作。2)设计单位应当着力依据各自的设计优势,以及建筑的实际设计需求,做好对于所有部门以及人员的有效分工,以保证设计职责与任务的具体明确划分,使各项设计工作实现个人负责与集体协调的良好运行。

1.2 健全建设规范。智能化建筑的优化建设依赖于各项规范制度的保障,以健全的制度与规范为设计、建造等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标准与约束,方能使建筑的建设目标顺利达成。1)建设单位加强对于智能化建筑特点、要求等方面问题的综合分析,在遵循国家建筑整体建设规范的基础上,为智能化建筑设计出更加完善的针对性设计规范。2)智能建筑设计规范要加强对安全性方面问题的侧重,在各项规定中体现出人身安全、机械设备可靠运行等方面的技术指标、工作要求等各项规定,以切实地保证智能化建筑实现安全可靠的设计建设。

2、工程测量问题解决策略

2.1 提升测量人员素质。1)测量人员在对智能化建筑进行测量之前,要着力对相关的智能建筑建设理论、要求、规范与测量经验等进行学习,以达到对于智能建筑测量工作特殊性的有效认识。2)测量人员还要认真分析总体图、细节图等各种图纸,以达到对于各个点与线的用途与二者关系的有效把握,从而依据智能化建筑测量的实际需要展开测量工作。3)测量人员应当努力加强对方向线交会法、直角坐标法、极坐标法等测量方法的学习以及试验,通过工作经验总结从中找到更加适合智能建筑建造的方法。4)测量人员还要努力结合现有的智能建筑测量规范开展工作,并在工作过程中依据自身实践经验,提出对现有规范的改进建议,以推动测量工作规范的优化完善。

2.2强化测量精度定位。1)测量人员要加大对于智能化建筑各种线度的学习与分析,熟练掌握平行度、平面度、垂直度、直线度、曲线度等各个方面的精度要求,以结合具体的轴线、点之间的关系,做好对于各项测量工作的精准定位,进而为测量工作提供坚实基础。2)测量人员还要认真学习激光准直法、光学弦线法与准直法等方法的应用优势与缺陷,争取达到对于各种方法的有效掌握,在测量工作中对各种方法进行综合高效的应用,以保证自身的测量工作在良好测量方法的支撑下顺利开展。3)测量人员还要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智能建筑测量相关方面的要求,以及各种测量方法的优、缺点和适用性,做好对于设备的选择以及调试,将各种准直设备、量距设备的精度定位到科学合理的水平。

三、结语:

当前时期,智能化建筑代表着一国建筑建设整体水平,我国在此方面的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设中测量环节的重大问题,直接严重地影响了国家建筑建设与国家的接轨,降低了我国建筑行业的竞争优势。因此,建筑建设人员在新时期要努力加大对于各项建设与测量问题的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其加以解决,以优化我国智能建筑当前的建设状况。

参考文献:

对智能建造的看法篇(8)

    简单来讲,机械自动控制技术就是指通过使用机械控制设备,使被控对象自动地在无人控制的情况下按照预先设定的程序进行自行运作的一种方式。它是以数学的系统理论为基础,利用反馈原理自动地影响动态系统,使其输出值接近或达到人们的预定值。在机械制造业中应用自动化技术,实现加工对象的连续自动生产,实现优化有效的自动生产过程。近年来,很多发达国家的机械自动控制业已经达到较高的技术水平,绝大多数都是采用的都是机械自动化制造技术。目前,多数发达国家向机械制造自动化技术仍然得到不断地发展,并提出了许多新的机械制造系统,例如:智能制造系统、敏捷制造系统等等。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机械自动化制造技术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机械制造技术水平以及产品总量都在逐年提高。在我国,由于机械自动化技术水平不高,很多制造工艺都是借鉴国外先进的机械自动化制造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较少。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我国正处在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必须对机械制造产业给予充分的重视,必须提高产品的质量,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才能促进我国的机械制造技术更好地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被淘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机械自动化控制技术也不断地发展,第一代机械控制技术源于150多年前。由于计算机科学技术的诞生和发展,智能控制这种自动控制技术产生了,它是一种由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相结合之后进行控制的方式。要求由机器用类似于人的思维和经验来引导解决问题的过程。智能控制的核心在于高层控制,高层控制是通过对实际情境或过程进行操作而实现的。智能控制的主要技术方法有专家系统、模糊逻辑、遗传算法、神经网络等。随着科学的发展,智能技术正逐步应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2 工程建设中影响机械自动化技术的几点因素

    2.1工程建设中的智能化系统的发展趋势

    随着计算机、控制和通信等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工程建设系统也越来越智能化。简单地说各种智能化系统在工程建设中是一种各种服务的传输、处理和信息采集的工具。在互联网技术和通信技术以及作为信息载体的智能卡技术,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工程建设智能化也应该顺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利用这些技术来解决智能化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把这些技术作为智能建筑的技术基础。目前,可以将这些先进的技术整合成为一个统一的平台,并以此为工程建设和参与建设的人们提供过去需要多个系统提供的服务,经过整合后的新一代信息平台及其相应的服务可以从一栋建筑扩展到整个社区乃至整个城市。按照这种科学技术的发展路线来看,这种社会化信息平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工程建设智能化系统,而建筑智能化系统所提供的各种服务也将成为这个信息平台的一种服务功能。因此,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的今天,以往根据不同服务功能构成的不同系统体系结构将会发生根本改变,如此一来,既可以避免投资重复造成的浪费,还可以充分发挥系统的功能。

    2.2国家管理制度的变革对消除工程建设智能化系统发展的影响

对智能建造的看法篇(9)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无往而不在枷锁中。每一个灵魂获得肉身,并要想把肉身保持住,就得参与人世的生存竞争。即先要让肉身活下来,还得娶妻生子,繁衍后代,这就是生存心。此外,人在世间竞争还有比较心。市场经济把比较心变得更极端,使人们产生过度的攀比心理,从而给自己制造了超常的社会外部压力,被过度物质化的追求所驱驶,用无尽的忙碌填充自己的生命空间,却忘了生命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我们生命的信仰是什么。这是中国当下一个很大的问题。

在这样一个过度物质化的时代,到底我们的社会应不应该有信仰?其实,信仰是一个灵魂的心灵需求,你信它就有,你不信它就没有。从唯物主义角度来看,看得到的就是有,看不到就是没有,但病毒你看到了吗?空气你看到了吗?心灵的感应你看到了吗?还有很多人类迄今看不到的东西,难道它们就不存在吗?信仰的本质不是去论证神即上帝是否存在,相信上帝万能的存在并创造了我独一生命之信仰的意义在于:我相信我的生命不是偶然,是有意义和有使命的。因此而产生自信和与上帝神的距离感,从而赋予生命终其一生去追求缩短这种距离的意义,并因此而找到内在的信心、价值、生命意义、行为准则和生命原动力,包括对待生与死的态度。但当你不信和没有信仰的时候,你就会失去生命的方向、价值感和行动准则,甚至会失去自信而过份相信物质化和世俗化的存在,甚至也会产生全面的怀疑。所以,无神论和泛神论常是一个钱币的两面,相辅相生。信仰缺失的背后,一定是神信和自信的双重缺失,是价值坚守的缺失,是人的行为底线的缺失,不知道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还有些事即便能让你赚钱升官出名也绝对不可以做。这就是神性。

在人类发明的市场经济制度中,我们的人生被迫毫无选择地面临三个行业抉择,一是名的行当,二是利的行当,三是权的行当,你必须选择进入一途才能求生存。但一经进入,你又被迫进行超生存的比较。由于人类发明了货币这种一般等价物,比较心使人的欲望和行为变得很疯狂。人们发明了成功这个词汇,来衡量这种疯狂的比较心。成功驱赶着完全没有管理的欲望,去支配人疯狂的思想和行为。因为名可以转化成钱,权也能转化成钱,企业家也只好用钱来衡量成功。我们的人生因此被卷进了一条为了增多自己名字下的货币量的永无止境的不归路竞赛,直到死亡。没有人停下来思考生命的真正价值和意义。而你死后把钱留给后代就一定有价值吗?说不定这就是毁了他一生的根源,可那是你的生命为之奋斗的初衷吗?有些人即使只开着一个小店也感觉很幸福,而有些企业家却经常因为自己的企业不如别人大而觉得很痛苦。这一切是为什么呢?如果你有信仰,你相信神创造你是有目的的神意之果,你来到人间是为了体验生命和接受神的考验,神爱你并看你的行为与神的距离感,你的奋斗就是修炼自身与神接近并求死后同在,如果你有这种信心,你还会烦燥吗?还会为某个超越底线的事跟某个官员勾兑吗?还会为了赚钱升官出名去突破那些神和你都鄙视的行为与道德底线吗?不会的。你会珍视神和你的价值而守住底线。

因而在市场经济中,对金钱等价物的追求让我们的欲望倍增乃至疯狂,而真正的自我和生命的目的却常常被蒙蔽了,我们称这样一个社会是信仰缺失、幸福感缺失的社会。市场经济激发人的创富欲望,从而创造了巨大财富,但也可能创造出这样的群体心灵迷失的结果。身处这个时代的企业家,需要重新审视生命的属灵需求,不仅向外发展,也要向内观看,管理欲望,追求生命的完满与幸福。

为了管理欲望、完美生命,首先需要重新反思教育。我们所受的教育给了我们很多错误观念,这些观念可能支配我们的一生,甚至决定我们生命的长短和幸福的偏差。首先我们要重新定义教育给我们的成功定义。成功既不是虚伪的“为人民服务”的口号,也不是名利权方面的出人头地与高人一等。成功是做真正的自己,是信仰和寻找的成就。这样才能拥有一颗安静的心,只有安静才容易成功和幸福。如果心很浮躁,成功反不易,即使取巧越线成功了也不会幸福。我们还应该重新定义幸福。幸福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对生命的热爱,是对超越人的神之爱以及推及人的博爱,是你与他人之间仿照人神关系进行的爱的良性互动,事实证明,生命体验中给予的幸福及爱远远大于索取的幸福。

生命的目的其实就是体验人生中的幸福与喜乐,你不必等到赚到三个亿再去体验幸福,应该当下就享受幸福、找到喜乐,不要去等待。当然,生存的体验是必要的,那些残酷的竞争也要经历,相信每一位企业家都有过这种体验。身为一个中国的企业家,必须要有坐台小姐的心态,得把自己看成什么都不是。我说这句话是很严肃的。在中国的文化和血液里流淌着一种对商人歧视的血液基因,就连商人也经常容易看轻自己。我常说自己不是流落江湖而是沦落风尘,既然都已经沦落风尘了,还有什么委屈不能接受,还有什么痛苦不能担当,还有什么气咽不下去呢?只要坚守住了神让你坚守的人生行为底线,你怕什么?所以,在竞争的体验中,企业家永远要把自己放低,要想到相对于神而言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很谦卑,也都很特别,不要太着急,要怀着十年磨一剑的心态来做企业,一点点往前走,重在守道增加价值而不在暴富,不在于是否出人头地高人一等。这种心态下你就一定会成功,而且无论成功大小你都会找到幸福。大多数企业家就是太心急,太想暴富出人头地高人一等,如果不经磨难不经风雨那么幸运地轻易就赚到几亿,轻易就当大官掌大权,轻易就名满天下,必有更大的祸患跟在后头。再说如此轻易拥有,生命还有意思吗,还有幸福可言吗?幸福就在于奋斗的过程,就在于你挖空心思一点点去追的过程,最后有一天实现你的梦想追到手,你就幸福了。

在追求的过程中,除了用身体去体验,还要用心灵去体验,体验真、善、美。任何时候与人打交道都真诚相待,这就是真,如果能如此之真,你就会幸福,如果真诚面对你的顾客和员工,你就已经幸福了。善就是与人为善,从他人角度来想自己,换位思考如果你是个消费者怎么看待你的产品,怎么看待你的服务,即使别人对我们有不好的态度和批评,也不要看不起自己,不要怨恨别人,更不可报复他们,继续保持谦卑的心与人为善。美则是无时无刻不存在于我们的身边,人皆有爱美之心,神赋予我们每一个人审美的天赋,我们身边都有很多美的东西,人很美,景色很美,哪怕一个昆虫在鸣唱也很美。全看你的心情是否在神赋予的状态里,如果你被世俗的比较心所驱赶而扭曲,如果你每天都很烦燥痛苦,你就会对身边的美景美事物美人美的一切视而不见,你的心就是一个地狱。

近年来,“智慧城市”成为非常热门的一个话题。截至2013年底,全国47个副省级以上地方的规划文件中,明确提出智慧城市建设的已经达到30个,占比63.8%。比如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南京、宁波、武汉、厦门、青岛、大连等地已纷纷出台了智慧城市发展专项规划。目前,我国智慧城市已经形成东部沿海聚集、中西部热点涌现的总体建设格局。

智慧城市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智慧城市的发展为我们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一条非常好的途径。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某两个资源禀赋、信息化发展阶段非常不同的两个城市,在智慧城市的规划设计方面可能内容大同小异,非常相似;某些城市计划要建设的智慧城市相关项目,最后实际开工的项目却寥寥无几;一些投资上千万的系统建成后,年使用次数仅有个位数。

通过分析智慧城市建设中的问题和现象,我们认为当前在我国智慧城市发展过程中主要存在三大类问题:

第一类问题是对城市发展水平缺少清晰透彻的认识,部分城市的智慧城市规划设计与城市实际需求出现脱节,编制出来的智慧城市规划无法有效指导智慧城市建设,造成潜在的投资风险隐患。

第二类问题是智慧城市建设权责不明确,协调推进困难重重,未对建设内容进行科学合理的细致分解,缺少相应的配套考核机制,跨部门协调工作推进的阻力比较大,未能形成整体合力,严重制约了智慧城市的建设效率。

第三类问题是一些智慧系统的应用效果参差不齐,“建而不用,用而不适”的现象时而发生,系统与需求不匹配,实用性不足,系统建成后基本成了摆设;系统的功能、性能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系统使用频率较低或者用户对系统满意度较差。

智慧城市建设应开展评估工作

基于智慧城市建设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在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应该适时开展评估工作,助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例如在智慧城市的规划阶段,我们可以通过对智慧城市的发展现状不断地进行评估,把握城市发展水平,明晰城市需求,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智慧城市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参考依据;在智慧城市建设阶段,我们可以通过智慧城市建设保障考核评估,落实任务分工,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建设效率,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抓手;在智慧城市的应用阶段,我们可以通过智慧系统应用水平绩效评估,来避免形象工程,提升投资效益,推动升级改造,以此作为保障智慧城市建设质量的重要手段。

智慧城市发展现状诊断评估

诊断评估的目标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要把握基础,全面地了解城市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方面已经具备的基础条件,明确各领域的建设需求。二是要发现问题,及时发现当前城市发展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寻求有针对性的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有效途er(function () { jQuery(this).addClass("over"); }).mouseout(function () { jQuery(this).removeClass("over"); }); //checkOS(); }); function doPrint() { var bdhtml = window.document.body.innerHTML; var sprnstr = ""; var eprnstr = ""; var prnhtml = bdhtml.substr(bdhtml.indexOf(sprnstr) + 17); prnhtml = prnhtml.substring(0, prnhtml.indexOf(eprnstr)); var _first = "何道峰:生命的管理

作者:何道峰 来源:中国慈善家 2014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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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诊断评估框架方面,智慧城市发展现状诊断评估可分为三层:最下面是智慧基础层,包括智慧基础设施、信息安全体系。中间是智慧信息资源层,当前主要是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与利用体系的情况。最上面是智慧表现层,包括服务于管理的智能化情况以及产业的智能化发展情况。

在评估框架的基础上,我们对评估指标进行了设计和展开,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城市基础设施诊断评估指标,主要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基础设施利用水平、信息安全水平三个关注点。

第二,产业智慧化诊断评估指标,重点关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现代服务业推广应用、智慧产业衍生发展等方面。

第三,政务智慧化诊断评估指标,主要关注办公智能化、业务协同化、服务便捷化。

第四,城市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智慧化诊断评估指标,主要覆盖了国土、市政、能源、经济运行、安防应急、食药、环保、交通、教育、健康、社区、旅游等12个领域。

智慧城市建设保障考核评估

智慧城市建设保障考核评估有三个目标:

第一是全面落实智慧城市建设分工,科学合理地分析智慧城市建设内容,实现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与部门职权范围的精度匹配。

第二是客观衡量智慧城市建设成效,全方位衡量责任主体各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有力地保障智慧城市建设质量。

第三是绩效驱动,推动形成整体建设合力,建立完善的智慧城市建设保障考核机制,调动部门建设的积极性,推动部门间协调合作,共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智慧城市建设保障考核评估的流程分为五个方面:首先要关注智慧城市建设的重点,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其次是对项目内容进行科学细致的分解,并与相关责任部门匹配。再次是确定分内容的分级(阶段性)建设目标。最后要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开展考核评估工作。同时要建立奖惩机制,促进工作开展。

在考核评估框架方面,我们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工程开展的特点,从范围控制、进度控制以及质量控制三个方面展开。

范围控制主要是要做好落实责任分工的工作,通过解析智慧城市重点建设内容的建设框架、参与主体、理论体系,将建设内容进行细化,分解到一个个子任务项目上,同时对每一个项目对应的责任主体进行具体匹配。

进度控制主要是确定阶段性目标,以城市实际需求、规划总体目标、国家发展战略、技术发展趋势为依据,确定可直接进行考核评估的阶段性建设目标。

质量监控主要是针对考核目标的实现情况,根据部门建设任务和考核表开展考核工作。

智慧系统应用水平绩效评估

智慧系统应用水平绩效评估有三个目标。一是检验应用效果,客观地衡量城市各领域智慧系统应用所达到的水平,推动提高系统建设质量。二是推进改进升级,建立适合当前技术发展水平和城市特定需求的智慧系统应用水平持续改进体系。三是辅助政府立项审批,做好评估结果与智慧系统建设责任部门后续项目申报的衔接,评估成绩优秀的部门在立项审批时可获得酌情加分,推动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利用率。

绩效评估框架分为三个层次。最下面是保障层,包括科技人员、运维资金、技术培训、反馈机制这些方面的保障。中间是具体的实现层,包括系统功能、系统性能、接入方式。最上面是目标层,包括用户满意度和投资效益两个方面。

对智能建造的看法篇(10)

这意味着,美的将依托物联网和云计算,向智能家居制造商转型。

智能家居这个概念本身不算新鲜,但美的的转型计划中,还是有些内容让人刮目相看:选择对外开放平台,实现开源设计,多平台合作共享。

也就是说,不论什么品牌的产品,都可以在这个开放式智能家居平台上进行资源共享,最终打造一个互惠互利的智能生态圈。

这正是当下全球智能家居的发展方向,不久前被谷歌巨额收购的NEST智能家居公司,其强大之处就在于完全开放平台,允许第三方开发者创建软件、硬件、服务等,并和它的产品连接在一起。

而在早前的2014年CES上,三星、LG也展示了自家的智能家庭控制平台。

为了提醒外界注意到这一点,美的还创造了一个新概念―智慧家居,并反复强调,自己要做的不是“智能”而是“智慧家居”。

在方洪波看来,前者是单体概念,比如能自检自修的空调、语音控制的微波炉,用手机软件远程遥控它们,早非新鲜事;“智慧家居”,则是群体概念,包括空气、营养、水健康、能源安防四大管家系统。

例如,空气管家会整合空调、电扇、空气净化器等,记忆用户生活习惯,主动创造适宜的环境。安防管家则对火灾、煤气泄漏、非法入侵等进行全天候监控,发现异常,及时声光报警,并通知住户和管理中心。

这样的目标,肯定无法靠传统家电制造商独自完成。

美的的想法是,其150亿元的投入,绝大部分还是延续以前的研发,做前瞻性的传感、材料技术、制冷制热、水净化技术等。

而物联网与云端的事情,则交给合作伙伴华为与阿里。这两家企业已加入美的智能社区开发系统,分别提供硬件、软件支持,生产可控制家电的路由器和家电的操作系统。

为更深度与互联网结合,除了开放平台,美的还计划在三年内打造千万级的粉丝社区,在增加用户黏性的同时,与消费者交互智慧,共同设计创造产品。

据美的官方数据,2013年其智能产品的销售规模达10万台。今年智能新品将加速上市,实现智能产品占整体销售规模的5%,这一数字将在2018年达到50%。

对智能建造的看法篇(11)

前言

几年来,我们在承接的智能大厦系统的过程中,往往会听到业主说:我要建的智能大厦五年(或十年)内先进,二十年不落后等,我要建一流的智能大厦等等。究竟在什么方面先进?什么方面不落后?就全靠去想象了;另外,在投标过程中,又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往往一些招标书没有把系统目标要求写清楚,而很粗的具体地给出了控制的点数,布线点数等等,又感到这些要求和大楼的具体作用不相符;有的招标书又非常粗,要靠投标单位去发挥,有的标书只是独立地提出几个子系统,如布线、计算机网络、楼宇自控、保安、消防等,没有任何关系,只是一个个子系统的孤岛等等,这样招标往往会受投标商的误导和上级主管领导的干予,就不能真正发挥招标的作用,例如南京有座大楼,弱电系统投资两千多万元,其中花了一千多万元设计了一个电视监控报警系统(也不是一级风险单位),其它系统只是一个点缀,根本就不是一个智能大厦系统,如果业主能很好地进行系统规划和分析,完全可以设计成一个具有一定规模智能大厦系统,为了避免上述种种现象的发生,在整个智能大厦系统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根据客观需求,为了作好一个个智能大厦系统工程,系统规划就显得非常必要了。

1、概述(系统规划在系统工程中所处的位置)

智能大厦是一项系统工程,而且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因此,它的建设就应该遵循系统工程的基本程序。钱学森同志提出:“系统工程是组织管理系统的规划、研究、设计、制造、试验和使用的科学方法,是一种对所有系统都具有普遍意义的科学方法”。根据智能大厦技术目前发展的状况,我们利用系统工程的方法,用图1表示智能大厦系统工程系统建立的过程。本图概括了智能大厦系统工程建立的五大步骤,它包括:系统规划、系统设计、详细设计和产品选型、工程施工和运行维护管理。它把智能大厦这个研究的对象看作一个系统整体,智能大厦系统由若干分系统组成,对每个分系统都首先从实现整个系统技术协调的观点来考虑,对研究过程中分系统与分系统之间的矛盾或者分系统与子系统之间的矛盾都要从总体协调的需要来解决。同时,把系统作为它从属的更大系统(如,把智能大厦看作是“信息高速公路”这个更大系统的一个网络节点)的组成部分来研究,对它的所有技术要求都尽可能从实现这个更大系统技术协调的观点来考虑。这种实践体现了一种科学方法,它是组织管理“系统”的规划、设计、产品制造、工程施工和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一种科学方法,也体现了系统工程研究过程的方法论。总之,由于智能大厦技术的复杂性,发展性和外部条件的可变性,用直观的传统方法和单凭个人的经验来组织管理一个大规模复杂的智能大厦系统工程已经不行了,为了保证系统的整体性就需要用现代信息系统和系统工程的方法来统盘地考虑这一问题,从而编制出系统研制全过程的模型,把智能大厦建设的全过程,严密地联结成一个整体全面地考虑和改善整个过程,以便实现综合最优化。现在已经有不少的文章和论著对智能大厦系统工程的设计,产品、工程、管理、过程有了许多论述,我这篇文章主要就智能大厦系统工程的系统规划有关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2、智能大厦系统工程系统规划的作用和意义

我们研究的对象是复杂的智能大厦系统,智能大厦系统工程特征之一是:在系统中存在着目标与技术、技术与产品、产品与价格、价格与系统规模等许多矛盾的因素和不确定的因素。因此,对於这样的大系统,如果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就对其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其后果是很难想像的。实践证明,要最优的进行系统设计,对系统有关的重大问题进行正确的决策,其关键的一步首先要作好系统规划,很难设想,如果没有可行的系统规划要想作出切合实践的系统优化设计是不可想象的,所以说,系统规划在整个智能大厦建设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2.1系统规划的概念和内容

智能大厦的系统规划不同於一般工程的系统规划,它必需从智能大厦的需求目标出发,研究分析:技术设计、产品、信息、环境、政策等方面的可行性,制定出一个智能大厦智能化系统总体构想。

所谓系统规划就是这样一个有目标的有步骤的探索分析和制定智能化系统总体构想的整个过程和结果。

为了给决策者提供直接判断和决定系统方案所需的信息和资料,系统规划人员使用科学的工具和方法,对系统的目的、功能、环境、费用效益等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分析和处理有关的资料和数据,作出几个规划模型,并对他们作出定性、定量比较,最后整理成完整、正确与可行的综合资料,作为决策者选择可行规划的主要依据。

在系统规划阶段,主要的任务是定义系统的概念,明确建立系统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明确系统的目的和确定系统的目标。同时提出智能大厦系统工程应具备的环境条件及估计系统所有的各种制约条件,最后制定出系统建设计划书,计划书除包含上述内容外,还有系统建成的期限,系统投资限额等内容。

2.2系统规划的基本特性

综观上述系统规划的概念,系统规划有四个基本特性:整体性、相关性、目的性、环境适应性。

2.2.1整体性:智能大厦是由四个基本要素,即建筑物的结构、系统、服务和管理四个基本要素,以及通过它们之间的内在关联进行最优组合(系统集成)来提供一个投资合理的、具有高效、舒适、方便环境的建筑物。构成系统的各要素显然都具有不同的要求,但它们是根据逻辑统一性的要求而构成的整体,智能大厦不是各要素简单地集合,否则它就不会具有整体的特定功能。因此,即使每个要素亦不都很完善,但它们也可以综合、统一为具有良好功能的系统。反之,即使每个要素都是很完善的,但作为整体不能集成为某种良好的功能,也就不能称之为完善的系统。

2.2.2相关性:系统内各要素之间是有机联系的,相互作用的,在四个要素之间具有相互依赖的特定关系。它们之间通过特定的系统集成关系,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一个具有智能化特定功能的智能大厦系统工程。

2.2.3目的性:为了达到投资合理,具有高效、舒适、方便环境的建筑物,这样总的目的,系统应具有一定的目标。

2.2.4环境适应性:某一座智能大厦都是存在于社会某一时期的一定物质环境中,它必须能适应外部的环境变化,在研究智能大厦时,环境往往起着重要作用,必须予以重视。

2.3系统规划的作用和意义

系统规划是整个智能大厦系统工程建设的兰图,它定义了系统的概念,系统包括的分系统、子系统以及这些系统的规模,系统集成的要求等,在此基础上它明确了系统设定的目的和确定了系统、分系统,子系统的目标,同时提出了制约条件,也提出了系统与分系统建设计划、时间进度和投资规模,在技术、经济、政策、环境上的可行性,以及投资回收的期限和建议等等。所以系统规划计划书是今后智能大厦系统工程设计、产品选型、招标的依据;是工程施工和系统验收的重要文件;是防止系统盲目建设随意扩展的约束性文件,因为有了系统规划书就能抵制产品推销商的误导。它指导也约束了整个智能大厦建设的全过程。它是系统优化设计的根据,合理使用资金的依据。所以系统规划书是建设智能大厦的关键文件之一。

房地产的开发商、业主要十分重视系统规划书的制定。智能大厦设计者、产品供应商、系统集成商、工程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都在不同阶段受规划书的约束和使用条件制约,这样才能把智能大厦系统工程的建设纳入计划范畴进行。

2.4系统规划书制定的流程

3.系统规划的核心是系统目标的确定和分析

3.1系统目标的重要性

智能大厦是一项系统工程,智能大厦的建设目标是智能大厦系统工程建设的依据,它是系统工程活动的出发点,又是系统活动所指向的终点,因而智能大厦的目标也就贯穿于整个工程管理的活动之中,决定着智能大厦系统工程活动的方向和性质。

系统目标也是考核智能大厦系统的效率和成果的标准。由于目标是人们行动预期达到的结果,因而目标本身就含着效果的因素,系统目标制定的正确与否,以及是否能达到目标,意味着智能大厦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成败与效率高低。智能大厦系统工程目标的确定和实现是智能化建设的重大决策。在观察任何智能大厦系统工程问题时,必须经常以系统目标为标准,不允许任何管理活动脱离智能大厦系统目标的现象出现。智能大厦的建设目标,它不仅是智能大厦的业主。也是智能大厦的设计者、承包商和施工单位都十分关心的问题。也就是说,围绕着智能大厦系统工程的目标,把他们紧紧的结合在一起,只有几方共同努力,团结协作,才能把智能大厦系统工程推向前进。下边试图从宏观结构谈智能大厦的目标树,业主可以根据目标树结合自己的智能大厦的用途和予期的投资强度,设计出自己建筑的智能化系统工程的具体目标来规划智能化建设,统一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的步骤,作到目标定性定量管理建设好智能大厦系统工程。

3.2智能大厦的基本需求

智能大厦是将楼宇自动化管理系统(BMS)、通信网络系统(CNS)和办公自动化系统(OAS)三者通过总体规划的方法和策略。进行综合和分解。运用系统工程的观点,集成在建筑环境这个支持平台上,将建筑物的结构(建筑环境结构)、系统(智能化系统)、服务(住、用户需求服务)和管理(物业运行管理)四个基本要素进行优化组合。提供一个投资合理、具有高效、舒适、安全、方便环境的建筑物,它主要满足两项基本要求,六个目标,四项服务功能。

3.2.1两项基本要求

*对管理者来说,智能大厦应当有一套便于管理、控制、运行、维护的通信设施,能以较低的费用及时与外界取得联系(例如消防队、医院、安全保卫机关、新闻单位以及各种信息库等)。

*对使用者来说,智能大厦应当有一个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激发人的创造性的环境。

3.2.2六个目标

*能够提供高度共享的信息资源

*确保提高工作效率和舒适的工作环境。

(1)高效节能,节约管理费用,减少物业管理人员

(2)适应管理工作的发展需要,具有可扩展性、可变性、能适应环境的变化的工作性质的多样化。

(3)各种系统设备使用管理方便、安全可靠。

(4)投资合理,达到短期投资长期受益的目的。

3.2.3四项服务功能

(1)安全性:包括防盗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闭路电视监视系统、保安巡视管理系统、电梯安全与运行控制系统、周边防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应急呼叫系统等。

(2)舒适性:包括空调通风系统、供热系统、给排水系统、电力供应系统、闭路电视系统、多媒体音响系统、智能卡系统、停车场管理与娱乐管理系统等。

(3)便捷性: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通信自动化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商业服务系统、饮食服务系统、酒店管理系统等。

(4)可用性:包括共享设备、信息、系统和服务设施方便用户的使用。

原则上,上述四项服务功能可根据建筑物拥有者的需求,投资力度因素进行适当裁剪,构成一个实用、高效、先进的智能大厦。

3.3智能大厦基本目标树和目标树说明

智能大厦系统工程的目标是一个层次型的树状结构,因为系统工程每个阶段都有它的具体目标,因为系统规划是系统工程的开始阶段,它的目标应该是系统的总目标,也就是树根和主干,其它阶段目标都源於它。

智能大厦系统工程目标树如图3示:

3.4系统目标分析和确定

系统目标分析和确定作用在于为今后的分析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为了系统模型的建立取得必要的信息,分析和确定智能大厦智能化系统的目的和目标,分析和定义系统需要的功能,进而以这些数据作出智能化系统概略模型,进行系统可行性分析,借以得到概要设计技术条件。

系统目标分析和确定详细步骤和内容如下:

3.4.1系统需求定义,了解和掌握智能大厦智能化系统的需求定义,分析这些需求定义是否确切、完整、合理。

3.4.2系统目的和目标的分析和确定

(1)分析和明确建立系统的目的,进而确定系统的目标

在确定系统目标时,必须要有总体观点和长远观点,也就是说不仅要求系统在技术上是先进的,在经济上是合理的,而且要考虑到智能化系统与建筑兼容性,以及随着客观环境条件变更时的适应性。智能大厦智能化系统是多目标系统,要把目标分为主要目标和次要目标,并用目标树形式来表示之。

(2)在达到目标的前题下,分析围绕系统的环境等约束条件。如环境、资金、材料、信息、期限等对系统的制约,据此,提出相应的要求和措施。

(3)技术条件的分析与定义,分析和讨论为了达到目的与目标时,系统所必须具备的技术条件,在分析讨论的基础上对它们进行整理,归纳成文件并作出明确定义。

(4)系统功能的分析与定义,首先分析为满足系统技术条件所应具备的条件的各种功能建立系统功能结构图,定义系统的功能技术条件,其次,分析和简明规定这些功能的约束条件;最后,对在一定环境条件下所能达到的功能,必须用定量指标来表明其达到的程度。

(5)根据概要设计分析成功的可能性,首先建立系统概要模型,在此基础上分析目的和目标成功的可能性。

(6)若不能取得可以成功的技术条件时,则采取下述措施之一进行调整。

1)修改概要模型

2)对功能要求进行分析

3)对技术条件进行分析

4)对目的,目标进行分析

以上简要地概括了我们在作智能大厦系统规划一般常规的目标分析与确定的步骤和内容,在具体实施时可以根据所建智能大厦的规模,所包括项目的内容和等级进行扩充或删节。

4.智能大厦系统规划方法论

智能大厦智能化系统规划方法论基本特点归纳分述如下:

4.1制定系统规划方法上整体化

智能大厦智能化系统包括了许多分系统和子系统,在进行系统规划时应把它们看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因此,在研究规划方法上要整体化。

基于智能大厦整体化的概念建立起一系列衡量系统效果的综合指标,如成本、寿命、效能/成本比、系统成本/效益费用比等。在实践中,某些技术措施从局部来看效果是好的,但从全局来看就不一定好,另外有些技术措施从局部来看不太理想,但从全局来看却有应用价值。因此,只有根据整个系统的总体目标来分析,才能作出科学的判断。

在设计智能大厦智能化系统时,诚然要尽量采用一些新技术、新产品,以提高系统的效能,但同时还必须考虑到,为此付出的代价(成本)。因而必须在满足所要求的技术性能范围内,通过效能/成本比这一指标来全面衡量。

另外在设计、规划智能大厦系统时,不但要考虑智能大厦建造的费用,而且还要考虑今后长期运行维护费用。以保证它的整体经济性。一般采用造价/维护费用比这个指标来衡量。

随着科学技术日益发达,技术更新淘汰快,如果一项智能大厦智能化系统工程周期长,当它进入鉴定时,某些技术已经陈旧落后,失去了它的使用价值,这时所化费的人力、物力和资金就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于是应该用时间价值这一综合性指标来衡量系统的效果。

总之,为了保证系统的整体性,就需要运用现代信息系统和系统工程的方法来统盘地考虑这个问题,把全部过程严密地联结成一个整体,全面地考虑和调整整个规划过程,以便实现综合最优化。

4.2技术应用的综合化

一般大规模的复杂系统几乎都是一个技术的综合体。智能大厦系统工程也不例外,它是4C技术与建筑技术巧妙的结合。所谓技术的综合运用,并不是将各种技术进行简单的堆砌,而是从系统的总目标出发,将各有关技术协调配合,综合运用。

人们常常可以看到,具有同样效能,同样规模智能大厦所采用的技术方案迥然不同,所花费的代价相差很大,这表明,研究各种技术的综合应用是一门很重要的学问。

综合运用各项技术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创造新型的技术综合体。例如,智能大厦集成系统是计算机控制和管理的当代先进的技术综合体,但这里并没有什么重大基础理论的突破,而只是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多媒体技术和管理科学的成果所获得的成就。对智能大厦的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越是揭示的清晰、深刻、准确就越能最佳的综合应用。

一个大规模的智能大厦系统往往不是单纯的技术系统,而是涉及到许多社会的、经济的因素,构成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技术系统,促使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建筑科学日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是智能大厦发展的一个特点,所以在作规划时必须重视技术应用上的综合化。

4.3管理科学化

一个复杂的大规模的智能大厦系统工程,往往有两个并行的过程,一个是工程技术过程,一个是工程技术的控制过程。工程技术的控制过程包括:系统规划、组织、控制工程进度,对各种方案进行分析,比较和决策,评价技术方案的技术经济效果等,统称之管理。管理工作对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效率和合理利用资源等有着十分重要意义。只有科学管理,才能充分发挥技术的效能。由于一大规模的智能大厦系统工程,往往需要很多单位和各行各业人员参加,并使用多种技术,投入巨额资金,材料和设备,这就使得仅凭经验、直观的、生产方式的管理方法是根本不适应的,管理不善将会大大拖延工程周期,使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甚至由于管理失误,而使工程任务受到重大损失。因此,管理科学化成为智能大厦系统工程极为重要的问题之一。

管理工作涉及到组织机构,物业管理体制到人员,设备和工作效率的分析,工作环境布局,工作步骤的组织,以及工作进程的计划、检查与控制等问题的研究。所以在作规划时,对智能大厦工程建设管理,使用运行管理都要有所考虑。

5.加强智能大厦系统规划设计提高智能大厦建设的整体水平。

近几年我国一些单位投入了大量资金,修建了许多智能大厦,这些智能大厦工程对于我国智能大厦建设的发展起到积极推进的作用。但是在智能大厦建设中没有系统规划,不知道他建的大厦智能化作到什么程度,怎么样的建筑才能算是智能大厦等等,所以这是经常遇到的问题。往往会受一些产品推销商的误导,有的说有综合布线系统就是智能大厦,就作综合布线系统,有的说有设备控制系统就是智能大厦,就上设备控制系统等等。造成了资金的浪费和功能的低下。我们有体会,我们给一个单位作了系统规划工作、利用有限的资金,保证智能大厦主要功能的实现。而另一些单位没有规划,一个一个系统独立的建设资金投入大,效果却不好。因此,在我国智能大厦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迫切需要从智能大厦整体出发,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力争用有限的资金和先进技术,实现我国智能大厦产业形成和发展的历史任务。这方面国家建设部及工程勘察司、智能大厦推广中心作了许多指导性工作,推动了我国智能大厦的发展,还应该对建设业主的某项具体智能大厦系统规划,作指导性的要求,我认为这对开展智能大厦系统工程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结束语

几年来,由于工作需要,作了几个大厦的智能化系统的规划、设计工作,我们感到:业主有系统规划,或要我们首先给他们作规划的单位智能大厦系统功能实现都比较合理,并且可以进行系统优化设计为业主节约了一定的资金投入。另外,在承担没有规划的智能大厦建设中,感到有些分系统或子系统不是配置不合理,就是与整体不协调,资金投入也大,总感到只是为作工程而工程,而不是在建造“智能大厦”这个人们想象中的艺术品。所以本文从智能大厦系统工程过程完整性出发,简要叙述了系统规划的必要性,如有不对的地方请建筑业主、有关专家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