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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整改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2-04-15 04:49:09

银行整改报告

银行整改报告篇(1)

****在接到贵局下发关于《***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深入做好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行领导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排查整改方案,现将***行整改方案及整改报告,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

今年是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进行集中整改的最后一年,****各级机构高度重视,强化担当,提升站位。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一把手”。***专门成立扶贫小额贷款工作小组对***扶贫小额贷款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我行成立排查小组,由行长任组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扶贫小额贷款排查工作小组设在****。由风*****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安排。

二、排查工作主要内容

1、扶贫小额贷款信贷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对扶贫小额信贷制度及操作流程进行梳理、完善,排查扶贫小额信贷贷前、贷中、贷后等环节操作流程。

2、对扶贫小额信贷贷款投向、贷款主体、贷款用途等进行逐一排查。

三、排查工作措施

****目前扶贫小额信贷贷款余额***万元,***户。累计发放**户,金额***万元。首先通过调查客户流水了解其资金流向。其次对存量***户进行逐村逐户逐项目进行现场排查,最后对累计发放的贷款进行一一核查。确保其扶贫小额信贷用途符合要求。

四、排查结果

银行整改报告篇(2)

(一)安全防范设施情况

1、营业场所、值班室、电视监控等安防设施均已达标, 不存在安全隐患。2、报警装置畅通。报警器按钮安装位置便于操作,每天营业终了均按要求进行布防。3、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摆放位置合理。4、设备间通风温控设施良好,防雷接地等弱电设施合格,机房无杂物,标识规范,门窗物防设施均以达标。

(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和安全防范知识培训教育情况 今年以来,根据总行的具体要求,我们采取边检查边教育的方式,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有意识地对一线临柜人员现场提问安防知识和操作规程,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安全防范意识是我们自查的重点,在多次 抽查的同时,对那些有章不循的员工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并 对他们进行了教育,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违规问题的严重性弄懂弄明白为止。通过自查发现,员工对行内各项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是比较熟悉的,总体人防意识都比较好。

二、其他自查情况

1、值班、保卫人员能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值班保卫工作,到目前为止,未发现有违规情况。2、营业厅和上、下班交接班及运钞接送款时段的相关人员都能按照要求进行操作。3、经自查,发现部分监控探头图像不清晰,已将此情况上报保卫部派人来修理。

三、已发现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银行整改报告篇(3)

(一)稽核工作采取的措施

总行根据业务需要从2013年4月正式上线设置了稽核异动流水,审计信息预警对65项业务进行了实时监测,我支行日均稽核监测数据有1000余条。从疑点交易业务资金流、疑点交易柜员办理业务、疑点账户时期发生情况等多角度、多层面地展开稽核监测信息排查,以排查信息为切入点,深究疑点信息的关联线索,甄别问题的特征,排查风险隐患,进一步发现需关注的交易和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针对疑点数据,稽核人员充分利用系统自身提供的要素,向分理处下达了协查通知,对没有问题的数据进行了排除,对有疑点数据结合相关佐证资料进一步认真核查,及时对违规责任人进行处罚。该系统的上线梳理了核查顺序,要求稽核监测人员对照相关内容要点,逐项排查分析,保证将总行营运稽核系统吃透用好。

从跟踪资金流的角度,发现存在客户以贷还贷(包含还息)、同一账户当日内多笔取现、柜员自办业务等相关违规行为XX笔,金额XXX元。

(二)稽核工作取得的成效

截止2013年10月,合川支行稽核部针对82个分理处的会计结算、安全保卫、中间业务、人力资源等方面开展了序时检查,抽查业务25219笔,金额460134.4万元,其中发现问题651笔,金额17090.69万元,通过现在座谈,讨论学习的方式现场整改370笔,金额11798.1万元;对47个机构进行了ATM机专项审计,抽样2110笔,金额17308.58万元,发现问题86笔,金额6.57万元,现场整改37笔,金额1.22万元;对34个机构进行了授信业务专项审计,抽样780笔,金额21704.4万元,发现问题12笔,金额30万元,现场整改8笔,金额19万元;对肖家、坝子、福寿进行了内控特别帮扶,通过现场检查,现场培训的方式提升了分理处人员的内控水平,从第二次检查效果来看,相比第一次检查出现的问题明显减少,员工合规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初步达到了内控帮扶的目的;对下什字、三汇分理处进行了特别检查,特别稽核检查区别于日常的稽核监测工作,主要是针对稽核监测的屡查屡犯问题、业务盲点等较为严重问题,按照一定时段、扩大稽核范围、或根据管理内控形势增加新的监测点,对一些需要长抓不懈的常规性问题,开展动态的、突击性的稽核,达到对日常稽核监测工作有效的补充。

二、内控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

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发展和科技进步,银行会计业务日趋现代化、多样化、复杂化,对内部会计控制不断提出挑战。而建立和实施一套科学完备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是一项内容庞大、难点众多的系统工程,客观上需要有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不断深化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纵观合川支行内部控制的现状,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一)内控意识淡薄,没有处理好业务发展与会计内控间的关系

分理处对内控管理与业务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模糊,存在重业务发展,轻内控管理现象,淡漠了内部控制对业务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在工作中,业务与内控的岗位取舍时往往牺牲内控岗位,在业务人员紧缺时,时常压缩内控人员,长此以往影响了内控队伍的力量,还给业务经营带来隐患。

(二)员工素质低下及责任心的缺乏,合规意识不高。

内控制度有效发挥控制作用,关键取决于执行控制的主体,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起重要作用,业务操作人员感情代替规章,或制度观念淡薄,对执行内控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疏于内控,违章操作,违反程序办理业务,形成事故隐患和案件发生;新进员工由于对内控制度认识上陌生,在办理业务中致使内部控制出现漏洞,违章问题屡有发生。一些行之有效的基本控制制度在事实上被省略、被扭曲,其中主要表现为由于各机构人员流动性大、岗位交流频繁、新进行员工多,尤其是一线员工最为突出,以及思想认识等因素的影响,使整改工作目前主要存在三大难点:一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已经发生,无法挽回,无法整改到位;二是屡查屡犯的问题,难于整改到位,因人员变动频繁,同一问题,不同的人,在同一网点不可能只出现一次,使得屡查屡犯的现象难以根除;三是存在只就单个问题进行的现象,无论是责任单位还是员工,真正做到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的较少。

三、完善我行内控体系的对策

(一)高度重视是前提

要完善我行的内部控制体系,离不开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在上级领导的带领下我行2013年初重新修订了《农村商业银行合川支行内控评价考核办法》,通过现场评价与组织评审相结合,把内控管理与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各分理处保障指标考核,与员工绩效挂钩,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内部控制措施有效落实;于今年3月,行成立了由支行行长为组长的“合规文化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召开了一、二级分理处主任、主办信贷、主办会计、支行部室正、副经理参加的“合规文化年”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开展了不合规行为的全面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签订了整改承诺书,现该活动正在继续进行中。这对强化各机构的内控意识,培育全行内控文化,将发挥重要的动员和普及作用,为内部控制稽核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找准问题是基础

完善内控体系要求我行的工作人员能够清醒的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不断转变稽核观念;规范检查方法。

1.转变稽核观念。由合规性复核向风险性稽核转轨,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成线索而不是结论,在此基础上继续进行“三查”:即一查风险,为被查机构示警排雷;二查成因,堵塞管理上的漏洞;三查尽职,错是人犯的,改也要靠人,对事不对人,整改难以落到实处。在对个人的问责过程中,应坚持审慎的区别对待。个人违规的原因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竞争所迫”,或是因妥协于客户的非理性需求,或是因从众于同业的不正当竞争,解决的办法是引导积极的金融创新;第二种是“政策所制”,主要是因内外部管理失当,解决的办法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修订政策与市场间的“不符点”,提高政策的适宜性;第三种是“认识所限”,当事人业务能力不足或对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解决的办法是加强业务培训或进行岗位调整;第四种是“私欲所驱”,个人不作为或胡作为。这种行为是稽核监督与纠正的重点,要坚决予以查处。

2.规范检查方法,使其标准化、模板化、程序化。在内控检查中,制定统一的检查方案。将内控政策表格化,明确列示内控点、内控要求、内控措施、以及内控自查和整改情况,既易于检查人员统一检查标准,又易于被查机构加强内控建设和整改;既能全面系统反映被查机构的内控现状,又能连续动态地反映其内控整改的效果。

(三)落实整改是关键

1.提升条线案防管控能力,促进问题及时整改。按照总行2013年案件风险滚动排查实施方案,支行对案防及内控管理按业务条线进行了细化和分解,通过制订各条线排查方案和现场排查,加强了操作风险管控,建立了案防长效机制。

2.落实了定期通报制度,促进问题及时整改。通过稽核部门按月召开的工作分析会,各稽核小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汇总,并通过支行办公会及时向领导进行了汇报,提出了处罚建议,对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向分理处发出了情况通报或风险提示,使支行领导能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基层分理处较普遍存在的问题及其风险点,为领导决策和各业务条线制定防控措施提供了依据,同时,通过及时通报和处理,对其它分理处和员工也起到了很好的警戒震慑的作用,使审计目的得到了有效体现。

3.坚持现场检查与现场培训相结合,促进问题及时整改。要求支行在各类检查管理过程中,均要以现场翻文件、查依据、分析可能产生的后果等形式提出合规操作意见及整改建议,向有检查就有交流,有交流就有提高的新模式较变。通过沟通交流中,求同存异,得到理解和支持,真正意义上实现转变思想,自觉树立合规意识,自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以提升检查结果的效用。

3.强化非现场监控,促进问题及时整改。今年初设置了兼职非现场监控岗,结合异动流水和审计预警信息数据,对辖内各营业机构重点柜员、重点环节、重要岗位、重点业务和重点时段的监控录像资料进行了回放抽查,填补了现场检查间隔期间的风险监控空白,有效发挥了实时监督的威慑作用。

4.增强违规人员合规意识,促进问题及时整改。为强化警示教育和提高整改效果,截止10月底我支行组织违规人员召开了4批集中座谈和现场培训会,通过现场内控知识测试,违规人员对违规事实及原因进行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和现场学习培训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违规人员和分理处管理人员对内控管理的认识,为提高整改效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5.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促进问题及时整改。截止目前已对违规责任人纪律处分1人,经济处罚141人次,处罚金额35.9万元。

(三)连续整改是主题

保持整改的连续性是内控整改中最重要、但又最不容易坚持的环节。在具体整改过程中,很多问题特别是操作性问题都有“易犯、易改、难断根”的特点,必须持续关注,才能使整改更深入,成果更巩固。

1.注重时间的连续性。主要把握好两个要点:一是检查的时点要头尾相接,不留空白;二是检查的内容要交叉覆盖,滚动复核。

银行整改报告篇(4)

本文在我国目前有关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披露规范和相关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对16家上市商业银行201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附件、监事会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年报中关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展开的分析,以期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对策。

一、我国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内控披露的相关法规及主要关注点

(一)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规定:公司在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中如发现内控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由董事会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该事项,经该所认定后,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公告。董事会应根据公司内控的情况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披露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规定:公司董事会应依据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议评估,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应对此报告发表意见。如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表示异议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针对该审核意见涉及事项做出专项说明。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注册会计师评价意见报送本所,与公司年度报告同时对外披露。

(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执行该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行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特别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与有效性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作出说明。监事会应就董事会所作的说明明确表示意见,并分别予以披露。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中第五十一条与五十二条分别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并披露建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依据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主板(不含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实施范围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包括缺陷发生的时间、对缺陷的具体描述、缺陷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效果。鼓励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按照规定要求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公司,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不一致的,公司应当解释原因。

仔细分析以上法规,可以发现: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对于上市银行信息披露的主要关注点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商业银行董事会需在定期报告中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与有效性作出说明,同时监事会要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分别予以披露;第二:公司董事会应针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形成自我评价报告,并由注册会计师作出评价意见之后,与公司年度报告同时对外披露;第三:当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时,经证券交易所认定后,公司需临时内控公告。

二、2012年16家上市银行内部控制披露现状及问题分析

目前,我国上市的商业银行包括平安银行(000001)、宁波银行(002142)、浦发银行(600000)、华夏银行(600015)、民生银行(600016)、招商银行(600036)、南京银行(601009)、兴业银行(601166)、北京银行(601169)、农业银行(601288)、交通银行(601328)、工商银行(601398)光大银行(601818)、建设银行(601939)、中国银行(601988)和中信银行(601998),共16家。

纵观2012年,16家上市银行都对内部控制情况做了不同程度的披露,有粗有细,有详有略。通过研究发现,我国上市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基于法律法规要求的强制性披露,流于形式化现象严重。下面,本文从形式、内容和依据三个方面展开详细分析:

(一)形式方面

16家银行均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附件、监事会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年报四种形式进行披露,如表1所示。

进一步研究发现:

1.自我评价报告是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发表的责任说明,只有浦发银行、交通银行披露了存在有待完善的事项,其余的银行董事会都得出“本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附件则是对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相关情况的介绍,除了兴业银行将报告与附件合二为一外,其余的银行都单独进行了披露。

2.监事会报告是监事会对董事会做出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但除了平安银行另发表公告外,其余银行都在年报中进行披露。在年报中,宁波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银行8家银行仅仅发表了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无异议,并无特指内部控制情况;而其余银行监事会就内部控制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3.审计报告格式因为已经进行了规定,所以16家银行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形式一致。

4.年报对于内部控制披露的位置也不尽相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在公司治理下设内部控制小标题,对内部控制信息进行了披露;中国银行只对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说明,但没有再在年报中对内部控制进行其他说明;其余银行均在年报中单独以内部控制为大标题,对内部控制进行详尽说明。

通过分析可知,形式、位置上的不一致性,需要投资者花费更长的时间搜集数据、查找信息,这样时间价值和机会成本过大,投资者不能有效进行分析比较。

(二)内容方面

1.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比较

16家银行在2013年都了201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的结果如表2所示。

披露结果显示,16家银行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其中12家银行存在部分一般缺陷或重要缺陷,但是只有4家银行详细披露了缺陷以及整改方案,其余的8家只披露了现状但没有披露明细。

通过分析可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信息量大,是银行提供内控信息的主要载体,也是投资者获取内控信息的主要来源,由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格式并不统一,导致16家银行的披露内容各有差异,而披露不一则进一步影响了银行间的可比性。

2.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比较

16家银行都将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但是,对于每类缺陷认定的标准却不统一,如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就详细披露了该行各类别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华夏银行和民生银行分别制定了财务报告内控缺陷的定性和定量标准以及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的定性标准,但没有具体披露;浦发银行和建设银行则直接参照定义,没有详细叙述;平安银行和农业银行则根本没有披露与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相关标准;除上述银行外,其余银行都是粗略提出认定标准由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方面构成,列示了一些指标,但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

缺陷的认定关乎最终的报告结果以及意见的发表。通过分析可知,银行之间的认定标准不统一,所以使结果缺乏可比性,例如该银行按照本行标准认定为一般缺陷,可是按照其他银行标准则会认定为重大缺陷,继而导致结果缺乏可信度。

3.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比较

注册会计师审核意见是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但没有对所有内部控制发表有效意见。

对于2012会计年度,所有的审计报告都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发表了肯定意见,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可以看作是事务所对被审计银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一个保证,但完全一致的审计意见,并没有有效传达出银行内部控制的具体信息。

4.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选择比较

16家银行都选择了“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四大”的选择是为了增强投资者对被审计银行的信心,这样也从侧面表现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银行愈发注重内部控制,愈发注重投资者,愈发注重向市场传达出有利的信息。

5.内部控制措施披露的比较

16家银行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不同程度地披露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基本框架的建设情况,如表3所示。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由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格式并不统一,每个银行披露的内容不尽相同,有些银行详尽地披露了内控建设状况,有些银行则根本未涉及,这样就导致投资者不能很好地进行比较分析。

另一方面,16家银行的自我评价报告中都没有对上年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措施以及效果进行披露,披露缺乏连续性。

(三)依据方面

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使内部控制披露具有强制性,但16家银行各自参照的依据有所不同,如表4所示。

根据上表可知,16家银行都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评价指引》以及本行内部控制基本指引的要求进行了披露。但是,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选择上,却出现了不一致性,有的银行参照了该法律法规,有的银行则没有,再加上在深交所、上交所上市的银行,所参照的内部控制指引文件不同,也会导致最后披露结果的不一致性。

通过分析可知,由于16家银行所参照的依据不一致,导致了银行披露的形式、内容、标准差异较大,这也是上市银行内部控制披露存在的问题之一。

三、提高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相关建议

(一)明确形式,提高质量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并适当借鉴国外经验,在相关规范中明确规定上市银行内部控制报告的具体披露形式以及在报告的具体部分披露哪些具体内容。一方面,投资者可以更好地使用各种内部控制信息文件,明确查阅哪些部分,就可以获取信息,节约时间、节约成本;另一方面,提高了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增加其可比性,避免分歧和意见。

(二)完善内容,提高透明度

随着将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数量不断增加,竞争日益激烈,潜在的风险也随之加大。所以需要完善内部控制披露的内容,以提高透明度。

1.加大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的披露。详细披露是否存在内控缺陷,存在怎样的缺陷以及将要采取的整改方案,提高透明度。

2.统一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国家的法律法规虽然对相关缺陷做出了定义,但这是共性的;银行作为特殊的行业,需要对缺陷认定标准做出特别的规定,且每个银行各自的规模、风险是不尽相同的,所以也需对标准进行规定并予以公布,并与其他行的不同之处做出注释,以方便投资者了解。

3.增大对内部控制建设状况的披露。国家应出台相应的规定,要求银行从内部控制五个基本要素方面详细披露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可以使利益相关者了解上市银行在过去一年所做的努力;另外,在探索建立上市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评级体系的道路上,不遗余力地运用市场手段,逐步建立并完善针对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评价指标或评价体系。同时,要求披露对上年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以及效果,保持连续性,使得投资者明确缺陷是否真的不存在了,措施是否发挥应有的作用了。

银行整改报告篇(5)

基于中国银行体系对于中国未来经济增长至关紧要的影响力,近期世界不少有影响的金融研究机构、评级机构不约而同地发表了对于中国银行体系的一系列研究报告,其中比较有影响的,如2009年12月高盛公司的对于中国银行业的预测、2009年10月里昂证券的对于中国银行业的评论、以及2009年10月穆迪公司的对于中国银行业发展展望的研究报告。这些报告从不同的侧面观察和总结了中国银行业近年来的主要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尽管角度不同、数据也未必准确,但是这些研究报告确实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观察侧面。比如,高盛公司在研究报告中指出,从当前中国银行业的发展趋势看,中国的银行体系最值得担心的倒不是类似东南亚金融危机中东南亚国家的银行业所出现的摧枯拉朽般的倒闭风潮,最应当担心的倒是想日本的金融体系一样,因为迟迟不推出彻底的金融改革,不仅使得银行体系一蹶不振,而且还严重制约了日本经济的复苏和增长潜力的发挥。 在上述种种报告中,穆迪公司的研究报告相对更为中立,分析也更为全面,因而尽管其中可能有这样或者那样不全面和准确的地方,但是同样值得我们予以关注。在这份2009年10月的研究报告中,穆迪公司宣布在综合考虑了在政府主导下的银行业改革措施、市场开放带来的压力、整个银行业正在面临的挑战等因素之后,将中国银行业的评级确定为稳定。 一 穆迪公司对于中国银行业的总体评价 在研究报告中,穆迪公司注意到中国的银行业在改革中扮演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并且是中国政府在制定其改革日程表时优先考虑的行业。这是由中国独特的改革路径所决定的:中国银行体系积存的高额的不良贷款,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经济转轨的成本;中国政府如果要试图建设一个健康的银行体系,必须要寻求适当的方式和渠道为这些巨额的成本买单,同时控制新的不良贷款在银行体系中产生。 因为中国银行业目前问题的形成有历史的原因,其解决也需要一定的步骤和阶段,同时也考虑到银行改革过程中可能来自金融、政治和社会层面的压力,穆迪公司认为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前提下,目前如果断然全面在银行市场引入市场机制必然是弊大于利。这种渐进的改革思路显然与前述高盛公司激烈的银行改革思路有明显的区别。 由于国有银行在中国的金融体系中一直占据主导性的地位,因此国有银行改革的进展状况直接影响到对于中国银行业改革的进展的评价。在穆迪公司看来,中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继续垄断中国的金融系统,它们也是整个系统风险的来源;穆迪公司在研究报告中指出,由于业务范围狭窄、国有企业表现不佳、沉重的税负和僵硬的利率政策,四大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很高,而资本水平则很低。四大银行由于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没有足够的能力核销自己的不良贷款。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穆迪公司在研究报告中强调,如果单纯依靠银行自身的经营,四大银行很难保证整个金融系统的偿付能力;从长远角度来看,中国的银行有可能需要注入更多的公共资金才能与国际标准接轨。这实际上就是我们经常提及的“谁应当为国有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买单”的问题,巨额的不良贷款已经形成,损失也已经形成,要回避这个尖锐的问题显然是难以持续下去的,在穆迪公司看来甚至可能会威胁到国有银行对于金融体系偿付能力的支持水平。显然,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评价。如果按照穆迪公司的看法,研解决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就必须要注入更多的公共资金,但是如果在注入公共资金的同时又不能给国有银行形成预算软约束的预期和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目前看来还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难题。 从总体的发展趋势看,尽管中国的不少银行的负责人反复强调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问题,在穆迪公司看来,中国银行业的透明度和公司治理机制仍然不佳,由此穆迪公司预期政府在未来五年内将国有银行转变为按照市场机制运营的商业实体的目标显得有些过于乐观。这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一个判断:我们的监管机构陆续宣布的一系列银行改革和发展的目标,究竟是否可以按期完成? 在穆迪公司的研究报告中,提及的中国银行业在2009年可圈可点的改革进展并不多,无非是一些国有银行开始意识到来自中国政府的直接支持在将来会逐渐消失,有的国有银行采取了新的风险管理措施,有的还退出了无利可

银行整改报告篇(6)

一、引言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法定责任,按规定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上市公司审计监管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有效防范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的重要方法。

中国人民银行早在2002年4月就颁布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8年6月,财政部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五部门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4月,五部委又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该配套指引包括《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至此,我国基本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也由自愿性披露变为了强制性披露。这一规范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良好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不仅提升财务报告决策的有用性,而且还影响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建立是否意味着上市商业银行具有高质量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呢?本文选取了16家上市银行2009—2011年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分析,通过比较《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出台前后上市商业银行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总体状况、具体内容、评价依据等方面的变化,来检验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和力度,找出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二、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现状分析

(一)报告披露的总体状况

截至目前,我国共有16家上市商业银行,涵盖了银行的主要类别,包括5家国有商业银行(工、农、建、中、交)、3家城市商业银行(北京、南京、宁波)和8家股份制银行(民生、浦发、平安(深发)、招商、兴业、华夏、中信、光大)。近三年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总体披露情况如表1。

2009年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共有14家,均披露了相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信息,但其中只有2家(深发和宁波)正式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外部审核意见和内部审核意见的银行数量也仅为2家和1家,其他12家仅在年报中简要说明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信息。2010年和2011年,16家上市商业银行均正式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大多请专业机构进行了审核并出具评价意见报告。但出具监事会或独立董事会意见的银行仍然较少。由此看出,在《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出台》之前,我国上市商业银行自愿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积极性普遍不高。从2010年开始,正式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披露状态得到极大改善,但仍然缺乏要求监事会或独立董事出具相关意见的意识。

(二)报告内容的具体分析

2009年有14家上市商业银行,2010年、2011年分别有16家上市商业银行,正式公布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共34份,具体内容如表2。

在责任主体方面,2009年正式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银行仅为深圳发展银行和宁波银行。宁波银行表述是将董事会作为决策层,并没有明确说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责任主体,深发展的报告中也没有相关责任主体的表述内容。而2010年有13家银行明确说明了以董事会作为内部控制评价的责任主体,直至2011年,16家上市银行均明确表明了以董事会为责任主体。

在评价范围和评价依据方面,2009年明确披露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和依据的银行分别有10家和13家,2010年增加到14家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范围、16家全部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依据,到2011年15家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范围、16家全部披露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在评价程序和方法方面,2009年各大银行均未披露具体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程序和方法,2010年也仅有1家银行对此进行了披露,至2011年,披露的银行增加到13家,占比为81.3%,说明在2010年内部控制评价指引颁布之后,各大银行开始尝试采用具体的评价程序和方法,并对此进行了披露,但仍有部分银行缺乏对此的披露。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明确指出各企业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五大要素:(1)内部环境;(2)风险评估;(3)控制活动;(4)信息与沟通;(5)内部监督。上市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也理应按这五个基本要素进行评价。2011年具体披露了五要素的银行数由2010年的8家增加到了11家,各大银行虽然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具体内容上越来越趋向于统一按照基本规范的要求,但仍有部分银行没有对内部控制五要素进行披露。

在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真实性声明方面,2009年仅有10家银行披露了相关信息,2010年有14家银行对董事会声明作了相应表述,2011年所有上市银行均发表董事会声明。

在缺陷认定方面,2009年各银行均未详细披露各项缺陷及认定情况,2010年仅有2家披露了缺陷认定情况,2011年上升到13家,仍有部分银行未对其具体缺陷认定情况进行说明。

首先,从总体上来看,自2010年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出台之后,各上市银行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内容更加完善、详细和具体,并表现出越来越统一的趋势。从近三年的自我评价报告对比可以发现,2009年和2010年各银行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不尽相同,有的对五要素进行了详尽的披露,而有的根本没有提及。至2011年,各大银行出具的报告内容表现出逐渐统一的趋势,大部分报告中完整地包括了责任主体、评价范围、评价依据、评价程序及方法、董事会声明、缺陷认定等。

其次,各银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格式越来越规范。在2010年披露的16家报告中,仅有4家报告的格式具有可比性;在2011年披露的16家报告中,仅有8家报告是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来披露相关评价信息,即分别按照董事会声明、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评价范围、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措施、缺陷及认定、整改情况、有效性认定这8个部分进行说明,并附有相关签章及日期。

此外,16家银行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无一例外都得出了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的结论,虽然有少数银行提到存在一些缺陷,但由于认为构成实质影响而没有详细披露。可以看出,上市商业银行在自愿披露内部控制评价信息时,都会尽可能选择对其有利的信息进行披露,且大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内容。

(三)内部控制评价依据的比较

如何去判断一个企业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在关键控制点是否存在重大风险或者控制缺陷,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依据应该考虑的事情。如何合理、准确、全面地去判断一个企业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需要一个恰当的依据。目前我国上市商业银行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依据的标准众多。如图1所示。

其中:A表示《内部控制基本规范》;B表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指引》;C表示《内部控制评价指引》;D表示《上交所、深交所内部控制指引》;E表示其他相关法规。

从图1看出,各银行的内部控制自评依据众多,导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工作以及出具的报告更是千差万别,缺乏统一的标准。这样,一方面会使得上市银行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缺乏横向可比性;另一方面,不同评价依据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认定会有所区别,由此可能导致同一个企业的内部控制运用不同的评价依据会产生不同的评价结论。在统计中甚至还发现个别银行没有说明其具体的评价依据,这也影响了其内控自评报告的可信赖性。

三、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通过对近三年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2010年作为一个分水岭,在此之前,大部分银行并没有独立公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而是作为年度财务报告的一部分进行披露,且大部分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名称不一致,缺乏较为统一的格式和规范,评价内容较为单一,各银行均未披露自评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也没有对相应的缺陷认定进行描述。此外,评价工作依据的法律法规众多,缺乏较为统一的标准。

(一)上市商业银行自愿如实披露评价信息的动力不足

一方面,根据《评价指引》的规定,上市商业银行应该积极主动出具符合规定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如实描述存在的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但是从上面的近三年各银行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来看,当前各银行都尽可能选择对其有利的信息进行披露,普遍得出了其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的结论,报告明显缺乏实质性价值。同时,其提出的整改措施大多数情况下只是为了满足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流于形式,缺乏实际执行效用。另一方面,在评价内容上,很多银行都只是将前一年的报告进行简单更新,明显表现出比披露财务信息更加缺乏自愿性和主动性。

(二)各上市商业银行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信息缺乏可比性

1.评价依据不统一

内部控制评价依据是判断内部控制是否存在不足和缺陷的标准,评价依据的选择对自我评价报告的结论的形成具有直接影响。从近三年各上市银行的自评报告情况来看,其对评价的法律依据的选择仍然存在很大差异。

2.评价内容不统一

颁布《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标准,便于各企业统一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为各利益相关者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内部控制信息。但通过上面分析内容来看,虽然《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出台已有三年,但各银行的评价内容仍然表现出明显的差异。2011年未披露评价程序和方法的银行占比为18.8%,未按照五要素标准进行披露的银行占比为31.25%,未披露相应整改措施的银行比例更是高达75%。这种披露状况明显与《评价指引》的规定相去甚远,导致当前银行间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信息缺乏可比性,利益相关者很难据此判断其内部控制的真实状况。

3.报告格式不规范

目前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随意性比较大,报告名称不统一,披露形式不一致,有的详细按照各点分类说明,有的简略地以几段话进行概括说明,既有参照《评价指引》的要求进行全面披露,也有按照自己特有的评价体系进行说明。各银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格式的混乱必然加剧了内部信息可比性的缺乏。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有效性缺乏实质性关注

《评价指引》要求各企业及时准确地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的最终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根据已发现的不足和缺陷持续改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另一方面为外部利益相关者投资决策等提供及时可靠的依据。通过以上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上市银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有效性即评价结果的利用效率缺乏内外部的持续关注。

从内部来看,各银行普遍选择迎合监管部门形式上的披露形式为主,极少或不披露其缺陷,且纵观各银行的整改措施基本上都缺乏实践意义的建议,导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与整改措施脱节,缺乏整改与完善的长效机制,大大降低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有效性。2011年仅有3家银行在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披露如何有效利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与评价结果,因而其内部管理层首先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效果缺乏实质上的关注。从外部市场来看,包括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债权人等在内的各方利益相关者由于受其自身知识结构与周围大环境的影响,对内部控制评价信息是否真实有效的需求远远小于对财务指标业绩的需求。

(四)对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内外部监管不够充分

从银行内部来说,监事会及其下设机构是对内部控制及其信息披露负有监督责任的职能部门,而在当前情况下,监事会实际上往往只是简单地评价了内部控制的三性,2011年只有1家银行单独出具了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内部监督职能未能充分发挥;从外部市场监管来说,强有力的外部监管力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促使公司提高所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质量,但在我国当前状况下,各银行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流于形式的背后充分反映了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关于违反内部控制信息规定行为的处理各监管部门也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

四、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对其运用还处于探索时期,加之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存在固有缺陷,企业在运用过程中暴露出很多问题。根据前文第三部分对现存问题的分析,以及第四部分实证检验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有效性水平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统一内部控制评价标准

涉及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的规定很多,诸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交所内部控制指引》和《深交所内部控制指引》等等,但对内部控制各个方面的规定都不尽一致。这种不一致一方面会造成上市公司选择上的困扰;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可能会根据其自身的情况,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规定来评价披露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而规避一些不利的披露规定,不利于投资者对企业内部控制状况真实全面地了解,而且,这种多选择的情况必然导致企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式与内容也各不相同,缺乏可比性。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其中的投资者将无法判定企业内部控制质量的真实性,从而不利于投资的有效决策。因此,应该进一步完善各项法规制度规定,统一评价标准,建立一套适合我国资本市场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指标评价体系。

(二)完善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建立有效的内控考核机制

为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上市银行应尽快完善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内部控制是一系列的过程,贯穿了银行业务的整个过程,随着业务的日益复杂化,加上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内部控制的目标和范围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上市银行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处理程序,加强信息的收集、加工和处理过程,使银行的各项业务都能得到信息系统的充分支持。同时,银行还要建立一套合理有效的激励考核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分明,为内控能有效地实施建立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明确和加强董事会、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实质上的责任

从公司治理结构来看,董事会是决策和评价机构,经理层是执行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核心是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的定位、分工和职权划分问题。尽管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中规定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且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是企业内部控制的责任主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实施、监督完善负责,应保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长期以来,上市商业银行在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过程中,对内部控制责任主体的概念实际上比较模糊,呈现出各种不同的责任主体。此外,董事会、监事会的勤勉程度也没有像预期理论那样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质量呈正相关,这些都表明当前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的董事会、监事会或类似机构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质量并没有负担起应有的实质上的责任。

(四)规范缺陷及改进措施的披露,加强信息与沟通机制建设

信息与沟通是准确、及时、完整地收集与企业相关的经营管理信息,在企业各级层次之间进行有效传递的过程,是良好内部控制的重要条件。信息与沟通主要包括信息的收集机制以及在企业内部与企业外部有关方面的沟通机制等。一个良好的信息系统可以帮助实现准确流畅的信息与沟通,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企业不仅要建立向下的沟通渠道,还应该有向上的、横向的以及对外界的信息沟通渠道。

内部控制缺陷信息,往往是上市公司独自掌握而投资者不了解的信息,并且这部分信息投资者很难从其他途径获得,主要依赖于上市公司的公开披露,对于我国上市商业银行来说,披露真实完整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信息,有助于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作出正确决策,稳定和提升投资者的信心,应当受到高度重视。

具体来说,一方面,银行内部应该提高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实质上的关注,除了披露内部控制缺陷及相应整改意见外,还应提及其固有缺陷,提升报告的严谨性与有效性;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继续细化内部控制缺陷分级的具体标准,同时应尽量进行定量衡量。只有将强制性的外部监管与自身的重视双向结合,建立稳固的内部控制整改与完善的长效机制,才能真正达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实施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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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整改报告篇(7)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7-0079-02

ERP(Enterprise Resources 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起源于制造业,但随着其管理理念日益成熟、系统应用技术的不断发展,国内管理先进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开始引进这一管理理念和管理系统。

借助于信息技术,实现由ERP系统生成上市银行法定财务会计报告及附注、分部报告信息,及时向境内外投资者披露真实、准确、透明的会计信息,成为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披露方式的新选择。本文试从探讨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具体目标入手,以国际上较为流行的ORACLE软件功能以例,分析了ERP系统在改善国有控股上市银行财务会计报表出具和使用流程、优化审计调整账务处理流程、自动生成财务信息披露数据等方面的运用,并提出运用中应予以考虑的问题,以期对如何利用ERP系统实现会计信息披露目标有所借鉴。

一、ERP系统在国有控股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运用

相对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言,国有控股上市银行具有会计机构数量大、会计核算层次多、会计信息传递路径长的特点。ERP系统采用ORACLE产品的标准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进行适应性开发,能够从不同方面改善国有控股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实现信息披露目标。

(一)改善财务会计报表出具和使用流程

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整个会计活动的最终产品,也是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载体。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由于上市银行披露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公允性需验证,对外报出的必须是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以是否依据审计师的意见进行了审计调整来划分,可分为审计调整前会计报表和审计调整后会计报表。由于国有控股上市银行采用总分架构模式,总账系统数据、审计调查表的编制、审计调整意见的出具,往往采取由下而上层层汇总的方式生成。这种传统的会计报表生成模式,信息传递路径长,也存在人为调整的可能,影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不利于上市银行经营管理决策分析。

ERP系统能够改善国有控股上市银行的财务会计报表出具和使用流程。首先,ERP系统充分利用Oracle总账模块中功能强大的报表建立工具――财务报表生成器(FSG),根据总账中的会计要素生成财务报表。通过灵活地制定FSG报表,能够更好地满足上市银行财务会计报表多种业务需求。对于全行固定格式、统一公式、定期的报表,由总行进行定义,全行机构登录系统查询,如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分行固定格式、统一公式、定期的报表,由分行进行定义,分行各级机构登录系统查询。同时,ERP系统维护部门负责维护FSG报表定义权限。对于全行统一的报表,无论是审计调整前还是审计调整后,都可通过ERP系统直接由总行统一出具,并经财务报表展现平台分发给各分行,分行可直接进行权限范围内的报表查询,避免了手工调整总账的可能性,能够充分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准确。

(二)优化审计调整账务处理流程

上市银行的审计调整存在调账事项和调表事项之分,对于调账事项,需要在次年进行审计调整的账务处理,但财务报告年度已于12月31日关账,审计调整的账务处理不能自动追加于财务报告年度,但审计调整的账务处理应归属于财务报告年度,而不是次年。由于审计调整账务处理的实际会计年度与相应归属财务报告年度之间存在差异,在财务报告年度的次年,年初至审计调整账务处理期之间各月份的期初余额都与审计调整后报表的期初余额不相符,这段期间一直存在账表不符的问题,直至审计调整账务处理期的下一会计期,账表不平现象才会消失。

ERP系统在会计期间设计上,针对审计师对上市银行进行半年和年度审计的现实情况,结合Oracle系统标准功能,可以设置两个调整期,即在系统中设置每年十二个自然月会计期段和另外第十三期、第十四期调整期段,通过合并自然月期段以及调整期的账务内容,生成完整的审计调整后财务报表。ERP系统利用ORALE调整期功能,将差异调整做在特殊的会计期,可以在不影响正常账务的情况下完成审计差异调整,实现账表数据一致,彻底解决上市银行审计调整后账表数据不符的现状,实现由ERP系统出具全行审计调整后的财务会计报告,可降低上市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成本。

(三)自动生成财务信息披露数据

会计信息是以财务信息为主,其他信息为辅的综合信息。从财务报表的生成来看,国有控股上市银行原有的总账系统就能实现财务报表定义;但从会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来看,由于较为复杂,很难直接从核心业务系统现有的会计科目或账户运算得到,主要依赖于审计师的审计调查表,使其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处于被动状态。

由ERP系统出具上市银行财务会计报告、满足多准则会计信息披露要求是该系统的一个特色。例如在账簿设计上,ERP系统可以建立中国准则账簿、国际准则差异两个账簿。各币种业务在中国准则账簿中核算,各币种的国际准则差异数据放在国际准则差异账簿中核算,月末通过FSG报表定义合并中国准则账簿和国际准则差异账簿的数据,出具国际准则报表。在财务信息披露数据的生成上,ERP系统将信息披露指标化,针对国际准则和中国准则的披露报告,对披露信息进行详细的分类整理,转化为指标项。在对披露信息进行指标化处理之后,国际准则和中国准则要求下的报表附注,基本都可通过各项指标直接或简单运算获得,对无法通过简单运算得到的指标,系统设置手工指标补录的方式。

二、采用ERP系统进行会计信息披露应注意的问题

(一)ERP系统在审计调整期需进行特殊的账务处理

ERP系统在会计期间设计上,在设置一至十二个自然月会计期间以外,还将中期和年度审计调整期设置为十三期和十四期。ERP系统在审计调整期进行审计调整的会计处理,会追加在财务报告年度的账务中。但国有控股上市银行存在功能强大的核心业务系统,而ERP系统只具有财务会计的部分功能,不是一个完整的核算系统。除了在ERP系统的审计调整期中进行处理外,审计调整的账务处理还必须在核心业务系统中进行。但核心业务系统的审计调整的账务处理会和其他数据一样,通过数据通道传输到ERP系统,使得ERP系统的审计调整数据重复反映,因此,为保证审计调整后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在核心业务系统中进行审计调整账务处理后,必须及时在ERP系统中对原审计调整进行反向冲销的账务处理。而这一系列调整无法通过系统控制实现,只能通过制定严密的管理程序,保证各级行核心业务系统的审计调整在某一时间完成,并在同一天于ERP系统中进行反向冲销。

(二)ERP系统的会计科目和披露指标需及时维护

采用ERP系统进行会计信息披露,会计科目与披露指标的维护成为影响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准确性的关键因素。首先,根据证券交易所、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上市银行的年报、中期报告内容需要进行相应地调整。其次,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发生变更时,上市银行应相应地调整ERP系统会计科目的设置,以适应准则或制度的变化。因此,为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上市银行应根据年报、中期报告披露事项及会计科目的调整,及时维护会计科目、重新定义或修改披露指标的运算公式。

银行整改报告篇(8)

近年来,随着中央审计委员会的成立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实施,我国内部审计进入了新时代。商业银行内审在保障其经营合规性上发挥愈加重要的作用,内审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为审计工作提供了便利,极大地提高审计效率,内部审计工作质效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在审计成果运用方面还有待提高。

一、内部审计成果运用概述

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审计整改的重大意义,审计署2018年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中新增设了“审计成果运用”一章,对加强审计整改,促进审计结果运用做出了明确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明确了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被审计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告知内部审计机构。二是单位对内部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应当及时分析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三是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与内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四是单位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当按照管辖权限依法依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所称内部审计是商业银行内部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通过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督促改善商业银行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公司治理效果,促进商业银行稳健运行和价值提升。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目标包括:推动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有效落实;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并持续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公司治理架构;督促相关审计对象有效履职,共同实现本银行战略目标。指引明确了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监督、评价和咨询职能,并促进商业银行稳健运行和价值提升。中央审计委员会、审计署、银保监会都在内部审计成果运用方面提出了要求,并指明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方向。

二、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整改现状

(一)内审定位不准,认识不足。内部审计是日常的“体检”工作,不仅要“查病”,更要“治已病”,“防未病”。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存在重视审计,轻视整改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是内部审计部门把自己定位为“监督”、“评价”职能,未把“整改”工作作为内审部门的责任;二是内部审计人员对发现问题整改意义认识不足,未能从促进商业银行稳健运行和价值提升方面思考整改的意义。内部审计部门主动争取领导对审计结果运用的支持力度不够,审计权威性不强,导致被审部门对整改工作不重视,审计建议采纳较少。(二)报告质量不高,针对性差。审计质量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审计报告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能够引起领导层关注,对促进审计结果运用更是至关重要。一份高质量的审计报告,必须能够精准发现问题所在,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性的建议,达到合法、合规,提高效率的目的。深入分析审计报告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一是内审部门对全局中心工作认识不足,对审计目的不清晰,审计工作偏离审计目的,对全局工作支持力度不够,未能突出重点,未能全面覆盖高风险业务、重点人员;二是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未能严格落实审计程序,造成审计底稿有遗漏,难以清楚描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定性不准,被审计部门对审计人员提出的问题不认可;三是审计理念落后,大数据理念缺乏。对非现场审计重视不够,未落实能精准审计,现场审计缺乏审前分析,审计手段落后、效率较低,审计内容仍以查错纠弊为主,对风险性问题和资产质量关注不够;四是审计对策针对性差,可操作不强,对业务指导、堵塞内控漏洞意义不大。(三)整改标准不高,效果不佳。商业银行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往往限于操作层面整改,建章立制的少。存在屡查屡犯,前改后犯,审计成果运用程度不高。审计人员对发现的问题缺少原因分析,较少能从内部制度、业务流程、人员等深层次分析原因,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普遍性”的问题不重视,习以为常,思想麻木,难以正视问题;二是对“典型性”的问题原因分析不全面,无法提出合理的建议;三是对“倾向性”的问题分析缺乏前瞻性,分析不足。内部审计人员独立性不强,对被审计部门问题整改容忍度较高,随意性大,存在计中国乡镇企业部分问题未能从根本得到整改,而审计部门未能严格要求,致使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难以达到预期审计效果。(四)结果运用层次不高,影响力弱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利用率较低,多为就事论事的简单整改,对促进商业银行稳健运行和价值提升作用较弱。主要表现为:一是审计结果未能与相关职能部门交流,未及时综合地研究分析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对问题影响的深层次因素未进行充分挖掘,难以做到举一反三与从源头上对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审计结果难以在内部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等相关部门之间实现共享,导致审计结果难以被有效利用与转化;三是还未将审计结果及审计问题的整改状况作为对相关部门干部进行考核、任免及奖惩的重要信息依据,也未将其作为单位决策制定的依据;四是审计结果在形式上表现比较单一。

三、提高审计结果运用改进路径

(一)积极争取领导对审计工作的重视。领导的重视是促进审计整改的重要推动力。领导重视内部审计,能提升审计权威性,便于内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沟通,问题整改、制度建设、结果共享会比较顺利。内部审计要明确审计的目的,服务大局,不断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审计发现的情况、整改措施、是否需要建章立制杜塞漏洞等情况,保障全局工作的意义,得到领导认同和支持。(二)强化对审计整改责任意识。内部审计是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重要保障,而审计整改是整个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效。如果对审计整改不重视将会严重影响了审计目的的实现。审计人员要树立服务大局观念,把审计整改及审计结果运用作为自身的职责,从思想上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决杜绝整改不负责、虚假整改情形,确保整改不走过场,整改指导及时有效,树立“整改工作我有责”的责任意识。(三)切实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审计报告的质量高低,既体现了审计人员的能力,也决定了审计整改的要求。审计报告应符合以下特征:一是准确性。主要指审深审透,对问题进行准确定性,避免模棱两可,避重就轻,切实充分揭示风险;二是实用性。主要是指审计报告能够引起领导的重视,使得领导更加了解经营状况,风险现状;三是指导性。主要是指及时对苗头性和趋势性问题进行预警,使得相关职能部门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损失;四是针对性。主要是指确保审计人员对发现问题所提出整改建议具有可操作性,避免建议不对症,难落实。高质量审计报告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不仅具有发现能力,还要具备综合分析能力和问题归纳能力。审计人员必须更新审计理念,树立“大数据”审计思维,坚持科技强审;鼓励审计人员按照自己实际需要学习理论知识,尤其是审计、财务、法律、计算机等方面知识;通过“以审代训”方式,在审计现场,提高审计人员揣摩被审计人员心理及沟通技能,达到提高审计发现能力;集中培训审计人员撰写审计报告的能力。(四)建立审计结果运用制度。为了避免出现审计结果利用效率低的问题,更好地发挥审计的增值功能,创建内审结果应用办法十分必要。一是通过不同方式向不同层次人员展示审计结果。“向上”报告,“平行”建议,“向下”通报,并通过灵活多样审计简报、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传达审计成果,营造良好的内控环境,使得全员正视问题,积极解决问题。二是堵塞流程漏洞,完善内控制度。对于审计发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要深入分析发现的问题原因,是否存在新制度落实或新系统是启用,流程不合理造成的;是否存在均有明显趋势的问题,如同类问题发生的频率、金额变化。只有从流程、人员、制度等方面查找原因,完善制度才能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三是及时揭示风险,避免损失。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充分预测存在的损失,及早做好预防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四是建立审计发现及问题整改共享制度。与纪检、人事共享审计成果,避免重复工作,并将审计发现及整改情况纳入考评范围,对不重视整改或不落实有效措施的相关人员给予问责。

四、总结

内部审计整改措施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的不可分割整体。将“治已病”,“防未病”审计理念贯穿到实际工作中,要求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并把审计整改作为审计人员的职责;只有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是提升内部审计报告质量的必要条件;只有不断提升审计报告质量才能引起领导层的重视;领导层的重视是推动审计整改的重要推动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向全员展示审计成果,并完善内控制度是领导层落实整改责任,提升商业银行价值的重要方式。

参考文献:

[1]鲍国明.推动内部审计结果运用促进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J].中国内部审计,2020(1)4-11.

[2]谢臻.坚持审计与业务协同促管理问题深层次整改[J].中国内部审计审计,2020(1)73-75.

[3]肖伟.做好三大转型履行好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与使命[J].中国内部审计,2020(3)4-11.

银行整改报告篇(9)

   基于中国银行体系对于中国未来经济增长至关紧要的影响力,近期世界不少有影响的金融研究机构、评级机构不约而同地发表了对于中国银行体系的一系列研究报告,其中比较有影响的,如2002年12月高盛公司的对于中国银行业的预测、2002年10月里昂证券的对于中国银行业的评论、以及2002年10月穆迪公司的对于中国银行业发展展望的研究报告。这些报告从不同的侧面观察和总结了中国银行业近年来的主要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尽管角度不同、数据也未必准确,但是这些研究报告确实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观察侧面。比如,高盛公司在研究报告中指出,从当前中国银行业的发展趋势看,中国的银行体系最值得担心的倒不是类似东南亚金融危机中东南亚国家的银行业所出现的摧枯拉朽般的倒闭风潮,最应当担心的倒是想日本的金融体系一样,因为迟迟不推出彻底的金融改革,不仅使得银行体系一蹶不振,而且还严重制约了日本经济的复苏和增长潜力的发挥。

    在上述种种报告中,穆迪公司的研究报告相对更为中立,分析也更为全面,因而尽管其中可能有这样或者那样不全面和准确的地方,但是同样值得我们予以关注。在这份2002年10月的研究报告中,穆迪公司宣布在综合考虑了在政府主导下的银行业改革措施、市场开放带来的压力、整个银行业正在面临的挑战等因素之后,将中国银行业的评级确定为稳定。

    一 穆迪公司对于中国银行业的总体评价 

    在研究报告中,穆迪公司注意到中国的银行业在改革中扮演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并且是中国政府在制定其改革日程表时优先考虑的行业。这是由中国独特的改革路径所决定的:中国银行体系积存的高额的不良贷款,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经济转轨的成本;中国政府如果要试图建设一个健康的银行体系,必须要寻求适当的方式和渠道为这些巨额的成本买单,同时控制新的不良贷款在银行体系中产生。

    因为中国银行业目前问题的形成有历史的原因,其解决也需要一定的步骤和阶段,同时也考虑到银行改革过程中可能来自金融、政治和社会层面的压力,穆迪公司认为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前提下,目前如果断然全面在银行市场引入市场机制必然是弊大于利。这种渐进的改革思路显然与前述高盛公司激烈的银行改革思路有明显的区别。

    由于国有银行在中国的金融体系中一直占据主导性的地位,因此国有银行改革的进展状况直接影响到对于中国银行业改革的进展的评价。在穆迪公司看来,中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继续垄断中国的金融系统,它们也是整个系统风险的来源;穆迪公司在研究报告中指出,由于业务范围狭窄、国有企业表现不佳、沉重的税负和僵硬的利率政策,四大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很高,而资本水平则很低。四大银行由于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没有足够的能力核销自己的不良贷款。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穆迪公司在研究报告中强调,如果单纯依靠银行自身的经营,四大银行很难保证整个金融系统的偿付能力;从长远角度来看,中国的银行有可能需要注入更多的公共资金才能与国际标准接轨。这实际上就是我们经常提及的“谁应当为国有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买单”的问题,巨额的不良贷款已经形成,损失也已经形成,要回避这个尖锐的问题显然是难以持续下去的,在穆迪公司看来甚至可能会威胁到国有银行对于金融体系偿付能力的支持水平。显然,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评价。如果按照穆迪公司的看法,研解决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就必须要注入更多的公共资金,但是如果在注入公共资金的同时又不能给国有银行形成预算软约束的预期和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目前看来还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难题。

    从总体的发展趋势看,尽管中国的不少银行的负责人反复强调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问题,在穆迪公司看来,中国银行业的透明度和公司治理机制仍然不佳,由此穆迪公司预期政府在未来五年内将国有银行转变为按照市场机制运营的商业实体的目标显得有些过于乐观。这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一个判断:我们的监管机构陆续宣布的一系列银行改革和发展的目标,究竟是否可以按期完成?

    在穆迪公司的研究报告中,提及的中国银行业在2002年可圈可点的改革进展并不多,无非是一些国有银行开始意识到来自中国政府的直接支持在将来会逐渐消失,有的国有银行采取了新的风险管理措施,有的还退出了无利可图的产业,撤并了位于不太富裕的农村地区的经营网点。另外,一些新上市的银行经营状况相对较好,机制也相对较为灵活,穆迪公司甚至乐观地认为这些上市银行可能也为整个行业树立了新的标准,这些银行的成功在穆迪看来甚至也有可能引领国有商业银行走出困境。如果考察目前为数不多的上市银行并不十分出色的经营业绩、以及新桥集团入主深发展之后发出的“随处可见可以改进、创造价值的空间”的感叹,我们认为穆迪公司确实是高估了这些上市银行可能的影响力,也低估了这些上市银行在股权结构、市场竞争能力方面的缺陷和不足。

    从具体的银行业务领域看,穆迪的研究报告特地提及了中国的银行业在2002年的消费信贷业务和信用卡业务是增长的亮点,但是穆迪认为因为中国缺乏良好的信用文化以及个人信用数据的积累而制约了这些业务的发展。实际上,信用数据的积累和个人信用风险的管理并不一定有一个统一的、适用于全球的模式,在中国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同样可能寻求到消费信贷业务和信用卡业务的增长空间和立足点,只是银行业是否有足够的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来把握这些业务的增长能力而已。穆迪公司的研究报告特地强调说2002年中国的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不能令人满意,并且认为相关政策和定价措施都不是十分明确是重要原因,实际上2002年中国的银行业对于中间业务的重视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中央银行在对于中间业务的管理方面也显著地放松了管制,这是十分值得关注的一个趋势,我们可以乐观地看到,如果价格的管制能够进一步放松,银行业的中间业务在2003年会有一个显著的发展。

    穆迪公司的研究报告对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判断与许多媒体的刻意炒作形成了明显的对比。实际上,尽管穆迪公司认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加速了整个银行业的自由化,而且这些影响对于中国内地的银行的影响会在不远的将来逐步体现,但是,穆迪公司也坚持认为,外国银行的竞争则要在更长的时间以后才会对本地的银行形成真正的威胁,而且这些国际银行会带来资本和专业技术。穆迪公司没有看到的现实是,由于中国银行业在激励机制、市场开发机制、公司治理等方面与外资银行相比处于劣势,中国的银行业在客户和市场创新等方面正在逐步被边缘化;规模十分有限的外资银行重点争夺的就是中国银行业中最为优秀的客户、最为优秀的人才、推出的也是最富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这一趋势在媒体刻意炒作的南京爱立信事件之后已经成为当前国内银行界广泛关注的一个趋势。

    二 2002年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变迁:银行业洗牌还没有展开

    在比较中国的银行改革与工业企业改革时,中国的银行界人士经常强调银行业改革是落后于工业改革步伐的,现在这一判断也出现在穆迪公司的研究报告中。在此基础上,尽管穆迪公司认为中国政府五年内将国有银行改造成真正的商业银行的目标有些过于乐观,但是穆迪公司还是认为会有一些银行在改革的过程中的表现将会优于其它银行,而且这种优势会随着改革的深入而不断加强。显然,这是一个重新洗牌的过程,只是在2002年这个洗牌过程并没有充分的展开。

    首先看国有银行。因为国有银行的地位是如此的重要,穆迪公司强调认为国有银行在可预见的将来将会一如既往的得到政府的支持,但是穆迪公司坚持认为国有银行要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还必须得到政府的帮助,其中特别建议要政府在恰当的时候注入资本金。这显然是呼吁政府注意在银行体系积累的巨额不良资产及其可能对于银行的稳健性和金融体系的安全性造成的负面影响和压力。一直到目前为止,中国的四大银行依然垄断了整个系统的资产、存款和贷款,根据穆迪公司的统计,目前四大银行占整个系统存贷款的份额分别为67%和61%,贷款市场份额的下降(1998年为68%)主要是因为国有企业表现不佳,而这些国有企业是四大国有银行的主要客户。

    与国有银行在保持垄断地位下的市场份额下滑相对照,中国的股份制银行和城市银行的增长空间有所拓展。穆迪公司注意到,20世纪八十年代建立的10家股份制银行已有4家上市,这些银行目前看来盈利能力更强,不良贷款率更低,其关注的客户重点是沿海发达地区的外国公司和合资公司;而且这些银行也易于吸引外资银行的合作。穆迪公司还强调,中国的城市银行增长很快,一些银行,如上海银行、南京城市银行,已经获得了外资银行的投资,但城市银行的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也不高。我们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外资银行进入之后,其在目标客户的定位、目标市场的界定、已经相应的经营方式上,外资银行实际上与国有银行基本上没有太多直接的竞争和冲突,倒是这些股份制的银行和城市银行将更多地承受外资银行进入的压力,这一点值得穆迪公司在分析中国银行体系时重点关注。

    至于政策性银行,基本上是主导政策性贷款的格局,在穆迪公司看来,国家发展银行的增长速度最快,它也是三家当中改革最深入的一家。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到目前为止,中国的银行市场上,尽管政策性银行的业务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究竟如何界定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之间的区别、政策性业务究竟应当控制在多大的规模之内、多大的范围之内?都是缺乏明确的问题,换言之,中国目前还没有一个专门的针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银行法”,这是制约中国政策性银行业务发展的关键性障碍,可惜这一点在穆迪的报告中没有提及。

    随着国有银行退出农村市场,农村信用合作社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导力量。目前,中国8亿农民的金融服务主要来自于38,000个农村信用合作社,这些信用合作社大约占整个金融系统资产的10%。穆迪公司的研究报告注意到,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其经营活动蕴藏了很大的风险。穆迪公司预期,虽然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农村信用合作社不是国有金融机构,但从稳定角度出发,穆迪认为政府会在需要时提供必要的帮助。我们认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活动中蕴藏的风险,很大程度上是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地方政府干预严重、关联贷款的监管不到位等因素导致的,如果由于考虑稳定的原因就过多地给予这些机构以政策性的支持或者是隐含的担保,实际上并不利于农村金融机构在未来的健康发展。

    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中国政府会在2006年年底前完全取消对银行业的业务和地域限制。在当前阶段,外资银行一般会选择与本地的银行合作,这样运作的成本更为低廉。穆迪公司的研究报告指出,在短期内外资银行的市场份额不会有很大幅度上升,但是,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外资银行争夺的优质客户对于中国的银行业的冲击实际上在直接推动国有银行为主导的中国银行业走向边缘化。

    三 中国银行业的增长空间何在?

    为什么中国的银行体系不良贷款比率较高而外资银行还是纷纷涌入?其中一个最为关键性的因素,是中国的金融市场的快速增长的前景吸引了他们的进入。具体来说,中国金融市场为银行业的增长创造了多方面的业务空间。

    首先,在穆迪公司看来,零售银行业务会有一个快速的增长,实际上这已经成为当前中国银行业的现实,不少的银行已经宣称就业务增长的重点转向零售业务。实际上中国的零售银行的两大增长点为住房信贷和汽车信贷,因为网点众多、客户的基础广泛,国有银行将在这一市场上占有优势。从国际比较角度考察,中国的消费信贷近两年来虽有增长,但水平较其他亚洲国家低,仍有增长潜力。从不同银行的市场表现来看,2001年中国的住房信贷占消费信贷增长的70%以上,工行于2001年年底超越建行,成为这一市场上的最大放贷者。汽车信贷也在价格、利息及国家政策等方面的刺激下成为另一增长点。目前看来,所谓“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所谓“小康社会应当也是小车社会”,因此未来这两个领域的增长不仅会带动中国未来经济的增长,同样也会带动银行零售市场的增长。 

    其次,银行卡业务增长显著也已经成为中国银行业的一个显著的增长点。根据穆迪公司的观察,中国银行业在银行卡市场上的竞争已经使得市场进一步细化,不过市场的渗透率总体上依然偏低。基于当前中国信用环境的现实,中国的银行业发出的银行卡主要为给零售及公司存款客户的借记卡,真正的信用卡反而发展有限,商业银行从这些银行卡业务中刻意获得的收入除了通常的利差收入之外,还有电子支付、资金转移及购买与出售投资产品(如银证通等业务)等方面获利。 

    第三,穆迪公司关注到中小企业与私人借贷者的贷款满足程度问题。穆迪公司注意到中国政府正致力于改进对于中小企业和私人借贷者的贷款服务,如鼓励银行向部分企业放贷,修订法规,对中小企业重新界定,建立信用机制等,人民银行放宽了对中小企业贷款利息幅度的限制等等,不过穆迪公司考虑到这些客户的信息透明度与资信质量问题后,认为这些中小企业很难获得大笔的贷款。实际上,穆迪公司的研究报告没有注意到一点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首先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其次融资难并不仅仅是贷款难,仅仅依靠银行贷款也不能解决中小企业的问题,而需要政府的扶持、创业资本的介入和股票市场的建立等多个方面的支持,而且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其对于贷款的需求也是不同的。 

    四 中国银行业当前值得关注的主要问题

    穆迪公司在研究报告中重点指出了中国的银行业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银行整改报告篇(10)

一 穆迪公司对于中国银行业的总体评价

在研究报告中,穆迪公司注意到中国的银行业在改革中扮演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并且是中国政府在制定其改革日程表时优先考虑的行业。这是由中国独特的改革路径所决定的:中国银行体系积存的高额的不良贷款,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经济转轨的成本;中国政府如果要试图建设一个健康的银行体系,必须要寻求适当的方式和渠道为这些巨额的成本买单,同时控制新的不良贷款在银行体系中产生。

因为中国银行业目前问题的形成有历史的原因,其解决也需要一定的步骤和阶段,同时也考虑到银行改革过程中可能来自金融、政治和社会层面的压力,穆迪公司认为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前提下,目前如果断然全面在银行市场引入市场机制必然是弊大于利。这种渐进的改革思路显然与前述高盛公司激烈的银行改革思路有明显的区别。

由于国有银行在中国的金融体系中一直占据主导性的地位,因此国有银行改革的进展状况直接影响到对于中国银行业改革的进展的评价。在穆迪公司看来,中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继续垄断中国的金融系统,它们也是整个系统风险的来源;穆迪公司在研究报告中指出,由于业务范围狭窄、国有企业表现不佳、沉重的税负和僵硬的利率政策,四大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很高,而资本水平则很低。四大银行由于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没有足够的能力核销自己的不良贷款。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穆迪公司在研究报告中强调,如果单纯依靠银行自身的经营,四大银行很难保证整个金融系统的偿付能力;从长远角度来看,中国的银行有可能需要注入更多的公共资金才能与国际标准接轨。这实际上就是我们经常提及的“谁应当为国有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买单”的问题,巨额的不良贷款已经形成,损失也已经形成,要回避这个尖锐的问题显然是难以持续下去的,在穆迪公司看来甚至可能会威胁到国有银行对于金融体系偿付能力的支持水平。显然,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评价。如果按照穆迪公司的看法,研解决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就必须要注入更多的公共资金,但是如果在注入公共资金的同时又不能给国有银行形成预算软约束的预期和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目前看来还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难题。

从总体的发展趋势看,尽管中国的不少银行的负责人反复强调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问题,在穆迪公司看来,中国银行业的透明度和公司治理机制仍然不佳,由此穆迪公司预期政府在未来五年内将国有银行转变为按照市场机制运营的商业实体的目标显得有些过于乐观。这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一个判断:我们的监管机构陆续宣布的一系列银行改革和发展的目标,究竟是否可以按期完成?

在穆迪公司的研究报告中,提及的中国银行业在2002年可圈可点的改革进展并不多,无非是一些国有银行开始意识到来自中国政府的直接支持在将来会逐渐消失,有的国有银行采取了新的风险管理措施,有的还退出了无利可图的产业,撤并了位于不太富裕的农村地区的经营网点。另外,一些新上市的银行经营状况相对较好,机制也相对较为灵活,穆迪公司甚至乐观地认为这些上市银行可能也为整个行业树立了新的标准,这些银行的成功在穆迪看来甚至也有可能引领国有商业银行走出困境。如果考察目前为数不多的上市银行并不十分出色的经营业绩、以及新桥集团入主深发展之后发出的“随处可见可以改进、创造价值的空间”的感叹,我们认为穆迪公司确实是高估了这些上市银行可能的影响力,也低估了这些上市银行在股权结构、市场竞争能力方面的缺陷和不足。

从具体的银行业务领域看,穆迪的研究报告特地提及了中国的银行业在2002年的消费信贷业务和信用卡业务是增长的亮点,但是穆迪认为因为中国缺乏良好的信用文化以及个人信用数据的积累而制约了这些业务的发展。实际上,信用数据的积累和个人信用风险的管理并不一定有一个统一的、适用于全球的模式,在中国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同样可能寻求到消费信贷业务和信用卡业务的增长空间和立足点,只是银行业是否有足够的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来把握这些业务的增长能力而已。穆迪公司的研究报告特地强调说2002年中国的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不能令人满意,并且认为相关政策和定价措施都不是十分明确是重要原因,实际上2002年中国的银行业对于中间业务的重视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中央银行在对于中间业务的管理方面也显著地放松了管制,这是十分值得关注的一个趋势,我们可以乐观地看到,如果价格的管制能够进一步放松,银行业的中间业务在2003年会有一个显著的发展。

穆迪公司的研究报告对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判断与许多媒体的刻意炒作形成了明显的对比。实际上,尽管穆迪公司认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加速了整个银行业的自由化,而且这些影响对于中国内地的银行的影响会在不远的将来逐步体现,但是,穆迪公司也坚持认为,外国银行的竞争则要在更长的时间以后才会对本地的银行形成真正的威胁,而且这些国际银行会带来资本和专业技术。穆迪公司没有看到的现实是,由于中国银行业在激励机制、市场开发机制、公司治理等方面与外资银行相比处于劣势,中国的银行业在客户和市场创新等方面正在逐步被边缘化;规模十分有限的外资银行重点争夺的就是中国银行业中最为优秀的客户、最为优秀的人才、推出的也是最富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这一趋势在媒体刻意炒作的南京爱立信事件之后已经成为当前国内银行界广泛关注的一个趋势。

二 2002年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变迁:银行业洗牌还没有展开

在比较中国的银行改革与工业企业改革时,中国的银行界人士经常强调银行业改革是落后于工业改革步伐的,现在这一判断也出现在穆迪公司的研究报告中。在此基础上,尽管穆迪公司认为中国政府五年内将国有银行改造成真正的商业银行的目标有些过于乐观,但是穆迪公司还是认为会有一些银行在改革的过程中的表现将会优于其它银行,而且这种优势会随着改革的深入而不断加强。显然,这是一个重新洗牌的过程,只是在2002年这个洗牌过程并没有充分的展开。

首先看国有银行。因为国有银行的地位是如此的重要,穆迪公司强调认为国有银行在可预见的将来将会一如既往的得到政府的支持,但是穆迪公司坚持认为国有银行要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还必须得到政府的帮助,其中特别建议要政府在恰当的时候注入资本金。这显然是呼吁政府注意在银行体系积累的巨额不良资产及其可能对于银行的稳健性和金融体系的安全性造成的负面影响和压力。一直到目前为止,中国的四大银行依然垄断了整个系统的资产、存款和贷款,根据穆迪公司的统计,目前四大银行占整个系统存贷款的份额分别为67%和61%,贷款市场份额的下降(1998年为68%)主要是因为国有企业表现不佳,而这些国有企业是四大国有银行的主要客户。

与国有银行在保持垄断地位下的市场份额下滑相对照,中国的股份制银行和城市银行的增长空间有所拓展。穆迪公司注意到,20世纪八十年代建立的10家股份制银行已有4家上市,这些银行目前看来盈利能力更强,不良贷款率更低,其关注的客户重点是沿海发达地区的外国公司和合资公司;而且这些银行也易于吸引外资银行的合作。穆迪公司还强调,中国的城市银行增长很快,一些银行,如上海银行、南京城市银行,已经获得了外资银行的投资,但城市银行的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也不高。我们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外资银行进入之后,其在目标客户的定位、目标市场的界定、已经相应的经营方式上,外资银行实际上与国有银行基本上没有太多直接的竞争和冲突,倒是这些股份制的银行和城市银行将更多地承受外资银行进入的压力,这一点值得穆迪公司在分析中国银行体系时重点关注。

至于政策性银行,基本上是主导政策性贷款的格局,在穆迪公司看来,国家发展银行的增长速度最快,它也是三家当中改革最深入的一家。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到目前为止,中国的银行市场上,尽管政策性银行的业务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究竟如何界定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之间的区别、政策性业务究竟应当控制在多大的规模之内、多大的范围之内?都是缺乏明确的问题,换言之,中国目前还没有一个专门的针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银行法”,这是制约中国政策性银行业务发展的关键性障碍,可惜这一点在穆迪的报告中没有提及。

随着国有银行退出农村市场,农村信用合作社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导力量。目前,中国8亿农民的金融服务主要来自于38,000个农村信用合作社,这些信用合作社大约占整个金融系统资产的10%。穆迪公司的研究报告注意到,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其经营活动蕴藏了很大的风险。穆迪公司预期,虽然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农村信用合作社不是国有金融机构,但从稳定角度出发,穆迪认为政府会在需要时提供必要的帮助。我们认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活动中蕴藏的风险,很大程度上是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地方政府干预严重、关联贷款的监管不到位等因素导致的,如果由于考虑稳定的原因就过多地给予这些机构以政策性的支持或者是隐含的担保,实际上并不利于农村金融机构在未来的健康发展。

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中国政府会在2006年年底前完全取消对银行业的业务和地域限制。在当前阶段,外资银行一般会选择与本地的银行合作,这样运作的成本更为低廉。穆迪公司的研究报告指出,在短期内外资银行的市场份额不会有很大幅度上升,但是,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外资银行争夺的优质客户对于中国的银行业的冲击实际上在直接推动国有银行为主导的中国银行业走向边缘化。

三 中国银行业的增长空间何在?

为什么中国的银行体系不良贷款比率较高而外资银行还是纷纷涌入?其中一个最为关键性的因素,是中国的金融市场的快速增长的前景吸引了他们的进入。具体来说,中国金融市场为银行业的增长创造了多方面的业务空间。

首先,在穆迪公司看来,零售银行业务会有一个快速的增长,实际上这已经成为当前中国银行业的现实,不少的银行已经宣称就业务增长的重点转向零售业务。实际上中国的零售银行的两大增长点为住房信贷和汽车信贷,因为网点众多、客户的基础广泛,国有银行将在这一市场上占有优势。从国际比较角度考察,中国的消费信贷近两年来虽有增长,但水平较其他亚洲国家低,仍有增长潜力。从不同银行的市场表现来看,2001年中国的住房信贷占消费信贷增长的70%以上,工行于2001年年底超越建行,成为这一市场上的最大放贷者。汽车信贷也在价格、利息及国家政策等方面的刺激下成为另一增长点。目前看来,所谓“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所谓“小康社会应当也是小车社会”,因此未来这两个领域的增长不仅会带动中国未来经济的增长,同样也会带动银行零售市场的增长。

其次,银行卡业务增长显著也已经成为中国银行业的一个显著的增长点。根据穆迪公司的观察,中国银行业在银行卡市场上的竞争已经使得市场进一步细化,不过市场的渗透率总体上依然偏低。基于当前中国信用环境的现实,中国的银行业发出的银行卡主要为给零售及公司存款客户的借记卡,真正的信用卡反而发展有限,商业银行从这些银行卡业务中刻意获得的收入除了通常的利差收入之外,还有电子支付、资金转移及购买与出售投资产品(如银证通等业务)等方面获利。

第三,穆迪公司关注到中小企业与私人借贷者的贷款满足程度问题。穆迪公司注意到中国政府正致力于改进对于中小企业和私人借贷者的贷款服务,如鼓励银行向部分企业放贷,修订法规,对中小企业重新界定,建立信用机制等,人民银行放宽了对中小企业贷款利息幅度的限制等等,不过穆迪公司考虑到这些客户的信息透明度与资信质量问题后,认为这些中小企业很难获得大笔的贷款。实际上,穆迪公司的研究报告没有注意到一点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首先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其次融资难并不仅仅是贷款难,仅仅依靠银行贷款也不能解决中小企业的问题,而需要政府的扶持、创业资本的介入和股票市场的建立等多个方面的支持,而且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其对于贷款的需求也是不同的。

四 中国银行业当前值得关注的主要问题

穆迪公司在研究报告中重点指出了中国的银行业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银行整改报告篇(11)

引言

目前,信息化技术被应用到社会经济的多个领域,在推动社会进步方面起到重要作用。随着会计信息化的发展,为银行提供了全面、精确的财务报告,为银行的经济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在提高银行业务效益和综合竞争力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旨在通过分析会计信息化下财务报告模式的创新以及会计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探索银行会计信息化的发展前景,并提出提高银行会计信息化的合理建议,以达到提高银行管理水平的目的,从而促进银行综合业务的发展,提高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一、相关理论概述

(一)会计信息化的涵义

会计信息化是指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科学技术处理传统的会计工作内容,并利用计算机进行会计原始数据的统计、核算、汇总、分析以及储存等工作,同时结合现代化的网络技术对数据进行高端处理。由于计算机技术具有多样性、精确性以及及时性,从而使会计数据信息可以有效的为银行的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会计信息化不仅包含着会计电算化的全部功能,而且完善了会计电算化的不足,通过结合现代化网络技术,会计信息化具有高效、精准、快捷等优点。通过上述分析,会计信息化是会计基础理论与现代化网络技术结合的产物,包含了会计信息、成本信息以及人力资源信息等的管理与分析,通过网络技术实现对会计信息进行采集、处理以及分析,进而实现资源信息共享。会计信息化的根本目的是通过财务信息数据的核算和分析为银行的经济决策和生产经营提供参考信息,充分展示了财务核算的控制和决策职能。

(二)会计信息化的特点

会计信息化改变了传统会计数据信息的录入与处理方式,其覆盖的范围较为广泛,可以利用网络技术实现财务数据的共享。会计信息化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扩大了财务审核范围,使会计核算体系更加完善,优化了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科目的设置关系着财务人员的工作质量,合理的会计科目不仅可以减少财务人员的工作量,而且可以让财务人员进行更加准确、全面的财务核算。会计信息化系统对会计科目的设置遵循准确性、高效性和全面性的原则,可以使财务人员更加清楚的了解账目信息,准确录入财务数据,便于财务人员更加准确的核算会计数据,生成财务报告,同时有助于其他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第二,通过网络技术实现数据集成和共享。会计信息系统可以将银行整个生产过程的每个环节的信息全都收集到系统中,实现信息的转化和传递。同时利用网络技术对各部门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只要部门具有合法授权,就可以从系统中提取想要的会计信息,而整个过程不需要财务人员的参与。会计信息化可以加强银行各部门之间的沟通,相互了解有关信息,便于对银行的各项数据进行统计和调配。第三.运行和管理过程智能化。传统的会计核算是通过手工处理完成财务数据的统计与核算,最终形成财务报表。而会计信息化不仅可以实现自动汇总和核算财务信息,而且可以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控和管理,充分展示了智能化的特征。会计信息化系统结合了人、计算机技术、网络程序等资源,形成了现代化的应用程序。

二、银行会计电算化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电算化软件功能性不强

目前,很多银行的会计电算化应用软件的功能性不强,只是简单的代替传统会计的手工记账。只是集中在财务数据的录入与核算等基本职能,其工作目的主要是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财务报表。但是,银行在运用会计电算化时,忽视了会计电算化的其他管理职能,没有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的汇总、分析与调控等功能,没有建立适合银行经营管理和经济活动的信息数据库,也没有为银行的未来发展提供数据性的经济决策。因此,从目前银行的会计信息化发展状况看,无法全面满足银行管理和经营的需求。

(二)会计电算化高素质人才缺乏

作为银行内部的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不仅需要具备会计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技能,而且需要懂得计算机应用技术。目前,银行的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虽然具备财务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但是却不了解计算机相关的应用知识。如果在平时工作中遇见计算机故障问题,工作人员几乎无法独立的解决问题,从而对银行财务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拖延了财务工作进度。而部分财务人员虽然了解一些计算机应用知识,但是对财务软件的操作不熟练,无法很好的利用软件功能完成会计数据处理工作,不能满足银行财务工作需求。由于银行缺乏既懂得计算机技术又了解财务知识的高素质综合型人才,使得银行的会计电算化发展遭受到一定的阻碍。

(三)会计电算化运行环境安全性较差

会计电算化运行环境依附于网络技术,会计数据都由电子符号代替,传统的纸质媒介也由计算机媒介代替,使得会计电算化运行环境的安全受到影响。例如银行工作人员可以对财务原始数据进行更改或删除,使得财务信息失真或缺失;计算机媒介容易受到网络黑客或病毒的攻击,从而造成财务数据的丢失或破坏;当计算机运行过程中出现硬件或软件问题时,很可能导致整个会计电算化系统无法运行,对银行的财务工作造成严重威胁。另一方面,会计电算化系统登录时所使用的用户名密码、指纹识别等权限设置方式,也无法全面保证财务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再加上银行部分财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对病毒和黑客的攻击缺少防范措施,一旦系统瘫痪,其内部数据很难完全恢复。所以,会计电算化运行环境安全性较差,使得银行部分财务报告等缺乏可信度。

三、会计信息化财务报告模式的创新

(一)财务报告专用性

在银行的实际财务工作中,有很多特殊用途的数据和信息,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告的需求也是多种多样,这就体现了会计信息化财务报告的专用性。根据不同类型信息使用者的不同需求,向其提供不同形式的专用报告,体现了会计信息化具有信息披露特殊性的特点。

(二)财务报告多栏式

财务报告多栏式是指针对银行同一经济业务进行不同方式的会计处理,进而使得不同信息在财务报告中得以披露。在传统的会计处理中,对单一信息无法进行不同计量的比较,也不能对不同信息的价值进行总结,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会计信息化系统中,可以改变传统会计处理的这种局限性,可以根据信息使用者的不同用途,对单一信息进行多元化处理,为银行的发展提供经济决策依据。

(三)财务报告实时性

依靠现代化的网络技术,使得会计信息化具有实时性,使得财务报告模式具有时效性。结合计算机网络技术,将银行发生的经营活动体现在财务报告中,并且财务报告可以进行定期更新,便于信息使用者随时在线查看。

四、提高银行会计信息化发展的对策

(一)提高管理者对会计信息化的重视程度

银行应该加强对管理者的思想和管理培训,从而提高管理者对会计信息化的重视程度,明确会计信息化对银行发展的重要性。会计信息化是会计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对会计领域的稳定长远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计信息化改变了传统会计数据的储存方式,改变了传统会计信息的处理方法,同时也提高了财务审计和财务控制的质量。会计信息化改变了银行的财务工作分工形式,提升了财务工作质量。因此,作为银行的管理者必须高度重视会计信息化工作,转变传统的思想理念,使会计信息化为银行的发展提供重要的经济决策,从而使银行的发展取得新突破。

(二)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会计信息化的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综合型人才。银行应该为财务人员定期安排专业理论知识培训、实操技能培训和思想道德培训,从而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的从业素质。银行的培训计划要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比如对于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要着重计算机应用知识的培训,使其熟练掌握会计信息化系统的操作;对于会计信息化软件功能十分熟悉的财务人员,应重点培训其财务理论知识,以达到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综合能力的目的。另一方面,银行应培训一批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使其可以为财务人员解决较为专业的系统问题,同时可以为财务人员提供指导,从而促进银行会计信息化发展顺利进行。

(三)保障会计信息化的安全性

在会计信息化系统中,所有的财务数据都是电子形式储存在计算机媒介中,系统很可能遭受非法攻击,造成财务数据丢失或破坏,对银行的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因此,银行应该建立完善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保密原则、岗位职责制度、日常工作制度、系统维护与更新制度等。同时应保证各项制度全面公开,让银行员工清楚了解,并自觉约束工作行为。另外,银行应该建立实时监控系统,对会计信息化进行监控以及风险预测,从而保证银行会计信息化有序进行。

(四)建立内部控制体系优化会计信息化的运行环境

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银行各个工作部门以及各个工作岗位,包括审核、授权以及确认等多个职位。健全的内部体系可以有效保证财务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可以使银行各个部门之间更加准确的进行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根据研究表明,由于计算机自身运行问题导致会计信息化出错的概率几乎不存在,但由于人为操作出现的现象层出不穷。会计信息化改变了传统会计手工记账的方式,数据信息的处理不再需要纸质凭证,极易造成数据结果被更改或删除。因此,银行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信息化的录入程序、权限设置、更改程序、监督制度等,从而提高银行会计信息化质量。

(五)完善会计信息化的法律体系建设

完善的会计信息化法律体系是会计信息化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制定科学、健全的法律制度可以为银行会计信息化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使其在正确的方向上平稳发展。同时,健全的法律法规可以规范财务人员的工作行为,避免财务人员任意更改财务数据或不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数据备份。同时,健全的法律体系可以有效监督和管理会计信息化系统的运行,为银行的快速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五、银行会计信息化的发展的必然性

(一)会计信息化是会计发展的趋势

会计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其理念和方法都随着经济发展的变化而改变、更新和完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以及会计发展环境的变化,都迫使会计领域进行改革。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会计领域的改革提供了基本条件和重要保障,也使传统会计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必须对传统会计进行架构重组,将现代网络技术融入到会计工作中,形成先进的会计信息化系统。因此,会计信息化是会计发展的必然趋势,也体现了会计理论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的影响作用。

(二)会计信息化是银行信息化管理的需求

银行发展会计信息化,其目的是实现经营管理活动的自动化,即利用电子、网络技术对管理活动进行设计、预测、分析以及控制。因此,银行需要利用现代化的计算机技术实现对财务工作的统计、核算、分析以及调控等工作。从而减轻财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银行财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行业竞争的加剧,银行必须大幅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力,而银行间竞争的本质是管理的竞争,信息的竞争。因此,银行需要利用具有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核算功能的会计信息化系统,通过计算机强大的数据处理功能,为实现银行的信息化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同时,会计信息化系统可以根据信息使用者的不同需求,对单一信息进行多元化处理,为其提供不同形式的财务报告,体现了会计信息化的多样化和复杂性。因此,集收集、汇总、分析、核算、控制等功能于一体的会计信息化系统可以为银行的发展和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实现银行规范化、高效化的发展模式。

(三)会计信息化将实现“管理一体化”

目前,银行会计信息化在各个部门的相互配合下,以基本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使银行的管理趋于规范化和整体化,是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但随着网络技术、云数据等快速发展,将逐步实现银行会计信息“管理一体化”。在未来,会计信息化将集成银行各个部门的不同信息,共同形成新模式的财务数据报告,同时生成综合数据库,实现各部门之间管理信息和资源的共享。ERP技术的出现为“管理一体化”的发展提供的重要保障,将进一步完善会计信息化系统的功能,信息集成范围将扩大到银行外部市场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

结论

会计信息化依赖于计算机网络技术而得以发展和应用,使传统的会计数据处理工作得到改变与创新。会计信息化是会计领域的重要改革,是会计学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银行会计电算化中存在的问题,银行必须通过提高管理者的重视程度、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建立内部控制体系、优化会计信息化运行环境等途径,促进银行会计信息化的发展。同时,银行必须意识到会计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才能保证其财务工作的高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从而提高银行的综合业务质量,促进银行稳定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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