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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试用期工作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2-08-21 10:34:43

超市试用期工作总结

超市试用期工作总结篇(1)

一、目

为调动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司所有员工的聪明才智和潜力,特建立此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

二、政策与程序

1.

薪资构成:

员工的薪资由月薪及年终奖金构成。

1)

薪:

A.

月薪=基本工资+业绩工资+岗位津贴(月奖金+各项社会保险)。

B.

基本工资包含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岗位工资。

C.

基本工资为员工的合同工资,根据每位员工的任职岗位、资历、能力等确定。

D.

员工薪资结构比例(固浮比)为:基本工资:业绩工资=7:3。即基本工资占基本工资和业绩工资之和的70%,且是固定的;业绩工资占基本工资和业绩工资之和的30%,且根据月度考核(动态考核)浮动,月度考核满分100分,各人业绩工资除以100分,即为每分的工资;各管理岗位动态考核指标及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配合各部门制定。

2)

年终奖:

为体现公司对员工全年的努力工作和业绩而设立,于每年的二月份根据公司上年度的经营情况并结合员工个人业绩进行确定与发放。

2.

月度奖金:

是为体现公司整体效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设立。根据公司每月经营状况,由公司领导层决定提取月营业额的百分比作为奖金发放。奖金实行“奖金分数制”,即结合职级、部门及工作岗位设定不同的奖金分数差别,计发奖金(具体方法另订)。优

点:

1)

职级越高,奖金分数越多。有利于调动管理人员科学合理、充分有效的安排本部门的员工进行业务运作。

2)

在奖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部门员工的人数越少,每个员工分得的奖金总额越多,即每份奖金所含的现金越多。有利于各部门主管控制本部门的员工数量,实现公司人员编制的自动控制。

3)

如:某月所提取的奖金额为5万元,奖金份数总计为150份,则每份奖金为333元(50000/150);如果奖金分数为100分,则每份奖金为500元(50000/100)。

3.

职级与工资:

管理层及后勤员工薪资体系:根据工作岗位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所有管理层及后勤支持员工共分为四个职级:总监级、经理级、主管级和员工级,各职级均分为三个级别。即:

1)

管理层及后勤员工薪资体系

级别

基本工资

(比例7)

业绩工资

(比例3)

效益奖金

合计

总监级

E

4900

2100

7000

D

4550

1950

6500

C

4200

1800

6000

B

3850

1650

5500

A

3500

1500

5000

经理级

C

2800

1200

4000

B

2170

930

3100

A

1960

840

2800

主管级

D

1820

780

2600

C

1540

660

2200

B

1400

600

2000

A

1260

540

1800

员工级

D

1435

615

2050

C

1120

480

1600

B

1015

435

1450

A

910

390

1300

备注

A.

薪资结构:月薪=基本工资+业绩工资+效益奖金(奖金+保险);社会保险以转正后签订合同为准。

B.

基本工资:业绩工资=7:3。效益奖金和各项保险方案及详细规则待制订。各级主管只配备副职,正职靠工作业绩考核晋升。绩效工资每月须进行考核后确定多少发给,月度考核满分100分,各人绩效工资除以100分,即为每分的工资。如考核分低于60分,则无业绩工资;如达到100分,则拿本人绩效工资的120%,各管理岗位考核指标及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配合各部门制订。

C.

所有新入职的员工均需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员工的薪资按批准岗位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正式合格的员工,予以增加发放岗位工资。如试用期工作表现、业绩突出,经严格考核,可提前1~2个月转正。

2)

营销员工薪资体系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提成系数

效益奖金

福利

报销上限

营销总监

A

4000

3000

0.3%

实报实销

B

3000

2000

0.3%

省级经理

A

2500

1500

0.4%

260元

B

2000

1200

0.4%

区域经理

A

1600

1200

0.5%

180元

B

1500

1100

0.5%

区域主管

A

1400

1000

0.8%

150元

B

1300

900

0.8%

业务专员

A

1200

800

1%

100元

B

1000

500

1%

驻地业代

A

800

400

提成由商支付,直营为实际回款数2%执行。

B

700

300

备注

A.

基本工资发放金额按照实际数量发放。

B.

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以月工作重点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为准。

例一:张兵(区域主管A级)本月目标为新开发客户4个,(1)实际开发2个客户,完成50%业绩目标;(2)如实际开发6个客户,完成150%业绩目标。那么:

基本工资:1400元+1000元*50%=1900元(销售提成另计);

基本工资:1400元+1000元*150%=2900元(销售提成另计)。

C.

提成发放以实际回款金额*提成系数=70%计,另30%预留,如没有市场问题,到年底一次性支付。

D.

效益奖金:销售公司根据企业阶段性发展需要,制定针对性提升业务销量政策或方案。如空白市场开发的需要、开户奖金、回款奖金、市场费用率不超预算奖金等。

E.

福利为正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文本后,经总经办审核批准,可参社会保险五险等其它节假日福利。

差旅费报销流程和标准

职务

直辖市、

经济特区

省会城市

二级城市

县级城市

总经理

差旅费

市内交通

差旅费

市内

交通

差旅费

市内交通

差旅费

市内交通

260

60

40

200

50

30

160

40

30

140

30

20

营销

总监

230

50

30

180

40

25

150

35

25

130

25

15

省级

经理

180

40

20

160

30

20

140

30

20

120

20

15

区域

经理

160

30

20

140

30

20

120

30

20

100

20

15

区域

主管

140

30

20

120

30

20

100

20

20

80

20

15

普通

专员

130

20

20

110

20

20

90

20

20

70

20

15

报销

流程

有出差申请审批单与出差申请目的地相匹配的住宿正规发票(过程电脑验票为准)。汽车、火车票以电脑票为准;短途没有电脑票的,要有票证说明和领导签字方可核销。

①财务核对标准和票据

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复

③汪总批复

④财务出纳报销冲帐。

备注

在总公司或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地展开业务,公交费备注说明实报实销;餐补直辖市20元/天,省级城市15元/天,县级或二级城市10元/天。

3)

操作工薪资体系:

由生产部经测算后待定。

4.

社会保险及缴纳:

公司根据所在地社会保险基数及相关国家政策,将为关键岗位的关键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及工伤保险,具体办法另订。

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有两种可选方法:

1)

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其中由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

2)

征得员工同意并签订协议,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其中由公司缴纳的部分将其打入本人工资,参不参保由员工个人决定。

5.

工资及职级确定:

所有新入职员工,其工资及职级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新入职员工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主管级及以上职级员工工资及职级由总经理确定。

6.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指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包括就餐、休息等时间。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48小时,每月有4天的带薪休息日。

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根据生产、业务状况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的上、下班作息时间,并在员工入职时在劳动合同中说明。

7.

超时工作:

1)

公司不鼓励员工超时工作。

2)

如果确属工作需要临时性的工作安排,导致员工超时工作,部门主管应详细填写《加班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于超时工作发生一个月内安排员工以时间补休。

未能及时安排的补休,如果员工没有向部门经理及时说明及知会人力资源部,将被视为员工自动放弃。故员工本人亦有责任提醒直属上司或部门主管及时为其安排补休。

员工补休时需填写《假期申请书》完成请假程序。

任何时间的超时工作一律予以时间进行补偿,只能以相等于超时工作时间长度的时间予以补休。

3)

如超时工作无法以时间补偿,需发放超时工作薪资时,应于加班发生次日前填写《加班申请书》,注明超时工作详细理由,报请总经理审批。

经总经理批准的超时工作,可予以发放超时工作薪资。超时工作薪资按如下标准执行:

正常工作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薪资为平均日工资的1倍;

公休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薪资为平均日工资的1.5倍;

法定假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薪资为平均日工资的2倍。

4)

如属工作效率及个人原因没有按时完成上司交付的工作而导致超时工作的,公司一律不予考虑时间或薪水补偿。

8.

计算办法:

员工的制度工作日为26天,即每月满计算为26天。不足满勤者以实际出勤工作日计发工资。

每月应发工资=当月实际出勤工作日×当月日工资数额。

日工资计算

日工资数额=当月标准工资数额÷26。

9.

发放办法:

1)

9.1基本工资和业绩工资

基本工资和业绩工资于每月的25日发放,遇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2)

月奖金

月奖金于每月的30日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核算后发放。

3)

年终奖金

年终奖金于每年的春节前3天发放。

4)

发放形式

所有员工的薪资均通过授权银行,以打入员工本人银行卡的形式发放。

10.

试用期薪资:

1)

所有新入职的员工均需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员工的薪资按批准岗位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正式合格的员工,予以增加发放岗位工资。

如试用期工作表现、业绩突出,经严格考核,可提前1~2个月转正。

2)

员工如遇晋升、调职等人事变动,均需经过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薪资同上。

3)

员工如遇降职、工资调低等人事变动,如果调整职位对应薪资低于员工薪资的直接享受所调整的薪资。

11.

假期薪资:

1)

员工每年享有20天有薪病假为全薪病假(须有医院证明)。超出20天部分的病假视为医疗期,享受本人基本工资的50%。

2)

工伤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其它有薪假

仅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产假:享受基本工资的60%;

婚嫁、慰悼假、探亲假:享受基本工资的90%。

4)

其它经公司批准的特殊假期,如外出培训等,享受全薪工资。

12.

假:

事假为无薪假,扣除请假当天的全部工资(按日工资核算)。

当月事假超过三天,将影响本人的月奖金。

13.

注:

1)

超市试用期工作总结篇(2)

一、提交第三季度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报送2018年度第三季度专项督察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防改办发〔2018〕12号)要求,请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开放合作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农村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根据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告经本专项小组组长审签后于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报送市委改革办。

二、组织开展年度改革督察工作,报送督察总结报告

请各专项小组、各县(市、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2018年督察计划》,对改革试点任务推进情况、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已出台重大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2018年全区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等,组织本专项小组成员单位、本地区开展年度改革督察,并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年度督察总结报告,经专项小组组长或县(市、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签审后于11月15日(星期四)之前报市委改革办。

督察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一是开展改革督察工作的基本情况、具体做法、取得的实效和特色亮点,要用具体的事例、数据说明;二是落实改革任务、开展改革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要用具体的事例、数据说明;三是根据改革方案的部署要求,目前还有哪些方面需要整改;四是下一步工作打算,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和行动;五是对推动改革工作的建议,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可针对某项具体改革提出,也可以从宏观层面提出。(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报送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请各专项小组组织本小组成员单位对2018年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11月15日(星期四)前收集汇总本小组成员单位的2018年改革工作总结后统一报送至市委改革办,各单位工作总结要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签或加盖部门公章;请各县(市、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认真总结2018年本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经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后,于2018年11月20日(星期二)前将总结报送至市委改革办。

报送材料主要内容:一是我市已出台的重大改革举措落实情况;二是我市承担国家和自治区改革试点进展情况;三是本单位、本地区主要改革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工作亮点;四是开展改革“自选动作”的有关情况;五是当前改革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六是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起草要求:一是工作总结要求客观、准确,重点总结有创新性、有特点的具体做法和措施,加强对改革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分析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二是文字表述力求简洁,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报送材料的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各县(市、区)报送材料的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

四、准备六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全体会议

市委拟于2018年11月召开六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全体会议,请各专项小组积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对照《中共防城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以中央、自治区审议通过的各项改革方案,提出本专项小组拟上会方案或汇报题目,并按程序进行上报,经专项小组组长签审后于11月2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拟上会审议的方案名称或汇报题目报市委改革办;方案送审稿和汇报最终定稿于11月15日(星期四)之前报市委改革办。

五、提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组长牵头负责重点改革任务调研课题报告

请各专项小组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督促相关课题牵头单位完成专项小组组长调研课题报告,并经各专项小组组长签审后,于11月9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报市委改革办。

六、报送市委深改组领导领衔推进重大改革任务情况报告

请各专项小组根据《防城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委深改组领导2018年领衔推动落实重大改革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防改革发〔2018〕 3号)文件,督促各牵头部门会同责任部门开展好相关工作,形成市委深改组领导领衔推进重大改革任务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领导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改革取得的重大进展及成果的具体运用等方面,经领衔改革任务的市委深改组领导审定后,以书面形式于11月20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报送市委改革办。

七、争取绩效超额加分

今年自治区设置了2分的全面深化改革的超额加分,具体指标为:

1.承担国家或自治区重大改革试点(以在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备案的试点为准)(1.5分)。对2018年新承担的改革试点推进,有阶段性成果,每项试点加0.3分,最高加1.5分。累计加满1.5分的市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

2.通过中央媒体(纸质)及自治区级媒体宣传本地改革经验、做法(0.5分)。改革经验、做法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国改革报》《广西日报(头版头条)》《求是》《学习与研究》单篇刊发的,每篇(条)加0.1分;被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推介的每项改革举措加0.2分,同一内容只加一次分,本项最高可加0.5分

超市试用期工作总结篇(3)

[中图分类号]D0;X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848(2013)06-0019-07

[作者简介]胡 炜(1975—),男,湖北黄冈人,法学博士,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国际法、环境法、法经济学研究。(江西南昌 330077)

[基金项目]江西省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江西农村社区建设法治保障研究”(1304)的阶段性成果。

党的十报告提出了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党中央、国务院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已经做出了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和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安排。2007年12 月, 国务院正式批准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批准同意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部分,如何界定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和两型社会建设两者之间的关系?当前存在哪些问题,又该如何应对?对于整个中部地区而言,考虑到经济发展条件的相似性以及经济发展阶段的同质性,总结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经验,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极大的现实意义。①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排放权交易作为一项市场嵌入机制,是人类制度创新的结晶,一方面可以利用市场嵌入的机制配合行政调控手段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市场成本来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另一方面运用排放许可及排放权交易市场保护优美的自然环境,深化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一、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嵌入性

碳排放权交易作为强制减排交易体系,既是一种总量控制与限额交易的模式,也是一种嵌入式的市场机制。其市场嵌入性由以下几点决定。首先,政策工具均有优缺点,理论上需要合理要素的相互嵌入。由于为解决全球变暖问题而制定的各种政策工具都有其适应性边界和局限,没有哪一种政策工具具有取代其它政策工具的绝对优势,均有各自的优缺点,因此彼此相互嵌入合理性要素对于构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理性政策工具体系具有重要价值。其次,碳排放权交易脱胎于科斯(Ronald H. Coase)等人的外部性理论,是一种价值翻转和对污染的反向利用,存在脱域的风险。进而,这一脱域的风险要求碳排放交易制度嵌入到整个法律制度中去以保证其正义性或者说正当性。再次,市场嵌入的模式能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从而实现全球减排成本的最小化。此外,市场还存在激励机制,鼓励那些采用新技术减排的企业获取相应的制度收益从而推动减排技术的进步。最后,从实践层面看,在不存在超国家且世界各国无法达成政治共识的情况下,世界各国接受了这一可以率先进入行动层面的嵌入机制,如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采用了总量控制和限额交易的模式,肯定了这一市场嵌入机制。

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理论解读

(一)两型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

两型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主要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两型社会的建设决必须依赖经济建设。两型社会建设要求社会、经济、生态等诸多层面的全面发展,并非单一的GDP增长,但同时也必须认识到,经济增长及经济结构调整仍然是全面发展中的最主要因素。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名称中隐含着经济约束条件,即中国的一切问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必须在发展中解决。这一试验是一项社会试验,其最主要的部分是经济试验,而经济约束条件是经济发展的共性,不是个性,故在命名时只强调了资源约束和环境友好的个性,但我们在认识时不能对共性漠然视之。二是,经济建设需要可持续的增长,必须重视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由于科层制下官员考核机制中的“唯GDP论”,两型社会建设乃至生态文明建设实际上在为经济建设让路。世界银行2007年主题报告《东亚复兴:关于经济增长的观点》首次具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中等收入国家陷井”的概念。从东亚和拉美的经验来看,当人均GDP达到3000-5000美元时,容易出现中等收入陷井。②2012年,湖北省人均GDP刚刚超过6000美元,在这一阶段,经济增长固然重要,但更需要可持续的增长。两型社会建设不仅是突破经济约束条件的试验,也是突破资源约束条件和环境友好社会的试验。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下发了《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指标”,“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权重”。这一方针政策将有效地扭转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唯GDP论”的不良影响。

(二)碳排放权试点工作与两型社会建设关系定位

少数试点单位认为节能减排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就是两型社会建设的最主要内容,这种认识并不全面。两型社会建设的主题是“两型”,核心是“两新”,即新型城市化和新型工业化。①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对应新型城市化,其核心在于土地资源的节约,需要靠以人为核心的城市规划来调节和完成;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对应新型工业化,其核心在于节能减排,需要靠产业结构转型来实现和完成。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是两型社会建设的一部分、一个突破口,主要服务于新型工业化,同时也能够衔接新型城市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衔接作用体现在:一是实现环境保护目标,具体表征为总量减排的实现;二是通过碳市场发现碳价格,通过生产成本引导产业结构转型以及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三是将市场嵌入机制作为转变行政方式的一种有益尝试。

(三)创新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

如何进行产业结构转型,如何提升民生福祉破题当前急剧增多的社会矛盾,如何灵活运用市场手段来改善政府调控水平,并无固定经验,需要理论探索及实践总结。在2013年两会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说,我国经济已由较长时期的两位数增长进入个位数增长阶段。他强调,“根本出路就在于创新,关键要靠科技力量”。②这一指示深刻地为我们未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两型社会建设的核心在创新,通过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带动科技创新,进而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总理也就这一问题作出了精妙的揭语,“创新是人类活力的源泉”。③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出路在于创新。

只有具备科学试验的精神,通过理论探索和身体力行的实践才有可能实现理论和制度的创新,进而带动科技创新。两型社会建设的方法是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地位,提高政府的灵活应对能力和宏观调控水平。在方法上,我们应将两型社会建设与行政职能转变结合起来,宏观调控手段必须多样化,注重市场手段的嵌入式制度设计。新公管运动在行政规制中嵌入市场要素,出现了行政合同管理、协商制定规则、杰出领袖工程、监狱外包等新的做法,④两型社会建设可以加强理论研究,结合自身的情况加以借鉴和改造。

三、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实践特点

(一)试点地区的经济发展阶段及其典型性

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七省市按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北京、上海和深圳处于后工业化阶段,第三产业占比高,它们的经济转型从全国范围看典型性较弱。二是,沿海经济带的广东省和天津市主要是外向型的模式,处于工业化进程后期,它们已迈入人均GDP10000美元俱乐部。如天津由于一些大项目的上马,虽然2012年人均GDP超过了北京和上海,但从阶段上看,仍然是工业后阶段。三是,湖北省和重庆市,两地2012年人均GDP较接近,均达到了6000美元以上,略超全国平均值。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在国内经济格局中位于中等偏上水平,是传统的工业模式,处于工业化进程中期。武汉城市圈的第三产业占比稍低于长株潭城市群,但武汉城市圈的GDP能耗是长株潭城市群的一倍左右。①从这个角度看,武汉城市圈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对于重工业占比高的其它中西部地区来说更具典型性,或者说,从统计学角度看湖北省在全国样本中典型性更强。

总体看来,七省市试点代表了三类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下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模式。作为最具典型性的湖北省,其经济发展水平尚处于深度工业化进程之中,重工业排放源较多,过度依赖重工业的产业结构需通过两型社会建设进行深度调整。

(二)京沪深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特点

当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已出台。总的来看,京沪深采取了较为积极的模式,这些方案的共同点是纳入规制的排放行业广、企业多、标准严。从规制范围看,上海纳入200多家企业,涉及十几个行业,包括航空服务业、商业等非工业企业;北京纳入300多家排放企业;深圳纳入635家工业企业和197栋大型公共建筑物。②从排放标准看,北京、上海均将1万吨二氧化碳年排放量的企业纳入规制,深圳由于电子行业较多,企业排放规模相对较小,标准较低,将5000吨二氧化碳年排放量的企业纳入规制。从规制行业看,国际上一般都是从燃煤发电厂入手进行规制,因为电价作为基础能源,其价格具有传导作用,可以推动绝大多数工业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的技术创新。欧盟第一阶段只覆盖了五个行业,包括能源供应(电力、供暖和蒸汽生产等)、石油提炼、钢铁、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玻璃等)、纸浆和造纸。③深圳、北京、上海在强制减排试点中规制力度之大超出发达国家,既反映了这些城市追求环境保护的决心和行动力度,也反映了这些处于后工业化阶段的城市自身的特点,但也存在过度追求减排目标而导致规制排放源扩大化的倾向。产生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减排目标是否设置合理。由于北京、上海、深圳能源外购比例极高,如北京外购电力60%以上,这些城市所设置的总量控制目标是否有偏大嫌疑,对经济影响的正负综合评价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三)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特点

相较于京、沪、深等发达地区积极型模式,湖北省则采取了稳中求进的稳健型模式。

1.规制起点较高,规制企业较少,但计量单位应与其它省市保持统一性。2013年8月正式印发的《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充分考虑了湖北省处于工业化进程中期的特点,拟纳入规制的排放源企业150家左右,系2010年至2011年单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或超过6万吨标准煤的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涉及钢铁、化工、水泥、电力、造纸等高能耗、高排放行业,不涉及电子、航空等湖北省需大力发展的行业。④标准煤这一指标的直观性并不好,没有与二氧化碳排放量直接挂钩。另外,从统一性的角度看,湖北省理应和京沪等城市一样使用二氧化碳年排放量指标,考虑到天津市纳入规制企业的起点是2万吨二氧化碳年排放量,湖北省可以设定3万吨或以上二氧化碳年排放量为规制起点。当然,这样的规制标准将使得湖北省的规制排放源增加很多。

2.规制范围适中,淘汰落后重工业产能意图明确。该《方案》涵盖的150家排放源碳排放总量约占全省总量的35%,意图通过配额淘汰落后产能,通过增加工业企业生产成本,推动技术创新来实现节能减排。①湖北省淘汰落后的重工业产能的意图很明确,也充分考虑到试点工作的长期性,不追求毕其功于一役,而是以碳排放权试点交易工作促经济结构调整为核心来开展工作。

3.配套制度中认证机构安排合理。湖北省拟在试点工作初期选定5家左右第三方认证机构,每家第三方认证机构平均服务30家排放源,有利于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发展壮大。相比湖北省,北京市试点实施工作初期即批准了30家第三方认证机构。虽然北京市第三方认证机构较多,但每家认证机构平均服务10家排放源,存在一定的利益平衡。

总的来看,广东省、天津市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实施方案的特点表现在规制起点、规制范围、规制行业、配套制度等均介于京沪深和湖北省的实施方案之间,体现了相应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此外,七省市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对于能源行业特别是发电企业的规制力度均有所欠缺,不能充分发挥利用工业电价的价格传导机制来推动企业的节能技术创新。当然,能源价格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中央层面结合能源价格改革,进行统一安排和顶层设计。

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问题及对策

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理论较为成型,但实践中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环境治理目标与嵌入式市场手段之间的关系不明晰,必须通过法律方式进行严格控制

碳排放交易制度是在错综复杂的国际背景和国内各种利益诉求盘根错节的条件下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的一项灵活性政策工具,但其缺陷不可忽视,必须通过法律方式进行严格控制,特别是必须通过法律控制使得私人偏好转化为符合公共利益的内在偏好,使私人运作方式切实符合公共目的。②交易金额只是碳排放交易效果评价的一个子项目,并非全部,过份夸大碳交易额的价值不利于环境治理目标的实现。对试点工作的绩效评价应从总量控制目标实现、碳价格发现、对经济结构转型的促进作用、对行政规制手段的丰富与完善这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当前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中倾向于尽快上系统,进行交易,应该说这样的思路存在狭隘性,可能产生一些新的问题,不能完全激发市场机制。

(二)经济发展速度与排放力度之间的关系需理顺,以市场化能源价格为突破口推动市场机制

试点工作必须处理好经济发展速度与排放容量之间的关系,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在发展中追求减排效果,而不因减排限制发展。我们要防止两种不良倾向:一是,“唯GDP论”不利于经济结构转型,是没有树立可持续发展思维的表现;二是,过份强调减排效果,犯形式主义的错误,阻碍经济发展。当前的核心问题是防止第一种倾向。

由于我国电价尚不是完全市场化的电价,因此,从排放权交易试点角度看,进一步推动能源价格市场化是一项基础性和前瞻性工作,理论上应该先行,但能源价格事关全局,能源价格市场化或者说工业能源价格市场化,是一项全国性的改革,实践中具有复杂性,只能由国家层面逐步推动。能源价格市场化对于水电大省相关能源企业是有利的,而水电大省大多在中西部地区,因此国家层面尽早启动工业能源价格市场化,才能有利于发挥能源价格的基础性价格传导功能,推动中西部地区能源行业创新节能减排技术的发展。

(三)绿色金融业务发展速度一般,不利于产业结构升级,需加大业务创新

在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各项宏观调控工具中,金融工具具有强大的市场引导作用。银监会了《绿色信贷指引》,通过应收账款抵押、清洁发展机制(CDM)预期收益抵押、股权质押、保理等方式开展金融创新业务。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创新意识较强的商业银行的绿色金融创新业务处于前茅,如浦发银行在2010年至2012年这3年间,累计发放绿色信贷已超过1000亿元,且该行绿色信贷的不良率远低于全行其它贷款的平均水平。①湖北省省属金融机构如汉口银行、湖北银行等绿色信贷的金融创新业务相对较为薄弱,有待加强。中西部地区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均存在这一问题,这将是今后试点推广的一个共性问题,有必要大力开展绿色信贷的创新业务,提前积累经验。

当前由于上位法的缺失,特别是立法层面没有明确排放配额的财产属性,因而只能采取应收账款、预期收益抵押的方式,导致排放配额抵押贷款等创新业务只能变相地以应收账款抵押的形式开展。这一现状导致贷款审核更为严格、抵押率偏低,不利于金融创新业务的蓬勃发展。国内仅有深圳市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的地方法规,但该规定仅有条文10条,并未规定排放配额的法律性质,仍较粗糙。试点七省市均未在排放配额法律性质的问题上有所创新,殊为可惜,理应在下一步工作安排时考虑制定地方性的《二氧化碳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

鉴于地方立法尚需时日,而金融部门的排放配额抵押贷款等金融创新业务对法源的位阶要求并不高,因此可以先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制订行政规章,待经验成熟时再启动地方立法。制订行政规章时可参照欧美立法经验,采取“视为”的立法技术,②将排放配额/许可证视为商品,与之配套,一并规定(或财政部门通过部门规范文件规定)排放配额/许可证的会计处理方法。只有排放配额在会计帐目上记为资产,相关的金融创新业务才能顺利推行,而有关的成本损益的处理办法可以在实践中予以不断完善。

(四)节能服务行业发展需提速,实现弯道超车

2012年6月国务院了《“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该《规划》要求“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到2015年,力争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达到2000多家,其中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节能服务公司约20家,节能服务业总产值突破3000亿元,累计实现节能6000万吨标准煤;到2015年,环保服务业产值超过5000亿元,其中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企业超过50家,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电力行业烟气脱硫脱硝等领域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占全行业的比例大幅提高”。湖北省应大力利用科研资源丰富的优势,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科技创新,扶持节能服务业的发展,培育这一新兴行业,为以后全国其它工业省份开展碳排放交易时争取其它省份工业企业节能服务市场份额奠定良好的基础。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很大程度上将会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且利用市场机制实质上也能提高节能减排效率,这将有利于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新经济增长点,以此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①当前大量的节能服务公司(又称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都是轻资产型公司,初期资本需求很高,融资成本是一个核心问题,在当前立法缺失情况下,只能进行信托、PE等高成本融资行为,不利于这一新兴行业的发展。一旦有关排放配额的商品属性由立法予以规定,会计帐目上将其做为资产处理,那么在排放配额抵押、碳融资等金融创新业务的支持下,相关行业将能得到快速发展,有效推动减排目标的实现并完善碳市场的产业链,培育新的行业增长点。

超市试用期工作总结篇(4)

“超市生鲜食品管理”课程为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的选修课,是在具备了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的基础上,为一部分学生毕业后到超市工作所开设的提高超市生鲜管理能力的素质拓展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本课程涵盖了连锁超市生鲜区各工作环节和内容,为学生从事连锁超市生鲜区相关岗位提供理论引导和实践指导。它既是满足岗位需求的首要流程要素,也是从事连锁超市门店生鲜区经营管理工作的必备条件(技能)。该课程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目前国内超市的发展、采购、加工、销售、陈列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培养分析超市生鲜区基本管理能力,为学生能适应超市生鲜区相关岗位群要求奠定基础。因此,课程不但重视知识的学习,而且更注重能力的培养。

1.2课程内容的建设

该课程着重讲授超市生鲜食品管理过程中的基本问题。力求课程体系完整,内容精炼,重点突出;强调基本概念和基本常识,不追求知识面面俱到,但也不停留在表面现象上,做到内容深入浅出,有效提高学时的利用率,使学生能够系统掌握和深入理解所学的超市生鲜相关知识。[1]在内容选择上,对超市内其他部门内容只作简单介绍,如超市营销、超市服务规范、超市自动补货等;在讲授生鲜食品采购管理时,加重了生鲜食品当地采购和跨地区采购的阐述,强调了采购工作对生鲜区的重要性,而不追求进一步讲生鲜商品的补货知识,从而避免重复,突出重点。根据教学体系改革的要求,重视教材建设。在目前社会对实践人才需求的趋势下,编写了《超市生鲜食品管理》教材,不但满足了自身课程教学改革的需要,而且被扬州大学、青岛旅游学院等院校及相关单位使用,在国内生鲜管理方面的教学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外,该课程的教学内容与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等培训考核内容有机结合,开辟了新的教学理念。学生通过近两年的专业学习,在完成该课程及其他课程教学内容的同时,再经过国家职业鉴定所的考核,可以获得烹饪类相关证书,其培养方案在国内高职高专中起到了领先作用。毕业生的反馈意见表明,获得烹饪类相关证书的学生,如果具备在超市生鲜区实践方面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适应实际工作;在遇到问题时,所提方案与实际情况接近,解决问题速度快。

1.3教学方法的选择

采用讨论式、启发式等能激发学生内在潜力的教学模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例如,在上课时讲到重难点内容,让学生思考内容设置的目的、核心与作用,并让学生来回答或补充。这样做会引起学生的不断思考,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更为深刻。在授课过程中,将课程内容制成多媒体课件,尤其是图表及影像资料,能明显加大学生对信息的接收量。但多媒体课件也有它的局限性,不利于课堂上学生记录笔记及课后总结复习。因此,现代多媒体教学手段必须与传统板书式教学方式相接合,才能通过多媒体提供更多图片、影像等信息量的同时,发挥板书有利于加深理解授课内容和掌握知识要点的作用,最终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注意知识的更新,将任课教师担任的科研课题成果融入到教学环节中,不断充实教学内容,完善知识体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阔学生的视野。例如,将目前伊藤洋华堂、沃尔玛、好家乡、好又多等超市实施的“品项管理法”运用到实际的教学之中,它贯穿生鲜区商品的采购、制作、陈列、损耗等相关内容,从而将先进的管理理念带给学生,让他们了解行业的最新动态。结合授课内容,对超市管理学中的某些研究课题,以调查报告或策划书的形式,要求学生在课余时间参观超市并查阅与这些课题相关的新方法、新技术及新理论,进行归纳、总结和科学阐述,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和主动获取知识的方法,提高学生独立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因材施教,使学生既注重课堂教学,又注重实践教学,并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开展不同形式的教学工作。例如,对个别学生采取单独辅导的形式,帮助他们在掌握知识的同时,教会他们商品策划的思路和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4考试方案的确定

考试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教育评价的重要手段。一个好的考试方案能促进学生对该门课程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通过灵活的考试评价机制可以促进该门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加强平时课堂作业和课堂提问。这两项考核占总成绩的20%。由于平时作业成绩计入考试,所以学生做作业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学生之间相互讨论问题的时间也增多了,通过课堂、课间和网络途径与老师交流提问增多。每一章节的重点内容任课教师都在课堂上进行回顾、提问,使学生复习教学内容成为常态,客观上要求学生平时多下工夫,解决了学生考前突击,考后还给老师的情况。实践过程中严格要求,实践后规范调查报告。实践报告和实践后相关结论占总成绩的30%,导向明确,让学生高度关注和认真对待每一次教学实践。一般要求在实践课前能自觉提前准备实践内容,在实践过程中领会生鲜区各种操作规范及要求,与老师一起总结生鲜区商品及人员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相关预防措施。这样既锻炼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养成了思考问题的作风。精心设计期末考试。期末考试是对本门课程的全面性总结。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期末采取闭卷形式,在题目类型设计上主要让学生掌握生鲜相关概念,同时还要求学生掌握生鲜区理货、促销、定价、保鲜等实际操作应用能力。

2课程教学实践

2.1实践过程

强调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有助于学生加深理解和消化所学的知识。在实践过程中,安排5~6人为一小组,以超市生鲜市场调研与预测、促销卖场进行策划等相关主题进行实验实训,使每位学生都能动手并参与到实践教学过程中,对超市生鲜区人员及物品的管理理解得更为透彻,收获和体会也更多。建立实践课程的信息反馈机制,为学生提供发表建议的机会,部分学生能够分析总结自己的实践结果,好的建议可以被采纳实施。[3]目前,该课程在实验实训等方面,充分利用学校酒店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的有利条件,开展生鲜类食品的加工、制作及售卖等相关实训内容。另外,通过学校与成都市内沃尔玛、欧尚、好家乡等几家超市的合作,把部分教学中的实验实训相关教学内容安排到超市之中,让学生能身临其境地感受职业氛围。此外,增加综合性实践环节,使实验实训内容紧扣课程的基本理论知识,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例如,在熟食制作技术的综合性实践中,从熟食品种的选择、原料的准备及制作,到后期POP制作、商品的定价、陈列等都由学生自己完成。通过这次实践课程,学生能够进一步把所学的专业特长及课程理论知识相结合,从而增强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4]

2.2实践的效果

引发了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通过多媒体课件、案例等丰富多彩的授课形式和方法,结合学生对超市的参观、了解,学生可以用多种感官学习,既看得见又听得着,还可以自己动手制作生鲜区的一些商品,从而对本课程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生的能力与素质。在实践教学中本课程注重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超市生鲜区实际问题的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判断能力、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培养了学生良好的综合素质。事实证明,通过每次实践教学活动,课后同学之间进行总结、提炼,使学生的能力与素质得到了很好地锻炼和培养。(本文来自于《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杂志。《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杂志简介详见.)

2.3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课程实践部分的设计与实施是课程发展过程中对学生提升职业素质的根本要求,同时最大限度地拓展学生在超市范围的学习空间,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创新的意识。在学生实践过程中,如果只强调书面作业,学生就会把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文字的整理上,过于关注结果,从而忽略了实践体验的具体过程。因此,对学生实践结果的考核方式有待改善。

超市试用期工作总结篇(5)

1.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交易、仓储、加工配送等设施,不断完善商品集散、价格形成、信息等功能;推动农贸市场改造交易和配套等设施,提供良好的消费环境;支持农产品连锁超市建立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提高农产品配送率;支持农产品冷链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建设和改造冷库,配置冷藏车等设施,延长农产品销售期。

2.打造现代化农产品流通链条。开展“农超对接”,鼓励大型连锁超市与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产销对接;引导批发市场紧密联系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团体、超市配送服务和网络交易,进而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和农产品损耗。

3.推行农产品品牌化和包装化。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和批发市场大经销商开展订单农业,采用农产品购销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实行分级包装,培育自有品牌,为建立农产品追踪溯源体系打下基础。

(二)支持方向。

1.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完善功能。加强冷链物流、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配置农产品预选、分级、包装、配送等设施设备,建设改造冷库等仓储设施;加强对交易厅、棚的改造,配置电动拖车或叉车等设备;开发和完善信息网络、电子结算系统,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高农产品网络交易水平;推行分级、包装等农产品流通标准,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2.支持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按照市场建设标准(参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的通知》(商建字[2009]88号))对农贸市场进行建设改造。

3.支持大型连锁超市与从事鲜活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农超对接。支持农超对接双方建设和改造冷藏保鲜设施、配置冷藏运输工具、检验检测设备等;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培育农产品品牌;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建设改造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优先支持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

4.支持探索和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对有利于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有利于产销衔接、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稳定农产品价格、保障农产品流通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给予支持。

二、项目承办单位条件

各地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重点选择覆盖面广、带动效应明显、运营管理规范的项目承办单位。其中,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满足以下资质条件。已取得中央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支持。

(一)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资质条件。

1.以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等鲜活农产品为交易对象;具有法人资格;符合当地城市建设和商业网点规划,中长期(10—20年)内不会拆迁;东部地区占地不少于200亩,中、西部地区占地不少于150亩,市场用地应取得土地使用证或者以租赁方式取得30年以上的土地使用权。

2.交易额、交易量原则上居本省(市、区)前列,且东部地区市场交易额在30亿元以上,中部地区在15亿元以上,西部地区在8亿元以上。对照《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19575-2004)和实施细则进行综合测评,东部地区的市场综合评分应在160分以上,中西部地区的市场应在120分以上。

3.主要交易区封闭或半封闭;交易区内买卖双方的车辆原则上应分区停放,买卖双方车流原则上不应交叉,有条件的市场应配置专门的场内电动配送拖车、叉车;批发区域和零售区域原则上应予分开,或设立专门的零售区域和零售交易时段;已建成规模适当的冷库或在建冷库将在1年内建成;已实行IC卡结算或在建IC卡结算系统将在1年内实行;已配置检验检测设备,且查证查票、检验检测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良好。

4.承诺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各项应急保障服务;承诺积极推行农产品流通标准化;设置农民自产产品固定交易区,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免费供农民使用;市场收取的摊位费必须符合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市场摊位原则上不得转租。

5.至少10家大型经销商与建立直接采购关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签订有效期5年以上的长期采购合同,批发市场加工配送中心或至少5家大经销商与建立直接配送供货关系的超市、餐厅酒店、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零售终端和消费团体签订有效期1年以上的供货合同。

(二)农贸市场资质条件。

1.经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符合当地城市建设及商业网点规划,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建立了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对农民进入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提供便利条件,农产品交易额在本县位于前列,是供应所在县城或乡镇居民农产品消费的主要场所之一。

2.以农产品零售交易为主,农产品交易额占市场总交易额60%以上。

3.经营场所固定,营业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

(三)农超对接承办单位资质条件。

项目承办主体应为大型连锁超市和从事鲜活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项目一般应同时包括大型连锁超市承建的子项目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承建的子项目。试点省(市、区)行政区域内如无符合资质或进行农超对接的大型连锁超市,应在全国范围内选择进行农超对接的大型连锁超市。

1.大型连锁超市应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2)超市拥有不低于50个连锁门店或总营业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

(3)超市生鲜业务自营并设有专门的鲜活农产品销售柜台。

(4)与对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龙头企业签订有效期5年以上的长期采购合同,合同中注明每年最低采购数量或金额。最低采购数量或金额不低于试点地区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实施优质优价,让利于农民。

(5)应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种植、养殖技术,施肥、农药指导,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2.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设立和登记条件,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依法注册。

(2)成员在80个以上,成员出资总额20万元以上。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监督机制、独立的会计核算。

(3)有符合对接超市需求的基本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模,有农产品注册商标,有无公害以上产品质量认证。

(4)与对接的大型连锁超市签订有效期5年以上的长期采购合同,合同中注明每年最低采购数量或金额。最低采购数量或金额不低于试点地区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农业产业化部级重点龙头企业或者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2)以鲜活农产品产销为主要业务。

(3)有符合对接超市需求的基本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模,有农产品注册商标,有无公害以上产品质量认证。

(4)与对接的大型连锁超市签订有效期5年以上的长期采购合同,合同中注明每年最低采购数量或金额。最低采购数量或金额不低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试点地区省级商务等有关部门,制定本省(市、区)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规划,省级财政、商务部门要依据规划制定符合试点区域特点的综合性试点实施方案,对本通知规定的条件和省(市、区)制订的其他条件在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对于拟推荐的承办单位需提前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属实的承办单位,不得推荐。试点市县人民政府应制定本地区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规划和试点实施方案,并配套财政、土地等优惠政策。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其中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项目材料应包括:市场符合各项条件的证明材料,项目建设和改造方案,市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突发事件保障市场供给的预案等相关材料。农超对接项目材料应包括:农超对接双方的资质证明(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前3项资质证明应由当地农经部门出具),经公证部门确认有效的期限不少于5年的对接合同,超市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生产指导和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资料。

(三)试点地区省级商务、财政等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状况进行动态监管,制定详细的项目验收标准及操作办法,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专业审计人员组成验收组。项目验收中要重点检查直接对接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执行不力的超市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即使项目建设已完成并达到验收标准,也不予通过,同时取消其以后年度申请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的资格。商务部、财政部对项目建设、验收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超市试用期工作总结篇(6)

一、试点的背景

个体工商户依法设置账簿、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是税收征管法规定的一项法定义务。1997年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下发后,我市个体建账工作曾一度展开,但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工作难见成效,最终不了了之。2002年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个体工商户建账和强化查账征收工作的通知》,个体建账工作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为避免重蹈覆辙,祁门县国税局积极谋划,认真落实,对个体建账工作的难点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一是税收政策欠公平,建真实账难。当前,商业领域经过充分竞争后,平均利润率(近似于增值率)一再降低,小规模纳税人4%的征收率大大高于本地一般纳税人的平均税负率,税负不公平的矛盾已十分尖锐。个体建账户大多是规模较大的商业经营户,在“双定”征收方式下,核定销售额一般不足实际销售额1/3,税负不公的矛盾尚能得以掩盖。一旦如实查账征收,建账户的税负会猛增,在竞争中将难以生存,因而抵触情绪很大。

二是经营管理层次低,建规范账难。个体工商户点多面广,现金交易多,经营方式灵活,且缺少合法有效的收付款凭证;参与经营者又以家庭成员为主,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加上个体经营者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大多不会记账,即使聘请他人代账,多花钱不算,代账者也是接多少单据记多少账,会计信息真实程度很低。

三是征收管理手段少,遏制假账难。正因为个体经营信息难以监控,税务机关一直未能找到有效的控管手段。实行查账征收后,假账一度盛行,税务机关面对申报税款“滑坡”而束手无策,又不得不走“双定”征收的回头路。

在省局个体税收管理的16字原则,即“管理户籍、盯住大户、电脑定税、申报纳税”的指导下,该局认识到,推行个体建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引导和帮助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会计核算是税务机关应尽的职责,应以积极的态度、求真的勇气和创新的思维努力攻克这个难关。为此,该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了《祁门县国税局个体工商户建账实施办法(试行)》,从2003年5月1日起,再次启动个体建账工作。

二、具体措施

(一)统一建账标准,明确建账要求。规定2人(含2人)以上合伙经营且注册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或请帮工5人(含5人)以上的,或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销售收入在30000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复式账;请帮工在2人以上5人以下或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5000元至15000元,或者月销售收入在10000元至30000元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简易账;所有药品经营户均应按规定建立复式账或简易账。建立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及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建立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建立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盘点表、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简易会计核算。考虑到个体经营者建账的实际困难,为方便业户建账,推行初期所有建账业户暂时只建立营业收入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并编制库存商品盘点表。

(二)把握政策精髓,创新工作思路。根据国税发〔1997〕101号文件《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对建账户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建账初期,也可实行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的征收方式征收税款。”该局根据此项规定,考虑到目前个体税户利润率低、征收率较高的现状,对如实建账户比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原理核定税款,采取查账与核定相结合的办法。即:以账面上反映的销售收入减去销售货物购进原价后的差额,乘以适用税率核定税款;应税劳务直接以销售收入乘以税务机关核定的毛利率,再乘以适用税率核定税款。纳税户实际申报时,以上述核定税款按适用征收率倒推销售收入额作为应税收入,进行申报征收。毛利率的核定和调整由该局按年组织调查测定。

(三)依托信息技术,合理设置流程。该局经过几个月试行后,发现核定的过程较繁琐且缺乏监控。在市局信息中心的支持下,开发应用了“个体税源管理系统”。该系统通过对原始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复审几个环节,测算出应纳税款,打印应纳税款核定通知书。同时将建账户“电脑定税”的税额录入“个体税源管理系统”,以“电脑定税”的税额作为最低控制标准,纳税户每月通过“个体税源管理系统”申报测定的税额如低于“电脑定税”的税额,系统自动按照电脑定税额核定应纳税款,并进入纳税评估环节。信息技术手段为查账与定额相结合的征收方式提供了一个操作平台。

(四)完善后续管理,提高建账质量。该局对使用收款机的超市、药店和建材商店,要求统一使用收款机专用发票,规定每天结束营业时必须从收款机内打印出销货清单,作为收入记账的原始凭证;每月申报销售收入都要与开具发票金额比对,开票金额超过申报收入一定比例的,列入超预警值范围进行纳税评估;对未按本办法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的纳税户,除按规定予以处罚外,并根据当地同行业、同等规模的纳税水平按月从高核定其应纳税额;对纳税人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一经查实,除对其实际经营额按照适用征收率进行查补外,并按照偷税处理。

三、工作绩效的评估

(一)建账工作力度较大。从2003年5月1日以来,该局通过宣传发动,学习辅导等方式,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将所有达到建账条件的个体经营者都纳入了建账管理。建账户数从开始时的16户发展到目前的77户,所有建账户均能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申报表和库存商品盘点表,是我市个体建账工作推行力度最大的县局。

(二)税收收入增长较快。2004年个体固定业户实现税款104.45万元,其中建账户实现税款50.8万元,占个体税款总量的48.6%。从第一批建账的16户统计数据看,建账前平均月纳税合计为10120元,建账后平均月纳税合计为20104.83元,增长了98.67%(详见附表);从原实行“双定”征收的33户纳税情况看,2004年全年入库税款36.6万元,按原定额计算应纳税款为22.34万元,增长了63.8%;从分行业看,五户超市建账前平均月纳税合计为5600元,建账后平均月纳税合计为10030.93元,增长了79.1%,5户加工修理户建账前平均月纳税合计为2040元,建账后平均月纳税合计为4302.14元,增长了111%;3户五金建材户建账前平均月纳税合计为1200元,建账后平均月纳税合计为2921.24元,增长了143.49%。

(三)纳税人反映普遍较好。由于对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经营者一律采用了查账与定额相结合的征收方式,对规模较小的个体经营者普遍采用了“电脑定税”,既较好地抓住了大户,又适时地规范了中小户,因此该局个体税收管理已逐步走上公平、公正、合理的轨道,纳税人反映普遍良好。我们走访了部分建账的纳税人,都认为这种征收方式是实事求是的,对按实际申报核定能够承受的纳税额,感到公平合理。经营医药的王志华说,现在市场竞争激烈,生意越来越难做,药品进价高了,而售价反而低了,建账后税负比以前重了,但通过建账,自己对经营状况始终心里有底,对规范管理有好处。同时,他们也担心万一改变了这种征收方式,而销售收入的情况又让税务机关掌握,心中总有一种不安。

四、完善和推广试点的思路

推行个体建账工作是进一步规范个体税收征管的需要,更是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符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方向。但是,这项工作推行困难,矛盾众多,突出地表现为:征收率较高与经营毛利率较低的承受能力的矛盾;商业一般纳税人税负较低与个体户税负较高的公平竞争的矛盾;免税者众与纳税者寡的心态不平的矛盾;个体经营者素质较低与建账要求较高反差大的矛盾。在这样一个矛盾交织的形势下推行个体建账,必须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分步推进。祁门局在推进个体建账工作方面进行的有益尝试和成功经验,值得全市其他地区借鉴,应认真总结,加以完善,全市推广。总体思路为:

(一)突出建账重点。重点是盯住个体大户,坚持个体大户建账要求不放松。当前建账的重点应为个体商业超市,汽车维修,文具,摩托车销售等使用收款机或发票使用大户。可适当提高复式账或简易账的标准,初期以建简易账为主,账簿中又以收入账为主,条件成熟时逐步向复式账过渡。

超市试用期工作总结篇(7)

1、开展城区市场农产品检测试点工作是确保城区市民吃上“放心菜”的有效措施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市农业生产发展很快,农产品数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农产品供给实现了由供给不足到供求平衡的历史性转变。但是,由于长期以来重视数量的增长,在农业生产上大量使用化学肥料、高毒、剧毒农药以及工业污染,农产品出现了农药、兽药、激素、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现象。据高要市农产品检测站对金渡、莲塘、蚬岗、南岸等农产品市场和蔬菜基地跟踪抽查结果显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现象比较严重:该检测站于*年6-10月共在上述市场、基地抽查蔬菜样本517个、有效样本505个、检测660次,检出有农药残留样本164个,农药残留检出率32.4%,农药残留超标样本105个,农药残留超标率20.7%。金渡镇蔬菜基地为我市城区蔬菜的主要供给基地,据高要农产品检测站对金渡蔬菜基地抽查结果,农药残留超标现象最严重:*年6-10月共在金渡蔬菜基地抽查蔬菜有效样本84个,农药残留检出样本43个,农药残留检出率51%;农药残留超标样本32个,农药残留超标率38%!农药残留严重超标,虽然经过冲洗等措施没有发生急性中毒现象,但慢性、积累性中毒将对市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现象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时候了。因此,在市城区市场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试点工作,对农产品进行例行检测,对农药残留超标的产品依法进行处理,拒绝进场经营,能有效地把好城区市场农产品质量关,是确保城区市民吃上“放心菜”的有效措施。

2、开展城区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试点工作是促进新时期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农业产值占全市GDP总量的两成以上,山区县农业所占的份量会更大一些。因此,要发展我市的经济,离不开农业,山区县域经济的发展,更有赖于农业的发展,这是我市的基本市情。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使农业和农村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解决温饱、实现小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当前,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也进入了新阶段。在这个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不仅受到自然和资源的制约,而且受到市场的制约,核心问题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有很多优势农产品可以扩大出口,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只重视农产品数量的增长,忽视了质量问题,导致农产品质量,尤其是安全卫生问题突出,有很多优势农产品由于质量标准达不到进口国的要求而遭到拒收、退货、终止合同,甚至要作出高额赔偿,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声誉和市场销售,影响了农业的增效和农民的增收。我市出口农产品虽然不多,但也面临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目前,农产品丰富了,市民有权选择优质、安全的农产品,国内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和珠三角地区逐渐实行了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形势的发展告诉我们,如果我们不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我市的农产品不仅找不到市场,而且我市的农产品市场也会被外地产品占领,我市农业的发展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在城区实施农产品检测工作,为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打开一个突破口,是适应形势发展,切实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和卫生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需要,是新时期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促进山区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3、开展城区农产品检测试点工作是推进全市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国家的“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省、市党委、政府实施的“十项民心工程”都突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建立农业标准体系、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农业执法体系、农产品质量信息体系等工作,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近两年来,市农业局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制定了*市《农业标准化*计划》、牵头开展了12项农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创办了3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立了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高要、四会两个县级检测站、开展了农产品认证工作(全市有8个农产品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1个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有2家生产企业通过HACCP即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是,由于部分地方对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认识不足,投入不到位,标准制定、示范推广、认证、检测等工作经费严重缺乏,县(市)区和基地、市场检测机构不完善,导致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困难重重,进展缓慢。通过在城区开展农产品检测试点工作,也可以说是开展城区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向决策者、生产者、经营者发出一种信息: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不能进场经营,生产、销售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将受到处罚。从而促使各级领导重视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生产者把好生产关,经营者关心销售蔬菜的来源及质量,对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促进我市“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食品放心工程”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社会提供优质、安全、营养的农产品将发挥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开展市城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的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能是法律法规赋予的,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部门在行使职权时的基本准则。这次开展市城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

1、法律法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十二、二*条,《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农药管理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广东省农药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三十条、三十二条第四款、三十六条。

2、上级文件依据

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98号)

三、试点范围及检测对象

根据市城区农产品市场布局、交易情况以及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这次试点选择江南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心市场、人民中市场3个市场作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试点市场,由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上述试点市场的农产品进行常规性农药残留抽样检测。检测的农产品主要是上市蔬菜类。今后,检测范围和对象逐步扩展到市城区所有市场、全市农产品市场和其他“菜篮子”产品。

四、实施时间及监督检测方法

根据省农业厅的工作要求,已建立的农产品检测中心要尽快开展业务。目前,省内*、*、*、*、*等市已经开展农产品检测工作,我市的检测工作计划在*年2月9日开始。由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技术人员于每日上午5—6时在上述3个试点市场的批发、零售蔬菜摊档按不同品种随机抽取样本,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于当日上午8时前拿出检测结果。由于条件所限,目前农产品检测中心只能开展农药残留速测业务,即定性检测,待条件成熟后再扩大检测业务。

五、检测结果公布及农药残留超标蔬菜处理办法

超市试用期工作总结篇(8)

第二条【适用范围】排污单位的污染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限期治理:

(一)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本办法以下简称“超标”);

(二)排放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实施总量削减和控制的重点水污染物,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本办法以下简称“超总量”)。

第三条【不适用情形】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法律法规相关条款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不适用限期治理:

(一)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处罚。

(二)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其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处罚。

(三)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处罚。

(四)违法采用国家强制淘汰的造成严重水污染的设备或者工艺,情节严重的,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处罚。

第四条【级别管辖】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报环境保护部备案。

省级重点监控企业的限期治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排污单位的限期治理,由污染源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五条【特殊管辖】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限期治理有困难的,可以报请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限期治理。

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依法应予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不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成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决定限期治理,或者直接决定限期治理。

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造成的社会影响特别重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形的,环境保护部可以直接决定限期治理。

上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同一污染源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下达限期治理决定。

第六条【期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限期治理期限。

限期治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但完全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被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除外。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通过重复下达限期治理决定等方式,变相延长限期治理期限。

第七条【信息公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报刊、门户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将下列信息向社会公开:

(一)被责令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名称、《限期治理决定书》、排污单位的限期治理方案等相关文件;

(二)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后,被依法解除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名称;

(三)因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排污单位名称。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第二章决定程序

第八条【立案调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时,可以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即时采样或者监测的结果,判定污染源排放水污染物是否超标或者超总量。

对经现场检查判定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的污染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分析原因。经分析判断超标或者超总量可能是由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与处理需求不匹配原因造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有关限期治理管辖权限的规定立案调查,并确定负责立案调查的机构。

第九条【判断步骤】对已被立案调查的排污单位,负责立案调查的机构应当通过以下步骤,对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是否因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与处理需求不匹配所致作出判断,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一)现场监测:组织环境监测机构按照污染源监测规范规定的采样频次,对污染源在生产周期内所排水污染物进行监测;

(二)技术评估:组织行业生产专家、污染物处理技术专家和企业代表,采用工艺流程分析、物料衡算等方法,对排污单位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与处理需求是否匹配进行分析评估。

第十条【事先告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监测数据和技术评估结果,判断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与处理需求不匹配导致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的,应当向排污单位发出《限期治理事先告知书》。

第十一条【告知内容】《限期治理事先告知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排污单位名称;

(二)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与处理需求不匹配导致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的事实和证据;

(三)拟作出的限期治理决定和法律依据;

(四)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法律后果;

(五)排污单位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就污染源限期治理事项,约谈排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主要负责人。

第十二条【申请听证】排污单位对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的事实以及是否应当适用限期治理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限期治理事先告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申辩,或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第十三条【组织听证】排污单位提出听证申请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决定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排污单位。

依据本办法组织听证的具体程序,参照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认定事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综合考虑监测数据和技术评估结果、排污单位的陈述申辩意见或者听证结果的基础上,对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与处理需求是否匹配作出认定。

第十五条【决定限期治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因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与处理需求不匹配导致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的,应当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并制作《限期治理决定书》。

第十六条【决定书内容】《限期治理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排污单位的名称、营业执照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二)事实、证据和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法律依据;

(三)限期治理任务,即排污单位在限期治理后应当稳定达到的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

(四)限期治理的期限。

第十七条【告知相关事项】对被决定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还应当在《限期治理决定书》中告知以下事项:

(一)排污单位负责自行选择限期治理具体措施;

(二)限期治理期间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直接责令限产限排或者停产整治;

(三)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报请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第十八条【送达】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限期治理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限期治理决定书》送达排污单位。

《限期治理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重点湖泊流域】对国家确定的重点湖泊流域内,因排放水污染物超标被要求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而逾期未完成,且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是因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与处理需求不匹配造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按照本章规定的程序直接责令停产整治。

第三章执行与督察

第二十条【企业采取治理措施】排污单位接到《限期治理决定书》后,应当根据限期治理任务和期限,制定限期治理方案,并报知作出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限期治理方案,应当确定具体污染治理措施、进度安排、资金保障和责任人员。

第二十一条【监测记录】限期治理期间,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污染源监测规范,对所排水污染物进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以备查核。

不具备环境监测能力的排污单位,应当委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监测机构或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第二十二条【不得超标超总量】限期治理期间,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标或者超总量。

第二十三条【试运行监管要求】限期治理期间,水污染物处理设施需要试运行并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事先书面报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试运行期间,排污单位应当在污染源监测规范规定的采样频次基础上,相应增加采样频次,进行加密监测。

在试运行期间,因水污染物处理工艺调试等原因所产生的水污染物不可避免超标或者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必须将所产生的水污染物存放于应急储存池或者其他临时储存设施,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确需排放的,必须事先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十四条【跟踪检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制定跟踪检查方案,明确负责跟踪检查的工作机构。

负责跟踪检查的工作机构,应当根据跟踪检查方案,通过现场检查、采样监测等方式,对排污单位执行限期治理决定的治理进度和排放水污染物状况加强后督察。

试运行期间,负责跟踪检查的工作机构应当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相应增加监测频次。

第二十五条【限产限排、停产整治】负责跟踪检查的工作机构发现被责令限期治理的污染源在限期治理期间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的,应当报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产限排或者责令停产整治。

第四章解除程序

第二十六条【解除依据】被责令限期治理的污染源,经过限期治理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已完成限期治理任务:

(一)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75%以上、配套的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条件下,按照污染源监测规范规定的采样频次监测认定,在生产周期内所排水污染物浓度的日均值能够稳定达到排放标准限值的。

(二)生产负荷无法调整到75%以上,但经行业生产专家、污染物处理技术专家和企业代表,采用工艺流程分析、物料衡算等方法,认定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与处理需求相匹配的。

(三)所排重点水污染物未超过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分解的总量控制指标的。

第二十七条【届满核查】限期治理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应当采取现场监测、实地察看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查阅监测记录、工程建设资料以及投资报告等方式;对因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者造成跨行政区环境污染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通过走访或者举行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

负责跟踪检查的工作机构应当对现场核查情况进行记录,形成限期治理现场核查笔录,并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监测机构或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监测机构出具限期治理监测报告。限期治理现场核查笔录应当由现场核查人员签字。

第二十八条【核查意见】负责现场核查的工作机构,应当制作限期治理核查意见,连同限期治理现场核查笔录、限期治理监测报告,一并报本部门负责人。

限期治理核查意见应当提出对排污单位解除限期治理决定或者依法关闭的建议和理由。

限期治理核查意见、现场核查笔录、监测报告,应当与限期治理决定文书,一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核查后处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对已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排污单位,解除限期治理。

(二)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排污单位,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第三十条【申请提前解除】排污单位在限期治理期限届满前,认为其已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可以向决定限期治理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解除申请。

申请提前解除的,应当提交解除限期治理申请书,并附具能够证明其已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三十一条【核查和决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解除限期治理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有关限期治理核查的规定组织核查,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对确已提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排污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提前解除限期治理的决定。

(二)对未提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排污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在期限届满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

第三十二条【企业后续管理】被解除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保持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加强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所排水污染物稳定达到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超级秘书网

第三十三条【部门后续监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被解除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确定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加强监督检查。

对被解除限期治理后12个月内再次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应当从重处罚。

第三十四条【终结情形】被责令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终结限期治理决定:

(一)依法被撤销的;

(二)依法解散的;

(三)依法被宣告破产的;

(四)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

超市试用期工作总结篇(9)

公司新职员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一我于201_年_月_日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目前从事我司燃煤采制化工作。在这期间,公司组织各相关专业专工对我进行了一系列的培训工作,中间包括对公司企业文化的学习和安规培训,之后,便是紧张的岗位培训。在此过程中,使我对发电厂生产流程以及我司燃煤采制化工作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现将目前工作情况简要总结

1、认真完成了入厂实习培训工作;

2、在短时间内掌握了电厂燃煤采制化、油务以及简单的水化验工作;

3、入厂至今参与完成了1800多个煤样化验以及500多个煤样的制备工作;

4、积极配合化学专工完成了厂区绿化以及项目部移交工作;

5、在化学专工的督促下,较好的配合环保助工完成了环保验收、检查、日常环保数据报送等工作;

6、协助化验室主管定期做好各实验仪器的标定、检查及日常维护工作。

并协助整理各类资料的登记、存档等工作;

7、机组启动和调试过程中,按主管要求,加班加点完成了燃煤各化验项目,并及时报送了化验结果;

8、遵照部门下发的新学员集控学习计划,对发电厂生产流程以及锅炉、汽机、电气等专业理论知识及设备进行了初步认识和学习;

在化验岗位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我也发现了一些自身的不足和化验过程中出现的若干问题,现总结

1、煤化验方面仪器容易发生故障,无备用设备,煤样多时,仪器持续不间断工作容易导致化验结果出现偏差,严重影响了化验结果的准确性。

并且经常会延误化验结果的出示,导致报告不能及时发出;

2、由于化验、制样、烟气在线数据监控方面部分工作量的加大,参加水化、油务、煤化以及制样等岗位人员短缺,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协调与开展;

3、煤化验部分设备老化,由于经常更换配件,工作性能无法达到原技术指标,由此直接影响到化验结果的准确性;(部分损坏配件厂家已停产,无法更换)

4、就个人而言,对理论知识的了解还不够扎实,动手操作能力尚有不足,工作经验有待提高,个人交际能力欠佳,与同事以及领导沟通较少;

在化验工作中,我勤奋学习、踏实肯干,认真细心地对待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及自我约束力!从不带任何情绪上班,化验过程中我注重观察和掌握仪器的工作特性,发现故障能及时得以排除,有效的保证了实验进度和实验的准确性。获得了各专工及主管和同事的认同。当然,在工作中我也出现过一些小的差错和不足,各专工及主管也及时给我指出,由此也进一步促进了我工作的成熟性。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我会时刻注意自身的不足,努力克服不足,改正缺点,虚心请教,加强自身综合素质的修养,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认真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从懵懂的入厂实习到能够独立自主的完成现在的日常本职工作,在这期间,化学专工及化验室主管不辞辛劳,加大培训力度,想尽办法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培养了我很快投入工作的能力,借此特别感谢!与此同时,紧张的培训使我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里对我司燃煤采制化工作有了比较扎实的了解和掌握,采制化工作看似简单,但直接联系牵扯到我司的经济动脉,同时还是我司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有力保障。因此,我深知自己岗位工作的重要性,岗位要求我必须具备过硬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熟练的动手操作能力,那么认真学习贯通国标,把国标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细心维护设备,了解设备工作特性就是我必须要做的工作之一。之实习培训后,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我严格结合国标要求,定时标定化验仪器,细化实验环节,从而为我司的经济发展和机组安全经济运行做出了自己应尽的职责。

总之,经过一年的试用期,我认为我能够积工作总结极、主动、熟练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并能积极全面的配合公司下达的要求去展开工作,与同事之间能够很好的配合和协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一如继往,以公司的利益为最大利益,做到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踏实、勤恳、不弄虚作假,为公司节约成本。与大家互相支持,主动配合他人工作。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及综合素质,以期为公司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公司新职员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二转眼间,三个月的试用期即将结束了,在这期间感触良多。

___行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__处于时代的前端,是__给了我机会,让我能在这么有前景的行业中工作。

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加深了对公司的认识。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通过对公司规章制度的学习,以及与各部门的接触,使我对公司团结协作,勤奋敬业,艰苦奋斗,诚信可靠,共同发展的企业文化有了更深的认识。我从理论上、实践中和相互的交流中学习,不仅注意学习的方法,更注意培养正确的学习习惯。我从公司各种形式和性质的会议和培训里面,通过大家的交流中学习到很多与做人,做事相关的知识和教训,这是我是在学校里面所不能学习到的。特别是进行了几次的产品培训,现已基本了解公司的产品的工作原理与工艺过程,让我对公司产品和未来发展方向有了更好的把握。

根据工作安排及岗位要求,进入公司以来,试用期期间的只要工作有:(1)工装夹具的设计与管理;(2)夹具的采购。为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本人自觉认真学习本岗位的各项制度、规则,严格按照公司里制定的工作制度开展工作。积极参加公司里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并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首先,掌握了工作所需的solidworks绘图,熟悉常用的一些材料的技术性能,以及设计工装夹具的方法和流程,对工作所需的设计基本可以完成。其次,了解了夹具采购的流程及供应商信息,已完成的了多次的夹具采购。

由于设计的工装夹具设计完是要给生产使用的,所以要经常个生产部的人沟通,以便于设计出更合理的东西。设计也是要根据产品来做的,所以要跟研发部的沟通好,方便设计。跟供应商之间的沟通也是很必要的,及时反应相互之间的信息。设计的时候有些事情可能会考虑的不够周全,加工的时候问题才暴漏出来,跟供应商之间的沟通就显得很重要了,可以及时反馈回信息,加以完善。

初入职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对材料个方面的了解还不够熟悉,还有机械加工的方式也不够了解。为了完善这些不足的地方,自己会从各个方向来获取资料来攻克不足,也会多请教同事。

领导的关爱以及工作条件在不断改善给了我工作的动力,同事间的友情关怀以及协作互助给了我工作的舒畅感和踏实感。在公司里面,每一位同事都非常的友好,遇到很多的问题都是靠他们的帮助解的。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完成工作;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能尽早独当一面,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在此,我要特地感谢公司各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有一点,我觉得不是那么完善。不同不门的人之间没有太多的交流,很多人之间基本是相互人不认识一样。特别是平时工作没有接触的人,压根就不会认识,更谈不上交流了。像今天去找一个本部门的人都找错,从来都没有介绍过,能认得脸都不错了。可能我来这不久才这样感觉吧。

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这三个月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也看着公司快速的发展着:扩产、产线改造和即将进行的办公室搬迁,公司的发展也带动着个人的发展。自己更要努力提高自己,追上公司发展的脚步。

公司新职员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三转眼20__年我在沱牌的学习、试用已经结束,为了更好的开展接下来的工作,我就试用期的工作做一个全面而详实的总结,目的在于吸取教训、提高自己,以至于把接下来的工作做的更好,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和各项工作。

一、试用期完成的工作

1、销售情况

上半年在公司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及经销商的共同努力下,射洪战斗单元城中片区市场完成销售额5.3万元元,回款率为96%;低档酒占总销售额的82.6%,其中以沱牌头曲500ml、沱牌大曲简装480ml、柳浪春短盖销售为主;中档酒占总销售额的17.4%主要以五星沱牌及四星沱牌为主;其中五月份销售额为2.6万元,占总销售额的49%;六月份销售额为0.8万元占总销售额的15%;七月份销售额为1.9万元,占总销售额的36%。

2、市场管理、市场维护

根据公司规定的销售区域和市场批发价,对经销商的发货区域和发货价格进行管控和监督,督促其执行统一批发价,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低价倾销和倒窜货行为的发生。

通过对各个销售终端长时间的交流和引导,并结合公司的营销策略,在各终端张贴了舍得酒统一的价格标签,使产品的销售价格符合公司指导价。按照公司对商超、酒店及零店产品陈列的要求进行产品陈列,并动员和协助店方使产品保持干净整洁。在店面和柜台干净整齐、对我公司产品的陈列进行了相应赠送政策宣传,使其达到利用终端货架资源进行品牌宣传的目的。

3、市场开发情况

上半年开发商超、酒店、餐馆总共31家。部分新开发网点是射洪战斗单元城中片区较大规模商超,对于我公司产品陈列较为齐全,由低端至高端酒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柜;其他新增网点为射洪战斗单元城中片区中小零售终端,所上产品主要集中在中低档产品区。

4、品牌宣传、推广

为了提高消费者对“沱牌酒”的认知度,树立品牌形象,进一步建立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根据公司规定的统一宣传标示,在人流量大、收视率高的地段及生意比较好的门市部,张贴沱牌头曲500ml宣传海报400余张,联系并协助广告公司制作各式广告宣传牌41家,现已制作完成3家;对于公司的旅游参观政策进行了积极有效的落实与人数统计,积极配合公司对遂宁片区客户到本公司旅游参观的向导工作,此次一系列工作对公司的历史文化有很好的宣传作用有力提升了品牌形象及品牌认知度,让家乡人民进一步认识与了解我公司。

5、销售数据管理

根据公司年初的统一要求完善了各类销售数据管理工作,建立了经销商拉货台帐及经销商销售统计表,并及时报送销售周报表、销售月报表,各类销售数据档案都采用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保存,使得的每月计划更加客观、准确。在每月月底对本月及累计的销售情况分别从经销商、单品、产品结构等几个方面进行汇总分析,以便于更加准确客观地反映市场情况,指导以后的销售工作。

6、市场竞争品牌调查统计情况

根据现有市场调查统计得出,丰谷、太乙、小角楼及金六福等系列酒是我公司中低端产品的主要竞争品牌,尤其是低端简装酒当中以丰谷头曲、太乙曲酒为我公司低端市场的有力竞争者,其市场占有率高,市场流通速度快,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公司沱牌头曲、沱牌大曲的市场占有率及市场流通,这也为我公司低端简装产品的推广设置了巨大障碍。

丰谷公司最近执行市场优惠政策:连续或一次性进丰谷特曲、清朝丰谷等系列酒达5000元可获得九阳牌豆浆机一台,达2万元可获得价值20__元空调一台。

金潭玉液以单品单行3盒为基准,陈列4种及4种以上产品送成都金潭玉液

二、工作打算

尽管在试用期当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我从事销售工作时间较短,缺乏营销工作的知识、经验和技巧,使得有些方面的工作做的不到位。鉴于此,我准备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尽快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做好各项工作。

1、努力学习,提高业务水品

其一是抽时间通过各种渠道去学习营销方面(尤其是白酒营销方面)的知识,学习一些成功营销案例和前沿的营销方法,使自己的营销工作有一定的知识支撑。其二是经常向公司领导、各区域业务以及市场上其他各行业营销人员请教、交流和学习,使自己从业务水平、市场运作和把握到人际交往等各个方面都有一个大幅度的提升。

2、进一步拓展销售渠道

射洪战斗单元城中市场的销售渠道比较单一,由于种种原因大部分产品都是通过流通渠道进行销售的。接下来在做好流通渠道的前提下,要进一步向商超渠道、餐饮渠道、酒店渠道及团购渠道进一步拓展。在团购渠道的拓展上,下半年主要对系统人数和接待任务比较多的工商、教育和林业三个系统多做工作,并慢慢向其他企事业单位渗透。

3、做好市场调研工作

对市场个进一步的调研和摸索,详细记录各种数据,完善各种档案数据,让一些分析和对策有更强的数据作为支撑,使其更具科学性,来弥补经验和感官认识的不足。了解和掌握公司产品和其他白酒品牌产品的销售情况以及整个白酒市场的走向,以便应对各种市场情况,并及时调整营销策略。

4、与客户密切配合,做好销售工作

超市试用期工作总结篇(10)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拆旧建新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拆旧建新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㈠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考虑经济快速增长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关系,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村宅基地的整理,合理配置村镇土地资源,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缓解城乡用地供需矛盾。

㈡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对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现状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分析研究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编制增减挂试点专项规划,并确定具体实施时序。

2、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对近期具备整理条件的村庄、废弃工矿用地等投入少、整理难度小的农村独立建设用地先实施,对撤并村庄等投入大、整理难度较大的农村独立建设用地后实施。

3、统筹安排、规范操作。在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下,统筹开展试点工作,工作方案在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方可实施。土地挂钩周转指标按“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由县(区)政府、管委会统筹安排,对开展挂钩试点的乡(镇)优先使用。

4、自愿合法、维护权益。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实施过程中应取得相关集体土地所有权者同意,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切实维护农民个人、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有关个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挂钩周转指标的使用范围

㈠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范围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范围包括农村居民点整理、农村工矿废弃地等建设用地。

㈡挂钩周转指标的使用范围

挂钩周转指标必须专项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分为安置建新地块和城镇建新地块),并严格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进行管理。挂钩周转指标优先用于安置拆旧地块农村居民的安置建新地块后,节余的指标一律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重点工业等项目的城镇建新地块。

三、试点期限与总体要求

㈠试点期限

项目区的实施期限、挂钩周转指标的周转期及增减挂专项规划期限均为3年。各试点单位在实施方案时,应明确3年中每一年度项目区实施的具体安排以及挂钩周转指标的使用和归还计划。在增减挂专项规划文本中必须明确3年中每年度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具体计划和整理项目。

㈡总体要求

挂钩试点工作必须贯彻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建新地块的总面积不得大于拆旧地块的总面积。建新地块中用于安置拆旧地块农村居民的土地面积应低于原占用面积和省(市)规定的用地标准,其他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应高于现有存量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拆旧地块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应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结合。

四、农村居民点的拆建与土地利用规划控制

㈠农村居民点的拆建。对农村居民点整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先拆后建;对原有住宅拆除后以户为单位自行新建住宅的,原则上应先拆后建;对农村居民点整体搬迁,以建设农民新村等形式集中安置的,可以先建后拆,但迁建房屋建成后,要对原有农村居民点进行拆除并及时予以整理。

㈡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因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而涉及的农村居民住宅迁建的,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建设。因城镇村建设和落实挂钩周转指标需要,确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依据增减挂专项规划按程序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一次性修改。

五、用地管理及税费政策

㈠安置建新用地

原拆旧地块农村居民的安置用地位于原拆旧地块区内的(主要指拆旧地块内有祠堂等不宜整体拆迁,而需以祠堂为中心,划出一定面积土地作为安置用地的安置建新地块),如不超过原拆迁用地面积和市规定的用地标准的,免除相关的土地规费。原拆旧地块农村居民的安置用地位于原拆迁地块区外,利用荒山、荒坡和未利用地的,每户安置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免除相关的土地规费;超过面积标准的参照农民建房用地的收费政策收费。

㈡城镇建新用地

用地单位使用建新区内城镇土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和土地供应手续,并足额缴纳各项应缴的规费。

六、工作程序

㈠详细调查,摸清家底。申请增减挂钩试点的县(区)、管委会必须在开展试点的乡(镇)组织一次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现状专项调查,将可以整理的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村宅基地的分布、利用、整理难度等情况了解清楚。

㈡编制规划,制定方案。申请增减挂钩试点的县(区)、管委会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增减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制定挂钩试点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和方法步骤,落实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经费筹措途径和农村居民点迁建方案,提出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总体安排和分年度实施的计划,合理确定拆旧区和建新区,明确3年中的具体实施时序等。

㈢申报试点。由县(区)政府、管委会逐级向市、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增减挂试点工作申请,并提交《增减挂规划》和实施方案等资料。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并汇总各县、区上报的增减挂项目报国土资源部批准。

㈣实施方案。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后,由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各试点单位的挂钩周转指标,由县(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市、县(区、管委会)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挂钩试点工作实行动态监管。

㈤检查验收。每年年底,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对项目区实施情况和挂钩周转指标的使用情况、归还进度进行检查考核,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挂钩项目区实施完后,由试点县(区)、管委会国土资源部门逐级向市、省国土资源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初验后,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终验并将验收结果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对未能按计划和规划及时归还挂钩周转指标的县(区)、管委会,限期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挂钩试点工作。对于擅自扩大试点范围,突破下达周转指标规模的,停止挂钩试点工作,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超市试用期工作总结篇(11)

一、分类核算方式

由于分拆类生鲜品多以整片猪、牛、羊等畜产屠体和整禽形式采购进超市,在卖场加工分解,分类核算就是以采购单品的批次采购总成本与分解后各对应单品销售额总和作对比,核算采购单品的批次销售毛利。核算可以细化至采购单品的批次,也可以大而化之成为一定期间内(月、半月或周)的肉类或者水产部门的分类核算。

1、分类核算的基本计算方式

假设我们按照采购单品批次为核算基础,分拆类生鲜品分类核算主要依据以下基本计算公式:

总采购成本 + 总损耗成本 + 毛利额 = 总销售额

在这个基本公式中,有几项为已知或者事先可以采集到的标准数据,其中:

[1]“总采购成本”是指采购单品的本批次采购成本总和(例如生猪采购金额),此项数据应该为已知项目;

[2]“总销售额”为采购单品分解成销售单品后销售额合计(例如本批次生猪分割成排骨、瘦肉和五花肉等销售单品之后的销售额总和),其计算公式为:

总销售额= (销售单品价格×销售单品重量) +……其中:单品价格是参照市场单品价而定的本超市销售单品定价

销售单品重量 = 总猪重量 × 销售单品出品率

[3]“总损耗成本” = 总销售额 × 标准损耗率

最终销售毛利可以通过上述公式和已知条件计算得出:

毛利额 = 总销售额 - 总采购成本 - 总损耗成本

毛利率 = 毛利额 ÷ 总销售额

2、分割试验与标准核算参数提取

在分拆类生鲜品的整个核算过程中,在采购单品的品级规格,以及转化到部门商品结构中的销售单品数量确定之后,有一个重要的准备工作就是要进行一定批次和数量的分割试验,从中提取核算标准参数,这些参数包括:销售单品出品率、标准损耗率和预算毛利率。www.133229.cOM

[1]通过分割试验详细记录每个分拆后的销售单品占单位屠体重量的百分比,由此累计得出销售单品出品率;

[2]通过分割试验详细记录屠体分解过程中加工损耗、在卖场加工销售期间内的脱水损耗、合理的过期报废损耗和废料损耗等占单位屠体重量的百分比,累计得出标准损耗率;

[3]按照各销售单品的预定价格所得的销售额合计,可以计算出预算毛利额和预算毛利率。

当分割试验中累计出核算标准参数比较稳定时,管理人员可以在一定盘点周期内,直接使用这些经验参数推算出与采购单品量对应预算销售额和预算毛利(预算毛利额 = 总销售额 × 预算毛利率)。

由于这些核算参数属于需要不断累计的经验数据,也会受到来自采购单品质量状况和屠体分解作业管理的影响,因此连锁超市还需要在生鲜经营过程中定期进行分割试验,以便监控和修正核算参数,越是成本核算偏差较大,问题多发,分割试验的频率也要加大,以保证核算参数的准确性。

3、分类成本核算平衡

由于分拆类生鲜品加工和成本分解过程难以做到随时采集数据,所以部门内定期盘点作业就显得非常重要,如果标准核算参数相对准确而稳定,分拆加工作业规范能够保证,那幺定期盘点可以监控运营中的毛利状况,此时毛利率可能呈现出四种情况:

[1]实际盘点毛利率与预算毛利率基本吻合,误差值在合理范围内,或者实际盘点毛利率持续稳定地高于预算毛利率,此类盘点结果可以说明标准核算参数准确,加工作业稳定,损耗控制有效,整体运营处于良性状态。

[2]如果定期实际盘点毛利率持续偏低于预算毛利率,则需要依次检查以下几个管理环节,以便决定是否需要调低毛利率预算:

采购单品的质量品级是否符合采购标准要求;

是否因为采购单品成本偏高导致整体毛利率下降;

标准核算参数是否准确;

分拆加工作业管理流程是否存在偏差。

[3]如果定期实际盘点毛利率持续在预算毛利率曲线上下跳动,则有必要加大盘点核查的频率,缩短盘点周期,重点检查各项作业管理流程的执行情况。

[4]当以上方法仍无法找到毛利波动原因,则可以参照分割试验的方式对每一次分拆作业进行详细的分割出品记录,全面采集相关数据,这种方式繁琐,工作效率较低,但有利于比较全面地查找原因。

二、单品核算的可行性

由于各个连锁超市的生鲜经营管理水平不同,实际生鲜分类核算的执行效果也不尽相同,因此使人萌生出以单品核算方式一劳永逸地解决核算问题的想法。

1、单品核算的基本计算方式

分拆类生鲜品的单品核算的基本公式中,四项数据至少三项要准确把握,公式才是完整的、可以成立的,单品核算的基本方式如下:

单品采购成本 + 单品损耗成本 + 毛利 = 单品销售额

公式中的四项数据,“单品销售额”可以作为已知条件:“单品损耗成本”可以按照比例分摊方式提取;关键问题是如何准确计算“单品采购成本”和“单品毛利”,如果无法把握两者中的至少一项,那幺这个基本计算公式就是不能成立。

2、单品核算的难点:单品采购成本计算

在上述计算公式中的主要难点是如何将“总采购成本”准确地分解为各个“单品采购成本”?如果成本不能有效分解,那幺“单品销售毛利”也难以准确计算。

现在的总采购成本可以两种分解计算方法:

[1]平均分摊计算法

将采购单品的“总采购成本”按照销售单品出品率,平均分摊到各个销售单品上,进而计算出各销售单品采购成本。这种方法十分简便,但会出现高毛利单品和负毛利单品同时并存的现象。例如:肋排等单品的销售毛利会很高,而肥油、五花肉和肉皮等单品的销售毛利就会出现零毛利或者负毛利的情况,所以平均分摊计算法并不是一种准确的成本分解法,也不能达到单品核算的真正目的。

[2]比例倒推计算法

以各个销售单品的零售价为基准,以分割试验中积累提取出的分类预算毛利率为依据,向回倒推出各个销售单品的采购成本,最后按照如下公式寻找动态平衡:

总采购成本 = (单品成本价×重量) + (单品成本价 × 重量) + ……

这种核算方式在理论上为单品核算提供了一种便捷方式,但对现场管理配合的要求非常高。

三、未来分拆类生鲜品成本核算的解决途径

现场加工是中国连锁超市生鲜经营吸引顾客的一大亮点,有企业经过销售数据分析发现,现场切肉的销售方式比用托盘包装肉的销售方式,在销量上要好很多。这说明现在中国的消费者对于饮食安全性越来越关注,而个别超市中过期肉类重新包装销售的作法所产生的顾客心理影响,更将顾客推向现切现卖的柜台。随着超市生鲜经营现场加工作业的增多,难度和复杂程度不小,对企业加工作业流程及其管理提出了高要求,反之现场管理水平又直接影响着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但是任何一位同业人员都应该认识到:第一,目前超市现场加工作业远远赶不上规模化专业肉联厂的管控水平和专业性,未来一段时间内也很难达到或者赶超;第二,在未来连锁店铺不断增加的趋势下,分拆类生鲜品在各连锁店铺分散经营和管控的难度可想而知。所以有必要调整连锁超市生鲜经营的思路以适应未来发展需要,解决这类核算问题的指导思想应该立足于以下几点:

[1]目标:逐步降低超市现场分拆加工的工作量和复杂程度,在卖场最大程度上实现加工和销售的适度分离;

[2]连锁超市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建立生鲜加工配送中心对分拆类生鲜品加工进行集中作业管理,然后将分解后的销售单品(部位肉)配送到各连锁店铺销售,把核算问题放在更为集中和专业化的加工管理环境下解决;

[3]在生鲜供应链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社会化大生产的专业化分工方式,争取扩大销售单品(部位肉)从规模化专业肉联厂直送卖场的比例;

[4]在按照部位肉单品陈列的前提下保留现切现卖柜台及其销售方式,以适应现阶段顾客的消费购买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