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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合作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2-01 05:42:05

经贸合作论文

经贸合作论文篇(1)

一、外贸合同概述

外贸合同是买卖双方通过磋商就某项或某些商品在国际间的买卖问题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见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外贸文件中最常见的形式。国际货物买卖正是以这种合同为中心进行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都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倘若发生不属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免责范围内的不符合同规定的行为或不行为,就构成违约,违约方就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失。如违约方不赔偿或不按对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对方就有权视不同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以取得法律保护。

一般而言,构成一项有效的外贸合同的必备条件有以下几方面:其一是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具有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其二是国际贸易合同是买卖双方的法律行为,不是单方面的行为,所以,必须双方当事人表示意思一致,这种合同才能成立;其三是国际贸易合同是商务合同,是有偿的交换;其四是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其五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审批手续。

二、外贸订立中存在的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争取合同文本的起草

当买卖双方就交易的条款经过频繁的磋商与函电、电邮往来,达成一致意见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于是有了合同由谁起草的问题。一般来说,合同文本由谁起草,谁就容易掌握主动。因为口头洽商的内容要形成文字有一个过程,有时仅仅是一字之差,意思则有很大区别。合同起草的一方在合同拟写过程中,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斟酌选用对自己有利的措辞,安排条款的顺序或解释有关条款。而对方即使认真审议了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但由于文化上的差异,对词意的理解也会不同,很难避免不出漏洞。所以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也要与对方共同起草合同文本。起草合同的文本,需要做许多工作,这可以同谈判的准备工作结合起来。

2.注重外贸合同的中英文翻译

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业务中,合同一般都采用中英两种语言文字写成,而且两种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在实际业务中,经常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翻译。一般认为,涉外合同的翻译需要注意以下四点:一是忠于原文。即译文要忠实再现原文的涵义,不能有任何的违反和疏漏,尤其对合同的前文(Premble),及本文(body)中的具体条款(specificconditions)和有效期限(duration)的翻译要特别慎重。具体来讲,对于价格条款、数量、单价等重要数据万万不可以译错,否则很可能会因小的疏错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其二,符合国际贸易惯例。一个合同的当事人对于对方国家的习惯解释,往往不甚了解,常会引起当事人之间的误解、争议和诉讼。为此,一些国际组织制定了在国际上已被广泛采用的规则,形成了一般的国际贸易惯例,最典型的就是贸易术语。而英语合同的格式、条款、用词和符号等也都应该按照该行业的国际贸易惯例翻译,力争做到对合同的翻译符合国际贸易惯例。其三尽量使用规范的法律用语。由于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起草合同的业务人士习惯使用法律术语,以显示其准确、规范、威严的特色。因此,翻译过程中,尽量使用确切的法律名词、术语和用词,使译文准确而不含糊,严谨而无漏洞。

3.各种贸易术语慎重使用

经贸合作论文篇(2)

2012年7月26日,第七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在台北市圆山饭店举行。该次论坛由台湾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广西桂台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协会和广西社会科学院共同主办。

第七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有以下特点:

一是主题明确,紧扣两岸关系和经贸文化合作发展趋势。第七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的主题是:“共同推进ECFA实施 深化两岸产业合作”,重点研讨在两岸和平发展新形势下,桂台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建成和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定机遇,创新合作机制,务实推进双方合作。论坛设立3个主要议题:推动ECFA落实,促进两岸交流合作;两岸产业合作的路径与制度创新;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建成和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定机遇促进桂台产业合作。二是由于论坛主题和议题是台湾业界关注的重点,引发岛内企业界、学术界人士的积极响应参与。由于再次当选,两岸关系继续朝着良性互动方向发展,推动ECFA落实成为两岸互动最重要的议题之一,也是台湾业界关注的重点。在只有1个月准备时间,又值台湾学校放假的情况下,仍然邀请到台北经营管理研究院院长、中国台商投资经营协会理事长、海基会、亚洲台湾商会联合总会顾问陈明璋博士,淡江大学中国大陆所张五岳所长,中华经济研究院刘大年研究员,台湾大学国发所杜震华教授等台湾著名学者参会演讲,台湾企业界人士20多人参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蓝天立出席论坛并致辞,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董事长詹火生主持会议并致辞,广西社会科学院院长吕余生主持会议并做主题发言。广西社科分团全体专家学者以及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管委会、广西投资集团、广西旅游投资集团等单位的嘉宾参会,参会的桂台嘉宾共50多人。三是就利用两岸关系不断向前发展,ECFA进一步落实的机遇,广西有条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加强与台湾的经贸文化合作,共同促进资源整合,合作开拓包括东盟在内的国际市场达成广泛共识。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署和实施,为两岸产业合作奠定制度基础。特别是2011年1月1日ECFA贸易、服务贸易早期收获全面实施后,到现在已经开始第二阶段降税,超过早期收获产品总数94%的货物均已实现零关税,两岸货物贸易规模持续扩大,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不断加快,充分发挥了两岸产业优势,为进一步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桂台两地资源互补,产业合作基础良好,在ECFA背景下,双方加强和深化产业合作正逢其时。广西邻近东盟,具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作前沿的独特优势,北部湾经济区有条件成为ECFA特殊补充与关税减让、市场开放、产业合作的主要试验区,南宁、钦州、北海、防城港等中心城市将在桂台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在产业合作方面,桂台双方可以加大电子、石化、汽车、能源、钢铁、生物制药、精细化工、轻工食品等制造业领域合作;继续深化农业合作;全面拓展金融、港口物流、文化、旅游、教育等服务业领域合作,促进产业全面升级,共同开发国际品牌,开拓包括东盟在内的国际市场。四是反响良好。广西电视台和中国新闻社等新闻媒体对论坛进行了全程跟踪采访,香港文汇报、台湾和国内新闻媒体也对论坛进行采访报道。

二、与台湾学术界开展广泛交流

广西社科分团发挥自身特点,与台湾学术界开展了广泛交流,达成了加强合作、共同建设学术交流平台的共识。

经贸合作论文篇(3)

【论文摘要】 近年来中蒙经贸关系迅速发展,贸易额、投资额以及双边经济合作的水平不断提高。经济互补性强,双方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及政府的积极推动等一系列积极因素促进了中蒙经贸的发展。但同时,两国经济合作中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和风险,我国应积极采取措施化解问题和风险,促使中蒙经贸合作向纵深良好的方向发展。 【论文关键词】 中蒙经贸合作 现状 制约因素 一、中蒙经贸合作的现状和特点 近年来,中国与蒙古国之间的经贸合作不断扩大,自1998年至2006年,中国已连续8年成为蒙古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国,连续9年成为蒙古国第一大投资国。 1.中蒙贸易额持续增长 中蒙经贸关系持续发展,双边贸易额和投资额迅速上升。2005年中国对蒙古国的贸易额为8.1亿美元,增长24%,其中,中国向蒙古国出口3.19亿美元,增长36.7%;中国从蒙古国进口5.4l亿美元,增长17.3%。2006年,蒙古国对中国贸易额达14.5亿美元,占蒙古国外贸总额近48%。其中,出口10.5亿美元,进口4.0亿美元,分别占蒙古国出口总额的67.8%和进口总额的27.2%。 2.蒙古对中国以出口矿产品为主 蒙古对中国出口的商品多为煤炭、石油、矿产品及畜产品等初级产品。如,2011年上半年,蒙古国对中国的铜出口增长了23.8%,出口额增长116.3%,占蒙古出口总额的44.95%。2004全年向中国出口商品总额占该国出口总额的47.95%,仅铜精粉一项商品就向中国出口2.8亿美元,几乎全部出口给中国。随着蒙古铜、黄金和煤炭等资源的进一步开采,加上中国经济发展对资源需求量的增加,矿产品的贸易额还会扩大。而蒙古国则主要从中国进口机电产品、农产品、建筑材料、纺织品等。 3.中国对蒙古国投资持续上升 在贸易额上升的同时,中国对蒙古的投资额也不断增加。1998年~2011年,在蒙古国注册的中资企业达1640多家,注册资金总额为4.6亿美元,占蒙古国吸引外资总量的40%多。截至2005年底,中国在蒙古国投资项目共2166个,占在蒙外国投资项目的45%,累计投资额6.81亿美元,占在蒙外资的47%。中国在蒙投资主要集中在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纺织服装、建筑建材、畜产品加工和服务业等领域。如,2005年,中国对蒙矿产勘探开发领域的投资额为1.73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34%,占当年中国在蒙投资总额2.36亿美元的74%。 4.两国经贸合作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两国经贸合作关系的不断发展,不仅贸易量、贸易额持续增加,而且经贸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也不断深化。首先贸易形式向多样化方向发展。中国与蒙古的贸易不仅国家部分发展较快,而且地方贸易、边民互市贸易、旅游购物等多种形式的贸易也在不断发展。其次贸易结算方式由易货贸易为主向现汇结算为主转变。截止至1995年,易货贸易在两国贸易中的比重由1989年以前的90%以后下降到46.4%。逐步形成以现汇贸易为主、多种结算方式并存的格局。最后贸易由商品贸易向经济技术合作转变。在中蒙贸易发展过程中,经济技术合作也在蓬勃发展,合资企业从商业性企业向生产性企业转变,合作项目也从小型为主逐渐向资源开发和大型加工工业项目转变,表明中蒙经济技术合作在不断深化。 二、中蒙经贸发展中的有利因素 中蒙经贸关系的良好发展势头,双方广阔的合作前景等多种因素促进了两国经贸关系的快速发展。 1.中蒙经济互补性强 中蒙两国经济结构的差异,使双方经济结构、自然资源、劳动力和技术等方面存在较强的互补性。经济互补性强是两国经贸关系获得快速发展的内在原因。 (1)自然资源互补。蒙古国内能源、矿产、水利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十分丰富,且多处于初级开发阶段,开发潜力巨大。现已探明的矿产有铜、钼、金、银、铀、铅、锌、稀土、铁、萤石、磷、煤、石油等80多种,其中,仅煤炭一项就达到500亿吨~1520亿吨,铁20亿吨、铜800万吨、钼24万吨、石油15亿桶。但由于生产力水平低,开采开发技术落后,资金严重短缺,本国尚无法对此进行有效的开发利用。而我国当前正急需煤、石油等能源以及铜、铁等矿产资源,另外,我国有相对成熟的技术、设备和丰裕的资金,能为蒙古矿藏开采业、加工工业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这样中蒙两国可以实现优势互补。 (2)经济结构互补。蒙古国的经济结构主要以初级产品为主,制造业和服务业比较 落后,尚未形成完善的国民经济体系。虽然蒙古在计划经济时期建成了矿石采掘业、燃料动力业、毛纺工业、食品工业、建材工业等一批工业群,但是没有形成适合本国国情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此外,蒙古产业门类不全,地区分布失衡,绝大部分工业部门、劳动力集中在以乌兰巴托、达尔汗、额尔登特为中心的中央经济区。单一的产业结构,使蒙古长期以来形成了以进口工业制成品,出口矿产、农业原材料等初级产品为主的贸易结构。而我国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一跃成为世界制造业中心,在制造业和种植、食品加工、纺织业等行业具有比较优势,与蒙古的经济结构形成极强的互补性。 从农牧业发展看,农牧业占蒙古国经济活动近一半,但蒙古国农牧业发展水平低,生产技术落后、仍以粗放型农牧业为主,粮食等基本产品不能自足,因而对粮食、蔬菜、水果、禽肉、禽蛋需求旺盛。我国与蒙古国在农牧业方面合作同样蕴藏一定商机。比如,在农业水利化、牧业现代化发展方面的合作、高科技、高产量种养殖业的合作等。 (3)劳动力和技术互补。蒙古国地方人稀,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不足2人,劳动力尤其是较高素质的劳动力短缺。蒙古在第三产业劳动力构成上升的情况下,社会总产值提高并不快,甚至还下滑。例如,1990年蒙古服务业产值就占其GDP的52%。到了2011年这一比重反而下降到49%,这从一个侧面说明,蒙古技术水平不高,高素质人员匮乏,劳动生产率增长缓慢。相比之下,我国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科技水平获得迅速发展,种植业、食品加工、毛纺、加工制造业技术研发能力相当强,我国劳动力资源极为富足,这与蒙古劳动力短缺,劳动力素质偏低形成互补。 2.地缘文化优势 蒙古国是一个内陆国家,没有出海口,加上交通运输条件差,使得蒙古国与西方国家的经贸合作受到很大限制。而中国与蒙古接壤,历史上就建设了中蒙之间的运输通道,不仅运输相对便利,在运输成本等方面也存在优势。此外,内蒙古自治区与蒙古国之间有3100多公里边境线,占中蒙边境线的68%,中蒙之间的贸易口岸大部分位于内蒙境内。众所周知,内蒙古的主体民族与蒙古国居民同为蒙古族,同根同源,语言、文化等交流障碍少,中国以内蒙古为桥梁开展对蒙经贸合作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文化优势。 3.双方投资贸易环境不断改善 为进一步扩大中蒙之间的经贸合作,两国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善双方的贸易环境。近年来,中蒙之间加强以道路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国正在或计划建设临河——策克、赤峰——白音华、阜新——巴彦乌拉、甘其毛道——包头东等多条以对蒙口岸为中心的铁路大通道,这将极大地提高对蒙口岸经贸货运的运输能力。蒙古国也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修建3条铁路,我国已积极参与到蒙古国铁路建设中,这为有能力到蒙古国投资创业的中国企业提供了又一个契机。 此外,蒙古也将发展蒙中边境公路交通当作政府的工作重点。2001年蒙古开始实施“千年之路”项目,计划架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的总长1万多公里的公路网。其中我国承建的乌兰巴托至扎门乌德700公里路段至2005年已经完成200多公里,剩余的400多公里土路,计划在2008年之前建成。这条公路开通后,可大大促进两国的经贸、旅游和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发展。 双方也对口岸进行了大量投资建设,提高了贸易便利性,使货运量大幅增加。现已开通了10个一类口岸,6个临时过货点,几个主要口岸安装了程控电话,欧亚光缆通讯系统的中国阶段也在加紧建设。为进一步加强经贸往来,中蒙两国还多次修改边境口岸及管理制度协定,最大限度地保障贸易渠道畅通。1992年,中蒙两国边境上8个边境口岸全部开通,并增设了两个季节性边境口岸。2011年双方在北京签署了《中蒙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协定》。根据该协定,从2011年10月1日起,在目前中蒙之间12个边境口岸中,除了二连浩特—扎门乌德口岸为常年口岸外,另外将新疆的塔克什肯—蒙古的布尔干等四个季节性口岸改为常年开放口岸。 近年来,蒙古国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推动中蒙经贸合作,这为中国企业扩大对蒙古的贸易和投资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目前,蒙古国已开始在与我国二连浩特接壤的地带设立中蒙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占地900公顷,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标。我国在开发区内将享受铺路、合作开采矿产资源、农牧业和畜牧业加工及半加工等具体项目上的优惠政策。 三、中蒙经贸合作中存在的制约因素 尽管中蒙经贸合作存在良好机遇,但也存在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及风险。 1.蒙古基础设施比较落后 蒙古国人口稀少、劳动力缺乏、基础设施差,许多地方尚未形成水、电、路系统。基础设施落后,运输不足严重制约着资源开发与合作。目前蒙古只有一条贯通南北的单线铁路和三、四条与干线连接的支线铁路,年设计货运能力约2000万吨,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而且目前蒙古投资开发的大部分项目分布在与我国接壤的南戈壁、苏赫巴托、东方等既无铁路也无公路的省份,其产品均通过草原或简易公路运输,运量小、成本高。 中国投资者所开发的矿点大部分都集中在距中国边境300千米~700千米的范围之内,距离虽不很远,但运输问题依然严重。因为目前蒙古与中国之间只有一条从俄罗斯穿过乌兰巴托到中国二连浩特的单向铁路,因此大量矿产品开采加工出来后很难运出去。 2.蒙古国法律政策和人文环境充满不确定性 蒙古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中,政治、经济环境欠佳,政府效率不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对蒙贸易和投资的不可忽视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法制松懈、官僚主义及腐败问题严重;规章和立法过程缺乏透明度、地方保护等也是影响投资者信心的重要因素;经济体制、制度不完善,国际贸易手段不健全;政府政策缺乏稳定性,执行政策的“灵活性”大;蒙古国市场和法律外部环境对企业行为的约束不健全,企业内部的激励和监督机制也不完备,有些企业和商人的经营能力差、信誉度低,对外承诺和协议常常朝令夕改,并且执行力差。 3.蒙古国的市场特点是制约中蒙经贸合作的现实因素 蒙古国的当前市场特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中蒙经贸合作的扩大。一是市场容量小。蒙古人口少,生活消费总量有限,难成规模;二是贸易主体是中小企业。蒙古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消费以生活消费为主,贸易主体以中小企业和个体商贩为主;三是除机电产品以外,高档商品进口市场规模小,且蒙古国在高档商品消费方面习惯上比较认可西方进口商品。 4.我国某些企业和产品的信誉度不佳 我国某些企业实力不足、缺乏国际合作能力,在蒙古国市场无序竞争,甚至相互杀价等不良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对两国经贸合作产生了消极影响。少部分商品也存在质量问题,引起一些蒙古国消费者的不安,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2006年中国对蒙古国的水果、蔬菜等出口量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蒙方认为我国果蔬化肥农药残留浓度超标,对健康有害。此外,近年来随着在蒙古国经商、务工人员的中国人员的增多,在蒙一些中国人引发的案件和社会治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部分蒙古人对中国人产生了不满和排斥。 5.政治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蒙经贸发展 近年来,美、日、韩等国家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发展与蒙古国的政经关系,争夺蒙古国的矿产资源和市场。蒙古国奉行大国平衡的外交政策,积极在几个大国之间寻找平衡。蒙古夹在中俄两个大国之间,因此它把与中、俄关系放在其对外战略的首位,但蒙古为提高自己的价值,也想借助美国的作用,同时也重视同日本和韩国的关系,这使得蒙古对中国的经贸合作在某些情况下受到大国关系的影响。此外,受“中国威胁论”的影响,部分蒙古国人对中国的发展壮大心存疑虑,尤其对中国企业到蒙古国开发资源,视为掠夺其资源,在蒙劳务人员被视为抢其饭碗。 四、进一步扩大中蒙经贸合作的对策 中蒙经贸合作中虽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总体形势还是好的,近年来两国贸易额增长势头比较强劲。为更好地加强中蒙经贸合作,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推动区域合作,我国应积极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推进中蒙经贸发展。 1.制定长远的对蒙贸易和投资战略 我国应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需要、资源禀赋以及蒙古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制定长远的对蒙经贸合作战略。抓住蒙古目前通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发展本国经济的契机,发挥中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技术先进适用等优势,扩大劳务输出和技术合作领域,发展多种合作方式的资源开发产业。 针对我国人均自然资源短缺,能源、矿产需求量大的特点,把能源和矿产资源作为两国经贸合作的主要领域。同时鼓励企业投资于农牧产品加工、制造、建筑等及旅游、电子、通讯为主的行业。同时加强对蒙涉外经济政策和投资及贸易市场的研究和分析。比如:企业可通过在蒙设立贸易公司、代表处等,以保证市场信息和产品销售畅通;政府部门可在蒙建立办事机构,搭建经贸合作平台,及时为企业和有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投资和贸易信息以及窗口指导,促进与蒙多层次、多领域合作。 2.认真研究蒙古经济政策,调整投资结构,扩 大投资范围 首先,我国企业认真研究蒙古的产业政策,在其优先发展的领域进行投资,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的支持。蒙古政府已确定了引进外资的重点行业。主要包括:农牧业,能源和矿产开采行业、食品、纺织、皮革、木材等加工行业,电、气、水生产供应及工程建筑项目等基础设施行业。其次,调整对蒙投资结构和投资方式。近年来蒙古的矿产资源开发市场国际竞争激烈。俄罗斯、美国和日本纷纷介入蒙古资源和矿产品开发市场。我国一方面应利用与蒙古山水相连的地理位置优势,派遣实力强的大型企业进入开发矿产能源等资源。同时为了避免过度的国际竞争,减少国内企业竞相抬价争夺蒙古国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损害国家利益的现象发生,缓解蒙古国一些人士担心其矿产资源被外国企业垄断的疑虑,我国应该适当考虑拓展对蒙投资渠道。蒙古国在纺织服装、建筑建材、畜产品加工、电子通讯、旅游等产业投资潜力都较大,要进一步研究蒙古国的产业政策,调整投资结构,扩大投资范围,开展互利合作。最后,在投资方式的选择上要尽量考虑多边合作,比如,与蒙方企业或一些西方国家企业合资合作,以尽可能的降低投资风险。 3.规范企业贸易行为,重视对蒙出口产品的质量 企业在蒙进行经济活动时,应选择信誉良好,具有是定实力的合作伙伴;遵守蒙古的法律制度,依法报关纳税,尊重当地的传统与文化,规范自身的言行,文明经商。另外要贯彻“以质取胜”战略,大力提高商品的质量,提高售后服务水平,树立企业的品牌形象,以利于长期、稳固地扩大产品市场份额。 4.促进中蒙之间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层面的交流 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受到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为促进中蒙经济合作,双方应加强多层次的交流。首先政府高层间互访,增进相互间的交流理解和互信,创造友好的睦邻关系,是推进经贸合作的基础,也是为企业搭建合作平台的重要手段。其次,相关部门针对两国现汇贸易逐渐增加的现状,积极磋商,建立和完善适合两国贸易需要的结算制度,为发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贸易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最后,定期举办各种贸易洽谈会和学术交流会,促进两国企业界和学术界的交流。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各国企业界和学术界的交流,往往为对国际间经济活动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虽然中蒙经贸合作不断升温,但对彼此的国情和政治经济制度等情况尚缺乏足够的了解,妨碍了经贸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因此,除开展两国间专业人员的互访外,适时组织必要的国际学术讨论会,交流信息,沟通情况,就中蒙两国经贸合作的前景,进行可行性研究。 参考文献: 娜琳:中蒙经贸关系现状及双方在矿产领域的合作.当代亚太,2011年第10期 张秀杰:蒙古国经济复苏与中蒙经贸合作.当代世界,2005年第5期

经贸合作论文篇(4)

在桂台农业合作高峰恳谈会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危朝安、台湾二十一世纪基金会执行长孙明贤分别作主旨发言,广西农业厅、农科院、水产畜牧兽医局,南宁市、桂林市政府,台湾农产品国际行销协会、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台湾香蕉研究所,广西两岸红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围绕桂台现代农业合作发展的主题,着眼于优势聚合、机制共建和创新发展,作了发言,进行了深入探讨,达成了广泛共识,凝聚了正能量,展望了桂台农业合作的新方向和美好前景。

分论坛桂台现代农业合作论坛以“桂台农业合作机制共建 谋求发展互利双赢”为主题,广西各地市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桂台两地科研教学、农场生产、企业管理者和技术员60多人参加论坛,11位专家作报告发言,就桂台香蕉研发技术、甘蔗糖业科研、健康种苗培育、柑橘产业、有机蔬果、果蔬生产合作社组织等议题,交流展示科技成果、研究发展和经营心得,研讨促进桂台农业合作机制和谋求发展互利双赢有关事宜。

在桂台渔业合作论坛上,台湾嘉农农业发展基金、花莲渔会、广西各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广西渔业龙头企业代表等80多人,就两地渔业发展现状、渔业生态环境建设、海洋渔业产业开发、水产品加工等领域进行了广泛交流,增进了了解,形成了共识。

在桂台农产品加工贸易论坛上,参会嘉宾就桂台现代农业发展新思维、农产品深加工、新技术推广、加工贸易等议题进行了交流。

经贸合作论文篇(5)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作为区域合作的具体行动,目标是一致的,都建立在平等、互信、互利的基础上,旨在通过加强各成员国间的经济联系,促进次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广西要进一步建立广西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机构机制,整合次区域合作的多重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拓宽合作领域,在经济商贸合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大湄公河次区域与广西商贸合作

(一)商贸合作的现状与内容

湄公河发源于青藏高原,长4880公里,为世界第六大河,是亚洲一条重要的跨国河流,流域面积81万平方公里。国际上称此经中国(云南省)、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和越南入海的湄公河区域为湄公河次区域。它主要在中南半岛,位于中国与东南亚、南亚三大区域的结合处,是前者与后者大陆路桥。资源丰富,地理位置显要。中南半岛有“黄金半岛”之称。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简称为GMS。大湄公河次区域(不含中国)总面积233万平方公里,人口2.46亿人,广西面积23.67万平方公里,人口4899万人,分别约为前者的10%和20%。大湄公河次区域与广西合作的历史1992年由亚洲开发银行根据该行成立的宗旨,与大湄公河沿岸各方磋商,旨在促进该流域各国之间经济发展,而建立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它建立在平等、互信、互利、互赢的基础之上,是发展中国家互利、联合、自强的合作,合作形式以项目为主导,亚行视各成员实行需要而提供资金支持。广西在2005年7月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第二次领导会议上作为中国参加合作前沿确定加入,从此融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之中。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内容,主要在交通、能源、电信、人力资源、贸易、投资、旅游、农业、环保、灾害监测和禁毒等方面,特别是商贸经济合作最为需要,最为迫切。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开发发展,成为我国与该次区域国家合作的热点。在商贸方面合作,主要有:参与次区域国家商贸合作和多边合作;推动商贸便利化和信息化进程;推动技术贸易合作;促进企业界参与次区域商贸经济合作;促进政府间协商合作,以加快商贸发展等等。而在参与合作各方的特点上,除广西之外,均处在湄公河流域,而合作已有14年,广西参与才1年。其中,除泰国2001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825美元,经济状况较好外,其他国家和地区均处在较低水平,需要加强合作加快发展。

(二)广西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商贸合作的机遇与优势

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宗旨和目标是:建立一个一体化的、繁荣进步和公正自由的经济区域。这给广西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促进广西在参与合作中经济更加开放、更多开发和更大发展。参与合作可以提升广西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地位,突出广西在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合作的前沿作用,特别是商流先锋和物流中心的作用。广西作为西南大通道的作用将更加突显,不仅通中南半岛、东南亚,而且通南亚、西亚。这必将大大促进广西与东盟各国商贸经济关系的发展。参与合作中构建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民间文化交流平台,从而以文化搭台,商贸唱戏,发展商贸经济。广西与东南亚、南亚人文关系密切,与其多个民族有亲缘关系,生活文化习俗相同或相近,随着合作的深化,民族群体和文化交往必将增加。反过来,又必将促进贸易经济之间关系的密切、发展和增强。

与此同时,广西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具有很强的优势。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可以更有利地与其东部,与越南合作,从湄公河出海港口溯河而上到沿河流域。从而便利地进入该区域腹地,发展商贸合作。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可以更好地沟通该区域与我国西南、珠三角、长三角合作。使之更有力地发挥广西区位优势,促进彼此之间商贸合作发展。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可以发挥利用每年在广西南宁举办的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的优势,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与广西商贸经济的发展,或通过广西加强与全国商贸经济的合作。

二、广西参与次区域商贸合作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分析

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最突出和重要的合作是商贸合作,这也是参与的必要前提。这是因为商贸合作是最简单的,也是最基础性的合作,是最原始的,也是最现代化的合作,其形式是互相交换劳动产品。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交换表现为劳动产品产换,包括有形的产品交换和无形的产品(服务)交换。广西除与之交换工业品、生产要素之外,也交换农产品、生活资料和服务。通过商贸交换,以满足各国人民生产和生活需要。这是彼此需要的、必要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商贸合作,是以国际货币为媒介而进行的。通过商贸,例如,缅甸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可与广西的机电产品交换,以支持相互商贸发展,促进各国人民走向繁荣富裕。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都处在发展之中,都需要开展商贸,发展经济,走共同振兴之路。马克思指出:“在商品生产中,流通和生产一样重要。”这就是说相互开展商业贸易流通,很是必要、很是重要。通过相互开展商贸,可以推动各国经济加快发展,共同振兴。

此外,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商贸合作具有很大的可能性。首先,地域相邻相接,生产发展基础相似相近,生活习俗相近相同,有着发展商贸合作的可能性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国家山水相连,与越南有1020公里边界,可以方便开展商贸或转口贸易。大湄公河次区域人口为广西人口的5倍,国土面积为广西的10倍,资源丰富,市场十分广阔,前景看好,有着发展商贸合作的可能性。其次,经济互补互动,有着发展商贸的可能性。广西与缅、老、泰、柬、越五国在经济上有很强互补性,特别是在资源、产品上,因此有发展商贸合作的可能性。印度支那恢复和平前后,主要由港澳商人开展商贸。中越关系正常化前也通过香港进行商贸。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和广西融入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广西与它们的直接商贸将会有更多更大更好更快的发展。第三,交通和信息交流有一定基础条件。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诸国,除与越南可以陆水路相通以外,可通过越南—云南铁路、公路,或通过湄公河与之相通。广西公路到越南河内、老挝万象、泰国廊开也只需要几小时或一天的时间,到湄公河诸国自由通行。飞机到各国也方便。交通条件可以便利发展商贸。

三、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发展商贸合作的对策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涉及到交通、能源、电信、农业、环保、贸易、投资、人力资源和旅游等9大重点领域。根据广西的自然条件、地理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应重点在交通、农业、人力资源和旅游等领域开展合作。广西在主动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发展商贸合作时要明确重点领域。

(一)商贸方面

除了供应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需要的各种工农业生产资料外,当前要着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传统生活资料初级产品,以适应各国市场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可以较好地取得比较效益,对各方都有利。可建立大湄公河各国需要的亚热带农产品、加工品和互补性农产品基地,利用自然资源优势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海产业和生态农业,建立农产品加工区。围绕市场需要,开展科技攻关,促进科教和商贸结合,增加科技含量高、效益比较好和数量比较足的适销货源,以源源不断供应。建立大湄公河次区域国民需要的工业品货源基地。在高新技术园区、工业区和投资区划出适合湄公河国家需要的工业品货源生产基地,以生产适销对路的工业品供应其需要。建立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招商交易市场。除利用每年在南宁举办的中国—东盟博览会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厂商签订现货、期货供应合同,以及到各国做生意以外,要建立“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招商市场”,常年或不定期开展商品商贸。

(二)物流方面

以港口和城市为基地,发展港口和物流经济。特别是要统一规划,分工合作,在北海、钦州、防城港、南宁市分别发展现代物流中心,开展物流服务。建立跨国物流企业(集团)。在物流中心(基地)建立专业跨国物流企业,以发展成为以物流为主的多元化经营的现代企业。或与东盟(含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合资办好跨国物流公司,为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企业提供良好的物流服务。搞好公路、铁路与港口升级建设,以增强和加快通过能力和服务能力,改善经营管理,使之迅速周转,实现货畅其流,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发展“会”、“节”经济,以“会”、“节”促商流和物流,使商流物流加快发展。“会”和“节”对参展商、供应商、组织商、经销商、批发商、采购商、物流商和广告商等开展业务活动,搞活商贸交易,都有好处。通过节会形式进行会展,通过各种经济文化民俗节会进行商贸交易,可以搜集许多竞争者和消费者信息。定期不定期举办商品交易会、特色展销会、博览会、文化节等会节,塑造具有特色的会节,可以有效地招徕各界人士,带动商流、物流、信息流、人才流和资金流的发展,促进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商贸的发展。

(三)商贸服务方面

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因地因时制宜地开展餐饮、住宿、美容、摄影、化妆、健康、修理等生活和生产服务贸易,满足各国人民生活、生产的需要。在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商贸合作中,开展信息咨询服务既是一项重要业务,又是推动商贸发展一种重要手段。广西的服务集团或企业应当适当开展这方面的业务。这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是发展商贸合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无论是商贸企业或者是政府部门都应重视抓好,使之有一个较快的发展。由于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交通、水电、电信和城乡建筑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开展,而人力、技术、设备缺乏。广西在这方面已具有一定条件,可以开展劳务贸易服务。例如,中国昆明至泰国曼谷的曼昆公路长1188公里,是亚洲公路网重要公路,南宁至曼谷的南曼高速公路等工程,广西都可以争取中标而开展工程设施服务贸易。作为一种服务,金融服务可以在合作中强化。广西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可以依托资金、信息、网络、技术和人才方面的优势,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宽融资渠道,为国际融资、各类型企业金融往来和经营提供服务。此外,注重文化艺术服务贸易。广西的文化产业已有一定发展,原有深厚底蕴,在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合作中,应注重发展文化娱乐与教育培训等服务贸易。要打破“文化产品”市场弱者地位,增加文化产业服务贸易,提高其比重,从而增加贸易额、贸易总量。

参考文献:

[1]郭晓合等.中国一东盟双边贾易、次区城经济合作问题研究.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

[2]陈泽民.区域合作通论—理论•战略•行动.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经贸合作论文篇(6)

【论文摘要】 中国与东盟国家一直保持着密切的经贸往来。目前,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大框架下,以环北部湾经济圈、中国东盟博览会、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以及泛亚铁路等为辅助,两地的经贸合作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从而为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论文关键词】 中国东盟 经贸合作 框架 发展 作为中国重要的经贸伙伴,东盟一直是中国外交的重点。目前,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除了众所周知的“10+1”、“10+3”合作模式外,主要是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为主体框架,以环北部湾经济圈、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以及泛亚铁路、中国东盟博览会等为局部构件,主辅相承,共同发展。具体而言: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2000年9月,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东盟与中国(10+1)领导人会议上,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议,得到东盟国家的赞同。2001年11月,中国和10个东盟成员国宣布将在未来十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的目标。2002年11月4日,《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宣布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从而正式启动了这一进程。此后,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发展步入快车道。 2003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到了历史性的782亿美元。2011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计划实施,下调农产品关税。同年底,双方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标志着自由贸易区建设进入实质性执行阶段。2005年7月20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降税计划开始实施,中国和东盟的7000种产品在大幅降低关税、免配额以及其他市场准入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2006年,双方整体贸易出现了较快增长,在各具比较优势的产品上,降税后进出口贸易增幅尤为突出。2007年1月14日,中国与东盟10国又签署了《服务贸易协议》。它的签署将有力地促进中国与东盟各国经济的融合,进一步推动双方服务业的开放与发展。预计贸易区建成后,东盟对中国的出口将增长48%,中国对东盟的出口增长55%,将为中国和东盟商界创造无穷商机和广阔前景。 二、环北部湾经济圈 环北部湾经济圈是指在中越国境环北部湾地区形成合作竞争的市场单位。北部湾地区包含越南中北部、广西西南部、海南与雷州半岛广大区域,具体是以海南岛莺歌海至越南河静省的润马角为界,海域面积12.8万平方公里。2011年5月,越南总理潘文凯访华,提出中越合作建设“两廊一圈”的建议。同年10月,温家宝总理访越,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公报,双方同意合作建设“两廊一圈”,即“昆明-老街-河内-海防-广宁”、“南宁-谅山-河内-海防-广宁”两个经济走廊和“环北部湾经济圈”。 当前环北部湾跨国区域经济合作不断向前推进,小范围地逐步形成统一关税区、物流区、加工区。尽管如此,北部湾区域合作仍处于初级自发的阶段,在提升区域经济地位,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还存在诸多困难。特别是在在环北部湾大多数区域资源、加工业区隔海分立的情况下,如何完善海运服务,以纽带联结作用拉近中越两国距离成为一个重要问题。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的实施,中国西南地区对外贸易不断扩大,对北部湾港口出海运输的需要将进一步增进。环北部湾经济区的开发与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对东盟国家与中国大西南地区的经贸往来和投资开发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与泛亚铁路 湄公河次区域是指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内的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六国。全长4880公里的澜沧江-湄公河发源于中国的青藏高原唐古拉山,自北向南流经中国三省区和中南半岛五国,于越南胡志明市附近注入南中国海。1992年,在亚洲开发银行的倡议下,该流域内的6个国家共同发起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以加强各成员国间的经济联系,促进次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区域共同繁荣。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大湄公河次区域已经成为世界上发展最快和东亚一体化速度最快的地区之一。该地区年平均经济增长速度超过6%。六国之间在交通、能源、电信、环境、人力资源开发、投资、贸易、旅游、农业等领域实施了上百个合作项目。 与此同时,作为合作开发的一部分,“泛亚铁路计划”业已开工。1995年12月,在东盟第五届首脑会议上,时任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提出修建一条超越湄公河流域范围,从马来半岛南端的新加坡,经马、泰、越 、缅、柬六国到中国昆明的“泛亚铁路”倡议。该倡议立即得到了东盟首脑和中国政府的认同。此后,经过多次调研论证,2006年11月,在昆明举行的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泛亚铁路特别工作组第八次会议上,与会各方讨论了泛亚铁路项目今后的发展,确定了未来的行动计划。目前,泛亚铁路东、中、西三条线路方案均已列入中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国正在建设东线全长142公里的玉溪至蒙自段,而全长146公里的蒙自至河口段铁路也将于2007年底动工,2010年前建成通车。 四、中国东盟博览会 以“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共享合作与发展机遇”为宗旨的中国—东盟博览会,是由温家宝总理倡议,中国和东盟10国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的部级、国际性经贸交流会,每年在广西南宁举办。博览会涵盖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和服务贸易三大内容,是中国与东盟扩大商贸合作的新平台。从2011年11月开始,博览会已成功举办三届,规模和交易额都不断扩大。同时,第四届也将于2007年10月28至31日举行。2005年,中国—东盟博览会被评为中国十大知名品牌展会,博览会常设机构——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荣获中国会展业特别贡献奖。2006年,中国—东盟博览会荣获“2006年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的政府主导型展会”称号。 总的来说,随着中国东盟经济合作框架的日益改进,双方的经贸往来将会持续健康发展;反过来,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密切,也将大大促进这个框架体系的不断完善。

经贸合作论文篇(7)

首先,根据相关统计数据现实,中非之间的经济贸易额呈现出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尤其是进入21世纪之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非洲地区经济的腾飞,中非贸易额年增幅不断提高。其次,中非贸易比重在我国对外贸易额中所占的比例持续上升,并且非洲在对外贸易比重方面与过去相比也有较大的提升,我国作为非洲的重要贸易合作伙伴,在非洲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在不断提高。另外,在中非贸易商品结构方面一直保持着稳定的结构态势,非洲主要向我国出口燃料和矿产品,而我国主要向非洲出口制造业产品。最后,从总体上来看,非洲对我国贸易顺差,但是个体对我国逆差,这主要是因为在非洲除了少数国家以外,大部分非洲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经济产业结构比较单一。

(二)当前中非经济贸易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中非经济贸易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个。首先,中非贸易合作关系的基础四资源禀赋差异,这种合作出发点对双边贸易关系发展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这种不良影响首先来自西方国家中非贸易的恶意揣测,认为我国利用经济方式对非洲进行资源掠夺,破坏了中非经贸合作环境。非洲国家和地区的制造业也在不断发展,这对我国大量的制造业产品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且有些国家正在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促进本国制造业的发展,中非贸易合作形势不乐观,加上新能源新技术的发展,使得以石油、矿产等不可再生能源为主的中非贸易形势面临新的挑战。其次,由于我国和非洲经济仍然处在发展阶段,并且中非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范围较窄、中国企业对非洲市场的自信心较低等原因,中非贸易合作总量仍然处在较低的层次。

二、中非经济贸易合作未来发展趋势

(一)加大非洲进口

为了更好地促进中非经济贸易合作关系,加大非洲进口是未来中非经贸合作发展的重要趋势。首先,要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增加非洲产品在我国市场上的占有量,这是改变当前中非经贸关系逆差状况的重要措施,在于我国有着良好外交关系的非洲欠发达国家95%税目产品输华免关税的待遇措施要得到切实的落实,并且在未来考虑将这一比例提高到97%,进一步优化相关制度细则,促进非洲国家出口创汇。其次,建立促进非洲非资源类的产品宣传销售平台,创新营销手段,为非洲企业建立良好的宣传和推介环境,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

(二)改善我国出口

改善我国出口方面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要对我国出口非洲的市场秩序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强化质量监督机制,严把质量关,禁止向非洲地区出口劣质产品和残次品。其次,要对我国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档次进行不断的提升,在非洲地区建立良好的品牌效应,增强营销渠道等等,强化企业的国际经营模式,不断提升我国出口贸易的品质。

(三)强化中非经贸合作的便利性

强化和促进中非经贸合作的便利性是未来中非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也是新时期中非经贸合作的必然要求。首先,落实相关会议规定,利用法律援助、资本融资等方式方法,帮助非洲国家对其海关、商检的设施进行调整和改善,提高非洲国家的清关效率。其次,要在海关、税务、质检、产品标准体系建立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沟通,强化我国同非洲地区在部门对口合作、业务合作机制等方面的沟通和交流,基于双边经济发展现状和相关制度措施,借鉴国际经济法和国际贸易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建立符合相关制度的便于经贸合作的合作机制。最后,积极跟进贸易便利化中的“单一窗口”合作协议的落实工作,不断提高中非贸易合作的便利性。(四)在整体上优化中非经贸合作在整体上优化中非经贸合作是解决当前中非经贸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根本措施,也是未来中非经贸合作发展的必然趋势。整体上优化中非经贸合作,最主要的就是要用投资代替部分制造业在产品对非洲出口,紧紧把握当前非洲国家工业化发展初期的良好机遇,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下,在非洲地区开展绿地投资、劳动密集型产品投资等,逐步降低中低端制造产品对非洲的出口,是深化中非经贸合作的重要措施。

经贸合作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F75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当今,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浪潮的推进中,区域经济一体化呈现出多元发展、跨界发展、融合发展、纵深发展的新态势。尤其是“互联网+”时代产业转型思维的渗透和影响,国际贸易呈现出诸多新格局、新模式、新思路,从而构建新的“国际经济圈”,新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模式不断迭加出现。

“自由贸易”由最初的国家(或地区)的货物(或服务)“对外贸易”,逐步发展成为“自由贸易区”。而初级阶段的“自由贸易区”和新时期的“自由贸易区”又有很大的不同,有“质”和“量”的区别。相比较来看,传统“自由贸易”的理论、政策、规则、流程、技术、服务等方面,远不及新时期的“自由贸易区”在地缘政治、经济、文化、政策、顶层设计、战略思路、产能合作、资本移动、服务贸易等方面,发展得那么快速、那么广阔、那么纵深、那么新颖。

以“一带一路”战略发展为特征的跨国贸易“自由”形态新格局、新模式、新常态,可以看作一种新型的“自由贸易区”,是新时期“自由贸易区”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因而,传统“自由贸易”由国家之间(或地区)的货物贸易“点对点”,发展为“自由贸易区”的“片对片”,再延伸发展为“一带一路”战略的“面对面”、“区域对区域”,由“点”到“面”的跨越式、跨界式、迭加式发展,充分彰显出“一带一路”战略引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最新潮流,也彰显出国际贸易“自由”形态已经创新发展到一个新时代。

一种模式更加独特、内涵更加丰富、合作更加广泛、融合更加深度的“自由贸易区”―“一带一路”自由贸易战略开启了。这不仅对传统国际贸易、“自由贸易”理论是一个重大突破,而且,对传统“自由贸易”实践发展,也是一个非常突破和品质提升;无疑是“自由贸易区”发展的更高阶段、更深层次,是国际间地缘政治、地缘经济、地缘文化等多元融合、深度推进、共赢发展的新阶段、新常态。可以说,“一带一路”战略将会构建更加前沿、更加新型的“自由贸易区”,一个全新的“自由贸易圈”。

“一带一路”战略,是指“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总称,是中国发起、引领的,聚合沿线国家和地区政治互信、经贸合作、产业融合、金融投资、互联互通、文化交流等多个领域合作共赢、新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从而构建21世纪世界最大规模的“亚洲自由贸易区”、“亚欧自由贸易区”、“亚非自贸区”。这三大新型的“自由贸易区”,是在“中国力量”的强力推动下,依托中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既有的双边、多边区域合作机制,借鉴古代“丝绸之路”历史文化符号,弘扬古代“丝绸之路”的人文精神,共同缔造包括和平发展、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

古“丝绸之路”起源于中国,连接亚、非、欧,构筑一条古代最著名的陆海“国际贸易”路线图。中国古代的丝绸、瓷器等是主要代表货物,是一种独具东方文化特色的贸易载体。中国是东方文明古国,古“丝绸之路”精神在21世纪世界经济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仍然释放着文化生产力,支撑和构建21世纪“一带一路”战略和“亚洲自贸区”、“亚欧自贸区”、“亚非自贸区”的宏伟蓝图。

进入“互联网+”时代,传统产业都面临着“转型”,“互联网+国际贸易”,也是“自由贸易”的“转型”。“一带一路”战略,是一种新型的跨国贸易“自由”形态,无疑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与发展进入“新常态”。这种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自由贸易”新常态,是对国际贸易“旧常态”的一种创新和突破,是新型“自由贸易区”发展新阶段的“升级版”。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浪潮激荡之下,“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是一种最具代表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形式,各类形态的“自由贸易区”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一带一路”战略,涵盖了广义和狭义的“自由贸易区”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这种广义的“自由贸易”新常态与实质“协定”的“自由贸易区”协同发展,将具有多方面的重要启示,诸如:“中国力量”的启示、“政治互信”的启示、“顶层设计”的启示、“政府推动”的启示、市场“自由贸易”的启示、“战略带动”的启示等等。“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与实施,无论是“亚洲自贸区”、“亚欧自贸区”、“亚非自贸区”的构建,还是“中亚自贸区”“中欧自贸区”、“中非自贸区”的构建,或者更多区域性“自由贸易区”的发展,都具有不可估量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对构建21世纪新型“自由贸易区”,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和推动作用。

“自由贸易”新常态发展背景

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近30年间,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动力之源;以“欧盟自由贸易区”、“北美自由贸易区”、“中日韩自由贸区”等三大自贸区为标志,带动和引领其他各种类型的“自由贸易区”蓬勃发展,如中国―东盟自贸区、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区”、中国境内的“自由贸易区”、以及世界各国之间的小型“自由贸易区”等等,在“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主导之下,共同跨入“自由贸易圈”新常态、新境界。

由此可见,“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和地区对外开放战略的首选;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国家与地区之间的经贸往来、产能合作、直接投资、扩大市场、品牌影响、文化交流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欧盟自贸区”和“北美自贸区”拥有20多年的发展经验和成功模式。“欧盟”是老牌“自贸区”,拥有28个成员国,多为欧洲经济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主导的“北美自贸区”成立,成员国加拿大是次发达国家,墨西哥是发展中国家,开创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组建“自贸区”的先河,形成第二大区域经济共同体。“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历经艰难的探索和实践,逐步达成共识,战略雏形已定,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尤其是中韩“自贸协定”的实施,有力促进了该自贸区的进程,成功构建与整体推进尚待时日。“中日韩自贸区”将是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其经济体量超过“欧盟”,类似“北美自贸区”,也是由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组成,其构建和发展模式也有很大的创新。

近年来,美国正在推动跨太平洋经济合作协定(TPP)谈判以及与欧盟的FTA谈判,加上“欧美自贸区”的实质性谈判,意在构建更大范围、合作范围更广、“自由贸易”更加活跃的“国际经济圈”,即新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发展态势。这种新型的“自由贸易”战略,无疑也是一种“自由贸易圈”的新格局、新模式、新常态;不仅对世界经济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产生非常态性的影响,也将对中国经济和对外开放战略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这种“自由贸易”新常态发展背景下,中国作为超过日本、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这新一轮的“自由贸易”新常态发展进程中,不可能被欧美“国际经济圈”进行“边缘化”、“孤立化”。中国作为有实力、有责任、有担当的经济大国,在新的“国际经济圈”必须拥有“话语权”;中国有信心、有能力倡导、引领和构建新型“自由贸易”新常态,中国的对外开放已经成为“部级”国际贸易战略,不仅促使中国经济发展实现结构性调整和升级,而且对“国际经济圈”背景下的“自由贸易”新常态也将释放更加强势的影响力和推动力。“一带一路”战略即是例证。事实上,按照“一带一路”战略愿景构想,“一带一路”已经趋向构建“亚洲自贸区”、“亚欧自贸区”、“亚非自贸区”,并延伸构建“中亚自贸区”、“中欧自贸区”、“中非自贸区”等,而且这些新型“自贸区”的构建与发展,将会有别于传统的区域“自贸区”以及三大“自贸区”,在理论创新、模式创新、战略创新等方面,更具有多元性、包容性、内涵性,因此,“一带一路”战略将在多个层面助推亚洲经济、亚欧经济、亚非经济的发展,让“一带一路”战略真正成为21世纪区域经济创新发展的“自由贸易”新常态。

“自由贸易”新常态理论创新与突破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自由贸易”逐步迈入“迭加式”的“新常态”,“自由贸易”的规律逐渐显现其功能与变革。这个过程,“自由贸易”理论是支撑和基石,其理论体系的形成、传承与创新,都是伴随着“自由贸易”形态的进步、变革而创新的。早期的“自由贸易”理论,无论是诸如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郝克歇尔、俄林、里昂惕夫等古典经济学论及国际分工、国际贸易,还是现代经济学家诸如维纳、邓宁以及小岛清等,以及关税同盟、大市场、跨国公司、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的完善,都是以“自由贸易”的“技术层面”解析“自由贸易”成长与进步的历程。“自由贸易”实践在变革,理论在丰富,更需要完善和创新。

21世纪“自由贸易区”飞速发展,尤其是在“欧盟、北美、中日韩、欧美、TPP、亚欧、亚洲、中亚、中欧、中非”等“自由贸易区”呈竞合形态发展中,“自由贸易”理论也在传承和变革中不断丰富、完善和创新。传统的“自由贸易”理论认为,“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只有发达国家成员才能组合、合作、共建、运营。但“北美自贸区”、“中日韩自贸区”以及后来的“一带一路”战略、“亚欧自贸区”、“亚洲自贸区”、“亚非自贸区”、“中亚自贸区”、“中欧自贸区”、“中非自贸区”“美欧自由贸易区”、TPP等等,已经突破和创新了“自由贸易区”理论体系。“点对点”的“自由贸易”理论时代已经过去,“集团对集团”、“区域对区域”的“自由贸易”新时代已经来临。因而,“一带一路”战略及其带动发展的新型“自由贸易圈”,需要从地缘政治、地缘经济、地缘文化、产能合作、资本移动等多个层面进行“自由贸易”的理论建树,从而体现“一带一路”战略发展的理论主张和理论体系建设的前瞻性和创新性。

“自由贸易”新常态发展趋势

为什么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浪潮,需要区域经济一体化来驱动呢?为什么传统古典经济学背景下国家之间“点对点”的“自由贸易”,不适应当代科技飞速发展背景下的区域之间“集团化”的“自由贸易”发展趋势呢?这是因为,每个国家和地区的地缘政治、地缘经济、地缘文化的差异性,导致各国和地区经济格局、经济形态的差异,“点对点”的“自由贸易”不能满足国家和地区的整体利益;因此,国家和地区需要对外“整合优质资源”、“优化配置资源”,国家和地区对外开放的利益需要“最大化”。

当今,以欧洲、欧美为核心的“国际经济圈”逐渐形成,而“亚洲经济圈”、“亚欧经济圈”、“亚非经济圈”等彰显“中国力量”的“国际经济圈”还没有形成强势,不足以与欧盟、欧美“国际经济圈”抗衡、对峙、博弈。因此,“一带一路”战略,高举世界经济和平发展的旗帜,倡导亚洲、亚欧、亚非区域经济一体化,顺应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谐发展的潮流,构建新型“自由贸易”形态,创建新型的政治互信、经贸合作、产业投资、文化交流的“自由贸易区”。

这种“自由贸易”新常态,不仅是中国经济对外开放的发展趋势,也是亚洲、亚欧、亚非、中亚、中欧、中非经济合作共赢的发展趋势,无疑是世界经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一个独特创举。实际上,并没有哪些“自由贸易区”是固有的模式和形态;因此,开创先河、先行先试,“一带一路”战略占尽先机,其中,更多的商机将吸引更多的沿线国家和地区、甚至更多的相关国家参与,从中获得更多更大的“国家利益”。

“一带一路”战略的启示

“中国力量”的启示。世界经济一体化有个明显的标志,就是全球经济形成利益共同体,和平发展、和谐发展、均衡发展,不提倡发达国家和地区“呈强呈霸”。“自由贸易”进入新常态,倡导的是国家和地区对外开放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国际间的合作发展,带来各国的经济利益和人民的福祉。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自有大国的风度和担当。

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一方面,这体现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包括倡导“和平发展”的政治力量、经济力量、文化力量。中国倡导、主导、引导、担当、设计的“一带一路”战略,旨在引领沿线各国和地区及相关国家,全方位推进务实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利益、命运、责任共同体。为此,中国倾注了“国家力量”。

另一方面,近年来,通过中国政府的引领,国内沿线省市区及相关城市、民间力量都纷纷“动”起来了;沿线国家和地区及相关国家也都“动”起来了,各自寻找“一带一路”战略中的商机,各种合作项目、交通能源建设等经贸往来、产业投资、文化交流活动越来越频繁,“自由贸易”形式空前活跃,如亚投行的创建即是例证。整体来看,“一带一路”战略,有效推动了亚洲、亚欧、亚非经济一体化和“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进程,“中国力量”是巨大的推动力。

“政治互信”的启示。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治力量的推动。尤其是“自由贸易”新形态的环境下,政治力量不可忽视,而在“一带一路”战略发展进程中,“政治互信”显得尤为重要。各国的地缘政治、地缘经济、地缘文化虽然有很大的差异,但不应当成为影响各国和地区对外开放利益的阻碍。“自由贸易”价值观的“共识”,国家和地区的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模式、文化形态不同,可以求同存异,相互包容;资源可以共享、产业可以融合、投资可以互通互联,文化可以交流,“自由贸易”发展所带来的国家和地区利益是有目共睹的。

关键是“政治互信”为前提。中国倡导发展的“一带一路”战略,主张“和平发展”、“和谐发展”,弘扬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丝绸之路”精神,这种以“政治互信”为前提的主张,引发了沿线国家和地区及相关国家的共识,大大激发了各国和地区参与“自由贸易”新常态建设的积极性。由此可见,构建“一带一路”战略,发展“自由贸易”新常态,“政治互信”是基础。

“顶层设计”的启示。从整体建设和发展方向来看,“一带一路”战略,包括战略带动发展的“亚洲自贸区”、“亚欧自贸区”、“亚非自贸区”、“中亚自贸区”、“中欧自贸区”、“中非自贸区”建设,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一个清晰明确的“顶层设计”。这就是“一带一路”战略的中远期发展思路和构想,整体上是一个宏观“自由贸易”新常态,中观、微观来看,即是“一带一路”战略愿景及相关系列“自由贸易区”组合而成。“顶层设计”主要包含三层意思:其一,“一带一路”战略由中国政府发起和主导的,中国政府有两个担当。一是担当“一带一路”战略及带动发展系列“自由贸易区”的宏观思路和设计蓝图,统筹协调“整体”与“局部”的发展关系;二是担当中国经济发展如何与“一带一路”战略及相关系列“自贸区”发展相接轨,也需要一个明确、务实的“顶层设计”,将战略和策略有机结合。其二,参与“一带一路”战略及相关“自贸区”建设的国家和地区,其经济发展需求不同,经济结构不同,产业模式不同,投资方式不同,因而,各国政府也要有一个确定的“顶层设计”。其三,政治互信、经贸往来、产业投资、文化交流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合作的层面和程度实现差异化,都需要一个清晰的发展战略和思路。

“政府推动”的启示。有了“政治互信”,有了“顶层设计”,“政府推动”就显得非常重要。例如,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指出,共建“一带一路”顺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潮流,促进改革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高度融合、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政府的召唤、政府的构想、政府的设计、政府的政策就是巨大的“生产力”和推动力。

沿海发达城市和地区在政府的组织和引导下,外向型企业和品牌集群,开始抱团参与,积极捕捉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机遇,交通信息先行,产能项目对接;内陆城市政府组织研讨、论证“一带一路”的商机,指导地方产业和品牌资源优势,进军“一带一路”。以河南为例,河南已发起国内沿线城市旅游品牌联盟,并向沿线国家和地区延伸;先期开通的郑欧班列,不仅在交通动脉上连接亚欧大陆桥,而且,在货物流通、交通运输、信息互通、产业合作等方面,都走在了前列,全面打开了亚欧大陆贸易通道,连接了亚欧经济圈。

市场“自由贸易”的启示。从区域经济大市场的视角来看,“一带一路”是一个带动亚洲、亚欧、亚非经贸市场的超大型“自由贸易”市场。所有参与国家和地区的局部市场融合起来,各种产业要素在这个大市场“自由”流动,诸如货物贸易、产业合作、金融投资、文化交流等。每个国家和地区的资源都是有限的,甚至是稀缺的,产业技术都有望提升,投资空间有望扩大,市场有待拓展,……如此等等,在“一带一路”这个大市场,资源可以共享和优化配置,产业可以深度合作和优化升级,资本可以相互投融,市场可以深化扩大。总之,“一带一路”战略,给各国和地区不仅带来更为丰富的多元利益,而且,带来更加“自由”的亚洲、亚欧、亚非经济协调发展、合作共赢的大市场。

“战略带动”的启示。“一带一路”,开辟了21世纪世界经济合作发展的新蓝图。一带一路”战略不仅是中国经济的“国家战略”,也是相关国家和地区经济共同发展的“国际战略”。“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与发展,已经显现了几个方面的战略带动作用:

一是“政治互信、经贸往来、文化交流”的“丝绸之路”精神,得到了众多国家和地区的弘扬和共识。二是“一带一路”战略,直接打通亚洲、亚欧、亚非经济联合发展的通道,无论是沿线国家和地区还是相关参与国家,无论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还是发达国家,都有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意愿,都看中了“一带一路”大市场的丰富资源和超大市场,都看中了“一带一路”战略的巨大商机。尤其是资金规模达1000亿美元的亚洲投资银行,以及资金规模达400亿美元的“丝路基金”等等,对世界各国和地区利用外资刺激经济发展,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三是“一带一路”战略,强力提振“自由贸易区”建设,带动更多的“自由贸易区”创新发展形态,变革发展模式,尤其是带动亚洲经济圈和亚欧经济圈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激活了“自由贸易区”的核心竞争力;“一带一路”战略将融合更多“点对点”、“面对面”、“区域对区域”、互联互通、互补互助混合运行的“自由贸易”新常态。

结语

综上所述,“一带一路”战略发展,实质上构建了一个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亚欧经济圈”。“一带一路”不仅植根于陆地与海上古“丝绸之路”的深厚文化底蕴,而且,还彰显了21世纪“自由贸易”新格局、新模式、新常态、以及区域推进、跨界合作、创新发展的大趋势。

经贸合作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7-0195-03

一、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比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是指在一定高等教育思想指导下,依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专业人才培养活动为中心,实现培养目标所设计的组织原则及运作方式。一般包括: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课程体系设置、人才培养模式和方式三个方面。

1.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如何培养人才是高校的使命,目前国内各高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表述大致上有以下三种:①综合性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为:掌握国际经贸理论,通晓国际贸易实务和国际结算的基本知识与技能,熟悉WTO的国际贸易规则、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成为国际经济与贸易方面的复合型、外向型人才;如对外经贸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②财经类大学专业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具有较坚实的国际经济学和国际贸易理论基础,通晓国际贸易实务,掌握对外贸易技能和方法,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应用性、复合型和外向型的高级专门贸易人才;如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③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国际经贸理论知识及业务操作技能,能从事外贸业务、国际市场调研咨询、外贸政策研究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或创业型人才。从中可以看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人才培养显得有些笼统,不太明确。

2.国际经济与贸易的课程设置。在本专业的课程设置上,各高校有很大差异。其中综合性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设置偏重于经济学理论,如: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学、世界经济学、国际金融、跨文化交流等。财经类大学有着得天独厚的专业基础,已形成完善的学科、专业体系,设置的主要课程有: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结算、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贸易单证制作、商务谈判、国际服务贸易学等;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主要依靠母体师资,所以专业课程开设有限,仅有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国际结算、外贸英语函电等主干课程。

3.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各高校基本上都以课堂理论知识传授为主,不过在校企合作等方面各高校差异比较大。如综合性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与地方经济发展有一定的联系合作,侧重于对国际贸易的实践指导。财经类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则主要通过校外和校内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技能;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侧重于与地方企业合作,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

二、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才培养目标不清晰。许多独立学院对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都是“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和操作能力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定位的关键是”应用型“人才,既对理论水平有一定要求,同时对实践应用能力有较高的要求,要通过科学、系统的培养而获得。现在,很多独立学院在教学过程中忽视了教学目标,讲课过程中课程照搬、教材照搬、教育模式照搬,脱离实际需求,忽视实践技能的培养。另外,很多学校的教学模式都降低了人才培养标准,削减理论课程、基础课程的数量,甚至减少实践课程,打破了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理论科学性、系统性。其后果:一是人才培养目标趋同,不能满足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二是人才创新创业能力不强。人才培养缺乏特色,课程设置针对性不强,基本按照经济贸易理论发展设置课程,二不是按照对外贸易流程设置,势必造成什么都要学,什么都要强,结果是什么都学,什么都不会。三是人才层次不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量的外贸业务员、外销员、国际商务师、国际货代员、外贸跟单员、国际商务单证员等各种层次的人才,而大多数高校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清晰,课程设置与外贸实际脱离,学生高分低能的现象普遍存在。

经贸合作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 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7)02-0043-02

一、引言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全球经济下行,我国的对外贸易也受到冲击,外贸增速逐年变缓。但与外贸增长乏力相对应的是,随着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网络贸易异军突起,发展速度惊人。2015年3月,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网络强国战略,并第一次提出“互联网+”概念,意图将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传统制造业充分融合,解决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从而推动我国经济健康、平稳、良性发展。在此机遇之下,“互联网+”计划给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契机,外贸企业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去促进其效率、品质、创新、合作与营销等综合能力的升级,用信息流带动生产要素流(包括资本、商品、技术等)的全球快速流动,结合“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大力发展我国的对外贸易。因此,研究“互联网+”背景下的外贸创新对我国的外贸发展而言非常必要。

二、国内外关于外贸创新研究综述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相关领域已经开始对互联网、国际贸易创新进行研究与探讨。从研究内容来看,目前关于互联网和外贸的相关性研究中,大多数侧重于从不同角度、不同领域来论述互联网对外贸的宏观和微观影响,并提出各种对策建议;而国际贸易创新研究则主要围绕电子商务或互联网经济下的国际对外贸易在管理、贸易方式、贸易内容、贸易法规、贸易制度等各个方面的创新,以及通过外贸创新快速提升产业或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一)国内研究

目前,我国学者对互联网和外贸创新的研究主要分为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

在外贸创新的理论研究方面,李俊江(2000)认为,随着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我国的对外贸易已经进入了信息化时代,国际贸易的运作方式也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对外贸易的方式和内容在被互联网改变的同时,传统的对外贸易理论、法规等也在互联网经济时代遭遇各种各样的挑战;冯雨亭、王萍 (2013)在讨论了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影响的基础之上,论述了电子商务背景下国际贸易在准备工作、洽谈方式以及全球化生产布局方面的创新,并进一步提出了相应的国际贸易对策;郭文(2015)论述了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特点,即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具有全面性和立体性、特发性和集中性、突出开放和自由主题的特点;魏宇潇(2015)认为在“互联网+”时代国际贸易创新势在必行,并提出要通过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和跨境电商产业园进行国际贸易创新。

在国际贸易创新实证研究方面,温郡(2015)将引力模型进行修正,利用2009―2012年的面板数据,通过模型论证得出结论,即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会产生积极的影响;赵志田、杨坚争(2012)通过建立动态模型,利用2003―2010年我国对外贸易数据,分别从进口、出口两个方面论证了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等相关因素对外贸的影响,即从对外贸易的发展趋势来看,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发展会产生各种积极影响,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影响趋势在不断地加快、加强;佟家栋(2015)通过建立计量模型来分析贸易政策的不确定性对外贸产品创新的影响,并得出贸易政策不确定性降低能够显著提高外贸产品创新能力的结论;康志勇(2011)通过建立Tobit模型分析规模经济以及贸易政策的调整与外贸自主创新之间的关系,发现规模经济和贸易政策的调整对外贸创新的作用是积极的。

(二)国外研究

国外相关研究主要聚焦在互联网对贸易的影响方面。Freund和Weinhold(2004)通过对全球多个国家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随着互联网发展水平的提高,一国的外贸规模会不断扩大,这是因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电子商务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为企业新添了商业机会,进而促进对外贸易的增长。与此同时,Freunda和Weinhold(2004)利用1995―1999年的经济数据建立实证模型,论证分析互联网与对外贸易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1995―1996年的两年间互联网对进出口的影响非常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但1997―1999年三年间互联网对进出口的影响却变得非常显著,并且通过对比研究可以发现,互联网对外贸的影响力度在贫困国家是远远大于富裕国家;Terzia(2011)也利用多个国家的外贸数据建立实证模型,研究跨境电商与对外贸易之间的关系,得出跨境电商对外贸的影响为正的结论。但该文也进一步指出,在短期内,这种影响在发达国家中的体现尤为明显,但从长期来看,跨境电商对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积极影响作用更强更明显。与前面几位学者不同的是,Davidvan Hoose(2003)用经济学研究方法去研究电子商务和对外贸易之间的关系,基于绝对优势和比较优势的理论,从理论上分析了电子商务对对外贸易的影响。文章指出,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能够更好地解释在网络经济时代下,行业间的对外贸易将越来越依赖于电子商务。

三、结语

在“互联网+”背景下,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为世界经济开辟了一个全新、开放、多维、立体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之上,劳动、资本、信息、技术等生产要素可以在世界市场范围内快速流动,实现资源的全球优化配置,最终实现全球经济网络一体化,这给我国的对外贸易创新带来强大的动力。

“互联网+”背景下的对外贸易创新给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互联网信息技术与外贸的结合促使对外贸易管理理念和运作方式创新,从而促进外贸和外贸企业进一步深入地改革和创新。外贸企业应该大力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供应链管理,降低经营风险,重组企业业务流程,实现“四流一体”的全新运作方式,最终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实力。另外,企业还应牢牢抓住“互联网+”背景下外贸创新的机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加商机,扩大市场空间,使企业能够积极参与到国际市场竞争中去。我国的对外贸易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带来的有利因素,大力发展互联网思维,通过贸易方式、运行机制、营销管理以及外贸政策等各个方面的创新,促进对外贸易的效率、品质、创新、合作等各种综合能力的提升,大力发展我国的对外贸易。

[参考文献]

[1] 李俊江.论当代国际贸易方式创新及对我国的经济影响[J]. 财贸经济,2000(9).

[2] 姚立新.电子商务下的国际贸易创新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00(3).

[3] Andersen, P. H.. Export Intermediation and the Internet: An Activity-unbundling Approach[J]. Intentional Marketing Review, 2005(2):147-164.

经贸合作论文篇(11)

1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需求现状

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主要是面向企业培养其所需人才。自从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对外贸易权的管理方式由原来的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准入门槛降低后,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大幅度增加。由于国际贸易特殊的贸易环境和运作惯例,外经贸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风险性、较强的专业性。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在员工招聘中倾向于录用动手能力强、能够直接进入业务状态的外贸人才。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业务量不大、设岗较少,要求外贸应用型人才具有全面的操作技能和综合应用能力;对于大型企业而言,业务量大、部门分解较细、设岗较多,要求外贸应用型人才具有过硬的专门操作技能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他们的贸易程序都是相同的。

出口贸易的基本程序通常分为三个阶段:出口交易前的准备、签订出口合同和履行出口合同。出口交易前的准备包括编制出口计划、组织货源、国外市场和客户调查、制定出口经营方案、建立客户关系、开展广告宣传、办理商标注册;签订出口合同包括邀请发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履行出口合同包括以收取货款为核心的货物、租船订舱、办理保险、出口报关、办理保险、缮制单据、出口收汇核销、出口退税;必要时,还有出口索赔。

进口贸易的基本程序通常也包括三个阶段:进口交易前的准备、签订进口合同和履行进口合同。进口交易前的准备包括编制进口计划、国外市场和客户调查、制定进口经营方案、建立客户关系、选择交易对象;签订进口合同包括邀请发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履行进口合同包括以交付货款为核心的租船订舱、派船接运、办理保险、买汇、审核单据、进口付汇核销、进口报关、检验货物;必要时,还有进口索赔。

从国际贸易的进出口程序可以看出,国际贸易所涉及的业务环节非常多。因此,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培养的人才应该是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具体来说,该专业的毕业生应具备的技能和能力包括:①基本技能,如阅读技能、写作技能、现代办公设备操作技能、网上进行商务处理技能、商品检验技能、识别与填制外贸单证技能。②基本能力,如自学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应变能力。③专业能力,如贸易业务处理能力、外语运用能力。

2 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2.1 实习与毕业论文相互脱节

实习是学生在系统地完成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相关课程的基础上进行的熟悉进出口业务程序的现场活动。毕业论文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生实践教学非常重要的环节,是学生运用所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去研究和探讨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是综合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动手操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撰写毕业论文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较为复杂问题的能力,让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或设计工作的初步训练。但是,由于外贸业务量大,一项外贸业务涉及时间较长,从发盘到完成业务全过程可能经历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而专业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安排在不同的学期,它们之间相互脱节,学生很难在实习单位亲历一笔完整的外贸业务,这样就造成了实习的非系统性,毕业论文选题、开题与实习脱节,难免脱离实际,不利于学生的能力培养。

2.2 专业课案例教学不能相互衔接